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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4
英文摘要……………………………………………5
前言…………………………………………………6
一、贫困地区农村社会保障的现状………………6
二、贫困地区农村社会保障问题的成因…………8
三、在贫困的农村建立社会保障的重要性………10
四、对于农村社会保障问题的对策………………12
参考文献……………………………………………17
辞谢…………………………………………………18
贫困地区农村社会保障问题研究
专业班级:
指导教师:
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社会保障在以农业为主的我国越来越重要了,尤其是在贫困的农村,社会保障问题更是得到人们的关注。建国以来,我国农村的社会保障从无到有发展到现在,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绩,但是在贫困的农村地区依然存在着非常严重的问题,如保障覆盖面窄,保障水平低,资金来源不足等。研究贫困地区农村社会保障问题并提出可行的实施方案,对于建设和谐社会而言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社会保障农村社会保障贫困地区
impoverishedlocalcountrysidesocialsecurityquestionresearch
abstract:alongwithmarketeconomydevelopment,thecountrysidesocialsecurityhasbeenbeingmoreandmoreimportantbyagriculturalprimarilyourcountry,inparticularinimpoverishedcountryside,thesocialsecurityquestionobtainspeople''''sattention.sincefoundingofthenation,ourcountrycountrysidesocialsecuritygrowsoutofnothingdevelopetothepresent,hasobtainedtheinspiringresult,butstillhasextremelyseriousissueintheimpoverishedcountrysidearea,likethesafeguardcoverageisnarrow,thesafeguardlevelislow,capitalsourceinsufficiencyandsoon.studiestheimpoverishedlocalcountrysidesocialsecurityquestionandproposedthefeasibleimplementationplan,saysregardingtheconstructionharmonioussocietyhasthevitalsignificance.
keywords:socialsecuritycountrysidesocialsecurityimpoverishedarea
社会保障是一国政府为全体国民(无论是在城市还是在农村)因各种原因失去收入来源而生活贫困时,向他们提供的生活保障。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能不考虑到我国的地区差异。我国贫困地区人口比重大,经济发展程度相对较低,而且集中了我国大部分的贫困人口,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任务更艰巨,贫困农村社会发展中的问题更为突出,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紧迫性更为明显。我国目前正在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限于城镇地区,尽管从1991年开始已经在发达的农村地区进行了商业性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试点,但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农村地区仍是一个空白。我国现在仍然是一个农业大国,建立较为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其迫切性及意义不亚于城镇的社会保障。
一、贫困地区农村社会保障的现状
建国50多年来,我国部分农村地区建立了一些初步的社会保障制度,对于保障人民生活安定,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都曾发挥过极为重要的作用。部分地区解决了部分群众“老有所医,老有所养”的问题。但是,由于它是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在自给自足自然经济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和发展的,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推进,它对农村社会发展的保障功能,却没有很好地发挥出来,存在多方面的弊端和问题。
(一)范围小,覆盖面窄
1994年,建立社会保障网络的乡镇虽达14854个,却仅占全国乡镇总数的31%,建立社会保障基金会的村委会仅占24%。没有建立社会保障机构的地区,尽管集体也以公益金和合作医疗基金的形式向农民收取社会保障费用,但由于个人缴纳的公益金只是赡养无儿无女的孤寡老人,社会供给性差,而且使用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约束,农民没有积极性。而且大部分乡镇企业和私有企业以及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三资企业对农村劳动者的社会保障基本上是空白。这种情况,使国家无法对农村劳动者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极不适应多种所有制并存的格局。
(二)保障水平低下
由于我国农村经济长期处于极低的发展水平,农民可自由支配的收入也极其有限,所以他们用于社会保障方面的消费,也只能是一种低水平的社会保障。例如,自1992年开始在全国推行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尽管民政部门和政府其他部门投入了相当大的精力,但距离农民最基本的养老需求的满足尚有相当距离。农村的医疗保障制度也基本上处于同样的境地。农民很多情况下都陷入缺医少药、疗费昂贵、毫无医疗保障的窘境,社会保障无论是范国还是标准都是很低的。有调查显示,占人口80%的农村居民,仅享受社会保障的11%,可见保障水平之低。
(三)社会化程度低
目前,在我国农村推行的各种社会保障制度从严格意义上说都不是真正的社会保障,而仅仅属于社区保障。农村以养老、医疗为重点的社会保障工作仅在小范围内实行。没有在全国范围内大面积推广,社会保障基金调剂范围小,在如何确定福利水平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方面国家没有一个具有法律意义上的数量规定。全国虽有1100个县开办养老保险,但参加人口只占总人口的10%,积极推行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虽然解决部分群众“病有所医”的问题,但是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农村人口在保健医疗问题上对集体的依附关系,医疗保障只是社区化,而不是社会化。一般说来,经济较发达的东部农村地区,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亦较高,而经济不发达的西部地区,则集中了我国大多数贫困人口,许多人连温饱还未解决,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仍然很低。另外,农村地区各社会保障项目发展不平衡,大部分地区的农村社会保障项目不全,而且各项目间缺乏有机联系,构不成整体优势。
(四)资金来源不尽合理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资金来源是以农民个人激纳为主,集体次之,国家为补充。这使国家和集体所体现的社会责任过小,不仅造成了资金来源的不足,降低了保障标准,而且也影响了农村参加养老和医疗等保障的积极性,加大了保障工作的难度。所以我国应尽快改变目前这种资金来源方式,寻找适合我国贫困地区实际情况的多渠道的来源方式。
(五)立法不健全,管理不够科学与规范
首先,管理体制不顺,表现为政出多门,管理多头。民政部门、计生委、基金会、寿险公司等机构涉及了农村社会保障,导致相互扯皮,办事效率低下的状况。其次,有些地方的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难以保证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再次,国内尚未立法,使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无法可依,由于多家分割,条块分割,职)权不分,缺乏监督,使本来已经够乱的管理体制更加混乱。
二、贫困地区农村社会保障问题的成因
(一)贫困地区的农村人口比重较大
贫困地区城市化仅为20%左右,低于全国20个百分点,这使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远高于我国其他地区。而且由于贫困农村城乡非农经济不发达,广大农村人口又大多积淀在农业领域。1999年,我国农村第一产业从业人员占总就业人员的比重高达63.7%,而其它产业从业人员的比例又远远低于其他地区。农村人口比例大,农业从业人员比重高,那么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任务和负担重,这是显而易见的。
(二)农民收入水平低下
贫困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低,贫困面大,贫困率高,无论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其人均可支配收入远远低于其他地区。另外,贫困地区农业产值水平低,农民人均收入水平低,加上非农产业落后,农民从事非农产业扩大收入的机会也很有限。大部分地区的居民收入还处于维持生计水平的状态。收入的低下使他们维持基本生活都很困难,根本不会考虑社会保障的问题。所以,农民收入低会严重制约其对加入社会保障网的积极性。在当前这种情况下,要农民自己出一部分钱,无疑还是一个不小的负担。
(三)政府财政困难大
由于一系列原因,贫困地区各级政府的财政困难较大。以1998年的统计资料为例,西部11个省区市财政收入共868.58亿元,财政支出则高达1678.21亿元,收支相抵,赤字为809.63亿元,财政赤字为当年财政收入的93%。分省区看,则各个省区市都有赤字。而东部地区地方财政既能办大事,又能有节余,并且还有潜力可挖,西部则支出不大,赤字不小,暂时也没有多大的潜力可挖。如果在现有财力的基础上再增加大笔的建立社会保障体系支出,地方财政可谓是雪上加霜。
很显然,贫困农村经济实力薄弱,三农问题突出,地方财力又很有限。而建立社会保障体系从总量上看首先是大笔的、而且是持续的支出,然后才是持续的受益。它的财政支付能力和农民的经济承载力的困难是问题的核心。解决支出的问题在先,办成好事的收获在后。解决社会发展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在先,形成良性循环在后。这是对在此地区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难题所做的基本估计。
三、建立贫困地区农村社会保障的重要性
建立和完善贫困地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健全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对国民收入再分配、矫正收入分配市场失灵的有力手段,是促进社会公平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
(一)建立贫困地区农村社会保障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作为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实现共同富裕是不可动摇的目标,对于贫困地区的农村尤其如此。因此我们必须注意防止两极分化,主要是防止城乡分化和农村内部分化。要防止两极分化,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便是一个重要的措施。社会保障可以在高收入和低收入之间进行分配,使整个社会收入趋于公平,这不仅可以保障老、弱、病、残等农民的基本生活,而且也促进了农村社会稳定。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不仅是农村社会的“稳定器”,而且是经济运行的“稳定器”。
(二)建立贫困地区农村社会保障符合利益对等原则和税收公平原则
从农民的角度看,他们不仅以上缴各种费税直接为国家财政做出贡献,而且还通过工农业产品剪刀差的方式间接为国家积累了大量的财政资金,且这种积累方式目前还在持续。按照利益对等的原则,政府以财政资金向社会提供服务及公共产品,作为这些服务及公共产品的受益者应该包括所有向政府上交税费的人。社会保障实际上就是政府向国民提供的一种公共产品,与城镇居民一样,农民应该是享有社会保障的主体。税收公平原则的标准之一就是根据受益的多少,即享受到政府提供的服务水平,一般而言,多享受服务者多交税,反之则少交税,但无论如何纳税人都应在不同程度上享受到政府的服务。因此在农村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也符合税收公平的原则。
(三)建立贫困地区农村社会保障是贯彻以人为本,应对人口老化,提高人口素质的重要条件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执行这一国策的难点在贫困地区的农村。在农村社会保障欠缺的情况下,除了土地,养儿防老是农民生活保障的第二道防线。农村老年人在年轻时,其全部收入投入家庭,主要是子女养育上,当其年老时只能由子女尤其是儿子来赡养。在这种社会存在下,要改变几千年来在儒家传统文化中形成的“多子多福”、“养儿防老”的生育观念,是非常困难的。何况,我国已明文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可见,只有建立健全了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使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用”,逐步淡化传统观念才成为可能。
随着改革开放后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向城市的大量转移,“空巢家庭”增多、“3859”部队成为农村主力的情况日益突出,因此农村养老压力将十分沉重,未雨绸缪是智者的选择,对于国家也是这样,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才有可能度过这段危险时期。
我们常说要提高全民素质,全民素质主要是指身体素质和文化素质,而农村医疗保障的缺乏严重威胁着农村人口的身体健康。在贫困地区的农村,有不计其数的农民不是因为医疗设施不健全便是因为昂贵的医疗费用而耽误了病情。社会保障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它既保障公民的生存权,也保障公民的发展权,后者主要是指保障公民受教育的权利。据统计,“八五”期间,我国1.45亿失学儿童中,绝大部分分布在中国的贫困地区。要改变这诸多情况,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四)建立贫困地区农村社会保障有利于刺激消费,扩大内需
启动内需,一个重要的出路就是启动广大的农村市场。中国是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大多数,农村市场是非常可观的。但是当前农民消费水平比较低,据调查,1997年全国农村居民平均每百户仅拥有电冰箱8.49台,彩电27.32台,洗衣机21.87台,摩托车10.89辆。没有社会保障的农民希望为自己和家人的生老病死积攒下足够的钱,为自己孩子的成长和教育积攒基础,这样就抑制了他们对高水平的消费。农民每年增加为数不多的收入很大部分会沉淀到储蓄中去,很多研究显示,中国农村居民的边际消费倾向要远小于城市居民。所以没有社会保障的配合,只通过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减轻农民负担和向农村提供合适的产品并不一定就能取得理想的启动农村需求的效果。
四、建立贫困地区农村社会保障的对策
我国贫困地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因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而面临新的任务。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家庭结构的变化、人口老龄化以及农业现代化、农村工业化、农村城市化的趋势等客观现实情况,以及过去搞的社区型社会保障的夭折,迫使我们必须建立起中国贫困地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这对我们既是一个严峻的挑战,又是一个很好的机遇。建立贫困地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必须立足我国贫困地区的基本国情,即人口多,底子薄,经济落后,地区发展不平衡。我国目前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做法和国际社会保障经验,都不能很好地解决我国农村社会保障问题。按通用的社会保障方式,即按严格的收入比例、严格的时间和地点、严格的投保年龄建立起一种规范的管理办法,在我国贫困地区的农村相当长的时间内是难以做到的。因此,建立我国贫困地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指导思想是:从农村实际出发,坚持以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为目的,借鉴我国城市和国外社会保障的经验和教训,以农民自我保障为主,自助为主与互济为辅相结合,社会基本保障与家庭保障、集体保障、企业保障相结合,实现全方位的社会保障。建立一个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和生育等全方位的、城乡一体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使农村劳动者和全体农民在面临年老、疾病、生育、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其他诸困难时,能够得到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能享有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一)加大投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
覆盖面是反映劳动者消除生、老、病、死、伤、残的后顾之忧,生活于有安定感的网络之内的比例数。覆盖面越高,社会越稳定,我国社会保障城乡的差别很大,农村社会保障覆盖面和社会保障水平都很低。作为一个农业大国,我们必须重视农村社会保障的发展,扩大农村社会保障覆盖面。这样就需要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大资金、技术和精力的投入,建立包括养老、医疗、工伤、教育、生育等在内的全面的保障制度。
(二)采取各种措施加速农村经济发展,从而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社会保障基金的多少直接受经济发展的制约,社会保障水平的提高必然要依赖经济的发展。因此,健全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根本,在于加速农村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经济不够发达,这就要求我们全力发展经济,同时要求我们在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时,保障水平不能要求过高。
(三)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按步骤分期实施
一般地区,先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入手,创造条件逐步展开。经济贫困地区,根据贫困地区农村的实际情况,要把社会保险与救济救灾工作统一起来,鼓励每一位农民参加社会保险,尤其要扶持贫困户参加社会保险,提高他们战胜灾害、脱贫致富的能力。保障范围由小到大,项目由低到高。逐渐从社区化的保障制度中走出来,建立全国范围的社会化的保障制度。总之,开展农村社会保障工作要顺应农民的要求,尊重农民的感情,留有余地,循序渐进,以适应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心理上、物质上的承受能力。
(四)多渠道筹措社会保障资金
要给我国贫困地区的农民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无疑需要巨额的资金投入。因此,建设贫困地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首先要求国家投入资金。由于我国贫困地区农村人口多,国家财力有限,单一依靠国家财政来开展社会保障工作,是极不现实的。这就需要我们多种形式筹措资金。如,通过有关政策来大力发展集体经济,来强化农村集体对保障资金的投入,采取政府积极引导和农村自愿相结合的原则,在一定范围内推行强制性养老保险和养老储蓄,建立个人账户,不论集体补助多少连同个人缴费全部记在个人名下,属个人所有,让农民既有安全感又有自主感,从而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参加社会保险的积极性,鼓励农民积极参加各种商业保险,因为商业保险适应性强,能适应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
(五)加快相关立法,提高管理水平
首先,在鼓励农民自我保障的同时,加快农村社会保障立法建设是非常必要的。而社会保障又必须通过国家立法才能得到保证,目前社会保障在农村进展不力,举步维艰,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社会保障立法滞后,比如,在许多私营、三资企业中,常常以社会保险不是法律规定为由,拒绝为农民工设立保险。因此可见,加快农村社会保障立法建设是非常必要的,只有这样才能使贫困地区的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有法可依,使贫困的农民感觉到社会保障有了法律的保护,可以很容易地落在实处。其次,要根据我国农村的现实情况建立多层面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保障的管理水平。因为地区发展不平衡是我国的国情,就是在同一村庄,户与户之间的收入也各不一样,单一的社会保障体系很难照顾到各方面的要求。在农村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必须改变以往“政出多门”的现象。各项保障项目都设立一个统一管理的机构,统一指挥,统一领导,让保障有统一文件,有统一的人员,把事情落在实处,确实让农民感受到社会保障的益处。
(六)坚持国家政策指引,农民自我保障为主,集体补助为辅的保障原则
社会保障也有度的问题,社会保障若过于浓厚,农民从社会保障中得到的好处越多,他们就会减少劳动供给,产生一种惰性心理,只等着社会的补助,而自己不去劳动,导致社会和经济效率的损失,国家财政负担过重。所以社会保障的实施过程中一定要设法引导农民产生自我保障的意识,帮助他们实现自我保障,把集体保障作为辅助方面。务必要处理好“养穷人”与“养懒人”之间的关系。因此,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必须要制订一个适度的保障标准,即社会保障的均衡点。在这一点上,既能够使低收入者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制度的保障,同时又不会丧失寻找新工作机会的动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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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设置是社会需求与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紧密结合的纽带,是学校教学工作主动、灵活适应社会需求的关键环节。专业设置的好坏直接影响到高职院校的招生、学生的培养及毕业生的就业与创业,事关高职院校的生存与发展。合理设置和调整专业是高职院校教学活动的起点,也是检验高职院校教学活动社会效果的主要指标之一。
一、商职专业设置的原则
普通高校专业设置的一般指导思想是“以学科建设为基础、以基础学科专业为依托、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课程建设为核心”,在专业设置中尤为注重学科的建设和发展、这与它主要培养研究型、设计型人才的培养目标是相契合的。相对而言,高职教育专业具有更大的可变性和开放性,更容易受到市场变化的影响、这主要是由于高职教育培养的是高等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较之研究型、设计型人才,这类人才与一定区域的市场、职业、行业、产业、技术等有着更直接、更紧密的关联,其专业具有较强的职业定向性和针对性。因此、在专业设置的原则上就是要以就业为导向,按照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实际要求、以学科专业的交叉复合来综合研究专业的设置和调整。
以就业为导向、就是根据地区、行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设置专业,将当地产业结构和社会人才需求的变化趋势作为确定专业体系主体框架的依据,面向市场.不断开发新专业.调整老专业。
按照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实际要求,主要包括两层意思:一是有些专业的设置不完全是针对某个特定的职业岗位或岗位群的,而是根据技术领域来设置的;二是有些专业是针对一个行业岗位,或针对一组相关的职业岗位来设置的。但即使是针对职业岗位(群)设置专业,也要考虑其应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
除了上述两个基本的原则外、高职院校的专业设置还应根据现代经济和社会的特点,通过学科交叉与复合来设置专业。由于在生产第一线的工作往往是综合性的,必须用多学科的知识和多种技能才能解决,因此、高职教育在专业设置时经常要根据生产第一线要求跨学科的特点,将生产第一线工作的外在要求和学科之间的内在联系结合起来,设置复合型专业。事实上,随着现代生产、科学研究和技术中综合化趋势的不断增强、技术岗位的知识和技能内涵不断丰富、持续提升,培养复合型人才己成为世界高等教育发展的共同趋势,高职教育也要向培养复合型人才的方向发展。
二、近年高校专业设置的变革
总的情况是专业设置更加灵活、专业口径更宽。1998年7月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按照科学、规范,拓宽的工作原则,在1993年原国家教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及原设目录外专业的基础上、将专业种数由504种减少至249种。1998年8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33条指出“高等学校依法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
1999年9月教育部印发的《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中明确指出:“高等学校设置、调整专科专业由学校自主确定”2001年10月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工作的若干原则意见》指出:“高等学校可根据《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外设置社会发展急需、己具备培养条件的本科专业。”如安徽省,2002年开始对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进行了大调整.各高校在专业设置上获得了高度的自,可以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外设置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可以根据需要与可能自主调整专业方向,可以聘请校外专家、教授及企业界专家参与专业设计此外在教学方式上.各高校可以采用学分制、弹性学制、主辅修制。以及开办第二学位专业等多种形式,鼓励试行跨专业、跨院系、跨学校选课制2003年又调整增设了371个该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本、专科专业,使省属高等学校普通本科专业达到l60余个。高职(专科专业达到600个左右(均含同名但属不同学科或不同专业方向的专业)2004年4月教育部印发的《关于以就业为导向,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指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支持学校根据社会需要.按照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实际要求灵活设置专业。
三、高职专业设置的现状
随着1999年开始的高校扩招.高等职业教育也进入了快速发展的阶段在高职专业设置方面提出要摆脱传统高等专科教育按本科学科模式设置专业的做法.强调要根据高职高专教育的培养目标,针对地区、行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实际要求设置和调整专业同时把专业设置的自更多地交给学校.学校通过企业调查、市场分析成立专业建设委员会等措施.努力使开办的专业面向市场但因缺少统一规范的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等原因,这些举措虽然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也出现了如下一些问题:
1.部分院校专业的行业特色明显.但其毕业生就业市场严峻我国高等职业学院有相当一部分是在原行业所办的专科学校或中等专业学校的基础上发展建立起来的这些学院开设的专业具有明显的行业特色.其中有些专业还是学院的传统专业和特色专业但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产业结构的调整以及用人制度的改革,有些传统专业和特色专业的就业前景不佳、市场供过于求、毕业生就业率比较低.其中部分专业的招生情况从一开始就不很理想。
2.专业设置缺乏深入的市场调研和严格的科学认证专业的设置缺乏广泛深入的市场调查研究。就业市场前景分析不充分.培养目标定位不准确,市场需求预测缺乏足够的依据.这是目前我国高等职业学院存在的比较突出的问题。从专业的提出到专业培养目标的确定、教学计划的制定.基本上是利用收集到的有限资料“闭门造车”.而很少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对新设专业进行严格的科学论证。同时.因近年高校大量扩招.高职招生录取分数线较低.生源质量明显下降.再加上有的学院实行自主招生.专业招生又取消了文理科限制.因此生源对象较以前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而有些学院的专业教学计划基本上是参照其他高校的教学计划设计的.较少考虑生源状况等实际情况.专业教学计划存在着严重的先天不足.不得不在教学中频繁改动。
3.专业设置带有一定的盲目性.数量上贪多.不顾学院现有的办学条件和生源对象。近年来.随着高校办学自的扩大.一些学校为了追求经济效益.无视现有的办学条件.盲目争办热门专业.专业建设缺乏总体规划.或规划不够科学严谨.专业的近期和远期发展目标不明确.专业的设置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和盲目性有的学院在申报专业时往往在文字材料上下功夫较多.却很少在办学条件方面做文章.申报的专业明显存在师资、实验实训设施、经费等教学条件方面的严重不足.甚至是“三无”专业。
4.专业设置的跨度较大.相关性差,不便于教学资源的整合和合理调配使用有些学院设置的专业既有服务于本行业的专业.又有面向其他行业的专业.既有文科类专业.又有工科类专业。其中有些专业.特别是不同学科和不同行业的专业.因其跨度大,相关性差,不便于学院现有的有限教学资源的充分整合和合理调配使用。因此,要尽可能在学院现已开设的专业类别内发展新的专业.并根据学院办学条件的改进和完善稳步地、有重点地发展其他专业类别的专业,以便于优化教学资源配置.实现教学资源共享。
5.专业名称混乱.专业内涵不明确。由于专业设置权在学校.加之长期没有统一的高职专业设置目录.也出现了专业设置,别是专业名称在地方乃至全国意义上的混乱和专业内涵的不明确。同时.由于缺乏严格的评审程序,使得专业名称不规范,概念不准确.有的甚至直接采用按学科分类的普通本科的专业名称.也有的采用社会上作为短期技术培训的培训项目名称。
四、专业设置的趋势
高职经过连续几年的快速发展.现已进入了较稳定的发展阶段.高职教育的专业设置和调整也必将朝着更加规范、更加贴近就业市场需要的方向发展。由教育部组织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己于2004年10月印发.该指导性专业目录按职业门类(兼顾学科)分设19个大类,下设78个二级类,共532种专业它是国家对高职高专教育进行宏观指导的一项基本文件.是指导高等学校设置和调整专业、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教育统计和人才预测等工作的重要依据,也可作为社会用人单位选择和接受毕业生的重要参考根据以上分析。高职专业设置的趋势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专业设置将更加规范,教育部2004年10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通过检查、评估等方式。依据高等学校的办学水平、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等实际情况.核定学校举办高职高专教育的专业类范围和新增专业的数量。原则上.高等学校可在核定的专业类中自主设置和调整目录内专业.也可依据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以“()”形式标出专业方向或本校该专业内涵的特色学校依法自主设置的专业.应报所属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如需增设《目录》外专业,应报所属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一、相关概念解析
1、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概念
民族认同主要指一个民族的人们对其自然及文化倾向性的认可与共识,从这个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出:民族认同包含了民族关系的认同和民族文化的认同。民族关系认同是针对一个民族作为一个群体而言的,这种认同主要来自于本民族与其它民族之间的界限划分;民族文化认同指的是在一个民族发展中,一种文化体系以民族为载体,而民族以文化为聚合。
国家认同是一种重要的国民意识,是维系一国存在和发展的重要纽带。国家认同实质上是一个民族确认自己的国族身份,将自己的民族自觉归属于国家, 形成捍卫国家主权和民族利益的主体意识。
2、多民族社区的概念
多民族社区是指在一定的地理区域内的多个民族,经过长期的共同生活与交往,从而形成具有多元文化特点的社区。多民族社区的构成要素:不同族属的多个群体、共同的地域、共同的社会体系和结构。 多民族社区以社区民族关系的行程过程为标准可以分为三种类型:传统型多民族社区、识别型多民族社区和建构型多民族社区。
传统型多民族社区是指,在历史上就一直存在,也一直被社区成员所意识到的社区。该种社区类型的特点主要表现在:(1)历时性。历史上长期存在,不受解放后民族识别工作的影响;(2)多元性。这主要表现在文化上,各民族文化,形成了现在地区文化多元共存的现象;(3)传统性或原生性。这是就社区本身而言的,是放在现代化背景下的传统性与原生性,这类社区相对于现代都市社区而言,它的传统建筑、饮食与服饰等都保存较好,具有原生态的一面论文格式模板。
湘西州现有民族43个,主体少数民族是土家族、苗族。其中毕业论文题目,人口过千的少数民族有回族、瑶族、侗族和白族。通过上述的介绍,很明显湘西州属于一个多民族社区。按照我们民族学对多民族社区的分类,由于湘西州是自古就存在这样一个多民族共聚的情况,所以我们把这样一个社区定义为传统型多民族社区。
二、多民族社区民族认同的维度研究
本文主要采用美国学者phinney概括出民族认同的三个维度,来探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们的民族认同情况。
1、民族身份的认知:包括对本民族的历史、文化传统、风俗习惯等的认知
湘西州是有着四十三个民族共同居住的多民族大家庭,尽管这里有着不同的民族群体相互杂居,但是这里的人们对于自己民族历史传统和自己的民族身份的认知度却依然十分强烈。以他们的主体民族土家族和苗族为例来讲,这两个民族都对自己的民族文化、历史传统、风俗习惯有着极高的认知度,历史上的民族记忆至今仍然在这些民族的人们心中留着深深的痕迹。例如湘西的土家族至今仍然保留着“所居必择高居”的居住传统,传统的吊脚楼工艺一直是当地的一大建筑特色;湘西苗族的民族认同更加是能够通过当地至今仍保留下来的“落洞”、“赶尸”、“种蛊”三大习俗来体现;土家族的传统技艺“西兰卡普”,就被称为中国三大名锦之一,这对于如今的土家族人们而言,无疑是一件十分值得自豪的事情。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研究,我们不难发现,湘西州的各个民族都对自己的民族历史文、宗教习惯保持着十分积极地态度,这个多民族社区内的人们是有着很强的民族认同的。
2、民族归属感:通过民族群体内部的团结情况和对本民族之外的群体的接纳与排斥情况来了解该民族的民族归属情况。
由于湘西州是个多民族社区,在这里居住的人们每天除了要与自己本民族的人们相处共处之外,还要与当地的其他民族交往联系,在这种情况之下,在与其他民族的人们的交往过程中,当地人们的族群自我意识会有所增加。教授曾指出一个民族在于外界其他民族交往过程中会增强自我的族群意识和群体归属感。根据我们的调查研究所得,湘西州内的各个民族都内部都十分的团结,对自己族群内部有着极高的归属感,都承认自己属于某一民族群体,同时,在与其他民族交往的过程中,也在一定程度上会强化本民族的族群意识和族群归属感。例如,当涉及到民族政策、利益分配等问题的时候,不同民族之间的民族认同会被进一步的加强,但从总体上而言,湘西州内的各个民族之间的人们并不是相互排斥的毕业论文题目,他们的相处还是十分融洽的,各民族之间都能够和睦相处。
3、行为卷入:包括人际交往的范围和偏好、社区或民族社团参与情况等。
多民族社区里的民族主体的一个最显著的特征就是不仅要参与自己本民族传统节日、风俗习惯的活动,还会积极参与其他民族的文化活动,最后形成了很好的民族融合,这种文化上的互动,不仅没有减低民族主体对本民族的认同,相反,还因为在参与其他民族的节日活动的时候,更加意识到和珍惜本民族传统文化的可贵性,从而使得在湘西州这样一个多民族社区内,最终达到了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和谐共生的局面。例如在湘西州境内,土家族的摆手舞不仅是当地的土家族人在跳,在举行盛大的晚会的时候,来自周内的各个民族也都会参与在其中;凤凰城里的苗寨,每天也都吸引着周内不同的民族的人们来参加这个活动。
三、湘西州多民族社区的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现状
1、多民族社区内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共性问题
根据我们的研究所得,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这样一个传统的多民族社区中,与其它的单一民族社区一样,州内的各个民族也都存在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如今州内有部分人的民族认同是基于工具性的思考上,而关于传统的原生性认同却在逐渐减少,这一群体以新一代的青年人居多,他们对于祖先们的许多历史和本民族的风俗习惯都不是怎么热衷,他们这部分人会觉得自己的民族身份给予自己带来的最大的好处就是国家政策方面的照顾、考试可以优惠加分等。但是话又说回来了,这部分人却有着极高的国家认同感;而社区内的老一代人们,对自己本民族的认同度却是原生性的认同多一些,不过他们对于国家层面的认同却不如青年群体。
2、多民族社区内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特殊性问题
由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是一个传统型的多民族社区,那么在这样一个社区的各个民族之间就免不了相互之间的交往与接触,这样也势必会使得在这个多民族社区内的人们的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会与单一的民族社区有所区别。
(1)多民族社区内的民族认同较为强烈。
在上面介绍民族认同的维度的时候,我们都已经讲过了,在多民族社区内,各民族的人们在与其他民族的交往过程中,会不自觉的去维护本民族的利益与尊严毕业论文题目,会增强对本民族的民族记忆和归属感,从而会导致各民族的民族认同有所增强。在我们所了解到的湘西州内,尽管不同民族之间的交往会增强各自民族对本民族的认同感,但是并没有出现因为这个原因而造成民族不和的结果,在湘西州内的各个民族还都是很和睦的相处在一起的。
(2)多民族社区内的国家认同存在很大的对比性论文格式模板。
多民族社区里的民族国家认同的最大一个特点就是认同的对比性,具体来讲就是说在这个多民族社区之内,大到国家的方针政策,小到社区内部的一些政策决议必须要公平公正,否则,很容易引起社区内各个民族之间的不和谐状态。就拿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这个多民族社区来讲,如果州内的政府只是单纯的给予土家族人民一些优惠政策,而忽视其他民族,那么这样的话,会在这些民族的心理产生对比心理,他们就会觉得国家没有很好的照顾到他们,这样一来,他们的国家认同度会大打折扣。
从总体层面上而言,湘西州这个多民族社区内的各个民族都对自己的民族有着很高的认同度,尤其是像土家族和苗族这些在湘西州占主体地位的民族,他们都为自己的民族身份而感到骄傲和自豪。同时,在谈及到对国家层次上面的认同的时候,州内的大部分民族也都对国家的各种民族政策表示支持和感谢,他们也都能以作为一个中国人而感到自豪。
四、余论部分
1、民族认同的原生论和工具论讨论
目前我门国家基于保护民族平等的原则,对我国少数民族实行民族优惠的政策,这些政策一方面来讲确实对促进少数民族共同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另一方面来讲,这种民族优惠政策又使得的当今社会中民族认同的原生性受到了一些质疑。于是,在学界里关于民族认同的原因探讨就出现了两种声音,一些学者持原生性理论,这批学者认为民族认同应该是基于对本民族的历史传统、风俗习惯等方面的认同;而另一部分学者则认为当今有一部分民族认同是带有功利性的毕业论文题目,这些民族主体主要是基于国家优惠政策可以给自己带来种种好处而产生和维持自己对本民族的认同感的。然而在少数民族地区该究竟如何更好的处理这二者之间的关系,至今仍需大家不断共同的探讨。
2、民族政策的文化隐喻问题
我们国家为了实现各个民族事实上的平等,而对少数民族实行政策上的倾斜和优惠,例如我们国家目前在全国各地建立的民族自治地方、自治州、自治县、民族乡等,这些被国家化为民族自治的地方,在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过程中确实享受到了国家的很多政策上的照顾。可是,这些被国家化作自治的地方,一旦带上“自治”的头衔,其带来的文化隐喻就是代表着“落后”和“贫穷”,这些地方在从国家那里得到很大的资金支持的同时却又使得很多市场投资机会白白流失,因为很多市场投资者是不会在落后不发达的地方进行大规模投资的。
关于如何解决民族自治地区文化隐喻所带来的问题,在这里提供三种解决途径,希望与大家共同思考和探讨。(1)对少数民族地区取消自治称呼,而同样的享有政策上的优惠。(2)深入研究与弘扬民族文化,让民族地区文化品牌的旗帜飘得更远。(3)调整有关少数民族的文化叙述,比如说“贫穷”、“落后”这些用来形容少数民族地区的词汇,在今后的官方叙述中尽可能的少出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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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相关服务平台是政府社会管理以及公共服务系统的构成分子,是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政策实施以及落实的主要媒介。文章将针对劳动就业现状,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体制的改革给出一些建议。
一、我国劳动就业的现状
就业是民生之本,深化就业关系到改革发展以及稳定的大局。在未来若干年里,就业会成为影响国家发展的主要因素。现在国内就业需要面临来自城乡的多重压力。相关数据显示,目前国内每年最多可以创造的就业机会只有九百多万,但是竞争上岗的人数则超过了两千万。截止2008年底,国内共有城镇登记失业者一千万之多,而城镇登记的失业率占了近五个百分点,如加上没有登记的实际失业者,那么失业率也许就超过十个百分点。在未来十年,还会有两亿以上的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且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也是目前主要的就业问题。
二、落实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的重要性
遵循科学发展的观念是社会保障的核心,我们一定将其作为安民心、稳大局的核心计划。延伸就业是十分重要的,要将其摆在经济社会进程的基础位置。劳动就业是群众生活品质的基本保障,要将其当作深化民生的基础。劳动就业保障协理员身为长期从事劳动就业保障事业的工作人员,也深刻的体会到了劳动保障工作与改革进程的大局有较为密切的关联,而且还与民生的凝聚以及事业的成败密不可分。因此他们一定要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努力履行好工作职责,从而促进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事业的全面进程。
深化社区社会保障服务构建是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的重要条件,是多层次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的基本需求,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重视民生的需求。只有深化社区社会保障制度的构建,大力推动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才可以确保社会安定以及国有企业革新的全面进程,从而才会在医疗、就业、养老以及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为人民群众给出最为便捷的社会保障服务。相关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体系是劳动保障系统的基层服务点,是做好就业服务的重要部门,是联接政府劳动保障系统与群众的主要途径,是深化再就业策略的前线。相关社区平台再就业扶持策略是不是落到实处,是其工作的主要内容。所以,我们一定全面促进劳动保障的管理服务工作向基层社区拓展,多层次构建“运作高效、基层夯实、服务到位、管理规范、”的劳动就业保障服务体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科学发展观为基础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文件,以推动就业、维护社会安定以及提升失业人员的管理服务品质为指标,多层次的深化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平台的整体水平。
三、关于落实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的几点思考
1、构建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实施共管的工作模式
完善再就业工作的领导机制,进行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净增就业岗位、落实再就业政策、控制失业率等工作目标,当成政绩考核的一项标准,要保证再就业工作的相关方针政策落到实处。
2、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深化再就业援助
全面发展公益性职业介绍系统,各公共就业服务系统要做好下岗失业人员的职业介绍以及再就业培训工作。要构建劳动力市场的信息网络。把“三偏”下岗失业人员当成再就业援助的目标,为其提供更优惠的政策。在未来的工作中,只要是政府投资或政府给予优惠政策的一些市场,开办者要拿出不少于二十个百分点的摊位优先租赁给下岗失业人员,且根据规定适当降低租赁费用。劳动保障系统与公益性劳动力市场要遵循动态管理原则,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专项就业扶持。
3、努力提高社区就业服务质量
要狠抓街(镇)劳动保障系统的构建以及规范管理,筑牢社区就业服务平台。全面落实社区就业资助体系,激励失业人员从事社区就业。相关劳动保障系统,要确保对失业人员从事社区就业的组织者以及使用者的资助落到实处。
4、严格企业破产重组审批,合理分流安置人员
国有企业的重组及改革,一定要做好职工安置工作。要是职工安置措施以及社会保障办法不完善或者是资金不到位,那么一律不予改制、重组。破产企业一定要根据法律支付职工安置费;改制、重组企业一定明确职工在改制重组前后的劳动关系。
四、总结
总的来说:全面协调、以人为本、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是我国从新世纪新时期党与国家事业发展出发的核心思想。深入的推进以及奠定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的建设,同样也是以解决人民群众最现实的就业问题为基础理念的,针对推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事业进程和经济社会发展协调,深化就业、收入分配以及劳动关系之间的内在联系,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事业多层次协调可持续发展给出方向。大力将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平台构建成为服务群众、促进再就业做出努力,且劳动就业保障要遵循“执政为民、以人为本”根本理念。为推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事业未来的进程铺平了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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