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舞弊论文合集12篇

时间:2023-03-28 15:08:53

财务舞弊论文

财务舞弊论文篇1

(1)了解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审计人员与上市公司之间经常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为减轻信息的不对称,审计人员初步要大致了解和掌握被审计单位概况,通过对企业的全面调查,充分了解内部控制系统、信息和通信系统,完成所有的准备调查程序,充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的安排,以此来预先判断企业发生舞弊的可能性。

(2)制定审计计划。根据初步测量出的舞弊风险大小情况制定出舞弊审计的计划,考虑约定的审计内容,综合会计师事务所的人力资源分布等,量身定做最适合当前被审计单位的总体审计计划目标和详细的审计步骤。受环境条件的意外变化以及在审计程序实施中能否获得充分的证据材料等因素的影响,审计计划工作会贯穿整个审计业务的始终,是一个漫长的不断进行更新完善的过程,会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随时调整。在制定了审计计划后,就应该严格遵照执行,才可规避某些审计风险。

(3)加深了解客户并分析经营风险。尽管目前还没有足够证据证明财务资料的真实与否与经营风险有着直接的关系,但经营风险衍生的严重结果事实上会使财务报告内容发生改变。审计人员通过对公司业务经营情况的分析,不但可以准确地评估操作风险的大小,而且可以帮助财务数据的合理预期,如同等行业或类似行业的分析预期来自于对竞争者的分析,纵向的预期基于数据的分析。

(4)进行舞弊风险评估。通常情况下,公司职员如果在道德品质上不够高尚正直,所处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对其造成很大压力,此时若恰逢舞弊机会,在实施舞弊审计的过程中就会承受很大风险。因此,在舞弊审计的准备过程中,审计人员应当对内部控制的评价系统进行审查,但也要注意舞弊暴露,尤其应注意会增加审计风险的情况,考虑舞弊风险因素。

(5)进行控制测试。控制测试指的是对企业内部控制系统的有效性进行测试,是为了证明被审计单位是否存在适当且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内部控制系统程序所进行的审计程序。为了取得企业有效实施内部控制的审计证据,审计师实施风险评估程序时应当准确判断出企业是否真正存在这项制度,被审计单位在运营过程中能否完全贯彻执行。

(6)应用实质性审计程序。在对企业评估过程中,如发现重大舞弊情形,则需应用到实质性审计程序,用以发现企业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审计人员应该警惕舞弊存在的一切微小可能性,通过自身的职业判断和丰富的执业经历,借助审计资料的作用发现舞弊迹象。

(7)与公司管理部门沟通。舞弊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员工层舞弊,二是管理层舞弊。与员工舞弊的方法比较,管理层舞弊更加复杂隐蔽以致难以发现,不但影响了公司利益也损害了公司名誉。管理层舞弊之所以高频率的发生也是因为管理层处在公司的高端地位,拥有相当大的权利,借此逾越了一些内部控制系统。因此,在审计过程中,加强与公司监管部门的沟通对于控制舞弊风险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舞弊审计中应注意的问题

(1)目前舞弊审计是反腐倡廉活动至关重要的一部分。舞弊行为者通过巧妙地利用职务之便,或者骗取了领导的信任、认同并授权行为人的舞弊行为。账务舞弊的行为者大多数是“圈内人”,凭借幕后的策划支持进行会计舞弊,因此舞弊审计行为与反腐倡廉活动是密不可分的,对当下贪官污吏的有效整治与治理具有重大意义。

(2)舞弊行为人对舞弊所产生的后果负有完全责任或部分责任。舞弊行为人故意实施舞弊,精心部署舞弊的金额与手段,即舞弊行为人在明知舞弊行为后果的情况下依旧进行账务舞弊,没有避免错误行为,因而舞弊行为人必须对舞弊所引发的结果负全部责任。

(3)审计过程要步步深入,综合搜集分析各方面信息。舞弊为国家明文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所不容,任何舞弊活动都是不法行为,是行为人极力隐藏的秘密,需要审计师认真检查、甄别,层层深入了解和综合搜索信息以发现其内部的真实情况。

(4)善于从相关人员的语言和行动中发现线索。舞弊行为人在心理上有弱点,虽然通过舞弊得到了一定的经济利益,但与此同时也埋藏了一份隐患和威胁。审计人员工作的展开必定会牵动舞弊者敏感的神经,引起其不安和恐惧。随着审计人员检查的重点逐步指向有关违法乱纪的事实,行为人必然会做出反应,此时审计人员应该从公司员工的异常变化中挖掘到有价值的线索。

二、舞弊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审计程序的差异分析

(一)审计依据及标准不同

会计报表审计以国家公认会计准则和国家审计准则作为执行标准,审计人员侧重于调查会计经营活动中偏离会计和审计准则的特殊业务活动;而在舞弊审计程序中注册会计师更加关注的是舞弊行为人的舞弊原因,舞弊方法与过程及对内部控制环节的薄弱性调查等理论,而在国外的注册会计师执行标准是审计机构组织专门为舞弊调查商定的审计准则,比如美国的预防会计报表舞弊委员会就规定了针对存在舞弊行为的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标准,舞弊审计程序要根据舞弊风险评估的结果及时进行更改,需要对舞弊审计程序的方向进行更改,才能使舞弊审计程序的实施更加严格有效。

(二)审计目的及关注点不同

财务报表审计主要关注财务报表及其相关会计凭证记录中信息的遗漏表述或重大错报。需要着重强调的是,审计程序离不开现行会计法规中的业务标准,并且注册会计师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对管理当局提出建议,目的是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与质量。而舞弊审计是一种发现性的冒险活动。舞弊审计的目的是调查并揭露管理层或员工层的舞弊行为,即会计记录故意扭曲或者违反法规侵占公司资产,确立舞弊行为为公司带来的损失和波及范围,其更加侧重于对特殊的、异常的事项以及存在危险可能的事项调查,并倾向于关注比较隐蔽的或公司未对外开放的事项、会计环境及业务,舞弊审计程序的设计、执行和改动都以披露会计报表中存在的重大舞弊行为导向。因此,舞弊审计通常会核查与本期经营活动相关的前期、后期的各阶段会计业务,而财务报表审计只关注于当期会计业务。舞弊审计程序更关注审计计划阶段、对委托公司及其业务环境的了解判断程序和分析性复核程序,而财务报表审计程序更关注于控制性测试程序、交易业务实质性测试程序与期末余额测试程序。

(三)对审计重要性原则认识不同

对财务报表审计而言,审计过程中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中漏报或错报的所占比例是指所执行的审计重要性原则,而比例大小在特定环境下可能会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的经营方针或决定产生影响。在审计计划制定过程中,通过评价审计的重要性水平,实质性测试可接受范围内的差错可以确定。在舞弊审计过程中,一旦发现舞弊行为,无论程度是否严重,都被认为需要加以重视。如一些大型企业,旗下资产上亿元,审查出十万元的资产不实,尽管只占总资产的千分之一,但这十万元是某会计人员通过非法途径挪用的,因此必须及时查处,关注内部控制的重要环节,否则舞弊造成的损失会产生不良后果。

(四)审计成本确立原则不同

普通的财务报表审计一般遵循成本效益原则,即审计人员或注册会计师从被审计单位取得审计资料后,要注意成本与效益二者之间的关联关系。如果审计师经过了正常的审计步骤后,依旧难以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资料,注册会计师则可出具持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但对舞弊审计而言,其每个程序都要遵循审计准则规定,不能靠臆测去假设与舞弊相关的业务。一旦发现关于舞弊的行为,必须从期初一切可疑事项查起,整理出业务的来龙去脉,即便获取证据的过程将很大程度地提高相关审计舞弊行为的成本。

(五)对审计人员素质要求不同

对财务报表审计的审计人员通常在通过专业阶段学习或获得相关资格考试证书后即被批准从事审计类型工作,而且认真实施按审计准则所规定的审计程序等,从而合理规避工作风险及减轻审计责任。而成为合格的舞弊审计师前提是曾经担任过普通型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有着丰富的审计经验,在某一特殊领域如国家法令法规、税法准则、企业管理等方面有特长,拥有超凡的怀疑假设精神与职业判断水平。只有职业极为特殊的人员才能发现并审查经过有意更改或残缺不全的会计资料,从而实施繁琐的舞弊调查程序。

(六)审计方法不同

普通财务报表审计的顺序是第一步编制审计计划,之后测试被审计单位的内控水平并进行评估,在评估水平基础上确立实施审计程序的审计方法,一般均为抽样调查方法,在使用适当的方式获得审计证据后编制工作底稿,最后阶段提出审计建议并出具报告。制定审计计划在舞弊审计中也是重要的一个步骤,但它不是最初实施的程序。舞弊调查人员在初步阶段首先进行盘查,采用种种特定的审计调查方法,通过对已发现的舞弊行为分析评估舞弊风险大小,再针对性地安排相关审计工作,实施审计程序。

(七)审计证据来源及特征不同

在财务报表的审计过程中获取的证据大部分是财务报表的数据资料。不同于财务报表审计,舞弊审计的证据获取不局限于财务数据,还包括公司公共文件审查内容、公司内部文件审查内容和会见当事人的访谈记录等。大多数财务报表审计搜集的审计证据是肯定性的,注册会计师更加信服准确性大、有说服力的证据。而在舞弊审计中注册会计师搜集的证据是否定性的,即试图证明某一会计报表项目中存在舞弊,注册会计师应保证自己所做出的审计结论证据充分,以免失去职业信誉。

三、舞弊审计程序完善对策

(一)关注公司内部治理结构

具有一个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至关重要,使得职务分工合理、职位互不相容。审计师应对公司内部职员以及董事会有明确和全面的了解。审计师也必须对内部审计机制不规范的公司严格审查,加深警惕性。结合我国国情考虑成立企业内部审计委员会,邀请具有资深审计资格的审计人员参加,根据最新审计准则定期对其进行继续教育和培训,使其独立工作,不受外界扰乱,并按时对公司全体股东作出总结性报告。

(二)测试被审计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

审计人员凭借职业判断水平和执业经验,制定出使审计风险降低到较低水平的测试程序。测试程序与经营活动准则和会计估计,并且与经营活动记录的会计凭证是紧密相连的。在审计过程中存在很多不利的经济条件,比如客户对审计人员的态度:不坦白、故意针对、激动亢奋和不合作。这些风险条件中最不利的是客户的不坦白,过分重视任务指标为其次。

(三)深入了解被审计企业及其环境

新审计准则要求审计师必须深入掌握被审计单位整体情况,并根据了解到的环境情况估计出形成错误报告的可能性。在审计风险等式中,审计风险=重大错报风险×检查风险,因为可接受的检查风险水平是既定的,审计风险主要取决于企业的重大错报风险。为了确定审计领域、确定审计重要性水平,必须对被审计单位深入了解,使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情况、环境、生产经营等做到心中有数,知己知彼,不断降低审计风险。

(四)扩大实地调查程序

注册会计师为了发现舞弊行为,经常通过实施实地调查程序寻找到有价值的证据,可以从企业内部、外部两方面展开实地调查:注册会计师应深入到企业生产经营的现场,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询问调查,如材料采购员、货品销售员、仓库保管员、车间生产工人等,在此过程中获得有关生产经营方面的实际情况,即可察觉管理层的治理漏洞和业务经营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如果内部调查获得的证据不够充分与适当,注册会计师还应该展开对企业外部的审核和观察,如对供销商、消费者、商以及关联企业的核查。在外勤审计中,注册会计师要达成内查外调的审查工作还需要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持,才能让审计工作不受到阻碍,顺利进行。

(五)保持审计人员应有的职业谨慎

在实际工作中舞弊的现象频发,形式也变换多样,审计方法复杂且具有一定风险。因此,审计人员应当保持自身应有的职业谨慎。当出现舞弊涉及管理层的多重级别时,例如共谋、不遵守内控规定等等,审计人员只有事先假设,才有可能从多方面、多角度检查和评价被查单位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理性,也才有可能及时、准确地捕捉舞弊线索。审计人员在进行舞弊审计时,应该着眼于特殊的、不正常的会计违规事项。拥有充分的职业怀疑精神无疑是舞弊审计人员最重要的素质要求。

财务舞弊论文篇2

关键词:财务报告舞弊;融资制度;上市公司

研究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问题,不可脱离证券市场特殊的融资制度背景。研究中国证券市场的融资制度,就可发现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具有如下特殊的动机。在我国,证券市场经历了十的发展,但目前还不尽成熟、不尽规范。近年来不断发生的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案就是我国证券市场所存在问题的突出反映。财务报告舞弊,是相关当事人在对利弊得失权衡后作出的选择,是人的趋利行为和特定制度背景下的产物。

一、为获得上市资格条件

根据我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申请上市的公司在财务上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发行股票前必须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因此,一些业绩并不是十分好的企业,为了达到上市资格条件,实现上市融资的目的,必然通过各种舞弊手段进行会计处理.以确保公司连续三年盈利,使之符合上市所需的财务上的要求。还有许多公司在上市前进行了大规模的上市改组,将一些劣质资产剥离出去,上市前三年的业绩就有可能并不是公司盈利能力的真实表现,而只是人为操纵的业绩。

二、为提高股票发行价格

新股发行公司除了千方百计获得上市资格达到“圈钱”的目的外.还存在着多“圈钱”的强烈动机。一家公司能够募集资金的多少是由股票发额度和股票发行价格决定的。在中国,新股发行是稀缺资源.股票发行额度受公司的影响较少.新股发行价格就自然成为公司操纵的对象。在利润指标为基础的定价模式下.公司必然会以种舞弊手段虚增利润,以期达到抬高发行价,使公司筹集到更多资金的目的。

在1996年之前,股票发行价格是根据发行年预测的每股净收益和发行市盈率计算的。市盈率是由证券主管部门确定的,许多公司就高估利预测,以达到提高发行价格的目的.造成一些司上市当年的实际利润远远低于当初的预测数1996年.中国证监会调整了股票发行价格的计公式:发行价格=发行新股前三年每股净收益平值×发行市盈率。许多公司又开始对发行前三年会计报表进行操纵。1997年,中国证监会针对多公司操纵发行前会计报表的情况,又将新股发行价格的计算公式调整为:发行价格=每股税利润×市盈率。其中每股税后利润=发行前一年股税后利润~70%+发行当年摊薄后的预测每股后利润x30%。这种政策的改变,并没有消除新发行公司操纵利润的动机,一些公司又开始在年会计报表与当年盈利预测报表上同时操纵1999年中国证监会再次调整股票发行价格的价方法,即按照股票市场上行业相同或相近、规相近、盈利水平相近的10家左右已上市公司股的平均价格来定价,与前面的几种定价方法相比这次的定价方法比较客观,但是同样有公司为取得较高的发行价格,虚报发行前一年的盈利能力。2001年至2005年又重新采用控制市盈率的办法对发行价格进行控制。由此可见.只要盈利能力还是决定股票发行价格的一个重要因素.上市公司就存在虚报盈利能力的动机。2006年结束了新股固定价格的方式,提出新股询价制度.是我国股票发行市场化的一大进步。

三、为获得再融资资格条件

配股或增发新股对于上市公司是十分重要的再融资工具。然而,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配股或增发有严格的要求。对上市公司配股资格的认定主要是以净资产收益率(ROE)为限制条件,并在近年来进行了多次调整:1994年中国证监会了《上市公司配股的通知》,规定上市公司配股的必备条件之一是“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公司ROE三年平均在10%以上”。1996年中国证监会将原来申请配股的条件修改为“最近三年内ROE每年都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公司可以略低,但不低于9%”。1999年中国证监会又对ROE进行新的规定:三年平均ROE不低于10%,每年ROE不得低于6%。2001年,证监会要求拟配股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

为了满足中国证监会有关配股条件的要求.以达到配股资格.上市公司大都需要在会计年度即将结束时测算本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是否达到配股资格线。一些达不到净资产收益率要求、但有着强烈再融资动机的上市公司就通过操纵利润来达到目的。在证监会1993年至2007年处罚公告中披露的因财务报告舞弊而被处罚的78家上市公司中,有22家上市公司的46份舞弊年报所披露的净资产收益率符合当年证监会关于配股的要求(见表1)。

由此可见,由于政府对配股行为的行政干预,倘若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低于配股资格线,在配股压力的驱使下,自然会设法采取各种手段来提高净资产收益率I2]。另外。由于许多上市公司是经过“包装”获得的上市资格.在上市时就先天不足,上市后面临着盈利能力下降、亏损或公司正常经营资金短缺的困境。这些上市公司都迫切希望通过实现配股和增发新股等再融资方式筹集到更多的资金,以期能够使公司摆脱困境。

四、避免被特别处理或退市

公司上市后可能受到各种原因引起的处罚其中最严厉的处罚是因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恶化而被特别处理、暂停上市乃至终止上市,这意味着公司将丧失一种宝贵的稀缺资源,公司及其管理人员、投资者、债权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都将受到损失。这显然是上市公司及相关利益者所不愿意看到的。于是,出于逃避惩罚,不愿意因连续三年亏损而退市,一些处于盈亏临界点附近的公司。具有巨大的利益驱动粉饰财务报告,隐瞒亏损,避免被ST或PT处理。

财务舞弊论文篇3

一、西方国家财务报告舞弊特征问题研究

(一)财务报告舞弊公司特征指标的研究从目前国外研究状况看,该领域主要的研究文献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1)财务报告舞弊公司预警信号研究。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许多学术研究采用描述性统计、问卷调查的方法归纳财务报告舞弊公司的财务特征和非财务特征。Romney等(1980)根据公开案例找出一组潜在舞弊的共同特征,作为预防舞弊或白领犯罪的早期预警信号――“红旗”,包括机会红旗、个人特征红旗和状态压力红旗;Loebbecke等(1989)对当时8大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根据其审计私人和公众公司的经验就公司重大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归纳了与公司舞弊存在环境、管理当局舞弊的动机和管理当局舞弊的伦理价值观念有关的公司特征和业务特征;Heiman-Hoffman等(1996)通过对130名执业审计师的调查结果按顺序列出了前30位舞弊预警信号,其中客户的不诚信被视为最终要的红旗指标,控制环境的薄弱紧跟其后。安然财务丑闻后,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颁布了第99号审计准则(SAS99)《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取代了SAS88,为了帮助注册会计师更有效地发现财务报表舞弊,SAS99从动机,压力、机会、合理化借口三个角度,提出了识别财务报表舞弊的42个风险因素(黄世忠,2006)。Tel-berg(2004)指出业绩重述(Financial restatement)是最简单而又行之有效的预警指标。Cheng和Warlield(2005)为经理人的盈余管理行为提供了来自股权激励的解释。Bedard(2006)考察了SOX法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披露的规定提高了应计质量。

(2)财务报告舞弊公司在财务指标方面的特征。研究证实,与正常财务报告相比,虚假财务报告常具有某种结构上的特征。Lee等(1999)通过建立模型发现,财务报表舞弊越甚,会计收益与经营现金流量间的差异越大。COSO(1999)在“财务报告舞弊:1987―1997'’的一份调查报告中指出,大多数舞弊行为通过提前确认收入或虚构收入来实现。Walls(2000)认为:绝大多数舞弊财务报告往往对资产、重大事项、管理舞弊、会计政策变更、关联方交易这几类事项故意遗漏。Wells(2001a)还指出,公司财务报告舞弊手法不外乎虚构收入、滥用时间性差异科目、少计漏计费用、欺诈性资产评估,这些舞弊行为会使得企业的财务结构出现异常状态。舞弊财务报告指标特征有:存货上升幅度超过销售收入、存货周转率下降、运输费用(销售费用),存货比率下降、主营业务毛利率上升。

(3)财务报告舞弊公司在非财务指标方面(内部公司治理)的特征。公司治理分内部和外部公司治理,内部公司治理与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的关系,是国外实证研究讨论的热点。学者们主要从股权结构和董事会特征两方面来展开相关研究。在股权结构方面,主要研究股权集中度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Shleifer和Vishny(1997)认为“隧道效应”是比委托问题更为严重的问题,并且在新兴市场上表现尤为显著。RMael LaPorta等(1999)发现股权集中度与财务报告质量负相关,在股权集中的上市公司,大股东会利用其控制性地位,将上市公司的现金资源和利润转移到大股东及其附属公司中,从而侵害小股东的利益,这便是Johnson(2000)所提出来的利益输送的概念。在董事会特征方面,BeaBley(1996、1998)对75家舞弊公司和75家非舞弊的公司的回归分析发现,舞弊违规的公司董事会在构成、任期、持股水平、审计委员会的作用方面与一般公司有着明显差异:财务舞弊公司的董事会的外部董事比例显著低于其配对公司;董事会规模越大,公司越可能发生财务舞弊;舞弊公司的公司创始人与CEO为同一人的比例较大。Beasley的实证结果发现了一个与人们常识不一致的结论,即审计委员会的存在并不能显著地降低财务报告舞弊的可能性。Deehow等(1996)发现,如果内部董事古全体董事的比例越高,或公司董事长与总经理是同一人,或公司未设立审计委员会等,该公司越可能因违反公认会计原则(GAAP)而受到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处罚。Bell等(2000)研究认为,薄弱的控制环境、管理层对盈利预期的过度偏好、管理层欺骗或逃避审计师、不合理的所有权结构都是公司可能发生舞弊违规行为的风险特征。Carcello等(2002)通过对财富1000强企业的实证研究,验证了公司治理机制与财务报告质量之间的正相关关系。Sharma(2004)发现独立董事和机构性股东在防范舞弊上起到了重要作用;而董事兼任CEO的比例越高,舞弊发生的可能性越大。Father(2005)使用1982年至2000年间SEC确认财务报告舞弊的87个公司样本与控制样本进行比较,结果表明发生财务报告舞弊的公司治理结构更弱。Bushman等(2006)认为国家层面的法律系统、证券法规、政治经济体制等制度因素会对公司经理人、投资者、管制者等市场参与主体的行为动机产生影响,并最终形成所观察到的报告盈余质量特征。Ahmed等(2007)的研究表明会计稳健性能够帮助董事会降低公司成本。

(二)财务报告舞弊公司识别指标和模型的研究主要包括:(1)财务报告舞弊公司识别指标。这类研究重点是利用一些关键性财务指标识别公司是否存在着财务报告舞弊嫌疑。Summers等(1998)基于内部人交易与舞弊之间的关系,运用分层逻辑(Logis-tic)回归技术建立识别模型表明可以通过内部人交易变量和公司具体财务特征,区别舞弊与非舞弊的公司。Wells(2001b)通过对财务舞弊的上市公司和“清白”公司进行比较,于2001年设计了一套崭新的财务报告舞弊公司识别指标体系,提出了以下财务指标可用于识别公司是否进行财务报告舞弊:销售收入应收账款比率;销售毛利比率;资产质量比率;销售收入增长比率;资产增值率。DcFond等(2003)发现证券分析师现金流量预测有增加的趋势,他们以美国公司作为研究样本进行考察,发现具有以下特征的公司更可能被分析师现金流量预测:应计项目较大;会计可比性较低;盈余波动性较大;资本强度较高;财务状况较差。最近,DeFond等(2007)将考察范围扩大到36个国家,结果表明当盈余反映公司真实经济业绩的准确性越低时,分析师越有动机提供现金流量预测。(2)财务报告舞弊公司识别模型。鉴于财务舞弊行为日益复杂,学者们开始求助于统计识别模型。Calderson等(1994)指出利用统计分析程序(如建立回归模型)比简单的分析性程序更有利于发现舞弊;Persons(1995)运用逐步Logistic回归模型成功判别了大部分的财务舞弊,并指出会计数据包含甄别财务舞弊的有效信息,舞弊公司具有高财务杠杆、低资本周转率、高流动资产

比例和较小规模。Hansen(1996)建立了一个综合Loglt和Probit技术的模型,用来预测企业财务舞弊的概率;Beneish(1999)以1987-1993年间受到SEC处罚的74家公司为样本,选用8个财务指标,利用Probit判别方法建立识别模型。总体判别成功率达到75%。Beneish同时也指出了该模型的缺陷:财务数据的歪曲必须是产生于盈余管理而非其他因素;该模型只能鉴别增加收益的盈余管理,对于减少收益的行为则无能为力。Bell等(2000)运用Logistic回归模型证明了基于财务数据的预测模型在判别舞弊公司方面比经验丰富的审计师表现出色。由于舞弊样本信息和知识获取的困难,统计判别模型始终无法取得令人满意的预警效果,财务学者不得不探索更有效的复杂模型。Eining等(1997)根据审计师不情愿依赖于过度定量决策方法的特点,构建了基于审计师对话和Logisdc模型的整合专家系统,实验表明这个系统可以帮助审计师大为提高对于财务舞弊的判别成功率;Green等(1997)基于公开财务数据,以财务指标为输入变量,运用人工神经网络技术建立了财务舞弊预测模型,发现其预测成功率显著高于统计预测模型,并建议审计师在审计初始阶段使用该模型。Fanning等(1998)运用Logit回归、直线判别、二次判别、神经网络四种方法,结果表明神经网络模型比其它方法更具预测能力。Lin等(2003)根据会计收益指标和会计收益趋势构建了基于模糊神经网络(FNN)的财务舞弊判别模型,FNN模型融合了模糊回归(Fuzzylogic)、神经网络(Networks)及其他的方法来模拟人类理性中的不确定性,以提高模型的评价能力。实证结果表明模型可以有效减少审计师的偏见或弥补审计师的不足。

二、我国财务报告舞弊特征问题研究

(一)关于财务报告舞弊公司特征的研究我国对企业财务舞弊的研究主要起因于资本市场一系列舞弊案件的发生而逐步展开。主要研究文献分为以下三类。(1)财务报告舞弊公司预警信号研究。2002年7月31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专门制定了《审计技术提示第1号――财务欺诈风险》详细列示了各种可能导致公司进行财务舞弊的因素,以及表明公司存在财务舞弊风险的“红旗”。主要包括:因竞争激烈或市场饱和,主营业务毛利率持续下降;主营业务不突出,或非经常性收益所占比重较大;会计报表项目或财务指标异常或发生重大波动;难以适应技术变革、产品更新或利率调整等市场环境的剧烈变动等。黄世忠等(2004)将财务报告舞弊的一般预警信号系统地归纳为:管理层面的预警信号;关系层面的预警信号;、组织结构和行业层面的预警信号;财务结果和经营层面的预警信号。(2)财务报告舞弊公司在财务指标方面的特征。阎达五等(2001)对利润操纵上市公司的财务指标特征进行了分析研究,认为以下操纵利润的手段在上市公司中有普遍性:通过非营业活动提高企业利润;通过增加投资收益提高利润;采用与关联单位进行交易提高利润;通过人为扩大赊销范围或采用提前确认销售、甚至搞虚假销售增加营业利润;通过其他应收款提高利润。张龙平等(2002)的研究指出,舞弊公司财务报告指标特征还表现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连年为负值,或虽然账面盈利不断增长,但经营活动没有带来正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同行业的其他公司相比,获利能力过高或增长速度过快。胡玮瑛等(2003)研究发现营业外项目、资产减值准备正成为微利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主要手段。陈关亭(2005)发现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重、资产负债率、以前年度审计意见和事务所变更等因素对非标准审计意见具有重大影响。孟焰等(2006)发现关联交易盈余管理的主要目的和结果是关联方从上市公司转移利益;股权集中度与关联方利益转移的关系较为复杂;资产规模越大关联方利益转移的程度越高。吴联生等(2007)指出,1998-2004年我国上市公司每年都存在现金流量管理行为。(3)财务报告舞弊公司在非财务指标方面(内部公司治理)的特征。2002年后,国内研究者强烈意识到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开始将公司治理因素纳入到财务报告舞弊特征的研究中。唐清泉等(2005)的研究发现在我国资本市场中,只要是第一大股东作为绝对控股股东,无论持股比例大小,他们都会对上市公司进行渠道挖掘,没有发现利益协同效应。张翼等(2005)发现以下治理特征与公司制造丑闻的概率有关:公司最终控制人的类型、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水平、董事会主席的持股比例、监事会中领取报酬的监事比例。陈晓等(2005)研究结果表明,关联交易的发生规模与股权集中度显著正相关。张祥建等(2005)以1998年至2002年间的配股公司为样本,分别从投资效率、大股东资源侵占和非公平关联交易的价值效应三个方面考察了大股东的掠夺行为,结果表明股权再融资之后大股东通过各种“隧道行为”侵害了中小股东的利益。雷光勇等(2006)的研究发现,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越高,对上市公司的控制能力越强。罗党论等(2007)研究了市场环境与控股股东的“掏空”行为。

(二)关于财务报告舞弊公司识别指标和模型的研究我国学者多采用静态界面指标作为舞弊财务报告的特征指标:具体有:(1)财务报告舞弊公司识别指标。方军雄(2003)以我国1993-2004年间被查处的财务舞弊公司作为样本,发现能够显著显示财务舞弊征兆的财务指标包括:应收款项比率、应收款项周转率、资产负债率、速动比率、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比率、资产质量、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率。使用这6个指标作为变量,分别Logistic模型构建了财务舞弊鉴别模型,结果误判率小于36%。刘立国等(2003)从股权结构、董书会特征两方面,对公司治理与财务报告舞弊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结果表明:法人股比例、执行董事比例、内部人控制度、监事会的规模与财务舞弊的可能性正相关;流通股比例则与之负相关。薛祖云等(2004)的研究表明董,监事会会议频率,持股蘸、监事的数量和比例,独立董事数量,监事会规模等与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呈显著相关。梁杰等(2004)的研究结果发现内部人控制度、国家股比例、股权制衡度与财务报告舞弊显著正相关,法人股比例、股权集中度、高级管理层持股比例与财务报告舞弊显著负相关。陈国进等(2005)用Logit模型检验了公司治理和声誉机制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约束作用,发现公司第一大股东集中持股有利于约束违法违规行为,公司业绩与上市公司舞弊概率显著负相关,但是声誉机制的作用甚微。(2)财务报告舞弊公司识别模型。汤立斌(2004)选取了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2001年处罚的82家信息披露违规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运用Wilcoxn非参数检验方法比较研究样本和控制样本在股权结构特征、规模特征、行业特征上是否存在显著性差异,统计结果表明:流通股的比例越高,越有可能发生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而公司规模和行业特征不存在显著性差异。王化成等(2006)的研究调整了盈余反应系数基本模型,加入与控股股东有关的研究变量,使用我国上市公司1999年至2002年间的经验数据加以分析,结果表明:控股

股东的持股比例与企业的盈余质量显著负相关;控股股东为国有股时盈余质量更低。袁萍等(2006)通过采用大样本Panel数据,片引入年份虚拟变量,研究发现从整体上看,董事会对公司业绩有显著影响,而监事会对公司业绩无显著影响。秦江萍(2006)以沪深股市1998至2004年间39家舞弊公司的51份年报为研究样本,采用Logistic回归方法,发现营运资金与总资产的比率、现金债务总额比、净利润现金保证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占总资产的比、每股未分配利润、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报告、股权集中度8个指标对财务报告舞弊行为识别模型有显著的解释力。陈国欣等(2007)的研究回归模型表明实际上只需盈利能力、管理层持股比例、独立董事规模、审计意见这四个变量就可以较好地识别预测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而且通过Logistic回归技术建立的模型整体识别正确牢已达95.1%,可以说效果相当显著。

三、财务报告舞弊评价与启示

财务舞弊论文篇4

[关键词]财务报告舞弊典型案例研究分析

一、国内外财务报告舞弊的典型案例及其分析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财务报告舞弊事件频发,这种不法经济行为掩盖了企业财务的真相,导致投资者决策错误并使资本市场陷入困境。为更好地理解财务报告舞弊的相关理论,本文拟对国内外财务报告舞弊的典型案例进行实证分析。

1.美国安然财务报告舞弊案及其分析

(1)安然财务报告舞弊案概述

美国典型的财务报告舞弊案,当首推美国能源巨头安然公司在20世纪初的轰然陨落。安然公司营运的天然气与石油曾占全美市场的20%,经营业务覆盖全球40多个国家和地区,营业收入突破1000亿美元,并因此成为全世界最大的能源交易商,位居《财富》杂志“美国500强”第七位,成为华尔街财务分析师力荐的蓝筹股。

然而,随着安然公司在2001年10月16日第三季度亏损6.18亿美元及其在1997年到2000年间由关联交易共虚报了5.52亿的盈利这一系列内幕消息的公布,安然股东财富瞬间蒸发,流通市值由颠峰的680亿美元跌至不足2亿美元,下跌了99.92%。安然大厦的崩塌给全球证券市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震撼,不亚于“9·11”事件对世界经济的影响。

(2)安然财务报告舞弊案的综合分析

①安然财务报告舞弊手法主要是以虚假手段高估资产、高估利润、隐瞒负债。首先,安然公司设立了大约3000家关联企业来进行“对倒”交易,这样做的目的既可以使公司进行大量的表外融资,以提高信用等级;又可以虚构交易规模,编造会计利润。其次,安然策划不具经济实质的对冲交易以掩盖投资损失;空挂应收票据以虚增资产和股东权益。2001年11月,安然公司在向美国证券交易管理委员会提交的重新编制的1997年至2001年第二季度的财务报告中,就公开承认该期间曾高估利润5.9亿美元,隐瞒负债6.28亿美元。

②按照财务报告舞弊动因的理论分析,安然舞弊案的发生囊括了四因素理论中的所有因素。

首先,安然的管理层具备贪婪和需求的两大要素。安然的管理层想把安然构建成为美国、乃至世界的第一大公司,为实现这一目标,安然实施了“从美国到印度、从能源管道到宽带网络”的疯狂扩张政策。但这种盲目扩张并未成功,当关管理层无法实现许诺的发展速度时,就开始寻求“第二条道路”——人工增长法,即通过秘密交易和“创造性”的会计方法来粉饰业绩,以便继续博取投资者的青睐。而另一方面,为了保住自己的分红,安然管理层毫无羞耻感地“盗取”公司员工和广大投资者的财富。这样,亏空黑洞越来越大,在承认了12亿美元的虚假利润后,安然又挣扎了大约六个星期,终于宣告破产。

其次,安然的保密措施在为其财务报告的舞弊行为提供契机的同时,也能有效地防止外人揭穿和披露舞弊行为的可能。就连为安然欢呼的人也承认:没有人能搞得清安然的钱到底是怎么挣的!其原因在于安然一方面以“防范竞争对手”为由,以商业秘密名义把收入或利润的细节保护起来;而另一方面他们提供的财务数据又通常过于繁琐和混乱不清,连为标准普尔公司这样的债务评级公司负责财务分析的专业人员,都无法弄清这些数据的来由。不管是极力推荐安然的卖方分析师,还是想证明安然不值得投资的买方分析师,都无法打开安然这只黑盒。”

2.中国德隆财务报告舞弊案及其分析

(1)德隆财务报告舞弊案概述

1986年乌鲁木齐市新产品技术开发部和天山商贸公司先后成立,从事彩相冲扩、服装批发、食品加工、计算机销售等业务,这也是德隆的前身。1992年新疆德隆实业公司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800万元;并成立新疆德隆房地产公司,开始进入娱乐、餐饮和房地产投资领域。1994年新疆德隆农牧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在新疆进行农牧业开发。1995年新疆德隆国际实业总公司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设立北美联络处,拓展国外业务。1996年受让新疆屯河法人股,组建新疆屯河集团。1997年受让沈阳合金法人股,进入家用户外维护设备、电动工具制造领域;受让湘火炬法人股,进入汽车零部件制造领域。1998年新疆德隆国际实业总公司改制为新疆德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并成立中国民族旅行有限公司,进入旅游业。1999年成立了北京喜洋洋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和北京国武体育交流有限责任公司,进入文体产业。2000年在上海浦东注册成立德隆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控股新疆德隆集团和新疆屯河集团;同年8月,更名为德隆国际战略投资有限公司;同年10月,注册资本增至5亿元人民币。2001年成立德隆国际战略投资有限公司党委。2002年德隆大厦落成并投入使用。

可见,德隆的发展历程非常神速,然而在2004年4月14日,对于风光的德隆来说是个黑色的日子,德隆系旗下的“三驾马车”:湘火炬、新疆屯河、合金投资第一次集体“跌停”。这不仅反映了市场对德隆的信心丧失,也增加了市场流传的德隆资金链断裂的真实性。德隆王朝的瓦解在2004年成为了一个不争的事实。

(2)德隆财务报告舞弊案的综合分析

①德隆财务报告舞弊的主要手法是通过财务报表造假、关联担保和关联交易等方式骗取银行巨额贷款、挪用上市公司现金。a.财务报表造假。德隆财技高明是大家公认的,只需在一夜之间弄来几亿到上市公司账上去,或者更简单的方法,只需通过关联的金融机构(如南昌市商业银行,昆明市商业银行)出示一下存单。b.关联担保和关联交易。从当前上市公告的数据来看,合金投资为苏州太湖担保贷款9959万元,为星浩特担保4500万元的贷款,为苏州美瑞担保1.38亿元的贷款,然而,苏州太湖委托德恒证券理财8000万,星浩特委托德恒证券理财6400万,苏州美瑞委托恒信证券国债投资7000万元,除了与美资合作的苏州美瑞外,委托德隆旗下金融机构理财的数目都大致与担保借贷的数目相同。在这一过程中,银行的2亿多资金就合法的成了德隆炒股的资金。

②德隆财务报告舞弊的动因主要有激进目标和盲目扩张与业绩的失衡、上市保壳、圈钱谋私利等。首先,从目标定位来看,德隆与前述发达国家的两个案例相似,其一直遵循着的理念是产业整合做成行业老大,而且只涉足传统产业。从德隆发展及扩张的过程中,企业战略政策过于激进,上市公司激进的目标在无法实现时必然会成为上市公司操纵财务报告、粉饰财务指标的导火索。其次,为上市保壳,进而圈钱谋私利,粉饰财务指标、操纵会计信息就成为了德隆的重要事务。

二、防治财务报告舞弊的对策办法

从上述发达国家与我国的两个典型案例可以看出,美国安然案属于在资本和金融市场高度发达、各项机制相对健全国家的典型案例,其舞弊手法是高明而隐蔽的;而我国的德隆舞弊案则属于高技术含量的舞弊犯罪,其舞弊手法除了造假外,还广泛运用了关联企业和关联担保、关联交易等复杂方式。但无论是哪一类型,也无论其手法高明与否,都与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不完善和外部监督体系的不完备密切相关。因此,防治财务报告舞弊的良方,无疑当从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完善和外部监督体系的构建这两方面来共同思考。

1.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

(1)加强对大股东的控制

虽然我国正在推行的股权分置改革能够有效的解决流通股和非流通股所带来的弊端,但由于我国特殊的国情,在我国上市公司中大股东“一股独大”的状况在短期内不可能很快就得以解决,即使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大股东问题仍会存在。为此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大股东权力行使,避免出现通过财务报告舞弊而牟利的现象发生。一般来说,对大股东控制可以采用以下两种途径进行:

①权力制衡。由于大股东控制的根源在于大股东对公司具有控制权,那么解决这个问题的直接方法就是分散公司的控制权,使股东的股权结构类似,形成相互制衡的机制。比如股改后进行国有股减持,当然这一办法比较直接,需要充分的研究。考虑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现状,作为过度的办法,也可以建立中小股东表决权的信托制度。因为当前我国大量的中小股东由于势单力薄,加上受业务素质和技术条件等的限制很难做出有影响的决策,因此往往只有名义上的发言权,使得股东大会被大股东所操纵,对董事会的监督作用也无从实现。而表决权信托制度可以将为数众多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权集中起来,使他们作为个人在股东大会原本微弱甚至可以忽略不计的声音变的有分量,从而达到影响公司决策的目的,在一定程度上克服大股东及其管理层的投机行为。

②对大股东的行为进行控制。当前我国证券监管部门对大股东及其管理层的行为也采取了一些控制措施,比如证监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在2003年8月联合了56号文件对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进行了限制。但这方面的规定太少而且层次有限,还没有调动起广大中小股东维权的积极性。因此一方面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针对上市公司普遍存在且较典型的侵犯相关利益者的大股东和管理层行为进行明令禁止,对违反者给以严肃处罚外;另一方面对其他一些存在但不普遍的大股东及其管理层侵权行为应有关通告予以明示。

(2)进一步完善独立董事制度

当前我国上市公司虽然引进了独立董事制度,但独立董事的作用并未得到有效发挥,为使独立董事发挥应有的作用,应该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①完善独立董事的选聘机制。目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不强,与其选聘机制有关,因此可考虑:在股改完成后及国有股减持前,可以由大股东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但在股东大会表决时,提名的大股东应该回避;在股票全流通及国有股减持后,可以借鉴外国经验由专门委员会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再由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②建立有效的独立董事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独立董事的积极性。有效的独立董事激励约束机制应在公司治理的基础上,将权力、责任和利益有机结合,建立有效的报酬机制和声誉机制。具体而言,即:一方面,应对独立董事的报酬实行固定报酬加延期支付部分,支付主体应改为证监会或独立董事协会,并由支付主体向上市公司收取管理费,这样既提升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又由于延期支付收益与独立董事工作的业绩密切相关,促使独立董事更加关注公司的长远利益。另一方面,还应注重独立董事的声誉机制的建设,通过对独立董事的工作业绩及时予以披露和宣传,从精神上满足独立董事的需要更能有效激励独立董事。

(3)加强和改进监事会在公司中的地位和作用

由于诸多因素,监事会并没在公司的治理结构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需完善监事会组织结构,增强监事会的独立性。进行监事会人员构成改造,改变监事会成员的产生办法,降低大股东或控股股东代表在监事会上的席位,增加其他相关利益者代表在监事会中的席位,同时监事候选人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监督能力,使监事会的作用得到真正的发挥。

2.构建上市公司外部监督体系

(1)完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是各方博弈的结果,为了达成一致,留有较多的选择空间,这也为财务报告舞弊埋下了伏笔。公司管理当局往往会利用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漏洞进行舞弊,所以加强对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自身建设,建立高质量的会计准则和制度就成了当务之急。

①将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作为调整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基本原则。众所周知,可靠性和相关性是会计信息的两个重要的质量特征,这两个质量特征到底谁应该居于主体地位还一直存在争议。但正如我国著名会计学者葛家澎所指出的:我们绝不能反对相关性的重要性,会计信息应当具有相关性,但相关性要有可靠性来落实。如果相关的信息不可靠,等于不相关。强调相关性不能牺牲可靠性,不可靠的信息只能误导使用者。特别是就我国的现实情况来看,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比较严重,如果过分强调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则可能加重财务报告舞弊,因此,当前应该以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为重。

②进一步完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制定,使之更加严谨。首先,尽量使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具有可操作性和客观性,减少会计准则中的模糊性语言和概念,减少准则中可供选择的会计政策,缩小会计政策选择的空间范围;其次,在制定新的会计准则时,应做好调查研究,不要照搬国外现成经验,使制定的会计准则符合中国实际。

③建立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评估制度。美国在1997年公开对已经颁布并生效的会计准则进行了评估,因此,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中国也应该建立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评估制度,建议财政部相关部门会同各方面专家尽早制订出我国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评估制度,定期对已颁布生效的准则和制度进行评估。对那些已经不适应现实情况质量较低的准则和制度应重点关注,集中有关的人力物力优先修订。

(2)完善政府监管

①进行监管政策的市场化改革,消除诱发财务报告舞弊的政策因素。在比较成熟的证券市场中,企业上市与退市取决于股票市场的供求关系,企业的发展前景和盈利能力,投资者偏好等因素,政府更多的是充当服务与裁判角色,维护交易的诚信、公平、公正、公开。

②加大对舞弊公司的处罚力度。公司的会计行为是受自身利益和外部环境约束的综合结果,如果违规的会计行为没有受到处罚,公司在利益驱使下就会倾向于选择违规行为;若加大对财务报告舞弊行为的惩罚力度,就能产生威慑作用。

③理顺监管体制,提高监管人员素质。当前能对我国上市公司进行监管的机关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和审计署等,虽然各部门间经常进行沟通和协调,但还是存在“政出多门”的现象,因此有必要理顺监管体制。同时证券监管机构也要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增加监管专业人员,提高监管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使其能够及时发现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中存在的舞弊问题。

(3)提高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

注册会计师对公司提供的会计信息起到质量把关的作用,在目前的制度安排下,其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的直接评判。因此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上市公司向证券市场上提供的会计信息质量的高低,如若注册会计师未尽到应有的职业勤勉,就很难保证上市公司提供会计信息的质量。为此必须加强对注册会计师及其行业的监管,提高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质量。

参考文献:

[1]黄世忠:会计数字游戏:美国十大会计舞弊案例剖析[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年版

财务舞弊论文篇5

近年来发生的财务舞弊以及公司内部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令人震惊,会计信息严重失真,不仅削弱了财务管理职能,而且严重误导了社会资源的配置。破坏了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治理财务舞弊已是势在必行。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加强舞弊防范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要求。

一、财务舞弊的内容及方式

财务舞弊是指故意的、有目的的、有预谋的、有针对性的财务造假和欺诈行为。常见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利用伪造与虚构进行财务舞弊

伪造、变造记录或凭证。隐匿或套改凭证,如发票造假、伪造单据、虚开和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虚构业务、记录虚假的交易或事项。如上市公司为骗取上市资格虚构收入、少计费用;为套取现金而虚构预借差旅费;出纳为侵吞现金而虚构支出。

(二)利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缺陷和薄弱环节进行舞弊

如出纳人员利用企业空白支票、财务专用章、法人印鉴未予分离保管的弊端,私自开具支票,挪用公款等;拉拢与自己职责不相容的人员串通舞弊,如存货核算人员拉拢仓库保管人员侵吞存货;费用核算人员串通出纳人员虚列费用侵吞公款等。

(三)利用计算机舞弊

盗用企业计算机密码进行隐蔽的程序修改或暗藏程序,扰乱计算机程序,使其达到不法目的。

(四)关联方交易舞弊

关联方交易舞弊,是指管理当局利用关联方交易掩饰亏损,虚构利润。并且未在报表及附注中按规定做恰当、充分的披露,由此生成的信息将会对报表使用者产生极大误导的一种舞弊方法。通常,上市公司会采用以下几种关联交易来虚构利润。主要有:关联购销舞弊、受托经营舞弊、资金往来舞弊、费用分担舞弊等。

(五)利用不当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舞弊

包括选用不当的借款费用核算方法、股权投资核算方法,不当的合并政策、折旧方法、收入费用确认方法及选用不当的减值准备计提方法等。如利用一些跨期摊提类会计科目进行舞弊,为了调节利润而多摊、少摊或多提、少提“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等账户。

(六)掩饰交易或事实舞弊

掩饰交易或事实舞弊是指上市公司通过利用会计报表项目掩饰交易或事实真相,或者在报表附注中未能完全披露交易真相的一种欺诈方法。

二、财务舞弊产生的影响

舞弊行为会造成会计信息与其反映的经济活动的事实不相符,必然使内部经营管理以及外部信息使用者的经济利益遭受巨大危害,进而影响整个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

安然、世通等财务舞弊和会计造假案件的发生,曾严重冲击了美国乃至国际资本市场的正常秩序。而国内发生的郑百文、银广厦、科龙、草原兴发等财务造假事件也给社会造成了恶劣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加强舞弊防范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要求。

三、财务舞弊的防范措施

(一)公司应制定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作为公司治理的关键环节和经营管理的重要举措。是一个企业防范舞弊的最基本的措施。科学、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可以守住舞弊的大门,降低舞弊的机会。但从现实情况看。许多企业管理松弛、内控弱化、风险频发、营私舞弊等问题还比较突出。2007年3月。财政部印发了《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基本规范>和17项具体规范(征求意见稿)。规范中进一步强调了建立、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性。企业应以此为指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

(二)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力度

执行力度是内部控制发挥作用的关键。从一些已发生的财务舞弊案不难看出,不少公司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但由于没有得到较好的贯彻,造成恶劣的后果。因此,在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同时。应注重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力度,在执行中发现漏洞和问题及时改进,并执行相应的惩罚措施,以使其发挥作用。

(三)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可以强化公司管理,改善公司经营业绩,提高上市公司财务报表质量。遏制管理舞弊。企业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企业章程和实际情况,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运行。

由于我国许多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很不健全,尚未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大股东操纵”和“内部人控制”等现象为违规行为洞开了方便之门,从而损害了中小股东利益。资本市场上存在的如同“郑百文”、“科龙”等实例。相当一部分起因和不良行为都可以归结为公司治理结构的严重缺陷而导致的恶意决策。如果再不加速改进公司治理结构。那么进一步规范和发展资本市场将面临很大困难。因此。要防范上市公司的管理舞弊行为,应从源头抓起,从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抓起。

(四)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加强内部审计监督

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加强内部审计监督是营造守法、公平、正直的内部环境的重要保证。企业应当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在企业内部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良好氛围,真正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评价及控制作用。

(五)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

从一些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案看,部分会计人员缺乏职业道德是影响会计核算水平、发生财务舞弊的一个重要因素。会计职业道德要求会计人员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职业技能、参与管理、强化服务。为实现以诚信为目标的会计职业道德目标,必须多管齐下,开展全方位、多形式、多渠道的会计职业教育,逐步提高会计职业道德水平。使会计职业健康发展,防范财务舞弊的发生。

财务舞弊论文篇6

摘要:本文应用前景理论,从价值函数与权重函数两个方面分析财务报告舞弊产生的内在机理。在此基础上,选取我国2007—2013年发生财务报告舞弊的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研究发现,风险偏好使行为人的风险倾向发生改变,面临退市危险的会计主体出于保牌的需求具有更高的舞弊倾向。此外,内外部监督机制不健全为财务报告舞弊行为提供了机会。

关键词 :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前景理论;价值函数;权重函数

中图分类号:F275;F22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15)04-0076-06

作者简介:许娟娟(1985-),女,内蒙古集宁人,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会计舞弊、公司治理、盈余管理和行为经济学等方面研究。E-mail:juanjuanxiaotuzi@163.com

陈志阳(1983-),男,辽宁沈阳人,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会计理论研究。E-mail:sun313582@163.com

一、引言

财务报告是会计信息的载体,也是社会各界借以评估企业绩效的关键依据。财务报告舞弊是通过对报表及附注中列示的金额或内容进行有意的错报或漏报,以误导报告使用者的行为。虽然财务报告舞弊问题一直是学术界关注的焦点,然而财务报告舞弊现象却屡禁不止。目前国内外关于财务报告舞弊的研究涉及会计舞弊的动因、识别、预防和治理等诸多方面,然而,这些研究或是建立在“动因—结果”的分析框架之上,忽视了行为人心理因素在其中的作用。或是基于“完全理性” 假设,脱离了现实经济生活,这对解决现实社会中的财务报告舞弊问题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二、文献综述

许多学者运用传统经济学对会计舞弊进行分析,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基于博弈论视角下的会计舞弊研究。Matsumura和Tucker[1]构建了管理者和审计人员的动态博弈模型,通过分析贝叶斯均衡结果,进而研究舞弊问题。秦江萍[2]通过将地方政府领导、监管者激励纳入策略博弈模型,分析了我国会计舞弊普遍存在的原因。张作民[3]基于“经济人”假设,对上市公司与监管者进行博弈分析,提出了通过采取积极的奖惩措施来抑制舞弊。薄澜和姚海鑫[4]通过构建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模型,分析了管理者与外部审计师多期重复博弈的均衡结果,从而为如何减少会计舞弊提出政策建议。除了运用规范研究方法分析舞弊问题外,还有学者将实验研究方法运用于会计舞弊的博弈分析中。Bloomfield[5]等对审计人员与管理者的博弈过程进行了实验室研究,结果发现审计人员对舞弊风险的错误估计将导致其与管理者的支付水平低于博弈均衡。Fischbacher和Stefani[6]设计了管理者和审计人员的双矩阵博弈模型,通过在实验中增加工作努力的审计人员考查了审计人员的努力程度与会计舞弊的关系。

近些年来,行为经济学得到了越来越多学者的关注,与之相关的文献也逐渐增加。杨明增和张继勋[7]通过实验方法,研究了锚定心理在注册会计师审计过程中的作用,得出阅读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底稿对于提高审计质量有显著影响。陈艳和田文静[8]应用行为经济学的相关理论对会计舞弊的形成机理进行了深入剖析。陈艳和刘欣远[9]通过问卷调查方法,运用前景理论研究职务舞弊问题,并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

综上所述,博弈论通过简化场景、构建模型对舞弊者的心理进行了研究,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上述研究的不足,但其研究建立在一定假设的基础上,而这些假设在现实生活中是不存在的。因此,博弈论是在理想状况下,对财务报告舞弊问题进行解释,其研究结论不具现实性。

行为经济学以“有限理性”为前提,能够解释现实生活中的人类行为,因此受到了学者的青睐。目前,许多学者从行为经济学视角出发对会计舞弊进行理论分析,然而实证研究相对较为匮乏。为数不多的实证研究也是运用实验和问卷的方式进行研究,罕有运用计量经济学方法进行大样本研究。本文通过前景理论对财务报告舞弊的成因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选取2007—2013年实施财务报告舞弊的上市公司进行研究,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规范研究缺乏数据支持,而实验研究样本量较小的缺陷。

三、基于前景理论的财务报告舞弊形成机理及假设提出

1979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Kahneman和行为经济学大师Tversky在Econometrics发表了关于前景理论的文章,从此前景理论进入了学者的视野。不同于期望效用理论描述理想状况下的决策过程,前景理论描绘了现实生活中的人类行为。前景理论规定了两个函数即价值函数和权重函数,并指出,人们在做抉择时,关注的是期望预期Vi与该事件发生的主观概率Pi的乘积。其基本形式如下:

Kahneman和Tversky通过大量实验证明了前景理论在人类决策过程中的普遍适用性,无疑前景理论同样适用于分析会计主体的决策行为。将前景理论运用于对财务会计舞弊的分析中,因为会计主体在决定是否进行财务报告舞弊时,同样需要对上述效用函数中的价值函数和权重函数进行评估。Tversky和Kahneman [10]指出,“前景理论的价值函数具有‘损失厌恶’的性质及相较于相同数量的获得,人们对损失更为敏感”。“正是由于这种心理倾向的存在,当人们面对收益前景时会规避风险,而面临损失前景时更愿意冒险一搏” [11]。会计主体同样如此,其面临损失前景和收益前景时具有不同的风险偏好,即会计主体也是“损失厌恶”的,面对收益前景时是风险规避的,面对损失前景时是风险倾向的。由于这种心理的影响,行为人一般不愿放弃自己的既得利益,具有维持其现状的倾向。当会计主体经营业绩欠佳,面临被退市的风险时,为了维持其上市资格,就有可能铤而走险进行舞弊。证券法规定上市公司连续亏损3年/营业收入连续三年小于1 000万元暂停上市;连续亏损4年/净资产连续2年为负/营业收入连续4年小于1 000万元终止上市。这些规定对于规范市场经济环境,激励上市公司完善自身管理,提高竞争力具有积极作用,但是,这些政策规定无形中也会成为上市公司进行舞弊行为的推动器。基于上述分析提出如下假设:

H1:是否面临退市风险与财务报告舞弊发生的可能性正相关。

由前景理论可知,会计主体在做出是否舞弊的决策时,不仅需要对收益和成本进行比较,还需要给每一个价值函数赋予决策权重,决策权重主要由舞弊行为暴露的可能性决定。能否发现报告舞弊取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及注册会计师职能的发挥。然而,财务报告舞弊大多由公司的管理层实施,而管理层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的问题在我国时有发生,所以内部控制在发现资产侵占等职务舞弊方面具有较高的有效性,而在发现财务报告会计舞弊时显得力不从心。因此,发现财务报告舞弊主要依赖于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作为独立第三方,运用其专业技能与判断,通过对公司的审计,最终以发表审计意见的形式完成对舞弊行为的侦查。由此可见,对于发现财务报告舞弊,注册会计师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缺位和失效无疑为财务报告舞弊提供了机会。根据现行审计制度的规定, 注册会计师的聘用、解聘或不再续聘由股东大会决定, 而实际上股东大会往往只是名义上的委托人,管理层才是具有最终决定权的委托人。当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类型不利于管理当局时,管理当局则可能通过更换事务所来获取期望的审计意见类型,即俗称的“购买审计意见”。 我国学者的研究也表明,审计意见类型、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舞弊正相关 [12]-[14]。基于上述分析提出如下假设:

H2:是否出具标准审计意见与财务报告舞弊发生可能性负相关。

H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财务报告舞弊发生的可能性正相关。

四、研究设计

1. 样本的选择与数据来源

我国在2007年实行了新企业会计准则,为了保证数据的一致性,本文选取从2007—2013年度受到证监会、财政部、上交所和深交所处罚的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作为初始样本,并进行如下剔除:剔除内幕交易、违规买卖股票、违规担保等业务舞弊公司;剔除金融保险业;剔除数据缺失的公司。对于连续多年进行财务报告舞弊的公司,选择第一年舞弊的年份作为样本,最终获得177个舞弊样本。

另外,本文以下列步骤为每家舞弊公司选择一个配对样本:在A股上市公司中选取与舞弊公司同行业且没有因为舞弊行为被处罚或被ST的公司。在上述样本中,选取与舞弊公司舞弊前一年资产规模相近的公司。最终,获得177个配对样本。

2. 变量的选取和模型设计

本文基于前景理论对财务报告舞弊的形成机理进行分析,从行为人的风险倾向和舞弊被发现概率两个方面提出假设。

表示风险倾向的变量:一些学者的研究表明,公司的ROE水平与会计信息操纵具有密切关联。上市公司在盈亏临界点及ROE∈ (0,1%)具有更高的盈余管理倾向[15]。出于保牌需要, ROE∈ (0,1%)财务报告舞弊发生的可能性较大[14]。因此,本文以ROE是否在(0,1%)区间来衡量上市公司是否面临退市风险。变量设计如下:ROE∈ (0,1%)为虚拟变量, ROE∈ (0,1%)则为1,否则为0。

表示舞弊被发现概率的变量:本文以审计意见类型及是否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来衡量舞弊被发现的概率,变量具体设计如下: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审计意见则为 1;否则为0。若上市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则为 1;否则为0。

公司的治理结构包括四部分: 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人。其中, 股东会不直接监督经理人,而是授权董事会和监事会对经理人分别行使监督权, 董事会和监事会结构不合理或无效可能会影响财务报告舞弊。因此,为更好地测试解释变量对被解释变量的影响,本文着重考虑了如表1所示的控制变量。

年度内董事会开会次数。董事会会议是董事履行职责,进行沟通的重要方式,董事会会议频率是衡量董事会治理效果和监督效率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其对财务报告舞弊有较大的影响。年度内董事会开会次数多可能表明董事会有效性高、监督效果好,管理层进行财务报告舞弊的机会少;董事会会议也可能是应对财务报告舞弊等问题的“灭火器”,只是当舞弊发生时做出消极反应。因此,本文假设董事会会议次数与财务报告舞弊相关,但是具体方向有待检验。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比例。董事会的独立性越高,对管理层的监督越有效,管理层进行财务报告舞弊的机会就越少。因此,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高,可以有效抑制管理层的财务报告舞弊行为。

董事长与总经理两职合一。董事会具有监督管理层的责任,独立性是影响董事会监督效果的重要因素,董事长同时兼任 CEO,意味着总经理自己监督自己,削弱了董事会的独立性,影响董事会监督职能的发挥,管理层由于缺乏监督进行财务报告舞弊的可能性增大。本文将董事长与总经理两职合一设置为哑变量,若董事长与总经理由一人担任则取1,否则取0。

年度内监事会开会次数。监事会是公司内部的重要监督机构,年度内监事会的会议次数可能表明监事沟通顺畅,监事会效率高。然而,也有研究表明有些舞弊公司为了掩盖其舞弊行为,设置大规模监事会并频繁召开监事会会议。因此,本文认为监事会开会次数与财务报告舞弊相关,但其符号有待检验。

资产负债率。若公司面临财务困难,就要承受巨大的偿债压力,当公司资不抵债时,可能破产倒闭。因此,出现财务问题的公司,为了避免违反债务契约,可能进行财务报告舞弊来掩盖真实的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率越高的公司,发生财务报告舞弊的可能性越大。

由于被解释变量为二分变量,所以本文选择Binary Logistic回归模型。建立如下Logistic模型来检验各因素对财务报告舞弊的影响:

3. 描述性统计

描述性统计和配对样本T检验的结果如表2所示。通过对表2中舞弊样本和配对样本的分析可知:舞弊样本的净资产收益率与配对样本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存在差异,且在5%的水平下显著。是否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标准审计意见在舞弊公司与非舞弊公司之间有显著差异,该差异在1%的水平下显著。舞弊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频率显著大于配对样本公司,该差异在1%的水平下显著。年度内舞弊公司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的次数均大于配对样本公司,其中董事会会议次数变量在10%水平下显著,监事会会议次数变量不具有显著性。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是公司对财务报告舞弊等问题的一种被动反应。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未能有效发挥,但相关结果还需要进一步检验。独立董事变量在两类公司之间不存在显著差异。舞弊公司比配对样本公司存在更多的两职合一现象,但该差异不具有显著性。舞弊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显著大于配对样本公司,且该差异在1%的水平下显著。

4. 逻辑回归分析

本文采用spss19.0对354个舞弊样本与配对样本进行Logistic回归分析,相关结果如表3所示。

通过Logistic回归结果可以看出,净资产收益率是否处于(0,1)区间与财务报告舞弊发生的可能性正相关,在10%的水平下显著,从而验证本文的H1。审计意见类型与财务报告舞弊发生的可能性负相关,及是否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标准审计意见与财务报告舞弊发生的可能性负相关,相关系数为-1.059,在5%的水平下显著。是否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与财务报告舞弊正相关,且在5%的水平下显著,验证了本文的H3。两职合一与财务报告舞弊正相关,且在5%的水平下显著,与本文的预期相符合。独立董事比例、年度内董事会开会次数及年度内监事会开会次数与财务报告舞弊不具有显著的相关关系。独立董事制度是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必须有30%以上的独立董事。迫于《公司法》的强行规定,许多上市公司将其独立董事人数设在了最低限,由此导致公司间独立董事人数差异小。这可能是导致本文独立董事因素不显著的原因。董事会会议次数与监事会会议次数与财务报告舞弊存在正相关关系,系数分别为0.019和0.027,但不显著。这进一步说明,董事会和监事会并未发挥其监督职能,董事会会议与监事会会议只是当公司出现舞弊时做出的被动反应。资产负债率与财务报告舞弊正相关,并且在1%的水平下显著,符合本文的预期。说明上市公司存在基于债务契约而进行财务报表的动机,及上市公司为了达到债权人的要求而进行舞弊。

五、结论与建议

本文基于前景理论,构造行为人财务报告舞弊决策函数,从价值函数和权重函数两个方面对影响财务报告舞弊的因素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以我国实施财务报告舞弊的上市公司为样本进行了数理统计研究,最终得出如下结论:根据价值函数可以得出,行为人面临损失前景和收益前景时具有不同的风险偏好,面对损失时更愿意承担风险。因此,当行为人面临退市的风险时,为了维持现状及出于保牌动机,有可能铤而走险进行舞弊。接着,本文以ROE是否处于(0,1)区间来衡量样本公司是否面临退市风险,配对样本T检验和Logistic回归结果均证实了上述结论。根据权重函数可知,行为人对舞弊收益和舞弊成本赋予的权重及舞弊被发现的概率,会影响其最终的决策。因此,本文以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类型和公司是否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来衡量舞弊被发现的概率,相关实证结果均证实舞弊被发现的概率与财务报告舞弊正相关。首先,本文从公司治理角度选取了控制变量,研究结论如下:独立董事比例、年度内董事会会议次数和监事会会议次数与财务报告舞弊均不存在显著关系,董事长与总经理两职合一及资产负债率与财务报告舞弊正相关。

行为人在做出是否进行财务报告舞弊的决策时,需要对舞弊收益和成本进行权衡,在此过程中,行为人并非是“完全理性”的,其对价值函数和权重函数的评估受到很多主观因素的影响。同时,外部因素也可以通过改变行为人的风险偏好、影响行为人对权重函数的评估进而影响舞弊发生的概率。因此,本文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监管机构在制定法规政策时,应该充分考虑政策对行为人舞弊决策的影响,制定合理的、人性化的法规政策,规范市场运行秩序。由于单一指标易于被操纵,在对公司进行考核时,应设立综合性较强的指标体系。并且,应该综合多方面因素对公司进行全面考察,而不是仅仅关注会计指标。

第二,在加大舞弊被发现的概率方面,建议加强外部审计师及注册会计师职能的发挥,解决注册会计师聘用阶段的内部人控制问题,实现股东大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解聘的决定权,解决管理层“购买审计意见”的问题。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无疑会抑制舞弊行为的发生,而董事会和监事会作为公司内部的主要监督机构,对于防范舞弊行为的发生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我国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和监事会并未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基于此,提出如下完善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建议:

第三,积极发挥董事会和监事会防范财务报告舞弊的作用。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和监事会只是在舞弊行为发生后做出消极反应,应该改变其在防治舞弊中被动性。

第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独立董事制度最早在西方国家兴起,其在完善公司治理机制,监督管理层合规履行义务,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功不可没,然而,我国独立董事的作用却差强人意,多数上市公司迫于《公司法》的规定设立独立董事,未意识到其重要性,致使我国的独立董事称为“花瓶董事”,沦为上市公司装点门面的工具。

第五,坚决贯彻两职分离制度,董事长与总经理若为同一人担任,为管理层舞弊提供了机会,加大了舞弊发生概率。

第六,设置合理的资产负债比例。过高的资产负债率,加大了公司的财务压力,从而增加财务报告舞弊发生的可能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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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张作民.证券市场会计舞弊与监管的博弈分析——基于“经济人”假设的思考[J].财会通讯,2010,(9).

[4]薄澜,姚海鑫.上市公司会计舞弊与外部审计的博弈分析——基于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模型[J].审计与经济研究,2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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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Fischbacher,U.,Stefani,U. Strategic Errors and Audit Quality:An Experimental Investigation[J].Accounting Review,2007,82(3):679-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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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Kahneman,D.,Tversky,A.Prospect Theory: An Analysis Decision Under Risk[J].Econometrics,1979,(47).

[12]陈关亭.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因素的实证分析[J].审计研究,2007,(5):91-96.

[13]王敏.浅论如何提高审计工作质量[J]. 财经界(学术版),2011,(4):174.

财务舞弊论文篇7

一直以来,财务舞弊都影响着企业经营管理以及社会的秩序。其实,在一个信息化的时代,财务舞弊与反舞弊是一个长期存在的经济斗争。对财务舞弊进行防范、对财务信息的质量进行提高显得尤为重要。而这一工作的完成依赖于对财务舞弊的分析识别并做好相应防范措施。

一、财务舞弊的含义及危害

财务舞弊是舞弊人利用财务欺诈等违法违规的手段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从而造成他人受到伤害或遭受损失的一种故意行为。财务舞弊往往开始于很小的错报或不起眼的造假行为,而最终“成长”为提供重大误导性年度财务报告和季度财务报告的盈余管理。可以看出,财务舞弊不仅会阻碍企业自身的发展,也会危害投资人的利益,甚至破坏市场的经济秩序。

二、财务舞弊理论

(一)舞弊冰山理论。在“冰山理论”中,海平面以上的往往只是冰山一角,其庞大的危险部分总是隐藏在海平面以下。在财务舞弊中冰山理论同样适用,一个公司如果发生会计舞弊,需要从它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公司的财务压力方面方面进行考察。

(二)舞弊三角理论。著名的舞弊三角理论将机会(Opportunity)、压力(Pressure)、和自我合理化(Rationalization)作为财务舞弊的形成要素,并认为如果要形成财务舞弊,三种要素缺一不可。

(三)舞弊GONE理论。舞弊“GONE”理论是由Bologua等人在1993年提出的。该理论将舞弊的形成归结于N(Need:需要)、G(Greed:贪婪)、O(Opportunity:机会)、E(Exposure:暴露)这四种因素,认为它们共同决定舞弊风险程度。

(四)新舞弊三角理论。在认识了舞弊冰山理论、舞弊三角理论、舞弊GONE理论后,让我们更深入的了解了舞弊形成的原因。在此基础上,笔者认为舞弊的成因可以归纳为一个新的舞弊三角,即新的舞弊三角理论。在新的舞弊三角理论中,舞弊是由动机(Motive)、机会(Opportunity)、暴露(Exposure)三个因素综合而成。“动机”与行为人个体有关,“机会”与组织结构和内部控制有密切联系,“暴露”则受到环境因素的影响,这一点与舞弊冰山理论有相通之处。与传统的舞弊三角理论相比,新舞弊三角理论把压力概括在了动机之中。其次与舞弊GONE理论的不同之处在于新舞弊三角理论则把舞弊的贪心与需要都归结为动机。

三、基于新舞弊三角理论对“帕玛拉特事件”的解析

(一)帕玛拉特事件。成立于60年代的帕玛拉特,作为一个家族企业,在40年的时间里就从一家默默无闻的企业发展成一家跨国大企业。但这样的大企业不仅发生了财务舞弊,并因此在欧洲掀起了名为“安然事件”的轩然大波。帕玛拉特的主要舞弊手法包括:(1)利用复杂的财务架构和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粉饰公司资产的流动性。从1990年代初开始,帕玛拉特开始在一些监管松散的地区大量设立离岸子公司,然后利用这些子公司转移资金、虚构利润。(2)虚构交易,增加销售收入。(3)直接虚构资产。(4)虚减负债。

(二)基于新舞弊三角理论对“帕玛拉特事件”的解析

基于笔者在上文中提出的新舞弊三角理论,对帕玛拉特事件进行以下分析:

1、动机。90年代中期,公司开始进行大规模的扩张。在扩张中帕玛拉特资金公司面临着资金短缺的压力,于是管理层在公众手里筹得资金后,便开始了掏空行为,即将帕玛拉特筹集的资金转移到家族企业。而为了解决资金短缺的难题,为了营造“表面的繁荣”,公司的管理层便将报表进行了粉饰。以上财务舞弊的动机就是由帕玛拉特管理层的压力、需要和借口所引发的。

2、机会。帕玛拉特作为家族型上市公司,绝对数额的企业股份都掌握在家族集团手中,其内部治理难以制衡。而意大利股市的规模以及活跃度都不尽人意,也没有能够制约大股东的驻董事,更没有严格的证券监管。这些都为管理层的掏空行为提供了绝佳机会。

3、暴露。在暴露因素中,帕玛拉特的注册会计师充当了一个并不太光彩的角色。此案中,他们以“受害者”的名义推卸本应该承担的责任,可以说对舞弊的发生保持了“默许”的态度。由此可见,审计监督的不到位使得舞弊行为的暴露变得如此薄弱,让原本可以被发现和被揭示的舞弊行为就这样顺其自然的发生了。

四、从“帕玛拉特事件”中得出的启示

(一)动机的控制。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民营企业而言,进行扩张和多元化可谓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有的企业进行多元化可能稳固了其市场地位,有的企业可能就死于扩张之手。对此,民营企业必须经过深思熟虑,慎重考虑。

(二)机会的降低。帕玛拉特事件中,其高层管理者作为主要的舞弊人员,必需对机会要素进行着力控制。出现亏损的企业有很多,但是在出现亏损的情况下,不仅不为人所知而且还能作为“楷模”的企业可谓少之又少。这说明,企业的组织结构和内部控制出了大漏洞,而且外界的监督也出了大问题。于是有学者提出民营企业整体上市、“董事问责制”、“刺穿公司面纱”等方法使董事会保持独立。

(三)暴露的加强。有效地暴露机制是防范舞弊行为的强有力的措施,暴露的加强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强对注册会计师违规的惩罚力度。一方面可以借鉴西方民间索赔的制度,注册会计师如果发生违规行为将会承担无线赔偿责任。另一方面,加大发生违规行为后在相关行业的就业难度。

二是强化政府对企业财务信息的监督。政府相关部门应该承担社会责任,加强对证券市场监督,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三是完善社会舆论监督,建立公开披露制度。利用社会舆论给舞弊者造成压力,在信誉、贷款以及融资等方面影响舞弊者,这些都会对潜在的舞弊者起到警示作用。

五、总结

企业财务舞弊的治理是一个较长时期的任务,不能希望一蹴而就,同时要想实施以上的舞弊防范措施,其花费的代价也是显而易见的。所以要从新舞弊三角论的角度来降低舞弊行为,成本效用的衡量不容忽视。但是天网恢恢,狐狸再狡猾也会留下蛛丝马迹。因此,在企业不断地努力下,在各项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不断完善下,一定可以让财务舞弊逐渐找不到立足之地。(作者单位:湘潭大学)

参考文献:

[1]黄双蓉,杜鹏,黎子民.审计[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4,3:275-280.

[2]季荣君.舞弊三角理论的视角解析内部审计与舞弊防范[J].科技咨询报,2006(14).

[3]黄世忠.会计数字游戏―美国十大财务舞弊案例分析[M].福建: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169-196.

[4]邓华明.用舞弊三角理论透析帕玛拉特事件[J].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10):66-68.

财务舞弊论文篇8

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自证券市场存在以来就一直存在,防范财务舞弊已成为一个重要的研究领域。本文基于舞弊三角理论,结合我国特殊的经济制度背景,试图为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的防范提供有益的政策建议。

一、舞弊三角理论分析

国外财务报告舞弊的理论研究由来已久,现已发展形成众多理论。Bologna and Lindquist最先提出冰山理论,他们把舞弊比喻成海面上的一座冰山,海平面以下掩藏的组织结构内部管理问题通常比露出海面的结构部分更加危险。Cressey通过调查访问首先提出,并由Albrecht发展了舞弊三角理论,认为舞弊是由压力、机会和借口三要素合力产生。此外还有舞弊的四因子理论,以及舞弊识别标志、舞弊信号、舞弊的行业影响等。

美国注册舞弊审计师协会的创始人Albrecht于1995年提出的舞弊三角理论,是迄今为止对财务报告舞弊进行识别分析的最具代表性的理论(姜毅,2003;王引,2003)。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2002年的第99号审计准则(SAS 99)与我国财政部在2007年颁布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两者都以舞弊三角理论为基础,将压力、机会和借口作为识别舞弊的重要条件。这三个条件形成舞弊三角形的三个顶点,如右栏图。

1.实施舞弊的压力。舞弊者受到的压力是舞弊发生的首要条件。例如财务稳定性或盈利能力受到经济环境、行业状况或企业经营状况的威胁;管理层为满足第三方要求或预期;管理层或治理层的个人财务状况受到公司业绩的影响,为完成过高财务指标等都会给舞弊者造成压力。财务报告的舞弊者主要是管理当局,当他们经营的企业面临市场竞争、融资需求、个人利益的压力,这些往往会迫使他们冒险一试,粉饰财务报告及各种指标。

2.实施舞弊的机会。舞弊者需要具有舞弊的机会,舞弊才能成功。企业所在行业或业务的性质、复杂的组织结构、对管理层的监督失效、内部控制要素存在缺陷等都会给舞弊者提供机会。例如,从事超出正常经营过程的重大关联方交易、高级管理人员频繁更换、管理层由一人或少数人控制、会计信息系统无效等。承受巨大压力的舞弊者无孔不入,些许机会都会成为图谋不轨者的“良机”,当然他们会寻找最能掩饰恶意行动的最佳方法。

3.为舞弊行为寻找借口的能力。借口是指存在某种态度、性格或价值观念,使得舞弊者能够做出不诚实的行为,或者舞弊者所处的环境促使其能够将舞弊行为合理化,借口是舞弊发生的重要条件之一。只有舞弊者能够将自己的行为合理化,舞弊后才能心安理得。例如管理层态度不端或缺乏诚信、管理层与现任或前任审计师之间的关系紧张等,都可能让舞弊者将个人私利与集体利益混为一谈。

舞弊造假污染着我们的经济环境。舞弊三角理论表明,必须将防范的重点放在舞弊产生的根源上,而非其产生的表面结果上。防止并发现舞弊并不单单只是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人为因素的参与就会使原本脆弱的内部控制更加不堪一击,给舞弊者可乘之机。应基于舞弊三角理论,通过减少压力、消除机会和借口的方式来抑制舞弊造假的发生。

二、舞弊三角理论在中国上市公司的具体表现

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中国资本市场发展过程中积累的遗留问题、制度性缺陷和结构性矛盾也开始显现,由此形成了财务报告舞弊鲜明的制度性背景特征。

1.压力。我国财务报告舞弊的主要压力来自于资本市场的特殊管制,如股票市场的上市和增发配股政策。我国《证券法》规定,企业在主板和中小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必须满足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的条件。按照《证券法》新规,主板、中小板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年末净资产为负数的,其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最近两年年末净资产均为负数的,其股票将终止上市。因此,大量的企业为了上市、避免被特别处理、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会操纵收入、费用和利润实现舞弊。如山东巨力为骗取配股资格,涉嫌虚增1999年度利润16 145.73万元。此外,截至2012年上半年,剔除已暂停上市企业,目前仍处交易状态(包括长期停牌)的上市公司中2011年度净资产为负数的共34家,皆为“ST类”公司。其中25家公司净资产已连续3年为负值,倘若此种情况持续下去,等待它们的唯有“终止上市”一条路。证券市场向来被视为“圈钱”的跑马场,因此,舞弊者自然会不择手段以期上市和避免退市。

2.机会。目前,我国对财务舞弊的惩罚措施有待商榷。例如,按照现行法规,如果上市公司的操纵行为造成了公布的信息虚假,最终导致投资者受损,处理方案基本上是对上市公司及其负责人道义上的谴责或行政处分或有限的罚款,仅有极少数人被处以刑事处罚(姜毅,2003;王引,2003)。公司被证监会查处、罚款,罚的是公司的钱;而且,公司的舞弊行为一旦东窗事发,股价下跌使股东利益又在二级市场上受损。在这一过程中,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受到了双重损害(姜毅,2003;王引,2003)。而对于真正舞弊的管理层甚至大股东而言,这一微弱的惩罚措施与巨大的非法利益相比,根本起不到警示作用;其次,我国不合理的股权结构也是舞弊的温床,很多企业在股份制改革时,政企不分或改制不彻底,使上市公司不能真正独立经营,公司的董事、监事和总经理主要由国有股股东直接任命,导致“内部人控制” 现象,监督和约束机制不能有效发挥作用。

3.借口。在面临压力取得机会后,一个自我合理化的完美借口开始推波助澜。管理层态度不端或缺乏诚信,就会为自己的舞弊行为寻找借口。琼民源原董事长兼总经理马玉和在法庭判决时的一段话,最可说明舞弊者造假的心机了,他说:“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维护股民的利益,即使受到挫折或蒙受冤屈,我也不会趴下,也不会改变我的原则。我无罪”(姜毅,2003;郑桂红,2009)。即使水落石出,真相大白之时,舞弊者仍然心如磐石,认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是天经地义。由此可见,企业文化或个人素养的诟病是舞弊者制造借口的根源。

三、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的防范对策与治理建议

1.减轻诱发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压力。从目前来看,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压力主要可以从上市前和上市后来讲,以发行、配股、增发、取得满意的交易价格和避免退市为主要动机,面对巨大的利益动机,公司管理层不可避免地会铤而走险。因此想要减轻舞弊的压力,必须从政策层面入手:(1)不断完善资本市场股票发行制度。证监会应更科学、更合理地制定各种考核指标,摒弃单一的财务指标考核,确立一个综合财务指标监管体系。(2)减少或去除管理层或治理层在企业拥有的直接经济利益或重大间接经济利益。不以特定经营结果作为对管理层或治理层业绩考核的直接标准,而更多转为非财务业绩的考核。(3)转变监管理念。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应由现在的监管者身份变为企业的协助者,为公司的上市经营提供指引,监管机构的“平易近人”或许能给上市公司减轻不必要的压力。

2.消除造成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机会。消除上市公司舞弊的机会是舞弊防范与治理的核心部分,舞弊的产生是公司的治理出现了问题,它包括公司内部与外部治理两部分:改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和外部治理机制。改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包括:(1)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内部控制的缺陷是舞弊的温床,加强内部控制的设计及有效运行是一个重要措施。(2)增加独立董事比例及增设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因其独立性,最能代表广大中小股东的权益;审计委员会也是杜绝舞弊可以依赖的中坚力量。(3)保证监事会的独立性。监事会的独立性、人员构成、任职资格与预防公司高层舞弊密切相关,也是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的关键。改善公司外部治理机制包括:(1)加大对财务报告舞弊的惩罚力度。(2)加强舞弊审计准则的应用。现有的舞弊审计准则应更注重中国特色的实际应用,而非单纯借鉴国外的审计准则。

3.祛除导致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借口。借口是舞弊造假的根源所在,是道德观念的缺失。祛除导致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借口措施如下:(1)营造诚信向上的企业文化。“不做假账”并不是一句口号,应强调真实性是企业财务报告之本;(2)将道德观念和性格特征等因素纳为对企业管理层选拔的考核指标。管理层任职之前应经过严格考核,避免以亲疏关系造成“内部人”使用的泛滥。

总之,基于舞弊三角理论应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舞弊三维防范体系,这一体系包括减轻压力,消除机会和祛除借口三个不同的治理层次。上市公司舞弊的防范及治理自资本市场成立以来就是重中之重,这是一个层次递进且需要不断完善改进的长久工程,是一场涉及政治、法律及道德的系统工程。

(刘萌系硕士研究生;袁建华副教授为会计系副主任、博士、硕士生导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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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舞弊论文篇9

一般来说,财务舞弊现象的原因有内部和外部之分,内部的主要有内部股权的不平衡,监事会没有尽到责任等等;外部主要有信息披露法规的不健全,监管部门的监管力度不够、执法不严等等。

目前,国内外对财务舞弊现象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识别和治理两个方面。国外已相当成熟的理论有:德劳伦斯・B・索耶的“舞弊因子学说”、艾伯伦奇特(W.Steve Albrecht)的“三角理论”、G.Jack Bologua, Robert J.Lindquist和Jiseoph T.Wells 的“GONE”舞弊理论和伯洛格那的“风险因子说”。国内学者以中国证监会对财务舞弊处罚案例为样本,也提出了非常实用有意义的研究。但国内外学者主要是通过实证研究和构建计量模型等方法来研究的,采用博弈论对财务舞弊进行研究的不多。

陈国辉、张金松运(2008)用博弈论分析了产生财务舞弊的原因且提出治理财务舞弊的有效途径,即加大对舞弊公司和合谋注册会计师的惩处力度,并加大政府监管的概率。方圆等(2009)以博弈理论通过构建上市公司和政府监管部门以及它们与注册会计师之间的两个博弈模型,得到均衡策略组合。采用数量分析的方法发现政府部门通过提高对舞弊公司和合谋注册会计师的处罚力度,减少监管成本加大监管概率等方法能有效提高治理效率。于君静等(2010)运用博弈论来研究以逃税财务舞弊,提出了惩罚力度大则逃税的概率低。

本文通过博弈论研究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问题,分析了上市公司违规获利的诱惑动机和公司信誉损失的强制,以及公众投资者路径学习对其财务舞弊的影响。希望能从理论上得到有效治理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方法,对政府部门的合理监管提供参考。

二、财务舞弊的诱惑动机与公司信誉损失的强制

企业的目标是利润最大化,在上市公司中,我们假设公司的目标是实现公司价值的最大化,即上市公司的市场价值。根据美国“股东价值之父”阿尔弗洛德.拉帕波特(Alfred Rappaport,1986)提出的分析框架,公司价值有七个基本动因――一个是宏观因素,它因行业而不同并影响企业价值;五个是操作因素,分别是销售增长率、现金利润、现金税、固定资产支出和营运资本支出;一个是基于风险和资本结构的投资所要求的回报率。而财务舞弊则能改变公司价值的大小从而影响股价。

分析前提:(1)博弈双方在博弈中对其对手的特征、战略空间、支付函数等不具有准确的知识,即不完全信息。(2)博弈分析的对象是理性人的理及其均衡。(3)决策时序:在每一时期开始时,公众投资者根据自己拥有的知识和信息形成该时期的股票价格p,并据此调整自己的经济行为;然后,公司视股价为给定的,选择能够最优化目标函数的财务信息。(4)上市公司对财务信息具有完全的控制能力。(5)设c(α)为上市公司进行财务舞弊的总成本,分为两个部分:一是未被查处时消耗的成本与舞弊程度α正相关,比例系数为?滋(?滋>0);二是被查处时的损失,假定其与α2正相关,比例系数为?姿(?姿>0,代表惩罚力度)。则财务舞弊的总成本为:c(α)=?滋α+?准?姿α2。?准为财务舞弊被发现的概率,由监管部门所决定。(6)假定α表示财务舞弊程度的大小。因为公司的真实产出为y,但公司为了操纵股价而对外宣称公司的产出为y+α。假定市场上投资者预期公司财务舞弊程度为αe,则股价可以表示为p=y+?籽(α-αe)。其中,?籽代表了资本市场的有效程度,?籽越大,资本市场的有效性越弱。(7)假定投资者为风险厌恶,其效用分为:U(p)=lnp。公司追求公司价值最大化的行为:?仔=Np-c(α)。式中:?仔为公司价值,N为发行在外的股票数。公众投资者的效用最大化为:U(p)=lnp。根据决策的时序,运用逆向归纳法,求解公司价值最大化的条件为:

其一,公司财务舞弊程度的影响分析。当N?籽-?滋0时,公司会进行财务舞弊。从式(1)中我们可以看出财务舞弊与资本市场的有效性负相关,资本市场的有效性越弱,公司进行财务舞弊的机会也就越大;财务舞弊与监管部门的监管力度负相关,监管力度越强,公司进行财务舞弊的程度就越小;财务舞弊与未被查处时的操作成本系数负相关,操作成本越大,公司进行财务舞弊的程度越小。

其二,公司财务舞弊的诱惑动机分析。假定公众投资者在开始时形成的财务舞弊程度的预期αe=0,公司视这种预期为给定的,为最大化公司的价值?仔1,则?仔1(α*)>?仔(0)。因此当公众相信公司的信息或监管者的力度而预期财务舞弊的程度为零时,公司如果实施财务舞弊则可能获得短期的某些利益。一般来说,可以将其视为公司违背规则进行欺骗的诱惑。

诱惑=?仔1(α*)-?仔(0)=N?籽α*-c(α*)

这种诱惑可能带来的恶果使一些规则(比如财务舞弊)在没有法律或制度强制实施时仍是可以维持的,这就要依靠监管和法律规则的强制力。

其三,公司信誉损失的强制。可信任的规则通常具有某种至少能平衡欺骗诱惑力的强制力。在此我们只考虑来自公司的信誉或财务政策可信性的潜在损失的强制力。现实中的博弈是公司和投资者的重复博弈,因而,如果公司在t时期实施财务舞弊,通过学习,公众会在t+1期提高其对未来财务舞弊的预期,所以,今天欺骗的成本包括提高未来的公众预期对成本的影响。

假定以下理性预期形成机制:

αet=0,如果αt-1=αet-1

αet=α*,如果αt-1≠αet-1

即如果前期的财务舞弊αt-1等于公众预期的财务舞弊αet-1,公众认为公司是守信誉的,因而相信公司的财务信息,故αet=0。但是,如果前期的财务舞弊αt-1偏离公众预期的财务舞弊αet-1,公众认为公司是不守信誉的,因而相信公司会进行财务舞弊,故αet=α*

考虑公司在t时期具有可信性,所以αet=0。如果公司在t时期违约,他们的最优财务舞弊为α*,公司从诱惑=N?籽α*-c(α*)中获利。这种违约成本在t+1期是公司不进行财务舞弊时的公司价值减去公众预期财务舞弊程度αet+1=α*时的公司价值等于c(α*)。则公司进行财务舞弊所带来的信誉损失的现值为?茁c(α*),?茁为贴现系数。

所以在给定公众理性预期形成机制下,只有当诱惑所带来的利益小于或等于信誉损失所带来的强制力时,即N?籽α*-c(α*)?燮?茁c(α*),公司才不会进行财务舞弊。

三、公众投资者路径学习的影响

考虑公众投资者和公司的博弈如表1所示,假设公司进行财务舞弊的概率为p,p∈(0,1),投资者投资的概率为q,q∈(0,1),支付函数为u1>u2>u3>u4

给定p,投资者选择投资(q=1)和不投资(q=0)的期望收益分别为:

E(1,p)=u4p+u2(1-p)

E(0,p)=u3p+u3(1-p)

若一开始双方的选择为(不舞弊,投资),则按以上规则,当t∞时,双方有唯一的策略(舞弊,不投资)

由此可见,(不舞弊,投资)是公司和投资者最初的选择,该状态有利于市场的正常运转。但由于不真实披露会计信息,进行财务舞弊,在短期内可使企业获取额外收益。因此,公司经营者会趋向选择财务舞弊,这将直接影响到投资者的利益,投资者只有选择不投资的决策。最后,双方博弈趋向企业财务舞弊,投资者不投资。此时,该博弈处于稳定状态,达到了纳什均衡,并将长期持续下去,在此种环境下公司将很难筹集到资金,同时投资者的资金也将得不到有效、充分地利用,最终将会导致整个资本市场走向崩溃。

通过对投资者的路径学习模型的讨论,我们得出公司进行财务舞弊的破坏是非常巨大的,因此需要政府部门的证监会的努力监督,制定规章对财务舞弊的公司进行有力的处罚,加大公司进行财务舞弊的成本。

四、结论与建议

从以上博弈模型的简单分析来看,财务舞弊现象与资本市场的有效性、监管部门的监管力度和未查处时的成本有关系。并且公司内部由于有面对舞弊的诱惑利益,因此公司进行舞弊的机会非常大。从公众投资者路径学习模型中可以看出一旦投资者通过学习知道公司进行财务舞弊,则公众投资者就会选择不投资,就会对资本市场造成很大的功能破坏。所以为了防止公司进行财务舞弊,政府需要制定一定的规则,使任何人若想暂时获得收益而违反规则,必然会从别的方面受到更大的惩罚。

我国的各种会计契约、会计制度和监管措施仍处于初级阶段,离“纳什均衡”还有些距离,其原因有:一是各项制度的制定未能充分体现共赢的思想;二是社会的监管制约乏力,注册会计师和证监会等监管部门,其作用未能得以真正地发挥;三是激励与惩罚机制不健全,对制假造假行为惩处不利,从而阻碍了博弈的有效进行。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经济环境的变迁,新的经济情况、经济业务的不断涌现,需要更新、更完善的会计制度。理想的会计制度应能充分兼顾各方利益,成为博弈各方自觉自律的行为。加强和完善我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信息披露的制度建设,这对上市公司的会计监督,防止财务舞弊的现象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针对当前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现状,在以后具体工作中应关注以下几点:

首先,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违规责任和相应的惩罚措施,以及上市公司临时公告和重大事项公告信息的内容和界定条件作进一步详细的规定。建立完善的内控监督,要强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和监事会机制,重新确立内部审计的地位。

其次,加强会计法、会计准则的执法力度,严肃会计责任,强化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强调信息披露的违规责任,加大违规处罚力度,提高处罚的透明度,强化对上市公司的法律约束机制,会计舞弊行为被发现后,要依法严肃处理。

第三,完善独立审计环境,提高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监督作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财务信息离不开中介机构的监督作用,特别是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定期的专业监督作用。在会计师的聘用过程中,不仅要注重专业技能,更应该注重职业道德,强化对注册会计师遵守职业道德情况的检查。

第四,加强市场监管,杜绝财务舞弊的产生和传播。财务舞弊不仅为某些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转嫁风险提供了条件,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客观上还扰乱了资本市场的交易秩序,不利于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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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李欣:《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国内近期相关研究综述与评论》,《财会》2010年第1期。

财务舞弊论文篇10

二、国内外非财务信息概念与应用综述

由于国外研究者对非财务信息的研究侧重点不同,至今对非财务信息尚无一个统一的定义,而非财务信息包含的内容也是各不相同。笔者在整理国内外相关文献的基础上,发现对非财务信息的研究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

(一)披露与否的角度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从财务信息披露的角度规定,只有符合可定义性、可计量性、相关性和可靠性的项目才能予以确认进入报表;而那些不满足条件被排斥在会计报表之外的反映公司经营活动的信息就可以定义为非财务信息。FASB在《改进企业财务报告:透视日益增加的自愿披露》的报告中指出,企业自愿披露的非财务信息应该包括:业务数据及其分析,前瞻性信息,管理层和股东信息,公司背景信息,未确认的无形资产等等。而中国证监会在《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中规定,除了财务信息,上市公司还应披露涉及重要提示及目录,公司基本情况简介,股东变动及股东情况,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公司治理结构,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董事会、监事会报告, 重大诉讼和仲裁等重要事项的非财务信息。从上述规定和报告可以看出,各国对上市公司非财务信息披露与否和披露的内容做了一定的强制性的要求,同时也鼓励上市公司自愿对其他非财务信息进行披露。

国内学者对非财务信息披露内容进行了阐述,大致内容都相同,但是对于会计政策选择、社会责任、持续发展及反映核心竞争力等无法量化的信息是否纳入非财务信息披露存在分歧(耿黎,2008)。借鉴Meek(1995)对欧洲上市公司自愿披露的非财务信息的研究,本文认为上市公司应该更加重视对描述性和可以量化的非财务信息的披露。

(二)应用于公司业绩评价 最早Robert S.Kaplan和David P Nor

ton在对平衡计分卡的论述中提到:非财务信息是财务信息的先导性指标,是阐述财务成果形成过程的信息。因此,基于委托问题对公司管理层进行业绩评价时,综合使用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能提供更直接、更及时的关于管理者努力程度的反馈信息(Barua et al.1995);在解决了非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和计量性问题后,融合非财务指标和财务指标的综合业绩评价方法是当前最有效的业绩评价方法(徐薇华,2011)。

(三)应用于财务危机预警 Albrecht(2004)提出财务危机预警信号可以从管理层面、关系层面、组织结构和行业层面等非财务方面进行识别,而黄世忠、黄京菁(2004)对这六个层面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分。对于不能直接量化的非财务信息,万希宁等(2007)构建了财务危机模糊预警模型,结合定量和定性的方法,从影响企业偿债能力、营运能力、盈利能力、内部控制等方面建立非财务指标体系,应用多级模糊综合评判法对财务风险因素进行定量化评价, 对定性的非财务指标采用模糊统计。

综合上述观点以及其他研究,本文将非财务信息划分为广义上的和狭义上的。广义上的非财务信息是相对于财务信息而言的,是指独立于财务报表之外的关于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与外部环境的所有信息;而狭义上的非财务信息是相对于应用领域而言的,是指可以量化,并且能够反映上市公司特定经营事项的非财务信息。

三、国内外非财务信息财务舞弊识别综述

(一)财务舞弊识别应用非财务信息的必要性 综合国内外的研究,可以看出非财务信息已经被研究者广泛应用到对上市公司的研究中,而将非财务信息应用于上市公司财务舞弊识别研究中也是具有理论意义和现实必要性的。一方面,综合运用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建立起来的财务舞弊识别模型能够更加直观地反映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治理情况,了解和获得更多的前瞻性的、不易被掩饰的非财务信息可以直接从内外部环境角度入手提前识别出财务舞弊风险;另一方面,在引入了非财务信息的财务舞弊识别模型能够获得更好的识别效果。杨兵(2005)的研究结果表明在引入了非财务指标后,使用统计方法和数据挖掘方法对财务舞弊的预测结果都有较大的改善。

国内外对财务舞弊的研究大多使用logistic方法,本文选取了基于该方法的有关财务舞弊识别实证研究的文献,将文献中所建立的指标体系分为三种类型:纯财务指标、纯非财务指标和混合指标,每种类型10篇文献,总计30篇。然后,将文中经过检验后得到的对财务舞弊的总体识别率按照上述三种类型取平均值,得出表1的结果。从表1中的平均识别率可以看出,在相同识别方法的前提下,综合使用了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的财务舞弊识别模型的识别率有了显著的提升。

(二)国内外关于非财务信息的财务舞弊识别综述 最早的研究大多从舞弊成因的研究角度进行,Albrecht(1995)的舞弊三角理论从压力、机会和借口三个方面来研究财务舞弊的成因;Bologna等(1993)提出了“GONE”理论以及随后在其基础上发展形成了企业舞弊的风险因子学说。上述对舞弊成因的论证为舞弊识别研究提供了理论依据。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制定的SAS NO.99具体描述了财务报告舞弊风险因素,从中可以发现一部分因素是无法通过财务指标进行量化的。国内研究方面,秦江萍(2005)总结了上述理论,认为在进行审计时不仅应关注财务结构方面,更应当注重评价内部控制和内部管理,以及从管理层行为挖掘人性方面的舞弊危险。

国内外对非财务信息与会计舞弊关系的研究开始于董事会特征对舞弊的影响,指标体系比较成熟,但是结论却互有矛盾。1992年的COSO报告从公司治理视角指出舞弊公司与非舞弊公司具有的不同的董事会特征。而Beasley(1996)则从公司治理的非财务角度出发,发现公司的董事会构成与财务舞弊存在关系,外部董事比例、任期和持股比例,以及是否在其他单位供职与财务舞弊可能性负相关,而董事会规模则与财务舞弊可能性正相关。之后对董事会构成与财务舞弊关系的研究中,杜兴强(2006)认为外部董事比例与财务舞弊的关系并不显著,而杨清香等人(2009)在总结了其他研究者关于董事会规模的观点后,认为董事会规模与财务舞弊成“U”型关系,稳定的董事会能抑制财务舞弊的发生。另外,也有学者从董事会议的召开频度(Anderson,2004)以及董事会持股方面来说明其在识别财务舞弊的作用。总体来说,一定规模的董事会(于东智,2004)和独立性强的董事会(Persons,2006)对抑制财务舞弊行为至关重要。

对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的监督和管理主要是通过监事会和审计委员会进行的。国外对监事会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其治理目标和功能定位上,对与财务舞弊的关系甚少涉及。而国内的研究表明,由于监事会功能的缺失以及制度的不健全,导致监事会不能有效地抑制财务舞弊的发生。高倩(2011)对监事会特质与财务舞弊行为之间的相关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表明监事会规模与财务舞弊也存在“U”型关系,提高监事会的独立性有助于抑制财务舞弊的发生。研究者对于审计委员会在识别财务舞弊的作用分歧很大,最早的Beasley(1996)认为审计委员会抑制财务舞弊发生的作用不显著,而Dechow(1996)和Abbott,Park and Parker(2000)则认为审计委员会能有效地降低舞弊发生的可能。国内学者也存在类似的分歧,王艳平(2011)的研究表明由于我国审计委员会制度构成存在较大的问题,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没有有效地防止财务舞弊的发生。总结上述观点,本文认为制度建立时间较晚、非强制性以及内部治理制衡机制的缺失,导致了审计委员会没有发挥本身的作用,对预警和识别财务舞弊的作用不大。

对上市公司委托、领导权以及股权结构与财务舞弊的关系研究一直是研究者关注的热点问题。Foker(1992)、Beasley(2006)认为一元领导权结构,即董事长和总经理一人兼任,与财务舞弊正相关。Erickson(2004)和Johnson(2008)发现采取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管理层为了避免其所持股票贬值而进行财务舞弊。汪昌云(2010)从冲突考察和细化了股权结构和领导权问题对舞弊的影响,结果表明大股东治理和薪酬激励机制有效降低了舞弊发生的概率,而控制权和所有权的分离程度增加了管理层舞弊的风险。杜兴强(2006)和吴革(2008)认为股权越集中越有可能发生舞弊,而刘立国和杜莹(2003)的研究表明法人持股比例和执行董事比例与财务舞弊成正相关关系,而流通股比例则是负相关,如果控股股东是国资委发生财务舞弊的概率更大。韦琳(2011)基于舞弊三角理论设计出财务的压力指标和非财务的机会指标,综合财务指标可以发现管理层的不稳定、一元领导权结构和国有股权过低都为财务舞弊创造了条件。

上述研究都是从上市公司内部治理角度,运用实证研究的方法,综合财务信息进行的,可以将所提及的非财务信息归纳为内部非财务信息,即董事会特征、监事会特征、审计委员会特征、领导权和股权结构等。而从外部环境中识别财务舞弊的研究相对较少,我们将从外部环境所获得的非财务信息定义为外部非财务信息,涉及到宏观经济信息、行业信息、监管信息、关联方交易信息和第三方信息等。Groveman(1995)总结了判断财务舞弊的指标器,其中有非正常交易和关联方交易属于非财务指标类。朱锦余等人(2007)分析了我国上市公司舞弊财务报告的主要类型、方法和持续年限等,发现表外舞弊占比较大,通过关联方交易虚构销售业务、资产和隐瞒对外担保是舞弊的主要手段。袁树民和杨召华(2007)通过对比舞弊上市公司和非舞弊上市公司在资金被关联方占用程度、与关联方进行商品交易的程度,发现将关联方资金占用相关变量纳入财务舞弊识别模型显著提高了识别成功率。Carcelfo和Nagy(2002)的研究发现上市公司聘用的审计师的专业化程度与财务舞弊呈负相关的关系。陈关亭(2007)总结了内部控制和外部审计对财务舞弊的影响指出,变更主审会计师事务所为财务舞弊提供了机会。Persons ( 1995) 研究发现行业会影响财务舞弊, 计算机及数据处理业、科学和医药仪器等制造业相对更容易发生财务舞弊。张建刚(2008)、李康(2011)根据我国上市公司以制造业为主的特点,设计出制造业上市公司财务舞弊识别模型,针对性更强。

现有的财务舞弊识别方法主要以逻辑回归模型为主,数据挖掘等计算机方法也得到广泛应用,而综合数据挖掘方法和非财务指标的模型往往能获得更好的识别率。Belinna BAI等(2008)根据工业基准指数进行横向分析识别,采用分类与回归树(CART)方法对亚洲国家的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构建识别模型。刘君(2006)采用径向基概率神经网络,综合盈利能力、成长性和流动性等财务指标以及股权结构非财务指标设计出财务舞弊识别模型,得到较高的判正率。蔡志岳(2006)基于财务和公司治理变量,运用逻辑回归和遗传审计网络方法建立信息披露舞弊识别模型,发现治理变量可以提高预测模型的有效性,遗传神经网络方法的预测能力好于逻辑回归。

四、财务舞弊识别问题创新发展

通过总结现有基于多种实证方法的财务舞弊识别研究,我们发现存在以下问题:首先,存在所使用的数据和信息无法满足研究的需要的问题,而来自其他渠道的有用信息却不能被有效地利用。现有研究使用的无论是财务数据还是非财务数据都大部分来自于官方数据库或者上市公司研究数据库,这使得数据面临着滞后性、可修饰性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其次,在制度建设方面,违规披露一直是主要的舞弊行为,这说明我国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机制还不够完善,上市公司的违规成本低,因此建立一个全面、高效、及时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平台势在必行。另外,财务舞弊识别方法一直是影响和制约舞弊识别效果的重要因素,总结现有的识别方法,笔者发现大部分方法对数据的要求是严格的,而对于海量的、增量的和不可量化的复杂数据却很难进行研究和分析。

因此,根据上述问题,笔者认为今后可从以下三方面开展研究:第一,数据:海量、实时的Web财务和非财务信息。随着上市公司数量的增加以及各种数据的累积,财务舞弊识别需要处理的数据量越来越大,结构也变得越来越复杂,而现有的财务数据以及内部治理的非财务数据已经不能全面反映财务舞弊行为,因此,只有使用实时和增量的数据才能更有效地发掘财务舞弊问题。本文认为在互联网环境下,引入相关行业经济形势、媒体报道、法律诉讼等非财务信息可以成为识别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新的切入点。第二,制度: 网络披露制度和XBRL平台的建设。保证上市公司财务和非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及时性和开放性需要一个完善的网络披露制度,而XBRL技术正是能满足这些需求的线上披露形式,它是商业和财务数据电子化交流的一种语言,有助于商业信息的编制、分析和交流,提供了低成本、高效率的服务以及可靠而准确的商业信息,目前发达的国外资本市场都在积极采用这一技术。第三,方法:基于Web环境下的数据挖掘和文本挖掘。Ravisankar(2010)、宋新平(2008)等人的研究都表明了数据挖掘方法在识别财务舞弊上效果更好,但是学者的研究都集中于具体方法及其应用上,对数据的要求也相对严格,缺乏系统的方法指导模型和框架。如何全面利用财务和非财务数据,定性和定量方法相结合,构建一个综合性舞弊识别模型将是今后研究的重点。而对于Web文本挖掘这一新兴技术应用于财务舞弊识别,国外的Glancy(2011)已做出探索,但其研究目前仅限于年报文本,而对于海量的Web财务信息的研究还是具有广阔的前景,也存在一定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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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舞弊论文篇11

财务报告舞弊一直是困扰国际会计学界的重大问题,也是阻碍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而处于公司治理结构核心地位的董事会治理缺陷正是引发财务报告舞弊的深层次原因。因此,从董事会治理层面来研究财务报告舞弊的影响因素,寻求识别财务报告舞弊发生的董事会治理方面的预警信号,进而改进董事会治理以防止财务报告舞弊的发生,不仅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降低注册会计师执业风险,而且有助于政策制定者对症下药,维护我国股票市场的健康发展。

一、研究设计

(一)研究假设本文研究了基于董事会治理层面的财务报告舞弊的影响因素,提出如下假设:

(1)董事会独立性与财务报告舞弊的理论假设。我国董事会的独立性包含两层含义。一是董事会独立于国有股股东。区别于美国高度分散的股权结构,我国的股权结构存在特殊性,即存在“国有股一股独大”并且国有股权“所有者缺位”的特殊现象。因此,在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中由国有股东委派的董事会成员的比例比较高。由于代表国有股权的股东与真正出资者是不完全相同的,前者除了关注经济利益外,可能更关注社会就业与稳定等,而后者主要关注的是经济利益,因此,就股东监督其委派董事的积极性而言,前者不如后者。而且,我国目前对国有股东委派董事的激励机制还不完善,其自身经济利益与企业业绩(股东利益)的相关度较低,该类董事的工作积极性不可能充分发挥。可以说,代表国有股权的董事在既缺乏约束机制又缺乏激励机制的情况下,缺乏维护股东利益的动力,该类董事在董事会中的比重越大,董事会相对于国有股东的独立性就越差,董事为其自身利益(如更多的在职消费等)最大化与经理层合谋而侵害股东利益的财务报告舞弊行为发生的可能性增大。二是董事会独立于经理层面。Fama and Jensen(1983)提出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比例越高,越能有效监督经营者的机会主义行为,从而可以降低公司财务报告舞弊发生的概率。Beasly(1995)的经验研究发现: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会中的比例显著的影响着舞弊财务报告的发生率,独立董事越多,虚假财务报告发生的概率越低,公司越倾向于更大程度的资源披露信息。美国SEC曾对150家样本公司进行调查研究,结果表明:舞弊公司的内部董事比例明显高于非舞弊公司。可以认为,内部董事比例越高,独立董事比例越低,公司发生财务报告舞弊的可能性也越大。综上所述,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1:国有股股东委派的董事比例越高,发生财务报告舞弊的概率越大

假设2:内部董事比例越高,发生财务报告舞弊的概率越大

(2)董事会积极性与财务报告舞弊的理论假设。有效发挥董事会的监督作用,为股东利益勤勉工作的另一个重要前提是董事会的积极性。Beasley(1996)研究表明随外部董事持股比例的增加,其积极性也会随之提高,外部董事监督作用越大,该公司发生财务报表舞弊的可能性下降。独立董事成员持股量越多,发生财务欺诈概率越小。可以认为,外部董事(与内部董事相比较而言)独立性相对较高,其持股比例越高,其工作积极性也越高,对经理层监督更为有效,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财务报表舞弊的发生。因此,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3:外部董事持股比例越高,发生财务报告舞弊的概率越小

(3)董事会的监控能力与财务报告舞弊的理论假设。董事会的监控能力主要分为两类:一是财务监控能力,二是经验监控能力。经理人作为有限理性的经济人,有着一定的自利倾向,且处在信息优势一方,极有可能通过粉饰财务报告来进行掩饰其侵害股东利益的“道德风险”行为。这种情况下,假如董事具有财务知识背景,能凭借其掌握的专业知识在第一时间发现并纠正错误,及时遏制财务报告舞弊的发生,其监控能力必然提高。如果董事具有在其他企业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经历,因其熟悉经理的工作流程,对本公司经理层的监控更为有效,另外,还能提高与经理的沟通效率和效果。因此,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4:具有财务专业知识的董事比例较高,发生财务报告舞弊的概率越小

假设5:具有高官任职经历的董事比例越高,发生财务报告舞弊的概率越小

(二)样本选取和数据来源本文收集了自我国证券交易所成立至2008年12月31日,因财务报告存在重大虚假陈述等行为并对当年财务报表重大影响而被证监会公开处罚的上市公司,共82家。舞弊公司的名单来自朱国泓《财务报告舞弊的二元治理》一书,以及中国证监会网站(csrc.省略)。同时,为了控制外部环境和行业等因素的影响,为每一家舞弊公司分别选择一个配对样本。配对样本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与舞弊公司同行业、同年度、同上市地点;与舞弊公司规模相当,具体而言,配对样本的资产规模控制在舞弊样本资产规模的70%至130%范围内;必须为非ST、PT公司;当年的审计意见必须是无保留审计意见。根据上述选样原则,选取了一组配对样本,这样得到舞弊样本和非舞弊样本共计174个。对两类样本的规模进行了一致性检验,结果见(表1)显示两组样本在规模上无显著差异,表明配对样本在规模上满足选样要求。财务数据均来自于SESMAR数据库,董事会治理的相关数据均根据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开披露的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信息进行逐一整理而成。所用计算和分析软件为EXCEL和SPASS17.0。

(三)变量定义 研究变量主要包括因变量(财务报告舞弊变量)和解释变量(公司董事会治理机制变量)。(1)因变量。因变量fraud,表示是否发生财务报告舞弊,发生财务报告舞弊fraud=1,否则fraud=0,这是个哑变量。(2)解释变量的设定见(表2)。

(四)模型建立基于研究假设,本文构建识别财务报告舞弊的董事会治理变量的Logistic回归判别模型。为了尽可能保证最终进入模型的变量在模型中有着较强显著性,并增强所建立识别模型的有效性,将对舞弊公司和非舞弊公司进行显著性检验时在1%、5%、10%的显著性水平上通过T检验和Wilcoxon检验的指标变量作为建立Logistic回归模型的初始变量,以期建立能有效判别舞弊可能性的识别模型,建立如下模型进行回归分析:

二、实证结果分析

(一)差异性检验为了进一步发现舞弊样本和非舞弊样本之间有显著差异的公司董事会治理机制量化指标,将所收集到的舞弊样本和控制样本按0、1分组,1为舞弊公司,0为非舞弊公司,采用SPASS17.0对收集的数据进行处理,对舞弊样本和控制样本的变量进行显著性检验,以期能找出显著的指标变量,建立有效识别舞弊的判别模型。舞弊样本和配对样本变量指标的配对样本T检验和Wilcoxon检验结果如(表3)。从两组样本均值和中值的差异性配对检验结果可以看出:(1)代表董事会相对于国有股股东独立性的指标在舞弊样本与非舞弊样本之间存在显著差异,而代表董事会相对于经理层独立性的两职状态在两类公司之间也存在显著差异,但内部董事比例这一指标在两类公司之间的差异并不显著。第一,国有股股东委派董事比例在舞弊公司与非舞弊公司之间存在显著差异。前者的均值为55.0746%,中值为49.2%,均高于后者,并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上通过T检验,即国有股股东委派的董事在董事会总人数中的比重与公司发生财务舞弊的可能性呈正向关系,假设1得到验证。这表明,在我国“国有股一股独大”且国有股权所有者缺位现象严重的情况下,代表国有股权的董事缺乏履行其应尽职责的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该类董事的比例越高,“内部人”(经理层甚至是经理层与董事合谋)控制的现象更为严重,“内部人”为自身利益而侵害股东利益的财务舞弊行为的可能性越大。第二,内部董事比例在舞弊公司与非舞弊公司之间不存在显著差异。对该指标的检验结果显示,内部董事比例T检验的Sig值为0.837,Wilcoxon检验的Sig值为0.835,均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即未发现上述两指标在舞弊公司与非舞弊公司之间存在显著差异,假设2没有通过验证。这可能因为独立董事制度从2001年起实施,内部董事比例高是我国的普遍现象,因此,不能说财务舞弊与内部董事比例毫不相干,而是说,它们之间相关关系的证明是后续研究的关注重点。(2)代表董事会积极性的量化指标在两类公司之间均存在显著差异,即非舞弊样本的外部董事平均持股量显著高于舞弊样本。舞弊样本外部董事平均持股量为0.008443%,中位数为0,而非舞弊样本的外部董事平均持股量为0.107578%,中位数为0.003350%,且在10%显著性水平下通过Wilcoxon检验,即外部董事平均持股量与财务舞弊成负向关系,假设3得到检验,这表明因外部董事本身的独立性相对较强,其持股比例越高,工作积极性也就越高,对经理层的监督力度也就越强,对防止因“内部人”控制而引起的财务报告舞弊行为更为有效。(3)代表董事监控能力的量化指标在两类公司之间存在显著差异。第一,舞弊样本董事会中具有财务专业知识的董事比例显著高于非舞弊样本。舞弊样本董事会中具有财务专业知识的董事比例的均值为15.174524%,中值为14.28575,而非舞弊样本则分别为10.582754%和10.101%,且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通过T检验和Wilcoxon检验,即具有财务专业知识的董事比例与财务报告舞弊呈显著正向关系,这与提出的假设4恰好相反,但与Todda.Shawver(2003)的研究结论却是一致的。可能原因在于,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内部董事的比例普遍很高,而具有财务专业知识的董事大多为内部董事,该类董事的独立性较差,其掌握的会计专业知识不仅不能遏制舞弊的发生,反而成为经理层的“帮手”,提高舞弊的发生率。第二,非舞弊样本具有高管任职经历的董事比例显著高于舞弊样本。舞弊样本则分别为44.78%和44.44%,且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通过T检验和Wilcoxon检验,即具有高管任职经历的董事比例与财务报告舞弊呈显著负向关系,这与提出的假设5一致,表明董事具有高管任职经历,其熟悉经理的工作流程,对本公司经理层的监控和沟通更为有效,从而降低舞弊的发生率。

(二)卡方检验和拟合优度检验本文采用了Logistic回归分析方法中的Backward Stepwise:Wald方式,即采用向后逐步法,根据Wald统计量的概率值将变量剔除出模型,根据Wald统计量的概率进行剔除变量的检验可以自动消除变量之间的多重共线性,逻辑回归检验结果如(表4)所示。最终模型的卡方值为27.766,显著性水平为0.000,说明模型中包含的自变量整体检验非常显著,说明回归模型的设计较为合理。(表5)中的-2LL是将对数似然比值乘以-2来衡量模型对数据的拟合度,好的模型的似然比值要高,其-2LL相对要小,本模型中的2LL=160.770。Cox&Snell R Suare和Nagelkerke R Square统计量利用数量来解释Logistic模型中的变化。它们与线性模型中的R相似,本模型Cox&Snell R Suare=0.185,Nagelkerke R Square=0.246。

(三)回归分析 (表6)表明方程的正确分类能力为66.2%,具体来说,当样本为舞弊样本时,该模型将其判断为舞弊的概率为64.7%,而判为非舞弊的概率为35.3%;当样本为非舞弊时,该模型判断为非舞弊的概率为67.6%,而判为舞弊的概率为32.4%。一般认为,方程的总体正确率大于50%时即为有效。(表7)列示了最终进入模型的相关统计量,再次证明了以下结论:董事会独立性越差,发生舞弊的可能性越大,模型中X1(国有股东委派的董事比例)的Sig值为0.001、系数B的符号为正,即国有股东委派的董事比例与财务舞弊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呈正相关关系,与假设和指标的差异性检验结果一致。董事的积极性越高,发生舞弊的可能性越小,模型中X2(外部董事的持股比例)的Sig值为0.051、系数B的符号为负,即外部董事持股比例与财务舞弊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上呈负相关关系,与假设和指标的差异性检验结果一致。在未保证董事独立的前提下,其财务监控能力越高的公司,其发生管理舞弊的可能性越大,模型中X3的Sig值为0.014、系数B的符号均为正,即在1%显著性水平上与舞弊的发生呈正相关关系,这与本文的假设相反,但与差异性检验结果一致;董事会的经验监控能力越高,舞弊发生的可能性越小,模型中X4的Sig值为0.006、系数B的符号为负,即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与舞弊的发生呈负相关关系,这与本文的假设和差异性检验结果一致。根据(表7)各个变量的系数(B),可以写出(假设将系数取小数后的三位):

logit(odds)=b0+∑biXi=-1.613+0.037X1-20.895X3+0.042X4-0.025X5

再根据公式logit(odds)=ln(p/1-p),就可以计算某个公司在以上变量值已知的情况下,该公司发生舞弊行为的概率。

三、结论

本文在借鉴国内外相关研究及其公司治理指标体系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寻求适合中国现实情况的董事会治理机制的量化指标来进行实证检验。多元logistic回归检验得出董事会治理与财务报告舞弊之间关系的经验证据: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独立性较差是引发财务报告舞弊的重要因素之一,即国有股股东委派的董事比例与财务报告舞弊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显著正相关;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的积极性是影响财务报告舞弊的重要因素之一,即外部董事持股比例与财务报告舞弊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上显著负相关;董事会监控能力也是影响财务报告舞弊的重要因素之一,即具有财务专业知识的董事比例与财务报告舞弊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显著正相关,具有高管任职经历的董事比例与财务报告舞弊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显著负相关。根据实证研究的结果,本文提出如下相关政策建议:首先,应当提高董事会的独立性,这是董事会发挥其应有职责的重要前提;其次,提高董事会的积极性,尤其是独立性较强的外部董事,建立一套合理的董事会激励机制;再次,应提高董事会的经验监控能力;最后,应当建立审计委员会制度等方式,以提高董事会的运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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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舞弊论文篇12

国外关于财务报告造假问题的研究其实早在19世纪末就已展开,后来又因为20世纪30年代爆发的经济大危机而得到迅速发展。会计信息失真则是我国在研究财务造假时衍生出来的国产词汇,在国外参考文献中会计信息失真的概念多以财务舞弊(financial fraud)财务报告舞弊financial statement fraud )和欺诈性财务报告(fraudulent financial reporting)三种阐述方式。

财务报告舞弊是公司为了获取更多的利益而进行故意编报虚假的财务报告的一种管理行为上的舞弊,并将虚假的财务报告的信息传递给报表使用者。

一、财务报表舞弊动因

(一)冰山理论

结构部分和行为部分是财务舞弊关注的两方面,分别代表了冰山海平面上和海平面下的部分,而海平面下的部分也就是行为部分视为被隐藏的部分,往往非常巨大。舞弊结构部分代表的是组织内部管理,比较客观也较容易鉴别。而舞弊行为部分则更趋向于主观化、个性化、也更容易被刻意掩盖。舞弊冰山理论说明,一个公司发生财务舞弊的可能性,既取决于其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健全性和严密性,也更趋向取决于该公司是否面临稳定财务状况或者提升盈利的压力,这决定着是否存在潜在财务造假的可能性。该理论注重强调,在舞弊风险因素中,更应该关注行为因素。

(二)三角理论

该理论被公认为迄今为止财务造假动机理论中最具代表性的理论。最早研究舞弊因子学说的是美国内部审计之父劳伦斯.索耶先生,早在20世纪50年代就提出舞弊的产生需要三个条件:异常需求、机会和合乎情理,为后来舞弊学理论的发展奠定了基础。该理论认为企业舞弊的产生是由压力、机会和自我合理化三要素组成,三者缺一不可。

(三)GONE理论

GONE 理论是由伯洛格纳(Bologna)等人于1993年被提出的, 该理论认为企业会计舞弊由G、O、N、E四个因子组成,即greed(贪心)、opportunity(机会)、need(需要)、exposure(暴露),它们共同决定了企业舞弊风险的程度。与三角理论相比较,GONE 理论把舞弊的动机解释为需要,把道德价值取向解释为贪婪,且增加了一个暴露因素,认为舞弊行为被发现和揭露的可能性大小以及被发现和揭露后的惩罚强弱将会影响舞弊者是否会实施舞弊行为。

(四)风险因子理论

风险因子理论是截至目前最为完善的动因理论,该理论认为风险因子主要包括一般风险因子和个别风险因子。其中一般风险因子是指组织或实体进行自我防护时操控的因素,例如,潜在的机会、造假者可能被发现的机率以及造假被发现后所遭受的惩罚程度。个别风险因子是指组织或实体操控以外的因素,例如道德品质、动机。若同时具备一般风险因子的个别风险因子,造假行为便会产生。

二、财务报表舞弊手段

我国会计报表舞弊的手段有其普遍性也有其特殊性。综观种种会计报表舞弊行为,本质上都是没有遵守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来记录其经济活动,向外提供真实的会计报表。然而我国的会计报表舞弊手段几乎主要处于较低水平,更多地依赖捏造虚假的交易事实、或隐瞒交易活动,其次是利用会计应计制和收付制的差别,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本身具有的灵活性或是漏洞,任意变更或者使用不恰当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等。

财务舞弊的具体手段可以说是五花八门、层出不穷,但核心是不会变的。总的来说收入舞弊包括虚构收入和跨期调整收入,费用舞弊包括少计费用、跨期调整费用以及滥用费用资本化,资产舞弊有现金舞弊、应收项目舞弊、少提减值准备等,负债舞弊一般是少计负债。

三、财务报表舞弊的治理对策

(一)健全内部控制体系

企业内部控制对于企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对于现代企业,企业内部控制是非常关键的管理措施,一个企业的兴衰成败在很大程度上由内部控制决定。所以,健全的内部控制框架体系对企业具有重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使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第二,促进公司发展得更加规范,第三,改善公司治理,第四,健全风险管理控制机制,第五,促进企业在资本市场发展更加稳定,推动企业制度更健全以及经营管理更有力。

(二)提高中介机构服务质量

注册会计师协会应该充分发挥和健全自身的职能,如自律以及监督和管理注册会计师,使每一个注册会计师保持“独立性”不变。注册会计师从业人员不仅应该具备过硬的专业能力,而且应该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和坚定的职业操守,始终满足独立审计要求,不为金钱和其它利益蒙蔽双眼,勇敢举报上市企业财务方面的违法乱纪现象。

(三)加强监管力度

目前的监管体系和信息披露机制存在非常严重的问题。市场发展的有序性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在很大程度上受信息披露机制的影响。为了加大监管力度,落实信息披露机制,必须采取以下措施:第一,将信息披露机制确定为责任机制中最重要的地位,每一个相关人员都必须明确各自的监管责任和监管任务。第二,对于信息披露的效率和公平,必须认真分析研究它们之间的关系,使信息披露规则的灵活性提高。第三,为了使上市企业呈报的信息真实,针对虚假信息,创建专门的投诉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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