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农业论文合集12篇

时间:2023-03-29 09:27:41

循环农业论文

循环农业论文篇1

二、青海省有关循环农业立法现状

中国农业法制建设从80年代中期开始,就受到了党和国家的重视,农业方面和农村经济的立法有了长足的进展。仅从立法来看,已有重大进展,制定和颁布了《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土地管理法》、《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等20多部主要涉及农业和农村经济方面的法律和40多部农业行政法规以及农业部制定的340多部部门规章。我国现有的被认为与循环农业有关的法律主要有五部,即1996年4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3年1月1曰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2008年8月29日我国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宏观上为我国发展循环经济指明了方向,确立了行为规范。这五部法律除了《节约能源法》没有专门针对循环农业的规定外,其它四部都专门涉及了了循环农业的某些内容。国家农业法律为青海省农业法律保障机制奠定了基础。。青海省关于农业立法地方法规主要有120多部,其中,与农业可持续发展相关有50余部。与循环经济有关的法规有十余部,但专门针对循环农业的法规则相对缺乏,健全的循环农业法律制度是发展循环农业的基本依据和保障。青海省循环农业的法律制度保证,现阶段以可持续发展和循环经济法规为依托。但发展循环农业的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需要综合协调各方面的因素。因此,在制定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时应结合具体情况,体现预防污染优先、资源循环利用、废弃物合理处置、适当分责等原则。保证循环农业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切实保障青海省循环农业的发展。

三、青海省发展循环农业存在主要问题

(一)循环农业立法相对空白,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不完善全国而言与循环农业有关的法律有五部,其内容上具有相关性,没有专门的立法。,青海省关于农业的法规很多,但涉及循环农业的也是寥寥无几。在发展循环农业上法制支撑还不健全,,在农业执法方面也存在一定的困难,再加上农民意识浅薄,重视度不高,循环农业很难得到大范围落实。另一方面在生产力技术水平有限的情况下,循环农业的配套技术尚不全面,很难在具体实践中得到更进一步的发展。虽然青海省涉及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法规有120多部,关于循环经济的立法也有十多部,而循环农业的专门法规却没有,相对还是空白,法律保障体系不完善。现阶段,青海省发展循环农业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国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缺乏适合青海省农业发展的地方性政策法规,难以在情况各异的地县全面推进,因此青海省在循环农业的法律法规体系需要积极完善。

(二)循环农业执法困难,可操作性弱由于地理位置和生态环境,青海省农牧民居住分散,造成了管理上难度,出现执法懈怠,操作性不强等一系列问题。青海省政府农业执法管理主体主要有五个,分别是青海省农牧厅、青海省草原监理站、青海省渔政管理总站、青海省动物卫生监督所、青海省农牧机械监理站。青海省这些农业执法部门相对单一,机构组织还不够完善。设置上存在重复,执法体制分散,职能相互交叉,权责不明。各执法机构协调能力薄弱,造成了青海省农业执法不及时。而对行政相对人农民的农业违法成本低,宁愿接受惩罚也不愿意执行法律的规定,这也造成了执法困难,执法权利不能有效行使等问题,执法的可操纵性便很难掌握。

(三)循环农业司法程序单一,权利难显循环农业的发展依附于农业的发展,全国来看,农业执法及司法保障存在着一定的缺失。农业司法保障程序单一,执法部门缺少执行权。青海省农业执法部门较少,在权利赋予方面不够彻底,缺少强制执行权。例如《青海省农业环境保护办法》第12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用地、养殖水域、灌溉水渠、农产品受到污染和农业资源被破坏的情况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37条“非法捕捞青海湖裸鲤等水生生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捕捞工具、捕捞物和违法所得,处以捕捞物价值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类似的规定中,执法主体不明确,极容易造成执法混乱以及受管辖主体不明等问题。

四、推进青海省循环农业发展的法律制度建设

1.修改农业法,完善循环农业立法体系

(1)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于1993年7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虽然经过修订并完善,但新修订的农业法涉及发展循环型农业内容只有在第八章农业资源与农业环境保护中有所体现,对循环农业的重视度不够。介于此,建议应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对循环农业的概念予以明确,针对循环农业的发展,保护,激励,责任,义务,推广,等应该做出详细的规定,以促进循环农业的发展。针对青海省的生态环境问题,必须加强农业环境立法,促进青海省的农业可持续发展,保持生态平衡,保护草地资源,确保三江源的生态安全;重视在产前、产中、产后的治理和资源的有效利用,加强农业循环种群结构合理,农业清洁生产等薄弱环节的立法。加快制定农业环境保护的专门法律.健全对土壤污染、流域污染的防治、环境安全事件管理等方面的科学立法.并严格执法,积极守法,使得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2)落实循环经济的立法,巩固农业循环经济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法于2008年8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共七章五十八条,随着循环经济法的颁布,循环农业的发展有了初步的指导思想,但在具体的实践中却难以实施,青海省政府高度重视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也相应的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予以调整,但在循环农业经济的发展实践中还存在一系列的问题。政府部门应该加强实践,培养专业的技术人才,落实循环经济立法,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巩固农业循环经济思想,明确权利义务,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3)尽快制定我国的《循环农业促进法》循环农业的发展已经成为农业可持续发展的趋势,为了科学发展需要法律的保障,积极鼓励农业资源的高效、循环使用,禁止浪费和低效使用农业资源和破坏农业生态环境的行为,支持循环农业理论和技术的研发;推广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循环农业促进法》的制定建议包含一下内容,农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循环农业的管理体制、清洁生产的操作规范、循环农业的标准认证与科技研发、资源配置与能源利用技术、循环农业模式、循环农业技术推广和服务体系、循环农业发展鼓励政策和激励机制等,在立法程序上,可先在某一地方探索循环农业地方立法.及时总结地方立法经验教训。

(4)完善循环农业立法体系农业的多功能性和循环农业是农业发展的重要指导理念,更是多部法律的立法基础,以此我们需要建立健全的法律政策体系,为推动青海循环农业的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2.建立健全执法机构,保障执法权利

(1)完善农业执法机构建设完善青海省农业执法机构的建设,依法治农、依法护农、依法兴农。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执法机构,由上而下各负其责,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提高执法水平,加强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办案水准。加强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建设,转变执法职能,推进农业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效率。提高农牧民法律意识,主动守法。相应的提高违法成本,文明执法有效执法,为发展青海省循环农业奠定理论基础。同时,应该制定综合性循环农业管理体制法,科学划分统管部门与分管部门的执法权建立环境保护综合协调机构和咨询机构,设置区域性和流域性执法机构并实行垂直监管。青海省政府应对循环农业进行整体规划,同时健全司法保障。立足于青海省基本农业情形,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制度,完善司法保障体系,依法履行职责,维护社会和谐发展,推动司法体制和机制改革。青海省政府应一方面建立健全循环农业的管理机构,形成自上而下地指导和监管体系;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循环农业发展中的信息咨询,培训和检验、认证等机构,形成有效的服务、监控体系。青海省政府应该把发展循环农业的内容列入长期发展规划,以青海省西宁市为例,西宁市将农牧业龙头企业的发展与农业农村经济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发展“绿色生态农业、农畜产品加工、带动农牧户增收”三大产业体系,构建了“绿色种植—规模养殖—农畜产品加工—有机肥料综合利用”为内容的“四级循环”产业链,积极探索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新路子。

(2)出台循环农业的相关政策为确保青海省循环农业的有效发展,应该结合国家相关农业优惠政策,根据青海省省情制定有利于本省发展的地方性财政政策,制定相应的产业发展政策,合理优化产业布局,改进技术,更新设备,注重推广,循环利用,加强宣传,持续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生态效益三者的统一。在循环农业的发展和建设上,还应该提供财政政策等方面支持。让农民在生产中有专项资金用于技术掌握,在循环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实行有补偿政策,激励生产者积极作业。在有专业人士的指导下,形成规模化生产,建立相应的激励政策,予以奖励。

循环农业论文篇2

全面推进秸秆机械深耕还田,重点扩大秸秆过腹还田、秸秆生物反应堆、秸秆沼气、秸秆固化、生物质能源等转化利用能力。组建完善配套秸秆循环利用技术模式9个,建设秸秆青贮场所9处,年青贮玉米秸秆40余万亩,秸秆固化点40余处,秸秆生物反应堆6000个大棚,秸秆养藕4000亩,户用秸秆沼气5000个,大型秸秆沼气工程28处,制造秸秆颗粒年消化20余万亩的玉米秸秆,玉米机械深耕面积每年达到90万亩,小麦、玉米平均亩产分别增产10%和12%,每亩为农民增收节支近300元。

1.2推广节肥、节药、节水、节种技术,实现农业投入品的减量化

全市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实现了全覆盖,建立村级测土配方技术示范面积8.47万亩,年累计推广粮食、蔬菜等农作物配方肥2.2万t,使用面积37.87万亩,技术推广面积300余万亩,减少化肥施用量3万吨,化肥利用率提高3%左右,每公顷化肥使用量减少100kg,节本增效1.7亿元。在临淄区朱台镇建成1万多亩小麦垄作示范推广基地,节肥10%、节水30%以上。在临淄、桓台、高青、沂源等4个项目县建立专业化统一防治示范区4万亩,全市专业化防治服务面积每年达到158万亩次,防治效果平均达到90%以上,每公顷农药使用强度减少0.5kg;粮食作物农药用药量减少5%以上,经济作物用药量减少15%以上。

1.3以沼气建设为纽带,促进农村废弃物资源的循环利用

全市共建有户用沼气池10.11万个,占农户的30%以上,其中80%以上的户达到了“一池三改”标准。建成生态能源示范村86个、“千池镇”15个,年可利用人畜粪便30%以上、作物秸秆10万亩以上,提供优质有机肥40多万吨、沼气4000多万立方米,节约标煤3.1万t,减少CO2排放7.1万t,为农民节支8000多万元。发展“猪沼果”模式6000多个,“猪沼菜”1200多个,沼渣沼液利用户数达67048个,沼渣沼液利用率达到93%,亩节药219元,节肥68元,农产品增值179元。

1.4以乡村清洁工程为载体,推动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选择不同区域、不同类型、不同条件的乡村清洁工程示范村16个,生态家园富民工程示范村30个,相继开展了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建设,梦泉村等5个村通过省级验收,被列为全国农村清洁工程示范村。通过开展农村清洁工程示范建设,改善了农村生活环境,示范村内100%耕地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农药、化肥减施率超过30%;人畜粪便等废弃物入沼、还田、沤肥等方式使人畜粪便利用率均达到10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田间废弃物收集率达到90%以上。有效解决了农村普遍存在的粪堆、柴堆、垃圾堆“三大堆”现象,达到治理面源污染和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水源的目的,受益农户达到5000余户,农民人均增收1200元,大大推动了新农村建设。

2存在的主要问题

2.1扶持力度偏小,缺少资金支持

目前循环农业项目的覆盖面仍然偏小,循环农业发展中无论基础设施的建设,还是人才的培训、技术的开发等,都需要大量资金,生产者多为经济基础薄弱的农户,发展循环农业仅靠农户和农业部门显然力不从心。由于政府对循环农业资金投入不足,社会多元投入体系尚未建立健全,资金不足仍是制约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

2.2产业化经营相对滞后,后续服务比较薄弱

目前循环农业相关产业还没有形成一条完整的从建设使用管理后续服务的产业链条,专业化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滞后,管理和运作不规范,没有对循环农业发展起到应有的服务保障作用。尤其是农村沼气产业,产品市场比较混乱,没有统一的行业标准,许多产品的质量不过关,这无疑加大了建设成本,影响了沼气产业发展。受服务经费缺乏、运作方式不成熟等原因限制,农村沼气的后续管理和服务还跟不上沼气产业迅猛发展的步伐。

2.3循环农业技术支撑不够,需要进一步强化

目前循环农业模式特别是适合当地的循环模式有待于进一步丰富和创新,部分循环农业产业链偏短,秸秆机械还田在综合利用中所占的比例偏高,多元化开发利用模式规模偏小,而当前对循环农业实用技术的研究和实践相对薄弱,循环农业的技术支撑需要加强。

3对加快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的建议

3.1加大扶持力度,完善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的长效机制

国家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十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高度,作出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五位一体”的战略部署,提出了建设美丽中国的奋斗目标[2]。具体到各地市,建设生态文明,最基础的就是以发展生态循环农业为着力点,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坚定不移地推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为促进生态循环农业向更高层次发展,建议各级政府设立生态循环农业专项资金,加大扶持政策和发展措施的研究力度,以适应当前生态循环农业发展需求;同时建议省有关部门结合本省实际,制定并完善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的政策和法规,建立生态循环农业的核算体系,并纳入统计体系和考核体系,逐步形成"政府推进、市场驱动、企业发挥、全民参与"的长效发展机制。

3.2强化技术研发,建立促进生态循环农业技术研发与推广机制

建议设立省、市级生态循环农业技术研发中心,整合各级、各类农业科研院所、农业高等院校、农业基层技术部门技术力量,强化生态循环农业技术研究、开发与推广,提高技术创新力度,逐步完善支撑生态循环农业发展的技术体系。创新循环农业技术推广体制,建立生态循环农业技术研发推广人才梯队,完善基层农技推广网络。加快生态循环农业新技术、新成果转化,建立技术集成示范基地,通过开放性的试验示范,将先进的技术和成果直观地呈现在农民眼前,真正实现“做给农民看,带着农民干”,让农民学得会、用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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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循环经济条件下生态农业的基本特点

(1)资源化

也就是要以污染排放的最小化为主要目标。应当针对产业链之输出端,即废弃物,以充分提升绿色农业技术的发展水平,也就是要运用对废弃物实施多次的回收、利用与资源闭合式循环,从而实现废弃物排放的最小而。资源化原则是一种输出端的方法,能够将废弃物再一次地转换成为资源,从而减少最终的处理量,这也就是一般意义上的废品回收以及综合利用。为了和资源化的过程保持适应,消费者要提升购买再生产品之意识,从而促进循环经济之实现。

(2)再利用

也就是以废弃物利用的最大化为主要目标。这一原则属于过程性的方法,其目的在于尽可能地延长产品与服务时间,尽可能地多次或者以多种不同方式来使用物品,从而避免其太早成为垃圾。要致力于发展白色农业,也就是要开发与利用各种微生物资源,从而生产出各类无公害的绿色食品、无污染的饲料和其他能源。

(3)减量化

也就是要用资源投入的最小化为主要目标。这一原则所针对的主要是输入端,目的在于减少进入到生产与消费过程之中的物质与能源流量,对于废弃物之产生,主要是运用预防方式而非末端治理方式加以避免的,能够在最大限度上降低对于各种不可再生资源之耗竭性开采与运用。对于废弃物的产生与排放则应当实施总量控制,在农业上主要是运用好该原则,使用最为科学和灵活的方法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

3循环经济下发展生态农业的几点思路

(一)大力提升农民群众的农业循环经济意识

当前,循环经济在市场经济条件之下并非是一个十分普遍的经济发展模式,迫切需要得到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与引导规范。因为我国农民群众受教育程度整体上较低,对于资源的利用和环保等公共意识显得极为淡薄,所以在向农民群众进行宣传时可向其展示一部分典型示范项目,带领农民群众实地进行参观、考察,并对农民群众实施培训,从而让其更好地了解资源和环境对于农业生产所具有的重要意义。与此同时,还应当注重于循环经济发展中经济效益之宣传,运用可预见的经济收益以激发出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从而做到自觉了解循环经济原理,积极参与农业循环经济进程,进而取得理想的经济成效。

(二)立足农业生态环保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

(1)要逐渐增加生态农业建设方面的投入

从而形成支持我国生态农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性体系。鉴于生态农业具备了人、财、物力的投入量相当大以及技术含量较高之特点,国际上通常采用投入和补贴等相关支持政策。我国的现代生态农业起步比较晚、层次相对较低、经济效益也比较差、经营较为分散,生态农产品的市场规模也比较小,消费者的认知度相当低,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地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在资金投入、信贷支持、税收减免以及补贴等多个方面实施政策倾斜以及必要扶持,从而更好地拓宽农业投资途径,持续增加对大型农业生态工程以及农业资源保护区之投入。

(2)要建立健全生态农业建设激励体系

要更加积极地倡导与鼓励企业承包与租赁荒地、荒山和荒滩等,开展植树绿化与水土保持等农业领域的综合性开发,切实健全农业生态环境的奖惩机制。

(3)要强化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

切实有效地控制各类环境污染的出现。要积极引领农民群众依据当地生态资源环境之实际来发展好生态农业,控制使用化肥与农药等各类化学物质,不断加大有机肥、无毒性的生物肥料的施用力度,从而切实减少因为农业生产而产生的各类污染,并且积极整治水土流失。四是要强化农业领域的标准化建设,更好地发挥出标准化对于生态农业建设所具有的导向性作用。

(三)提升创新我国农村生态环境管理体系

要妥善处理好新农村生态环境建设与管理之间的关系,明确其职能,加强农村管理工作,做到管理和建设同行,这是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保障。有鉴于此,应当建立健全新农村生态环境建设之引领机制,有效改进与优化资源在城乡间的有效配置以及重新组合,对各地方政府以及农民群众的行为加以引导,对于环境友好的措施应当进行全力扶持与鼓励。应当建立起政府资金和金融资金之间的相互联动体系,切实形成社会资本引领机制,促进对新农村基础设施以及生态环境之投资,并且致力于发挥市场的积极作用。要健全完善环境和发展的综合决策办法,各地政府要设置农业生态发展专业机构来健全农业生态环境管理机制,并且组织与协调农业生态环境取得可持续发展。

(四)强化农业技术体系建设以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1)要增加对生态农业技术开发加以支持之力度

不断提升生态农业技术的发展水平。在持续增加国家财政对于生态农业技术投入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吸引社会各方资金用在生态农业科技建设与开发上,从而逐步形成和健全投资与收益相互挂钩的新机制,并且形成多元化生态农业科技投入机制,为我国生态农业的技术创新提供相应的技术条件。

(2)要认真汲收传统生态农业技术之精华

切实推动现代生态农业技术的创新步伐。因为我国传统生态农业已经积累了相当丰富的间作套种、休耕轮作以及精耕细作等技术与经验,因而对于发展生态农业具备了非常好的继承与借鉴价值。然而,生态农业同样还需要高新农业技术之支持,如今,一部分西方发达国家的生态工程技术、生物技术、现代信息技术以及遥感技术等均被广泛地应用到生态农业建设之中,从而实现了生态农业的高技术化以及信息化,因而值得我们认真进行学习与借鉴。

(3)要健全完善生态农业技术推广机制

积极培育我国农村生态农业技术服务、咨询以及转让等各类中介机构,全面鼓励与引导建设各种生态农业协会,从而健全完善生态农业领域的科技推广网络,提升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者的专业素质,进而为生态农业科技实现成果转化奠定良好基础。

(五)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应当说

农村生态农业与循环经济之发展需要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切实保障。但是,目前阶段我国的农村环境保护法律尚不够健全完善,主要体现为不够系统和灵活,通常是照搬与照抄城市环保立法,在现实之中很难加以执行。相关农村生态农业与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依然存在着大量空白,往往只能零星地散见于各类单项法规之中,缺少一部真正具备了统领性与可操作性的高位阶法律。因此,要想发展以循环经济为基础的生态农业,迫切需要以整合当前较为分散的条文或者立法为基础,形成一部以广大农村地位为主要对象,在农村具备了极强可操作性的、系统性的农村领域循环经济法律。在此基础上,环境法当中也要明文规定各级政府一定要把生态农业、循环经济等内容列入到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之中,从而把生态农业、循环经济之发展状况真正视为判断当地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标准,明确相关监督机构以及人员,保障生态农业在农村地区得到又好又快的发展,进而有效减缓我国农村环境恶化之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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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循环农业的“外部性”需要政府建立合理的引导机制

传统的生产模式使得环境资源产权界限模糊,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企业和农户必然会在生产中忽视公共环境成本,如对河流的污染和秸秆的焚烧。而将这些成本转嫁到他人身上来增加自己的利润,即所谓的私人成本社会化现象,也就是环境“外部负效应”。若农户和企业采用绿色无公害的生产技术通过循环利用各种资源实施清洁生产,实现废物的零浪费,就可以减少原始资源的耗费和环境污染,从而为社会带来一种“正外部性”的效果,然而这种模式的推广实行并不理想,个体生产或规模较小的企业会因为生产成本的升高而不愿意进行清洁生产,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循环农业很难自发运行。因此,要想改善环境不断恶化的现状,政府势必要利用其权威地位,以强制手段介入农业生产整个过程,建立清洁生产的激励和约束制度,引导各参与主体改变传统的粗放型生产方式,以“低投入、低消耗、高产出”的生产模式,将生产带来的的环境外部负效应内部化。

(二)循环农业作为具有非排他性的“公共物品”要求政府作为承担者

循环农业的发展中,农村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给和公共资源的有效利用是其中的关键问题。如农业基础设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河流治理、农村发展规划、农村信息系统等资源的建设与治理。这些公共物品在使用过程中具有完全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特点,相比私人化的供给就难免地出现“免费搭便车”,造成“公地悲剧”,进而造成供给不足和使用纠纷。因此作为主导来避免“市场缺陷”,提供公共物品是减少纠纷的必然选择。因此,只有政府承担起循环农业“公共物品”提供者的角色才能防止“市场失灵”,更好地推进循环农业的发展,由于西北地区投入产出低下,资金市场的竞争力不足,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资金的注入。因此对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相对于中东部地区存在天然的供给缺陷:一方面表现为“投资大、效益低”,如1998年,东部地区的投入产出比为2.84,中部为1.82,而西部只有0.97,分别相当于东中部的34.16%和53.3%。近年来随着经济规模扩大,投入产出比逐渐出现下降趋势,但西部与中东部之间的差距仍很大。这就要求政府转变投资方向,加大对循环型农业的长期投资。

(三)循环农业的长期回报性要求政府提供补偿

循环农业不是个别部门或产业能够在局部范围完成,其系统性需要将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以及产地环境之间进行持续的链接和延伸,形成一套完整的农业产业体系。各产业之间衔接紧密,其资源得到最佳配置,中间产品和废弃物得到有效利用,环境影响减少到最低水平。其中包含的大量沉淀成本只能依靠政府的支持。沉淀成本(SunkCost)是指那些一旦投入并承诺了专用用途后就不能回收的投资成本。它不但影响在位企业的退出,也会影响潜在企业的进入。循环农业投资的沉淀成本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需要在政府的依托下通过特定的投资行为和管理模式完成,是一种沉淀成本。这种沉淀成本虽然在某种程度上可以通过各类市场制度的完善来降低,却无法完全依靠自发的市场制度进行化解。因此,政府必须利用优惠政策补偿循环农业行为主体投入的沉淀成本,特别是社会性沉淀成本,既利于各类资源的退出与重新进入,又可以增强企业长期投资的动力。

(四)循环农业的规模化生产需要政府的介入

循环农业的发展要求农业生产与其他产业的有机耦合,在闭环中进行物质和能量的循环利用,不仅仅孤立于农业生产内部,需要规模化的生产、设备的大量投入、循环农业技术的应用,因而在循环农业发展的初期生产成本必然高于传统模式下的农业生产成本。循环经济只有建立在规模经济的基础之上才能实现减量化、再利用的原则,只有这样才能单位产出的资源消耗实现最小化,工业在循环中的参与也需要废弃物的规模化程度;生产中需要的土地、资金、技术和设施等要达到一定规模和水平才能够保证循环农业的参与企业有相对较低的运营成本和较高的参与热情。这种系统化、长期性的产业链条使得很多企业无法在市场机制中独立完成系统的运转。这就决定了必须也只能由政府介入,才能凭借其特有的强制力获取大量资源,满足循环农业运行的技术、资金、基础设施和社会意识等规模要求。

二、西北地区政府传统绩效观对循环农业的影响

由于地域发展的自然条件和经济的不平衡,我国循环农业的发展在全国也呈现出许多空间差异。从表2中可看出,东北、中西部地区循环农业水平较高,而东部沿海是水平较低的地区,其中甘肃(1.4947)、宁夏(1.9853)青海(2.8146)在全国水平中较高,说明对循环农业发展较为重视,尤其是青海省的循环农业发展水平较高。但资源的利用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西北地区循环农业的发展现状

我国西北地区地域辽阔,气候干旱,土地退化,生态环境脆弱,水资源分布极不均匀,人口与土地承载比例失衡,目前这种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还在继续扩大,缺乏有效的遏制措施。这些状况与上游地区大量挖河沟、引流、工业污染、过度放牧等生产活动息息相关,这种掠夺性的经营方式、“资源-产品-废弃物”的线性发展模式,对黄河下游的生态影响极其巨大,说明政府未能从根本上认识到这种错误的粗放式生产。据计算,2000年西部地区每平方公里未达标工业废水、未净化工业废气和未处置的工业废气物的排放量分别只有全国平均水平的37.4%、29.2%和39.9%;平均每公顷耕地化肥用量为210公斤,只有全国平均水平的65.83%。

(二)传统的政府评估模式

20世纪八九十年代,在绩效评估和目标设置别重视经济发展,评估指标主要以GDP增长和其它决定GDP增长的因素,如吸引外资、固定资产投资等为主。绩效指标或目标更多地以硬性的、有形的和数量化的为主,而软性的和质量控制的标准很欠缺。评估更多关注投入而忽略产出,更少关注结果。这种GDP崇拜热潮,导致了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不协调和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人对自然界的无限索取最终导致人与自然的分离和异化和自然界对人类的报复,脆弱的生态系统引起了环境污染、土地沙化、生物多样化减少等问题,因此这一时期的政府在价值倾向上具有“反生态”的性质。西北地区是一个农业生产立地条件差,农业基础设施较弱,农业生产力水平较低,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幅度较慢的地区,长期的自然条件和历史原因导致这一地区政府对农业新的经济模式接受较慢,长期急功近利的政绩观引导着粗放式的农业生产模式。循环农业的发展遵循生态系统和经济活动的基本规律,追求长期的经济效益,以绿色GDP核算体系和可持续协调发展评估体系为导向,通过创新型农业技术体系和对农业产业结构及生态系统内部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延长产业链条,以实现污染废弃物的循环利用来最大程度地减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最终实现农业资源消耗的零增长和农业生态环境体系的基本平衡。这种生态发展观迫切需要政府建立科学的增长观念和评价体系。

三、政府转变绩效模式的路径思考

(一)改变发展观,构建生态型政府理念

在传统的农业社会,人们在生活和生产上都体现了和谐、统一的整体性思维,如我国古代的“天人合一”就是将人看作自然界的一部分,人必须顺应自然,遵照自然规律,与自然形成有机的整体。20世纪以来的现代工业社会带来了科技的迅猛发展和经济的繁荣,突出了人的主体地位,形成了近代主体-客体的思维方式。人类进入21世纪以来,社会迈向后工业社会,恶劣的生态局亟待政府乃至全社会以整合、系统的观念推行生态行政管理,很多国家逐渐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开始治理与推动“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政府部门目标责任制的内容逐渐从关注GDP增长到注重经济社会的平衡发展,更多关注公共服务和可持续发展,更加注重环境的保护,然而,单一经济为指标的核心特点没有根本的改变。这就需要思维方式的进一步创新与整合,即运用生态学的知识和方法去认识和解决当前的问题,建立“人-社会-自然”的生态观和方法论,运用整体性、系统性、有机性、多样性与复杂性等特征。现代生态观追求的是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共存与和谐,人类与自然的共同演进和可持续发展。因此,构建生态型政府成为新时期与时俱进的社会发展趋势,由于生态危机的复杂性,它不可能由部分社会群体或单纯的科技手段或市场法则来解决,其复杂性与长期性决定了这个问题是整个人类共同面临的公共危机,必须由政府出面整合各种资源,设计公共政策,完善公共管理,使得政府的治理范式发生根本的转变。生态环境脆弱是西北地区的通病,我们一定要杜绝“先污染再治理”的模式,通过发展循环经济,把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结合起来,形成生态发展和生态建设良性循环的发展格局,才能更好的发挥西北生态屏障功能。建设生态型政府,从人与自然的关系角度来理解,主要是指“能够实现人与自然的自然和谐作为其基本理念,将遵循自然生态规律和促进自然生态系统平衡作为其基本目标,并能够将这种理念与目标渗透与贯穿到政府制度与行为等诸方面之中去的政府。”

(二)改变原有农业发展的绩效考核模式,建立科学发展水平考核评价机制

传统的政府对当地农业部门的考核注重产量和经济效益,盲目扩大耕地面积,无度开发土地,大量种植经济作物,对畜牧业的生产也缺乏环境资源承载力的考虑,尤其是西北大部分少数民族地区,长期以来放牧为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这种生产方式不仅没有摆脱当地农民贫困的帽子,还对当地生态环境进行了过度透支,导致自然灾害频繁,对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带来了极大的损失。这些现象都是政府在以短期的经济效益为主的价值引导下形成的绩效观,带来了政府的一系列制度惯性,由上至下以项目的多少为评估的标准之一,各地大搞政绩工程,项目审批繁多,政绩工程泛滥,造成了生态环境的恶性循环。在考核模式上应该首先贯穿科学发展理念,充分发挥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充分体现尊重自然规律、谋求长远发展的科学发展理念,改变了过去单纯追求GDP评价的做法。其次是功能分区,分类考核。党的十七大以来逐步推行的主体功能区建设打破了以往按照行政区制定区域政策的思路,采用了多元化的评价指标来衡量区域发展的指标设计,除了传统的经济指标还增加了社会指标和生态指标。西北地区生态和地理条件相似,应该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功能划分,各省政府进行生态区域划分的横向联合,才能充分发挥西部的“屏障”作用。三是健全机构,信息公开。各地区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环境考核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省级至县级考核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承担考核评价的组织实施、分类管理和综合协调等工作。同时,定期在公众平台上向社会公布每期考评结果,要将考核频率适当缩小,实时让公众了解政府行动,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公务员考核、任用、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改变单一的评估主体,构建多元评价主体

近年来,许多地方政府开展了形形的政府评议活动,逐渐开始让公众参与到地方政府的绩效评估中去,虽然这些活动体现了地方政府的绩效评价的价值取向正在发生转换,但“政府主导、自上而下、上下呼应”的中国绩效评估模式特点依旧很突出,距真正意义上的“民众本位”的价值取向还很远,主要表现为:政府既是评估的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在评估中,政府“内部评估”权重高于“外部评估”,领导的随意性和主观性都很强,经验主义色彩浓厚。这样的评估模式必然导致地方政府的评估出现种种问题,如指标体系不统一,各地自行其是,评价主体单一,群众参与度不高或积极性不够。随着市场经济的活跃和科学发展观理念的深入,公众权利意识和主体意识逐渐觉醒,伴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公众作为政府绩效评估主体作用越来越突出。在这样的机制下,公众满意度成为了评估体系当中的重要指标,只有充分测量了公众满意度,绩效评估的结果才能切实的保障其客观性。

1.完善地方政府农民参与评估的制度规范建设。农民是农业的生产者,他们能切身地体会生产的良性发展态势,发挥生产的可持续潜能,地方政府应该建立农民信息反馈平台和互动机构,增加政府与农民的意见交流与讨论,提高农民对政府政策制度制定的参与度。当然,增进农民对政府农业绩效的评价能力,是实现这一途径的关键。循环农业的发展离不开先进的技术手段,而农民的综合素质和当地的农业技术服务水平是其中的关键。然而西部农村地区社会发育落后,市场化程度低,农民思想意识落后,对可持续的循环经济的意识淡薄,加之循环农业的经济效益短期成效不明显,农民往往只关注眼前效益,对清洁生产带来的长期经济效益缺乏认识。因此要培养农民的市场理性和长远意识,要提高农民对新的生产方式的接受能力,树立可持续发展的价值观。政府要对广大农民进行系统性教育培训,加强对发展循环经济、资源忧患意识和环保意识的宣传教育,从思想上转变农民的传统生产经营观念,建立农业科技服务站,普及循环经济知识,进行典型事例讲座,逐步培养农民节约型、生态型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引导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强化公众评估的导向和规范作用。保障公众评估主体地位的法律基础,体现“以民为本”的政府绩效评价的价值导向,把评价聚焦于“公民期望的结果”,并使之成为推进现代政府建设的重要机制。目前,我国各级政府的绩效评价,大多以自主或半自主的经验式评估模式为主,统一化、标准化的政府绩效评估模式尚未建立,各级政府评估模式大致雷同,评价体系的管理机构各行其是,评价权缺乏清晰度,指标体系缺乏科学性,缺乏对地方政府的针对性,评价主体经常处于混乱的界定,被评对象也因此无所适从。因此,用法律的手段保障公众的评估主体地位和评估程序,是解决评估体系最有效的手段之一。建立外部评价机制,尤其是委托第三方机构,如社会机构和学术团体,可以通过网络平台收集公众意见,不断扩大社会各界对政府评估工作的参与度。总之,应该以满足公众的需求,体现公众的满意度为政府的终极目标。

循环农业论文篇5

基础要素在东林合作农场型生态循环农业模式中,规制性、规范性与文化—认知性三种制度基础要素共同发挥作用。首先,规制性要素特别强调明确、外在的各种规制过程。从制度建立的视角,地方政府出台的规制性政策文件对合作农场的制度和组织属性作出明确界定。2010年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发展合作农场的意见》的通知。当前人力资源的短缺,是合作农场发展面临的主要制约之一。应农民加入合作农场后转型为“职业农民”的需求,地方政府于2012年印发《关于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意见》的通知,自上而下建立起一套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和人才成长机制。实行持证职业农民制。强制性的规制性要素是合作农场制度创新的核心成分,为合作农场的建立与完善提供了基础。政府还在引导、财政和信贷扶持、税收减免、经营范围与建设用地等方面给予支持性规制。合作农场成立之后,内部建立起一套运行规章制度,涵盖合作社章程、农场协议、种植管理合同、农场员工规章制度(种植员、放水员、仓库保管员等)。但对合作农场的雇员来说,职位规则的激励作用尚不明显。种植农场的雇员,有2/3对于前一年的农作物单产、小麦和水稻的标的产量、奖金计算方式等一概不知情。然而,这种形式的好处是不用担心下雨影响生产等。因此,标准制定不合理也不会说。偿付规则的制裁中,包括由雇员自己填写打分表的形式,涉及偷拿集体财产、偷卖集体粮食等处以加倍罚款,2-3次以上将解雇。其次,规范性基础要素,强调的是社会生活中的制度,还存在说明性、评价性和义务性的维度,包括了价值观和规范。东林合作农场制度的主要创建者是东林村村两委,来自村集体层面的其他规则和价值观构成了合作农场的规范性基础要素,主要有《东林村村民自治章程》和《东林佳苑小区管理“十不规范”》。《自治章程》为村委会管理本村属于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财务这一职责提供了规范性基础,赋权村委会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经济。村成立由党员、老干部、村民代表组成的理财小组,对村财务活动进行监督。早期的规范性制度理论家帕森斯就将共同规范与价值观视为稳定社会秩序的重要基础之一。因此,基于村集体的共同规范和价值观为稳定合作农场的发展提供不可或缺制度基础要素。第三,制度的文化—认知性要素构成了关于社会实在的性质的共同理解,以及建构意义的认知框架。合作农场的社员大多生活在同一个行政村的村域共同体之中,东林合作农场的管理层与村两委属“一套班子”:场长即理事长,由村主任担任;副理事长也是村两委成员;其他成员则是按照技术分类的小组长(仅有日常生产管理的权责)。关于农场发展及利益分配的重大决策主要是由以村书记和村长为代表的村两委共同决策。在村民自治的情景中建立起来的行政权威,构成了管理者与农场雇员之间互动的支持。在东林村,身兼私人企业老板的村书记与曾任蔬菜合作社社长的村主任,不仅具备科层制权威,同时也拥有魅力型权威。合作农场每月召开一次党员代表议事会,文化—认知性要素为合作农场提供了一定的信任基础。

2三位一体的合作农场型生态循环农业模式

建立合作农场成立以后,村两委与上级相关农业部门开始密切的业务往来,通过与外界的沟通交流,拓宽了农场产业化生产的思路。村两委领导去河南考察后,提出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项目(获得六项专利)。与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公司及地方农委等合作,实现定性、定量生产有机富硒的水稻、小麦,单位产值约10.5万元/hm2,效益6.0万元/hm2。由富硒有机大米项目,因一个科技项目落户而产生了“一头猪、一亩地”和“富硒水果园”的生态种养殖项目,应用发酵床养猪及猪粪干湿分离新技术建设万头生猪生态养殖基地。用米厂的青糠、谷糠、小麦喂养生态猪、有机硒猪,并实行母猪生产智能化管理、数字化生产、肉猪生产的百分之百发酵床、自动给料系统。并与政府部门合作建成土壤氮磷拦截工程。当前生态养猪场占地3.5hm2、总投资1350万元,设计年产肉猪10000头,其中5000头为生态优质猪肉,产值3500万,效益600-800万,争取三年内实现每亩平均效益10000元。创建有机水果生产基地,占地4.0hm2,投入250万元,建有设施大棚、保鲜仓库,引进水果新品种12种,年产水果90t、产值70万元。继有机水稻项目、生态养猪和富硒水果园等生态种养殖项目之后,村两委带领下的合作农场正在积极创建东林生态旅游基地。利用3%的农业设施用地指标(政策规定)开展建设,打造集果园采摘、农场体验、生态农家乐、营销门店购物等于一体的生态游线路,打造集生态生产、文化创意、休闲旅游等多功能的现代农业模式。整合外部的信息和技术支持,借助各类涉农项目,东林合作农场生态循环农业正走向“机械化”、“生态化”和“科技化”的新“三化”之路,打造“种植业(稻田和果园)+养殖业(猪场和羊场)+生态旅游业”三位一体的合作农场型生态循环农业模式。合作农场收益的60%归村集体,40%用于支付农场员工工资和奖金。在农场层面,实行“大承包、小包干”的经营方式和“成本核算、绩效挂钩”的利益分配机制,包括支付管理费及管理人工费的标准、奖励方式、支付方式,亩均管理费、月基本工资等。由村两委制定承包管理标的(年际有波动,一般以农户经营方式的平均亩产为基准),如2011年的标的为水稻7500kg/hm2,小麦4125kg/hm2,定奖赔各20%(按正常年份产量)。与种植农场不同,生态养猪场很难制定承包管理标的。当前村两委也开始着手入股分成的分配机制。当前的养殖业激励主要来自规模生产,通过循环农业规避个体养殖所面临的猪场环境压力,且能更好地分担市场风险。当前合作农场实现的利润,在按章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和扩大再生产所需资金后,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分红,每人200元(基本可以解决一人一年的口粮所需),共60万元。同时,合作农场蔬菜基地生产的蔬菜以低于市场价20%供应村便利店,村民可凭粮食银行卡定量购买。

二、合作农场型生态循环农业模式的制度创新机制

1规制性、规范性与文化—认知性共同约束机制

规制性、规范性与文化—认知性三种制度的基础要素共同发挥作用,建立起集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村民就业保障与社会管理多重功能于一体的合作农场型现代农业模式。地方政府出台的规制性文件,是合作农场制度创新的核心成分,为合作农场的建立与完善提供了基础。它不仅有利于解决土地流转、设施用地、风险保障等家庭农场经营中存在的问题,而且有助于通过政府规制有效控制龙头企业经营中的“非粮化、非农化”现象。基于村集体的共同规范和价值观为稳定合作农场的发展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制度要素。在村民自治的情景中建立起来的行政权威,构成了合作农场中管理者与农场雇员之间互动的支持性制度要素。以村集体为单位的合作农场,发挥着生产发展、就业保障与社会管理等多重功能。地方政府和村两委作为制度创新的主体,发挥了积极作用。地方政府作为合作农场发育的积极推动者,在组建引导、宣传动员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通过召开现场会、推进会、动员大会、大讨论等,出台扶持政策、营造舆论氛围,规范土地有序流转、统一村干部的思想。2010年太仓市出台《关于发展合作农场的意见》,明确了发展合作农场的方法和形式、基本原则,组建的基本条件和程序及主要政策措施等。在土地、人力、技术、资金等生产要素方面,政府出台了具体措施;其次,村两委作为合作农场运行的管理主体,在决策、操作、监督制裁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作为一种将治理组织和经济组织有机结合起来的制度设计,合作农场的管理层与村两委属同一班子,运行规则主要是村两委决策。在东林合作农场,村庄层面对土地、人力、资金、技术、信息及社会资本等各类内外部资源进行优化整合,顺应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趋势。

2合作农场型生态循环农业的模式创新与运行机制

生态循环农业的生产机制的再生产,是三位一体的合作农场型生态循环农业模式创新的制度诱因。对于合作农场的成员,由于农业生产(特别是养殖业)的特殊性(生产的周期性、以及面临自然风险、市场风险等),难以制定生产的管理标的。长远来看,土地规模化集中经营的面积将会受到规制性和文化—认知性制度要素的双重制约,不仅在政策上面临稳定粮食生产与发展高效农业的双重目标,在土地集中流转方面也会因边界不重合而受到村庄治理边界的限制。从土地规模经营主体创新的视角,总的来看,土地流转实行“三权分离”的目的就是保障承包经营权带给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原承包农户以更多的财产收益,而经营权在更大范围内得到有效配置。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实现土地规模经营的主体,东林合作农场模式,一方面构建了“集体所有、集体经营、农民参股”的承包地规模经营,强调了集体产权的合作优势;同时,它整合了承包土地和宅基地的统筹收益与置换,强调了农民作为承包主体的财产权和合作参与,进而突出土地合作化经营的规模优势和组织优势有效整合。最为关键的是,不单是土地资源,合作农场有效地在行政村层面进行各类资源要素的整合,包括人力、技术、资金等生产要素,为最大化土地规模经营效益创造最佳条件。

三、合作农场型生态循环农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1多途径提高合作农场型生态循环农业产业绩效

发达国家农业现代化的过程表明,农业必须按照产业的特性(即以市场为导向)来发展。但完全依靠市场化不可能顺利实现农业现代化,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对于提高合作农场型生态循环农业至为关键。基于太仓东林合作农场的案例,政府部门应采取多元方式积极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合作农场;加大财政、信贷的扶持力度,尤其是在土地整治、农业基础设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方面扶持合作农场的发展;依法减免合作农场税收,享受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支持合作农场参与粮食和农资经营,包括开展自用农业生产资料的购销业务,向本组织成员农户代购和代加工自用粮食;保障合作农场建设用地,如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农业机械存放场库用地,按照农用地进行管理。加工企业所需的建设用地,由当地国土资源部门统筹安排用地计划。在当前的发展阶段,发挥政府在外部的农业公益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对合作农场的发育尤为关键。对地方政府的绩效考核中,加大发展现代农业相关的指标权重,缩小GDP的考核权重,激励地方政府在追求产业绩效的同时,避免农业产业的非农化、农业种植的非粮化趋向。

循环农业论文篇6

1.1循环经济

循环经济其实就是物质闭环流动型经济简称,其主要有资源、产品、再生资源构成,达到物质反复循环流动利用的经济发展,循环经济的主要特征便是低开采、低排放、高利用,其基本行为准则是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而循环经济在我国诸多地区成功应用到了农业生态园中,出现了诸多以循环经济为主导的农业生态园。

1.2农业生态园

所谓农业生态园指的就是以生态园模式来实现对观光原来农业的生产以及布局,其主要是将农业活动、环境保护、自然风光、休闲娱乐、科技示范等多个方面进行有机的融合,最终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2案例分析

2.1研究概况简介

该市研究概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自然环境,该市地形南低北高,西南方向地形平坦,土壤肥沃,气候温暖,四季鲜明,属于暖温带季风气候,年均降水量约在753.2mm之间,一条河流由北向南穿过该市。由此可见,该是自然环境极为适合蔬菜等高效作物的种植。②交通优势情况,该市交通具有明显的优势,有三条国家一级公路贯穿全境,六条省级公路在该市交汇,同时在市中央建设了国际机场,该市在交通上的优势能为现代农业以及农业休闲观光的发展提供巨大推动力。③蔬菜品种优良,该市在发展蔬菜种植,克服了自然条件以及生产障碍等多个方面因素的影响。通过改革创新培养出具有高产、抗倒等优势的品种。④该市已基本实现了农业发展机械化、信息化设施化。例如粮油作物的播种、收获以及管理等实现了全程机械化。⑤该市具备了较为先进的栽培技术,在该市农业发展的过程中,创造了新型的栽培方法达到30多种。图1为该市区土里利用规划图。

2.2该市农业生态园的不足

2.2.1客源渠道较为单一

因为受到旅游产品创意欠缺、产品类型单一、文化性和体验性欠缺、形式传统等因素的影响,该市农业对游客的吸引力不强,很难在短期内提升游客量。除此之外,虽然该市农业生态园区采取了自然生态平衡的管理方式,但是其管理人员综合素质水平较低,不具备相关的生态知识,其服务质量达不到相关的标准,管理上出现了混乱。

2.2.2前期规划设计存在较大漏洞

循环型农业生态园区的建设主要是对生态示范以及拓展生态农业、观光农业的建设。打开有机农场前期规划设计在很大程度上违背了循环型生态园区建设的内容,最终导致不能深入发掘生态园区的资源,园区功能分区模糊、产品结构单调、不合理的旅游线路等问题[1]。

3循环经济主导型农业生态园区规划思路

3.1指导思想简析

循环经济主导型农业生态园区建设的指导思想是科学发展观,同时树立了建设高端循环农业生态园的目标。在发展的过程中贯彻可持续发展、因地制宜、合理统一规划的发展原则。同时对农业生态园区内的各种资源进行深入的发掘,提升对资源循环利用的效率,将废气污染物的排放控制合理程度内。真正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3.2规划设计中融入循环经济思想

上文中我们对循环经济进行了一定的论述分析,在农业生态园区规划设计之中融入循环经济的思想,真正的实现低开采、低排放、高利用的目的。更进一步而言,在农业生态园区规划设计中融入循环经济思想是农业生态园区建设过程中的最为重要的要求之一,同时也能在很大程度上满足当代农业生态园区可持续发展的具体需求。3.3规划设计原则简析农业生态园区规划设计原则有以下四个方面:①协调发展原则。②统一规划原则。③因地制宜原则。④产业化发展原则[2]。

4规划设计总体规划以及分区的规划

4.1总体规划

该市农业生态园区总体规划是分为八个区位,并以这八个区为整体规划的核心,同时建设了两栋规模较大的农业生态体验馆,如图2所示。

4.2分区规划

而在该市农业生态园区的分区规划设计中,其农业生态园区分成了八个区,其主题是特色农产品手工作坊区域、特色养殖示范区域、珍稀绿化苗木种植区域、特色水产养殖区域、特色休闲果品区域、农耕体验区域、植物区域。在此八个区域中,种植了种类多样植物蔬菜等等,例如在植物区便引进无土栽培技术,共种植了1万m2韩国无土植物,建设出规模浩大的无土栽培植物园。而在特色农产品手工作坊区域中,建立了农家乐一条街,在该区域设置了咸菜坊、磨坊、豆腐坊、油坊等,在这条街中出售的商品一般都是从该农业园区中生产的小麦花生黄豆等制作成的,其手法古老,味道纯正。还有在珍稀绿化苗木种植区域中,生产了大量中小苗植株,其主要采用了现代林业苗木繁殖培育技术,培育了大量珍稀苗木,珍稀苗木的培育不仅仅能够成为农业园区的绿色景观,同时也能够为农业生态园区带来可观的经济收益。而在农耕体验区域之中,在都市之中生活到人们可以在其中尽情体验工艺活动、农业活动,从而实现对古老农耕文明的了解。尤其是对于接受现代文明的孩子而言,农耕区域的存在能够使他们了解相关的农业知识,并为他们提供一个较为完善的实践场所。综上而言,该市循环经济主导型农业生态园区的规划和设计具备一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通过将循环经济主导思想融入到农业生态园规划设计之中,实现了农业生态园多样化、持续化发展的目的,促使其真正成为了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的农业生态园。不仅仅带动了该市的经济发展,也成功的为该市树立了良好的发展形象。

5循环经济主导型农业生态园发展需要注意的问题总结

5.1实现协调发展

在循环经济主导型农业生态园区发展的过程中必须重视生态环境、社会经济、社会文化之间的协调统一。从本质来讲,农业生态园区开发中的观光旅游经济收入仅仅是农业产业的附加值。更为重要的是保护了生态的发展和提高了科技水平,这就要求管理者具有高水平、高素质。”因此,农业生态园的相关管理者在发展农业生态园区的过程中,必须具备长远的目光,不能过分的追求农业生态园区规模的扩大、经济效益的增长等等。而是在现有基础之上,不去刻意的改变农业生态园区的自然生态。同时必须和乡村的诸多特点进行一定的结合,将农业生产作为农业生态园区发展的基础,构建农业生态的特色,同时融入当地地域文化,以此来达到吸引游客的目的。对环境管理方面必须要得到加强,实现文化、经济、自然环境这三者之间良性循环的协调统一。

5.2完善循环经济相关法律法规

循环经济在我国发展时间并不长,因此有关于循环经济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不完善。基于此,笔者认为我国相关政府部门应尽快完善有关于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对农业生态园区的建设加以引导。总体来说,循环经济的发展,必须要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如此才能真正的促使循环经济的不断发展[3]。

6结语

综合全文来说,循环经济主导型农业生态园区的发展是新型经济模式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由此,我们可以得出,农业生态园区的规划和设计必须将循环经济思想融入其中,才能真正的设计出科学合理的农业生态园区。

作者:刘能星 单位:江西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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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循环型农业经济效益保障体系

循环经济是按照生态学规律,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和环境容量,以物质、能量梯次和闭路循环流动为特征的生态经济。其对经济的持续发展的意义体现在“3R”原则上,即减量化(Reduce)、再使用(Reuse)和再循环(Recycle)。循环型农业是循环经济理念在农业经济建设中的体现和应用,从宏观上来说,循环型农业是我国经济社会大循环的子系统,也是人类赖以生存和持续发展的根本;从微观上来说,进入新世纪,尤其是我国加入WTO后,对农业生态环境、“绿色”农业和产品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而,发展循环型农业就成为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1.循环型农业及其特点:

1.1循环型农业循环型农业是循环经济理念在农业经济建设中的体现和应用,循环型农业的概念可概括为:尊重生态系统和经济活动系统的基本规律,以经济效益为驱动力,以绿色GDP核算体系为导向,按照3R原则,通过优化农业产品生产至消费整个产业链的结构,实现物质的多级循环使用和产业活动对环境的有害因子零(最小)排放的一种农业经营模式。以经济效益为驱动力体现的是经济规律,市场经济条件下,只有有了经济效益的活动才能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3R原则是循环型农业的精髓,零(最小)排放则是循环型农业具体的可操作目标。传统的农业发展模式将生态环境保护与农业发展两者对立起来,而循环型农业将二者有机的结合起来,使二者相互促进,相互发展,这是循环型农业的创新。

1.2循环型农业的特征首先,循环型农业作为循环经济有其一般特征:以资源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三R”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其次,循环型农业有其特有的特点,主要表现在:①注重农业生产环境的改善和农田生物多样性的保护。②提倡农业的产业化经营,实施农业清洁生产,改善农业生产技术,适度使用对环境友好的“绿色”农用化学品,实现环境污染最小化。③利用高新技术优化农业系统结构,按照“资源-农产品-农业废弃物-再生资源“反馈式流程组织农业生产,实现资源利用最优化。④延长农业生态产业链,通过要素耦合方式与相关产业形成协同发展的产业网络。

2.循环型农业发展的内在动力:经济效益

虽然社会十分关心农业的生态效益,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种农业发展模式能否生存并得到推广,关键在于它能否带来经济效益,循环型农业主要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获得经济效益:一是通过区域大循环获得规模经济和结构效应;二是通过企业小循环和产业链延长获得经济效率产业链增值。

2.1通过区域大循环可以获得规模经济和结构经济循环型农业要求根据区域农业资源优势、产业结构特征以及废弃物特征和分布状况,实现区域范围的大循环,这种大循环无疑促进了规模经济的形成和产业结构调整所带来的结构效益。首先是规模效益,由于农业生产加工过程相对较分散、废弃物也较分散、规模较小、农业生产经营者往往无法对废弃物进行处理或至少处理成本太高或根本没人关心,如果在区域内有相应的处理中心,将废弃物集中处理,这便可以实现规模经济,产业化经营,一方面废弃物得到清理,另一方面废弃物也可得到充分利用。其次是结构效应,循环型农业要求通过产业结构调整推及区域范围的大循环,在实现污染最小化和集中化的同时,实现专业化和规模化,根据产业经济学原理,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会产生一种“结构效应”,即不需要增加任何要素的投入而只是调整其配置的方向,就会产生比原来更多的产出。例如通过调整要素在种植业、养殖业、林业、渔业等产业内部的配置,不但各业的产值会发生变化,而且农业的总产值也会增加。

2.2企业小循环和产业链延长获得经济效率产业链增值一个运行模式是否适合企业、能否得到推广应用,关键是能否有经济效率,因为这是经济主体(涉农企业和农户)更关心的问题,经济效率主要表现在尽量降低成本的同时,尽量增大利润空间。由于循环型农业遵循3R原则,这实际上就是遵循了经济效率延长了产业链,实现了产业链增值。一个典例就是现在不少企业开始废水回用,不仅减少了对水资源的浪费,减少了水污染,同时降低了成本,实现了经济效益。

3.循环型农业发展的保障体系

3.1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建立有利于循环型农业发展的政策和法律体系借鉴发达国家发展循环经济的经验教训,建立和完善推进循环型农业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使污染者治理,受益者补偿机制。鉴于我国居民,尤其是广大农村居民对生态环境保护知识较为缺乏和意识比较薄弱的状况,政府应强化责任意识,并通过立法把发展循环型农业纳入地方政府的职责范围,加强对循环型农业发展的重要性教育、宣传和引导。同时,综合运用财税、投资、信贷、价格等政策措施,调节和影响农业投资主体的经营行为,建立自觉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激励机制。

3.2加大政府对农业科技开发的扶持力度,推行农业清洁生产的新技术农业循环经济是农业生产技术的革命,它必须以先进技术为支撑点。政府应从总体上加大对农业科学技术扶持力度。一是对农业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技术应重点资金扶持;二是建立一批高效运作的农业科研组织与管理机构;三是在农业科研运行机制与模式上进行探索与创新;四是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加快农业清洁生产技术的扩散和传播。

3.3建立适合循环型农业发展的管理体系转变政策目标导向:彻底转变单纯追求GDP增长的政策目标导向,建立绿色GDP核算体系,将农业生态环境成本和农业生态环境效益纳入农业经济增长机制之中;结合国情、资源能源特点有选择地吸收国外成功的经验成果,尤其是先进的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方法,从而形成一套适合自己发展的管理模式。同时我们的农业生产还必须应对全球产品绿色化的需求,和国际标准接轨,推动我国农业向国际化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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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将循环型农业经济体系的特点、可持续发展的经济理念纳入到农业发展中,就要从农业的各个生产环节进行管理。要想进行循环型农业经济就要找到切实可行的构建渠道,以此更好的为构建循环型农业经济体系提高有利的执行条件。具体来讲就是要在前期进行广泛的宣传,让人们意识到循环型农业经济的特点和利益关系,发展循环型农业经济所带来的先进技术在耕种及发展使用上的便利条件和所能带来的直接的经济利益。除此还需要强调的是,循环型农业经济的主要问题就是绿色生产。要保证生产过程中的科学施肥,以及如何节省资源。在农业生产方面要想充分保证顺利解决这个问题就要求我们在进行农作物施肥问题上尽量采用科学的测土施肥法进行耕种,充分利用家肥的再利用。在农作物防虫上要避免毒性较大的农药长期喷洒,采用一定的防治技术,是产品的质量在现有条件内达到最优。

(二)发挥政府职能作用,促进高效生产,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

要发展循环型农业经济,构建较为完善的农业经济体系,就需要我们在生产经营方式上做好规划。在规划上政府要发挥其职能作用,运用政府职能权利作用进行市场渠道的开发和宣传及资源的有效配置,在建设体系上对于资金的运转和使用上一定要严格的控制及支配,以其加将循环型经济理念同土地、技术、资金以及人才达到集中和充分利用的效果,达到生产的技术转变,以此形成农业生产的产业链模式,最终实现集约化发展模式,从而有效的实现投资低、各方资源利用率高,回报率最优的目的。

二、构建循环型农业经济体系的措施

(一)完善农业服务配套体系,并将其落实到位

政府需借助相关机构向大家宣传循环型农业经济体系的特点,营造良好的构建氛围。使大家在这种氛围下充分的了解到循环型农业经济所能带来的直接经济利益及生态利益;要想保证循环型农业经济体系的顺利实施就需要有技术及人才的支持。因此,要加大农村服务体系及科研力量的建设,组建具有高素质高水平的技术型人才队伍;加大农村信息网络的建设,使耕种者思想和行为都提升到农业经济现代化发展轨道上。还需要投入大量的技术设备进行支持,才能更好地实施循环型经济体系。现在比较常用的技术手段主要有废弃物资源化技术、二是耦合技术、减排减量化技术。如水肥药高效利用技术等;循环型农业经济体系建设的着重点就是农药喷洒机械等对于农药使用上减量化;废弃物商品有机肥生产加大化、固液分离、沼气发酵等废弃物资源再利用化。

(二)提高区域循环型农业经济水平,打好区域循环型农业经济体系基础

要构建区域型农业经济体系,就要利用好农业的主体地位。地区农业发展水平直接关系到体系构建的成果。因此,构建区域型农业经济体系就要提高当地的农业发展水平,主要手段就是确保农民的主体地位,以市场为发展导向,充分利用科学技术及高科技设备为支撑,采用现代的管理方法,达到地区农业特色和人文特色等发展最优的目的。通过规范的管理方法和措施,提高区域经济的发展水平,为区域循环型农业经济体系打造一个坚实的运行基础。

(三)实行节约生产、集约化经营,明确在发展循环经济中政府的作用

要保证区域循环型农业经济体系的有效运行,实现节约生产和集约化经营的目的就要求政府在各个流程上都有选择有效的服务途径和有一个有效的实施方案和明确的政策导向。在土地的选择、合作及资金问题上都有明确的执行标准,只有这样才能将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的整个农业生产过程有机的联系到一起,真正的形成一条完成的产业链条,从而保证农业经济体系的发展和运行。规模化的发展还需要政府建立并健全农业的产业体系,将资源配置和技术支持落到实处,从而有效的拓扩大经营规模及产业链的延伸工作。只有形成一个有序的健全的产业链,才能保证农业经济体系的有效运行。

(四)大力发展以循环经济为基础的环境产业

建立在新型循环型农业经济理念基础上的生态农业产业必将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与现代化的信息技术、生物技术并列成为当代最具发展潜力的三大领域之一。通过发展循环型的农业环境产业,加强“三废”综合利用,充分开发并利用再生资源、新能源和可再生资源,延伸产业链,开辟新的生产领域的措施。对增加就业岗位,缓解就业压力,对无法再次循环利用的污染进行无害化处理等方面都有着较大的促进作用。

(五)区域循环经济体系的制度创新

循环型农业经济发展模式是集经济、技术、社会于一体的系统工程,其启动和运行离不开制度的约束。因此,要发展区域循环型农业经济体系需要不断的对传统的运行制度进行创新。包括利用市场本身所具有的有效配置资源的效能,来鼓励对环境有建设意义的活动,阻止对环境有破坏性的生产活动,建立起自觉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有效机制,以资源循环利用为基础,维护生态环境良性循环,从根本上转变经济增长的方式。同时依据区域循环模式,制定相应的制度并将制度进行创新,形成区域循环型农业经济体系内多重循环从而形成区域循环型农业经济体系内多重循环共存共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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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立区域循环性农业经济的过程中,在生产方式上要尽量摒除传统耕种生产方式,进一步提升农药与化肥施用的减量化与畜禽粪便的无害化,在符合农村区域农业发展的情况下,积极推进秸秆沼气化工程与太阳能工程等。从而实现区域循环性农业经济的低投入、低能耗、有机化、生态化以及高效益,创新农业生产新方式。

1.2构建农业生态与环境保护配套化的法律法规体系

在建立区域循环性农业经济的过程中,对于生态文明式的农业发展,必须要具备相应配套的法律法规才能让相关工作实现可持续发展。而在实际工作上,要相应配套相关管理机构,强化区域内执法力度,从而构建农业生态与环境保护的有效监督,保证相关工作有法可依与有法必依。与此同时,还要通过电视网络、下乡宣传以及村民会议等形式,加强宣传与教育力度,不断引导涉农企业、农业经营者以及农村居民对于生态与环境的保护观念与法制认识,让每一个农村居民积极投身到农业生态与环境的保护工作中去,从而推动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引导农业科技的创新力量

2.1建立健全农业科技的创新机制

2.1.1提高农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

对于区域循环性农业经济来说,其创新技术上具有明显的非竞争性与非排他性。因此,在建立区域农业经济的过程中,出于农业经济科技创新的可持续性,政府与相关职能部门一定强化财政性补贴在农业科技创新领域的利用,积极鼓励涉农企业在农业生产与开发上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并把科技成果传之于民、用之于民。例如,在2014年7月末,河南省南阳市农业局就通过《关于申报有机产品绿色食品认证奖励的通知》,引导涉农企业与农业经营者积极发展有机产品与绿色食品,提高区域内农产品附加值的同时,还要积极引导区域循环性农业积极的可持续发展。

2.1.2重视农业科技发展能力的建设力量

在建立区域循环经济的过程中,对于农业科技的利用,一定要积极加大对涉农领域的科技实验室、技术中心以及野外基地建设与运营的投入,完善区域内农业经济的基础条件。在实际工作上,积极推进水稻、玉米以及大豆等粮食产业的科技体系化建设,提高多部门有效联动的合作力度,提高多学科有效集成优化的提升力度,从而加强科技体系在提升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层面的能力。另外,在建立区域性循环农业经济的过程中,一定要加大各类人才的引进与培养,强化区域内人才队伍的建设力度,在遵从本区域农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下,培养在世界农业经济上的具有领先思想与技术的团队与科学人员,从而在国际农业经济发展上占据先进技术的利用程度,积极推动区域内,甚至是全国农业科技发展的建设力量,促进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2提升成果的有效转化与技术扩散

第一,在我国“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的大力支持下,区域内农业经济同样要积极取得“863”、科技支撑等计划的支持,把农业科技与重大成果进行有效转化,从而在区域内逐渐构建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体系。第二,积极推进“科技富民强县”等区域内扶持计划,构建涉农企业包办区域化与“以户带村和以村带乡”等新型科技成果与技术扩散模式。一方面要基于本区域内农民最实质也是最需要的相关先进技术出发,强化乡村农户科技“超市”式推广,让农户积极学习与利用先进技术,另一方面又要强化农业经营者基于自身情况去创新技术与开发产品,强化全员创新意识。第三,基于区域农业发展模式的前提下,打造特色农业生产新模式。例如,对于河南、江西以及安徽等地来说,其同属于粮食的净调出省份,在我国区域循环性农业经济中较为典型,因此可以在粮食生产核心区域的计划上,积极推进粮食技术集成化示范工程,使该区域粮食在生产上渐趋于现代化、高效化以及持续化,加大该地区粮食生产可持续工程。第四,对于农村区域的农业生产来说,通过农业科技人员扎根农村对农业科技进行亲身传授属于最为直接,也是最好用的办法。与此同时,还要加大高校、职业学校以及培训机构中涉农专业学生的奖励力度,大力引导与鼓励新农业人才扎根到农村区域,从而为我国现代可持续发展农业贡献更大的力量。第五,在推进创新科技有效转化的过程中,可以加强与相关农技站的合作力度,为私营合法机构提供技术信息与支持,通过其中介作用促进创新科技和经济的有效结合,从而强化各类科技创新主体与农地的紧密联系关系,提升农业科技成果的遍地开花,促进可持续发展。

3创新公共服务体制

3.1完善政府服务职能

3.1.1政府要强化积极引导与职责规划作用

地方政府作为区域循环性农业经济的建立者,其在整个农业可持续经济发展上起着引导与职责规划的作用。因此,相关地方政府一定要紧紧围绕着区域定位与功能拓展的条件下,加强区域内政府间的合作力度,大力发展区域循环性农业经济,确保循环性农业经济的发展重点得到保障,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3.1.2加大政策性支持力度

对于我国农业经济来说,由于历史与现实人地关系,大部分地区还处于“小农经济”的发展状态,在建立区域循环性经济的过程中,如果缺乏政策与资金层面的大力支持,相关工作将很难开展。因此,相关地方政府一定要强化立法、基金扶助等措施,在区域内构建支持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另外,地方政府还要加大对农村地区公共基础设施的支持力度,构建农村区域“三化”(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体系,从而提高区域循环性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3.1.3完善农村区域经济管理体制

在改革土地流转形式与扩大农业经济经营规模的过程中,一定要避免以往行政命令等粗暴方式的出现。在相关工作上,要充分参考农村居民的意愿,利用政府积极引导的手段,多鼓励农村居民通过土地流转实现强化资本。另外,相关地方政府还要完善农地流转管理中心,在配套运转机制与体系的协助下,监督、引导与协调农村居民在农地流转合同的签订、矛盾纠纷的处理和仲裁等工作,从而构建符合本区域的农地评估机制,科学合理地评价土地真实价值,保护农民的合法收益,实现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2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

要积极推进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配套的义务教育体系、医疗卫生体系以及养老保险体系,积极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为农业生产经营者提供充足、高效的信贷支持是实现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的重要条件。对积极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商、农业生产者(农民、农业生产企业)、农产品销售商等相关主体通过利率优惠政策给予扶持,对资源约束与生态环境影响大、投资回收期长、经济效益相对不高的大宗农产品生产的实施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战略企业,尤其要增加信贷资金投入与支持力度,根据其发展需要提供中长期低息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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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烟草公司+农户”模式

该模式是烟草公司出资建设现代烟草循环农业园区,成立专门的经营机构负责现代烟草循环农业园区管理,直接与农户对接,与示范园区内的烟农签订烟叶等农作物购销合同,通过订单组织农民生产,打造现代烟草循环农业。实行该模式的代表是山东诸城辛兴镇,辛兴镇乡镇政府与烟草部门一起选择成方连片的宜烟土地进行规划,召开村民大会表决同意,与农民签订不少于10年的土地租赁合同并依法进行公证,然后把这些土地以原价转租给搞烟叶农场的农场经理。烟草公司把企业的财产、车辆和烟田捆绑在一起投保,向保险公司招标,为烟叶农场和种植大户投保。烟草公司投资建立600头存栏量的大型奶牛场,配套建设沼气厂,沼渣、沼液用做烟田有机肥。烟草公司还与有关科研单位联合攻关,用废弃的烟秆,经过压块或气化等处理,制成了可替代煤炭的烤烟能源。该模式中,烟草公司作为园区的顶层设计者和运行主体,可以完全按照现代烟草循环农业的要求,协调和衔接循环链条上各个相关产业,掌控产业循环中的物质数量和质量,进行循环农业源头控制,如管理饲料、肥料、农药、兽药等,利用工业化的理念、经验和方法加强示范园区烟田设施、育苗工厂、密集烤房、养殖场、沼气站、秸秆压块厂的经营管理,提高设施的完好率、利用率,防止环境污染和破坏生态,确保产品优质、绿色、安全,提高生产效率及其经济效益。该模式的弊端,一是烟草公司超业务范围进行多角化经营,无形之中会加大生产和市场风险;二是通过购销合同连接农户,利益联结方式较为松散,农户无法分享因循环农业链条延长而带来的农产品增值,很容易导致农户被边缘化,挫伤广大农户参与循环农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仅加大双方违约风险,而且无法保障上下游产业原料和产品供给的数量和质量,致使烟草循环农业的生产成本难以控制,产品销售受限,整个循环农业受阻。

(二)“有限责任公司+农户”模式

该模式是注册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经营园区内的工场。烟草公司、当地政府和农户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享有公司股份,烟草公司的各项投资为法人股,当地政府的各项投资为国家股,农户的投资为个人股。公司招聘职业经理人,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保证企业产权明晰、政企分开、责权分明、科学管理。云南红河州弥勒县新哨镇生态循环经济园区是推行企业化模式的代表,通过成立农业科技公司,对经济园区进行全面管理,按照自主经营的现代企业制度运作。生猪养殖场、清洁能源烟叶烘烤工场、有机肥加工场“三场合一”,生猪养殖场对外承包经营,科技公司负责组织沼气供应、烟叶烘烤和有机肥加工。现代企业制度特别是公司治理结构的建立和职业经理人的参与,将大大提高运营效率,实现园区效益最大化。烟草公司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最大股东,通过董事会对公司行使经营决策权,能够把握现代烟草循环农业的发展方向。农户一方面可借个人股参与公司分红,另一方面可通过成为产业工人或作业再承包,再获得一份工资性收入。该模式的弊端在于,参与和受益的农户十分有限,广大烟农被排斥在外,他们仍然通过购销合同与公司发生联系,公司与广大烟农仅仅是简单的买卖关系,无法从根本上摆脱第一种模式同样的风险和缺陷,现代烟草循环农业向高层次和大规模发展仍然缺乏坚实的群众基础和制度基础。

(三)“合作社+农户”模式

该模式是在园区注册成立烟草循环农业专业合作社,负责园区的经营。由烟草公司和当地政府对示范园区的基础设施和项目进行先期投资,项目和工程完工后,烟草公司投资形成的资产和政府投资形成的村集体资产通过契约形式委托合作社管理。入社农户与合作社签订协议,入社后按照合作社制定的现代烟草循环农业统一规划和方案,进行烟叶种植。烟叶按与烟草公司的协议出售给烟草公司,烟田按照协议施用有机肥场用沼渣生产的生态有机肥。烟草循环农业专业合作社依照合作社章程,组建理事会、监事会,聘请职业经理人和专业人员,经营管理当地政府投资形成的集体资产、烟草公司托管的资产、农户土地承包权入股的资产,按照现代烟草循环农业的要求组织整个示范园区的产供销,为入社的烟农提供优质服务。云南腾冲县鸦乌山烟草基地单元循环经济以合作社作为经营主体,成立红云烤烟生产专业合作社,整合土地资源和劳动力资源,有序推进土地适度流转,促进烟叶生产规模化种植,为社员提供专业化服务;充分利用烟草投入可经营性资产,开展育苗大棚、烤房群等资产在闲置期间的综合利用。合作社下设养殖合作社,负责管理万头养猪场和特种养殖生态园。万头养猪场由社员入股筹集养殖资金,合作社聘请职业经理人负责经营管理。特种养殖生态园承包给红云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经营。合作社的介入将农户与企业联系在一起,农户最大限度地分享了园区的收益,调动了农户参与循环农业的积极性。该模式的弊端在于,合作社缺乏园区经营管理经验和管理人才,也缺少园区运营的流动资金,如果没有政府、企业和科研机构的支持,园区难以正常运行。

现代烟草循环农业园区运行模式的创新

(一)现代烟草循环农业园区模式创新的思路

现代烟草循环农业的发展目标是提升烟叶品质、改善生态环境和提升农民收入。现代烟草循环农业园区是现代烟草循环农业建设的增长极,以其聚集扩散效应带动整个烟区的发展。现有的“烟草公司+农户”模式和“有限责任公司+农户”模式,能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但在带动农户方面有所欠缺;“合作社+农户”模式是带动农民增收的最好模式,但限于合作社的经营管理能力,园区的运营能力存疑。目前建设的现代烟草循环农业园区一般包括烟田(烟叶与其他作物轮作)、育苗大棚、养殖场、沼气厂、有机肥厂、风电厂、太阳能发电厂、烤房。园区的循环链条较短,加工型企业不多,育苗大棚、养殖场和烤房都只是出售基本农产品,不能凸显经济效益,无法发挥增长极效应。园区的技术支撑尚显不足,虽然园区均同高校和科研机构签订了技术援助协议,但后者多是在园区前期的设计和建设方面提供支持,园区运行后高校和科研机构参与不足,技术不能进一步转化。政府与烟草公司的支持主要在园区硬件建设上,建设完工后往往疏于管理,这导致许多园区运营不畅。从现代烟草循环农业发展的方向看,烟草循环农业园区应围绕烟草行业拉长循环链条,园区的规模应适度扩大,以凸显其聚集扩散效应;科研机构应深度介入,加强其技术支撑。基于此种构想,现代烟草循环农业园区的运行模式也应做相应的创新。

(二)“五位一体”的现代烟草循环农业园区运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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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酵原料来源

(1)农户自养家畜.这是提供沼气发酵原料的主要渠道,一口8~10m3的沼气池至少需1头牛或3口猪的养殖量。(2)规模养殖场(户)。自养家畜不能满足或没有养殖的农户,可以作为果园有机肥料的提前投入,从规模养殖场(户)中购买粪便。(3)有机废弃物。作物秸秆、柴草、落叶、烂果等经堆沤处理后可以作为沼气池发酵原料的补充。

2原料的发酵与更新

(1)发酵管理。沼气的其他管理措施与户用沼气完全一致,要控制和保持池体适宜的发酵浓度、温度和pH值,保证发酵细菌的正常活动,提高发酵效果。果园沼气池要提前对发酵原料进行归集并在酸化池中进行预处理。(2)原料更新。根据苹果生产需要,每年在秋季9~10月份或初春3月份果园施肥期间进行1次大换料。大换料前5~10d停止进料,提前准备好足够的新料,待出料后立即装料启动,出料时尽量做到清除残渣,保留细碎活性污泥作为接种物。利用沼液追肥或喷雾后,要及时补充新料。先出料后进料,做到出多少进多少,以保持气箱容积相对稳定。

3沼液的提取和预处理

沼液喷雾需从正常产气2月以上的沼气池水压间中层提取清液,提取的清液应放置2~3d后过滤喷雾。3“三沼”的综合利用

1沼气利用

(1)生产生活用能。一口8~10m3的沼气池可生产沼气1m3/d,可以满足4口之家一天的炊事,解决果园生产期间农户照明、烧水及做饭用能。(2)沼气灯诱杀害虫。夏秋季节,正是沼气池产气和各种害虫发生的高峰期,根据害虫前半夜活动多于后半夜的规律,在天黑后至晚上12点前点燃沼气灯,沼气灯下放置一个盛水的大盆,水面上滴少许食用油或洗衣粉,当害虫掉入时可被粘住翅膀而死。利用沼气灯诱杀技术,可以有效杀死金龟子、食心虫、星毛虫等大部分害虫。

2沼液利用

(1)沼液叶面喷肥。在果树开花前、开花后、花芽分化前、果实膨大期和果实采摘后,选择晴天上午8时~11时,下午3时~6时,或阴天用过滤调配好的沼液喷施果树叶面。喷施以叶背为主,以叶面布满水珠而不滴流为宜。可根据果树生长发育状况,在沼液中加入化肥、生长素等混合喷施,提高施肥效果。(2)沼液喷施防治病虫。利用沼液过滤液直接喷雾或添加适量杀虫、杀菌剂叶面喷雾,防治果树红、黄蜘蛛、蚜虫、蚧类及腐烂病、炭疽病等病虫害。

3沼渣(肥)利用

(1)沼肥基施。在秋季9~10月份果树根系生长高峰或初春3月份土壤解冻后,结合沼气池换料,以大出料方式提取肥料。根据不同树龄,采取环向开沟、辐射状开沟或沿树行开沟等方式挖槽灌施,沟深30~40cm,沟宽20~30cm,施用20~50kg/株沼肥,搭配施用配方化肥,施后用土覆盖。(2)沼肥追施。从沼气池出肥间提取肥料,随用随取。在树冠外缘挖深30cm,宽20cm的条形沟或20~30cm的深坑施入,每次20~30kg/株左右,待沼液渗干后及时覆土。追肥时间一般在坐果后至采果前30d左右,根据沼气池出肥量,每年追施3~5次。

注意事项

1安全进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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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尚未建立完善的循环农业经济发展制度虽然我国近年来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关于“环境保护、节约能源”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度,但由于其中部分条款的概念以及方向较模糊,并不能实施有效的分段治理以及末端管理,与当前循环农业经济发展的要求并不能达到协调、一致。

1.3市场反应“迟钝”循环农业经济建设与市场密切相连,消费者目前并不了解农业环境污染的严重程度,农产品中有害物质的含量等方面知识,导致消费者并没有形成明确、正确的农产品选购判断能力,结果导致循环农业经济发展与市场缺乏联动机制,并不利于循环农业经济的发展。

2循环农业经济体系的内涵

现代农业经济发展经循环经济理论以及可持续发展理论与生态系统有机融合,通过不断优化、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实现农业资源的循环再利用,多级重复有效利用,实现低污染甚至零污染农业废物产生和排放,将农业经济活动与农业生活系统进行有效整合,共同构建科学、合理的新型农业发展模式。循环农业经济体系主要以实现农业经济活动与生态系统的高度统一为基本原则,以可持续发展以及绿色GDP为主要导向,以提高农业经济效益为根本动力,遵循“5R”法则,优化、整合农业生产到产品消费的整个过程,充分挖掘自然资源以及环境容量,提高产品的循环利用率,实现有毒、有害因子的零排放,保护生态自然环境,实现农业经济的自然化和生态化。从经济角度分析,循环型农业经济体系实际上可以将不同农业产业与生态系统保护相结合,实现多样化的资源共享,使农业经济具有低耗、优质、生态、高效的特点。实践循环农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需要有效组合资源利用、环境保护以及废弃物排放等多个环节,最大限度的降低农业成本,使农民农业增收,推进农村经济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循环农业经济体系将所有与农业相关产业的经济活动都以“资源一成品一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循环模式形成一个闭环流程,在循环农业中,使能量、营养、水资源等一切投入的资源和能源在整个持续循环的过程中充分发挥自身的实际价值,提供资源的优化配置,最大限度的降低农业经济发展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因此循环农业经济体系的内涵实际上将农业经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实现了高度统一,不仅可以有效弥补自然资源浪费与环境污染问题,同时还可以有效解决生态农业发展过于重视环境保护,而影响农业经济效益的问题。现阶段,我国的社会现状是人口极度“膨胀”,资源短缺,环境污染恶化,生态蜕变等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做好农业经济发展与自然、资源、环境之间的协调,才可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3构建我国循环农业经济体系的思路以及策略

3.1加强循环农业经济的宣传力度为了促进我国循环农业经济的发展,首先应该加强对循环农业经济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农民树立循环农业经济发展理念,可以充分利用宣传车、电视、广播以及现代各种网络技术等途径进行宣传,让循环型农业经济理论能够在农村地区广泛普及,转变农民的农业经济增长观念,认识并明确循环型农业对自身利益以及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和好处,从而为推进我国循环农业经济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以及坚实的理论基础。其次应该积极引导社会公众树立全新的消费观以及发展观,大力倡导农业循环经济模式,倡导合理、健康、绿色消费,尽量减少一次性消费,重视人与环境、自然的和谐、和平相处,建立良性循环生态系统。

3.2加强循环农业经济的技术创新科技是循环农业发展的动力,人才是实现创新与发展的根本,因此应重视加强对农业科技人员的循环知识教育以及技能培训。首先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循环农业发展人才培养规划,强调训练的短时、高效,能够在短期内即可快速提高农业科技人员的专业素养。政府部门应加大对循环农业经济科技的推广力度以及投入,进一步完善农业科技管理体制,构建多元化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充分利用一切有利因素创新、改革农业循环经济技术。其次政府应做好带头作用,凝聚全社会人员的力量积极参与、投入农业循环经济创新工作中,促进我国农业循环经济的市场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