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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政府主导是农技推广体系产生和发展的基础
世界上由政府主导的农业体系主要是欧美等发达国家在二战后建立起来的各国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至今发展中国家也有很多体系。随着各国科技的发展,政府在农业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作用,各国投入了大量的科研力量和人员对农业技术进行推广,现在全世界有超过200多个国家级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五十几万的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说明目前世界的农业推广体系已基本完成,并成为政府推动农业现代化的一种重要的手段。
1.2对比于政府主导的农业推广体系
世界的农业推广方式多种多样,有的有很多教育机构参与,有的是国家级的科研,有的是私人企业为谋利而进行推广,技术的差别也是五花八门。
2世界农业推广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2.1政府主导,在各国农业发展过程中一直是政府主导的。
因为政府拥有世界上最强大的力量。主要表现在:一是各国的农业科研机构都是由政府出资或者建立的,人员也是由政府培养的;二是各国的政府机构直接指导基层农民组织国家的农业机构,加强技术交流,做到科技运用于农业。
2.2现实证明政府科技资源是影响农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现在社会中,政府是科技资源最多的组织,只有政府和科研机构相互合作,才能更好的推广农业技术。各国成功的推广体系总是把政府推广和科技资源有力的结合起来,有的是合作,有的是政府帮助推广。从各个方面看,政府的科技资源都是非常重要的。
2.3各国农业技术的发展和推广与政府的投入是分不开的。
主要表现在政府的支持,地方组织的建立,对农民的科技培训。我国政府的投入主要是中央、地方共同承担经费。
2构建农业院校会计学专业学术梯队的建议
2.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科学遴选培养学科带头人
对高等农业院校而言,教学和科研水平的高低对学校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而学术梯队的建设决定着教学、科研水平,学科带头人的遴选和培养又是学科建设的关键,建立一支科学、稳定的学术梯队对学校的发展、学科建设至关重要。同样,遴选和培养优秀的学科带头人对于学术梯队建设更加至关重要。一个学科的发展,它在学术界的地位,从根本上来说是由学科带头人的领导,学科带头人的地位,学科带头人所培养的人才和所取得的科研成果,及其在社会、经济、科学发展中起到的作用所决定的。学科带头人是学术队伍的领头羊,是学科建设的关键。为此,对于发展中的农业院校会计学专业而言,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科学培养选拔中青年学科带头人,任重而道远。根据会计学科发展和学术梯队结构情况,应注重知识层次、年龄层次、职称层次和学缘结构的关系,注意学术梯队的整体建设,对学科带头人进行分层次、分阶段地培养,借助教学科研实践提升学科带头人的学术水平,把学科建设和人的学术水平,把学科建设和梯队建设推向更高的层次。注重对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在提高他们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平的同时,提升他们的科研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秉承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遴选学科带头人,通过系统地培养,选拨杰出人才,避免出现“一聘定终身”的现象。
2.2落实学术梯队成员的培养,加强梯队师资队伍建设
根据农业高等院校的特色发展规划,建设会计学专业的学术梯队,学术梯队的骨干成员比较多,这个梯队就比较强。根据整个学术梯队的发展方向、层次结构、教师的知识结构、建立以教学科研能力为核心的青年教师发展制度,创新学术梯队培训制度,构建有利于梯队发展的个人培训体系。在专业培训方面,注重国内外访学制度,引导会计专业骨干教师“走出去,请进来”,“走出去”是到国内外著名大学开展研究交流,了解国外学术前沿动态,开阔学术视野,掌握先进的科研教学方法,培养能够参与国际竞争的杰出人才。“请进来”是定期聘请国内外知名的会计人才到学校开展讲座,进行学术交流,以加强会计学专业学术梯队师资建设为根本出发点,形成一个知识层次高、科研创新能力强,营造一个能干事、想干事、干成事的多学科交叉互补的科研团队。由此可见,加强学术梯队成员的培养主要是对青年骨干成员的培养,是加强梯队师资队伍建设的关键。
“湿地农业”的概念是在“湿地”概念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多水(包括地下水、地表水)是湿地的基本特征。国际上提出湿地的概念,主要是鉴于该类自然资源对调节自然环境和保护生物物种的绝对重要性,即所谓“大地之肾”的特点提出来的,其核心是要加强对湿地的保护[6~7]。但对我国江汉平原乃至长江流域来讲,近600年来,已有大片的湿地被开垦成了以水稻田为主的人工湿地,该湿地的主要功能已转变成农业经营的基础条件、生产农产品的功能上来。在该地区农业经营中,除要保护好依然存在的部分自然湿地、发挥湿地的生物和生态功能外,农业的经营本身还或多或少受到本区湿地特征的影响,如何根据其特点进行农业经营、处理好湿地开发、利用与保护之间的关系,是湿地农业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很早以前,我国劳动人民针对南方多雨的特点,在有效排水和农业利用上就创造了一套成功的方法,在珠江三角洲形成了著名的“桑基鱼塘”系统,在长江下游地区则有所谓“圩田”利用方式。而在长江中游的两湖平原,则是以湖垸形式的土地利用方式占优势。而且这部分地区在我国农产品生产上的地位十分突出。相对于我国北方干旱地区的干旱农业而言,我国南方湿地季风气候条件下湖泊湿地地区的湿地农业,还面临着一系列特有的问题与挑战。开展湿地农业研究意义十分重大[8~13]。
2江汉平原湿地农业的特点
在低湿地上之所以短期内发展了出色的农业,固然与人口压力密切相关,但也与其具有独特的优点息息相关。江汉平原地势平坦,土地肥沃;光热水资源丰富,雨热同季,宜于农作;交通发达,综合经济实力雄厚,湖北省综合经济实力百强县大都位于江汉平原地区之内。但是在20世纪50~80年代期间,江汉湖泊数量和面积急剧减少,耕地面积骤增,生态环境日益脆弱化。农业灾害,包括洪、涝、渍、干旱、病虫、冷热等日益严重,农业耕作和生活的设施水平与条件十分恶劣,农业的结构单一,劳动生产力与土地生产力徘徊不前,农业资源浪费严重,比较效益低下。形成了江汉平原湿地农业的基本背景[10,12]。江汉平原的湿地农业还具有一些具体特点。
2.1垸田特征
江汉平原湿地垦殖所产生的直接结果是大量垸田的产生。所谓垸田,就是人为地由湖边向湖心通过建立堤坝、排干湖水,建立相应的水利设施,即所谓“围湖造田”形成的农田。最后在地貌上就自然形成了一个个由人工开挖形成的水系相对独立的垸落。从大的方面来看,垸田由于开垦历史不同,所属各异,因而垸落与垸落之间形成各种人为的隔离和阻碍,道路和水系混乱,不利于农田作业以及灌溉、排水与行洪。每逢5~10年一遇的大雨,往往形成大面积内渍[1,14]。
垸田的另一特征是土壤长期接纳河流冲积物和湖渍物,因而表现为土体深厚、有机物丰富、土壤潜在肥力高但有效肥力低。由于其土地平整与水利设施大都不充分,因而排水不良。春季土壤升温慢,形成所谓“冷渍田”。此外,还有一部分低湖田表现为土壤粘粒成分含量高、土壤结构不良。从土壤营养上来看,该地区土壤严重缺磷和缺锌[4,15]。
2.2地貌和生态上的分异特征
江汉平原的农田多由湖泊开垦形成,在地貌和生态上呈现出有规律的变化。王克林等在对洞庭湖湿地进行探讨时指出了洞庭湖区具有碟形盆地圈带状立体景观结构的特点。并将该湿地归纳成3个圈次,即1)内环敞水带;2)中环季节性淹没带;3)外环渍水性淹没带[2,8]。蔡述明等在江汉平原四湖地区监利新兴垸进行的研究阐明了四湖地区“湖垸同体”,从湖边到湖心可分为9种农业利用地貌类型的规律[4]。我们通过对典型碟形洼地——高场示范区的剖析,观察到一个没有彻底完成垦殖过程的低湖地在多个土壤特征上(地下水位、土壤剖面结构、土壤机械构成、土壤营养、土壤温度和综合土地质量)存在明显的梯级递变,因而其适宜的农业利用价值也是不同的。
2.3灾害加剧与生态脆弱化特征
由于本地区独特的地理气候特点,近几十年来自然灾害的频率和程度日益加剧。主要灾害有洪灾、涝渍、干旱和病虫灾害等[16~18]。叶柏年等在分析湖北省旱涝发生情况时,论述了进入上世纪80年代以来,灾害日益加重,如1980、1982、1983、1991、1993、1995、1996、1998年均为特大洪涝年,每年因洪涝使农田成灾面积均超过66.7万hm的标准,平均两年就遇一次,其中1991年农作物受灾174.97万hm,农业损失55亿元。80年代与50年代相比,旱灾面积增加1.28倍,涝渍面积增加1.67倍。
王学雷等对江汉平原的生态脆弱性进行过专题论述[19]。除上述以洪涝为主体形成的各种自然灾害外,江汉平原还面临严重的生态脆弱化问题。包括,1)耕地面积日减,人口骤增,土地的承载压力越来越大;2)土壤有机质含量逐年下降,物理结构劣化,生产性能下降;3)生物多样性下降,时有暴发性或毁灭性病虫害发生;4)水体面积减小,湖水水质下降,渔农矛盾日渐突出;5)农业内部结构单一,农业经营比较效益低,农业经济再生产难以完成;6)农业设施老化,基本建设严重落后,农民生活得不到应有保障,等等,应该说湿地地区的农业面临着一系列严峻的挑战。
3湿地农业技术体系探讨
局部性、季节性水环境恶化是南方低湿地的一个带普遍性的问题。位于该地区的以湖泊为主体的自然湿地既是当地农业的重要环境,又在该地区整体的水资源调度和控制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必须从整体上来认识南方低湿地区存在的各种问题,大力开展湿地农业技术研究(图1)。
附图
图1“湿地农业”构成图
3.1湿地农业关键技术的探讨
“九五”期间,我们对农业湿地中的主体——涝渍地合理开发利用技术进行了较深入的研究,关键技术包括:
(1)涝渍地农业小区综合整治开发规划与实施研究建立了两个分别代表典型“湖积地”和“冲积地”的涝渍地改良综合开发示范区,在示范区的综合整治与开发规划中提出了以“单元水系”为基本单位整治涝渍地的观点,将农田基本建设作为整治涝渍地的先决手段。规划中还引入了日本区域排水规划的数理模型与土地分析的“数量化理论Ⅰ”,实践证明上述两种方法对江汉平原湿地地区微地域特点的分析具有较好的适用性。研究还将高场示范区的开发模式总结为“农田整备+梯级开发”,岑河示范区的开发模式为“农田整备+优化模式”[22~24]。
(2)
涝渍地排水改良技术
湿地农业中农田的排水是一项关键技术[25~27]。研究开发和引进了适合于湿地农业小区排水的数学模型以及农道、沟渠、土地平整的工程技术参数。深入探讨了农田涝渍相随的作用过程和主要作物棉花、大豆、油菜在关键生育期的排渍标准和涝渍排水综合控制指标[28]。
(3)涝渍地土壤肥力特征及改良技术
选择典型地域对近20年来大范围的江汉平原湿地农田土壤肥力动态演替进行了分析和评价,采用土壤系统分类法,对涝渍地的土壤类型进行了重新划分,找出了不同类型涝渍土壤的特征与利用方法。探讨了涝渍地土壤的分布与肥力演变规律。
(4)适生生物种质资源的发现、引进与鉴定
对多种水生经济植物莲藕、芡实等的适宜特性进行了鉴定。发掘并开发了新鱼种——月鳢,继续扩大了对适宜于湿地的早熟西、甜瓜品种的筛选,选出适合于大面积推广的新品种“黄宝石”、甜瓜“丰甜1号”。引进筛选出“两优培九”和“丰两优1号”等品种作为湿地高产优质水稻换代“组合”。
(5)主要作物抗涝渍的机理及抗渍高产栽培
重点对水稻、油菜等作物不同抗(耐)性品种间差别产生的机理进行了探讨,并总结出一套本地区水稻的抗渍栽培技术体系。研究认为栽培上应重点抓好品种筛选和育苗技术两个环节[29]。
(6)涝渍地作物病虫草害的发生规律及综合防治技术
重点对涝渍地上易发生的稻飞虱、稻螟和纹枯病、白叶枯病的发生特点进行跟踪调查,以有效排水和节水灌溉为出发点,探讨了病虫草害综合防除策略。
(7)涝渍地生态环境异化评价及生态恢复技术
湿地环境异化程度在日益加重,环境异化的根源在于人类对湿地资源的过度和不合理的利用。环境治理策略既要注重缓解环境压力,也要注意照顾当前经济发展,要做到二者的良性互动。
(8)涝渍地高效农业模式研究
湿地良好的土壤潜在肥力和充裕的光、温、水等自然资源为本地区农业的主体产品开发和农田多熟制提供了十分难得的自然条件[5,30~32]。以“麦—瓜—稻”模式为基础,面对新的农村形势,新创了4种高效农业模式。这4种模式是系统针对本地区爽水型高产水田、旱田、农牧肥结合以及保护地栽培方式分别形成的,在生产中已得到迅速推广。
3.2湿地农业综合开发典型模式探讨
湿地农业模式总体上可分成农田高效农业模式,农林间(混)作模式,水体养殖模式,种养加一体化模式和碟形地域梯级开发模式等5类。每一类有若干种形式的模式。主要模式可以归结为如下几种:
(1)适宜于中小水面的分层混养模式;
(2)适宜于连片池塘的鱼、猪—禽复合混养模式;
(3)适宜于大中型水面的网箱养鱼与流水围栏精养模式;
(4)野生水生植物人工种植园模式;
(5)适宜于河滩湖滩季节性淹水带的耐渍经济植物模式;
(6)低湖田鱼—稻—藕共生模式;
(7)湖区生态公园观光农业模式;
(8)适宜于大面积低湖田的一季中稻模式;
(9)适宜于典型碟形洼地的梯级开发模式;
(10)适宜于高产爽水区的多种农田高效种植模式,包括:麦—瓜—豆—稻模式;油—瓜—稻模式;菜—甜瓜—杂交棉模式;大麦=玉米+绿豆—晚稻—畜禽模式。
优化模式的实施产生了良好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其中经济效益尤为显著[3,5,33~36]。
3.3湿地农业的若干技术难题
纵观江汉平原过去几十年来的研究,湿地农业的技术研究多集中在点、区或者局部技术环节上,成绩很大但有所偏颇。今后应加强如下重大关键问题的研究。
(1)关于湿地农作区国土综合整治,即生产、泄洪和湖区水面面积的合理比例及其规划建设问题。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湖泊面积还在继续减少,减少的部分主要用来作渔业养殖用。与低湖农田的利用方式相比,渔业养殖兼顾了蓄水、生产和调节生态环境等多方面功能,生态与经济效益显著,因而显示出较大的优越性。但江汉平原全域内土地面积如何在生产、泄洪和湖区水面之间分配出一个合理的比例,并通过具体地规划、布局(该布局还应该与相关的水利、农业设施相匹配),是今后湿地农业中必须要解决的一个首要问题。应该学习日本“土地改良区”的做法,大范围统一规划,整体分区建设;通过立法,集中来自于国家、地方和农业经营者的有效投资;规划与建设必须遵循统一的技术规范,做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与开发、保护的有机结合。
(2)关于拳头产业的选择与培育。要在减轻涝渍为害的同时,充分发挥湿地地区多水与土地肥沃的优势,培育特色产业,建立相应的优质、名牌商品基地。而这一方面恰好是江汉平原湿地农业过去的薄弱环节。具体来讲,需水较多的水稻、油菜,水生动物(鱼、鸭、鹅等)养殖,水生经济植物产品是本地区农业发展的潜在优势,但一直以来未形成相应的产业和产品优势,今后应重点研究其从基地化生产到加工、包装和销售一体化的技术,形成湿地农业的特色。
(3)关于恢复优美环境与确保食物安全。江汉平原的地理特点决定了该地区各种用水可能在不同区域之间产生多次循环使用,而且人畜饮水、农业灌溉用水与生活排水之间极易相互混杂。以水作媒介,农药、化肥及有机污染物容易得到迅速传播与分布,从而导致对环境的大面积污染,进而导致对农产品的污染。在江汉平原这个传统的农业集约区和国家农产品生产基地,如何保证农村广大土地以及农产品免遭污染,改善农业从业者的生产与生活环境,将是今后湿地农业技术体系中的一个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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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齐齐哈尔市现有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基础是在计划经济时期建立的,是按照齐齐哈尔市的行政区划,分行业设立的。在这种落后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影响下,造成齐齐哈尔市农业技术推广区域分割现象严重。农业推广相关部门各自为政,地方之间、各部门之间出现了抢占资金和项目等问题。齐齐哈尔市基层单位往往按照自己的特色产业和地方需求,确定农业技术推广的内容,缺乏统一的协同与配合,导致农业技术推广效率较低。其次,齐齐哈尔市目前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是政府主导型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各项农业技术推广都带有浓烈的政府背景,政府在实际工作中对齐齐哈尔市农业技术推广现状了解不够,往往根据相关各部门上报的资料确定相关政策,加上政府本身对农产品市场缺乏足够了解,造成农产品产销衔接不畅。政府在推广农业技术时又会人为设定一些强制性指标,有些不切实际的指标会带来资源的浪费。最后,齐齐哈尔市县乡在农业技术推广中的作用不同,农业技术推广不仅具有行政管理性质,又带有经营创收性质,导致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相关职能机构出现职能错位,弱化了农业技术推广的主体地位。
(二)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素质较低
首先,齐齐哈尔市的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存在知识结构落后、年龄结构老化等问题,优秀农业技术推广人员严重短缺。齐齐哈尔市是黑龙江省经济较为落后的城市,农业技术推广资金较为短缺,不能为当地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提供较多的学习与培训机会,无法及时将最新的农业生产新技术传授给农民,仍然将已经落后的农业技术向农民传播,此外,农业技术推广基层工作人员工作条件较为艰苦,工资收入较低,与经济、金融等热门专业相比,农业专业的大学生数量相对较少,基于工资、福利等经济条件考虑,大多数农业相关人才更愿意去经济发达地区工作,不愿意去工作条件较差的基层地区工作。其次,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知识结构不合理,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较低,农业技术推广是一门具有较强专业性的工作,从事农业技术推广的人员应该具有较为专业的农业生产知识,而农业专业毕业的大学生很少愿意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很多在齐齐哈尔市从业农业技术推广的人员并不是农业专业人员,其他工作人员经过短期培训就开始从事农业技术推广,与经济发达城市相比,齐齐哈尔市的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综合素质较低。
(三)农业技术科研单位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
首先,农业技术科研单位是农业生产新技术的创新源头,但齐齐哈尔市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带有浓厚的政府背景,农业技术科研单位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农业技术科研单位在农业技术推广中的地位也没有得到政府重视,造成农业技术科研单位在农业技术推广中缺乏充足的资金和政策支持,这就造成了齐齐哈尔农业技术科研单位重视农业技术理论研究,对农业新技术推广的积极性不高,大量农业技术科研人员脱离农业生产实际,导致农业新技术转化率不高。很多农业技术科研单位的科研人员拥有丰富的农业知识,进行了大量的农业新技术研发,但由于缺乏政府的有效支持,这些很有市场前景的农业新技术没有在农业生产中推广开来,不能及时转化为农业生产力。其次,齐齐哈尔市的农业技术科研单位与农业技术推广单位属于不同的部门,两者缺乏有效地沟通,协作能力较差,农业技术科研单位的农业新技术无法及时推广。最后,作为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有效手段的农业专业合作社在齐齐哈尔市发展较慢,规模较小,发展不平衡,不能帮助农业技术科研单位完成农业新技术的推广工作。
(四)农业推广信息化水平较低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互联网的快速普及,信息技术已经成为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的主要推动力量,在农业生产发达国家,信息技术已经在农业生产中得到了广泛应用,成为促进农业健康、快速发展的主要动力,对农业产业结构升级,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业新技术推广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齐齐哈尔市由于经济发展较为落后,加上农村地区面积广大,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均衡,受资金、技术等问题限制,农业信息化水平较低。首先,齐齐哈尔市农业技术推广基础设施较差,农户互联网接入率较低,加上农民文化水平较低,对农业技术推广信息化认识不够,不愿意接受新鲜事物,对于通过信息化手段接受农业新技术、新方法了解不多,导致齐齐哈尔农业技术推广信息化水平较低。其次,齐齐哈尔市农业技术推广信息化网络不够健全,乡镇与农村农业技术信息化服务结构较少,很少有农村设立农业技术信息推广服务机构。
二、相关对策
(一)完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首先,齐齐哈尔市政府要明确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公益性质,完善齐齐哈尔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服务职能,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在具体工作中,应该以政府投资为主体,并充分利用民间资本和企业力量,扩大齐齐哈尔市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范围,政府还要制定适应本地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为齐齐哈尔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发展提供法律和制度保证。其次,要建立顺畅的农民反馈制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技术推广不是简单的技术传输,更要保证农业技术供求双方的切实利益,因此要建立顺畅的农民反馈机制,根据农业实际需要的变化,及时改变农业技术推广内容与方式,制定适合当地发展的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和方案,良好的农民反馈机制也可以及时反映齐齐哈尔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进行整改,实现齐齐哈尔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完善和发展。最后,要不断改进齐齐哈尔市的农业技术推广方法,由于齐齐哈尔市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区,有丰富的民族文化和特点。因此,在农业技术推广过程中,要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确定适合的农业技术推广方法,发挥农民使用农业新技术的积极性。
(二)建立农业技术推广保障机制
齐齐哈尔市没有为建设现代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提供必要的保障制度。齐齐哈尔市政府在农业技术推广过程中,一直发挥着主导作用,政府应该为完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提供相应的支持。首先,政府应该完善农业技术推广的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地区差异和实际情况,制定适应的法规,当农业技术推广过程中出现问题,做到有法可依。其次,政府应该加大对农业技术推广的扶持力度,农业技术推广离不开资金支持,农业科技创新也离不开资金支持,而农业技术推广又带有公益性质,必须由政府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齐齐哈尔市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才能顺利展开,政府应该设立专项资金对农业技术研发单位提供资金支持,提高农业新技术的转化效率。此外,政府还应该及时发现农业技术推广中出现的新问题,以项目合作的方式,寻找合作机构,解决相关问题。
(三)提高农业技术推广的信息化水平
农业技术推广向信息化方向发展是实现农业产业结构升级和农业现代化的必要手段。应在齐齐哈尔市建立市、县、乡、村四级农业技术推广信息化服务体系。通过信息化服务体系及时农业生产新技术、新方法。建立统一的农业推广信息平台,农民可以通过信息平台及时、准确的掌握自己需要的农业技术信息。农业技术推广信息平台除了提供相关农业技术信息外,还应该提供农产品市场供求信息等内容,开阔农民视野。齐齐哈尔市政府还应该投入专项资金提高乡、村的信息化水平,购置先进的农业技术推广信息化设备,提高农业技术推广的信息化水平。
农业科技是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决定力量,而农技推广体系又是农业科技的重要载体,是发挥新形势下科技对“三农”支撑作用的重要依托。加强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客观需要。尤其是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普遍扎根农村,直接联系千家万户,是整个农技推广体系的基础和前沿,在为农业农村经济全面发展提供有效服务的技术支撑过程中起着“大楼底座”和“神经末梢”的关键作用。随着现代化农业的发展和农村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迫切需求,农技推广体系中人才缺乏、素质不高、职责不清、机制不活、服务手段落后等一些不适应新形势的问题日渐暴露和凸显,新形势、新任务都迫切要求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
一、基本情况
我县位于山西省东南端,地处太行、太岳、中条山三大山系之间,属于丘陵山区。全县40万口人,54.6万亩耕地,其中五分之四分布在山区和半山区,并且很少有5亩以上的大块平原地,立地条件决定着我县的农业机械化、现代化水平很低,加之人均不到2亩地,如要粮食获得高产,势必通过提高单产来实现,而要实现粮食单产的提高,加大科技的投入最是关键。
看一下我县的科技资源现状:目前,全县在编在岗农业、畜牧、蚕桑、林业、水利、农机等农技人员565人,其中,县局345人、乡镇220人。大专学历以上人员占11.8%;初、高中学历人员占88.2%。且人员老化、素质不高、服务手段落后。
科技资源的溃乏与落后的农业生产现状决定着加强我县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有着更加重要和现实的意义
二、存在问题
1、人才缺乏
一是总量不足。乡镇农科站大多站只有1人,且身兼数职,一人得负责技术、植保、土肥、果树、环保、农产品安全、食用菌、蔬菜、新能源等多方面的技术服务工作,还要忙于政府日常事务和中心工作,很难分出心力来搞研究,搞创新,搞推广。
二是专业人才缺乏。以乡镇蚕桑技术员为例,22名技术员中大专学历只有4名,占总人数的18%,初、高中学历的占到82%,且大多不是蚕桑专业毕业的,只是在实践中土生土长的乡土人才,由于自身素质的欠缺,接受新技术的能力非常有限,更谈不上搞科技创新。
三是人才队伍老化。由于近年没有分配或招聘到农业系统的农业专业人员,造成农业战线人才短缺、人员老化且后继乏力,工作热情和激情不高。以蔬菜技术人才为例,目前,全县只有5名技术员,且年龄均在46岁以上,外出学习机会少,知识更新慢。2010年以来,全县共发展设施蔬菜1500亩,全部聘请的是山东寿光的技术员。
2、服务网络不健全
服务网络在村级基本形成断层,村委一级没有设立专门负责农业技术的人员及科技服务点,服务网络到达不了最需要的底层,很多农业技术、信息要想真正推广到农户、农民、种养大户、经营户很难。
3、投入不足
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待遇没有保障。以乡镇农技人员为例,“三定人员”就有12个,工资虽有保障了,但养老保险、医保等长期没有解决。二是装备水平很低。大多数乡镇农科推广站只有1-2间办公室。靠“一张嘴、两条腿”搞推广的现象普遍存在。三是推广经费缺乏,没有新技术研发、推广财政专列经费。
4、机制不活
在现行的体制下,基层农技人员没有量化的目标、任务,职责不清。并且缺乏合理的竞争上岗、考评、晋升等激励机制,这些都大大影响了农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业活力。
三、建设内容
1、加强培训,建设队伍。一是加快培养农业科技人才。不仅要定期派送县、乡两级农技人员到高校、农业先进县学习新技术。还要广泛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分层分类定期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提高基层科技人员的综合能力。二是大力培养农村实用人才。以提高科技素质、职业技能、经营能力为核心,加快培养农村干部、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负责人、科技示范户、大学生村官等农村发展带头人;农民植保员、防疫员、水利员、信息员、沼气工等农村技能服务型人才;种养大户、农村大户、经纪人等农村经营型人才。真正打造一支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过硬的人才队伍。
2、健全服务网络。实施全省“一乡一站、一村一点”全覆盖工程,每个乡镇建设一个农技推广站,每村建设一个科技服务点,培育科技示范户,建成“县农技推广部门—镇农技推广站—示范户—辐射户”的农技服务网络,并且每村要有专门负责科技工作的两委干部,解决村级科技服务环节薄弱的问题。鼓励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龙头企业等社会组织积极开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构建以公益性推广机构为主导,其他服务组织广泛参与的“一主多元”的农技推广机构。
主管单位:青海农林科学院
主办单位:青海省农林科学院;青海省农学会;青海省林学会
出版周期:季刊
出版地址:青海省西宁市
语
种:中文
开
本:大16开
国际刊号:1004-9967
国内刊号:63-1028/S
邮发代号:56-19
发行范围:国内外统一发行
创刊时间:1971
期刊收录:
核心期刊:
期刊荣誉:
Caj-cd规范获奖期刊
大家好!
我叫wxszjg,大专学历,现年**岁,199*年参加工作,200*年入党,200*年被聘为农业技术员。
我本是一个“只知埋头工作、一向与世无争”的基层农技员,今天我站在这里竞编竞岗,既是对我多年来基层农技推广工作的一个检验,更是对我献身农技推广事业理想的一次考验。我生在农村、长在农业、热爱农民,从小,看着我长大的、护在我身边的,都是辛勤的农技工作者,在他们的教育和熏陶下,我对农技推广工作有关了浓厚的感情,我立志要把“推广农业技术、促进农业发展、服务农民增收”作为毕生孜孜以求的事业,做一名优秀的农技员。96年高考结束,我毅然选择了农业院校,并参加了华农农学专业的进修。1999年大学毕业后,我一直在基层一线工作从事农技推广工作,至今已有六年。
我认为自己竞聘基层农技推广工作岗位,我还有以下四个方面的优势:
第一,我有专业优势,我毕业于农业院校,所学的是农学专业,干农技推广工作是我的正业,与“隔行如隔山”的门外汉相比,我专业对口,工作起来自然“如鱼得水”,我具有从事农技推广工作必备的基础条件。
第二,我有实践经验,在基层一线工作的六年时间里,我先后实践过棉花、水稻、油菜、柑桔、蔬菜等多种作物生产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共计参与新品种试验示范30余项次、参与实施农业新技术示范推广项目20余项次,其中:多项优质新品种、增产新技术和高效新模式已大面积应用,多项项目课题通过了相关专家验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通过实践探索,使我对全市主要农作物的栽培、管理和病虫害防治等关键技术都有了新的领悟和提高,让我积累了大量的农技推广和基层工作经验,并于2004年被评为全局先进工作者。我已基本具备了独立开展农技推广工作的能力,即使在灾害频发的今年,我所负责指导的20个水稻科技示范户,仍然实现增产12.4%。
第三,我有年龄优势,常言道:“三十而立”。三十岁前后,是人的一生中精力最旺盛、创造力最强、干事效率最高的时期。我将近而立之年,身体健康,精力旺盛,头脑灵活,思想成熟,面对新时期、新形势,对基层农技推广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我完全有能力、更有精力从容应对。
第四,我有技能优势,一方面,在多年来的工作中,我养成了勤于学习的习惯,对新事物接受快、掌握好;另一方面,为了能与现代农技推广工作接轨,我自学掌握了计算机操作技能,并能熟练运用现代办公工具进行远程技术学习和信息交流;另外,我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基层工作期间,我先后数十次参加了局、乡镇和农技站等各级组织的各项农情调研和科技攻关活动,撰写了数十篇调研报告和技术文章,其中参与撰写的多篇专业论文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这些能力,对我今后推广农技、宣传农情、服务农民,必将起到积极地推动作用。
我叫*,大专学历,现年**岁,199*年参加工作,200*年入党,200*年被聘为农业技术员。
我本是一个“只知埋头工作、一向与世无争”的基层农技员,今天我站在这里竞编竞岗,既是对我多年来基层农技推广工作的一个检验,更是对我献身农技推广事业理想的一次考验。我生在农村****在农业、热爱农民,从小,看着我长大的、护在我身边的,都是辛勤的农技工作者,在他们的教育和熏陶下,我对农技推广工作有关了浓厚的感情,我月亮船教育资源网立志要把“推广农业技术、促进农业发展、服务农民增收”作为毕生孜孜以求的事业,做一名优秀的农技员。96年高考结束,我毅然选择了农业院校,并参加了华农农学专业的进修。1999年大学毕业后,我一直在基层一线工作从事农技推广工作,至今已有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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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我有专业优势,我毕业于农业院校,所学的是农学专业,干农技推广工作是我的正业,与“隔行如隔山”的门外汉相比,我专业对口,工作起来自然“如鱼得水”,我具有从事农技推广工作必备的基础条件。
第二,我有实践经验,在基层一线工作的六年时间里,我先后实践过棉花、水稻、油菜、柑桔、蔬菜等多种作物生产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共计参与新品种试验示范30余项次、参与实施农业新技术示范推广项目20余项次,其中:多项优质新品种、增产新技术和高效新模式已大面积应用,多项项目课题通过了相关专家验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通过实践探索,使我对全市主要农作物的栽培、管理和病虫害防治等关键技术都有了新的领悟和提高,让我积累了大量的农技推广和基层工作经验,并于2004年被评为全局先进工作者。我已基本具备了独立开展农技推广工作的能力,即使在灾害频发的今年,我所负责指导的20个水稻科技示范户,仍然实现增产12.4%。
第三,我有年龄优势,常言道:“三十而立”。三十岁前后,是人的一生中精力最旺盛、创造力最强、干事效率最高的时期。我将近而立之年,身体健康,精力旺盛,头脑灵活,思想成熟,面对新时期、新形势,对基层农技推广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我完全有能力、更有精力从容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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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我有专业优势,我毕业于农业院校,所学的是农学专业,干农技推广工作是我的正业,与“隔行如隔山”的门外汉相比,我专业对口,工作起来自然“如鱼得水”,我具有从事农技推广工作必备的基础条件。
第二,我有实践经验,在基层一线工作的六年时间里,我先后实践过棉花、水稻、油菜、柑桔、蔬菜等多种作物生产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共计参与新品种试验示范30余项次、参与实施农业新技术示范推广项目20余项次,其中:多项优质新品种、增产新技术和高效新模式已大面积应用,多项项目课题通过了相关专家验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通过实践探索,使我对全市主要农作物的栽培、管理和病虫害防治等关键技术都有了新的领悟和提高,让我积累了大量的农技推广和基层工作经验,并于2004年被评为全局先进工作者。我已基本具备了独立开展农技推广工作的能力,即使在灾害频发的今年,我所负责指导的20个水稻科技示范户,仍然实现增产12.4%。
第三,我有年龄优势,常言道:“三十而立”。三十岁前后,是人的一生中精力最旺盛、创造力最强、干事效率最高的时期。我将近而立之年,身体健康,精力旺盛,头脑灵活,思想成熟,面对新时期、新形势,对基层农技推广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我完全有能力、更有精力从容应对。
刚参加工作时,我在本村大队做一般人都不愿干的苦差——打药员,也叫技术员。当上技术员之后,我恋上这份工作,春播一粒种子,盼望她出苗,盼望她开花,盼望她结果,望着秋天一望无垠黄澄澄的景象,内心充满丰收的喜悦。农业是有盼望的事业,是一个与天地斗有乐趣的事业。热爱是最好的老师。我白天在田间查虫、查病、打药,晚上挑煤油灯读《湖北农业科学》杂志,从中汲取“营养”。由于有理论指导,我年年都被评为“模范科技工作者”,得到组织上的认可!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改革潮流势不可挡,农村率先实行责任制。先是“大包干”,后是分田单干。我的技术员职务也随之被取消。但我热爱农业技术的热情丝毫未减。1984年首次结缘《农村百事通》杂志,引种小麦一举成功。随后几十年至今仍坚持订阅该杂志,百读不厌。由于有了从杂志上学到的知识的积累,我又与县电系上,成为农业稿件特约记者,将近三十年未间断。在这几十年间,我不但阅读大量农业期刊,还重点精读《水稻栽培生理》《农业昆虫学》《棉作学》等六本大学教材,并写下几十万字的学习笔记。我将学来的知识结合自己的实践经验,给一些科普杂志投稿,没想到在一些省级报刊上居然刊登了我的“豆腐块”,其中,《农村百事通》就采用了4篇。
我的小论文一发表就在县里参加通讯员会议。通过这些通讯会,我也结识了许多县、局级领导。随后,我被评为当地的“农民技师”。2009年我被县科协选为全县科技工作队成员,同年被县农业部门聘为农函大教师,第二年被县科技局聘为特科技特派员。在县科协、科技局、农业局、气象局支持下,2006年、2012年我先后出版了《土专家手记》和《农作物栽培100问》两本书。这两本书重点讲鄂东观音掌山药、西瓜、水稻、棉花栽培技术。两本书语言简明扼要,以一问一答的形式呈现给读者,农民一读就懂,一看就会。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县科技局发文批准成立清水河乡科技咨询服务部。几十年来我骑自行车,依托科技站的招牌,以良种为纽带,以传技为目的,将良种、书籍送到农民手中。为了让农民早日掌握技术,我先后三次拿出资金数千元,在全村范围内奖励棉花高产能手和西瓜种植大王。
我全心全意为农民服务的事被县科技局作为模范表彰,并两次被评为优秀科技特派员。2003年我还被评为“蕲春十大新闻人物”,县电台以“土专家——管志雄”为题采访我。《湖北日报》、《黄冈日报》多次报导我的事迹。2011年我又被县里评为“十佳农村实用技术人才”。
1.1农业科技研况
2006年至2010年,福建省在产业带建设中先后组织实施国家级、省级星火计划与科技富民强县项目237项,落实经费5907万元,其中:科技部安排科技富民强县专项12项、星火重点项目17项,下达科技经费2757万元;省科技厅安排省级星火计划项目208项、下达经费3150万元,加大农业优良品种的引进和示范推广,扶持星火龙头企业示范推广农产品保鲜、深加工及综合利用技术,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提高农产品质量和附加值。选择具有技术水平高、规模大、技术创新能力强、对农村重点行业的科技进步具有先导作用的企业组建星火行业技术中心,至2010年底,产业带内新增省级星火行业技术中心34个、市级星火行业技术中心63个。在农业科技机构中,福建农林大学、省农业科学院、省林业科学院、集美大学水产学院等是福建省农业科技创新的核心力量;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以及地市科研所是福建省农业科技开发活动的有效补充和农业科技推广的生力军。但是福建省科研机构设置较分散,市级科技组织占一半以上,农业科研机构需要依据市场机制进行必要整合。
1.2农业科技推广情况
福建省农村科技信息化及科技特派员有效地促进农业科技推广。2010年“,三农”服务中心试点在45个乡镇开展,新增长乐等16个县(市、区)作为农村社区综合维修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取得实效,全年共招聘3万多名农牧业村级农技员,招聘1000名农业院校毕业生充实到县乡两级农技推广机构;组织推广专家筛选出294个次的主导品种和305项次的主推技术。至2010年,福建省科技特派员培训基地完成4期培训班,培训科技特派员、县乡农技人员和农民技术员410多人,全省通过省级科技特派员创业示范基地的示范带动,累计建立市级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198个、县级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82个。福建省基本形成了省级农业技术推广站为核心,以县农业人技术推广中心为纽带,以乡镇农业技术服务站为基础,以信息服务体系为辐射的政府指导型农业科技推广网络体系。随着市场体制逐步建立与完善,大批农业科技服务企业、农业科技组织等经济实体和社会团体逐步发展壮大,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正向市场化、多元化方向发展。但是由于条块分割,各自为政,教育、科研、技术推广等自成体系,“产、学、研”缺乏内在联系,难以适应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需求。
1.3农业科技应用情况
2010年,福建省选派200多名科技人员作为科技特派员带项目、带资金进驻183家农业企业;建立各类企业创新中心和农科院科研工作站28个,建立企业生产示范基地110个。累计推广水稻、茶叶、果树、花卉、牧草等新品种150多个,引进台湾地区及国外良种180多个,良种结合良法累计推广示范53.33多万亩;推广家禽1000多万羽、猪和草食动物超过40万头(只)。全年示范推广经农业部认定的超级稻品种20.44万公顷,推广再生稻面积5.83万公顷,推广甘薯、马铃薯脱毒种薯,推广应用马铃薯稻草包芯、配方施肥、地膜覆盖等栽培技术。2010年福建省选育或引进通过省级审(认)定的农作物新品种共12类60个品种。全年共举办各种新技术新机具现场演示会659场,培训指导农机技术人员、示范户和农机操作手26674人次,培育示范户741户,新增各类主推机具45035台(套)。2010年福建省农业科技贡献率达52%,农业技术人员占农业劳动率为0.2%。农业科技推广应用取得显著成效,但是应用范围还不够大,需要努力加强扩大科技应用。
2福建省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2.1农业科技研发阶段方面存在问题及原因
1)农业科研分工不明确。农业科技公益性研究和商业竞争性研发的分工不明确,两种机构没有合理分工与合作。在福建省甚至国内至今都还未形成产业技术链式的科研体系,仍然沿袭课题组模式,分不清公益性还是商业性,研究效率不高,成果应用面窄,造成成果供需失衡。
2)科研人才流动机制不顺畅。农业科研队伍和技术推广服务体系缺少来自内部的改革动力和人员的合理流动性,科研系统表现出超稳定的人才结构,不但人才进入机制不顺畅,更缺少合理流动和退出机制。
3)农业科技投入不足。我国《农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财政每年对农业总投入的增长幅度,应当高于其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同时,还规定各级财政应优先支持农业科研教育和农业技术推广等农业活动。福建省的政府农业科研投入总量虽然每年都有增加,但其增长速度远低于政府财政总收入的增长速度,而且二者之间差距不小。如2006年福建省农业科研投资的增长速度为16.2%,低于财政总收入的增长速度28.5%,到了2007年,农业科研投资22.8%的增长仍低于财政总收入26.7%的增幅。目前福建省各级政府对农业科研投资的力度有所增强,但稳定性较差。
4)农业科技信息资源不能实现共享。一方面科研机构很大一部分科研项目是脱离现实需求,缺少针对性;另一方面,广大农民和农业企业家对农业新科技的成果强烈需求却找不到有效途径获得。农业信息服务建设平台发展滞后,各级政府部门、科研单位、生产农户不能很好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信息孤岛”现象严重。
2.2农业科技推广阶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农村科技推广网络不健全。福建省目前农业推广仍以政府相关部门行政干预的方式为主,与农户联系不紧密,并且缺乏有效的推广激励措施。这种通过行政命令自上而下的农业技术推广方式与农民的接受能力和实际需求差距较大,不符合农业经济建设的发展规律。
2)农业科技创新推广队伍总数庞大,人员素质不高。全省农技队伍人员配备不足,每万名农业人口中仅有10名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农技人员,且分布不均,经济欠发达地区专业技术人员流失尤为严重;乡镇农技人员“在编不在岗、在岗不在位”现象比较严重;基层农技人员普遍存在整体素质低、知识老化等问题;政府对民办服务组织扶持、引导不够,社会化服务组织发育滞后,农技服务结构上出现断层。
2.3农业科技运用阶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小规模生产,技术应用推广难度大。传统分散的农业经营体制不利于形成集约化、规模化效应,不利于有效的配置农业生产资料,不利于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运用,严重影响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的能力。
2)农民科技素质较低。目前,福建省农村劳动力中40%左右为小学以下文化程度,初中文化程度占48%左右,高中及高中以上程度占不到12%,其中大专以上更是不足0.5%,显然,福建农民是一个“知识贫困”的群体。随着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工业化的推进和城镇化的提速,农村里都是有能力的出去打工,没有才能的人就留在家里,这样进一步降低了农村劳动力的科技素质。
3促进福建省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建议
要把农业技术创新建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就必须将各个与农业有关的主体进行有效的整合,对各个主体的首要职能进行准确定位,发挥各主体的优势,明确分工,加强合作,实现信息共享;改变传统农业科技研发脱离实际的问题,实现研究项目的确定由上面决定转变为由底层农民决定,以农民的现实需求为导向;改变农业科技推广主体和推广方式单一的局面,实现将单一的科技受用者的角色向既是使用者又是推广者的局面转变。
1)改革体系体制。先对福建省农业科研机构进行一次普查和分析,测算政府对科技的需求和县市政府的技术需求。在此基础上,区分三种性质的改革方向与投资主体,逐渐区分任务和项目来源,并以法律形式规定各类科研机构的性质定位、投资主体和经费渠道。整合资源,将农业科研机构中分为三种类型,保留少数属于公益性的农业教育及科研机构,将研发目标已经进入产业化领域的一些机构转制进入企业,将一些具有咨询与中介性质的研究机构转化为私营研究团体机构,如农业合作组织。
2)分类指导。政府要重点支持公益性科研机构,这类研究往往研究周期长,费用高,见效慢等特点,准入门槛较高,一般企业没有能力承担。同时也要鼓励有条件的农业企业不断进行农业科技的创新性研究,扶持私营研究机构和组织的发展。
3)省里设立农业研究开发及推广局。将分散到各厅局的农业科研及推广职能加以集中分类管理,重点进行福建省的农业应用研究和开发性研究。该机构规划出本省农业产业科技创新的重点方向及产业,国内外农业技术的引进,规划所需要的科研机构的数量和科学家岗位数量以及职责与职能;引导农业科技打破现有的固定家庭、作坊式的研究,形成流动性的研究平台;协调农业科技创新及推广的各类资源,如政策资源、人才资源、资金资源、土地资源、信息资源等;指导设立农业科技创新基金及引进农业风险投资基金。
4)改革公益科研机构和人才的考评机制。目前的评价机制不适于科技创新,包括人才评价、成果评价、论文评价等。比如:教授、研究员是我国最高等级的人才,而其社会定位被无限外延及赋予行政化,在这种情况下,终身制不利于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不利于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机制创新;公益科研机构仍要发表学术论文和原始研究报告,但应弱化数量要求,强调论文的质量和对科学发展的贡献,或对产业技术进步的影响力。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省乡(镇)、村、组等农业生产第一线直接从事农业、畜牧、工程(林业、农机、水利、水保、农电、水产、农村能源、农业环境保护)等专业技术工作的农村实用技术人员。
第四条取得农业实用技术职称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承担相应技术工作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第五条农业实用技术职称按专业技术工作特点分为农业工程、农艺(种植技术)、畜牧(养殖技术)、农牧产品加工、经营服务等五个专业,各专业适用范围如下:
(一)从事林业、农机、水利、水保、农电、水产、农村能源、农业环境保护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二)从事技术试验、示范,技术推广、应用等种植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三)从事畜牧(牛、羊、猪、马、驴、骡、兔)、家禽(鸡、鸭、鹅)、蜂和特种经济的饲养管理、畜、禽繁殖,饲料生产与加工,环境保护与动物卫生保健及相关方面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四)从事农牧产品加工技术工作的人员。
(五)从事运输、营销、中介服务行业的农村经纪人才。
上述各专业均加注在相应职称名称之后。如农技师(农业工程)等。
第六条农业实用技术职称的等级设置为:初级、中级、高级。各等级分别对应的技术称号名称如下:
(一)初级:农技推广员、助理农技师。
(二)中级:农技师。
(三)高级:高级农技师。
第七条我省农业实用技术职称评定工作,在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省人事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市(州)、县(市、区)人事职改部门会同农业等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具体实施。
第八条农业实用技术职称通过评定或认定的方式取得。高级职称通过评定取得;中、初级职称通过认定取得。
第九条国家已建立准入制度和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认证的专业,不进行农业实用技术职称评定。
第十条凡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本职工作,努力为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评定或认定农业实用技术职称。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认定初级(员)农业实用技术职称:
1.基本了解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项或两项: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项:
①从事林业、农机、水利、水保、农电、农村能源、农业环境保护、水产等农业工程专业技术工作,能按技能要求基本完成本专业技术工作的一般技术内容,了解一般农机具或常用设备的主要结构原理,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工作的实际能力
②参与农业技术推广,能在科技人员指导下进行群众性的试验、示范、推广工作。正确记载和整理技术资料。
③了解种植、养殖技术操作规程,能承担规模种植、养殖的技术操作工作。
④种植规模是本村劳动力平均种植规模的1倍以上;或在同等土地条件下,单产超过本村平均水平的30%以上;或在同等条件下单位面积的收益高于本村农户平均水平50%以上。
⑤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能独立承担农牧等产品的运输、营销等工作,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提供信息和中介服务。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两项:
①中专毕业,或高中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②获得农民技术资格证书(即“绿色证书”)或劳动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级技术等级证书》(即职业资格证书);
③初中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④参加区县(市、区)以上部门组织的50学时以上或参加乡(镇)组织的100学时以上的本专业初等技术培训或已被乡(镇)确认为某一专业的示范户且连续两年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认定初级(助理)农业实用技术职称:
1.基本掌握并能在实际工作中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项或两项。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项:
①从事林业、农机、水利、水保、农电、农村能源、农业环境保护、水产等农业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掌握本专业技术工作的主要生产程序和操作技能,能发现并排除一般农机具或常用设备设施的简单故障,具有一般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②在农业技术推广、应用中,向群众传授农业科学技术知识和技艺,进行一般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③种植规模是本村劳动力平均种植规模的2倍以上;或在同等土地条件下,单产超过本村平均水平50%及上;或在同等条件下单位面积的收益高于本村农户平均水平1倍以上。
④能因地制宜的提出扩大农业经营规模,提高农业经济效益的建议,帮助农户做好农牧等产品的收购、营运、工作,为群众致富作出一定贡献。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两项:
①大专毕业,或中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②获得劳动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级技术等级证书》(即职业资格证书);
③高中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或初中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并累计参加区县以上部门组织的100学时以上或参加乡(镇)组织的200学时以上本专业初等技术培训;
④取得初级(员)农业技术称号4年以上;
⑤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乡(镇)农业技术人员初级基础专业知识培训和考试且成绩合格。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认定中级农业实用技术职称:
1.掌握并能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项或两项。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项:
①从事林业、农机、水利、水保、农电、农村能源、农业环境保护、水产等专业技术工作,掌握本专业技能标准和技术规范,了解本专业相关的先进技术和经验,能正确操作和维护保养较复杂农机具和常用设备,能协助开展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具有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②组织并参与农业技术推广、应用,能对农户进行有关试验、示范技术和操作技能的辅导,具有采集与处理试验数据的一般知识,能独立撰写单项的技术工作总结。
③结合当地农业经济发展情况,推广先进技术和科研成果,能解决试验、示范、推广和本专业技术工作中的某些技术难题,在工作中作出一定成绩。
④种植、养殖、加工等示范大户,近3年家庭人均纯收入不低于当地人均纯收入的3倍以上,并能带动一定数量的农户共同发展,已产生一定规模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⑤在经济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能制定与本地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经营项目规划和产品流通、销售、加工方案,在引进资金,促进流通,加强合作,创建品牌等方面成绩显著。
⑥能指导初级农业技术人员开展本专业技术工作。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两项:
①大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或中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②获得劳动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技师合格证书》(即职业资格证书);
③取得初级(助理)农业技术称号5年以上;
④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乡(镇)农业技术人员中级基础专业知识培训和考试且成绩合格或在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培训半年以上取得结业证书;
⑤获得县(市、区)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奖或被县(市、区)政府授予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技术能手、科技状元等荣誉称号;
⑥在县(市、区)及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具有一定学术价值的论文;
⑦受县(市、区)政府表彰的示范户、专业户。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评定高级农业实用技术职称:
1.能熟练掌握和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项或两项。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项:
①从事林业、农机、水利、水保、农电、农村能源、农业环境保护、水产等专业技术工作,熟练掌握本专业生产技术知识和技术要点,独立制定生产计划、技术工作计划或规划,提出技术推广项目,制定技术措施,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难题,指导中、初级农业技术人员工作。
②了解本专业科技发展动态,能倡导开展科学试验,及时引进和推广省内外先进技术,分析解决当地生产及业务工作中的技术难题。
③在种植、养殖、加工等方面有独到的生产、经营方法,近3年家庭人均年收入不低于当地人均收入的5倍以上,并带动周边农户(至少2/3以上农户)共同发展,产生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
④能够运用本专业知识和职业经验,独立处理经营活动中的业务问题。能进行经营业务的洽谈、经营合同的起草,具有对专项经济活动进行分析综合的能力。
⑤熟悉农村市场的流通环节,具有熟练的实务操作的技术和技能。有丰富的农业经纪实践经验,熟悉市场行情变化,有较强的创新和开拓能力。
⑥具有承担农业技术实用人才培训施教能力,或具有讲解、传授本专业知识或技能的经历。
⑦能指导中级农业技术人员工作。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两项:
①大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或中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1年以上。
②获得劳动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级技师合格证书》(即职业资格证书);
③取得中级农业技术称号5年以上;
④获得市(州)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奖或被市(州)级以上政府授予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技术能手、科技状元等荣誉称号;
⑤在市(州)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具有一定学术价值的论文。
⑥受市(州)政府表彰的示范户、专业户等。
第十一条农业实用技术职称评(认)定工作由相应评(认)定组织负责。高级职称由高级农业实用技术职称评定委员会负责评定;中、初级职称分别由中、初级农业实用技术职称认定委员会负责认定。高级职称的评定工作每年进行1次,中、初级职称的认定工作每年应不少于2次。
第十二条各级评(认)定委员会的组建应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高级职称评定委员会由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授权各市、州人事职改部门负责组建,报省职改办备案;中、初级职称认定委员会按原农民技术职称管理权限分别由各市(州)和县(市、区)负责组建。
各级评(认)定委员会组成人员,要从取得农业技术职称的农技人员中遴选,并充分考虑其专业覆盖面。评(认)定委员会成员应是熟悉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或具有较高技术职称、公道正派、坚持原则、组织纪律性强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高级职称评定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须在15人以上,且必须是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认定委员会由11-13名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组成。初级职称认定委员会由9-11人组成,其组成人员中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应不少于1/2。
第十三条评(认)定农业实用技术职称的程序是:推荐、审核、评(认)定、颁证。
(一)推荐。按照农业实用技术职称评(认)定范围和条件,对符合本通知第五、九条规定的人员,由其所在的村委会或相应的专业协会负责推荐并提供相关材料,具体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主要业绩、贡献、成果,以及相关的证书、证件、证明等,并由被推荐人所在的乡(镇)政府将有关材料报送县(市、区)人事职改部门;拟评(认)定高、中级职称的,由县(市、区)人事职改部门按行政区域管辖权报送市、州人事职改部门。对暂不具备组建高级职称评定委员会的市、州,其相应的评定工作由省职改办负责委托。
(二)审核。被推荐评(认)定农业实用技术职称的人员,其推荐材料由推荐单位送当地乡(镇)政府审核,经审核材料属实的,由乡(镇)政府签署意见,并负责将有关材料报送相应评(认)定工作部门(机构)。对推荐材料的审核,要重点审核能证明被推荐人主要业绩、贡献、成果的相关材料是否属实,要严格按照标准条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
(三)评定与认定。各级评定委员会应根据农业实用技术职称评(认)定的有关规定、要求及评(认)定标准条件,对被推荐人进行考核、评定或认定。具体的评(认)定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以会议形式或现场考评的方式进行。以会议形式进行评(认)定的,必须有2/3以上的评(认)定委会成员出席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同意票超过评(认)定委员会组成人员1/2以上才算通过。以现场考评方式进行评(认)定的,其考评标准须逐条量化,参加现场考评工作的评(认)定委员会成员仍应达到评委会组成人员的2/3以上,并根据现场考评情况对被考评人进行逐项打分,经统分计算出的平均分数达到60分及以上的才算通过。
(四)公示。对按规定程序通过评(认)定相应职称的人员,由人事职改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对在公示期内群众反映的问题,由组建评(认)定组织的部门(机构)进行查实,并由市(州)或县(市、区)人事职改部门按其管理权限,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经公示无异议的,初级职称由县(市、区)人事职改部门行文公布认定结果;高、中级职称由市(州)人事职改部门公布评(认)定结果。
(五)颁证。获得农业实用技术职称的人员,由各级人事职改部门颁发省人事厅统一印制,人事职改部门加盖印章的《四川省农业实用技术职称证书》。高、中级职称证书由市、州职改办颁发;初级职称证书由县(市、区)职改办颁发。
第十四条农业实用技术职称评定要坚持重实际操作能力、重效益、重业绩、重贡献的原则,要将申报人员所从事产业规模和经济效益作为主要评价依据,将申报人员自身的科技应用能力作为主要评价内容。对有特殊技艺,贡献突出的人才,可不受学历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限制。
第十五条获得农业实用技术职称的人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符合评审农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业绩条件的可申报评审相应的农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业绩特别突出的,可由省职改办直接推荐评审高级农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对做出突出贡献并取得高级农业实用技术职称的人员,可推荐参加各类优秀专家的评审选拔。
(三)取得高级农业实用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作为项目第一负责人申报省外专局引进国外人才项目或农业引智成果示范推广项目。
(四)受聘在基层单位工作的人员,享有与聘任单位平等签约的权力。
(五)乡镇农业基层服务组织和集体单位在农村招聘农技人员时,优先从具有相应农业技术称号的人员中挑选。
(六)在进入农村人才市场进行人才引进、交流和劳务输出时、优先选拔推荐。
(七)优先与单位或农户签订有偿服务技术承包、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和推广合同。
(八)优先参加技术培训、讲座、交流、进修或应邀参加有关学会、协会、研究会的学术活动,或应聘到外地传授技术。
(九)优先获得有关部门提供的学术技术资料、信息等。优先参与农业开发项目和获得贷款。
第十六条获得农业实用技术职称的人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积极钻研业务和参加业务、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
(二)努力完成业务主管部门布置的技术推广和试验示范任务,带头搞好科学技术普及和技术服务,积极向当地群众传授科学技术,带动当地群众共同致富。
(三)积极提出发展生产、提高经济效益的意见和建议,为当地领导当好参谋和助手。
第十七条取得农业实用技术职称的人员,应按照国家和省对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主动接受各种形式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各级人事职改部门要统一将这部分人员纳入农村实用人才的培训规划,各级业务主管部门应积极为他们的培训和继续教育提供条件。
第十八条各级人事职改部门要对本地区农业实用技术职称评(认)定工作及时进行总结,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待进一步完善解决的问题,各市、州人事职改部门要每年定期将本地区取得相应职称的人员总量及相关工作情况书面报省职改办。
第十九条本办法下达后,不再进行农民技术员职称评定工作。四川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四川省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原制定的关于农民技术职称评定的有关规定均停止执行。
第二十条原已通过评审取得农民技术职称的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持《四川省农民技术职称证书》到当地人事职改部门加注专业类别,或重新换发《四川省农业实用技术职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