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模版合集12篇

时间:2023-05-15 16:15:42

合同管理模版

合同管理模版篇1

小型图书公司开展数字出版务的要务是做好顶层设计而非贸然进行数字出版的平台搭建或者数字化工作,规划内容包括:①战略务定位。要根据自身特点对数字出版务进行战略定位,要让自身的数字出版务和产品与竞争对手区别开来。②建设数字出版品牌。数字图书品牌是数字出版市场的通行证。数字出版品牌可以是平台品牌、内容品牌、服务品牌等不同层次的品牌组合。盛大文学的云中书城、中文在线、读揽天下、清华同方、万方、龙源期刊都是国内著名品牌;亚马逊、苹果、谷歌、巴诺书店、施普林格、励德・爱思唯尔是国外著名数字出版品牌。小型图书公司要避免一个思想误区,认为传统出版品牌会天然转移到数字出版领域。有研究表明,在数字出版模式下,读者直接获取图书内容,对图书包装、装帧和标识的识别和记忆难以展开,用户会逐渐弱化出版社品牌的感知。同时,因为数字出版平台的品牌光环会威胁到出版社,因此,出版社要争取自身品牌的树立,比如以店面的形式入驻内容运营平台,同时争取到对书目的定价权,必要时出版社建立机制和用户直接互动。虽然品牌建设需要全面管理,但是具有品牌建设意识要先入为主。③市场定位。数字出版应该有所为而有所不为。实力雄厚的书企可以建设数字出版平台,如中国出版集团旗下的大佳网是数字产品生产基地和出版商务平台。而实力较弱的书企要扬长避短,如专出版社可凭借专数据库以独特价值赢利。

二、建构符合自身实际的商赢利模式

泰莫斯把商模式定义为一个完整的产品、服务和信息流体系,其中包括每个参与者和在其中起到的作用以及每个参与者的潜在利益和相应的收益来源和方式。与传统出版数百年的成熟商模式不同,数字出版的商模式迄今还在成熟和完善的过程当中,并呈现多元化和复杂化的特点。数字图书出版目前的主要商模式有:①电子书模式。出版社作为内容提供商把内容提供给技术服务商进行数字化加工和分销。②数字图书馆模式。内容提供商和技术提供商把纸质图书变成电子书,以数字图书馆的形式提供有偿阅读服务。③数据库模式,基于图书的海量信息进行文献的全文检索和搜寻。④在线学习模式,是在线教育和培训的平台。⑤手机出版模式。内容提供商、技术服务商、运营商通力合作提供手机阅读服务。⑥广告模式主要以免费的数字内容吸引受众,通过网络广告和增值服务获取收入。⑦增值服务模式,辅助传统出版,建立数据资源库。⑧网络出版模式以互联网为流通渠道,以数字内容为流通介质,以网上支付为主要交易手段的出版和发行方式。小型书企根据自己的数字出版战略与平台规划,审慎设计适合自身情况的数字出版商模式。

三、建设高效的数字出版平台与管理流程

在模式明晰的条件下,下一步的工作是搭建相应的数字出版平台。数字出版平台的建设分为硬件和软件建设两个方面,两者不可偏废。硬件建设是平台建设的物质基础和前提条件。淘花网数字出版平台就是基于淘宝网的硬件基础,淘宝网数万台服务器处理庞大的交易服务信息系统,可以保证99.99%的安全可靠性。数字出版平台的硬件要求高效、稳定和安全,无论是带宽、服务器、安全或质量,都必须保证数字出版务的开展。技术管理是硬件设施发挥作用的关键。对工作流程软件、数据库、内容管理系统、网络和流媒体服务器的有效管理能让小型企轻松实现对数字内容的创建和营销。软件方面,小型书企涉足数字出版要做好三个模块的工作。

①内容加工模块的主要务包括内容资源收集、整理、加工和入库。内容资源分为档案图书资源和在编图书资源。内容加工模块务包括对档案图书资源的数字化格式转换和编辑加工,对在编图书资源的校对、排版和电子书制作等。从某种意义说,数字出版是新媒体技术催生的产物,没有新媒体出版技术,就没有日新月异的数字出版创新,因此,小型书企要发展数字出版务,就必须站在出版技术研发和应用的最前端。对于小型书企来说,发展和应用何种数字出版技术首先要考量其数字出版战略和平台需求。②内容资源管理模块。这部分务包括进行资源数据库的管理和安全保护,包括电子商务平台、产品库管理、资源库管理、前端编辑软件等。③内容应用模块务范围包括出版务管理,如数字产品、数据库、网站、在线营销、移动出版、按需出版和自助服务的管理,同时协同的务管理包括数字样书、自动化排版、电子菲林和POD管理等。务要发展,管理是关键。在战略指向明确的条件下,管理理念、水平、模式体现的是执行力。因此,对管理流程的设计、执行就成为务顺利开展的关键之一。

四、选择合理、经济的平台搭建模式

数字出版平台是数字出版的核心工作和枢纽。数字出版离不开数字出版平台的建设和应用。当前,有三种路径介入出版平台。

(1)自建平台。近年来,国内涌现出数家不同类型的数字出版平台。从出版活动各环节看,中国出版集团、中南出版集团、盛大文学等着力搭建出版和分销于一体的出版平台。三大电信运营商、新华E店、九月网、汉王书城、当当网等打造的数字出版物分销平台。而小型书企较少有自建平台的案例,如果有战略需求,要确定自己能够承受的费用水平和管理平台的综合能力。

(2)购买平台。小型书企受限于整体实力,在自建方案不可行的条件下可以选择购买成熟出版软件。如方正阿帕比“出版社数字出版系统”具有网上书店、图书在线翻阅、文档管理、数字样书库、样书推送、按需印刷预约等功能,完全可以利用这个平台开展数字出版务。购买平台具有占地少、硬件和软件投入小、数据量大、更新迅速、使用方便,不受时间和地点限制等优点。

(3)租用平台。在这种模式下,小型书企租用成熟的数字出版平台从事数字出版的全流程作的同时,保持自己的经营自主性和品牌独立性。如剑桥大学出版社推出了大学出版在线服务,其他出版商可以把自己出版的书籍放在这一系统上,同时保留自己的品牌。早在2000年,北大方正就推出网络出版整体解决方案。使用该系统平台,出版社有两种模式可供选择:使用阿帕比系统制作好电子图书,将电子图书上传到北大方正的网站上;使用阿帕比系统制作好电子图书,然后将电子图书上传到自己的网站上。基于方正的阿帕比系统,国内的不少书企已逐步介入网络出版领域。

五、构建高效的电子商务交易模式

合同管理模版篇2

中图分类号TP3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5)145-0050-02

版本管理在信息系统中有着重要的应用,对于残疾人信息系统来说,版本管理主要应用于信息库领域中,残疾人档案、就业、康复医疗等各种版本数据是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依据,对保障和维护残疾人的各项基本权益有着重要的作用,对推动残疾人事业的进步有着积极意义,基于以上,本文简要研究了基于残疾人信息系统的工作流版本管理。

1 版本管理

1.1 版本

版本的愿意指的是同一本书因传抄不同、编辑不同产生的内容不同的本子,随着时代的发展,软件和数据库领域引入版本概念,不同时期的数据库和不同功能的软件可以用不同版本来表示。计算机技术在信息系统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对于残疾人信息系统来说,我国人口基数大,相应的各类残疾人总人数较多,其结构复杂且分布广泛,这就给利用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从宏观角度来看,残疾人管理信息涉及到税务系统、卫生系统、计生系统等各个方面,信息量比较庞大,从微观角度来讲残疾人信息系统的管理内容有残疾人个人信息管理、社会保障管理、就业保障管理、医疗管理、培训管理等各个方面,众多的管理内容在不同时期是不一样的,而残疾人信息管理系统中,数据库新一轮版本的生成必须要以之前版本的数据库为基础,针对不同版本的残疾人信息应采用不同的方法进行管理[1]。

对于残疾人信息系统来说,其版本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时间版本,指的是随时间出现变化的残疾人信息的版本,另一类是选择版本,指的是残疾人信息在同一时间的不同表达方式或表达内容形成的多个版本,例如残疾人社会保障、就业保障、医疗管理就是三个不同的版本。

1.2 版本管理

残疾人信息系统中,不同数据库版本如果简单的集合在一起,很可能导致版本的混乱和失真,因此对版本的管理只至关重要。版本管理指的是明确的表示出各版本之间的关系,当前常用的版本管理模型有以下三种。

1线性版本管理模型 2树桩版本管理模型 3有向无循环版本管理模型

线性版本管理是一种简单的按照先后次序技能型排列的版本管理方式,线性版本管理模型一般应用于一定时期的残疾人信息管理;如果时间较后出现的版本不能够由前一个版本得出,则需要用到树桩版本管理模型,树状版本管理模型指的是以中间的一个版本为基础形成多种版本;有向无循环版本管理模型是当前比较完善的模型,其能够反应并生成各种多版本生成的情况。

2 信息系统的工作流版本管理

2.1 版本划分

残疾人信息系统以数据管理为核心,采用统一的数据库模型和数据标准,其主要功能有:1)系统管理:包括用户管理、民族设置、文化程度设置、婚姻状况设置等;2)基本信息管理:包括常住、暂住残疾人的信息录入、残疾人证件管理等;3)数据管理:括基本数据的录入、修改、审核、导入和打印等;4)综合服务信息管理:包括求职就业管理、医疗管理、培训管理、表彰管理等。根据其具体的功能可以分为四种版本,而同一种版本的不同时段也会生成不同的版本[2]。

工作流流程指的是残疾人信息工作流的系统化执行或自动执行的流程,将工作流概念引入到残疾人信息系统能够描述具体的流程规范,能够将动态的运行情况和静态的定义联系起来,从而实现不同版本的管理。

2.2 版本管理策略

2.2.1 混合存储策略

残疾人信息系统工作流版本管理可以分为私有工作区、在办工作区和办结工作区三个层次体系,这就能够使残疾人信息办案人员了解各个案卷的各个版本数据,以及私有案卷、在办案卷和办结案卷版本的具体情况,较好的适应了残疾人信息审批的反复性、复杂性要求。

私有工作区指的是残疾人信息办案人员办案过程中的数据,私有工作区只供该工作区用户使用,这些信息通常是还没有完成确定与审核的相关残疾人信息办案工作,其是受保护的,不能被其他用户非法使用和存取的,这些残疾人信息案卷能够在此工作区生成不同的版本。

在办工作区能够生成各类残疾人信息案卷的数据快照,其能够组合多个用户的审核工作,这位办案人员了解不同版本残疾人信息的相关状况提供了便利。

办结工作区中存放着最终审核确定的残疾人信息案卷数据,包括系统信息、残疾人相关数据信息、基本信息以及残疾人综合服务信息等等,办结工作区的各个版本能为每一个残疾人信息办案人员共享,这些版本信息具有只读属性,用户等够进行读操作而不能进行直接写操作。

2.2.2 版本分类策略

残疾人管理信息系统中存在多种类型的版本数据,这就给具体的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为了提升管理工作的效率,对版本进行分类管理是十分必要的,这就可以较好地解决残疾人数据的版本管理问题。就残疾人管理信息系统而言,其数据版本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整个信息系统的树状版本管理:对于整个残疾人信息系统中的各个版本进行树桩管理,例如系统信息版本、基本信息版本、综合服务信息版本等等;2)数据分层版本管理:对于残疾人信息审核流程过程中可以进行分层版本管理,例如残疾人等级证件、暂住审核等的审核流程就可以进行分层版本的管理;3)数据库版本管理:对于残疾人信息中的一些调整修给可以采用数据库版本管理,例如残疾人就业信息修改管理、婚姻状况修改管理等。

这种版本分类管理策略能够有效降低管理难度,提升管理效率,并能够建立完整的版本追踪模型,对整个残疾人信息系统版本进行有效的管理,审核流程中,可以通过工作流进行版本的分解,能够浏览不同审核阶段办案人员的私有版本以查看其具体的审核流程,同时对于残疾人信息的修改和调整采用数据库版本管理能够实现在总版本上的局部修改,降低了版本管理难度,节省了繁复的管理步骤。

3 工作模式

工作流模板都存在版本差,这就能够实现利用当前工作流执行环节对其实例进行切入更改,保证了工作流修改的动态性。在新版本数据库的生成过程中,可以对数据库中的所有数据进行更新,但具体的事物可能只需要修改部分记录,而版本中的其他记录可以保持不变,因此这种新版本数据库的生成方法有着一定的局限性,数据库新版本会产生很大的冗余,版本能够反应数据库的一致性状态,而具体的事物是保证其一致性的最小单位,因此我们可以在修改更新后的版本中设定三种执行级别[3]:1)强制执行:工作流实例中的各版本进行强制性的更新执行;2)延后执行:生成的工作流版本按照新的版本模板执行更新;3)部分执行:指的是信息系统中的工作流实例版本只有一部分进行更新执行。

4 结论

综上所述,本文简要介绍了基于残疾人信息系统的工作流版本,研究了工作流版本的管理方法和管理策略,并针对版本的更新模式进行了讨论,旨在为残疾人信息系统中,各种版本管理功能的实现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合同管理模版篇3

【关 键 词】数字图书馆/版权授权/代理授权/数字作品

【正 文】

在传统时代,作品的创作、传播与利用主要涉及作者、出版者、社会公众三者之间的关系。数字时代,围绕着作品而发生的社会关系不再是这种三点一线的模式。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数字作品不断涌现。数字作品的出现搅乱了传统的版权世界,数字作品提供者成为版权关系中的重要角色。不同的利益集团从各自的角度出发对数字作品采取不同的态度,有的欢迎有的排斥。面对这种新的变化,传统的版权保护制度显得无所适从,数字版权保护成为新世纪版权界的焦点。各方利益集团围绕着数字作品而发生的版权冲突集中体现在有关的侵权诉讼中。

1 法学家与数字图书馆版权之诉的典型实例

最早向数字图书产业说“不”的是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兴良。2002年,陈兴良诉称:中国数字图书馆网站未经其同意,擅自将其3部作品上传至数字图书馆网站供读者使用,侵犯了其信息网络传播权。

2004年,以中国知识产权专家郑成思为首的中国社会科学院7位法学教授状告北京书生数字技术有限公司,诉称书生数字图书馆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使用了他们的多部作品,侵犯了其版权。

两起案例都是以数字图书馆败诉而告终。这些判例表明,数字图书馆不能擅自将作品数字化后进行网络传播,对于享有版权的作品必须经过版权人的同意方能在网上传播数字作品,否则就侵害了作者的著作权。

2 数字作品的出现对传统版权领域的冲击

法学家与数字图书馆之间的诉讼反映了数字时代版权领域的新问题。数字时代的作品创作和传播方式相对于传统环境已经发生巨大变化。数字图书以其快捷、跨时空、检索便易和复制简易得到了迅速发展。但是数字作品在网络快速发展的今天也受到了多方质疑。版权所有者与数字图书馆之间围绕着数字图书的版权问题展开了一场新的利益争夺战。

“未经许可任意使用他人享有版权的作品是侵权行为。”关于这一点利益各方都持赞同态度。作品的版权应该延及数字环境。我国新修改的版权法也规定,版权主体就其作品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数字图书版权问题争议的焦点不在于数字作品是否应受到版权保护,而是在于数字图书馆如何取得版权授权。

3 目前我国数字图书版权授权的模式

目前国内较大的数字图书公司有中国数字图书馆、超星数字图书馆、清华同方学术期刊数据库、方正Apabi数字图书馆、书生之家数字图书馆、中文在线数字图书馆、万方数字图书馆、重庆维普数字图书馆等。很多数字图书馆都曾招致版权侵权诉讼。数字图书的版权问题震动了图书馆界、出版界、法学界、版权所有者等各个层面。

关于数字图书的版权授权,目前主要有下列几种形式:

3.1 直接授权模式

即数字图书馆向版权人直接取得授权。这种模式的典型代表是超星数字图书馆,因此也有人称为“超星版权模式”。“超星版权模式”符合目前法律规定,是遵守著作权法,尊重作者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最佳典范。但是也有人认为这种授权模式效率太低、浪费社会成本,不是最佳的授权方式。

3.2 代理授权模式

即通过版权管理机构,版权人把自己的权利交给该机构,由版权代理机构统一管理版权人的权利。数字图书馆向版权代理机构交纳一定的版权使用费,版权代理机构再将这部分报酬转交作者。在国外,这种代理授权模式运营得很成功。在国内,目前正在进行这方面的尝试,但是按我国目前的版权发展现状这项工作面临着诸多困难。

3.3 法定许可模式

即通过修改法律,将数字图书馆和网上传播作品,采用“法定许可使用”,事先不经过作者许可,事后向作者支付报酬。目前国内法学界和图书馆学界有许多人主张将法定许可全面引入数字图书馆,解决数字图书馆对作品的海量授权问题。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了5种法定许可的情形,其行为主体分别是报刊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录音制作者和出版社,数字图书馆没有被授予法定许可的权利。将作品数字化列入法定许可范畴目前仍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国际上的先例。

3.4 放弃版权模式

有专家学者提出,让作者放弃自己的部分版权,但是否放弃版权只能是作者自己的事,任何机构和个人都无权干涉。因此采用放弃版权模式只适用于一部分作者自愿放弃版权的作品。国内也有数字图书馆号召作者无偿捐献版权,鼓励作者化私权为公有,但是响应者很少。

3.5 要约授权模式

作者在出版图书时发表一个要约,声明版权人的权利,规定别人在什么条件下可以使用作品,任何机构或个人只要愿意接受该条件,就可以按照约定的方式合法使用该作品。这种授权模式在国内已经有了先例。我国第一本刊登了授权要约的图书是《最后一根稻草》,作者钟洪奇在书中有如下权利人版权声明:“任何个人或机构均可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使用本书:(1)授权范围:数字形式的复制权、发行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2)授权费用:收入的5%;(3)支付方式:在收入产生6个月内支付给中华版权代理公司收转;(4)使用方式:保持作品完整性,必须注明作者和来源;(5)保留其他权利。大多数字图书馆极力推崇此种模式,认为该模式能使权利人更有效行使其权利,使用者能更有效地获得授权,从而使公众获取知识更加方便,形成一种多赢的局面。

4 理想的版权授权模式

尊重知识,尊重版权,是数字图书馆必须时刻牢记并严格遵守的重要原则。对于有版权的作品,数字图书馆在利用作品作为数字资源时必须取得作者的授权是毋庸置疑的事实。目前情况下,还没有一种固定的数字作品版权授权模式,怎样在法律框架下既不妨碍数字图书产业的发展又能充分保障作者权益,是版权界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

笔者认为,在现有环境下最理想的版权授权模式是代理授权。即作者将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交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统一管理,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与数字图书馆就数字图书的版权问题达成相关协议。

4.1 代理授权模式有着坚实的法律依据

我国现行著作权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著作权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被授权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主张权利,并可以为当事人进行涉及著作权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活动。”这是我国著作权法第一次明确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法律地位,也标志着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的正式确立。

国家版权局发布的《关于制作数字化制品的著作权规定》第三条规定:“除著作权法另有规定外,利用受著作权保护的他人作品制作数字化制品的,应事先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可以直接向被利用作品的著作权人取得许可,也可以通过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取得许可。”此条明确规定了取得作者授权的两种方式:向著作权人直接取得授权和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代为授权。

4.2 代理授权模式有着良好的可操作性

综观目前数字图书产业存在的几种版权授权模式,代理授权模式具有更好的可操作性。虽然直接授权模式是我国著作权法明确规定的合法授权模式,但是面对浩如烟海的作品,数字图书馆要担负起调查版权状态的任务,直接向每一位著作权人取得授权和支付报酬,这是相当困难的,所付出的成本将是巨大的。超星数字图书馆虽然取得了23万作者的直接授权,但其财力物力人力的浪费十分严重,影响了数字图书馆的工作效率和效益。

而法定许可模式暂时还没有存在的合法依据,要成功实现数字图书馆利用作品的法定许可,还需要数字图书馆长期的奋斗和努力。放弃版权模式和要约授权模式在强调私权保护的法制环境下也只能成为一个空洞的口号,短期内不可能在全社会得到普及。

因此,当前最好的选择是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代理授权。数字图书馆在上载作品时,只需通过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征得许可和支付报酬,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起到信托人的作用,由其代为行使著作权人的权利。健全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机制会保证图书馆利用作品的授权高效率地进行,其对促进数字图书馆的发展有着重要作用。

4.3 版权集体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西方版权管理制度已有200多年的历史,在西方各国的版权管理和保护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从1991年我国《著作权法》实施以来,我国版权集体管理制度只有10多年的历史。1992年我国第一个版权集体管理机构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正式成立。目前我国版权集体管理机构主要有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中国文字作品著作权协会。目前,正在筹建中的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有中国美术摄影作品著作权协会、中国音像协会音像版权集体管理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表演者权益保障中心等。除上述已经成立和正在筹建中的各种版权集体管理机构外,还成立了一些版权代理公司。

我国版权集体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因为我国版权集体管理制度建立的时间不长,还处在摸索阶段,版权集体管理机构还没有充分发挥其社会作用。图书馆界应该行动起来,积极主张对权利人的数字化复制权和网络信息传播权进行强制集体管理。我国国家版权局《关于制作数字化制品的著作权规定》第四条第三款指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收取未与其签订著作权集体管理合同的著作权人的报酬,应及时转交相应的著作权人,并为此发布公告。”因此,版权集体管理组织不仅可以管理会员的著作权,也可以管理非会员的著作权,只要将报酬及时转交相应的著作权人并发布公告。因此,必要时,版权集体管理组织可以对著作权人的著作权进行强制集体管理,这就充分确立了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权利和地位。国家版权局应该加强对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建设,以使其在版权领域真正发挥应有的社会效能。

总之,为了建立一个开放、共享的数字化信息环境,进一步推动我国数字图书馆建设,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主要任务就是为数字图书产业的作品授权提供一个切实有效、能够指导开发实践的解决方案。使数字图书馆、作者、公众三方的利益达成有效的平衡。即使公众能及时获取有关信息,又不损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让更多的著作权人支持数字图书馆的建设,让更多的社会公众享受数字图书馆的优质服务,从而促进整个人类社会的共同进步。

【参考文献】

1 庄琦,马海群.著作权适度保护与数字图书馆行为的适度扩张.中国图书馆学报,2003(5)

2 顾必成.网络环境下我国数字图书馆知识产权问题的若干思考.新世纪图书馆,2003(1)

3 陈勤.数字图书馆版权问题解决方案.图书馆理论与实践,2003(6)

4 李培.数字图书馆原理及应用.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合同管理模版篇4

在此基础上,今年6月15日,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又全新了Aisino U3企业管理软件V10.2版增强版。Aisino U3企业管理软件V10.2版增强版在原V10.1版本基础之上,依据在近一年的市场推广与客户化服务过程中听取的诸多产品反馈意见,并借鉴了国内优秀财务软件的应用特质,进行了诸多功能改进、节点调整及模块组合拆分等调整与变化。Aisino U3企业管理软件V10.2版既满足《2007年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和《财政收支分类改革》的需要,也进一步适应国内成长型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所涉及的财务、税务、业务一体化的处理需要,为企业快速、准确应对市场变化,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方便快捷、高效率的动态信息交互平台,帮助成长型企业高速发展。

财税协同再升级

与普通财务管理软件不同,航天信息Aisino U3更好地把握了中小企业组织机构扁平简单、

市场策略灵活多样、业务流程快捷等特点,突破了以往财、税信息化核算相对分离的传统模式,依靠成熟先进的技术填平了业务、财务、税务管理融合的沟壑,将财务、业务、税务(防伪开票、认证、纳税申报)一体化整合,首次实现了财税管理一体化,简化了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降低了数据转化过程中出错的风险,使业务、财务管理更加高效便捷,令中小企业管理者的日常管理工作更加得心应手。

合同管理模版篇5

一方面,面向所有节目,提供制作前所需的版权支持,接受专业问题咨询,制作针对各种事项的格式合同文本,通过培训使制作人员熟悉版权工作流程。另一方面,面向特定大型节目,版权管理需参与到立项阶段的决策工作中。首先,根据节目规划,预期制作过程中所需使用的他人作品,调查这些作品是否存在权利瑕疵、是否正在发生纠纷、是否为多方联合制作等特殊情况,确定如何处理与权利人的版权关系,需要对方出具何种证明文件,从各方面防范版权纠纷风险。其次,为了充分实现节目版权价值,需要在立项阶段就对节目未来可能的利用形式进行充分的论证和细致的规划,将版权价值作为决策节目投资立项的重要因素。

(二)节目制作中的版权管理与监督咨询

节目制作的过程就是对其中包含的素材作品的使用过程。使用这些素材前必须妥善处理与权利人的版权关系,由制作部门与之签订格式合同,或根据权利人的授权内容拟定合同。版权关系复杂的,例如合拍、委托制作、购买整片等,节目部门处理版权关系有困难时,由版权部门直接参与合同的签订。各类合同应统一归档保存。节目制作过程中的信息记录也至关重要。各环节中产生的版权信息,可以从总体上反映某一节目使用作品的情况和版权处理的过程,从而作为该节目是否可重播、译播、作素材使用以及开发利用的重要依据,如果不记录就会影响后续使用和开发。目前已经有部分电视台采用电子系统进行版权信息的记录,是我国电视媒体逐步提升版权管理工作水平的良好开端和切入点。监督是制度成功的保障。在节目播出前的审查阶段,需加入版权审查项目,确保节目部门已处理好版权关系、记录好版权信息,做好合同备案和归档,否则不予播出。提供培训和咨询服务也是版权管理的重要内容。电视从业人员应该掌握与其工作岗位相关的版权知识,应得到相应的专业培训,同时也需要版权部门提供专业咨询协助。当前,电视从业人员对电视节目版权的认识还不够,普遍存在怕麻烦和侥幸的心理,因此,普及版权知识、推广版权管理制度是一项长期的任务。

(三)节目制作完成后的权利运维

1.权利维护维权是版权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电视媒体作为制片者和创作者对其制作和生产的节目享有版权,同时作为非自制节目的广播者,享有广播组织权,如果其享有版权的作品得到相应开发,还可能享有出版者权和录音录像制作者权。遭遇侵权时应该采取行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包括收集侵权证据、锁定侵权主体、进行证据保全、要求侵权方停止侵权并做出赔偿、提起投诉和法律诉讼等,避免版权商业价值的损失,同时也可对社会起到尊重知识产权的示范作用。2.解决纠纷当电视媒体作为侵权人或第三人被投诉或控告时,也需要版权部门提供解决方案,包括确认对方证据、调查事实真相、审查是否属法定许可、积极协商、表达诚意、做出承诺,力求将权利人和自身损失降到最低。3.商业化开发电视节目的价值不仅限于播放,从仅为播出而制作节目向既为播出又为市场制作节目转变,这是电视产业化发展应具有的价值理念,提高节目的再利用率、促进节目的商业化开发是版权管理的重要目标。开发的形式多样,包括节目播放权的销售、将节目内容作为素材销售或许可、出版发行音像制品和图书、产生各种改编和衍生作品等等。目前,我国电视台的收入绝大部分来自于广告,版权开发的收入在电视台总收入中所占的比例很小,这与世界发达国家电视台存在明显差距。要提高节目的商业化开发程度,首先要提高节目质量,其次是通过版权管理,在节目制作前做好规划,节目制作中处理好版权关系,以此为基础在节目开发前提供版权查询服务,确保自身完全具备开发该节目的资格。而对于长期积累的版权状况不明的节目资源,则需进行版权清算,追溯当时使用作品、邀请嘉宾演员等情况,与权利人补充缺失的授权文件。清算的难度和成本也决定了节目开发是否可行,这也进一步说明了前期版权工作和信息记录的重要性。节目开发前不进行版权查询或清算,就可能开发没有开发权利的节目而导致侵权。

二、电视节目制作全流程版权管理的模式

(一)国外及其他地区可借鉴的全流程版权管理模式

1.日本NHK电视台的版权管理模式纵观世界各发达国家电视媒体的版权管理模式,成功经验中都不乏将版权管理深入到节目制作各个阶段的案例。比如日本NHK电视台从节目制作之前开始,就充分考虑节目后期开发的各种可能性。NHK电视台在节目制作前,在所预见的节目开发方向上,版权管理部门通过约定许可使用范围、与版权集体管理组织签订一揽子协定,以及和独立权利人或人签约这三种形式,将涉及节目制作的相关权利进行约定。在节目制作过程中,根据节目制作的需要,及时调整相关权利的使用和授权,使得节目开发时创造更大的版权价值和版权收益,实现电视台和权利人的共赢局面。NHK电视台每年制作超过两万集的电视节目,可以想象这两万集电视节目资源在许可授权清晰、开发范围明确的状况下,其版权收益是何等的可观。2.香港TVB电视台的版权管理模式在我国香港地区,在全流程版权管理及版权产业链的开发运营方面,也有非常独到之处。以香港TVB电视台为例,其独具特色的“窗口时限”版权经营模式,使其形成了涉及版权发行的一整套规范化程序。而实现整套程序的最重要的前提条件,就是通过对电视节目的全流程版权管理,使播出节目拥有完整可靠的节目版权,从而实现版权权益的最大化,更使TVB电视台拥有超过45000小时的电视节目可以在全世界进行开发并获得收益。在版权开发后期管理方面,尤其是侵权管理方面,与内地的被动发现被动维权不同,TVB电视台采取了主动出击的方式,通过向海关发送节目产品清单以及与其他知识产权保护机构合作等形式,对其拥有版权的音像制品和互联网传播节目,进行强有力的保护,将盗版行为给电视媒体机构自身带来的权益侵害降到最小。

(二)现阶段我国实现全流程版权管理的可行性模式

1.在内部设立版权管理专职部门在现阶段我国版权管理的整体背景下,电视媒体机构要逐步实现电视节目制作全流程的版权管理,首要任务就是建立一支版权管理工作的专业团队,设立版权管理的专职部门,就节目制作的各个环节进行系统化的全面管理。由于电视节目制作的特点,各电视媒体节目制作的具体情况不同,如在内部设立自己的版权管理专职部门,可以更多了解自身内部的问题和细节,便于制定各类版权管理规章制度,更有针对性地处理相关问题,也可以根据情况的变化作出及时有效的决策,形成符合自身发展需要的版权管理运行体系,使版权管理更加高效。2.与外界专业版权管理机构合作由于版权管理工作开展规模等原因,我国不少电视媒体机构在短时期内无法构建一支足以实现全流程版权管理的专业团队。所以,在工作开展时与外界专业版权管理机构合作,对电视媒体机构快速建立版权管理体系有着很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在系统化梳理管理流程和实现电子智能化版权管理工作等方面,专业版权管理机构有着很多可供借鉴的经验,对所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有一定的前瞻性,在实现全流程版权管理工作的推进过程中,可以把相关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逐步改变发现问题再解决问题的被动管理模式,降低工作的时间成本。实现全流程版权管理工作,需要大量繁复的文本归集、数据处理和查询监控等工作,也需要专业版权管理机构和具有相关方面专业技能的人员进行合作的补充,从而真正实现将电视节目全流程中涉及的各个方面进行行之有效的管理。

三、实现电视节目制作全流程版权管理的意义

(一)节目品质及竞争力的提升

随着新技术的不断产生和应用,新媒体的发展壮大已经对传统电视媒体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影响。新媒体的交互式传播方式和灵活多变的节目制作形式,也对传统电视媒体带来了更大的竞争压力。然而,不论是传统媒体还是新媒体,最终获得更多收益和更多影响力的核心竞争力依然是节目内容。实现电视节目制作全流程版权管理,能够完全保障参与节目制作的各方权利人的权益。一方面,保障相关权利人的权益,有助于激发权利人的创作和参与热情;另一方面又可以吸引更多的权利人参与到电视节目制作当中,从而提高节目制作水平和节目品质,增强节目内容的竞争力,形成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

(二)形成成熟的版权产业链

实现了电视节目全流程版权管理,电视媒体必将掌握大量拥有完整版权的节目资源。而这些版权完整的节目资源,可以通过授权播放、图书、音像制品、演绎改编以及衍生品等多种开发渠道获得收益,从而形成以自有版权为核心、多样化节目产品为依托的独享版权产业链,使电视媒体拥有除广告收益外,另一个持续稳定的经济增长点。

合同管理模版篇6

[分类号]D923.4

1、学位论文著作权集体管理的背景

著作权集体管理是指著作权人(包括邻接权人)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由其代为管理和行使权利,包括监视作品的使用、与未来作品使用者洽谈使用条件、发放作品使用许可证以及在适当条件收取使用费并在著作权人之间进行分配等,权利人享受由此带来的利益等。著作权集体管理起源于法国,1777年著名的法国戏剧家博马舍与拒绝支付演出费的剧院老板斗争并取得了胜利,在他的倡议下,创立了戏剧立法局,后更名为“戏剧作者和作曲者协会”。其宗旨是保护戏剧作者和作曲者的精神及财产权利,任务是负责收取和分配使用本会会员作品的费用,就舞台作品的使用进行合同谈判,对有困难的作者进行帮助。这是集体管理的雏形。以后,欧美几乎所有的国家都成立了这样的机构来管理作者最难管理的权利。国外关于著作权集体管理的授权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①征收定额税金;②建立著作权处理中心;③通过权利管理信息进行使用控制;④扩张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⑤个人管理方式。

我国现有的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有:1992年我国成立了第一家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MCSC);1993年国家版权局批准设立了中国著作权使用费报酬收转中心,但2004年停止该业务;1999年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和中国作家协会共同向国家版权局提出申请设立中国文字作品著作权协会;2005年成立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等。

近几年,我国关于著作权集体管理方面的立法也在不断完善。2001年10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修改后的《著作权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著作权法》的这一规定,首次在我国以法律的形式,肯定了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2004年我国出台了《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明确规定著作权集体管理是指集体管理组织经权利人授权集中行使权利人的有关权利并以自己名义与使用者订立许可使用合同、收取使用费、转付使用费并进行有关法律诉讼仲裁等活动。2006年,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出台,本条例出台的目的是以法律的形式保护作者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其中,第七条指出:“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本馆馆舍内服务对象提供本馆收藏的合法出版的数字作品和依法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以数字化形式复制的作品,不向其支付报酬,但不得直接或者间接获得经济利益。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同时,在网络环境下《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对可以进行学位论文集体管理的权利进行了界定,即著作权法规定的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复制权等权利人难以有效行使的权利可以授权由集体管理组织管理。

目前,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任务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①通过签订合同,接受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使用权的授权(一般采用信托或部分著作权转让的方式);②和作品使用者签定协议,并向其发放使用许可证;③监督、检查作品被使用情况;④向作品使用者收取使用费并按照合同规定分配给有关的著作权人;⑤在必要时行使诉权。

由此可鉴,我国学位论文的著作权集体管理是在《著作权法》、《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指导下,并结合国内外相关著作权管理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的。在《著作权法》、《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所涉及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等方面的内容从多角度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与系统的规划指导,而对学位论文集体管理模式等方面的规划与研究还尚待完善。为此,笔者提出本文的探讨与分析,对学位论文著作权集体管理体系的完善,促进学位论文著作权保护的规范化和管理的科学化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2、学位论文著作权集体管理模式的现状

学位论文著作权是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的学生为取得学位而撰写的研究成果或科研报告的合法保护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学位论文分为学士、硕士和博士论文三种,通常我们所指的是硕士和博士学位论文。学位论文除少数在答辩通过后发表或出版外,大多数没有公开发表,只有几本复本被保存在授予学位的大学的图书馆或资料室中供阅览和复制服务。为了充分挖掘学位论文的学术参考价值,一些国家的大学图书馆将其制成缩微胶卷,编成目录、索引,并形成专门的学位论文特色数据库进行管理和共享。然而,由于学位论文属于灰色文献,其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一直颇受数字图书馆及相关开发商的青睐。对学位论文资源的不断开发,相关的学位论文著作权管理成为了人们迫切关注的话题。20世纪以来,我国陆续出现诉讼侵犯学位论文著作权的案件。其中规模最大、层次最高的是2008年10月,一批由482名硕博士组成的集体诉万方公司侵犯学位论文著作权案。究其原因,不难看出人们对学位论文著作权的认识、学位论文的著作权保护、学位论文著作权集体管理途径等方面都存在许多的误区。笔者试图从学位论文著作权管理的现状中来探讨学位论文著作权集体管理模式的发展新路径。

2.1 直接授权模式

直接授权模式就是直接与学位论文著作权人联系取得许可的方式。这种模式开发机构的典型代表是超星数字图书馆。超星数字图书馆网页显示:“目前超星及各大图书馆正在做出努力,争取与每一位学位论文作者实现签约授权。但由于学位论文内容广泛,联系困难,还不能实现与所有学位论文作者全部签约”。超星学位论文作者授权的方案有:①向学位论文作者赠送10年期读书卡。学位论文作者同意将作品授权数字图书馆,数字图书馆向学位论文作者赠送价值3000元的10年期读书卡。10年后学位论文作者可以要求继续赠送读书卡。②学位论文作者要求单独定价,向用户单独收费。读书卡会员也不能免费阅读,必须同意按照学位论文作者定价付款后才能阅读。收入的50%支付给学位论文作者和出版社。学位论文作者可以任选其一,这种授权方案与清华同方相比,相对比较合理。

笔者认为,这种模式符合我国法律,切实保障了学位论文著作权人的权益,促进了数字图书馆的良性发展,与尊重学位论文著作权利益与扩大学位论文传播相平衡的版权保护原则相适应。但是由于存在学位论

文著作权人数量多,获取授权难度大,授权效率低下,维权成本较高等诸多困难,因而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2.2 授权模式

即通过与学位论文作者的版权人联系获得授权。一般来说,学位论文版权人把自己的权利授予机构,学位论文版权机构统一管理版权人的权利。作为一种集中和规模处理方式,学位论文著作权的集体管理从经济学角度已经被证明是可取的,因为集体管理的效率可以优化整个社会的资源配置和成本选择。同时,由于个人授权模式使权利人行使学位论文著作权或邻接权变得不切实际、得不偿失时,或大量学位论文的使用者难以获得一一授权时,采用学位论文著作权集体管理也是必要的。

美国版权清算中心(Copyright Clearance Center,以下简称CCC)在这方面做得比较成功。他们事先与版权人签订合同并及时将报酬支付给权利人,还要求权利所有者保证它有权授予CCC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与之相比,虽然我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于1999年才开始筹备,但是经过近十年的努力,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对于保护作者的著作权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最近,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就谷歌公司未经授权扫描收录使用中国作家的图书作品一事与谷歌公司多次交涉,并郑重向谷歌公司发出维权通告。要求:①谷歌公司须在一个月内(即2009年12月17日前)向中国作家协会提供已经扫描收录使用的中国作家作品清单;②从即日起,谷歌公司未经合法授权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扫描收录使用中国作家作品;③对此前未经授权扫描收录使用的中国作家作品,谷歌公司须在2009年12月31日前向中国作家协会提交处理方案并尽快办理赔偿事宜。中国作家协会认为,支持中国作家作品通过互联网传播使用,但必须在合法授权的前提下进行。显然,随着《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和相关配套制度的逐步完善,学位论文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将会有一个较大的发展,授权模式亦可以有效降低学位论文著作权集体管理的成本,提高管理效率。但是,有专家认为,目前的学位论文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也面临着一些新问题,如网络上的复制数量及价格的确定,多媒体的个别作品的学位论文著作权处理等,在实践中也存在很多局限性,如何科学管理。

2.3 要约授权模式

当传统版权交易模式面临海量交易挑战时,要约授权模式被适时提了出来。在新书《最后一根稻草》中,作者钟洪奇首次提出了一种全新的版权授权方式――在书中直接登载授权要约。作者在学位论文中有如下授权声明:“任何个人或机构均可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使用本学位论文:①授权范围:数字形式的复制权、发行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②授权费用:收入的5%;③支付方式:在收入产生6个月内支付给中华版权公司收转;④使用方式:保持作品完整性,必须注明作者和来源;⑤保留其他权利”。根据此种学位论文授权要约的内容,任何个人或单位只需在保证署名权、学位论文完整性,及将传播学位论文带来的收入的5%作为授权费用,交由中国版权总公司收转学位论文作者本人,即可合法地对学位论文进行数字化的复制、传播和发行。大多数字图书馆极力推崇此种模式,因为此种模式意味着在需要使用学位论文的数字版权时不必再按照传统的方式与学位论文著作权人进行接洽、谈判和单独签署版权授权合同,从而使学位论文数字化发展中最令人头疼的版权授权交易成本降到几乎为零。他们认为,该模式能使权利人更有效行使其权利,使用者能更有效地获得授权,从而形成一种多赢的局面。

学位论文著作权所体现的价值就在于使用户最大程度地获取其中的知识。传统的版权授权方式由于存在授权难的问题,使很多知识由于受到版权的限制并不能完全被大众所吸取,也难以体现学位论文的价值。从这一点看,要约授权是一种很好的尝试,它有利于最大程度地传播知识。当然,要约授权由于存在不规范等问题,仍需要进一步考虑。因为不同的学位论文著作权人可以有不同的授权要约内容。如:学位论文著作权人可以声明未经本人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和传播,此种授权其实就是要求直接授权模式。当然,学位论文作者也可以声明收入的10%作为授权费用,诸此等等。

2.4 法定许可模式

法定许可是指使用享有学位论文著作权的作品时,可以事先不经过学位论文作者许可,但事后应该向学位论文作者支付报酬的一种许可方式(权利人声明不得使用的除外)。我国《著作权法》在第二十二条规定了十二款合理使用的范畴,即使用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其中第(八)款指出,“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第三十二条至三十六条分别规定了5种法定许可的情形,其行为主体分别是报刊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录音制作者和出版社,并不包括图书馆。目前,国内法学界和图书馆学界有人主张将法定许可全面引入数字图书馆,解决数字图书馆对学位论文的海量授权问题。北京高校图工委副主任、北京邮电大学图书馆馆长代根兴研究员提出:“图书馆界建设数字图书馆并不是为了图书馆自身,而是为了最广大的读者更方便、更快捷地使用和共享信息资源。目前的《著作权法》似乎更偏重保护著作权人的权利,弱化了对广大读者利益的保护,从而影响了信息资源的广泛传播,客观上阻碍了数字图书馆的发展。作为广大读者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图书馆界应和信息情报界、档案界、数图企业界一起,深入探讨网络环境下‘合理使用’的方式和途径,使国家在修订《著作权法》时,既能考虑著作权人和出版商的利益,也能考虑最广大读者和用户的利益”。同时,有学者指出,法定许可的存在是有合理的社会背景的。现代著作权制度建立在工业社会发展之初,一切以保护私权为重,尤其在大陆法系的理论中,私权的神圣不可侵犯,在著作权保护中更是根深蒂固。

从以上四种学位论文著作权的管理模式中可以看出,任何一种管理模式都有其优劣势。目前学界大多主张完善《著作权法》中提及的法定许可制度。理由如下:①直接授权模式实质就是一对一的模式,这种模式由于其存在著作权人数量多,获取授权难度大,授权效率低下,维权成本较高等诸多困难,不容易实现有效管理;②授权模式由于存在如网络上的复制数量及价格的确定,多媒体的个别作品的著作权处理等问题,具有不统一性;③要约授权模式具有一定的任意性,授权要约可以根据作者的意愿进行,其缺乏统一的要约授权操作模式和自我激励机制,难以在大规模范围内统一实现。同时,完善法定许可制度的说法亦被国际图联所认可。国际图联认为:“图书馆和信息服务机构作为被许可者,还是复制权组织的主要消费者。这样就可以使得用户在法定例外和版权限制性条款外,扩展获取和使用版权作品。针对法定例外和版权限定条款,他们坚持地确

信,在尊重作品的作者、表演者、出版者和其他生产者知识产权的前提下,他们的用户具有合法的、公平的获得包含在版权作品当中的知识的权利”。

3、学位论文著作权集体管理模式的发展思路

3.1 合理使用《著作权法》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了十二种合理使用的条款,但仅限于公益性的服务机构。而对于国家规定公益服务之外的机构如需要获取学位论文全文,则可以在征得作者授权的前提下,在授权范围内提供收取成本费用的、非营利的全文浏览服务。而开发公司提供的广泛的有偿服务并不属于合理使用的范畴,学位论文知识产权的管理与保护应引起他们足够的重视。目前,大多数学者们认为,学位论文属于未发表的作品,其并不满足《著作权法》中规定的合理使用的要件。因此,对于学位论文这一特种文献的著作权管理,我们可以参照《著作权法》、《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开发公司应该清醒而理性地对待学位论文的著作权的管理问题。

3.2 增加作者个人直接授权模式

侵犯著作权主要是由于授权问题导致的。我国现存的学位论文著作权管理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学校出台相关的学位论文著作权管理规定,如《清华大学学位论文著作权管理规定》;二是学校与学位论文的作者签署学位论文使用授权许可协议。而对学位论文的数字化利用授权主要是采取大学先与研究生之间签署使用授权许可,然后学位论文的开发机构与高校联系,签订学位论文使用授权许可协议。但是,很少有机构提供作者本人直接授权模式,这种作者授权学校,学校再授权开发机构的模式极可能导致违背作者的真实意愿,使学位论文在作者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不当使用。而增加作者直接授权模式则能具体明确学位论文的合法使用情况,从而有效避免侵权行为。

3.3 借鉴国外先进经验

美国UMI公司和PQDD通过与国会图书馆合作,由美国版权局提供软件支持系统,进行版权登记,通过商业化的版权授予管理,提供社会服务,成为学位论文商业化共享服务的样板。俄罗斯则采取每个组织可以把本组织内的学位论文答辩人的作品提交给电子学位论文图书馆,组织先与俄罗斯国立图书馆签订合作合同,然后与作者签订合同,再传递学位论文全文与内容提要。这些举措对于解决学位论文知识产权的管理问题和管理服务机构之间共建共享论文资源,促进学位论文更广范围内传播和利用发挥了重要作用,值得借鉴。

3.4 开发机构应尽到提醒的义务

我国学位论文开发机构在进行学位论文的管理服务过程中,应努力尽到提醒的义务。将作者的学位论文进行数字化,理应在《合同法》、《著作权法》等法律保护的前提下进行。同时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十条指出:“依照本条例规定不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其作品的,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除本条例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六)项、第七条规定的情形外,不得提供作者事先声明不许提供的作品;(二)指明作品的名称和作者的姓名(名称);(三)依照本条例规定支付报酬;(四)采取技术措施,防止本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服务对象以外的其他人获得著作权人的作品,并防止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服务对象的复制行为对著作权人利益造成实质性损害;(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例如:万方数据公司把用户分为三种,不同的用户有不同的收费标准,但无论哪种用户都只能获取学位论文的中文文摘,全文获取需要向万方申请,由万方通过文献传递系统提供给用户,按条计费。此举对于取得授权有瑕疵以及未取得授权的学位论文,其行为明显存在侵权。所以,为了避免发生侵权行为,学位论文开发机构在进行学位论文的管理服务过程中,应当首先核实学位论文作者身份和授权情况,指明作品的名称和作者的姓名(名称),同时有义务提醒用户合理使用学位论文,未取得学位论文著作权人的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其作品,任何期刊不得转载其作品,尊重学位论文作者的著作权。

3.5 完善法定许可制度

合同管理模版篇7

关键词:出版社民营图书公司 合作模式

Abstract:

With China's publishing system reform the further development of private book has become set the scale, the standardization in one of the new forces publishing industry. Face the industry competition and cooperation between internal continuously strengthen, the domestic press have adjust the development strategy, advancing market construction, strengthen the industry cooperation with internal improve their own competitiveness. Therefore, it is the strength of the private book company is currently in the press scrambling to cooperation objects. This paper in access relevant information for their own work and examines the basis, it probes into the press and private books company's senior cooperation pattern, the hope can publishing system reform in xinjiang to provide some beneficial enlightenment.

Keywords: press private book company cooperation mode

中图分类号:F276.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目前,民营图书公司已成为我国出版领域一只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正在对我国当前的出版业产生越来越大的冲击和影响。民营图书公司发展势头很猛,据估算,全国民营图书公司已突破万家,其每年策划的图书接近2万种,占全国出书品种的1/10左右。也曾有报道说,图书市场上80%的畅销书出自民营图书公司之手。虽然具体数字无法考证,但民营图书公司近年来的快速发展和在业内对出版社产生的越来越大的影响和冲击,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在第二届中国民营书业发展高级论坛上谈到民营书业时认为,民营书业包括民营出版业的全部,上至出版,下至发行,涵盖策划、组稿、营销等各个环节。但是实际上按照我国的出版管理体制和出版许可的有关规定,出版是民营书业不能涉及的。也就是说,民营书业包括两端,一端是出版、编辑加工之前的策划、设计环节,另一端是出版以后的发行营销,包括批发、分销和零售。除此之外,民营书业还涵盖书籍装帧、排版以及为出版业服务的第三方咨询服务中介。

出版社与民营图书公司的合作是近年来业内议论较多的话题之一,这也说明了两者的合作已具有相当的普遍性。国有出版与民营经济的合作,虽然近年来招来了许多非议,然而从其所呈现出的积极意义来看,两者的合作却顺应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潮流,符合行业发展的要求。目前,许多国有出版社已经和正在转变观念,以积极的姿态寻求与民营图书公司各种形式的合作,并在合作中获得了快速发展。民营图书公司客观上已成为某些出版社在选题策划、市场营销方面不可或缺的补充。

我们新疆地处祖国西北边陲,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和历史原因,文化较内地省份相对落后。全疆13家出版社靠政策拨款生存的较多,市场化程度整体较弱。近年来,一些出版社纷纷尝试对外合作的发展模式,其中不乏有与民营图书公司合作成功的出版社,这些出版社正是由于参与了适合自己发展道路的合作模式,因而市场化程度较高,发展也相对较快,而且以点带面,拉动了出版社的整体发展。但由于新疆的经济发展较内地落后,尝试成功合作的主要是以图书选题策划、发行为主要内容的合作模式。

笔者认为,出版社与民营图书公司的合作方式多种多样,比如有以图书选题策划、组稿为主要内容的合作模式,以图书的编校、录排为主要内容的合作模式以及以图书的装帧设计为主要内容的合作模式等,这些都是基于业务流程的合作模式,但还有一些高级合作模式,比如资本合作、项目合作、品牌合作等,这些合作模式对出版社的要求较高,出版社必须有一套完善的人、物、财来投入其中。

一、资本合作模式

资本合作是现代企业特别是一些现代企业集团普遍采用的合作模式,运作形式一般是合作双方共同投资组建合资公司,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同受益。以资产为纽带的资本合作是企业合作的高级形态,是合作双方加快发展壮大以及社会资源得到有效整合的重要手段,因此,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出版企业的必然选择,代表着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趋向。2006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若干意见》提出,“要增强文化单位的活力,提高文化企业的竞争力,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重塑文化市场主体。要加快推进国有文化企业的公司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快产权制度改革,推动股份制改造,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这一意见的出台为出版企业与社会资本进一步融合扫清了障碍。

近年来,我国出版企业的集团化发展步伐不断加快,形成了一批有影响的出版发行集团,很多出版集团已经或正在与社会资本开展资本合作,一些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民营图书公司作为民营资本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已经具备相当的实力,运营规模十分了得,而且发展也逐步规范。但是,民营书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天然地会遇到发展的瓶颈问题,特别是作为体制外力量全面介入出版发行目前还有很多政策的约束限制,而通过与国有出版社进行资本合作,以资本为纽带组建股份合资公司是进入体制内的比较可行的办法,从而突破发展壮大的瓶颈,获得新的发展机遇。通过与民营资本合作这种形式,国有出版社可以有效整合社会资本,优化出版资源配置,提升综合竞争能力。

国有出版社与民营的资本合作目前尚处于探索摸索阶段,缺乏成熟的经验,而且实践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因此,积极推进国有与民营的资本合作,使其向规模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笔者认为需要着重解决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资本合作中的股权问题。合作中要坚持国有控股或绝对控股,通过国有控股可以加强对股份公司的财务监管,掌控经营方向,但可以让民营方成为经营者,发挥民营优势。二是股份公司的管理问题。民营方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改变家族式或家长式的经营方式,引进现代企业管理理念,提升管理水平。同时,国有出版社要抛弃既有成见,以平等的态度与民营合作,并维护好民营的利益,股份公司要进一步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形成共同的企业发展理念。三是加强企业风险防范。国有出版社要增强资本合作的风险防范意识,组建专业团队实施全方位风险防范。在资本合作战略的决策过程中,应全面、深入地做好调研工作,了解合作对象资产状况、管理经营能力等方面的基本信息,合理选择资本合作的方案。在实施资本合作战略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到文化、经营方式等方面的差异,理性分析整合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要加强合作中的沟通管理,防范纠纷可能引发的危机。

目前,新疆的出版社鲜有与民营图书公司开展资本合作的例子。作为出版社与民营书业合作的高级形态,资本合作涉及的问题较多,处理不当便会引发诸多问题,因此资本合作的实现在我区还需时日。

二、项目合作模式

项目合作就是国有出版社与民营图书公司针对特定市场,共同策划选题、共同进行市场营销、共同投资分利。项目合作是一种介于业务合作与资本合作的中间形态,它的特点具有临时性、不稳定性,双方合作较资本合作模式松散,弹性更大,往往随某一项目开发终结双方合作也告终结。实践中,出版社与民营图书公司采取项目合作模式的为数不算太多,参与合作的民营图书公司大多是规模较大且从事编、印、发一条龙业务的综合型民营图书公司,由于双方的合作是共同投资、共同开发选题、共同生产与经营,共同分享利润与承担风险,因此与买卖书号的性质具有本质的区别,不失为民营图书公司相对合法地介入出版的重要途径。比如在出版社与民营图书公司的合作中,由民营图书公司或双方共同进行选题策划,民营图书公司可负责项目前期投入,出版社负责稿件编辑、终审,出版社以一定折扣从民营图书公司购书,通过主渠道发行;民营图书公司通过自己的渠道发行。项目合作的运作可由出版社牵头,双方共同组建项目组,共同开发选题,共同负责书稿的质量,共同建立某一选题的发行渠道,共同分担市场风险。通过合作,双方可以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和积极性,共同打造有市场竞争力的品牌。当然,在项目合作中,出版社要坚持合作的主导地位,加强合作中的管理和监督,把好选题的质量和政治方向关,项目运作要统一选题申报、统一编校质量管理、统一印制、统一财务管理,一旦发现选题的质量和政治方向问题要立即对项目叫停。

三、品牌合作模式

出版品牌包含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它是指优秀的出版产品(包括图书、电子出版物、音像出版物、多媒体等),另一方面指生产这些高质量出版物的出版机构。所谓品牌合作是指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品牌为实现特定的战略目标,通过一定的合作方式相互借助、共担风险、共享利益而形成的一种企业合作方式。品牌合作是全球经济日益一体化背景下较为流行的商业经营模式之一,是快速提升品牌整体实力增强市场竞争力的有效途径。在品牌合作过程中,双方可通过共享品牌资源来提高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忠诚度,增加品牌的影响力。由于品牌资源之间具有互补性,每个品牌都有其特定的市场、消费者群体、营销渠道等,这些都是品牌独有的资源,品牌之间的互动传播,可以很好地利用合作方的通路向对方客户群体渗透本品牌的信息,不但可以扩大本品牌认知的范围,降低营销传播成本,而且能强化品牌形象、提升品牌价值。品牌合作还可以降低由于企业经营中的许多不确定因素而造成的进入新市场的风险。民营图书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许多已经走上了规模化、规范化发展的轨道,策划出版了一批在社会上广为流行的图书,拥有一大批忠实的读者群,并打造了一些颇具市场竞争力的品牌。一些民营图书公司的良性发展以及在读者和业界产生的越来越大的品牌效应为他们与国有出版社实现品牌合作创造了有利条件,通过品牌合作,双方可实现品牌的联动和辐射效应,达到优势互补、节约生产成本、提高产品的市场覆盖等经营目标,从而较好地实现合作的双赢策略。

出版社与民营图书公司的品牌合作尽管是一种比较好的很有前途和价值的合作模式,但在实践中仍存在一定的问题与困难。主要源于民营图书公司的性质及自问题。在我国出版现行政策下,国有与民营出版的运行是“双轨制”,编、印、发一条龙的民营图书公司被排斥在体制外,尚不具备独立经营的资质,虽然可以通过一些合作经营的形式进入体制内,但不能独立地以自己的名义从事产品商标的注册与经营,这客观上为品牌合作带来了困难,但相信随着我国出版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民营出版的身份会逐步合法化,民营图书公司将会成为合法平等的市场经营主体,届时,双方的品牌合作将会逐步规范化、多样化,并成为双方合作发展战略的重要选择。

出版社与民营图书公司的合作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对于一些小型民营图书公司可以依据出版物生产流程开展某些环节的合作,对于某些规模较大的生产企业可以开展项目合作、资本合作、品牌合作等,其中,以资本为纽带的合作是合作的最高级形态。由于我国出版行业的特殊性,国有出版社与民营图书公司的合作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政策的敏感性,坚决杜绝合作中的违规操作。

2009年,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在内部机构调整中,已设立专门机构来研究管理民营图书公司。新闻出版总署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出版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第14条指出:“引导非公有民营图书公司健康发展,发展新兴出版生产力。按照《国务院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国发[2005]10号),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以多种形式进入政策许可的领域。按照积极引导、择优整合、加强管理、规范运作的原则,将非公有民营图书公司作为新闻出版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行业规划和管理,引导和规范非公有民营图书公司的经营行为。积极探索非公有民营图书公司参与出版的通道问题,开展国有民营联合运作的试点工作,逐步做到在特定的出版资源配置平台上,为非公有民营图书公司在图书策划、组稿、编辑等方面提供服务。鼓励国有出版企业在确保导向正确和国有资本主导地位的前提下,与非公有民营图书公司进行资本、项目等多种方式的合作,为非公有民营图书公司搭建发展平台。”可以说,这一政策的出台为出版社与民营图书公司开展合作带来了新的希望与新的动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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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模版篇8

在纸质书稿占主要地位的出版时代,传统编辑的主要职责是对原稿进行文字加工,消灭原稿错误,使发排书稿达到“齐·清·定”的要求;传统校对则是以“校异同”为主要功能,基本职责是“对原稿负责”,目的是消灭排字拼版过程中的错漏,保证排版与原稿完全一致。原稿中的差错主要是由编辑负责处理,“校是非”是校对的次要功能。在这种模式下,编辑和校对的分工相对明确,双方各负其责,并有相应的奖罚措施,能够很好地保证编校质量。所以,很长一个时期,这种模式都是出版单位最有效的管理模式。

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出版格局也发生了改变,编辑更加注重选题策划、市场营销等方面的工作,而对书稿的文字加工相对有所忽视。编辑加工普遍粗放,导致编辑发排的书稿错误较多,本应由编辑负责处理的原稿差错推给了校对。苏州大学出版社原总编吴培华将这种倾向称之为“编辑职责后移”。校对不得不花很大气力改正原稿的错漏,有时还会替代编辑做文字加工。这势必会影响校对工作的质量。当然,随着电脑的普及,多数作者交给编辑的不再是手写书稿,这样的新形势也要求传统校对向现代校对转变,使得“校是非”上升为校对的主要功能。这样一来,编辑、校对就出现了职能重复交叉、任务分工不明、责任划分不清的困惑。编校流程不顺畅甚至矛盾重重:责任心强的编校人员编校出来的图书质量较有保障,但其中存在浪费人力的现象;而一些责任心稍差的编校人员就有可能抱有侥幸、依赖的心理,相互扯皮、推诿责任的情况时有发生。这对图书整体的编校质量会有较大影响。

针对这样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有的出版单位为了在快速发展的出版市场竞争中,抢占市场份额和节约成本,实行了“编校合一”的工作模式,也有的是增加了“印前质检”的环节。这样做固然可以缩短出版周期,节约人力资源,但图书质量却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因为“编校合一”自身也有比较明显的弱势。毕竟,编辑和校对的工作对象和任务不同,工作方式和思维方式也不尽相同,从根本上来讲,“校是非”不完全等同于编辑加工;编辑在进行文字加工时也往往因思维定式而疏漏掉明显的差错。还有比较重要的一条是:能够胜任质检工作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编辑的宏观把握能力和校对的“精、细、详、慎”的职业素质,更重要的是要有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和甘于牺牲的精神。也就是说,质检工作是比较容易得罪人,往往会出力不落好的。因此,实行“编校合一”加“印前质检”的模式虽然能够解决一些问题,但同时会带来一些新问题,如将编校责任转嫁到质检人员身上,反而延长了出书周期,最终使质检工作流于形式,等等。

那么,除了传统的编校分工和近些年实践的“编校合一”,我们是不是可以尝试一种新的编校管理模式?即综合上述两种模式,避其短,扬其长,并参考国外一些先进的管理方法,将编辑、校对力量进行有效整合,形成一种编校融合的模式。这种模式类似于国外编校协会、编校公司的运营方式,即将以往的多部门管理集中到一个部门统一管理,并加大相关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力度,以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各职能交错造成的管理混乱。在这个部门单元中,配有一部分相对稳定的具有一定水平的编辑、校对及质检人员,同时,还可以有一些专业的外编、外校人员(包括本单位其他部门的专业编校人员)。根据每个人的专业素质、知识水平、业务能力,让他们分别承担编辑、校对、质检等不同工作或其中的一种或两种工作。在具体运作中,责任编辑根据书稿及排版的具体情况,不必完全按照过去“三校一读”的模式,可以运用校对软件或根据原稿的具体情况相应减少(或增加)校次,也可以在某一校次实行“编校合一”,最后交由质检人员进行质检,质检合格才能付印;若质检不合格,则应返回责任编辑再加工,然后再进行质检,直至质检合格。在这其中,减少成本、节约时间的可奖励,质检不合格返回再加工的要处罚。也就是说,这样的部门就像企业的一个车间,在合理的安排和调度下,保证生产出的图书产品在出车间前达到合格标准。

合同管理模版篇9

编校质量问题一直是出版活动难以根治的顽症,“无错不成书”成了编校质量问题的真实写照。编校活动是编校主体对编校客体的矛盾运动过程,如何保证和提高编校质量,出版业界、学界和出版实践工作者一直都在努力寻找答案。

细细考察编校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无外乎主观原因与客观原因。主观原因涉及编校质量的主体,包括编辑、校对人员,以及出版社和出版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质量监管人员;客观原因则是因编校环境、技术手段等方面的变化而产生。尽管编校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复杂,但根本原因在编校主体,而编校主体主要来自出版社。

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出版社是否采取有效的措施是能否解决编校质量问题的根本所在。当前出版业正处于转企改制深入推进阶段,出版社如何抓住改革契机,建立有效的编校质量保障机制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构建一种适合新形势发展需要的编校质量控制模式,既是产品质量的规范化要求,也是出版业科学管理、技术改进、持续发展的必要举措。

一、目标管理与编校质量控制的契合点

首先,目标管理强调责任主体明确。当前编校质量问题由于编校主体的职责不明确而导致:编校责任主体单一,即往往揽在责任编辑一人身上;分工不明确,即文字编辑与校对之间、各校次主体之间分工模糊,没有明确分工界限。引入目标管理后,可把编校质量控制分为前期、中期、后期目标,其中前期目标与后期目标都是实现中期目标的有力保障。同时,这些分目标都有明确的责任主体,如前期目标是策划编辑负责制,中期目标是责任编辑负责制(文字编辑负责制),而后期目标则是质检人员负责制。

其次,目标管理强调“人”的能动性,是“一种以行动来争取成果的思考方式”,而行动的主体在于“人”。从计划的制定到执行,再到成果的考核,目标管理无不强调人的能动作用。编校活动遵循主体作用于客体、客体又反作用主体的运动规律。解决编校主体与客体之间的矛盾正是取决于主体,即人的能动性。这表明编校讹误并不是不能全部改正的,同样也说明“无错不成书”现象主要源于主观原因,即编校主体。市场经济时代下,出版物质量受到利益机制的严重冲击。为了降低出版成本、增加出版利润,减少校次者有之,降低编辑加工标准者有之,让三审制流于形式者有之。更有甚者,以合作出版为名,只管收取“管理费”,放弃出版社编辑、印刷、发行等权力。改变这些现象都需要从“人”的因素人手。

最后,目标管理强调组织的协同性。目标管理需要“沟通”,这实为一种双向的沟通,一方面由上而下,另一方面又由下而上,使整个组织的工作构成一个团队。编校质量控制本身就是一个系统工程,如果涉及其中的编校主体没有密切合作、有效引导、共同努力,那么编校质量也无法得到有力保障。此外,随着出版社出版规模扩大,图书品种增多,编校任务越来越繁重,且随着读者市场的细分,所编所校的出版产品专业分工也越来越细,更需要采用目标管理方法来协调各方面的关系。

二、基于目标管理的编校质量控制模式设计

编校质量控制引入目标管理,有助于改进编校质量各环节的职责分工,调动编校主体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意见交流和相互了解,从而改善编校主体的人际关系。此编校质量控制模式突出了以下特点。

一是目标明确。根据目标管理方法,编校质量控制的总目标为:所出出版产品全部合格。这体现了出版社高度的社会责任心,以“对读者、对社会提供有效、积极、高质量的服务”为自身使命。为了有效实现总目标,根据编校质量控制的主体不同以及客体的区别,对总目标进行了分解,即分解为三个分目标:先是在前期控制(选题策划与组稿)阶段使稿件达到齐、清、定要求;然后在中期控制(三审、编辑加工、三校)阶段,使出片之前的稿件留错率控制在万分之一以内;最后在后期(质检)阶段进行把关,使所出出版产品全部合格,即实现总目标。另外,需要说明的是,三个分控制目标之间也存在层级之分,即前期控制与后期控制主要是为中期控制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是职责分明。编校质量控制系统包括策划中心、编校中心和质检中心,各中心又有不同的质量控制主体。此模式可使其职责明确,即在前期、中期、后期三个控制阶段制定明确的目标,在各阶段目标(分目标)的导向下,采取责任制,即前期控制由策划中心负责,中期控制由编校中心负责,而后期控制则由质检中心负责。各中心都有其中心负责人把关,各中心人员都有明确的岗位职能。如策划中心人员由策划编辑组成,其岗位职能是策划有效选题,根据选题进行组稿,并使稿件达到齐、清、定要求,保证所组稿件没有思想政治问题,讲求科学性、准确性。编校中心人员则由审稿人、文字编辑、校对人员等组成,在审稿环节对稿件的思想政治性、科学性进行最后把关,杜绝不合格稿件进入编辑加工环节;当稿件进入编辑加工环节,文字编辑要对稿件的知识性错误负责,而校对对语言、文字、格式、版面的错、漏、重、多及前后、里外不一致现象负责。质检中心起到把关作用。

三是各部门相互联系。目标管理避免了“分而不合”现象,使精细的分工整合起来,以免支离破碎,分崩离析。因而,基于目标管理制度的编校模式设计突出各部门相互监督、相互联系的关系,使之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对应每个分目标的三个中心其实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并不是分散或对立的职能部门。实际情况是,策划中心的目标实现情况会影响到编校中心,而编校中心的目标实现情况同样会影响到质检中心,质检中心没有把好质量关则影响到总目标的实现。为了实现各中心的目标,三个中心间有反馈功能,即质检中心对编校中心的目标实现情况进行监督与考核,并把结果反馈给编校中心,而编校中心在审稿环节对策划中心的稿件情况实行监督与考核,并进行结果反馈。

三、编校质量控制模式应用的经验之谈

重视图书出版质量是强社的传统,出版社在图书编校质量方面不断探索新的管理方法,积累了不少的编校质量管理的经验。

许多出版社在建社初期,都实行传统的编校模式,责任编辑审、编、校全面负责,责任校对配合编辑的编校。20世纪90年代以后,许多出版社实行改革,分列为审稿室与策划室,将编辑的编校职能与策划组稿职能单独区分开来并加以明细化。进入21世纪,一些出版社再次实行改革,组建了大编辑部。在大编辑部里分设校对室与编辑室。经过一段时间的摸索,发现了大编辑部制存在的编校职能与策划组稿职能相冲突的问题,于是逐步进行了小幅度的调整,初步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编校质量控制体系。具体而言,考察这些成功出版社基于目标管理的编校质量控制模式,其措施突出地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树立严格的编校质量观

观念指导行动,树立正确的编校质量观,是保证和提高编校质量的前提条件。面对竞争越来越激烈的出版新形势,出版社对于出版利润的考虑占据越来越重的分量,导致对编校质量问题的部分忽视。有人认为,编校质量对于图书产品的销售无关痛痒,“无错不成书”。只要是能为出版社带来巨大效益的图书,就是好书。与此相适应,利润至上的观念越来越成为出版企业的主导观念,一切以是否创造经济价值为判断图书产品优劣的标准,编校质量价值观正在逐步弱化。

但在真正有实力的出版社,编校质量价值观一直存在于所有编校人员的心中。特别是在新形势下,出版社领导对编校质量的管理不仅没有丝毫放松,反而越来越重视。这几年,由于国家出版政策的调整,民营书业与出版社的合作出版得到了应有的重视。但与少数出版社对合作出版图书光“审”不“编”不同,许多出版社与民营书业的合作,从来都是要求编校必须由社方承担。“宁肯少赚钱,也要保证质量”,这是出版社领导在回应质疑意见时掷地有声的回答。这种观念已经或正在为所有出版社人员所接受。正是由于出版社全社员工都形成了严格的编校质量观,才保证了出版社的图书产品编校质量能达到有关标准。也正是这种统一的思想认识,为实施编校质量管理的其他措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2 制定编校质量控制目标

基于目标管理的编校质量控制模式,必须以目标为导向,即目标就是编校主体努力的方向。因此,制定编校质量控制目标是非常重要的步骤,这涉及制定什么和怎么制定两个问题。制定什么,即编校质量控制的总目标和分目标是什么。对于此,许多出版社根据《图书质量管理规定》《图书质量保障体系》等相关规定,结合社里的实际情况,提出“所有图书编校质量合格”的总目标,以及前期控制目标、中期控制目标和后期控制目标。其间,通过涉及编校质量控制的上级与下级共同协商订制,充分发挥民主作用,在反复多次协商以后,让总目标与分目标成为大家的共识。

当然,一个时期,在事关分目标的具体制定时,也出现了不同的声音。特别是在编校中心环节分目标为“留错率不超过万分之一”的讨论就引起了不同的声音。一些人认为现在的出版物如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仔细检查,基本上很难做到“留错率不超过万分之一”。这样,出版社制定这样一个明显“过高”的目标是否有必要?是否可行?因为分目标制定以后,社里还有相应的奖罚制度做保障。于是,对于分目标的讨论演变为工作的评价问题,双方唇枪舌剑、颇为激烈。最后,持肯定意见的人士认为,“留错率不超过万分之一”是国家规定,出版社不可能以与国家标准相左的标准来作为自己的标准。

3 制定相关的保障制度

目标制定后,相关的保障制度是实现目标的保证。出版社根据新闻出版总署针对图书质量保障颁布的规定,如三审责任制度、责任编辑制度、责任校对和三校一读制度、选题论证制度、样书检查制度、出版社业务人员质证上岗制度等,制定了适合自身的相关规定。另外,还根据这些保障制度的内容,对编校工作的内容、方法、程序和职责权限制定出具体的标准及操作程序。

4 设置编校质量控制职能部门

设置编校质量控制职能部门的依据是编校质量控制的总目标和分目标。由于对编校质量认识上的偏差,出版社对此设置的职能部门区别很大,如有的出版社只有编辑加工室,而没有校对室;有的出版社则没有专业的编校部门,其编校工作只由责任编辑负责到底。随着编校工作专业化趋势越来越明显,编校分工是必然之势。基于此,为了保证和提高编校质量而设置专职控制职能部门成为必要。

基于目标管理的编校质量控制模式,要求至少设置三个职能部门,即策划中心、编校中心和质检中心。其中编校中心只负责书稿的审稿、编辑加工和校对这三个环节,是保证编校质量的主要职能部门,而对编校质量的控制只是策划中心和质检中心的部分职能。这三个部门把编校质量管理职能和活动合理地组织起来,形成一个有明确任务、职责、权限而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

许多出版社在设置编校质量控制职能部门方面经历了长时间的探索,现正在酝酿部门管理改革。实际上,策划中心、编校中心与质检中心三足鼎立的模式也是新时期出版发展趋势的结果。原先图书产品较少,策划与编校合一,质检也由社领导在终校时代为履行。现在图书产品的增加非常明显,加上产品竞争显著加强、策划的专业分工,质检由社领导代做的方法也不再可行。从部门的控制来看,编校质量控制职能部门由编辑部与总编室构成,由于改制的需要,出版社也正在考虑基于目标管理的编校质量控制模式的新的部门架构。

5 加强编校队伍建设

基于目标管理的编校质量控制模式,编校主体处于中心位置,对实现编校质量控制目标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加强编校队伍建设,可以为编校质量提供人才保障。许多出版社一向重视编校队伍的建设,近几年来更是加大了力度,强化了措施。

另外,加强编校队伍建设的基础工作之一是配备足够的专业校对人员。周奇先生曾在《图书编校质量的保障》一文中建议,编校人员的配备比例应确定为5:1。如果真正能够做到这种编校力量的配备,应当能为出版社的编校质量提供真实有力的保障。

6 引进辅助编校的新技术手段

合同管理模版篇10

第二,网络文学出版日益丛书化。近些年来,网络文学出版走下网络有着不同的姿态,有成系列、成套、成规模出版的,也有单兵作战的、散兵单搏式的,但是最具规模效应的应是丛书出版。如:“榕树下•网络原创作品丛书”(上海文艺出版社)、“网络之星丛书”(花城出版社)、“网络文丛”(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时代书系”(知识出版社)、“小说E时代书系”(现代出版社)等,都创造了不俗的出版业绩。

第三,网络文学出版体现了网络文学向传统的认同,也体现了传统文学对网络文学的认可与接纳。与传统文学不同的是,传统文学的作者叫“作家”,他们中的许多人已经是成名的文学大家,而网络文学的主体叫“”,一般是名不见经传的业余爱好者,即使是很有名气的网络如安妮宝贝、唐家三少等也都是从草根走出来的。更有意思的是,当优秀作品被遴选出来出版时,网民把这种情况称之为“被招安”。不管怎样,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网络文学向传统的回归,当然,它同时也体现了传统文学对网络文学的认可,是二者的结合。

第四,多媒体阅读和价格相对低廉也是网络文学出版的特点。网络文学出版的书籍,大多价格相对低廉,且装帧时尚而精美,有的还配有插图或附有光盘,所针对的目标读者群主要是青少年、年轻白领和时尚小资。这与传统纸质文学作品相比,更加显示了网络文学时尚流行具有活力的特点。

网络文学出版模式多种多样,在此之前,台湾一大批著名的快餐文学作家曾经签订了出版合同,形成了比较稳定的“网络创作———实体出版”赢利模式。但是由于大陆出版业的种种限制,这种模式不能很快适应大陆。如今,适合大陆的网络文学出版主要有三种模式:

第一种,网络出版。网络出版方式依据网络文学的产生媒介———互联网,通过网络进行在线阅读,从而实现网络文学的出版,特别是从2003年开始,大陆网站逐渐从港台引进一种全新的网络文学出版模式———“VIP制度”,这种制度的引进,更有利于网络出版的发展。所谓“VIP制度”,是指读者与文学网站签署一个“VIP订阅协议“,交纳一定数量的会员费,成为该网站的VIP会员;然后,这位会员可以依据个人消费需要向网站支付相应的订阅费阅读网络小说的VIP章节。这种制度顺利实现了网络文学的出版。但是,这种制度执行过程中遇到了很多的问题:第一,来自网民的抵制情绪,许多读者抱有根深蒂固的“网络具有分共享性,网络文学应该免费”的观点,不愿意付钱给这些网站以获得阅读的权利;第二,有关网络著作权的法律不健全,虽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曾经出台保护网络著作权的司法解释,但在执行力度上大打折扣。如曾经率先推行网络文学产业化的起点中文网站在推行VIP制度后,就遭到了肆无忌惮的盗版,虽然这些网站努力制作的VIP阅读器,可将文字阅读改为图片阅读,在某种程度上抵制了盗版,但收费价格的上调使得众网民难以接受;第三,除了抵制盗版问题,VIP制度在支付手段上同样存在很大缺陷,网民转账复杂,而且周转时间较长,这样使读者阅读的连续性减弱。第四,弊端还存在于网站与VIP作者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早期的VIP网站与作者签署的协议很不健全,不是网站侵吞作者权益,就是作者私自违背协议,但无论怎样,最终受害的是广大VIP读者。其实,尽管VIP制度仍有很多缺陷,但它仍是开拓网络传媒出版模式的一个突破口,它成为网络文学出版重要的承载方式,在未来,仍将是网络文学出版实现出版的重要方式。

第二,“站社同盟”———与传统纸质出版业相结合的模式。由于纸质图书仍是出版业的主导,而适应网络出版的阅读器尚未成熟,所以网络出版与纸质图书相结合仍是网络文学流行的模式。首先,网络原创文学作品先于网络上,读者可以在网络上进行粗略的阅读,出版社根据点击量进行考核,这样每一部作品都经历无数网民的海选,有了广泛的群众基础出版社再决定是否进行实体出版,这样就可以避免出版盲目的现象,既使读者满意又不至于造成资源的浪费。其次,在出版业竞争自然化,产品同质化的今天,网络文学成了出版社的新金矿,越来越多的网络作品作者、网络媒体、出版社,加入了这场游戏来淘金。庞大的网络文学资源给出版社带来了巨大的出版数据库,出版社需要做的就是指派专门性的编辑负责在互联网上寻找点击率高关注率高的网络文学,然后与作者沟通,最终达成协议,实现出版。这样就使得优秀的网络作品“横空出世”,但是,这种“站社同盟”的出版方式同样有其缺点:为了利益最大化,作品遴选上存在媚俗的倾向,存在为追逐时尚,追求市场导致审美取向低俗化的现象。在出版机制上,网络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也存在缺口,版权纠纷案件时有发生。[3]315

第三,网络文学衍生为其他产品———影视作品、游戏、动漫作品等。网络文学还可通过与影视发行和动漫制作等机构合作,把用户自己的内容进行衍生品的开发,把付费阅读有PC网络延伸到无线平台,通过海外奋战覆盖海外华文市场,拓宽盈利模式。如盗墓小说《鬼吹灯》被拍成电影;都市生活类小说《双面胶》被拍成电视剧,PC游戏《生化危机》的原型可追溯到恐怖小说《生化危机》,以出版物的优秀精神文化内容为基础,进行相关衍生产品的开发是完善出版产业链的重要方面,出版产业链的完善表明出版物的价值得到了更大程度的挖掘,网络原创文学依托大的信息资源,做好衍生品的开发利用,必能使出版产业更加兴旺发达。但是目前对衍生品的开发,现有制度也难以做到尽善尽美,知识产权法的不健全,仍会造成以经济纠纷为主的产权案件。

针对上述在网络文学出版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我们应从以下几个角度加以完善,确保网络文学高质量的出版。

第一,实现理念的转变,树立与网络文学出版相适应的新理念。理念通常支配人们的行为,因此,革新观念,完善思想,特别是树立与网络文学出版相适应的观念,是发展网络文学出版事业的前提条件。如在网络出版“VIP制度”模式中,某些读者仍然持有根深蒂固的“网络应该是免费的”观念,这种观念严重阻碍了网络出版模式的推行,为此我们应该树立三个全新理念:(1)建立以4C模式来代替4P模式的新营销理念。传统上的营销模式主要以4P模式为主,即产品(Product)、价格(Price)、促销(Promotion)、渠道(Place),等四个部分统筹兼顾,4P模式主要强调以产品为主,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市场应该建立以消费者为主体的新营销模式即4C模式,指顾客需求(Consumer′s Needs)的满足,从价格到综合权衡顾客购买所愿意支付的成本(Cost),从促销的单向信息传递到现实与顾客的双向交流与沟通(Communi-cation),从通路的产品流动到现实顾客购买的便利性(Convenience),只有实现这种转变我们进行的网络文学出版营销才能建立起以读者为主体,面向当今市场的战略模式。(2)超越传统出版狭隘性的大出版理念,树立平台整合、产业整合和内容整合的系统整合新理念。网络文学出版不应局限于单一的传统纸质出版方式,而是要使网络文学出版方式多元化,进一步完善网络出版和加强衍生产品的开发利用,并在三种模式的基础上开发更多的网络文学出版模式,充分利用网络平台,让产业化成为网络文学存在的主要方式,进行内容整合,形成“一生多”的生产模式。(3)运用网络技术来组织编辑活动的新理念,充分利用网络技术的高时效性、互动性的新媒体传播理念。在编辑、整理、印刷、发行等环节采用高科技手段,提高产品的创新能力和质量,在出版手段出版方式及出版管理上向数字化、网络化转变,充分利用网络转换速度大的优势加强网络出版。

第二,转变网络文学出版的运营机制。(1)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大执法力度。需进一步完善《著作权法》、《互联网出版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别要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努力打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网络出版环境。(2)深化网络出版行业管理体制的改革。国家有关部门既要切实加强对出版业的宏观管理包括行业准入管理,出版监督管理、业务管理等,也要重视出版业的微观管理,理清理顺行政主管与行业总管的关系,做到合理分工,互相配合,及时沟通,妥善处理,各出版社要深化体制改革,努力建立、健全与网络出版相适应的新管理体制,加强网络出版的流程管理和版权管理。对互联网出版机构的从业人员实行职业资格管理,进行岗前培训,逐步实行持证上岗。(3)完善建立网络文学出版的运行机制。首先,在网络文学数据库范围内,要对网络出版的内容资源进行有效配置,根据出版要求充分挖掘内容资源,要充分重视数字出版资源的积累和开发,加大出版资源整合力度。其次,网络出版作为一种内容产业,必须建立网络出版内容的质量保障机制,注重事前审查以及事中、事后控制。最后,利益分配机制也是运行机制中的重要环节。网络出版的收益主要是靠点击率和下载率和在“VIP制度”中由读者购买的阅读权力的花费来实现的,与传统出版不同,其在线产品的边际成本趋于零,因此,收益分配显得比较简单,重点是处理好网络出版者与网络文学“”之间的利益关系。(4)建立完整的内容审查制度和“双效”机制,网络文学种类众多,良莠不齐,需要我们建立完整的内容审查制度,核实内容,网络出版环境下的导向把关主要是政治把关,从而保证我们的出版物与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保持一致,代表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特别是对一些涉及宗教政策、民族政策和保密问题等重大选题必须专项报批,严格把关。出版业作为一种文化产业,固然要追求经济效益,但文化产业同样是一个精神产业,具有深远的社会、历史和文化影响,所以必须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的原则,在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的前提下,全力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站在网络出版内容的角度,坚持“双效”方针,努力满足读者多样化的阅读需求;站在网络文学影响的角度,要求我们将一些经济效益虽好,但社会影响不佳的出版物排除在出版允许的范围之外,加大社会效益在出版过程中的比重,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带给人民正常的价值取向。

合同管理模版篇11

1.做好4道检验

(1)互检。即对上道工序交接下来的待模切产品进行检查确认,只有检查合格,才能开始模切加工。

(2)首件检验。即对校版后正式生产的第一张产品,按照模切工序的检验标准进行全面检查,并由品管人员和车间生产管理人员确认签样。

(3)巡检。即在生产过程中,由专职品管人员和车间管理人员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若发现异常,应及时纠正和改善。

(4)自检。即一般每次模切200张左右后,操作人员就要对模切产品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若发现异常,应及时纠正和改善。

2.注意6项控制要点

(1)检查确认模切刀版是否安装正确,以及各种刀线和压痕线是否准确。

(2)检查模切压力是否准确,避免因模切压力不均而产生模切不透、爆线等质量问题。

(3)检查模切规格是否准确,在此项检查中,一定要结合后工序的成型规格来检查。例如,对于后工序为糊盒的模切产品,一定要将模切好的产品粘盒成型,以此来检查模切规格是否准确;对于后工序为精品盒制作的模切产品,一定要将模切面纸与还未贴覆面纸的精品盒进行比对,以此来检查模切面纸各部位的搭边和配合是否合理;如果一套产品由多个部件构成,一定要对所有部件进行配套检查,绝不能只是孤立地检查某个部件的规格。

(4)考虑是否有利于后工序的生产。例如,竖瓦楞盒能否在全自动糊盒机上顺利生产,80%的因素取决于模切质量,可见,模切质量对后工序生产效率的影响非常大。

(5)检查多款同规格产品合拼的产品(如卡牌等)模切质量时,一定要做好模切后防混款的工作。

(6)检查模切机的模切钢板是否平整,因为模切后产品边缘的毛边往往都是因模切钢板不平整(有很多细小的凹线)而造成的。

如何提高模切效率?

从模切速度来看,全自动模切机的模切速度一般为3000~7000张/小时,半自动模切机的模切速度一般为800~1200张/小时。

从校版时间来看,半自动模切机与全自动模切机的校版时间差不多。对技术熟练程度一般的机长来说,单模产品的校版时间一般为半小时左右,2~4模产品的校版时间一般为1小时左右,5~8模产品的校版时间一般为2小时左右,9~12模产品的校版时间一般为3小时左右,12模以上产品的校版时间一般为4小时左右。校版时间的长短还与机长的技术熟练程度有很大关系,对于同一款模切产品,一个技术非常熟练的机长可能只需花费1小时左右的校版时间,而一个操作不太熟练的机长可能需要花费2小时以上的校版时间。

由此可见,校版占用了模切工序的大部分时间,而模切速度一般在机器设计阶段就已经设定好了,不太可能再提高,因此要想提高模切效率,减少校版时间最为有效。以下为我公司在减少校版时间方面的一些经验,供业内人士参考。

(1)校版前先检查好模切刀版,最好固定专机和专人上机测试。

(2)对于需要长期翻单的长线产品,应提前备足底模,第一次模切后留好相应的底模,第二次模切时就能节省校版时间。

(3)分工合作,由一些技术非常熟练的专业人员从事校版或校版的指导工作,而由技术水平稍逊的人员专门负责模切操作。

效率和质量是相互影响的,因此,要想提高模切效率,必须控制好模切质量,降低异常问题的发生频率,减少异常问题的处理时间。

如何杜绝工伤事故的发生?

模切工序是工伤事故多发的环节之一,因此在模切过程中应做好以下工作。

(1)管理人员每天都应进行监督检查,要求操作人员按照标准规程操作机器。

(2)全张或超全张模切机在校版时一定要断开电源,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3)每次开机前,每班机长都必须检查确认每个制动开关和保险开关是否灵活、有效,一旦发现异常问题,必须及时排除,同时经过主管检查确认后才能继续开机生产。

(4)操作人员进行模切操作时,应戴好相关防护用具,并把拆下的模切刀版存放好,以免误伤现场人员。

合同管理模版篇12

随着多媒体技术和网络技术的日新月异,数字化信息资源能够以多种形式在互联网中进行传播,同时也给版权问题带来极大困扰:数字化信息资源的修改、复制、传播都极易完成,由此出现了大量盗版数字作品的侵权问题,为了能够对数字作品的版权人和发行人进行有效的利益保护,数字作品的版权保护问题亟待解决。

1 置乱加密技术和数字水印技术

1.1 置乱加密技术。

置乱加密技术作为信息隐藏技术的一个重要分支点,它的原理是按照固定的规律对矩阵数据的坐标进行变换,以此来达到置乱加密的效果,将这些固定的规律迭代应用在矩阵数据坐标的时候,矩阵经过一定次数的迭代又能够恢复原始状态。

数字版权管理系统通过置乱算法的使用将数据信息进行加密,使加密后的数据信息失去原始的内容和格式,即使数字作品在网络传输的过程中被非法用户窃取,也无法对该数字作品进行浏览,由此起到了良好的加密作用。

1.2 数字水印技术。

数字水印技术是将一些特定的、不可见的标记信息利用数字嵌入的方法存储隐藏于数字作品中。数字水印是一种可以鉴别的数字信号或模式,能够永久镶嵌在数字作品当中,通常情况下具有可证明性、不可感知性、安全性和鲁棒性四个基本特征。

利用数字水印的四个基本特性能够将数字作品中的重要信息进行隐藏,不容易被使用者察觉注意到,更不会影响数字作品的正常使用。但是通过数字版权管理系统能够对数字作品中的水印信息进行提取,用来作为鉴定版权归属、非法侵权的证据。

2 基于加密和数字水印技术的数字版权管理系统设计

2.1 系统功能结构设计。

数字版权管理系统按系统功能结构进行划分,包括管理模块、注册模块和使用模块,每个模块还可以细化成为多个子模块,但这三个模块需要相互协作,彼此相连,才能够确保整个数字版权管理系统的功能需求和正常使用。数字版权管理系统的功能结构如图1所示。

图1 系统功能结构图

管理模块:管理模块的子模块包括服务器模块、跟踪模块和交易模块,当用户购买了具有版权的媒体文件,并进行认证支付之后,服务器通过管理模块将媒体文件进行置乱加密,再将购买者的许可信息与媒体文件进行绑定,最后提供给购买者。系统不但能够保存文件和用户的数据信息,还能够通过绑定时产生的物理表示对文件进行防拷贝和检测的功能。

注册模块:注册模块包括版权创建和版权确认两个子模块,一方面对数字作品版权拥有者制作的图像、音频和视频等多媒体文件进行认证,通过数字水印技术生成一个唯一不变的版权数字水印数据信息,将其嵌入到数字作品当中,以此通过一系列的权限认证来对数字作品进行版权保护;另一方面,数字版权作品的购买者在购买之后,会得到服务期为其分配的一个认证身份标识,并且生产一个唯一不变的使用者数字水印,再嵌入到数字作品当中。

使用模块:使用模块包括媒体播放和操作控制两个子模块,在文件播放之前需要对其相关信息进行认证和合适,以此来保证只有被授权的用户才能够在限定期限内使用该文件。本文提出的数字版权管理系统客户端就实现了该模块的所有功能。用户下载的文件信息是嵌入了该用户唯一水印的数据信息,经过了置乱加密技术生成了专有的格式,并且捆绑了权限信息,当客户端软件程序对用户身份进行认证核实之后,再利用置乱算法将格式转换成原始状态进行播放。

2.2 系统流程结构设计

图2系统总体流程设计

数字版权管理系统包括许可服务器和注册服务器,注册服务器是向用户提供注册和申请的功能,并且将产生的用户数字水印信息嵌入到数字作品当中;许可证服务器根据用户的个人权限,以及从用户终端提取到的物理标识,将其与数字作品进行捆绑,同时许可服务器中还包括一个用户信息数据库,用来对购买数字作品的用户信息进行存储和管理;多媒体数据库是用来保存数字作品和相关一系列元数据;管理中心是负责认证许可证服务器与注册服务器之间的数据信息交互。

3 系统客户端程序总体结构设计

根据数字版权管理系统客户端流程设计将程序划分为三个部分,如图3所示。

图3 客户端程序结构设计

3.1 用户身份认证模块:将受到版权保护的数字作品与用户本机硬件物理标识进行绑定,由此来防止非法用户将数字作品肆意传播。当用户通过数字版权管理系统购买到数字作品之后,通过网络将数字作品下载到个人计算机上并进行浏览,该模块会从用户使用的计算机中提取一个物理标识与数字作品中带有的用户信息进行认证对比,如果认证对比通过,该用户的身份即为合法身份,可以进入相应权限核实阶段,如果认证对比不能够通过,则证明该用户身份不合法,立刻结束操作。

3.2 用户权限核实模块:能够保证合法用户在一定期限内使用数字作品,程序能够将封装在数字作品中的许可证信息进行提取,并根据其拥有的权限授权用户使用数字作品。如果用户具有相应的操作许可,则允许用户在相应的权限内对数字作品进行操作,如果用户不具有相应的操作许可,则立刻结束操作流程。

3.3 数字作品播放模块:当用户的合法身份通过认证,并且权限通过核实之后,该程序能够将数字作品加密格式进行转换,再使用浏览器进行播放,待一系列操作结束之后推出客户端软件。

4 结论

在数字信息化日益普及的时代,数字作品版权保护的内容多种多样,包括图像、声音、视频、文本和一系列媒体信息。数字版权管理系统能够通过先进的技术手段对数字作品进行识别、交易、认证和监控,达到保护数字作品版权的作用,以此来保证版权所有者的个人利益。本文在分析了目前数字管理版权系统的相关技术手段的基础上,提出了基于置乱加密技术和数字水印技术的数字版权管理系统,并且完成了数字版权管理系统客户端的设计工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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