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投资与债券投资合集12篇

时间:2023-05-16 10:28:51

股票投资与债券投资

股票投资与债券投资篇1

所谓证券投资基金,其实就是采用公开发售基金份额募集资金,同时基金由业基金管理人托管,通过基金管理者对资金进行运行与管理,并通过资产组合的方式来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证券投资基金具有以下几方面特点:首先,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信托投资方式,关系到委托人、受益人、受托人三者利益。证券基金作为一种金融信托业务的形式,也有着自己的独特点,由同一机构所担任,且基金托管人往往是法人,基金管理人并未对每一个投资者的资金进行应用,而是将其全部集合起来,从而形成一笔较丰富的资金。其次,证券投资基金本身为集合投资体制的一种,通过积少成多投资方式聚集资金,创建专业化公司,并管理该公司;第三,证券投资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工具的一种,其凭证发行和股票、债券相同,共同组成证券投资基金。当投资者通过购买基金证券从而完成投资行为,在享有收益的同时也承担着风险。

二、证券投资基金的股票投资

1.股票投资价值评价体系。

股票评价体系的构建需要坚持以下原则:(1)全面性结合重要性:由于企业创建基本面分析指标比较复杂,同时又涉及到不可量化或者可量化指标。相对而言,定性指标可从多个方面来反应公司基本面情况,但评价极易受到主观因素的影响;而定量指标比定性指标更为客观,但是有着较差的时效性及片面性。这就需要将定性与定量指标相结合,同时还应突出重点,避免以偏概全、信息叠加。(2)科学性结合灵活性:由于公司股票投资指标的选择时不能太多,也不能太少,必须符合公司自身特点,并且根据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合理调整指标体系,这就要求具有较强的灵活性,可根据不同评价目标的需要有选择细分投资指标。

1.1宏观环境。

宏观环境主要是从国家产业政策与国家税收政策两大方面来进行分析。国家产业政策则主要就是国家将各种优化给予重点产业,从而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有效支持,对公司可持续发展极为有利。相反,若国家要限制某一公司的发展,同样会通过政策来予以限制。而国家税收政策则是公司发展的重要基础,可为公司发展提供充足资金等。对于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者来说,国家依照行业实际情况,实施不同税收政策,可有效提高基金投资利润。如:国家对高新技术公司给予重点税收支持,减按15%的税率征收;对于服务型公司,则按照前三年免征,后三年减半征收;对于农产品、农机作业等,减半征收,甚至免税。

1.2行业环境。

股票投资指标体系中包括行业发展速度、获利能力及其竞争能力。其中行业发展速度是行业收入增长的重要体现,对行业发展速度予以关注时,就能够获取更多的获利能力。当确保两者都比较高时,才能够保证该行业有着较好的发展前景。

1.3财务状况。

财务状况是股票投资中最为重要的一环,股票购买是购买一家企业股份,使得该企业财务状况直接影响到投资者利益。综合相关文献研究成果,将财务状况指标分为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净利润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资产负债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主营业务利润比率、存货周转率。(1)流动比率:具体为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比例,因为短期债务给企业带来巨大压力,流动资产也会影响到短期债券的总额,当所借出的债券越少,公司所面临的偿债压力也就越小。若不考虑企业自身规模,流动比率适宜用于不同公司间及其相同公司不同时期的经营情况。(2)速动比率:若根据流动性大小可将流动资产分为速冻资产及非速动资产,前者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货币资金;后者包括预付款项、存款等。由于非速动资产的变现时间及金额有着不稳定性,因此,在选择速动比率作为财务状况的指标。

2.股票投资策略。

与国外发达国家较成熟的证券市场做对比分析,因国内证券投资基金市场依旧处于发展阶段,其体制还不完善,信息披露不充分,并存在信息不对称的现象。这就需要充分了解当前市场情况,评估股票市场投资环境,做好各项改革措施,重视上市公司在资产重组、生产经营管理中的变化,应充分认识到宏观环境的变化,给企业所带带来的改变,进一步发挥公司潜力,在短时期内提升上市公司的价值。由于证券市场的发展存在周期性,其国内的表现也较为突出,面临的陷阱较多,在这一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下,不应仅仅追随市场变化而动摇理念、改变原则,在此种情况下,从而实现基金资产的增值。对于成长价值符合型的投资决策应对基金管理风格给予全面分析,适当调整二者的投资比例。其二,应加强主动管理。鉴于当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较低情况,为了能够在证券市场中取得更为有利的地位,应认识到我国这一国情,将基金投资组合所面临的系统性风险与非系统性风险结合起来,并对其做综合分析;同时,对于迅速扩张的市场,不同企业、行业的发展可能表现出较为明显的差异性、阶段性,应在成熟理性的投资基础之上,把握证券市场的周期性运行规律,进而采取主动管理策略。

三、证券投资基金的债券投资

1.债券市场分析。

我国债券市场可分为债券流通市场与债券发行市场,都属于金融体系中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作用。成熟的债券市场可反映投资者、筹资者的低风险的投融资工具,应充分认识到债券市场是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重要载体。债券可由政策、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向投资者发行。近几年来,我国的债券市场已得到长足的发展,并取得不菲成效。尤其是国债,规模不断扩大,在经济增长方面起着促进作用。从当前债券发行总量上来看,我国债券发行规模日益扩大,在满足企业资金需求、国家财政政策方面起着较大作用;若从运行机制方面来讲,市场机制则居于主导地位,市场化的程度不断提高,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正逐步走向成熟。

2.债券投资策略。

2.1建立完整的市场退出机制。

由于我国债券市场的环境较特殊,使得我国债券市场的退出机制也具有一定特殊性,即需要行政政府的干预。鉴于此种环境,行政政府之间应加强行政主体间的配合,保证债券市场健康运行。其次,应尊重当地经济环境,从实际出发,配合行政政府的工作,进而确保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并有效减少投资者的损失,在此过程中更为重要的是加强行政手段的干预。

2.2加快征信立法进程。

从当前来看,我国债券的信用等级存在较多问题,为了确保我国债券市场的可持续发展,应加快征信立法进程。可从以下两大方面着手进行:其一,建立统一的信用监管体系。尤其是加强中介结构的监督,明确各自职责,对资产评估机构及会计律师事务所等各个中介机构加以监管,最终确保该文件的客观性及其真实性。其二,完善信用评级的立法体系。通过建立完善的立法体系,才能保障债券各项合法利益,并使评级系统有法可依,同时各自的法律地位得到保障,降低信用风险的发生率。其三,还应借鉴外国先进经验,增强独立性,制定相关规定,扩大信息披露范围,进而约束评级机构。

股票投资与债券投资篇2

最早的股票连结债券是所罗门兄弟公司于1986年8月所发行的一亿美元S&P 500指数连结次级债券,1990年代以来,这种工具呈现出了爆发式增长。

对资本市场而言,股票连结债券可以使市场更完备,借助它能够转移或嫁接风险,从而增加市场流动性,减低交易成本,资金需求者及资金供应者当然也能从中获得极大的利益。对发行人而言,可以利用股票连结债券来降低资金成本,或以相同或更低的资金成本来取得新的资金来源。对投资人而言,股票连结债券的主要引力在于其参与的股票市场投资具有保本的特性,且其在一开始时即能够掌握其报酬结构及风险特性,因此这种金融工具的特性,探讨其在推出的可行性,显得尤为必要。

股票连结债券与普通债券一样,都有发行人,均须有发行程序,且债券本身有到期日、面值及票面利率。其与普通债券的差别在于其到期前支付的利息及到期偿还的本金数额,并非固定不变,而是取决于特定期间内某一股价指数或股票价格的涨跌幅度。事实上,股票连结债券可以看作是一普通债券及隐含期权的组合。依其隐含的期权类型,股票连结债券可分为隐含买进期权及隐含卖出期权两大类。

(一)隐含买进期权的股票连结债券

股票连结债券的基本架构并不复杂,最常见的是隐含着买权的债券,其持有者持有此债券的报酬是与标的指数或股票的正绩效连结(如图1);此类债券也可以有一隐含的卖权,使持有者的报酬与标的指数或股票的负绩效连结(如图2)。在这两种情况下,投资人除了该等债券固定的到期名义本金外,也有机会获得与股票连结的报酬;而标的指数或股票的价格变动所引致的期权报酬则根据产品的有关条款,在付息日或到期日偿付。

首先讨论最常见的结构——隐含买权的债券,这种债券按面值发售,但其利息低于市场水平,甚至是零息的(图1与图2就是这样的),债券持有者除到期可以获得面值与利息外,还可以获得一个与股票连结的买权。例如,假设该产品发行价格为100元,由于其利率低于市场水平,因此其现值低于100元,二者的差就代表了隐含期权的成本及推广、销售此产品的费用。到期时,发行人偿付100元给持有人。

关于期权报酬的多少,在股票连结债券的产品条款中,一个很重要的概念是参与比例,即因股价上涨或下跌,而将导致的股票连结债券本金或利息数额变化的比例。假如债券是连结上证综合指数,隐含买权的执行价格为1500点,参与比例为2,如果到期时指数低于1500点,投资者只能获得100元的面值及规定的利息(零息债券则没有利息);如果到期指数为1650点,即高出执行价10%.投资者除了获得100元规定的利息外,还可以1∶2地分享市场成长产生的收益,即从买权中获得报酬100*(2*10%)=20元。

(二)隐含卖出(short)期权的股票连结债券

在美国,上述隐含买进期权的股票连结债券,大多是与股价指数及窄基指数(如S&P制药业指数)连结。但是,市场上也有与单一股票连结的股票连结债券,其主要是隐含卖出期权的股票连结债券。

隐含卖出期权的股票连结债券并不保本。事实上,在到期时返还本金的多少,在某一特定价格(通常是原始发行价格的130%到160%左右)内,是与股票价格1:1连结。持有人丧失的上档获利空间,可以得到较高的收益率作为补偿。我们可以将与个别股票价格连结债券视为:(1)持有一到期时可偿付相当于上限价格的债券与(2)卖出一执行价格为该上限价格的价内卖权的合成。如果到期股价超过上限价格,则卖权并无执行价值而失效,投资人可以取回相当于债券到期价值上限的数额。如果到期股价小于上限价格,债券的本金将先用来偿付卖出期权的损失,剩下的返还投资人。

二、股票连结债券与其它金融工具的比较

(一)与股票及普通公司债的比较

股票连结债券是一普通公司债及一隐含的期权的组合,而这一隐含的期权则是以特定的股价指数或个别股票为标的,因此,可将股票及普通公司债视为股票连结债券的特例。在不考虑股利的前提下,可以将股票视为票面利率为0%、参与比率为1的无到期日非保本股票连结债券。另一方面,则可将普通公司债视为参与比率为0的保本型股票连结债券。

(二)与可转换公司债、附认股权证公司债的比较

股票连结债券与可转换公司债及附认股权证公司债的共同点在于都有隐含的期权成份,所不同的地方在于:

1. 可转换公司债及附认股权证公司债所隐含的期权是买进买权,但如前所述,股票连结债券所隐含的期权则包括了买进买权、卖出卖权(股票连结债券之报酬与股价的正绩效连结)及买进卖权(股票连结债券的报酬与股价的负绩效连结)。

2. 除少数例外,可转换公司债及附认股权证公司债隐含期权的标的股价一般是发行公司的普通股股价,但股票连结债券的隐含期权的标的股价则可能为广基指数、窄基指数或个别股票。

3. 从公司治理的角度来看,最重要的差异在于可转换公司债及附认股权证公司债的持有者在要求转换或行使认购标的股票时,会引起发行公司的总股本增加,但是股票连结债券到期时,则不会引致发行公司股本的变动。

4. 就现金流量的观点而言,可转换公司债及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在转换或执行时,不会使发行公司产生大量的现金流出,甚至于在认股权证执行时,可能会有相当于执行价格乘以认股股数的现金流入。但是,在股票连结债券方面,如果在到期日将至时,隐含的期权有正的内含价值时,发行人可能会有相同数量的现金流出。

(三)与在交易所上市的期货、期权的比较

股票连结债券隐含有期权的成份,但是股票连结债券与在交易所上市的期货、期权仍然存在如下差异:

1.在交易所交易的期货、期权是场内发行,而股票连结债券则是场外发行。虽然在美国,交易所上市的期权是由期权结算公司担任名义上的发行人,并负责准备公开说明书。但只有在买、卖双方对价格合意时,期权合约才会产生。但是,股票连结债券则须先有发行程序,并应符合一般对有价证券发行的规范,包括事先决定发行数量等。

2.上,期权合约的未平仓合约数量可以是无限的,故交易换手率的概念并不适用;而股票连结债券的流通在外筹码则是有限的,适用交易换手率的概念。

3. 在交易管理方面,期货、期权是保证金交易,但股票连结债券则与一般股票及债券一样,采现款现券交易,但要遵守各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一般可进行信用交易,来适度地扩充其财务杠杆,进而提升其对连结的指数或股票的参与比率。

三、股票连结债券的意义

(一)股票连结债券对资本市场的意义

1. 使市场更完备。所谓完备市场,是指在任何市场状况下,投资人都可以用现存不同投资工具的组合,来复制任何一个已有有价证券的风险及报酬的资本市场。

完备市场的条件必须是存在独立证券的数目等于未来可能发生的经济状态数目,使人们可以创造未来任何的报酬结构。因此,只要市场多创造出一种不同的有价证券,即可以增加对应未来的可能经济状态,则该证券的设计就可以提高市场的完备性。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证券设计对于市场完备性的价值在于能提供不同的报酬及风险组合,或是满足市场上特定市场投资者的需求。作为固定收益证券与期权的合成,股票连结债券把保本与参与市场报酬两方面相结合,可以提供给市场参与者不同的报酬结构与不同的风险组合,满足不同类型投资者的需要。

2. 重新分配风险。和传统的债券相比,大多数的债券创新都涉及到风险的重新分配,即将风险由发行人或投资人移转给其它更适合或更愿意承担此类风险的人。如果公司可以设计出一种符合某一类投资人风险报酬偏好的有价证券,也可借助于它重新分配风险而获利。对承担某一特定风险享有比较优势的投资人会愿意付出更高的代价,或要求较低的收益率,来取得这些具有此类风险的有价证券。

例如,一个综合券商可以设计出与股票价格连结的债券,其支付利息数额的多少随着股价高低而增减。投资人可能基于以下两个理由而愿意要求较低的收益率:(1)该公司支付利息后的现金流量将更趋稳定,从而减低违约风险;(2)一些投资人可能愿意承担其它资本市场无法提供的股票价格风险,以获取超额收益。就后者而言,许多能够重新分配风险的有价证券创新也能够使市场更完备。

此外,一个投资人买进隐含买进买权的股票连结债券而不买进同样到期日的零息债券,就等于放弃了没有风险的利息收入而去交换未来随着股价上涨而获致的获利空间,而这一交换过程即代表了风险的重新分配。

3. 增加流动性。股票连结债券的产品设计若能符合市场参与者的交易习惯,如 S&P 500指数连结债券以每$10美元为一交易单位,并可以公开交易,资金供给者愿意要求较低的收益率,因为他们不必降低卖出报价,或负担额外交易成本,就可卖出其所持有有价证券。

4. 降低交易成本。由于股票连结债券可视为普通债券与隐含的期权相结合,而两种以上证券的合并交易成本通常比个别证券分开交易的总交易成本低,因此股票连结债券隐含一种具有降低交易成本的创新价值。

(二)股票连结债券对资金需求者的意义

发行人可以利用股票连结债券来降低资金成本,或以相同或更低的资金成本来取得新的资金来源。如果股票连结债券所提供的风险、报酬结构能够符合某些特定投资人对风险及报酬的偏好,因此会要求较低的收益率来取得该等证券。

以奥地利政府所发行的SIGN为例来说明股票连结债券如何降低发行人的资金成本。SIGN是每单位$10、依面额发行的与S&P 500指数连结的5.5年期零息债券。每单位的SIGN必须由发行人支付$0.5的承销费给承销团。其公开说明书载明发行人将使用大约30%的募集资金净额来完全规避其在S&P500指数上的或有风险。由于每单位SIGN的净收入为$9.50,故每单位的避险成本大约为$2.85(=0.3×9.50),这样奥地利政府在每单位的SIGN所收到的资金净额为$6.65.根据当时的利率环境,与SIGN同等级的零息债券到期收益率(yield to maturity)为8.05%,故每一单位的SIGN中的债券价值为$6.48(=10÷(1+0.0805÷2)11)。因此,奥地利政府在每一单位的SIGN上获致了$0.17(=6.65-6.48)的无风险利益。从收益率的观点看,SIGN的到期收益率为10÷(1+(r/2)11)=6.65一式中的r,大约为7.56%,若与当时同等级零息债券的到期收益率8.05%相比较,其资金成本降低了49个基点。

(三)股票连结债券对资金供应者的意义

对投资人而言,吸引他们购买股票连结债券的主要原因在于其参与股票市场的投资具有保本的特性,且其在购买股票连结债券时,同时投资了权益证券及固定收益证券。更为重要的是,其在一开始时即能够知道其报酬结构及风险与报酬的特性。

在创新很发达的国家,如美国,可能存有其它的渠道能够获致股票连结债券所提供的风险及报酬特性。例如,投资人可在市场买进折价发行的债券,包括公司债或美国政府债券,并买进股价指数期权或股票期权;不过他们至少需开立证券交易账户与期权交易账户。但是,上市期权的执行价格却不一定能够符合投资人的需要,而其到期日亦不一定能够与投资人所购买债券的到期日相同。而股票连结债券的到期日、执行价格、履约特性及连结的指数或股价,一般不是交易所交易的期权合约所能提供的。如果该投资人是一高净值的投资人,且能够在店头市场交易,其可能可以找到一个交易商愿意卖给他一个符合需求的期权。但是,对大部分的投资人而言,买进一个将权益证券及固定收益证券组合在一起的股票连结债券,可能是一个较容易的。

四、国内推出股票连结债券的可行性

在国内的环境下,股指、股票期货与期权在与法规仍然被禁止。《证券法》第35条规定证券交易以现货进行交易,实际上排除了允许证券进行期货交易的可能性;第36条禁止券商向客户融券的行为又从上否决了单只股票的期货交易。股票连结债券系一普通公司债及一隐含的期权的组合,而这一隐含的期权则是以特定的股价指数或股票价格为标的,但我们应将其认定为一种特殊的债券而不将其认定为期货或期权,其主要原因如下:

(一)股票连结债券与普通公司债较类似

1. 股票连结债券与普通公司债一样,其发行条件中都订有债券面值、票面利率、到期期限、付息方式等,且其在上市、交易前都应经募集、发行程序。

2. 如同前面分析的那样,可将股票及普通公司债视为股票连结债券的特例。

(二)股票连结债券与期货、期权存在本质上的差异

尽管股票连结债券隐含有期权的成份,但是股票连结债券与交易所上市的期货、期权仍有以下差异:

1. 只有在买卖双方对价格合意时,期权合约才会产生。但是,股票连结债券必须先具有发行程序,事先决定发行数量。

2. 理论上,期权合约的未平仓合约数量(open interest)可以是无限的,故交易换手率的概念并不适用;股票连结债券的流通在外筹码则是有限的,适用交易换手率的概念。

3. 在交易管理方面,期货及期权是保证金交易,但股票连结债券则是与一般股票及债券一样,采现款现券的交易,不违背法律法规。

(三)与可转换公司债的法律规范一致

事实上,国内推出隐含有期权的普通公司债的产品并非创举。目前在深沪两个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就含有与发行公司的股票连结的期权,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转换成发行公司股票。为了加强对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管理,证监会制定了《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鉴于股票连结债券与可转换债券的相似性,完全可以参照制定《股票连结债券管理暂行办法》,股票连结债券的发行、上市、交易等都可以做出类似的规定,由于这种产品可能使发行公司发生较大的现金流出,尤其要防范发行人的信用风险,对发行人资格、发行数额进行限制,必要时可以要求发行人提供担保。

[1] Jack Clark Francis, William W. Toy, and J.Gregg Whittaker. Handbook of Equity Derivatives[M].Irwin Professional Publishing, 1995.

股票投资与债券投资篇3

我国从证券市场诞生起就一直试探着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转债)市场,但是整个运行和发展过程却不是很顺利。先是1992年发行的宝安转券,虽发行成功,但转股情况不理想。1997年3月25日《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后,转债市场依旧没有得以迅速发展,5年来只有5家公司发行了可转换债券,其中有三家是非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并且随着对转债热炒的结束,市场也渐趋冷清。2001年4月底,证监会出台了《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及《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申请文件》、《可转换债券募集说明书》、《可转换债券上市公告书》三个配套文件,这些举措重新激起市场对转债的关注,迄今为止已经有60余家公布了发行转债的计划,阳光转债作为《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出台后第一只公开发行的转债品种才姗姗登场。由于转债特殊的性质和投资特点,必定会成为我国证券市场中非常重要的投资品种,本文试图对该品种的投资思路进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公司债券,它赋予持有人在发债后一定时间内,可依据本身的自由意志,选择是否依约定的条件将持有的债券转换为发行公司的股票或者另外一家公司股票的权利。换言之,转债持有人可以选择持有至债券到期,要求公司还本付息;也可选择在约定的时间内转换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资本增值。

从转债的概念可以看出,普通转债具有债权性和期权性两个最基本的属性。

所谓的债权性质就是转债首先是一种公司债券,是固定收益证券,具有确定的债券期限和定期息率。为转债投资者提供了稳定利息收入和还本保证,但他不是的拥有者,不能获取股票红利,不能参与企业决策。在企业资产负债表上,转债属于企业“或有负债”,在转换成股票之前,转债仍然属于企业的负债资产,只有在转债转换成股票以后,投资转债才等同于投资股票。一般而言,转债的票面利率总是低于同等条件和同等资信的公司债券。

其次,转债具有股票期权性质。它是指转债为投资者提供了转换成股票的权利,这种权利具有选择权的含义,也就是投资者既可以行使转换权,将转债转换成股票,也可以放弃这种转换权,持有债券到期。也就是说,转债包含了股票买入期权的特征,投资者通过持有转债可以获得股票上涨的收益。

投资注意事项

1、票面利率和回售收益率是最基本的要求

转债最主要的好处之一是它具有债权投资的优点。所以投资转债应该从票面利率和回售收益率着手。当票面利率和回售收益率高于资金成本时,此转债即为合理的投资标的。此外,在不同的情况和条件限制下,对于转债的票面利率和回售收益率要求也有所差别。比如,在相同的收益率之下,股性较活者,在流动性的前提下,是比较值得投资的标的。换言之,在股性以及流动性不足的前提下,即使某转债债券收益率很高,也不应该轻易进行投资。

2、重视公司特性以及信用评估

公司的经营业绩是转债最本质的因素。公司业绩成长性越好,股票价格的成长性就越好,转债的价值就越高。

同时发行公司的资信对于转债的投资人是极为重要的评估因素。所以投资人必须对发行公司有一定的认识和资信调查。建议选取具有成长潜力和良好债信的可转换债权进行中长期投资,否则一旦投资到一些“地雷”企业,债权无法得到保障,转债将会形同废纸。

3、以中长期为目标

由于转债债性特征,使得转债往往是一些机构投资者的首选,因此筹码相对较为集中,加上本身面值较高,使得转债流通性较股票偏小,因此建议无论是投资还是套利,都应抱着长期投资的心态。

4、注重与标的股票的互动关系

转债的价值与标的股价具有息息相关的互动关系。当标的股票的价格低于转债所制定的转换价格时,转债将只反映纯债券的价值,其价格会是相当稳定的。然而,一旦股价超过转换价格,则转债将开始反映其转换价值。随着套利空间的存在与调整,转债的价格将随着标的股票的价格同涨同跌。

投资优势分析

1、收益保障性

由于企业支付利息优先于派发红利,因此转债的收益比股票更有保障。对转债的投资者在股价上涨的同时也可获得稳定的利息收益。另外,在企业破产清算时,相对于普通股,转债也具有一定的优先权。

2、兼顾安全性和成长性

只要持有人持有该债券,就可以获得固定收益。如果该公司业绩增长良好,持有人可以将其转换成股票从公司业绩增长中获利。如果,股票价格上升致使转债价格相应上升,转债持有人可以通过直接卖出转债获取股价上涨收益。另一方面,如果股票价格大幅下跌,转债价格只会跌到具有相应利息的普通债券的价格水平。转债价格没有上限,但下跌风险却被限制在普通债券的价值上,因此转债特别适合一些结果不是很明确的投资。

3、市场表现优于普通债券

根据国际市场的实际经验,转债的市场表现明显强于普通债券,在报酬风险比例方面也优于股票。

4、收购兼并筹码

转债为持有者提供了间接购买股票的手段,并且这种加大企业控制权的较为隐蔽。此外,通常情况下,先购买转债然后转换成股票的成本低于公开收购企业股票的价格。在争夺企业控制权的股东争斗中,转债的上述优点尤显重要。

5、规避一些政策限制

由于转债一般来说仍归类为债券,因此对于股票投资比例有所限制的机构,通过投资转债可扩展其投资组合范围,不失为一种间接扩大股票投资比例的良策。

转债的基本要素

票面利率

与普通债券一样,转债也设有票面利率。根据我国《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转债的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存款的利率水平。这是因为转债的价值除了利息之外还有股票买权这一部分,这也正是吸引投资者的主要原因。

面值面值100元,最小交易单位是1000元,与普通债券一致。

发行规模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转债的发行额不少于1亿元,发行后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发行规模虽然表面上对转债的价值较小,但由于转债的发行规模关系到发行公司的未来盈利水平,因此其间接作用也是不可忽视的。实际上,发行规模越大,发行公司获得的资金越多,就越有可能从中获得更高的利润,股票和可转换债券就越有升值的可能;反之,转股价值越低。

期限

A、债券期限。通常根据公司的偿债计划、偿债能力以及股权扩张的步伐来制定转债的期限,国际市场上转债期限通常较长,一般在5-10年左右,但我国发行的转债的期限规定为3-5年,发行公司调整余地不大。

B、转股期。转股期是指转债可以转换成股票的期间。根据1997年颁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在发行结束6个月后,持有人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随时转换股份,因此虹桥和鞍钢在其转债发行后6个月就可以转股。但2001年《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对此提法上又有所区别,该办法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之日起六个月后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转股期应由发行人根据转债的存续期及公司财务情况确定。”该办法为未来上市公司延长非转股期提供了依据。阳光转债转股的起始日就设定为发行之日起12个月后,转股起始日的延后虽然可以保证上市公司的股本不至于迅速扩张,但是对于投资者来说,由于非转股期的延长,转债股票期权的性质不能得以体现,股票与转债联动机制的丧失一定程度上将影响转债的价值,如鞍钢转债在非转股期就出现过价值被严重低估的现象。

转股价格

转股价格是决定转债价格的重要因素,通常初始转股价格比股票价格要高,这个溢价水平的高低取决于公司未来增长的预期以及过去的经营业绩。对于同一可转换债券,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转股价格越高,转债的价值就越低。我国法规对上市公司发行转债的确定是以公布募集说明书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平均收盘价为基础,并上浮一定幅度。

转股价格的制定是关乎发行成败的关键因素,而我国转债的转股价格的制定虽然符合国际规则,但是面对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价格差异巨大的现状,如此硬性的标准将很难协调发行公司和投资者之间的利益。

转股价格调整条款

A、除权调整。转股价的除权调整实际上是一种反稀释条款,旨在保障既有转债投资人的权益。当发行公司进行股份拆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或低于每股股票时价再次发行转债时,均会按其相应稀释的比例调整转股价格。一般来说,现金红利不纳入转股价调整范围,但是目前国内许多为了吸引投资者也将股票红利作为调整转股价格的一个因素。

B、特别向下调整。转股价格的向下调整主要保障投资人于持有期内,因标的股票价格持续下滑乃至无法执行转换权利时,仍能按约定的时点进行转股价格的重新设定。我们在这方面是有着惨痛教训的,如宝安转券因没有设定此条款,而出现转股价格与股票价格之间巨大差异,从而造成转股无法实现的后果。因此,转换调整条件是转债设计中一个非常重要的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条款。

赎回条款

赎回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公司按事先约定的价格买回未转股的转债。发行公司设立赎回条款的主要目的是降低发行公司的发行成本,避免因市场利率下降而给自己造成利率损失,同时也出于加速转股过程、减轻财务压力的考虑。按照赎回条件的不同,赎回可以分为无条件赎回(即硬赎回)和有条件赎回(即软赎回)。前者是指公司在赎回期内按事先约定的价格买回未转股的转债;后者是指在标的股票价格上涨到一定幅度,并且维持了一段时间之后,公司按事先约定的价格买回未转股的转债。

一旦公司发出赎回通知,转债持有者必须立即在转股或卖出转债之间作出选择,正常情况下,转债持有者会选择转股。可见,赎回条款最主要的功能是强制转债持有者行使其转股权,从而加速转换,因此它又被称为加速条款。

回售条款

回售条款是为投资者提供的一项安全性保障,当转债的转换价值远低于债券面值时,持有人必定不会执行转换权利,此时投资人依据一定的条件可以要求发行公司以面额加计利息补偿金的价格收回转债。

回售也分为无条件回售和有条件回售。无条件回售是指无特别制定原因设定回售。有条件回售是指公司股票价格在一段时期内连续低于转股价格并达到某一幅度时,转债持有人按事先约定的价格将所持债券卖给发行人。

担保及资信评级

由于我国债券评级机制还很不完善,因此对转债的资信评级没有要求。

在国际市场上,转债被视为无抵押公司债券,不需要附加担保条件,投资风险完全由投资人承担。个别情况存在担保或有抵押品条件。我国对转债发行有担保要求,规定,“有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保证人的担保”是发行转债的基本条件。

投资风险剖析

1、内部收益率低

由于转债的利息低于普通债券,因此投资者为了获得转股的权利要接受比普通债券更低的内部收益率。

2、较高的信用风险

转债通常是信用等级较低的债券,当公司的经营出现破产清算现象时,转债的索赔权一般落后于其他有资产抵押的债权,转债投资人将承受较大的信用风险。

3、价格风险

如果企业业绩增长没有实现的话,股价有可能不能增长到足够的水平来弥补转债持有人在利息上相对于普通债券损失的机会成本。即使在股票价格高涨的时候,转债的涨幅也可能不如股票。对于投资者来说,如果在相当高的价格购买转债,也将面临其本身的价格风险。另外虽然转债在股价大幅下跌时仍然可以继续保持其内在的直接价值,但在股票价格大幅下跌时,转债也有可能大幅下跌。

4、利率风险

转债也是利率产品,如果市场利率提高,转债价格下跌,其作为债券的价值也将减少。

5、收购兼并风险

当发行公司被收购或发生重大资产重组行为而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时,由于任何收购兼并活动都不会涉及到对转债的收购,因此转债持有人的利益将会遭受损失。如果发行公司被其他公司收购,收购者即开始发出收购要约,转债的发行公司股票停牌,如果收购兼并成功,股票不再上市流通,转债将不能转换为股票,投资者只能获得转债票面利率的收益。那么转债的投资者的转股利益将无法得到应有的保障。

6、赎回条款限制

虽然赎回条款往往只起到加速转股的作用,但无论如何,赎回条款的受益人都是发行公司,赎回条款限制了转债的最高回报率,因此某种程度上限制了可转换债券的最高价值。

7、转股价调整风险

调整转股价格一般有两种公式:两者的区别仅在于分子项,当股票市价与调整前转股价格相等时,这两个公式的结果是相同的。但如果两者不等,这两个公式对投资者保护就有所区别,当股票时价高于调整前转股价时,公式一计算的调整后转股价格要小于公式二计算结果。阳光转债的调整方式为公式二。以阳光转债为例,假设当股价为12元时配股,配股数额1亿股,配股价格为11.80元,此时的原股本为3.12亿元,转股价格为11.46元,按照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其转股价格调整为11.54元,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要高于转股前的转股价格,同时配股除权价格要低于原来股票价格,如此看来在这种情形下投资者利益必定会受到损害。

8、标的股票被操纵的风险

正常情况下,转债的价格取决于标的股票的价格,但是,上述看似合理的比价关系却有赖于标的股票价格的真实性。由于市场存在操纵股票的现象,简单地按照标的股票的价格确定转债的价格以及决定转债的买卖很可能会给中小投资者带来风险。

股票投资与债券投资篇4

我国从证券市场诞生起就一直试探着发展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转债)市场,但是整个运行和发展过程却不是很顺利。先是1992年发行的宝安转券,虽发行成功,但转股情况不理想。1997年3月25日《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后,转债市场依旧没有得以迅速发展,5年来只有5家公司发行了可转换债券,其中有三家是非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并且随着对转债热炒的结束,市场也渐趋冷清。2001年4月底,中国证监会出台了《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及《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申请文件》、《可转换债券募集说明书》、《可转换债券上市公告书》三个配套文件,这些举措重新激起市场对转债的关注,迄今为止已经有60余家公布了发行转债的计划,阳光转债作为《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出台后第一只公开发行的转债品种才姗姗登场。由于转债特殊的性质和投资特点,必定会成为我国证券市场中非常重要的投资品种,本文试图对该品种的投资思路进行分析。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公司债券,它赋予持有人在发债后一定时间内,可依据本身的自由意志,选择是否依约定的条件将持有的债券转换为发行公司的股票或者另外一家公司股票的权利。换言之,转债持有人可以选择持有至债券到期,要求公司还本付息;也可选择在约定的时间内转换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资本增值。

从转债的概念可以看出,普通转债具有债权性和期权性两个最基本的属性。

所谓的债权性质就是转债首先是一种公司债券,是固定收益证券,具有确定的债券期限和定期息率。为转债投资者提供了稳定利息收入和还本保证,但他不是企业的拥有者,不能获取股票红利,不能参与企业决策。在企业资产负债表上,转债属于企业“或有负债”,在转换成股票之前,转债仍然属于企业的负债资产,只有在转债转换成股票以后,投资转债才等同于投资股票。一般而言,转债的票面利率总是低于同等条件和同等资信的公司债券。

其次,转债具有股票期权性质。它是指转债为投资者提供了转换成股票的权利,这种权利具有选择权的含义,也就是投资者既可以行使转换权,将转债转换成股票,也可以放弃这种转换权,持有债券到期。也就是说,转债包含了股票买入期权的特征,投资者通过持有转债可以获得股票上涨的收益。

投资注意事项

1、票面利率和回售收益率是最基本的要求

转债最主要的好处之一是它具有债权投资的优点。所以投资转债应该从票面利率和回售收益率着手。当票面利率和回售收益率高于资金成本时,此转债即为合理的投资标的。此外,在不同的情况和条件限制下,对于转债的票面利率和回售收益率要求也有所差别。比如,在相同的收益率之下,股性较活者,在流动性的前提下,是比较值得投资的标的。换言之,在股性以及流动性不足的前提下,即使某转债债券收益率很高,也不应该轻易进行投资。

2、重视公司特性以及信用评估

公司的经营业绩是影响转债最本质的因素。公司业绩成长性越好,股票价格的成长性就越好,转债的价值就越高。

同时发行公司的资信对于转债的投资人是极为重要的评估因素。所以投资人必须对发行公司有一定的认识和资信调查。建议选取具有成长潜力和良好债信的可转换债权进行中长期投资,否则一旦投资到一些“地雷”企业,债权无法得到保障,转债将会形同废纸。

3、以中长期为目标

由于转债债性特征,使得转债往往是一些机构投资者的首选,因此筹码相对较为集中,加上本身面值较高,使得转债流通性较股票偏小,因此建议无论是投资还是套利,都应抱着长期投资的心态。

4、注重与标的股票的互动关系

转债的价值与标的股价具有息息相关的互动关系。当标的股票的价格低于转债所制定的转换价格时,转债将只反映纯债券的价值,其价格会是相当稳定的。然而,一旦股价超过转换价格,则转债将开始反映其转换价值。随着套利空间的存在与调整,转债的价格将随着标的股票的价格同涨同跌。

投资优势分析

1、收益保障性

由于企业支付利息优先于派发红利,因此转债的收益比股票更有保障。对转债的投资者在股价上涨的同时也可获得稳定的利息收益。另外,在企业破产清算时,相对于普通股,转债也具有一定的优先权。

2、兼顾安全性和成长性

只要持有人持有该债券,就可以获得固定收益。如果该公司业绩增长良好,持有人可以将其转换成股票从公司业绩增长中获利。如果,股票价格上升致使转债价格相应上升,转债持有人可以通过直接卖出转债获取股价上涨收益。另一方面,如果股票价格大幅下跌,转债价格只会跌到具有相应利息的普通债券的价格水平。转债价格没有上限,但下跌风险却被限制在普通债券的价值上,因此转债特别适合一些结果不是很明确的投资。

3、市场表现优于普通债券

根据国际市场的实际经验,转债的市场表现明显强于普通债券,在报酬风险比例方面也优于股票。

4、收购兼并筹码

转债为持有者提供了间接购买股票的手段,并且这种加大企业控制权的方法较为隐蔽。此外,通常情况下,先购买转债然后转换成股票的成本低于公开收购企业股票的价格。在争夺企业控制权的股东争斗中,转债的上述优点尤显重要。

5、规避一些政策限制

由于转债一般来说仍归类为债券,因此对于股票投资比例有所限制的机构,通过投资转债可扩展其投资组合范围,不失为一种间接扩大股票投资比例的良策。

转债的基本要素

票面利率

与普通债券一样,转债也设有票面利率。根据我国《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转债的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存款的利率水平。这是因为转债的价值除了利息之外还有股票买权这一部分,这也正是吸引投资者的主要原因。

面值面值100元,最小交易单位是1000元,与普通债券一致。

发行规模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转债的发行额不少于1亿元,发行后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发行规模虽然表面上对转债的价值影响较小,但由于转债的发行规模关系到发行公司的未来盈利水平,因此其间接作用也是不可忽视的。实际上,发行规模越大,发行公司获得的资金越多,就越有可能从中获得更高的利润,股票和可转换债券就越有升值的可能;反之,转股价值越低。

期限

A、债券期限。通常根据公司的偿债计划、偿债能力以及股权扩张的步伐来制定转债的期限,国际市场上转债期限通常较长,一般在5-10年左右,但我国发行的转债的期限规定为3-5年,发行公司调整余地不大。

B、转股期。转股期是指转债可以转换成股票的期间。根据1997年颁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在发行结束6个月后,持有人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随时转换股份,因此虹桥和鞍钢在其转债发行后6个月就可以转股。但2001年《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对此提法上又有所区别,该办法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之日起六个月后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转股期应由发行人根据转债的存续期及公司财务情况确定。”该办法为未来上市公司延长非转股期提供了依据。阳光转债转股的起始日就设定为发行之日起12个月后,转股起始日的延后虽然可以保证上市公司的股本不至于迅速扩张,但是对于投资者来说,由于非转股期的延长,转债股票期权的性质不能得以体现,股票与转债联动机制的丧失一定程度上将影响转债的价值,如鞍钢转债在非转股期就出现过价值被严重低估的现象。

转股价格

转股价格是决定转债价格的重要因素,通常初始转股价格比股票价格要高,这个溢价水平的高低取决于公司未来增长的预期以及过去的经营业绩。对于同一可转换债券,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转股价格越高,转债的价值就越低。我国法规对上市公司发行转债的确定是以公布募集说明书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平均收盘价为基础,并上浮一定幅度。

转股价格的制定是关乎发行成败的关键因素,而目前我国转债的转股价格的制定虽然符合国际规则,但是面对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价格差异巨大的现状,如此硬性的标准将很难协调发行公司和投资者之间的利益。

转股价格调整条款

A、除权调整。转股价的除权调整实际上是一种反稀释条款,旨在保障既有转债投资人的权益。当发行公司进行股份拆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或低于每股股票时价再次发行转债时,均会按其相应稀释的比例调整转股价格。一般来说,现金红利不纳入转股价调整范围,但是目前国内许多企业为了吸引投资者也将股票红利作为调整转股价格的一个因素。

B、特别向下调整。转股价格的向下调整主要保障投资人于持有期内,因标的股票价格持续下滑乃至无法执行转换权利时,仍能按约定的时点进行转股价格的重新设定。我们在这方面是有着惨痛教训的,如宝安转券因没有设定此条款,而出现转股价格与股票价格之间巨大差异,从而造成转股无法实现的后果。因此,转换调整条件是转债设计中一个非常重要的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条款。

赎回条款

赎回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公司按事先约定的价格买回未转股的转债。发行公司设立赎回条款的主要目的是降低发行公司的发行成本,避免因市场利率下降而给自己造成利率损失,同时也出于加速转股过程、减轻财务压力的考虑。按照赎回条件的不同,赎回可以分为无条件赎回(即硬赎回)和有条件赎回(即软赎回)。前者是指公司在赎回期内按事先约定的价格买回未转股的转债;后者是指在标的股票价格上涨到一定幅度,并且维持了一段时间之后,公司按事先约定的价格买回未转股的转债。

一旦公司发出赎回通知,转债持有者必须立即在转股或卖出转债之间作出选择,正常情况下,转债持有者会选择转股。可见,赎回条款最主要的功能是强制转债持有者行使其转股权,从而加速转换,因此它又被称为加速条款。

回售条款

回售条款是为投资者提供的一项安全性保障,当转债的转换价值远低于债券面值时,持有人必定不会执行转换权利,此时投资人依据一定的条件可以要求发行公司以面额加计利息补偿金的价格收回转债。

回售也分为无条件回售和有条件回售。无条件回售是指无特别制定原因设定回售。有条件回售是指公司股票价格在一段时期内连续低于转股价格并达到某一幅度时,转债持有人按事先约定的价格将所持债券卖给发行人。

担保及资信评级

由于我国债券评级机制还很不完善,因此对转债的资信评级没有要求。

在国际市场上,转债被视为无抵押公司债券,不需要附加担保条件,投资风险完全由投资人承担。个别情况存在担保或有抵押品条件。我国对转债发行有担保要求,规定,“有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保证人的担保”是发行转债的基本条件。

投资风险剖析

1、内部收益率低

由于转债的利息低于普通债券,因此投资者为了获得转股的权利要接受比普通债券更低的内部收益率。

2、较高的信用风险

转债通常是信用等级较低的债券,当公司的经营出现破产清算现象时,转债的索赔权一般落后于其他有资产抵押的债权,转债投资人将承受较大的信用风险。

3、价格风险

如果企业业绩增长没有实现的话,股价有可能不能增长到足够的水平来弥补转债持有人在利息上相对于普通债券损失的机会成本。即使在股票价格高涨的时候,转债的涨幅也可能不如股票。对于投资者来说,如果在相当高的价格购买转债,也将面临其本身的价格风险。另外虽然转债在股价大幅下跌时仍然可以继续保持其内在的直接价值,但在股票价格大幅下跌时,转债也有可能大幅下跌。

4、利率风险

转债也是利率产品,如果市场利率提高,转债价格下跌,其作为债券的价值也将减少。

5、收购兼并风险

当发行公司被收购或发生重大资产重组行为而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时,由于任何收购兼并活动都不会涉及到对转债的收购,因此转债持有人的利益将会遭受损失。如果发行公司被其他公司收购,收购者即开始发出收购要约,转债的发行公司股票停牌,如果收购兼并成功,股票不再上市流通,转债将不能转换为股票,投资者只能获得转债票面利率的收益。那么转债的投资者的转股利益将无法得到应有的保障。

6、赎回条款限制

虽然赎回条款往往只起到加速转股的作用,但无论如何,赎回条款的受益人都是发行公司,赎回条款限制了转债的最高回报率,因此某种程度上限制了可转换债券的最高价值。

7、转股价调整风险

调整转股价格一般有两种计算公式:两者的区别仅在于分子项,当股票市价与调整前转股价格相等时,这两个公式的结果是相同的。但如果两者不等,这两个公式对投资者保护就有所区别,当股票时价高于调整前转股价时,公式一计算的调整后转股价格要小于公式二计算结果。阳光转债的调整方式为公式二。以阳光转债为例,假设当股价为12元时配股,配股数额1亿股,配股价格为11.80元,此时的原股本为3.12亿元,转股价格为11.46元,按照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其转股价格调整为11.54元,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要高于转股前的转股价格,同时配股除权价格要低于原来股票价格,如此看来在这种情形下投资者利益必定会受到损害。

8、标的股票纵的风险

正常情况下,转债的价格取决于标的股票的价格,但是,上述看似合理的比价关系却有赖于标的股票价格的真实性。由于市场存在操纵股票的现象,简单地按照标的股票的价格确定转债的价格以及决定转债的买卖很可能会给中小投资者带来风险。

股票投资与债券投资篇5

具有债券性质的这一特点使得可转债在防守中的作用非常灵活。比如,正股价格不断下跌,那么投资者完全可以持有债券到期获取票息收益。如果正股价格不断下跌导致其市场价格低于其债券价格,那么更是投资人逢低吸入的好时机。投资人不但可以获取未来的票息收益,还可以在未来具有转股的可能;即使不转成股票,一旦可转债的正股上涨,在二级市场同样可以卖出手中的债券。

联讯证券固定收益高级分析师杨为敩认为,年终可转债投资上,偏债的机会要更多些。“一些目前下跌的可转债到期收益率比较高,投资者不妨逢低介入,等待票息收益。”比如,目前的中海转债,因为转债价格比较低,所以会拉高到期收益率,如果逢低买入持有的话,到期时获取的票息收益率在4%以上,这个收益率比较划算,而且到期时间不长,投资者可以选择类似的可转债投资。

作为一种“双性”的投资品种,可转债也具有潜在的风险,最容易让投资者忽视的就是提前赎回条款。发行人不是傻瓜,他们更希望投资者以较低的价格将手中债券转为股票,这样就免除票息的支付。而为了让投资者不获取太高的转股收益,一些可转债也会设定提前赎回条款。

比如,一些公司会规定如果A股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那么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的103%的赎回价格赎回全部或者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所以对于投资者来说,如果发现正股价格一直上涨时不要过于贪心,可以在适当时候实行转股提前获利,避免遭遇强制赎回。

转股机会需谨慎

可转债顾名思义就是可以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债券,通常企业需要融资,除了在股市上定增外还可以通过发行可转债的方式进行融资。可转债具有债权和期权的双重属性。在约定条件下,投资者可以将手中债券转成股票获利,同样也可以持有债券到期获取票息收益,甚至可以在二级市场进行债券的买卖从而获利。可以说,可转债就是具有保证金的股票。

从投资者角度而言,当然希望博取高额的收益,债转股正是实现高额收益的一种方式。通常来说,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后,一般在债权人持有半年后就可以选择转股。而决定获利多少的关键就在于二级市场的债券价格和转股价值的比值,也就是转股溢价率。

“转股溢价率越低越好,这意味着股性很强,债券价值接近股票价值”。联讯证券固定收益高级分析师杨为敩介绍,以一张100元的可转债(刚发行的可转债均为100元)为例,当转股溢价率为10%时,那么正股(相对应的股票)上涨10%,所有的可转债转股价值就可以达到100元;正股价格上涨20%,可转债一般也会跟着上涨10%左右。当转股溢价率为0时,持有的债券几乎是和股价一同上涨。

当然,股价不可能永远上涨,这就意味着正股也有下跌的风险。在记者采访过程中,投资人普遍对于年底的转股机会不太看好。国泰基金固定收益部总监裴晓辉坦言,在目前的股市背景下,可转债几乎没有上涨的机会,转股的价格也一直下调。如果投资者想要配置一些股性较强的可转债,可以关注东恒、石化这些流动性较强的产品,但短时间内想要博取转股收益非常困难。

而在杨为敩看来,目前的整体股票市场仍旧在一个平衡市中。他认为,十一月份的三中全会是一个关键时点,股指很可能先抑,是否实现后扬还要看会议中的具体信号。“从股性较强的转债中,同仁、东华以及川投这些走势较好的转债有触发强制回售风险的可能,而其余偏股性品种很可能出现动能不足的情况,后期机会不多”。

目前转债市场内部的分化现象使得偏债类品种的条款博弈机会亦尚需等待,比如博汇转债等目前的回售压力并未显现,而票息收益较高的中海转债以及南山转债则有博取票息的机会,他建议少量配置。

打新便捷:普通投资者可参与

股票投资与债券投资篇6

[关键词]工薪阶层;证券投资;投资策略

 

工薪阶层是以较为固定的劳动报酬为主要收入来源的经济群体。随着收入的增加和金融市场发展的成熟,作为社会经济群体中最大一部分的工薪阶层有了投资证券的经济条件和现实需求。因此,基于各类证券品种的特点和证券投资的风险分析,研究工薪阶层的证券投资具体策略问题,对于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和工薪阶层资产的增值都有较大的现实意义。

一、工薪阶层证券投资的经济条件

(一)工薪阶层的收入现状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工薪阶层的收入逐年增加。据统计,2005年我国城镇居民收入增长速度超过8%,工薪阶层缴纳个人所得税占个人所得税总额的65%。以北京市为例,2004年工薪收入在7.44万元以上的共有74.95万人,占到工薪项目纳税人数的10.5%。“工薪阶层都是低收入者”的观念已日益被淡化。收支相抵后盈余的增加使工薪阶层的抗风险能力同步增强,具备了进行证券投资的经济条件。

(二)工薪阶层的理财现状

2005年底,我国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高达28.72万亿元,增速为18.95%,远远超过国内生产总值9.9%的增速,其中城乡居民的储蓄余额也剧增到14.11万亿元。高储蓄的现状直观反映了当前工薪阶层仍以储蓄为理财的主要方式,但是储蓄的低利率使之无法为工薪阶层带来较高的收益。大量调查表明,工薪阶层已经不满足于单一储蓄的理财现状。然而,工薪阶层的特点使其无力进行大额的房产或实业投资,对股票、债券等金融产品不熟悉、投资专业知识相对缺乏也将他们挡在证券投资的大门之外。

二、工薪阶层证券投资的主要产品

工薪阶层收入有限,风险承受能力相对较小,因此投资的主要目的是在确保安全性的前提下获取一定的收益。毕业论文 目前,我国适宜于工薪阶层证券投资的工具主要有:债券、股票、基金。

(一)债券

债券是经济主体为筹集资金向投资者出具的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的债务凭证。按照发行主体的不同,分为政府债券(又称国债)、公司债券、金融债券。在我国目前的证券市场上,公司债券的数量很少,金融债券多一些,最多的是国债。金融债券和国债的信用度都非常高,而金融债券主要是由机构投资者买进,因此适合于工薪阶层购买的主要是国债。国债是由国家发行偿付,因此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认为最安全的投资工具,但是收益也是各种债券中最低的。国债的发行价格和利息支付方式比较复杂,但是国债的利率也是根据银行利率制定的,其收益率一般都要比同期的定期存款利率稍高,并且国债的利息收入是免税的。因此国债作为个人投资的渠道,要优于定期存款。对于收入较低、抗风险能力差的工薪阶层,债券的收益比较稳定,变现能力也比较强,风险不高,是一种适合工薪阶层投资与储蓄双重目的很好的理财工具。

(二)股票

1990年l2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开业,中国开始出现股票投资,股票投资者获利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利用价格差;二是红利。在现阶段中国股市,个人投资的获利渠道主要是类似的利用价格差投机。按照经济学的观点,决定股票价格的最根本因素是市盈率,但是经常炒股的人都知道,价格和涨幅最高的股票往往和市盈率没什么关系。现阶段的中国股市还不规范,对于工薪阶层来说,由于多种因素使之投资股票存在许多劣势。对于个人投资者来说,可用于研究股市的时间很少,因此,股票投资风险较大,很难把握。虽然股票投资是个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项目,但对于工薪阶层来说,投资股票必须谨慎,适合于有相当的闲置资金、风险承受能力较强者。不过参与股票投资,切忌不可将绝大部分资金投资股票。

(三)基金

基金产品主要有股票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保本型基金三种。

股票型基金是最主要的基金产品类型,以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作为主要投资对象,其股票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总规模的40%。股票型基金的主要功能是将大众投资者的小额资金集中起来,硕士论文 投资于不同的股票组合。这种以追求资本利得和长期资本增值为投资目标的特点决定其受股票市场波动的影响较大。股票型基金在所有基金类型中风险最大,同时收益率最高,适合那些追求较高收益、风险承受能力较强的工薪阶层投资者。经常炒股的工薪阶层可以考虑将部分资金投向股票型基金。

债券型基金是一种以债券为主要投资对象的证券投资基金。债券基金基本上属于收益型投资基金,一般会定期派息,具有低风险且收益稳定的特点,适合于想获得稳定收入的投资者。保本型基金是一种半开放式的基金产品,在存续期内一般不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管理该类型基金的基金公司通过担保和稳健的投资风格,在一定的投资期间内为投资者提供本金安全的保证,同时通过其他的一些高收益金融工具的投资,为投资者提供额外回报。在市场波动较大或市场整体低迷的情况之下,保本型基金为风险承受能力较低、同时又期望获取高于银行存款利息回报的中长期投资者,提供了一种低风险同时又具有升值潜力的投资工具。由于保本基金的结构和运作原理的关系,保本基金在股票市场牛市中难以跑赢大市,但它却是熊市中的理想避险品种,适合于喜爱投资凭证式国债之类产品的投资者。

三、工薪阶层证券投资的风险与原则

(一)工薪阶层证券投资的风险

作为工薪阶层,绝大部分收入来源于薪金,且薪金增长幅度较低。对于工薪阶层来说.安全性是第一位的,只有在安全性和流动性都得到满足的前提下,投资才是明智的。投资有风险,个人理财的各个渠道也具有风险,医学论文 只是风险的特点与各种投资工具的类型有关。作为工薪阶层,投资于证券市场,必须首先了解各种风险的存在。虽然各种投资品种的风险不同,但是各种投资工具具有一些共性的风险特征,包括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和经济环境风险。

1.市场风险。任何市场中都存在风险,只是各种市场的风险特点不同。

2.利率风险。利率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也是许多投资工具利率制定的依据,例如债券、股票、基金等。在利率较低时,债券、定期存款的利息也很低;当利率上浮后,原来那些固定利率的投资工具的利率可能低于现实利率,导致相当的损失。

3.流动性风险。流动性指资产的变现能力。债券、定期存款的变现能力很强,利息损失很小;股票的变现比较随机,股价的波动比较频繁,变现的损失也不确定,但一般变现的损失比较大;至于其他的理财工具也同样具有一定的变现损失。4.经济环境风险。经济景气的时候,投资的收益高涨,股票、基金、部分期货,甚至贵重金属都会升值,但是债券就要贬值。

股票投资与债券投资篇7

对于购入的股票,当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时,《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这部分股利应当单独核算,不构成短期投资成本;《企业会计准则-投资》规定作为应收项目(应收股利)单独核算,《〈企业会计准则-投资〉指南》进一步解释说,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而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是进行短期股票投资时支付的价款中所垫付的、被投资单位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不构成投资成本。

笔者认为,所谓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应在短期投资账户中直接核算。

股份有限公司从宣告股利(本文特指现金股利)分配方案到向股东支付股利有一个过程,涉及四个日期:股利宣告日、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和股利支付日。在股利宣告日,公司董事会将每股支付的股利、股权登记期限、除去股息的日期和股利支付日期予以公告。虽然公司宣布有利润可供分配并准备予以实施时,一般的解释是持有该公司股票就享有分红派息的权利(该股票也被称为含权股),但实际上只有在股权登记日(严格说是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时)在公司股东名册上有名的股东,才有权分享股利。

进行股权登记后,在除息日前,持有股票者享有领取股利的权利;而除息日开始,股利权与股票分离,再购买股票的股东将不再享有分红派息的权利。除息在股权登记日的收盘后进行,在除息日,证券交易所计算出股票的除息(股权登记日收益价减去每股股票应分得的股利)作为除息日的开盘价,而股利的支付则是通过计算机交易系统自动进入投资者的账户。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只有在股权登记日(结束)至除息日(开盘)前购得的股票,购买股票的价款中才含有“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但除息是在股权登记日收盘后、除息日开盘前进行的,而股权登记日、除息日都是相连的两个交易日-或日期相连,或中间为节假日休市,或中间停牌交易,中间不可能有交易发生。所以,短期股票投资中不存在“已到股权登记日而尚未到除息日的现金股利”问题。

有一种解释,股利宣告日后获得的股票已经是含权股,持有该股票就享有分红派息的权利,所以投资者在股利宣告日至股权登记日之间购得股票的,股票中即含有从属于股票的股利。但按这样的解释,对投资者来说,股利宣告日与股权登记日就没有什么区别了。其实,即使按上述解释,也不应把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股利作为应收股利核算。原因如下:

1、对于股票购买者来说,无论是在股利宣告日前购买还是在股利宣告日后购买,只要最后收回投资的方式一样,那么核算就应当一样。如果宣告日前会计核算分录为“借:短期投资;贷:银行存款(或其他货币资金)”,宣告日后会计核算分录为“借:短期投资,应收股利;贷:银行存款(或其他货币资金)”,则显然不符合这一判断。再从投资收益率的角度来看,无论是在股利宣告日前购买还是在股利宣告日后投资,只要开始投入资金和最后收回资金一样多,投资收益率就都一样。如果把股利记入“应收股利”,则股利宣告日后的投资成本变小而投资收益额不变,投资收益率(损失率)变大(小)。

2、当把股利记入“应收股利”时,如果在除息日前出售股票,则核算复杂化,不符合尽量简化会计核算的原则;如果在除息日后出售,在尚未收到股利时就把这种可能的收益列为投资收益,则不符合谨慎性原则。实际的短期股票投资远没有现行规定考虑的这样复杂,在满足会计核算真实性的基础上核算方法应尽量从简,便于会计人员掌握,但把股利记入“应收股利”不符合这一要求。

3、记入“应收股利”没有原始凭证作证明,只能以摘要的形式作文字性说明,缺乏原始证据,甚至还会存在已过宣告日但投资者并不知道的情形。

二、短期债券投资

在购入债券(包括国库券和企业或公司债券,下同)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时,《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应当单独核算(记入“应收利息”)。应强调的是,这里已到付息期的“期”,指的是已到付息的“日期”而非付息的“期间”。

债券可分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和分期付息债券。如果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则购买债券时尚未到付息日的利息不存在“应收利息”问题。如果购买的分期付息债券尚未到付息日,则也不会存在“应收利息”问题。企业进行短期债券投资,一般都是在二级市场购买。如果从一级市场购入,则同样不存在已到付息日而尚未支付利息的问题。

股票投资与债券投资篇8

那么,在债市的“寒冬”过后,投资者究竟应该如何投资债券基金?由于较之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容量较小,加之多数债券在我国属于非个人投资品种,债券基金也总是“蒙着面纱”羞答答的出现在投资者面前,因而,笔者将在下文中从债券基金的基本知识谈起,以期让投资者重新认识债券基金。

什么是债券基金?

按照中国证监会的基金分类方法,债券型基金是指基金资产80%以上投资于债券的基金。这一看似简单的定义,其实已经将债券基金的收益特征以及风险告之我们:首先,由于债券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市场,因而相对权益类品种来说,其收益相对稳健、风险也更小,且其投资收益很大一部分取决于债券市场的收益情况,这也就是为什么数十年以来债券基金的走势基本能独立于其他类型基金的根结所在。

其次,由于债券的种类有多种,按照发行者不同,可大致分为国债、地方政府债、城投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等;按照期限不同又可分为长、短、中债;按有无抵押担保又可分为无担保债券(信用债)、有担保债券;按照有无特别的约定,又可分为可提前赎回债券、可转债等等,正是由于债券的多样性,这80%的债券资产如何分布往往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债券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差别。而今年上半年不少债券基金惨遭“滑铁卢”,也正是由于资产中配置了大比例的城投债和转债。

再者,80%之外的资产投向何处也对基金的风险以及收益起着一定的作用,风险偏好高的基金可能会选择直接投资与二级股票市场或者参与打新股,而嫌恶风险的债券基金或许会将债券的投资比例调至100%,只专注于债券。

债券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构成国内债券基金风险的三类资产分别是股票、可转债以及纯债资产,这是由国内特殊的债券市场环境决定的。三类资产对应的风险依次递减。

从国内债券基金的资产配置来看,它们大概可以分为三类投资风格。其一,专注于二级市场股票投资,其业绩的贡献更多来自于股票资产,承担较高的市场风险,如富国优化增强债券。其二,谨慎参与新股申购,同时适当配置可转债,在参与股市投资的同时适当控制风险,代表基金如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其三,无论是一级市场股票,还是二级市场股票,基金基本不参与,收益的来源主要是纯债,同时也会少量配置转债,组合整体以控制风险为主。这一类基金的代表如中银增利、长信中短债债券等。

同样投资于股票市场,多数债券基金通过网下进行具有锁定期的新股申购,力求本金安全、收益稳定;有些则是通过选股择时以及仓位控制的手段来获取二级股票市场的收益。不过一级市场新股申购的收益率在逐渐下降,且一旦市场遇到系统性风险,一级市场锁定的新股和二级市场股票的风险几乎是相当的。

一类基金由于主要投资可转债,其同时具备股性、债性。当“债牛股熊”时,其风险收益特征更接近债券基金,而当“股牛债熊”时,其风格又更倾向于股票基金,从一定程度说,这类基金看似“退可守进可攻”,但是遇到“股债双熊”也难于幸免。

如果是非常看重风险的投资者,纯债基金或许是更好的选择。从投资品种来看,纯债基金仅投资于固定收益类品种,因而其风险收益特征与债券市场的走势更为贴切,也更能走出独立于股市的行情,以投资类纯债的中银增利债券基金为例,今年以来获得了3.22%的收益,同期中债总指数的收益率为4.28%,中短期债券指数收益为3.95%,而沪深300指数的收益率则为-13.77%。

债券基金的收益及其影响因素

由于债券基金的主要投资标的是债券,而对于债券市场而言,从风险补偿的角度出发,基础利率是投资者所要求的最低利率。一般用无风险国债收益率作为基础利率的代表,并分别针对不同期限的债券选择相应的基础利率基准。从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债券基金的大致收益范围,即基础利率+风险补偿。

也正是由于基础利率、风险补偿直接影响着债券基金的收益,故而一切能够影响基础利率及风险补偿的因素,都可能会对债券基金的收益造成影响。举个简单的例子,在通货膨胀时期,基础利率通常会上涨,故而带动债券收益的上涨。又譬如央行出台种种货币政策,导致基础利率的变动从而影响到债券收益。此外,由于债券期限、债券发行者信用度以及是否具有提前赎回条款等因素的影响,不同债券的风险补偿额度也不同,通常来说期限越长、信用度越低、附有提前赎回权的债券往往要求比较高的风险补偿。

总得来说,对于债券基金而言,久期是衡量利率变动对债券价格影响的敏感指标,久期越大,说明利率变动对债券基金收益影响的波动越大。

债券基金在基金组合中的作用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发现,站在大类资产配置的角度,债券基金具有与其他市场关联度低,收益稳健、风险小的特征,因而投资者可以依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目标等在及基金组合中配置适当的债券基金,从而起到分散风险的作用。

或许有投资者会问,股票基金中不是已经配置了一定量的债券吗,何以还要再选择债券基金?投资者需要知道,股票基金或是混合基金中债券的配置是机动的,很可能会由于基金经理的人为的因素(风险偏好、投资经验等),造成债券的配置比例“微乎其微”,而一旦股市面临系统性下跌时,又难以及时调整比例。

故而配置一定比例的债券基金对于一个稳健的投资者而言,是非常有必要的。通常来说,随着年龄的增长,投资者的风险偏好逐渐减弱,可以逐渐加重债券基金在基金组合中的比例。具体来说,有个小规律可以遵循,即债券的配比大致与年龄等同。

如何选择债券基金

在上文中,我们详细介绍了债券基金的不同类型以及收益特征,投资者在选择债券基金时,可以结合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来选择合适自己的债券基金。建议债券知识掌握不多、风险承受能力低的投资者尽量选择持股比例低、而持债又主要以信用级别高的品种为主的债券基金。而对债券有一定了解,投资经验相对丰富的稳健型投资者可以在详细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后,选择适合自己风险收益的债券产品。

不过,如果仅仅从平衡资产配置的角度出发,笔者认为纯债基金是比较好的品种。

此外,投资者还需关注以下几个因素:

股票投资与债券投资篇9

可转债(ConvertibleBond)全称为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发行人依法定程序发行,在一定时间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股份的公司债券。也就是说,可转债作为一种公司债券,投资者有权在规定期限内按照一定比例和相应条件将其转换成确定数量的发债公司的普通股票(以下简称基准股票)。因此,可转债是一种含权债券,它既包含了普通债券的特征,具有面值、利率、期限等一系列要素;也包括了权益特征,在一定条件下它可以转换成基准股票;同时,它还具有基准股票的衍生特征。

可转债作为一种混合证券,其价值受多方面影响。可转债的投资价值主要在于债券本身价值和转换价值。债券本身价值是可转债的保底收益,取决于票面利率和市场利率的对比,以及债券面值。由于可转债利息收入既定,因此可以采用现金流贴现法来确定债券本身价值,其估值的关键是贴现率的确定。转换价值亦称看涨期权价值,即它赋予投资者在基准股票上涨到一定价格时转换成基准股票的权益,体现为可转债的转股收益。该价值取决于转股价格和基准股票市价的对比,以及该公司未来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转换价值一般采用二叉树定价法,即首先以发行日为基点,模拟转股起始日基准股票的可能价格以及其概率,然后确定在各种可能价格下的期权价值,最后计算期权价值的期望值并进行贴现求得。另外,可转债的投资价值还受到其转换期限、赎回条件、回售条件及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等影响。

一般来说,债券本身价值都会低于可转债市价。其差额就是债券溢价,是投资者为获得未来把可转债转换成股票这一权利所付出的成本。而这一权利的收益是不确定的,由基准股票的未来走势决定。债券溢价被用来衡量投资可转债比投资类似企业债高出的风险。债券溢价越高,意味着可转债未来可能面临的损失越大。而转换价值也不会高于可转债市价(其差额称为转换溢价),否则投资者就可以通过简单的买入可转债——转换成股票——卖出股票来获得无风险的套利收益。转换溢价被用来衡量未来可转债通过转换成股票卖出获益的机会。转换溢价越大,可转债通过转换成股票获益的机会就越小,反之机会就越大。

通过可转债投资价值与市价的对比,来确定该可转债是否有投资价值,来决定是卖出还是买进可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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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可转债投资的优势

可转债作为一种介于普通债券与普通股票之间的混合证券,首先其作为公司债券来说可以还本付息保证本金的安全;其次投资者拥有在转股期内按转股价格将其转换为基准股票的权利,从而可在基准股票市价超过转股价后的上涨中享受高于普通债券的收益。因此,对投资者而言,可转债是一种兼顾收益和风险的理想的投资工具,投资可转债具有一定优势。

(一)可转债投资具有“进可攻、退可守”的优势。可转债对投资者来说是“有保证本金的股票”。如果发行公司业绩增长良好,股票价格上涨,投资者可以将可转债转换为基准股票,获得出售股票的收入或获得股息收入,以分享股价上涨带来的超额回报;如果股票价格下跌,投资者可以持有可转债至到期日获得稳定的本金与票面利息收益,或执行回售权回售给发行公司,领取利息补偿金的保底受益。

(二)可转债在股市上涨时有接近于股票的回报率。普通债券的票面利率一般情况下是固定的,比如2000年发行的鞍钢转债,当时发行的普通债券收益大概每年在4%左右,而鞍钢转债上市半年之内曾经高达151元,这样投资者就获得了50%的收益。因此,相对普通债券而言,可转债具有比较大的收益上涨空间。这是因为一方面可转债发行时溢价较低。目前由于一级市场融资困难,不少上市公司急于成功融资,在可转债条款上给予投资者较多优惠,像不少可转债的发行转换溢价只有象征性的0.1%,而美国大多可转债发行时的溢价达到30%左右,这使得投资者很容易通过行使转换权获得基准股票上涨的收益。另一方面由于可转债对于很多投资者来说是一种比较新的投资品种,并且规模一般较大,流动性较差,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冷遇,故其总体定价仍然比较低。但当可转债的转换价值体现出来的时候,其价格就会较大幅度的上涨。

(三)可转债在股市下跌时则显示出良好的抗跌性。比如2000年发行的机场转债,上海机场公司发行转债以后,其股票由9.55元最低跌到过7.77元,下跌了23%;而其转债上市后最低跌到96.9元,只下跌了4%。可见可转债相对股票来说具有很强的抗跌性。这是因为一方面可转债的债券本身价值较高,如果股票价格大幅下跌,可转债价格只会跌到具有相应利息的普通债券的价格水平。另一方面,可转债发行人一般不打算把融到的资金还给投资者,而更希望持有者把可转债转换成股票,这使得发行人在基准股票市价下跌到一定幅度时较积极地向下修正转股价来促使投资者把可转债转换成股票。

此外,可转债还为持有者提供了间接购买股票的手段,并且这种加大企业控制权的方法较为隐蔽。通常情况下,先购买可转债然后转换成股票的成本低于公开收购企业股票的价格。在争夺企业控制权的股东争斗中,可转债的上述优势尤显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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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可转债投资的策略

从上述可知,可转债兼具了股票和债券的属性,结合了股票的长期增长潜力和债券的安全和收入优势。但为了提高可转债投资收益,投资者应依据自身的资金数量和要求的收益水平选择合适的投资策略和投资时机。

(一)可转债投资的基本策略

投资者应根据发行公司的偿债能力、行业地位、发展战略以及财务、产品、管理、技术、市场等综合基本面因素,重点对其未来业绩和现金流做出预测,确定可转债投资品种。一是稳健性投资,即投资于市价接近债券本身价值的可转债,从而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获取稳定的投资收益;二是进取型投资,即投资于基本面较好、具有成长性、转股价格修正条件优惠的可转债,从而在风险相对较低的前提下获得不低于基准股票的投资收益;三是寻找套利机会,即市场存在一定的无效性,当处于转股期内的可转债市价低于转股价格时进行套利操作。

(二)不同价位的可转债投资策略

可转债在不同价位下会显示出不同的特性。因此,投资者应区别对待不同价位的可转债。

一是债券溢价在30%以上的高价位可转债。这类可转债的下跌空间相对比较大,但如果投资者看好其基准股票,则可以投资于该类可转债。因为一方面可转债买卖的手续费低于股票,可以降低投资者买卖成本;另一方面可转债在中长期持有的情况下能够获得一定的利息收入。此外,在股市长时间下跌的情况下,可转债还具有一定的抗跌能力。故该类可转债的未来收益相对于普通股票还是有比较优势的。

二是债券溢价在15%到30%的中价位可转债。这类可转债股性和债性都适中,其转换价值比其市价要低得多。在股市上涨时,获取收益相对要慢一些;但在股市下跌时,其损失也会小一些。进行这类可转债投资时可多关注转换溢价率相对较低而基准股票的波动性又较高的可转债。

三是债券溢价低于15%的低价位可转债。这类可转债的债性较强,下跌空间有限,进行中长期投资时一般不会有大的损失,而且也很可能在未来分享到股市上涨的收益。这类可转债比较适合低风险、期望在中长期投资中获益的投资者进行投资。

(三)可转债投资时机的选择策略

可转债还本付息的特性确保了稳定的收益;可转换成股票的特性提供了获取更高收益的机会。总的来说,可转债的操作方式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分为三种:

一是当股市向好,可转债股票特性表现较为明显,市场定价考虑股性更多;可转债价格随股市上升而上涨并超出其原有成本价时,持有者应抛出可转债以直接获取价差收益。

二是当股市由弱转强,或发行可转债的公司业绩转好,其股票价格预计有较大提高时,投资者可将可转债按转股价格转换为股票,以享受公司较好的业绩分红或股票攀升的利益。

三是当股市低迷,可转债债券特性表现较为明显,市场定价考虑债性更多;可转债和基准股票价格双双下跌,卖出可转债及将可转债转换为股票都不合适,投资者应保留可转债以获取到期的固定本息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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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可转债投资时应注意的问题

虽然与股票相比,可转债投资风险要小得多,但投资者还会面临如下风险:一是当基准股票市价高于转股价格时,可转债价格随股价的上涨而上涨,但也会随股价的下跌而下跌,持有者要承担股价波动的风险。二是当基准股票市价下跌到转股价格以下时,持有者被迫转为债券投资者,因为转股会带来更大的损失;而可转债利率一般低于同等级的普通债券,故会给投资者带来利息损失风险。三是提前赎回风险,可转债都规定发行者可以在发行一段时间之后以某一价格赎回债券;这不仅限定了投资者的最高收益率,也给投资者带来再投资风险。四是转换风险,债券存续期内的有条件强制转换,也限定了投资者的最高收益率,但一般会高于提前赎回的收益率;而到期的无条件强制转换,将使投资者无权收回本金,只能承担股票下跌的风险。

为了避免和降低上述各项风险,投资者在可转债投资中应注意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要注意把握可转债投资的时机。可转债投资的关键在于对买卖时机和持有期的把握,可转债尤其适合在景气复苏的初期投资,较适合中长期持有。投资者正确的操作策略是以中长期持有为目标,低价买进可转债,等股价上涨后,再将可转债转换为股票或直接卖出可转债,赚取其中的差价收益。

股票投资与债券投资篇10

加息抑制债市表现

首先,从理论上讲,利率的变动与债券市场的表现呈负相关。换句话说,如果利率水平不断抬高,债券市场的价格就会受加息影响而下跌。

其次,加息也会导致债券二级市场的到期收益率上升(到期收益率是指债券持有到偿还期所获得的收益,包括到期的全部利息),即债券价格的下跌。

另外,央行利率的上调一般都伴随着通胀压力,在此期间,投资者可以找到更好的抗通胀品种,例如黄金、股票等。这些都会令资金从债市流出,转向其他市场。

此外,加息周期对各类债券在不同时期也会产生不同的影响。目前,债券市场上主要包括利率品种(国债、金融债、央票等)、信用品种(企业债、公司债、短融等)。在央行加息初期,利率品种对加息的敏感度相对大一点。而信用债由于付息利率比较高,尽管也会受到加息的负面影响,但敏感度在初期相对利率品种低一些。然而,随着利率的不断抬高,企业筹资成本不断提升,对企业还款压力增大,信用风险可能会提升,此时债券品种吸引力自然会从信用品种转向利率品种。

债市并非债基收益唯一来源

加息周期传导至债券基金的收益表现又是怎样的呢?由于目前国内债券基金投资债券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0%,因此它们受债券市场波动的影响应该是直接的。

尽管债券基金的资产大部分投资于债券,但其收益不仅限于此。从它们配置资产类别角度,我们可将其收益分为四个部分。其一,利率品种,即国债、金融债、央票等。其二,信用品种,即企业债、公司债、短融等。其三,一、二级市场的股票交易。其四,可转换债券。目前,绝大部分债券基金是主动管理型基金。一般地,基金经理都会根据不同时期的宏观经济、股债两市场的状况、收益率曲线、利差、资金面等情况,在资产大类之间、久期之间、债券种类之间进行调配来规避风险和提升收益。

四种主要的收益来源中,对于利率品种和信用品种,受加息周期影响自然首当其冲。虽然信用品种更多地受制于市场对企业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的预期。但如前所述,这类品种也很难避免加息周期对其的负面冲击。以配置债券为主的的债券基金自然也不能幸免。

债市表现对债基影响不明显

然而,投资者不能忽视的是目前国内大部分债券基金均或多或少参与权益类(股票市场和可转换债券)投资,以提高债券基金的收益。例如今年以来部分表现较突出的债券基金的收益更多的是来自于股票和可转换债券的投资。其中,前者又可分为股票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的投资。

在国内,股票一级市场投资一般被认为获利的概率较高,风险较二级市场投资相对要小。但近年新股发行定价较高,询价制度尚不完善,以及新执行的新股网下认购规则使股票一级市场的盈利机会不确定性增大。至于可转债的投资,尽管其具有债券和股票的双重特征,但与股市的关联性较一般债券更高一点。两者的波动风险均远高于以收取利息为主的一般债券品种。因此,两类投资品种往往对债券基金收益波动产生较大的影响。

总的来说,种种迹象表明,尽管加息对债券市场的冲击是显著的,但是对债券基金的影响却是有限的。皆因债券基金收益的来源是多样化的。尤其是主动管理的债券基金的综合收益率取决于股市、债市表现,和基金经理对权益类比重调整的策略。

TIPS:

股票投资与债券投资篇11

新股增色

上周(10月22日~10月26日)股市出现大幅下挫,开放式基金出现大面积下跌。其中,股票基金平均下跌了2.5%,债券基金平均仅下挫了0.5%,有3只债券基金净值小幅上涨。

债券基金不仅具有较好抗跌性,而且近期由于新股上市也使得净值表现较好。

10月9日,中国神华上市当天,10只普通债券型基金单日净值涨幅超过1%,中信稳定双利净值大幅上涨2.03%,超过所有股票型基金的涨幅水平。南方多利收益的基金单位净值从1.0378元上升到1.0509元,当日单位净值上升幅度达到1.2623%。

同样,9月28日,中海油服上市当天,南方多利当日单位净值上涨了0.5537%;9月25日建行上市当天,其单位净值上涨了0.4492%。在短短的6个交易日内,该基金的收益已经达到整个上半年的两倍多。财富效应非常明显。

南方多利基金经理高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新股是中国市场特殊情况“送”给我们投资者低风险的一块收益来源,目前股票发行价格与二级市场价格之间存在一定的价差,新股申购成为一种风险较低的投资方式。南方多利基金对于拟发行上市的新股等权益类资产进行合理估值,制定相应的申购和择时卖出策略。

高峰表示,将重视新股和可转债申购的研究分析,一方面将积极投资,力争给投资者好的回报;另一方面,也要充分考虑股票市场的波动性和估值风险,合理控制股票仓位和非流通授限比例,降低基金的风险。

个人投资者看好债券基金

记者还注意到,建设银行、中国神华和中海油服也出现在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基金的股票明细表中,这只基金也如南方多利一样是由中短债基金转型而来。

嘉实债券基金也表示,三季度积极参与股票及可转债的一级市场认购,获得了良好的收益。

记者从工行、建行等渠道了解到,由于看好未来中石油、中移动等优质资产的新股投资机会,南方多利基益受到个人投资者的青睐,基金份额在逐步增加。个人投资者正成为债券基金的投资主力。嘉实债券今年半年报显示,基金机构持有占总份额的38.91%,个人投资者持有占总份额的61.09%。

南方基金公司也看好债券基金,运用固有资金1亿元,从10月12日起连续10个交易日内申购南方多利基金。

有了南方多利的转型成功,中短债基金都纷纷转型,继南方、诺安、博时之后,泰信中短债基金也即将转型为纯债基金。

目前债券基金在获取债券稳定收益的基础上,通过增加股票一级市场申购及适当的二级市场投资等手段,谋求高于比较基准的收益,20%的基金资产将投资于股票并参与股票一级市场申购,80%可投资于债券资产、企业债以及可转换债券等固定收益品种,其收益率走势将明显好于纯债组合。转型后的债券基金费率低,一般无申购费、认购费,赎回费率也很低。

泰信债券基金经理冯俊认为,债券只有和股票资产配合运作才能表现出对基金资产的波动性贡献和收益率稳定的能力。

一些大资金已经看上债券基金打新股的收益率,试图通过债券基金进行套利。由于债券基金在打新股后其净值的增长要在新股上市后才能有所体现,因 此,一些打新股的大资金在新股申购资金解禁后购入债券基金,等待获取新股上市带给债券基金的收益。因此,债券基金开始拒绝大资金进入。华宝兴业宝康债券从11月1日起暂停接受投资基金单笔100万元以上的申购及转入业务。

南方多利的三季报也显示,9月底较7月初的基金份额增长了一倍。且在9月18日公告,限制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积申购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业绩良好

基金三季报数据显示,三季度债券基金净值增长率平均为7%。其中净值增长率最高的债券基金是融华债券基金,三季度净值增长17.65%。 今年前3个季度,债券基金净值增长率平均为19.04%。其中净值增长最高的是南方宝元债券基金,达到49.45%,显著高于同类基金平均水平。而最低的净值增长率仅不到1%。

据分析,造成债券基金收益率差距如此之大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对于股票投资的把握。排名靠前的债券基金都在有限的股票仓位配置上做足工夫,或积极申购新股、或投资优质股票。

对比银行理财产品

应该说,今年打新股为债券基金贡献了很大的收益。数据显示,今年以来,申购新股的网上平均年化收益率是9.44%,网下申购平均年化收益率达到17.26%。而去年新股申购资金的年化收益率为11.44%。预计今年新股申购资金收益率将有所上升,可能达到20%左右。今年以来已有7只债券基金收益率超过20%,通过投资债券基金分享打新股的收益,不失为中小投资者的安全投资渠道。

虽然各大银行也推出了名称繁多的打新股理财产品,但在投资门槛和流动性方面,银行打新股产品还是比债券基金略逊一筹。

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门槛一般为5万元起点,购买、赎回也有时间限制。

在收益率方面,预期的年化收益率大部分介于2.5%~12%。在招商银行的“金葵花”中,2005年6月到2007年6月,整个打新股产品的平均收益率是11.73%。工商银行7~9月到期的申购新股产品,所有的收益率都只有7%多。

但也有收益表现突出的。今年以来,中信银行有4款“打新”产品下线,其中“新年计划一号”年化收益率为16.72%,“新年计划二号”为20.66%,而由于融合了新股与基金投资,“双赢计划”年化收益率更高达33.89%。

不过,不少银行近期推出的“打新股”产品,都有报酬提取条款。例如,工商银行的第5期申购新股型人民币理财产品,除了收取0.7%的固定费率,还要收取业绩报酬;再如招商银行的一款新股申购产品,对高出12%的收益部分收取50%的“手续费和信托报酬”。

选择合适产品

股票投资与债券投资篇12

引言

中国证监会2008年10月19日日正式《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试行规定》(以下简称《试行规定》),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股东即日起可以用无限售条件的股票质押通过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进行融资。

可交换公司债券是指上市公司的股东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交换成该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债券。作为一种金融创新工具,可交换公司债券为上市公司的股东提供了一种新的融资渠道。在银行信贷紧缩的背景下,对于出现暂时性经营资金短缺的上市公司股东而言,除抛售股票之外,还可通过发行可交换债券来解决资金困境。鉴于可交换债券含有认股期权,因此其发行利率一般会低于普通公司债券,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发行人的融资成本。对于对上市公司享有控制权的股东而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在一定期间内保留了股东对上市公司享有的股权份额,即使在换股权行使期间,股东也并不必然减少对上市公司的股权份额。而且,可交换公司债券为机构投资者提供了新的固定收益类投资产品,在吸引新资金加入市场的同时,其事先锁定未来换股价格的特点有利于引进对换股价格较为认同的价值投资者。

基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特点,本文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分别以债券发行者和投资者作为会计主体,探讨这一新的金融工具的相关会计处理问题。

1 债券发行者的相关会计处理

1.1 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时的确认与计量

按照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企业发行的非衍生金融工具包含负债和权益成份的,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将负债和权益成份进行分拆,分别进行处理。在进行分拆时,应当先确定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并以此作为其初始确认金额,再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体的发行价格扣除负债成份初始确认金额后的金额确定权益成份的初始确认金额。发行该非衍生金融工具发生的交易费用,应当在负债成份和权益成份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确认与计量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负债成份代表发债主体承担的到期还本付息的现时义务,应确认为“应付债券”,而权益成份代表发债主体赋予投资者的转换权的价值,确认为“资本公积”。

可交换公司债券的要素与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相同,也包括票面利率、期限、换股价格和换股比率、换股期等。可交换公司债券包含的负债成份与可转换公司债券类似,代表投资者不行使转换权时,发债主体承担的到期还本付息的现时义务,也应确认为“应付债券”。其计量金额为债券面值及票面利息按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时二级市场上与之类似的没有附带转换权的债券市场利率折算的现值,也称之为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

可交换公司债券所包含的权益成份指的是,在发债主体质押的股票市价高于转股价格的情况下,投资者通过行使转股权能够获得收益的权益,由于投资者拥有这种获得收益的权益,所以愿意以高于负债成份的价格来购买债券,投资者多支付的购买价格应确认为发债主体的权益成份,确认为“资本公积”。其计量金额为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价格减去负债成份公允价值的差额。具体见例题。

1.2 投资者行使转换权时的会计处理

虽然可交换公司债券与可转换公司债券非常相似,但两者也有不同之处:一是所换股份的来源不同,前者是发行人持有的其他上市公司的股份,后者是发行人本身未来发行的新股。二是可转换债券转股会使发行人的总股本扩大,摊薄每股收益;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不会导致标的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化,也无摊薄收益的影响。 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投资者在条件满足时按照相关约定行使转换权时,债券发行者应向行权人交付其发债时质押的所持上市公司股票,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信息质量要求,业务的实质其实是债券发行者以其持有的金融资产清偿债务。由于投资者作为债权人只有在通过转股会实现一定的收益时才会行使转换权,所以这种以金融资产清偿债务的交易不属于债务重组的范畴,行权导致的金融资产转移,按视同销售来处理,确认投资收益。具体会计处理要视金融资产类别而定。

如果作为可交换公司债券发债主体的上市公司股东对被投资单位能够实施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则其所质押的股票通过“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如果作为发债主体的上市公司股东对被投资单位不能实施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鉴于我国引入可交换公司债券这一金融工具的背景,发债主体对用于质押的上市公司股票的持有目的不是短期持有随时变现,这种情况下所质押的股票应通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以下举例说明。

例:甲公司是上市公司乙的股东(且能够对上市公司乙实施重大影响),于2007年1月1日按面值发行20000万元,票面利率为6%,5年期,每年付息一次到期还本的可交换公司债券。甲公司用其持有的上市公司乙的3000万股股票质押(该股票按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计算的市值为30000万元,该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24000万元,账面价值为27000万元,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无利润之外的权益变动项目)。发行一年后,投资者可按转股价格将所持债券的面值转换为质押的上市公司乙的股票。根据《试行规定》转股价格为质押股票在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的高者,这里假设转股价格为10元。已知与该债券类似的不附转换权的一般公司债券市场利率为9%。该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债券溢价或折价,不考虑发行费用。

1.2.1 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时的会计处理:

可交换公司债券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为:

200 000 000×0.6499+200 000 000×6%×3.8897=176 656 400(元)

权益成份的公允价值为:

200 000 000-176 656 400=23 343 600(元)

借:银行存款 200 000 000

应付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23 343 600

贷:应付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面值) 200 000 000

资本公积 23 343 600

1.2.2 确认利息及支付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15 899 076

贷:应付利息 12 000 000

应付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3 899 076

借:应付利息 12 000 000

贷:银行存款 12 000 000

1.2.3 投资者行使转换权时:

当质押股票的市场价格高于转股价格时,转股对投资者有利,投资者会选择行权。

投资者可转换的股数为:200 000 000/10=20 000 000(股)

发债主体应按转股数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将可交换公司债券的账面价值与减少的长期股权投资之间的差额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转让的损益。

借:应付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面值) 200 000 000

资本公积 23 343 600

贷:应付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19 444 524

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160 000 000(240 000 000/30 000 000×20 000 000)

——损益调整

20 000 000(300 000 000/30 000 000×20 000 000)

投资收益  23 899 076

需要说明的是,若发债主体对上市公司的投资能够实施控制,对长期股权投资采取成本法核算时,若投资者行权规模较大,导致行权后因股权转让使发债主体不能实施控制转为权益法核算时,发债主体还需要对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法与权益法的转换进行核算。

若上例中,甲公司对上市公司乙无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甲公司对乙公司的投资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则投资者行权时,甲公司的处理还需要考虑,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因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的部分转入投资收益。

2 债券投资者的相关会计处理

投资者购买的可交换公司债券属于固定收益类证券,而且投资者持有该债券的目的通常是期望通过行使转换权获得收益,根据发债主体规定的转股条件,投资者通过转股获得的股数是可以确定的,因此,投资者投资的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分类条件。

如果转换期内,发债主体质押的股票的市场价格低于行权价格,导致行权不利时,发债主体可能会赋予投资者回售的权力。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于投资者有权要求发行方赎回的债务工具投资,投资者不能将其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这时应将其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投资者行权购股时是将债券投资转为股票投资的交易。根据转股后对上市公司股票持有目的的不同,可以将其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照投资的可交换公司债券的账面价值作为取得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入账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