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账务管理范文

时间:2023-05-16 10:28:52

引言:寻求写作上的突破?我们特意为您精选了4篇合同账务管理范文,希望这些范文能够成为您写作时的参考,帮助您的文章更加丰富和深入。

合同账务管理

篇1

决策者是否充分认识到了通胀问题的严重性?政府将CPI目标由历年来的3%调高至4%是明确信号,抛开具体数字及统计方法等等不谈,调高CPI目标本身说明决策者已开始直面中国真正的通胀问题,而不再表现出一种漫不经心或者说对此游刃有余的态度。毋庸讳言,2010年的宏观政策,在调控物价方面的应对措施层级明显偏低,决策者一直没有把预防通胀放在重要的战略位置,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通胀的凶猛程度,致使政府的宏观调控重心在2011开年之际急速转移。

在此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2011年的六项任务中,第一项任务“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保持经济平稳健康运行”中,对于抑制通胀有明确的要求――“把稳定物价总水平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货币政策由“适度宽松”转向“稳健”,目标也是直指通胀管理;第二项任务“推进发展现代农业,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也表明中央决心从粮食价格稳定这一源头着力解决物价问题;另外,除关注供给环节的根本加强外,还对物价的另一个重要环节――流通环节的建设予以规范和巩固,提出落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确保群众吃上放心食品。

这一切部署表明“抑通胀”已成为决策者当前的核心目标。2010年底央行的二度加息毫无争议地被视为决策者2011年的“抑通胀”宣言,一些有政策背景的声音也在强化这一信息。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部研究室副主任陈昌盛表示:“2011年总的判断是,保增长不会有大问题。物价问题会进一步凸现,但不会出现恶性通胀。”国家发改委投资研究所研究员、中国投资协会会长张汉亚认为,在控通胀、调结构、稳增长三大目标之中,由于我国经济保持平稳增长是客观事实,稳增长不需要特意提出来,调结构是一个长期目标,不是2011年就能完成的,所以对于2011年而言,控通胀是核心任务。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并没有“控制通胀水平”的直接表述,而用了“管理通胀预期”、“稳定物价总水平”的间接表述。张汉亚认为,其中隐含着深刻的含义。稳定物价总水平,并不是控制通胀的代名词,而只是其中的一个核心部分。或者说,控制通胀是通过物价总水平的形式直接地反映出来。

篇2

第二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社会保障和市民服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市民服务信息系统),是指全市统一的、保障市民使用社会保障卡办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优待抚恤、公积金贷款申领等个人相关社会事务(以下统称个人相关社会事务)的政府信息系统。

本办法所称的社会保障卡,是指由政府发放、通过市民服务信息系统方便市民办理个人相关社会事务的集成电路卡。

第三条(系统组成)

市民服务信息系统包括:

(一)市级信息交换平台和基础信息共享数据库;

(二)市劳动保障、公安、民政、医疗保障、公积金管理等部门的有关信息系统和业务数据库;

(三)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

(四)市民持有的社会保障卡。

第四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市民服务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安全保障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管理部门)

**市社会保障和市民服务信息系统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信息服务办)主管全市市民服务信息系统。

**市社会保障和市民服务信息中心(以下简称市信息服务中心)负责市级信息交换平台和基础信息共享数据库的建设、运行、维护和安全,并对相关业务部门信息服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市劳动保障、公安、民政、医疗保障、公积金管理等部门(以下统称相关业务部门)及其信息服务机构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做好本部门有关信息系统、业务数据库和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的建设、运行、维护和安全工作。本市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协同做好本办法的实施工作。

各区、县和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应当做好本区域内市民服务信息系统相关的建设、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六条(原则)

按照保障公民权益、维护公共利益、服务和方便市民的原则,市民服务信息系统实行规范采集、资源共享、安全运行和统一监管。

市民服务信息系统的建设应当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和逐步完善。

第七条(面向市民的信息采集)

面向市民的信息采集内容,应当与市民服务信息系统提供的服务相对称。

面向市民信息采集的内容、项目,由市信息服务办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确定,并报市统计主管部门批准。

市信息服务中心应当统一组织具体信息采集工作,并向社会公众说明所采集信息的用途。

第八条(共享数据库的信息采集)

基础信息共享数据库的信息采集,除通过面向市民的信息采集外,应当由相关业务部门的业务数据库根据信息共享协议的约定提供数据,并通过市级信息交换平成数据传送。

第九条(业务数据库的信息采集)

业务数据库的信息采集,主要通过相关业务部门日常的业务积累取得,也可以从基础信息共享数据库取得或者通过市级信息交换平台从其他业务数据库取得。

业务数据库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在相关业务部门现有数据库的基础上进行。

第十条(信息共享)

市信息服务办根据基础信息共享数据库或者相关业务数据库的信息共享需要,牵头商定信息共享协议,并督促执行。

相关业务部门依照本部门的职责权限,要求基础信息共享数据库或者其他相关业务数据库提供信息的,应当根据信息共享协议和工作程序,并通过市级信息交换平台取得。

其他国家机关要求获取基础信息共享数据库或者相关业务数据库信息的,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信息维护)

共享数据库和业务数据库分别由市信息服务中心和相关业务部门及其信息服务机构按照各自的信息维护规范进行维护。

各业务数据库的共享信息发生变更的,该数据库的维护方应当在信息变更后的24小内,将变更的信息通过市级信息交换平台传送至共享数据库和有关业务数据库。

第十二条(信息应用的限制)

共享数据库和各业务数据库中的所有数据,只能用于市民办理个人相关社会事务和政府办理行政管理事务,不得用于任何商业用途,也不得提供给任何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

第十三条(安全监管)

市信息服务办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市民服务信息系统安全运行的监督。

市信息服务办根据系统安全的需要和国家有关规定,会同相关业务部门制定市民服务信息系统安全守则,并拟定具体安全操作规程。

市信息服务中心和相关业务部门的信息服务机构应当定期向市信息服务办报告安全运行情况,并接受其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设备安全)

市民服务信息系统应当使用经过国家安全保密主管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认定、检测的安全产品,并具备监视、记录和追踪等功能。安全产品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和技术发展及时更新。

第十五条(运行安全)

通过市级信息交换平台传送数据的,应当经过加密处理。

相关业务部门的信息服务机构在提供、获取共享信息时,应当采用物理隔离措施。

共享数据库和业务数据库应当设置访问权限,并采用身份认证和鉴别授权技术。

市民服务信息系统中的所有信息都应当及时制作备份。

第十六条(个人数据安全)

市信息服务中心应当在社会保障卡内设置密钥管理系统,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可以修改或者重新设置个人密码。

第十七条(法律责任)

因管理失职或者不当而泄露信息,导致财产损失或者其他后果的,有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篇3

中图分类号:TP3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9599 (2011) 22-0000-01

.Net Components and Design of Web Services Combination Applications in the Power System Equipment Failure Information Management System

Zhang Huiyong

(Jilin Academy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Changchun 130021,China)

Abstract:With the development of power industry,and gradually expand the scale of the system,C/S mode,the power failure extension of information management system has brought great difficulty to maintain and investment increase dramatically.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modern Internet Web technology applied to power system equipment failure information management approach:the use of framework components and Web Service technology to build a Web-based Distributed Information Management System power failure.The hardware structure of the whole system flexible,scalable,better economy,software systems easy to deploy,program development effort is small,with good interaction and a certain degree of safety performance,better power failure to meet the information management needs.

Keywords:Power system equipment failures;Information systems;.Net component technology;Web Services

一、引言

随着电力系统的不断扩大,电力网结构复杂程度和负载种类的增多,用户对供电的质量和可靠性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但是雷电、短路、接地,以及大容量负载的投切和不可预测因素总是导致电网出现各种故障,这些故障的频繁发生会危及到整个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因此,对电网故障与保护动作行为的分析显得越来越重要。电力系统现有的设备故障信息管理系统是基于传统的C/S局域网方式,这一模式下的电力故障信息管理系统存在工作效率低、管理不完善、维护困难和费用高等问题。随着Internet/Intranet技术的飞速发展和普及,其在电力系统中己得到广泛的使用。

二、系统关键技术框架

(一)Web Service在电力故障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应用。1.Web Service概述。XMLWeb Service是在Intemet上进行分布式计算的基本构造块。它透过Web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的开放式标准(例如HTllP、XML及SOAP等)来为其它的应用程序提供服务。其体系结构的主要优点之一是:允许在不同平台上、以不同语言编写的各种程序以基于标准的方式相互通信,这就为架构于不同系统平台上的、不同结构的数据库的信息共享提供了一种解决方法。2.Web Service的体系结构。Web Service体系结构基于以下三者的交互:服务的提供者,服务注册中心和服务请求者。它们之间的交互包括服务的,描述和消息传递等。

(二).Net组件的应用与意义。概述。平台的基本思想是:侧重点从连接到互联网的单-网站或设备上,转移到计算机、设备和服务群组上,使其通力合作,提供更广泛更丰富的解决方案。用户将能够控制信息的传送方式、时间和内容。将开创互联网的新局面,基于HTML的显示信息将通过可编程的基于XML的信息得到增强。XML是经“万维网联盟”定义的受到广泛支持的行业标准,Web浏览器标准也是由该组织创建的。微软公司为开发它投入了大量精力,但它并不是Microsoft的专有技术。平台带来的重要意义。对于电力故障信息管理系统开发人员而言,的策略是将互联网本身作为构建新一代操作系统的基础,对互联网和操作系统的设计思想进行合理延伸。

三、系统具体设计

(一)系统设计应该达到的性能。1.网络物理结构应满足灵活性、可扩展性、可靠性和经济性。从物理结构上来说,我们新构建的信息系统应该相对独立于现有的企业局域网,不受管理体制的限制,不受企业局域网内MIS管理系统变化的影响,这也是保证电网安全运行不受管理关系变化的要求。2.软件实现应具有交互性、可扩展性和足够的安全性能。电力系统故障信息的最初流向是从发电厂(站)或变电站(所)区域调度中心国网调度中心,但为了便整个系统具有数据交互性,便于以后的扩展应用,至少发电厂(站)或变电站(所)应该对外提供获取数据的方法。Browser方式在信息上具有开发快、使用简单的优点,但其交互性和可扩展应用性能往往受Web服务器开发的影响,Web Service则不同,它以组件对象的形式,以标准接口的方法向网络打开了内部访问的大门,完善的Web Service组件集合具有较强的数据交互能力,将两者有机的结合起来是解决电力系统故障信息管理的有效手段。

(二)系统详细设计。根据前面对.Net组件与Web Service的应用分析,由于需求不同,共设计A、B两级数据结构。A、B对象有不同的数据结构,且B级对象数据库是众多A级对象数据表子集的全集。A级对象电气设备综合信息表:考虑到电气设备种类较多,信息内容也较丰富,如果按设备类型单独建立数据表,并上传到B级对象数据库,是必会增大B级对象数据库维护量,同时也不便于后期管理软件的开发,因此,我们将不同的电所设备的综合信息归纳汇总,与同一个表的形式进行定义,并且允许数据为空。对设备信息的提取则由数据库查询语句逻辑来实现。B级对象数据库设计:其是一个A级对象数据表的全集。

四、结论

本系统是结合目前技术前沿――.Net组件技术与Web Service技术在电力故障信息管理与的一个实际应用。通过系统设计,实现了故障数据在电力系统中的网络分析与,能为用户提供初步韵远程故障分析资料。本系统模块能够方便地通过网络故障信息,实现资源的共享,能为查询用户提供一个稳定、直观的查询终端,为电力系统数据网络的完善提供有力的支持。

篇4

一、北京市对外劳务人员需要办理《职业资格证书》公证的,由本人执《北京市关于启用〈职业资格证书〉加强规范化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培发〔1999〕58号)第六条规定的材料到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或鉴定复核。

对于户口不在本市并长期在京工作的对外劳务人员,需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对经审核或鉴定复核合格人员,由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原《职业资格证书》统一换成印有中、英文对照并套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职业技能鉴定专用章”、“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职业技能鉴定专用章”并在证书照片处盖有“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专用章”钢印的《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涉外证书”)。

三、涉外证书内容按《北京市关于启用〈职业资格证书〉加强规范化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培发〔1999〕58号)规定填写,并从2000年1月1日起采用打印机打印。

附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境外就业和对外劳务合作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办理公证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1999年9月16日  劳社厅函〔1999〕121号)

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司法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为促进国际劳务技术合作与交流,维护我国传统的技艺和专长在国际上的良好声誉,现对境外就业和对外劳务合作人员(以下简称“对外劳务人员”)办理职业资格证书公证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外劳务人员须持印有中英文对照并套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职业技能鉴定专用章”、“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职业技能鉴定专用章”的职业资格证书,做为办理职业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二、对外劳务人员原来所持的职业资格证书(含《技术等级证书》、《技师合格证书》以及《高级技师合格证书》)由省级以上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或鉴定复核后,统一换证,并在证书照片处盖省级以上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钢印。

三、对外劳务人员办理职业资格证书公证时,应持本人身份证件、涉外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向其住所地具有办理涉外公证资格的公证处提出申请。经公证处审核无误后,以证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证书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职业技能鉴定专用章”、“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职业技能鉴定专用章”(套红印),以及持证人照片处省级以上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钢印属实的方式,出具公证书。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每季度应将上一季度换发证书情况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并抄报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

附件:职业资格证书特征说明

一、职业资格证书分为初级技能、中级技能、高级技能以及技师、高级技师,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

二、证书内页第2页套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章。

三、证书内页和封二、封三、封底采用隔色彩红印刷。

四、证书内页和封二、封三、底边采用LDBZH浮雕印刷。

免责声明:以上文章内容均来源于本站老师原创或网友上传,不代表本站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学习和参考。本站不是任何杂志的官方网站,直投稿件和出版请联系出版社。
友情链接
发表咨询 加急咨询 范文咨询 杂志订阅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