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合集12篇

时间:2023-05-23 08:51:26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篇1

农村基础设施,是建设新农村、提升农村生产力、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全面改善农村面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物质基础,必须下大力气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增强新农村建设能力。

一、落后的基础设施已成为制约新农村建设最为突出的因素

目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滞后,远不能满足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兴旺的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需要,仍然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最薄弱的环节,更是制约新农村建设最为突出的因素。

1.农业生产基础设施依然薄弱。一是农田水利建设滞后,农业仍未从根本上摆脱靠天吃饭的局面。现有的农田水利工程相当一部分已超过规定使用年限,老化失修严重,设施不配套,效益衰减。目前,全国农田有效灌溉面积约占耕地面积的46%,机电排灌面积不足30%,农业灌溉用水平均利用系数只有0.45。二是耕地数量在逐年减少的同时,质量下降。农户经营规模小,地块细碎,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下降,水土流失和荒漠化严重,中低产田面积占全国耕地面积的70%以上。三是农业科技水平不高。农业科技发展和创新能力不强,技术集成度不足,成果转化率低,科技进步对农业的贡献率只有48%,大大低于发达国家70%一80%的平均水平。

2.农民基本生活条件依然落后。一是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推进,农民迫切要求改善人居环境和村容村貌。我国目前有40%的村庄没有集中供水,60%的村庄没有排水沟渠和污水处理,90%的村庄没有消防设施,垃圾随处丢放。二是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不容乐观。以水质、水量、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等饮水安全的指标衡量,全国还有3亿多农村人口饮水未达到安全标准。三是农民生活燃料结构不合理。在农村生活燃料消费结构中,秸秆占30%,薪柴占25%,两者合计比例高达55%,一直是大部分农村地区生活燃料的主体,而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的比重还非常低。我国年产农作物秸杆62亿吨,其中有35%约22亿吨剩余秸杆未被利用,开发前景广阔。

3.农村经济服务设施亟待健全。一是农村道路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农村路网和运输服务体系起点低,覆盖能力和技术状况都面临相当大的压力,成为制约农村发展的主要因素。很多农村公路晴通雨阻,抗灾能力低,路况差,缺桥少涵的问题比较普遍。二是农产品安全生产服务体系不健全,农业抗灾减灾能力不强。近5年来,全国粮食作物遭受自然灾害面积、成灾面积和绝收面积分别占粮食播种面积的39%、23%和6%,年均造成粮食损失250亿公斤左右。三是有相当数量的农村人口还用不上电。目前农村电力设施供给不足的矛盾还相当突出,中西部地区农村电网还比较薄弱,全国还有约2000万农村人口用不上电。四是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不强。农业生产的信息化、标准化建设严重滞后,尚不能为广大农村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不少农村显得无可奈何。

二、科学界定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内容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必须体现新农村建设的要求。这个“新”,突出表现在能够让农民在生产生活过程中与城里人一同享受现代文明进步成果,切实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改进农民生活方式,丰富农民的物质文化生活。从新农村建设的基本要求来看,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内容主要是:

1.农村生产性基础设施。农村生产性基础设施主要是直接服务于农业生产发展的基本物质条件。它主要包括:农田水利工程、农业土地质量保持和提高、农村生态环境改善优化。

2.农村生活性基础设施。农村生活性基础设施主要是直接服务于农民生活,改善农民生活现状和人居环境,美化村庄风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提升农民物质文明进步水平,促进农民精神文明建设的物质条件。它主要包括:人居环境整治、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农村能源建设、村庄安全建设、广播电视电话网络建设、教育文化卫生体育设施建设。

3.农村服务性基础设施。服务性基础设施主要是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有利于改善农民生存和发展条件、扩大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社会覆盖面、提升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品质和综合实力、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发展的服务性物质技术条件。它主要包括:农村交通建设、农村信息化建设、农产品标准化建设、农村电力电网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的建设等。

三、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基本思路

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既是一项惠及10亿农民的伟业,也是一项内容繁多、涉及面广、系统性强、投资量大、持续期长的宏大工程。组织实施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仅要有政治热情、政治责任心,而且要有长期进行的决心和恒心。当前,各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热情很高,一些地区通过试点,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和做法。但是,个别地区也出现了盲目跟风、重复建设、投资浪费、盆景工程等一些苗头性问题,值得警惕。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首先需要明确思路,科学规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注重长效,才能取得预期的成效。

1.高度重视规划工作,发挥规划的统筹约束作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规划先行。开展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也应如此。规划搞不好,容易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破坏。这方面的教训是十分深刻的。中央和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抓紧制订和完善带有全局指导性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总体和专项规划。各省(区、市)要结合组织实施中央规划,坚持从本地实际出发,研究提出本地区未来一个时期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建设目标、区域布局和政策措施,分阶段、有步骤、有计划地逐步加以推进。特别要加强对县乡两级工作的指导,确保各项建设规划落到实处。编制规划要有前瞻性,以适应未来劳动力转移、城镇化发展和产业结构变化的趋势;同时又要从现实物质条件出发,防止过分超前、脱离实际。要加强各有关专项规划的相互衔接,防止单打一,避免一些工作的重复、浪费。

2.尊重民意因地制宜,激发农民参与的内在动力。开展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亿万农民既是受益主体,又是建设的主力军。应当尽可能地寻求到国家明确支持,综合财力、技术条件可行,农民愿望强烈、能力许可这样一个结合点。为此,要广泛听取民意,围绕农民需求进行谋划。把农民群众的积极性调动起来,组织和引导他们用辛勤的双手改善自身生产生活条件。我国地域广阔,各地自然资源状况、地形地貌不同,山区、丘陵、平原都有;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也不尽相同,东、中、西部地区的农民对农村基础设施的需求优先顺序、建设标准肯定也不相同,必须因地制宜。在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中,要把国家支持与广大农民群众投工投劳有机结合起来。政府不能包揽一切,只能将有限的财政资金投在重点项目上,发挥引导作用。3.明确职责积极推进,精心组织有效实施。职责划分主要是明确划分政府、乡村组织、政府职能部门与科研机构的职责。没有明确的职责划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搞得不好,就会形成各方喊起来重要、落实起来却谁都不负责的尴尬局面。政府的职责主要是搞好规划、制定政策,抓好试点示范,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宏观指导与管理。政府要把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要有明确的规划目标和政策措施,并作为各级政府的重要工作之一。对实施过程中可能涉及的法律和政策问题要认真、及时地加以解决,并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最大限度地依法提供保护、鼓励和支持。要在搞好试点示范、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稳步推进,不能搞运动。要尊重农村意愿,按照量力而行、循序渐进、注重实效的原则,切不可背离农民意愿,做一些劳民伤财的事情。村级组织的主要任务是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在做好各方面工作的前提下,组织好实施工作;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科研机构则应对规划和建设的方案进行科学论证,围绕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重大技术问题,组织力量进行攻关,形成一批先进、实用、经济、受农民欢迎的新技术,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技术支持。

4.从实际出发,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政治背景下,一定会在短期内得到各方面极大的重视,也一定会得到切实的实施。但如何建立农村基础设施的长效管理机制,则是值得高度重视的问题。现在所说的在集体化历史时期所形成的农村基础设施的功能丧失殆尽就是最好的反证。建立新农村基础设施管理的长效机制,主要是解决谁投资、谁管理的问题。说到底也就是要解决农村基础设施主体到位问题。只有主体到位,才有可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要制定谁投资、谁受益、谁管理的相关法规、政策,让投资者放胆投资、放心受益、放手管理。因此,特别要重视对农村基础设施产权制度的改革,在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向农村基础设施投资时,要建立明确的产权归属制度,确保谁投资谁受益。就是那些完全由政府或村集体投资形成的设施,也要通过产权制度的改革,切实解决主体缺位问题。当然还要对农村基础设施的管理,设置一些现代技术方法,制定一些相应的法律法规,让投资主体能够较稳定地、合法地获得应有受益。最重要的是,要让广大农民群众真正参与到基础设施建设中来,并能真正行使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使农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他们是基础设施的主人。

四、多渠道解决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所需巨额资金

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按目前基本规划思路,实现目标任务,也就是建设基本到位,至少需要10~15年时间,投入5~8万亿元的建设资金。如此巨额资金的筹集是一个突出的难题。为此,我们要充分发挥中央财政政策、投资的引导作用,形成国家、地方、社会、农民共同参与的多渠道筹资机制。

1.要规范和稳定中央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投入比例。中央财政用于同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要从目前尚不足财政收入的1%提高到3%,并最终能稳定在5%以上,且中央财政的该项资金投入要与综合国力不断增强和财力持续增长相适应,不断增加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用于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规模。加大投资结构调整力度,切实把投资重点放在农村和农业的基础设施建设上来,并对全社会发挥引导作用。2.要进一步明确地方各级政府在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承担的主要责任。地方政府要把投资重点向农村倾斜。要在较大幅度增加本级财政预算用于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同时,提高耕地占用税税率,确保新增税收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增加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土地开发整理的资金规模,不断拓宽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渠道。

3.要进一步整合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财政性投入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目前,中央政府部门直接和间接分配与管理支农投资的有近20多个部门;县级政府分配管理支农投资的部门也有10多个。各种支农投资基本上都是以“条条”为主管理,主管部门之间缺乏沟通,致使不同渠道的政府支农投资,在使用方向、项目布局、建设内容等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交叉、重复。解决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问题,必须重视并切实解决各种政府支农投资协调整合问题。各部门要相互配合,加大支农财力资源整合力度,集中力量办大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要实施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工程。实行市管县体制,就是为了发挥城市的带动效应,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各大中城市要切实履行市带县、市帮县的责任,通盘制定城乡发展规划,将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向农村延伸,加大市级财政性资金对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同时组织城市有关单位,特别是工业企业,帮扶农村,增强都市对农村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形成城乡协调发展、农工共同繁荣的局面。为促进工业资金向农村实施投资,要在税收等方面给予明确的优惠政策。

5.要加快建立全社会参与的激励机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各类金融机构要调整信贷投放结构,注重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倾斜,切实改善金融服务,在信贷方面给予低息、贴息等优惠支持,加强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各级政府要积极组织、动员社会团体和个人帮扶农村,鼓励、引导和支持他们投资、投劳、投物,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EB/OL].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篇2

农村基础设施,是建设新农村、提升农村生产力、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全面改善农村面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物质基础,必须下大力气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增强新农村建设能力。

一、落后的基础设施已成为制约新农村建设最为突出的因素

目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滞后,远不能满足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兴旺的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需要,仍然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最薄弱的环节,更是制约新农村建设最为突出的因素。

1.农业生产基础设施依然薄弱。一是农田水利建设滞后,农业仍未从根本上摆脱靠天吃饭的局面。现有的农田水利工程相当一部分已超过规定使用年限,老化失修严重,设施不配套,效益衰减。目前,全国农田有效灌溉面积约占耕地面积的46%,机电排灌面积不足30%,农业灌溉用水平均利用系数只有0.45。二是耕地数量在逐年减少的同时,质量下降。农户经营规模小,地块细碎,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下降,水土流失和荒漠化严重,中低产田面积占全国耕地面积的70%以上。三是农业科技水平不高。农业科技发展和创新能力不强,技术集成度不足,成果转化率低,科技进步对农业的贡献率只有48%,大大低于发达国家70%一80%的平均水平。

2.农民基本生活条件依然落后。一是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推进,农民迫切要求改善人居环境和村容村貌。我国目前有40%的村庄没有集中供水,60%的村庄没有排水沟渠和污水处理,90%的村庄没有消防设施,垃圾随处丢放。二是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不容乐观。以水质、水量、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等饮水安全的指标衡量,全国还有3亿多农村人口饮水未达到安全标准。三是农民生活燃料结构不合理。在农村生活燃料消费结构中,秸秆占30%,薪柴占25%,两者合计比例高达55%,一直是大部分农村地区生活燃料的主体,而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的比重还非常低。我国年产农作物秸杆62亿吨,其中有35%约22亿吨剩余秸杆未被利用,开发前景广阔。

3.农村经济服务设施亟待健全。一是农村道路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农村路网和运输服务体系起点低,覆盖能力和技术状况都面临相当大的压力,成为制约农村发展的主要因素。很多农村公路晴通雨阻,抗灾能力低,路况差,缺桥少涵的问题比较普遍。二是农产品安全生产服务体系不健全,农业抗灾减灾能力不强。近5年来,全国粮食作物遭受自然灾害面积、成灾面积和绝收面积分别占粮食播种面积的39%、23%和6%,年均造成粮食损失250亿公斤左右。三是有相当数量的农村人口还用不上电。目前农村电力设施供给不足的矛盾还相当突出,中西部地区农村电网还比较薄弱,全国还有约2000万农村人口用不上电。四是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不强。农业生产的信息化、标准化建设严重滞后,尚不能为广大农村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不少农村显得无可奈何。

二、科学界定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内容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必须体现新农村建设的要求。这个“新”,突出表现在能够让农民在生产生活过程中与城里人一同享受现代文明进步成果,切实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改进农民生活方式,丰富农民的物质文化生活。从新农村建设的基本要求来看,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内容主要是:

1.农村生产性基础设施。农村生产性基础设施主要是直接服务于农业生产发展的基本物质条件。它主要包括:农田水利工程、农业土地质量保持和提高、农村生态环境改善优化。

2.农村生活性基础设施。农村生活性基础设施主要是直接服务于农民生活,改善农民生活现状和人居环境,美化村庄风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提升农民物质文明进步水平,促进农民精神文明建设的物质条件。它主要包括:人居环境整治、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农村能源建设、村庄安全建设、广播电视电话网络建设、教育文化卫生体育设施建设。

3.农村服务性基础设施。服务性基础设施主要是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有利于改善农民生存和发展条件、扩大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社会覆盖面、提升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品质和综合实力、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发展的服务性物质技术条件。它主要包括:农村交通建设、农村信息化建设、农产品标准化建设、农村电力电网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的建设等。

三、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基本思路

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既是一项惠及10亿农民的伟业,也是一项内容繁多、涉及面广、系统性强、投资量大、持续期长的宏大工程。组织实施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仅要有政治热情、政治责任心,而且要有长期进行的决心和恒心。当前,各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热情很高,一些地区通过试点,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和做法。但是,个别地区也出现了盲目跟风、重复建设、投资浪费、盆景工程等一些苗头性问题,值得警惕。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首先需要明确思路,科学规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注重长效,才能取得预期的成效。

1.高度重视规划工作,发挥规划的统筹约束作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规划先行。开展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也应如此。规划搞不好,容易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破坏。这方面的教训是十分深刻的。中央和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抓紧制订和完善带有全局指导性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总体和专项规划。各省(区、市)要结合组织实施中央规划,坚持从本地实际出发,研究提出本地区未来一个时期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建设目标、区域布局和政策措施,分阶段、有步骤、有计划地逐步加以推进。特别要加强对县乡两级工作的指导,确保各项建设规划落到实处。编制规划要有前瞻性,以适应未来劳动力转移、城镇化发展和产业结构变化的趋势;同时又要从现实物质条件出发,防止过分超前、脱离实际。要加强各有关专项规划的相互衔接,防止单打一,避免一些工作的重复、浪费。

2.尊重民意因地制宜,激发农民参与的内在动力。开展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亿万农民既是受益主体,又是建设的主力军。应当尽可能地寻求到国家明确支持,综合财力、技术条件可行,农民愿望强烈、能力许可这样一个结合点。为此,要广泛听取民意,围绕农民需求进行谋划。把农民群众的积极性调动起来,组织和引导他们用辛勤的双手改善自身生产生活条件。我国地域广阔,各地自然资源状况、地形地貌不同,山区、丘陵、平原都有;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也不尽相同,东、中、西部地区的农民对农村基础设施的需求优先顺序、建设标准肯定也不相同,必须因地制宜。在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中,要把国家支持与广大农民群众投工投劳有机结合起来。政府不能包揽一切,只能将有限的财政资金投在重点项目上,发挥引导作用。

3.明确职责积极推进,精心组织有效实施。职责划分主要是明确划分政府、乡村组织、政府职能部门与科研机构的职责。没有明确的职责划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搞得不好,就会形成各方喊起来重要、落实起来却谁都不负责的尴尬局面。政府的职责主要是搞好规划、制定政策,抓好试点示范,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宏观指导与管理。政府要把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要有明确的规划目标和政策措施,并作为各级政府的重要工作之一。对实施过程中可能涉及的法律和政策问题要认真、及时地加以解决,并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最大限度地依法提供保护、鼓励和支持。要在搞好试点示范、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稳步推进,不能搞运动。要尊重农村意愿,按照量力而行、循序渐进、注重实效的原则,切不可背离农民意愿,做一些劳民伤财的事情。村级组织的主要任务是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在做好各方面工作的前提下,组织好实施工作;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科研机构则应对规划和建设的方案进行科学论证,围绕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重大技术问题,组织力量进行攻关,形成一批先进、实用、经济、受农民欢迎的新技术,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技术支持。

4.从实际出发,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政治背景下,一定会在短期内得到各方面极大的重视,也一定会得到切实的实施。但如何建立农村基础设施的长效管理机制,则是值得高度重视的问题。现在所说的在集体化历史时期所形成的农村基础设施的功能丧失殆尽就是最好的反证。建立新农村基础设施管理的长效机制,主要是解决谁投资、谁管理的问题。说到底也就是要解决农村基础设施主体到位问题。只有主体到位,才有可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要制定谁投资、谁受益、谁管理的相关法规、政策,让投资者放胆投资、放心受益、放手管理。因此,特别要重视对农村基础设施产权制度的改革,在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向农村基础设施投资时,要建立明确的产权归属制度,确保谁投资谁受益。就是那些完全由政府或村集体投资形成的设施,也要通过产权制度的改革,切实解决主体缺位问题。当然还要对农村基础设施的管理,设置一些现代技术方法,制定一些相应的法律法规,让投资主体能够较稳定地、合法地获得应有受益。最重要的是,要让广大农民群众真正参与到基础设施建设中来,并能真正行使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使农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他们是基础设施的主人。

四、多渠道解决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所需巨额资金

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按目前基本规划思路,实现目标任务,也就是建设基本到位,至少需要10~15年时间,投入5~8万亿元的建设资金。如此巨额资金的筹集是一个突出的难题。为此,我们要充分发挥中央财政政策、投资的引导作用,形成国家、地方、社会、农民共同参与的多渠道筹资机制。

1.要规范和稳定中央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投入比例。中央财政用于同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要从目前尚不足财政收入的1%提高到3%,并最终能稳定在5%以上,且中央财政的该项资金投入要与综合国力不断增强和财力持续增长相适应,不断增加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用于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规模。加大投资结构调整力度,切实把投资重点放在农村和农业的基础设施建设上来,并对全社会发挥引导作用。  2.要进一步明确地方各级政府在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承担的主要责任。地方政府要把投资重点向农村倾斜。要在较大幅度增加本级财政预算用于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同时,提高耕地占用税税率,确保新增税收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增加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土地开发整理的资金规模,不断拓宽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渠道。

3.要进一步整合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财政性投入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目前,中央政府部门直接和间接分配与管理支农投资的有近20多个部门;县级政府分配管理支农投资的部门也有10多个。各种支农投资基本上都是以“条条”为主管理,主管部门之间缺乏沟通,致使不同渠道的政府支农投资,在使用方向、项目布局、建设内容等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交叉、重复。解决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问题,必须重视并切实解决各种政府支农投资协调整合问题。各部门要相互配合,加大支农财力资源整合力度,集中力量办大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要实施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工程。实行市管县体制,就是为了发挥城市的带动效应,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各大中城市要切实履行市带县、市帮县的责任,通盘制定城乡发展规划,将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向农村延伸,加大市级财政性资金对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同时组织城市有关单位,特别是工业企业,帮扶农村,增强都市对农村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形成城乡协调发展、农工共同繁荣的局面。为促进工业资金向农村实施投资,要在税收等方面给予明确的优惠政策。

5.要加快建立全社会参与的激励机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各类金融机构要调整信贷投放结构,注重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倾斜,切实改善金融服务,在信贷方面给予低息、贴息等优惠支持,加强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各级政府要积极组织、动员社会团体和个人帮扶农村,鼓励、引导和支持他们投资、投劳、投物,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EB/OL].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篇3

这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对上半年工作进行总结交流,同时对下半年工作作些部署。刚才,各工作组组长都就各组今年来的工作进行了汇报,也都谈了下阶段的工作打算,谈得都很好。大家知道,市委、市政府对新农村建设的办点工作高度重视,年初专门召开了办点工作会议,*副市长对如何抓好办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市委*书记亲自到会讲话。为了进一步推进该项工作,5月底到6月初,我办又根据市领导的指示,对各办点单位的办点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下面,我根据刚才大家的汇报和我们平时所掌握的情况讲两点意见。

一、关于前阶段工作情况

根据刚才大家的汇报和平时所掌握的情况,可以看出,今年来参与办点的市级领导对新农村建设的办点工作是高度重视的,各后盾单位也基本上能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开展工作,特别是广大工作队员,作风相当扎实,克服生活上的各种不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各示范村的工作来势还是比较好的。具体表现:

一是办点部门高度重视。从我们掌握的情况看,挂点市级领导对办点工作高度重视,都亲自带队深入示范村调研指导工作,特别市委向秘书长和市政府*副市长先后多次到点上现场办公。各后盾单位工作积极主动,主要负责人大都深入各示范村调查研究。市规划局、市建工局、市房产局、市人防办是*区*镇*村的后盾帮扶单位,早在4月初就到该村调研新农村建设工作。4月中旬,该工作组就正式驻村开展工作。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市烟草局、省农村信用联社邵阳办事处、市电业局等四个单位是*县*镇*村的后盾帮扶单位,也于4月26日就到村开展工作。此外,市政协办牵头的*区*乡*村工作组、市畜牧局牵头的*区渡头桥镇江口桥村工作组、市人大办牵头的*县*乡坝上村工作组、市农业局牵头的*区*乡*村工作组、市林业局牵头的*区火车站乡莲荷村工作组、市司法局牵头的*区*乡*村工作组、市城管局牵头的*区*乡*村工作组、市地税局牵头的*区板桥乡烟塘村工作组、市科技局牵头的*区*镇*村工作组、市扶贫办牵头的*区*镇*村工作组、市经委牵头的*区田江乡响水村工作组等也都按照要求入村开展了工作。

二是工作队员尽职尽责。从我们了解的情况看,各工作组驻村后,基本上都能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尽职尽责、扎实开展工作。驻*县*镇*村工作组,在市开发办的牵头组织下,自4月26日入驻该村后,在不到十天的时间里,他们走遍了全村的24个村民小组的近50%的农户,特别是村里的特困户进行了100%的走访。驻*区*镇*村工作组到村后,在市规划局带队同志的组织带领下,在4月份短短的10多天就走遍了该村的23个村民小组,并召开了几次村民小组长座谈会,了解群众的真实想法,十多天的调查走访,从未吃过村里一顿饭。市城管局牵头的*区*乡*村工作组,当时没有市领导挂点,但他们仍然主动到村,把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此外,市人大办牵头的*县*乡坝上村工作组、市政协办牵头的*区*乡*村工作组、市农业局牵头的*区*乡*村工作组、市畜牧局牵头的*区渡头桥镇江口村工作组、市林业局牵头的*区火车站乡莲荷村工作组等都尽职尽责,这种实事求是的工作精神和扎扎实实的工作作风深受群众好评。

三是争取资金积极主动。为切实解决办点示范工作的资金投入问题,各工作组、各后盾单位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都积极想方设法争取资金,为各示范村解决实际问题。据我们了解的情况,到目前为止,以林业局牵头的*区莲荷村工作组自筹的经费已全部到位。以政协办牵头的、我们农办参与的*区*乡*村工作组,目前自筹的经费也基本到位。从刚才汇报的情况看,其它几个工作组的自筹经费也基本到位。在自筹经费到位的基础上,大部分单位都积极向外争取经费。驻*区*乡*村的市农业局、市农业综合开发办等单位,为了解决该村的*—白田蔬菜基地、人畜饮水工程、农业产业化企业建设原料生产基地等建设项目的资金问题,积极向省申报,请求省里的项目支持。*区板桥乡烟塘村工作组、*区*乡*村工作组、*区*镇*村工作组、*区*镇*村工作组、*区火车站乡莲荷村工作组、*区渡头桥镇江口村工作组、*区*乡*村工作组、*县*乡坝上村工作组、*县*镇*村工作组等都在想方设法争取资金,其中部分资金已经到位。

四是建设项目逐步启动。从我们了解的情况看,目前,各示范村在工作组的带领下,都启动了一批项目,如*村、*村,*村、*村,*区*村等村的村部建设都建设得如火如荼。*村的农业结构调整等也搞得有声有色,*区*乡*村的改水工程、*区*乡*村的通组公路和鱼塘的硬化、*区*镇*村的省级科技示范村建设等都搞得有声有色。

目前,存在的问题一是工作组与工作组之间工作开展不平衡。二是同一工作组内部不同单位之间工作开展不平衡。三是部分村的规划还没有完成。四是项目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快。希望各后盾单位迅速行动起来,切实把办点工作做实做好。

二、关于下一步工作

现在已是8月中旬,距年底已不足5个月了,时间虽然不长,但对新农村建设来说,却是正是我们搞基础设施建设的最佳时期,因此,我们必须加大工作力度,算清时间账,把原计划在今年内抓好的工作,一件一件抓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主要是要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村庄规划。据我们了解,到目前为止,14个村中还有个别村的村庄规划还没有最后完成,部分已完成的村庄建设规划也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主要是少数示范村在编制规划时,偏重于听取专家的意见,对群众的意见吸收不够,导致规划的执行性不强;有些村庄在编制规划时,总是习惯于把农户集中起来,搞街道式聚居,完全忽视了农村应有的田园风光等。我们一直强调,搞新农村建设,规划是先导。下阶段,各工作组一定要把规划工作作为一项硬任务来抓。首先要抓好规划的扫尾工作,目前规划工作尚未完成的,必要在年底前全面编制完成好。其次要对已编制好的规划进行完善,要注重保护地方的建筑文化特色,突出人和自然的和谐。要体现农村特有的山水田园风光,充分征求并认真吸纳群众意见,凡是得不到群众签字同意的规划,一律不得批准实施,以确保规划的操作性。再次要抓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凡已得到群众签字同意并正式批准下发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各工作组一定要协助村支两委引导并督促群众在开展公益事业建设和住宅建设时按规划选址和施工,建设中要特别注意保护耕地,注重基础设施和功能配套。

(二)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年初*书记在讲话中明确要求,今年各工作组在基础设施方面要做好三件事,即要解决好安全饮水问题;要全面完成电网改造,做到城乡同网同价;要切实抓好通村公路建设,水泥路要通到村部。各工作组要对照这些工和进行检查,没有完成的要想方设法去完成。主要要抓好二方面的工作。一是要积极组织资金到位,确保有钱办事。财政安排的10万元钱,估计在近段内可以到位。各后盾单位的钱,目前还没到位的要尽快组织到位。向其它部门争取的钱也要尽快组织到位。二是要认真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各工作组要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并监督施工,该整改的一定要整改,凡是出现质量问题的各类工程,一定要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绝不姑息。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篇4

一、20__年末我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现状

1、交通方面。全县通车里程达到1867公里,公路网密度为0.85公里/万平方公里,按人口总数统计为61公里/万人。其中一级公路7公里占0.36 %,二级公路36公里2%,三级公路34公里占1.8%,四级公路587公里占31.45%,等外级公路1293 公里占69.25%。其中有油路140公里,水泥路48公里,弹石路579公里,实现60%的乡镇通油路,98%的行政村通弹石路,93%的自然村通公路,100%的乡镇和65%的村民委员会开通公交车。全县境内“三横三纵”的公路主骨架和“连县、连乡、连村、连景”的公路交通网络已经形成。

2、农田水利方面。全县现有中型水库2座,小(一)型水库4座,小(二)型水库64座,小库塘2316件,水窖3.6万个,抽水站141座,机井155眼; “三面光”沟渠640多公里,占全县引水沟渠总长的35%,整修加固河堤146公里,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62.7平方公里。全县可控水量达1.07亿立方米(其中工程蓄水6444万立方米),水利化程度达54.9%。完成农村人畜饮水工程60件,共解决全县11.15万人的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建成稳产农田25万亩,拥有大中型拖拉机87台,小型拖拉机313台,农用排灌动力机械602台工,农业机械总动力达9002万瓦特,机械耕耙面积达7.1万亩。

3、能源方面。已建成110kv变电站1座和35kv变电站4座,第一、二期农网改造和完善西部地区农网改造项目后,新建35kv线路12.5公里,新建和改造10kv线路522公里、400/220v线路1316公里,更换(新装)高耗能配电变压器476台,改造户表56237户,实现了全县所有自然村通电。建成节能灶58452户,沼气池10546口,太阳能12700平方米,微型水力发电机3500瓦。

4、林业方面。完成退耕还林12.4万亩,其中退耕地还林5.5 万亩,荒山荒地造林6.9万亩;实施天保工程管护森林215.9万亩;完成人工造林27万亩(其中华山松18万亩),核桃种植面积达44.54万亩;全县森林覆盖率达60.7%。全县共有6个国有林场和10个乡镇林业站,54个天保站点,建成林木种苗基地2个,成立森林防火队2个。

5、畜牧方面。畜牧兽医综合服务网络上建成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9个,乡镇服务站所场16个;牛冻精改良服务网络上建成冻精改良站点45个;动物防疫体系上建成县级兽医防治站1个,乡镇畜牧兽医站点14个;改造和新建标准卫生牛厩10.1万平方米,羊舍2.5万平方米,猪舍3924平方米,禽舍7260平方米;饲草料加工贮备设施配套农户铡草机239台,建青贮氨化窖3.33万立方米;建成牲畜交易市场17个,交易棚600平方米。

6、信息化方面。建成450兆基站4个,建成移动基站、联通基站70座,架设光缆770公里,固定电话普及率达每百人8.4部,移动电话用户达6.8万户,互联网用户3076户,全县广播、电视覆盖率分别达到90.5%和96.1%。

7、教育方面。建成普通高中2所,职业高中1所,

教师进修学校1所,初级中学15所,小学83所,教学点216个(其中一师一校点168个),幼儿园66所(其中社会力量办园64所),乡镇化技术学校10所。全县校舍建筑中还有危房面积71614平方米,占校舍总面积的28℅,其中中学c级危房425平方米,d级危房21617平方米,小学c级危房100平方米,d级危房49472平方米。8、卫生方面。完成县人民医院的整体搬迁工程,完成青华、五印、紫金、庙街、巍宝山、牛街、大仓7个乡镇卫生院国债建设项目,完成县疾控中心检验大楼、县血防站、保健院业务楼建设项目;完成75个村级卫生室改造建设项目。全县已基本形成了以县为中心,乡镇为纽带、村为网底的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

9、文体方面。实施“两馆一站”项目工程后,建成县文化馆和县图书馆;建成南诏、巍宝山、大仓、永建、牛街、庙街、五印、紫金8个乡镇文化站;建成农民体育活动场地309个;完成县体育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的总体规划。

二、我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面临的主要困难及问题

1、乡村公路等级差。虽然我县的公路通达率很高,但存在公路等级低,县与乡、乡与村之间的公路路面窄,路况差,村组公路多数为等外级公路,抗灾能力低,缺桥少涵的问题比较普遍,晴通雨阻现象非常突出。落后的交通基础设施仍然是我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瓶颈,为新农村建设,产业结构调整、人流、物流发展等带来了较大的不利因素。

2、农田水利设施薄弱。一是我县水利工程大部分是五、六十年代修建的,主体工程设计标准低,病险水库较多,现有的大部分已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抗灾减灾能力低。二是全县农田有效灌溉面积低,特别是山区因蓄水能力弱和排灌设施建设不完善,农业很大程度上仍然处于靠天吃饭的状态,极大地影响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三是因水利设施滞后,我县的稳产农田不多,农业旱涝保收不稳定,产业结构调整难,农民经济增收困难。四是全县还有近10万农村人口存在饮水不安全和饮水困难问题。

3、能源建设工作任务艰巨。一是我县电力骨架网布局不理想,5个110kv、35kv变电站主要集中在县城东部,西部山区无高压输电线路和35kv变电站。二是一、二期农网改造时由于投资限制,规划设计不完善,加之全县还有近2万多农户未进行农网改造,甚至还有少部分“无电人口”存在,供电需求矛盾非常突出。三是现在实施的沼气池建设项目因补助资金少,农户自筹能力弱的因素,致使建设进度慢,全县在新能源的开发利用推广上难度比较大。四是我县目前所计划的水电站和风电站建设因各方面的因素制约,前期工作进度缓慢。

4、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建设任务重。文体上:一是全县还有6个乡镇文化站需要进一步新建和完善;二是农村文化设施、公益事业建设少,很多村没有图书室、文化室等;三是全县81个村委会中仅有24个村委会有体育活动场地34块,远远满足不了广大农民的业余文化生活需求。教育上:一是中小学现有校舍建筑中危房面积还占总面积的28℅,“危改”工作任务仍然艰巨;二是学生和教师的住房使用面积远远满足不了目前需求,现有的大部分已是危房;三是随着一些小学分校点的撤并,许多学生集中到村中心校,中心校的教室和宿舍满足不了撤并后的需要。卫生计生上:一是大部分农村卫生机构房屋因建筑面积小不达标,并有部分危房需要改造;二是县计生服务站搬迁新建难度大,且9个乡镇计生服务所有7个需要改扩建,2个需要新建;三是90%以上的农村卫生计生机构缺乏基本医疗设备,难以开展好服务工作。

5、其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一是农业服务站所的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尤其是村级条件更差,农业科技服务体系不健全,无法满足新农村的建设和农业发展需要;二是还有部分自然村没有通广播电视,致使党和政府的政策宣传存在盲区;三是由于农民收入较低,农村通讯设施入户率和网络化程度极低,对市场了解和信息的掌握不及时;四是多数农村村庄无消防基础设施,无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抗御火灾事故的能力十分薄弱,村庄生活环境差;五是好多公益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存在重建轻养现象,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由于养护责任不落实,缺乏后续投入和维护管理,难于发挥其效益。

6、农村项目规划缺乏前瞻性,前期工作严重滞后。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一是由于缺乏统一科学的规划以及强有力的措施保证,规划时往往只考虑到目前的状况,没有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超前意识不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致使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满足不了发展需要,与农村的发展和农业的发展要求不相适应。二是在项目前期工作上,虽

然近年来各级各部门对前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逐步加深,但由于资金、技术等方面的原因,高质量完成农村基础设施前期工作的项目不多,未形成项目的良性滚动递补格局,特别是国家扩大内须,加大投资力度以来,由于我县多数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工作的深度不够,严重影响了项目的争取和固定资产投资的持续增长。7、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不足,结构不合理。一是近几年来,财政投入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增加很多,但对农村交通、水利、教育、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来说,资金的投入量远远满足不了建设的发展需要。二是项目建设资金实行国家、省、州和县的分级配套政策,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除国家补助的资金外,省、州配套资金少,县财政无力配套,形成投入结构上的不合理,严重影响了项目的顺利实施,致使建设进度慢,工程质量相对较差。

8、项目建设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多种制约因素。一是土地和林地目前都已承包到户,在农村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占用土地和林地的协调难度大;二是由于上级专款下达滞后,延误了项目建设施工的黄金期,致使工程质量难保障和建设资金的增加;三是我县山区面积大,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又点多面广,原材料运输距离远,成本高,管理难度大;四是我县农村人口多且文化素质偏低,对项目的实施认识浅,支持力度弱。由于这些主客观因素的制约,加大了项目建设资金的投入和实施难度,甚至使一些工程不能顺利实施或无法实施。

三、加强我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抓住国家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机遇,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建设资金,在现有建设基础上继续加大投资力度,扩大实施规模,切实改变我县农村基础设施滞后的状况。一是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力度。尽早实现全县县乡公路油路化,所有行政村通油路、水泥路或弹石路,所有自然村通公路并实现弹石化;二是加大以小型水利设施为重点的农田水利建设力度。争取扩大中央和省级小型农田水利补助专项资金规模,进一步完善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机制;三是加大农村能源建设力度。努力增加农村沼气建设投资规模,积极推广沼气、秸杆气化等清洁能源,带动农村改圈改厕改灶。积极争取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工程,切实解决农村用电难、用电贵的问题。尽早启动无电村电力设施建设,力争使这些村庄早日通电。认真开展好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开发的前期工作,促使工程早日开工建设;四是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力度。优先解决血吸虫病区及水污染严重地区的饮水安全问题,努力争取非血防区群众饮水安全工程,彻底解决全县的人畜饮水问题。五是进一步加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是解决农业服务站所的硬件和软件设施,确保技术服务的顺利开展和农业科技进村入户。六加大农村教育文化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大力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寄宿制学校建设和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抓好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争取新一轮的乡镇卫生院和计生服务所建设,积极推进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七是加大农村信息化建设力度。重点抓好移动基站、电信基站建设工程和电信网络光缆建设项目,做好乡镇综合信息传输网建设工程及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工程,充分利用和整合涉农信息资源,切实为三农服务劣实施基础。八是加大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力度。重点解决村内道路、排水、垃圾处理等突出问题。

四、加强我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对策

20__年是国家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全面扩大内需,加大投资力度,拉动经济增长的关键之年,也是我县争取农村基础建设项目的关键之年。为尽快改变我县农村基础设施滞后的状况,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稳步发展,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的重要性,做好项目的论证、申报和争取工作,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并完善项目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拉动作用。

1、科学做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相关规划。一是高度重视,统筹城乡发展,做好我县基础设施建设的总体规划。编制县基础设施建设总体规划要有前瞻性,要结合国家政策,从适应未来我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城镇化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趋势需要出发,在充分研究我县目前的基础条件上,科学提出我县短期、中长期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建设目标、区域布局和政策措施,积极发挥基础设施建设总体规划的龙头作用。二是突出重点,认真做好各涉农部门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的编制与实施。行业专项规划是在调查研究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结合现实政策和发展需要,从长远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出发而科学编制的,其主要作用是科学指导行业的发展,同时也是县总体规划科学编制的依据。涉农部门要重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编制,并按规划的内容分阶段、有步骤、有计划地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三是因地制宜,切实做好村镇的发展规划。各乡镇在制定村镇建设发展规划时,要结合实际,坚持和贯彻因地制宜的原则,做到有重点、有特色,科学合理地确定本地范围内小集镇布局、产业布局和项目建设布局,有计划地控制自然村的发展,引导自然村人口向小集镇聚集,为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留出空间。

2、切实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项目前期工作主要包括:前期调研、编制规划、编制可研、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环境影响评价、土地(林地)审批、项目审批等。前期工作开展的好坏和所做材料的深度是影响项目审批和实施的重要因素,直接关系到向上争取国家和省、州对项目建设的扶持和资金支持力度的大小。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项目前期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培养专业的人员来做此项工作。一是要采取必要的鼓励措施,加强项目的收集、整理,完善各行业的项目储备库。二是要围绕国家投资方向、产业政策和市场资源以及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及时对项目进行筛选,做到滚动储备。三是对已经确定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想方设法向上争取和自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切实开展好项目前期工作,为争取建设资金打实基础。四是根据我县的优势和特点,包装、策划一批竞争力强且具有较强带动作用的农产品加工项目去招商引资,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从而带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

3、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争取力度。中央为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确保我国经济社会稳步发展,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出台十项政策措施来扩大内需,大幅度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我们要抓住这个良好机遇,坚持“建设靠项目,吃饭靠财政”的思路,踏踏实实搞好项目的申报和争取工作,发挥项目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拉动作用。因此,各部门在项目争取工作上一定要主体明确,突出重点,围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优化、民生工程、生态环境等领域,抓紧争取并实施一批带动作用强、投资见效快的重大项目。一是要认真研究上级投资政策,筛选一批体现我县特色、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竞争实力、对县域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上报,力争进入中央、省州的项目库和发展规划盘子。二是各级各部门要及时沟通,积极捕捉项目动态信息,切实转变工作观念,树立起“争、跑、要”的思想,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上下联动,加大对中央、省州投资项目的争取力度。三是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发挥好部门优势,多部门联合,主动与中央、省、州有关部门沟通联系,了解信息,共谋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发展良策,积极争取国家的优惠政策和资金扶持。四是要多措并举,充分调动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营造全民招商的社会氛围,实施“走出去”“引进来”的招商战略,做好涉农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

4、切实做好项目的实施管理工作。一是各部门齐抓共管,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相关职能部门要坚决执行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篇5

1.1大部分的农村缺乏基本的生活供水设施,农民饮水安全得不到保障从安徽省的情况来看,大部分地区的农村生活饮用水主要还是来自砖井、压井,虽然较多街道居民用上了“自来水”,但这些“自来水”也是来自地下钻井,只是相比较农户所饮用的地表水水质稍好而已。无论是街道居民的生活用水,还是农村居民的生活用水,水质都严重不达标,因为饮水不安全所导致的各类疾病频发。饮水不安全直接影响人们的生活和身心健康,已成为阻碍和谐社会建设的不和谐因素。

1.2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相对落后,严重制约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我国现有的较大型的农田水利工程大多数始建于20世纪60—70年代,而且普遍都存在着建设标准较低以及工程不配套等问题,这也致使我国大部分地区的水利工程抗御自然灾害能力不强。而至于那些农村较小型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则由于使用年限较长,出现了一些损毁、老化等现象,导致了有些地区的农田灌溉得不到有效保障,工程防旱抗洪的效果并不理想。同时,由于一部分地区农田水利设施不完善,导致这些地区的农作物生产只能是靠天收,农作物生产的投入与产出不成正比,农民的收入缺乏有效保障,这也从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国家粮食安全。

1.3工程管理严重滞后,现有水利基础设施得不到有效利用自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绝大部分地区的农民经济意识普遍显著增强,但农民的集体意识却日益淡化,表现在水利基础设施管理上就是大家只知道用水,却不愿管水。比如,很多农民在塘、埂、圩、堤乱垦乱种;在行洪、河道设置鱼网等,无形中使很多的水利基础设施受到损坏。同时,一方面由于人们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在日常生活中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日渐增多;另一方面由于环保意识在农村宣传的不到位,农民环保意识薄弱,导致农村的河道、沟滩、桥头、坝头成为各种垃圾的堆放地,这也给农村水利基础设施造成了不小压力。这种只建不管、重建轻管及带病运行的普遍现象使得众多小型水利设施的功能严重弱化,导致农作物生产得不到有效保障,并进一步制约了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影响了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业现代化进程。

1.4水利建设资金投入不足,部分水利项目缺乏有效规划尽管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较为快速,人民生活质量明显改善,但仍然有很多欠发达地区财政吃紧,从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农村水利的发展。虽然近几年中央及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加大了对水利项目的建设资金投入力度,但与农村现实需求相比仍显不足。而且由于农村水利项目建设数量大面积广,平均分摊下来导致单位工程资金投入不足,常出现水利配套资金不到位等现象,进一步影响了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推进。与此同时,当前我国现阶段的农村水利项目的通病就是普遍缺乏统一而有效的规划,这也致使部分项目出现了管理不到位等不良后果。更为严重的是,一些地区的农村水利项目由于盲目进行建设,造成了不必要的人力、物力等资源浪费。

1.5农村基层水利技术人员综合素质不高,阻碍农村水利发展乡镇水利站的人员岗位设置已逐步得到改善,但总体而言,基层水利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还有待提高。从专业技术角度讲,部分水利技术人员并不是科班出身,这部分人员已经远远不能适应新时期农村水利事业的发展。况且,自新农村建设以来,农村水利建设项目逐年增多,且规模不断扩大,诸如内设机构不科学、非工程管理岗位多、人力资源配置不合理等问题都不利于农村水利事业的发展,提高基层水利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迫在眉睫。

2加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对策

阻碍我国农村水利事业发展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认识方面的问题,也有资金投入及工程管理方面的原因。尤其是农村“两工”取消后,农民筹资投劳大幅度减少,农田水利设施总体状况趋于滑坡。客观分析,出现此种现象的深层次原因是,在农民的民主思想不断增强而农业比较效益又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开展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仅仅单纯依靠以往的行政手段已经无法达到效果。鉴于此,综合各方面因素从多层面采取措施,加快建立农村水利建设新的保障机制,是适应新形势新变化的客观要求,也是当前各级政府加快农村水利发展,推进美好乡村建设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2.1强化农村水利宣传教育

农田水利建设对于整个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从一定意义上讲,它也等同于全社会的公益事业。因此,对待农村水利事业也可以像对待植树造林一样,在加强宣传教育的同时,动员全社会各阶层出资出力,共同办好农村水利事业。没有过硬的农村水利基础设施作保障,粮食生产就等同于无源之水,农业、农村也就不可能得以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农民的安居乐业也不可能得到有效保障。同时,还要深刻认识到,农村水利的现代化也是整个社会现代化的基础,也是整个社会现代化的有效组成部分。为此,要紧紧围绕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需求,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来武装农村水利,为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提供基础性的支撑,加快传统农村水利向现代农村水利的转变,争取早日实现农村水利事业发展的新跨越。

2.2加大农村水利建设资金投入

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我国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小型的农村水利建设,主要依靠的是农民。鉴于农民的整体素质,普遍存在着工程不配套、建设标准低等问题。同时,又由于缺乏日常必要的维护,导致水利工程难以发挥效益。而自从农村取消“两工”后,除了国家投资的大型水利工程以外,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筹措已经成为了农村水利事业发展的瓶颈。对此,各级政府和水利部门应该转变思想,广泛开流节源,除用好国家安排的各项惠农、支农资金以外,还应设立农田水利建设基金。特别是考虑到推进美好乡村建设的需要,要对解决农村水利建设资金的投入进行重大调整,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导、农民自愿投入为基础、其他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以推动农村水利事业又快又好发展。

2.3重视农村水利发展规划编制

科学、合理的水利发展规划有利于从宏观上把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中来。鉴于水资源存在的相互关联性,故而在进行水利建设施工时要统筹考虑投资渠道多元化的实际,想方设法使各部门之间能够形成合力,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投资的整体效益。在进行农村水利建设时必须坚持规划先行的原则,把制作水利发展规划作为农村水利建设的前提条件和重要依据。只有通过摸清情况、统一认识,科学地编制农村水利发展建设规划,才能达到指导和规范工作的目的,最终才能够实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作用,推动农村水利建设更上新台阶。

2.4加强农村水利服务队伍建设

农村水利事业的发展离不开高素质的水利从业者队伍。可以说,一支高素质的农村水利从业者队伍是农村水利事业发展的关键和保证。加强农村水利从业者队伍建设的首要原则就是要因地、因时制宜,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和培训,只有通过扎实的教育和培训才能够使他们及时进行知识更新,以增强他们在基层面临纷繁复杂情况时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基层水利从业者队伍的管理制度,从而使人才和技术能够更好地为农村、农业和农民服务。

2.5建立健全水利政策法规

立法可以保证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法制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发展,可以避免因为人员变动、个体认识等客观原因而影响农村水利的长期稳定持续地发展。要建立健全完善的水利法规体系,用法律手段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就是要在认真贯彻执行现有水利政策法规的基础上,加强一些水利配套法规政策的建设,从而形成较为完善的水利政策法规体系。在此基础上,要加大水利行政执法力度,规范水事活动,保障水事秩序,严肃查处和打击水事违法案件;要以水资源管理为重点,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注意加强质量管理,制定激励政策,开展创优争先活动,通过以奖代补、先干后补等政策,调动广大干群参与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积极性。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篇6

农村基础设施是为农村地区的生产生活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设施,包括农田水利、电力、通讯、医疗卫生服务等,是国家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基础设施具有公共物品属性和自然垄断属性,这意味着农村基础建设面临比较复杂的经济关系。经济法是国家经济管理过程调整各类主体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协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各方参与主体关系的重要指导。因此,有必要在经济法视野下对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现状、问题和路径等进行探讨,这既是持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内在要求,同时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也具有重要意义。

一、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现状

农村地区发展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对实现美丽中国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对此,中央历来高度重视农村地区发展,并出台各类措施改善农村基础设施。但由于农村地区经济发展落后,人口长期流出,历史欠账导致当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仍然存在较多问题。因此,当前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总体上呈现发展迅速但结构不合理的局面。“十三五”期间,在中央实施的多项农村重大建设项目带动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农田水利建设方面,截至2019年,全国耕地等级相比2014年提升7.94%,农业抗灾能力明显增强。在农村道路交通方面,“十三五”期间,全国累计新改建农村供给超过140万公里。在农村电力建设方面,2020年农村地区供电能力和服务显著提升,农村电网可靠率超过99%。在农村信息化建设方面,乡村光纤网络覆盖率达到97%以上,电话普及率接近100%。在农村人居环境方面,超过90%的乡村实现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农村卫生厕所覆盖率接近70%。虽然当前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总量上显著提升,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首先,农村道路建设质量相对较差。一方面农村公路建等级不高,抗灾能力弱,另一方面由于部分农村地区地形复杂,道路建设难度大,道路养护成本高,后期管理任务较大。其次,部分农村电力设备老化严重,能耗高且性能差,抗灾能力弱,这也是导致农村电网不稳定的重要的原因。再者,在生活用水方面,农村地区自来水覆盖率较低,中西部地区农村居民生活饮用水的水质仍然存在隐患。此外,截至2020年底,农村互联网普及率不足60%,相较于城镇接近80%的水平仍然存在不小差距,尤其是老年人占比较高的农村地区非网民比例超过六成。

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经济法问题

1.市场有效供给不足,政府职能缺位。基础设施具有公共物品属性,仅依赖市场难以自发形成有效供给,因此政府通常承担保障公共物品供给的责任。然而,实践中政府在承担农村基础设施供给时常面临各种问题。一方面,农村地区地理环境、产业发展等客观因素是导致农村基础设施供给难的重要原因。相较于城市区域较为集中且集聚了工业、服务业等高附加值产业,在中央支持和经济内生动力下城市基础设施发展迅速,而农村地区广阔分散,中央通过转移支付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资源相对有限,同时农村农业产业附加值相对较低,难以通过产业发展来吸引人口流推动公共基础设施发展。另一方面,实践中各级政府的责权规定并不明晰。在中央-省-市-县-乡镇-村的多层级治理体制下,缺少法律法规对各级政府组织所应承担的农村基础设施供给职责作出具体明确规定,这意味着某一环节责权不清就会造成建设项目难以进行。尤其是跨区域的大型农村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需要各地方政府联合规划推进,如何协调各地方利益更需要明确的法律法规来统筹协调。2.城乡发展不均衡,市场扭曲难以规制。我国的城乡关系呈现出明显的二元结构,主要表现在城市和农村之间在户籍、资源配置等方面具有明显的壁垒和差异,农村往往附属于城市。这种城乡二元结构带来体制、政策等方面的区别,并造成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市场扭曲。一方面,在城乡分割的市场体制下,以农业产业为主的农村地区市场收益普遍偏低,这导致资本等要素进入农村地区十分有限,难以带动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与此同时,由于产权等问题,农村土地要素流转受到政府严格管制,农村土地用途转变必须经由国家征用后才能实施,使得农村土地要素市场发展严重受限。另一方面,在城乡二元结构下,国家以城市经济发展为重心,通过政策倾斜大力扶持城市的交通、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并引导各类社会资源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在此过程中形成丰富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法律问题实践,并出台了一系列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指导。相比之下,农村地区享受的政策力度有限,这使得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活动相对较少,并未形成比较丰富的相关法律实践,这导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法律问题难以及时有效得到解决。3.农村纠纷复杂多变,法律政策不足。面对农村地区复杂的利益关系,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需要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予以指导,但目前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一方面,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不可避免面临诸如农地或宅基地占用等一系列问题,不同于城市动迁中的货币化补偿,农民的耕地和宅地往往是其生产生活重要来源,对此如何在法律层面设置合理的土地补偿、安置补偿等标准来切实保障农民利益还有待解决。目前这方面的立法尚未完善,各地区的标准存在较大差异,实践中往往出现各种纠纷。另一方面,市场化运作是推进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举措,但由于投资大、建设和回报周期长、收益率低等问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普遍存在困难。虽然国务院在2017年出台了《关于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但目前还缺乏相关具体实施细则。在市场化运作过程中,如何管理社会资本和保障社会资本合理投资回报仍然缺乏法律法规指导。

三、经济法视角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路径选择

1.强化政府调控,合理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当前我国农村地区基础设施供给滞后不仅有公共物品属性下政府职能缺位的原因,也有城乡二元结构导致的市场失灵原因,这些原因归结起来则需要政府依法强化宏观调控职责,合理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首先,政府在宏观调控中应正确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通过完善市场功能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其次,要明确各级政府职责。对于全国性的大型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应当由中央部门主导,同时规定各地区所应承担的职责;对于跨省市的水利、电力和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应当有中央部门牵头,各省市协调共同负责;对于县乡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应当与县级主导部门负责,考虑县乡经济发展和财政收支状况由省级部门适度进行补贴扶持。再者,建立科学合理的规划制度。合理的规制是提高农村基础设施成效的关键。政府应当科学评估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服务的人口数量、空间布局、土地占用、环境影响等,避免盲目建设和重复建设,同时明确项目建设中主体责任范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过程应当严格按照项目规划实施。2.健全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法律制度,缓解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问题。由于投资大且回报率不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往往会面临融资难问题,这是阻碍其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政府建立健全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法律制度,缓解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问题。具体而言,一方面,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能脱离政府扶持,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农村基础设施政府预算和支出制度,通过完善国家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和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预算编制,使得各项资金收支有法可依。另一方面,企业是市场中最具效率的主体,各级政府应当将民间资本纳入政府规划,制定和完善民间投资政策,积极引入民间资本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例如,完善资本市场法律法规,为企业投资农村基础设施提供资本市场融资渠道。政府部门可以为民间投资者提供相关政策法规和农村农业信息咨询服务,同时也要加强对民间投资的管理,在合理确定其投资回报的同时,正确处理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的农民补偿问题。此外,农村集体也是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参与方和受益者。对于农村集体筹资建设基础设施的,应当合理引导和帮扶,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充分保障群众利益,并依法监督资金合理利用。3.完善农村经济法治建设,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化改革有序稳定。要素市场化程度较低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重要原因,而造成农村地区要素市场化程度不低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农村经济法治建设落后,难以促进要素配置效率提升。因此,有必要完善农村经济法治建设,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化改革。具体而言,一方面,当前农村地区的法律大多于20世纪末制定,其间虽然经过一些修订,但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农村地区的要素供给和需求发生重要变化,因此应当根据当前农村地区形势变化适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同时促使农村法律、农业法规、地方行政规定等相统一。另一方面,法律普遍是原则性的条款,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导致实践中往往出现纠纷。这不仅浪费国家公共资源,同时极大地抬高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成本,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对此应当出台法律实施细则和法律解释,提高法律条款的实践可操作性。此外,政府部门应当加快推进对农村集体资产、农户承包经营土地以及农村宅基地的法律确权,界定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之间的权利关系,在法律层面切实保障农民的权利。

参考文献

[1]孙玉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经济法思考[J].农家参谋,2020(3):44.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篇7

农村基础设施是为农村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及农民生活提供公共服务的各种要素的总和,是农村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及农民生活必不可少的基础性条件。由于国家长期推行工业化、城市化发展战略,使得国家财政基本建设投资的绝大部分都投向了城市,造成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严重滞后。虽然1998年开始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以来,国家财政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增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状况有所改善,但从总体上看,中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状况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严重滞后,已经成为实现城乡和谐发展、构筑和谐社会目标的重要制约因素。近几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强有力地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在极大地减轻农民直接承担的税费负担的同时,也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带来了新问题。如何有效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已经成为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村公共财政建设要解决的关键问题。为此,本文试图剖析在当前财政紧约束条件下,有效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选择。

一、中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的成因

1.公共财政观念树立的滞后,导致政府投入不足

依据公共财政的基本理念,政府的基本职责就在于提供公共产品。农村基础设施是农村公共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也应该是政府的基本职责之一。然而,政府并没有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纳入自己的基本职责范围,政府仍然把对农业生产的支出看作是不同的经济体系之间的支援关系,这可从财政支出科目中的“支农支出”反映出来。政府在财政预算安排中并不会保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的优先地位,而是作为支援来看待,象征性安排一点,随意性很大。一些政府部门和官员甚至把财政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看作是对农民、农村的施舍和恩赐。在这种“支援论”思想的支配下,长期以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大部分都是通过农民集资、投工投劳,由农民自己完成。农民交税以后并没有得到像城市居民一样有政府提供基础设施的权利,这是导致政府财政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的基本原因。

2.责权划分不清,各级政府投入责任难以落实

2002年修订后的《农业法》第十七条虽然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要采取措施,加强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法》第六章也对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投入作了原则性规定,但仍没有一个与《农业法》相配套的《农业投资法》来具体规范中央、省、市县、乡镇在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职责划分。由此,在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农村基础建设职责时“无法可依”、“无章可循”。“中央请客、地方掏钱”,中央与地方利用建设项目“相互钓鱼”的现象经常发生。

3.自上而下的决策机制使决策偏好显示机制缺失,决策难以有效反映农民的意愿,农村基础设施供给偏离需求,结构失衡,效率低下

我国农村基础设施供给的数量、种类基本是由基层政府在没有农民参与的情况下决定的。农村居民往往是只能被动接受政府提供的基础设施,同时被动的承担相应的费用,农村居民对农村基础设施的真实需求难以体现。这种基础设施“自上而下”的供给机制忽略了广大农民对基础设施的实际需求,导致现行农村基础设施供应中出现过剩与不足共存的现象。

4.财政农业支出资金管理紊乱

(1)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渠道多,资金分散,难以形成合力。财政支农资金除由各级财政部门拨付外,县以上各级农、林、水等主管部门也层层下拨到县级对口部门,形成资金来源渠道多、投入分散的状况。县级管理、分配财政支农资金的部门有计委(发展局)、财政局、扶贫办、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农业局、林业局、水利(水务)局、畜牧局、农机局、水产局、气象局、国土局、交通局等10多个,时常出现同一项目多个部门管理。目前,最突出的是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和农口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内部机构之间分配管理的财政支农资金在分配上还没有形成一个有效的协调机制,基本上是各自为政,资金使用分散和投入交叉重复现象比较严重。

(2)支农资金挤占挪用现象普遍,支农资金到位率低。资金与项目随意性强,投资决策科学水平低,项目确定执行、资金支付、监督管理三者合一,责权不清,且集于一身,给各种违规违纪现象留下很大空隙。只要从财政渠道拨付的各类来自中央和省里的专项资金,都是被挤占的对象。国家财政支持“三农”资金有相当一部分用于各级农口事业单位机构和人员支出,“搞农业吃农业”的现象较严重,使真正用于农业、农民和农村的资金大为减少,相当程度上影响了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有效、规范。

(3)政府投入重视大江大河的治理、交通主干道等农业大型基础设施建设,而没有将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各级政府基本建设投资的范畴,政府财政支出在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中严重缺位。与农民生产和生活直接相关的农村小型基础设施过去主要依赖农民的集资和投工投劳,农村税费改革后,各地取消了“两工”,农村村办公益性建设要实行“一事一议”的政策。但从各地的情况来看,“一事一议”很难实行,即使中央和省级的大中型水利和道路工程修到了“家门口”,但是由于“最后一公里”没有打通,效益仍然体现不出来,农民实际上仍然不能受益。

5.“一事一议”制度实际上是把责任推给了农民

“一事一议”的实质是维持历史形成的城市与农村不同的基础设施供给形成机制,农村基础设施仍然由农民自己承担。因此,“一事一议”的制度设计实际上是把责任推给了农民。在现行行政体制下,如果继续由基层政府替农民决策,那么,“一事一议”将有可能演变成基层政府向农民集资摊派的政府依据,在基层政府财政越位的内在冲动没有彻底得到有效抑制的情况下,将会使各地方政府制造各种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的行为得以延续,从而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负担重的问题。

二、财政紧约束下有效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选择

1.树立公共财政观念,按照城乡一体化的公共财政体制要求,调整财政支出分配结构,奠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在财政基本建设投资中的基础性地位,切实加大财政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

在稳健财政政策下,财政处于紧约束状态,财政支出增长受约束较强。在此前提下,唯有按照城乡一体化的公共财政体制要求,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基本的公共产品纳入政府预算内对待,才能通过调整财政支出分配结构,在财政基本建设投资适度从紧的同时,严格落实《农业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确保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每年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占财政总支出比例。

2.制定与《农业法》配套的《农业投资法》,依法明确界定各级政府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法定责任

《农业投资法》一是要明确规定各级政府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主体,要依法承担提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法定责任。事实上,让政府承担起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主体责任,应该是加快我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以工补农”的一个重要途径。二是要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责任分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职责的划分,应该体现出基础设施的自然属性、经济特点和社会意义。一般来说,全国性的、跨省(区、市)和跨流域的、外溢性大的、具有战略意义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由中央起主导作用,地方政府主要负责外部效应较小、受益范围较窄的农村基础设施,社区性的农村基础设施应由当地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地方受益的其他各类水利工程,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由受益部门和受益单位共同投资兴建。三是要建立各级政府“一把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问责制”,实施各级政府“一把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一票否决制”。

[NextPage]

3.合理定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近、中、长期目标,分步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近期目标是对现有水利基础设施进行修复、更新和巩固,提高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加快农村地区乡村间的简易公路建设、农村电网改造和通讯设施建设;解决农村人口的饮水难的问题,加快完成改水改厕工作。中期目标是完成对大江大河大湖的综合治理,加快实施对小流域的综合整治工程;进一步改善农村道路交通状况和信息交流基础设施,提高乡村道路的硬化率和油路率,完善农村道路交通体系;提高自来水普及率,确保农村饮水质量和安全;建立健全乡间医疗卫生基础设施。远期目标是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建立起适应现代化农业生产和农村社会发展所需的发达的基础设施体系,实现城乡之间在生态与生活环境方面的高度协调一致。

4.建立充分体现农民需求的偏好显示机制和自下而上的基础设施供给决策机制,确保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供给与需求的一致,根除自上而下的供给型决策失败造成的有限投入的损失

(1)改革现行的乡镇政府领导人产生办法,使乡镇政府领导人和村组织领导人都由本辖区居民民主选举产生。通过选举约束辖区领导人真正对本地区选民负责,把增进本地选民的利益放在首位。

(2)建立需求表达机制,在村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基础上,由全体农民或农民代表对本辖区内的基础设施供给进行投票表决,使一个村或一个乡范围内多数居民对基础设施的需求偏好得以表达。

(3)建立专家听证制度,对于较大型农村基础设施供给,在县乡人民代表大会决策过程中要举行专家听证会,在此基础上再由县乡人民代表大会投票决定。

5.理顺财政农业支出资金管理体制,强化财政支农资金监督管理

(1)建立一元化的财政农业支出资金管理体制。从我国现实情况来看,应该确定各级人民政府农业部门作为财政农业支出资金管理的主管部门,将其他政府机构的农业支出资金管理权统一归并到政府农业部门,由政府农业部门统一行使财政农业支出资金管理权限,强化财政农业支出资金的集中统一管理,根除财政农业支出资金管理上政出多门导致的紊乱,提高财政农业支出资金使用效率。

(2)强化财政农业支出资金监督管理。一是严格落实强化财政农业支出资金管理责任制,政府农业部门统一行使财政农业支出资金管理权限后,就应相应承担财政农业支出资金管理责任。二是财政部门要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管理方式,建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专门帐户,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确保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专款专用。

6.合理优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资金结构

根据财政紧约束的现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资金结构的优化一是要在保证农村生产性基础设施的投入规模适度增长的前提下,逐步加大对农村生活服务性基础设施的投入;二是在农村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支出资金安排中,近期应主要投向小型农田水利、乡间道路等小型农村生产性基础设施项目。

7.恰当选择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资金支出方式,以充分利用各种方式不同的优势,最大限度放大财政资金的效用(1)财政补贴。财政补贴的方式是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最基本的支出方式之一。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进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能够利用有限的财政资金,吸引社会资金进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成本,调动投资主体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积极性。在实际操作中,财政补贴又可分为直接补助(如配套资金)、财政贴息、税费减免等形式。

(2)以工代赈。以工代赈即政府提供做工的机会代替直接救济或者是以工业品等作为劳动报酬来鼓励群众投劳。以工代赈在完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还可以为农民创造就业机会,缓和城市化的压力,增加农民收入,扩大工业品需求。

(3)以奖代拨。以奖代拨需要按照一定的标准(如土地改良率、道路硬化率等),对各地自主投资建设的农村基础设施进行衡量,使得上级政府在以奖代拨支出方式中,有更大的主动权和灵活性,防止地方利用建设项目“钓取”财政资金,鼓励地方真正将资金用于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效益。运用以奖代拨方式,可以由企业先垫付资金进行建设,然后通过上级以奖代拨资金支付企业工程建设款项,可以有效减轻基层政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负担。

(4)一事一议。一事一议的支出方式,是社区内的小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比较好的一个选择。一事一议作为我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充分调动农民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热情,统筹安排农村集体公益事业的发展,体现农民所需、尊重农民意愿、照顾农民利益。但一事一议需要有完善的议事程序、明确的议事范围和合理的上限标准,否则,一事一议有可能成为面向农民的制度化的集资方式,加重农民负担,或者由于意见难以统一,造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缓慢。一事一议的支出方式要坚持量力而行的原则,充分考虑农民的经济承受能力,充分尊重农民的民利。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支出方式,还可以采取国家投资参股、资本金投入和担保等投资方式,也可以在项目建成后用资产租赁、转让和出售等方式来完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不同,其支出方式相应也会有所差别。在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方式时,应该注意政策措施的综合性和协调性,充分发挥相关政策措施的整体效益。

8.放开市场准入政策,完善税收优惠政策,合理引导民间资金投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1)搞好市场化运作。对新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开始就实行“谁建设、谁所有、谁投资、谁受益”等办法,有利于调动企业和各界人士投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积极性。对一些受益主体明确、可以实行经营性管理的小型基础设施,如小型水库、泵站等,可以采取拍卖、租赁、承包等多种形式,将经营管理权甚至产权明晰、量化到自然人或法人,有偿使用,以实现其经济价值。

(2)塑造社会集资机制,有效引导社会捐资、银行信贷资金投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弘扬中华民族修桥补路、积德行善的美德,尊重捐资的意愿,鼓励社会捐资投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金融支持,应从政策上限制农村信用合作社资金流向城市,严格规定农村信用合作社信贷资金只能用于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恢复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农村邮政储蓄资金应该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来源。

(3)有效运用税收优惠措施,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种投资主体将更多的社会资源投入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之中。在增值税中,对企业用于农村基础设施投入项目的购进固定资产所发生的进项税额,允许全额进行抵扣。对于企业将自制、委托加工和外购的货物用于农村基础设施投资的行为,可以考虑不再列为视同销售行为加以征税;在企业所得税的有关法规中,可以考虑对企业使用国产设备,投资于农村基础设施的,允许将设备的全部投资款在企业每年的新增所得税额中进行抵扣。对于农村基础设施投资有关人员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再按计税工资标准,而是按实际发生数进行扣除。对企业投资于农村基础设施取得的收益,可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在个人所得税的有关法律、法规中,可以规定对于个体从业者投资于农村基础设施取得的相关收入,可以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9.因地制宜确定各地区不同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政策,建立各地区不同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分担机制针对不同地区发展实际,制定各地区不同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政策,建立合理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分担机制。从大的区域比较,我国东、中、西部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水平基本呈递减之势,对中央、省级财政依赖程度递增,加上各地区农村对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情况不尽相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政策应因地制宜、区别对待。现阶段,中西部地区特别是中部粮食主产区和西部贫困地区的大多数县乡财政比较困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相应承担的比例要多一些。随着市场机制的完善和财政体制的深化改革以及县乡财政状况的好转,可以逐步将一些领域的发展职责让渡给市场调节和县乡政府。东部地区地方财政财力较强的市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主要由市县财政负担,东部地区地方财政财力较弱的市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主要由省财政负担。作为政策引导,中央财政对于东部地区应给予适当补助。

参考文献:

1.王朝才,傅志华。“三农”问题:财税政策与国际经验借鉴[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篇8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决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其中一项极其重要的内容,直接关系到农业生产条件的改善、农村村容村貌的改变和农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广西是农业大省,乡村居民占全区总人口比重的65%。如何抢抓机遇、创新思路、强化措施,完善农村基础设施,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是促进广西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的一项十分紧迫的课题,也是贯彻落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决策的一项重大任务。本文对广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状况加以分析,并对如何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出对策建议。

一、广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成效

改革开放尤其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广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城乡发展,不断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重点实施了一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时期,也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农村公路、供水、供电等设施明显改善

自“十五”计划以来,广西各级、各部门积极争取和筹措资金,立足改变农村地区的生产和生活条件,狠抓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相继实施并建成了一大批农业灌溉、人畜饮水、乡村公路等建设项目,极大地改善了农村用电、用水、交通条件和农业生态环境。以农村节水灌溉、人畜饮水、乡村道路、农村沼气、农村水电等为主要标志的农村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进展顺利。“十五”期间累计解决农村人困难353万人,农村安全饮用水达标率57.1%,自来水普及率33.4%;农村交通和农村通电明显改善,“十五”期末全区91.2%的行政村已通公路,76.7%的建制村通客运汽车,99.85%行政村通电,99.02%的农户用上电,97.1%行政村通电话。新建农村沼气池115万座,使农村沼气池保有量达到273.7万座。34.2%的入户率远高于全国5%的平均水平。

(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成效显著,农业生产条件不断优化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近年来广西加强水利建设,加大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财政支持力度。2006~2007年,广西拟实施7372处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修复、改造项目,工程计划投入5.35亿元。通过以上措施使广西的农田水利建设得到了明显改善,到2006年底,全区农村有效灌溉面积近152万公顷;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625千公顷(见表1)。2006年有效灌溉面积在1995年的基础上增长3.2个百分点,节水灌溉面积更是提高了42%。极大地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

(三)农村文体等公共设施建设得到加强

近年广西加大了农村广播电视、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努力增加教育投入,兴建了一批校舍,消除了一批中小学危房,各地中小学办学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如2005年全区大力实施农村基础教育工程,完成工程土建项目1385项,覆盖市、县(区)95个;投资5.74亿元建设校舍面积108.8万平方米;受益学校1181所、学生25万人。以农村职业教育为例,全区在整合县域内分散的职业教育资源的基础上,集中力量建设县级职业教育中心,2006年20个自治区立项建设的县级职业教育中心招生总数20003人,比2004年增长131%。在校生达37416人,比2004年增长84%,培训人数总数达78105人,比2004年增长85%。但是总体来看,广西农村教育尚待加强,由于受教育资源短缺等多种因素影响,农民受教育年限短、文化程度低。

在文化、卫生方面投入加大,建立改善广播电视网、卫生所和购买医疗器械等设施,使广大农民的文化生活和就医环境有了明显的改善。2005年实施新一轮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全年投入3.3亿元,帮助50户以上的1.64万个自然村开通广播电视,2425个广播电视返盲村重新开通了广播电视;2006年全区29个县368个乡镇卫生院和15个县医院纳入国债项目,建设面积40,38万平方米,中央和自治区投资20,200万元;到2006年底,全区共有40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县,覆盖全区农业人口1809万多人,参合农民1214.82万人,参合率67.14%,社会福利保险业得到了长足发展。

(四)贫困及民族县乡基础设施得到改善

由于历史原因,我区一些革命老区、贫困及民族地区交通、教育、通信、文化、卫生、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仍然比较落后,严重制约了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针对这一状况,广西对这些地区实行资金倾斜政策,加大投入力度。继胜利实施革命老区、边境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东巴凤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和百色农村公路建设的基础上,2007年又开展了都安等大石山区五县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计划用两年时间,共投入16.25亿元用于五个少数民族聚居的大石山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基础设施建设,从根本上改变五县基础设施落后面貌,为脱贫致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积极创造条件,推进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建设。预计到2007年底,将实现所有民族乡通油路;2008年底,全区将可实现乡乡通油路。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村基础设施整体仍较薄弱,生产生活条件尚需进一步改善

虽然近几年广西农村基础设施已有较大改观,但仍然处于相对落后的状况。许多农业基础设施年久失修,功能老化。配套不全,致使一部分设施不能发挥正常作用,或者是使用效率不高。水电、医疗、交通、文化等基础设施在数量和质量上与城镇相比仍存在很大差距。如在交通方面,截至2005年底,广西还有4个县未通二级路,247个乡未通油路,1262个行政村未通公路。549个行政村不通汽车,一些县与县之间、县与乡之间公路还有断头路;农村人饮标准还很低,自来水普及率仅约30%,乡镇供水和农村饮水人均投入少,工程仅满足解决吃水困难,供水可靠性和用水安全性上远未达标,一些地区水质问题突出,高氟水、污染水等问题对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威胁;在用电方面,广西农村人均用电量仅为全区人均用电量的8.2%,甚至还有相当部分“无电人口”;农村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医疗设备也明显不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尚未覆盖全体农村居民,筹资水平较低,保障水平有限,难以为农民提供更加有效的大病医疗保障;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防火安全条件差。抗御火灾事故的能力十分薄弱,据统计,全区还有43个县没有公安消防队,90%以上的村庄缺乏消防水源、没有配备基本消防器材设施,近几年农村火灾起数和死亡人数均占全区总数的60%以上。

(二)资金来源渠道单一、财政支农力度不够

农村基础建设资金来源渠道单一主要体现在投费主体的单一,没有很好地引导企业和民间资本参与农村基础建设,主要依赖于财政资金。但由于地方财力的限制,长期以来地方财政对农村及农业支持力度不够。农村投资供求矛盾突出。首先从地方财政对农业和农村的支出来看,20世纪90年代以来。虽然地方财政性支农支出的绝对量从1995年的15.5亿元增加到2006年的64.4亿元,但实际上财政用于支农的比例在整体上却呈现下滑的趋势(见图1)。其次,如果把农村固定资产投资占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看作是农村基础设施供给水平的一个参考,2007年广西该比例仅为11.54%,明显偏低。财政对农村和农业支出比例过低,必然导致广西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匿乏或不足。

(三)供需不能有效衔接

供需双方沟通不到位,导致供需不能有效对接。目前我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决策机制是“自上而下”型的,农民对公共物品需求的意愿较少得到表达,加之农户分散经营利益的多元化趋向和对政府官员考核升迁的利益驱动,导致基层政府在农村公共物品提供上出现了重短期轻长期、重新建轻维护、重“硬”公共物品轻“软”公共物品、重表面轻实效的“四重四轻”现象。农民急需的基础建设项目往往不能及时优先实施。

(四)市场经营力度欠缺

广西对农村基础设施的管理主要集中在对设施的实物管理,对已有的设施没有形成资产的市场化经营模式,基本为无偿服务、无偿供给、无偿消费,致使供给越多,需求缺口越大,实现扩大再生产就愈是步履维艰。

三、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广西新农村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树立先行意识,科学规划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要切实解决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就必须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农业基础设施是农业和农村经济赖以发展的“先行资本”,认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进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时,应坚持和贯彻因地制宜的原则,抓住影响农民生产生活的关键问题,从群众最需要的建设项目人手,条件成熟时再逐步上其他项目,以使有限的建设资金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减少资金的低效使用。

(二)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宏大的工程,政府的主导是保障其顺利推进的先决条件,适当的财政投入是其重要的资金来源。要按照中央要求,将财政性建设资金向农村倾斜,促进城乡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特别是调整政府建设资金的投向和结构,由以城市建设为主向更多地支持农村建设转变;各级政府要更多地关注和支持农村,把掌握着的资源更多地投向农村。在制定发展规划、安排建设项目、增加资金投入时都要向农村倾斜。体现城市反哺农村的政策意图,逐步形成广西新农村建设的稳定资金来源。

(三)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机制。形成多元化供给格局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篇9

中图分类号:TU3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05-0199-01

引言: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物质条件,也是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农民增收的基础支撑。农村基础设施与广大农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近年来,我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也存在农村基础设施相对滞后等问题,切实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对于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农村基础设施内涵

农村基础设施包括:农业生产性基础设施、农村生活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农村社会发展基础设施四个大类。

(1)农业生产性基础设施:主要指现代化农业基地及农田水利建设;

(2)农业生活性基础设施:主要指饮水安全、农村沼气、农村道路、农村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

(3)生态环境建设:主要指天然林资源保护、防护林体系、种苗工程建设,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湿地保护和建设、退耕还林等农民吃饭、烧柴、增收等当前生计和长远发展问题。

(4)农村社会发展基础设施:主要指有益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基础建设,包括农村义务教育、农村卫生、农村文化基础设施等。

2、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的问题

2.1资金投入来源不足

虽然各级每年投入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上的资金不少,但相对于农村经济发展对基础设施的要求来说还远不够。国家每年通过国债资金和以工代赈资金等方面进行了扶持,重点进行了水库除险、人畜饮水工程、农田灌溉工程、村级道路整治等的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得到较大改善。但农村通路、人畜饮水和农田灌溉等困扰制约农民生活和农业发展的问题还不同程度的存在,农民饮水和农田灌溉得不到解决,要适应农村发展的需要,必须继续加大资金的投入。

2.2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落后于经济发展的水平

很多地方对农业基础设施的作用认识不足,对于兴建农业基础设施没有科学有效的措施

保障,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没有与经济发展水平同步发展。同时,农业基础设施布局不够合理,有的位置不当,存在相互矛盾的问题,有的地方浪费资源,使用率很低。有些地方发展农业基础设施是不注意技术改进,科技基础设施科技含量低,许多设备陈旧、老化,有些高消耗、低产出,运行效率极低。

2.3基础设施建设中农民的主体地位被忽视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一项民生工程,其建设关键在于符合民意。农民的有效参与是保证农村基础设施符合民意的关键。在我国目前基础设施建设中,民众的参与性被忽视,造成民生工程不合民意,社会效益低。社会资源分配的不均衡导致农民在农村建设中的“人微言轻”,再加上我国农村农民的参与意识整体性不够强,导致农民主体地位被严重忽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往往缺乏自下而上的利益表达机制,造成供给效益低。

2.4我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法律法规存在缺失

首先,存在对政府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范围、责任、方式、监督的法律缺失。这是造成我国基层政府事权、财权不对称法律层面的原因所在。另一方面,也导致我国中央支农资金的转移支付多表现为临时应对性强,缺乏长远规划与资金转移的稳定性。法律制度的缺失不仅造成了资金供给的不稳定,还加大了公共产品提供的政府“交易成本”。为了加强我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政府在整个运行过程中有着政治上和经济上的主动权(政府奖补实际上决定了工程项目的通过),作为经济人的政府有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的倾向,导致出现了类似新型医疗合作制度推行过程中的“套资”冲动和“钓鱼”工程,使政策执行出现偏差。二是我国民间资本参与农村公共产品的提供缺乏操作性强的制度支持与保障。国家对民间资本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及其他公共产品与服务的提供往往采用“定性”性规定,如鼓励、提倡、加大等措辞,缺乏民间资本进入许可、优惠政策、市场银行融资、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定量性规定,这就导致民间资本发挥作用的制度导引、辅助、监管机制的整体性缺失。

3、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

3.1发挥政府的政策引导作用

农村基础设施具有投资期限长、盈利能力差、投资风险大等不利条件,要吸引非财政资金进入农村基础设施投资领域,必须依靠有吸引力的财税优惠政策和和谐的融资环境作为保证。主要包括:建立完善的农村基础设施项目融资法律法规体系;加大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投资者的财税优惠力度;建立和完善政府担保机制,营造和谐的基础设施投融资环境;完善政府基础设施项目融资中的监督和管理职能。

3.2建立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与主动性。

要把立足点放在依靠农民的基础上,让农民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体。一是广泛宣传,激发农民投身建设新农村的热情。二是推进农村管理民主,发挥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主体作用。三是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引导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千方百计落实一定的启动资金和补助资金,建设好水、电、路等公共基础设施。四是要充分发挥政策导向和典型示范作用,引导农民自觉自愿参与新农村建设,主动投工投劳,并投入必要的物力,搞好基础设施建设。

3.3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和支持

农业基础设施是农业和农村经济赖以发展的“先行资本”, 因此,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加强服务和引导,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作为调整农业结构、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基础工程”来抓,实现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3.4完善相关立法及管理机制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规模大,但当前的农村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情况都相当恶劣,资金使用极不规范,巨额资金缺口,损害群众利益的事件时有发生;同时农村基础设施管理机制落后,资金只重投入不重管理的现象普遍,因此,应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相关的立法,确保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建立有效管理机制,跟踪管理维护、调查测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使用及维护情况,确保相关资金、政策产生应有效用。

3.5加强协调指导,整合各方力量

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不仅可以争取国家项目支持,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标准过低、经费不足等问题。还可以整合利用农村存量资金,利用资源吸引开发商投资、社会捐助等。二是充分利用农村自身结余资金。首先,应该建立起资金回流机制。金融监管部门和央行应该制定相应政策保证或鼓励农村银行资金流中的农村存款的“惠农”比例。其次,鼓励扶持发展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在市场外部化不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寻求小农经济“市场内部化”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镇道路、供水、生活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交通、公共服务向农村拓展。

总结: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也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要贯穿于“十三五”发展的全过程,而且要伴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始终。当前,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和实现小康社会意义巨大,应该从政策引导、调动群众积极性、资金投入、法律监管、整合各方力量等方面着手,逐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增强农村发展后劲。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篇10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期做好“三农”工作的行动纲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又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村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基本保证。长期以来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的格局,使得农村基础设施供给严重不足。加之农村基础设施的公共产品性,以及对私人投资激励不足,因此要改善农村基础设施落后的现状,单独依靠农民或单独依靠政府的力量,显得力不从心,故农村基础设施的管理模式和投资制度变迁势在必行。

1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基础设施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方针,“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村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20字表述,涵盖了新农村建设中生产力、物质生活及精神文明的建设目标。不管是农村生产力的发展,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精神文明的建设均离不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1)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地区经济增长。

根据樊胜根等人的定量分析测算,以1997年为例,我国政府每增加1度电投入,全国平均可增加农业产值0.36元,在非农业部门可增加产值2.1元;每增加1公里道路可增加农业产值40665元,在非农业部门可增加产值139600元;农业劳动力每多接受1年的教育,农业产值平均增加168元,乡镇企业劳动力每多接受1年教育,非农业部门可增加产值1390元(樊胜根、张林秀,2003)。由此可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农村特别是农业经济的发展。

(2)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农民增收的基础。

农民增收是“三农”问题的重中之重,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将为农民增收创造良好的条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很大部分是技术含量不高的工作,广大农民都能自己干,因此政府在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所投入的货币资金,至少有40%会通过农民劳动转化为农民收入,这样既可实现农民货币收入的增加,又可建立持续增收的基石。此外,我国人均耕地较少,土地给农民带来的收益有限,这是影响我国农民增收的一个重要原因。要改变农民收入增加缓慢的现实,应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民增收的能力、扩展农民增收渠道。

(3)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助于实现农村现代化。

任何一个经济要实现其可持续增长离不开城乡的协调发展,城市现代化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要向农村扩展,而良好的农村基础设施恰好是城市文明向农村延伸的桥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助于推进农村现代化,有助于缩小城乡和地区间的发展差距,为广大农村居民参与经济发展过程,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创造必要条件。

2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存在着资金不足、效率低下等问题

(1)农村基础设施供给严重不足,政府、农民力不从心。

有这样一组数据足以说明农村基础设施供给严重不足。目前全国农田有效灌溉面积约占总耕地面积的46%,机电排灌面积不足30%,农业灌溉用水平均利用系数只有0.45;以水质、水量、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等饮水安全的指标衡量,全国还有3亿多农村人口饮用水未达到安全标准,其中中西部地区占80%。

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按目前基本规划思路,实现目标任务,也就是建设基本到位,至少需要10-15年时间,投入5-8万亿元的建设资金。面对如此巨大的投资,无论是政府还是农民,都无法单独供给以满足农村经济高速发展、新农村建设对农村基础设施的巨大需求。为此,我们要充分发挥中央财政政策投资的引导作用,形成国家、地方、社会、农民共同参与的多渠道筹资机制。

(2)重建设轻管理。

由于责权不明晰,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经营管理效率低下成为一个普遍现象,从而致使大量的设施损坏严重。中国农业生产性基础设施普遍存在着年久失修、功能老化、更新改造缓慢等问题;并且由于农村基层组织的管理功能普遍薄弱,常出现有人建设、有人使用,却没有人管理的情况。例如建设出来的乡村道路,往往只有使用没有维护、时间不长便被破坏了。

(3)建设管理效率低。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效率低,成为不争的事实,其日常管理、使用监督等方面已远远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许多地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未能实施基建预算和决算,也不进行基建项目决算审计,基建项目的可行性、科学性、效益性有待商榷;报批手续繁杂。基于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农村基建资金的管理方式,农村基建资金的分配方式不合理、规范不到位,不但导致了国家税金的大量流失,还埋下了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隐患;一些乡镇的主要负责人或是分管负责人对基建财务工作不了解,没有按照项目的类别进行账项登记和管理,无法对项目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3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有必要引进新的管理模式

传统的农村基础设施管理模式存在供给责任不清,管理问题突出的现象,尤其在政府投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上,中央和地方事权不清,职责分工不明确。哪些应由中央负责,哪些应由地方负责,目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范围界限,该由地方安排的项目,中央也参与投入,而该由中央投入的却因财力紧张而无力负担。此外,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者与受益者联系不紧,易造成使用中无人管理;农村基层组织的管理功能普遍薄弱,造成基础设施管理效率低下。

传统融资模式存在的困境:(1)国家财政支农资金投入的长期不足,导致农村基础设施投入不足;(2)地方政府投入有限;(3)农户投资资金缺乏来源,农村基础设施投资后劲不足,由此导致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供给严重不足。因此,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有必要引进新的管理模式。

参考文献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篇11

论文关键词:农村基础设施融资制度创新政策建议

目前,由于建设资金短缺,在占全国总人口64%的农村地区,与生产生活有关的基础设施老化失修,供给严重不足,极大地制约着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增长。认真研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融资制度,探寻解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短缺的有效方式,对于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状况

我国现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渠道主要是财政、信贷和农村集体。然后,由于种种原因,以上几种渠道都存在一定的缺陷,投入乏力,远不能满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需求。

1.国家财政资金。据统计,1978~2004年间,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占全国基本建设投资的比重平均只有13.8%。既便2004年占16.4%,按人均投入量计算,是同年国家财政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额的1/7。由此可见,以前我国财政工作的着力点在城市,财政资源配置向工业和城市倾斜,而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额偏低,这与我国农业的重要地位和发展要求极不相称。

2.信贷资金。现阶段农村信用社是支持“三农”发展的金融服务供给主体,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一般具有投资额大、建设周期长、投资回收慢、收益率低等特点,因此,农村信用社存在“慎贷”现象。此外,农村信用社改革未到位、资本充足率低、仅吸收一部分农村资金、可贷资金有限,从而造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信贷资金不足。据统计,1997~2004年间,农业贷款最高额仅占国家信贷总量的2.6%.

3.集体投资。税费改革前,自筹建设农村基础设施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乡镇预算外收入;税费改革后取消了乡镇预算外收入,从而削弱了乡镇提供农村基础设施方面的作用。目前,一些乡村推行“一事议”制度筹资建设农村基础设施,体现了在坚持群众自愿、民主决策的前提下,通过以奖代补、项目补助等方式,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引导农民对直接受益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工投劳。当然,由于农民收入的差异性,使不同农民对基础设施需求和其所具有的投资能力之间存在差异性。况且“一事一议”制度既不是一项法律制度也不是一项农民自愿制度安排,实际操作难度大,协调成本高。

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短缺的成因分析

1.农村基础设施产权不明晰。目前部分农村基础设施如农电资产等存在管理权限不清,产权归属不明的状况。在农村基础设施产权模糊的情况下,承贷主体缺位,金融机构根本无法给予建设资金支持,造成贷款投入难。

2.财政投入乏力。长期以来,我国财政工作的着力点在城市,我国大部分县乡财政目前还属于“吃饭财政”,债务负担沉重,无力投入大量资金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从而制约了政府投资的导向作用。

3.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健全。上世纪末.各国有商业银行从管理和效率角度出发,逐步收缩农村阵地,农村信用社便成了乡村地区惟一的农村金融机构和支持“三农”发展的金融服务供给主体,因农村信用社资金实力所限,远不能满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需求。而每年农村资金通过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等渠道外流达三千亿元以上。

4.农村投资环境不优。农村投资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到金融和民间资金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但当前我国农村投资环境不容乐观,一是与农村基础设施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缺乏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二是政府信用缺失,许多案例表明,民间资本经政府特许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在项目回报阶段,出于利益纷争,政府难免会出现信用危机,以公共事务管理者身份违反协议而不受约束,影响民间投资的积极性。三是农村社会征信系统建设和征信业发展缓慢,金融机构难以获取客户的真实信用状况以便作出准确的信贷决策;另一方面,农村贷款户逃债、躲债和赖债的现象还比较严重,金融机构对继续加大支持存在着畏惧心理。

三、创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融资制度政策建议

1.加快农村基础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基础设施产权改革,应按照“谁建设、谁所有、谁投资、谁收益”原则,针对不同类型的基础设施,采用不同方式明确其产权关系、利益关系和责任主体。对于一些单个农户受益的项目,可实行项目建设所形成的资产归农户个人所有;对一些受益人口相对分散,产权难以分割的工程,如供水工程、农村水电、节水灌溉等,在尽可能明晰工程所有权的前提下,通过承包、租赁、股份合作或组建使用者协会等方式,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也可以将部分所有权移交给受益农户,明确由农户负责工程的保养管护工作,并保证工程的完整性和使用方向;对于一些具有一定收益、适合经营的基础设施,如人口集中地区的农村水电、统一供水等,可通过公开拍卖,转让工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等方式,由购买者自主经营管理,并由其负责工程的管护,主管部门对其进行监督。

2.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财政是新农村建设特别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一个重要支撑。一方面,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投入总量,让公共财政覆盖农村。一是财政资源配置适度向农村倾斜,国家要继续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占GDP和财政支出的比重。二是地方政府土地出让收益不低于20%投向农村,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三是把一定比例的国债资金和基本建设资金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另一方面。优化财政投入结构,政府应建立财政贴息和投资补偿制度,把部分财政拨款和财政信贷转为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贴息资金或投资补偿资金,既能发挥政府引导社会资金的作用,又能降低农村基础设施的供给成本,惠及广大农民群众。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篇12

中图分类号:U4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2)12(c)-0-01

1 加强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意义以及现状

长期以来,我国的农村发展大大落后于城市发展,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都十分不完善。农民属于收入以及生活水平较低的弱势人群,他们所从事的农业更是自然风险与市场风险并存的弱势产业。有资料显示,在全国范围内,有接近5万个村庄不能通公路,在实际的调查当中,依然有很多村庄没有畅通的道路可走,与外界连接的通畅是尘土飞扬的沙路,尤其在雨雪天气以后,道路更是泥泞满地,坑坑洼洼。在当今社会,“要想富,先修路”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导致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不完善,导致消息闭塞,使得农村形成自然封闭状态,人们已经深刻意识到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性,建设与外部路网连接的道路是农民发展生产,提高收入的必要前提,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农村交通设施的配套因素与农村生活状况改善有着逻辑关联。完善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对于提高农业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降低农业的自然与经济风险、改善农村物质产品长期缺乏状况以及降低农民活动成本的意义不言而喻,对于农村进行的战略性经济结构调整更有不可替代的促进作用。加快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符合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举措,通过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进而完善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因此,完善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十分重要。

2 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模式

1)建立公共财政为主导的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模式。资金是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的关健,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属于非盈利性的基础设施,并且交通建设涉及的土地收购费用巨大,整个过程中投资规模巨大,尤其在农村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在道路的建设以及养护的初期应当由中央政府公共财政全额拨款,后期可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由地方政府承担相应的支出,确保农村财政在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及养护环节中的收支平衡。在争取上级交通部门的资金补助之余,地方政府必须把农村公路建设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对全村的交通设施建设进行精心谋划和部署,将农村公路建设列为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内容,整合资金、物资、技术,做到分级分项目负责,层层抓落实,形成了工作合力。通过开会部署、媒体宣传、进村座谈、文艺下乡、发公开信等形式广泛动员,全方位、多层次地宣传大会战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教育引导成功人士、企业老板关心支持家乡公益事业。可以借鉴博白县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模式,形成“七位一体”的资金投入模式,即财政补助、部门帮扶、企业赞助、信贷支持、社会捐助、项目支持以及农民集资七个方式,从各个渠道的进行集资,带动全社会对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

2)实施阳光透明的组织模式和运作模式。在进行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时候,必须对全村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进行规划,针对每一个地区制定科学、周密的施工计划,落实到具体的建设措施,确保每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明确进行建设时的工作原则、建设标准以及补助标准,尤其要明确各个部门在这项建设里的工作责任,形成层级的专门的项目协调小组、理财小组及监督小组,以加强对项目落实工作的监管。细化工程建设认为,对各项任务的目标以及进度都进行落实,形成每一项建设工作在实施都在建设、质量考核方面各司其职。由相关农村干部领导进行融资工作,由相关技术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审核,县交通局加强协调管理和督促落实,简化相关审批程序,收费从优,能减免的尽量减免,减轻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负担。由小处着眼,根据不同的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采取不同的援助手段,化整为零,避免了巨额的资金投入,循序渐进。对于交通执法部分要坚持职能独立,统一由警察进行负责,并负责收集和处理交通信息,实现农村路网信息共享。整个项目的运作要实施阳光透明的操作,对上级的补助资金以及社会和群众的集资,以及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和投资的总额数据公开,公开招投标过程,对于整个项目的申报、审核以及确定的工程队都对民众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以防项目被暗箱操作。

3)进行法制化的建设质量管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初期投标结束后,要严格按照司法程序进行交接,在投标制度下,严格制定合同,确定监理人和法人,对于违规处置要进行严格规定,通过司法途径进行解决,保障承接单位的社会信用体系。对于设计标准,并不做统一的高标准要求,而是进行现场考察,因地制宜。分清政府部门以及承办的企业的工作责任,对于建设项目的具体规划、建设、运营及管理责任归投标单位进行负责,对于政府的建设交通部负有监督以及督促责任,政府要实施基层公务员制度,为避免施工队伍良莠不齐对施工质量及进程造成影响,政府部门要对道路及桥梁建设进行技术上的指导。

4)进行宣传发动模式。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营造群众与领导共同重视交通的浓厚氛围,可以通过开会部署、媒体宣传以及到群众当中进行座谈宣传等方式进行宣传发动。为开展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造起舆论声势。引导广大的人民群众、在外经商人员和成功人士团结力量,关心家乡的公益事业。

3 结语

完善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任务还有待全面展开,并且任重而道远,除了以上四个建设模式可供借鉴外,国内建成的交通设施模式的成功方案,以及国外的成功经验,也是非常有效的参考方法,但一定要因地制宜,不能生搬硬套其他成功模式,一切要以实际情况为准,才能探索出一套适合农村特有的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模式。

参考文献

[1] 钟卫稼.江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分析[J].农业经济,2011(4).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