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现状合集12篇

时间:2023-05-23 08:51:29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现状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现状篇1

中图分类号:F303.1 文献标识码:A DOI 编码:10.3969/j.issn.1006-6500.2014.08.015

Abstract:Qingyang City is located in the undeveloped region of northwest China, it’s infrastructure is far behind of other developed regions, especially in rural areas. Strengthening the rural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has an important significance to improve production and living conditions of farmers. It also can speed up the development of rural economy in Qingyang. In this paper, problems and deficiencies existing in rural areas of Qingyang, especially investment in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were analyzed and suggestions were put forward to improve the living conditions of farms and enhance the authority of the government, These suggestions can open up the market to expand domestic demand and promote economic growth and provide a strong protection for the new urbanization.

Key words: Qingyang city; rural infrastructure; new urbanization

庆阳市地处我国西北内陆地区,气候环境恶劣,经济基础薄弱,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严重不足,同时,黄土高原的地貌特征和地质条件又不利于交通设施和大型工程的修建,这进一步加剧了农村基础设施供不应求的状况。随着西部大开发各项措施的不断贯彻实施和新型城镇化发展思路的提出,改善农村面貌,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推进城乡一体化,成为庆阳市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

1 庆阳市农村基础设施现状

农村基础设施包括农业生产性基础设施、农业生活性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和农村发展基础设施4个方面[1]。具体包括交通邮电、农田水利、供水供电、商业服务、园林绿化、天然林资源保护、防护林体系、教育、文化、卫生事业等生产,生活和生态设施。

庆阳市农村基础设施主要表现出如下特征。

1.1 总量不足

庆阳市农村基础设施总量不足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基础设施投资额不足。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规定,地方的基础设施投资额应占本地财政收入的20%~35%。2011年庆阳市财政支出135.17亿元,而用于水利、道路、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的完成投资15.42亿元,用于教育9.34亿元,用于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的完成投资3.82亿元,基础设施投资率是21.14%,只达到相关要求的最低水平。相对于投资到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额只有10.04亿元,约占财政投入基础设施建设总资金的35.13%。2012年,庆阳市财政支出158.61亿元,其中用于农林水利资金24.84亿元,虽然增长速度较快,但投入总量仍然不足,根本无法满足农业生产及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第二,农村基础设施存量不足。庆阳市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存量不足主要体现在农田灌溉工程、供水供电设备以及医疗卫生机构等方面。由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严重不足,资金短缺,导致部分农田水利建设和土地治理很难开展,2012年庆阳市粮食作物播种面积44.804 万hm2,但是有效灌溉面积只有4.794 万hm2,占耕地面积的10.7%;保证灌溉面积达到3.25万hm2,仅占耕地面积的7.3%,严重制约了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在供水供电方面,随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农网升级改造工程的推进,庆阳市农村供水供电能力有所改善,但是,设备陈旧仍然严重制约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在医疗卫生方面,庆阳市农村地区一个乡基本只有一家卫生所,医疗服务水平底下,医疗服务覆盖不全面,根本无法解决农村看病难的问题。

1.2 种类单一,结构失调

从总体看,庆阳市农村基础设施发展较快的主要集中在交通、通信、供水供电等几个方面,但是这只是农村基础设施的一小部分。除此之外,在教育、农田水利、农村医疗卫生方面明显不足,造成农村基础设施机构失调,整体发展效果不佳的状况。

第一,教育方面,虽然各乡镇基本上都建有中小学,但是分布分散、规模小、设备落后等因素严重制约了当地教育的发展。比如实验课,通过各地的调查结果看,只有县级比较大的几所中学零星地做一些科学实验,而分布在乡一级单位的中学几乎没有上过实验课,而且所见过的实验设备少之又少,教育质量低下。 幼儿园教育在当地农村发展也非常落后,不仅数量少,而且管理混乱。2011年正宁县幼儿园校车事件给人们敲了一记沉重的警钟。除此之外,课外活动简单、体育设施落后、学生吃住环境差,有些地方甚至教师资源短缺,这些问题都是迫在眉睫亟待解决的。第二,农田水利方面,目前庆阳市发展主要还是以农业为主,但受本地干旱少雨,自然灾害频繁的气候影响,农产品产出量大打折扣。这急需相配套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而庆阳市不仅相关设施少而且一些地方甚至没有此类设施。第三,医疗卫生方面,相关投入不足和医疗卫生条件差是其主要面临的问题。农村医疗网点少,村民们看病难,小病还是找当地的赤脚医生,大病很难得到及时地医治。不仅如此,而且还存在医疗设备落后,医务工作者水平有限、药物监督审计失调等问题。因此,远远不能满足广大农民治病的需要。

1.3 交通通讯、供水供电基本满足需要

第一,交通通讯方面,庆阳市通公路的村数1 252个,占全市村数的99.3%,通公路的乡镇数达到116个,通汽车的村数达到116个。截至2011年末,庆阳市全市已有98%的乡镇和60%的行政村通了柏油路,所有的村基本实现砂石路的铺建。2012年庆阳市计划并完成建设农村公路300 km,各县乡基本完成通讯线路的铺建工程并且新增信息网络自然村90个。2013年继续拓宽、硬化农村道路214 km。

第二,供水供电方面,庆阳市开展了对重点供水水源的改造,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强实施农村供水管网改造和扩建,全面提高供水质量。2011年底庆阳市自来水受益村数751个,占全市村委会个数的59.6%,受益户数25.03万户,占全市农村户数的47.6%,受益人口达到103.33万人,占农村人口的45.0%。 除此之外各地积极推广“母亲窖”工程并且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深受广大农民的欢迎。

1.4 商业服务滞后,大多以原始集市的方式存在,布局点少

近年来,我国综合国力不断提升,经济水平取得了高速发展,庆阳市的整体经济发展状况也顺应了国家经济发展欣欣向荣的大趋势,城乡人民生活水平都得到大幅度的提高。但是庆阳市除西峰区和各县级经济中心商业服务设施比较完善之外,在其下属的一些乡镇,商业服务还比较落后,部分农村地区人们的商品交易依旧停留在原始集市的方式阶段,由于受购物时间固定、商业点少等因素的限制,商品更新速度慢,农民可选择的商品较少。比如在运输方面,由于农村道路建设滞后,严重影响了农产品的输出;食品方面,农村居民以自给自足的方式满足他们对面、油等粮食的需求,导致了农民在日常饮食中食品种类单一,生活质量较低。

1.5 服务范围和服务能力有限

基础设施由于修建时间过于长久,并且很少进行保护和维修,不少设施的功能明显减弱,难以达到预期效果,综合服务能力受到很大影响。如农田水利设施,一些偏远地区的农田灌溉工程仍在使用20世纪末期的设施,况且年久失修已很难发挥它应起到的作用。再如农村道路,虽然实行了“村村通”,但是由于质量不高,规划相对落后,又无后期的养护,很多已经成了“瓶颈路”、“断头路”,通达水平较差,并且部分公路技术等级较低,路基松软,排水防护等基础设施不配套,抗灾能力较弱。这种种情况的存在,致使部分县乡公路交通不畅,事故率高,社会效益差。

2 庆阳市农村基础设施严重不足的成因

2.1 财政投入不足,资金渠道单一

由于庆阳市本身处于经济欠发达地区,财政收入很难与发达地区相比较。在财政资金有限的情况下,政府部门应把如何降低成本以取得最大限度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财政投入问题的关键。庆阳市政府将大量资金投入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导致无法满足当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需求,从而制约了当地基础设施发展规模,限制了农村经济发展速度。相对于城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制约了农业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因此当地政府尤其需要重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投入[2]。

单一地依靠财政投入,是远远不能满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要的资金的。庆阳市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主要来自中央财政和各级财政收入的支持,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尚未形成,资金来源过于单一。我国在这方面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村镇很多,如利用农村集体经济和农民投资来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或充分利用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和一些信用良好的非公有制企业的资助,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等,这些都是庆阳市拓宽资金渠道,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的有效途径应该考虑的。

2.2 缺乏有效的规划及管理机制

第一,缺乏科学合理的规划目标,只是采用出现一事解决一事的解决方式进行基础设施的建设规划。其中一些设施的建设只是相关管理者出于“急功近利”的目的,而忽略了规划的科学性,导致一些项目只是样子工程实际上没有多大的利用价值。第二,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效益低下。庆阳市大部分的农村基础设施都比较陈旧,需要精心的维修和护理。但是现实情况是,这些设备自建成后就没有了后续的投入和维护管理,老化失修比较严重也就无法保证长期地发挥效益。

2.3 政府及公众对基础设施重要性的认识和关注不足

公共服务职能是政府的职能之一,所以政府对基础设施建设应该有统筹规划决策之责、公共财政投入和整合之责、制定和出台相关政策之责以及监督管理之责[3]。但是庆阳市政府的相关管理者一般只是实行基础设施工程的规划和建设,而规划和建设过程中有些缺乏科学性,导致重复建设频发,基础设施使用效率低下。并且在后续的维护管理过程中也没有充分发挥自己所应尽的职责,工程破损严重,使用期限短的情形时有发生,致使基础设施无法真正地发挥其经济效益。

公众对基础设施建设认识不足,主要体现在缺乏相关设施建设的积极性和关注度。受落后的生产、生活方式和狭隘的“利己”思想的限制,公众一般对地方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持观望态度,政府出台什么政策他们只是被动的去接受这个政策,而很少积极主动地去为自己的家乡建设出谋划策。

3 促进庆阳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及发展的对策建议

3.1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

有效地促进农村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事业发展、调节资源配置,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是财政投入应发挥的作用。在“十”的相关会议中,党中央明确要求政策扶持及财政投入要进一步向西部农村倾斜,对西部农村的公共基础建设给予重点支持,将更多的资金由城市向农村转移。所以庆阳市各级政府应该积极发挥财政的作用,响应党的政策号召,对农村的发展给予更多的帮扶,从而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的成绩。

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应该积极利用银行贷款尤其是政策性银行贷款。其次,积极吸收私人投资全力贯彻“谁投资、谁拥有、谁受益、谁负责”的国家政策,在确保安全、可靠、合法有效运行发挥效用的前提下,可以有条件的对私人或者单位团体进行承包、租赁、拍卖等,进行企业化管理和商业化运作[4]。

3.2 完善投资建设管理机制

严格的管理机制可以保证相关工作的有效运行。基础设施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工程,庆阳市农村地区基础设施相关管理者应该统筹规划,从长远利益出发,改变传统观念,树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先行意识,提高管理者的专业技能素质,坚决避免用人不当造成的严重损失。并且,应该选择合理的项目建设方式,对村民能够实现自建的项目就不实行招标,由上级相关负责单位和村委会组织村民自建,并按照当地劳务工资支付报酬;对工程技术含量较高的项目,由相关负责单位聘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师或技术发包,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问题;对村民无能力施工的项目,由理事会自主招标建设[5]。

3.3 提升管理者和村民的认识水平

在甘肃调研考察时,明确强调“用人要重用不玩虚招的干部”。优秀的管理者应该具备勇于开拓、强烈的使命感、勤奋好学和诚实与机敏的优秀品质。作为一个公共基础设施的管理者必须具备这些品质,想农民之所急、干惠民之所事,积极地组织协作,从农民要求最迫切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入手,建立农村基础设施经营管理的新体制。农民是农村基础建设的主力军,也是直接受益者。农民应该从自己的长远利益出发,积极参与本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只有相关管理者和农民都提升了对基础设施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才能保证新农村建设更好更快的发展。

3.4 加大宣传

积极宣传“十”会议精神和甘肃省的“联村联户”政策内容,以及春节前夕在甘肃省调研考察时的会议精神和政策方针。有效地宣传能够让农民认识到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性,提高农民投资建设的积极性。庆阳市政府和相关管理者可以通过新闻宣传和制作更多的宣传栏,“电影下乡”时多播放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的影像资料,让农民随时可以了解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性,积极配合并参与到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中来。

参考文献;

[1] 刘伦武.基础设施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6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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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吴春垒.欠发达地区新农村建设的难点对策[J].理论界,2006(9):11.

[4] 冯丽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带动农村市场的开拓[D].成都:四川省农业干部学院,1999.

[5] 魏新亚.中国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构成的地区差异[D].上海:同济大学,2002.

[6] 刘亚晶.农村基础设施融资问题研究[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008.

[7] 严建武.农牧交错带土地资源生产潜力评价――以甘肃省庆阳地区为例[D].兰州:兰州大学,2008.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现状篇2

1.西南民族地区极端气候的界定

本研究小组选择了在广西,云南乃至整个西南地区旱情较严重的隆安县,弥度县作为调研地点,于2011年8-9月间在该地区进行了访谈及资料收集,并在受灾严重的几个乡镇村进行了问卷调查,采用随机抽样的方式,总共获得有效问卷300份。根据弥度县气象局提供的气温情况表和日照时数及降水量情况表作为数据来源,对西南地区极端气候做如下定义:极端气温事件的定义采用百分位定义法即将弥度1978-2009年日最高(低)温度资料样本概率位于x%(x视实际情况而定)的值作为极端高(低)温事件的上(下)阂值,定义夏季高温(冬季低温)事件;此外,温度严重偏离(高于或低于)该天的多年平均状态,也可看作是另一种极端高温(低温)事件,即距平值定义异常偏高(低)事件[1]。极端降水事件的定义采用传统的绝对阂值法,即采用降水量大于等于某一固定阂值的方法,本文将日降水量>100mm的降水事件称为极端降水事件[2]。

2.西南民族地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现状分析

地球气候系统不断变化(即气候变化),导致极端气候事件的频繁发生,西南地区的极端气候不是唯一的佐证。但极端天气事件的影响大小不仅取决于事件本身的强度和时间的持续性,更取决于人类应对此类事件的能力。西南极端气候的严峻更主要的是暴露了农村水利建设方面的缺陷和漏洞。

1)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利用率低下。西南地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利用

效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虽然极端气候对农村水利的利用有一定的影响,但也不得不承认这与长期以来农村水利工程自身的基础状况和损坏程度存在一定的联系。一是水利灌渠网络体系建设滞后性,阻碍了农业的生产。例如在云南,50%的灌溉渠道是土渠道,这种传统落后的灌溉方式渗漏量大,加上灌区大多数的水库老损坏退化严重,低产田工程不配套,水库灌区只有干渠和少量支渠,导致了水资源流失,农业减产。二是地方电力工程建设标准低,导致小水电大量开发,加剧干旱发生的风险。如在广西隆安县小水电站7座,总装机容量5595千瓦,年发电量1299万千瓦时。截至2010年7月1日,中国共有434个项目在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CDM)执行理事会注册,其中广西省占19个CDM项目。但小水电不同于大型水电站,难以带来水流调节、防洪、旱季提供灌溉用水等有利影响。由于引水式小水电站片面强调经济效益,过度引水,造成部分河段失水或时段性断流,导致河床萎缩或干涸。所以说,小水电的大量开发也成为诱发干旱,特别是农业干旱的潜在因素[4]。三是农村人畜饮水工程总量不足,已建成的人畜饮水工程供水不安全。在广西隆安县的农村人畜饮水工程仅252处,云南弥渡县的人畜饮水工程236件,远远低于全国各个县的平均水平。与此同时,许多乡镇供水设施不完善,没有净水消毒设施,水质不达标,不能满足乡镇人民的生产和生活需要。当天气好时,水利设施利用效率较低的问题不会产生严重后果,而一旦遭遇极端气候,其负面影响就立刻暴露出来。

2)落后的农村水利管理机制。在探索西南农村水利管理过程中,水利管理存在明显弊端。首先西南许多地方依旧存在政府相关部门、企业、农民、农民用水协会、农村水利协会等多种农村水利管理主体并存的局面。从图1中可以看出,不同主体的行为与结果有明显区别[5-6]。由于管理主体多元化最终导致农村水利管理状态混乱,效率低下。其次农村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不彻底,农户的利益不能保障,没有真正明确权利和义务,政府为了甩包袱 ,没有认真研究并细化政策,导致隐患不断。最后为减轻财政负担,部分地方在农村水利管理工作方面,大幅减少管理人员,而且人员编制的性质也发生变化,最终导致了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效率低下[7]。

3)农村水利设施的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2010年的西南大旱中农业干旱(土壤水分含量低)固然与气象干旱导致的降水偏少有关,但也不得不承认,这与长期以来农村水利设施的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有一定的关系。贵州、重庆、广西、云南等受灾地区农业产量大幅度递减。一方面农村水利等工程防御性措施存在严重问题,抗灾能力弱。如云南弥渡德苴乡目前全乡有一座小一型水库需要进行除险加固,4座小二型水库中3座均为病除水库,病险率高达75%,多数水库存在安全隐患,117件小坝塘,都带病运行,效益衰减。又如在受灾严重的云南曲靖市,发挥着防洪、供水、灌溉保障作用的520座小型水库,目前就有高达442座存在不同程度的危险。另一方面缺乏引水、蓄水工程,因此,即使是灌渠系统完好,大概也只能解决水资源的空间分布矛盾,根本无法应对水资源时间分布不均的矛盾。

4)不合理的农村水利资金投入机制。西南地区的农村水利投资制度缺陷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投入百分比明显不足,由于财政紧张,且建设任务繁重,除了依靠中央财政补助外,地方财政用于农村水利建设的资金百分比很少。虽然近年来中央 、省级补助经费有所增长,但是幅度不高,即使是长江三角洲经济发达地区,也存在着农村经费不足 、工程无法按期实施的现象。与此同时,农村水利作为公益性和非公益性相结合的事业,经济效益不高,而农村水利工程投资大,建设周期长,维护费用高,有的区域工程需几年才能完工发挥效益,地方政府难下决心加大投入,造成大的水利工程建完以后,无法与农村水利配套工程相结合,使得工程效益大打折扣。第二是不合理的政府资金投向结构。国家只注重大型水利设施的建设和维修工作,而忽略了与农业生产最密切相关的沟、塘、渠、堰、湖等中小型农村水利设施的建设与投入。

3.结语

西南地区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年老失修,资金短缺,管理不善,抗灾能力低下,难以应对多变的气候。为了减轻极端气候对农业带来的极大影响,农村水利的建设问题依然是我们需要关注的重点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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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杨萍、侯威、封国林.中国极端气候事件的群发性规律研究.气候与环境研究.[J].2010.7

[3]王晓敏.中国干旱化趋势及西南极端干旱成因研究.

[4]冯相昭、杨萧语、周景博.极端气候事件使水资源管理面临严峻挑战——西南地区大旱的启示.观察与思考

[5]石志恒.政府参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职能演变[J].商业研究,2007(8):165-167.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现状篇3

一、 农村基础设施内容和性质的界定

相关研究在运用公共产品理论的基础上,对农村基础设施的内容进行了初步界定。如樊丽明、骆永民认为,“农村基础设施是农村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中必不可少的基础性条件,它包括经济性基础设施和社会性基础设施”。马子红、谢霄亭认为,“农村基础设施主要是为农村区域提供服务的经济基础设施”。白南生等则将农村基础设施分为生产性设施和生活性设施。另外,一些研究者将农村基础设施的内容按照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来分类。

关于农村基础设施性质的界定,相关研究大都将之置于公共产品的范畴,并将农村基础设施分为公共品和准公共品。一般认为,具有效用的不可分割性、消费的非竞争性和受益的非排他性特征的农村基础设施属于公共品,而具有不完全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属于准公共品。

本文所述农村基础设施主要是指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所需要的物质条件和社会条件,不仅包括水利、道路生产基础设施,同时包括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各类生活基础设施,还包括金融保险等社会性基础设施。

二、 农村基础设施需求和供给的现状

(一)农民对基础设施需求的现状

第一,农民的基础设施需求普遍得不到满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速度明显滞后。长期的城市偏向政策导致我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数量始终偏低。建国后前30年,国家利用动员能力修建了大量的生产性基础设施;改革开放之后,农村经营制度的转变使得投资量较大的农村生产性基础设施的建设出现了困难。加上农业资金流量有限,国家金融部门从农村逐步退出,使农村生产性基础设施的发展遭遇到很大的融资阻力。此外,与农民生活条件密切相关的饮水安全问题、道路交通问题亦不容乐观。在政府投资主导的投资体制下,对一些见效慢、期限长,但是具有战略意义的基础设施,诸如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基础设施投资积极性不高,导致与农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基础设施普遍不足。虽然近年来,我国逐步实行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性转变,增加了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但是农民对基础设施需求得不到满足的现状并没有得到很好改变。

第二,农民对已有的基础设施评价不高。农民是农村基础设施的最终消费主体,基础设施效用的最终评判标准在于农民是否满意。由于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都是在政府主导之下进行的,政府机构不仅掌握资源,而且决定着方式和内容,使得农民的真正需求难以进入农村基础设施供给的决策过程之中。这就造成了决策是在外部主体的主导下进行的,而基础设施的消费者很少参与决策过程。这种需求方的缺位导致了农村基础设施不能满足农民的真实需求。再者,由于政府追求“政绩”和形象工程,使得农民迫切需要的基础设施得不到满足,而一些并不急需的基础设施又相对过剩,农民对当前基础设施效用评价的水准。

第三,农民对基础设施需求强烈。经过三十年的改革发展,我国农村社会已经开始了由温饱的生存型阶段向小康的发展型阶段过渡,农民对农村基础设施的需求度也在不断上升。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现代元素也已通过现代传媒的作用快速、大量地进入农村,农民越来越多地接触到现代文明的成果。农村人口向城市的大规模流动也深切地影响到了农民对农村基础设施的需求。在生产上,农民对先进生产技术和良种的获得、先进农业机械的使用有着强烈的需求能力;在生活上,对现代医疗服务和现代教育方式等的获取都有着较强的需求能力。农民已经不再是固定在土地上的个体,而是成为在生产和生活上越来越依托于社会基础设施的群体。

(二)农村基础设施供给的现状

第一,农村基础设施供给总量严重不足。在城乡二元体制发展模式下,由于实行优先发展城市的国家偏向政策,因而形成了城乡失衡的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城乡有别的公共品供给制度,导致农村基础设施供给总量严重滞后,“三弱”现象明显。一是生产流通性基础设施支撑能力脆弱。这表现在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改建扩建、生态环境治理和农业综合开发跟不上农业发展的需要;在发展农村基础设施过程中,存在着重建轻管,管护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现有生产流通性基础设施不能有效支撑现代农业的发展。二是服务性基础设施执行能力薄弱。近几年来,尽管加大了对农村服务性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但是由于教科文卫等服务性基础设施范围广、基础差、规模大,投入仍有很大不足。三是社会性基础设施安全能力薄弱。农村社会保障设施、文化服务设施和现代农业必需的标准化检测体系、市场信息服务等都与农民的实际需求存在很大差距。

第二,农村基础设施供给效率低下。在现行体制下,农村基础设施的决策程序是“自上而下”的政府主导型,这种决策很容易加重农民负担,造成制度外的农村基础设施供给。虽然现在按照规定农民可以对一些集体事项实行“一事一议”,但这种制度的局限性相当明显。在大量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农民很难直接表达自己的需求。这种状况就造成很多基础设施建设的效率是低下的甚至是无效的。农民真正需求的基础设施提供不足,但是一些很容易显示“政绩”的工程却出现“过剩”。另外,各级政府的权责不明确,没有按照事权和财权相一致的原则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责任,这也使得农村基础设施供给效率低下,严重制约了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直接制约着现代农业的提升。

三、建构农民需求导向的基础设施有效供给平台

(一)决策机制创新:构建“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互动的决策机制

为了改善当前农村基础设施供给效率低下和结构失衡的现状,提高农村基础设施的供给效率,应该改革当前农村基础设施“自上而下”的供给机制。要选择一种符合农民文化特征的兼顾效率和公平的供给模式,即构建政府决策与农民需求相结合的农村基础设施供给制度。农村基础设施的供给是一项公共决策,应该把基础设施的选择权交给需求者,让作为最终消费者的农民参与到决策中来。要构建通畅的“自下而上”的农民意愿表达机制,让农民充分表达对农村基础设施的需求的意见,使这些意见有效地传递给政府,并能得到政府积极的回应。

构建政府和农民互动的决策机制,可以和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结合起来,给予农民充分的民主权利。要充分发挥村民代表大会和村民自治的作用,建立起政府与农村社会之间沟通的桥梁。要规范现有的“一事一议”制度,对于直接关系农民生产生活的基础设施供给要由农民投票表决。通过此机制的建立,鼓励农民参与到农村基础设施供给的决策过程中去,保证供给的高效性和平衡性。

(二)表达机制创新:构建有效的农民需求表达和显真机制

在当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能有效供给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就是农民需求得不到表达。虽然现实中的基础设施供给不足,结构失衡,品质较低等难以满足农民生产和生活的实际需要,但是他们并没有渠道表达这种不满,更没有表达这种不满的政治和社会机制。构建有效的农民需求表达机制,要使农民准确及时地了解到关乎他们切身利益的农村基础设施供给的信息,这是农民需求表达的基础。为此,要建立对农民需求的敏感反应机制,使得农民表达成为农村基础设施供给中的关键环节,激起农民需求的表达。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现状篇4

[2] 朱彬彬.省财政全力支持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N].江苏经济报,2013-05-14.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现状篇5

近年来,农业基础设施薄弱、投入机制不完善、科技服务体系不健全、结构调整步伐缓慢、市场组织化程度不高的问题依然存在,改变农村基础设施滞后的状况,是广大农民群众的迫切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

一、农村基础设施的理论基础

(1)基础设施概念

基础设施是国计民生的物质基础,它是指为社会生产和居民生活提供公共服务的设施。1994年世界银行发展报告将基础设施分为两类:经济基础设施与社会基础设施。

(2)农村基础设施

农村基础设施是为发展农村生产和保证农民生活而提供的公共服务设施的总称。包括交通、农田水利、供水供电、教育、文化、卫生事业等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它们是农村中各项事业发展的基础,也是农村经济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农村基础设施包括:农业生产性基础设施、农村生活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农村社会发展基础设施四个大类。

二、天柱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供给现状分析

(1) 天柱县的基本概况

天柱县位于贵州省东部,是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所辖县。素有“黔东第一关”、“中国重晶石之乡”、“贵州高原黄金城”之称。 全县行政区域总面积2201.1平方千米,耕地面积1.57万 公顷,森林覆盖率51.6%。辖10个镇,6个乡,315个行政村,11个居民委员会 ,总人口40.95万人(2003年),其中非农业人口2.87万人,少数民族人口40.2万人,以侗、苗为主的少数民族人口占98.2%,是贵州省少数民族人口比例最高的县之一,主要矿产资源有重晶石、煤、铁、铜、铅锌等。

(2)农村基础设施投入现状

1.农村道路、农村安全饮水、沼气池等建设。10个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共计投入资金706.84万元用于通村道路、农村安全饮水、沼气池等建设,党员群众投工投劳近10万个工日,共完成村寨道路硬化32378平方米,主要村寨水泥硬化路网建设已初步形成,基本实现了村村通水泥路。

2.电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内电力较为充裕,接通了地方电网和国家电网,农村初级电气化县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完成第一期农网改造工程。静态投资32.7亿元的白市电站经国家发改委批准立项,各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通信发展突飞猛进,固定电话装机2.4万门,农村有75%的村通了电话;移动通信网已形成,移动电话用户1.3万户。

三、天柱县农村基础设施供给存在的问题分析

(1)资金投入不足,投资主体单一

虽然各级政府每年投入到农村基础设施的资金并不少,但相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对基础设施的需求还不够,且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与城市基础设施的投入相比,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无法满足村民更好的需求,要改善农民的生活,必须要加大对资金的投入。

(2)设施建设档次和质量有待提高

近年来,天柱县尽管采取各类措施,有效的解决了农村脏,乱,差等问题,但是离真正的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还有一定的差距,原因主要在于,天柱县的经济发展水平还不够高,现有的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还不能完全满足农民对基础设施的需求,其次在于规划和土地政策的制约,有的村有土地但无可用指标,而部分经发达的村想启动较高的基础设施,但因无土地不可实施。

四、启示——进一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供给绩效水平的路径选择

(1)提高农村基础设施的基本措施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应当在已有基础上,继续加大投资力度,首先,是要加大以小型水利和公路建设力度的基本建设,重点解决村内道路、给排水、垃圾处理、人畜混居等人居环境突出问题并优先解决高氟、高砷、苦咸、污染水及血吸虫病区的饮水安全问题。第二加大农村能源建设力度,积极推广沼气、秸秆气化等清洁能源,大幅度增加农村沼气建设投资规模,扩大小水电代燃料工程试点规模。

(2)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机制

第一,财政性建设资金的增量部分要向农村重点倾斜,存量部分向农村适度调整。把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重点转向农村,在出台政策时要重点支持农村建设,在安排工作时要突出农村建设,在考核工作时要把农村建设作为重要内容。

第二,发挥城市对农村的带动作用。加大基础设施向农村的延伸,增强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和带动,形成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局面

参考文献:

[1]李想,《中国农村公共服务评价体系研究》[J],统计教育,2009(7).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现状篇6

一、农村基础设施现状

参照中国新农村建设的相关法规文件,农村基础设施包括:农业生产性基础设施、农村生活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农村社会发展基础设施四个大类。(1)农业生产性基础设施:主要指现代化农业基地及农田水利建设;(2)农村生活基础设施:主要指饮水安全、农村沼气、农村道路、农村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3)生态环境建设:主要指天然林资源保护、防护林体系、种苗工程建设,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湿地保护和建设、退耕还林等农民吃饭、烧柴、增收等当前生计和长远发展问题。(4)农村社会发展基础设施:主要指有益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基础建设,包括农村义务教育、农村卫生、农村文化基础设施等。

二、我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的路电设施不完善

与城市相比,大部分农村交通设施与城市相比十分落后,有些农村实现村村通的任务还相当繁重。一些农村街道路面质量较差,甚至没有排水设施,如果阴雨季节时,常常导致车辆、行人无法正常通行,大大地影响了当地农民生活的质量,制约了我国农村商品流通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全国大部分农村地区供电空间布局不科学,农村电网设施有待于完善,安全性能不可靠。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当地农业生产和经济发展。

(二)农村社会事业投入低。农村公共文化设施不足、中小学办学条件差,公平享有上学、就医的机会大大低于城市居民。农村居民卫生基础设施落后、基层计划生育服务能力滞后、等问题仍未从根本上改变。由于农村公共服务设施资源占有率低。因此,农村地区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的困难大,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比例高。

(三)农村文教卫生待改善

大部分农村地区的卫生、文体、休闲等生活服务性基础设施普遍不足。据全国卫生数据统计公报资料显示,到2009年底,全国平均每个乡镇拥有卫生院数仅为1.28个,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此外,一些乡镇医院医疗设备陈旧,诊治手段十分落后。有的乡镇虽然也有医院,但形同虚设,难以应对突发的公共疫情,无法满足农民群众的基本医疗保障需要。一些农村地区还有上学难的问题,学校布局也不合理,许多农村校舍达不到国家标准,教育不均衡现象依然明显。全国很多农村文化站基础设施简陋,有的文化站有活动室,却没有文化设备,体育设施也严重缺乏,文体活动难以开展,农民文化生活相对贫乏。农村信息化水平很低,有线电视网和互联网在绝大部分农村家庭没有安装。

三、造成农村基础设施薄弱的原因分析

(一)思想认识有待提高

新农村建设尤其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在认识上存在着上层重视程度高、下层重视程度低现象,国家领导高度重视,部分地方政府的领导较为轻视。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一些基层领导同志对党中央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现实意义认识不够深入,依然存在“重城轻农”的思想,导致他们在实际工作中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

(二)农村基础设施管理不科学

政府管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机构不健全,职责分散在不同部门,缺少统一协调的政府机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普遍存在工程管理制度及建后管护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农村的水利、电力和道路设施被盗窃现象,导致基础设施损坏严重,不能正常运行,无法长期发挥功能。主要是因为农村基础设施产权主体不明确,缺少管理主体,没有建立专门的政府或民间的管理机构,基础设施常常处于无人管理状态;其根本原因在于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政府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存在“缺位、错位”和“越位”3种状态。1[1]同时,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产品供给决策不科学。由于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基本上沿袭计划经济时期自上而下的行政命令式的“供给主导型”决策机制,不是根据农民和农村的实际需求来决定供给内容、数量和质量,农民作为接受者被排除在供给决策之外,从而造成许多公共服务供给严重背离农户需求,公共产品供给低效甚至无效。[2]

四、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

(一)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领导,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各地区要设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职责。慈善捐助等也应作为农村公共产品有益的补充。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改革农村公共品供给决策程序,建立公共产品顺畅的需求表达机制,提高农村公共产品决策的科学化程度。借鉴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管理经验,解决农村水、电、路等农村基础设施问题,与城市社会事业同等对待。要创新农村组织,成立村民理事会,通过农民群众的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建设和自我监督,推动基础设施新发展。要建立科学的目标考核体系,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社会建设工作监督考评机制

建立健全社会建设的规划、检查、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导向鲜明的社会建设工作综合考核评价体系,突出社会建设、民生富民指标。有机结合政绩考核与社会建设,把各级领导干部的积极性引导到推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上来。完善社会建设绩效评估制度,不断提高社会建设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进一步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建立社会建设信息网络平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通过加强制度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政策保障[3]。

(三)狠抓基层组织建设,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全面推进“党员中心户”制度,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先锋作用。实施阳光村务,广泛汇集民意。在村委中推行“一线工作法”,全面落实村民民主监督,建立和完善村组理财制度,及时规范地公开村务,党务,财务,事物。以提高农民收入为落脚点,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引导村民观念,调整棚菜种植结构,增加单位面积经济效益。坚持走绿色养殖之路,不断增加养鸡,养牛户,工业企业户,经商户,建筑业户。(作者单位:河北联合大学)

参考文献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现状篇7

农村基础设施是为农村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及农民生活提供公共服务的各种要素的总和,是农村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及农民生活必不可少的基础性条件。由于国家长期推行工业化、城市化发展战略,使得国家财政基本建设投资的绝大部分都投向了城市,造成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严重滞后。虽然1998年开始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以来,国家财政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增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状况有所改善,但从总体上看,中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状况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严重滞后,已经成为实现城乡和谐发展、构筑和谐社会目标的重要制约因素。近几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强有力地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在极大地减轻农民直接承担的税费负担的同时,也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带来了新问题。如何有效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已经成为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村公共财政建设要解决的关键问题。为此,本文试图剖析在当前财政紧约束条件下,有效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选择。

一、中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的成因

1.公共财政观念树立的滞后,导致政府投入不足

依据公共财政的基本理念,政府的基本职责就在于提供公共产品。农村基础设施是农村公共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也应该是政府的基本职责之一。然而,政府并没有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纳入自己的基本职责范围,政府仍然把对农业生产的支出看作是不同的经济体系之间的支援关系,这可从财政支出科目中的“支农支出”反映出来。政府在财政预算安排中并不会保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的优先地位,而是作为支援来看待,象征性安排一点,随意性很大。一些政府部门和官员甚至把财政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看作是对农民、农村的施舍和恩赐。在这种“支援论”思想的支配下,长期以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大部分都是通过农民集资、投工投劳,由农民自己完成。农民交税以后并没有得到像城市居民一样有政府提供基础设施的权利,这是导致政府财政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的基本原因。

2.责权划分不清,各级政府投入责任难以落实

2002年修订后的《农业法》第十七条虽然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要采取措施,加强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法》第六章也对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投入作了原则性规定,但仍没有一个与《农业法》相配套的《农业投资法》来具体规范中央、省、市县、乡镇在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职责划分。由此,在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农村基础建设职责时“无法可依”、“无章可循”。“中央请客、地方掏钱”,中央与地方利用建设项目“相互钓鱼”的现象经常发生。

3.自上而下的决策机制使决策偏好显示机制缺失,决策难以有效反映农民的意愿,农村基础设施供给偏离需求,结构失衡,效率低下

我国农村基础设施供给的数量、种类基本是由基层政府在没有农民参与的情况下决定的。农村居民往往是只能被动接受政府提供的基础设施,同时被动的承担相应的费用,农村居民对农村基础设施的真实需求难以体现。这种基础设施“自上而下”的供给机制忽略了广大农民对基础设施的实际需求,导致现行农村基础设施供应中出现过剩与不足共存的现象。

4.财政农业支出资金管理紊乱

(1)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渠道多,资金分散,难以形成合力。财政支农资金除由各级财政部门拨付外,县以上各级农、林、水等主管部门也层层下拨到县级对口部门,形成资金来源渠道多、投入分散的状况。县级管理、分配财政支农资金的部门有计委(发展局)、财政局、扶贫办、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农业局、林业局、水利(水务)局、畜牧局、农机局、水产局、气象局、国土局、交通局等10多个,时常出现同一项目多个部门管理。目前,最突出的是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和农口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内部机构之间分配管理的财政支农资金在分配上还没有形成一个有效的协调机制,基本上是各自为政,资金使用分散和投入交叉重复现象比较严重。

(2)支农资金挤占挪用现象普遍,支农资金到位率低。资金与项目随意性强,投资决策科学水平低,项目确定执行、资金支付、监督管理三者合一,责权不清,且集于一身,给各种违规违纪现象留下很大空隙。只要从财政渠道拨付的各类来自中央和省里的专项资金,都是被挤占的对象。国家财政支持“三农”资金有相当一部分用于各级农口事业单位机构和人员支出,“搞农业吃农业”的现象较严重,使真正用于农业、农民和农村的资金大为减少,相当程度上影响了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有效、规范。

(3)政府投入重视大江大河的治理、交通主干道等农业大型基础设施建设,而没有将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各级政府基本建设投资的范畴,政府财政支出在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中严重缺位。与农民生产和生活直接相关的农村小型基础设施过去主要依赖农民的集资和投工投劳,农村税费改革后,各地取消了“两工”,农村村办公益性建设要实行“一事一议”的政策。但从各地的情况来看,“一事一议”很难实行,即使中央和省级的大中型水利和道路工程修到了“家门口”,但是由于“最后一公里”没有打通,效益仍然体现不出来,农民实际上仍然不能受益。

5.“一事一议”制度实际上是把责任推给了农民

“一事一议”的实质是维持历史形成的城市与农村不同的基础设施供给形成机制,农村基础设施仍然由农民自己承担。因此,“一事一议”的制度设计实际上是把责任推给了农民。在现行行政体制下,如果继续由基层政府替农民决策,那么,“一事一议”将有可能演变成基层政府向农民集资摊派的政府依据,在基层政府财政越位的内在冲动没有彻底得到有效抑制的情况下,将会使各地方政府制造各种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的行为得以延续,从而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负担重的问题。

二、财政紧约束下有效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选择

1.树立公共财政观念,按照城乡一体化的公共财政体制要求,调整财政支出分配结构,奠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在财政基本建设投资中的基础性地位,切实加大财政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

在稳健财政政策下,财政处于紧约束状态,财政支出增长受约束较强。在此前提下,唯有按照城乡一体化的公共财政体制要求,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基本的公共产品纳入政府预算内对待,才能通过调整财政支出分配结构,在财政基本建设投资适度从紧的同时,严格落实《农业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确保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每年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占财政总支出比例。

2.制定与《农业法》配套的《农业投资法》,依法明确界定各级政府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法定责任

《农业投资法》一是要明确规定各级政府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主体,要依法承担提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法定责任。事实上,让政府承担起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主体责任,应该是加快我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以工补农”的一个重要途径。二是要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责任分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职责的划分,应该体现出基础设施的自然属性、经济特点和社会意义。一般来说,全国性的、跨省(区、市)和跨流域的、外溢性大的、具有战略意义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由中央起主导作用,地方政府主要负责外部效应较小、受益范围较窄的农村基础设施,社区性的农村基础设施应由当地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地方受益的其他各类水利工程,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由受益部门和受益单位共同投资兴建。三是要建立各级政府“一把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问责制”,实施各级政府“一把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一票否决制”。

3.合理定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近、中、长期目标,分步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近期目标是对现有水利基础设施进行修复、更新和巩固,提高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加快农村地区乡村间的简易公路建设、农村电网改造和通讯设施建设;解决农村人口的饮水难的问题,加快完成改水改厕工作。中期目标是完成对大江大河大湖的综合治理,加快实施对小流域的综合整治工程;进一步改善农村道路交通状况和信息交流基础设施,提高乡村道路的硬化率和油路率,完善农村道路交通体系;提高自来水普及率,确保农村饮水质量和安全;建立健全乡间医疗卫生基础设施。远期目标是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建立起适应现代化农业生产和农村社会发展所需的发达的基础设施体系,实现城乡之间在生态与生活环境方面的高度协调一致。

4.建立充分体现农民需求的偏好显示机制和自下而上的基础设施供给决策机制,确保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供给与需求的一致,根除自上而下的供给型决策失败造成的有限投入的损失

(1)改革现行的乡镇政府领导人产生办法,使乡镇政府领导人和村组织领导人都由本辖区居民民主选举产生。通过选举约束辖区领导人真正对本地区选民负责,把增进本地选民的利益放在首位。

(2)建立需求表达机制,在村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基础上,由全体农民或农民代表对本辖区内的基础设施供给进行投票表决,使一个村或一个乡范围内多数居民对基础设施的需求偏好得以表达。

(3)建立专家听证制度,对于较大型农村基础设施供给,在县乡人民代表大会决策过程中要举行专家听证会,在此基础上再由县乡人民代表大会投票决定。

5.理顺财政农业支出资金管理体制,强化财政支农资金监督管理

(1)建立一元化的财政农业支出资金管理体制。从我国现实情况来看,应该确定各级人民政府农业部门作为财政农业支出资金管理的主管部门,将其他政府机构的农业支出资金管理权统一归并到政府农业部门,由政府农业部门统一行使财政农业支出资金管理权限,强化财政农业支出资金的集中统一管理,根除财政农业支出资金管理上政出多门导致的紊乱,提高财政农业支出资金使用效率。

(2)强化财政农业支出资金监督管理。一是严格落实强化财政农业支出资金管理责任制,政府农业部门统一行使财政农业支出资金管理权限后,就应相应承担财政农业支出资金管理责任。二是财政部门要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管理方式,建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专门帐户,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确保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专款专用。

6.合理优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资金结构

根据财政紧约束的现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资金结构的优化一是要在保证农村生产性基础设施的投入规模适度增长的前提下,逐步加大对农村生活服务性基础设施的投入;二是在农村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支出资金安排中,近期应主要投向小型农田水利、乡间道路等小型农村生产性基础设施项目。

7.恰当选择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资金支出方式,以充分利用各种方式不同的优势,最大限度放大财政资金的效用(1)财政补贴。财政补贴的方式是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最基本的支出方式之一。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进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能够利用有限的财政资金,吸引社会资金进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成本,调动投资主体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积极性。在实际操作中,财政补贴又可分为直接补助(如配套资金)、财政贴息、税费减免等形式。

(2)以工代赈。以工代赈即政府提供做工的机会代替直接救济或者是以工业品等作为劳动报酬来鼓励群众投劳。以工代赈在完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还可以为农民创造就业机会,缓和城市化的压力,增加农民收入,扩大工业品需求。

(3)以奖代拨。以奖代拨需要按照一定的标准(如土地改良率、道路硬化率等),对各地自主投资建设的农村基础设施进行衡量,使得上级政府在以奖代拨支出方式中,有更大的主动权和灵活性,防止地方利用建设项目“钓取”财政资金,鼓励地方真正将资金用于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效益。运用以奖代拨方式,可以由企业先垫付资金进行建设,然后通过上级以奖代拨资金支付企业工程建设款项,可以有效减轻基层政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负担。

(4)一事一议。一事一议的支出方式,是社区内的小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比较好的一个选择。一事一议作为我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充分调动农民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热情,统筹安排农村集体公益事业的发展,体现农民所需、尊重农民意愿、照顾农民利益。但一事一议需要有完善的议事程序、明确的议事范围和合理的上限标准,否则,一事一议有可能成为面向农民的制度化的集资方式,加重农民负担,或者由于意见难以统一,造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缓慢。一事一议的支出方式要坚持量力而行的原则,充分考虑农民的经济承受能力,充分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支出方式,还可以采取国家投资参股、资本金投入和担保等投资方式,也可以在项目建成后用资产租赁、转让和出售等方式来完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不同,其支出方式相应也会有所差别。在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方式时,应该注意政策措施的综合性和协调性,充分发挥相关政策措施的整体效益。

8.放开市场准入政策,完善税收优惠政策,合理引导民间资金投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1)搞好市场化运作。对新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开始就实行“谁建设、谁所有、谁投资、谁受益”等办法,有利于调动企业和各界人士投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积极性。对一些受益主体明确、可以实行经营性管理的小型基础设施,如小型水库、泵站等,可以采取拍卖、租赁、承包等多种形式,将经营管理权甚至产权明晰、量化到自然人或法人,有偿使用,以实现其经济价值。

(2)塑造社会集资机制,有效引导社会捐资、银行信贷资金投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弘扬中华民族修桥补路、积德行善的美德,尊重捐资的意愿,鼓励社会捐资投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金融支持,应从政策上限制农村信用合作社资金流向城市,严格规定农村信用合作社信贷资金只能用于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恢复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性功能。农村邮政储蓄资金应该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来源。

(3)有效运用税收优惠措施,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种投资主体将更多的社会资源投入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之中。在增值税中,对企业用于农村基础设施投入项目的购进固定资产所发生的进项税额,允许全额进行抵扣。对于企业将自制、委托加工和外购的货物用于农村基础设施投资的行为,可以考虑不再列为视同销售行为加以征税;在企业所得税的有关法规中,可以考虑对企业使用国产设备,投资于农村基础设施的,允许将设备的全部投资款在企业每年的新增所得税额中进行抵扣。对于农村基础设施投资有关人员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再按计税工资标准,而是按实际发生数进行扣除。对企业投资于农村基础设施取得的收益,可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在个人所得税的有关法律、法规中,可以规定对于个体从业者投资于农村基础设施取得的相关收入,可以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9.因地制宜确定各地区不同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政策,建立各地区不同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分担机制针对不同地区发展实际,制定各地区不同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政策,建立合理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分担机制。从大的区域比较,我国东、中、西部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水平基本呈递减之势,对中央、省级财政依赖程度递增,加上各地区农村对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情况不尽相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政策应因地制宜、区别对待。现阶段,中西部地区特别是中部粮食主产区和西部贫困地区的大多数县乡财政比较困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相应承担的比例要多一些。随着市场机制的完善和财政体制的深化改革以及县乡财政状况的好转,可以逐步将一些领域的发展职责让渡给市场调节和县乡政府。东部地区地方财政财力较强的市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主要由市县财政负担,东部地区地方财政财力较弱的市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主要由省财政负担。作为政策引导,中央财政对于东部地区应给予适当补助。

参考文献:

1.王朝才,傅志华。“三农”问题:财税政策与国际经验借鉴[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现状篇8

农村基础设施是为农村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及农民生活提供公共服务的各种要素的总和,是农村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及农民生活必不可少的基础性条件。由于国家长期推行工业化、城市化发展战略,使得国家财政基本建设投资的绝大部分都投向了城市,造成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严重滞后。虽然1998年开始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以来,国家财政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增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状况有所改善,但从总体上看,中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状况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严重滞后,已经成为实现城乡和谐发展、构筑和谐社会目标的重要制约因素。近几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强有力地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在极大地减轻农民直接承担的税费负担的同时,也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带来了新问题。如何有效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已经成为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村公共财政建设要解决的关键问题。为此,本文试图剖析在当前财政紧约束条件下,有效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选择。

一、中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的成因

1.公共财政观念树立的滞后,导致政府投入不足

依据公共财政的基本理念,政府的基本职责就在于提供公共产品。农村基础设施是农村公共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也应该是政府的基本职责之一。然而,政府并没有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纳入自己的基本职责范围,政府仍然把对农业生产的支出看作是不同的经济体系之间的支援关系,这可从财政支出科目中的“支农支出”反映出来。政府在财政预算安排中并不会保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的优先地位,而是作为支援来看待,象征性安排一点,随意性很大。一些政府部门和官员甚至把财政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看作是对农民、农村的施舍和恩赐。在这种“支援论”思想的支配下,长期以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大部分都是通过农民集资、投工投劳,由农民自己完成。农民交税以后并没有得到像城市居民一样有政府提供基础设施的权利,这是导致政府财政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的基本原因。

2.责权划分不清,各级政府投入责任难以落实

2002年修订后的《农业法》第十七条虽然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要采取措施,加强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法》第六章也对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投入作了原则性规定,但仍没有一个与《农业法》相配套的《农业投资法》来具体规范中央、省、市县、乡镇在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职责划分。由此,在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农村基础建设职责时“无法可依”、“无章可循”。“中央请客、地方掏钱”,中央与地方利用建设项目“相互钓鱼”的现象经常发生。

3.自上而下的决策机制使决策偏好显示机制缺失,决策难以有效反映农民的意愿,农村基础设施供给偏离需求,结构失衡,效率低下

我国农村基础设施供给的数量、种类基本是由基层政府在没有农民参与的情况下决定的。农村居民往往是只能被动接受政府提供的基础设施,同时被动的承担相应的费用,农村居民对农村基础设施的真实需求难以体现。这种基础设施“自上而下”的供给机制忽略了广大农民对基础设施的实际需求,导致现行农村基础设施供应中出现过剩与不足共存的现象。

4.财政农业支出资金管理紊乱

(1)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渠道多,资金分散,难以形成合力。财政支农资金除由各级财政部门拨付外,县以上各级农、林、水等主管部门也层层下拨到县级对口部门,形成资金来源渠道多、投入分散的状况。县级管理、分配财政支农资金的部门有计委(发展局)、财政局、扶贫办、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农业局、林业局、水利(水务)局、畜牧局、农机局、水产局、气象局、国土局、交通局等10多个,时常出现同一项目多个部门管理。目前,最突出的是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和农口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内部机构之间分配管理的财政支农资金在分配上还没有形成一个有效的协调机制,基本上是各自为政,资金使用分散和投入交叉重复现象比较严重。

(2)支农资金挤占挪用现象普遍,支农资金到位率低。资金与项目随意性强,投资决策科学水平低,项目确定执行、资金支付、监督管理三者合一,责权不清,且集于一身,给各种违规违纪现象留下很大空隙。只要从财政渠道拨付的各类来自中央和省里的专项资金,都是被挤占的对象。国家财政支持“三农”资金有相当一部分用于各级农口事业单位机构和人员支出,“搞农业吃农业”的现象较严重,使真正用于农业、农民和农村的资金大为减少,相当程度上影响了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有效、规范。

(3)政府投入重视大江大河的治理、交通主干道等农业大型基础设施建设,而没有将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各级政府基本建设投资的范畴,政府财政支出在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中严重缺位。与农民生产和生活直接相关的农村小型基础设施过去主要依赖农民的集资和投工投劳,农村税费改革后,各地取消了“两工”,农村村办公益性建设要实行“一事一议”的政策。但从各地的情况来看,“一事一议”很难实行,即使中央和省级的大中型水利和道路工程修到了“家门口”,但是由于“最后一公里”没有打通,效益仍然体现不出来,农民实际上仍然不能受益。

5.“一事一议”制度实际上是把责任推给了农民

“一事一议”的实质是维持历史形成的城市与农村不同的基础设施供给形成机制,农村基础设施仍然由农民自己承担。因此,“一事一议”的制度设计实际上是把责任推给了农民。在现行行政体制下,如果继续由基层政府替农民决策,那么,“一事一议”将有可能演变成基层政府向农民集资摊派的政府依据,在基层政府财政越位的内在冲动没有彻底得到有效抑制的情况下,将会使各地方政府制造各种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的行为得以延续,从而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负担重的问题。

二、财政紧约束下有效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选择

1.树立公共财政观念,按照城乡一体化的公共财政体制要求,调整财政支出分配结构,奠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在财政基本建设投资中的基础性地位,切实加大财政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

在稳健财政政策下,财政处于紧约束状态,财政支出增长受约束较强。在此前提下,唯有按照城乡一体化的公共财政体制要求,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基本的公共产品纳入政府预算内对待,才能通过调整财政支出分配结构,在财政基本建设投资适度从紧的同时,严格落实《农业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确保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每年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占财政总支出比例。

2.制定与《农业法》配套的《农业投资法》,依法明确界定各级政府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法定责任

《农业投资法》一是要明确规定各级政府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主体,要依法承担提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法定责任。事实上,让政府承担起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主体责任,应该是加快我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以工补农”的一个重要途径。二是要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责任分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职责的划分,应该体现出基础设施的自然属性、经济特点和社会意义。一般来说,全国性的、跨省(区、市)和跨流域的、外溢性大的、具有战略意义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由中央起主导作用,地方政府主要负责外部效应较小、受益范围较窄的农村基础设施,社区性的农村基础设施应由当地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地方受益的其他各类水利工程,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由受益部门和受益单位共同投资兴建。三是要建立各级政府“一把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问责制”,实施各级政府“一把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一票否决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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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理定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近、中、长期目标,分步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近期目标是对现有水利基础设施进行修复、更新和巩固,提高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加快农村地区乡村间的简易公路建设、农村电网改造和通讯设施建设;解决农村人口的饮水难的问题,加快完成改水改厕工作。中期目标是完成对大江大河大湖的综合治理,加快实施对小流域的综合整治工程;进一步改善农村道路交通状况和信息交流基础设施,提高乡村道路的硬化率和油路率,完善农村道路交通体系;提高自来水普及率,确保农村饮水质量和安全;建立健全乡间医疗卫生基础设施。远期目标是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建立起适应现代化农业生产和农村社会发展所需的发达的基础设施体系,实现城乡之间在生态与生活环境方面的高度协调一致。

4.建立充分体现农民需求的偏好显示机制和自下而上的基础设施供给决策机制,确保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供给与需求的一致,根除自上而下的供给型决策失败造成的有限投入的损失

(1)改革现行的乡镇政府领导人产生办法,使乡镇政府领导人和村组织领导人都由本辖区居民民主选举产生。通过选举约束辖区领导人真正对本地区选民负责,把增进本地选民的利益放在首位。

(2)建立需求表达机制,在村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基础上,由全体农民或农民代表对本辖区内的基础设施供给进行投票表决,使一个村或一个乡范围内多数居民对基础设施的需求偏好得以表达。

(3)建立专家听证制度,对于较大型农村基础设施供给,在县乡人民代表大会决策过程中要举行专家听证会,在此基础上再由县乡人民代表大会投票决定。

5.理顺财政农业支出资金管理体制,强化财政支农资金监督管理

(1)建立一元化的财政农业支出资金管理体制。从我国现实情况来看,应该确定各级人民政府农业部门作为财政农业支出资金管理的主管部门,将其他政府机构的农业支出资金管理权统一归并到政府农业部门,由政府农业部门统一行使财政农业支出资金管理权限,强化财政农业支出资金的集中统一管理,根除财政农业支出资金管理上政出多门导致的紊乱,提高财政农业支出资金使用效率。

(2)强化财政农业支出资金监督管理。一是严格落实强化财政农业支出资金管理责任制,政府农业部门统一行使财政农业支出资金管理权限后,就应相应承担财政农业支出资金管理责任。二是财政部门要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管理方式,建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专门帐户,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确保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专款专用。

6.合理优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资金结构

根据财政紧约束的现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资金结构的优化一是要在保证农村生产性基础设施的投入规模适度增长的前提下,逐步加大对农村生活服务性基础设施的投入;二是在农村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支出资金安排中,近期应主要投向小型农田水利、乡间道路等小型农村生产性基础设施项目。

7.恰当选择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资金支出方式,以充分利用各种方式不同的优势,最大限度放大财政资金的效用(1)财政补贴。财政补贴的方式是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最基本的支出方式之一。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进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能够利用有限的财政资金,吸引社会资金进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成本,调动投资主体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积极性。在实际操作中,财政补贴又可分为直接补助(如配套资金)、财政贴息、税费减免等形式。

(2)以工代赈。以工代赈即政府提供做工的机会代替直接救济或者是以工业品等作为劳动报酬来鼓励群众投劳。以工代赈在完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还可以为农民创造就业机会,缓和城市化的压力,增加农民收入,扩大工业品需求。

(3)以奖代拨。以奖代拨需要按照一定的标准(如土地改良率、道路硬化率等),对各地自主投资建设的农村基础设施进行衡量,使得上级政府在以奖代拨支出方式中,有更大的主动权和灵活性,防止地方利用建设项目“钓取”财政资金,鼓励地方真正将资金用于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效益。运用以奖代拨方式,可以由企业先垫付资金进行建设,然后通过上级以奖代拨资金支付企业工程建设款项,可以有效减轻基层政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负担。

(4)一事一议。一事一议的支出方式,是社区内的小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比较好的一个选择。一事一议作为我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充分调动农民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热情,统筹安排农村集体公益事业的发展,体现农民所需、尊重农民意愿、照顾农民利益。但一事一议需要有完善的议事程序、明确的议事范围和合理的上限标准,否则,一事一议有可能成为面向农民的制度化的集资方式,加重农民负担,或者由于意见难以统一,造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缓慢。一事一议的支出方式要坚持量力而行的原则,充分考虑农民的经济承受能力,充分尊重农民的民利。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支出方式,还可以采取国家投资参股、资本金投入和担保等投资方式,也可以在项目建成后用资产租赁、转让和出售等方式来完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不同,其支出方式相应也会有所差别。在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方式时,应该注意政策措施的综合性和协调性,充分发挥相关政策措施的整体效益。

8.放开市场准入政策,完善税收优惠政策,合理引导民间资金投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1)搞好市场化运作。对新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开始就实行“谁建设、谁所有、谁投资、谁受益”等办法,有利于调动企业和各界人士投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积极性。对一些受益主体明确、可以实行经营性管理的小型基础设施,如小型水库、泵站等,可以采取拍卖、租赁、承包等多种形式,将经营管理权甚至产权明晰、量化到自然人或法人,有偿使用,以实现其经济价值。

(2)塑造社会集资机制,有效引导社会捐资、银行信贷资金投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弘扬中华民族修桥补路、积德行善的美德,尊重捐资的意愿,鼓励社会捐资投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金融支持,应从政策上限制农村信用合作社资金流向城市,严格规定农村信用合作社信贷资金只能用于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恢复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农村邮政储蓄资金应该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来源。

(3)有效运用税收优惠措施,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种投资主体将更多的社会资源投入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之中。在增值税中,对企业用于农村基础设施投入项目的购进固定资产所发生的进项税额,允许全额进行抵扣。对于企业将自制、委托加工和外购的货物用于农村基础设施投资的行为,可以考虑不再列为视同销售行为加以征税;在企业所得税的有关法规中,可以考虑对企业使用国产设备,投资于农村基础设施的,允许将设备的全部投资款在企业每年的新增所得税额中进行抵扣。对于农村基础设施投资有关人员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再按计税工资标准,而是按实际发生数进行扣除。对企业投资于农村基础设施取得的收益,可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在个人所得税的有关法律、法规中,可以规定对于个体从业者投资于农村基础设施取得的相关收入,可以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9.因地制宜确定各地区不同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政策,建立各地区不同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分担机制针对不同地区发展实际,制定各地区不同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政策,建立合理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分担机制。从大的区域比较,我国东、中、西部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水平基本呈递减之势,对中央、省级财政依赖程度递增,加上各地区农村对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情况不尽相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政策应因地制宜、区别对待。现阶段,中西部地区特别是中部粮食主产区和西部贫困地区的大多数县乡财政比较困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相应承担的比例要多一些。随着市场机制的完善和财政体制的深化改革以及县乡财政状况的好转,可以逐步将一些领域的发展职责让渡给市场调节和县乡政府。东部地区地方财政财力较强的市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主要由市县财政负担,东部地区地方财政财力较弱的市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主要由省财政负担。作为政策引导,中央财政对于东部地区应给予适当补助。

参考文献:

1.王朝才,傅志华。“三农”问题:财税政策与国际经验借鉴[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现状篇9

中图分类号:U4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2)12(c)-0-01

1 加强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意义以及现状

长期以来,我国的农村发展大大落后于城市发展,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都十分不完善。农民属于收入以及生活水平较低的弱势人群,他们所从事的农业更是自然风险与市场风险并存的弱势产业。有资料显示,在全国范围内,有接近5万个村庄不能通公路,在实际的调查当中,依然有很多村庄没有畅通的道路可走,与外界连接的通畅是尘土飞扬的沙路,尤其在雨雪天气以后,道路更是泥泞满地,坑坑洼洼。在当今社会,“要想富,先修路”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导致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不完善,导致消息闭塞,使得农村形成自然封闭状态,人们已经深刻意识到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性,建设与外部路网连接的道路是农民发展生产,提高收入的必要前提,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农村交通设施的配套因素与农村生活状况改善有着逻辑关联。完善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对于提高农业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降低农业的自然与经济风险、改善农村物质产品长期缺乏状况以及降低农民活动成本的意义不言而喻,对于农村进行的战略性经济结构调整更有不可替代的促进作用。加快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符合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举措,通过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进而完善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因此,完善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十分重要。

2 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模式

1)建立公共财政为主导的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模式。资金是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的关健,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属于非盈利性的基础设施,并且交通建设涉及的土地收购费用巨大,整个过程中投资规模巨大,尤其在农村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在道路的建设以及养护的初期应当由中央政府公共财政全额拨款,后期可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由地方政府承担相应的支出,确保农村财政在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及养护环节中的收支平衡。在争取上级交通部门的资金补助之余,地方政府必须把农村公路建设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对全村的交通设施建设进行精心谋划和部署,将农村公路建设列为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内容,整合资金、物资、技术,做到分级分项目负责,层层抓落实,形成了工作合力。通过开会部署、媒体宣传、进村座谈、文艺下乡、发公开信等形式广泛动员,全方位、多层次地宣传大会战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教育引导成功人士、企业老板关心支持家乡公益事业。可以借鉴博白县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模式,形成“七位一体”的资金投入模式,即财政补助、部门帮扶、企业赞助、信贷支持、社会捐助、项目支持以及农民集资七个方式,从各个渠道的进行集资,带动全社会对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

2)实施阳光透明的组织模式和运作模式。在进行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时候,必须对全村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进行规划,针对每一个地区制定科学、周密的施工计划,落实到具体的建设措施,确保每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明确进行建设时的工作原则、建设标准以及补助标准,尤其要明确各个部门在这项建设里的工作责任,形成层级的专门的项目协调小组、理财小组及监督小组,以加强对项目落实工作的监管。细化工程建设认为,对各项任务的目标以及进度都进行落实,形成每一项建设工作在实施都在建设、质量考核方面各司其职。由相关农村干部领导进行融资工作,由相关技术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审核,县交通局加强协调管理和督促落实,简化相关审批程序,收费从优,能减免的尽量减免,减轻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负担。由小处着眼,根据不同的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采取不同的援助手段,化整为零,避免了巨额的资金投入,循序渐进。对于交通执法部分要坚持职能独立,统一由警察进行负责,并负责收集和处理交通信息,实现农村路网信息共享。整个项目的运作要实施阳光透明的操作,对上级的补助资金以及社会和群众的集资,以及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和投资的总额数据公开,公开招投标过程,对于整个项目的申报、审核以及确定的工程队都对民众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以防项目被暗箱操作。

3)进行法制化的建设质量管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初期投标结束后,要严格按照司法程序进行交接,在投标制度下,严格制定合同,确定监理人和法人,对于违规处置要进行严格规定,通过司法途径进行解决,保障承接单位的社会信用体系。对于设计标准,并不做统一的高标准要求,而是进行现场考察,因地制宜。分清政府部门以及承办的企业的工作责任,对于建设项目的具体规划、建设、运营及管理责任归投标单位进行负责,对于政府的建设交通部负有监督以及督促责任,政府要实施基层公务员制度,为避免施工队伍良莠不齐对施工质量及进程造成影响,政府部门要对道路及桥梁建设进行技术上的指导。

4)进行宣传发动模式。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营造群众与领导共同重视交通的浓厚氛围,可以通过开会部署、媒体宣传以及到群众当中进行座谈宣传等方式进行宣传发动。为开展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造起舆论声势。引导广大的人民群众、在外经商人员和成功人士团结力量,关心家乡的公益事业。

3 结语

完善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任务还有待全面展开,并且任重而道远,除了以上四个建设模式可供借鉴外,国内建成的交通设施模式的成功方案,以及国外的成功经验,也是非常有效的参考方法,但一定要因地制宜,不能生搬硬套其他成功模式,一切要以实际情况为准,才能探索出一套适合农村特有的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模式。

参考文献

[1] 钟卫稼.江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分析[J].农业经济,2011(4).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现状篇10

〔关键词〕新农村;城乡统筹;基础设施

〔中图分类号〕f291.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4769(2012)06-0025-05

一、新农村建设与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的关系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于一体的发展战略,从各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是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发展的新目标。统筹城乡发展,重要的是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infrastructure)是为国民经济正常运转提供公共服务(public service)并保证其社会扩大再生产得以顺利实现的各种物质技术条件的总和。其一,基础设施是为公共经济和生活提供服务的一种公共服务产品,而不是私人产品(private goods);其二,基础设施是社会扩大再生产所需的公共物质技术条件,即社会所有部门都需要的共同条件;其三,基础设施是一国或地区国民经济发展的充分条件和保障基础;其四,基础设施不仅包括有形的物质存在形式,也包括各种无形的公共条件。1当前按照城乡一体化的要求,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即包括上述内容。具体而言,通过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总体规划,以及交通设施、水利水电、通讯网络等物质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乡一体化的教育科研卫生医保等社会服务设施建设,扩大基础设施的服务范围、领域和受益对象,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覆盖,缩小城乡差距,让城乡居民共享完善的基础设施和服务。

1.新农村建设是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的内在要求。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实现新农村“20字”目标的基本保证。第一,生产发展要求有良好的水利基础设施和给排水网络系统。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和给排水网络建设是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改善水利设施,大力推广农业节水技术,积极发展旱作农业和牧草业,有利于不断提高灌溉率。第二,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要求有良好的土壤条件和不断改善的土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一个重要目的是增强土地资源的功能,改善动植物生长的外部条件。通过土壤改良,可以增强抗灾能力;通过植树造林,江河流域治理,加大河道生态防洪工程建设和对河流的综合治理开发利用,能够有效地调节气候,保持水土防治风沙,改善生态环境,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升创造一个适宜的生态环境,使农业防范灾害的能力增强。第三,农民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和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要求有完善配套的连接城乡的交通设施、电力电网和信息网络系统。按照基础设施城镇化、服务设施社区化的要求,需要加快农村基础设施现代化进程。2通过着手实施以中心村(农村社区)和中心镇为重点的农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以路网建设带动商贸物流、农村客运、乡村旅游等产业发展,使农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乡风民风有较大改善;通过电信、电力、给排水、环保设施和其他生产生活设施的全面改善,使农村的人居条件和人居环境不断优化;通过借助各种信息资源和网络平台,使村务公开化、透明化,推进村级议事决策和行政管理决策民主化、制度化、科学化。第四,新农村建设要求统筹社会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加大政府或社会公共部门对人力资本、财力资本等的投入,可以产生一个对社会资源的聚集、转移效应,促进城镇人才、资本等要素向农村的流动,优化资源配置,改善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所必需的社会条件,改善农村教育、科研和农技推广等方面的基础设施,促进农村科技教育发展,从根本上提高农业劳动者的素质,增强农村科技人员和管理者的技能才干,增强农民的民主管理意识。

2.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对新农村建设具有决定性作用。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是统筹城乡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内容,对农村城镇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用重大。第一,基础设施是新农村建设的物质载体。基础设施是支撑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物质基础,是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改善农民生活质量的物质保证。长期以来,农村基础设施落后,严重地制约了农村生产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影响了城乡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相对而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较快,因此按照以城带乡,以工补农的理念,加强城市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扶持、投资和管理,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是发展现代农业和增加农民收入的基础工程、长效工程、民心工程。实践证明,新农村建设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使我国农业和农村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必须充分发挥基础设施的先导和决定性作用,把基础设施作为农业生产各环节的先导性要素和物质载体,将产前、产中、产后的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考虑,有利于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步伐,发展优质高产高效农业,为新农村建设奠定雄厚的物质基础,培育新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第二,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降低新农村建设的成本和风险。城乡一体化发展要求以城市理念改造农村,以工业理念发展农业,以居民理念转化农民,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随着城乡基础设施的统一规划,统一布局和统一推进,有利于加快对传统农业的改造,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降低包括生产成本、运输成本、储藏成本、销售成本、风险成本和决策成本在内的总生产成本,从而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的经济效率。第三,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将推动新农村建设的进程。统筹城乡交通道路、信息通讯和公共设施投资,一方面可以促进农村产业的专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发展,有利于产业规模的聚集和结构的升级,促进经济总量在空间上的整合,同时,还可以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外资投入农村地区和农业领域,将社会其他部门的资源转移到农业和农村中去,有利于发展外向型农业和创汇型农业;另一方面,能够为农民提供更多获得其他商品和服务的机会以及非农业就业机会,从而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拓宽农民的收入来源,提高农民的购买力,提升农民的消费水平。统筹城乡的教育、医疗卫生保障体系和设施,可以使农村劳动者的健康状况不断得以改善,身体体质不断增强,改变农民的生存和生活状态,提高生活质量。同时可以使农民有更多的机会接受良好的教育和城市现代文明,成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从而推动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进程。

二、统筹发展中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困境

1.战略规划科学性欠缺。长期以

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片面追求工业化,以牺牲农业来支持工业的发展;在农业生产中又以粗放型经营为主,没有把农村基础设施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加以统筹规划。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农村基础设施难以发挥其作为社会“先行资本”的功效,由此带来的影响是:其一,农村基础设施一直处于短缺运行状态,当短缺瓶颈凸显到一定程度,社会资源将被强制或非强制性地流入该部门,当短缺强度减缓到能为社会所承受时,资源又会转移到社会其他高效率部门,因此不能保证农村基础设施的投资效率。其二,由于资源短缺,农村基础设施难以在一定时限内形成体系,只能对某些小规模的农村基础设施加以建设,难以有效发挥农村基础设施的物质基础效应和规模效应。其三,在这种选择性投资建设中,其战略决策往往偏向于那些直接为工业生产经营活动服务的社会性基础设施,在二元经济社会结构中,农业生产领域往往难以享用已有的公共服务产品,致使社会共享资源仅为少部分有限的社会生产部门服务,难以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率,在现实中常常是设施短缺与大量设施闲置并存。3

2.布局缺乏合理性。战略上的失当是一方面,而农村基础设施布局上的不合理,也直接影响着设施效率的发挥和对自然灾害的承载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把各种不同功能和类型的子系统有机整合起来,构成完整的运行大系统,才能充分发挥整体功效,这是农村基础设施布局中的一大关键点。目前从设施布局看,缺乏统筹规划,设计也不尽科学。其一,重复布局,区位选择偏差。基础设施作为社会性公共产品,具有共享性,但由于受传统条块分割体制的影响,各自为政,导致设施“大而全”“小而全”,封闭运行,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或闲置。同时,许多农村基础设施具有固定性,建成之后往往受空间区位制约,不易更改其服务范围,降低了设施的利用率。其二,农村各类基础设施之间关联性较差,甚至相互矛盾,如农产品仓储设施建设常常不考虑加工配套设施;科研设施建设中缺乏相配套的试验基地,农业科技、教育和技术推广往往自成系统,没有形成一体化的有效运行机制。各种设施之间缺乏配套性和关联性,难以充分发挥基础设施的整体功效。有些设施甚至在功能运用上相互掣肘、相互矛盾。特别是在能源、水利和交通运输等具有综合性功能的设施方面表现更突出,协调性差。其三,设施结构比例不合理。主要是指各基础设施相互之间或者相同功能设施内部的结构比例关系没有处于最优状态,如在农业科研开发和推广中,往往重实验室研究,轻技术推广。近年来,我国每年约有7000项农业科技成果问世,但转化率只有30%—40%,真正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不到20%。在交通运输业内部,以铁路运输为主,对其他运输方式采用较少,且各种设施之间结构较松散,难以发挥最大效用。

3.农村基础设施投资总量不足,压力大。进入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对设施建设投资尽管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但由于历史上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欠账太多,设施陈旧老化问题严重,因此投资总量仍然不足,压力大。2003-2010年,农业基本建设投资仅增加6270.85亿元,年均仅增加783.86亿元;而同期全国其他主要行业如“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投资分别增加11717.3亿元、23785.1亿元,年均分别增加1464.7亿元、2973.1亿元,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占全社会基本建设投资的比重一直很小。4长期以来的比重差距和低增幅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农业基础设施老化问题,尽管我们做了努力,但是,仍然存在许多问题:一是农业机械总动力不足;二是有效灌溉面积小;三是水库总容量小。

4.缺乏资产经营管理,基础设施抵御灾害能力低。目前对农村基础设施的管理主要是实物管理和设备管理,资产经营管理较薄弱,难以适应农村商品化、市场化发展要求。现有基础设施多是无偿供给、无偿服务,无偿消费;供给越多,需求缺口越大,造成设施投资效益低甚至是零效益,影响了扩大再生产的顺利进行。与此同时,许多农村基础设施年久失修严重,功能老化,配套设施未能跟上,土壤贫瘠化,水土流失加剧,水利设施有效灌溉能力下降,河道淤积,防洪排涝能力下降。特别是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一些农田基本建设几乎处在无人问津的状态,保障能力下降,严重地影响了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5.管理体制障碍未根本清除。农村基础设施管理体制包括产权管理体制、投资管理体制、价格管理体制和营运管理体制等。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的经济体制正在发生根本性变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起来。但在新旧体制交替变化过程中,由于传统体制的惯性作用,许多原有体制的弊病还未根本消除,其中重建农村基础设施的产权制度和所有权制度成为重中之重。所有权主体意识不强,产权不明晰,资产闲置和流失严重,存量不清,投资流量被挪用和转移常有发生,管理权限分散化。投资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是投资的责、权、利不统一,财政、信贷职能不清,一些地方乱开发、乱立项、乱投资,缺乏投资效益。价格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是,价格关系未理顺,供给越多,亏损越大,财政补贴负担越重;同时,乱定价、乱收费、乱摊派现象仍然屡禁不止。营运管理体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各种责任制名不符实。导致这种状况的原因主要是许多农村基础设施管理受计划经济体制影响很深,还未走上产业化、企业化之路,没有遵循产业发展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有的甚至被作为一项社会福利事业对待。农村基础设施管理部门必须考虑如何依据市场经济法则来运作,同时又能充分体现基础设施所特有的公共服务产品的特性,这是农村基础设施经营管理体制改革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三、城乡统筹的基础设施建设体系构建思路

1.在统筹发展中树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先行的意识。仅仅认识到农业基础设施的诸多直接功能和作用是不够的,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还必须深刻领会到:其一,农村基础设施不止是农业生产的物质技术手段,更重要的是保证社会总产品扩大再生产得以顺利实现的重要物质保障,是增强抗灾能力、发展农村经济的“基础工程”;其二,基础设施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经济赖以发展的“先行资本”;其三,不仅基础设施是一个国家综合性的产业部门,而且农村基础设施同样也是社会经济结构中一个重要的综合性部门;其四,农村基础设施的现代化、可持续化是农业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内容与主要构成要素,农业现代化就是不断地运用现代物质技术手段改造传统农业,装备农业,运用现代管理方法调整和完善农业生产关系,运用现代知识结构提升农业生产经营和管理者的素质;其五,农村基础设施作为基础设施的一个子系统,虽然具有基础设施的一般特性,但是在测算和评价农村基础设施对农业生产的贡献率时应充分认识其特殊性。

2.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制定符合城乡一体化的基础设施发展战略。在提高对农村基础设施认识的基础上,通过对原有农村基础设施发展战略的修订调整,制定符合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战略,针对目前基础设施滞后于“直接生产性活动”(dpa)程度较大的实际,许多地方暂缓放慢了dpa的发展速度,把现有社会资源最大限度地投入基础设施部门,如通过“突击式”发展,以促进基础设施建

设的快速发展,填补空缺点。当基础设施大致与dpa发展需求相适应时,再实施同步发展战略。我国农业基础设施与工业和城市的基础设施发展相比较明显滞后,本应当加大其发展力度,但是由于目前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和城市化大力推进阶段,在此要求农业基础设施更为“先行一步”有实际困难。从我国二元经济结构的现状和基础设施的公共性特征出发,通过合理布局,可以优先发展城乡社会共享型基础设施,极力扩大基础设施的服务对象、服务范围和领域,让农民分享工业和城市基础设施,使基础设施成为沟通城乡关系、实现城乡统筹的纽带。

3.拓宽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渠道,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基础设施投资水平不高,除了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向工业和城市倾斜等主要原因外,投资来源渠道过于单一也是重要影响因素。从目前看,城乡基础设施投资渠道逐渐走向多样化,有政府和集体投资,银行贷款、捐赠等形式,这些投资渠道实际上体现出国家、集体、个人三结合的投资格局。具体言之,在投资中要明确各投资主体的投资范围和投资责任,以保持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应有的投资力度。其一,国家应增加投资比重,把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比重提高到总投资的15%以上,并且承担大中型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其二,在加大农村基础设施投资总量的同时,降低投资成本,压缩投资周期,优化投资结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投资收益,提高工程项目的科技含量和技术水平,强化服务功能。其三,继续实施谁投资谁受益的政策,以充分发挥农村集体和农民个人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的积极性。

4.确定城乡基础设施发展的重点。由于资源和生产要素的制约,现实中不可能同时发展所有的基础设施,虽然许多设施短缺,甚至缺口很大,但还是应当走选择性发展之路。从目前看应着重发展的农村基础设施有:第一,农村交通运输和通讯设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一个很重要的标志是要实现村村通公路,同时通讯设施建设要以县城和小城镇为中心,向周边广大农村地区辐射,构建覆盖面广阔的通讯网络,并提高通讯质量和水平。第二,农田水利设施。当前应建设好一批骨干水源工程,抓好大灌区配套改造工程,加快“病险水利工程”治理,大力发展乡镇和农村供水,继续搞好群众性农用水利基本建设。第三,农村能源设施。以电力为例,必须建设和完善大型输变电、供电网络,提高输、供电质量和水平,全面启动和完成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逐步实现农村水、电及电气化达标。随着农村经济的商品化、市场化和农村三大产业发展的加快,随着农民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能源的需求量必会越来越大。第四,农科教基础设施。目前发达国家80%的农业收益来源于先进的科学技术,要使科技对我国农业增长的贡献率在21世纪前20年达到50%,本世纪中期达到70%-80%,各地农业管理和技术部门必须加大对农科教基础设施建设,包括科研机构、仪器设备、基础教育设施和职业技术学校等“软件”与“硬件”设施建设。

5.统筹城乡信息网络资源,扩大农村信息网络覆盖面。首先,当务之急是进一步加强对农村信息网络基础设施体系的投入,把农村信息化纳入整个基础设施建设体系中,在农村节水灌溉、人畜饮水、农村水电、农村沼气、乡村道路、草场围栏等农村基础设施体系“六小工程”的基础上,增加农村信息化,成为“七小工程”。整合城乡信息网络资源,构建城乡共建平台,健全农村信息服务体系,推进农村信息化示范工程和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工程建设,积极探索信息服务进村入户的途径和办法,健全农业信息收集和发布制度,为农民和企业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服务。其次,加强农村信息化的统一领导。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的涉农部门有10多个,而农业信息网络本身涉及农业生产、流通、销售、加工的各个方面,各级政府应从实际出发加强对农业信息化的统一领导,特别是省市一级政府有责任把涉农部门的各种信息化资源整合好,强化管理,统筹规划,实现城乡信息网络资源共享,以城市信息化带动农村信息化;同时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求,统一农村信息网络规划和建设,统一农村信息资源体系的开发和管理,统一农村信息员的培训和管理。5再次,建立农业信息技术人才培养体系。一方面,需要加快农村地区的教育建设,加快对农民科学知识的普及和开展信息化技能培训;另一方面可以定期从城市引入一批科技人才,推动农村农业信息网络建设,最终通过建立健全农村信息技术人才培养体系,强化农村信息化队伍建设。

6.建立健全农村基础设施经营管理体制,实现管理增效。通过改革,其一,对于竞争性、经营性基础设施逐步按照公司制的运作方式,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其二,对非经营性或非竞争性基础设施实行以价值管理为主、实物管理为辅的体制,这部分设施虽然以社会效益为主,投资经费主要由财税负担,但也要体现经济效益,实现资产的保值。其三,对于所有小型农村基础设施,通过采取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等资产组织经营形式,明晰产权和责权利,实施价值化和资本化管理,实现资本的保值增值。第四,建立和完善农村基础设施的法律保障制度。

〔参考文献〕

〔1〕陈文科,等.农业基础设施与可持续发展〔j〕.中国农村观察,2000,(1).

〔2〕张炜,廖婴露.着力统筹城乡发展〔n〕.经济日报,2008-09-08.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现状篇11

13个试点村分布在10个远郊区县,其中山区6个,平原7个,总人口16239人,其中农业人口11668人,非农业人口2435人,外来人口2136人,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9812元,高于全市农村平均水平。无论自然状况,还是经济社会条件,各村差别较大,基本上代表了北京市的不同区位、不同经济类型和不同发展阶段的村。总体来看,试点村具有如下特点:

二三产业发展快。全部试点村经济基础总体好于全市农村平均水平,产业发展以二、三产业为主,二、三产业占村经济总收入的84%。

劳动力就业率高。绝大多数试点村农村劳动力就业水平较高,12个村就业率在90%以上,其中6个村就业率达100%,6个村就业率在90-95%之间。

人均纯收入高。大部分试点村2006年农民人均纯收入高于或与全市水平持平,有7个村高于2006年北京农民人均纯收入8620元,人均收入最高的怀柔区官地达到17200元。

经济实力差别大。2006年全村经济总收入最高的顺义区北郎中达17200万元,最低的平谷区玻璃台仅有130万元。

旧村改造实施以来,市、区、镇、村各级部门高度重视,加大工作力度,共同做好试点村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成效显著。目前,除1个试点村正在编制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外,其余各村基础设施建设均按计划有序推进。据调查,12个试点村实施了道路改造,约占村庄总数的92%;11个村庄实施了饮水改造,占村庄总数的85%;10个村庄配备了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占村庄总数的77%,其余村庄计划与新建居民小区同步实施;8个村庄完成了农户改厕,占村庄总数的62%;5个村庄铺设了污水收集管网,其中2个村庄建成了完善的污水处理系统,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村庄占村庄总数的38%;5个村庄对电力低压线进行改造,2个村建设了变电站,实施电力工程的村庄占村庄总数的54%;7个村庄安装了太阳能路灯,占村庄总数的54%。总体来看,试点村在道路、安全饮水、垃圾处理、改厕、污水处理、电力工程、新能源利用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均有不同程度的进展。

基础设施薄弱问题还未从根本上解决

尽管各试点村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是和实际需求相比仍然有很大差距。总体看来,各试点村基础设施薄弱问题还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试点村道路建设完成规划任务的37%,供水管网完成规划任务的48%,垃圾处理设施完成规划任务的63%,垃圾清运车辆不足,仅完成规划任务的28%,污水处理站完成了规划任务的29%,污水管网仅完成规划任务的25%,公厕建设仅完成了规划任务的20%。调查发现由于个别基础设施项目过于滞后,已成为当地发展的瓶颈,如平谷区玻璃台村由于公厕严重不足,环境面临破坏威胁,开始影响民俗旅游业发展。

试点村基础设施建设存在问题及原因主要是:

工程建设缺乏统筹规划。一是规划问题。13个试点村虽编制了规划,但是相当一部分存在规划与实际状况结合不紧密,不符合村庄定位要求等问题,没有按照《北京市远郊区县村庄体系规划编制要求》,制定适合自身发展要求的村庄规划,甚至出现先开工建设后进行规划的现象。在布局上,现状考虑多,长远打算少。在建设时序上,往往先地上,后地下,缺乏统筹安排。二是标准问题。基础设施建设标准不统一,在设计上存在不经济问题。如有关专家认为在农村电网发育较为完善的情况下,用电照明实际上是最经济的方案,尽管太阳能照明作为新能源技术受到鼓励,但现阶段其投资费用和维护成本较高是显而易见的,不能一刀切。另外,相当一部分工程在规模设计上不合理,规模过大,不合实际。管网参数设计、设备选型上缺乏高水平专业机构设计把关,部分试点村污水管网的铺设存在不合理现象。

建设资金投入不足。由于城乡二元结构长期影响,农村基础设施欠帐较多,资金缺口大,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虽然近年来市政府有关部门给予了有关各村一定的基础设施资金支持,但政府投入力度仍然偏小。各试点村基础设施建设共需投入资金4.34亿元,目前已投资2.2亿元,其中市政府投资4499万元,其余均由各村自筹解决。目前各试点村基础设施存量、增量均不能满足当前农村经济发展、农民生活需要,且各村均处于发展阶段,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有限,现状资金缺口尚有2.14亿元,再由各村自筹解决确实存在一定困难。

管理机制尚未成熟。虽然各试点村有关基础设施管理都有所考虑,但运行管理长效机制尚未形成。一是大部分村庄依靠村级机构自行组织人员,利用政府拨付的农村公益资金解决设施维护费用问题,但资金有限,难以完全满足需要。二是个别村庄采用物业管理方式,所用资金由村集体经济收入支出,暗补没有转变为明补,一旦集体经济出现困难,将会导致设施无人管护的后遗症。三是没有形成良好的收费机制,受长期使用公共资源、设施不交费的习惯影响,部分村民没有形成用水及使用污水处理等公共设施需要交费的意识,使试点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负担加重。

农民参与程度不高。尽管试点村村民对旧村改造的支持率普遍很高,但由于宣传不到位,导致农民对于旧村改造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不了解,甚至出现部分基础设施建成后,村民已经实实在在的受益了,却浑然不觉的现象。

加快试点村基础设施建设步伐

立足实际,科学规划。一是要根据村庄规划定位,合理安排基础设施内容和布局。二是要考虑到农村现实基础和发展潜力,明确标准,要方便农民,符合农民的需要。三是要统筹规划农村产业发展、住宅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使之协调发展。四是要考虑未来农村变化,特别是农业人口转移的变化,合理确定基础设施规模。五是要考虑整合现有资源,增强规划的统筹功能。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现状篇12

1.前言

农村居民点作为农村人地关系的表现核心,是农村人口生产和生活等综合功能的承载体,是农村土地利用重要组成部分[1]。武汉农村居民点规模小,数量多,土地利用率低,集约利用非常迫切。目前,这种粗放方式土地利用,已对生态环境、粮食安全和宏观经济平稳运行等关系国计民生的诸多领域产生了不利影响,制约了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2]。通过农村居民点整理建设,及时的土地复垦,有利于高效配置城乡土地资源,缓解经济建设与耕地保护的矛盾,提高土地利用综合绩效,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我们在承担武汉市新洲区潘塘街镇域村庄布局规划规划设计中,在城乡统筹协调及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指导下,做了一些创新性的工作,探索解决问题的途径。

2.项目概况

潘塘街地处武汉市新洲区东北部,距新洲区城关邾城36公里。东南与徐古镇接壤,西南接三店街,北部与麻城市相连。潘塘街境内多丘陵岗地,夹杂一些小块平原,地势北高南低。规划范围是潘塘街的行政管理范围,总面积60.9平方公里,辖潘塘街镇区和28个行政村,共207个自然村。

3.农村居民点分布现状分析

土地利用浪费:农村居民点分布极不均匀,人口规模差异很大,部分基层村不到50人,而有些基层村600-700人。居民点平均规模小,宅基地占地面积大,各行政村人均建设用地面积多在110㎡/人以上,农业用地与村庄建设用地矛盾突出,人均耕地面积仅3亩,土地利用分散、无序,利用率低。

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服务设施滞:由于村湾布局分散、单个规模较小,不利于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的配置和规模化发展;建设村庄农田水利设施普遍老化,不能满足农业生产需要,灌溉沟渠年久失修,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弱;镇域文、教、卫、商等公共设施简易老化,医疗条件不能满足村民基本卫生需要;镇域内缺乏村民体育活动场地和公共绿地;镇域缺乏污水处理设施和环卫设施。

现状农村居住点布局总体特征是:村湾分散、数量多、规模小、配套设施滞后、环境差。

4.村庄空间布局的原则

按照因地制宜、规模适度、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从农村实际出发,促进村庄适度集聚和逐步迁并;遵循合理布局、节约用地、集约发展的原则,节约利用土地资源,集约配置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区分缓急,注重实施,保证城乡协调发展和各项建设在时间和空间上的有序结合[3]。

5.农村居民点整理路径

结合地方资源、市场需求和现状基础条件分析,本着扬长避短、兴利除弊的原则,确定村庄的发展的主导产业和逐步撤迁方向,推进“一村一品”,一村可分为一般农业型、都市农业型、旅游休闲型、工贸型、历史文化型等。村庄逐步迁并的流向遵循经济不发达的向经济发达或发展潜力大的集中;人口规模小的向人口规模大的集中;镇区周边的向镇区集中;交通不便利的向交通便利的集中;沿河沿道路分散的向中心村集聚;受地质灾害或其它自然灾害严重影响的村庄向自然条件良好的迁移的原则。

根据村域内村庄建设实际情况,村庄规划建设模式确定为整治类,包括旧村原地整治、撤并扩建整治、逐步撤迁整治三种类型。旧村原地整治一般不扩大村庄规模,在原有基础上改造,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对现有村庄进行整治改造。“镇中村”重点是整治面貌、补充基础设施,逐步向城镇社区转变。

撤并扩建整治是以条件较好的村庄为依托,将交通不便、经济欠发达、建设滞后、产业落后的村庄就近并入条件较好的村庄,并按扩建后的规模完善各类配套设施。逐步撤迁整治的村庄是指根据长远发展需要撤销、并入集中建设的村庄,在撤迁过程中要严格控制新建建筑,只对保留部分做临时性环境整治,拆除后的村庄应及时做好退湾复垦还田、退湾还林等,安排好各类农业生产[4]。

根据农村居民点的迁并流向原则,规划确定潘塘街镇域范围内自然村的建设模式和逐步撤迁方向。行政撤并整理后镇域范围内共有22个行政村,其他各行政村依据逐步迁并的原则进行撤村并点:规划每个行政村设置1个中心村、保留0-3个基层村,村民人均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100平方米以下。规划镇域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总量为263.70公顷,节约用地126.03公顷,进行复垦,提高土地利用的综合效益。

6.近期建设的实施措施

6.1 近期规划建设的目标

依托镇区、现状村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土地利用,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善镇区投资环境和村庄生产生活环境。

6.2近期规划建设的内容

近期村庄撤并规划:近期撤并规模较小(人口在200人以下的村湾),并且撤并后对生产出行影响不大的村庄。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成重点中心村、一般中心村、基层村三个等级镇域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

基础设施建设:三年内全部完成镇域一级道路的路面硬化工作和22个行政村的“村村通”、“湾湾通”工程,逐步形成镇域内部道路交通网络;完成镇区水厂的改扩建工作,近期实现镇区周边行政村居民通自来水;实现生活污水的集中处理;完成镇域内农田水利设施的清淤、护坡工程;实现镇域户户通广播和有线电视;按服务半径,在中心村和基层村建设公共厕所、垃圾集中堆放点、转运点。

7.结论

在分析研究潘塘街镇域农村居民点建设状况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合理的确立农村居民点的集聚规模,迁并原则,从有利于农业生产出发,科学的布局村庄的空间形态,推进农村居民点的适度集聚[5],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集约配置,实现土地资源高效节约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吴正红,叶剑平.城乡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路径选择.[J]城市问题.2007,(5):6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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