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3 08:5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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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实施招标投标和合同管理的目的
工程招标文件和投标书是工程合同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工程合同管理的依据。所以工程招投标阶段是合同的制订,工程建设实施阶段是合同的执行。与国外非常重视合同签订和执行,一切以合同为准则办事不同,合同管理一直是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的薄弱环节。
2、当前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影响合同管理的几个问题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深入发展,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陆续出台,工程建设的“四项制度”真正推行开来,各地在“四制”方面的探索实践都积累了不少经验,但同时也发现了很多问题。招投标工作与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是工程建设阶段不可分割的两大部分,但实际操作中,往往是分离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 项目法人对招投标工作的掌控不力直接影响合同文件的质量。项目法人单位的人员素质不高,对当前不断推出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办法和合同管理知识的了解掌握不够,难以胜任项目法人的职责要求,影响对工程建设过程各阶段的管理。项目法人制是“四项制度”的核心和关键,项目法人处于中心地位,起主导作用,按照《合同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理》等有关法规的规定,通过招标投标确定勘察、施工、监理和物资供应等单位,并与其签订相关合同,由他们为项目法人提供建设服务。项目法人责任制不落实,工作不到位,会直接影响招标文件的质量,致使合同条款不准确、不合理、不全面,影响今后合同管理。项目法人原则上由原管理单位担任或以其为基础组建,所以新成立的相对独立的建设管理机构往往很难与原管理单位分清,建设者和使用者责、权、利不明,难以实施有效监管,而且管理单位作为项目法人,并不具备项目法人一定要具有的承担项目建设管理的人员、技术、经验和水平,不完全清楚投资规律和基本建设程序,不能掌握并运用先进的项目管理方法,难免出现各种管理不善的现象,如决策不够成熟、前期工作和实施阶段各环节之间相互脱节、投资效益不高、工作效率低下、工程建设超过概算等。
2) 招标文件的编制主要是由招标机构承担,承包合同管理由监理单位承担,造成招标工作和合同管理的脱节。在承包合同实施过程中,一方面由于监理工程师未参与招标工作,不熟悉招标文件和合同,在执行合同初期不能很快地进入监理角色,只能边上岗边学习;另一方面由于编制招标文件的招标机构不参与合同管理,招标机构只负责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机构的人员未必有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招标文件的编制水平很难提高,如果合同不准确、不全面,会给监理工程师进行合同管理造成很多困难。合同是管理的依据,合同不完善,执行起来随意性大,给工程合同变更和索赔带来很大的隐患。许多工程在完工之后,工程实际与原来招标文件合同已大相径庭,违背了招标单位在招标时的初衷,损害了招标人的利益。
3) 目前在电力工程招投标中采用的综合评分法,其实是一种很难达到公平、择优目的的评标方法。这种评标方法只看经济标得分,技术标只作合格性审查,由于目前建筑市场主体还不够成熟,各方主体信用观念淡薄,社会信用体制不健全,缺乏有效的失信约束和惩罚机制,以工程担保、工程保险为核心的工程风险管理制度尚未建立起来,综合评分法在实施过程中容易使企业过分注重经济标的制作而忽视技术标的质量,引起投标者恶性竞争,影响招投标的公正性,最终损害了招标人的利益。而电力工程往往地质条件复杂,施工技术要求高,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特别重要,选择的施工企业素质如何,会对工程合同管理带来最直接的影响。
4)电力工程市场开放,参与投标的施工单位很多,经常有多家单位报名参与,施工招标竞争激烈,虽然招标过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但实际上真正中标的单位却未必是较优的,这样给接下来的施工合同管理带来很大阻力。
电力工程市场还未真正走向规范化、有序化。电力施工单位参与投标数量多,竞争激烈,一方面说明电力工程施工存在较高利润;另一方面也说明招投标操作和工程合同管理给一些不法分子有机可乘。一些私人老板往往不择手段,通过挂靠、围标,以达到中标目的,形成“劣胜优汰”的怪现象。选择了施工质量和信誉较差的施工单位,会导致施工合同管理困难,工程质量、投资、工期难于控制,由此引起的纠纷问题会很多。如有的施工企业真正参与施工的技术人员与投标书中提供的不一致;施工管理水平与施工单位资质不相称,施工技术和施工组织很差等。
3、应对政策
3.1推行代建制
在电力工程建设中推行代建制,可以较好地解决项目法人对招投标工作掌控不力的问题。“代建制”可以解决现行基建体制中建设项目责任不清的问题,以合同的形式确定投资者、建设项目管理单位和项目使用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建立建设市场约束和竞争激励机制,对建设项目实行规范、科学管理。代建制的优点是: ①通过委托或公开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管理单位作为项目建设期的法人,全权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组织管理,将现行工程项目基本建设中“建设和使用本质为同一单位”真正转变为“建设和使用为两个独立的单位”,有利于项目建设单位的专业化,有效地控制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从而保证政府投资的高效益; ②可以克服人为影响,基本杜绝超规模、超标准和超投资的建设现象; ③在政府机构监督之下,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之间的互相约束监督机制,保障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3.2招标工作与工程承包合同管理有机接合
招标工作应与工程承包合同管理有机地连接起来,监理工程师可以作为专家参与招投标工作全过程。项目法人改变观念,不能过分依赖招标机构全部包办。因为两者的信息是不对称的,招标机构不可能完全了解招标者的意图,招标人由于能力知识的局限也很难提供全面的要求。招标机构作为一个企业毕竟是以赢利为目的,而且目前对招标机构的业绩考核是以中标价为标准,使招标机构感到压力较大,所以招标机构提供的服务是否满足要求还需招标人有足够的判断能力。项目法人委托监理工程师参与招投标过程,监理工程师就可以把自己的经验和理念贯彻到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的制订中,对合同的制订和实施有一个整体的控制,从而降低因项目法人经验不足对合同执行不力带来的风险。
3.3选择合适的评标方法
根据电力工程的规模和复杂程度,选择合适的评标方法。评标方法其实是招投标的核心,是一把双刃剑,好的评标方法在评标中是“择优”,相反,不合理的评标方法往往是“择差”。按照电力工程的特点,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是比较适宜的,但不考虑工程的规模、施工难易程度等因素,所有的工程项目都采用只看经济标得分,技术标只作合格性审查的评标方法,也是不合适的。对于施工特别复杂、有特殊技术要求的工程项目应该对技术标和商务标进行量化后,进行加权,计算综合评分,确定综合评分最高者为中标单位。这样就会突出那些报价合理、实力较强的施工企业,限制部分信誉差的企业来浑水摸鱼,扰乱市场,真正体现招投标的公平、公正、择优。选择出好的施工单位,就会给合同管理带来便利,业主和监理的压力会减轻不少,施工管理会相对轻松,良好的施工组织和规范化的管理更会使甲乙双方减少摩擦和纠纷,为工程的质量、投资、工期控制打下基础。
随着国务院关于合同能源管理指导总方针的推出,我们预计发改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将于近期联合落实《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在税收、融资渠道、补贴方面进行改革,包括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明确纳入服务税范畴,制定税收鼓励政策和细则,鼓励金融机构在优惠利率信贷、产品合作等多渠道对合同能源管理进行扶持,以及节能服务补贴政策。政策推动下的节能服务产业,有望迎来新一轮增长高峰。
合同能源管理,即工业节能+建筑节能新模式。合同能源管理,简称EMC,起源于上世纪70年代的市场经济国家,经过几十年发展,在美国、加拿大,EMC已发展成为一个新兴的节能产业。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实质,是一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这样一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用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以及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
工业节能和建筑节能是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主要应用领域。节能服务项目分布在工业、建筑、交通等各个领域,涵盖钢铁、石化、建材、交通、电力、建筑、水泥等各行各业。合同能源管理适用于合同金额较大、能源计量便利的用电大户和用能大户,在工业高低压变频器、工业余热回收利用、工业锅炉、建筑HVAC、配电系统、LED路灯系统等领域,都是合同能源管理推广的重点领域。2009年全国能源消费总量为31.0亿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6.3%,单位万元GDP能耗为1.08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2.2%。“十一五”期间,虽然我国万元GDP能耗下降10%,但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仍是日本、美国的4-5倍,减排任务艰巨。而合同能源管理机制有望成为推动工业节能和建筑节能的有效手段。我们预计钢铁和石化等高能耗行业,有望率先成为合同能源管理业务推进的重点领域。
记者:自2010年10月宏观刺激政策总体上“择机退出”之后,经济增长速度开始放缓,虽然2011年全年增速达到9.2%,但按季度看则是持续下降,进入2012年,前三季度又分别降至8.1%、7.6%、7.4%,连续7个季度增速持续下降,第四季度增速回升至7.9%,全年增速为7.8%。造成经济增长速度持续下降的原因是什么?今年的经济增长速度可能发生怎样的变化?
刘伟:究其原因,从投资来看,投资需求增速放缓是经济增速放缓的突出原因,主要是市场性企业投资动力不足,在政府投资开始放缓的条件下,投资需求增速放缓愈显突出。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在2010年迅速降至19.5%,2011年再降为16.1%(均剔除价格因素),2012年全年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364835亿元,比上年名义增长20.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9.3%),增速比上年回落3.4个百分点。自2010年以来投资需求增速的持续下降,是形成连续7个季度经济增速放缓的主要原因。但是从2012年第四季度态势看,投资需求增速开始出现积极增长迹象,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虽然纵观2012年名义投资需求增速比2011年有所下降,但波动幅度不大,同时,若考虑到2012年较上年通货膨胀率的回落(自5.4%降至3%左右),2012年的投资需求实际增长率自2010年来连续2年多下降来看开始出现回升势头。因此,2013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需求很可能继续提速,包括各级政府和大企业及中小微企业的投资需求均可能出现稳定缓慢的增长,名义增长率会出现较显著提升,若通胀控制严格则实际增长率会更高些。
从消费来看,我国经济增长内需不足的突出表现在于消费需求增长动力不足,2010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由上年的增长16.9%降回14.8%,2011年比上年增长17.1%(但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1.6%)。2012年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7167亿元,名义增长率为14.3%,比上年回落2.8个百分点。但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长12.1%,比上年提高了0.5%。我国经济长期以来消费需求增长乏力,究其原因,一方面,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后期和城市化加速期,相应的投资需求增长正处在历史高峰期,客观上投资需求的高速增长会排挤消费需求的增长速度。另一方面,在国民收入的分配上存在严重扭曲,从总体的分配结构看,政府、企业、居民三者间收入增长速度上,居民收入增长长期最低,一般比GDP增速低1/3,而政府财政收入增速最快,显著高于GDP增速,改革开放30多年来,按当年价格计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8%以上,而GDP(按现行价,不是按固定价)年均增长14%多(按不变价为9.8%),这就使得居民作为消费者的收入在国民收入中所占比重下降,这种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比重下降又与初次分配中劳动要素报酬增速放缓进而比重下降直接相联系,进而使得消费与经济增长不协调。要根本上解决消费需求增长乏力的矛盾,需长期多方面努力,但从2012年总体短期情况看,开始发生变化。虽然名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速度有所回落,但2011年CPI为5.4%,而2012年CPI为2.6%,因此实际增速是有所提高的。2012年前三季度,我国消费对GDP的贡献率已超过投资,达到55%,伴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目标的逐渐实现,伴随着改革的深入,国民收入分配和居民收入分配必然发生相应变化,相信在2013年,这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际增速的回升能够继续保持其势头。
从外需来看,2012年由于世界经济复苏进程缓慢以及贸易保护主义进一步强化等原因,我国进出口增长低于预期,据海关统计,2012年我国进出口比上年只增长6.2%,其中出口增长7.9%,进口增长4.3%,在与主要贸易国的双边贸易中,中日、中欧双边贸易下降,中美、中国与欧盟双边贸易及与俄罗斯和巴西双边贸易不同程度地增长。2012年出口对我国的经济增长贡献虽不是负值,但由于出口增长在一位数,因而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事实上不到1个百分点,而净出口对GDP贡献率则为-5.5%,下拉GDP0.4个百分点。从目前各方面的分析预测看,2013年世界经济虽开始有所复苏,但其速度不可能较快,难以达到金融危机前的增长水平。因此,2013年我国进出口,尤其是出口增速很可能仍在1位数的水平上,可能略高于2012年,但难以达到2位数以上。今后较长时期里,我国经济增长只能更多地依靠内需拉动,以年增20%以上的出口来支持经济增长的状况难以长期再现。事实上,自2008年以来,净出口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一直在回落。
2013年我国投资、消费需求的名义和实际增长速度可能略高于上年,据多方面预测,世界经济在2013年下半年复苏的态势可能更明显,与之相适应我国出口需求增速若也略高于上年,那么,2013年中国经济增速止跌回升的趋势将更为明确,经济增速略高于2012年是完全可能的,失业率在目前水平上稳定并略有下降也是可能的。
物价持续回落中潜在通胀压力仍较大
记者:2012年通货膨胀全年呈现先高后低趋势,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从年初的4.5%逐月下降(除3月的3.3%较2月的3.2%略有反弹外),9月、10月CPI已降到2%以下,11月才又重回2%,12月则为2.5%。2012年全年CPI比上年涨2.6%。您是怎样分析这些数据的?
刘伟:2012年成功地实现了年初预定的把通胀率控制在3%左右的政策目标。但潜在的通胀压力仍然居高不下,主要原因在于现阶段的通货膨胀成因复杂,有其新的特点。
首先,从需求拉动来看,2012年虽然仍采取稳健的货币政策,但从紧的力度开始放松,央行多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连续下调贷款基准利率并调整利率浮动区间,同时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再贷款、再贴现和逆周期审慎的宏观管理等多项政策工具,在一定程度上扩大着货币供给,货币供应量增速略显回升,到9月底广义货币供应量M2增速创2011年下半年以来新高,M1增速则创2012年新高,M2余额为94.4万亿元,同比增长14.8%,货币存量与GDP之比仍居很高水平,几乎接近200%。考虑到货币政策对物价作用在时间上的滞后性,反危机以来形成的大量货币存量,在未来的几年中将会陆续影响物价指数,从潜在的通胀压力转化为现实的物价上涨。对于这种巨大、集中而又有滞后性的需求拉上的通胀压力,现期宏观政策的时效性会被极大削弱。
其次,从成本推动来看,我国经济发展已进入中等收入阶段,要素成本全面上升。现阶段的通胀除受需求拉上作用外,成本推动起了重要作用,有关研究表明,现期通胀压力有40%以上可以用成本推动加以解释,对于成本推动形成的通胀压力,依靠传统的紧缩需求,收紧银根的做法是难以有效控制的,甚至可能产生负作用,在紧缩银根的条件下,上涨的市场利率增大企业融资成本,进而加剧成本推动通胀的压力。
再次,从国际输入方面看,一方面进口商品价格上升会推动国内市场价格上升,诸如石油价格的上升对于石油进口依赖度已超过50%且每年仍以8%以上速度增加进口的我国而言,必然严重影响国民经济成本;又如铁矿砂等大宗商品国际市场价格的大幅上升,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国际市场上最大的买主而言(国际铁矿砂市场贸易量中我国买进量占60%以上),影响是显著的;再有农产品中的大豆、玉米等,我国也是大量进口,其国际市场价格持续上升自然影响我国物价水平。这些进口品价格上升都会直接进入企业成本和劳动力成本,从而加大成本推动的通胀压力。另一方面,国际市场上流动性过剩会刺激国内的通胀,美国为走出危机,刺激经济,已连续多次采取定量宽松的货币政策,使货币政策与财政赤字扩张政策相统一,自然会加剧国际市场上(美元)流动性增加;日本政府在2013年伊始,已加大通货膨胀水平,增大货币供应量,以刺激经济复苏;在欧债危机的影响下,经济复苏迟缓,迫使欧洲央行也不得不考虑采取宽松的货币政策。这种国际性的由以扩张财政为主应对危机转向同时运用扩张性的货币政策,以财政与货币政策同时双强力扩张来缓解危机,会加剧国际市场上流动性过剩,从而推动国际市场上的通货膨胀加剧,进而通过进口贸易影响我国国内通胀压力的上升。
最后,在资本流入流出上由于种种原因,人民币面临的升值压力不断增大,相应地人们对人民币升值的预期不断提高,也会促使国际上的资本更多地流入我国,资本流入的增加(包括所谓“热钱”),会导致外汇占款的增长,从而增大货币供给,并且产生严重的不稳定性。
目前我国通货膨胀已有所缓解,2012年的居民消费物价指数已降至2.6%,但通货膨胀的潜在压力在未来几年仍然较高,并且在国际国内经济矛盾复杂的条件下,很有可能以某些短期内的突发变化为契机,从某种结构性物价上涨迅速演变为总量通货膨胀。尤其需要注意的是,由于现阶段通胀压力成因特殊,传统控制通胀的方式和政策的有效性受到极大的削弱,需求拉上的通胀压力具有滞后性,在经济衰退条件下,这种滞后时间会比正常条件下更长,使控制通胀的现行政策的时效性受影响;成本推动的通胀压力显著,使传统的应对需求拉上通胀压力的机制和政策的有效性受到影响,甚至会产生反作用,加剧通胀;国际输入性的通胀压力,使国内宏观调控更为被动;国际收支失衡加剧的通胀压力,使国内宏观政策作用被动。所以,现阶段虽然通胀水平表现并不高,但治理难度大。
财政与货币政策松紧搭配反方向组合中的政策作用方式和力度不断变化
记者:自2010年刺激政策退出后,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又回到危机前的积极财政政策与稳健货币政策状态,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定2013年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对此您有什么看法?
刘伟:2010年10月择机退出以来,重回松紧搭配的反方向组合,财政政策虽然扩张力度有所放缓,但扩张性的方向仍是明确的,不过是从“更加积极”回到“积极的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则相对财政政策发生了方向性的逆转,从“适度宽松”逆转为“稳健的货币政策”,但其原因和内涵都与反危机之前的政策反方向组合不同。
中图分类号:TL372+.3 献标识码:文章编号:2095-2104(2013)1-0020-02
1市政工程合同管理的特殊性和必要性
一般企业,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企业与企业之间通常都订立一些经济合同,但多是根据不同情况,有选择地按照特定标准签订的一定范围内的产供销类合同。此类合同执行后的结果,虽然也会带来相应的经济效益和经营影响,但毕竟只是其生产经营活动中局部的、个别的经济关系,它不可能全面地反映整个企业生产计划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执行情况。
市政施工企业却大不相同,其全部的生产经营活动,都必须根据工程承包合同来进行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履行合同的过程。在市场竞争中,市政施工企业既要履行与业主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还要履行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劳务承包合同,此外还要履行因项目施工需要签订的物资采购合同、加工合同、运输合同、租赁合同、保险合同等。没有这些建筑合同,就无法实施一系列的施工生产活动,而合同一经签订,企业所有的生产计划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都会随之纳入合同的规范之中。因此,合同管理在市政工程施工企业的工程项目管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已成为与安全、质量、进度、成本管理并列的一大管理职能。 从实际操作结果分析,有些施工企业正是缺乏对建筑合同管理的深刻认识,忽略了建筑合同管理的监督和落实,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逐步丧失了原有的市场份额,而陷入经营困境,步履艰难。
2 我国市政工程合同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1企业合同法律意识淡薄
许多企业经营运作不规范,法律意识不强,缺乏合同意识。国家工商局和建设部虽然制定了《建筑市政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但有些企业在签署合同时不依据此合同文本,合同内容不全,对权责和义务的规定不明确,导致签署的合同流于形式,有些企业为了承揽市政工程,先行施工,后补签合同,造成合同逾期,出现经济纠纷。一旦这些市政工程发生纠纷,建筑企业必将承担许多隐形的风险和损失。
2.2承包、发包双方的行为不规范
市政工程的承包方有时为了业务需要,在自身不具备项目施工资质的情况下,为达到承包市政工程的目的,非法向发包人行贿或挂靠其他有承包资质企业的名义进行投标。另外,某些发包方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利用其优势地位,在合同规定中排除自己的主要义务或者任意修改合同内容,扩大自己的权利。
2.3合同体系和管理制度不健全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建设市政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跟不上市场的发展、内容逐渐落后,满足不了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同时,现有的合同文本涵盖不了管理环节和市政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而且对施工过程中的一些基本要约也未作出明确规定,这样就使承发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有漏洞可钻。另外,在合同管理体系上,合同的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合同管理程序也不是很明确,存在着规定的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的情况,缺少必要的监督和控制机制。
3市政工程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3.1历史根源
当今的市政施工企业,特别是老的国有企业,大多数是从计划经济时期走过来的,不少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的思想方法和管理方式以及管理制度都带有计划经济的色彩。
3.2认识根源
主要是在市政工程建设中不少从业人员对市场与合同、合同与合同管理两对关系缺乏认识。企业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都应围绕着这个核心而开展。成功的企业合同管理,是把合同的权利义务按职能分工分解到各部门,由各部门去履行属于自己职能范围的权利义务。只有这样,合同管理才能真正到位,履行责任才能真正落实。可以说企业合同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子系统、分系统共同配合。
3.3法律根源
法律根源在于两个滞后:合同法律滞后和人们的合同法律意识滞后。由于合同法律滞后,再加上上述的历史根源和认识根源,建筑施工企业的从业人员合同法律意识更为滞后,最明显的表现是不认识合同与合同法律的关系,订立和履行合同往往离开合同法律,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想怎么签就怎么签,缺乏依法订立和履行的意识。
3.4制度根源
缺乏一整套严谨的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管理未能体现规范化、法制化和科学化的要求。由于存在以上三个根源,因而也导致了市政工程合同管理制度滞后跟不上合同管理的客观要求。
4 市政工程合同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4.1强化合同法律意识,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在签订市政工程合同时,承包方由于缺乏法律意识,对合同的条款往往未经仔细推敲就草率签订,致使企业自身处于不利地位。因此,在签订市政工程合同过程中,承包方要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认真审查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尽可能的减少合同纠纷,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同时,要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企业应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等知识培训,全面强化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业务能力,以更丰富的专业知识,适应市场发展的要求。为了与国际接轨,还应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能够翻译、签订英文合同文本。
4.2加强市政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管理、避免虚假招投标行为
在市政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由于地区或行业保护主义,存在着招标人明招暗定、虚假招标的情况。在资格预审阶段,一些人为因素使得招标机构对资质把关不严,中标后容易产生施工项目偷工减料、市政工程质量低劣等现象。因此,对于这样的问题,招投标各方应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招标和竞标,力争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招投标程序合法、严谨。在规范招投标管理和合同管理中,还需要加强对承包商资质和诚信度的考察,严把建筑承包商资质管理关,建立与市政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市政工程管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
4.3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体系,使企业合同管理有章可循
在建设市政工程项目中,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体系尤为重要。根据德国国际市政工程项目管理公司经验,通过市政工程项目管理中技术的优化,可使市政工程增加利润,但最多不超过3%~5%;而合同管理的好,却能使利润增加10%~20%。可见在国外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的优化要比技术的优化更为重要。完善合同管理具体方法是:(1)完善合同范本。在市政工程合同的签订过程中,签署合同的双方应严格按照《建设市政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操作,严禁自制不符合程序的合同,合同的内容和权责应该明确。
(2)不断扩大市政工程合同文本的多样化,以满足不同的承包方式。
(3)完善企业内部合同管理制度。企业应结合企业自身发展状况,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分级制定必要的合同管理工作制度,如合同交底制度、责任分解制度、每日工作报送制度、市政工程进度款审查批准制度等,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保证合同管理制度的有效贯彻。
4.4做好合同索赔管理工作、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在市政工程合同实施过程中,出现索赔问题是难免的。因此,必须建立市政工程索赔管理制度。在签署合同和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应该始终以市政工程合同为依据,认真整理和分析合同内容,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分析合同索赔的可能性,以便采取最有效、最科学的合同管理策略。
5 结语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认真研究合同条款,积极深入施工现场,收集索赔证据,掌握一手变更、签证等资料,依法索赔,从而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企业适应市政工程建设的规范要求,从而提升企业生存、竞争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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