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经济和私营经济合集12篇

时间:2023-06-14 09:33:42

集体经济和私营经济

集体经济和私营经济篇1

1.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政策环境不断完善。改革开放以来,在理论上逐步明确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和作用。党的十五大把发展私营经济纳入我国基本经济制度。1999年全国人大九届二次会议宪法修正案把非公有制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明确了个体私营经济的法律地位。在企业的经营环境上,国家逐步放开了经营的领域,为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更加宽松的环境。从1999年开始,私营企业可以申请开办自营出口业务。国家成立了民生银行,重点为私营企业服务。为了解决私营企业贷款困难问题,人民银行宣布对企业的贷款,不看身份,只看企业效益。在社会舆论环境方面,广泛宣传党的政策,反映个体私营经济的呼声。在政府的工作上,国务院颁布了一系列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规定。北京市政府先后制定了一系列鼓励个体私营经济的政策。近两年,为了加快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北京市政府又制定了重点支持非公经济发展的关于鼓励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和关于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16号文件。为了协调解决个体和私营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难题,北京市政府建立了发展个体私营经济联席会议制度。许多区县也按照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精神,制定了本区县鼓励个体私营经济的政策,加强了对个体私营经济的领导,把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作为一项重大战略决策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2.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已经初步完成了量的积累,孕育着一次质的飞跃。随着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环境的不断改善,全市个体私营经济出现了较好的势头。截至1999年底,全市个体工商户达到25.7万户,从业人员近36万人,注册资金27.6亿元,户均注册资金1万余元。私营企业达到83203户,从业人员66万余人,注册资金673.8亿元,户均注册资金81万元。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突出地表现为:一是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到1999年底,个体户的注册资金总额及户均注册资金额比1995年底增长了49%和69%。私营企业注册资金总额和户均注册资金比1996年底分别增长了20.6信和1.5倍。出现了一批具有较大规模和较强市场竞争能力的私营企业集团。如通产集团注册资金达到10亿元,华普集团注册资金达到3.5亿元,净资产达到18亿元。二是结构水平不断提高。目前,全市90%以上的个体工商户和80%以上的私营企业集中在传统的商业服务业领域。近几年,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领域不断拓宽。除了传统经济领域外,在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领域都出现了个体私营经济的足迹。并且,随着首都高新技术的兴起,私营科技企业大量涌现。全市从事计算机应用服务、综合技术开发和咨询服务的私营企业达到2万多家,约占全市私营企业总数的四分之一。海淀区科技型私营企业已占到全区私营企业的40%。一批高科技的私营企业已经成为首都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推动力量。三是企业素质逐步提高。从企业的组织形式看,目前全市私营企业中,91%的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的组织形式比较规范(私营企业类型:独资企业8%,合伙企业1%,有限责任公司91%)。从人员的素质看,九十年代初期,从事个体私营的经营者44%是待业青年、社会闲散人员和退休职工,文化素质和经营素质普遍较低。近几年来,一大批来自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以及留学归国人员在内的具有高文化素质、善经营、会管理的经营者加入到个体私营企业队伍之中,大大提高了这支队伍的文化素质。市工商联抽样调查,一半以上的私营企业投资者、经营者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许多科技企业的经营者具有硕士、博士学历,具有较强的现代科技意识和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的能力。

3.初步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格局。改革开放以来,所有制结构调整的进展很快,从总体看,初步改变了单一的所有制结构格局,一个以公有制为主、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的所有制格局开始形成。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国有经济的质量有所提高,活力不断增强,主导作用日益突出。集体经济经过重组转制,发展迅速,实力不断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有所提高。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混合所有制经济快速发展,成为最有活力的经济成分。大力引进外资,三资企业成为首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体私营经济蓬勃发展,成为首都经济新的增长点。

4.个体私营经济已成为首都经济发展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和有生力量。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为社会做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在吸纳就业及安置下岗职工,繁荣经济、方便群众生活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如下表)

个体私营经济的迅速发展主要得益于:一是较为宽松的政策环境。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从允许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到确定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对个体私营经济的起步和迅猛发展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二是大量富余劳动力为私人资本的迅速扩张提供了重要推动力量。同时,随着经济的发展,个人资产的增加,也为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条件。三是长期以来因为商品物资短缺而形成的巨大的市场资源为个体私营经济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个体私营经济在不断地满足城乡居民生活消费需求的同时,迅速地实现了总量扩张。四是相对于国有、集体经济而言,个体私营经济自身存在着一些天然的优势,特别是在产权明晰、经营灵活、负担较少等方面,使之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发展的生命力和企业内部的活力。

二、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北京市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问题主要反映在个体私营经济在全市经济中所占份额还比较小,发挥的作用还不够大,在全国各省市之间排位也较低。从北京市国民经济各类所有制所占份额看,1999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中,国有、集体投资占到91.6%,非公有制经济,特别是个体、私营经济投资数量很少。在工业总产值中国有、集体工业产值占到48.2%,接近一半,私营工业产值只有1.7%。在建筑业总产值中,国有、集体产值占到74.4%,私营企业的产值只占0.8%。非公经济企业的注册资本所占比重只有10%左右,其中个体、私营经济所占比重更低。这些数字说明,在首都经济的发展中提高私营经济的份额还有很大的潜力。

从首都经济发展的需求看,经济发展需要有更多的企业参与首都建设,但目前企业总量、规模都还很小。据有关资料反映,西班牙有3900万人口,有370万个企业,平均10个人一个企业;美国有2.68亿人口,有2200多万个企业,平均12人一个企业;欧盟有3.7亿人口,有1800多万个企业,平均20人一个企业。与这些国家,地区相比,北京有1099万常住人口,统计局统计的全部法人单位仅有9.37万个。北京有高新技术的人才优势,但科技、智力、人才进入高新技术产业领域中投资创业兴办的民营企业、私营企业还不多;城市就业压力很大,但新增就业人口中到私营企业就业的还为数不多,下岗再就业的职工办个体和私企的也很少;城市发展建设需要大量的各类投资,但民间投资、私人投资几乎没有;即使是个体私营比较集中的第三产业,国有集体的比重也不低。

在国家工商局公布的1998年31个省市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情况地区排列中,北京市私营企业的户数排第28位,从业人员排第28位,注册资金排第30位,产值排第29位,消费品零售额排第29位。诸多指标仅略高于宁夏、青海、西藏三个地区。这些数据可能因为口径上的问题,不能准确地反映北京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情况,但可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北京市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余地还很大。存在这些差距的主要原因:

(一)人们对非公经济仍然存有不同程度的偏见

集体经济和私营经济篇2

一、基本情况 建国以来,北京市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与全国基本一样,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过程。建国初期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在建立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础上,出现了片面追求公有制形式升级的问题。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这种在所有制实现形式上的片面性逐步得到纠正。在所有制方面“一大二公”、片面追求公有制程度的僵化格局逐步被打破。首先是从解决城乡就业的目的出发,开始允许个体私人经济的发展,进而承认非公有制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必要补充,逐步形成了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其他经济成分为补充,国有、集体、合作、个体、私营、三资等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局面。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方针,把非公有制经济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要补充上升为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党和政府对非公有制经济政策的变化,个体私营经济逐步进入规范健康发展的阶段。 1.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政策环境不断完善。改革开放以来,在理论上逐步明确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和作用。党的十五大把发展私营经济纳入我国基本经济制度。1999年全国人大九届二次会议宪法修正案把非公有制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明确了个体私营经济的法律地位。在企业的经营环境上,国家逐步放开了经营的领域,为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更加宽松的环境。从1999年开始,私营企业可以申请开办自营出口业务。国家成立了民生银行,重点为私营企业服务。为了解决私营企业贷款困难问题,人民银行宣布对企业的贷款,不看身份,只看企业效益。在社会舆论环境方面,广泛宣传党的政策,反映个体私营经济的呼声。在政府的工作上,国务院颁布了一系列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规定。北京市政府先后制定了一系列鼓励个体私营经济的政策。近两年,为了加快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北京市政府又制定了重点支持非公经济发展的关于鼓励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和关于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16号文件。为了协调解决个体和私营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难题,北京市政府建立了发展个体私营经济联席会议制度。许多区县也按照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精神,制定了本区县鼓励个体私营经济的政策,加强了对个体私营经济的领导,把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作为一项重大战略决策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2.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已经初步完成了量的积累,孕育着一次质的飞跃。随着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环境的不断改善,全市个体私营经济出现了较好的势头。截至1999年底,全市个体工商户达到25.7万户,从业人员近36万人,注册资金27.6亿元,户均注册资金1万余元。私营企业达到83203户,从业人员66万余人,注册资金673.8亿元,户均注册资金81万元。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突出地表现为:一是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到1999年底,个体户的注册资金总额及户均注册资金额比1995年底增长了49%和69%。私营企业注册资金总额和户均注册资金比1996年底分别增长了20.6信和1.5倍。出现了一批具有较大规模和较强市场竞争能力的私营企业集团。如通产集团注册资金达到10亿元,华普集团注册资金达到3.5亿元,净资产达到18亿元。二是结构水平不断提高。目前,全市90%以上的个体工商户和80%以上的私营企业集中在传统的商业服务业领域。近几年,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领域不断拓宽。除了传统经济领域外,在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领域都出现了个体私营经济的足迹。并且,随着首都高新技术的兴起,私营科技企业大量涌现。全市从事计算机应用服务、综合技术开发和咨询服务的私营企业达到2万多家,约占全市私营企业总数的四分之一。海淀区科技型私营企业已占到全区私营企业的40%。一批高科技的私营企业已经成为首都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推动力量。三是企业素质逐步提高。从企业的组织形式看,目前全市私营企业中,91%的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的组织形式比较规范(私营企业类型:独资企业8%,合伙企业1%,有限责任公司91%)。从人员的素质看,九十二年代初期,从事个体私营的经营者44%是待业青年、社会闲散人员和退休职工,文化素质和经营素质普遍较低。近几年来,一大批来自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以及留学归国人员在内的具有高文化素质、善经营、会管理的经营者加入到个体私营企业队伍之中,大大提高了这支队伍的文化素质。市工商联抽样调查,一半以上的私营企业投资者、经营者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许多科技企业的经营者具有硕士、博士学历,具有较强的现代科技意识和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的能力。 3.初步形成了以公有制为 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格局。改革开放以来,所有制结构调整的进展很快,从总体看,初步改变了单一的所有制结构格局,一个以公有制为主、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的所有制格局开始形成。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国有经济的质量有所提高,活力不断增强,主导作用日益突出。集体经济经过重组转制,发展迅速,实力不断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有所提高。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混合所有制经济快速发展,成为最有活力的经济成分。大力引进外资,三资企业成为首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体私营经济蓬勃发展,成为首都经济新的增长点。 4.个体私营经济已成为首都经济发展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和有生力量。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为社会做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在吸纳就业及安置下岗职工,繁荣经济、方便群众生活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如下表) 个体私营经济的迅速发展主要得益于:一是较为宽松的政策环境。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从允许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到确定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对个体私营经济的起步和迅猛发展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二是大量富余劳动力为私人资本的迅速扩张提供了重要推动力量。同时,随着经济的发展,个人资产的增加,也为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条件。三是长期以来因为商品物资短缺而形成的巨大的市场资源为个体私营经济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个体私营经济在不断地满足城乡居民生活消费需求的同时,迅速地实现了总量扩张。四是相对于国有、集体经济而言,个体私营经济自身存在着一些天然的优势,特别是在产权明晰、经营灵活、负担较少等方面,使之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发展的生命力和企业内部的活力。 二、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北京市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问题主要反映在个体私营经济在全市经济中所占份额还比较小,发挥的作用还不够大,在全国各省市之间排位也较低。从北京市国民经济各类所有制所占份额看,1999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中,国有、集体投资占到91.6%,非公有制经济,特别是个体、私营经济投资数量很少。在工业总产值中国有、集体工业产值占到48.2%,接近一半,私营工业产值只有1.7%。在建筑业总产值中,国有、集体产值占到74.4%,私营企业的产值只占0.8%。非公经济企业的注册资本所占比重只有10%左右,其中个体、私营经济所占比重更低。这些数字说明,在首都经济的发展中提高私营经济的份额还有很大的潜力。 从首都经济发展的需求看,经济发展需要有更多的企业参与首都建设,但目前企业总量、规模都还很小。据有关资料反映,西班牙有3900万人口,有370万个企业,平均10个人一个企业;美国有2.68亿人口,有2200多万个企业,平均12人一个企业;欧盟有3.7亿人口,有1800多万个企业,平均20人一个企业。与这些国家,地区相比,北京有1099万常住人口,统计局统计的全部法人单位仅有9.37万个。北京有高新技术的人才优势,但科技、智力、人才进入高新技术产业领域中投资创业兴办的民营企业、私营企业还不多;城市就业压力很大,但新增就业人口中到私营企业就业的还为数不多,下岗再就业的职工办个体和私企的也很少;城市发展建设需要大量的各类投资,但民间投资、私人投资几乎没有;即使是个体私营比较集中的第三产业,国有集体的比重也不低。 在国家工商局公布的1998年31个省市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情况地区排列中,北京市私营企业的户数排第28位,从业人员排第28位,注册资金排第30位,产值排第29位,消费品零售额排第29位。诸多指标仅略高于宁夏、青海、西藏三个地区。这些数据可能因为口径上的问题,不能准确地反映北京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情况,但可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北京市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余地还很大。存在这些差距的主要原因: (一)人们对非公经济仍然存有不同程度的偏见 一是看不起个体私营经济。受传统计划经济观念与实践的长期影响,不少人仍然以所有制的性质和公有化程度论企业优劣,对待非公经济往往不能一视同仁,觉得为公有制经济的改革和发展献计出力是名正言顺,而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提供支持则有所顾虑。一些部门、干部和群众认为非公经济特别是个体私营经济的所有制层次低而看不起它,因为其规模不大而看不上,甚至认为它地位不高,有它不多,无它不少,发展不发展无足轻重。有些个体、私营企业自己也存在自卑感。有的下岗职工宁肯待业,也不愿去个体私营企业 再就业。 二是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地位仍存有疑虑。有些人认为,非公经济虽然得到法律承认,但这种承认具有暂时性,是权宜之计,是为了利用私有经济为公有制服务;认为在初级阶段要发展非公经济,在经济不发达,还比较贫穷落后的时候应当发展非公经济,但经济发展起来后,富起来之后是否还需要发展非公经济则有疑问。实际工作中,有些人担心为个私经济服务“说不清”。还有些人担心非公经济参与国有、集体企业重组转制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许多私人企业主因为心存疑虑,有的不敢大胆放开手脚投资经营,总担心有一天资产、人身会遭遇不测;有的则以银行贷款为主,赚了自己有份,政策变了大部分也是银行的钱,自己不会有损失;甚至还有的采取购买绿卡或将资本外存的方法求得自保。 三是社会上仍存在歧视个体私营经济的观念。有些人存在着对非公经济“管理”可以接受,“服务”则心里不平衡的思想。也有些人对发展个体私营经济说认识很重要,讲工作可要可不要,办实事宁可不要。有些人仍然自觉不自觉地把非公经济与违法经营、偷税漏税划等号,认为非公经济是造假之地,腐败之源。往往是哪里出了问题,自觉不自觉地先拿个体私营经济问罪。 (二)管理与服务不适应非公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 进一步理顺政府对非公经济的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强对非公经济的服务,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是推动非公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当前,需要研究解决以下矛盾: 一是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还未完全纳入政府管理范围。对个体私营经济在管理上,目前的状况是工商部门负责行政管理,个体私营经济协会负责日常的联系协调工作,一些重大的问题靠政府联席会的方式来解决。对其发展问题,因为现行管理体制关系,有的部门管不了,有的部门管不着,有的部门不愿管。据统计,全市有十几个部门从不同侧面对个体私营经济进行执法检查,但缺乏从宏观上综合考虑非公经济发展的部门。按现行管理体制,目前,政府与非公经济之间的沟通主要靠个体私营经济协会。但由于受个体私营经济协会性质的限制,政府与个体私营企业之间的沟通存在一定的障碍。特别是在一些重大的规划建设项目中,企业与政府主管部门之间沟通不够,对于由此而造成的种种不便,企业意见很大。由于城市建设规划不够透明,造成一家投资近200万元新建的饭店,未营业一天就被推为平地,伤害了投资者的投资热情。 二是管理中存在着较为明显的歧视现象。受传统管理体制与观念的影响,。在行政审批方面对非公有制企业不能一视同仁。目前市场准人的许多方面仍延用着计划经济体制下制定的老标准,禁止和限制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进入的行业和经营的商品共71项。包括劳保用品、木材、水泥、纸袋、旧金属、音像制品等。金融、汽车、石油等行业,外资已可以进入,却仍不允许私营企业涉足。在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对个体、私营企业收购、兼并、承包、租赁国有中小企业也存在种种限制。 三是各级管理部门的服务还不规范。在具体工作中,有些基层职能部门的执法人员为非公企业服务的意识比较差,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此外,对非公经济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问题虽早已引起重视,但久治不绝,问题仍很严重。如强制性的报纸期刊费、各部门的培训费、治安联防费、绿化费、周边卫生资、年检各种证照费以及企业改制收取的高额手续费等。这些费用不仅名目繁多,而且随意性大,极易造成不良影响。个别掌握审批职权的部门设立咨询机构,依靠职权收取费用,企业很有意见。 (三)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还很不完善 1.政策环境方面。个体私营企业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主要有:一是经营场所没有保障。私营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需要扩大场地,盖厂房。但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在征用土地方面困难很大,即使能征用,也手续繁杂,费用高,使个体、私营企业难以提高档次,扩大规模。如海淀区芳雪药店一直是租用民房,10年搬了4次家,长期“居无定所”。由于场地限制,现在药店的经营规模与5年前相比没有丝毫改变。医药行业激烈的竞争,使药店业主感到已面临生存危机。近年来,随着大规模的城市建设和环境治理,使大量的个体工商户丧失了经营场地。退路进厅,让路于民的政策虽好,但一些基层单位在执行政策的过程中却出现种种偏差,或者只管拆,不管建,或者拆很快,建得慢,造成拆建不同步。如有的地区在环境整治过程中,拆除了5个马路市场,但至今一个都未建起来,使许多个体工商户失去了从业场所,甚至失去了经济来源,形成“二次失业” 。由于失去了原有的经营场所而没有得到合理的安置,导致全市个体工商户数量下降,由1995年的29万余户降至目前的25万余户。调查中,一些个体经营者迫切希望政府重视这一问题。二是缺乏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由于商业银行尚处于转轨过程中,为中小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服务的金融体系不完备,加之大多数个体私营企业管理水平低,财务报表不真实,缺乏可供抵押的不动产,而现在银行又推行贷款“零风险”政策,这就使个体私营经济很难得到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据调查,北京市在银行贷款的私营企业只占私营企业数量的5%。北京市虽然设立了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基金,但申请难度很大。 2.法律环境方面。目前,全国已有22个省市先后颁布了保护个体私营经济的法律法规,而北京市至今尚未出台这方面的保护条例。缺少法律保障,使许多私营企业的财产屡遭侵害。如对私营企业内部人员纠纷到底由哪级、哪类司法机关受理,对犯罪如何处罚,规定不十分明确。对私营企业的财产保护法规的制订以及这些法规的宣传力度也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在国家有关部门发出《清理甄别“挂靠”集体企业工作的意见》后,沿海各省市皆大张旗鼓地给私营企业摘“红帽子”,有的省份一次“摘帽”就达几千家之多。在各地保护非公有制经济的地方法规纷纷出台后,越来越多的被侵权的个体、私营企业家讨回了公道。而在北京,此类“摘帽”纠纷案件至今还无一人胜诉。 3.社会环境方面。这主要表现在私营企业在户口、招聘人才、员工培训、评定职称、出国政审等方面存在一些障碍。特别是许多外地的私营企业家反映愿意到北京投资,希望企业做到一定规模后能取得一个北京户口。上海市已出台了有关户口“蓝卡”的政策,而北京至今尚没有相应的政策,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他们的积极性。个体、私营企业因无法解决外地大学生的户口,而招聘不到急需的人才。另外,随着市场扩大和发展的需要,个体、私营企业家出国学习、洽谈业务的活动不断增多,按规定,出国人员的政审要由上级组织部门主管。但个体、私营企业人员出国政审由谁管却没有规定,给许多企业造成不便。此外,个体、私营企业在员工培训、职称评定等方面也有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这些社会环境方面的缺憾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私营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三、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对策和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对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认识 个体私营经济这种生产组织形式,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要求,有利于更加广泛地调动广大群众从事生产的积极性,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是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展经济,加快社会主义建设步伐的重要战略思想。对此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在实际工作中注意既要充分发挥个体私营经济的积极作用,又要注意克服它的消极影响;既要积极鼓励支持,又要依法监督管理;既要促进其上规模快发展,又要帮助它提高素质、上水平。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破除限制观念,树立发展观念;破除歧视观念,树立平等观念;破除干预观念,树立服务观念,在全社会范围内营造一个有利于非公有经济公平竞争、健康发展的社会舆论环境。当前,一是抓住当前群众储蓄资金较充裕的机遇,采取更加优惠的政策,通过支持和鼓励非公经济的发展,把群众的储蓄变成发展首都经济的投资。二是要采取措施调动非公有制经济参与首都建设的积极性,积极地调整首都经济的所有制结构。三是本着“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第一,国有资产逐步从中小企业中退出,在个体和私营经济中放手发展中小企业,使民间投资成为中小企业的主体;第二,在一般性竞争行业,如商业、饮食、服务业,原则上不再搞国有独资企业,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形式逐步使国有资产从这些领域中转移出来;第三,区县属经济中非公有制经济成份应当更大一些,区县经济原则上以发展非公制经济为重点,国有资产主要投资于区县负责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行业;第四,一些公共事业,如水、电、气、热和基础设施等,也应采取特许经营权等方式,逐步使社会资本、私人资本参与这些领域的建设和发展;第五,鼓励有实力的私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联合或合作,支持产品具有市场前景、具备一定经济实力的私营企业兼并、参股、整体收购国有中小企业。 (二)增强服务意识,努力为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创造一个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北京市个体私营经济能否继续保持较快增长速度,关键是要有一个有利于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为此,要进一步消除不利于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各种限制性规定,使其 在市场准入、税收、土地使用、银行贷款、股票上市、进出口等方面享有与国有企业同等待遇,真正做到对个体私营企业、国有企业、外资企业一视同仁。 1.制定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和保障其合法权益的地方性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体现了十五大关于鼓励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精神,是促进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和保护个体私营经济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保障。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的同时,还应结合北京市实际,研究制定有关地方性法规,以立法形式解决影响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深层次问题,维护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如保护私有财产、承认按劳分配以外的其他分配方式等等,使个体私营经济在企业设立、税费标准、融资信贷、市场准入、对外交往、中介服务以及生产要素的配置、保护财产合法权利等方面与其他所有制经济享有平等的地位。 2.创造公平的市场准入环境,拓宽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领域。进一步放开产业限制,对目前仍未放开的产业领域要进行清理,适合放开的,要抓紧放开,引导其健康发展;暂不具备条件一下子放开的,可先通过试点,总结经验,创造条件逐步放开。我国加入WTO后逐渐向外资开放的领域也要向非公企业开放,要允许非公企业进入公共部门,即政府对有稳定收益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和部分社会事业项目不再进行投资,而将这部分投资空间留给民营企业。政府有关部门在核发行业许可证、资质等级证书时,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要采取同一标准。要改革企业注册方式,简化前置审批和登记手续,降低市场准入的门槛。除法律、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规定的要前登审批的项目外,对北京市自行设置的前置审批项目予以清理、削减和重新确认。 3.改善对个私企业的金融服务,建立个体私营经济的融资体系。一是支持银行调整信贷业务,改善对个体私营企业的金融服务。针对个体私营企业的特点,改进发放贷款的审核标准和办法,放宽对个体私营企业融资的准入条件,对符合条件的个体私营企业发放信用贷款;支持金融机构扩大担保贷款业务,包括抵押贷款、质押贷款以及保证贷款;支持社会中介机构参与贷款审理。二是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设立信用担保机构,建立多种资金来源、多种组织形式参与多层次结构的担保体系。支持区、县或行业投资机构与金融机构联手成立的担保组织,支持社会团体、行业协会、企业群体共同出资设立的以个体私营企业信用担保为主要内容的服务机构,为区域内、行业内、群体内的个体私营企业贷款提供规范有效的担保。三是建立风险投资机制。政府要在外部环境上提供帮助,基金的运作应以市场为基础,政府应避免直接干预。四是拓宽融资渠道。围绕产业结构调整,积极探索个体私营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直接筹措资金的各种途径。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首都经济发展要求的并具备条件的私营企业,允许其发行企业债券、发行股票。五是建立健全信用制度。建立起以企业、经营者、中介机构为主体,以信用登记、信用评估、风险预警、风险管理、风险分散等为主要环节,服务于企业经济活动的信用制度。有关部门要提供个体私营企业信用信息,建立个体私营企业信用档案库,为个体私营企业从金融机构获得担保贷款和信用贷款建立信用基础。 4.改善个体私营经济的生产经营条件。当前,突出的问题是应当帮助非公有制企业解决发展的场地问题。一是各区县对所属国有场地资源在不改变使用权的前提下,统筹考虑,合理配置。对长期闲置、使用率不高或效益很差的场地,采取市场的办法,用于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提高这部分资源的使用效益。二是应当通过立法或政府规章的形式保障在城市拆迁中非公有制企业的合法权益。凡是涉及到拆迁问题的,要提前一段时间通知有关的个体私营业主,使其能够提早准备,避免或减少损失。三是加强对市场建设的管理力度。违章建设的市场必须拆除,规划中应有的市场也必须要建。对市场的拆迁要拆建结合,有拆有建。同时,鼓励个体私营业主集资建立街道、社区便民市场。对一些有特色、影响大的市场,如雅宝路市场、秀水街市场、古玩旧货市场的建设和发展应当纳入首都城市的规划。 5.培育和完善对个体私营经济的社会服务体系。可以考虑成立专门服务于个体私营企业的机构,为其提供政策、投资、信息、人才交流、培训等方面的帮助。通过政策、培训、咨询等手段引导、帮助个私企业进行观念创新、组织创新、技术创新,提高个体私营经济参与国内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同时,构建多主体、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在人才、技术、信息、市场开拓、法律咨询等方面,加强对个体私营企业的服务,切实帮助个体私 营企业找准产品、找准市场,提高个体、私营企业对市场的应变能力。 6.设立民营经济小区,吸引全国的私营企业在北京发展。上海、浙江等地的经验证明,个私经济小区的建立,对于发展非公经济,振兴当地经济有积极的作用。建议积极利用首都的地域优势,在各区县现有开发区的基础上,建立若干具有专业性质和区域特点的民营经济小区,吸引本市和全国的个体私营经济的资金、技术、人才。制定鼓励外省民间资本来京投资的政策措施,并在提供生产经营条件、解决城市户口、子女入学、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周到的安排和服务。 7.治乱减负,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坚决取消对个体私营企业的各种不合理收费。凡必不可少的收费项目,要制度化、规范化和公开化。要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所有的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按规定及时、足额缴入国库和地方财政。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换,对现有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清理和界定,减少或免除个体私营企业在设立、经营和歇业过程中的费用负担,取消变相扩大范围、带有盈利性质的收费,取消借助其它中介机构形式转移收取的费用。对非行政事业性的收费,要加强引导,加强监管。对个体私营企业的收费,要进行监控,使个体私营企业的各项费用负担下降到合理水平。 (三)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向首都经济要求的方向发展 按照首都的实际和比较优势,应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向以下几个重点领域发展:一是鼓励非公经济发展首都服务业。除鼓励发展传统的商业、饮食业、修理业外,应重点鼓励的行业是信息咨询业为代表的中介服务业,具有北京特色和优势的教育、文化、卫生行业,方便居民生活的社区服务业。二是大力支持非公经济投资高新技术产业。进一步落实北京市政府鼓励民营科技企业的16条政策,适应知识经济的发展,充分发挥首都的科技智力优势,鼓励民营资本投向电子信息、生物工程、新医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节能环保等高新技术产业。在高新技术产业中,民营企业要逐步充当起主力军的作用。要鼓励有能力从事高新技术开发的高校教授、科研院所的研究员、科技人员采取多种形式投资兴办高新技术企业或到民营企业兼职,并以智力、专利、技术入股参与收益分配。三是引导非公经济广泛开辟能够更多地吸纳劳动就业的劳动密集型企业。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多吸纳职工就业,帮助非公经济开辟能吸纳就业的新领域。四是鼓励非公企业发展外向型经济。鼓励非公企业与外商的合作经营,通过引进资金、技术、管理经验,提高企业在国际国内市场的竞争力。逐步放开对私营企业发展外向型经济的各种限制,集中力量巩固和发展一批出口创汇大户,把非公经济发展融于世界经济的大潮。对私营企业办理自营进出口权要逐步由审批制转为备案制。要鼓励民营企业从事跨国投资。 (四)切实加强对个体、私营经济的管理 1.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管理体制。一是充分发挥北京市个体私营经济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检查政策落实情况,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政府的综合经济部门要把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纳入日常工作范围。计划部门制定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时,要将个体私营经济纳入其中,统计部门要尽快完善统计渠道,规范统计口径,随时反映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情况,为个体私营企业发展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的范围,将个体私营企业及其职工纳入全市社会保障体系,保证个体私营企业的从业人员享有与国有企业职工同等的社会保障权利,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在政策的制定上,要鼓励非公经济在首都经济中进行长期投资,取消对非公经济的不合理限制,政策要有长期性和稳定性,避免非公经济发展中的短期行为。二是要逐步理顺对非公经济的管理体制,对非公经济的发展应当纳入中小企业管理范围,统一管理。建议由市政府中小企业的主管机构代表市政府负责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规划、政策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切实改变对个体私营经济多头管理、无人管理的局面。加强个体私营经济中党组织、团组织和工会组织的建设,明确各自的地位和作用,并积极探索切合实际的工作机制和活动方式。充分发挥工商联、个私经济协会、商会、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和中介组织在引导和规范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三是从非公有经济发展的实际要求出发,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服务意识,规范管理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政府有关部门要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依法行政,公开办事程度,改变管理方式,从直接管理转向间接管理,从部门管理转向对全社会管理,并不断规范管理行为。 2.加强对个 体、私营经济的政策、信息服务。建立政府部门向个体私营经济发布政策和有关经济信息的制度,通过政府部门的信息发布,引导个体私营经济按照首都经济的发展的方向和市场需求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对个体私营企业在投资方向、产品供求等方面的信息引导,避免和减少投资与生产经营中的盲目性。有计划地组织对个体私营企业主的教育和培训,帮助其提高自身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 3.加强对个体私营经济的监督和管理。在鼓励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同时,必须加强监督管理。哪个部门审批的,就要由哪个部门做好后续的监管工作。统一协调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改变目前监管工作时紧时松的不合理状况,实现监管工作的经常化和制度化。通过深入的思想教育和有效的管理监督,帮助个体私营企业主树立致富思源、富而思进的思想,引导和督促其照章纳税,守法经营。强化经营者的信用约束,对经营者的信用违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制约措施,直至在法定期限内实施经营者禁入

集体经济和私营经济篇3

就量的概念而言,在建筑经济总量中,非国有经济已经占有较大份额。据统计,在1997年建筑业总产值中,非国有经济所占比重已达到63.7%。私营建筑经济的现实基础更主要地还表现在质的方面:

(1)近几年新成立的一批建筑业企业,尤其建筑装饰装修、地基处理、综合布线、建筑防水、消防工程施工等专业企业,成为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的最具活力的重要力量。

(2)在国有建筑经济中孕育着私营建筑经济的成份。国有企业通过改制,使“原国有企业”已经改姓,从而增加了私营建筑经济的成份。有的已经上市,其产权已属股民所有;有的已由职工一次性买断。变成民有民营企业;有的由职工参股;有的实行租赁、承包经营,特别是有的经营者买断了中小国有尤其是集体建筑企业,变成了私营企业。

(3)大量存在的名为国有或集体,实为私营的建筑企业已经成为私营建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的主要障碍、政策措施及发展趋势

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私营建筑经济在其发展过程中还会遇到各种阻力,还需要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的大力支持。

(一)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的主要障碍

1、从外部来看,主要存在着观念和市场环境两大障碍。

观念障碍是制约中国私营建筑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具体表现为:(1)“对立论”,即不能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私营经济发展的大趋势,而把私营建筑经济看作“异己”,加以排斥。(2)“担心论”,即担心私营经济发展过快,会影响国有经济的主体地位;担心工程质量干不好、债务债权还不了,等等。(3)“唯心论”,即看不到私营建筑经济发展已经具有雄厚的现实基础,或者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更看不到私营建筑经济所具有的旺盛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

市场障碍主要包括:(1)缺乏有效保护私营建筑经济合法财产的法制环境。尤其一些管理部门对私有建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集资、乱报销的“五乱”现象比国有企业更严重。(2)缺乏平等竞争的政策环境。在市场准入、资质审批、招标投标等方面,私营建筑企业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所有制歧视。(3)缺乏提供服务的社会环境。目前,私营建筑企业在银行贷款、员工培训、职工职称评定、申报户口等方面受到不应有的、很“严格的”限制。

2、从私营建筑经济自身来看,制约发展的障碍主要表现为“三大缺陷”:

(1)家庭化的管理模式和独裁型的决策方式,难以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在企业发展初期,权力高度集中的家庭化管理模式和个人专断的决策方式,能够高效地利用有限资本。调动家庭成员的积极性。加速资本原始积累。但是,当企业达到一定规模后,任人唯亲的用人制度,使得私营建筑企业在家庭关系之外难以培植新的动力主体:个人专断的决策方式,由于受经营者自身知识、信息等方面的局限,而难以作出更正确的决策。因而,制约了企业的规模发展。

(2)较小的经营规模和单一的组织形式,难以适应日益激烈的建筑市场的竞争环境。一是私营建筑企业发展滞后,规模很小。二是私营建筑企业的主要组织形式是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在融资能力和扩张能力方面受到限制,制约了企业规模。因而,使得私营建筑企业在抵御经营风险,参与市场竞争方面缺乏实力。

(3)经营策略上的短期行为及较低的技术和信用,是造成私营建筑企业承揽工程难的重要原因。我国私有建筑企业追求眼前利益的短期行为比较严重。有的私营建筑企业不是依靠加强科学管理,增加科技投入,提高工程质量,降低经营成本来获得经济利益,而是通过偷工减料、偷税漏税等各种不正当手段牟取利益,直接影响了私营建筑企业的信用和形象。

(二)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的对策与措施

1、抓认识。用党的十五大关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全新观点,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发展私营建筑经济提高到国有建筑企业改革能否深化,建筑业能否真正成为支柱产业的高度上来;把发展私营建筑经济提高到能否抓住历史机遇,使建筑业得到大力发展的高度上来;打破束缚私营经济发展的框框,只要不违背法律政策,就不要做任何限制。

2、抓改革。深化国有建筑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国有大中型企业改制目标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重点是改革产权制度,实现制度创新。国有小企业可以采取出售、兼并、租赁、承包、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加快放开搞活国有小型企业的步伐。从而为私有建筑经济的发展创造更大的空间。

3、抓政策。全面落实发展私营建筑经济的政策。一是加强法制建设。制定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的规划,确立其法律地位,从而最大限度地解决和发展私营建筑生产力。二是制定有利于私营建筑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要为私营建筑企业在工商注册、资质审批、招标投标、跨地区跨部门施工、工程质量评优、企业贷款、企业改制,尤其是私营企业兼并、参股、收购国有中小建筑企业等方面,创造一视同仁、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三是破除所有制歧视,强化服务意识,提供各种咨询服务,为私营建筑经济的大力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4、抓规范。以克服私营建筑经济自身存在的缺陷为重点,抓规范。一是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和导向作用,引导私营企业明确市场定位,确定经营策略,壮大经济规模,适应市场竞争。二是要加强工商、税务、审计和工程质量监督,提高工程监理覆盖率,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充分运用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等综合手段,消除私营建筑企业自身存在的偷工减料、偷税漏税、掠夺经营、忽视质量等行为短期化问题,促进其向合法化、规范化方向发展。三是要改变私营企业传统落后的经营管理方式。(1)在产权制度上,要从独资企业单一主体的产权结构向股份合作制和有限责任等多元化产权制度过渡;(2)在企业管理上,要从传统的家庭化管理模式和独裁型决策机制向科学化现代化管理过渡;(3)在企业规模上,要从以中小企业为主逐步向公司化、集团化方向发展;(4)在经济增长方式上,要从劳动密集型、粗放型逐步向技术管理密集型、集约型过渡;(5)在企业扩张上。要从仅仅依靠“一家一户”的资本积累转移到依靠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实行多元化融资上来。

(三)我国私营建筑经济的发展趋势

我国私营建筑经济的发展,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我国整个私营经济的发展状况:二是我国整个建筑业的发展状况。只有整个私营经济和建筑业都发展了,才能为私营建筑经济的发展创造条件。

集体经济和私营经济篇4

(一)私营经济的发展,己成为支撑国民经济高速发展,增加财政收入,缓解城镇就业压力和分流农村富余劳动力的主要力量和重要来源。据统计,改革开放20多年来,私营建筑经济年增长率为17%以上,明显高于公有制建筑经济的发展速度(国有经济4%,集体经济8%)。私营建筑经济的工商税收增长五倍以上,己经成为各级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劳动就业的重心已向私营建筑经济转移。由于建筑业和建筑产品具有特殊性以及所有制歧视的存在等原因,使得私营建筑经济发展与私营工商业相比相对滞后,严重制约了建筑业的发展。但是,私营经济的发展必然要求并促进私营建筑经济的发展。

(二)私营建筑经济是建筑业深化改革的结果,反过来,发展私营建筑经济又促进公有制建筑经济的改革与发展。公有制建筑经济在建筑经济总量中仍处于主体地位,还在发挥着主导作用,但由于大多数国有建筑企业机制不活、权责不清、包袱沉重、人才流失、亏损严重、效益低下等原因,已制约了国有建筑企业的发展。而私营建筑企业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诞生,又随着市场竞争求得生存与发展的。因此私营建筑企业日益显示出较强的生命力,同时,对国有建筑企业形成越来越大的冲击力。对国有建筑企业的改革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私营建筑经济的快速发展,对于国有建筑企业改革形成了倒逼机制。而产权改革是改革的关键,国有建筑企业的前途取决于产权改革的成败。因此,私营建筑经济是建筑业深化改革的结果,反过来,发展私营建筑经济又促进国有建筑企业的改革。

(三)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有利于加强建筑市场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国有企业通过改制,使原国有企业己经改姓,从而增加了私营建筑经济的成份。有的已经上市,其产权已属股民所有;有的已由职工一次性买断,变成民有民营企业;有的由职工参股;有的实行租赁、承包经营,特别是有的经营者买断了中小国有尤其是集体建筑企业,变成了私营企业。大量存在的名为国有或集体,实为私营的建筑企业已经成为私营建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目前,建筑市场中国有民营出卖营业执照和资质、挂户、垫资承包、压级压价,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较为突出,已成为各级政府管理与治理的重点问题。因此,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有助于这类问题的解决。

二、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的对策和措施

(一)抓认识就是要用党的十七大关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全新观点,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要把发展私营建筑经济提高到国有建筑企业改革能否深化,建筑业能否真正成为支柱产业的高度上来;要把发展私营建筑经济提高到能否抓住历史机遇,使建筑业得到大力发展的高度上来;要打破束缚私营经济发展的框框,只要不违背法律政策,就不要做任何限制。

(二)抓改革就是要深化国有建筑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国有大中型企业改制目标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重点是改革产权制度,实现制度创新。国有小企业可以采取出售、兼并、租赁、承包、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加快放开搞活国有小型企业的步伐。从而为私有建筑经济的发展创造更大的空间。

(三)抓政策就是要全面落实发展私营建筑经济的政策。一是加强法制建设。制定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的规划,为长期以来名不正、言不顺的戴红帽私营建筑企业摘帽正名,还原其本来面目,确立其法律地位,从而最大限度地解决和发展私营建筑生产力。二是制定一切有利于私营建筑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要为私营建筑企业在工商注册、资质审批、招标投标、跨地区跨部门施工、工程质量评优、企业贷款、企业改制,尤其是私营企业兼并、参股、收购国有中小建筑企业等方面,创造一视同仁、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三是破除所有制歧视,强化服务意识,提供各种咨询服务,为私营建筑经济的大力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抓规范就是要以克服私营建筑经济自身存在的缺陷为重点,抓规范。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这就要求我们,一是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和导向作用,引导私营企业明确市场定位,确定经营策略,壮大经济规模,适应市场竞争。二是要加强工商、税务、审计和工程质量监督,提高工程监理覆盖率,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充分运用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等综合手段,消除私营建筑企业自身存在的偷工减料、偷税漏税、掠夺经营、忽视质量等行为短期化问题,促进其向合法化、规范化方向发展。三是要改变私营企业传统落后的经营管理方式。

1.在产权制度上,要从独资企业单一主体的产权结构向股份合作制和有限责任等多元化产权制度过渡;

2.在企业管理上,要从传统的家庭化管理模式和独裁型决策机制向科学化现代化管理过渡;

3.在企业规模上,要从以中小企业为主逐步向公司化、集团化方向发展;

集体经济和私营经济篇5

文中所称私营建筑经济是指:纯粹私营经济+国有或集体经济中属于私营经济的成份+名为国有或集体实为私营的建筑经济。

一、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

(一)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是我国私营经济大发展的必然要求

私营经济的发展,已经成为支撑国民经济高速增长、增加财政收入、缓解城镇就业压力和分流农村富余劳动力的重要力量和重要来源。改革开放20年来,非公有制经济在并不宽松的市场环境下,年平均增长率达到了17%,明显高于公有制经济的发展速度(集体经济8%,国有经济4%)。1993-1996年间,私营经济的工商税收增长5倍以上,已经成为各级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劳动就业的重心已向非公有经济转移。

经过20年的发展,我国私营经济、个体经济等非公有经济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使我国所有制结构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创造了条件。

由于建筑业和建筑产品具有特殊性以及“所有制歧视”的存在等原因,使得私营建筑经济发展与私营工商业相比相对滞后,严重制约了建筑业的发展。但是,私营经济的发展必然要求并促进私营建筑经济的发展。

(二)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是建筑业自身发展的客观要求

1、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是由建筑业具有“二元性”特点所决定的。建筑业的“二元性”特点表现在:

(1)一方面,国家把建筑业与机械电子、石油化工、汽车制造并列,作为支柱产业来发展。但另一方面,建筑业又属于竞争性行业。1984年,在全国城市经济中,建筑业率先进行了改革,建筑业企业被率先推向市场。十几年来,国家不仅没有给建筑业以优惠政策,而且仍然将之作为完成基本建设任务的“工具”,在资源配置、价格改革、政策法规制定和建筑市场规范等方面严重滞后,使建筑业企业在“压级压价、垫资承包、拖欠工程款”的恶性竞争环境下艰难度日。

(2)一方面,随着我国一大批工业、能源、交通等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尤其面对国际建筑市场的竞争挑战,对建筑业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但另一方面,建筑业从整体上说,仍然属于劳动密集型、粗放型产业。建筑业仍然没有摆脱“四低一易”的特点:即资本有机构成低、生产工业化程度低、服务社会化水平低、建筑市场准入的门槛低。因而使得私营建筑业企业容易进入建筑市场,容易完成资本原始积累。

(3)一方面,公有建筑经济(国有+集体)在建筑经济总量中仍然处于主体地位,还在发挥着主导作用。但另一方面,大多数国有建筑业企业产权不明、权责不清、包袱沉重、亏损严重、效益低下;而私营建筑企业从诞生之日起就是政企分开、产权明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并日益显示出其生机活力。私营建筑经济的快速发展,对于国有建筑企业改革形成了“倒逼机制”。而产权改革是改革的关键,国有建筑企业的前途取决于产权改革的成败。因此,私营建筑经济是建筑业深化改革的结果,反过来,发展私营建筑经济又促进国有建筑企业的改革。

总之,由于建筑业属于一般竞争性产业,国有经济要逐步从这一产业退出,为私营建筑经济的发展留下更大的空间;由于建筑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为私营建筑经济的市场进入创造了有利条件;再加上私营建筑经济较国有经济具有更旺盛的生命力和竞争力,因此,发展私营建筑经济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建筑业生产力的二元性决定了所有制的二元性,即必须在发展国有建筑经济的同时,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

2、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已经具有较为深厚的现实基础。就量的概念而言,在建筑经济总量中,非国有经济已经占有较大份额。据统计,在1997年建筑业总产值中,非国有经济所占比重已达到63.7%。私营建筑经济的现实基础更主要地还表现在质的方面:

(1)近几年新成立的一批建筑业企业,尤其建筑装饰装修、地基处理、综合布线、建筑防水、消防工程施工等专业企业,成为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的最具活力的重要力量。

(2)在国有建筑经济中孕育着私营建筑经济的成份。国有企业通过改制,使“原国有企业”已经改性,从而增加了私营建筑经济的成份。有的已经上市,其产权已属股民所有;有的已由职工一次性买断,变成民有民营企业;有的由职工参股;有的实行租赁、承包经营,特别是有的经营者买断了中小国有尤其是集体建筑企业,变成了私营企业。

此外,在国有建筑企业中,还存在着如下三种情形:一是一些企业经理以改制为名,将有效的国有资产“重组”,成立新的公司,由自己或亲属控股,并兼任董事长或总经理。他们将以国有企业名义承包的工程,尤其是资金到位、利润丰厚的“肥活”,交由“自己”的公司施工。这样实际上是将企业的有效资产和利润实现了由“公”到“私”的“双转移”。二是一些国有建筑企业的项目经理,以项目经理负责制为名,打着国有企业的招牌,只负盈,不负亏(实际也负不了亏)。项目盈了,狠捞;项目亏了,也捞。导致国有企业普遍存在寺庙穷、和尚愁、方丈富的现象。三是一些企业之外的人,以国有企业某某工程处或项目部的名义,以交上一点象征性的“管理费”为条件,挂靠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牌子,冒国有之名,行个人之实。这些现象的存在,事实上使许多国有建筑企业包括一些国有大中型建筑企业已经成为一捅即破的“空壳”。国有建筑企业中存在的为数不少的这些人,实际上成了国有建筑企业为自己培养的“掘墓人”。就是这些人,就是利用这些手段,在几年中就迅速完成了资本的原始积累过程。

(3)大量存在的名为国有或集体,实为私营的建筑企业已经成为私营建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3、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有利于加强建筑市场管理,有利于消除私靠乱挂、出卖资质、垫资承包、压级压价、拖欠工程款等建筑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利于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三)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符合发达工业化国家建筑业发展的规律

从发达工业化国家建筑业发展的规律来看,私营建筑经济应大力发展,国有资本可以从建筑业产业中退出。如日本在明治时期及其以前创立的23家主要建设公司中,有22家属私营企业,占96%,只有大成建设公司由大仑组商会(属行业协会团体,而非政府)创立。私营建筑企业由于自身具有灵活的机制和旺盛的生命力,而经久不衰。被称为日本五大超级建筑公司的清水建设、鹿岛建设、大成建设和大林组已有100多年的发展历史,竹中工务店创立于1610年,距今已有近400年的历史,虽历

经沧桑,但至今仍然保持着蓬勃生机。

发达的工业化国家几十年前就基本上没有了国有建筑企业。我们也应当结合建国以来建筑业的发展史,认真研究国外的做法,改造我们的建筑企业所有制结构。

二、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的主要障碍、政策措施及发展趋势

由上述分析可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具有客观必然性。但是,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私营建筑经济在其发展过程中还会遇到各种阻力,还需要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的大力支持。

(一)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的主要障碍1、从外部来看,主要存在着观念和市场环境两大障碍。观念障碍———概括起来有“三论”,它是制约中国私营建筑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具体表现为:

(1)“对立论”,即不能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私营经济发展的大趋势,而把私营建筑经济看作“异己”,加以排斥;

(2)“担心论”,即担心私营经济发展过快,会影响国有经济的主体地位;担心工程质量干不好、债务债权还不了,等等;

(3)“唯心论”,即看不到私营建筑经济发展已经具有雄厚的现实基础,或者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更看不到私营建筑经济所具有的旺盛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

市场障碍———概括起来是“三个缺乏”。(1)缺乏有效保护私营建筑经济合法财产的法制环境。尤其一些管理部门对私有建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集资、乱报销的“五乱”现象比国有企业更严重。(2)缺乏平等竞争的政策环境。在市场准入、资质审批、招标投标等方面,私营建筑企业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所有制歧视。(3)缺乏提供服务的社会环境。目前,私营建筑企业在银行贷款、员工培训、职工职称评定、申报户口等方面受到不应有的、很“严格的”限制。

思想认识和市场环境存在的种种障碍,严重阻碍了私营建筑经济的大力发展。

2、从私营建筑经济自身来看,制约发展的障碍主要表现为“三大缺陷”:

(1)家庭化的管理模式和独裁型的决策方式,难以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在企业发展初期,权力高度集中的家庭化管理模式和个人专断的决策方式,能够高效地利用有限资本,调动家庭成员的积极性,加速资本原始积累。但是,当企业达到一定规模后,任人唯亲的用人制度,使得私营建筑企业在家庭关系之外难以培植新的动力主体;个人专断的决策方式,由于受经营者自身知识、信息等方面的局限,而难以作出更正确的决策。因而,制约了企业的规模发展。

(2)较小的经营规模和单一的组织形式,难以适应日益激烈的建筑市场的竞争环境。一是私营建筑企业的发展滞后,规模很小。二是私营建筑企业的主要组织形式是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在融资能力和扩张能力方面受到限制,制约了企业规模难以迅速扩大。因而,使得私营建筑企业在抵御经营风险,参与市场竞争方面缺乏实力。

(3)经营策略上的短期行为及较低的技术和信用,是造成私营建筑企业承揽工程难的重要原因。我国私有建筑企业追求眼前利益的短期行为比较严重。有的私营建筑企业不是依靠加强科学管理,增加科技投入,提高工程质量,降低经营成本来获得经济利益,而是通过偷工减料、偷税漏税等各种不正当手段牟取利益,直接影响了私营建筑企业的信用和形象。

(二)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的对策与措施

1、抓认识。就是要用党的十五大关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全新观点,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要把发展私营建筑经济提高到国有建筑企业改革能否深化,建筑业能否真正成为支柱产业的高度上来;要把发展私营建筑经济提高到能否抓住历史机遇,使建筑业得到大力发展的高度上来;要打破束缚私营经济发展的框框,只要不违背法律政策,就不要做任何限制。

2、抓改革。就是要深化国有建筑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国有大中型企业改制目标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重点是改革产权制度,实现制度创新。国有小企业可以采取出售、兼并、租赁、承包、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加快放开搞活国有小型企业的步伐。从而为私有建筑经济的发展创造更大的空间。

3、抓政策。就是要全面落实发展私营建筑经济的政策。一是加强法制建设。制定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的规划,为长期以来名不正、言不顺的“戴红帽”私营建筑企业“摘帽”正名,还原其本来面目,确立其法律地位,从而最大限度地解决和发展私营建筑生产力。二是制定一切有利于私营建筑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要为私营建筑企业在工商注册、资质审批、招标投标、跨地区跨部门施工、工程质量评优、企业贷款、企业改制,尤其是私营企业兼并、参股、收购国有中小建筑企业等方面,创造一视同仁、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三是破除所有制歧视,强化服务意识,提供各种咨询服务,为私营建筑经济的大力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4、抓规范。就是要以克服私营建筑经济自身存在的缺陷为重点,抓规范。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这就要求我们,一是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和导向作用,引导私营企业明确市场定位,确定经营策略,壮大经济规模,适应市场竞争。二是要加强工商、税务、审计和工程质量监督,提高工程监理覆盖率,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充分运用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等综合手段,消除私营建筑企业自身存在的偷工减料、偷税漏税、掠夺经营、忽视质量等行为短期化问题,促进其向合法化、规范化方向发展。三是要改变私营企业传统落后的经营管理方式。

(1)在产权制度上,要从独资企业单一主体的产权结构向股份合作制和有限责任等多元化产权制度过渡;

(2)在企业管理上,要从传统的家庭化管理模式和独裁型决策机制向科学化现代化管理过渡;

(3)在企业规模上,要从以中小企业为主逐步向公司化、集团化方向发展;

(4)在经济增长方式上,要从劳动密集型、粗放型逐步向技术管理密集型、集约型过渡;

(5)在企业扩张上,要从仅仅依靠“一家一户”的资本积累转移到依靠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实行多元化融资上来;鼓励私营建筑经济参与国有建筑企业的产权流动、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在推动国有建筑企业改革的同时,壮大和发展私营建筑经济。

只要政策允许,并正确引导,这些“戴帽”的、“挂靠”的私营经济成份必将象火山爆发一样,迸发出巨大的能量,使私营建筑经济得到大力发展,进而推动整个建筑业的迅速发展。

(三)我国私营建筑经济的发展趋势我国私营建筑经济的发展,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我国整个私营经济的发展状况;二是我国整个建筑业的发展状况。只有整个私营经济和建筑业都发展了,才能为私营建筑经济的发展创造条件。

1、私营经济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在我国社会主义历史阶段长期存在。对我国私营经济的存在期限,十二大后认为“从大局看,不用担心”,十三大报告认为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相始终,十四大报告认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共命运,十五

大报告认为与社会主义历史阶段同兴亡。这充分说明了我国私营经济存在的长期性。

2、建筑业作为国有经济的重要的物质生产部门,将随着我国工业化

进程的加快,而进入长期、稳定发展的时期。纵观工业化国家建筑业发展历程,可以看出,建筑业的发展同工业化进程密切相关。工业化前,由于以农业为主体,因而不具备大力发展建筑业的要求和条件;工业化初期,以工业为代表的第二产业快速发展,建筑业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工业化阶段,以工业为代表的第二产业在经济中占主体地位,本阶段建筑业总量进一步加大;后工业化时期,以工业为代表的第二产业比重下降,随之,建筑业作为国有经济重要支柱产业的历史使命也将完成。

我国正处在农业国逐步转变为工业化国家的历史阶段。在这个较长的历史发展阶段,建筑市场潜力巨大,建筑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3、私营建筑经济作为我国整个私营经济和整个建筑业中的一个很活跃的部分,也将长期存在并得到大力发展。如果把改革开放初期到1997年的20年间私营建筑经济从无到有、基本完成原始积累作为“孕育”阶段的话,那么,以党的十五大为标志到下个世纪的前20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随着私营经济、私人投资的发展和增大,私营建筑经济将进入一个大发展时期。

我国私营建筑经济经过改革开放以来20年的孕育阶段,已进入大发展时期。这一时期,一是随着我国工业化步伐的加快,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逐年增加,为建筑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同样有利于私营建筑经济的发展。二是私人投资的日益加大,将有利于私营建筑经济扩大市场占有率。因此,这一时期,私营建筑经济的发展速度将明显加快,经济规模将迅速扩大。这一阶段大致用20年的时间,即到2020年,我国私营建筑经济规模总量将与国有建筑经济规模持平。

从2020-2050年,我国将逐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综合国力明显增强,私营经济持续发展。私营建筑经济将作为国内建筑市场的主力军而进入规模发展阶段,就其经济总量来说,已超过了国有建筑经济;国有建筑经济由于国有资本的逐步转移等原因,而呈下降趋势。国有资本是否要象发达工业化国家一样从整个建筑业中退出,那将是下世纪中叶之后的事情了。

诚然,上述对我国私营建筑经济历史发展趋势的描述,是建立在十五大关于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经济基础之上的,是建立在我国私营经济将持续快速发展基础之上的,是建立在我国私营建筑经济已经孕育成熟、将要大发展基础之上的。而发展趋势中各阶段发展周期的长短,取决于我国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改革的时间表,并随着改革进程的调整而进行调整。

参考文献:

集体经济和私营经济篇6

: 私营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鼓励、引导私营经济健康发展,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任务。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私营经济取得长足的发展,但从全国范围的私营经济发展情况来看,以及与沿海发达省市和周边省区相比较,尚有许多值得思索和借鉴的地方。一、全国的私营经济发展情况1、全国发展私营经济的政策环境我国的私营经济从改革开放前的濒临灭迹到现在的健康快速发展,政策环境的改善是根本性因素。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国家颁布了一系列鼓励个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法规和文件,出现了有利于发展私营经济的政策环境。其中得益于党的富民政策,得益于国家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得益于国家以法律形式确立了私营经济的合法地位。首先,十一届三中全会从调整所有制关系入手,提出“社会主义初期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确立了改革开放的大政方针。1992年中共十四大确立市场经济体制目标,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多种经济成分将与公有制长期并存,共同发展,尤其是1992年小平同志南巡讲话的发表,关于“三个有利于”原则的论述,使各级地方政府对于发展私营经济有了新的认识。1997年召开的中共十五大,对社会主义阶段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在理论上有了重大突破,明确提出“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确定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项基本经济制度的方针:“对个体、私营经济要继续引导、鼓励,使之健康发展”等论断的提出,极大地推进了中国共产党和全社会的思想解放,为人们从认识上、观念上打破发展私营经济的顾忌扫除了障碍。在搞活国有经济的同时,支持、鼓励私营经济健康发展,已成为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与党中央在政治上保持一致的标志之一。第二,1982年12月,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把发展和保护个体经济写入《宪法》:“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1988年的《宪法修正案》赋予了私营企业受宪法保护的合法地位。1999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修改“宪法”,把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重大决策载入了国家根本大法,从而为其它相关法规及地方性法规的制定提供了法律依据,营造了全社会关注和保护中国私营经济发展的法制氛围,极大地改善了中国私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大环境,为私营经济进一步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依据。第三,继1987年国务院颁布了《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之后,1988年国务院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了三种私有制结构,即独资,合伙和有限责任。国家还于1997年和1999年相继出台了《合资企业法》和《个人独资企业法》。2、全国发展私营经济的政策效果由于政策环境的极大改善,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社会大背景下,私营经济进入了一个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黄金时期,对中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积极作用得到全社会的普遍认同。一是以私营企业为主体的中国私营经济数量和经济实力稳定增长。截至 2001年底,全国私营企业数为202.85万户,从业人数为2713.86万人,注册资本为1.82万亿元,分别比始有统计数字的1989年增长了21.39倍、12.74倍和215.81倍。二是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01年,全国个体工商业共创产值7320亿元,比上年增长2.2l%;实现销售总额或营业收入19647.87亿元,与上年持平;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1499.23亿元,比上年增长1.32%;出口创汇折合人民币55.92亿元,比上年增长6.88%。私营企业共创产值12316.99亿元,实现销售总额或营业收入11484.24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额6245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4.69%、16.19%、7.42%。出口创汇私营企业达16358户,比上年增长29.24%;出口创汇折合人民币913.47亿元,比上年增长23.28%。三是成为创造市场活力、拉动经济增长的基本力量。私营经济对GDP的贡献率,1989年为0.57%,2001年为20.46%,比1989年提高35倍。“八五”时期(1990-1995)我国工业总产值平均增长22%,而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分别增长48.6%和62.7%,“九五”时期尽管受一系列国内外环境影响,仍以10%以上速度增长。近10多年来,平均增长率在50%以上,1994年曾高达170.1%,远高于同期GDP的增长率。20多年来,我国约50%以上的出****货值是私营企业创造的。四是缓解了国企深化改革过程的压力。私营经济的发展促进了所有制结构调整,拓宽了就业领域,并成为国有、集体企业职工下岗再就业的重要渠道,为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01年,全国个体工商业共安置国有企业下岗职工83.32万人,其中下岗职工作为投资人的有43.54万人;私营企业共安置国有企业下岗职工58.61万人,其中有9.69万下岗职工作为投资人创办了私营企业。二、东部沿海发达省和周边省区私营经济的发展情况1、东部沿海经济发达省发展私营经济的政策环境改革开放以来,东部沿海经济发达省私营经济超速发展,“九五”期间一直位居全国前列。私营企业在东部地区比重较大,全国半数以上私营企业集中在东部地区,并呈稳定、快速发展态势。2001年东部地区户数占全国83.54%,6个过10万户的省份均集中在东部(其中江苏、浙江、广东超过20万户),净增长量均在万户以上。其扶持发展私营经济的主要特点一是政策出台早,扶持力度大。沿海各省很早就通过法律形式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和保护私营经济的法令法规。早在1981年广东省就制定了《城镇个体工商业若干政策暂行规定》,90年代初福建省制定了《加快个体和私营经济发展的暂行规定》等政策。江苏省对私营经济发展工作明确要求,努力实现私营经济发展高于全省国民经济平均增长速度和周边省份的增长水平。山东省对扶持私营经济发展,提出“三同三不”,即对私营企业与公有制企业实行“同环境、同政策、同待遇,不加码、不歧视、不干扰”。二是引导私营经济向高新技术领域发展。沿海各省很早就把大力发展新兴产业、用高新技术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作为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关键环节,把“科教兴省”政策措施作为发展战略。广东80年代后期就提出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制定了“依靠科技进步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政策,江苏省制定了“关于依靠科技进步振兴江苏经济”的若干政策措施,福建省制定了《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和实施细则,从政策上对私营经济进行引导和给予大力扶持。山东省鼓励支持私营经济参与国际竞争和加快技术进步,“十五”期间,每年确定一百项重点私营企业技改项目和一百项技术创新项目,分别纳入全省技改项目和创新项目导向计划。三是上规模上档次,走特色经济发展之路。调整产品结构,不断调整内部管理机制,促进生产要素向优势产品聚合,使私营经济不断向生产型、外向型、科技型、综合型发展,规模层次不断提高,壮大了一批骨干企业,形成了一批大型企业集团,是沿海各省私营经济组织结构调整的重点。培养特色产业和名牌产品,着力培植高新技术等新兴产业,提升产业高度是各省私营经济产业结构调整政策的核心。江苏省在迅速扩大私营经济总量的同时,依托江苏的产业基础和人才条件,着力在私营企业做大规模和提升层次上,在发展私营科技企业上取得突破,尽快形成明显的比较优势。浙江私营经济发展的战略取向是,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高层次上依靠特色经济之路。四是鼓励私营企业全方位参与市场竞争。自1998年起,广东省各地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上市融资、信贷、进出口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创造平等竞争环境。江苏省进一步释放私营经济的巨大增长潜力,激活民间投资,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国有、集体企业的改组改造,参与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参与农业资源开发、农业产业化经营。浙江发展私营经济依靠市场取向,将资源配置的范围从依靠省内区域市场,发展到依靠全国大市场,再到注重面向国际大市场;资源配置的领域从能源、原材料,扩展到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等生产要素。2、周边省区发展私营经济的政策环境 与周边湖北、江西、广西几个省区相比较,我省私营经济发展步伐不算太慢,仅次于湖北。但近年来这些省都在积极营造私营经济的宽松环境,其发展速度不可小看。这几个省的政策环境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进一步放宽私营科技型企业发展政策。科技、计划、经贸等部门把私营科技项目纳入科技与经济发展规划,并从中筛选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项目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私营企业用于技术开发购买国产设备的部分,允许同国有、集体企业一样享受抵扣50%的应纳所得税优惠;以出口信贷方式支持私营科技企业出口产品;私营企业兴办中试基地、工业性实验基地、工程技术中心、开放试验室等科研、开发机构,享受国家相关优惠政策。二是帮助私营企业拓宽投融资渠道。针对私营企业的特点,允许银行收取贷款审核评估和贷款执行监督费等激励措施,扩大对私营企业的贷款。利用资本市场,采取多种方式拓展私营企业的融资渠道。对符合条件的私营企业,支持其发行企业债券、发行股票。积极支持省内上市公司与私营大企业、科技企业的嫁接,通过参股、控股、资产置换等资本营运方式盘活上市公司资产存量,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是着力改善发展私营经济的法制环境。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以立法形式解决影响私营经济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对涉及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财产、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企业名誉权、自主投资权、生产经营权、自营出口权、用工权、与其他所有制企业享受同等优惠政策权、合法证照使用权、依法获得资金支持权、知情权等12项主要权益,都作出了具体的规定,使私营企业与其他所有制经济享有平等的地位。坚决取消各种不合理收费,取消行政性企业管理费,取消带有盈利性质的收费,取消借助中介机构形式转移收取的费用。四是不断拓宽私营经济发展领域。进一步放开产业限制,加入WTO后逐渐向外资开放的领域首先向私营企业开放。允许私营企业进入公共部门,即政府对有稳定收益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和部分社会事业项目不再进行投资,留给私营企业。鼓励和引导私营企业投资于成长性好的如教育、环保、旅游、市场中介、社区服务等产业。政府有关部门在核发行业许可、资质等级证书时,要一视同仁,采取同一标准。改革企业注册方式,简化前置审批和登记手续,降低市场准入门槛。3、周边和沿海发达省私营经济政策效果一是私营经济勇挑大梁。2001年,浙江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非国有单位占61%;全社会从业人员,非国有单位占92.4%;社会消费品零售额,非国有单位占90.6%;全省工业增加值,非公有企业占59%;实现利润总额,非国有企业占91%;上交税金总额,非国有企业占78.1%。至2001年底,江苏全省共有私营企业22.5万户、从业人员291.3万人,私营企业数居全国首位。江西个体私营经济规模不断壮大,质量明显上升,呈现出持续发展的良好势头,日渐成为全省工业经济的新“亮点”。到去年底,江西共有私营企业3万户,注册资本达197亿多元,同比增长24.89%;私营企业增加值增长37.7%,发展速度高于全省企业平均水平27.1个百分点。二是规模层次不断提高。2001年,广东省有私营企业21.1万户,资本在 100万元以上的有1.8万户,全省私营企业已组建企业集团240户,有限责任公司6.17万户,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的2291户,其中亿元以上的41户。福建省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的私营企业620户,私营企业集团达89家,比上年增长15.6%。江苏省注册资金在100万元至500万元的私营企业有16124户,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的私营企业有1148户,私营企业集团达78户。江西省去年个体工商户平均注册资金山上年同期的0.96万元增至1.16万元,私营企业则由59.28万元增至68.86万元。全省注册资本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私营企业增长了90户,达486户,增长22%以上;1000万元以上的增长44户,达186户,增长近一半。三是发展空间明显扩大。福建省据不完全统计,2001年全省拥有外贸进出口权和自营进出口权的私营企业121家,有从事生产出口产品和进出口贸易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1353户,出口创汇折合人民币38.72亿元,比上年增长40.8%,增幅比上年提高了26.1个百分点。至1999年末,个体私营经济通过各种形式的产权组合,共承包、租赁、购买、兼并国有亏损的小型企业438家,扭亏金额3500万元,安置待岗、下岗职工2,6万人。江苏私营经济的新兴企业比较活跃,特别是各地城市化步伐的加快,经济、咨询、评估等市场中介组织日益活跃,许多原来的市场流通大户开始转向总经销、总代理,呈现出现代贸易公司的良好势头。江西私营经济还表现出一种向城镇集中、向工业化方向加大投入、向农业产业化方向发展的势头。随着产业结构的逐步调整,上半年全省城镇私营企业已达 1.77万户,占总数的65%以上,较上年底增长2个百分点;个体工商户25万多户,占总数的46%,较上年底增长4.4个百分点。四是科技含量稳步提升。江苏在全省认定的1000家高新技术企业中私营企业占1/3强,大批科技型私营企业以其技术、人才、机制方面的优势,规模迅速扩大,已具有较强科技开发能力。目前,福建全省约有科技型个体户和私营企业 696户,注册资产达4.37亿元,年技工贸收入1.45亿元,有23项产品填补了省内外空白。江西省私营企业科技创新意识增强,产品科技含量增加,呈现出令人欣喜的发展苗头。南昌高新技术开发区,11户获得国家科技基金扶持的科技型企业中就有6家为私营企业。三、我省私营经济发展情况与外省横向比较1、我省私营经济发展现状和特点一是私营企业发展速度加快。2001年我省结束了近年来在私营企业发展速度上停滞徘徊的局面,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良好势头。与2000年相比,全省登记注册私营企业30405户,增长22.62%;注册资本290.4亿元,增长45.07%;全年实现总产值194.6亿元,增长7.96%;销售总额202.6亿元,增长3.43%;社会商品零售额147.1亿元,增长16.53%。二是产业结构不断优化。随着私营企业的发展,其行业分布越来越广泛,行业结构日趋合理。私营企业在第一、二、三产业的比重,1996年为1.4%、53.87%、42.8%,到2000年,其比重分别为1.45%、38.15%、57.22%,第三产业发展迅速,中介服务、信息咨询服务、旅游服务等新兴服务行业增幅显著,行业分布日益广泛,产业结构趋于稳定,适应了国民经济结构调整的要求。三是私营企业规模档次稳步提升。“九五”期间,我省私营企业出现了两个发展趋势:一个趋势是公司化。1996年以前,私营企业大部分以独资和合伙企业的形式存在,有限责任公司仅6462家,近年来自然人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迅猛发展,2000年15882家,增长2.46倍,2001年达21206家,占私营企业总数的69.75%。第二个趋势是集团化。涌现了远大空调、三一重工、成功集团、迅达集团一批产值过亿元的大型骨干私营企业。据不完全统计,2001年,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的有261家,私营企业集团20个,产值过亿元的有15家,净资产过亿元的有6家。创智成为首家“借壳上市”的私营公司。四是对国民经济的贡献逐年增多。据统计,1998年至2000年,全省个体、私营企业累计纳税144亿元,其中2000年为42亿元,是1990年的3.6倍,1995年的2倍。近年来,全省有2570家私营企业参加国有、集体企业改制、改组,盘活国有、集体资金59亿元,使得25万职工重新上岗。2001年全省个体私营企业从业人员240.8万人,已成为安置下岗职工就业的重要渠道。五是发展环境日趋优化。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政策进一步放宽,舆论环境日益改善,经营环境有所改善。1998年,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我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若干规定》等文件,2001年省政府出台了《湖南省关于鼓励非公有经济投资的若干意见》,各地各部门也出台了一些配套政策和措施。国民经济大多数行业和领域对个体私营企业开放,在贷款、用地、出口、市场准入、融资等方面的政策日趋放宽。1997年、1998年省委、省政府连续两年召开全省私营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扩大规模、提高档次、增进效益、继续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放手发展城乡个体私营经济”的方针,统一了思想认识。随着政府职能部门推行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各级政府大力优化经济环境,“三乱”行为得到了一定遏制,私营经济的权益日益受到重视。2、湖南与外省私营经济现状比较纵向比较,我省私营经济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与全国横向相比,尤其是与沿海发达省市相比,差距也是明显的。一是企业总量少。1999年我省私营企业户数只有2.6万户,2001年为3.04万户,在全国排位由1999年的第16位降到2001年的第19位;广东省由1999年的16.1万户,2001年增加到21.1万户,始终保持在全国的前列;2001年,浙江为20.88万户,江苏22.55万户,上海17.64万户,湖北5.84万户,江西2.94万户。我省私营企业户数不仅远远低于广东、浙江、江苏、上海等沿海省市,而且比在全国排第11位相邻的湖北也要少近一半,仅比江西稍多一点。个体工商业户数,2001年我省为87.21万户,居全国第14位;而广东为166.97万户,江苏为160.48万户,浙江为158.03万户,在全国排位居前三位。邻近的湖北、广西分别为100.6万户、103.6万户,均高于我省。二是发展速度慢。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数,2001年,我省比1995年下降 42.7%,而广东、江苏、浙江则比1995年分别增加20.99%、13.01%、2.4%。城乡个体工商业从业人员,2001年比1995年,我省下降幅度达41.46%,而江苏、广东、浙江升幅分别达31.35%、29.86%、9.14%。私营企业户数,我省从1995年开始连续6年增长率都低于全国水平,其中最低的1997年增长率只有0.24%。2001年,我省虽比1995年增加52%,而江苏、浙江、广东比2995年增幅分别高达450%、190%、137.08%,相邻的湖北、江西增幅也在我省之上,分别达到133.6%、93.3%。私营企业从业人员,2000年我省比1995年仅增长35.5%,但江苏、浙江、广东增幅达367.7%、185.4%,85.6%;相邻的湖北、江西增幅达89.52%、76.8%,均大大超过我省。三是规模效应差。我省私营企业资产规模小,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00年,全国产均注册资金为59.94万元,湖南只有50.4万元;我省私营企业2000年注册资本增长幅度为24.85%,比全国私营企业注册资本增长幅度低4.51个百分点。1999年,广东个体工商户户平注册资金1.4万元,而我省只有1万元;私营企业户平注册资本95万元,而我省只有61万元。个体工商户注册资金和私营企业注册资本,1999年广东均居全国第1位,而我省仅分别居全国第8位和第 20位。我省2000年私营企业注册资金200亿元,在全国排列第20位,而浙江1226亿元;湖北443亿元;分别少1026亿元、243亿元。浙江私营企业注册资金在500-1000万元和1000万元以上的分别有9214户和1517户。我省2001年统计,500-1000万元的只有593户,1998年我省私营企业总产值仅为213.96亿元,只占全省工业总产值5%;而广东省的私营工业企业总产值已达20%以上。私营企业中,注册资本金100万元-500万元的企业,广东省有28636户,占私营企业总数的20.25%,500万元以上的4083户,占私营企业总数的2.8%。而我省仅分别是971户和245户,占私营企业总数仅分别为4.07%和1.03%。四是经济实力弱。广东省私营经济仅1999年就缴纳税金88.2亿元,占广东省地方财政预算收入的20%,在有的地市甚至支撑着经济发展的半壁江山。而我省在整个八五期间私营经济累计上缴税收才65.4亿元,仅占地方财政收入的10.8%。我省多数个体私营企业走的仍是粗放式经营的道路,仍然沿用过去的旧产房、旧设备、旧技术,科技含量低,产品档次不高,品种单一,抗风险能力弱,缺乏名牌产品,竞争能力不强,处在低层次发展阶段。目前,广东省私营经济正向规模化、集团化方向发展,广东省现有私营企业集团172家,其中雇工千人以上、年产值超过亿元的有50多家。朝外向型发展的比重提高,初步统计,1997年全省已有外向型私营企业近2000户,出口创汇折合人民币100。多亿元。有300户个体私营企业与外商合资合作,有1000多户承接“三来一补”业务。此外,全省还有上百家个体私营企业在国外设立了分支机构。四、加快发展我省私营经济的政策建议1、切实放宽对私营经济的市场准入条件。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领域、行业、商品,都应允许私营经济生产经营。实行国民待遇,凡对外商放开的行业和领域,都应允许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投资和经营。有关部门和单位在用地、税收、贷款、公司上市以及其他资源配置等方面,必须对私营经济一视同仁。核发行业许可证、资质等级证书时,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要采取同一标准。要改革企业注册方式,简化前置审批和登记手续,降低市场准入门槛,除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的要求前置审批的项目外,对省内自行设置的前置审批项目予以清理。2、努力提高私营经济的整体素质。按照“十五”计划纲要和实施“科教兴湘”战略要求,积极扶持和引导私营企业加强科技开发,加快技术创新,不断用先进科学技术改造和提升全省私营经济,使它们尽快地从作坊式、粗加工的低层次生产经营方式走出来,走依靠科技提高素质的内涵发展之路;逐步重组和扶持一批规模效益型、系列开发型、高新技术产业型的私营企业,实现向集团型、科技型、外向型方向转换。鼓励私营企业以资产为纽带,以优势企业和名牌产品为龙头组织企业集团,形成具有竞争实力的“联合舰队”。要强化企业质量品牌意识,努力提高产品档次和技术含量,争创名牌,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3、积极拓展私营经济发展空间。要着力引导私营经济的向一、二产业延伸,尤其是促进私营经济为加快全省工业化进程发挥重要作用。鼓励引导私营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参与国有、集体企业的改制改组。鼓励他们投资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能源、矿业、水利、交通、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对有稳定收益的城镇基础设施和部分社会事业项目,政府应该尽可能地采取市场运作,将投资空间留给私营企业。充分发挥私营经济在发展县域经济中的主导作用,利用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农业资源的优势,通过发展种植业和农副产品,调整和改善种、养、加工产业结构,扩大经营规模,形成产品优势。继续发挥私营经济在推进农业产供销、农工贸一体化中的作用,引导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逐步向连锁制、代理制、配送制等现代营销方式转变。4、进一步加大对私营经济的扶持力度。要建立健全对私营经济的金融服务体系、人事和劳动服务体系、法律服务体系。要加强信息引导,及时、准确地为私营企业提供法律政策、产业结构、经济动态和国际市场方面的信息服务。积极、主动地为私营企业解决在创业和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特别是要切实解决贷款难的问题,建立贷款担保和信用机制,建立创业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为起步经营有困难的个体工商户和中小私营企业提供资金扶持,缓解资金短缺、贷款难问题。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从根本上进行职能转变,强化服务意识,简化办事手续、公开办事程序,强化政策法规的力度,创造政策优势,优化政策环境,切实改善对私营经济的服务。要根据有关政策和管理规定,制定支持私营经济的具体措施,并要落实到位。严肃查处“四乱”行为,切实认真维护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集体经济和私营经济篇7

今年上半年,全省新增私营企业万户,创造就业岗位万个;私营个体企业实现产值亿元,上交税收亿元,固定资产投资亿元。分别增长%、和%;私营个体经济增加值占全省的比重已经超过,私营个体经济的较快发展在发展生产力、开辟税源、扩大就业、繁荣市场、增加居民收入、方便人民生活以及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积极作用,已成为全省经济发展中的一大亮点和重要的增长极。目前,全省私营个体经济的发展呈现以下几个新特点:

⒈企业实力增强。上半年,全省私营企业户均注册资本万元,同比增长%。一批规模型企业迅速崛起,全省注册资本万元以上的私营企业已达户,同比增长%;私营企业集团已达到户。比年初增加户。出现了江苏太平洋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雨润集团、苏宁交家电集团等一批销售超几十亿元的规模企业。与此同时,为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不少企业十分重视运用品牌战略壮大企业的综合实力,目前,全省私营企业已有全国驰名商标件波司登、、梦兰、虎豹、好孩子。省内著名商标件。

⒉经营领域拓宽。目前,我省从事第一产业的私营企业户,同比增长%,占总户数的%;从事第二产业的万户,增长%,占%;从事第三产业的万户。增长%,占%。民间资本对一产、三产的投入明显加大。全省已有私营旅游公司近家;民营高校所,在校学生万多人;个体、私营医疗机构家;常熟、江阴、张家港市分别在原有农村信用合作社基础上改制成立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然人控股占%以上。

⒊外向程度提高。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私营企业同样也面临着经济全球化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面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竞争,我省私营企业积极拓展对外经济业务。目前,全省拥有自营进出口权的私营企业共家,其中今年新增多家。上半年,全省私营个体经济出口创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

⒋科技水平提升。目前,全省私营科技型企业已达多家,在全省已认定的家高新技术企业中,私营企业占强。

⒌特色产业初具雏形。近些年。江苏省私营个体经济以市场为导向,发挥当地比较优势,走产业特色化道路,通过企业积聚构建块状经济,使得一大批中小型私营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明显增强。如吴江的纺丝业、扬中的低压电器业、武进的灯具业、丹阳的眼镜业、邳州的板材加工业、阜宁的玻璃工艺等已经很具规模。

⒍管理素质提高。今年,江苏新登记的私营企业大部分是以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设立的,采取了比较规范的企业组织形式。目前,全省私营企业中,有限责任公司万户,同比增长%,占全部私营企业的比重达到%。同时,私营个私企业也越来越意识到人才的重要性,不断加强员工培训,吸纳优秀人才,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也有很大的提升。

二、私营个体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制约因素

尽管江苏省私营个体经济呈现出可喜的发展势头,但从内在根源上看,仍然存在一些制约因素。

⒈私营个体企业的体制机制束缚了自身的发展。大部分有限公司没有按照《公司法》规范运作,特别是部分改制过来的私营企业,其经营机制没有得到真正转换。家庭式管理、传统性管理等问题十分突出,企业在股份结构上单一化、封闭化较为普遍,社会化、市场化程度低,使得企业规模难以通过资本运作实现扩张,从而对企业的二次创业和产业升级形成制约。

⒉私营个体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仍有不足。近年来,省及各地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有关鼓励扶持私营个体经济发展的政策,并取得明显效果。但政策落实存在不平衡性,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缺少一些具体的实施办法。例如,目前针对私营企业行业进入的前置性审批还有多项,部门间往往会因为缺乏前置审批的有效手段,而出现相互推诿,有些部门甚至还存在怕担责任,而将前置审批的有关工作一搁再搁,用拖延的办法代替了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作风。

⒊融资难是私营企业发展的又一大障碍。私营企业的融资问题,一直是制约私营企业发展的“瓶颈”,突出表现在一大批处于起步阶段的私营个体企业由于缺乏足够的信用等级无法通过银行获取贷款。同时。也存在由于是小额贷款而导致银行不屑一顾的现象,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私营企业资本的投入和企业的发展。

⒋“三乱”现象使企业负担较重。据调查表明:仅有%的被调查私营个体企业认为社会负担有所减轻或明显减少;%认为有所增加或明显增加;%认为变化不大。同时,由于利益驱动,少数部门仍存在对私营企业和个体户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的现象,调查中私营个体经营者选中乱收费、乱摊派和乱罚款为其主要负担项目的比例分别为%、%和%。

三、大力发展私营个体经济的对策建议

江总书记“七一”讲话强调指出:“要继续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面对国际国内竞争的新形势、新任务。必须进一步加快私营个体经济发展步伐,加快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迅速做大做强优势私营企业,为江苏经济发展增添新的活力。

一提高认识,营造环境,不断壮大私营个体经济的整体规模;

扶持培育和发展壮大私营个体经济,首要的问题是要更新观念,要在解放思想,进一步提高发展私营个体经济重要性认识的基础上。营造私营个体经济发展环境,即从社会舆论到政府行为,从体制条件到服务支撑,形成合力,为私营个体经济的快速发展开辟新的天地。

⒈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要充分认清当前江苏与部分省市在发展私营个体经济方面的差距。就是下一阶段在经济总量和经济实力上的差距,从更深更高的层次上来一次思想大解放、观念大更新、工作大推进。站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把发展私营个体经济摆上重要工作位置。用发展乡镇企业、发展外向型经济那样的热情、劲头来支持和发展私营个体经济,用像对待外资企业、国有企业一样的态度关注和扶持私营个体企业,掀起发展私营个体经济的高潮。

⒉加快改革,着力营造宽松的发展环境。一方面,要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认真落实发展私营个体经济的各项政策,使私营个体经济充分享受国民待遇。要把放宽经营领域、降低准入门槛落到实处,除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取消所有对私营个体经济经营领域的限制和前置审批条件的规定。另一方面,要创造公平的法制环境。要从法律上保障私营个体经济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在处理经济纠纷时。要避免处于弱势地位的私营个体企业受到不公正待遇。

⒊转变作风,强化服务意识。首先,要为私营个体经济提供制度保证。积极推行“工商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反馈”的并联审批制度,加快由行政审批制向登记备案制过渡,理顺政府管理体制,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阻碍私营个体经济发展的不良现象,营造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其次,尽快建立私营个体企业服务中心,各级工商、公安、质监、税务、物价、交通、卫生、环保、金融等部门开设一个窗口。实行“一条龙”服务。

二转变观念,加快创新,不断提高私营个体经济的整体素质。

私营个体企业生于市场长于市场,在机制上有一定的优势,但是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企业组织结构上的小而全、小而散,产权制度上的产权单一,企业管理上的家族化等弊端逐步显露出来,必须积极鼓励和引导私营个体企业在机制上、技术上、管理上进一步创新,增强私营个体经济发展的动力。

⒈大力推动私营个体企业制度创新。要积极引导私营个体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造,吸纳社会法人和个人资金,建立开放的多元化的产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改变股权过于集中的弊病,实行产权制度的创新,加快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的决策更加民主化和科学化,更好地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

⒉积极支持私营个体企业技术创新。要引导私营企业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实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把技术改造与企业制度创新、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结合起来,在新一轮结构调整中发挥作用。鼓励支持私营个体企业建立技术开发和创新机构,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强化核心技术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私营个体企业发展层次和质量。

⒊进一步引导私营个体企业管理创新。在管理体制上,要引导私营个体企业完善规范内部运作,打破原来重要管理岗位由家庭成员把持的状况,面向全国、面向全社会大力引进先进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建立健全比较完善、规范有序的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生产管理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逐步由起步阶段的作坊式、家族式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在管理理念上。要引进“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重视培育企业文化,努力营造一个既有利于员工实现自我价值,又有利于提升企业形象的竞争环境,增强企业员工凝聚力和向心力。在管理手段上,要以建立有效激励机制,推进企业管理信息化,强化财务管理和营销管理为重点,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先进管理技术,使家长式管理向科学管理转变,提高私营个体企业科学管理水平。

三突出重点。做大做强,进一步提升私营个体经济的整体水平。

江苏面对国有经济、外资经济的双重挑战。要引导私营个体经济在量的扩张的同时,更加注重质的提高,发展规模型、科技型、外向型企业,培育壮大特色私营工业园。构筑私营个体经济的新优势。

⒈培育壮大私营个体企业规模。鼓励一些有实力、有前途的私营个体企业,通过合资、合作和投资、改造等形式,发展壮大,尽快形成一批上规模、上水平的私营大企业。采取多种形式调动民间资本。加大投入,鼓励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兼并联合,向“专、精、特、优”的优势企业和大型集团化企业发展。

⒉积极扶持科技型私营个体企业。鼓励创办私营高科技企业,通过规划引导、重点扶持、典型示范,培育一批规模合理、专业化程度较高、技术先进、主导产品优势明显、在同行和同类产品中市场占有份额较大的私营科技型企业。要加快风险投资体系建设,鼓励和支持技术创新业绩突出的私营科技企业到创业板上市。

⒊加快发展外向型私营个体企业。要鼓励有条件的私营个体企业与跨国公司配套协作,直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接进入跨国公司的分工体系和国际经贸网络,从事外经贸业务。鼓励私营企业积极有效地利用外资,兴办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私营企业使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国际商业银行贷款。积极推动有实力的私营个体企业“走出去”,开展加工贸易、服务贸易、劳务合作和国际科技经贸活动,提高国际化经营能力。

⒋大力建设私营个体经济特色工业园区。要加快专业化私营工业园区建设,积极引导布局分散的私营个体企业逐步向园区集中,对入园企业在资金、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给予重点保障,改善产业空间布局,优化企业间的生产协作,加快生产要素的集聚和资源的优化配置,不断扩大产业规模。加强园区内生产配套设施建设,组建新产品开发研制中心、测试中心、污水处理中心、销售实体、服务型组织等,进一步促进产业的集聚和技术的集聚,增强区域经济竞争力。

四落实政策,规范管理,促进私营个体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要针对私营个体企业创业、发展过程中的种种困难和制约因素,始终把握放手发展和公平竞争的原则。力争在经营范围、信贷、税收、用地、科技、人才等方面真正做到与国有、集体、外资企业一视同仁,真正做到“六放”,为私营个体经济发展营造一个宽松的环境。

⒈坚持做大做强私营个体企业。对列入省和各地重点骨干企业行列的私营企业,享受省和当地扶持重点骨干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对规模较大、效益较好的企业,作为重点扶持对象,帮助其进一步扩大规模,实现跨所有制、跨地区、跨国经营;对规模适中、产品附加值较高、效益较好、在全国同行业中名列前茅的企业,在技术人才、资金融通、用地用电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将其培育成“小巨人”;对目前规模不大,但成长性较好的“苗子”企业,加大综合扶持力度,加快培育,促进其快速成长。

⒉继续加大财税扶持力度。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坚持“放水养鱼”。各级各地都要安排一定的财政专项资金,用于私营个体企业的信用担保、创业资助和技改项目贴息。扩大对私营个体企业的贴息范围,大力扶持规模型、科技型、外向型私营个体企业,重点支持企业采用新技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升级。

⒊强化对私营个体经济的金融服务。借鉴宁波市的做法,组建以联合经济担保为基础,社团法人式的非盈利性金融中介服务机构,为具有发展潜力的私营企业提供信用担保。综合运用贷款、保函、承兑汇票、信用证、贴现、买方信贷、外汇贷款等信用工具。拓宽私营个体企业的融资方式和渠道。

⒋建立社会化中介服务体系。建立以资金融通、信用担保、技术支持、管理咨询、信息服务、市场开拓和人才培训等为主要内容的私营个体经济服务体系。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等先进技术手段,建立健全面向全社会开放的信息服务。在具备条件的地区进行私营企业电子商务试点,降低私营企业市场开发成本。

对区域商贸经济发展的观察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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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是一个以商业兴市的著名商埠,商贸业发展有着悠久的历史。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芜湖商贸业从商业业态到经营规模都发生了深刻变化,我区作为芜湖市商贸中心区,更直接地感受到这一变化及其对区域经济产生的巨大影响。

一、商业业态不断丰富。我区商业业态的演进,得益于经济的快速发展所创造的巨大商机和外地商贸企业的加盟。纵观我区现代商业发展过程,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以南京新百大厦进驻为标志。上个世纪年代初,南京商界龙头企业南京新百股份公司决策者看准了芜湖消费市场的广阔前景,决定进军芜湖,在中山路南端购置黄金宝地建起高层的新百大厦,商场面积近万平方米,改变了市百货大楼“一店独大”的局面,并促使市百货大楼加快改制步伐,建立银座商场,以适应竞争的新形势。第二阶段以江苏时代超市公司进驻为标志。世纪年代末,江苏时代超市公司利用位于银湖中路的电子管厂多平方米厂房开办连锁店,其先进的管理、价廉物美的商品、开放式的购物环境,缩短了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距离,这一新型购物方式令消费者耳目一新。随后,上海锦江、华联超市快速跟进入驻我区。第三阶段以联华大卖场落户中山路为标志。联华作为国内连锁商业巨头,其举动无不带有导向性,可以想象,在不久的将来,会有更多实力雄厚的境外商家来我区发展连锁经营。外地商家不断攻城掠地,也带动了本地商家观念的更新,目前,我区已有芜湖人自办的超市家。

二、商业企业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对于商业企业来说,规模化经营不仅具有成本优势,而且容易形成人气。近年来,境内商贸企业经营规模越做越大,除传统的大型百货店新百大厦、银座商场外,一批新开业超市连锁店均具有一定规模,世纪联华大卖场营业面积达万平方米,将购物、观光、休闲、就餐诸功能融为一体,给消费者以全新的视角享受。华联超市、时代超市、锦江超市、巨龙超市、品味超市、百家惠超市、四子超市等营业面积也都在平方米以上。

三、特色街区和专业批发市场得到较快发展。凤凰美食街于年月日建成开街,银湖中路家具装饰材料商贸街已形成气候,天门山电子电器商贸街项目已开工建设,北京路电讯器材商贸街、黄山路图书音像商贸街、九华山路现代办公设备商贸街正在培育和形成之中。此外,适应市场运行规律,在不断的调节与整合中,以吉和商城为代表的一批专业批发市场的聚集和辐射能力逐步增强,在发展商贸经济、重振商埠雄风中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总的看来,这几年我区区域商贸经济在改革开放中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区域布局不尽合理,商业物流体系尚不健全,便民商业发展还不充分,特色商业街辐射面还不够宽等。现就如何适应新形势,促进区域商贸经济向更高层次、更宽领域发展提出以下思考。

第一,合理调整商业布局。我区作为芜湖市的商贸中心区,随着结构调整步伐的加快,商贸经济将在区域经济中居于主导地位。目前,商业分布存在着南重北轻现象,大的商贸企业集中分布在南部老的商业区,而赭山路以北区域鲜有大型商业企业,这种不平衡分布,一方面容易造成相互间的恶性竞争,不利于商贸经济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也给北部地区居民购物带来诸多不便,为此,建议合理调整商业布局,构建区域商贸次中心。综合各种因素,商业次中心可以银湖中路与赤铸山西路结合部为中点,向周边地区扩展。在这一区域建设商业次中心,不仅可以方便北部地区居民购物,而且通过提高级差地租,使城市资产不断增值,达到经营城市的目的。鉴于该区域临近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大桥经济园区,并与汀棠公园相邻的优势,次商业中心的功能定位应以购物、休闲、娱乐为主,重点建设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购物中心、商场、超市、大众餐饮店、图书超市和文化娱乐设施。

集体经济和私营经济篇8

文中所称私营建筑经济是指:纯粹私营经济+国有或集体经济中属于私营经济的成份+名为国有或集体实为私营的建筑经济。

一、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

(一)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是我国私营经济大发展的必然要求

私营经济的发展,已经成为支撑国民经济高速增长、增加财政收入、缓解城镇就业压力和分流农村富余劳动力的重要力量和重要来源。改革开放20年来,非公有制经济在并不宽松的市场环境下,年平均增长率达到了17%,明显高于公有制经济的发展速度(集体经济8%,国有经济4%)。1993-1996年间,私营经济的工商税收增长5倍以上,已经成为各级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劳动就业的重心已向非公有经济转移。

经过20年的发展,我国私营经济、个体经济等非公有经济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使我国所有制结构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创造了条件。

由于建筑业和建筑产品具有特殊性以及“所有制歧视”的存在等原因,使得私营建筑经济发展与私营工商业相比相对滞后,严重制约了建筑业的发展。但是,私营经济的发展必然要求并促进私营建筑经济的发展。

(二)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是建筑业自身发展的客观要求

1、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是由建筑业具有“二元性”特点所决定的。建筑业的“二元性”特点表现在:

(1)一方面,国家把建筑业与机械电子、石油化工、汽车制造并列,作为支柱产业来发展。但另一方面,建筑业又属于竞争性行业。1984年,在全国城市经济中,建筑业率先进行了改革,建筑业企业被率先推向市场。十几年来,国家不仅没有给建筑业以优惠政策,而且仍然将之作为完成基本建设任务的“工具”,在资源配置、价格改革、政策法规制定和建筑市场规范等方面严重滞后,使建筑业企业在“压级压价、垫资承包、拖欠工程款”的恶性竞争环境下艰难度日。

(2)一方面,随着我国一大批工业、能源、交通等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尤其面对国际建筑市场的竞争挑战,对建筑业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但另一方面,建筑业从整体上说,仍然属于劳动密集型、粗放型产业。建筑业仍然没有摆脱“四低一易”的特点:即资本有机构成低、生产工业化程度低、服务社会化水平低、建筑市场准入的门槛低。因而使得私营建筑业企业容易进入建筑市场,容易完成资本原始积累。

(3)一方面,公有建筑经济(国有+集体)在建筑经济总量中仍然处于主体地位,还在发挥着主导作用。但另一方面,大多数国有建筑业企业产权不明、权责不清、包袱沉重、亏损严重、效益低下;而私营建筑企业从诞生之日起就是政企分开、产权明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并日益显示出其生机活力。私营建筑经济的快速发展,对于国有建筑企业改革形成了“倒逼机制”。而产权改革是改革的关键,国有建筑企业的前途取决于产权改革的成败。因此,私营建筑经济是建筑业深化改革的结果,反过来,发展私营建筑经济又促进国有建筑企业的改革。

总之,由于建筑业属于一般竞争性产业,国有经济要逐步从这一产业退出,为私营建筑经济的发展留下更大的空间;由于建筑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为私营建筑经济的市场进入创造了有利条件;再加上私营建筑经济较国有经济具有更旺盛的生命力和竞争力,因此,发展私营建筑经济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建筑业生产力的二元性决定了所有制的二元性,即必须在发展国有建筑经济的同时,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

2、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已经具有较为深厚的现实基础。就量的概念而言,在建筑经济总量中,非国有经济已经占有较大份额。据统计,在1997年建筑业总产值中,非国有经济所占比重已达到63.7%。私营建筑经济的现实基础更主要地还表现在质的方面:

(1)近几年新成立的一批建筑业企业,尤其建筑装饰装修、地基处理、综合布线、建筑防水、消防工程施工等专业企业,成为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的最具活力的重要力量。

(2)在国有建筑经济中孕育着私营建筑经济的成份。国有企业通过改制,使“原国有企业”已经改性,从而增加了私营建筑经济的成份。有的已经上市,其产权已属股民所有;有的已由职工一次性买断,变成民有民营企业;有的由职工参股;有的实行租赁、承包经营,特别是有的经营者买断了中小国有尤其是集体建筑企业,变成了私营企业。

此外,在国有建筑企业中,还存在着如下三种情形:一是一些企业经理以改制为名,将有效的国有资产“重组”,成立新的公司,由自己或亲属控股,并兼任董事长或总经理。他们将以国有企业名义承包的工程,尤其是资金到位、利润丰厚的“肥活”,交由“自己”的公司施工。这样实际上是将企业的有效资产和利润实现了由“公”到“私”的“双转移”。二是一些国有建筑企业的项目经理,以项目经理负责制为名,打着国有企业的招牌,只负盈,不负亏(实际也负不了亏)。项目盈了,狠捞;项目亏了,也捞。导致国有企业普遍存在寺庙穷、和尚愁、方丈富的现象。三是一些企业之外的人,以国有企业某某工程处或项目部的名义,以交上一点象征性的“管理费”为条件,挂靠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牌子,冒国有之名,行个人之实。这些现象的存在,事实上使许多国有建筑企业包括一些国有大中型建筑企业已经成为一捅即破的“空壳”。国有建筑企业中存在的为数不少的这些人,实际上成了国有建筑企业为自己培养的“掘墓人”。就是这些人,就是利用这些手段,在几年中就迅速完成了资本的原始积累过程。

(3)大量存在的名为国有或集体,实为私营的建筑企业已经成为私营建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3、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有利于加强建筑市场管理,有利于消除私靠乱挂、出卖资质、垫资承包、压级压价、拖欠工程款等建筑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利于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三)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符合发达工业化国家建筑业发展的规律

从发达工业化国家建筑业发展的规律来看,私营建筑经济应大力发展,国有资本可以从建筑业产业中退出。如日本在明治时期及其以前创立的23家主要建设公司中,有22家属私营企业,占96%,只有大成建设公司由大仑组商会(属行业协会团体,而非政府)创立。私营建筑企业由于自身具有灵活的机制和旺盛的生命力,而经久不衰。被称为日本五大超级建筑公司的清水建设、鹿岛建设、大成建设和大林组已有100多年的发展历史,竹中工务店创立于1610年,距今已有近400年的历史,虽历经沧桑,但至今仍然保持着蓬勃生机。

发达的工业化国家几十年前就基本上没有了国有建筑企业。我们也应当结合建国以来建筑业的发展史,认真研究国外的做法,改造我们的建筑企业所有制结构。

二、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的主要障碍、政策措施及发展趋势

由上述分析可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具有客观必然性。但是,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私营建筑经济在其发展过程中还会遇到各种阻力,还需要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的大力支持。

(一)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的主要障碍1、从外部来看,主要存在着观念和市场环境两大障碍。观念障碍———概括起来有“三论”,它是制约中国私营建筑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具体表现为:

(1)“对立论”,即不能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私营经济发展的大趋势,而把私营建筑经济看作“异己”,加以排斥;

(2)“担心论”,即担心私营经济发展过快,会影响国有经济的主体地位;担心工程质量干不好、债务债权还不了,等等;

(3)“唯心论”,即看不到私营建筑经济发展已经具有雄厚的现实基础,或者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更看不到私营建筑经济所具有的旺盛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

市场障碍———概括起来是“三个缺乏”。(1)缺乏有效保护私营建筑经济合法财产的法制环境。尤其一些管理部门对私有建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集资、乱报销的“五乱”现象比国有企业更严重。(2)缺乏平等竞争的政策环境。在市场准入、资质审批、招标投标等方面,私营建筑企业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所有制歧视。(3)缺乏提供服务的社会环境。目前,私营建筑企业在银行贷款、员工培训、职工职称评定、申报户口等方面受到不应有的、很“严格的”限制。

思想认识和市场环境存在的种种障碍,严重阻碍了私营建筑经济的大力发展。

2、从私营建筑经济自身来看,制约发展的障碍主要表现为“三大缺陷”:

(1)家庭化的管理模式和独裁型的决策方式,难以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在企业发展初期,权力高度集中的家庭化管理模式和个人专断的决策方式,能够高效地利用有限资本,调动家庭成员的积极性,加速资本原始积累。但是,当企业达到一定规模后,任人唯亲的用人制度,使得私营建筑企业在家庭关系之外难以培植新的动力主体;个人专断的决策方式,由于受经营者自身知识、信息等方面的局限,而难以作出更正确的决策。因而,制约了企业的规模发展。

(2)较小的经营规模和单一的组织形式,难以适应日益激烈的建筑市场的竞争环境。一是私营建筑企业的发展滞后,规模很小。二是私营建筑企业的主要组织形式是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在融资能力和扩张能力方面受到限制,制约了企业规模难以迅速扩大。因而,使得私营建筑企业在抵御经营风险,参与市场竞争方面缺乏实力。

(3)经营策略上的短期行为及较低的技术和信用,是造成私营建筑企业承揽工程难的重要原因。我国私有建筑企业追求眼前利益的短期行为比较严重。有的私营建筑企业不是依靠加强科学管理,增加科技投入,提高工程质量,降低经营成本来获得经济利益,而是通过偷工减料、偷税漏税等各种不正当手段牟取利益,直接影响了私营建筑企业的信用和形象。

(二)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的对策与措施

1、抓认识。就是要用党的十五大关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全新观点,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要把发展私营建筑经济提高到国有建筑企业改革能否深化,建筑业能否真正成为支柱产业的高度上来;要把发展私营建筑经济提高到能否抓住历史机遇,使建筑业得到大力发展的高度上来;要打破束缚私营经济发展的框框,只要不违背法律政策,就不要做任何限制。

2、抓改革。就是要深化国有建筑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国有大中型企业改制目标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重点是改革产权制度,实现制度创新。国有小企业可以采取出售、兼并、租赁、承包、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加快放开搞活国有小型企业的步伐。从而为私有建筑经济的发展创造更大的空间。

3、抓政策。就是要全面落实发展私营建筑经济的政策。一是加强法制建设。制定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的规划,为长期以来名不正、言不顺的“戴红帽”私营建筑企业“摘帽”正名,还原其本来面目,确立其法律地位,从而最大限度地解决和发展私营建筑生产力。二是制定一切有利于私营建筑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要为私营建筑企业在工商注册、资质审批、招标投标、跨地区跨部门施工、工程质量评优、企业贷款、企业改制,尤其是私营企业兼并、参股、收购国有中小建筑企业等方面,创造一视同仁、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三是破除所有制歧视,强化服务意识,提供各种咨询服务,为私营建筑经济的大力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4、抓规范。就是要以克服私营建筑经济自身存在的缺陷为重点,抓规范。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这就要求我们,一是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和导向作用,引导私营企业明确市场定位,确定经营策略,壮大经济规模,适应市场竞争。二是要加强工商、税务、审计和工程质量监督,提高工程监理覆盖率,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充分运用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等综合手段,消除私营建筑企业自身存在的偷工减料、偷税漏税、掠夺经营、忽视质量等行为短期化问题,促进其向合法化、规范化方向发展。三是要改变私营企业传统落后的经营管理方式。

(1)在产权制度上,要从独资企业单一主体的产权结构向股份合作制和有限责任等多元化产权制度过渡;

(2)在企业管理上,要从传统的家庭化管理模式和独裁型决策机制向科学化现代化管理过渡;

(3)在企业规模上,要从以中小企业为主逐步向公司化、集团化方向发展;

(4)在经济增长方式上,要从劳动密集型、粗放型逐步向技术管理密集型、集约型过渡;

(5)在企业扩张上,要从仅仅依靠“一家一户”的资本积累转移到依靠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实行多元化融资上来;鼓励私营建筑经济参与国有建筑企业的产权流动、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在推动国有建筑企业改革的同时,壮大和发展私营建筑经济。

只要政策允许,并正确引导,这些“戴帽”的、“挂靠”的私营经济成份必将象火山爆发一样,迸发出巨大的能量,使私营建筑经济得到大力发展,进而推动整个建筑业的迅速发展。

(三)我国私营建筑经济的发展趋势我国私营建筑经济的发展,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我国整个私营经济的发展状况;二是我国整个建筑业的发展状况。只有整个私营经济和建筑业都发展了,才能为私营建筑经济的发展创造条件。

1、私营经济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在我国社会主义历史阶段长期存在。对我国私营经济的存在期限,十二大后认为“从大局看,不用担心”,十三大报告认为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相始终,十四大报告认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共命运,十五大报告认为与社会主义历史阶段同兴亡。这充分说明了我国私营经济存在的长期性。

2、建筑业作为国有经济的重要的物质生产部门,将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加快,而进入长期、稳定发展的时期。纵观工业化国家建筑业发展历程,可以看出,建筑业的发展同工业化进程密切相关。工业化前,由于以农业为主体,因而不具备大力发展建筑业的要求和条件;工业化初期,以工业为代表的第二产业快速发展,建筑业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工业化阶段,以工业为代表的第二产业在经济中占主体地位,本阶段建筑业总量进一步加大;后工业化时期,以工业为代表的第二产业比重下降,随之,建筑业作为国有经济重要支柱产业的历史使命也将完成。我国正处在农业国逐步转变为工业化国家的历史阶段。在这个较长的历史发展阶段,建筑市场潜力巨大,建筑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3、私营建筑经济作为我国整个私营经济和整个建筑业中的一个很活跃的部分,也将长期存在并得到大力发展。如果把改革开放初期到1997年的20年间私营建筑经济从无到有、基本完成原始积累作为“孕育”阶段的话,那么,以党的十五大为标志到下个世纪的前20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随着私营经济、私人投资的发展和增大,私营建筑经济将进入一个大发展时期。

集体经济和私营经济篇9

文中所称私营建筑经济是指:纯粹私营经济+国有或集体经济中属于私营经济的成份+名为国有或集体实为私营的建筑经济。

一、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

(一)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是我国私营经济大发展的必然要求

私营经济的发展,已经成为支撑国民经济高速增长、增加财政收入、缓解城镇就业压力和分流农村富余劳动力的重要力量和重要来源。改革开放20年来,非公有制经济在并不宽松的市场环境下,年平均增长率达到了17%,明显高于公有制经济的发展速度(集体经济8%,国有经济4%)。1993-1996年间,私营经济的工商税收增长5倍以上,已经成为各级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劳动就业的重心已向非公有经济转移。

经过20年的发展,我国私营经济、个体经济等非公有经济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使我国所有制结构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创造了条件。

由于建筑业和建筑产品具有特殊性以及“所有制歧视”的存在等原因,使得私营建筑经济发展与私营工商业相比相对滞后,严重制约了建筑业的发展。但是,私营经济的发展必然要求并促进私营建筑经济的发展。

(二)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是建筑业自身发展的客观要求

1、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是由建筑业具有“二元性”特点所决定的。建筑业的“二元性”特点表现在:

(1)一方面,国家把建筑业与机械电子、石油化工、汽车制造并列,作为支柱产业来发展。但另一方面,建筑业又属于竞争性行业。1984年,在全国城市经济中,建筑业率先进行了改革,建筑业企业被率先推向市场。十几年来,国家不仅没有给建筑业以优惠政策,而且仍然将之作为完成基本建设任务的“工具”,在资源配置、价格改革、政策法规制定和建筑市场规范等方面严重滞后,使建筑业企业在“压级压价、垫资承包、拖欠工程款”的恶性竞争环境下艰难度日。

(2)一方面,随着我国一大批工业、能源、交通等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尤其面对国际建筑市场的竞争挑战,对建筑业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但另一方面,建筑业从整体上说,仍然属于劳动密集型、粗放型产业。建筑业仍然没有摆脱“四低一易”的特点:即资本有机构成低、生产工业化程度低、服务社会化水平低、建筑市场准入的门槛低。因而使得私营建筑业企业容易进入建筑市场,容易完成资本原始积累。

(3)一方面,公有建筑经济(国有+集体)在建筑经济总量中仍然处于主体地位,还在发挥着主导作用。但另一方面,大多数国有建筑业企业产权不明、权责不清、包袱沉重、亏损严重、效益低下;而私营建筑企业从诞生之日起就是政企分开、产权明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并日益显示出其生机活力。私营建筑经济的快速发展,对于国有建筑企业改革形成了“倒逼机制”。而产权改革是改革的关键,国有建筑企业的前途取决于产权改革的成败。因此,私营建筑经济是建筑业深化改革的结果,反过来,发展私营建筑经济又促进国有建筑企业的改革。

总之,由于建筑业属于一般竞争性产业,国有经济要逐步从这一产业退出,为私营建筑经济的发展留下更大的空间;由于建筑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为私营建筑经济的市场进入创造了有利条件;再加上私营建筑经济较国有经济具有更旺盛的生命力和竞争力,因此,发展私营建筑经济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建筑业生产力的二元性决定了所有制的二元性,即必须在发展国有建筑经济的同时,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

2、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已经具有较为深厚的现实基础。就量的概念而言,在建筑经济总量中,非国有经济已经占有较大份额。据统计,在1997年建筑业总产值中,非国有经济所占比重已达到63.7%。私营建筑经济的现实基础更主要地还表现在质的方面:

(1)近几年新成立的一批建筑业企业,尤其建筑装饰装修、地基处理、综合布线、建筑防水、消防工程施工等专业企业,成为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的最具活力的重要力量。

(2)在国有建筑经济中孕育着私营建筑经济的成份。国有企业通过改制,使“原国有企业”已经改性,从而增加了私营建筑经济的成份。有的已经上市,其产权已属股民所有;有的已由职工一次性买断,变成民有民营企业;有的由职工参股;有的实行租赁、承包经营,特别是有的经营者买断了中小国有尤其是集体建筑企业,变成了私营企业。

此外,在国有建筑企业中,还存在着如下三种情形:一是一些企业经理以改制为名,将有效的国有资产“重组”,成立新的公司,由自己或亲属控股,并兼任董事长或总经理。他们将以国有企业名义承包的工程,尤其是资金到位、利润丰厚的“肥活”,交由“自己”的公司施工。这样实际上是将企业的有效资产和利润实现了由“公”到“私”的“双转移”。二是一些国有建筑企业的项目经理,以项目经理负责制为名,打着国有企业的招牌,只负盈,不负亏(实际也负不了亏)。项目盈了,狠捞;项目亏了,也捞。导致国有企业普遍存在寺庙穷、和尚愁、方丈富的现象。三是一些企业之外的人,以国有企业某某工程处或项目部的名义,以交上一点象征性的“管理费”为条件,挂靠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牌子,冒国有之名,行个人之实。这些现象的存在,事实上使许多国有建筑企业包括一些国有大中型建筑企业已经成为一捅即破的“空壳”。国有建筑企业中存在的为数不少的这些人,实际上成了国有建筑企业为自己培养的“掘墓人”。就是这些人,就是利用这些手段,在几年中就迅速完成了资本的原始积累过程。

(3)大量存在的名为国有或集体,实为私营的建筑企业已经成为私营建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3、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有利于加强建筑市场管理,有利于消除私靠乱挂、出卖资质、垫资承包、压级压价、拖欠工程款等建筑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利于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三)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符合发达工业化国家建筑业发展的规律

从发达工业化国家建筑业发展的规律来看,私营建筑经济应大力发展,国有资本可以从建筑业产业中退出。如日本在明治时期及其以前创立的23家主要建设公司中,有22家属私营企业,占96%,只有大成建设公司由大仑组商会(属行业协会团体,而非政府)创立。私营建筑企业由于自身具有灵活的机制和旺盛的生命力,而经久不衰。被称为日本五大超级建筑公司的清水建设、鹿岛建设、大成建设和大林组已有100多年的发展历史,竹中工务店创立于1610年,距今已有近400年的历史,虽历经沧桑,但至今仍然保持着蓬勃生机。

发达的工业化国家几十年前就基本上没有了国有建筑企业。我们也应当结合建国以来建筑业的发展史,认真研究国外的做法,改造我们的建筑企业所有制结构。

二、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的主要障碍、政策措施及发展趋势

由上述分析可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具有客观必然性。但是,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私营建筑经济在其发展过程中还会遇到各种阻力,还需要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的大力支持。

(一)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的主要障碍1、从外部来看,主要存在着观念和市场环境两大障碍。观念障碍———概括起来有“三论”,它是制约中国私营建筑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具体表现为:

(1)“对立论”,即不能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私营经济发展的大趋势,而把私营建筑经济看作“异己”,加以排斥;

(2)“担心论”,即担心私营经济发展过快,会影响国有经济的主体地位;担心工程质量干不好、债务债权还不了,等等;

(3)“唯心论”,即看不到私营建筑经济发展已经具有雄厚的现实基础,或者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更看不到私营建筑经济所具有的旺盛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

市场障碍———概括起来是“三个缺乏”。(1)缺乏有效保护私营建筑经济合法财产的法制环境。尤其一些管理部门对私有建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集资、乱报销的“五乱”现象比国有企业更严重。(2)缺乏平等竞争的政策环境。在市场准入、资质审批、招标投标等方面,私营建筑企业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所有制歧视。(3)缺乏提供服务的社会环境。目前,私营建筑企业在银行贷款、员工培训、职工职称评定、申报户口等方面受到不应有的、很“严格的”限制。

思想认识和市场环境存在的种种障碍,严重阻碍了私营建筑经济的大力发展。

2、从私营建筑经济自身来看,制约发展的障碍主要表现为“三大缺陷”:

(1)家庭化的管理模式和独裁型的决策方式,难以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在企业发展初期,权力高度集中的家庭化管理模式和个人专断的决策方式,能够高效地利用有限资本,调动家庭成员的积极性,加速资本原始积累。但是,当企业达到一定规模后,任人唯亲的用人制度,使得私营建筑企业在家庭关系之外难以培植新的动力主体;个人专断的决策方式,由于受经营者自身知识、信息等方面的局限,而难以作出更正确的决策。因而,制约了企业的规模发展。

(2)较小的经营规模和单一的组织形式,难以适应日益激烈的建筑市场的竞争环境。一是私营建筑企业的发展滞后,规模很小。二是私营建筑企业的主要组织形式是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在融资能力和扩张能力方面受到限制,制约了企业规模难以迅速扩大。因而,使得私营建筑企业在抵御经营风险,参与市场竞争方面缺乏实力。

(3)经营策略上的短期行为及较低的技术和信用,是造成私营建筑企业承揽工程难的重要原因。我国私有建筑企业追求眼前利益的短期行为比较严重。有的私营建筑企业不是依靠加强科学管理,增加科技投入,提高工程质量,降低经营成本来获得经济利益,而是通过偷工减料、偷税漏税等各种不正当手段牟取利益,直接影响了私营建筑企业的信用和形象。

(二)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的对策与措施

1、抓认识。就是要用党的十五大关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全新观点,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要把发展私营建筑经济提高到国有建筑企业改革能否深化,建筑业能否真正成为支柱产业的高度上来;要把发展私营建筑经济提高到能否抓住历史机遇,使建筑业得到大力发展的高度上来;要打破束缚私营经济发展的框框,只要不违背法律政策,就不要做任何限制。

2、抓改革。就是要深化国有建筑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国有大中型企业改制目标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重点是改革产权制度,实现制度创新。国有小企业可以采取出售、兼并、租赁、承包、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加快放开搞活国有小型企业的步伐。从而为私有建筑经济的发展创造更大的空间。

3、抓政策。就是要全面落实发展私营建筑经济的政策。一是加强法制建设。制定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的规划,为长期以来名不正、言不顺的“戴红帽”私营建筑企业“摘帽”正名,还原其本来面目,确立其法律地位,从而最大限度地解决和发展私营建筑生产力。二是制定一切有利于私营建筑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要为私营建筑企业在工商注册、资质审批、招标投标、跨地区跨部门施工、工程质量评优、企业贷款、企业改制,尤其是私营企业兼并、参股、收购国有中小建筑企业等方面,创造一视同仁、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三是破除所有制歧视,强化服务意识,提供各种咨询服务,为私营建筑经济的大力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4、抓规范。就是要以克服私营建筑经济自身存在的缺陷为重点,抓规范。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这就要求我们,一是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和导向作用,引导私营企业明确市场定位,确定经营策略,壮大经济规模,适应市场竞争。二是要加强工商、税务、审计和工程质量监督,提高工程监理覆盖率,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充分运用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等综合手段,消除私营建筑企业自身存在的偷工减料、偷税漏税、掠夺经营、忽视质量等行为短期化问题,促进其向合法化、规范化方向发展。三是要改变私营企业传统落后的经营管理方式。

(1)在产权制度上,要从独资企业单一主体的产权结构向股份合作制和有限责任等多元化产权制度过渡;

(2)在企业管理上,要从传统的家庭化管理模式和独裁型决策机制向科学化现代化管理过渡;

(3)在企业规模上,要从以中小企业为主逐步向公司化、集团化方向发展;

(4)在经济增长方式上,要从劳动密集型、粗放型逐步向技术管理密集型、集约型过渡;

(5)在企业扩张上,要从仅仅依靠“一家一户”的资本积累转移到依靠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实行多元化融资上来;鼓励私营建筑经济参与国有建筑企业的产权流动、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在推动国有建筑企业改革的同时,壮大和发展私营建筑经济。

只要政策允许,并正确引导,这些“戴帽”的、“挂靠”的私营经济成份必将象火山爆发一样,迸发出巨大的能量,使私营建筑经济得到大力发展,进而推动整个建筑业的迅速发展。

(三)我国私营建筑经济的发展趋势我国私营建筑经济的发展,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我国整个私营经济的发展状况;二是我国整个建筑业的发展状况。只有整个私营经济和建筑业都发展了,才能为私营建筑经济的发展创造条件。

1、私营经济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在我国社会主义历史阶段长期存在。对我国私营经济的存在期限,十二大后认为“从大局看,不用担心”,十三大报告认为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相始终,十四大报告认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共命运,十五大报告认为与社会主义历史阶段同兴亡。这充分说明了我国私营经济存在的长期性。

2、建筑业作为国有经济的重要的物质生产部门,将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加快,而进入长期、稳定发展的时期。纵观工业化国家建筑业发展历程,可以看出,建筑业的发展同工业化进程密切相关。工业化前,由于以农业为主体,因而不具备大力发展建筑业的要求和条件;工业化初期,以工业为代表的第二产业快速发展,建筑业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工业化阶段,以工业为代表的第二产业在经济中占主体地位,本阶段建筑业总量进一步加大;后工业化时期,以工业为代表的第二产业比重下降,随之,建筑业作为国有经济重要支柱产业的历史使命也将完成。我国正处在农业国逐步转变为工业化国家的历史阶段。在这个较长的历史发展阶段,建筑市场潜力巨大,建筑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3、私营建筑经济作为我国整个私营经济和整个建筑业中的一个很活跃的部分,也将长期存在并得到大力发展。如果把改革开放初期到1997年的20年间私营建筑经济从无到有、基本完成原始积累作为“孕育”阶段的话,那么,以党的十五大为标志到下个世纪的前20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随着私营经济、私人投资的发展和增大,私营建筑经济将进入一个大发展时期。

集体经济和私营经济篇10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放心、放胆、放手地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提高认识是关键。两年来,我们联系昆明改革和建设的实际,在实践中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提高对个体私营经济地位和作用的认识,着重抓好"四个联系”和“四个提高”。

1.联系干部群众的思想实际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五大精神,提高对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重要性的认识。改革开放以来,昆明个体私营经济纵比有了很大发展,但横比与沿海发达地区还有很大差距。究其原因,主要是思想认识存在距离。只有理论上的清醒,才有政治上的坚定和行动上的坚决。为此,我们组织广大干部群众认真学习和领会党的十五大关于“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要继·续鼓励、引导,使之健康发展”等重要论述,从理论上搞清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是现阶段发展生产力,完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使干部群众从思想上进一步冲破“左”的禁铜和旧有的思维定势,自觉破除了个体私营经济只能是公有制经济的必要补充的“补充论”,顺其自然发展的“自发论”,发展得差不多了的“满足论”,把思想统一到坚持“三个有利于”标准上来,充分肯定它们在经济和社会上应有的重要地位、改变把个私经济“打入另册”的做法,真正做到放心、放胆、放手地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

2、联系农村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提高对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紧迫性的认识。近两年来农村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集中表现为农产品流通不畅,价格持续回落,农民增收缓慢。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农村二、三产业不发达,农产品加工、运销滞后。从昆明农村的实际情况看,要改变这种状况,需要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根据十五届三中全会关于采取灵活有效的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农村个体、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有更大发展的精神,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要把加快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作为促进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重点来抓,作为培育县区经济新的增长点,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途径,城镇居民新的就业渠道,县乡财政增收的新来源积极加以扶持。为此,我们把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与搞好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农村二、三产业结合起来,拓宽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路子,提高了农产品附加值,增加了农民收入。宜良县建立起上千人的鸭产品个体运销队伍,把肉鸭销往省内省外,1999年全县出栏商品鸭800多万只,农民收入上亿元;官渡区大力发展畜禽养殖、农产品加工为重点的个体私营企业,培育起高上高食品有限公司、昆明华曦牧业有限公司等一批龙头企业,搞活了加工、流通,拉动了生产。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促进了农村经济快速增长,去年全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115元。

3、联系国有经济实施战略性调整,提高对加快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有利于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认识。国有经济实施战略性调整,逐步从一些竞争性行业中退出,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带来了难得的机遇,提供了新的发展空间。而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一些缺乏竞争力的企业将要实施关停并转,大批职工面临下岗再就业的选择,许多职工将投身到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中。从这一实际出发,我们把国有经济的调整改革与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结合起来,积极引导有条件的国有企业“退二进三”。对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私营经济的给予政策上的支持和照顾。如支持“云纺”、“昆纺”等企业在原厂区办起小商品批发市场,吸纳省内外客商进场交易,安置了大批下岗的富余人员。同时,鼓励有实力的个体私营企业用兼并、收购等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如云南天久股份(集团)有限公司与市汽车经贸运输公司联合兴力、“汽配商城”,诺仕达集团兼并“昆明中国旅行社”,云南泰隆宏瑞集团兼并市铝制品厂·等。这既使—些过去因资金紧缺、产品销路不畅、机制不活而陷入困境的国有企业走出困境,又使个体私营经济拓展了发展的空间。

4、联系全省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提高在西部大开发中加快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认识。中央作出实施西部大开发的决策后,省里提出建设“绿色经济强省”、“民族文化大省”和连接东南亚、南亚国际大通道的战略构想。昆明作为省会中心城市,在我国西部大开发和我省实施“两大一通道”建设中肩负着重要文撑点和排头兵的历史重任。基于这一认识,去年下半年以来,我们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在全省深入开展以“深化改革、调整结构、开拓市场、搞活流通”为主题的解放思想大讨论的部署,引导干部群众深刻认识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在西部大开发中的重大意义,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在实践中不断解放思想、深化认识,用新的思路和方法去解决发展中遇到的新问题,找准结合点,推动个体私营经济的大发展。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全力推进个私经济的更快更好发展

政策扶持是促进个私经济发展的基础。1998年全省个体私营经济工作会议结束以后。市委、市政府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昆明市《关于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实施意见》,按照“六不限”方针,从10个方面确定了44条鼓励个私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市工商、经贸、财税、土地、人事、劳动、公安、金融等17个部门和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也结合实际,相继出台了加快发展个私经济的实施细则。在出台的扶持政策中,既兼顾一般问题,又突出重点,着力点放在化解资金、土地、人才等难点问题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1、切实加强对个私经济的资金支持。资金短缺是制约个私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对此,我市通过增加财政投入、引导信贷资金和实行税收优惠,三管齐下,切实加大了对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一是由市财政拨款1500万元建立了财政扶持资金,并追加100万元贷款贴息资金。各县(市)区政府也从个私企业交纳的所得税中提取1—5%作为专项发展资金,用于扶持重点企业的发展。二是提高市属地方金融机构对个私经济的贷款比重。到1999年末,市商业银行共向个私企业发放贷款28.74亿元,占其贷款总额的71%;农村信用联社则向个私企业累计发放贷款1.1.38亿元,占其新增贷款总额的46.1%:三是税务部门按规定提高了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为个私企业每年减轻税赋3000万元以上。四是为解决贷款准、担保难的矛盾,在实践中进行了积极的探索,设立“盘龙区个体私营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开展为个私经济贷款担保的试点业务。五是由政府、金融部门适时制定扶持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规范了资金运作,保障了资金投向,提高了资金效率。从资金的使用看,由政府、银行提供的资金,绝大部分已投入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支持的基础产业、重点产业、新兴产业,发挥了资金扶持对产业结构调整和提高个私经济素质的积极作用。

2、妥善解决个私经济的生产经营用地。针对个私经济发展中普遍存在的获取土地难、手续不规范、生产经营场地不足的状况,我市依据国家土地管理法规,坚持个私企业与国有、集体企业用地平等对待,以盘活存量土地为重点,在清理、补办、完善用地手续的同时,运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等多种方式,切实解决个私企业的生产经营用地。据不完全统计,到1999年底,对全市个私企业符合补办用地手续的3416宗、3.31万亩土地,已按权限上报审批完毕;对手续完备的800宗、6000余亩用地正式下发了批准通知书、颁发土地使用证书500件、、嵩明、石林县正在创力、的个体私营经济园区和官渡区大板桥工业园区,在为个私企业提供新的发展空间方面作出了突破性的探索。目前,个私经济发展中场地不足和用地手续不规范的状况已得到基本扭转,极大地满足了个私企业生产经营用地的需要。

3、积极为个私经济提供人才保障。个私经济的自身发展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取决于人才素质的高低。为改善个私经济的人员结构,进一步拓宽人才渠道,我市通过人事制度、就业制度、户籍制度改革,针对个私经济从业人员的不同情况,制定了保留身份、保管档案、评定职称、参加社保、申办户口等方面的具体政策,使一大批科技型、管理型、实用型人才进入了个私经济领域。到目前为止,我市依据投资额度、纳税水平、人才引进、应届大中专生进昆、小城镇落户的有关规定,已为从事个私经济的4780人办理了常住或蓝印户口,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个私经济的发展。今年,我市还将在摸清个私经济人才现状的基础上,将个私经济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全市人才开发战略规划,重点培养和引进创新型人才,力争在较短时间内改变个私经济人才不足的局面c

4、进一步放宽个私经济的市场准入条件。按照“六不限’:方针,除国家明令禁止的以外,我市现已全面放开了各类经营领域,允许个私经济进入国际市场、资本市场和高科技市场谋求发展,从而促进了个私经济向开放型、科技型、集约型方向发展,使个私经济的经营规模、档次、结构得到明显提升。云南南磷集团在取得自营进出口权后,其主导产品黄磷已出口到日本、欧洲等海外市场。诺仕达集团、风驰明星信息产业集团的净资产已分别达4.3亿元和1.1亿元。为扩大规模、创新机制,两家公司在政府的支持下正积极筹备股票上市。民营科技型企业迅速发展,其开发的铝电解智能槽控技术、ZY—6000型光电断层扫描感烟报警系

统、原子印章设备、防伪印章技术、“肾衰宁”新药等高科技含量的技术和产品,填补了相关行业的空白,已先后进入产业化生产。

三、大力完善服务体系。为个体私营经济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

为加快个私经济的发展,政府不仅要给予有力的政策扶持,还应提供多方面的优质服务,为其创造宽松、和谐的发展环境;近两年来。我市根据国家和省的要求,从推功国民经济发展的全局出发,围绕个私经济发展的需要,先后出台了10多个文件,为加强对个私经济的服务作出明确的要求。服务的内容从表面向深层拓展,初步形成了,包括办事制度、教育培训、户籍管理、人事代理、计划生育、安全生产、舆论宣传、统计服务在内的多样化服务体系,受到了个私业主的欢迎。

l、为个私经济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我市各级、各部门普遍建立了公开的办事制度,公开办事原则、程序和方法,在登记注册、项目报批、经营范围、许可证管理、用地审批、职称评定、成果鉴定、申报进出口经营权等方面,一视同仁,不分所有制成份,努力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个私企业有关人员申请办理出国护照的,自提供有关资料起15日内就可办结。我市的西山区工商、税务、劳动、公安等部门实行定点定时合署办公,为个私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极大地提高了服务效率,新办企业办理手续的时间从过去的几个月缩短为一周之内。

2、真心实意为个私企业办实事。一是由市政府领导带领有关部门到私营企业现场办公、对昆明宏盛达公司组建集团、云南环亚轻型建材厂改扩建等进行了专题研究,帮助企业协调和解决有关问题。二是邀请个私业主参加一些全市性的经济工作会、座谈会,沟通信息,交流思想,既为其排忧解难,又引导个私经济为全市经济的发展作贡献。三是组织一些私营企业到外地开展经济协作考察,并签订了一批合作协议,推动私营企业向开放型方向发展。四是通过个体劳协、私营企业协会、工会等组织,聘请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服务,并在500家私营企业中组建了工会组织,促进了职工队伍建设。五是将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事业逐步延

伸到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现已有2000多名个私经济从业人员参加了社会保险。六是对个私经济从业人员广泛开展法律、安全、职业道德方面的教育培训,提高了员工素质。1998年以来,在对全市160多家个私矿山给予免费技术咨询的同时,还为其培训特殊作业人员2200人次,促进了矿山安全生产。

3、为个私经济发展营造舆论氛围。多方式、多角度加强了对个私经济的舆论宣传,既有利于增强个私经济从业人员的自豪感、荣誉感,又有利于社会各界了解、支持个私经济的发展。近年来,我市先后在一些部级和地方级媒体上,通过专访、通讯、报道等多种形式,对个私经济发展取得的就成就和模范人物、创业历程、成功经验进行广泛宣传。《昆明日报》开办的“迈向21世纪的昆明私营企业巡礼”专栏,着重介绍了入选100强的部分私营企业,在读者中产生了较好的影响。此外,我市还利用媒体宣传国家政策、发布市场信息,促进和引导了个私经济的健康发展。

四、严格执法,依法保护个体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织部分,其生存和发展理应依法得到保障。在推进依法治市中,我们把保护个体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作为一个重要内容来抓,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个体工商户条例》、《云南省私营企业条例》和《云甫省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

l、抓好“三个条例”的宣传教育。第一个层次是把省里颁布的保护个1本私营企业的“三个条例”作为党政机关干部普法教育的内容,认真组织学习;第二个层次是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使行政执法部门、党政机关干部、个体私营企业主及广大市民都知晓“三个条例”的内容,为贯彻好条例奠定了基础。

集体经济和私营经济篇11

集体林权改革的推进所引起的交易成本改变伴随着我国外在制度环境的不断成熟,我国私有林不断发展起来。但我国私有林发展的现状如何?将走向何处?政府能够为私有林发展做出什么样的努力?在此将通过横向上分析私有林的经营形式,纵向上分析私有林的经营水平和经营趋势,并结合私有林发展面临的问题的分析,为这些问题的解决做出些许努力。

1私有林发展水平及趋势

1.1私有林的经营形式

我国私有林发展主要是在集体林权改革中,通过对集体林权(林地使用权和林木产权)承包经营、租赁经营、联合经营、股份合作经营、股份制经营、拍卖出让经营、无偿划拨等多种形式发展起来的。也有部分是通过退耕还林工程等发展人工林的结果。因此,私有林主要是指在林地所有权归于集体所有的前提下,林农和私有经济组织对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和处置权不同程度地拥有的林业经营形式。根据经营主体和管理模式的差别,私有林的经营形式具体包括家庭经营、企业经营与合作组织经营三种。①家庭经营形式。包括一般家庭经营和家庭林场。在林业“三定”时,自留山按人口分,一般平均每人0.1~0.3hm,荒山荒地多的地方也有达1hm的。责任山按劳动力自愿承包,也有的地方把责任山平均划分到户经营。另外,在划分自留山、责任山到户经营的基础上,有些有经营头脑的人通过租赁、承包等形式,扩大山林经营规模,并雇佣劳动力协助经营,从而出现了家庭林场或林业庄园等组织形式。②企业经营形式。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人,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和经济体制的转轨,一大批私营机构和个人开始投资开发林业资源,实行种养加、产供销结合,进行林农果畜产品生产与初加工、深加工相结合一条龙型的产业化经营,从而提高了产品的档次和附加值,拓宽了产品市场。在广东、福建、海南等气候条件好、林木生长快并具有较好的投资环境的沿海省区,外商投资林业能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其参与林业的主要活动是租赁林地营造速生丰产林和进行以林为主的综合开发经营。③合作组织经营形式。联营经济和股份合作制经济是两种发展程度不同的合作组织形式。联营经济是在家庭经济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组织形式,是股份合作制经济的雏形,根据联合主体的不同,可分为联户经营、农户与林场联合经营、农户与其他事业单位联合经营三种具体形式。有些地方在联营经济的基础上出现了股份合作制组织:农户之间的合作经营、农户和村组合作开发经营、村组和林场的股份制组织;农户、村组、乡镇与国有林场、营林公司、木材公司的股份合作经营等是其主要形式。

1.2私有林的发展水平

我国私有林是在集体林权改革的推动下发展起来的,其发展水平主要体现在私有产权的相对完善和生产规模的零星化。在集体林权改革的支持下,我国私有林产权不断得到完善,尤其是林权的登记和林权证的发放,私有林主对私有林产权的拥有更有保障。当前私有林产权内容体现在林农拥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甚至在不改变林地使用方式的前提下,私有林主可以自由转让;私有林产权客体除了“四荒地”、自留山外,还包括大部分集体商品林。集体林权改革已为私有林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产权基础,调查结果显示,目前私有林经营中的林地权属问题相对较少,由于我国私有林主要是在集体林权改革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私有林的初步经营形式几乎都是小规模的家庭经营,呈现出零星化的特点,根据湖南省资料,家庭经营林地面积占全省林地面积的1/3。据南方集体林区的调查,家庭承包经营占48%,自留山经营占29%,租赁经营占13%,股份合作经营占7%,乡村统~经营占2%,其他经营方式占1%。集体林区林农收入主要来源是经营林业,集体林权划分到户已把林农经营林业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据调查,3/4的林农认为经营林业大有前途,2/3的林农种林是为了获取经济收入,这更强化了私有林的家庭经营形式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仍将占主导地位。私有林的家庭经营形式决定了当前私有林的功能主要是生产功能,调查中有95%以上的林农希望经营经济林与用材林。

1.3私有林的发展趋势

根据森林可持续经营的方向和我国私有林发展现状,私有林在我国的发展趋势主要有两方面:一是私有林生态服务功能增强,私有林的功能由生产功能向服务功能转变。私有林除了供应木材外,经济林和竹林占有很大~部分。一直以来,我国的木材进口量不断增加,以供应木材为主要功能的私有林在一定时期内仍需要在木材生产上有所作为。但随着我国林业的不断发展,森林资源作为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增长单纯利用木材作用的不断减弱,作为第三产业和财富增长源泉作用的上升,生产木材的功能将向森林生态功能转变,私有林的主要用途也发生相应的变化,生产功能趋于下降,游憩等服务功能趋于上升。二是私有林经营规模的扩大,私有林的经营规模由分散小规模经营向集约大规模经营方向发展。由于林木资产经营对技术的要求越来越高,小规模经营的管理成本比大规模经营高,并且林木经营的长期性和不确定性,分散的林农既不可能左右市场也难以获得信息,高交易成本的分散经营势必被低交易成本的规模经营所取代。可见,集约经营程度高、经济效益高、竞争力强的大规模私有林将得到很大的发展。况且集体林权改革的深入造就了大量分散的、缺乏竞争力的小规模私有林,在一定程度上为规模经营私有林的发展创造了基本条件。在我国大规模私有林除了企业经营、大户经营之外,联户股份合作经营形式已初显生机和活力。

2私有林发展面临的问题

通过对林地使用权、林木产权的私有化,可以有效避免投资主体不清、利益关系模糊、所有者缺位、经营者缺乏激励等问题,提高了林业投资者和经营者的积极性,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然而,我国私有林的进一步发展仍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2.1当前存在的问题

集体林权改革后的初期阶段,由于私有林发展的起步阶段和相关配套政策的不健全,私有林发展面临如下几大矛盾:①政府鼓励与政策法规不健全的矛盾。虽然全国各地出台了一些鼓励私有林发展的政策,但长期以来,我国个人及私营部门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并不高,国家政策及法律监督机制不完善,尤其是林权流转的操作程序不规范。②基础设施投入大和资金不足的矛盾。林业生产过程中的种苗、防虫、施肥等投入本来就很高,而林道、林业防火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更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调查中70%以上私有林主经营林业的资金来源都是自有资金,私有林主大部分都是林区林农,生活水平低,更不要说有什么资本积累可以进行基础设施投资,投入资金短缺成了最主要的制约因素。③投资回收期长和资金信贷周期短的矛盾。林业生产的投资回收期一般在10年左右,有的甚至十几年数十年,由于私有林经营者尚未建立多少资信,商业性金融机构又不愿接受风险较大的林木、果木抵押和担保贷款,所以在经营初期很难得到所急需的贷款;即使得到贷款,资金成本也很高,期限短,还贷期限一般只有3个月,最长只有半年,短的只有10~15天。④林农经营私有林的积极性高与经营集约化程度低的矛盾。集体林权改革后,林农都认为经营私有林大有前途(湖北调研过程中有65%持此观点),然而,由于集体林地被碎化,私有林经营规模小,并且林农初涉林业经营领域,林农科技素质不高,产品科技含量低,缺乏市场竞争力。⑤私有林经营者对林业经济效益的要求与采伐限额受限制的矛盾。集体林权改革以来,分山到户,林权归林农所有,山权不变的私有林面积在集体林区占有相当大的比重,从理论上讲,私有林经营者有权按市场需求采伐木材;但采伐限额制度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私自采伐林木(除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采伐林木必须凭证进行,这使林农缺乏自主经营和分配林业收益的权利,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林农培育森林的积极性。

2.2潜在问题

随着社会的发展,私有林的进一步发展将面临新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企业、大户的垄断经营和小规模私有林主生产积极性降低。

私有林的规模化经营包括大户经营、企业经营、联户股份合作经营等方式。在开始阶段,私有林的规模化经营由于低交易成本可以大大提高林木生产的经济效益,对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负面影响不明显。当规模化发展到一定程度,在市场作用下,企业经营和大户经营容易导致垄断经营,降低林业生产的经济效益;把外部成本转嫁给社会,对生态效益产生负效应;并且,林权的一次性买断使林业的经营权和收益权集中到经营大户手中,林农在长达几十年的时间仍旧失去相应的林权,社会效益也受到影响。

集体经济和私营经济篇12

(一)迅速快捷的发展速度,使私营经济的规模优势日趋明显。

据统计,至××年底,全区累计注册登记私营企业万户,××年全区民资批准投资额和实际完成工作量分别占全区内资投入总数的和。全区民营企业新增批准投资额亿元,占全区企业(包括三资企业在内)投资总额的;其绝对额超过年全区个体私营工业企业全年投资总额。超常规的投资发展速度使个体私营企业资产规模得以迅猛扩张,骨干个体私营企业的单体规模与效应规模逐步显现。

(二)各具千秋的发展模式,使个体私营经济的行业特色日趋凸出。

在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能因地制宜,扬长避短,创新工作方法,有针对性地选择适合康柏发展的新模式,使全区私营经济得到全面发展。具体发展类型大致可分为:()传统升华型。如新桥镇的个体私营业主,近年来,凭借传统经济行业的基础优势,不断推陈出新,使民营经济不断得到壮大。再比如九亭镇的印刷行业私营业主,他们同样凭借本身的行业优势,在技术上不惜重金引进人才,在设备上不断更新,把过去的单色手把车,更新成一次能印刷多色的高档印刷机。在业务上走市场化发展的道路,并且该区域个体私营印刷行业的发展效应已辐射到周边地区,有较多印刷企业向高档次的彩印发展,成为区域民营经济发展的新亮点。()骨干裂变型。如南洋电缆厂的个体私营铜材行业的发展离不开母体企业—南洋集团公司的发展,它培养一大批懂技术、善管理、拓市场的综合型经营人才,成为以后的个体私营业主,由此带动了该地区铜材行业的发展。()主体配套型。例如以鞋城集团的私营皮革及配套产品的发展为典型。近年来,许多私营业主围绕该集团为主生产配套的产品,从而使该地区私营经济得到相应发展。据统计,在该集团的引导帮助下,现在已发展到了家分子企业,投资总额达到亿元之多,成为全区私营经济中一颗灿烂明星。

目前,全区初步形成了制造业、加工业、手工业、轻工业、零售业、批发业,各大门类齐全、产品多样化的格局,可以形象地说:“吃、穿、住、用、行”都包罗其中,同时,也涌现了象雅多服饰、茂盛电机、天喔食品、龙工机械、森大机械、豫全皮革、新雅包装、报喜鸟等知名名牌企业。这些民营企业一方面极大地促进了康柏工业经济的合理布局,壮大其实力,加速其发展;另一方面,极大地丰富了城乡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求,提高了生活的质量。

(三)关联密切的配套产业,使个体私营经济的联动能力日趋增强。

个体私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注重利用传统产业优势,顺应发展基本规律,紧紧围绕全市私营业已形成的主导产业,积极开拓相关投资领域,使其向前后道工序延伸,大大提高了产业内部整体联动能力,发挥出行业整体优势。久富经济开发区,通过自我裂变、激发投资,吸引外资等方式,积极引导个体私营业主将投资领域向相关产品拓展,以逐步实现产品的配套化、系统化,从而提高了行业的竞争能力。

(四)重点保障的科技投入,使个体私营经济的有机构成日趋提高。

具体体现在个体私营企业的技改投入与产品换代更新上。个体私营业主在投资办实业之初,即立足高起点、高水平、强化科技投入,引进代表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机器设备和先进工艺,注重产品结构的优化与升级,狠抓内部管理,显示出不凡的市场竞争能力,以印刷行业为例,至目前为止,全区个体私营印刷行业中,价值每台机器超过万元就有余台,价值超过万元的就有台,有个私营业主从德国引进了价值万元的海德宝彩色印刷机,目前属世界上最先进的印刷设备,印刷行业的整体设备先进程度的提高,使其制造能力也大大提高,配套协作企业适行顺畅,生产经营合力增强。

(五)相对集中的区域布局,使个私经济的聚集效应日趋发挥。

康柏区在推进民营经济的发展过程中,立足长远,强化规划,按照“搭台唱戏,借梯登高”的思路,有意识地开辟出民营经济开发区,搞好配套基础性施建与服务。同时,通过落实相对的土地批租,税费收交等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内外地个私业主投资落户园区,使其适度集中,强化了企业彼此间的配套协作与关联,提高了小区内市场信息,生产资源的共享与利用程度,降低了企业生产运作成本。据统计,现在全区共有多个体私营经济开发区,安置职工万余人,占全区就业人数(包括外来人员)的。目前,全区在全力搞好基础设施建设的前提下,别出心裁地采用相互搭配型滚动开发模式,即鼓励实力足的业主投资建厂房,搞租赁,小业主买机器,搞生产,使大小业主各得其所,集中资金,共同发展,从而为社会闲散资金汇集转化为投资资本探索了新路子。另一方面,随着民营工业园区的扩展,区内配套关联产业不断增多,产业关联度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区域知名度不断提高,块状特色经济逐步显现。

二、成因分析

(一)乡镇企业的发展为私营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乡镇企业的高速成长,大大解放了农村劳动力,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发展,更为重要的是为私营经济奠定了人才、行业、市场等基础。()人才基础。乡镇企业创业于年末,发展于年代中 期,崛起于年代末年代初,应当承认,其如此长期、稳定、高速的成长并不是单靠千百万农民致富冲动即可造就的,更为主要的是有一批企业经营能人在帮助企业披荆斩棘、不断推进。这批经营能人在参与企业生产经营之前,或是掌握一定传统技术的手工艺人,或是村、社的领导与会计,或是经常外出打工的匠工,或掌握企业命脉的供销人员等,他们在日常生活与工作中,较多地了解了外界的信息,拓宽了视野,编织了一定的社交网络,树立了市场化经营的观念,因而就有能力、有基础带领群众搞经营、办实体,成为企业发展的掌舵人。他们在经营企业的过程中,历经多次市场磨砺、体制转轨,逐步掌握了一批稳固的销售渠道,编织了丰富复杂的经营网络,开拓了一定的市场空间,使企业始终处于较为平稳的运作态势。这批经营能人与经营骨干的一部分后来就成长为乡镇企业家,一部分成为个体私营企业的开创者。()行业基础。随着乡镇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其内外的经济关联度、经济关系日趋复杂,规模型乡镇企业的多角化、一体化经营发展趋向,使其配套协作要求日趋高涨。因而,乡镇企业在区域布局上呈现出聚集性发展的特征。企业群体逐步形成,分工协作内部生产经营机制使企业运用成本降低,行业结构得到优化,行业知名度得到不断提高,无形的特色经济效应吸引了内外厂商。在此影响下,个体私营业主普遍以传统优势行业作为投资出发点,逐步拓宽投资领域,优化配套产业结构,丰富产品类型,使特色经济更特,优势行业更优。()市场基础。乡镇企业在区域布局上的聚集,一方面构建了一个有形、完整的交易市场,通过该市场,个体私营业主可获得与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信息、资金、人才;另一方面,行业知名度的提高,无形中又为企业产品的经营销售带来了价值可观的广告效应,产品销售空间大大拓宽,个体私营业主抓住这一有利条件,乘势而为,大力发展。优越的市场环境,对发展私营经济无疑起到了催化剂的作用。

(二)资本的深厚积累,为私营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源泉。

私营经济的发展与迅速崛起离不开资金的有效供给。巨大的资金投入从何而来?主要通过三种途径:()市场经营性积累。个体私营企业的经营者在投资办实体以前,相当部分原从事过经营、营销、中介服务等行当,获得了较多的资金积累,成为投资来源。()承包性、租赁盈利性积累。在对乡镇企业经营方式改革过程中,曾对部分村、镇两级集体企业,采用“定额上交”、“经营性租赁”等方法,并明确企业经营者在上交完成承包利润、租金及税费后,剩余部分归个人所有。企业经营几年的盈利性部分归个人所有。企业经营几年的盈利性运转后,较快地完成了个体资本积累,这部分积累资金也自然而然成为私营经济发展的来源之一。与此同时,近年来,在乡镇企业产权制度经营过程中,集体通过设置奖励等方式,将一部分企业积累量化给对企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也是资金来源之一。()外来投资。包括区域性外来投资和境外投资。据对全区家实体型私营企业调查统计,外来投资业主(包括本市外区投资业主,本市以外投资业主),占总数的。除了本市其他区县以外,他们分别来自浙江、江苏、广东、福建、辽宁、北京、陕西等地,尤为值得一提的是,全区民资与外资的紧密结合有了新体现。到××年底,在全区新批的外资项目中,有个项目为私营企业引资所得,引进合同外资达亿美元。这些外来资金的投入,不仅有效地弥补了当地建设资金的不足,而且业主还带来了先进的思想观念、管理手段、市场信息以及相关的经营管理人才,实现了与当地资源的有效配置。

(三)改制的深入推进为私营经济发展开启的阀门。

自年以来,康柏区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经历几次阶段性推进以后,取得显著成效。改制解放了人们的思想,激发了全区经济发展的活力和动力。为民营经济的繁荣与发展创造了新空间。首先,改制的深入推进促进了思想观念的转换。由于多年集体经济的发展,使人们的思维模式形成了一定的惯性,民营经济一度处于经济发展中的配角地位,发展私营经济的社会氛围不浓。更为主要的是,曾僵持多时的公私两种经济成份的利弊辩论,使部分已完成个人资本积累或有一定市场网络,经营能力强的能人对投身办实业存有思想顾虑,发展条件、空间的发育也不充分,因而只能就地静观其变。党的十五大召开,迎来了民营经济发展的春天。其次,改制的深入推进促进了经营人才的裂变。在深入推进改制的过程中,相当部分原集体企业的经营者与经营骨干,因囿于观念、体制的束缚,经营潜能无从发挥,改制为他们解除发展桎梏,创造了施展才华的好机会。在改制中,他们通过投资入股、参与招标接管原企业等形式,一跃成为新企业的经营者,投资发展热情分外高涨,使私营经济发展呈现出星火燎原之势。通过改制,全区已裂变出一批勇闯勇拼,头脑灵活,市场意识强的优秀个体私营企业经营者,如南洋电缆厂的顾跃辉,茂盛电机有限公司的盛景才。他们成为个体私营业主的标兵楷模,对促进全区私营经济的发展起到一定的示范引导作用。再次,改制的深入推进为引进个体私营资本开拓了空间。改制与民资是推动全区经济发展的两大驱动轮。我区在深化改制过程中,按照因地、因企制宜与“民进公退”的思路,不断推进与深化乡镇企业改制,通过存量转股、增量转股、先售后股、租股售相结合等多形式、多方法置换集体资产,从而为民资的进入提供了可能。与此同时,在推进大空亏企业及已改制企业的深化改制过程中,全区以减少集体资产流失,盘活存量资产为具体准则,使个体私营资本在集体资产的稳步、扎实的调整中不断充实,真正做到“扎扎实实地进,实实惠惠地退”。据统计,至××年底,全区多家已改制乡镇企业实行二次改制,涉及集体资产与产权亿多元,其中有的集体出租资产,投资权益退出经营领域。投资结构的调整与优化,密切了投资主体激励与约束的关系,提高了集体资产与个体私营资本的有机构成,成为民资发展的新途径。

(四)政策的有效激励为私营经济的发展增添了动力。

正确的政策既是私营经济的发展动力,也是私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特别是宽松的宏观政策环境,促使了私营经济快速发展。这主要表现在:一方面大的政策环境,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从补充作用到重要组成的定性,对私营企业在从事经济活动中地位的肯定,使人们的思想得到了大大解放,对私营经济有了充分的认识,能放开手脚大胆发展私营经济,来繁荣地区经济;另一方面,地方具体实施政策的环境,近几年,经营实践证明:私营经济搞的越活跃的地方,该地区的经济也是越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越高。康柏区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私营经济发展的若干规定,抚优扶强的细则、税收的扶持政策等,这都极大地推动了康柏私营经济的发展。

三、存在不足

近年来,康柏区私营经济发展无论从数量上还是质量上来说,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与其它先进地区相比,对照快速、高效发展的要求,还存在着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多元化所有制结构初步形成,但对发展私营经济的认识不到位。面对私营个体企业迅速发展,微观经济基础发生明显变化的新形势,在思想观念、工作方法、组织水平等方面,仍有许多与市场经济发展不太适应的地方。在一段时期内,仍把私营经济当作“小商小贩“,认为形不成气候,成不了主体;还有的小富即安,觉得这几年私营企业发展的速度前所未有,有沾沾自喜、裹足不前的倾向;甚至有的害怕私营经济发展快了,思想认识还停留在计划经济时期,与当前蓬勃发展的形势格格不入,这些错误认识成为制约私营经济发展的严重障碍。

二是多元化投资主体开始形成,但私营个体企业实 力不强。企业规模偏小、技术档次偏低、经营者素质不高、管理方式落后的矛盾仍较突出。目前,康柏区私营企业的平均注册资本在万元左右,远低于全市平均水平,注册资本在万元以上的私营企业不多,占全区企业总数的比例比较小,众多的私营企业处于刚刚起步阶段,竞争能力弱,抵御风险能力差,经营不稳定。

三是企业转制、改制大面积推开,但强抓机遇的竞识不强。目前,整个康柏区集体企业转制、改制面达以上,政府正逐步退出竞争的生产领域,转向城市化的规划和建设上。如何抓住机遇的意识不强,在企业改制过程中处理好解决人、债、负担等问题,缺乏系统有效的办法,部分企业改制未转制,企业缺乏应有的活力。

四是私营经济蓬勃发展的势头引起了各级政府的重视,但政策“洼地”和良好环境尚未形成。存在着“三多三少”现象,即对私营个体经济有管理权的多,而有关部门间协调和服务的少;对私营经济发展“推诿”的多,真正抓具体落实的少;制订的有关政策泛泛而谈的多,不具体、不细化,操作性强的少。所有这些,导致有些私营业主怕露富、怕冒风险、小打小敲发展中“留一手”,缺乏创大业的气魄。

五是私营经济发展潜力较大,但产业特色还不明显。全区私营企业的发展在行业上缺乏整体规划,私营经济的投资方向、发展重点、产业结构还停在传统产业、初级加工性和劳动密集型产业,规模型、效益型、科技型私营集团企业较少,因此也没有形成向特色产业发展的趋势。

六是私营企业规模迅速壮大,但企业整体素质有待提高。从私营企业自身来看,由于发展阶段的局限,相当一部分企业在机制、管理等环节存在着先天不足,家族式的经营、传统型的管理等问题十分突出,迫切需要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构建法人治理结构,实行现代管理,进行企业改造,实现“二次创业”。

七是融资难。除了较少的规模较大,效益较好的私营企业外,融资难是中小私营个体企业普遍反映的问题,也是最突出的问题,这是制约和困扰私营个体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贷款难,主要反映在抵押难和担保难,因房屋、土地等变现难,银行不作为抵押品,加大了私营企业的融资难度。

四、对策措施

私营经济的发展有着广阔的前景,但机遇中充满了挑战,投资中孕育风险,成功中潜伏着危机,每年有的私营个体企业注销,值得新注册和发展中的私营个体企业引以为鉴。

(一)提升私营个体企业素质

()提高企业家或业主素质,增强事业心。私营企业主也存在观念转变问题,要意识到私营企业是社会主义经济重要的组成部分,与国有企业一样肩负着社会的责任,克服小满即安的思想;私营企业家或企业主应学习企业经营管理和投资决策的基本知识,提高知识结构,适应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健全财务制度,提高企业信用。这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也是私营个体企业促进自身发展的要求。

()提高管理水平。要从家庭管理向非亲缘管理,任人唯亲式向重贤重能式转变,私营企业要借鉴现代企业制度的管理经验,保持激励和高效的机制,实行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提高经营现代企业的意识,为企业升级、扩大规模提供制度基础。

()注重吸引人才。吸引人才是提升企业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吸引人才重要的是建立激励机制,可以通过建立股份制,以送股方式吸引专业技术人员。有条件的企业可以通过住房留住人才;经济欠发达地区,可以学习兄弟地区的方法,聘请星期日工程师等等。

(二)提高私营个体企业竞争力

目前绝大多数私营个体企业实力弱,规模小、设备落后、资金短缺、人才缺乏,管理方法落后。要提高市场竞争力,关键要:

()做优。一是根据市场需求及时调整产品结构。随着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产品寿命大大缩短,要使企业具有生命力,必须不断推出适应市场需求、甚至引导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形成具有企业特点和适应市场变化的产品结构。二是树立企业形象,培育品牌。品牌是一个现代企业成功的标志,品牌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品牌已经成为能产生效益的新的生产要素。三是培育组合优势。私营企业可以和科研、设计部门和不同所有制企业联合,在某一行业形成独突的竞争优势,进行项目投资合作,发展壮大。

()做大。加强横向联合,提高规模效应。一是私营个体企业之间可以通过横向联合,组成紧密型、半紧密型或松散型集团,形成联合优势,提高市场竞争力。二是积极和外商、跨国公司合资、合作;积极参与国有、乡镇企业改制,提高企业的技术含量,提高企业的竞争实力,提高规模效益。

()做强。一是向“小而专、小而精、小而优、小而特”方向发展。私营企业应主动加强与跨国公司和国内大企业之间合作联系,形成协作和配套关系,进入产业分工体系,减少盲目投资、重复投资,使私营企业在专业化合作与社会化竞争中不断发展壮大。二是向大型企业或企业集团方向发展,提高组织程度,运用市场现代营销手段,提高经营优势;创企业品牌,提高竞争力。三是向产业优势方向发展。注重利用产业优势和技术优势,发挥生产要素的集聚效应,创产业区位优势,增强市场竞争力。四是向科技型方向发展。私营企业可以充分利用高新技术创新服务中心,并和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建立技术联系,有条件的可以创建企业研发中心,甚至组建科技园区。

(三)实现资本运营策略

()积极争取利用创业基金和风险基金。私营企业常常为自己不贷款,不欠债,资产负债率为零而感到自豪,其实这是缺乏现代化企业经营的理念,应该意识到企业发展要向内外融资相结合努力,积极争取政府的扶持和银行的贷款,学会资本运作。

()私营企业要抓住目前经济结构调整的机遇。积极参与国有、乡镇企业的资产重组,实行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兼并联合和采取参股、收购、买壳上市等多种方式,实现资本运作和低成本的扩张。

()区外投资。私营企业可以抓住国家区域经济结构调整的机遇,投资区外,利用企业品牌优势、技术优势与当地相关产业和同类企业相结合,采取品牌、技术折股的办法,实现低成本、高质量的销地产战略(即产品当地生产当地销售)或产地销企业转移战略(即利用当地优势资源和优惠政策,产品以低成本低价格,返销往经济发达地区)。

()转换投资策略。私营企业应抓住当前政策、产业结构、所有制、地区调整等机遇,投资策略取向要从有限的领域向各个领域发展。可以向国家垄断行业投资,向国家支持的基础产业投资,向高新技术的加工业投资,向重点项目投资,如争取进入国家垄断的通讯、电力等行业中可以放开的非关键部分。同时,要寻找产业的空白点。

(四)狠抓政策贯彻落实

这几年,国家和市里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私营个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现在关键是要贯彻到位、落实到位。对科技含量高、规模比较大、有较强市场竞争能力、发展前 景好的私营企业,可以实行“一企一策”,采取更加积极的帮扶措施,努力培养一批在地方经济发展中能够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私营大型骨干企业。

(五)建立中介服务体系

建立以资金融通、信用担保、技术支持、管理咨询、信息服务、市场开拓和人才培训等为主要内容的私营个体经济服务体系,并对服务体系建设给予必要的资金及政策支持。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等先进技术手段,建立健全向全社会开放的信息服务体系。充分利用现有管理院校、职业学校、培训中心等力量,开展面向私营个体企业的投资咨询和职业技能培训。

(六)强化各级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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