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管理工作职责合集12篇

时间:2023-06-15 09:28:22

综合管理工作职责

综合管理工作职责篇1

(一)区城管理综合执法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有关政策、法规,依据《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拟定容貌、村镇建设的政策及规定,并实施监督。

2、依据《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关于容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权;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后,有关部门不得在形势已经有一个行政机关行使的行政处罚权,有关部门应予以支持配合。

3、负责制定容貌管理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设施户外广告批准设置后的监督与管理,负责对全区(包括乡镇村)违法违章建筑的监督与管理。

4、负责城容貌的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城区绿化、美化、亮化进行检查、督促。

5、负责管理全区容貌管理工作的经费,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经费计划,经批准后监督执行。

6、负责城区霓虹灯、标示牌设置、门头广告的监察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建设装修,改变原用途,另开门窗,设置雨篷等监察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建筑材料及渣土运送的监察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建设文明施工、夜间施工的监察管理工作。

7、承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局机关内设职能科室工作职责

1、办公室

(1)协助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

(2)负责局机关有关文件的起草和相关会议的组织;

(3)负责机关的后勤管理;

(4)负责档案、计生、保卫等工作。

2、容貌管理科

(1)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城区容貌管理规划和城区环境综合治理计划,并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对所属大队的容管理、村镇建设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考评;

(3)负责容貌日常管理的监督检查;

(4)负责执法文书的请领、使用、保管、发放,并对文书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5)负责有关业务工作的登记、统计、建档等工作;

(6)负责接待有关业务方面来信来访,并建档立案,转交有关大队查办,并负责督办答复结案;

(7)负责本科室有关业务范围内的文件起草、转发等工作;

(8)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和提案的办理答复工作;

3、法制宣教科

(1)负责本单位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2)负责本单位的管政治、业务教育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先进典型人物、事件的表彰;

(4)负责推广容管理、村镇建设管理工作方面的先进经验和科学管理方法;

(5)负责容、村镇建设工作有关政策、法规和社会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7)负责对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

(8)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9)调查研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执行情况;

(10)承办本系统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和行政诉讼工作,依法指导和监督各执法大队的执法活动,监督容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行使管理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

(11)负责本单位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

4、政工管理科:

(1)负责全局的党建工作及所属大队党群工作,负责全局精神文明,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督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保密、工会、共青团工作;

(2)负责党员学习培训党员发展计划,制定党支部,精神文明等各项工作计划安排并组织实施;

(3)制定党员目标化管理并指导所属大队党建和党员管理工作;

(4)负责本单位双拥工作,民兵、预备役工作;

(5)负责局管干部(副科级以下)考核、推荐、任免、培训、管理工作及各科室大队班子考核;

(6)负责本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承办工作人员的流动调配、职称评聘、考核奖惩等相关事宜。

5、财务科:

(1)负责机关财务及资产管理,做好全局办公费用的预算请领、决算及人员工资的发放;

(2)负责所属执法大队的经费管理和监督工作,并对各项支出进行监督管理;

(3)负责罚没款票据的请领、发放、使用管理等相关工作。

6、城区综合执法大队、金桥执法大队工作职能

(1)负责本辖区容貌的日常清理整治工作,不符合城容貌标准的违法违章建筑或者临时设施。

(2)依据《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行使本辖区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乡镇综合执法大队工作职能

(1)负责辖区的村容村貌的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本辖区未经审批违法违章建房的监督与控制工作;

(3)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综合执法机动大队工作职能:

(1)负责全区城管理、村镇管理中突发、特殊事件的处理;

(2)负责局领导指派对全区重点工程、工地的管理、协调、查处任务;

综合管理工作职责篇2

内容预览: 综合管理部负责人2004年度工作述职报告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2004年,综合管理部在分公司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分公司下达的全年目标任务,现就2004主要工作和2005年工作思路分别汇报如下: 2004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主要业务指标完成情况 分公司下达综合管理部固话发展指标56部,实际完成81部,完成任务数的144.64%;来电显示业务发展指标56部,实际完成68部,完成任务数的121.43%;宽带业务发展指标56部,…… 你还没注册?或者没有登录?这篇要求至少是本站的注册用户才能阅读! 如果你还没注册,请赶紧 点此注册 吧! 如果你已经注册但还没登录,请赶紧 点此登录 吧!

综合管理工作职责篇3

(一)实行综合监管的现实意义与要求

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工商所通过实施综合监管。实现了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由被动管理向主动管理、由履行单一职能向履行综合职能的转变。通过整合监管力量和资源,最大限度减少了管理与执法的疏漏或重叠,优化管理职能,拓宽监管领域和权限,有效解决了上下分离、登管脱节、各自为政的问题,实现工商监管职能全面有效到位。工商综合监管职能和管理权限重心逐渐下移,也对工商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树立科学的监管理念。只有这样,才能按照工商行政管理的客观需要,建立有效的制度管理体系,合理划分工作职责和权限,明确工作程序和标准。整合系统执法资源,在履行职能的过程中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

2、实现职能的准确定位。只有准确定位管理职能,明确工作任务,才能建立合理的监管机制,有效配置各项资源,才能保证忠于职守,勇于负责,围绕自身职能不断研究新的工作思路和方法,探索科学监管的途径和模式。

3、采取先进的监管手段,提高工商所的综合监管效能。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工商部门监管的对象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市场监管的手段也必须不断更新,实现现代化、信息化和科技化,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真正按照市场运行和发展的客观规律实现科学监管。

4、提高人员综合监管素质。增强工商所的综合监管效能,关键在于人员素质的提高。工商部门尤其是处在一线的工商所干部,必须加强学习,切实掌握工商法规,提高自身素质,不断提高管理能力。适应科学监管需要。

(二)实施综合监管遇到的困难及主要原因

实际困难有以下几个方面:

1、基层工作能力不足,机构运转不顺畅。工商所内部机构没有完全按照“小局大所”的监管模式设置,基层单打独斗、各自为战的局面时有存在。形成应对执法环境的能力、适应市场形势的能力、调控市场秩序的能力不足等等。

2、基层执法装备不足。工商所的巡查执法装备少且差,计算机、照相机、摄像机、执法车辆和各种检测设备等现代化监管技术设备不能配备齐全,且有的设备破旧,性能低下,不能满足办公和监管执法的需要。

3、目前基层工商所实际承担的任务和职责已超出了《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规定的范围。但是工商所还要受到《条例》的约束。另外在地方政府干预下,工商所承担了过多的法定职责以外的工作,如创建文明卫生城市、市场建设规划等。工商所不能专心有效地履行市场监管的法定职能。

形成上述困难的原因主要有:

1、基层人员能力不适应综合监管的要求

由于长期以来形成基层人员固有定势,基层工商所存在队伍素质不高、执法能力低下、监管手段单一现象。不能适应综合监管的要求,不能借助现代化管理平台进行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对待许多新形势下出现的问题,往往无所适从,监管存在缺位。

2、基层监管力量不适应综合监管的要求

经济户口管理体制推动了“小局大所”的模式初步形成,工商所承担了大量的监管工作。但是,工商所人员配备并没有随着监管工作量的增加而相应增加,加上基层一线监管人员普遍年龄老化,工商所不能很好地适应监管维护好市场经济秩序的要求,监管不能实现全面尽职。

3、基层工商所职能定位不适应综合监管的要求

综合监管要求工商所基层建设实现规范化,整体工作向实现“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法治化”转变。目前工商所法律地位及职责定位不够明确。基层工商所对职能的认识和定位与省市局存在上下错位的现象,上级局更多地强调监管职责,要求全面落实监管与发展、服务、执法、维权的四个统一,而现实中基层工商所则更多地偏重收费,强调经费保障,在多数时候存在以经费多少决定巡查监管工作量多少的现象。

4、协作机制不适应综合监管的要求

一是内部运行机制不完善,工商所现行执法监督机制仍不够完善,综合岗位和巡查监管岗位衔接不好。登记与管理脱节,内部监督制约差,缺乏有效监督。二是联合执法机制不完善,没有形成相应的制度约束,各部门联合执法处于松散状态,日常工作中不能做到信息互通,各自为战现象普遍存在。

二、综合监管困难报告制度的基本做法

综合监管困难报告制度,是指基层工商所在实施综合监管职能时,对超越自身权限和能力范围内的管理问题,尽全力仍然解决不了的前提下。通过及时填写综合监管履职困难报告单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报告,借助上级权能实现对辖区经济秩序的有效管理的一种形式。其主要做法是:

(一)发现问题及时填写困难报告单。基层监管人员发现问题后,在尽全力履职情况下不能解决的,或发现不属于工商行政管理范畴,在规定时间内填写综合监管困难报告单,向工商所分管领导报送。分管领导审查后发现问题超出自己职权范围的,在报告上签署意见后,报工商所长。

(二)工商所组织力量解决问题。解决不了的及时向上一层级报告。工商所长对下一层级递交的履职困难报告事项,提出处理意见并统筹力量解决;如果是工商所层级解决不了需报告分局或同级政府部门的,由工商所提出处理建议。需报告上一级政府的,由工商所报告分局后,以分局的名义报送。同时在报告单上注明工商所的处理情况和建议。

(三)上级部门整合监管资源,集中力量解决问题。报告单上报后,在规定时间内,上级部门组织相关力量,进行综合整治。工商所此时仍然要做好配合工作,便于上级部门及时了解情况,使整治工作在短期内取得较好效果。

为了促使工商所各个岗位环节都能各负其责,保证在每一层面都能围绕综合监管目的,尽全力进行监管,我局在实际工作中,还具体明确综合监管困难报告的范围,明确综合监管困难报告的原则、层级和时限,明确综合监管困难报告的程序及要求,明确综合监管困难报告的内容、登记及责任追究方式。

三、全面实行综合监管困难报告制度取得的成效

综合监管困难报告以履职尽责为目标,提高基层监管工作质量和监管效能,建立畅通的工作渠道,实现有效监管。我局自实行综合监管困难报告以来,在多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整合监管资源,实现有效监管

综合困难报告的实行。有效地实现监管资源整合,工商所内部和上级相关职能部门在工作中能有效衔接,实现履职尽责的综合监管目的。分局锦屏工商所在查处

取缔一例无照经营加油站过程中,监管人员采取限期办照、责令停业、下达处罚决定等措施,仍然未能达到预期管理目的。鉴于该无照经营涉及危险品,随时可能引发安全责任事故,监管人员及时果断地作出综合监管困难报告,上级有关部门按照市、区两级政府关于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责任的分工,组织联合执法,落实关停措施,实现了初期监管目的――停业整顿。

(二)提升了基层工商所解决难题的能力

实施综合监管,就是为了提升监管效能。在实施综合监管困难报告前,工商所现有的力量很难解决监管中出现的难题。面对严峻现实。基层监管人员容易产生畏难情绪,对待困难不是想方设法去解决,而是简单地采取逃避方式,以至于难题越来越多,监管工作不能取得好的效果。实施综合监管困难报告后,在自身能力不足的情况下。基层可以借助上级部门的力量。很容易地解决监管过程中产生的难题,不仅提升了监管效能,还提高了基层人员工作的积极性。

(三)有效地分流监管责任,降低风险

在现行体制机制下,工商所原则上了解干什么,怎么干,困难如何解决,责任如何分流。综合监管困难报告制度的推行,使本职以外的管理事项得到落实。为达到管理目的奠定了基础,也使部分责任流转到了上级或其他职能部门,从而降低了基层监管岗位的履职风险。缓解了基层人员对履职风险盲目恐惧的心理,主动履职、全力尽职的意识强了。

(四)促进了基层职能的准确定位和内部运行机制的完善

由于困难报告制度从多方面对监管行为作了规定,所以在各个环节都要求监管人员始终坚持依法履行监管执法行为。通过综合岗位和巡查监管岗位有机衔接,实现登记与管理相联结,加上内部监督制约。基层监管人员对职能定位有了准确的认识。各个环节在日常工作中能做到相互畅通,内部运行机制日趋完善,基层监管工作基本实现系统性。

四、实行困难报告必须把握的几个具体问题

(一)正确认识困难报告,不能将报告效力扩大化,把监管责任无限上交

困难报告的执行标准是局、所两级的争论焦点,客观依据很难把握。无论是网格监管人员,还是巡查组、工商所,都要对综合监管困难报告制度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困难报告制度的实行,的确对基层综合监管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可以防止实际工作中监管困难问题扩大化或出现意外情况,通过上级的权力和有效管理,将监管问题缩小或消除,从而分担基层的监管责任,化解监管工作中的问责风险。但是,在工商所也容易形成一个误区,就是将困难报告的效力扩大化,认为凡是综合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只要打一个报告就万事大吉,该监管不去监管,该尽全力不尽全力。通过一纸形式的制度,将监管责任无限上交,造成上一级部门被牵扯大量的精力,监管效能被大大地制约。

(二)困难报告要一事一报、一报一结、一报一回复,规范化运作

综合管理工作职责篇4

在会上,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副局长王德学引导大家回顾了10多年来我国安全监管机构的综合监管职能不断强化的历史。

综合监管职责是在2001年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成立时的“三定方案”中首次明确提出的;2005年原国家局升格为总局后,在总局“三定规定”中规定“要依法行使综合监管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对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业务指导”;2008年第一次在总局“三定规定”中明确 “要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2011年国发40号文件又进一步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全面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专业监管、行业管理和指导职责”。

综合监管的法律依据

国家第一次把综合监管职责写入法律,使综合监管职责法定化,是在2002年颁布实施的《安全生产法》中。该法明确规定“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2007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全面规范了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程序与责任,特别是明确了安全监管部门在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中的组织、协调、指导职责,使事故调查成为安全监管部门履行综合监管职责的重要抓手,对综合监管职能的全面履行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2010年初,国务院安委会印发了《国务院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第一次从国家层面对安委会所有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依法进行了明确界定,为安全监管部门更好地依法行使综合监管职责创造了有利条件。

王德学介绍说,截至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全部出台了《安全生产条例》,对综合监管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法规支撑,且全部出台了《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和综合监管职责定位。至此,综合监管已经基本步入法制化轨道。

综合监管职责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职责规定,王德学在会上将综合监管职责归纳为10项,即: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基本方针、原则、政策思路;制定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统筹规划;研究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考核体系;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协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打非治违”工作;组织事故调查;负责职业健康行政执法;事故统计分析;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组织指挥和指导协调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等。

王德学进一步分析上述10项职责,提出综合监管可以细分为4种类型:一是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全局性、综合性政策、法规、规划和措施;二是对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进行宏观指导;三是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有关工作;四是监督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工作要求和部署。上述职责基本明确了综合监督管理以及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的权限,使综合监管不再只承担责任而没有权力,增强了综合监管的权威性、强制性、有效性,对全面深入推进综合监管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王德学的讲话,为与会者明确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的具体内容和目标。

综合监管实践

近年来,全国各地积极探索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模式,积极开展综合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会上,广东、北京等地安监部门负责人介绍了各自的经验和效果。

广东模式――一岗双责抓重点

广东省安监局局长杨富介绍了广东省创新综合监管模式,推动实施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的经验。杨富说:“目前全省21个地级市和121个区县中已有17个地级市和114个区县落实了同级党委常委、常务副市(县区)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在近年事故总量大幅下降的基础上, 2011年全省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又分别下降了2.82%和3.28%。”

“一岗”是指党政领导干部职务对应的岗位,“双责”是指党政领导干部既要履行岗位业务工作职责,又要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形成全体党政领导干部齐抓共管,加快实现安全发展的良好局面。

“一岗双责”制度包括8项内容,如强化党委和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对本地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负重要领导责任,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地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控制负重要领导责任;党委各工作部门把安全生产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之中,支持职能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明确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考核表彰奖励机制;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和责任追究制度;强调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建设;提升安全监管水平。

在综合监管重点方面,广东省狠抓事故突出问题,强力推进具有卫星定位功能汽车行驶记录仪的推广应用,以科技手段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动态监管。针对每年各类事故中占90%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广东省安监局从2009年起,以广州、韶关、中山、惠州、河源等市和省交通集团为试点,强制推广应用具有卫星定位功能的汽车行驶记录仪,2011年事故总起数同比下降60%。

北京模式――拓展综合监管手段

北京市安监局副局长陈清介绍了北京市在安全监管工作中注重创新、不断拓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手段,使综合监管工作日趋规范、监管程序更加完善、监管范围不断增大,监管工作内容更加深化的经验。

联合约谈,震慑违法,是北京市采取的综合监管措施之一。针对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北京市安监局多次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联合约谈,并对约谈情况进行通报。如对地铁十号线十二标段违规穿越新兴桥的参建单位、严重违规的专业运输企业、发生事故的施工工地临建房屋生产安装企业等多家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在社会上起到了较强的震慑作用,使违章施工、冒险作业等违法现象明显减少。

联合执法,消除隐患,是北京市安监局综合监管的第二项措施。几年来,北京市安监局围绕建筑、交通等高危行业存在的工程建设突出问题,京沪高铁京津城际铁路沿线隐患及道路客运隐患,定期开展专业运输企业、建筑施工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的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存在严重隐患的单位,会同交通、建筑、商务等部门召开大会,通报检查发现的问题,不仅消除了一批影响城市运行安全的隐患,同时也对同类企业起到教育和警示作用。

综合考核、落实责任,是北京市安监局综合监管的第三项措施。通过对区县政府及市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综合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市政府绩效考核挂钩,促使各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管任务,有效形成综合监管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2011年,全市各类事故同比减少85起,下降8.5%,死亡人数减少87人,下降7.4%。

提高五项综合监管能力

综合管理工作职责篇5

关键词:

安全生产;综合监理;建议

长期以来,关于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问题,一直困绕着我们,是各个层面争议最多,可又不能真正解决的问题。虽然在工作实践中偿试着“摸着石头过河”,作了一些具体工作,但真正的工作规范仍未形成,还有许多的新情况需要面对,更有许多的路要走。

1关于对综合监管存在突出问题的分析

1.1职责范围不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履行的综合监管职责中的“综合”,应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辖区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的谋划、部署、组织与实施;二是对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与监督。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划定综合监管工作的职能范围,虽然有“谁主管、谁负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等原则,但由于有些安全生产工作实际上很难非常清楚地界定和明确由某个具体的部门负责,作为综合监管部门,最后总是成为“大箩筐”、“万金油”和“灭火队”,更成为此类工作及其责任的承担者;同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承担了不少属于专项监管部门应承担的具体工作,综合监管工作实际上处于一种无“边界”的状况。

1.2体制定位不清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与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专项部门是处在同一层次上开展工作的,在对同一级专项监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时,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就行不通,必须用安委会或安委会办公室的名义。因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使综合监管职能的主体、方式及程度仍然缺乏一个有效的突破口和有力的“抓手”。此外,作为综合监管的部门本身,又承担了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的直接监管,这种集裁判员、运动员和教练员角色与功能于一体的职能配置,导致了安监部门东奔西跑、精力分散,削弱了对主管业务的监管。

1.3权责运行不对称。由于综合监管具有明显的复杂性、工作难度较大,因而从权利配置与运行的角度看,保证综合监管主体有效行使综合监管职能的基本前提,是使其拥有相应及足够的权力。而现实的情况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涉及的工作范围,除了生产领域外,还有非生产领域,不管是生产安全事故,还是非生产安全事故。还有不少地方在进行事故的责任追究时,不管什么类别的事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负责人都“榜上有名”,理由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综合监管,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陷入权力小责任大、无权有责或有限职权无限责任的不合理状况。

2关于对做好综合监管工作的建议

在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大环境下,搞好综合监管是一个全新和充满挑战的工作,因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在现有的体制、机制条件下,面对现实、认真研究、准确定位、理清思路、全力抓好自身应该抓、可以抓的各项综合监管工作。

2.1合理进行定位

2.1.1从工作定位看,综合监管是层次较高、较为宏观的监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综合监管所处的层次要高于专项监管、行业管理部门,它们之间不是行政上的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但综合监管部门可以对专项监管、行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指导、协调、督促与检查。

2.1.2从工作性质看,综合监管是全局性、综合性、局部性的监管,其工作立足点、着眼点和着力点是要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方向、思路、格局和目标得以实现。

2.1.3从工作内容看,综合监管的工作对象主要是下级政府及安全生产专项监管部门、行业管理门,工作重点在于对这些部门的工作进行协调、指导、督促及检查,而不是代替、包办具体工作,也不是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具体的管理和检查。

2.2坚持“三个到位

2.2.1思想认识要到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地位、作用以及做好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重大意义。要清醒地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事关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经济的持续、协调、健康、快速发展,事关社会政治稳定的大局。

2.2.2履行职责要到位。凡是法律法规已经明确的和同级政府赋予的综合监管职责,都要通过我们的努力,逐项落实,不能有半点犹豫,不能有半点马虎,不能有丝毫放松和懈怠。

2.2.3工作措施要到位。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地方党委、各级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根据不同阶段、不同行业和不同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或者提出对策、措施与建议,并通过强有力的组织、引导,推动和加强监督、检查、指导、协调,促进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抓好落实。

2.3推进“四个转变”

2.3.1要转变观念。应树立安全也是政绩,安全有利于发展,安全就是建设,安全也是大局,执法就是权力,监管就是服务等正确的政绩观、发展观、安全观、全局观、权力观和服务观,坚定信心,努力工作,做到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促发展,扎扎实实抓安全。

2.3.2要转变工作重心。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要从过去重事后查处,转向重事先防范;从重治标转向重治本;从重眼前转向重长远;从重部署转向重落实;从重政府推动转向促企业自动上来,真正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

2.3.3要转变工作方式和手段。要把监管方法和手段从一般性的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转合依靠科技手段、提高综合监管的科技含量上来;从过去行政型管理为主转向依法监管,主要依靠法律手段:来规范各方面的安全生产行为,把各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纳入法制化轨道上来;从单纯依靠集中整治转向既抓集中整治又加强日常监管上来。

2.4发挥“四个层次”作用

2.4.1发挥好政府的主体作用。政府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主体,综合监管就包括着对下一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督促和监督检查。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赋予各级政府较为明确的职责,督促下一级政府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逐步建立并完善“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相应负责”的格局,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下去。

2.4.2发挥好专项监管部门的主体作用。发改、公安、交通、建设、消防、质监、服务业、旅游、经信、电力等部门,是各有关行业或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主体,安监部门要相信、依靠专项监管部门,凡属于专项监管部门监管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一定要由他们承担,自己则集中精力当好“裁判员”,真正做到“综合不代替,协调有权威”。

综合管理工作职责篇6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平安企业”创建活动为平台,在抓好国有企业(企事业单位)综治工作的同时,实施民营企业综合治理,不断提高我县企业综合治理工作水平,为深入推进“平安”建设,保障和促进我县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治安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通过推进民营企业的综合治理工作,落实企业治安防范各项措施,努力实现无刑事案件、无安全事故、无职工集体越级上访、无职工违法犯罪,着力打造“平安企业”。

(二)具体目标:在全县符合条件规模以上民营企业中建立完善综治工作的组织和工作制度,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总体要求创建面达100%,使各项工作机制实现规范化、制度化,达到有组织、有人员、有制度、有措施,有实效的“五有”要求,实现“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办好自家事”的创建效果。具体表现在:

(1)企业内部治安状况良好。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全面落实,企业治安防范水平明显提高,治安隐患得到有效消除,盗窃等多发性、可防性案件得到有效遏制,不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不发生职工吸毒、参与活动等各类违法犯罪;员工国家安全意识明显提高,外向型企业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得到加强。

(2)企业内部关系和谐。企业调解组织健全,排查调处工作开展正常;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规范有序;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因劳资关系、企业改制、工伤、职业病等因素引发的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和处理,不发生企业职工群体访、越级访等影响较大的事件。

(3)企业内部公共安全、消防安全、生产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做到责任明确,制度健全,措施落实,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严重职业病危害和严重环境污染、破坏事故得到有效控制;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精麻药品、放射源等管制物品管理规范,不发生泄露,爆炸和脱管失控事件;不发生因配合不力、控制不力导致传染病在厂区内扩大传染的事件;不发生较大职业中毒事件;食堂、餐厅不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各类自然灾害和公共突发性事件防范及时,处置到位。

(4)企业依法诚信经营,防范经营风险的能力明显提高。企业主、企业职工守法、诚信经营意识大大提高;企业在经营活动中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商业规则,不发生偷、漏税、生产假冒伪劣商品等扰乱、破坏社会主义县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案件;企业防范商业欺诈等经营风险的能力不断提高。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15年8月)。工作任务是:做好创建“平安企业”、推进“综治进民企”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并对民营企业进行调查摸排,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15年8月—2015年12月)。工作任务是:全面推进和指导民营企业开展“平安企业”创建工作;注册资金500万以上、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企业,按照本《实施意见》的规定全面开展创建活动。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2015年12月)。工作任务是:把开展创建“平安企业”、推进“综治进民企”活动纳入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考核内容,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和命名。对符合县级先进的“平安企业”,由县经委牵头,县综治办等相关部门参加,经检查验收后,报县综治委命名。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1、建立民营企业综合治理工作组织领导机制。成立县工信委“平安企业”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委投资股,负责落实县综治委的统一部署,牵头组织开展创建“平安企业”的日常工作;全面推行和完善企业综合治理工作的“法人责任制”,建立由法定代表人负总责,企业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科室、车间、班组负责人或其他有关人员参加的组织领导机制,民营企业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党政负责人应与企业法定代表人签订综治工作责任书;企业负责人应与内部机构负责人签订责任书;企业还可以根据需要实行企业、科室、车间、班组四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设立企业治安保卫部门,配备专人,实行双重管理,既向本企业领导负责,又按“属地管理”原则接受所在乡镇(街道)综治部门和开发区社区的管理。企业员工300人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应设立企业治安保卫部门(含治安保卫、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矛盾纠纷调处、禁毒、反、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公共安全等管理职能),企业治安保卫部门应配备综治联络员、纠纷调解员。综治联络员负责落实本部门、本单位积极贯彻落实所属辖区综治、公安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治安综合治理的决策和工作部署;纠纷调解员负责定期排查治安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及时调解企业内部的民间纠纷。企业综治联络员、纠纷调解员名册报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备案。员工在300-200人的企业,应建立企业内部治保室,配备专职治保工作人员。200人以下企业,应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实现与主管部门、所在辖区综治、公安部门的信息沟通。

2、完善企业治保工作运行机制。积极开展企业内部治安自治,根据企业自身发展需要,积极开展值班备勤、治安巡逻、看楼护院、纠纷排查、法制宣传等治安防范工作;加强对职工的法制、道德教育;指导企业建章建制,实行规范化管理。

综合管理工作职责篇7

今年以来,我部系统和省部属驻泉各单位高度重视综合业务系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人口与综合业务系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切实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综合业务系统工作的领导,大力推进综合业务系统综合治理工作,综合业务系统管理逐步走上了经常化、规范化、法制化的管理轨道,形成了齐抓共管综合业务系统工作的良好格局,涌现出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建设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汽车运输总公司晋江公司、市公路稽征处、市电业局等综合业务系统管理先进单位和许多先进个人。它们的成功做法,给了我们许多有益的启示。虽然不同的单位因不同的工作性质有不同的工作做法,但共性都是一致的,有三个方面应值得大家借鉴,形成共识。

1、领导的重视到位、责任到位,是搞好我部机关综合业务系统工作的关键。综合业务系统工作能否上水平,关键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抓好落实。综合业务系统工作之所以强调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这是因为人口问题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长期面临的首要问题,也是我国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问题。我部机关各项工作要走在全市前头,主要领导也就要在这方面做出示范和表率。从今天交流的情况也就充分地表明,只要领导思想上高度重视,就必然会在组织上加强领导,在措施上加大力度,上下左右一条心,齐抓共管促落实,许多重点、难点问题也就能迎刃而解。如市建设局、市汽车运输总公司晋江公司、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电信局等单位,这些单位的领导都能从实践“三个代表”的政治高度,进一步提高抓好综合业务系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党政一把手亲自担任综合业务系统工作领导组组长,配备综合业务系统专(兼)职干部,实行分级管理、层层负责,形成综合业务系统工作网络。这些单位的领导能根据本单位情况,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如市建设局、市卫生局及时召开由各下属单位的主要领导、分管综合业务系统的领导、综合业务系统干部以及各县(区、市)局主要领导参加的规格最高、规模最大的综合业务系统工作会议,具体贯彻部署市综合业务系统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并与下属单位主要领导签订《综合业务系统工作责任书 》,同时还出台了一些有利综合业务系统综合治理的相关措施,确保综合业务系统综合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市公路稽征处等单位不仅与下属各公司签订综合业务系统工作责任书,而且还把综合业务系统各项指标纳入年度经济指标,一起布置,一起考核,真正把企业综合业务系统法人代表责任制落到实处。同时加强内部协调配合,彻底摸清查实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婚育情况,实行单位内部的综合业务系统综合治理,较好解决了综合业务系统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

2、综合业务系统专(兼)职人员的认真负责、真诚服务,是搞好综合业务系统工作的有力保证。综合业务系统“五清理”以来,我部各系统和省部属驻泉各单位的综合业务系统工作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效,这与综合业务系统干部的辛勤努力是分不开的。我部系统的广大综合业务系统专(兼)职人员能满腔热情、恪尽职守,正如市人行兼职综合业务系统干部林子平七年如一日,对本单位综合业务系统工作的真情服务体现一个“诚”字、爱岗敬业体现一个“敬”字、辛勤耕耘体现一个“细”字、规范管理体现一个“严”字,表现出高度的事业心和强烈的责任感。清源山风景区管理处、市农行、山美水库等一些先进单位的综合业务系统管理人员,不辞辛苦,加班加点,按时按质完成“五清理”工作,建立健全综合业务系统档案,严肃查处违纪超生人员,较好地完成任务。如省五建有员工3000多人,对育龄对象跟踪管理达1500多人次以上,工作量较大,但综合业务系统管理员能始终如一,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处理到位,如期完成综合业务系统工作任务,受到好评。__师院、晋江汽车运输公司的综合业务系统干部则能做到“诚心、热心、真心”、“手勤、嘴勤、腿勤”,多年如一日,确保了单位十多年来晚婚率、独生子女领证率、节育措施率、违反综合业务系统处理率均达100。正是这些综合业务系统干部忘我的负责精神,才使我部单位的各项综合业务系统任务得到具体的落实,有力保证了我部单位综合业务系统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

3、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工作方法,是搞好综合业务系统工作的有效措施。我部单位的综合业务系统管理与宣传教育方式与农村工作有不尽相同的地方,各综合业务系统先进单位都能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因地制宜,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转变服务观念,制定有效工作措施。在综合业务系统管理方面,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以人为本的精神,在落实综合业务系统责任书的同时,强化服务意识。如省五建第二分公司金帝花园工地针对外来务工人员流动性大、综合业务系统工作难度大的管理特点,层层落实综合业务系统工作责任制,分公司与金帝花园等工程项目部签订了外来务工人员综合业务系统工作责任状,项目经理与工地队组长签订了责任状,把综合业务系统责任层层分解到人到位,从而形成一级抓一级,上上下下有人管,同时改善外来务工人员的生活设施,使综合业务系统、生产取得双丰收。在宣传方面,能利用墙报、版报、简报、宣传栏、录相、印发宣传材料和报告讲座,成立人口学校、征订综合业务系统报刊、综合业务系统知识测试问答、以会代宣传等形式,提高全体职工对综合业务系统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及自觉参与意识,如市电信公司、市移动通信公司等单位能利用办公自动化OA系统发送电子邮件,又如市人行、市汽车运输总公司晋江公司能利用对外服务窗口的大厅的一个大型电子屏幕宣传有关综合业务系统政策、法律法规、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知识,把综合业务系统宣传教育和优质服务结合起来,大力宣传综合业务系统政策,法律法规,统一思想,形成共识。

二、乘势而上,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年度综合业务系统的各项工作任务

现在,我部机关的综合业务系统工作已有很好的基础。首先是市委、市政府把综合业务系统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力度正在加大。6月6日,市委、市政府相继召开了全市人口资源环境工作会议和全市综合业务系统工作表彰暨村民自治工作会议,施永康、何团经等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都作了重要讲话,为我们抓好综合业务系统工作指出了明确的目标和任务。其次是我部各系统和省部属驻泉各单位已经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我们要学先进、找差距、攻弱点、上水平,不断地扩大先进面,我部的综合业务系统工作就能开拓出新的局面。其三是通过在前几年综合业务系统工作的“五清理”取得良好成绩的基础上,我部机关的综合业务系统领导体制已经健全,常规管理基本到位,综合业务系统宣传氛围浓厚,综合业务系统队伍建设也有了新的成效。因此,我们要乘势而上,认真地对照年度目标任务,排出工作的倒计时,推动机关综合业务系统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1、要继续坚持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原则,切实地履行好部门的工作职责。综合治理是新形势下抓紧抓好综合业务系统工作的一项根本措施,我部各单位都要进一步提高对综合治理人口问题重要性的认识,健全和完善综合业务系统综合治理责任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综合业务系统工作局面。年初,市综合业务系统领导小组向我部30个部门下达了“综合业务系统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综合业务系统工作的职责范围。半年来,绝大多数部门能够按照责任书的要求抓好综合业务系统工作职责的落实,也涌现出工作走在前头的单位,如市建设局党组把综合业务系统工作同生产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从上到下层层落实责任制,从左到右严格把好干部考核、招工招干、评优评先等关口,确保综合业务系统综治落到实处。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还有相当一部分单位无动于衷,职责缺位,没有按文件要求成立领导小组,没有按部门职责落实工作措施,没有按工作规范建立上下沟通联系机制。在全市综合业务系统工作表彰暨村民自治工作会议上,市委副书记何团经同志已严肃地指出了这方面的问题,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因此,我部各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第一责任人应当有敏锐的政治感和高度的事业心,亲自查一查所承担的职责是否落实、有无真正到位,进一步突出综合业务系统综合治理机制,加强对所在单位落实综合业务系统工作职责的督促检查,促使齐抓共管综合业务系统工作局面的形成。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六、七月期间,我部各部门要自查自纠履行综合业务系统职责情况,抓紧补缺补漏,年底市综 合业务系统领导小组将组织进行检查并通报,以确保综合业务系统职责全面到位。我部其它各有关部门也要切实地发挥职能作用,对综合业务系统工作重点、难点问题要进行专项治理,齐抓共管,齐心协力,共同营造良好的综合业务系统工作政策环境。

综合管理工作职责篇8

二是纵向理顺市县执法管理体制,着力推动执法力量下沉。按照“市区只保留一个执法层级”的要求,理顺市与市辖区的执法管理体系,在市级设立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为市交通运输局所属副县级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负责市及市辖区和临沂境内高速公路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行市与区统一执法。在县级,参照市一级做法,推动调整县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职责,由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筹负责本辖区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并接受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进一步理顺市县执法管理体制,充实县区执法力量。

三是建立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凝聚改革推进部门合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尤为重要。为此,临沂市专门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的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织、财政、人社、审计、法制、交通运输、公路等部门单位为成员,负责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并以市政府文件的形式明确了各小组成员的职责分工。同时,在交通运输部门内部,建立职能部门、行业管理机构与综合执法机构间的协调配合、信息共享和业务协作机制,加强工作会商,及时研究解决管理与执法工作中的问题,形成事前预防、事中检查、事后查处有机结合的长效监管机制,提高交通运输行业的行政管理效能和公共服务能力。

四是科学配置执法支队机构编制,充分保障综合执法工作力量。改革中,临沂市注重加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编制保障,根据“编随事走、人编同调”的原则,涉及专门执法机构的,整建制划转编制和人员;涉及承担部分执法职责机构划转的,按照职责承担比例划转人员编制,根据执法工作实际需要,综合设置了7个科室、13个大队、4个定点监察机构,确保有足够力量开展执法工作。考虑到改革涉及单位的人员身份不同,新组建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实行人员统一使用、编制分类管理,批准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其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身份和职级不变;其他符合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条件的人员,由组织、人社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过渡。执法工作所需的辅、技术性工作岗位,可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予以解决。

改革过程中,结合实际情况,我们认为需要注意如下四个方面问题。

一是坚持改革在前、分步推进,有助于减少改革阻力。交通运输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需要整合运政、路政、地方海事、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等多方面执法职能,必然涉及执法机构性质不同、人员编制身份不同等问题。从外省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践来看,有的省市自定了行政执法专项编制,人员按照公务员对待和管理;有的省市在改革完成后,涉及事业分类、参公问题暂未得到解决,仍采取人员统筹使用、人员分类管理的方式。对此,改革的推进应坚持改革在前、人事配套在后,不能因噎废食,阻碍改革步伐。具体可采取分步推进的方式,先将要整合的队伍整合起来,人员管理上可采取人员统一使用、编制分类管理的方式,再视实际情况逐步予以规范。

二是科学厘清职能划转的边界,有利于最大化凸显改革成效。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在职能划转范围的把握上,应坚持“以整体划出为原则,选择性划出为例外”的标准,将行政执法权及相应职责一次性划入新组建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避免出现划出部门“选择性”划出、划入部门“挑肥拣瘦”的现象,减少职能划转的无意义争论,提升改革成效。在职能划转过程中发生的行政处罚及相关的行政行为,除职权划转前已经立案但尚未结案的案件外,划出部门不得再行使已划由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行使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强制权。

综合管理工作职责篇9

加强综治工作的领导是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根本保证,落实责任是搞好综治工作的措施保障和具体体现:在和地区农牧局签订《综治管理目标责任书》后,我单位领导十分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所长为单位第一责任人,实行“一把手”负总责,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层层建立责任制,明确责任,重大事情“一把手”亲自抓,明确了分管领导,指了定专人负责,做到责任明确,任务到人,建立完善综治工作责任体系,形成上下一心,齐抓共管的局面,完成了地委、行署和地区农牧局的各项综合治理工作。

二、健全制度,落实责任

为抓好综合治理工作,我单位制定了《山南地区动植物检疫监督所20__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在责任书中明确了目标和任务,把综治工作纳入了全年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本单位第一责任人和单位各职工签订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把综治工作作为干部考核政绩和晋级的重要依据,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各负其责,定期自查。今年以来,单位各干部职工按照签订的责任目标,认真抓落实,定期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整改。二是月检、季评,加强督办。为了有效的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我单位坚持了月度安排,季度小结,年终总结的制度,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实行重点检查和全面检查相结合,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加强督办。三是奖罚分明。对综治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进行奖励,对综治工作不得力的进行通报和惩处,对出现的突出问题和不安全隐患采取措施及时整改,为我单位全年治安稳定工作奠定了基础。四是在对地区屠宰场检疫工作中存在的隐患进行整改的同时,制定和签订了《山南地区动植物检疫监督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加大了检疫力度。

三、狠抓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职工遵纪守法意识

我单位十分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教育工作,积极按要求参加上级组织召开的综治工作会议,及时传达贯彻会议精神,组织职工重点学习了《自治区社会综合治理条例》、《地区农牧局社会治安综合管理目标管理责任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同时还以宣传栏的形式组织全体职工进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动物防疫法的宣传,并开展斗争教育。通过宣传教育,大大提高了干部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与防范意识,掀起了职工学法用法的热潮,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从根本上起到了优化秩序净化周边环境的作用。今年以来,我单位未出现内盗案件、刑事案件等违法犯罪案件,也未出现重大治安灾害事故,为“平安建设”活动提供了有利的保障。

四、狠抓基础工作,夯实防范措施

1、建立健全了安全保卫制度,强化保卫工作。严格按照20__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及地区农牧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我单位正常的办公、生产、生活秩序,使我单位今年的安全工作体现出“领导重视,制度健全,措施得力,效果显著”的特点。

2、加强防范措施,完善硬件设施。今年以来,为了消除各种事故隐患,我们先后更换了老化电线、配置灭火器、防盗门、安装防盗窗等,定期检查用电线路、消防设施,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综合管理工作职责篇10

1.全面负责日常销售工作。

2.全面负责店面管理工作。

3.全面负责导购员的管理工作。

4.负责和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5.做好日常各种销售相关报表的统计工作。

6.做好货款回笼的督促核实工作。

7.制订促销计划并具体实施。

8.负责导购员的考核工作,审核导购员的工资和奖金。

9.做好有质量问题产品的退换货等售后服务工作。

10.做好导购员培训及人才储备工作。

11.及时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办公室岗位职责

(1)负责全所科室的行政管理、综合协调工作。

(2)负责党委及全所工作计划、总结和党务、行政文件的起草、印发工作。

(3)负责党委会、所长办公会、所务会的会务工作,提交有关申请及议题并根据会议决议督促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4)负责组织全所政治、时事的学习,协助党委做好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工作。

(5)负责拟订全所行政管理规章制度,定期督促检查。

(6)负责本所印章的管理,开具党务、行政等介绍信。

(7)负责党务、行政公文的收发、登记、传阅和整理、保管工作。

(8)负责人事档案、专业人员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9)负责全所人员及外聘人员行政管理、年度考核工作。

(10)负责办理职工的任免、调动、晋升、转正定级、离退、劳动合同、奖惩、工资调整、核定及统计上报工作。

(11)负责各种假期的审批,组织科室做好考勤工作。

(12)负责全所及各科室工作目标管理的实施、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

(13)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14)负责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工作。

(15)负责职工的公费医疗管理。

(16)负责上级及有关部门来往客人的接待安排等工作。

(17)负责计划生育、安全保卫和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18)负责车辆的管理、保养、维修,保证车辆正常安全运行。

(19)负责传达室的管理,做好报刊信件的收发工作。

(20)负责办公、房屋、水、暖的维修和维修改造项目的接洽管理。负责职工宿舍水、电表的抄表及办公电话的管理。

(21)负责本所房地产管理,上报有关材料。

(22) 做好本科室的管理工作,按时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后勤总公司综合办公室,是在总经理直接领导下的一个综合管理办事机构,是后勤总公司工作运行中承上启下,联系内外,沟通左、右的部门。

二、办公室的主要职能是参与总公司政务,办理事务,搞好服务。为总经理的工作发挥参谋、助手、信息、综合、协调、服务作用。

三、组织、安排各部门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四、了解和关心职工生活,重视安全生产,经常检查安全生产和防范措施,杜绝重大人身安全和事故的发生。

五、充分调动各部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为学院师生提供优美的工作和学习环境,搞好优质服务。

六、虚心听取职工的批评和建议,保证总经理决策的正确性,积极稳妥的推动后勤社会化改革的进程。

七、负责办理总公司内部职工人员调动、选岗、下岗待业等具体事务。

八、负责职工技术培训及总公司内部业务指标统计和工作目标考核。

学校综合档案室主任岗位职责

1.在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档案室的全面工作。

2.负责组织学习、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规定。

3.负责制订档案工作的工作计划、管理办法、规章制度等档案工作规范。

4.负责集中统一管理学校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资料,确保档案的安全。

综合管理工作职责篇11

2、党支部书记(指导员)是本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综治工作,要定期组织研究分析内部治安状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3、要结合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需要,建立完善治保、普法、帮教、调解、巡逻组织,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保持内部稳定。

4、党支部要经常检查、督促、支持综合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在内部治安管理中的职能作用。

二、基层基础工作

1、认真落实公司综合治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内部治安管理的需要,扎扎实实的开展工作。按时参加公司治安综合治理会议,及时汇报情况。

2、结合管理需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做到月度安排,季度小结,年终总结,要有记录,做到资料齐全、准确。

3、加强对职工队伍的管理,负责向每个职工签订年度个人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并监督实施。

4、充分利用黑板报、通讯报道、集体学习等形式,广泛深入进行宣传教育,不断提高职工自觉维护治安稳定的自觉性。

5、加强对职工、家属子女的普法教育,完成年度普法教育任务,不断增强法律意识。

6、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创建、达标活动,争创先进单位。

7、积极做好调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调解率达95%,调解成功率达90%以上。

8、认真做好后进和列管人员的帮教转化工作,做到对象、措施、效果三落实,帮教率达100%。

9、积极做好本单位内部治安防范工作,强化重点要害部位防范措施的落实。根据内部管理的需要,不断加强防范力度,杜绝各类案件的发生。

10、认真开展四无(无重大刑事案件、无民转刑案件、无重大治安灾害案件、无内部人员犯罪)为重点的创建活动,争创模范先进单位。

11、对可能发生的停工、停产、上访和械斗等突发事件,要及时发现报告,并采取稳妥措施处理,防止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恶劣影响。

三、目标与任务

1、保证内部职工无一人犯罪及劳动教养。

2、杜绝特大、重大治安案件发生,保证单位年度不出现重大刑事案件。

3、严禁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损坏公司财物的现象发生。

4、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办事,防止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

5、强化管理,杜绝公司财产内盗和被盗案件发生。

6、发生违法违纪案件,按公司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对单位进行处罚。

四、奖罚规定版权所有

1、本责任书规定的本年度基础工作及目标任务,列入责任人的工作目标,作为考核政绩和晋级依据之一。

2、对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人和单位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奖励,完成本年度目标任务的不奖不罚。

3、对严重失职,管理不善,发生案件造成影响的,取消责任人和单位年度评先、受奖、晋职、晋级的资格,除按规定赔偿经济损失外,并给予罚款;情节严重的按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五、其它

1、党政第一责任人如有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行职责。

2、本责任书解释权在公司综治领导小组。

综合管理工作职责篇12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整合职能,调整机构、理顺关系、精简人员、提高效能、平稳过渡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我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改革,努力构建一支适应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精简,高效执法队伍,确保改革平稳、规范,及时完成任务。

二、主要内容

(一)整合职能

将全区道路运政、公路路政、水路运政、地方海事的监督处罚职能进行整合,由新成立的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承担。

(二)机构设置

成立“市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下简称“区交通执法大队”),为区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相当副科级,业务上接受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指导。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国道324线江口石亭超限运输检测站(以下简称“石亭检测站”),其职责交由新成立的区交通执法大队统一管理。政综〔〕185号下放的原市江通公路稽查站的职责交由区交通执法大队行使。

(三)主要职责

1、区交通执法大队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区交通综合执法监督检查,协助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重大和跨区域(辖区内)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2、职责划分

(1)与运输管理(地方海事)机构的职责划分。运输管理(地方海事)机构承担公路、水路运输行业行政许可(含由区交通运输局许可的事项)、汽车维修、技术鉴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和制定行业规范、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等职责,承担与之对应的安全监管职责。区交通综合执法机构承担本行政辖区的公路、水路运输(含城市公交、出租汽车、汽车租赁)行政监督处罚、查处非法营运和与之对应的运输市场秩序、安全生产等监管职责。

(2)与公路管理机构的职责划分。公路管理机构承担公路行政许可、养护等职责和与之对应的安全监管职责。区交通综合执法机构承担本行政辖区的公路路政监督处罚、公路巡查、治理超限运输和与之对应的安全监管等职责。

(四)人员编制

区交通执法大队事业编制28名(含石亭检测站12名),所需编制由区运输管理所划转23名和政综〔〕185号划转5名解决,核定领导职数3名,其中大队长1名(副科级)。根据政综〔〕185号核减区运输管理所人员编制23名。

三、保障措施

(一)人员划转

1、原执法机构未进行参公登记的执法岗位在编干部,可按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在公务员登记中对有关人员进行考核的通知》(人发〔〕253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工作办法的通知》(人发〔〕186号)精神,经考核择优选调。

2、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按照政综〔〕185号的编制划转数,于2012年5月完成区道路运政、水路运政、地方海事机构在编的稽查人员划转交接手续。

(二)参公工作

根据政综〔〕185号精神,区交通执法大队成立后,应按照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有关规定,做好参照公务员法事业单位的报批和人员登记工作。

(三)养老保险

1、养老保险接续。市属的公路稽征、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和区运输管理所(地方海事处)人员划入区交通执法大队后,按照属地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规定继续参保,区交通执法大队负责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基金转移等工作。

2、养老金标准。市属的公路稽征机构离退休人员划转区交通执法大队后,执行属地标准。离退休补贴标准高于所在地的,高出部分暂予保留,今后该项补贴随当地津贴标准的调整逐步冲销。

3、提前退休。符合省政府政办〔2009〕50号文件规定提前退休条件的市属公路稽征机构人员,在区交通执法大队成立前,根据本人意愿,由市属公路稽征机构向区交通运输局申请办理提前退休,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经费来源

区交通执法大队经费为财政核拨。经费来源。一是省级财政下划的年省级交通部门预算支出基数;二是从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返还资金中下达地市基数及增量;由市财政按公路稽征、路政、运输管理(地方海事)划转人数切块下达区财政,不足部分由同级财政安排其他资金。

(五)资产管理

省公路稽征局稽征所及石亭检测站(市公路局石亭公路站)资产划为区交通执法大队的办公场所。

(六)执收管理

区交通执法大队执法执收收入,上缴同级财政,支出由区交通运输局商区财政局安排。

市公路局管养的公路路政赔补偿费由公路部门执收,用于公路损坏修复和综合执法机构执收办案经费补助等;罚没收入由区交通执法大队执收,专项用于路政管理(含执收办案经费补助)等,支出由区交通运输局商区财政局安排。

(七)划转时点

以2012年月30日止,市属公路稽征、路政及运输管理(地方海事)在编人员正式移交到区交通执法大队。

(八)工作交接

改革过渡期,区运输管理所(地方海事处)机构继续履行并承担原有监督处罚职责,公路路政管理机构继续履行并承担原有职责,直至与新成立的区交通执法大队完成工作交接。区交通运输局负责主持辖区交接工作。

四、工作要求

实行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是深化交通行政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波及面广,政策性强。为此,各部门必须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

(一)加强领导,积极推进。开展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是交通运输管理体制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的重大改革,政策性强,波及面广,要充分认识改革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成立由区编办、公务员局、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交通运输等主管部门牵头的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改革工作稳妥推进,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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