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建筑论文合集12篇

时间:2023-06-26 10:19:33

古代建筑论文

古代建筑论文篇1

山西省现存文庙24处,对于文庙专门性的研究甚少,大多都是在古建筑的专著中涉及。《山西文物建筑保护研究文集》中对研究山西建筑的理论作了概述;《山西南部全国重点文物古建筑保护规划研究》对山西南部古建筑的现状进行了介绍和分析,提出了文物古建的保护规划;《中国古建筑名词图解辞典》主要对古建筑特别是山西古建筑的结构、法式、装饰部件等以图片的形式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山西古建筑通览》以图片文字想结合的方式介绍了山西古建筑的精粹;《山西古建写生》用画笔尽可能多地描绘下了山西的古建筑,尤其是一些不为人知的古建筑,真实的记录了这些璀璨国宝的现状。虽然山西古建筑的专著众多,学术论文更是不胜枚举,但是关于山西文庙的研究极少。本文主要通过对山西现存的文庙资料的整理,来分析研究理论与方法,试图探讨古建筑研究的理论与方法。

(二)山西文庙的分类

根据表一,我们能看到,山西现存的文庙保存情况并不一样,多数经过岁月或人为的破坏,都以残碎不堪,有的文庙只有大成殿残存。同时也可看出,大成殿的规格也不尽相同。所以,在研究山西文庙时,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有不同的分类方法。以地区为分类标准,可分以下三类:晋北地区:大同府文庙、浑源文庙、代县文庙、埻阳文庙、静乐文庙晋中地区:离石文庙、太原府文庙、清源文庙、晋源文庙、平遥文庙、左权文庙、金庄文庙、静升文庙晋南地区:襄垣文庙、潞城文庙、长子文庙、浮山文庙、永和文庙、闻喜文庙、新绛文庙、绛县文庙、万泉文庙、阳城文庙、南召文庙以大成殿的建筑类型(屋顶形制)为分类标准,可分为以下几类:单檐歇山顶:大同府文庙、浑源文庙、代县文庙、埻阳文庙、静乐文庙、离石文庙、太原府文庙、清源文庙、晋源文庙、平遥文庙、潞城文庙、长子文庙、浮山文庙、永和文庙、闻喜文庙、绛县文庙、万泉文庙重檐歇山顶:左权文庙、新绛文庙、阳城文庙单檐硬山顶:金庄文庙单檐悬山顶:静升文庙、襄垣文庙、南召文庙笔者认为,除了以上两类分类标准之外,还可按照年代、建筑布局、装饰特点、残存情况进行分类,在这里不作详细论述。

(三)山西文庙的横向及纵向比较研究

本文在前面已经说过,建筑的特点与文庙历史文化的渊源以及地域建筑艺术的审美取向都有关联,对其进行讨论,既应该考虑针对其文化背景的纵向发掘,也应该考虑对不同地区同类建筑形态差异的不同比较。大成殿是文庙的正殿,也是文庙的核心。以下的比较研究均以大成殿为标准。1、横向比较研究(以元代为例)根据表一统计,元代,在晋北、晋中、晋南都有文庙的分布,其中以左权文庙大成殿的建筑规格为最高,其次为晋北,最后为晋南。山西地区的文庙作为地方性建筑,文庙的建筑必定要服从中央的安排,不得僭越,但是又由于地方的因素,包括财力因素、人为因素、审美因素等又有不同。2、纵向比较研究(以晋南地区为例)在晋南地区,从金至元、明、清都有文庙的建设,其中以明、清时期最为突出。而明清时期多为“扩建”,即将面阔三间的扩展为五间,五间的扩展为期间,尤其是晚清为盛行。结合当时晚清的政治情况来说,扩建文庙大成殿或许是官员政绩的一种表现。所以,文庙的纵向比较研究应与当时的社会情况相结合。

(四)山西文庙的历史价值

文庙的建设是与儒家文化的传播密切相关的,山西地区文庙的盛行同样也是儒家文化渗透的结果。文庙的存在,无论对古代教育还是现代教育都有很深刻的影响。下面就左权文庙来说明这一情况。左权文庙建于大成殿重建于元大德年间,至今已有700多年的历史。第一,左权文庙大成殿建筑结构简练,造型优美,做工上使用圆木为梁材,甚至使用弯木,表现出构架设计中的简单灵活。从现存彩绘上看,用料和工艺都十分讲究。建筑气势恢宏,做工精细,用料硕大,具有很高的历史、科学及艺术价值;第二,左权文庙大成殿坐落于左权中学南边,其教育作用也显示得尤为重要。(五)山西文庙的修护保存(以埻阳文庙为例)已有近1700年历史的中原边陲重镇——崞阳在《读史方舆纪要》中这样记载:“大同有事,以重兵驻此,东可以卫雁门,西可以援偏关,北可以应云朔,盖地利得也。”在过去漫长的岁月中,崞阳无论在哪个朝代都倍受重视。文庙始建于元代,占地面积近两万平方米,殿、祠、坊、阁、亭、台、楼、榭等百楹建筑星罗棋布,构设精巧,是其历史上一座极具魅力的儒学圣地,可想而知其昔日的繁华和历史上的重要地位。但现在,崞阳文庙已经失去了往昔的辉煌。近8米高的崞阳文庙的大成殿地基为砖石结构,由于自然和人为的毁坏,周边的条石已经脱落,砖面松动。古庙前院养鸡后院晒粮,城墙上挖砖种地,城墙边挖土盖房,保护不力导致文庙严重损坏。而今,文庙的危机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一方面面临资金的问题,另一方面又面临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这也是现在山西大多数文庙面临的问题。要想文庙面临的问题得到实际的解决,这就需要有关部门加大关注力度和资金投入,是我们的宝贵文物财富得以保存。

古代建筑论文篇2

2江西古建筑文化的特点

2.1社区讲究整体规划,建筑群和外界和谐共处古人讲“风水”,许多有名的古村选址大多依山傍水,居住在其中多感觉到大自然给予的“势”,令人心神舒坦,这其实就是古人的“天地偕行,尊重环境”的表现。在许多江西古村的建筑规划来看,大致分为以外界环境风水为主导的住区规划和以村落整体和谐为主导的住区规划。第一种的标志性古村是“堪舆文化的发祥地”——江西省兴国县三僚村,作为“中国风水第一村”,中国风水学的杨、曾、廖、赖四大祖师中的前三位都是出自三僚,而赖布衣也是从三僚继承衣钵。三僚村坐落在一块犹如太极罗盘的盆地中,盆地中间有一个长条形的石峰,犹如罗盘的指针,而在盆地边缘有一颗枯树和圆石相伴,当年也是被誉为风水师的雨伞和包裹。当年“杨救贫”发现了这块“风水宝地”后便带着后人在此处安家落户,从此风水堪舆学在这里绽放光芒,在历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第二类的古村则以整体规划为主导,比如安义县古村群,历史可追溯至唐代,由三个古村鼎立相望,由福禄寿三条古道联通,讲究规划和谐一体,融古郡风韵与田园风光于一体。又如乐安县流坑古村,村里用鹅卵石和青石条铺成一个七横一纵的街巷,街巷两侧布有明沟,下部又有纵横相接的暗沟,水可以有组织的排向村内鱼塘,据说为了保持沟道通畅,当年沟内养了许多乌龟用以清理淤泥,成为原始而有效的下水排污系统。由以上两类社区规划特点我们可以看出,先辈们对于建筑的认识是理性和感性并重的,虽然局限于科技的水平,但是这并不影响古人对于内心美好事物诉求的表达和对神奇的大自然的探索。

2.2设计讲求见微知著,不同的设计有着不同文化内涵当你粗略的看了眼古村的建筑,你或许会觉得大同小异,可是当你深入了解后就会发现原来这些建筑的不同设计都蕴含了古人的各种期盼、愿景、诉求,在古村中许多细微的设计如石雕、窗花、壁画都是这种思想的体现,比如罗田村“官帽门”(希望后人出仕官)、“和气巷”、流坑村照壁上的石雕“连(莲)升三级”(用“莲”喻指“廉”),用喜鹊代表“喜”、用“门当”体现身份、用槐树寄托哀思等。而且在许多的建筑设计当中,融入了独特的风水文化,比如有些庭院围墙高度,日光射入围院的角度等等,其中不乏脍炙人口的轶事。这些奇妙甚至可以说天马行空的设计承载了人们的某些愿望,古人用这种无声的方式去表达内心热切的情感,却又委婉含蓄,也很符合中国民间传统思想文化,是建筑与文化“接地气”的结晶,蕴含着中华传统文化的精髓。

2.3规划格局融合“天人合一”思想,讲求“天地偕行”对于古人个体而言,他们会把南视为至尊,而把北象征为失败、臣服。古代皇帝为了顺应天命,都是把宫殿修建的坐北朝南而“面南称尊”,古代老百姓修房子都会偏离正南方一些,以免犯了皇帝的忌讳。江西古村落,民宅基本都是“坎宅”(坐北朝南)。这是由于中国处于地球北半球、欧亚大陆东部,大部分陆地位于北归线(北纬)以北,一年四季的阳光都由南方射入,朝南的房屋便于采撷阳光。而阳光不仅对人的好处很多,自古也是人们所崇拜的对象,象征着权利和威望,也是古人对于大自然崇拜的流露。看似封建迷信的东西,实则蕴含科学的地理学问。对于许多村落的选址,会要求“山水有情,藏风聚气”。虽说村庄大多无固定形态,有些甚至弯曲绵延,但是传统的村落民宅和庙宇古寺大多依山傍水,并讲求负阴抱阳(就是阴阳相合,万物和谐的意思),其中水北为阳,建筑后背为龙脉之山,作为宅后的屏障,龙行遇水而止结,后山之势仍向两侧延伸,成为左辅右弼(青龙、白虎)护卫屋宅。这种四周环山门前流水的格局正是所谓的“藏风聚气”的基本格局。而以现在的眼光来看,这种环境确实能够给人带来融入自然,调节身心的各种裨益,因为良好的采光、通风,还有冬挡寒风,夏拥暖流,契合人对大自然美好的追求与向往。总体而言,古村中体现的一些“风水”概念,主要还是古人追求“天人合一”的思想,崇拜自然而又和自然和谐相处,利用自然的力量去温养自身,强调对内在的调理,对自然的敬畏,而这正是当今社会建筑与人所渴盼和缺失的。

2.4古建筑学博大精深,融合了地理学、天文学、哲学、心理学等学科由于古时建筑材料、技术水平等限制,古村落的建筑大多较低,但是这并不能说明古村建筑没有可取之处,反而恰恰体现了古人智慧的力量,而其中极端的代表自然是北京故宫,天坛之类的建筑,你能想象在一个没有各种铁臂机械和钢筋混凝土的时代,要如何一个高水平的综合知识的综合应用才能建起来这些堪称奇迹的建筑。中国自古以来是个农业国家,所以古村的选址不仅需要通过风水师和建筑师凭借多年的经验去选取一个令人处之舒坦,吉利祥和的地方,更要能够躲避各种自然灾害和适合耕种的地方。古人多注重传承,认为一块福荫之地能够带来一个家族的兴旺发达,一个前有明堂财气、后有文昌官气的地域,自然是建立家园的好地方,也能够给予子孙更大的精神力量和家族归属感以及凝聚力。因此,“相地”、“相宅”更多的是充满学问的“技术活”,要求一个人有广博的知识面、丰富的阅历,不仅需要地理和风水方面的知识,也需求对景观学、历史学、环境学、设计学等学科的融会贯通。

3对当代建筑的启示和传承

3.1.将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元素融入当代建筑中,加强国人对传统文化信念在经历了房地产十年的粗放式发展,很多人已经对那种简单粗暴的外观模仿式快餐建筑产生了审美疲劳。荷兰建筑师KUHASI说过:“每个城市都在变得一应俱全,但所有细节都消失了,变成了一个个相似的城市”。其实一个蕴含传统文化的建筑就是一个代表一个时代、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符号,就像你看到故宫你就知道你在中国,你在皇家园林,你在一个饱含历史沧桑的大沧海旁。中国传统建筑文化博大精深,比如其中包涵了儒家的“规范礼制”思想,这体现在任何一个古代院落的等级制度建设布局规范上,又比如老庄的“天人合一”思想,让许多庭院充盈着多姿的浪漫情怀,体现出的是一种典型的阴柔之美。但是由于土地资源的有限性,要满足功能性的需求,又不能完全照搬古代建筑去建造小区,那应该如何将中国建筑的传统文化融入当代建造呢?其实,这两点并非是矛盾和对立的,时代在发展,我们没必要也不需要照搬所有的传统格局、外观设计,而应该将传统的文化元素融入当代建筑。比如江西师范大学瑶湖校区的建筑就是个例子,墙外饰采用了暗红色饰面砖,每栋建筑物体量很大,给人厚重、沉稳、典雅感觉,“建新如旧”的艺术,使得校区之间历史得以延续传承。当然,对于传统建筑文化的融合创新并非只是照搬抄袭旧建筑的局部设计或者构架,而是需要去继承吸收设计中的“文化”和“精神”,比如古人对家族兴旺的美好意愿往往会表现在壁画、窗花上,如果现代建筑在设计、装修装饰时能有效融入中国传统优秀文化元素,既是传承也是创新,可以改变国人对“中国不见了”的感慨,增强民族自信心、自豪感和归属感。

3.2利用建筑文化对人产生积极影响和心理暗示古人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其实建筑的文化一样能给人带来潜移默化的影响,其中既有主观的期盼,也有建筑本身具有的积极影响。比如在古村许多雕饰壁画的内容设计上明说暗喻,在庭院布局规划上的尊卑有序,这些“规矩”如非国人或有一定研究的人一般难以弄出个所以然来,但是我们却能很轻易的理解其中的含义,去感受先人对后辈的寄语与期望;再比如对于古村建筑的朝向和结构的要求也能适用于现在的建筑,因为这样做便于采光通风,如果“安居”了,自然“乐业”了。现代建筑很多时候只考虑了功能性方面,刚需房比重较大,但是一旦人们的物质生活提高一个层次,就会注重建筑本身的文化内涵了。比如文人墨客大多喜欢儒雅质朴的环境,商务人士喜欢大气稳重的氛围,如果一个建筑群的设计不仅能体现在每个房间内部,更能够在建筑外观上融入不同风格的中国古典优秀建筑文化,何尝不是一种别样的风景呢?这样优秀的建筑文化,不仅能够带来独特的景观,表明居者性格心志,也能够对人产生一种潜移默化的积极影响。

古代建筑论文篇3

二、中国先秦典籍中的建筑文化现象

源远流长、自成体系、独树一帜的中国历史,以及中国文化脉络的渐进历程,构成了中国建筑伟大的文化旋律。在漫长而灿烂的历史长河中,作为东方文化与哲学的物质载体,中国建筑的崇高形象,在世界建筑史中丝毫不亚于历经许多世纪业已发展成熟的西方建筑。在高超的土木结构技术与迷人的艺术风韵中,中国建筑文化,铸就了高雅的理性品格与深奥的哲思境界,这一切毫无疑问全部折射在浩如烟海的古代典籍中。

(一)中国建筑文化之“天人合一”的时空观

中国人最早提出了道德这样的东西,用来约束人类的兽性。然后把它投射到天上,这就是“天人合一”哲学观的开始。古代中国人在文化观念中认为人与自然是相互对应的,即所谓“天人合一”。这在中国先秦典籍《周易》与老庄的著述中表现很突出,《周易》关于“天地人”三才之说与老庄的“道法自然、我自然、返璞归真”等思想莫不如此。董仲舒甚至说:“以类合之,天人一也”(《春秋繁露•阴阳义》);而程明道则说:“天人本无二,不必言合”(《语录》二上)。因而,中国建筑文化,令人深为感动地体现出“宇宙即是建筑、建筑即是宇宙”的宏大的时空意识。从自然角度看,天地是一所庇护人类生存的“大房子”,所谓“上下四方曰宇,往古来今为宙”。从人工建筑角度看,建筑象征宇宙,“天地入吾庐”也。中国建筑文化的时空意识,是一种自古就有的、人与自然合一的有机论。

(二)中国建筑文化之伦理观

中国建筑文化之伦理观是与人和自然相亲和、天人合一时空意识相一致的,是中国人所一向独具的淡于宗教、浓于伦理的文化传统。中国人头脑中的神大多是自然神,并且神人不分,很多神是我们尊敬的人,没有绝对服从与崇拜的宗教主神,释迦牟尼、上帝、真主这些宗教主神。都是舶来品。中国土生土长的道教在中国建筑文化史上的影响,远不及作为哲学文化的老庄道学。自古以来,中国人崇尚现实主义,对于宗教没有真诚的信仰,处理一切精神问题时,都给人以务实的感觉。中国人不是宗教民族,也不是内省的民族,所以内省性的精神生活不是中国人的专长。相比来说,日本民族把握禅宗精神,开拓了一套精神生活方式,包括茶道、花道。而中国人喝茶是为了解渴,插花是为了美观,并没有进一步的精神价值。反映在建筑上也是如此,现实主义精神更是表现得淋漓尽致。比如西方建筑追求表里如一,使用材料以及外观构造表达了一定的建筑精神。而中国建筑则不同,没有人注意材料的品质和建造的方法。通常外观是加上去的,或用瓷砖、或用面砖、或用石片;木材结构亦如此,外表上漆、加彩。这都是中国人务实精神所促成的发明。然而,这种淡于宗教所留下的历史空白必须得到填补。淡于宗教者,容易浓于伦理。以伦理代替宗教,正是整个中国文化的基本品格之一。因此,城市、宫殿、陵墓、坛庙、民居、寺观、坊表、园林建筑以及屋顶、斗拱、门牖、台基、装饰形制等,无一不是或者强烈、或者平和、或者显明、或者隐约地体现一定的伦理文化主题。比如中国建筑为了覆盖有缺陷的材料,使用表面的装饰,这本来是物质上的需要,但因此使表面的装饰成为制度,象征了社会地位,维护了伦理制度。

(三)中国建筑文化之生命观

中国建筑文化的主要物质构架是以土木为材。有的学者以为中国古代少有石材建筑,认为所谓用石方法的失败,是中国古代阴阳五行哲学只有金木水火土而独缺石之故。事实上,所谓阴阳五行学说,一般认为起于周代,成于战国时期的邹衍。在周代之前,中国建筑的土木构制早已形成,如果说,中国建筑少用石、多施土木的文化传统与阴阳五行说缺石有关,那么周人之前许多世纪的中国土木建筑文化传统又如何理解呢?从另一角度分析,阴阳五行说实际是包含了石的。周易有云,八卦中的坤为地,为土,艮为山、为石。土者,五行之一。艮卦的母体是坤,表示艮卦所象征的山石原是大地的一部分而,比平原大地更富于刚性罢了。因此,建筑文化主要以土木为材而少用了石材,与阴阳五行说没有必然联系。有学者认为,中国人选择土木而少用石材只是代表了一种生命观。中国古代墓室几乎全是用石材砌成,墓室是向下的,暗示着死亡。而木材是向上生长的树木,代表着生命。五行说中的木象征生气,以青龙为标志,方位为东。土也是吉象,居中央,主方正。土木配合,相辅相成。而石材质地近金,有肃杀之气。事实上,木材的建筑是亲切近人的,手触之有温暖的感觉,而室内的柱子也暗示了树林之象。生命的感觉对中国人而言比永恒更重要。除了在环境上感受到生命之气,在材料的使用上执着于土木之外,造型的生气尤其重要,石材太厚重,缺少飘逸感。唯有土木,采用木柱支撑系统,翼角起翘,才可以建构出一种生动的气韵。中国古代园林建筑中,石是重要的材料,但也不是厚重、坚实又自然的山石,而是合乎“瘦、漏、透、皱”原则的怪石。起初这样的造型与仙山有渊源,到后来,文人们对这种弱不禁风的怪石产生了直接的感情,不但成为画家笔下之宠,一般文人案头也少不了它了。

(四)中国建筑文化之人本精神

在殷周之间,逐渐产生的人文精神,以礼制为代表,即儒家数千年的正统中国文化的标志。这种以礼为代表的人文精神,建立了中国文明的伦理秩序,而秩序的目的是和谐。儒家把人世用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的关系设定了行为道德标准,就是用著名的五伦。这种秩序反映在建筑的空间上,形成中国特有的空间观。第一个特色是均衡、对称。我们知道自古中国人就不相信神,宗教意识淡泊。很多事物都很能务实,以人为本,视人为性灵的整体。古人对人体形态的看法产生了对称的观念,把世界上的一切返回到人体去解释,这是中国文化里的重要观念。由于人体是对称的,以人为本的建筑也是对称的,从而产生了中轴线。因此,对称的空间与人的环境感受是相配合的。而欧州在文艺复兴之前,没有对称的建筑。也可以说,中国建筑自始即应合自我的形象,从而建立了空间秩序。第二个特色是建筑配置的井然有序。中国的个体建筑都是极其简单的长方形匣子,因此,凡建筑皆成组。四合院几乎是最起码的组合;每一个组合都反映了天命的观念,都是一个小的宇宙。在北方,建筑都要坐北朝南,左右厢房围护。如果是大型建筑,则有数进、重复合院的组合。在成组的建筑中,从个体建筑的高低大小,可以看出何者为主,何者为从,建筑群因此可视为人间礼制的反映。在住宅建筑中,按身份分配居住空间,有前后之分,左右之别,秩序井然。中国传统建筑深受中国文化的影响,要寻找其根源,必从先秦典籍透露出的哲学观及美学思想出发。不读这些典籍,就不能深刻知晓中国传统建筑的文化起源。比如儒家的“真”、“善”、“仁”的美学思想在《论语》、《国语》、《孟子》、《荀子》等散文中得到全面体现,道家“虚无”、“意境”的美学思想也在《老子》、《庄子》等文学作品中体现,这些美学思想在中国古代建筑中都有所体现。中国先秦典籍不仅是研究中国传统建筑起源的重要依据,其所蕴含的文化思想也影响中国后代的建筑营建活动,无论是宫殿、陵墓、祭祀建筑还是住宅、园林等。研究中国古代建筑离不开对中国古代典籍的解读与研究。

古代建筑论文篇4

前言

我国古代建筑可以说是东方的文化以及哲学的载体,不但本身有着非常高的文化底蕴,同时在其平面以及外观上也能给人们一种生动并且实际的美的感受,在全球的建筑史的中所展现出了一种独特的特点。我们国家的建筑学界对于我国的传统建筑文化及时有一些关注,可是对古代建筑文化特色的研究和探讨还是很不常见的。积极的总结我国古代的建筑特点,对我们对传统建筑文化的内涵的理解和把握以及继承还有发扬优秀民族文化,以及对民族传统建筑的弘扬是有着非常重要意义的。

一、展现了我国古代建筑文化的主题

中国古代淡于宗教、浓于伦理的旧的文化传统,主要是和人与自然的亲和、天人合一的时空意识相互统一的,我国人文化中有着一种支配的地位神一般都是属于一种自然神,所以以伦理代替宗教,也就是整个中国文化的一种基础的品格。主要讲的是上下尊卑的一种礼制,在旧的文化中是包含了极大的影响力,以及有着最大的文化范畴。我国古建筑的不同门类也都展现出了相应的伦理文化的主题,可以说在一定程度我中国古代建筑文化也属于是一部开展于东方大地的伦理学的鸿篇巨制,也是伦理的宗教化和审美化。到封建社会的末期,这样的一种制度在社会每个方面都已经发展到了极限。宋代的营造法式以及清代的工部工程做法则例可以说属于建筑著作的代表,规定了严格甚非常严厉的建筑工程的做法,这也是按照伦理的原则作为最高的文化思维尺度进行的。

二、风水对中国古代建筑的影响非常巨大

中华人们把大自然当做是母亲和故乡,普遍的理解为人和自然是血肉联系的、并且是相互对应的,人离不开自然,所以也就体现出了天人合一的思想、人和自然相亲和的这种哲学思想。如《周易》关于天和地以及人相互协调的思想以及老庄的道法自然和我自然以及返璞归真的思想。在古代的人们只可以栖息在山洞土穴的时候,按照需求就选择了临水和向阳以及背风的地方进行居住,主要是为了方便保温和防潮以及防兽还有防火,一直到了当代,人们在进行房屋的选择和建房屋也都要看风水,在山区则主要是以山为主,选择枕山和环水还有面屏以及向阳的地方;在平原则是以水为主要的依靠,选择四面水绕和背河的地方,就是说要选择整体的环境较好的地方,也就是风水好的地方去进行建筑。这是符合科学的选择。可以理解为风水学中有不好的东西也有合乎自然规律的东西,比如强调建筑还有其设计一定要注意建筑物和自然环境的紧密配合以及协调的关系,特别是是在风景秀丽的地方进行建筑,选址以及建筑物的体量和高度以及色调等,都一定要和景区的整体气质进行协调统一,不然可能就会产生对景区景观的人为的破坏。对风水术的科学内涵以及它的封建迷信外衣一定要进行区分。风水术在一定的含义上说就是通俗化的中国易学理论。在这样的深厚文化的影响下,我国历史上的兴国建邦和城市选址,和相宅都运用了风水术,佛教寺院的选址以及古代建筑的每个方面也都有风水理论渗透其中。

三、农业的文化对中国古代建筑起到了决定的作用

文化的材料模式以及组成的语汇。我国古代建筑通常都是都比较平缓,又能够让建筑群体在地面上向周围进行有序的展开,以象征严肃的人间的伦理秩序并且时我国古人又受阴阳和五行说的限制,觉得木头盖的房子就是阳气的体现以及生命的所在。这就让中华文化的发祥地黄河流域的中华先民,不但有着取之不尽的森林木材以及适合用不同的方法建筑房屋的黄土,也更喜欢用木头建造房子,于是土和木就成了中国古代建筑使用的主要材料。而以土和木两种材料的掺和选择,也就决定了我国古代建筑的技术和结构以及空间组合还有艺术的形象。

四、以诗的性情做为主要的思想的自然风景式

园林可以说在我国古建筑中有着主要的地位,也是我国古代建筑文化风格独特的建筑之一。我国古典园林的特点是因地制宜和掘地造山,布置房屋和花还有木,并选择环境,组织借景,组成有着自然情趣的园林。还通过对大自然风景素材的概括以及精炼,建造出的理想意境,是自然景观的展现,不只对自然的单纯仿造。它总是把玲珑小巧的建筑物巧妙地组织在山和水之间,令之每一景都有诗情画意,任何空间空间都有浪漫的情调。这种诗情画意通常都展示着主人以及士大夫阶级的思想情调,以追求悠闲雅逸的意趣为原则,并且也让我国古代园林的布局还有一些具体作法有着山水画式的独特的风格,这正如建筑大师梁思成先生所讲,中国园林就是一幅立体的中国山水画,这就是中国园林最基本的特点。这也是它和别的国家的自然风景式园林唯一不同的地方。并且,老旧的建筑形式和装饰以及色彩,还有绘画和文字、雕刻以及诗词的方面也和中国古代建筑文化有着不能分割的关系,通过它们能够更深刻地理解以及研究我国古代建筑文化的一些特征。更加准确的了解我国古代建筑的深刻的文化内涵,掌握中国古代建筑文化的内涵及其特征是研究以及设计还有保护和抢救、弘扬民族传统建筑的主要组成。

结束语

总体来说,在世界上的建筑文化的发展上,研究中国的古老建筑的平面外形还有其自身的深刻文化内涵,对我们继承以及弘扬民族传统建筑和民族精神,并且更好地吸纳一些外国优秀建筑的建筑特点,丰富还有发展民族传统建筑文化,创新现代建筑艺术,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罗哲文.论中国建筑文化中国建筑文化大观[C]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

古代建筑论文篇5

一、关于理论模式的讨论

在/人文学科和建筑史学的联系日趋紧密的今天,建筑空间往往和社会的意识形态或社会制度乃至具体的社会实践活动联系起来。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往往是通过建立一种理论模式来进行解释的。本文把“理论模式”理解为研究者用来描述对象的术语及其关系和规定。

对中国古代建筑空间和中国古代文化进行考察,一种简单的理论模式就是:把一种文化的高级意识形态(一般是宗教、)和它的主流建筑形态(一般是寺庙、教堂或宫殿)进行对应性的考察,在意识形态和建筑形态的各种要素之间寻求对应关系。这种理论模式的特点是静止的、典型的和对应性的。这一的关键是对应性关系的判断和分析,合理的对应性关系可以使理论模式具有更强的解释力。

这种简化的理论模式的缺点在于:

(1)对意识形态和建筑形态的描述采用一种静止的概念,这对于稳定的历史现象的概括性解释是有效的,但是很难对意识形态和建筑形态的历史演进作出解释,尤其是当这些用来描述的概念直接使用既有的名称时(如宗教派别或建筑类型等等),还有可能受其历史语境的;

(2)意识形态和建筑形态的对应,实际上省略了人的行为这一中介。意识形态是通过人的行为来反映的,人的行为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通过建筑的空间关系来反映。人是建筑空间中活动的主体。建筑空间中有不同的人群活动,同一人群在不同的条件下也有不同的行为模式。因此考虑人的行为这一中介,实际上就是要考虑主体的多样性和主体行为的多义性。进一步的,这就带来了建筑空间解释的多义性。

一种理论模式要更为有效,就必须恰当地处理好历史因素(上文(1))和主体因素(上文(2))的影响。在前述简化的理论模式中,历史因素和主体因素都是作为模式的外部因素起作用,因此很难在模式内部处理。当这种外部效应比较大时,理论模式的解释力就会受到影响。一般说来,这种外部效应的大小和研究对象有关:当研究对象在一段时期中的是一个比较稳定的系统时,历史因素的外部效应就比较小乃至可以忽略;当研究是在一个较大规模的概略性的层次上进行时,主体的多样性和主体行为的多义性也就可以简化处理,比如以最具有代表性的主体及其主要行为作为空间分析的基础,乃至直接以空间的关系作为行为的表现,后者就取消了主体因素的外部效应。

本文的课题是对中国古代建筑空间的基本构图方式和社会意识形态之间关系的总体性、概略性的考察。对于上述简化的理论模式存在的,本文的分析和对策是:

(1)历史因素的内化:

为了避免历史语境对既有的名词的影响,可以对所使用的概念进行历史阐释,比如根据“佛教”一词在不同时期、不同国家的含义,有区别的使用这一术语;也可以使用新的更具有概括性的术语。不论是哪一种方式,还仅仅是表述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如何在理论模式中反映历史现象的演进问题。解决的途径之一是考虑把具体现象的抽象概括(即术语)表述为随时间的变量,这样理论模式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把历史(时间)因素内化为系统的内部因素;

(2)主体因素的内化及其矛盾:

主体的多样性和主体行为的多义性带来的建筑空间解释的多义性问题,解决的一种途径就是用多重解释方式代替单一解释方式的理论模式。但是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对于同一个固定的几何空间做出多种解释时,这种解释必然脱离了空间的几何性质,这时候采用何种理论分析工具来描述同一空间中的多种行为就成为一个新的困难。

朱剑飞先生在对清故宫及北京空间的分析中,提出了“神圣”、“世俗”、“常规”、“暴力”四类关于政治空间的“实践”,正是上述多重解释方式的表现;他提出“把叙事性民俗学方法和结构性分析学方法结合起来”,正反映了主体因素的内化后的矛盾。

对于理论模式的多重解释方式,是否只限于采用“并置”的表述方式呢?同样由于人的行为的多样性建立在一个固定的几何空间的基础上,而这一几何(物质)空间的设计和营建必然是服务于其主要使用者,体现该使用者的主要价值观,所以理论模式的多重解释方式必然有主次之分,而且其主要解释方式也必然和几何空间更为吻合,同时几何(物质)空间的设计和营建也必然要在实现多种行为的目标之间表现出一种调和的努力。因此,在完成多重解释方式的分析之后,对几何空间如何表现多种行为方式的整合性进行研究是不可缺少的。不管这种“整合性”是表现为和谐还是冲突,这种“整合性”是非常重要的,否则就无法理解为什么本节开头提到的,所谓简单化的理论模式(仅从几何空间的构图出发,这也是朱剑飞先生所批评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其解释力。

简言之,主体因素的内化和理论模式的可操作性是一种矛盾。这个矛盾还难以彻底的解决。另一方面,正如上文分析的,仅从几何空间的构图出发的研究仍有其合理性,表现为:长时段大规模研究的概略性和几何空间本身的“整合性”。本文的课题正属于这种情况。

二、本文的理论模式

本文的理论模式,在第一层次上,就是把一种文化的高级意识形态和主流建筑形态的典型构图方式作为对应因素;在第二层次上,是把意识形态中的超验的、有神的部分和中心对称的集中式构图作为对应因素;而把意识形态中的经验的、伦理的部分和主体(人)的主要动线上的空间组合方式作为对应因素;在第三层次上,具体对中国古代建筑而言,就是把上古原始宗教意识形态和“明堂式”构图作为对应因素;把后世具有本体论地位的以“礼制”为中心的儒家学说和建筑主要动线上的序列化空间组合方式作为对应因素。

以上采用这样一种略显呆板的形式化的表述,目的是:

(1)明确理论模式的逻辑关系,有利于读者检验和批判;

(2)历史演进问题的引入。比如说,如果解释模式只停留在上述的第一层次上,也就是把既定的宗教(或宗教性意识形态)作为研究分类的依据,就不容易解释同一宗教内部的分异和不同宗教意识形态的交叉现象。以佛教为例,汉化的大乘佛教在唐代普及之后,想以佛教和儒家意识形态的区别来解释寺庙和宫殿的空间构图方式的区别其实是很难的。在笔者看来,后者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在这个解释模式中,把意识形态中的超验的部分和经验的部分作为两条线索(两个因素),避免了某个历史时期的特定的宗教类型或哲学流派的术语表述方式,也就是说这两个因素可以成为一种随时间的变量。这样就可以把历史演进的问题引入理论模式内部。

(3)主要动线上的空间组合方式的考察仍然是一种从几何空间的构图出发的研究。而对主要动线的强调则是对主体因素的一种简单回应。

这种对历史现象各个因素的形式化的对应性考察会丧失丰富的细节,但是对于长时段的历史的逻辑分析,仍不失为一种可取的研究视角。

三、“明堂式”构图

“明堂式”构图是指建筑物居中,近似中心对称的构图方式。本文把这种构图方式和原始宗教意识形态中超验的、有神的部分相联系。具体展开为:

1.“明堂式”构图的普遍性-原始宗教意识形态的共性

历史早期的建筑形态,多采用中心对称的构图方式,这似乎是东西方的通例。比如原始社会的“大房子”,中国三代传说中的明堂制度,西亚的山岳崇拜、埃及的金字塔等等。这些突出构图中心的做法意味着东西方共同的原始宗教意识形态。这种宗教性的文化中,对人性的超越无法在现实的世间达到,只能通过非的力量(巫术),而空间的图式也是集中向上的构图,运用一切技术的极限,和地球的重力对抗。构图中心的建筑物既表现了人力对自然力的挑战,又表现了人对自然的崇拜。无论是挑战还是崇拜,这里表现出来的人和自然的根本关系(天人关系)仍是二元对立的。这种二元对立的矛盾的解决方式很大程度上就形成了中、西两种不同文化的发展逻辑。

强调“明堂式”构图的普遍性重点在于说明原始宗教意识形态的共性。比如,这种构图形式可以和所谓的萨满巫术的工具象征联系起来:如大地之柱、神山。当然也可以说和更原始的太阳崇拜有关。而在西周以前的尊神重巫的神本主义的文化,也接近于西方的宗教传统。在这种传统中,原始宗教意识形态中超验的、有神的部分始终保留者,并且具有哲学本体论的地位。

在强调了中、西方早期建筑形态的“明堂式”构图的普遍性之后,才可以来考察它们之间的差异,例如《东西方的建筑空间》中对“垂直向”和“水平向”,对数字“7”和数字“5”(或“9”)的区别的深入讨论。中国早期建筑形态的“明堂式”构图对“水平向”和数字“5”(或“9”)的偏重,表明了时间因素在中国文化中的相对重要性。

时间是通过日月星辰的运行方位来表现的。构图是中心对称的,各个方向的均一,表明人们意识中的时间是一种外在于人的自然的时间,没有历史因素的影响。这意味着当时作为意识形态中心问题的天人关系,是绝对的,不含有历史因素,或者说不能通过人的历史实践来解决天人关系二元对立的矛盾。在这一阶段,更多表现出来的仍然是原始宗教意识形态中的共性(超验的、有神的部分)。

只有弱化中心对称的构图方式,强调某一方向的独特性,才能强调人在空间中活动的作用,才能表明人的时间意识是“的”而不是“的”。但是仅此还不足以成为对意识形态的根本修正。只有在古代建筑形态的中,单一方向的强化才继续走上了序列化空间组织的道路(序列化空间组织的解释见后文),而同时“明堂式”构图逐渐衰落。在序列化空间组织的构图方式中,单一殿堂的地位依附于它在空间序列中的位置。同时作为象征性的对应,殷商的神学本体论也让位于西周的宗法伦理制度,并最终以“礼教”的名义,长期统治了中国古代的意识形态。

2.“明堂式”构图的延续和衰落

中国古代建筑的中心对称构图(即“明堂式”构图)延续的时间并不短暂。在秦汉的实例中是高台和楼阁,在南北朝到唐代的实例中是塔院式的佛寺(见四),以及皇家陵墓的陵体布局(见四)等等。

(1)尽管在殷周之际中国的社会意识形态出现了转折,但是儒家的宗族伦理制度占据统治地位迟至东汉以后。考虑到建筑形态对文化心理反映的保守性和滞后性,各种以楼台为中心的建筑形式延续的时间较为久远也是可以接受的。从泰始皇到汉武帝,建造高台的目的之一都是为了与天神相通,这一点与西方基督徒们到教堂的尖顶下接受上帝的召唤并没有本质的区别。

(2)历史上屡屡发生的明堂之议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看作是对宗教性意识形态的追求,或者是帝王对“绝对”权力象征的追求:汉代王莽和唐代武则天夺取权力后都通过明堂的兴建来显示自己的地位的合法性。

(3)这种强化构图中心的群体组合方式,在中国建筑的发展上,从早期的流行到后来的式微,反映了社会意识形态从宗教的超越性转向世俗的生活秩序,这是中西文化的分异之处。到了宋以后,统治者终于不再建造仿古式的明堂,而家的学说则占据了统治地位。唯一的例外是高耸的天坛,这或许是中国古代宗教精神的最后一块纪念碑。

四、序列化空间组织

1.关于“序列化空间组织”的说明

序列化空间组织指的是建筑主要动线上的多个空间的一种组合方式。这里主要动线一般是建筑的南北轴线(也有例外,如园林);序列化指的是多个空间以明确的“界面”(门或堂等)来分隔和联系,从而形成一系列空间的层次和秩序。

正如通常情况下被普遍认为的,中国古建筑的单体形象有很大的相似性,这正反映了建筑象征意义的传达主要通过序列化空间组织的整体进行,而单体形象,作为序列化空间组织中的一个“界面”,往往缺乏一个独立的、完整的建筑象征意义。

序列化空间组织对象征建筑象征意义的传达,严格来说必须引入主体性的因素。只有通过制度文化的规定,我们才能比较确切的了解一系列看似重复的空间有什么不同的含义。而如果仅从几何空间的构图出发,那么多个空间之间的“界面”(门或堂等)就成为的重点。不同“界面”的处理方式,不同“界面”所限定的空间尺度,不同“界面”之间的关系,等等在中国古建筑中都有其象征意义。这里必须强调的是,“界面”对象征意义的传达是要通过一系列“界面”的差异性来体现的。

中国古代对日常人伦世务的重视,使得政治思想和伦理学在整个意识形态中占有最重要的地位。因而“儒家学说”可以被后人称为“儒教”,“礼制”也可以被称为“礼教”。“礼”本来就是对人的行为的制度规定,而人的行为是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通过空间形式反映的。因此本文把以“礼制”为中心的儒家学说的发展,等级伦理制度的形成和确立和建筑主要动线上的序列化空间组合方式的发展相联系,作为对应因素来考察。

即使仅从几何空间的构图出发,对序列化空间组合中的“界面”进行研究,也仍然是一个复杂的课题。本文只从序列化空间组织和“明堂式”构图的消长关系作一简单的。

2.序列化空间组织的发展以及和“明堂式”构图的交叉关系

西周宗法制度的确立,以现世的伦理秩序取代了殷商的尊神重巫的宗教文化,同时在古籍中也有周天子“三朝”,“五门”的记载,成为早期建筑空间纵深布局的典型例证。正如儒家学说占据统治地位要迟至东汉以后一样,“三朝”、“五门”制度的整理也得益于东汉的儒生。从单一的“明堂”式空间分化出不同的仪式空间,是一个连续的逻辑过程,从汉代的东西厢到六朝的东西堂一直到后期的纵三朝制度,可以看成是世俗礼仪逐渐加强的缓慢过程。而典型的“五门”制度只有在明南京和明清北京才形成。

佛教寺院的布局变化是一个例证。早期传入汉地的佛教偏重于小乘教理,这种具有较强的超越现实的宗教色彩伴随随着的是佛塔中心式的构图。“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可见在佛教传入初期,楼台的营造之盛。只有在大乘佛教教理盛行以后,入世的修炼,现世的秩序才被重视,纵深布局的序列化空间组织也才在佛寺中流行起来。而后世的寺庙和宫殿、官府在空间布局方面也就很相似了。

皇家陵墓的陵体布局从唐到明清也体现了构图方式从中心对称到轴线引导的变化。唐代在山陵四周筑以正方形墙,四面辟门,四角建角楼。明清陵体放弃了方形布局,采用前方后园,圆形宝顶,四周围以墙,仅南向辟门。

序列化空间组织的构图和“明堂式”构图的关系并非完全不相容。最直观的表现就是在序列化空间组织的一些节点上仍采用类似“明堂式”构图方式(即主体建筑在院落的中心)。这在大量的宫殿、寺庙实例中都可以见到。这正反映了“礼教”对“宗教”的兼容性,或者说,反映了等级伦理制度中,“尊者”对“卑者”关系的绝对性。而在这种交叉关系中,序列化空间组织无疑是根本的。

这种序列化空间组织中的节点采用类似“明堂式”构图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还反映了制度文化中的细微的部分。例如以唐代的《戒坛图经》的律宗寺院格局作为当时庭院组合方式的典型代表,可以看到每一个小庭院当中都有一个作为构图中心的小殿堂。从这里仿佛可以看到当时林立的藩镇割据现象。这里需要进一步解释的是,藩镇割据是“封建”制度的遗存,而“封建”制度起源就是宗族的分封制度。宗族间关系同时也反映在大家族的聚居生活形态上,最终落实为庭院的组合方式及其体现出来的控制关系。

五、两个引申的

1.“明堂式”构图对形成“殿堂式”结构类型的作用

《营造法式》的殿堂式结构形式的形成,在技术上是井干式的,这一点已经为许多研究者指出;在功能上和多层楼阁有关,这一点没有得到充分的说明;在社会文化背景上的研究更少。如果考虑到“明堂式”构图在高等级建筑中的延续性,尤其是在中国古代木构架发展的早期阶段,也就是汉魏北朝时期楼阁作为高等级建筑的普遍性,对殿堂式形成的几个因素可以得到一个较完整的解释:

(1)陈明达先生对早期木结构技术的研究指出,在铺作形成和大量早期建筑形象中,都有井干式的影响。本文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推测,秦汉以后,高台建筑向楼阁式建筑发展,木结构的多层建筑采用了井干式的木构架体系,在此基础上促成了铺作层的产生的抬梁式的出现。而楼阁的首先是在皇家的建筑中,在各种充满象征意味的“中天台”、“神明楼”乃至后来的佛塔中。皇家的建筑活动刺激了楼阁技术的进步,反过来又使这种技术形式获得特殊的等级象征性。

(2)汉代画像砖中的建筑形象,已经出现了穿斗、井干、三角架等多种形式。民间建筑并没有太多的高层的需要,只有在皇家建筑中才采用并发展了井干式。而井干式的技术,一方面满足了高层的需要,另一方面又吻合了皇家建筑在早期(更富有原始宗教色彩的时期)对“明堂式”构图的需要。

(3)《营造法式》的殿堂式结构形式,实际上保留了“明堂式”构图的中心对称模式,因此它不是用只有一个维度的侧架图来反映,而是用整体式的分槽形式来反映。换句话说,象金厢斗底槽这样的例子,在草架以下,它的平面、正立面和侧立面只有间数的区别,几乎没有实质性的不同。在这个意义上,佛宫寺释迦塔的例子更明显。

(4)井干式构架的中心对称性,使得纵架和横架的划分只有相对的意义。对每一个立面而言,看到的都是纵架的表现。因此不难理解为什么在东汉崖墓、南北朝石窟的局部建筑形象中(它们都属于当时的高等级建筑),看到的都是纵架的显著效果。

2.“四合院式”构图的反思

中国古代建筑群体的组合方式,以庭院的使用为突出特征之一。三千多年前的河南偃师二里头的一号、二号宫殿遗址都出现了庭院,可见庭院的历史很久远。当史前庭院遗址和明清四合院被联系起来时,“四合院式”构图往往被看作中国古代建筑形态的基本特征。这里的“四合院式”指建筑物周边布置,中心为庭院的构图方式。很明显,这种构图方式和前述的“明堂式”构图是有矛盾的。

要澄清这一问题并不容易。这是因为四合院式建筑本身有它在功能上的合理性,因此早在汉代画像砖中就出现了四合院式的建筑形象。但是如果以“四合院式”构图作为中国古代建筑形态的基本特征,还需要加以讨论。笔者在对闽粤交界区的“从厝式”民居的研究中,提出了中国早期庭院的“堂庑式”及“堂厢式”的模式,其特点是庭院的构图中心是实体形态的“堂”;在庭院的组合秩序上提出了从“向心围合式”到“单元重复式”的演进,并结合家族制度的变迁和人口迁移对现存“从厝式”民居现象作了初步解释.本文在此基础上对“四合院式”构图的形成和发展试作如下解释:

(1)就单个合院而言,四合院式建筑有可能出现得很早,但是它的普遍性是可以怀疑的。一方面大量的乡村民居可能并没有严格建筑意义上的院落;另一方面类似“明堂式”构图的堂屋居于院落中央的例子也可能在历史前期长期存在,典型的例子可见于敦煌晚唐85窟壁画的一个住宅形象中。

(2)中国古代建筑形态的基本特征更主要的在建筑群的整体中表现出来。因此考察“四合院式”构图在建筑群中的地位更为重要。

在当代的一些中,中国古建筑群体组合方式常常被简约为一种“单元式”的网格扩展的方式。李允的观点或可作为代表。这是一种从四合院为单元的,向纵横两个方向(进、路)平均展开的均质的网格状平面扩展模式。这是一种有强烈功能主义色彩的观点。中国古建筑群体是一个有开始、高潮、收尾不同处理的序列化空间组织,把它看成均质的平面网格是不合适的。即使忽略建筑形象的具体处理方式,中国古建筑群体也不能看成是四合院空间的叠加。

前文论述序列化空间组织的发展以及和“明堂式”构图的交叉关系时,已经指出序列化空间组织的一些节点上仍采用类似“明堂式”构图方式(即主体建筑在院落的中心),在大量的宫殿、寺庙实例中都可以见到。本文把序列化空间组织的节点从采用类似“明堂式”构图方式到“四合院式”构图方式的转化称为“构图中心的虚化”,这种“构图中心的虚化”在宫殿、寺庙等建筑中是有一定限度的,因为这种高等级建筑始终要保留一定的神化色彩。

古代建筑论文篇6

Abstract: The ancient buildings in China can be roughly divided into three categories: palace buildings, religious buildings and residential buildings. The three major types of architectural style different, but part of philosophy and culture is the same. Through the study of the culture of ancient buildings, you can explore the internal relations between the three major types of ancient buildings.

Key words: Chinese ancient architecture; cultural origin; internal relations

中图分类号:K879.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建筑是历史的缩影,也是文化和思想的凝固。这些建筑从表面看起来或者雄伟高大、或者富丽堂皇、或者精巧绝美、或者秀丽天然,主要分为宫廷建筑、宗教建筑和宅邸建筑三大类型。这三种类型的构思理念和功能各不相同,宫廷建筑主要是历代帝王居住的地方,代表至高无上的皇权,讲究大气沉稳而且格局恢宏,比如北京的故宫;宗教建筑则是百姓心灵寄托的地方,建筑风格远离尘嚣,井然有序中有这一种超脱气象,比如山西恒山的悬空寺、河南嵩山少林寺;宅邸建筑是寻常百姓栖息之所,遮风避雨稳固牢靠成了第一考虑因素。

虽然从表面上看起来,宫廷建筑、宗教建筑和宅邸建筑这三大体系的建筑风格完全不同,而且每一个时代都有每一个时代的烙印。从原始社会人搭建的简易建筑风格到封建中后期越来越高超的建筑特色,很好的见证了时代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同时也反应了文化的不断发展和繁荣。在这个过程中,虽然各种建筑因承载的使命不同而风格各异,因为历史发展而不断改变,但是一些蕴含其中的核心思想却从来没有变过,成为支撑这些建筑的脊梁,造就了中国古代建筑的独特风格,成为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古建筑文化。

我国古代建筑中蕴含的哲学思想和文化渊源

一、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

中华古国一向将大自然视为孕育万物生灵之母,认为人是大自然的一部分,始终离不开大自然而生存的,体现了“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在这种思想的推动下,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就成了古人推崇的一种生活方式。

当人们还只能栖身于山洞土穴的时候,就开始根据人的自身特征和需求选择适合人类居住的环境,选择那些接近水源,具有防潮、防兽和防火的地方。到了封建社会,这种建筑之前选址的方法更是普及,通过各种方法选择环境较好即“风水”较好的地方进行建筑,从而有效的与自然和谐相处。无论是宫廷建筑、宗教建筑或者民宅建筑,都没有脱离这一点。这三种建筑虽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呈现出各自不同的建造变化,比如宫廷建筑追求富丽堂皇、气势恢宏。北京故宫乃是明清两代的皇宫,占地72万多平方米,有楼宇8000余间,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虽然建筑群极多,但是每一处建筑严丝合缝,无不按照天然秩序而来,奇偶之数、阴阳之变,四方之理等等布局完全追求当时“承天意、顺民心”的思想。而宗教建筑以远离尘嚣、世无争而著称,比如比如山西恒山的悬空寺,寺庙结构依据山势而建,寻求与自然同根同源的建筑方法创造了建筑史上的奇迹,成为宗教建筑寻求天人合一的一种独特模式。宅邸建筑追求实用牢固,虽然因为地域、经济的制约并没有太多的选择余地,但是在房屋构造等方面也力求能够最大限度的实现人与自然的融合。这三种类型的建筑对追求天人合一的境界始终没有改变过,只是各自的方法不同而已。

二、阴阳的对立统一辩证思想

阴阳统一对立的辩证思想源于古人对天象的研究,从伏羲演化八卦之后,古人就一直认为万物都有阴阳,阴阳存在于任何事物当中,继而被应用到了房屋建筑之中。无论是宫廷建筑、宗教建筑或者宅邸建筑,对待阴阳对立和统一的问题都是十分严肃而认真的。三大类型的建筑,基本上都十分讲究方向与位置,根据阴阳观念,方向以南为阳,以北为阴,阳者尊,阴者卑,古代建筑往往都以坐北朝南,只有这样的方向能够给建筑带来喜庆祥和。

也正是因为宫廷建筑、宗教建筑、宅邸建筑对阴阳对立统一的一致认识,使得三大类型建筑在阴阳对立统一的辩证思想下经营自己独特的风格,从而形成各有特色又核心一致的建筑文化。

三、封建等级制度的体现

中国传统礼教制度不仅影响每个时代的人,而且通过人影响每个不同时代的建筑,并且把这些礼教等级制度贯穿在建筑风格当中。古建筑中无论是超脱世外的宗教建筑还是统治百姓的王朝宫廷,或者是寻常百姓的宅邸建筑,都难以脱离封建等级制度的缩影。

在中国数千年的封建社会中,一直把“礼”作为治理国家的基本指导思想,认为欲求天下大定,必先当行君臣之礼,所谓“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就含义了“礼者则合,合者则定”的思想。自周代以来人们就开始强调和遵循“上下、尊卑、有序”的“礼制”,礼制涵盖了人们的全部社会活动和生活内容,影响着一言一行。追求实质,礼之核心思想和主要内容就是等级的思想和等级的制度。为此,“礼制”在古代建筑中,处处都烙上了等级森严的印记,彰显着循规蹈矩的“礼”制。哪怕是以跳出红尘外形象而示人的寺庙道观也遵循了礼教等级制度的建筑风格,寺庙道观的房屋高度、大小都按照等级而建立;而宫廷建筑自然不用说了,作为统治阶级自然要将森严的等级制度控制受统治阶级,将礼教登记融入到建筑之中。故宫严格地按《周礼·考工记》中“前朝后寝,左祖右社”的营建原则建造。整个故宫,在建筑布置上一砖一瓦都在表现着皇权至上,用形体变化、高低起伏的手法,组合成一个整体,强调社会的等级制度。;而宅邸建筑因为百姓的认知仅仅停留在统治阶级的教化上,等级制度在他们看来理所当然。正因为如此,我们能够看到拥有不同文化底蕴的三大类型古建筑中都有着封建等级礼教制度的缩影。

宫廷建筑、宗教建筑及民宅建筑之间的内在联系

一、都是对人需求的一种满足

宫廷建筑、宗教建筑以及宅邸建筑的风格不一样,但是功能的实质是一样的,就是为了满足人们的物质和精神需要。物质功能主要是为了满足人们的生活需求,比如屋中有厨房、卧室、浴室之类的,可以满足人们的吃穿睡等日常问题,这类主要是宅邸;而精神功能主要是为了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比如皇权、、品格信仰、颂扬功绩、驱魔辟邪、祈求吉祥等等。宗教建筑和宫廷建筑主要就是为了满足百姓的精神需要。由此可见,这三种类型的建筑风格各不相同,功用也各不相同,但是在满足人们的需求方面而言是相同的。

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一种方式

在远古时代,原始人在建筑房屋为自己圈定一个安全的栖息之地的同时,也为外界的动物提供了一个安全的栖息之地。从这种角度讲,人类屋舍建筑能力的不断提高和技术的不断加强的过程就是人与自然不断磨合的过程。宗教建筑是通过宗教的形式向未知的自然表示一种敬畏,而宫廷建筑是通过对百姓行为有效统治而实现现实管理,宅邸建筑是一个基本载体,三方面有效互动,从而从精神和生活两个方面做到与自然和谐相处。

三、是文化与艺术的一种体现

古建筑的风格因为功用而各不相同,但是这些建筑始终无法脱离时代和文化的烙印,成为文化与艺术的一种静态体现。代表不同的阶层和群体的建筑风格也会不同,但是无论是何种风格,都有它自己的艺术特质,通过这些艺术特质,可以寻找到属于它的文化气息。

总结

宫廷建筑、宗教建筑、宅邸建筑因为各自所在的社会阶层不同,导致建筑风格也完全不同,从而折射出不同的人文思想。从而进一步分析出这些建筑物中的相同点以及内在联系。

参考文献:

古代建筑论文篇7

中图分类号:TU-8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060(2012)01-0027-10

建筑装饰,一直存在于人类的建筑艺术创作活动中,是人类建筑审美语言最直观的物质化表述方式,人们通过雕刻、彩绘、镶嵌、塑造等处理手法赋予建筑外部形貌以独特的美感,以具体而生动的形象题材叙述一个建筑的思想内涵和社会精神。因此,可以说“装饰,不仅赋予建筑以美的外表,更赋予建筑以美的灵魂”。

在世界建筑体系中,中国古代建筑除了在空间、造型、结构、材料等方面显示其独特之外,更以其丰富多样、精巧绚丽的建筑装饰令人惊叹。无论是北京故宫这样庄严雄伟的皇家宫殿,还是远在边陲的云南大理白族民居;无论是繁华都市中商贾云集的会馆,还是偏僻山村里家族祭祖的宗祠,其建筑中的梁、枋、檩、椽、柱、斗棋、门楣、天花、柱础、山墙、屋脊等无不展现出形式各异、绚丽多彩、涵意深刻的装饰。一些国内外建筑学者干脆直言:“中国建筑是装饰性的建筑。”

诚然而言,中国古代建筑装饰风格丰富多变、题材内容多样、处理手法娴熟、色彩绚丽、材料运用广泛以及雕刻工艺精巧等,在世界建筑体系中的确是独树一帜、赫然超群。它不仅有官式装饰与民间装饰之分别,而且地域性、民族性的个性特征也十分鲜明。与世界其它国家或地区的建筑装饰不同,中国建筑装饰尤其在题材方面所表述的文化意义更是极为广泛、寓意深长,它涉及社会伦理、宗教、文学、戏曲、绘画、风水、生活等诸多内容,上至天文、下到地理,纵穿历史、横贯江河,既包含严肃的伦理说教和人生哲理的题材、又充满生活情趣、诙谐而活泼的题材,充分体现中国古代建筑所蕴含的多元化文化和深厚的人文精神。

一、装饰题材的发展与历史演变

中国古代建筑中的装饰,大概以距今约5000多年的辽宁省建平县牛河梁村女神庙建筑遗址中出现的“彩绘”、“线脚”等为已知最早的建筑装饰实例。比其稍晚的是陕西省临潼县姜寨建筑遗址中龙山文化时期的居室,地面刷饰白灰以求光洁和防潮。

夏商时,因诸事皆“惧鬼崇神”,青铜器装饰采用绳纹、云雷纹、环带纹、夔纹、饕餮纹、象纹、龙纹、凤纹、鹿纹、蚕纹等抽象化的纹样为题材,由此可推当时的建筑装饰题材亦大体相同。根据相关考古发掘资料,此时建筑装饰的部位可能是人们认为建筑中最为瞩目或显著的构件,如大门的兽面铺首、屋面瓦当的装饰等。西周晚期,出现半圆形瓦当,纹饰以素面为多,也有重环纹、纹、回纹、兽面纹和饕餮纹,如陕西宝鸡市扶风召陈村的西周晚期大型建筑基址发掘的半圆瓦当纹饰即是重环纹(图1)。

春秋战国,建筑装饰日益兴起,不仅瓦当有装饰纹样,而且瓦钉上也有,同时装饰题材更加丰富,除云纹、山气纹、星光纹、兽面纹和饕餮纹等纹样外,还出现鸟、鹿、犬等动物图像题材以及文字装饰题材的半瓦当,如:河北燕下都出土的瓦当以饕餮纹和山云纹等装饰题材为多,尚有少量的对鸟纹。再如,临淄齐故城出土的瓦当以太极气树纹(图2)及太极气树双兽纹为多(图3)。此外,建筑山面、梁架和蜀柱等部分构件也开始有了装饰,其中蜀柱的装饰采用了植物题材,如《论语・公治长》所载:“臧文仲居蔡,山节藻税。”与此同时,建筑装饰也逐步形成了比较严格的等级规定,《礼记・明堂位》曰:“山节藻税……天子之庙饰也。”可见,前述文献中“臧文仲”已经逾越制度规定了。东周末年,王朝逐渐衰落,诸侯逾制现象常有发生,正如汉代荀悦《汉纪・文帝纪上》所说:“及至周室道衰,礼法隳坏,诸侯刻桷丹楹,大夫山节藻税。”

秦代,沿袭战国阴阳思想的影响,瓦当装饰题材大量运用各种阴阳气旋错行的纹样,如咸阳窑店出土的秦瓦当(图4),其纹饰表述“外部十气纹为十干,左旋;内四阴数右旋 ”。此外,还有表示“八节之气”的瓦当,中乳为阳、八向左旋气纹为立春、春分、立夏、夏至、立秋、秋分、立冬、冬至(图5)。此外,秦代瓦当装饰还有花蒂纹(如陕西淳化县下常村出土瓦当)、动物交颈纹(如陕西凤翔铁沟村出土瓦当)等。

及至汉代,建筑瓦当的装饰题材发生很大的变化,装饰纹样更加丰富,除初期继承和保留战国至秦代的纹样外出现了新的纹样题材,其中有:神兽、星相、文字、动物、几何图案等(图6、图7)。不仅如此,在宫殿、祀庙和陵寝等重要建筑的铺地砖、空心砖、条砖上还出现了装饰有几何纹、龙纹、文字和建筑图案等题材的模印花纹,反映了汉代建筑砖瓦构件装饰题材的多样性特征(图8、图9)。

汉代的地面建筑虽然存留不多,仅存于世的为分布在四川地区及河南登封一带的石阙、山东地区汉墓的享堂石祠、北京西郊的汉墓墓表以及西安附近的汉代陵墓石像生等,但是从这些遗留建筑和石像生上,依然可见一些地面建筑局部构件装饰题材的运用情况,如四川雅安县高颐墓阙的母阙顶部檐下可分为三个部分,上段饰有以祥瑞神兽、羽人、舞乐等为题材的浮雕石刻,中段则装饰以三朵斗棋以及棋间雕刻舞乐人物,下段四角雕刻力士人物鼎承整个檐部,中间装饰兽面浮雕;此外,母阙的阙身上部则雕刻车骑出行浮雕图案,子阙檐部也饰有斗棋、神兽等(图10)。

汉代地下墓葬建筑中大量画像砖石上的装饰题材更是充分地展现了汉代建筑装饰的社会文化风貌特征,其中既有描绘墓主生前奢华的生活场景,又有表现向往神仙世界的图景,前者如江苏睢宁双沟发现的汉画像石中雕刻墓主的出行、宴饮、舞乐生活等内容(图11);后者如山东沂南汉墓中的门楣石、立柱上装饰题材描绘了传说中的冥界图案,内部石柱、斗棋雕刻成象征羽化成仙的附翼形象(图12)。从中可见,汉代社会不仅追求现实的享乐生活,而且还在独尊儒家文化的同时,依然崇尚先秦的神仙观、阴阳观以及民间流行的五行思想。

根据目前全国发掘出土的汉墓画像石的考古研究资料表明,不同地区汉代画像砖石的装饰题材内容有所差异,河南南阳汉画像石早期题材为建筑、历史故事、星宿图像等,中期题材为宴饮生活、舞乐百戏和出行图等,晚期题材为门吏、动物等(图13)。商丘一带汉画像石的装饰题材主要为祥瑞、神仙、辟邪、珍禽异兽等。山东地区汉画像石的装饰题材比较丰富,主要为生产劳动、现实生活、历史故事、神话传说、祥瑞神兽等(图14)。江苏徐淮扬地区的汉画像石的装饰题材主要是神话故事、祥瑞神兽、神仙人物、宴饮出行、舞乐百戏以及建筑形象等。四川地区汉画像石的装饰题材则是生产劳动、宴饮生活、车骑出行、舞乐百戏、历史故事、神话故事、神仙人物等(图15)。陕北地区以绥德为代表,装饰题材则以农牧、畜牧、狩猎等为主,也有一些神仙人物和祥瑞神兽等内容。

综上所述,汉代画像砖石装饰题材的主要特征表现为以反映现实生活、人物活动和生产劳动等生

动场景为主,同时也有展现神话故事、神仙人物和祥瑞辟邪等寄托精神的画面,由此折射出汉达的社会经济、深邃的文化意识、娴熟的雕刻艺术、先进的模具制作技术以及丰富的生活内容等。

此外,汉代陵墓中随葬的陶楼明器,也非常直接而具象地反映了当时的建筑特征,其中不少实例很清晰地呈现了一些建筑部位的装饰形式,不过这些装饰并非是独立的,大都结合建筑构件外露部分进行形状美化的装饰性处理,如屋顶正脊两端做成飞翅状、大门门楣上的门簪做成方形或菱形以及大门上安置铺首的形象(图16)等。但是,陶楼明器上的窗棂却颇具有装饰性,装饰纹样有斜纹格、锁纹、菱花格等(图17)。

魏晋南北朝时,儒学衰落、玄学兴起以及佛教在民间广泛流传,导致社会思想意识形态发生巨大转变,另外加上多民族文化的融合,促使建筑装饰题材出现焕然一新的变化。

一方面,继承和保留了汉代的部分建筑装饰题材,如北齐时期邺城宫殿遗址发掘的云纹、文字、莲瓣、人面瓦等瓦当装饰题材。另一方面,产生了新的装饰题材,如:铜雀台遗址所发掘出的东魏北齐时的“石螭首”建筑装饰构件、兽面铺首、石门墩以及陶制鸱尾,北魏时山西大同司马金龙墓出土石雕柱础(图18),北朝洛阳宫殿脊兽方砖(图19)以及南朝陵墓神道两侧排列着神道柱、天禄、麒麟、辟邪等装饰物,却是这一时期特有的题材造型。此外,还有一些石刻反映的建筑形象中屋脊两端所采用的鸱尾、兽面等构件装饰(图20),则具有厌胜驱邪镇脊的装饰功能。

特别是,由于中原汉文化受到北方少数民族文化和从西域传来的波斯、印度等外来文化的影响,建筑装饰题材中又出现了莲瓣、缨络、卷草、火焰、飞天、狮子等许多新的外来装饰元素,如河南登封嵩岳寺北魏砖塔,塔身门额做成火焰尖券形,上饰三个莲瓣,券角饰有对称的外券旋纹;塔身转角砌出倚柱,柱头饰火焰宝珠与覆莲,倚柱之间佛龛内外有彩画痕迹;龛下部基座正面两个并列的壶门内各雕一尊狮,立卧各异、造型雄健。

隋唐时期的佛教装饰题材基本承袭了南北朝的内容,但风格更加圆润、饱满和柔美。装饰纹样由单一纹样转向组合纹样,如:卷草凤纹、狮鹿卷草纹、佛像迦陵频加卷草纹。除此而外,还出现了新的纹样形式如:回纹、连珠纹、海石榴凤纹、葡萄纹、团巢纹、宝相花等。而此时的瓦当装饰纹样则与以往不同,也由莲花与连珠两种题材组合而成。

其他建筑装饰题材的变化,如塔门两侧出现持剑武士的雕像、柱础刻覆盆莲花、须弥座束腰转角刻力士人像等,这在河北房山县云居寺小塔、山西平顺县海会院明惠大师塔以及南京栖霞寺塔等建筑中均可见例。另外,在南京栖霞寺塔各层塔檐垂脊端部出现了螭首垂兽的做法;唐代李思训《江帆楼阁图》、五代卫贤《高士图》等一些绘画中的建筑山面则出现了“悬鱼”形象。在唐献陵等墓前神道一侧有“鸵鸟”石刻,这种新的动物题材反映了唐代丝绸之路中外文化交流的影响。

北宋商业经济和技术工具发展很快,城市变得空前的繁荣,市民生活多样化,园林、娱乐性建筑大量兴建,风格趋向细致工整,柔美绚丽。此时的建筑装饰,重要建筑除有正脊吻兽外,垂脊上也有垂兽、走兽,而且正脊吻兽一改隋唐“鸱尾”的形象,转变为具象的“龙吻”或“鱼龙兽”。其事例均可从《清明上河图》城楼屋顶、《中兴应桢图》的王府、《文姬归汉图》等大批宋画中的住宅屋顶得以见证。瓦当装饰纹样题材有兽面、花卉、花纹等。此外,北宋建筑中还有以“盘龙”、武将人物等装饰柱子的,前者如太原晋祠圣母殿前檐柱饰雕盘龙;后者如河南登封少林寺初祖庵石雕柱。另,河北省赵县陀罗尼经幢中出现仿写自然山水的须弥山、城阁和狮象等为题材的装饰内容。北宋彩画采用卷草、宝相花等植物题材,其中梁枋端头装饰题材为“如意头”、“云头”和“剑环”等,这些题材应用于官式建筑或其它重要建筑中,并成为《营造法式》规定的彩绘样式。

辽代建筑总体上继承了唐代风格,天花、梁檩枋等构件以飞天、卷草、凤凰和网目纹等为彩画装饰题材,如辽宁义县奉国寺大殿。但建筑外檐装饰题材却有较大变化,如河北蓟县独乐寺山门正脊采用“吻兽”,垂脊走兽四件、嫔伽一件;山西灵丘县觉山寺塔须弥座的束腰部分饰有佛像、力士,平坐栏板以几何纹、莲花等为装饰题材。

元代推崇喇嘛教,由地区带来了一些新的装饰题材,北京居庸关云台基座上的券石和内壁上的天神、金翅鸟、龙、云等装饰纹样,正反映了这一装饰新特征。另外,宫殿建筑采用红色配金龙的方式涂饰柱子,并用毡毯、毛皮和丝质帷幕装饰塔壁,显示了蒙古统治者的生活风习的沿袭和影响。而道教建筑大多以道教人物为题材,在道观大殿墙壁上绘制巨幅的宣教壁画,如山西芮城永乐宫三清殿、山西洪洞县广胜寺水神殿、河北曲阳县北岳庙德宁殿等。

明代初期经济尚在恢复期,主要建筑活动为城市建设、海防城堡以及宫殿陵寝等,加上明初令律制度严格,所以建筑装饰发展缓慢。明中叶以后经济繁荣,尤其是江南地区民间建筑活跃,出现了会馆、戏院、旅店等新的公共建筑,建筑装饰活动达到了历史的高峰。各地住宅建筑装饰题材丰富多样,木、砖、石三雕装饰发展起来,同时形成了不同地域的装饰风格。此时,官式建筑装饰趋向程式化,题材固定单一,手法缺少变化;而民间装饰题材内容却极其丰富活泼,有:花鸟鱼虫、山水风物、人物故事、历史典故、戏曲艺文、吉祥文字、伦理教化、祥瑞神兽、琴棋书画、文字四宝、生活场景、风雅器物等,特别是一些建筑物件自身,随着结构功能的退化而逐渐演化为纯装饰性构件,从而成为新的装饰题材。

清代中叶以后,建筑装饰艺术走向堆砌、繁缛、琐碎的风格,但地区性特征更加鲜明,并形成北京、江浙、安徽、广东、福州、山西、云南、新疆、等地区性装饰风格或流派,其中以苏派、徽派、晋派、潮派最为突出。苏派以砖雕见长、徽派以木雕见长、晋派以石雕见长,潮派以灰塑见长;且各派题材特征明显,苏派文儒清雅、徽派商儒兼蓄、晋派尊古重礼、潮派崇礼随俗。此时期建筑装饰题材突显建筑空间内、外有别,相比较而言内檐题材更多样、繁华,外檐则简约、清朗。可以说明清时期是中国古代建筑装饰题材的一个集大成的时期,这一时期不仅具备了各种装饰题材类型,而且装饰工艺技术、雕刻绘制手法更加多元化,并且与园林、家具、陶瓷器等装饰题材趋于同化。明清后期建筑装饰还受到西方传教士带来的欧洲大陆新建筑装饰题材、装饰风格和装饰手法的影响。

二、装饰题材的类型构成及其特征

中国古代建筑装饰题材极其丰富多样,若仅依据其纹样、图案、功能、内容或装饰部位等某一种进行分类难以涵盖全部,因此,只有综合归纳分类,方可完整表述其类型构成、功能作用、部位特征、思想内容及文化意义。为此,根据中国古代建筑装饰历史发展情况,对现有资料和研究成果进行总结,综合划分为:云气星象类、祥瑞类、几何类、文字类、动植物类、神话传说类、生活场景类、历史典故类、历史人物类、宗教类、戏曲类、山水类、器物类、建筑构件类以及其它特殊类型等。中国古代建筑装饰题材类型如此之多,在世界建筑体系中也是非常罕见的。

1 云气星象类:雷云纹、气纹、日月、北斗星相等。

2 祥瑞神兽类:龙、凤、麒麟、四神(青龙、白虎、朱雀、玄武)、白泽、辟邪、獬豸、天马、天龙、天鹿、夔龙、饕餮、螭、虺、虬、等。

3 几何类:环形纹、锯齿纹、波形纹、折线、曲线、回纹、龟背纹、菱形纹、曲尺纹、编织纹、(万字)纹等。

4 文字类:瓦当、照壁、柱枋、匾额、牌坊、牌楼等上的文字、对联、题字以及与室内装饰结合的字幅。

5 动物类:狮、虎、象、鹿、马、牛、羊、猴、鸡、龟、兔、狗、鼠、猪、鱼、喜鹊、蝙蝠、鸳鸯、锦鸡、鹰、蝉等。

6 植物类:松、竹、梅、兰、菊、牡丹、荷、莲、桔、柿、桃、杏、桐、柳、柏、槐、榆、梓、、茶、水仙、石榴、山茶、灵芝、琵琶、玉兰、海棠、百合、芙蓉、桂花、葵花、腊梅、芭蕉、茉莉、栀子、红蓼、绀蓼、月草、葡萄、芍药、瞿麦、太平花、宝牙花、宝相花、万年青、金盏花、雁来红等。

7 纹样类:卷草纹、流苏纹、冰裂纹、花形纹、回纹等。

8 器物类:琴、棋、书、画、文房四宝、佛八宝、暗八仙、青铜器、玉器、古陶器、古漆器、象牙器、香炉等。

9 历史故事类:二十四孝、负荆请罪、郭子仪拜寿、岳母刺字、桃园三结义、梁山聚义、竹林七贤、文王访贤、木兰从军、杨门女将等。

10 神话传说类:东王公、西王母、蓬莱仙境等。

11 祈福吉祥类:五福捧寿、鲤鱼跳龙门、三羊开泰、凤凰戏牡丹、挂帅封侯、马上平安、麒麟送子、龙凤庆寿、连年有余、喜禄封侯、双嚣临门、喜上眉梢、平升三级、五子登科、六合同喜、连中三元、鹿灵合欢、榴开百子、金玉满堂、春光长寿、平安如意、八仙祝寿、三星高照等。

12 历史典故类:渔樵耕读、凿壁偷光、孟母三迁、胡人驯狮、鹬蚌相争等。

13 宗教类:莲花、飞天、角兽、力神、塔刹、相轮、水烟、日月元光、佛本生故事、八仙过海、刘海戏金蟾等。

14 戏曲类:三国演义、封神榜、水浒传、西厢记、红楼梦等古典名著戏文场景。

15 建筑构件类:雀替、隔架科、如意斗棋、天花、藻井、盘龙柱、栏杆、门窗花棂、挂落、脊兽、垂柱、悬鱼、惹草、鼓墩、上马石、拴马桩、照壁、须弥座、铺地、景窗等。

以上装饰题材中,云气星象类当为最早产生的装饰题材纹样之一,考古发现在商周建筑的瓦当和其它器物上出现,后来一直延续到汉代。云气纹作为建筑装饰题材,反映了早期人们对宇宙天地本源的认知,“气分天地而后生万物”,以“云气”象征天体宇宙来装饰建筑屋宇的瓦当,可见古人将屋顶比作宇宙天空,其间云气流动,生生不息。

文字类装饰题材,也是使用最早的装饰题材之一。由于汉字具有象形、会意、谐音、转义等特殊意义,加上中国文字自身具有独特的形式美的艺术特征,经后人不断提炼成为中国特有的装饰艺术题材。因此,在中国古代建筑中也就自然而然地成为常见的装饰题材。

动物类的装饰题材,也是早期比较常见的装饰内容。这恐怕与原始社会游牧狩猎生活密切相关。当时,人们以猎获凶禽猛兽为荣耀,象征男性的勇武和力量,因此部落男子以狩猎技能高低确立社会地位。迄今为止非洲一些部落中男人能否娶妻自立门户,取决于他们捕获猛兽的数量。此外,凶禽猛兽的神化,也许是当时人们认为猛兽具有某种特殊的神奇力量,或是神的化身,所以许多原始部落将其作为自己部落的守护神供奉。随后,人们又以“善恶”将“神兽”社会化,从而产生祥瑞的神兽与恶煞的神兽,分别赋予其“吉凶”不同的代表意义,如:龙、凤、麒麟、鹤、鹿等为祥瑞神兽,而饕餮等为邪恶凶兽。善恶不同,装饰功能与意义也就不一样。后来,人们创造了更多的动物装饰题材,这些题材更多地表达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和祈望,“龙凤呈祥”、“麒麟送子”、“鹤鹿同春”等祝福美好未来的装饰题材应运而生,并成为大众喜闻乐见的常用装饰内容。“狮”、“象”等动物题材是随佛教传人而出现的新题材,其最初具有宗教意义,后来逐渐融入世俗社会,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广泛应用的吉祥题材。“狮子”,最受人们喜爱的原因:一是发音与“喜”相谐,二是有镇宅驱邪的心理抚慰作用。

植物类装饰题材,比之动物类题材要略晚一些。西周半瓦当中的树状装饰题材,据考古研究推测为接天地之气的神树。上古人认为高大入云的树木是登天通神的捷径,上接天宇下通黄泉,故为“神木”。因此,西周至汉的瓦当等建筑构件上常见此装饰题材。在早期文学诗歌中常常借用花草咏物寄情,据有关研究统计《诗经》所涉及的植物大致有二百八十种之多。由此可见,植物题材是早期人们在农业生产劳动中借物抒情的对象,是籍以表达和比喻爱恋的人或事物的品行和姿貌等,后来被士大夫文人“格物致志”而比拟道德品行,并逐渐成为建筑装饰的格式化题材,如《离骚》“以盈室兮”,其中“”即苍耳,因长满刺而代喻小人;蕙、兰等则被用来比喻君子。所以古代士大夫文人咏唱的“松、竹、梅、兰、菊”就被以赋予美德的象征而作为建筑装饰常用的题材。

戏曲类装饰题材,是在明代中叶之后才出现的,具有打破严格宗法制度下住宅序列空间的单调沉闷气氛,创造娱乐生活环境的积极作用。同时,透过戏文人物,也赋予一定的伦理教化意义。历史典故类、历史人物类等题材功能,主要为教育族人和子孙如何遵守儒学的修身为人的法则,如何勤劳耕读进身功名、精忠报国、光耀门庭等。祈福吉祥类题材是大众喜见的题材,应用极其广泛,反映古代人们追求家庭和谐、健康长寿的美好生活愿景。

建筑构件类,是中国古代建筑在发展过程中,由于建筑形式与结构的不断演进与成熟,一些建筑部位在保持原有功能的同时,以自身形态为装饰题材,并针对造型进行恰当的艺术处理,展现其优美的装饰性效果,如江南地区园亭等建筑翼角起翘,以其舒展、柔美的曲线将整个建筑屋顶塑造为“如鸟斯革,如荤斯飞”的形象。而另一些具有结构功能的建筑构件,在建筑不断美化过程中逐渐丧失了原有的结构功能,仅保留了构件的基本外形并转变为纯粹的装饰性构件,如“斗棋”构件,就成为中国古代建筑最具代表性和象征意义的装饰题材。

三、装饰题材的社会功能与意义

1 社会等级制度的标志

中国古代建筑装饰与建筑形制等级相一致,也是社会等级制度的一种重要标志。装饰题材充分体现了封建社会宗法等级制度的影响,题材内容反映了使用者的身份与社会地位,例如:商周时,兽面铺首是封建社会帝王诸侯建筑正门装饰的象征。魏晋时屋脊饰有鸱尾的门庑以及唐代的乌头门都是当时贵族府邸大门的地位标志;宋金至明清门窗中的“纹隔扇”是官式建筑的装饰形式。明清时,“龙凤”题材是皇家建筑专用的装饰题材。为此,对于建筑装饰题材的使用,历代封建王朝制定了严格的条律规定,如商周时“大夫有石材,庶人有石承”(《尚书・大传》),汉代则“按旧制,三公黄阁听事鸱尾。后主特赐摩诃开黄阁,门施行马,听事寝堂并置鸱尾。”(《陈书・肖摩诃传》),唐代“非常参官,不得造轴心舍及施悬鱼、对凤、瓦兽、通袱、乳梁装饰。……庶人所造屋舍,不得过三间四架,不得辄施装饰”(《唐会要》),宋代“凡庶民之家不得施重棋、藻井及五色文采为饰,仍不得四铺飞檐。”(《宋史・舆服志》),元代

“诸小民房屋,安置鹅项衔脊,有鳞爪瓦兽者,笞三十七,陶人二十七”(《元史・刑法志》),明代“百官第宅,明初禁官民房屋,不许雕刻古帝后、圣贤人物及日月龙凤、狻猊、麒麟、犀象之形……。公侯……屋脊用花样、瓦饰、梁栋、斗棋、檐桷、青碧绘饰,门三间三架,黑油锡环。”(《明史・舆服志》),清代“亲王府制……绘金云雕龙有禁,凡正门殿寝均覆绿琉璃脊,安吻兽门柱丹垩,饰以五彩金云龙纹,禁雕龙首……余各有禁,逾制者罪之”(《大清会典》)。

龙凤图案在建筑装饰中,标志着帝王至高无上的地位,只有与帝王建筑相关的装饰才能使用。同样是宫殿建筑,主次不同的功能建筑采用的装饰题材也有等级高低之分,如皇家彩画装饰中依据等级分为和玺彩绘、旋子彩绘和苏式彩绘三种形式,其中和玺彩绘等级最高,采用的题材为龙图案,色彩以金色为主。而苏式彩绘等级最低,题材选择比较自由活泼、风格素雅,花鸟鱼虫、村舍山水、人物故事等均可。此外,建筑大门装修中,官式建筑大门可以使用“铺首”、“门钉”、“斗棋”等作为装饰题材,但一般民居住宅严格规定不得使用。因此,民居的大门装饰就显得比较简朴,江南地区的民居大门采用“竹片拼花”构成回形或其它几何图案进行装饰。门簪的雕饰题材,以荷花、葡萄、梅花、牡丹等,根据住宅主人的社会地位等级的高低,而有数量的多寡。

2 社会伦理教化

中国古代建筑装饰题材的另一个社会功能就是“成教化、助人伦”。自汉代开始由于董仲舒推崇儒家思想,汉代帝王独尊儒术,致使中国几千年来的封建社会文化充分地浸润了儒家的宗法人伦思想精神,整个封建社会时期一直贯穿着儒家文化思想的影响,历代统治者大力推崇仁义、孝悌、忠信之类的伦理道德,即“天地之行美也”、“善无小而不举,恶无小而不去,以纯其美”。尤其是自南宋程朱理学兴起以后,社会进一步崇尚儒家严格宗法礼仪,以儒家的人伦思想教化民众,因此,中国古代建筑更以严谨有序的平面空间布局形态,忠实地体现了这种宗法制度的社会人伦关系,而建筑装饰题材更是充分反映出“家国同构”宗法伦理特征,宣扬封建宗法伦理的“忠孝义节”、反映儒家文化的“二十四孝”、以“松竹梅兰菊”标榜传统文人节气等的装饰题材不断贯穿于各类建筑中,尤其是民居住宅建筑更是突出。山西灵石王家大院高家崖东堡院中,在两侧厢房裙墙的四个转角立石上雕刻着“二十四孝”图面刻画生动,高度位置适合儿童观看,这是王氏宗族作为弘扬孝悌、教育家族子孙孝敬父母长辈的一幅幅生动的教材。另外,牌坊也是古代社会作为旌表“忠孝节义”的纪念性建筑,如贞洁牌坊、孝义牌坊、功德牌坊等,其具有的社会作用就是弘扬儒家所崇尚的社会伦理美德,颂扬妇女、事孝父母、扶贫助弱、精忠报国等功业,教化社会民众识仁义、知廉耻,像这一类装饰性建筑在中国古代城镇村落成为社会最为广泛和普遍的标识。在中国古代建筑中涉及社会人伦教化装饰题材的还有如“文王访贤”、“孟母三迁”、“竹林七贤”、“三顾茅庐”、“桃园三结义”、“梁山聚义”、“岳母刺字”、“杨门女将”、“木兰从军”等内容。

3 祈福辟邪与禁忌警示

中国古代建筑装饰题材充满了古人祈福求吉的意愿,人们通过美好的题材表达自己对幸福生活、功名前程等寄予极大的希望和追求,如山西灵石县静升古镇文庙前的元代石雕照壁上,雕刻了“鲤鱼跃龙门”的画面场景,以此作为对前来文庙祭祀孔子、祈求功名的学子们的美好祝愿。另外,在居住建筑生活空间中还以间接的方式和形式,借助建筑装饰,以各种题材进行组合构成吉祥的图画,如鹿与荷花、喜鹊与梅花、花瓶与大象、蝙蝠与寿字、凤凰与牡丹等,通过语言谐音转义为“六合同春”、“喜上眉梢”、“太平有象”、“五福捧寿”、“富贵高升”等吉祥成语,从而在心里和精神层面获得幸福的抚慰与喜庆的满足。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民族一样,中国古代社会也普遍流行着各种禁忌文化,人们出于驱凶求吉、祈求平安幸福等目的,在日常活动中对于居住、出行、生产、营造、商贸、交往等行为进行的场所、时间、环境、对象等,根据社会公认的禁忌法则来判断和确定是否对自己或家人有利和适宜,尤其是对于自己的居住空间和生活环境更是如此,如古人认为住宅方位若有悖于风水、或门窗朝向相对等则是不吉之征兆的禁忌。因此,在营造住宅和装饰建筑时,人们往往选择那些传说中创造的具有超自然力量、并可以寄望保佑自己避受伤害的善良神兽或宗教法器(如阴阳八卦图、佛八宝、道八仙或道八宝)等装饰自己居住空间的关键部位,以求得镇守辟邪、保护宅第安宁的心灵慰藉,常见的事例就是当某民居对着路口或巷道交叉处的墙角被认为是“犯冲”时,房屋的主人就会请人在此树立一块刻有“泰山石敢当”文字的石块作避邪应对处理。此外,中国古代建筑装饰题材还具有警示、告诫和行为拒止等象征意义,如松江方塔园中明代砖雕照壁,原是松江府城隍庙山门外的影壁,其上砖雕题材取自民间传说,说是世间原来有一种贪婪无比的怪物,吃遍人间金银财宝,犹贪心不足,妄想连天上的太阳也吞吃,结果蹈东海而亡。以此题材雕刻装饰,其意义在于警戒世人不可贪得无厌。

四、装饰题材的空间意义

在中国古代建筑中,装饰题材的作用不仅仅是修饰建筑空间,有时还对空间具有强化、限定、警示和引导作用。装饰可以通过题材内容赋予建筑空间以某种涵义,尤其是当某一装饰题材已经成为社会共同的、约定俗成的概念或被大众赋予某种特定的文化意义时,那么这一装饰题材在建筑中的运用就会给予空间某种新的诠释语义。比如历代帝王陵墓前的甬道空间,由于安放了石羊、石马、石狮、石人、石阙、石柱等具有特殊含义的装饰物,甬道空间就具有特殊仪式的性质,并被限定作为空间序列的辅助过渡功能,进行仪式活动的人一旦进入这一空间,行为将受到仪礼制度的约束,而上述装饰物则以某题材语义警示和引导从事仪式活动者的行为。再如“照壁”,是中国古代建筑中最常见的、具有某种风水意义的装饰性建筑,它是构成一定空间围合与限定的重要元素,但若照壁中装饰题材不同,照壁的意义就会不一样,像民宅照壁装饰吉祥花卉的题材,则表示居住空间和谐,给来访者以亲和的空间感。若是佛门照壁,则又装饰“佛”或“南无阿弥陀佛”的文字题材,作为规范佛教信众和香客行为的特殊语言,提醒和告诫众生进入佛门净地,不可妄生杂念。

古代建筑中的牌坊或牌楼,常作为村镇、街巷或建筑群入口的装饰性标志,具有强化和限定入口空间的功能,如安徽皖南棠樾等明清古村落村口的“忠、孝、义、节”牌坊群,既是整个村落人口空间的限定标志,更是社会道德模范的精神标杆,它是封建朝廷对整个村落宗族杰出伦理的表彰,是整个宗族的自豪与骄傲。又如,北京故宫天安门前的华表,又名“望君归”,而门内的华表,又名“望君出”,这内外各一对华表寓意深长,表达对身处太和殿高堂的君王以施政警示,前者寄望君王常出皇城巡访体察天下百姓之疾苦;后者则希望君王外出巡察,不要留恋外面的山水美景,及时回归处理国家朝政。

建筑空间的划分,有时也可通过不同的装饰题材加以区隔。苏州拙政园西园部分的“鸳鸯厅”,就是对内梁架构件采用不同的装饰方法、运用不同的装饰题材,将大厅空间分隔成北南“一阴一阳”两个不同的意向空间,北厅梁架以圆作,南厅梁架以扁作,所谓“一雌一雄”,形同鸳鸯;同时也以“鸳鸯”喻意大厅空间的琴瑟和谐之意。

建筑装饰题材有时却被用来表述非常含蓄的图式语言,暗示某一空间的功能或性质,以告知某一特定部分的社会群体(如乡里、宗族等),提供空间性质和功能的可识别性,防止逾越礼制行为的发生,如浙江永嘉县芙蓉古村内部街巷交叉路口地面铺设了不同的装饰图案题材,挖掘了大小不同形状的池塘,构成“七星八斗”的空间识别系统,使不怀好意的侵入者寻找不到退却之路,从而保障村落整体的安全防御。又如江西吉安钓源古村中某宅第,其院落内部各功能房间门窗小木装修用不同的生肖动物和植物作为装饰题材,标示各房间使用者的性质和空间功能,从而避免非家族成员的冒失误入。类似这样的以装饰题材标识和限定建筑空间的事例,在中国民居住宅建筑中比比皆是。

古代建筑论文篇8

我国的古典建筑设计手法在建筑设计领域占据着至关重要的位置,其建筑灵感主要来源于我国所特有的文化和历史,独特的东方特色也在这个过程中得以形成。如何在当代的建筑设计中更好地融入古典的建筑设计手法,一直是建筑设计师们努力的目标。接下来笔者就对古典建筑设计手法在当代建筑中的应用情况进行简单地介绍,希望能够给相关的工作人员提供一定的借鉴。

1、中国古典建筑的发展

我国的古典建筑设计手法具有悠久的历史,在古代的建筑设计中,人们比较推崇天人合一的设计理念。早在魏晋南北朝的时候就将园林的设计理念和建筑设计相结合,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到明清时期,这两种艺术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在此过程中,古典建筑设计手法得到了定型,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建筑设计体系。古典的建筑设计手法一直受到人们的推崇,这和其建筑特点是分不开的。

2、中国古典建筑设计的特点

我国古典的建筑设计不仅完美地展现出其自身的美观性,更体现出建筑设计的实用性。对于古典的建筑设计来说,其特点应该体现在如下的三个方面:首先,宁静、简洁。宁静和简洁是人们一直追求的目标,所以在建筑中也会有所体现。古典建筑的这一特性使得建筑即使立于闹市也不失宁静之感。其次,设计的独特性。古典的设计元素在建筑中的广泛应用使得古典建筑在设计方面有其独特性,建筑轮廓有着多样的变化。再次,建筑与自然相融。在古典的建筑中,对于自然环境的重视程度较强,设计师们认为建筑设计与自然环境本身就是相互融合的一个整体,而不是用自然环境来对建筑环境进行修饰。这种相互融合的特点也给建筑设计赋予了一定的意义。

3、中国古典建筑设计手法在当代建筑中的应用

要正确地理解和运用传统建筑精神,不但要认真地研究传统建筑,而且更要切实地将它们与现代西方建筑及其理论联系起来,借鉴其中的精华,在当代的建筑设计实践和理论研究中体现中国特色。建筑设计手法作为建筑的语言,是设计理论和设计思想的外显,是我们理解某一设计理论,究其设计思想的有效工具。设计手法是将设计思想这个无形的“空”转化为建筑形态这个有形的“实”的直接手段。对于设计手法的分析研究,可以透析设计理论的实质,设计手法是衡量设计理论和设计思想的参考坐标系。因此要研究传统建筑思想,就要研究其传统建筑设计手法。

古典的建筑设计手法有着一定的特殊性,因此也同样受到现代人们的关注。努力在现代的建筑中融入古典的建筑设计手法是目前设计者们的努力方向。

3.1对设计思想的应用

对于建筑设计来说,设计思想是整个设计过程的主导。对于古典建筑设计思想的应用能够有效地对现当代的建筑设计提供一定的思路。而这些古典建筑的设计思想,主要通过设计者的设计作品体现出来,人们通过自己的感官对其形成一定的思维意识,将这种设计思维应用到现如今的建筑设计中。这一过程是对设计者的设计思维进行品读的过程。

3.2对布局形式的应用

上文已经介绍了古典建筑设计者在进行建筑设计时,往往将大自然的景观融入到建筑设计之中。因此,建筑的布局形式要备受人们的关注。对于建筑物的高低,应用的色彩都符合建筑的自身特点,符合当时的社会大背景和人们的生活水平等等。所以,在对建筑的布局形式进行应用的时候要对建筑形式的核心有着明确的掌握,在总结古典建筑布局形式的基础上,将其应用在现代的建筑中。

3.3对景观设计得应用

中国古典建筑造景常用手法有借景、对景、框景、漏景、障景等,园林造景如撰文画画,有法而无定式,同一景观可用不同构思设计。造景有独特的立意,做到“虽有人作,宛自天开”的意境就可称为佳作。造景不可忽视动观和静观的景色,通常狭小的庭园以静观为主,动观为辅。遵循“小中见大”的原理,创造出“有限中见无限”的美景,重视障景、框景、借景等手法的应用。在相对较大的园林中,以动观为主,静观为辅,注重空间分割,通过对景、夹景、添景等形式,造成或开郎、或收敛、或幽深、或明畅的空间,使景色更为丰富。

3.4对装饰手法的应用

在古典的建筑设计中,装饰物可以作为建筑的点缀,起到一定得修饰作用,同时也可以单独形成一种景观。因此,对于建筑的装饰手法要严格地要求。在对建筑进行装饰的时候要充分考虑到建筑物的特点和用途,装饰物要符合其特点。对于这一点来说,我国的古典建筑装饰手法做得比较完美。因此,在现代的建筑中,也要对这一特点充分应用。

3.5深入认识传统建筑技术与艺术的融合,促进现代建筑艺术和科技的结合。建筑是人类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产品,它包含有功能、科学技术、艺术等多方面的内容。法国作家雨果曾经满怀深情地赞颂巴黎圣母院说:“这个可敬的建筑物的每一个面,每一块砖头,都不仅是我们国家历史的一页,并且也是科学史和艺术史的一页”,此语明确地说明了建筑中科学和艺术的综合性;至于科学与艺术相结合的道路,法国作家福楼拜曾这样说过:“越往前进,艺术越要科学化,同时科学也要艺术化,两者从基底分手,回头又在塔尖结合”。21世纪,人们都期望建筑创作质量的提高,创造出富于时代气息的、属于我们自己的建筑,这就需要同时提高建筑师的科技和艺术水平,使两者在建筑、建筑群、园林景观以至城市等等的“塔尖”处结合。本文研究传统建筑手法的目的之一是分析传统优秀建筑中技术和艺术的融合,以及历代建筑风格、建筑设计手法随技术条件的进步而变化的过程。知己知彼,温故知新,我国建筑师拥有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功底,基于中国文脉的创造力自然会在不自觉中表现出来。这便是研究中国传统建筑手法的最大意义。

4、总结

综上所述,我国的古典建筑,不仅是人们集体智慧的结晶,而且也体现了当时的历史文化和时代背景。在现如今的建筑中,由于其重要的应用价值,受到了当今设计师的重视,并在建筑设计中有所应用。要对古典的设计思想、设计的形式和布局以及景观设计等方面进行一定的应用。这样才能打造出具有中国特色的、不失古典特色的现代建筑。■

参考文献

古代建筑论文篇9

中图分类号:J59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312(2011)24-0166-01

一、古典主义建筑的荣光

所谓的古典主义建筑是指十七世纪以来推崇古典建筑思潮,在古希腊建筑和古罗马建筑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意大利文艺复兴建筑、巴洛克建筑和古典复兴建筑,其共同特点是都采用古典柱式。古典主义建筑具有特定的组成定律,严格遵循法式、属群和均衡,强调美就是和谐,阿尔伯蒂曾说:“我认为美就是各部分的和谐,不论是什么主题,这些部分都应该按这样的比例和关系协调起来,以致既不能再增加什么,也不能减少或更动什么,除非有意破坏它。”

二、现代主义建筑――建筑的新理想

现代主义建筑是指在二十世纪中叶的主流建筑思想下,强调功能主义和形式主义,相对古典主义或折衷建筑,现代主义建筑强调无装饰,卢斯甚至提出“装饰是罪恶”。它主张彻底摈弃无用的装饰成分,强调功能至上、经济实用、合乎逻辑、概念清晰,追求简单、明快、光亮、平直的视觉效果。而建筑的外观就像机器一样直接反映其功能,具有了某种工艺美的艺术特点,沙利文在《建筑中的装饰》中指出“形式必须追随功能”。由于现代主义建筑风格符合工业化大生产的时代审美意识,一时成为了建筑主流。

三、多元化倾向的后现代主义建筑

后现代主义出现于西方社会经济高度发展的繁荣时期,但现代主义建筑的工业化导致的冷漠和僵化开始让人厌倦,所以后现代主义建筑是在对现代主义建筑的反思中走向了非理性主义和虚无主义,主要是对现代主义建筑的一种反思与超越。美国建筑师文丘里的《建筑的复杂性与矛盾性》可以算是后现代主义建筑的理论宣言,它从根本上都定了传统建筑的形式美原则。

四、古典主义建筑、现代主义建筑与后现代主义建筑的关系

从古典主义建筑到现代主义建筑,再到后现代主义建筑,虽然这是西方建筑史上三个迥异的建筑主张下而形成的各具风格特色的建筑类型,但是不难看出,其实这三者所体现的正是西方建筑的审美变化而促成的发展。

或者说,现代主义建筑正是在古典主义建筑发展到了一种极致时,建筑师对建筑本身开始的一种反思,而后现代主义又是在现代主义发展得炉火纯青时提出的质疑。如果说古典主义建筑是一个极端,那现代主义建筑就是另一个极端,而后现代主义正是在这两个极端之上通过扬弃而达到的一个中庸状态,这种中庸追求的布置折衷主义,而是追求更加符合人们居住要求和审美心理的平衡,追求建筑与装饰的和谐。这三个类型的建筑正是秉承着“否定”、“扬弃”、“否定之否定”的发展之路而发展至今。

古典主义建筑更多的是为宗教和皇室贵族服务,建筑的美观性要大于功能性,尽管这所导致的繁琐装饰一直被现代主义建筑师们所诟病,但是古典主义建筑的柱式、拱券以及一些著名的神庙样式,至今仍深深影响世界各地的宏伟建筑,成为大家争相效仿的模板,尤其是地标性建筑。很多后现代主义建筑中也能看到古典主义建筑的影子,无论是“破山花”还是浮雕似的柱式,无不是从古典主义建筑样式中脱胎而来。现代主义建筑表面看上去与古典主义建筑势不两立,反对装饰,反对套用历史上的建筑样式,大量采用抽象几何图形作为建筑语言,强调功能主义和形式主义,先锋性特征明确。但是,它和古典主义建筑一样,在对几何形式美的不懈追求上不曾改变过,所以这不仅仅是简单的“否定”,还有“扬弃”。后现代主义建筑虽然讨厌现代主义建筑的符号化和工业化,抵制其过于刻板的几何外形,但仍不是对现代性的全盘否定,而是重拾古典主义建筑的装饰风格的同时加入新的时代内容,使其既古典又现代,既注重功能又不失人情味,是对启蒙现代性的一种反思与超越。

五、结语

无论是从古典主义建筑到现代主义建筑,还是从现代主义建筑到后现代主义建筑,这都是西方建筑史的一个发展前进过程。从对称性原则到非对称性原则就可视为是现代建筑语言的一个进步,使建筑设计更加科学和理性。而从摒弃一切表面外加装饰到重新使用山花、柱式和线脚等向传统的回归,正是后现代主义建筑除功能以外重视人们其他心理需求的表现。而这三者之间的关系正如走着一条“否定”与“扬弃”并存的发展之路。

古代建筑论文篇10

中图分类号,TU-87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4-8537(2008)09-0170-07

背景

龙庆忠先生是我国著名的建筑学家,他提出了建立在历史研究和实践应用基础上的建筑历史与理论教育体系,并在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建筑研究生培养中付诸实践。龙先生的建筑历史与理论教育体系包括防灾、保护和设计营造法三大方面。由于龙先生年事已高,在其最后的学术生涯中,主要培养了防灾方面的研究生,同时创立了我国第一个建筑防灾研究室;在保护方面,龙先生也培养了研究生,并亲自指导了广州南海神庙等岭南重要历史建筑的复原设计。长期以来,以龙先生的助手或学生为主的华南理工大学(原华南工学院)建筑历史方向的学者,为华南地区文物建筑的保护和修缮做出了重要贡献。相对上述两个方向而言,龙先生在古代建筑营造法方面的学术探索和成就不太为学术界所了解和注意,这笔学术遗产需要进一步发掘整理和深入研究。龙先生的古代建筑营造法研究,散见于其手稿和部分中,也见诸其建筑教育和言论中,影响了其学生和同仁。在本文看来,龙先生的古代建筑营造法研究,不仅是一种设计法则和设计规律的分析,同时也是对历史建筑营造实践中设计思想和设计理论的探索。龙先生在这方面的探索更多的与其对建筑防灾,建筑保护等方面的研究结合在一起,提出富有启发性的观点,其研究方法体现了鲜明的特色,可为今日研究所学习、借鉴。由于此前这一课题未曾得到系统的总结论述,本文仅仅是一种尝试性的初步解读。在解读过程中,本文将重点对部分与古建筑设计法则(主要表现为数理关系和尺度规律)直接相关的文献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尝试结合龙先生的其它文献,探讨龙先生中国古代建筑营造法研究的学术思想和研究特色。

中国古代建筑营造法则研究的现状和趋势

中国古代建筑的设计理论,主要采用了工匠世代相传的方式得以延续。专论建筑的传世文献极少,地方性的、民间的建筑做法更是缺乏文献资料。现存的古代文献如宋代的《营造法式》,清代工部《工程做法则例》等,都反映了当时的官式建筑做法。对中国古代建筑营造法则的探索,表现为以上述两种文献为主,结合实例的分析研究。例如梁思成先生对清代工程做法则例的研究……陈明达先生对宋代营造法式的研究……等。在他们的基础上,经过众多学者的努力,对中古以来中国古代建筑营造法则的探索不断有新的进展。

目前对于中国古代建筑营造法则的研究,暂不考虑建筑实例稀少的唐代以前各时期,就唐代至清代这一时期而言,仍存在一些难点,例如下列课题

①宋《营造法式》提及的“材”模数制在唐至元时期实例中的应用程度和表现;

②清《工程做法则例》、《营造算例》、《营造法原》和实例的对比研究,我国古建筑实例少有大量精确测绘,公开发表更少,受限于此,这方面研究进展不多;

③模数营造法则从宋《营造法式》到清《工程做法则例》的演变过程,包括元、明时期的断代专题研究等。这方面的研究有一定进展,但受限于上述①和②两方面的成果,仍有待进一步深入。

④地方性传统建筑的营造法则。近年来,部分建筑学者开始将注意力转向地方性和民间建筑的工艺、地方传统工匠经验等领域的研究。这一转向,是对传统建筑史学以官式建筑营造法则为主流研究方向的拓展,是对近二十几年来对民间建筑(主要是传统民居)研究的深化,也是对近十几年来在建筑史学理论研究的反思后更为贴近历史主体、历史事件和历史实践的方法论转移。

龙庆忠先生的中国古代建筑营造法研究概况

1 成果文献

龙先生对中国建筑史学的研究主要体现在其大量的研究手稿中,目前其手稿仅整理出一部分,以《中国建筑与中华民族》为题于1989年出版为论文集。其中收入的下列5篇论文属于中国古代建筑营造法方面直接相关的研究成果(下文文献名后括号内为本文编号、文稿完成日期、文集页码)

《中国塔之数理设计手法及建筑理论》(文献Ⅰ:1987年6月;P16)、《营舍之法》(文献Ⅱ;完成时间不详:P87)、《论石券桥之设计思想》(文献III;1982年;P104)、《中国木构(梁枋柱桁椽等)由厅堂中间柱梁依次折减的计算方法》(文献Ⅳ:1986年3月P110)、《中国古建筑上“材分”的起源》(文献V;1982年之前;P246)。占论文集收入18篇论文的近三分之一,具有相当份量。在论文集所收的其它各篇中,有部分内容也涉及建筑营造法则的研究。此外,龙先生1986年1月完成的论文稿《论中国古建筑之系统及营造工程》(文献VI)也是一重要文献,1995年发表于《华中建筑》。

2 研究周期

在《论中国古建筑之系统及营造工程》序言中,可以发现龙先生对中国古代建筑营造法则的关注是一个长期的过程,1956年、1965年、1978年,

1985年均分别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论文中相应的表格实际上也已经在上述各个年代完成。这三十年(实际上应考虑更早时期的探索)的研究过程,同时也正是中国建筑史学界对宋代《营造法式》及其反映的营造法则的进行探索并取得重要成果的时期,其中比较典型的研究成果包括

(1)梁思成先生主持的《营造法式》注释研究工作。这一工作在20世纪60年代开始进行,因而中断,1983年出版了研究成果(仅有上卷)。

(2)陈明达先生对宋代《营造法式》大木作制度的探索研究。这一工作源于其20世纪60年代初期对山西应县木塔的研究,到1981年出版《营造法式大木作制度研究》。

龙先生对中国古代建筑营造法则一古建筑“营造法式”的持续研究,正如其同时代的建筑史学者们一样,是对主流课题的关注。

3 研究条件、研究资源

如同那个时代的所有其他学者一样,龙先生是在艰苦困难的条件下进行着自己的研究工作。现代中国古代建筑史学开始于20世纪30年代中国营造学社的调查研究,研究者掌握的实例资料不足对建筑营造法则、尤其是尺度设计法则的研究是一个严重的制约。到目前为止,对中国古代建筑营造法则的很多研究文献仍集中关注于《营造法式》等历史文献的文本阐释,大量进行实例数据验证的文献仍显不足。即便如此,我们仍然可以看到龙先生的文稿中比较多的引用了实例的

数据资料进行分析和探索,并参证以日本的资料例,如文献Ⅰ对日本古塔资料的引证、文献Ⅳ对日本中世纪建筑资料的引证等。这种中、日对比研究,在当代的中国建筑史学研究中仍显不足。此外,大量引证经史文献阐释中国古代建筑文化是同时代的建筑史学研究者的共同特征。

由于时代的限制,当时尚不可能展开对地方性和民间建筑的工艺、地方传统工匠经验的深入研究,以及将地方和官式做法进行比较研究。但是龙先生在其学术历程中,很早就注意到了地方民间营造的经验,并进行历史的分析。如在1930年表的《穴居杂考》一文(见《中国营造学社汇刊》第五卷第一期),应属最早关注民居建筑的论文。

4 学术史影响

现发表的龙先生文章由于主要是由后人据其手稿编撰而成,其中有不少编辑上的不足,文字缺漏错乱也有;在表达上,文章具有明显的手稿特点,包括大量的参考文献内容的摘抄引用和计算,大量符号的使用等,同时由于时代的限制,龙先生的文稿在表达上很多时候无法满足今天所谓学术规范的要求,另外,文稿也有强烈的研究者个人特色,包括在当时时代背景下的微言大义式的一些表述。这些因素都影响了今日将这些文章作为纯粹的建筑设计法则研究文章进行研读,对这些文章在学术史上发挥影响带来了消极的作用。

龙先生在1980年代进行的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历史与理论研究生教育中,主要培养了建筑(包括城市)防灾方面的研究生。龙先生教育特点是在其自身多年研究积累的基础上,指导研究生继续探索,其成果往往是在龙先生手稿基础上的扩展和深化。可以想见,如果天假以年,龙先生是可以在中国古代建筑营造法则研究方面做出更大的贡献的。今天我们对于龙先生中国古代建筑营造法则方面的文稿,应加以重视,以发挥其积极的作用。

主要文献评述

前述的6篇主要文献(文献Ⅰ~Ⅵ)可以分为四类。

1 文献Ⅰ

文献Ⅰ针对古塔这一特殊的建筑类型进行研究。其思路源于《营造法原》中外塔盘外阶沿之周围总数和塔总高相等的制度,由此得到了竖向尺度和水平尺度的基本关系。再通过各种实例数据的验证和分析,探索古塔各层高度、边宽的相互关系以及层间递变规律。由于古塔作为具有强烈仪式象征作用的多层建筑,其尺度一般具有较规律性的取值,这种倾向数理分析的方法是有效的。论文初步提出以下基本观点

(1)多边形楼阁式塔的公式是基本关系式,总高H=底边周长C=n×底边边长a(n为边数);

(2)以(1)式为基础,对密檐塔提出了参考关系式,总高H:塔底层之边长a=4~4.8,以4为多;

(3)各层塔身宽w:塔身高H=1/3~2/5。以1/3为古制,并提出以此取值代表古塔的台殿式传统;作为对比,部分密檐式塔首层为光平无柱的高塔身,是为阙榭式传统,其首层塔身宽与塔身高之比可达到1.2。尺度规律的探索联系形态和制度,并互为促进,这是古建筑营造法则研究中的重要学术传统,在陈明达先生《营造法式大木作制度研究》中,我们同样可以感受到这一点;

(4)对于密檐式塔,结合砖皮数分析尺度,这就摆脱了纯粹的数字分析而联系到工程实践的可行性,是一可贵的研究思想。

2、文献Ⅲ

文献Ⅲ是对官式石拱桥这一特殊的建筑类型进行研究。此研究源于王壁文先生的《清官式石桥做法》(见《中国营造学社汇刊》第五卷第四期62~114页)。这篇文稿相较于文献I,更典型地体现了龙先生探索古建筑数理设计手法的分析手段。不同于西方文化对几何作图法则的重视,这种以数字比例为主的见解也见于陈明达、莫宗江等学者的理念中。

3、文献Ⅴ

文献Ⅴ是对《营造法式》所提到的“以材为祖”制度的历史考证。龙先生在文中对“材”、“章”等作了辨析,并对八等材的数列规律提出了初步的设想。其中值得注意的是,龙先生指出7寸材的特殊性。文中引《说文通训定声》“材,木挺也,从木才声。才方三尺五寸为章。唐人言一檀,章双声,故言木之盛曰千章。”又引《类编》“唐式柴方三尺五寸日。”作者还引用其它古代文献,指出:“材是条直横长有一定尺寸的木挺。章是这种材的计量单位。”并据五台山佛光寺大殿月梁剖面为7:5,以及《营造法原》对界搁栅用7寸×5寸,提出“唐式柴方三尺五寸日撞。”中“方”为立方之义,方三尺五寸为一根标准方桁的体积,表示为0.7尺×0.5尺×10尺=3.5立方尺。故7寸×5寸可能是唐代的一种标准用材,这一见解后来也出现在其它研究者的文章中。材的概念源于基本构件,因此中国古代建筑“以材为祖”的思想,并不是一种抽象的数学模数,这一点在评价和研究中国古代建筑思想上也需加以重视。

4 文献Ⅱ、文献Ⅳ和文献Ⅵ

它们是关于古代官式木构建筑营造法则三篇重要文献。其内容各有侧重而互有补充。

(1)文献Ⅱ借用《梦溪笔谈》关于北宋俞皓《木经》的论述中“营舍之法”及其上中下三分的思想,意在对房屋整体设计作一通盘论述。其中“上分”的屋顶部分论述甚简略,“下分”分析台基以及栏杆的制度的论述则甚为细致亦少见他人研究。“中分”部分包括中分与上分的木构件在设计上的联系是全文的重点。其主要思路是综合比较《营造法式》、清式做法和《营造法原》中基本木构件的尺度关系,辨异求同。文献Ⅱ似乎成文较早,并未系统提出尺度设计的法则性结论,不过,文献Ⅳ和文献Ⅵ的基本思路和部分前导性观点此文中已经形成(文献Ⅱ中有关柱径与桁檩径关系讨论的小段文字再现于文献Ⅵ中)。

(2)文献Ⅳ则是综合比较清式做法、《营造法原》和日本中世纪(引自关口欣也的著作)三种对于房屋主要木构件尺度的计算方法,并概括为一个一致的传统法则;在一座建筑中设定一个主屋(即明间、正间等),决定其主要构件尺度后,向上和四周递减尺寸。这里最先决定的主要构件在《营造法原》中是大梁围;清式和日本中世纪则是用柱径。文献Ⅳ未涉及宋式的讨论,其主要用意不在于法则的推演,而是张扬此种技术传统的实用和经济价值,以之为现代建筑设计的借鉴。

(3)文献Ⅵ似可作为龙先生建筑营造法则研究的代表。前文已提到,该文稿历经三十年始成,1986年成稿后始终未发表,10年后才发表时龙先生已经离世一年。恐怕不能作为定稿看待。文稿分为三部分,大体对应于3个时期的探索,并对应于文章中的3个附表。

①表一成于1956年,显示出对于数列规律的重视,类同于文献Ⅰ、文献Ⅲ:同时也关注各间递变规律,即文献Ⅳ的研究内容。总的来看,表一是一个较为理想化的数列体系。

②表二成于1965年。按文中序言,这部分工作是从《营造法原》、《清式

营造算例》、《营造法式》三书制度比较中取得它们在建筑种类、用材、椽平、阑额高、桁径、柱径等关系,分为八项。这里的八项是按照《营造法式》八等材划分的,实际上这部分研究的主要贡献也在于为《营造法式》原文未明确的部分制度性内容提出了新的探索途径和观点。其探索途径的关键是利用《营造法原》的制度来推算《营造法式》的开间取值,本文尝试将原文中推演过程简化改述如下:

按《营造法原》,有下列关系式(围径比按3计算):

a 桁围=正间面阔×(1.5/10~2/10),有:开间=(15~20)×桁径(围径比按3计算)

b 柱围=正间面阔×2/10,有:开间=15×柱径(围径比按3计算)

c 大梁围=内四界深×2/10,有:椽架平长-4×梁高(梁围比梁高按10/3计算)

d 正间面阔×0.8=次间面阔

e 阑额高=柱高×0.1

根据《营造法式》,桁径取1材~2材(这里取桁径而不是取柱径进行推算,是由于宋式柱径相对较大)、四椽袱取2材~3材、次间面阔按2倍橡架平长、阑额高取2材,各项代入上面关系式,并相互复核,可以得到

f 正间面阔=20~30材

g 次间面阔=16~24材

h 椽架平长=8~12材

i 柱高=20材

上面是本文根据按原文思路推算的结果,可作为参考。如按原文表二,则较多直接采用了尺寸值,并以等差数列方式给出。

③表三成于1978年,增补了砖、瓦等项目,并把建筑类型调整为7大类,以当心间方的取值划分。

在本文作者看来,文献Ⅵ的最重要成果是在表2的部分。根据表2的内容完全可以在当时(1965年)就提出一个《营造法式》材分制度下各项建筑指标取值的解释系统;如果龙先生在1980年代前后更多倾心于此,那么我们今天将会读到两种关于《营造法式》制度研究的经典:龙先生的和陈明达先生的。这将对《营造法式》的研究带来更多的积极影响。

结论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发现,龙先生中国古代建筑营造法则研究具有鲜明的特色,体现了其学术思想。本文尝试概括为:

1 基于道德感与实践感的规范性研究取向

相对于纯粹的实证性研究,以历史文献为主的营造法式研究,不可避免的都具有规范性研究取向的特点。身处现代中国古代建筑史学的开创期和建立系统中国建筑理论的动力,无疑会加强研究者的这一倾向;而在当时掌握的实例资料不足的背景下这一研究取向似乎也是唯一的选择。我们在梁思成先生的《清式营造则例》和陈明达先生的《营造法式大木作制度研究》这两份经典文献中均可发现这种规范性研究的特点。龙先生对中国古代建筑营造法则的规范性研究取向,并非出于一种对建立宏观统一理论的纯粹学术偏好,而是在其强烈的历史感和道德感支持下的实践方向。生于农村、长于动乱的旧中国,长期关注底层民众的营造实践,都促成了龙先生独特的学术关怀。在《序言》中,龙先生指出,“学习、研究、编写建筑史的,好像是‘知死’,实际上是在‘知生’。因为人死了的东西不仅包含着它生的时候那种活泼生气,而且会影响和推动人们去再生产。这就是知生的必要和所以。……”这反映了龙先生历史研究的学术思想。

2 面向民间的经验性研究取向

龙先生的文稿中多处综合比较《营造法式》、《营造法原》和《清式营造算例》的制度,用共时性的方法尝试建立一个系统的尺度规律。这种研究方法固然也是属于规范性的研究,但却另有值得考辩之处,而且也是不见于同时代其他学者的独特视角。这种从设计角度出发的研究方法论,其背后的根据是中国民间传统营造经验的稳定性,对木构件材料力学性能认识的稳定性。正因为如此,才可以在一定的前提下,忽略宋代和清代的系统差异、甚至官式和民间的系统差异,根据常用尺度的比例关系(具体而言,就是构件的高跨比、细长比之类),探索历史文献未能明确的某些营造法则。在文献Ⅵ中,这一方法的运用最为突出。

古代建筑论文篇11

王其亨其人

王其亨,1947年出生,河南博爱人,毕业于天津大学建筑系,获工学硕士学位。后留校任教,1988年晋升为教授,中国建筑风水理论研究领域的专家,天津市政府授衔古建筑学家。王其亨教授主要从事中国古代建筑传统及理论的研究和教学工作,尤以大规模的古建筑测绘研究、明清皇家陵寝研究、皇家园林研究、古代建筑图学及传统建筑设计理论研究等方面成绩突出,获得过多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教育部博士点基金资助,著有《风水理论研究》、《古建筑测绘》、《明代陵墓》等学术专著。自1992年以来,主持并组织落实了大量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以及世界文化遗产的古建筑测绘,将教学实践活动及其成果直接同文物保护事业和相关科研等工作密切结合,适时转化形成经济效益。他基于测绘成果,完成大量文物建筑的修缮、复原设计、保护规划以至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等,已培养硕士、博士(包括美、日、韩等国)研究生40余名。1991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与国家教委授予“做出突出贡献的中国硕士学位获得者”称号,2011年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有效候选人名单。并曾成功阻止韩国将风水作为世界文化遗产申报。

风水不是迷信

在王教授看来,有些学者片面地理解中国文化,认为风水不能和西方的思想体系接轨就是迷信的。对建筑风水不加研究就加以否定,这本身就是一种迷信。从某种意义上说,风水学与建筑生态学的步调是一致的。

中国的古代学科与西方是不一样的,它是不分科的。象天文、数学、建筑这些学科,在古代都是归在“建筑风水”中的,如村落,民居,城市的选址和风水紧密相关。建筑风水为什么几千年能够保留下来,是有它的道理的。建筑风水中的“气”和“水”,都是经过长期实践和思考后总结出来的,是在大量的经验基础上,以统计概率的形式表达的。

生态建筑学把人、建筑、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看作是一个人工生态系统,建筑必须和人一起成为生态系统中的一环,才能确保生态系统的正常运行。而建筑风水关于建筑思想的主旨是把宅合作为大地有机体的一部分,强调建筑与自然,及周围环境的和谐。

讲座中,王教授还特地提醒,有一些人冒充教授、学者出版关于建筑风水与建筑的书,那是欺骗人的,大家不要上当。

风水是中国古建筑理论之精华

王教授认为,堪舆学(风水学)之内核实是中国古建筑理论之精华,是集地质学、生态学、景观学、建筑学、美学于一体的古建筑设计理论,强调大自然伟力直接影响着人们健康与后裔繁衍,使聚居于该地的人们光前裕后,获得世代平安。传统风水学确实含有一些符合现代生态学的科学因素,但它本质上是一种具有东方神秘色彩的的文化信仰,风水学可以作为学者们的一种传统文化研究,或者建筑、园林、生态学专业者的传统文化素养,在现代建筑、城市规划、园林设计中体现中国的建筑传统。

古代建筑论文篇12

1作为学科基础的营造技术研究

营造技术研究是中国建筑史学的基础和古建筑最重要、最基本的内容。从20世纪30年代开始,梁思成、刘敦桢等前辈学者,即致力于古建筑的营造研究,通过对古建筑的调查、勘测、比较和文献、法式研究,建立起古建筑营造学的基本知识、理论体系及演变规律。由于历史的原因,早期建筑营造技术研究主要集中在以北方中原地域和官式为代表的建筑体系,结合官方历史文献如宋《营造法式》和清《工部工程做法》等进行研究。这是中国建筑史学起步阶段的必然,并在此基础上建构了中国古代建筑的基本知识体系,为推动古建筑的深入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认识的深入,对民间和地方建筑表现出的文化丰富性、地域特征的关注和研究被逐步提上日程。显然,只有在地方性古建筑研究的基础上,才能更好的开展地方性建筑文化、哲理、艺术等上层理论的研究工作,也会补充完善建筑史的系统研究。地方性的建筑营造技术随着社会对传统文化的重视,文化遗产的保护的兴起,而在全国各地更广泛和深入的展开。以中国南方为主题的地方性建筑研究在21世纪前后引起一些学者的关注,成为建筑史学发展的一个方面。虽然这方面的研究并不都以“营造”为题,但对地方性营造技术、工艺等的关注,实际上呈现了建筑历史和历史建筑研究的不同侧面。

2作为典型地域的岭南古建筑营造技术研究

岭南地处东亚大陆最南端,属亚热带气候,背靠五岭,面朝大海,空间相对独立。中原汉人南下之前为古越人之地,历来远离中国古代大一统的中央政权中心,历代商贸发达,文化交流活跃。历史上土著越人、不同时期南下的汉人、海外贸易商人等众多族群,共同形成了渔猎文明、稻作文明、商贸文明等多元共存、特色鲜明的岭南地域文化。“岭南地区”作为文化地理学的概念,指以五岭以南包括广东、广西东南部、福建西南部地区和香港、澳门特区,广义的岭南还包括海南岛。其中前三者在文化地理上超出了岭南空间地域,延伸至华南地区闽赣桂三省。岭南主要的文化地理分区是广府地区、客家地区、潮汕地区和雷琼半岛地区,其建筑在近10年中得到较多的关注和研究。岭南地区由于其特殊的地理气候环境和历史文化边缘区位,在此背景下,岭南古建筑成为岭南地域文化的重要载体和表现形式,一直在中国古代建筑文化分区中占有重要地位。在建筑领域也自然形成了地域特征明显的岭南建筑文化区。岭南建筑文化区内,历史文化资源十分丰富,仅广东省境内就包括广州、佛山、潮州、中山4处部级历史文化名城,作为不可移动的文化遗产古建筑在本地区有大量保存,它们是岭南古建筑研究的基本对象。进一步联系已有研究成果,可以有计划推进完善“岭南”——“华南”——“亚热带”的区域的历史建筑研究。因此,虽然“营造技术”研究本身是岭南历史建筑的一个局部,但通过它来展开并逐步完善和确立“岭南”建筑谱系,比较“江南”,建构“华南”,开拓“亚热带”成为一个具有战略意义的基础环节。具体展开来说,其一,可以对于研究中国古代建筑史乃至东亚建筑的历史与发展进行深化、完善和补充,在空间上阐释南方地区或亚热带地区以木构为主的建筑技术的体现形式与内涵;在时间上可追溯中原建筑沉淀于此的古制,以及各历史阶段的建筑文化的交融,作为历史信息和演化的相互佐证,籍此可以深化中国建筑史中的区域研究与体系研究。其二,在中国古代建筑之多元、广阔、多样的背景下,在时间空间上构建岭南建筑的特点,有益于本地域现代建筑的发展借鉴。其三,对岭南建筑传统保存的系统性,完整性的研究,包括有形的建筑、无形的技艺及其它营造传统文化的系统研究,对于保护岭南文化,保护岭南建筑文化遗产,以及传承岭南文化将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

3研究创新方法取向

(1)以大木营造技术为中心整合相关营造技术体系:“营造技术”的概念并非指“大木作”、“小木作”等单一、二种技术,而是贯穿营造活动全过程的相关技术与理论,从选址、规划、设计到材料的加工应用,结构形式选择、节点处理手法等等。以往的营造技术研究大多是比较单一的如大木作、砖作、瓦作等的分项独立研究,缺乏对建筑营造技术的整体及系统考量,对此,本项目以将以大木作营造技术为主导,整合样式谱系、各作营造技术配合结点、材料工艺、文献研究和工匠法则等不同的研究视角,建构地域性营造技术的建筑基础理论。

(2)以“民系”文化圈为基础的营造技术源流与交融:文化区内的研究会忽略了文化区之间的历史文化关联性和地域的共性,岭南地区历史上形成了以四大民系为基础的文化圈,每个文化圈都有相对稳定和成熟的建筑体系和营造技术,但文化圈相邻地区则在文化上和建筑营造方面则相互借鉴。研究以“民系”文化圈为基础,一方面将民系中民间和官式建筑营造技术结合起来,同时关注研究各民系文化圈之间的营造技术的交流融合,重视营造技术的源流发展,以归纳总结地域性建筑的样式和技术特征。

(3)重视与开拓地方建筑基础理论与方法研究:由于地方建筑的历史文化的原因,缺乏系统的文献资料,有经验的老工匠日益减少,后继乏人,地方建筑术语模糊不清等诸种原因,都对地方建筑的系统规范研究带来莫大困难。所以对其进行基础理论和规范研究将是很突出的问题,比如对地方建筑法式特征元素研究与规范方法的研究;对地方建筑断代依据与方法研究,以及对地方建筑术语规范化的研究等等。这将会对地方建筑的研究取得规范和方法上的意义,使本研究具有普遍的学术价值。

(4)加强研究的科学性:注重岭南古建筑营造技术的科学性研究,一方面重视设计法则、法式特征研究,包括建筑设计与尺度之法则规律;另一方面也要重视包括结构力学特点、材料力学性能等定性定量的分析,并试图将两者关联起来思考问题。

4本研究应用价值

在应用层面上,岭南地区由于毗邻港澳,经济特区范围大、设定早,在地区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速的背景下,首先,大量历史建筑面临拆迁和改造,开展保护工作的紧迫性相当突出,本项目的研究有助于准确有效的开展调查评估和修缮工作;其次,新的规划和建筑设计在体现地域文化特色方面严重缺失,该项研究对认识地域建筑特色,承传地域文化也具有重要价值。再次,东南亚的一些地区(例如泰国、越南、新加坡等)在一定程度上也受到岭南地区传统建筑文化影响,使得本项目具有应用于国际研究的潜力。

二、本课题研究相关的研究现状

本课题相关的国内外研究成果及发展动向,大致集中在以下4个方面:(1)关于岭南建筑技术、类型、区域的研究;(2)关于南方地域性建筑及工艺技术的研究;(3)关于设计手法与理论的研究;(4)关于地域建筑技术源流的研究。

1基于地方性营造传统的中国南方古建筑研究

这一方向的研究集中体现在2000年以来东南大学学术队伍的系列研究课题上。东南大学张十庆教授主持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国南方建筑谱系与区划研究》(项目批准号:59978006;2002年完成)。主要成果有:张十庆《古代营建技术中的“样”、“造”、“作”》(《建筑史论文集》15辑)等系列论文1)。东南大学建筑学系朱光亚教授负责的教育部博士点基金项目(编号2000028609)“南方发达地区传统建筑工艺抢救性研究”课题,以及2007年开始主持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东南地区若干濒危和失传的传统建筑工艺研究》(项目批准号:50678034),成果包括了张玉瑜《福建传统大木匠师营造技艺研究》等系列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表1)。上述研究有以下3个特点:(1)中国南方古建筑研究成为用“地方性”知识反思现有中国古代建筑基础知识体系的学科前沿领域;(2)重视地方性营造技术传统的研究,对南方建筑形式谱系、技术源流、工艺作法等技术性层面的强调,这成为对20世纪90年代偏重建筑文化理论探讨的反动,也是学科发展回归基础知识建构的有益表现。这对进一步建构地方性建筑的基础理论,深化研究成果并和现有中国古代建筑的基本知识体系(官式建筑的营造法式等)进行对话奠定了良好的基础;(3)“中国南方”在相关研究中主要限于传统的“江南”地区,这是南方古建筑资源最为集中的地区之一。同时可以注意到,作为“江南”与“岭南”过渡的福建地区也得到了关注,这意味着研究课题发展向“岭南”提出了要求。

2岭南地区古建筑研究

这一方向的研究集中体现在华南理工大学的研究成果上。主要包括:

(1)以龙庆忠教授为主导的岭南古建筑研究龙庆忠教授是岭南古建筑研究的开创者和奠基者,自1948年任教中山大学工学院(华南理工大学前身)建筑系教授以来,在教育思想上主张学生应该打好建筑历史的基础,以史为鉴,造福于民。所以长期以来致力于岭南地域的古建筑研究,自20世纪50年代便开始带领学生对广州、佛山、潮州、揭阳等地的重要古建筑进行测绘,收集岭南地区的古建筑资料,进而开展岭南古建筑的系统研究,其研究成果主要体现在《龙庆忠文集》2)中,文集中收录的“古番禺发展史”、“广州中山四路秦汉遗址研究”、“广州南越王台遗址研究”、“南海神庙”、“瑰伟奇特、天南奇观的容县古经略台——真武阁”、“广州怀圣寺”等论文可谓岭南古建筑研究的扛鼎之作。龙老前后培养出如陆元鼎、邓其生、吴庆洲、陶郅、肖大威、程建军、张春阳、郑力鹏等学者,并指导研究生完成了如吴庆洲《两广建筑避水灾之调查研究》等系列论文(表2)。龙庆忠教授的学术研究和培养建筑史学后人,不仅开创了岭南古建筑的科学研究先河,更为岭南古建筑的研究指明了方向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以陆元鼎教授为主导的传统民居系统研究该系列研究持续时间长、影响大、成果多,在当代中国建筑学术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陆元鼎教授指导的传统民居研究的硕士、博士学位论文,如潘安《客家聚居建筑研究》等系列论文(表3),初步形成了以中国东南系建筑区系以类型为基础的民居研究理论,为南方民居的研究提供了重要的资料和方法基础。他出版了《广东民居》、《中国民居建筑》等重要专著,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客家民居形态、村落体系及居住模式研究》。20多年来持续主持了15届传统民居学术研讨会和7届海峡两岸传统民居学术研讨会,有多部论文集出版。近年来,在相关的民居学术研讨会中加强了民居营造技术课题的关注。

(3)吴庆洲教授对岭南古建筑作了深入的研究,他的《肇庆梅庵》、《粤西古建筑瑰宝——德庆学宫大成殿》等论文,对岭南重要古建筑的法式有着较深入的探讨,是研究华南宋元时代古建筑的重要文献。此外,在城市史的研究方面,吴庆洲教授指导博士生完成了系列相关硕士、博士论文。

(4)笔者致力于岭南古建筑的法式与营造技术研究,发表了相关的系列研究论文,所著《岭南古代大式殿堂建筑构架研究》3),对岭南古代大式殿堂建筑构架进行了系统研究,该研究基本上继承了营造法式的研究传统,对广东官式建筑或殿堂式建筑的形制、大木作技术和地域特征作了系统的研究,初步建立了岭南大式殿堂建筑构架样式谱系。其指导研究生完成了如李哲杨《潮州传统建筑大木构架》等系列论文(见表4)。

近年来,一批年轻学者如肖旻、李哲杨等,在岭南古建筑的营造技术、法式尺度等研究方面也取得了一定成果。综上,关于岭南地区的古建筑研究成果虽然在营造技术和法式、工艺等方面较为薄弱,但对于逐步全面开展本研究课题已奠定良好的学术基础。统计2000~2012年东南大学和华南理工大学关于东南沿海地区的古建筑研究学位论文和期刊论文总计144篇,其中建筑类型约占1/2,其次是建筑法式的研究约占1/3,而建筑工匠的研究最为薄弱仅占1.5%。两个高校相比较而言,东南大学在建筑法式的研究方面更为出色,而华南理工大学在建筑类型研究方面则更为关注。通过比较,在岭南地区亟待加强建筑工匠和建筑法式的研究。

三、项目的研究内容、研究目标

对于本项目而言,需要进一步发展为涵盖官式殿堂(学宫、寺院)——民间建筑(祠堂、书院民居)的营造技术的整体研究,包括建筑设计法则、各匠作技术(以大木作技术为主,包括砖作、瓦作、土作、雕作等装饰装修技艺),并以此为线索和基础,探讨岭南各文化地理区划或民系之间及与周边关联地区的营造技术源流传播和交融关系,初步建立岭南建筑地域特征的连续谱系。

1研究内容

(1)谱系划定:岭南地区古建筑谱系的调查、划定及其演变的历史研究。特别关注岭南地区古建筑的大木构架类型谱系,研究不同构架类型的特征,相互之间的异同及其联系。以及几大方言文化族群(“民系”)的分布与岭南古建筑谱系与分谱系。

(2)营造体系研究:岭南地区古建筑主要类型的营造体系(设计、工艺、材料、样式与尺度等)。主要特征类型包括官式殿堂(学宫、寺院)、民间公共建筑(祠堂、书院)、民间住宅等。以整体、系统的观念对地域建筑营造过程中各层次、各层面、各种的技术加以研究。

(3)断代研究:岭南古建筑形制的分区、分期及断代特征与依据,并尝试进行历史解释。按各子系分别归纳,细化到尺度、比例、形态、材料、工艺、观念等各层面;尝试建立树状表格示意框架(图1、2)。

(4)地域性技术研究:基于独特的地理环境、气候(亚热带)岭南古建筑营造技术的地域性研究,包括应对高温潮湿、台风、虫害的隔热、防潮、防风、防虫等防御性营造技术和上述内容相关相协调的建筑物理性(隔热、通风、防盗)营造技术及其关联研究;如何应对高温、多雨(暴雨阴雨)、潮湿、强日照、生物侵蚀、台风、地震等相关材料的利用、技术的研发,包括建筑的通风、隔热、防虫、防风、抗震、防腐等,探讨本地域有益有效的低成本适应性技术,有效保护的技术等。

(5)技术源流研究:岭南古建筑营造技术的技术源流研究,通过与相邻地域古建筑营造技术的比较研究;与北方官式建筑基本形制的比较研究,探索本地区建筑的原型和营造技术的源流关系。各区域的社会历史发展,汉越文化,不同时期南传的北方“正统”文化的相互作用,不同体系建筑文化基因的沉淀。更深入的认识岭南地区内部各系统建筑的现象与演变历史,在更广阔的研究视野下,在亚太地区的高度认识岭南区域内种种建筑现象,历史与内涵,从而深化对中国建筑史的认识。

2研究目标

本课题的研究目标旨在建立广府地区古建筑的类型体系、术语体系、符号体系;初步提出形制鉴定的指标;解释广府地区古建筑形制的演变问题,探索岭南古代建筑艺术与建筑科学技术的发展规律。

四、本课题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及其解决途径

1古越人(本地土著)原生建筑营造技术的调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