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期货特点合集12篇

时间:2023-06-29 09:33:08

金融期货特点

金融期货特点篇1

一、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

在我国,金融行业的快速发展是有目共睹的。特别是在2013年,由余额宝引发的热潮使得互联网金融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2013年,在互联网金融中,由天弘基金创建的“增利宝”其所产生的货币基金的规模已经达到了1886亿元,而使用“增利宝”的客户数量已经超过了4404万,这使得从前并不出名的天弘基金竟然仅仅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就成功发展成为了我国最大的金融货币基金,其总的资产规模超过了1945亿元。而到2014年2月,天弘基金的规模已经超过了2501亿元,新增的用户数量达到了660万,现在的天弘基金已经取代了我国华夏基金的位置一跃成为我国基金资产规模最大的公司。

至此,互联网金融的时代已经到来。互联网企业所瞄准的目标除了基金外,还涉及期货,证券等其他金融产品或企业。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已经逐渐影响了期货市场的竞争和发展,许多期货企业面临了新的商业模式的改革和创新,而相应的期货行业将重新进行洗牌。

在这样的背景下,期货公司很难避免互联网金融发展带来的变革。因此,期货公司需要正确积极的迎接互联网金融发展带来的机遇和调整,从互联网发展角度出发,重新构建新的发展模式。

二、互联网金融给期货企业带来的冲击

1.对期货公司业务发展的冲击

免费是互联网公司一个比较重要的特点,也就是“获取用户免费,获得利益收费”的模式。从360打败其他杀毒软件,阿里巴巴赢得易趣网市场可以看出,互联网企业要获得大量用户,并且迅速占领市场,免费是一个极其有效的手段。而当互联网公司向期货市场发展后,必将在期货公司内旋起免费的浪潮,这可能使得期货企业市场佣金极大的减少,甚至是业务佣金由于互联网的介入,将客户拉入期货企业的业务市场将变成免费,因此业务佣金也将有可能实现零费用了。另一方面,边际成本低是互联网公司又一个比较重要的特点。特别是大部分互联网企业从长远发展战略的角度出发,为了能够获得更多的用户,这些企业暂时不会考虑能否获得利润,而是将用户业务渠道发挥到极致,当用户数量达到满意的要求后,才开始进行盈利。

2.对期货公司利息红利的冲击

传统的期货公司,其主要盈利来源是客户的保证金利息收入和相应的业务收入。对于期货企业而言,客户的保证金利息收入是期货公司比较重要的盈利来源。因为在期货行业的发展过程中已经形成了客户保证金放入期货公司后客户是不能再享受利息的,因此期货公司可以通过客户的保证金来获得一定的利息收入。然而,如果互联网公司进入期货市场,期货企业的利息收入可能会变成零。因而如天弘基金的“增利宝”通过支付宝的“余额宝”可以抢走银行的活期存款利息,那么在互联网进入期货市场后,客户的保证金也可以通过相应的方式放入互联网金融产品中如“余额宝”从而使得期货公司的利息红利为零。并且随着货币基金的发展越来越快,基金规模越来越大,更多的客户利息红利将会被互联网金融产品瓜分掉。

例如,如果由互联网控股的期货企业宣布客户存放的保证金可以放入余额宝或者其他相同的互联网金融产品中获得更多利息,那么传统期货公司的客户明显将会大量流入到互联网控股的期货公司中。即便是传统的期货企业同意给客户提供保证金的利息,但也达不到像天弘基金那么高的利率,因此,传统的期货公司不但要损失大量的保证金收入,同时还面临着的大量的客户流失。如果互联网期货公司正式进入期货市场,那么这个互联网期货公司很可能在3年时间内就使得客户权益达到550亿元,那么那些规模较小的公司特别是排名在后50名的公司将面临巨大的生存压力,很多企业可能会直接破产,这就使得整个期货行业重新洗牌。

三、互联网期货企业发展的劣势和优势

1.互联网期货企业的劣势

当互联网企业正式进入中国的期货市场时,要实现互联网平台的金融战略,这些企业一般不会首先和规模较大的期货公司合作,而是通过控股或者收购一些小的期货公司来逐渐占领期货市场,而这些期货公司普遍存在一些劣势:

营业网点或者布局不足。目前我国金融期货还没有实现网络开户的权限,很多业务还需要进行上门服务,因而这样会增加期货公司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即期货企业的成本会上升。对于那些小型的期货公司来说,这样的成本还不算高。但是对于互联网期货公司而言,由于其客户数量庞大,其服务数量也相应的不断增加,而没有网络营业点或者网络营业点的布局少势必会影响互联网期货公司的业务开展。

国际业务能力不足。很多小型的期货企业还不具备可以开展国际业务的能力,而我国期货公司在未来的发展道路上势必会向国际化发展,因此许多期货公司已经开始对国际业务发展进行规划,而国外的期货产品或期货企业也在不断拓展中国的期货市场,伴随着资本项目和自由贸易区建设的人民币可以兑换,很多期货公司的国际业务也将一步一步扩大,而这将阻碍国内互联网企业的发展。

期货专业管理人才不足。随着期货人才流动性的加大,特别是期货企业在高水平的营销人才等方面具有较大的缺口,这使得很多中小型的期货公司难以留住期货行业相关的高水平的人才。随着互联网企业进入期货市场,其对该行业的要求更好,而相应的高技术,高水平的人才就更加缺乏了,特别是在资管,投资咨询等方面还存在人才的空白因而很多期货企业无法开展相应的业务。特别是在2014年推出了做市商,期权等业务,而中小型的期货公司缺乏或者没有这一类的人才,因此需要花很长时间进行人才储备和培训才能开展相应的业务。

2.互联网期货企业的优势

巨量的潜在客户资源。互联网期货公司由于其互联网公司的特点可以拥有大量的客户资源,同时通过互联网丰富的营销渠道获得更多的潜在客户。例如,阿里巴巴拥有4900万企业客户,而支付宝,腾讯微信等都拥有超过6亿的用户,如果这些互联网公司进入期货市场,成了相应的互联网期货公司,那么其很有可能可以将原来的客户转化为期货市场的客户,从而给期货公司带来巨大的资金和客户收入。同时,当互联网企业在证券行业,基金行业发展业务后,其可以在一个统一的网络平台上进行客户数据的定位分析,对客户信息进行归纳分类,从而实现交叉销售,因而更好的满足客户的需求,这样也可以带来传统期货公司所无法匹敌的客户数量。

可以共享极低的IT成本。由于互联网公司具有比较强劲的科学技术能力,特别是IT和信息科技能力,因此在云平台,网络等IT技术平台上面拥有传统期货企业难以匹敌的资源,而由互联网公司成立或控股的期货公司则可以享受其母公司提供的这些资源,因此实现极低的IT成本而获得更高效率的经营管理。

短期不以盈利为目标。如前面提到的,互联网公司在进入期货市场后,其可以进行价格战略,即在该互联网平台上提高一个金融生态圈,在这个圈内的用户可以免费享受期货,基金,证券等相关的金融服务,实现短期内的不盈利。这样互联网期货企业可以通过价格战略快速的得到大量的客户资源,同时迅速占领相应的期货市场,而传统期货公司没有其他渠道消化成本,所以根本无法竞争。

四、期货公司的应对策略

互联网期货公司真正威胁到大型期货公司需要一个时间过程,估计最多需要一年时间。换句话说,传统期货公司有不到一年的时间可以布局和应对互联网期货公司颠覆性的挑战。目前看来,中大型期货公司应该做以下几个方面的准备:

1.做好应对佣金战和利息战的准备

丢掉幻想,放弃侥幸,必须认识到通道业务归零是不可避免的大势所趋,期货公司平均佣金其实一直在下降,可以说从未上升过,互联网企业的介入只是加速了这个下降的过程而已。保证金利息也是如此,凡是被垄断或保护的,都会被互联网破坏性的创新所颠覆。

2.进一步加强中大型机构客户服务

互联网期货公司有个明显的特点是“非接触”或“非现场”,这样才能大规模复制,即通过优秀的电子化平台,简化的设计使得客户在网络上就可以完成各项业务,因此他们的边际成本非常低,可以服务大规模的客户,但这种服务必须是标准化的而非特殊的定制化的服务。对于期货市场中的散户来说,他们由于资金少而受到歧视,享受不了大户的待遇,反而手续费收取标准远高于大户。这些散户将可能被互联网期货公司标准化的服务所吸引,对散户来说,他们享受到了公平的服务,且低廉的佣金更是在传统期货公司中无法拿到,他们很有可能投入互联网期货公司的“怀抱”。而大型机构客户本来佣金就很低,还能享受到特殊的专业化服务,所以对互联网期货公司的标准化服务吸引力不如散户那么强。

3.强化期货公司专业化服务能力

在互联网金融发展带来的冲击下,我国期货公司应不断增强专业化服务能力以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首先要加强期货公司的服务创新、管理创新。以期货经纪、投资咨询、资产管理等中介业务为核心,以仓单质押、做市商、场外业务等中介业务为补充,为客户提供高质量、专业化的风险管理服务的金融中介服务公司。其次健全服务产品体系,通过创新开辟个性化之路,在为顾客提供核心服务产品时,更应该注意经纪公司内部各部门协调一致,共同努力,比如研发部提供良好的咨询服务,市场部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等。期货公司还应该采取提供捆绑服务等手段提高期货经纪服务的附加值,使客户充分感知服务价值的存在。

五、总结

上述分析了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互联网金融变革对期货公司产生的冲击,以及互联网期货企业发展的优势和劣势。针对互联网金融带来的影响,传统的期货公司应该采取相应的措施应对这些金融变革带来的机遇和挑战,例如期货公司可以通过并购和新设得以扩张,在解决了大规模客户开户的问题,也可以通过创新业务牌照和国际业务方面加强对期货公司业务的布局和储备,做好通道业务等。

参考文献:

金融期货特点篇2

一、股指期货的概念

股票指数期货(stock index futures),简称股指期货,是以股价指数为标的的一种金融期货,买卖双方根据事先的约定,同意在未来某一个特定的时间按照双方事先约定的股价进行股票指数交易的一种标准化协议。股指期货交易不同于以往的商品期货交易和其他金融期货交易,具有自身的特点:

1.股指期货合约的交易对象既不是具体的实物商品,也不是具体的金融工具,而是衡量各种股票平均价格变动水平的无形指数。

2. 一般商品和其他金融期货合约的价格是以合约自身价值为基础形成的,而股指期货的价格是股指点数乘以人为规定的每点价格形成的。

3.股指期货合约到期后进行现金交割,即合约持有人只需交付或收取到期日股票指数与合约成交指数差额所对应的现。

二、股指期货的推出对股票现货市场的意义

纵观金融市场,股指期货推出后对现货市场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的功能增加了套利交易,从而缩小股票现货市场的波动;二是期货的高杠杆率会提升资金的参与度,从而增强市场的流动性;三是股指期货为市场提供的避险的工具提高了参与者的投资意愿,从而会增加市场的成交量。

1.丰富投资工具与避险工具,完善我国资本市场

我国的股票市场是一个单边做多市场,投资者只有通过先行买入股票,然后等待股票价格上涨才能够获取收益,投资收益的多少取决于所持有股票价格的上涨幅度。而股指期货引进了做空机制,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了便易的投资与避险工具。股指期货是现代资本市场风险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重要工具,是股票市场上规避系统性风险的重要手段。股指期货市场的诞生将使中国证券市场的制度更趋完善; 并极大地丰富中国证券市场的投资工具,愈来愈多的投资人将运用期货交易作为投资、避险与资产管理的工具。股指期货使人们规避股票现货市场的风险成为可能,无论是牛市还是熊市,都可以吸引投资者和投机者,利用股指期货的双向交易的灵活机制进行操作, 使股市不会因为熊市而长期沉寂。同时,股指期货本身也是一种强有力的金融衍生工具,投资者可以像传统商品期货那样,通过同一标的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的价格差异进行套利交易,或者是通过期货特有的杠杆效应进行投机交易,赚取投机收益。因此,开展股指期货交易,既增加了新的交易品种,又开辟了新的投资渠道,满足了不同层次投资者的需求。

2.股指期货的推出提供了套期保值规避风险的渠道

根据现资组合理论,构建完美的投资组合可以有效分散非系统性风险,但在股市整体下跌即出现系统性风险时却无法发挥作用。而股指期货一个很大的特点就是能把基础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剥离出来,变成可交易的产品,使得风险可以有效转移。所以,机构投资者可以利用套期保值原理,根据股票指数和股票价格变动的同方向趋势,在股票的现货市场和股票指数的。期货市场上作相反的操作来积极应对股票市场系统性风险。

3.进一步完善我国金融市场体系

目前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对金融衍生品的需求强烈,而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缓慢,缺乏外汇期货、利率期货、股指期货等金融期货市场, 故我国的金融体系算不上是完善的现代金融体系,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并且,建立完善的金融宏观调控机制也需推出股指期货交易。进行金融宏观调控,必须具备足够多的强有力的市场调控手段和工具,实践证明,股指期货就是一种行之有效的风险防范和风险监控机制。在1998 年的东南亚金融风波中,香港股票和外汇市场受到了以索罗斯为首的美国对冲基金的强烈冲击,股指期货交易在其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香港政府动用巨资干预金融市场, 其手段就是充分利用股票市场和股指期货价格的联动规律,对股票交易和股指期货交易实施组合运用,这是香港政府市场干预策略取得成功的重要原因。如果没有股指期货市场可利用,香港政府的市场干预成本将大大提高,效率会相应降低。

三、 结语

综上所述,股指期货的推出对于股票现货市场,机构投资者以及我国整个宏观金融市场均有着重要的意义。目前我国股市正处于走向复苏的关键时期,我们要做的正是借危机兴改革,在推进股指期货市场创建的同时,兼顾创业板、融资融券等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弥补市场结构缺陷,打牢市场稳定发展基础。中国的金融市场必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

金融期货特点篇3

作者简介:陈炳辉(1983~),男,江西莲花人,上海财经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金融衍生品、金融市场、产业经济研究。

中图分类号:F83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096(2008)04-0147-04 收稿日期:2008-05-20

关于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对投资基金作用,不少论述已有涉及。其中代表性的论述有陈晗、张晓刚、鲍建平(2001)等研究了股指期货在资产组合中的运用;孙建、五建军、张勇(2002),赵旭、吴冲锋(2003)等提出了金融衍生品有助于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概念;金睿、胡燕介绍了股指期货在西方基金管理中应用;杨伊侬、何亮、杨芷华(2001),陆怡皓(21202),杨静(21207),提出了股指期货在开放式基金中管理系统风险、应对流动性要求、组合投资等方面的作用。但是在这些论述中,由于立足点不同,偏重不一,缺乏策略可操作性和系统性。为此,本文从金融衍生品的特征与功能出发,多角度对投资基金运用金融衍生品的策略进行研究。

一、金融衍生品的特征

与基础证券相比,以股指期货为代表的金融衍生品,其交易特征、风险收益特征都具有独特之处,获得了投资基金的喜爱。

首先,金融衍生品市场通常具有高流动性、低交易成本特征。如股指期货流动性高,成交快,投资者能迅速把握市场机会;股指期货流动性高,交易行为带来的冲击成本就小,而且股指期货交易的佣金、税收等交易成本也小。因此,股指期货交易具有显著的成本优势。

其次,金融衍生品市场通常实行保证金交易制度,为投资者提供了杠杆机制。例如在期货交易中,投资者只要支付保证金便可持有期货合约,相当于只用少量的保证金就持有相当于合约金额那么多的商品,通常保证金都要比合约价值要小得多,投资者由此而获得杠杆。

再次,金融衍生品市场双向交易和对冲机制。即金融衍生品投资者可以在交易之初,进行买卖两个方向的交易。开仓后,投资者也不必非要交割,可以在相同合约上进行相反的操作来解除交割的义务。由于金融衍生品具有双向交易的特征,金融衍生品基础资产的持有者,可以在金融衍生品市场上进行相反的操作而对冲基础资产的风险,也就是说金融衍生品具有套期保值的功能。

另外,金融衍生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存在不同。例如期权就具有限制市场风险,但同时保留市场赢利空间的职能,这与基础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有很大的不同。

金融衍生品的上述特征,赢得了投资基金的喜爱,金融衍生品不断成长为基金资产组合的有机组成部分。由于金融衍生品按基础资产的类别划分有许多种类型,在国外几乎都为投资基金所用。

二、运用金融衍生品的替资策略

金融衍生品具有高流动性、低交易成本、高杠杆比率等交易特征,使金融衍生品在投资过程中替代基础证券进行投资,能获取节约交易成本、交易执行快,创造更大的投资规模,从而在市场上升时获取更大的收益,调整市场风险暴露程度等方面的优势,由此使金融衍生品得到了基金的青睐。金融衍生品的替资策略主要有以下几种:

调整市场风险,对于证券投资基金来说就是调整贝塔值。实施市场择时策略的基金管理人根据市场预测调整市场风险的方法有三种:改变持有现金比例,买卖具有不同贝塔系数的股票,利用股指期货。利用股指期货进行调整,流动性高、成交快、成本低,而且不涉及投资组合的调整,当基金投资组合由多个下属经理人经营时,这更具有积极的意义,可以尽可能小地影响下属经理人的操作。调整市场风险,同时也意味着改变投资于市场的规模。例如基金经理人预期股市上涨,希望扩大其在股票市场上的投资规模,他可以通过购买股指期货来达到这一目的,在股指期货杠杆机制的作用下,投资规模放大,同时基金的贝塔增大;当其预期股市下跌,希望减少其在股市上的投资规模,他可以选择卖空股指期货来实现这一目的,此时贝塔降低。杠杆机制的存在对于倾向于扩大风险暴露从而提高收益、调整投资规模的投资基金来说很有吸引力,此时,金融衍生品成为传统投资工具的最佳替代工具。

构建指数化组合策略。相对于主动的管理策略,基金被动的指数化投资在有效市场假设下有着很强的吸引力,美国基金市场的业绩也证明了主动管理的基金的业绩在并不总是优于,甚至多数基金业绩不如被动的指数化投资(Jensen,1968),指数化投资由此兴盛。在股指期货等衍生品出现以前,指数化基金还不得不持有与指数组合一致的股票或用略少的股票来模拟市场指数,但组合的构建及调整容易产生交易成本,形成跟踪误差(法博齐,1999),例如基准指数调整之时,基金需要尾随进行调整,基金不但要承担交易费用,还因为通常调整进入指数的股票会出现价格上涨,而调整出的股票则会价格下跌,基金还要承担调整成本。股指期货的出现为指数化基金提供了不错的替代策略,将现金购买政府债券,并将其充当保证金持有与基金资产金额相等的股指期货。如果股指期货定价有效,那么上述策略就能完全复制指数,但股指期货估值过高时,可能导致持有期货时相对指数组合的亏损,反则反之,从而产生跟踪误差。在实践中,股指期货以其较低的交易成本,在指数化投资中得到了广泛的运用。例如,美国指数基金运用股指期货的比例大约为40%。台湾加权股价指数基金是台湾唯一的一家指数基金,该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也比较活跃,从该基金2005年参与股指期货的情况来看,参与股指期货的合约价值占净资产的比例为12%(黄志钢,2006)。

资产分配调整策略。不论战略性资产分配的类型,都需要战术性资产分配决策实现资产在各类型间转移。例如对于固定将资产的60%投资于股票市场,而另外的40%投资于债券市场的基金,随着市场价格的变化,基金资产组合的比例分配也会发生变化,因此基金需要不断地进行调整,要么在现货市场买入或卖出资产组合中的特定数额,要么利用期货市场,购买需要增加资产规模的期货品种如股指期货,同时卖出需要减少资产规模的期货品种如利率期货。使用金融衍生品进行资产分配调整有许多优点:交易成本低、执行快、避免现货市场操作对市场的影响、不干扰下属基金经理人的活动等,但同样要关注衍生品的定价是否合理。

三、运用金融衍生品的优化投资策略

除了利用金融衍生品的交易特征,替代传统工具进行投资外,金融衍生品的运用也能为投资基金提供更多的投资选择,从而优化基金的投资策略。基金应用金融衍生品优化投资的策略有以下几种:

规避限制策略。有些证券市场对投资者市场进入和交易

有所限制,这些限制包括对外国投资者的外汇管制、投资流向的限制,限制卖空交易等,使基金往往不能构建最优的证券投资组合。通常股票指数期货等金融衍生品此类限制较少,而且可以进行双向交易,这使得基金通过股指期货交易可以绕过这些限制达到证券投资的目的,从而优化基金的投资策略。

优化投资组合策略。金融衍生品的风险收益特征有别于传统的投资工具如股票和债券,根据组合投资理论,将金融衍生品作为一种投资工具纳入投资组合,资产的分散化有利于分散组合风险,获得稳定的收益。丰富多样、形式各异的衍生品的出现,丰富了组合投资的选择,给投资公司带来了极大的灵活性和多样性。在理论上来说,综合运用基础证券和衍生品,投资基金可以构造任何一种风险暴露类型的投资组合。因此,金融衍生品的运用能使基金更好地表达对市场的看法,更好地利用掌握的信息进行投资。

金融衍生品套利策略。金融衍生品市场之间、它与基础证券市场之间有着天然的密切联系。在市场运行过程中这些联系可能被打破,这为基金进行无风险套利提供了机会,扩大了基金的投资策略选择。例如,股指期货与现货市场、股指期货各合约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这些联系在期货定价中得到体现,但市场经常会出现某一资产估值过高或过低,通过套利交易――卖出定价过高的资产、持有估值合理的资产,或买入定价过低的资产,卖出估值合理的资产,基金便可实现无风险收益。股指期货套利交易的类型比较丰富,包括期现套利、跨期套利、跨市场套利、跨品种套利等,期权的交易策略则更多。多样的交易策略丰富了基金的策略空间。

分离择时与择股能力,组建ALPHA基金等。所谓的基金择时能力是指基金对市场走势的判断能力,而择股能力则反映基金对特定股票定价合理与否的判断能力。在没有股指期货的时候,择时与择股可能会出现矛盾,如基金管理人预测市场要下跌时,发现了某股票被低估,但该股贝塔值较大,两者的矛盾由此产生。采用股指期货对冲该股票的市场风险,剩余的便是该股票的超额收益,从而实现择时与择股的分离。分离基金的择时与择股能力,只是在基金管理过程中某个节点上所采取的策略,如果基金只关注于发挥择股能力,持续地用股指期货对冲市场风险,基金也就成了a基金,旨在获取个股超出市场的超额回报。利用股指期货对冲市场风险,是捕获个股超额回报、构建a基金的基础,同时也是转移d策略的前提,所谓的转移a就是将分离出的a再与到其他资产如S&PS00资产进行组合的策略,由于a与S&PS00资产的相关性小,可以进一步降低风险。

现金证券化策略。投资基金经常会有要求进行投资的现金流入,由于不能进行零股交易等限制或者交易成本太高,使基金在每次现金流入时立即进行分散化投资无法实现,投资者也不时会赎回基金,引起投资基金的现金流出,开放式基金不得不持有一些现金予以应对,这些现金无法进行及时投资,对于投资基金的业绩经常会产生不利影响。在基金有现金净流入时,利用期货交易的杠杆机制,用这些现金进行股指期货投资,将现金证券化,等到现金积累到一定数量后,再购买股票。当基金出现现金净流出时,基金可以先出售股指期货,调整投资规模,然后再出售相应数量的股票,这对于改善基金业绩有着积极的作用(Frino,2006)。

指数化投资基金、ETF调整和修正跟踪误差。跟踪误差,就是指复制组合收益相对于其基准组合收益的波动性,一般用标准差来测度。它主要原因有管理费及其他各项费用,复制误差、计算误差,基准指数样本调整,收入及再投资差别,现金拖累即由于基金现金流入、流出等原因而不得不持有部分现金所导致的跟踪误差等(康跃等,2005),其中现金拖累等因素是可以控制的。跟踪误差是衡量指数化基金业绩的标准之一,跟踪误差越小,指数化基金表现越好(马骥,2006)。因此,指数化基金要不断地调整和修正跟踪误差,用股指期货控制现金拖累等因素的影响,进行现金证券化,调整复制组合的贝塔系数等,有助于指数化投资基金管理跟踪误差。

部门配置策略。股指期货市场的存在为投资基金资产的部门配置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当股指期货市场产品丰富时,不同期货产品的组合为构建部门资产配置提供了便利工具(法雷尔等,2000)。例如基金管理人发现市场小盘股的估值过高,而大盘蓝筹则估值合理,那么管理人可出售小盘股指期货,同时持有大盘蓝筹指数,从而利用小盘股估值不合理获取收益。类似地管理人也可利用行业与大盘指数的组合构造特别的行业资产配置。

四、运用金融衍生品的市场风险管理策略

投资基金通过分散化的证券投资能有效地分散各证券的非系统性风险,降低组合的非系统性风险,但没有能力处理系统性风险。衍生品的出现,弥补了这一缺陷,为投资基金提供了规避系统性风险的工具――套期保值。套期保值按市场方向分为多头套期保值和空头套期保值。

空头套期保值是指当证券基金预测市场将下跌之时,为了规避市场下跌的风险,基金卖出股指期货来对冲基金组合的市场风险暴露。卖出套期保值受基金追捧的原因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节约成本。基金规模大,如果在现货市场上大规模出售股票规避下跌风险,对市场造成非常大的冲击,增加交易成本,但运用指数期货合约进行套期保值,由于期货市场的高流动性,对期货价格的冲击要小得多。二是规避限制。很多基金经理认为抛出股票也不是一种可行的选择,因为他们受持有特定种类的股票的限制。售出股票以后,所获得的现金并不能立即投资于其他领域,但期货市场无此限制,给基金经理人更大的机会和灵活性。三是避税。在美国,股指期货能用来延迟股票组合资本利得的实现,因而能延迟缴纳资本利得税,获得纳税延迟期间的利息收入。假设某美国基金拥有的股票投资组合自购买以来其价值上涨了50%,但价值被高估了10%,如果现在售出该投资组合,等到价格下跌到合理价位后再买回,则基金投资人要立即履行资本利得50%的所得税义务。如果基金用卖空股指期货的方法对该股票投资组合进行保值,基金投资人则不用交纳任何资本税,直至基金将股指期货平仓,如平仓价位为其价值,则投资人只需支付资本利得即10%的所得税。使用指数期货,基金投资者对当前资本利得的40%延迟了纳税(金睿等,2002)。

在基金利用股指衍生品进行卖出套期保值策略时,有多种策略可供选择:第一,通过股指期货动态合成期权(袁萍,2007),或直接持有股指期权,进行组合保险。第二、进行贝塔对冲,使包括股指期货的整个组合贝塔系数为零。第三、风险最小化的套期保值,此时,套期保值比率等于被套期保值的投资组合波动率和期货合约的收益波动率两者的比值(法博齐,2000)。第四、套期保值的避险程度与收益之间存在着此消彼长的关系,完美的避险策略对应的是价格有利变动时收益空间的放弃,因此,套期保值的程度应由基金管理人对市场的看法决定,根据对未来市场走势判断的把握程度来套期保

值,调整市场风险暴露程度,获取相应的收益。

与卖出套期保值相对应,当基金来不及建仓,或未来将有大量现金流入时,为了防止市场价格大幅上涨而提高建仓价位,基金管理人可以进行买入套期保值。在买入相应金额的股指期货合约后,管理人可以从容地在市场上进行操作,买入股票,规避价格上涨风险,然后再逐步减少股指期货合约的数量。

五、运用金融衍生品的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

开放式基金相对于封闭式基金,具有流动性强、投资者通过赎回资产进行即时监督的优势,但开放式基金投资者随时的申购与赎回行为,也对基金提出了更高的流动性管理要求。当开放式基金的投资组合流动性结构、现金流入与流出不相匹配时。开放式基金的流动性无法满足持有人的赎回需求而导致风险,即为满足基金持有人的赎回要求,开放式基金变现其资金过程中价格的不确定性,及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这就是基金的流动性风险(,2004)。

当开放式基金持有的流动性资产不足以应对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时,基金为满足投资者的流动性要求需要从资产组合中抛售部分流动性资产。这首先会产生交易费用,同时基金变现时资产价格不确定,特别是在赎回申请较大,需抛售较多资产时,可能给市场带来抛压,而进一步压低价格,使基金遭受损失。亏损可能会进一步刺激投资者的赎回而产生恶性循环。

因此,开放式基金管理人需要在收益与流动性之间寻找微妙的均衡,合理地管理基金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流动性风险的方法很多,比如,进行流动性评估,合理配置资产,赎回限制与费率结构设计(赵旭等,2003),优化投资者结构等。拓宽融资渠道,进行负债经营等。

金融衍生品的应用为开放式基金管理流动性风险提供了更多的解决方案。当开放式基金面对兑付压力时,管理人可以先在股指期货市场上卖出期货合约,以防止基金抛售股票变现给市场带来的压力,当股票现货卖出后,再将股指期货空头合约平仓。在此策略下基金的抛售对其业绩的影响要小得多,这样便可以打破恶性循环,管理流动性风险。当市场下跌刺激投资者巨额赎回时,负债经营策略未必能有效地防范风险,因为基金在融资后,还是不得不抛售股票进行偿还,基金抛售行为对自身业绩的影响不可避免,因此,在特殊情况下,这一策略尤其重要。

金融衍生品,不仅在事中有着积极的管理价值,在事前也有着重要的作用。比如股指期货等对冲工具的应用,使基金可以对冲市场不利波动时产生的收益波动,因此收益更稳定,这将有助于稳定基金持有人的赎回需求,使基金的现金流更为稳定。特别是在市场呈下降趋势之时,基金通过运用股指期货等衍生品,可以在不改变其资产组合的情况下,对冲市场下跌风险,降低了基金持有人赎回投资的动机。再如,股指期货等衍生品具有高流动性,可以即时变现,它也有高杠杆特点,在购买股指期货后,基金可以持有更多的国库券等流动性资产,使基金资产组合的流动性更强,可以更好地满足持有人不时的流动性需求。因此,股指期货在开放式基金的流动性管理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六、结论与建议

股票指数期货等金融衍生品具有高流动性、低交易成本、高杠杆比率、双向交易和对冲机制等多种交易特征和独特的风险收益特征。利用这些特征,将金融衍生品加入到资产组合中,替代传统投资工具进行投资,投资基金能获得非常多的好处,如节约交易成本、交易执行更快、放大投资规模、提升收益空间、控制市场风险等。替代传统投资工具,并不能反映金融衍生品在投资基金中的全部投资功能,在许多情况下,金融衍生品的运用能优化投资基金的投资策略,比如在证券市场存在市场准入和交易限制等情况下,金融衍生品可能为基金投资提供了规避方案,金融衍生品的收益与风险独特之处,也能分散投资组合的风险,同时为基金提供利用市场非效率的多种套利机会,分离基金的择时和择股能力,组建ALPHA基金,为进一步转移ALPHA创造条件,进行资产证券化,提升基金业绩等等。除了金融衍生品在基金投资组合中的投资策略外,金融衍生品还能运用于投资基金的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特别是在市场风险管理中,金融衍生品扮演的角色尤其重要,是金融衍生品最主要的经济功能,也是金融衍生品得到运用的最主要原因。如在2006年7月份台湾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股指期货和期权的共38家基金,参与的比例为13%。其中利用股指期货和期权进行资产配置或投机的有8家,利用股指期货和期权进行套期保值的有28家。其中2家参与了套利交易。可见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股指期货、期权的主要目的是套期保值(黄志钢。2006)。

金融期货特点篇4

利奥是棒球迷,他钟爱芝加哥小熊队(Chicago CUBS),为什么热爱这支球队,他的回答是:热爱这支球队,没有可以用语言表达的原因,不管他们赢了还是输了,如果是球迷,都会继续支持他们――“执迷不悔”。他将近半个世纪的期货生涯同样经历起伏,同样执谜不悔:“这个行业总是会有人加入,有人离开,可是载着我们希望的船始终会继续前行。”利奥对金融期货的执著可见一斑。

作为CME名誉主席以及一家全球期货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年逾古稀的利奥忙碌得似乎没有停歇过,谈起钟爱的金融期货,他永远神采奕奕。

金融期货的前世今生

《首席财务官》:35年前是什么原因促使您发明了金融期货?

利奥:正如任何新事物的诞生和成长都要历经磨难一样,金融期货诞生之初也是伴随着痛苦和重重疑虑的。35年以前,由于当时国家之间商业往来越发频繁,进出口商、跨国公司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公司和个人对货币汇率风险规避的需求也以惊人的速度增加,企业乃至国家迫切需要一种工具来规避汇率变动带来的风险。当时我向著名经济学家米尔顿(MiltonFriedman)提出了金融期货的设想,因为我想也许金融期货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

米尔顿给我的意见是:国际金融结构的变化将创造出极大扩张的需求,外国货币期货将在这个过程中从深度和广度上发挥重大作用,并给国外商业和投资带来便利。

于是金融期货就在这样的背景下诞生了。

《首席财务官》:与其他期货相比,金融期货只有30多年历史,但是它的发展速度和交易量已经占到世界期货市场的80%。这其中的原因是什么?

利奥:和其他商品期货比较,金融期货确实比较年轻,第一个金融期货――外币合约是在1972年首次推出的,CME首创的IMM(国际货币市场)可以说是现代金融期货的诞生地。当时,金融期货一经推出马上获得成功,因为银行界和其他金融组织曾一度认为金融期货和赌博相似。而且外币合约推出的时间恰好和Bretton Woods固定汇率系统废除同时,这意味着货币价值浮动将每天随着世界经济因素的变动而变动。金融期货的避险价值就凸显出来了。

此外,外币合约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市场影响,首先是它给投机者一个盈利机会,其次是它要求金融经理们对因为货币价值变动所造成的风险进行套保。这两个影响使IMM特别有市场吸引力,因为IMM和其他期货市场一样,对所有交易者开放,资本流动系统稳定、安全,所以所有主要的期货公司都在这个市场进行交易。

大概过了四年,货币市场开始步入成功,IMM也推出了第一个T-bills合约,这就是今天欧元市场的前身。从那个时候起,利率市场正如货币市场一样,给投机者和金融机构等提供了风险控制工具和套利机会,同样道理的成功也发生在随后CME推出的股指期货市场。

总结起来说,市场对风险规避的渴求促成了金融期货的快速发展。

另外,金融期货的成功也与学术界的认可分不开,当所有主流经济学家和教育机构都对金融期货在风险控制中的重要作用认可以后,金融期货在市场中的地位才真正确立。这对金融期货的发展而言是重要的里程碑。

CME对金融期货发展的历史贡献不容小视(见图1)。

《首次财务官》:金融期货中,利率期货、货币期货和股指期货的不同作用和特点是什么?他们的市场价值分别是什么?

利奥:利率期货主要是帮助银行和其他世界范围内的借贷者规避利率变动风险,同时降低资金运作风险。

至于货币期货、FX期货和期权产品是全球货币市场主要的风险传递手段,通过提供投资和风险管理机会将货币价值的变动风险分散到世界市场本身,通过层层交易将风险降到最低。参与货币期货和期权交易的主要包括投资银行、对冲基金、商品交易顾问、资产公司、货币经理以及个人交易者。

CME的股指期货在1982年正式推出,投资者通过股指期货有效地控制其股票市场的风险。当今很多投资者如果在没有股指期货的情况下,几乎不可能有和现在一样的股票投资量。投资者如果持有股票,则可以通过股指期货规避风险,同时也可以单独以较低的成本投资CME数10种股指期货,从市场的变动中获利。

股市危机凸显金融期货价值

金融期货问世15年、股指期货诞生五年之后,1987年是利奥职业生涯殊的时间点,波及世界的股票市场大危机不光考验了整个期货市场,更向世界表明金融期货,特别是股指期货的重要价值。这对今天中国高速发展的资本市场仍有借鉴意义。

利奥在其著作《Leo Melamed On The Market》中为我们总结了五点值得思考的问题:

首先,当世界对股票市场的狂热导致股票价格远远脱离实际以后,1987年股票市场大危机给世界市场以严厉的惩罚。

其次,世界市场,特别是金融市场严重的技术脱节给市场本身一次昂贵的教训,传统市场和市场决策者之间,市场和市场之间的技术脱节是造成股票市场危机从其开始到波及全球的原因之一。

第三,1987年股票市场危机清楚地向世界证明了世界市场全球化就在眼前。1987年10月19日早晨从伦敦到纽约、东京以及其他主要金融市场的股票危机至今还在眼前回荡。

第四,惨痛的教训使我们意识到,世界市场,特别是对金融市场的知识和理解是多么肤浅,寻找1987年危机原因的过程就是我们对金融市场认知的过程。

最后一点,期货市场,包括金融期货规避风险的价值被市场和学术界广泛认同。无论是货币价值、利率变动还是股票指数的风险。金融期货在低投入和安全性方面都有着很高的优越性。显然,对于投机者来说,金融期货仍然存在一定风险,但对于套保企业来说,金融期货的确很有吸引力,帮助企业规避金融投资等风险。金融期货较高的流动性,便捷的交易过程、稳定性、透明性等也使投资者的资金得到有效的保护。

同年,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表示:不可否认的事实是,随着我们经济和金融体系的发展,金融市场将和以往不同,任何人无法把时间调回到过去并重复过去的行为。相反地,我们应当更多地了解这个变化,我们的努力是为了集中精力让金融系统能更稳定地适应可能发生的危机和问题,而不是人为地控制经济变化。

成为市场的爱人,而非战士

《首席财务官》:如何才能成为一个优秀的交易员,是每个涉足期货交易的人都想知道的答案,您的答案是什么?

利奥:成为市场的爱人,而不是与市场搏斗的战士。对于每一个交易者来说,当你能直面损失,并能够及时了解损失的部位时,可能就会体会到和市场相爱的滋味了。此外,在基本面和技术分析之上,一个交易者的心理因素是成败的关键。

正如前面指出的,金融期货市场同时吸引了投机者和商业套保者,首先,不管是什么类型的交易者,都需要充分的市场知识,企业需要了解这些复杂的金融工具是如何运作的,如何使用他们来规避风险;投机者们需要了解他们的利润是通过市场判断,或者说承受一定市场风险来实现的。投资教育是必须的。

此外,基本面知识和技术分析的充分结合也是必要的,在现在的市场环境下,过分强调哪一方面都会有缺陷。

多年前,在一次给交易员的演讲中,我提出一个成功的交易员应该具备的三点素质:

1.真正理解期货交易不是建立在机会基础上的,而是需要用传统经济理论以及基本面经济因素作为分析的基础。所有传统的经济理论,判断和资金管理方式都是期货交易和分析的基础。

2.交易之前要有计划,根据自己的经验而定,对市场供需有明确的把握。

3.这一点只适用风险投资 ――假设这些资金全部损失了也不会影响到你正常的生活开支。

金融期货的长期效益

《首席财务官》:对中国金融市场的发展趋势您有何看法?您如何看待CME 去年推出的人民币期权产品?

金融期货特点篇5

投资者购买股指期货作为金融资产投资,往往出于投机目的,因股指期货合约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因此,投资者购买的股指期货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不符合其他金融资产确认规定,此时该项投资应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核算。由于股指期货的交易单位是标的指数的点数与某一既定货币金额的乘积,以交纳保证金的方式作为持仓担保,具有较高的杠杆性和风险。股指期货交易的结算实行保证金制度,企业需要存人证券交易所一定比率的保证金做为持仓担保的履约保证金。另外,股指期货要求每日无负债制度,以现金结算是股指期货的一大特点,要求投资者随时备有足够的现金,随着现货市场上股票指数的变化,保证金的数额也跟着变化,因此期货交易所还会要求投资者存入一定的结算保证金。由于保证金制度的规定使股指期货在核算上与一般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有所不同,需要增加设置“存出保证金”帐户,下设“持仓保证金”和“结算保证金”两个明细科目,该科目属于资产类。

二、股指期货作为金融资产投资的会计处理

(1)股指期货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取得。企业取得股指期货除必须通过“存出保证金”账户核算外,其他的核算同取得的其他交易性金融资产一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例]甲企业认为股市在未来一段时间会上涨,为了获取更高的投资回报,2010年12月3日决定参与买人沪深300股指期货交易。该企业于当日买人1份股指期货合约,合约期限为3个月。假设股指期货的交易单位是标的指数的点数乘以1000,保证金比率为10%。2010年6月3日,甲企业买入1份股指期货合约时结算指数3553.6点,期货合约价值3553600元,期货交易所要求的保证金比率为10%,则该企业需存入355360元作为持仓担保的履约保证金。另外,该企业还要向证券交易所存入结算保证金,假设比率为5%,金额为177680元。

存入保证金:

借:存出保证金――持仓保证金355360

――结算保证金177680

贷:银行存款 533040

购买股指期货合约: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355360

贷:存出保证金――持仓保证金 355360

(2)股指期货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期末计量。资产负债表日,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期末计量一样,股指期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金额的差额,通过“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核算。此外,由于股指期货业务对结算保证金的要求,因此还应同时核算追加和减少的结算保证金。

接上例,2010年6月30日,结算指数4031.5点,期货合约价值4031500元。按10%保证金比率计算,持仓保证金应为403150元,应增加47790元(403150~355360)的持仓保证金;由于股票指数上涨,股指期货合约获得477900元(4031500~3553600)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时增加结算保证金,持仓保证金和结算保证金可以进行结转。另外,企业的结算保证金只要保持在期货交易所要求的比例,多出的部分可以随时划出,同样,如果需要追加结算保证金,投资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补足,可能会被强制平仓。

追加持仓保证金: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47790

贷:存出保证金――持仓保证金 47790

确认股指期货投资收益:

借:存出保证金――结算保证金 4779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77900

结转保证金:

借:存出保证金――持仓保证金 47790

贷:存出保证金――结算保证金 47790

接上例,2010年7月31日,结算指数3895.1点,期货合约价值3895100元。持仓保证金应为389510元,应减少13640元(403150-3895 10)的持仓保证金;由于股票指数下跌,股指期货合约遭受136400元(4031500-3895100)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同时减少结算保证金,并进行持仓保证金和结算保证金的结转。

转出持仓保证金:

借:存出保证金――持仓保证金 1364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3640

确认股指期货投资损失: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36400

贷:存出保证金――结算保证金 136400

结转保证金:

借:存出保证金――结算保证金 13640

贷:存出保证金――持仓保证金 13640

(3)股指期货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处置。企业处置股指期货即售出平仓,要核算追加持仓保证金和结算保证金,同时计算投资收益。

接上例,2010年8月25日,结算指数4350.9点,该企业认为获得了预期的投资收益,决定出售平仓。此时,期货合约价值4350900元,持仓保证金应为435090元,应增加45580元(435090-389510)的持仓保证金;由于股票指数上涨,股指期货合约获得455800元(4350900-389510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时增加结算保证金,该企业完成上述确认后,再做售出平仓的会计处理。

追加持仓保证金: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45580

贷:存出保证金――持仓保证金 45580

确认股指期货投资收益:

借:存出保证金――结算保证金 4558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55800

售出股指期货平仓

借:存出保证金――持仓保证金 43509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355360

――公允价值变动 79730

确认投资收益: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797300

贷:投资收益 797300

三、股指期货金融资产会计核算应注意的问题

金融期货特点篇6

2007年4月22日,《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试行办法》《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以及《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试行办法》正式实施,意味着股指期货上市的法规基本出齐。股指期货,这一中国资本市场已探讨数年之久的金融衍生产品,其推出终于被提上日程。

一、股指期货及其特点

股指期货,是以某一具有代表性的股票价格指数作为标的物的金融期货,是由交易双方事先订立的,同意在未来某特定时间,按约定好的价格进行股价指数交易的一种标准化合约。作为一种金融期货产品,它具有套期保值、价格发现、投机获利、资产配置等功能。

与一般期货相比,股指期货具有以下特点:一是需通过清算机构以保证金形式交易,交易成本低,杠杆比率高;二是以“点”位表示价格,通过将股票指数的点位换算成货币单位后的差价进行交易;三是没有具体的实物形式,交割方式只能是现金,实行每日结算制度;四是引入卖空机制,有利于规避系统性风险。

二、股指期货的推出对我国市场的积极作用

当前我国资本市场并不完善,还存在较严重的功能缺陷,迫切需要开发新的金融衍生产品来进行补充和完善。推出股指期货,将对我国资本市场的持续稳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1.推出股指期货将有效规避股票市场的系统风险。我国资本市场还不成熟,系统性风险在投资风险中占主导地位,市场缺乏有效控制风险的工具,一直阻碍股市的进一步发展。而股指期货,正是风险管理的一种强有力的工具,帮助投资者进行收益的锁定。投资者可通过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利用股指期货套期保值。投资者买进或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与现货市场上个股股价变动进行对冲操作,补偿因现货市场发生不利变动所带来的实际损失,确保投资收益,从而达到转移股价风险,规避系统性风险的目的。

2.股指期货能满足不同投资者需求,保护长期投资者利益,稳定股市。股指期货既能做多又能做空的双向机制,有效抗衡了我国严重的单边市场现象。股指期货引进的做空机制,使机构投资者可从原来的买进之后只能等待股价上升的单一模式,转变为双向投资模式,投资者运用股指期货合约,无论市场涨跌,都能最大限度规避风险,确保收益。另外,投资股指期货相当于投资整个股指所含份额的证券组合,开辟了新的交易品种和投资渠道,满足更多投资需求。同时丰富了避险工具,将增进投资者对长期投资策略的信心,促使长线投资者特别是机构投资者趋于更加理性的投资,促进股市长期稳定的发展与持久活跃。

3.股指期货交易能分散市场承销商风险,改进和完善一级市场股票发行方式,保证新股顺利上市。目前,我国发行股票的方式使得承销商风险很大,若开展股指期货交易,便可为承销商提供规避风险的工具。承销商可在包销股票同时,预先卖出相应数量的股指期货合约,以规避二级市场总体价格下跌的风险,锁定利润,实现保值。这样极大降低了承销风险,促进了股票发行方式的改变,保证了新股顺利发行上市。

4.开展股指期货交易,能完善我国金融市场体系,提高政府宏观调控的能力。金融期货是健全资本市场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推出股指期货,能够建立完善的金融宏观调控机制。股指期货为政府提供了一种行之有效的的市场调控手段和工具,完善了风险防范机制和监控机制。股指期货市场有效性高,流动性强,政府的各种举措信息能快速传播到机制中发挥作用,极大提高了宏观调控的有效能力。

5.股指期货交易将促进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国际化,提升国际竞争能力。金融产品交易品种创新和金融衍生产品的多样化,是资本市场国际化进程中的重要一步。股指期货现已成为国际资本市场的重要投资手段,是一国资本市场发达重要标志之一。在国际金融自由化和资本市场一体化趋势下,开展股指期货能将我国金融市场与国际金融市场接轨,增强我国市场的国际竞争力,是我国入世后的必经之路。

三、我国推出股指期货已到成熟时期

1.证券市场的时期成熟。一方面我国证券市场迅速发展,技术条件较完备,为股指期货的推出奠定了较成熟的现货市场基础,要实现资本进一步深化,需要股指期货的推出;另一方面,我国期货市场的试点积累了大量经验,为股指期货的开展创造了条件。

2.投资者时期成熟。我国不断增加的投资者特别是机构投资者,对证券市场风险的认识日益全面,规避风险意识日渐增强,投资行为日趋理性,为股指期货的运行准备了合适的交易主体。大量投资者对避险工具的强烈需求,是其推出的潜在动因。

3.我国市场法规与监管体系日益成熟,政府监管力度逐渐增强,为股指期货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有助于股指期货推出后规范安全运作,减少不法操作,保证市场秩序,进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发展。

4.国际上发达的资本市场拥有成熟的股指期货交易,我国大可根据我国资本市场特色,有效借鉴国际上在合约设计,风险监控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力争使股指期货推出后,尽快与国际接轨。

四、结语

在国际金融一体化的趋势下,我国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将必然需要推出股指期货,这也是中国加入WTO后的客观要求。本文分析了股指期货的机理、特点,重点探讨了其对我国市场的积极作用,提出了现阶段我国已具备条件推出股指期货。

参考文献:

[1]马刚谭营:我国开设股指期货的必要性分析[J].黑龙江对外经贸,2005

金融期货特点篇7

一、绪论

随着商品市场投资者多样化的发展,商品市场越来越体现出金融化的特征。商品不仅有其本质的商品属性,而且还有金融属性,商品交易过程中金融因素的参与使得商品的金融属性得以体现。商品的商品属性指的是商品的使用价值,金融属性是商品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收益性,流动性以及安全性等。由于商品的金融化的发展,许多商品当前的价格及其波动便无法由传统的供需理论来解释,其无法解释的部分便是由商品的金融属性所决定的金融价值。随着商品金融化的发展,不仅仅是商品价格受到影响,而且商品市场出现了一些新的交易特点。

一般认为,21世纪初开始的新一轮大宗商品价格上涨,无论从商品价格变化特点还是价格变化原因而言,均不同于之前几轮的商品价格上涨。此轮商品价格经历了上涨――下跌――上涨的过程,从商品价格变化特点来看,此轮的价格变化主要体现在:第一,商品价格波动性变大,上涨幅度为近几十年之最(Tang and Xiong,2010);第二,商品价格周期性消失;第三,商品衍生品交易量急剧增长。

在探究新一轮商品市场价格涨跌的原因时,国内外研究都指向了商品金融化。在2004年至2008年间,至少有1000亿美元流入商品期货市场,Dietrich和Heath(2007)称是商品期货市场的金融化。关于商品金融化的内涵尚缺乏足够清晰的认识。联合国一份关于金融化商品市场价格形成的发展报告(2011)中提到,商品金融化意味着在商品市场运行中,金融动机、金融市场和金融参与者的作用不断提高的过程。Palley(2007)指出,金融化是金融市场、金融机构以及金融参与者不断增加其在经济政策决策中的影响力的过程。殷剑锋认为,商品市场已经被金融化了,商品市场的金融交易量已远超实物交易量。周丽娜指出,商品不仅有其本质的商品属性,而且还有金融属性,商品交易过程中金融因素的参与使得商品的金融属性得以体现。商品的商品属性指的是商品的使用价值,金融属性是商品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收益性,流动性以及安全性等。由于商品的金融化的发展,许多商品当前的价格及其波动便无法由传统的供需理论来解释,其无法解释的部分便是由商品的金融属性所决定的金融价值。

商品金融化是指金融机构主要通过商品指数投资等方式参与商品市场投资和交易,从而影响原来的商品交易方式、机制等,进而影响商品价格的过程。价格不断膨胀和信息产业是相关的,信息传播速度的加快对商品金融化现象有着一定的助推作用。金融机构往往掌握大量的信息,信息的快速传播会使得价格迅速做出反应,但机构投资者有时通过行业报告等信息来判断价格走势,价格变动趋势有时也会受到信息的误导。

在商品金融化背景下,商品市场的具体表现形式可以从衍生品市场和现货市场来观察。

二、商品金融化在衍生品市场的表现形式

大宗商品进入衍生品市场后,相关商品便成了金融市场的一部分。商品在衍生品市场上交易,可以通过期货合约、期权合约和互换合约等方式进行,主要通过商品期货合约交易来完成。我们可以通过商品交易主体的金融化和商品交易机制的金融化来分析。

(一)商品交易主体的金融化

由于金融监管的放松,金融机构可以利用复杂的金融工具参与金融市场活动,而这些金融工具比较复杂,应用的比较广泛,难以受到全面的严格监管。金融机构从而可以更多的参与商品市场投资。商品交易主体的金融化主要是指金融机构参与商品交易,商品交易主体不再仅仅是简单的实物商品交割的买卖双方,金融机构参与商品期货买卖后使得商品价格不再仅仅由供需等基本因素决定,还受到各种金融因素的影响。

以商品期货市场的参与者为例,以往的期货市场参与者主要有套期保值者和投机者,而现在出现了一种新的投资者――指数投资者。指数投资者只持有多头头寸,采取买入并“滚动”持有的策略。如果商品指数上升,则指数投机者获利。由于商品期货合约没有实际产出,唯一获利的来源是期货合约价格的上涨。出于此原因,购买商品期货指数被认为是一种投机行为。我们可以通过对比来分析套期保值者,传统投机者和指数投资者的特点。

一般而言,指数投资者仅持有多头期货合约,当作投资组合分散化的工具,他们消耗流动性因为他们只持有多头头寸,因此只有期货合约价格波动,他们才能从中获益。而对于价格波动多少,相对于套期保值者和传统投机者而言并不敏感。商品衍生品市场有效的把实物市场参与者和衍生品市场的投机者结合在了一起。

(二)商品市场投资者结构变化

投资者一般是通过指数投资来进入商品期货市场,大量投资基金的进入使得商品指数投资者的头寸和商品价格开始出现了一定的相关性,因此商品指数投资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此轮商品价格上涨(Masters 和White,2008)。无论是指数外的商品还是指数内的商品,其现货价格指数都会受到即将到期的期货合约价格的影响。通常是是现货市场上供给短缺或者投机需求过剩导致期货价格上升,而最近的价格上涨却有相反的趋势,期货价格会高于现货价格许多,说明有投机力量主导着市场。

我们可以从CFTC划分的商业头寸和非商业头寸的变换来观察。图1分别为1995年、2000年、2005年以及2010年末纽约期货交易所铜的商业头寸与非商业头寸的情况。2000年以前,商业头寸与非商业头寸之间的比例基本上保持稳定,在20%-30%之间,然而进入2000年以后,非商业头寸迅速增加,投机者大量进入大宗商品的衍生品市场,遇到金融危机后非商业头寸的比例又有所下降,但总体来说还是处于历史上的高位,可以说,投机者作为市场参与者,他们的作用变得越来越大。

图1说明投机者的角色正变得越来越重要,指数投机者把商品期货合约当作对冲通货膨胀优化投资组合的工具,当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参与到指数投资者当中时,商品价格表现与投资组合其它资产的关系就越密切,指数投机者的存在与发展推动了商品金融化的发展。

投机者的角色正变得越来越重要,但是投机者也分为两类,这两类投机者对市场的影响大小也有所不同。在指数投机者与传统投机者之间,可以说是指数投机者在衍生品市场上扮演了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根据CFTC公布的数据,指数投机者在2007年全年指数投资净头寸达到1471亿美元,2008年遭遇金融危机后指数投资净头寸大幅下降,只有822亿美元,而2009年开始又急速回升,全年指数投资净头寸达1599亿美元,2010年净头寸为2111亿美元,到2011年8月底为止,这一数字就已经超过去年全年的水平,达到2268亿美元。通过这些数字可以非常直观的看到,指数投机者的队伍正越来越庞大。而指数投机者把商品指数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在他们眼中商品指数代表的一揽子商品只是他们对冲通胀和经济周期风险的金融工具,因此商品价格与其他金融工具的联系就这么产生了。由于有越来越多的交易者加入到指数投机者中去,所以就有越来越强的市场力量把商品和金融工具联系起来,因此商品价格的特性就变得趋同起来,共同地靠向金融工具的特性。可以说指数投机者的壮大与商品金融化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

(三)商品交易机制的金融化

在衍生品市场上,新技术的发明和发展为推动商品金融化起了重要的作用,交易机制出现了多样化、多层次化(黄解宇,马卫锋,2007)。我们可以从以下的描述中探寻商品交易机制的金融化表现。

第一,交易指令化。比如商品期货交易可以在期货交易所内进行,也可以在场外市场进行。客户在按规定足额缴纳开户保证金后,即可开始交易,进行委托下单,通过指令完成交易。常用的交易指令有市价指令,限价指令,止损指令,取消指令等。在正式交易时,客户可以通过书面、电话或者互联网下单。交易指令的出现大大降低了交易的成本,缩短了交易的时间。

第二,价格形成自动化。商品期货合约价格的形成方式主要有公开喊价方式和计算机撮合成交两种。公开喊价属于传统的竞价方式,靠的是人力,速度较慢。计算机撮合成交是一种计算机自动化交易方式,是指期货交易所的计算机交易系统对交易双方的交易指令进行配对的构成,其特点是生成的价格准确、连续。

第三,程序化交易。程序化交易主要是通过计算机系统进行某种约定的条件形成证券组合,并且构建组合交易指令,实现自动下单的交易过程。利用程序化交易,主要是为了进行风险管理和成本管理,在风险管理方面,程序化交易可以设置盈利率和止损率,系统可以自动完成,在成本控制方面,可以在交易后时时监控损益和保证金要求,动态管理保证金。

另外,在期权交易市场上,也出现了以商品期货合约为标的的期权交易类型,在互换市场上也不断有新的商品互换类型出现,使商品价格固定在约定水平上。这些都是商品金融化带来的交易机制的变化。

三、商品金融化在现货市场上的表现形式

相比于传统意义上的现货交易,当前的现货交易机制又出现了许多新的形式和特点。商品交易的标准化和合约化是商品金融化的基础,因此,各种大宗商品会在交易形式上趋于一致。

(一)现货交易的类期货化

第一,现货仓单标准化。同期货合约一样,现货市场的仓单也是标准化的,其内容是预先规定好的。以现货标准仓单为交易标的,可以通过计算机网络实现同货异地同步交易,把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结合起来。现货仓单的标准化,使得产品质量得到了保证,避免了假冒产品。

第二,现货物流标准化。现货仓单的标准化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现货物流的标准化。现货物流单据票据的标准化,可以实现信息的有效采集,将管理工作规范化和标准化,是进行现货仓单网上交易的基础标准,也可以实现对现货交易进行有效宏观监控。现货物流标准化对现货物流成本和效益有着重大的影响,参与现货交易的成本降低,其效益相应的获得提高。

第三,网上交易集中化。现货电子市场交易有着严格的市场交易制度,所有的交易最终在网上集中完成。大宗商品电子交易也称网上现货交易或现货仓位交易,是采用计算机网络组织同货异地、同步集中竞价、统一撮合、统一结算、价格行情实时显示的交易方式。

(二)现货交易门槛降低

现货市场不仅有现货交易商,还出现了投机者。买主和卖主很难在同一时刻提出数量相同交易方向相反的交易,这就需要投机商从中买卖,赚取差价,承担投机风险,促使现货仓单成交,使得交易变容易了。投机者的参与提高了市场的流动性,增加了现货交易量,保持了价格体系的稳定。同时,现货交易目前也实行对冲制度,双向交易,T+0制度和履约金制度等,这些新的制度的出现给现货交易带来了便利,交易灵活,所需金额比较低,使得交易门槛降低。

(三)现货市场金融创新

商品金融化也促进了现货市场上金融创新的发展。比如在铜价不断攀升时,ETF证券公司推出了现货铜ETF(铜交易型开放式基金);黄金非货币化以后一直延续进行的纸黄金交易;以及为规避油料市场风险的油的纸货交易。这些交易方式取代了实物交割,降低了商品的储藏成本和交易成本,促进了商品金融化的发展。

四、商品市场金融化的主要特点

在商品市场金融化影响下,无论是市场参与者还是交易机制,商品衍生品市场和商品现货市场都有了新的变化。商品金融化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金融机构开始参与商品市场交易。这是商品金融化的根本特点,金融机构拥有大量的市场信息和资金,给商品市场价格变化带来了更多的因素。在传统的商品市场上,金融机构以前较少参与商品投资,商品价格主要受供求因素影响,金融机构把商品投资作为投资组合的一部分,使商品价格不再仅仅受到基本面供求因素的影响。

第二,商品交易速度变快。传统的商品交易是现货商品交易,买卖双方都意愿交易商品时,不能立刻交割,须得找到合适的对手方。商品金融化的发展带来了新的交易特点,推动了商品交易的速度。比如现货市场上的电子交易市场和标准仓单的出现,为交易者提供了迅速交易的平台。在衍生品市场上,传统的期货合约成交方式是公开喊价,现在越来越多的采用计算机撮合成交,极大的提高了期货合约的成交速度。

第三,商品交易品种多样化。以商品期货的发展为例,现代意义上的期货交易所是产生于19世纪美国芝加哥,当时为了规避农产品的价格波动风险,缓解粮食供求的季节性矛盾,最初交易的商品主要是农产品。而在之后的发展变化中,越来越多的商品参与到了期货交易中,不仅是农产品的交易品种有了扩大,金属和能源类的商品也有了期货合约交易方式。而在期权市场上,也不断有新式期权的出现来提供更多的商品交易方式。

第四,商品市场金融化影响商品价格波动。金融投资者参与商品市场,促进了商品金融化的发展,对现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从纵向来看,大宗商品价格在21世纪以来价格不断攀升,并且涨跌幅度变大;从横向来看,多数商品价格变化呈现出相同的趋势,商品金融化不是简单的对某一市场或者某一商品品种产生影响,而是对诸多市场上的各种大宗商品都有影响。

第五,商品金融化有国际化的趋势。经济金融化并不是发达国家的特有现象,一些发展中国家近年来也呈现出经济金融化的现象。发达国家的衍生品市场发展比较完善,金融创新比较多,商品金融化也在不断发展,而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市场经济也在不断向前发展,许多国家也开始建立完善衍生品市场。网络技术和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个国家的金融市场形成了全球性的国际金融市场,有利于国际资本的移动,加强各国之间的金融联系。商品金融化是商品市场发展的趋势,商品金融化的发展也正逐渐走向国际化。

五、结语

概括来说,商品市场金融化的发展催生了更加成熟的交易主体与高效快速的交易方式,这些都对相应的法律法规建设和高素质的专业人才有更高的要求。首先要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才能稳步发展商品市场,控制好相应风险。再次发展商品市场,人才是重要因素,专业人才的培养至关重要。商品金融化的发展不仅仅是一种新的投资方式,也是不可避免的一种国际化趋势。在面临其挑战的同时,我们也应当抓住其发展机遇,增强我国商品市场价格的定价能力。

Abstract:We analyzed the performance of commodity financialization from both the commodity derivatives market and the commodity spot market. For the derivatives market, index investors’ participation onto commodity markets which led to the formation of commodity financialization brought new trading mechanism and investors’constitution. For the spot market, it’s becoming more like futures’transition style, and more new trading styles existed. We suggested that to cope with commodity financialization is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commodity markets.

Key Words:commodity markets; financialization; perform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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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期货特点篇8

金融期货交易是在商品期货交易兴起与盛行达100余年之后开始产生的,实际上肇始于在美国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1972年推出的外汇期货。①[注:1972年5月16日,美国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hicagoMercan-tileExchange,CME)开设了国际货币市场(InternationalMonetaryMarket,IMM)作为其属下的一个分支,专门从事金融期货交易,首次推出了英镑、加拿大元、德国马克、日元、瑞士法郎、意大利里拉、墨西哥比索等七种外汇期货(foreigncurrencyfutures),这是世界上最早的金融期货交易。外汇期货交易自20世纪80年代起在全世界范围内迅速展开。参见张学森:《国际金融期货市场的法律问题》,载徐冬根主编《国际金融法律与实务研究》第287页。]当时,一整套调整和规制商品期货交易市场的法律体系在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存在,并趋于完善。金融期货交易产生和兴起后,随即被纳入到期货市场的法律规制体系之中,并根据其特点对有关的法律制度和法律规范做出若干修订和补充,形成了各国对商品期货市场和金融期货市场进行统一监管和规范的法律体系。

可以认为,金融期货交易与商品期货交易在法律规制上是一脉相承的,期货交易所是期货市场的核心和枢纽。本文将探讨金融期货交易的法律含义、法律性质以及交易所对金融期货交易的独占权问题。

一、金融期货交易的法律含义

从国内外著述和立法来看,对金融期货交易含义的概括与对期货交易含义的概括是一脉相承的。但是时至今日,国内外理论和实务界在期货交易的定义问题上依然莫衷一是。我们认为,期货交易是指期货交易当事人依法在期货交易所以买卖标准化期货合约的形式买卖实物商品、金融商品和期货选择权的行为。由此出发,金融期货交易是指期货交易当事人依法在金融期货交易所通过买卖金融期货合约的形式买卖金融期货商品的行为。可以认为,期货交易当事人双方以期货交易所提供的标准化金融期货合同为基础达成协议时,该金融期货合同就转化为金融期货交易形式上的对象,即金融期货合约。在形式上买卖金融期货合约的行为,实质上是买卖该合约中载明的金融期货商品的行为。而所谓金融期货商品是指具体的金融工具,如钞票、股票、债券等或其价格指数。从金融期货交易的品种来看,目前主要有外汇期货、利率期货和股票价格指数期货。对于外汇期货,到期可以外汇进行实物交收;对于利率期货和股价指数期货,到期无法交收利率和指数,则以现金交收差价。

关于金融期货交易的法律含义,美国联邦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的概括和日本《金融期货交易法》的定义,尤其值得借鉴。美国CFTC编制的《派生市场、产品和金融中介的国际管理:共同分析框架和管理规定提要汇总表(1993)》,不仅把期货、期权交易规定为派生产品交易,还认为“派生物是规定以某些基础手段、投资、货币、产品、指数、权利或服务(基础权益)为基础的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派生物本身并不授予或转移基础权益;当基础权益到期或履行(这视派生物的种类而定)时,才产生基础权益、权利的转移”。“转移是作为一项单独交易的组成部分而发生的”②[注:InternationalRegulationofDerivativeMarkets,ProductsandFinancialIntermediariesCommonFrameworkofAnalysisandCrossReg-ulatorySummaryChart,1994edition,CompiledbyCFTC(U.S.A)。]。这一概括对于现代期货交易,特别是金融期货中的指数期货,涵盖得更加深刻和简明。1988日本《金融期货交易法》第2条第4项规定:“本法所称金融期货交易,是指依循金融期货交易所规定之基准及方法,于金融期货市场中,为下述交易:a.当事人于将来一定时期内,约定接受通货等及其对价之买卖交易,而于转卖或买回该买卖标的之通货等时,得接受差额以为结算之交易。b.当事人约定,就作为金融指标之数值,预先约定之数值(下称约定数值),与将来一定时期该金融指标实数值之差,而基此差额计算金钱接受之交易。c.当事人授与他人金融选择权,而他方支付对价之交易。”由该规定可以看出,金融期货交易虽在形式上是金融期货合约和金融期货选择权的买卖,实质上却是通货等及金融指标、金融选择权的交易。

观察我国现有的金融期货交易立法,对理解金融期货交易的含义,亦大有裨益。例如,我国《国债期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本办法所称国债期货交易是指以国债为合约标的物的期货合约买卖。”①[注:该办法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1995年2月23日,参见其中第三条之规定。]由此可以看出,国债期货交易是通过国债期货合约买卖的形式以实现买卖国债的最终目的。再如,正在起草中的我国期货交易法,其草案中关于期货交易的规定有:“本法所称期货交易,是指在期货交易所进行的期货合约的买卖。本法所称期货合约,是指按照期货交易所规定的标准条款和方法订立的下列合约:当事人双方约定在将来一定时间交收根据标的物约定价格与当时实际价格之差计算出来的款项的合约。”②[注:参见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期货交易法起草组:《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交易法(草案)》(第三稿)第二条之规定。]因此,金融期货交易是指在期货交易所进行的金融期货合约的买卖,而金融期货合约是指按照期货交易所规定的标准条款和方法订立的当事人双方约定在将来一定时间交收根据标的物约定价格与当时实际价格之差计算出来的款项的协议。不难理解,金融期货合约具有双重身份:其一是金融期货交易据以进行的当事人双方按照期货交易所规定的标准条款和方法所订立的合同形式;其二是金融期货交易的形式上的对象,而事先约定的标的物才是实质上的交易对象。笔者认为,我国未来的《期货交易法》,应对期货交易的法律含义作出明确的界定,以立法形式统一对期货交易的认识,促进我国金融期货交易的规范化发展。

二、金融衍生品交易所的法律性质

深层意义上的金融期货市场是指围绕金融期货合约交易而形成的一种特殊经济关系的总和,它由金融期货交易市场参与者在金融期货合约交易中形成的相互关系构成。在一般情况下,将金融期货市场等同于金融期货交易所,虽不全面,却也有一定道理。事实上,凡是经申请被指定为某一金融期货合约市场的交易所,均可称为金融期货交易所。从世界范围来看,目前各国家或地区除专门成立的金融期货交易所外,有的证券交易所和商品期货交易所亦开展某些金融期货交易,它们均属于一般所称的金融期货交易所。

关于金融期货交易所的法律性质,一般由法律直接规定,属于重要法律问题。这在实质上又表现为金融期货交易所的组织形式及是否营利的问题。

(一)法人地位

金融期货交易所作为专门进行标准化金融合约买卖的场所,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是一种具有高度系统性和严密性、高度组织化和规范化的、在“三公”原则指导下为市场交易提供服务的经济组织,各国法律普遍赋予金融期货交易所这一经济组织以独立法人地位,我国亦不例外。关于这一点,无论是原来1999年8月1日颁布的,还是后来2002年5月修订颁布的《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都予以确认;即使在《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中没有直接规定期货交易所的法人资格,但在其第9条第2款中规定“总经理为期货交易所的法定代表人”,也可间接反映出期货交易所具有法人地位,因为“法定代表人”与法人资格具有必然联系。因此,期货交易所的法人性并无可争议,金融期货交易所的法人地位也是无须讨论的问题。但是,在未来《期货交易法》或金融期货交易专门法规中,应对交易所的这一法律地位予以明确规定。

(二)组织形式

交易所在组织形式上有非营利性会员制和营利性公司制两种,而近年来公司制交易所成为国际上的发展趋势。我国正在筹建的金融期货交易所,应当顺应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趋势,学习与借鉴新加坡交易所(SGX)的先进经验③[注:新加坡交易所(SGX)成立于1999年12月1日,由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SIMEX)和新加坡证券交易所(SES)合并而成。2000年11月,新加坡交易所改制为新加坡交易所有限公司,成为亚太地区首家通过公开募股和私募配售方式上市的交易所,注册资本为10亿新元。SGX衍生品种包括利率、股指、外汇和股票等金融期货品种及中东原油、咖啡等商品类期货,其中大多数为外国产品。为适应经济全球化与信息技术的发展,SGX通过合并重组与公司制改造使其活力无限,在全球竞争中占尽先机。参见胡俞越、李宏涛:《从SGX的成功看我国金融期货市场法发展》,载《期货日报》,2006年6月15日。],建立一个高起点的有竞争力的公司制交易所。

会员制交易所是由全体会员共同出资组建,缴纳一定会员费作为注册资本的非营利性会员制法人机构。会员制作为一种传统的期货交易所组织形式,已经有150多年历史;截至目前,世界上大多数期货交易所仍然采取会员制。④[注:例如,日本《商品交易所法》第3条规定,商品交易所应为法人,会员组织,并不可经营以营利为目的的业务;美国《商品期货交易法》及CFTC管理规则对期货交易所的性质,虽未作规定,但从实际情况看,目前美国的期货交易所原来都是非营利性组织,但自1999年CME公司化改组以来,形成了公司化改制趋势。参见张学森:《国际金融期货市场若干法律问题初探》,华东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1997年5月版,第75页。]会员制期货交易所的特点是,会员缴纳会员资格费是取得会员资格的基本条件之一;交易所的建立和营运资本由会员以缴纳会员费的形式筹得;交易所收入有结余时,会员不享有取得回报的权利;而当交易所出现亏空时,会员必须以增加会费的形式承担;交易所会员投票权分配,实行一人一票制,与会员出资多少无关,因而会员相互之间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制交易所是由投资人以入股形式组建并设置场所和设施,以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的经营交易市场的营利性企业法人。⑤[注:如香港期货交易所,根据其组织章程,它可以派发股息。虽然利润记录并不突出,但期货交易所一直以来是作为一家牟利公司运作。一般来讲,英联邦系统的期货交易所多采取公司制;而在美国,只有位于纽约的商品交易所和咖啡、糖、可可交易所以及费城交易所等少数几个是公司制交易所。参见张学森:《国际金融期货市场的法律问题》,载徐冬根主编《国际金融法律与实务研究》,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年6月版,第385页。]交易所不参与合约买卖交易,但按规定对参与交易者收取交易费用,投资者从中分享收益。交易所会员是持有交易所股份者,即交易所的股东,而交易会员只是交易商;交易所按会员出资多少分配投票权,实行一股一票制。公司制交易所的主要特点是,在交易中完全中立,其人员也不参与交易;重视营利性,所以注重扩大市场规模,提高经营效率,但忽视公益性,影响市场稳定;成本观念更强,有利于提高市场效率,加大市场投资建设;收取交易费用较多,交易商负担较重。

近几年来,世界上许多大型的证券交易所都由会员制改为公司制,公司化成了全球交易所发展的一个新方向。①[注:参见中国期货业协会:《期货市场教程》(第二版),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年2月版,第56页。]股票交易所的公司化浪潮,波及到了期货交易所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所,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交易所的公司化改制与上市频繁发生。②[注:如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纽约商业交易所(NYMEX)、伦敦国际石油交易所(IPE)等先后改制,香港期货交易所与香港联合交易所改制合并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后于2000年6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新加坡交易所(SGX)公司化改制后于2000年12月在自己的市场上市。]例如,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是美国第一家进行公司制改造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所,2000年11月13日从一个非营利的会员制组织成为一个营利性的股份公司,开始将其会员及其权利进行分类管理,取得了长足发展。我们认为,我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应该顺应国际趋势,借鉴SGX及CME公司制快速发展的成功经验,采取营利性公司制组织形式。③[注:③据悉,新交易所将由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和郑州商品交易所5家机构平分股权。中国证监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透露,“金融衍生品交易所的股权肯定是各占20%。”参见胡天舒:《金融衍生品交易所“五分天下”,上市交易品种待定》,载《南方周末》,2006年3月10日。]

三、对金融期货交易的独占权

现代金融期货市场是一个规范化、有组织的市场,具有高度系统性和严密性的特点。各国法律明确规定,所有的期货交易必须在依法成立的交易所内进行,不允许场外对作交易(bucketing)。例如,按照其1992年修订后的《商品期货交易法》的规定,在美国期货交易所,即期货契约市场(FuturesContractsMarket),其国内期货契约市场必须经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指定,而指定的方式则是以契约(即合约)为基础。换言之,每一个期货契约市场的指定系个别核准,所以一个期货交易所可能是好几个经核准的期货契约市场。[6]这就是期货交易所对期货交易的独占权,它有两层含义:一是期货交易必须在依法成立的期货交易所内进行,不得从事场外期货交易;二是某交易所对经监管机构核准并指定的某一特定期货合约产品的交易拥有独占权,其他任何交易所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从事该期货合约交易。由此可以认为,一个依法成立的交易所要成为某一期货合约的交易市场,需要其在设计该期货合约后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经主管机关核准后予以指定。

我国承认期货交易所对期货交易的独占权,并先后颁布了若干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予以规范和控制。但由于实践中对这一原则坚持不够,对这一制度实施不力,曾经导致金融期货交易重大违规事件发生,教训深刻。我国《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4条规定:“期货交易必须在期货交易所内进行。禁止不通过期货交易所的场外期货交易。”《国债期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第6条规定,国债期货交易场所是指中国证监会会同财政部批准进行国债期货交易的交易场所;未经批准,任何交易场所不得开展国债期货交易。我国的国债期货交易曾于1993年10月25日经财政部同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推出,至1995年5月17日暂停。当时,上海证券交易所作为惟一经批准的合法的国债期货交易所,对国债期货交易具有独占权。国债期货既不能在未经批准的其他交易所进行,更不能在场外进行。而事实上,继上海证交所正式推出国债期货之后,深圳、武汉、广州、沈阳、海南等地的14家证券、期货交易场所自发地推出了国债期货交易,这不能不说是导致“3.27”重大违规事件④[注:④1995年的“327事件”,直接导致国债期货暂停,这使我国在金融衍生产品上的第一次试点以失败告终。“327”国债期货事件的主角,是1992年发行的三年期国库券,该券发行总量为240亿,1995年6月到期兑付,利率是9.5%的票面利息加保值贴补率,但财政部是否对之实行保值贴补,并不确定。1995年2月后,其价格一直在147.80元和148.30元之间徘徊,但随着对财政部是否实行保值贴补的猜测和分歧,“327”国债期货价格发生大幅变动。以万国证券公司为代表的空方主力认为1995年1月起通货膨胀已见顶回落,不会贴息,坚决做空,而其对手方中经开则依据物价翘尾、周边市场“327”品种价格普遍高于上海以及提前了解财政部决策动向等因素,坚决做多,不断推升价位。1995年2月23日,一直在“327”品种上联合做空的辽宁国发(集团)有限公司抢先得知“327”贴息消息,立即由做空改为做多,使得“327”品种在一分钟内上涨2元,十分钟内上涨3.77元。做空主力万国证券公司立即陷入困境,按照其当时的持仓量和价位,一旦期货合约到期,履行交割义务,其亏损高达60多亿元。为维护自己的利益,“327”合约空方主力在148.50价位封盘失败后,在交易结束前最后8分钟,空方主力大量透支交易,以700万手、价值1400亿元的巨量空单,将价格打压至147.50元收盘,使“327”合约暴跌3.8元,并使当日开仓的多头全线爆仓,造成了传媒所称的“中国的巴林事件”。“327”国债交易中的异常情况,震惊了证券市场。事发当日晚上,上交所召集有关各方紧急磋商,最终权衡利弊,确认空方主力恶意违规,宣布最后8分钟所有的“327”品种期货交易无效,各会员之间实行协议平仓。参见罗培新、卢文道:《反思327国债期货事件》,载《南方周末》,2006年3月30日。]的重要原因之一。

国债期货“327”事件给我们造成了极大的影响,使许多专家至今担心金融期货的风险监控问题,对我国当前筹建金融期货及金融衍生品交易所持保留态度。我们应该以史为鉴,汲取历史教训,极其重视金融期货交易所对金融期货交易的独占权,即监管机构核准或指定进行某种金融期货合约交易的场所,对该种金融期货交易拥有独占权。一方面,要完善立法,依法确立这一独占权制度,明确规定交易所独占权的概念及其内涵和外延、实施机构、责任主体等。另一方面,要强化法律法规的实施环节,确保独占权制度的严格执行,避免类似国债期货“327”事件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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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期货特点篇9

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繁荣,特别是金融市场日臻完善,期货已经悄悄地走进百姓的经济生活中;期货起源欧洲[3],现代意义的期货交易产生于19世纪中期的美国芝加哥,期货投资主要在金融市场上出现,金融商品的价格主要以汇率、利率等形式表现;各类金融机构在创新金融工具的同时,也产生了规避金融风险的客观要求,20世纪70年代初外汇市场上固定汇率制的崩溃,使金融风险空前增大,直接诱发了金融期货的产生。

金融期货交易已成为金融市场的主要内容之一,在许多重要的金融市场上,金融期货交易量甚至超过了其基础金融产品的交易量,随着全球金融市场的发展,金融期货日益呈现国际化特征,世界主要金融期货市场的互动性增强,竞争也日趋激烈。

1、 期货交易的功能

在经济活动中无时无刻不存在风险,例如在农业生产中,自然灾害会使农作物减产,影响种植者的收成,同时,农作物的减产造成供求关系变化,使得粮食加工商在买进小麦、大豆等农产品时付出更高的价格,而这又会直接影响当地市场中粮食、食油、肉、禽、蛋以及其他的消费品价格;对于制造业来说,原油、燃料等原材料的供给减少将会引起一系列制成品价格的上涨;对于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而言,利率的上升势必影响金融机构为吸引存款而付出的利息增加;因此,包括农业、制造业、商业和金融业在内的各经济部门都面临不同程度的价格波动,即价格风险,而正确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交易则可以很大程度地减少这些因价格变动所引起的不利后果;期货交易最重要的两个功能为风险转移和价格发现机制;套期保值者可以通过期货市场,将价格风险进行转移。

2、期货交易与期货合约

期货交易是指在期货交易所内集中买卖期货合约的交易活动,期货交易双方不必在买卖发生的时候就交收实物,而是共同约定在未来某一时间交收某种货物,简单地说,期货就是“现在定价格,将来买卖货物”[1]。

期货合约是指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和质量商品的标准化合约,它是期货交易的对象,期货交易参与者通过在期货交易所买卖期货合约,转移价格风险,获取风险收益,期货合约是在现货合同和现货远期合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2],但它们之间的本质区别在于期货合约条款的标准化。

在期货市场交易的期货合约,其标的物的数量、质量等级和交割等级及替代品的升贴水、交割地点、交割月份等条款都是标准化的,这是期货合约的一般特点,期货价格是在交易所以公开竞价的方式产生的。

由于期货合约是标准化合约,这就为期货合约的连续买卖提供了便利,极大地简化了交易过程,降低了交易成本,使之具有很强的市场流动性,提高了交易效率。

3、现货市场

现货交易是指买卖双方在成交后立即履行交货付款义务的交易方式,它与期货交易不同的是:商品的品种、质量、数量等都不是标准化的;期货交易是指在交易所达成受法律约束并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地点和时间交收某一特定商品的合约的交易行为,期货合约都是标准化的,商品的等级、数量、交货日期、交货地点等都有统一的规定,期货交易与现货交易互相补充,共同发展

4、 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比较

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既有联系又有不同,主要区别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买卖对象不同;现货交易买卖的对象是实物,是一手交钱、一手交物的商品货币交换,而期货市场上买卖的对象是期货合约,并不是直观的商品货币交换。

2)交易目的不同;在现货市场交换商品,要在一定的时间内进行实物交割,从而实现商品所有权的转移,在期货市场上,交易的目的不是获得实物商品,不是实现商品所有权的转移,而是通过期货交易转嫁与这种所有权有关的由于商品价格变动而带来的风险,或者通过风险投资获得风险利润。

3)交易方式不同;在现货市场上,交易一般是一对一谈判、签订契约;而在期货市场上,所有交易都集中在交易所,以公开竞价的方式进行。

4) 交易场所不同;现货市场有集中交易(如生鲜食品的批发交易),也有分散的交易,并且大部分交易是分散进行的;期货交易则不同,必须在期货交易所内依照期货法规进行交易。

5)保障制度不同;现货交易有《合同法》等法律为保障,合同得不到履行时可以借助于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期货交易也有法律保障,但更重要的是保证金制度和每日价差结算,通过保证金制度和每日价差结算来保证市场的正常运行。

5、期货交易与远期合约交易的区别

远期合约交易是现货交易的一种形式,期货交易是在远期合约交易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期货交易与远期合约交易的共同点是都采用先成交、后交割的交易方式,但二者也有很大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是否指定交易所;期货交易与远期合约交易的第一项差别在于,期货交易必须在指定的交易所内进行,交易所必须能提供―个特定集中的场地,交易所也必须能规范客户的订单,使交易能够在公平合理的价格范围内完成;而期货合约交易在交易厅内公开进行,交易所还必须保证让当时的买卖价格能及时计并广泛地传播出去,使得期货交易者从交易的透明化中享受到该交易的优点。而远期市场组织较为松散,没有交易所,也没有集中交易地点,交易方式也不是集中式的。

2)、合约是否标准化;期货合约是符合交易所规定的标准化合约,对于交易的商品的品质、数量及到期日、交易时间、交割等级等都有严格而详尽的规定,而远期合约交易商品的品质、数量、交割日期等均由交易双方自行决定,没有固定的规格和标准。

3)、是否缴纳保证金与是否逐日结算。远期合约交易通常不缴纳保证金,合约到期后才结算盈亏。期货交易则不同,必须在交易前缴纳合约金额的5%―l0%作为保证金,并由清算公司进行逐日结算,如有盈余,可以支取;如有损失且账面保证金低于维持保证金水平时,必须及时补足,这是避免交易所信用危机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安全措施。

4)、头寸的结束方法;结束期货头寸的方法有三种:一是由对冲或反向操作结束原有头寸,即买卖与原头寸数量相等、方向相反的期货含约;二是采用现金或现货交割;三是实行期货转现货交易,在期货转现货交易中,两位交易人承诺彼此交换现货与以该现货为标的期货合约。远期交易由于是交易双方依各自的需要而达成的协议,因此,价格、数量、期限均无规格,倘若一方中途违约,通常不易找到能无条件地接替承受约定义务的第三者,因此,违约一方只有提供额外的优惠条件才能要求解约,或找到接替承受原有权利义务的第三者。

5)、交易的参与者;远期合约的参与者大多是专业化生产商、贸易商和金融机构,而期货交易更具有大众意义,市场的流动性和效率都很高,参与期货交易的可以是金融机构、公司,也可以是个人等,随着我国金融市场日臻完善,期货交易会不断繁荣发展,期货之金融作用将越来越重要。(作者单位:内蒙古科技大学理学院)

参考文献

金融期货特点篇10

金融期货具有期货交易的一般特征,其基本特征可概括为以下几点。(1)与商品期货相比,金融期货合同的标的不是实物商品,而是无形的、虚拟化的金融产品或金融工具,如股票、股指、利率与外汇等。(2)金融期货合同交易是标准化合同的交易。合同的收益率和数量都具有同质性和标准性,如货币币别、交易金额、清算日期、交易时间等都作了标准化规定,唯一需要买卖双方确定的是期货合同价格。(3)金融期货合同交易采取公开竞价方式来决定合同买卖的价格,交易效率高、透明度好、可信度高。(4)金融期货合同交易实行会员制度。非会员要参与金融期货的交易必须由会员。由于期货交易限于会员之间,而会员同时义是结算会员,交纳保证金,因而期货交易的信用风险较小,安全保障程度较高。(5)金融期货合同交割期限规格化。金融期货合同的交割期限与交割时间根据交易对象的不同特点大多设为3个月、6个月、9个月或12个月,最长的是两年。金融期货的特征使得其交割具有极大的便利性;与现货之间的套利交易更易进行,到期时很少发生逼仓行为。

二、金融期货的会计处理

对于金融期货交易的会计处理,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规定,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金融期货,在初始时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同时还应该确认缴纳的保证金。当金融期货合同的公允价值发生变动时,应该相应地调整其账面价值,变动带来的损失或利得应计入当期损益,并且补交或退回保证金。当金融期货合同的交易参与者在合同到期前转手或合同到期时进行实际交割时,应将此时金融期货合同公允价值变动带来的损失或利得计人当期损益,并且结算保证金。

(一)利率期货利率期货是指协议双方同意在约定的将来某个日期按约定条件买卖一定数量的某种长短期信用工具的可转让的标准化协议。利率期货交易的对象有长期国债、政府住宅抵押证券、中期国债、短期国债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国债期货的交易单位为面值2万元,即期货标的,交易价格的变动价位为0.02元,合同月份为每年的3、6、9、12月份。客户在开仓时,一手合同需要向期货经纪公司交纳保证金500元,一手表示一个标准合同。期货经纪公司须按每手200元的标准向证券交易所交纳保证金。期货经纪公司为客户买卖每手合同收取的佣金最高不超过5元,最后结算时的结算费为每手合同5元。国债期货按每万元报价,持仓盈亏和平仓盈亏的计算公式如下。

持仓盈亏=(当日结算价一持仓价)×200×持仓合同数

平仓盈亏=(卖出价一买入价)×200×平仓合同数

[例1]假设20×0年度甲公司发生以下期货投资业务。

1月18日,以120元报价买人国债期货合同20手,交易保证金500元,手,交易手续费5元/手。2月28日结算价为123元。3月31日将上述国债期货全部平仓,平仓成交价125元,交易手续费5元,手。

甲公司的有关会计处理如下。

(1)1月18日买人国债期货20手,交纳交易保证金10000元(20×500),交易手续费100元(20×5)。

借:衍生工具――国债期货 10000

投资收益 100

贷:银行存款 10100

(2)2月28日,国债期货合同盈利6000元((123-120)×200×20)。

借:衍生工具――国债期货 12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2000

(3)3月31日,国债期货合同盈利4000元((125-123)×200×20)。

借:衍生工具――国债期货 8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8000

(4)3月31日,将上述国债期货全部平仓。

借:银行存款 30000

贷:衍生工具――国债期货 30000

(5)支付交易手续费。

借:投资收益 100

贷:银行存款 100

(6)将原确认的持仓盈亏转入投资收益。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0000

贷:投资收益 20000

(二)外汇期货外汇期货是指协约双方同意在未来某一日期,根据约定价格――汇率,买卖一定标准数量的某种外汇的可转让的标准化协议。外汇期货包括以下币种:欧元、日元、英镑、瑞士法郎、加拿大元、美元等。

[例2]假设20×0年度乙公司发生以下期货投资业务。

3月11日,以1美元=7.2元人民币的报价买人美元期货合同20手,每手10万美元,交易保证金20000元/手,交易手续费100元/手。4月30日汇率为:1美元=7.3元人民币。5月31日将上述美元期货全部平仓,平仓成交价1美元7.4元人民币,交易手续费100元,手。

乙公司的有关会计处理如下。

(1)3月11日买入美元期货20手,交纳交易保证金400000元(20×20000),交易手续费2000元(20×100)。

借:衍生工具――美元期货 400000

投资收益 2000

贷:银行存款 402000

(2)4月30日,美元期货合同盈利100000元((7.3-7.2)×100000×20)。

借:衍生工具――美元期货 200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00000

(3)5月31日,美元期货合同盈利100000元((7.4-7.3)×100000×20)。

借:衍生工具――美元期货 200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00000

(4)5月31日,将上述美元期货全部平仓。

借:银行存款 800000

贷:衍生工具――美元期货 800000

(5)支付交易手续费。

借:投资收益 2000

贷:银行存款 2000

(6)将原确认的持仓盈亏转入投资收益。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00000

贷:投资收益 400000

(三)股票指数期货 股票指数期货是指协议双方同意在将来某一日期按约定的价格买卖股票指数的可转让的标准化合同。最具代表性的股票指数有美国的道・琼斯股票指数和标准・普尔500种股票指数、英国的金融时报工业普通股票指数、中国香港的恒生指数、日本的日经指数等。股票指数期货合同的价格为当前市场股价指数乘以每一点所代表的金额。股票指数期货的交割采用现金形式,而不用股票。作为中国内地资本市场首个金融期货品种,沪深300股票指数期货合同2010年4月16日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正式上市。

[例3]假设丙公司于20×0年4月29日在指数4850点时购A5手沪深300股票指数期货合同,沪深300股票指数期货合同价值乘数为300,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2%,交易手续费为交易金额的万分之三。5月31日股票指数下降1%,6月1日该投资者在此指数水平下卖出股票指数期货合同平仓。

丙公司的有关会计处理如下:

(1)4月29日开仓时,交纳交易保证金873000元(4850×300×5×12%),交纳手续费2182.5元(4850×300×5×0.0003),会计分录如下:

借:衍生工具――股票指数期货合同 873000

投资收益 2182.5

贷:银行存款 875182.5

(2)由于是多头,5月31日股指期货下降1%,该投资者发生亏损:4850×1%×300×5=72750元。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72750

贷:衍生工具――股票指数期货合同 72750

按交易所的要求追加保证金。

追加保证金=4850×99%×300×5×12%-(873000-72750)=64020元

借:衍生工具――股票指数期货合同 64020

贷:银行存款 64020

在5月31日编制的资产负债表中,“衍生工具――股票指数期货合同”账户借方余额864270元(873000-72750+64020)作为资产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

(3)6月1日平仓。

借:银行存款 864270

贷:衍生工具――股票指数期货合同 864270

(4)支付交易手续费,手续费金额为2160.68元(4850×99%×300×5×0.0003)。

借:投资收益 2160.68

贷:银行存款 2160.68

金融期货特点篇11

金融期货(FinancialFutures)是指交易双方在金融市场上,以约定的时间和价格,买卖某种金融工具的具有约束力的标准化合约。以金融工具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金融期货一般分为三类,货币期货、利率期货和指数期货。金融期货作为期货中的一种,具有期货的一般特点,但与商品期货相比较,其合约标的物不是实物商品,而是传统的金融商品,如证券、货币、利率等。

金融期货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市场,目前,金融期货在许多方面已经走在商品期货的前面,占整个期货市场交易量的80%,成为西方金融创新成功的例证。

(来源:文章屋网 )

金融期货特点篇12

中图分类号:F83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9)02-0164-02

股指期货是金融期货中产生最晚但发展最快的品种,诞生伊始就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把金融期货市场的发展带向了新的高峰。我国作为新兴市场国家,通过开展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交易,能够有效地防范系统性风险,以相对较低的转轨成本促进资本市场的成熟和完善。随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成立和沪深300股指期货仿真交易的推出,我国资本市场将告别只有现货没有期货的历史,而股指期货作为首推交易品种也成为热门话题。

1 股指期货概述

1.1 股指期货的概念

股票指数期货(stock index futures)简称股指期货,是一种以股票指数为标的物的金融衍生产品。目前世界上有37个国家和地区推出了股指期货。在此背景下,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于2006年9月8日在上海挂牌成立,并在成立后迅速于2006年10月30日推出沪深300股指期货仿真交易。根据国际资本市场的发展规律及我国资本市场现状,股指期货交易的正式推出近在咫尺。

我国股票市场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在上市公司数量、市场总量、交易量、上市公司数量、运作基础设施等方面都已初具规模,截止至2008年11月21日,我国境内上市股票数量已达1648只,股票市价总值达13.8万亿元,上市证券数2143只,初步形成了现代证券市场的基本运作架构。但作为一个新兴市场,我国股票市场同时也存在系统风险大,投机气氛浓,股价波动幅度大等特点。

国外多年的实践研究表明,股指期货不但可以使资本市场更加有效率和更加健全,而且同时有利于提高社会总效率,增强金融系统抵抗总体金融风险的能力。在此种情况下,积极创造条件发展我国的金融衍生品市场,充分发挥衍生品的价格发现、套期保值、分散和转移风险的功能,对完善我国金融市场结构,提高市场效率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1.2 股指期货的基本特征

(1)合约标准化;

(2)保证金交易;

(3)每日无负债结算;

(4)交易集中化;

(5)T+0双向交易;

(6)提供较方便的卖空交易;

(7)交易成本较低;

(8)市场的流动性较高。

1.3 股指期货的基本功能

一般来说,期货交易的功能有两个:一是价格发现功能,一是套期保值功能。作为金融期货的一种,指数期货也具有这两个功能,同时股指期货还具有风险管理和转移功能及资产配置功能。

1.4 我国股指期货交易现状

我国曾在1993年进行了股指期货交易的尝试。1993年3月10日,我国的海南证券中心开办了以深圳综合指数为标的物的股指期货交易。由于当时我国的股票市场才刚刚起步,规模太小,在运作上又存在着许多不规范之处。深圳综合指数经常大幅波动并容易被人所控制,从而深圳综合指数期货交易只维持了半年即被中止。股指期货交易的最初尝试以失败而告终。

自2006年以来,中国证监会按照“高标准,稳起步”的原则,积极筹建金融期货市场。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是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批准,由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同发起设立的交易所,于2006年9月8日在上海成立,并于10月30日迅速推出沪深300股指期货的仿真交易活动。

在沪深300股指期货仿真交易合约设计上,每一合约的合约乘数为每点人民币300元。合约价值为股指期货指数点乘以合约乘数。合约交易的最小变动价位是0.2点指数点,交易报价指数点须为0.2点的整数倍。合约的交割月份分别为交易当月起连续的二个月份,以及三月、六月、九月、十二月中二个连续的季月,共四期,同时挂牌交易。每日涨跌幅度为前一交易日结算价的±10%。其中,熔断价格幅度为前一交易日结算价的±6%。最低保证金水平由交易所确定,到期交割方式为现金交割。交易指令分为市价指令、限价指令等指令类型,所有指令当日有效;交易结算方面,交易所的结算实行保证金制度、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等;交易风险的控制方面,交易所实行价格限制制度,价格限制制度分为熔断制度与涨跌停板制度;交易所实行限仓制度。

2 对监管部门的建议

(1)健全市场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期货市场相关法规。

股指期货是一把双刃剑,投资者既可以利用其套期保值的功能规避股票现货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也可以利用其杠杆效应进行过度投机。因此需要监管机构建立严格的监管制度,预防和打击股指期货市场发展初期的过度投机,稳定整个市场。在法规体系上,目前我国期货市场主要依靠《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期货公司管理办法》和《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等,规范着市场的制度体系。针对股指期货仿真交易的推出,管理部门先后出台了《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实行办法》、《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也颁布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会员管理办法》等交易所规则。但应该看到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从长期来看,应按照国际惯例,制定股指期货的监管、交易、结算、风险控制等的具体法律规定,从而形成在统一期货法规下证监会依法监管与交易所自律管理的股指期货监管体系。

(2)加强投资者教育工作,从制度安排上防范市场风险。

金融期货投资者教育工作的成效如何,事关金融期货的平稳推出、功能发挥和长远发展,是各项准备工作的重中之重。金融期货在国际上虽然发展比较成熟,但在我国还是新生事物,广大投资者还比较陌生。金融期货专业性强、风险程度较高,其投资理念、风险控制与现货市场有着本质的区别,在交易标的、风险特征和运行规律方面,与商品期货也有很大不同。要通过投资者教育,帮助投资者增强对金融期货的风险意识,提高投资决策的水平,树立科学的投资观念,使投资者理性参与市场。对于金融期货要坚持正确的导向,既要看到投资机遇,更要看到市场风险。要帮助和促进投资者借鉴成熟市场经验,建立健全风险内控机制,提高市场操作水平,充分认识金融期货的特点,客观评估其风险承受能力。以做出科学理性的投资决策。

(3)建立突发风险的管理机制。

不可抗力造成的风险、国际游资的冲击以及由于政治、经济和社会等因素产生的风险变动,影响投资者对价格的

合理预期,特别是突发的或偶然事件的发生,会带来很大的风险。如果政策不合理、政策变动过频或者政策缺乏透明度等,都可能在不可同程度上对期货市场的相关主体直接或间接地产生影响,造成不可预期的损失,进而引发风险。政府的适度干预主要包括政策指导、修改法规、人市交易和出资救市等,严控操纵市场行为,预防突发的市场风险。应当建立风险管理基金,适时平抑市场突发风险。

3 对投资者的建议

(1)仿真交易有别于真实交易,股指期货真正推出时需谨慎投资。

虽然仿真交易在一定程度上拉近了投资者与新生衍生品种之间的距离,但事实上目前的仿真交易与未来股指期货的真实交易相比有较大差异。交易所推出仿真交易主要目的在于测试系统、教育投资者,但归根结底,仿真交易不是真实交易。投资者必须认识到两者之间的区别,在股指期货交易正式推出时才能把握主动。

仿真交易与现货市场是割裂的。在真实的股指期货市场上,大量套利者的存在保证了股指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的紧密联系,使期货价格无法大幅偏离现货价格。期货市场受到现货市场的影响,同时它又通过套利者在现货市场上的反向操作影响现货市场。但在仿真交易中,由于期货与现货市场的割裂,只存在投机类型的投资者,因此期货市场只能被动地接受现货市场的影响,套利机制的缺乏使期货价格偏离合理价格。但在真实交易中,必定存在套利行为,将期货价格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期货价格大幅度偏离现货价格的现象很难出现。

仿真交易使用虚拟资金进行交易同样会对投资者的心态产生与真实市场的偏差,在真实市场中,投资者可能因为实际损益导致心态的变化,进而影响其投资决策,而在仿真交易中投资者可以尽情地进行投机交易。正因为如此,虚拟交易中的策略可能并不能完全适用于真实市场。在沪深300指数期货正式推出后,投资者仍需进一步研究真实市场的表现,切忌生搬硬套在仿真交易中的成功经验。

(2)股指期货套利交易过程中往往会涉及到现货指数或组合的买卖,投资者需考虑复制过程中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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