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行政论文合集12篇

时间:2022-12-02 07:21:59

农村行政论文

农村行政论文篇1

二、调查安排

1、调查时间:2009年寒假

2、调查地点:XXX乡政府、部分村委会、乡部分学校学生与教师、部分家长;部分在XX城市打工的XXX乡学生家长。

3、调查对象:XXX乡的乡干部、部分村干部、留守青少年家长、留守青少年。

4、调查方式:实地综合考察、访谈、问卷;查阅文献资料和整理分析。

5、调查目标:了解留守青少年存在的主要问题、生存现状、教育状况等,通过调查来使等多的人了解和关注留守青少年,找到更好的解决问题的办法。

6、调查内容:

(1)留守青少年的生活习惯问题

(2)留守青少年的入学情况

(3)留守青少年的思想品德发展情况

(4)留守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情况

(5)留守青少年的学习态度与成绩

三、XXX乡留守青少年存在问题

1、留守青少年普遍存在心理问题。

目前XXX乡的留守青少年,经过抽样调查:72.1%的学生父母是在小学的时候就外出打工,其中22.4%的青少年是在出生才几个月或者一年时间与父母分开而与祖父母生活在一起的,11%的学生是在小学时期就寄读在学校的。这些留守的青少年,大部分只有在过节及寒暑假的时候才能与父母见面。由于他们大多都在十五岁以下,正是情感、品德、性格形成和发展的关键时期,长期与父母分离,使他们生理和心理上的需要得不到满足,缺乏父母的关爱,亲情失落,产生孤独感,心理失衡。通过我对周围几个村的问卷调查发现:留守青少年十分想念父母的占76%,有49.3%的留守青少年父母每年回来1次,15.4%的留守青少年父母几年回来1次,24%的留守青少年很少与父母电话联系。这就很容易使他们形成情绪消极,表现出性格内向、失落自卑、自私冷漠、脆弱孤僻或焦虑、任性、暴躁,有的出现逆反心理、怨恨情绪。同时,留守青少年在学校里面普遍受到教师的关注较少,对这些青少年的心理健康也产生了不良的影响。

2、留守青少年的生活质量较差

从调查的儿童中来看,30%留守青少年平时没有零花钱,平均每人每星期还不到2元钱,更不用说买什么营养品、水果等一些城市家庭的消费。吃穿住是人生最基本的需求,从上述数据看出,很多留守青少年基本生活都无法得到满足需求。部分留守青少年回家要做家务、干农活,在家根本没有时间学习,而且有的孩子由于做家务而耽误了老师布置的作业,挨老师的批评,这样就给留守青少年带来了心理的压抑和具体的困难。留守青少年独自在家或路边玩耍,路上车辆较多,而老人无暇顾及,造成农村火灾或触电事故时有发生,安全存在一定隐患。

3、留守青少年的行为习惯较差。

大多数留守青少年自我控制能力不强,生活习惯不良,表现在不讲卫生、不换衣服、挑食挑穿、乱花钱;有的留守青少年行为习惯较差,在家里不听代养人教导,顶撞祖辈、我行我素,在学校不遵守规章制度,不服管理,说谎骗人,小偷小摸,成为了“问题儿童”。“品学兼优”的留守青少年只有14.4%的比例。部分留守青少年与社会不良青年混迹,经常有打架斗殴的现象,加上父母不在身边,出现了问题无法得到帮助,依靠自己的错误方式处理,出现了很多的安全事故。甚至个别孩子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4、留守青少年学习成绩普遍不好

通过对学校的调查发现,教师普遍反映的不良学生,87%都是留守的青少年。在学校里面经常旷课逃课的学生大部分都是留守青少年。总体来讲,留守的青少年学习成绩大部分处于中下游,男生比起女生更差一点。只有很少的留守青少年成绩较好。通过对留守学生的理想价值观调查发现:这些学生近一半对未来的打算是打工(小学生打算打工的很少,高中学生准备外出打工的近一半)。据调查显示,在“留守青少年”中,只有20%考入普通高中,10%的就读职业技术高中和中专,多达70%的孩子则在中考后便走上打工之路。

四、解决问题的建议与对策

1、学校应加强管理,倾注关爱

学校开办家长学校与留守青少年学校,打通学校、父母、学生之间的沟通渠道。尽快建立起相应的档案资料,详细记载这些学生的思想、品行、学习和生活情况以及他们父母的通信地址、电话,并做到定期查访。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和管理小组,开展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的管理活动。这样才能做到心中有数,针对各类“留守青少年”的具体情况,有的放矢的采取措施,更加有效地解决他们的困难和问题。老师应给“留守青少年”以更多的关心、爱护。在安全上时刻提醒;生活上提供帮助;心理上多方沟通;在学习上多予指导;在交往鼓励他们融入集体。学校应开展心理健康课,关注“留守青少年”的心理健康。“留守青少年”远离父母。调查中明显反映出部分“留守青少年”已经出现心理问题。因学习困难、考试压力而导致学习障碍。心理上恐惧和焦虑,又进而产生厌学和逃学。因此对“留守青少年”进行心理教育、心理咨询是非常必要的。通过教育和引导,帮助学生树立面对现实的信心和勇气,提高承受成功和挫折的能力,以更积极、乐观的态度面对人生。

2、家长应努力承担起责任

目前多数农民文化程度不高,误以为教育孩子是学校的事,家长只要给钱给物当好“后勤部长”就可以了,至于孩子学习成绩、思想品德的好差,由老师们去管教。家长应该改变这些不正确的思想,明确教育子女是自己的应尽之责,家长自身文化水平的高低并不影响对子女的教育。即使在外地务工,也要把教育孩子的那份责任承担起来,与学校、社会形成合力,把教育孩子的工作做好。应主动与子女的任课老师、班主任联系,加强沟通。家长应加强与“监护人”联系及亲子间的沟通。一方面,加强与“监护人”的联系,及时掌握孩子的学业、品行及身体健康状况,并通过各种方式对孩子的学习和生活进行指导。另一方面,应采取多种方式,注意与孩子的沟通交流。沟通方式可以多样化上,除电话外,可采用书信等进行交流。

(三)政府要关注留守青少年问题

农村行政论文篇2

我国经济改革最引人注目的一个变化,就是20多年间有1亿农业劳动力转移到乡镇企业,乡镇企业从业人员已占农村总从业人员的30%左右,使乡镇工业取代国有工业,成为我国工业中的主要组成部分。但是,农村劳动力资源的再配置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则逐渐地减缓,并在近几年因市场变化而出现倒流趋势。仅1997、1998年两年统计,从事农业的劳动力就净增366万人,1999、2000、2001年每年至少也有净增100多万人。出现上述情况并不意味着资源配置效应的潜力告终。主要依据是:尽管已有大量农业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业领域,但由于农村人口和劳动力的迅速增长,留在农业领域的劳动力还有3亿多,同改革初期相比,不但没有减少,还增加了100多万。农业与非农业的边际生产率仍然存在较大的差异。但是,我国国民经济经过20多年高速增长的量变积累,已经呈现质的变化,即绝大部分商品的供给已经满足或超过市场需求,由卖方市场变成买方市场。大多数乡镇企业在市场导向下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饱和,不再有超常发展的空间;而高技术含量的生产领域虽然市场广阔,却需要乡镇企业进行重大结构调整,不可能再以低技术和粗放经营的方式跨进结构升级这道门坎。况且,80%以上分布在村落的乡镇企业,由于缺乏所必需的公共基础设施,缺乏技术和管理人才,远离城市集中地带,难以再走“离土不离乡”的道路。我国乡镇企业发展正面临着一个调整期,这就不可能再以从前那样的超常速度增长着。与此相联系,乡镇企业可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能力趋于下降。从“七五”期间年均925万人,降到“八五”期间年均719万人,降到1996年674万人,再降到1997年的400万人。在今后的若干年中,如果不可能出现新的经济增长点,前面所说的资源配置效应,将在很大程度上不复存在,经济增长速度将会显著放慢。

我国经济改革以来的一、二十年间,数以千万计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乡镇企业就业,并因此带动了乡镇企业高速度增长,在一定程度上代替了城市化的发展,但这种替代终究是有限度的。农村人口城市化规律是不可阻挡的,限制城市化是积累矛盾,加剧矛盾,而不是解决矛盾。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转移剩余农业劳动力与城市化有机地结合起来。国内外的实践经验表明,农业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农村人口向城市迁移,是现代化进程中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的两个方面。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以来,我国剩余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取得史无前例的进展,但农村人口向城市迁移的进程仍然十分缓慢,这两者之间表现出极其明显的不协调。这种不协调的后果,集中反映在最近几年前者速度大幅度回落,以及与此相联系的农村经济增长速度及农民收入增长幅度明显趋缓。这就要求必须因势利导地解决这种不协调问题,并使之相互促进,以开创中国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新阶段。

要有效地解决我国剩余农业劳动力的转移,就必须遵循社会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正确认识和处理市场化、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的关系。市场化、工业化和城市化是推动现代化进程不可缺少的原动力,也是推动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不可缺少的原动力。社会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是,伴随着工业化的推进,城市化水平也不断提高,这是产业结构变迁引起就业区域结构变迁的结果,也是市场机制在劳动力资源配置过程中发挥作用的结果。我国的工农业产值结构已由建国初期的3:7转移为7.5:2.5,而城乡人口结构乃为3.6:6.4,这在世界上是绝无仅有的。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中,中国的工业化是在城乡隔离的环境下并且独立于城市化进行的,使得迅速增长着的剩余农业劳动力无法被城市二、三产业所吸收。1952年至1978年,我国城市工业所能提供的新的就业岗位只有3723万个,而同一时期由于人口政策的失误,全国城乡劳动力共增加19127万人,大部分新增劳动力不得不被安置于农村,这就必然严重地制约着中国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农村经济的增长。市场取向改革以来,我国市场化程度有了显著的进展,并且与工业(尤其农村工业)协调发展的道路基本上打通。这些年来,我国农村工业化和剩余农业劳动力的转移所取得的巨大进步,也正是市场化因素不断强化的结果。然而,在依靠市场机制和农村工业化力量来推动经济高速增长与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同时,城市化滞后的矛盾又日益突出出来。

二、是进小城镇抑是进大中城市

关于我国城市化与城镇化问题,国内外学术界都作了不同程度的研究,并取得一系列阶段性成果。但是,对城镇化与城市化的关系问题,至今还没有取得一致的看法。这就很难对我国农民进城的方式和条件作出正确的回答。我们认为,城镇化不等于城市化,甚至不是城市化的主流。发展小城镇是我国特定条件下城市化战略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发展小城镇是城乡二元体制下被迫作出的选择,而不是最佳的选择。确立这样的一种观点,才能正确认识我国农民进城的方式和条件。换句话说,我国农民进城的方式和条件的特殊性,在相当程度上是和我国城乡二元结构以及与此相联系发展小城镇战略联系在一起。在城乡二元结构还没有被破除的背景下,大中城市的发展从一开始就同农村问题的解决无关。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提出发展小城镇战略时,又总是同解决农村问题联系在一起。我国现阶段农民进城方式和条件,都是由此派生出来的。在城乡分离或城乡分割体制尚未消除的背景下,人们往往把大中城市和小城镇区分为两个不同类型的社区。与此相适应,在农民进城上,也可以划分为进大中城市和进小城镇这两种方式。当城市化还没有基本实现的情况下,必然是进大中城市和进小城镇并重(目前两者人口各占一半),而且在一定时期内,进小城镇的人数还会比进大中城市的人数多得多。当城市化演变到一个相当高的程度,城镇化就会逐渐被城市化所代替。届时,农民进城的方式,主要表现为进入大中城市,或进入大中城市的人数远远超过小城镇。

我国小城镇的战略地位,是源于农村工业化是在城市化严重滞后的背景下运行的。农业劳动力向乡镇企业转移,是采取“离土不离乡”的就地转移方式。剩余农业劳动力就地向乡镇企业转移,比起旧体制下农民没有选择职业的自由、缺乏必要的劳动力流动机制,无疑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但是,这种初级形态的劳动力市场,毕竟存在很大的局限性,突出表现在剩余农业劳动力转移在就业空间上的封闭性和分散性。封闭性指的是面向农村,就地转移。分散性指的是92%的剩余劳动力转移是分布在村落,向小城镇集中的不及8%。应当这样看,即小城镇建设对带动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还将继续发挥一定的作用。我国目前仍然有大量分布过散、缺乏规模效益的乡镇企业,迫切需要改善布局和基础设施条件。但由于企业自身和外界条件的限制,它们大多数还很难向大中城市集中,而小城镇的进入门坎则要低得多。但是,和大中城市相比,小城镇的集聚效益差,二、三产业发展规模小、档次低,对投资的吸引力和对劳动力的容纳能力很有限,不应对它在城市化中的作用寄予过高的期望。我国小城镇的发展速度很快,目前总数已突破60000个,但每个城镇平均人口(指非农业人口)只有2000人左右,作为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主要载体的初衷始终未能达到。大中城市可以吸收大量的乡村劳动力和其他资源,可以创造出更高的经济效益。为了扩大小城镇的规模,提升小城镇的档次,客观上要求小城镇建设必须同大中城市的布局和结构调整有机结合起来,例如在与大中城市一定距离内和交通干线附近形成小城镇群带,可以有效利用大中城市对周围地区的扩散和带动效益,并减轻其膨胀压力。事实上,目前有些小城镇所表现出来的规模和效益,有相当部分来自邻近大中城市发展的可能性。应当认识到,农民进入小城镇,是在传统的城乡分割制度安排下的一种迫不得已的选择。今后我国新增就业岗位,将有很大一部分集中于第三产业,如果绝大部分人口集中于小城镇,第三产业的发展将严重受阻。我国城市化已经演变到一个新的阶段,即小城镇数量扩张已经基本完成,今后发展的重点应放在提高建设质量上。还应当指出的是,我国经济增长正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以往在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下发展起来的低技术含量的产品市场已经相对饱和,在乡镇企业中有相当一部分低技术含量的劳动密集型产业需要进行技术改造、产品升级、资产重组和产业转移,小城镇是无法满足这一结构重组要求的。大中城市不但比较容易提供乡镇企业进行调整所需要的资金、技术、信息、人力资源、市场条件等,而且还将为第三产业发展提供广阔的市场。统计资料表明,我国100万-200万人口的城市,劳动力在第三产业的就业比重高达45%,而20万人口以下的小城市,其比重仅占23%。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采取更加积极的城市化发展战略,在继续为小城镇发展(扩大规模、提高档次)提供必要条件的同时,把城市化政策的重心,从消极限制向积极鼓励发展大中城市。与此相联系,农民进城的方式将越来越由集中小城镇转向集中大中城市。

与农民进城方式相联系,在大中城市劳动力市场上,还存在着事实上的二元市场,即进城农民的就业市场与城市居民的就业市场同时存在。从相对意义上,这两类市场是相互分割,相互独立的。由于户籍制度、就业制度、医疗制度、教育制度、养老制度等方面的差别,转移到城市的农民还不可能享有城市居民同等的就业权利和就业条件,还无法同城市居民一样进入同等待遇的职业领域并获得制度性工资。在城市二元劳动力市场上,进城农民所从事的多为城市劳动者不去竞争的岗位,并领取比城市居民相对低得多的劳动报酬,相对少得多的社会福利。这种对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的就业限制和歧视,在短时间内还难以完全消除。至于城市中的资本密集、技术密集、知识密集的产业领域,农民进入的机会也很少。这种制度上的市场结构差异,目前起着缓解进城农民工对城市居民就业的冲击力的作用。与此相联系,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其就业性质一般是属于非正规就业。所谓非正规就业,指的是广泛存在于非正规部门和正规部门有别于传统典型的就业形式。它包括非公有部门里的各种就业门类,和正规部门里的短期临时性就业、非全日制就业、劳务派遣就业、包生产或服务项目的外部工人等。相对于传统的国有、集体单位的正规就业,非正规就业稳定性较弱,流动性较强,加上非正规部门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严重滞后,要被城市居民所普遍接受,还需要经历一个很长的适应性过程,使得这种就业岗位大都留给进城的农民。

三、制约农民进城的制度性与结构

农民进城的条件,首先取决于城市门槛的高低。要形成有利于农民进城的条件,就必须降低农民进城的门槛。1980年国务院作出“严格控制大城市,合理发展中小城市,积极发展小城镇”的方针,其中的一个考虑,就是农民进入小城镇的门槛相对比较低。从理论上说,要把一个劳动力从农村转移到城镇,大约需要三种基本投入:(1)生产资本投入,为创造一个就业岗位所需要的资本投入;(2)生活资本投入,农村劳动力及其家属在城市安家和生活所需要的资本投入;(3)基础设施投入,就是生产与生活所必需的水、电、路、汽等基础设施。这三种基本投入大中小城市的差别不是很大。但是,根据我国的国情,越是中心城市,政府的补贴越高,大中城市建设的制度性成本所占比重很大,而小城镇则近乎等于零。在城乡二元结构体制下,城市居民所享受的而农民又享受不到的社会福利(或国家财政补贴),大城市最多,中等城市次之,小城镇最少。从这个意义上说,要创造有利于农民进城的条件,尤其是进大中城市的条件,就必须消除附着在城乡户籍上的各种待遇差别(包括就业制度、教育制度、医疗制度、住房制度、养老制度等),实现城乡一体化。由此可见,为了加快我国农村城市化进程,就必须从根本上突破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城市建设是由政府负担的,城市居民的高福利、高保障是由政府负担的。受政府财政资金的限制,政府很难把对城镇居民的义务扩大到农民身上。因为农民的大规模进城,意味着政府财政支出的扩大。为了缓解这种矛盾,政府所作出的反应,自然是限制农民进城,即阻碍农村人口城市化进程。为了改变这种情况,就必须因势利导地促进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逐步实现城镇建设市场化,使城镇化建设从以往政府主导型转变为市场诱导型,即不依赖于国家投资,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诱导先富起来的农民进城务工经商,依靠农民自身力量,多渠道筹措城镇建设资金,解决城镇发展中的人口集聚、经济发展和建设资金三大问题,使城镇化步入快车道。

当前我国农村城市化所面临的一个主要难点,就是传统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严重地滞后于农村城市化的发展。这就必须逐步改革传统的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制度,变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制度为统一的居民身份证一元户籍制度。其具体内容是:逐步建立以居住地划分城镇人口和农村人口,以职业划分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的户籍登记制度,如实地反映公民的职业和身份状况的本来面目,实现城乡户口一体化管理。只有改革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制度,才有可能为劳动力在产业之间、城乡之间的自由流动和形成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创造条件。以往那种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不能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它从制度上堵塞了农村人口城市化途径,抑制了劳动力在城乡之间和地区之间的自由流动。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而且是一个社会问题。要使这种转移能够比较顺利地进行,政府一方面要为增强这部分劳动者的就业技能和提高他们的就业竞争力创造条件,另一方面还要为这部分劳动者的生存提供必要的保障和服务机制。这一机制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包括养老、失业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障体系;二是包括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在内的就业服务体系。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和就业服务体系严重滞后的现象,已经直接影响和制约着劳动力市场功能的发挥,以及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这是我国实现农村劳动力资源市场化配置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我国目前现实的情况是,绝大部分农民尚未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已经进城的农民享受不到城市居民一样的待遇。在住房、医疗、教育、劳动就业、养老等方面,身份没有变化的农民只能自己承担高额费用,导致在许多已经发展起来的小城镇,出现进城农民又回到农村“人口回流”现象。

我国农民进城的条件,除了要受一系列制度性因素的制约,同时还要受其他非制度性因素的制约,即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的约束。世界上那些已经实现工业化的国家,其剩余农业劳动力的转移,基本上都是发生在经济粗放型增长向集约型增长转变之前。也就是说,在粗放型经济增长阶段,工业规模急剧扩大,需要劳动力大量增加,为大量剩余农业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提供良好机遇。当经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之前,社会上大部分农村人口已经进入城市,大部分劳动力已经在工业中就业。此后,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主要不再依靠绝对规模的扩大,而是依靠效率或效益的提高。但是,与世界上那些已经实现工业化的国家不同,我国实行的是赶超型的工业化发展战略,即不是发挥劳动力资源充裕的优势,反而选择资本密集型的重工业化为发展重点。20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这一典型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和外延型工业化阶段中,剩余农业劳动力向工业转移,是与工业中技术、资本和对劳动力排挤同时发生的,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遇到很大的障碍。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我国经济成功实现“软着陆”以来,宏观经济运行发生很大的变化,经济增长速度趋向回落。这固然和改革进程的深化以及世界经济增长放慢有很大的关系,但就国内因素而言,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滞后和经济结构不合理,也是很重要的原因。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国民经济增长建立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的基础上。但是,与我国经济转型相联系,或由我国经济转型派生出来的,则是就业问题的尖锐性,以及为解决就业问题所必须应对的就业模式的转变。计划经济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种“短缺经济”。当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必定要经历一个长期被压抑的需要迅猛释放的阶段。但是,伴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变,市场结构也随之由以往的供给主导型转变为需求主导型。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长期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运行的国有企业,由于产品结构不合理,加上经营机制转换滞后,大量产品积压,生产能力严重闲置,致使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职工下岗。伴随着市场竞争力度的加大,这种结构性矛盾必将进一步加剧,进而由工业制造业本身结构调整所形成的结构性失业压力,将会越来越大。市场取向改革的深化,使以往传统体制下,以低效率为代价的大量隐蔽性失业显性化,即转化为公开性失业。从提高经济运行效率,适应市场竞争要求的角度,这种变化是积极的、必要的、进步的,从缓解由此带来的公开失业压力的角度,这又是改革所必须付出的机会成本。根据最新统计,目前我国到各地城市打工的农民约有8800万人,而城市劳动力市场总体上是供大于求,不少城市下岗失业人数越来越多,不得不采取本地市民就业优先的原则,并采取各种强制性手段限制外来农民工就业。现在全国不少城市在招工程序、招工比例、务工的领域、行业工种等方面,采取各种行政、法律手段予以限制。从严格意义上说,作为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部分(目前全国城市约有8800万农民工)、我国城市发展的重要力量,农民工实际上是属于城市边缘群体。从行政管理上讲,他们被看作没有获得城市户口的农民;从政治上讲,他们不被承认为工人;从经济上讲,他们没有城市起码的劳动福利保障。这种产业工人队伍隐性化,是不利于国家稳定的。应当认识到,尽管农民工在劳动力市场上受到歧视性待遇和不公平待遇,但他们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其实际失业率远远低于城市实际失业率,他们已成为全国各省区城镇人口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是没有被确认为城市的正式户口,也没有得到基本公共服务,但其生产与生活方式和城镇劳动力大体相同。为了促进我国结构变革、城市化进程,政府应当制定公平的民工就业政策,保证农民工的劳动权益、劳动安全和享受与当地城市居民相等的基本公共服务。为此必须改革现行的户籍制度,实行常住人口申报制和登记制,只要具有劳动岗位(正规就业或灵活就业)、合法收入和居住地就可以视为当地注册人口,并有获得公共服务的选择权和公共事务参与权。目前进城农民工的真正后顾之忧是社会保障制度。由于农民工没有享受到城市的各种保障制度,农民工一旦成为城里人,其原来拥有的土地如何处理,是今后制定农民工政策的一个难点。对此,胡鞍钢教授曾经提出“给户口置换土地”的设想。即如果农民工愿意选择留在城市工作和生活,那么,就应该给其城镇户口,让其享受与城里人同等的权益。即应该根据《劳动法》给其各种社会保障权力,包括失业、养老、医疗等各项保障都应该拥有。与此同时,由于居住地点的改变,农民工就会自动放弃其原来所拥有的土地。但是,受国家财力的限制,已有城市人口的社会保障远未到位,又要解决近亿个进城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在实践操作中仍有许多待解决的难题。

【参考文献】

农村行政论文篇3

论文关键词:新型 农村合作医疗 行政法 制度创新 论文摘要: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种行政指导行为。从总体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运行效果良好。宣传深度不够和农民自我保健、互助共济意识较弱等因素制约着农民参与这一制度的积极性;制度设计不够完善影响了农民的受益面和受益水平。实现制度创新、加强宣传力度、提高管理效率和建立系统的行政监督是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合理路径选择。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和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医疗统筹为主要内容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从行政法视角对这一制度进行梳理,了解这一制度的实施现状、成功经验及存在的问题,为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供决策依据,对这项惠及8亿多农民的制度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制度设计:对浙江某村的解读从2003下半年开始,我国在全国30个省市选择了300多个县进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浙江某村在这一背景下于2011年5、6月份开始建立并于2011年7月1日开始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1.1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对象。除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人员外,其他本村在册农业人口均可以参加新型农村医疗。对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已参加了商业保险,也可以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1.2基金的筹集标准。每人每年40元的新型合作医疗基金由县级市财政、乡镇财政和村集体经济和农民个人四方筹集。县级市财政、乡镇财政按实际参加人数给予每人每年20元支助;村集体经济按实际参加人数给予每人每年5元支助;参加合作医疗的人员均以整户为单位每人每年缴纳巧元。敬老院在院老人、五保户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民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县级市财政和乡镇财政各分担10元;残疾人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县级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决。 1.3基金遵循公开、透明的管理原则。市农医办定期结清合作医疗基金收支帐目,列出详细清单并发到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人民政府农医办负责在该村村务公开栏上公布。 1.4医疗补助的比例。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人员,在市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所花费的医疗费用(符合补助规定范围内的)按下列标准,以分段计算的办法予以补助:500元(含500元)以下的部分不予补助;501一3000元的部分,可补助20%;3001一6000元的部分,可补助30%;6001一10000元的部分,可补助40%;10001元以上的部分,可补助50%。在临安以外医保定点医院诊治的,则按上述标准的%%进行补助。多次住院可以累计。最高补助金额为20000元。 1.5门诊药费的报销。参加合作医疗的人员,在医保定点的乡镇卫生院就诊时,其药费(自费药品除外)可当场结报10%。此部分费用不再列人上述分段补助范围进行补助。 1.6办理医疗费补助的手续。在结算周期内(结算周期为一年)发生符合规定可补助的医疗费用,将诊治医院原始发票(包括费用明细帐单、药品汇总清单)、病历、合作医疗证、本人身份证送至乡镇人民政府农医办,由乡镇人民政府农医办代其办理。 2实施情况:以对浙江某村的分析 2.1成绩分析。 2.1.1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热情很高。该村1504人,总参保人数为1397人,参保率为93%。 2.1.2该村已享受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的农民占了较大比重。从2011年7月l日至12月31日,该村已有14户农民报销过医药费,累计报销总额25892.11元。 2.1.3农民群众表现出了很高的热情。在询问农户“你对这项工作的满意程度如何?”时,回答“满意”的占77%,回答“基本满意”的占19%,回答“不满意”的仅占4%。95%的被调查农户表示“明年还要参加”,只有0.2%的农户表示“明年肯定不参加”。 2.2问题分析。 2.2.1宣传深度不够制约农民参保率。农民对于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认识还比较模糊,对涉及切身利益的规定和制度把握不准。调查结果显示,只有46%的农户知道“医药费报销所需要的手续”,20.8%的农户则根本不知道。70%的农户回答“有点清楚”或“不清楚”“报销的医药费金额是怎样计算的”。门诊和住院报销的比例的区别造成农民对合作医疗报销的期望值与实际报销额之间产生了出乎想象的差距;还有的农民担心参保后生病住院不能按章兑现 补偿,担心资金被挪用,这都降低了参保率。 2.2.2制度设计不够完善,影响了农民的受益面和受益水平。农民反映较多的有四个方面问题:一是报销比例偏低。补偿少,农民自己承担的费用还是偏重;二是医药费报销的起付线、封顶线制定不科学。起付线定得太高,农民担心小病不受益,影响农民的参保积极性,封顶线定得太低,农民担忧大病无保障,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三是报销手续太繁杂。特别是转院的需要经过层层环节,农民意见较多;四是关于定点医院的规定限制了农民选择医院的权利,不利于各医疗单位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的提高。 2.2.3定点合作医疗机构的药品价格高于市场药店,农民反映较为强烈。当前农村医疗费用中,药品费用一般占到75%一85%。定点医院相当一部分药品价格大大高于市场药店。参保农户发生的药品费用在获得合作医疗报销后,仍高于药店零售价格,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积极性。 3思考和建议:加强行政监督,建立制度的良性循环机制 3.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教育工作。要统一思想,加强对农村合作医疗的组织领导和宣传教育工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维系亿万农民的民心工程,能否真正受到人民群众欢迎,能否具有较强的生命力,关键是我们的工作能否得到群众的认可和信任。要面向社会宣传,扩大社会各界对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认知度,鼓励社会捐献、多方筹集资金。 3.2完善制度设计,实现制度创新。要及时深入了解和分析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存在的疑虑和意见,及时吸收合理的要求和建议,完善制度设计。要扩大门诊的报销范围,调动农民参保积极性。在已掌握一定信息资料的基础上,通过分析研究,及时调整补偿标准,以提高农民受益程度;要逐步降低并有效控制定点医疗机构的药品价格,最大限度降低药价。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杜绝人情方、大处方及重复检查等,切实减轻农民医疗负担;要因地制宜对妇女及儿童等农村特定群体提供帮助,对一些农村常见的妇女病检查与治疗、分娩等制定一些特殊的照顾政策。对当年没有发生医疗费的农户提供免费体检。 3.3改善农村医疗机构基拙条件和服务模式,减轻农民就医负担。调整优化农村卫生资源,加快服务模式改革。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动员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农村医疗卫生事业。重点加强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建设,逐步配套必要的医疗卫生设备,合理调整优化农村卫生资源,加快改进乡村卫生机构服务模式,加快开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增加农村卫生投人,加大卫生支农。鼓励优秀的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农村卫生院工作,不断提高乡、村卫生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 3.4建立系统的行政监督,实现网络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涉及到资金管理的政策,不可避免地会遇到资金的收、管、用方面如何透明和公开的问题。要建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化和网络化管理。面对庞大的参保群体,必须实行信息化和网络化管理,将乡镇农医办设在卫生院大厅,农民就医在挂号窗口缴费,另一个窗口报销,审核工作由计算机自动进行,一人次报销几分钟即可完成。这既增强了资金运作的透明度,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又避免了人工审核报销的弊端,确保数据准确,方便农民报销

农村行政论文篇4

论文关键词:新型 农村合作医疗 行政法 制度创新 论文摘要: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种行政指导行为。从总体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运行效果良好。宣传深度不够和农民自我保健、互助共济意识较弱等因素制约着农民参与这一制度的积极性;制度设计不够完善影响了农民的受益面和受益水平。实现制度创新、加强宣传力度、提高管理效率和建立系统的行政监督是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合理路径选择。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和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医疗统筹为主要内容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从行政法视角对这一制度进行梳理,了解这一制度的实施现状、成功经验及存在的问题,为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供决策依据,对这项惠及8亿多农民的制度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制度设计:对浙江某村的解读从2003下半年开始,我国在全国30个省市选择了300多个县进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浙江某村在这一背景下于2011年5、6月份开始建立并于2011年7月1日开始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1.1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对象。除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人员外,其他本村在册农业人口均可以参加新型农村医疗。对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已参加了商业保险,也可以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1.2基金的筹集标准。每人每年40元的新型合作医疗基金由县级市财政、乡镇财政和村集体经济和农民个人四方筹集。县级市财政、乡镇财政按实际参加人数给予每人每年20元支助;村集体经济按实际参加人数给予每人每年5元支助;参加合作医疗的人员均以整户为单位每人每年缴纳巧元。敬老院在院老人、五保户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民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县级市财政和乡镇财政各分担10元;残疾人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县级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决。 1.3基金遵循公开、透明的管理原则。市农医办定期结清合作医疗基金收支帐目,列出详细清单并发到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人民政府农医办负责在该村村务公开栏上公布。 1.4医疗补助的比例。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人员,在市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所花费的医疗费用(符合补助规定范围内的)按下列标准,以分段计算的办法予以补助:500元(含500元)以下的部分不予补助;501一3000元的部分,可补助20%;3001一6000元的部分,可补助30%;6001一10000元的部分,可补助40%;10001元以上的部分,可补助50%。在临安以外医保定点医院诊治的,则按上述标准的%%进行补助。多次住院可以累计。最高补助金额为20000元。 1.5门诊药费的报销。参加合作医疗的人员,在医保定点的乡镇卫生院就诊时,其药费(自费药品除外)可当场结报10%。此部分费用不再列人上述分段补助范围进行补助。 1.6办理医疗费补助的手续。在结算周期内(结算周期为一年)发生符合规定可补助的医疗费用,将诊治医院原始发票(包括费用明细帐单、药品汇总清单)、病历、合作医疗证、本人身份证送至乡镇人民政府农医办,由乡镇人民政府农医办代其办理。 2实施情况:以对浙江某村的分析 2.1成绩分析。 2.1.1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热情很高。该村1504人,总参保人数为1397人,参保率为93%。 2.1.2该村已享受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的农民占了较大比重。从2011年7月l日至12月31日,该村已有14户农民报销过医药费,累计报销总额25892.11元。 2.1.3农民群众表现出了很高的热情。在询问农户“你对这项工作的满意程度如何?”时,回答“满意”的占77%,回答“基本满意”的占19%,回答“不满意”的仅占4%。95%的被调查农户表示“明年还要参加”,只有0.2%的农户表示“明年肯定不参加”。 2.2问题分析。 2.2.1宣传深度不够制约农民参保率。农民对于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认识还比较模糊,对涉及切身利益的规定和制度把握不准。调查结果显示,只有46%的农户知道“医药费报销所需要的手续”,20.8%的农户则根本不知道。70%的农户回答“有点清楚”或“不清楚”“报销的医药费金额是怎样计算的”。门诊和住院报销的比例的区别造成农民对合作医疗报销的期望值与实际报销额之间产生了出乎想象的差距;还有的农民担心参保后生病住院不能按章兑现 补偿,担心资金被挪用,这都降低了参保率。 2.2.2制度设计不够完善,影响了农民的受益面和受益水平。农民反映较多的有四个方面问题:一是报销比例偏低。补偿少,农民自己承担的费用还是偏重;二是医药费报销的起付线、封顶线制定不科学。起付线定得太高,农民担心小病不受益,影响农民的参保积极性,封顶线定得太低,农民担忧大病无保障,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三是报销手续太繁杂。特别是转院的需要经过层层环节,农民意见较多;四是关于定点医院的规定限制了农民选择医院的权利,不利于各医疗单位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的提高。 2.2.3定点合作医疗机构的药品价格高于市场药店,农民反映较为强烈。当前农村医疗费用中,药品费用一般占到75%一85%。定点医院相当一部分药品价格大大高于市场药店。参保农户发生的药品费用在获得合作医疗报销后,仍高于药店零售价格,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积极性。 3思考和建议:加强行政监督,建立制度的良性循环机制 3.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教育工作。要统一思想,加强对农村合作医疗的组织领导和宣传教育工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维系亿万农民的民心工程,能否真正受到人民群众欢迎,能否具有较强的生命力,关键是我们的工作能否得到群众的认可和信任。要面向社会宣传,扩大社会各界对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认知度,鼓励社会捐献、多方筹集资金。 3.2完善制度设计,实现制度创新。要及时深入了解和分析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存在的疑虑和意见,及时吸收合理的要求和建议,完善制度设计。要扩大门诊的报销范围,调动农民参保积极性。在已掌握一定信息资料的基础上,通过分析研究,及时调整补偿标准,以提高农民受益程度;要逐步降低并有效控制定点医疗机构的药品价格,最大限度降低药价。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杜绝人情方、大处方及重复检查等,切实减轻农民医疗负担;要因地制宜对妇女及儿童等农村特定群体提供帮助,对一些农村常见的妇女病检查与治疗、分娩等制定一些特殊的照顾政策。对当年没有发生医疗费的农户提供免费体检。 3.3改善农村医疗机构基拙条件和服务模式,减轻农民就医负担。调整优化农村卫生资源,加快服务模式改革。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动员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农村医疗卫生事业。重点加强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建设,逐步配套必要的医疗卫生设备,合理调整优化农村卫生资源,加快改进乡村卫生机构服务模式,加快开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增加农村卫生投人,加大卫生支农。鼓励优秀的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农村卫生院工作,不断提高乡、村卫生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 3.4建立系统的行政监督,实现网络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涉及到资金管理的政策,不可避免地会遇到资金的收、管、用方面如何透明和公开的问题。要建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化和网络化管理。面对庞大的参保群体,必须实行信息化和网络化管理,将乡镇农医办设在卫生院大厅,农民就医在挂号窗口缴费,另一个窗口报销,审核工作由计算机自动进行,一人次报销几分钟即可完成。这既增强了资金运作的透明度,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又避免了人工审核报销的弊端,确保数据准确,方便农民报销

农村行政论文篇5

一、对现有文献的研究方法分析

(一)现有文献研究方法概况

关于农村公共产品研究方法的分类没有一个确定的标准,但是通过对文献内容的分析,大致可以将对农村公共产品问题的研究分为理论研究性质的分析方法和实证调查式的解释方法,以及试图将二者结合的方法。基于上述的标准,笔者选取了2002~2007年间《中国农村经济》、《中国农村观察》、《农业经济问题》、《农业经济》四份农村经济类的核心期刊关于农村公共产品研究的论文进行了统计分析。

由表1可以看出,理论研究是分析农村公共产品问题的主流方法,实证研究相对较少。实际上,考虑到实证研究所受到的经费上的限制和技术上的难度,如果扩大样本刊物选择范围,理论研究类的文献所占的比例还会上升,实证研究类的文献所占比例会呈下降趋势。

(二)实证研究

从事实证研究的学者采用的研究方法主要可以分为社会学的方法和经济学的方法。另外,还有的学者通过实地调查或者文献分析的方法对国外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现状进行了介绍和分析,在这里将这类文章也归人实证研究范围之内。

1 经济学的实证分析。经济学的实证研究一般采用构建数学模型的方式,模拟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的某一个方面,代人权威部门的统计数据或者通过自身实地调查的所得数据,从而解释两个因素之间的相关性,提出一定的政策建议。刘晓昀等通过计量经济学的方法,计算农村基础设施投资对贫困农户收入和支出的影响,通过模型估计结果显示,贫困地区农户明显从基础设施投资中获益。研究还同时发现,基础设施投资对农户的影响往往因农户的人力资本状况不同而有显著差异。作者提出了应加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投资的建议,同时为了充分发挥基础设施投资的作用,还应当改善贫困地区的人力资本状况。李秉龙等将筛选出的486个国定贫困赤字县作为一个研究整体,进而计算各类公共支出的指标熵值,得出了贫困地区财政不平衡对农村不同公共物品供给的冲击程度;按照外围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将贫困地区划分为东、中、西三部分,对处于不同区位环境的国定贫困赤字县的公共支出结构变动进行了分析;按照财政赤字占当年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将研究对象细分为高、中、低三个层次,分析了不同的财政运行恶化程度对农村公共物品供给规模变动的影响。

2 对国外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实证研究。为了更好地完善我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制度,不仅要从我国的现实国情出发,还应放眼于全世界,认真总结其他各国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方面好的经验,并从中提炼出对我们有用的启示。许多学者从这个角度人手,对国外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进行了研究。陈家刚根据实地调研的材料,以德国乡村公共品供给为线索,对德国地方治理过程中的权责结构、财政关系以及监督机制进行了初步分析,通过总结德国乡村公共品供给的特点与问题,为中国地方治理的实践提供了经验借鉴。匡远配等总结介绍了日本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特点。

(三)理论研究

通过数据统计可以看出,理论研究是当前农村公共产品问题研究的主流方法,74%以上的关于农村公共产品的研究是理论分析。我们同样可以对理论研究进行分类,根据其研究取向的不同,可以分为经济学理论研究、政治学理论研究和法学理论研究。本文主要介绍经济学方面的理论研究。

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问题与经济学理论的关系最为密切,因而从经济学理论角度对农村公共产品进行研究的文献超过了从其他理论角度进行研究的文献数量。而公共产品本身就是公共选择理论和新制度经济学重要概念,在经济学理论的研究中,主要是应用公共选择理论和新制度经济学进行研究。

1 从公共选择理论角度对农村公共产品进行的研究。公共选择理论在农村公共产品的研究中发挥了重要的基础作用,几乎所有关于农村公共产品的研究都离不开公共选择理论的支持。公共选择理论对公共产品的分析、具有开创性的以“经济人”代替“政治人”的人性假设都为农村公共产品的研究提供了强有力的分析工具。陶勇从公共选择理论的角度对农村公共产品的定义和特性的分析,对公共产品的最优供给理论及其对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借鉴、对如何形成良好的农村公共产品的决策机制及如何实现公共选择等论述,都体现了公共选择理论的重要作用。

2 从新制度经济学角度对农村公共产品的研究。这个角度的研究主要应用了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变迁理论、路径依赖学说、交易费用理论等来考察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历史变迁,解释当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的原因。提出政策建议以促进制度创新。曲延春等从路径依赖的角度解释农村公共产品供应不足的原因。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解,制度变迁之所以出现路径依赖,主要原因就在于初始的路径选择造成了一种既得利益格局。我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之所以处于低水平的状态,原因就在于一直延续了原有体制下偏向城市的利益格局,而处于弱势谈判地位的农民没有能力改变这个利益格局。林万龙用新制度经济学中的制度变迁理论来解释和分析由于家庭承包制的实施而导致的中国农村社区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变迁,从而为中国农村中已经和正在发生的社区公共产品方面的变迁提供了一个理论分析框架。

3 从博弈论角度对农村公共产品的研究。基于博弈论的研究一般将农村公共产品的提供过程看作是农民、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之间利益博弈的过程。赵春江将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过程视为中央政府、各级地方政府、村民之间不断进行利益调整的多重博弈过程。文章对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基层政府和农民、农民和农民之间的博弈情况进行分析,研究了各个博弈的特点。作者认为农村公共产品的提供过程中由于个体的理性行为导致了集体的非理性,进而形成了一个不利于资源最优配置的方案。据此作者提出了解决农村公共产品博弈困境的政策建议。于水以博弈论为工具,分析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农民之间的博弈关系和政府与市场、第三部门之间的博弈关系,提出了多中心供给作为解决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困境的方法。

4 从委托一角度对农村公共产品的研究。冯海波们从委托一理论的角度对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进行了研究。认为农民、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之间存在多层的委托关系,农民作为委托人的弱 势地位决定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不足,因而主要的解决之道在于加强农民的委托人地位对人的监督。

(四)实证与理论相结合的研究

这类研究的特色表现在:既进行理论的分析,也进行实证的调查,理论的分析与经验材料密切相关。曾福生等所进行的研究探讨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质量的指标体系构建,试图以此来评定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质量,在构建体表体系后,通过实证研究检验了指标体系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林万龙、刘仙娟则在实地调查税费改革后农村公共产品筹资与供给机制变化的基础上,分析了改革后交易成本的变化,进而提出了一种交易成本更低的“政府筹资、村级供给”的新的筹资和供给机制,保障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

(五)对研究方法的评价

各种研究方法各有所长,其解释力各有特点。实证研究将视线投到农村公共产品的需求者农民那里。力求通过实地的调查获得第一手材料,了解农民对公共产品的真实需求、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现状和农村中存在的真实问题,或者通过数据的计算、模型的建构来更好地解释存在的问题,得出科学的结论。实证研究的调研和观察往往是个体化的,因而其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其调研是否具有代表性、其结论能否推广、个别的结论能够归纳为解决农村公共产品问题的整体性的办法。

理论研究的长处在于通过理论的演绎能够提出宏观的解决农村公共产品问题的办法,但是现有的用来进行研究的理论往往都是从西方引进的,然后应用于解决中国的农村问题。而中国的农村往往是非常复杂的,这些引进的概念、命题、理论能否合理地解释中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就成为理论研究面临的一大问题,因而其提出的解决方案就面临着走出书斋后能否经受住实践检验的大问题。

相比较而言,理论与实证研究结合应该是一个比较好的研究方法。但是纵观目前的理论与实证结合的研究,往往是实证部分不如纯实证研究科学、严谨,理论部分分析不够深入、全面,因而其发展的方向应当是在坚实的实证研究的基础上进行深入的理论探讨。

二、农村公共产品研究观点综述

(一)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现状

研究农村公共产品的文献都注意到了目前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严重不足的现状,认为这是阻碍农民增收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原因。

1 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不足。吴士健等认为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不足主要是农业生产性公共产品,如农村水利设施、农田道路等。徐理结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不足总结为五大方面:一是社会保障制度方面的不足;二是与居民生活直接相关的基本公共产品,包括道路、电网、通讯网络、清洁的饮用水、文化娱乐设施项目等;三是与农业生产有关的公共产品,如良好的大型水利浇灌设施、大型农用固定资产以及良种的培育等;四是涉及到可持续发展的公共产品,如基础教育、职业培训、基础公共卫生服务等;五是涉及农村恢复生态平衡、治理环境的公共产品。刘义强通过对全国农村公共产品的需求问卷调查显示,农民对公共产品的需求普遍得不到满足,这也证明了我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严重缺乏。

2 结构失衡,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过剩与不足并存。周青、李大胜等认为,一些农民迫切需要的公共产品如农田水利设施、道路、农业科技等供给长期不足,而一些农民不需要或者需求较少的农村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还存在着供给“过剩”的现象,如“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等,大量资金被用来修建并非急需的楼堂馆所、农贸市场等公共设施。曲延春等分析了这种现象产生的原因,他认为这主要是由于“自上而下”的决策机制导致的,对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起决定作用的不是农民的需求,而是行政命令,政府领导者为了追求政绩,大量兴建上级领导看的见“政绩工程”、“面子工程”,置农民迫切需要的公共产品于不顾。

3 公共产品供给不平衡发展,地区间差异较大。李大胜等从耕地的机械强度、灌溉面积比重、耕地的用电强度、农户农业固定资产原值等四个指标出发,对31个省份的情况做聚类分析,结果显示,经济发达地区如北京、江苏等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状况要好于欠发达地区。周青考察了福建四个县市农村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差异情况。

4 机构膨胀,“吃饭财政”日益严重,进一步加重了农民负担。吴士健等认为目前存在的乡镇机构膨胀、人员队伍庞大,消耗了大量的公共资源用于机构运行和人头费开支。而公共资源筹集的随意性又为这种膨胀在资金上提供了可能,最终形成“养人收费和收费养人”的恶性循环,既降低了工作效率,又加重了农民负担。

(二)造成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现状的原因分析

1 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财政投入不足。曲延春等认为,1991~2004年,国家用于农业的财政支出占国家财政总支出的比重总体呈下降的趋势,国家公共财政资金对农村投入的不足造成了政府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上的“缺位”。当前的财政转移力度不够是造成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的原因之一,中央的转移支付主要是弥补乡镇因税费改革带来的财政缺口,实际上乡镇提供公共产品大多依靠制度外收入,税费改革使得乡镇政府的制度外收入大为减少,转移支付没有很好地弥补这一部分资金缺口。

2 “自上而下”的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机制。在决定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问题上,农民的需求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实际起作用的是上级政府的意志。李大胜等、曲延春等认为,在这种供给体制下,对农村提供什么样的公共产品、提供多少公共产品基本上都是由上级政府决定的。并且,由于政府的决策并非完全理性,这种“自上而下”的决策机制并不能真正反映农民对公共产品需求的偏好,政府所提供的公共产品也并不一定满足农民的需求。由于农民处于没有组织的个体状况下,其谈判能力较弱,在表达自己对公共产品需求的能力上同样较弱,不能对政府形成有力制约。

3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责权的失衡。我国《宪法》赋予了乡镇政府广泛的事权,与事权相比,其财权却极为有限。何丽双认为,农村基层政府承担着许多应该由上级政府承担的支出,如基础教育。一些大型水利设施等纯公共产品,受益范围超越了区域界限,本应由中央财政提供,却下放给乡镇,而乡镇的财政收入无固定税源,只能以各种合法不合法方式增加农民负担。

4 许多学者从农村公共产品生产制度变迁的角度考察农村公共产品生产不足的原因。部分学者认为,家庭承包制的实施是造成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的主要原因。郭熙保认为,家庭联产责任制的实施,极大地促进了农村私人产品的供给,因为短期内激励制度的改善会刺激农民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增加对土地耕作的劳动力和生产性资本的投入,从而增加产出。但是,这一制度的内在弊端在于缺乏对农村公共产品投资的激励,造成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严重不足。张军等。认为,家庭责任制取代了集体化制度的变迁,虽然为促进农业生产的高速发展提供了很强的激励机制,但却没有为农业基础设施、基本建设和农村公益事业的“生产”提供有效的制度安排。林万龙提出了不同的观点。他认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的原因不在于家庭承包制缺乏对农村公共品供给的激励,而是在于政府主导的社区公共品供给制度 滞后于家庭承包制。人民公社体制下的公共产品供给制度是高度依附于公社体制的,公社体制瓦解后,公共产品的供给制度没有及时改变以适应家庭承包制的新的生产形式,这造成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不足。

(三)打破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困境的合理选择

1 建立公共财政体制,坚持城乡一体化的公共产品供给导向。从理论上看,公民纳税相当于从政府购买公共产品,在我国现行以商品税为主的税收体系下,农民与城市居民一样都是纳税人,不应人为地将公民割裂为两类,应当一视同仁地提供公共产品。周青认为,建立公共财政体制,从根本上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改变非均衡的城乡公共产品供给制度,调整政府公共支出政策,加大对农村和农业的资本和政策投入力度,是政府层面创新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关键。

2 根据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层次性,完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机制。吴士健等认为,应当明确划分各级层政府和农村社区村民自治组织供给公共产品的责任;充分发挥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的作用,村民大会作为农村社区最高权力机构,对社区事物享有最终表决权;县乡社区内的大型公共产品供给应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投票表决,常规性的公共产品供给也应接受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检查。陶勇提出组建和发展农业利益集团,作为农民和政府之间的理解和沟通的桥梁,通过组织化的集体行动来表达农民的意志,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3 创新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体制。我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困境很大程度上是由单中心供给体制(即单中心的治理模式、单一的供给主体以及单一的筹资渠道)造成的。因而,构建一种多中心的供给体制是解决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困境的重要手段。谢冬水将多中心体制总结为:多元化的供给主体,包括政府、私人、社区、非营利组织等;多中心的筹资渠道,包括财政、市场、个人、非营利组织四种筹资渠道;多中心的决策机制,充分调动政府、农村社区、企业、各种农村合作组织、农产个人以及其他主体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决策中的协作和良性互动。张军等还提出了境外筹资、村民集资、企业家捐助等多种筹资方式。赵战军等提出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市场化途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市场化就是以政府为主导,以市场和社会为主体,以公众满意为标准,打破政府垄断,引进竞争机制,构建政府、私营部门、非政府组织和私营企业、私人相互合作的公共服务体制。

4 转变基层政府职能,深化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农村基层政府机构不仅作为公共产品的决策者和供给者存在,其本身供给好坏直接决定了地方公共产品供给的有效性。周青提出了改革的措施:一是要转变基层政府职能,要强化社会管理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改善经济管理职能,主要应在“市场失灵”领域发挥作用;二是深化基层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根据城镇化发展和形成区域中心的需求撤并乡镇。改变农村基层领导人全部由上级组织部门安排的做法,把主动权交给农民,建立基层政府绩效考核新机制,提高农民群众的参与程度。

5 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只有通过法律规定,使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相关制度法制化、规范化,才能切实保障我国农民的切身利益。李长健等论证了如何通过法律的形式完善农村公共产品的保障,建立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市场主体法律制度、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宏观调控法律制度、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市场规制法律制度、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可持续发展法律制度。

三、现有研究的不足

(一)从研究方法上看,重理论研究,轻实证研究

农村行政论文篇6

——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20年回顾

摘要:文章对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和作者本人近20年来的研究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回顾和系统的总结。文章回答了作者将学术目光聚焦在农村问题上的缘由,并强调社会科学必须随着社会的变革而转换其研究内容和方法,变革的方向是为社会改革服务。也只有这样,才能出现社会发展与社会科学的良性互动。文章阐明了“三个面向,理论务农”的基本内容及其实质,在谈到近二十年来理论务农实践的主要体会时,作者指出,我们悟出了一个道理,这就是社会科学只要面向社会,紧紧联系实际并为政府决策和社会改革服务,同样可以转化为生产力。最后,文章还对我国政治体制的现状进行了宏观评估,并指出了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在继续坚持理论务农的方向下尚须加强和改进的方面。

关键词:农村问题;社会科学研究;方法 在我国农村,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于1983年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政府,1987年试行村民自治以来,政治体制的改革实际上也从农村基层拉开了序幕。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伴随农村经济、政治体制变革的进程,近20年来在“理论务农”口号的引导下,经过艰苦努力,在这个领域取得了一批重要的研究成果。现在回顾近20年农村问题研究中心所走过的历程,希望通过对我们研究工作的反思,能对我国社会科学事业的发展有所裨益。聚焦中国农村问题的缘由是什幺原因促使我们一个时期来将学术研究的目光聚焦在中国农村问题上呢?首先应该强调指出:对社会科学研究的深刻反思乃是我和中心的学者们能将学术目光聚焦在农村问题上的前提。我本人从事社会科学研究已近半个世纪,但是在改革开放前的25年,尽管也出了一些研究成果,可是从研究内容与方法上看,总跳不出一个“怪圈”,那就是从理论到理论,从概念到概念,从书本到书本,基本上是一种注释式、经院式、教条式的研究。我想,这不仅是我个人的遭遇,应该说,这是当时整个社会科学界占统治地位的学风。当然,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学风方面的问题外,还有社会环境方面的诸多因素。改革开放以后,我国乡村和城市各个领域都发生了很大变化,社会科学界也被注入一股清新的空气,同时也对社会科学研究提出了挑战:社会科学研究应该遵循什幺方向?社会科学研究的内容和方法要不要变?在反思中,我们逐渐认识到社会科学研究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唯书、唯上、不唯实”了,不变是没有出路的。社会科学必须随着社会的变革而转换其研究内容和方法,变革的方向是为社会改革服务。也只有这样,才能出现社会发展与社会科学研究的良性互动。其次,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80%的人口生活在农村。这种国情决定了农村、农业和农民问题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根本问题。而且,“三农”问题将伴随整个现代化的全过程。实际上,我们的改革正是从农村开始的。这也可以说是我们如此关注农村问题的时代背景。 第三,20世纪80年代初,恢复不久的政治学研究主要侧重于意识形态的导向和国家政治制度的宏观构造方面,这被视为政治学研究的主流。然而,政治实践常常以其自身的执着超越政治学研究的视野。作为中国改革始点的农村改革的实践将政治学的目光由国家上层引向农村基层。延续20多年的制度的解体,不仅是经济体制的变革,同时也意味着政治体制的变动。经济体制的变革要求有新的政治体制来与之相适应。而新的政治体制的形成显然有待时日,并因此向政治学研究提出了需要关注的课题。 正是基于上述认识,我们才明确地提出了“三个面向,理论务农”的口号,将政治学研究的视野投向当时主流政治学关注较少的农村基层。当然,就我个人而言,从事农村问题研究是有渊源的,1953年我从中国人民大学马列主义教研室研究生毕业时,我的论文选题就是“农民问题”。特别是解放后,我参加过、合作化、公社化、四清等重大的农村改革实践,在脑子里留下了许许多多经常思考着的问题,需要得到科学的答案。 “三个面向,理论务农”是我们的旗帜 “三个面向,理论务农”可以说是我们农村问题研究中心的旗帜。其中“三个面向”是指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农村,“理论务农”是指立足于农村改革实践,服务于农村改革实践。其实质就是理论工作者要研究、探索农村改革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并将取得的理论成果用来为农村的深化改革服务。当然,正如在前面讲到的,我们研究农村问题是从政治学的视角切入的,主要是研究农村政治、农村基层政权和基层政治组织,特别是村民自治和农村管理。这从我们中心研究人员承担的课题中也可以得到反映。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心研究人员先后承担了国家社会科学“六五”规划重点项目“中国地方国家机构研究”(这个项目是与湖北省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合作进行的)、“七五”规划重点项目“中国农村基层政权研究”、“八五”规划重点项目“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农村政治稳定与发展研究”,还承担了一批国家教委、中华社科基金和省内项目,如“中国城乡基层政治发展研究”、“现代化进程中国家与农民的关系研究”、“现阶段农村流动人口与政治稳定”、“中国农村村级治理模式比较研究”、“中国农村基层民主研究”、“中外农村基层建制比较”、“湖北省农村村级治理研究”等。 十多年来,我们的研究都是围绕着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实际展开的,从而形成独具特色的研究方向和领域。而且,我们将以“愚公移山”的精神,坚定不移地在农村政治这个领域搞下去,持之以恒、孜孜不倦,“只要功夫深,铁木午磨成针”,也就是说我们不但要“理论务农”,而且要“务农到底”,在这个领域一步步深入地钻研下去。曾经有人对我们的研究方向提出过疑问,问我为什幺老是研究农村问题,言下之意是,我们在农村政治领域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该撒手了。这种认识,我不能苟同。前面我已经讲到,我国的国情,决定了“三农”问题将伴随整个现代化建设的始终,农村问题需要几代人从不同的学科、不同的视角长期研究下去。农村问题研究是没有止境的,不是少数几个人在短时期内能够研究好的。我已经72岁了,已经到了该退下去的时候了。可喜的是,我们中心已成长出一批“立志务农”的中坚力量和学术新秀,他们肯定会在农村政治领域坚持研究下去,而且会一步比一步深入。 理论务农道路上迈出的四大步 那幺,近20年来,华中师大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在理论务农的道路上做了哪些工作呢? 从20世纪80年代初以来,中心在“三个面向,理论务农”方面迈出了“四大步”。第一步是,走出校门,走向社会,进行了广泛的社会调查。中心成员走出校园,到县以下最基层的农村进行调查,足迹遍及全国各地。不仅到过东南沿海发达地区,而且深入到贫困的沂蒙山区、太行山区、王屋山区、大别山区、西北黄土高原和大戈壁、湘桂黔少数民族地区和五指山黎族苗族地区。撰写了100余份调查报告,从而对中国农村变革有了一个宏观上的把握。第二步是,由面到点,在广泛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在全国东、中、西部三个地区选择了6个重点村和18个对照村进行个案研究。中心成员在个案村不是简单地听听汇报,看看材料,而是安营扎寨,与农民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既听干部的,又听群众的;既要看材料、听汇报,又要看实际工作的运转情况,对个案村进行“解剖麻雀”式的调查。比如,我和项继权博士到山东章丘市向高村调查,正赶上农忙,项博士就一边和农民一起打麦子,一边和群众谈心,这样的调查 很受农民的欢迎。由于能和群众打成一片,我们掌握了许多不易了解到的情况。通过对个案村的深入调查和对比研究,我们已经发现了中国农村村级治理从传统型、能人型走向法治型的某些共同规律,初步探索出世纪之交的“治村之道”。第三步,从点上的研究到参与许多重大改革决策的论证。比如,1987年山东省莱芜市“简政放权”的经验,1989年莱西市农村“村级组织三配套”的经验,1990年章丘市创造的“农村基层管理工作规范化”的经验,1992年邹城市乡镇“依法行政”的经验和1998年河南辉县关于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经验等,在全国推广前中央有关部门都请我和徐勇教授等参与了考察论证。1995年,全国评选“模范村民自治县”,我又受民政部的邀请作为专家学者先后到广东、福建、新疆、甘肃、宁夏等五省区参加了农村村民自治示范县“达标”的考察和评选工作。参加上述工作既推动了农村村民自治的伟大进程,又促进了我们的学术研究。第四步,从理论回归实践,进行村治实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过去,社会科学研究的最终成果往往只是出一本书或写一些文章就完了。可是这些成果正不正确,对实践有没有指导意义,还没有得到检验。于是,我们决心突破以往的做法,要亲自把研究得出的结论,运用到一个村去进行实验、比较,通过实践检验、修正结论,再指导实践,并更好地为实践服务。在湖北省省委书记贾志杰同志的亲自关心和支持下,我们的设想得以付诸实践。从1997年3月起,中心理论工作者先后有两位教授、两位副教授、两位博士、四位硕士参加了湖北省黄梅县水月庵村进行的“依法建制,以制治村,实现农村基层管理工作规范化”的实验,迄今,实验已进行了两年,从总的来看,实验是顺利的、有成效的。通过实验我们将编写出版《民主、法制与内动力——水月庵村村治试验》一书。 通过十多年来的努力,我们逐步悟出了一些道理:首先是走不走出校门、深不深入社会不一样;走出去后,搞不搞个案研究,搞不搞实验又不一样,要做学问而不能“座”学问,也就是说要“面向社会”。其次是和实际工作部门结不结合不一样,参不参与到政府决策中去不一样,也就是说要“背靠政府”。“背靠政府”有两层含义:一是没有各级政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很难深入农村。这里我要代表中心全体理论工作者向曾经给予我们关心和支持的各地各级政府,特别是民政部门和农委表示衷心的感谢!他们曾经为我们的调查研究提供了诸多方便。二是不依靠政府就会迷失研究的方向。一段时期以来,社会科学的研究与政府决策是脱节的。政治家搞政治家的,社会科学工作者搞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是“两张皮”,结果是政府决策缺乏理论指导,社会科学研究缺乏实践支撑。于是,我们确定,政治家决策什幺,我们就研究什幺。只有更好地为政府决策服务,才能丰富我们的研究内容,并使我们研究的结果产生社会效益。第三是只有加强理论与实践的联系才能丰富我们的教学内容,推动教学改革,才能更多地培养出高素质的研究生,为国家输送有用之才。 苦在其中,乐在其中;自甘其苦,自得其乐 曾经有人问我:农村实证研究是很辛苦的,是什幺支撑着您以年逾古稀之身仍孜孜不倦地从事这项苦差事呢?这实际上也是我经常反思的一个问题。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20年里,也就是我的后半生,我做了两件事情,第一是与全国少数学者一道最先参与了政治学学科重建的努力;第二是确立了农村问题研究的方向并建立了农村问题研究中心。到农村去搞研究是辛苦的。这些年来,我不顾自己年老多病,经常下到县以下的农村基层。在人们蜂涌“下海”经商的时候,而我们却坚持“上山下乡”,在这个过程中,确实吃了不少苦头。下到农村常常感到吃不好、睡不好、洗澡难、拉屎拉尿也难。有一次我和徐勇教授到四川渠县(全国贫困县之一)的一个最贫困的村——白石村调查。老乡把我俩安排在他家最好的一间房里最好的一张床上休息。可是就在这一晚上,隔壁猪圈里的小牛叫了一夜,吵得我们整夜不能安眠。回想起20世纪50年代初我参加红安时,当时强调与农民“三同”,要过“三关”,深感今天自己和农民的距离越拉越大了。不过,尽管我们吃了不少苦头,可也尝到了甜头。这甜头就是我们取得的一批研究成果,对推动农村改革的深化和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有所裨益,并且得到了社会的承认。正因为如此,在理论务农近20年的岁月里,我们是“苦在其中、乐在其中”,“自甘其苦、自得其乐”。此时,我更感人生苦短促,应该老有所为,更感到自己正在从事的研究工作好象刚刚开始,不能止步。

社会科学也可以转化为生产力 近20年来,在坚持“理论务农”的道路上,我们取得了一些可喜的成果。首先,到目前为止,我们已撰写了100余篇调查报告,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出版专着10余部。其中我和郑邦兴、吴志龙、王克安、项继权等合着的《中国农村基层政权》及系列丛书,曾在国内外引起强烈反响。该书在北京、印度召开的“农村基层自治学术研讨会”等国际会议上受到中外专家学者的一致好评,被国家民政部基层政权建设司誉为“是国内关于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研究领域的最为全面、系统和具有权威性的一部专着”。我和徐勇教授主笔,与项继权、吴毅等合着的《中国农村政治稳定与发展》一书,在1995年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中获“一本好书”的一等奖。目前,我们正在撰写和组织出版一套“村治书系”。书系第一本,徐勇教授的专着《中国农村村民自治》已于1997年底面世,第二本《中国农村村级治理——22个村的调查与比较》也于2000年8月出版。还有《民主、法制与内动力——水月庵村村治试验》等多本着作也将陆续出版。中心成员的文章多次被《新华文摘》、《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文摘报》等权威报刊转载。现在许多国外学者在论述中国农村政治问题时,都引用我们的成果,他们来中国农村作学术考察,都要到中心来访问。 二是得出了一些关于农村改革的重要结论。择要述之,1.我在学术界首先概括并提出了在制度解体后,在我国农村已经形成了“乡政村治”的新的政治模式,即乡(指乡镇政权)是国家依法设在农村最基层的一级政权组织,村(指村民委员会)是农村最基层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治乃是乡政的基石。乡政和村治的结合使我国农村政治有了全新的内容,今天我国广大农村就是通过5万多个乡镇政权和90余万个村民委员会来进行治理的。最近我有一本书由台湾桂冠图书股份有限公司出版,书名就是《中国特色的农村政治——“乡政村治”的模式》。2.中国政治的城乡非均衡性。徐勇教授在其专着《非均衡的中国政治——城市与乡村比较》中运用政治社会学和历史比较分析等方法,系统比较研究了中国城市和乡村政治社会状况及历史变迁,从而深刻地揭示出中国政治的城乡非均衡这一特性,这对于全面准确地认识中国的基本国情,特别是中国政治社会发展的基本状况和特点,有着独特的价值和魅力。3.村民自治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突破口。村民自治的实行,将我国“九亿农民”纳入到民主生活的大熔炉之中。我国农民的政治素质和民主意识正在民主实践中得到提高。而且,作为一种法制化的基层民主,它很好地解决了政治参与和政治稳定的关系。我曾在不同的场合讲到,如果说安徽凤阳小岗村实行的土地承包到户启动了整个农村的经济体制改革,那幺村民自治的推行则揭开了我国农村政治体制改革的序幕,并将成为整个国家政治体制改革的突破口。 三是培养了一大批理论和实际工作者。十多年来,我们培养的研究生大多工作在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和党政机关,不少人还担任了重要领导职务。此外,我们还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培训了一大批合格的基层干部。如武汉市民政学校举办了20多期乡镇干部培训班,几乎每期都请我去授课;山东省民政厅在珠海举办的民政干部培训班和青岛市委组织部、民政局、市委党校在崂山举办的民政干部培训班,从制定培训计划、选用教材到具体授课都是请我们完成的;最近国家民政部又把编写全国乡村干部培训教材的任务交给我们,尽管我们的教学科研任务压力很大,时间很紧,但是想到为乡村干部培训做些工作所能带来的社会效益,我们还是接了下来。 事实证明,社会科学只要面向社会,紧密联系实际,并为政府决策和社会改革服务,同样可以转化为生产力。 对农村政治体制现状的评估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村政治体制也不例外。那幺,经过这些年来的改革,我国农村政治体制现状如何,今后又将怎样发展呢? 应该说这十多年来,农村政治体制改革取得了很大成绩。正如前面我提到的,如果说1978年安徽凤阳小岗村的土地承包到户启动了整个农村的经济体制改革,那幺可以说,村民自治特别是村委会民主选举揭开了农村政治体制改革的序幕,这样的评价是丝毫不过分的。我们决不能低估了十年里农村推行村民自治,把社会主义民主落实到基层所取得的成绩和意义。但是,自从实行村民自治以来,一些人就一直持有另一种观点,他们认为农民素质低,是不可能搞民主的。他们实际上是忽视了农民群众的智能和改变现状的积极性。村民自治反映了解体后,日益成为经济主体的农民维护自身利益的要求。当时制定和通过《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彭真委员长是做了许多工作的,他的作用首先在于发现并肯定了“九亿农民”的要求。当然,在我们这个存在着深厚封建专制影响的国家里,社会主义民主的进程注定是一个渐进的、曲折的和不平衡的发展过程,但是我们不能等到条件完全成熟的时候才去实行民主。农民也只能通过自身的民主实践,去学。这条路必须走下去,舍此别无它途。如果有人要走回头路,“九亿农民”是决不会答应的。同时,我们也不能低估了目前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必须看到,在广大农村村民自治实行得比较好的村毕竟还是少数,不少地区虽然也建立了村委会组织,也按期进行了选举,也制定了一些规章制度,但是离真正的“村民自治”还有较大距离,有些地方的村委会甚至还处于瘫痪、半瘫痪状态。就是在那些村民自治搞得比较好的地方,各种自治组织和规章制度也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应该看到在有些地方,时期传统的政治体制、权力结构及行政方式并未彻底改变,还有很大的影响。总之,一种能适应农村变化了的生产方式,利益关系及人们变化了的思想观念的新型的农村基层组织体制虽已建立,但仍有待健全和完善。实行“村民自治”任重道远。 在哪些方面还有待加强和提高? 回顾过去,华中师大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虽然取得了一些成就。展望未来,我认为中心在学术研究等方面都还有待加强和提高。 当前面临的一个最大问题就是我们的研究还缺乏系统化和理论的升华。也就是说,尽管经过十多年来的深入调查研究,掌握了大量第一手资料,也出了不少成果,但是对这些材料的系统整理,使之上升为关于农村政治的理论仍显不够,当然,这种不足也是任何实证研究都必须加以解决的问题。另外,我们还要拓展研究内容,不仅仅只局限于村民自治和农村基层政权。一是把对村民自治的关注提升到研究“乡村互动”。前面我谈过村民自治最终会引起整个国家政治体制的深刻变革,这个过程是由层层互动引起的。我们关注乡村互动就是要研究村级实行自治和直选后,乡镇一级怎幺办,乡政面对来自村治的冲击又是如何反应的。二是农村治理也是我们今后一段时期关注的焦点。当前,许多县乡的领导对经济发展高度重视,而相对忽视了改善和加强农村的管理。根据我们的研究,现在许多农村地区的经济搞不上去与管理混乱有很大的关系,从理论上讲就是政治对经济的负面反作用。因此,如何完善农村的管理体制,从而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一个实践已经提出并急需在理论上加以解决的重要问题。此外,我们今后的研究内容还要扩展到农村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层面去,扩展到城乡关系和工农关系上去。从研究方法上看,我们以前主要是从政治学的视角来研究农村问题,现在看来还不够,今后应从多学科的角度,如经济学、社会学、法学等学科的角度来共同关注农村基层的问题,多学科的综合研究与碰撞,会产生更多的思想火花。还有,以前我们做得比较多的是经验研究,今后要在量化和细化上下大功夫。

农村行政论文篇7

[作者简介]赵君,桂林工学院党委副书记,副教授,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导师;李营歌,桂林工学院人文社科系2006级硕士研究生。广西桂林541004

[中图分类号]A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07)10-0018-03

的《实践论》从哲学高度论述了人的认识的发展过程和一般规律,揭示了认识与实践的辩证关系,提出了我党工作的基本原则。我们要深刻理解《实践论》的基本内涵和重大意义,为新时期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奠定理论基础。

一、新时期农村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

开展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必须正确把握农村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首先是教育对象的特殊性。农村思想政治教育的对象是农民,农民的思想观念、文化水平相对落后,接受知识的能力较弱,而且当今农民群体已发生了阶层分化,农民的利益关系变得复杂化、利益矛盾尖锐化,这些无疑给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增加了难度。其次是农村教育环境具有复杂性。农民忙时干农活,闲时外出务工,加上农村的教育文化设施落后,信息反馈不灵敏,农民受教育的时间难以得到保证。第三,农村思想政治教育的领导机制不健全。大多数基层领导只重视经济发展,忽视思想教育,党员也不能有效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这就要求基层领导要以《实践论》为理论基础,因地制宜,采用适合新时期农村特点的方法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二、《实践论》的基本思想和内容

1.实践是认识的前提和基础。在文章开头就指出,马克思以前唯物论的缺陷就在于认识与实践相脱离,不能了解认识对生产和阶级斗争的依赖关系,更不可能在认识论上发生彻底变革。相反地,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认为,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生产实践活动是人首要的基本的实践活动。人类为了生存,就必须进行物质资料的生产活动,人类也在这种活动的过程中不断获得自身的发展。无论是在什么样的社会形态下生存,无论是什么形式的活动,都离不开人。因此,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和基础,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只有从实践中得出的认识才是有根据的认识。若凭主观经验或照搬书本就会犯经验主义和教条主义的错误,这些主观主义思想没有生存的土壤,因此是不能指导革命实际的,也是我们所反对的。

2.理论对实践具有指导作用。人的认识是从实践中产生,又服务于实践的。这种能够服务于实践的认识是一种理性认识,是人们在头脑中运用概念进行判断和推理,从而得出对事物本质和规律的认识。也说:感觉只解决现象问题,理论才解决本质问题。理论是源于实践的,只有亲身投入实践,才能获得对事物的理性认识。无论何人要认识什么事物,除了同那个事物接触,即生活于(实践于)那个事物的环境中,否则是没有办法解决的。然而,人的生命和力量都是有限的,不可能事必躬亲,必须借助于前人的优秀理论成果来指导自己的实践。没有革命的理论,就不会有革命的运动。用正确的理论来指导革命实践,就会使革命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如果把个人的经验当作理论来指导革命,就会把革命引向歧途。没有实践的理论就会变成空洞的理论;没有理论指导的实践就会变成盲目的实践。可见,理论与实践是密不可分的。

3.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经过感性认识达到的理性认识是否具有科学性,是否能成为真理,不是凭人的主观感觉所决定的,而是需要把它放回到实践中去检验,看是否符合预定的目的。如果预定的理论、方案在同一实践过程中变为事实,这种理论就会成为客观真理,这个认识过程也就随之完成了;如果这种理论经过实践检验与客观现实不符合,则还需要继续认识,不断纠正错误认识,最终获得真理性认识。

4.认识是一个辩证发展的过程。人类的认识和实践是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在一起的,完全离开具体历史条件的实践和认识都是不存在的。任何过程,不论是属于自然界和属于社会的,由于内部矛盾和斗争,都是向前推移向前发展的,人们的认识运动也应跟着推移和发展。因此,人类的认识是一个实践一认识一再实践一再认识的过程,这个过程呈现出不断循环往复以至无穷的螺旋式上升状态。中国共产党不是天生就有从事革命和建设的经验的,而是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不断认识真理、运用真理、发展真理,不断从失败中总结经验教训,从而一步一步走向胜利的。因此,我们的思想一定要随着实践的变化而变化,不能僵化,更不能不切实际地超前,否则就会导致右倾或“左倾”,我党在战争年代就吃了不少这样的亏,我们必须时刻引以为戒。

三、《实践论》对做好新时期农村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这一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即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本,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科学发展观是我党对发展问题在认识上的飞跃,是我党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以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新农村建设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打破了过去只强调生产关系变革的传统,推动农村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发展道路。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要加强农村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以思想促转变,以转变促发展。那么,如何才能更好地开展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呢?我们需要很好地研读《实践论》,把握其对开展农村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大意义。

1.《实践论》是新时期农村思想政治工作的理论基础。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作用。我们从事任何实践活动,都需要科学理论的指导。当前我们在农村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同样需要基层思想政治工作者运用科学的理论来发挥自己的先导作用。但是目前因为历史、经济等原因,农村思想政治工作的理论基

础比之学校、企业较为薄弱,农民的知识水平、文化素质相对较低。基层领导自身学历不高,认识上存在偏差,为追求政绩,片面强调经济发展。加上农村缺乏专门的理论研究机构,导致他们理论基础薄弱,视野狭隘,工作疲于应付,缺乏主导性。鉴于此,农村思想政治工作者要充分重视理论的学习,不仅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还应学习关于科学发展观和新农村建设的基本知识,更要好好研读《实践论》,充分认识实践和认识的辩证关系,构筑坚实的理论基础,减少工作的盲目性。

农村行政论文篇8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28-0132-03

随着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发展,国内学者对农村社会保障建设中政府的责任研究越来越深入,从所查阅文献可以看出,论及“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论文达到了1 500多篇,论及“农村社会保障的政府责任”的有119篇,专门论述“农村社会保障的政府财政责任”的有30篇。财政支持是开展农村社会保障建设的必要条件,深入探讨农村社会保障的地方政府财政责任问题具有重要意义。本文试图对近年来的相关研究成果进行梳理,以对该选题的研究进展有一个更准确的把握。

一、关于政府履行社会保障财政责任理论依据的研究

(一)基于公共产品理论

公共产品理论是学者们论述政府履行社会保障财政责任最基本的理论依据。陶知翔(2007)[1]认为农村社会保障属于准公共产品,由市场配置必然存在失灵,指出由政府发挥资金支持的主导作用具有必然性。农村社会保障包括农村社会救济、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三项基本内容,每项内容受益范围和指向对象、属性各不相同,因此一些学者如庹国柱等(2009)[2]选择进行分类界定,认为政府财政支持农村社会保障的广度和深度应以项目属性为依据。总体来看,学者们对农村社会救济和农村社会福利的公共产品属性其态度是一致的,但是对农村社会保险的属性界定却存在争议。马雁军(2007)[3]认为纯公共产品特性是农村养老保险的本质属性,但在政府现有财力的约束的特点条件下产生了其准公共产品特性。仇晓洁(2012)[4]将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养老保险归为准公共产品,所以农村社会保障就整体来说是准公共产品,政府应在这些准公共产品的供给中承担责任。

(二)基于公共财政理论

鉴于农村社会保障的公共产品性质,公共财政范畴继而成为政府履行农村社会保障财政责任的另一支撑点。其一视角是从公共财政的各种职能探讨其与社会保障的关系。杨术(2007)认为,社会保障活动是一种满足公共需要的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公共财政正是政府提供资金以满足公共需要来定位的,社会保障是公共财政资源配置职能和收入分配职能的体现,因而公共财政应是社会保障资金的重要来源。而且社会保障和公共财政的作用主体都是国家,其目的都是为了弥补市场缺陷[5]。

(三)基于福利经济学与福利国家理论

以新、旧福利经济学为基础的福利国家理论,主要探讨社会福利对政治经济产生的影响。米什拉(2003)认为社会福利机构在增强公民参与政治进程的能力和保护人们权利方面起作用;威尔斯基和蒂特马斯认为,社会财富和资源的再分配是社会保障制度和政策的本质,所以不管是哪种福利模式都试图致力于对资源的调节,实现宏观经济的平衡发展。国内学者主要探索的是福利经济学与福利国家理论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启示,包括对福利模式的借鉴与创新(王思斌,2009;邓智平,2012)[6] [7],以福利国家为借鉴明确社会保障的政府责任边界(钟洪亮,2012)[8],对福利国家社会保障财务模式的借鉴(詹伟哉等,2000)[9],等等。但是对福利经济学与福利国家理论的相关基础理论的研究,国内学者涉及不多。

二、对农村社会保障中地方政府财政责任定位的研究

(一)对农村社会保障中地方政府财政责任界定的研究

学者主要通过分析社会保障的公共产品属性和公共财政行政性质与职能、两者之间的关系以及公共财政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将农村社会保障财政支持的基本内涵界定为:农村社会保障财政责任是指在公共财政框架下,政府为农村社会保障所进行的资金投入、资金配置和资金管理等安排(毕红霞,2011)[10]。从查阅的文献来看,学者们在探讨农村社会保障的政府财政责任时,并没有对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财政责任进行精确的划分。

(二)对农村社会保障中地方政府财政责任定位的研究

一是关于农村社会保障地方政府资

金筹集责任的研究,主要是分别针对农村社会保障项目的不同层次,确定资金的承担者。(1)大多数学者认为,农村社会救助制度是处于最低层次的农村社会保障项目,且由于农村社会救助制度按属地进行管理,实行地方政府负责制,所以地方政府应承担主要的资金筹集责任,中央政府给予适当补助(陈少晖,2008;谢东梅,2009)[11] [12]。(2)农村社会保险制度因其资金需求量大以及政府财力有限,必须依靠社会共济、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的原则来筹资,由个人(家庭)、集体、各级政府共同出资(杨翠迎,2007)[13]。(3)农村社会福利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最高层次,对必须建立的福利制度,所需资金应由国家或集体提供。

二是关于地方政府对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与运营责任的研究。首先涉及的是将财政支持资金用于法定范围内的农村社会保障对象,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主要包括待遇支付条件和支付标准。从待遇支付条件来看,主要是探讨如何对保障对象进行确定(童星等,2011)[14]。在待遇支付标准方面,地方政府根据辖区内的实际,如何依据科学方法确立支付标准,包括农村低保标准、新农合的大病医疗补偿标准和门诊费用补偿标准以及新农保的最低基础养老金的水平、个人缴费水平和档次(王枝茂,2007;李冬妍,2011)[15] [16]。其次是对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的统筹管理与保值增值,以降低资金被截留被挪用的风险。童星等认为,应坚持进入资本市场的理念,完善其委托制度,同时在实现省级统筹基金的归集、管理和投资渠道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发行省级特种社保债券和中央政府特种债券的试点。 三是关于地方政府履行对农村社保资金的监管责任的研究。学者建议,主要是建立行政监督系统,以日常监督方式为主,即将农村社会保障事务纳入一般工作范畴,并按照本部门的工作程序、工作手段行使监督权。除了民政部门行使监督外,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监察部门都要对农村社会保障资金进行监督。

(三)关于农村社会保障中地方政府履行财政责任的效应研究

随着国家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支持力度的不断加大,越来越多的学者在肯定财政支持给农村社会保障带来深刻变化的基础上,运用实证研究方法,辅以数据说明,对财政支持农村社会保障的效应进行研究,证实了社会保障对农村居民消费行为有引致效应,能够促进农村居民消费(余官胜等,2011;尹华北等,2011;段景辉等,2011) [17] [18] [19]。

三、农村社会保障中地方政府履行财政责任现存的问题及原因的相关探讨

(一)对地方政府履行农村社会保障财政责任现存问题的探析

政府履行农村社会保障中财政责任现存的问题一直是学者们关注的焦点。现存的主要问题有:第一,政府投入少,保障水平低;第二,各主体责任不明确, 分工不明晰。这既包括政府、企业和家庭的责任不明晰,还包括政府各部门之间责任分工不明确。第三,农村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有待理顺,管理水平亟须提高,缺乏完善的监督体系。第四,政策宣传不到位,致使我国农民对农村社会保障缺乏必要的了解,社会保障意识淡薄,对社会保险的参与不积极(孙亦军,2007)[20] 。

(二)对地方政府履行农村社会保障财政责任现存问题的原因分析

于淑文等(2009)[21]认为,我国农村经济总体水平落后,即便同一省的不同地区,经济发展也是不平衡的,这给地方政府在对农村社保的投入与政策制定方面带来了困难。李沫等(2011)[22] 认为“分税制”的财税体系划分了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财权,但社会保障事权的下放并没有带来财权的下移,造成地方政府由于财力有限使社会保障难以实现收支平衡。现有的激励机制在调动地方政府履行农村社会保障财政责任积极性方面具有局限性。刘军强(2009)[23]认为,地方政府是具有自身利益的行为主体,农村社会保障建设水平对地方政府的政绩需求缺乏吸引力。金海和等(2010)[24]认为现有法律法规对农村社会保障的相关内容做了规范和要求,但从总体上来看,对社会保障的立法仍处于落后状态,从而造成农村社会保障领域发生纠纷时无法可依,同时现行法律体系对地方政府履行农村社会保障责任缺乏约束力。

四、地方政府如何更好履行相关财政责任的制度安排与政策建议

(一)资金筹措责任的政策建议

许多学者认为广开筹资渠道可以扩充资金的来源。渠道之一便是开征农村社

保障税,郭海清(2008)[25]对此进行了可行性论证,其次是创新农地制度。张守玉等(2007)[26]等提出以土地股份换保障的农村社会保障发展模式,佟茹等(2011)[27]提出重新分配土地出让金,允许从农民土地补偿款中优先支付其应承担的社保资金。学者们还提出变现国有资产、发行社会保障长期债券(黄玉荣等,2003)发行养老保险、开征遗产税和赠予税等途径。

(二)资金监督管理与保值增值的建议

农村社会保障资金关系到参保农民的切身利益,必须通过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其安全。学者们认为,第一是要建立和健全一个多主体参与的监督体系,加强对社会保障资金监督的技术性与专业性(赵红彦,2009)[28],重视财务监督、风险监督和资质监督。第二要加强信息公开化建设,提高我国社会保障基金收支的透明度,使农民有知情权(审计署社会保障审计司,2003)。

发达国家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纷纷将社会保障基金投向金融和资本市场,因此国外学者对社保基金的投资运营有较多的研究。blake(1999) [29]指出,为了在有效边界组合中选择一个最恰当的组合,基金有必要将资产转换为风险较低的债券。博迪和帕普(bodie,lselie.e.papke,1992) [30]指出,养老金基金的投资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资本市场上各种创新产品的出现,如不附息债券、担保投资契约。在投资组合中,一般认为,养老基金应该持有国内政府债券。近年,我国许多学者也开始关注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运营。由于信托投资公司是唯一可以同时涉足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和产业市场的三通式特殊金融机构,其投资渠道广泛、低风险、高收益的特点有利于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由于指数化投资具有非系统风险低、管理成本低等优点,章鸽武(2005) [31]建议我国社保基金投资于基于资本资产定价模型基础上的指数基金,进行指数化投资。

五、简要评述

综观国内外学者既往的研究成果发现,学术界对于政府在农村社会保障建设中的财政责任,提出了充分的理论依据与现实依据,同时对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财政责任分工进行了初步的探析。现有研究的局限性主要表现为:多数学者对该问题的探讨以定性研究为主,定量研究较少;由于偏重于从不同理论和不同角度对问题进行揭示与发现,其研究结果对政策层面的实用价值总体不够高;较少以地方政府为研究对象,对地方政府财政责任的定位研究不深入。因此,如何合理而清晰地界定农村社会保障中地方政府的财政责任,精确划分各级地方政府在农村社会保障中的财权与事权的边界,精算农村社会保障中各级地方财政应投入的具体规模,以及探讨地方政府如何更好地进行社保基金的统筹管理、监督运营、保值增值等,都是值得进一步探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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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行政论文篇9

学号:

专业(领域):MPA

指导教师:教授

论文题目:X市农村社会稳定问题研究

一、选题的依据(1、选题所属研究领域;2、选题的应用价值;3、国内外相关研究概况及发展趋势)(一)课题所属研究领域

1、论文选题属于公共管理领域,具体研究范围是X市农村社会稳定问题。

2、论文中的概念界定:

所谓“农村社会稳定问题”,是指乡镇和涉农街道区域内的社会稳定问题。

(二)课题的应用价值

农村社会稳定问题是当前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关系到国家发展大局,就是所谓的“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农村的社会稳定一直是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的一个问题,也是国家管理和社会管理难度最大的一项任务。特别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以后,各种社会矛盾不断出现,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加快,我国农村的社会矛盾呈现复杂化和尖锐化的特征,政治体制改革滞后,农村社会稳定出现了新变化、新情况,加之全国各地政策、管理模式、风俗习惯、群众素质基础等各不相同,社会稳定问题也有其差异性,保持农村社会稳定已成为当前农村工作的重要任务,看清现象,剖析案例,查找原因,研究对策是实实在在做好农村社会稳定的迫切需要。

(三)国内外研究概况发展趋势

1、国内研究概况及发展趋势

农村社会稳定问题一直是国家和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的一个问题,是专家和学者研究的一个重要社会和政府管理问题,特别是近十年来,由于政治体制改革的滞后性,由于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形成,由于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由于农村资源的争夺,由于农村民主进程的推进,给农村社会稳定带来了新问题,农村稳定问题成为各级政府研究的重点问题,专家学者也发表了很多关于农村稳定方面问题的学术研究报告,主要研究包括两方面内容:

一是农村地区不稳定因素的主要表现及原因。表现在体制机制问题、基层组织建设问题、群众自身素质问题、社会管理问题等;二是解决农村地区社会稳定问题的主要对策和建议,要在教育、普法、信息、政策、管理等方面下功夫。

2、国外研究概况及发展趋势

在发达国家维护社会稳定是一个系统工程,既有技术性的方面,也有体制性的方面。他们的社会矛盾大多集中在某一特殊问题,直接由基层引起的社会问题较少,针对社会的突出矛盾,集中研究和采取对策。由于政治制度、经济体制的不同,从经济上、贫富差距的解决上来看,社会保障是影响到社会稳定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通过建立相对健全制度来缓解社会压力。

在其他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参差不齐,社会问题也各有不同,总体上还是在保证政权稳定的同时,处理国内引发的各类社会矛盾。

二、研究内容和方法:(1、选题的学术思想、特色和预期达到的成果和水平;2、研究内容要

解决的实际问题;3、技术路线和技术措施;进度计划)

(一)选题的学术思想、特色和预期达到的成果和水平

1、农村社会稳定问题是摆在市乡两级政府面前最棘手、最普遍的问题,必须从根本上分析社会稳定因素,有解决矛盾普遍性方法和针对性方法。

2、本论文的特点是针对性、可行性和应用性。一是论文针对X市农村的社会稳定问题进行分析,具体对X市农村社会稳定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探索,并针对X市社会稳定问题提出对策。二是论文可行性是在通过最具X市代表性的L镇社会稳定问题的经验和教训进行剖析和总结的基础提出来,具有现实可行性。三是论文中既有社会稳定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又对当期和今后一段时期社会稳定形势做了分析,在此基础提出的对策具有实际应用性。

3、本论文从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入手,列出社会不稳定因素,结合具体乡镇特点,分析原因,找准对策,为进一步引起各级政府对农村社会稳定工作的重视,为今后X市政府和维稳部门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参考。

(二)研究内容及解决的问题

1、论文主要研究农村社会稳定问题,包括农村社会稳定的意义,不稳定因素及分析原因,解决方法,确保社会稳定。

2、论文目录

(三)技术路线和技术措施

1、技术路线

2、技术措施

(1)文献法:对国内外相关文章进行搜集、阅读、整理、分析。

(2)座谈法:访谈相关街道、乡镇、部分村的书记,就农村稳定、工作进行讨论、交流。

(3)调查法:查找相关维稳及政府组成部门在稳定工作中的文件和做法。

(四)进度计划

2011.6-2011.9论文开题报告与文献综述

2011.9-2011.11问卷设计、发放、收集整理、数据分析

2011.11-2012.1完成论文前三章,论文中期检查

2012.1-2012.4完成论文初稿

2012.4-2012.5修改论文初稿,论文预答辩

2012.5-2012.6论文审查、修改,论文答辩

三、开题条件(根据专业学位情况填写)

(一)学术条件

本人1995年参加工作以来十五年在乡镇、街道工作,做过一般办事员、副职领导和主要领导,几乎每天都从事农村维稳工作,了解、思考、探讨、决策过农村稳定工作。2011年参加了大连理工大学MPA学习,已读完该专业的全部课程,掌握了一系列公共管理、行政管理知识,具备了一定的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导师H教授从事公共管理和哲学教学和研究并经常深入农村调查研究,在H教授的指导下,使我具备了撰写论文的学术条件。

(二)设备条件

课题具备研究所需要的计算机、网络设备、打印设备等硬件条件。

(三)经费概算和落实情况

研究所需费用已落实。

四、文献综述和调研报告(要求3000字以上,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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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行政论文篇10

当前农村居民点整理已成为集约节约利用的主要途径,因此,摸清农村居民点利用现状,对于以后农村居民点的整理的方向起到引导作用。本文结合最新的村庄地籍调查工作,对调查数据进行分析评价,由于宋楼镇的村庄布局模式在整个丰县具有较好的代表性,通过宋楼镇的潜力分析评价也可为整个丰县村庄整理潜力提供评价模式。

一、评价区概况

宋楼镇位于苏鲁豫皖四省交界的大沙河畔,土地面积为12749.94公顷,其中耕地面积3603.7492公顷,人口9.6万,辖32个行政村。两条省级公路,丰黄路、丰砀路穿境而过,交通便捷,子午河、复新河、苗河分布全镇,水系发达,拥有丰富的农业资源。

二、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评价

1、农村居民点整理理论潜力测算

假设乡村人口零增长,采用公式分别测算各行政村农村居民点整理的理论潜力,所有行政村人均居民点用地面积均超过《村庄规划导则》中规定标准130m2,大部分行政村介于145-220m2之间,其中刘王楼村人均农村居民点面积最低为141.9323m2,瓦房村人均农村居民点面积最高达到253.7122m2。

2、潜力分级

(1)潜力标准的确定及潜力系数的计算

农村居民点的整理潜力是以潜力系数为标准进行分级的,本文采用可以调整潜力系数 (农村居民点整理增加面积占农村居民点整理面积的百分比),确定分级(1),该系数既反映了单位面积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的大小,又反映了农村居民点整理的效率。公式如下:

(2)理论潜力分级标准的确定

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出农村居民点综合潜力系数,从表1中可以看出宋楼镇所辖各行政村的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系数在5%-50%之间。结合宋楼镇的农村用地情况以及农村居民点整理的要求,确定潜力分级标准I级( ≥40%);Ⅱ级(20%

(3)理论潜力分级结果

根据表3-3所确定的潜力分级标准,宋楼镇所辖的32个行政村中,农村居民点整理I级潜力区有瓦房村和渠坑村,整理潜力和系数分别为21.4331公顷、48.76%和37.1212公顷、40.55%;二级潜力区涉及20个行政村,整理潜力共有319.13公顷,平均整理潜力系数为28.88%;三级潜力区涉及10个行政村,整理潜力共有58.0844公顷,平均整理潜力系数为14.90%。

2、农村居民点整理现实潜力测算:

理论潜力只是假设在理论情况下还有多少整理潜力,但是要把理论潜力转变为现实潜力受到社会、经济、成本、效益以及社会文化因素的制约(2)(3),据此,计算农村居民点整理现实潜力是在理论潜力的基础上,运用整理潜力指数这一概念。

农村居民点整理指数=[(农村用地现状-农村人口数*人均农村建设用地标准)/(农村人口总数*人均农村建设用地标准)]*(人均GDP/全镇人均GDP)。

农村居民点整理现实潜力=农村居民点整理理论潜力*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指数。

三、总结

本文在最新村庄地籍调查的基础上在对农村宅基地利用现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结合二调变更调查数据,在理论潜力初步分析之后,运用评价因子得出现实潜力,进而比较准确的得出宋楼镇各村农村居民点整理的实际潜力,这为以后全镇乃至丰县土地集约节约提供的测算方法和方向。

参考文献:

农村行政论文篇11

中图分类号:F323.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7)11-0066-03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而在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电视传播活动在量的方面扩大了社会信息交流。农民由此可以很便捷地接收到来自不同地域、不同时间的政治信息。电视为农村民主政治提供了发展机会,为农民民利的扩大创造了有利条件。可见,电视在农村民主政治建设中具有重要的功能。

一、电视有利于增强农民的民主意识

电视作为一种传播媒介,不仅突破了传播的时空概念,改变了农民接受政治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同时,它还以更通俗的语言和更感性的图像为介质引导农民政治心理重构和增强农民的民主意识。所谓政治心理就是社会成员在政治社会化过程中对社会政治关系的各个方面的一种自发的心理反映,表现为人们对政治生活某一特定方面的认识、情感、态度、情绪、兴趣、愿望和信念,等等,构成了人们政治性格的基本特征。

1.在转变农民已经习以为常的落后观念、甚至是封建保守的观念方面,电视媒介已经成为引导农民政治心理生成和增强农民民主意识的第一来源。相对来说,报刊等媒介的传播范围、传播效应及群众参与度是难以和电视相比的。农村地区的媒介信息渠道主要是电视,而且占绝对优势地位,新媒介(互联网络)的出现对农民接受信息的渠道并无多大改变,对农民的政治生活更无多大影响。据调查,在广大农村地区,农民获得政治信息的途径比较有限,并且缺乏及时和有效的政治沟通,相当部分农民的文化层次处于文盲或半文盲状态,电视的文本声像传播方式更易为农民接受和理解,仅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联播》、《焦点访谈》和湖南卫视的《乡村发现》就吸引了相当多的观众。

2.电视媒介为农民政治心理重构和民主意识的增强提供了“催化剂”。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农民政治心理错位与民主意识的薄弱而导致正确决策难以推行的例子在社会实践中并不少见,加之经济发展不平衡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滞后,使得农民的政治认知、政治情绪和政治情感相结合的价值动机再次发生扭曲。长沙电视台政法频道和女性频道是全国第一家政法专题频道和女性频道,覆盖范围至长沙及周边2500万受众,其传播导向以破除迷信、普及法制、发展经济为理念。这些节目提高了村民的政治觉悟,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的民主热情,增强了民主意识。越来越多的女性电视形象,使男女平等的观念在农民中越来越普及。在公权和私权发生纠纷或农民处于弱势地位,有可能发生不公平、不公正待遇时,农民们更愿意找电视媒体,而不愿意向国家诉讼机构寻求救助机制。这时候,电视媒介就恰恰充当一种“催化剂”的作用。正如有的村干部所说:“不管政策和后果,动不动就找记者。”在这种具体活动的影响下,农民的民主意识不断获得提升。

3.电视对农民民主意识还具有潜在性影响。电视作为一种外向型、调适型大众传播工具,其传播对象是不特定的。在受众的知识结构水平不同的情况下,为了迎合更多受众的文化需求,为了争取生存和更广阔的发展空间,电视节目将越来越开放,这个开放的空间可以容纳不同物质文化层次的群体,这也就意味着节目更加民主,更加文明。虽然节目的制作者在传播这些信息时,并不是出于为农村受众而制作的,也不一定有引导农民模仿和追求的意图,但客观上却产生了解放农耕思想,增强民主观念的潜在效果。

从现实情况看,电视引导农民政治心理重构和增强农民的民主意识。可以肯定的是,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电视同样有利于增强农民的民主意识。

二、电视有利于推动农民的政治参与

1.政治参与是指在对政府决策施加影响的普通公民的活动

政治参与是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民政治参与的状况除了受社会经济地位和参与对象的影响外,也因其对政治信息掌握的多寡、参与途径的选择、自身政治文化有关。充分的政治参与,得以知情权的实现为前提。或者说,有效的基层参与需要更多的具体信息。公民只有充分知情,对政治情况有正确的全面的了解,才能在投票选举中作出理性的选择。因此,要使充分又有效的政治参与得以实现,就必然要使公民有足够的信息渠道以及时、真实地得到政治信息,从而使他们在表决、投票选举时真正实现其权利,在实质上成为权力的主人。正如戴维・赫尔德在谈到参与式民主时所指出的那样,参与式民主的一个基本条件就是开放的信息体系,确保充足信息条件下的决策。电视对各种政治信息的传播扩大了政治参与的范围,直接推动了农民对具体政治事件的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农民积极参与政治。就此而言,电视有利于推动中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电视为农民发表意见提供更多的机会和条件,从而使电视媒介成为社会的声音

在权利保障和制约机制中,从中央电视台到地方电视台对许多地区的村民自治选举都进行了新闻监督式和法律评论式的报道。这些报道不仅唤醒了农民的民主意识,更调动了广大农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据调查,有的农民认为,从电视上及时地看到国家政策和时事,获得很多现代信息,提高了政治觉悟。有的农民则认为,自己有意识或无意识地认可了电视所宣传的各种价值观念,并一定程度地模仿或效仿其所宣传的某些具体政治行为。如有些湖南农民在看完电视台播放珠江三角洲农村地区“海选”村委会的电视镜头后深受鼓舞,举家或结伙从广东赶回来踊跃参加选举。农村青少年由此还可通过政治参与成长为更具民利意识和民主行为能力的现代公民,并在参与中体现自己的人格和价值。

3.电视直接宣传政治观念,展现政治态度和政治感情,加速政治文化发展进程,是传播、维持和延续基本政治文化的有力工具

通过更多类似村民选举和村民自治的电视节目的不断转播,政府由此也在社会中获得了连贯性的信息来源。在经过对广泛而大量的农民政治参与信息的整合和处理,对多元利益关系的协调后,政府制定出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提高了执政水平。这种行为直接彰显了政府的政治行为文明,深化了民主价值,营造了民主文化,使现有的政治体系更加稳定,推动社会经济全面发展。反过来,由于电视在农民和政府中起沟通政治信息的作用,它使得获得政治信息的农民越来越多,参与的人数进一步增加,人们看到民主的潮流每天都在不断地向前推进,从而开始寻求合法政治参与的途径来实现自身的权益。

三、电视有利于加强农村民主监督

所有的电视新闻舆论的出发点都是分析并传导连接不断的时事和社会舆论之间的关系。新闻节目的出现改变了电视的娱乐性质,体现这个趋势的主要标志就是电视新闻报道和民主法律评论节目的发展。电视新闻和评论通过宣传改革开放的各项政策,传播法治文明的现念对农村的政治活动施加影响。同时通过弘扬社会主旋律,针砭时弊,揭露腐败,以弥补司法监督和行政监督可能存在的不足和缺漏。农村观众非常乐意收看反腐倡廉,揭露社会丑恶面,弘扬社会主旋律的电视节目。如湖南经视和长沙政法频道播出的几档法律说报类节目。这些节目能发动缺乏政治信息的、占人民群众中最多人数的农民群体参与到民主监督中来,推动当权者提高政治行为的透明度。这有利于缓解社会矛盾,保障社会稳定而有序地发展。

1.电视是推动农村民主监督进程的最佳媒体之一

我国舆论监督一直有着强调群众观点的传统,十分重视协调各种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促进多元主体的良性互动发展。农民需要借助特定的组织体系和最佳的媒体手段来表达自己的意志和愿望。于是,通过比较自身环境,发现电视媒体是最好的选择。电视舆论适应着民主政治所营造的生存环境和发展空间。同时,政治民主化进程又需要电视舆论推动农村民主监督的进程。由于电视台的商业化运作和电视文化的价值定位,记者和编导们自然会帮助观众寻找信息、设置议题,而对于揭露、脱离群众、营私舞弊、压制民主的新闻和评论往往最具商业卖点,也迎合了文明、民主的电视文化价值。这些批评和监督使普通农民享受更多的知情权,增强了政治透明度,教育了农民,鼓舞了农民。许多农民认为,现在农民的政治知情权比以前要充分得多。于是,他们就会形成这样一种共识:“看,应该这样做”,“哦,原来是这样的呀!”在这种共识下,久而久之,农民观众就会对电视产生了极大的信任感,自觉地模仿或效仿电视里的情形对所关心的村务事件进行监督、举报,甚至直接通过电视媒介曝光。

2.电视促进农村村务公开

村务公开的内容包括群众普遍关心的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项实际问题。如新上的经济项目、村里的公共财产和财务收支、计划生育指标、村干部的工作情况等。在过去,村务信息只被少数为追求特殊利益的干部所垄断,并不是每个村民都能获知这些村务信息。现在的民主监督必将提高政治的透明度。农民把要求反馈给电视,借助电视的声音来呼吁自己的权利。电视台通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公开报道和公开评论,普及民主法治、公平平等、“知情权”等理念,形成社会舆论监督和批评。与此同时,由于通过电视启动型报道反映的农民要求同时影响到立法者的理念,使得更好的实体法被制定出来。通过多向交流,迫使垄断村务信息的干部不得不推行村务公开管理制度。电视传播的这种多际效应有利于沟通干群之间的信息交流,强化群众对干部的监督和加强廉政建设,推动农民自觉管理和监督村里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这无疑有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

四、电视有利于促进村务决策民主化

1.管理民主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之一

要做到管理民主,就得实行村务决策民主化。通过精心论证,统筹兼顾,把多方意见纳入决策层的视觉,减少决策中的失误和盲目,体现民主管理的村务民主决策,是具有现代政治文明意识的农民运用公共权力的新方式和新途径。农民是征购提留、计划生育、种养指标等各项村务的最终承受者,村务决策直接关系到全体村民的利益。电视媒介对村务决策及其执行的主要功能表现在它可以唤起村民对村务的关注和讨论来提高村务决策的民主性和公共性,并促使村干部重视和采取相关措施,制定和执行良性决策,从而推动了决策民主化的实现。

2.改革的日益深化和瞬息万变的政治形势,使得农村工作变得复杂化和多样化,决策越发凸现得专业化、综合化

面对这种局面,单凭个人经验和好恶习性进行决策显然无法符合合理、规范、高效的科学决策要求。加上村干部决策层内部集体讨论局限于形式,普通群众在政治信息不支持的情况下,很难参与。电视媒介虽然不直接参与村务决策,但其触角“侦探”各地村务决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然后将之公开化报道,同时搜集各项国家政策和预见性信息,唤起了村民对村务的关注和讨论、对村务决策权的浓厚兴趣。尽管不是每位村民都能参与村务决策,但作为一个整体的村民意见将会在决策过程中得到讨论。尽管不是每位村民都能监督决策过程,但决策过程的透明度和公开性将得到更好的体现。

3.电视降低农民参与村务决策的政治成本,村民们也能够回应电视的正面导向,主动给村务决策层提供信息,向他们反映要求,从而影响决策过程,达到克服特殊利益,完善民主决策的目的。

电视以其得天独厚的优势弥补信息渠道的不足,营造舆论支持环境,影响村务决策者。电视的这一功能是由于村干部本身所掌握的官方信息渠道或者组织渠道可能存在信息供应不足问题,也有可能是由于村干部自身文化素质所导致的接受和理解能力的不成熟。电视的实像展现在受众面前的是多种手段综合组成的生动丰富的真实形象,因此,比单独的言语或文字传播更能弥补村干部因信息渠道、组织渠道和知识结构所导致的对某些信息的歪曲和忽视。另外,电视营造舆论支持环境,激发村干部主动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受封建宗族意识影响,一些村干部独断专行,靠个人情感、好恶、主观意志做出判断,造成村务决策独断性和封闭性并存。电视媒介赋予刺激信号的某种意义,通过宣传现代政治民主意识,解释既定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劝告和说服村干部转变观念、最快地理解和接受这些目标(如退耕还林、举村移民、村务公开等),全体村民在民主沟通和讨论的基础上,共同制定相应的村务决策,从而促进村务决策的民主化。所以,从村务决策民主化的角度来说,电视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着独特的功能。

参考文献:

[1]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文件汇编[G].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

[2] 王浦劬.政治学基础[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

[3] [日]蒲岛郁夫.政治参与[M].北京:经济日报出版社,1991.

农村行政论文篇12

自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新农村建设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以来,新农村建设的政治实践在全国蓬勃发展,理论探讨也不断深入。由于西部地区的自然条件、经济发展状况、社会政治结构、文化和民族特点等因素,新农村建设的实践呈现出与中东部不同的特点,对西部新农村建设的理论探讨也逐渐形成独特的体系,学者们或者是针对西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现实,或者是从西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现实的角度出发,发表对新农村建设的看法。提出对策和建议。经过两年来的理论探索和实践发展,对西部新农村建设理论进行回顾和总结是很有必要的,也必将有助于今后西部新农村建设理论和实践的深入发展。

一、西部新农村建设的现实意义

(一)西部新农村建设的必要性。有论者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践行党的性质宗旨的需要,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需要,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是解决现实问题的需要。有论者进一步指出加快西部地区新农村建设之所以是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关键点,原因在于全国和谐的薄弱之处是西部地区,城乡和谐的薄弱之处是农村,社会和谐的薄弱之处是农民。加快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改变西部农村的面貌,改善西部地区农民的生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难点所在,也是着力点所在,是突出的抓手。有论者还指出,西部新农村建设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我国可持续发展目标的重要保证。

(二)西部新农村建设的预期作用。大多数论者一致认为,西部新农村建设为西部地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首先。在政策方针层面,新农村建设端正和明确了少数民族聚居区新农村建设和发展的思路,改变了过去单纯追求GDP的观念,更注重农村中政治、经济、文化的综合、协调、全面发展。其次,在经济层面,新农村建设有利于打破二元结构,促进工业和农业、城市和农村之间的良性互动,形成城乡协调发展的新格局,为统筹解决“三农”问题提供了总抓手,还可以促进农民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变革。再次,在社会政治层面,西部新农村建设还有利于各民族之间平等、团结与和谐发展,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使农民群众通过新农村建设增进对党组织的亲近和信任。最后,在思想观念层面,新农村建设有利于农民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变革,激发农民发展生产、增收致富、追求美好生活的愿望和内在动力。

二、西部新农村建设的实质、内涵和关键

(一)新农村建设的实质。有论者认为。新农村建设的实质,就是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贯彻城乡统筹发展的基本方略,逐步建立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新型城乡关系,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繁荣。另有论者认为,新农村建设就是要改变农村落后面貌,缩小城乡差距,使城乡二元结构得到改观,达到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目的。

(二)新农村建设的内涵。有论者认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集中概括。与传统农村相比,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五个方面的突出特点:其一,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城乡统筹良性互动的新农村;其二,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农业生产比较发达。现代化水平、科技贡献率高,经济效益大幅度提高的新农村;其三,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生态环境良好、生活环境优美的新农村;其四,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基础设施和生产生活设施良好的新农村;其五,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乡风文明、管理民主的新农村。

(三)西部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根据西部农村的特点,将新农村建设的重点或突破点放在哪里,直接关系到新农村建设的对策设计和实践成效。在此问题上,众说纷纭,争议颇大。有论者认为,要进一步提高西部农村生产力、创造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应该着重研究西部地区农业产业化、农民组织化和农村合作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新型农民培养造就以及村镇建设和环境整治等五个方面的问题。有的论者更重视人的因素,认为建设新农村的关键是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他们运用自己的双手创建美好家园,前提是提高农民素质、培养新型农民。有的论者更重视生态问题,认为只有通过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充分利用农业的可再生资源,才能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使农民的收入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使农村生活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并实现农业的持续发展,加快西部地区的新农村建设。有的论者更重视经济发展,认为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生产发展为首要任务,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建设重点。最后,有的论者认为,应该将改善农民生活作为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着力点、关键环节,加快推进西部大开发,缩小地区、城乡之间的差距。

三、西部新农村建设的障碍

(一)地理、气候和生态等自然资源条件。所有论者都指出,西部地区地处内陆,以山脉、高原、沙漠、戈壁为主,交通信息闭塞,气候恶劣。土质贫瘠,耕地面积小,生产和生活用水短缺,生态环境破坏严重,是西部地区贫困的重要原因,也是西部新农村建设的巨大障碍。比如,贵州喀斯特地区山高林密,坡度陡峭,道路崎岖,岩多土少,石漠化严重,机械化程度低。甘肃地处青藏高原、黄土高原和内蒙古高原的交汇区,地形复杂多样。自然环境恶劣,森林覆盖率低,农业生态脆弱,土地沙化,干旱、大风、冰雹、霜冻等自然灾害频发。

(二)劳动力素质、结构和思想观念等人力资源条件。所有论者一致指出,西部地区农民的文化素质普遍偏低,文盲率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导致劳动生产率很低。在科技文化素质方面。有论者指出,西部地区农民对新事物、新技术的接受能力偏低,对市场的认识粗浅、模糊,对农业产业化和市场化缺乏思想准备,保守和小农意识根深蒂固,缺乏开拓进取的精神和魄力,大多数人缺乏一技之长,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难以推广。在劳动力结构方面,有论者指出,随着青壮年劳动力向非农部门的转移,农业生产主要依赖老、弱、妇、幼群体,使西部农业劳动力素质日趋低下的状况更加严重。在消费观念方面,有论者指出,西北地区农民的消费主要集中在物质生活方面,文化生活消费显得相对滞后。在文化消费方面,先进文化、高雅文化消费不足,而低级庸俗文化消费仍有较大市场。在道德文明素质方面,有论者指出,西部地区农民一方面受市场经济负面影响,拜金主义、个人主义、享乐主义盛行,另一方面,愚昧落后的思想观念重新泛起,赌博、封建迷信等思想有抬头趋势,从而导致勤劳节俭、诚实守信、尊老爱幼等传统美德正在丧失,关心集体、热心公益等集体主义观念正在淡化,民主法治观念依然淡薄。

(三)发展总量、产业结构和基础设施等经济发展条件。就总的情况来说,正如有的论者所指出的那样,2000年西部大开发之前,国家对西部地区的投资份额较低,西部地区传统产业相继萎缩,新兴产业发育迟滞,产业发展缺乏新的增长点。就二、三产业发展状况而言,有论者指出,西北五省二、三产业所占GDP的比重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还缺乏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支持的能力,并且其产业结构侧重于资源密集和资本密集等类型,产业关联效应、产业升级效应不明显,对区域就业、城镇化以及提高当地人民生活水平的贡献相对较小,也没有形成明显的区域分工,不易产生明显的经济效益,不足以提供新农村建设的资金支持。就农业而言,人均耕地少,人地矛盾突出,生产性基础设施、服务性基础设施和流动性基础设施严重不足,农业产业化的模式还需要进一步创新,进一步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素质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产业发展的低水平、产业结构的低层次和产业结构的高度偏离。成为西部地区新农村建设的障碍。就经济总量和人均收入来看,西部地区区域贫困和个体贫困并存,农村贫困程度深。

(四)农村党支部、基层组织和管理等政治条件。一些论者指出,西部农村党支部领导核心作用发挥难。一是执行政策无力,二是加快发展无门,三是服务群众无钱,四是化解矛盾无法,五是自身致富无能。西部地区和一些少数民族聚集地区,农村基层管理乏力,部分干部法制意识淡薄、思想观念陈旧和自身能力欠缺,官僚主义、主观主义和形式主义作风严重,无法担负起新农村建设的重任。一些少数民族干部存在“等靠要”的臣属型政治文化;一些村干部缺乏平等意识,以狭隘民族主义或大民族主义处理民族关系;一些少数民族村干部受宗教的影响,以宗教价值观判断是非曲直,甚至影响政策;一些村委会主任,缺乏民主意识,在决策时一手遮天;一些村干部缺乏村民自治所必需的政治经验、政治技巧。广大农民对自己依法享有的政治、民主权利不熟悉,更谈不上行使,村委会选举常常是走过场,阻碍了当地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五)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等社会条件。在文化教育方面,有论者指出,由于历史和政策方面的原因,教育资源在城乡分配不公直接导致了农民受教育程度低。同时,农民注重物质消费,对子女教育、农业科技投入、农民自身精神文化消费的投入明显不足。西部地区“毛入学率”和每万人口在校大学生数都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另有论者指出,西部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等体系不健全,远远不能满足西部广大农民的需要。

四、西部新农村建设的基本原则和策略

(一)需要处理的矛盾和关系。有论者认为,西部新农村建设需要处理和化解人多地少的矛盾、农村对人才的需要与农民素质普遍偏低的矛盾、西部资源开发的控制与农民生活基本需要的矛盾、以及分散经营与市场化经济格格不入的矛盾。另有论者指出,在新农村建设中,需要处理好民族地区以下各种关系:一是正确处理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和不同地区具体实施战略的关系;二是正确处理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的关系,推进民族地区全面协调发展;三是正确处理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建设的关系;四是正确处理发展与生态人文环境保护的关系,将文化保护与生态环境保护视为完整统一的工程,实现民族文化与自然环境的和谐;五是正确处理新农村建设总体目标与个体差异的关系,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本的理念,充分尊重农牧民自己的选择权利。正确处理鼓励个体积极性与合作组织协调的关系;正确处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与各民族传统文化价值观的关系,引导民族传统文化价值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相适应。关于少数民族地区的新农村建设,有论者指出,要处理好四种关系,即新村建设与新农村建设规划之间的关系,新农村建设与传统文化、民族文化传承的关系,宗教文化、宗教信仰与新农村建设的关系以及生态环境与新农村建设的关系。

(二)新农村建设的主体、主导和机制。关于新农村建设的主体、主导及其与其他各种力量的关系,还存在相当大的分歧。有论者认为,构建西部新农村建设的发展平台,必须以政府为主体,而且是中央政府的投入为主体,国家通过加大对西部地区的投入力度、支持力度和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建成具有一定水平的新农村发展平台之后,才能带动社会各界特别是经济实体的广泛参与。相反。另有论者认为,新农村建设不应该成为政府代替农民包办的新农村建设,而应是农民自主的新农村建设;同时,也不能站在政府和城市的角度来建设新农村。农民是农村和农业的主体,农民也应该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必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了解农民的切身需求。发动农民主动参与,组织农民共同建设。没有农民积极参与的新农村建设,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没有农民积极参与的新农村建设,也很难取得成功。最后,有论者对主体和主导进行了辩证的分析:“三农”问题首先是体制性问题,新农村建设必须突破二元结构的束缚,通过“以工哺农、以城带乡”,促进农村的全面发展。从而决定了政府既是启动者,又是组织者和出资者,政府必须发挥主导作用。同时,“三农”问题又是发展性问题,是各个国家和地区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常态,“三农”问题必须在发展中解决,而农民是发展的主体,他们既是新农村建设的受益者,也是新农村建设任务的主要承担者,只有确立农民的主体地位,引导农民积极响应、参与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任务才能顺利完成。此外,新农村建设也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机制就是,通过政府的帮助、支持和引导,培育农村和农民的自我发展能力,在农村形成各种发展力量的合力,形成政府、农民和各种力量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

(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原则。有论者提出,西北新农村建设应更加注重长远性,坚持规划优先、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的原则;与扶贫开发相结合推进西北地区新农村建设;与退耕还草相结合,在新农村建设中同时注重自然环境与生态环境的保护。有论者也指出要因地制宜推进新农村建设,不照搬、不强求统一的建设模式,改善农村公共服务保障体系,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基础保障,注重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避免“涸泽而渔”、“杀鸡取卵”、“寅吃卯粮”式的急功近利行为,转变农民观念,培养新经济时代农民应具备的基本素养[2¨。有论者提出,分类指导是新农村建设的有效原则。还有论者提出,坚持新农村建设的长远目标与渐进发展相结合,坚持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坚持内涵的新农村建设与外延的新农村建设同时并举。 转贴于

五、新农村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西部地区工业基础薄弱,“工业反哺农业”存在相当大的困难,因此大多数论者都强调加大资金的投入力度。一是要争取中央和地方政府对西部地区的资金投入;二是要用好政策,加大引资力度,整合各方面的资金;三是要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首先,加强公共投资向农业基础设施的倾斜,优先发展农田水利建设,以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其次,加强道路交通和电网改造等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态环境。最后,加强村内道路、自来水工程以及电视、电话等生活基础设施建设。

(二)发展县域经济,提高农民收入。有论者指出,县域经济是我国城市经济和农村经济、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的结合部,是社会经济功能比较完整的综合性经济单元,是我国国民经济体系中一个重要的关键性层次。发展县域经济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必要途径,是实现“以城带乡”的重要支撑。是建设新农村的强大引擎。具体来讲,发展县域经济,一是要发挥资源优势,培育支柱产业;二是要鼓励和支持符合产业政策的乡镇企业发展,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和服务业;三是要着力发展县城和在建制的重点镇,为小城镇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四是要发展劳务经济,把劳务输出作为扩大农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手段;五是发展非公经济,引导企业要素聚集,改善金融服务。

(三)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现代农业

1 促进农业产业化。一些论者从不同角度和方面,指出了农业产业化的基本内容。首先。以工业化的理念推动农业产业化,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建设优势产品产业带,让农民从低水平的生产中解放出来。其次,推进一村一品,发展特色产业。根据地域特点。大力开发最具特色和个性的产品。最后,发展农业合作组织。鼓励土地规模经营和集约化生产。探索“市场+基地+农户”的模式,实现大面积市场化、组织化;按照市场需求组织农民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生产,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还要提高农业龙头企业的素质。

2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生态农业。一些论者指出,循环经济和生态农业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到西部地区,要着力解决水土流失、荒漠化防治问题;做好西部地区退耕还林还草和植被恢复工作;加强西部地区减灾、防灾、病虫害综合防治;推行农业清洁生产;建立生态农业的激励机制和保障体系,实现西部地区农业以及其他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3 加大科技支农力度,培养农业科技人才。有论者指出,一是充分发挥农技站的作用;二是加强与科技部门、高等院校的联系与协作;三是制度化、规范化,甚至强制性地对农民进行农村实用科技培训;四是建立激励机制,留住本地科技人才,提供优惠政策,尽可能引进人才。

(四)发展基础教育和培训,造就新型农民。首先,有论者提出,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切断“穷根”。在加大对西部地区教育投入的同时,还应从西部地区农村实际情况出发,采取一些非常规措施,鼓励教师资源向西部农村倾斜,应着重强调非物质性、有长远效益的激励。其次,有论者指出,提高农民素质,一是要从基础教育人手,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二是要加强农村职业教育,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向农民传授现代农业技术和标准化生产知识,以及富余劳动力转移所需的专业技术;三是突出政治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农民的人文素质,提高农民的民主法制意识,将传统美德和现代文明结合起来,克服小农意识和陈规陋习。最后,还有论者指出,要引导西部地区农民树立科学合理的消费观,鼓励农民扩大文化教育投资,克服封建迷信、铺张浪费和赌博等陋习。

(五)巩固基层党支部,加强基层社会组织。如何大力培养年轻、有知识、有能力的村支书和村干部,并组织好外出务工农民积极参与家乡新农村建设,是西部劳务输出大省急需解决的问题。关于建立一支具有较高执政能力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有论者认为应采取如下措施:首先,拓宽用人渠道,积极选拔人才;其次,加大对现有干部的培训力度;最后,有计划地培育和选拔后备干部队伍…。有论者提出,要转变基层党组织的职能,改革村党组织设置,突出党员分类管理,建立、规范村级组织保障机制;推行“两推一选”、“公推竞选”,建立健全村委班子。还有论者提出,通过加强基层组织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健全村民自治机制,鼓励、引导和支持农村发展各种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提高乡村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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