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企业信贷工作总结合集12篇

时间:2023-02-02 13:39:53

银行企业信贷工作总结

银行企业信贷工作总结篇1

一、 引言

一直以来,小微企业作为中国经济的中坚力量,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广泛的就业机会,但商业银行作为小微企业的重要融资机构出于成本和利益的考虑,将大量的信贷资金投向大中型企业,使得小微企业贷款难的问题普遍存在。随着利率市场化、金融脱媒化以及互联网金融的蓬勃发展,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受到巨大的冲击。迫于市场竞争的压力,商业银行将目标客户定位下移,来获取更多的市场份额。此外,政府部门对小微企业的高度重视也极大推动了小微金融的快速发展。近年来,经过引入国外的先进技术以及同业间的相互借鉴,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的业务特点、经营特征有了更多的了解,推动了小微企业信贷管理的持续创新。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等商业银行先后引入了新加坡淡马锡控股公司的“信贷工厂”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小微企业的管理效率。本文通过相关性分析法及数据包络分析法(DEA)给出了近五年来我国上市商业银行信贷管理效率情况,分析了“信贷工厂”模式的有效性并给出了促进我国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的发展建议。

二、 文献综述

最早采用DEA模型对银行效率的研究可以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Alhadeff开启了对银行效率问题的研究(Alhadeff,2000)。各个国家纷纷对本国银行和不同国家间的银行效率进行了一系列比较研究,如Favero等人对意大利不同地区的银行效率进行了研究,发现意大利中北部银行的效率要高于南部(Favero,1995)。Lozano-Vivas等人对西班牙银行效率进行了相关研究(Lozano-Vivas,1998)。Berg等人对北欧各国银行的效率进行了对比研究,发现瑞典银行的效率最高(Berg,1993)。

国内学者采用DEA模型对银行的效率问题同样进行了相关的探索,少有学者运用DEA模型对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业务进行分析。为数不多的相关研究包括牛蓝英分析了我国主要商业银行开展的小微信贷业务情况,基于DEA效率模型和博弈论分析结果,对我国商业银行开展小微信贷业务提出了相关建议(牛蓝英,2014)。郑伟选取我国16家上市商业银行进行DEA效率分析,筛选出同处于规模效率前沿面的6家银行,并通过对比其技术效率差异提出短期改进措施(郑伟,2016)。但@些研究在选择投入产出指标时主要运用经验法,对分析结果产生了很大的主观影响。本文在经验选取指标的基础上,采用相关性分析对指标进行处理后,再利用DEA进行分析,所得结果将更符合实际。

三、 我国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管理效率DEA模型建立

1. 指标选取及相关性分析。采用DEA方法评价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管理效率的关键是选择合理的投入和产出指标。通常情况下,选取的多个指标之间存在较高的相关性,而忽略这些指标的相关性直接利用DEA进行分析会使理论分析结果同实际情况不符(智冬晓,2009)。本文首先根据以往文献研究的结果,结合我国小微企业信贷管理效率的现实特点,选取商业银行的总资产(TA)、员工总数(TE)、机构数量(NI)、营业支出(OE)、资本充足率(CAR)、流动性比率(LR)、拨备覆盖率(CCR)以及存贷比(LDR)作为输入指标;选取商业银行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LB)、公司类贷款不良率(NLR)、营业利润(OP)以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作为输出指标。由于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的不良率还没有完整的统计数据可以用,本文假设小微企业的贷款比例和形成不良贷款的比例短期内不会变,用公司类贷款不良率代替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不影响整体趋势。本文根据输出指标之间的相关性尽可量的小,输入指标与输出指标的相关性尽可能大的原则,运用相关性分析法最终选取总资产、员工总数、机构数量和营业支出作为输入指标,选取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公司类贷款不良率和营业利润作为输出指标。在进行相关性分析时,本文选取在上交所和深交所上市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华夏银行、北京银行和南京银行的2011年~2015年的年报数据进行分析。中国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及宁波银行年报中未单独列示小微企业贷款余额,故未将这三个商业银行选为分析对象。以2015年为例,表1给出了输入指标和输出指标的皮尔逊相关系数。

2. DEA模型概述。本文将采用DEA模型中最为经典的CCR模型(魏权龄,2012)建立我国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管理效率模型。一般情况下,该模型的分析过程可以描述为:

假设有n个样本银行(称为决策单元,简记为DMU),每个DMU都有m种类型的输入,以及s种类型的输出。xij为DMU-j对第i种投入的数量且xij>0,yij为DMU-j对第r种产出的数量且yrj>0,vi为对第i种投入的一种度量,ur为对第r种产出的一种度量,其中,i=1,…,m;r=1,…,s;j=1,…,n。为方便,记

现在建立评价决策单元DMU-j0的CCR模型(1?燮j0?燮n),记x0=xj0,若对DMU-j0进行有效性评价可以求解下面的优化问题:

求解(5)式,可得到第j0个决策单元的最优解(?兹,s+,s_,?姿j0),此时,若?兹=1,则可以认为该决策单元是有效的,否则说明该决策单元是缺乏效率的。

3. 实证结果。本文选取指标选取及相关性分析中13家商业银行2011年~2015年年报中总资产、员工总数、机构数量和营业支出作为DEA模型的入指标,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公司类贷款不良率和营业利润作为输出指标。通过Deap2.1软件求解最优化问题(5),得到的2011年~2015年各大银行小微企业信贷管理效率的情况。以2014年和2015年为例,表2给出了相应的结果。图1对比了13家银行在2011年~2015年小微企业信贷管理技术效率情况。

4. 结果分析。本文以小微企业的技术效率作为小微企业信贷管理效率的主要参考指标,从表2和图1可以看出,考察的13家商业银行近五年小微企业信贷管理效率中只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北京银行和南京银行的技术效率等于1,在生产前沿面上处于有效状态。在这些银行中中国建设银行最早引入了新加坡淡马锡公司的“信贷工厂”模式,在近十年的探索中,不断提高小微企业的信贷管理效率;民生银行更是小微金融服务的领军者,在采用“信贷工厂”模式的基础上,借助互联网等技术为小微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招商银行和北京银行也积极探索小微企业“信贷工厂”模式,进一步提高小微企业信贷管理的效率。

技术效率未达到1的商业银行中,中国银行和中信银行虽然比较早的引入了“信贷工厂”模式,但技术效率仍无效,究其原因是由于纯技术效率和规模效率均没有达到有效状态,而且规模报酬递减,即投入的资源利用无效且组织结构不够优化。平安银行放弃了原有的IPC模式,并在2013年引入了“信贷工厂”模式,从近两年的数据可以看出,技术效率在不断提升。中国农业银行的技术效率相对较低,在借鉴同业的经验后,从2015年起在多家一级分行开展小微企业“信贷工厂”运作模式的试点,但由于时间较短,是否能提高技术效率未能在实证结果中显现。兴业银行,由于其组织结构不够优化,光大银行和华夏银行由于投入的资源没有充分利用使得技术效率无效。

通过上述的分析可知,虽然“信贷工厂”模式的引入提高了部分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管理的效率,但是有些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效率仍然较低,主要原因有:一是“信贷工厂”的模式存在一定的缺陷和地区差异,不能完全照搬,需要本土化和创新化;二是一些商业银行的改革不够彻底,不能完全实现“信贷工厂”的运作模式。

四、 对策建议

基于上述分析结果,为了提升我国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管理效率,提出以下几点对策建议:

1. 进一步实现“信贷工厂”本土化和创新发展。目前,大多数商业银行的“信贷工厂”模式多是采用淡马锡模式,该模式是根据新加坡中小企业的信贷管理的经验教训总结出来的,并不能全盘拿来用在我国的小微企业信贷管理中。虽然很多商业银行进行了很多本土化处理,但是还未能达到“信贷工厂”的最终模式,需要根据我国的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总结出属于我国小微企业“信贷工厂”的新模式。在实施过程中,要对我国小微企业的发展情况加以分析,并结合我国的经济特点确定相应的发展目标,根据各家商业银行的具体情况及客户的需求匹配相应的创新性产品。

2. 注重效率与风险并重。在采用“信贷工厂”模式提高小微企业信贷管理效率的同时,要加强该模式下小微企业的固有风险和“信贷工厂”的特有风险的防控。小微企业的固有风险包括小微企业本身存在银行与企业信息不对称引起的风险、小微企业主信用意识淡薄引起的信用风险以及小微企业易受宏观经济影响的系统风险。“信贷工厂”模式下的固有风险主要包括员工在进行流程化处理时将风险模式化的操作风险以及现有的模式很难对“信贷工厂”模式进行有效的跟踪和监测引发的风险。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小微企业“信贷工厂”模式下的风险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得到缓解。大数据的信息含量丰富,既包括小微企业的实时流水信息、水电信息、海关信息、税务信息又包括小微企业主的个人信用信息,能够有效缓解小微企业的固有风险和“信贷工厂”模式下的特有风险。

3. 加强人才培养。“信贷工厂”模式下的岗位设置更加精细化,不仅需要每位从业人员具备金融、法律和会计的相关知识,而且还应对各个行业有着丰富的风险意识和市场经验。在此基础上,才能逐步实现小微企业“信贷工厂”模式,但现有的业务人员普遍缺乏从业经验和相关的风险意识。因此,首先要加强对小微企业信贷业务人员的技术培养。通过反复培训,熟练掌握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的理念和特点;其次要加强从业人员对国家经济政策的学习。国家经济政策对小微企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对行业的发展充当风向标的作用,因此,对国家经济政策的渗透理解是十分必要的。

参考文献:

[1] Alhadeff DA.Monopoly and competition in commercial banking.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2000:239-311.

[2] 牛蓝英.基于DEA模型和博弈论的商业银行小微信贷业务研究[D].天津:天津大学学位论文,2014.

[3] 郑伟.我国上市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信贷配给效率分析[J].资本运营,2016,(15):226-228.

[4] 智冬晓.指标相关性对DEA评价效用的影响[J].统计教育,2009,(6):40-44.

银行企业信贷工作总结篇2

    二、文献综述及问题的提出在经济中,银行与企业的信用关系已有悠久的历史(Schumpeter,1911)。近年来,研究银行与企业信用关系很重要的一个分支就是研究企业与单(single)银行或多(multiple)银行保持信用关系。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是选择单银行信用关系还是多银行信用关系,已有基于多个国家数据的对比研究(Agarwal和Elston,2001;Farinha和Santos,2002;Ogawa等,2007)。发现存在两种完全对立的模式和介于二者之间的情况,如以银行为主导的德国、日本和意大利(意大利仅有2.9%的企业是单银行信用关系,银行家数平均为8家)具有相似的银企信用关系特征,而以市场为主导的英美体系则完全相反(在英国,25%的企业仅与一家银行保持信用关系,银行家数平均为2.6家)。如欧盟的其他国家,则处在这两种情况之间。Ogawa等(2007)研究企业在选择多银行信用关系中的关键影响因素。事实上,企业选择最优银行数量关系是非常复杂的,因为选择单银行关系或多银行关系都有很多优缺点。对企业而言,单银行信用关系是基于交易成本和监督成本最小化,相反,在多银行信用关系下,企业能从银行竞争中获益,这就暗含向企业提供信用的银行的数量会增加。多家银行贷款能担保企业应对债务偿付的风险。对银行而言,银行选择有多银行关系的企业贷款,可以通过建立风险池来降低由企业违约而带来风险。另一方面,单银行关系能放大银行对企业融资选择的控制。

    从理论的角度看,最近几年单银行与多银行信用关系作为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信息不对称机制的例子,信息理论的发展重燃了对借贷关系研究的兴趣。信息在银行向企业提供贷款的竞争中,起着关键性作用。在银行之间主要有两种竞争:第一是信贷市场,利率驱动的竞争;第二是银行融资的企业,即争夺客户资源的竞争(Masi和Gal-legati,2007)。企业是选择单银行信用关系还是多银行信用关系有随时间变化的趋势,且随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已有证据表明:一些企业在建立之初是单银行信用关系,但随着企业的成长,就倾向于转向多银行信用关系,且银行贷款增加,而企业自有的流动资金减少(Farinha和Santos,2002)。在财务困境的特殊情况下,借贷关系的结构演化是可以被观察到的,如在日本的泡沫时代,企业倾向于依赖单一银行关系(Ogawa等2007)。Allen和Gale(2000)开创性地将网络理论引入金融,认为银行之间的链接结构,会影响风险传染的途径和大小。此后,网络理论在经济金融研究中得到了迅猛发展。Souma等(2003)对日本经济系统中的银行和企业所构成的网络进行了研究,研究银行合并后对银行与企业的影响。该研究中的银企网络节点有两种类型,分别为银行和企业,并提出了一种映射方法将此银企网络退化成只有一类节点构成的网络。当有银行合并以后,新银行网络的聚类系数增大了且平均最短路径长度减小了。这一现象表明:银行合并提高了企业之间的聚集性(Cliquishness)。通过对日本经济系统的网络结构特征的分析,为管理者制定有效监管政策,减轻因公司破产而导致连锁反应提供了有益帮助。Masi和Gallegati(2007)对意大利经济系统中的银企网络结构进行研究发现:①小银行获得较少的信贷合同,而大银行获得大量的信贷合同;②大企业倾向于从大银行获得贷款,但也从一些小银行获得,而小企业则从当地的小银行获得贷款;③大企业选择多家银行信贷关系,而小企业往往只选择一家银行信贷关系。其后续还将对不同国家的银企网络结构进行比较研究,希望发现不同制度下是如何形成不同的网络结构的。ChristopheJ和Godlewski(2010)研究银团贷款网络,银团贷款可以说是企业多银行信用关系的一种特殊情况。本文也通过映射的方法得到仅包括银行的网络,并认为该网络是银行间信息流动、信息共享的网络。通过研究该网络的结构,用网络中心性衡量银行的经验和声誉及对借款成本的影响,发现该网络结构更有利于银行之间的信息和资源流动,增强银行的社会资本,且银行的经验和声誉在降低贷款利差和增加借款者财富中起着关键性作用。中国是以银行为主导的国家,中国的经济、制度和文化环境都与其他国家有很大差异,银行和企业的发展更是有特殊性,特别是改革开放后,中国的银行更是经历多次改革,那么中国企业的银行信用关系就会有自身的特征,但目前国内类似问题的研究文献还基本没有。本文正式借助网络理论,通过研究由企业的多银行信用关系形成的银行共同贷款网络的结构及结构变化,来研究中国的银行与企业的信用关系特征。

银行企业信贷工作总结篇3

据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7月的《温州民间借贷市场报告》显示,温州民间借贷规模约1100亿元。这么多现金流从哪里来?其中有真正的民间自有金,但有相当部分是从银行流出来的。银行金流向民间借贷有三条途径:

一是企业或个人从银行获得贷款,用于民间借贷从中获取差额利息。参与民间借贷的既有家庭个人,也有不少企业,他们投入民间借贷的钱很多是从银行贷款来的。有的市民用房产向银行抵押贷款,也有少数公务员以个人身份从银行获得贷款,较大规模、较好信用的企业更容易从银行获得大量贷款。有一家做高科技的企业,银行对其授信3亿元的信用额度,但这家企业一下子不需要那么多金,只从银行贷了一亿元,其中5000万用于企业发展,另外5000万以年利率50%拆借给一些无法从银行得到贷款的企业,获利息2500万元,除去总共给银行600万元利息净赚1900万元。类似这种情形绝不是个别现象。

二是经一些信贷服务中介公司流向民间借贷。比如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有许多是各股东企业从银行获得贷款作为注入金,这些金不仅作为担保金,而且也对外放贷,小额贷款公司还可以从银行拆借到不超过注册本额度50%的金。

银行企业信贷工作总结篇4

近年来,郴州市在改善民营企业融资状况,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各家银行紧跟地方经济发展的脉搏,加大了对民营工业企业的贷款投入。2000-2006年,全市金融机构累计共对2012个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发放贷款,累计发放81.6亿元,年均累放14亿元,有利地支持了郴州市民营经济的发展。但是,2007年以来,随着国家货币信贷政策的趋紧,民营工业企业的融资状况有所恶化。具体表现为:

1.民营工业企业的贷款份额下降

根据对金融机构的调查结果显示,2004年以来,虽然郴州市民营工业企业贷款余额逐年增长了,但是民营工业企业贷款占全部工业贷款的比重却出现了大幅下降。如表1所示,2008年1-5月,郴州市民营工业企业贷款余额340613,比年初增长了50052万元,增幅达17.23%,但是,民营工业企业贷款占全部工业贷款的比重却由2004年的64.06%,下降到目前的47.61%。这表明郴州市各银行机构在“有保有压,适度增长”的信贷投放原则下,正逐步调整对工业企业的信贷投放结构。很显然,民营工业企业,特别是中小民营工业企业,正是银行信贷结构调整中被压制的对象。

2.民营工业企业的贷款满足率下降

根据对金融机构的调查数据显示(见表2),2008年1-5月,郴州市民营工业企业累计申请贷款34059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40.67%,其中,短期贷款累计申请金额252867万元,增长183.58%,中长期贷款累计申请金额83612万元,增长96.27%,票据贴现累计申请金额17991万元,增长6.97%;郴州市金融机构累计实际发放民营工业企业贷款13460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0.11%,其中,短期贷款累计实际发放83612万元,增长27.15%,中长期贷款累计实际发放34106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了12.53%,票据贴现累计实际发放16888万元,增长了130.62%。从以上数据我们可以看到,一方面,受冰雪灾害影响,郴州市民营工业企业贷款需求急剧增长;另一方面,受国家货币信贷政策的影响,郴州市金融机构贷款供给增长缓慢,各商业银行更倾向采用票据贴现的形式为企业提供融资。这种信贷供求总量上的差异以及结构上的错位,使得郴州市民营工业企业的信贷满足率急剧下降。截至2008年5月底,郴州市民营工业企业信贷满足率39.52%,比去年同期下降了39.67个百分点。

3.民营工业企业的贷款覆盖率下降

一直以来,为确保信贷资金的安全性和盈利性,郴州市金融机构信贷资金主要投向电力、有色金属、烟草、化工等几个传统支柱产业,这造成郴州市各商业银行的贷款投向趋同、信贷覆盖范围狭窄。由于民营工业企业涉猎范围非常宽泛,郴州金融机构的这种贷款结构显然无法满足民营工业企业发展的需要。而近两年受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的影响,银行信贷投向范围进一步收窄,民营工业企业贷款覆盖率呈现下降趋势。根据我们对民营企业工业的抽样调查结果显示,2008年1-5月,46户样本企业中仅有24户获得了银行的信贷支持,比去年同期减少了5户,民营工业企业贷款覆盖率下降了6.53个百分点。

4.民营工业企业主要外部融资渠道的资金来源减少

郴州市民营工业企业外部融资渠道狭窄,主要以银行贷款和民间借贷等间接融资渠道为主,很少企业能通过发行债券、股票等直接融资渠道获得外部资金。根据我们对民营工业企业的调查结果显示,郴州市民营工业企业通过银行信贷和民间借贷等间接融资渠道获得的资金占到了企业资金来源总额的70%以上,但是,随着银行信贷规模的趋于紧张和民间借贷行为的趋于理性,民营工业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难度正在增加,获得民间借贷的数量正在减少。如表3所示,2008年1-5月,郴州市46家民营工业企业获得银行贷款4066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5.48%,但是,银行贷款占企业资金来源总额的比重却下降了4.60%;获得民间借贷3509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了962万元,民间借贷占企业资金来源总额的比重下降了2.51%。由此可见,郴州市民营工业企业通过外部融资渠道获得资金的能力正在下降,企业要想获得发展资金,只能更多地依靠内源融资。

二、民营工业企业贷款面临的主要困境

1.民营工业企业自身内在缺陷影响了银行的信贷投放

一是民营工业企业经营风险较大,难以确保银行信贷资产的安全。郴州市大多数民营工业企业多数为资源型、劳动密集型、粗放加工型企业。企业资本规模小,生产技术水平落后,产品结构单一且科技含量低,抵御风险能力差,经不起原材料或产品价格的波动,这决定了银行在投放信贷时会慎之又慎。二是民营工业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会计信息失真,增加了银行对信贷资产的监督难度。郴州市民营工业企业的信息基本上是内部化、不透明的。同时,企业为了应付监督部门的检查,还要准备两套甚至多套帐。这样,企业很难提供准确的会计信息资料,银行也无法真实掌握企业的经营状况,增加了银行对企业贷款的风险。三是民营工业企业缺乏有效资产作为抵押,或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却不愿意担保,增加银行贷款损失风险。郴州市民营工业企业厂房设备较为简陋,有部分企业是租地、租厂进行生产,与银行要求的抵押物要求有差距。再加上现有民营工业企业极少有愿意为其他企业担保的,导致民营工业企业普遍存在抵押和担保不足的问题。四是民营工业企业资信等级较低,增加了贷款审核通过的难度。当前各商业银行在发放贷款时,首先就要审查企业的信用等级情况,对于BBB级以下的企业一般不予放款,即使发放也要经过严格的审查。民营工业企业信用等级普遍较低,增加了其获得贷款的难度。

2.金融机构信贷管理方式制约了民营工业企业的信贷投放

一是受经营战略转变的影响,各大国有商业银行将经营战略的重点放在大中城市和大中型企业,欠发达地区中小民营企业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信贷支持的“真空”和“盲点”。二是受商业银行贷款权限普遍上收的影响,各基层银行贷款权限有限,客观上为中小民营企业寻求信贷支持埋下“阴影”。三是商业银行普遍实行贷款责任追究制度,造成信贷人员为回避责任而采取保守的信贷策略,在信贷客户选择上,重国有企业而轻民营企业。四是部分农村信用社为简化贷款程序,不愿以企业名义发放贷款。由于以企业的名义贷款,程序繁杂,需要提供各种名目繁多的贷款材料,而且难以落实具体还贷责任人,因此,部分县信用联社为了省事更倾向以企业法人代表的个人名义发放贷款。五是金融机构贷款手续复杂和费用的提高,挫伤了企业申请贷款的积极性。民营工业企业贷款要面临苛刻的贷款条件和冗长复杂的贷款审批程序,房屋、土地或设备等担保标的和资信评估都支付高昂的评估费、登记费,并且,一笔贷款从申请到批复下来,最快的也要二、三个月,企业往往因不能及时得到贷款而蒙受巨大损失。

3.外部金融和经济环境恶化,制约了民营中小企业贷款的投放

一是从紧的货币政策影响中小民营企业贷款投放额度。为了贯彻从紧的货币政策,郴州市各金融机构均制定了2008年贷款投放规划,对贷款实行总量控制。然而,为支持抗冰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郴州市金融机构发放了大量救灾贷款,许多金融机构一季度末新增贷款已经快达到或已经超过新增贷款计划。信贷需求规模与信贷计划之间的差距,给金融机构带来巨大压力,在严格贷款规模控制下,民营中小企业贷款受到挤压。二是外贸出口环境恶化降低了外向型民营工业企业对信贷资金的吸引力。在郴州市民营工业企业中,有许多外向型企业,随着人民币不断升值和外贸出口退税的减少,这部分企业的利润空间受到挤压,对信贷资金的吸引力也随之下降。三是冰雪灾害使民营工业企业损失惨重,资信等级下降。为严格控制信贷风险,各商业银行对授信对象有着严格的资信要求,而受雪灾影响郴州市民营工业企业损失惨重,无法偿还银行贷款本息,资信程度降低,再加灾后可供抵押担保有效物品不多,因此,在现行银行授信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中小民营企业的贷款难度将加大,许多信贷申请将很难获得批准。四是政府扶持政策乏力,制约中小民营工业企业贷款的投放。民营工业企业贷款难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政府对国企的过度支持所导致的贷款额度向国企过于倾斜。近几年,郴州市各级地方政府虽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发展政策,但还未形成完整的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体系,社会中介担保机构家数少、实力小、业务发展缓慢的状况也没有根本改观。政策扶持的乏力致使民营企业的融资和贷款仍然受到束缚,信贷投入比例低,与民营企业在经济发展中所起的作用和所处的地位很不相适应。

三、对策建议

1.努力提高企业素质。民营工业企业要加强自身的财务管理,不断提高经营管理和决策水平;牢筑诚实守信理念,树立良好企业形象;通过加强企业自身建设,不断增强企业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为民营企业融资奠定良好基础。

银行企业信贷工作总结篇5

1.2信贷资金集中于优势企业从总体上来看,随着河南省中小食品加工企业的快速发展,需要的资金规模也会越来越大,食品加工企业对银行贷款需求总量不断增大,但信贷资金主要流向双汇、三全这些资金富裕的行业龙头企业。中小企业资金匮乏,却难引银行眷顾,银行贷款旱涝不均严重制约了河南食品加工企业的均衡发展。同时,银行间为争夺有限贷款对象随意降低贷款门槛,加大了银行金融风险的隐患。

1.3融资方式单一贷款是中小食品加工企业解决资金需求的主要手段,在资信等级评价中,中小企业达标难。而一笔贷款从资产评估到审批结束,环节多、时间长、收费多,审批结束资金到账时,往往已过了企业发展的最佳期间,不符合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小、急、频的特点。

1.4信贷时间短,难以满足企业长期发展需要银行对食品加工企业发放的贷款多是一年期以内的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简单的扩大再生产,这种贷款期限短、风险低、回收期短、效益明显,企业不能用于技术的更新和改造,不利于中小食品加工企业的长期发展。

2改进河南省食品加工业金融支持的建议

2.1切实可行的推进金融服务体系的完善政府牵头、鼓励引入股份制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入驻河南扩充金融服务体系。农业发展银行加强发挥自身作用,拓宽商业领域,加大对食品加工产业和涉农产业的支持力度。简化贷款审批流程,适度下放审批权限。

2.2创新金融工具,开发信贷品种银行创新信贷品种,开发适合中小食品加工企业的信贷产品,同时简化审批程序,改进抵押形式,积极促进河南省食品加工业的发展。

银行企业信贷工作总结篇6

出口卖方信贷是一种国际信贷方式,它是一国政府为支持和扩大本国大型设备等产品出口,增强国际竞争力,对出口产品给予利息补贴、提供出口信用保险及信贷担保,鼓励本国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对本国出口商提供利率较低的贷款,以解决本国出口商资金周转困难的一种国际信贷方式。

我国的国际工程出口卖方信贷是指我国有资格办理出口信贷业务的银行对我国企业在境外承接的能带动国产设备、施工机具、材料、技术出口和劳务输出的工程项目所需资金发放的本、外币贷款。企业将申请到的银行贷款用于承包工程项目,对于承包工程款则允许业主延期支付,并支付相应利息。

二、项目成本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成本不完整

非项目工期内的专项借款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导致项目成本不完整。笔者认为,企业从银行借入的款项属于专项借款,专款专用,完全用于项目,利息费用应全部由项目承担,但由于借款期限和项目工期不一致,很多企业只是将工期范围内的利息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而将项目工期之外的财务费用由企业总部负担,导致项目成本不完整。

例:2005年7月1日企业从中国进出口银行贷款4 000万美元用于某出口信贷项目,贷款年利率为4%,贷款期限为9年,每半年计息一次。同时,企业与项目业主签署了工程承包合同和延期付款合同,项目工期3年,开工日期为2005年7月1日,合同总额为6 300万美元,80%采用延期付款的方式,延期付款利率为2%,宽限期3年,延期付款合同金额将从2008年6月30日开始分9年18次支付,由项目所在国财政部对项目还款提供担保。具体付款计划见表1。

工程项目部实行独立核算,企业与工程项目部之间的款项往来分别通过“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核算。

该笔贷款的全部利息费用(假设贷款期间的利率4%维持不变):4 000×4%×9=1 440(万美元)

1.企业总部在2005年12月31日向银行支付半年期利息并结转工程项目部,具体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电站项目部 $800 000

贷:银行存款――美元户$800 000

在项目工期(2005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内,公司总部共通过上述分录向工程项目部结转利息费用480万美元(4 000×4%×3)。工程项目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将该部分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予以资本化,具体分录:

借:工程施工――工程成本――间接费用――资本化利息$480 000

贷:其他应付款――企业总部往来 $480 000

2.2008年7月1日,工程全部结束,企业总部不再向工程项目部结转利息费用,而是在支付利息的当期作为企业总部的财务费用。具体会计分录: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800 000

贷:银行存款――美元户$800 000

工程结束之后,企业总部总共承担了应该由工程项目部承担的利息费用960万美元(1 440-480),这960万美元没有计入工程项目成本。

(二)配比原则运用不当

业主延期付款利息收入作为借款利息支出的补偿,不符合配比原则。应该说,业主支付的延期付款利息与企业支付银行的贷款利息并没有必然的联系,业主支付的延期付款利息是企业因延期收取工程款而得到的融资收益。企业应在收到业主按期支付的延期付款利息时,冲减“财务费用”。但企业现行的做法是将业主支付的延期付款利息作为对银行贷款利息的补偿处理。企业在支付银行贷款利息时,将贷款利息与业主支付的延期付款利息相配比,作为“其他应收款”处理,在以后年度收到业主支付的延期付款利息时再冲减“其他应收款”科目。

接上例,2005年12月31日,企业支付银行贷款利息80万美元(4 000×4%×6/12),企业总部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将其中的40万美元[4 000×(4%-2%)×6/12]转账到工程项目部,由工程项目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其他40万美元作为“其他应收款”。

企业总部账务处理为:

借:其他应收款――××电站项目部$400 000

其他应收款――××国家电力公司$400 000

贷:银行存款――美元户$800 000

工程项目部账务处理为:

借:工程施工――工程成本――间接费用――资本化利息$400 000

贷:其他应付款――企业总部往来$400 000

三、具体会计处理建议

上述两个问题的实质在于如何按照配比原则处理贷款利息、业主延期支付利息以及项目成本的关系。贷款利息与业主延期支付利息没有任何关系,对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贷款利息,企业总部应转账到工程项目部,由工程项目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对于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贷款利息,企业总部应通过预提方式提出并转账到工程项目部作为期间费用;业主延期支付利息与项目成本没有关系,是企业延期收回工程结算款而获得的融资收益,应在收到业主按期支付的延期付款利息时,冲减“财务费用”。

(一)专项借款利息支出的会计处理

1.在资本化期间(2005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每半年支付银行借款利息。

企业总部账务处理为:

借:其他应收款――××电站项目部$800 000

贷:银行存款―― 美元户$800 000

工程项目部账务处理为:

借:工程施工――工程成本――间接费用――资本化利息$800 000

贷:其他应付款――企业总部往来$800 000

2.企业总部在2008年6月30日,预提非资本化期间(2008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的借款利息并转账到工程项目部,以便工程项目部能按时办理竣工决算。

企业总部账务处理为:

借:其他应收款――××电站项目部$9 600 000

贷:预提费用――××电站项目借款利息 $9 600 000

工程项目部账务处理为:

借:财务费用$9 600 000

贷:其他应付款――企业总部往来 $9 600 000

3.企业总部在2008年12月31日支付半年期银行借款利息。

借:预提费用――××电站项目借款利息 $800 000

贷:银行存款――美元户$800 000

(二)业主延期付款利息收入的会计处理

企业总部在2008年12月31日,收到电站项目业主支付的延期支付工程结算款和利息3 276 000美元,其中本金2 800 000美元,利息476 000美元。

银行企业信贷工作总结篇7

一、江西县域小企业现状与特点

县域 经济 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载体,县域经济发展主体是中小企业的发展。根据江西省有关统计资料反映,至2005年末,江西在工商登记的小企业接近90万户,其中县域小企业73.38万户,占全省各类经济性质企业总量的81.53%;从业人数394.85万人,在全省各类经济性质企业总量中占比68.77%;资产总额1542.76亿元,当年实现产值3064.35亿元,占全省实现产值的21.09%;当年实现增加值855.61亿元,比上年增长25%,其中 工业 增加值576.7亿,增长29%;年销售收入超500万元以上规模企业由2000年的913户增长到2511户,农产品加工企业比重21.1%;出口交货值占销售收入的5.7%;营业收入2828.47亿元,达到国有及规模以上企业销售收入的98.11%,利润总额185.83亿元。上述数据表明,县域小企业对全省经济的综合发展有非常密切的关系,是全省经济总量中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经济决定金融,县域小企业金融市场巨大。

(一)县域小企业信贷现状。县域小企业信贷现状就是银行信贷投入绝对总量逐年增加,但与小企业快速发展的融资需求尚有差距。有资料显示,2005年全国县以下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年均增长率为9.72%,全国为15.66%,相差5.94个百分点。据省中小企业局统计资料反映,创造了我省gdp24.7%的县域中小企业贷款余额仅占全社会贷款余额的4.7%,大部分县域中小企业只能靠民间资本支撑。另据有关调查统计反映,发展成熟、行业前景好、绩效优良的小企业的70%融资需求能得到保障,而大量处于创业初期的小企业资金紧张的矛盾日益突出,银行支持相对不足,融资困难逐渐成为制约小企业发展的瓶颈。根据国际金融公司最近在某些省份所做的调研也显示,融资困难是小企业面临的第一大障碍。从企业发展来看,融资困难导致企业发展不景气,生产经营信心下降;从企业经营业绩来看,资金短缺导致小企业赢利水平不断下降;从企业财务方面来看,资金短缺使企业财务结构不健全,并连带影响企业经营业绩。“融资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融资渠道狭窄。小企业目前发展主要依靠自身内部积累,即小企业内源融资比重过高,外源融资比重过低。据相关调查统计资料反映:在企业全部债务中,银行贷款约占55%,外部权益性融资约占17%,内部集资约占2%,依靠利润补充资本金约占5%。

2.过分依赖银行贷款,融资满足率低,经营资金非常紧张。银行贷款是小企业最重要的外部融资渠道。据调查统计资料反映:(1)银行贷款在企业外部融资来源中所占的比重超过50%,且企业规模越大,银行贷款占比越高;(2)贷款满足率不足40%;(3)在反映资金紧张程度问题上70%小企业认为本单位资金紧张,在显示资金紧张原因方面有76%的企业反映取得银行贷款难。人民银行调查显示,在小企业的规模扩张中普遍伴随资金紧张情况,江西小企业融资成功率不到10%。

3.非正规金融起重要作用。亲友借贷、职工内部集资以及民间借贷等非正规金融在小企业融资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有资料表明,约11%的企业有过内部集资,约8%的企业利用过民间借贷,其中资产规模低于500万元的小企业,职工集资与民间借贷资金占16%,但非正规金融渠道融资也有限,而且增加了小企业的融资成本,降低企业赢利水平。

4.普遍缺乏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小企业不仅权益资金的来源极为有限,而且很难获得长期债务的支持,从而以长期资金来弥补固定资金缺口的额度较少,不得不依靠短期负债来弥补,加大财务危机的可能。据调查,江西农行对小企业的流动资金贷款占小企业贷款余额的80%左右。

(二)县域小企业金融需求新特点。伴随着小企业发展,小企业金融价值日渐凸显,对金融服务需求也呈现出一些新的变化,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流动资金贷款成为小企业的主要信贷需求。随着小企业经营领域的扩大,银行信贷需求的行业也得到拓宽。据江西省银监局有关调查材料显示,全省小企业流动资金紧张占总数54%,流动资金贷款是小企业的主要信贷需求。2006年1-9月江西农行投放的小企业贷款中,流动资金贷款(含票据贴现)占比达95%。

2.对金融服务品种需求趋于多元化。据调查,目前小企业对银行业服务品种已从较为单一的结算、信贷等为主要方式,转向全方位的融资、结算、外汇、投资理财、网上银行、信贷证明及保函等金融中间业务,以适应小企业信贷市场经营的金融需求。

3.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随着小企业运行质量的提高和银行服务措施的完善,小企业融资渠道和结构也不断发生变化。据对100户企业统计调查,截至2005年,100户企业对外融资总额94416万元中,银行贷款占57.2%,民间借贷占22.8%,集资占7.2%,票据融资占4.5%,政府投入占0.3%,其它方式占8%。表明小企业融资手段增多,渠道拓宽,银行票据业务也成为企业融资的新手段。据调查,10月底江西农行小企业票据贴现余额占全省小企业贷款余额的12.3%。

4.对金融服务的时效性要求增强。小企业具有商机信息灵、市场适应能力强、资金需求时间急、频率高和数额小的特点,对时效性的要求十分高。据对100户小企业调查反映,在希望银行哪些方面给予支持时,有30%的企业要求缩短贷款审批时间,31%的企业要求增加贷款额度,27%的企业反映要求简化贷款手续。不少小企业反映银行评级授信不及时,有时要到下半年才审批下来,影响企业年初制订年度生产计划,贷款申报审批时间太长,跟不上企业“以销定产”订单式生产需求,特别是临时性资金需求。

二、县域小企业信贷业务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

目前,江西省银行业对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各行都有不同的基本作法。据了解,工行对企业放贷的条件中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以上,信用等级为a+以上;建行对于额度在300万元以下的贷款完全列入不予考虑范围,并对该指标以下的存量部分限期退出;中行对小企业有严格的限制;农发行对小企业发放贷款,业务范围受到了限制,对二级分行只授权200万元以下的以贷引存的农业类项目;国开行主要是利用政策与政府打包贷款。因此,多数小企业资金需求仍处在“吃不饱”、“融资难”的状态。

(一)小企业先天不足制约了银行信贷业务开展。与大企业相比,小企业资产规模小,自有资本不足,大多为传统行业和劳动密集性企业,科技含量低,组织结构多为传统家族式、夫妻式,企业财务管理不规范,经营随意性大,业务稳定性较弱,发展后劲受限,经营风险较高,直接融资渠道十分有限,融资过分依赖银行,增大了银行风险。由此,银行对开展小企业信贷业务一直有“几难”:

1.信贷准入条件把握难。如何掌握信贷准入条件始终是支持小 企业 发展 面临的难点问题。如果信贷准入条件过低,一大批高风险的小企业将会趁机进入,难免重蹈客户层次“低、小、散、差”的覆辙;如条件过高,又会把一些真正有发展潜力的优质小企业客户挡在门外。

2.资信等级评定难。由于小企业普遍规模小,存在多套账的情况,信息不对称,数据的真实性难以判定分析,调查中企业的业主、合伙人、主要股东对个人账户、储蓄存折的发生额大都不愿提供,或有负债情况只能通过第三方收集,抵(质)押物价值、变现能力非专业人员不易判定等,由此测算的信用等级难以真正反映小企业的实际财务和经营状况,结果也缺乏可比性。

3.提供足额有效担保难。担保难是制约银行开展小企业信贷业务的关键因素。一是担保一般以不动产抵押为首选,这是防范风险、保证信贷资产安全的有力举措。但小企业又有其特殊性,许多小企业因为自身规模小、资本积累少,地点一般在 农村 或者乡镇,一旦贷款出现风险,可抵押的不动产变现值低。二是对政府部门推动成立的信用担保机构,一般资金实力较弱,且资金来自多方(财政、社会、民间等)比较复杂,对外担保金额过大,担保能力不足,且监管缺位,隐含一定的风险。三是《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不够广泛,有的也不明确,实际操作中很难执行,导致银行在动产抵押、专利权质押等方面的尝试还不多,可供选择的余地非常有限。四是目前各地为小企业贷款办理贷款抵押的登记、评估、公证等收费标准不统一,据统计,综合收费率一般在贷款金额的1%左右,个别地区超过2%,而小企业贷款普遍具有期限短、金额小、频率高的特点,如果中介机构收费过高,必然会影响小企业办理贷款抵押的积极性。小企业同其他类型企业一样,信誉、经营效益和必要的担保条件不解决,单纯强调银行贷款是不现实的。

(二)农行经营现状存在影响小企业信贷业务的不利因素。由于 历史 原因,农行小企业信贷客户多,不良贷款占比高,风险管理难度大,因此,在信贷制度不断完善、风险意识进一步增强、经营机构转型过程中,发展县域小企业信贷业务与提升经营层次、改善经营状况存在一些矛盾。

1.小企业贷款缺乏规模 经济 效应。在现行贷款管理体制下,农行对小企业也基本采取与大企业相同的业务流程,由于科技支撑能力相对较弱,不少资料还要依靠人工传递,审批环节、审批层次、管理成本与小企业的信用额度不相匹配,相比之下,银行对小企业贷款的单位成本远高于大企业。在市场原则驱动下,银行理所当然地愿意向大企业而不是小企业贷款。

2. 金融 产品满足不了小企业发展需求。由于受准入条件、人员素质、开发能力等因素的制约,还缺少更加丰富的个性化产品,难以充分满足小企业日益多样化的金融需求变化。

3.历史的教训使农行不敢轻易涉足小企业信贷业务。建行以来,农行主要的服务对象实际上就是中小企业,而出现的不良贷款相当程度上就是小企业贷款,尤其是乡镇企业、村办企业,大部分已经形成不良。农行为县域经济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同时,自身付出了重大代价,因此,被迫在较长的时期内,信贷市场逐步向中心城区市场转移,对县域农村市场收缩和县级支行信贷转授权收紧,加上金融生态环境的不协调和尽职免责制度的不完善,也一定程度制约了县域小企业信贷业务发展。

(三)国家金融相关政策制度还不完善。这主要表现在需要政府制定的金融政策, 会计 制度、审计制度,合同可执行的 法律 框架司法制度,财税政策等等。如银监会下发的《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中提出要在监管资本要求方面对中小企业贷款给予优惠,但未见相应的地方对支持小企业发展的政策调整,对银行发放小企业贷款的激励仍显不足。又如现行财税政策也对小企业贷款业务发展存在诸多阻碍。一是目前多数地区税务部门对银行无法追偿的坏账,只认可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件,但部分小企业贷款在起诉、执行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有时甚至超过起诉标的额,诉讼成本过高致使银行不愿起诉而无法取得相关法律文件;二是财政部规定的证明信贷资产已损失的要件过多,小企业贷款往往涉及 自然 人,实际上难以收集或收集成本过高,导致核销成本上升;三是贷款损失准备征税问题,按照财政部的规定,贷款损失准备可计入当期损益,但税务总局仍执行其[2002]4号文的规定,即金融企业纳税每年只有占金融企业资产1%的准备可以税前列支,超过部分就要征收33%的所得税。而小企业贷款的风险和损失情况都高于大中型企业贷款,这种税务处理方式势必使银行缺乏足够动力去拓展小企业贷款业务。

三、支持县域小企业发展是农行的必然选择

我们认为,在现实县域经济发展状态下,小企业已经成为推动新农村建设、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和稳定就业的重要生力军。作为农业银行在不“改姓”的情况下,支持县域小企业发展是自身加快经营战略转型,优化经营结构,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是发挥农行县域商业金融主渠道作用的必然选择。

(一)利率市场化趋势加速了银行支持小企业发展的趋势。随着我国政府对加入wto承诺的逐步兑现,我国利率市场化加速推进、直接融资迅猛发展和对外资银行全面开放的情况下,从国内金融市场和银行业发展趋势看,资本市场才是大企业的主融资渠道,大型企业通过金融市场融资“脱媒”之后,银行需要转而开拓中小企业融资市场,中小企业融资代表了未来银行信贷业务的发展趋势。一是随着银行业竞争的日益加剧和利率市场化步伐的加快,大企业客户在融资谈判中的讨价还价能力愈发增强。在目前的市场条件下,商业银行也不得不采用价格手段进行竞争。从实际情况来看,大多数商业银行对大客户的贷款利率普遍采取了下浮策略。根据央行最新公布的报告,2005年第4季度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对大型企业下浮利率贷款比例为58.91%,股份制商业银行对大型企业利率下浮比例为64.93%。二是商业银行客户结构和业务结构面临较大风险。从目前情况看,多数商业银行的客户结构和业务结构具有以下特点:大客户数量占比少,但业务量占比高;中小企业数量占比高,但业务量占比小。按照欧美成熟市场的经验,一旦利率彻底市场化,随着直接融资渠道的发展和各种金融工具创新,加之非理性的竞争,毫无疑问,商业银行将面临大企业客户迅速流失的风险。从国外优秀同业的经验来看,中小企业客户能够带来丰厚的利润,是商业银行价值创造的重要源泉。

(二)农行在县域经济发展中具有传统优势。一直以来,农行相对其它国有大银行来说,拥有全国最多的物理网点、最多的客户服务人员、最大的 电子 化 网络 和最广泛的客户群体,一直都担负着县域商业金融的主渠道作用,在小企业金融市场上的具有传统优势,如开发培育了一批忠诚度较高的小企业客户,培养了一支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小企业信贷专业队伍,形成了许多行之有效的经营政策,开发了一些特色、适用产品等。相对于地方性金融机构来说,有遍及全国的网点和网络以及“连接城乡”的整体优势。江西省农行依托总行总体部署和整体优势,为县域小企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江西农行虽然近几年撤并了大量的低效农村网点,但相对于其它国有商业银行来讲,69.8%的机构、57%的人员仍处于县域,在经济活跃的集镇有一大批高产网点。据调查统计:至2006年9月末,江西农行共支持小企业客户20552户,小企业贷款余额201.29万元,占全行人民币各项贷款的36.86%。占全行法人贷款余额的40.28%。

(三)发展县域小企业信贷业务符合农行未来发展市场定位。 现代 化、 工业 化、城乡一体化没有县域的发展是不可能实现的。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了今后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和行动纲领,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据有关部门测算,在未来15年内,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资金缺口将在13600亿元至43200亿元之间,所以说农村金融大有可为,有巨大的增长空间和发展潜力。县域金融是农业银行下一步改革发展的重点,农行要充分发挥在县域商业金融中的主渠道作用,以县域为基础,城乡联动,农工商综合经营,积极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而县域经济的支撑点是县域中小企业,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不但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切入点,也是农行县级支行走出经营困境、寻求发展机遇的良好契机。各级行要在经营战略转型中,准确把握当地区域经济发展趋势、社会信用环境和客户资源,进一步细分市场、细分客户,大力拓展和培育一批优质中小企业客户群体,寻求新的业务增长点。

四、建立和完善小 企业 信贷业务的建议

小企业一直是农行的客户基础,小企业信贷是农行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自银监会下发《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指导意见》以来,江西农行按照总行的要求成立了小企业业务处,落实了专职信贷人员,并制定了小企业信贷实施细则,同时组织人员开展了对全省小企业贷款情况和新 农村 建设情况的调研,对进一步促进小企业 发展 提出了要求。今后,农行要认真 总结 过去小企业信贷业务发展中的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深入研究当前小企业信贷业务发展过程中的行业特征、区域特征、客户群体特征,全面思考、研判小企业信贷业务的发展趋势,牢固树立 现代 商业银行的经营理念,增强发展小企业信贷业务的紧迫感和竞争意识,力争在县域业务发展中更好更快地提高效益增长点。

(一)进一步提高对小企业信贷业务的认识,推动创新。小企业问题不是个新问题,小企业信贷业务是农行的一项传统业务,是全行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小企业的快速发展,不仅已成为地区 经济 加快发展的亮点和重要的战略制高点,也日益成为银行业加快发展的新增长点和重要的战略制胜点,因此要进一步消除对小企业的顾虑,充分认识小企业的市场价值,坚持与时俱进,以 科学 的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现代商业银行的经营思想来发展县域业务。加强对小企业信贷业务管理和改善对小企业 金融 服务,逐步调整和改善信贷资产结构。把国家、社会支持小企业发展的要求和商业银行的经营理念、目标、方式有机地结合起来,全面提升农行在小企业信贷市场的竞争力,更好地发挥农业银行业务经营和服务社会的双重职能。

(二)正确认识县域经济发展与当地农行业务发展关系。对县级支行信贷业务实施分类授权、穿透式管理,加大对重点县支行的内部资源倾斜,进一步完善和推动支行转型。通过缩短办贷链条,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贷效率,更好地把握信贷客户的准入标准和风险程度,更科学地作出信贷决策,提升县域业务的营销效率和营销质量,从而更好地支持县域市场的优质成长型小企业客户,提高县级支行新的业务和效益增长点,增强经营规模大、管理水平高、业绩突出的县支行经营活力。

(三)完善小企业资信等级评定方法,择优支持具有成长性、未来发展预期良好的小企业。小企业数量众多,门类繁杂,必须充分把握经济发展趋势、社会信用环境和客户资源,细分市场,细分客户,进一步完善与小企业特点相适应的统一信用评价体系。要根据小企业经营状况、担保方式、与农行建立业务合作关系的情况等,将企业分成不同类型,分别设置评价指标和计分方法,实施分类管理,使信用等级能合理反映小企业的实际资信和偿债能力。对小企业客户,必须突出重点,择优支持和营销那些产权清晰、股权稳定、管理科学、优势明显、竞争力强、信誉度高、自身积累相对较好、具备一定发展潜力的小企业客户,为客户结构调整和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银行企业信贷工作总结篇8

小企业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经营不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信息不透明,以及贷款的抵押担保难以落实等,是小企业贷款难的主要原因。为解决小企业贷款难问题,各地各级政府作了很多努力,诸如组建担保公司、财政补贴和奖励等。这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部分小企业的融资困难,但不可能通过担保或补贴来满足大多数小企业的融资需求,也无法从根本上持续性地解决这一问题。尽管浙江的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处于全国的领先地位,但从2001年开始,担保公司累计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的担保总额仅为315亿元,这对于浙江70多万家中小企业来说,可谓是杯水车薪。因此,要大规模、可持续地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必须用新理念、新机制和新技术,走商业化的道路。从国际上的成功经验来看,大规模、可持续地解决小企业贷款难问题,只能是按照市场原则走商业化的道路。

按市场化原则推进小企业贷款的商业可持续发展,完全不同于政策性的小企业贷款业务。商业可持续性是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的基本原则,也是这类贷款的生命力所在。商业可持续性的主体是银行财务的可持续性。因此,各银行要充分利用贷款利率已基本放开的市场环境,引入贷款利率的风险定价机制。要根据小企业贷款的风险水平、筹资成本、管理成本、收益目标以及当地利率市场水平等探索进行利率风险定价,对不同借款人实行差别利率,促进小企业贷款的可持续发展。

浙江的实践

近年来特别是2005年4月份银监会召开“微小企业融资国际研讨会”和7月份下发《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以来,浙江不少银行机构逐渐认识到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的重要性,相继加大了市场开拓力度,并从防范自身风险、调整资产结构,着眼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结合小企业特点,积极推进制度和产品创新,在市场定位、授信管理、信用评级、贷款产品设计、担保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经营观念开始发生转变。2005年以来,浙江银行机构对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长期以来将小企业贷款列为高风险业务的固有观念有了转变,已经认识到推进小企业贷款业务是浙江银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是小企业和银行实现互动共赢的需要。大家认识到,浙江小企业特别是微小企业数量众多,发展潜力巨大,小企业贷款将成为银行机构新的业务增长点。

建立了单独的组织框架,充实了信贷人员。工行省分行和二级分行均组建了中小企业金融业务部,在支行设立了小企业信贷中心或服务中心,充实了小企业客户经理队伍。农行在浙江落实了小企业信贷专业部门,充实了小企业信贷人员。目前泰隆城信社的小企业客户经理有130名,占员工总数的43.2%;台州市商业银行的客户经理也占到全行员工1/3左右,平均每位客户经理管理200个左右的有效客户。

采取了贷款利率上浮措施以弥补增加的成本。目前各银行充分利用贷款利率上限已开放的政策,对小企业贷款灵活采取了各种差别利率。如泰隆城信社根据客户的存贷款积数比、综合信用状况、市场竞争、民间利率水平等,将贷款利率细分为29个档次,实行差别浮动,如2005年测算的贷款目标保本利率为3.796‰,贷款利率上限为法定利率的2.3倍。目前工行浙江省分行已开始对利率风险定价办法进行研究,根据资金成本、营运成本、风险成本、税赋成本和目标收益率,结合市场竞争和客户谈判能力,着手设计综合定价模式,将由目前差别利率管理向风险定价方式过渡。

积极探索差别授权管理。国有商业银行主要根据授信对象与业务本身的风险程度、区域经济与机构管理能力进行差别授权,对部分经济较为发达的县级支行扩大了授权。工行还采取考试方式确定县级支行行长的授权大小,但规定行长外出不得转授权。而有的小银行已根据贷款审批者的个人能力探索差别授权,如同为台州市商业银行的支行行长,有的权限只有20万元,有的却有250万元。

对贷款流程进行了改造。部分银行根据小企业贷款“短、频、快”的特点,适当简化了贷款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农行浙江省分行规定小企业贷款的额度确定与贷款发放审批可以合并进行,无需按照先批额度、后批贷款的程序进行;允许县级支行可以按照部门审贷分离原则办理此类业务,可不经贷审会审议;二级支行发放小企业小额短期信贷业务,可采取有效审贷岗位分离的方式办理业务,不要求实行审、贷部门分离,从而大大提高了贷款效率。工行浙江省分行对小企业信贷操作流程进行整合,实现了评级、授信和审批三合一,大幅简化审批手续,并下放了贷款审批权,二级分行的审批权限由单笔1000万元增加到3000万元,并允许二级分行将此权限全额转授给省分行确定的13家重点县市支行。

贷款产品创新活跃。为解决小企业抵押担保难问题,各银行推出了不少新的融资服务产品。如工行推出应收账款融资、循环贷款、整贷零偿贷款、存货融资等产品;广发行推出了动产质押贷款、仓单质押贷款、商标质押贷款和保理业务。各银行还推出了以个人为贷款主体的生产经营性贷款,如农行的个人生产经营性贷款、中行的个人投资经营贷款、工行的微型企业贷款、建行的个人助业贷款等。萧山农村合作银行通过加强与镇街政府合作,利用会员制的非营利担保服务公司的担保,积极扩大小企业贷款对象。

开始重视专门的激励约束建设。如工行制订了小企业信贷业务专项考核办法,专门拿出1000万元,用于奖励小企业信贷业务,还适度调高小企业信贷业务的风险偏好,将小企业贷款资产质量控制要求从原来每家支行资产质量预警线0.5%、控制线1%,调整为二级分行不良率控制线为2%、各支行控制线为3%,基层行开拓小企业贷款业务增加了3倍空间。泰隆城信社还建立了个人薪酬激励办法,规定小企业信贷人员的收入以绩效工资为主,与业绩相挂钩、上不封顶;同一级别不同业绩的信贷工作人员,年收入差距达几倍甚至几十倍。

从实践看,目前浙江按市场化原则推进小企业贷款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浙江小企业贷款规模有较快的增长。据统计,至2005年9月末,浙江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对小企业的表内外授信总额达3719亿元,贷款余额2918亿元,分别比年初增加468亿元和312亿元,分别增长14%和12%;不良贷款余额142亿元,比年初减少12亿元,不良贷款比例为4.89%,比年初下降1.08个百分点。

二是小企业贷款在个案上实现了商业可持续发展。至2005年9月末,以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台州市商业银行和泰隆城信社,按五级分类的贷款不良率分别仅为2.1%和1.49%,前三季度分别实现利润1.65亿元和5300万元。此外,温岭和萧山农村合作银行的小企业贷款也实现了商业可持续发展,如温岭农村合作银行五级分类的不良贷款率也仅为2.41%。

三是各银行加大了推进工作力度。如农行已确定把小企业作为主要的贷款拓展市场,决定在温州试点的基础上,扩大到浙江36家支行,并准备明年扩大到浙江所有支行;同时将小企业贷款的金额从200万元扩大到500万元,并进一步下放小企业贷款的审批权限。

积极探索“六项机制”建设

虽然浙江银行业在以新理念、新机制推进小企业贷款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距离小企业贷款商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还有不少差距。有的银行机构对开展小企业贷款的理念还没有真正统一到商业可持续发展上来,有的银行机构仍未跳出抵押、担保、政府的风险补偿、上级行的授权和客观环境的限制等思维框框的束缚,有的银行机构在经营上存在着严重的短期行为,缺乏系统开发小企业贷款的市场战略。因此,还需进一步更新理念,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大力推进小企业贷款的商业可持续发展。

贷款利率的风险定价机制。小企业贷款有一定的风险。银行实行风险定价,需根据风险程度确定相应的利率,以较高的利差弥补小企业贷款的业务成本和较高的违约率。各银行需要根据小企业贷款的风险水平、筹资成本、管理成本、贷款目标收益率、资本回报率及当地的市场利率、民间借贷利率等综合因素,自主确定小企业贷款的利率浮动幅度,并根据不同小企业的风险程度实行差别利率,浮动管理。

完善分账核算机制。小企业贷款具有自身的风险与收益特性,在风险管理上与财务核算上均不同于公司贷款业务。银行需要对小企业贷款业务进行独立的成本和利润核算,独立考察小企业贷款业务的经营管理业绩。银行要根据实际业绩的考核情况,定期对小企业贷款业务进行回溯分析,评价小企业贷款定价策略和管理环节上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不断完善小企业贷款业务的核算、考核体系。

完善差别授权管理,建立高效的小企业贷款审批机制。银行需要根据不同小企业客户群体的风险程度、信贷规模和业务量大小、还贷的信用记录及小企业所处区域经济环境,结合各级银行机构经营管理人员的信贷工作年限、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准、经营管理水平、风险控制能力、授权制度执行情况和工作责任心等,实行差别授权。要从改进贷款流程入手,精简不必要的审批程序,减少审批层级,提高审批效率,落实风险管理措施。

健全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银行需要重新构建不同于传统贷款管理要求的激励约束机制,制定专门的小企业贷款业绩考核和奖惩机制,合理设计激励约束指标,完善约束纠偏机制,使小企业信贷人员的收入水平、职级晋升等个人利益能与其业绩紧密联系。要研究制订风险防范与正向激励并重的业绩考核评价办法,严格区分工作失误与失职,建立不同的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小企业信贷人员工作的积极性。

银行企业信贷工作总结篇9

开展“完善小企业金融服务,推进小企业贷款工作”系列活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银监会建设“六项机制”的要求,按照浙江银监局确定的“抓两头、带中间”的推进工作思路,努力完善小企业金融服务,加大对小企业的有效信贷投入,实现银行、企业和地方经济共赢。

二、活动内容和目标

通过对小企业经营及融资状况的进一步调查,掌握小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及问题;督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完善刘明康主席提出的“六项机制”,即“利率的风险定价机制;相对独立的考核、核算机制;高效的贷款审批机制;激励约束机制;专业化的人员培训机制;违约信息通报机制。”从而认真开展小企业信贷制度的有效安排,积极推进小企业贷款工作,寻找新的信贷增长点,实现银监会提出的小企业贷款商业可持续发展目标;推动小企业金融服务从政府扶持型向商业化模式的转变。

三、活动范围及组织

活动范围为整个*市辖区。活动由*银监分局牵头,市级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市银行业协会、各县(市)监管办事处配合。邀请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市经贸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工商局、市工商联、市中小企业担保中心及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为协办单位。为了加强领导,保障该项活动的有效开展,成立“完善小企业金融服务,推进小企业贷款工作”领导小组,由*银监分局各业务科室、各县(市)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及银行业协会负责人组成,由*银监分局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

四、活动时间及安排

本次活动时间为2005年11月---20*年12月,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调研准备阶段(2005年11月--20*年1月):

1、向政府分管领导汇报本次活动的目的、内容和意义,达成共识,取得支持。

2、向300家小企业发出调查问卷,摸清小企业资金需求及融资状况。

3、召开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参加的联席会议,结合浙江省小企业贷款推进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确定活动方案。

4、在*政府网上开辟“完善小企业金融服务,推进小企业贷款工作”论坛。

(二)组织实施阶段(20*年1--8月):

1、召开“完善小企业金融服务,推进小企业贷款工作”动员会。

2、召开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小企业代表参加的推进小企业贷款座谈会,沟通情况,达成增加信贷有效投入,支持小企业发展的共识。

3、举办一次以“六项机制”为主要内容的讲座。

4、按照“六项机制”的要求,各国有商业银行及股份制商业银行根据上级行支持推进小企业贷款的各项政策,结合本行实际,提出贯彻意见;各银行业法人机构,制定本行的支持推进小企业贷款的政策措施。上述“意见”和“措施”制定后及时上报*银监分局。

5、召开异地银行业金融机构座谈会,探讨异地银行业如何与本地银行机构形成合力,共谋支持*小企业发展的良策。

6、与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及市政府有关部门联合发文《关于完善小企业金融服务推进小企业贷款工作的若干意见》。

7、城市商业银行选择一家支行;农村信用社选择两家县(市、区)联社或合作银行,按照银监会《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的要求,开展小企业贷款试点。并以点带面地在全辖推广。

8、由银行业协会牵头建立“小企业违约信息通报制度”。

9、银监分局开展银行机构小企业信贷政策执行情况调研,外出学习考察,并组织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召开“完善小企业金融服务,推进小企业贷款工作”理论研讨会。

(三)检查整改阶段(20*年9--10月份):

1、布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落实“完善小企业金融服务,推进小企业贷款工作”各项工作进行自查。国有商业银行及股份制商业银行重点自查上级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法人机构重点自查本行制订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

2、*银监分局各监管科室及各县(市)监管办事处组织若干小组,对所监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就“完善小企业金融服务,推进小企业贷款工作”的组织制度、创新工作及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3、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银监分局检查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四)总结表彰阶段(20*年10--12月份):

1、评选“完善小企业金融服务,推进小企业贷款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客户经理。由小企业投票评定。

2、评选优秀守信客户。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推荐,*银监分局和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市经贸委、财政局、统计局、银行业协会等有关部门共同审定。

3、各银行机构总结活动经验,明确今后努力方向,探索完善小企业金融服务、建立担保体系、统一信用评级等推进小企业贷款工作的长效机制。

4、召开总结表彰大会。

五、工作要求

银行企业信贷工作总结篇10

近一个时期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能源原材料价格上涨、劳动力成本上升、节能环保要求提高、出口退税和加工贸易政策调整以及人民币汇率升值等多因素的影响,我国一些出口依存度高、劳动密集型的下游中小企业盈利大幅下滑。在经营形势日益困难的情况下,我国小企业资金供需矛盾突出,融资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小企业发展的主要瓶颈。具体说来,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小企业融资渠道狭窄。目前,我国小企业难以通过资本市场和私募股权公开筹集资金,资金来源上只有依靠银行贷款。但是,中小企业又因资信等级低,缺乏抵押资产,且贷款金额小、频率高、时间急,难以从银行获得贷款。二是政府政策的支持力度不够。美国、英国和日本等主要发达市场经济国家,有较完善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建立了涉及政策性银行、担保机构、风险投资基金和资本市场的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体系。而目前我国尚没有专门的中小企业政策性银行,也缺乏规范运作的政策性担保机构和风险投资机构,政策扶持力度不够。三是社会征信体系缺乏。由于社会征信体系的缺乏,很大一部分小企业虽然具有先进的技术、很好的发展前景,但商业银行对此缺乏了解,致使很大一批财务制度健全、发展状况和信用记录良好的小企业难以获得贷款。

由此可见,我国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复杂性是与我国金融体制改革、金融市场发展、社会诚信建设等重大问题联系在一起的。因此,要根治这一难题并由此促进小企业健康、快速发展,就必须要在国际经验与具体国情结合上下功夫,寻找可行的突破口,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

促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政策安排

鉴于我国以银行为绝对主导的现行金融格局,改进和完善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重任在相当长时期内将主要落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监管部门肩上。从2005年开始,我国银行监管部门就促进银行改善对小企业的金融服务进行了一系列的安排和部署,并不断加强与中央有关部委和地方政府的沟通与合作,使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

制度创新

我国银行监管部门根据研究小企业贷款与银行传统贷款业务在监管原理和方法上的区别,致力于建立差别化的小企业授信业务监管政策,推出了六大方面的制度创新,初步形成了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监管体系:第一,完善开展小企业授信业务的指导性文件。了《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鼓励银行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重点从小企业授信体制机制、经营管理、业务流程、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产品和担保等方面进行大胆创新和尝试。

第二,建立小企业贷款不良资产问责和免责制度。了《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尽职指引(试行)》,引导商业银行规范授信管理和流程,明确尽职工作的最低要求,严格控制道德风险。同时,通过有条件免责方式,消除银行和信贷人员的顾虑。

第三,改进小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了《建立小企业贷款违约信息通报机制的指导意见》,建立了小企业授信业务统计制度和违约信息共享机制,为银行更好地规避信贷风险提供良好的信息支持。

第四,制定了一个比较切合实际的小企业授信划分标准。重点引导银行改善对“授信总额500万元以下,资产总额1000万元以下,销售额3000万元以下”的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提高各项小企业金融服务政策和工作的针对性。

第五,制定专门的小企业贷款的风险分类标准。规定凡是对小企业贷款实行分账考核的银行,可以按照贷款逾期天数与担保方式相结合的矩阵对小企业贷款进行风险分类,准确度量小企业授信的风险,降低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业务的成本。

第六,在市场准入和机构布局上对小企业授信业务的领先银行实行鼓励和优惠政策,进一步调动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政策引导

针对当前和今后较长时期内小企业经营所面临的困难,银行监管部门密集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调整信贷结构。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有保有压、区别对待”的方针,增强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大信贷结构调整力度,改善资产期限的配置结构,并坚持总量微调和结构优化相结合,确保新增信贷总量用于改善信贷结构,真正用于加大对小企业的信贷投入。一是要单列规模,单独考核。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小企业信贷投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的原则,单独安排小企业的新增贷款规模,单独考核。二是要单列客户名单,单独管理,单独统计。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把握好宏观调控的重点、节奏和力度,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将符合产业政策、环保政策,以及有市场、有技术、有发展前景的小企业作为重点支持对象。三是要单独定价,合理浮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防范风险的同时支持小企业可持续发展,在提高自身效益的同时履行好社会责任,对小企业贷款利率在风险定价的基础上合理浮动。

增强对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功能。督促各大中型银行推进小企业授信事业部制,抓好长效机制建设。地方性商业银行机构要结合自身特点致力于县域和社区金融服务,充分运用所增加的信贷资源加大对当地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在民营经济相对活跃、民间资本雄厚、金融需求旺盛的地区,允许银行业金融机构适当增设机构网点。

大力推动金融创新。推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小企业贷款担保抵押方式,发展信托融资、租赁融资、债券融资和以信托、租赁为基础的理财产品,逐步推进小企业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并创新小企业贸易融资手段,探索非信用证项下贸易融资,将银行融资与保险公司的信用保险紧密结合,为小企业融资、理财提供辅导和咨询服务。

科学考核和及时处置小企业不良贷款。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坚持风险覆盖和可持续原则,减少金融交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道德风险。采用先进技术对小企业贷款进行风险分类,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合理制定小企业不良贷款控制指标。按照新的金融企业呆坏账核销管理办法,对小企业贷款损失依法及时核销。

转变工作作风。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深入小企业做调查研究,做到贴近业务,贴近客户,贴近市场。要从银行自身发展战略、市场定位出发,培养一批优秀的小企业作为将来忠实的优质客户群体。

优化小企业金融服务政策仍待完善

尽管当前我国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在监管政策、体制机制、外部环境等几个方面取得重要进展,但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比,距离根治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还差较远。因此,以银行监管部门为首的政府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增强做好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从更加宽广、更加长远的视野来做好小企业授信工作体制机制建设,使小企业金融服务迈上新的台阶。为此,有关部门应立即或尽快采取如下十二项措施继续加大力度推进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

第一,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基本面比较好、信用记录较好、有竞争力、有市场也有订单但暂时出现经营困难或财务困难的小企业给予信贷支持。全面清理银行信贷政策、法规、办法和指引,根据当前特殊时期需要,对《贷款通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作适当调整。

第二,以下发《关于银行建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的指导意见》为契机,指导和督促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按要求设立小企业信贷专营服务机构,实行对小企业不良贷款、信贷综合成本等单独考核,形成有特色的激励约束机制,并提高专业队伍培训的能力。进一步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尤其是大型银行认真落实小企业金融服务“六项机制”,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发挥专业化经营优势,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加大对小企业信贷支持力度。

第三,落实对中小企业担保、贴息等扶持政策,鼓励地方政府通过资本注入、风险补偿等多种方式增加对信用担保公司的支持。设立包括中央、地方财政出资和企业联合组建在内的多层次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提高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贷款所占比重。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

第四,完善中小企业板市场各项制度,适时推出创业板市场,逐步形成各层次市场间有机联系的股票市场体系。支持有条件的小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开展兼并重组,加大对上市公司行业整合和产业升级的支持力度,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环节,提升市场效率,不断提高上市公司竞争力。加快建设场外股权交易市场,为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提供平台。

第五,扩大债券发行规模,大力发展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稳步发展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加快中小企业短期融资券试点。

第六,加强对社会资金支持小企业发展的鼓励和引导。按照《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鼓励创业投资机构增加对中小企业投资的规定,落实和完善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七,创新信用风险管理工具。在进一步规范信贷资产重组、转让市场发展的基础上,允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试点发展以中小企业贷款、涉农贷款、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贷款等为标的资产的信用风险管理工具,适度分散信贷风险。

第八,加快征信体系建设,继续推动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为中小企业融资创造便利条件。

第九,放宽商业银行呆账尤其是中小企业等小额贷款的呆账核销条件,简化税务部门审核商业银行呆账核销的手续和程序,促进商业银行适时化解不良资产,防止信贷收缩。小企业贷款实施税前全额拨备损失准备金。允许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账销、案存、权在”的原则,自主核销贷款额在500万元以下的小企业贷款损失。同时授权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贷款进行重组和减免。

第十,支持地方政府对地方商业银行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的增量部分给予适当奖励,以鼓励地方商业银行向中小企业增加信贷投放。

第十一,研究将增值税适用范围扩大到服务业,企业以融资租赁方式引入设备资产,可与自行购置或贷款购买享受同样的税收政策,以促进金融租赁公司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

银行企业信贷工作总结篇11

(一)金融支持盐湖资源开发的现状

随着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的政策支持和“十一五”规划纲要的实施,格尔木金融机构积极支持钾肥生产企业,金融服务明显增强,有力地推动了格尔木市钾肥企业的快速发展,察尔汗盐湖钾肥资源优势迅速转变为发展优势,焕发出前所未有的蓬勃生机。2012年12月末,各项贷款余额226.27亿元,其中盐湖资源开发贷款185.1亿元,占全部贷款的81.8%;按取得贷款的企业分布统计,盐湖工业股份及其下属公司贷款余额125.84亿元,占比55.61%,藏格钾肥有限公司贷款余额23亿元,占比10.16%,两家公司合计贷款余额148.84亿元,占比65.78%(如表1)。从表1数据可知,“十一五”规划纲要实施以来,8年间,格尔木金融机构加大了对盐湖资源开发的投放力度,累计投放460.55亿元支持盐湖资源开发利用,信贷累计投放年均增长73.4%。

(二)金融支持盐湖资源开发的特点

1.适时调整经营战略,信贷支持密切结合盐湖资源开发进程,积极挖掘和培育新的营销重点。“十五”期间金融机构累计放款9.77亿元支持百万吨钾肥综合利用、青海中信联宇15万吨硫酸钾镁肥、3.5万吨碳酸锂和5万吨硼酸等项目的建设。“十一五”时期金融机构加大对盐湖资源开发的支持力度,并通过加强经营管理,改善贷款营销,调整信贷结构,降低不良贷款,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总分行给予一定倾斜的授权授信政策,制定信贷营销策略,积极挖掘和培育新的增长点,人民银行有效发挥职能作用,会同政府有关部门积极促进银企对接,引导和支持各金融机构对主动介入并积极支持盐湖资源开发重点项目的建设。自2008年以来,累计放款207.25亿元。2011年,市委、市政府确定了“十二五”末力争全市工业总产值达到1100亿元以上,工业总产值达到450亿元的目标,盐湖资源以钾资源开发为核心,依托盐湖集团、中信国安、青海锂业、藏格钾肥等骨干企业,建成百万吨钾肥综合利用、10万吨ADC发泡剂、金属镁一体化等重点项目,致力打造盐湖化工产业群,全面提升格尔木盐湖工业的综合实力。金融机构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加大对盐湖资源开发的支持力度,两年来累计放款243.53亿元支持盐湖资源开发建设,超过了前6年累计放款的总和。2.金融信贷支持盐湖资源支柱企业、产业优势明显,盐湖资源开发进程加快,金融贷款、存贷比例逐年提高,资金“凹”地效应凸显。盐湖化工、水力发电、有色金属矿产资源开采是格尔木市的三大支柱产业,盐化工业在同等产业和产品中占据主导地位,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发展空间。柴达木盆地的盐湖资源已探明储量中氯化钾、氯化钠、氯化镁、天青石、氯化锂、硫酸钠均居全国第一位。金融信贷支持支柱企业、产业也呈现出增速的趋势。据统计盐湖集团、中信国安、藏格钾肥等骨干企业占有盐湖资源开发信贷投入的90%以上,百万吨钾肥及百万吨钾肥综合利用、金属镁一体化等重点项目占2005年以来信贷投入的80%以上。同时,依托盐湖资源开发进程,格尔木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也呈现逐年大幅上升的趋势,各项贷款余额从2005年的31.57亿元猛增到2012年的226.27亿元,平均增长率达到32.49%;存贷比例从2005年的50.56%增至2012年的130.52%,增加了79.96个百分点,省内资金通过银行内部调剂,逐步向格尔木地区集中,资金“凹”地效应凸显。各项贷款增速高于全省金融机构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正是由于信贷资金的推动,使盐湖资源开发支柱产业有了新突破。3.在风险可控的原则下,金融机构信贷资金从独立放贷,重点支持向银团贷款模式转变。根据盐湖资源开发建设周期长,资金需求大的特点,金融机构运用银团贷款等方式集中支持盐湖资源开发项目建设。提升了优势产业的整体竞争力。工行、中行、深圳招商银行组织14.21亿元银团贷款支持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100万吨钾肥利用项目一期工程;工行、建行、国开行组织24亿元银团贷款支持100万吨钾肥利用项目二期工程;由工行牵头组织资金139亿元银团贷款支持百万吨钾肥综合利用三期工程即金属镁一体化项目,此项目计划投资600亿元,建设中的首批资金已到位;中行、国开行、青海银行组织7亿元资金支持青海盐湖海虹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ADC发泡剂项目。随着盐湖资源的开发利用,各金融机构发挥信贷资金的推动作用,积极筹措资金支持盐湖资源开发建设。

二、金融支持盐湖资源开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贷款集中问题突出,信贷资源配给不合理

按产业结构分析,自2005年以来,格尔木金融机构向第一产业投放的贷款余额0.54亿元,第二产业218.96亿元,第三产业6.77亿元,比重2.02:96.97:3.01;按贷款类型分析,盐湖资源开发贷款185.1亿元,电力生产、供应贷款6.94亿元,个人贷款4.54亿元,其他贷款29.69亿元,比重81.8∶3.07∶2∶13.13;按投向分析盐湖工业股份及其下属公司贷款125.84亿元,藏格钾肥有限公司贷款余额23亿元,两家公司合计贷款余额148.84亿元,占比65.78%。信贷资源的高度集中、信贷资源的配给不符合政府提出的以现代农牧业为基础,盐湖化工、油气化工、金属选冶三大支柱产业为核心,新材料、新能源、装配制造业为补充,特色轻工业、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新型产业结构的目标要求。同时,多家银行信贷资金集中于大型骨干企业,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某些行业和企业的非理性扩张,降低全社会资金使用效率,导致银行风险的集中,加大了金融机构间激烈竞争。

(二)盐湖资源开发周期长,导致金融机构中长期贷款比例过高

金融机构贷款绝大部分投向盐湖资源开发,近年来,各金融机构中长期贷款比例均达到70%以上,随着盐湖产业的形成,产业链不断延长,时间越长,可变因素也越多,由于商业银行信贷人员受知识水平和分析能力的限制,无法对长期经营目标做出准确判断。上级行又难以准确地了解和掌握企业的各项变化情况,导致贷后风险增加。

(三)金融信贷大量投放盐湖资源开发大、中型企业,进一步加剧了小微企业贷款难的问题

2012年格尔木金融机构累计发放企业贷款148.77亿元,其中145.36亿元投向盐湖资源开发项目,占比97.7%。按照大、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大、中、小、微型企业分别获得信贷支持73.2亿元、59.45亿元、15.66亿元、0.46亿元,比重49.2∶39.96∶10.53∶0.31,小、微型企业仅仅占有10.53%和0.31%的份额。各金融机构都明确了金融服务的对象是大中型企业的重点项目,为追求利润最大化而对信贷资金实行集约化管理,普遍实行“双大、双优”战略,将新增贷款不断投向大中型企业,小微企业的信贷投入相对较小。

(四)金融产品创新滞后,直接融资比例过低

目前,格尔木地区支持盐湖资源开发金融手段相对单一,主要是依靠银行加大对骨干企业的信贷投入,且金融产品单一,应收账款、存货、仓单质押等新型贷款产品开展缓慢,直接融资比例过低,仅有盐湖股份一家公司上市,两家有产业特色和优势的藏格钾肥有限公司、宏扬水泥有限公司上市工作仅处于培育阶段。企业上市融资发债工作还比较困难。虽然地区一直推动企业发行债券进行融资,但收效不大。

(五)部分钾肥企业与各关联企业间资金往来频繁,商业银行隐性不良资产增加

由于关联企业之间资金相互调剂、投资,可能存在贷款在成员企业之间循环周转,改变贷款真实用途,增加信贷风险。随意调动关联企业之间资金或物资,进行其他投资或转移资产;可能存在资金或优质资产转给关联企业,减少自身资产,悬空银行债务风险。同时,商业银行大额综合授信,只是针对集团公司,贷款资金具体用到哪里,并不十分明确。由于大额综合授信直接针对总公司,在集团公司总体经营状况比较好的情况下,会使一部分不良贷款被掩盖下来,这种风险隐患如果进一步积聚,将会直接增加银行的风险隐患。

(六)金融支持盐湖资源开发资金投入仍显不足,存在一定缺口

2012年12月,格尔木金融机构各项存款173.36亿元,各项贷款226.27亿元,存贷比例130.52%,贷款已远远超出存款规模。目前,盐湖资源开发仅限于意向性资金,部分签约资金由于企业暂无需求并未发放。按照规划,盐湖集团百万吨钾肥综合利用(二、三期)项目中仅金属镁一体化工程就计划投资600亿元,再则,中信国安西台吉乃尔湖钾锂硼综合开发项目等,预计总投资152.27亿元等,这些资金来源除部分企业自筹外,很大部分需要金融信贷资金支持,各商业银行发放贷款的规模有限,不可能做到全力兼顾,按需发放,只能“紧中求活,紧中求好”,因此形成了一定的资金缺口问题。

(七)价格因素的影响,导致潜在的金融风险因素依然存在

受金融危机影响,钾肥企业因产品价格走势的不确定性,致使金融风险潜在地存在。目前,钾肥出厂均价在2300元/吨左右,与金融危机前的4700元/吨相比下降幅度较大。现钾肥企业原料主要依赖于盐湖资源,产成品价格会随市场行情而上下波动,市场风险难以预测,对还款能力产生影响且预期无法确定,存在潜在市场风险。由于钾肥供需缺口长期存在、国际钾肥厂商提价等因素。都会对钾肥市场价格带来较多不确定因素,因此,市场风险难以预测,不可抗拒的市场风险一旦显现将会引起相应的信贷风险。

三、信贷支持盐湖资源开发利用的建议

(一)人民银行充分履行央行职责,发挥“窗口指导”作用

正确引导信贷投向,加强对盐湖资源开发的信贷支持力度人民银行应加强对金融机构信贷结构监测分析和评估,及时把握信贷资金投放的结构、节奏和进度,在加强信贷结构调整的基础上,特别防止金融机构贷长、贷大、贷集中和严重存贷期限错配,引导金融机构有效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在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保持信贷总量合理均衡增长的基础上,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引导金融机构准确把握信贷投向,坚持扩大服务与防范风险并重,正确处理好存与贷的关系,找准风险与收益的结合点,努力优化信贷结构,逐步改变金融机构信贷投入结构单一、支持对象过度集中等现象。

(二)扩展支柱产业融资渠道,扩大直接融资比例

各级政府应充分发挥直接融资和政府融资平台的作用,多渠道增加资金供给能力。大力支持资本市场发展,稳定股票市场运行,扩大债券发行规模,鼓励股本性投资,创造条件有效拓展直接融资渠道。对于效益好、实力雄厚的大中型钾肥企业鼓励从资本市场直接长期融资,符合上市条件大中型钾肥企业要积极准备、申请上市,有关经济、金融服务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解决银行信贷资金供应不足制约企业的长期发展的问题。同时,引导企业发行企业债券,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筹集资金。

(三)积极开展信贷营销,加强金融服务与支持,切实加强与企业的联系

金融机构应加大信贷营销力度,加大金融新产品的宣传,让更多的企业了解金融政策、产品特性。进一步完善激励与约束相协调的信贷营销机制,改进和完善贷款责任制,合理划分贷款责任,科学进行绩效考核,做到既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又用活、用足本级机构的信贷资金和信贷审批权限,大力挖掘和培育新的信贷增长点。应积极主动地逐级向上级和主管部门推荐符合地区产业发展盐湖资源开发的优质项目,并给予降低利息率、延长信贷期限、加大贷款额度、放宽还贷条件等优惠;做好对盐湖资源开发支柱产业的金融服务工作,加大对重点技术改造、节能技术改造、节能减排和支柱产业项目建设信贷支持,保证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四)进一步改进金融服务,全力支持小微企业做大做强

建立健全符合中小企业特点的金融服务体系,创新信贷产品,积极扩大短期贷款投入,增加小微企业的流动资金供应。加大开办应收账款、存货、仓单等新的贷款品种的力度。改善和加强银行对企业贷款抵质押品的监控,扩大企业申请贷款可用的抵质押品范围和种类。推广各金融机构在服务小微企业、创新信贷产品方面的成功经验,全力支持小微企业做大做强。邮政储蓄银行、青海银行和农村信用社要在各项业务经营活动中突出体现“地方性”和“灵活性”的经营特色,把小微企业作为重点服务对象,不断完善业务品种,改进服务水平,坚持特色经营,通过调整市场定位,将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作为经营战略的主要方向,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同时,自身也得稳健发展。

(五)加大对盐湖开发支柱产业和骨干企业的有效信贷投入,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

认真落实柴达木循环经济产业项目资金供需对接。支持盐湖集团、中信国安、柴达木盐湖化工、藏格钾肥、中信联宇钾肥集团等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巩固支柱产业基础,强化对产业结构调整与产业升级、自主创新与技术改造的信贷支持,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引导和激励银行做大信贷规模,科学合理制定贷款品种、期限、利率、担保方式和偿还方式,积极介入盐湖资源开发支柱产业和骨干企业加快产业整合,提供差别化金融服务。同时,深化银企合作方式,积极主动参与银企座谈会、项目洽谈会和融资推介会,宣传和推广信贷新模式与信贷新产品,增强银企信息沟通与业务合作促进信贷资金投放合理化。鼓励银行机构通过贸易融资、信用证、保函等非信贷融资创新来加大对企业的支持。鼓励省内的其他金融机构向格尔木企业发放贷款。

银行企业信贷工作总结篇12

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我国千万户中小微企业提供了万亿元的资金规模,不仅超过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而且也超过创业投资、股权交易市场和债券市场(史建平,2015)。正是基于银行贷款对于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境的重要作用,本文立足于北京市,考察近三年银行小微企业贷款,研究银行业市场结构和贷款环境对小微企业贷款的影响,并与津沪渝三个直辖市进行对比分析,以期发现北京市银行小微企业贷款方面存在的问题与原因,从而进一步推动银行小微贷款的健康发展。 一、 四直辖市银行小微企业贷款比较

1. 小微企业贷款绝对规模比较。

(1)小微企业贷款余额比较。从绝对规模来看,上海市小微企业贷款连续三年领先,贷款余额从2012年的6 953亿元上升到了2014年的8 885亿元。2012年贷款规模排列第二位的是天津(2 745亿元),其次是北京(2 546亿元)和重庆(2 245亿元)。到2014年,北京市的贷款规模上升到了第二位(5 106亿元),天津(3 476亿元)和重庆(3 377亿元)位列第三和第四。

自2013年起,全国银行小微企业贷款由高速增长转为趋于稳定增长,越来越多的银行从单纯追求“贷款余额”增长转变为追求“金额”与“户数”双增长(史建平,2014、2015)。2013年~2014年上海和重庆的银行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在相对平稳中有所下降。而2013年北京市银行小微企业贷款在较低基数的基础上加速到25.88%,2014年增速达到惊人的59.31%。

这反映了竞争压力下银行在开发小微企业贷款时粗放的经营模式。在经济增速下降的背景下,小微企业贷款规模如此高的增速难以持续。

(2)个人经营性贷款余额比较。个人经营性贷款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向个人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合法经营活动的人民币贷款。小微企业主以自然人的名义申请贷款,只要贷款用于所在企业的经营活动,其目的与企业贷款无异。因此,以小微企业主(包括个体工商户)为对象的个人经营性贷款是广义的小微企业贷款中的一部分。

与小微企业贷款余额的表现不同,北京市个人经营性贷款(包括个体工商户贷款和小微企业主贷款)余额的绝对规模连续三年领先于其他三个城市,到2014年达到2 198亿元,分别是上海(1 083亿元)、天津(555亿元)和重庆(1 458亿元)的2.03倍、3.96倍和1.51倍。从需求方面来看,北京留学回国人员达10万人,占全国四分之一。他们中相当一部分人在北京市政府各类优惠政策的激励下在京创业,北京市个人经营性贷款需求可能更高。从供给方面来看,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银行将小微业务与个人贷款、个人与家庭理财业务相结合而进行大零售管理。北京市作为四大国有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和光大银行的总部,银行大零售的发展进展更快。这可能是北京市连续三年个人经营性贷款余额高居榜首的原因。 2. 小微企业贷款相对规模比较。

(1)小微企业贷款与个人经营性贷款之和/GDP比较。为了更好地分析和比较四直辖市小微企业贷款规模,有必要计算广义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即小微企业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在地区GDP的比重。在金融发展理论中,金融机构贷款/GDP是衡量金融发展深度最经典的指标(?rihák et al.,2012),故广义的小微企业贷款规模/GDP可以看作是衡量各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深度的指标。上海的GDP最高,但其广义的小微企业贷款规模也最大,2012年~2014年中其广义的小微企业贷款的相对规模均在40%上下。而2012年北京市广义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GDP只有21.20%,处于垫底位置。但此期间北京市广义的小微企业贷款增速惊人,到2014年,北京市广义的小微企业贷款/GDP上升到34.24%,提高了10多个百分点,超过重庆(33.89%)和天津(25.64%)。

(2)小微企业贷款/企业贷款比较。另一个比较小微企业贷款相对规模的指标是小微企业贷款在全部企业贷款余额中的比重,这一指标可以反映银行小微企业贷款相对于全部企业贷款的投入,以及小微企业贷款与全部企业贷款相比的变化。上海该指标在2012年以27.68%排在第一并连续三年保持首位,到2014年已经上升到了29.19%。北京市该项比例一直是四个城市中最低的,2012年为9.49%,仅为上海市当年水平的三分之一,此后虽有所提升,但到2014年也只有13.75%,约为上海市和重庆市同年水平的一半左右。

北京市小微企业贷款在企业贷款中的比重连续三年低于其他三个城市,说明近年来北京市银行的主要贷款资源用于支持大中型企业,与其他三个城市相比,北京市的银行业对小微企业的支持远远不足。 二、 四直辖市银行业市场结构比较

银行业市场结构对于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有重要影响。小微企业信息不透明的特征及中小银行在处理“软信息”方面的优势使之有更大的激励发放小微企业贷款,而大银行由于更加复杂的组织结构导致更高的成本,对小企业贷款时会出现规模不经济的问题(Berger & Udell,1995;2002;Stein,2002;李志S,2002)。因而,高度集中的银行业市场不利于小微企业贷款的发展。为此,有必要探究四地银行业市场结构的特点及其与小微企业贷款之间的关系。

1. 国有商业银行市场份额比较。资产的市场份额是传统的银行业市场结构的指标。而小微企业信息不透明、贷款成本高等特征还要求银行离小微企业尽可能近。中小银行机构数量太少、市场份额太低则意味着它们距离小微企业的太远,贷款成本过高对小微企业贷款造成不利影响。此外,小微企业贷款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资源收集和处理各种渠道的软信息,即使银行开发基于供应链的小微企业批量贷款模式,也仍然需要一定的人力在后台对信息进行核实。如果中小银行从业人员数量不足、市场份额太低,也不利于小微企业贷款的发展。

2012年~2014年,四城市五大国有银行机构和从业人员数量的市场份额均呈下降趋势,其中北京市五大国有银行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市场份额分别下降4.74个百分点和3.2个百分点,前者降幅居首位,后者降幅仅次于重庆(3.37个百分点)。此期间北京市中小银行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市场份额快速增长,对于推动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产生了积极影响。但横向比较,由于五大国有银行中有四家总部设在北京,因此,北京市银行业的集中度仍然比较高。截至2014年底,北京市五大国有银行机构的市场份额为41.45%,仅次于上海(42.29%)。而从业人员数量仍占据了银行业市场一半的份额,比位居第二的天津(45.10%)高出5.13个百分点。

从资产总额的市场份额来看,2012年~2014年间除上海外,其他三个城市五大国有银行的市场份额均不同程度下降,其中北京五大国有银行资产的市场份额下降2.5个百分点。但横向比较,北京市银行业市场集中度仍然最高。

综合以上三点可知,无论以机构、从业人员,还是以资产的市场份额来衡量,2012年~2014年期间,与其他三个城市一样,北京市的银行业市场集中度总体呈现下降趋势,但银行业市场的集中度仍然高于其他三个城市。

2. 城市商业银行市场份额比较。城市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城商行)作为我国银行业的“第三梯队”,以服务小微企业、服务地区经济为市场定位,它们的户均贷款规模多在100万元以下,不仅远远低于国有银行千万元的水平,而且也低于股份制银行数百万元的量级,真正服务于更多以小商户、小业主为主体的小微金融受益群体(史建平,2014、2015)。因而,城商行市场份额的提升有利于小微企业,特别是微型企业贷款的发展。

2012年~2014年,无论机构、从业人员或是资产的市场份额,城商行市场份额排列前位的均是天津,到2014年,天津市的城商行在机构数量、从业人数和资产三个方面市场份额分别达到10.70%、12.14%和17.76%。同年,上海城商行机构与资产的市场份额排列第二,重庆城商行从业人员数量的市场份额排列第二,而北京城商行机构与从业人员数量的市场份额排在第三位,而资产的市场份额则排在最末。值得注意的是,与其他三个城商行的市场份额基本呈增长态势不同的是,北京城商行从业人员和资产的市场份额却分别下降了2.05和0.74个百分点。

自2006年中国银监会放开城商行跨区经营限制以来,一些在总部城市具有良好表现的城商行纷纷开始在其他重点城市、特别是四个直辖市设立分支机构,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入驻城市的银行业市场结构,也促进了当地小微企业贷款的发展。根据各城商行官方网站提供个数据计算,截至2014年底,已有11家异地城商行在北京设立82家营业网点,占北京银行业营业网点中的市场份额仅为2.07%,低于上海和天津。北京市城商行市场份额不高,与异地城商行引进数量不足有关。 三、 四直辖市小微企业贷款环境比较

1. 地方政府改善贷款环境的举措比较。在改善贷款环境方面,除了按照中央的部署将担保公司分期分批接入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体系外,各地方政府还建立小微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完善抵质押物评估机制。但四直辖市政府工作的重点和推进速度有显著的差异。北京市除了推动相关部门为融资性担保机构担保业务快速办理各类抵押物和质押的登记外,2011年还提出推广中小企业信用报告,2012年要求整合工商、税务、海关等部门的基础信息,建设中关村信用信息平台和科技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2014年再次提出加快建立小微企业评级和信息通报制度。

天津市从2010年开始就建立地方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实现信用信息的全面共享。2013年底开始小微企业信用评级工作,2014年市政府每年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重点用于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公共服务平台、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上海市更是制度建设先行。早在2010年就出台了地方性的知识产权评估标准,对知识产权评估师的基本要求、职业责任、评估操作程序、评估方法、评估参数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规范,为促进银行向科技和文化创意产业小微企业贷款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此外,上海市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可向社会公开的企业信用信息,都向各类融资担保机构开放,支持融资担保机构开展与担保业务有关的信息查询。同时也于2014年初以科技型中小企业为对象,试点开展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工作,将信用评级与开发信贷产品相结合。而重庆市于2012年依托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和市工商局建立恶意欠款人“黑名单”制度,为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借款人征信服务。

综述所述,在改善贷款环境的举措中,北京市没有像上海那样着力建设知识产权评估标准,在地方小微企业信息系统建设方面也落后于天津和重庆。除了在中关村高科技园外,北京市在全市小微企业法制和社会诚信环境建设方面并没有突破性的进展。

2. 小微企业贷款环境比较。为了量化和评价京津沪渝四直辖市的法制环境和社会诚信环境,我们利用王小鲁、余静文、樊纲主编的《中国分省企业经营环境指数2013年报告》中的数据。其中的“法制环境”由“司法公正与效率”、“经营者合法权益的保障”两个指标组成,衡量地区司法系统执法过程中的公正程度及效率水平;“社会诚信环境”指适合企业经营的地区社会诚信环境。数据来自对全国4 000多家企业的问卷调查,评分以5~1表示(数值越大表示该方面表现越佳)。

天津市在法制环境和社会诚信环境两方面均表现优异,分别以3.63和3.56分位列全国首位;上海市法制和诚信环境分值分别为3.36和3.42,均排在全国第二位;重庆和北京的法制环境分别排在全国第四和第五名,分数为3.33。社会诚信方面,北京以3.31分排在天津、上海之后,位列全国第三;而重庆社会诚信得分为3.17,排在全国第11位。通过比较可知,北京市的法制环境与其他三个城市相比较为薄弱,而社会诚信环境也有进一步提高的空间。

综合来看,当度量从正规金融部门融资难易程度的指标(包括从银行贷款的难易程度和除贷款利率外的额外费用两个分项指标)时,北京市的得分只有3.02,排在全国第16位,不仅低于天津和上海,而且低于重庆。 四、 结论与政策建议

总结全文,可以得到这样的结论:首先,北京市小微企业贷款规模高速增长,2014年绝对与相对规模仅次于上海。但北京小微企业贷款在全部企业贷款余额中的比重一直低于其他三个城市,银行的贷款对小微企业的支持远远不足。其次,北京市银行业市场结构集中度下降,但垄断程度仍高于其他城市,中小银行还有进一步发展的空间。最后,北京市法制与社会信用环境建设相对滞后,小微企业从正规金融部门融资比其他城市更难。

为此,本文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第一,改善银行业市场结构、提高中小银行的市场份额。除了鼓励在京中小银行发展外,还应该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方面技术先进、业绩突出的外地城市商业银行加以引进,并支持已经进入北京市场的外地城市商业银行增设营业网点,以强化它们的示范效应和鲶鱼效应,进一步推动北京市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发展。

第二,进一步完善法制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尽管任务艰巨,但一旦完善,则可促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可持续发展。为此,应将完善法制环境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放作为各项工作的重点。可以借鉴上海的经验,制定《知识产权质押评估办法》和《知识产权质押评估技术规范》,从评估对象、知识产权评估师的基本要求、职业责任、评估操作程序、评估方法、评估参数等方面制定知识产权评估标准,使知识产权质押的评估有法可依,促进高科技与文化创意产业小微企业贷款的发展。还应该进一步整合金融、工商、税务、法院、海关、质检等部门信息,建立北京市小微企业信用信息网,实现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并扩大小微企业信用信息的使用范围(例如:可作为政府招标采购时考虑的一个重要标准),构建完善的失信惩戒、守信受益的信用约束机制。更重要的是,完善融资担保公司的考核机制,制定P2P平台的考核管理办法。对于违规、跑路和诈骗的担保公司和P2P平台,其法人代表和高层管理人员一律列入“黑名单”,终身禁止在京进入金融业。

第三,完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考核、鼓励差异化竞争和精细化管理。应该更注重小微企业贷款质量考核,注重贷款笔数、户数、贷款期限和实际需求的匹配程度,鼓励银行主导“下沉”客户对象,并进行精细化管理、规范竞争。

参考文献:

[1] 李志S.银行结构与中小企业融资[J].经济研究,2002,(6):38-4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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