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合集12篇

时间:2022-09-30 01:14:47

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篇1

一、营造氛围,多形式开展公关活动。

通过企业微信群、QQ群、LED显示屏、悬挂条幅等形式广泛宣传,在管辖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宣传标语,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活动。

二、组织学习,充分认识支付工作的重要性。

组织辖区内新建在建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学习《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条例》,强调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的重要性,监督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企业贯彻落实。

三、加强检查,防止拖欠事件发生。

结合日常巡逻、检查、广泛宣传,要求企业和场所所有者按文件执行,决不允许拖欠工资、恶意减免工资等现象。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作总结

根据《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行XX县2020年度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审查细则的通知》(X人社会发行〔2020〕X号)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总结了我局2020年度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作力

我局重视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设立局长XX任组长、副局长XX任副组长、相关股份人员为成员局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协调工作机制,各项目股份室结合各项工作实际实施的项目工程及时自我调查,确保投诉渠道畅通,避免拖欠农民工工工资的集体事件。

二、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

一是安排有关股票房工作人员,采用发送法律法规企业、现场说明宣传、咨询宣传活动举办等方式,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在广大农民工中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他们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创造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

二是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

根据x府发行〔2012〕x号文件,建设企业在建设公司办理施工许可前,应在项目实施地银行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建设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工程款中15%以上的资金存入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向银行书面约定该账户资金只能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挪用他。我局要求各施工公司按工程项目合同价格的5%向指定的银行专家支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后,可以入场施工。

三是推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

根据x人社发行〔2018〕x号的规定,本部门实际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使用农民工工资卡等8项工作内容。各施工企业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员工名单、工作记录,建立健全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会计、工资支付会计,制作实名制工资支付表,切实执行两项分离实、一户两牌三表等规定,对企业劳动者、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日常动态监督,采取有效措施

四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为了防止工程款不能及时支付影响农民工工资的支付,我局加强了工程管理,确保了工程款的支付,按照合同约定,加强了工程检查和计量支付管理,加快了工程款的结算支付进度,加强了对工程公司财务的监督,促进了材料费、设备租赁费、农民工工资等费用的支付。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我局限制其招标资格、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等,严重取消了参加石漠化管理项目建设的资格。

三、加强监督检查,在实际工作中,我局主要采下方式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

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篇2

【正文】

(一)认真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是我国迄今为止在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的最高层次立法,已于2020年5月1日正式实施,为更好地有效引导和规范农民工依法维权和企业用工行为,下一步我局将把条例宣传融入日常执法工作中,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

(二)充分利用农民工工资监管平台,强化监管效果,根治农民工工资欠薪行为。

继续大力推进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建设,强化监督检查,确保监管平台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下一步我县将按照“加强部门协同、狠抓关键环节、强化督导检查、提升运行质量、推动制度落实”的总要求,重点加强实名制管理、银行管理,加强实时预警情况处置。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管”的方式根治欠薪顽疾,扎实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篇3

在全市召开雁归工程启动视频会议后,县人社局积极行动,牵头拟定了《__县雁归工程实施方案》,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采取有力措施,广泛宣传发动,狠抓责任落实,雁归工程的实施取得了初步成效。截至目前,全县在外人员回思就业创业人数已达1.1万人,其中,实现就业创业8000人;实现自主创业1500人,入园创业80名,带动就业3000人,创办各类经济实体50个。

目前,虽然我们在推进实施雁归工程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在雁归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很多问题:一是重视不够,大部分乡镇只是在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加挂了雁归工程服务中心牌子,并未实际开展工作,个别乡镇至今牌子未挂、工作人员未明确;二是情况不明,底数不清,我县基础经济薄弱,外出务工人员多、分布广,人员构成复杂,绝大部分乡镇未能完全了解其人员数量和构成情况;三是重安排轻落实,对小额担保贷款、3个15万元工程、互惠农家贷款等相关扶持政策的落实,只停留在会议中,并未深入村寨进行有效宣传,同时,“两园”建设工作也未实质性开展。

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就业之源。我县是人口大县、文化大县,__籍在外人员队伍庞大,整体素质高,大多具有一技之长,是推动__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的宝贵资源。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服务条件和政策环境,千方百计把__籍在外人员引回来,让他们在家乡的热土上创业就业,共同建设美丽新__,是县委、县政府共同的期望。全县各级各部门,务必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上来,把雁归工程作为促进城乡创业就业、改善和保障民生的第一举措。为此,我们必须切实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培训,扎实开展农村劳动力和__籍在外人员基本情况调查,建立健全雁归工程数据库。搞好农村劳动力、__籍在外人员基本情况和回思人员创业就业情况调查,分门别类建立好__籍在外人员基本情况数据库和回思人员创业就业情况数据库,畅通信息沟通渠道,随时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于下一步采取针对措施,把在外的人员引回来,把已经回来创业就业人员扶持好、服务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深入推进雁归工程的第一要务,抓紧、抓实、抓好。一是要落实好调查工作的人员、经费保障。__籍在外人员和回思创业就业人员数量多、分布广、流动快、变化大,调查工作具有很大的难度,其工作量不亚于搞一次人口普查,需要协调方方面面的力量。为搞好调查工作,县财政积极筹备了50多万元,用于本次调查工作,原则上每个村解决1000元的调查经费,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不得截留挪用,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开展。二是要抓紧组织实施调查工作。刚才,江华同志对调查工作作了具体安排。会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抓紧抽调人员,组建调查工作组,并进行相关业务培训,尽快开展调查工作,切实摸清每一名__籍在外人员和回思创业就业人员的真实情况,决不允许闭门造车、填“神仙数据”。三是要根据调查结果,抓紧建立__籍在外人员基本情况数据库和回思人员创业就业情况数据库,并且将数据库建立到乡镇一级,建立信息定期更新制度,对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及时更新数据信息,为雁归工程的顺利推进提供好真实、可靠、完整、全面的决策依据。

(二)统筹协调,积极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和措施,为雁归人员提供优质服务。雁归工程是一项系统性的社会工程,涉及的部门多、政策多,各环节紧密相联,必须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才能取得实际成效。各级各有关部门,特别是雁归工程实施方案明确的牵头责任单位,要根据自身责任内容,拟定具体的落实方案和措施,认真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一是以加快推进雁归人员创业孵化园和创业园“两园”建设为重点,不断完善园区配套服务功能,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积极为雁归人员创业就业搭建良好的平台,进一步“筑好巢”。二是以积极组织开展“__情·故乡行”活动和__籍企业家投资洽谈会、__籍高校学子专场招聘会、雁归工程创业项目设计大赛、雁归工程就业专场招聘会等活动为重点,多渠道、多方式、全方位加强政策宣传,积极引导__籍在外人员回思创业就业,进一步“引雁归”。三是以各项创业就业服务进园区为重点,建立园区创业就业服务常态化机制,积极开辟各项服务“绿色通道”,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为雁归人员提供优质高效创业就业服务,进一步“开好路”。四是以落实各项优惠扶持政策为重点,切实加大各责任部门的政策落实力度,主动为回思创业就业人员落实和兑现好各项扶持政策,严禁在落实政策中“开白条、讲人情、打折扣”。

(三)严格督促考核,建立健全各项保障制度,确保雁归工程顺利推进。能不能把在外人员顺利引回来,能不能让引回来的人员安安心心创业、就业和发展,关键就要看我们制定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因此,必须强化对雁归工程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考核。一是把雁归工程列入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与其它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一同考核。二是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加大对引导和扶持雁归人员创业就业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雁归工程正常推进、各项优惠扶持政策全面落实。三是建立雁归工程推进情况定期汇报制度。从今天这个会议开始,县雁归工程领导小组今

后每个季度要召开一次雁归工程推进会,听取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各相关责任部门对雁归工程的推进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相关责任部门,要严格按照《__县雁归工程实施方案》中明确的责任内容,认真做好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统计和总结,每季度末按时上报县雁归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社局办公室)。农民工工资是农民工的“血汗钱”,是农民工的主要收入来源。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导致他们通过上访或采取其它过激行为和方式来寻求解决问题,给社会稳定带来不稳定因素。为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清理和支付保障工作,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好社会稳定,下面,我提三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深刻认识清理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我县自2012年开展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以来,取得了一定效果,但由于开工建设项目逐年增加,市场不景气等原因,拖欠工资现象依然存在。目前,我县共计追回农民工工资2545万元,涉及农民工2030人,但仍有1.14亿元农民工工资未被追回,涉及农民工12000余人,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呈高发态势,工资保证金制度收效甚微,恶意欠薪、暴力讨薪现象屡禁不止,形势十分严峻。各级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把预防和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作为__年元旦春节前一项重要工作摆在首要位置抓好落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坚决果断措施,争取实现两节前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涉及拖欠工资的劳动争议案件在春节前基本结案、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基本得到控制,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

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篇4

二、共性问题

1.用工不规范现象仍然存在。一些建筑企业,劳动用工不规范,仍存在着非法承包,工资支付不规范,不合法现象。

2.市场经营秩序不规范。违法分包、层层转包、挂靠承包等问题仍存在,无用工主体资格的"包工头"带队伍参加施工的现象。

3.劳动合同签订不到位。我县农民工对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意识较差,有些农民工根本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意识,发生劳资纠纷后,劳动者又无法提供证据,让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维护

4.州级项目欠薪频繁,管控难。桑然路、乡得路这些项目由于工程规模大,实施时间久,资金管理严格但拨付时间久,目前已经成为我县重大矛盾纠纷的隐患,违法分包、层层转包的现象比较普遍。

三、工作开展情况

经排查,2019年容易引发及重点案件共计有3例,分别是:1.新能源有限公司承建的县光伏电站工程项目,把工程项目分包给无资质的个人,造成30余人,其中本地工人20人都是正斗乡村民。70余万元的工人工资拖欠;2.电站、电站存在30余万元的工资拖欠,拖欠农民工工资24人,其中本地工人16人。线索来源县协调办提供;3.通过走访,电话核实,发现我县乡得路四标项目部拖欠农民工工资650万左右,拖欠人数不少于200人。

四、下步工作

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篇5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及公平正义,关系到政府的威信和形象,一直是社会关注度较高的热点、难点问题,临近岁末年尾,为了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到位,切实规范辖区企业用工行为,区人社局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行动,召集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召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题会议,重点传达了省、市通知要求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从“落实监管职责、集中排查隐患、欠薪联合惩戒”等方面,对全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篇6

__市下发通知后,__x局长高度重视,积极与城建、总工会两部门领导进行协调,讨论部署专项检查工作的有关事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__实际,决定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以三部门联合名义,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决定于____年__月__日由三部门联合召开专项检查动员大会。会上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x局长参加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要求一是各乡镇、办事处要按照辖区划分,负责本辖区内企业,尤其是石灰石料场、小煤矿的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通过检查,要澄清本辖区内企业劳动用工底子,建立各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档案,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整改不力或拒绝整改的,及时书面提交有关部门予以立案处理;二是要强化责任意识,检查中间,三部门将派出督查组,赴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督导抽查,对检查工作开展不力、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措施不到位,或者对辖区内多次发生或长期存在侵害外来务工人员权益事件视而不见,长期失察的,要提请市政府追究当地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落实用人单位和检查人员的责任,对在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瞒而不报或者检查后短时期内又发生违法行为的,视情节轻重,追究检查人员以及企业负责人的责任。三是三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发挥联动优势,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共同维护农民工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会后,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以及有关部门领导都予以高度重视,成立了由主管领导为组长的检查小组,及时召开工作会议,转发文件,抽调精干力量,安排交通工具,保证时间,认真组织检查。

二、宣传到位

这次专项检查工作开始后,__市相关单位组织人员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悬挂张贴口号、印发宣传品、组织宣传车、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咨询服务等形式,广造声势、大力宣传这次活动的意义,共印发各种宣传资料____份,开展咨询__次,出动宣传车__台次,发表通讯报道__篇,电视新闻__次,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的维护,使广大农民工进一步树立知法、懂法和依法维权意识。__镇组织宣传车__台次,张贴标语__x幅,悬挂横幅__幅,发放宣传单____份,接待咨询人数__x人;__镇组织宣传车__台次,发放宣传资料____份,并派专人直接深入企业进行专题宣传;__x办事处要求每村张贴__条宣传标语,在新建房屋上写上固定宣传标语,并组织印发了外来人员就业培训读本。各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搞好宣传,为此次活动有质有量的开展打下了基础。

三、狠抓落实

__市各级政府和部门在这次检查活动中,都能够按照__市要求和文件精神及__市三部门对这次活动的具体要求,采取得力措施,狠抓贯彻落实。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大部分乡镇、街道办事处都组织了人员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悬挂张贴标语、印发宣传品、组织宣传车、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咨询服务等形式,广造声势、大力宣传。二是积极引导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在检查人员的指导和监督下,大部分用人单位都予以重视,事实求是,认真开展自我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__镇要求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认真自查,写出自查报告,并填报表格;__乡从规范企业档案管理制度入手实行一村一档、一企业一档,并与企业签定____年度劳动保障及职工合法权益目标管理

责任书,督促企业积极进行整改;三是加大检查力度,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都按照要求组织了相关人员,采取有效措施。为加大执法力度,防止专项检查活动走过场、流于形式,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从劳动保障、公安、工商等部门和工会组织中抽调人员,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对本辖区内企业用工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检查,澄清本辖区内劳动用工底子,建立各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档案,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整改不力或拒绝整改的,及时提交有关部门予以立案处理。

五、强力督导

自__月__日开始,按照文件要求,由____局牵头,组织劳动、建设局总工会分为两个督查组,利用三天时间,对全市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的检查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验收,详细了解和掌握了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保护专项检查工作具体开展情况。督查采取两个步骤进行,一是听取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汇报;二是根据每个乡镇汇报情况,督查组随机抽2—3个企业进行检查,通过听取企业领导汇报和与农民工座谈,劳动部门对企业工资发放、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费缴纳、企业规章制度备案审查、以及所采取的企业职工劳动保护措施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情况进行了详细询问和严格审查,公安部门详细询问了是否存在体罚殴打、强迫劳动、非法搜查和拘禁等侵害劳动者人身权益的行为;建设部门按照《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规范建筑市场,加强对在建项目的行业管理,加大清理违法分包、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力度;监察部门积极参与农民工权益的保护工作,对多次发生或长期存在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等严重侵害农民工权益问题视而不见、长期失察或处理不力的,对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六、严查违法

____局在组织进行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专项检查的同时,加大对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的处理,对在检查中发现用人单位存在不与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行为,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行为以及非法使用童工等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对劳动保障违法举报投诉案件进行了严肃处理。

从检查活动开始到目前为止,已接待劳动保障举报投诉__起,审查立案__起,查处__起,涉及职工__x人,追回职工工资__x万元,补签劳动合同__份。__月__日,我(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市劳动保障监察举报中心接到__市某厂拖欠__名民工工资____x元的举报,不辞辛劳,多方取证,仅x天时间就把所欠职工的工资全额追回,他们自行组织了锣鼓队,满怀兴奋地送来了锦旗,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是“______x”;尤其在处理某砖场使用童工的案件时,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在查处中严格按照“四查”方案执行,查用人单位的用工情况,查明其与童工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查拖欠工资的具体数额,向童工本人了解具体务工情况,查童工及其监护人的户籍证明,确认了非法使用童工的事实成立。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采取三项措施,一是童工由其监护人领走;二是将追回所欠童工的工资,由监察员通过邮局汇到其居住地;三是对用人单位非法使用童工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通过这些措施,严厉打击了非法使用童工的行为,保护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七、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看到这次专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

1、不少企业和劳动者的劳动法制意识和观念仍然十分淡薄。通过检查我们发现,我市在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方面还存在一定问题:其中以非法使用童工和拖欠工资现象最为严重。发生前述种种违反劳动法问题的重要原因是,不少民营企业的企业主和管理人员对劳动法的内容了解较少,把劳资关系管理完全当成企业一方的自,在管理企业中不能遵照劳动法的基本要求;而职工对劳动法的内容了解也很少,不知道这个法律赋予自己多少权利与义务,再加上就业形势比较严峻,为获得或者保住就业机会,不到万不得已,对一些违反劳动法的行为能忍则忍。

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篇7

2、预防农民工工资拖欠的相关制度还不健全。《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2004]22号)第十条规定:“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现实中,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一般不与农民工直接接触,农民工索要工资的主要对象就是建设工程承包企业。同时,《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企业应按有关规定缴纳工资保障金,存入当地政府指定的专户,用于垫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对于工资保障金缴纳多少,何种情况下用于垫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则不清楚、不明白。

二、几点建议

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篇8

第三条市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阎良区、临潼区、区以及市辖县的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建设、工商、市政、交通、园林、监察、司法、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

第四条工会组织应当依法对用人单位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进行监督。

第五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有权举报和投诉。

第六条使用农民工的单位,应当依法与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标准、发放时间等工资支付事项,并向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双方约定支付工资期限低于一个月的,从其约定。农民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八条用人单位对有关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资料,应当保存三年以上。

第九条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从建设单位拨付的工程款中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

第十条农民工和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发生过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的用人单位以及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

第十二条发生过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应付农民工工资总额的25%预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

第十三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按照不超过建筑工程造价2%的比例预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具体比例由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建筑工程造价和使用农民工情况确定。未按规定比例预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的,不得发放《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第十四条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应当存入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银行专户。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发生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经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调查确认后,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由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签发《农民工工资支付通知书,从其存入的工资支付保证金中支付。使用保证金支付农民工工资后,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知用人单位按规定的期限补存已经支付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确认后,取消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一)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经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公示,30日内无农民工投诉或投诉不属实的;(二)其他用人单位预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后,使用农民工情况消失的。

第十七条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预存、支付的具体办法由市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八条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举报投诉的农民工工资问题,应当派员进行调查,及时处理。

第十九条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完善用人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信用档案。

第二十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市场和建设项目的管理监督建筑施工企业按规定预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

第二十一条工商、公安、司法、监察、市政、交通、园林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配合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

第二十二条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对用人单位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一)未按本办法规定预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的;(二)使用保证金支付农民工工资后,未按规定补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的。

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篇9

第一条 监督用工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工资支付项目、支付标准、支付形式、支付时间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工资事项。

第二条 用工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标准未约定或者不明确的,按照不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标准支付。

第三条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抵付。

第四条 用工单位应当每月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结算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应当每月预付工资,预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余额部分到工资结算周期满时一次结清,并足额支付。

第五条 用工单位应当将工资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将农民工工资拨付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用工单位可委托银行农民工工资。委托银行工资的,应当与银行签订委托工资协议,受委托银行应当按时将农民工工资拨到其个人账户,农民工持卡或存折支取工资。

第六条 用工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应当编制工资发放表,载明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的姓名、支付的明细项目和金额、扣除的项目和金额等事项,办理工资支付的签收手续,并将工资支付记录保存两年以上。

第七条 用工单位因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按期支付工资的,应当向农民工说明情况,同时就工资支付时间与工会或农民工代表协商一致,可以延期支付工资,但最长不得超过30 日。超过30 日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视为无故拖欠工资行为。

第八条 用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醒目位置设立公示牌,公示每月工资支付情况、每次工资结算情况,公示项目部投诉举报受理部门和电话。

第九条 用工单位与农民工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付清农民工工资和相关费用。工资计发到解除劳动关系之日。

第十条 建立工资保障金制度。项目部按各施工队合同工程价款的3 %分别预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工期超过1 年的,可按年度工程预算的3 %预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项用于该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垫付。

工资保障金包含在工程总造价内,从应付工程款中列支。

第十一条 实行用工单位工资监督员制度。用工单位指派或者农民工民主推选1 一2 名工资监督员,工资监督员负责向项目部反馈工资发放情况,并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第十二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向项目部举报:

(一)用工单位未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

(二)用工单位未按期支付农民工工资的;

(三)用工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标准支付农民工工资的;

(四)工资支付标准约定不明确时,用工单位支付的工资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

(五)用工单位未按期按标准预付农民工工资的;

(六)用工单位未按期与农民工结算并足额支付剩余工资的;

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篇10

第二条用工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标准未约定或者不明确的,按照不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标准支付。

第三条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抵付。

第四条用工单位应当每月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结算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应当每月预付工资,预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余额部分到工资结算周期满时一次结清,并足额支付。

第五条用工单位应当将工资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将农民工工资拨付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用工单位可委托银行农民工工资。委托银行工资的,应当与银行签订委托工资协议,受委托银行应当按时将农民工工资拨到其个人账户,农民工持卡或存折支取工资。

第六条用工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应当编制工资发放表,载明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的姓名、支付的明细项目和金额、扣除的项目和金额等事项,办理工资支付的签收手续,并将工资支付记录保存两年以上。

第七条用工单位因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按期支付工资的,应当向农民工说明情况,同时就工资支付时间与工会或农民工代表协商一致,可以延期支付工资,但最长不得超过30日。超过30日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视为无故拖欠工资行为。

第八条用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醒目位置设立公示牌,公示每月工资支付情况、每次工资结算情况,公示项目部投诉举报受理部门和电话。

第九条用工单位与农民工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付清农民工工资和相关费用。工资计发到解除劳动关系之日。

第十条建立工资保障金制度。项目部按各施工队合同工程价款的3%分别预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工期超过1年的,可按年度工程预算的3%预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项用于该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垫付。

工资保障金包含在工程总造价内,从应付工程款中列支。

第十一条实行用工单位工资监督员制度。用工单位指派或者农民工民主推选1一2名工资监督员,工资监督员负责向项目部反馈工资发放情况,并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第十二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向项目部举报:

(一)用工单位未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

(二)用工单位未按期支付农民工工资的;

(三)用工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标准支付农民工工资的;

(四)工资支付标准约定不明确时,用工单位支付的工资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

(五)用工单位未按期按标准预付农民工工资的;

(六)用工单位未按期与农民工结算并足额支付剩余工资的;

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篇11

为贯彻落实好国家和北京市关于学习和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我公司在收到《集团公司学习宣传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作方案》的通知后,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对此项工作进行布置,先由公司内部相关室开展学习工作,再以OA的形式将《条例》相关内容下发,要求各所属企业开展学习工作,同时要求各在施工程单位一并开展《条例》学习,并将学习情况以照片的形式报人力资源部。切实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学习落到实处。

二、企业直接招用职工工资支付及保险缴纳情况。

截止到目前为止,公司(含所属企业)自有员工中具有农业户口的人员***名。公司对此部分员工,并未与其他员工区别对待,均一视同仁,按其所在岗位发放工资,并按其上年月平均工资标准缴纳社会保险,无拖欠工资和漏缴、少缴、不缴社会保险情况。

三、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支付和社保缴纳情况

截止到目前为止,公司(含所属企业)共计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名,其中具有农业户口人员***人。在人员使用过程中,与劳务派遣服务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书》约定双方责任,同时留存劳务派遣服务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进行备案,确定该公司具有劳务派遣资质。

所有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均按其岗位和合同约定发放,社会保险按国家、北京市相关规定缴纳,无拖欠工资和漏缴、少缴、不缴社会保险情况。

四、企业使用保安、保洁等外包业务合作单位的工资支付情况

公司及所属企业中,共计使用外包公司**家,分别从事保安、保洁、收费等业务,在签订外包合同时,留存相关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备案资料,确定外包公司具有相应的资质。

公司每月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外包公司支付相应服务费用,督促外包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落实员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相关要求。为避免劳动纠纷,在签订外包合同时,同时要求其签订不欠薪承诺书,同时各公司不定期对外包人员进行抽查,询问其上月工资是否发了、发了多少钱。

五、对在施工程农民工工资检查情况

公司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在合同执行和工程款结算支付过程中,我们按照合同条款和工程实际情况,督促施工单位严格履行合同,确保不拖欠劳务分包方工程款、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督促施工单位清理“三角债”,确保不出现合同纠纷。在工程款拨付时,分出农民工工资部分,将此部分金额拨付到总包单位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中,用以发放农民工工资。

为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不发生拖欠工资情况,公司人力资源部汇同**部、**部、**部、**部等五部门组成了农民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组,工作组由各部门负责人带队,并抽调专人历时2天对正在施工的**个项目进行抽查。检查内容完全覆盖《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自查表》所列内容。

经检查,总包企业和分包企业均配备了劳资管理人员;员工花名册、考勤、工资表和劳动合同,均能保持一致,未发现未未签订劳动合同情况;考勤表和工资表均有施工队长、专职劳资员签字,并有农民工本人签字,并附有考勤表和工资表公示照片;均已按合同约定及时向农民工支付工资,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在支付过程中,未发现低于最低工资支付情况;各单位均已设立维权公示牌,用以工资、考勤等相关内容的公示。

检查中存在的问题:门禁打卡记录不全,个别单位已安装门禁打卡但尚未使用;存在分包企业直接发放工资,未由总包工资情况;综合计算工时审批表,个别分包单位提交不齐全;个别单位未全员缴纳工伤保险。

六、下一步措施

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篇12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是构建劳动和谐关系的基础,是一项涉及人员较多,领域广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参与,多部门联动。一方面,农民工自身要学法、懂法、知法,善于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部门在履行职能职责时要把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作为前置事项预以审查。

注重宣传教育,把普法工作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结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各级工会要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__省企业工作集体协商条例》、《__省建设工程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条例作为普法工作重点,解决企业对农民工经济上的从属和人格上的从属的认识误区和农民工不会维权、不善于维权的问题。推进平等协作劳动关系的进程。

注重部门联动,把办理相关手续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结合。在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方面,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环保、安全监督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范围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按照《__省建设工程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实施办法》预存工资保障金。在办理相关手续时,要对施工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审查。对未足额预存工资保障金或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达2个月的施工单位暂缓办理相关手续;项目实施单位派驻的现场代表应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按期向资金拨付单位报告。各级财政部门拨付资金时应当时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审查后在施工范围公示,督促施工企业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充分发挥政府投资项目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引领作用。各级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工会应侧重加大对非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通报情况。

注重信息沟通,把招投标、企业评优评先、政府奖励扶持政策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结合。一方面,项目实施单位招投标公告时,不仅要对企业资质、工程完工期限、工程质量提出条件,而且还要对企业工资集体协商、预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以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提出相应条件,在评标时,同等条件优先考虑依法依规企业为中标人。另一方面,政府奖励扶持兑现,综合部门评优评先应优先考虑“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激励依法依规经营企业,鞭策违法违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