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06 09:3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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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落实系列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一个高水平建成、六个显著”发展目标,从群众需求出发,通过规划布局合理化、设施建设标准化、长效管理精细化、改造投入常态化等措施,补齐短板、完善功能、强化管理、提升品质,实现农贸市场硬件设施和精细化长效管理同步提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生活消费需求。
(一)基本原则
1.以民为本,体现公益。把农贸市场提档升级、精细化长效管理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落实公益性保障机制,发挥政府宏观调控的积极作用,使农贸市场提档升级、精细化长效管理工作成为关注民情、回应民心、满足民需的民生工程。
2.属地负责,部门配合。负责制定本区域“行动计划”的具体实施方案,切实履行组织协调、统筹实施、督查督办的职责,及时解决辖区内农贸市场提档升级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市各有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同做好项目推进工作。
3.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以农贸市场主办者建设和管理为主,市、区两级政府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引导社会各投资主体主动参与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工作,建立农贸市场滚动改造机制。
4.建管结合,全面提升。坚持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和长效管理并举,通过建章立制实现管理的精细化、长效化,破解农贸市场“脏乱差”管理难题。加大对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投入力度,推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及检测工作顺利开展,全面提升农贸市场管理专业化水平。
(二)工作安排
1.在全面梳理农贸市场现状的基础上,按照“完善类、改造达标类、新建类”三类,分三年对全市农贸市场进行提档升级,建立健全农贸市场管理和资金投入长效机制,打造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秩序井然、内外整洁、制度健全、管理到位的农贸市场。
2.2017—2019年完成230家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工作任务。其中,2017年进行调研评估、试点建设,制定“行动计划”,完成81家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工作;2018年全面推进,完成101家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工作;2019年完成48家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工作,并对整体工作进行终期评估,总结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工作经验,全面落实农贸市场精细化长效管理机制。
3.完善农产品零售终端网点布局规划,探索农产品零售终端建设新模式,建设农贸市场和生鲜连锁超市为主,O2O和其他农副产品零售终端为补充的多元化农产品零售终端市场体系,推进农产品销售进超市、进社区,确保在2018年底每个行政社区平均建有4个以上“菜篮子”产品零售网点。
二、重点任务
(一)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建设改造
1.落实规划建设。根据《市商业网点规划(2016—2030年)》和《市商业网点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农贸市场规划建设。新建地区必须按照建设标准明确农贸市场的位置和面积;建成区农贸市场未达标准的,应按照规划标准组织改造、扩建;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拆除的农贸市场,应就近选址复建。同时,加强对各类“菜篮子”产品零售网点的合理布点及建设。(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2.加快提档升级。制定《市农贸市场提档升级规范》,明确农贸市场提档升级类别和建设标准。鼓励农贸市场实行信息化管理、统一电子结算,促进转型升级。加快商品交易市场远程信用管理系统应用及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提高农贸市场信息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商局、食药监局、城管局、财政局、发改委、国土局、建委、卫计委、农委、环保局、公安局、安监局,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二)推进生鲜超市换代升级及其他农副产品零售终端建设
3.推进商超换代。引导大型连锁超市巩固生鲜经营优势,扩大生鲜经营面积,加快门店升级改造,推进生鲜仓储物流基地建设。推进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延伸服务,在新建小区、离农贸市场相对较远的居民区开办连锁生鲜超市或生鲜农产品直供店(点),便利居民购买生鲜农产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商局、农委、公安局,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4.强化电商应用。积极引导有条件的市场主体应用“互联网+”、电子商务等技术,建立或依托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上交易,通过开设网上商城、实体经营门店等方式,扩大本地农产品销售范围。支持连锁超市、生鲜电商企业、农贸市场等采取网上订购、短距离送货上门、门店取货、自动提货柜等方式发展生鲜农产品电子商务,实现实体与网络深度融合,推动线上线下互动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商局、农委,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5.发展社区商业。鼓励和引导农贸市场、新型商超增强服务功能,实现一店多能,积极拓展代缴代购、代收、家政家居、早餐快餐等服务功能,打造社区生活广场、社区邻里中心等模式,为周边居民提供便利服务,实现社区商业集聚发展,满足社区多元消费需求。(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商局、规划局,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6.加快品牌建设。引导企业提高品牌化发展意识,强化经营主体品牌建设的主体作用,积极培育1—2家大型生鲜农副产品经营龙头企业。支持农贸市场加快转型发展,提升综合服务功能和核心竞争力,增强连锁经营能力,培育农贸市场品牌管理公司,塑造农贸市场品牌形象。引导品牌农产品经销企业入驻农贸市场及超市,推进产销对接,提高猪肉、熟食、半成品、豆制品等主副食品品牌企业经营比重,推进产品标准化、包装化、冷链化、品牌化,满足高品质消费需求。(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农委、工商局,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7.创新流通渠道。着力提升农产品流通组织化程度,减少流通环节,提升流通效率。鼓励和支持生鲜农产品流通企业加大对集货集配、统购分销、冷链物流等新模式和新技术的应用,完善农产品采购和物流配送功能,引导物流企业建立标准,推动形成行业规范。加强与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的产销对接,注重新模式的农副产品零售终端布点,进一步推动市场业态的丰富和升级,实现服务优质化、个性化、便捷化。(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农委、供销社,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三)提升农贸市场精细化长效管理水平
8.健全管理规范。以巩固“国家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等活动为契机,以城市精细化建设管理为抓手,对标找差、争先进位。按照农贸市场提档升级与管理提升相统一的要求,抓好农贸市场标准化、制度化、精细化长效管理,建立农贸市场日常管理和年度综合考核相结合的等级评定制度,推行星级化管理。试点引进、培育有经验和社会责任感的专业化农贸市场管理团队参与农贸市场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形成一套符合实际的科学管理标准,落实“三分建设,七分管理”的工作要求。(责任单位:市工商局、食药监局、城管局、质监局、卫计委,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9.构建食安保障体系。农贸市场要按照《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快检室建设实施要求与规范》,建设食品安全快检室,对规定品种、批次进行快速检测,公示检测结果,发现不合格农产品及时进行销毁或退市处理。推广使用智能追溯秤,完善肉菜追溯体系建设,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机制。(责任单位:市食药监局、商务局,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10.增强经营管理能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在各相关部门的指导下,由市农贸市场协会对农贸市场开办者、管理人员及经营摊主开展精细化管理培训,提升市场管理人员岗位履职能力和经营摊主规范经营水平。充分发挥农贸市场协会桥梁作用,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准则,开展行业信息统计工作,为政府制定政策提供依据,为农贸市场经营决策提供服务,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责任单位:市工商局、食药监局、城管局、质监局、农委、商务局,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11.提升信息化水平。强化信息化手段在生鲜超市、农贸市场等农副产品销售终端的应用,提升农副产品经营主体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创新市场监管模式,通过网络实时掌握市场菜价行情、安全检测、追溯管理、内部管理、商户信誉等信息。推进智慧农贸市场建设,城区农贸市场基本实现场内WiFi全覆盖,推广O2O销售技术和方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商局、食药监局,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菜篮子”工程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设立两个专项工作小组:一是提档升级改造组,由市商务局牵头,主要负责“行动计划”的组织协调和任务推进工作。二是精细化长效管理组,由市工商局牵头,主要负责指导各区农贸市场提高农贸市场专业化、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水平。市各相关部门要指定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落实专项工作小组交办的事项,建立部门挂钩联系制度。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要成立农贸市场提档升级、精细化长效管理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行动计划”的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建委、公安局、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物价局、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安监局、规划局、城管局、农委、卫计委、国税局、地税局、供销社、盐务局,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二)提高思想认识。农贸市场是城乡“菜篮子”商品供应的主渠道和农产品消费的重要场所,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和精细化长效管理提升工作是集公益性和市场性于一体的民生工程。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和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对改善民生、提升城市品质、建设“强富美高”新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能,攻坚克难、加快推进,真正把这一民生工程办实、办好。(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建委、公安局、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物价局、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安监局、规划局、城管局、农委、卫计委、国税局、地税局、供销社、盐务局,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中图分类号:F0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02-068-03
为构建一个功能齐全、布局合理、管理科学、文明度高的城区农贸市场传导网络,更好发挥农贸市场在城市发展和人民日常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彻底解决市城区农贸市场布局规划不合理、市场容量小、基础设施老化严重、经营方式落后等突出问题,笔者对河南省濮阳市城区农贸市场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现将调研情况及建议报告如下:
一、濮阳市农贸市场基本情况
濮阳市城区上规模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有两个,即王助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金三角蔬菜批发市场。总营业面积大约10万平方米,从业人员1000多人,共有固定摊位400多个,年交易额10多亿元。这两个批发比较上规模,是市城区农产品、蔬菜的主要流通场地,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市城区一般规模的农贸市场共有27个,其中华龙区辖区14个,高新区辖区3个,油田主管10个。年交易额近8亿元。主要分布在经济相对活跃,人口相对集中的建成区。市场总营业面积16万平方米,共有固定摊位6000个,从业人员约4万多人,年交易总额12亿元。另有马路市场37处,年交易额7000万元。二、濮阳市农贸市场的现状与特点
(一)运营模式商业化濮阳市城区现有的27个农贸市场大都是集体或民营的市场,均采取商业化的营运模式。民营投资和集体开办的市场都有较强的逐利性,把效益最大化作为第一要务,势必导致重收费轻管理等现象泛滥。在这种商业化的模式下,市场经营主体缺乏管理,职责不到位,没有尽到一个市场管理者的责任。很多农贸市场的商品交易没有明确的管理办法、交易规则和质量安全要求,市场经营主体对市场物业、车辆和卫生及治安、消防等方面管理手段缺乏、力度不够、措施落实不到位。经营理念不够明确,管理方法简单,没有超前意识,没有形成市场特色和品牌,市场管理不够到位,特别是市场中熟肉制品、豆制品和鲜肉等质量堪忧,在质量和卫生上没有任何保障,给人民的健康带来危害。
(二)开办主体多元化由于市场机制的内在作用,濮阳市农贸市场投资主体已呈多元化格局,分别由政府投资开办、油田各社区开办、民营开办、小区物业开办、自然形成等形式组成。城区27个农贸市场中:油田各社区开办6个,占22.2%。民营开办8个,占29.6%。村集体开办8个,占29.6%。小区物业开办1个,占3.7%。政府投资开办仅4个,占14.9%,且大多是与个人或村集体联办。开办主体的多元,各自为政,让全市农贸市场管理工作很难有统一的管理标准,农贸市场登记、农产品质量追溯、食品安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很难落到实处。
(三)市场设施陈旧化濮阳市城区27个城区农贸市场,大多建设于建市初期,普遍存在市场规模小、档次低、消防设施不完善、基础建设水平不高等问题:大部分农贸市场为钢架棚式结构,没有经过设计部门设计,市场业主根据以往经验搭建大棚,建设极不规范,使用的钢材也没有经过相关部门的检测,有的材质达不到要求,有的锈迹斑斑,腐蚀严重,开始渗漏,极易发生安全事故;市场内部分区不合理,生肉熟食没有区分,蔬菜干菜没有区分,生擒屠杀没有区分,通风、采光没有达到国家标准,排污通道不通畅;市场电线有私拉乱扯现象,电线未穿管,使用不规范,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部分的农贸市场没有配齐配足消防安全设施,极易发生火灾;还有的垃圾处理容器不足,导致市场卫生难以维持;经过近30年的运营,市场硬件设施进一步老化并且脏乱差现象严重,有部分市场已经无法正常运营。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近年来,濮阳市着力打造豫北地区区域性中心城市,冀鲁豫三省交汇商贸物流中心,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乡一体步伐加快,作为城市文明窗口的公益性农贸市场建设,却明显落后于城市其他基础设施建设。濮阳市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工作存在许多问题与不足,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极不协调。具体问题与原因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规划布局不合理,与城市发展不相适应随着城市逐渐发展,新建的高楼林立,宽敞的马路干净整洁,但是农贸市场还是建市初期建成的那几个市场,与城市的发展格格不入,农贸市场整体分布上的不合理现状日益突出,与城市发展不相适应。我市城区农贸市场建设规划没有做到与城市建设同步推进,与周边居民生活不配套。农贸市场主要分布在原来的老城区,一些区域农贸市场布点甚至出现真空地带,如市城区中原路一线,绿城小区、泰和花园、绿洲风景等等住宅小区迅速建成,居住人口急剧增长,但这一区域农贸市场摊贩仅几家,摊位有限,所以就滋生了城区马路市场,在人口比较密集的小区门口,三五成群,或是沿街摆放、或是放在简易车棚之上,不仅商品不能保证质量,还严重地影响交通,一到上下班时间,交通拥堵,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带来安全隐患,极大地影响市容市貌。在有限的摊位内,蔬菜贩卖处于半垄断状态,蔬菜价格居高不下。一方面是菜贱伤农,卖菜难;另一方面是菜贵伤民,买菜难。
(二)缺乏统一管理,农贸市场发展滞后一是缺乏统一管理主体。由于开办主体多元化,各自为政,有政府投资、社区投资、企业投资、民营自办、自然形成等等形式,导致经营管理多元化,缺乏统一的管理主体。二是缺乏先进管理理念。大部分市场责任主体还停留在原有的管理模式上,缺乏服务创新理念,只关心市场房屋、摊位的租赁情况及租金的收入情况,对各经营户的商品质量、服务态度、经营情况等并不太关注。假冒伪劣、有毒有害商品、,欺行霸市、短斤少两等现象时有发生,使市场信誉降低。三是缺乏统一专业化培训。当前濮阳市从事农贸市场管理的人员管理水平和经营者的素质良莠不齐,缺少对这些人员的统一专业培训,应该就农贸市场的性质、社会责任、存在的问题、市场管理的重点难点、市场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环境卫生、市场规范和秩序等方面问题进行统一专门培训,确保市场管理者、经营者素质同步提升,全面提高全市农贸市场的管理水平。
(三)市场设施陈旧落后,建设水平不高目前濮阳市城区农贸市场大多兴建于建市初期,普遍存在建设标准低、设施老化严重等问题:一是大部分农贸市场为棚式结构,摊棚搭建不规范,摊位简陋,因年久未修、材质达不合格,支架锈蚀严重,大棚渗漏,极易发生安全事故。二是在布局、通风、采光、排污等方面普遍先天不足,生熟混杂、干湿不分、污净不分。三是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管线安装混乱,部分农贸市场没有配备消防设备、消防安全通道和垃圾处理设施。四是食品安全检测设备及冷冻设施缺乏,消费者购物的安全得不到保障。
(四)政府资金投入不足,公益性不明显市场经营应由市场机制的内在作用调节,而农贸市场建设是民生工程,是公益性事业,是老百姓最基本的生活保障,纯市场化运作难以推动其良性发展,应由政府主导,突出公益性。农贸市场建设发展严重滞后于城乡经济社会的发展,其公益性没有更好的体现。自建市以来,濮阳市财政政策对农贸市场投入较少,只有建市初期政府投资兴建的几个农贸市场外,其他的投资几乎为零,致使全市农贸市场建设、升级改造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导致马路市场泛滥,安全隐患突出。如果不加大政府的公益性投入,濮阳市农贸市场安全隐患将更加突出,马路市场将更加猖獗,市场网络将逐步萎缩,无法满足城乡发展要求,阻碍城镇化发展的步伐。
(五)缺乏激励政策,市场主办单位积极性不高目前,濮阳市对农贸市场的建设与管理缺乏相应的激励政策,至今尚未出台相适应的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办法,导致社会资本对这项公益事业投入的积极性不高。各级政府对农贸市场特别是社会投资市场,除了城市创建、救灾补损、排除安全隐患等特殊情况外,极少关注,创建时拨付的少量资金投入到部分市场,其中部分又被用来保持市场的基本运转。同时,由于农贸市场建设投入大、回报慢、效益低,如果再缺乏相应的激励性政策,根本不能吸引到社会投资。
(六)部门之间缺乏有效沟通协调,市场监管机制不健全一是管理不专业。除市场发展中心作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在管理少量市场外,其余大部分市场均由主办单位自行管理。市场管理专业性不强,受利益驱使,大多市场主办方重利益轻管理,市场基本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食品安全问题、市场卫生保洁问题等层出不穷。二是责权不统一。2000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工商行政部门进行体制改革,省以下实行垂直管理。改革的目的是:实行管办分离,减少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确保工商管理部门公正执法,以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将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办和联办的市场整体移交给地方政府管理,包括资产、债务、人员等。2001年地方成立了市场发展服务中心,中心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但是自从分离后,地方政府没有赋予其相应的行政管理职能,市场发展服务中心无权无职依法履行对全市农贸市场进行统一管理。具备行政职能的相关单位又不能做到全天候巡查,这就导致了农贸市场治理工作陷入了“迎检期间都来管,迎检过后就反弹”的怪圈。
四、对策与建议
农贸市场在满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需要、活跃经济、促进社会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与其他商业设施的功能相比,农贸市场不仅具有一定的社会性,而且还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因此,要充分考虑农贸市场公益性,坚持与城市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改造提升农贸市场档次,推进文明城市建设。我们通过借鉴周边地区把农贸市场建设作为具有公益性的民生工程来抓的成功经验,结合濮阳市实际,农贸市场的建设与管理应按照“立足实际、方便群众、便于管理、提升品位”的总体设想,通过提升改造一批现有的农贸市场市场,建设一批有一定规模的农贸市场和便民菜店,取缔马路市场,初步建立起与经济发展和消费水平相适应、布局合理、结构协调、功能齐全、竞争有序的农贸市场体系。建议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尽快编制高起点、高标准的农贸市场专项规划市场建设,规划引领,规划编制是抓好农贸市场体系建设的第一步。建立以批发市场为龙头,中心市场为骨干,社区市场为补充的三级农贸市场体系。要以现有市场为基础,按中心城区发展的要求,分三个级次重新调整城区菜市场布局。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布局要以王助农产品批发市场、金三角蔬菜批发市场作为依托,体现大规模和专业化的特色。城区中心农贸市场的设置布局要充分考虑地理位置、人口密度、覆盖范围和服务对象。新建城区应适应小区发展快速,人口增加急剧对农贸市场的需求,建议在新建城区范围内统筹编制农贸市场规划。通过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使城区农贸市场市场与城镇化进程同步发展,根据商务部关于农贸市场规划标准:每万户居民拥有菜市场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的要求。建议安排专项编制经费,聘请国内外知名专家编制全市农贸市场专项规划,确保规划编制高起点、高标准,使之与濮阳市城乡发展要求相适应。
(二)尽快出台农贸市场建设和市场管理办法农贸市场管理法规是农贸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保证。濮阳市城区农贸市场根本没有统一的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各种规章办法,导致在市场管理中没法可依,存在一系列问题。建议尽快出台《濮阳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使农贸市场管理有法有规可依。实行领导小组备案制的管理措施,成立濮阳市城区农贸市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农贸市场规划建设的前置审批,对城市建设和以拆促建、大型住宅小区建设和重大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手续审批的同时,把农贸市场建设纳入审批项目,确保农贸市场专项规划的落实和全市农贸市场体系建设网络的建设。
(三)分期分批建设和升级改造农贸市场,建立健全我市农贸市场体系农贸市场建设和升级改造是健全农贸市场体系的重要内容。一是尽快出台符合濮阳市市情的《农贸市场建设和升级改造实施方案》。结合濮阳市实际,按照先专业市场,后城区中心市场,再便民市场的层级分批扶持,利用3年时间升级改造完毕,并新建一批农贸市场。目前,要重点启动建成区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建议采取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模式,政府每年拨付一定的专项资金并出台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使市场建设和管理者有法可依。二是积极争取上级项目扶持资金。要抓住国家加大对农贸市场建设和升级改造项目扶持力度的契机,配足力量,安排经费,尽快建立健全濮阳市农贸市场建设升级改造项目库,抓好项目申报和资金扶持工作。三是出台激励政策。对现有不达标农贸市场率先按标准化升级改造到位的,经验收合格后对市场责任主体进行奖励和补助,民营资本参与农贸市场投资建设的,要给予政策扶持和帮助。建议参照周边地市对验收合格的农贸市场市场,市财政给予一定的资金予以补贴,在报建、办证等办理各种手续方面开辟绿色通道,免收或少收规费,服务性收费按最低标准收取。
(四)切实加大对农贸市场建设改造资金投入,凸显公益性农贸市场经营是微利行业,甚至是亏损,单靠市场经营收入对市场进行建设和升级改造是不可能完成的事情,政府资金投入是关键。建议参照洛阳、开封、安阳等先进地市宝贵经验把农贸市场建设和升级改造作为具有公益性的民生工程来抓,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列为城市具有公益性质的基础设施投资范畴的做法,每年从城市建设配套费中提取10%作为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基金的标准,加大财政资金投入,严格落实农贸市场土地预留政策,确保农贸市场与城市开发、新城区建设、旧城区改造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凸显公益性。
(五)立足扶持,为我市农贸市场谋求更好发展在借鉴外地优惠扶持政策的同时,严格贯彻落实好濮阳市现有服务业发展的有关政策,进一步研究制定促进全市市场产业发展的配套政策,包括财政、土地、税费、金融信贷、交通管理、水、电以及市场规范等方面的有关扶持政策和办法,用政策和环境引导社会资金投向,扶持项目发展,为我市市场产业建设发展的软环境扫清环境阻滞和政策障碍。
(六)加强政府监管,为濮阳市农贸市场有序运行做后盾加强政府监管是农贸市场有序经营的强力保障。要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能,保护合法经营,打击非法经营,维护好农贸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建议由政府牵头,组织商务、工商、城管、质监、卫生、公安、消防等部门组成综合执法队,划定责任区域,采取经常性巡查和突出检查相结合,进一步理顺市、区、街道办的农贸市场管理体制,加强属地对农贸市场周边环境和秩序的日常管理。建立农贸市场考核机制,把农贸市场年度考核作为目标考核项目之一,纳入各级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
参考文献:
[1]涂义美.城区农贸市场政府监管研究[D]?湘潭大学,?2012
[2]张平.农贸市场管理架构与机制[[J].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10(5):33-36
[3]陈剑.城市农贸市场,向何处去?[J].中国商贸,2002(2):78-79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建设进度
农产品市场作为沟通农产品生产与消费的桥梁与纽带,是保障城市供给、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支撑体系。鉴于全县农产品市场体系基础薄弱,以街、路为市的现象比较突出,市场功能严重缺失,加快市场体系建设迫在眉睫。为此,县委、县政府决定今年实现乡镇规范化农贸市场和城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全覆盖。这是一项重大的民心工程,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乡镇(街道)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定上来,认真选择和落实项目业主,积极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创造良好的建设环境,加强项目进度和质量管理,确保今年11月底之前完成乡镇规范化农贸市场和城区标准化菜市场全覆盖目标任务。
二、精心组织,严格管理,确保建设质量
(一)抓好项目前期工作,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政府规划、市场运作、特色突出、功能完善”的原则,因地制宜,长远考虑,避免重复建设,积极指导项目业主搞好规范化农产品市场改造、建设。截止7月底,尚有部分乡镇(街道)没有完成项目的申报和规划、设计工作。请相关乡镇(街道)接通知后,加大工作力度,及时组织项目业主填报《县年度农贸市场规范化建设改造项目申请书》和《年标准化菜市场建设项目申请表》,积极创造开工条件,尽快开工建设,确保建设进度。
(二)严格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项目实施前,项目业主要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经乡镇(街道)审定后报县商务局备案。各乡镇规范化农贸市场和城区标准化菜市场要严格按照《重庆市乡镇农贸市场建设规范(试行)》和《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组织建设。要对项目建设实行全过程管理监督,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合格。加强投资概算控制,严格按照规定,专款专用,做到专户、专账、专人管理,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合理合规使用资金,确保资金使用效率。
(三)抓好项目验收,及时兑付补助资金
项目竣工后,按照《市乡镇农贸市场规范化建设改造验收办法》和《市市级商业示范社区和标准化菜市场示范工程验收工作方案》(渝商委〔〕211号)及时申报验收。项目验收申请由项目业主提出,乡镇(街道)加注意见同意验收后,县商务局要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及时组织验收。项目验收合格后,要及时兑付财政补助资金。项目财政补助资金标准:乡镇规范化农贸市场20万元/个,城区标准化菜市场30万元/个,同时给予所在乡镇(街道)工作经费2万元。
二、*区在农村市场体系建设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为优化我区农贸市场结构和环境,激活农村物流贸易,为我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畅通城乡联结的“桥梁”,20*年以来,我区进一步加强了区域农村市场体系的建设与完善的规划工作,并着力加大实施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我区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全面配合新农村建设,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为主抓手,规范运作乡村零售网点,突出农村流通合作组织和农村流通企业的主体性,构建工业消费品、生产资料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双向流通渠道,建立建设农村市场体系的长效机制,达到促进农民增收、扩大农民就业的目的,逐步形成城乡相互协调和谐发展的农村市场体系。近年来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领导,部门协同,凝聚合力
我区区委、区政府一贯重视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每年均将该项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进行布置,并将供销社纳入区商务局直管,有力的促进了大商务格局的形成。20*年针对农村市场建设中的问题和不足,出台了*区加快推进城乡一体的市场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印发了《*区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方案》等一系列具体实施文件,由区主要领导负责、区商务局牵头建立部门间协同机制,会同发改、财政、农业、工商、供销等区直部门,积极研究制定政策措施,抓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建立工作月度例会制度,充分利用了各部门的传统网络,理顺了相关机制,凝聚了各方力量,实现了该项工作的较快推进。同时,加强了舆论宣传与任务的分解落实,认真将相关政策细致地向广大农村地区宣解,要求乡镇政府按规划全力支持工作的开展,以形成全区上下齐心协力抓市场体系建设的工作格局。
(二)、统筹规划,城乡一体,放大张力
为切实突破多数大型流通企业的市场定位在城区、少有延伸到乡镇的现状,我们结合全区新农村建设的深入进行,在详细规划区域城乡一体市场体系和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方案的基础上,突出中心乡镇、村组的带动作用,本着利民、畅通、合理、高效的原则,通过调研重新布局和完善了农村流通网络,全面提升我区农产品流通网络的内外品质。同时,制定了系列财税优惠政策,积极稳固供销企业及部分民营企业在乡(镇)、村一级农村商贸的“主力军”地位,注重引导城区大型流通企业与供销社企业及民营企业进行嫁接、改造、并购、联合,按市场规则提升了城区相关商业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三)、明确措施,突出重点,激活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