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体系合集12篇

时间:2023-09-06 09:32:27

农贸市场体系

农贸市场体系篇1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紧紧打造最清洁城区和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城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理念,健全农贸市场管理服务体系,明确管理职责,提升管理水平,实现农贸市场经营有序、环境优美、食品安全目标。

二、实施范围

拱墅区辖区内所有农贸市场。

三、目标要求

(一)长期证照农贸市场目标要求

1、底已完成改造提升的14家市场(含市商业资产经营公司主管的拱宸桥农贸市场)参加市、区两级政府组织的年“最佳、最差”农贸市场评比活动(具体考评办法另行发文),并积极参与全市样板农贸市场创建活动,到年底,有1?D2家成为“四星级文明规范市场”、8?D9家成为“三星级文明规范市场”、4家成为“二星级文明规范市场”。

2、新开办的杭州登云路农贸市场年4月开业,7月纳入“最佳、最差”农贸市场评比活动,当年争创“四星级文明规范市场”。

3、祥符农贸市场、康桥农贸市场2008年完成提升改造任务,当年争创“三星级文明规范市场”。

4、半山农贸市场配合半山地区整体改造,进行重新建造,未改造前要确保市场环境整洁、秩序良好、食品安全,在打造“国内最清洁城市”和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城区活动中做到不失分。

(二)临时(无)证农贸市场目标要求

1、具备改造条件并经市政府同意改造的临时(无)证农贸市场必须按时、按标准完成提升改造任务,政府职能部门特颁发临时证照。

2、不具备改造条件,但经市政府同意纳入整治的临时证市场,按要求进行整改,并保留临时证照。

3、既不具备改造又不具备整治条件的无证市场,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取缔。

四、管理要求

(一)农贸市场举办者

农贸市场举办者是管理的责任主体,市场应与所属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管理目标责任书,认真履行杭州市“门前三包”责任制,加强对经营户的管理和督促,并与场内经营者签订管理责任书。具体做好以几方面管理工作:

1、市场硬件管理

(1)市场导购图(牌)分区标识牌、公告公示、宣传栏完整。设有服务台、意见箱(簿)触摸屏、电子显示屏,配备投诉电话、公平秤并运作正常。

(2)加强对消防、治安等设施的定期检测、排查、维护,确保完好、正常、安全运转,杜绝任何安全隐患。

(3)加强对市场内硬件设施的保养、维护、修缮,特别是电子监控、配电房、电扇、电梯、厕所、下水道等公共设施,要确保完好、运转正常。

2、市场制度管理

(1)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部门管理规定,切实履行举办单位职责,自觉服从并协助有关职能部门监管。

(2)建立农贸市场交易信用分类管理制度,①建立经营者市场准入制度,严格审查入场经营者经营,掌握场内经营者基本信息和经营信息,并建立经营档案;②建立商品准入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责任制度。配备相应的检测机构人员,对关系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产品进行检测管理;③建立市场退出管理制度,及时清退违规经营者和不合格商品;④建立市场检查制度。对市场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市场内配备的电子显示屏、多媒体触摸屏、电子监控等设施要确保正常运转;⑤建立品牌商品市场准入和监督制度,掌握场内经营者知名品牌商品经销情况,并建立登记管理档案;⑥建立信息公示制度。在商品交易市场内显著位置建立信息公示牌,及时商品质量检测、商品安全、消费警示和提示、消费者申(投)诉处理、场内经营户的奖惩及违法违规等信息;⑦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并通过合同与场内经营者约定消费侵权损害赔偿办法,有机构、人员处理交易纠纷投诉和消费投诉,消费纠纷解决率达到95%以上。在市场显著位置设置投诉信箱,公布投诉电话。对消费者投诉率进行统计分析,并把处理结果和投诉者满意度记录备案。

在开展农贸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的同时,将市场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工作和网络监管平台建设列入工作日程,建立查询方便、运转高效的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网络平台,有效提高市场管理水平和效能,并积极倡导诚信经营、和谐服务理念,宣传落实三绿工程工作,结合本市场实际编制《市场管理实施细则》,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定人、定岗、定责,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3)对经营户日常行为严格考核,实行奖惩制度,奖罚分明,鼓励先进,鞭策落后,树立榜样示范,对违法违规经营户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赔礼道歉、书面通报、警告、经济赔偿、扣除承诺金直至提前终止市场经营等处罚。

(4)依据市场经营规模、交易额和上交年利润综合测定,相应配足管理人员和管理经费。具体人员配备标准为:1000平方米以下市场至少配备管理人员10人(含保洁、保序人员,下同),1000-1500平方米市场至少配备管理人员14人,1500-2500平方米市场至少配备管理人员18人,2500平方米以上市场至少配备管理人员20人,同时,各市场应配备1名精通计算机专业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管理人员,以提高农贸市场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

(5)农贸市场举办者作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确保责任到位,切实履行消防、治安、安全等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加强安全巡查和防范,确保全年无各类事故发生。

(6)加强对农贸市场经营户和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做到外树形象,内强素质,统一管理员和经营户着装,要求管理人员作风正派,文明礼貌,仪表端庄,佩证上岗,克已奉公,勤恳细心,严格管理。

(7)市场要建立预赔金制度,经营户进场时,须交纳一定金额(各市场自定)的商品质量保证金作为预赔之用;要做到公开办事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受理投诉,处结率100%。

3、市场秩序管理

(1)监督经营户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文明经商、礼貌待客、热情服务,无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短斤缺两、哄抬物价等行为。同时,各摊位全部使用经法定机构检测合格的电子秤,不得擅自拆装,如有损坏及时向市场或质监部门报告。

(2)商品陈列摆放设定统一标准,实行长、宽、高“三统一”限制,做到划行归市,整齐划一、摆放美观,严禁扩摊、垫高等行为。

(3)场内无倚门设摊、占道经营、流动经营等行为。场内无赤膊、无赌博、算命、斗殴、酗酒以及进行其他危害社会治安、影响市场经营秩序等行为。

(4)经营者证照齐全,商品明码标价,产品标识规范,并统一备份在市场内显示屏中,便于上级部门和消费者查询、观看,了解经营商品在核定范围之内。

(5)严格市场各类车辆有序管理,严禁任何车辆在经营期间(7:30?D18:30)进出或停放。市场周边统一划定不同车辆的停放位置,配有专人管理,动态督察纠正,切实做到整齐划一,有序停放。

4、食品安全管理

(1)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503号令)认真督促场内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并建立产品进货台账。进货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商品准入索证、溯源、台帐监管等工作要有专人负责,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建好台帐,归档管理。市场负责人要组织定期抽查,对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和处理。

(2)监管熟食制品和现制品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及从业人员卫生健康状况符合《食品卫生法》相关要求,食品容器及包装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统一配置加盖密闭容器,从业人员上岗应统一着装、戴帽、口罩和手套。清洗双手。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戒指、手链、手镯等饰品;砧板、刀具、抹布等工具必须按规定消毒使用;熟食经营应实行收银台和销售分离制度,熟食销售人员严禁直接用手触摸食品。同时,认真做好防蝇、鼠、蟑螂等相关工作。

(3)认真做好每天农药残留检测工作,确保农残检测室仪器、电脑、冰箱等各项设施正常运转。同时按规定批次做好每天的蔬菜农药残留和副食品监测工作,即蔬菜按每天10个以上品种,副食品按每天5个或5个以上品种,大型市场加倍计算,把检测结果及时在市场电子显示屏公布。

(4)必须督促经营户坚持使用经市场制定的绿色环保可降解塑料包装袋,严禁使用非环保袋、有毒有害的塑料化工包装桶(袋),并加强监督检查。

(5)从事酒类批发、零售、储运等应当遵守商务部制定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实行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和溯源制度。在固定地点贴标销售散装酒,禁止流动销售散装酒。储运酒类商品时应符合食品卫生管理、防火安全和储运的相关要求。酒类商品应远离高污染、高辐射地区,不得与有毒、有害污染物(源)腐蚀性等物品混放。同时,严禁使用废弃饮料瓶、塑料化工瓶储存和出售。

6)必须监督经营户不得违禁销售青蛙、蛇类、鸟类等野生动植物及制品。

5、环境卫生管理

(1)组织市场管理人员和场内经营户坚持每周一大扫,每天三清扫(早、中、晚),垃圾随时扫,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清扫人员,不间断地流动清扫,做到全程保洁,保持经营器具、盛皿等干净卫生。

(2)实行环境卫生责任区域包干,明确制定每个摊位、每个经营户的卫生包干区,明确包干责任人。市场要负责通道、墙壁、墙顶、门窗、灯具、柱子、下水道、窨井盖、厕所、垃圾房以及外立面、门前等公共部位的卫生保洁,切实做到无污迹、无蜘蛛网、无积尘、无积水、通风透气并无异味,下水道畅通无阻。对市场周边实行“门前三包”制度,做好人行道、公共场地和绿化带的清洁卫生。市场内在醒目位置上要贴有“严禁吸烟”标志牌。同时,组织督促经营户做好责任包干区域的卫生保洁工作。

(3)农贸市场内应统一配置加盖的废弃物容器、垃圾桶(箱),每个摊位内统一设置保洁桶(袋),垃圾必须入桶(袋),严禁场内随意抛扔蔬菜叶、皮、壳等。桶(袋)内盛垃圾及时清倒,外溢垃圾及时清扫,确保内、外通道地面、摊位内外立面干净整洁。

(4)定期组织市场管理人员、经营户开展除“四害”活动,对家禽、熟食、卤味、肉制品经营区和储存间、厕所等重点区域经常冲洗、消毒,保持干燥、无霉味、无臭气,一般春夏一周一次,秋冬每半月一次。

(二)农贸市场广大经营户应遵守以下规定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本市场的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市场经营者守则》的各项条款;要服从管理,自觉维护市场秩序。

2、经营户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并建立产品进货台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进货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3、经营户要讲职业道德,文明经商,礼貌待客,公平交易;不准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短斤缺两,欺骗消费者,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不购销假冒伪劣商品和国家规定不许上市的商品;不准使用明令禁止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商品出售后,发现质量问题应给予调换或退货。

4、自觉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各类商品应分类陈列,排列整齐划一、摆放美观,具有美感,做到“三统一”:统一长度、宽度、高度。禁止扩摊、垫高、占道经营。做到一周一大扫,每日三清扫(早、中、晚),污迹随时扫,全程保清洁。

5、家禽经营区及时清理,地面、禽笼、柜台、玻璃、窗户、墙壁、墙顶、水池保持清洁,做到“五无”:无粪便、无污物、无血迹、无禽毛、无异味。

6、蔬菜柜台内地面必须保持干净,蔬菜腐菜叶、壳、皮、污泥等垃圾必须入桶。不得用桶盛水清洗,保持地面干燥无积水。

7、水产经营区剖鱼必须在操作台进行操作,鱼鳞、内脏等废弃物必须及时清理冲洗,保持操作台及地面清洁干净,做到“三无”:无污物、无血迹、无异味。

8、食品副食品经营者不得销售“三无”、过期和腐败变质以及注水(肉类)商品,不得销售未经检疫的鲜肉、假冒伪劣等商品,不得销售法律法规禁止的陆生野生动植物。必须每半月排查一次商品保质期,对过期食品必须撤柜停止销售并销毁,做好台帐记录。

9、熟食卤味间按有关规定设置、操作,从业人员在上岗时必须统一着装、戴帽、口罩和手套,清洗双手。砧板、刀具、抹布等工具每天必须按规定消毒使用。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手链、手镯等饰品;熟食经营应实行收银口和销售口分离制度,熟食销售人员严禁直接用手触摸食品。

10、直接入口的酱腌菜应当统一容器、加盖密封销售,并配备有防蝇、防鼠等设施,做到无鼠、蝇、蟑螂侵害;严禁用手直接接触食品。

11、糕点、面食、豆制品加工等经营户必须统一着装,统一容器、密封加盖销售,并配备有防蝇、鼠、蟑螂等设施,做到无鼠、蝇、蟑螂侵害;严禁用手直接接触食品。

12、肉类商品不得着地存放,不得接触有毒有害及有异味的物质,保持销售场地及设备的清洁卫生。当天销售结束后应对场地进行清洗,并应每周进行一次消毒,刀具、砧板、绞肉机、容器等应每天清洗。

13、酒类经营者应严格遵守执行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散装酒类经营者不得使用废弃的饮料瓶、罐等容器储存和出售。

14、筐篮、刀剪及加工器具等工具,雨伞、雨披、围裙等个人用品应按市场举办者的统一标准整齐划一放置,做到秩序井然、清洁卫生,禁止乱挂乱吊、乱堆乱放、乱涂乱画。垃圾桶等容器应统一设置、整齐划一并加盖放置于隐蔽处。

15、经营区域内经营户不得携带小孩、婴童等无关人员逗留玩耍,不得放置无关物件,不得在过道内从事打牌、吃饭、下棋、睡觉等与经营无关的活动。

16、经营户如发生违反国家、政府的有关政策、法规和本市场的各项规章制度,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致使国家、集体、市场和个人利益受到损害的行为,市场将依据情节严重程度,承担责任予以示,包括赔礼道歉、经济赔偿、行政罚款、书面通报、警告、提前终止市场经营等。

五、监管职责

(一)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责

(1)依据杭州市编委《关于明确农贸市场管理职责分工的通知》,农贸市场实行属地管理。市场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市场监管的责任主体,并与辖区农贸市场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把农贸市场年度考核纳入镇、街道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

(2)在市、区各项创建评比活动中涉及农贸市场的,由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落实,将上级要求和精神及时贯彻到辖区农贸市场,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市场要督促市场及时整改,并

达到要求。

(3)加强对辖区市场的日常检查,督促市场搞好日常管理,协调市场与周边单位的关系,帮助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维护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

2、各有关部门职责。

(1)商贸旅游、卫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等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和权限,加强对食品卫生和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2)市场外无证流动商贩的查处由城管执法部门负责。

农贸市场体系篇2

作为一名规划师,笔者着眼在于城镇农贸服务体系的建立,因为这个体系保证了生命的健康,同时也保障了滨海新区这个巨大系统的正常运行。滨海新区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前行着,城市定位、城市生活都在悄悄的发生着改变,如果我们的必要配套体系还保持着原来的状态,那么终会因为不协调而发生问题。

1 滨海新区农贸市场现状分析

1.1 现状农贸体系

滨海新区现有农贸批发市场1座,主要负责核心区的农贸产品批发供应。正规农贸零售市场57座,其中传统农贸市场45座,综合超市12座,其经营面积均在1000以上。另有几处定时的占道市场。形成了“批发――零售”的二元性结构体系。目前滨海新区农贸市场所经营的农贸产品种类比较齐全,大部分新区市民能够获得满足其需求的购物环境.

1.2 现状主要问题

1.2.1 总体服务能力不足。若新区所有农贸零售市场服务能力均取上限25000人,总服务人口约145万,而至2010年底,新区常住人口约248万,形成了巨大的服务缺口。其结果将导致很大人群得不到服务,同时部分市场超负荷运营。

1.2.2 空间分布不均。滨海新区农贸市场的空间分布不均匀,大都集中于老城区,中心区新建住区农贸市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并未及时建设。

1.2.3 配套设施不足。虽然部分市场(如锦州道市场、濒开里市场)建筑规范,配套齐全,但大多数的市场配套是不足,不具备停车条件及公共厕所的配备。

1.2.4 食品安全隐患。部分市场还无法做到“净菜入市”,产生了大量附属垃圾,且得不到及时有效清理。一些市场经营面积局促,过道狭窄,地面湿滑,光线较暗,存在食品卫生安全隐患。

2 滨海新区农贸体系建设要求

据了解,在老城区及新建居住区,农贸市场服务均达不到规定的1000至1500米服务半径标准,菜市场服务空白区域较多。日新月异的滨海新区,快节奏的紧张生活将成为一种常态,保证生活质量的同时节约时间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因此农贸服务体系的安全、便捷、周到将成为人们对它的主要要求。

2.1 供给体系的安全要求

农贸产品从田间产出一直到百姓菜篮子里这中间要经历很多环节,虽然农贸产品最终由市场销售出去,但始终是个体对个体的联系模式,这就可能由于监管的不到位而产生食品安全问题。但是如果采购与销售环节,甚至于生产环节能够适当引入集体运营模式,形成一套严格的标准并加以监管,那么食品安全会得到极大的保证,百姓也才能更加放心。即以集体经营代替个体经营。

2.2 终端销售的便捷要求

大量外来人口不断涌入新区,人口年轻化,家庭结构小型化的趋势明显,人口结构的不同必然带来生活方式的转变。如要求农贸市场的营业时间固定并适当延长,以更好的适应消费者时间要求;缩短在市场内停留的时间以适应未来可能较快的生活节奏。在这一点上,南方城市正在大力推广的生鲜超市就具有一定优势。

2.3 产品涵盖周到全面的要求

滨海新区将成为一座新的移民城市,来自各个地区的人们生活习惯不同,增强他们对新区的认同感才能增强他们的归属感,这对于新区及其个人都有好处。可以考虑建设特色市场,经营各地农贸产品,以满足来自各地区的人口对饮食口味的要求,从而以更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新区的建设中去。

针对人们的现实需求,现阶段在老城区和新城区应采用不同的规划对策,原住民与大量的外来人口也要以不同的方式进行引导。

3 滨海新区农贸体系构建

3.1 滨海新区生鲜超市的探讨

生鲜食品超市现阶段可定义为营业面积在800 平方米以上,50% 的营业面积经营生鲜食品,若干年后要与国内和国际的水平相近, 营业面积在1000至2000平米间, 80%的营业面积经营生鲜食品。传统菜市场虽然提供了比较全面的选择,事实告诉我们, 国内国际的发展经验告诉我们, 集市式的菜场供应方式不能从根本上保证农副产品供应的安全性, 因为除了交易方式落后不卫生之外,经营者无证照性的个体化, 必然导致交易行为的非规范化和消费者维权难和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时无法进行追索和控制。其经营方式和营业时间都有很大的随意性,与新区未来的发展趋势存在显著差异,早已不适应未来新区的发展需要。生鲜超市在滨海新区大行其道将是必然。

3.2 新区农贸体系构架

农贸体系的构建是一个需要科学谋划的大问题,根据新区的发展定位和市民的需求导向分析,建议新区农贸体系采取“批发市场―中心生鲜超市―小区生鲜超市”的三元性结构(见图2),其中中心生鲜超市可包含各地方特色农贸产品供应的职能,由此形成了能够满足各种层次需求、安全、便捷的服务体系。

批发市场负责区域内的农贸产品采购与批发供应。中心生鲜超市主要负责居住区一级供应服务,服务人口5-8万人,服务半径2000米,经营范围介于批发市场与小区生鲜超市之间。小区生鲜超市主要负责小区内的农贸产品供应服务,服务人口1-1.5万人,服务半径500米,经营范围主要针对小区居民日常生活所需。

3.4 新区农贸体系构建方式

滨海新区的农贸体系规划可以大力推进生鲜超市的建设和发展。新区要把发展生鲜食品超市为主而不是发展菜市场为主作为规划的重点, 因为生鲜食品超市的食品安全供应链控制是从农田源头做起的, 从农田土壤的物理和化学结构、种子、肥料、收割、储存、运输、加工和配送等等整个系列的品质控制,对禽类、畜类、鱼虾类等产品的生产加工等也是如此, 这是一个带有国际性规律的发展方向。

老城区用地紧张,新建占地2500平方米以上的农贸市场已经是不可能的事情,另外还有大量的搭建市场需要改造。针对这种情况,建议老城区农贸市场的建设采取“化整为零”的方式,结合商业设施建设生鲜超市。

在新建区,目前就应该按照控规用地性质和居住区配套要求新建生鲜超市。要努力实施一个既是延续性又是创新性的实事工程, 即建立以连锁性生鲜超市为销售终端的生鲜食品供应链工程, 以此来带动都市型农业的发展, 带动农副产品深加工的发展, 通过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来提高农民的收入, 来保障新区市民的食品安全性。新区要将超级市场建设到底,加大建设力度,在实施上可以采取政府“ 公益性补贴”超市竞标经营的方法。

农贸市场体系篇3

农贸市场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和公共事业,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近年来,全国各地都加强了对农贸市场的管理与建设。当前,已有多地就农贸市场管理进行了立法,这对于提升农贸市场管理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在立法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新问题。一方面,受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影响,人民群众需求有所改变,农贸市场管理面临的形势有所变化;另一方面,现行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在制定和实施中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和问题,需要修正与完善。农贸市场管理依据的法规是农贸市场发展基础和运行保障。在农贸市场提档升级的背景下,从法规政策角度研究农贸市场,有助于提升城市品质,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满意度。①

一、农贸市场管理的现状及问题

农贸市场是联系农产品种养者、经营者、消费者的重要纽带,是城乡居民“菜篮子”商品供应的主要场所和流通渠道,是重要的城市基础配套设施和大众消费服务平台。当前,一些地区的农贸市场管理体制、机制相对落后,造成农贸市场建设及管理存在诸多问题,与加强城市管理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包括以下问题:一是农贸市场建设规划缺乏前瞻性和统一技术标准,存在布局不合理,部分农贸市场配套设施不全、功能布局混乱,因先天条件不足导致的“脏、乱、差”等现象。二是部分现有农贸市场并未达到升级改造标准,大多基础条件较差,导致后续管理难度较大。三是部分农贸市场公益性减弱,管理力度相对松弛。一些公办农贸市场的所有权已转移至社会各类市场主体,其缺陷就是片面追求利益最大化,只重视经济利益,忽略了社会效益。四是有特色的专业市场化农贸市场不多,辐射能力较弱,发挥不了优化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区域经济增长的作用。五是市场开办主体责任不明晰,建设标准不统一,对经营者约定不足、督促不够,对自己承担的食品安全、环境卫生、公共安全等责任不清楚。六是少数经营者法律法规意识淡薄,不遵守市场管理规定,缺斤少两、价格欺诈、质量不合格、违法经营现象时有发生。七是农贸市场管理行政部门责任主体不明确。农贸市场管理涉及商务、市场监管、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农村农业、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公安、应急、消防、城市管理等多个职能部门,造成监管弱化和监管缺位等现象。八是“马路市场”冲击正规农贸市场。正规市场周边常不同程度伴存着“马路市场”,既影响了市容市貌,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也损害了市场内合法经营者的利益,造成有市不入、有市空置的现象。九是农贸市场现代化管理技术手段缺乏,信息化建设相对落后,农贸市场综合等级评定措施尚未出台等。十是现有法律亟须完善。国务院《城乡集贸市场管理办法》已于2017年3月废止,而省级层面出台的多数是集贸市场管理条例,对农贸市场管理不够具体,且制定实施年代较早,明显滞后。

二、农贸市场的立法现状

(一)缺乏统一的农贸市场管理法律法规

国务院《城乡集贸市场管理办法》废止后,在国家层面尚缺少统一全面规范农贸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目前,农贸市场规范管理依据更多散见于各领域法律法规,如食品安全问题依据《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各省、市、自治区食品安全条例及“三小”条例等;环境卫生问题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地方性法规,如各地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此外,还涉及建设规划、市场秩序、公共消防安全、防疫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比较零散,不利于操作。

(二)农贸市场管理地方立法有待规范和完善

安徽、湖北、四川、广东等省先后出台过与农贸市场管理相关的条例。这些条例虽均涉及农贸市场的管理,但都不够具体,且制定实施年代较早。2015年修正的《立法法》赋予了设区的市具有城乡建设与管理方面的地方立法权,各地开始针对农贸市场管理进行立法,如徐州和扬州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广西《南宁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百色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等。这些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对农贸市场管理产生了积极作用,但也逐渐显露出一些问题:1.相关规定适用范围不协调。各地立法对适用范围都进行了明确,有些适用范围为市中心城区的农贸市场,不包括乡镇;有些全域适用。当前,城乡农贸市场发展状况不平衡,城区和乡镇差别较大,若将所有乡镇农贸市场纳入适用范围,容易因基层政府资金投入不足、执法力量较弱等原因,对法规施行效果产生不利影响。2.主管部门混乱。农贸市场是一个涉及多部门的综合体,立法层面赋予了众多行政部门参与管理权。实践中,将市场监管部门明确为主管部门、牵头部门的情况都存在。倘若各部门之间没有协调机制,只进行分散管理,不利于农贸市场发展。为此,需要设定协调机构协调各部门工作,厘清各部门的职责。3.农贸市场的定义混乱。不同地方的立法对农贸市场的定义各有不同,如《扬州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第一章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农贸市场,是指有固定场所和相应设施,以食用农产品现货零售为主的集市型交易市场。”《徐州市区农贸市场管理条例》第一章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农贸市场,是指依法设立,有固定场所与设施,专门用于农副产品交易的市场。”《贺州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第六章第三十五条规定:“农贸市场,指依法设立,由市场开办者提供固定场所和相应设施、市场经营管理者实施经营管理、场内经营者在其中公开进行农产品、农副产品交易的场所。”农贸市场若无明确规范的定义,容易产生管理真空。4.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条款不完善。有关农贸市场的地方性法规基本都明确了禁止性的行为,但未明确对应的罚则,导致法规实施效果大打折扣。虽然部分领域有专门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如食品安全、计量、价格、消防、环境卫生等,但都散见于各部法律法规规章当中,且其中部分规定并不明确。有必要进行梳理列举,方便执法,以避免监管部门执法时无法可依,以及因责任不清导致市场开办者与市场经营者出现矛盾。

三、完善农贸市场地方立法的对策与建议

运用法治对策,完善农贸市场地方立法,需要明确几个关系:一是管理与发展的关系。解决当前农贸市场管理出现的主要问题,推进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有秩序、有目的的管理是农贸市场持续发展的保障。二是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关系。农贸市场的地方立法不仅要理顺各部门监管职能,规定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更要规定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三是内部管理与外部管理的关系。各行政部门的管理责任是外部管理,农贸市场开办者的管理属于内部管理,二者之间既相互联系又各具特点。各方的出发点和要求不同,需要平衡各方需要。四是刚性与柔性的关系。在处理问题时,既要遵守禁止性的刚性规定,也要采取鼓励等柔性手段,依此可以减少监管者与相对人之间的矛盾。

(一)找准主要问题

农贸市场“脏、乱、差”等问题历来是农贸市场管理痛点、难点。究其原因,主要包括农贸市场开办者及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主体职责不明晰,出现监管真空;监管的法律法规依据不足等。针对具体问题,通过立法明确管理部门,采取强有力的管理措施解决农贸市场“脏、乱、差”等问题,农贸市场管理即成功一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只要根据自己的职能管好食品安全、交易秩序等就可以完成农贸市场的整个管理工作。

(二)理顺监管职能

农贸市场管理涉及的监管部门多,各部门的监管职责尚未完全厘清,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梳理确认。《国务院关于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督管理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关于印发农贸(集贸)市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23号)等对农业农村、商务、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进行了明确。农业农村部门要督促指导食用农产品生产者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商务部门要指导市场做好设施改造,提升改善经营和消费环境;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市场疫情防控的技术指导;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市场商品交易行为的综合监管执法,督促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依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地方立法要根据以上规定对各部门职责进一步梳理,明确相关责任,并设立相关的协调机制,统筹各管理部门,避免执法的分散化,确保各部门监管有法可依。

(三)平衡各方要求

各地农贸市场管理条例第一条均明确了立法目的,开宗明义维护市场开办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等的合法权益。因此,很有必要回应各方的需求,平衡各方利益。一是从监管者角度看,要更多考虑从创建文明城市需要出发,理顺各监管部门的职能关系,解决农贸市场管理当中出现的主要问题,提高城市品质,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二是从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角度看,要更多考虑如何保证其经营收入,处理解决好市场周边乱摆乱卖对其经营带来的冲击,确保公平对待经营者,维持租金稳定等;三是从消费者角度看,更多期待干净、整洁、有序的购物环境,要保障消费者停车方便,购买的食品安全,不缺斤少两,价格公开。

(四)明确处罚条款

法律的生命和权威在于实施,要将付出违法成本作为一种治理导向,根据违反禁止性规定行为的危害程度,明确相应的处罚性条款。这样既能规范经营行为,也能规范管理者的管理行为,避免产生因为处罚尺度不一造成的矛盾。另外,规范农贸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众多,其间不乏部分不统一的表述和罚则等,需要进一步明确和统一。

(五)突出特色条款

地方立法应结合本地实际,充分彰显地方特色。如广西钦州市属于沿海城市,海产品种类丰富,特别是大蚝颇受外地游客的喜爱。但目前该市关于海产品的销售规范较少,知名度有待提高,品牌化有待加强,对建设海鲜市场的扶持政策也有限。要结合本地实际和钦州特点,进一步提高钦州海产品的知名度,尽快建成品牌运营的专业化海鲜市场。对此,市、县(区)人民政府应给予政策扶持。

农贸市场体系篇4

1、加快和扩大农村商贸流通市场体系建设是落实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先导行动。

“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那么,要实现这个目标,扩大消费,建设完整的农村商贸市场体系是必不可少的先决条件,因为大家都懂得,在现在科学发展的今天,生产、生活离不开商品的开发和引进,文明的程度和整洁的村容也需超市式的带动。特别是在国家大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也给农村商贸流通带来了无限的生机。由此可见,随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大量资金的投入和农村居民收入的增加,农村商贸流通规模必然大力扩大,必然要求大力发展农村商贸流通是不言而喻的。

2、加快和扩大农村商贸流通市场体系建设是实现建设新农村目的的保证。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是为建设而建设,发展农业生产不是为生产而生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农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乃至全国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发展农村商品流通,各项建设和生产发展就不能实现,从而农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也不能提高,虽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手段,提高农民的物质文化水平是目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发展和壮大农村商贸流通是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目的的保证。

3、加快和扩大农村商贸流通市场体系建设的有利条件。

(1)农村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农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显著提高。我市农民年均纯收入由年的2593元至年猛然达到4891元,增长88.6%。

(2)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农产品流通批发市场、运销龙头企业、运输专业户等流通主体逐步强大,设备齐全,成效显著。夯实了农村商贸流通的基础体系。

(3)生态文明村建设步伐加快,农民生产、生活急需商贸流通市场体系的配套建设。

(4)目前农村农贸市场、农民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传统型节日市场环境和条件还相当滞后,尚有相当大的发展潜力。

(5)有以党的十七大重要文献的政策扶持和全党重视“三农”工作的有利条件。

二、如何加快和扩大农村商贸流通市场体系建设的几点思考

1、构建农村商品流通新体系。

加快和扩大农村商贸流通市场体系关健的问题是要明确构建一个什么样的农村商贸流通市场体系,要确定一个中期的目标,并要按照这一目标要求规划发展商品流通,否则,农村商品流通的发展就有可能走弯路,难以取得理想的效果。

目前我国农村商品市场存在着经营主体组织化程序低、管理粗放、秩序混乱、设施简陋、交易环境差、网点少以及卖难买难等问题,必须加以解决。为此,有必要在今后几年内,构建成“规范、有序的市场主体多种所有制,多种业态并存的产、购、销之间、批发和零售之间连接顺畅的市场体系。这一体系从经营形式和业态上看:农产品批发,以批发市场为主,农产品零售市场以规范化管理的农贸市场为主;工业品批发以批发企业、专业市场为主;工业品零售市场以便民店、连锁店和集市为主。

2、加强和完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行业协会的建设。

农贸市场体系篇5

中图分类号:F3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6)05-0039-02

一、濮阳市农贸市场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思想认识站位不高

对农贸市场的公益性认识不够,过分强调市场建设的市场化、社会化和多元化,没有把农贸市场当成政府必须提供的公共服务产品来做。有的认为搞农贸市场和其他市场一样,是市场行为,任其自然发展;有的认为农贸市场生意红火,利润空间很大,资本逐利性大,社会投入积极性高,政府无需投入;有的把抓农贸市场建设作为权宜之计,“创建或迎检”来了抓一阵,加大投入,急抓现用,没有长抓不懈的思想,没有研究出台引导农贸市场建设的政策支持体系。所有这些认识误区,导致政府在农贸市场建设发展中主导性不够、话语权不多、指挥棒不灵等现象。使濮阳市城市建设与发展形成重“城”轻“市”,有“城”无“市”,城市功能严重缺失的局面。

(二)市场空间布局不合理

由于濮阳市城区农贸市场大多建设于上世纪80年代,当时的布局规划和建设标准已远远不能适应当前的发展形势。农贸市场基本分布于在建成区,新区以及城乡结合部较少,市场与人口密度不相配套、分布不均衡。且大部分居民小区没有按照要求建设配套农贸市场,存在城市发展快,农贸市场布点规划缺失的问题。例如,中原路贯穿濮阳城区,但沿线仅有一个美景小区农贸市场,且规模过小。这就造成了市民买菜难、菜农卖菜难,马路市场治理又屡禁不止的尴尬局面。目前城区农贸市场建设多数属于自发而建,至今没有专业规划,空间布局严重失调,已无法满足快速增长的城区人口生活需要。

(三)市场单体建设标准低

一是规模较小。目前濮阳市只有王助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金三角蔬菜批发市场两个市场,基本属于规模以上农贸市场,其他大多数农贸市场经营面积不足1000平方米,摊位数不足五十个,普遍存在辐射能力弱、供给能力不足的问题。二是配套设施不完善。很多农贸市场缺少必要的垃圾处理、污水排放等配套设施,没有配备必需的检测设备,导致农贸市场环境堪忧,食品卫生安全也难以得到有效保障。三是硬件简陋、软件落后。硬件方面,大多市场是半封闭大棚结构、水泥地面,有的甚至是简陋的土台子、水泥墩;软件方面,主办单位片面地追求眼前经济利益,对市场长期发展缺乏理性的判断与分析,对市场设施提升满足于简单的修修补补,不愿意投入资金,不能从根本上改变现状。

(四)市场管理措施不到位

虽然工商、城管、质监等多个部门都对农贸市场实施监管,但“多龙治水”并没有治好水,没有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市场发展中心受职能制约,对市场主办单位既没有行政约束手段,也没有奖补激励措施,所能做的也仅仅是行业指导和服务。从市场管理的内部环境来讲,没有专业的管理团队,部分村办市场和自办的农贸市场,管理人员只负责收取租金,提供摊位、水电、清扫场地等简单服务,环境“脏、乱、差”现象严重。多年来,农贸市场之所以成为城区居民关注的热点,政府多次创建、迎检的工作难点,主要问题:一是农贸市场管理无主管部门。多年来多头管理,形成日常管理“互相扯皮”,创建迎检特殊时段“男女老少一轰而上”,过了时段就“放羊”,市场建设管理一直无人问津。二是农贸市场建设管理无统一管理标准和明确的管理主体,绝大部分市场处于个人承包,只收费不维护、只收费不管理的混乱状态。

二、推进濮阳市农贸市场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借鉴郑州、安阳、济源等地成功经验,结合濮阳市实际,市场发展中心对濮阳市城区农贸市场建设与发展进行了一些思考,总的考虑是:按照“民生公益性、政府主导性、工作统筹性、管理规范性”的思路,进一步加大农贸市场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力度,推进濮阳市城区农贸市场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努力为完善城市功能、推进城市建设和城市转型跨越提供支撑和服务。当前重点应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规划引领,优化农贸市场发展布局

按照“统筹规划、协调配套、统一标准、严格执行”的原则,科学制定农贸市场中、远期发展专项规划及详细建设规划,构建以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为依托、以中心城区农贸市场为骨干、以社区农贸市场为主体、以便民菜点为补充的农贸市场建设规划体系。“统筹规划”,就是统一编制市城区农贸市场专项规划,根据专项规划要求,编制各个农贸市场详细建设规划,形成图标化、网络化、精细化规划体系,使农贸市场建设有规可依。“协调配套”,就是农贸市场规划应与区域人口状况、地域范围相适应,方便居民生活;与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相适应,逐步向标准化、超市化、连锁化经营发展;与周边市容环境相协调,提升城市品位;与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保持城市规划体系的完整性。“统一标准”,就是参照国家商务部《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的标准,结合濮阳市实际,制定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标准。按照就近服务的原则,以社区或居住小区为基本单元,一般1万人规划建设一个菜市场,服务半径为800-1000米。菜市场面积按服务区域内每千人120-150平方米设计,一般控制在不小于1000平方米、不大于3000平方米的规模以内,“超市型”农贸市场其经营农副产品的面积不得少于建设面积的70%。同时,根据需要配建停车场。“严格执行”,就是农贸市场专项规划一旦确定,不得改变其用途和挪做他用,采取由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与农贸市场产权人、开办者签订《农贸市场用途不予改变合同》等措施,确保规划不折不扣执行到位。

(二)推进改造升级,拓展农贸市场服务功能

1.科学制定方案。按照“先易后难、分期分批”的原则,制定出台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实施方案,切实做到“三个明确”:即明确工作目标,力争2-3年内完成现有农贸市场改造任务;新建小区专项规划有农贸市场布点要求的,必须纳入小区配套公建项目,与小区同步建设。明确工作职责,明确一个单位牵头组织实施改造工程,拟定农贸市场改造标准,制定验收办法和考核标准,并组织验收。明确工作要求,把区级政府作为市场建设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由市政府与其签订工作责任状,严格奖惩兑现。

2.严格建设标准。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监理、统一验收“五统一”的工作要求,一方面,对农贸市场的规划选址、场内经营设施、附属设施等方面做出具体要求,并邀请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施工图纸进行审核。另一方面,按照施工图纸要求,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精心组织实施,逐一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作为财政补贴资金拨付的依据。

3.强化政策支持。一方面,政府设立农贸市场建设改造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农贸市场建设、改造项目配套建设。另一方面,简化手续,在报建、办证等办理各种手续方面开辟绿色通道,减免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市本级费用,对城区符合专项规划的新建农贸市场,土地出让金实行先征缴、再补助,补助资金作为政府资产入股,切实增强政府“有形之手”对农贸市场的掌控力。同时,鼓励各类投资主体依法参与农贸市场建设,不断拓展农贸市场建设发展新途径。

(三)理顺管理体制,积极构建长效管理机制

1.综合管理。成立由市长任组长,财政、城管、工商、规划、国土、住建、市场发展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贸市场改造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发展中心,具体负责农贸市场的改造、建设、管理的综合协调、检查验收和考核评比等工作。同时,根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将农贸市场改造建设管理的职责任务落实到各个部门,明确各部门农贸市场管理责任。

2.明确产权。农贸市场改造建设管理工作推进缓慢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大部分市场的产权不属于政府,导致政府的“指挥棒”不灵。对现有的大中型农贸市场,可采取政府出资逐年回购、回租的方式,收回农贸市场的所有权,体现农贸市场的公益性;对新建小区的农贸市场,政府通过减让土地出让金等途径,获得所有权;对政府出资回购、回租及新建的标准化农贸市场,其经营权委托给市市场发展中心统一管理,以增强公益市场的支撑力;对产权无法回收或回租的民办农贸市场,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明确市场投资和经营业主为市场管理第一责任人,接受全市统一管理。

3.维护秩序。由规划部门尽快编制出台濮阳市农贸市场专项规划,为濮阳市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工作打好基础;财政部门负责改造补贴资金筹措,为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工作提供经济杠杆;工商部门加强对农贸市场交易行为和流通安全的监督管理,查处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城管部门应加强马路市场的监管,切实解决好马路市场划行归市问题,管好农贸市场外部经营环境;市市场发展中心指导、督促农贸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完善设施、健全管理制度,实现规范运行;卫生、农业、食品监督及各城区政府、社区及相关职能部门,应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坚持全市“一盘棋”,积极参与农贸市场的管理和服务,协同做好农贸市场管理工作。

(四)加强流通建设,推动农贸市场业态创新

积极抢抓国家加大农副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机遇,以农副产品流通组织化、一体化和现代化建设为重点,着力推动农贸市场业态创新。“组织化”就是积极推动农贸市场与农副产品生产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进行产销对接,探索建立直供直销、订单提货、净菜销售等模式,解决农产品流通经营规模小、环节多、成本高、损耗大的问题,降低成本,提高效益。“一体化”就是支持农副产品流通骨干企业、批发市场加强产地预选分级、加工配送、包装仓储、冷链运输、检验检测等设施建设,发展农副产品生产、收购、加工、存贮、配送一体化经营服务,为农贸市场提供丰富、实惠、可靠、安全的产品来源。“现代化”就是建立市场产品交易追溯监管系统,逐步实现农副产品流通的全索证、全备案、全程追溯管理,推进农贸市场管理信息化、标准化、现代化管理水平。

农贸市场体系篇6

二、**区在农村市场体系建设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为优化我区农贸市场结构和环境,激活农村物流贸易,为我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畅通城乡联结的“桥梁”,XX年以来,我区进一步加强了区域农村市场体系的建设与完善的规划工作,并着力加大实施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我区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全面配合新农村建设,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为主抓手,规范运作乡村零售网点,突出农村流通合作组织和农村流通企业的主体性,构建工业消费品、生产资料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双向流通渠道,建立建设农村市场体系的长效机制,达到促进农民增收、扩大农民就业的目的,逐步形成城乡相互协调和谐发展的农村市场体系。近年来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领导,部门协同,凝聚合力

我区区委、区政府一贯重视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每年均将该项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进行布置,并将供销社纳入区商务局直管,有力的促进了大商务格局的形成。XX年年针对农村市场建设中的问题和不足,出台了**区加快推进城乡一体的市场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印发了《**区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方案》等一系列具体实施文件,由区主要领导负责、区商务局牵头建立部门间协同机制,会同发改、财政、农业、工商、供销等区直部门,积极研究制定政策措施,抓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建立工作月度例会制度,充分利用了各部门的传统网络,理顺了相关机制,凝聚了各方力量,实现了该项工作的较快推进。同时,加强了舆论宣传与任务的分解落实,认真将相关政策细致地向广大农村地区宣解,要求乡镇政府按规划全力支持工作的开展,以形成全区上下齐心协力抓市场体系建设的工作格局。

(二)、统筹规划,城乡一体,放大张力

为切实突破多数大型流通企业的市场定位在城区、少有延伸到乡镇的现状,我们结合全区新农村建设的深入进行,在详细规划区域城乡一体市场体系和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方案的基础上,突出中心乡镇、村组的带动作用,本着利民、畅通、合理、高效的原则,通过调研重新布局和完善了农村流通网络,全面提升我区农产品流通网络的内外品质。同时,制定了系列财税优惠政策,积极稳固供销企业及部分民营企业在乡(镇)、村一级农村商贸的“主力军”地位,注重引导城区大型流通企业与供销社企业及民营企业进行嫁接、改造、并购、联合,按市场规则提升了城区相关商业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三)、明确措施,突出重点,激活潜力 一、**区农村商品流通市场基本概况

**区位于**市西南部,辖5镇9乡4个街道办事处,全区人口32万。现具有服务农村商贸流通功能的市场主要有三大块:一是区市场服务中心管理并经营的农村集贸市场。主要有华塘、保和、月峰、永春等七个农贸交易市场,系工商体制改革后工商部门剥离出来的资产。二是XX年以来由民间资本投资兴建并管理经营的市场。主要分布在鲁塘、月峰等乡镇。三是城区内由市直投资或管理的农贸市场。包括承担了我市外调农产品集散主要职能的七星市场,我区城郊及乡村农户农产品进城主通道的湘南综合大市场、下湄桥综合市场等。由于撤地建市建区等原因,我区农贸交易市场几经整合,其构成体系不尽完善,加之2009年初的长时间冰雪灾害给我区农贸市场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全区(不含市直)共倒塌5个市场, 其余8个市场不同程度受损,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冰灾后我区14个乡镇中,仅有半数乡镇建有三天一集的墟场,另外7个乡镇的农村物流仅能靠“赶墟”或进城交易,极大地制约了当地物流贸易的发展和壮大。现存农贸交易市场功能也存在诸多缺陷,区市场服务中心所辖7个农贸交易市场除华塘镇市场仍显市场形态外,其余6个乡镇市场已被归类为路边市场,软硬件设施均严重缺乏,远远跟不上现代物流形势的发展。几个民营市场更是受经营理念的限制,在大宗农产品的批发与集散方面明显表现不足。于是,七星大市场、湘南综合大市场就成了我区外地农产品调入、农村农产品进城的主通道,其余商贸物质流通也主要靠城区辐射。

二、**区在农村市场体系建设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为优化我区农贸市场结构和环境,激活农村物流贸易,为我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畅通城乡联结的“桥梁”,XX年以来,我区进一步加强了区域农村市场体系的建设与完善的规划工作,并着力加大实施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我区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全面配合新农村建设,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为主抓手,规范运作乡村零售网点

,突出农村流通合作组织和农村流通企业的主体性,构建工业消费品、生产资料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双向流通渠道,建立建设农村市场体系的长效机制,达到促进农民增收、扩大农民就业的目的,逐步形成城乡相互协调和谐发展的农村市场体系。近年来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领导,部门协同,凝聚合力

我区区委、区政府一贯重视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每年均将该项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进行布置,并将供销社纳入区商务局直管,有力的促进了大商务格局的形成。XX年年针对农村市场建设中的问题和不足,出台了**区加快推进城乡一体的市场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印发了《**区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方案》等一系列具体实施文件,由区主要领导负责、区商务局牵头建立部门间协同机制,会同发改、财政、农业、工商、供销等区直部门,积极研究制定政策措施,抓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建立工作月度例会制度,充分利用了各部门的传统网络,理顺了相关机制,凝聚了各方力量,实现了该项工作的较快推进。同时,加强了舆论宣传与任务的分解落实,认真将相关政策细致地向广大农村地区宣解,要求乡镇政府按规划全力支持工作的开展,以形成全区上下齐心协力抓市场体系建设的工作格局。

(二)、统筹规划,城乡一体,放大张力

为切实突破多数大型流通企业的市场定位在城区、少有延伸到乡镇的现状,我们结合全区新农村建设的深入进行,在详细规划区域城乡一体市场体系和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方案的基础上,突出中心乡镇、村组的带动作用,本着利民、畅通、合理、高效的原则,通过调研重新布局和完善了农村流通网络,全面提升我区农产品流通网络的内外品质。同时,制定了系列财税优惠政策,积极稳固供销企业及部分民营企业在乡(镇)、村一级农村商贸的“主力军”地位,注重引导城区大型流通企业与供销社企业及民营企业进行嫁接、改造、并购、联合,按市场规则提升了城区相关商业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三)、明确措施,突出重点,激活潜力

农贸市场体系篇7

目前,国内外关于民族地区农村商品市场建设与民族贸易发展的研究资料相对较少,大多数学者主要从一般意义上来研究农村商品市场和商品流通领域,如A.de Janvry(1981)、D.Bryceson(2000)、K.Jansen(2000)等人指出农村市场体系的创新需要外部力量的介入;王晓红(2000)、周力(2005)、柳思维(2004,2006)等人则分析了农村现代市场流通体系的构建对经济增长与发展和提升农民利益的重要作用。另外,少数学者如彭继芝(2004)、朱瑞雪(2005)、郭妍(2002)、杨清震(2003)等分别从新时期民族贸易的地位和作用,绿色边境贸易和民族地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民族贸易政策与民族贸易发展,民族贸易与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等方面对民族贸易进行了探讨。真正运用区域经济理论和城乡协调发展理论来研究西南民族地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创新与民族贸易发展的则更少。

目前,仅有王兆峰、张海燕教授(2007)从民族地区农产品市场创新建设与民族贸易发展的角度进行了全面和深入的探讨。不过,民族地区农村商品市场的客体不仅仅局限于农产品,还涉及日用消费品、民族工艺品、农业生产物资等。因而,从农村商品市场的一般客体的角度来研究西南民族地区农村商品市场建设和民族贸易发展是有必要的。本文正是以此作为切入点,在充分借鉴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西南民族地区农村商品市场建设和民族贸易发展的构想。

二、西南民族地区农村商品市场建设落后的表现及民族贸易发展的困境 西南民族地区主要包括贵州、重庆、四川、湖南、湖北、云南、广西、西藏等辖区内少数民族自治地区,这些地区以山区为主,自然条件相对恶劣,长期处于封闭与半封闭状态。再加上长期以来受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影响和农村生产力水平、收入水平低的制约,以及在商品流通体系建设中“重城市,轻农村”、在农村工作中“重生产,轻流通”惯性思维的影响下,政府对西南民族地区农村商品流通体系建设投入严重不足,发展缓慢。并且,在全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传统的民族贸易政策、民族贸易体系不能适应新的经济条件,民族贸易 政策名存实亡,民族贸易企业、网点则逐渐萎缩和被边缘化。

(一)商品市场运行基础薄弱 西南民族地区农村商品市场建设落后的首要表现就是商品市场运行基础薄弱。从产出能力来看,西南民族地区农村自然条件恶劣,长期以来的“刀耕火种”式家庭生产效率低下,难以形成大量的剩余。并且,由于缺乏市场意识,村民所生产的农产品也主要为基本粮食作物,缺乏市场竞争力和较高的市场价值。显然,这种不合理的产业结构和落后的生产方式严重地制约了西南民族地区农村商品的产出能力。从需求能力来看,消费者需求的商品数量、商品种类及消费水平与消费者的收入水平密切相关。西南民族地区农村经济发展落后,村民收入来源单一且有限,再加上子女教育支出、医疗支出及其他预防性支出的制约,西南民族地区农村的现实需求能力极其有限。在低产出能力和低需求能力的双重制约下,西南民族地区农村商品市场运行基础相当薄弱。在缺乏利益的驱动下,市场机制难以吸引众多资源向西南民族地区农村转移,这在一定程度上又加剧了该地区商品市场运行基础发展的滞后。

(二)商品市场运行要素缺位 在所有的市场运行要素中,市场主体是最积极和主动的要素,在商品市场建设中也发挥着核心作用。目前,西南民族地区农村商品市场运行的三类要素普遍缺位是西南民族地区农村商品市场建设落后的最突出表现。首先,缺乏合格、规范的商品市场主体。传统的民族贸易企业的萎缩与退出、城市现代商业组织不愿进入、经过专业培训的经纪人数量有限使得西南民族地区农村商品市场主体仍以个体商贩为主。其次,商品市场客体相对单一。目前,西南民族地区农村最主要的商品市场客体是日用消费品和农业生产物资,而且主要是从城市市场淘汰出来的次品或假冒伪劣产品,这些产品存在着严重的质量和安全隐患。西南民族地区特色的农产品和民族工艺品既没有形成大规模的产出,也尚未成为商品市场客体,极少数民族旅游开发较好的村寨的民族工艺品和特色农产品虽有销售,但规模极其有限。另外,质量较高的家电产品、首饰、服装等时尚产品也尚未成为这些地区农村商品市场的客体。最后,实现商品交易的网络体系等商品市场载体陈旧且残缺不全。西南民族地区仍以传统的集市作为商品交易的载体,商流、物流、信息流仍高度统一于交易的一刹那。在随机匹配的单次博弈和高度的信息不对称的情形下农村商品市场是一个“柠檬市场”。可见,商品市场主体、客体、载体“三体”的缺位不仅是西南民族地区农村商品市场建设落后的表现,也是制约其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原因。

(三)商品市场运行环境恶劣 西南民族地区农村商品市场运行环境恶劣主要表现为:第一,市场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尚未建立。由于自然条件闭塞、信息传递渠道狭窄,西南民族地区农村居民具有天然的信息劣势,主动搜索市场上哪些产品畅销、哪些产品滞销,产品的价格、质量等信息对于单个农民来说成本高昂而且由于信息外部性导致的“搭便车”行为使信息搜索者缺乏搜索的激励,进而使农民长期蒙受信息不对称之苦。第二,市场秩序混乱,市场监管工作不力。由于缺乏严格的准入制度、健全的商品质量检测制度和必要的检测设备与手段,导致进货渠道混乱。目前,西南民族地区农村商品市场是主要的假冒伪劣商品的销售市场,如药品质量案件中农村占80%。另外,西南民族地区农村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价格欺诈的事件时有发生,乱收费、乱摊派和乱涨价现象也相当普遍。第三,区域社会资本缺失。社会资本是“能够通过推动协调的行动来提高社会效率的信任、规范和网络”,它是经济发展和商品市场运行的“润滑剂”、“黏合剂”。西南民族地区农村缺乏普遍的社会信任以及被大家“理解”和“共享”的正式和非正式规范,这阻碍了村民市场意识、市场观念的形成,也进一步恶化了商品市场的运行环境。

(四)民族贸易发展的困境 民族贸易是我国在少数民族地区实施的一种特殊的商贸形式,是我国民族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政策性、民族性和区域性。20世纪80年代末以后,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原有的形成于计划经济时代的价格补贴、财政拨款、利润留成与税收减免“三项照顾”的老民族贸易政策基本上全部失效,而新出台的国家对民族贸易企业实行优惠贷款、税收返还等民族贸易政策也因为商业银行的贷款普遍向效益好的地区和企业倾斜以及民族地区财政困难等现实而有名无实。另外,由于民族贸易企业地处经济落后地区,长期以来经营业务单一,再加上少数民族地区生产、生活用品趋向市场化,固有的民族特殊用品逐渐减少,以及民族贸易企业组织结构不合理、经营观念落后、资本 积累和投入不足,民族企业大量转产、倒闭,民族贸易网点大幅萎缩。如“十五”期间在青海农行开户的62户民族贸易企业中已经关停、倒闭、破产的为60户,占96.8%。可以说,民族贸易发展面临困境,使西南民族地区农村商品市场建设“雪上加霜”。

二、西南民族地区农村商品市场建设与民族贸易发展的思路构想 西南民族地区农村商品市场建设和民族贸易发展有其自身的基本规律,在西南民族地区农村现有的自然条件和经济发展状况下,立足于民族特色产业,走“产业——市场——产业——经济发展——市场”的自生型的农村市场建设和民族贸易发展道路是总体的思路。具体来说,现阶段西南民族地区农村商品市场建设和民族贸易发展可以参考以下构思(如图1):在商品市场运行基础建设方面,重点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生产特色农产品并深加工,同时注重开发民族特色旅游和民族工艺品产业,减轻农民负担,提供消费信贷,扩大农村消费力;在农村商品运行要素建设方面,大力引进城市连锁商业组织,恢复和拓展民族贸易企业和网点,建立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民经纪人队伍,形成高度组织化和规范化的市场运行主体,扩大和丰富特色产品、消费品和生产物资等市场运行客体,建设以专业化市场、电子商务平台和城乡一体化物流系统等市场运行载体;在商品市场运行环境建设方面,主要通过建立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民协会等社会服务组织来规范社会市场秩序和培育区域社会资本。 三、西南民族地区农村商品市场建设与民族贸易发展的对策建议 西南民族地区农村商品市场建设与民族贸易发展任重道远,但又事关国家“三农”问题、新农村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建设与民族团结稳定的大局。

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中将农村,尤其是中西部落后地区农村建设作为中央政府投入的重中之重。在农村流通体系建设方面明确指出,要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改造,促进农产品质量等级化、包装规格化。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加快供销合作社经营网络改造和城市商业网点向农村延伸。完善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网络。发展农资连锁经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然而,西南民族地区农村商品市场特有的封闭性、分散性和低效率均衡性使得其发展在遵循国家总的指导方针之外,还应实施创新发展战略。其中,借助政府、城市现代商业组织、其他新型市场主体等外部力量的冲击,打破现存的低效率均衡状态,以民族特色产业和民族贸易政策为依托,引导市场向现代流通体系演进是西南民族地区农村商品市场建设的关键。因此,本文从西南民族地区农村商品市场建设与民族贸易发展的总体构想出发,提出四点对策建议以供参考。

(一)发展民族特色产业,夯实商品市场运行基础 产出能力和需求能力是市场形成和发展的基础。西南民族地区农村极其有限的产出能力和需求能力是阻碍商品市场建设和民族贸易发展的根本制约因素,而且,产业发展落后又是村民消费能力不足、消费观念落后的主要原因。因而,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民族特色产业,夯实商品市场运行基础是西南民族地区农村商品市场建设和民族贸易发展的基本切入点。西南民族地区农村特殊的自然条件和特殊的民俗民风是其宝贵的资源,充分挖掘和开发这些资源,发展民族特色产业和特色经济是西南民族地区农村经济发展的根本出路。具体来说,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延伸农业产业价值链,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特色食品生产和深加工产业。西南民族地区特殊的土壤和气候条件适合于种植一些营养价值高、口感好、无污染的绿色食品、药材和花卉等农产品,如湖南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的茶叶、橘子、猕猴桃等。通过引导和组织村民进行专业化种植,部分直接销售,部分经深加工生产出价值更高的相关产品之后再销售。

二是大力发展民族旅游产业。西南民族地区特殊的民俗民风和古朴的建筑都是重要的旅游资源,而且随着国家旅游市场的扩大,文化旅游、村寨旅游、原生态旅游已成为游客们青睐的对象。西南民族地区农村可以与周边的旅游胜地开展合作,使其成为大旅游品牌的子项目,也可以定位为周边城市居民周末休闲娱乐的场所。

三是积极发展民族工艺品产业。西南民族地区农村居民是少数民族特色工艺等民族文化遗产的直 接继承者,他们熟练掌握着各种民族工艺品的制造工艺。组织村民进行民族工艺品的大规模制作可以迅速发展民族工艺品产业。总之,以上三大产业的同时发展可以极大地提高西南民族地区农村商品的产出能力,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的需求能力,进而为商品市场的建设和民族贸易发展提供扎实的供给和需求基础。

(二)培育现代市场“三体”,充实商品市场运行要素 现代市场“三体”,即商品市场运行主体、客体和载体是农村商品市场建设的基本框架,任何一“体”缺位,市场都不完整。因而,合格、规范的商品市场运行要素的引进和培育是西南民族地区农村商品市场建设和民族贸易发展的核心内容。具体而言,在西南民族地区农村商品市场运行主体建设方面,一是大力引进,二是积极培育。目前,西南民族地区农村商品市场运行主体之所以不规范,一方面是缺乏竞争,另一方面是投入不足。农村商品市场潜在的需求能力是城市现代商业组织最大的诱惑,进入农村市场也是它们的战略目标之一,引进城市现代商业组织不仅可行,而且它们的进入将对现有的市场运行主体形成刺激,加速其改革,迅速提高市场运行主体的规范化和组织化程度。其次,运用相关的民族贸易政策,支持和加大民族贸易企业的投入,改革民族贸易企业经营模式,扩展民族贸易网点,恢复民族贸易企业在民族工艺品、特色农产品生产中的核心作用。

同时,培训大量农民经纪人,建立专业合作组织,使农民经纪人成为有组织的农村商品市场基层运行主体。在西南民族地区农村商品市场运行客体建设方面,一是多样化农村产出产品种类,如种植尽可能多的特色农产品,并深加工成各类相关产品;二是丰富农村市场消费品的种类,将一些目前只能在城市才能购买得到但在农村有需求的产品引入到农村市场,同时在生产物资的供给方面也要尽可能地种类齐全。而且,要严把所有流入和流出商品的质量关,提升农村商品市场客体质量。在西南民族地区农村商品市场运行载体的建设方面,通过建立乡镇、产地专业化市场以及遍布各村的贸易网点,开发乡镇、产地及特色产品电子商务网站,建成城乡一体的物流体系,确保商流、信息流和物流“三流”畅通。

(三)完善社会服务体系,优化商品市场运行环境 良好的市场运行环境是确保商品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外部条件。目前,西南民族地区农村商品市场“散、乱、差”的局面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缺乏社会化服务体系所致。由于工商行政部门的监管很少触及农村,农村市场秩序混乱,欺行霸市、假冒伪劣产品横行。一方面,应加强政府部门的监管,但另一方面,也是更主要的应通过建立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农民协会等社会服务组织来实施农村商品市场的自治。建立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不仅可以通过结合政府监管的“自治”规范农村商品市场秩序,而且可以培育区域社会资本,提高各市场运行主体之间的信任程度,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农村商品市场运行效率。另外,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还可以利用自身搜寻信息、洞察市场走势、集体谈判等方面的优势,使处于具有信息劣势的农民不论是作为生产者还是消费者都能从市场中获得正常收益,提高农民参与市场的积极性。

(四)落实民族贸易政策,重构民族贸易体系 西南民族地区农村商品市场建设是民族贸易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新时期民族贸易企业的重要使命。作为西南民族地区农村商品市场运行的主体,民族贸易企业一方面要用足、用活、用好现有的民族贸易政策,加大投入,恢复和扩展民族贸易网点;另一方面,要积极进行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提高经营管理绩效,立足于民族特色农产品、特色食品、特色工艺品、民族必需品、民族特色旅游等民族特色产业,做大做强企业[11]。同时,西南民族地区政府也要调整和落实民族贸易政策,在确保民族贸易企业享受民族贸易政策的同时,将民族贸易政策扩展到那些积极参与民族地区尤其是民族农村地区商品市场建设的城市现代商业组织及个体,如提供农村商品市场建设、民族特色产业开发的专项资金贷款等。此外,西南民族地区政府应统筹城乡发展,统一规划,重构民族贸易体系。如多元化和规范化的民族贸易主体,组织化和现代化的民族贸易形式,多样化和规模化的民族贸易内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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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体系篇8

中图分类号:F30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03-056-02

在我国城市中进行农副产品交易的集市被称为城市农贸市场,在城市集市进行农副产品交易是中国最古老的交易形式,同时城市农贸市场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的补充。农贸市场是我国普及城乡各地的农产品批发和零售的市场,它与城乡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是城市承载力的重要支点。它与农村的集市贸易不一样,不是农产品生产者彼此交换为主的市场,而是以农民自产自销与城市居民、小商贩的批发和零卖的形式进行交易的。城市居民、集体单位和酒店餐饮业作为买方,农村、农场和农民作为卖方在农贸市场进行交易。可以这样认为:城市农贸市场管理的发展和创新是生产力发展与社会进步的必然结果,其发展进度已成为衡量现代经济发展的主要标志。它的发展和存在有助于改善城市的食品供应状况,还可以使城市居民的购买力转移到农村、农场,使农民的经济收入有所增长,所以说,城市农贸市场在城市居民和农民的生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目前,我国仍然是一个农业大国。城市农贸市场的发展和创新能推进我国现代化和工业化的发展,能帮助我国人民早日实现“中国梦”和促进伟大中华民族复兴的前进步伐。发展和创新城市农贸市场管理还能加快城区市场繁荣,保证城乡产品买卖交易持续稳定,保障城乡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促进社会安定团结,更进一步提高我国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笔者就职于河南省濮阳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耳闻目睹了城市农贸市场的建设、改造和一步步发展壮大。笔者欣喜地看到:目前,城市农贸市场服务已成为促进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和城市经济增长的亮点,特别是在网络营销和知识经济的推动下,城市农贸市场的经营管理、业种配置、市场环境都有了很大的发展和创新,服务形式更加新颖多样,服务内容更加拓展延续。但是,城市农贸市场管理在发展和创新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城区农贸市场管理存在的问题

众所周知,城市农贸市场的农产品是自发调整的,市场价格不是长期不变的,它是随着季节的变化而变化的。这就要求城区发展服务中心对农贸市场进行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遵循国家对市场管理的方针、政策,使城市农贸市场朝着有利于社会主义的方向发展。但是,一些农贸市场由于存在规划布局不合理,而且设施陈旧落后,市场管理简单粗放、行业监管不得力等问题,使得城市农贸市场管理的发展和创新受到严重制约。

1.农贸市场建设落后,设施利用率较低。目前,由于大部分城区面积迅速扩张,大批农民涌入城市务工,使得城市人口急剧增长。这就需要城市的农贸市场建筑面积迅速扩大,市场设施快速更新,以保证农产品交易成功率大大提升,这样才能保障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稳定提高。但是据笔者调查所知,许多城市的农贸市场建设仍旧滞后,设施利用率仍旧低下。按照国家规定的“城市居民15分钟可满足购物”的市场建设要求,很多城市小区仍然达不到这个要求,目前很多离城市较远的小区购买生活用品时需要开车购买,往返需要近一个小时。由于农贸市场建设滞后、场地狭小,使得市场内部颇为拥挤,买卖肉食的区域又脏又乱、污水横流;买卖蔬菜的区域杂乱无章、烂菜叶发出一阵阵令人作呕的气味;市场内经常发生争吵、斗殴现象,同时也给小偷造成了偷窃机会,消费者丢钱包的事件时有发生。由于市场在初建时期建设规划比较保守,在设施上没有投入较多资金,所以市场地面坑坑洼洼,上下水不通畅,市场大棚锈迹斑斑,公厕内臭气熏天,这样的环境怎能吸引众多的消费者到此消费呢!

2.上级部门监管力度不强,市场管理粗放。业内同行都很清楚,对农贸市场的管理涉及到多个行政部门。其中有工商、农业、城管、公安、消防、林业等,这种形式的管理给农贸市场的监管带来了诸多不便。首先,在检查、收费、监管等方面,各个部门都有一套自己的管理和检查方法,经营者要接受这些部门的各项检查,经常是这一拨的检查人员刚走,下一拨的检查人员又来到。由于一些职能部门没有深入到农贸市场进行驻场管理,缺乏常态监管机制,只是过一段时间走马观花地检查一下,使得好多农贸市场出现无照经营、不配备消防器材、食品加工经营户没有“三证”或“三证”不全,市场内乱搭、乱建的现象。上级有关部门监管不得力的后果造成市场管理粗放的现象。这种现象的存在使得划行规市不科学、不规范,蔬菜区域也有卖水果的摊位,水果区域内干鲜水果摊位混杂在一起,肉类区域生肉、熟肉一起卖,炒货、小吃点乱摆乱放,农产品检测项目、市场信息、复秤设备更是没有健全,公厕无人清扫、苍蝇满天飞,粗放管理使得农贸市场环境“脏、乱、差”,布局乱七八糟。

3.马路菜市和早市问题十分严重。笔者曾在一些农贸市场的周围做过调查研究,发现几乎每一个农贸市场周围都有马路菜市和早市存在。早晨城市居民都要出门,有的上班有的上学,但被熙熙攘攘的马路菜市和早市阻碍了出行道路。经常看到这样的情景:汽车、电动车、自行车、行人拥堵在一起,喇叭声、自行车铃声与小商小贩的叫卖声和消费者的讨价还价声交织在一起,使得农贸市场周围杂乱无章。市民的抱怨声此起彼伏,因为马路菜市和早市的存在,上班迟到被扣奖金,上学迟到被老师批评。城市居民曾大声呼吁取缔马路菜市和早市,但马路菜市和早市像春天的韭菜,被取缔一次过一段时间又死灰复燃了。只有从根本上取缔马路菜市和早市,才能保证农贸市场周围的交通通畅。

二、城区农贸市场管理的创新策略

目前,许多城市政府为加强城区标准化农贸市场的建设与管理,都制订了相应的总体设想和目标,比如,河南省濮阳市就针对农贸市场设立了“立足实际、方便群众、科学布局、精细化管理”的总体设想,并制订了“布局合理、结构协调、功能齐全与市民消费水平相适应”的建设规范化城区农贸市场的目标。笔者长期在城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工作,愿意与业内同行一起探究城市农贸市场管理的创新策略,以美化城市、规划经营、方便群众、促进消费为目标,为广大市民创造一批环境整洁、宽敞明亮、消费安全、价格公平、买卖公正的农贸市场。

1.拓展农产品业种配置,创新农贸市场精细化管理。面对激烈市场竞争形式,加强对城区农贸市场拓展农产品业种配置,进行精细化创新管理尤为重要。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做起,一是改造农贸市场的设施和环境。城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应转变观念,遵守国家与市政府规定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方针,统筹考虑农贸市场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对农贸市场进行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修建改造不合理的设施,科学布局、规范经营,将农贸市场修建的宽敞明亮;消费者的通道要布局合理,防水、防滑、防火、防拥挤;环境卫生要干净整洁;经营者要文明经商,礼貌用语;建立和建设农产品检测台、市场信息网络和复秤设备;这样做可以提高市场买卖交易成功率,实现市场信息、管理经验和市场资源共享。二是城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应成立农产品采购配送中心。城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要与物流体系、农村、农场和农民形成一条农产品销售链,可以采用农产品配送的形式将农产品配送给城市的酒店、食堂和居民小区,这样做可以促进农产品渠道向新型化发展,缩短农产品流通流程,提高贸易效率,也可以降低农产品物流成本和价格,使城市消费者和农场、农村及农民的利益达到双赢。三是重新调整农贸市场布局,拓宽业种配置。笔者认为,应该对农贸市场进行科学、规范、合理的布局,将农贸市场销售的产品分为三大区域,第一区域为肉食、蔬菜、水产和干货类,可以将这一区域放在市场的中心地段,因为这一区域销售的产品与消费者息息相关;第二区域为粮油、水果、熟食和杂货类,可以将这一区域的产品放在市场边角地段,因为这一区域销售的产品消费者不需要天天购买;第三区域为绿色产品、本地特产和报亭、彩票销售等,这一区域的产品可以放在市场门口,吸引外地游客前来购买。这样的布局使农产品交易相互搭配、增加市场人气,还可以拓展农产品业种配置,创新农贸市场的精细化管理。

2.创新市场经营管理,营造市场和谐氛围。笔者深深感到,要想创新市场经营管理,首先要营造和谐氛围。市场管理人员要更新服务理念,不能再以上级领导者的身份出现,市场管理人员的工作不再是到期收取租金、检查一下经营者的卫生状况、通知经营者一些注意事项就完成工作任务了,而是应该以市场经营者的朋友身份出现,切实帮助经营者解决一些实际困难。每一名管理人员都应该具备处理急发事件的能力,如:经营者与消费者发生争吵或斗殴事件,市场管理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调解,并能做到公平、公正、以理服人;经营者之间发生了矛盾,管理人员应冷静分析矛盾发生的起因和经过,以谈心的方式对他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他们化解矛盾心情愉快地经商。当经营者家庭遇到困难时,管理人员要伸出友谊之手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尤其是一些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没有亲戚朋友,遇到困难时常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他们迫切希望管理人员帮助解决困难。管理人员就要利用自己的人脉关系热情地帮助他们。如:经营者的孩子入托难、入学难、看病难、租房难等实际问题,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和管理人员都应当帮助他们解决这些问题。这样做可以使他们积极配合市场管理工作,有利于农贸市场管理的创新和发展,还可以营造市场和谐氛围,使市场很快繁荣起来。其次,创新市场经营管理。笔者曾学习了国内外同行先进的管理理论和工作经验,认为创新农贸市场的经营管理应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尝试:一是“批零结合”的经营模式。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应利用城区交通便利的特点,积极创造“批零结合”的必备条件,吸引外地批发商到农贸市场经营农产品,使农贸市场的零售和批发经营并驾齐驱,越来越红火。二是“农加超”的经营模式。这种经营模式就是利用农贸市场和超市之间的差异化经营,使农贸市场和超市形成良好的优势互补,再加上其他业态的补充和完善,达到农贸市场和超市互利的双赢局面。只有打破陈旧的经营理念,才能将农贸市场的经营管理创新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3.完善体系建设,合力治理市场。要想创新对农贸市场的管理,必须完善体系建设,合力治理市场。首先要完善对农贸市场的体系建设,因为对农贸市场的整治是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应建立一套各部门之间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相互制约、相互谅解,一边抓市场的安全、整治,一边抓市场的经营、管理的农贸市场管理创新体系,这样才能有的放矢地解决存在问题,随时随地掌握市场实际情况,使农贸市场管理的创新工作扎扎实实地开展起来。应从以下两个方面做起:一是成立市场经营户管理委员会,完善和推行市场经营户自律管理体系。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应牵头组织每年度的文明诚信经营户评选活动,并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还可以在市场内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保持市场的正能量上升,以打击歪风邪气。二是市场发展服务中心与经营户签订卫生保洁承诺书,这样做可以保证市场的卫生清洁,还要定期公布市场违规违纪经营户名单,促使经营户自觉遵守市场规定,诚信经商、文明待客,使市场买卖交易次序井然。同时还要教育和要求管理人员以身作则、遵纪守法,决不能接受经营户的贿赂,要按照市场发展服务中心的要求经常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党的方针和政策,落实经营者摊位前的“三包”规定,有效防止经营户乱搭、乱建、乱停、乱贴、乱摆等违规行为。其次,各部门应尽其责、合力治理农贸市场。笔者希望涉及到管理农贸市场的每一个部门都应该明确自己的职责,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市场发展服务中心要调动起各部门的积极性,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打造一个“秩序化、优美化、清洁化、规范化的农贸市场”,使市场成为布局科学合理、买卖井然有序、环境优美整洁、居民安然消费、新型的农贸市场。城市农贸市场既是城乡居民买卖农产品的集中交易场所,直接关系到民生发展的社会问题,又是一座连接城市、农村农产品贸易的桥梁。它关系着城乡人民的日常生活及生活水准的升降,还关系着社会安全、稳定与和谐。只有不断强化农贸市场服务功能,才能将农贸市场建设成为城市最鲜活的亮点。笔者希望业内同行不怕吃苦、不怕受累,脚踏实地、爱岗敬业、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让自己管理的农贸市场更好地为城乡人民服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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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体系篇9

中图分类号:F713.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农贸市场是社区商业的一种,在城市商业体系中处于最底层,为城市居民生活服务的最基层单位。各个农贸市场的关系是平行的,不存在等级高低之分。其相互作用犹如原子作用力,各农贸市场都有自己的服务半径和商圈,如同金属原子,当相互间距离太小的时候会因为竞争而产生排斥作用使之分开,当距离太大的时候则会产生相互吸引的作用力使之靠近。因此在人口密度分布均匀和不考虑地形影响的理想状态下,各个农贸市场都具有同样的能量级,只有在各个邻近的农贸市场之间距离相等的情况下,排斥力和吸引力才能达到平衡的状态。这种相互作用模式的商业设施的布局比较适合于中心地理论。

克里斯塔勒认为在市场原则与空间均衡的基础上,商业点的分布将呈现空间均匀状态。由此理论得出,在理想状态下农贸市场的空间分布形态也必定为一种六边形结构。因此,农贸市场的总体布局也将呈现均匀的状态,符合中心地理论的假设,这种六边形结构模型可以作为农贸市场总体布局的一般模型。同时,他还认为中心地的空间分布形态受市场因素、交通因素和行政因素的影响,农贸市场的布局也受到此三个因素的约束。其中市场因素指农贸市场的服务范围内的潜在消费总量,这与人口密度有着直接关系,是农贸市场规模的主要决定因素;交通因素主要影响农贸市场的具体选址;行政因素是政府的干预,克氏认为这个因素主要适用于中级中心地,对农贸市场不适用,而且通过行政干预的方法对农贸市场的市场化不利,将不予考虑。

因此,在进行城市农贸市场实际规划布局时,必须重点考虑农贸市场之间距离与当地人口规模关系的问题。在运用此模型进行实际农贸市场的总体规划布局时,要先通过分析城市各局部的人口规模,确定在这个地区的农贸市场的规模和服务半径大小,对模型进行局部调整,最终得出适合本城市的农贸市场空间布局体系,并确定农贸市场的个数和每个农贸市场的选址范围。

对农贸市场的总体控制主要靠营业面积的千人指标与服务半径来实现。至今为止没有任何规范或文件中对农贸市场的千人面积指标作出明确规定,《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只对商业服务设施作出总体指标规定,没有涉及到其中具体的农贸市场。

从湛江的实际情况分析,考虑到出租率与生鲜超市影响两者的相互抵消作用,城市对农贸市场营业面积的实际需求也应该与这个数字相当。由于城市居民对农产品的消耗量变化不大,不会因为收入水平的提高而大幅度提高生鲜肉菜消耗量,建议参照这一数字,推荐将湛江市农贸市场的建筑面积千人指标控制在 150-180㎡/千人。生鲜超市与大型超市的生鲜经营区面积也应当经过加权处理,统一到这个千人面积指标内。

根据中心地理论中对中心地分布与人口密度关心的论述,可以得出对农贸市场的分布密度和服务范围起决定性影响作用的是农贸市场周边区域的人口密度。在人口密度高的城市区域,农贸市场的分布密度也高,服务范围较小;而在人口密度低的城市区域,农贸市场的分布密度也低;服务范围较大。由此可以看出农贸市场的分布密度与周边人口密度呈正向相关,服务范围与人口密度呈反向相关的关系。在进行城市农贸市场总体布局的时候一定要从其周边人口密度开发,合理调整各个农贸市场的服务半径使之适合其所在地区的需要。

虽然《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对商业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有规定:居住区不宜大于 600 米,小区不宜大于 300 米,可是并没有将其与周边人口密度的关系作出规定。通过这次调查,参考城市公交站点设置的距离规范,得出在人口密度小于 1 万人/k㎡的城市地区将农贸市场的服务半径控制在为 500 到 800 米,不大于1000 米;而在人口密度大于 1 万人/ k㎡的地区服务半径规定为 300 到 600米较为适合,不小于200米。在人口密度大的地方取下限,人口密度小的地方取上限。

服务半径不能过小否则会引致市场间的恶性竞争。我国人口有老龄化的趋势,因此应当参考老年人的活动特点来制订农贸市场的最小服务范围。对城市老年人日常行为的研究表明,购物行为是老年人经常发生的反复外出行为的一种。老年人外出活动分布由基本生活活动圈、扩大邻里活动圈、市域活动圈和集域活动圈四个层次组成。基本生活动圈是老年人日常生活中使用频率最高和停留时间最长的场所,活动半径小,约 180-220M 左右,符合 5min 的老人步行距离;扩大邻里活动圈以小区(居民区)为出行规模的老年人活动范围,活动半径不大于450M,以步行为主;市域活动圈与集域活动圈都为出行频率较低的层次,与日常购物关系不大,不予讨论。按照老年人出行时间5min,将农贸市场的最小服务半径定为 180 米,既能照顾到老年人的出行又能避免农贸市场之间过度激烈的恶性竞争,是比较合理的标准。

综上所述,湛江市农贸市场的服务半径应控制在 300 到 600 米范围内。在人口密度小于 1 万人/k㎡的城市地区取 500 到 800 米,不大于 1000 米;而在人口密度大于 1 万人/k㎡的地区取 300到 600 米,不小于 200 米。

农贸市场的规模必须与其服务人口的规模相适应,要从可能达到的社会购买力大小出发,不宜一味追求大规模化,否则势必造成土地与投资的浪费。农贸市场的服务人其服务范围中的总人口,服务范围的确定可参考中心地区理论的蜂窝模型,将每两个农贸市场之间距离两个市场相等的所有的点连起来,最终围合出的区域就是各个农贸市场的服务范围。确定市场的营业面积规模应当依照前文所得出 150-180㎡ /千人的标准,将市场服务范围内的人口规模乘以千人指标得出该市场的最佳营业面积规模。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里规定单个菜市场副食店的规模为建筑面积1500-2500 平方米,这与农贸市场社区化、小型化的发展方向有所冲突。笔者通过对湛江农贸市场的调查结果显示,营业面积小于 1000 平方米档次的农贸市场的经营效益最好。同时如果农贸市场面积过大,会增加平面布置与流线设计的难度,也不利于灵活选址。因此,根据湛江的实际,农贸市场的建筑面积规模推荐为 1000-2500 平方米,最大不超过 3000 平方米。在情况比较复杂的地区,应该采取建设几个中小型农贸市场,而不应该采取只建设一个超大型农贸市场欲以解决问题的办法。

在未来的发展中,农贸市场必然朝社区化、小型化与灵活布置的方向发展。然而为了保持市场内部的竞争性,保证居民购买时的选择余地。最终确定农贸市场的设置标准的因素很多,不同城市的地域特点也决定着该城市的农贸市场的布局,对湛江农贸市场的布局和标准的研究只是一种参考,真正决定某个城市的市场规划的因素是人的需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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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体系篇10

1 城乡商贸一体化发展的战略定位

城乡商贸一体化发展是城市商贸与农村商贸优化升级的共同结果,其实质是城乡商贸统筹发展的过程,其前提也必须是城乡商贸统筹发展。发达地区实践证明城乡商贸统筹与商贸流通业转型升级之间存在着良性的互动关系。城乡商贸统筹的主导思想是相对发达富裕的城市借助商贸流通业发挥"以城带乡、以商助农、商农联动"作用,从而为农村商贸流通业带去 "设施设备标准、业态新兴现代、技术信息先进、经营管理规范"等一系列转型升级的机会,最终实现城乡市场的均衡、融合到一体化发展。任保平指出统筹城乡商贸流通业的发展必须采取合适的发展模式,并指出根据工业化和城市化水平不同,将选择不同的统筹城乡商贸发展模式:城市化发达,工业化发达的地区可以建立"中心城市-规模城市-乡村"的城乡市场网络化商贸统筹模式;在工业化发达,而城市化相对落后的地区,应该采取产业带动模式;在城市化发达, 而工业化相对落后的地区,应该采取小城镇带动模式;在工业化与城市化都不发达的地区, 应该采取供应链空间连接模式。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应采取供应链空间连接模式应该是最好的选择,最终构建以下三类体系:

(一)建立以零售业为主导的城乡双向流通组织体系。首先建立零售组织的统一网络,对城乡的零售组织实现整合,实现城乡共同分享先进的物流组织系统。其次对城乡之间的零售组织网络进行整合,从而降低整个系统的运行成本,并且可以获得先进的城市物流组织所带来的规模经济。最后,城乡零售组织必须能够共享先进的采购服务以及配送服务,从而促使城市和乡村共同实现规模经济。

(二)建立以批发业为主导的城乡双向流通组织体系。要实现以批发业为主导的城乡双向流通组织体系的对接,达到批发组织在流通过程中的载体作用,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第一,在工业消费品由城市向农村流通的过程中,主要通过建立批发组织的连锁销售网络,形成一个完整的农村网络流通渠道,最终实现工业品在农村与城乡之间的自由流动与转移。第二,农副产品要在城乡之间实现自由的流通,就必须在城市建立相应的批发零售网络,并实现与农村的运送服务系统相对接,从而让城市更好的享受农副产品。

2 经济欠发达地区市城乡商贸一体化发展的路径选择

(一)进一步完善商业网点规划,优化经济欠发达地区市城乡商贸环境。

进一步针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做好经济欠发达地区市商业网点的整体规划,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整个商贸业的发展勾画出蓝图,特别是要充分利用好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如,将广大农村市场与城镇结合,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应进一步加大连锁经营网点的布局。

(二)加强农产品专业化市场建设和"农超对接",促进城乡商贸联动。

专业化市场的发展有利于实现流通领域的社会分工,通过批发商沟通了生产者和下一级批发商。同时,专业化市场充分发挥了规模经济效应,有利于弥补农产品生产者规模小的劣势。专业化市场必须是企业化运作模式,即政府通过招商引资建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该批发市场应该是选在交通条件比较便利的地方,这样一方面能够提升商贸流通质量,另一方面有利于提高商贸流通效率。

"农超对接"有利于扩大农产品市场,有利于获得较高的农产品销售价格,"有利于促进合作农户的收入增长。农超对接有以下几种模式:(1)"超市 + 农民专业合作社 + 农户"的模式,即超市同各产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由合作社帮助超市采购农产品,这种对接模式适用于生鲜农产品的采购;(2)"超市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 农户"的模式,即超市与龙头企业合作,通过对龙头企业进行专业培训,使得这些公司的产品达到国际农产品安全标准。超市采购由这些公司生产经营的农产品 ;(3)"超市 + 基地 + 农户"的模式,即超市与镇政府和村委会合作,共建种植和养殖基地。

(三)完善农村商品流通网络

农村商品流通网络既包括农产品的销售网络,也包括农村日用品及农业生产资料的销售网络。农产品的销售网络是连接城市与农村的重要渠道,也是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农村日用品及农业生产资料的销售网络是提升农民生活质量和保证农业生产正常进行的基础。

(1)构建农产品的销售网络

一方面,应积极引导流通企业建立原辅材料采购基地、采取贴牌销售方式, 把农产品带入国内外销售网络和市场。另一方面应积极引进市内外大型餐饮企业、食品加工企业签约农产品种植项目和加工项目,采取订单式生产。

(2)巩固农村日用品及农业生产资料的销售网络

以连锁企业超市为依托,建立农村日用品、农资连锁超市和村级便民放心商店。一方面可以充分利用连锁企业超市的配送中心,另一方面也可以使农村日用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需平衡。

(3)充分利用"万村千乡工程项目"拉动城乡商贸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由商务部2005年2月开始启动,工程的主要内容是,通过安排财政资金,以补助或贴息的方式,引导城市连锁店和超市等流通企业向农村延伸发展"农家店",构建以城区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现代流通网络,满足农民消费需求,改善农村消费环境,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落实有利于城乡商贸一体化。

(四)加强配套设施建设

(1)进一步改善农村交通环境。要实现城乡商贸统筹发展,城乡交通一体化发展是关键。城乡交通一体化发展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 城乡交通运输的协调发展、各种交通运输资源的合理配置、各种运输方式协调发展和"一体化"交通运输政策,但重点在农村。

(2)加大农村互联网建设力度

一方面,政府要为农村互联网的发展指明正确的道路,健全农村互联网发展政策支持体系。另一方面,农村互联网的投资建设应该以企业为主体,利用多方支持来增强建设力量和扩大发展范围。另外,应构建政府补贴、农民完全或部分免费入网与使用的运营模式和机制。

(五)积极推动农业信息平台建设

农业品与工业品市场在信息传播、获得等方面存在巨大差异,因此构建农产品市场信息网迫在眉睫。农产品市场信息网的建立有利于节约农户经营市场的交易成本,一方面解决市场信息的供需矛盾,另一方面信息网的建立可使农民及时了解国内外市场价格动态,扩大农产品市场交易半径,调整商品的流向和流量。一方面,加强农业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缩小城乡"数字鸿沟";另一方面,加强农业信息资源整合开发。

参考文献:

[1]任保平. 统筹城乡商贸流通: 态势、机制与模式[J]. 社会科学辑刊,2010,4.

[2]任宗哲统筹城乡商贸流通中的政府职能及其转变[J]. 西北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3.

农贸市场体系篇11

一、防范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之食品安全的风险

伴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人们对于自身权益的维护意识也有了很大提升,因此,人们在农贸市场购物时,如果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不合格,那么必将给人们身心健康带来危害,同时还会增加消费者与农贸市场管理者与经营者之间的纠纷。食品质量安全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最重要内容。近些年来,食品安全事件屡屡发生,例如海南“毒豇豆”以及河北“瘦肉精猪”事件,这些事件的发生已经向我们敲响了警钟,要求我们必须把食品质量安全放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来抓,他迫使我们一丝不苟地抓好食品质量安全,以过硬的质量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下面笔者就先对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接着针对所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提出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防范措施。

(一)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

在现代农贸市场中,食品安全是人们广为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食品安全问题直接关系着人们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但是,近些年来农贸市场中食品安全问题却屡屡出现,究其原因,就有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面广量多压力大这一原因。各种副产品、水产品以及农产品等等商品都在农贸市场中集中交易,并且农贸市场的经营主体具有复杂性和多样性,农贸市场的经营主体的文明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以及文化程度都比较低,对于相关的食品安全法律不是很了解,导致了农贸市场的经营主体对于食品安全部门的监管工作存在着应付以及躲避的心理。此外,由于农贸市场的食品来源具有复杂性,销售渠道具有多样性,销售工作具有快捷性,所以,在客观上增加了市场举办者的食品安全管理难度,也对工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造成了很大的压力。

(二)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之食品安全防范措施

在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应该明确监督管理部门职责和监管人员的个人责任,完善责任机制。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贸市场的各个角色都必须充分重视食品安全的问题,明确农贸市场的举办者、监督管理者以及市场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必须明确农贸市场主办者、农贸市场经营者以及农贸市场监管者之间的权利和利益关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的监管者,监督管理工作必须要实行关口前移,督促副食品、猪肉、水产品以及农产品等等相关的经营主体建立健全进货的台账登记,实施有关商品的准入制度,切实做到从源头上保证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市场举办者要根据贸易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备必要的检测设施,对相关的食品进行必要的检测,对检测不合格的食品坚决

不能上市交易。还要对农贸市场食品经营者进行教育和培训,提升其自身的政治思想水平和其自身的职业道德观念,鼓励他们了解法律,从而促使他们做一个知法、懂法、遵纪守法的良好公民。

二、防范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之消防安全的风险

(一)防范农贸市场运行消防安全风险的重要性

在农贸市场日常运行中,农贸市场的消防安全工作不容忽视。2011年4月20日上午11点左右,株洲合泰涵洞东侧的曙光农贸市场突发大火,过半市场被大火烧毁,殃及20余户经营户。株洲火灾事件给人民带来了巨大的财产损失,同时,此火灾事件也告诉我们农贸市场运行中,消防安全工作不容忽视。做好农贸市场运行中的消防安全工作能够从根本上阻止火灾的发生,保护了人们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损害。一场大火可以将农贸市场烧得荡然无存,使很多人倾家荡产。因此,做好农贸市场消防安全工作至关重要。

(二)防范农贸市场运行消防安全风险措施

人口大量的快速向城镇集聚和经济的迅速发展大大推进了农贸市场发展的步伐,政府的各项措施和市场自身的努力进一步推动了我国农贸市场的建设。下面,笔者就对如何做好农贸市场消防安全工作,杜绝火灾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进行分析。

1、防范农贸市场消防安全要长期建设农贸市场消防队伍

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关键在人。现今农贸市场的消防队伍建设出现的主要问题在管理上,人力资源的管理是农贸市场消防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今我国的农贸市场消防队伍的人力资源在管理方法方式上出现了一些问题,制约了消防队伍的发展,导致我国农贸市场消防队伍在人力资源的发展上与城市消防队伍的建设存在一定的差距。消防队伍的建设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完成的,无论是领导还是消防人员,都要积极投身到消防队伍的建设中。现设消防队伍不是表面工作,而是切实关系到人民利益的工作,工作建设更需要长期性的完善和重视。

2、建设农贸市场消防管理体系和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

领导要重视消防工作这一块,要不间断地进行消防队伍的建设和规划,完善农贸市场消防管理体系,建立各项制度并督促落实。在农贸市场尤其是在百货小商品经营区块,必须要设置消防栓和自动消防喷淋系统,配备足够的干粉灭火器。无论是消防设施的建设还是消防人员的培养,都需要长期性地投入。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在平常的工作中不要松懈,长期保持警惕,避免在火灾发生时器材的不足和人员能力不足耽误及时的救援工作。

3、防范农贸市场消防风险要规范安全用电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工作

在农贸市场日常运行中,由于卖鱼摊点氧气泵及电子秤的普遍使用,农贸市场内用电范围在逐步扩大,涉水摊位插座裸露潮湿、市场内私拉乱接现象时有出现,严重威胁公共场所人员的生命安全。有些经营者会向顾客出售烟花爆竹、烟草等易燃易爆物品,由于农贸市场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经营存在的风险性大,增加了农贸市场火灾危险性。但是就目前情况来看,在农贸市场运行中缺乏有力的法律依据以及规范的消防技术,因此,笔者认为,防范农贸市场消防风险就要规范安全用电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管理工作。

三、防范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之治安安全的风险

在党的第十六届六中全会中,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要求,并且强调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本质属性,是人民幸福、民族振兴以及国家富强的重要保证。在农贸市场日常运行中,市场举办者与公安民警一直为消除农贸市场运行中治安风险而努力着。但是,伴随着市场的扩大和发展,农贸市场的治安问题不断增多,偷盗,抢劫,打架斗殴等治安案件是比较突出的问题,治安安全的风险天天存在,时时刻刻都有可能发生。下面,笔者就对防范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之治安安全风险的措施进行浅谈。

(一)防范农贸市场中治安风险要做到正视治安问题

在农贸市场日常运行中,公安机关一直在为保证农贸市场的治安安全而努力,伴随着市场的发展,农贸市场的治安问题不断增多,想要构建和谐的农贸市场,就必须要对农贸市场治安问题进行正视。作为我国重要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力量的公安机关,在和谐社会构建这一过程中一直有着举足轻重的重要地位。这就要求公安机关在治安防范工作开展过程中,对于农贸市场的社情进行充分的认识和掌握,只有充分的掌握了农贸市场的实际情况,才能够对农贸市场的治安特点进行很好的把握,进而采取相对的治安措施,最终对农贸市场进行有效的控制。作为农贸市场治安管理人员,还应该对农贸市场的刑事案件以及治安案件进行统计,在统计过后要进行分析,并通过开会研究农贸市场所出现的治安问题,最终能够尽可能防范农贸市场的治安案件的发生。 (二)防范农贸市场中治安风险要加大农贸市场管理执法力度

想要加大农贸市场管理执法力度,治安管理人员可以从“强化素质、规范执法、健全机制”这三个环节入手,对执法队伍以及执法水平正规化建设水平进行提升,因此,农贸市场治安管理人员要加大公安基础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逐步建立起高效、统一以及灵敏的便民服务、行政管理、安全防范、危机处置以及预警研判等工作机制体系。对于治安形势变化要随时适应,要分析经济发展情况以及社会发展情况。

四、防范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之第三者的风险

农贸市场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着第三者风险这一问题,所谓的第三者风险就是指农贸市场的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所存在的意外风险。第三者风险是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中无法预料到的一种风险,这就要求农贸市场管理者完善其管理方式,对于可能存在的风险要预防。在进行农贸市场第三者风险防范过程中,完善制度,依法操作。如果已经出险,就要及时抢救、 及时报险,要注意与第三者沟通的问题,避免第三者发生争执或者冲突,作为农贸市场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应该坚持以人为本的重要原则,从第三者角度出发,结合具体实际情况来解决纠纷和争执,这就要求我们在进行农贸市场第三者风险防范时,要提升农贸市场举办者和经营者的素质和水平,端正自己的服务态度,全心全意为顾客服务,同时也要依法处理,既要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也要维护自己的权益。下面,笔者就对防范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之第三者风险进行简要的分析。

(一)防范农贸市场第三者风险要求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在农贸市场日常运作中,安全措施是必不可少的措施,在实施农贸市场安全措施时,要做到坚持动态管理、动态宣传、动态设计,还要重视农贸市场中建筑物的质量,及时修理损坏的路面,做好跟踪保洁及时清扫路面垃圾,防止跌倒滑到事故的发生,强化对于火灾等安全隐患排除和治理工作,并且重视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在农贸市场日常运作中,必须要根据安全措施设计的要求以及安全演习的方案,运用网络计划这一措施,很好的分析农贸市场安全组织设计情况以及安全措施管理进展情况,结合农贸市场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农贸市场安全措施的实施,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重要原则。保证农贸市场安全措施的良好实 施才能够很好的保证农贸市场运行风险防范整体质量。

(二)防范农贸市场第三者风险要求采取应急措施

很多农贸市场第三者风险事故都是由于农贸市场运行中应急措施不到位导致的,在进行农贸市场应急措施工作时,应该着重分析农贸市场主要安全事故产生的原因,并且要注意农贸市场建筑、货物运输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事故,在农贸市场建筑物存在的风险中,农贸市场建筑事故类型主要有:机械伤害、透水、坍塌以及中毒窒息等等,而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农贸市场内人流拥挤导致运输工作面积狭窄、空气污浊导致的空气能见度低以及货物运输过程中车辆的衔接不当、车辆调度工作不到位等等因素都是在进行农贸市场应急措施时必须要考虑到的因素。

本文中,笔者从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以及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之食品安全防范措施这两个方面对防范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之食品安全的风险进行了阐述,接着从防范农贸市场运行消防安全风险的重要性以及防范农贸市场运行消防安全风险措施这两个方面对防范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之消防安全的风险进行了浅谈,笔者又从防范农贸市场中治安风险要做到正视治安问题以及防范农贸市场中治安风险要加大农贸市场管理执法力度这两个方面对防范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之治安安全的风险进行了探讨,最后,笔者对防范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之第三者的风险进行了简要的分析。

[1]周晓萍,陈志军,王立媛,王若燕,潘国绍,郁欣.2005年浙江省绍兴市食品中铅镉砷铝污染现状及分析[J].疾病监测, 2008,(02)

王宏志.农贸市场改超市要因地制宜、多种模式[J].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4,(04)

农贸市场体系篇12

1 农贸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投资实力不够,低水平建设

农贸市场的建设大多是经贸部门,建设资金有限,投资概算和布局没有充分论证,仓促上马,普遍存在“以街为市”、“以路为市”的状况。而且是市场一建了事,在后续追加投资和设施维护、管理方面根本没有投入或是投资甚少,造成农贸市场低水平建设、档次不高,适应不了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1.2 市场规划不合理、基础设施简陋

农贸市场大多在70、90年代兴建,依托在人口较多、地点便利的较大乡镇或是具有大宗农产品、特色产品的乡镇集市,或是老县城中心区,大多存在设计规划不合理、设施简陋等问题。具体存在问题:一是规划没有前瞻性、没有考虑建筑容积率、车辆和农产品吞吐容量等,特别是停车场问题,车辆没有固定地点停放,车辆占道停放和进场乱停放。二是安全隐患严重。大多农贸市场因陋就简,造成安全通道不畅、消防设施不齐全;虽然国家食品卫生法律法规明文规定,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不允许露天经营,仍然有肉类、禽蛋、熟食出售,生鲜品、牲畜交易和易污染产品交叉摆放,没有净菜上市,农副产品和工业品混杂;排污排水系统、公共卫生等严重滞后,存在火灾、食品卫生、公共卫生等安全隐患;三是市场设施简陋、陈旧。因受建设资金的限制,市场大都用钢筋混凝土钢棚结构,也有部分市场是砖瓦结构、钢或木制敞开式交易大棚,电力线路、钢结构、摊位等设施老化严重,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而且信息化硬件也跟不上时展的需要。

1.3 流通模式老套滞后

大多数农贸市场沿袭固化的旧模式,只是作为产品集散地、交易地,没有创新发展,集镇农贸市场更是停留在物物交易的传统零售方式。

1.4 市场管理不规范

一是乡镇自办市场因受经济利益驱动,不仅在建设之初就没有向市场建设审批单位申请和接受审查,而且建成后管理上只重收费,轻服务,市场内消防、治安、卫生跟不上。二是政府部门监管不到位。违章搭建和经营的马路农贸市场脏乱差、市场内非法经营的摊位虽然归县行政执法局管,实际上行政执法局只是向摊位收取占道费,管理和服务受人员、精力限制无法到位。

2 发展公益性农贸市场的几点思考

农贸市场既是社会流通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反映一个城市建设水平、管理水平、生活水平乃至文明形象的重要窗口。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农贸市场要发展,就得发挥其促进生产、引导消费、解决就业、增加税收、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等方面的作用。着重突出公益性的成分,才能拉动强大的农村内需市场,促进农村服务业发展。

2.1 高关注发展

首先,要充分重视。树立“大开放促进大发展,大流通促进大发展”的思想来关注农贸市场建设。可喜的是国家已在发展公益性农贸市场实行政策和资金倾斜。2011年商务部会同财政部累计安排37.6亿元资金,支持1200家农产品市场和企业建设了2135个项目,带动社会总投资231亿元。在全国29个省区市的117个城市,支持近1500个标准化菜市场升级改造,推动试点城市及周边标准化菜市场升级改造。要保持这个良好势头,继续督促各省份加大试点县市农贸市场的建设。其次,要发挥主导调控作用。省市县要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根据区域实际情况,加强政府引导和总体设计,通过财税、金融、土地等政策引导,调动企业和社会资金投入农产品现代流通积极性。

2.2 高起点规划

农贸市场建设规划要以繁荣农村经济、促进农业现代化、增加农民收入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作为重大战略意义,把协同推进城镇化和农村发展作为指导方针。要抓住国家加快小城镇建设的有利时机,把县乡集贸市场建设融入城镇建设规划。要聘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规划设计,积极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做到高档次、大气大手笔,可按照每万户居民拥有集贸市场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的标准来规划。注重突出地方产品和文化特色、有创新。要充分考虑停车场、消防安全通道及消防设施等市场安全设施的设计。要广泛征求社会各级的意见,进行充分论证。要坚持一张蓝图管到底,如果确定了建设规划,可以分步实施,但决不能因为地方领导的改变而随意变更规划。

2.3 高标准建设

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坚持市场化运作,招商引资,招引龙头企业或骨干企业建设农贸市场、配套交易、仓储、加工配送等设施,提高市场建设档次。要以服务现代流通体系的需求来建设公益性农贸市场,按照商务部的《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对农贸市场的基础设施,经营设施及管理设施规定进行实施建设,严格交易厅棚、地面及墙体、出入口及通道、停车场、供电设施、给排水设施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标准,对档口、计量经营器具等经营设施及办公、检测等管理服务设施也按照标准规范建设。要突出配套好信息硬件系统,以信息化来促进农产品流通,打造布局合理、设施完善、产销链条稳定的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要加快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深入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提升农村商品统一配送能力,提高农村商业的组织化、标准化、现代化水平。重视现有集贸市场设施的改造,引导农产品连锁超市建立鲜活农产品配送中心,对农贸市场经营环境、经营设施、经营管理和配套设施进行标准化改造。新建公益农贸市场建设以社区为主,可由社区负责经营。

2.4 高效能管理。首先,推广实行“农超对接”模式,鼓励大型连锁超市与鲜活农产品生产基地、名特优农产品产区进行产销对接,引导农贸市场紧密联系农产品生产基地,完善配送服务和网络交易,从而建立强大的生鲜配送体系和规模化的零售终端。政府监管部门切实履行起职责,加强管理和服务,对市场组织管理、硬件设施配套、场内经营者行为、信用建设管理、消费维权措施等内容进行规范,按照商务部已134项农产品流通行业标准来实施,构建起专项和公共管理服务机构为依托、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和经营相结合、相协调的新型市场服务体系。实施好市场摊位经营台账和可追溯管理,提升技术服务能力,鼓励发展连锁配送等现代经营方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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