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的起源合集12篇

时间:2023-09-27 09:07:16

诗歌的起源

诗歌的起源篇1

3、以入乐与否,区分歌与诗,入乐为歌,不入乐为诗。诗从歌中分化而来,为语言艺术,而歌则是一种历史久远的音乐文学。

4、《诗经》是入乐歌唱的,严格地说它是歌,正因为如此,《诗经》被学者称之为我国音乐文学成熟的标志。

5、诗歌的特点:抒情性是诗歌的最基本特点.诗总是表达强烈情感的,屈原余将董道而不豫兮,固将重昏而终身,表现的是屈原高尚情操和矢志不移的精神。

6、杜子美安得广厦千万间表现的是宽广胸襟,陶渊明,表现的是他对上水田园生活的向往.读者欣赏过程中总能感受到主人公的思想和情感,言为心声诗歌更是真情所致,自然流露。

诗歌的起源篇2

关键词:“误读”理论 诗歌 诗歌批评

中图分类号:I106 文献标识码:A

哈罗德・布鲁姆是公认的美国耶鲁解构主义批评学派的主将,《误读图示》是其代表性力作之一,这本书被视为西方文学批评领域中最具潜在影响力的著作,曾在《纽约书评》中获得迈克尔・伍的高度赞誉:

“布鲁姆的天赋在《误读图示》中,较之《影响的焦虑》更显示无余……布鲁姆身上最重要的品格是他的博学和睿智……以及构筑他的诗歌家园时,所显现的独创性和敏锐性。”

诚如迈克尔・伍所言,布鲁姆的《误读图示》继承了并推进了其早期作品《影响的焦虑》中所提出的“影响即误读” 的观点,并在此基础上确立了其诗歌批评的“误读”理论,其中,想象与误读、延迟与修正等诗歌批评范畴极富独创性,重构了丰富多维的诗歌阐释空间。

在此,我们将就布鲁姆的《误读图示》极富洞见的诗歌批评――“误读”理论作一多维审视。

一 传统之维

诗歌一向与其他文学体裁不同,创作强调个性、天才和独创性。诗人们尤其喜欢张扬、标举自己的创新,这种风气在美国当代诗坛尤甚。但是,布鲁姆旗帜鲜明地指出:

“当代的诗人比以往更加理直气壮,坚持说他们在自己的作品里诉说着真实,其实却是较之以往更是在连续不断地说谎,尤其事关他们的相互关系,最一致不过的,便是矢口否认他们同他们前辈的关系。”

布鲁姆提醒诗人们:他们继承的遗产是何等厚重!由此,触及到布鲁姆绘制诗歌王国版图的重要维度――诗人与其前驱的关系。

布鲁姆认为,再生为诗人的核心就是诗人在其前驱面前疏离自我、意欲突破影响、形成自我,继而向诗的起源回归的过程,所以,“诗,既不是关于主体也不是关于它们自己的”,“只有诗人才能培养诗人”。然而,“对诗人中的诗人而言,诗总是另外一个,即前辈,所以一首诗总是一个人,是某人的再生之父。为着生存,诗人就必须对前辈进行重写,凭借这至关重要的误解行为来误释前辈”。可见,诗人培养诗人的渠道,并非传统视之如固若金汤的单一顺承的“影响”,而是通过层层相因、复杂多变的“误读”。

通过梳理“影响”线索中的西方诗歌史,布鲁姆证明,诗歌的历史实际是一部延迟的、不断修正的“误读史”。例如,弥尔顿的《失乐园》的出发点是斯宾塞的《仙后》。布鲁姆认为,斯宾塞对《失乐园》的真正影响,比迄今学术界已认识到的重要性更深刻、更微妙、更广泛:

“弥尔顿对于包括斯宾塞在内的所有前辈所采取的替代转喻态度,是建立在斯宾塞丰富多彩,甚至令人困惑一如乔伊斯风格的包容方式之上的,通过他迷宫似的归类合并,斯宾塞将他的前辈们特别是维吉尔尽收彀中”。

正是斯宾塞创作的从前辈吸收的独有隐喻风格的哀歌,使其成为从莎士比亚、德莱顿、弥尔顿到叶芝和斯蒂文斯的独特遗产。弥尔顿通过处理荷马、维吉尔、但丁、斯宾塞等前辈的代喻,进行了反父辈的“创造性误读”,完成风格一改传统的《失乐园》,又成为下一代诗人焦虑的源头:约翰生对其爱恨交织,赫茨利特对其颂扬有加……继而,在夸张的反对父辈的浪漫主义诗歌大潮中,开始新一轮的弥尔顿的影响,开始从华兹华斯到雪莱,从雪莱到济慈,从济慈到丁尼生对弥尔顿的“创造性误读”。然后,因为错综复杂的政治原因和一脉相承的文化渊源关系,英国诗歌传统跨越大洋,在新生的美国又产生新一轮的影响焦虑和创造性误读。

二 文本之维

值得关注的是,布鲁姆既强调诗人是诗歌家园中前后存在承继、修正关系纽带中的一环,但是他又非常推崇诗人的个人才能。他指出:

“当前固然需要爱默生所修正的传统,但尤为需要弥尔顿的传统意识,事实上,这种必要的劝导还需进一步点明:最简单地说,我们需要弥尔顿,不是向受压抑的那位弥尔顿的浪漫主义回归,而是向另一位弥尔顿的浪漫主义传统回归,这位弥尔顿使他的伟大诗歌才是吻合与文学传统所必需的压抑过程。”

因此,诗人对文本的接受(包括诗人在面对文本和创造诗歌时所表现出来的误读、修正)也是布鲁姆诗歌批评的重要维度。

布鲁姆还一并考察了诗人与文本关系中涉及的心理学、意象主义、历史、哲学等维度。布鲁姆认为这是个双重探索过程。他认为在弗洛伊德、荣格及其后的“异教徒首领”之间进行的就是这种双重的探索。

布鲁姆将“影响”提到一个比喻的高度,他强调:

“倘若我们视‘影响’为修辞学反讽的比喻,把一个较早的诗人与一个后来的诗人联系起来,那么,影响就是一种关系,它在说一物时却意指诗及内在诗歌情状的另一物。”

进而,布鲁姆把“影响”归为六种主要比喻:反讽、提喻、转喻、夸张、隐喻和代喻。按照这六种比喻,布鲁姆归结了影响的六个阶段,即Clinamen、Tessera、Kenosis、魔鬼化、Askesis以及Apophrades。Clinamen源自古罗马诗人拉克雷斯图,原意为原子的突然转向或逸出常轨,借用后表示诗人在阅读前辈诗作时所采用的力图摆脱前辈诗人影响的束缚的矫正运动。Tessera源自古代神秘礼拜仪式,原意是一个小壶的碎片若与其他碎片组合起来就能重新成一完整的壶,引申为完整与矛盾之意,表示诗人用阅读直系父辈诗作的方法保留了与前辈诗人的关系,而同时却在另一种意义上赋予这些诗作以转义。Kenosis原意是当保罗接受从神到人的降级时,他自己对耶稣的贬低或消除,引申为违背的策略,是终结前辈影响的运动,即后起诗人对自己的灵感和虚幻神像的清除,是对前辈影响的背离。Askesis源自古希腊前苏格拉底时代科学家恩培多克勒等人的实践,意即维系孤独状态的自我清洗运动,引申为诗人缩减前辈的影响,即放弃自己的部分想象才智,以同前辈诗人分离开来。Apophrades取自古希腊雅典人死者重返旧居的仪式和传统,意为死者返魂,引申为后来诗人向前辈诗人的回归。依据这六重比喻,布鲁姆构建了一个庞大而清晰的“诗歌图示”,即他的修正主义的辩证法,以此寻求一条回到丰富的修辞学批评的道路。

在诗歌批评实践中,布鲁姆以勃朗宁的《查尔德・罗兰》为起点,试图阐明他的实用批评模式。同时,他指出,此误读图示并非万能,且因诗人的技巧性、独创性而存在具体差异。在《检验图示》一章,布鲁姆强调:

“对勃朗宁伟大诗篇的解释受到了诗篇本身的欺骗,因为罗兰的独白是他权力意志的升华和怪诞的练习,权力意志压倒了他对自己文本的阐释。罗兰作为解释者与我们一起沉浮;他的每一解释都是一个有力的误解;然而,这些误解的统一,却能使他在胜利实现使命中接受毁灭;他经受的考验,他受到的场景考验,给我们提供了弥尔顿的撒旦以来,一切英雄兼坏蛋所提供的最有力的文本之一。”

布鲁姆以罗兰作为分析诗人与文本互动双重探索关系的切入点,证明罗兰失败之时恰是勃朗宁成功之处:因为勃朗宁在此超越了弥尔顿、雪莱等父辈诗人的影响,成为一个强有力度的诗人,从而既有排他性而又成全了自己的独特性,更有承继前辈诗人影响的包容性,使他站在新的至高点上。

三 想象之维

“想象”是诗人和诗评家最为重视的问题,它也是许多诗人所认为的“英雄莫问出处”或者“文章本天成”之类无须回答也无法回答的问题,甚至文学批评家们对此问题也是无从下手。然而,在此方面,布鲁姆同样显示了其极富创造力的批评阐释及深刻洞见。

布鲁姆从诗人“道成肉身”的变形开始思索诗的起源问题。诗的起源问题,对布鲁姆而言,既是诗人与其前驱“交战”的开始,也是诗人与文本的相遇,更是作为群体的诗人从诗歌的家园出发之所在。他认为,在诗的海洋中诗人既是主体也是客体,诗人中的诗人总是身不由己地为诗的起源问题所缠住。诗人与前驱存在着“影响的焦虑”的问题,诗人与文本存在着“修正与误读”的问题,而诗歌与想象之间,则糅合着更为复杂难述的关系:想象若是源于诗人自身,那么它如何通过诗人的“焦虑”成为诗?想象若是源于诗人之前驱,那么诗人又如何超越其前驱成就诗?想象若是源于诗人之前驱,那么它又是在何时何处变成了“焦虑”和“修正”的源头并构成了文学传统?

在布鲁姆看来,文本间存在着或隐或显的、由较后的诗人与较早的诗人一起确立的契约,这些契约最初以爱的契约开始――这是他的充满隐喻色彩的“教导场景”的第一阶段,即《旧约》产生之时;第二阶段,是上帝拣选之爱――“立约的爱”艰难地结盟着的一种竞争因素;第三阶段,个人灵感或缪斯原则升起,诗人进一步接纳诗歌起源,争取向新的诗歌目标前进;第四阶段,诗歌赋形;第五阶段,新的诗歌对起源诗篇进行解释;第六阶段,种种起源都被重新创造了,尝试重新创造诗歌。布鲁姆认为,被提升意识和被强化的需求心理位置,是教导场景上演的场所;幻想背后更多体现为诗人的压抑――压抑遂成为诗人奋起之原因,他们渴望变压抑为突破和超越,在压抑的重复中,要么是克尔凯郭尔所理解的重复(“重复是现实,它是生命的严肃性”),要么是Apophrades式的回归与升华(或许,它是更高层意义上的“重复”?)。

无疑,布鲁姆诗歌批评――“误读”理论的想象之维有助于读者、批评家甚至诗人更好地阅读和阐释诗歌。

四 文化之维

作为一位解构批评大师,布鲁姆并非提倡消解诗歌一切意义。相反,他极为严肃地看待自己所从事的事业并且不无忧虑地看到诗歌命运如此悲蹇之背后深层的文化原因。他对“诗必须从学院中解放出来”这样的热情宣言嗤之以鼻,因为他认为文学或诗歌是世界公民同时也是一个相对完善但又是绝对处于文明遗产中的一环,所以他论证道:

美国诗歌的源头在英国,英国诗歌循环升华在它自身的欧洲范型中,欧洲范型则离不开西方文明的古希腊之源和亚历山大时代的遗产。

布鲁姆喜欢用“我们”这样包含着一种深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的词语来发问和思考。他希望作为教师的“我们”去思考如何传授有价值、有分量的传统,而不是将文学作为祭品,也不是将教师作为祭师;布鲁姆希望作为学生的“我们”思考语言的力量,思考到是人在写作和思考并且在追随和防御着他人,文学或者生命的隐秘生机就在其中;布鲁姆希望作为作家的“我们”反省包括结构批评在内的弊端,“通过促进一种更加对立的批评,即诗人同诗人相对立的批评,来告诫读者:他也必须分担诗人自己的痛苦,如果读者同样可以从他自己的迟到中找到力量,而不是痛苦”。布鲁姆希望作为诗人的“我们”意识到传统与个性在自相矛盾的辩证关系中产生的“焦虑”构成了诗歌或者文学的历史,诗歌界之所以呈现苦心经营的景象,是因为诗人说“这是我们自己的”,殊不知,前辈大师们频频回顾着他们,引起了隐藏其中的深沉焦虑。精致的现代诗歌的格调和技巧固然优于或者修正着前辈诗歌,犹如弥尔顿比之于他的前辈在判断上战胜了智慧,在辩证逻辑上超过了修辞,因此积累了成为后辈焦虑的丰功伟绩。因此,我们需要常常回到源头。回归代表着一种认同,它朴素、高贵、纯净、真诚,它是我们所来之处和所向之处,是我们获得力量的源头。

诚然,布鲁姆的“误读”理论也有它源自西方20世纪60年代的解构主义背景,但是它自身的理论发展脉络、“误读”图示所揭示的诗歌创作、阅读和研究等维度值得喜爱诗歌和诗歌评论的读者与研究者用心研读。

参考文献:

诗歌的起源篇3

叶燮既反对李梦阳、何景明、王世贞、李攀龙等前后七子复古派的因袭字句,模拟腔调,尺尺寸寸于古人之法,以古为标准的不变论或愈变愈衰论,也反对袁宏道、钟惺、谭元春等公安、竟陵派抒发个人性灵、寻觅险僻字句的变而失本论。在变与不变、变与正的关系上,叶燮有着相当辩证的认识,他认为“诗变而仍不失其正”。

虽然叶燮强调“诗变而仍不失其正”,强调温柔敦厚、雅正的诗学传统,但其对于诗歌发展的主导认识还是变,变是诗歌发展最为核心的范畴。《原诗》开门见山地托出了叶燮对诗歌发展史的总体认识:“诗之为道,未有一日不相续相禅而或息者也。”

这一结论是叶燮诗史观念最基本的命题,这一命题可以凝聚为一个字:变。

(一)变—诗歌发展的必然规律

叶燮认为:“盖自有天地以来,古今世运气数,递变迁以相禅。”“递变迁以相禅”是宇宙客观规律,是必然的理,不可扼止的势。由此,叶燮进而推论:“宁独诗之一道,胶固而不变乎?”叶燮将客观自然社会现实抽象成气、理、事、情,在他眼中,外在世界是个气化的世界,气化世界最大特点就是氮盆生化、自然流行、变动不居,作为“克肖自然”的诗文创作,从根本上说就是变的,没有胶固不变的道理。

在《原诗》中,叶燮运用变这个范畴对中国古典诗歌发展作了一番精到的分析、描述:

今就《三百篇》言之:《风》有《正风》,有《变风》;《稚》有《正稚》,有《变推》。(风稚》已不能不由正而变,吾夫子亦不能存正而删变也;则后此为风稚之流者,其不能伸正而袖变也明矣。……(三百篇》一变而为苏李,再变而为建安、黄初。建安、黄初之诗,大约软厚而浑朴,中正而达情。一变而为晋,如陆机之缠纬铺丽,左思之卓荤磅礴,各不同也。其间屡变而为她照之逸俊,谢灵运之警秀,陶潜之淡远。……此外繁辞辱节,随波日下,历梁、陈、隋以迄唐之垂拱踵其习而益签,势不能不变。小变于沈、宋、云、龙之间,而大变于开元、天宝、高、岑、王、孟、李。此数人者,虽各有所因,而实一一能为创。而集大成如杜甫皆特立兴起。……苏舜卿、梅尧臣出,始一大变;欧阳修鱼称二人不里。自后诸大家迭兴,所造各有至极。

这一段论述文字蕴含了叶燮诗史观念—“变”的丰富内涵。

(1)变实质是因而实创,在因袭中变革,在继承中创造。因创的辩证结合,情况有二:因袭传统的诗学形式而有内容的创新;继承传统的诗学内容而有形式的创新。

(2)叶燮所讲的变侧重于形式上的变。从(诗经》的四言到汉苏李、无名氏《古诗十九首》的五言;从《古诗十九首》的“自言其情”到建安、黄初之诗的“献酬、纪行、颂德”诸体;从建安、黄初“敦厚而浑朴,中正而达情”到六朝的彩丽竞繁、俊逸淡远等种种风格。

(3)诗的变有程度的不同,有大变、有小变。从建安、黄初到六朝风格的变化,是大变。但在六朝之内各个诗人风格的不同,是小变。唐初诗人沈栓期、宋之问将五律、七律诗歌艺术向前推进了一步,可谓小变。到高、岑、王、孟、李、杜诸公,逐渐形成“盛唐气象”,无体不备,无作不高,可谓大变。如郭绍虞先生所说:“在共同潮流之中能矫然自成一家者是小变。能矫然自成一家而转变一时潮流者是大变。也可以说小变是渐变、是量变,大变是突变、是质变。

(4)叶燮讲大变只明确讲到宋,此后虽也有变,但变的程度、变的效果皆不尽如人意。“自后(指苏轼之后)或数十年而一变,或百余年而一变;或一人独自为变;或数人而共为变;皆变之小者也。”叶燮将诗歌创作遗巡不前的责任归于“复古”的荒谬,“最厌于听闻、锢蔽学者耳目心思者,则严羽、高揉、刘辰翁及李攀龙诸人是也。……诗道不振,此三人有过焉”。

(二)踵事增华—诗歌发展的总体趋势

萧统在《文选序》中说:“盖踵其事而增华,变其本而加厉;物既有之,文亦宜然。”叶燮继承了这一思想:“彼虞廷‘喜’‘起’之歌,诗之土篡、击壤、穴居、俪皮耳。一增华于《三百篇》;再增华于汉;又增华于魏。”叶燮认为诗歌艺术踵事增华不仅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也是人类智慧心思日益进步的表现。

叶燮以进化论诗,但进化的下限只讲到宋,这并不是叶燮踵事增华论的不彻底,而是表现了叶燮清醒的诗歌史意识。元、明、清各朝虽不乏杰出诗人、优秀诗作,但由于各种社会历史文化原因,再加上复古与反复古诗歌创作理论的斗争,诗歌发展总体水平与以前各代相比,确实是花开花落,无复余事。叶燮踵事增华理论尊重历史,与“诗之奇之妙之工之无所不及,一代盛一代”(袁宏道《与丘长孺》)相比,更符合诗歌发展的实际。这样,既避免了“在前者必居于盛,后者必居于衰也”的片面,也避免了“后者之居于盛,而前者反居于衰”的武断。

(三)变能启盛—诗歌发展的内在动力

叶燮眼中的中国诗歌发展史不仅是一个不断流变、进化的过程,而且还是一个盛衰循环、高潮与低谷迭起的过程。叶燮的深刻之处在于将盛衰放到一个流动的过程中进行考察,而且找到了诗歌发展由盛而衰的原因以及救衰启盛的动力之所在。《原诗》说:

且夫《风》《稚》之有正有变,其正变系乎时,谓政治、风俗之由得而失、由隆而污。此以时言诗;时有变而诗因之。时变而失正,诗变而仍不失其正,故有盛无衰,诗之源也。吾言后代之诗,有正有变,其正变系乎诗,谓体格、声调、命意、措辞、新故升降之不同。此以诗言时;诗递变而时随之。故有汉、魏、六朝、唐、宋、元、明之互为盛衰,帷变以救正之衰,故递衰递盛,诗之流也。

这一段文字集中体现了叶燮有关诗歌发展“源流本末、正变盛衰”的思想,值得我们仔细分析。

(l)源与正变盛衰

《诗经》中的风雅就有变风变雅,这种变化是时代的反映,“其正变系乎时”,“时有变而诗因之”。但是,叶燮认为诗经中的变,“变而仍不失其正”,所以,他认为《诗经》是有盛无衰的诗歌发展的源头,这种观念反映了叶燮浓厚的宗经思想。

严格说来,诗歌的起源是非常久远的,朱光潜说:“诗或是‘表现’内在的情感,或是‘再现’外来的印象,或是纯以艺术形象产生快感,它的起源都是以人类天性为基础。所以严格地说,诗的起源当与人类起源一样久远。就是见诸文字记录的诗歌也不是以《诗经》为最早。叶燮自己也说:“彼虞廷‘喜’‘起’之歌,一增华于《三百篇》……”叶燮并不是不知道《诗经》之前尚有诗歌,但受宗经观念的束缚,他把《诗经》抬到了至高无上的诗之源头的地位,割断了《诗经》与上古诗歌的继承关系,把《诗经》从整个诗歌发展过程中脱离出来,不利于人们正确地认识诗歌史,这是叶燮诗歌史论的致命弱点之一。

(2)流与正变盛衰

后代诗歌的发展也有正有变,叶燮没有将其正变的根源归于时,而将之归于诗,“其正变系乎诗,谓体格、声调、命意、措辞、新故升降之不同。此以诗言时,诗递变而时随之。这里的诗,当是指诗的“体格、声调、命意、措辞”等内在艺术形式规律,它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从发生角度看,诗歌、音乐、舞蹈是同源的艺术,它们也是三位一体的混合艺术。《毛诗序》说:“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磋叹之,磋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由此可以看到诗、乐、舞同源的生动描述,它们都根源于人类天性与情感。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文明的进步,诗、乐、舞三种艺术逐渐分化,分化之后“音乐尽量向‘和谐’方面发展,舞蹈尽量向姿态方面发展,诗歌尽量向文字意义方面发展。诗歌与音乐、舞蹈分化之后,诗歌就必然要在语言形式上做出自觉地努力,以补偿原初诗歌所具有的节奏美、和谐美与姿态美。所以,中国古典诗歌发展到齐梁时代,就有沈约等人自觉地提倡“永明声律”,强调诗歌的四声八病。唐人在六朝声律说基础上取精汰繁,促进了近体诗走向成熟。

叶燮不仅在《原诗》中阐发了艺术独立性的思想,而且在其他论诗序文中,也阐发了这种思想。《百家唐诗序》说:“自有天地,即有古今。古今者,运会之迁流也。有世运,有文运,世运有治乱,文运有盛衰,二者各自为迁流。”叶氏世运、文运“各自为迁流”的思想确有见地。文学史上的辉煌时期往往是社会发展最为黑暗、最为动乱的时期。比如杜甫,身遭动荡、纷争的“安史之乱”,但其诗歌艺术却陶铸“汉魏之浑朴古雅,六朝之藻丽稼纤、淡远韶秀”诸多风格,自成一家,成为集大成式的诗人。

在一些论诗序跋中,叶燮既见到诗文之运的独立性,也见到世运、时运对诗运、文运的制约关系,即诗运、文运

“各历乎其时以为运”。在《黄叶村庄诗序》中,叶燮说得更清楚:“诗自《三百篇》及汉、魏、六朝、唐、宋、元、明,惟不相仍,能因时而善变,如风雨、阴晴、寒暑、故日新而不病。”“因时善变”道出了诗歌发展系乎时序的思想。

只有将“时有变而诗因之”的思想与“诗递变而时随之”的思想辩证地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地解释诗歌发展史上的正变盛衰。因为受到宗经思想的局限,《原诗》将诗之源流割裂开来,也将“时有变而诗因之”与“诗递变而时随之”的两种思想割裂开来,不能不说是叶燮诗歌史观的又一缺陷。

诗歌艺术发展有正有变,诗歌流衍自然也会有盛有衰。诗歌艺术发展由盛变衰之后,怎样才能由衰启盛呢?叶燮认为,“惟变以救正之衰”,“变能启盛”。

叶燮联系诗歌史实际,认为诗史有三大变:杜甫、韩愈、苏轼。叶燮认为,开元、天宝诗变的远因是正盛的建安之诗“相沿久而流于衰”,从六朝起,就开始了小变,尽管这些小变尚不能“独开生面”,但对“正之积弊”有所冲击。直到唐初,“沿其卑靡浮艳之习,句栉字比,非古非律,诗之极衰也”,这是开元、天宝诗变的近因。此时,新变的力量日积月累,已形成了一股不可遏止的洪流,陈子昂、高适、岑参、王维、孟浩然、李白、杜甫诸公群起而矫之,共同完成了“l、代以来一大变”。其中以杜甫最为突出,“包源流,综正变”,“长盛千古,不能衰,不可衰者也”。

全盛的开无、天宝诗经百余年的沿袭流变,至大历、贞元、元和之间,已流于平庸,“此百余年之诗,其传者已少殊尤出类之作,不传者更不可知矣。必待有人焉起而拨正之,则不得不改弦而更张之”。在这由正之衰之际,韩愈标举“陈言之务去”,独辟蹊径,“其力大,其思雄”,完成了“唐诗之一大变”。

宋苏轼完成了“韩愈后之一大变”。到宋初,唐诗之盛又转为衰。“宋初,诗袭唐人之旧,如徐铱、王禹傅辈,纯是唐音。”首先是苏舜卿、梅尧臣等人开始变革,直到苏轼手中,新变方告完成,“其境界皆开辟古今之所未有,天地万物,嬉笑怒骂,无不鼓舞于笔端,而适如其意之所欲出”。

苏轼开拓了诗歌的境界,形成了独特的风格,开创了宋诗鼎盛的时代。

诗歌的起源篇4

叶燮既反对李梦阳、何景明、王世贞、李攀龙等前后七子复古派的因袭字句,模拟腔调,尺尺寸寸于古人之法,以古为标准的不变论或愈变愈衰论,也反对袁宏道、钟惺、谭元春等公安、竟陵派抒发个人性灵、寻觅险僻字句的变而失本论。在变与不变、变与正的关系上,叶燮有着相当辩证的认识,他认为“诗变而仍不失其正”。

虽然叶燮强调“诗变而仍不失其正”,强调温柔敦厚、雅正的诗学传统,但其对于诗歌发展的主导认识还是变,变是诗歌发展最为核心的范畴。《原诗》开门见山地托出了叶燮对诗歌发展史的总体认识:“诗之为道,未有一日不相续相禅而或息者也。”

这一结论是叶燮诗史观念最基本的命题,这一命题可以凝聚为一个字:变。

(一)变—诗歌发展的必然规律

叶燮认为:“盖自有天地以来,古今世运气数,递变迁以相禅。”“递变迁以相禅”是宇宙客观规律,是必然的理,不可扼止的势。由此,叶燮进而推论:“宁独诗之一道,胶固而不变乎?”叶燮将客观自然社会现实抽象成气、理、事、情,在他眼中,外在世界是个气化的世界,气化世界最大特点就是氮盆生化、自然流行、变动不居,作为“克肖自然”的诗文创作,从根本上说就是变的,没有胶固不变的道理。

在《原诗》中,叶燮运用变这个范畴对中国古典诗歌发展作了一番精到的分析、描述: 今就《三百篇》言之:《风》有《正风》,有《变风》;《稚》有《正稚》,有《变推》。(风稚》已不能不由正而变,吾夫子亦不能存正而删变也;则后此为风稚之流者,其不能伸正而袖变也明矣。……(三百篇》一变而为苏李,再变而为建安、黄初。建安、黄初之诗,大约软厚而浑朴,中正而达情。一变而为晋,如陆机之缠纬铺丽,左思之卓荤磅礴,各不同也。其间屡变而为她照之逸俊,谢灵运之警秀,陶潜之淡远。……此外繁辞辱节,随波日下,历梁、陈、隋以迄唐之垂拱踵其习而益签,势不能不变。小变于沈、宋、云、龙之间,而大变于开元、天宝、高、岑、王、孟、李。此数人者,虽各有所因,而实一一能为创。而集大成如杜甫皆特立兴起。……苏舜卿、梅尧臣出,始一大变;欧阳修鱼称二人不里。自后诸大家迭兴,所造各有至极。

这一段论述文字蕴含了叶燮诗史观念—“变”的丰富内涵。

(1)变实质是因而实创,在因袭中变革,在继承中创造。因创的辩证结合,情况有二:因袭传统的诗学形式而有内容的创新;继承传统的诗学内容而有形式的创新。

(2)叶燮所讲的变侧重于形式上的变。从(诗经》的四言到汉苏李、无名氏《古诗十九首》的五言;从《古诗十九首》的“自言其情”到建安、黄初之诗的“献酬、纪行、颂德”诸体;从建安、黄初“敦厚而浑朴,中正而达情”到六朝的彩丽竞繁、俊逸淡远等种种风格。

(3)诗的变有程度的不同,有大变、有小变。从建安、黄初到六朝风格的变化,是大变。但在六朝之内各个诗人风格的不同,是小变。唐初诗人沈栓期、宋之问将五律、七律诗歌艺术向前推进了一步,可谓小变。到高、岑、王、孟、李、杜诸公,逐渐形成“盛唐气象”,无体不备,无作不高,可谓大变。如郭绍虞先生所说:“在共同潮流之中能矫然自成一家者是小变。能矫然自成一家而转变一时潮流者是大变。也可以说小变是渐变、是量变,大变是突变、是质变。

(4)叶燮讲大变只明确讲到宋,此后虽也有变,但变的程度、变的效果皆不尽如人意。“自后(指苏轼之后)或数十年而一变,或百余年而一变;或一人独自为变;或数人而共为变;皆变之小者也。”叶燮将诗歌创作遗巡不前的责任归于“复古”的荒谬,“最厌于听闻、锢蔽学者耳目心思者,则严羽、高揉、刘辰翁及李攀龙诸人是也。……诗道不振,此三人有过焉”。

(二)踵事增华—诗歌发展的总体趋势

萧统在《文选序》中说:“盖踵其事而增华,变其本而加厉;物既有之,文亦宜然。”叶燮继承了这一思想:“彼虞廷‘喜’‘起’之歌,诗之土篡、击壤、穴居、俪皮耳。一增华于《三百篇》;再增华于汉;又增华于魏。”叶燮认为诗歌艺术踵事增华不仅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也是人类智慧心思日益进步的表现。

叶燮以进化论诗,但进化的下限只讲到宋,这并不是叶燮踵事增华论的不彻底,而是表现了叶燮清醒的诗歌史意识。元、明、清各朝虽不乏杰出诗人、优秀诗作,但由于各种社会历史文化原因,再加上复古与反复古诗歌创作理论的斗争,诗歌发展总体水平与以前各代相比,确实是花开花落,无复余事。叶燮踵事增华理论尊重历史,与“诗之奇之妙之工之无所不及,一代盛一代”(袁宏道《与丘长孺》)相比,更符合诗歌发展的实际。这样,既避免了“在前者必居于盛,后者必居于衰也”的片面,也避免了“后者之居于盛,而前者反居于衰”的武断。

(三)变能启盛—诗歌发展的内在动力

叶燮眼中的中国诗歌发展史不仅是一个不断流变、进化的过程,而且还是一个盛衰循环、高潮与低谷迭起的过程。叶燮的深刻之处在于将盛衰放到一个流动的过程中进行考察,而且找到了诗歌发展由盛而衰的原因以及救衰启盛的动力之所在。《原诗》说:

且夫《风》《稚》之有正有变,其正变系乎时,谓政治、风俗之由得而失、由隆而污。此以时言诗;时有变而诗因之。时变而失正,诗变而仍不失其正,故有盛无衰,诗之源也。吾言后代之诗,有正有变,其正变系乎诗,谓体格、声调、命意、措辞、新故升降之不同。此以诗言时;诗递变而时随之。故有汉、魏、六朝、唐、宋、元、明之互为盛衰,帷变以救正之衰,故递衰递盛,诗之流也。

这一段文字集中体现了叶燮有关诗歌发展“源流本末、正变盛衰”的思想,值得我们仔细分析。

(l)源与正变盛衰

《诗经》中的风雅就有变风变雅,这种变化是时代的反映,“其正变系乎时”,“时有变而诗因之”。但是,叶燮认为诗经中的变,“变而仍不失其正”,所以,他认为《诗经》是有盛无衰的诗歌发展的源头,这种观念反映了叶燮浓厚的宗经思想。

严格说来,诗歌的起源是非常久远的,朱光潜说:“诗或是‘表现’内在的情感,或是‘再现’外来的印象,或是纯以艺术形象产生,它的起源都是以人类天性为基础。所以严格地说,诗的起源当与人类起源一样久远。就是见诸文字记录的诗歌也不是以《诗经》为最早。叶燮自己也说:“彼虞廷‘喜’‘起’之歌,一增华于《三百篇》……”叶燮并不是不知道《诗经》之前尚有诗歌,但受宗经观念的束缚,他把《诗经》抬到了至高无上的诗之源头的地位,割断了《诗经》与上古诗歌的继承关系,把《诗经》从整个诗歌发展过程中脱离出来,不利于人们正确地认识诗歌史,这是叶燮诗歌史论的致命弱点之一。

(2)流与正变盛衰

后代诗歌的发展也有正有变,叶燮没有将其正变的根源归于时,而将之归于诗,“其正变系乎诗,谓体格、声调、命意、措辞、新故升降之不同。此以诗言时,诗递变而时随之。这里的诗,当是指诗的“体格、声调、命意、措辞”等内在艺术形式规律,它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从发生角度看,诗歌、音乐、舞蹈是同源的艺术,它们也是三位一体的混合艺术。《毛诗序》说:“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磋叹之,磋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由此可以看到诗、乐、舞同源的生动描述,它们都根源于人类天性与情感。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文明的进步,诗、乐、舞三种艺术逐渐分化,分化之后“音乐尽量向‘和谐’方面发展,舞蹈尽量向姿态方面发展,诗歌尽量向文字意义方面发展。诗歌与音乐、舞蹈分化之后,诗歌就必然要在语言形式上做出自觉地努力,以补偿原初诗歌所具有的节奏美、和谐美与姿态美。所以,中国古典诗歌发展到齐梁时代,就有沈约等人自觉地提倡“永明声律”,强调诗歌的四声八病。唐人在六朝声律说基础上取精汰繁,促进了近体诗走向成熟。

叶燮不仅在《原诗》中阐发了艺术独立性的思想,而且在其他论诗序文中,也阐发了这种思想。《百家唐诗序》说:“自有天地,即有古今。古今者,运会之迁流也。有世运,有文运,世运有治乱,文运有盛衰,二者各自为迁流。”叶氏世运、文运“各自为迁流”的思想确有见地。文学史上的辉煌时期往往是社会发展最为黑暗、最为动乱的时期。比如杜甫,身遭动荡、纷争的“安史之乱”,但其诗歌艺术却陶铸“汉魏之浑朴古雅,六朝之藻丽稼纤、淡远韶秀”诸多风格,自成一家,成为集大成式的诗人。

在一些论诗序跋中,叶燮既见到诗文之运的独立性,也见到世运、时运对诗运、文运的制约关系,即诗运、文运

“各历乎其时以为运”。在《黄叶村庄诗序》中,叶燮说得更清楚:“诗自《三百篇》及汉、魏、六朝、唐、宋、元、明,惟不相仍,能因时而善变,如风雨、阴晴、寒暑、故日新而不病。”“因时善变”道出了诗歌发展系乎时序的思想。

只有将“时有变而诗因之”的思想与“诗递变而时随之”的思想辩证地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地解释诗歌发展史上的正变盛衰。因为受到宗经思想的局限,《原诗》将诗之源流割裂开来,也将“时有变而诗因之”与“诗递变而时随之”的两种思想割裂开来,不能不说是叶燮诗歌史观的又一缺陷。

诗歌艺术发展有正有变,诗歌流衍自然也会有盛有衰。诗歌艺术发展由盛变衰之后,怎样才能由衰启盛呢?叶燮认为,“惟变以救正之衰”,“变能启盛”。

叶燮联系诗歌史实际,认为诗史有三大变:杜甫、韩愈、苏轼。叶燮认为,开元、天宝诗变的远因是正盛的建安之诗“相沿久而流于衰”,从六朝起,就开始了小变,尽管这些小变尚不能“独开生面”,但对“正之积弊”有所冲击。直到唐初,“沿其卑靡浮艳之习,句栉字比,非古非律,诗之极衰也”,这是开元、天宝诗变的近因。此时,新变的力量日积月累,已形成了一股不可遏止的洪流,陈子昂、高适、岑参、王维、孟浩然、李白、杜甫诸公群起而矫之,共同完成了“l、代以来一大变”。其中以杜甫最为突出,“包源流,综正变”,“长盛千古,不能衰,不可衰者也”。

全盛的开无、天宝诗经百余年的沿袭流变,至大历、贞元、元和之间,已流于平庸,“此百余年之诗,其传者已少殊尤出类之作,不传者更不可知矣。必待有人焉起而拨正之,则不得不改弦而更张之”。在这由正之衰之际,韩愈标举“陈言之务去”,独辟蹊径,“其力大,其思雄”,完成了“唐诗之一大变”。

宋苏轼完成了“韩愈后之一大变”。到宋初,唐诗之盛又转为衰。“宋初,诗袭唐人之旧,如徐铱、王禹傅辈,纯是唐音。”首先是苏舜卿、梅尧臣等人开始变革,直到苏轼手中,新变方告完成,“其境界皆开辟古今之所未有,天地万物,嬉笑怒骂,无不鼓舞于笔端,而适如其意之所欲出”。

苏轼开拓了诗歌的境界,形成了独特的风格,开创了宋诗鼎盛的时代。

诗歌的起源篇5

……以乐歌相语,该是初民的生活方式之一。那时结恩情,做恋爱用乐歌,这种情形现在还常常看见;那时有所讽颂,有所祈求,总之有所表示,也多用乐歌。人们生活在乐歌中。乐歌就是乐语,日常的语言是太平凡了,不够郑重,不够强调的。明白了这种乐语,才能明白献诗和赋诗。这时代人们还都能歌,乐歌还是生活里重要节目。(2)

考察中国古代戏曲的时候,王国维从中另一个方面谈论到诗、歌、舞与古代敬神祭祀的关系:歌舞之兴,其始于古之巫乎?巫之事神,必用歌舞。(3)这很大程度地解释了抒情类别的共同起源。一个更为普遍的意义上,朱光潜甚至认为,诗和歌的同源是世界诗史的公例。按照他的区分,诗的进化历史可以分为四个时期:

一、 有音无义时期。这是诗的最原始时期。诗歌与音乐跳舞同源,公同的生命在节奏。歌声除应和乐舞节奏之外,不必含有任何意义。原始民歌大半如此,现代儿童和野蛮民族的歌谣也可以作证。

二、 音重于义时期。在历史上诗的音都先于义,音乐的成分是原始的,语言的成分是后加的。诗本有调而无词,后来才附词于调;附调的词本来没有意义,到后来才逐渐有意义。词的功用原来仅在应和节奏,后来文化渐进,诗歌作者逐渐见出音乐的节奏和人事物态的关联,于是以事物情态比附音乐,使歌词不惟有节奏音调而且有意义。较进化的民俗歌谣大半属于此类。……

三、 音义分化时期。这就是民间诗演化为艺术诗的时期。诗歌的作者由全民众变为自成一种特殊阶级的文人。文人做诗在最初都以民间诗为蓝本,沿用流行的谱调,改造流行的歌词,力求词藻的完美。文人诗起初大半仍可歌唱,但是重点既渐由歌调转到歌词,到后来就不免专讲究歌词而不复注意歌调,于是依调填词时期便转入有词无调时期。到这个时期,诗就不可歌唱了。

四、 音义合一时期。词与调既分立,诗就不复有文字以外的音乐。但是诗本出于音乐,无论变到什么程度,总不能与音乐完全绝缘。文人诗虽不可歌,却仍须可诵。歌与诵所不同的就在歌依音乐(曲调)的节奏音调,不必依语言的节奏音调;诵则偏重语言的节奏音调,使语言的节奏音调之中仍含有若干形式化的音乐的节奏音调。音乐的节奏音调(见于歌调者)可离歌词而独立;语言的节奏音调则必于歌词的文字本身上见出。文人诗既然离开乐调,而却仍有节奏音调的需要,所以不得不在歌词的文字本身上做音乐的工夫。诗的声律研究虽不必从此时起,却从此时才盛行。……(4)

当然,诗的历史上音义之争并非一蹴而就。中国古典诗词之中词的兴盛可以视为音乐的一次复活。词是诗之后一种后起的抒情诗形式,因而称之为诗馀;词源于配乐的歌词,起初的词人是按照乐谱的音律节拍填词。词的形成再度证明了音乐对于诗的顽强支配。不少事例表明,音乐并未很快消失在诗的文字推敲之中;相反,音乐扮演了人们享受诗的中介--或者说,音乐的中介使诗有可能成为一种文化娱乐:

开元中,诗人王昌龄、高适、王之焕齐名。……一日天寒微雪,三诗人共诣旗亭贳酒小饮,忽有梨园伶官十数人登楼会宴。……昌龄等私相约曰:我辈各擅诗名,每不自定其甲乙。今者可以密观诸伶所讴,若诗入歌词之多者,则为优矣。俄而一伶拊节而唱,乃曰:寒雨连江夜入吴,……昌龄则引手画壁曰:一绝句。寻又一伶讴之曰:开箧泪沾臆,……适则引手画壁曰:一绝句。寻又一伶讴曰:奉帚平明金殿开,……昌龄则又引手画壁曰:二绝句。之焕自以得名已久,因谓诸人曰:此辈皆潦倒乐官,所唱皆巴人下里之词耳。岂阳春白雪之曲,俗物敢近哉!因指诸妓之中最佳者曰:待此子所唱,如非我诗,吾即终身不敢与子争衡矣。脱是吾诗,子等当须列拜床下,奉吾为师。因欢笑而俟之。须臾,次至双鬟发声,则曰:黄河远上白云间,……之焕即揶揄二子曰:田舍奴,我岂妄哉!因谐大笑。

--《集异记》

叶梦得云:柳耆卿为举子时,多游狭邪,善为歌辞,教坊乐工,每得新腔,必求永为辞,始行于世,於是声传一时。余仕丹徒,尝见一西夏归朝官云:凡有井水处即能歌柳词。

--《避暑录话》

诗歌的起源篇6

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北山镇人民创造了弥足珍贵的文化遗产,不仅有独具特色的现代文化,也有灿烂多姿的自然风景,为打造北山镇“诗歌之乡”体验园提供了丰富的旅游资源。(一)四川省政府命名的中国“诗歌之乡”北山镇位于通川区北端,是达州北部重要城镇,素有“巴达咽喉”之称。北山镇自古诗歌鼎盛、名人辈出,自清代以来就一直文风鼎盛。而今,北山镇籍学子遍及全国各地。尤其是建国以来,出现了以梁上泉为代表的众多北山镇诗人,这些诗人在诗歌创作的同时,在歌词创作方面也蜚声全国。其中,梁上泉的《小白杨》家喻户晓,梁芒的《集结号》音乐传遍神州;青年诗人邓成彬近年来潜心歌词创作,出版了歌词集《一起精彩》。此外,一直生活在北山镇的魏贤楷等,也出版有诗集。(二)当地丰富的古建筑、古文化遗址资源北山镇的旅游资源主要以诗歌文化为核心,向外依次为其他文化资源和自然资源。诗歌文化资源主要是以梁上泉、梁上明、杨伯云、张喜道、夏长元、邓成彬、魏贤楷等诗人及其代表作品。其他文化资源包括:(1)遗址遗迹:苏坪寺、禹王宫、铁佛寺、寨子门、龙王庙,以及衙门村的清朝古建筑群等古代文化资源;(2)民间习俗:每逢传统佳节,北山人民登东面拾阶而上,到点兵山进行祭祀朝拜;(3)民间文学:以巴渠童谣为代表的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自然资源包括:(1)水域风光:洞滩河、板桥河、江陵水库、大滩沟水库等;(2)自然农业:核桃种植、紫薇花种植、鱼塘垂钓、柑橘园、李子园等;(3)由自然资源衍生的特产:通川灯影牛肉、达州脆李、红海游龙酸辣粉、鸡油大汤圆、顺江薄饼、沸腾鹅肠、松菌炖鸡、通川柑橘、石锅鱼等。充分利用北山镇的诗歌文化资源,打造北山镇“诗歌之乡”体验园,将发展先进文化具体化、符号化,实现由“虚”向“实”的转化,这一创意具有前瞻性、创意性。这不仅可以寻找发展文化的符号载体,也可以为四川省达州市建设旅游文化中心寻找突破口。

二、北山镇发展农村文化旅游产业面临的困境

(一)开发粗糙,影响力小。当今国内小城镇规划普遍欠缺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支撑。北山镇旅游资源丰富,具有极大的开发潜力。但该镇的规划建设缺少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文化资源开发经验不足,前期规划理念落后,对当地文化研究不够详细深入,未能形成品牌效应。山水资源开发是国内旅游资源开发最多的板块,北山镇也不例外。2012年,北山镇决定凭借独特的山水资源,重点开发黑糜峰、丰梅岭、北山、宝山、荷花、明月等六大山水资源板块,前几年对农村基础设施进行了建设与完善,但该规划缺少特色,太过注重基础设施建设,而忽略了文化塑造。(二)主次颠倒,不合实情。受大多数诗歌体验园的影响,北山镇目前的诗歌文化开发以《诗经》等古代诗歌为主,同质化现象严重。2014年底,该镇丰登村已修建了一条800米的诗文展陈走廊,以适当的符号载体,设置了中国自《诗经》开始3000多年来的代表作品、诗人、流派等方面,凸现“3000年华夏诗歌路”、“六艺”景观、“诗人会所”,但目前的诗文开发内容缺少特色。开发内容没有集中在清末之后的近现代,与北山镇的实际情况不符合,并缺乏地方特色。(三)内容单一,缺乏底蕴。诗歌取材来源于一方水土,反映的是一个地方的民风民俗。但目前北山镇的诗歌文化开发仅集中于诗歌方面,停留于诗歌文本展示阶段,对于诗歌的来源和所映射的时代背景、民风民俗结合较少。(四)新诗式微,发展困难。北山镇诗歌文化的发展也存在危机,主要在于它的代表诗人及作品多为现代诗人和新诗,而传统诗词较少。近年来,中国传统诗词受到群众的喜爱,各地举办传统诗词大会等活动。传统诗词热、新诗对群众的吸引力弱,且诗歌不似小说那样通俗易懂,其本身对人的文化层次需求较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北山镇农村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

三、北山镇农村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特色化、品牌化战略

小城镇在与城市相比有较大劣势的情况下,在文资源开发方面要在“特”字上做文章。北山镇被誉为“中国•达州诗歌之乡”,入手点为北山镇独特的诗歌文化,从精致性专业性、诗歌民风相结合、突出亮点重点、创新形式四个方面打响北山品牌。(一)开发精致,注重专业。首先,体验园的整体建筑规划要统一而不单一,每个建筑物都应展现其承载的文化内涵;其次,内容要丰富饱满,环环相扣,避免出现小景点间一盘散沙的情况;再者,诗歌体验园,重在诗歌,“体验”二字要着重诗歌的解读与外化,辅以相应的场景设置有利于提高游客游览体验,直接表达诗歌内涵。设计内容应该尽量避免与国内其他诗歌园的重复和同化。将北山镇的山水资源与诗歌文化、民风民俗相结合,形成依山傍水的诗歌园地。这一做法不仅能以北山镇的实际景观为依托,用大规模规划、开发代替小规模的、只有诗歌文化的文化景观,同时以北山镇的地理环境、民俗民居为背景,更加自然的将诗歌文化与北山镇的民俗文化相结合,具有北山特色,打响北山品牌。(二)突出重点,主次分明。例如以梁上泉为代表所创作诗歌为主,其余中华传统文化应作为北山镇的诗歌内容的补充呈现,避免将不属于北山镇特色的诗歌文化作为开发的主要内容,主次分明。(三)诗人结合,提高素质。诗歌是诗人对民风民俗的提炼,民俗文化是诗歌的外化表现。在诗歌园内将北山镇的民风民俗的历史发展同时展现在游客眼前,有利于游客更好的理解诗歌。同时加强民宿、食品特产等开发,以农家乐、采摘园等形式体现。开发商和政府在前期应对村民进行培训,以提高村民的素质,适应旅游的需要。引导他们不断探索与适应游客文化,开阔村民视野,提高认识水平,为城镇化发展打下思想基础。同时,提高村民在旅游方面的专业技能,充分发挥群众力量,实现警民联防,将传统古建筑保护纳入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四)凸显亮点,扩大宣传。在诗歌文化有所式微且北山镇古代诗歌较少的大背景下,打造北山镇诗歌品牌要突出北山镇亮点,利用互联网等新兴方式进行宣传。在内部形式上,通过视频展示、游客互动等形式增强诗歌园参观的趣味性与吸引力;在网络平台上建立北山镇诗歌体验园官方网址,除诗歌园简介以外,重点设置北山镇民风民俗和诗歌专栏,对每周的北山镇的新变化进行播报,利用互联网传播的迅捷性,吸引更多游客。

四、北山镇发展农村文化旅游产业的建设规划

(一)建设诗歌文化体验园。针对北山镇诗人群,设计北山诗歌展示馆,重点突出梁上泉与《小白杨》,梁芒与《集结号》,青年诗人邓成彬与《一起精彩》三个部分;针对定居北山镇的梁上明、杨伯云、张喜道、夏长元等诗人,设计北山诗歌体验馆,主要包括如下。1.小白杨馆:梁上泉简介;《小白杨》全诗;《小白杨》歌曲视频及背景故事视频播放;《小白杨》塑像及军人生活情景塑像群。2.青年诗人馆:梁芒、邓成彬简介;主要作品展示及解读;视频展示。3.当地诗人馆:梁上明、杨伯云、张喜道、夏长元简介;达州籍诗人作品、手稿、生平事迹等收藏展。(二)建设农耕文明和生态文化体验园。北山镇应结合该地农耕文明和生态文化,推出系列体验园,形成环绕格局,主要包括如下。1.农耕文明体验园:培植原生态人文景观,视频展示北山镇人民生活情景(包括生活情景拍摄,特色文化展示等),展示北山镇人民生活情景塑像。2.生态文化体验园:建设生态文化休闲旅游中心,以自然环境优美的“大风湖”(大滩沟水库)为中心,建设生态农业基地和旅游接待中心。

诗歌的起源篇7

一、中等职业教育中语文课程中现代诗歌的分类和特点

(一)、语文课程中的诗歌分类

我省各中等职业学校陆续开始使用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3月出版的、倪文锦主编的《语文》教材。这套教材在诗歌选择和编排上都有许多变化,特别是在诗歌分类上由中国古典诗歌和现代诗歌组成。不仅为中职生提供语言节奏和谐性再现生活抒情言志的古典诗歌,还提供适应时代的要求,以接近群众的白话语言反映现实生活,表现科学民主的革命内容,以打破旧体诗格律形式束缚为主要标志的新体诗。

(二)、现代诗歌特点

现代诗歌成形于20世纪40年代,具有形式自由、内涵开放、意象经营重于修辞、有高度的概括性、鲜明的形象性、浓烈的抒情性以及和谐的音乐性,形式上分行排列等特点。形成原因与当时的国情、政治、经济大环境有密切的关系。因此,讲授课程时首先要简要概论作者对于现代诗歌创作的背景,使学生融于创作时代是拉近现代诗歌与学生认知关系的有效方法。

二、中等职业教育中语文课程中现代诗歌的教学目标的解析

新课标要求的三维立体教学目标分别是: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和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一)、现代诗歌的知识与技能目标

现代诗歌的基础知识掌握可以分为音、字、词、韵、义,由于是白话语言为呈现方式,所以,基础知识掌握较古典诗词的文言文更为通俗易懂。核心知识是诗歌的起源、表现手法的使用、情趣与意象契合、情感思想与语言文字的关系。技能的学习包括听、说、读、写四个方面。

(二)、现代诗歌的过程与方法目标

教学过程的科学完整、教学方法的得当有效是知识与技能掌握的保障。

首先,课堂导入应该从诗歌的主旨立意做为起始,因为诗是以语文表现情感思想的艺术。它的出发点在见与感,有睹于目,有会于心。感知诗人所表现与传达的最有效方法是增加知觉渠道有助于加深中职生对于诗歌感染力的传达。如增加视知觉带来的直观感受,利用图形和图像传递诗歌创作的背景和表现与传达的主体;增加听知觉,利用节奏与韵律将教学对象带入诗歌的艺术境界并可以渲染诗歌的艺术氛围使教学对象感同身受。

其次,激发兴趣组织学生自主学习。在诗歌教学中如何激发学生兴趣确实是要从诗歌的起源谈起,"诗言志、歌咏言。"人类唱歌做诗是表现情感的,因此,反复诵读就成为师生间共同体验诗歌审美的精神传递过程,诵读的过程可以先由教师示范朗诵传递争取发音、音调和情绪渲染;再由教师与学生一起朗诵,学生感知之后跟随教师示范强化知识掌握;最后由学生自主集体朗诵,在此教学过程中让学生加深对于诗歌知、情、意的理解。根据教育心理学中知识保持的基本规律合理控制诵读的时间长度和次数,在整个知识掌握的过程中,让学生参与整个直观的教学过程有助于学生知识的获得。

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课堂组织形式是以学生自主学习为核心展开的,学生自主学习不仅是对知识掌握的运用,也是学生自发内心求知驱动力的外在表现,因此,教师可以提出对于诗歌中作者情感意境的营造和思想情感的抒发相对应的问题,引导学生自主分组讨论、思考、指导,再组织集中反馈问题答案总结问题,充分发挥学生丰富情感的过程。

最后,在强化知识点之后,唤起学生认知,传递诗歌情怀,以诗歌表达主题为题目布置学生的训练作业,不但是对课堂教学效果的检验,也是给予学生自我创作的空间。

(三)、现代诗歌的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情感不仅指学习兴趣、学习责任,更重要的是乐观的生活态度、求实的科学态度、宽容的人生态度.价值观不仅强调个人的价值,更强调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统一;不仅强调科学的价值,更强调科学的价值和人文价值的统一;不仅强调人类价值,更强调人类价值和自然价值的统一,从而使学生内心确立起对真善美的价值追求以及人与自然和谐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诗歌产生的境界就应该是所见意象必恰能表现一种情趣,而且,诗歌的妙处都是从景、物、人与诗人的见和感发生移情作用看出内在的情趣常和外来的意象相融合而互相影响。因此,教师通过教学方法传递现代诗歌的情感使学生产生共鸣,并塑造出现代诗歌的表现主题是爱国、友情、亲情等真善美价值观,为学生提供学习的榜样和精神向往,做到育人的最终目标。

总之,新课表提出的三维的教学目标是一个整体,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方面互相联系,融为一体.在教学中,既没有离开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过程与方法的知识与技能的学习,也没有离开知识与技能的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过程与方法的学习.它是一个问题的三个方面,并非是三个各自独立的教学目标。

三、丰富现代诗歌的表现形式

诗歌从起源开始就与音乐、舞蹈同源,而且最初是一种三位一体的混合艺术。因此,丰富现代诗歌的表现形式应该是可尝试的。既可以丰富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又增进现代诗歌的传播和推广。

(一)、尝试现代诗歌的课堂教学与学生团体相结合的培养新模式

现代诗歌的文本分析是文学创作带来的力量,艺术表现的形式具有传播和感染力,两者结合的让学生参与是有效的手段。可以通过学生组织建立诗社团体,定期举行诗歌欣赏活动,促进学生的积极参与,定期鼓励学生参加校级、市级的各类演出或竞赛活动,促进学生在诗歌表现方面的全面发展。

(二)、尝试现代诗歌的课堂教学与艺术课程相结合

在诗歌的表现方面可以借用艺术的表现形式,使之诗歌的课堂教学更为多样、活泼。在教学材料的准备上,应该提前有集体备课的经验交流,利用多媒体呈现给教学对象。

总之,提高现代诗歌教学中教师自身业务能力,增强挖掘学生集体感知为主体的课堂教学效果,发挥艺术感染力吸引学生参与,都是现代诗歌教学促学生感受诗性力量、领略诗歌魅力、促进诗歌走入学生的课余视野作为现代诗歌教学创新能力培养的指导思想。在现代诗歌教学中培养学生应该抓住诗歌本质、提高学生鉴赏能力、改变课堂教学学生自主学习的模式,实施融入艺术的情感化教学,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

参考文献:

[1] 朱光潜,《诗论》,中华书局,2012年,第一版,P46。

[2] 李怡琳,《如何进行现代诗歌教学》,语文教学与研究. 2010(32)

诗歌的起源篇8

中图分类号:I207.22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9-4474(2013)06-0079-06

在地方诗歌总集编纂中,传统意义上的材料来源不外乎别集、总集和方志等纸质、静态的文献资料。毫无疑问,它们对于编者来说是最具实用性和参考价值的书籍〔1〕。但事实上,除亲自采选这种直接的方式外,文本到达编者手中势必要借助一定的媒介。这种沟通编者和文本的媒介便是动态来源,之所以将其称为动态来源,在于它强调的是过程,且具有较大的偶然性和随机性。动态来源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信息资料的提供者、传递者,二是编者与提供者、传递者之间产生联系并借以获取文献资料的途径和方式,如交游、投赠和征集等。

一般情况下,静态来源是简单而清晰的,相反地,动态来源则是隐蔽的、变化的,因与人事相勾连而表现得极端复杂。但有时正是动态来源这一因素主导着诗歌总集编纂活动。《黔风演》的编者傅汝怀就曾现身说法,称:

先君子选辑《黔风》时,求其集,无肯出者,仅得七律诗二章入《集》,而字号、宦迹亦未及详。今怀辑《黔风演》,适与先生族孙幼明遇,交相得也,间为予言“姻戚某藏先生手迹为多”,因促往求之。匝岁三四返,乃得诗稿二册:曰《学钓集》、曰《璞岩集》,诗约千首,皆先生手录者也。真璞淡远,深得韦、柳之三昧,乃登其尤者七十余篇。①

这段文字记叙了傅汝怀的一次亲身经历,围绕访求潘珍诗集展开。之前,傅玉书编辑《黔风录》时,并未曾得见潘珍诗集,于是只选录了他的二首七律,对其生平事迹的记载也不甚详细。正在编辑《黔风演》的傅汝怀获得了潘珍撰《学钓集》和《璞岩集》二书,从而得以对潘珍其人、其诗进行全方位的增补。原来,潘珍擅长书法,与云南峨人周于礼齐名。在世之时,作品即被宝如球璧;卒后,遗迹更为亲友所重,人们争相觅求收藏。潘珍诗集皆其亲手缮写,存者担心遭到掠夺,所以不肯轻易示人。因此,为傅汝怀引出潘珍诗集的“潘幼明”这一人物就显得十分关键。潘幼明,即潘元炜,潘子,潘珍族孙,辑有《潘氏八世诗集》。傅汝怀与潘元炜相遇而交好,于是潘元炜为其提供了潘珍诗集的线索,应其请求又于亲戚某处求得潘珍的《学钓集》和《璞岩集》手稿。在这次访书事件中,潘元炜与亲戚某以诗集传递者和提供者的身份介入,充当了连接编者傅汝怀与潘珍诗集的桥梁和纽带,对傅汝怀辑《黔风演》中的潘珍诗歌产生了决定性影响。由此可见,动态来源对静态来源起着制约和促进的双重作用。

关于文本的具体收集模式,即选家获取诗歌作品的渠道和途径,主要有编者发起的征集活动和好事之士的主动投赠两种。但通常情况下,前者与后者之间又存在着因果关系,“选家例有征启,先期传布,广集邮筒,然后从事丹黄”②。征诗活动又主要有致信问询和征启两种,他们都是编者在自主搜罗不力的情况下采取的有效措施。致信问询针对性强,却往往依托亲朋好友、新知故交,范围有限,效果不佳。相较而言,征启产生的影响和作用更加巨大,以此收集的作品一般在质量和数量上都有保证。

征启是一种较为正式的文体,类似于今天的征稿启事,主要论述编辑此选的缘由、标准,间有对当时文坛作家的议论和文学思想的阐发,以引起众人的关注和共鸣。在交通和信息手段都不发达的时期,征启曾为诗歌总集编纂提供了不少帮助。傅玉书曾说:

今年主正习讲,欲蒇向时搜辑《黔风》之志,走札遍征,至者卒鲜,虽所获百数十家,大抵残编旧帙及士友传诵之作耳。③

为避免咨询未遍、搜罗不周带来的遗漏和缺失,傅玉书又发《采访黔风启》一文告示乡人。不仅如此,他还曾将征诗启交付学政钱学彬,嘱托他于巡考时出示贵州各地人士。钱学彬曾对之后的情形进行描述,说:

有遗集者,其子孙及乡里后学亦乐出所藏邮之省中,次第入选,于是又得百余人。多者数百篇,少亦数十首,裁择详慎,十存三四,为前明诗如干卷,本朝诗如干卷。④

可见,傅玉书的征诗活动最终得到了积极响应,且成效显著。

然而,征启只是总集编纂过程中的产物,它们当中的绝大多数在完成特定的历史使命之后便灰飞烟灭了。从现存明清时期贵州诗歌总集来看,除傅玉书辑《黔风录》外,随集附录征启的仅有二书:一是周夔等撰《所至录》,该书《郎岱录》卷首有杨琼枝撰《征诗启》;二是傅汝霖辑《缕冰诗集》,该书卷首有饶锦洲、熊黼章、彭拔才等撰《征诗启》。

在总集编纂活动中,静态来源始终作为主线存在,而与此相对的动态来源只是贯穿其中的一条辅线。综合考察明清时期的贵州诗歌总集编纂活动,可以发现其静态文本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别集

作为一种创造性劳动,诗歌总集的编者首先要对诗史以及诗人创作进行全面了解和把握。在诗歌总集编纂之初,编者总是力求多渠道、多方面收集各种材料。而这一工作又往往落实在别集上,这是由别集的大量产生和广泛传播决定的,也与别集自身具有的某些特性,如存储量大、内容集中、类型丰富,且能代表诗人的个体风格和创作成就有关。

从汉代到清代,贵州共计出现过近千部诗歌别集,数量如此庞大的别集对于总集编纂的作用可想而知。就大型综合类诗歌总集而言,其地位和影响的产生一定程度上与所收作家、作品挂钩。因此,价值已经得到公认的别集通常是总集不可或缺的,同时编者的诗歌收集活动也经常从它们入手。如谢三秀撰《雪鸿堂集》、杨文骢撰《洵美堂集》、吴中蕃撰《敝帚集》、周起渭撰《桐野诗集》、田榕撰《碧山堂集》、潘淳撰《橡林诗集》,等等。这些别集代表着诗人诗歌创作的最高峰,也成为了明清两代贵州诗坛的闪光点,一直以来都是贵州诗歌总集编者极力搜讨的对象,至于最终获取与否,则另当别论。

其实,由于各种历史和现实原因,包括别集在内的贵州文献资料散佚严重,名家大作也未能幸免于难,大量总集编者所见别集都是经过后人加工整理的二手材料。如《黔诗纪略》中的四卷孙应鳌诗均来源于《学孔精舍诗稿》,此书为麻哈州人艾嗣宗据其祖艾茂所录孙应鳌诗抄寄莫友芝之本;其中的两卷越其杰诗又出自越其杰故友子吴中蕃选《屡非草选》十卷,此书未及刊行,仅存副本。又如潘润民撰《味淡轩诗集》在明末水西土目安邦彦之乱中遭毁,后其子潘驯凭借记忆重新抄录,又整合潘润民乱后之作,共得诗九十余首,莫友芝于是将其中的七十首收入《黔诗纪略》。

在贵州文坛中,一人有多部别集传世的诗家不在少数。面对这种情况,编者都会对各个别集的价值和作用进行甄别,然后按需选取。堪称“善本”的别集自然是编者梦寐以求的绝好资源,理所当然成为总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这些“善本”确实无法获取时,其他别集就势必要变成“替代品”了。如,因未曾得见谢三秀撰《雪鸿堂集》,傅玉书辑《黔风录》时根据的就是谢三秀的另一部诗歌别集《远条堂集》。傅玉书曾说:

选《黔诗》已,复得《远条堂草》二卷于豫章杜藕庄所,凡百余篇,皆卓然可传者,既具录之,益以不得见《雪鸿》全集为恨。⑤

《远条堂集》的成就也许比不上《雪鸿堂集》,但它还是具有自身价值的。莫友芝就曾指出:

道光甲辰[二十四年,1844],遵义郑子尹[郑珍]教谕乃于贵阳傅雨亭[傅天泽]孝廉许得先生[谢三秀]《远条堂稿》二卷,留余影山,盖即傅竹庄[傅玉书]大令据录入《黔风》之本。虽于全集千余首仅当什一,而万历己酉[三十七年,1609]前后间数年作,尚首尾粗具。⑥

因此,莫友芝自己编辑的《黔诗纪略》也采取了这一折中之法,在选录谢三秀诗歌时同样以《远条堂集》为底本。

事实上,对于任何一部总集、任何一位编者来说,别集的收集工作都绝非易事。在为郑珍辑《播雅》作序时,莫友芝曾自述:

向者,(友芝)尝欲略取贵州自明以来名能诗家之制为一帙,于遵义尤措意李卓庵(先立)、罗鹿游(兆)、李知山(专)、李冀一(晋)四先生。最先得知山《白云集》于尹文学良稷,为其先世师知山没后掇录本,中间遗阙尚十余年,零章逸句时别拾诸他。卓庵《笔峰诗文钞》,数以访其裔孙,数枝梧不肯出,可见才年谱、郡乘所及数十篇;鹿游诗得赵明经商龄持示一册,仅《明日悔》、《覆瓿》、《北上》、《问石》等小集;冀一《伴铎吟》、《萃奇堂》两草近乃先后得之赵文学旭,并止数岁之笔。闻鹿游集之全在其后人者,竟散于不解事人,至今不能释然。夫诸老最著者,而(友芝)搜求己难如此,而吾子尹[郑珍]二十余年不遗余力以成此编也可知矣。⑦

这段话强调的是《播雅》编者郑珍的苦心孤诣,而莫友芝自己又何尝不是如此。尽管存在种种困难,但在编纂诗歌总集之时,编者都会不约而同地以诗人别集作为突破口。由此可见诗歌别集在诗歌总集编纂中的重大意义。

通常情况下,特殊事物更能说明问题。凡是丛刻类诗歌总集及总集内部各家作品能够单独成卷并有专名,特别是卷数又自为起讫者,其中各家作品都可以视为别集。因而,在贵州诗歌总集中,如戴粟珍和史胜书撰《黔中二子诗》,周鹤辑《黔南六家诗选》,潘元炳和潘元炜辑《潘氏八世诗集》,张世准和倪应复撰《桑歌・蚕歌・克斋诗草・播州诗草》,黎庶昌辑《黎氏家集》、《黎氏三家诗词》,路璋和路璜辑《蒲编堂诗存》,路承熙辑《毕节路氏三代诗钞》等都是经过统一刻印、装帧和命名的若干别集的组合。这是从形制上来看的,而进一步研究会发现,这些总集与诸家别集在内容上联系密切。如周鹤辑《黔南六家诗选》,专选杨文照、袁思、颜嗣徽、钱衡、洪杰、陶六位诗人的诗歌作品,这些诗歌作品均来源于《海禅集》、《双印斋集》、《望眉草堂集》、《芋岩集》、《杏花春雨楼集》、《眠云草堂集》等各家别集。

除此之外,有的丛刻类诗歌总集则完全是单个别集的合刻本,如潘元炳和潘元炜辑《潘氏八世诗集》,张世准和倪应复撰《桑歌・蚕歌・克斋诗草・播州诗草》,黎庶昌辑《黎氏家集》、《黎氏三家诗词》等。它们即为“诗歌别集是总集第一位的材料来源”这一命题的充分、必要说明。

除贵州本土文人的别集外,外地人士的别集也保存着诸多贵州诗人诗作,尤其是入黔客籍文人的别集,同样成为明清时期贵州诗歌总集的材料来源。如江东之撰《瑞阳阿集》,该集附有贵州本土和客籍文人的送行、寄怀、哀挽等诗。莫友芝等辑《黔诗纪略》时选录了其中的陈治安、白采、许一德、许崇德、杨秉钺、刘学易、薛彦卿、曹维藩、李时华、金待取、邱禾实、黄桂华、陈九功、王尊德、张慎言十五位事迹可考者。

诗歌别集是总集第一位的材料来源。原因有二:从个体方面来看,诗歌别集是诗人长期创作成果的结晶,最能代表其思想认识和艺术手法;从整体方面来看,贵州诗歌别集的数量颇为宏富,流传范围也较为广泛,对于总集编者而言具有极大的适用性。

二、总集

随着全国诗歌总集编纂活动的蓬勃兴起,人们开始对其价值、意义有了较高认识和了解。诗歌总集不仅提供着阅读和创作上的指导,也成为后世诗集编纂活动的重要材料来源。在数量上,贵州诗人中有诗歌别集流传于世的远远少于见存于各种诗歌总集中的。因此,产生于之前和同一时期的诗歌总集对于后人的编纂活动而言就显得尤为珍贵。

产生于清嘉庆之前的贵州诗歌总集屈指可数,流传较广、影响较大的就更是微乎其微了。在贵州文学史上,“潘氏家集”算是特例。它是一部不断发展着的总集,从乾隆年间到嘉庆年间,再到道光年间;从三世到七世,再到八世。正因为如此,后世的大量总集都曾受其沾溉。嘉庆年间傅玉书辑《黔风录》和道光年间傅汝怀辑《黔风演》就与“潘氏家集”有着不解之缘。在《黔风录》、《黔风演》的编纂过程中,傅玉书和其子傅汝怀都曾得见《潘氏七世诗集》,并三番两次地对此事进行了记述。傅玉书曾说:

潘生[潘]则裒然载其先七世之《集》以来,于是又得读士雅[潘驯]先生《瘦竹亭集》,暨巨川[潘以溶]高祖武定守亦韵[潘德征]先生《玉树亭集》,而以叔曾祖孝廉无闷[潘快]先生《留余堂诗》附焉,继此则巨川祖[潘文]《翠屏寄客稿》,其父白东[潘晓]《断续亭稿》,其兄静川[潘以澄]《宁愚堂稿》及巨川《思敬堂稿》。顾其诗甚富,不能尽录,录尤者十二三,乃什袭而归之。③

潘,字云表,黔西人,贡生潘以溶子。嘉庆诸生,著有《艺兰轩集》。在《黔风录》开编之时,潘奉潘以溶之命前来投赠了保存着七世诗人诗作的家集,这让因诗歌收集工作一筹莫展的傅玉书欣喜不已,立即将该书出示傅汝怀。其后,傅汝怀与同样寓居贵阳的潘子潘元勋、潘元熙、潘元炜相遇,受潘氏兄弟的委托对《潘氏八世诗集》进行了重校,又将部分诗歌作品选入自己正在编纂的《黔风演》一书。

通代类诗歌总集可能同时对几部断代诗歌总集产生影响。与潘元炳、潘元炜辑《潘氏八世诗集》性质相同,且成书较早的贵州诗歌总集还有艾盛春等辑《艾氏家集》。陈田曾说:

余素喜搜罗古本逸编,远及东瀛,乡先达著述尤所注意。潘、艾两氏集早归余插架,莫亭[莫友芝]先生《黔诗纪略》、家四兄崧山[陈田]《黔诗纪略后编》,潘、艾两氏诗文事迹皆由余本录出。⑧

这里提到的“潘、艾两氏集”指的就是《潘氏八世诗集》和《艾氏家集》,因为同属明清通代类诗歌总集,所以二书成为了专收明诗的《黔诗纪略》和专收清诗的《黔诗纪略后编》两部断代诗歌总集的材料来源。

在总集编纂过程中,刻意寻求往往收效甚微,相反地,意外收获却更有价值,尤其是得到一部未为人知却内容丰富、容量可观的总集,常常会使编纂活动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莫友芝等辑《黔诗纪略》和陈田等辑《黔诗纪略后编》的编纂时间长、收罗范围广,对其进行辑补是一件相当困难的事情,《黔诗纪略补》的编者陈田曾坦言:

至今几三十年,仅获专集一人。掇拾总集、说部、杂志者,补七人。《纪略》中有诗而事未详、诗未备者,补十人。⑨

因材料来源路径狭窄,陈田能采集到的诗歌也非常有限,但随后两部总集的出现打破了这一僵局。陈田曾记述道:

辛亥[宣统三年,1911]夏,余辑补明代黔诗,将次刊竣。铜仁徐尚之参事,出其先世十二代诗集,并其远祖[徐]所辑《黔诗萃》三十卷。余得之狂喜,亟录其溢出莫氏[莫友芝]《纪略》之外者十九人、莫氏有诗而未备者十五人,又参以余向所搜采者三人,黔中诗家可谓备矣。⑩

对陈田辑《黔诗纪略补》进行量化分析可以发现,来源于徐辑《全黔诗萃》的诗人共59位,占该集所收诗人的半数以上;来源于佚名辑《铜仁徐氏十二世诗集》的诗人共15位,占该集所收诗人的15%。结合以上材料,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作为选源的贵州诗歌总集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在明清时期贵州诗歌总集内部形成了链条般的继承关系。如前所述潘元炳、潘元炜辑《潘氏八世诗集》之于后出的傅玉书辑《黔风录》、傅汝怀辑《黔风演》;《黔风录》之于郑珍辑《播雅》;《黔风录》、《黔风演》、《潘氏八世诗集》、艾盛春等辑《艾氏家集》、《播雅》、胡长新和黎兆勋辑《上里诗系》、徐辑《全黔诗萃》、佚名辑《铜仁徐氏十二世诗集》之于“黔诗纪略”系列;“黔诗纪略”系列、《播雅》之于赵旭和赵彝凭辑《桐梓耆旧诗》、宦应清辑《屏凤山庄箕裘集》,等等。这种优良的继承关系使贵州诗歌总集得以蓬勃发展起来。

但内部的自给自足只是相对的,如《播雅》、“黔诗纪略”系列这些以博采众收见长的诗歌总集,不仅选取之前和同时产生的明清贵州诗歌总集中的诗人诗作、小传和评论,更广泛地以全国类诗歌总集和其他地方诗歌总集作为参考资料。全国类诗歌总集如李腾鹏辑《明诗统》、夏云鼎辑《崇祯家诗选》、姚辑《诗源初集》、陈允衡辑《诗慰》、卓尔堪辑《遗民诗》、邓汉仪辑《诗观》、周京辑《近代诗钞》、曾灿辑《过日集》、顾有孝辑《闲情集》、冒襄辑《同人集》、朱彝尊辑《明诗综》、陈以刚辑《国朝诗品》等。其他地方诗歌总集如李调元辑《蜀雅》、李觉斯辑《南滁会景编》、沈季友辑《李诗系》、汪之珩辑《东皋诗存》、释礼汀辑《凌云诗钞》、邓显鹤辑《沅湘耆旧集》、朱绪曾辑《金陵诗征》等。

总集与别集不同,但同属集部中的总集;从文体分类看,又同属诗歌总集,所以对于后世诗歌总集而言,不仅充当着资料库和信息源的角色,还在体例安排等多个方面起着示范作用。因此,对于明清时期贵州诗歌总集而言,之前和同一时期产生的诗歌总集是内容丰富、体例完备的材料来源。

三、方志

当包含诗人、诗作最为丰富的诗歌别集和总集难以得见或不够充分时,编者就开始钩沉方志、书画、金石等其他资料以搜罗集外作品。明清时期在全国范围内兴起了大规模的方志编纂活动,贵州各地也概莫能外。这决定了贵州各地方志成为总集材料来源的可能性,而方志本身旁征博引、分类编目的优长又增加了这种可能性。

首先,总集中的诗人、诗作有的直接来源于方志,特别是方志中的艺文志。总集编者从方志中摘录作品的现象非常普遍,这一点从标注了作品出处的总集中不难得到证明。又因为方志的艺文志中的诗人作品量大、集中、明显,所以不失为编纂总集的高效、便捷的途径。实际上,在清代,贵州诗歌总集编纂和方志纂修之间形成了一种良好的互动关系,换句话说,即互为因果的关系。赵彝凭曾说:

道光辛丑[二十一年,1841],修纂府志,郑柴翁[郑珍]辑郡人诗为《遵义诗钞》,时先子[赵旭]则专辑本县。及后,柴翁刊作《播雅》,桐梓之诗悉照先子所录,随又有所得,亦寄莫翁[莫友芝]编入《黔诗纪略》。B11

又郑珍在为赵旭撰《播川诗钞》作序时说:

余曩集郡乘,桐梓一邑掌故悉以属之。近数年复自萃邑人韵语为《耆旧诗略》。B12

从中可知,郑珍辑《播雅》、赵旭辑《桐梓耆旧诗》、莫友芝等辑《黔诗纪略》都与《遵义府志》有关,它们或者以该编修事件为契机,或者直接就是编修过程中的副产品。

其次,总集中的传记资料和评论文字多出于方志。作为一地史料集成,方志内容丰富,且可信度高,因而小自人物生卒年、字号、籍贯,大至交游、仕宦、婚丧嫁娶等生平履历都有可能成为总集的引文。最重要的贵州诗歌总集“黔诗纪略”系列就经常引用各方志中的相关记载。如莫友芝等辑《黔诗纪略》王训小传中有“训,字未详,贵州卫人”B13,又以双行小字加注“《省志》云:‘宣慰司人’”B13。

方志虽以客观记录地方史实为主,但也少不了执笔者主观上的品评,而这些评论文字之所以能够进入方志,正好表明它是得到官方认可的,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代表性,因此也往往被总集编者直接引用。如陈田等辑《黔诗纪略后编》潘淳小传中有:“《大定府志》谓:‘贵大之间称诗者,周起渭之后,以南[潘淳]为最。’”B14此类例证颇多,实难枚举,兹不赘述。

最后,方志中的资料信息未必会是总集的征引对象,但由于方志简单易得的特点,使编者乐于将其作为了解地方文学史的重要参考文献。傅玉书在《黔风》中说:

窃意吾黔开设科目数百年,能者尚不乏,《通志》所载,政绩如黄司徒(黄绂)、周方伯(周瑛),理学如李观察(李渭)、孙司空(孙应鳌),不以诗名而诗未尝不工,固不独君采(谢三秀)、渔璜(周起渭)、端云(田榕)三人已也。B15

由此可知,傅玉书曾以诗歌为立足点,通过《贵州通志》对明清贵州人物进行初步整理。又余在《普安诗钞》中说:

余自去夏随宦普安,尝取厅志读之,叹其艺文简少,即欲采访诸作而未之暇。今春将回里,始钞积若干,附学署所存厅志尾,为后来重修张本。B16

可见,余在编辑《普安诗钞》之初,曾通过《普安厅志》对其地的文学状况进行过简单调查。当编者借助方志展开此等获悉作者、摸排作品的基础性工作时,方志便充当起了总集编纂活动中的隐性材料来源的角色。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与前面提到的别集和总集类似,在编纂明清贵州诗歌总集时使用到的方志也不仅限于贵州一省,还可能包括其他各地地方志和全国性史志。这是文人在仕宦、游历等交往过程中造成作品流动的必然结果,也是由文人作品的地位、价值和影响共同决定的。

同时,有关类书、诗话、年谱、碑传、墓志、行状,甚至稗官野史等各类书籍,因涉及作者生平、仕宦、交游等多方面资料,也使总集编者受益良多。从中可以见出明清时期贵州诗歌总集的材料来源的丰富性和复杂性。

综上可见,动态来源是静态来源的途径和方式,静态来源是动态来源的最终指向。别集、总集和方志等因包含大量诗文作品和传记资料,成为明清时期贵州诗歌总集编纂中的重要材料来源。三者中,诗歌别集是总集第一位的材料来源;当别集整理不甚理想时,总集就成了不二选源。作为已定型的诗歌文本,它们对当时和后世诗歌总集来说是最为直接和现成的材料来源。此外,方志等文献资料则具有查缺补漏、填补空白的作用。

注释:①

见清人潘珍撰《学钓诗稿》傅汝怀序,收入《贵州通志艺文志》卷十五“集部・别集类”第613页,贵州人民出版社1989年12月第1版。现存《黔风演》四卷本并未见潘珍诗,该文所指《黔风演》应为初编之十二卷本。

②见清人蒋、翁介眉辑《清诗初集》卷首凡例第二款,收入《四库禁毁书丛刊》集部第3册,第355页。

③见清人潘以溶撰《思敬堂集》傅玉书序,收入《贵州通志艺文志》卷十五“集部・别集类”第650页,贵州人民出版社1989年出版。

④见清人傅玉书辑《黔风旧闻录》卷首钱学彬《黔风录原序》,清道光刻本,第3a―3b页。

⑤见明人谢三秀撰《雪鸿堂诗集搜逸》卷三附录《黔风旧闻录・谢三秀传》,收入《黔南丛书》第4辑,第52页。

⑥见明人谢三秀撰《雪鸿堂诗集搜逸》卷首莫友芝序,收入《黔南丛书》第4辑,第4页。

⑦见清人郑珍辑《播雅》卷首莫友芝序,2002年遵义市红花岗地方志办公室内部印行,第2-3页。

⑧见艾盛春等辑《艾氏家集》卷首陈矩序,民国六年(1917)贵阳文通书局排印本,第1a页。

⑨见陈田辑《黔诗纪略补》卷上目录后序,清宣统三年辛亥(1911)陈夔龙京师刻本,第2a页。

⑩见陈田辑《黔诗纪略补》卷中目录后序,清宣统三年辛亥(1911)陈夔龙京师刻本,第2b-3a页。

B11见清人赵旭、赵彝凭辑《桐梓耆旧诗》赵彝凭目录后序,民国六年(1917)贵州刻本,第6b-7a页。

B12见清人赵旭撰《播川诗钞》郑珍序,收入《贵州通志・艺文志》卷十六“集部・别集类”,第719页。

B13见清人莫友芝等辑《黔诗纪略》卷一王训小传,贵州人民出版社1993年出版,第5页。

B14见陈田等辑《黔诗纪略后编》卷七潘淳小传,收入《中国少数民族古籍集成》(汉文版)第89册,第550页。

B15见清人傅玉书辑《黔风旧闻录》卷首《黔风录自序》,清道光刻本,第9a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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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歌的起源篇10

2007年的一次“海拔”诗歌朗诵会后,一位初见的诗友对我说起海南的诗歌时很没信心。其实,人们说起海南时,总会有意无意地想起“文化沙漠”的说法,更远点的,就是“愁冲毒雾逢蛇草,畏落沙虫避燕泥”的荒蛮之地。曾经,香港是“文化沙漠”,如今已经俨然是文化繁荣的重地。记得韩少功曾说“诗歌成了海南文坛的领头羊、绩优股”,不知道他是否已洞察到海南的文化热跟“朦胧诗”引发中国文学热潮一样,以诗歌为引擎走向人们的阅读视野中。

《云起天涯・诗歌卷》收集了海南诗歌的三批人:冯麟煌云逢鹤等是一代,“海拔诗丛”为一代,《海拔》为一代。(这只是一个粗略划分,以海南诗歌创作群比较活跃的3个波动为主体,它们相互之间都交织在一起。)“你在已钟情于、钟情于/那乡间地角雨露草野泥腿布衣/然而一旦轻佻的野风吹来野狗沓至/你会,你会断然把爱悄悄收起”( 冯麟煌《含羞草》),这一代的诗人有艾青那时代的味道,他们的技法很传统,这跟他们的文化和海南特有生活紧密相关。第二代诗人,可以说是当时海南诗人的第一次集体呈现,李少君、孔见、纪少飞、艾子、白然等10人。他们的诗歌关注日常生活和个体体验,艺术表达的技巧比前一代丰富多彩,他们更大胆地走向个体的内心去探求与世界的相处法则:“我放弃了出门上街购物的欲望……/而此刻我看见/对面陈旧的楼房恰好遮住窗户/下面的视线,遮住这个早晨盲目的下部/而一截盲肠的遗弃是否显然毫无意义/……在下雨的这个早晨,我只等待/早餐被送来”(纪少飞《在一个雨天的早晨读诗》); “我感到了一种惭愧/看到牛群在河边吃草时谦卑的样子”,“作为人的我实在难以拒绝/这些事物的精华源源地汇合/可谁能够赋予终结者的资格/让我理所当然地消受”(孔见《素昧平生的奶牛》);“在背后,是神居住的广大北方”( 李少君《神降临的小站》),“只有我,贪婪地闻着看着这一切/并从心底里深深地爱着、享受着这一切”(李少君《春》)。

2004年的“海拔诗丛”是海南诗歌的一次小结。海南诗歌的真正热潮应是2006年《海拔》民刊出现之后,“诗歌海军”走向了全国读者的面前。跟前两批诗人群不同的是,第三批诗人很杂,它有前两批的诗人,又挖掘、集聚了很多新人,诗歌文本数量多、质量含金高,比如多多、王小妮、蒋浩、耿占春、邹旭、贾冬阳、符力、衣米一、王凡、王鸿章、王蔚文、林森、李朋、李异、楚天舒等等。“海拔”的诗歌,由外向内的关注基本形成了它区别于岛外诗坛的风格,而且,这些关注更多了关怀生命的意识,完成生活和诗歌融合。诗歌的写作紧密联系着个体对生命的体验,这些体验来自“感性生活”,而非感官及理性、惯性所得来的泛知识。比如邹旭对故乡的关怀,《地方志》《外婆》《村庄》里如数家珍的地理名浓缩着他淳朴的情感;符力的诗歌有一股古典诗词的韵味,文本背后的生之疼痛和孤寂紧扣人心,正如他在《一棵草的选择》所说“我不会为选择具体的住址而左右为难/因为这里全都是,中原的土地”。

海南是个适合生活的地方,海南还是一个容易激发诗歌写作的地方。诗歌本身就是一种生活的可能,或者如此说吧,诗歌应该是一种生活,而不仅仅是一项写作。通过阅读诗歌文本和诗歌事件,我们会发现,海南诗人们的写作和生活的紧密相联,诗歌在此对他们来说是一种自发的生命需要,而不是岛外诗界的主义、流派、拉帮结派、作秀等,正因为如此,诗歌更接近心灵的诉求。李少君有感于诗界对诗歌的远离提出了“草根诗学”,给诗歌注入感性的生活,“古典保守的东西不注入感性就无活力,草根的本质就是一种自然自发的活力”(李少君言)。让诗歌回归到她的本真,在阅读《云起天涯・诗歌卷》的过程中,我发现海南的诗歌文本都在自始至终地得到呈现,它来自灵肉的和睦相容。

诗歌的起源篇11

中图分类号:I106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312(2011)32-0086-02

威廉・华兹华斯是英国18世纪末19世纪初“湖畔派”诗人的代表之一,是英国浪漫主义诗歌的奠基者。他的主要成就除了诗歌创作之外,还在于他对浪漫主义诗学理论的阐释。他的诗学理论,集中体现在《1800年版序言》和《1815年版序言》这两篇文章中。其关于诗歌创作与批评的理论,包括对“情感”、“题材”、“语言”、“创作目的”等几个方面的理解与认识。他的诗论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开辟了19世纪西方诗学的新方向。

《水仙》是他的一首脍炙人口的抒情诗,写于1804年。诗歌记叙了华兹华斯和他的妹妹在一次郊游时所见的景色。由于这首诗视觉意象优美、节奏明快舒畅、韵律简洁工整,被人们视为英国浪漫主义抒情诗歌的典范。全诗共有四个诗节,描写了诗人外出散步,在湖边偶遇水仙心中愉悦,多年之后在独处时回忆起当时所见美景,感到发自内心的快乐。

一、诗歌的情感

华兹华斯认为:“诗是强烈情感的自然流露。它起源于平静中回忆起来的情感。诗人沉思这种情感直到一种反应使平静消失,就有一种与诗人所沉思的情感相似的情感逐渐发生,确实存在于诗人的心中。”情感既是华兹华斯诗歌的灵感源泉,也是他是诗歌的创作主题。诗歌不是源自人的理性,而是源自人的心灵,因为“人的心灵能够映照出自然界最美最有趣的东西”。

据华兹华斯的妹妹在1802年4月15日的日记记载,她和华兹华斯拜访朋友归来,“在高巴罗公园那边的林中看到了几株临湖的水仙花……我从没见过这样美丽的水仙花。他们长在青苔石头中间,长在石块周围,长在石块上面;有的把头靠在石块上休息,如同靠在枕上来消除疲劳;有的在摇摆,旋转,舞蹈,仿佛随着从湖面吹来的轻风一起欢笑。它们看上去是那么快活,总是在闪闪发光,变幻不停。”两年之后,华兹华斯根据这段回忆创作了《水仙》一诗。仅从这首诗的创作背景就可以看出华兹华斯秉承了自己的诗学观念,诗歌是在平静时刻的一种回忆。时隔两年之后他将当时所见之景描写出来,就像是一个印象派画家,更看重的是当时所见之情景在自己脑海里留下的印象,而不是深入到细节。虽然当时的情景已不在眼前,但是在他心中平静的时候,那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又一次涌向心间。

正如诗中最后一个诗节写到:

每当我躺在床上不眠,

或心神空茫,或默默沉思,

它们常在心灵中闪现,

那是孤独之中的福祉;

于是我的心便涨满幸福,

和水仙一同翩翩起舞。(飞白译)

多年以后,当时的情景还是会在诗人处于心灵平静的状态下浮现,如若不是此情此景给他留下了相当深刻的印象,他绝不会多年以后还记忆犹新,这就是他所说的诗是强烈情感的自然流露。湖边成片的水仙,是怎样一番少见的美景,相信每个路过的人都会感慨一番。

二、诗歌的题材

华兹华斯在《序言》里说到:“题材的确非常重要!”他认为诗歌题材绝不是“疯狂的小说”,也不是“病态而又愚蠢的德国悲剧”,更加不是“像洪水一样泛滥的用韵文写的夸张而无价值的故事”在他眼中,好的题材能让读者体会心灵的优美和高尚,它来源于诗人真挚的情感的流露。华兹华斯强调:“是情感给予动作和情节以重要性,而不是动作和情节给予情感以重要性。”只有以情感作为诗歌艺术的推动力,将题材有机地组合成为合理的动作或是情节,才能创作出真正完美无缺的诗篇。华兹华斯认为,诗人进行诗歌创作应该立足于日常生活,正是由于诗人不断地与外界事物发生相互作用才导致了情感的产生;由于诗人创作诗歌的基点是人的本性和日常生活,诗歌才有了与外界天然的联系,就更容易将外界事物演变为诗歌题材,从而促成诗歌的诞生。

《水仙》取材于大自然,诗人认为大自然是美的源泉。同时,自然的东西也是最日常的东西,所有的普通读者都见过水仙花,能够对水仙花的美产生共鸣,虽然每个人对美的鉴赏力有高有低,但是这样的题材却最容易使诗人和读者产生天然的联系,激发读者内心相同或相似的感受。正如诗中描写水仙花的诗句:

忽然间我看见一群

金色的水仙花迎春开放,

在树荫下,在湖水边,

迎着微风起舞翩翩。(飞白译)

读者能从此情此景中感受到成片金色水仙花的美,如果将主题换做某一专业领域的生僻题材,恐怕就有故作阳春白雪之嫌,让大多数读者望而却步,这首诗歌也就无法像今天这样广为流传了。

三、诗歌的语言

华兹华斯否定18世纪新古典主义时期所使用的华丽辞藻,想要建立起一种新的诗歌语言传统。这既是诗人呼应时代要求进行的语言变革,也是他自身诗学思想发展的结果。《序言》中谈到诗歌的语言时华兹华斯说:“自始至终竭力采用人们真正使用的语言来加以叙述或描写。”华兹华斯认为语言必须与时俱进,适合人们的日常现实生活。语言学家特纳对华兹华斯的一些诗行做过难易程度的分析,数据显示,华兹华斯诗歌中的多数单词都包含在一个五岁儿童的词汇表之中。诗歌的语言简单,体现了华兹华斯提倡使用普通人语言来写诗的这一主张。其实诗歌的表现力不仅仅取决于所使用的语言的难易,更取决于对语言的把握和运用。要使用简单的语言来达到较高的感染力,必须在别的方面下功夫。因此华兹华斯很注意韵律在表达感情时的作用。比如在《水仙》一诗中,绝大多数诗节采用四音步抑扬格,且韵律整齐,所用的韵脚是ababcc,efefgg,hihikk,lmlmnn,每个诗节的第一、三行押韵,第二、四行押韵,最后两行押韵,这样就产生了一种强烈的节奏感,使诗歌读起来朗朗上口,达到了音韵美与意境美的完美结合。此外,这首诗还采用了大量的长元音和双元音,它们可以减慢诗歌的阅读节奏,让读者仿佛亲眼看到水仙花在微风中轻柔的摆动,诗人迈着缓慢的步伐欣赏着眼前的美景。

正如《水仙》中对水仙描写的诗句:

Continuous as the stars that shine

And twinkle on the milky way,

They stretch''d in never-ending line

Along the margin of a bay:

Ten thousand saw I at a glance

Tossing their heads in sprightly dance.

上面这几句诗中shine和line押韵,way和bay押韵,glance和dance押韵,让原本简单的诗句通过韵律的作用显得更加富有感情。该诗节中采用的基本都是人们的日常所用词汇,例如, “milky way”, “margin of a bay”等,简单通俗但又别有一番滋味,让人感受到其中无尽的美感。

四、诗的创作目的

华兹华斯认为,“作品本身自然就带有着一个目的”。即他强调诗歌所具有的教育和娱乐的目的。“我们的描写事物和表露情感在性质上和彼此联系上都必定会使读者的理解力有某种程度的提高,他的感动也必定会因之增强和纯化”。普通人能够通过阅读诗歌,感受其中强烈的情感,让他们也能拥有与诗人一样的想象力,从而使头脑摆脱麻木状态。达到了这一目标,就实现了诗歌的教育功能。华兹华斯把给予人们快乐,以及提高认识心灵的美丽和人的尊严的能力看作是“各个时代的作家所能从事的一个最好的任务”。他在给乔治・博蒙特的信中宣称:“每个伟大的诗人都是导师”。华兹华斯坚信诗人是人类精神的导师,诗歌能帮助人提高认知能力,实现自我发展。华兹华斯还很强调诗歌的娱乐功能,认为诗歌首先是带来快乐,“诗人作诗只有一个限制,即是,他必须直接给一个人以愉快。”诗歌满足了人对快乐的追求,显示出了对人之作为人的尊重,体现了浪漫主义诗歌对人的主体性的高度重视。

《水仙》极其生动的描摹了诗人所见的水仙花,让读者在想象中满足了他们对美的视觉欣赏要求,达到了让人身心愉悦的目的。同时,水仙花代表着大自然的美丽与恬静,大自然能够激起人们心中最美好的情感,让人得到真正的幸福。如诗中所写:“每当我躺在床上不眠,或心神空茫,或默默沉思”,唯有当日所见之美景,才“是孤独之中的福祉”,使“我的心便涨满幸福,和水仙一同翩翩起舞”(飞白译)。华兹华斯认为大自然得万物与人的本性相通,“与这样快活的伴侣为伍,诗人怎能不满心欢乐!”的诗句,表现了诗人希望人们能够回到大自然寻求精神的慰藉,感受发自内心的快乐。

五、结语

《水仙》是华兹华斯对自己诗歌理论的具体实践,他认为诗歌是强烈情感的自然流露,没有感情的诗是不能引起人们的共鸣的。作为19世纪浪漫派诗人的奠基人,华兹华斯强调诗歌创作的主题应当贴近生活,反对新古典主义所采用的华而不实的语言。主张诗歌语言应当简洁,生动,且富有生活气息,诗人应使用人们真正的语言来表现日常生活中的事件和情节。他希望能通过对真实情感的描写,改变人们思想的麻木状态,激起人们心中对美的感受力与创造力。华兹华斯相信,诗歌可以陶冶人的心灵和情操,诗人要做的就是给读者带来愉快的感受,让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受到启迪,情感得到升华。

参考文献:

[1]威廉・华兹华斯.“《抒情歌谣集》序言”.曹葆华译.十九世纪英国诗人论诗.刘若端编.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

[2]赵光旭.“化身诗学”与意义生成[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7.

诗歌的起源篇12

威廉·华兹华斯(williamwordsworth,1770—1850)是横跨两个世纪的英国大诗人,其诗歌艺术和诗学理论是国内外学术界普遍关注的一个热点。从目前的研究现状来看,在研究对象方面,“已有的研究涵盖了他的自然观、社会观、民主观、主题性复归、时间性修饰、意象意境、诗歌语言、诗歌题材等众多领域”…;在方法论方面,已经有心理学研究、新历史学主义批评、文本批评、性别批评、西方马克思主义批评、解构主义批评,这说明国内外的华兹华斯诗歌研究成果颇为丰硕。然而,我们深以为憾的是,人们忽略了华兹华斯对“快乐”的理解与阐释,以及其背后丰厚的诗学意义和伦理价值。而从华兹华斯的诗学理论和诗歌艺术综合来考察,“快乐”无疑是其基本要素之一;无论从其诗学观念还是诗歌艺术实践来看,它都有着潜在的深层内涵,并且维系着其内在的统一性和逻辑性。可以这样说,华兹华斯的“快乐”诗学,在当时英国的历史文化语境下对诗学理论起着拓展作用,对当今世界的诗歌创作与诗歌理论也富有相当的启迪意义。

一、          统一性与逻辑性:华兹华斯的“快乐”诗学

    华兹华斯的诗学理论,主要集中体现在《“抒情歌谣集”1800年版序言》和《“抒情歌谣集”18l5年版序言》这两篇长文中。从总体上来说,其关于诗歌创作与批评的理论,主要包括对“情感”、“题材”、“语言”、“创作目的”等几个方面的理解与认识。无论从华兹华斯自己所撰写的两篇序言来看,还是从其诗歌艺术经营来看,“快乐”始终都是其中隐伏的一条主要线索和一个重要的诗学主旨。华兹华斯的“快乐”诗学具有丰富而独到的内涵,主要体现在:

首先,诗歌中的情感应当是一种以快乐为主的情感。华兹华斯认为:“诗是强烈情感的自然流露。它起源于在平静中回忆起来的情感。诗人沉思这种情感直到一种反应使平静消失,就有一种与诗人所沉思的情感相似的情感逐渐发生,确实存在于诗人的心中。……然而不管是一种什么情绪,不管这种情绪达到一种什么程度,它既然从各种原因产生,总带有各种的愉快;所以我们不管描写什么情绪,只要我们自愿地描写,我们的心灵总是在一种享受的状态中。”这是一段常常为人所引用的话,不过,引用者多半是以此来说明诗歌情感的来源,即诗歌往往来源于诗人对于过去生活的一种回忆。其实,华兹华斯在这里所表达的诗学思想远没有那么简单。笔者认为,这段诗学名言中涉及到了这样几个问题:其一,诗歌的本质是一种情感的自然流露;其二,诗歌的创作过程是诗人在平静中回忆起来的情感向诗歌逐渐迁移并流人诗中的过程;其三,诗歌创作是在一种自愿并且自然的情况下完成的,强调诗歌艺术的自主性与自由度;其四,诗人的情感是愉快的,而诗歌中的情感是诗人情感的流入,可以推断也是愉快的,并且,诗人在整个创作过程中是一种享受的状态,自然也是一种愉快的状态。在这四个方面的诗学思想中,最重要的就是“快乐”诗学思想。我们也许应当提出一个问题,那就是诗人能够回忆起来的情感是从哪里来的?其逻辑起点是什么?华兹华斯在《颂诗——忆幼年而悟永生(永生颂)》一诗中这样写道:“儿童既然是成人的父亲,,我就能希望自然的敬爱/把我的一生贯穿在一块。”诗歌对儿童的天性作了高度的赞美。在这首诗中,华兹华斯认为:“婴幼时,天堂展开在我们身旁!/在成长的少年眼前,这监房的/阴影开始在他周围闭合,/而他却是/看到了灵光和发出灵光的地方,他见了就满心欢乐;/青年的旅程日渐地远离东方,/可仍把大自然崇拜、颂扬,/在他的旅途上陪伴他的,/仍有那种瑰丽的想象力;/这灵光在成人眼前渐渐黯淡,/终于消失在寻常的日光中问。” “儿童是成人的父亲”,其理由在于:儿童生活在天堂里,拥有着瑰丽的想象力和与大自然高度的亲和力;更重要的是,儿童总是自由而快乐的,他正是由此与成人区别开来。华兹华斯要表达的真正意思,正如约翰·比尔所指出的那样:“华兹华斯真正要写的是,儿童出a具有创造性的上帝自己;正是神圣自然中保留的这庄严的光辉,才将其周围的世界变成了‘天堂’。”

“也就是说,华兹华斯认为儿童是人间和天堂(上帝)的直接联系者。如此说来,华兹华斯所要回忆的便是儿童时期在天堂里的感觉了,正是它为诗歌提供了一个情感的源头。这样的回忆性的情感同样是快乐的,当然,也包括无拘无束的想象力和与大自然的浑然一体。因此,从逻辑上讲,从儿童时代的天堂之乐到对它的深情回忆,冉到诗人情感的进入诗歌,以及诗歌创作的整个过程,在华兹华斯看来都是一个享受的过程,而“快乐”则是这种感觉的根本所在。

其次,诗歌的题材就是诗人的情感,在具体的诗歌作品里情感与题材往往是一种一体化的形态。华兹华斯曾经这样认识诗的题材:“题材的确非常重要!因为人的心灵,不用巨大猛烈的刺激,也能够兴奋起来。”他看重的诗歌题材好像只是来源于诗人的心灵与诗人心灵的刺激与震动。当然同时他也认识到:“是情感给予动作和情节以重要性,而不是动作和情节给予情感以重要性。”如此看来,华兹华斯认为只有以情感作为诗歌艺术的推动力,将题材有机地组合成为合理的动作或是情节,才能创作出真正完美无缺的诗篇。而我们要思考的问题是,情感和题材的契合点到底在哪里?我们还是只有从华兹华斯自己的论述中来寻找。华兹华斯曾经这样说过:“只有愉快所激发的东西,才能引起我们的同情。”同时他还曾经这样强调:“没有一种知识,即是,没有任何的一般原理是从思考个别事实中得来的,而只有由快乐建立起来,只是凭借快乐而存在我们心中。”而诗人所能做的是一些什么呢?诗人往往依据人自己的本性和他的日常生活来看人:“觉得到处都有事物存心中激起同情,这些同情,凶为他天性使然,都带有极大的愉快。”我认为,华兹华斯的论述隐含了这样几个问题:其一,诗人对诗歌和生活的态度是人之本性,立足点是自己的日常生活;其二,人(包括诗人)在不断地与外界事物发生作用和反作用,这种相互作用的发生是情感的诱发因素;其三,由于诗人创作诗歌的基点是人之本性和日常生活,诗歌具有着与外界(包括读者)天然的亲缘关系,容易将外界事物演变为诗歌题材,促成诗歌艺术的诞生;其四,外界事物刺激诗人,诗人凭借诗歌与外界发生情感的交流都是由于愉快之情的诱发,而读者与诗歌发生共鸣,引发同情,其最终也是为了获得愉快。由此可见,在华兹华斯这里,题材和情感的契合点确实是诗人内心的快乐。让我们看一看华兹华斯的名诗《我们是七个》的片断:“‘可他们两个都已经死去!/灵魂已升进了天国!’/这些话全都是白说,,/这位小姑娘还是不改嘴:/‘不,我们是七个,’她说。”按照常理来推断,两位亲人离去本应是很悲伤的事情,可是这位小姑娘执拗地坚持她们七兄妹是同在的,其原因就在于那个小姑娘对生死的看法本位于快乐的原则;诗人在此淡化人间的生死,其实质是看到了亲情给人带来永远的愉快。综上所述,从诗歌选取题材的原则、在诗歌艺术的实践以及诗歌客观的艺术感染力、诗歌文本的客观呈现来看,“快乐”都在其中担负着枢纽的作用。

再次,诗歌的语言应当是美丽而富于趣味的。华兹华斯对于诗歌的语言有过一段很精彩的论述,他说:“这些诗的主要目的,是在选择日常生活里的事件和情节,自始至终竭力采用人们真正使用的语言来加以叙述或描写,同时在这些事件和情境上加上一种想象力的色彩,使日常的东西在不平常的状态下呈现在心灵面前·真实地并非虚浮地探索我们的天性的根本规律……使这些事件和情境显得富有趣味。”将这段关于诗歌语言的话和他提出的选取题材的标准结合起来分析,可以发现其中的统一性和相异性:其统一性表现在语言运用的立足点是人之天性和日常生活情节;其相异性体现在想象力的渗入使得诗歌的文本形式又迥异于生活的一般形式,造成诗歌与现实生活的距离,从而获得一种陌生化效果。诗人创作的根本目的,在于诗歌艺术对事件和情境的糅合而具有趣味性,也就是快乐的营造与获得。如果能够与诗歌的情感、题材吻合起来,就可以使得诗歌艺术具有一种统一性。在华兹华斯看来,语言的使用存在一个历史性与现时性的问题。

历史上出现的优秀诗歌创造了优美纯粹的语言,而语言的反复使用又会使其从优美堕为俗滥;同时,语言必须与时俱进,适合人们的et常现实生活,方能获得生生不息的生命力。为此,华兹华斯认为诗歌语言的使用要合情合理。他说:“我想使我的语言接近人们的语言,并且我要表达的愉快又与许多人认为是诗的正当目的的那种愉快十分不同,……我希望这些诗里没有虚假的描写,而且我表现思想都是使用适合于它们各自的重要性的文字。……这样做有利于一切好诗的一个共同点,就是合情合理。”如此看来,华兹华斯对诗歌语言提出的要求,其目的在于对人们的现实生活进行真实描写,探索人性的根本规律,传达诗歌应有的愉快感,追求语言使用的情感性、愉快感、合理性、生活性的多位一体。

第四,诗歌创作的目的在于使读者能够感到一种少有的愉快。华兹华斯说过:“诗人希望把他的情感接近他所描写的人们的情感,并且暂时完全陷入一种幻觉,竭力把他的情感和那些人的情感混在一起,并且合而为一,因为想到他的描写有一个特殊的目的,即使人愉快的目的。……诗人做诗只有一个限制,即是,他必须直接给一个人以愉快。”。人们之所以喜欢读诗是为了什么?也许有的人认为是为了了解诗人的情感,也许有的人认为是为了寻求一种美感。华兹华斯则明确地指出人们读诗就是为了寻求快乐。诗歌创作是为使人愉快的思想,也明显地体现在华兹华斯的诗歌艺术实践中。其诗作《布莱克大娘和哈里·吉尔》讲述了一个地主和穷人的故事:布莱克大娘不堪严冬的寒冷而去偷地主哈里·吉尔的篱笆来烧火取暖,结果被哈里·吉尔捉住了,大娘向天祈祷哈里-吉尔不再感到温暖,哈里·吉尔终于受到上帝的惩罚,而永远失去了温暖的感觉。这个极具戏剧性的故事掩盖了一个严肃的问题:大娘和地主之间的矛盾本是激烈的阶级矛盾,大娘的悲惨遭遇和哈里·吉尔的奢华生活形成了尖锐的对立,诗人并没有将冲突的解决诉诸血与火的暴力,而是极力加以淡化,借用上帝的力量来惩处人间的罪恶。这样的处理方式的真正用意,在于以“善”感化“恶”而最终达到消泯恶的目的。更重要的是为了将情感的宣泄导向平静与美善,从而促成读者对诗歌艺术接受体验愉悦感的充分实现。

华兹华斯“快乐”诗学思想体现出了一种比较严密的逻辑性。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其一,华兹华斯把诗歌的情感来源定位于人之记忆领域,强调人之主体感受性与外在世界的交感融合,从而导致了某种情感因素在记忆领域的贮存,期待着诗歌创作的唤醒、重现以及艺术化展现。其二,华兹华斯利用“沉思”来实现情感从记忆领域到艺术领域的转化,诗人以个体之情感来感受、体味人类普遍性情感,实现诗人情感由“小我”向“大我”的提升;“沉思”也体现为诗人寻找特定的艺术媒介,如艺术体裁、语言、韵律等,从而实现记忆领域之自然性情感向艺术情感的转化,并寻求与诗歌艺术媒介的高度契合。

对于情感的表现,华兹华斯用“合情合理”加以调节和控制,一方面是在反抗西方诗学史上对情的压抑的倾向,另一方面合理地“纠正了浪漫主义诗学可能造成的滥情主义”。《我们是七个》和《布莱克大娘和哈里·吉尔》两首诗,对于亲人死去的哀痛以及阶级之间残酷的欺压与迫害,作者对其情感的表露都维系在哀而不伤、怨而不怒的较为恬淡、平和的情绪氛围中,并且用理想化的“‘不,我们是七个,’她说”和上帝的惩戒来寻求心理的安慰与矛盾解决的良方;同时也维系了华兹华斯诗学情感的快乐色调及其艺术魅力,显示了华兹华斯极其深厚的诗学修养。华兹华斯的诗学理论呈现出完整的流程性与逻辑性:记忆(情感的贮存)——沉思——创作——合情合理。整个流程显示了华兹华斯既是诗人又是理论家的双重身份,而从“沉思”与“合情合理”的关系来看,“合情合理”昭示了其独立的诗歌主张,即诗歌应该给读者以快感或教益,“情”与“理”并举;“沉思”不仅体现为情感与艺术媒介的契合,也是“情”与“理”冲突缓解的中介。故而“沉思”与“合情合理”维系了华兹华斯“快乐”诗学的一体性以及创作上的可行性,共同铸就了其“快乐”诗学的美学魅力。

总的来说,华兹华斯“快乐”诗学的基本内涵,就是强调作为诗之基本要素的情感、题材、语言、创作目的,都要有“愉快”的因素,认为“愉快”是诗歌创作的起点也是终点,它维系着整个诗歌创作过程的统一性、协调性、逻辑性;其诗歌艺术文本给人一种清新淡雅的愉快之美,完美地演绎了其诗学主张。因此,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诗歌艺术实践上讲,华兹华斯终其一生都在极力构建一种具有重大意义与价值的“快乐”诗学。

二、去庸俗化:“快乐”诗学的伦理内涵

华兹华斯的“快乐”诗学涉及到了诗人、诗歌艺术、读者三者的内在关系,而其立足点则是人性之本与日常生活,也就是如何看待生命本身和生命如何存在与怎样发展的问题,即如何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人与艺术的关系问题。华兹华斯对此发表了极为重要的意见,这种诗学思想以及在其中蕴涵的深厚的伦理内涵,值得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首先,华兹华斯认为人与自然要和谐共处才会有生命的趣味产生。他曾经这样指出:“他(诗人)以为人与自然根本互相适应,人的心灵能照映出自然中最美最有趣味的东西”,同时“诗是人和自然的表象”。这不仅道出了人与自然的真实关系,并且也确认了诗歌作为一种艺术体式同人与自然都具有一种十分密切的关系。华兹华斯认为自己被大自然赋予了一种成功和艺术评论家必须拥有的品质,而他也因这一言论而“名声大噪”l7l720如此看来,自然给人以感化与启迪,人也能感应自然界中美和趣味的东西,二者互相适应,具有一种生理上和心理上的交感性,而诗歌正是二者交感的艺术表征。

从艺术创作上来讲,自然无疑是艺术来源的给养;从伦理上讲,自然往往给人的心灵以净化,使人的灵魂得以超升,摆脱功利的约束而进入自由之境。华兹华斯在《写在早春的诗行》中这样写道:“大自然使我躯体中的灵魂/同大自然美好的作品结合;/我呀,想起了那问题就心疼:/人把人变成了什么?/……/in下伸展的带嫩芽的枝梢/扇子般地招引轻柔的风儿;/任我怎么样,我不由得想道:/那中间也有着欢乐。”对此可以这样理解:其一,大自然具有净化人类灵魂的力量,也具有一种与人类灵魂亲和的质性;其二,人类离开了大自然面临的只是灵魂的异化,人类脱离了正常人性发展的轨道,就会远离生命的本真形态;其三,在大自然里的一切都是快乐的,那里才是美好的天堂、人间的乐土,人类应该学会像大自然中的生命共同体那样和睦相处、相亲相爱。总之,华兹华斯通过人与大自然的关系给读者留下的伦理学启示是:大自然中的生命存在形式是人类相处的理想模式,人类理应接受大自然的浸染、熏陶,让生命与生命之间和谐相处,抵制功利对灵魂的蒙蔽与异化,从而才能获得真正意义上的快乐。

其次,人与社会也是一种相辅相成、相互依存的关系,人只有在一定的社会中才能生存与发展,社会的发展也离不开人的个性、气质与风采。华兹华斯认为人是社会的构建因子,社会是人类的生存环境,人的个性在社会中得以彰显,同时又要受到社会性的制约。而华兹华斯常常把人和社会的关系上升到整个宇宙的高度,从而在一个人、自然、社会乃至整个宇宙的宏大场阈下来确立人的地位和社会的关系,“华兹华斯意在拓展我们对一个非个人的宇宙之伟大性的激赏,直到我们学会将我们自身界定为所有无数生命中不可分离的一份子,离开了它们,我们将无从存在”。而在这个宏大的场阈关系网中,人以获得愉快为其立身之本,愉快的获得演变为人与人之间的爱和崇高的热情。华兹华斯在《诗行:记重游葳河沿岸之行》这首诗中多次提到“欢乐”:“而在城镇和都市的喧闹声里,/在我困乏地独处屋中的时候,这些景致会给我甜美的感觉,/会使我血脉和顺又心头舒畅;/它们进人我心灵深处,使那些/沉睡着的往日欢乐感情开始”,“欢乐具有的神威使我们目光/沉静,看清事物的生命/……/我在精神上多少次求助于你!/……灵上的图景再次苏醒过来;/我站在这儿,体会现时的快乐,/也高兴地想到在这个时候还将/给未来岁月增添生气和精神/食粮/……/自然也就是我的一切”。这首诗里所表达的思想是极其深刻的:人、自然界、社会构成一个宏大的宇宙体系,在这个体系中,人是自然和社会的中介。因此,人从自然界吸取精神食粮,向深处能够体味人性与生命的存在方式和生存价值,向广处能够反省社会的现时状态。诗人认为都市和城镇的喧闹不适合生命的诗意栖居,而只有向自然朝拜,从那里激发人性之圣洁的爱,从而整合现时的社会矛盾,理顺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从情感上讲,只有这样人才能获得欢乐;从伦理上讲,只有这样人类社会才能真诚而合理。正是人与自然、社会构成了华兹华斯认识人与社会的关系主线:大自然——人(欢乐)——认识人性、激发圣洁之爱——反观社会、从而构建合理社会,而“欢乐”正是这条主线的情感本体,社会伦理道德则是其潜在的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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