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托管合集12篇

时间:2023-10-17 09:21:23

理财托管

理财托管篇1

药品委托经营的目的是减少药品经营中的流通环节,让药品价格降下来,确实解决老百姓看不起病的难题。

医药分开是当前国内医院面临的一项改革课题,它是国家为解决以药养医问题提出的一项解决办法。

“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办法的出台,以及医疗需求的新变化,客观上要求拓展与深化、规范与严格医院的经营管理。

一、药房托管是现实选择看病难、看病贵不是今天才出现的问题,这涉及到现行的医疗卫生体制、药品流通体制以及医疗保险制度,以药养医是现行医药体制中不争的事实。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课题组最新研究课题《药房托管与中国医疗体制改革研究》中说:据卫生部统计,2005年全国的卫生总费用是8600亿,其中政府预算卫生支出仅占17%左右。从医院的情况看,政府投入与医院的支出缺口很大,2000年以来,政府投入占医院总收入的比重大致在6%左右。

在药品流通领域,环节过长,利益链上“寄生虫”太多。一些药品需要经过总经销、地区一级、二级、三级、医药代表等等10多个环节才能到达医院和患者手中,每一个环节都在加价。医疗保障是保障效率低下,投量投向投效严重失衡,而药品买单者处于弱势,到医院看病,除了挂号权是你的,其他都没有了。信息不对称,医生开什么药,病人就要吃什么药,付相应的钱。

这样就带来了三个“化”:第一个“化”是虚高药价、虚夸疗效合法化;第二个“化”是“公权、法权”私权化;第三个“化”是伪市场化伪公益化。正是这三个问题导致了目前看病贵的现状,政府投入不足的问题短期内不可能全部解决,以药养医也还将存在。

那么能不能找到既能保证医院利益以弥补政府投入不足,又能保证患者利益有效降低药价的途径呢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关系千家万户幸福。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完善国民健康政策,鼓励社会参与,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药房托管,就是在医疗体制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创新药品流通微观机制,缩短流通环节,挤压灰色地带,重构价值链,有效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现实选择。药房托管坚持政府主导,遵循市场规则,鼓励社会参与,实现有条件的医药分开,符合医改大方向。

二、药房托管的重要作用公民应该有知情权、表达权、经济权和健康权,但是患者到了医院这四个权就受到侵害。按理,患者跟医生之间是民事关系,是患者将自己的经济权、健康权委托给医生,医生不能侵害患者的权利。但是医生往往在违背患者的意志和意愿,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开高价药,损害的不仅是患者的经济权,更重要的是健康权。俗话说“是药三分毒”,2006年,据官方网站统计,因药物不良反应在院死亡人数达16.2万人。

药房托管能有效保护百姓“四权”,有力的武器是“采购包”和“处方集”,这在美国已经普遍实行。在我国,南京医药所以能托管成功,有效降低采购价格并保证患者用药安全,其核心就是实行了“采购包”和“处方集”。

“采购包”包含国家2000个医保基本用药在内的5000个药品,药品全是通用名。根据医院订单需求,采用集成化供应链的方法确定通用名药物,到了医院就没有厂家,只有药。过去医院采购的是药品的商品名,现在商品名没了,这就从制度上切断了医院和药厂的联系、医生和药代的联系,给药价虚高釜底抽薪。

“处方集”是医保专家、药物学家、医学专家、药学专家和企业共同参与的针对不同医院和病种制定的协定处方。这个处方是药品的解决方案,包含了药物经济学的概念,医学的概念、药学的概念,医疗保险的概念。患者看病,都可以在医生那里得到一本。有了处方集,患者就有了知情权、表达权,也就能维护自己的经济权和健康权。三、实行药品托管后医院财务管理面临的问题因此,医院财务管理在药品托管后,不仅要管好医院财产、物资、设备、资金与人员,还应注意几个问题:

.在医疗保险制度下,医院的财务管理,应从往重外延的扩大,转变到内涵挖掘潜力为主的发展模式上来,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同时,还应借鉴托管方财务管理的新理念。

.财务管理范围要拓宽,使经济运行控制拓展到影响医院收益的各个环节中,贯穿在患者入院到出院的全过程,渗透到医院决策、医疗业务、技改科研、基本建设、后勤服务等各方面,贯穿决策、执行、监督等运行的各个环节,还应把握和托管方在账务处理方面的协调和报表的衔接问题。

.构建财审管理新机制,促进基本职责的落实,明确医院财审部门执行经费监督检查方法和内容。

.财务管理与运营方式的转换,使医院财务管理在内控制度的基础上,要重新定位,加强管理,建立内部经济运行控制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发挥监督督察的职责,在进行托管药房核算的同时,还应把握财务清楚、归口到位。

.从偏重收入管理,转向注重支出管理,要着力控制与压缩不合理的开支,减少资源的消耗与浪费,降低医院运行成本。

.从注重对物、钱的经营管理,转变到“以人为本”,着力抓好人员素质的培训与提高上来。

.逐步完善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明确医院科室核算的作用,完善科室核算的对策。

四、落实药品托管的原则药品托管应遵循“金额管理,数量统计,实耗实销”的原则。以前医院实行的“数量统计出库报销,月末盘点作消耗”不能真实地反映医院资产的情况造成了资产的流失。随着医疗制度改革的深入和医院会计制度的出台,医院应实行“金额管理,数量统计,实耗实销”的管理办法。药品托管后,药房为记录药品的收发结存情况,必须制定一整套账表单据如库存药品明细账、本月药品销耗汇总表、本月领用药品汇总表、盘点清册等,月底对全部库存药品进行盘点,看与账面金额是否相符,这将改变以往以领代报,以存代销的局面,真实地反映药品进、销、存的动态情况,真实地反映药品托管后的结存、销售情况。

理财托管篇2

药品委托经营的目的是减少药品经营中的流通环节,让药品价格降下来,确实解决老百姓看不起病的难题。

医药分开是当前国内医院面临的一项改革课题,它是国家为解决以药养医问题提出的一项解决办法。

“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办法的出台,以及医疗需求的新变化,客观上要求拓展与深化、规范与严格医院的经营管理。

一、药房托管是现实选择看病难、看病贵不是今天才出现的问题,这涉及到现行的医疗卫生体制、药品流通体制以及医疗保险制度,以药养医是现行医药体制中不争的事实。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课题组最新研究课题《药房托管与中国医疗体制改革研究》中说:据卫生部统计,2005年全国的卫生总费用是8600亿,其中政府预算卫生支出仅占17%左右。从医院的情况看,政府投入与医院的支出缺口很大,2000年以来,政府投入占医院总收入的比重大致在6%左右。

在药品流通领域,环节过长,利益链上“寄生虫”太多。一些药品需要经过总经销、地区一级、二级、三级、医药代表等等10多个环节才能到达医院和患者手中,每一个环节都在加价。医疗保障是保障效率低下,投量投向投效严重失衡,而药品买单者处于弱势,到医院看病,除了挂号权是你的,其他都没有了。信息不对称,医生开什么药,病人就要吃什么药,付相应的钱。

这样就带来了三个“化”:第一个“化”是虚高药价、虚夸疗效合法化;第二个“化”是“公权、法权”私权化;第三个“化”是伪市场化伪公益化。正是这三个问题导致了目前看病贵的现状,政府投入不足的问题短期内不可能全部解决,以药养医也还将存在。

那么能不能找到既能保证医院利益以弥补政府投入不足,又能保证患者利益有效降低药价的途径呢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关系千家万户幸福。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完善国民健康政策,鼓励社会参与,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药房托管,就是在医疗体制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创新药品流通微观机制,缩短流通环节,挤压灰色地带,重构价值链,有效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现实选择。药房托管坚持政府主导,遵循市场规则,鼓励社会参与,实现有条件的医药分开,符合医改大方向。

二、药房托管的重要作用公民应该有知情权、表达权、经济权和健康权,但是患者到了医院这四个权就受到侵害。按理,患者跟医生之间是民事关系,是患者将自己的经济权、健康权委托给医生,医生不能侵害患者的权利。但是医生往往在违背患者的意志和意愿,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开高价药,损害的不仅是患者的经济权,更重要的是健康权。俗话说“是药三分毒”,2006年,据官方网站统计,因药物不良反应在院死亡人数达16.2万人。

药房托管能有效保护百姓“四权”,有力的武器是“采购包”和“处方集”,这在美国已经普遍实行。在我国,南京医药所以能托管成功,有效降低采购价格并保证患者用药安全,其核心就是实行了“采购包”和“处方集”。

“采购包”包含国家2000个医保基本用药在内的5000个药品,药品全是通用名。根据医院订单需求,采用集成化供应链的方法确定通用名药物,到了医院就没有厂家,只有药。过去医院采购的是药品的商品名,现在商品名没了,这就从制度上切断了医院和药厂的联系、医生和药代的联系,给药价虚高釜底抽薪。

“处方集”是医保专家、药物学家、医学专家、药学专家和企业共同参与的针对不同医院和病种制定的协定处方。这个处方是药品的解决方案,包含了药物经济学的概念,医学的概念、药学的概念,医疗保险的概念。患者看病,都可以在医生那里得到一本。有了处方集,患者就有了知情权、表达权,也就能维护自己的经济权和健康权。

三、实行药品托管后医院财务管理面临的问题因此,医院财务管理在药品托管后,不仅要管好医院财产、物资、设备、资金与人员,还应注意几个问题:

.在医疗保险制度下,医院的财务管理,应从往重外延的扩大,转变到内涵挖掘潜力为主的发展模式上来,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同时,还应借鉴托管方财务管理的新理念。

.财务管理范围要拓宽,使经济运行控制拓展到影响医院收益的各个环节中,贯穿在患者入院到出院的全过程,渗透到医院决策、医疗业务、技改科研、基本建设、后勤服务等各方面,贯穿决策、执行、监督等运行的各个环节,还应把握和托管方在账务处理方面的协调和报表的衔接问题。

.构建财审管理新机制,促进基本职责的落实,明确医院财审部门执行经费监督检查方法和内容。

.财务管理与运营方式的转换,使医院财务管理在内控制度的基础上,要重新定位,加强管理,建立内部经济运行控制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发挥监督督察的职责,在进行托管药房核算的同时,还应把握财务清楚、归口到位。

.从偏重收入管理,转向注重支出管理,要着力控制与压缩不合理的开支,减少资源的消耗与浪费,降低医院运行成本。

.从注重对物、钱的经营管理,转变到“以人为本”,着力抓好人员素质的培训与提高上来。

.逐步完善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明确医院科室核算的作用,完善科室核算的对策。

四、落实药品托管的原则药品托管应遵循“金额管理,数量统计,实耗实销”的原则。以前医院实行的“数量统计出库报销,月末盘点作消耗”不能真实地反映医院资产的情况造成了资产的流失。随着医疗制度改革的深入和医院会计制度的出台,医院应实行“金额管理,数量统计,实耗实销”的管理办法。药品托管后,药房为记录药品的收发结存情况,必须制定一整套账表单据如库存药品明细账、本月药品销耗汇总表、本月领用药品汇总表、盘点清册等,月底对全部库存药品进行盘点,看与账面金额是否相符,这将改变以往以领代报,以存代销的局面,真实地反映药品进、销、存的动态情况,真实地反映药品托管后的结存、销售情况。

理财托管篇3

药品委托经营的目的是减少药品经营中的流通环节,让药品价格降下来,确实解决老百姓看不起病的难题。

医药分开是当前国内医院面临的一项改革课题,它是国家为解决以药养医问题提出的一项解决办法。

“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办法的出台,以及医疗需求的新变化,客观上要求拓展与深化、规范与严格医院的经营管理。

一、药房托管是现实选择看病难、看病贵不是今天才出现的问题,这涉及到现行的医疗卫生体制、药品流通体制以及医疗保险制度,以药养医是现行医药体制中不争的事实。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课题组最新研究课题《药房托管与中国医疗体制改革研究》中说:据卫生部统计,2005年全国的卫生总费用是8600亿,其中政府预算卫生支出仅占17%左右。从医院的情况看,政府投入与医院的支出缺口很大,2000年以来,政府投入占医院总收入的比重大致在6%左右。

在药品流通领域,环节过长,利益链上“寄生虫”太多。一些药品需要经过总经销、地区一级、二级、三级、医药代表等等10多个环节才能到达医院和患者手中,每一个环节都在加价。医疗保障是保障效率低下,投量投向投效严重失衡,而药品买单者处于弱势,到医院看病,除了挂号权是你的,其他都没有了。信息不对称,医生开什么药,病人就要吃什么药,付相应的钱。

这样就带来了三个“化”:第一个“化”是虚高药价、虚夸疗效合法化;第二个“化”是“公权、法权”私权化;第三个“化”是伪市场化伪公益化。正是这三个问题导致了目前看病贵的现状,政府投入不足的问题短期内不可能全部解决,以药养医也还将存在。

那么能不能找到既能保证医院利益以弥补政府投入不足,又能保证患者利益有效降低药价的途径呢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关系千家万户幸福。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完善国民健康政策,鼓励社会参与,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药房托管,就是在医疗体制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创新药品流通微观机制,缩短流通环节,挤压灰色地带,重构价值链,有效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现实选择。药房托管坚持政府主导,遵循市场规则,鼓励社会参与,实现有条件的医药分开,符合医改大方向。

二、药房托管的重要作用公民应该有知情权、表达权、经济权和健康权,但是患者到了医院这四个权就受到侵害。按理,患者跟医生之间是民事关系,是患者将自己的经济权、健康权委托给医生,医生不能侵害患者的权利。但是医生往往在违背患者的意志和意愿,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开高价药,损害的不仅是患者的经济权,更重要的是健康权。俗话说“是药三分毒”,2006年,据官方网站统计,因药物不良反应在院死亡人数达16.2万人。

药房托管能有效保护百姓“四权”,有力的武器是“采购包”和“处方集”,这在美国已经普遍实行。在我国,南京医药所以能托管成功,有效降低采购价格并保证患者用药安全,其核心就是实行了“采购包”和“处方集”。

“采购包”包含国家2000个医保基本用药在内的5000个药品,药品全是通用名。根据医院订单需求,采用集成化供应链的方法确定通用名药物,到了医院就没有厂家,只有药。过去医院采购的是药品的商品名,现在商品名没了,这就从制度上切断了医院和药厂的联系、医生和药代的联系,给药价虚高釜底抽薪。

“处方集”是医保专家、药物学家、医学专家、药学专家和企业共同参与的针对不同医院和病种制定的协定处方。这个处方是药品的解决方案,包含了药物经济学的概念,医学的概念、药学的概念,医疗保险的概念。患者看病,都可以在医生那里得到一本。有了处方集,患者就有了知情权、表达权,也就能维护自己的经济权和健康权。三、实行药品托管后医院财务管理面临的问题因此,医院财务管理在药品托管后,不仅要管好医院财产、物资、设备、资金与人员,还应注意几个问题:

.在医疗保险制度下,医院的财务管理,应从往重外延的扩大,转变到内涵挖掘潜力为主的发展模式上来,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同时,还应借鉴托管方财务管理的新理念。

.财务管理范围要拓宽,使经济运行控制拓展到影响医院收益的各个环节中,贯穿在患者入院到出院的全过程,渗透到医院决策、医疗业务、技改科研、基本建设、后勤服务等各方面,贯穿决策、执行、监督等运行的各个环节,还应把握和托管方在账务处理方面的协调和报表的衔接问题。

.构建财审管理新机制,促进基本职责的落实,明确医院财审部门执行经费监督检查方法和内容。

.财务管理与运营方式的转换,使医院财务管理在内控制度的基础上,要重新定位,加强管理,建立内部经济运行控制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发挥监督督察的职责,在进行托管药房核算的同时,还应把握财务清楚、归口到位。

.从偏重收入管理,转向注重支出管理,要着力控制与压缩不合理的开支,减少资源的消耗与浪费,降低医院运行成本。

.从注重对物、钱的经营管理,转变到“以人为本”,着力抓好人员素质的培训与提高上来。

.逐步完善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明确医院科室核算的作用,完善科室核算的对策。

四、落实药品托管的原则药品托管应遵循“金额管理,数量统计,实耗实销”的原则。以前医院实行的“数量统计出库报销,月末盘点作消耗”不能真实地反映医院资产的情况造成了资产的流失。随着医疗制度改革的深入和医院会计制度的出台,医院应实行“金额管理,数量统计,实耗实销”的管理办法。药品托管后,药房为记录药品的收发结存情况,必须制定一整套账表单据如库存药品明细账、本月药品销耗汇总表、本月领用药品汇总表、盘点清册等,月底对全部库存药品进行盘点,看与账面金额是否相符,这将改变以往以领代报,以存代销的局面,真实地反映药品进、销、存的动态情况,真实地反映药品托管后的结存、销售情况。

理财托管篇4

药品委托经营的目的是减少药品经营中的流通环节,让药品价格降下来,确实解决老百姓看不起病的难题。

医药分开是当前国内医院面临的一项改革课题,它是国家为解决以药养医问题提出的一项解决办法。

“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办法的出台,以及医疗需求的新变化,客观上要求拓展与深化、规范与严格医院的经营管理。

一、药房托管是现实选择看病难、看病贵不是今天才出现的问题,这涉及到现行的医疗卫生体制、药品流通体制以及医疗保险制度,以药养医是现行医药体制中不争的事实。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课题组最新研究课题《药房托管与中国医疗体制改革研究》中说:据卫生部统计,2005年全国的卫生总费用是8600亿,其中政府预算卫生支出仅占17%左右。从医院的情况看,政府投入与医院的支出缺口很大,2000年以来,政府投入占医院总收入的比重大致在6%左右。

在药品流通领域,环节过长,利益链上“寄生虫”太多。一些药品需要经过总经销、地区一级、二级、三级、医药代表等等10多个环节才能到达医院和患者手中,每一个环节都在加价。医疗保障是保障效率低下,投量投向投效严重失衡,而药品买单者处于弱势,到医院看病,除了挂号权是你的,其他都没有了。信息不对称,医生开什么药,病人就要吃什么药,付相应的钱。

这样就带来了三个“化”:第一个“化”是虚高药价、虚夸疗效合法化;第二个“化”是“公权、法权”私权化;第三个“化”是伪市场化伪公益化。正是这三个问题导致了目前看病贵的现状,政府投入不足的问题短期内不可能全部解决,以药养医也还将存在。

那么能不能找到既能保证医院利益以弥补政府投入不足,又能保证患者利益有效降低药价的途径呢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关系千家万户幸福。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完善国民健康政策,鼓励社会参与,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药房托管,就是在医疗体制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创新药品流通微观机制,缩短流通环节,挤压灰色地带,重构价值链,有效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现实选择。药房托管坚持政府主导,遵循市场规则,鼓励社会参与,实现有条件的医药分开,符合医改大方向。

二、药房托管的重要作用公民应该有知情权、表达权、经济权和健康权,但是患者到了医院这四个权就受到侵害。按理,患者跟医生之间是民事关系,是患者将自己的经济权、健康权委托给医生,医生不能侵害患者的权利。但是医生往往在违背患者的意志和意愿,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开高价药,损害的不仅是患者的经济权,更重要的是健康权。俗话说“是药三分毒”,2006年,据官方网站统计,因药物不良反应在院死亡人数达16.2万人。

药房托管能有效保护百姓“四权”,有力的武器是“采购包”和“处方集”,这在美国已经普遍实行。在我国,南京医药所以能托管成功,有效降低采购价格并保证患者用药安全,其核心就是实行了“采购包”和“处方集”。

“采购包”包含国家2000个医保基本用药在内的5000个药品,药品全是通用名。根据医院订单需求,采用集成化供应链的方法确定通用名药物,到了医院就没有厂家,只有药。过去医院采购的是药品的商品名,现在商品名没了,这就从制度上切断了医院和药厂的联系、医生和药代的联系,给药价虚高釜底抽薪。

“处方集”是医保专家、药物学家、医学专家、药学专家和企业共同参与的针对不同医院和病种制定的协定处方。这个处方是药品的解决方案,包含了药物经济学的概念,医学的概念、药学的概念,医疗保险的概念。患者看病,都可以在医生那里得到一本。有了处方集,患者就有了知情权、表达权,也就能维护自己的经济权和健康权。三、实行药品托管后医院财务管理面临的问题因此,医院财务管理在药品托管后,不仅要管好医院财产、物资、设备、资金与人员,还应注意几个问题:

.在医疗保险制度下,医院的财务管理,应从往重外延的扩大,转变到内涵挖掘潜力为主的发展模式上来,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同时,还应借鉴托管方财务管理的新理念。

.财务管理范围要拓宽,使经济运行控制拓展到影响医院收益的各个环节中,贯穿在患者入院到出院的全过程,渗透到医院决策、医疗业务、技改科研、基本建设、后勤服务等各方面,贯穿决策、执行、监督等运行的各个环节,还应把握和托管方在账务处理方面的协调和报表的衔接问题。

.构建财审管理新机制,促进基本职责的落实,明确医院财审部门执行经费监督检查方法和内容。

.财务管理与运营方式的转换,使医院财务管理在内控制度的基础上,要重新定位,加强管理,建立内部经济运行控制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发挥监督督察的职责,在进行托管药房核算的同时,还应把握财务清楚、归口到位。

.从偏重收入管理,转向注重支出管理,要着力控制与压缩不合理的开支,减少资源的消耗与浪费,降低医院运行成本。

.从注重对物、钱的经营管理,转变到“以人为本”,着力抓好人员素质的培训与提高上来。

.逐步完善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明确医院科室核算的作用,完善科室核算的对策。

四、落实药品托管的原则药品托管应遵循“金额管理,数量统计,实耗实销”的原则。以前医院实行的“数量统计出库报销,月末盘点作消耗”不能真实地反映医院资产的情况造成了资产的流失。随着医疗制度改革的深入和医院会计制度的出台,医院应实行“金额管理,数量统计,实耗实销”的管理办法。药品托管后,药房为记录药品的收发结存情况,必须制定一整套账表单据如库存药品明细账、本月药品销耗汇总表、本月领用药品汇总表、盘点清册等,月底对全部库存药品进行盘点,看与账面金额是否相符,这将改变以往以领代报,以存代销的局面,真实地反映药品进、销、存的动态情况,真实地反映药品托管后的结存、销售情况。

理财托管篇5

一、信托公司财务风险管理现状

信托公司的风险管理意识与水平是随着一次次行业危机和整顿逐渐成长和完善起来的,可以说是一个从无到有的过程。信托公司对信托业务进行风险管理的动因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保障信托公司的盈利;赢得投资者的信任,不断塑造品牌效应;提升信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金融监管对信托公司的必然要求。现如今各家信托公司都已专门成立了风险管理部门以及业务决策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对信托公司的各类信托业务进行前期尽职调查并进行风险评估。信托项目成立后,风险管理部亦在项目运营管理中全面跟踪,定期和不定期对项目进行检查,实时地根据实际变化来补充完善风险管理措施。通过这样一整套的风险管理体系,信托公司的项目风险管理水准较早期有了显著提升。但纵观整个信托行业,风险管理发展陷入了瓶颈,即各家信托公司对单个信托项目的风险管理已经极尽重视,但对整个信托公司层面的财务风险管理却未能有所突破。信托公司面临的财务风险绝不单纯是单个信托项目本身,它涉及信托公司从固有业务到信托业务,从项目尽职调查到项目运营管理等方方面面。

二、传统财务风险管理方法的不足

传统财务风险管理方法将财务风险从筹资风险、投资风险、回收和分配风险三个方面对不同公司的财务风险进行识别。并就企业如何进行财务风险管理提出了几种方法:报表分析法、财务指标分析法、专家分析法和VAR法等。信托公司的业务种类从资金来源上就有固有业务(股东自有资产)和信托业务(受托管理资产)之分,这是与一般企业最显著的区别所在。信托业务虽然是信托公司的表外资产,并不属于信托公司本身所有,但是信托公司在受托管理过程中,由于自身失职所造成的信托项目损失将直接转换为信托公司自有资金的损失,所以并不能简单地看待信托公司面临的财务风险。其次,信托公司开展信托业务,由于其只是表外业务,理论上存在受托规模不受限的可能,信托公司甚至难以估量其受托管理的信托财产所对应的财务风险。再者,由于信托公司存在固有业务和信托业务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业务种类,对其进行财务风险识别和管理的方法必然也是有所区别的,不能一概而论。

三、基于净资本管理的信托公司财务风险管理

对企业进行财务风险管理首先要对该企业面临的各类财务风险进行充分的识别,金融行业的财务风险特性是有别与其他行业的,所以对信托公司开展财务风险管理应当借鉴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的成功经验。同时,针对信托行业特殊的信托业务这一表外资产,如何将其有效地纳入到整个信托公司的财务风险管理体系中是关键所在。伴随着《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的出台,信托公司的固有业务(表内业务)和信托业务(表外业务)都将纳入监管范围,并将作为“风险资本”扣除不同比例的风险系数。这将使信托公司的风险管理上升到一个新的层面,以往信托行业一直难以解决的风险管理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信托公司的财务风险管理完全可以以此为突破点,基于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的思想,有效地串联起信托公司的固有业务和信托业务,在此基础上对信托公司固有业务和信托业务面临的财务风险进行充分识别,从而有针对性地制订相应的财务风险管理措施。

四、信托公司财务风险识别

(一)筹资风险的识别

信托公司由于经营模式的特殊性,其筹资风险与一般企业有显著不同。信托公司筹集资金的主要目的并不能直接与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挂钩,信托公司筹集到的自有资金最主要的目的是用来支持信托公司开展信托业务的前提保障。基于信托公司的特殊性以及政策要求,应当从如下几点对信托公司的筹资风险进行识别:

1、筹资渠道单一且受限颇多

由于监管政策禁止信托公司开展负债业务,常见的借款融资方式对信托公司均不适用,往往只能通过股东的增资来达到增加净资产的目的。但受制于监管政策的限制,不同性质股东的投资上限又各不相同,潜在的战略投资者有意愿投资或增资的,亦有可能受到政策限制,从而影响信托公司的筹资。

2、筹资不力影响业务开展

金融监管机构为保障信托投资者的利益,对信托公司开展各类业务设置了最低的注册资本要求,尤其是各类创新类业务的准入资格,都与信托公司的净资产直接挂钩。信托公司筹资不力的结果轻则使得信托公司错失创新类业务的经营资格,在与同行的竞争中处于劣势,缺少了一块业务来源。重则信托公司将面临信托资产规模受限,不得不停止新增信托项目的窘境。

(二)投资风险的识别

由于信托公司的特殊性,分析信托公司面临的投资风险应当根据固有业务和信托业务予以区别化,并考虑到净资本管理的思想,较常规企业面临的投资风险更为复杂化,对信托公司面临的投资风险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识别:

1、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

信托公司开展贷款业务时,须对借款人进行详尽的调查分析,准确地掌握借款人信息,以便于判断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从而从源头上控制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

2、抵(质)押物的价值风险

信托公司自有资金开展贷款业务,为保证贷款到期顺利收回贷款本息,增加融资方的违约成本,信托公司通常会要求融资方提供经评估的足够价值的抵(质)押物,以增强贷款项目的安全保障。

3、净资本风险

正如前文所述,信托公司不论其固有业务还是信托业务,受净资本管理的约束,每笔投资都会根据投向和资金运用方式的不同分别消耗净资本和增加风险资本。随着净资本的不断消耗以及风险资本的逐步增加,当两者比例接近100%时,就会触及监管警戒线,信托公司将面临暂停新增业务的风险。所以基于净资本管理下,净资本和风险资本的风险亦是信托公司需要在做出每笔投资决策前充分识别的,净资本和风险资本亦直接与投资报酬产生关联。

(三)操作风险的识别

操作风险是金融企业常见的风险之一,信托公司作为委托人履行受托义务的过程中,最主要的风险就是操作风险。信托公司开展信托业务会面临很多风险,诸如政策风险、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操作风险等。但其中只有操作风险一项与信托公司的受托职责相关,其余风险皆由信托项目受益人承担,与信托公司无关。这是信托公司开展信托业务的前提,是法律法规对信托公司受托职责的界定。也正是基于这一点,信托公司开展信托业务过程中,对操作风险的识别显得尤为重要,可以从如下几个环节全面充分地识别信托公司面临的操作风险:

1、信托项目的风险揭示

信托两字的核心思想是“信任”和“托付”,即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信托财产托付给受托人,希望通过受托人的专业理财能力给受益人带来收益。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而言,与委托人最初的接触就是对信托项目的尽职调查情况以及相应的风险揭示。所以做好详尽的尽职调查和风险揭示是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履行信托职责的重要组成,是信托公司对委托人的负责体现,也是信托公司自身免责的保护。

2、信托项目的存续管理

信托公司履行受托职责是一个漫长和复杂的过程,伴随着信托项目的终止且向受益人完成信托利益分配后方能结束,所以信托项目的存续管理是信托公司日常工作的重点。信托公司通过一系列的制度设计和岗位制约来控制这类风险,试图在向客户提供优质受托服务的同时避免应自身操作风险而引起信托项目损失,从而导致信托公司赔偿信托项目受益人而致使信托公司自身利益受损。

3、信托资金的划付与分配

理财托管篇6

南航集团遭受重创。2004年南航集团通过世纪证券委托理财,委托理财协议为期一年,世纪证券承诺保底收益率约在9%。作为资金拆出人,南航集团疏离主业而投巨资大举委托理财项目,希望在期满后获得保底收益。而我国2004年《证券法》第142条和第143条从维护证券业健康发展出发,否定了保底条款和承诺收益条款的效力。南航集团财务部门对此视而不见,结果呢?资产总量位列中国三大航空集团公司之首的南航集团损失惨重,证券公司保底收益的承诺成为一张空头支票。

上市公司牵连受累。尽管委托理财东窗事发后,南航集团一再宣称“委托理财与南方航空没有任何关系”, 但南航集团旗下的财务公司是委托理财业务资金主要提供者,且南航集团是财务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南航集团所属上市公司南方航空(600029)则是财务公司的第二大股东。这其中的利害关系不言而喻,2005年6月,南航集团高管因委托理财而东窗事发。7月,南方航空在沪、港、纽约三地股市均大幅下跌,南航集团和南方航空“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密切关系在此得以体现。

市场投资者信心受挫。2005年,南方航空财务年报显示亏损17.94亿元。尽管南方航空没有将南航集团违规委托理财一事列入巨亏之原因,但南航集团持有南方航空50.3%的股权,对南方航空有着绝对控制权和巨大影响力是不争的事实。南方航空巨亏的辩解理由不能令证券市场投资者信服,其股价下跌就是证券市场投资者最直接的“情绪”体现。

以事为鉴,证券投资应依法而行

南航集团因委托理财引致经济犯罪案,暴露出上市公司国有大股东违规进行资本运作、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不及时、募集资金投向脱离主业等问题,这也是中国证监会近两年不断出台政策,规范证券市场投资行为的重要目的。

中国证监会2004年2月1日起施行的《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第41条明确规定:证券公司从事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不得向客户作出保证其资产本金不受损失或者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诺。我国民事法的一般规范对待保底条款的效力问题也是同样立场。从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来分析,委托理财的实质是委托人投资,而投资本身必然存在一定的风险,否则就不是投资而是借款,此时,作为市场投资者,因保底条款而不承担风险,则与投资的本质相悖,违背了市场交易的公平原则。因此,在法律条款对保底收益已有明确规定的前提下,投资委托理财产品一定要慎重而行。

2005年10月19日《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出“提高公司运营的透明度”,上市公司要严格遵守信息披露规则,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保障投资者平等获取信息的权利。公司股东要积极配合和协助上市公司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而在南航集团违规委托理财一案中,我们看到的是什么呢?无论是南航集团还是南方航空在应对公众信任危机时,都在就委托理财资金来源问题保上市公司的“清白”。这种欲盖弥彰的做法,其结果适得其反。泛滥的委托理财侵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大了市场公信力风险,损害了证券市场的公平性。因此,证券市场投资者在分析权衡证券市场信息时,首先要擦亮自己的眼睛。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证券法》和《公司法》,进一步加强市场法制建设,今年初召开的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强调进一步推动“两法”关于投资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制度的落实,进一步明确投资者的直接诉权,加快建立并完善集团诉讼制度和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推进建立专门的投资者保护组织。显然,投资者权益的法律保护在今后会得到进一步加强。

为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证券市场投资者应当学会习惯及时关注立法机关和证券市场监管机构规范市场投资的法律政策,一旦自己投资利益受侵害的情况发生,就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权。

杜玉忠北京市鑫兴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例背景

南航集团委托理财案始末

文/李 斌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以下简称“南航集团”)因巨额“委托理财”业务引发的特大腐败案件,10月16日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南航集团原财务部经理陈利明、原副总经理彭安发、原汉唐证券广州总部负责人韩晓军出庭受审。

检察机关称,2001年8月,陈利明、彭安发与南航集团总经理颜志卿三人商量,决定利用南航集团的银行信用贷款,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有固定回报的投资理财业务。鉴于上述业务有违国家相关的金融证券法规的规定,陈、彭、颜商定此事只控制在三人范围内知悉,并且决定向银行申请办理理财所需贷款及签约、与证券公司洽谈理财条件、签订委托理财协议等具体事宜,均由颜志卿授权陈利明全权代表办理,彭安发则负责面上的监管。

2001年8月至2005年6月间,陈利明具体经办南航集团在汉唐证券和世纪证券(另案处理)委托理财业务共计43.552亿元。在此过程中,陈利明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收受汉唐证券、世纪证券以“顾问费”名义给予的贿赂款;侵吞南航集团因委托理财应收取的固定收益款项,据为己有;还单独或伙同彭安发挪用银行信用贷款,供个人和朋友注册公司及经营使用。

检察机关查明,2001年至2003年间,由陈利明和韩晓军具体经办,南航集团共利用银行信用贷款并以南航集团的名义在汉唐证券进行4次一年期委托理财业务,共计16.426亿元。在此过程中,韩晓军按事先与陈利明个人商定的条件,代表汉唐证券按理财金额1%的比例,分四次以投资顾问费的名义支付给陈利明贿赂款1642.6万元。与此类似,2002年4月至2005年6月间,陈利明以南航集团财务部名义在世纪证券进行7次委托理财业务,共计金额27.126亿元。在此过程中,陈利明收受世纪证券以财务顾问费名义给予的贿赂款3429万元。

2002年12月至2005年4月间,陈利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给其朋友姚仕文及其公司使用。2004年2月,陈利明收受姚仕文给予的以其女儿陈珏为所有权人的宝马小汽车一辆,价值70余万元;2005年4月,陈利明再次收受姚仕文给予的以陈珏为所有人的房产一套和车位两个,共价值225万元。

理财托管篇7

中图分类号:F23文献标识码:A

事业单位是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是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是为了社会公益目的而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由于事业单位的社会公益目的,决定了事业单位的经营具有不同于企业的特点,事业单位的资金主要由财政拨入,事业单位的经营不以盈利为目的。也正是由于事业单位的这种经营特点,使事业单位的资金管理及使用具备很明显的委托关系。因此,从委托关系的角度审视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对于完善其财务管理制度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委托理论

(一)委托关系。按照詹森和威廉・麦克琳的定义,委托关系是指一种契约关系,根据这个契约,一个或多个行为主体可以指定雇佣另一个行为主体为其提供服务,并根据其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支付相应的报酬。以企业为例,詹森和麦克琳认为,一个企业组织是由一系列不同层次的委托关系组成的总体,当委托人雇佣人完成某项工作,并授予人一定的决策权时,关系便成立了。委托人和人在交易过程中作为两个独立的行为主体,会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各自追求效用的最大化。在这个过程中,由于委托人和人面临不确定性风险,他们掌握的信息处于非对称状态,并且委托人和人的目标函数不一致,人有可能利用委托人的授权而从事有可能损害委托人利益的活动,从而出现委托问题。委托人要减少委托问题,必须支付一定的成本。

(二)成本。所谓成本,就是指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订立各种契约的费用。可以分为三部分:一是委托人的监督成本,即委托人为了激励和监控人,以使人为其利益而尽力工作的成本;二是人的担保成本,即人用以保证不采取危害委托人利益的行为的成本,如果出现了那种行为,将给予赔偿;三是剩余损失,即委托人因人代行决策而产生的一种价值损失。

成本出现的一个最重要原因就是委托人和人之间存在着较为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人直接从事经营活动,掌握着资金的流入和流出,在一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内部资源的配置,控制着各项费用的支出,处于相对的信息优势。而委托人则处于信息劣势。在这种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人就有可能利用信息优势为自己谋取额外的利益。这种额外的利益主要体现在对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的控制上。

(三)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由于不确定性的存在,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合约不可能是完全的,因此将无法完全以合约表现的部分称为剩余,而与剩余有关的一些权利,称为剩余权。剩余权包括剩余索取权与剩余控制权。

剩余索取权是财产权中的一项重要权利,它是针对不确定性产生的利润而言的,指的是在契约中没有特别规定的活动的决策权。当所有权和经营权统一时,不存在各个不同的主体对利益的分割,因而不存在剩余索取权归谁所有的问题。当存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时,剩余索取权作为一项对剩余进行索取的权利,即对总产品扣除了所有签约要素的报酬之后的剩余利益的占有权,如何在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进行分配,便成为委托关系下的一个重要问题。

剩余控制权是指对于企业的一些生死攸关的决策的权利,是指在契约中不能明确规定的那部分控制权的权力,它是相对于条款已经列明的或者已作规定的特定控制权来说的。一般认为,只有所有者才有这种权力,所以有人认为剩余控制权具备所有权的一些性质:剩余控制权是普遍存在的;剩余控制权具有可分割性;剩余控制权具有可让渡性。这些可分割、可让渡的性质决定了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会存在对剩余控制权的博弈。

二、事业单位财务委托关系理论分析

(一)事业单位财务关系目标函数分析

1、事业单位与上级主管部门之间。事业单位为了进行文化、教育、卫生等公益服务性经营,由上级政府主管部门以财政拨款的方式拨入资金进行运营。就事业单位的资金使用来说,上级主管部门是委托人,将其社会服务性事务委托给事业单位来经营,由事业单位来进行有关资金的运作,并从事业单位提交的财务报告中了解其经营情况以及决定下一年的资金拨入情况。事业单位是人,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委托,运作事业资金以经营好有关事务,事业单位有义务通过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有效的财务报告,使其知晓资金运用情况并凭借财务报告获得下一年的财政资金。在此过程中,事业单位与上级主管部门的目标函数显然不一致。事业单位希望能通过财务报告反映的财务状况争取到更多的财政资金,利用这些财政资金一方面提供社会服务,履行其职能;另一方面能为其职工争取更多的福利。上级主管部门则要考虑如何更有效率地使用财政资金,实现财政资金在社会范围内更好的配置。

2、事业单位与会计人员之间。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具体事务是由会计人员来进行的,会计人员按照日常的资金流入、流出,做出详细的会计报表,以反映事业单位的资金运用情况。在事业单位与会计人员之间也存在一层委托关系,事业单位作为委托人,会计人员作为人。不过,事业单位和会计人员尽管具体目标有差别,但在共同利益下其总体目标是一致的。因此,对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主要是在事业单位与上级主管部门之间的委托关系下进行的分析。

(二)事业单位财务关系中的信息不对称分析。信息不对称是指事业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拥有的财务信息在数量上是不对称的。在事业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之间的委托关系中,委托人并不清楚人是如何努力实现委托人的目标的,只能要求作为人的事业单位提供财务报告进行信息传递和反馈,通过这种方式的信息沟通,来掌握人对社会服务事务的执行情况和对财政资金的运用情况。由于事业单位直接运用财政资金进行经营活动,对资金的运用状况非常了解,因此拥有较多的私人信息,在占有信息方面处于优势和主动地位。而作为委托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则在占有信息方面处于劣势和被动地位。

三、事业单位财务委托关系的缺陷

(一)逆向选择。逆向选择是由于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市场资源配置扭曲的现象。由于事业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之间就财务信息的了解上存在不对称现象,会导致有信息优势的一方存在机会主义行为,而处于信息劣势的一方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必然会采取一定的措施,从而出现“逆向选择”。

在财政资金的申请和使用上,事业单位明确知道自己对财政资金的使用数量和质量,而上级主管部门不能完全了解,只能凭借财务报告来判断。于是,事业单位为了能够争取更多的财政资金,就可能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的来提供失真的会计信息。而上级主管部门会凭经验认为事业单位所需的资金应该低于其财务报表反映出来的所需资金数量,从而减少财政资金的拨入数量。这就会导致真正需要较大数量财政资金来发展社会服务事业的部门不能按照实际需要获得资金支持。这是事业单位财务委托关系中的信息不对称这个固有缺陷带来的后果。

(二)道德风险。道德风险是20世纪八十年代西方经济学家提出的一个经济哲学范畴的概念,即“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在最大限度地增进自身效用的同时做出不利于他人的行动”,或者说是当签约一方不完全承担风险后果时所采取的自身效用最大化的自私行为。道德风险亦称道德危机。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活动中,由于存在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的分离,事业单位及其经营者为了给自己挣得最大利益,会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提供失真财务报告来掩饰财政资金的真实运作情况。

四、事业单位财务关系改进策略

(一)建立会计委派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会计暴露出越来越多的问题,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也成了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一个大问题,广泛引起了学界的关注。从前面的分析来看,财务信息失真是由于事业单位作为具有信息优势的“内部人”对财务信息有控制权,会为了单位的整体利益及个人私利而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实际上,会计从本质上看应该是一种管理手段。对于事业单位会计人员而言,其基本职责是按国家相关法规的规定,客观、公正、及时地记录和提供会计信息。事业单位内部的财务管理则以会计信息作为主要的信息源,结合其他相关信息对事业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诊断、分析、策划、决策和控制,以此来提高单位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会计信息作为一种公共产品,并有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作为准绳,这就为会计委派制的实行提供了前提。

由于事业单位为国家预算拨款单位,政府完全有权派人去监督拨款的使用情况。目前,在我国,事业单位的会计委派制已有比较成熟的模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直接管理形式,即以地方政府的名义向所属的行政事业单位直接委派会计人员。对这些会计人员的人事档案、工资奖励、福利等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并实行定期轮岗制度。另一种是财会集中制形式,即成立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核算中心,在保持各单位资金使用权和财务自不变的前提下,对事业单位的财务进行集中核算。这两种形式的会计委派形式都可以对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进行有效的外部监督,从而减少事业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二)建立健全事业单位经营者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

1、激励机制。激励问题在理论中处以核心地位。在事业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之间,如果能有一个最优的契约,使二者能实现激励相容,既能实现事业单位的最大利益,又能实现社会服务事业的最好发展,这是最好不过的了。这就需要建立一个恰当的会计信息系统,能够为事业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实现信息的均等化。但建立这样一个完善的会计信息系统显然成本非常大。因此,较为现实的做法是,给事业单位经营者以必要的自,完善对事业单位及其经营者的激励机制。

激励机制是指管理者依据法律法规、价值取向和文化环境等,对管理对象的行为从物质、精神等方面进行激发和鼓励,以使其行为继续发展的机制。按照激励机制的含义,事业单位激励机制的完善应做到:一是对合理运用财政资金并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的事业单位及其经营者以各种奖酬,以奖酬作为促使其为实现作为委托人的上级主管部门的目标而努力的诱导因素;二是从精神方面对事业单位及其经营者所做的合乎上级主管部门目标的努力给予肯定和认同。

2、约束机制。约束机制是指为规范组织成员行为,便于组织有序运转,充分发挥其作用而经法定程序制定和颁布执行的具有规范性要求、标准的规章制度和手段的总称。约束包括国家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组织内部的规章制度以及各种形式的监督等。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中的约束机制是指政府依据法律法规、价值取向和文化环境等,对事业单位及其经营者的行为从物质、精神等方面进行制约和束缚以使其行为收敛或改变的机制。约束机制可以分为外部约束和内部约束两种,外部约束是通过不断完善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各项法规和政策,从制度上给事业单位及其经营者一个必须执行的约束,使之合理运作财政资金并提供真实的财务报告。内部约束机制是通过对事业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完善来约束事业单位经营者。无论是内部约束机制还是外部约束机制,要发挥作用,都需要不断完善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

总之,理论对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活动从理论上给予了重大指导,通过从委托的视角来审视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活动,对于我们找到理解财务管理问题的焦点,从而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来改进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具有现实意义。

(作者单位:福建省农业科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理财托管篇8

委托理财的内部控制案例分析

(一)案例回顾2012年1月22日,A公司与某证券公司上海分公司某营业部(以下简称营业部)签订了一份《国债投资协议书》,协议约定:A公司委托营业部买卖国债,委托期限为1年,从2012年1月25日到2013年1月25日。同时A公司承诺在委托投资期间不提前收回投资资金;营业部在委托期满后足额归还本金,并支付投资收益,划入公司指定账户;委托期间营业部应保证资金安全;合作的任一方未能按规定时间将款项划入另一方指定账户,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每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为了确定收益率,双方又在A公司的要求下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约定营业部在投资期间的年收益率要达到10%,委托期满后营业部将按规定的收益和本金划入公司指定的账户。A公司将1500万元资金打入营业部账户之后,营业部并未恪守承诺,而是将这笔资金全部转入股市进行股票交易。仅半年时间就亏损130万元。2013年1月营业部归还A公司1370万元,仍有本金130万元没有收回,更别说事前约定的10%的投资收益。2月,A公司向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状告营业部,请求法院判令营业部归还余款130万元及协议约定的收益150万元、逾期付款的违约金16800元。营业部在法庭上辩称其并非公然违约,双方本达成合意,名义上是证券交易委托,实为借贷关系,委托协议书只是形式而已。国债利率远低于10%,买卖国债的收益率也仅在国债利率的上下浮动,且空间小,难以想象通过国债投资可以获得高达10%的收益率。协议中指的10%的收益率实际上只是借款利息。A公司则表示,他们对证券交易是外行,之所以同意营业部投资就是因为营业部提出的10%的收益保证。因为我国《证券法》明文规定,证券公司办理经济业务,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而决定证券买卖、选择证券种类、决定买卖数量或者买卖价格;证券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做出承诺。青浦法院认为,营业部是从事证券经营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对我国证券方面的法律法规应当是熟知的。A公司与营业部签订相关协议,许诺年收益率为10%。营业部明知购买国债不可能达到10%的收益率,却做此承诺,而且无法提出充足合理的证据证明双方购买股票的合意行为。因此推断营业部利用A公司对证券业的无知,以国债投资之名,行股票交易之实,牟取更高的收益,责任在营业部。另外法院还认为双方签订的协议违反了证券法的规定。A公司要求营业部按此无效协议的约定支付收益款150万元和违约金16800元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但是,按照合同法规定,营业部应当返还A公司全部投资本金包括余额130万元以及利息损失。(二)案例分析通过案例可以看出,造成这样的损失,A公司和营业部双方都有一定的责任。对于营业部来讲,私自违反合同协议将客户的资金用于投资股票,本就是一种失信行为,而且违规操作给客户造成损失,作为投资机构的营业部在案例中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对于A公司来讲,在选定投资的委托机构及委托方案中,未仔细分析投资方案的风险,从而给自己造成人力及资金损失,得不偿失,A公司也负有不可推卸的大意之责。股票市场动荡不稳定,繁荣时收益很高,低迷时寒流不断,于是很多企业将投资对象瞄准在了收益稳定的国债上。为了吸引顾客,某些券商打着承诺高保底收益的牌子,挪用客户资金进行股票投资,很多纠纷就源于此。某些企业为了利益,心存侥幸,法制观念不足,从而走入圈套。案例反映出A公司内部控制的缺失。A公司在进行委托投资前未能谨慎地分析受托方的投资方案,识别合同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在本案例中,投资方案风险与收益不匹配、可行性论证不科学、缺乏对投资项目的跟踪管理、合同的法律权利义务责任的归属不清都是A公司在进行委托理财的关键风险点。但A公司并未能合理地分析这些风险,并对风险采取可行的应对措施。如果A公司在进行委托投资之前,加强对投资方案的可行性研究,评价投资方案是否符合企业的发展战略,投资方式是否恰当,风险与收益是否匹配,风险是否在公司可承受范围内,相信A公司能够分析出合同存在的风险以及保底收益实现的可能性,就不会与案例中的券商签订合同进行委托投资了。因此,在企业进行投资活动,特别是委托理财活动时,加强内部控制的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案例的启示及加强内部控制的建议

(一)树立全面风险管理理念,关注关键风险点内部控制的发展趋势是全面风险管理,即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结合。对于委托理财活动来说,风险相对较高,就更需要全面风险管理理念来对企业的投资活动进行约束。树立全面风险管理理念,要求企业合理制定自身的发展战略,以战略为终极目标,在动态的过程中从企业整体上全面分析企业面临的潜在风险,将风险控制在可容忍的范围内。企业进行委托理财活动时,需要谨慎防范三种风险:市场风险,内部人控制风险和支付性风险。首先,我国A股市场经历了繁荣与萧条的大幅波动,不管是系统性的还是突发性的市场风险,都是很难防范的,再加上委托理财存在较大的保底收益的压力,牛熊交加的市场风险十分突出;其次,委托理财的监督不够严格,证券公司的某些内部人员既有可能拿着资金购买与其合作的证券公司的股票,哄抬股价牟取利益,类似的这些不透明操作风险极大;再次,股市收益稳定性不足,在严重亏损的情况下,很可能造成证券公司违约或无力偿付的支付性风险。这时候,健全企业和证券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有效执行显得至关重要。另外,企业应关注委托投资活动中的关键风险点,例如投资方案与公司发展战略不符、风险与收益不匹配、对方案的可行性论证不全面、缺乏严密的授权审批制度、审批不严、决策机制不健全、缺乏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委托方与受托方的权责利不明确、缺乏责任追究制度等。企业应强化风险评估,按照全面风险管理的要求,将与委托理财有关的信息资料认真整理,谨慎分析,量化委托理财活动各环节的风险程度,及时汇总,出现问题时及时通过内部控制预警系统发出预警,从而达到风险控制的目标。(二)提高委托理财专业化程度,完善监控体系目前我国委托理财业务的专业化水平不高,委托理财产品创新不足。相比国外的委托资产管理,我国的委托理财业务缺乏对风险的控制,机构素质参差不齐,不能很好地分散风险。因此,在加强我国证券市场有效性和成熟度的同时,还应该提高委托理财的专业化程度,让市场自发形成的融资成本约束对企业的融资行为和资金使用行为产生良好的限制。国外长期的委托理财实践带给我们一些启示,即委托方如果一味追求高额的短期收益,忽视与受托方形成长期稳定合作关系而产生的长期持续的收益,则会承担很大的机会成本。我国很多券商打着保底收益的牌子,却并没将资金投入风险低收益也低的国债市场,而是私自将资金用于股票投资,赚取额外的利益,并承担很大的风险。所以对委托理财的投资范围应该严格限制,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采用灵活的方式进行理财活动。监控不力是案例中A公司委托理财失败的重要原因。完善委托理财的监控体系和监控制度是非常必要的,这里的监控包含几层含义,即企业与证券公司自身对投资行为的监控,和企业、社会自律组织、国家监管部门对证券公司的监督。完善内部控制的监控体系,需从几方面入手:首先,对委托理财的事前监控。由于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双方的权责利不容易平衡,这就要求宏观上具有一个相对完善的法律规范来约束,尽可能平衡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明晰,信息披露完善。其次,对委托理财的事中监控。加强企业监督与参与管理,充分发挥社会中介机构与自律组织的作用。最后,对委托理财的事后补救。完善委托理财的保险制度和准备金制度,加强企业和证券公司的风险管理观念。(三)加强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案例反映出中介机构诚信的缺失,可见建设一个自主平等而且诚信的证券市场是至关重要的。加强对市场信用体系的建设,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一是宏观方面诚信建设。证券市场管理当局应转变观念,重视诚信;加强信用评级制度建设并巩固监督执行力度;建立企业及中介机构的统一诚信档案,严惩违信的行为;加大对社会信用监督的宣传建设,切实用诚信的力量对关键管理人员、上市公司及中介机构进行约束。二是微观方面诚信建设。严格管理上市公司信用行为,加强对诚信中介机构的建设,健全风险管理制度;监管机构严格实施相关规则,加大执行的力度和效率。另外,完善的制度法规框架是委托方成功进行委托理财活动的重要保证。相关法律法规应明确委托方与受托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对双方的合同条款进行严格规范;对于受托方来讲,应注重对受托人的资质和专业能力的约束,明确中介机构委托理财业务的范围和资格;对于委托方来讲,应明确规定委托方的组织形式、委托理财决策机制和风险控制制度。

作者:周云博

理财托管篇9

二、被托管企业的财务管理问题

以被托管的中小企业为例,通常其规模较小、抵御风险能力差、企业信用等级低、融资能力弱等,在财务管理上存在诸多问题:

(一)企业经营者不重视财务管理,内部集权严重

中小企业管理层级少,大部分经营者的决策权高度集中,忽视了财务管理的重要地位,甚至有的认为会计工作仅仅是一种记账手段。被托管的中小国企和集体企业管理能力弱,需要引入托管方的经营管理团队,改变旧的财务管理理念,树立财务管理的核心地位。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实现职位分离、防止权力集中。

(二)财务管理机构不健全,缺乏专业优秀的财务人员

企业经营者不重视财务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不合理,财务人员职责混乱分工不明,业务水平参差不齐,不少人员之前从事其他行业没有经过系统的业务学习,财务管理过程混乱。被托管企业除了需要依靠托管方的经营管理支持外,还需要加强自身财会队伍建设,提高财务人员素质,引进高素质的财务管理人员充实队伍,对现有财务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专业技能。

(三)资金周转困难,投融资能力弱

被托管企业规模小、底子薄、资信情况差,从银行贷款缺乏抵押担保因而筹措资金困难。遇到好的投资方案,因缺乏专业财务知识和融资困难,因而投资能力较弱。被托管企业依靠托管方的资金周转和潜在融资能力,可以迅速改变财务困境,提升投资能力,抓住好的投资机会,并为企业改制赢得时间。

三、实际案例介绍

某区属的集体企业――区供销合作总社成立于1950年,下设十几家乡镇供销社,以“三农”服务为主,大量吸纳就业,为本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巨大作用。但从2000年开始供销社体制的弊端、落后的经营管理模式和沉重的人员负担逐一暴露,企业陷入了亏损和资金周转困难的泥潭。在加快中小国企改革的背景下,该区集资委和国资委决定按分步走的办法对区供销合作总社先托管后改制。经区集资委和国资委授权,该区国资委下属的大型国有企业――A集团成为了托管方。

第一阶段:2003年底,区供销总社正式由区集资委委托A集团经营管理。经过近五年托管,A集团逐步理清了各级供销社的资产负债情况和产权关系,分流了部分富余人员,并对不良资产进行了剥离转让等处置。本阶段采取了防御型和收缩型财务战略,严格控制对外投融资,缩减企业规模。被托管企业利用托管人的财务支持缓解了资金困难,引入托管方进行财务管理和资金监控措施,止住了企业的失血状态。第一阶段的管理层级如下图:

第二阶段:2008年,为提高资产运行质量和经营管理效益,发挥集团内部资源的优势互补效应,A集团和区供销总社合资成立了商业公司,其中被托管的区供销总社以其下属6家企业的优质资产注入,占股份49%。A集团在此阶段的改制中不仅投入了资金,为商业公司组建了一支具有现代企业管理能力的经营队伍。经过此阶段改制后,区供销总社转由更具有商品经营和商业物业经营投资能力的商业公司全面托管,由此被托管的资产由两块组成:一是优质资产,系占49%商业公司股份的长期股权投资,其次是暂未纳入改制的剩余乡镇供销社资产。

第三阶段:2010年,托管方商业公司经过两年多时间,通过对被托管方剩余的未改制企业运用人员分流、组织架构调整和提升财务管理等托管手段,从中又分离出可以进行股权改制的3家企业。被托管的区供销总社将上述资产再次注入商业公司,同时A集团也参与了增资。截至2015年末,区供销总社除部分功能性企业外,下属大部分集体企业完成了股改,走上稳步发展的道路。二、三阶段的管理层级如下图:

通过一至三阶段的分步托管改制的方法,区供销总社摆脱了以服务“三农”为主业、机制僵硬落后的陈旧面貌。近年来通过强化资产运作、盘活存量资产、调整经营结构,区供销总社以其现代企业的管理、灵活的经营机制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基本适应了市场需求,已从传统的商品经营单一模式转向商贸、服务和资产管理等多元化经营。新区供销社职工经过企业改制进入商业公司、买断分流和自然减员等,截止2015年12月底,总数399人(其中在岗262人,离岗137人),与2008年被托管时职工总数1851人相比,已减少78.4%。企业经济效益得到全面提升,到2015年底由原区供销总社下属企业为主要基础组建的商业公司,净资产达到8.77亿元、实现营业收入20.13亿元、完成净利润6400万元、净资产收益率7.48%;与2008年底相比,净资产增长了1.59倍、营业收入增长19.42倍、净利润实现了扭亏为盈。区供销总社剩余的被托管企业的净资产为1.6亿,亦实现了营业收入1.24亿元和净利润1014万元。改制企业和被托管企业均实现了良好业绩。

四、提升被托管企业经济效益,加强财务管理对应措施

以上案例,托管方先为A集团,后转为商业公司。在整个托管及转制过程中,区供销总社基本摆脱了外部输血,企业经营逐步好转。经营效益的提升,得益于托管方在经营管理中,特别是在财务管理上加强了被托管企业财务人员的培养、财务管理制度的建设以及财务信息系统的统一:

(一)调整财务人员年龄结构,提升财务人员综合素质

区供销总社在被托管初期,财务人员普遍年龄较大,仅有少数具有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随着会计政策和制度不断更新,特别是A集团在2011年全面推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后,原有财务人员知识陈旧、管理能力差和综合素质不高的问题全面暴露。为此托管方加强了对原有财务的培训,淘汰分流了部分人员,并从社会上招聘了一批有学历有职称的新鲜血液。截至2015年末,包括商业公司在内的所有财务人员共90名,平均年龄41岁,比托管前降低了7岁,其中初级以上职称64名(占71%),大专及以上学历65名(占72%)。通过调整财务人员的年龄结构,吸收录用一批有学历职称的员工后,财务人员总体素质大幅提高,为加强财务管理,推进内控制度建设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二)建立标准化的财务管理制度,树立财务管理的核心地位

托管方A集团及商业公司给被托管企业引入了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按相同的标准建立了风险管理和内控制度、全面预算管理、资金监管和内部审计等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被托管的区供销总社及其下属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设立了相对应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并增加了内控和财务管理等权重分值。通过在商业公司设置独立的内审机构以及各子公司内审岗位,对企业自身、托管企业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收支和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诸多制度的实施,树立了财务管理的核心地位。

(三)试点财务负责人委派制,加强托管方财务监管力度

委派财务负责人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在人事关系和经济关系上均与受派企业保持独立,隶属于派出方企业。委派财务负责人接受“双重管理”,既接受托管方商业公司财务部的直接领导管理,又接受任职的被托管企业的领导管理。委派财务负责人具有“双重职责”,主要职责除了日常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支持和配合任职企业的各项经营管理外,还要参加任职企业的经理办公会议,参与企业经营和重要决策的研究和制定,并履行重大事项上报制度,代表派出方对任职企业重要经营活动进行过程监督和管理。目前已有3家管理成熟的企业实施了财务负责人委派制,未来将从中吸取经验逐步推开该项制度。

(四)统一财务信息系统,发挥财务管理协同优势

理财托管篇10

1、票据管理不严格,形成财务管理的种种漏洞。如,村主要负责人手中持有收据,在与外单位的经济往来活动中,不让财务人员参与,自己亲自开收据或白条收款,长期不与财务人员结算。在调查走访过程中遇到这么一个案例:某村原支部书记在与村办养鸡场因土地租赁关系发生经济往来时,不让村财务人员参与,独自到养鸡厂开三联单收取土地租赁费,所收取的费用长期不与财务人员结算。

2、村干部之间关系僵硬,导致村级财务无法入账。如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关系不和,支出单据互不签字,不搞“四笔会签”,按规定这样的经济支出无法微机记账,强行入账只能引起群众上访,给村级工作带来更大难度。

3、农村财务监督、监管力度不够,措施不得力,导致违规、违纪现象时有发生。农村财务管理虽然有章可循,但实际运行、操作中却不尽如人意。主要表现为财务开支监督不力,在财务问题上支部书记一人掌权现象时有发生,即我们通常所说的“一支笔”现象,并且有相当一部分村打着办公益事业的旗号,骗取审批资金,回去挪作他用,特别是上级有关部门拨付的水淹地补助款、土地复垦费、扶贫等资金,没有做到专款专用。如审批用作支付修路、修道的款项,领取后却用来支付招待费、送礼费等,随意性较大,造成审批用途与实际支出项目严重不符。

4、存在自筹资金坐收、坐支现象。双待管工作章程明确规定,村级在实现经济收入3日内要将款项及时、全额上交双代管实行统一代管。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票据管理不规范,有些村实现收入后不是上交双代管实行代管,而是擅自做主,坐支、挪用这部分款项,造成双代办管理工作的失控,使双代管工作“名存实亡”。

5、工作作风拖拉,入账不及时。这一问题普遍存在。责任是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会计工作作风拖拉,不能做到日清月结。不否认一些心术不正的村干部采用收入支出不及时入账的手法达到浑水摸鱼的目的。时间一长,许多事情说不清道不明,很容易蒙混过关。

6、财会队伍不稳定。组织法规定村级每3年进行一次村两委换届,这就给一些新上任的村干部可乘之机,上任以后不是想办法去干工作,而是想尽千方百计去换财会人员。什么工作不让财会人员参与,架空财务,绞尽脑汁安排自己的亲朋好友干财务,无视上级有关财务人员任职条件的规定,造成一届干部一任会计的局面,使村级财务无法正常运行,长期处于混乱状态。

二、加强和改善双代管管理的对策

1、稳定财会队伍,加强财会人员的培训、管理力度。村委会组织法明确规定:村主要干部三代以内直系血亲不得担任村会计人员,所以在会计人选上要把好关,不能由干部自己说了算;同时,村打算更换财会人员,必须与镇政府打招呼,由镇财务委托办考察,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方可任用,不能由村干部根据自己的喜好,擅自做主更换会计。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如定期举行培训班,加强业务知识的培训,定期组织财会人员外出参观、考察,及时更新观念,强化思维意识,定期对财会人员实行上岗考试和会计等级考试,使报账会计能够熟练、正确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2、规范会计科目,增设“备用金”科目。根据村级大小以及经济实力的强弱制定合理的“备用金”基准额度,若需超出额度,必须严格审批,确保各村在资金使用上正常运转。即在现有的农村财务软件中增设一个“备用金”科目,专门核算村报账会计每次报账后“备用金”的使用、留存情况。对于那些超出备用金使用情况的村,要根据章程给予严格的处理。

3、加强票据管理。由双代办安排专人对村级票据进行统一、集中管理,改变过去村管票据,镇双代管管钱的现象,从根源上杜绝村干部自行开具票据或乱开票据的现象。同时,工作区要给予大力支持,加大对村主要干部的监督教育力度,发现苗头及时查处,情节严重的交由纪检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确保村级实现的收入真正由双代办实行代管,杜绝坐收、坐支、截支、挪用等现象的发生。

理财托管篇11

(二)企业利润分配的财务活动 企业的在经营过程中为了获取利润最大化的目标。利润的增加表现为企业销售出的产品或者提供服务性商品的价值增值,利润是超过企业所投入成本的那部分剩余资金,就需要按规定的程序在企业股东或员工内的分配。利润的分配主要来自三方面:一是企业要依法缴纳税收,这是每一个企业所要遵守的法律义务;二是企业要向员工们提取公积金,来弥补企业生产的亏损;三是向企业的各个股东们分配红利。在分配过程中,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也不是随意分配利润的,而是根据股利支付率的比例份额来支付给投资人或者股东们,鼓励不能太低也不能太高,股利的过低或过高都不利于利润的分配,都能导致企业资金的不能顺利的流动。过低的股利率,投资人或者股东们获得报酬较低,致使他们的利益受损,尤其是对上市的企业来说,受的影响就会更大,直接使得股价下降,对企业的融资具有负面效应,市值下降。倘若股利过高的话,虽然投资人或者股东们可以获得高额的收益,但会使更多的资金流出企业,不利于企业内部本身的投资能力发展;若遇到较好的投资项目,企业将会失去此次机会。因此,在企业的经营过程中,企业的财务工作人员要根据企业的发展状况,制定最适合本企业的股利分配政策。

(三)企业投资的财务活动 企业为了获得更多的利润以及要适应市场的发展情形,就需要寻找有利的投资环境, 增加企业在市场中的价值,所以企业就要有充足的流动资金。企业的流动资金分为两方面:一部分用于实体资产的投资作用,一般用于购买土地、厂房、基础设备、原材料与燃料,重要的还要购买大量的劳动力,称之为企业的内部投资;另一部分企业的资金用作与虚拟经济的投资中,这是现代企业经营管理中筹措资金的主要途径,如企业购买股票、债券、基金等。或者与其他企业进行联合投资,也称之为企业的外部投资。不管是企业的实体投资还是虚拟投资,都会给企业带来利润的收入,这种投资所引起的收入,就需要企业的财务管理活动进行调节。

但是企业在投资活动时,企业的流动资金往往是有限的,更倾向是通过银行进行贷款或者别的金融机构进行借款,在还款的时候都必须附加较高的利息。因此,企业为了以最小的成本投资到最大的收益项目中;同时还要考虑到该项目的风险大小,要保证投资回来的资金成本要得到回报,以及生产顺利进行,那么企业的财务人员占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财务人员在一方面分析投资方案时,既要考虑现金流向问题,又要考虑投资收益的大小,以及投资收受益的时间长短。另一方面,财务工作人员还要综合分析投资方案所承担的风险因素,加以计量,以及市场带来的变化趋势,才能选择哪个方案最佳,哪个方案欠佳,做到慎重考虑,未雨绸缪。这也是对企业的整体利益负责,才能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活动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正确化。

(四)企业筹资的财务活动 筹集资金作为企业财务活动的重要一方面,它同样关系到企业能否正常经营管理活动。现代企业的筹集资金主要是在虚拟市场上进行的,一般都是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这种由企业筹集资金所引起的的财务核算活动。作为企业财务工作人员所要进行的义务是先要考虑企业所需要的资金以及筹资方式,比如是从银行或者企业进入资金,还是本企业发行的股票债券等,财务人员需要根据本企业的经营状况选择筹资方式,一方面是要保证风险因素在企业控制的范围之内,一旦遇到突发的危机情况,特别是财务危机等,企业财务管理者必须要做好积极的应对危机的措施,使得企业不陷入倒闭破产境地。另一方面,企业所筹集到的资金要满足企业的生产经营,筹集到的资金必须要通过正规的、合法化的渠道,确保企业经营过程中顺利化,运作正常化,做到财务清晰,账目明了,给企业高层管理者的决策指明了方向。

二、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理论分析

本文通过微观经济学中委托理论来说明财务活动中的业务核算。因为委托理论分析,尤其是有关利益冲突的分析,直接关系到财务管理活动的运行与实现决策的科学民主化。

在信息具有完全性和对称性的条件下,委托人和人可以通过合同的形式规定人所承担的义务,并对其进行严格的监督。若委托人发现人达不到事先规定的要求,通过惩罚的措施制裁人,这样在通常情况下,不会出现很严重的问题,双方都不会违约,能有效的得到解决。然而在现实的生活情况下,委托人――人往往存在信息不对称的,双方彼此互相缺乏了解,委托人就没有充分的时间与精力去监督人,人随时到会出现违约情况,严重地损害委托人的利益;同样也会破坏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导致资源的浪费,无效率的配置。

(一)企业股东与管理层的利益冲突 在现代企业的经营体制中,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由管理层来执行,企业最高管理层所创造的利润,最终由全体股东所占的份额享有。作为企业额高层管理者为企业创造高利润的同时,自己要获得收益也要最大化,而股东追求的股东利益最大化,付给管理者的成本最小化。因此,二者之间的利益冲突可以通过制约、惩罚、激励等措施解决二者之间的冲突。激励措施是解决二者之间的冲突最佳方法,也是目前大部分企业所选择的方法,因为它把股东的利益和管理层的利益同时挂钩,使管理层更加满足股东利益的最大化,避免管理者违约、偷懒、耍滑等风险。企业一般采取的是股票期权报酬激励和股票期权的所有权激励两种方式。

如果一个企业的经营水平规范化、合理化以及获得高额的利润,企业的价值能力就会提高,股票的价格就会上涨,股票期权计划就会赋予经营者的权利而取得收益;企业的经营水平不好,致使企业的利润下降,作为企业的管理者可以放弃股票期权计划而遭受的损失。企业的理性管理者为了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会选择积极的努力改善企业的经营理念,提高其管理水平,实现企业价值不断增值。这样就符合股东和管理者的双方利益,最终运行到同一轨道上来。作为股票期权的所有权激励说明了一旦企业管理者购买了本企业的股票,管理者也就成了股东,和企业原来的股东们处于同等的地位,这时候的管理者就更加的为了企业经营利润的最大化,同时也为企业股东利益的最大化,这样可以有效地解决二者之间存在的利益冲突。即使存在信息的不对称,也可以使二者的利益达到最大化。

当企业的管理层经营不善时,导致企业的利润受损,威胁到股东们的利益时,将会有可能出现倒闭破产或者是被别的企业收购,股东们可以通过股东大会或董事会解聘企业的管理者,管理者就面临着失业的境地,再去寻找工作就会出现搜寻成本,管理者为了弥补这部分成本,必须要采取措施,使股东们的利益最大化,确保自己不会被解雇,增加自己的收益。

(二)股东与债权人的利益冲突 当企业在投资某一个项目时,可能会出现流动资金的短缺,企业就需要向债权人借入资金,债权人可能是别的企业或者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二者之间就形成了委托---关系。企业股东与债权人二者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完全,假如企业的股东们投资于一个风险很高的项目,比债权人预期还高,就会产生隐瞒债权人的高风险,这样就会很容易获得债权人的贷款;如果该项目取得成果的话,股东们将会获得高额的盈利,同时也能归还贷款,二者之间的利益可以得到一致性。但是在实际企业的运作经营中,高风险的投资项目很难成功,受损的将是债权人的利益,这种收益和风险是不对等的。另外,企业股东借入的资金,不投资于项目,而是在隐瞒债权人的情况下,发行新债,致使企业的负债程度增加,破产风险程度上升,债权人又会增加其损失,导致债权人的不良资产比率上升。

作为有理性的债权人,总会保证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使得风险降到最低水平。一方面债权人发现企业的股东们与高层管理者们隐瞒事实,就会立即停止一切资金业务往来,或者通过法律途径来偿还其损失,并附加高额的利息,这就需要债权人随时地监督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项目的运作,做到及时反馈。另一方面,债权人会通过合同的形式设置一些限定性条款来保护自己的利益蒙受损失,一旦股东们超过限定性的条款,就视为违约行为,将会停止一切的合作,并且偿还损失。

(三)大股东与中小股东的利益冲突 在现代企业经营过程中,企业少数的几个大股东通常控制着企业的发展,凭借着股东会或董事会的权利操作者企业的重大决策,根据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来决议着企业未来的发展方向,牺牲的却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虽然一些中小股东对企业的利润有着一定的剩余索取权,由于信息存在不对称不完全,很难接触到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甚至根本就不能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在这种局面下,就会产生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们的利益冲突,具体为:大股东隐瞒中小股东们支付高额的收益给予管理者;操作股价,欺骗中小股东们;利用不合理策略,榨取中小股东们的利益;发股东以低价购买上市企业的优质资产,然后再高价出售它们,之间形成的超额利润,被大股东占有,排挤中小股东们的利益。

为了解决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们的利益冲突,保护中小股东们的利益。一方面,要规范企业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信息的完整性、透明性、真实性、公开性;同时还要完善信息披露准则和会计准则体系,加大对财务会计信息违规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另外一方面,企业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员工代表们相互运作,形成相互监督的机制,比如通过立法的形式增加中小股东的知情权、投票权等;提高独立董事或非独立董事的比例,可以增加中小股东们或企业员工担任;发挥监事会真正的监督权力和监督作用,为中小股东们或员工们的利益考虑。

三、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目标

(一)企业经营的利润最大化 西方经济学家们认为,有理性的企业都是为了追求自身利润的最大化。一个企业获得利润越多,所持有的财富就越多,越能实现企业的价值目标。从财务管理的角度上看,企业所获得利润是企业的销售收入与企业支出成本之间的差额,是按照配比原则进行核算的,也就是说企业在经营活动过程中,投入与产出的比较结果。从资产负债的等式中可看出,资产等于负债加上股东权益,股东权益是由股本、资本公积金、留存收益(盈余公积金+未分配利润)构成的。股本可以理解为企业投资所花费的成本,一般是不会变的;资本公积金也不是来自企业当期的生产经营业绩所致的;只有通过留存收益的增加,才能体现企业报酬的增加,即利润最大化的实现,也可以是净利润与股利分配之差额。

在我国企业经营过程中,还是以利润最大化成为一个企业的追求目标,但是在企业的长期经营过程中,利润最大化渐渐暴露了许多的问题。一是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并没有考虑到投入成本与利润之间的关系,比如,甲、乙两个企业同时投资一个项目,获利都是500万元,但乙企业的成本低于甲企业;如果从单纯的利润来看,并没有反映这样指标,可能是甲企业的财务工作人员的财务分析、评价等做得不够完善,还有欠缺。二是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对同一业务的往来,会计的处理方法的灵活性不够,并不能真实反映利润成果的会计计量。三是企业追求利润的同时,仅考虑了当前的利润最大化,并没有考虑到企业的长远发展,也就是说没有考虑到利润的时间价值,即货币所表现的时间价值,通常企业财务管理活动决策具有短期化的倾向。例如,企业为了追求当前的利润最大化,可能会放弃对产品的科技研发的投入,人才培训等,显然这是对企业未来发展不利的。四是,利润最大化是反映某一时期的盈利水平,并不能反映企业未来的盈利能力,尤其是在企业财富和股东权益上表现得更为突出。因此,在现代企业的财务管理活动目标中,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仅仅是企业的一个目标,更重要的是企业股东财富最大化为主的财务管理活动的目标。

(二)企业股东财富的最大化 2013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法马提出资本有效市场假设理论,他认为根据企业过去的财务信息和现在的财务信息基础上,将市场效率分为强有效市场、半强半弱有效市场、弱有效市场。在强有效市场里,股票债券能全面反映企业的价值,此时,股东财富最大化的目标可用股票等金融资产来衡量,因为现代企业中股东的财富是由股票的价格和股票的数量来反映的。假定股票的持有量是一定的,那么股票的价格越高,股东的财富就会越大,换一句话说,就是股票的价格最大化。尽管这存在一些争论,但是随着市场逐渐的趋于成熟和监管机制的完善,市场将会越来越有效率,股东财富的核算趋于合理化。

企业股东们所追求的自身财富最大化,这就要求获得更多的净现金,是由企业的股票价格所反映的,因为股票价格一方面取决于现金的流向时间和风险;另一方面是企业未来财富发展的经营能力所致。第一,股东财富的最大化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利润最大化的短期行为,它考虑了现金未来的流量。第二,它反映了资本与收益之间的关系。第三,它考虑了资金未来的时间价值和风险因素,这些都是优于利润最大化的特点。

由前文的委托理论分析,股东作为企业的投资者向企业投入资金、实物、技术、人力等资产,通过企业的高层管理者来经营企业,所获得收益按股东份额的比例分配给股东们。企业的管理者在经营企业时,所面对的投融资决策以及股利政策都要受到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诸如企业的资产与收益、经营能力等,最终影响企业的现金流量,以及股票的价格。所以,股票的价格将会通过股利政策和投融资的决策反映出来。企业的财务工作人员在保持股东财富的最大化,要综合考虑分析各种不确定的因素,为企业未来发展提供财务信息支持。

理财托管篇12

摘 要:本文构建了我国信托业开展财富管理业务的具体模式,同时引入了“波士顿矩阵”,以便信托公司找到自身业务的独特优势来开展业务,并可以通过寻求第三方合作以弥补自身业务不足.

关键词 :信托;财富管理;波士顿矩阵

中图分类号:F832.4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260X(2015)02-0124-03

从国外发达国家信托业财富管理业务的发展来看,我国信托业的财富管理业务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首先,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金融体制和物权法的日趋完善,目前中国信托业开展财富管理业务已经具备了两个前提条件:一是财产所有人对财产的保值、增值需求强烈;二是社会财富分散所有且财富积累度较高.其次,在财产传承和转移中信托自身所具备的隔离保护功能将得以充分发挥.再次,综合金融和混业趋势的显现为信托在金融体系中的发展带来了功能上的延伸.由此可见,以上因素将会引致信托财富管理业务的自然增长.

1 信托财富管理模式图的构造

本文所述的信托业“财富管理业务模式”是指:信托业通过高端定位客户群,为高端客户提供专业而丰富的信托服务,以达到为客户财富保值、增值的目的.在具体的操作模式中,信托公司不但要结合自身的优势及战略定位,开发具有公司品牌特色的信托产品,还要配合其他类型的信托产品形成丰富、多元的产品池.如下图所示:

由上图可以看出,信托公司实施“财富管理业务模式”,通过多元化的信托金融产品组合及全面的财富管理服务,完全可以培养出自己的客户群.同时,信托业有必要建立属于自己的客户数据库,从而掌握客户的财富程度、投资偏好、风险偏好等信息,针对这些信息对客户进行分类及深入分析,有针对性的为客户提供信托产品,从而提高命中率.当信托业的高端客户群与多元化的信托产品组合进入了良性的循环状态时,信托“财富管理业务模式”就有了坚实的基础.在信托业拥有的高端客户及储备的项目达到一定数量的前提下,信托公司就可以利用自身的优势,积极参与到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和实业领域的投资中去,从而使信托业的业务转变原有的“项目融资”型角色,彻底回归本源,即回归到“受人之托,代人理则”的财富管理职能中去,这才是信托业的真正意义所在.

2 信托财富管理模式下的业务组合

2.1 波士顿矩阵分析

从以上“财富管理业务模式”的示意图中可以看出,这种模式的支撑要素除了丰富的客户资源外,另一方面就是优质的信托项目池.在引入了“财富管理业务模式”后,信托公司首先要搞清楚自身的优势和劣势所在,开展哪类业务是自身擅长的,开展哪类业务是竞争力相对薄弱的,擅长的业务该如何发展,不擅长的业务是寻求与第三方金融机构合作还是适当放弃,对此,本文通过引入波士顿矩阵来帮助信托公司分析正在开展和可能开展的业务中,哪些该优先发展,哪些是兼顾业务,哪些可以与其他机构合作,哪些业务该放弃.

根据波士顿矩阵,可以将信托公司的具体业务分为明星业务、现金牛业务、幼童业务以及瘦狗业务四种类型.如图所示:

2.1.1 明星业务

明星业务指市场发展前景好,相对市场份额的占有率高的业务,通常是由幼童业务继续投资发展起来的,可以将其视为高速成长市场中的领导者.

本文所说的“明星业务”具体到信托业务中主要指产业投资型基金,这主要是因为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目前基础产业与支柱产业相对落后,产业升级与结构高度化首先面临存量调查问题,再加之资本市场的发展距成熟尚有一段路程,这就使得我国产业投资基金不得不肩负起更大的使命.我国发展产业投资基金,其定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房地产、基础产业等;二是高新技术产业.可借鉴美国硅谷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创业投资基金模式,培育新的增长点,通过高风险实现高收益,从而促进产业升级与结构高度化;三是发育成熟的上市企业.对于难以接受高风险的投资者而言,可避开高科技投资风险,选择已经发育成熟的准上市企业进行投资,以推动企业上市来实现基金的退出和基金资产的流动.

现仅以类房地产投资基金为例,说明产业投资基金型信托业务的优势.因为根据目前我国信托业的发展情况,马上发起产业投资型基金信托还不够成熟,比如若要发展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目前除受政策限制外,现有物业规模、集约化管理水平等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建立和发展.因此,比较现实的做法是可以创新“类房地产基金设计”.如下图所示:

类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设计的核心有两点:一是投资组合理念;二是物业租赁收入理念①.投资组合理念,是指资金投资于一种或多种形式的物业,或者房地产开发与现有物业组合,或者两种以上的房地产开发的结合等形式.这种组合的目的自然是为了降低投资的风险.从发达国家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发展经验看,首选的资产应该是具有稳定租金收入来源的商业物业和写字楼等.物业租赁收入理念,主要指以物业租赁收入作为信托收益的主要来源.美国上市的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75%的收入来源于房地产类资产,主要以获得租金、增值为来源,而不仅仅是靠买卖房产获利.

因此,虽然我国目前发展产业投资基金还不十分成熟,但可以通过设计可行的类投资基金信托来引入产业投资基金理念.从目前国外信托业务的发展形势看,产业投资基金信托业务在中国将具有很好的市场前景和发展空间.

2.1.2 现金牛业务

现金牛业务指未来发展前景不佳,但目前占据相对市场份额较高的业务,这类业务是信托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但需要指出的是,尽管现金牛业务在一段时期内能够确保信托公司拥有可观的收入,但随着政策和环境的不断变化,现金牛业务会逐渐沦为瘦狗业务,进而被市场淘汰.信托公司若不及时调整业务战略,就会在金融机构的激烈竞争中失去生存的空间.

具体到信托业务中,“现金牛业务”主要指目前我国信托业的房地产类信托、以煤炭为代表的能源类信托以及基础设施类信托.这些信托业务是我国信托业目前的主要收入来源,占有很大的市场份额.但同时,也应看到这些信托项目自身的缺陷,即以满足项目开发融资为需要;信托计划期限短,通常以1-2年为主,由此造成信托的收益期间短;一个信托计划对应一个单一项目,项目风险很难规避.此外,纯粹的房地产和能源类信托项目,受国家政策的影响大,这就直接影响到房地产业及能源业的利润空间,从而此类信托项目亦会受到影响,信托业就不会有持续、稳定的收入来源.因此,从长远看,信托业如不及时调整业务发展战略,这类信托“融资型”项目要逐步转为“瘦狗业务”,取而代之的是产业投资基金型信托.

2.1.3 幼童业务

幼童业务指市场发展前景好,但其相对市场份额占有率低的业务.通常是信托公司的新业务.公司应大力发展幼童业务,增加投入,积极扩大规模,以便迅速占有发展市场份额.

“幼童业务”具体到信托业务中,主要是以高端客户为核心,本着“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理念,全方位负责客户的财产管理、个人信托及遗嘱信托等业务.这项针对高端客户的信托本源业务在西方发达国家非常普遍.以美国为例,从其信托业的发展历程看,这种面向高端客户的信托本源业务是在同其他金融机构竞争中,其市场空间越来越小,为了寻求新的生存蓝海的背景下,创新出来的.我国现阶段信托业的发展面临同样的挑战.在客户资源、零售网点、投行团队等方面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均不占优势的境况下,信托业最大的优势就是凭借其可投资于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和实业市场的灵活性,提高其为高端客户服务的能力,即促使信托业走向客户专业化的发展战略.通过对客户进行细分,针对不同客户的需求,为其设计相应的产品和个性化服务,甚至可以对高净值客户提供金融以外的服务,比如烹调研修、健康咨询等,以增加客户粘稠度,最终使这些客户成为信托业的稳定资源.

虽然目前的情况是,以高端客户为服务对象的信托本源业务所占据的市场份额很小,甚至对于一些信托公司而言还尚未发展这项业务,但通过本文的分析可以看出,无论是从国外发达国家信托业务的发展历程看,还是从我国信托业务未来持续发展的角度看,其市场前景是非常可观的,所带来的收益也将是信托业持续而稳定的收入来源.因此,信托业要大力开拓这片市场和业务,以期尽快占有市场空间,最终转变成为“明星业务”,在金融机构中形成不可动摇的核心竞争力.

2.1.4 瘦狗业务

瘦狗业务指市场发展前景低,占有相对市场份额较低的业务.通常情况下,这类业务是微利甚至是亏损的.对于这类业务,信托公司应该果断舍弃,做到有的放矢.

本文所说的“瘦狗业务”主要是指信托业没有主动参与开发或进行产品设计、交易结构安排以及风险控制措施,不直接参与信托资产管理,仅将外部资产以信托合同的形式投放出去的业务,即信托业仅获有微薄回报率的业务,也可将其称之为“通道型”或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这种“通道型”信托业务的来源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信托公司与其大股东或关联公司之间的业务往来;另一种是信托公司与银行通过银信合作业务迅速扩大资产规模.由此可见,这类业务产品线单一、没有原创要素、无核心竞争力且信托报酬率低,只有“以量取胜”,才能勉强维持信托业收支平衡.显然,此类粗放型业务在信托业的未来发展道路上是很难持续的.信托业应该大胆地将该类“瘦狗业务”逐步丢弃掉.

3 产品和服务有效组合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财富管理业务最终将体现在对各类理财产品和服务的有效组合上.信托机构在整合产品池中的投资组合时,必要时还需要借助其他金融机构的力量.尽管信托业具有在资本、实业及货币市场全面投资的优势,但实际上,信托业在资本和货币市场的信托产品开发上与证券业、基金业相比还处于弱势.信托机构只有借助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私募等机构,再结合自身优势,才能在财富管理的业务上形成核心竞争力.以上与基金、证券及保险业等的合作,可以看成是信托业开拓财富管理业务上的上游合作伙伴.银行及第三方理财机构可以看做是信托业开拓财富管理业务上的下游合作伙伴.这里所指的银信合作并不是从前的以信托为平台的“通道型”业务,而是信托机构通过主动设计、管理信托产品的方式,借助银行的丰富客户资源以及广泛的销售渠道,进而实现信托财富管理收益的最大化.

注 释:

①百瑞信托博士后可研工作站.信托研究与年报分析2009;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9.245-253.

参考文献:

〔1〕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M].北京:中国信托业发展与产品创新.中国金融出版社,2007.

〔2〕赵钰.对中国居民高储蓄率的思考[J].经济论坛,2011.

〔3〕赵晔.我国财富管理发展前景及市场策略分析[J].北方经济,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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