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经营建设合集12篇

时间:2023-12-21 10:25:16

诚信经营建设

诚信经营建设篇1

本刊讯 最近,国家发展改革委在上海市召开了全国价格诚信工作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发展改革委(计委)、物价局主管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负责人、价格监督检查局(分局、所)长出席会议。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中国价格协会、中国价格协会监督检查分会、部分经营者代表及相关新闻媒体的有关同志应邀参加了会议。

与会代表们观看了上海市发展改革委《适应新形势 取得新进展 努力开创价格诚信建设新局面》和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构筑诚信新体系 诚信永驻新世界》的VCD宣传片。上海市发展改革委、江苏省、湖南省、深圳市、山东省威海市物价局、北京菜市口百货有限公司、河北医科大学、昆明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做了大会经验发言。天津市、浙江省、福建省物价局提供了书面交流材料。与会代表们还实地考察了上海市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价格诚信建设情况。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盛霖同志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李盛霖副主任总结了多年来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推进经营者价格诚信建设工作的情况和取得的经验,强调在新形势下做好经营者价格诚信建设工作,是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的治本之策,是服务于构建和谐社会大局的需要,是价格主管部门转变职能,实现“放得开、管得好”总体要求的重要实践,也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整体推进,重点突破,推动经营者价格诚信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一是通过多种途径,增强经营者价格自律意识;二是继续推进明码标价和价格收费公示制度,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三是继续开展价格诚信优秀单位创建活动,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四是建立并逐步完善经营者价格诚信信息记录公布制度,加大对不诚信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为此,李盛霖副主任提出了六点要求: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二是要提高工作水平;三是要坚持德、法并重;四是要发挥整体合力;五是要注重经验交流;六是要扩大舆论宣传。

大会组织了分组讨论,与会代表一致反映,通过这次会议,提高了认识,明确了方向,坚定了信心。这次会议概括来讲有“五好”特点:一是筹备好。会议作了精心而全面的准备,不管是文件材料,还是组织形式,都准备得非常充分。会议的规格高、形式灵活、采取了现代化手段等,堪称国际会议的水准。二是组织好。会议组织有序,服务到位,进展顺利。三是报告好。李盛霖副主任的工作报告总结成绩务实、概括问题到位、部署工作明确,既从理论上阐述了推进经营者价格诚信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也从实践上指明了价格诚信建设的方向,极大地增强了各地开展经营者价格诚信工作的信心。李盛霖副主任的报告既有高度,又有深度;既有理论性,也有操作性。与会代表纷纷表示,要坚决贯彻落实好李盛霖副主任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价格诚信建设。四是典型好。会议选择的经验交流材料既有价格主管部门推进价格诚信建设的经验,又有经营者践行价格诚信的做法;既有正面典型,又有反面典型整改后变成先进的生动事例,示范作用好,可借鉴性强。五是会风好。李盛霖副主任亲自参加会议,与会议代表共同观看了VCD观摩宣传片,听取大会经验发言,详细审阅了大会文件和材料,亲切慰问参会的经营者代表,并作重要报告;与会代表认真听取、详细记录、细致观摩、积极讨论,形成了良好的会议氛围。

讨论中,与会代表们认为,会议既是对多年来价格诚信建设工作的肯定,又充分地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代表们就如何进一步推动价格诚信工作提出了很多好的建议。一是要加强宣传,形成全社会价格诚信氛围。要大张旗鼓地宣传价格主管部门推进经营者价格诚信建设工作的情况,大力宣传价格诚信先进单位,曝光不诚信单位。二是要深入研究,提供保障。要深入研究价格诚信的概念、内涵和理论,研究实现价格诚信的载体,研究不同条件下开展价格诚信建设工作的不同实现途径,研究现行法律规范,完善薄弱环节,为推进价格诚信建设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据。三是要加强指导,交流经验。四是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查处不正当价格行为,一手抓树立正面典型;一手抓法制规范,一手抓道德约束。通过长期不懈的努力,使市场价格秩序得到根本好转,价格诚信建设上新台阶。

诚信经营建设篇2

××的药品零售企业由建局时仅13家的星星之火,现已发展到152家,燎原于全县各个镇村,由于药品是关系到人民身心健康的特殊商品,所以也就成为人们关心的焦点和热点问题。群众所关心的三个方面:一是药品质量,二是药品价格,三是服务质量,这三个方面归结起来,就是两个字“信用”,而信用的主观手段是诚信。下面,我就为什么开展药品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药品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

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是:存在决定意识,意识反作用于存在。如果认识不到位,行动就不会自觉。所以要开展好药品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这项工作,认识应该是第一位,我想就以下四个方面和大家谈谈认识问题。

1、开展药品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和经济发展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这是不容置疑的,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推进,近年来,在一些地方、一些单位,出现了比较严重的诚信缺失现象,导致了不良后果。作为事关百姓生命安全的药品行业,“不良行为”也不时被查获和曝光。主要表现在制售假劣、价格欺诈、广告浮夸等行为成为药业失信的典型症状,社会对药业的信任危机凸现。2002年,广州市统计局万户居民网上社会诚信状况调查显示,有51%的受访者认为药品行业目前急需加强诚信建设,被列为医疗行业之后,居第二位;2003年,中国社会调查所进行的全国部分城市消费者调查结果显示,有70.2%的消费者关心药品领域,被列为商品房(86.2%)、医疗事故(73.5%)之后,居第三。大量事实说明,药品领域的诚信缺失已经成为市场经济建设中需要努力解决的重大问题。因此我们药监部门作为国家行政执法机关,开展药品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就是切实履行好“依法治药为人民,优质服务创一流”的神圣职责,扎扎实实落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各项工作的一个重要体现。

2、开展药品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是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需要。

从道德论的角度,诚信就是明是非,辨善恶。中国古代的道德学说主要讲仁、义、礼、智、信。其中诚信是一项重要内容,因而形成了中国古代的诚信观。春秋时期思想家、教育家孔子(今年是孔子诞辰二千五百五十六周年,9月28日全球首次联合祭祀,中国官方上午在孔子故里曲阜孔庙举行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规模最大的公祭孔子大典仪式,同文同源的台湾也在此日举行了重大的纪念活动。来自全球24个国家和地区的2556名儒家文化推崇者、两千五百五十六名中国官方代表、各界人士代表、孔子、孟子、颜子、曾子后裔代表到曲阜孔庙隆重祭祀至圣先师孔子)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是说人没有信用,不知道如何是好。随着时代的进步、观念的更新,促使人们对诚信的理解从伦理道德的范畴提升到制度建设的层面。诚信不仅是一种品行,更是一种责任;不仅是一种道义,更是一种准则;不仅是一种声誉,更是一种资源。就个人而言,诚信是高尚的人格力量;就企业而言,诚信是宝贵的无形资产;就社会而言,诚信是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就国家而言,诚信是良好的国际形象。所以说制售假劣等失信恶行不仅影响国家经济发展,损害对外形象,也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构成威胁,更深层次上,毒化人们的灵魂,异化道德理念,将有可能动摇国家政治安全和文化安全所依赖的信念基础。

3、开展药品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是建设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

信用是现代市场经济的生命,据国家有关权威部门统计,我国每年因信用问题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高达5855亿元,相当于国家财政收入的37%,国家减少税收300多亿元,严重损害了中国企业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的形象,影响了引资和中国企业走出去的进程。

对我局来说,全县现有被监管单位909家,其中药品经营企业152家,药品使用单位782家,生产企业5家,年用药量9千万元,人均90元。长期以来由于我县特殊的地域条件及经济条件,导致农村药品市场问题较多。经过调研发现:一是由于我县地处苏鲁交界,跨地区违法经营药品活动时有发生,同时由于合法的药品供应渠道不畅,导致农村医疗机构进货渠道混乱,群众购药不方便,用药质量得不到保障,据当时抽检发现假劣药品多达30%左右;二是管理措施匮乏,各项规章制度不健全;三是人员专业素质偏低,药学技术人员过少;四是监管对象点多面广,药监机构人员偏少,药品市场得不到有效监管。归结起来也就是市场缺少“诚信”,在找出农村药品市场混乱的“根源”后,我们狠抓规范建设,建立健全信用监督体系。一是实现电子档案管理,对监管相对人建立电子图片档案,实行电脑管理。二是实行不良行为记录制。三是建立信用激励惩戒机制,对不良行为较多企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并加大监管力度及频率,实行重点监管,加大不守信企业违规失信成本,对诚实守信企业采取减少检查频率方式给予鼓励。同时健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加强药品从业人员培训,加快gmp、gsp认证步伐。经过努力,全县医药市场秩序明显好转,药品质量针对性抽检不合格率由2002年29.8%降到2004年5.5%,2005年上半年又降到3.25%,群众用药质量有了明显好转。

4、开展药品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是药品经营企业发展壮大的需要。

对企业来说,诚信是重要的无形资产,是企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中国古代的安徽商人,以“忠诚立质”,以“信义服人”,在明清时代,称雄商贾,财富日增,事业日隆,家业日兴,传为佳话。他们事业的成功,靠的就是诚信。现实中,有的药店总是千方百计地从非法渠道购进低价药品和医疗器械,以次充好,以假当真,不择手段,非法获利来寻找利润,这种行为可能在一时一事上得到点好处,但从长远发展来看你终究是要吃大亏的。企业要想长远发展下去,要做大做强,就必须建立以诚信为本的企业文化,树立诚信品牌,以质量和信誉取胜,提升自身的市场竞争力。

可喜的是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企业认识到诚信对自身发展的重要性。自今年1月12日我省48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向全省同行发出“从我做起,共铸诚信,造福人民——全力打造江苏医疗器械行业诚信体系”的倡议以来,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反响,更在省内同行中引起了强烈反应,江苏药监杂志最近向全省公布了首批积极响应诚信倡议的844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名单,占江苏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总数的60%以上,“重质量、守法规、讲诚信”的氛围已经初步形成。我们在这次会议上也将有10家药品经营企业联合向全县同行发出“诚实守信,从我做起”的倡议,希望能够“一石激起千层浪”,得到全县药品经营企业的积极响应,参与到创建诚信行列中来,为共同打造××药品经营行业诚信体系,共同营造和谐、健康、协调发展的社会环境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对开展药品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几点意见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诚信建设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尤为突出,这就决定了我们开展药品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长期、渐进的工程。所以需要药监部门和企业协同配合,共同推进开展这一工作。

(一)从我们药监部门来看,首先要做到诚信

一要强化自身诚信意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要企业讲诚信,首先我们行政管理、执法部门要增强公信力。我们要牢固树立诚信是立业之本的观念,不断增强为企业、社会作表率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有效地激发全体同志积极投入诚信建设的热情。我们要继续组织业务人员深入学习药品监管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规范执法行为,坚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在这次药品经营企业“诚信等级管理”活动中,我局首先健全组织机构,加强工作领导,由我局和县药品管理协会有关人员组成诚信等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评选活动,实现集体讨论决定制。其次考评工作将实行公示制,全程接受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将通过相关媒体公示本次活动的标准和要求,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二要全面推行诚信服务,主动帮扶引导企业。“执政为民”对我们药监部门而言,就是要充分体现管理相对人的主体地位,在监管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规范管理,着力创建服务型机关。我们将大力推行微笑服务、一站式服务、个性化服务,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提升药监服务水平。着力培养“诚信守法,讲求信用、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在政策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为行政相对人提供最优质的服务。我们要把诚信等级评定工作与gsp认证后跟踪检查等日常监管工作结合起来,提高企业的药品经营行为、药品质量管理水平。还要积极主动拓宽服务领域和服务方式,开展对药品从业人员药品经营质量规范等知识的培训教育工作。通过检查药品经营企业药学技术人员有没有通过资格认定,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是不是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具不具备,保证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健不健全,帮助药品经营企业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协助企业迎接相关考核,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提高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品经营管理水平。

(二)从药品经营企业来看,也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诚信经营建设篇3

为了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各级政府关于加强诚信建设的有关精神,树立××药品经营企业诚实守信、公平交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良好形象,保证全县人民用上安全、放心的药品,创建良好的药品经营秩序,打造和谐××,在市县领导的大力支持下,今天,我们在此召开全县药品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县委宣传部的×××部长、县行政效能监察中心的×××主任、县工商局的×××局长、县物价局的×××局长以及全县药品经营企业的负责人。这次会议得到了市局、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深切关注,市局市场处××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光临了此次会议,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地欢迎,对各位领导对药品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关怀和关心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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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宣布××县药品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大会正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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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进行会议第一项议程,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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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进行会议第二项议程,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宣读《关于开展××县药品经营企业诚信等级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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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进行会议第三项议程,由药品经营企业代表——××镇民生药店经理×××同志宣读《××县药品经营企业诚信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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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进行会议第四项议程,请各位领导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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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有请县委宣传部的×××部长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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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下面有请县行政效能监察中心的×××主任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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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下面有请县工商局的×××局长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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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下面有请县物价局的×××局长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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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下面有请市局市场处×××处长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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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最后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有请县政府办公室×××主任作重要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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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经营建设篇4

一.我国当前企业“诚信”经营的现状和问题

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和完善方面所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也应该看到,在一些领域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诚信缺失就是其中重要的一项。据统计,我国每年企业间签订的4O多亿份同约中,履约率仅有50% ,在当今的经济交往中,许多企业被迫放弃现代信用,重新选择了如以货易货、现金交易等原始交易方式,企业交易中现汇支付高达80%。经调查近有40%的企业经营者对违背诚信经营的行为采取了高度容忍的态度。另外国家审计局曾对1290家国家控股企业的资产损益表进行分析,发现68%的企业财务报表存在严重不实,违纪金额超过1000亿元。诸如此类情况还有很多,这些不规范的市场行为影响着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

二.“诚信”包含的内容分析

西方学者创建了大量衡量企业诚信的学说,这些学说针对不同角度而各有侧重,但一般采用英文单词的第一个字母概括企业诚信要素的特质,从中反映了企业诚信系统中的关键要素。

2.1“C”要素学说

1.三“C”学说。三“C”的表述方法来源于最初代表企业诚信的三个基本要素的英文单词的第一个字母:Character(品格)、Capacity(能力)和Capital(资本)。

2.四“C”学说。1910年,美国费城中央国民银行(The Central National Bank of Philadelphia)的银行家维席波士特将三“C”学说加以改进,又增加了一个“C”——Collateral(担保品)。波士特认为,除了三“C”外,担保品的重要性也不容忽视。

3.五“C”学说。1943年,美国弗吉尼亚州开拓移民商业银行(State plauter Bank Of Com.merce&Trusts)的银行家爱德华又在四“C”的理论上再加上了Condition(又称Circumstance环境因素)这一个“C”。爱德华所指的环境状况,包含内容广阔。即影响企业经营活动的相关因素,包括政治、经济、社会、技术等宏观因素,也包含行业发展趋势、竞争状况等因素。

4.六“C”学说。六“C”学说又是在原来的五“C”基础上增加了Coverage insurance(保险)发展而来。同“担保品”性质一样,保险也是通过减少契约签订者的潜在风险,达到企业与银行之间信贷契约形成的目的。

2.2三“F”要素学说

美国学者米尔顿德里克根据六“C”要素的不同性质,又将六“c”要素重新归纳分类。具体为:将品格、能力归纳为管理要素(Management Factor)、把资本、担保品归纳为财务要素(Finan—cialFactor)、把状况、保险归纳为经济要素(Economic Factor),即形成了三“F”学说。

2.3六“A”要素学说

美国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基于对企业诚信各方面的考虑,提出企业诚信六大要素:经济因素、技术因素、管理因素、组织因素、商业因素和财务因素。

2.4五“P”要素学说

五“P”学说是企业诚信管理中较新的一种学说,其内容主要包括:人的因素(Personal Factor)、目的因素(Purpose Factor)、还款因素(PaymentFactor)、保障因素(Protection Factor)和展望因素(Perspective Factor)o

三.将企业诚信经营提到一个新的高度 3.1 在企业文化中培养诚信意识与诚信精神

企业要想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必须提高诚信意识,破除只重经济效益而轻视信誉的思想,把诚信与发展、诚信与效益结合起来。传统的企业经营管理片面强调以市场为中心,一切围绕市场转,忽视企业社会信誉和公众形象。为了占有市场,有些企业搞广告大战,花大钱、请名人,铺天盖地搞宣传,甚至搞虚假广告,引起消费者反感,损害企业形象;有些企业搞价格大战,为了降低成本,以次充好、粗制滥造、不讲质量、误导市场,坑害消费者;还有些企业搞五花八门的促销大战,甚至搞回扣、搞提成等歪门邪道,严重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企业经营管理必须树立正确的信誉观,以社会信誉为中心,实现企业的全面长远发展和市场的可持续拓展。企业要形成一种“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文化氛围,企业讲诚信是市场竞争机制的必然,诚信可以为企业赢得更多信赖和支持,创造更多的商机和效益。守信者必将受到市场的奖赏,而失信者终究会被市场淘汰。[论 文 网 ]

3.2 加强企业领导的诚信建设

领导者是企业凝聚力的核心,其素质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企业的兴衰成败。在企业中建立一支勤政廉政的领导干部队伍是加强企业诚信管理的关键。企业少数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使得社会对企业的管理感到质疑,由此对其产品和服务产生不信任感。因此,我们要加强企业领导的诚信建设,使企业领导人把诚信看作是应尽的义务,自觉地遵纪守法,努力使自己成为塑造企业诚信形象的典范。

3.3 加强企业员工诚信道德教育

一方面,员工是企业形象的代言人,他们站在市场的最前沿,在某种程度上说,员工的形象就代表着企业的形象;另一方面,员工的诚信与否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济利益。如果存在员工怠工和蓄意破坏、泄密等行为,会给企业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因此要加强全体员工信誉观念、信誉意识、信誉道德的宣传教育,建立“讲诚信为荣,不讲信用可耻”的道德规范和评价准则,营造良好的企业内部诚信环境。诚信教育的内容应该结合企业的实际而设计,最好能通过案例的形式告诉员工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这样让全体员工从内心真正树立企业服务意识和市场意识,切实感受到诚信对企业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从而能自觉以诚信做人,以诚信待人,以诚信沟通客户,以诚信坚守岗位,以诚信捍卫企业。

3.4 提供高质量产品和优质的售后服务

市场竞争的现实告诉我们,企业要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并持续发展,就必须有社会所需要的高质量产品和优质的售后服务。质量是企业的生命,要塑造企业诚信形象,就要严把质量关,向市场提供“零缺陷”的产品。服务是产品质量的延伸,在市场经济社会,服务也具有商品的价值,同样质量的产品,可能因服务好而带来更多的客户、更多销售量,从而使产品“增值”,如果服务差则会使产品“减值”。 持“产品质量诚信”“服务诚信”,这样的介业将在激烈的竞争中,永远立于不败之地,成就长青基业。

参考文献

[1] 陈向军.论科技企业领导者诚信建设[J].科技与管理,2006

[2] 王大力.市场经济企业诚信现状与解决方案[J].大众科技,2006(8):164—167.

诚信经营建设篇5

1 企业的诚信缺失的主要表现

当前,我国正处于一个重要的社会转型时期,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成熟以及市场经济转轨的加快,企业的诚信规模和形式也越来越多。当企业在诚信履行遇到困难时,就容易出现企业失信行为。整个社会对信用概念的缺失导致许多现代企业管理和经营遭遇尴尬。个人对银行信用卡的恶意透支和对个人信用记录的漠不关心导致整个社会的信用透支。目前,企业失信已数见不鲜,随着失信行为的逐渐增多和失信范围的不断扩大,我国的市场经济秩序也遭到了严重的破坏。据有关调查结果显示,我国每年的合同履行率不到70%,个别地区甚至低于20%。总体来看,企业的诚信缺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1 商业信誉缺失 商业缺失主要表现在融资方面,一些企业在融资时不讲诚信,不按时还贷,企业信誉较差。由于这些企业的诚信等级较低,缺乏融资诚信度,融资风险性较大,银行出于自身经营考虑,往往不愿贷款给这些企业。目前,企业的商业往来较为频繁,企业为了节约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常采用订立合同的形式来规避商业风险,但这不仅没有起到约束企业经营管理的作用,还造成了大量违约行为的出现。例如诗婷化妆品事件。

1.2 生产和质量信誉缺失 目前,一些企业在生产经营时,为了追求经济利益,故意使用劣质原料,非法生产经营,缺乏有效的质量监管环节,造成产品质量低下,严重危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企业生产和质量信誉缺失的最明显例子是三鹿事件,以及毒大米、地沟油、苏丹红的鸭蛋等食品安全事件,都是生产者不能严格按照操作规范生产行为,为达到某种效果而恶意添加各种化学物质和添加剂,导致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受到威胁。

1.3 财务状况信誉缺失 企业财务信誉缺失是企业诚信缺失中的又一突出问题。据相关调查结果显示,约有62%的企业曾经弄虚作假,虚报财务数据,偷逃税款。有的企业甚至通过虚设分公司的形式,增开账户,以实现套利。财务信誉缺失还表现为企业有意或故意通过虚假财务信息欺骗银行或投资方,以获取资金支持,造成了资本的极大浪费。例如银广夏虚假财务报告欺骗中小股东事件,科龙事件等等。

1.4 管理者诚信缺失 随着我国中小民营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其管理者的素质也不断提升。但受其经营素质和管理水平的制约,管理者在管理时容易受到传统管理模式的影响,造成管理效率低下,同时也损害了企业的诚信形象,不利于其未来的发展。

2 加强企业诚信建设,积极实现诚信经营,树立良好企业形象

企业诚信建设是一项系统化工程,是树立良好企业形象,稳定市场秩序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提高企业综合竞争优势,推动其持续稳定发展的战略选择。而要想进一步加强企业诚信建设,实现诚信经营,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2.1 实现企业信息透明化,增加失信成本 要想保证企业交往的诚信性,就必须逐步实现企业信息透明化,确保交易双方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很多时候,造成企业失信的原因不是企业主体的失信,而是企业信息失灵,交易信息发布不及时。另外,交易双方在订立协议时,可以适当加大失信的成本,以有效杜绝失信行为的出现。

2.2 树立企业全员诚信意识 企业管理者可以通过在企业内部创造良好诚信环境的方式,加强对企业员工诚信意识的培养,帮助他们养成诚信的行为习惯。企业可以定期开展主题诚信教育培训,在企业内部树立诚信氛围,开展员工诚信管理,加强企业诚信建设,以树立良好的诚实守信的企业信誉和形象。

2.3 健全企业诚信制度,完善诚信体系 对企业而言,加强诚信制度建设,建立一套系统完善的诚信体系对于企业发展而言意义重大。因此,企业必须通过各种有效手段,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企业信用度,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做起:一是统一产品生产质量标准,积极提升产品质量;二是优化售后服务,提升服务品质;三是在产品定价环节,应该依据市场实际标准,合理定价,以提高其价格优势,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四是加强企业员工诚信教育,在企业内部逐渐形成诚信为本的风尚;五是企业应该重合同、守信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只有坚持守信原则,并长期坚持下去,才能赢得交易对方的信赖,这时,信用就会转化为信誉,为企业创品牌、创名牌打下坚实基础。

3 加强企业诚信建设,提高企业的信誉度和美誉度

3.1 百年老字号讲究诚信,换来长久稳健发展

云南白药、片仔癀、美味斋、全聚德、胡庆余堂这样的百年老店是国人的骄傲,也是外国人眼中的“中国神奇”。“老字号”企业如何做才能经久不衰、久负盛名?原因就是诚信。诚信是企业的立身之本。不光是企业,做人也是。人没有诚信,就不会有担当。企业没有诚信,就不会立业长久。信是做人的基础,更是企业经营发展的重要前提。

3.2 国际贸易坚持诚信,道路会越走越宽

目前,国际贸易中高度重视诚信交易,为了避免不诚信的交易,国际信用评级机构会对相应的国家给出信用评级,同时会对大的贸易集团给出相应的诚信报告。在国际贸易中,为了避免诚信缺失,常常用信用保险这个工具进行交易。企业要想扩大市场份额,就必须抢夺竞争对手的市场份额,同时开拓新的市场。但市场和新客户的加入意味着风险的增加。如何在市场扩张的同时很好的控制风险?出口信用保险是不二的选择。借助信保的免费资信调查业务,对销售业务开拓期客户进行首道关卡的防护,通过中信保资信调查判定是否可以与其进行业务合作。如果客户曾因信誉问题列入“黑名单”,利润如何丰厚坚决不与其发生业务,信誉评级较低的客户只能进行预付款业务。所以,企业的信用诚信评级越好,贸易就越多,同样付出的保费额度低,对方也愿意跟你做生意,利润自然积累速度快速。

3.3 政府推进企业诚信建设,势在必行

诚信经营建设篇6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企业的诚信建设为重点和突破口,组织企业积极投身到诚信建设中来,努力打造区法治诚信市场。

二、工作目标

把诚信建设落实到企业的生产、经营、治理、服务全过程,引导企业强化信用观念,诚信经营,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合格,深入开展以“生产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创建活动,切实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主要内容

(一)广泛深入开展诚信教育

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内容为标准,积极推进诚信教育,努力形成“做诚信经营者、创建诚信企业”的社会氛围,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一是在区广播、电视节目中开辟诚信“专栏”、“专题”,广泛宣传诚信建设的意义,介绍区内外企业信用建设的典型事例,引导企业提高对诚信建设认识,从而树立诚信经营意识;二是组织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依法经营是诚信建设的重要内容,以规上企业为主体,吸收其他企业参加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培训内容涵盖《合同法》、《商标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公司法》和《劳动法》等,通过竞赛活动,进一步提高我区企业的法制意识和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意识,以守法经营为核心内容,牢固奠定企业诚信经营的基础;三是组织交流、观摩活动,学习借鉴先进典型。组织规上企业代表,赴外地学习参观先进企业,汲取外地企业在诚信建设方面的经验介绍,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帮助区内企业充分感悟诚信建设在企业经营过程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升诚信意识。

(二)开展诚信实践活动

围绕创建诚信生产经营,在深入开展“重合同、守信用”、“诚信单位”等实践活动的同时,认真组织开展创建诚信生产企业、诚信中小企业、质量诚信企业等活动,引导企业以德生产经营、诚信立业。

(三)建立行业自律诚信体系

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完善行业规范,强化行业自律,同时组织企业结合行业和企业自身的实际,制定诚信经营守则,公开社会承诺,自觉规范企业和员工的行为。

(四)建立健全信用分类监督体系,

根据《经济户口管理办法》,我局建立企业及生产经营者的基本信息、诚信经营和从业信息、投诉信息、处罚信息等诚信经营数据库和诚信经营档案。

(五)评选诚信企业

在扎实开展创建工作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标准评选出“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诚信单位”,并在区媒体上对评选出的企业的诚信建设成效进行深入宣传。

四、工作步骤

1、预备阶段(2014年3月)

制定《“做诚信经营者、创建诚信企业”活动实施意见》,召开做“诚信经营者、创建诚信企业”活动动员会议。并充分利用广播、电子屏幕、标语、横幅和发放倡议书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大造声势,营造一个浓厚的“争创”宣传教育氛围。

2、实施阶段(4月—10月)

局办公室制定具体活动计划,拿出具体活动办法,并到各相关企业贯彻落实。

3、评选表彰阶段(11月—12月)

按照规定的评选内容,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评选出名单,组织实地检查验收,召开由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区工商局主要领导、本局主管领导组成的评审会,确定名单。并在区新闻媒体上对每个入选企业等经营者进行宣传报道。

五、保障措施

诚信经营建设篇7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依托市场主体,推进“旅游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大力弘扬旅游行业诚信道德,建立健全行业诚信体系和机制,优化旅游行业经营和服务环境,规范行业管理和旅游市场秩序,树立良好的张北旅游形象,形成旅游经营者依法经营、信守合同、公平竞争、优质服务的诚信经营秩序。营造安全旅游、健康旅游、文明旅游、依法维权的消费环境,促进张北县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建设目标:建立“旅游诚信单位”评定机制;逐步在全县旅游行业内构建起旅游诚信评定、监管、激励、惩罚、推广的诚信建设体系;树立旅游诚信品牌。

建设任务:推动全县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诚信守法经营,引导游客理性消费,促进全县建立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建设包括旅行社、旅游景区(点)、旅游饭店、旅游车船、跑马场、游乐场等行业经营者的诚信经营服务体系。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旅游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的顺利开展,特成立张北县旅游诚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对建设工作进行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组长: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旅游局局长

县食安办主任

成员县食药监局局长

县安监局局长

县物价局局长

县国税局局长

县地税局局长

县工商局局长

县广播电视台台长

张北报社社长

县卫生局副局长

县市容市貌管理局局长

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单晶河乡武装部部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旅游局,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办公室全面负责旅游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方法步骤

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共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15日-6月20日)。在全县旅游行业内进行宣传发动。召开会议,下发《张北县旅游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电视台、报社等媒体负责向全县旅游行业经营单位和个人“致旅游行业经营者的一封信”,并进行专题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旅游企业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到旅游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当中。

(二)治理整顿阶段(6月20日-6月30日)。工商、税务、物价、食药监、卫生、安监、消防等部门根据自身职责对旅游企业、农家院进行集中治理。对经营手续不全的、经营行为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旅游企业和农家院进行整改,及时补办各项手续,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三)申报核查阶段(7月1日-7月15日)。各旅游企业对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的“证件齐全、店面合规、设施安全、优质服务、明码标价、制度健全、培训上岗、着装统一、文明宣传、获得荣誉”的标准要求进行自查自改,符合要求的直接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申报资料。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企业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和实地核查。与核查属实的企业签订诚信承诺书,建立诚信档案。

(四)评定挂牌阶段(7月16日-7月20日)。按照申报要求,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旅游企业申报档案对其进行评定,合格的颁发“诚信旅行社”、“诚信饭店”、“诚信农家院”、“诚信跑马场”等牌照。对申报资料不全、核查不符的申报对象,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再次申报。对同时经营多种行业的旅游企业,建立责任连带机制,只要有一项经营行为不诚实守信,其他经营项目也不得申报诚信单位。

(五)监管推广工作(7月21日-11月10日)。建立和完善旅游诚信经营的长效监管机制,表彰诚信、惩戒失信。被评为旅游诚信的单位要定期上报单位服务质量、价格水平、卫生安全等方面的信息。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不定期地对全县各类旅游行业进行明察暗访。张北草原旅游网站、旅游一图通、旅游宣传册、游客咨询服务中心等媒介和机构要进行全面的宣传推介;对违法失信单位及个人,旅游局要根据失信程度进行失信通报、警告、限期整改、罚款、摘牌等处罚,同时记入诚信档案,并在张北电视台、张北报、张北草原旅游网站等媒体曝光。

五、具体要求

诚信经营建设篇8

2建筑业诚信体系建设需建立统一诚信评价标准

建筑业诚信体系建设的过程中要建立统一的诚信评价标准,为诚信统一衡量创造良好的条件,建筑业诚信体系建设与诚信管理是紧密结合的,必须要从信用等级评定等模式出发,建立统一的信用管理标准,为建筑市场的稳定性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建筑业信用等级评价的过程中要进行标准化分析,具体要按照信用信息的管理要求,提高建筑业的综合管理水平,为建筑业的优化管理创造良好的条件。建筑业信用体系建设与标准化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具体实施的过程中要按照各项标准体系的要求,提高建筑业的信用管理水平,为建筑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建筑业实施的过程中要建立工程业绩制度,通过优化建筑业的发展模式,提高建筑业的综合发展水平,为建筑业信用标准管理创造良好的条件。建筑业诚信经营体系建设的过程中要进行资质动态管理,按照建筑企业诚信评价的要求,提高建筑业的诚信评价水平,为建筑业的优化发展营造良好的条件[3]。建筑业诚信经营管理的过程中需要把各种诚信信息按照标准化要求记入信用档案,确保信用文件能够面向社会公布,提高建筑业的诚信管理水平。建筑业诚信经营体系建设的过程中要当地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建筑业诚信新机制,具体实施的过程中要从诚信质量管理制度建设出发,保证建筑业诚信质量责任体系建设,把责任体系与质量体系紧密结合在一起,全面提高建筑业的综合发展水平,为建筑业的综合管理创造良好的条件。建筑业诚信经营管理的过程中需要建立完善的建筑监理机制,通过对各种竣工信息管理,实现对建筑业经营的全过程管理,为建筑业的综合性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建筑业诚信管理与差异化处理的过程中需要完善各种机制,提高建筑业的综合性发展水平。

3建筑业诚信经营管理体系要构建统一的诚信奖惩机制

建筑业诚信经营管理体系建设与完善的诚信奖惩机制是紧密联系的,具体实施的过程中要对守信者进行保护,对失信者进行惩罚。通过监督和约束机制建设提高建筑业直觉履行诚信经营的意识,为建筑业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诚信经营环境。建筑业诚信经营的过程中要实现知法、懂法和守法,确保诚信经营的行为在实际的工作中得到全面的落实。建筑企业在经营管理的过程中要有法律责任意识,按照诚信体系建设的要求完成各项建筑任务,为建筑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全面实现营造良好的条件。建筑业诚信经营管理与诚信经营模式要紧密结合在一起,在严格的奖惩管理制度约束下实现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通过建筑业的奖惩诚信体系建设可以让建筑企业主动参与市场竞争[4]。通过建筑业的市场经营管理可以优化市场管理路径,实现建筑业的综合性管理,为建筑业的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诚信奖惩环境。建筑业诚信经营管理与奖惩制度要紧密结合在一起,通过对各种市场监管机制的管理,提高建筑业的综合发展水平,为建筑业的全面优化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初步建立工程建设质量信用体系,把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业绩状况与市场准入、资质升降、招标投标、企业评优评先、奖惩等相结合,形成了“市场”和“现场”联动的工作机制,体现激励与处罚,服务与管理并重原则,充分调动企业争先创优的积极性,有效地约束和规范企业及个人行为。建立奖惩机制,一要完善行政性惩戒机制。尽快实现各地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的联网,信息资源能够通过网络异地互查,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资质管理、项目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执法检查等方面依法监督提供服务,对失信者惩戒,切实扭转失信违规成本小的状况[5]。二要逐步形成社会性惩戒机制。通过信用信息的广泛使用,把失信者对某一方的失信转化为对全社会的失信,使其一处失信用,处处受制约。三要切实形成诚信激励机制。在创先评优、资质升级等方面给予守信单位以优先考虑,甚至在招投标竞争中给予加分。通过有效的建筑业奖惩管理制度,提高建筑业诚信管理水平。

诚信经营建设篇9

一是《保险法》强调了诚实信用原则在保险业发展中的突出地位。修改后的《保险法》着重突出了对诚信原则的保护和运用。在总则中增加了一条“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作为第5条;在分则中也对保险市场的各行为主体围绕诚信原则进行了规范。二是相关法规充分体现了诚信原则。如《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不得对客户进行欺骗、误导和故意隐瞒”;《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中规定,高管人员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投保人、被保险人、损害被保险人利益”等等。保险信用法制建设的加强为我国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保险诚信体系建设初步展开

作为保险业发展的基石,诚信日益受到保险业内的重视,诚信体系建设也已初步展开。2003年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强调,“越是加快发展,越要注重诚信,搞好服务,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全国各地保监办、保险行业协会围绕保险诚信体系建设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三)保险诚信经营理念得到认同

各保险公司在经营理念中,均能突出强调诚信。如中国人保几十年来秉承“稳健经营,笃守信誉”的经营思想指导业务发展;中国人寿以“诚信负责,稳健发展”为企业宗旨;泰康人寿认为“诚信在保险行业至高无上”;新华人寿在各分公司、中心支公司建立“信用体系建设实施小组”,领导公司的信用体系建设;平安保险公司经国际权威机构认证,获得了AAA级信用等级证书。由此可见,诚信在保险业发展中具有核心地位的理念已为保险业界广泛认同,这为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奠定了基础。

(四)营销员的诚信状况有所改善

保险营销员曾一度以总体素质较低,诚信水平不高,社会形象较差出现在社会公众面前。经过近年来的治理,营销员的诚信水平有所提高,诚信状况有所改善,误导、欺瞒现象明显减少,失信行为初步得到控制。营销员队伍数量庞大,且直接面对公众,因而可以说他们的诚信状况从某种意义上代表保险行业的整体诚信水平。营销员的诚信状况好转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我国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已初见成效。

二、目前我国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分析

(一)存在问题

1.造假问题屡禁不止。假数据、假账本、假报表、假保单、假收据现象在保险经营过程中屡见不鲜。保监会自成立以来,始终将打假作为一项重要工作,2002年甚至开展专项“打假”活动。尽管如此,造假问题并未得到根本性解决。

2.惜赔现象时有发生。一些保险公司理赔手续繁琐,服务不到位,个别案件拒赔不合理,客观上表现出惜赔现象,在客户中造成不良影响,在社会中形成“投保易、索赔难”、“收款快、赔款慢”的恶劣印象。

3.误导问题并未根治。由于营销机制的不完善,营销员误导问题只能在某种程度上有所减轻,实质上并未得到解决。尤其在一些中小城市,在一些风险意识、保险意识、投资意识较差的客户中,误导、欺瞒现象并不罕见。

4.道德风险防范困难。近年来,我国保险知识普及程度有所提高,但有的人在了解保险后,竟打起了骗保骗赔的主意。投保时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现象屡见不鲜,骗赔手段更是五花八门。2002年以来,发生在全国各地的“车贷险”骗赔案使财产险公司蒙受了巨大损失;而在寿险方面,一些边远地区的保险公司被迫停办医疗险正是因为无力解决投保人无病却常年称病住院问题。

(二)原因分析

1.社会信用基础薄弱影响了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处在刚刚起步阶段,征信数据采集困难,数据开放没有明确规定,信用资料数据库建立滞后,信用法规缺乏,失信行为得不到有效惩治。薄弱的社会信用基础势必影响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

2.保险信用法规建设滞后阻碍了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尽管我国保险信用法制建设有所进展,但与现实的保险经营活动相比仍显滞后及不完善。高速发展的保险业带来许许多多新现象、新问题,有些问题是直指诚信的,比如“回佣”。一方不“回佣”,而另一方“回佣”,客户就会被夺走,从而造成遵纪守法却遭受了损失,违规失信却增加了收益的局面。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势必助长失信毁约的歪风蔓延。

3.保险诚信管理制度缺失制约了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制度缺失一方面表现为刚性管理制度缺失;另一方面则表现为必要信息采集制度缺失。刚性管理制度缺失削弱了诚信的制约机制。人性弱点是天然存在的,商务领域仅仅靠道德良心是不够的。如果没有刚性的信用管理机制,管理者就不得不为人的素质及品质伤脑筋。如营销员挪用保费问题,如果没有制度能保证营销员不接触现金,那么这个问题将永远存在。信息不对称则客观上为失信行为提供了条件。对于保险人来说,投保人的每次投保资料都是新的,其真实准确与否无从评估。在广州的“车贷险”骗赔案中,曾经发现一家保险公司的6个支公司同时为一部车办理了保证保险。广州保监办在一份调研报告中指出,“车贷险”骗保之所以能够得逞,其中一项重要原因是“各保险公司尚未共享有关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的投保人及汽车经销商的信息,保险公司各自为政,给投保人骗贷或一车多贷以可乘之机”。对于投保人来说,由于信息披露不充分,投保人无法掌握保险公司的真实经营状况,无法比较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只能道听途说地片面了解保险。

4.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体制陈旧落后不利于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目前国内一些保险公司的经营思想仍停留在盲目扩大保费规模上,上级公司对下级的考核体系突出强调保费收入。完成保费收入指标(且不论这个指标是否经过科学测算,是否实事求是)不但有物质奖励,还可能加官晋爵,否则,就会遭到惩罚,甚至丢掉“乌纱帽”。同时,基层公司可支配的费用也仅仅唯系于保费收入,多收多花,少收少花,不收不花。这种政策导向驱使基层公司以保费规模最大化为首要经营目标,为达目的,在竞争中任意抬高手续费、降低费率,弱化对营销员的诚信教育等,无暇顾及公司的社会形象、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

5.保险营销机制不完善困扰着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我国保险营销员的数量占从业人员总数的80%,这支销售大军对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尤其是寿险业的发展具有推动作用。然而,现行的营销机制随着市场的扩大,其弊端也日益暴露,主要表现为缺乏对营销员的保障制度,缺乏长效激励制度,对营销员的考核以业绩为主、佣金提取不合理等等。这些问题诱发营销员产生背信弃义、误导欺瞒客户行为。

三、进一步完善我国保险业诚信体系的构想

(一)把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契机,为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奠定基础

保险业的发展离不开经济的发展,更离不开社会的进步。建设保险业诚信体系,必须结合强化社会信用意识,改善社会信用环境。目前,我国信用体系建设初步展开。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国家六部委于2003年9月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社会诚信宣传教育的工作意见》;北京、上海、深圳、福建等省市正在进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可以说,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恰逢其时。保险业应把握契机,一方面不断完善自身的诚信体系建设,一方面为全社会的信用建设做出贡献。

(二)加强保险信用法制建设,为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提供保障

要进一步完善我国保险法律法规建设,从法律高度保护诚实守信行为,严厉惩戒毁约失信行为。要在保险业内逐步形成“有信者昌,无信者痛”的氛围。保险监管部门要统筹全行业的信用法制建设,并制定具体措施促进落实。现阶段,应尽快出台《保险违规行为处罚办法》、《保险营销员管理办法》、《保险信用管理办法》等法规。

(三)建立保险诚信管理制度,为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创造条件

1.要建立刚性的诚信管理制度。对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都要考虑制约制衡机制,用制度保证诚信得以实现。在制度建立上,某寿险公司的做法值得借鉴。该公司明确规定营销员不得收取客户的现金作保费,必须由客户将保费存入银行,公司直接与银行结算。这种做法从制度上保证了收费环节的诚信行为,大大减少了营销员挪用、诈骗保费的可能性。

2.要建立信息采集及披露制度。对投保人信息的采集及披露,可以参照英国做法,由行业协会进行。在投保人投保时,保险公司有权通过行业协会获得该投保人的资信状况、履约守诺及遵纪守法情况。由于目前我国尚未建立个人征信数据的管理制度,现阶段可由行业协会采集投保人的投保及理赔记录。对保险人的信息披露,除在指定刊物上定期详细如实公开其经营管理状况外,各保险公司还应建立与社会公众沟通的平台,如专线服务电话、专业网站等,对投保人提出的有关公司的任何问题,只要不涉及商业秘密,均应如实全面解答。

(四)改革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体制,为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注入动力

诚信经营建设篇10

1、诚实信用是保险产品特征的基本要求,是保险持续、健康、快速的基本前提

2、加强诚信建设、提高企业竞争力,打造一流品牌

3、诚实信用原则是企业文化的本质

4、诚实信用是保障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权利的基本要求

5、诚实信用是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的基础

二、保险经营活动中规定诚信原则的原因

1、保险经营中信息的不对称性

2、保险合同的附合性与射幸性

三、保险经营活动中诚信的现状

1、保险企业在诚信方面存在的

2、投保人在诚信方面存在的问题

四、保险经营过程中存在诚信问题的原因剖析

1、保险企业管理体制、营销体制不完善,经营理念、诚信建设不健全

2、行业诚信建设意识不够,行业协会作用发挥不充分

3、诚信信息披露不充分,评估系统建设滞后,信息不对称问题突出

五、强化诚实信用,推进保险业健康、持续发展的思路与举措

1、政府推动、健全社会诚信体制建设

2、加强诚信监督,促进行业自律

3、保险企业应规范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控

4、强化社会监督职能,促进保险企业诚信经营

论文摘要

诚实信用是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交往的基本原则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条规定“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在保险经营活动中对当事人诚实信用的要求比一般民事活动要严格,要求当事人具有“最大诚信”。因此,诚实信用原则是保险中的最大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对保险企业是企业之基。保险市场不规范的恶性竞争,片面追求业务规模的短期行为会损害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因此,保险业加强诚信建设不仅是规范保险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更是提高企业竞争力、打造一流品牌、建立优秀企业文化的需要。

保险经营中信息的不对称性和保险合同的特殊性是保险经营活动中规定诚信原则的原因。另外,保险合同的附合性和射幸性要求保险人应履行告知与说明义务,投保人应基于诚实信用原则真诚履行其如实告知义务。,有的保险企业经营理念相对滞后,有“重发展、轻管理”的倾向,发展、管理两张皮。我国信用体系建设还不健全,产生诚信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①保险企业管理体制、经营理念、诚信建设不健全;②行业诚信建设意识不够,行业协会作用发挥不充分;③诚信信息披露不充分,评估系统建设滞后,信息不对称问题突出。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应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诚实信用原则是保险经营中各方当事人应当遵循的最基本原则。保险诚信体系建设和完善需要“政府推动、行业自律、企业内控、社会监督”多方的合力去实现保险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关键词

保险 诚实信用 原则 重要意义 基础 经营活动 原现状 剖析 存在问题 强化  持续发展 健康  思路 举措

诚实信用是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交往的基本原则之一。任何一项民事活动各方当事人都应该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世界各国立法对民事、商事活动的基本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条规定:“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但是,在保险经营活动中对当事人诚实信用的要求比一般民事活动要严格,要求当事人具有“最大诚信”。因此,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诚实信用原则是保险合同订立及在合同有效期内,应依法向对方提供足以对方作出订约与履约决定的全部实质性重要事实,同时绝对信守合同订立的约定与承诺。否则,受到损害的一方,按民事立法规定可以此为由宣布无效或解除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责任,甚至对因此而受到的损害还可以要求对方予以赔偿。诚实信用原则是保险中的最大原则,是保险企业的生命线,也是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得到充分保险保障的基础。下面就保险中的诚实信用原则作以下论述。

一、诚实信用原则对保险当事人的重要意义

诚实信用原则在保险经营活动中是最大诚信原则。对保险企业是企业之基,加强诚信建设是保险业发展的基本要求,是保险企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保证。对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来讲,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是保险保障得到充分、有效保障的重要保证。诚实信用原则对保险当事人的重要意义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诚实信用是保险产品特征的基本要求,是保险企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基本前提。

保险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其载体仅是一纸合同。相对于一般商品而言,具有无形性、复杂性和内在价值透明度低等特点。保险实质上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以为保障的承诺。交易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决定了保险业比一般企业对诚信的要求更高,良好的信用是保险企业的生命线。保险业作为一个高风险的行业,企业自身经营中面临很多不确定性,加强诚信建设是规范保险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诚信经营不仅可以避免保险市场的恶性竞争,遏制保险企业片面追求业务规模、盲目占领市场份额等短期行为,也有利于化解和防范经营中的逆向选择和首选风险问题,提高保险企业的经营质量和效益,保证保险企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2、加强诚信建设、提高企业竞争力,打造一流品牌。

保险企业的诚信度,对客户的购买决策起着决定性作用。客户只有在自己的购买需求与自己对某保险企业的信任相统一的基础上才会购买保险。所以,保险企业只有以诚相待,遵纪守法,信守合同,真诚服务,才能真正提升企业的竞争力。近年来,虽然我国保险业一直保持调整发展趋势,但是总体上仍处于初级阶段。如果保险企业诚信问题处理不好,将会极大影响我国保险业的健康发展,丧失发展的良好时机,做大做强民族保险业可能成为一句空话。因此,保险企业加强诚信建设,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是提高保险企业竞争力,创建市场一流品牌,做大做强保险业的客观要求。

3、诚实信用原则是现代企业文化的本质。

诚实信用是现代企业文化的基本特征之一,这就要求保险企业要以诚信经营为指导,建设优秀企业文化。企业内部各种矛盾的根源,在于缺乏建立在统一价值观上的企业文化。要使企业文化真正发挥整合企业各种生产要素的功能,需要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要将企业文化作为灵魂来指导企业发展,通过企业文化建设来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取得社会的认同和尊重。二是要在企业内部形成统一的管理平台和统一的标准,使员工形成共同的价值观和共同的奋斗目标,进而形成强大的凝聚力。以诚实信用为基础的优秀企业文化,会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精神支持和巨大的推动作用。

4、诚实信用是保障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权利的基本要求。

保险的特殊性要求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保险合同的当事人都要履行诚实信用原则。如果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诚实信用原则,那么他们保险保障也会不同程度的受到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说明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诚实信用的履行告知义务,是充分得到保险保障的基本要求。

5、诚实信用是建立企业和个人社会信用的基础。

当前,我国社会信用体制正在不断完善,向信用社会发展。诚信建设成为信用体制建设的重中之重,各行各业都在加强诚信建设。作为企业或个人,如果在社会上失去了诚信,那么他将寸步难行。保险企业规范诚信经营,是的要求,是市场的要求,是品牌建设的要求,是做大做强民族保险业的要求。对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来讲,诚实信用不仅是充分得到保险保障的要求,而且也是建立良好社会信用度的需要。失去诚信的客户,保险企业通过行业协会建立的黑名单制度,会在行业内实行资源共享,诚信有问题的客户,将会得不到保险保障或有条件的保险保障。所以,诚实信用是建立企业和个人的社会信用的基础。

二、保险经营活动中规定诚信原则的原因。

保险是社会活动中的一部分,与一般经济单位相比较,保险又具有本身的特殊性。之所以在保险经营活动中规定诚实信用原则,主要归因于保险经营中信息的不对称性和保险合同的特殊性。

1、保险经营中信息的不对称性。

在保险经营中,无论是保险合同订立时还是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与保险人对有关保险的重要信息的拥有程度是不对称的。对于保险人而言,投保人转嫁的风险性质和大小直接决定着其能否承保与如何承保。然而,保险标的是广泛而复杂的。作为风险承担者的保险人都远离保险标的,而且有些标的难以进行实地查勘,而投保人对其保险标的的风险及有关情况是最为清楚的。因此,保险人主要是根据投保人的告知与陈述来决定是否承保、如何承保以及确定费率。这就使得投保人的告知与陈述是否属实和准确会直接影响保险人的决定。对于投保人而言,由于保险合同条款的专业性与复杂怀,一般的投保人难以理解与掌握,对保险人使用的保险费率是否合理,承保条件及赔偿方式是否苛刻等也是难以了解的。因此,投保人主要根据保险人为其提供的条款说明来决定是否投保以及投保何险种。

2、保险合同的附合性与射幸性。

保险合同属于典型的附合合同。所以,为避免保险人利用保险条款中含糊或容易使人产生误解的用词来逃避自己的责任,保险人应履行其对保险条款的告知与说明义务。另外,保险合同又是一种典型的射幸合同,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当未来保险事故发生时,由保险人承担损失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由于保险人所承保的保险标的的风险事故是不确定的,而投保人购买保险仅支付较少量的保险费,保险标的一旦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所能获得的赔偿或给付将是保费支出的数十倍甚至数百倍或更多。因而,就单个保险合同而言,保险人承担的保险责任远远高于其所收取的保费,如果投保人为诚实、不守信,必将引发大量保险事故陡然增加保险赔款,使保险人不堪负担而无法永续经营,最终将严重损害广大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利益。因此,要求投保人基于诚实信用原则真诚履行其告知义务。

三、保险经营活动中诚信的现状。

目前,我国保险业的经营水平与管理水平与发达国家保险业相比较,还有较大的差距。在制度建设、内部管控、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诚实信用问题主要有二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保险企业存在的问题;二是投保人存在的问题。

1、保险企业在诚信方面存在的问题。

部分保险企业经营理念相对滞后,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发展、轻管理”的倾向,造成“两张皮”现象,各走各的路,各说各的话,造成发展与管理脱节,各自为政。在业务发展中,业务员避重就轻,只讲对客户有利的或能吸引客户、触动客户的条款,甚至不惜扩大解释范围,做出不负责任的承诺,对客户不利的或要求严格的条款内容,只要客户不问就不讲,或轻描淡写的一带而过。对业务员来讲,只要保费能收回来,保证个人、部门业绩就行了。客户出险后的事情是由管理部门负责的,从而造成对客户服务的脱节、推诿、扯皮等问题的产生。对于管理部门而言,严格按照条款和企业的管理规定工作,凡不符合规定的事故索赔,一律予以拒赔。在对条款的含义解释时,往往向利于公司的角度出发,引起客户的不满,造成双方争执,甚至诉讼。这些情况的发生,说明保险企业在诚实信用建设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如:如实告知义务的履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理赔、企业文化的践行等。

2、投保人在诚信方面存在的问题。

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还不健全,缺乏完整有效的信用记录。各保险企业之间信息不共享,在竞争的环境下,造成个别投保人有机可乘,引起诚信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违反告知和保证两个方面。告知方面:第一,漏报。投保人由于疏忽对某些事项未予申报,或者对重要事实认为不重要而遗漏申报。第二,误告。投保人因过失而申报不实。第三,隐瞒。投保人明知而有意不申报重要事实。第四,欺诈。投保人有意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故意对重要事实不作正确申报并有欺诈意图。保证方面:在保险活动中,保证的事项均属重要事实,因而投保人一旦违反保证的事项,保险合同即告失效,或保险企业拒绝赔偿或给付保险金。

四、保险经营过程中存在诚信的原因剖析。

近年来,随着市场主体的不断增加,市场竞争日趋白热化,有保险需求的客户选择余地进一步扩大。但由于我国保险经营时间相对较短,市场行为不规范,诚信体系不健全,总体诚信状况并不容乐观。在规范诚信经营过程中,还存在不和谐因素和障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保险管理体制、营销体制不完善,经营观念、诚信建设不健全。

当前,有些保险企业的经营思想还比较落后,不能适应市场的,停留在“重保费、轻管理,重规模、轻效益”的经营局面。在内部管理、险种设计、精算水平、营销手段、风险防范、成本核算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欠缺,了保险企业的诚信度。据媒体调查,全国保险从业人员180万人,营销员工150万人。这支庞大的营销大军对我国保险业的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随着市场的扩大,营销体制存在的弊端日益显现。主要表现在缺乏对营销员的保障制度,缺乏长效激励机制,对营销员的考核不能做到精细化管理,致使营销员摆不正自己的位置,对自己职业生涯规划找不准目标,容易诱发其对公司不忠诚、对客户背信弃义、误导欺瞒等行为的发生。在培训工作中,由于思想认识上的不到位,保险企业往往注重的是专业业务技能的培训,对诚信意识和职业操守的培训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将诚信建设摆在突出的位置。

2、行业诚信建设意识不够,行业协会作用发挥不充分。

行业协会代表行业的整体利益。应对行业进行自我约束和管理,在行业内部加强诚实信用建设,努力提高行业在上的美誉度和信用度。近年来,保险协会虽然发展较快,也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相对我国保险业的高速发展还远远不够。在行业诚信建设上发挥的作用还有不足。保险企业各自为战,从各自利益出发,违规操作,获取不正当利益和损害消费者的利益。这样,因个别保险企业的诚信度降低,从而影响到整个行业的社会诚信度降低,造成消费者对保险企业的信任度下降。作为行业协会,应加强诚信建设的管理和约束,注重内部协调和平衡,不断提高整个行业的诚信度,促使保险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3、诚信信息披露不充分,评估系统建设滞后,信息不对称问题突出。

当前,我国尚未建立有效的信息披露途径和信用评估体系,导致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缺乏,投保人道德风险问题突出,隐瞒真实信息,欺诈骗保行为层出不穷。对于这些信息,没有有效途径进行披露。在这家保险企业被发现有诚信问题,市场主体这么多,他可以到其他保险企业去投保,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保险企业缺乏透明度、条款专业性强、概念模糊、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完整,社会公众难以对保险企业进行资信评估,难以选择自己信任的保险企业。信息不对称问题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保险人不知道投保人的真实信息,投保人不能凭借自己的信息优势,出现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二是保险企业的专业性决定,保险企业不能凭借自己对产品特征、企业状况等方面的信息优势,采取机会主义行为,侵害投保人的利益。

五、强化诚实信用,推进保险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的思路与举措。

诚实信用原则是保险业的最大原则,是保险经营中各方当事人应当遵守的最基本原则。保险诚实信用体系建设和完善需要“政府推动、行业自律、企业内控、社会监督”多方的合力去实现保险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1、政府推动、健全社会诚信体制建设。

信用信息是诚信体制建设的基础,缺乏完整、有效的信用记录,就不能建立的诚信体制。为了打造统一的社会诚信体制,政府应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优化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健全科学的信用风险评级制度,对个人及单位的资信信息进行客观、公正的披露。使需要诚信信息的单位和个人能够公正、便捷和及时地获取必要的诚信信息,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提高社会诚信经营和透明度。社会诚信体制的建设也需要社会公众和单位的大力支持,建立有效信用档案,并且把分散的资料和数据进行整合,通过有效信息渠道融入到统一的信息平台,实现社会诚信信息的资源共享。

2、加强诚信监督,促进行业自律。

不断完善保险制度,特别是一些直接涉及保险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有关条款,需要出台可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如将保险条款通俗化,专业术语明晰化。制定有效的保险诚信管理制度,强化失信惩罚机制,提高失信的成本,促进市场主体行为逐步规范。严格按照《保险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惩处失信的保险企业和保险中介单位,探索和建立保险市场退出机制,以维护保险业的整体诚信。进一步加强行业协会建设,使其在诚信自律、诚信监督、诚信宣传以及诚信协调与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3、保险企业应规范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控。

要解决管理混乱带来的诚信缺失问题,作为保险企业来讲,必须进一步深化改革,明晰产权关系,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产权制度。优化企业治理结构,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理顺体制,盘活体制,消除经营中不健康、不和谐的因素,对阻碍企业发展的要坚决否定,予以清除。注重解决经营中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制定符合自身发展的业务流程,强化内部约束和监督机制。科学的管理、规范的制度、严密的内控是加强保险诚信建设的重要保障。

4、强化社会监督职能,促进保险企业诚信经营。

保险诚信是社会诚信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保险企业应建立健全诚信制度,强化执行力建设,把诚信作为企业的生命线,融入到企业文化中,在企业内部形成“以诚待人、以诚感人、个个守信、个人诚实”的良好诚信氛围。把企业的诚信信息通过有效途径向社会公布,使社会公众能及时了解企业诚信经营状况。各经营主体要抱着做大做强民族保险业经营理念,认真履行诚信建设,实行保险业诚信信息资源共享。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中,力争使保险业诚信建设得到社会认可,做诚信经营的排头兵,真正又快又好地促进我国保险业的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1、 吴定富主编:《保险原理与实务》,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年10月出版,58-63页。

诚信经营建设篇11

一是《保险法》强调了诚实信用原则在保险业发展中的突出地位。修改后的《保险法》着重突出了对诚信原则的保护和运用。在总则中增加了一条“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作为第5条;在分则中也对保险市场的各行为主体围绕诚信原则进行了规范。二是相关法规充分体现了诚信原则。如《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不得对客户进行欺骗、误导和故意隐瞒”;《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中规定,高管人员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投保人、被保险人、损害被保险人利益”等等。保险信用法制建设的加强为我国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保险诚信体系建设初步展开

作为保险业发展的基石,诚信日益受到保险业内的重视,诚信体系建设也已初步展开。2003年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强调,“越是加快发展,越要注重诚信,搞好服务,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全国各地保监办、保险行业协会围绕保险诚信体系建设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三)保险诚信经营理念得到认同

各保险公司在经营理念中,均能突出强调诚信。如中国人保几十年来秉承“稳健经营,笃守信誉”的经营思想指导业务发展;中国人寿以“诚信负责,稳健发展”为企业宗旨;泰康人寿认为“诚信在保险行业至高无上”;新华人寿在各分公司、中心支公司建立“信用体系建设实施小组”,领导公司的信用体系建设;平安保险公司经国际权威机构认证,获得了AAA级信用等级证书。由此可见,诚信在保险业发展中具有核心地位的理念已为保险业界广泛认同,这为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奠定了基础。

(四)营销员的诚信状况有所改善

保险营销员曾一度以总体素质较低,诚信水平不高,社会形象较差出现在社会公众面前。经过近年来的治理,营销员的诚信水平有所提高,诚信状况有所改善,误导、欺瞒现象明显减少,失信行为初步得到控制。营销员队伍数量庞大,且直接面对公众,因而可以说他们的诚信状况从某种意义上代表保险行业的整体诚信水平。营销员的诚信状况好转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我国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已初见成效。

二、目前我国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分析

(一)存在问题

1.造假问题屡禁不止。假数据、假账本、假报表、假保单、假收据现象在保险经营过程中屡见不鲜。保监会自成立以来,始终将打假作为一项重要工作,2002年甚至开展专项“打假”活动。尽管如此,造假问题并未得到根本性解决。

2.惜赔现象时有发生。一些保险公司理赔手续繁琐,服务不到位,个别案件拒赔不合理,客观上表现出惜赔现象,在客户中造成不良影响,在社会中形成“投保易、索赔难”、“收款快、赔款慢”的恶劣印象。

3.误导问题并未根治。由于营销机制的不完善,营销员误导问题只能在某种程度上有所减轻,实质上并未得到解决。尤其在一些中小城市,在一些风险意识、保险意识、投资意识较差的客户中,误导、欺瞒现象并不罕见。

4.道德风险防范困难。近年来,我国保险知识普及程度有所提高,但有的人在了解保险后,竟打起了骗保骗赔的主意。投保时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现象屡见不鲜,骗赔手段更是五花八门。2002年以来,发生在全国各地的“车贷险”骗赔案使财产险公司蒙受了巨大损失;而在寿险方面,一些边远地区的保险公司被迫停办医疗险正是因为无力解决投保人无病却常年称病住院问题。

(二)原因分析

1.社会信用基础薄弱影响了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处在刚刚起步阶段,征信数据采集困难,数据开放没有明确规定,信用资料数据库建立滞后,信用法规缺乏,失信行为得不到有效惩治。薄弱的社会信用基础势必影响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

2.保险信用法规建设滞后阻碍了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尽管我国保险信用法制建设有所进展,但与现实的保险经营活动相比仍显滞后及不完善。高速发展的保险业带来许许多多新现象、新问题,有些问题是直指诚信的,比如“回佣”。一方不“回佣”,而另一方“回佣”,客户就会被夺走,从而造成遵纪守法却遭受了损失,违规失信却增加了收益的局面。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势必助长失信毁约的歪风蔓延。

3.保险诚信管理制度缺失制约了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制度缺失一方面表现为刚性管理制度缺失;另一方面则表现为必要信息采集制度缺失。刚性管理制度缺失削弱了诚信的制约机制。人性弱点是天然存在的,商务领域仅仅靠道德良心是不够的。如果没有刚性的信用管理机制,管理者就不得不为人的素质及品质伤脑筋。如营销员挪用保费问题,如果没有制度能保证营销员不接触现金,那么这个问题将永远存在。信息不对称则客观上为失信行为提供了条件。对于保险人来说,投保人的每次投保资料都是新的,其真实准确与否无从评估。在广州的“车贷险”骗赔案中,曾经发现一家保险公司的6个支公司同时为一部车办理了保证保险。广州保监办在一份调研报告中指出,“车贷险”骗保之所以能够得逞,其中一项重要原因是“各保险公司尚未共享有关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的投保人及汽车经销商的信息,保险公司各自为政,给投保人骗贷或一车多贷以可乘之机”。对于投保人来说,由于信息披露不充分,投保人无法掌握保险公司的真实经营状况,无法比较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只能道听途说地片面了解保险。

4.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体制陈旧落后不利于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目前国内一些保险公司的经营思想仍停留在盲目扩大保费规模上,上级公司对下级的考核体系突出强调保费收入。完成保费收入指标(且不论这个指标是否经过科学测算,是否实事求是)不但有物质奖励,还可能加官晋爵,否则,就会遭到惩罚,甚至丢掉“乌纱帽”。同时,基层公司可支配的费用也仅仅唯系于保费收入,多收多花,少收少花,不收不花。这种政策导向驱使基层公司以保费规模最大化为首要经营目标,为达目的,在竞争中任意抬高手续费、降低费率,弱化对营销员的诚信教育等,无暇顾及公司的社会形象、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

5.保险营销机制不完善困扰着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我国保险营销员的数量占从业人员总数的80%,这支销售大军对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尤其是寿险业的发展具有推动作用。然而,现行的营销机制随着市场的扩大,其弊端也日益暴露,主要表现为缺乏对营销员的保障制度,缺乏长效激励制度,对营销员的考核以业绩为主、佣金提取不合理等等。这些问题诱发营销员产生背信弃义、误导欺瞒客户行为。

三、进一步完善我国保险业诚信体系的构想

(一)把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契机,为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奠定基础

保险业的发展离不开经济的发展,更离不开社会的进步。建设保险业诚信体系,必须结合强化社会信用意识,改善社会信用环境。目

前,我国信用体系建设初步展开。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国家六部委于2003年9月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社会诚信宣传教育的工作意见》;北京、上海、深圳、福建等省市正在进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可以说,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恰逢其时。保险业应把握契机,一方面不断完善自身的诚信体系建设,一方面为全社会的信用建设做出贡献。

(二)加强保险信用法制建设,为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提供保障

要进一步完善我国保险法律法规建设,从法律高度保护诚实守信行为,严厉惩戒毁约失信行为。要在保险业内逐步形成“有信者昌,无信者痛”的氛围。保险监管部门要统筹全行业的信用法制建设,并制定具体措施促进落实。现阶段,应尽快出台《保险违规行为处罚办法》、《保险营销员管理办法》、《保险信用管理办法》等法规。

(三)建立保险诚信管理制度,为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创造条件

1.要建立刚性的诚信管理制度。对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都要考虑制约制衡机制,用制度保证诚信得以实现。在制度建立上,某寿险公司的做法值得借鉴。该公司明确规定营销员不得收取客户的现金作保费,必须由客户将保费存入银行,公司直接与银行结算。这种做法从制度上保证了收费环节的诚信行为,大大减少了营销员挪用、诈骗保费的可能性。

2.要建立信息采集及披露制度。对投保人信息的采集及披露,可以参照英国做法,由行业协会进行。在投保人投保时,保险公司有权通过行业协会获得该投保人的资信状况、履约守诺及遵纪守法情况。由于目前我国尚未建立个人征信数据的管理制度,现阶段可由行业协会采集投保人的投保及理赔记录。对保险人的信息披露,除在指定刊物上定期详细如实公开其经营管理状况外,各保险公司还应建立与社会公众沟通的平台,如专线服务电话、专业网站等,对投保人提出的有关公司的任何问题,只要不涉及商业秘密,均应如实全面解答。

(四)改革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体制,为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注入动力

诚信经营建设篇12

2009年2月,《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文件,公司将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全面启动诚信体系建设推进工作,目前各部门的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正如火似荼的进行着。2009年10月,企业领导将完成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审核。现特制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及工作目标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目标和任务,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树立信用为本的理念,建立健全信用制度。把诚信建设列入**发展战略,确立**诚信建设目标,努力构建“诚信**”的长效机制,争创一流工作业绩,为2010年全面实现“十一五”战略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原则

1.统筹规划、循序渐进。根据**目前的诚信建设基础条件以及发展战略,对诚信建设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循序渐进,实现**信用制度建设、行业信用信息采集、使用以及诚信教育工作全面发展。

2.完善制度、统一标准。建立健全**诚信体系建设相关制度,规范信用信息的采集、公开和使用管理,制订统一的信用评价体系。

3.培育需求、深化应用。通过制度安排、信息共享,培育信用产品需求。以信用产品的应用带动信用信息的采集,形成“守信获益、失信受惩”的社会环境,提高**的社会公信力。

(三)工作目标

1、总的目标

力争用2年左右时间,在**“十一五”发展战略规划末,建立完善具有**特色、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发展需求的诚信体系,以加强诚信教育为基础,以建设诚信机制为保证,以提升诚信形象为重点,以打造诚信文化为目标,努力把**建设成为信用意识强、管理制度严、经营业绩优、品牌美誉度高的诚信企业。

2、具体目标

(1).建立**内部规范的诚信教育工作机制。坚持行之有效的诚信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广泛利用媒体、教育、文艺等多种形式,开展诚实守信教育,将诚信教育工作形成常规性工作机制。

(2).建立各种与**发展有关的信用信息档案。加强公司与行业内外各部门各单位的信用信息交流与合作。实现**与政府、社会各部门、各单位的信息共享与互动。

(3.)建立**内外联动的信用信息采集、公开、共享机制。要建立诚信建设与诚信教育的长效工作机制,将诚信建设工作落实到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之中。

(4).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制度,全面促进**依法治企水平的提升。积极配合地方政策立法,不断改善公司的外部法制环境。防范经营风险。

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要求及工作任务

(一)工作要求

各处室要认真贯彻公司领导的批示意见,对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要抓紧制定、补充;对已有的诚信体系进行再次清理、优化,逐步完善诚信体系。

岗位职责中包含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两方面内容,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要求要具体、明确,把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内容落实到岗位,要有量化指标。

(二)主要任务

1、深化诚信宣传教育

开展诚信宣传教育。一是开展诚信大家谈活动。加深对加强诚信建设重大意义的认识和理解,明确诚信建设的重点、难点,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二是开展诚信知识培训。开展好行业自律宣传和信用岗位培训活动,普及公司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经营人员信用知识。三是加强诚信宣传和典型培树。开展诚信建设的日常性、集中性和主题性宣传;促进“诚信**”建设深入推进、健康发展。

开展诚信建设创建活动.要以“诚信企业”为主题,围绕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重点在各类经济组织中广泛开展“诚信企业”创建及评选,增强公司“以德经营、诚信立业”生产经营意识,深入开展创建诚信企业活动,依法组织生产经营服务活动,服从经济综合监督部门监管,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加强信用制度建设

制订和实施有关信用信息采集、公开、使用的管理办法和统一标准。**诚信职能部门要引导、规范和推进提高公司诚信管理水平。实现标准化、程序化、科学化。

完善公司内部各项基础信用制度。探索建立信用管理岗位或部门的试点,推进公司诚信制度建设,形成诚信约束机制。其内容主要包括资金信用、合同信用、产品信用、财务信用、劳动信用、环保信用、安全和职业健康信用、企业经营者信用管理制度等

建立和完善公司诚信奖惩制度,奖优罚劣。对信用记录良好的相对人,提供便利或支持措施;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应依法加强监管,提高失信成本。

3、构建信用信息平台

联合社会有关部门,构筑信息管理网络。拓展公司信用平台信息系统。继续完善联合信息平台的数据统计和分析功能,为公司的诚信经营提供科学依据;建立和完善供应商风险评估决策,交易中的债权保障机制、交易后的账款回收机制。

建立公司的风险信息库。进一步完善项目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由公司诚信职能部门运用风险信息库的资料对项目工程进行风险评价,出具风险评价报告,风险系数,要拓展信用档案管理制度的实施范围,确保项目工程建设到哪里,信用管理体系跟进到哪里,促进诚信经营,防范风险,保障项目安全。

4、制订**诚信服务标准

建立诚信服务承诺制度,更新服务观念,满足用户要求。明确“追求卓越质量,超越顾客期望,塑造**品牌”的观念定位。使每次为用户服务的过程都变成一次积累信息、自我剖析、不断完善的过程。

5、推进政务信息公开

公司诚信职能部门要加强探索和实践,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分类监管、评优表彰、受理等政务信息,依法向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信用服务机构等适度公开有关政务信息,形成固定有效的政务信息交流、使用渠道。

6、强化公司内控管理

推进公司经营管理信息化工作。鼓励和支持公司建立内部信用信息管理应用系统,建立信用管理岗位,提高信用管理水平。鼓励和支持公司在经济活动中主动使用信用产品,为经营决策提供依据保障,规避企业与个人的信用风险。落实公司诚信教育工作机制,自觉树立诚信经营、诚信服务的意识。

三、诚信体系宣传培训

推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是涉及企业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每一个岗位,为提高公司人员素质,公司将组织各部门成员参加诚信体系知识的集中培训,培训形式可采用聘请专家来公司授课或参加外部培训机构举办的诚信体系培训课程,激发全体员工在推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中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

四、诚信体系建设的保障措施

㈠建立健全公司诚信体系建设组织领导机制

公司应相应建立健全诚信体系建设组织领导机制。成立公司诚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协调解决公司诚信建设中重大问题,诚信建设领导机构下设工作机构或办公室,负责本单位诚信建设的日常工作与联系。

㈡落实责任,明确工作职责

教育各二级经营单位与信用从业人员结合本企业实际,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体推进。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健全诚信**的绩效考核机制,确保诚信**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㈢充分发挥信息化在诚信体系建设中的支撑作用

充分运用计算机应用技术。推动公司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各类信息的采集、记录、储存、加工、使用与公开。

五、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持续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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