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减政策对社会的意义合集12篇

时间:2023-12-25 14:37:06

双减政策对社会的意义

双减政策对社会的意义篇1

呼和浩特市第四中学教师 张永艳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 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主要指导思想是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构建良好的教育生态。

作为一名在职教师,我认为“双减”政策坚持学生为本,遵循教育规律,着眼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保障学生休息权利,让学生的学习回归学校,整体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减轻家长负担,缓解家长焦虑情绪,回应社会关切,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是利好政策。“双减”政策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这就要求学校的教学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科学利用课余时间,开展体育、阅读、文学、艺术等教育,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提升学校课后服务质量,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作为一名普通教师,就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时时刻刻把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放在心上,承担起立德树人、铸魂育人的使命任务。

落实“双减”工作 提升育品质

包头市昆区包钢实验一小校长 王冬梅

“双减”政策与“五项管理”均是以“小切口”撬动“大改革”。包钢实验一小积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双减”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多措并举提升校内教育教学质量。

一是抓好课堂主阵地,教师上好每一节常态课。做到每节课准备充分、知识储备丰富、能力训练到位,打造充满“掌声、笑声、辩论声”的生命高效课堂,向课堂40分钟要效率,保证学生“吃饱”“吃好”。

二是加强课后服务,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学校发挥本校教师自身优势,丰富课后服务供给,开展丰富多彩的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和科学实践,丰富学生的校园生活,帮助家长解决放学后接送学生的实际困难。

三是完善作业管理,深化评价改革。形成并完善学校作业系统,减少作业总量,提升作业质量。同时,探索探究性、实践性、综合性、跨学科作业。

看似一个点切入,实则是需要课前课中课后、学校家庭社会,全链条、全过程、全员的系统工程,根本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心实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扎实推进“双减”工作 构建良好教育生态

呼伦贝尔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宋景民

作为一名教育人,从事教育工作30年,深刻体会到此次“双减”工作是我党为人民服务的深刻体现。近年来国家和自治区大力推进减负工作,但由于社会现象和一些培训机构等的虚假宣传,造成家长焦虑,被裹挟给孩子报补习班,导致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的现象非常严重。此次党中央关于“双减”工作的决策部署,就是要减轻学生校内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彻底治理“校内减负、校外增负”和部分校外培训机构借教育之名侵害人民利益的问题。体现了党中央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决心和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

“双减”政策后的我们

兴安盟科右中旗巴彦呼舒第七小学家长 小萨

从学生的角度来说,孩子们是“双减”政策最大的受益人。“双减”政策即保障了学生们正常的锻炼、休息、娱乐时间,也保护了他们在成长过程中的身心健康。以往过量的作业和校外培训,侵占了学生们大量的课余时间。由于学生们的精力有限,在课间时间无法保障的情况下,就会影响校内学习,如此一来,就形成了学习上的恶性循环。因此,“双减”政策的颁布,对于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保障充足的课余时间及合理开拓课外兴趣都有重要的意义,对孩子的未来有长远的好处。

“双减”政策落地后,可以充分发挥学校阵地的作用,在校内坚持做到应教尽教,着力提高教学质量、作业管理服务水平,不再让孩子们有写不完的作业。让孩子学好学好的同时,拥有了愉快的童年。其次,让校外的培训机构无法超前培训,让家长们教育成本显著下降,也有了更多的时间陪伴孩子成长,让孩子们的情感和思想不再缺失。

我对“双减”的认识

通辽市实验中学初二(2)班学生 郭逸群

实施“双减”政策不但能减少我们的课业负担,还能提升学习效率。以前每到假期的时候都是忙着上各种补习班,因为其他同学都在上,在讲下学期的新课,大家都在学习,自己不参加补习总是担心新学期跟不上。于是就参加了各科的补习班,占用了大量的时间。其实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自学各科内容,这样就有更多更自由的时间去阅读、去发展兴趣爱好,更有利于提高我们的综合能力和素质。再有,学校进行作业考试化改革,每天固定时间完成各科作业,提高了学习的效率,也提高了学习成绩。国家的这些改革政策对我们这些中学生来说受益很多。

坚决贯彻“双减”政策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赤峰市希望之声学校负责人 关蕊

“一年内使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有效减轻,三年内使各项负担显著减轻”这两个带有时间节点的目标,明确阐述了“双减”对于整个教育工作的意义。我们必须认识到,校外培训机构 “野蛮发展”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国家对于校外培训机构的规范化管理,应该是预料之内的事情。

“双减”政策落地之后,学生们作为教育的直接参与者与受益者,将会有着更好的成长环境,在学科培训乱象得到整治之后,憧憬更多的孩子在艺术、体育、科技等方面展示自己的天赋,激发自己的潜能。

今后,我们要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服从国家大局,努力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贡献一份力量。

“双减”政策之我见

锡林郭勒盟蒙古族中学教师 王芳芳

“双减”政策的出台,让作为教师的我看到了国家对教育改革的决心和力度。政策的出台,将减轻家长的负担,让“还孩子一个快乐的童年”有了希望。同志也督促着教育者,要想更多办法去努力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希望加大力度将政策落地落实,切实取得实效。

落实“双减”,还孩子们一片宁静的天空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兴工路小学校长 刘海涛

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重大举措。回应教育关切,缓解了社会教育焦虑、减轻了家庭教育负担。

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让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才能减少参加校外培训需求。全体教育工作者,应当务必以立德树人为导向,克服“唯分数”的评价方式,坚持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本,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提高校内教育教学质量、完善课后服务,当好“四有”好教师和“四个引路人”,为学生成长导航,撑起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宁静天空。

“双减”政策之我见

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来伟

近年来,不符合教育规律的过量作业和校外培训已成为压在中小学生及家长肩上的沉重负担,对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双减”政策的出台,意在强化学校教育功能,增强教育的服务功能,引导教育回归教育本真,遵循教育规律,彰显公益属性,从根本上解决中小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促进教育健康发展。

下一步,应该抓好政策落实。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拿出实实在在的举措,切实做到“强校内”,让学生在学校“吃饱、吃好”,得到充分而满足需求的校内课后服务,以缓解家长对于“教育内卷”的焦虑,从而减轻学生、家长的负担。

关于“双减”政策的体会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四完小二年级六班学生家长 杜强

作为一个小学二年级孩子的家长,过去2年加之幼儿园3年,5年的时间无论是经济还是精力都让我们这个普通家庭的一家三口背负着沉重的负担。校外辅导从不应该成为孩子“成功”的通行证,给孩子批改作业更不应该成为家长“责任”的必修课,最多只能算是家长下场助力有限手段。但是各类校外培训机构铺天盖地的宣传,“没有最高只有更高”的培训收费,让本来已被“贩卖”得惊人的教育焦虑则更变本加厉。

“双减”政策的公布,为“超速”“超载”的教育乱象按下了暂停键。作为家长,希望教育部门能大力推进该项政策的执行,让孩子有更多时间拥抱自然,锻炼身体,提升艺术修养,结交良师益友,塑造健全的人格。教育改革,我们不但是旁观者更是亲历者,我们相信国家的政策,更应该给与这些政策以充足的时间与耐心,让我们拭目以待,检验其成果。

“双减”有利于我们的健康成长

乌海市第二中学学生 蔺子璇

近期我在电视上、网上都看到了有关于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一些新闻报道,了解到一些相关政策要求,这对于我们学生来说是一个利好政策,一方面它真正把我们从繁重的作业负担、补课压力中解脱出来,从学校出发引导我们科学利用时间,在完成书面作业后还能有时间去参加一些文体、劳动、阅读等活动,既能帮助我们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又有助于我们身心健康成长,同时也会减少“小眼镜”“小胖墩”的存在。另一方面,极大的减轻家长给我们支付校外培训的负担。

我们一定贯彻好党中央关于“双减”的政策

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第六小学校长 李琼

义务教育是国民教育的重中之重。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是党中央、国务院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一直以来对教育和对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关心关注,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的集中体现。作为一名党员、一名基层教育工作者,我们坚决拥护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不折不扣落实好“双减”工作任务,立足学校实际,进一步提升课堂教学质量,抓好抓细作业管理,合理调控作业结构,分类明确作业总量,下功夫提升作业设计质量。同时,不断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满足学生及家长多样化需求,统筹学校、社会、家庭力量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实现让学生的学习回归校园,在校内“吃饱”“吃好”的目的,从而减少学生参加校外培训的需求,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构建教育良好生态。

“双减”政策学习心得

满洲里市第一小学教师 宋美华

我从事教学工作20多年来,对学生课业问题和校外培训问题深有体会,随着全社会对教育的重视,家长对“知识改变命运”的重视,学校对升学率的重视,种种重担都压在了孩子的身上,作业越来越多,学校周边被各种“托管班”、“培训班”包围,家长们不得不掏出高额的“补课费”,孩子们在放学后、节假日不情愿地走进这些培训班,我们的孩子越来越累。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作为一名教师和学校管理者,我认为这个意见的出台非常及时必要,对于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提高教师课堂教学效率,避免校外办学机构“喧宾夺主”、还学生快乐健康的童年,减少学生近视率、肥胖率、心理疾病都有积极的意义。我们一定不折不扣积极贯彻落实“双减”政策,做好课后服务等“五项管理”,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学习“双减”政策心得体会

二连浩特市市第二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 萨日娜

看到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出台“双减”政策,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和管理者,对自己所从事的事业有了更加坚定的信心。要将“双减”政策落实落地,首先,学校教学工作的重中之重就是提高45分钟的课堂教学效率,以此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其次,教师们要精心备作业、布置分层作业,使学习能力水平不一的学生都能够“吃得饱”“吃得好”。再次,就是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使学生回归校园,从根本上解决“校内减负、校外加压”现象。

秉承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发展理念,我坚信扎根中国大地的教育会越办越好,会培养出更多新时代社会主义人才,实现我国教育强国之梦。

落实“双减”政策,真正实现立德树人

内蒙古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实践教学副主任 马红斐

“双减”工作的实施对推动我国义务教育的健康发展有重要意义。就小学而言,繁重的课业负担,校外机构的野蛮无序生长,学校教育服务外包的风险,家庭教育的巨大经济成本和心理成本都影响着教育的健康发展,严重制约了基础教育人才培养的质量。因此,落实“双减”工作是探索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的良好契机,各方都需要沉潜下来,从立德树人的教育本真出发开展工作。作为师范类院校,我们也要为社会培养出能够适应新形势,具有综合育人能力的优秀人才。

双减政策对社会的意义篇2

中图分类号:F06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90(2012)04—0005—06

一、环境税的“双赢”效应

环境税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的环境税是指国家为了保护环境与资源,以所有者的身份对一切开发、利用环境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其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程度或污染、破坏环境资源的程度征收的一个税种;广义的环境税是指所有能够保护环境和资源的各种税收的总称,既包括为实现环保目的而专门征收的税收,也包括其他并非以环保为主要目的,但却对环境起到保护作用的税收。本文的环境税指广义概念。征收环境税是防治污染、改善环境的经济手段,是利用价值规律,通过征收适当税额,给损害环境的单位或个^以外在的经济压力,促使其节约和综合利用资源,减少或消除环境损害,达到保护环境和持续发展的目的。近年来国外对环境税的研究有争议的问题之一就是环境税的“双赢”效应,即在制定和实施环境税中考虑生态环境受益的同时,必须考虑环境税对就业、投资、消费水平等的影响。

(一)环境税“双赢”效应的涵义

西方经济学家对环境税效应的研究大体上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的研究即本文前面提到的以福利经济学家庇古为代表,研究重点集中在环境税对负外部性的矫正方面,强调环境税的环境改善功能。庇古认为由于自然环境提供的服务不能通过市场进行交易,所以市场机制无法对市场主体在生产和消费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副产品——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起作用,从而带来“负外部性”。为了克服“负外部性”所导致的边际私人成本和边际社会成本之间的差异,政府应当对污染者的每单位产出征收与其所造成的边际损害等值的税,通过支付与污染行为相应的价格,把污染者的外部性成本内在化,从而达到控制污染量,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环境质量改善的目的。

第二阶段的研究以Pearce和Bovenberg为代表,研究重点侧重于关注环境税对税制效率、社会福利和就业的影响。Pearce提出对污染行为征税取得的收入,应当被用来减轻社会福利税费的负担,通过这种税收转移可能以零福利成本或负福利成本获得环境收益,实现环境改善和福利成本降低的“双赢”效应。Bovenberg则对环境税“双赢”效应进行了更全面和深入的阐释。Bovenberg认为征收环境税除了会产生更低的污染外部性,实现环境质量改善的“绿色红利”外,环境税增加的收入还可被用来减少其他已存在的税收扭曲,弱化税制对劳动和资本的负效应,促进就业的增加和税制效率的提高。

总结学者们的研究成果,我们可以将环境税“双赢”效应的涵义描述为:环境税的开征不仅能够有效地抑制污染,实现环境保护目标;而且还可以通过税收转移,减轻社会福利成本或降低扭曲性税收的比重,改变税制对资本和劳动的扭曲现象,形成更多的社会就业和国民生产总值,获得非环境受益。对非环境受益的解释目前有三种观点,即弱“双赢”效应、强“双赢”效应和就业“双赢”效应。弱“双赢”效应是指在征收环境税的同时,减少对资本和劳动征税,可以降低原有税收的扭曲性,改进税制效率;强“双赢”效应是指征收环境税取得的收入可以用于社会福利支出,减少社会成员承担的福利成本,提高社会福利水平;就业“双赢”效应是指从环境税中取得的收入,可以弥补因减少对资本和劳动课税而带来的“税收损失”,对资本和劳动课税的减少会促进就业的增加。

环境税的税收收入可以降低所得税,或降低与劳动力有关的其他税种的税率,也就是说环境税税收收入可以用来弥补减少的扭曲性税收收入,从而实现“双赢”效应。换言之,要想获得环境税的“双赢”效应,就应该在征收环境税引起的经济损失和税收收入循环收益之间达到一个平衡。因此,环境税改革的效应取决于两个方面的因素:第一是社会总体的税负负担不会增加,即由环境税产生的财政收入由其他税种税率的减少来平衡社会纳税人的总体负担;第二是税负在劳动力和其他经济部门之问的转移和再分配。只有这两个因素很好的结合,才会降低劳动力税负和获得预期经济效应。

据学者Carraro的研究发现,其一,从长期看,环境税收的收入会有所减少,但由于社会累积总需求的变化,就业方面的良性效应会一直出现,就业中有高的工资水平和消费水平,可以产生环境税预期的宏观经济效应。其二,由于征收环境税,如能源税引起的生产因素价格的增长而带来的通货膨胀。从这个方面来说,实施清洁生产的公司,即不用支付环境税的公司和那些支付环境税的公司相比,他们的产品竞争地位和竞争优势会有所提高。这也就提出了清洁生产这个概念,它对环境质量改善和节约资源特别有利。

(二)OECD国家的实践检验

环境税“双赢”效应理论的提出,引起了OECD国家决策者们的广泛关注,他们纷纷以这一理论为指导进行了环境税制改革。表1列举了部分OECD国家环境税“双赢”效应的实践措施。

从表1可以看出,虽然各个国家在环境税制改革中采取的具体措施不同,但都体现了“双赢”效应的核心思想:即开征环境税,促进污染企业外部性成本内在化的同时,降低所得税以减少税收的扭曲性,并将环境税收收入用于社会保险支出,减少社会的福利成本。那么,以这一思想为指导的环境税制改革是否取得了预想的效果呢?学者Bosquet收集了大量数据,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对OECD国家环境税制改革后“双赢”效应的效果进行了实证分析。其研究结论为:在环境税实施地区,CO2减少量非常明显,短期与长期记录的就业有所增加,环境税“双赢”效应存在。

表2例举了Bosquet收集的部分研究数据。从表2以看出:

(1)CO2排放量减少明显,说明环境税的实施促使能源消耗企业调整了产品结构或转向使用更为清洁的能源,实现了外部性成本的内在化,达到了环境保护的目标。

(2)当政府把从环境税中取得的收入,用于替代和劳动相关的税收或社会保险支出时,雇主的劳动力雇佣成本降低,促进了就业的增加。

(3)从短期看,环境税加重了企业的成本,企业投资有所下降;但从长期看,环境税的开征为人们提供了更洁净的自然环境,间接提高了人力资本等生产要素的质量,促进了投资的增加。

二、OECD国家环境税政策的弊端

虽然环境税的征收在OECD国家取得了较好的成果,但是在考察OECD国家对能源产品征收环境税的现状及具体税制设计的过程中,我们发现许多与环保目标相悖的“怪现象”,这在我们普遍认为的“发达国家以改善环境为目标来设计环境税”这一前提下无法得到解答。

(一)在大多数国家,无铅汽油税率明显高于柴油税率

如图2所示,除了澳大利亚、瑞士、冰岛、英国和美国外,其他国家的无铅汽油税率均高于柴油税率。2007年,OECD国家无铅汽油税率平均高于柴油税率的比例为43.51%,特别是在比利时、荷兰、法国,前者超过后者甚至高达80%以上。从环境保护的观点来看,这有些奇怪,因为柴油的使用具有更强的污染性,根据所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即使是“清洁”质量的柴油都比无铅汽油的污染程度要大。

在OECD国家,以能源产品为税基所带来的收入在整个环境税收入中占重要份额,以2004年为例,在30个OECD国家中能源产品税在环境税收人中的平均比重为71.65%,在墨西哥、澳大利亚、德国、卢森堡、斯洛伐克这些国家,比重甚至分别高达82.31%、88.28%、86.16%、96.44%、91.89%。因此,柴油和汽油税率现状很重要,能反映OECD国家环境税征收中的典型问题和主要矛盾。各国普遍对柴油征收低税率,结果导致污染较重的柴油交通工具数目的持续增长和道路运输业的过度发展,在欧盟柴油燃料已占到30%—61%的比例。

(二)并没有纯粹环保意义上的碳税

丹麦、芬兰、意大利、荷兰、挪威和瑞典引入了所谓“碳税”或“二氧化碳税”,虽然这些税的税基通常覆盖了化石燃料,并且税率在一定程度上根据被征税燃料的碳含量而不同,但这种征收并不是纯粹的碳税。比如煤炭和焦炭具有严重污染性而且是碳密集度最高的,但煤炭和焦炭税对环境税总收入的贡献很小,焦炭所产生的税收收入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如图3所示)。实际上,只有上述几个国家对煤炭和焦炭征税,而且有很多免税项目。比如在挪威,如果煤炭和焦炭作为还原剂在工业过程中使用或用来生产水泥和建筑用陶粒就可以免税。燃烧煤炭和焦炭所排放的二氧化碳,其中99%的部分都获得了减免。对于在挪威造纸、生产纸浆或鱼粉的企业,他们所使用的矿产品仅需缴纳标准二氧化碳税额的一半。又如在瑞典,当燃料用于制造业和温室栽培时,可以免除79%的能源税(除汽油外)和二氧化碳税,减免后应纳税额仍超过公司营业额的0.8%,则仅需支付剩余部分24%的二氧化碳税额。

虽然绿色税收有时被贴上“碳税”的标签,但很难反映不同燃料的碳含量。一些OECD国家,如澳大利亚、比利时、芬兰、德国、意大利、日本和瑞典对电消费征税,但对用来发电的主要燃料的碳含量不征税。这些现象反映了碳税征收并未充分考虑环保目标,体现了环境税政策对部门竞争力或收入分配的考虑。

(三)对电征税显现出环保低效益的特点

如图3所示,在OECD国家,对电力消费征税所取得的收入要远远高于对电力生产征税所取得的收入,这是由于用来发电和配电的能源通常是免税的,实行类似政策的国家有丹麦、芬兰、西班牙、瑞典和英国。显然,下游电税(对消费电力产品征收)与上游电税(对投入燃料征收)相比是低环境效益的,虽有利于筹集财政收入,但不能刺激企业采用更低或不含碳的燃料,对环境问题治标不治本。即使在电力消费环节,有很多产业部门也获得了税收豁免,如大多数情形下,制造业或任何工业部门不需要缴纳电消费税。如果税收的确覆盖了这些部门,通常其税率也比其他部门要低,这些部门可获得重要的税收返还或税款缴纳上限的规定(如表3所示)。

(四)存在大量出于产业竞争目的考虑的减免项目

OECD成员国在制定环境政策时服从政治压力的程度当然是一个实证问题,但有丰富的非直接证据,比如许多利益集团成功获得免税和特殊待遇。值得注意的有两种类型的减免:其一是对能源密集型产业、高能耗部门的税收优待;其二是鼓励环境危害溢出的减免。如丹麦、挪威和美国对在境外水域工作的商业捕鱼船所使用的能源产品免税。这两类减免不仅损害环境而且具有强烈的政策扭曲效应,通过环境税政策促进环境改善的效果也大打折扣。

众所周知,传统的新古典主义理论和公共利益规制理论是基于社会福利最大化的分析框架,假设政治家追求公共产品,假定公共部门制定环境政策的唯一目的即是提高整体的社会福利,将环境税政策作为矫正市场体系扭曲的方法。但这并不是典型社会政策形成的过程,在现实中能够佐证传统理论的实证证据非常缺乏,而如前所述的种种“怪现象”却频频出现,这也促使学者另辟蹊径,寻找能描述社会政策决策的实质模型,以求更现实地解释环境税政策的制定过程。在众多研究视角中,政治经济学分析逐步显现出对现实问题较强的解释力,有助于探寻环境税政策制定“黑箱”的真相。

四、对我国环境税税制改革的启示

(一)环境税“双赢”效应在我国的可行性分析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随着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环境问题同样凸现,特征表现在:一是粗放式的经济结构和外延式扩大再生产使得资源利用率低,2003年中国消耗了全球31%、30%、27%和40%的原煤、铁矿石、钢材、水泥,创造出的GDP却不足全球的4%,这种浪费型发展模式使煤、电、油、运“荒”声一片。大多数企业的生产技术、工艺流程落后,高能耗、重污染型企业的迅速发展导致了工业污染物的排放量增长迅猛,严重地污染了大气、土壤和水源;二是过度采伐、放牧,破坏了植被资源,造成生态恶化,自然灾害频繁发生,近年来北京等地的沙尘暴现象就是典型的例子。

尽管环境税的“双赢”效应观点在理论研究和国外实施的数据分析上都有很大的可行性,然而从我国经济发展的现行税制结构和目前的环境污染收费来看,环境税的这种“双赢”效应在我国的适用性受到了限制。

从我国现行税制结构来看,流转税在我国的税制结构中占主导地位,所得税特别是个人所得税所占的比重很低;在国外大多数发达国家中,所得税占总税收的比例都在60%以上,所得税在整个税收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因此,西方经济学者所称的扭曲性税收在我国的税收中所占的比例并不是很大,现行税制对劳动力供给的扭曲性也不是很大,可以说在我国尚不存在通过单纯降低所得税来降低超额税收负担的客观环境;此外,由于我国劳动力的供给弹性小,属于劳动力供给相对过剩的发展中国家,即使对劳动力征税,税收的替代效应也不大,因而环境税降低扭曲性税收、提高劳动积极性和增加就业的“双赢”效应在我国并不十分明显。

从环境角度来观察我国的现行税制,我国的现行税制绿色化程度不高,大部分税种的税目、税基和税率都没有从环境角度和可持续发展来考虑。我国与环境有关的税收收入占总的税收收入比例1997年2004年分别为7%和9.6%,而在环境税实施比较成熟的国家丹麦环境税收收人占总税收收入比例1997年就达到了10.03%;2002年排污费收入总额67.43亿元,同年的治理废水费用和废气费用分别为71.5亿元、69.8亿元。这些都说明我国现行税制还有待绿色化,重新认识现行税制结构,调整税制设计思想,将环境税放到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去认识,设计出合理的环境税种是新时期税制设计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我国现行环境税制基本上缺位,税制设计中基本没有考虑到环境税收思想的现实,我国环境税收改革的主要工作就是应将环境税收思想贯彻到税制改革中去。

虽然环境税“双赢”效应论对我国适用范围有限,但它却为我国环境税制建设提供了一种思路:即根据我国国情,把环境税的设计与整体税制改革结合起来,从而实现既有利于我国环境保护,又有利于整体税制改革和经济持续发展的中国式的“双赢”效应。

首先,我国正处在由“费”向“税”的转化阶段,环境税改革应遵循这个基本思想:“最终将税负从对劳动和资本的征收转移到对资源和污染的征收。这样对能源、其他自然资源如土地和污染的高税收,会使工业、贸易和消费者产生一种强烈的经济需求,即减少对这些因素的消费。相反,相应数量的税负、社会保障成本等会从劳动和资本中退出,以鼓励企业家精神,并大大减少促使劳动力合理化的经济压力。收入中的税收改革将保持使对企业的总体财政负担不变”。把环境税纳入到国家的税收管理和征收体制中,由国家进行宏观调控。

其次,在保持现行税负水平不变的前提下,逐步开征一些新的环境税种,以增加财政收入,同时还可以通过改变纳税^经济行为的方式改善环境,符合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由于排污收费与税收手段相比有一定的缺陷,因而将排污费改为污染税是一个方向。排污税的税基应该主要以污染的排放浓度和数量为标准,税率要根据特定地区的环境目标及环境状况的变化而变化,即随着环境治理的边际成本的变化,税率也应做一定的调整。适当开征一些新的税种:如燃油税可减少对这些产品的使用;噪音税可以用隔音设备投资,或对受害者进行补偿;城镇居民的垃圾税可以弥补日益增长的城市垃圾的处理成本支出。

第三,对现有税制进行一些调整。对不同产品根据其环境友好的程度,设计差别税率的消费税,调节消费者的使用方向。这样可以促进技术进步和经济结构的调整,有利于出口,提高国内产品的竞争力,刺激民间投资。

(二)对我国环境税制设计的建议

OECD国家环境税制改革的成功,为“双赢”效应理论提供了实践例证。虽然我国和OECD国家在税制结构、福利制度和市场经济发育程度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我们不能预期“双赢”效应能够在我国取得与OECD国家相同的效果。但是“双赢”效应理论的思想及OECD国家的实践经验却为我国环境税制设计提供了思路,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首先,环境税制的设计应坚持税收中性原则。从宏观角度来说,开征环境税的同时适当降低其他税收,保持现有宏观税负基本不变;从微观角度来说,环境税的税基选择和税率确定应模拟现实条件反复检验,尽可能消除不确定因素的干扰,降低环境税本身的扭曲性,减少环境税对微观经济主体的影响。

其次,环境税制的设计应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立法宗旨,以能否取得良好的环境质量作为税制是否优化的主要衡量标准,确保环境税保护环境功能的实现。同时,充分考虑我国就业压力巨大的实际国情,创造条件促进环境税就业“双赢”效应的实现。

最后,环境税制的设计应强调环保部门的配合。因为环境税的课征需要以污染物的排放量为计税依据,对污染排放量的确定则需要专业技术人员对污染企业进行定期监测,并将各种监测信息及时提供给税务部门,税务部门依据这些信息才能完成环境税的课征。强调环保部门配合的意义在于提高环境税制的可操作性。

另外,环境税政策的决策过程受到特殊利益集团的影响是正常的,但是政府在决策过程中被某一个或几个集团所俘获而制定出符合他们利益的“扭曲性”政策则是具有很大危害的,这不仅会影响政府提供基本公共品,也易使国家进入俘获经济恶性循环的怪圈。因此,采取措施避免特殊利益集团俘获政治家是增强政府部门提供公共产品能力的有效措施。

双减政策对社会的意义篇3

减少国家干预

布什总统曾在竞选中强调,既然美国经济的基础在于企业,那么,就应当理所当然地增强美国企业在整个国民经济运行中的重要地位,减少公共部门在经济运行中的影响。布什尤其想大力缩小联邦政府权限,扩大州政府与地方政府的权限。布什的这一经济理念在其税收政策、社会福利政策和外贸政策中也十分突出地显现出来。例如,布什政府的外贸政策着重点,更多地放在自由企业的对外公平竞争上,试图通过外贸企业公平竞争,进一步推动美国对外贸易的发展。

美国前财政部长奥尼尔曾明确表示,在当前美国经济与金融问题上,布什将更多地注重市场机制,而不会像克林顿政府那样只强调国家调节。在美国与日本的关系上,克林顿一向主张,日本政府应该降低其对其他国家的贸易壁垒。布什政府则强调,日本不一定只单纯降低关税限制,还可以找出其它适合日本国情的市场经济机制,只要“能够克服经济衰退,除了政府干预外,任何办法都可以尝试。”这表明,在制订宏观经济政策上,布什更倾向于市场调节而不是政府干预。

产业政策重点放在传统产业

作为总统的克林顿,一直同其副总统戈尔一样,热衷于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克林顿不止一次地强调,美国要想走向真正的经济复兴,单纯依靠传统产业已经无济于事,只有把以信息产业为主的高新技术产业放到对国民经济发展举足轻重的位置,方能达到预期目标。而“新经济”的出现,则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一个重要途径。为了加快“新经济”的发展步伐,克林顿担任总统后,花大力气在信息技术方面进行投资,以至于在上个世纪90年代末期,美国的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在其GDP中占比6%,成为美国第一大产业。正是由于高新技术的发展,才把“新经济”推向一个发展高峰,并将其他西方国家远远地抛在了后面。

布什政府上台后,对于发展“新经济”采取了排斥的态度。前财政部长奥尼尔在一次讲演中指出:我实在看不出新旧经济到底有哪些不同。从中可以看出,主张减少政府干预,强调市场调节的布什政府,一方面,不愿意花更多的钱用于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另一方面,认为只要把现有高新技术用于传统产业改造,更多地关注传统产业的结构调整,那么,也会达到新技术产业与传统产业结合的预期目的,其中的关键问题是把市场调节提高到重要位置上。

减税重点为富有阶层

克林顿政府由于宜称代表美国中下阶层的利益,因此,他提出的增加税收重点,是向富有阶层开刀,而低收入阶层则从克林顿政府的增税中得到一定的实惠。由于把增加税收的重点放到了富人头上,结果,美国不仅解决了长期以来的庞大财政赤字问题,还促使预算最终实现了平衡。预计到2009年,美国的财政盈余将达到3000多亿美元。

布什政府上台后,面对克林顿政府的大量财政盈余,于2003年1月7日实施了长达10年的减税计划,这项减税计划的总金额高达7260亿美元。其核心内容乃是,通过把现行税率由5级削减成4级,促使富有阶层从中得到实惠,而中下阶层,尤其是穷人却根本没有从布什的减税中得到任何好处,可见,布什政府是代表富人而不是穷人的利益。

社会福利政策转向由私人承担

前总统克林顿推行的社会福利政策其重点之一,乃是由联邦政府对于养老金实行统一管理,州政府与地方政府不能插手。这也是延续30年代大危机时期罗斯福“新政”的重要内容之一。克林顿实施的社会福利政策,也同罗斯福时期一样,由联邦政府把雇员工资收入中的6%拿出来进行强制性扣除,作为联邦养老基金,直到雇员退休后(通常为65岁~67岁),方逐步把养老金退还给雇员本人。因此,联邦政府对养老金的干预和调节便成为克林顿政府经济政策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

美国经济政策中的新变化:减少国家干预;注重传统产业;减税重点在富有阶层;由私人承担社会福利;立足公平竞争外贸政策;大幅增加军费。

作为共和党总统的布什,决心改变克林顿政府的以政府干预为中心的社会福利政策。布什上台伊始,便逐步推行减少政府干预,加强市场调节的所谓新的社会福利政策,其主要内容之一就是,准许雇员从其工资中划出16%的工资税存入个人在银行开设的新帐户。联邦政府对现有的退休人员社会福利不进行担保,在大多数情况下,通过私有化,由私人企业进行管理。布什推行的社会福利私有化政策,其根源在于供给学派经济理论,在减少政府干预的前提下,运用市场机制,发挥私人与企业对社会福利投资和消费的积极性。在强调私人管理社会福利的同时,政府也对社会福利制度进行适度干预。例如,2002年10月布什政府作出新规定,在今后10年内,将对医疗福利增加1500多亿美元的政府拨款,其中用于健康保险的政府拨款将达到1300亿美元。

立足公平竞争的对外贸易政策

如果说前任总统克林顿的外贸政策十分强调管理,即所谓的管理贸易,那么,布什对外贸易政策的核心则是更加强调公平与竞争,也就是对等的贸易政策,反对在贸易协定中附加另外的条件。

在多边主义会谈中,布什更多地是追求霸权主义,至于一些无关大局的问题,他可以作出一定的让步,但以不损害国家安全利益为前提。在双边主义谈判中,布什推行的是战略政策,凡是与美国有利害关系的国家或地区,布什便千方百计与他们发展双边贸易关系。近年美国与智利和新加坡达成的自由贸易协议,都属于这种战略政策的内容。

布什上台后,对克林顿时期的能源政策也进行了较大的调整,在减少对中东地区石油依赖的前提下,追求石油来源多元化,尤其是对近邻墨西哥和非洲的石油则更感兴趣。

国防政策由减少军费开支到大幅增加

美国前总统克林顿的国防政策旨在通过减少军费开支,以达到收缩军事经济的目的。2000年,美国军费占GDP的比重仅为3.8%,比1992年减少大约1个多百分点。与此同时,美国军工企业因军费减少,以至于企业开工不足,不得不转产民品。

布什就任总统后,一举改变了前任时期的缩减政府开支的国防政策,宣称要大幅度增加军费。“9·11”恐怖事件发生后,布什更是找到了增加军费的借口。2003年2月,美国国会经过辩论,最终通过布什提交的高达3930亿美元的2003年度国防预算,这是自1981年以来美国最大的国防开支。在大幅增加军费开支的条件下,美国军工企业因得到足够的资金支持,便夜以继日地加大开工马力,为军事进攻伊拉克和打击恐怖主义赶造尖端武器和常规武器。军费开支的迅猛增加,也使得军事雇员呈现上升态势。所有这些,都促使美国的军事经济再次死灰复燃,这将对美国经济发展造成诸多负面影响。

新特点

财政政策由平衡预算转向赤字预算

同克林顿时期相比,目前美国财政政策出现的第一个突出特点则是,由平衡预算转向赤字预算。众所周知,凯恩斯主义国家干预经济的一个显著特点在于,运用财政赤字刺激需求与投资,进而达到刺激经济增长的预期目标。在凯恩斯赤字财政原理指导下,战后几十年来,只要美国经济一旦出现经济危机或疲软,联邦政府便打开赤字的闸门,借以刺激需求和投资,以促进经济走出衰退困境。但在1993年1月克林顿入主白宫后,改变了这一几十年来的经济信条,通过增加税收和减少政府开支双管齐下的办法,短短几年内,一举破除了自罗斯福“新政”便开始通行的赤字财政政策,从财政赤字转向预算平衡,这在西方财政理论界是一个划时代的创举。

然而,好景不长,布什于2001年初上台后,又采取倒行逆施的政策,重新把以往半个多世纪以来的赤字财政重又提了出来。财政赤字扩大,以往采取的主要办法是大幅度增加政府财政开支,此外,减税也是减少财政收入,增加赤字的途径。布什上台后,在扩大财政赤字方面,则采取了双管齐下的办法。一方面,通过增大军费开支和增加用于反恐的政府支出,促使联邦政府财政亦字日益扩大;另一方面,则又运用削减个人投资税率和减少税收类别,导致税收收入大幅度减少,这一多一少,势必把财政赤字的数额极力扩大。据统计,截至到2001年9月底,美国联邦政府财政余额尚有1270亿美元,然而,2003月2月初,美国联邦预算署宣布2003财政年度联邦财政赤字将达3040亿美元。联邦财政亦字占GDP的比例将由2002年的-1.5%迅速上升到-2.8%。

布什政府宏观经济政策新特点:平衡预算转向赤字预算;货币金融政策地位提高;货币政策双重作用;双边主义模式;实施宽松财政与货币政策。

诚然,联邦政府出现财政赤字,可以利用立法形式提高财政赤字上限,通过恢复发行债券集资解决,当然,其负债数额越是巨大,利息支出也愈高,到期收回旧债的政府开支也将愈来愈大。在此情况下,联邦利息率只能下跌不能上升,可是目前联邦利息率已经跌到最低水平,尚无回旋余地,这意味着联邦政府的利息支出只会增加,不可能减少。毋庸置疑,政府利息支出不断上升,显然对联邦政府的财政赤字更加不利。或许联邦政府的财政赤字将上升得更快。这样一来,庞大的财政赤字势必会成为抑制美国经济增长的巨大障碍。

货币金融政策地位更加提高

在上个世纪70年代~80年代,鉴于凯恩斯主义财政政策在各主要西方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中占据了主导地位,而货币金融政策则处于服从的位置,因而,财政政策用于刺激经济增长的效力明显提高。然而,随着70年代中期至80年代初期西方通货膨胀和工业生产的停滞,也就是所谓的经济滞胀,凯恩斯主义的赤字财政政策已无回旋余地,在此情况下,货币政策对付经济滞胀的作用得以明显提高。通过降低货币流通量,促使通货膨胀由高转低,再加上灵活运用货币政策,以至于西方的经济滞帐最终得以消除。可见,货币政策的威力巨大。整个90年代,在财政政策捉襟见肘的情况下,美联储灵活运用增减货币流通量的办法,使得美国经济保持了长达10年的持续增长。

随着1997年7月初东亚金融危机的爆发,1999年~2002年巴西、阿根廷先后发生金融动荡,金融政策地位更加得到美国和其他国家的重视。在出现经济衰退或经济不景气时,美国政府常常采取提高利率和放松银根等途径,目的在于刺激经济景气回升;而当面对经济发展过热或出现通货膨胀时,美联储又采取了紧缩银根和降低利率的办法,迫使美国经济降温,进而实现经济软着陆。目前,货币金融政策,在美国宏观经济政策中可以说是得天独厚,而财政政策在美国经济政策中的地位则明显下降。宏观经济政策中财政政策的地位下降,使货币金融政策的地位大为提升,这本身就是美国宏观经济政策的一大突出特点。

货币政策的双重作用

在上个世纪80年代~90年代,美国货币政策在抑制通货膨胀和适度刺激经济增长方面作出了贡献。在进入21世纪之后,货币政策在对付通货紧缩和刺激经济增长中的作用则更加突出。由于通货紧缩是当前美国经济乃至全球经济的致命大敌,所以,如何对付通货紧缩成为包括美国在内的全球各国的重要课题。正因为货币政策肩负抑制通货紧缩和刺激经济增长的双重使命,因而方成为美国宏观经济政策的又一突出特点。

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认为,美国没有通货紧缩,然而,事实上,美国至少在企业和金融业中存在着严重的通货紧缩,尽管美国的通货紧缩不像日本和亚洲国家与地区那样严重。在医治通货紧缩方面,美国采取的政策措施是,一方面美联储吸取日本的教训,采取提前下手的办法。美国经济目前虽然疲软,但还不至于大幅降低联邦基金利率,为了对付通货紧缩,美联储于2002年12月5日提前降低联邦基金利率0.5个百分点,企图通过大幅度降低利率,不使通货紧缩继续恶化;另一方面,联邦政府利用美元贬值的办法,促使美国商品和劳务增加对外输出,试图以此缓解通货紧缩。显而易见,在通货紧缩不断加大的情况下,利用美元贬值推动外贸出口,可以在较大程度上把通货紧缩推向国外。日本和东亚一些国家治理通货紧缩采取的办法对美国来说无疑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在对付经济疲软问题方面,美联储灵活地运用短期利息率和长期利息率达到既防止通货膨胀死灰复燃又抑制经济不景气的目标。格林斯潘时刻对通货膨胀的回升予以高度重视,只要一发现通货膨胀苗头,便立刻运用短期利率抑制通货膨胀的上升;而在对付经济疲软问题上,美联储则使用长期利率促使资本收益投资在中长期内有所回升。因为资本收益投资主要是用来刺激企业投资,它通常在较长时期内发挥效力。这种短期利率和长期利率的结合,既控制了通货膨胀的上升,与此同时,又对经济不景气发挥了正面效应。预计,短期利率和长期利率的有效结合,可以使美国经济至少在2003年下半年达到低通货膨胀下的较快增长。

面向全球的双边主义模式

美国上任总统克林顿尽管热心于美洲自由贸易区建设,但是,由于没有得到美国国会关于“快速处理权”的授权,使他在组建西半球自由贸易区方面基本没有新建树。与克林顿相比,现任总统布什不仅关注美洲自由贸易区建设,而且,也把双边主义推向全球。这是布什政府的双边主义有别于克林顿政府的地方,同时,也是当今美国对外贸易政策,即宏观经济政策的一个值得瞩目的新特点。布什之所以能够把双边主义推向全球,其中的一个重要因素,就在于他从美国国会手中拿到了上方宝剑——贸易促进权,即“快速处理权”,倘若没有从国会得到“先斩后奏”的授权,布什也不大可能实现其把双边主义推向全球的目标。在把双边主义推向全球方面,他首先关注的是美洲自由贸易区的建设。布什不仅与智利签署了自由贸易协议,还与中美洲国家加快了自由贸易谈判的步伐,进而最终把NAFTA推向整个拉美地区,达到其组建西半球自由贸易区的目标。

除此之外,布什还想方设法把自由贸易协议推向美洲以外的其他国家和地区。布什首先关注的一个地区便是亚洲地区,在这里,美国不仅有其切身利益,同时,该地区,特别是中国当前还是全球经济最有活力的国家。有鉴于此,美国在完成与新加坡的自由贸易协议后,为了不至于落在中国和日本后面,还打算尽快签署其与东盟的自由贸易协议。

在今后一段时间内,美国宏观经济政策趋势:推行紧缩财政政策;实施中性货币政策;美元贬值势在必行。

不仅如此,美国在实现其双边主义目标方面,还 实施了其在全球全面开花的政策:

在中东和地中海地区,美国与约旦在2001年签署了自由贸易协议,早在1985年同以色列缔结了自由贸易协定。

在南半球,美国于2000年与澳大利亚就有关自由贸易协定问题进行磋商,预计不久美国与澳大利亚的自由贸易协议便可大功告成。

在大西洋地区,美国早在1995年12月便提出与欧盟缔结自由贸易协定,拟建立大西洋自由贸易区。2002年英国也提出建立大西洋自由贸易区的构想,美国立即表示赞同。应当强调指出的是,美国推行的双边主义全球化构想,是其全球经济贸易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最终目标是与日本和欧盟争夺势力范围。

宏观经济政策转向宽松财政与货币组合

在克林顿总统时期采取的宏观经济政策搭配形式为,紧缩财政政策和放松货币政策的混合经济政策。然而,布什就任美国总统后,美国宏观经济政策与克林顿时期相比发生了戏剧性的新变化:面对经济再次陷入衰退,美联储被迫12次降低联邦基金利率,试图以此推动经济复苏;与此同时,布什政府还通过大幅度减税和大力提高军费,从减少财政收入和增大财政支出两方面推动财政政策的放松,并拟用此办法,在债券市场筹集资金,促使美国经济转危为安。诚然,实施宽松的财政货币金融政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经济发展,但是,实施宽松的财政政策却使平衡预算再度变为赤字居高不下,这本身就成为抑制经济长期增长的一大阻力。可以看出,同紧缩财政与放松货币的混合经济政策相比,实施双宽松的财政与货币政策,是美国宏观经济政策组合的一个显著新特征。

新趋势

种种迹象表明,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发生的新变革,美国的宏观经济政策,在今后一段时期内还将会发生某种变化:

(一)推行紧缩的财政政策

根据预测,在2003财政年度联邦赤字高达3040亿美元的基础上,2004财政年度赤字将上升到3070多亿美元。随着联邦财政赤字的迅速上升,美国国会将运用立法手段迫使布什政府采取紧缩财政政策。现任总统布什的父亲——老布什于1989年初担任美国总统时,正是美国国会通过法令严格限制联邦财政赤字的关键年头,老布什在国会的压力下,不得不采取了抑制财政赤字的紧缩政策。现任总统布什尽管还在实施减税政策和扩大政府开支的政策,但当财政赤字大幅上升而无法控制时,国会势必将出面运用法律阻止赤字的进一步攀升。到那时,紧缩的财政政策势在必行。

(二)货币政策的中性目标。

双减政策对社会的意义篇4

[

关键词 ] 气候变化、中美合作、清洁能源

[作者简介] 王联合,上海外国语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研究员

[中图分类号]D822.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0452 8832(2015)1期0114-15

本文是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中青班专项课题“中美关系中的气候变化问题研究”(课题号2010FGJ006)的阶段性成果,并受上海市一流学科建设项目(编号2013GXYLXKZZXGG)资助,一并致谢。

在全球化快速发展、跨国联系空前紧密的当今时代,气候变化,或称全球变暖,正在深刻影响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成为国际社会共同面临的最严峻全球性问题之一。鉴于中美是世界前两位温室气体排放国,气候变化已成为两国关系愈发重要的一个议题,愈益明显地塑造着中美新型大国关系内涵和全球气候治理格局。

一、中美气候变化政策的演进与协调

气候变化的原因可分为自然和人为两大类。科学研究发现,自工业革命以来,化石燃料消费等人类活动导致地球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迅速增加,以致20世纪后半叶的气候变化几乎不可能用自然因素来解释。这一结论得到世界首要气候变化科学权威机构“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历次评估报告的认同和支持。该委员会第四次评估报告认为,最近50年全球气候变暖有大于90%的概率是由人类活动导致的温室气体排放引起的。

全球变暖可能带来的毁灭性风险以及国际社会要求中美做出减排承诺的压力,将两国推到全球气候治理的中心。尽管中美均面临这一全球性问题的挑战,但两国关于气候变化的政策立场判然有别。

美国气候政策理念具有明显的两党属性,政策随政府更替表现出不稳定性和非连续性。保护环境、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一直是民主党的政策重点之一。在克林顿政府时期,美国签署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京都议定书》(以下简称《京都议定书》)。与民主党相比,共和党对气候政策的厌恶是显而易见的。大多数共和党人不相信全球变暖已产生消极影响,甚至否认气候变化的事实。基于这样的认知,乔治·W·布什政府上台后不久即宣布退出《京都议定书》,转而谋求建立区域性的国际气候机制。布什政府气候政策的一个关键特征是反对强制性的气候措施。在国内层面上,美国气候政策着眼于谋求由私营部门达成行业自愿减排协议。在国际层面上,布什政府在参与以联合国为基础的谈判进程同时,追求一种不做出承诺的“软法”( soft-law)途径。

奥巴马执政后,美国气候政策迎来了又一次转折。奥巴马认为,作为世界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美国必须在应对全球变暖的努力中担负领导责任,以加强相关国际机制、激活联盟和建立伙伴关系。在第二任期内,奥巴马政府出台了《总统气候行动计划》,宣布到2020年美国将其温室气体排放在2005年基础上削减17%的目标。为此,奥巴马政府在国内层面上奉行一项雄心勃勃的立法战略,同时辅以行政权应对气候变化;在国际层面上则谋求一种基于条约的“硬法”( hard-law)途径,对抗全球变暖的影响。

比较而言,中国气候政策的原则立场是一贯、明确的。在很大程度上,中国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宗旨和原则界定其气候政策立场。《公约》确定了国际社会公认的应对气候变化的三个最基本原则,即公平、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可持续发展。为落实《公约》的原则和目标,《京都议定书》设定了《公约》附件一国家即发达国家在2008-2012年期间的温室气体强制减排义务。据此,中国主张,发达国家作为历史排放和人均排放的最大来源,有必要率先采取减排行动,并应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发展中国家则要在可持续发展的框架下,走“低碳经济”的发展道路,为全球减缓温室气体排放不断做出努力和贡献。相应地,在国内层面上,中国制定了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框架。2011年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将应对气候变化正式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纲要》将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16%、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7%、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1.4%作为约束性指标,明确提出了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等重点任务。在2014年9月联合国气候峰会上,中国政府宣布将主动承担与自身国情、发展阶段和实际能力相符的国际义务,努力争取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尽早达到峰值,以更大力度和更好效果应对气候变化。

无论中美气候政策立场有何不同,两国都无法回避遭受气候变暖相同或类似危害的现实,更承担不起无所作为的代价。随着气候变暖不利影响的凸显,两国开始认识到,彼此利益的重合部分正变得越来越大。有鉴于此,奥巴马政府重申解决全球变暖问题的抱负。白宫计划绕过国会的阻挠,寻求扩大新的以及现有的国内国际举措,特别是与中国等其他排放大国开展双边行动,努力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为全球做出表率。同时,中国新一届领导人意识到,“如果要取信于民,就必须解决工业化带来的毒害人们健康的副作用。”因此,中国在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方面做出了观念及政策创新。作为对《公约》一项重要义务的履行,中国政府自2007年起定期编制气候变化国家评估报告,并连年发布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和行动方案,显著加大了应对气候变化的力度。

正是在新的环境现实和决策背景的影响下,中美应对气候变化合作无论是在认识领域还是在政策协调层面都取得了令人鼓舞的进展。2013年4月,两国达成第一份《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该声明指出,日益加剧的气候变化危害,迫切需要中美两国采取强有力的国内适当行动,开展大规模的双边合作。为此,双方决定在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框架下建立中美气候变化工作组。工作组旨在“确定双方推进技术、研究、节能以及替代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领域合作的方式”,并定期在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会议上向两国元首特别代表报告工作成果。声明强调,中美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与合作不仅有助于遏制全球变暖,树立可以鼓舞世界的强有力榜样,而且“能够成为双边关系的一个支柱,增进彼此信任和相互尊重”。2014年11月,双方签署第二份《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两国元首将此前谈判达成的原则共识提升为更为宏大且具体的成果目标。美方计划于2025年实现在2005年基础上减排26% -28%的全经济范围减排目标并将努力减排28%;中国宣布在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且将努力早日达峰,并计划到2030年将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提高到20%左右。双方均计划继续努力并逐渐加大力度。这份声明的签署意味着,中美两国在气候变化领域的协调行动,超越了2009年哥本哈根全球气候峰会前后双方在清洁能源倡议上的合作水平,进入了一个备受期待的新阶段。

二、中美应对气候变化合作的现状

近30多年来,中美两国在能源和气候变化领域进行了广泛合作。这种合作使双方对彼此的国情和关注的问题有了更深的了解,推动了应对气候变化成功案例的相互借鉴,并相应在两国政策圈及主要研究机构间建立了重要的联系,为双方后续深入合作奠定了稳固的基础。

早在1979年中美建交之初,中国国务院副总理邓小平就与美国总统卡特签署了《中美政府间科学技术合作协定》,两国政府部门先后在化石能源、气候变化、能源效率、可再生能源、能源信息交流等32个领域签署了数十个合作议定书和谅解备忘录,两国科学家在上述领域内开展了数千个科技合作项目研究,人员交流达数万次。1985年,双方签署《中美化石能源研究与发展合作议定书》,合作领域涵盖电力系统、清洁燃料、石油和天然气、能源与环境技术以及气候科学。1993年,两国政府建立能源利用效率问题的正式对话。1995年,《中美能源效率和可再生能源技术开发与利用合作议定书》签署,包含政策、农村能源、大型风电系统、混合乡村电力、可再生能源商业开发、地热能源、能源效率、混合电动汽车开发等七个附件。1997年,两国政府高层发起中美环境与发展论坛,将城市空气质量、农村通电及清洁能源和能源效率确立为合作的三个优先领域。

进入21世纪后,中美合作态势进一步加强,两国在政策思维中将合作应对气候变化提升到一个新高度,建立了一系列公私参与的能源与环境合作机制。双方围绕国际能源安全、能源政策和能源战略目标、生物燃料、核能、清洁能源和能效技术、气候变化、碳捕获与封存等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这些安排加深了中美双边政策协调,成为两国开展能源和气候变化合作的制度保障,标志着双方在该领域的合作取得了突出成果。

清洁能源是应对气候变化的一个关键组成部分,中美进行清洁能源技术合作具有十分广阔的前景。美国在清洁能源技术的开发和推广中占有优势,中国则拥有无比庞大的长期市场,双方的合作显然可以取得双赢和“通赢”的结果。2009年11月,美国总统奥巴马访华,中美两国公布了一揽子影响深远的措施,发起中美清洁能源研究中心、中美电力汽车倡议、中美能效行动计划等项目,加强双方在清洁能源方面的合作。其中,中美清洁能源研究中心由两国在5年内共同投入至少1.5亿美元,作为启动资金支持清洁能源技术的联合研发。此外,在2009年7月第一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期间,双方签署了《加强气候变化、能源和环境合作的谅解备忘录》,重申实施《中美能源环境十年合作框架》下的5个联合行动计划,承诺通过制定新行动计划扩展框架。2011年1月,中美签署了涵盖清洁煤、核电、风电、智能电网、电动汽车等诸多领域的一系列协议。

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共识的加强和实践的积累,推动中美双边气候合作取得实质性进展。2013年6月,主席与奥巴马总统举行首脑会晤,两国领导人达成一致,强调通过共同努力逐步减少对地球大气危害极大的温室气体氢氟烃的使用。在同年7月举行的第五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上,两国确认在现有项目下开展一系列新的重要活动,包括6个新的中美绿色合作伙伴计划、清洁炉灶在中国的推广、加强科学研究和气候观测合作以及双边可持续机场倡议。双方还公布了一项旨在进一步减排的行动倡议,提出在载重汽车和其他汽车、智能电网、碳捕获与封存、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收集和管理、建筑和工业领域能效等5个领域开展双边合作,并于2013年10月完成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在2014年7月第六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期间,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合作,成为对话成果中的亮点之一。中美气候变化工作组提交了工作报告,介绍了2013年提出的5个合作倡议、强化政策对话以及氢氟碳化物合作的进展情况,并提出未来可能的新合作领域,包括在绿色港口方面以及在省(州)和城市等次国家层面开展合作等。双方还签署了8个项目合作文件,梳理一年来两国在能源和环境保护领域合作的成果。这些成果将两国政府间气候合作进一步扩大到私营公司、大学以及研究机构,并对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产生了积极影响。

中美之所以能够在应对气候变化合作方面取得进展,主因在于两国均遭受着全球变暖日益严重的危害,以及作为排放大户所衍生的要求双方采取应对措施的国内外压力。在美国,2012年是有史以来最热的一年,气候变化对美国造成的影响,诸如海平面上升、干旱、洪涝、野火等,均为历史罕见。在中国,2011年以来相继发生了南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长江中下游地区春夏连旱、南方暴雨洪涝灾害、沿海地区台风灾害、华西秋雨灾害和北京严重内涝等诸多极端天气事件,给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很大影响,直接经济损失高达3096亿元。一些地区时常发生的雾霾亦已严重到减少人们预期寿命的程度。这种前所罕有的局面对政策及观念产生的影响是深刻的和累进式的。一方面,美国重塑世界环境领袖地位乃至掌控全球议程话语权的国内政治诉求和国际抱负,以及中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规划,使得两国再也不能对此等闲视之:另一方面,国际社会要求中美带头采取减排行动的呼声也日趋高涨。气候变化的挑战从国内和国际两个层面凸显了中美合作应对的必要性和急迫性,要求两国承担起重大责任,“立即将双方合作提升到更高的水平”。

三、中美双边气候合作的全球意义

气候变化的不利影响是广泛和持久的,但人类的应对似乎是迟缓和不力的。1994年3月生效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条规定,应对气候变化的最终目标是“将大气中温室气体的浓度稳定在防止气候系统受到危险人为干扰的水平上。”《公约》奠定了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的法律基础,是具有权威性、普遍性、全面性的国际框架。然而,由于没有对缔约方规定需承担的具体义务,也未规定实施机制,《公约》缺乏法律上的约束力。为确保有效履约,《公约》规定可在后续议定书中设定强制减排义务。到目前为止,主要的议定书为《京都议定书》。

在《京都议定书》中,《公约》附件一国家即发达国家缔约方承诺采取相应的政策和措施,将其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在2008-2012年的第一承诺期内从1990年水平至少减少5%。与此同时,发展中国家采取自主减排行动。为扩大《公约》相关议定书量化减排的规范作用,2007年12月召开的巴厘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制定了“巴厘路线图”,规划了2009年达成有约束力的《哥本哈根议定书》的进程。《哥本哈根议定书》拟根据各国GDP大小规定二氧化碳减排量,以构建《京都议定书》第一期承诺期到期后的后续减排方案,协调未来应对气候变化的全球行动。但是,由于各国分歧严重,《哥本哈根议定书》未能在2009年12月的哥本哈根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如期达成,只能代之以不具法律约束力的《哥本哈根协议》。在2012年12月于卡塔尔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本应于2012年到期的《京都议定书》被延长至2020年。

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之所以无法取得突破性进展,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中美作为世界最大的两个排放国既不承担《京都议定书》的强制减排义务,在此问题上的立场又相去甚远,无法达成共识。这从反面印证了中美双边合作的全球重要性。毋庸讳言,中美之间的持续对抗对遏止全球变暖的集体行动是极具破坏性的。“如果这两个国家不能设法解决在这个问题上长期存在的分歧,全球气候变化问题就没有解决之道。”所幸的是,全球变暖已经产生的危害使双方清醒地认识到彼此冲突的消极后果,两国逐渐从民族主义诉求回归理性和现实,并采取措施积极协调各自政策立场,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双边合作。正如近期双方气候互动新趋势所昭示的那样,中美双边合作为国际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注入了前所未有的新动力,有助于推动全球气候集体行动迈人新阶段。

第一,中美两国的合作减排是全球减排努力的中流砥柱。中美两国人口占世界总人口的1/4,两国国内生产总值和能源消耗量超过世界总量的1/3,因能源消耗造成的碳排放量达到世界总量的2/5以上。从能源安全和环境保护角度看,中美对能源消费控制或扩张的行动将决定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努力的成败。考虑到中美巨大的碳排放总量,单单是两国在双边层面上的合作减排即可直接对全球减排努力做出重大贡献。相反,如果双方都无动于衷,继续维持甚至扩大目前的碳排放水平,那么,即使其他国家采取减排措施也无法有效防止地球大部分地区的气候灾难。

第二,中美两国双边合作习惯的形成和经验的积累,有助于国际社会达成强有力的国际气候新协议。对任何全球气候体制而言,中美两国的协调与合作都是其取得成功的关键,“没有它们的参与,任何协议都不会取得进展”。两国的参与和领导,是气候领域全球转变所需信心和影响力的保证,“新的全面的气候协议的前景,很大程度上将有赖于美国和中国的政治意愿”。中美在气候领域新近形成的更具建设性的关系有利于减轻双方的矛盾和摩擦,推动两国在全球气候体制构建上的立场协调,为气候变化国际谈判营造积极的政治气氛。尤其是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两国有望就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标准达成共识,共同倡导建立一项可持续、有约束力的全球气候体制——如预期于2015年达成的全球气候变化新协议,进而为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奠定更加坚实的法律基础。

第三,中美两国的政策取向不可避免地影响到其他国家的选择。两国的合作可以树立榜样,鼓励和引导其他国家加入全球减排的努力之中。鉴于此前两国长期消极无为,其他国家大多持犹豫和观望的态度,有的甚至还效仿美国退出《京都议定书》,这也是全球努力受挫的一个重要原因。如果两国带头采取行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就会给其他排放国带来压力,使它们更有意愿、也更容易在全球层面上开展合作,在全球范围内真正组织起对抗气候变化影响的集体行动。正如奥巴马总统所言:“双方在消除气候变化所带来威胁方面的合作能够树立典范,由此产生的实践和技术将为全球努力提供动力。”

四、中美双边气候合作存在的问题

中美两国在能源与气候变化方面的合作形式多样,涵盖的领域也十分广泛,特别是近年来取得了引人注目的进展。然而,囿于各种负面因素的影响,这种合作往往又是零散间断的,缺乏长效机制的保障。现阶段,两国气候合作的深入发展面临不少困难和障碍。

一是中美缺乏战略互信,国际谈判立场分歧严重。历经40多年的发展演变,中美关系形成了一种既合作又竞争的矛盾模式,这一点在两国气候政策博弈上体现得相当明显。中国往往将美国在气候变化议题上的倡议视为其遏制中国发展及国际影响的基本战略的一部分。而在美国关于全球变暖的政治讨论中,中国总是被置于两种消极的语境下予以评估——任何在美国境内的减排努力都会因中国增加排放而变得毫无意义,以及美国控制排放的努力会迫使制造商将业务转向别处,由此造成广泛的就业损失。战略互疑导致中美气候变化国际谈判立场长期对立,影响到两国对气候变化相关国际条约的原则立场,使两国对条约精神和义务做出不同或对立的理解和阐释。2009年哥本哈根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最为典型地展现了中美立场的分歧及其负面影响。由于各自所代表阵营的利益不同,中美在会场上展开了正面交锋。美国气候谈判首席代表斯特恩( Todd D.Stem)在新闻发布会上明确表示,公共资金,特别是美国政府的公共资金,绝不会流向中国。斯特恩同时否认发达国家应该为其在工业化进程中累积造成的大气环境污染买单,要求中国采取更大力度的减排目标。中国政府则坚持根据国情实施自主减排,不与任何国家的减排目标挂钩。中国主张,发达国家必须率先大幅量化减排,并切实履行承诺,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加快转让气候友好技术,帮助发展中国家尽可能减缓温室气体排放,适应气候变化。中美两国谈判立场针锋相对,哥本哈根气候峰会无果而终。

二是两国国内政治的掣肘。美国国会气候变化立法行动的延宕与中国国内相关利益方的阻滞为双方气候合作的深入发展设置了障碍。一方面,在美国现行政治体制下,应对气候变化并非总统决策议程上的禁脔,国会的协助和授权是总统获得政策成功不可或缺的条件。在气候变化议题上,国会的重要角色主要体现为立法行动。国会立法可为美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内行动和国际合作提供必要的政治基础和社会共识,并连带整合相关利益集团的狭隘诉求,减少资金不足的消极影响,确保政策的稳定和连续。反之,若没有国会立法的配合,美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和政策则显得短视、被动且缺乏预期。

实际上,自上世纪末起,能源和气候变化问题即开始密集进入美国国会的立法议程,参众两院为此举行了一系列听证会,提出了数十个有关能源和气候变化的议案,其中影响最大的当属2009年和2010年众参两院分别提出的《2009年美国清洁能源与安全法案》和《2010年美国能源法》讨论草案。两份法案均提出了大幅减排同时确保美国能源独立和安全的目标。国会提出此类法案的目标主要是寻求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建立排放交易机制。但是,由于问题的复杂性和国会总体上的保守态度,这些法案绝大多数或在国会相关委员会即遭否决,或被作为议事日程上的常规法案而遭搁置,极少能进入全院辩论及表决程序。时至今日,国会气候变化立法依然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

另一方面,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是一项综合性战略,涉及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这不仅意味着国内经济体系的系统性改革,更昭示着国内利益的调整重组。在此过程中,地方政府巨大的权力和活动空间使它们成了利益集团的典型代表,它们的行为影响着中央政府的决策,直接关系到中国参与国际气候合作及减排行动的成效。“在中国,主要的(减缓气候变化)举措一直来自国家一级的党政机构,并往往由于与地方官员和企业的利益冲突而大打折扣。”地方政府对于减排的保守态度是由其特殊利益决定的。尽管中央政府越来越多地将对环境和能源效率的关切纳入政绩考核机制,但大多数地方官员仍然将推动GDP增长当作自己的首要目标。由于地方的经济增长多半要靠当地企业来拉动,某些地方政府与企业结成了牢固的利益共同体,相互借重,共同进退。通过对高排放企业实施地方保护、消极执行国家减排政策以及阻挠中央政府的环境评估工作,地方利益共同体在相当程度上消减了中国参与双边或多边气候合作的效果。

三是知识产权保护。清洁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的联合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既是中美携手应对气候变化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中国谋求与美国合作的优先领域。然而,美国大多数清洁能源技术为私营企业所拥有。由于担心知识产权会受到侵害,这些技术所有者对向中国转让技术毫无兴趣,以致美国工业和实验室内的许多清洁能源尖端技术未能投放到中国市场。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由此构成了中美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的一大障碍。作为全球公共产品的重要提供者,美国不妨将清洁能源技术的知识产权视为一种国际公共产品,联合中国、欧洲、日本发起“清洁技术马歇尔计划”,向中国提供技术援助。同时,美国也应大力推进已有的或发起新的中美清洁能源技术合作研发,鼓励和扩大两国共享知识产权和技术成果。

四是清洁能源产品的贸易保护主义。作为攸关全球可持续发展的新兴产业,清洁能源对于中美气候合作的意义既在于两国对清洁能源技术的合作研发,也涉及清洁能源产品的双边贸易。但是,双方关于清洁能源产品的贸易摩擦却由来已久,且有加剧之势,美国对中国输美光伏产品实施“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即为一个典型的案例。早在2011年11月,美方不顾中方反对,执意对中国产光伏电池启动“双反”调查,并于2012年12月决定征收高额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致使中国产光伏电池产品很难出口到美国市场。2014年1月,美国商务部对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输美光伏产品发起第二次“双反”调查,12月16日宣布终裁结果,认定中国大陆输美光伏产品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拟征收“双反”关税。与首次“双反”调查相比,美方二次“双反”调查的产品范围从光伏电池扩大到光伏组件、层压板、面板等,对象也由中国大陆扩大到包括台湾地区,意在堵死大陆光伏公司海外代工和采购以规避关税的应变举措。显然,美方对中国输美光伏产品一再进行限制的保护主义做法,是对贸易救济措施的滥用,不但违反了美国承担的遵守世贸规则的义务,而且损害了中美两国合作对抗全球变暖的承诺效力。

五、结语

双减政策对社会的意义篇5

中图分类号:D751.2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0961(2011)01-0042-05

2009年4月俄美战略武器谈判重启,令这一传统问题再次受到国际社会广泛关注。俄美战略武器谈判的历史最早可追溯至1969年苏美围绕限制和削减战略武器问题开始的一系列谈判。谈判进程持续到苏联解体,签署了众多的条约,包括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第一阶段削减战略武器条约》(简称《第一阶段条约》),其效力一直维持到2009年12月5日,为世界的和平稳定做出了巨大贡献。此后,俄美将苏美战略武器谈判这一形式继承下来,先后签署了《第二阶段削减战略武器条约》(简称《第二阶段条约》)和《莫斯科条约》,但小布什总统领导下的美国日益趋向自助式裁减核武器,俄美双边谈判形式逐步被打入冷宫。奥巴马担任总统后,对美国战略武器政策大幅调整,力图通过俄美合作建立新的全球战略武器控制机制,这促使俄美战略武器谈判得以重启。经过近一年的密集谈判,俄美两国于2010年4月签署了新的削减进攻性战略武器条约。

俄美战略武器谈判对世界和平与稳定具有深远的影响,并且目前看来谈判将在未来持续深入下去。探讨这一问题有助于我国对国际格局特别是战略武器领域的国际格局作出准确的判断,有助于评估俄美谈判可能带给中国的正负效应。

一、政治运行机制对谈判的影响

俄罗斯奉行三权分立的政治运行机制,国家对外政策通常是行政、立法和司法部门相互博弈、协调的结果,只是三者参与的程度与影响力有所差异。一般而言,行政部门在外交政策上最具发言权,但具体到不同问题领域以及特殊时期,情况也会发生变化。战略武器问题专业性极强,并且涉及国家最高安全机密,相关政策的制定一般在较小范围内进行,所受掣肘也少于其他外交政策,但仍无法摆脱政治运行机制的牵制与干涉。而对俄美战略武器谈判进程产生最为显著影响的则是掌握行政资源的总统与掌握立法资源的杜马间的权力互动。

俄罗斯总统权力极大,杜马权力较小,可称之为“超级总统制”国家。杜马对总统缺乏足够的制衡力,西方媒体将杜马比做“橡皮图章”意即在此。不过,杜马作为立法机构还是拥有相当权力。例如条约批准权,总统与外国签署的条约须经杜马同意方能生效。在叶利钦总统时代,杜马大部分时期处于左翼政党控制之下,总统虽然能借助优势权力压制杜马,但却始终无法控制后者,两大权力部门间的争斗成为俄政坛的常态。双方这种不正常的关系自然也影响到俄美战略武器谈判进程,令《第二阶段条约》在叶利钦时代一直未获杜马批准,从而造成预定的第三阶段削减战略武器谈判无法启动。

1993年1月,叶利钦总统与美国就《第二阶段条约》达成协议,条约要求双方将各自保有的战略核弹头减少至3000~3500枚。从布什总统1992年1月提出新的核裁军倡议到《第二阶段条约》最终签署,用时不到一年,而《第一阶段条约》则历经九年的艰苦谈判才最终完成。叶利钦不顾大多数俄军事专家的反对,仓促签署该条约的主要原因是有求于美国。此时,叶利钦在国内尚未完全确立自己的独断地位,面临最高苏维埃及左翼势力的挑战,需要美国的援助以“拯救”俄罗斯、赢得民众的支持。

俄罗斯在《第二阶段条约》中处于明显不利地位,因此该条约一经签署就在国内受到猛烈抨击。最烈强的抨击来自反对派所控制的最高苏维埃。1993年10月,叶利钦通过武力强行解散了最高苏维埃,设立国家杜马,但其后举行的第一届杜马选举却出乎各界预料。持极端民族主义立场的自由和共产党等反对党赢得杜马过半议席。自由的崛起很大部分归功于对叶利钦软弱外交政策的攻击,而俄共是叶利钦天然的反对派,两党同叶利钦之间缺乏妥协的空间。此时将《第二阶段条约》提交杜马审议必然会被否决,因此当1993年12月杜马主动要求总统提交《第二阶段条约》时,遭到叶利钦拒绝。不过,长期拖延并不现实,因为按照与美国达成的协定,《第一阶段条约》生效后两国应尽快批准《第二阶段条约》。1994年12月,《第一阶段条约》正式生效,叶利钦不得不在次年6月向杜马提交《第二阶段条约》。杜马就此问题召开听证会,但随后北约在美国领导下大举空袭波黑塞族武装,批准进程被杜马中断以示抗议。此后,杜马举行换届选举,条约的批准问题交由新一届杜马决定。

第二届杜马选举中,俄共为首的左翼力量赢得席位过半的优势地位,这届杜马因此被许多俄罗斯民众称为“共产党的杜马”或“左派的杜马”。尽管1996年1月26日美国国会批准了《第二阶段条约》,该条约在杜马获得批准的可能性却几近为零。杜马各党普遍认为叶利钦在条约中让步过多,对其软弱表示不满。叶利钦运用各种手段向杜马施压,但杜马不为所动,在叶利钦任内一直将该条约拖而不决。俄杜马之所以拒不批准该条约,除条约本身存在缺陷外,杜马多数党俄共与叶利钦完全敌对的特殊关系也是重要原因。俄共与叶利钦的争斗超出了一般的政见之争,作为苏共继承者的俄共与坚决的叶利钦之间意识形态两极对立、矛盾难以调和,合作与妥协都缺乏现实途径。杜马对《第二阶段条约》的拒不批准,令规划中的第三阶段削减进攻性战略武器条约谈判无限期推迟,大大延缓了俄美削减战略武器进程。

总统与杜马这种极端的对立关系并没有持续太久。1999年12月第三届杜马选举,俄共得票率虽仍居第一,但中派力量赢得多数席位,左翼丧失了对杜马的控制权。由此开始,支持总统的力量在议会中愈来愈强,总统与杜马两大权力部门由对立冲突逐步转向默契合作。普京总统与梅德韦杰夫总统时期,杜马在俄美战略武器谈判问题上基本与总统保持配合,使总统在制定对美谈判政策时拥有更为自由的空间,这极大地减少了谈判所受的掣肘,有利于推进谈判进程。

通过以上探讨可以看出,政治运行机制中不同部门间的关系对俄美战略武器谈判能够产生显著影响。在战略武器谈判问题上,它们会有各自偏好的立场与政策,当这些立场与政策间的矛盾尖锐化时,统一政策的制定将受到困扰,进而阻碍俄美战略武器谈判的进程。

二、社会政治思潮对谈判的影响

社会政治思潮和政党政治之间存在着联动关系,由此对政治领域产生影响。按照主流社会政治思潮变迁划分,冷战后俄罗斯大致经历了自由主义、民族主义和政治权威主义三大阶段。在各个阶段中,不同政党力量随之消长,两者结合,推动了俄战略武器政策的调整,从而影响到俄美战略武器谈判进程。

(一)自由主义思潮与右翼力量的兴盛

上世纪90年代初,俄罗斯最为盛行的是由西方引入的自由主义思潮,按照大多数俄罗斯学者的理解,自由主义是与强调国家控制抹煞个人自由的社会主义相对立的视个人自由和市场经济的自由发展高于一切的思想。建国之初的俄罗斯联邦处于混乱迷茫中,已经对共产主义失去信心的民众将希望寄托于自由主义,幻想通过民主化及建立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使俄罗斯摆脱困境,快速赶上欧美发达国家。自由主义思潮成为此时俄主流社会政治思潮。这股思潮对俄罗斯政党政治产生了强烈影响。政坛整体右倾,主张内政外交全面西化、与西方国家结盟的右翼民主派政党占据优势,掌握了政权。左翼政党在这一阶段则缺乏社会支持基础,处于艰难的恢复期,力量分散,影响力较弱。政府全面西化政策基本没有遇到任何来自民众及左翼政党的有效阻力。

俄罗斯对西方“一边倒”的外交政策令俄美进入“蜜月期”,双方在战略武器领域的关系也得以大幅改善。包括总统叶利钦在内的俄主要政治家认为两国已由冷战时代的敌对关系转为盟友关系,因此苏联时期用来威慑美国的庞大战略武器库不再有现实的需要,双方理应通过谈判不断进行削减,最终在战略武器领域达成友好合作的关系。1992年2月,两国领导人在美国戴维营就俄美关系、削减战略核武器、防止核扩散等问题进行会谈,在会后发表的联合声明中,宣布两国将建立“友好与伙伴关系”,不再把对方视为潜在敌人。1993年1月,叶利钦与布什在莫斯科正式签署了《第二阶段条约》。

短短一年多的时间内,俄美双边关系在战略武器领域出现了令人惊诧的改善。这主要缘于俄领导人对双方关系认识的改变――由苏联时代的敌对关系转为盟友关系。这种认识与俄国内西方自由主义思潮盛行以及得益于此的右翼政党的强大影响力密切相关。随着自由主义思潮的消退,右翼力量开始失势,俄领导人逐步摆脱了对美国不切实际的幻想,两国在战略武器领域竞争再起。

(二)民族主义思潮与左翼力量的崛起

1993年,俄罗斯开始调整对外政策,由亲西方的“一边倒”政策转向东西并重的“双头鹰”政策。在战略武器谈判中,俄逐步改变对美顺从合作与单方面让步的政策,态度趋于强硬,双方竞争加剧。俄政策的改变与国内民族主义思潮和左翼力量的兴起密切相连。

俄罗斯独立后进行的一系列激进改革带来了灾难性后果,国家呈现出破败颓废的景象,国际地位也直线下降。民众对西方自由主义的憧憬与期望彻底被现实所击碎,取而代之的是对现状的极度不满,对强大俄罗斯国家的热烈呼唤。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民族主义思潮兴起,其主要特点是反对全面西化,捍卫俄罗斯的利益与尊严,保持俄罗斯的历史文化传统和民族精神,坚信俄罗斯民族能够走出一条与西方不同的独特道路。

民族主义思潮的兴起改变了俄罗斯政党格局。右翼民主派政党不断削弱,左翼政党日渐崛起。1995年杜马选举中,俄共连同其他左翼政党获得超过50%的席位,实现了对杜马的控制。社会政治思潮的改变以及受此影响形成的政党格局形同民众对俄内外政策的否定票,令叶利钦不得不对外交政策进行调整,与西方拉开距离。其后,1996年美国启动战区导弹防御系统试验、1998年美国攻击伊拉克、1999年北约空袭南联盟等一系列事件,以及日益加快的北约东扩进程,催发了俄国内更为强烈的民族主义情绪,民众要求对西方强硬还击。为了安抚民众的不满,同时击退左翼力量对其软弱的指责,叶利钦只能选择更为强硬的对外政策,同时越来越强调战略核武器的重要作用。1997年12月,叶利钦正式批准的《俄罗斯联邦国家安全构想》重申俄奉行“现实遏制”核战略,并进一步提出,北约的存在和东扩对俄安全构成威胁,要用核武器防止核大战、大规模的常规战争和地区战争,要保持足够的核力量,在保障国家安全方面,“俄罗斯保留使用其拥有的所有手段,包括使用核武器手段的权力”。这表明,在民族主义思潮盛行的政治氛围下,叶利钦改变了对削减战略武器的盲目积极态度,更为现实地将之与美国的回应相挂钩,在获取更大利益、更为平等待遇的基础上和美国进行谈判与合作。但是,俄罗斯民族主义思潮的加强令美国对俄未来走向感到担忧,从而进一步采取措施弱化俄罗斯。而这又令大多数俄罗斯人对美国的敌意上升,认为“美国正在乘机削弱俄罗斯,意图使俄罗斯永远处于衰落状态”。这种恶性循环令俄美缺乏缓和谈判的空间,对抗不断加剧,造成《第二阶段条约》完全无法获得杜马及民众的支持,并将战略武器谈判导入停滞状态。

(三)政治权威主义思潮和中派政党的兴起

政治权威主义思潮在叶利钦执政后期逐渐开始兴起。民族主义虽暂时满足了民众情绪上的需要,一度占据政坛主导地位,但左翼政党缺乏现实可行的治国政策,与总统的频繁争斗令俄政坛更加混乱,这使得民众渴望“权威”领袖的出现,以结束国内无休止的政治内耗,领导国家走上复兴之路。这种情绪随着总统与杜马间政治博弈的加剧而在民间日益盛行,最终在普京时代形成一股强有力的政治权威主义思潮。这股思潮令俄罗斯政党力量重新洗牌:持政治权威主义理念的中派力量崛起,1999年后控制了杜马,并将优势不断扩大;而左派力量渐失支持,政坛影响力日益萎缩;力量基本泡沫化。2007年第五届杜马选举,支持“民主”的统一俄罗斯党获得450个议席中的315席,标志着政治权威主义思潮在政坛的全面盛行。

俄罗斯社会政治权威主义思潮盛行以及在此背景下崛起的中派政党为普京的强力集权创造了有利条件。中派政党赞同普京具有权威主义性质的治国策略,杜马逐渐成为普京政策的积极“响应者”和“执行者”,俄对外政策由此摆脱了叶利钦时代常见的总统与杜马相互掣肘的局面,总统的外交行动拥有了更大空间。在战略武器领域,普京得以施行更为灵活的谈判策略。战略武器谈判成为普京对美外交中一张灵活机动的王牌,根据需要随时进行策略调整,或以让步换取其所认定的更为重要的俄罗斯国家利益,或通过对抗来谋求美国在其他领域的退让。例如,2001年普京曾对美国意图退出《反导条约》持严厉批评态度,但当美不顾俄反对宣布退出时,普京的反应却出乎意料的温和。俄罗斯的让步换来了现实利益,美国同意签署《莫斯科条约》(条约规定2012年12月31日前双方将各自的战略核弹头减至1700~2200枚),改变了布什计划中的完全自助式裁减战略核武器的政策。此外,美国还支持建立北约一俄罗斯理事会,承认俄罗斯市场经济地位。双方关系大幅改善,成为反恐伙伴。俄战略武器政策上的这种变化符合自身利益,但假若民族主义思潮依然盛行,此举必将受到杜马及广大民众的强烈反对,只有在政治权威主义思潮的氛围下,这种灵活机动的政策才能顺利施行。

这一阶段,由于俄罗斯国内政治权威主义思潮的盛行,令支持总统的中派政党控制了杜马,总统拥有了近乎于“沙皇”的权力。这使得俄战略

武器谈判政策几乎不再受到杜马和普通民众的掣肘,而是根据现实国家利益不断调整,令谈判进程呈现出弹性多变的特点。

三、利益集团对谈判的影响

美国政治学家罗伯特・达尔认为:“就最广泛的含义而言,任何一群为争取或维护某种共同利益或目标而一起行动的人,就是一个利益集团。”当代俄罗斯是多元社会,利益集团对国家外交政策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因此在探讨国内政治因素对俄美战略武器谈判的影响时应将其纳入研究范围。鉴于战略武器谈判的特殊性,本文仅选取对此领域最有影响力的利益集团――俄罗斯军工综合体作为分析对象。

俄罗斯军工综合体是军事工业集团和这一集团在政府官僚系统中的利益相关者共同构成的利益综合体。军工综合体中的主要军工企业大部分为国家所控制,和政府间存在着隶属关系,因此军工综合体影响政府决策的方式更多的不是经由院外活动,而是在官僚系统内通过获得利益相关部门的支持来完成。因而就此层面而言,其拥有比一般利益集团更为方便的影响国家决策的途径。

1991年苏联解体,俄罗斯进入转轨时期,军工综合体经受近十年的曲折历程。从1999年开始,俄罗斯国防工业的改革方向发生了转变,从推动私有化转为整合大型军工企业,形成了一系列国家控股的大型股份公司。同时,伴随经济的复苏,俄国防开支急剧增加,国防工业进人快速增长期。由此,军工综合体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影响力日渐增长,而在与之相关的战略武器谈判领域,其影响更为明显。

首先,军工综合体有较为强烈的动机对俄美战略武器谈判进行影响。军工企业饱受国家衰落之苦,大规模的裁军和军费削减极大地损害了它们的利益。因此,军工企业对于恢复和保持俄罗斯强国地位格外积极。它们要求国家奉行强硬外交政策,加大军费开支,增强军事实力。在俄美战略武器谈判问题上,军工集团对削减战略武器持积极反对态度,同时要求将削减与北约停止东扩相挂钩。军工企业的这种态度源于自身利益的要求。军工系统中与战略武器生产相关的部门众多,例如导弹―航天工业、核工业、航空工业。这些部门均为俄军工企业的核心,影响巨大。特别是负责各种战略导弹研制和生产的导弹―航天工业拥有完整的体系,2007年隶属该系统的共有科研生产单位108家,从业人员约25万人。削减战略武器将减少这些军工企业所能获得的订单和资金投入,必然会引起其强烈的反对。

其次,军工综合体具有影响俄美战略武器谈判的实力。如上所述,军工综合体利益集团主要由军工企业和政府官僚系统中的利益相关者组成,其影响俄美战略武器谈判的实力首先源于军工企业在俄国内所具有的实力地位。截至2007年底,俄罗斯军事工业共有科研机构和生产企业1389家,从业人员将近150万,半数以上为科技工作者,是俄罗斯经济的最高科技领域,生产了全国70%以上的科技和高科技产品。军工企业是俄罗斯国防武器的直接供给者,维持强大的军事实力依赖于先进军工企业的支撑。由此,保持军工企业的稳定与发展,成为涉及俄罗斯根本国家利益的重大问题。俄在与美国进行战略武器谈判时,本国军工企业的生存与发展问题自然成为其必须仔细考虑的因素。例如,俄罗斯虽然在《第二阶段条约》和《莫斯科条约》中均承诺大规模削减战略核武器,但从未允诺暂停新型战略武器的研制。俄不能做出这种承诺的原因之一,在于其军事工业一直在世界上保持领先地位,而维持这种优势依赖于不断的研发、创新,一旦承诺暂停新型战略武器的研发将对军事工业特别是其中的导弹工业等核心部门的发展构成致命打击,这无异于让俄自断其臂,自然令其无法接受。

双减政策对社会的意义篇6

关键词: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国际关系 

    早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期全球第一个社会主义政权诞生后,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两种意识形态的对抗就已初见端倪,只是这种对抗尚不具备全局意义。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社会主义阵营对全球的影响则把这种对抗推向了一个高峰。

    一、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历史关系

    在当代国际关系中,社会主义与资木主义两种意识形态的对抗与大国强权政治相交织,使两个阵营之间的军备竞赛有增无减。这一局面不仅取决于两大集团军事实力的较量,还与美苏两国的特定历史条件有关。美国自立国以来就与资本主义形态相伴随。借助于优越的自然地理条件与二战中扮演的特殊角色,美国对于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传统价值观念,抱有一种特殊的崇拜心态;苏联的共产主义意识形态,在对抗西方列强的土壤中得到了特殊的培养,尽管斯大林主义的革命与经济路线有其消极的一面,但经过工业化改造和反法西斯战争的洗礼,苏联人民对社会主义事业已形成了坚定诚挚的信念。在“冷战”时代一些极端反动分子,尤其是在上世纪80年代新保守主义狂潮的推动下,渗透与反渗透,颠覆与反颠覆的斗争使两种意识形态的对抗更趋白热化。

    在另一方面,上世纪60,70年代的民族主义思潮和80,90年代“全人类利益”意识形态的崛起等则使东西方意识形态的对抗有所减缓;东西方国家的内部政治、经济调整,如60,70年代欧美各国的社会化、国有化改革和苏联东欧各国在计划经济中引入的市场机制与西方先进的管理方法,以及80,90年代它们对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划分、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观念的突破等也有利于东西方意识形态对抗的弱化。科技革命带来的信息革命和中产阶级的崛起,既有利于增进东西方之间的了解与信任,又有利于双方以温和的、渐进的心态处理相互关系。苏联赫鲁晓夫时代的“三和路线”,中国提出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美国尼克松政府的“尼克松主义”战略,以及国际关系理论大师汉斯、摩根索的现实主义观念等,对于淡化东西方意识形态的对坑都功不可没。

    二、当代资本主义与现实社会主义关系的模式演进

    当代国际关系中,东西方意识形态的对抗在动荡中不断趋向缓和,在前进中又时有曲折倒退,甚至倾斜失衡。尤其是在双方实力差距拉大时,一些西方大国蓄意强化意识形态的分歧,从而使国际格局转型期间的外交关系更趋复杂。以下笔者主要运用“博奕论”来分析当代资本主义与现实社会主义关系的几种演进模式。

    (一)博弈论(game theory又称对策论或游戏理论)及其模型设计

    它原是数学运筹学中的一个支系,用于严格地处理在战略博弈中参与者最理想的行为和决定结局的均衡,或是使具有理性的竞赛者找到他们应采用的最佳策略。在博弈中,每个参与者都在特定条件下争取其最大的利益。博弈的结果,不仅取决于某个参与者的行动,而且还取决于其他参与者如何行动。不同的参与者有时利益一致,有时又彼此对立。当代资本主义和现实社会主义就是博弈游戏中的双方。两者间既有作为独立主权国家之间的利益关系,又有意识形态上的矛盾冲突。由于在当今社会,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国家共存将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进程,当代资本主义和现实社会主义在博弈游戏中的角色,博弈竞技中的利益得失,将是当今资本主义和现实社会主义共同面临的问题。

    早在1913年,沃德拉格夫就首先提出了博弈论的“最小最大”策略原则。博弈论常分以下几种类型:

    1.“双方零和”,即一方所得为另一方之所失,双方互相抵消。

    2.“双方非零和”,即一方所得并非另一方之所失,双方都可能赢或输。

    3.“多方零和”,游戏中有若干个竞争者,在游戏中得失相抵。

    4.“多方非零和”,即若于个竞争者之间得失不相同,得与失之和不等于零。

    在现实政治中,博弈往往是冲突和合作的成分兼而有之。东欧剧变,苏联解体就是过去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两大政营博弈中的典型例子,给社会主义道路带来了很大的冲击。这正是现实社会主义国家要吸取的教训。

    (二)当代资本主义与现实社会主义关系的几种演进模式

    1.当代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关系中的“胆小鬼”博弈

    假设A(资本主义国家),B(社会主义国家)各驾驶一架飞机,在一条极狭窄航道上相向驶来,如果双方不躲闪,两驾飞机必然相撞而坠毁或造成两败俱伤的残局。但如果任何一方在撞机之间躲闪避让,他就成了胆小鬼和输家。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胆小鬼”博弈可能有四种情况:

    (1)双方坚持不让,两败俱伤。美国和前苏联在二战后的冷战时期,两国之间外交属于该情况。

    (2)A方躲闪,成为胆小鬼,而B方则因坚持而成为赢家。中国成立初期坚持独立白主的外交战线,属于此情况。中国制定“另起炉灶”、“一边倒”和“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三大独立外交政策,要求在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代表中国惟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部分”这一前提条件下,与各国谈判建立外交关系事宜。五十多年过去了,这一国策奠定了中国当今作为政治大国的地位。

    (3)B方躲闪,成为胆小鬼,而A方坚持,成为赢家。美国的和平演变导致东欧剧变,苏联解体属于该类型。

    (4)双方均躲闪,没有赢家。

双减政策对社会的意义篇7

关键词: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国际关系 

    早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期全球第一个社会主义政权诞生后,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两种意识形态的对抗就已初见端倪,只是这种对抗尚不具备全局意义。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社会主义阵营对全球的影响则把这种对抗推向了一个高峰。

    一、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历史关系

    在当代国际关系中,社会主义与资木主义两种意识形态的对抗与大国强权政治相交织,使两个阵营之间的军备竞赛有增无减。这一局面不仅取决于两大集团军事实力的较量,还与美苏两国的特定历史条件有关。美国自立国以来就与资本主义形态相伴随。借助于优越的自然地理条件与二战中扮演的特殊角色,美国对于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传统价值观念,抱有一种特殊的崇拜心态;苏联的共产主义意识形态,在对抗西方列强的土壤中得到了特殊的培养,尽管斯大林主义的革命与经济路线有其消极的一面,但经过工业化改造和反法西斯战争的洗礼,苏联人民对社会主义事业已形成了坚定诚挚的信念。在“冷战”时代一些极端反动分子,尤其是在上世纪80年代新保守主义狂潮的推动下,渗透与反渗透,颠覆与反颠覆的斗争使两种意识形态的对抗更趋白热化。

    在另一方面,上世纪60,70年代的民族主义思潮和80,90年代“全人类利益”意识形态的崛起等则使东西方意识形态的对抗有所减缓;东西方国家的内部政治、经济调整,如60,70年代欧美各国的社会化、国有化改革和苏联东欧各国在计划经济中引入的市场机制与西方先进的管理方法,以及80,90年代它们对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划分、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观念的突破等也有利于东西方意识形态对抗的弱化。科技革命带来的信息革命和中产阶级的崛起,既有利于增进东西方之间的了解与信任,又有利于双方以温和的、渐进的心态处理相互关系。苏联赫鲁晓夫时代的“三和路线”,中国提出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美国尼克松政府的“尼克松主义”战略,以及国际关系理论大师汉斯、摩根索的现实主义观念等,对于淡化东西方意识形态的对坑都功不可没。

    二、当代资本主义与现实社会主义关系的模式演进

    当代国际关系中,东西方意识形态的对抗在动荡中不断趋向缓和,在前进中又时有曲折倒退,甚至倾斜失衡。尤其是在双方实力差距拉大时,一些西方大国蓄意强化意识形态的分歧,从而使国际格局转型期间的外交关系更趋复杂。以下笔者主要运用“博奕论”来分析当代资本主义与现实社会主义关系的几种演进模式。

    (一)博弈论(game theory又称对策论或游戏理论)及其模型设计

    它原是数学运筹学中的一个支系,用于严格地处理在战略博弈中参与者最理想的行为和决定结局的均衡,或是使具有理性的竞赛者找到他们应采用的最佳策略。在博弈中,每个参与者都在特定条件下争取其最大的利益。博弈的结果,不仅取决于某个参与者的行动,而且还取决于其他参与者如何行动。不同的参与者有时利益一致,有时又彼此对立。当代资本主义和现实社会主义就是博弈游戏中的双方。两者间既有作为独立主权国家之间的利益关系,又有意识形态上的矛盾冲突。由于在当今社会,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国家共存将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进程,当代资本主义和现实社会主义在博弈游戏中的角色,博弈竞技中的利益得失,将是当今资本主义和现实社会主义共同面临的问题。

    早在1913年,沃德拉格夫就首先提出了博弈论的“最小最大”策略原则。博弈论常分以下几种类型:

    1.“双方零和”,即一方所得为另一方之所失,双方互相抵消。

    2.“双方非零和”,即一方所得并非另一方之所失,双方都可能赢或输。

    3.“多方零和”,游戏中有若干个竞争者,在游戏中得失相抵。

    4.“多方非零和”,即若于个竞争者之间得失不相同,得与失之和不等于零。

    在现实政治中,博弈往往是冲突和合作的成分兼而有之。东欧剧变,苏联解体就是过去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两大政营博弈中的典型例子,给社会主义道路带来了很大的冲击。这正是现实社会主义国家要吸取的教训。

    (二)当代资本主义与现实社会主义关系的几种演进模式

    1.当代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关系中的“胆小鬼”博弈

    假设A(资本主义国家),B(社会主义国家)各驾驶一架飞机,在一条极狭窄航道上相向驶来,如果双方不躲闪,两驾飞机必然相撞而坠毁或造成两败俱伤的残局。但如果任何一方在撞机之间躲闪避让,他就成了胆小鬼和输家。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胆小鬼”博弈可能有四种情况:

    (1)双方坚持不让,两败俱伤。美国和前苏联在二战后的冷战时期,两国之间外交属于该情况。

    (2)A方躲闪,成为胆小鬼,而B方则因坚持而成为赢家。中国成立初期坚持独立白主的外交战线,属于此情况。中国制定“另起炉灶”、“一边倒”和“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三大独立外交政策,要求在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代表中国惟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部分”这一前提条件下,与各国谈判建立外交关系事宜。五十多年过去了,这一国策奠定了中国当今作为政治大国的地位。

    (3)B方躲闪,成为胆小鬼,而A方坚持,成为赢家。美国的和平演变导致东欧剧变,苏联解体属于该类型。

    (4)双方均躲闪,没有赢家。

双减政策对社会的意义篇8

中图分类号 G718.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17)11-0017-04

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明确指出要“同步规划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推进人力资源开发与技术进步,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与产业转型升级衔接配套。突出职业院校办学特色,强化校企协同育人”[1]。高职办学要校企协同育人,其前提是转变办学理念,其途径是由学校“单主体”办学转向基于职责清晰、成本共摊、利益同享的校企深度融合的“双主体”办学模式。然而,高职“双主体”办学作为顺应职业教育进入“深水区”的产物,面临着办学主体模糊、机制缺失以及动力不足等困境。准确厘清“双主体”办学的动力生成渊源、机理,可以有力推进办学机制重构,有力推进高职教育深化改革的进程。

一、高职双主体办学的动力渊源

“趋利共赢”是高职双主体办学的动力渊源。一般意义上“趋利”和“共赢”有着共同的基本释义,然而深层次释义,“趋利”偏重经济利益,“共赢”倾向社会效益。无论从内生还是从外延维度,学校和企业在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上实现了谋和。

(一)趋“经济利益”:双主体协作的内生发展之力

经济利益是主体生存的基本根基。也就是说,学校得以存续、企业得以存在,经济利益是安身立命之本。资本具有逐利本质特性决定企业有着逐利天然行为冲动,因此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组织把盈利作为自身价值实现的唯一诉求。社会主义优越属性决定学校将经济利益作为衡量办学成果重要而非唯一指标。经济利益成为学校关注、企业追求的交汇点。

之于学校,经济利益是重要目标。其一是基于筹措机制的商酌。根据高职现有发展资金筹措机制来看,公办院校由国家、地方财政全额拨款,民办院校自筹资金。无论哪种筹措方式,都要以经济作为衡量尺度,不会有无休止式的增加,也不会“蜻蜓点水”般的投入。其二是效益衡量的考量。这是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所决定的,市场作为资源最有效的配置方式已经得到广泛认同,而经济是与市场共生的从属,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办学必然要遵循经济效益的考量。由此把成本核算、会计筹算、效益盘算等方式迁移至学校办学效益控制上来。其三是存续发展的思虑。在资源总约束下,学校发展过程中硬件软件投入比例、专业建设过程中“全面铺开”还是“重点建设”等都需要经济效益的衡量尺度。也就是说,如过多投入硬件建设,间接导致学科带头人缺失,也难以为社会培养更优质的人才。

之于企业,经济利益是基本目标。其一,追求利润是每个企业孜孜以求的目标。企业从事生产或出售商品的目的是为了赚取利润。换句话说,利润是凌驾于企业一切追求的首要目标。其二,降低成本是每个企业梦寐以求的想法。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成本意味着风险。企业“绞尽脑汁”减少投入,当然因受产出倒逼投入的刚性要求,转嫁成本也成为“不二之选”。借助外力既能减少自身投入,又可减小投资风险。如企业将员工招聘培训专项资金划拨给学校,共同设立“冠名班”收到“以小博大”的效果。应该说,经济利益衡量学校办学成果、权衡企业自身价值,成为推动二者协作的内生发展之力。

(二)赢“社会效益”:双主体融合的外延生态建构

社会效益是主体发展的重要源泉。也就是说,学校得以成长、企业得以兴盛,社会效益是相依相偎之源。社会主义制度以人为本本质特征决定学校重视人才培养职能,因此学校作为公益组织把人才培养作为自身价值实现的重要诉求。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决定企业将社会效益作为衡量存属价值重要指标。社会效益成为学校力争、企业关心的交汇点。

对于学校,社会效益是外部经济的重要体现。从视域来看,社会效益貌似并不直接体现学校价值,而是广义社会视域下的效益递增。外部经济隶属经济学理论范畴,即指厂商、个人、社会从某种社会经济活动中所获得的有利影响。也就是说,学校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社会所用以赢得社会赞誉,不仅仅学校从中获得社会效益,而是惠及个人、企业乃至整个社会。换句话说,学校培养合格高素质人才看似只为自身赢得美誉的“简单行为”,实质上引发杠杆效应实现整个社会的财富增值。从深度来看,社会效益仿佛并不径直表征短期价值,而是长远社会维度下的效益增长。短期看,国家、地方主导办学投入大收获小,但从长远角度看,“一进”“一出”的成本收益稳步拉大产生巨大收益熵值,即“一进”是指人的社会化的机会成本减少,也就是说如果育人成效不好会反向造成社会管理成本增加;“一出”是指育人收益增值,也就是说人才培养实现价值持续增值。

对于企业,社会效益是自我价值的重要呈现。首先,社会效益是经济利益的衍伸。任何一家有着愿景的企业都会从最长远角度实施企业规划,而社会效益必然是该企业累积经济财富最重要的“容器”。可以说,当条件适当,社会效益很快转化为经济利益,反过来看,经济利益也会伴随企业管理者意志力和展望力转化为社会效益。其次,社会效益是经济利益的倍增。个体偶然使用企业产品,多数归因于企业的宣传,然而个体持续的行为必然要受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换句话说,企业精神、社会责任等社会效益会持续增强消费者对产品的认同度,倍增似地产生经济利益。应该说,社会效益体现学校存在价值、衡量企业社会责任,成为推动二者融合的外延推进之力。

二、“趋利共赢”动力推动下高职双主体办学的逻辑路径

高职院校双主体办学要合理协调好“利”“A”内在关系,以外部维度由政府发力进行政策引导,以内生维度由学校企业共担实施杠杆撬动、资源叠加、主体推进和红利溢出,从而有效构建出高职双主体办学的逻辑路径。

(一)政策引导

政策引导是“双主体”办学有章可循的基础。中央和地方政府强调高职要主动参与区域经济发展,“深化产教融合,鼓励行业和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2] 但落地生根可操作、可实施的具体措施方案依然缺失。因此,第一,要加强宏观层面法规政策的对接融合。2010年,国务院《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法规,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3] ;2014年,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编制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提出“建立健全校企合作规划、合作治理、合作培养机制,使人才培养融入企业生产服务流程和价值创造过程”[4]。中央重视校企合作,但重视压力还未层层传导,相关法律法规还未配套,导向校企合作进程的政策还未细化。为有力推动高职双主体办学进程,实现学校和企业间深度合作,要紧盯“利、赢”加快细化落实政策,从而形成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规。

第二,要着力中观层面规定方案的设置布局。拟创设税收优惠政策、建立政府奖励制度和设置校企联合攻关项目立项等方式实现中观层面上的双主体办学政策推进体系。一是创设税收优惠政策,对投资或参与办学企业以解决就I问题实施一次性或逐年税收减免优惠,鼓励企业参与学校人才培养工作。二是建立政府奖励制度,政府通过专项奖励,对在校企合作办学中有突出贡献的企业与个人予以奖励。政府奖励可以转化为企业的社会效益,进而转化为经济利益。有时候政府奖励比税收减免等方式更有效。三是设置校企联合攻关项目立项,通过政府设立、学校和企业联合申报,从而统合学校科研、企业技术优势实现科研攻关、技术创新上的推动。

第三,要着眼微观层面个案案例的分类指导。根据不同学校、企业进行有效分类,根据学校特色划分学校类别、按照行业种类划分企业类别。以政策为导向、细则为路径,鼓励相同或相似种类的学校企业强强联合、精准对接。设立同一种类政府跨部门间的指导专家小组,给予合作前的案前指导、合作中的全程跟踪以及出问题时的及时诊断。以多维度多层次建构的网状政策群有力推进双主体办学进程。

(二)杠杆撬动

校企在参与“双主体”办学过程中存在着短期经济利益和长远经济利益、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间的杠杆效应。

第一,牺牲短期经济利益以获取长远经济利益。从短期来看,对企业来说,要腾出时间和资金参与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的工作,无法更为集中精力专注于生产服务领域。投入的人力、物力、时间都要付出经济成本。因此,对企业来说,参与高职双主体办学肯定要牺牲一定短期经济利益的。对学校来说,要主动与企业接洽,让企业参与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人才培养的全过程,由于没有先前既定的办学“套路”,需要在改革中探索,因此打破原有惯性势必也会增加冗余成本。也就是说,学校在没有形成既定规范“双主体”办学前,增加的人手、工作推进后出现失败而后折返的显性成本、思考观望的时间隐性成本等,都是在推进双主体办学过程中的短期经济利益。当双主体办学已经走入正轨,对于学校来说,企业参与办学减少人才培养成本,对于企业来说,学生提前参与企业实习减少生产成本、学生提前与企业签订就业合同减少人才招聘培训成本以及在人才储备上获得先机,从长远经济利益来说,是一个非常好的选择。

第二,牺牲经济利益以换取社会效益。学校的生存发展中经济利益仅仅是参考指标,而社会效益是衡量学校生存发展价值的重要指标,社会效益是在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出更多技术技能型人才中充分体现出来的。换句话说,学校的社会效益是不会反哺于学校自身的,而是跳出学校视域有力促进社会发展的效益,因此,学校产生的社会效益其实是泛在整个社会的经济利益。企业的生存发展中社会效益仅仅是次要指标,而经济利益是衡量企业生存发展价值的重要指标,企业的经济利益是在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添砖加瓦”、为社会提供充足的产品服务中充分体现出来的。换句话说,企业的经济利益是反哺于企业自身的,促进自身良性发展的。所谓企业的社会效益,即是企业对社会负责任的态度、参与非产品服务生产的非利益性的事务。企业社会效益短期看似牺牲了短期经济利益,从长远看,依然也可以转化为经济利益,如企业办学的良举等对社会负责任的态度能引发社会关注,增强民众对企业产品或服务的认可度。

(三)资源整合

在双主体办学体系中,学校和企业所占有的资源不尽相同,即便有类似的部分,也会有区别和差异。传统意义上,学校培养人,企业用人,学校培养企业需要的人才,二者的链接点是人。学校作为社会分工的重要组成部分,参与人才培养的动力源远期看是社会效益,近期看是学校得以发展的经济利益,或者说办学资源。为使学校能培养出企业所需要的人才,企业有着参与学校共同办学的动力。这样的动力推动使得二者对所占有的资源进行有效整合,从而释放出更多的资源红利。

一方面,学校可以共享企业资源。一是教师通过“下厂实习”获取最新生产技术技能。最先进的生产技术工艺一定在社会化生产的一线里,企业一定是实践先进生产技术工艺的前沿阵地。学校借助企业平台教师“下厂实习”了解掌握最前沿的生产技术和最先进的理论实践情况,确保教师转到课堂上“知识新颖”、“理念前沿”。二是学生通过“学徒制”或“就业实习”途径理论联系实践,获取实践真本领。学校实验实训室里虽然有着最先进的实验实训设备,任课教师有着最先进的技术本领和实践理念,但与社会化生产或多或少还保持着些许距离。学徒制和就业实习便是拉近这种距离的最有效方式。就业实习是较为传统的实践方式,三年学制里有2.5年在学校专业理论实践学习,0.5年在企业进行实践学习。学徒制是1/2左右学制内在学校完成理论课程,其余时间跟随企业导师以参与企业生产的方式学习实践本领。学徒制是迎合当前工业化高水平的人才培养模式。

另一方面,企业可以借助学校资源。一是企业通过与学校共建“厂中校”以获取优秀人才遴选先机。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首要任务是科学构建创新生态系统,其中人又是创新生态系统中人、机制、平台等三大要素中的第一要素。未来企业间的竞争,说到底就是人才的竞争。发掘、获取适合企业发展的人才是企业的当务之急。“厂中校”拉近与高职院校的距离,企业借助“厂中校”与高职院校深度合作。企业在“厂中校”生产实践中遴选、发掘和培育人才。二是企业通过与学校共建实验实训室强化自身科研创新能力。创新能力是企业生存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企业要想在“弱肉强食”市场经济舞台上立于不败之地,必须强化科研能力,不断推进创新。学校和企业的资源进行有效整合,从而倍增似地释放出资源红利。

(四)利益反哺

利益反哺是双主体办学体量增大的源泉。双主体办学推进过程中必然要会面对利益分配的问题。以短期利益为重还是以长期利益为先,以经济利益为重还是以社会效益为先,学校优先还是企业优先,这些都是在双主体办学取得成效后必然面对的问题。如果分配不适、协调不当,反向阻碍双主体办学的进程。总言之,符合各方意志的分配方案能激发各方参与办学进程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创造性。第一,学校着重社会效益,企业注重经济利益,把准利益反哺的基本导向。谁取社会效益、谁取经济利益,不能一概而论。企业为发展而关注经济利益,学校重价值而放远社会效益。当然,企业在双主体办学过程中,由于自身的经济实力向好而放弃经济利益以期获得社会肯定的社会效益。第二,以可持m发展为准则,以长远发展为愿景,切好双主体办学的“利益蛋糕”。可持续发展是办学体制机制的首要准则,发展才能将“利益蛋糕”做大,发展才能获取更多的利益,无论对学校还是对企业来说,把眼光放远,才能源源不断地获取更大的效益。

参 考 文 献

[1][2]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Z].国发[2014]19号,2014-05-02.

[3]国务院.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Z].中发[2010]12号,2010-07-08.

[4]教育部等六部委.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Z].教发[2014]6号,2014-06-16.

Profits and Win-win: The Generative Mechanism of the Power of Double-subject School-running of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Wang Feng

双减政策对社会的意义篇9

社会主义新农村问题一直是关系国计民生和社会和谐发展的重大问题,特别是党的十以后,和谐、稳定、发展更成为一种不可逆转的趋势,而新农村建设中最棘手和最关键的无疑又是土地问题,如何从法律上调整和保障好当下的土地生产关系,关系到能否解决好新农村建设问题,能否全面建设好小康社会。通过阅读相关文献和史料,笔者提出抗日战争时期的土地租佃制度这个论题的研究,是想通过这个视角说明土地法律制度的调整在任何历史时期都要符合国情和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以及农民的切身利益,这样,法律制度作为一种上层建筑才能更好的服务于经济基础的建设。

一、抗战时期的土地租佃制度的内容

抗日战争时期的土地租佃制度,主要是地主“减租减息”和农民“交租交息”这两个具体规定。减租是抗日民主政权土地法律制度规定的第一个方面,土地法规规定地主出租土地后,必须依法减租,即按法定减租额收租,不得多收或法外增租。地租的减租率,原则上实行“二五减租”,即按抗战前的原租额减收25%,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再作灵活的规定。抗日民主政权土地法律制度规定的第二个方面是交租。即农民在依法减租后,必须按减租后之租额交租。“其有力能交租而故意不交者,出租人有请求政府依法追缴之权”,依法保护出租人的权利。抗日战争时期的土地租佃制度,在社会各阶层中产生的影响是不同的,既有好的一面,也有不足之处。

二、抗战时期的土地租佃制度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启示

(一)土地制度对新农村建设的意义

如今,特别是党的十以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谐中国的号角早已吹响祖国各地,但中国农民还占几亿之多,其中人多地少是中国历来的国情,农村中农民能否解决衣食住行的生活必须,是农村中的最基本的现实,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要解决的问题。农业政策是我党在制定各项土地政策时的重中之重。抗日战争时期,我党通过“双减双交”及其他一些相关的土地法律制度不仅有效地解决了当时最大的社会矛盾又很好的维护和发展了人民的切身利益。而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仅事关九亿中国农民的切身利益,也和农村土地政策的变革密切相关,这决定了农村的土地法律制度对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意义重大。

(二)土地立法,革新原有的土地法律制度

加大土地立法,革新原有的土地法律制度,健全相关土地法令,特别关于产权方面的,我们不仅要保护好所有权,对于其他使用权或者占有权也要加大保护力度,加速土地的合法流转。从抗战时期的土地租佃制度发挥的效用我们可以看到,土地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不仅能加大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也能加快各种生产要素的组合,使有限的土地资源发挥物尽其用的效果。

(三)要倍加关注民生,实现和发展好广大人民的利益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推动者和创造者,是我们各项事业不竭的力量源泉。我们党既然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就要体现在各项政策制定和每一部法律的颁行都要反映人民诉求,调动人民群众积极性,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这也是党制定农村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党的各项农村政策能够深入人心的主要原因,也是党在中国革命的道路上能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的重要原因。土地问题是与农民利益最密切相关的话题,也是要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要解决好的难题,所以土地法律法规的制定必然要以广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并以实现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为归宿。

三、结论

农业问题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社会的核心问题,农业人口自古以来是中国社会的主体,中国自古以来是一个农业大国,因此,农村问题对中国社会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从历史和实践的角度来看,不同时期,我党能够切实的分析实际国情并制定相应制度促进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进步。本文以抗日战争这个特殊时期党所实行的土地租佃制度为研究对象,说明中国共产党在这时期的土地租佃制度不仅巩固了抗日统一战线堡垒,并且对于战争结束后的新中国新农村建设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到,每一项法律法规定的制定,不仅要符合当时的国情和社会经济发展现状,还要以当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为基点,以人民大众的切身利益为宗旨,这样的法律制度才能得到人民的拥护和支持,才能发挥法律调整社会关系和规范行为的作用,也才会有长久的生命力。

作者:刘巧珍 单位:南昌大学

[参考文献]

[1]彭真.关于晋察冀边区党的工作和具体政策报告[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7:11-12.

双减政策对社会的意义篇10

中图分类号:D8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4812(2006)04000916

作者简介

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政治学系主任,教授。曾任日本爱知大学中国交换研究员、日本国际问题研究所客座研究员、日本亚洲经济研究所客座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比较政治、日本政治与行政、日本外交。独著或与他人合著有:《政府政治》、《大国战略研究》、《日本公务员制度与政治过程》、《文化改造与社会变革》、《新世纪日本的行政改革》、《变革中的日本政治与外交》等专著,发表过数十篇有关日本问题的学术论文和研究报告。

20世纪90年代以后,日本在政治、行政领域进行了众议院选举区制度改革、政治资金管理制度改革、地方分权改革、中央政府机构改革等一系列重要改革。[1]其改革密度之高、力度之大、影响之深,仅次于明治维新和战后初期的改革。从整体上把握这一系列改革相互之间的联系,揭示其性质,是中国的日本学研究者所面临的重要课题。本文的基本观点是:尽管这些改革涉及的目标领域相当广泛、问题十分繁杂,并且有多种政治力量参与和相互作用,但是就其产生的背景、主要内容、基本指向和主导力量等角度视之,其本质是由日本的保守主义政治势力主导的、为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大幅度提高政治和行政的效能而开展的新的保守集权改革。

“55年体制”下的日本政治、行政格局具有保守集权与多种双重结构并存的特点。

就制度所规定的权力配置关系而言,“55年体制”是一个保守集权的体制。在国家政治统治权力方面,以自民党为代表的保守政治势力以其注重国内经济发展的政治纲领、独特的派阀权力交替结构以及对于社会党等在野党的社会福利纲领的及时吸纳,获得了持续、稳定的政治合法性基础,连续38年单独执掌国家权力, 为主要资本主义国家战后历史中绝无仅有;在国家结构方面,控制国家权力的保守政治势力,通过中央政府“机关委任事务”、“必置制度”、补助金制度等制度性安排,[2]使得战后初期建立起来的地方自治制度空心化;在国家与社会关系方面,日本保守政治势力通过以自民党主导的政界、以中央政府职能部门主导的行政和以“财界四团体”主导的经济界之间的所谓“政、官、财”三界紧密协调、相互勾结的机制控制了日本的政策过程。

然而从权力运行的角度看,“55年体制”下的日本政治与行政格局中又存在着多种双重结构。

在国家政治方面,在战后宪法,尤其是众议院中选举区制度的作用下,以日本社会党为首的在野政治势力虽然始终无法突破保守势力独掌国家权力的格局,但是却长衰不竭,每每在国家发展走向以及具体政策制定方面对自民党形成程序上的牵制,由此形成了“保革对立”的双重结构。

在执政的自民党内部,政治权力的双重结构特征主要表现为派阀对于党的领导的牵制。派阀首领为了帮助自己和派阀成员获取党和国家的重要政治职位,不惜以对某项政策的支持或者反对来要挟党的领导层,在政策过程上对党形成牵制,迫使党首在分配党和国家重要职位时不得不努力遵守“派阀均衡”和“年功序列”等原则或惯例,在制定大政方针时不得不与其他派阀首领进行反复协商和交换。

在国家结构(中央和地方关系)方面,虽然日本的地方自治制度本质上只是“三分自治”,在中央政府与地方自治体发生冲突时,地方最终无法战胜来自中央的控制,但是有关“机关委任事务”的规定,使地方自治体得以参与部分中央行政事务的实施过程,当地方与中央发生矛盾时,地方自治体可以利用程序上的安排对中央政府进行一定的抵抗。1995年围绕美军基地用地租约续签问题。冲绳县与中央政府之间的纠纷就充分地显示了这一点。当时,冲绳的部分私人土地主拒绝继续向美军提供基地用地,日本中央政府要求冲绳地方当局按照法定程序代替土地所有者在土地出租合同上签字以办理强制租用手续,却遭到了冲绳县知事的拒绝。外交权和军事权本属于日本中央政府的权限范围,但是,由于日本中央政府将办理有关强制租用基地用地的手续作为中央政府的“机关委任事务”委任给地方自治体执行,使得冲绳县知事得以实际参与外交和军事政策过程,并通过拒绝代行签字等行为而对日本中央政府执掌的外交权和军事权形成挑战。[3]虽然这一挑战只是程序性的,并且日本政府最终通过司法途径迫使该知事履行了代行签字的职责,但是,它清楚地显示了日本在中央与地方关系方面所存在的双重结构以及该结构是如何降低中央政府的统治效能的。

在政治和行政关系方面同样存在着某种双重结构。日本是议会内阁制国家,行政权属于内阁,内阁由在众议院选举中占据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组成。按理说,在这一体制下,执政党对于行政系统应该具有全面和强有力的控制能力,但是实际情况并非如此。由于执政的自民党中派阀势力纵横交错,轮流坐庄风气盛行,导致内阁更迭频繁,影响了执政党对于行政系统的全面和有效控制。中央政府各个省厅的政策或者由各省厅官僚独自决定,或者由他们与自民党“族议员”及其所在的自民党政调会相关政策部门协商制定,致使行政决策呈现出浓厚的省厅利益色彩、地方利益色彩和派阀利益色彩。执掌国家行政权的内阁会议往往成为大臣们在行政机关递交的政策方案上签字的“书法练习会”。官僚主导的行政权力格局未必会降低行政效率,但是由于日本的官僚体制具有纵向分割的特点,加之在长期的行政过程中形成的工作模式和部门私利作祟,导致省厅之间摩擦严重,在这种格局下,内阁会议地位和功能的弱化必然导致行政系统整体协调性的缺失。

双重结构未必是冲突性结构,其运作效能也未必低下,但是日本“55年体制”的盛衰过程显示,要在双重结构下保证政策过程的高效运行必须具备如下前提:结构中的矛盾的双方在权力关系上呈现一方主导、另一方顺从的主从关系;或者是双方能够达成广泛的利益协调和妥协。在20世纪80年代末之前,尽管在政治和行政的多个领域中存在着双重权力结构,但是日本政策过程的总体效能并不低。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当时的各种双重结构内部既存在着主从关系,又有着广泛的利益协调和妥协。

在保革对立双重结构中,一方面自民党掌握着国家统治权力,竭力挤压社会党等左翼力量的活动空间,另一方面,却不断地吸纳左翼的社会政策主张,在加强自身政治统治合法性的同时,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左翼所代表的利益需求,实现了“保革”双方对立中的妥协;在中央和地方关系双重结构中,一方面中央为主、地方为次,另一方面中央政府通过各种政策手段对于国家财政收入等资源进行再分配,满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实现了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广泛的利益协调和妥协;在政党和派阀双重结构中,主流派阀的首领通常按照实力原则、全党一致原则和年功序列原则分配党内和其所控制的国家机关的重要职位,使得自民党这一由派阀组成的政治集团内部的权力关系始终处于动态平衡之中,维持了长期执政的地位。

当时双重权力结构中的矛盾的双方在之所以能够每每实现对抗中的协调和妥协,与当时日本政策议程的特点以及矛盾的主导方(即自民党、中央政府、执政党总裁)手中握有比较多的政策资源(主要是财源)有着密切的关系。

20世纪80年代末以前,日本的政策议程主要是对随着经济增长而来的增量资源作增加型的分配。政策利益相关者所争论的,主要是获取资源的多少和获取时间上的先后顺序。各个利益主体之间虽然也存在着矛盾和冲突,但由于冲突的主导方(如自民党、中央政府、党的总裁)拥有比较充裕的资源,同时利益冲突所涉及只是获利数量增加的多少和获取时间的先后,所以容易达成交换和妥协。因此,虽然存在着双重权力结构,但是其协调的空间大、难度低,对于统治效能的负面影响并不大。不仅如此,由于政策方案在形成过程中经过多方协调,因此其一旦通过,实施效能相当高,从而较好地补偿了在政策方案规划和合法化过程中因反复协调而产生的效能损失。

但是,20世纪90年代以后日本所处的内外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其中对政治统治结构影响最直接的因素有三个:一是经过长期发展,日本国内各地区发展之间的差异大幅度缩小;二是日本经济的长期不景气;三是在日本社会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的同时,日本统治集团将参与海外军事活动、实现“政治大国化”和“普通国家化”确定为国家的近期战略目标。

国内各地区发展差异的逐渐消失,使得可供自民党政治家个人提出地区发展政策的空间越来越少。[4]由此产生的直接后果就是自民党政治家越来越难以用新的地区发展纲领来换取选票,原先存在于自民党政治家后援组织内部、建立在地区利益基础上的忠诚与团结趋向动摇,在投票中出现了“分散化”和“流动化”的倾向。在此背景下,如何构筑以党派为支持对象的政治基础就成为巩固保守政治统治的重要课题,而要解决这一课题就必须改革选举制度和政党体制,建立起举党一致的体制。

日本经济发展的持续低迷导致执政党和中央政府手中掌握的基本政策资源――财源从不断增加转为停滞和减少。随之,日本国内公共政策的基本类型发生转折性变化,即由以往的只产生获利者的分配型政策为主转变为以部分政策对象承担政策成本的调节性政策为主。公共政策的内容由以往对不断增加的资源作增加型分配,转变为停滞增长,甚至对呈现缩减趋势的资源作缩减调整型的分配。在此背景下,原先各种利益群体较为一致的利益基础开始分化,各种利益需求较为容易协调的前提条件逐渐消失。表现在具体政策层面,消除金融机构的坏帐与社会公平、国际化与市场保护、产业转移与稳定就业、减少财政赤字与刺激经济增长等公共政策取向发生分裂,使得政策制定的难度和成本大大增加。原先比较擅长于战略规划和协调的日本政策过程和体制,面对大量具体、紧迫的政策课题,其效能迅速下降。

在对外关系方面,进入90年代以后,日本的国际化程度进一步提高,与此同时,日本统治集团改变了“55年体制”下的国内经济发展优先的内向型发展路线,决意通过扩大日美同盟的有效范围以及在联合国或多边合作的旗帜下直接出兵海外来维护和扩大日本的“国家利益”。要按照日本统治集团的意志应对国际化的挑战,使其重大路线调整获得法定的依据,并得以在法律的形式上固定下来,不仅需要修改和制订一系列相关法律,而且需要修改宪法。宪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修改或制订需要形成重大的政治共识,这在双重权力结构下本来就很难做到,[5]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伴随经济持续低迷而来的自民党政府的实际政治控制能力的下降,要做到这一点就更加困难了。在日本的新保守主义者看来,这就是日本政治体制的“弊端”所在,即所谓的“一流经济、三流政治”。

20世纪90年代初期,日本的一些有影响的保守政治家越来越强烈地意识到统治环境的变化以及日本政治统治结构性缺陷,决意加以改造。中曾根康弘认为,冷战结束,“55年体制”崩溃,泡沫经济瓦解后的日本迫切需要构建有领导力的整合的政治基础,并在此基础上形成长期稳定的强有力的政权。[6]在《日本改造计划》中写道:“日本已经成为世界大国。因此,不管其喜欢不喜欢,都逃避不了作为大国的责任。”当一个国家一旦成为大国,其一举一动会对外界产生影响,这时“就不允许有‘领导力的缺失’”。[7]在他看来,日本在进行“国际贡献”时,会遇到诸多来自政治领域的障碍:政府缺乏领导国家整体的威信。当遇到外交问题而需要采取行动时,政府只能“说服”国民而难以迅速采取行动;片面强调民主的程序,贻误决策时机;国会决策中的全体一致这一“虚假民主主义习惯”使内阁难以断然决策;在决策过程中,首相官邸的领导作用过于虚弱;行政领域的纵向分割。[8]桥本龙太郎也认为,日本在提升国际地位、发挥国际作用方面面临着许多来自国内政治、行政方面的制约。为了改革现状,在他担任自民党总裁和内阁首相期间,在政府内部成立了专门机构,大力推进包括行政改革在内的“六大改革”。

在野的保守政党领导人也有类似的主张。例如,时任干事长的菅直人在其关于执政后执政模式的设想中,提出了改革日本政治、行政结构,加强执政党对行政、首相对政府和政党的控制的具体措施。[9]

2001年出任自民党总裁和内阁首相的小泉纯一郎更是不遗余力地集中执政党内部的权力和国家权力,进一步消除各种双重权力结构。为此,他甚至还授意成立专门机构,研究和鼓吹实行首相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并直接对选民负责的首相公选制,以期彻底摆脱双重权力结构对于保守政治统治效能的牵制。这当然也是中曾根康弘的一贯主张。[10]

20世纪90年代以来日本政治、行政改革贯彻了消除双重权力结构、构建新的保守集权统治框架、提高保守政治统治的效能这一主旨。

在政治改革方面:本来日本政治改革所涉及的领域相当广泛,日本各界对政治改革的内涵也有不同的理解,但是经过保守政治势力的长期鼓吹,20世纪90年代以来日本政治改革的议题被集中到了以小选举区制度替代中选举区制度的众议院选举区制度改革[11]和完善以政党为单位的政治资金分配系统、限制对政治家个人的政治资金供给的政治资金管理改革这两个有限的议题上。

新保守主义政治家只字不提导致日本式政治腐败的深刻社会政治背景和根本制度方面的原因,而是一味片面地强调日本式政治腐败的根源在于派阀政治、派阀政治的根源在于众议院中选举区制度,只要以小选举区制度取代中选举区制度,就可以从根本上解决派阀政治所造成的政治腐败问题。

诚然,日本自民党派阀政治的常盛不衰与众议院中选举区制度有着密切的关系。在中选举区制度下,自民党为了确保在众议院中拥有稳定的多数,就必须在每个选区有2名以上的候选人当选,为此,自民党就不得不在一个选区内同时推出多名候选人。来自同一政党的多名候选人的同时推出,使得这些候选人在与来自其他政党的候选人进行激烈竞争的同时还不得不与来自本党的候选人进行角逐,而党的正式组织很难对其成员之间的竞选进行协调,自民党政治家不得不更多地依靠后援会等个人的政治资源,这又进一步导致了党的基层正式组织发育不良。鉴于党的基层正式组织发育不良、党属国会议员会通过其个人的后援会对其选区内的党员产生影响,于是自民党内一些政治大腕人物为了谋取更高的政治权力,便不遗余力地在党属国会议员中拉帮结派;而对于一般党属议员来说,为了获得更多的资源以战胜来自本党的竞争对手,他们会纷纷投靠党内某一派阀首领。由此,派阀政治的长期存在获得了双重动力来源。

以小选举区制度代替中选举区制度,有助于消除自民党内的“党―派阀”双重结构,提高党内政策过程的效能,但是,对于新保守主义政治势力而言,其目的绝非仅仅在于此。他们鼓吹小选举区制度代替中选举区制度,主要是因为在保守势力占据主导地位、左翼势力总体不振的情况下,实行小选举区制将大幅度减少左翼力量在众议院的议席数,有助于消除日本政党格局中长期存在的“保革并立”的双重结构,为在国会中通过“修宪”及其他重要议案创造条件。

1994年1月,经过多方争斗与妥协,日本国会通过了《公职选举法修正案》,将众议院议员选举中的中选举区制改为小选举区比例代表并立制。[12]这一偏向于小选举区制度的改革在此后的实施过程中,大致发挥出了日本新保守主义势力所期望的效用。

在消除“保革对立”这一双重结构方面,经过在新的选举区制度先后进行的第41(1996年11月)、42(2000年7月)和43届(2003年11月)众议院选举,日本左翼政党所占议席比例大幅减少,其中社会党(社会)所占议席比例从第40届众议院选举(1993年8月5日)后的1507%骤然减少到第43届众议院选举后的1.25%,日本共产党所占议席比例从2.9%降至1.8%,标榜持“中间路线”的公明党所占议席比例也从10.18%降至7.08%。日本政党格局中的“保革并立”结构已不复存在。

在消除派阀结构方面,虽然新的制度设计没有完全消除自民党内的派阀结构,但是其在日本自民党政治和政策过程中的地位和影响力受到了很大的削弱。小泉纯一郎既非来自党内第一大派阀又不是派阀首领,却能够长期执政,并借在邮政等与自民党内的利益集团利益关系密切的领域大力推进改革,打击党内的“抵抗势力”,消除党内的双重权力结构,却并没有遇到以派阀为单位的有效的抵抗。[13]这清楚地显示了派阀在自民结构中的地位的下降。

在以等价交换为准则的资本主义民主政治形态中,没有大量的政治资金的支撑,政党、派阀等政治组织就难以开展活动。为了在资金来源上打击左翼政党,同时削弱党内的派阀结构,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新保守主义政治势力打着消除政治腐败的旗号,对有关政治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多次改革,[14]其中最为重要的是1994年的改革。这次改革修订了《政治资金管理法》,禁止工会和企业直接向政治家个人提供政治捐助,规定政治家只能指定一个政治团体作为自己接受政治捐款的窗口,并且对每个捐助者给予政治家的捐款作了数量限定。改革中还出台了《政党资助法》,建立了由国家根据一定的条件向政党提供政治资金的“政党交付金”制度。1999年日本国会又一次对《政治资金管理法》进行了修正,禁止企业、工会等团体向资金管理团体提供捐款。从此以后,企业只能向政党和“政治资金团体”提供政治捐款,不能直接向政治家个人的“资金管理团体”提供政治资金。这些措施,不仅有助于在一定程度遏止裸的金权交易现象的蔓延,而且有助于消除日本政治中的双重结构。因为随着直接向个人提供政治捐款的渠道受到限制,政治家个人将不得不更多地依赖党的正式组织,从而削弱派阀的地位;此外,政党交付金制度中的根据各政党所拥有的国会议员的数量和得票率等分配交付金的设计,也有利于在资金上遏止左翼政党的发展。

在中央与地方关系方面,1998年日本国会通过了“地方分权改革一揽子法案”。日本学研究者们通常比较注意的是改革中日本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的“分权”,而忽视了其中的新的“集权”内涵。其实,日本新保守政治力量之所以积极推动地方分权改革,主要是希望通过这一改革减轻中央政府在民政领域中的负担,彻底去除地方自治体在外交、军事事务上的参与机会,进一步提高在这些领域中央集权的程度。地方分权改革实现了日本保守政治势力的这一目标。改革后的法律规定,中央将重点承担涉及“国家在国际社会中生存和立足的事务”,涉及制订全国统一标准或有关地方自治基本准则的事务,以及从全国的角度和视野所实施的政策和项目等;地方政府承担“地区性行政事务”。改革中废除了中央政府“机关委任事务”,原来的“机关委任事务”,一部分直接废除,一部分改变为中央直接执行的事务,一部分则归入地方自治事务或法定受托事务。通过对职能范围的重新划分,日本中央政府在社会保障等领域实现了减负放权;另一方面,随着“机关委任事务”的取消,取消了地方自治体原来拥有具有的在程序上参与军事、外交事务的可能性。在权力的一放一收中,新保守政治势力把持下的日本国家的统治效能得到了加强,原来曾经出现过的因地方自治体首长拒绝或拖延履行有关土地征用手续之类的中央政府“机关委任事务”而对中央政府军事、外交政策形成某种程序上的牵制的现象将难以再现。

在中央政府机构改革方面,日本统治集团将“确立政治主导的行政模式”作为首要目标,实际上是要强化以自民党总裁为首的保守政治势力对于行政系统的有效控制。2001年1月正式实施的日本中央政府机构改革除了对机构进行了大幅度的精简、合并外,还有两个明显的特点:(1)进一步强化了自民党总裁―内阁首相的领导地位和政策能力。通过设置阁僚会议以及设置特命担当大臣职位等措施加强了内阁的行政能力。通过规定内阁官房是内阁以及首相的辅佐机构、承担国家基本政策方针的规划以及对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等战略性职能,进一步提升了内阁官房的地位。规定内阁官房的工作人员由首相直接任用,从而强化了首相对于内阁官房的控制。通过设置内阁府大幅度地提升了首相的政策规划能力和对行政的综合控制能力。内阁府的职责是帮助首相进行重大政策企划和综合政策协调。内阁府中设有经济财政咨询会议、综合科学技术会议、中央防灾会议等有关重要政策领域的政策规划机构。此外,内阁府还被授予了协调中央政府省厅之间政策的权力。(2)进一步加强了保守政治势力对于行政的控制。改革以后,在日本中央政府各省厅中设立了副大臣职位。副大臣通过政治任命产生,与以往的政务次官不同的是,副大臣的任命程序比照大臣,其可以根据大臣的指令掌管政策及企划、处理政务,并代行大臣职务。这样就极大地增强了保守政治势力对于行政机关的控制。不仅如此,改革中还大幅度精简了原本实际由中央政府各省厅官僚控制的“政策审议会”,明确政策决策权属于内阁或国务大臣,审议会只是政策咨询机构。这样就在很大程度上将原来由行政官僚控制的那部分政策决策权转移到了保守的执政党手中。

正是借助于上述新的决策体制,2004年4月,小泉纯一郎在内阁官房组建了“邮政民营化准备室”,跳过由“族议员”控制的自民党有关政策审议机构,摆脱了对那些执意要维护自身部门利益的行政官僚机构的依赖,直接制订有关政策方案,并交由内阁会议通过后提交国会审议、表决,[15]成功地瓦解了在这一问题上代表既得利益集团利益的“抵抗势力”的百般阻拦,通过了邮政民营化改革相关法案这一对未来日本政治、行政发展影响深远的文件。

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日本政治、行政领域的改革具有如下特点:

第一,就改革的性质而言,这是一场系统的新保守集权改革。各项改革举措之间密切相关,其实质是要消除日本政治、行政领域中长期存在的双重权力结构,将日本国家和政治的权力进一步集中于保守政党手中,将保守政党内部的权力进一步集中于党首―首相为首的政治统治集团手中,以期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大幅度地提高保守政治统治的效能。

第二,就推进改革的手法而言,主导改革的新保守主义政治势力沿袭了日本保守政治势力惯用的“拉大旗以营私”的手法。他们利用社会公众对于“55年体制”的强烈不满,打着“改革”的旗号,借用“清除腐败”、“应对危机”、“提高效率”的名义,来转移公众的视线和压力,吸收反对党的政治资源,竭力挤压各种妨碍新保守主义政治统治的势力的生存空间,提高保守政治统治的实效性。

第三,就改革的成效而言,经过改革,在国家政治层面,日本新保守主义政治势力已经成功地消除了国家政治层面“保革对立”的格局,基本扫除了以新保守主义为指导全面修改战后宪法的制度;在行政层面,强化了保守政治对于国家行政系统的全面控制;在自民党这一保守政治势力的大本营内部,重创了派阀结构的地位和影响力,强化了内部的整合能力。这一切提高了新保守政治统治的效能,为日本按照新保守主义的设计的路线和方针、高效率地应对新的内外环境的挑战、实现日本统治集团的战略利益提供了新的结构性支撑。

第四,资本主义民主政治是一种利益政治,在利益多元化的社会政治背景下,日本最终难以彻底消除权力的双重结构。旧的双重结构消除了,新的双重结构还会产生。不过,由目前已经初现端倪的“保守两大政党制”所带来的双重权力结构与以往的双重权力结构相比,其性质和统治效能将会有很大的不同。在保守两大政党制约下,执政党和主要在野党之间虽然仍会有相互牵制,但是那将仅仅是保守营垒内部的牵制;并且,随着保守政党内部派阀势力的继续日渐衰微,日本保守政党内部的政策过程的效能将会有很大的提高。

注释:

[1]1994年1月,日本国会通过了《公职选举法修正案》。1996年11月,进行了新的选举制度下的第一次众议院选举。1999年3月,日本国会通过了《地方分权一揽子法》。2000年4月,该法正式实施。1998年,日本国会通过《中央省厅等改革基本法》。1999年7月,日本国会通过了有关中央行政机构改革的17项法案。同年12月,日本国会又通过了有关中央行政机构改革实施的61项法案。自2001年1月6日起,新的中央政府省厅系统正式运行。

[2]机关委任事务指以法令的形式委任地方公共团体首长执行的本属于中央政府行政机关权限范围的事务。根据规定,当地方首长执行机关委任事务时,其法律地位相当于隶属于中央政府行政机关(主管大臣)的下级行政机关。这一制度的设立有助于中央政府在保持对自身事务的控制权的同时减轻工作负担。但是,地方自治体页因此在程序上获得了参与中央行政事务的可能。必置管制指根据法律、法令、省令、通知等,地方公共团体有义务设置某种行政机关、设施或者职位。地方事务官指在都道府县机关从事机关委任事务的国家公务员,他们的人事关系归中央行政机关主管大臣管理。必置管制和地方事务官制度的主要功能在于保证中央政府机关委任事务在地方自治体中得到切实的执行。

[3]陈志敏、臧志军:“美军基地与‘国际都市’计划:冲绳县国际行为研究”,载《日本学刊》 1999年第6期。

[4][日]山口二郎:《政治改革》,岩波书店,东京,1993年,第191页。

[5]《日本国宪法》第96条第1款规定,修改宪法的动议须分别获得国会众参两院议员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赞成方能得以通过。

[6][日]文艺春秋社编:《日本的论点97》,文艺春秋社,1996年,第32页。

[7][日]:《日本改造计划》,讲谈社,1993年,第17页。

[8]同上,第40至43页。

[9][日]《文艺春秋》2002年7月号,第5页。

[10][日]中曾根康弘:《日本21世纪的国家战略》,联慧译,海南出版社,2004年,第35-38页。

[11]战后日本众议院选举区制度初建于1947年,当时全国被分为117个选区,每个选区的议席数为3到5席,选民在一次投票中只能投一名候选人的票,是典型的中选举区制。后来,选区数量和各个选区的议席数略有调整,但是直到1994年改革前,一直实行中选举区制。

[12]修正案规定众议院设500个议席,其中小选举区产生300席,比例代表选区产生200席。2000年2月日本国会决定,将比例代表选区议席数减至180席,众议院议席总数为480席。

双减政策对社会的意义篇11

教育部也同样将“双减”工作列为今年部党组的“一号工程”和教育督导的“一号工程”,以前所未有的力度,采取积极稳妥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在9月23日教育部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人在会上对“双减”工作的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

该负责人指出,将继续完善配套政策。具体来看,要求在督促各地落实好已经出台的配套文件基础上,加快预收费监管、加强培训机构党建等其他配套政策法规的制订进度。研究修订竞赛管理办法,治理打着“国际”旗号的各类竞赛。

同时,对各类培训机构完善“营改非”流程,进一步明确过程中的公示期限、资产确权等政策。研究起草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在组织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场所、培训内容等方面对学科类和非学科类机构同步作出规定。

双减政策对社会的意义篇12

自20世纪30年代凯思斯经济学创建以来,财政政策一直是各国政府用来干预经济活动的政策手段.市场经济意义上的财政政策在我国也执行了三年有余,但实际的政策效果与预想中的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在这种情况下,吸收和借鉴别国的经验与教训对我们来说是十分有益的.

一、国外财政政策的实践

按时间线索划分,国外的财政政策实践可分为三个时期:

1.以凯恩斯理论为指导的需求管理政策(20世纪30年代后期至60年代末70年代初).针对30年代在整个资本主义世界爆发的大危机,1936年英国经济学家凯思斯发表了他的《就业、利息、货币通论》,详细阐述了政府运用财政政策对经济活动进行干预的政策主张.他认为,危机产生的主要原因在于“有效需求”不足:边际消费倾向偏低造成消费需求的不足,资本边际效率相对于利息率偏低造成投资需求不足,而利息率偏高又是由流动偏好偏高或货币数量偏少造成的,由此导致总供给小于总需求.由于市场调节无法实现总供求的一致,因此政府有必要通过扩大财政支出、增加社会投资的方式对经济总量进行干预.凯恩斯理论提出以后。很快为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所采用.整个这一时期,西方主要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都以凯恩斯的经济理论作为制定本国经济政策的依据,典型代表是美国,扩大财政支出.举债投资赤字预算是需求管理政策的核心内容,这种财政政策对克服经济危机、反经济筋条以及提高就业串等目标的实现的确起到了较为明显的作用,且持续了从“二战”后到60年代末70年代初20多年的时间.

2.以供应学派理论为基础的“供给”管理政策(70、80年代).70年代以后,凯恩斯经济政策陷入了“两难”境地:继续扩大财政支出会导致通货膨胀。而紧缩开支又使经济增长停滞.“滞胀”的产生实际上宣布了凯恩斯经济理论的失灵以及需求管理政策的失效。治理“滞胀”的多种经济理论因此而产生,其中在财政政策方面只有影响的当属供应学派.供应学派理论的核心是“减税”。他们认为:问题的关键不在于需求,而在于供给的不足:过简的税率类似于在生产所需的资源(劳动、资本等)中打进了一个“楔于”,增加了资本家的投资成本,降低了劳动者的实际收入.资本与劳动的供给减少导致社会总供给的减少.拉弗曲线显示:当税率未达到某一点(如50%)时,随着税率的提高,供给量因经济活动的增加而增长,税收也因此而增加,税率与供给量及税收之间呈正相关;而税率超过这一点以后,三者之间呈负相关;随着税串的提高.供给量与税收反而越来越少.为增加供给,政府应该实施减税政策。供应学派的理论及政策主张很快为美国政府所采纳,里根在80年代初进行总统竞选时其政策纲领就是减税.此后美国政府所执行的里根经济学尽管是由几种学派构成的“混合经济学”,但最重要的部分就是供给管理政策,80年代及90年代初期由共和党执政的12年间,美国政府曾多次进行减税.供给管理政策的执行对增加社会的总供给所起的作用是十分明显的,只是由于在进行减税的同时,政府用于国防、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支出大幅增加,最终导致财政赤字与国债规模的大幅增长.

3.混合的财政政策(90年代以来被多国政府所采用).进入90年代以后,由于国际经济环境的变化频繁以及国内经济、社会形势的变化,运用财政政策干预经济活动呈扩散之势.当一国因各种原因导致经济出现增长缓慢的迹象时,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几乎无一例外都采用财政政策刺激经济.有的国家继续采用凯恩斯的需求管理政策,如日本政府在整个卯年代都是通过赤字预算扩大政府支出的扩张性财政政策刺激经济,对中低收入者进行减税以及为鼓励高科技企业的发展而对中小企业进行减税.在更多的情况下是扩大财政支出与减税“双管齐下“的混合财政政策.典型的是德国和东亚国家.与以往有所不同的是,90年代各国在运行财政政策干预经济的时候,也较注重不同宏观经济政策的配合与协调.从多年的经验来看,尽管货币政策对克服经济衰退作用并不大,但如果将其与财政政策进行配合,财政政策的效果将更明显.因此,宏观经济政策的配合与协调是各国十分重视的问题.如日本10年来基本上执行的是零利率政策;再如东亚各国在实施扩张性财政政策的同时,也实行放松银根的货币政策.

二各国财政政策实践的共性

对上世纪30年代以来国外财政政策实践进行分析与思考,我们可以发现以下几点是它们在执行财政政策时所共同具有的特征:

1.各国政府制定的执行政策的基础:相关理论.自上世纪30年代以来至今,就经济活动是否需要政府干预的问题在理论上一直存在着激励的争论,但实际上,即使不主张政府干预的新自由主义学派(如供给学派)也提出了政府应该运用减税政策刺激经济的政策主张.由于90年代初的经济衰退以及新自由主义政策的失误,新凯恩斯主义者乘机充实一些新的理论,如交易成本理论、信息经济学理论等,进一步完善凯恩斯主义经济学说(典型代表是斯蒂格里茨),使其再次成为财政政策的理论基础.从各种理论的本质上看,尽管他们研究的出发点以及方法论上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但政策目标以及不同政策手段的作用方向却是一致的.在实践方面,无论是早期及中期的美国还是90年代后其他的发达国家或发展中国家,在制定和执行本国的财政政策的时候,都是以已有的理论作为政策的指导:或是需求管理理论,或是供给管理理论,或者是两者的综合运用.

2.政策实施的背景:经济不只气.

当一国经济处于平稳发展状态时,已有的财政手段(税收、财政支出)会自动地发挥调节作用,即财政的自动稳定装置.当经济出现较大波动而市场本身又不能调节时,政府可能通过宏观经济政策进行调节.财政政策更多是在经济增长缓慢、通货紧缩、失业率提高等经济不景气的状况下才被政府所采用:通过改变已有的税收和财政支出政策(即相机抉择,具体是减税和增加支出),刺激国内的投资与消费.且该政策一旦采用以后,往往会维持较长的时间,直到政策目标实现并得以持续.

3.财政政策手段的配合:税收和支出.减税或增加支出或两者同时采用,这是各国通常的做法.从执行政策的效果看,同时采用减税和增加支出,只要两手段的执行力度适中,往往可以取得较理想的效果(90年代被较多的国家所采用).当然这种手段的双向配合若力度过大,既会扩大财政赤字的规模,使政府的债务负担加重,也容易导致通货膨胀(如80年代的美国).但如果两种手段反向配合,即减税与减少支出或增加支出与增税,政策效果往往会相互抵消(如早期美国在反经济大萧条的时候就是采用了扩大支出与增税两种手段,导致财政政策效果较难显现).

4、宏观经济政策的配合与协调: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尽管一些知名的经济学家如克鲁格曼对治理经济不景气而采取的扩张性的财政政策持反对态度,认为通过增发货币可以解决这一问题(克鲁格曼,1998),但很多国家的实践证明,为了使经济降温,货币政策的作用更明显;为了启动经济,财政政策所起的作用往往更大;如果两种宏观经济政策能够相互配合与协调,则政策效果会更大.这一点已为越来越多的国家所认识.如前述的镕国以及东亚国家在刺激经济增长所执行的政策中,就非常重视两种宏观经济政策的相互搭配,日本也同样如此。需要强调的是,一国政府采用“双松”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时,一定要注意“度”的把握,否则很容易使经济陷入通胀之中.

三、对中国的启示

1997年初,我国国民经济顺利地实现了“软着落”,但与此同时,经济增长远度放慢,物价持续走低,大批职工下岗等问题也开始出现.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从1998年中期起,中央政府连续执行了扩张性的财政政策:调整国家预算,加大财政赤字规模以及国债的发行量,以满足政府直接扩大支出对资金的需求.这实际上是一种典型的以扩大内需为目的的凯思斯需求管理政策.到目前为止,财政政策已执行了三年有余,但政策效果呈递减之势:1998年—2000年财政扩大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分别为2%1、5%和1%〔这些数据来自于国家权威部门的报告,为估算数).政策效果不佳还有一个表现就是财政政策并没有对民间投资与消费起到明显的带动作用:政府扩大的财政支出主要是通过国有单位进行的,当财政支出增加的时候,国有单位的投资增长就很明显,一旦支出减少,它们的投资增幅也会减小船政扩大支出期间,非国有单位的投资增速远低于国有部门.此外,民间消费的增幅也并不明显.

我国财政政策效果不理想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广是政策的理论指导比较单一.我们在制定融政政策时,以凯思斯的需求管理理论作为指导,寄希望于通过财政支出所产生的乘数效应实现经济政策的目标;至于减税政策,只是在迫不得已的惰况下(如出口退税税率上调)或无关紧要的税种上作了些微调(如2000年初暂停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二是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之间缺乏配合与协调:扩张性的时政政策与管理紧缩性的货币政策相配合,导致相当多的投资者在资金筹措方面遇到障碍.表面上看,从1996年中期起,央行先后七次下谓了存贷款利率,且大幅降低了法定存款准备率,实行的是放松银根的货币政策;实际上为了化解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对内实行了较为严格的信贷管理制度,导致商业银行“借贷”、“慎贷”,即管理上的紧缩银根政策.当然,这种做法与我国正处于经济的转轨.时期有关,也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各种新制度的缺乏造成的.三是财政政策的两个基本手段相互间缺乏配合,甚至是作用方向相反的手段同时采用:增加支出的同时增加税收.近三年里,财政收入(税收)的增幅高出经济增速的一倍以上,税收的年绝对增量高于财政扩大支出的数量.可以说,扩张性的支出政策效果在相当程度上为税收的增加所抵消.四是能够对宏观经济政策作出敏感反应的微观经济基础尚未完全建立起来,加上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的缺乏,导致财政支出的乘数效应大大缩小.如前所述,政府的财政支出主要是通过国有单位进行投资的,而实际上到目前为止.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国有单位预算软约束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政府与国企之间存在的千丝万缕的关系依然如旧,这自然使财政支出的效果大打折扣.由于诸多现有的不平等政策,导致真正对扩张性财政政策反映灵敏的非国有单位并不能从中受益,因而不可能增加其投资活动;各种新的改革措施不断推出使人们现期及预期的支出增大,但完善的保障体系并未及时建立起来,导致人们对未来预期的不确定性增强,使边际消费倾向逐年降低(戴园晨,1999;中国社科院经济所宏观经济课题组,2000),直接降低了时政支出的乘数.

国外的财政政策实践告诉我们:如果持续性地采用单一的财政政策手段(减税或增加支出)刺激经济而又效果不佳的时候,不仅不能实现政策目标,而且还将使财政背上巨额的赤字与债务包袱.这种现象在我国目前也有显现的苗头:衡量一国债务状况的两个宏观指标是债务负担率(债务余额/GDP)和债务依存度(债务/财政支出),到2000年底,两个指标分别超过15%和60%;如果考虑到债务仅仅归属于中央财政的实际状况,那么,债务依存度已愈100%.以上计算口径还不包括“准国债”,例如1998年向四大商业银行发行的补充银行资本金的巨额专项国债以及国有政策性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等.如果将“准债务”也算入其中,则政府的债务负担还将大大地增加.因此,继续依靠扩张性的财政支出政策,不能取得预期效果,执行空间也有限.为了实现更为理想的政策效果,笔者认为应在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1.将已有的理论与我国经济转轨时期的实际情况结合进行综合灵活的运用.如前所述,我国目前并没有一个完善的微观经济基础和政策环境,不同的微观主体对宏观经济政策反映的灵敏度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在这种状况下,如果以单一的理论作为指导而执行某种政策手段,往往不能产生理想的效果

。可考虑将不同的经济政策理论与当前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同时制定和执行不同的政策手段.

2、注重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作用方向的一致性.当前需要改进的主要工作就是对各类微观经济主体提供平等的政策待遇:无论是自然人或法人,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私人企业,只要符合银行信贷管理规定的条件,都应该得到其需要的贷款.

3.加强财政政策的支出手段与税收手段的交叉运用.90年代以后,以减税手段扩大内需、刺激经济的增长已成为各国通常的做法.我国也采用这种做法不仅可行,而且必要.因为现行税制是在2994年开始实施的,随着时间的推移,经济环境已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当初的通货膨胀已为目前的通货紧缩所代替,原来很多抑制投资与消费的税法条款急需作相应的调整.适当对一些税种的征税对象及税收负担进行调整,可以使纳税人因负担减轻而直接受益,有助于扩大投资和消费需求.

4.将财政政策的执行与国有经济的战赂性调整结合起来.“有所进与有所退”是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的基本思路.据统计,我国目前拥有经营性的国有资产约6万亿,如果采用多种方式将其中的一部分变现,由此收回的财政资金以万亿计.将这些资金用于执行财政政策,将会产生“双赢”的效果厂方面国有经济的结构优化有助于财政支出资金使用效果的提高;另一方面为税收调整和扩大支出提供了资金来源,可避免扩张性财政政策可能造成的政府负担加重。

参考文献:

1.约瑟夫.E.斯蒂格里茨.社会主义向何处去.吉林人民出版社.1999

2.傅殷才.凯恩斯主义经济学.中国经济出版社.1995

3.蒋自强等.当代西方经济学流派.复旦大学出版社.1996

4.颜鹏飞等.凯恩斯主义经济政策述评.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

5.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课题组.正视通货紧缩压力,加快微观机制改革.经济研究.1997(7)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