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合集12篇

时间:2024-01-09 11:02:50

农业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农业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篇1

中图分类号:S2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0)-05-0144-2

农业是国家的根本,是维系生活的纽带。只有不遗余力的推动农业生产的发展才能为我们其他行业的发展提供充足的能源,随着国家实施的一系列惠农政策的提出,我国的农业现代化进程在逐渐加速的同时,隐含在这一进程中的问题也开始日益暴露出来,特别是我们农业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为此,本文从我国农业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旨在提出实际性的可操作的计划,来提高农业安全生产与管理。以此来更好的促进农业化进程的实施,促进国家经济的稳定和谐发展。

目前我国农业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机自身的隐患依然严重

要保证生产管理的安全,农机自身必须要稳定、可靠。但是,在现实的生产操作过程中,由于农机长期运转或受外界影响,机械的零部件很容易会产生磨损和松动,甚至损坏的现象,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检修、保养不及时,将会引起机械故障,严重时将直接导致事故发生。

二、农机使用人员自身条件的制约

这是一个导致农机事故出现的极为重要的潜在因素。在实际的生产与操作过程中,由于农机使用人员自身对知识的学习等方面存在的缺陷,经常导致在农机作业中违规现象较多。很多技术要求较高的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操作规程,都是通过在不断地摸索与使用过程中总结出来的,没有过硬的理论基础。这种不安全因素,将导致事故的发生。例如:作为联合收割机、拖拉机等技术要求较高的劳动,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规定,首先应该掌握扎实的安全操作规程、法规等形式才能操作,但是,在实际的过程中,有些驾驶员却因条件的限制与约束,而未受过该方面的培训,或者靠自己陈旧的知识储备来违章使用,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以上所介绍的这只是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常见想象,然而,在实际的生活场景中,类似的现象还有很多,我们只有清醒的意识到了安全隐患的危险性,才能进一步树立正确的安全操作观念。

参考文献

[1]焦刚,储为文,王新颖.提高农机产品质量促进农机产品出口[J].农业机械,2004,(1).

农业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篇2

当今社会之所以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都是农业生产者追逐利益的结果。农业生产者通常通过以下3种手段促使农产品产出效益最大化:力求产量高;力求品相好,力求早上市。利益的驱使,使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产生于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运输、流通各个环节。

1.1生产环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农业生产者为了追求产量高,减少农产品成长过程中的病虫害,提高农产品产量,超标使用农药、化肥、兽药和饲料添加剂。在利益的驱使下,有些农业生产者还将非应用于农业的现代高科技术应用于农业生产,目的是为了提高产量、改善农产品品相。如“药袋苹果”、瘦肉精、牛肉添加剂、羊肉添加剂。大量使用催生剂、激素和化学制剂、促使农产品早熟,以达到早上市,卖个好价钱的目的。这些农产品质量严重下降,口感和安全性较差,甚至还含有对人体有害的成分。

1.2加工环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农产品加工者通过一些物理或化学手段改善农产品品相,增强产品竞争力,这些添加剂轻者中毒,重者致癌。如刨光打蜡的米,添加漂白剂的面粉,加了三聚氰胺的牛奶、染色茶、硫磺辣椒、添加剂的粉条、染色黑木耳等。

1.3包装、运输、流通环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为了保持农产品的新鲜度,农产品在包装、保鲜、贮存、运输中使用了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如用福尔马林溶液浸泡荔枝、牛百叶为其运输中保鲜,涂抹保鲜剂让梨在运输中保鲜。有些材料本身就有剧毒,严重危害人的身体健康。

除上述农业系统内部因素产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外,农业系统外部因素也会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如工业污染、城乡生活污染以及农业污染带来的环境破坏、水资源和土壤的污染,这种环境下生产出来的农产品势必存在质量安全问题。

2.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解决措施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产生于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运输、流通各个环节。要想从根本上解决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必须从源头抓起,监测好农产品从生产到流通领域的各个环节。国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之所以存在上述诸多问题:一是农业标准、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不健全,让农业生产者、加工者和经营者有机可乘;二是农产品法制监管力度不够,让农业生产者、加工者和经营者钻了法律的空子。要想解决好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就必须建立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体系。

农业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篇3

1问题的提出

近些年,由于各种食用农产品安全违法事件频发,如地沟油、毒大米、假鸡蛋、瘦肉精、毒生姜、牛肉膏、染色馒头等等,层出不穷,严重危害了人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也给国家和地区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并使得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成为了全社会关注的民生与经济问题。政府部门和专家学者从各个层面分析和研究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从农产品供应链视角进行研究,影响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的因素贯穿了农产品供应链的全过程。农产品供应链是对从农产品从生产到消费过程中各个环节所涉及的物流、资金流、信息流进行整合,包括农资供应、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消费的所有环节,如图1所示。在农产品供应链的每个环节的企业和个人都可能因为故意或无意的行为带来农产品的不安全因素,从而给供应链最末端的消费者带来伤害。文中从河源市农产品供应链现状出发,分析河源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并提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建议。

2河源市农产品供应链现状

河源位于广东省东北部、东江中上游,毗邻珠三角地区、拥有肥沃的土壤、优质的水源,适宜种植粮食作物、蔬菜、甘蔗、亚热带水果等。河源市政府2016年工作报告提出[1]:要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做大做强有机农业、特色农业、规模农业、旅游观光农业。在市政府的重视下,河源已发展形成了鹰嘴蜜桃基地、春甜桔基地、板栗基地和中国最南端猕猴桃基地等特色水果产业,培育了广东东瑞、广东中兴绿丰等2家部级农业龙头企业,广东融和生态农业、广东霸王花等35家省级以上的农业龙头企业,河源农产品发展已形成完整的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产业链条。截止2016年底,全市无公害农产品总数250个,绿色食品总数62个,有机食品65个,名牌农产品31个,使“万绿河源,绿色食品”逐渐深入人心,为打造“广东绿谷”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河源农业发展取得快速发展的同时,河源市农产品供应链发展相对滞后,主要存在以下问题:①农村基础设备薄弱,信息技术和创新意识不足;②农产品供应链专门人才缺乏;③保鲜及冷链物流才刚起步;④农产品溯源监管体系还未能发挥作用;⑤第三方物流企业在农产品供应链中未发挥主导作用。在河源市普遍应用的传统农产品供应链模式下,也有一些企业和农户在探索先进供应链管理模式,陈玲对河源农产品供应链模式进行调研发现[2],河源市农产品供应链的三种新模式,如以灯塔盆地现代农业示范区为代表的现代农业示范区主导型供应链;以广东瑞昌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和广东中兴绿丰发展有限公司为代表的龙头企业主导型供应链;以河源市双丰收农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为代表的农民合作组织主导型供应链。

3河源市农产品供应链的质量安全问题

3.1农资供应环节的问题

河源市农业部门对农资供应企业有一定的监管,但农户可以从黑市、违规网络平台等非法渠道获得违禁的农药、金属含量超标饲料、毒素或细菌污染的饲料和化肥。在农业部门监管下的农资供应公司也存在农药的销售台账记录不完整,弄虚作假的行为,甚至有些偏远山区的农资公司在利益驱动下,也存在销售不合格农资产品的行为,给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埋下了隐患。

3.2农业生产环节的问题

河源市地处粤东北山区,农户多、分散而且比较复杂,而农业合作社和规模生产基地还相对比较少,这些农户普遍文化水平低,质量安全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常常出现违规使用农药,使用金属含量超标或含有毒素、细菌超标的化肥和饲料,甚至使用“瘦肉精”等违规的动植物生长激素。另外,河源的气候环境也在一定程度上使农户采取“不得已”的手段,河源地处华南亚热带地区,冬季气候相对温暖低湿,对“两迁”害虫和螟虫越冬有利,农户为此要多喷农药,而春夏季气候多变,很可能刚喷完农药1-2天就有台风或暴雨警报,农户为了避免损失,提前进行采收和售卖。

3.3农产品加工环节的问题

生鲜农产品在流通过程中不易储藏和运输,所以,河源市很大部分的农产品都会经过一定的加工再流通到本地、珠三角或全国市场。但是,加工环节首先面临的是生鲜农产品原料的质量问题,由于农户或供应商的原因,不可避免会将质量好的生鲜农产品直接用于销售,而将可能存在质量隐患的农产品作为加工的材料。除了少数的规模农产品加工企业外,大部分农产品加工作业是由农户、个体户、小型加工厂来实现的,这些农产品加工单位多数属于政府部门监管的盲区,其主要特点是加工规模小、技术装备落后、生产不规范、自身缺乏生产的质量监控和管理措施,由于机器老化生锈、环境不卫生等原因可能让加工出来的农产品金属含量或细菌超标,甚至采用违规的添加剂和已经腐烂变质的农产品作为加工原材料。

3.4农产品流通环节的问题

农产品具有不易储藏,不易保鲜、易腐烂等特点,而农产品的流通环节多,每个环节都需要搬运装卸、储存、转换运输单位或运输工具、改变包装等。导致农产品不可避免要出现物理损伤。由于河源市的大多数物流企业规模不大,冷藏技术和冷链物流还处于起步阶段,能全程GPS和温度监控的冷藏物流车还比较少,有些偏远地区没有冷藏仓库,导致过多使用保鲜剂,使农产品出现腐败变质、细菌超标等安全质量问题。

3.5农产品销售环节的问题

河源直接销售农产品的超市、农贸市场、便民店等多数没有农产品质量检测的设备和技术,面对供应链上游的有毒、有害的农产品无法进行甄别。有些销售商为了获得更多利益,故意销售假冒伪劣、腐化变质的农产品或采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包装袋。河源的个别农产品销售商还常常因为管理不善的原因,导致农产品过了保质期,或因为储藏不善提前变质,他们可能会恶意采用所谓“翻新包装”或使用“石蜡油”、“漂白剂”等让腐化变质的农产品恢复好“卖相”,使农产品毒上加毒。在一些边远的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总会有一些农户自营或小贩等销售个体,这些销售个体沿街(村)叫卖,他们没有营业执照,不受监管,也存在较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

4河源市农产品供应链质量安全保障建议

4.1加强政府部门对农产品供应链的质量安全管控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事关民生、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一直以来得到了政府部门的重视,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规和制度,但就具体监管的效果来说,总体上是不理想的,在具体执行层面还存在较多问题。主要问题是:监管权力分散,农产品供应链各环节归属不同部门监管;检测的设备和手段,监控的机制等有待提高;政府的GDP绩效目标与监管目标有存在冲突等。要做好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首先需要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提出高标准的监控目标。2016年河源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确保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的目标显然是不够的,考虑到抽检覆盖的更多是受监控的规模企业,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最低的“监管盲区”没有覆盖,同时受检测设备和手段的影响,很多质量安全问题存在漏检的可能性,那么市场上流通的农产品中依然可能存在超过10%以上的不合格产品。所以,政府应该提出更高的监控目标,包括抽检合格率、抽检覆盖率和漏检率等;其次,要建立统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现在农业部门、质检部门、工商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都只负责农产品供应链的1-2个环节的监管,当出现权力交叉的时候,难于协调起来一起解决问题。例如,当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发现某超市售卖的农产品有质量问题,其实这个问题的根源可能是农产品加工企业的问题,也可能是农户的问题或者是农资供应商的问题,但是由于这些环节都属于其他部门监管的范围,于是该部门为了省事,就仅对超市进行处罚,并没有解决问题的根源。所以,应该成立由食品药品监督局主导,农业、质检、工商部门参与的监管委员会,并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责任倒查制度,一旦发现问题,往供应链前段倒查,直到从根源上解决问题;最后,监管部门要在实践中完善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手段,更新检测设备,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引导农产品供应链各环节的参与方学习质量安全标准,自觉参与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和名牌农产品的认定,给予提供优质农产品的农户和企业更多的补贴。发现生产和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的农户应取消农业补贴,并加大惩罚力度,及时在报纸、电视、公共宣传栏等宣传媒介曝光农产品质量的问题,给消费者提供信息的同时也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对违法严重或存在主观故意性的企业和个人应该列入黑名单、吊销营业执照等。

4.2优化和创新农产品供应链管理模式

农产品供应链环节越多,发生质量安全问题的可能性就越大,并且在最终发生安全事故后很难追查到最终的责任方,为此,应该创新农产品的供应链模式,尽量减少流通环节,并确定流通过程中的主要责任方。①“农超对接”供应链模式。生鲜农产品具有易腐烂易损伤的主要特点,最好能应用“农超对接”供应链模式,减少中间流通环节,如图2所示。“农超对接”供应链模式减少了中间流通环节,缩短了交付到消费者手中的时间,减少生鲜农产品在运输、搬运装卸、仓储中变质腐化的可能性,同时也有利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管控工作。农贸市场、超市、便民店成了农产品供应链中的质量安全主要责任单位,主动对供应链上游农户、合作社或基地的生鲜农产品进行质量记录、抽测和监控,当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时,由这些单位负责协助政府部门进行追溯和召回的工作。②农产品流通中心主导供应链模式。生鲜农产品和加工后的农产品往往需要销售到珠三角或全国各地的消费者手中,流通环节增多,建议政府引导和支持实力雄厚的第三方物流公司发起成立以农产品流通中心主导的供应链模式,如图3所示。农产品流通中心主导的供应链模式里,流通中心成为了农产品质量监管的主要责任单位,这些单位除了承担流通、仓储和运输的职能,还可以承担农产品质量记录、检测、协助监控等工作。为了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这些企业需要购置的冷链物流设备和质量安全检测设备,这些设备除了为本企业服务外,还可以提供租赁服务,例如,冷藏仓库和冷冻运输车还可以租赁给供应链上下游的组织使用,其质量检测设备也可以为政府或上下游组织提供有偿服务,这样提高了设施设备的有效利用,避免了重复建设的浪费,关键是还能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进行集中管控。

4.3建立追溯体系,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平台

在优化和创新农产品供应链的基础上,建立农产品追溯体系,具体方法是通过登记的识别码,建立对商品的追踪信息,并形成体系。政府部门与主导企业要求农产品供应链的农户、加工企业、流通商、批发零售商等运用条形码、RF设备、台账和信息系统等对农产品的生产和流通的全部问题进行记录和标识,包括农产品生产时种苗、农药、饲料和化肥的来源;播种、施肥、病虫、疫病、喷洒农药、喂吃兽药等信息;包括农产品加工的材料来源、加工时间、批次、质量检测结果等信息;包括农产品流通的仓储、运输的时间和温度等信息都要进行记录。这些信息既方便供应链各环节对上游农产品的监控,也便于在发生质量安全问题时,能追溯到问题的根源,及时解决问题,预防问题进一步恶化和扩散。在建立农产品追溯信息的同时,应该完善农产品共享信息平台,让政府部门、农产品供应链各环节的组织和消费者能很方便的上传和查阅农产品的相关信息。政府部门负责信息平台的建设和维护,并定期上传和更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信息,包括对农产品安全知识和法规法纪的信息、检测不合格的产品和组织信息、优质产品的推荐信息等;农产品生产者可以上传信息,也可以查询上下游组织的产品追溯信息,供求关系信息等;消费者可以查询农产品和供应单位的质量安全信息,也可以通过平台举报和监督农产品的生产者。通过平台的功能完善,在政府部门、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建立有效的信息互通机制,消除信息的不对称,实现对农产品供应链各环节质量安全的有效监督。

4.4增强全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首先要增强农民、农产品加工单位和流通单位员工的质量安全意识,他们是农产品供应链的直接参与者,能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起重要的作用。由于各种原因,这些人员文化水平比较低,认知水平有限,没有意识到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因素存在;也有一些人法制意识薄弱,心存侥幸心理,为了蝇头小利故意生产、加工或售卖有毒、有害的农产品。所以,应该对这些人群进行质量安全知识普及教育、质量安全法规教育,并引导他们认识到如果向消费者提供不安全的农产品,整个农产品供应链将陷入恶性循环,最终,自己也成了受害者,只有向市场提供优质产品,消费者才会买单,才能增加长期的收益。政府部门应该积极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大力开展面向全民的农产品安全质量意识教育,引导消费者认识不合格农产品的危害性,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不要因为贪图价格便宜和方便购买没有质量保障的农产品,而应该共同抵制有毒有害或假冒伪劣的农产品。通过质量安全月活动、优质农产品企业推广活动等提升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的鉴别能力,鼓励消费者向监管部门举报农产品供应链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并对举报查实的给予一定的奖励,最终实现消费者理性消费、农产品供应链各参与者自律的目标。

[参考文献]

[1]彭建文.2016年河源市政府工作报告[Z].河源市第六届人大第六次会议,2016.

[2]陈玲.河源生鲜农产品供应链模式分析[J].物流工程与管理,2016(04).

农业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篇4

一、我国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

食品安全涉及到食品从取材到生产加工最后到销售、消费等每个环节的安全,任何一个环节没有处理好都有可能危害到食品的安全。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状况不容乐观,其中存在着很多比较严重的问题,下面就对我国食品安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简单地分析。

1.农业生产环境不安全

食品生产环节的源头便是取材,而这些食材大多是来自农业生产的供给,因此农业生产环境如果存在安全隐患,将会最终使生产出来的食品也存在安全问题[1]。根据调查显示,目前我国的土地污染十分严重,受污染的耕地面积在逐年扩大,主要原因有来自工矿、化学厂污水排放、农药、化肥使用不当等,这些直接导致生产的粮食受到了污染,给我国造成了相当严重的经济损失。除了土地中的粮食,家禽、牛羊等牲畜的饲养也存在安全问题,比如滥用抗生素、瘦肉精等,这些都造成了十分严重的后果。

2.企业利益驱使

目前,有统计数据表明,我国食品生产企业大多以小企业、小作坊为主,其中的大多数都未达到食品生产的标准,比如卫生条件差、对食品检测不严格等,还有很多受到利益驱使,采用质量比较次的原料进行加工,或者直接造假,不按照食品生产标准生产等,导致生产出来的食品严重不符合食品标准。而一些食品的生产经营者通过假冒商标、滥用标识等来欺瞒消费者。由于某些地方对食品生产经营的监管力度不够,或者与不法商贩勾结,导致这种不法行为非但没有减少,反而越来越严重。

3.农民农产品安全意识不高

我国农户的标准化实施程度比较低,初级农产品生产经营较为分散,难以统一管理[2]。农民有可能受到利益或私心的驱使,滥用农药、化肥或者添加剂,造成食品生产从源头就遭到了污染。部分养殖户对于生病或者病死的家禽、牲畜处理不当,为了自己的利益,将这些有可能携带病菌的家禽、牲畜低价卖给不法商贩,进而卖给熟食加工场或饭店。很多农业生产所处的地区比较偏僻,缺乏有效的监管,这就导致以上所述的不法现象得不到控制,反而愈演愈烈。

4.缺乏统一标准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化工作不是很到位,对于食品的安全标准未能做到明确和统一,在食品的生产和加工过程中无法有效参考和实施。这主要在于政府部门缺乏交流,职能重叠或矛盾,导致其制定的标准存在很多问题。食品安全监测机构多,但是彼此之间缺乏协调合作,或者各自使用的检测设备不同、标准不一,导致对食品质量的检测结果存在比较大的差异,这些都影响了整个的检验监测体系。

5.法律惩罚力度不够

在我国,地方保护和执法不力问题比较严重,相关法律对于食品安全所出现问题的惩罚力度不够,大多只是处以罚款、停业等惩罚,未能真正的使不法商贩得到教训,因此很难使他们停止不合法的生产及经营行为。另外,目前的管理体制使得生产经营者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很低,助长了他们不合法生产经营的势头。

二、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对策

针对我国食品安全存在的各种问题,应该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为人们消除食品安全中存在的隐患。但是,由于其原因纷繁复杂,所以执行起来并不容易。下面本文给出一些对策,希望能够对食品安全的问题起到一定的防范作用。

1.大力推进生态农业模式

对于农业生产中易出现的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推进生态农业、有机农业、绿色农业等的发展来进行有效的控制[3]。主要方式是: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改变传统的农业经营模式,建立企业、基地和农户的一对一合作,从而通过彼此之间的监管提高产品的质量;采用系统工程的方法,对于农业生产进行统一规划,改善农业的生态环境,对于产品的生产进行全程控制和管理;研究生产生态化肥和农药,推广生物防治技术,减少普通化肥和农药给农作物带来的危害。

2.加大政府的监管力度

通过将现有的各个监管部门的职能进行合理地合并,使监管的职能更加专注、力度增强。对于我国的食品安全管理,政府应该为其建立统一、完善的法律体系,对于生产标准进行明确规范,设立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建立统一的监管体制。另外,要构建一个科学、合理的食品生产标准体系、食品检验体系等,完善各体系的职能。对于存在的安全问题,也要有相应的反应机制,能够及时进行处理与控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有效的惩罚,防止危害继续扩大。

3.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

之所以食品安全的问题会反复发生,主要是相应的法律不够完善,导致很多不法的生产经营者钻法律的“空子”,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法律体系势在必行。首先应该建立和完善行政程序制度,对于农产品的认证要做到规范化;然后要建立农产品流通的供应链式服务模式,以此来促进农产品的安全流通,确保质量达标;最后要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市场的准入制度,从而为企业入市建立一定的标准,控制其随便入市,从而提高食品的安全质量。

4.强化食品安全知识的教育

强化全民的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很有必要[4]。对于生产者,可以对其进行科学种植、加工销售等的宣传和培训,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标准以及相关的法律制度,另外也应该培养其责任意识,使其自觉做到遵守相关规定,不再进行不法的生产活动。对于消费者,培养其辨别假冒伪劣食品的能力,讲解有安全问题的食品所存在的危害,并提高其法律维权意识,使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利益[5]。

三、结语

食品安全是有关民生的一个重要的方面,对于人民的生活质量有很大的影响,因此必须努力提高食品的质量,对于其中存在的安全问题要及时发现并且果断处理。食品安全关乎很多方面,需要全民行动起来才能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有效地防范。

参考文献:

[1]王凤平.我国食品安全质量问题及对策.食品科技 , 2007,(9):7~9.

[2]张肃.1985 年~2000 年我国食物中毒情况重点分析.中国食品卫生杂志, 2012,14(5):26~28.

农业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篇5

目前各个行业的长足发展都需要依托机械作为基础动力,特别是农业生产环节,虽然在农业生产流程中融入机械化,能够有效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但是安全问题却也相对存在,一旦控制、管理不当,安全隐患就会上升为实质性问题,这类问题在初始接触机械的农业生产地区较为常见,这是因为大部分农户并不能精准掌握农机应用要领,操作失误现象较为常见,这不仅会导致机械的磨损问题加剧,更严重的还会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造成生命及财产损失。

一、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1.农机操作员缺少安全意识

通常情况下,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主体都是以普通农民为主,他们知识水平普遍不高,对新事物的接受能力也较为薄弱,这就使得他们难以在思想上形成对农业机械的安全认识,相对的他们也并不愿意去接受规范操作农机的培训。这部分农民对农机的了解仅仅停留在能操作上,但是安全操作理念却并不在他们的考量范畴中,农机安全驾驶意识一旦难以形成既定影响力,必然会导致农机安全意识的相对弱化,法律法规更是有所缺失,这种安全操作意识过于薄弱的不良现象,将会直接阻碍安全生产水平的相对提升。

2.农机作业环境不够安全

从农业机械的应用现状进行研究不难发现,其运行效率与既定环境是存在较强的关联性的,只有在相对稳定的环境下,始终保持安全操作意识,才能从根本上避免安全隐患的相对存在,从而避免事故的发生,为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提供基础保障。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就在农机操作员身上,只有能够为其提供安全稳定的操作环境,才能真正做到对农业生产的高效保证,也只有做到保护农机操作员的人身安全,才能不断在发展浪潮中提高农业整体生产水平,因此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另一弊端性问题就在操作员本身,只有他们能够意识到农业机械生产流程中是存在安全隐患的,严格按照规范内容去操作农机,才能确保农机作业环境是达到安全标准的。

3.农机安全管理法规体系存在不尽完善之处

随着我国农业法律法规的不断建立和完善,有关农机方面的法规已经很多,我国初步建立农机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框架,一定程度上满足了我国农业机械发展的需要。但随着近些年农业的大发展,有些早期制定的法律法规已不适应了新的形势,不仅不利于农机的发展,反而起到制约的作用。而且在新的生a实践中,也存在和遇到了很多新的棘手问题,也需建立新的法律法规去完善指导和调整。这就要求我们立法工作应该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和发展,适应新形势,适应新的发展需要,只有这样,我国农机事业的发展才会取得更大的进步。

4.农机安全监理基础设施和装备落后

由于长期以来我国经济比较落后,各方面的发展都存在着资金投入不足,历史欠账很多,有限的资金只够用于维持基层农机从业人员的开支,至于农机基础设施方面则无从发展,更谈不到装备什么设施了。这就造成广大基层农机人员无心工作,没有设施设备工作,不能很好地学习新的农机知识,实践掌握农机技能,更好的为广大农民服务就更是无从谈起。

二、加强农机安全管理工作的建议和对策

1.要按照因地制宜 ,分类指导,重点突破的原则

如何才能做好农机安全管理工作呢? 笔者认为,必须做到因地制宜,因为我国地域广大,各个地方都有着不同的特定情况,只有针对不同情况,做到有的放矢,才会起到很好的作用。另外区分不同情况,做到分类指导,重点突出,专注于农机工作的主要方面,下大气力,真抓实干,勇于开拓进取,就一定能够使农机工作取得更大的进步,更上一个新台阶,取得显著地效果。

2.强化农机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大整治力度

农机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只有加强日常管理,强化农机安全工作常态化,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真正做到常抓不懈,强化管理监督机制,加大整治力度,让农机安全工作监督检查深入人心,切实得到广大农机驾驶人员的拥护,做到心里时时有农机安全意识,及时纠正和监督他人麻痹大意心里,做到齐抓共管,才会起到好的效果。

3.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针对广大农机从业人员比较缺乏安全意识,麻痹大意,存在侥幸心里,忽视安全生产,农机操作方面法律法规意识淡薄的情况。我们应该加大这方面的宣传,做到大张旗鼓,深入人心,时时抓,事事抓,有针对性,有重点的宣传,教育广大农机驾驶人员,做到要上岗先学习,再考试,最后考核合格才上岗。只要严抓,狠抓,强化思想意识,让安全生产这根弦紧绷住,才能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4.加强农机网络建设,充分保证基层农机安全

要想使农机事业做大做强,必须形成一定的规模,在有规模的基础上,逐渐形成一定的网络,让农机网络化的触角深入千家万户。而且通过网络化经营,使更多人意识到农机安全的重要性。只有做扎实了此项工作,才会充分调动广大基层群众的积极性,让农机安全工作的大网铺的更开,安全才能充分得到保证。

5.抓好年度审验和坚持田检路查

农机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必须常态化,但是重中之重是必须做好年度审验工作。只有抓住这个主要环节,才能掌握主动权,并且配合好田间管理和路面的日常检查工作,做到随时随地监督检查,不漏掉每个环节,才能使农机安全管理工作跃上一个新台阶,切实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农业机械化生产对我国而言是利国利民的大事,为了确保农业机械化能够得到顺利推广,就要不断加强农业机械化生产的安全管理。为此,政府、农机从业人员应加大对农业机械化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视,以合理、有效的措施解决农机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农业生产能够在安全的环境下进行。本文就如何提高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管理提出了几点建议,以为农机安全生产管理提供参考,不断加大对安全监管的投入,不断落实政策法规的推行,以期农业机械化得到安全开展。

参考文献:

农业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篇6

中图分类号 S48;F3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6)14-0286-02

Impact of Pesticide Safety Problems on Quality and Safety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and Its Solutions

LV Jing-hai ZHU Hai-yan

(Bincheng District Agriculture Bureau of Binzhou City in Shandong Province,Binzhou Shandong 256600)

Abstract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pesticide production,management,use,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influence of the problems of pesticide in production,management,use and regulation process on the quality and safety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were expounded,and the countermeasures were put forward.

Key words pesticide use;existing problems;quality and safety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influence;countermeasures

近年来,多地出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如“海南豇豆”“青岛毒韭菜”“甲醛白菜”“潍坊毒姜”等[1],这些事件发生的原因就是非法生产使用高毒农药。这些事件的发生给农业生产带来巨大损失,同时也威胁到了人们的生活安全和身体健康。实践证明:农业生产离不了农药,不用农药农业生产成本将大幅提高,农作物产量将大幅降低,但农药的使用在保证农业产品满足市场需求的同时,也会产生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2]。农药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已成为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因素。

1 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存在的问题

1.1 农药产品生产企业存在的问题

经过多年基层市场监督检查发现,市场上流通的农药产品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同一含量的农药产品呈现多厂家、多品种,甚至同一企业的含量相同的农药产品为了提高市场占有率,在同一经营区域投放到不同门市部内的产品包装也不相同,商标使用混乱多以“TM”标示[3]。二是正规生产企业为了降低企业成本,减少申请农药登记支出,采用“助剂”“AB包”的形式进行捆绑销售[4]。三是部分农药企业之间互相借证套证生产不同企业的产品,造成农药产品的多、乱、杂,随意修改标签现象严重[5]。四是农药经营公司定制产品销售,随意修改标签内容,增大成分含量,夸大使用范围、效果,甚至为增加产品效果违规添加国家禁限用农药[6]。

1.2 农药经营存在的问题

目前的农药批发商多是供销系统、农资公司职工或者是农药生产企业业务员转化为农药经营商。零售商是乡镇村级供销社职工、批发商发展的经营户或是挂靠农业部门“三站”(农技站、植保站、土肥站)经营的人员。农药经营者存在知识层次不同、文化程度偏低、专业经营人员较少的问题。经营中存在互相排挤,互相串货压价,造成市场混乱。部分经营者为获得较大的经营利润,违规经营假冒伪劣产品,造成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给农业生产安全带来巨大隐患[7-8]。

1.3 农药使用存在的问题

农民和其他农作物种植者(包括农产品生产基地、土地承包人等)在农业生产过程中,为了达到较好的杀虫效果,提高农产品产量,不考虑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擅自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不顾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滥用农药,造成农药残留超标,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9]。

1.4 农药市场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

首先,目前农药市场监督管理的依据是《农药管理条例》和《山东省农药管理办法》。《农药管理条例》于1997年5月8日由国务院颁布,于2001年11月29日修订;《山东省农药管理办法》于2001年6月4日省人民政府令第121号,2004年7月15日省人民政府令第172号修订,以上2部法律法规至今未再修订。2004年《山东省农药管理办法》修订后取消农药经营许可,随着市场的发展和经营政策的改变,供销社部门经营解体,农业部门经营退出市场,由于农药经营门槛的降低,以个体经营为主的农药经营者占据市场,农药经营市场出现了混乱局面[10]。其次,基层农药监管系统薄弱,人员、经费欠缺,监管区域大,路途远,存在监管不到位的现象。以滨城区为例,全区现有602个村庄,耕地面积大的村庄都有农药零售点,以零散经营、串乡经营为主,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监管难度大。

2 农药安全问题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

通过对农药生产、经营、使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的分析可以看出,以下问题易产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一是农药生产企业违规添加高毒农药和农药经营公司委托农药生产企业套证、冒证生产掺加高毒农药的假冒伪劣农药产品;二是农民和农作物种植者不顾农药安全使用间隔期滥用农药和为提高杀虫效果滥用高毒农药,甚至使用国家禁限用农药;三是农药经营者为了获得较大利润经营假冒伪劣农药产品,为非法生产的含有高毒农药的农药产品提供了市场;四是农业执法力量薄弱,人员少,经费少,欠缺执法依据,产生了农药监督管理真空区。

3 对策

3.1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教育培训

农药的安全使用是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措施,只有农药使用者和农产品生产者严格遵守农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11],才能杜绝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建议国家改变农业培训资金投入方向,加强对农民和农产品生产者教育培训的投入。各级农业部门充分利用国家阳光工程培训项目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资金,对农药使用者和农产品生产者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教育,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3.2 加快农药法律法规的立法进程

现行《农药管理条例》已经与目前农药市场管理相脱节,已不适应新的市场发展需要,必须加快《农药管理条例》的修订,尽快出台实施。在修订《农药管理条例》时将农药经营作为直接关系人生健康的事项设置农药经营许可条款,并明确限定农药经营人员及公司经营资质,要求农药经营人员和公司农药生产技术人员必须参加完成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教育学分分值。明确假冒伪劣农药的界定范围,将套证、冒证生产的农药全部列入假农药范围,以打击企业和农药经营公司擅自生产添加隐性成分农药的行为。

3.3 修订农药登记制度

《农药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农药登记制度,农药登记制度为我国农药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从目前市场上农药登记的品种看,以农药复配制剂登记为主,不同企业就相同含量、登记作物相同的农药品种重复登记;多个企业就同一含量同一品种复配制剂农药重复登记。一个企业取得一个农药登记产品从研制、试验、获得数据、办理登记耗时3~5年,耗时长,花费巨大,企业负担过重,影响了企业发展,削弱了企业投入研发农药新品种的资金投入力度,影响了企业发展。

建议《农药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可以修订为“生产其他厂家已经登记的相同农药产品的,其生产者应当向已取得登记的相同农药产品的企业或科研单位支付科研费用,获得登记企业授权和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资料申请办理农药登记,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发给农药登记证”。注重新药原药、复配制剂首次的登记,放宽其他复配制剂的登记,这样企业可以避免就同一登记品种重复登记,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将大量资金投入到研发新的农药产品中,同时也避免了企业之间互相借证生产的违法行为,推动我国农药发展。

3.4 加大对假冒伪劣农药生产使用的打击力度

农药具有易对人体构成潜在的致畸、致突变、致癌的特殊性,对人体健康伤害巨大,易对人体造成直接伤害或间接伤害。针对农药的这种特殊性,建议研究制定农业部门与公安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成立食药警察[12],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药生产经营行为,特别是非法制售、添加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的行为。

目前非法的农药企业生产的假冒伪劣农药和擅自添加高毒农药等隐性成分的农药产品采用面广量少的销售方式,农业部门在基层执法中发现违法产品,因量小货值低构不成刑事犯罪,不能向公安部门移交,农药生产企业否认为本企业生产,导致只能处罚经营单位,难以追查假冒伪劣产品生产源头加以取缔。只能对经营人员进行行政处罚,未形成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药和擅自添加高毒农药等隐性成分农药的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建议降低非法制售、添加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行为的刑事立案标准,使公安部门提前介入调查,打击非法制售、添加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违法犯罪行为。

3.5 建立全国农药生产销售追溯平台

目前各地推行的农药质量追溯系统[13-14]模式是基层农业部门监管,销售企业进行产品经营告知,产生、打印追溯码粘贴于产品之上进行销售。这种农药产品质量追溯模式由于生产企业不参与,终端销售企业进货后需要进行产品经营告知,形成追溯码,拆箱粘贴追溯码,造成销售企业劳动强度大,成本增加,拆箱后运输管理成本增加,造成农药产品质量追溯系统流于形式。建议建立全国统一的农药质量溯源系统[15],由农药生产企业根据生产计划进入系统上报生产计划,提交农药产品制剂名称、成分、含量、数量等信息,系统审核批准后产生该制剂产品的唯一追溯码,由企业印刷在该制剂产品的标签上,利于基层监管人员、销售人员、使用人员查询以辨别产品的真假和监控农药产量、流向,利于农药减量行动的实施,使假劣农药和擅自添加高毒农药的产品进不了市场,从而杜绝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

3.6 加快基层农业执法力量的建设

随着各地农业综合执法队伍的建立,由于编制限制,执法队伍力量薄弱,人员偏少,流动性大,影响了基层农业执法体系的建立。建议增大基层农业执法人员编制,壮大农业执法力量,使农业执法监管到位、不留死角。

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农药使用矛盾的解决,必将极大推动农业的快速发展,堵住了农药从生产到流通、从使用到监管各环节的漏洞,也必将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4 参考文献

[1] 张树秋,赵善仓,李增梅,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成因及应急处置对策研究:以山东省为例[J].农产品质量与安全,2013(5):16-19.

[2] 武学斌.科学合理使用农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J].农药科学与管理,2013(1):5-6.

[3] 周喜应.再论农药产品标签制作与监管[J].农药,2014(7):39-43.

[4] 项栋梁.农药经营亟需全面规范化[J].农药市场信息,2014(21):14.

[5] .实施农药助剂分类管理势在必行[J].中国农资,2014(2):25.

[6] 汪建沃.整治农药隐性成分要出重拳下猛药[J].中国农资,2014(2):25.

[7] 常鹏.忻州市农药市场经营现状及监管对策[J].现代农业,2014(2):55-56.

[8] 袁丽松.农药管理工作现状与监管对策探讨[J].农药科学与管理,2013(1):7-8.

[9] 李建波.农民使用农药的现状及对策[J].植物医生,2013(6):42-43.

[10] 高桂玉,张启霞.浅谈新常态下对加强农药市场监管的几点建议[J].农业与技术,2016(1):105-107.

[11] 王小娥,高升成.及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药使用与管理[J].现代农业科技,2015(15):292-293.

[12] 乔慧,王旭,张曼,等.食药警察制度的背景、现状及国际经验借鉴[J].农产品质量与安全,2014(4):66-71.

农业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篇7

一、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总体状况

1.产品质量稳中有升,抽检合格率保持在较高水平

山西省从2004年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并开始实施例行监测计划。例行抽检由原来的省会城市太原,扩大到了全省11个市的生产基地,2007~2013年山西省蔬菜农残合格率处于平稳向好阶段,并一直维持在95%以上。总体来看,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呈现稳中有升、逐步向好的发展态势,产品质量有保障,消费安全可靠。

2.依法监管格局基本形成,监管体系建设任务艰巨

(1)法律法规逐步配套。《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相继颁布实施;《农药管理条例》《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农产品地理标识管理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和相应的强制性技术规范(即标准)跟进制定。(2)监管监测体系建设任务艰巨。省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成立于2010年,全省11个市农委系统从2010年开始,陆续通过编办批复成立了专门的监管机构,其中在行政单位设立了10个,事业单位设立了1个。全省115个涉农县,有71个县没有专门的监管机构。全省1265个涉农乡镇(包括涉农街道办)共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1086个,其中大部分没有开展工作。2007年以来,中央先后7批投资山西省建设县级农产品质检站96个。

3.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但风险隐患依然存在

通过多年连续开展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取消了一批剧毒、高毒农药的登记,积极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六六六、甲胺磷等农药已基本禁绝,农药残留急性中毒问题得到遏制,违法违规使用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的行为得到了根本性的改变,特别是禁用农药得到了很好的控制。2007年以来国家禁止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生产,农药残留急性中毒问题逐步得到遏制,从这些年执法检查情况看,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蔬菜农药超标问题依然存在。从超标农药看,蔬菜中克百威等农药残留还时有检出;从品种上看,问题较多的为豇豆、韭菜和芹菜等。二是产地重金属污染。大多数是由环境污染长期累积形成的。三是假劣农资。目前危害最大的是地下“黑窝点”和乱添加隐性成分,主要原因是农资生产经营小、散、乱。

4.安全要求越来越高,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还没有解决

随着农产品供求关系的变化和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在对农产品需求呈刚性增长的同时,对农产品的需求已经由“吃得饱”向“吃得好、吃得安全”转变,更多地考虑农产品是否安全、是否有益于健康,农产品质量安全已成为人们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热点问题之一。一是分散农户的监管问题。目前全省共有700多万农户,其中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62.8万户,还不到全部的10%,组织化程度不高的状况很难短时间得到改变,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难度很大。二是分散农资经营体制问题。全省有农兽药生产企业139家,经营单位4709家,绝大多数为小规模个体经营,很多农民缺乏科学合理使用知识,容易出现投入品滥用、乱用的问题。给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带来极大的困难。三是监管力量薄弱的问题。目前2/3的县区农业部门没有建立专门监管机构;乡镇机构人手少、经费不足、执法能力弱的情况普遍存在,越往基层监管力量越弱,成为监管手段不能落到实处的难点。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

1.农业面源污染问题严重

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大宗作物油菜小麦等传统种植业面积减少,取而代之的是蔬菜、瓜果、苗木等休闲、观光农业。种植业化肥、农药大量的投入增加,畜禽养殖废弃物的快速增长,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问题越来越突出,农村生活污染、农药化肥污染和畜禽养殖业污染,已成为当前影响生态环境三大污染的源头。

2.农产品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农产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认识不到位。主要是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还不强,诚信经营的意识还不够,缺乏必要的责任感;部分申报企业存在着重视申报、轻视管理的现象,产品通过认证后证书常常束之高阁,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管理往往流于形式,从而成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严重隐患。(2)品牌意识不强。农产品生产者品牌意识淡薄,没有充分认识到品牌产品的带动作用,在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三品”发展上步伐缓慢。农产品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尚未充分发挥,未能培育出国际市场竞争力的知名农产品品牌。(3)农产品监测监管体系待健全。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的标准不配套,农业标准覆盖率还不高,农业投入品主要是农药的使用难以完全监管到位;对无公害产地环境质量监管不力,缺乏系统的、动态的农业生态环境的监控和有效的监管手段;由于目前大多数安全农产品产地还没有完全建立和实行农产品生产档案制度,农产品质量溯源还不能真正付诸实施;缺少快捷的信息反馈和统计平台,难以及时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发展动态,生产环节与流通环节、政府监管环节之间的信息传递脱节,难以实现实时监控;检测机构的仪器设备落后,检测经费严重不足;缺乏专业检测人员。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措施

当前,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应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国内外市场竞争力为目标,转变观念,突出重点,抓住关键,逐步建立管理、监督、应急、处罚、服务为一体的监管工作格局。结合实际,找准切入点和突破点,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体系,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加强组织保障措施,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放心消费。

1.加快体系建设,奠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基础保障

(1)加快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体系。围绕农业生产急需,加快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体系,使主要农产品在产前、产中、产后都有相应的标准来遵循,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2)加快完善农产品监管体系建设。建立省、市、县、乡、基地五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加大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力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将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例行监测制度,创造条件进一步扩大监测范围,逐步对粮食、水果、干果、畜产品等食用农产品定期进行质量安全监测,加大对主要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监测监控,加强产地管理,分类指导,落实整改,促使监管体系成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有力手段。(3)加快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途径,加强认证产品的市场监管,同时加快农产品品牌化进程,大力培育名优农产品品牌,通过品牌效应抢占国内外市场份额。

2.强化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水平

(1)加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能力建设。加大农业标准的宣传、培训、示范和推广力度,全面提高标准化种植意识和素质,积极引导农民群众按标准化生产,加快建成一批高标准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能力建设。积极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逐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加快实现市场记录可储存,产品流向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的追溯目标。把农产品产地环境控制、农产品生产管理、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产品市场准入等监管环节有机结合起来,提升从农田到市场全过程质量安全溯源监管能力。(3)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服务能力建设。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服务作为农业技术推广的主要内容,广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服务指导,推行标准化生产,净化产地环境,强化源头控制,规范生产过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3.落实组织保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及《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组织保障措施。围绕四个环节实施监管,一是在监管主体上重点要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督促他们落实主体责任,同时带动农户依法依规进行生产;二是在监管产品上重点抓住本县、本乡镇、本村的主导产业,重点强化上市量大的“菜篮子”产品的监管;三是在生产环节上主要是抓农业标准化,推广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同时加强用药检查和生产档案记录管理;四是在日常监管上突出农业投入品,加强农资经营门店的检查,把住入口关,禁止高毒高残留农药进入本乡镇。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大胆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新模式和有效办法,提高监管效率。积极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制度。

作者:李 源 申爱英 单位:1.长治市郊区农业委员会;2.潞城市农业委员会

参考文献:

[1]周进军.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形势.

[2]黄梦来.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实践与思考[J].安徽农学通报,2012,18(21):33-34.

[3]王芳,郭晓东,杨丽杰等.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果实证研究[J].农产品质量与安全,2011(3):48-52.

[4]赵辉.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探讨[J].食物安全,2010(1):49-54.

[5]智红涛.辽宁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农产品质量与安全,2012(2):18-21.

农业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篇8

关键词:农场;生产安全;质量安全;对策

我国国民经济在不断发展,近年来被人们逐渐重视的农业生产在生产形势方面也有很大的转变。经济的不断发展带动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对农场安全生产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我们必须将工作重心放在农场安全生产中,从农产品质量上带动农场经济的发展。

一、农场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农场安全生产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即生产安全及质量安全。随社会的发展,人们在食品质量安全上的注意力越来越高,因此社会对农业产品和粮食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与人们的身体健康密切相关。

1、农场能否安全生产决定于农场的生产环境和生产目的。部分农场主要以经济利益为主,为了得到更高的效益,在生产过程中更加注重速度,因此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很大的问题。这类生产模式为了能够减少成本,使用劣质农药,农产品上的农药没有消散就将农产品带到市面上来卖等。

2、目前国家对农产品和粮食质量安全检测水平低下,没有好的配套设备,质量安全检测体系薄弱,再加上多数农场没有足够的经费,生产技术落后,对于社会新的农产品质量检测要求没有应对设备,无法达到检测要求。

3、国家在农业生产方面没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对农产品和粮食的质量没有明确的要求,因此在不健全的农场安全生产管理模式下,农产品和粮食的安全存在很大的问题。

这些问题制约了农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因此必须采取有效对策解决这些问题。

二、农场安全生产的对策

1、做好农机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农业生产安全。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签订责任书,从源头上有效防范和遏制农机事故的发生;做好宣传教育,对车主、驾驶员和农机操作手进行安全知识普及,采取多样方式进行培训;做好三率工作,以三率为重点,加大规范化监管力度;抓好年检审查工作,精心准备、认真实施、严格检验,采取便民措施,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农业安全生a;加强外籍作业拖拉机的登记造册工作,以管理区为单位进行安全教育,使其懂法、守法,减少农机事故隐患;抓业务规范,按照有关程序规定办理业务,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办证谁负责的原则;抓好专项治理工作,做好常规监管和集中整治相结合,继续抓好农机百日安全活动工作,减少事故隐患,保障农业安全生产;做好联合执法和互检工作,坚持常年与公安交警、安监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农场与农场之间的联合检查,防患与未然;抓农场自身建设,强化以争创群众满意窗口、争创优质服务标兵为主题,努力创建总局级农机安全监理示范窗口,力争农机安全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2、做好农场安全生产整治工作。为确保全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通过“广、全、实、细”四字方针,努力做到早宣传,早排查,早发现,早整改,确保全场的安全生产稳定。工作监管“广”,不管是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还是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都按属地管理原则,把专项整治纳入当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中,做到广泛参与,严格监管。隐患排查“全”,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认证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全面细致地经常性开展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及时把监控措施落实到位,做到全面排查安全隐患。隐患整改“实”,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求进行认真梳理,登记建档,一个一个地督促整改落实,能立即整改的要求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制定整改计划,加强监控,限期整改,做到实实在在的整改安全隐患。工作落实“细”。根据农场实际指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一方面做好资料发集工作,及时做好摸排情况的统计汇总,另一方面做好具体工作的安排和落实。积极开展督查,督促备相关企业单位认真做好该项工作,做到工作落实细心细致。

3、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标准化作业。在农场安全生产中必须要制定安全生产的标准模式,这种模式能够使农场产生自我约束力,并且对其生产模式不断改进,从而达到弄成安全生产的目的。农场各级部门必须要成立安全生产检测小组,为农场的安全生产制定可行性计划。农场各级相关部门要根据社会现状和农场的发展模式、农场特点,制定出符合农场的安全可靠的实施方案。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牢记生产安全制度,把农产品质量问题放在首要位置,推进农场安全生产的工作进程。

4、确保粮食及农产品质量。以完善体系、建立制度、强化监管和加强宣传为重点,全面建成“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标志溯源,实时监控,消费安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从“基地到餐桌”的全程控制和质量溯源,构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在技术培训方面结合科技入户、测土配方施肥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等项目,加大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生产技术培训,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基础知识,提高广大农产品生产者的科技素质和生产技能,准确掌握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的生产技术和操作规范。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方面积极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壮大经济人队伍,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动农产品生产者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业生产规模和组织化程度。深入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从源头抓起,实现从以生产领域监管为主,依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管理、行政监督和行政执法。加大执法力度,对生产、经营、加工、流通环节国家规定的禁用、限用农药、肥料进行检查,确保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各个环节安全。大力宣传,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加强法制法规、公民道德教育,提高产品生产者的法律意识。引导农产品生产者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生产为目标,提高生产水平和产品质量。通过媒体报道等不断提高全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将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列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举措,为全面提升粮食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大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力度。

农业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篇9

中图分类号: F323.3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ki.jlny.2017.02.004

农机合作社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和农业经营体制创新的重要推进力量。近年来,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认真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业部等九部委印发的《关于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明确目标任务,采取多项措施,大力推进农机合作社发展。2015年末,吉林省农机合作社数量达到5317个,各地在注重数量增长的同时,更加注重规范发展,提升质量和效益,但是农机合作社的安全隐患却不容忽视。通化市现有农机合作社和农机大户520多个,2016年,笔者对农机合作社安全生产管理进行了调研,发现大部分农机合作社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安全隐患。本文简述存在问题的原因,以期改变现有的农机安全管理现状,全面提高农机合作社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农机合作社的安全生产。

1农机合作社存在的安全问题

2014年~2016年,{查近20多个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的安全生产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1农机库房不符合安全要求

大部分农机库房是“大通铺”(连在一起,中间没有隔断),几台或十几台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放在一起,倘若一旦发生火灾就会“火烧连营”,后果将是房倒屋塌,农机具成为一堆废铁,损失不可估量。

1.2农机库房存放易燃物

部分农机合作社为了使用方便,把柴油、机油放在库房,有的油罐距离农机库房、居民住房很近,没有一定的安全距离,这是重大的安全隐患。而且大部分农机库房比较简陋,没有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

1.3农机具存放没有条理,不符合安全要求

有的农机库房设计不合理,随意存放的农机具显的杂乱无章。很多农机具没有按要求存放,如收割机长期存放没有按要求放平割台、卸掉传动皮带、卸掉链条(用油浸泡防锈),清除大犁上的泥土(用油脂封闭防锈)等。这些对农业机械是一种保护,可以延长农机具的使用寿命。

1.4没有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大部分农机合作社没有设置专、兼职农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便有也形同虚设,不懂得安全管理知识,没有尽到安全管理职责,没有对农机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没有及时查除农机具的安全隐患;部分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也只是落实在文字上,没有按要求认真落实。

2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针对农机合作社存在的问题,与农机合作社的相关人员进行了座谈,认为产生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如下:

一是没有农机合作社库房(棚)建设标准,没有农机合作社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目前,吉林省没有制订农机合作社库(棚)相关的建设标准,没有农机合作社机务管理的相关规定,所以无章可循。

二是农机合作社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农机合作社的发展属初级阶段,大多管理者对安全不重视,没有认识到安全是最大的效益,重视农机具投入、重视农机合作社的经济效益,而忽视农机安全生产投入、忽视农机安全生产管理。

三是资金短缺。目前农民贷款难、筹资难,购买农机具、建农机库(棚)尽管政府给补贴,但是对于农机合作社仍是杯水车薪。

3对策与建议

3.1制订农机合作社库房建设标准和相关管理规定

建议农机管理部门制订农机合作社建设标准和农机合作社机务管理规定,特别是要把农机安全生产管理放在重要位置,并作为重要内容。

3.2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进一步加大农机合作社资金投入力度,保障农机安全生产建设所需资金,持续注入农机安全生产管理资金。

3.3加大资金安全检查力度

各级农机监理机构要加强农机合作社的安全监督检查,与农机合作社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查处农机合作社在农机安全生产中的隐患以及农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3.4加大培训力度,为农机合作社提供高水平的人才队伍

强化对农机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的培训,提高其政策法规水平、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和综合管理水平;强化对技术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驾驶操作水平、维修保养水平、故障排除能力及安全生产意识。

参考文献

农业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篇10

关键词:

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农业现代化

1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重要性

生产力发展的水平是经济建设的根本,在现代农业生产中,机械化程度决定了我国农业发展的上限。但由于我国从事农业生产的相关人员还存在着安全意识不高、操作经验不足等问题,农机生产还存在着较多安全隐患。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推行,首先能够有效在农业生产领域建立起安全生产的管理观念,帮助务农人员熟练掌握相关农业机械的使用,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生产效率。其次,进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能够有效避免不合格的农业机械进入市场。我国的农业机械制造业目前还处于初步发展的阶段,在机械安全方面还存在着较多问题,严格进行农机监管能有效避免不合格产品危害到人民的人身及财产安全,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是保证我国农业平稳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2农机安全监理工作面临的问题

2.1农机化发展迅速,但监理人员队伍建设不完善

步入21世纪以来,我国农业开始有了一个飞跃性的进展,越来越多的现代化、专业化的农业机械开始运用在农业生产之中,大大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但在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上,我国还存在着监理人员队伍建设不完善等问题。首先是监理人员数量不足。由于农机监理工作在我国开始较晚,监理工作在很多地区还只是形式上的口号,因此在监理人员的设置上还存在着较大的缺口。其次,监理人员的专业素养还不够高。我国目前的监理工作是由其他部门的人员抽调组成的,这些工作人员对农业机械的实际运作、安全问题等方面还不够熟悉,无法很好完成农机安全监理工作[1]。

2.2对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不够重视

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只有牢牢把握农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才能更好地保障其他行业的平稳运行。因此,我们必须重视农业发展建设的方方面面,但我国在农业机械安全问题上还不够重视。首先,从事农业生产的相关人员在操作农机时安全意识不够强,在操作中存在着一些可能会引起安全事故的不良习惯。其次,农机生产企业不够重视安全问题,在生产过程中没有充分考虑农业机械在操作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存在着设计不合理的情况。此外,农机监理人员在工作中缺少对农机安全工作重要性的深刻认识,在推行安全监理工作的过程中存在着形式化的问题。对农机安全工作的不重视是目前我国农业机械安全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

2.3宣传工作不到位

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推行离不开对农机安全相关知识理念的推行,但由于我国在农村地区的文化传媒建设还不够完善,导致我国在农机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上还不够到位。一方面民众对农机安全的宣传工作不够重视,另一方面由于涉及的地区过于广阔,宣传工作的进行需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地方政府难以进行。这就导致我国农村地区没有机会接触相关的知识理念,对农机安全知识了解还不够透彻。

3解决对策

3.1加强对监理工作队伍的建设

农机监理工作的开展需要一支优秀的队伍作为保障,一支掌握了相关专业知识、熟悉工作流程的优秀队伍能够更好地实现工作目标。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对监理工作队伍的建设。首先,要提高监理工作队伍的选拔标准。安全工作不容小视,选拔工作人员时必须用严格的标准来衡量受聘人员的各项指标。其次,必须做好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农业处在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农业机械的更新换代十分迅速,为了跟上时代的改变,必须建立完善的培训制度,让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3.2端正态度,认识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重要性

农机安全是保证我国农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农机安全的重要性。首先,从事农业生产的相关人员要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在农机操作中严格按照安全标准进行工作。其次,农业机械生产部门要重视对农机安全问题的认识,在农机设计中做到以人为本,从安全的点点滴滴入手安全设计。再次,农机监理工作人员要明确自身职责,认真对待工作,做到未发生先预防。

3.3做好农机安全知识理念的宣传

工作我国农村地区仍然是我国知识教育水平较落后的地区,农机安全的相关知识理念教育在这些地区还不成熟,因此必须做好在农村地区农机安全知识理念的宣传工作。首先,各级政府要重视宣传工作的重要性,要充分认识到宣传工作在安全防范工作中的作用。其次,要提高宣传内容的科学性和平易性,使宣传内容能够被每一个人接受理解。

3.4建立完善的安全监理制度

完善的制度是安全监理工作前进的标准,因此必须做好制度建设工作。首先,要做到制度明确、权责分明,将安全监理工作细致到每一个细节,利用制度做好监理工作的每一项安排。其次,要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每个地区的发展情况都有所不同,制度的建设必须能与当地的实际情况相符合,必须做到一切从实际出发[2]。

4总结

综上所述,农业是我国的重要支柱产业,在推动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我们必须重视农业生产的方方面面。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是保障我国农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必须做好农机安全监理的相关工作,进而在最大程度上推进我国农业现代化的进程。

参考文献:

农业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篇11

中图分类号:F32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我国农户农产品安全生产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

收录日期:2017年2月10日

一、引言

自20世纪80年代我国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得到了极大的释放,我国食品数量严重短缺现象从根本上得到了扭转。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进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的消费观念也在不断变化,对食品的供应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食品质量安全方面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食品消费逐渐由价格敏感型转变为质量敏感型。品种丰富、数量充足、质量优良的食物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必需品,是实现其他权利的前提基础。然而近几年来,国家公告的食品安全问题频出,严重危害了人民的身体健康甚至于生命安全,其数量和危害性都呈上升趋势。瘦肉精、牛肉膏、多处肆虐的地沟油、皮革奶、毒胶囊、塑化剂添加酒、山东剧毒生姜、上海黄浦江死猪、江苏假羊肉等被各大媒体争相曝光,引发全国舆论哗然。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愈演愈烈,食品安全问题涉及的范围越来越广,问题食品的危害越来越深,在社会上造成的影响越来越恶劣,制毒手段愈发多样,手法愈发隐蔽:从外部到内部、从物理到化学。

因白酒中添兑工业酒精、食品中违规添加违禁添加剂、蔬菜水果农残超标、禽类违禁兽药的使用导致的食物中毒,造成大量人员集体住院、甚至于身亡等严重损害人民身体健康的恶性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近十年来我国官方的食物中毒事件概况,如表1所示。(表1)

表1中公报的也只是急性食品中毒事件,现实中还有多少未上报的、慢性毒性的、长期在人体累积以至于危害人体生命健康的食物安全事件更不胜枚举。这一系列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接连爆发,不仅挫伤了广大人民的消费热情、降低了人们的生活标准、影响国内的需求空间,对政府监管部门的不信任也日趋加剧、政府公信力被极大稀释,更重要的是它严重损害了我国食品产业生产和贸易的可持续发展,制约着我国食品企业国际竞争力的提升,更严重威胁到民众的身心健康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家的长治久安。

维持人体机器运转的食物,相当大一部分直接来源于农户生产的未经加工的生鲜农产品,农产品的安全生产作为食品质量安全的源头和首要屏障,是食品安全的根本,因此如何全方位构建一个严密的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严控农产品生产的各个过程、规避各层次食品污染危险、全面保证人民的饮食健康、挽回政府的公信力成为亟须解决的难题。

二、农产品生产现状分析

我国是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一样,我国最基本的农业生产单位依然是农户(家庭农场),农户自身的生产行为对农产品的质量起决定作用,农户是否实施安全的生产行为也必将影响农产品的安全状况。在当前生产模式下,农户根据自身思维理性和过去的生产经验判断进行生产决策,并对产品市场环境做出评估。然而,由于农民自身认知水平的局限性,农户不按安全生产标准严格执行,随意施肥、施药的行为成为农产品安全风险的最大诱因。

面对如此棘手的食品安全问题,我国政府也做出了巨大的努力。随着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深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制建设逐步由零散要求走向系统规定,由宏观原则走向具体操作,实现了有法可依、依法监管的重要目标。从2002年开始,我国先后制定了一系列食品安全相关法律,并开始在北京、上海等地区开展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试点工作,效果显著;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2006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弥补了我国农产品质量管理专门法的空白;2009年又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结束了效率低下的食品安全分段监管模式,从法律的高度上直接明确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统一监管,并强化了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加大了食品相关利益群体的违法成本;2012年十召开以后,新一届国家领导人更加认识到食品安全问题对于改善人民福祉的重要性,国家还专门成立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旨在治理中国每况愈下的食品安全问题。由于各个方面的因素影响,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下面我们来细微探讨下发生上述食品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农户自身认知水平的局限性导致的非主观性食品安全问题。在我国,农民仍是农业生产的主体,农民自身特征直接影响着安全农产品的生产。据悉,我国农产品生产农户整体受教育水平仍偏低,绝大多数农户的受教育水平即学历集中在初中及以下,文化水平的偏低直接制约着他们对新的农业生产技术的接受程度和使用效果。并且,农户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关注度不高,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他们在农药、化肥的选择和施放过程中具有随意性,生产安全标准此时便形同虚设,农产品质量安全便岌岌可危了。

(二)生产经营模式制约安全生产。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进行后实施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曾力挽狂澜,挽救我国于饥寒交迫的深渊之中。然而,其弊端现在也逐渐凸显,由于我国农业从事者主要为文化程度不高的农民,生产经营方式为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农户分散经营方式,这种分散经营状态不仅制约着规范化农产品生产技术的推广,农户良好的生产经验也难以在广大农户中进行推广,而且这种情形下,农户对于农产品的生产具有绝对的决策权,种植品种选择、化肥施放、农药喷洒、产品销售等一系列过程全部由农户单方面决定,这大大加大了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难度。

(三)政府以及相关部门作为缺失

1、农产品安全生产基础服务不足。据调查,农户对政府所提供的农产品安全生产信息服务很多都不甚清楚,更有甚者表示完全不知情,对农产品安全相关法律的了解程度也比较低,很多农户表示仅限于听过相关法律,但是具体内容并不熟知。并且,对于农产品安全生产至关重要的技术培训和指导,政府提供的也较少,相关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和服务组织也存在着数量不足的问题,使得农户的农产品生产过程完全依照自己过去的经验或效仿周边农户,而受限于农户自身的教育水平,农业生产过程的科学性值得怀疑。由此可知,我国政府对于农户的基础扶助非常不到位,对于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也存在缺失,在r业技术培训和服务方面存在失职,以至于农户对国家最新的农产品安全生产法律及相关规章制度不明确、不遵守,农产品安全得不到保障,对人民的生命健康造成威胁。

2、监管体制不完善

(1)职能划分不清晰。农产品安全质量的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农业、卫生、环保、质检、工商、商务、食品药品监督管、认证认可,要是涉及学校在读学生还关系到教育部门,虽然2006年颁布的《食品质量安全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建立了分工监管制度,但是各部门间分工太过细化、相关负责部门太多、职责划分存在交叉,使得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出现时,各部门容易出现推诿现象,农产品监管因而效率低下。

(2)缺乏长效监督机制。目前,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消费者对食品安全也越来越注重,我国政府各相关部门对食品的监管也是愈发严格,然而监督多有侧重且多以短期突击为主,在发生重大农产品安全事件时,短时间高压力对农产品生产地、售卖市场进行严格监管,但是却并未形成长期有效的监督机制。更严重的是,这样会使得监督部门基本例行工作被搁置,其他未出现问题的农产品生产地或交易市场存在侥幸心理,置消费者于危险之中,不利于整体农产品安全的保障。

(四)农产品的经济学特性导致市场失灵。按照经济学科的分类,农产品具有经验品及信任品的特性,这也就说明了消费者对于农产品质量水平的正确判断不容易得出,只有在进行消费后才能得出,有些信息甚至于消费后仍无法得出。农户作为农产品的提供者,对农产品具有更多的信息,属于信息优势方,存在道德风险,有损害信息劣势方――消费者正当权益的潜在风险。农产品安全信息的不对称性导致的市场失灵,使得市场无法自发提供安全食品,这就需要政府以及第三方的介入,防止市场上投机者做出机会主义行为、以次充好,恶化市场上的食品安全水平,使得市场失灵愈发严重,长此以往,会发生“逆向选择”问题,形成“柠檬市场”。

三、应对农产品安全问题对策建议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已经火烧眉毛,而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食品安全的首要屏障更是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上文的分析,笔者认为有必要从这几个方面着手,以改善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窘境。

(一)加强农民培训教育,提高其农产品安全认知水平

1、加强食品安全生产的宣传。作为农产品生产主体,食品安全保障的首要关卡,培育农民对生产“放心农产品”的意识显得至关重要。有些农户知道过度施放农药、化肥、兽药后会有不良后果,以至于生产的农产品使用两种不同的标准:一份用来自给;一份提供给市场,视广大群众的身心健康于不顾,完全没有认识到自己的作为所带给社会的消极影响。因此,我们有必要大力加强安全农产品生产的宣传,将农产品生产安全的重要性进行普及,食品安全不仅关系到消费者的口舌之欲、农业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生态的稳定,更切切实实地影响着农户自己的身心健康和生存环境。试问,所有农户都生产两种不同标准的农产品,到最后,谁能够幸免?还应该通过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农户责任,通过一系列食品安全监管技术、系统对产品进行检测,落实责任主体,杜绝食品安全问题的苗头。

2、努力提高农民的受教育程度。目前,我国从事农业的人员大多学历水平偏低,而正宗农业学科科班出身的从事农业的生产者寥寥,而在农产品生产一线的农户又急需农业技术的指导,如何将农户与农业教育结合起来成为解决这一供需矛盾的关键。由此,为了改变农业教育与农业生产脱节的情况,需要完善农民继续教育系统,将农民继续教育、农业生产、农民自身发展、农业生产技术推广有机结合起来,培养有责任感、有技术、懂生产、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

(二)提高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组织化程度。单一农户为基础的农产品基本生产单位生产规模小,难以形成规模经济,抵御自然风险的能力差,应着力提高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组织化程度,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如农业生产合作社。政府应该加强宣传,提高农户对合作生产经营的认同感,鼓励农户自发、自愿加入农业合作组织,为农业合作组织提供一个健全宽松的政治、制度、市场环境,并对其进行规范和管理,促进其健康发展。

农业合作组织的出现,有利于降低生产成本,规范农业生产过程,统一农产品质量,降低了农产品的信息不对称程度,从根本上降低了农户的道德风险,并为日后农业的机械化、标准化生产以及农产品的认证和质量追溯体系的建立奠定一定的基础,从源头上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三)完善规制体系,加强政府在农产品安全生产的服务功能。我国监管机构一直存在执法人员过少、监管范围不全面、监管效率低下的情况,而对于我国农产品生产基本单位过于分散这种情况,更无法很好应对,为了更好地解决食品安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国家应进一步完善食品监管制度、理清各监管部门职责划分、加大对违法农户的处罚力度、增大违法成本,对有道德风险的农户造成更大的震慑作用。积极借鉴其他国家先进管理经验,造就一个监管力度强、震慑力大、运转高效、分工明确、反应迅速的食品监管部门体。

政府应增加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和服务组织的数量,为农户提供咨询和培训服务,定期向农户宣传农产品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新兴农产品生产技术,推广优良生产经验,培植种植龙头大户,做出更好的示范作用。让农户掌握科学的农产品种植方法,提高抵御病虫害的能力,有效减少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不利于安全生产的生产要素的使用。加强农业安全生产意识宣传,落实奖惩制度,结合农户、农业合作组织、大学、企业、科研机构各方力量,为中国的农产品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四)构建农产品安全信息共享平台,提供可靠的安全信息。农产品的经济学特性为农产品道德风险行为提供了潜在可能,是导致市场失灵的主要原因,为了减少信息的不对称程度,政府应积极构建农产品安全信息共享平台,将农产品安全信息及时公布,为消费者辨识安全农产品提供可靠的信息来源,从根本上杜绝“劣质高价”,防止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信息共享能在一定程度上将农产品“经验品”和“信任品”特性转化为“搜寻品”,对正规安全生产的农户、农业合作组织以及相关企业有很好的促进作用,质优价高能得到维持,市场机制才能有效运行,中国食品安全问题才能从源头上得以解决。

主要参考文献:

[1]娄旭海,王芳,陈松,尹志洁.河南省小农户农业标准化生产意愿的影响因素分析[J].农业经济问题,2007.S1.

[2]周应恒,卓佳.消费者食品安全风险认知研究――基于三聚氰胺事件下南京消费者的调查[J].农业技术经济,2010.2.

[3]华红娟.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模式对农户食品安全生产行为的影响研究[D].南京农业大学,2011.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http://.

[5]朱阵国.陕西猕猴桃种植户安全农产品生产意愿及影响因素研究[D].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4.

[6]王建华,马玉婷,刘茁.农户农产品安全生产意愿的主要影响因素分析[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1.

[7]王慧敏,乔娟.农户参与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行为与效益分析――以北京市蔬菜种植农户为例[J].农业经济问题,2011.2.

[8]周洁红,幸家刚,虞轶俊.农产品生产主体质量安全多重认证行为研究[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2.

农业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篇12

社会在进步,生产技术也在提高,伴随着化学品的大量使用,产量不断提高,随之而来的是人们的担忧,似乎市场上已没有让人放心的食品。当然,现在再去要求完全回归原始已很难实现。在经济社会里,每个人都在追求利益最大化,让农民放弃现有的高产技术而改用高品质生产模式,产量必定降低,如果价格的上涨不能弥补产量的下降,农民就不会自觉自愿地提高产品品质,机制上无法保证生产者不再使用低质量的高产技术。

1 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问题

随着我国在农产品方面的管理工作不断深入和完善,我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也有了显著提升。但我们仍需要清晰的看到,我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仍然存在不少问题需要解决。笔者通过归纳总结发现,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农药、兽药等药物残留超标,对消费者的健康产生极大影响;二是生产加工程序和添加剂的使用不规范;三是其他方面的综合影响。

1.1 农药、兽药等药物残留超标,对消费者的健康产生极大影响

大量的调查数据表明,种植业蔬菜对农药的滥用、“瘦肉精”在养猪业的滥用以及抗生素、渔业孔雀石绿和硝基呋喃等问题依然存在,在个别地区、个别品种上还比较突出,容易引起农产品质量安全系统性风险和突发事件。尤其是许多高毒、高残留农药的使用,对消费者的健康产生极大影响。尽管近几年我国加大了管理和查处力度,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还是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农药、兽药等药物残留超标是制约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因素之一。

1.2 生产加工程序和添加剂的使用不规范

现在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多数都是经过加工处理的,当前我国在农产品生产加工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尤其是在农产品的生产加工过程中,许多企业在使用添加剂时经常出现超量或违法使用化学添加剂、合成素等,严重危害消费者健康。从生产条件来看,农业投入品种多,质量不合格,假冒伪劣、滥用、错用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给质量安全带来不少隐患。

1.3其他方面

除上述两项较为常见问题外,农产品质量安全还有诸如:产品包装不规范、以次充好、假冒伪劣、产品卫生标准不达标、运输途中二次污染、转基因问题等。另外还有基层监管体系建设滞后,县乡两级普遍存在“缺机构、缺人员、缺经费、缺手段”的问题,很多监管职责和任务在基层难以落实到位。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低,覆盖面不广,生产档案记录制度未完全落实,产地准出和质量追溯实施起来制约因素多,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难度较大。生产经营者法律意识薄弱,道德诚信水平低下,对法律不了解、不熟悉等问题。

2 影响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因素

影响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因素有很多,笔者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总结。一是标准体系还不够完善,监测手段陈旧;二是监管力度不足,存在监管盲区;三是农业污染严重,环境恶化加剧;四是农业生产标准化程度不足。

2.1 标准体系还不够完善,监测手段陈旧

就目前情况来看,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尚处于初级阶段。从覆盖面积来看,尚未做到全国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的覆盖率仅仅达到农业生产面积的45.78%,这一数据充分表明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随着我国农产品市场需求量的不断扩大,现有的农产品质量监测规模无法切实满足市场需求,绝大多数农产品流入市场尚未能得到有效的质量安全监督。

2.2 监管力度不足,存在监管盲区

农产品质量监测属于一项综合性工作,但是由于宏观管理制度的缺失以及规划管理的不统一,导致诸多部门都参与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在共同监测的时候难免存在一系列监管盲区,而重复的市场抽检工作又在浪费精力,这无疑影响了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的发展。

2.3 农业污染严重,环境恶化加剧

现阶段由于广大农民缺乏良好的安全意识,未能严格按照相关种植程序进行,导致农药与肥料的过度使用破坏了农业生产环境,导致农作物的减产甚至颗粒无收。除此之外,随着我国工业的不断发展,一些工业废料与生活垃圾的不合理排放也是导致农业污染严重及环境恶化加剧的主要因素。

2.4 农业生产标准化程度不足

现阶段,农业产品生产的主要特点是规模小、范围广、随意性大、标准化低等,在农产品的生产过程中有关部门缺乏有效监管,无法从源头上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开展。

3 结束语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关乎人们身体健康,关乎社会稳定和政府形象的大事,要想进一步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就要从农产品质量安全遇到的问题入手,总结问题所在,积极研讨应对措施。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不仅仅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部门的责任,更是每一个人的责任,从自身做起,才能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参考文献

[1]尹献远,黄巧玲,吴燕芳,李荣会.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对策[J]. 现代农业科技,2015,09:309-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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