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化社会定义合集12篇

时间:2024-01-19 14:53:09

老龄化社会定义

老龄化社会定义篇1

中国的人口老龄化态势除表现出了加速发展的特征外,还有较其他国家更为复杂多变的独特性。中国社会正处于快速转型期,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均在发生显著变革:国民经济进入中速增长的新常态,快速的城镇化进程和活跃的人口流动,家庭结构和代际关系的变动,人口统计学和疾病流行特征的迅速变化[2],经济总量的不断扩大和较低的人均GDP之间的矛盾,等等。上述多种因素的叠加作用使得我国的人口老龄化形势更加复杂多变,也使得中国应对未来老龄社会的难度增加。

虽然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诸多社会经济挑战将成为未来中国政府和社会的长期重点工作,但是老龄化不应被误解为国家发展与社会进步的障碍。相反,老龄化是社会经济发展与进步的标志[3],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不可逆转的必然趋势,是21世纪中国社会的人口新常态。

2.需要重新认识老年与老龄化

老龄社会的常态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正常趋势,其本身并无好坏之分。当前全社会之所以存在普遍的“恐老”现象,甚至“谈老色变”,实质上是因为传统的社会经济结构和制度安排不能适应人口年龄结构变化的现实在老龄化进程中凸显出来了,而我们仍在用以往的观念来对待这样一个新的社会现象,用传统的适合于年轻社会的政策理念和工具来设计应对这一新现象的制度和政策体系。人口结构在变化,社会观念、公共政策、社会行为及个体行为也需要随之发生改变。其中,观念的改变应当是先于公共政策和行为转变的。老龄社会的常态化要求人们重新认识老年,需要在老龄观念与态度上的新转变,这应当成为我国应对未来人口老龄化挑战的战略前提。

人们对老龄问题的关注与日俱增,然而当前我们对老龄的认识存在许多误解,老年人的定义就是其中之一。目前全球通用的老年定义是把60岁或65岁及以上的人口称为老年人口,这一标准最初源于联合国[4-5],但联合国的规定是有当时的时代背景的,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当时的预期寿命和对养老保障的考虑。该老年标准自确立以来几十年没有发生变化,各国学者在探讨老龄相关的公共政策时基本都参照这一传统老年定义。近年来国际学术界开始出现重新定义老年与老龄化的前瞻研究,以舍波夫(Scherbor)和桑德森(Sanderson)为代表的人口学者提出了按照“期望余寿”15年倒推老年标准的新思路[6-9],其研究成果已相继发表在Science和Nature等国际顶尖学术期刊上。国内,翟振武等在总结老年定义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从“年轻”状态到“健康”状态再到“自理”状态的老年定义理论体系[10]。但国内的相关研究尚处于概念梳理的起步阶段。

二、老年人口死亡概率时代变迁的佐证

有关老年的讨论,最初是基于生命历程展开的,死亡是生命历程中相当重要的一个环节。世界卫生统计报告指出,人口死亡率能够较好地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人口的整体健康状况。对于老年人口而言,死亡概率同预期寿命一样是衡量其健康状况的重要指标,一般与老年人口所处社会的经济发展、文化教育、医疗卫生服务和社会保障等密切相关。

本文着重考察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老年人口的年龄别死亡概率的时序变化,同时考察死亡概率变化的性别差异、地区差异及国别差异。本文之所以将1980年以后作为考察期,是由于这期间的人口数据较为完备,而且20世纪80年代来以来是中国经济社会的转型时期,经济社会的变革与进步巨大,医疗卫生体制也发生了一系列重大变化,作用并反映在人口死亡水平变动上的效应显著。本文分析死亡概率的时代变迁主要从两个视点出发:一是考察相同的年龄所对应的死亡概率在不同年份的变化;二是相同的死亡水平界线,在不同年份所对应年龄的变化。出于直观分析的考虑,本文将参照系设置为年龄60岁和死亡概率10‰界线。这是由于传统老年定义通常将60岁作为老年的年龄起点,并且社会保障及退休制度等相关公共政策也将它作为主要的划线基准;而死亡概率10‰界线则是与传统老年标准年龄相当接近的死亡水平线。

本文中全国及分省的年龄别死亡概率来自历次人口普查和小普查数据编制的生命表。编制生命表所需的分年龄、分性别的死亡人口数和死亡率数据则分别来自1982年、1990年、2000年和2010年的第三至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和1995年、2005年的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本文未对每次普查的死亡数据作出修正,而是在普查公布的死亡人口和死亡率(m(x))基础上采用Chiang和Greville法对年龄别的死亡概率(q(x))作出估算和调整。我国历次人口普查(包括小普查)的死亡数据质量确实存在较大差异,学者们也发表了很多调整和评估的论文,如王金营、任强和游允中等、黄荣清、孙福滨和李树茁等、张二力和路磊等[11-15],不同的方法和假设会对数据结果产生不同影响,但死亡概率变化的总体趋势没有改变,只在具体数值上有区别。本文关注的重点在于死亡概率变动的长期趋势,而不在于具体数值的准确性,因此在认识到不同来源不同年份死亡数据误差的前提下作了简化处理,即基于原始死亡数据展开分析 我们也采用不同的方法对历次人口普查和小普查的死亡数据进行过调整,发现死亡概率变化总的方向是一致的,本文重点不在死亡概率的具体数值,而是对长期变化趋势的探讨。。日本和英国的死亡概率稻菰蚶醋匀死嗨劳雎适据库(The Human Mortality Database The Human Mortality Database, http:///)。

1.老年人口年龄别死亡概率的时序变化

1982―2010年的近30年间,中国人口的年龄别死亡概率曲线按照时间序列在整体向右下方移动(见图1),同一年龄的死亡概率呈现出逐步下降趋势,同一死亡概率界线对应的年龄则在逐步提高。说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医疗保健水平的进步、人们健康状况的改善,我国人口的死亡模式发生了变化,老年人口的年龄别死亡水平在逐渐降低。这与陈心广和王培刚的研究结论是一致的,他们利用《中国卫生统计年鉴》的死亡率统计数据对国民健康动态变化的分析发现:1990年以来60岁以上人口的死亡率都呈均匀的下降态势,中国城市老年和退休人口的健康状况稳步改善[16]。

由表1和表2可知,1982―2010年,我国60岁年龄人口所对应的死亡概率分别是1803‰、1514‰、1328‰、1276‰、988‰和851‰,近30年间死亡概率共降低了952个千分点。2000年之前,60岁人口的死亡概率均超过10‰界线,而2005年之后,60岁对应的死亡概率开始低于10‰界线。死亡概率10‰界线对应的年龄在相应年份分别为55岁、57岁、57岁、59岁、61岁和62岁,在时间序列上呈现出逐步上升趋势,近30年间共提高了7岁。2000年之前,死亡概率10‰界线对应的年龄均低于60岁;而2005年之后,死亡概率10‰界线对应的年龄开始高于60岁。

2.老年人口死亡概率变化的性别差异

分性别来看,从1982年至2010年,同年龄男性的死亡概率普遍高于同年龄的女性。60岁男性人口的死亡概率从1982年的2100‰降低至2010年的1081‰,近30年死亡概率共减少了1019个千分点;60岁女性人口的死亡概率从1982年的1497‰降低至2010年的607‰,近30年死亡概率共下降了89个千分点(见表1)。60岁男性老人的死亡概率比60岁女性老人的死亡概率平均高出4―7个千分点。而且,历年60岁男性的死亡概率始终超过10‰界线;而60岁女性的死亡概率从1995年开始就已经低于10‰界线。从死亡概率10‰界线对应的年龄来看,男性从1982年的54岁上升至2010年的60岁,提高幅度是6岁;女性从58岁上升至65岁,提高幅度是7岁。同一死亡概率界线对应的年龄,女性一般高于男性,且变化幅度大于男性。

性别差异还体现在死亡概率的变化速率上。1982―2010年的近30年间,60岁年龄人口的死亡概率年平均降低034个千分点,其中60岁男性的死亡概率年平均降低036个千分点,60岁女性的死亡概率年平均降低032个千分点,男性死亡概率的下降速度略快于女性。从死亡概率10‰界线对应年龄的变化来看,老年男性年平均上升021岁,老年女性年平均上升025岁,总体年平均上升025岁,即老年男性平均每5年上升1岁,老年女性平均每4年上升1岁,总体平均每4年上升1岁,见表2。

3.老年人口死亡概率变化的国别差异

英国和日本两国分别是西欧、东亚人口死亡模式转变的发达国家代表,本文选取英国和日本与我国进行比较分析。

将1980―2010年同期的中国与英国进行比较,30年间,英国60岁人口的死亡概率总共下降了857个千分点,年均下降029个千分点;中国60岁年龄人口的死亡概率则下降了952个千分点,年均下降034个千分点。可见同一时期,相同年龄人口死亡概率的绝对水平中国要略高于英国,但中国死亡概率的下降幅度和下降速度均大于英国。中国80年代(1982年)60岁人口的死亡概率相当于英国1945年英国1945年60岁年龄人口的死亡概率为1840%,数据来源为人类死亡率数据库(The Human Mortaloty Database, http:///)。左右的水平,2010年60岁的死亡概率则相当于英国2000年左右的水平,我国老年人口的死亡水平与英国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从死亡概率10‰界线对应年龄的变化来看,1980―2010年英国从56岁上升至65岁,30年间提高了9岁;而同期的中国则从55岁上升至62岁,近30年间提升了7岁,中国在死亡概率10‰界线对应的年龄上始终低于同一时期的英国,见表3。

日本的老龄化进程比我国更早,老龄化程度也更高,人口转变过程和生命表模型与中国十分类似。因此日本的老年人口死亡概率的变化历程可以成为研究并预测我国人口死亡概率变化趋势的重要参照。

对比1980―2010年同期的中国和日本,日本30年间60岁人口的死亡概率下降了355个千分点,年均下降012个千分点;而同期中国60岁人口的死亡概率要远远高于日本,但死亡概率的下降幅度和下降速度则大于日本。从死亡概率10‰界线对应年龄的变化来看,1980―2010年日本从62岁上升至68岁,共提高了6岁;与同期中国提高7岁相近,但同样的死亡概率10‰界线对应的年龄日本高出中国6―7岁,见表4。

综上,相同年龄人口的死亡概率,我国略高于英国、远高于日本,我国老年人口的死亡水平与发达国家之间仍存在相当的差距。但就同期死亡概率的下降幅度和下降速度而言,中国死亡概率的下降幅度最大、速度最快,英国次之,日本的下降幅度有限。日本作为世界上老龄化程度最深、平均预期寿命最高的国家,其老年人口的年龄别死亡概率也始终处于世界最低水平。

4.老年人口死亡概率变化的省际差异

我国的地区发展极不平衡,社会经济的地区差异使得老年人口死亡概率水平和变化趋势也存在地区差异。本文仅以上海市和甘肃省为例试图说明死亡水平与死亡模式变化的地区性差异,由于人口迁移带来常住人口死亡模式变化以及普查口径的改变等多方面的原因,分省死亡数据调整的难度更大。因此基于普查公布的原始死亡数据展开分析。

鉴于1982年和1987年甘肃省1岁组分年龄人口和死亡人口的稻菘傻眯晕侍猓甘肃省的生命表为1990年及以后数据。

上海市是我国经济最发达、老龄化程度最深的省市,同期上海市60岁年龄人口的死亡概率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从1982年的115‰降低至2010年的443‰。全国60岁的死亡概率从2005年开始低于10‰;而上海市则从1990年开始就已低于10‰,比全国早了15年(见表5)。再考察死亡概率10‰界线对应的年龄,上海市比全国高出4―6岁。1982―2010年的近30年间,死亡概率10‰界线对应的年龄,上海市从59岁提高至68岁总共提升了9岁,提升幅度大于全国。

甘肃省作为西部欠发达地区,人口死亡模式的转变进程慢于全国和东部发达地区。就死亡概率的基本水平而言,1990―2010年甘肃省60岁人口的死亡概率均高于同期的全国平均水平。就死亡概率的变化幅度而言,甘肃省60岁人口的死亡概率有较大幅度的下降,20年间共降低了711个千分点,下降幅度和下降速度要略大于同期的全国平均水平。甘肃省60岁人口的死亡概率从2010年开始低于10‰,比全国晚了5年。考察死亡概率10‰界线对应的年龄,甘肃省从1990年的56岁上升至2010年的61岁,低于全国水平约1岁,与上海的差距更大,为5―8岁。20年间,死亡概率10‰界线对应的年龄共提高了5岁,变化幅度与速度基本与全国水平近似,但低于上海。

我国在老年人口死亡水平及变化趋势上呈现出明显的地区分化特点,总结前面可以得出,就相同年龄人口的死亡概率而言,上海市和甘肃省的差距有可能是20年。

将上海市和甘肃省的生命表数据与英国、日本进行对比,可以发现,我国上海市60岁年龄人口的死亡概率高于日本,但低于英国;人口死亡概率10‰界线对应的年龄,上海市比日本小,但大于英国。甘肃省的人口死亡水平与英日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虽然就全国的总体情况而言,我国60岁人口的死亡水平与发达国家还存在一定差距,但在地区发展不平衡的背景下,既有上海市这种与发达国家的死亡水平相近,甚至超过一般发达国家的省份,也有像甘肃省这种同不发达国家相近的省份。对中国来讲,完成死亡模式的转化仍有很长的路要走。

老年人口死亡概率的变化,主要受到社会经济发展、健康模式等的影响。随着时代的推进与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提升,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逐渐完善,人口受教育程度的提高也使得人们健康保健知识的丰富、健康行为的增加,这一系列因素作用在人口质量上的结果即是老年人口死亡水平的下降、健康状况的改善。既然同年龄的老年人口在不同年代呈现出不同的死亡水平和健康状况,同样的老年生理年龄具有不同的时代内涵,那么在考察老年与老龄化问题时,以60岁或65岁为固定起点,且长期以来维持不变的传统老年定义就值得我们重新审视。

三、老年定义的新思考

老年人口年龄别死亡概率的时代变迁可以佐证老年标准需要有一定程度的上行调整。

1.老年是一个相对的概念

应当认识到老年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是人们生命周期的一个阶段。随着时代的演进,人口特别是老年人口本身的生理与心理状况、生产与生活方式、人力资本与社会资本积累、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机会与能力,所处的社会环境、科技水平等均发生了显著变化,不同时代或世代的老年人口具有不同的内涵,不同时代人们对老年的认知和界定也应当是存在差异的。如今的老年人已经不同往日,后世代的老年人往往要比前世代的老年人更“健康”、更“年轻”,传统的老年定义已经过时,亟须重新审视。此外,未来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现代医疗及生命科学的进步,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还将继续延长,在整个生命周期中老年期占比也将发生变化,老年人口的生理、心理与社会年龄将始终处于动态变化中,因此老年应当是一个动态变化的相对概念。

2.老年定义直接影响社会的制度安排

老年定义的改变并不只是一个简单的数字变化,或者被狭义地理解成一个数字的游戏。老年定义直接影响社会和个人对不同年龄人口群体的基本认识,直接影响社会经济制度的安排,重新定义老年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政策意义。老年定义是老龄社会的基础性问题,在当今世界各国的社会治理层面,几乎所有的社会管理制度与政策,如退休制度、养老金政策、劳动就业政策、医疗卫生保障政策等,都以老年定义或老年标准作为政策划线的基准。老年定义的科学与否,直接影响对当前老龄社会现状认知和老龄问题解决的正确性,也会影响对未来老龄社会的发展预期和公共政策体系设计的方向把握,关系到整个老龄社会的全局。延长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延迟全额领取养老金的年龄,并非只是平衡养老金的权宜之策,而是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变革背景下人口特别是老年人口发展态势的巨大变化所要求的,是为能够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蕴藏在老年人口中丰富的人力资本与社会资本,能够维护老年人口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权利与机会。老年定义的变化也将直接影响老龄工作目标人群的大小,使得公共政策和公共资源能够更有效、更精准地解决与老龄化有关的问题。

3.老年定义直接影响相关学科的发展

老年定义会直接影响相关学科的理论框架、实证方法、学科的指标体系和学术规范等,从而影响相关学科的发展,这是重新定义老年之于学术上的意义。从理论框架与实证方法而言,老年定义问题是医学、人口学、社会学、经济学等相关学科的理论框架与实证方法的基础问题,老年定义的科学性与否,直接决定相关学科的理论框架导向与实证方法运用,从而影响相关学科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从指标体系而言,社会的负担系数、经济增长模型(劳动力资源对经济的影响)、人口老化系数等一系列指标都与老年定义直接相关。从学术规范而言,老年定义的准确和科学与否,直接影响相关领域学术研究的规范度与严谨度,影响到学者基于这一定义所做研究的学术和理论价值。老年定义作为社会科学研究领域中的基础性问题,若传统老年定义需要及时的动态修订,那么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如何修订,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各种指标、模型和评价标准也都需要随之而变化,学术研究如何开展国家和历史比较等都会成为新的学科发展领域。

4.重新定义老年可以促进未来老龄社会的重构

老年定义的改变将有助于重新建构未来的中国老龄社会形态,并可能对中国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发展态势产生根本性的影响。在社会态势上,重新定义老年将改变中国社会对老年人和老龄化的社会认知。很大一批按目前概念定义的老年人口将不再被归为社会的负担、社会财富的消耗者、社会问题的来源和制造者等消极角色,转变为社会发展的既往贡献者、未来社会发展的潜在生产力,并拥有参与社会经济发展、享受发展成果的权利与机会。人口老龄化的“问题化”倾向将能有效扭转,老龄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这一客观判断在全社会范围内的广泛认可将有助于对老龄社会的积极应对。在经济态势上,重新定义老年将有助于释放和利用蕴藏在老年人口中丰富的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有效缓解劳动力人口急速萎缩导致经济发展后劲不足的现象,也能缓解养老金收支不平衡的压力。在政治态势上,重新定义老年有利于老年人口政治权利的维护和政治诉求的表达,改变中国老年人口政治弱势地位,推进民主政治进程。在文化态势上,老年的重新定义将促进中华“孝文化”以及“尊老”传统的复归。

重新定义老年是事关老龄社会全局与基础的根本性问题,其必要性与重要性决定了老年的重新定义是势在必行的,该问题的复杂性决定了老年的重新定义是一个系统工程,还需要多方长期论证。

四、结论与讨论

中国正在进入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的时期,如何应对老龄社会的挑战不仅是政府也是全社会高度关注和亟须投入巨大资源的领域。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一个关键在于改变人们对于老年和老龄化的认识和理念,而重新思考老年的定义又是最重要的起点和基础。在过去几十年间,我国老年人口的年龄别死亡概率呈现出随时间序列不断下降的趋势,这说明我国老年人群的人口状况和年龄内涵已经发生了重大改变,这就为我们重新定义老年提供了有力依据。老年人口处于动态变化中,因此老年定义也应是一个动态指标。此外,我国老年人口年龄别死亡概率的r代变迁还表现出了显著的性别和地区差异,以及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说明在重新审视老年定义时必须避免简单化、单一化的界定方式,既要思考全国的总体情况,也要将性别差异和地区差异考虑在内。纵观世界,欧美各国都在不断延迟退休年龄、将劳动年龄与预期寿命挂钩,在缓解养老金危机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开发老年人力资本以推进经济持续增长。在中国逐渐延长退休年龄将是一个必然的趋势,而对老年定义的研究是制定新的退休政策的重要基础。除此之外,老年定义也是关系到老龄社会方方面面的基础问题。倘若传统的老年定义已经落后于时代的发展,那么就有可能致使我们对上述社会问题与社会政策的认识存在偏颇,影响公共政策的制定与执行效果。

本文仅从死亡概率的角度探讨了重新定义老年的问题,实际上这是一个复杂的系统问题,正如世界卫生组织2015年《关于老龄化与健康的全球报告》所指出“现在的70岁还不是‘新的60岁’”[17],还必须综合考虑预期寿命与健康寿命、内在能力(Intrinsic capacity)与功能发挥(functional ability)、疾病流行病学变化与医疗卫生服务、健康多样性与公平性等其他影响与反映老年人口的健康与机能状况、人口发展态势的多种因素。我们也正在从认知、参与、生理、心理以及生活方式变化等角度进一步探讨老年重新定义的问题。人口老龄化需用更复杂的指标体系来测算,需要建构包括重新定义老年的一整套与老龄社会有关的理论和政策体系,人口学家在这一领域是大有作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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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化社会定义篇2

法律责任规范是以法律权利规范和法律义务规范为生成条件的,任何法律责任规范,如果不与权利规范、义务规范相匹配,那么,势必造成法律规范的制度缺失,其结果是直接影响法律的运行效果。

近期我国颁布的《社会保险法》是一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法律。每位公民在这部法律中,能找到自己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怎样依法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这部法律是我国宪法赋予国家的政策性义务的体现,这种义务不像给付义务那样直接提供物质利益或者与利益相为的服务,而主要是要求国家制定法律。而制定《社会保险法》对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明确参保人的权利义务、保障公民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有着重大意义。

一、我国现行退休制度背景

众所周知我国现行的退休制度,仍然延续20世记50年代以来的制度设计,除特殊工种外,退休年龄一般为男性60岁,女干部55岁,女职工50岁。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根据我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我国对退休年龄是强制性的,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必须终止劳动合同。但是许多身体健康、具有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的劳动者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后被单位反聘或继续工作。

二、现行退休制度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均寿命的延长,目前我国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超过10%,开始步入老龄化社会,预计到2015年和2020年,这一比例将分别达到15%和18%。延长法定退休年龄势在必行,现行法定退休年龄制度有如下缺陷:一、导致增加众多退休人口的赡养压力,社会很难承受这么重的养老负担。据报道上海养老金缺口高达人民币一百多亿。二、人们的平均受教育年限普遍延长,就业起始年龄就相应推迟,如果退休年龄不相应延长,劳动力的就业年限即人力资本投资回报期将会缩短,从而导致人力资本的浪费。三、人们的平均预期寿命不断延长,据统计现在人的平均寿命又延长了一岁,但退休年龄没有随之延长。四、退休后边拿退休金边再就业,有违养老金制度设计的初衷,造成本来紧缺的养老金被不恰当的使用。据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城镇居民退休后再就业率高达33%,退休后大规模地再就业,退休者边工作边拿退休金,使得退休金演变成一种工作以外的额外福利。五、妇女界要求男女同龄退休的呼声越来越高。对于退休年龄,劳动者、用人单位都无权选择。从法律角度来说,这种退休制度属于“义务模式”。目前我国经济已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而退休年龄制度也有必要进行模式转化。

三、从法定退休制度“义务模式”向柔性退休“权利模式”转移

有必要对现行的退休制度进行改革,从现有法定退休制度的“义务模式”向柔性延长退休年龄的“权利模式”转移。允许劳动者在退休年龄,退休方式和退休收入方面具有某种弹性,成为较为灵活的退休制度。国家可以设定一个退休年龄的最高线,即最高退休年龄线。劳动者一旦达到这个年龄,无论何种情况都必须强制性退休。在这个框架下可以根据不同的个人身体情况、个人意愿制定柔性退休年龄。这样不但可以缓解社保支付压力,还可以更好的发挥各类人才的作用。上海于2010年10月开始试行《企业各类人才柔性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的试行意见》,试行企业人才延迟退休制度,对退休年龄实行以政策的形式、 针对不同人群进行柔性调整,被称为 “柔性退休”模式。他们提出,延迟退休年龄男性一般不超过65岁,女性一般不超过60岁。并将本市各类人才纳入柔性延迟申请领养老金的范畴内。其它城市也有部分人到了法定退休年龄,根据本人提出申请可以延长退休年龄。体现了由义务规模向权利模式的转化的开始,即将退休设定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就是在国家制定的退休制度的框架下,具体什么时候退休的问题交由市场决定。

老龄化社会定义篇3

人的一生总要经历少年、青年、壮年和老年时期。过去你们以满腔热血,为民族解放、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奉献了自己的青春和力量,为××的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付出了辛勤的汗水,建立了光辉的业绩。今天,你们虽然离开了原来的工作岗位,但仍然“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用长期积累起来的丰富知识和宝贵经验,通过各种方式继续为人民服务,为改革、发展、稳定和快速崛起作出了新的贡献。在此,让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接过你们的接力棒,本届县委、县政府紧紧围绕“致力快速崛起,建设小康××”这一宏伟目标,一步一个脚印,一年一个台阶,经济、社会各项事业都在飞速发展。现将今年以来我县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向各位老领导、老同志作一个简要汇报。1—9月,全县实现国民生产总值11.12亿元,同比增长21.1;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完成3.05亿元,同比增长21.5;工业销售产值3.07亿元,增长28.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6.95亿元,同比增长5.3;财政总收入完成1.11亿元,同比增长14.3,完成全年总目标任务的63.2;引进内资5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82个,实际到位资金7亿元。这些成绩是来之不易的,得益于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得益了各位老领导、老同志长期以来对我县社会经济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得益于你们昨天的建设,为快速崛起打下的坚实基础。你们的经验和智慧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你们的优良品质和高尚情操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你们对县委、县政府的关心和支持是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的强大动力。你们理应得到国家的重视,社会的尊重,全县人民的关心,做好老龄工作是我们乃至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职责。

一直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和关心老龄工作,把老龄工作当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列入了日常议事日程,摆在了突出位置,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了我县老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尤其是去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积极配合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县老龄工作得到了稳步推进。一是建立健全了老龄工作机构。24个乡镇全部成立了老龄工作领导小组和老年人协会,25此文来源于:9个村落社区也相应成立了老年人协会。二是切实维护了老年人合法权益。涉老部门积极为老年人分忧解愁,做好了老年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老年协会积极参与调解家庭纠纷,培育了一批和谐家庭典型。三是大力开展了一系列积极向上的老年活动,通过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充分展示了广大老年人与时俱进、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四是建立了老龄工作议事制度。经常听取老龄成员单位的工作情况汇报,并讨论决定我县老龄工作的重要事项。

老龄化社会定义篇4

人的一生总要经历少年、青年、壮年和老年时期。过去你们以满腔热血,为民族解放、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奉献了自己的青春和力量,为××的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付出了辛勤的汗水,建立了光辉的业绩。今天,你们虽然离开了原来的工作岗位,但仍然“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用长期积累起来的丰富知识和宝贵经验,通过各种方式继续为人民服务,为改革、发展、稳定和快速崛起作出了新的贡献。在此,让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接过你们的接力棒,本届县委、县政府紧紧围绕“致力快速崛起,建设小康××”这一宏伟目标,一步一个脚印,一年一个台阶,经济、社会各项事业都在飞速发展。现将今年以来我县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向各位老领导、老同志作一个简要汇报。1—9月,全县实现国民生产总值11.12亿元,同比增长21.1%;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完成3.05亿元,同比增长21.5%;工业销售产值3.07亿元,增长28.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6.95亿元,同比增长5.3%;财政总收入完成1.11亿元,同比增长14.3%,完成全年总目标任务的63.2%;引进内资5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82个,实际到位资金7亿元。这些成绩是来之不易的,得益于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得益了各位老领导、老同志长期以来对我县社会经济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得益于你们昨天的建设,为快速崛起打下的坚实基础。你们的经验和智慧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你们的优良品质和高尚情操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你们对县委、县政府的关心和支持是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的强大动力。你们理应得到国家的重视,社会的尊重,全县人民的关心,做好老龄工作是我们乃至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职责。

一直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和关心老龄工作,把老龄工作当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列入了日常议事日程,摆在了突出位置,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了我县老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尤其是去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积极配合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县老龄工作得到了稳步推进。一是建立健全了老龄工作机构。24个乡镇全部成立了老龄工作领导小组和老年人协会,259个村落社区也相应成立了老年人协会。二是切实维护了老年人合法权益。涉老部门积极为老年人分忧解愁,做好了老年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老年协会积极参与调解家庭纠纷,培育了一批和谐家庭典型。三是大力开展了一系列积极向上的老年活动,通过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充分展示了广大老年人与时俱进、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四是建立了老龄工作议事制度。经常听取老龄成员单位的工作情况汇报,并讨论决定我县老龄工作的重要事项。

老龄化社会定义篇5

诚然,改革开放以来,高龄农民工群体离开农村、离开农业生产而纷纷来到城市务工,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城市化与工业化的发展,所以,促进高龄农民工群体养老保障的完善具有重要意义。而且,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高龄农民工养老保障的完善也遇到了一个又一个难得的机遇,因此,我们需要切实分析好这些机遇所在,并切实把握住这些良好的机遇,以促进高龄农民工养老保障的进一步完善,推动和谐社会的构建。

一、高龄农民工群体的概念

高龄农民工群体主要是指那些50岁以上的、离开农村、离开农业生产而纷纷来到城市务工的特殊农民工群体。他们由于文化背景及受教育背景的限制,所以总体文化水平和技能水平不高,他们普遍在城市中从事的是工业化生产中的处于低端的沉重的体力活动,他们的劳作强度大、危险系数高,所以,他们为我国的城市化和工业化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故促进高龄农民工养老保障的完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促进高龄农民工养老保障完善的意义探讨

(一)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近年来,我国高龄农民工数量逐渐增多,这个群体的人口规模越来越大,逐渐成为城市人群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加强社会保障,能给予他们相对稳定的收入预期,减少因失业、养老等问题造成的社会焦虑,使他们更好地融入城市生活或者回归农村,减少社会的不和谐因素。[1]所以,促进高龄农民工群体养老保障的完善,解决好他们的养老问题,有利于减少社会中的不和谐现象,从而维护好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二)有利于推动城市化和工业化更好、更快发展

一方面,由于高龄农民工群体在城市化和工业化过程中做出了一定程度的贡献,所以促进高龄农民工养老保障的完善,做好他们的养老保障工作,以减少他们的养老担心,这显然将会有利于更加调动他们进行城市建设的积极性与热情,从而推动我国城市化与工业化又好又快地发展。另一方面,城市化与工业化的健康迅速发展是离不开“三农”问题的切实解决的,而农民工养老问题,尤其是高龄农民工养老保障问题,一定程度上属于“三农”问题的重要内容。所以,促进高龄农民工养老保障的完善,解决他们对于养老的后顾之忧,有利于解决好“三农”问题,为城市化及工业化的更好更快发展增加了一定的助推力。

(三)有利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由于高龄农民工群体是农民工中较为特殊的一个群体,他们年龄普遍都比较大,而且由于受教育程度低,他们的文化水平和技术水平也相对而言普遍较低,所以,他们的养老保障不完善的话,他们将会对工作及城市生活失去信心,这将会不利于城市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促进高龄农民工养老保障的完善,有利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等的要求,从而有利于促进城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三、高龄农民工养老保障完善的机遇分析

(一)国家重视程度逐渐提高

近些年来,国家对高龄农民工群体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不断致力于改善他们的晚年生活状况,对他们的养老保障逐渐加以完善。如:国家制定了《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并早就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虽然这个《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后来没有实施,但也体现了国家对农民工群体,尤其是高龄农民工群体的重视程度逐渐提高。而且,近年来,国家也陆续出台了《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等政策,可见,国家也越来越重视解决好农民工问题,特别是高龄农民工的养老保障问题,体现了国家对高龄农民工养老保障的重视程度逐渐提高,这无疑为高龄农民工养老保障的完善创造了一个很好的政策环境。

(二)城市经济的不断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城市经济得到了日新月异的大发展,更随着如今我国对外开放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城市经济发展的速度进一步加快了。一方面,农民工群体离开农村,不断涌入城市务工,从事着城市的工业化生产,这无疑推动了我国城市化与工业化的大发展,推动了城市经济的迅速发展,促进了城市社会财富的增加。另一方面,随着城市经济实力的增强,为了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它需要切实解决好社会的公平,缩小社会贫富差距。所以,城市将会反哺高龄农民工群体,并且它将会更加有能力促进高龄农民工养老保障的完善。因此,城市经济的不断发展无疑创造了一个较好的经济环境。

(三)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不断完善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随着我国高龄农民工群体的不多扩大,我国的养老保障制度也逐渐趋于完善,不断通过调整来使得养老保障制度逐渐适应社会出现的新情况,这无疑为促进高龄农民工养老保障的完善创造了一个很好的制度环境。

四、总结

老龄化社会定义篇6

一、引言

1999年,世纪之交,千年之交,这是在人类历史上具有待殊意义的一年,因为1999年标志人类进入长寿时代和人类社会进入全面老龄化的时代。人口老龄化(population aging)又称“人口老化”。人口老龄化的程度取决于死亡率和出生率(除去人口迁移因素),而出生率的下降则是加速人口老龄化的主要因素。中国是较早进入老龄社会的发展中国家之一。中国的人口老龄化不仅是中国的自身问题,而且关系到全球人口老龄化的进程,备受世界关注。研究中国人口老龄化引起的相关法律问题,必将有利于中国经济目标的实现,促使全社会重视老年人问题,关心老年人问题,依法对老年人给予全面保护。

二、中国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和基本特征

(一)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1982年维也纳“老龄问题世界全会”规定: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10%以上,或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7%以上的国家和地区,就是老年型国家或地区[[3]。一份由csis提交的最新调研报告《银发中国》称:“35年前,中国儿童人口与老年人口的比例是6: 1,而往后的35年,这个比例将颠倒过来,老年人口将是儿童人口的2倍。人口预期寿命由1949年的41岁延长到了现在的70岁。另一方面劳动人口的数量也急剧下降,到2050年左右,中国的劳动力人口总数将比目前减少18%-35%。人口出生率下降和寿命延长是推动中国老龄化和劳动人口相对数量下滑的两股基本力量。”

(二)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基本特征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高,老年人口规模庞大,地区发展严重失衡,与其它一些老龄化国家的经济水平相比,中国人口老龄化的进程和中国现有的国力水平不相适应,即应付人口老龄化的承载能力极为薄弱阎。与先期进入人口老龄化的发达国家相比,中国人口老龄化有四个鲜明的特征:

第一、老龄化速度大大快于世界平均水平,发达国家从成年型向老年型转变用了几十年直至上百年,而我国只用了近20年时间。

第二、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在老龄化的发展速度上是有很大的差异性。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人口己经开始老龄化,经济尚不发达的地区人口年龄结构还相对年轻。上海1980年已进入老龄化社会。而青海、宁夏则要到2010年左右才能到达,相差约30年。

第三、拥有老年人口的绝对数最大。到今年,中国老年人口将达1.3亿,约占世界老年人口的20%0

第四、中国人口老龄化是经济不发达的情况下出现的。发达国家大多是“先富后老”,经济发展为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奠定了比较雄厚的物质基础,中国是尚未富裕却“老”了,这就增加了我们解决老龄化问题的难度。

三、人口老龄化和对杜会和经济的影响

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中国老龄问题也日渐突出,对社会和经济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一是社会保障问题突出。部分企业经营困难甚至停产关闭,离退体职工不能及时、足额领到养老金,造成生活水平下降;二是影响社会和谐发展。部分老人负担过重,子女“吃老”、“刮老,现象较严重,部分老人缺乏照料,相当多老人精神文化生活贫乏等。三是困扰国家经济发展,甚至影响我国小康社会建设。有人预测到2030年,全国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险福利费用总额将达到73219.5亿元,2050年将达到182195.2亿元。这个庞大的数字会对国家的财政和经济发展造成严重的困扰。四是导致劳动力不足。目前一大批中青年劳动力在若干年后也将步入老年,由于劳动年龄人口老化不利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从而会对经济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四、中国建立养老保障体系面临的法律问题

人口老龄化是国际性的趋势,如何建立一个科学、高效的综合决策支持体系,使养老保障制度与社会发展各项制度相协调,有选择地学习别国成熟的经验很有必要冈。要建立相关的保障,就要建立相关的立法、管理、执行体系,三者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我国目前实行的城镇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正式确立于1997年,这个制度本身及其在运行过程中都面临诸多问题。在老龄人口保障的相关立法上,我国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着很大差距。这主要表现在,自1951年来2月6日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以来,虽然先后出台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关于深化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卿三个法律性文件,但只有一部人大颁布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除此以外其他法律都出自国务院和地方,法律结构框架不完善。

五、解决中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法律对策

依法对老年人给予全面的保护,需要加强老龄理论和立法研究,提高政治、经济、文化、道德和社区建设水平,让起源于中国的东方式养老模式更加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更加充满生机和活力。其具体内容包括

(一)加强老龄理论的研究——加强老龄理论的研究,为制定老龄政策、社会保障政策、老年照料服务和社会支持政策和老龄人口管理提供理论基础;

——加强社会伦理和公共道德建设,克服东方养老模式的不足,使强调伦理情感和亲情关怀为基础的儒家“孝道”原则成为我国养老体制的必要补充;

(二)加强养老、医疗保障相关立法的研究—加强养老保障立法和规章制度建设,确保人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应专门制定《养老金法》 .锹会保险法》或《养老保险条例》及相应的配套法规规章,以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制度。

——加强医疗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立法,建立多层次老年人口的医疗保障制度,确保人人老有所医。

——建立新型的农村养老和医疗保险制度。国家应加强农村合作医疗法制建设,制定统一的农村合作医疗法规,以指导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重建;逐步建立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完善土地保障、家庭赡养和社会扶持相结合的农民养老保障体系;规范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合作医疗保险组织、村级合作医疗保险站的组建;规定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保健站医生的选拔方法及职责;规定城市医疗机构对口支援和开展志愿者支医活动;

——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金征缴与监管。解决不同性质单位人员的保险待遇的衔接和保险基金分割、调剂使用,以满足老年人多层次的需求。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增强投保人、承包人对所承担义务的责任感。积累基本保险基金,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

——逐步扩大养老、医疗保险,特别是农村老龄人口保险的覆盖范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务员、事业单位的职员、各类企业的职工、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都应纳入城市统一的保险体系中;

——建立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养老和医疗救助制度。对于那些无经济来源的老人,应通过社会医疗救助来帮助他们,社会互助基金和老人专项医疗基金则主要作为患重病、长期患病和高龄老人的医疗补充资金;

——加强舆论宣传和社会监督力度。一方面要拓宽信息管道,依靠社会力量,利用现代化手段,强化公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力度:另一方面,也可以加大对专门监督者的监督与激励,使监督者有努力监督的积极性,同时防止其与被监督者串谋勾结。

——加强法律规范本身的强制性,减少养老保险金的支付风险。为加强法律规范本身的强制性,对拒不缴纳法定的保险费、拒不履行支付义务、不正当使用保险基金、贪污、娜用、侵占保障基金的行为人,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这是强化保险费收缴功能、达到保险基金收支平衡、防范保险基金支付风险的重要法律对策。

——加强政府介入力度和国家财政支持力度,确保各项法规、制度得到有效贯彻执行,确保基本养老、基本医疗资金的及时到位;

——逐步实现健康老龄化。在促进老龄人的全面健康对策中,要建立医院、家庭、社会(社区)和老年人个人组成的健康促进整体。特别要注意家庭小型化趋势下老年家庭看护照料的供需状况,及时提供相应的帮助措施。在逐步妥善解决老年人物质生活的同时,强调并重视老年人的文化养老,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促使老年福利、老年教育、老年文化、老年卫生、老年体育等事业有一定的发展,为广大老年人安度晚年创造条件。

(三)完善精神璐养方面的立法

完善精神赡养方面的立法,立法缺陷使得支持精神赡养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精神上的慰籍的义务。这是精神赡养在我国法律中仅有的体现。但是,对赡养人不履行精神上慰籍的义务应承担何种责任,法律上没有作出明确规定。这就需要将精神赡养纳入法律的调整范畴,将精神赡养从道德责任“硬化”为法律义务。

(四)建立健全老年人社会化管理服务的法规体系

——建立健全老年人社会化管理服务的法规体系。根据老年人的需求,借鉴世界福利型国家和地区的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开展和加强小区养老助老服务。为了使老年人的管理服务走上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必须对老年人的管理与服务、社会养老机构建设,小区建设,养老院管理等方面制定出具体的条例和细则,使这项工作逐步做到有法可依。倡导小区资源共享、服务设施共建,鼓励驻区单位的文体场所、服务设施对小区开放。

老龄化社会定义篇7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并且已步入了老龄化的国家。目前60岁以上的老年人已达1亿多,而且老龄化的发展速度很快,对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相当大的压力,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出了一个新的课题。这就是要做好老龄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老年人的积极作用,解决老年人的实际困难,不断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使老年人能够享有经济和社会建设取得的成果。

一、和谐社会是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社会

1.共建共享是实现公平正义的基本要求。公平正义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邓小平同志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解决和发展生产力是为了极大地丰富全社会的物质财富,为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奠定物质基础;共同富裕就是在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全体人民共同共享有社会物质财富。老年人是社会成员中的一部分,他们为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辛勤劳动了一生,为和谐社会的建设奠定了基础。让退出工作岗位的老年人与全体社会成员共同享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成果是公平和正义的体现。

2.共建共享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同志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系统工程,只有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才能使这一宏伟目标变成现实;只有让广大人民群众不断从和谐社会建设中得到实惠,才能使和谐社会建设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老年人虽然从工作岗位上退下来,但是他们有着丰富的阅历,对党的改革开放政策实行前后的深刻变化有着切身的体会,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创新和发展以及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衷心拥护。有不少老同志在曾经从事的领域中有着很深的造诣,而且他们在家庭中是重要的成员,发挥老年人的积极作用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解决好家庭和代际关系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3.共建共享符合科学发展、以人为本的要求。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在建设社会主义的重大问题上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的落脚点,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我国1亿多老龄人口是全体人民中的一部分,他们随着年龄的增长在生理和心理上越来越成为社会的弱势群体,也越来越需要社会的关注。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方面、饮食营养方面、防寒降温方面、精神文化生活方面、社交活动方面、环境安全方面、医疗保健方面、扶助护理等方面都应享有和谐社会建设的成果。

二、构建和谐社会要切实敞好老龄工作

1.充分认识做好老龄工作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迅速发展,医疗水平不断提高,人均寿命大幅度提高;加之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实施,出生率下降,使得老龄人口的比例迅速上升。在世界“银潮中”,我国还有着未富先老的特点,这一现实对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实现本世纪中叶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的目标、对构建和谐社会既是压力,又赋予了一个重要的内涵。我国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六个特征,既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我国人均收入已达到和超过千美元。包括老龄人口在内的社会成员在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方面的需求已经不是仅能解决温饱问题而已,而是有了新的要求。认真做好老龄工作才能使包括老龄人口在内的全体人民都能感受到和谐社会的建设成果。

2.切实解决老龄群体的实际问题。老年群体既是一个弱势群体又是一个在卫生保健、生活照料、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方面有着特殊需求的消费群体,但是由于收入的减少使得老年人的这些需求难以得到满足。特别是一些同志在机构改革中被反复动员提前退下来的,放弃了工作的权利。他们为改革付出了牺牲,但没有能够合理地分享改革带来的实惠。以上这些实际问题,应当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导向,认真加以解决。

3.发挥老年人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老年群体人数多,同时也人才济济,他们曾经工作在各行各业,其中不乏行家里手,因此。老年群体是一个巨大的人才库。而且还要看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代表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心声,老年群体中蕴藏着巨大的积极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调动全体人民的积极性,其中也包括老年群体。一切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劳动,无论是脑力劳动还是体力劳动,无论是复杂的劳动还是简单劳动,无论是在职时的劳动还是退休后的劳动都是光荣的,都应该得到承认和尊重。

三、老年人要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继续作贡献

1.顺其自然,做好自我调适。老年人从工作岗位退下来,开始过不上班的生活,与以往相比,对于老年人来说在精神和心理上都带来不利的影响,也进而影响到生理上的健康。对此,老年人要做好自我调适,适应新的生活环境,要认识到客观规律是铁律,人只能适应规律从而在其中掌握主动,寻找生活乐趣。同时,要远离不良的环境,防止沾染不良的嗜好。

老龄化社会定义篇8

“长寿拐点”的出现,说明了老龄化不仅是一个不断丧失的过程,而且健康的丧失量达到某个拐点就会发生质变,这时候长寿就从普遍的追求变成了可怕的负担,从好事变成了坏事。过了“长寿拐点”,生命将改变方向和失去意义。如果说初步失能可称之为“第一次长寿拐点”,那么完全失能可称之为“第二次长寿拐点”。“长寿拐点”之后掉入的是“长寿陷阱”。

“长寿拐点”理论的提出说明了一个重要的观点,即长寿的意义在寿命的长度,更在寿命的质量――包括三个维度的老年自立,即生活能自理,精神有慰藉,生命有价值。要千方百计推迟“长寿拐点”的出现一直到“长寿终点”,或者是没有拐点的始终保持健康的长寿,这才是人类的长寿理想,即善终。

病寿和辱寿的出现意味着个体的老龄化将从“快乐老龄化”变成“痛苦老龄化”,而且往往趋势不可逆。当“长寿拐点”出现在老年期和高龄期时,说明这是与年龄有关的正常现象;当“长寿拐点”出现在前老年期,可以假设是与意外有关的非正常事件。无论是个体还是群体,在生命历程中肯定存在“长寿拐点”,但现在还没有研究发现中国的“长寿拐点”在哪儿。

在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过程中,很少有人关注老年人口的品质问题。老年人口的优化发展是应对人口老龄化最重要、最积极、最可靠的人口力量。无论处在生命周期的哪个阶段,人口都是社会生活的主体、社会生存的基础和社会发展的动力,这是颠扑不破的真理。

老龄化社会定义篇9

一、加大慈善义工队伍建设是人口老龄化发展及社会和谐的需要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字显示:60岁及以上人口占13.26%,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2.93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上升1.91个百分点。据专家预测,今后几十年内,我国老年人口数量将以每年3%以上的速度递增;而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将以每年5%以上的速度递增。到2050年,全国老龄人口总量将达到4亿,占人口总数的四分之一。随着年龄的增长,老人群体的丧偶率也呈大幅度上升的趋势。目前,在我国的老年人中,空巢率已经达到29.2%,这就意味着四分之一以上的老人身边无子女照料。专业人士在谈及老年人丧偶时说:“空巢化、高龄化再加上丧偶,会使风烛残年的老人生活雪上加霜,更加孤独无助。一旦到了高龄,丧失自理能力,生活就会相当困难。”

就我市而言,截至2011年底,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107.55万,占全市户籍总人口的16.5%,其中80岁及以上高龄户籍老人14.92万人、城乡独居老人5.25万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公报显示:常住人口中65岁以上为736051人,占总人口9.2%。按照国际上通常算法认为, 60岁以上老年人,如果占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总人口10%,就标志着进入了老龄化社会。2011年,南京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例超过国际标准6.5个百分点。

南京市人口结构呈现出老龄化程度高、速度快、比例突出三大特点。在人口老龄化严峻形势下,老年人口作为一个有特殊需求的社会群体,越来越被各级政府所重视,被社会各界所关注。作为南京市慈善总会旗下的慈善义工队伍,是帮助社会老人服务的组织形式,必将成为积极对应人口老龄化挑战的有效力量。

据有关研究老年人状况的权威机构调查和南京市慈善义工开展老人家中服务了解到,在养老方面:85%的老人希望在家养老;15%的老人希望在社会福利机构养老。但社会福利机构的床位紧缺,不能满足那些希望到福利机构养老的老人。发达国家养老床位约为老年人口总数的3%-5%,而我国仅占老龄人口总数的1.73%。南京养老床位数在全国也算位居前列了,但永远满足不了老人的需要。而目前我国社区养老服务和其他多种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总体上比较落后。十二五期间,我国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有需求的老人有望入住社会福利机构养老。在日常生活照料方面:在日常生活有困难时,老人的主要依靠是配偶和儿女,自请保姆者很少。还有的老人在最基本的日常生活遇到困难时无人帮助。目前,南京福利机构(包括私营养老院、敬老院、老年公寓等)的床位近3万张,占60岁以上老年人口2.8%。仅就城乡独居老人5.25万人计算,只能解决57%的独居老人入住。还有空巢老人、想入敬老院的老人等。所以,分析得出,照料服务与供给之间不相匹配、差距较大。据说美国老年人独居性很强,退休后一般不依靠子女,大都生活在老人服务院所,其中老年公寓是常见的一种。他们退休后卖掉自己的房子,拿卖房的钱支付公寓所需费用。南京正在试行以房养老这一做法,希望能够顺利实施。但中国的国情不能和美国相比,经济收入就会把老人困置家中养老。再就是社会养老院所容量低。居家养老仍是当前乃至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内老年人的养老方式。除了家庭成员,慈善义工组织也是居家养老服务的提供者。他们整合社会各方资源,不计报酬地为居家养老的老人提供多种服务,是社会化服务发展的新方向。慈善义工涵盖面广、资源丰富、技能全面,如心理咨询、康复保健、医疗护理等。

南京纯老人家庭(指独居或60岁同住老人)约一百多万人,其中独居老人五万多人。随着人口老龄化高峰的到来,独居子女的父母也将步入老年,因而身边无子女的纯老家庭数量将随之增多。一对夫妇赡养四位老人并养育一个孩子的家庭到处可见。这是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我国城市的主要家庭类型,也是家庭养老弱化的主要原因。一方面,年轻父母围着孩子转,子女无时间照料或不愿意照顾老人的情况时有发生。另一方面,子女迫于生活压力,对老人各方面照顾心有余力不足,家庭对老人的赡养越来越具有局限性。广大慈善义工将在承担居家养老的生活照料功能中起到有效的缓解作用。

老年人的幸福,除了慈善义工组织自身的努力外,还有赖于整个社会的关爱。其实社会化养老是一种更为先进、更为人道也更为自主的养老模式。为了让老年人安全幸福地度过晚年,全社会都应为老年人提供专门的生活照料、心理资讯、医疗、法律等慈善义工服务,使老年这个弱势群体能够得到诸多有效的社会保障。换言之,关爱今天的老人就是关爱明天的自己,关爱今天的老人是行、传、做,关爱明天的自己是助、传、教。

老龄化社会定义篇10

一、人口老龄化的趋势

中国是发展中国家,自70年代中期起,大力控制人口数量过速增长,加强计划生育,努力提高人口素质。认真实施控制人口增长政策的结果,就是大大降低了出生率。这样就由原来的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向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转化,人口的年龄结构势必发生变化,向老龄化发展。出生率下降的速度越快,幅度越大,人口老龄化的速度和达到的程度也越快,越高。但是,我们不能因为要解决人口老化问题,从而放松计划生育,以提高出生率来调整人口年龄结构,形成恶性循环;更不能以低出生率,高死亡率,违背社会道义来延缓人口老化过程,而由低出生率,低死亡率过渡到相对静止稳定状态。中国同世界上任何国家一样,要想达到相对静止稳定的人口发展阶段必然要经过人口老龄化阶段,这是无法回避的。人口学专家研究证明,中国老龄化进程带有四个方面的主要特征:

第一,人口老龄化的速度比较快。1982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为7663万,占全国总人口比例为7.6%,到2000年将达到1.3亿,占总人口10%以上。英国老年人口从5.0%增长到7.0%用了80多年,瑞典用了40多年,1920年日本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5.3%,到1970年增长到7.1%,用了50年的时间,而我国完成这一增长过程仅仅需要18年的时间。我国人口年龄结构在2000年即可跨入老年型,世界人口年龄结构跨入老年型要在2010年,我国将比世界总体人口年龄结构提前10年进入老年型。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速度之快将达到世界之最。

第二,老年人口数量巨大。1990年我国人口普查,大陆总人口达到113368万人,老年人口为9857.8万人,是世界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据预测到2040年,老年人口将增长到3.8亿,占总人口的比例将上升到25.3%.老年人口数比欧洲所有国家人口还多。老年人口规模大,与50—60年代人口数量激增,总人口规模数量大是相关联的。只有人口总规模得到根本性的控制,其后年龄结构发生变化,老年人口的规模才有可能逐步改变。

第三、我国高龄老人数量与比例将增大,85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将由1990年的200多万,占老人总数的3.2%增加到下世纪中叶的5000万以上,占老人总数的15%以上。

第四、我国传统的大家庭模式正在向“核心家庭”模式演变。1990年人口普查资料表明,现阶段与子女同住的老年人达75%,对全国九个大城市老年人口抽样调查资料的,与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老年人,31.5%是因为子女结婚无住房,20.6%是为了帮助已婚子女料理家务。按照人口学家最近做出的家庭人口预测,我国独居或只与配偶居住的65岁以上老人占老人总数比例将由1990的10%迅速上升到2050年的27%.

从上述人口年龄结构的老龄化诸特点来看,中国将在下世纪初进入老年型国家,并排位于发展中国家行列之首。我们知道,发达国家的人口老龄化问题都是在经济发展到高水平的阶段出现,日本在1970年成为老龄社会时,人均收入已达1689美元,1977年人均收入为4522美元,而我国到2000年,人均收入约800美元。1990年全国退休人员为2301万人,退休金为270.2亿元。预计到2000年,退休职工将达到4000多万人,每年开支的退休费用近千亿元。国家在经济尚未充分发展的阶段,要接受这么庞大的退休大军,支出数目可观的退休费用,确实不堪负担。同时,在还有占老年人口80%的老人需要解决老有所养的问题。随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家庭模式的变化,原来基本由国家承担的养老方式变得日益不适宜,需要探索新的路子,发展新的方式,这就要求我们首先要大力发展经济,将逐步消除“经济滞差”和解决老有所养两方面结合起来,把两方面的工作都做好。

二、老年人的文化心理和社会服务要求

老年人是特定条件下具有社会属性的群体,又是自然属性的个人,随着社会经济体制和价值观的急速变化,传统家庭模式的逐步解体,老年人口群体的文化心理和价值系统也在发生变化。在60—70年代,乃至更早,中国大数的老年个体恪守传统观念,为儿女操劳一生,奉献一切,到老年衣食有着落已感满足,最多是备副棺木,就等黄土埋身,其它的需求理所当然被统统摒弃。然而,社会进入改革开放的80年代后,老年人的生活观已从原先最基本的生存需求发展到不仅需要富足的物质生活,还需要健康、长寿、知识、幸福,需要得到精神慰藉,希望自己融合于家庭,融合于社会,领受来自家庭和社会的尊重和关心,多方位地享受生活的美好。例如80年代在全国各大城市崛起的老年大学,老年人报名的踊跃,得认真刻苦,并不比普通大学的青年学生逊色。进老年大学,在人生的第二阶段实现过去未竟的夙愿或再来次拼搏,都是对老年人生的挑战和更新。不少老年人学习有成,做出建树,使生命重新焕发异彩。老有所为,已逐渐成为城市老年主体追求的一种生活。

毋庸讳言,社会发展到21世纪,大量老龄人口的老有所养成为对社会份量不轻的负载,而且人口老龄结构进入老龄化社会后,高龄老人人数的较大增加,对社会服务的需求会越来越多,越来越迫切,他们的生活用品需要人代购,家务劳动需要人帮做,饮食起居需要人照料,特别是老年人身体本身机件的老化和病损,需要求医购药,都离不开他人的陪送和护理。同时,高龄老人除了日常生活和身体需要照顾外,他们在精神生活方面也需要得到不断的填充,需要得到感情交流,由于老人个体之间的较大差异,这种交流又是各式各样的,比如家人的看望问候,儿孙的陪伴、交谈,有些老人甚至希望常常有人能够聆听他(她)们的絮叨,有对久远往事不连贯的回忆,也有对飞速发展的社会新事物的不入时评价。他们也有社会人际交往的要求,了解新事物的愿望,日暮人老,更需要得到家庭的关爱、亲近,社会的重视、照顾。中国在进入老龄化社会后,要使社会上的大多数老人过上完整意义上幸福的晚年生活,有待研究解决的,除了衣、食、住、医等维系生存的大事外,其它的许许多多事项也须一一列入社会日程,可谓任重事繁,急缓巨细,无不包容。

三、继续保持尊老养老的传统美德

我国在2000年后,开始步入老年型社会,中央政府对此极为重视,在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国家主席江泽民签署主席令,公布了这部。这部法律从1996年12月1日起施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宗旨在于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老年事业,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美德。其中包括家庭赡养与扶养、社会保障、参与社会发展、法律责任等内容。比如在“法律责任”一章中明确规定:暴力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或者对老年人负有赡养义务,扶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扶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法律形式规定子女对长辈的赡养、扶养义务。这是中国第一部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她的诞生对于即将来临的老年型社会无疑是一种根本的保障,也提供了参照依据。

中华民族历来奉行尊老、养老的美德,这种优良传统与华夏文化已融合为一体,成为文化传统的主要之一,并著称于世界。1982年联合国大会批准《维也纳老龄国际行动计划》时,秘书长瓦尔德海姆就提出“以为代表的亚洲方式,是全世界解决老年问题的榜样。”

当然,这种“亚洲方式”的家庭文化格局不论其孰优孰劣,也同样经受了传统观念更新的冲击,在保障制度尚不健全、不完善的情况下,一些子女放弃对父母应承担的责任,尊老养老观念淡化,发生一些缺乏道德理念的行为,更有甚者,有的子女占父母的居室,拿父母的钱财,最后将老人赶出家门,使老人衣食无着,四处流浪,或百般虐待老人,老人痛不欲生,走上轻生道路。凡此种种有悖于社会主义伦理道德的现象,社会的各种传播介时有披露,进行评论谴责,引导群众进行舆论监督以至司法干涉。党的十四届六次会议公报提出要全面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大力倡导尊老爱幼的家庭美德。上海市政府积极贯彻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于1997年4月发出了《关于本市进一步做好尊老社会一条龙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使全市80多万70岁以上老人享受10项优先、优惠和免费服务,将尊老、敬老、助老的工作落到实处。在全国其它部分城市也程度不同的推出对高龄老人的优待服务,比较典型的是浙江省德清县上柏镇太平村的农民马福建个人出资1万元在村里设立孝敬父母奖励基金,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促进出了当地的敬老爱老活动的开展,在青年中不仅弘扬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并使之纳入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轨道。

中国作为中国家骤然进入老龄化社会,以社会发展水平决定的社会保障、服务系统方才逐上建立,不可能一下子就接纳和解决几亿老人的生活服务、护理乃至赡养问题。为此,家庭养老助老的职能不仅要继续存在,还必须得到强化,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公布,就是对此最好的诠释。即便在创造了全球经济奇迹的香港特区,人均年国民所得高达2.4万美元,但老人问题依然很突出,有70%就业人员到特定年龄之后没有公积金保障又无社会保障,其中一些人的生计就发生了问题,处于极其贫苦困难的境地。特区行政长官董建华提出除了加速推行强制性公积金计划,开展社会保障综合援助金计划,为经济困窘的老人提供财务方面的帮助外,成立了解决老人问题的安老委员会。他还特别强调整个社会都要发扬敬老和扬孝精神。对于解决老人问题制订切实可行的各项经济、等措施是必要的,引导积极向上的社会风气,主体精神,恢复、弘扬传统美德更为迫切,更为深广,意义重大。我们总有一种误解,认为发达国家子女一旦成人后,就远离父母,对父母不负有任何责任。其实,这只看到事物的一个方面,某些发达国家如瑞士、挪威等由于经济实力雄厚,社会养老已替代了过去的家庭养老、老年保障服务事业的一般比较完善,基本的生活服务和个体护理较之发展中国家要先进和全面。因为家庭养老功能的消退,成年子女都不与老人同住,但在节假日看望父母,共享天伦之乐,或在父母需要帮助时,给予一定的照料还是有的,并不是一旦成年离开父母,必然如同陌路,老死不相往来。何况每个民族,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传统和习俗,经济发达的国家并不意味着其文化、道德、习俗都是值得模仿的。

在中国全力以赴把经济建设搞上去固然是迎接老龄化社会到来的根本任务,经济发展到发达国家水平,老人问题妥善、全面解决才会游刃有余。然而,无论社会发展到哪一个阶段,中华民族尊老爱老的传统美德仍然是民族文化的瑰宝,是民族的光荣象征。

四、发展老年保障事业

我国步入老年型社会后,高龄老人迅速增长,对于三个基本方面的服务需求将变得愈加迫切,这就是日常生活照料服务、精神安慰服务和医疗保健服务。由于国家推行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一般家庭只生育一个孩子,构成所谓“4.2.1”或“4.2.2”(在)家庭结构。到2000年,独生子女一代即将进入婚育期,他们一方面要投身于化建设,参与缴烈的社会竞争,培育下一代,又要照料双方四位老人,委实难以承受如此的重负。这样加快发展老年保健事业,从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过渡变得势在必行。

,我国老年保障事业的发展与老年人口增长相比显得相当滞后,仅拿全国经济较为发达的浙江省为例便可窥见一斑。浙江省60岁以上老人已达515.7万,并正以3%的速度递增。然而,全省的敬老院、老人公寓、托老所等养老机构所能容纳的老人却不到3万人,显然是杯水车薪。一些老人戏谑道:想进敬老院,比上大学还难。在其它经济尚不发达的内地省份,社会养老机构和设施较之浙江省又要一段差距。可见老年人口的增长与老年保障事业的 滞后,这一对矛盾是相当突出的。

我国要在短时期内解决好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过渡问题,面对的形势是严峻的,任务是艰巨的,有这样几方面的工作是必须要做的:

第一、要解决好财政经济问题。现在全国养老机构的大部分由各级政府出资设立,要跟上老年人口增长速度,快速增设类似机构所耗费的巨大资金对政府无疑是沉重的负担,亦无法支付。所以动员社会力量,鼓励海外侨胞出资办好社会养老机构,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加强内部管理,不能说不是可行之法。

第二、发展第三产业,成立一些专门化的生活服务机构,比如为高龄老人家庭代购生活用品、介绍“钟点工”和护理人员,以社会化服务的措施和手段补充日渐弱化的家庭养老功能,为家庭养老转向社会养老进行前期铺垫。

第三、在老年型社会,高龄老人对医疗保障的需求加大,对医疗服务的需求也会随之上升。医疗卫生系统根据社会发展特点,改善基层医疗服务,采用一些方便老年人治病的医疗方式,如开设家庭病床、培训家庭护理人员、送医送药上门、定期检查身体、组建传呼医疗组等等,都是直接便利于老人求医的有效措施。

第四、在全社会提倡开展尊老助老的献爱心活动,推行义务工作计划。鼓励低龄老人(70岁以下)组成自愿者组织,与一位或两位高龄老人结对,每月二到三次去陪伴高龄老人,或读书读报,或聊天下棋,提供精神安慰,感情交流服务,对自身也能实现老有所为,继续为国家为社会发挥作用。

老龄化社会定义篇11

中国不仅是世界上人口数量最多的国家,也是老年人口数量最多的国家。1998年底,中国的总人口已经达到12.48亿,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已经占总人口的9.7%左右。与其他已经成为老年型国家的人口老化历程相比,中国的人口老化具有两个突出的特点:一是人口老化速度和老年人口的绝对数增长快;二是人口老化超前于经济发展水平而提前出现。以第四次人口普查的数据为基础按中位方案所进行的中国人口预测的结果表明,中国人口的年龄结构正在迅速地老化,年龄结构正在由成年型转变为老年型,但各个时期的老化速度有很大的差异。中国的人口老化过程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990~2000年,中国人口由成年型向老年型转变;第二阶段为2000~2020年,这时中国将变成典型的老年型人口的国家;第三阶段为2020~2050年,这一阶段将是中国人口老化的严重阶段。令人担忧的是,在中国人口总体老化的同时,老年人口内部也在不断老化。据人口学家预测,下世纪上半叶高龄老人每年平均增长速度是51‰,而65岁以上老年人每年平均增长速度为29‰,总人口在达到峰值前每年平均增长速度可能只有7‰。毫无疑问,高龄老人是增长速度最快的人群,而老龄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在高龄老人,因为大多数60~70岁的老年人尚有生活自理? 芰Γ?0岁以上的老年人最需要照料,带病生存甚至卧床不起的概率最高。庞大的“中老年”和“老老年”人口无疑会给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的负担。

如果分地区考察人口年龄结构的老化问题,这一问题则更为迫切。中国人口年龄结构老化总的格局是农村地区快于城市地区,汉族地区快于少数民族地区,东部地区快于中部和西部地区。到1998年底,已经有近一半的省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本地区总人口的比例已经超过或基本接近10%,率先成为中国首批老年型省区。从中国人口老化的地区差异上看,中国人口目前已经自东向西开始老化,而且速度将越来越快,在不久的将来,这一“灰色浪潮”就将席卷全国。从这一点上看,中国的人口并非到2000年前后才突然地成为老年型人口,老年人口问题也并非到下个世纪的某一天才突然严重起来。人口老化本身是个动态的过程,它对社会经济的影响也是动态的。就中国的整体情况而言,目前人口老化的社会经济影响还没有显性化,但就局部地区的情况而言,形势已经相当严峻。如1993年上海人口开始负增长,目前上海最主要的人口问题并非生育水平问题,人们更关心的是人口结构问题,尤其是人口的老化问题。

正如人们关心人口数量一样,人们之所以关心人口年龄结构的老化问题,从根本上说是出自对人口与发展之间关系的关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人们考虑的主要是人口总量变动与发展之间的关系,而对人口结构特别是年龄结构的变动与发展之间的关系没有予以充分的重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和人口老化的出现,人们逐渐认识到人口年龄结构变动比人口总量变动对发展的影响更大,因为人口年龄结构的老化同人口数量的增长一样,会给整个社会经济发展带来巨大的影响,而且这种变化对社会经济的影响远比人口数量的增长给社会经济带来的影响要复杂得多。如果我们只考察人口总量和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实际上是将所有不同年龄的人都视为具有相同特征的“同质”的人,这样的考察方法会抹煞不同年龄的人不同的社会经济含义。事实上,不同年龄的人具有不同的社会经济特征,是“异质”的人。中国目前约有1.2亿老年人口和3.2亿未成年人口,从数量上看,同作为消费人口的老年人口和未成年人口,二者的负担孰轻孰重,一目了然。但如果我们考虑到这两个不同年龄组的不同的社会经济特征,我们就会发现,老年人口和未成年人口并不是简单的1:3的关系,中国赡养其目前的1亿老年人口也并不一定比抚养其? 骋谖闯赡耆丝诩虻ァR虼耍疾炷炅浣峁沟谋浠肷缁峋梅⒄怪涞墓叵凳且恢指畈愦蔚难芯浚崾刮颐悄芨既返匕盐杖丝诒涠蜕缁峋梅⒄怪涞墓叵怠?nbsp;世界及中国人口年龄结构正在老化的事实,要求人口学界、经济学界和社会学界对人口老化的原因、过程、特征、社会经济后果进行分析研究,并在扎实的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寻求解决人口老化所带来的后果问题的对策。国外对人口老化问题的大量研究始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1956年,联合国出版的《人口老化及其社会经济后果》总结了以往对人口老化问题研究的成果,标志着对人口老化问题的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此后,由于西方国家人口老化问题日益严重,加之人口理论的发展和研究方法的进步,使人口老化问题的研究不断深入,有关人口老化问题的文献也在不断地丰富。 同国外关于人口老化的研究相比,中国在这方面的研究起步更晚,这主要是因为中国人口学研究的复兴是从70年代末期才开始,当时中国的人口年龄结构才刚刚进入成年型,人们关注的重点不在人口老化上,即人口老化问题不是人口学领域优先考虑的课题。只是随着中国人口学研究的深入发展和人口老化速度加快的客观事实才使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关心人口老化问题。

近几年来,中国很多部门和机构对人口老化问题进行了一些研究,积累了一批文献和数据。然而,当我们仔细回顾这些数据和文献后,我们会发现,对中国人口老化问题的研究目前多偏重于考察人口老化的人口学效应和社会学效应,也就是说对中国人口老化的现状、特征、原因、过程,以及人口老化的人口学和社会学的后果的论述较多。但弱点是,对现实情况的描述多,而理论上的创新少。

随着中国人口年龄结构老化这一不可避免的客观现实的到来,对人口老化与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的研究已经迫在眉睫,搞清这种关系对于制定中国下一世纪的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对正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阶段的中国来说,正确认识中国人口老化发生的原因、运动的过程、发展的趋势以及将会产生的社会经济后果至关重要。中国在制定下一世纪的产业政策、分配政策、交换政策、消费政策和社会保障政策时,必须考虑到未来中国人口老化的客观事实。只有这样,才能使中国的社会经济全面、稳定、协调、健康地发展。

二、几个基本概念的界定

(一)老年人、未成年人和成年人的年龄界线

“老年人”是指达到或超过老年年龄界线的人,这里的关键在于老年年龄界线,因为确定这一界线是统计老年人口的前提条件。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对老年年龄界线的定义是不同的。1900年桑巴德在其《人口年龄分类和死亡率研究》一书中将人口按年龄划分成不同的类型,实际上,他是将50岁作为老年年龄的下线;1956年,联合国发表的《人口老化及其社会经济后果》中将65岁定义为老年年龄的下线;而1982年在维也纳召开的“世界老龄问题大会”又将老年年龄界线定义为60岁。国际上之所以将老年年龄界线从1956年的65岁增改为60岁,这是因为1956年联合国发表的报告主要是针对发达国家出现的人口老化问题,而当时发展中国家还谈不上人口老化问题,将65岁定义为老年年龄界线是根据当时发达国家人均预期寿命的情况而设定的。而到了80年代初,人口老化已经不仅是发达国家的问题,发展中国家同样面临人口老化问题,而发展中国家的人均预期寿命比发达国家的人均预期寿命低得多。因此,考虑到全世界的人均预期寿命的情况,将老年年龄的界线定义为60岁。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发展和人们预期寿命的不断延长,老年年龄的标准应是不断变化的。一般说来,发达国家老年年龄的起点应高于发展中国家老年年龄的起点。中国属于发展中国家,尽管人均预期寿命高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但还是比发达国家的人均预期寿命水平低很多,因此,将60岁作为中国老年年龄的界线是合理的选择。

不同的时期和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对未成年人的年龄界线也是不同的,界线范围在15~20岁不等。一般说来,发达国家未成年人的年龄界线高于发展中国家未成年人的年龄界线。国际上一般将15岁定义为未成年人界线,即0~14岁的人口均为未成年人口。

在给出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的年龄界线后,我们就很容易确定成年人的年龄界线了,即成年人的年龄界线是15~59岁。 (二)人口年龄结构的年轻型、成年型和老年型的划分

同老年人、未成年人和成年人的年龄界线的定义一样,人口年龄结构类型的划分也是因时期和地区而有所不同的。1956年,在联合国发表的《人口老化及其社会经济后果》中,将人口年龄结构的类型划分如下:

年轻型 成年型 老年型 65岁及以上

老年人口的比例 4%以下 4%~7% 7%以上

而后,随着世界人口特别是发达国家人口的进一步老化,国外又提出一些新的划分方法。例如,1975年美国人口咨询局的划分方法如下:

年龄结构类型 年轻型 成年型 老年型0~14岁人口 40%以上 30%~40% 30%以下

65岁及以上人口 5% 以下 5%~10% 10%以上

老少比 15%以下 15%~30% 30%以上

年龄中位数 20岁以下 20~30岁 30岁以上

而1982年在维也纳召开的“世界老龄问题大会”将老年年龄界线定义为60岁后,各国又采用了如下的划分方法:

年轻型 成年型 老年型

60岁及60岁以

上老年人口的比例 5%以下 5-10% 10%以上

对人口年龄结构的年轻型、成年型和老年型的划分是主观的,而不是客观的。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发展和人们预期寿命的不断延长,特别是随着老年年龄标准的不断变化,对人口年龄结构类型的划分也是要相应改变的。一般说来,对老年型人口的定义通常以60及60岁以上老年人口的比例在10%以上,或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比例在7%以上的人口称为老年型人口。 (三)人口老化和人口老化问题

对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来说,由于人口的出生、死亡和迁移等多种因素的作用,人口的年龄结构是在不断变化的,即未成年人口、成年人口和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例构成是不断变化的。在总人口中,如果老年人口的比例不断提高,而其他年龄组人口的比例不断下降,我们就称这一动态过程为人口老化;反之,如果老年人口的比例不断下降,而其他年龄组人口的比例不断上升,我们就称这一动态过程为人口年轻化。对一个国家或地区来说,人口可能出现老化,也可能出现年轻化,人口的老化与年轻化是可逆的;而对个人来说,从他或她一出生就开始进入了老化的过程,这是不可逆的。 人口老化问题是指在总人口中,老年人口的比例不断提高,而其他年龄组人口的比例不断下降的动态过程给社会经济带来的调整问题。由于在人口老化的过程中,各个年龄组的人口都在发生变动,所以人口老化问题不仅有老年人口给社会经济带来的调整问题,而且有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给社会经济带来的调整问题,而老年人口问题是指老年人口这一特殊的群体给社会经济带来的问题。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不论是老龄化还是年轻化,都会存在老年人口问题,即存在老年人口问题不一定存在人口老化问题,而存在人口老化问题则一定存在老年人口问题。&nbs p;三、关于人口老化研究的主要观点综述

国外早期对于人口老化问题的研究多数是对老年人口特征的探讨,主要是回答老年人口面临的实际问题。然而,对实际问题的研究离不开一些基本的理论假设。不同的学者在特定的条件下提出不同的理论假设,而这些理论假设又为后人所演变发展,进而形成了一些人口老化理论。 国外对人口老化问题的大量研究始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1956年,联合国出版的《人口老化及其社会经济后果》总结了以往对人口老化问题研究的成果,标志着对人口老化问题的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此后,由于西方国家人口老化问题日益严重,加之人口理论的发展和研究方法的进步,使人口老化问题的研究不断深入,人口老化问题的文献也在不断地丰富。1969年,在二十四届联大上,马耳他率先提出了老龄问题,呼吁国际社会和各国政府关注老年人口迅速增长的趋势及随之出现的一些问题。

国外关于人口老化问题的研究和老年事业的经验为研究中国人口老化问题提供了借鉴的成果。但中国的人口有其自己的特殊性,中国人口老化问题的背景既有别于其他的发展中国家,更与发达国家的情况不同。因此,国外的经验虽然可以借鉴,但终究难以适应中国的国情。我们的问题要靠我们自己去解决,中国人口老化的科学研究要靠我们自己去探索。

1982年,在奥地利维也纳召开的老龄问题世界大会揭开了中国的老年事业的序幕。随着中国人口学研究的深入发展和人口老化速度加起快的客观事实使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关心人口老化问题。近些年来,中国相关部门和机构对人口老化问题进行了一些研究,积累了一批文献和数据。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著作有北京大学人口所张纯元主编的《中国老年人口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所田雪原等主编的《中国老年人口》、《中国老年人口经济》、《中国老年人口社会》、吉林大学人口研究所曲海波的《中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研究》、武汉大学人口所徐云鹏等主编的《人口老化和老年人口问题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所熊必俊主编的《老年学与老龄问题》、中国人民大学杜鹏的《中国人口老龄化过程研究》、中国人口信息研究中心于学军的《中国人口老化的经济学研究》,复旦大学王爱珠的《老年经济学》,天津学者的《1988年中国九大城市老年人状况抽样调查》和上海学者的《上海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等。这些著作从不同的角度对中国人口老化问题进行了全面的研究。此外,大量的有关调查数据为人口老化问题的研究提供了准确的依据,如中国社会科学人口所组织的“中国1987年60岁以上老年人口抽样调查资料”、1992年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组织的“中国老年人供养体系调查数据”等。所有这些文献和数据都为进一步研究中国人口老化问题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一)关于下世纪上半叶中国人口老化趋势的预测

人口老化的理论和实际证明,人口老化的速度和程度主要取决于人口的生育水平和死亡水平,但在人口老化的不同阶段,生育水平和死亡水平对人口老化的作用是不同的。在人口老化的前期,生育水平占主导作用;而在人口老化的后期,死亡水平占主导作用。无论如何,生育水平和死亡水平是人口预测的两个最重要的参数。基于中国70年代和80年代生育水平下降的趋势,当初人们在进行人口预测时,普遍倾向于中国人口生育水平会急速下降的乐观估计,估计到2000年,中国的总和生育率会下降到1.8,甚至于1.5的低水平。很普遍的一种预测方案的参数假定是:总和生育率从1981年的2.63到2000年的1.8,随后不变直到2050年;人口平均出生预期寿命从1981年的67.88岁上升到2050年的80.20岁。事实上,近年来, 中国的生育率并未沿70年代末的趋势继续大幅度地下降,而是在80年代出现了波动徘徊的局面。1980年中国的总和生育率曾下降到2.24的较低水平,而后回升到1982年的2.86的较高水平;1985年再度下降到2.20,1987年又回升到2.59;1987年以后至今,总和生育率的下降的速度较快。对国家计生委规统司1992年10月进行的“38万人口抽样调查”的结果,国内外争议较大,大多数人认为此结果偏低,极少数人则认为实际的结果可能会? 汀H嗣嵌阅壳白芎蜕实乃街谒捣诅。偷牡偷?.3左右,高的高到2.3左右。因此,无论是学术界还是实际工作部门对此莫衷一是,无所适从,给人口规划和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困难,也造成了学术界的混乱。

表1 各种中国人口预测方案的平均出生预期寿命的参数比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预测单位或个人 平均出生预期寿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联合国(中方案) 1990~1995=70.0

2010~2015=73.5

2020~2025=75.0

(2)世界银行 1980~2005=69.4

2005~2030=74.1

2030~2055=78.3

(3)宋健等 1980~1985=68.9

2030~2035=76.3

(4)七一0所 1982=68.0

2100=81.0

男70.5 (5)曾毅(中方案死亡率) 2000=│

女74.0

男77.4

2050=│

女80.3

(6)王慧炯等 2000=80.0

男69.0 (7)杜鹏(高方案死亡率) 2000=│

女72.4

男73.2

2030=│

女77.0

男69.4 (8)于学军(中方案死亡率) 2000=│

女72.5

男76.7

2050=│

女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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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 (1) United Nations, "World Population Prospects, 1950~2025", version 1990.

(2) 世界银行,《1984年世界人口预测》。

(3) 宋健等,《人口预测和人口控制》,人民出版社,1982年。

(4)《人民日报》,1986年7月30日。

(5) 曾毅,1994年。

(6) 王慧炯,杨光辉,1984年,《迈向2000年的中国经济》,气象出版社,北京。

(7)杜鹏,1994年,《中国人口老龄化过程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北京。

(8)于学军,1995年, 《中国人口老化的经济学研究》,中国人口出版社,北京。

老龄化社会定义篇12

1.绪论

1.1研究背景

2011年4月28日,国务院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调查过后,国家统计局了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1号)。据统计,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全国登记的总人口为1,339,724,852人,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相比,年均增长率为0.57%,60岁及60岁以上的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13.26%,如图1,比2000年人口普查结果上升2.93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比2000年人口普查结果上升1.91个百分点。作为世界人口大国,我国早已于2000年进入老龄社会,众多老年闲置人口,造成劳动人口比重下降、老年赡养系数上升、国家老龄类支出增多等诸多不利影响 [1]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熊必俊(1993年)阐述了老有所为理论,提出开发老年人力资源、使老龄化社会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思想,并且指出我国老龄社会可持续发展必须开发老年人力资源。陶思敏、孙宏英(2000年)根据社会发展的情况,认为老龄化群体规模较大,开发和利用老年人力资源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在分析我国老年人力资源的特点基础上,熊斌(2004年)论述了我国老年人力资源的开发的意义和困难,认为开发老年人力资源一方面能够缓解人力资源结构性短缺,另一方面能够调整老年人的各种不良心态。王树新、杨彦(2005年)结合我国实际发展情况提出了开发老年人力资源的策略构想。认为老年人是各项建设活动中必不可少的人力资源。老年人力资源有其独特的优势,即经验优势、智能优势和文化优势。

2.人口老龄化及人力资源开发的相关概念

2.1人口老龄化的定义

在人口学界,人口老龄化所指的是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比重的提高过程,是指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这是西方学术界认同的定义。20世纪中叶联合国出版的第一本关于人口老龄化的研究报告以65岁作为老年人口年龄起点。1982年联合国在维也纳召开的老龄问题世界大会又将老年人口的起始年龄定义为60岁。我国在上个世纪80年代接受人口老龄化概念,“老年人比重提高的现象”,是学术界普遍认同的定义,人口老龄化尤其是指老年状态人口中老年人口比重继续提高的过程 [2]。

联合国提出了一套对人口年龄划分的类型标准,如表1,它规定了年龄在65岁以上的人口比重大于7%的国家或地区称之为老年型社会或人口老年型国家;年龄在65岁以上的人口比重为4%到7%的国家或地区称为成年型社会,年龄在65岁以上的人口比重在4%以下的称之为年轻型社会。

2.2 人力资源开发的相关概念

美国学者纳德尔在1989年提出了人力资源开发的相关概念:“在某一特定时期内,企业雇主所提供的学习经验导致雇员行为绩效改善和个体成长的可能性”。这一概念主要强调了工作中学习的显著特点是其与工作的相关性。美国培训与开发学会对人力资源开发的定义为:“人力资源开发是综合利用培训与开发、职业生涯开发、组织开发等手段来改进个人的、群体的和组织的效率。”

本文在前人的研究基础上,认为人力资源开发包括培训、职业生涯开发、组织开发和管理开发四个主要部分,通过对雇员有针对性的培训和职业生涯规划,运用组织手段都方式提高个人的效率。其中老年人力资源开发是指相关组织对老年人力资源进行一系列有组织、有目的、有计划的教育培训,使其潜能得以充分发掘与合理使用的所有活动。

3.老年人力资源开发存在的问题

人口老龄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必然[4]。作为人口大国,中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思想、物质、制度等各种准备还不足,还存在许多主观和客观的问题,影响老年人力资源开发的主要问题包括以下几方面。

3.1思想认识上的错误和偏见

思想认识是开发利用老年人力资源的关键。思想认识的问题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是来自社会,认为老年人是社会的包袱,认为老年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是与青年人争就业岗位;另一方面是来自老年人自身的问题 [5]。通过王红漫2001年对老年人再就业状况的抽样,结果显示,未再就业老年人中,37.8%的老年人因为身体状况不好而不再继续工作,21.7%是因为找不到合适的工作,8.0%是因为子女不赞成,另有32.5%的老年人则是自己不想再工作 [6]。

3.2缺乏政府规划,各项政策不完善

相关政策相对来说还不够完善,并且在具体的工作任务中落实不到位。集中起来主要有两点:一是对已就业的老年人没有足够的尊重,这些老人难免会感觉受到歧视,并且随后产生离岗的想法。二是老年人再就业后的薪酬待遇相对较低,经常会出现高质低价的现象,没有实行同工同酬和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的原则,影响到老年人工作的积极性。

3.3没有形成老年人力资源开发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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