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化的机遇合集12篇

时间:2023-10-17 09:21:21
老龄化的机遇篇1

中图分类号:C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2)-09-0290-2

中国进入老龄化社会,这已经不是新鲜话题。根据联合国颁布的标准,中国已经毫无异议的跑步进入了这个行列。

人口老龄化问题之所以在最近几年备受关注,原因在于人们担忧中国经济会被日益严重的人口老龄化问题拖慢了增长速度。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增加社会的养老负担,不利于个体家庭的物质资本积累;(2)教育投资率下降,资源过多地向老年一代转移,人力资本积累受到影响;(3)老龄化将会导致劳动力不足,影响社会整体劳动力在经济发展中投入不足,从而致使经济增长潜力变小;(4)社会负担加重还将导致劳动力成本提高,产品的竞争力水平降低。

事实上,中国社会处于转型阶段,还没能做好相应的社会准备,这也加剧了老龄化社会问题的复杂性。社会现象频生,老年人遭遇欺诈,城市空巢老人比率增加,养生保健品肆虐等诸多问题随之而来。实在是“穷国患上了富国才有的人口病”,就目前的国家经济能力,要满足这样庞大的老人群体的需要是力不从心的。

据人口经济学家分析,世界通行的养老产业,按照社会功能分类,大致可分为五类。

第一,老年服务业。不管是居家养老或机构养老,养老服务是目前老年行业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

第二,老年产品制造业。包括机械、器具、用品和视频的制造和销售,都是众多企业分相进军的行业。

第三,老年房地产业。包括老年公寓、退休者居住小区和健康设施等。

第四,老年金融保险业。包括老年人资产的管理和运用,各种老年险种。

第五,老年休闲文化服务业。其中,老年旅游和老年婚恋发展较为成熟。

很多国家在养老产业发展上,已经有了经验积累。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英国就将养老问题纳入社区。让老年人加入到社区照顾的模式中,包括:生活照料、物质支援。英国生命信托基金会还计划构建一种全智能化老年公寓。通过采用电脑技术、无线传输技术,将电子芯片装置安装在地板和家电中,从而实现远程监控老年人的日常生活起居。

日本建立了良好的社会保险保障体系,以此为基础日本的老龄人生活质量有显著提高。在日本,具有无障碍设施的住宅产品、具有看护性质的住宅产品、与家人共同生活的住宅产品很受老年人欢迎。这与其他有出租、出售性质的住宅混合设计在一个生活区里,更能突出老年人住宅的自助自理性。

自助养老社区是目前丹麦最流行的养老方式。在社区里,老年人可以尽情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还可以约着自己的老朋友,或者志趣相同的朋友住在一起,一起运动、聚餐、聊天,共同建设他们自己的家园。这种独立住宿空间,共同生活空间,个性化配套设施,都是老人们梦寐以求的,住在这里能得到充分的满足,同时还可以得到共同租用的特别护理服务,而且价格也不过是每月1000欧元。

始建于1960年的亚利桑那州凤凰城的太阳城,原本只是建些住宅供美国寒带一些农民在冬季农闲时到这里度假,结果来此度假的基本是老年人。太阳城的建筑规划完全按照老年人的需求建造,无障碍步行道、防滑坡道、低按键、高插座的设置,低层建筑成为社区的主流住宅。在社区内,空间导向性被强调,并且强调了方位感、交通安全性、道路可达性,对于人车分流做了严格区分。还采用CCRC精细化服务,满足老人在不同生理年龄阶段,对居住和配套服务的不同要求,老人不需要搬家就可以在社区中安享晚年。

老年如何养老的问题是一个社会问题,并非单个家庭的矛盾,我们可以发动社会的力量,例如,有的国家就有“储存时间”的养老机制,发动年轻人去照顾社会上的老人,等自己老了,同样可以享受对等时间的照顾。甚至有时,老人之间可以照顾老人,因为并不是所有老人都不能自理,就看社会如何调动这些力量。

我国政府机构是养老市场上的最大运营商,但随着政府要于2015年末将机构养老床位供应增至600万的这一目标提出,近年来,市场上有越来越多的私营机构参与其中。可是,由于政府对提供中档设施的养老机构缺乏支持,运营商还未能成功地发展出一套针对大众市场的商业模式。同时,在业务和营运方面也面临着诸多的挑战,其中包括市场的接受程度和负担能力、资金和受训人员的匮乏,以及难以将国外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引进中国市场。

尽管困难重重,但由于中国人口老化加剧,以及高层政策的配合下,确保了养老机构的长期稳定需求,故很多投资者和国外运营商对中国的养老市场深感兴趣。在未来三至五年内,将有更多在规模、设计、经营模式和地理位置上更精准、更成熟的老年住宅项目推出中国市场,并最终成功地把这个银发产业变为金色商机。

在国际上,许多西方国家已经形成独特的老年住宅模式,政府对老年住宅产业的支持形式各有不同,但支持针对各个方面,包括实施详细的管理规则,规定老年护理设施应怎样为老年住户提供对应和合适的服务及设施。同时,还有认证计划,定期对各个机构的表现进行评级,没有通过评级的,很难吸引到住户。相反,中国针对老年护理的许可申请,只制定了非常基本的要求,并且尚未推行有系统的认证,从而导致目前运营商的服务质量良莠不齐。但是,政府和行业必须首先为老年住宅建立行之有效的商业模式,才能让这一产业在中国大陆成功崛起。

现有大多数的福利型护老院只能是满足基本的老年人的需要。同时,这些现有的护老院也存在很多管理问题,其中包括设施陈旧、床位不足、护理人员缺乏等。而且很多老年人不能入住护老院还有一些社会的负面的信息,更有人认为将父母送进养老院是不孝的行为。

老龄化的机遇篇2

诚然,改革开放以来,高龄农民工群体离开农村、离开农业生产而纷纷来到城市务工,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城市化与工业化的发展,所以,促进高龄农民工群体养老保障的完善具有重要意义。而且,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高龄农民工养老保障的完善也遇到了一个又一个难得的机遇,因此,我们需要切实分析好这些机遇所在,并切实把握住这些良好的机遇,以促进高龄农民工养老保障的进一步完善,推动和谐社会的构建。

一、高龄农民工群体的概念

高龄农民工群体主要是指那些50岁以上的、离开农村、离开农业生产而纷纷来到城市务工的特殊农民工群体。他们由于文化背景及受教育背景的限制,所以总体文化水平和技能水平不高,他们普遍在城市中从事的是工业化生产中的处于低端的沉重的体力活动,他们的劳作强度大、危险系数高,所以,他们为我国的城市化和工业化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故促进高龄农民工养老保障的完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促进高龄农民工养老保障完善的意义探讨

(一)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近年来,我国高龄农民工数量逐渐增多,这个群体的人口规模越来越大,逐渐成为城市人群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加强社会保障,能给予他们相对稳定的收入预期,减少因失业、养老等问题造成的社会焦虑,使他们更好地融入城市生活或者回归农村,减少社会的不和谐因素。[1]所以,促进高龄农民工群体养老保障的完善,解决好他们的养老问题,有利于减少社会中的不和谐现象,从而维护好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二)有利于推动城市化和工业化更好、更快发展

一方面,由于高龄农民工群体在城市化和工业化过程中做出了一定程度的贡献,所以促进高龄农民工养老保障的完善,做好他们的养老保障工作,以减少他们的养老担心,这显然将会有利于更加调动他们进行城市建设的积极性与热情,从而推动我国城市化与工业化又好又快地发展。另一方面,城市化与工业化的健康迅速发展是离不开“三农”问题的切实解决的,而农民工养老问题,尤其是高龄农民工养老保障问题,一定程度上属于“三农”问题的重要内容。所以,促进高龄农民工养老保障的完善,解决他们对于养老的后顾之忧,有利于解决好“三农”问题,为城市化及工业化的更好更快发展增加了一定的助推力。

(三)有利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由于高龄农民工群体是农民工中较为特殊的一个群体,他们年龄普遍都比较大,而且由于受教育程度低,他们的文化水平和技术水平也相对而言普遍较低,所以,他们的养老保障不完善的话,他们将会对工作及城市生活失去信心,这将会不利于城市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促进高龄农民工养老保障的完善,有利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等的要求,从而有利于促进城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三、高龄农民工养老保障完善的机遇分析

(一)国家重视程度逐渐提高

近些年来,国家对高龄农民工群体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不断致力于改善他们的晚年生活状况,对他们的养老保障逐渐加以完善。如:国家制定了《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并早就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虽然这个《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后来没有实施,但也体现了国家对农民工群体,尤其是高龄农民工群体的重视程度逐渐提高。而且,近年来,国家也陆续出台了《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等政策,可见,国家也越来越重视解决好农民工问题,特别是高龄农民工的养老保障问题,体现了国家对高龄农民工养老保障的重视程度逐渐提高,这无疑为高龄农民工养老保障的完善创造了一个很好的政策环境。

(二)城市经济的不断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城市经济得到了日新月异的大发展,更随着如今我国对外开放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城市经济发展的速度进一步加快了。一方面,农民工群体离开农村,不断涌入城市务工,从事着城市的工业化生产,这无疑推动了我国城市化与工业化的大发展,推动了城市经济的迅速发展,促进了城市社会财富的增加。另一方面,随着城市经济实力的增强,为了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它需要切实解决好社会的公平,缩小社会贫富差距。所以,城市将会反哺高龄农民工群体,并且它将会更加有能力促进高龄农民工养老保障的完善。因此,城市经济的不断发展无疑创造了一个较好的经济环境。

(三)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不断完善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随着我国高龄农民工群体的不多扩大,我国的养老保障制度也逐渐趋于完善,不断通过调整来使得养老保障制度逐渐适应社会出现的新情况,这无疑为促进高龄农民工养老保障的完善创造了一个很好的制度环境。

四、总结

老龄化的机遇篇3

【中图分类号】F293.1 【文献标识码】A

我国社会老龄化已经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由此带来的医疗、养老等社会问题也日渐突出,成为当今社会的关注焦点。老龄化进程的加剧给社会各方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但我们在直面问题的同时,也应该发掘潜藏的机遇。虽然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起步晚,至今仅有二、三十年的发展时间,从保费规模、保险密度、保险深度、保障水平等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着巨大差距。但我们应该看到,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发展、收入水平不断提高、老龄化进程加剧、疾病谱的变化,将使人们对健康保障的需求大量增加。

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现状和机遇

按照国际通行标准,自2000年我国就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到2011年底,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达到1.85亿,占中国总人口的13.7%,约占亚洲老年人口总量的二分之一,约占世界老年人口总量的五分之一。目前,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老年人口数量最多和老年人口增长速度最快的国家。预计到2030年,65岁以上的老龄人口将达2.38亿(详见表1),占总人口的16.4%,人口老龄化必将催生出对养老、疾病、护理保险等的巨大需求。

表1:2005~2030年世界老龄化人口增加数量前10国(单位:百万)

社会老龄化的加剧会从社会整体层面加速疾病谱比例的变化。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医学模式的转变以及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剧,慢性病已经成为当今影响人们健康的重要因素,对人类的影响时限也随着期望寿命的增加而不断延长,成为疾病负担的主要组成部分。而在我国现有“低水平、广覆盖”的社会医疗保障制度下,在医疗费用的支出上,个人自付比例还是比较高的。对慢性病人来说,长期检查、配药等造成的直接疾病负担以及由于慢性病而造成的失能等间接的疾病负担也居高不下,仅仅依靠社会医疗保障的支持还是难以逃脱“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状态,这种情况在农村居民中表现得尤为突出。而在社会老龄化日趋严重的今天,慢性病患病人群的数量将越来越多。因此,我国商业保险公司若能紧紧抓住这个机遇,开发出适合这部分人群的健康保险产品特别是疾病相关险种,将会有一个很大的市场。

社会老龄化的加剧会增加社会医疗数量,刺激医疗、养老等相关险种需求。社会老龄化带来的老年人口大量增加,势必引起社会医疗需求递增,特别是一些慢性病的医疗需求将大幅提升。加上我国“未富先老”的特点,有大量老年人只能靠有限的社保来为自己的医疗费用买单。社保具有覆盖面广、保障低的特点,只能提供人们生活中最基本的保障。保而不包的社保远不能解决现代人面临的养老和医疗压力,需要机制更加灵活的商业保险来补充社保的不足。

年龄及社会条件决定老年人亟待解决的就是安全和健康两大问题。传统的险种设定往往因为老年人出险率高、赔付金额大等原因而被排除在可保人群之外,这在规避保险公司风险的同时也损失了大量的商机。如果保险公司特别是健康保险公司能转变经营思路,从提高精算能力等专业化经营手段入手,开发新的适合老年人特点的养老和疾病等相关险种,紧紧抓住占总人口10%以上的老龄人口,在合理控制公司风险的基础上可以实现公司规模和利润的双提升以及企业的突破性发展,并有机会借此率先成为行业龙头。

老龄人口增加会加大对医疗护理的服务需求。随着老年人平均寿命的提高、卧床护理周期的延长、病程的增加,以及养老观念的逐步转变,由过去的“生命养老”(延长寿命)向“品质养老”(提高生活质量)转变,对医疗、护理等方面的健康保障需求将不断增加。老年人的日常生活自理能力随着年龄的增长和经济状况的下降呈现明显的下降趋势。随着丧失或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量的老年人口的大量增加,必将增加针对长期护理和失能方面的健康保障需求,这应该是今后商业保险公司在健康保险中的一个机遇。

老龄化导致的家庭结构变化也促进了医疗护理需求的增长。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与此同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住宅环境的改善以及异地就业人口大量增加,从而导致无法依赖子女而独立生活的老年人增加,“空巢”家庭(也称独居型老年家庭)大量产生,加之随着生活水平和医疗技术的不断提高,老年人比以往更为长寿,需要护理的周期也逐渐延长。因此,由专业保险公司提供长期护理保险将成为未来养老的重要选择。

老龄化的机遇篇4

人口老龄化正在为中国目前的社会保障体系带来沉重的压力;保险公司应制定战略并采取行动来降低中国人口老龄化的负面影响并把握机遇。

2012年4月24日,波士顿咨询公司(BCG)和瑞士再保险(Swiss Re)联合的最新报告表明,保险公司应该就相关战略的时机和实施方式制定具体计划,以充分利用中国人口老龄化的挑战和机遇。

这份题为《发掘银发市场的金色机遇:保险公司如何从中国人口老龄化趋势中获利》的报告全面审视了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发展态势,重点关注中国人口老龄化为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所带来的巨大挑战。报告指出,要找到解决方案将需要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的共同努力。报告还探讨了保险公司应采取哪些具体措施来克服中国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挑战。

人口老龄化已成为全球性现象,中国亦不例外。数十年来,“人口红利”推动了中国社会经济的长期增长。然而,这一“人口红利”时代即将终结。中国的劳动力人口日益老化并逐渐步入退休年龄。15岁至59 岁的中国劳动年龄人口预计将在2015年之后开始减少。到2050年,被称为“银发人群”的60岁及以上人口将从2010年的约1.65亿人激增至近4.4亿人,届时将占中国人口总数的34%左右。瑞士再保险中国总裁魏希霆(Robert Wiest)先生表示:“到2050年,中国将成为金砖四国中人口老龄化最严重的国家,且老龄人口规模巨大。”

中国目前的社会保障体系将难以应对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压力。在养老保险制度方面,强制性社会保险制度的保障可能将无法跟上生活成本的上涨步伐,而自愿性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尚不完善。此外,农村人口向城市大规模迁移以及“四二一”家庭结构(四位祖父母、两位父母以及一个孩子)弱化了传统的家庭支持网络。在医疗保险制度方面,治疗范围、服务和药品仍具有局限性,同时在长期护理方面存在较大的供给缺口。BCG北京办公室合伙人黄河先生表示:“中国能否应对这些挑战将极大地影响到其未来数十年的繁荣程度。”

瑞士再保险中国业务发展部负责人郏京炜先生表示:“包括中国政府、企业和保险公司在内的所有利益相关方需要共同努力,以应对中国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挑战。特别是保险公司将需要发挥更大的作用。”

具体而言,保险公司应重点关注以下五项措施:

一、积极推动和支持监管改革,以促进补充型养老保险和医疗/护理保险市场的发展;引导消费者以长远的眼光看待储蓄和投资。

二、与社会保障体系开展协作,帮助政府以较低的风险和成本来管理其养老保险制度和医疗保险制度。

三、深入洞察客户需求,对产品和渠道进行创新。

四、开发管理长期护理服务相关产业。

老龄化的机遇篇5

一、充分认识和抓住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战略机遇

机遇,是促成事物向有利方向转化和发展的难得的时机、条件和环境,具有稍纵即逝、错过即无法挽回和弥补的特点。抓住机遇,是人们发挥主观能动性的积极价值取向。当前,我省养老服务业发展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和战略机遇。如何在机遇面前有敏捷的反应、清醒的认识和积极的应对,是全省老龄系统面临的一个重要挑战。

(一)充分认识和抓住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带来的机遇。

人口老龄化是双刃剑,既是挑战也是机遇。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是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所带来的必然结果。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来看,2010年,我省60岁以上老年人1413万人,占总人口的14.75%,高于全国13.26%的水平;65岁以上人口占9.84%,高于全国8.87%的水平。从人口发展预测情况看,我省2015年65岁以上老年人口总量将达1147.8万人,约占总人口的11.7%;2020年达到1503.6万人,占总人口的15.0%;2030年达到2125.5万人,占总人口的21.3%,相当于目前西方发达国家的老龄化水平。从人口老龄化数量和结构的发展看,从现在起至2027年这段时期,我省人口总扶养比低于50%,是劳动力供给充足、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人口红利期”。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期和“人口红利期”,为我们充分利用“人口红利”,加速发展养老服务业提供了机遇。我们一定要强化机遇意识,把“人口红利期”的优势转化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优势,使养老服务业发展与人口老龄化发展相协调、相同步。

(二)充分认识和抓住养老服务需求急剧膨胀带来的机遇。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发展和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广大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急剧增加,且呈现日益多样化的发展趋势。据第六次人口普查,2010年底,全省80岁及以上老年人达到182万,占老年人口的12.89%。空巢老人家庭占老年人家庭数的41.23%,空巢老年人人数占老年人总数的34.48%。随着高龄化、空巢化的加剧,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照护康复需求、临终关怀需求、空巢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和精神慰籍需求等日益增长。据我省2008-2020年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到2020年,我省平均每年需新增养老床位4.36万张、新增养老机构435.6个,到2020年仅养老护理人员就需要644.58万人。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广大老年人的文化养老、旅游养老、保健养老等需求与日俱增,带动老年服装、食品、住宅、交通、娱乐、旅游、文化用品、社区服务、老年福利设施、老年保健、老年教育等相关需求的急剧膨胀。从长期看,这种需求膨胀将是不可逆转的,而且会出现阶段性的高峰,助推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应当看到,在不断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日益多元化、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中,养老服务业将异军突起,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要充分认识和抓住转方式、调结构、保障和改善民生带来的机遇。

近年来,党和政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积极转方式、调结构,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注重发挥家庭和社区功能,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培育壮大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省委九届十次全会提出了推动服务业跨越发展的目标,出台了支持服务业发展的30条政策;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强调,要扩大规模与提高水平并重、促进服务业跨越发展。去年全省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把发展服务业作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点和主要经济增长点,特别强调努力培育消费热点,推动养老等服务型消费。今年省第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加快发展老龄事业,积极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各级党委、政府对民生问题的高度关注和对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高度重视,必将提升养老服务业在转方式、调结构、保民生中的地位和作用,为养老服务业发展提供更加宽松有力的环境,起到更大的推动作用。

(四)要充分认识和抓住有利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环境带来的机遇。

近年来,全国和我省各级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规定,为养老服务业发展创造了必备的政策环境。省里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关于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的意见》、《省级财政扶持城镇养老服务机构暂行办法》、《关于开展养老服务业培训和鉴定工作的通知》等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文件。全省17个市全部出台了贯彻国家和省养老服务业的配套政策,15个市出台了扶持养老服务机构政策,全省发展养老服务业政策体系基本框架初步形成。去年底,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对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做出了战略性、全局性部署,明确了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方向、目标、重点、原则和措施。各级党委、政府也都已经和正在出台相关的配套政策。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优待老年人规定即将出台。这对养老服务业发展都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我省还积极营造有利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社会环境。2008年以来,全省连续开展了养老服务业推进年、促进年、突破年活动,通过各种推动措施,养老服务业开始呈现供需两旺的态势,老年人对社会养老服务的需求和社会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需求蓄势待发,很多有实力的企业开始涉足老年产业,社会各方面参与养老服务业的积极性不断提高。随着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的不断改善、市场机制的不断健全、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养老服务业发展将会迎来百花灿烂的春天。

二、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明确养老服务业突破的重点

养老服务业突破,就是要改变目前养老服务业发展在政策、机制、设施、资金、人才等方面遇到的问题,既要立足当前,抓住重点,从最有条件解决的现实问题上求得突破;又要着眼长远,解决制约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瓶颈性问题,从制度机制问题上求得突破,促进养老服务业的又好又快发展。

(一)立足当前,抓住突破的重点。

今年,我们在全省开展了养老服务业突破年活动,提出了在完善扶持政策、居家养老服务、养老服务职业培训、养老服务骨干项目建设、农村老龄服务五方面实现新突破的目标。这就是我们当前需要抓住的突破重点。

一是要努力实现政策突破。要牢牢抓住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意见》和制定“十二五”规划的契机,推动出台含金量高、突破力度大的养老服务业扶持政策。还未出台政策的,要加快节奏,抓紧出台,争取在建立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运营补贴、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等制度上实现突破;已经出台政策的,要在政策落实上狠下功夫。

二是努力实现居家养老服务突破。目前,全省居家养老服务的整体水平还比较低,配套项目、设施不全,服务队伍缺乏,服务内容和服务形式单一,受益老年人少,可持续发展的后劲不足。根据全省老龄工作会议关于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部署,各地都要积极创造条件,克服困难,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力度,积极推进,抓好试点,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开展。

三是努力实现养老服务职业培训突破。开展养老服务职业培训和鉴定工作是我省老龄部门的一项创新型工作。已经建立培训机构的市,要进一步指导帮助培训机构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完善软、硬件条件,不断提升层次、健全机制、提高水平;还没有建立培训机构的市,要依托有关培训机构,先把培训工作开展起来,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创建本级培训机构。积极筹划开展好全省性的养老服务职业技能竞赛。

四是努力实现养老服务骨干项目突破。目前,各市都有一批养老服务业的大项目正在推进中,有的正在调研论证,有的正在规划审批,有的已开工建设,有的一期工程已经完工。这些大项目,普遍设计理念新、服务功能全、建设规模大,建成后能满足不同层次老年人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各级老龄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优势,积极为大项目建设搞好协调服务,特别是要做好土地规划、项目审批等方面的协调工作,促进项目顺利开工建设,争取早见成效。

五是努力实现农村老龄服务突破。满足农村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是养老服务业突破的重点。农村老龄服务是我们工作的薄弱环节。尽管农村条件有限、困难不少,但只要我们开拓思路,办法总比困难多。在这方面,济南、济宁、莱芜、泰安等市都有一些值得借鉴的做法。下半年要重点加强这方面的工作,通过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探索出一条具有特色的加强农村老龄服务工作的路子,真正实现农村老龄服务的新突破。

(二)着眼长远,把握突破的关键。

一是要创新管理体制,强化市场支撑。当前,养老服务业管理体制障碍,关键在于公办与民办管理体制的壁垒和盈利与非盈利的束缚,从体制机制上造成了社会资源的分配不公、市场竞争的不平等,影响了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创新管理体制关键要处理好公办与民办、盈利与非盈利的关系。要坚持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专业化的方向和政府引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原则,积极转方式、调结构,调动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同时,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优化公办养老机构的管理体制,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实现资源的公平分配。在养老服务业扶持政策上,要冲破非盈利的束缚,从政策层面上支持养老服务业盈利,发挥利益杠杆对社会资源调配和撬动作用。

二是要完善扶持政策,强化政策支撑。养老服务业既是一项重要的民生事业,关系社会和谐稳定,政府推动责无旁贷;同时,又是一项战略性新兴产业,需要强有力的政策扶持。近年来,省及各市普遍出台了一系列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法规,政策扶持的力度不断加大,但在规划、土地、融资、税收、规费减免、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及运营补贴、人才、服务等方面还需不断完善,尤其是要关注老年弱势群体,重点扶持以照护失能老年人为主的养老服务项目。

三是要拓宽投入渠道,强化资金支撑。养老服务业的社会化需要投资主体的多元化。首先,要不断加大和推进政府投入。近年来,各级政府对养老服务业的投入逐年增加,但总体上看,投入与需求之间的差距较大,与人口老龄化形势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稳定的投入增长机制尚未建立。在政府资金的投向上,是用在政府直接兴建养老服务机构上,还是用于对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的扶持,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需要认真进行研究。其次,要积极吸引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按照市场化的要求,拓宽社会融资渠道,积极吸纳省内外、国内外的资金用于我省养老服务业发展,探讨建立政府投入为引导、社会投资为主体的养老服务业投融资机制,为养老服务业的快速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四是要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人才支撑。当前,养老服务业从业人员队伍,普遍存在数量少、不稳定、年龄大、素质低等问题,主要原因是工资待遇低、社会地位低、社会保障缺失、劳动强度大,已经成为制约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要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各项待遇,让从业人员政治上有地位、社会上受尊重、生活上有保障、经济上多收入。要按照专业化的要求,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业职业教育、职业培训和资格认证体系,通过各种高、中等院校和各类培训机构,加大对养老服务人才的培养,不断提高从业人员队伍素质。

五是要规范行业管理,强化管理支撑。老年人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养老服务业作为一个特殊服务行业,无论是公办、民办养老机构,还是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所提供的养老服务必须做到安全、优质、科学,必须实行规范化管理和规范化服务。规范的行业管理是养老服务业规范发展、科学发展的基础。从全省而言,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规划、建设标准、市场准入条件,养老服务业的服务规范、行业风险规避等很多方面都还没有形成一套标准的规范体系。从管理机制上讲,还没有明晰的管理责权、成熟的管理机制。为此,必须坚持法制化、程序化、标准化、科学化、人性化的理念,抓紧制定科学系统的养老服务业行业建设、管理、服务规范,建立健全行业监管组织和机制,促进养老服务业规范发展、科学发展。

三、多措并举,加大推动养老服务业突破的力度

工作力度的大小决定突破的广度和深度。抓住机遇,实现突破,必须切实加大工作力度。老龄部门作为政府主管老龄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要充分发挥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动员社会的优势,抓住机遇,乘势而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多措并举,不断推动养老服务业实现新突破。

(一)加大宣传力度,不断优化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社会环境。一是“规划”宣传。要紧紧抓住“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的有利时机,采取多种形式,加大规划宣传,积极宣传国家、省和各级有关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规划,积极争取制定出台养老服务发展专项规划,充分发挥规划的宏观调控和指导作用。二是政策宣传。要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采取印发政策汇编、宣传单、在主流媒体开设政策解读、政策咨询栏目等多种形式,开展政策普及宣传。三是典型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宣传养老服务业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四是工作宣传。要及时宣传老龄部门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工作、活动和当地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通过各种宣传,营造有利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舆论环境。

(二)加大调研力度,积极推动养老服务业政策健全完善。一是加强政策调研。着眼政策落实和政策突破,重点搞好各级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有关政策落实情况的调研,摸清政策落实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主动地为党委、政府健全完善扶持养老服务业发展政策提出建议、当好参谋助手,不断加大政策落实和政策创新的力度。二是加强工作调研。要紧紧围绕养老服务业发展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开展专题调研,以务实的精神、创新的勇气,努力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推出新举措,实现新突破。三是加强战略调研。要强化战略思维、系统思维,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物质、精神、制度、体制、机制等方面,搞好战略调研,不断提高养老服务业政策体系的系统性、前瞻性和科学性。

(三)加大引导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发展养老服务业积极性。一是试点引导。要认真落实今年全省老龄工作会议上郭兆信副省长关于省、市、县三级老龄办各抓一个居家养老服务试点的要求,通过试点,带动面上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省里正着手制定居家养老服务工程方案,意在全省创建一个具有特色、发展潜力大、知名度高的居家养老服务品牌。二是大项目引导。养老服务骨干项目对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其投资拉动效应、辐射带动效应、资源整合效应巨大。在抓好大型老年社区、文化主题养老机构等新型、新兴养老服务机构的同时,要重点推动为解决生活不能自理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医疗和临终关怀等实际困难而设立的老年服务设施建设。三是牵手引导。近年来,全省老龄系统广泛开展了“牵手骨干企业、共创老龄辉煌”活动,携手骨干企业共同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各地要进一步加强与有关大企业的联系,不断牵手新伙伴、开发新资源、开拓新市场。要抓住半岛蓝色经济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等开发建设的有利时机,引导国内外大企业投资兴办养老服务项目,争取每个市都能有一些大项目落地建设,“十二五”期间都能建成一批骨干养老服务项目,造福更多的老年人。

(四)加大协调力度,形成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合力。一是争取领导。党政主导是老龄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争取领导重视支持是做好老龄工作的一条重要经验。要积极争取将养老服务业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使养老服务业发展列入党政工作日程。要积极向各级党政领导汇报当地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争取支持。二是协调发挥部门作用。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的优势,将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及时调度有关部门和单位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建议,加大落实力度。三是优化社会发展环境。充分发挥政策引导和市场推动作用,不断优化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市场环境,积极搭建社会各界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平台,形成党委政府加强领导、老龄委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人人关心支持的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合力推进机制。

(五)加大督查力度,推动养老服务业政策和工作落实。一是建立督查制度。各级老龄部门要将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和工作落实情况列入老龄工作检查和老年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并建立健全综合与专项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督查制度。二是加大督查力度。要积极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推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落实政策。要积极争取将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和工作落实的情况列入政府督查的重要内容,列入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三是拓宽督查渠道。积极争取人大、政协的支持,列入人大检查、政协视察的内容。要以今年全国人大老年法执法检查为契机,积极争取人大、政协开展养老服务业专项检查、视察。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现代手段,不断加大媒体和社会监督。当前,要重点督查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有关扶持政策的落实情况。

(六)加大服务力度,促进建立规范科学的行业发展机制。一是加强咨询服务。要充分利用市民热线、老年维权热线、媒体政策咨询栏目,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建立养老服务业信息化平台,及时为社会各界提供政策、信息的咨询服务。二是建立养老服务行业协会。各级老龄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管理服务的作用,积极指导建立本级养老服务业行业协会,明确养老服务业行业协会的职能,加强组织和制度建设,加强经常性的管理和指导,促进行业监管与服务。三是指导帮助养老服务机构建立健全党组织。随着养老服务机构增多,指导帮助养老服务机构建立健全党组织,是促进养老服务机构健康发展、加强服务对象党员管理教育的重要政治保障。各级老龄部门要按照党委和有关部门的部署要求,积极开展好这项工作,充分发挥养老服务机构党组织在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服务老年人、凝聚老年人、促进和谐中的积极作用。四是指导帮助建立行业规范体系。各级老龄部门要主动牵头有关部门,深入调研,积极总结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管理、服务经验,在此基础上,科学制定养老服业行业建设、管理、服务规范,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认证体系,制定量化标准和质量要求,严格实施全程监督评估,提升养老服务业科学化、规范化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

同志们,养老服务业一头连着民生,一头连着发展。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是各级老龄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和使命。我省连续三年开展了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活动。通过这次读书会,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统一认识,开拓创新,以更新的理念、更有力的措施,推动我省养老服务业实现新突破。

下面,我就今年上半年工作和后几个月的工作再谈几点意见: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为主线,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全省老龄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一是省委、省政府《意见》得到积极贯彻。全省各级把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作为首要任务。省政府举行了新闻会;省老龄委制定了省老龄委成员单位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意见》重点工作分工;省老龄办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编写印发了宣传提纲,对各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意见》情况进行了集中调研和通报。各市都积极制定贯彻省《意见》的实施意见和“十二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目前,德州、莱芜、、泰安、聊城、滨州、青岛等市的实施意见已经正式出台,在很多方面有了新突破。二是银龄幸福和谐工程扎实推进。召开了全省实施“银龄安康工程”2010年总结表彰会,省老龄办对部分市进行了调研督导。各市普遍采取调研、督查、会议、树立典型、政府补贴等方式,加大了工程的推进力度,参保老年人占老年人人口数的比例,东营(不含胜利油田)、日照市已近50%,济南市已近30%。截至5月31日,全省参保老年人57万多人,保费近900万元。组织全省对2010年百岁老人进行了实名统计,申请省财政核拨2011年度百岁老人长寿补贴资金600万元。认真实施2011年度银龄公寓扶持工程,全省奖励扶持了30个养老服务机构,扶持资金600万元。其他各项工程也都在扎实有效地推进。三是养老服务业全面推进。省老龄办下发了《关于开展养老服务业突破年活动的通知》,对各市开展养老服务业突破年活动情况进行了调研,拟制了居家养老工程实施方案,举办了第二期省养老机构管理人员培训班。各市围绕突破做文章,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了显著效益。四是老龄宣传工作不断加强。按照强势宣传、强势声音的要求,积极协调主流媒体和老龄媒体开展立体化、全方位的老龄工作宣传,省委、省政府《意见》、第十次全省老龄工作会议、全国人大执法检查、建党90周年系列活动的宣传都取得了广泛的社会影响。各地也围绕老龄重点工作开展了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宣传,有力地促进了全省老龄工作的深入开展。五是老年文化活动蓬勃开展。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省老龄办与省委宣传部等部门联合举办了“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全省老年文化艺术节”系列活动,全省有6万多老年人参与活动,在省城举行了两场大型老年人文艺演出。各地围绕庆祝建党90周年,广泛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老年文体活动,展现了老年人的风采。

到年底还有5个月时间,摆在我们面前的任务十分繁重。当前,全省老龄系统第一位的任务是要认真抓好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讲话的学习贯彻。要按照中央和省委有关通知精神,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以胡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确保各项老龄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要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是继续抓好省委、省政府《意见》的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意见》是指导我省老龄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各级老龄部门要加大综合协调力度,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已经出台实施意见的,要在落实上狠下功夫。尚未出台实施意见的市,要加强协调,发挥后发优势,尽快出台含金量高、操作性强、突破力度大的配套政策。要以贯彻《意见》为契机,抓紧制定“十二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努力争取以政府名义出台。修订的《省优待老年人规定》,正在有关部门会签。各地要认真做好新优待规定的组织实施工作,并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政策措施,确保优待规定全面落实。

二是开展好养老服务业突破年活动。要以此次读书会为契机,牢牢把握完善扶持政策、居家养老服务、养老服务职业培训、养老服务骨干项目建设、农村老龄服务五个突破的目标,进一步强化措施,努力实现新的突破。省老龄办确定9月中旬在济南主办2011年中国()国际老龄产业博览会,日前已专门下发通知进行了部署。各地要积极参与,配合承办单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要积极参加“老博会”中的“老龄事业成就展”,制作好反映本地老龄事业发展水平的展板;组织动员本地相关企事业单位积极参展。全省上下要共同努力,确保“老博会”办出规模、办出水平、创出品牌,为促进老龄产业快速发展搭建一个强大的平台。

三是精心组织好“敬老月”活动。全国老龄办已就开展第二个全国“敬老月”做出了部署。省里已出台了实施方案,列出了敬老月期间的20件实事。各级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往年开展“敬老月”活动的经验,掀起敬老活动新高潮。要加大孝亲敬老宣传,进一步强化全社会的老龄意识和尊老敬老意识。要精心组织好各种走访慰问敬老活动,动员各级各界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要统筹组织安排好老人节期间的各项庆祝活动和老年文化活动。要通过敬老月活动,让广大老年人得实惠,在更大范围提升社会对老年人、老龄工作的关注度。

老龄化的机遇篇6

(一)着力加快老年文化建设发展。精心组织老年人的教育,搭建教育养老新平台,引导老年人求知、求乐、求健康,同时广泛开展敬老、助老活动,学习敬老先进经验。

(二)着力强化老年人维权优待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精神,确保各项老年优待工作落实到位。不断提高老年优待水平,积极开展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把高龄、空巢和失能老年人作为维权报务的重点对象。

(三)着力加强老龄宣传调研工作。一是组织开展老龄国情宣传周活动,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加大老龄工作和敬老助老典型事例的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全社会的老龄意识和敬老意识。

(四)着力促进基层老年组织规范化建设。全力推动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老年志愿服务活动,并与“银龄行动”结合起来,创新方式、扩大领域使老有所为和“银龄行动”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五)着力强化老龄队伍自身建设。切实提升为老服务队伍的履职水平,努力打造高素质老龄工作队伍,发挥老同志的余热,规范老龄津贴的发放、老龄统计等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开展老同志集中学习制度

加大《老年法》的宣传贯彻力度,将《老年法》纳入“六•五”普法教育内容和公务员培训计划;积极撰写宣传信息稿件,加大投稿宣传力度;开办老龄工作宣传专栏、制作专题节目等加大老龄工作和敬老爱老助老先进典型事例的宣传报道。

组织全体离、退休老同志集中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第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及市委第四届九次会议精神。坚持离退休干部学习、阅文、听报告、参加重要活动、会议、参观学习和联系等制度,召开老干部座谈会,通报当前的国际国内形势,了解老干部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确保离退休老干部政治坚定、思想常新、理想永存。

三、开展形式多样活动,促进老年文化事业发展

一要大力支持广大老同志积极参加县委举办的各种中老年文化艺术展示活动。让老年人有更多展示自我的机会。二要进一步重视支持老年文艺团体组织建设,引导他们积极向上,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在春节、重阳节等重大节日开展一些有益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动。三要以第六个“敬老月”为主题,继续开展和推出一批主题活动、系列活动、精品活动,引导老年人求知、求乐、求健康,同时广泛开展系列敬老、助老活动。

四、全面抓老同志政策的贯彻执行,落实“两个待遇”

巩固和发展好老同志的两个待遇成果,切实做好改革改制企业离休干部的各项待遇落实和服务管理工作,确保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落实到位。切实维护好离退休干部的切身利益。完善并发挥关爱离退休干部困难帮扶机制的作用。积极探索努力做好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继续抓好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干部困难补助政策落实和思想工作。

重大节日,要组织二至三次系统离(退)休职工户外活动,组织老职工召开座谈会,向他们汇报我县粮食工作现状和发展。听取他们的建议和意见。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健康,同他们交心谈心。组织一次(离)退休老同志身体检查,随时了解身体状况,确保身体健康。

五、加强老龄工作宣传教育和网络管理

加强老龄工作宣传教育和网络管理,进一步完善老年人口数据库建设,建立老年人人头档案,给每位老同志订阅一份晚霞报,订阅一本老年杂志,订一本老年健康手册,希望他们能老有所学,健康快乐。单位订一本《中国火炬》,作为为老同志服务的工具书,建设老年人口数据库,经常了解他们的情况。

老龄化的机遇篇7

第三条在本市工作的非本市户籍员工,经其户籍所在地社保机构证明已参加当地养老保险的,不再参加本市养老保险;已参加本市养老保险的,其缴费本金按原缴费比例分别退还企业和本人。

在外地已退休或办理内部退养的人员,以及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后户籍迁入本市的人员,不纳入本市养老保险范围。已在本市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其缴费本金按原缴费比例分别退还企业和本人;已在本市办理退休的,取消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资格,并由市社保机构追回其已领取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四条员工不得在两个以上养老保险统筹区域同时参加养老保险。员工重复参加养老保险的,应选择其中一地参加养老保险;未选择在本市参加养老保险的,重复参加养老保险期间在本市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其缴费本金按原缴费比例分别退还企业和本人。

第五条《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本市月最低工资适用企业工商登记的住所地或者经营场所地的月最低工资。

第六条1996年7月1日后经市(区)劳动、人事部门批准超龄调入本市的员工,应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超龄养老保险费的计算办法为:调入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补交比例×超龄年限。其中,补交比例的计算办法为:30%+超龄年限×1%;1996年7月1日至2001年1月31日期间超龄调入本市的员工的超龄年限的计算办法为:调入时实际年龄-35(工人身份调入)或45(干部身份调入),2001年2月1日后超龄调入本市的员工的超龄年限的计算办法为:调入时实际年龄-市政府规定的与调入者身份对应的年龄界限。

员工调入本市时,企业未按规定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的,员工可按《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投诉、举报或者申请仲裁。员工逾期未投诉、举报或者申请仲裁的,或因单位破产关闭等原因导致未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的,员工可自行补交。

第七条户籍迁入本市但非经市(区)劳动、人事部门调入的人员,其缴费年限按在本市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时间计算,迁入前未在本市缴费的工作时间不视为缴费年限,转入的养老保险金存入其个人账户。

第八条按照《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计算基础养老金时,缴费未满1年的,每缴费1个月按1/12年折算。

第九条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计算办法为:

员工参加工作至退休时缴费年限

的每月缴费指数之和员工退休时

───────────×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

缴费年限的月数月平均工资

员工每月缴费指数为:员工每月缴费工资÷缴费时当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下列情形的月缴费指数为:

(一)员工参加工作至1992年7月31日前缴费年限的各月缴费指数均按1计算;

(二)1992年8月1日至2001年1月31日期间经市(区)劳动、人事部门批准调入且已按原规定补交共济基金或个人账户的员工,其1992年8月1日至调入前缴费年限的各月缴费指数均按1计算;未按原规定补交共济基金或个人账户的员工,其1992年8月1日至调入前缴费年限的各月缴费指数均按第六项规定计算;

(三)1992年8月1日后安置到本市的复员军人、退伍军人、转业军人和部队在编职工,其1992年8月1日至安置前缴费年限的各月缴费指数均按1计算;

(四)1996年7月1日后经市(区)劳动、人事部门批准超龄调入本市且已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的员工,其超龄年限中属于1992年8月1日后的缴费年限的各月缴费指数按1计算;在本市已缴费且缴费指数高于1的月份,按实际缴费指数计算;

(五)员工于1—6月份退休的,退休当年和上年每月缴费指数分别按当年和上年每月缴费工资除以退休时上二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于7—12月份退休的,退休当年每月缴费指数按当年每月缴费工资除以退休时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六)经市(区)劳动、人事部门批准调入的员工,调入时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和养老保险金,以及调入时已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和养老保险金但没有缴费工资记录或者1992年8月1日后至调入前缴费指数重新计算后低于0.4的,缴费指数均按0.4计算。

第十条员工经市(区)劳动、人事部门批准调入本市时应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含缴费工资记录,下同)和养老保险金,其调入前的缴费指数按本规定第九条重新计算。

第十一条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标准为: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享受比例。

享受比例按下列办法确定:

(一)1992年7月31日前缴费年限未超过25年的,其享受比例为1992年7月31日前缴费年限×1.2%;

(二)1992年7月31日前缴费年限超过25年的,其享受比例为30%+(1992年7月31日前缴费年限-25)×1%。

第十二条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户籍退休人员享受过渡性补贴:

(一)1994年7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固定职工、合同制工人;

(二)退休后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

过渡性补贴,按1994年7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给付10元计算。

第十三条员工退休时的干部或工人身份认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非本市户籍退休人员享受住院医疗保险待遇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第十五条企业在我市首次办理养老保险缴费时已有员工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并且在企业办理退休的,已退休员工的养老保险费应由企业按规定补交至其达到退休年龄时止。已退休员工达到规定退休年龄时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规定的,市社保机构从受理后的下月开始支付其养老保险待遇。养老保险待遇包括员工达到规定退休年龄时应计发的月养老保险待遇和员工达到退休年龄后调整部分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受理以前的待遇不予补付。

第十六条本市户籍员工达到退休年龄但不满缴费年限的,可以不申领养老保险待遇,由本人申请继续缴费。继续缴费的,参照灵活就业人员的规定办理缴费手续,应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由员工本人缴纳。在缴费年限达到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时,市社保机构停止收缴养老保险费,员工申请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继续缴费期间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员工达到退休年龄并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应及时办理退休手续,停止缴纳养老保险费。未及时办理退休的,除经市(区)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延期退休人员外,市社保机构停止收缴养老保险费;已缴费的,其缴费本金按原缴费比例分别退还企业和本人。

市社保机构对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退休人员,在受理申请后的30个工作日内按受理当月的规定核定养老保险待遇,并从受理的下月开始计发,受理以前的不予补付。

员工经市(区)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延期退休的,延期退休期间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不计算缴费年限,不纳入缴费指数的计算;个人缴费部分计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部分计入共济基金。

第十八条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户籍退休人员享受工龄补助:

(一)1992年7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固定职工、合同制工人;

(二)退休后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

工龄补助的具体标准为:(本人,全国公务员的共同天地退休后首月计发的基本养老金+过渡性补贴)×1992年7月31日前的缴费年限×0.5%。

2006年7月1日后退休的人员享受的工龄补助在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九条1994年7月31日前退休的本市户籍人员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所享受的生活补贴在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条按照《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5年过渡期内退休的员工,按新办法和原办法计算的待遇差额的一定比例加发待遇时,具体比例为:

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期间退休的,比例为10%;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期间退休的,比例为30%;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期间退休的,比例为50%;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间退休的,比例为70%;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期间退休的,比例为90%。

第二十一条员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的,其从事特殊工种期间的缴费年限在计算养老保险待遇时不予折算。

第二十二条市社保机构在办理员工退休手续时,应提取退休人员的指纹,退休人员有义务在社保机构设置的指纹采集地点提供其本人的指纹。

退休人员每年应提供1次指纹,未提供的,市社保机构自次月起停止支付养老保险待遇;退休人员补充提供指纹后,市社保机构自提供次月起继续支付,并补付延迟期间停付的养老保险待遇本金。

市社保机构应妥善保存退休人员的指纹资料,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退休人员无法提供指纹的,应按市社保机构的要求每年提供有效的生存证明材料。

第二十三条市劳动保障部门应于每年7月份公布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标准。上半年退休的人员,从退休当年开始参与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下半年退休的人员,从退休下一年开始参与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金额在基本养老保险共济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四条员工在《条例》适用范围内的企业之间流动的,不更换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员工因其他原因停止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原个人账户予以保留,个人账户积累额不间断计息。

第二十五条员工在《条例》适用范围内的企业与本市机关事业单位(不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之间流动的,自流动之月起改按其流入单位所适用的规定参加养老保险。

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由机关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下同)或由企业转制为机关事业单位的,自转制下月起改按其转制后所适用的规定参加养老保险,转制前其已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市户籍员工从中央驻深原行业统筹单位(以下简称驻深行业单位)流动到《条例》适用范围内企业的,流动时不再为其在驻深行业单位工作期间补交养老保险费;期间的养老保险关系和养老保险金转入后,其在驻深行业单位工作期间的连续工龄视为缴费年限。

1996年7月1日后经市(区)劳动、人事部门批准调入驻深行业单位、且调入时超过市政府规定调工调干年龄界限的员工,流动到《条例》适用范围内企业时,应由流入单位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后,调入前的连续工龄视为缴费年限。

非本市户籍员工从驻深行业单位流动到《条例》适用范围内企业的,其流动前的连续工龄不计算缴费年限,流动前已参加本市养老保险的,其在本市的实际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

第二十八条具有本市户籍在异地工作并在异地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员工,退休前将养老保险关系和养老保险金转入本市的,其在异地的实际缴费年限按照《条例》和本规定予以确认,缴费指数按照本规定第九条的规定计算。

第二十九条企业、员工以虚假身份参加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险关系无效,其缴费本金按原缴费比例分别退还企业和本人。

第三十条本规定所称流动指员工在《条例》适用范围内的企业、本市内机关事业单位、驻深行业单位之间的工作变动。

第三十一条台、港、澳人员和外籍人员在本市就业且符合国家规定的参保条件的,参照非本市户籍人员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供养亲属的范围参照《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执行。

老龄化的机遇篇8

二、养老保险制度内生激励机制与个人退休决策:理论模型

1.理论分析个人退休决策是在考量各种影响因素基础上的综合决策。德国学者博约什-苏潘(Brsch-Supan)引入选择价值概念(optionvalue),分析了个人退休决策的影响因素,他认为某一年龄退休的选择价值由如下因素决定:与退休年龄相关的养老金水平、个人过去或未来收入水平、闲暇的边际效用、生存概率、贴现率等[19]。如果个人推迟退休的选择价值变小或者下降,个人就会选择离开劳动力市场并开始领取养老金[20]。选择价值体现了个人退休决策的机会成本。通过调整养老金制度相关参数,优化制度内在的激励机制,可以对个人退休决策产生积极影响。养老金制度对个人退休决策的激励可以分解为两个效应[21]:价格效应(priceeffect)和替代效应(substituteeffect)。前者是指如果改变养老金制度参数,降低个人提前退休的养老金替代率,就增大了个人的闲暇成本,因此,价格效应也被称为闲暇的价格;反过来,如果养老金待遇水平过高,可以满足退休后的支出需求,那么个人就倾向于提前退休。而替代效应是指如果个人推迟退休不仅不能带来养老金财富的增加,反而会减少,即净养老金财富为负,这实际上是向个人征收的隐性税收[22-23],那么个人会选择提前退休。因此,养老保险制度对个人退休决策的影响是通过待遇替代率和净养老金财富两个因素实现的。有研究表明,如果养老金替代率非常低,即便净养老金财富为负,个人由于养老金无法支付退休后生活支出需要,仍然会选择继续工作[24]。为了进一步分析养老金制度对个人退休决策的影响,本研究将对不同年龄退休时的养老金财富水平进行模拟,动态地反映退休年龄与养老金财富之间的关系,进而为优化养老金制度提供依据。所谓养老金财富(PensionWealth)是个人在退休期间领取的养老金收入的现值。之所以分析养老金财富,一方面该指标在反映养老保险制度的慷慨性上比待遇替代率指标有更广泛的价值[25],另一方面,通过比较个人不同年龄退休时的养老金财富,也间接考虑了隐性税收问题。2.养老金制度参数设计与养老金财富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①,一个理性的个人一定会选择养老金财富现值最大的时刻退休。养老金制度参数设定直接影响不同退休年龄时个人的养老金财富规模。因此,如果政策目标是提高55岁以上大龄劳动者的劳动参与率,可以通过调整影响养老金财富规模的相关参数,改变不同退休年龄时的养老金财富规模,发挥养老金制度对个人退休决策的内生激励作用。通过养老金制度内生激励机制设计,使个人实现养老金财富最大化时的退休年龄与政策目标趋于一致,进而达成“激励相容约束”的均衡状态。影响个人养老金财富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预期寿命。对于大龄劳动者而言,如果预期未来健康状况较好,预期寿命较长,则个人更倾向于留在劳动力市场,推迟退休年龄,反之,则倾向于更早离开劳动力市场。对于个人而言,如果选择完全退休,离开劳动力市场,意味着自己的正式社会联系(socialcontact)中断,而每个个体都是“社会人”,都有参与社会网络的动机。有研究表明,在出台了大龄老年人部分退休制度(partial/gradualretirement)②的国家,之所以在达到最早领取退休金年龄之后,仍然选择继续工作领取部分养老金的原因之一就是为了维持社会联系。比如,对比利时选择部分退休人员的原因调查显示,23.6%的被调查者选择了“工作中社会关系的重要性”[26]。第二,待遇积累率(accrualrate)。在DB型养老金制度安排中,个人退休待遇取决于个人缴费年限和计算待遇的参考工资(referencewage)水平。目前,我国在整个权益积累期的待遇积累率为1%,即每工作1年积累1%的养老权益。理论上说,如果待遇积累率高于精算中性积累率,那么延迟退休对个人更有利③。但是,如果养老金待遇积累率过高,个人可以通过较短的时间积累较高的养老权益,满足养老需求,也存在提早退出劳动力市场的可能。因此,科学合理的待遇积累率设定对个人退休决策有重要影响。第三,贴现率。在养老金现值计算中,贴现率大小实际上反映了养老金受益人对货币当期和远期价值的偏好。如果贴现率高,意味着个人更倾向于获得货币的当期价值,因此,会降低未来养老金收益的现值,此时养老金财富降低;反之,则养老金财富较高。养老金财富现值水平直接影响个人的退休决策。第四,工资增长率、养老金待遇调整率与个人账户养老金投资回报率。个人退休决策是在工作和闲暇之间的选择。不考虑其他非经济因素,如果个人工资增长率高,意味着个人放弃工作领取退休金的机会成本增加,个人更倾向于做出推迟退休的决策①;如果养老金待遇调整率较高,且远高于延迟退休的养老权益增长,则个人更倾向于离开劳动力市场而选择退休;如果在职期间缴纳的个人账户资金投资回报率较高时,意味着在职缴费将积累更多的养老金财富,激励个人做出推迟退休的决策。3.养老金财富模型我国现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依据的是2005年通过的《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个人退休后的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构成。其中,基础养老金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三、不同退休年龄时的养老金财富与最佳退休年龄:基于不同情境的敏感性分析

前面给出了养老金财富现值的计算公式,分析了不同参数对养老金财富的影响,以及对个人退休决策的作用机理。本部分将通过对不同情境下不同退休年龄时养老金财富的模拟,找出个人最佳退休年龄的分布,进而为优化养老保险制度对个人退休决策的激励提供参考。1.基准情况下的个人最佳退休年龄分析本文分析的是典型个体的养老金财富情况,因此假定其死亡年龄为平均预期寿命。根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我国男性平均预期寿命为72.38岁,女性为77.37岁。因此,本文假定男性的死亡年龄为73岁,女性为78岁①。为了计算方便,本文假定劳动者参保年龄为30岁②,在退休之前从未中断缴费,并且第一年参保时的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为30000元/年。根据《国家统计年鉴(2014)》数据,2013年我国全社会城镇就业人口平均工资为51483元。但由于我国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社会平均工资并不能较为准确地反映一个代表性劳动者的实际收入情况。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开展的相关调查,全国城镇居民家庭收入的中位数为30000元,平均数为53023元,2010年,超过平均工资的城镇居民仅为25%③。相较之,中位数更能反映劳动者的实际收入水平。本文将职工工资增长率设定为8%。据统计,2001-2013年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年均增长率为14.1%。但一方面不同群体之间收入增长的差距较大,另一方面,随着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进入中高速增长的“新常态”,年均增长将维持在7%-8%左右,甚至某些年份会低于7%。考虑到我国财富分配将向劳动者倾斜的政策因素,将职工工资增长率设定为8%比较接近实际情况。养老金待遇调整率也是影响养老金财富的重要因素。由于我国企业职工平均养老金水平偏低,为了让企业职工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我国已经连续10年11次提高企业职工养老金水平,每次平均增长幅度为10%。因此,本文将基准情况下养老金待遇调整率设定为10%。我国养老基金只能用于购买国债或银行存款,投资回报率偏低。据统计,2003年以来,养老保险基金名义收益率为2.18%,而同期加权通货膨胀率为2.2%,养老保险基金实际是在贬值缩水[27]。因此,本文将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投资回报率设定为3%。贴现率反映个人对于当期消费和远期消费的偏好,本文将其设定为3%。不过随着年龄的变化,贴现率也会发生变化,为了体现贴现率变化对个人养老金财富的影响,在敏感性分析部分将考虑贴现率为6%的情况。根据上述假设条件,基于养老金财富计算模型,计算不同退休年龄下的δ值,可以发现:①预期寿命影响个人的养老金财富规模,进而影响个人的最佳退休年龄。由于假设男性的死亡年龄低于女性,在其他条件一致的情况下,男性在55岁退休时养老金财富达到最大,而女性为59岁。②收入水平影响养老金财富的相对水平。当收入水平为社会平均工资的1倍(β=1)、0.6倍(β=0.6)时,男性和女性的最佳退休年龄一致,分别为55岁和59岁。但是,当收入水平为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β=3)时,男性和女性的最佳退休年龄均有所提前,其中男性为54岁,女性为57岁。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印证了前述理论分析中提到的价格效应,如果养老金过于慷慨,则会诱发提前退休行为。③相对于男性而言,女性不同情境下养老金财富曲线相对平缓,说明退休年龄变动对女性养老金财富的影响较小,因此,推迟女性退休年龄阻力相对较小(见图1)。养老金财富是影响个人退休决策的重要因素,因此,从养老金政策角度出发,可以通过相关参数的设定,改变个人在不同退休年龄情况下的养老金财富规模,进而影响个人的退休决策。但需要说明的是,个人退休决策是在综合各相关因素基础上做出的综合决策。上述模拟结果的目的在于为相关政策调整提供参考,而最终个人的退休决策还要受到个人异质性特征的影响。比如,女性的平均预期寿命高于男性,根据模拟结果,其最佳退休年龄应高于男性,但实际情况是女性的实际退休年龄低于男性。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有研究表明,家庭中有0-6岁的小孩的女性延迟退休的意愿明显降低[28]。2.不同情境下养老金财富变化的敏感性分析敏感性分析是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分析某一因素的变动对结果的影响。通过敏感性分析,可以为养老金政策调整提供客观的依据。本研究重点分析贴现率、养老金待遇调整率、个人账户基金投资回报率等因素的变化对养老金财富以及个人退休决策的影响。(1)投资回报率变动对个人退休决策的影响。在假定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将个人账户养老金投资回报率由3%调整为6%①,对个人的养老金财富规模及退休决策产生了重要影响:当β=1时,男性56岁,女性63岁时养老金财富达到最大;当β=0.6时,男性57岁,女性67岁时养老金财富达到最大;但是当β=3时,男性55岁,女性59岁时候养老金财富最大。从中可以发现:①随着投资回报率的提高,男性和女性的最佳退休年龄均有所推迟;②较之于基准条件,如果投资回报率较高,在不同退休年龄下养老金财富的相对差距更为平缓。意味着如果调整法定退休年龄,对劳动者的养老福利的相对影响较小(见图2)。(2)贴现率变动对个人退休决策的影响。贴现率对个人养老金财富的影响比较大,因而会很大程度上影响人们的退休决策。从模拟结果可以看出,如果将贴现率由3%提高到6%,男性和女性最佳退休年龄均会大幅度提前:当β=1时,男性的最佳退休年龄为52岁,女性为55岁;当β=0.6时,男女最佳退休年龄分别为52岁和49岁;当β=3时,男女的最佳退休年龄分别为52岁和51岁。从中可以看出,如果贴现率较高,意味着个人对于货币现值的偏好高,倾向于提前获得退休金。而且,贴现率对于预期寿命较长的女性的影响高于男性(见图3)。(3)养老金待遇调整率对个人退休决策的影响。在其他条件不变,尤其是工资增长率维持不变的前提下,如果降低养老金待遇调整率,将使退休的机会成本增大,并且还会降低养老金财富规模。作为一个理性的个体,一般会做出推迟退休的决策。模拟结果显示:当养老金待遇调整率由10%降低为6%时,β分别为1、0.6、3的情况下,男性的最佳退休年龄为61岁、61岁和60岁,女性的最佳退休年龄为70岁、70岁和69岁(见图4)。(4)同时调整相关参数对个人退休决策的影响。工资增长率也是影响养老金财富规模的重要因素。前面的分析中假定基准情况下工资增长率为8%,但从发达经济体的经验看,这一工资增长率不可能长期持续下去。据统计,美国、英国、德国2001-2013年间,工资平均增长率分别为2.6%、2.9%和1.8%①。因此,本部分将工资增长率由8%调整为3%,同时,将养老金待遇调整率调整为2.5%,投资回报率设定为6%①,测算不同退休年龄时的养老金财富规模:在β分别为1、0.6、3的情况下,男性最佳退休年龄分别为59岁、61岁和56岁,女性分别为70岁、69岁和70岁。男性和女性的最佳退休年龄均比基准情况下有所推迟(见图5)。3.不同情境下最佳退休年龄组合前面在不同参数设定的情况下,模拟了个人实现养老金财富最大化的年龄组合。由于制度内生的激励机制将会对劳动者个人的退休决策产生重要影响,如果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一个理性的个体将会基于不同参数的设定做出最优的策略选择,详见表1。

老龄化的机遇篇9

中图分类号: F49;D669.6;F719 文献标识码: A DOI:10.13411/ki.sxsx.2016.04.008

中国从2000年开始正式步入进入老龄化社会。民政部2015年2月的《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14年末,60岁以上老年人口为21242万人,占总人口的15.5%,比上年末增加了0.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13161万人,占总人口的10.1%[1],中国已经进入深度老龄化阶段。根据世界卫生组织预测,到2050年,中国将有35%的人口超过60岁,成为世界上老龄化最严重的国家[2]。“十三五”时期将是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期,将呈现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加速发展的新特征[3]。面对我国人口发展新常态,党的十提出,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一方面,当前,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已然上升为国家战略,有效发展老龄服务产业既是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目标,又是“十三五”期间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可靠抓手。另一方面,近年来,云计算、互联网和智能终端设备等技术快速发展,“互联网+”正成为新一轮产业革命发展的重要驱动力。2015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互联网+”行动计划,随后又出台了《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当前,如何运用信息通信技术及互联网平台实现互联网与传统老龄服务产业的深度融合,创新发展生态,在圆梦老龄人口“老有所养”、“老有所享” 的同时,开发“银发经济”崭新蓝海,大力助推我国经济稳健发展,成为社会普遍关注和亟待解决的课题之一。

一、“互联网+”为老龄服务产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老龄服务产业是由老龄人口消费市场需求增长带动形成的一个新兴产业,涵盖诸如老年人生活照料、医疗护理、文化娱乐等多个生产服务种类,具有产业链长、辐射范围广的特点,对上下游产业具有显著的带动效应。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发展,老龄服务产业已成为关乎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个领域的综合性民生课题。过去,人们普遍认为老年人群消费能力有限、消费观念保守,其实,老年阶段的人均消费水平在整个生命周期中并不低,调查显示,老年人均消费水平已高于居民人均消费水平[4]。因此,只要供给侧的经济转型适当,老龄人群不仅不会拖累整个社会消费,甚至可成为扩大消费内需、促进消费增长的新引擎。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形态,“互联网+”能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生产要素配置中的积极作用。“互联网+”行动必将在改变人们的社会生活方式和养老观念的同时,为我国老龄服务产业的发展增添新的动力,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一)“互联网+”促使老龄服务产品种类的丰富化

当前,我国老年人养老需求日趋多样化,涵盖了物质生活、医疗护理、精神慰藉、自我尊重和价值实现等方面。“互联网+”利用大数据和网络传播为养老服务生产者提供交流和沟通的平台,使养老服务生产者通过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从而催生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产业态势,极大地丰富老龄服务产品的种类。尤其是智能型养老产品和服务的开发和投入使用,将大大减轻家庭养老负担,彻底改变老龄人群及其子女的养老观念和生活方式,促使人们从被动“消极养老”逐步迈向自觉“积极享老”,拓宽老龄服务产业的视野和规模。

(二)“互联网+”促使老龄服务产品质量的可靠化

质量是产业的生命。老龄服务产品的质量是老龄人群普遍关注的问题,以合理的价格购买到质优可靠的产品和服务是所有老年人的共同心愿。“互联网+”可以通过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和网络传播技术帮助老年人及其子女在购买产品和服务前全面而清晰地了解产品和服务的所有相关信息,包括有关产品和服务质量的信息和生产商的一般资料,使老年人买得放心、买得开心。同时,物联网技术的应用还将使老龄服务产业面对不可避免的质量竞争全面优化产品和服务,快速转型升级。

(三)“互联网+”促使老龄服务产品购买的便捷化

老年人群体力和精力相对较差,一些老年人因身体健康原因,其活动范围更是大受限制,享受满意的产品和服务的欲求难以得到充分满足。“互联网+”恰恰为老年人群解决了这一实际困难,无论是在产品和服务的选择、还是购买支付以及物流配送环节,“互联网+”都能让老年人足不出户,就能从事“身临其境”的购买活动,享受诸如“虚拟购物中心”、“虚拟养老院”、“虚拟医疗中心”带来的消费便利,确保老年人购买行为的自主化和便捷化,使老年人愿购买、能购买、爱购买、享购买。

(四)“互联网+”促使老龄服务产品生产的合理化

为避免产能不足和产能过剩,老龄服务产业必须准确把握老龄服务消费市场的供求状况,在“互联网+”时代,云计算、大数据平台将更精确掌握老龄人群的详细信息和老龄服务市场的供求状况,高效完成老龄服务产业各类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以确保在满足不同健康状况和消费能力老年人消费需求与意愿的同时,科学、合理开发和利用生产要素和资源,以确保我国老龄服务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发展“互联网+”老龄服务产业面临的困境

老龄化的机遇篇10

人口年龄结构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结果,也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效。我国人口变动的一个突出特点是速度快、程度深。2000年左右,我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达到7%,标志着我国开始进入到老龄化社会。预计“十四五”时期这一比重将超过14%,我国将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据相关研究预测,从现在到2035年乃至到2050年,都将是我国人口老龄化持续快速推进的阶段。未来35年,我国老年人口规模将持续增长,预计2035年和2050年时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规模分别达到4.12亿人和4.80亿人;老年人口比重在2035年时将达到30%左右,到2050年时则会在38%上下。作为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这样的人口老龄化趋势将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广泛而深刻的影响,亟需在国家层面积极采取全局性和综合性的应对措施和行动。

这些年来,中央一直高度重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2000年我国刚开始进入老龄化社会时,我们就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明确提出,老龄问题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诸多领域,是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长治久安的一个重大社会问题。“十一五”规划纲要、“十二五”规划纲要、“十三五”规划纲要都明确提出,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党的五中全会正式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对此进行具体部署,这些都充分体现了在新发展阶段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这一战略任务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总的来看,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包含以下几方面的重要内涵:一是全面加强党对老龄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在全社会树立起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观念。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牢固树立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在党和国家全局工作中的战略地位,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贯穿到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全过程和各项工作中。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问题导向。由于我国老年人口多、人口老龄化城乡和地区差异大、各地区发展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现象,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发展日益需要全局性、系统性、综合性的战略应对,才能保障亿万老年人享受老年幸福生活,不断增强全体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三是构建及时科学综合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行动框架。自“十四五”时期开始,我国老年人口总量会由相对缓慢的增长状态转至快速增长,将在短短10余年间相继冲上3亿人和4亿人大关,波浪式增长的特点需要针对每个时期的问题及时解决、综合应对。四是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实施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相结合。我们要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视域下,坚持党总揽全局,以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为重点,对人口老龄化及其应对的一系列问题进行系统思考、系统梳理和系统施策,增强统筹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效率,切实解决人口老龄化过程中老年人、家庭、社区、社会等面临的突出问题。

新发展阶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是“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和主要目标,这也为如何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提供了重要指引。新发展阶段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阶段。要看到的是,“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关键“窗口期”,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是我国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出的中国道路,是新发展阶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对“十四五”时期和更长时期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

这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人口老龄化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是广泛的、深刻的、长远的,挑战与机遇并存。进入新发展阶段之后,我国的人口老龄化将进入快速发展时期,老年人口规模持续增长,劳动年龄人口持续减少。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对新发展阶段如何系统地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作了全面部署。在经济更加发展、人民生活更加殷实的背景下,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一个重点就是要关注庞大的老年人口的生活需要,以多种渠道满足人民群众的养老需求,让他们共享社会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这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在应对人口老龄化过程中,我们遇到的很多问题或阻碍都指向了治理问题,碎片化的治理体系难以有效解决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所面对的全局性、长期性、基础性问题。尤其我们要协调衔接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与其他国家发展战略,就更需要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视域下统筹推进,及时抓住和有效利用战略机遇期,将我国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制度保障和组织保障。

这是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必然要求。在当前保护主义上升、世界经济低迷、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的情况下,中央提出了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部署,为我国进一步发展指明了方向。要明确的是,“银发浪潮”既给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巨大挑战和冲击,也蕴藏着宝贵的发展机遇和希望。如果我们能充分把握其中的机遇,并将其转化为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的新动能,就能更好地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发挥重要作用。无论是加大人力资本投入、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还是发展银发经济、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等,都是立足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部署,有利于改善供给质量、扩大消费潜力,有利于将挑战变为发展的新机遇。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具体路径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是基于我国人口老龄化发展态势所采取的重要战略行动。面向未来发展,中央从我国实现人口均衡发展最需要关注的“少子老龄化”等问题入手,提出了“十四五”时期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具体路径和任务。

老龄化的机遇篇11

自上世纪90年代,我国为了进行人口数量的控制,开始实行计划生育政策,随着政策的发展,独生子女式的家庭结构为家庭养老带来了极大的压力,尤其是近些年来,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不断的加强,2014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总人数已经达到2.12亿,占总人口的15.5%,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预测,到2050年,中国将有35%的人口超过60岁。为了解决当下老龄化日益严重和劳动力短缺的问题,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并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二胎政策的全面放开,会带来孕妇和婴幼儿的数量增多,随着二胎带来很多的社会需求,例如,医疗服务需求和护理服务的需求。妇幼保健院是专门提供妇幼医疗护理的单位,二胎政策的放开,对妇幼保健院的需求量也增多,对于妇幼保健院而言既是一种机遇,也是挑战。

一、相关理论概述

(一)人口老龄化概述

所谓的人口老龄化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10%,或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7%,即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处于老龄化社会,而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超过了14%就被称为“老龄社会”。

(二)SWOT分析法

SWOT的首次提出是在1971年,肯尼斯・安德鲁斯(KennethR.Andrews)在《公司战略概念》中提出这个SWOT分析框架的雏形,20世纪80年代初由旧金山大学的管理学教授海因茨・韦里克(Heinz Weihrich)系统提出SWOT分析法。SWOT分析法是根据分析对象自身的既定内在条件进行分析,找出分析对象的优势、劣势及核心竞争力之所在。其中,S代表 strength(优势),W代表weakness(弱势),O代表opportunity(机会),T代表threat(威胁),其中,S、W属于内部因素,O、T属于外部因素,外部因素包括政治、经济、社会、科技环境。使一个分析对象“能够做的”(即组织的强项和弱项)和“可能做的”(即环境的机会和威胁)两者之间的达到最优组合,实现分析对象发展的科学化。

二、二胎政策的开放依据

(一)一胎政策导致性别比例失衡

计划生育政策的开展,只允许生育一胎,然而部分地区受到传统影响较大,重男轻女的情况一直存在,喜男不喜女,生育多为男孩为主,导致我的男女比例出现失衡。另一方面,部分地区宁可罚钱超生也要生男孩,更有甚者出现弃婴的情况,归根到底是受到传宗接代思想的影响,而这样带来的问题就是男女比例的失衡。

(二)人口老龄化严重

我国已经开始进入老龄化社会,老龄化社会的出现,养老压力的增多,生产力的减少,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退休年龄的延后便是老龄化背景下的无奈之举,而且独生子女的家庭结构,养老压力较大,而且不利于孩子的成长。

三、公立妇幼保健院的优势分析

公立医院是我国的提供医疗服务的主体,公立妇幼保健院作为公立医院的一个部分,是提供与生育相关的医疗服务的主力军。而且国内公立妇幼保健院大多是高等医科院校的附属医院,不仅拥有先进的医疗水平,还在社会大众中拥有较高的声望和较好的口碑。公立妇幼保健院作为非盈利性的医院,由政府开办并享受税收减免及政府补贴的政策扶持,公立妇幼保健院具有规模大、基础设施建设新、医疗设备先进、医疗环境好等优势。在人才培养上,大批的医疗专家坐诊,加上公立妇幼保健院的知名度较高,更容易吸引和留住高素质的医疗人才,通过对医疗人才进行培养,提升医院的整体医疗水平。

四、公立妇幼保健院的弱势分析

公立妇幼保健院做为公立医院的一种,主要是由政府财政进行拨款,属于非盈利性的医疗机构,由于公立医院的规模较大,人口较多,政府给予的财政资金十分有限,无法满足妇幼保健院的发展需求,加上公立医院属于非盈利性机构,公立医院在经营上无法同民办医院比较,公立医院的经营意识和经营水平较差,更多的是依靠财政资金进行运营。此外,庞大的组织结构还会面临一些问题,例如,就诊人员过多,需要提前排队预约,就诊等待时间过长;医院规模大必然带来组织框架的复杂,医院挂号、就诊、缴费、住院等多方面流程过于复杂。在医疗服务水平方面,医院具有良好的知名度以及丰富的医疗资源,然而这些医疗资源还是难以满足人们对于医疗服务的高要求。例如,专家门诊成为人们预约的热门,全面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才是关键。

五、公立妇幼保健院的机遇分析

为了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国家全面放开二胎政策,鼓励人们进行二胎生育,二胎生育的推广,必然会带来大批的孕妇,这对于妇幼保健医院来说是一个巨大的发展机遇。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对于医疗服务的水平有了更高的要求,例如,医院开办VIP服务,为患者提供最为优质的医疗服务,虽然收费较高,但是也有不少人员选择。二胎政策放开后,对医疗服务需求量的增加,促使妇幼保健院进一步发展,医院规模需要扩大,孕妇的增多,住院需求、护理人员、医疗服务水平都需要进行扩充来满足顾客的需求,这需要医院做好医疗硬件的投资改善医疗环境,储备医疗服务人员,提升工作人员的医疗服务水平等。

六、公立妇幼保健院的挑战分析

公立妇幼保健院的挑战主要是指民办医院和医疗机构的竞争,公立妇幼保健院规模和组织大,虽然医疗服务水平和医疗资源丰富,但是同民办医院和机构来比缺乏灵活性。首先,民办医院知名度较低,为了提升自己的知名度,必然会进行宣传和提升自己的医疗服务水平来吸引客户;其次,民办医院的收费标准要低于公立医院,民营医院会通过降低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来提升吸引力;最后,民办医院属于盈利性机构,经营能力强,薪资水平会优于民办医院,会吸引大批优秀的医务人员,缩短民办医院和公立医院之间医疗资源的差距。二胎政策放开后,对于公立医院的医疗服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既是机遇也是挑战。

七、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独生子女的家庭结构难以适应养老需求,二胎政策的放开,对妇幼保健的需求增加,对于公立医院带来了机遇和挑战。公立医院有着自身独特的优势,因此,公立妇幼保健医院应该抓住二胎政策带来的机遇,扬长避短,做好医院发展的规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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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冯艳.浅析全面开放二胎政策的利与弊[J].经济期刊,2015(10).

老龄化的机遇篇12

中国的法定退休年龄规定源于20世纪50年代初第一部社会保障法规——《劳动保险条例》,《条例》规定职工退休条件为男职工年满60周岁,一般工龄25年,女工人年满50周岁,一般工龄20年;从事井下、高空、高温及有害健康工作的劳动者退休年龄提前5年。该政策迄今已有50多年历史,从未更改。

进行国际比较可以发现,中国的法定退休年龄在主要经济体中是最低的,尤其是女性退休年龄严重过低。随着社会发展变化、医疗保障水平提高,人均寿命不断延长,延迟退休年龄乃大势所趋。但鉴于行业和地区差异性大的特点,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应适度,且兼顾特殊行业群体利益。

适时调整退休年龄,亦是基于中国人口老龄化日益严重、养老金支付压力剧增的现实。因为忌讳社会争论而因噎废食,放弃寻求共识的机会,并非上策。

目前全国已有26个省步入老龄化社会。人口老龄化速度快、规模大的现状,或会在一定程度上倒逼政府被动延迟退休年龄,否则,财政将面临更大的补贴压力,继而成为地方政府新的债务账单。

有关部门测算,2015年中国劳动人口将开始下降,2035年65岁以上人口约有2.9亿人,劳动人口约有8.1亿人,减去接受高等教育、失业和低收入劳动人口,将出现不足2个在职职工供养1个养老金领取者的局面。人口结构的变化,将会加速引发部分省份的养老金支付危机,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下掩盖的财务风险将会放大。

解决养老金缺口,无外乎在制度内调整参数,制度外增加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国有股份划拨或减持。其中调整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参数,主要指延迟退休年龄、下调替代率、上调缴费率,下调替代率意味着参保人福利降低,上调缴费率意味着企业负担加重,调整空间有限,延迟退休年龄因此被寄予厚望,屡屡推至前台。按照中国社科院专家郑秉文测算,延迟退休一年,养老统筹基金可增长40亿元,减支160亿元,减缓基金缺口200亿元。

因此,决策层当适时、适度延迟法定退休年龄,不搞“一刀切”、小步渐进推行是可行务实之举。需要注意的是,一要兼顾那些劳动强度大或就业困难的普通劳动群体的利益诉求;二要研判对年轻人的就业冲击,同时要拿捏调整时机,避免在经济衰退、失业率上升时推行,平衡养老和就业矛盾的“弹性退休”值得借鉴。

延迟退休年龄消息,是对民意的试探,惊人相似的是,历次试探皆因有反对声而告终,更为深入、理性的调整方案从未出台。我们期望在一轮轮的争论和回应之后,决策层能正视存在的问题,早日规划、出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举措,以统筹解决以下不容拖延的问题:

其一,提前退休现象大量存在,或少部分参保人有愿意早退休早领养老金的想法,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个人缴费与未来待遇水平关联度不高,产生了“吃大锅饭”者受益的负激励效应,因此建立缴费与待遇水平间的激励约束机制迫在眉睫。

其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需缴纳养老费用,退休后待遇水平远远超出个人缴费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双轨制”引发社会不满,此次延迟退休年龄提议即被指责为公务员将成最大受益群体。由于机关事业养老金发放、管理主要由原单位承担,各单位成立了专职的退休人员管理部门,增加了管理成本;同时“双轨制”阻碍了企业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间的自由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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