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旅游开发的方法合集12篇

时间:2024-03-06 14:42:58

乡村旅游开发的方法

乡村旅游开发的方法篇1

国家统计局经济数据显示,2014年末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为54.77%,在农村居住的人口仍占近一半。繁荣农村,必须坚持不懈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农村建设与乡村生态旅游发展密不可分。2015全国旅游工作会议工作报告显示,2014年全国乡村生态旅游使3000多万农民成为受益人群。2015年还将推进美丽乡村富民工程,选取重点扶持村与扶贫办共同开展乡村旅游扶贫试点工作。既要促进乡村生态旅游发展,又要推进新农村建设步伐。而面对我国乡村生态旅游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境和难题,如何用法律保障乡村生态旅游发展则是今天我们要探讨的重点内容。

一、我国乡村生态旅游发展意义及现状

1、乡村生态旅游发展促进新农村建设。

中国美,农村必须美。2015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其中提到要提升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创建水平,加大美丽乡村推介力度,扶持建设一批具有历史、地域、民族特点的特色景观旅游村镇。乡村生态旅游连接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能够直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促进农村各类产业融合发展,使单一农业向多元农业转变,使粗放经济向效益经济转变,能直接富民、快速富民。很多贫困村通过发展乡村生态旅游摆脱了贫困,很多农村通过发展乡村生态旅游实现了富裕。

2、我国乡村生态旅游发展现状。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增长,消费结构转型升级加快,我国乡村生态旅游发展态势迅猛,旅游人数和旅游收入年均增幅都超过20%。据统计,2014年,全国共有乡村生态旅游经营户超过200万家,乡村生态旅游特色村10万个,接待游客12亿人次,约占全国旅游接待总人数的1/3。乡村生态旅游营业收入达3200亿元,同比增长15%。乡村生态旅游正成为我国旅游消费中发展最快、潜力最大、带动性最强、受益面最广的领域。

二、我国乡村生态旅游法律保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是我国乡村生态旅游健康可持续发展的保障。

乡村生态旅游要具备长远发展眼光,在满足当前旅游者的需求基础上,更要保护乡村生态资源和环境。目前,我国乡村生态旅游分布广泛,缺乏整体规划和布局,更缺少有效的管理和监管,策划和管理人才缺乏,致使纷争和纠纷时常发生,难以吸引乡村生态旅游者对外宣传和多次光顾,这就对我们提出了乡村生态旅游的法律保障问题。我们应在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乡村生态旅游的各项规律法规制度,促进我国乡村生态旅游真正通过法制化和规范化的途径,走上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在促进农民增收的同时也为新农村建设打下良好基础。

2、是我国乡村生态旅游稳定有序发展的保障。

我国乡村生态旅游的发展势头迅猛,但由于缺乏有效管理和监管,导致乡村生态旅游市场存在盲目无序开发、服务水平较低、市场秩序混乱等现象。其一,一些地方乡村生态旅游市场没有专门部门进行管理和规划,盲目、重复、过度开发现象屡禁不止,出现了农家游、农家乐等低层次重复建设,仅仅是通过采摘等内容来吸引旅游者,没有深入挖掘人文内涵,往往很难促成旅游者再次光顾。其二,一些地方乡村生态旅游配套服务不到位,卫生环境差,还存在所售农产品价格欺诈、特色农产品以次充好等现象。这些乡村生态旅游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都需要通过法律保障来进行整改,规范旅游开发者和经营者行为,为乡村生态旅游发展创造稳定有序的环境。

三、我国乡村生态旅游法律保障存在的问题

1、乡村生态旅游法律体系不健全。

乡村生态旅游起步晚且发展快,目前我国现有的旅游法中并没有专门针对乡村生态旅游的相应法律规范或相关措施规定。现有的旅游法对旅游企业、旅游经营管理者、旅游者等相关行为者权利义务进行规范,并未有具体涉及到乡村生态旅游等具体措施规定,尤其是涉及到乡村旅游规划、乡村环境保护条例、乡村旅游业服务标准等法规尚没出台。一些地方政府出台了相关意见,但此类意见多是促进乡村旅游业发展的金融支持政策或扶持政策,极少涉及具体管理措施和办法的。由于乡村生态旅游缺乏政策法律保障,很多乡村生态旅游经营者行为得不到规范,出现了无证经营、环境卫生不达标、脏乱差的现象。因此,为了满足乡村生态旅游对法律的需求,应当尽快制定与我国乡村生态旅游发展相适应的旅游法律规范。

2、乡村生态旅游缺乏有效监管和执法。

乡村生态旅游的管理和监管涉及多个领域和部门,若没有统一协调的管理机构进行布局规划和管理往往会引起无效管理或混乱管理。乡村生态旅游管理体制不到位,相应地出现了执法不严、执法不力的现象和问题。目前就乡村生态旅游而言还没有专门的执法机构,从地方政府到相关管理部门并没有划分清晰各自责任归属,自然出现了执法空白区或执法不力现象。一是部分乡村生态旅游地区私搭乱建,影响整体景观,破坏自然风光;二是过度开发,浪费资源现象严重。换言之,目前各乡村生态旅游地区的管理部门和执法部门缺乏有效统一管理,没有形成统一集中执法管理。

3、乡村生态旅游法律意识淡薄。

乡村生态旅游的经营者、管理者依法经营和法律意识直接关系着乡村生态旅游健康稳定发展。由于乡村生态旅游的经营者和管理者过度追求经济利益和规模,盲目无序开发,破坏乡村生态环境,基础设施不到位,垃圾处理不及时,乡村生态旅游者找不到垃圾处理箱并为了便利随处破坏环境丢弃废弃物,使得乡村生态旅游发展过程中环境污染问题、生态环境被破坏问题、自然资源流失问题不降反增。乡村生态旅游健康可持续发展必须要通过法律途径对乡村生态环境加以保护和治理。

四、我国乡村生态旅游法律保障路径探析

1、建立健全乡村生态旅游法律保障体系。

建立我国乡村生态旅游相关法律、法规,是乡村生态旅游法律保障体系建设的基石。只有具备健全的法律保障体系才能引导和促进乡村生态旅游资源和产业的合理有序开发和发展。面对乡村生态旅游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例如盲目无序开发、恶性竞争、资源环境破坏等问题,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都应从加强整体规划设计、加大环境卫生监督,并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及时制定有关的行政法规及实施条例,如乡村生态旅游规划纲要及实施细则、乡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乡村生态旅游市场管理条例等,为乡村生态旅游的生态资源环境、乡村生态旅游人文环境保驾护航。

2、加强乡村生态旅游监管。

促进乡村生态旅游持续健康发展,推动新农村建设步伐,必须比以往加强乡村生态旅游监督和管理,这是乡村生态旅游法律保障的关键环节。尤其是加大对乡村生态旅游的检查密度和处罚力度,美化乡村生态旅游经营环境。同时,还可以引入乡村生态旅游行业协会组织,多渠道多手段加强加大对乡村生态旅游中涉及到的游玩、购物、娱乐、饮食、住宿、交通等全方位监管,通过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维护乡村生态旅游市场秩序,规范开发者和经营者的行为,提升乡村生态旅游服务质量,达到促进其健康稳定发展的目标。

3、加大乡村生态旅游执法力度。

除了加强乡村生态旅游监管以外,强有力的执法同等重要。乡村生态旅游只有拥有强有力的执法,才能保障其健康可持续发展。其一,乡村生态旅游涉及多个部门、多个行业,相应的执法也应是跨部门、跨行业的,这就提出了联合执法、综合执法的要求,涉及到公安、交通、质监、林业、工商、环保等职能部门的联合执法。其二,乡村生态旅游执法人员应具备基本的法律、政策、管理素质,同时要有高度责任意识,积极的生态环保意识,因为执法人员的素质直接影响到乡村生态旅游地区的发展。其三,乡村生态旅游执法过程也要受到监督,既要提升执法力度,又要保证权益得到合理维护。

4、增强乡村生态旅游法律意识。

增强乡村生态旅游开发者、经营者和旅游者的法律意识是乡村生态旅游法律保障建设的重要基础。增强乡村生态旅游法律意识要在具备法律保障体系基础上,分领域、分层次、分对象通过集中学习、考察、实践等方式进行乡村生态旅游法制教育,结合当地乡村生态旅游发展的实际情况真真正正去懂法、学法和用法,使乡村生态旅游从开发者、经营者到旅游者都做到尊法守法,合理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首先是乡村生态旅游开发者要依法开发,保护乡村自然资源和环境的基础上有序合理开发;其次是乡村生态旅游经营者依法经营,热情诚信敬业;最后是乡村生态旅游者旅游过程中遵纪守法,爱护环境和资源,遇到问题依法进行协调和解或申诉。乡村生态旅游的发展朝气蓬勃,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但我们也必须认识到只有拥有健全的乡村生态旅游法律保障体系,才能拥有稳定有序的乡村生态旅游市场和环境,才能保障乡村生态旅游健康、稳定、有序、可持续发展,才能为新农村建设增砖添瓦。因此,我们要加快新农村建设中乡村生态旅游的法律保障体系建设,真正实现乡村生态旅游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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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梁虞,吴小平.浅谈我国生态旅游法律制度[J].法制与经济,2012(2):53-54.

[3]马存利.乡村生态旅游的发展及法律保障[J].法制之声,2012(5):43-45.

乡村旅游开发的方法篇2

[中图分类号]17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006(2011)02-0058-07

1 引言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在生态旅游观念的推动、国际旅游的示范和脱贫致富政策的促进下,中国,特别是一些都市区域的旅游市场开始导入乡村旅游模式,并很快形成超速发展的态势。乡村旅游已经成为乡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此同时,旅游形式和游客兴趣的多样化发展态势都使得以往“住农家屋、吃农家饭”的传统乡村旅游业态逐渐衰落。乡村旅游逐渐从初级观光向高级休闲、从同质开发向差异发展、从个体经营向企业化操作、从分散布点向集群布局转变。乡村酒店、休闲农庄等现代乡村旅游业态不断出现。现代乡村旅游以独具特色的乡村民俗民族文化为内涵,以乡村环境和文化体验为特色,以城市居民为主要目标市场,成为乡村经济的新业态――现代乡村服务业,是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和经济多样化的新动力。

在乡村旅游发展的历程中,以促进乡村旅游规范发展为目标,融合最新市场和管理趋势而制定的各种规范和标准,成为推动乡村旅游朝着特色化、规范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提升的新动力。

国内学术界对乡村旅游标准的研究较少。周永博等研究了乡村旅游标准的基本构成。蔡碧凡从乡村环境、社会、经济、旅游支持4个方面构建了乡村旅游示范区评价标准。李艳娜等从旅游系统、农业和生态系统、社会经济系统3个方面构建了乡村旅游示范区评价体系。王云才综合研究了国际乡村旅游发展的政策经验,提出了我国乡村旅游在替代产业、旅游基地、主题工作组、社区参与、合作组织和法规体系6个领域的政策经验借鉴。实践方面,学者对乡村旅游现有标准和规范的实践工作也较少,乡村旅游标准化往往成为旅游主管部门的独角戏。

国外在乡村旅游法律法规建设方面发展较为成熟,西班牙、意大利、法国、爱尔兰、罗马尼亚、德国等都制定了乡村旅游法或行业标准。例如在西班牙,每一个地区政府都有乡村旅游方面的立法,瓦伦西亚大区早在1994年就制定了《乡村住宿法》。在规范制定的主体方面,行业协会和政府部门一起成为乡村旅游规范的制定者,有效扮演了国家与乡村旅游经营者之间沟通桥梁的角色。

鉴于目前我国乡村旅游标准化发展在理论和实践方面存在的不足,本文系统梳理了我国乡村旅游标准化定义、发展历程和特征,探讨在乡村旅游发展新形势下我国乡村旅游标准体系的架构。

2 乡村旅游标准化定义及特征

根据国家标准GB/T39351-83的规定,标准是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所作的统一规定,它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为基础,通过有关方面协商一致,由主要管理机构批准,以特定的形式,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因此,标准具有以下特点:首先,它是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的统一规定,因此对于该类事物具有一定的普适性;其次,标准的制定须遵循一定的原则,有对应的批准机构和相应的制定程序;再次,标准具有一定的效力,要求被规范者遵守。

按照乡村旅游标准制定的目的,本文将乡村旅游标准化定义为:为保护乡村环境,促进乡村旅游健康发展,保障乡村旅游者权益而制定的规范和标准。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乡村旅游规范,指操作或从事乡村旅游相关事务(包括规划、建设、活动、经营管理)时应遵守的原则,或可以遵循的步骤、规则等,其目的是帮助从业者顺利进行乡村旅游相关事务;另一类是评估标准,指用一系列标准来审查、衡量和评估乡村旅游从业者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何种程度上符合行业标准,对于符合标准者给予一定的奖励或标识,从而鼓励从业者提供高质量产品,并帮助乡村旅游者鉴别旅游产品质量。

乡村旅游标准同现有旅游标准主要区别在于:

(1)是面向乡村旅游产品的标准,其实质是对乡村旅游交通、餐饮、住宿等旅游部门的综合规范。

(2)乡村旅游发展主要是依托乡村自然、历史文化等资源,这些资源具有公共产品的特性,易受到商业开发的破坏。因此,维持和保护旅游开发同保持乡村特色之间的平衡是乡村旅游标准的重要职责。

(3)乡村旅游标准的制定需要遵循乡村地区的社会、经济条件和地方习俗,对旅游交通、餐饮、住宿等设施所提的要求要基于乡村地区现有条件和发展趋势。

(4)服务设施标准、安全卫生标准和服务规范标准是乡村旅游标准的重要内容。不同于城市或者其他发展成熟的旅游目的地,多数乡村旅游地基础设施建设较落后,住宿、餐饮、交通等设施标准化程度低,环境卫生条件较差,服务水平差距较大。因此,为保证产品质量,必须对设施、安全卫生、服务等方面提出明确规定。

(5)对乡村旅游服务组织的服务能力和从业人员资质需要做限制性规定。乡村旅游大多是当地农民依托自家宅院发展而来,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必须严格审查从业资格,以保障服务质量。

3 乡村旅游标准化历程与问题

3.1 我国乡村旅游标准化历程

我国乡村旅游标准属于旅游标准的分支,其根源可以追溯到1995年,经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批复,国家旅游局成立了旅游标准化专业机构――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旅游标准化各个方面的研究工作和标准编制的组织工作。截至2007年,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已经的旅游标准达到18个(其中,国家标准11个,行业标准7个),已立项和正在申报立项的标准33个。

同时,我国将形成以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职业标准、协会标准和企业标准为层次分类,以基础标准、设施标准、服务标准、产品标准、方法标准为横向分类,以吃、住、行、游、购、娱和综合类为纵向分类的旅游标准体系。

按照管理对象分类,我国现有旅游标准可分3类:为规范旅游管理而制定的基础标准;旅游饭店、旅游厕所等旅游设施标准;旅行社、导游等服务标准(表1)。

2003年,上海市颁布实施《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划分》,是我国第一个地方性乡村旅游标准。依据在国家标准网和各省、直辖市旅游局主页上查询到的信息,截至2009年,我国共有包括四川、浙江、广东等22个省、直辖市制定了乡村旅游或农家乐旅游的相关规范与标准(表2)。现对其特征分析如下。

3.2 乡村旅游标准化特征分析

3.2.1 类型划分

基于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管理类型。

(1)规范对象分为“村”和“接待户”两种类型:“村”的规范和标准主要规定了乡村旅游接待村所应具备的基础设施、环境等宏观条件,以 及管理机构、安全、卫生等旅游管理和服务基本要求。“接待户”的规范较为细致地规定了接待户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并在住宿、餐饮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近年来,随着乡村旅游的发展,“特色村、示范区、乡镇”等名词开始出现在乡村旅游规范名称中,成为规范作用的主体,反映了我国乡村旅游由单体经营向集聚发展转变的趋势。

(2)规范目的分为评比标准和服务规范两类:一是评比标准,主要是从环境、软硬件设施、卫生安全、活动等方面对乡村旅游点评比打分,划分等级,以便规范化管理,引导设施建设和增强服务水平。二是服务规范,主要是规定乡村旅游点的经营服务基本要求和管理原则,以规范服务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3.2.2 规范内容

我国现有规范主要涉及以下3方面内容:

一是乡村旅游接待设施的构成要求,衡量满足游客需求的设施质量和能力,包括客房、餐饮、卫生间、会议等设施。住宿设施方面,主要对住宿设施的规模、基本配套、特色进行了规范;餐饮方面主要是规定了餐厅的特色和设施、厨房的卫生条件等。

二是乡村旅游接待内在要求规范,即为保障旅游服务质量而具有的内生性要求,包括服务质量和卫生、安全、从业人员素质等方面要求。

三是乡村旅游发展因素评估。因素是指作为乡村旅游发展的基础和背景,影响乡村旅游的开发和发展,并对乡村旅游的档次和质量产生重要影响的因素,主要包括环境质量、基础设施、可达性等。

总体来说,乡村旅游接待服务设施基本组成是早期(2005年以前)规范和标准的主体内容,从客房、餐厅、厨房、卫生间等几方面作了细致的要求;旅游服务、人员培训、旅游活动和发展条件等内容虽然有所体现,但相对简单和概括。这种内容上的倚重体现了我国早期乡村旅游发展是以完善接待设施为主的,设施条件落后或不足是主要矛盾所在。

在后期(2005年以后)制定的规范和标准中,逐渐强调旅游活动、规范服务等内容,对于活动的规定不仅要求活动的类型更多样化,而且详细规定了应具备活动的种类、数量等。这种变化反映了我国乡村旅游从原有的设施为主向依靠活动和服务来提升吸引力的升级发展过程。

3.2.3 实施主体

现有标准和规范的归口单位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各地的旅游部门;另一类就是农村工作办公室等农业部门。我国乡村旅游主要由旅游和农业两大部门进行管理的现状是由乡村旅游性质决定的。

3.2.4 阶段划分

从时间上来看(图1),我国乡村旅游规范化管理历程可分为两个阶段:

(1)2003~2005年,规范起步期。乡村旅游发展较早地区为顺应乡村旅游发展,引导乡村旅游进行环境生态建设,提高软硬件水平,并进一步促进地方乡村旅游规模发展而制定一系列规范和标准,是后来各地乃至全国制定乡村旅游规范的基础。

此阶段制定的规范,大多是乡村旅游接待点的等级评定标准,多从硬件条件方面进行规定,以保障接待点的基本设施条件,并划分星级为游客选择设施服务提供依据。

此阶段制定乡村旅游规范的地区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北京、上海、浙江等都市依托型乡村旅游发展较好的地区;另一类是以贵州和江西为代表的发展较早的特色村寨型乡村旅游地。

(2)2006年至今,规范管理发展期。尤其是全国《农家乐经营服务规范》制定之后,各地结合自身特点制定地方标准更是有了依据。不论从规范数量还是涉及地区,都达到了一个高潮。这一时期规范的视角也大都扩大到村的角度。同时,随着乡村旅游设施条件的改善,产品、特色和服务的重要性逐渐提升。规范内容除了原有的评比标准以外,还有专门的为提高乡村旅游服务而制定的服务规范。

3.3 乡村旅游标准化问题分析

(1)缺少法律层面的统一规定

国外在乡村旅游法律法规建设方面除制定了乡村旅游标准和规范外,还从法律的角度规定了乡村旅游的地位。我国目前还没有正式出台旅游业“基本法”,乡村旅游方面的法律也属于空白。并且由于缺乏国家法律的统一约束,加之各地立法水平存在差距,造成各地乡村旅游监管能力参差不齐,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乡村旅游的健康、协调与可持续发展。

(2)规范制定主体与经营主体之间欠缺沟通桥梁

由于我国对立法权有严格的控制,乡村旅游规范的制定和实施主体一般均为省、市一级政府机构;而乡村旅游经营者和管理者多为个体农民。这两者之间的沟通一般是通过行政通道。这种沟通渠道存在单向沟通不良的现象,而乡村旅游两头(旅游部门和农业部门)管理的现状更增加了沟通的复杂性。

(3)限制性条件规定不足

目前,我国乡村旅游标准的规范力度还不够,一是欠缺强制执行和禁止执行的标准,对乡村旅游经营主体行为的上限和下限控制不足。二是对从业人员资格审查不足。资格审查既可以从源头上保证乡村旅游的服务质量,又可以有效控制乡村旅游点的布局,避免因乡村旅游点过多或选址不当而造成的恶性竞争。三是缺乏对违反限制条件的处罚和管理规定。

(4)规范内容单一

国外乡村旅游规范内容主要着眼于乡村本土环境特色的维持上。规范的主要对象是乡村旅游的物质环境,也涵盖了乡村旅游服务层面的内容。此外,还十分强调对乡村历史文化的教育功能。目前,我国仍处在以设施规范为主体的阶段,随着我国乡村旅游的发展,乡村旅游的参与性、特色化、乡村历史文化的保护等功能应相应地在规范中得到加强。

4 新趋势下我国乡村旅游标准体系架构探讨

4.1 新趋势下乡村旅游标准化的新要求

随着乡村旅游的蓬勃发展,乡村旅游规范管理和服务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同时,乡村旅游经营主体的扩大化、旅游需求的个性化、乡村旅游产品的多样化也对于乡村旅游规范化管理提出了新挑战:

(1)规范对象的复杂化

早期乡村旅游经营主体以农户为主,形成了以农户单体经营和“农户+农户”合作经营较单一的模式。而随着乡村旅游规模的扩大,政府、企业等多种力量开始介入乡村旅游的开发和经营,出现了“公司+农户”、“公司+社区+农户”、“政府+公司+农户”等多种合作模式,并在一些地区自发形成了乡村旅游接待户的空间集聚现象。

经营主体的扩大化,一方面降低了经营风险,有利于扩大吸收社会资源,减少经营者的内耗,形成总体竞争力;另一方面,也使得乡村旅游规范管理的对象更加复杂化。首先,管理对象由原“农户+旅游者”的简单构成,变为旅游者、农户、村乡集体管理机构以及企业等的多层次构成;其次,各对象在乡村旅游经营中扮演的角色和发挥的功能各不相同,行为模式也差异较大。因此,标准如何界定各对象及其职责,规范管理其行为,并均衡各方权利和义务以保障乡村旅游健康发展,是未来乡村旅游规范面对的挑战之一。

(2)管理内容的趋“软”化

随着经济的发展,旅游产品形式逐渐增多,旅游 竞争也逐步从原来的资源竞争上升到包括产品、服务、管理等全方位的竞争。旅游需求呈个性化、多样化发展,对旅游质量的关注也逐渐提高。

游客消费需求的变化体现在乡村旅游中则表现为:第一,更加强调乡村旅游交通、住宿、餐饮等设施的便捷和舒适程度;第二,更重视游客对导游、标识、安全、卫生、管理等的满意程度;第三,重视环境的乡村性,强调在乡村旅游过程中的参与性和互动性,渴望乡村旅游产品和功能的多样性。因此,除了要对设施提出更高要求外,乡村旅游标准如何通过强调管理、体验、环境等方面的内容,以满足消费者不断提升的旅游需求是面对的挑战之二。同时,为了增强规范的管理效果,应明确接待者“必须”或“不得”的限制性条件,并做出相应的处罚规定,加强管理力度。

(3)规范的细分化和专业化

随着游客需求个性化的发展,旅游市场不断细分,专业化旅游产品不断出现。乡村旅游市场产品内容不断丰富,与其他旅游产品相融合产生的新产品也层出不穷。同时,随着旅游企业专业化不断增强,乡村酒店、休闲农庄等专业化旅游接待设施不断出现。面对这种发展趋势,以往那种单一模式的规范或标准已很难满足市场需要。乡村旅游规范也应随着市场的变化而不断细分化、专业化。2009年《北京市乡村旅游特色业态标准及评定》的出台,在国内率先推出8种乡村旅游新业态产品,正是顺应了这种细分化和专业化的管理要求。因此,如何在满足规范管理细分化、专业化要求的同时,又能保障各规范的协调统一,增强规范的开放性和普适性是面对的挑战之三。

4.2 我国乡村旅游标准体系架构的总体目标

乡村旅游标准体系架构目标的确立,取决于对乡村旅游标准体系的基本属性,取决于我国旅游产业标准体系发展现状和趋势,以及乡村旅游标准体系规范与约束实践范畴的认知。同时,我国乡村旅游标准体系的建设,也是我国乡村旅游业蓬勃发展和乡村旅游标准化方兴未艾背景下的适时要求。具体而言,乡村旅游标准架构的目标包括:

(1)我国乡村旅游发展实践的科学性。为实现在乡村旅游规划、管理和经营实践活动中落实科学发展观,尤其要重视标准规范对于乡村旅游发展中的游客安全、消费者权益等基本权益的保障,加强规范的科学论证,保证乡村旅游规范标准体系的科学性。

(2)对未来乡村旅游发展趋势的兼容性。建构适用于我国现行旅游管理体制的乡村旅游标准体系,应充分吸纳现有乡村旅游标准的科学内涵,突破现有标准体系建构的瓶颈,修订与调整其中不适应之处,寻求一条更加兼顾未来发展趋势与现有原则与技术细节,有效规范与引领乡村旅游科学发展的新型路径。

(3)与法律法规的衔接性。我国乡村旅游标准体系的建构,需要厘清乡村旅游标准与相关法律法规之间的交叉与重叠,按照一级政府、一级事权的行政特点,有效区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和部门规章制度的自由裁量权,建设符合我国法律和行政体系的中国特色乡村旅游标准体系。

4.3 乡村旅游标准体系的基本架构

4.3.1 乡村旅游的三位标准体系

我国的乡村旅游标准体系架构应由基础标准、综合标准和技术标准三位标准体系构成。基础标准涉及乡村旅游管理、运营、规划中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部分,与相关行政法规中的原则和内容对应,具有法律强制性。综合标准则对应于下位标准中的术语、标志等基本要素,与详规法规、标准中的定义条款对应。而技术标准与大部分涉及乡村旅游的行政规章对应,涉及乡村旅游的实体性和程序性内容规范,属于推荐性标准的范畴,见表3。

4.3.2 基础标准保障公共利益

乡村旅游标准体系中的基础标准主要为涉及质量、安全、卫生、环保和公众利益等目标要求的规定,或为达到这些目标而必需的技术要求及管理要求①。该层次标准对乡村旅游各层次标准均有制约和指导作用,部分内容要求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强制性要求,标准内容全文引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旅游局等部委所指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旅店业卫生标准》等标准规范。乡村旅游基础标准的制定,其意义在于对乡村旅游发展实践中最为核心的原则、要求、细节加以规定,从而体现出乡村旅游标准的政策属性,对公共利益的维护以及对于下位标准的制约和有效衔接。 4.3.3 综合标准体现科学性

乡村旅游的综合标准主要为涉及乡村旅游其他标准定义和使用的术语、基本分类、基本原则、符号、计量单位、图形、规划等内容的标准。例如,对于乡村旅游中农家乐、乡村宾馆、乡村饭店等专业术语的标准,将利于乡村旅游设施和服务的明晰化和准确化表述,适用于进一步技术标准的编制、运用、监督等工作,适用于从乡村旅游规划编制到乡村旅游管理者、经营者、当地居民、旅游者乡村旅游的实践,是乡村旅游标准科学性的重要体现。

4.3.4 技术标准全方位规范乡村旅游

技术标准是乡村旅游设施、服务、产品、方法、用地、从业人员、环境等具体要素的标准,其制定主体不能仅限于政府中的旅游主管部门,在未来发展中可逐步引入行业协会来行使技术标准规范制定的职能。技术标准的制定对象包括乡村旅游的管理主体、经营者、从业人员,甚至游客团体及个人。从而通过全方位、多要素、多载体的乡村旅游技术标准制定,促进乡村旅游规范化、有序化发展。

5 结语

乡村旅游开发的方法篇3

1 引 言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城市生活的人们对田园风光的向往,寻求对大自然的真实感受,开拓了乡村旅游市场。乡村生活牵引着城市居民走出城市,走进乡村,去体验与城市截然不同的生活。乡村旅游的这个过程,拉近城市与乡村的距离,缓解城市居民生活、工作压力,使人们回归自然,享受乡村绿色。同时,可持续的乡村旅游开发将会促进城乡资源的合理化利用与城乡产业结构的战略调整;乡村旅游也可缓解就业压力,促进乡村社区劳动力素质的提高,共建乡村人居和谐环境。

2乡村旅游的概念界定

通过大量对先行研究的文献考察,国内外学者和学术机构从不同的视角,对乡村旅游做了不同的界定。较有代表性的是欧洲联盟(eu)和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oecd)将乡村旅游定义为发生在乡村的旅游活动,其中“乡村性”是乡村旅游整体营销的核心和独特卖点。

笔者综合众多学者的研究成果,将乡村旅游作如下定义:在乡村地域内,利用自然环境、田园景观、农林水牧业生产作业、农耕或游牧文化、民俗传统、历史古迹、农家民居等资源条件,通过科学规划和开发,为到访者提供观光考察、休闲娱乐、健身疗养、交流结友等体验的一种有别于传统大众旅游的新式旅游开发活动。乡村旅游包括农业观光旅游、乡土文化旅游、乡村度假旅游以及乡村生态旅游等多方面,是一项区别于城市旅游,具有地域性、乡土性和综合性的新型旅游形式。

3 乡村旅游开发动力系统分析

乡村旅游开发不是单纯的旅游资源及接待设施的开发,而是所在地域社会经济和文化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所以,乡村旅游开发既不能游离于国家经济实力和政治制度等宏观环境之外,同时在微观上又要受到开发者的思维和意识的影响。

3.1 乡村旅游开发的一般动力因素

1)经济发展。乡村经济基础的农业、林业、牧业和渔业等收益下滑,迫切需要新的经济增长点。旅游业具有高度的产业聚合效应,发展乡村旅游是实现乡村经济振兴,寻求自我发展的重要手段。

2)政府推动。为了促进落后地区的发展,法国、日本等西方国家政府相继制订了“休假法”、“度假区法”等法律法规为乡村旅游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并加大对乡村旅游开发的资金投入和基础设施建设。我国政府不断推出的振兴农村经济的“三农”政策和兴起的“建设新农村”活动等都有力地推动了农村的发展。

3)乡村活性化与平衡年龄结构。通过完善社会福利设施、创造舒适环境与大量就业机会等旅游开发项目,既满足老年人修养生息需求,又吸引大批年轻居民留守,改善当地人口年龄结构,永保乡村发展的“动力源泉”。

4)旅游需求多样化。旅游业面临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和供需求不平衡的矛盾,旅游业需要寻求进一步拓展市场,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

5)环境保护。乡村地区特有的垄断性资源面临环境保护的压力,而乡村旅游规划开发从某种程度上促进当地环境的保护与利用,如图1所示。

3.2 乡村旅游开发动力系统模式

从上述的分析可以发现,乡村旅游开发涉及到众多宏观、微观因素,其发展的动力系统需要政府、企业和个人等多方主体共同驱使。众多学者对如何协调各关系主体而进行了多方位的研究。其中,学者邹统钎从战略的角度提出乡村旅游地的社区主导开发cbd( community-based development)模型。它包括3个方面的内涵:产业链本地化、经营者共生化和决策民主化。所涉及的主要利益相关者有当地居民、外来投资企业以及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如图2所示。该模式作为一个理论框架模式,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但是在我国现阶段,农村的社区居民在涉及到国土资源整备和地区经济结构布局的旅游开发事业时候,涉及社区居民的主导权以及软实力(管理能力)和硬实力(经济实力)等问题需要协调解决。一般而言,当旅游产业链利益分配机制合理,景点和旅行社合作关系密切,景点和旅游产品信息宣介成本较低,投入的回收期较短。如何协调好乡村旅游开发过程中各方的权益,在现有的机制上建立一个操作性强的动力因素协调系统成为该类课题进一步研究的一个重要内容。

4大连乡村旅游开发现状、存在问题以及动力机制构建

4.1大连乡村旅游发展的现状与存在问题

乡村旅游的开发模式大致可概括为:村落民居旅游模式(包括以古民居、古宅为凭借进行开发,以新农村新风貌为凭借进行开发)、民俗风情旅游模式、田园生态旅游模式和综合旅游模式四种模式。

经过实地考察发现,大连市乡村旅游开发的主要模式是田园生态旅游。这种开发模式即以农村田园生态环境和各种农事活动为凭借和吸引物,“吃农家饭、住农家屋、干农家活、摘农家果、做农家事”为特色,把生态与风情结合起来,旅游与休闲结合起来,大力开发诸如竹乡游、花乡游、渔乡游、水乡游、樵乡游、果乡游等不同特色的主题旅游产品,满足游客回归自然、寻找梦想的心理需求。该开发模式在大连乡村又主要表现为娱乐体验型农园和农业公园两种形式。笔者根据相关资料整理,利用软件绘制了大连市乡村旅游地分布图,如图3所示,大连大部分县市区都有各据特色的生态农业旅游区,、

总体来看,大连市的娱乐体验型田园生态旅游仍处于自发阶段,没有明确的旅游主题,也没有系统的产品设计和市场开拓计划,开发主体和经营主体多为个人或自发结成的小团体。休闲农业公园型田园生态旅游,虽然有一定的主题和活动安排,也有较具规模的事业主体,但也仍然处于一种缺乏总体规划自发形成、自主小规模运营的状态。

通过进一步考察笔者发现,现阶段大连的乡村旅游存在以下问题:乡村旅游深度开发的“机车”动力不足;乡村旅游开发理念空泛方法陈旧;没有健全乡村旅游供需销售网络;完全承包制的经营模式严重地影响了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分布散、规模小、档次低、旅游服务质量亟待规范;旅游产品单一、缺少创新、季节性强;乡村资源利用不完全与乡村环境的破坏等。

4.2大连市乡村旅游深度开发的动力机制构建

针对基于上述的理论考察和大连市乡村旅游的实地调查而形成的大连乡村旅游深度开发所面临的问题分析,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健全大连市乡村旅游开发的动力机制。

第一,健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对乡村旅游资源开发的推动机制。乡村旅游具有投资小、风险小、经营灵活、不误农时,明显的本土性,非常适合农民经营,可以看作是广大农民脱贫致富的最佳途径之一。农村的资源优势就是以葱郁的绿色和优美的环境为依托的产业资源,而这些资源正是最为重要的旅游业资源。通过发展乡村旅游而新兴的旅游产业以其高度的产业关联度和聚合作用,会不断加强对乡村其他经济成分的带动,实现农村经济的振兴。这种对以发展乡村旅游而振兴农村经济的期待是发展乡村旅游的经济推动因素。

第二,乡土情粘合的开发管理团队为乡村旅游深度开发提供了牵引机制。乡村旅游开发是一个对地区经济、社会和文化等多方面产生重大影响的行为,协调各关系主体,实现旅游发展的可持续性,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推进机构。这个机制包括:促进乡村旅游事业蓬勃发展的旅游经营者、有能力协调代内各关系体权利的旅游行政管理机构和有代际公平利用意识的乡村居民。以法国和日本的开发经验而沦,成功的乡村旅游开发都是有一些认识到乡村旅游发展的重要并成为发起者、赞助者、投资者,热心地推进旅游发展的人,而且这些人结成组织,通过彼此相互合作,促成了当地旅游的发展。

第三,健全乡村旅游开发的吸引力机制。旅游资源是旅游业资源中最为重要的资源,而旅游资源的核心要素是吸引力要素。乡村的环境资源和产业资源的旅游价值越来越大,成为农村发展乡村旅游最大的优势。在开发乡村旅游时,应将新导入的旅游产业与既存产业(农林渔牧业)之间建立起互为依存的关系,协同发展。对旅游资源或旅游产品的开发应突出乡土性,不断提升现有资源开发,其形成步骤和运行机制包括:①居民开发构想;②专门机构的设计案;③社会组织的建议案和政府机构的宏观控制;④旅游资源开发方案;⑤旅游资源开发施工。如图4所示。

第四,网络营销的开展为乡村旅游深度开发引入了新的销售机制。旅游宣传是旅游业赖以生存的重要手段,可瞄准市场,利用多途径、多媒体进行多方位、多角度的宣传。电子时代的旅游业能够实现旅游商品信息的自由流动。过去由于旅游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不平等交易现象,现在得到了较大地改善。相对于其它大众媒体,网上宣传有着节省成本,传播范围广,信息更新方便,可以时时查阅和方便调取等优点,但由于需要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专门人员来维护,这使得很多乡村旅游经营者望而却步。如果当地能联合起来形成一个联合体,委托某一网页开发业者就有望解决这一实际问题。

乡村旅游开发的方法篇4

1 引 言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城市生活的人们对田园风光的向往,寻求对大自然的真实感受,开拓了乡村旅游市场。乡村生活牵引着城市居民走出城市,走进乡村,去体验与城市截然不同的生活。乡村旅游的这个过程,拉近城市与乡村的距离,缓解城市居民生活、工作压力,使人们回归自然,享受乡村绿色。同时,可持续的乡村旅游开发将会促进城乡资源的合理化利用与城乡产业结构的战略调整;乡村旅游也可缓解就业压力,促进乡村社区劳动力素质的提高,共建乡村人居和谐环境。

2乡村旅游的概念界定

通过大量对先行研究的文献考察,国内外学者和学术机构从不同的视角,对乡村旅游做了不同的界定。较有代表性的是欧洲联盟(eu)和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oecd)将乡村旅游定义为发生在乡村的旅游活动,其中“乡村性”是乡村旅游整体营销的核心和独特卖点。

笔者综合众多学者的研究成果,将乡村旅游作如下定义:在乡村地域内,利用自然环境、田园景观、农林水牧业生产作业、农耕或游牧文化、民俗传统、历史古迹、农家民居等资源条件,通过科学规划和开发,为到访者提供观光考察、休闲娱乐、健身疗养、交流结友等体验的一种有别于传统大众旅游的新式旅游开发活动。乡村旅游包括农业观光旅游、乡土文化旅游、乡村度假旅游以及乡村生态旅游等多方面,是一项区别于城市旅游,具有地域性、乡土性和综合性的新型旅游形式。

3 乡村旅游开发动力系统分析

乡村旅游开发不是单纯的旅游资源及接待设施的开发,而是所在地域社会经济和文化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所以,乡村旅游开发既不能游离于国家经济实力和政治制度等宏观环境之外,同时在微观上又要受到开发者的思维和意识的影响。

3.1 乡村旅游开发的一般动力因素

1)经济发展。乡村经济基础的农业、林业、牧业和渔业等收益下滑,迫切需要新的经济增长点。旅游业具有高度的产业聚合效应,发展乡村旅游是实现乡村经济振兴,寻求自我发展的重要手段。

2)政府推动。为了促进落后地区的发展,法国、日本等西方国家政府相继制订了“休假法”、“度假区法”等法律法规为乡村旅游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并加大对乡村旅游开发的资金投入和基础设施建设。我国政府不断推出的振兴农村经济的“三农”政策和兴起的“建设新农村”活动等都有力地推动了农村的发展。

3)乡村活性化与平衡年龄结构。通过完善社会福利设施、创造舒适环境与大量就业机会等旅游开发项目,既满足老年人修养生息需求,又吸引大批年轻居民留守,改善当地人口年龄结构,永保乡村发展的“动力源泉”。

4)旅游需求多样化。旅游业面临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和供需求不平衡的矛盾,旅游业需要寻求进一步拓展市场,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

5)环境保护。乡村地区特有的垄断性资源面临环境保护的压力,而乡村旅游规划开发从某种程度上促进当地环境的保护与利用,如图1所示。

3.2 乡村旅游开发动力系统模式

从上述的分析可以发现,乡村旅游开发涉及到众多宏观、微观因素,其发展的动力系统需要政府、企业和个人等多方主体共同驱使。众多学者对如何协调各关系主体而进行了多方位的研究。其中,学者邹统钎从战略的角度提出乡村旅游地的社区主导开发cbd( community-based development)模型。它包括3个方面的内涵:产业链本地化、经营者共生化和决策民主化。所涉及的主要利益相关者有当地居民、外来投资企业以及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如图2所示。该模式作为一个理论框架模式,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但是在我国现阶段,农村的社区居民在涉及到国土资源整备和地区经济结构布局的旅游开发事业时候,涉及社区居民的主导权以及软实力(管理能力)和硬实力(经济实力)等问题需要协调解决。一般而言,当旅游产业链利益分配机制合理,景点和旅行社合作关系密切,景点和旅游产品信息宣介成本较低,投入的回收期较短。如何协调好乡村旅游开发过程中各方的权益,在现有的机制上建立一个操作性强的动力因素协调系统成为该类课题进一步研究的一个重要内容。

4大连乡村旅游开发现状、存在问题以及动力机制构建

4.1大连乡村旅游发展的现状与存在问题

乡村旅游的开发模式大致可概括为:村落民居旅游模式(包括以古民居、古宅为凭借进行开发,以新农村新风貌为凭借进行开发)、民俗风情旅游模式、田园生态旅游模式和综合旅游模式四种模式。

经过实地考察发现,大连市乡村旅游开发的主要模式是田园生态旅游。这种开发模式即以农村田园生态环境和各种农事活动为凭借和吸引物,“吃农家饭、住农家屋、干农家活、摘农家果、做农家事”为特色,把生态与风情结合起来,旅游与休闲结合起来,大力开发诸如竹乡游、花乡游、渔乡游、水乡游、樵乡游、果乡游等不同特色的主题旅游产品,满足游客回归自然、寻找梦想的心理需求。该开发模式在大连乡村又主要表现为娱乐体验型农园和农业公园两种形式。笔者根据相关资料整理,利用软件绘制了大连市乡村旅游地分布图,如图3所示,大连大部分县市区都有各据特色的生态农业旅游区,、

总体来看,大连市的娱乐体验型田园生态旅游仍处于自发阶段,没有明确的旅游主题,也没有系统的产品设计和市场开拓计划,开发主体和经营主体多为个人或自发结成的小团体。休闲农业公园型田园生态旅游,虽然有一定的主题和活动安排,也有较具规模的事业主体,但也仍然处于一种缺乏总体规划自发形成、自主小规模运营的状态。

通过进一步考察笔者发现,现阶段大连的乡村旅游存在以下问题:乡村旅游深度开发的“机车”动力不足;乡村旅游开发理念空泛方法陈旧;没有健全乡村旅游供需销售网络;完全承包制的经营模式严重地影响了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分布散、规模小、档次低、旅游服务质量亟待规范;旅游产品单一、缺少创新、季节性强;乡村资源利用不完全与乡村环境的破坏等。

4.2大连市乡村旅游深度开发的动力机制构建

针对基于上述的理论考察和大连市乡村旅游的实地调查而形成的大连乡村旅游深度开发所面临的问题分析,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健全大连市乡村旅游开发的动力机制。

第一,健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对乡村旅游资源开发的推动机制。乡村旅游具有投资小、风险小、经营灵活、不误农时,明显的本土性,非常适合农民经营,可以看作是广大农民脱贫致富的最佳途径之一。农村的资源优势就是以葱郁的绿色和优美的环境为依托的产业资源,而这些资源正是最为重要的旅游业资源。通过发展乡村旅游而新兴的旅游产业以其高度的产业关联度和聚合作用,会不断加强对乡村其他经济成分的带动,实现农村经济的振兴。这种对以发展乡村旅游而振兴农村经济的期待是发展乡村旅游的经济推动因素。

第二,乡土情粘合的开发管理团队为乡村旅游深度开发提供了牵引机制。乡村旅游开发是一个对地区经济、社会和文化等多方面产生重大影响的行为,协调各关系主体,实现旅游发展的可持续性,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推进机构。这个机制包括:促进乡村旅游事业蓬勃发展的旅游经营者、有能力协调代内各关系体权利的旅游行政管理机构和有代际公平利用意识的乡村居民。以法国和日本的开发经验而沦,成功的乡村旅游开发都是有一些认识到乡村旅游发展的重要并成为发起者、赞助者、投资者,热心地推进旅游发展的人,而且这些人结成组织,通过彼此相互合作,促成了当地旅游的发展。

第三,健全乡村旅游开发的吸引力机制。旅游资源是旅游业资源中最为重要的资源,而旅游资源的核心要素是吸引力要素。乡村的环境资源和产业资源的旅游价值越来越大,成为农村发展乡村旅游最大的优势。在开发乡村旅游时,应将新导入的旅游产业与既存产业(农林渔牧业)之间建立起互为依存的关系,协同发展。对旅游资源或旅游产品的开发应突出乡土性,不断提升现有资源开发,其形成步骤和运行机制包括:①居民开发构想;②专门机构的设计案;③社会组织的建议案和政府机构的宏观控制;④旅游资源开发方案;⑤旅游资源开发施工。如图4所示。

第四,网络营销的开展为乡村旅游深度开发引入了新的销售机制。旅游宣传是旅游业赖以生存的重要手段,可瞄准市场,利用多途径、多媒体进行多方位、多角度的宣传。电子时代的旅游业能够实现旅游商品信息的自由流动。过去由于旅游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不平等交易现象,现在得到了较大地改善。相对于其它大众媒体,网上宣传有着节省成本,传播范围广,信息更新方便,可以时时查阅和方便调取等优点,但由于需要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专门人员来维护,这使得很多乡村旅游经营者望而却步。如果当地能联合起来形成一个联合体,委托某一网页开发业者就有望解决这一实际问题。

乡村旅游开发的方法篇5

1 引 言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城市生活的人们对田园风光的向往,寻求对大自然的真实感受,开拓了乡村旅游市场。乡村生活牵引着城市居民走出城市,走进乡村,去体验与城市截然不同的生活。乡村旅游的这个过程,拉近城市与乡村的距离,缓解城市居民生活、工作压力,使人们回归自然,享受乡村绿色。同时,可持续的乡村旅游开发将会促进城乡资源的合理化利用与城乡产业结构的战略调整;乡村旅游也可缓解就业压力,促进乡村社区劳动力素质的提高,共建乡村人居和谐环境。

2乡村旅游的概念界定

通过大量对先行研究的文献考察,国内外学者和学术机构从不同的视角,对乡村旅游做了不同的界定。较有代表性的是欧洲联盟(EU)和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OECD)将乡村旅游定义为发生在乡村的旅游活动,其中“乡村性”是乡村旅游整体营销的核心和独特卖点。

笔者综合众多学者的研究成果,将乡村旅游作如下定义:在乡村地域内,利用自然环境、田园景观、农林水牧业生产作业、农耕或游牧文化、民俗传统、历史古迹、农家民居等资源条件,通过科学规划和开发,为到访者提供观光考察、休闲娱乐、健身疗养、交流结友等体验的一种有别于传统大众旅游的新式旅游开发活动。乡村旅游包括农业观光旅游、乡土文化旅游、乡村度假旅游以及乡村生态旅游等多方面,是一项区别于城市旅游,具有地域性、乡土性和综合性的新型旅游形式。

3 乡村旅游开发动力系统分析

乡村旅游开发不是单纯的旅游资源及接待设施的开发,而是所在地域社会经济和文化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所以,乡村旅游开发既不能游离于国家经济实力和政治制度等宏观环境之外,同时在微观上又要受到开发者的思维和意识的影响。

3.1 乡村旅游开发的一般动力因素

1)经济发展。乡村经济基础的农业、林业、牧业和渔业等收益下滑,迫切需要新的经济增长点。旅游业具有高度的产业聚合效应,发展乡村旅游是实现乡村经济振兴,寻求自我发展的重要手段。

2)政府推动。为了促进落后地区的发展,法国、日本等西方国家政府相继制订了“休假法”、“度假区法”等法律法规为乡村旅游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并加大对乡村旅游开发的资金投入和基础设施建设。我国政府不断推出的振兴农村经济的“三农”政策和兴起的“建设新农村”活动等都有力地推动了农村的发展。

3)乡村活性化与平衡年龄结构。通过完善社会福利设施、创造舒适环境与大量就业机会等旅游开发项目,既满足老年人修养生息需求,又吸引大批年轻居民留守,改善当地人口年龄结构,永保乡村发展的“动力源泉”。

4)旅游需求多样化。旅游业面临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和供需求不平衡的矛盾,旅游业需要寻求进一步拓展市场,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

5)环境保护。乡村地区特有的垄断性资源面临环境保护的压力,而乡村旅游规划开发从某种程度上促进当地环境的保护与利用,如图1所示。

3.2 乡村旅游开发动力系统模式

从上述的分析可以发现,乡村旅游开发涉及到众多宏观、微观因素,其发展的动力系统需要政府、企业和个人等多方主体共同驱使。众多学者对如何协调各关系主体而进行了多方位的研究。其中,学者邹统钎从战略的角度提出乡村旅游地的社区主导开发CBD( Community-Based Development)模型。它包括3个方面的内涵:产业链本地化、经营者共生化和决策****化。所涉及的主要利益相关者有当地居民、外来投资企业以及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如图2所示。该模式作为一个理论框架模式,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但是在我国现阶段,农村的社区居民在涉及到国土资源整备和地区经济结构布局的旅游开发事业时候,涉及社区居民的主导权以及软实力(管理能力)和硬实力(经济实力)等问题需要协调解决。一般而言,当旅游产业链利益分配机制合理,景点和旅行社合作关系密切,景点和旅游产品信息宣介成本较低,投入的回收期较短。如何协调好乡村旅游开发过程中各方的权益,在现有的机制上建立一个操作性强的动力因素协调系统成为该类课题进一步研究的一个重要内容。

4大连乡村旅游开发现状、存在问题以及动力机制构建

4.1大连乡村旅游发展的现状与存在问题

乡村旅游的开发模式大致可概括为:村落民居旅游模式(包括以古民居、古宅为凭借进行开发,以新农村新风貌为凭借进行开发)、民俗风情旅游模式、田园生态旅游模式和综合旅游模式四种模式。

经过实地考察发现,大连市乡村旅游开发的主要模式是田园生态旅游。这种开发模式即以农村田园生态环境和各种农事活动为凭借和吸引物,“吃农家饭、住农家屋、干农家活、摘农家果、做农家事”为特色,把生态与风情结合起来,旅游与休闲结合起来,大力开发诸如竹乡游、花乡游、渔乡游、水乡游、樵乡游、果乡游等不同特色的主题旅游产品,满足游客回归自然、寻找梦想的心理需求。该开发模式 在大连乡村又主要表现为娱乐体验型农园和农业公园两种形式。笔者根据相关资料整理,利用软件绘制了大连市乡村旅游地分布图,如图3所示,大连大部分县市区都有各据特色的生态农业旅游区,、

总体来看,大连市的娱乐体验型田园生态旅游仍处于自发阶段,没有明确的旅游主题,也没有系统的产品设计和市场开拓计划,开发主体和经营主体多为个人或自发结成的小团体。休闲农业公园型田园生态旅游,虽然有一定的主题和活动安排,也有较具规模的事业主体,但也仍然处于一种缺乏总体规划自发形成、自主小规模运营的状态。

通过进一步考察笔者发现,现阶段大连的乡村旅游存在以下问题:乡村旅游深度开发的“机车”动力不足;乡村旅游开发理念空泛方法陈旧;没有健全乡村旅游供需销售网络;完全承包制的经营模式严重地影响了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分布散、规模小、档次低、旅游服务质量亟待规范;旅游产品单一、缺少创新、季节性强;乡村资源利用不完全与乡村环境的破坏等。

4.2大连市乡村旅游深度开发的动力机制构建

针对基于上述的理论考察和大连市乡村旅游的实地调查而形成的大连乡村旅游深度开发所面临的问题分析,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健全大连市乡村旅游开发的动力机制。

第一,健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对乡村旅游资源开发的推动机制。乡村旅游具有投资小、风险小、经营灵活、不误农时,明显的本土性,非常适合农民经营,可以看作是广大农民脱贫致富的最佳途径之一。农村的资源优势就是以葱郁的绿色和优美的环境为依托的产业资源,而这些资源正是最为重要的旅游业资源。通过发展乡村旅游而新兴的旅游产业以其高度的产业关联度和聚合作用,会不断加强对乡村其他经济成分的带动,实现农村经济的振兴。这种对以发展乡村旅游而振兴农村经济的期待是发展乡村旅游的经济推动因素。

第二,乡土情粘合的开发管理团队为乡村旅游深度开发提供了牵引机制。乡村旅游开发是一个对地区经济、社会和文化等多方面产生重大影响的行为,协调各关系主体,实现旅游发展的可持续性,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推进机构。这个机制包括:促进乡村旅游事业蓬勃发展的旅游经营者、有能力协调代内各关系体权利的旅****a>行政管理机构和有代际公平利用意识的乡村居民。以法国和日本的开发经验而沦,成功的乡村旅游开发都是有一些认识到乡村旅游发展的重要并成为发起者、赞助者、投资者,热心地推进旅游发展的人,而且这些人结成组织,通过彼此相互合作,促成了当地旅游的发展。

第三,健全乡村旅游开发的吸引力机制。旅游资源是旅游业资源中最为重要的资源,而旅游资源的核心要素是吸引力要素。乡村的环境资源和产业资源的旅游价值越来越大,成为农村发展乡村旅游最大的优势。在开发乡村旅游时,应将新导入的旅游产业与既存产业(农林渔牧业)之间建立起互为依存的关系,协同发展。对旅游资源或旅游产品的开发应突出乡土性,不断提升现有资源开发,其形成步骤和运行机制包括:①居民开发构想;②专门机构的设计案;③社会组织的建议案和政府机构的宏观控制;④旅游资源开发方案;⑤旅游资源开发施工。如图4所示。

第四,网络营销的开展为乡村旅游深度开发引入了新的销售机制。旅游宣传是旅游业赖以生存的重要手段,可瞄准市场,利用多途径、多媒体进行多方位、多角度的宣传。电子时代的旅游业能够实现旅游商品信息的自由流动。过去由于旅游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不平等交易现象,现在得到了较大地改善。相对于其它大众媒体,网上宣传有着节省成本,传播范围广,信息更新方便,可以时时查阅和方便调取等优点,但由于需要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专门人员来维护,这使得很多乡村旅游经营者望而却步。如果当地能联合起来形成一个联合体,委托某一网页开发业者就有望解决这一实际问题。

乡村旅游开发的方法篇6

1 引 言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城市生活的人们对田园风光的向往,寻求对大自然的真实感受,开拓了乡村旅游市场。乡村生活牵引着城市居民走出城市,走进乡村,去体验与城市截然不同的生活。乡村旅游的这个过程,拉近城市与乡村的距离,缓解城市居民生活、工作压力,使人们回归自然,享受乡村绿色。同时,可持续的乡村旅游开发将会促进城乡资源的合理化利用与城乡产业结构的战略调整;乡村旅游也可缓解就业压力,促进乡村社区劳动力素质的提高,共建乡村人居和谐环境。

2乡村旅游的概念界定

通过大量对先行研究的文献考察,国内外学者和学术机构从不同的视角,对乡村旅游做了不同的界定。较有代表性的是欧洲联盟(EU)和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OECD)将乡村旅游定义为发生在乡村的旅游活动,其中“乡村性”是乡村旅游整体营销的核心和独特卖点。

笔者综合众多学者的研究成果,将乡村旅游作如下定义:在乡村地域内,利用自然环境、田园景观、农林水牧业生产作业、农耕或游牧文化、民俗传统、历史古迹、农家民居等资源条件,通过科学规划和开发,为到访者提供观光考察、休闲娱乐、健身疗养、交流结友等体验的一种有别于传统大众旅游的新式旅游开发活动。乡村旅游包括农业观光旅游、乡土文化旅游、乡村度假旅游以及乡村生态旅游等多方面,是一项区别于城市旅游,具有地域性、乡土性和综合性的新型旅游形式。

3 乡村旅游开发动力系统分析

乡村旅游开发不是单纯的旅游资源及接待设施的开发,而是所在地域社会经济和文化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所以,乡村旅游开发既不能游离于国家经济实力和政治制度等宏观环境之外,同时在微观上又要受到开发者的思维和意识的影响。

3.1 乡村旅游开发的一般动力因素

1)经济发展。乡村经济基础的农业、林业、牧业和渔业等收益下滑,迫切需要新的经济增长点。旅游业具有高度的产业聚合效应,发展乡村旅游是实现乡村经济振兴,寻求自我发展的重要手段。

2)政府推动。为了促进落后地区的发展,法国、日本等西方国家政府相继制订了“休假法”、“度假区法”等法律法规为乡村旅游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并加大对乡村旅游开发的资金投入和基础设施建设。我国政府不断推出的振兴农村经济的“三农”政策和兴起的“建设新农村”活动等都有力地推动了农村的发展。

3)乡村活性化与平衡年龄结构。通过完善社会福利设施、创造舒适环境与大量就业机会等旅游开发项目,既满足老年人修养生息需求,又吸引大批年轻居民留守,改善当地人口年龄结构,永保乡村发展的“动力源泉”。

4)旅游需求多样化。旅游业面临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和供需求不平衡的矛盾,旅游业需要寻求进一步拓展市场,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

5)环境保护。乡村地区特有的垄断性资源面临环境保护的压力,而乡村旅游规划开发从某种程度上促进当地环境的保护与利用,如图1所示。

3.2 乡村旅游开发动力系统模式

从上述的分析可以发现,乡村旅游开发涉及到众多宏观、微观因素,其发展的动力系统需要政府、企业和个人等多方主体共同驱使。众多学者对如何协调各关系主体而进行了多方位的研究。其中,学者邹统钎从战略的角度提出乡村旅游地的社区主导开发CBD( Community-Based Development)模型。它包括3个方面的内涵:产业链本地化、经营者共生化和决策民主化。所涉及的主要利益相关者有当地居民、外来投资企业以及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如图2所示。该模式作为一个理论框架模式,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但是在我国现阶段,农村的社区居民在涉及到国土资源整备和地区经济结构布局的旅游开发事业时候,涉及社区居民的主导权以及软实力(管理能力)和硬实力(经济实力)等问题需要协调解决。一般而言,当旅游产业链利益分配机制合理,景点和旅行社合作关系密切,景点和旅游产品信息宣介成本较低,投入的回收期较短。如何协调好乡村旅游开发过程中各方的权益,在现有的机制上建立一个操作性强的动力因素协调系统成为该类课题进一步研究的一个重要内容。

乡村旅游开发的方法篇7

乡村旅游源自于十九世纪三十年代的西方国家的农村,直到上个世纪八十年代起理论才被正式提出,并在西方国家中形成了多元化、多功能和多层的发展格局。乡村旅游的具体含义就是以乡村的田园风光、生活文化和乡村背景为旅游的吸引物,实现农业和农村等特色资源的旅游产品的开发,以吸引广大游客前来观光游览、休闲度假、体验生活的旅游活动。

1 我国乡村旅游的特点分析

乡村旅游具有不同于都市旅游的特色性质。首先,乡村性。它是以乡村的自然和文化形成独特的景观来吸引广大游客。其次,文化性。乡村本身不具有旅游资源的特性,然而乡村人们对于传统生活方式、习惯的保留,却使得乡村旅游成为独具魅力的旅游观赏资源。再次,生态性。乡村本身的工业化程度较低,传统农业依然是广大乡村地区的重要产业。这就使得乡村中良好的生态环境、优美的田园风光等生态资源,成为现代都市居民摆脱紧张压抑生活的良好去处。最后,体验性。乡村旅游是以体验农耕文化和乡土传统为特色的旅游,它重点强调了生活中的感受和体验。

2 乡村旅游的发展现状

2.1 产品初级化

这种初级化具体表现在产品和需求的初级化。造成这种初级化的重要原因是由于乡村旅游内涵认识的前期以及急功近利思想的驱使。很多地区在没有充分调研乡村旅游资源、市场分析和产品设计的基础上,就开发实施乡村旅游,成为导致了乡村旅游产品初级化重要原因。

2.2 过度盲目的开发

为了实现自身经济的发展,很多地区没有深刻理解乡村旅游内涵,只是对原有乡村景观的轻微改动后就将其作为旅游景点。还有一些地区的乡村旅游景点存在着明显的人工痕迹,失去了原有的乡村旅游价值。此外,过度盲目的开发,造成农村环境承载力破坏,使得乡村旅游失去了可持续健康发展的保障。

2.3 缺乏科学的管理制度和方法

乡村旅游是以农业生产和乡村景观为依托的,而且多式多样的乡村旅游活动与以农业生产为核心的土地资源和生物资源紧密的联合在一起。因此,在发展乡村旅游时,必须将农业、土地、环境、旅游以及地方政府和当地居民协调配合起来。但是就目前情况来看,大多数乡村资源和景观都属于私人所有,这就造成了乡村旅游的无序开发和粗放型经营。要想实现乡村旅游的可持续性健康发展,就必须建立起科学的管理制度和方法。

3 乡村旅游的发展建议

3.1 实现“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区参与”一体化发展战略

乡村旅游发展是一项专业化、系统化的综合性发展工作,如果仅仅依靠当地居民来发展是无法实现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的。因此,在发展乡村旅游的过程中,要积极地将乡村地区生产和生活的时空整体性、乡村的基础设施服务以及当地居民的理解支持三者的力量结合起来。这就需要当地政府将乡村旅游纳入区域旅游的整体开发规划当中,以做出乡村旅游开发的科学安排和合理的力度。首先,政府的积极引导,能够减少乡村旅游的投资失误,从而防止出现无序开发和重复建设。其次,市场在参与乡村旅游的发展,就是利用专业化的手段对乡村旅游资源进行科学的开发,并要加深产品的设计,消除乡村产品的初级化,还应当设计经济的旅游路线,实施专业的市场营销手段,以推动乡村产品和旅游资源的销售广度和深度。最后,乡村旅游的有着自身的特殊性,而这种特殊性决定了在发展乡村旅游时,必须征得当地居民的理解和支持,而且,由于居民会承担诸多的利益和代价。所以,在发展乡村旅游之前,相关部门必须全面调研居民的态度,以避免由于居民的消极态度导致乡村旅游发展程度的受到限制。

3.2 科学制定乡村旅游的发展规划

乡村旅游属于高层次、高品位和专业化强的旅游活动。因此,科学的规划是乡村旅游发展的首要任务。针对现阶段我国乡村旅游中存在的过度盲目开发的问题,具体的解决方案如下。第一,科学选择乡村旅游的布局区位。由于乡村旅游的发展所依靠的旅游资源较为普遍,并且本身所吸引的范围也非常的局限。因此,在选择乡村旅游资源的布局时,应当根据客源市场和交通便利的程度来确定乡村旅游景点的布局。第二,提高乡村旅游产品的设计水平。在进行乡村旅游产品的设计时,不仅要体现出乡村旅游的乡村性、文化性和生态性,还应当提高产品本身的档次,而不是仅仅停留在初级产品阶段。所以,在保证原有自然生态环境不被破坏的基础上,要充分挖掘当地的特色性资源,将观赏性、享受性、知识性、参与性、体验性等体现当地传统文化和生活习俗的乡村文化特点的元素,融入到旅游产品的设计理念当中。第三,科学计算乡村环境所能承受的客容量。每一个地区所具有的环境承载力是不同的。所以,在开发乡村旅游之前,要请专业的人员根据当地的生态环境和有限的资源,科学的计算出当地环境的承载能力,以确定所能接受的客容量。在确定合理的客容量之后,还应当实施“休养生息”政策,为乡村资源提供合理恢复的时间。

3.3 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和方法

乡村旅游资源的分散性和私有性,导致了乡村旅游资源的粗放型经营模式。在这种经营模式下,不利有乡村旅游可持续健康发展。因此,要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和方法,将乡村旅游纳入到区域旅游的系统开发当中,并要统筹安排、全面规划、集中管理乡村旅游资源,真正将这些旅游资源实现最为有效地开发和使用,以为乡村旅游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4 总结

随着工业化发展以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地区出现了经济增长乏力、老龄化问题突出等较为严重的问题,然而乡村旅游却将农村的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和农村的空间组织结合起来,给农村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活力。相信在未来的旅游规划管理下,我国的乡村旅游将发挥更重要的经济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尹奎.我国乡村旅游业发展现状及发展对策研究[J].全国商情.理论研究,2010,(22):30-31

[2]孙梅红.我国乡村旅游的发展概况及创新性发展策略研究[J].安徽农业科学,2011,(29):52-53

乡村旅游开发的方法篇8

一、城乡统筹背景下发展乡村旅游政府必须有所作为

城乡统筹关键是要发展经济,经济发展则需要进行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整,形成高附加值的经济产业,旅游业正好是当代经济中附加值很高的产业。乡村旅游是指以乡村空间环境为依托,以乡村独有的风光和活动为吸引物,利用城乡差异来规划设计和组合产品,以满足旅游者娱乐、求知和回归自然等方面需求为目的的一种旅游方式。在有条件的地方发展乡村旅游能改变中国的“三农”现状,加快新农村建设,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促进农业稳定发展,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广泛的就业机会,故发展乡村旅游是城乡统筹的重要方式(李坚,2007)。越来越多的政府工作者认识到发展乡村旅游的重大意义,如国家旅游局将2007年的旅游主题确定为“中国和谐城乡游”,提出“魅力乡村、活力城市、和谐中国”的口号。

乡村旅游的科学发展,不仅依靠丰富的乡村旅游资源,而且还需要旅游行业管理能力的不断提升。行业管理的主体主要有两类:一是政府部门,二是行业协会。之所以政府必须有所作为,一是因为中国乡村旅游发展中存在着许多“瓶颈性”矛盾和问题,如经营需要规范,规则需要建立,行业标准需要确立;二是中国的乡村旅游还担负了城乡统筹、解决“三农”问题的任务(王铄,2007);三是因为中国的绝大多数乡村旅游协会还比较弱小。若是离开了政府的支持、推动,离开了政府的主导,乡村旅游发展必然矛盾重重、步履维艰。可以说,政府作为水平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一个地方乡村旅游业的兴衰成败。重视政府作为的研究,既是行业管理之需,更是乡村旅游提质换档、实现城乡统筹科学发展之必需。在乡村旅游的科学发展上,要求政府部门既不能事必躬亲,也不能放任自流,而是要遵循客观规律,正确定位政府角色,把政府该管的事情管起来,实现政府与市场的合理分工,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推动城乡统筹工作的开展。

二、政府作为体系的构建

(一)政府的制度作为

政府的制度作为是指政府在乡村旅游资源保护及乡村旅游发展方面通过制定相关制度(包括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制度等)体现出的作为。政府的制度作为是实现乡村资源保护与旅游发展的基础,它为政府的组织和职务作为提供了制度保障和依据,是最重要的作为。

乡村空间与城市空间、景区空间并列为世界的三大旅游空间,世界各地都非常重视在现代社会经济发展中对乡村空间的管理,以实现乡村空间附加值的提升和乡村美丽的持续。中国的乡村空间是多元化主体共同开发的公共性空间,乡村空间的脆弱性非常明显,需要政府的干预以实现乡村旅游的科学发展。政府对乡村旅游干预应注重制度管理,因为在有限的信息和有限的预测能力下,政府对资源配置的能力是有限的,而依据乡村未来发展远景对开发者的行为选择、导向与控制则更现实有效。政府可通过乡村道路建设制度、乡村建筑管理制度和乡村土地利用制度等的构建以保障乡村空间景观与城市景观的差异化。同时,在土地使用、税征、卫生、工商、安全监管等方面,政府应遵循乡村旅游的内部发展规律,使其享有“三农”的优惠政策待遇。

(二)政府的组织作为

政府的组织作为是指政府通过建立、健全相关组织及实施组织行为等体现在乡村资源保护及旅游发展方面的作为。政府的组织作为是实现乡村旅游资源保护与旅游发展的保障,它为政府的制度作为和公务员的职务作为提供了组织保证。它通过其组织体系和组织职能,保证乡村资源得以有效保护及旅游发展有序、按目标进行。

就中国的现状而言,市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作为乡村旅游的组织机构,普遍权力小、地位低,在乡村旅游中难以成为管理核心,缺乏应有的权威。造成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权威性小,一是国家旅游法律法规不健全,管理缺乏有力的法律法规支持;二是乡村旅游中有关资质认定、项目审批、颁发营业执照等关键环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无权过问,经营中出了问题往往拍不了板(白四座,2008)。同时,乡村旅游行业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只有各个部门相互配合、统一行动,才能有效管理好旅游市场。但由于受本位主义的影响,各个部门之间相互协调、配合不够默契,难以实行统一管理,致使旅游市场出现问题后,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比较严重。

政府组织作为的目标是要建立机构设置合理、职责明确、运转高效、保障充分的乡村资源保护与旅游发展的组织体系,包括组织机构健全,以各尽其责,各司其职;组织结构合理,以尽可能减少和避免组织内耗;组织职责明确,包括各组织的责任、权利、利益等明确,以尽可能减少和避免各组织之间的扯皮;组织配备适度,包括人、财、物的配备适度,以确保各机构的正常运转,有效地行使其职能。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作为主管旅游的政府机构,除现有的职权外,根据旅游行业管理及乡村旅游市场监管的需要,应适当扩大一些行业管理的职权。

(三)政府公务员的职务作为

政府公务员的职务作为是指政府通过其相关公务员个人的具体工作体现在乡村资源保护及旅游发展方面的作为。政府公务员作为政府的工作人员,代表政府行使国家管理职能,他们的作为就是政府作为的具体体现。政府公务员的职务作为是实现乡村资源保护与旅游发展的关键,它是政府制度作为和组织作为的最终体现。只有每一个相关公务员都认真履行个人职责,履行制度和组织赋予的责任与义务,乡村资源保护和乡村旅游的具体工作才能落到实处。

职务作为的依据是有关制度(法律法规)和岗位职责。因此,健全相关制度(法律法规)和科学界定各职务的岗位责任是十分重要的。由于目前有关的制度不完善和岗位职责不明确,乡村资源保护及旅游发展中相关公务员的职务作为还较弱。各种不作为甚至乱作为的情况时有发生,在某些地方、某些时候还很严重。这一状况亟待改善。在这里,应特别强调职务的责任性、权力的约束性,注重责、权、利的对等。这一方面韩国的经验可以借鉴。韩国政府要求,面、邑(相当于乡镇)和市郡(相当于县、市)两级公务员每人都要联系 4个村进行帮扶;道(相当于省)一级课长和局长要负责一个郡;中央内务部(主管部门)的课长和局长要负责一个道。对县乡两级公务员实行奖罚分明的建设考核制度,帮扶工作做得好的提拔,做得差的调往山区和岛屿工作。

三、乡村旅游科学推进模式中的政府作为

如何在发展乡村旅游的过程中体现城乡统筹发展的思想,如何促乡村旅游的科学发展,属于是长远大计,应该分阶段、有重点、按步骤地完成。

(一)乡村旅游发展初始阶段的政府作为

初始阶段的乡村旅游开发表现为少量独特的自然和文化资源无意识开发。这一阶段,政府应扮演好开拓者的角色,充分利用行政体制动员所掌握的经济资源,在尊重市场的基础上,履行好相关职责。

首先,要强化政府对乡村旅游的管理和引导。要科学发展乡村旅游,一定要有城乡一体的乡村旅游的总体规划和布局。推出重点旅游的点、片和线路,重点保护。深入挖掘乡村的历史和人文背景,按照发展旅游的策略来实施整体改造,包括高水平开发若干旅游小镇,使每个乡村旅游区都具有自己的特色风格,形成真正的美丽乡村。如2000年成都市在规划“五朵金花”建设时,政府提出了“农房改造景观化、基础设施城市化、配套设施现代化、景观打造生态化、土地开发集约化”的规划思路。该规划思路一是推进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能够给城乡居民提供市外休闲娱乐场所,有利于当地农民就地转市民;二是有利于保护城市环境,建设成都市郊区靓丽风景线;三是有利于形成“一村一品一业”产业特色,为失地农民就地安置提供就业支持(郭剑英、王瑛,2009)。对确定的规划方案,政府、企业和农户一张蓝图坚持到底,从而打造了“五朵金花”的知名品牌。而对于那些并不作为旅游区的乡村地区则按照一般小城镇的模式实施整体改造和发展。在具体的建设过程中,对那些介入乡村地区参与乡村旅游发展的投资商,要求他们一定按照政府的规划和政策开展工作,不能随意进行改变乡村风貌的所谓旅游项目。

其次,政府应设法多渠道筹措资金,帮助乡村旅游提高质量,政府要对重点的点、片区进行适度投资改造,加大导向性资金投入力度。同时,政府要营造舆论氛围,吸引人们走进乡村。因为政府宣传是唯一能从宏观上有效整合各感知要素的主体,能够提高游客对乡村目的地的权威、可信度与公信力等方面的评价与感知。

(二)乡村旅游发展成长阶段的政府作为

成长阶段的乡村旅游已经形成了一定的市场规模,旅游相关服务设施得到完善,乡村旅游收入开始增加,这一阶段政府应扮演好规范者的角色。

首先,政府要加强乡村旅游法律法规制度建设,使乡村旅游经营运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营造乡村旅游市场的法制环境。规章制度的制定是帮扶农民必不可少的一项措施。《北京市郊区民俗旅游户服务质量划分与评定标准》、《上海市乡村旅游促进和管理办法》、《江苏乡村旅游点质量等级划分规范标准》的制定,均促进了当地乡村旅游的规范化管理。要对乡村旅游的合格产品进行构建,使整个产品制造流程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程序和要求,进行合理、合法的投资开发和经营管理。

其次,借鉴一些地方乡村旅游发展的成功经验,通过政策性引导、信息引导、布局或规划项目引导等促进乡村旅游健康成长。农民自己发展乡村旅游,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可能出现一些低水平、破坏性的开发,所以这时候的引导,还应当包括对发展乡村旅游的监管和约束。政府还应推动建立乡村旅游信息系统。一是对乡村旅游供应商提供业务资格证明的行为进行规范;二是加强对旅游企业销售宣传活动中的信息监管,保证企业的各种销售、宣传材料等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三是规范旅游企业在格式合同中提供的信息;四是规范广告及推销商提供信息的行为(葛丽芳,2003)。如立足北京乡村旅游,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主办了北京市乡村旅游网,为各民俗村提供宣传,这些信息为旅游者的出行提供了值得信任的参考。

(三)乡村旅游发展成熟阶段的政府作为

乡村旅游发展成熟阶段,各级旅游行业管理部门应当好协调者,从管理旅游经济微观环节中抽身出来,把行政管理的职能集中指向宏观调控、社会服务和公共管理,协调社会各方面力量,用各种方法鼓励企业发展,改善乡村旅游大环境,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一是要建立高效的行政服务系统。在乡村旅游发展中,应设立一个专门的乡村旅游管理委员会,如成都的“三圣花乡”。管理委员会由政府主要领导牵头,旅游、计划、财政、建设、交通、文物、林业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参加,协调各相关部门通力合作,理顺乡村旅游管理体制,提高行政效率。对于资金问题,政府要积极协调金融部门尤其是农行、农村信用社对农户优先安排贷款。另外,政府应协调当地农民、外来投资者和当地政府的利益,达到多方共赢。

二是要培育行业协会。行业协会是基于共同利益的需要实行联合的组织,它对外沟通政府与具体行业从业者的联系,向政府提出具体建议,以更加有效地保护本行业的共同利益,并在政府制定政策时及时地向政府反馈本行业的信息(王世金、白永平,2006)。在国外发达国家,乡村旅游的市场推广工作主要也是依靠乡村进行宣传、促销,如西班牙坎塔布利亚乡村旅游协会(rural tourism assoeiationin cantabria)。行业协会对内则沟通信息,规范本行业从业者的行为,使其严格地遵守政府的法规政策。政府这时一方面要赋予乡村旅游行业协会一定的权力,让行业协会参与政府的一些行业管理职能,让其代替政府部门组织开展各种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设活动和行业检查评比活动等,以增强行业协会的权威;另一方面,加强对乡村旅游行业协会负责人的培训,增强其法律意识和民主观念,提高其组织领导水平和协调能力,让协会真正起到政府、经营者、市场之间联系的纽带和桥梁作用。

三是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一方面,建立举报制度。旅游行政部门开设乡村旅游举报、投诉热线电话,随时受理有关乡村旅游开发、经营及服务等方面的举报和投诉。在乡村旅游村落设立举报箱,实行举报奖励制度,使监督公开化、透明化。另一方面,强化新闻监督,对乡村旅游经营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曝光,借助新闻的力量实行行业管理的目标。

四、政府发展乡村旅游的作为绩效评估

政府发展乡村旅游是否科学,必须进行作为绩效评估,必须发挥政府内部评估与外部评估的双重作用,把乡村旅游科学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乡镇,进行专项考核。具体的考评方法,笔者认为应当以乡村旅游发展战略为中心,这样才能保证乡村旅游的发展朝既定方向前进;综合考虑政策保障、旅游宣传促销、经济业绩、学习与

成长、游客评价五个评估因子。

(一)政策保障评估因子

乡村旅游的规范经营与游客需求的满足都源于政府的政策保障。所以在乡村旅游发展过程中,应分析乡村旅游业发展的主导机制,包括乡村旅游产业发展领导机构、旅游业发展专题部署、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旅游业投入和专项政策支持,包括政府有专项资金投入并列人财政预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参与乡村旅游投资和建设项目的审批;在投资、贷款、税收、创汇、用地、奖励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二)旅游宣传促销评估因子

随着乡村旅游向纵深发展,其本身越来越具备自主发展能力,政府部门更要强调对外推介旅游产品,涉及的具体衡量指标主要有旅游产品宣传(营销力度)、旅游信息系统(网上预订、网上宣传、网上反馈、信息管理)等。政府应通过各种现代化的宣传手段、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加强乡村旅游地的宣传力度,提高其知名度和美誉度;建立和完善乡村旅游信息管理系统,对旅游数据进行整理、分析,总结经验,发现并解决问题。

(三)经济业绩评估因子

发展乡村旅游的重要目的之一是发展经济,无论是政府、经营者或是农民,都希望通过发展乡村旅游从中获利,追求经济效益是他们发展乡村旅游的共同目的。经济业绩评估反映出政府进行乡村旅游开发、管理的经济实力和乡村旅游开发后对“三农”问题的解决能力等方面的情况。涉及的具体衡量指标主要有争取上级政府拨款或在社会上的融资能力、旅游财政支持力度、农产品附加值的提高率、村民年收入等。政府应充分认识到资金是发展、管理乡村旅游的物质保障,积极提升筹资能力,向各级政府争取财政拨款、政策倾斜、经济奖励和税收优惠等经济支持,加大对乡村旅游的投入;通过发展乡村旅游提高农民的年收入,解决部分农民的就业问题;通过旅游带动农产品的销售,在切实加强原产地品牌保护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农产品的附加值。

(四)学习与成长评估因子

学习与成长评估因子是上面三个评估因子内容提供持久动力的源泉,可以支持组织变革、组织创新和组织成长,反映出政府持续发展的能力。涉及的具体衡量指标主要有奖惩制度合理性、培训力度(频度和效果)、听取意见能力(渠道、采取意见程度)、创新改造能力等。政府要想提高其作为水平,扬长避短,促进乡村旅游的发展,就要不断学习与成长。因此,应进一步提高政府人员的个人素质,增强政府的生机和活力,切实改进管理方式,变领导为引导,变强令为示范,变要求为服务,拓宽意见渠道;积极引进先进人才和技术,提高创新改造能力;通过培训、宣传积极培养乡村旅游从业人员的保护与服务意识,提高其文化素质,提升其乡土地理知识和旅游业务技能,从而促进乡村旅游地硬件、软件建设的全面发展。

(五)游客评估因子

游客是乡村旅游收益的主要来源,也是提高农产品附加值的基础,游客评估因子反映出政府拓展新客源、提高游客满意度等方面能力的情况(周永广、姜佳将,2008)。涉及的具体衡量指标主要有年游客接待量提高率、游客总体满意度、游客忠诚度等。为提高以上指标值,政府应引导经营者保护和提升原生态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营造休闲氛围,把各种乡村体验要素组合起来,形成多种类型的游客体验产品,建立起完善的游客乡村旅游体验平台。而一旦发现乡村旅游地原来提供的体验产品无法满足游客需求,或游客体验水平低于事先设定的游客体验管理目标,政府要整合各方面力量致力于游客体验产品的创新,使新的游客体验平台能更好地满足游客的需求。通过这种不断创新的机制,给游客提供一种超乎想象的体验,游客总能在这里找到新的感受,这才能增加游客的忠诚度和回头率。

[参考文献]

[1]白四座中国乡村旅游之行业管理[j]四川旅游,2008,(1):41-43

[2]葛丽芳,旅游发展中的政府职能[j],宏观经济管理,2003,(12):47--48

[3]郭剑英,王瑛城乡统筹下的旅游发展——以成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为例[j]特区经济,2009,(6):185-187

[4]李坚,城乡统筹新视角下乡村旅游发展战略的构想[j]企业经济,2007,(5):91-93

乡村旅游开发的方法篇9

[中图分类号] F590.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5024(2007)05-0091-03

[基金项目] 湖南省社科规划项目“湖南乡村旅游发展区位与市场整合研究”(批准号:0604039A)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 李 坚,湖南邵阳学院经济与管理系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旅游市场与资源开发。(湖南 邵阳 422004)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乡村旅游在我国得到了快速发展,尤其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统筹城乡社会经济发展这一具有创新意义的战略思想,为乡村旅游的发展与研究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目前,此类的研究才刚起步,研究内容主要集中在乡村旅游发展的动力机制和一般发展模式方面,较少考虑我国各地发展乡村旅游条件的巨大差异。本文从发展乡村旅游是实现城乡统筹发展战略目标的契合点角度,采用SWOT-PEST矩阵分析法,结合乡村旅游发展的地域条件,对其发展战略进行初步探讨,旨在为促进乡村旅游研究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一、发展乡村旅游是实现城乡统筹发展战略目标的契合点

城乡统筹发展的思想,突破了传统的就农村论农村、就城市论城市的局限,是用系统的观念来考虑城乡发展的问题。城乡统筹是将城乡看作是一个系统,通过平衡系统的各个环节,协调系统内的各方利益,优化配置系统资源,促进城乡这个系统的协调与可持续发展,其实质就是通过城乡互动达到城乡经济、社会、文化和产业等方面的融合。城乡能否得到统筹发展关键在于上述方面的融合是否能获得有效的解决,而乡村旅游因具有良好的经济带动作用和社会效益,使其成为解决这个问题的重要途径,因而也使得乡村旅游成为新时期城乡统筹发展的有效手段。

1.有利于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城乡经济融合。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长,但差距逐渐拉大。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2003年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是3.24 ∶1。要全面实现小康目标,必然要求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彻底改变现有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

乡村旅游以农民为经营主体,游客在乡村进行的“住农家屋、吃农家饭、干农家活、享农家乐”的休闲体验即全部旅游的基本活动――吃、住、行、游、购、娱等环节都是在农村旅游区发生,旅游产品的生产到销售、旅游项目的开发到游客的接待等工作基本上均由农村居民承担与负责,因而从经济上保障了农村居民能从发展乡村旅游业中获取收益。乡村旅游的发展增加了农民的经济收入和来源,有利于促进城乡经济融合。

2. 有利于构建产业良性互动机制,促进城乡产业融合。我国城乡产业各自独成一体,缺乏协调与关联,体现出明显的城乡二元结构特征,城市以工业生产为主,农村以传统的农业生产为主,经营效率低下。城乡统筹发展必须处理好城乡产业分割的关系,努力寻找城乡工农产业的关联点,推进城乡产业和谐、统筹发展。

乡村旅游是一种以传统的农业经济和乡村资源为基础,以城市居民为巨大潜在市场,满足都市人享受田园风光,回归淳朴民俗欲望为目的的旅游产品,传统的农业资源借助这种产品实现了更高的附加值。同时,乡村旅游的开发实现了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交叉与渗透,建立起两大产业的互动机制,并可通过旅游业与农业的结合,充分发挥旅游业的“龙头作用”,带动相关行业如农村交通运输业、房地产业、轻工业等产业的发展,从而促进农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促进城乡产业融合。

3. 有利于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促进城乡社会融合。城乡劳动力社会地位不平等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就业的机会、就业的岗位存在着不均等,同时,这也是农村居民收入偏低并与城市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一个重要原因。据估算,我国目前大约有1.5亿农村剩余劳动力,到2010年还将至少增加6350万左右。大量的剩余劳动力滞留在农村,是造成农民收入增加困难的一个关键原因。

旅游业是一个劳动密集型行业,它每增加3万元收入,就将增加1个直接就业机会和2.5个间接就业机会。同时,乡村旅游业的就业门槛低,人力资源结构总体上向初级技能劳动者倾斜,乡村旅游的发展不失为能有效减轻农村就业压力的一个减压阀,从而有利于促进社会的稳定与融合。

4. 有利于带动乡村的人流、物流、信息流,促进城乡文化融合。在城乡二元结构体制下,城乡不仅在经济上处于分割状态,而且在文化上也存在矛盾。城市文化是发达的经济环境下孕育出来的产物――强势文化,代表文明、进步、时尚、流行;乡村文化则是传统农业生产的附属品――弱势文化,暗示着原始与落后。在两种文化的互相作用中,弱势文化日益受到强势文化的冲击。

旅游是以特殊环境和特殊文化为依据的活动。因为交通闭塞而保存完好的乡村民俗民风,中国传统的农业生产活动,朴实、恬静的乡村环境与农村生活方式,对于“世故”的现代都市人具有异常的魅力与体验价值。而城市人的来访为乡村带来了城市的空气,让乡村人感受到城市的文明,同时也促使他们意识到乡村各种资源的价值,从而有意识保护自己的文化、环境。随着乡村旅游发展而带来的人流、物流、信息流的冲击,城乡文化进一步地得到了互相认同与融合。

二、城乡统筹中乡村旅游发展战略的因素分析

从城乡统筹的角度来分析影响乡村旅游发展的战略因素,可以把发展城乡统筹这一战略目标与影响乡村旅游发展的各种内部、外部的战略因素紧密地结合起来。SWOT-PEST矩阵法是一种战略分析方法,具体而言,采用SWOT-PEST矩阵法分析乡村旅游,可以把影响乡村旅游发展的众多复杂因素归纳到统一的框架内进行系统的分析,它将政治(P)、经济(E)、社会(S)、技术(T)等环境因素划分为有利于乡村旅游发展的机会(O)或威胁(T)两类因素集,结合乡村旅游发展的内部优势(S)或劣势(W),从而便于我们辨别出乡村旅游发展的关键因素,为乡村旅游发展战略的正确选择提供依据。正基于此,本文采用头脑风暴法对我国乡村旅游发展的国内外条件进行了专题思考与讨论,得出以下SWOT-PEST因素分析表。

通过SWOT-PEST矩阵分析法可以看出,乡村旅游发展的最大机遇:一是国家政策扶持奠定了发展乡村旅游的良好外部条件,给投资者以最大的信心支持;二是城市居民在休闲时间里消费观念的转变,使休闲旅游成为生活必要部分的趋势愈加明显,城市居民成为了乡村旅游巨大的潜在客源市场,这是城乡统筹中发展乡村旅游的逻辑起点。而类型多样、分布广泛、异于城市风光的乡村旅游资源,以及广大村民的支持,是发展乡村旅游的最大优势。最大的劣势与挑战,一方面来源于各地发展乡村旅游条件的巨大差异,成为城乡统筹发展的巨大障碍;另一方面是乡村旅游发展的雷同与村民素质的提高难度,可能会带来产品创新程度低、城市化倾向明显、自然人文环境遭到破坏等不良影响,成为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最大困难。

三、城乡统筹中乡村旅游发展的战略模式

基于城乡统筹角度选择乡村旅游发展的战略模式,就是在城乡统筹发展的战略目标下,充分利用有利的国家政策环境,发挥乡村旅游最大的资源特色与优势,选择正确的乡村旅游发展战略模式与战略着力点,使乡村旅游真正成为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有效手段。

目前,我国各地开展的乡村旅游在区位因素、地域结构等因素的影响下,形成了都市郊区型、景区边缘型、远郊型3种地域类型。

都市郊区型旅游区地处都市郊区,它直接面对周末度假、采摘、务农、民俗佳节庆典活动等需求稳定而庞大的都市客源市场。在许多大城市已形成了数十到上百公里的环城市乡村旅游观光休闲带,并随着交通工具和道路条件的改善,这一范围将逐渐扩大。这种类型的乡村旅游发展,因为有稳定的市场需求,不难筹集到发展旅游所需的投资,所以,可以采取以民营经济为主的发展战略模式,如选择股份制、公司+农户、个体农庄、农户+农户等模式,开发出休闲观光型和务农参与或体验品尝型产品。

景区边缘型旅游区一般处在著名风景区的边缘,是依靠景区的游客和一些乡村旅游资源发展起来的。依托景区的辐射作用,实行资源互补、资源共享的联动开发,将农业和自然资源互补的组合优势开发为乡村旅游产品是此类乡村旅游的特征。发展的关键:一是要吸引和指导旅游景区周边乡村的农民参与旅游接待和服务,从而带动农民脱贫致富,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二是这类乡村旅游市场的规模与质量依赖于景区的等级与知名度,同时对旅行社也有一定的依赖性。因而,联合开发战略模式是其必然的选择,他们可以选择农村社区+景区+旅行社发展模式,或公司+景区+农户型的发展战略模式,开发休闲观光型和务农参与型产品。

远郊型旅游区多处城市的边缘或山区,一般交通不便,缺少发展第一、第二产业经济的条件,它以秀美的原生态自然环境与淳厚的人文风俗以及朴实的生产生活方式与城市环境构成的巨大反差,形成了乡村旅游的资源特色,代表地区的形象和拳头旅游产品,对游客形成巨大的吸引力。但由于乡村经济的乏力与投资的风险,交通条件的制约,决定了在乡村旅游业发展的初期举步维艰,需要政府给予扶持。因而,应该选择以政府主导的发展战略模式,采取政府主导、旅游投资商与村民合作的乡村旅游发展战略模式等,开发休闲观光型和休闲度假型产品。

四、城乡统筹中乡村旅游发展战略实施的着力点

1.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为乡村旅游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乡村旅游的发展不仅符合国家城乡统筹发展的总体思路,而且拓宽了城乡统筹发展的工作思路。同时,城乡统筹发展的良好机遇,又为乡村旅游的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但乡村旅游的发展在我国尚处于初期阶段,其健康、持续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支持、规制与引导:其一,政府要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政府对于资源较好、但基础设施较差的旅游区应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其基础条件,为乡村旅游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可进入性环境。其二,建立健全旅游法律法规。目前,我国尚无规范、健全的乡村旅游相关法规,而且,各地方政府也未出台相应的政策法律进行引导、约束,这就造成了我国乡村旅游在总体上处于盲目、自发、低层次的发展状态。在法律缺失的管理环境下,经营者们的无序竞争、恶性竞争等行为得不到应有的法律惩处,游客的基本权益也得不到法律的保障,这些状况反过来又制约了我国乡村旅游业的进一步发展与提升。因此,政府应尽早加快旅游法律法规的建设,为乡村旅游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2.保护与挖掘乡土文化,打造文化兴旅的黄金大道。乡村旅游的主要客源是城市居民,其参与乡村旅游的主要目的是享受田园风光和体验乡村文化。从某种意义上而言,离开了乡村文化的乡村旅游产品就等于无水之鱼,必将失去生机与活力。因此,对于乡村旅游而言,乡村文化是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命脉。乡村旅游的发展必须保护与充分挖掘乡村旅游资源的文化内涵,如传统农耕文化、乡村民俗风情文化、乡村饮食文化等,为乡村旅游的发展打造文化兴旅的黄金大道。

3.强调农村居民参与,切实提高农民收入。发展乡村旅游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因此,乡村旅游的发展需强调与坚持农村社区居民参与的基本原则,让广大的农村居民主动参加到为旅游者提供吃、住、行、游、购、娱等经营活动中来,确保自身能从发展旅游业中直接获益。例如,在云南碧塔海,由于西线旅游的开发采用了当地区域农民参与的开发形式, 1995年附近的红坡村朗茸社藏民参与碧塔海旅游收入上升到7000-8000元/户,这既保持了当地区域经济效益的持续增长,又避免了因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导致资源利用减少而造成的返贫。

4.大力开发乡村旅游纪念品,拉动相关行业的发展。旅游纪念品市场的拓展是旅游资源开发中较为独立的一个内容,在旅游发展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旅游纪念品开发与轻工业、手工业、农业、副食品生产等行业关联性强,是这些行业的联结点,开发旅游纪念品对于优化地区的产业结构具有重要的作用。我国乡村旅游纪念品资源丰富,应充分利用该资源,通过对该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促进产业融合并拉动旅游消费。

参考文献:

[1]徐福英,马波.基于城乡统筹的乡村旅游发展研究[J].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报,2005,(5).

[2]陈秋玲.世博会与浦东商业新一轮发展战略[J].上海大学学报(社科版),2004,(2).

乡村旅游开发的方法篇10

乡村旅游是以农村田园风光和农业农事活动为吸引物,以都市居民为目标市场,以满足旅游者娱乐、求知和回归自然等方面需求为目的的一种旅游方式。近年来,随着现代旅游的发展,乡村旅游已成为人们亲近自然、陶冶身心、感受自然野趣、体验农村生活和进行休闲娱乐的重要方式。

旅游业发展起步较晚,加上过去宣传促销不够和受开发条件所限,使得了解和来我们旅游的客人并不是很多,然而旅游资源养在深闺人未识,这就充分说明发展旅游具有巨大的潜在开发价值和潜在客源市场。由于我们缺乏知名度较高的旅游企业,没能够把知名度打出去,以至于旅游方面没有做得很有特色。就我看来乡村旅游是一个市民需要、农民受益、前景无限广阔的新兴产业。当今的经济形式也强烈的呼吁我们一定要充分利用有利条件,将县的旅游市场做大做强。

一、旅游发展的优势、现状与差距

我认为,我县发展旅游业优势突出。我们也看到,乡村旅游已呈现出较好的发展势头,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优势突出,开发潜力巨大

1、优越的地理条件是发展乡村旅游的基础。县位于江西省赣州市西部,山清水秀,物产丰饶,是赣粤湘三省交界处保存完好、融山水为一体的生态功能区;人杰地灵,民风淳朴,是典型的老区、山区、库区县,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享有得天独厚的环境、资源优势,素有水电之乡、旅游之乡、茶叶之乡的美誉。全县通行客家话,拥有浓郁的客家文化和风情。县面积不大,只有1543平方公里,人口只有30万人,但有着丰富的水资源和森林资源,森林覆盖率已经达到了79.8%,空气质量也稳定在1级,江是长江流域保持最好的水系之一。便捷的交通将为县乡村旅游发展插上腾飞的翅膀。

2、的自然资源非常丰富,治安指数高,百姓淳朴好客。旅游资源得天独厚。自然环境优美,境内山奇水秀,风光旖旎,是大京九沿线赣南西部地带理想的旅游休闲场所。我县拥有国家一级景点4处,二级景点12处,三级景点31处,四级景点55处,五级景点60多处。拥有国家级森林公园两个,即五指峰国家级森林公园、陡水湖国家森林公园。从资源看:休闲旅游的资源非常丰富,我县发展休闲产业已具备适合发展休闲旅游的条件。

3、丰富的旅游资源是发展乡村旅游的巨大潜力。我们除了拥有水电之乡、旅游之乡、茶叶之乡的国家级桂冠,还有闻名全国的陡水湖和后来国家又相继在江上建成的罗边、龙潭等发电站,形成的一线穿五珠、一江连五湖壮美景观。与此同时,我县广大农村生态良好的田园风光、山清水秀的乡野村落、风格独具的客家农家小院,绿色环保的农副产品、风格独特的农家饮食、热情好客的客家朋友。这些旅游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必将为我县乡村旅游的发展带来无限的商机。

4、深厚的文化底蕴,纯朴的民俗民风是打造乡村旅游的重要形式。众所周知,我们赣州地区除了拥有具有红色革命文化,还有着客家文化、宋城文化、生态文化等优质文化旅游资源,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得天独厚。这些优秀的地方文化,是乡村旅游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源泉。

(二)起步阶段,存在不少问题

1、认识不足,市场观念不强。首先是对乡村旅游的产业地位认识不够,没有看到乡村旅游广阔的市场前景。认为旅游只是风景名胜区的事,从而忽视乡村旅游的发展。再就是缺乏对乡村旅游基本特征的认识,出现了建筑城市化、活动简单化等趋向。

2、基础落后,功能配套不全。目前我区广大农村道路条件并不理想;景点建设、环境打造等总体上讲还比较差,整个基础设施的配套不全,还不能很好地满足游客吃、住、行、游、购、娱等多方面的需要。

3、相对于那些成功的乡村旅游县的范例,我们缺少的是市场的宣传力度,本地缺少知名度较高的旅游公司,我们也缺少与外地知名旅游公司的相互合作。

二、县乡村旅游发展的目标与工作业绩

如前所述,我县完全有条件依托丰富的自然和人文资源,并发展成为吸引力大、竞争力强的乡村旅游强区。为此,1999年,县委、县政府经过反复研究,提出了旅游兴县的战略构想,决定把旅游业作为支撑我县经济发展的中长期支柱产业来抓,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当年建设了旅游商贸城,邀请中科院地理所编制完成了《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00年成立首家旅行社-五指峰旅行社;引进外商开发力源山庄;举办了秋之韵旅游周活动;编制完成五指峰、陡水湖、仙人湖详细控制性规划。2002年成立了陡水湖景区船运公司;引进新余、千岛湖的客商在陡水湖开发民俗风情苑、鬼城等旅游项目。2003、2004年五指峰、陡水湖先后被批准为国家级森林公园。这期间,县委、县政府提出了生态立县,旅游兴县的发展战略。2005年引进深圳安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开发旅游产业,县委、县政府提出:依托大项目带动整体开发,以基础设施建设先行带动综合开发,以核心景区建设带动梯度开发。开始进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突出重点、有带动性的项目建设。2006年县首家四星级酒店建成开业;成功承办了全国第三届生态旅游论坛。2007年成功入选中国生态旅游大县66强,同时又喜获中国最具魅力的生态旅游大县和最具发展潜力的生态旅游大县两项大奖。2008年被评为全国首个中国石艺之乡,成功举办首届陡水湖金秋赏枫节。2009年被评为中国最佳文化生态旅游目的地,成功承办赣州市第三届生态旅游文化节,县首家按五星级标准建设的度假村一期项目建成并开业,陡水湖景区旅游专线建成并通车。骄人的工作业绩昭示着的旅游事业一定会蓬勃发展!

三、乡村旅游发展的对策与措施

1.发展目标及定

未来将发展成赣州新区,是赣州主城文化旅游休闲度假中心,可按照魅力乡村,生态产业,休闲观光的总体定位,重点发展特色乡镇:梅水乡;利用我县两茶一苗(犹石嶂万亩茶叶基地、合溪万亩油茶基地)特色种植优势,洁净水质的水产养殖优势,充分挖掘美食资源、民俗资源,并在沿高速出口,县城至陡水湖旅游公路建设开办特色农家乐和休闲农庄。主要建设三个现代农业观光乡村旅游区:梅水乡洋田葡萄基地和农博园;梅水园村生态茶园乡村旅游示范点;社溪镇沙塅桂花苗木园。将我县建设成为赣州规模最大,特色最突出的泛乡村旅游区域,成为我省乡村旅游首选目的地之一。

2.乡村旅游点(村)建设措施

(一)扶持乡村旅游示范点建设。

对于新获评的乡村旅游示范点、农家旅馆、饭馆,县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提倡在乡村旅游点进行公务接待。

积极鼓励单位在乡村旅游点或农家乐进行公务接待,县属各单位、各乡镇的公务接待活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安排在乡村旅游点。

(三)给予税费优惠政策。

对农家乐办理证照等方面政策性收费要依法依规给予减免,对新开办的农家乐2年内除上级明文规定的税费以外,地方实际所得实行先征后返的办法进行奖励。凡新开办的农家乐必须符合县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同时报县乡村旅游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核认定后,方可享受税费优惠政策。

(四)强化乡村旅游人才培养。

强化对乡村旅游管理人才的培养和乡村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由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旅游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每年定期举办乡村旅游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班,并组织学员外出参观学习。

(五)健全乡村旅游管理基层组织。

建立健全乡村旅游管理基层组织,县财政给予一定办公经费补助。乡村旅游发展重点村,应建立乡村旅游协会,承担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职能。协会会长,经民主选举可以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或有较大影响力和带动作用的乡村旅游经营业主担任。乡村旅游协会的设立,应报当地乡镇政府同意,经有关部门审核后,依法登记,并纳入县旅游部门的行业管理。

(六)加大金融扶持力度。

对纳入统一规划的农家乐经营业主、金融机构优先安排三户联保惠农贷款,贷款主要用于相关设施建设、房屋装修、环境美化、果园开发等乡村旅游点开发。每年整合上级相关贴息资金安排50万元,用于扶持个体业主或外来客商从事乡村旅游资金开发的贷款需要。

(七)强化乡村旅游规划管理

县乡村旅游重点区域由县人民政府组织规划策划,规划策划经费由县财政安排。各乡村旅游经营主体实施经营乡村旅游项目须执行规划策划的相关内容,县旅游局负责规划策划内容监督落实。

生态立县、旅游兴县、工业强县是我县已经确立的发展方针,可以说,这十二字方针精确地把握了未来的发展方向。政治、经济、文化是当今社会的三个纬度。要真正实现旅游兴县,只有将旅游当作一个产业来打造,才能拉动其它相关产业的发展,从而真正达到旅游兴县的目标。崭新的一年即将开始,旅游业定将取得更好的业绩!衷心希望全县30万儿女齐心协力,奋发图强,在我县领导的带领下,向即将到来的2016交出一份满意的新年答卷!

乡村旅游工作调研报告范文二

一、调研的准备

为了掌握大量的一手、二手资料,研究乡村旅游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系,我们成立了有分管的副乡长为组长的旅游调研工作小组,为调研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调研组建后,分头查阅有关旅游的文献资料,争取在实地调研之前对我乡旅游有一定的了解。

二、调研的行程

201X年9月17日我们调研组3人一行来在石泉等村进行为期四天的社会实践活动。这四天我们的行走线路是:石泉上古寨、古民居------金宝塘坡田------上流飞檐台、节孝坊-----霞留小水果基地,每个村一天。

三、调研方法

在调研时我们充分运用各种调研方法,力求使不同的方法所得的资料之间相得益彰,保证我们可以点面结合的获得一手资料,从而保证相关结论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具体运用了以下研究方法:

1、二手资料法:每到一村,我们都与该村的村干部进行座谈,了解该村的概况,并从村干部那里收集旅游业基本情况,及该村旅游发展情况介绍等相关的二手资料。

2、问卷调查法:在对旅游工作进行探索性调查后,根据此次调查的目的,利用乡政协旅游工作调查问卷,组织部分公司、社会知名人士等30余名人召开座谈会,完成调查问卷。

四、调研范围

此次调研范围为马桥乡的乡村旅游发展情况。

调研的初步结论

经过一天的实地调研,我们共完成问卷30余份。通过所收集的信息,可以获得如下结论:

(1)通过调查我们得知发展乡村旅游对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巨大的作用和意义,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效途径:

1、有利于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过多的问题。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尽快降低农业就业的比重,是解决农村问题,建设农村地区全面小康社会最为重要的举措。从此次调查来看,乡村旅游景区的从业人员来自于景区周边村镇。可见发展乡村旅游一方面可以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另一方面,由于乡村旅游业就业岗位层多面广,所需技术相对难度不大,只需短期培训就可上岗工作,利于农村劳动力的转化;再者,一旦乡村旅游形成一定的规模,成为当地的重要产业后,可以实行当地劳动力的长期甚至永久转化,进而加大城镇化建设的步伐。

2、有利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发展。马桥乡主要是以种植业为主的农业乡镇,农业结构正在调整当中,第三产业比例较小,农业经济效益低下。而经过这几年的产业结构的调整,带动了乡村旅游的发展。同时,乡村旅游的发展也引起区域农业产品的特色化,如我乡的花豆、生姜去年吸引来了上千游人。

3、有利于解决农民增收减缓问题。马桥乡发展乡村旅游已经初见成效,特别是它将农业与旅游业很好结合起来,实现双业增收。在调查中我们发现, 我乡有些村民的30%--40%的收入很多来自于将自己的农产品拿到景区销售所得的收入。可见发展乡村旅游可以大大提高农民收入,解决农民增收减缓问题。

4、有利于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在问卷调查中可以看出:在调查石泉等村村民是否支持发展乡村旅游时80%左右的村民表示支持。乡村旅游不仅以农业生产方式、多种参与活动和民俗文化等吸引游客,而且以优美的环境给游客以美的享受。因此,植树种草,美化环境是其必要的投入。根据马桥乡乡村旅游景区村民反映发展乡村旅游给他们带来实实在在好处是路变好了,村镇整洁了,水干净了,绿化好了。可见发展乡村旅游,切实能改善农村脏、乱、差的环境面貌。同时在客观上起到了保护环境的作用。

5、有利于促进农村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现代化的发展是以经济、环境和社会协调发展为标志的经济。环境发展是手段,社会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才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的所在,也是难点所在。发展乡村旅游,虽然涉及多方利益关系,但只要使用多予、少取、放活三管齐下的方法,不仅不会触及既得群体的利益,反而会增加各方利益,从而推动农村社会的全面发展。

(2)发展乡村旅游存在的问题:

1、乡村旅游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改革开放以来,尽管乡村旅游业伴随着整个旅游事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但在农村经济中应有的地位和作用,还没有广泛地为人们所认识。特别是那些农村旅游资源丰富的地方,有的尚未开发,有的虽开发了,但缺乏强有力的领导,管理机构不健全,缺乏必要的资金投入,缺乏宏观指导,目前还停留在低层次的发展阶段,巨大潜力远未开发出来。

2、景区宣传力度不够。虽然马桥乡旅游资源丰富,有些质量等级也比较高如石泉古民居,但知名度并不高。

3、乡村旅游的基础设施要待进一步完善。从调查看,特别是一些自驾车的游客对入景区的道路及住宿、商店等服务设施还是不很满意的。

4、乡村旅游的政策尚未配套。从调查来看,半数以上旅游目的地居民有投资旅游业的欲望,但很多因为缺少资金而放弃。可见在全区未形成鼓励发展乡村旅游所需要一系列配套政策,如投资开发政策、信贷政策、经济扶持政策等。

5、乡村旅游的管理人才缺乏。整个长清从事旅游业的人才知识结构层次比较低,人员从业素质也不高。从导游来看,仅仅几人获得国家导游资格,同时缺乏有序的管理。

6、乡村旅游的商品开发不够。缺乏商品意识。全乡旅游景点除花豆、生姜外几乎没有开发自己的旅游纪念品,在各旅游景区所销售的产品大多为农户自发组织买卖,而且大多为初加工农产品,产品附值不高。

(3)发展乡村旅游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具体措施:

1、科学编制规划。在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旅游资源特点的基础上,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因地制宜,高标准、高起点编制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用规划指导乡村旅游建设。要求结合当地实际,突出地方特色和民族风格,张扬个性,确保乡村旅游原有风貌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规划的编制要在政府的指导下,充分发挥企业的主导作用,广泛听取社会和当地群众的意见。强化规划的长期性和稳定性,维护规划的法律地位和权威性,使规划的指导作用和规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2、加强设施建设。良好的基础设施和服务配套设施,是旅游吸引旅游者的重要保证。努力提高配套程度和综合服务功能,夯实发展基础。以满足游客需求为导向,以提升服务能力为目标,结合发展需要,高、中、低档相匹配,大、中、小型相协调,加快建设餐饮、住宿、停车场等旅游服务设施,提高游客接待能力,为游客提供安全、舒适、优质的服务,提升乡村旅游景区(点)服务质量和水平。

3、重视保护利用。乡村旅游特有的民族历史文化资源,具有不可再生性,一旦遭到破坏,就难以恢复。继承和保护好这些独特的文化资源,是发展乡村旅游的重要内容。要按照保护为主、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思路,坚持严格保护与合理利用并重的原则,正确处理保护与利用、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避免过度开发对历史文化资源及其环境造成破坏,杜绝以破坏性开发谋求经济利益的做法。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统筹规划,依法管理,建立保护与开发的良好机制。

4、积极筹集资金。发展马桥乡村旅游,需要加强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这些需要大量的资金。同时,农户要想投资旅游业也需要资金,因此要积极探索和创新发展资金筹集的方式和途径,引入市场机制,为发展乡村旅游提供稳定可靠的资金来源。改变由政府包揽的做法,树立谁投资、谁所有、谁管理、谁收益的理念,进一步创新投资体制和机制,消除发展乡村旅游的体制障碍,构建以政府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广泛吸收社会资金参与旅游小镇建设的多元化投融资体制,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在这方面马桥乡做出了有益的探索:马桥乡在开发金宝塘坡田生态旅游风景区当中,引入民间资本投入整合水库水库出险加固工程资金,利用土地整理项目资金为景区打造良好的景区外围环境,从而激励投资开发商对景区进行大规模投资建设。要放宽市场准人,改善招商引资环境,吸引省内外投资者参与乡村旅游开发建设,以缓解乡村旅游开发建设资金短缺的矛盾。要大力引进经济实力强、发展前景广的企业到旅游村镇兴办产业,实现产业聚集,增强乡村旅游的活力。

5、加强包装宣传。马桥乡景区很多是有高质量的,但很多却知名度不高,重要原因就是缺少包装宣传。因此,加强包装宣传十分重要。精心策划能反映和提升乡村旅游景区(点)知名度的主题形象。创新旅游宣传促销活动的方式和方法,积极举办或参加各种形式的旅游推荐会、说明会、展览会等活动,有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好整体形象宣传和联合促销,营造健康浓郁的特色旅游氛围,拓展省内外旅游客源市场,吸引和招揽海内外的游客。加强新闻媒体对乡村旅游开发建设的宣传报道。鼓励新闻媒体配合乡村旅游的建设进行系列宣传,开设专题宣传节目和栏目。

乡村旅游开发的方法篇11

乡村旅游规划在乡村旅游开发发展过程中起着纲领性作用,它是根据乡村旅游发展规律和市场特点制定目标,以及为实现这一目标而进行的各项旅游要素的统筹部署和具体安排。本文对国内乡村旅游规划的研究进行综述,尝试了解国内乡村旅游规划研究进展情况及问题。

二、乡村旅游规划研究文献概况

为能直观地了解近年来国内乡村旅游规划研究进展,本文在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以“乡村旅游规划”为关键词进行搜索,选取了国内期刊如《旅游学刊》、《资源开发与市场》、《地域研究与开发》、《旅游论坛》 、硕士论文及学校学报等刊物2000年以来的55篇文献进行分析。可以看出,近十几年来,学术界对乡村旅游规划的研究正在逐步展开,乡村旅游规划文献数量呈缓慢增长趋势(图1)。

三、乡村旅游规划研究方法

学者研究乡村旅游规划的方法以定性描述研究、个例实证研究为主,定量研究较少。

四、乡村旅游规划研究内容

通过对这55篇的研究情况来看,国内乡村旅游规划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乡村旅游规划基础内容研究、乡村旅游规划的问题及意见研究、乡村旅游规划模式研究、乡村旅游规划设计、乡村旅游规划体系及乡村旅游规划法规建设等方面(表1)。

(一)乡村旅游规划基础内容

乡村旅游规划涉及的基础内容比较广泛,主要包括乡村旅游规划的概念、规划原理、规划原则、规划程序等方面。方增福(2000)提出了乡村旅游规划的基本原则与方法,基本原则是“选择独特的吸引力的乡村进行旅游规划、充分利用乡村基础设施,适当建设配套设施、旅游活动的设计应顺应农村生活方式,尽量做到不干扰村民的正常生活、鼓励村民积极参与、并使村民从中获益、鼓励游客参与村民的各种活动。”;基本方法包括:准备工作阶段、确定开发目标、可行性分析、制定方案、方案的评价与比较选择、实施规划、监控与反馈。李伟、郭芳(2002)针对性地提出乡村旅游规划应遵循的主要原则,提出旅游发展与农业生态建设相匹配,经济发展与自然、文化的生态保护相协调,强调社会系统各组成部分的同步发展。王莉(2003)从乡村旅游的概念、发展状况、客源市场、开发建议等方面入手, 结合云南现实, 初步探讨了乡村旅游的开发策略和需注意的问题。唐代剑、池静(2005)介绍了乡村旅游规划的方法及层次,并就实施阶段和学科来源对现有旅游规划方法体系做了综合描述。王云才、刘滨谊(2006)运用景观规划学、景观地理学和景观生态学的综合观点,系统探讨了乡村景观、乡村景观规划的概念,乡村景观规划的原则和意义,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讨了现阶段我国乡村景观规划的核心内容。李良栋(2011)概括了乡村生态旅游规划的的基本类型,总结了规划内容,讨论了乡村旅游规划的原则以及在规划中应注意的问题。张捷、钟士恩等(2014)提出乡村旅游发展要有规范化的旅游规划,还要重视政府引导型的科技支撑和技术示范。

(二)乡村旅游规划问题及意见研究

乡村旅游规划处于探索阶段,不可避免会出现一些争议及问题,学者们对此进行了相关研究。唐建兵(2007)认为在乡村旅游规划实务中, 存在着许多误区,如: 规划动机不正确, 规划单位良莠不齐, 规划过程不严谨, 规划可行性分析不够等,并提出行旅游规划个人的资质认定, 纯洁旅游规划队伍、提高旅游规划的权威性和连续性、严格规划论证和实施监督等意见。欧阳勇峰等(2009)剖析了目前乡村旅游规划出现的若干问题,包括延伸城市的城市化、商业化、人工化建设方式, 照搬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形式, 提出乡村旅游规划的共生与有机更新途径, 强调规划应维系乡村景观格局的完整性与真实性, 保障村屯聚落人文肌理的连续性, 实现农村生产、生活与乡村旅游的一体化。徐敏慧(2010)提出在乡村旅游规划过程中出现村民宅基地流转问题解决不当的现象,并究其发生的原因。黄建清(2011)从乡村旅游规划的概念入手研究乡村旅游规划的编制要求和注意问题,并以实例分析探讨了乡村旅游规划应该因地制宜,根据不同的乡村资源与区位背景,制定不同的规划策略。

(三)乡村旅游规划模式研究

学术界一直在探讨建立适宜乡村发展的一套乡村旅游规划模式,旨在不断提升乡村旅游规划的科学性及针对性。郑群明、钟林生(2004)提出在乡村旅游开发、规划过程中,注重社区和居民参与的开发模式是最佳选择,应该引导乡村居民参与规划过程。曹国新(2008)总结到我国旅游规划界先后形成三种乡村旅游规划模式,分别是强调风格的规划模式、强调趣味的规划模式、强调综合的规划模式。唐建兵(2012)在解读“反规划”理论的基础上,指出“反规划”理论指导下的规划模式在成都乡村旅游规划中取得的成功,初步建立成都乡村旅游“反规划”模式。杨岳刚(2014)构建了县域乡村休闲旅游规划的“1331”模式。

(四)乡村旅游规划设计研究

王云翔、朱兴彤(2009)通过对花山旅游村进行规划设计,并对其进行剖析,提出旅游村景区有规划的六要素:考虑交通便捷性、规划主题鲜明、建筑选型与自然环境相协调、规划设计依托乡村自然环境和文化景观、挖掘地方特色、农民经营为主体。刘爽、朱余丹(2011)对嫩江农场进行乡村旅游规划设计。淤涤非基于古村风貌保护对广西贺州市龙井村进行乡村旅游规划设计。

(五)乡村旅游规划体系建设

乡村旅游规划体系可以提高乡村旅游规划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是指导乡村旅游规划工作付诸实施的依据。关于乡村旅游规划的体系文献比较少,魏有广(2007)对乡村旅游规划体系进行了初步研究,尝试性地构建了乡村旅游规划体系,强调乡村旅游规划体系要有专项乡村旅游规划体系,并且要注重乡村旅游规划与乡村其他相关规划的协调。

(六)乡村旅游规划法规建设研究

乡村旅游法规建设对乡村旅游健康可持续发展有重要的规范性意义,是保障乡村旅游发展的重要法律标准。王云才(2002)借鉴国际乡村旅游发展的政策经验,指明要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建立“乡村旅游规划纲要”、“乡村游憩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细则”、“乡村旅游地规划与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要点。

五、结论

通过对乡村旅游规划文献的分析和讨论,笔者认为国内乡村旅游规划的研究存在以下问题亟待解决:

首先,我国乡村旅游规划的研究时间不长,十几年来一直有学者关注,但相比较而言这仍是一个被忽视的领域,今后乡村旅游规划的研究将会不断增多。

乡村旅游开发的方法篇12

乡村旅游源于19世纪中期,在欧洲发达国家出现了这种以体验乡土气息、领略田园风光为主的旅游形式。1865年,意大利“农业与旅游全国协会”的成立标志着乡村旅游的诞生。到了20世纪80年代后期,乡村旅游成为了一种大规模的旅游形式。乡村旅游是现代旅游业的一项新亮点,它以非常快的速度,迅速在各国发展起来。我国乡村旅游业起步比较晚,大约是在20世纪50年代,是适应外事接待的需要,在山东省石家庄村率先开展了乡村旅游活动。我国乡村旅游的发展势头十分强烈,现代的乡村旅游首先在经济发达的省份和大城市展开。乡村旅游的发展初期是属于自发型,主要是城市居民在双休日到附近的农村旅行,以一日游为主,旅游方式简单,主要为全家或者和好友一起出游,自主性强。乡村旅游经过长时间的发展到现在进入了自觉阶段。

国内外乡村旅游发展模式研究

(一)国际乡村旅游发展形式

1.休闲、观光、度假旅游。欧美发达国家的旅游者喜欢到乡村度假,尤其是那些风景优美、远离喧嚣城市的农村甚至是比较偏僻的地方,在优美的自然环境中修养身心,体验另外一种生活方式。许多旅游者住在当地农民的家里,和他们一起生活,吃着新鲜的蔬菜和水果,一起在农场里劳动。例如在美国西部的许多农场,都有为那些来自大城市的旅游者提供住宿休息的设施,这些旅游者还可以和农场主一起放牧、割草或者采集水果、农产品。在劳动中,他们能够学习到更多的知识,增加感性认识。

2.乡村民俗文化旅游。这种模式下的乡村旅游主要是将乡村旅游与文化旅游紧密结合起来,使游人在欣赏美丽的田园风光的同时还体味着几千年历史积累下来的民族文化。参与这种旅游的消费者群体的文化水平比较高,他们来到乡村主要是体验和欣赏传统的文化,而这些文化在工业文明的浪潮中早就被湮没。来到乡村的旅游者是要以发现的眼光去寻觅传统的文化和古老的习俗。比如乡村的民居、他们的生活方式以及流传着的乡村戏曲、武术、杂耍等。对于这些旅游者来讲,到乡村去旅游主要是追求精神上的享受和满足,是获取高层次生活的需要。乡村旅游成为一种更高档次的旅游方式。国际上开展乡村民俗文化旅游最好的是匈牙利。匈牙利的乡村旅游模式,即乡村民俗文化旅游——已经成为许多国家发展乡村旅游的范式。

3.农业旅游。“农业+旅游”式的乡村旅游现在正成为许多地方和国家发展乡村旅游的又一个模式。以旅游带动农业,以旅游促进农业的发展,把农业生产和旅游活动结合起来,使农业和旅游业的相互促进,既能够增加旅游业收入又带动农业的发展,形成良性互动。据预测,欧洲每年旅游总收入中农业旅游收入占5%~10%。仅法国乡村旅游每年可给农民带来700亿法郎的收益,相当于法国全国旅游业收入的1/4。

4.生态乡村旅游。把生态旅游和农业旅游相结合,建立生态农业园,用高科技手段来进行大规模的农业生产的种植与管理。旅游活动在生态农业园内进行,旅游者通过在农业园内生活,参与农业园的劳动。并且可以通过购买或者租赁的形式在农业园内选择一块土地,自己种植一些农作物。有的国家的生态农业园非常大,形成一个联合体,乡村旅游活动都在生态农业园内进行。进行生态农业旅游最具有代表性的国家是波兰。波兰的生态农业旅游区的面积超过了4000公顷。

(二)国内乡村旅游发展模式

我国乡村旅游发展最初是一种自发型的,没有具体的模式和组织运做,是在探索中不断发展。最初的乡村旅游者主要是国际游客,这些旅游者不再到那些传统的旅游热点,而是到一些比较偏僻落后甚至是尚未开发的地方去旅游而且乐此不疲。他们喜欢到中国的内陆和边远地区,尤其是具有很强的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的地方。都市里无法体会到那些原汁原味的中国的传统文化和乡土习俗,而在上述地方却可以满足他们的需要。随着到乡村旅游的人数越来越多,“乡村旅游”这个新的旅游形式在中国得到迅速发展。并且逐渐形成了几个大的乡村旅游热点地区。例如江苏的周庄、同里、乌镇等以江南的小镇古色古香的建筑和水乡生活方式吸引着众多的旅游者。皖南黟县的南屏、歙县的郑村(棠樾牌坊群)、徽州的汤口等村落生产纸、笔、墨等工艺品,以传统的制作手艺和富有特色的民居建筑为吸引特色。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上述几个地方的乡村旅游搞得红红火火以外,还有许多颇具特色的乡村旅游地尚未开发,还是“养在深闺人未识”。这些尚未开发的乡村旅游地大多数都位于偏僻的地方,尤其是在中国的西部以及那些老少边穷的地方,那些地方农业经济不发达、工业落后、交通不便,因而不为外界所知。但是当地的风景却十分优美,并且得以保存了众多原始奇特的自然景观和古朴浓郁的民族文化,成为发展旅游业的后发优势。因此,发展乡村旅游带动经济发展,以乡村旅游带动扶贫工作,是我国乡村旅游发展的一个重要的模式。以贵州省为例,贵州省大约有85%的人口居住在农村,经济水平比较低。贵州省少数民族众多,大多村寨是珍稀民族文化的保留地。贵州省提出“以旅游促进对外开放和脱贫致富”的指导思想,创造出四个主要旅游扶贫模式:一是景区带动,如黄果树景区就带动四周村寨的农民脱贫致富。二是发展村寨旅游。如郎德苗寨、石板寨、镇山村等,旅游成了这些村寨经济发展的支柱。三是企业加农户生产旅游产品。如台江民族刺绣厂,带动千家万户在搞民族刺绣蜡染。四是把旅游当作县域经济的主导产业。如荔波、施秉,县域经济的发展靠旅游。据不完全统计,到2002年底,贵州农村有53.2万人通过发展乡村旅游摆脱了贫困。

我国乡村旅游发展模式的层次

乡村旅游从发展层次上看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层面:

(一)基础层次

以观光度假休闲为主,吸引物主要是乡村幽静的环境、秀丽的景色、淳朴的民风和较为缓慢的生活节奏。乡村旅游是使城市居民体验乡村劳作、了解风土民俗、领略田园风光和回归自然的最佳方式。这种以观光度假为目的的国外游客大多数是来自经济发达的都市,收入水平比较高。因此基础层次的乡村旅游的客源十分稳定,游客的重游率比较高。根据法国的统计数据表明,有70%游客采取乡村旅游度假的方式,更有超过15%的旅游者每年都住在同一地方。目前我国的乡村旅游地大多数是以观光为主。参加乡村旅游的国内游客,绝大多数是为换个环境来度过假期生活。因此主要是去那些接近城市的附近农村旅游,出游的时间也都比较短,一般是利用双休日或者其他假期一至两天的时间。

(二)提高层次

注重乡村旅游的内容和文化内涵。乡村旅游内容要广泛而富有特色。在国内客源市场上,许多游客对于农业生产活动很有兴趣。“住农家屋、吃农家饭、干农家活、享农家乐”和采摘各种农产品的旅游很受欢迎。

除了以在农田里耕种、采集等方式让游客来体验农村生活的乐趣之外,传统的制作工艺完全可以作为一种强有力的吸引物加以发扬。天津杨柳青年画、贵州蜡染、南通扎染、潍坊的风筝、手工造纸以及各种刺绣、泥人、甚至是食品的加工,都可以成为乡村旅游的文化依托。例如澳大利亚葡萄酒业生产制作就成为澳大利亚文化的重要组成,澳大利亚葡萄酒业已成为重要的乡村产业。并且由此产生了澳大利亚葡萄酒业旅游。

在提高乡村旅游层次的另外一个吸引物就是乡村所保留下来的珍贵的传统文化、风俗和完好的古代建筑。巍峨气派的乡村宗祠祠堂,高大挺拔的镇村古塔,村边的土地庙等等,是乡村在历史发展中的一面镜子,折射出乡村居民生活。还有一些民俗活动也有很高的旅游开发价值。一些乡村风俗习惯像我国各地的锣鼓戏、舞狮子、扭秧歌、祭祀谷神等,都可以成为乡村旅游开发的引力点。

(三)可持续发展层次

乡村旅游发展必须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可持续发展世界保护联盟(IUCN)认为,可持续发展是一种在不损耗或破坏资源的情况下所允许的开发过程。这些资源不仅包括自然资源还包括社会资源和人文资源。乡村旅游的发展有的是依托美丽的自然风景,有的是独特的民族风俗习惯和珍贵的传统文化,有的是以生态农业园区来开展旅游活动。农村和城市相比是“保守地带”,因此才能够保持一些原生态的自然和人文景观。但是这些也相对脆弱,而开发旅游,会不会给相对落后的农村带来冲击,从而导致农村生活模式发生巨大变化,农民模仿城市居民的生活方式,导致一些传统文化的解体?在贵州省早期开发的一些乡村旅游地就曾经出现了这样的情况。为了方便游客住宿,在青石寨建立起洋楼,往日走在乡间的小路上,耳边到处可以听见山歌对唱。如今却是卡拉OK在播放流行歌曲。那些淳朴的少数民族不在安于现状,外出打工,剩下老弱妇孺……。长此下去,发展乡村旅游的基础就丧失了,乡村旅游必定会走向衰退。因此,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必须是自然资源、社会资源、人文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在发展乡村旅游的同时,不破坏资源,尤其是社会文化资源。不破坏少数民族文化、风俗习惯。如何在开发旅游的同时,又能够有效的保护珍贵的文化?这就要求乡村旅游的发展必须走新的路子,实现跨越式的发展。必须按照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和要求,追求旅游的生态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提高乡村旅游质量,即追求旅游精品,不能乱开发,乱建设。要有统一的规划,在政府和旅游管理部门的引导和指挥下,乡村旅游地的群众积极参与旅游中来,并且要引进市场机制,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运作,实现利益共享。既有效的调动农民开发旅游的积极性,又加强管理,避免出现一窝蜂乱开发搞乱市场最后吓跑游客的现象。

结论

我国是个农业大国,各地农村风俗各异,乡村旅游在我国发展有着良好的基础和广阔的前景。因此,当前在乡村旅游热潮中,应该紧紧抓住有利时机,进行精心准备,及时推出精品乡村旅游线路,打造乡村精品旅游地,重点是神奇的自然景观、灿烂的多民族文化、古老而美丽的地方。在市场上尤其是国际旅游市场打造“中国—乡村旅游胜地”的形象,使我国的旅游业发展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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