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范文

时间:2024-03-27 15: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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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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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随着城乡一体化建设的不断推进,新农村建设逐步成为一体化建设的主要内容。其中农村环境卫生问题首当其冲,是城乡管理水平、社会文明程度和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体现,相关部门应按照各地区不同实际情况,以政府主导、以城带乡、统筹规划、协调发展为原则,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建设,合理布局,建立完善的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管理体系,提高农村环卫水平,缩小其与城市之间的差距,从而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

1、城乡环卫一体化体系介绍

城乡环卫一体化是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提出的工作,其主要内容是城市环境卫生与农村环境卫生并重,通过统一规划和安排,科学合理地治理农村环境,开展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该工作属于新农村建设的基础工程,对于改善农村居民居住环境、提高农村居民生活水平具有直接意义。具体来说,当地环境部门应将该地域范围内的乡镇全部归入当地环卫管理体系,并按照资源共享、区域统筹的要求,在环卫体系涵盖的所有地区配置专业的清扫保洁队伍和生活垃圾收运设备,建立一体化的收运系统、工作网络、处置设施以及保障机制。同时,提高城乡环卫一体化规划建设与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的城乡垃圾管理法规体系、推动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回收,并因地制宜得选择生活垃圾的处理方式,加大农村环境卫生保护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村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建立完善的监督考核制度并维持稳定的环卫工作资金投入,尽最大努力缩小城乡环卫工作差距,建设清洁优美的新农村。

2、一体化面临的问题分析

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农村环卫的极度落后。要想建立城乡环卫一体化,首先需要提高农村环境卫生水平。下面对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

(1)相关管理法规、制度不健全

制度的缺失是农村环卫问题的一大致命弱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生活垃圾的处理进行了规定,然而具体的下行行政规章制度却并不系统和完善,使得乡镇相关环保部门在对环境问题进行处理时难以寻找到针对具体问题的明确规定,使得许多环境问题处于模糊状态,对农村环卫水平的提高造成了一定障碍。

(2)垃圾收运、处理设备匮乏

硬件不足问题是农村环卫管理工作面临的又一难题。例如垃圾收运车和垃圾分类、处理设备的严重不足,这些基础设备的缺乏将会造成农村垃圾的随意倾倒以及垃圾的分类困难,直接导致了农村垃圾不能够进行有效的处理。问题的症结在于相关部门对于农村环卫问题的重视程度不够,投入资金不足。若是直接向农民征集环卫资金,由于农民收入普遍较低,也难以顺利实施。因此,建议相关部门提高对于新农村建设的重视程度,主动为周边乡镇补充环卫基础设备。

(3)农村居民环境保护意识淡薄

近年来政府对环境卫生的重视程度逐步提高,在城市和农村中的宣传力度也逐步加大。然而,环卫保护宣传在农村中的效果并不理想,大部分村民还存在“各扫门前雪”的思想。因此,乡镇政府应加大宣传力度,并定期组织环境保护各类活动,提高农村居民环境保护的意识。

(4)城乡垃圾管理脱节

我国环卫一体化正经历着将重点由城市转移到农村的阶段。由于城乡发展的不均衡,以往的城市垃圾管理方法难以完整的应用于农村垃圾管理,致使垃圾管理出现了城乡脱节的现象。对此,应从农村的实际情况出发,探索寻找适于农村环境卫生管理的方法措施,进而缩小城乡环卫管理差距。

3、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模式的发展前景

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模式的发展需要我们在了解当前城乡环境卫生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分清主要问题与次要问题,逐步解决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问题,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进程。

由上文一体化面临的问题分析可以看出,做好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和环境卫生管理的专人匹配工作是解决农村环卫问题的首要工作,各村委会应结合各村实际情况,在主要街道和居民聚集地安装垃圾桶和配备垃圾车定时收运。其次,各乡镇以及村落应建立环卫机构,开展各村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并逐级向上建立完整的考核管理和升迁机制,逐步构建统一的城乡卫生管理体系。再次,在进行新农村规划建设时,加入更大比例的环卫工作规划,为将来开展环卫工作做好铺垫。最后,建立专门的环卫资金管理小组,负责环卫资金的筹措与应用,资金筹措具体可从政府拨款、村民自筹和社会募捐三个途径进行。此外,还应加强环卫保护宣传力度,提高农村居民的意识水平,让农民自发的对环境进行保护和整治。

4、总结

当前我国城乡环卫一体化面临的挑战颇多,还需要我们共同克服难关,推动一体化进程。建议相关部门对此提高重视,把环卫工作落实到实处,从根本上改变农村环卫现状。落实到实处,从根本上改变农村环卫现状。

参考文献

[1]巫新.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一体化体系分析[J].建材发展导向(下),2013,(6):9-10.

[2]苏琴.浅议城乡环卫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建议[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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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加强镇(街道)、村(社区)环卫队伍建设,完善环卫基础建设,逐步实现“村(社区)收、镇(街道)运、县处理”的垃圾清运处置模式。底,在城乡环卫一体化覆盖经济开发区、街道、街道全部村(社区)和县城区垃圾处理率100%的基础上,确定试点镇,向205国道沿线村(社区)及镇大部分村(社区)延伸;年底,试点镇建设到位,并在所有镇(街道)推开,全县城乡环卫一体化覆盖率达到80%;底,城乡环卫一体化覆盖率达到100%。

二、具体要求

(一)加强环卫队伍建设。各镇(街道)要在不增加现有机构设置的基础上,指定相应机构,安排专门人员具体负责辖区内村(社区)环境卫生、保洁员配备、保洁队伍管理和村容村貌整治的达标考核工作。

环卫队伍建设以镇(街道)或村(社区)为单位,按居住人口每300人配备1名保洁员的标准组建保洁队伍,具体负责村(社区)内保洁和村(社区)内生活垃圾的收集,并把收集的垃圾运送至指定地点的垃圾容器内,同时负责容器的卫生整洁和容器周边卫生清理工作。生活垃圾坚持“统管、统运、专业处理”的原则。各镇(街道)要组建专门清运队伍,具体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的清运。县环美垃圾处理场、胜南社区(纯梁)垃圾处理场负责镇(街道)垃圾无害化卫生填埋处理。生活垃圾实行有偿处理。

(二)加强环卫硬件及配套设施建设。环卫硬件及配套设施建设要统一规划,合理配置。在城中村、旧村提升改造、环境综合整治和重点工程建设时,垃圾收集处理设施要与建设改造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在城中村、旧村提升改造时,要把公厕、垃圾站、垃圾箱等设施做为重要内容,按照统一标准配套建设,所需资金纳入城中村、旧村改造的成本。在新建和改建道路、广场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时,要配套建设公厕、垃圾中转站和垃圾箱等设施。

1.配备专用垃圾清运车辆和垃圾桶。各镇(街道)、村(社区)要全面推行生活垃圾机械化收集,扩大单车收集范围和半径,提高收集效率。淘汰现有的人力推车、拖拉机或农用三轮车等非密闭收运垃圾车辆,配备专门的压缩式垃圾清运车辆,杜绝垃圾运输过程中的抛、洒、滴、漏等二次污染现象。为方便运输,各村(社区)要按每15户设置一个240升标准垃圾桶的数量配套垃圾桶,同时,为保洁人员配套必要的密闭垃圾收集车、扫帚、铁锨等必备工具。

2.凡是由村(社区)承担的费用,有集体积累的,可从集体经济收入等资金中统一支付,没有集体积累的村(社区),通过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合法渠道筹集。

(三)加强环卫收费管理。按照《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村(社区)和镇(街道)签订生活垃圾清运合同,环卫部门委托各镇(街道)按照市确定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专项用于生活垃圾的运输和处理。

(四)保障建设资金和运行经费投入。县财政以“以奖代补”的方式对镇(街道)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给予适当补助。建立“县财政补一点、镇财政拿一点”的县镇两级资金保障机制。具体办法由县财政、物价、审计等部门结合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运行和我县实际另行制定,各镇(街道)结合各自实际,建立相关资金保障机制。

三、实施步骤

按照“分布实施,逐步推进”的原则,选择4个镇(街道)作为城乡环卫一体化的试点,然后在全县12个镇(街道)全面展开。实施步骤如下: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27日—9月30日)。调查摸底,建立基础档案。组织专人对全县各镇(街道)、村(社区)的基本情况、基础设施条件、距垃圾处理场的运距等进行调查测算,掌握第一手资料。

召开动员会议,全面部署安排。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召开全县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动员大会,对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县镇(街道)两级签订责任状,确定好试点镇(街道)、村(社区),分批分次逐步推开。

(二)组织实施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各镇(街道)配备保洁人员、购置运输车辆及保洁辅助工具,与村(社区)签订《生活垃圾清运合同》,垃圾实现村(社区)收、镇(街道)运、县处理。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由县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成考核验收小组,对照工作目标和验收标准,对各镇(街道)城乡环卫一体化推进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结果纳入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对在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限期整改。

(四)巩固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各镇(街道)、村(社区)根据验收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整改达标后,纳入长效管理。制定《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实施细则》,由县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定期对各镇(街道)、村(社区)的环卫保洁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上报县委、县政府,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

四、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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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城乡统筹,资源整合,动态管理”的原则,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进程,创造整洁、优美、舒心、和谐的人居环境,逐步实现城乡环卫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内容

(一)基础设施建设和整合(责任单位:市农办,市建设规划局,各有关镇、街道)

编制全市镇级中转站和垃圾收运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完成东部地区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选址和可行性研究工作。建成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并顺利投入试运行,完成对现运行的5座镇级垃圾填埋场的封场工作,加快市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逐步缩少市垃圾填埋场的填埋处理规模,确保生态安全。全市再增加垃圾中转站8座,总数达到26座。

(二)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市农办,市建设规划局,各镇、街道)

全面充实和调整保洁员队伍,根据村域面积、人口分布合理配置保洁员,按常住人口每300—500人配备1名的要求组建保洁员队伍。招选保洁员原则上优先安排年富力强的人员担任并及时更换不能胜任保洁工作的保洁员。

(三)硬件建设(责任单位:市农办,市建设规划局,各镇、街道)

进一步完善环卫硬件设施建设,各村居要按照每幢至少设立2只垃圾箱,每村设有1座垃圾收集房或自卸垃圾箱,根据保洁员人数相应配置扫帚、人力(机动)收集车等清扫清运设备。

(四)制度建设(责任单位:市农办,市建设规划局,各镇、街道,各村、居)

1、保洁员定责定薪制度。各村(居)与保洁员签订《环卫承包合同》和《环卫工作责任状》,明确工作职责、保洁区域、工资奖金,日清日运,并落实好五项职责:一清扫(包括村内主次干道清扫、村部内外清扫及桌面清洗、公园、绿化带及休闲健身等公共场所清扫);二收集(村内住户的生活垃圾收集);三冲洗(公共厕所的冲洗);四养护(花草树木的养护);五保洁(河面、河岸两侧、塘溪沟渠内的保洁)。实行保洁员工资加奖金制度(原则上按全市环卫行业平均工资奖金总额为基数,提取20%为月考核奖金),以此来调动保洁员的工作积极性。

2、“三包”保洁制度。(1)户包卫生:实行垃圾袋装化或家庭自备垃圾收集器(垃圾桶)。各住户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放置垃圾;养成不随地吐痰和乱扔瓜果皮核、烟蒂、纸屑等良好卫生习惯;每日收集好本户产生的垃圾供保洁员收取。(2)村包秩序:落实好本区域内每日的垃圾收集工作,将农村生活垃圾“日日清”相关规定写入《村规民约》、《村卫生公约》。制止乱倒垃圾、污物、污水、粪便和损坏环卫设施等行为;制止违章搭建和挖掘、破坏、占用人行道等行为;制止公共场所乱堆放废弃物、乱贴乱画、乱竖杆牌;制止借助树木搭棚和悬挂物品、损坏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等行为。(3)镇包清运:镇一级配足垃圾清运车辆,安排好清运路线,及时完成辖区范围内垃圾的清运任务。

3、公众评议制度。由村两委和村民代表、老人协会对保洁工作实效实行“一记二查三评四考”工作制,评议结果与保洁员奖金挂钩。(1)专人记录:由村两委委托专人对保洁员每日工作情况进行记录。(2)群众抽查:由村老人协会对村内清扫、清运情况每周一次定期进行监督检查。(3)代表评议:由村民代表根据保洁员记录和抽查记录,对保洁员每月的工作进行评议。(4)村两委考核:由村两委综合群众、村民代表意见对保洁员进行月考核。当月考核评分直接与保洁员工资挂钩,按满意率百分比发放工资,满意率90%以上发放全额工资,满意率80%-89%发放90%工资,以此类推。满意率低于50%时,直接予以辞退。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发动阶段(6月20日至7月10日)

建立组织,全面开展环卫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建立基础档案;制订计划,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开展试点,形成经验。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11日至10月20日)

各相关责任单位按照规范建设标准,借鉴试点镇、街道成功经验,配足环卫人员,购置环卫设备,加快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创新机制,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完成各项工作内容。市指导组对规范建设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及时帮助解决出现的问题,全面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进程。

(三)检查完善阶段(10月21日至11月10日)

对照计划方案和规范建设标准要求开展督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查漏补缺,落实整改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四)总结提高阶段(11月11日至11月30日)

对城乡环卫一体化规范建设工作中出现的好经验、好举措进行总结,巩固成果,表彰先进,推动全市环卫事业发展。

五、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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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彻底解决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提高管理水平,提升城乡品位,全力打造卫生整洁、环境优美、健康和谐的城乡环境。

二、任务目标

加强乡镇(街道)、村两级环卫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输、县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集中处理体系,实现全县城乡环境卫生工作“全方位覆盖、无缝隙对接、一体化管理”目标,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

三、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3月13日至3月31日)

各乡镇(街道)成立环卫管理所,指定专人负责,搞好调查摸底工作;确定纳入2012年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村(2012年必须达到60%,力争70%)名单,制定实施方案,建立适合自身实际的生活垃圾收集、清运模式,并上报县城乡环卫一体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至9月30日)

4月30日前,各乡镇(街道)结合实施方案,按标准(每200人配一名保洁员)组建保洁队伍,配齐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管理人员;与各村签订《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合同》,积极组织村民清理“三大堆”(柴堆、粪堆、土堆),保持道路、庭院卫生整洁。

7月31日前,各乡镇(街道)按照标准配备保洁车辆及辅助工具、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每10-15户设置一个标准垃圾桶)及生活垃圾清运车辆(每150个垃圾桶配备一辆生活垃圾清运车),对生活垃圾收集点进行平台硬化,完成各项环卫基础工作和硬件设施配置,并投入使用,切实承担起辖区内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工作。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可按有关要求建设移动压缩垃圾中转站,配备专用清运车辆。

9月30日前,完成辖区内村居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对“三大堆”和村内村居周边垃圾死角进行彻底清理,建立完善各项环卫常规性管理制度和奖励机制,出台配套的规章措施,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正常运转。

(三)自查整改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

10月底前,各乡镇(街道)对照工作目标和验收标准,对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对自查出的问题,分析原因,限期整改。

(四)检查验收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

12月底前,由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进行检查验收,确保纳入2012年度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村居全部达标,并定期检查考核,实现长效机制。力争2013年底,各乡镇(街道)城乡环卫一体化覆盖率达到100%,环卫管理机构运行正常,环卫设施达到标准要求。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乡镇(街道)要提高认识,积极开展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为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县长任组长,住建、财政、公安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及时协调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乡镇(街道)要尽快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推进方案,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靠上抓,明确专人具体抓,确保按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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