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理论文合集12篇

时间:2022-11-30 15:02:48

安全监理论文

安全监理论文篇1

一、明确安全监理任务

⑴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规定。⑵督促承包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⑶督促承包方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组织好分项分部工程安全技术交底。⑷检查承包方各项安全措施到位情况,和关键工序的安全防护措施。⑸指令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订立安全协议。⑹检查承包方的其它各项安全工作,如防火、防洪,冬防寒夏防暑及卫生防疫等。⑺监理部选派得力的工程师,从事安全监理工作,并建立岗位责任。

二、施工阶段安全监理要点

工程项目开工后,在全面审查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时,要着重审查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各项制度的落实,责任到人,安全设备到位。受业主委托,安全监理工程师代表业主全权处理施工中的违章操作现象,同时也有义务协助承包商完善各种管理制度。

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方法有:

⑴审查各类有关施工安全的文件,审查进场作业的各单位资质及他们对各工序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保证体系、人员配备。

⑵审查在本工程拟应用的新工艺、新技术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⑶审查承包商在工序交接检的安全报告。

⑷跟踪检查,签办安全技术证书;对每道工序的安全事宜予以确认。

⑸在施工中,如遇下列情况,负责安全的监理工程师,可下达暂时停工指令,安全监理工程师在下达“暂时停工指令”后,及时上报总监办,请总监代表复核后,补发书面停工令或撤消。①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检查指出,未见改进或改进措施不合要求者;②已发生事故未处理而继续施工者;③安全措施未经检查,或无措施擅自施工者;④擅自变更设计图纸盲目施工者;⑤擅自变更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材料构件者;⑥未经资质审查进场的分包人员,擅自施工者;

⑹最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主要有:

①脚手架。脚手架是高空作业中必不可少的设施,脚手搭设不牢,不稳以及使用不当,都容易出现事故,因此脚手架是安全监理的重点之一。

首先,脚手结构搭设前对所用材料,都要认真挑选,不合格的不能使用,脚手架搭设要牢固、稳定,不仅要有足够的堆料、操作、运输使用面积,同时又能确保在各种天气和规定荷载下,不变形、不倾斜、不摇晃,并且拆、装方便。

脚手架起用前,要经常检查,使用严格控制堆料,不得超载,上下层交叉作业时,要按规定设防护网,发现主杆沉陷、悬空,节点松动,歪斜变形等,要停止操作,认真加固好后使用,大风、大雾、大雨天应暂停使用。

②高空作业。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高空作业往往是在所难免的,而高空作业防护不当,往往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因此在安全监理工作中,特别注意此环节中的临边作业,洞口作业及悬空操作。a)临边作业。建筑物的外墙、阳台、窗台等往往需临边施工,在临边作业时,要按安全规程设置,可靠的防护栏、防护网并装安全门。b)洞口作业。对施工中预留的洞口,要按规定设置护栏,护栏上装明显标志及通道门,洞口要加安全盖,防止从洞口坠物伤人。c)悬空作业。对悬空作业所用的防护设施,如吊篮、吊笼、平台、绳索、塔架等均应认真核查,确保安全无误,方准使用,且勿存有侥幸心理。

③施工机械及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及施工用电所引起的事故,也是近年来安全事故的一个主要因素,因此要督促施工单位经常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维修,使其处于良好状态。对于其他一些中小型机械等,也应加强安全防护措施。

临时施工用电要按规定安装、接线,并做好保护接地,设专人管理,以避免触电伤亡事故。

④落实防火责任制,设立消防组织人员,消防器材准备充分,不得挪用,制定明火使用审批制度,焊接作业要有人负责防护防火灾事故发生。

三、安全控制具体措施

1.技术措施。(1)审核施工现场项目部的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2)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措施的可行性。重点对坑开挖和脚手架;模版支撑体系、高空作业、交叉作业、塔式起重机、人货电梯、临时用电等工程或部位进行审查。(3)监理安全文明检查制度和安全会议制度,项目安全生产组建每周召开各方参加的项目安全例会;对本周的安全检查情况予以审查,并核查已出现的安全问题是否已按要求进行整改,同时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安全。(4)通过“合理定制,进行牧师检查“的辅助措施做好安全文明、环境保护。

2.组织措施。(1)监理健全监理组织,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制度,落实安全管理的责任。(2)监理部设定安全文明生产安全文明负责人,常抓不懈。(3)编制本工程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和详细的工作细则。(4)大张旗鼓地宣传、树立文明安全生产的意识。

3.经济措施。(1)制定安全公约,明确要求、责任,明确奖惩规定。开工前监理组织业主、施工各方召开会议,制定“本工程安全文明管理规定”,提出具体的文明工地的要求,要求应具体,切和实际,不搞花架子。并制定具体的奖惩条款,对违反安全作业规定的行为的奖惩应具有具体的奖惩数额。(2)组织联合检查组,定期(每月至少两次)对工地检查,有违规者严格执行奖惩。

4.合同措施。(1)协助业主签订好施工合同,对合同中设计施工安全的条款,应严禁,不出现对业主不利的条款。(2)做好工程安全记录,保存好各种安全管理文件。(3)对发生的安全事故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上报和处理。(4)平时注意收集有关安全信息的资料,进行分析,提交给予有关部门参考,便于她们作出正确决策。

参考文献:

安全监理论文篇2

近年来,房地产行业发展迅猛,随之而来的便是社会各界对于建筑质量情况的关心。为切实提升建筑施工质量,使施工单位能够为社会公众兴建起质量过硬的工程项目,笔者结合自身工作实践,从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重要价值入手,对政工师对于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作用的发挥展开研究,以供参考。

一、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重要价值

伴随着国民经济增长,建设工程的地位与作用也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呈现出日益重要的趋势。质量与安全是建设工程的关键所在,二者与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与社会效益息息相关,严格把好建设工程的质量与安全环节,需要建设单位与建设监督管理部门重视。尤其是建设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能够检查质量隐患,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开展,监督文明施工,做好安全生产与监督工作。1.检查质量隐患,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开展虽然近年来我国的工程质量安全总体形势良好,但一些事故还时有发生,安全隐患还是存在。为解决好这个问题,应坚持有针对性地开展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则能够及时检查质量隐患,发现质量隐患,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开展。2.监督文明施工,做好安全生产与监督工作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任务主要是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督促承包商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组织施工,监督文明施工,消除施工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效的杜绝、控制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做好安全生产与监督工作。

二、政工师对于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作用的发挥

政工师在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应该加强廉洁型机关建设,强化安全生产的教育,创新工作方法与内容,强化政工师队伍建设。1.加强廉洁型机关建设。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廉政是十分关键的一项工作,廉政工作做不好,就会滋生腐败,影响安全质量的监督管理。而政工师负责的是安全教育工作、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工作和党政宣传工作。在加强廉洁型机关建设过程中,政工师可以发挥最关键的作用。政工师应该加强廉政教育,强化宣传,通过多种途径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使安监人员树立廉洁意识,做好廉政工作。2.强化安全生产的教育。对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而言,安全生产教育是最为主要、最为核心的一项工作,政工师担任着直接的安全生产教育工作责任。为此,政工师应该加强对于安监人员与建设工程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安监人员与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监督施工单位自身的安全教育工作与安全教育记录,严格要求新工人、劳务工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并监督施工企业做好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3.创新工作方法与内容。思政教育本身带有显著的抽象性,此种特性具体表现在思政教育的内容以及思政教育方式方面。对于政工师而言,如若坚持传统的思政教育方式,则难以保证其所遵循的传统教育模式同当下的经济新常态社会发展趋势相匹配,同时也无法保证思政教育工作能够真正为受教育对象所接受。有鉴于此,广大政工师应当立足于经济新常态的时代背景,积极探索同经济新常态相匹配的全新工作方式,以便使受教育对象对于当前的思政教育工作能够更好地接受。对于工作内容来说,应在基本工作原则基础之上,坚持与时俱进原则,适度拓展新内容,赋予思想工作更加持久的生命力,如中国梦等内容。还有就是,政工师在进行思政教育工作过程中,不应当仅仅着眼于当下,还要注重教育内容同企业战略愿景相结合,进而据此使企业员工能够实现对企业战略愿景的了解,从而在自身的思想层面以及行动层面同企业保持一致。在具体的工作方法上,政工师要善于将现代信息传媒技术应用到思政教育工作之中,从而借助教育载体的创新,实现对思政教育工作的提效。4.强化政工师队伍建设。政工师队伍建设对于政工作用的发挥至关重要,强化政工师队伍建设,需要注重对政工师人才队伍年龄的优化,为政工师队伍拟定科学的发展规划,为政工师创设继续教育与在职培训契机,注重凸出人本主义工作原则。(1)注重对政工师人才队伍年龄的优化为确保政工师人才队伍保持足够的工作热情和工作活力,因此,必须注重对政工师人才队伍进行年龄层面的合理优化,从而打造一支年龄结构合理的现代政工师专业人才队伍,进而避免人才断档的问题出现。(2)为政工师队伍拟定科学的发展规划为确保政工师队伍能够真正为企业的发展助力,为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助力,因此,企业应当结合自身的战略愿景,为政工师队伍拟定科学的发展规划,如结合企业当前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际需要,制定政工师队伍近景发展目标;结合企业未来一个时期的发展蓝图,制定政工师队伍远景发展目标等。(3)为政工师创设继续教育与在职培训契机为确保政工师工作能够为质量安全监管发挥最大的成效,因此,企业应当注重为政工师创设继续教育与在职培训契机,使广大政工师能够实现知识与技能的更新。需要把握的一个要点是,为使继续教育与在职培训更具实效性,企业应当在组织政工师正式参加继续教育或培训之前进行培训意愿摸底,以此实现对政工师继续教育或培训真实诉求的掌握,并以此为根据为政工师提供其所真正需要的教育或培训内容。此外,企业在组织政工师进行培训时,应当尽可能地邀请专家、学者以举办讲座等形式,为政工师讲解党中央、国务院最新的政策,以此实现对政工师理论素养的持续提升。(4)注重凸出人本主义工作原则政工师在进行思政教育过程中,应当时刻秉承人本主义工作原则,即要以企业员工为主体,无论是教育内容的遴选还是教育方法的设计,均应当从员工的角度出发。具体到实际工作中,政工师应当把握下述工作要点:首先,政工师应当秉承高度的使命意识与责任意识,这是确保思政教育工作切实落地的前提所在;其次,政工师应当善于在纷繁复杂的表象下洞悉主要矛盾所在,并以此作为工作的突破口;最后,政工师要具备高度的政治正确性,注重自身的言行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结语

以上,我们从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重要价值入手,对政工师对于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作用的发挥展开了研究。在具体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依托政工师在思政教育工作中所发挥的功效,将使广大企业员工从思想上以及行动上形成对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高度认识,进而能够有效地规避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此,希望本文的论述能够为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提供更多的思路。

参考文献

[1]景峰.市政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管理与质量控制[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7(24).

[2]杨帅.简述市政工程施工项目技术管理[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7(24).

[3]刘超.加强市政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有效措施探讨[J].建筑知识,2017(07).

[4]龚文,邹伟彪.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制研究[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7(24).

安全监理论文篇3

二、美国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

美国作为联邦制国家,与我国能够建立从上至下相对统一的一套监督管理体系有所不同,其各州政府主抓本州内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而联邦政府的专门职能部门主要是统摄全国的食品安全工作,并负责州与州之间食品安全工作的协调配合。早在1902年,美国就颁布了《生物产品控制法》、《肉品检查法》以及《纯净食品药品法案》等法律法规并依据《纯净食品药品法案》建立了第一个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称为农业部化学局,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和对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可能带来的食药质量方面风险的日益清醒的认识,该局发挥了巨大作用并越来越受到美国政府的重视。1927年,该机构更名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职权不仅包括对于食品安全相关问题的现场调查、实验室科学研究,还可以以查禁、禁令乃至的方式对问题食品进行禁绝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此后,其部分职权逐渐被美国农业部设立的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动物植物卫生检验局(APHIS)以及美国环境保护局(EPA)、国家海洋渔业局(NMFS)和海关等分割,并与上述机构一起组成了美国的食品安全体系。从分工上看,FDA负责联邦领域内生产的或者进口的除畜肉、禽类、瓶装水和酒精含量小于7%的葡萄酒饮料外各种食品的监督管理工作,而肉类和禽类以及相关肉制品、含肉食物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主要由FSIS承担,NMFS负责海产品的质量监控,而EPA主管饮用水的安全和农药,加之APHIS在防治病虫害方面、美国卫生部疾病控制预防中心在食源性疾病方面等等机构在各方面加以配合,建立起了一个相对完整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应特别指出的是,1998年克林顿签署了13100号总统令,成立了总统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包括商业部、农业部、卫生部、环保局、管理预算办公室、科学技术政策办公室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从其职权看,该委员会可向联邦政府的相关机构建议对食品安全的某些领域进行优先投资;制定食品安全的发展计划,并在计划发展执行中与相关州政府、消费者代表、制造业以及学界代表进行沟通和交流;该委员会还下辖一个食品安全联合研究学会,上述职权显然已经超越了简单的议事协调,而进入了统一规划、领导的初期阶段。由此,美国建立起了以食品种类为基本分类标准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在不同种类的食品由不同部门进行监督管理这一历史形成的前提下,各部门之间的交流合作目前尤得彰显,呈现“由分而合”的趋势,在监督管理手段上,以检验、审查为主,禁令、限制为辅,对于某些破坏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实施主体采取的方式将之推上法庭,具有鲜明的普通法系国家监督管理机构执法的特点。

三、比较与思考

安全监理论文篇4

伴随着城市交通的发展,地铁工程逐步在国内部分城市得到了推广和应用。它解决了城市地面交通拥堵问题,有利于城市交通的发展。地铁建设作为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由于其涉及到的专业和工艺较为复杂,没有形成一整套质量安全监督体系,再加上地铁事故频发使人们对施工质量的监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加强对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十分有必要。只有不断总结现有问题,加强监督,才能促进地铁工程的发展。

1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现状

1.1没有明确的监督机构

在现有的地铁工程建设过程中,地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机构不是很明确。以我国某市为例,该城市属于较为发达的二线城市,在对已经建成的地铁线路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时,一般是由省建设厅统一领导,由专业质监站成立的监督办公室对地铁质量安全进行监督。但是,通过对其他拥有地铁交通城市的调查发现,各城市在对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管理上都没有一个明确的监督机构。

1.2监督模式较为混乱

就目前来看,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不同,在监督过程中所侧重的方面也不同,监督机构在监督模式上存在混乱的现象。这种现象不仅仅出现在城市中,而且也出现在城市监督站中。例如,部分城市把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交给房屋建筑监督站,部分城市则交给市政工程监督站,但由于这些监督站的质量安全要求不同,且其与地铁工程本身所具有的特点极为不符,所以对地铁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不能简单地使用这些监督站的管理模式来完成。

1.3质量与安全的监督不统一

我国大部分城市在对地铁工程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的时候,质量监督部门和安全监督部门分散在不同的监督站,加上两个部门的工作是相互独立的,没有信息交流,导致地铁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不统一。就目前来看,地铁工程的质量监督主要侧重于施工现场的永久性结构和实体结构,对临时辅结构的重视度不高;而地铁工程的安全监督主要侧重于施工人员的安全保护工作,忽视了施工结构对地铁工程安全的影响。

1.4缺乏专业的监督人员

由于地铁工程的建造会涉及到很多专业,技术含量较高,且危险程度也比较高,因此,在地铁建造过程中,会使用到许多先进的科学技术和设备材料等。但是,在我国部分城市的地铁质量安全监督中,存在专业人才匮乏的现象,而且现有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不高,缺乏监督管理经验,甚至部分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监督部门仅有不到5个人员,导致该部门的监督工作无法有效进行下去,直接影响了监督管理的效果。

1.5报监手续存在滞后的现象

在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过程中,监督部门应当把施工单位为了保证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的施工方法、出现意外事故时的处理措施、对岩石工程的勘察审核报告和施工图纸设计的审核批准书等作为安全报监的首要前提。同时,由于监督部门的不同,报监条件也不同。一般来说,在地铁工程质量安全报监中,安全报监的手续往往很简单,报监手续也能及时上交给监管部门。然而,在质量报监过程中,由于监督部门对工程勘察和施工图纸的审核文件等有着极其严格的要求,但地铁工程建设会受到征地拆线和地下管道线路迁移等因素的影响,工程勘察和图纸设计单位会根据拆线和迁移的进度更改勘察报告和工程设计图纸。一般来说,我国很难有城市能够做到在地铁工程建设之时就向工程监督部门上交完成的工程勘察文件和施工图纸,甚至有部分城市直到工程建设完成之后,才能把质量报监的手续正式办理完成。因此,在我国的地铁工程建设中,经常存在先把安全监督手续办理完毕,质量监督手续却迟迟未办理的现象,而相关的监督机构也未能及时对出现类似现象的施工单位进行有效监督或勒令停工。这种行为既不符合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基本要求,也会对相关政府部门的公信力产生不良影响。

2质量安全一体化监督管理的优势

2.1科学配置监督资源

质量安全一体化监督管理模式改变了以往质量监督与安全监督分离和信息不通的局面,通过科学、合理地配置地铁工程监督机构,抽调经验丰富的人员组成一个专业的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监督站。专业监督站的成立不仅能够有效解决当前地铁建设标准滞后的问题,完善相关的建设法规,建立健全系统的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同时,还能够通过已完善的监督模式,实现对地铁建设重要环节、竣工验收和较危险分项工程的监督。

2.2统一了监督模式

在对地铁工程质量安全进行一体化监督管理之时,通过借鉴现今成熟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监督模式,根据地铁工程项目自身的状况,取其精华,逐步形成一整套与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相适应的监督模式,把铁路工程从报监开始一直到竣工验收为止这一系列流程都作统一规范,从而有效解决地铁工程长期存在的监管分散问题。

2.3统一了质量监督与安全监督

2011年,全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联络员会议明确提出了我国各城市要逐步在轨道建设中加强对质量安全一体化监督的探究。而在地铁工程的建设过程中,要想保证地铁的施工质量和工程安全,就必须有效管理施工中所采取的方法和施工过程。工程质量与工程安全密不可分,在地铁工程建设过程中,地铁基坑的挖掘和钢支撑的架设工作等无法简单地归结到工程质量或工程安全中,而且大多数施工技术的质量和安全是密不可分的,因此,质量和安全这两者关系十分密切。例如,在地铁隧道的挖掘过程中,往往会遇到盾构机始发、掘进和旁通道挖掘等风险较高的环节。如果把控不好安全风险节点,盾构机就很难继续顺利挖掘下去,会对管片的拼装质量和防水性能造成影响,一些城市也存在因隧道推进不平稳而导致地下水倒灌,最后不得不废弃地铁工程隧道的案例。因此,在对地铁工程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的时候,监督站应当实行“一岗双责”制度,使监督站工作人员既具有一定的质量监督知识,又掌握了有效的安全监督方法,并使两者融会贯通,从而更好地应用到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中去。此外,监督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监督时,既要查看地铁工程的质量,也要重视工程的安全。当勘察完施工现场后,要给施工单位签发地铁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两份监督文书。

2.4引进了专业人员参与监督工作

由于地铁工程的建设涉及到的专业和技术较为复杂,同时,由于自身性质的限制,监督站很难拥有所有与地铁工程相关的专业人才。因此,在现有人才基础上引进专业人员是十分有必要的。这样不仅能有效解决监督站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问题,也能弥补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监督人员专业知识和经验上的不足。另外,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要建立数据库,记录相关专业人员的特长,然后根据特长分类管理人员。通过引进专业人员,使他们参与到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中去,既能发现地铁施工现场存在的深层问题,又能通过细致的讲解,丰富其他监督人员的见识,逐步壮大质量安全监督队伍。

2.5优化了报监程序

2.5.1实现了质量与安全共同报监

地铁工程质量安全一体化监督管理体系能够实现质量与安全报监要件的有机结合,把地铁项目工程作为一个监督单元,从而实现了地铁工程施工前质量与安全报监的同时办理,最大程度地简化了报监程序,减少了施工单位的报监时间。

2.5.2实现了分段报监

地铁工程质量安全一体化监督管理体系的实施使地铁施工单位能够根据工程勘察和图纸审核阶段性的实际情况,以项目工程为一个报监整体,根据施工阶段的不同,划分成不同的报监阶段,从而实现了分阶段的报监。

2.5.3实现了提前介入

对于工程勘察和施工图纸审核文件齐全的施工单位,由于在其他手续上存在问题不能办理报监的,可以经过建筑单位向项目建设主管部门递交申请,然后监督管理部门会根据主管部门的批示意见提前介入到项目工程实施的质量安全监督中去,从而避免了因报监滞后而埋下的质量安全隐患。

3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交通越来越拥堵,而地铁的出现减轻了地上人流量的压力。但是,由于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体系不健全,地铁事故时有发生。地铁工程质量安全一体化监督管理体系的建立实现了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的有机结合,优化了报监程序,完善了监督模式,从而提高了地铁工程的安全性,使其质量得到了保障,促进了地铁交通业的发展。

作者:戴锦韬 单位:中铁十六局集团地铁工程有限公司安全质量部

参考文献

安全监理论文篇5

水电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众多,由于很多的水电站建于深山、崇山峻岭、陡峭山坡中,加上设计、施工手段、施工环境、施工时间等的差异,使得水电安全管理过程中的不可控性增大,复杂程度增加,使水电的安全管理难度增加。目前,水电安全管理工作压力大、安全隐患多,主要有以下一些原因: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不足;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没有将安全和效益之间的关系搞清楚,争取效益的同时放松了对安全的管理工作;安全管理人员的责权不相符,安全管理人员力量不足;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力度不够等等。

二、水电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要点

1、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一是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监督体系,建立并促进安全监管网络的建设,建立项目第一责任人为首的安全委员会管理机构。进行水电安全管理工作,必须以安委会的指导为基础,安全管理工作要按照“整体设计、集中组织、统一协调,统一管理”的原则实施。克服长久以来的多头管理、多头执法的问题,减轻水电安全管理的负担,使监管力量分散到各级各地,逐步解决现存的安全会议多、例行检查多、危险排查少等问题。二是要完善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指导原则,开展对各级各部门的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劳动保护法》、《环境保护法》、《安全法》、消防管理制度、奖罚制度等公司管理制度为依据,促使各个部门的人员清楚自己的责任,用严格的制度使员工的行为受到约束,推进安全管理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在安全管理部门,采用轮岗制度,使安全生产意识真正深入人心。三是划清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责。由于专门性的安全管理工作比较缺乏,当前主要存在于安全管理部门的问题是职责划分过多、专业性不足,必须成立专门性的安全管理部门;增加水电安全管理从业人员的数量,保证各项规定等能够落实到人,加强对水电安全的管理工作。

2、定期或不定期举行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工作有综合性的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共同构成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安全检查活动要每月定期、不定期举行,主要检查水电站的设备、环境等,并及时准确地进行记录,然后对其中的安全隐患及时分析,采取有效手段进行预防。一些安全管理硬件一定要到位,比如消防水带、安全绳,充分利用宣传栏等进行安全检查记录公布等。完善水电监测设备、汛雨情测报设施、预警设施等。还可以制定安全日志制度,给安全管理人员发放安全检查工作记录本,在公司内网上设立安全检查日志管理一栏,监督安全管理开展实际工作,做好安全检查,及时巡查,不断纠正隐患,限时整改,防范风险。

3、做好安全管理培训工作

现阶段,水电安全管理任务繁多,安全培训的次数、效果不符合实际要求。具体是:在安全管理培训的认识上,认为其浪费时间、精力,缺乏培训的积极性;在培训的资金投入上,很多水电站不愿投入,让员工自费进行培训,员工不愿意;培训次数过少,安全管理培训的力度还远远不够。安全管理培训的进行必须是全员参与的,横贯全部安全管理活动,要加强对管理层的安全管理培训,增强其安全意识、丰富其安全知识。在水电安全管理过程中,必须定期或者不定期开展培训,提高管理者的安全意识。在水电站的高风险的环境下,安全管理人员也要取得安全员等相关证件,当地政府应该建立专业性培训机构,组织水电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获得相关证件。

4、危险源的辨识与防控工作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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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娟

创造良好的住院环境安排患者住单人房间,病房设施相对简单,窗户安装防护栏,家属24h陪护,房间内不能有刀、剪、绳等危险物品,工作人员每天进行危险品检查,将风险系数降到最低。护理人员方面加强护士对精神病专科知识的培训我院护理部在新护士岗前培训、提高年轻护士素质活动等过程中集中对护士进行精神科知识系列讲座。护士除掌握外科专科护理知识外,还要让外科每一位护士了解精神科常见病的临床表现、治疗护理的要点,掌握精神科最基本的护理操作技能,比如保护带的使用、口服药发放的注意事项等。掌握精神病患者突发事件风险预案,利用早会等时间对精神科相关知识进行提问,以便更好地掌握运用。加强护士对风险防范意识的教育护理人员对安全护理重要性的认识和较强的法律观念是做好安全护理工作的前提[4]。认真组织护士学习医疗护理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如《侵权责任法》、《住院患者安全目标》等,使其在思想上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提高护士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患者安全工作主要依赖护理人员的巡视,不能认为与家属签订了《开放式病房住院须知》护士就没有责任了,就有了安全的保证。在患者入院时做好全面的体格检查及精神科检查,掌握患者的第一手资料。了解患者的服药情况、对自身疾病的自知力,最重要的是要了解其目前精神症状的控制情况,有无自杀、冲动伤人、外跑等,若有立即采取严格的防范措施。加强医患沟通,履行告知义务精神病患者入院时护士应做好与家属之间的有效沟通,共同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减少隐患因素,为患者安全提供保障[5]。让家属签订的所有文件资料需逐条解释清楚,使其明白应尽到的监护责任。同时对其进行患者疾病知识、安全管理知识等方面的宣教,尤其是入住普通病房的相关注意事项,患者家属24h陪护的重要性,确保患者安全,若有事离开患者,需告知当班护士,待科室安排专门护士负责看护时方可离开。

认真落实好关键流程的患者识别制度由于精神病患者精神症状的特殊性,护士不能与其进行有效的沟通、查对,必须采用腕带识别等两种以上的患者身份识别方法。由精神科转入的患者责任护士要与精神科护士进行全面的交接,患者手术时护士要认真填术患者交接班本,手术前后要做好与手术室护士的床头交接。重点加强病情观察,切实落实好各项治疗护理措施除按外科一般护理常规进行护理以外,每10~15min巡视病房1次,观察患者的躯体症状及精神症状有无改善,精神病患者由于长期服用抗精神病药物,对疼痛等不适反应比较迟钝,术后由于的作用有可能掩盖病情,护士要善于发现患者病情变化的先兆表现,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医师处理。按时测量患者的生命体征,测量体温时做到表不离手,手不离表。准确及时给药,发放口服药时要看好患者服药下肚,确保治疗效果。术后留置的各种管道确保在位通畅及有效引流,对治疗不合作的患者遵医嘱给予使用保护带进行适当的保护,交接班时作为病房的重点患者进行严格交接,当班护士对其病情做到心中有数。加强对患者及家属的沟通与教育家属是患者最亲近的人,患者的一些不适及想法最愿意跟家属倾诉,他们24h陪护患者,对患者的病情、思想动态最了解。但其对精神疾病知识了解不够,对监护缺乏足够的重视,更缺乏应有的能力与技巧[6],安全意识淡薄,认识不到患者病情的严重性和潜在的危险性,故对家属进行有效沟通与教育非常重要。嘱其在陪护的过程中,密切注意患者的举止言行,发现异常及时与医务人员联系,起到患者与医护人员之间沟通的桥梁作用。同时护士多与患者交流,注意热情、和蔼、真诚,耐心倾听患者的主诉,鼓励患者表达其想法,随时掌握患者的思想动态。对患者提出的问题要耐心解释,合理的要求尽量给予满足,尽量取得患者的信任,使其安心住院,积极配合治疗,根据患者病情、自知力、理解力等灵活进行康复教育及护理指导[7],手术前向患者解释疾病有关知识、手术必要性,手术后讲解饮食、相关知识,各种导管留置目的、意义及重要性,嘱其不能私自拔除导管。若有任何不适,及时告知护士。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医疗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加上精神病手术患者本身风险系数高,其存在着感觉、知觉、思维、注意、记忆、智能、情感、意志、行为、意识等方面的障碍,反应迟钝,主诉不准确[8],均能影响患者对病情的表述和治疗的配合,同时长期服用抗精神病药物带来一定的副作用,安全隐患多,因此,要求我们护理工作者在护理服务过程中不断地进行完善、改进,不断地进行学习,同时注意平时工作经验的积累。在倡导人文关怀的同时加强制度管理,加强风险防范,确保护理安全,提高护理质量。与患者及家属间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做好有效的沟通,加强对陪护的管理,降低安全隐患,确保精神病手术患者围手术期的安全,提升患者及家属的满意度。

安全监理论文篇7

(1)信息传递不及时,水利水电工程的安全施工监理工作可以说是和整个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过程同步进行的,因此,需要我们针对整个的水利水电工程进行及时的信息传递,当前在水利水电工程安全施工监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个问题就是监理工作较为滞后,不能够进行及时的管理;

(2)在具体的监理过程执行中不具备完善的法律法规,尤其是对于整个安全施工监理工作的主要职能和具体监管内容没有进行严格的规定,进而使得我们在安全施工监理中没有一个明确的目的;

(3)对于水利水电工程安全施工监理单位自身而言也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尤其是在自身的监理制度上存在很多的缺陷,这就导致整个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监理工作过程中存在很多的混乱。

二.水利水电工程安全施工监理工作措施

1落实安全监理制度

做好水利水电工程安全施工监理工作首先需要我们做好的就是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工作,尤其是要对于整个安全施工监理工作的具体流程进行明确的限定,但是针对不同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而言,制定相关的安全监理制度还需要结合具体的施工现状,针对整个的工程施工过程制定出最适合于本工程的安全施工监理制度,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2落实安全监理责任

在水利水电工程安全施工监理工作中最为主要的还是要落实好安全监理的责任,完善当前的建立责任制度。对于水利水电工程来说,落实安全监理责任需要我们对于安全监理的体系进行了解,就当前我国安全监理体系来看,主要是总经理、总监、项目监理和专业监理等四个等级,所以在制定相关安全监理责任时也需要我们根据这四个等级进行相关责任的明确。

3落实安全监理组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还必须依据完善的组织形式,当前我国主要就是依据四级管理来进行具体的监理工作:(1)首先是最高级的总经理,对整个的监理工作负总责;

(2)总监理工程师主要是负责整个的监理工作的整体落实状况;

(3)项目监理工程师对于自身所负责的子项目的监理工作负责;

(4)最低级的就是专业监理员,其负责具体的监理工作的执行。

4提高安全监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为了切实做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的安全施工监理工作还需要我们切实提高相关安全监理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尤其是对于相关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平来说,更是要加强教育培训,对于安全监理人员进行及时的新知识培训,避免安全监理人员落后于安全监理现状。

5落实安全监理的程序

做好安全监理工作还需要落实相关监理程序,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点:

(1)对于相关文件进行核检;

(2)对承包单位资质进行检查;

(3)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检查;

(4)检查施工方案;

(5)检查施工原材料的质量;

(6)对施工工序操作进行检查。

安全监理论文篇8

随着国家各种建筑工程法律、规章及地方建筑工程法规的陆续出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大力监管、工程监理制的推行、普及,以及各建筑工程施工单位整体素质的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意识已是深入人心,工程项目的总体施工质量有了相当大的提高。与之不相适应的是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却未能与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同步提高,恶性安全事故频发。客观上,加强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势必增加各种人力、财力、物力的投入,从而导致成本的增加,而安全生产方面的投资是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的,因此施工单位从自身经济利益的角度出发,往往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积极性不高。但主要的原因,还是部分施工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未能提高到应有的高度,工程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往往只注重了质量、成本及工期的控制,而忽略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这一方面与长期形成的管理意识有关,另一方面,现场监理人员安全监理工作相关业务知识的缺乏也制约了他们更好地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工作。本人从目前安全事故多发的模板承重架、外脚手架、施工机械及施工临时用电方面,对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的内容、要求谈一些自己的经验和看法,以期与监理同行互相交流,共同提高监理水平。

一、模板承重架

模板承重架倒塌事故的主要原因基本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

1、方案方面问题:无专项方案或方案抄袭套用,无针对性;计算错误(如将梁底中间立杆与梁两侧面的立杆按平均受力进行计算)或没有考虑材料的质量因素;方案中没有支模架的搭设构造要求的内容。

2、材料方面问题:钢管、扣件不合格。这种现象在目前建筑市场上相当普遍。

3、搭设方面问题:主要表现为未按方案要求进行搭设,如立杆间距偏大、不设扫地杆和水平杆或扫地杆和水平杆只单向设置(由材料力学原理计算得出,立杆不设扫地杆只有设扫地杆承载力的27%)、立杆上部搭接不符要求、垂直和水平剪刀撑不到位等等。这里要特别指出一点,发生安全事故的支模架,往往不是由专业架子工搭设,而是由工地木工根据个人经验进行搭设的,而这种现象在许多工地普遍存在,实在是相当大的事故隐患。

针对以上情况,监理工程师对模板承重架的管理应重点从施工方案的审批、支模架所用钢管、扣件的进场检查及现场搭设质量三方面进行。

施工方案审查主要应对支模架系统的承载力计算及稳定性验算、构造能否满足系统刚度及稳定性要求,安装和拆除的施工程序、作业条件以及运输、堆放的要求等。对于模板和支撑系统的材料规格、接头方法、构造大样及剪刀撑、水平杆均应详细注明并绘制施工详图。立杆底部支撑结构必须具有支撑上层荷载的能力,同时,由于模板立杆承受的施工荷载往往大于楼板的设计荷载,因此常需要保持两层或多层立柱(应计算确定)。为合理传递荷载,立柱底部应设置木垫板,禁止使用砖及脆性材料铺垫。为保证立柱的整体稳定,应在安装立柱的同时,加设水平支撑和剪刀撑。立杆高度大于2m时,应设两道水平支撑;满堂模板立杆的水平支撑必须纵横双向设置,其支架立杆四边及中间每隔四跨立杆设置一道纵向剪刀撑。立杆每伸高1.5-2m时,除再增加一道水平支撑外,尚应每隔2步设置一道水平剪刀撑。严禁使用扣件式钢管支撑体系,应采用钢柱、钢托架或钢管门型架的组合支撑体系,以保证其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

搭设模板承重架所用的钢管、扣件进场后应按要求进行抽样复试,如测试结果不合格,必须根据测试强度对原方案进行调整和加固。

现场搭设质量控制首先应对搭设操作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查,其次应检查搭设是否按批准的方案内容进行,最后应检查立杆、扫地杆、水平杆、剪刀撑的搭设、各部位扣件的数量是否符合构造要求。

二、脚手架

脚手架搭设之前,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施工工艺对脚手架搭设方案进行审批,主要审查内容包括:构造要求及技术措施、搭设及拆除施工工艺、材料及质量保证体系、文明施工要求、稳定承载计算、施工详图及大样图。审查过程中应注意:施工方案必须有针对性,能有效指导施工,并应注意方案与现场的一致性。当脚手架搭设尺寸中的步距、立杆的纵、横距和连墙件间距有变化时,必须对出现最大步距、最大立杆纵距、横距及连墙件间距部位的立杆段进行验算。对搭设在楼面上的脚手架,应对楼面承载力进行验算,包括屋面、雨棚、阳台及后浇带等悬挑结构。当搭设高度在25-50m时,应对脚手架整体稳定性从构造上进行加强,并说明脚手架基础做法。施工详图及大样图包括连墙件与建筑物拉结详图、现场杆件立面、平面布置图及其他特殊构造部位示意图。在脚手架的搭设过程中,应对其所用材料及搭设构造进行检查。钢管、扣件必须进行检测,如不合格,应对方案进行补充。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二步。开始搭设立杆时,应每隔6跨设置一根抛撑。立杆基础应平整夯实,混凝土硬化。落地立杆垂直稳放在金属底座、混凝土地坪或预制块上。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且应交错布置。脚手架的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强度、稳定性和连接强度须进行计算。脚手架使用中应定期进行检查:杆件的设置和连接、连墙件、支撑、门洞桁架等的构造是否符合要求;地基是否积水,底座是否松动,立杆是否悬空;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超载;高度在24m以上的脚手架,其立杆的沉降与垂直度的偏差是否符合规范规定。

脚手架拆除时,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时高差不应大于2步,如高差大于2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三、建筑机械

建筑机械同建筑材料一样,进场前应向监理单位进行报验。监理工程师应检验其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有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重点应查验相关资料的有效期,相关证书、检测报告与实际进场设备的型号是否相符。各种建筑机械必须经验收合格并挂验收合格牌后方能使用。井架、塔吊、人货两用梯等大型机械的书面验收记录,监理工程师应留存备案。这里要特别注意的是,监理工程师在塔吊、施工电梯和物料提升机等装拆前对施工单位上报的专项方案进行审批;从事塔吊、施工电梯和物料提升机等装拆,应具备起重设备安装工程资质后方可进行;上

述机械设备的装拆及操作人员,也必须取得相应的特殊工种操作证,方可持证上岗;监理工程师应查验现场实际操作人员与施工单位上报的上岗证人员是否相符,物料提升机(井字架)检查的项目应包括:架体制作、限位保险装置、架体稳定、钢丝绳、楼层卸料平台防护、吊篮、安装验收、架体、传动系统、联络信号、卷扬机操作棚和避雷十二项内容。提升钢丝绳不得接长使用。端头与卷筒应用压紧装置卡牢,在卷筒上应能按顺序整齐排列。当吊篮处于工作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应不少于3圈。提升机应具有安全停靠装置或断绳保护装置、楼层口停靠栏杆(门)、上极限限位器及紧急断电开关。附墙架与架体及建筑之间,均应采用刚性件连接,并形成稳定结构,不得连接在脚手架上。提升机的缆风绳应经计算确定,在架体四角有横向缀件的同一水平面上对称设置,提升机高度在20m以下时,缆风绳不少于1组(4~8根);提升机高度在21~30m时,不少于2组。在安装、拆除以及使用提升机的过程中设置的临时缆风绳,其材料也必须使用钢丝绳。使用提升机时,物料在吊篮内应均匀分布,不得超出吊篮。当长料在吊篮中立放时,应采取防滚落措施;散料应装箱或装笼,严禁超载。

塔吊检查的项目包括:力矩限制器、限位器、保险装置、附墙装置与夹轨钳、安装与拆卸、塔吊指挥、路基与轨道、电气安全、多塔作业和安装验收十项内容。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在塔吊的使用过程中,监理人员应注意的是:塔吊指挥人员按规范要求也应持证上岗,塔吊的使用应符合操作规程,遵守"十不吊"规定。

四、施工临时用电

施工临时用电方面的监理工作,首先应由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及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临时用电专项安全方案》进行审批,方案必须由施工单位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审核,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不得做为工作零线,必须采用多股铜芯线,统一标志为黄绿双色,截面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保护零线上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在电箱内必须通过端子板连接,在其他地方不得有接头。

安全监理论文篇9

(1)利用传感器信息装置将检测到的物理量转化为电信号,电信号可以依据运行情况对其进行诊断,当出现问题时会及时的对其进行预报且显示问题所在原因。

(2)电信号必须通过显示设备将其作业状况完整的显示出来,然后转化为可控的传输信号,对其实时掌握。

(3)通过预先设置好的接收方式对信号进行接收,通常情况下,采取分站接收然后复用信息将其传输在主站上加以显示。对于分站来讲,它必须将接收到的信息加以整合、分类,对简单数据进行校验,防止不准确信息被利用,这样不仅仅会造成一定损失,且会增加发生事故的概率,所以在进行传输主站前,必须对信息进行准确的掌握。

(4)电源箱是确保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的主要交流电源,它能确保在临时停电的基础上让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可以有效的运行,维持正常的基本用电量且供电量大于二小时的蓄电量。

(5)主站在接收信号的同时,要对其信号进行及时的处理。传输接口在确保接收信号后,要再次将主站整理好的信息传输至相应分站。从某种角度上而言,传输接收器具备了分站与总站相互传输信号及自动检验、调节等功能,所以使用过程中不容忽视。

(6)主体正常运行的前提下,要利用计算机对其进行掌控,主机的主要作用是联网、控制输出打印、控制输出、人机的对话、声光的报警、显示、磁盘的存储、统计数据、判别报警、校正、接收检测的信号等。

1.2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作用

第一,通风及瓦斯监控,也就是监测局部的通风机停开(特别重要)、风筒的状态、风门的状态、馈电的状态、风压、风速以及甲烷的浓度等。一旦局部的通风机掘进巷道出现停风状况或出现停止运行现象时或瓦斯出现超限时,相应的煤矿其安全监控的系统就会自动切断各自区域电源,同时闭锁与报警,这一措施可以达到以下目的:

(1)规避与降低了因电气设备违章作业或失爆、或电气设备出现故障的危险温度或电火花导致瓦斯爆炸的发生率;

(2)规避与降低了运、掘、采等设备在运行状态下因危险温度或摩擦碰撞出火花而导致的瓦斯爆炸的发生率;

(3)可以起到提醒作用,督促生产的调度员、领导及时把工作人员安置到安全位置;

(4)督促生产的调度员、领导及时处理好事故的安全隐患,提前预防瓦斯爆炸事故的发生。

第二,瓦斯抽放系统的监控。

(1)监测抽放管路里阀门开度、温度、压力、流量、甲烷的浓度以及一氧化碳浓度等各管道的参数;

(2)对瓦斯抽放泵站室里甲烷的浓度以及井下临时的抽放瓦斯泵站其下风侧的栅栏外的甲烷浓度环境参数进行监测;

(3)对抽放泵轴温、抽放泵的真空度以及电机温度等进行监测;

(4)监测冷却水池的水位、水温以及水压与水量等供水的参数;

(5)监测功率因素、电压、电流等供电的参数;

(6)对供气管道其供气阀的开度、流量、甲烷的浓度、温度、正压等供气的参数进行监测;

(7)监测密封的水温、密封的水位、罐内其甲烷的浓度、罐压和罐高等储气罐的参数;

(8)对瓦斯抽放供水、阀门、泵等状态进行监测;

(9)对瓦斯抽放纯瓦斯量和混合量进行监测;

(10)对瓦斯抽放阀门与泵进行控制。第三,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可以有效的对火灾进行实时监控,了解火灾发生的原因及火灾过程中烟雾、二氧化碳的浓度及温差变化,这样就能有效的控制火情,降低风险的蔓延、扩大。第四,监控系统可以有效的对瓦斯做出预警报警信息,从而将瓦斯所处的地质信息进行分析,进一步提高防治风险发生的预警能力。第五,针对往期事故的发生要对其进行调研,依据事故发生原因进行经验总结,这样不仅仅能够为其提供参考依据,更能为日后同类事故的发生提供预防预警的作用,所以针对每次煤矿事故的发生都要进行系统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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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具体的监理过程执行中不具备完善的法律法规,尤其是对于整个安全施工监理工作的主要职能和具体监管内容没有进行严格的规定,进而使得我们在安全施工监理中没有一个明确的目的;

(3)对于水利水电工程安全施工监理单位自身而言

也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尤其是在自身的监理制度上存在很多的缺陷,这就导致整个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监理工作过程中存在很多的混乱。

2.水利水电工程安全施工监理工作措施

2.1落实安全监理制度

做好水利水电工程安全施工监理工作首先需要我们做好的就是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工作,尤其是要对于整个安全施工监理工作的具体流程进行明确的限定,但是针对不同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而言,制定相关的安全监理制度还需要结合具体的施工现状,针对整个的工程施工过程制定出最适合于本工程的安全施工监理制度,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2.2落实安全监理责任

在水利水电工程安全施工监理工作中最为主要的还是要落实好安全监理的责任,完善当前的建立责任制度。对于水利水电工程来说,落实安全监理责任需要我们对于安全监理的体系进行了解,就当前我国安全监理体系来看,主要是总经理、总监、项目监理和专业监理等四个等级,所以在制定相关安全监理责任时也需要我们根据这四个等级进行相关责任的明确。

2.3落实安全监理组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还必须依据完善的组织形式,当前我国主要就是依据四级管理来进行具体的监理工作:(1)首先是最高级的总经理,对整个的监理工作负总责;

(2)总监理工程师主要是负责整个的监理工作的整体落实状况;

(3)项目监理工程师对于自身所负责的子项目的监理工作负责;

(4)最低级的就是专业监理员,其负责具体的监理工作的执行。

2.4提高安全监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为了切实做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的安全施工监理工作还需要我们切实提高相关安全监理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尤其是对于相关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平来说,更是要加强教育培训,对于安全监理人员进行及时的新知识培训,避免安全监理人员落后于安全监理现状。

2.5落实安全监理的程

序做好安全监理工作还需要落实相关监理程序,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点:

(1)对于相关文件进行核检;

(2)对承包单位资质进行检查;

(3)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检查;

(4)检查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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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水利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原则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理,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监理工作遵循的原则:强化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安全控制标准化工作;遵循“该审的审、该査的查、该管的管、该报的报”的工作原则;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应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三、水利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依据

水利工程安全监理工作是以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施工规程规范、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承包合同文件为依据,监督承包单位全面实施项目合同约定的安全目标。依据《国家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要求,创建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条件,力争创建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达到设施标准、行为规范、施工有序、环境整洁。监督施工单位努力做到:安全管理制度化、安全设施标准化、现场布置条理化、机料摆放定制化、作业行为规范化、环境影响最小化,营造安全文明施工的良好氛围。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工程质量达标。

四、做好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理工作的方法

(一)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制度

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监理制度。在编制监理大纲、监理规划时,应明确安全监理计划、程序、措施和目标,编制安全监理细则。依据工程项目安全监理的原则,结合工程建设规模、各个分项建设项目和各分包的施工队伍的实际,制定安全监理具体工作程序,明确项目安全监理的职责并逐项执行。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制度,规范安全监理管理工作。

(二)配置专职安全生产人员

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监理规定》,在监理管理体系中建立可靠的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保证体系,树立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理念,把文明施工与安全生产控制纳入日常监理工作。工程项目监理单位组建成立文明施工与安全生产控制监理小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在施工现场应设置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对各项方案审查情况进行重点或专项抽査。要求施工单位设置专职安全员,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制度。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要检査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安全管理体系是否健全,审核工地的安全组织体系、安全管理人员、安全保护措施的配置;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关于工序交接检查、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检查报告;审核并签署现场有关安全技术签证文件。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会同专职安全员,对于施工单位的安全设施、施工机械和设备进人现场前,要检验符合安全生产规定。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査,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彻底的进行限期整改,以预防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指标,加强各级安全教育,完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对文明施工与安全生产控制措施编制情况,审查《安全技术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文明施工与安全控制的岗位责任制,检查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具体落实情况,定期检查考评。监督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检查其安全目标是否层层分解到队、班组和个人,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督促施工单位开展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工作,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靠实分包队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费;落实防洪渡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对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施工环境、施工部位及作业过程中进行安全巡査和检査,在发现安全隐患和违章作业后立即指令整改;对普遍存在的或比较严重的安全问题,或者可能导致发生人员伤亡和设备、构件损毁的安全隐患,应发出书面指令要求整改;对于高危部位、特种作业或重点工序,监理工程师应进行旁站监督,重点检查作业面是否有施工安全作业指导书,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持证上岗;检查是否按报批的方案或施工作业指导书施工;对施工现场进出口管理、安全哨岗设置与安全员履行职责情况、现场安全与警示标志、施工人员持证上岗与安全保护着装情况、现场施工违章作业行为等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的检査与监督;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査和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并做好记录、建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资料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冒险作业的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隐患的责令其停工整改及时制止可能导致施工安全事故的违章作业行为。

(四)认真审查安全技术措施

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要及时认真审查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审核进人施工现场单位的安全资质和施工组织机构;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各分项工程工序及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对于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项目或工作,根据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及有关安全规定,并结合施工现场特点,对施工单位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中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急预案等进行严格审查;要严格审查高危作业现场操作的作业程序指导书,使其符合安全操作规程;严格审査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安全渡汛和防汛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措施计划的安全措施、高温季节、有毒有害施工的工程项目劳动保护措施及防护、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规定及相关措施,使其否符合相关规范、标准和规定。

(五)加强监理安全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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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收入的稳步增长,我国消费者对视频的需求发生了巨大转变:减少了对不安全食品的需求,增加了对优质安全食品的需求;对食品的关注也由数量保障向质量安全方向转变。我国虽然采取了保障食品安全的一系列措施,但目前食品安全形势依然相当严峻,食品安全监管可谓是任重而道远。研究分析国内食品安全监管的相关理论,总结我国在解决食品安全监管中的经验与教训,可以使我国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少走弯路, 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的提高,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面对不断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我国学术界对食品安全监管进行了大量的研究,这些研究从经济学、管理学、公共管理、社会契约理论等视角对食品安全监管的四个主要问题:为什么监管(监管的原因)?由谁监管(监管的主体)?监管什么(监管的对象)?如何监管(监管的方法)?进行了探讨和分析。这些主要研究可分为三类:

1 第一类研究

第一类研究针对我国目前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现状,结合经济学和管理学中信息不对称、外部性理论和市场失灵等相关理论,分析我国食品安全问题频发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刘宁(2006),李瑾(2010)等认为食品安全事故的频频发生,根本原因是信息不对称。在食品产业链中,生产要素供给者、生产者、加工商、销售商、消费者之间均存在不同程度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要解决这一问题,应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和经验,通过健全政府信息监管体系、信息传播体系、搭建信息综合管理平台以及实施信息追溯和预警制度来对食品安全信息进行全程监管,以有效保障食品质量安全。李军鹏,傅贤治(2007)认为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主要是由于市场失灵导致的,因此必须进行政府监管。政府监管的目的是修正市场机制的缺陷,减少市场经济运作给社会带来的损失。廖卫东(2011)通过构建食品生产厂商和监管者之间的完全信息动态模型,认为食品安全问题主要是因为监管者事前不积极而事后视情况监管,导致造假过度以及事后监管过度,降低了监管效率。刘亚平(2011)从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角度,分析了中国食品监管目前的困境,认为我国有限准入的市场理念使监管者将发证看作是监管的主要途径,同时,以大企业标准设立的过高准入标准下,监管者将大量精力投放于围堵无证生产经营活动,获得许可进入市场的厂商缺乏有效监管,再加上低端市场的广泛存在诱发厂商的机会主义行为,监管者陷入"管不胜管、防不胜防"的困局。破解中国食品安全监管的困局,不只是监管机构撤并的问题,更要重构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评价:这类研究虽然借助外部性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和市场失灵理论对我国目前食品安全问题频现的原因进行了分析,为我们认识目前我国食品监管问题提供了新的视角,但鉴于这些西方理论产生于西方较为完善的市场、政府和社会管理条件下,在我国处于转型期,经济发展不平衡,食品行业集中度较低的特殊性,其还不能完全解释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本质。

2 第二类研究

第二类研究主要针对国内食品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借鉴国际经验,对监管方式、监管主体、监管部门协作、多元化监管体制等进行了研究。聂拥浩,颜海娜(2009)利用威廉姆森的契约理论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间合作进行了分析,认为食品安全监管作为一个需要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治理才能取得理想效果的公共问题,有效的监管机制就是如何提高各部门之间协作,建立信任和公平,从而减少交易费用,降低风险的治理结构问题。刘亚平(2009)认为我国食品监管经历了从行业管制向社会管制的变迁,同时,政府一直尝试通过调整主管机构和设置综合协调机构来解决管制机构重叠冗余的问题。但一再出现的食品安全事件表明,自上而下的监督和横向监督都存在着较大的问题,需要跳出原有的改革设计,引入公民监督。刘文彬(2009),苗建萍(2010)基于《食品安全法》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设计的理论思考的基础上,提出引入第三部门协管和社会公众媒体监督,组建大监管体制。肖兴志等(2010)以我国食品监管环节存在的 "中央监管机构--地方监管机构"以及"地方监管机构--食品企业"两个层次的委托关系为基础,分析了食品安全事故频发的内在原因在于信息不对称引发的各级监管机构与食品企业各方利益不对等,提出完善中国食品安全监管应该从明确各级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加大违规企业的惩罚力度等方面着手。崔卓兰等(2010)传统以强制为基础的单一监管方式已经不能满足现代社会对食品安全监管的需求,严重阻碍了食品安全监管的有效性。在服务型行政场景下,应该探索多元主体参与、非强制性、更多融入专业技术与激励机制的多元监管方式。

评价:这类研究着重从监管职能部门的设置、权责分配、部门间协作、监管模式等方面对改进和提高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水平进行了探索,但研究基本是从某一个角度抓住某一个问题进行分析,缺乏对监管职能的综合系统分析。食品安全是个系统工程,需要从总体监管思路,政府、企业、社会和消费者角色定位,监管机构设置与协作,食品问责制完善等多方面进行综合性分析。

3 第三类研究

第三类研究主要介绍国外发达国家食品监管的经验,总结和比较他们成功的监管经验,并以此为参照分析我国食品监管存在的问题。主要比较分析国外发达国家监管机构设置、权责确定、协作机制和相关的监管法律体系等。

陈松等(2007)概述了欧盟食品安全体系的建设背景和发展状况,总结出欧盟食品安全体系在管理体制、科技支撑、监测手段、控制措施和配套制度与标准等方面的五大特点。孙杭生(2007)介绍了美国主要由农业部、卫生部、国家环保署和其他民间机构组成的分工明确,协调运作的联邦、州、地方三级监管网络,以及对食品安全实行"从农场到餐桌"的全程监管等方面的经验。任智华(2010)介绍了日本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的现状。王兆华(2004),王中亮(2007),陈卫康(2009),李刚(2010)分析了美国、欧盟、加拿大、日本等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基本框架和主要特征,并对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进行比较分析,提出实现由人治监管向制度规制转变,由数量型监管模式向质量型监管模式转变,建立起三权互相制约的监管体制。锁放(2011)通过比较各发达国家不同的机构设置得出结论: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设置模式分为集中型和分散型,而我国的特有国情导致我国要建立以品种划分的分散型监管模式,借鉴发达国家食品监管机构的设置和各部门职责协作,对我国监管机构设置和部门间关系的协调机制进行了探讨。

4 结语

关于国外食品安全监管经验的研究,提供了国外比较成功的监管模式和监管体系,通过比较研究,能够更清楚地认识我国食品监管存在的问题,但这些研究在介绍经验的同时,对这些经验适用的政治、经济、社会环境分析较少,推广应用受到一定的局限。食品监管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消费者和社会等多方的配合协调,才能取得较好的结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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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静.中国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有效性分析--基于对中国奶业监管的考察[J].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3).

[3]刘亚平.中国式"监管国家"的问题与反思:以食品安全为例[J].政治学研究,2011(2).

[4]廖卫东.我国食品行业事后监管失灵的博弈分析[J]. 当代财经,2011(2).

[5]苗建萍,熊梓杰.构建我国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大监管体制[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10(11).

[6]李刚.食品安全监管的国际借鉴与我国监管框架的构建[J].农业经济,2010(10).

[7]李瑾,杨利琼,秦向阳,丁萌.信息不对称与食品安全监管策略分析[J].湖北农业科学,2010(9).

[8]李军鹏,傅贤治,基于市场失灵的食品安全监管博弈分析[J].中国流通经济2007(7).

[9]任智华.日本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现状分析[J].农业经济,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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