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学论文合集12篇

时间:2022-08-06 02:53:57

银行学论文

银行学论文篇1

1.15分钟你身边的“投资银行”由于投资银行课程实务性强,与资本市场关系密切,从课程一开始,就分配给班级每位同学一个任务,要求其关注当前国内外投资银行事件或身边的金融热点问题。在每节课正式上课开始的前5分钟,按学号轮流请一位同学上台进行解读与分享。要求整个过程全脱稿,控制好时间,可以使用PPT或其他多媒体辅助工具,但不能用文稿,设计这一实践活动的目的是引导学生关注身边的投资银行的行业发展,通过5分钟的热点分析和评论,既增加了课程教材理论之外的投资银行的实务信息,又培养了学生的金融职业敏感度,并且可以锻炼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和自主学习、研究与创新的能力,从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教师可以及时对学生的课堂表现进行点评,活跃课堂氛围,从而实现学生学习和教师教学的互动双赢。

1.2情境式教学和角色扮演式教学角色模拟指设置一个假定的情景,由学生扮演不同的角色进行活动。它将情景教学、角色扮演和对话练习融为一体,有参与性、互动性、仿真性的特点。可以充分调动激发学生的热情和积极性,对于提高其团队协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及自主实践能力均有一定的好处。金融学专业毕业后如果进入投行相关部门工作,一般一开始都是从事基础性、辅工作。在教学中要注意这方面的培养和引导,如在课程教学中,可通过情境式和角色扮演式教学方法引导学生对证券市场交易的感性认识,让学生理解投资银行业务的相关知识。如在讲授投资银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中的首次公开发行IPO业务一节时,可将学生分组,将IPO环节中的各个流程展现出来。在讲授投资银行的证券经纪业务时,可以将学生分成小组,一部分扮演客户,一部分作为证券经纪人,来模拟证券经纪业务流程。也可让学生模拟证券公司进行校园招聘或校园宣讲,要求学生上台介绍具体的招聘情况,如该投行的基本状况,组织结构与功能、业务范围、招聘的条件。在讲授创业投资内容时,可让学生分成小组组建公司进行创业模拟,让学生身临其境地感觉创业的兴奋与激动,也让学生明白创业的辛苦与艰难,体会创业的高风险。

1.3案例分析在《投资银行学》教学实践中,笔者在较多的章节设计了案例分析的环节,如投资银行的企业并购、基金管理、项目融资业务、资产证券化业务等,这些案例通常穿插在课程教学中,既可以通过案例分析引入课堂教学内容,又可以在理论教学内容讲授后通过案例对理论知识进行辅助教学,从而使学生对国内外投资银行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及业务有较深的感性认识。如在讲授投资银行的概念与行业特点这方面的理论知识时,首先可以通过世界上著名的金融王国—摩根集团的介绍,引入摩根斯坦利和摩根大通这两个不同的金融机构,通过比较其开展的业务类型的不同,使学生对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的不同具有从感性到理性的深入认识。在讲授IPO业务时,可以引入最近在全球资本市场引进巨大反晌的阿里巴巴在美国的IPO案例。又如在讲授投资银行企业并购业务时,可以通过近期市场上引起强烈反应的恒大与淘宝的联姻案例,让学生掌握企业并购的动因、类型,可进一步引导进行后续的对并购之后的效果的讨论。在案例的选择方面,尽可能地选择我国且与学生日常学习生活联系紧密,可能性关注度比较高的相关案例,要尽可能反映资本市场中的现行的热点、难点问题,具有一定代表性、深度和时效性,通过对案例的分析、讨论、学习,可以提高学生的专业学习能力和对所学知识的运用能力。

1.4多媒体教学多媒体教学是现代化教学的重要手段,通过生动鲜明的影像资料,再结合教师课堂辅助讲解,往往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如在讲授投资银行的发展现状与发展趋势时,可将中央2台录制的“华尔街”大型纪录片可提供给学生观看,帮助学生理解相关知识,了解和掌握全球投资银行业的发展状况和未来的趋势,学习也变得生动起来不再那么枯燥。如在讲解投行的资产证券化业务时,可先在课前播放“十分钟看懂次贷危机”动画短片,这个短片通过动画形式简单清晰地讲述次贷危机的起因和过程,学生在观看视频后对次贷危机以及资产证券化过程有个直观的认识和了解,教师不仅可以顺利引入资产证券化的相关教学内容,并且对随后展开相关的教学内容具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1.5主题讨论主题讨论是指在教学过程中,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围绕事先给定的某一主题以小组为单位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小组之间进行各自论述与辩护,充分表明自己立场和想法。如在讲授企业并购业务时可将恒大与淘宝联姻的未来之路做为主题来讨论,将学生分成两大小组,两方执有相反观点,每一小组自己去收集相关支撑资料,做PPT在课堂上进行展示,双方可以互相反驳对方观点,最后由教师根据每一小组表现进行打分。在讲授创业投资时组织学生开展一次关于“如果你有50万元人民币,将如何投资?”或是“假设你准备进行自主创业需要50万元,你如何筹资?”将学生分组后,小组成员自行分工,准备查阅相关资料,论证项目可行性,在课堂上以各种形式进行展示。小组之间可以互相提问,最后由教师在每一小组结束后进行点评,指出不合适的地方。这种主题讨论的教学形式,可以很好地锻炼学生组织能力,创新能力、团队协作能力。

1.6市场调查报告在讲解完证券公司公司的经纪业务后,可安排学生对所在地城市的本地券商进行调查,再找一家全国性的券商进行调查,具体的做法可以以小组为单位,拟定调研题目及调研大纲,利用课余时间深入实际调研,撰写调查报告,最后在课堂上分组进行发言交流。

银行学论文篇2

下文是论文频道的管理学论文针对银行业产品成本核算的讨论研究论文,内容如下: 论银行业产品成本核算 一、建立产品成本核算体系的必要性 (一)激烈的市场竞争要求银行决策者掌握产品成本信息 在我国现行金融体制下,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和调整主要金融产品价格,如存贷款利率、金融服务收费标准等,各商业银行作为产品既定价格的接受者,缺乏产品定价自主权。因此,根据本量利分析的基本原理,在价格既定的情况下实现利润最大化的财务目标,银行需要在产品数量、产品成本和产品结构方面做出努力。只有了解和掌握产品成本的详细资料,银行才能有的放矢地控制和降低成本,合理调整产品结构,准确进行产品定位。 (二)金融体制改革的趋势要求银行决策者掌握产品成本信息 虽然我国目前金融产品价格仍由央行制定,但近年来有所放松,如浮动利率贷款的范围和利率浮动的区间都有所扩大。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和金融市场的成熟,利率市场化是大势所趋,各商业银行将面临自行确定存贷款利率的问题——即产品定价。虽然银行经营管理理论提供了完备的产品定价模型,但在实践操作中,及时、准确、完整的产品成本信息是合理定价产品的重要保证。从改革和发展的角度来看,各银行应从现在着手开展产品成本核算,为迎接未来挑战做好基础工作。 (三)现行会计核算体系无法提供产品成本信息资料《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在第八章《成本》中规定银行成本是指“在业务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与业务经营有关的支出”,具体包括利息支出、金融企业往来支出、固定资产折旧费、手续费支出、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外汇、金银和证券买卖损失、各种准备金和业务管理费等。从理论上讲,成本和费用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费用是企业在生产和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耗费;成本则是对象化的费用。因此,财务制度中对成本的定义更适合于费用概念。鉴于银行依据现行财务会计制度组织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目前所实施的成本管理实质是费用管理,尚未建立以产品为对象的成本核算系统,无法提供成本信息。 二、产品成本核算的理论和实践 根据成本会计理论,产品成本由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和制造费用组成。在传统工业企业中,直接人工和直接材料占产品成本较大比例,制造费用比重较小,制造费用分配的准确程度对产品成本信息的准确性影响不大。但是银行业不同于传统工业企业,具有产品种类多、直接人工和直接材料在成本中所占比重相对较低、制造费用所占比重相对较高的特点,制造费用分配的准确性直接关系着产品成本的准确程度。若采用传统方法分配制造费用,会导致产品成本信息扭曲和产品决策失误。因此,银行业在建立产品成本核算系统时,不应沿袭传统会计政策分配制造费用的方法,应引入工序成本法。 下文是论文频道的管理学论文针对银行业产品成本核算的讨论研究论文,内容如下: 论银行业产品成本核算 一、建立产品成本核算体系的必要性 (一)激烈的市场竞争要求银行决策者掌握产品成本信息 在我国现行金融体制下,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和调整主要金融产品价格,如存贷款利率、金融服务收费标准等,各商业银行作为产品既定价格的接受者,缺乏产品定价自主权。因此,根据本量利分析的基本原理,在价格既定的情况下实现利润最大化的财务目标,银行需要在产品数量、产品成本和产品结构方面做出努力。只有了解和掌握产品成本的详细资料,银行才能有的放矢地控制和降低成本,合理调整产品结构,准确进行产品定位。 (二)金融体制改革的趋势要求银行决策者掌握产品成本信息 虽然我国目前金融产品价格仍由央行制定,但近年来有所放松,如浮动利率贷款的范围和利率浮动的区间都有所扩大。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和金融市场的成熟,利率市场化是大势所趋,各商业银行将面临自行确定存贷款利率的问题——即产品定价。虽然银行经营管理理论提供了完备的产品定价模型,但在实践操作中,及时、准确、完整的产品成本信息是合理定价产品的重要保证。从改革和发展的角度来

银行学论文篇3

作为交通银行系统内的一家优势分行,南京分行按照总行要求,在总行各有关部门的支持协助下,稳步发展传统业务,大力发展各类新兴业务,各项业务取得了喜人的成果。与此同时,南京分行积极承担和参与全行的各项重大改革项目,为交通银行推进各项改革措施、促进整体业务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做出了分行应作的贡献。

一、树立分行业务发展的正确指导思想

近年来,南京分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树立正确政绩观,不折不扣地践行总行战略转型要求,以此具体指导南京分行的业务发展,在各项业务较快发展同时,十分重视并较好地控制业务风险。

交通银行发展到今天,无论是外部金融改革发展的形势,还是自身战略转型的要求,客观上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具体到实际工作中,就是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全行中心工作,就是要体现在三种能力上,即提升全行业务发展能力、增强管理控制能力、加大基层执行能力,做到效益、质量、规模协调发展,与当地经济金融发展保持同步。

几年来,作为处于经济发达省份的南京分行,在总行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旗帜鲜明地提出“两个不低于,一个盯住”的发展目标,即“不低于南京市同业平均发展速度、不降低现有市场份额、盯住系统内先进行。”南京分行近几年在当地同业市场一直占有较高的市场份额,产生了较好的效益。20*年总行对省分行组织机构调整之后,南京分行主要采取了五项措施:一是加强对各省辖属分行的管理与监督,逐步形成紧密型管理,一体化经营新局面。以加强条线管理为着力点,充分利用全省统一信息平台,加强公司、私金、国际三大前台业务的全省联动;二是坚持加快发展,明确营销方向,突出业务重点,着力提升业务发展能力。充分利用南京省会城市的优势,帮助各省辖分行从源头加强营销,联动协作,共享资源;三是加快完善扁平化管理体制,理顺经营机制,切实增强分行对基层营业网点经营管理的控制能力;四是加强风险管理,强化内部控制,完善制度建设,切实加大基层合规运作的执行能力。主要加强基层营业网点干部配备、柜面操作、会计结算、授信授权、稽核监察、三防一保等重点工作;五是用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奠定核心竞争力基础。健全良好的员工激励与约束机制,形成公开、平等、竞争、和谐,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加快新兴和中间业务发展,全面推进业务发展的战略转型

南京分行在努力发展传统的机构存贷款业务的同时,十分注重并大力发展中间业务、私人金融业务和国际业务等新兴业务,特别是去年在承销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公司发行的股票基金方面取得了骄人的业绩,在全系统中位列承销金额第一名。

加快战略转型是新一届总行党委根据自身发展要求和适应外部环境变化所确定的一个根本性发展战略。南京分行多年来坚持以思想解放为先导,在创新思路、创新体制、创新办法上下功夫,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走开拓发展之路,以大力发展新兴业务为着力点,在南京金融同业中开创出许多第一,如第一个设立自助银行、第一个开办个人外汇买卖、第一个成立个人贷款中心、第一个开通24小时客户服务中心、第一个代销开放式基金、第一个实行全员竞聘上岗、第一个实行综合柜员制等。

总行提出全行业务实行战略转型后,我行在公司业务、私金业务、国际业务和电子银行业务中全面瞄准新热点,寻求新市场,开拓新业务,全面出击,力求取得较快发展。例如在对公业务中实行全省联动、成为省市财政集中支付银行、公务员工资、筛选分行级大客户,由行长室成员率队营销等,尤其是抓住战略机遇,率先开办企业年金业务。20*年11月4日,江苏外贸系统知名企业江苏省海外企业集团等三家公司成为江苏省首批按企业年金信托模式运作员工养老保障计划的企业,我行成为其基金帐户管理人、托管人;在对私业务中提出以打造精锐部队、推出精良产品、提供精湛服务、建设精品网点、发展精高客户为主要内容的私金发展“五精”战略,大力拓展VIP客户,开展各种增值和附加服务,在全市设立30余个理财中心和低柜服务区等,针对VIP客户的“得利宝”、开放式基金、个人贷款、外汇买卖等业务发展良好。

三、按照“四个坚持”的管理原则,提升分行内部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水平

南京分行在经营管理方面强调“四个坚持”的管理原则。所谓“四个坚持”就是坚持以科学的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以发展为主旋律,推动全行各项工作的开展;坚持以发展取得的成果,解决消化历史遗留问题和员工工作生活问题;坚持以发展的实际业绩,作为判别干部工作优劣和决定干部职务升降的标准。

正是通过这“四个坚持”的管理原则,使我们正确处理好了加快业务发展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关系。*年我们这一届班子开始工作时,南京分行存在的主要历史遗留问题是负债结构、客户结构、干部结构、网点结构、员工结构等不合理,经过几年的努力,这些问题得到较好的解决;正确处理了改革与发展的关系。

通过深化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综合业务考核机制改革、扁平化管理改革,以及今年的全省紧密型管理一体化经营改革等,推动了各项业务发展;正确处理好了业务指导与带头营销的关系。在营销中突出对政府综合经济部门、大集团客户、大证券机构、外资企业客户的营销力度,使客户结构得到调整;正确处理好了加强管理与员工队伍建设的关系。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和员工队伍建设,推进企业文化建设新发展,建立起规范化服务管理考核与“三位一体”经济处罚管理考核两大体系,使业务合规运作、服务文明规范、绩效稳步上升,主要业务指标基本上翻了一番。四、勇于承担系统内改革重任,争当改革先锋

近年来,南京分行在分行不增加人员和经费的条件下,积极参与并勇于承担系统内具有很强挑战性的重要改革项目,如分行扁平化管理、薪酬制度改革等,在全系统内起到了改革与发展“排头兵”作用,做到推进业务发展和承担改革任务两者之间的“两不误,两促进”。

我行始终认为改革将会促进业务发展,而业务发展又能将改革引向深化,也就是“两不误、两促进”。例如,在管理方面,*年我们率先进行人事制度和用工制度改革,改革干部管理体制,解决用人机制问题。在全国交行系统率先实行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和“组阁制”,即对处级中层干部除部门一把手由分行党委选聘或竞聘外,副职由一把手提名,组织部门考察,分行党委任命,实行“谁用人、谁聘任、谁管理、谁负责”,对科级干部实行一年一聘,员工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同时规范劳务用工制度,将全部用工统一纳入社会人才市场,实行租赁制。几年下来,这一改革成效明显,形成了一支精神昂扬向上、业务水平精湛、能打敢打硬仗的干部员工队伍。再如,在业务发展中,我们率先在南京地区设立自助银行服务区。当时南京金融界对此褒贬不一,行内也有许多同志持怀疑态度,认为自助银行投入较大,能否盈利尚在可否之间。但经过充分调研,我们认为这是银行业发展的方向,尤其是私人金融业,如不在前期占领市场,等这块市场成熟后再想进去就难了。所以南京分行在短期内连续拓展自助银行,现在已达54家,同时还有150余台自助设备,在南京市规模最大,效益也是明显的,太平洋卡的交易量已占南京市银行卡的17%。

五、加强思想建设和党建工作,为业务健康快速发展保驾护航

经过一年多的实践,我们发现扁平化管理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矛盾,如营业网点与公司业务部在授信业务和结算服务上‘两张皮’的问题;营业网点的市场定位,优化整合网点资源,各业务条线联动营销的问题;基层网点负责人素质与柜面服务水平提高的问题等,这些都有待于在长期的实践中不断磨合完善。但就南京分行的扁平化管理改革来说,我们已经走过了最困难的时期。

南京分行在开展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确定了“加快完善扁平化管理体制步伐,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分行先进性教育活动主题,使我们找到了自身的弱点、听到了群众的呼声;明确了努力方向、融洽了干群关系、振奋了工作情绪、促进了业务发展,对加快完善扁平化管理体制步伐,提高党员干部素质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

银行学论文篇4

【论文关键词】 跨国银行、监管、法学原理 跨国银行的监管可大别为三类:国别监管、国际监管和内部监管。跨国银行的所有权、区位与内部化优势使其拥有得天独厚的扩张潜力和规避能力,给单一国家的金融监管增加了难度。因此实践中往往需要国别监管、国际监管和内部监管三管齐下,方能取得较好的监管效果。故本文以上述三大监管模式为主线,对跨国银行监管的法学原理分别进行评述。 一、跨国银行国别监管的法学原理 (一)东道国对跨国银行实行监管的法学原理 从东道国的角度看,东道国境内的跨国银行均系外国投资者出资设立的外资银行,因而东道国对跨国银行的监管实际上也就是一国对其境内外资银行的监管。实践中,跨国银行在东道国境内的存在方式主要有以下五种: 1、外国银行分行(branch)。外国银行分行是根据东道国法律所设立的跨国银行分支机构,它虽是母行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并非一个独立的法律实体。一般而言,分行均能从事东道国所允许的所有传统商业银行业务,如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等。 2、外国银行子行或附属行(bank subsidiary)。外国银行子行包括母行直接或间接拥有一定股权比例或是以其他方式受母行控制的银行经营机构。子行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可从事全部银行业务。跨国银行建立子行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在东道国境内新建子行;另一是通过并购东道国银行的方式进入东道国市场。 3、外国银行代表处(representative office)。代表处是负责业务联络、收集资讯和进行业务咨询的外国银行分支机构,它既不能吸收存款、发放贷款,也不能从事信用证、汇票及旅行支票等业务,业务与只能极其有限。一般而言,代表处只是跨国银行进军某一国家或地区的前奏,对东道国的金融市场不具实质影响,因此,各国银行监管机关在进行银行实绩统计时,一般并不把代表处计算在内。 4、经理行(agency)。它是美国所独有的一种跨国银行分支机构,是指在美国任一州设立的,可兑付支票、发放贷款并持有上述业务产生的贷方余额(credit balance),但不得向美国公民或居民吸收存款和办理信托业务的跨国银行营业机构。经理行与通常意义上的“行”是截然不同的:首先,从产生依据上看,经理行依据美国各州法而产生,其业务权限乃法律所明文赋予,而行依据银行之间的协议而产生,其业务权限来自协议的约定;其次,从组织形式上看,经理行通常以新设分行或子行的形式产生,而行则是跨国银行利用东道国当地银行的业务优势,与之缔结契约而产生;再次,二者与跨国银行的关系亦不同,经理行乃跨国银行的分支机构,跨国银行与其存在股权或其他控制关系,业务联系密切,行与跨国银行仅存在契约性安排,组织上与跨国银行本身完全独立;最后,二者的业务范围也完全不同,经理行的业务仅限于兑付支票、发放贷款等,行的业务范围较为宽泛,除其本身固有的揽储、放贷权能外,还可依据契约安排,开立信用证,进行汇付以及开展票据结算等。鉴于行完全独立于跨国银行的组织体系,故本课题将其排除在研究范围外。 5、埃奇法公司(Edge Act Corporation)。埃奇法公司是指银行或银行持股公司的附属企业,以股权控制为主要联结纽带,因而不属于跨国银行的分行。这种银行跨国经营方式以美国最为典型,其业务范围主要局限于国际投资、对外贷款、国际贸易融资、国际业务结算等国际业务上。 跨国银行一经东道国政府准入,即受到东道国法律的约束。东道国对跨国银行实施监管的法律依据,主要来自以下三个方面: 1、属地管辖权(territorial jurisdiction)。国家对其领土内财产、人或发生的行为与事件进行管辖,这是国家主权的应有之义,也是国际公法明确赋予国际社会全体成员的一项重要权利。“领土内的一切都属于领土”(quidquid est in territorio,est etiam de territorio)这句古老的法律格言说明了国家对其领土内的人或物,拥有排他性的管辖权。这一管辖权也得到了诸多国际性法律文件的确认。联合国大会1949年通过的《国家权利义务宣言草案》第2条明确规定:“各国对其领土以及境内之一切人与物,除国际法公认豁免者外, 有行使管辖之权。”1974年联大通过的《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宣言》和《各国经济权利与义务宪章》更是具体地指出,接纳跨国公司从事经营活动的国家,根据它们所拥有的完整主权,可以通过本国法律、条例和采取各种有利于本国经济发展的措施来管制和监督跨国公司的活动。作为跨国公司的特殊表现形式,跨国银行无论以何种方式进入东道国市场,都必须接受东道国政府的管辖与监督,这是东道国行使经济主权和属地管辖权的突出体现。 2、国民待遇原则。根据该原则,东道国给予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的待遇必须不低于(no less favorable than)或者等同于(as favorable as)其给予本国国民及其投资的待遇。法理上意味着外资银行应与东道国银行一样,同受东道国金融监管当局的监督与管理,不允许有凌驾于东道国之上的监管豁免权。在这个问题上,拉美国家的态度尤为坚决,它们长期奉行“卡尔沃主义”(Calvo Doctrine),主张外国投资者应与东道国国民一样,接受东道国政府或法院对其进行的监督和管辖,并以东道国国内法为监管的准据法,反对投资者母国以外交保护等行使跟东道国对外国投资者的监督与管理。 3、“外国投资者默示同意论”。根据该理论,外国投资者进入东道国境内进行投资活动,创设外资银行这一行为本身就可以推定他们已经默示地同意东道国的法律管辖。因为理性的投资人不可能无视东道国的属地管辖权,便贸然进入他国地域内进行投资活动,进入东道国境内投资这一行为本身就意味着外国投资者已经对其投资成本与风险(包括可能因东道国行使属地管辖权而造成的损失)有了清醒地权衡,因而可视为外国投资者已默示地同意了东道国政府对他及其投资的监督管理权。 (二)母国对跨国银行实行监管的法学原理 根据跨国银行存在方式的不同,母国对跨国银行的监管可大别为三类:(1)母国对跨国银行总行或母行的监管:(2)母国对跨国银行海外分支机构(包括分行、代表处、经理行)的监管;(3)母国对跨国银行子行和埃奇法公司的监管。上述三类监管分别贯彻这不同的法理依据: 1、母国对跨国银行总行或母行的监管法理——属人管辖权与属地管辖权的竞合。 跨国银行总行与母行根据母国法律设立,具有母国的法人资格,主营业所或主要办事机构也均在母国。根据国际法上的属人管辖权(personal jurisdiction),国籍所属国政府有权对隶属其国籍的公民或法人行使管辖权。无论是以成立地标准、住所地标准还是成立准据法标准来进行甄别,跨国银行总行与母行均具有母国国籍。因此,属人管辖权是母国对跨国银行总行或母行行使监管权的基础性法理依据。此外,由于总行或母行主营业所或管理中心均位于母国,其日常业务活动也多在母国领域内进行,因此母国也可以属地管辖权为依据对其进行监管,如此,别产生了属人管辖权与属地管辖权的重叠与竞合。 2、母国对跨国银行海外分支机构的监管法理——属人管辖权。 在跨国银行诸实体中,总行居于支配地位,海外分支机构则居于从属地位。分支机构在人、财、物上受总行严格管制,丧失其独立性,因此各国法律均认为,分支机构不具备独立的法律人格,完全隶属于总行,总行应对分行的行为直接负责。鉴于海外分支机构的非独立性及其与总行不可割裂的一体化特征,海外分支机构一般不具有东道国国籍,其国籍从属于总行,因此,尽管其驻在于东道国内,母国监管机关仍可以属人管辖权为依据对其进行必要的监管。 3、母国对跨国银行子行及埃奇法公司监管的法理依据——被动国籍原则和保护性管辖。 被动国籍原则(positive nationality principle)是指当具有本国国籍的公民与法人受到不法侵害时,一国有权对不法侵害人实行管辖。由此,引伸出了保护性管辖原则(the protective jurisdiction principle),即各国可对危害其安全、完整与重大经济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行使管辖权。跨国银行子行与埃奇法公司不属于跨国银行的分支机构,它们虽与母行之间有某种程度的股权控制或事实上控制(de facto control),但它们毕竟是依据东道国法律成立的独立法人,就一般法理而言,母国难以对其实施监管。 随着金融自由化和国际金融一体化的 不断发展,跨国银行基于利益最大化动机,通过其全球子行与分支机构间的某种隐秘安排逃避监管的情况愈演愈烈,有些子行的金融创新和舞弊经营也给母行带来了难以臆料的危机隐患。上述情况使母行乃至母国的经济安全受到了极大威胁,现实经济生活中也曾多次发生因为子行违规经营,致使母行陷于灭顶之灾乃至母国经济遭受沉重打击的事件(1995年巴林银行破产事件就是其中典型一例),因此,母国基于自身的经济安全,加强了对跨国银行子行的监督与管理,这一趋势也得到了国际金融法律文件的认同。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在1992年《对国际银行集团及其境外机构的最低监管标准》、1997年《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均确认了母国基于跨国银行安全稳健经营的考虑,有权对跨国银行子行实行并表监管的原则,这便是保护性管辖在国际金融法律规范中的体现。 二、跨国银行国际监管的法学原理——“全球合作”原则 在实践中,东道国对跨国银行的属地监管与母国对跨国银行的属人监管或保护性监管之间不可避免地会发生管辖权冲突,或是因监管权责不清,监管标准不一而产生监管失位(regulation mismatch)问题。东道国基于经济主权与经济安全的考虑,也常以“金融隐秘权”为由拒绝母国对东道国境内跨国银行的并表监管。因此,国别监管这一单一的监管模式已经越来越无法适应监管事件的需要了,于是,以1974年联邦德国赫斯塔特银行(Herstatt Bank)的亏损倒闭为契机,由西方发达国家发起成立了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该委员会于1975年了著名的《巴塞尔协议》(Basle concordat),标志着跨国银行国际监管这一新型监管模式的诞生。 跨国银行国际监管的实质并不是在银行监管框架以外另行构筑更高阶次的监管体制,巴塞尔委员会等国际金融组织本身也不对跨国银行行使直接的监管权,其运作和监管目标的实现主要是通过各国监管当局的协调与合作,尤其是主要代表东道国利益的发展中国家和代表母国利益的发达国家之间的合作(简称南北合作)。这就体现了国际经济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全球合作”原则。 全球合作的基本目标在于:实行世界经济结构改革,建立公平合理的国际经济新关系与国际经济新秩序,使全球所有国家都实现更普遍的繁荣,所有民族都达到更高的生活水平。全球合作虽泛指世界上所有不同类型国家进行的国际经济合作,但其重点及中心环节是进行南北合作,具体到跨国银行监管领域,指的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银行监管实践中,互通有无,信息共享,协调监管,共谋发展。虽然南北国家之间在经济利益上大致处于东道国与母国的对立状态,其银行监管水平也有悬殊的差距,但在经济生活中二者仍存在着根本性的共同利益,尤其是在国际金融日渐一体化的今天,金融危机的骤发性与传导效应使南北国家存在着共荣共损的利害关系。以拉美金融危机和亚洲金融危机为例,虽然危机发生地多为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但发达国家亦难以置身事外,泰然处之,因为它们深知发生在发展中国家的严重危机,若不加以有效遏制,将会迅速蔓延,从而对其自身的经济利益和经济安全造成灾难性的影响。因此,在危机中发达国家也通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国际金融组织对发展中国家进行资金援助,以缓解和消除金融危机。正是基于这种“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利益关系,使得跨国银行的国际监管有了坚实的现实基础,得以蓬勃地发展起来。其典型一例是,巴塞尔法律文件所确立的监管标准,虽由西方国家创设并身体力行,但也得到了诸多发展中国家的参照与执行,同时各国监管当局在巴塞尔委员会及相关论坛的合作与交流,正在日渐广泛与深入地发展。 三、跨国银行内部监管的法理基础 传统的跨国银行监管都立足于运用法令、政策或惯例的力量,从外部规定一套整齐划一的监管措施来规控跨国银行体系的固有风险,但随着以金融衍生品为代表的银行表外业务的蓬勃发展,外部监管模式显露出捉襟见肘、力所不逮的疲态。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后此伏彼起的金融危机可谓是外部监管失灵的一大明证。巴塞尔委员会洞察了外部监管的尴尬处境,先后了《市场风险的资本标准建议》(1993)、《巴塞尔资本协议市场风险修正案》(1996)、《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1997)等重要法律文件,强调了跨国银行内部监管的重要性,并试图以一整套标准来指导跨国银行对其自身风险的内部测度与评价。 根据英国法理学 家、新分析实证主义法学创始人哈特(H.L.A.Hart)的观点,社会主体对法律的体验与理解,有内在观点(internal point of view)与外在观点(external point of view)之分。内在观点是指社会主体接受法律规则并以此作为行为指导的情况;外在观点则是指社会主体并未接受法律规则,仅仅因为担心背离规则可能招致的谴责与惩罚,而被动遵循法律的情况。前者较之后者具有更强的守法自觉性和秩序服从性。跨国银行自律监管的加强无疑正是这一法理思想的有力贯彻。以银行监管机关为主体实施的外部监管是一种典型的压制性监管,它虽然较为客观、规范和公正,但它始终滞后于跨国银行金融规避与金融创新的步伐,无法有效查知跨国银行较为隐秘的高风险业务(如以金融衍生品为代表的表外业务),因此,外部监管永远存在着“监管盲区”和“监管误区”,有些学者甚至指出:“某些形式的监管失败几乎是所有样本国家中存在的普遍现象。” 反之,作为市场竞争的世纪参与者,跨国银行更容易发现其自身的问题,并迅速查知问题的症结,将危机消灭于萌芽状态。作为监管者与被监管者,监管机关与跨国银行并不总是对立的,二者也有共同的利益基础,即金融秩序的宏观稳定与跨国银行的微观效益是相得益彰、共赢互利的。这一点决定了跨国银行的外部监管(压制性监管)与跨国银行的内部监管(自治性监管)的目标和方向是一致的。 相对于外部监管的被动性与消极性,内部监管具有主动、积极、迅速、有效等优势,反映了法理上由“他律遵法”向“自律守法”的转化,体现了社会主体由“外在法律观念”向“内在法律观念”的过渡,是跨国银行监管思想的一大突破。但我们也不能因此将内部监管的作用绝对化,因为不是所有的跨国银行均能将外在的他律性规范,转化为内在的自律性规则,并付诸行动,仍有一些跨国银行可能会铤而走险,规避监管以牟取暴利。因此,跨国银行的外部监管在今后相当长时期内,还将起基础性的规范作用,而跨国银行的内部监管则作为外部监管必要的有益的补充,在外部监管难以企及的某些特殊领域内发挥着独到的监督作用。

银行学论文篇5

(一)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义。

发展观是对事物发展的根本的和系统的观点,是世界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从主体的角度来看待和规划发展,是人力图按照自己的利益和要求,赋予自己参与的发展过程以某种方式、目标和价值。发展观所要回答的就是有关事物,包括自然、人类社会和思维意识发展的问题,是关于发展的本质、原因、内含、动力、趋势的总体看法和根本观点。就人类社会的发展来说,发展观是关于社会发展的本质、目的、内涵和要求的总体看法和根本观点,是对社会发展一般进程的客观规律的认识和把握。有什么样的发展观,就会有什么样的发展道路,发展模式和发展战略,就会对发展的实践产生根本性、全局性的重大影响。不同的发展观在实践上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不同的导向作用,正确的发展观是正确的导向,不正确的发展观则会导致发展的乏力、受阻乃至失败。作为不断追求进步发展的人类社会来说,为了从根本上使发展的客观进程有利于自身的利益,就必须追求和树立科学的发展观。

科学发展观就是对事物发展一般进程的客观规律的科学认识和把握。作为科学世界观重要组成部分的科学发展观就是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发展观。在对我国二十多年改革开放实践经验进行科学总结的基础上,在坚持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方法论基础上,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我国社会经济的科学发展观,即“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推进各项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十六届三中全会所确立的科学发展观,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针对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提出的指导我国未来发展的治国方略,是有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且系统的观点。科学发展观揭示了“发展、协调、持续”的系统运行本质,其体系具有三个最为明显的特征:一是它必须能衡量一个国家或区域的“发展度”,发展度强调了生产力提高和社会进步的动力特征,即判别一个国家或区域是否是真正、健康、理性地发展,是否在保证生活质量和生存空间的前提下不断地发展;二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区域的“协调度”,协调度强调了内在的效率和质量的概念,即强调合理地优化调控财富的来源、财富的积聚、财富的分配,以及财富在满足全人类需求中的行为规范,即能否维持环境与发展之间、效率与公正之间、市场发育与政府调控之间以及当代与后代之间在利益分配上的平衡;三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区域的“持续度”,即判断一个国家或区域在发展进程中的长期合理性。持续度更加注重从“时间维”上去把握发展度和协调度。科学发展观的数量维(发展)、质量维(协调)、时间维(持续)这三大基本特征,从根本上表明了对于发展的科学、完美的追求。

(二)国有商业银行科学发展观的内涵。

国有商业银行处于经济领域中的市场竞争性行业,其发展观既要符合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更要满足企业特征及其活动规律的要求,不能简单替代。作为市场中从事经营活动的金融企业,国有商业银行的科学发展观是其经营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紧紧围绕经营效益谋发展,既要重视利润的规模数量的增长,更要重视利润的结构和质量的提升,处理好效益、质量、规模、速度之间的关系,坚持银行经营的盈利性、安全性、流动性相统一的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求发展,正确处理股东、员工和客户三者之间的关系,实现国有商业银行稳健、持续发展。因此,国有商业银行科学发展观可表述为:坚持以人为本,各项业务整体统筹协调发展,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适度增加规模,实现效益总量、质量、结构的稳步增长,从而达到效益、质量、规模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按上述发展观的定义,国有商业银行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可以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以风险控制、资本约束、成本约束为前提,追求发展的质量、规模与速度。发展是有条件的,加快发展是硬道理,是解决国有商业银行深层次矛盾的根本办法,但不顾客观条件的制约硬发展,则不是科学发展,且从根本上是对发展有害的。国有商业银行的科学发展观首先就是要明确发展的约束条件,是在满足诸约束条件下实现的发展。从经济角度看,银行发展的约束主要有成本约束(包括利息费用、税收、拨备、资本金占用、风险损失)、管理约束、人才约束、法律约束和监管约束。不顾约束条件硬发展,一方面反映了国有商业银行的体制存在着缺陷,另一方面会对长远的发展造成严重的问题。

二是以结构优化和流程整合为重点,追求发展的效率与效益。国有商业银行在符合上述约束的条件下要以利润的极大化为经营目标,这是由商业银行的性质决定的,其公有制形式在现行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安排下也并不改变这一性质。国有商业银行实现利润的多寡,既体现着其自身生存价值的大小及对社会贡献的大小,也是衡量其发展快慢和发展质量的核心指标。在现实约束和竞争压力下,国有商业银行不仅要重视利润的规模,更应注重利润的结构和质量。这就必须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推动业务结构、客户结构、区域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以实现利润总量的增加和利润来源结构的优化。同时,按照有利于客户价值创造和内部风险控制的原则重组和整合业务流程,以业务流程为依据调整组织机构,建立相互促进和相互制衡的业务处理系统、风险控制系统和支持保障系统,实现科学集约化经营发展,以提高发展的效率。

三是以资产、负债和中间业务的整体推进为目标,追求发展的协调与均衡。在存贷利差不断缩小,风险控制不断加强,资本约束不断提高的市场环境下,发展资产、负债业务的同时,还必须大力发展中间业务,将中间业务提到战略高度进行开拓推进,实现资产、负债和中间业务的全面协调发展,以提升国有商业银行满足客户需求的服务功能和服务质量,拓展发展的空间,变简单的借贷信用中介为提供多功能金融服务的机构。

四是以企业文化和员工队伍的培育建设为根本,追求发展的和谐与统一。银行属智力密集型行业,人力资源是其最重要的战略资源,发展要以人为本,国有商业银行的创新源泉和持续发展关键是要抓好队伍建设,既要加强员工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技术素质,更要建立具有自身特色的企业文化,从经营伦理、经营哲学角度锤炼队伍,增强凝聚力、创造力和整体合力,提升核心竞争力,为国有商业银行持续发展提供源动力。

(三)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国有商业银行经营发展的必要性。

国有商业银行在当前之所以亟需以科学发展观来指导实践,是因为在近二十年来的快速发展中,国有商业银行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发生了巨变,发展过程中隐藏着的许多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逐步显现,不反思不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不在发展理念层次上与时俱进更新发展观,就很难在新的条件下实现全面、良性、高效、快速的发展。具体来说,其必要性由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是环境决定。由于我国经济发展目前还处在是政府主导型阶段,市场发育还存在体制性缺陷,经济的法治化程度有待提高,金融生态环境还有待改善。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无论是宏观经济运行的波动性与周期性,还是投资环境、市场环境和信用环境,都存在着一定的复杂性和不稳定性,这既会对人们经济预期的稳定产生影响,也会使对经济市场状况的判断增加困难。只有坚持科学发展观,正确选择风险偏好和发展战略,采取有效对策,才能趋利弊害,实现稳定持续发展。

其次是形势所迫。随着我国金融业的对外开放,加入WTO五年过渡期已过半,在破除封闭发展和垄断发展,与国际规则接轨的过程中,一方面外部监管标准全面提高,国有商业银行要从依赖政府信誉和政府保护的发展路径,转变为以自身的信誉和资本实力自担风险,自求发展;另一方面在转轨前遗留的大量不良资产等历史包袱,以及在转轨中出现的“规模冲动”和“大行情节”等问题,都急需更新发展理念,树立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经营模式和增长方式,从根本上加以解决。

第三是责任所在。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国有商业银行在我国金融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其运行效率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质量有着十分显著的影响。在市场机制还不够健全、国家宏观调控体系还不太完善的情况下,如果任其非理性发展,盲目扩张,往往会对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产生不利影响。我国经济曾出现过多次大起大落,这固然有经济体制和机制上的问题,但银行的非理也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我国上世纪90年代和最近的这两次宏观调控,国有商业银行都是调控重点。由于银行在国民经济中的特殊地位,国有商业银行能不能做到科学发展,直接关系到我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

最后是发展趋势要求。科学发展观,既要发展又要讲科学。要实现国有商业银行的科学发展,就必须按国有商业银行的客观规律办事,要符合国有商业银行发展趋势的要求。要进行国有商业银行的制度变革,建立现代商业银行制度,使国有商业银行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真正成为“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的现代金融企业,就必须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改革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符合国际标准的财务会计制度和信息披露方式,构建科学的经营管理体制和先进的人力资源管理与激励机制。确保国有商业银行的发展建立在科学的、可靠的制度基础上,提供国有商业银行持续发展的坚实基础保障。

二、国有商业银行发展进程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自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但从科学发展的角度看,在发展的过程中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体制缺陷。从体制上来看,国有商业银行长期以来作为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强力垄断金融资源的制度安排,承担了国家宏观经济调控工具的角色,使之长期以来忽略了作为市场经济角色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构建。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这种制度安排的不适应性逐渐显露,并且直接导致国有商业银行难以树立科学的发展理念。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的缺陷主要表现为:①产权单一,“一股独大”,制衡功能失效。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前均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国家为唯一出资者,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金由国家财政全额拨付。与此同时,国家作为所有者是由政府部门代为行使所有者职能。国有商业银行的所有者由财政部代为行使,而国有商业银行的高级管理人员是由国家组织部门任命。四家国有商业银行,长期以来扮演着第二财政的角色,执行的是国家事业单位的内部管理制度,政银不分,形成所有者及职业银行家缺位的局面。显然,国有商业银行不仅产权结构单一,而且缺乏一个人格化的产权主体,责权关系不确定,缺乏多元股权制衡,无法形成对经营管理者的有效约束。在各种重要事项中仍沿袭旧有的决策模式,造成了我国商业银行效率低下、效益不佳和整体竞争力较弱的状况。②公司治理的框架不健全,机制不完善。由于长期以来受计划经济的影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一直保持着浓厚的行政色彩,可以说是一个行政化的机构,国有商业银行的现代金融企业的羁绊。根据测算,一些具有国际地位的大银行不良贷款率一般为1%-2%,最高的也不超过5%;而根据中国银监会的统计,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率在经过2002、2003年分别下降4.5和4.69个百分点以后,不良贷款率仍高达15.19%,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更高达16.86%。同时,国有商业银行的潜在风险也不容忽视。虽然经过剥离不良资产,加上中行、建行股份制改革,国家注入国有商业银行资本金,使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得到改善,但由于我国信用体系还很不健全,国有企业改制尚未完成,国内企业低水平重复建设甚至诈骗银行资金的现象仍十分严重,加上国有商业银行风险识别技术、信贷人员的素质等信贷管理能力有待提高,国有商业银行的潜在风险仍不容忽视。由于尚未建立控制风险的长效机制,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考核注重存款增量、贷款规模和银行效益,而对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的考核较少,这种考核管理方式的片面性,弱化了资产负债的比例管理。国有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存在薄弱环节,内控制度建设存在形式主义,内部稽核、审计部门依附于同级管理者,缺乏应有的独立性、权威性。国有商业银行还没有形成健康的风险文化、正确的风险经营理念,重局部利益、轻全局利益,重短期目标、轻长远规划,部分人员还存在职业道德差,自我意识薄弱,有章不循、违章操作、掩盖风险等现象,行为约束力较差。在不良的文化氛围中,原本刚性的政策、制度、责任约束被弱化。风险控制体系技术的基础相当薄弱。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风险量化度量程度低,风险管理技术和手段比较落后,风险管理定性分析多、定量分析少,静态分析多、动态分析少。内部评级体系相当落后,在评级指标体系上,缺乏对企业未来经营、财务、资信情况的预测评估。风险管理工具缺乏,尤其缺乏衍生金融工具等有效转移风险的手段。

(四)观念落后。长期以来,受旧体制的影响,国有商业银行经营观念较为落后,例如价值最大化理念淡漠,风险约束理念短缺,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还没有真正确立等,但最为突出的问题就是国有商业银行尚未形成适合自身发展的企业文化。金融企业在研究自己和国内外著名企业的发展轨迹后深刻认识到,创建自己有特色的企业文化是企业持续发展的动力源泉。由于企业文化的普遍缺失,导致出现权力腐败现象,不良贷款也居高不下,人才外流现象突出,严重影响了国有商业银行的综合竞争力和自身的健康持续发展。具体表现在:一是对企业文化建设的认识普遍模糊而幼稚。从上到下,很少能够真正认识到企业文化对于经营与管理、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意义;不少银行管理者片面地把企业文化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混为一谈,认为企业文化建设就是搞一些轰轰烈烈、热热闹闹的活动,做一些表面文章;不少银行人想当然地把企业文化等同于员工的娱乐文化,等等。二是企业文化建设存在着短期行为。往往是说起来重要、忙起来次要,经营效益好时就想起搞一点所谓的企业文化活动,效益差时就少搞,甚至不搞,缺乏一种常抓不懈的机制,缺乏一种持久的动力和发展后劲。三是企业文化建设形不成合力。从现实情况来看,一方面职工参与度不高,基层一些员工对企业文化的内涵掌握不准,理解不深,未能形成全员认同的企业价值观;另一方面,有些金融单位的企业文化建设,往往被看作工会这样群众性组织的部门事务,业务部门常常觉得与自身不相关而游离于企业文化建设之外。四是企业文化建设缺乏特色。企业文化旺盛的生命力和独特的魅力,来源于其自身独创性。然而,现实中不少基层银行所搞的企业文化建设往往是大同小异,缺少银行行业特点、缺乏商业银行自身个性,缺乏本单位、本地区的创意,陷于低水平重复的怪圈。五是存在着舍本求末倾向。企业形象是企业文化的外在表现,但一些单位在进行企业形象设计时,只是一味地在视觉识别上做文章,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主要目标来完成,结果外表看起来轰轰烈烈,但内里还是依然故我,陷入了形式化、表面化的误区。

(五)创新不足。创新无论对市场的个体还是整体,都是使其保持活力,不断发展的前提条件。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脱胎于计划经济体制,其能否完成向市场主体的转化,创新显得尤为重要。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还存在以下缺陷:(1)从创新的驱动力上看,还体现出一种自上而下制度安排方式。国有商业银行的体制及其治理结构依然保持着较强的计划经济色彩,其创新过程往往不是来自于客户与银行的直接交往之中,而是由其上级机构设计好以后,再层层推广之,一些新产品甚至由人民银行来直接安排推广。其结果不但与市场需求难以做到最佳的对接,而且严重压抑了业务第一线基层机构创新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在某种程度上出现创新效果的扭曲。创新的主动性不足,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为被动创新。(2)创新的品种以负债类为主,创新领域狭窄。很长一段时间以来,由于我国属于资本短缺型经济,在这种情况下,满足扩大业务需求最主要的途径就是增加存款,国有商业银行为了在存款竞争中取胜,也把创新重点放在了各种负债型创新工具上,对资产业务、中间业务方面的创新不足,远远落后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据统计,我国改革开放式以来,新增的金融服务产品不过40余种,而同期西方国家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业务品种将近1000种。(3)创新层次主要还处于数量扩张阶段。数量型创新是商业银行发展初期一种特征,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金融创新还依然保持数量扩张的惯性,尚未进入集约型发展时期。业务创新带有盲目性,缺乏科学的市场预测、成本核算和效益分析,推出的新产品经常因为缺乏市场需求而销声匿迹。还有一些产品,只追求量的扩张,其实效益较低。各家商业银行创新产品的差异性不大,为了占领市场,几乎都采取“分配指标任务”的推销方式,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没能给银行带来相应的经济效益,也没有带来相应的社会效益。(4)技术支持力量相对落后,借鉴模仿式创新占主导地位。80年代以来的金融创新,除了运用尖端的资产选择、资产组合以及资产定价理论的研究成果以外,还大量地运用了远程通信、计算机网络,人工智能等最新的自然科学技术成果。为此,很多新的金融产品能够在短期内迅速推出并很快得到公众的认可。但是,我国在上述两方面技术研究与应用方面都较为落后,“技术瓶颈”成为国有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最薄弱环节,而借鉴模仿式创新占了主导地位。但这种创新不可能象原创性创新那样立足于中国国情进行全面分析研究,充分考虑本国经济体制、社会环境、人文地理因素,从而创新出具有鲜明的本土特色的新产品,往往导致创新的效果不理想。(5)创新的区域差距较大,创新产品的差异性不足。由于金融创新来自于市场需求,不同经济发展状况的地区对金融创新的需求不同,而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在创新过程中,还没有针对地区经济的差异性设计不同的品种,许多创新品种仅仅适合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运用,影响了国有商业银行的整体盈利能力、整体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银行学论文篇6

(一)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义。

发展观是对事物发展的根本的和系统的观点,是世界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从主体的角度来看待和规划发展,是人力图按照自己的利益和要求,赋予自己参与的发展过程以某种方式、目标和价值。发展观所要回答的就是有关事物,包括自然、人类社会和思维意识发展的问题,是关于发展的本质、原因、内含、动力、趋势的总体看法和根本观点。就人类社会的发展来说,发展观是关于社会发展的本质、目的、内涵和要求的总体看法和根本观点,是对社会发展一般进程的客观规律的认识和把握。有什么样的发展观,就会有什么样的发展道路,发展模式和发展战略,就会对发展的实践产生根本性、全局性的重大影响。不同的发展观在实践上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不同的导向作用,正确的发展观是正确的导向,不正确的发展观则会导致发展的乏力、受阻乃至失败。作为不断追求进步发展的人类社会来说,为了从根本上使发展的客观进程有利于自身的利益,就必须追求和树立科学的发展观。

科学发展观就是对事物发展一般进程的客观规律的科学认识和把握。作为科学世界观重要组成部分的科学发展观就是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发展观。在对我国二十多年改革开放实践经验进行科学总结的基础上,在坚持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方法论基础上,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我国社会经济的科学发展观,即“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推进各项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十六届三中全会所确立的科学发展观,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针对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提出的指导我国未来发展的治国方略,是有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且系统的观点。科学发展观揭示了“发展、协调、持续”的系统运行本质,其体系具有三个最为明显的特征:一是它必须能衡量一个国家或区域的“发展度”,发展度强调了生产力提高和社会进步的动力特征,即判别一个国家或区域是否是真正、健康、理性地发展,是否在保证生活质量和生存空间的前提下不断地发展;二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区域的“协调度”,协调度强调了内在的效率和质量的概念,即强调合理地优化调控财富的来源、财富的积聚、财富的分配,以及财富在满足全人类需求中的行为规范,即能否维持环境与发展之间、效率与公正之间、市场发育与政府调控之间以及当代与后代之间在利益分配上的平衡;三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区域的“持续度”,即判断一个国家或区域在发展进程中的长期合理性。持续度更加注重从“时间维”上去把握发展度和协调度。科学发展观的数量维(发展)、质量维(协调)、时间维(持续)这三大基本特征,从根本上表明了对于发展的科学、完美的追求。

(二)国有商业银行科学发展观的内涵。

国有商业银行处于经济领域中的市场竞争性行业,其发展观既要符合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更要满足企业特征及其活动规律的要求,不能简单替代。作为市场中从事经营活动的金融企业,国有商业银行的科学发展观是其经营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紧紧围绕经营效益谋发展,既要重视利润的规模数量的增长,更要重视利润的结构和质量的提升,处理好效益、质量、规模、速度之间的关系,坚持银行经营的盈利性、安全性、流动性相统一的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求发展,正确处理股东、员工和客户三者之间的关系,实现国有商业银行稳健、持续发展。因此,国有商业银行科学发展观可表述为:坚持以人为本,各项业务整体统筹协调发展,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适度增加规模,实现效益总量、质量、结构的稳步增长,从而达到效益、质量、规模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按上述发展观的定义,国有商业银行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可以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以风险控制、资本约束、成本约束为前提,追求发展的质量、规模与速度。发展是有条件的,加快发展是硬道理,是解决国有商业银行深层次矛盾的根本办法,但不顾客观条件的制约硬发展,则不是科学发展,且从根本上是对发展有害的。国有商业银行的科学发展观首先就是要明确发展的约束条件,是在满足诸约束条件下实现的发展。从经济角度看,银行发展的约束主要有成本约束(包括利息费用、税收、拨备、资本金占用、风险损失)、管理约束、人才约束、法律约束和监管约束。不顾约束条件硬发展,一方面反映了国有商业银行的体制存在着缺陷,另一方面会对长远的发展造成严重的问题。

二是以结构优化和流程整合为重点,追求发展的效率与效益。国有商业银行在符合上述约束的条件下要以利润的极大化为经营目标,这是由商业银行的性质决定的,其公有制形式在现行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安排下也并不改变这一性质。国有商业银行实现利润的多寡,既体现着其自身生存价值的大小及对社会贡献的大小,也是衡量其发展快慢和发展质量的核心指标。在现实约束和竞争压力下,国有商业银行不仅要重视利润的规模,更应注重利润的结构和质量。这就必须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推动业务结构、客户结构、区域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以实现利润总量的增加和利润来源结构的优化。同时,按照有利于客户价值创造和内部风险控制的原则重组和整合业务流程,以业务流程为依据调整组织机构,建立相互促进和相互制衡的业务处理系统、风险控制系统和支持保障系统,实现科学集约化经营发展,以提高发展的效率。

三是以资产、负债和中间业务的整体推进为目标,追求发展的协调与均衡。在存贷利差不断缩小,风险控制不断加强,资本约束不断提高的市场环境下,发展资产、负债业务的同时,还必须大力发展中间业务,将中间业务提到战略高度进行开拓推进,实现资产、负债和中间业务的全面协调发展,以提升国有商业银行满足客户需求的服务功能和服务质量,拓展发展的空间,变简单的借贷信用中介为提供多功能金融服务的机构。

四是以企业文化和员工队伍的培育建设为根本,追求发展的和谐与统一。银行属智力密集型行业,人力资源是其最重要的战略资源,发展要以人为本,国有商业银行的创新源泉和持续发展关键是要抓好队伍建设,既要加强员工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技术素质,更要建立具有自身特色的企业文化,从经营伦理、经营哲学角度锤炼队伍,增强凝聚力、创造力和整体合力,提升核心竞争力,为国有商业银行持续发展提供源动力。

(三)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国有商业银行经营发展的必要性。

国有商业银行在当前之所以亟需以科学发展观来指导实践,是因为在近二十年来的快速发展中,国有商业银行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发生了巨变,发展过程中隐藏着的许多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逐步显现,不反思不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不在发展理念层次上与时俱进更新发展观,就很难在新的条件下实现全面、良性、高效、快速的发展。具体来说,其必要性由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是环境决定。由于我国经济发展目前还处在是政府主导型阶段,市场发育还存在体制性缺陷,经济的法治化程度有待提高,金融生态环境还有待改善。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无论是宏观经济运行的波动性与周期性,还是投资环境、市场环境和信用环境,都存在着一定的复杂性和不稳定性,这既会对人们经济预期的稳定产生影响,也会使对经济市场状况的判断增加困难。只有坚持科学发展观,正确选择风险偏好和发展战略,采取有效对策,才能趋利弊害,实现稳定持续发展。

其次是形势所迫。随着我国金融业的对外开放,加入WTO五年过渡期已过半,在破除封闭发展和垄断发展,与国际规则接轨的过程中,一方面外部监管标准全面提高,国有商业银行要从依赖政府信誉和政府保护的发展路径,转变为以自身的信誉和资本实力自担风险,自求发展;另一方面在转轨前遗留的大量不良资产等历史包袱,以及在转轨中出现的“规模冲动”和“大行情节”等问题,都急需更新发展理念,树立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经营模式和增长方式,从根本上加以解决。

第三是责任所在。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国有商业银行在我国金融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其运行效率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质量有着十分显著的影响。在市场机制还不够健全、国家宏观调控体系还不太完善的情况下,如果任其非理性发展,盲目扩张,往往会对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产生不利影响。我国经济曾出现过多次大起大落,这固然有经济体制和机制上的问题,但银行的非理也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我国上世纪90年代和最近的这两次宏观调控,国有商业银行都是调控重点。由于银行在国民经济中的特殊地位,国有商业银行能不能做到科学发展,直接关系到我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

最后是发展趋势要求。科学发展观,既要发展又要讲科学。要实现国有商业银行的科学发展,就必须按国有商业银行的客观规律办事,要符合国有商业银行发展趋势的要求。要进行国有商业银行的制度变革,建立现代商业银行制度,使国有商业银行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真正成为“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的现代金融企业,就必须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改革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符合国际标准的财务会计制度和信息披露方式,构建科学的经营管理体制和先进的人力资源管理与激励机制。确保国有商业银行的发展建立在科学的、可靠的制度基础上,提供国有商业银行持续发展的坚实基础保障。

二、国有商业银行发展进程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自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但从科学发展的角度看,在发展的过程中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体制缺陷。从体制上来看,国有商业银行长期以来作为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强力垄断金融资源的制度安排,承担了国家宏观经济调控工具的角色,使之长期以来忽略了作为市场经济角色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构建。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这种制度安排的不适应性逐渐显露,并且直接导致国有商业银行难以树立科学的发展理念。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的缺陷主要表现为:①产权单一,“一股独大”,制衡功能失效。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前均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国家为唯一出资者,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金由国家财政全额拨付。与此同时,国家作为所有者是由政府部门代为行使所有者职能。国有商业银行的所有者由财政部代为行使,而国有商业银行的高级管理人员是由国家组织部门任命。四家国有商业银行,长期以来扮演着第二财政的角色,执行的是国家事业单位的内部管理制度,政银不分,形成所有者及职业银行家缺位的局面。显然,国有商业银行不仅产权结构单一,而且缺乏一个人格化的产权主体,责权关系不确定,缺乏多元股权制衡,无法形成对经营管理者的有效约束。在各种重要事项中仍沿袭旧有的决策模式,造成了我国商业银行效率低下、效益不佳和整体竞争力较弱的状况。②公司治理的框架不健全,机制不完善。由于长期以来受计划经济的影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一直保持着浓厚的行政色彩,可以说是一个行政化的机构,国有商业银行的高级管理人员也是政府官员。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机关化特征以及管理人员列入行政序列,导致了国有商业银行经营目标错位。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承担着过多的政治使命,另一方面也导致管理人员对于政治前途的关心,从而有悖于商业银行的经营目标。在单一的产权结构和行政化的体制背景下,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很不健全,股东会和董事会尚未建立,监事会也是由原中央金融工委派驻。这种不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很难保证其功能的正常发挥。③存在“内部人控制”问题。在现有的体制和公司治理条件下,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控制权实际上被政府官员掌握,一方面是国有商业银行的高级管理人员由政府任命,另一方面将控制权授予了经营管理人员,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剩余索取权属于国家,从而出现政府官员目标与国家目标的偏离。在信息严重不对称,缺乏有效监督的条件下,由于银行管理人员对银行资产具有较大的经营权,所以很容易出现内部人控制问题,进而产生严重的道德风险、经营风险。而有的国有商业银行接连暴露出的信贷管理问题,就是公司治理缺陷的典型例证。

(二)战略缺失。无论按照企业管理理论还是企业经营实践经验,总体的、长远的企业战略都是企业经营管理和生存发展的基本出发点,国有商业银行要保证自身协调的可持续发展,在为社会创造财富的同时,有效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金融稳定,更需要有“精密”的战略管理。但长期以来由于从体制上国有商业银行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商业银行,在国有商业银行的实际运作过程中,普遍存在着行为行政化、短期化的问题,也就不可能形成科学的发展战略。正是由于缺乏科学的发展战略,从而导致发展方向不明晰、市场定位不准确、发展重点不突出,要规模不要效益,重战术轻战略,经营管理的自发性强而自觉性弱,经营管理过程中贯穿始终的核心理念少、延续性差,因人因事而异的变化多且随机性强,在竞争中被动反应多而主动出击少,各家国有商业银行面孔相似、业务趋同、竞争失范。由于发展战略的缺失,对国有商业银行经营发展带来了极大的负面效应:一是盲目进行规模扩张,为将来的发展埋下了许多风险隐患;二是由于注重短期效果,为寻求发展速度不择手段,恶意竞争,不仅为未来的发展压缩了空间,也扰乱了金融秩序和经济秩序;三是没有明确的发展战略,仅仅强调快速发展,容易导致员工和经营管理者心浮气躁,一旦收益低于预期则会牢骚满腹,而收入的过快增长也容易出现收益完美疲劳,使收益刺激作用减弱,遇到困难则会失去斗志和信心;四是寻求泡沫式发展,贪多求大,容易不顾客观条件,不管市场风险,使发展失去理性,最终导致风险积聚,业务起伏较大。

(三)风险积聚。风险管理是现代商业银行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已成为我国商业银行管理的重中之重。正是长期以来我们把国有商业银行定位为国家经济调控的重要工具,使其承担了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巨大改革成本,积累形成了数万亿元的银行不良贷款,造成了国有商业银行经营的巨大风险,这已成为国有商业银行建立现代金融企业的巨大障碍。不良资产过高,风险过大,已经成为国有商业银行乃至我国整个银行业发展的软肋,成为国有商业银行走向现代金融企业的羁绊。根据测算,一些具有国际地位的大银行不良贷款率一般为1%-2%,最高的也不超过5%;而根据中国银监会的统计,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率在经过2002、2003年分别下降4.5和4.69个百分点以后,不良贷款率仍高达15.19%,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更高达16.86%。同时,国有商业银行的潜在风险也不容忽视。虽然经过剥离不良资产,加上中行、建行股份制改革,国家注入国有商业银行资本金,使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得到改善,但由于我国信用体系还很不健全,国有企业改制尚未完成,国内企业低水平重复建设甚至诈骗银行资金的现象仍十分严重,加上国有商业银行风险识别技术、信贷人员的素质等信贷管理能力有待提高,国有商业银行的潜在风险仍不容忽视。由于尚未建立控制风险的长效机制,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考核注重存款增量、贷款规模和银行效益,而对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的考核较少,这种考核管理方式的片面性,弱化了资产负债的比例管理。国有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存在薄弱环节,内控制度建设存在形式主义,内部稽核、审计部门依附于同级管理者,缺乏应有的独立性、权威性。国有商业银行还没有形成健康的风险文化、正确的风险经营理念,重局部利益、轻全局利益,重短期目标、轻长远规划,部分人员还存在职业道德差,自我意识薄弱,有章不循、违章操作、掩盖风险等现象,行为约束力较差。在不良的文化氛围中,原本刚性的政策、制度、责任约束被弱化。风险控制体系技术的基础相当薄弱。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风险量化度量程度低,风险管理技术和手段比较落后,风险管理定性分析多、定量分析少,静态分析多、动态分析少。内部评级体系相当落后,在评级指标体系上,缺乏对企业未来经营、财务、资信情况的预测评估。风险管理工具缺乏,尤其缺乏衍生金融工具等有效转移风险的手段。

(四)观念落后。长期以来,受旧体制的影响,国有商业银行经营观念较为落后,例如价值最大化理念淡漠,风险约束理念短缺,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还没有真正确立等,但最为突出的问题就是国有商业银行尚未形成适合自身发展的企业文化。金融企业在研究自己和国内外著名企业的发展轨迹后深刻认识到,创建自己有特色的企业文化是企业持续发展的动力源泉。由于企业文化的普遍缺失,导致出现权力腐败现象,不良贷款也居高不下,人才外流现象突出,严重影响了国有商业银行的综合竞争力和自身的健康持续发展。具体表现在:一是对企业文化建设的认识普遍模糊而幼稚。从上到下,很少能够真正认识到企业文化对于经营与管理、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意义;不少银行管理者片面地把企业文化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混为一谈,认为企业文化建设就是搞一些轰轰烈烈、热热闹闹的活动,做一些表面文章;不少银行人想当然地把企业文化等同于员工的娱乐文化,等等。二是企业文化建设存在着短期行为。往往是说起来重要、忙起来次要,经营效益好时就想起搞一点所谓的企业文化活动,效益差时就少搞,甚至不搞,缺乏一种常抓不懈的机制,缺乏一种持久的动力和发展后劲。三是企业文化建设形不成合力。从现实情况来看,一方面职工参与度不高,基层一些员工对企业文化的内涵掌握不准,理解不深,未能形成全员认同的企业价值观;另一方面,有些金融单位的企业文化建设,往往被看作工会这样群众性组织的部门事务,业务部门常常觉得与自身不相关而游离于企业文化建设之外。四是企业文化建设缺乏特色。企业文化旺盛的生命力和独特的魅力,来源于其自身独创性。然而,现实中不少基层银行所搞的企业文化建设往往是大同小异,缺少银行行业特点、缺乏商业银行自身个性,缺乏本单位、本地区的创意,陷于低水平重复的怪圈。五是存在着舍本求末倾向。企业形象是企业文化的外在表现,但一些单位在进行企业形象设计时,只是一味地在视觉识别上做文章,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主要目标来完成,结果外表看起来轰轰烈烈,但内里还是依然故我,陷入了形式化、表面化的误区。

(五)创新不足。创新无论对市场的个体还是整体,都是使其保持活力,不断发展的前提条件。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脱胎于计划经济体制,其能否完成向市场主体的转化,创新显得尤为重要。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还存在以下缺陷:(1)从创新的驱动力上看,还体现出一种自上而下制度安排方式。国有商业银行的体制及其治理结构依然保持着较强的计划经济色彩,其创新过程往往不是来自于客户与银行的直接交往之中,而是由其上级机构设计好以后,再层层推广之,一些新产品甚至由人民银行来直接安排推广。其结果不但与市场需求难以做到最佳的对接,而且严重压抑了业务第一线基层机构创新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在某种程度上出现创新效果的扭曲。创新的主动性不足,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为被动创新。(2)创新的品种以负债类为主,创新领域狭窄。很长一段时间以来,由于我国属于资本短缺型经济,在这种情况下,满足扩大业务需求最主要的途径就是增加存款,国有商业银行为了在存款竞争中取胜,也把创新重点放在了各种负债型创新工具上,对资产业务、中间业务方面的创新不足,远远落后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据统计,我国改革开放式以来,新增的金融服务产品不过40余种,而同期西方国家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业务品种将近1000种。(3)创新层次主要还处于数量扩张阶段。数量型创新是商业银行发展初期一种特征,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金融创新还依然保持数量扩张的惯性,尚未进入集约型发展时期。业务创新带有盲目性,缺乏科学的市场预测、成本核算和效益分析,推出的新产品经常因为缺乏市场需求而销声匿迹。还有一些产品,只追求量的扩张,其实效益较低。各家商业银行创新产品的差异性不大,为了占领市场,几乎都采取“分配指标任务”的推销方式,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没能给银行带来相应的经济效益,也没有带来相应的社会效益。(4)技术支持力量相对落后,借鉴模仿式创新占主导地位。80年代以来的金融创新,除了运用尖端的资产选择、资产组合以及资产定价理论的研究成果以外,还大量地运用了远程通信、计算机网络,人工智能等最新的自然科学技术成果。为此,很多新的金融产品能够在短期内迅速推出并很快得到公众的认可。但是,我国在上述两方面技术研究与应用方面都较为落后,“技术瓶颈”成为国有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最薄弱环节,而借鉴模仿式创新占了主导地位。但这种创新不可能象原创性创新那样立足于中国国情进行全面分析研究,充分考虑本国经济体制、社会环境、人文地理因素,从而创新出具有鲜明的本土特色的新产品,往往导致创新的效果不理想。(5)创新的区域差距较大,创新产品的差异性不足。由于金融创新来自于市场需求,不同经济发展状况的地区对金融创新的需求不同,而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在创新过程中,还没有针对地区经济的差异性设计不同的品种,许多创新品种仅仅适合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运用,影响了国有商业银行的整体盈利能力、整体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六)评价体系欠科学。目前,国有商业银行评价体系还不尽科学,对经营发展过程中的业绩评价还存在许多不足。首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不够完善,特别是对岗位的考核操作性较差。对员工的绩效评价中,一部分可评价的指标是直接对工作结果的评价,称为任务绩效;另一部分绩效指标是对影响工作结果因素的评价,大多为对工作过程中一些表现的评价,称为周边绩效。由任务绩效和周边绩效形成一套绩效考核的完善体系。国有商业银行在评价绩效指标的实际操作时,任务绩效方面仅仅从经营指标去衡量,过于单一,很多指标没有包括进去;在周边绩效方面,又多采用评价性描述,评价时多信赖评价者的主观感觉,缺乏客观性。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对机构、网点、部门的评价体系基本形成,也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对个体员工的绩效评价体系还很不完善,具体岗位的绩效评价还远未形成科学有效、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办法。第二,评价方法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上级行往往是负责对下级行的存贷款、利润以及不良贷款率制定具体的考核指标,这些指标中的一部分又被层层分解到每个部门甚至每位员工。由于对行际间业务特点、所处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客户需求以及银行自身的管理现状等分析不够,导致有的行、部门、或员工计划完成结果和主观努力程度出现逆向差异,有的所定指标偏离度较大,导致有的员工或部门为完成指标而违章操作,形成短期行为。第三,考评体系的设计没有与银行的长期发展规划相配套,而往往注重部门、员工的短期行为。由于没有明晰的发展战略,国有商业银行在计划考评设计方面,没有建立在对本行卓有远见的战略规划的基础上,导致评价体系只评估年度具体任务计划执行的好坏,年度绩效的结果,而没有跟踪评估计划本身的长远机制,使短期年度考核计划与战略规划实施缺乏有机的结合。真是考评体系的短期化倾向,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经营行和员工的短期行为。

(七)激励不到位。由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行政化特点,以及其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严重分离,银行经营管理者的工资基本上按照国家规定,而其他一些收入的发放在某种程度上偏离其业绩。在业绩考核不够科学、公司治理存在明显缺陷的条件下,激励机制也难以有效到位。主要表现为:(1)激励机制不到位,其执行、作用发挥不充分。近几年,国有商业银行结合国外银行的先进管理经验,已建立起一些与岗位标准、工作目标相结合的激励制度和奖惩办法。但由于思想认识统一不够,落实执行中激励机制的完备性和权威不够,效果往往在许多地方打了折扣,对激励机制中惩戒作用的认识和发挥还不充分,没有规范、严格的惩诫制度,也就无法求得银行的安定和发展。(2)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现阶段一般没有设立薪酬委员会,其人事管理、工资制度、职工福利等仍沿用机关管理模式。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不仅受行业标准限制,有时甚至还受上级各主管部门制约。同时,国内银行缺乏制度性分享经营成果的长期激励措施,无法设计出可行的员工持股制度或期权激励机制,经理层的薪酬与公司经营水平相脱节,短期行为时有发生。(3)由于内部人控制局面的存在,自己为自己制订薪酬也缺乏合理性和可信度。因而从激励机制上缺乏有效的互动,导致银行管理者只注重短期利益而轻视银行的长远发展,造成缺乏实质性长期发展后劲。(4)现行激励机制中,未充分体现对“能”和创造性劳动(创新能力)的重点激励。银行高管、金融专家、中层管理人员是一个银行的主力军,对其的经济和精神激励应当是激励机制中的重点。但由于长期以来的“大锅饭”思想、平均主义认识,以及来自于员工和社会的压力,国有商业银行这个方面做的还不到位。三、国有商业银行坚持科学发展观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目前,我国的经济金融体系正处在巨大的变革转轨时期,国有商业银行要想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在发展进程中不断做大、做强,以科学的发展观做指导,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原则。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发展解决发展中出现的问题。这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条基本经验。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银行是我国金融业的主体,而国有商业银行则是我国金融业主体中的主体。不同的发展观对商业银行的发展产生不同的导向,过去国有商业银行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有些是在发展过程中难以避免的,有些则是不科学的发展观和不科学的发展战略所致。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对于国有商业银行在新一轮的改革发展中,辨证的认识和处理与发展相关联的各方面重大关系,紧紧抓住和充分利用好战略机遇,实现可持续发展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

1、保持发展的质与发展的量的协调。科学的发展观,应是在总量增长的同时,实现质量和效益的全面提升。或者说国有商业银行的科学发展观是效益、质量的协调发展。伴随着我国经济粗放式发展,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同样采取了重规模、轻质量的发展模式,竞争的压力及内部的激励机制引导人们追求资产增长、规模扩大、市场份额,造就了一个大而不强的银行体系,资本充足率低、资产质量差、风险水平高、效益低下。这种不科学的、非理性的超常发展积聚了大量的风险,对国家的宏观经济发展产生不良作用。历史的经验教训及面临的现实环境,迫切需要国有商业银行树立科学发展观,做到发展的质与发展的量的协调发展,实现规模与效益、短期与长期、风险与质量的统一,把持续稳定发展作为发展目标,而不是简单的数量增长。发展的质量要经得起时间和市场的检验,在经济周期性变化中持久保持良性循环、高质量地发展。

2、实现发展与风险控制的协调。要实现国有商业银行的良性发展,还必须处理好发展与风险控制的关系。发展是永恒的主题,但发展是有条件的,发展的规模与质量不仅取决于外部市场环境,还取决于内在风险管理水平,并受资本充足率的制约。在良好的发展质量、有效的控制风险基础上实现的发展才能保持可持续发展。银行业是高风险行业,商业银行是通过经营风险来实现赢利和发展的。资本金的充足与否不仅直接关系到资产规模的大小,决定其抗风险能力,更成为制约其收益和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国有商业银行要根据《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确定和保持合理的资本总量。要引进先进的风险管理系统和技术,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通过科学有效的内控制度,使风险管理贯穿于全员、全程、全方位,通过良好的风险控制,实现较低的成本和较高的收益,最终实现商业银行可持续的良性发展。

3、把握好发展与结构优化的协调。“发展”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总量上的扩张,一是结构上的优化。发展与结构优化是一对矛盾的统一体,在发展中根据实际情况有选择、有放弃进行结构优化,而结构优化会带来可持续发展。科学的发展观所指的发展是建立在结构优化基础上的,如国有商业业务品种单一,仍以传统的存贷业务为主,在存贷利差日趋缩小的趋势下,不大力发展中间业务,拓展业务领域,将会极大地影响收益。国有商业银行要实现高质量、高效益的发展,就必须加快资产负债结构、客户结构、收入结构的调整。经营结构的优化是比资源投入更重要的发展力。

4、处理好发展与以人为本的协调。科学的发展观指出,发展必须以人为本,充分开发和运用人才资源,并实现商业银行业务的可持续发展。现代企业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演变为人才之间的竞争,对于科技、知识、智力高密集的现代银行业来说,更是如此。谁能吸引到最优秀的人才,谁善于使用和留住人才,谁就能在未来的竞争中赢得优势,抢得先机。国外商业银行把人才作为无形资产和财富,人才资源不仅关系到国有商业银行的可持续发展,更是关系到其生死存亡。

(二)效益性原则。

国有商业银行是金融企业,利润最大化是其经营宗旨,效益是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效益是识别和判断商业银行发展状况、发展趋势的标志,商业银行的发展结果最终也表现为效益最大化。

1、效益是发展的归宿。追求利润最大化是商业银行经营的出发点和归宿。没有效益,就没有了资源要素的再投入、再调整,就难以实现正常的发展,而发展的目的是追求效益,无论是规模扩张还是结构调整,最终表现为争取更好的效益。因此,商业银行的一切经营活动的优劣都必须以效益高低为准绳,以有没有效益为评价标准,业务发展必须是有效益的发展,而不能是规模增长了,而效益却没有增加,甚至下降。国有商业银行不能做赔钱赚吆喝的事。

2、质量和规模是实现良好效益的前提。如果我们不讲究质量效益,就不会有好的信誉,要实现发展,在市场上融资的成本、吸收存款的成本就要上升,从而制约了发展;没有一定的规模和市场份额,一方面不具有规模经济的优势,金融产品成本和价格的上升,削弱了竞争能力,另一方面导致抗风险能力的下降,进而制约了发展。

3、效益是国有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的最有力保证。良好的效益可保障充足合理的资本金,扩大资产规模,提高抗御风险的能力;可以加大核销呆坏帐的力度,保持良好的资产质量;可以回报股东和客户,从而吸引投资和留住优质客户;可以加强员工培训,更新经营理念,进行制度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为国有商业银行的可持续发展做好人、财、物的充分储备。

(三)稳健经营原则。

商业银行是一个国家社会经济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其经营发展必然受国家政治经济发展环境的直接制约,客观上存在发展极限,盲目追求高速发展,只能给商业银行带来巨大的风险隐患;商业银行是以信用为基础、以经营货币借贷和结算业务为主的高负债、高风险的行业,商业银行的经营特点和其在国民经济中所处的关键地位和特殊作用,致使商业银行经营风险具有隐蔽性和扩散性的特点,一旦商业银行经营风险转化为现实损失,不仅会导致商业银行破产,而且将对社会经济产生连锁反应,引起社会动荡。因此,银行业遵循稳健经营的原则,几乎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在银行业,提倡建立百年老店,崇尚稳定持续发展。暴富、超常规不是银行业科学发展的轨迹。历史的经验表明,发展好的银行、百年老店的银行都是稳健的银行。稳健经营的原则,能使国有商业银行的员工、经营管理者有一个稳定的发展心态、良性的发展预期、理性的收益预期,即使遇到暂时的困难也能从容应对,实现银行的长期发展目标。那种不顾银行业的特点,企图寻求超常规、跳跃式发展,为了寻求发展速度,不择手段,概念充斥,今天争标王,明天搞飞机营销,后天搞业务免费,大打价格战,存款提高利率,贷款把利率降低至极致,无所不用其极,只会取得短期效益,为了达到短期发展目标而不择手段的急功近利的经营方式,不仅为未来的发展压缩了空间,也扰乱了金融秩序和经济秩序。稳健经营则是注重短期实效与长期实效的结合,今天的发展为今后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而不是留下隐患。我国国有商业银行遵循稳健经营原则,不是维持经营,更不是不要创新,而是在可能达到的发展水平内寻求快速发展。国有商业银行作为我国银行体系的主体和国民经济的稳定器,实施稳健的经营发展战略是其必然的选择。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要制定稳健的发展战略,营造稳健发展的管理文化,注重短期效益和长期效益的有机结合,使经营管理者和全体员工有一个稳定健康的心态、良性的发展预期,以卓著的信誉取信于民、立足于世;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有效的风险防范和管理机制,根据各种经营风险的发生概率,适度地安排业务比例和业务规模使风险分散,并运用商业银行自身以及外部的管理手段和技术,将风险最大限度地控制、降低、转移、消除、化解。

(四)以人为本原则。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马克思认为“人们的社会历史始终只是他们的个体发展的历史。”未来理想社会“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正确的认识和理解以人为本,对于国有商业银行积极面对来自中外同行业的激烈竞争,特别是竞争优质客户、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着深远的指导意义。正如格林斯潘所说“我们永远不应忽视,不管技术如何进步,管理系统如何复杂,银行管理的基础始终是银行管理人员的知识与判断”。作为国有商业银行,以人为本包含更多的内容,这里的“人”不仅指员工,还有客户和股东。以人为本原则,要求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发展必须建立在以满意的员工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为客户和股东创造最大价值的基础上。银行业务的发展,客户的服务,要通过牢固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真正做到一切方便客户,一切为了满足客户,一切为了增加客户价值,实现客户关系管理上的以人为本。以人为本就其员工管理方面应包括以下几个的内容:其一、以人为中心进行管理,强调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其二、进行全员管理,管理的主体是全体员工;其三、组织目标与组织成员个人的目标相统一;其四、通过良好的激励机制调动成员的积极性。国有商业银行在做好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同时,还要依法维护银行客户的合法权益,并不断提高股东的投资收益。四、实现国有商业银行科学发展的途径与对策

科学的发展观是用来指导实践的,以科学的发展观来思考国有商业银行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以科学的发展观指导今后的发展路径,是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竞争中求得发展壮大的必然选择。从当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自身情况看,实现国有商业银行的科学发展,需要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健全和完善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

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已成为我国经济和金融体制改革的攻坚领域,其中形成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核心内容,也成为国有商业银行实现科学发展观的体制基础。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有效公司治理结构的构建:一是积极推动产权多元化改革。公司治理的理论依据之一是产权理论,它认为所有权规定了公司的边界,是控制公司权利的基础。所以,建立明晰的多元化的产权结构,积极吸引外资资本、民营资本,扩大各种资本来源,加大股份制改造力度,将有利于促进国有商业银行的各项改革,从源头上解决好“产权主体虚位”、“人缺位”的问题;二是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组织结构。要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职责和权利,完善公司治理的组织体系,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要确定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构成,尤其是要引入独立董事,实行董事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以避免国有股控股可能带来的效率损失。要进一步强化监事会的功能,确保监事的独立性,以此来增强对银行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监督。要尽可能减少政府的外部干预,提高银行经营自主性。三是加快管理流程的整合再造,完善内部经营机制。管理流程整合再造是公司治理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通过对国有商业银行管理流程整合再造,彻底打破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管理模式,全面构筑适合现代商业银行的管理体系,会大大提升国有商业银行的竞争能力。

(二)确立正确的市场定位和制定科学的发展战略。

国有商业银行要在日益激烈的现代金融业竞争中实现持续发展,必须根据自身的特点和优势,从战略部署的高度出发,正确地选择自己的市场定位和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发展战略。解决市场定位和发展战略问题,就是要把国有商业银行从容易漂移摇摆的状态规范到可持续发展、系统的战略目标上来,从而保证经营管理主线明朗、目标明确,经营策略具有相对连贯性,有效地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并使员工真正归属于银行及其发展目标。

国有商业银行的市场定位一般包括三个步骤:一是确认潜在竞争优势;二是准确选择竞争优势;三是有效准确地向市场传播企业的定位观念。恰当的市场定位,能使银行在充分利用资源和发挥优势后,具备满足客户需求特性,并为更多的客户所接收和认同,从而在竞争中处于领先的地位。国有商业银行必须充分考虑外资银行和竞争对手已经或将要展开竞争的重点领域,进行市场细分和定位,在2到3年时间里,成为某一细分市场的领导者,逐步形成一种竞争错位、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发展态势和竞争格局。目前,根据国有商业银行自身业务发展的特点和服务优势,其市场定位应放在中小银行不具备能力做的业务上,树立大银行的市场竞争形象,占据竞争的主动。

从国有商业银行发展战略来讲,结构上可由以下三个层级的战略组成:(1)总体战略。即最高层次的战略,主要来自于董事会。这一层级的战略包括商业银行的远景发展目标,人财物等各类资源配置原则,对职能单位、业务领域相互支持、相互协调和相互渗透的依存推动关系的总体要求;(2)运营战略。作为二级战略的运营战略,是指将一级战略所包括的银行远景发展目标、发展方向和措施具体化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形成国有商业银行独有的,包括战略规划、总分行制、资产负债管理、风险防范、产品创新及研发、品牌建设等在内的具体竞争或经营战略;(3)职能战略。这一层级的战略应来自于各分行或职能部门,主要指在二级战略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银行内部经营管理,如财务收支、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产品定价、客户细分、信贷投放、市场营销、考核激励、企业文化等具体领域或环节的策略安排。

总体上,国有商业银行必须强调效益和规模的统一,不断地做大做强,而只有选择稳健经营的道路,才能做大、做强、做精、做长、做久,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历史的经验表明,发展好的银行、百年老店的银行都是稳健的银行。国有商业银行稳健经营不是维持经营,更不是不要创新,而是在可能达到的发展水平内寻求快速发展,注重短期实效与长期实效的结合,今天的发展为今后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稳健战略的制定,能使员工、经营管理者有一个稳定的心态、良性的发展预期、理性的收益预期,即使遇到暂时的困难也能从容应对,实现商业银行的长期发展目标。

(三)实施全面风险管理,提高风险控制能力。

识别、评估和配置风险,获取风险收益是商业银行重要的职能,能否实施有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是衡量国有商业银行竞争力强弱的重要标尺。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提出了全面风险管理的概念,明确风险管理要对整个银行内各个层次的业务单位,各个种类风险进行通盘管理,这种管理要求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性风险等不同风险类型,以及不同客户种类、不同性质业务的风险都纳入统一的风险管理范围,并将承担这些风险的各个业务单位纳入到统一的管理体系中,对各类风险依据统一的标准进行测量并加总,依据全部业务的相关性对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所以,国有商业银行银行在风险掌控问题上,应按照全面风险管理的要求,构建适合现代商业银行经营发展形势的风险管理体系。一是尽快充实银行资本金,提高资本充足率,增强抗风险能力。要稳步推进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广泛吸收内外资企业参股,提高资本增加的渠道;大力发展中间业务,增加盈利水平,提高内部融资能力;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制度,降低不良资产,减少风险资产数量;另外,国有商业银行还可申请发行长期金融债券、大力发展债券市场来增加资本金,改善资本结构。二是要加强全面风险管理,扩展风险管理内涵,加强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和流动风险的掌控力度,严格分类标准,加强对创新产品和创新服务的风险掌控能力。在组合管理层面上,对各条业务线进行经济资本配置。三是是加强风险管理技术,依托先进的信息技术,加强基础数据信息的收集归纳,构建全面、先进、灵敏的综合风险预警、识别、评估和管理系统,提升风险处理技术,将风险管理模式从粗放走向集约,从依靠主观判断走向量化分析,从事后处理走向事前预警。四要加强风险掌控的制度建设,重造风险管理的流程,确保风险决策得到深入贯彻,确保风险信息得到充分共享,确保风险防控措施得到切实执行。建立相对独立的内控机制,明确划分各方的权力、责任和利益,形成三者之间的相互制衡关系,并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评价。五是树立正确的风险管理文化。倡导和强化风险意识,树立囊括各个部门、各项业务、各种产品的全方位风险管理理念,引导和推进风险管理业务的发展,改变以往对风险管理的偏见,树立先进的风险管理文化,处理好业务发展和风险管理的辨证关系,适应业务发展的要求。

(四)建立健全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

国有商业银行要想建立科学的组织管理体系,就必须对现有的体系进行重组与创新,遵循效益最大化的基本原则、在合理分权的基础上、按照扁平化的有效形式、从以人为本的理念出发,构建全新的组织管理体系。一是遵循效益最大化的基本原则设置机构。首先,国有商业银行设置或调整分支机构要充分考虑经济合理性,要在经济性与集约性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拟设置或调整分支机构所处地区的经济发展现状、前景和同业机构存量情况。其次,要充分考虑机构设置的适度规模,尽管银行业是存在规模报酬递增的行业,但从产业经济学和制度经济学的观点看,商业银行银行的组织规模业并非越大越好,所以国有商业银行要科学合理确定分支机构的数量、业务规模及成本效用。二是在合理分权的基础上授予分支机构经营自。国有商业银行总行应是整个银行的总指挥、总监督,在一级法人情况下,总行对外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和经营风险,所以总行必须集中一部分权利,以行使其管理、监督、指挥等职责。同时,总行又要注意集权不能过多,总行集权过多易造成权责不清,影响分支行的主观能动性,不利于国有商业银行的整体协调发展,这就要求总行要给分支机构必要的经营自。三是按照扁平化的有效形式设置管理层次。在市场环境中,扁平化组织的有许多难以替代的优点,尤其是在基层决策程序化、信息技术发达、管理人员素质提高的情况下,扁平化组织将更加精干,对市场反应更加快速,经营管理也更有效率。国有商业银行建立扁平化组织,将意味着更少的直接管理、更多的授权管理、注重员工的自我管理,这样更有利于激发各管理层次的积极性。建立国有商业银行组织管理体系的具体构想如下:

1、建立高效的纵向管理结构。国有商业银行应按照效益最大化原则整合设计管理层次,当前最重要的是改变现行普遍存在的四级管理一级经营的状况,缩短从客户需求到管理决策的距离,做到信息畅通、决策高效,使市场的变化与需求及时反馈到最高决策层,避免管理环节多且重叠的现象造成管理真空的发生。一是可按总行、分行、支行三个层次构架设置组织体系。分行设置是整个体系中的重要部分,可改变按行政区域设置机构的规定做法,根据经济规模和资源有效分布的原则设立分行机构,切实体现经营集约化的管理效能。二是同一城市的分行辖内机构应实施扁平化管理,压缩管理层次,拓宽业务服务面。对设置支行也不可单一模式,应根据不同服务环境的需求,本着效益优先原则设立机构,如单项业务专业支行,综合业务支行等,使适度规模效能充分发挥。三是支行作为基层营业网点,不再作为一级管理层次。对支行可按照其经营情况和水平确定不同的级别,实行差别管理。对规模大、效益好、管理规范的支行可给予较高的业务经营授权,加大其自主经营的力度和拓展业务的自,充分体现市场竞争条件下资源优化配置的合理性,使合理分权的效能充分发挥。

2、科学界定各级行职责范围。纵向管理结构建立后,总分支行必须明确各自的职能,理顺上下级行之间的关系,突出各级行的主要职责,形成以总行为经营决策中心,以分行为利润中心,以支行为产品服务中心的格局,实现政策控制集中化和业务运作分散化有机统一,使总行能够集中力量制定全行发展的总目标、总方针和总规划,分支行在不违背总行基本经营思想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自主管理日常经营活动,从而体现整体最优原则。总行作为管理决策层,主要职责应是政策研究和战略决策、产品研发和整体规划、资金财务管理、风险防范与授信管理、效益考核与内部监督等,其他职责尤其是产品营销和市场开发职责应尽量下放;分行的主要职责应是具体经营策略的研究制定、目标市场的确定、大客户的营销与管理、重点业务的营销等;支行是市场营销和客户服务的部门,主要负责客户管理、市场营销、客户服务、客户和市场信息反馈等,是全行经营的基础和服务的窗口。

3、合理调整内设机构。各级行内部机构的调整和设置要遵循以下三个基本原则,一是从实际出发,基本保持直线——职能型组织结构,同时遵循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原则,注重风险控制和内部制约;二是按照现代管理科学的标准和合理的业务流程确定各部门职能分工,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中间环节;三是按照授权管理办法的规定,明确各部门职权职责,理顺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以保证总行一级法人对系统指挥、调度的权威性和有效性。遵循以上三个原则,各级行内部机构设置时应强化业务部门,缩减业务支持部门,逐步实现完全意义上的主辅业分离,并充分体现面向客户、服务客户的原则,在对原有部门进行整合的基础上,按照业务研发、内部管理和市场营销的大框架设置内部机构。业务研发部门负责市场调研、业务规划、客户需求分析、研究开发新业务产品等;内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财务核算、资金营运、内控审计、技术保障等;市场营销部门主要负责推行客户经理制,向客户营销金融产品,将客户需求反馈到业务研发部门。

(五)加快创新塑造核心竞争力。

现代营销学的理论表明,在日益充分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竞争不断深化,产品的复制与模仿速度不断加快,产品的价格、品质、性能等要素的同一性日趋明显,没有任何一种产品的优势可以长久地保持下去。在开放程度高、竞争激烈的市场中,企业要赢得竞争优势,必须领先竞争对手持续进行产品创新,满足客户不断变化的需求。这是现代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内在要求。因此,产品创新是构建企业竞争力至关重要的因素,企业的所有优势,只有最终转化为产品的优势,才能真正形成竞争力。对国有商业银行而言,加快金融产品创新已日益提上重要日程。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客户经济时代的来临,特别是外资银行的涌入,国内银行业已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呈现出需求多样化、产品同质化、竞争白热化的趋势与特征。在这样的市场环境下,商业银行的竞争力集中体现为产品的竞争力,金融产品创新是构建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国有商业银行要比对手更多地赢得市场和客户,必须不断地开发适合客户需求的新产品。正因为如此,近年来,国内商业银行纷纷加大了产品创新的力度,产品创新已成为竞争的焦点。

首先,要加强传统业务产品的创新。在对公业务方面,可加大对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贷款产品创新力度,开办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业务,大力开展票据承兑、贴现业务,购买企业应收账款等;在零售业务方面,积极开拓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开展保险保单的质押贷款投资业务,开发使用个人支票,完善银行卡功能等。其次,积极开展中间业务产品创新。一是进行金融服务类中间业务产品的创新,如开发新的业务、创新个人理财业务、开办企业财务顾问业务等;二是进行债权债务类中间业务创新,稳健发展担保、承诺类中间业务。第三,充分进行金融科技创新。适度发展自助银行,大力发展以网上银行、电子商务为代表的虚拟银行服务手段,吸引和稳定更多的客户。

(六)完善考核和评价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

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是建立国有商业银行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需要。国有商业银行必须通过改革,建立以利润为中心的、科学的综合考评体系。这一考核评价体系核心内容为:一是借助责任会计建立内部核算体系,通过实行内部资金计价,改多项指标考核为单项指标考核——把银行的各项业务活动都围绕利润中心来核算,剔除政策性和全局性因素对利润的影响,重点考核经营行主观努力创造的业绩。二是通过系数调整,努力消除区域和历史的差异性问题,使各经营行能够站在同一起跑线上。三是设立风险控制、市场竞争力等重点指标,加强考核,完善综合考评体系。

在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的基础上,国有商业银行应该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全面推进激励约束机制的再造,逐步建立起竞争择优、有效激励、严格监督、依法规范、充满活力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实现人力资源的整体开发和合理配置。在激励机制上,一方面要注重物质激励。建立一套公平、公正、科学、严谨的现代商业银行薪酬体系,是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并使其发挥潜能的重要举措,要在进行职位分析、职位评估、薪酬调查和职位定价的基础上,结合绩效评估方法,合理确定工资、福利、奖励方案,并实行动态管理,保证其持续运作;另一方面也要注重精神激励。一是进行成就与荣誉激励。要进行员工职业生涯规划的设计,为员工勾画事业发展蓝图,在绩效评估的基础上,及时肯定员工的贡献,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二是进行人格与情感激励。领导班子要通过强化人格修养对员工产生感召力,通过加大感情投资加大员工对银行的认同感。三是进行企业理念和形象激励。要利用银行所独有的理念培养人、激励人、开发人的潜力,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在约束机制上,既要强调思想约束和法律约束,更要强化制度约束,通过建立合理的用工制度、内控制度,实施规范化管理等方法,进一步增强对员工行为的约束作用。五、构建良好金融生态环境,促进国有商业银行科学发展

商业银行实现科学发展,不仅取决于银行自身的努力,还需要银行发展外部环境的改善。构建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对于国有商业银行实现科学发展,极为重要。

(一)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是国有商业银行实现科学发展的基本前提。

一般意义上所称生态环境是生物学上的概念,系指由生物群落及非生物自然因素组成的各种生态系统所构成的整体,并间接地、潜在地、长期地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产生影响。依照这样的表述,一般事物的生态包含了系统内以及系统间各种关系的总和,是一个动态的、系统的有机链。金融生态是个仿生概念,如果把金融看作社会经济系统中的子系统,那么,金融生态就是由金融子系统和与之相关联的其他系统所组成的生态链,这个生态链与金融业可持续发展息息相关。从金融生态角度看国有商业银行发展问题,反映了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也是系统性和可持续性观念的体现。我国是一个正在转型的经济体,适应市场经济运行的规则和制度虽然还很不完善,但金融生态环境总体上在逐步改善。改革开放后,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外资金融机构大批进入国内金融市场,金融资产也以几十倍速度增长。而且,随着市场改革深入,金融调控和管理更加市场化,商业银行的市场主体地位逐步得以确立,金融经济法律制度不断完善。这些变化为国有商业银行的可持续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宏观生态环境。但是,忽视我国金融生态面临的问题同样是不客观的。必须看到,当前困扰我国金融生态的一些突出问题仍然普遍存在,诸如企业违约率高、金融胜诉案件执行难、对金融活动非法干预、金融权利滥用、不良资产高、金融市场不正当竞争等。这些问题除了经济管理体制的因素外,市场发展不充分、不协调以及运行规则滞后也是重要原因。拿银行不良贷款来看,它不单单是银行问题,而是社会经济各种矛盾的综合反映,是非金融企业脆弱的融资结构以及恶劣微观环境的必然结果。根据调查,在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形成中,由于计划与行政干预而造成的约占30%,政策上要求国有银行支持国有企业而国有企业违约的约占30%,国家安排的关、停、并、转等结构性调整约占10%,地方干预,包括司法、执法方面对债权人保护不利的约占10%,而由于国有商业银行内部管理原因形成的不良贷款占全部不良贷款的20%。此外,社会信用环境较差,企业逃废银行债务严重以及未能实行高标准会计准则等因素都交叉存在于各个类别之中。可见,金融生态环境的好坏与我国金融业的健康发展密切相关,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保障金融安全、高效、稳健运行,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国有商业银行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条件。

(二)改善金融生态环境,为国有商业银行实现科学发展提供环境保证。

改善金融生态是一项系统工程。在推进经济金融改革、制定政策时,应树立金融生态观念,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金融各业发展,统筹城乡金融发展,统筹区域和企业融资结构的发展。从社会经济系统角度考察,影响金融生态的要素大体可归纳为三类:一是体制性因素,指一国基本的金融体制和制度。一国的体制、政策和管理,是以计划或以市场为基础,还是处于转型期,是决定其金融生态的宏观基础。只有在市场经济下,才有真正意义的生态概念。二是基础性因素,主要是指金融运行所依托的基础设施和制度,包括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治理结构,金融各业协调发展程度,基本的会计、法律、清算制度,这是决定一国金融生态的微观基础。三是环境性因素,系指金融运行的外部经济环境,也可成为狭义的金融生态,中观经济或区域经济环境是其中的关键。这三类因素相互影响和关联,组成了有机的金融生态链。

当前,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已迈出了实质性步伐,这些改革将逐步确立国有商业银行金融市场主体地位。从金融生态环境的角度讲,主要还需进行以下几方面的完善:

1、进一步完善企业体制,创建良好的经济环境。金融业作为现代经济社会的核心和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杠杆,与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息息相关,企业经营的好坏直接会影响金融业的经营效果,特别是国有企业的贷款80%来自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国有企业改革的成败直接关系到国有商业银行的发展问题。所以,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快国有企业改制,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原则,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增强国有企业的效益和经营能力,搞好整个国有经济;另一方面,积极支持金融部门参与企业改制工作,维护商业银行的合法权益。制定企业改制方案要听取债权银行的意见,债权债务的处置要按规定征得债权银行的同意,企业破产、兼并、重组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好金融部门的债权债务,支持金融部门对恶意逃废债务的企业和法人进行依法处置,并追究逃废债务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2、建立健全金融法律法规,完善其实施环境。商业银行的经营与发展是一个非常复杂的交易过程,需要健全的法律法规来支持。因此,一方面要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尽快制定我国商业银行经营与发展的法律法规、市场准入和退出法规,保证我国商业银行的有效竞争、资源的最优配置、金融体系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通过完整的、有效的金融法规体系,为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设置必要的边界,以纠正竞争中的不公平现象和不稳定因素,保证整个经营与发展的运作效率。另一方面要建立良好的法律执行环境,法院等执法部门要排除地方政府的干扰,打破地方保护主义的限制,做到公平执法,秉公办事,依法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大对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强制执行力度,以法律手段最大限度的保护银行的利益,维护存款人的合法利益,保证其资金安全。

3、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国有商业银行健康良好的发展需要良好的信用环境,而营造这一信用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应标本兼治、眼前长远利益兼顾,动员全社会力量,协作完成。一是加强信用工程建设,建立企业和个人的诚信系统,完善人民银行信贷咨询系统和贷款制度。要以政府和中央银行为主导,以社会服务为核心,把企业和个人的信用状况完整地记录下来;二是推动信用立法,尽快建立失信行为约束机制,进一步对失信行为的认定及其惩罚规定予以明确,让失信者受到法律惩罚;三是培育一批信用评级公司、信用调查公司等信用服务中介机构,建立完善外部信用评级体系。信用评级机构通过收集企业信息,并与大量投资者分享这些信息,既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可靠的信息流,减少有价值的投资项目不能获得融资的程度,又有助于避免投资人为获得必要信息而自行收集的较大成本;四是创建金融安全区,构筑横向联运、纵向推进的安全区网络,充分发挥各地金融债权管理行长联席会和银行同业公会的协调作用,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当地逃废金融债务的情况,加强金融机构间的沟通和协调;五是大力开展诚信教育,努力培育“信用至上”的全民意识,充分发挥新闻舆论宣传、监督作用,为金融信用环境的建立营造氛围。

4、加强金融监管,创新监管环境。目前,我国金融监管体系建立正处于起步阶段,尚不健全,监管当局的监管与商业银行经营之间在某些情况下还存在矛盾之处,对国有商业银行监管过严,而对一些股份制商业银行监管力度相对较弱,形成了金融市场竞争的不平等。因此,加强金融监管,创新监管环境,规范金融经济秩序,构建有利于国有商业银行健康发展的监管环境,是国有商业银行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条件。具体要在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在法律、法规及规章的制定与废改上要突出监管法规体系的协调和完备。监管法律法规必须重视立法的整体规划,既要有计划性,又要具有前瞻性,准确把握国内金融体制改革的动态,要充分重视对既有的法律规章不合时宜的内容进行修改和完善,并注意对具体监管规章进行系统化。二是要处理好放松监管与改善监管、严格监管之间的关系。放松监管是指我国既有监管法制必须逐步适应国际上有关金融服务方面的制度和规则的要求,放弃过去体现过多干预的银行监管制度,走向改进监管质量和提高监管效率,将全面的严格监管发展为有重点的高质量监管。三是规范信息披露。信息披露是风险监管的必要补充,为保证金融市场的有效运作,市场参与者获取准确而及时的信息极为必要,但要慎重确立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范围,规范信息披露制度。

5、建立对国有商业银行科学的管理体制。国有商业银行在完成公司治理结构改造,成为国家控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之后,离不开所有者的管理。那么国家所有者管理怎么去实现,以保持国有商业银行持续、稳定的发展,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成为一个现实问题。因此,首先要明确一个清晰的、人性化的主体,象真正的财产所有者一样,代表行使国家财产所有者的权利,承担起国家所有权所有者的责任,并在获得所有权相应收益的同时,承担起相应的可能造成损失的责任,形成一个完整意义上的所有权。要根据市场的要求,进行对经营管理者的选择、监督和评估,建立起对经理层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同时,各级政府也要改变过去过多干预银行的行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依法行政,努力为金融产业创造一流的服务环境、发展环境和管理环境。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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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李忠林.论国有商业银行的综合改革[J].金融会计,2004,(4).

[4]江其务.中国金融:加入WTO后的挑战与对策[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

银行学论文篇7

(一)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义。

发展观是对事物发展的根本的和系统的观点,是世界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从主体的角度来看待和规划发展,是人力图按照自己的利益和要求,赋予自己参与的发展过程以某种方式、目标和价值。发展观所要回答的就是有关事物,包括自然、人类社会和思维意识发展的问题,是关于发展的本质、原因、内含、动力、趋势的总体看法和根本观点。就人类社会的发展来说,发展观是关于社会发展的本质、目的、内涵和要求的总体看法和根本观点,是对社会发展一般进程的客观规律的认识和把握。有什么样的发展观,就会有什么样的发展道路,发展模式和发展战略,就会对发展的实践产生根本性、全局性的重大影响。不同的发展观在实践上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不同的导向作用,正确的发展观是正确的导向,不正确的发展观则会导致发展的乏力、受阻乃至失败。作为不断追求进步发展的人类社会来说,为了从根本上使发展的客观进程有利于自身的利益,就必须追求和树立科学的发展观。

科学发展观就是对事物发展一般进程的客观规律的科学认识和把握。作为科学世界观重要组成部分的科学发展观就是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发展观。在对我国二十多年改革开放实践经验进行科学总结的基础上,在坚持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方法论基础上,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我国社会经济的科学发展观,即“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推进各项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十六届三中全会所确立的科学发展观,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针对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提出的指导我国未来发展的治国方略,是有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且系统的观点。科学发展观揭示了“发展、协调、持续”的系统运行本质,其体系具有三个最为明显的特征:一是它必须能衡量一个国家或区域的“发展度”,发展度强调了生产力提高和社会进步的动力特征,即判别一个国家或区域是否是真正、健康、理性地发展,是否在保证生活质量和生存空间的前提下不断地发展;二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区域的“协调度”,协调度强调了内在的效率和质量的概念,即强调合理地优化调控财富的来源、财富的积聚、财富的分配,以及财富在满足全人类需求中的行为规范,即能否维持环境与发展之间、效率与公正之间、市场发育与政府调控之间以及当代与后代之间在利益分配上的平衡;三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区域的“持续度”,即判断一个国家或区域在发展进程中的长期合理性。持续度更加注重从“时间维”上去把握发展度和协调度。科学发展观的数量维(发展)、质量维(协调)、时间维(持续)这三大基本特征,从根本上表明了对于发展的科学、完美的追求。

(二)国有商业银行科学发展观的内涵。

国有商业银行处于经济领域中的市场竞争性行业,其发展观既要符合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更要满足企业特征及其活动规律的要求,不能简单替代。作为市场中从事经营活动的金融企业,国有商业银行的科学发展观是其经营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紧紧围绕经营效益谋发展,既要重视利润的规模数量的增长,更要重视利润的结构和质量的提升,处理好效益、质量、规模、速度之间的关系,坚持银行经营的盈利性、安全性、流动性相统一的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求发展,正确处理股东、员工和客户三者之间的关系,实现国有商业银行稳健、持续发展。因此,国有商业银行科学发展观可表述为:坚持以人为本,各项业务整体统筹协调发展,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适度增加规模,实现效益总量、质量、结构的稳步增长,从而达到效益、质量、规模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按上述发展观的定义,国有商业银行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可以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以风险控制、资本约束、成本约束为前提,追求发展的质量、规模与速度。发展是有条件的,加快发展是硬道理,是解决国有商业银行深层次矛盾的根本办法,但不顾客观条件的制约硬发展,则不是科学发展,且从根本上是对发展有害的。国有商业银行的科学发展观首先就是要明确发展的约束条件,是在满足诸约束条件下实现的发展。从经济角度看,银行发展的约束主要有成本约束(包括利息费用、税收、拨备、资本金占用、风险损失)、管理约束、人才约束、法律约束和监管约束。不顾约束条件硬发展,一方面反映了国有商业银行的体制存在着缺陷,另一方面会对长远的发展造成严重的问题。

二是以结构优化和流程整合为重点,追求发展的效率与效益。国有商业银行在符合上述约束的条件下要以利润的极大化为经营目标,这是由商业银行的性质决定的,其公有制形式在现行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安排下也并不改变这一性质。国有商业银行实现利润的多寡,既体现着其自身生存价值的大小及对社会贡献的大小,也是衡量其发展快慢和发展质量的核心指标。在现实约束和竞争压力下,国有商业银行不仅要重视利润的规模,更应注重利润的结构和质量。这就必须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推动业务结构、客户结构、区域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以实现利润总量的增加和利润来源结构的优化。同时,按照有利于客户价值创造和内部风险控制的原则重组和整合业务流程,以业务流程为依据调整组织机构,建立相互促进和相互制衡的业务处理系统、风险控制系统和支持保障系统,实现科学集约化经营发展,以提高发展的效率。

三是以资产、负债和中间业务的整体推进为目标,追求发展的协调与均衡。在存贷利差不断缩小,风险控制不断加强,资本约束不断提高的市场环境下,发展资产、负债业务的同时,还必须大力发展中间业务,将中间业务提到战略高度进行开拓推进,实现资产、负债和中间业务的全面协调发展,以提升国有商业银行满足客户需求的服务功能和服务质量,拓展发展的空间,变简单的借贷信用中介为提供多功能金融服务的机构。

四是以企业文化和员工队伍的培育建设为根本,追求发展的和谐与统一。银行属智力密集型行业,人力资源是其最重要的战略资源,发展要以人为本,国有商业银行的创新源泉和持续发展关键是要抓好队伍建设,既要加强员工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技术素质,更要建立具有自身特色的企业文化,从经营伦理、经营哲学角度锤炼队伍,增强凝聚力、创造力和整体合力,提升核心竞争力,为国有商业银行持续发展提供源动力。

(三)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国有商业银行经营发展的必要性。

国有商业银行在当前之所以亟需以科学发展观来指导实践,是因为在近二十年来的快速发展中,国有商业银行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发生了巨变,发展过程中隐藏着的许多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逐步显现,不反思不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不在发展理念层次上与时俱进更新发展观,就很难在新的条件下实现全面、良性、高效、快速的发展。具体来说,其必要性由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是环境决定。由于我国经济发展目前还处在是政府主导型阶段,市场发育还存在体制性缺陷,经济的法治化程度有待提高,金融生态环境还有待改善。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无论是宏观经济运行的波动性与周期性,还是投资环境、市场环境和信用环境,都存在着一定的复杂性和不稳定性,这既会对人们经济预期的稳定产生影响,也会使对经济市场状况的判断增加困难。只有坚持科学发展观,正确选择风险偏好和发展战略,采取有效对策,才能趋利弊害,实现稳定持续发展。

其次是形势所迫。随着我国金融业的对外开放,加入WTO五年过渡期已过半,在破除封闭发展和垄断发展,与国际规则接轨的过程中,一方面外部监管标准全面提高,国有商业银行要从依赖政府信誉和政府保护的发展路径,转变为以自身的信誉和资本实力自担风险,自求发展;另一方面在转轨前遗留的大量不良资产等历史包袱,以及在转轨中出现的“规模冲动”和“大行情节”等问题,都急需更新发展理念,树立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经营模式和增长方式,从根本上加以解决。

第三是责任所在。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国有商业银行在我国金融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其运行效率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质量有着十分显著的影响。在市场机制还不够健全、国家宏观调控体系还不太完善的情况下,如果任其非理性发展,盲目扩张,往往会对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产生不利影响。我国经济曾出现过多次大起大落,这固然有经济体制和机制上的问题,但银行的非理也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我国上世纪90年代和最近的这两次宏观调控,国有商业银行都是调控重点。由于银行在国民经济中的特殊地位,国有商业银行能不能做到科学发展,直接关系到我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

最后是发展趋势要求。科学发展观,既要发展又要讲科学。要实现国有商业银行的科学发展,就必须按国有商业银行的客观规律办事,要符合国有商业银行发展趋势的要求。要进行国有商业银行的制度变革,建立现代商业银行制度,使国有商业银行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真正成为“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的现代金融企业,就必须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改革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符合国际标准的财务会计制度和信息披露方式,构建科学的经营管理体制和先进的人力资源管理与激励机制。确保国有商业银行的发展建立在科学的、可靠的制度基础上,提供国有商业银行持续发展的坚实基础保障。

二、国有商业银行发展进程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自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但从科学发展的角度看,在发展的过程中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体制缺陷。从体制上来看,国有商业银行长期以来作为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强力垄断金融资源的制度安排,承担了国家宏观经济调控工具的角色,使之长期以来忽略了作为市场经济角色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构建。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这种制度安排的不适应性逐渐显露,并且直接导致国有商业银行难以树立科学的发展理念。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的缺陷主要表现为:①产权单一,“一股独大”,制衡功能失效。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前均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国家为唯一出资者,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金由国家财政全额拨付。与此同时,国家作为所有者是由政府部门代为行使所有者职能。国有商业银行的所有者由财政部代为行使,而国有商业银行的高级管理人员是由国家组织部门任命。四家国有商业银行,长期以来扮演着第二财政的角色,执行的是国家事业单位的内部管理制度,政银不分,形成所有者及职业银行家缺位的局面。显然,国有商业银行不仅产权结构单一,而且缺乏一个人格化的产权主体,责权关系不确定,缺乏多元股权制衡,无法形成对经营管理者的有效约束。在各种重要事项中仍沿袭旧有的决策模式,造成了我国商业银行效率低下、效益不佳和整体竞争力较弱的状况。②公司治理的框架不健全,机制不完善。由于长期以来受计划经济的影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一直保持着浓厚的行政色彩,可以说是一个行政化的机构,国有商业银行的高级管理人员也是政府官员。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机关化特征以及管理人员列入行政序列,导致了国有商业银行经营目标错位。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承担着过多的政治使命,另一方面也导致管理人员对于政治前途的关心,从而有悖于商业银行的经营目标。在单一的产权结构和行政化的体制背景下,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很不健全,股东会和董事会尚未建立,监事会也是由原中央金融工委派驻。这种不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很难保证其功能的正常发挥。③存在“内部人控制”问题。在现有的体制和公司治理条件下,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控制权实际上被政府官员掌握,一方面是国有商业银行的高级管理人员由政府任命,另一方面将控制权授予了经营管理人员,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剩余索取权属于国家,从而出现政府官员目标与国家目标的偏离。在信息严重不对称,缺乏有效监督的条件下,由于银行管理人员对银行资产具有较大的经营权,所以很容易出现内部人控制问题,进而产生严重的道德风险、经营风险。而有的国有商业银行接连暴露出的信贷管理问题,就是公司治理缺陷的典型例证。

(二)战略缺失。无论按照企业管理理论还是企业经营实践经验,总体的、长远的企业战略都是企业经营管理和生存发展的基本出发点,国有商业银行要保证自身协调的可持续发展,在为社会创造财富的同时,有效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金融稳定,更需要有“精密”的战略管理。但长期以来由于从体制上国有商业银行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商业银行,在国有商业银行的实际运作过程中,普遍存在着行为行政化、短期化的问题,也就不可能形成科学的发展战略。正是由于缺乏科学的发展战略,从而导致发展方向不明晰、市场定位不准确、发展重点不突出,要规模不要效益,重战术轻战略,经营管理的自发性强而自觉性弱,经营管理过程中贯穿始终的核心理念少、延续性差,因人因事而异的变化多且随机性强,在竞争中被动反应多而主动出击少,各家国有商业银行面孔相似、业务趋同、竞争失范。由于发展战略的缺失,对国有商业银行经营发展带来了极大的负面效应:一是盲目进行规模扩张,为将来的发展埋下了许多风险隐患;二是由于注重短期效果,为寻求发展速度不择手段,恶意竞争,不仅为未来的发展压缩了空间,也扰乱了金融秩序和经济秩序;三是没有明确的发展战略,仅仅强调快速发展,容易导致员工和经营管理者心浮气躁,一旦收益低于预期则会牢骚满腹,而收入的过快增长也容易出现收益完美疲劳,使收益刺激作用减弱,遇到困难则会失去斗志和信心;四是寻求泡沫式发展,贪多求大,容易不顾客观条件,不管市场风险,使发展失去理性,最终导致风险积聚,业务起伏较大。

(三)风险积聚。风险管理是现代商业银行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已成为我国商业银行管理的重中之重。正是长期以来我们把国有商业银行定位为国家经济调控的重要工具,使其承担了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巨大改革成本,积累形成了数万亿元的银行不良贷款,造成了国有商业银行经营的巨大风险,这已成为国有商业银行建立现代金融企业的巨大障碍。不良资产过高,风险过大,已经成为国有商业银行乃至我国整个银行业发展的软肋,成为国有商业银行走向现代金融企业的羁绊。根据测算,一些具有国际地位的大银行不良贷款率一般为1%-2%,最高的也不超过5%;而根据中国银监会的统计,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率在经过2002、2003年分别下降4.5和4.69个百分点以后,不良贷款率仍高达15.19%,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更高达16.86%。同时,国有商业银行的潜在风险也不容忽视。虽然经过剥离不良资产,加上中行、建行股份制改革,国家注入国有商业银行资本金,使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得到改善,但由于我国信用体系还很不健全,国有企业改制尚未完成,国内企业低水平重复建设甚至诈骗银行资金的现象仍十分严重,加上国有商业银行风险识别技术、信贷人员的素质等信贷管理能力有待提高,国有商业银行的潜在风险仍不容忽视。由于尚未建立控制风险的长效机制,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考核注重存款增量、贷款规模和银行效益,而对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的考核较少,这种考核管理方式的片面性,弱化了资产负债的比例管理。国有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存在薄弱环节,内控制度建设存在形式主义,内部稽核、审计部门依附于同级管理者,缺乏应有的独立性、权威性。国有商业银行还没有形成健康的风险文化、正确的风险经营理念,重局部利益、轻全局利益,重短期目标、轻长远规划,部分人员还存在职业道德差,自我意识薄弱,有章不循、违章操作、掩盖风险等现象,行为约束力较差。在不良的文化氛围中,原本刚性的政策、制度、责任约束被弱化。风险控制体系技术的基础相当薄弱。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风险量化度量程度低,风险管理技术和手段比较落后,风险管理定性分析多、定量分析少,静态分析多、动态分析少。内部评级体系相当落后,在评级指标体系上,缺乏对企业未来经营、财务、资信情况的预测评估。风险管理工具缺乏,尤其缺乏衍生金融工具等有效转移风险的手段。

(四)观念落后。长期以来,受旧体制的影响,国有商业银行经营观念较为落后,例如价值最大化理念淡漠,风险约束理念短缺,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还没有真正确立等,但最为突出的问题就是国有商业银行尚未形成适合自身发展的企业文化。金融企业在研究自己和国内外著名企业的发展轨迹后深刻认识到,创建自己有特色的企业文化是企业持续发展的动力源泉。由于企业文化的普遍缺失,导致出现权力腐败现象,不良贷款也居高不下,人才外流现象突出,严重影响了国有商业银行的综合竞争力和自身的健康持续发展。具体表现在:一是对企业文化建设的认识普遍模糊而幼稚。从上到下,很少能够真正认识到企业文化对于经营与管理、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意义;不少银行管理者片面地把企业文化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混为一谈,认为企业文化建设就是搞一些轰轰烈烈、热热闹闹的活动,做一些表面文章;不少银行人想当然地把企业文化等同于员工的娱乐文化,等等。二是企业文化建设存在着短期行为。往往是说起来重要、忙起来次要,经营效益好时就想起搞一点所谓的企业文化活动,效益差时就少搞,甚至不搞,缺乏一种常抓不懈的机制,缺乏一种持久的动力和发展后劲。三是企业文化建设形不成合力。从现实情况来看,一方面职工参与度不高,基层一些员工对企业文化的内涵掌握不准,理解不深,未能形成全员认同的企业价值观;另一方面,有些金融单位的企业文化建设,往往被看作工会这样群众性组织的部门事务,业务部门常常觉得与自身不相关而游离于企业文化建设之外。四是企业文化建设缺乏特色。企业文化旺盛的生命力和独特的魅力,来源于其自身独创性。然而,现实中不少基层银行所搞的企业文化建设往往是大同小异,缺少银行行业特点、缺乏商业银行自身个性,缺乏本单位、本地区的创意,陷于低水平重复的怪圈。五是存在着舍本求末倾向。企业形象是企业文化的外在表现,但一些单位在进行企业形象设计时,只是一味地在视觉识别上做文章,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主要目标来完成,结果外表看起来轰轰烈烈,但内里还是依然故我,陷入了形式化、表面化的误区。

(五)创新不足。创新无论对市场的个体还是整体,都是使其保持活力,不断发展的前提条件。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脱胎于计划经济体制,其能否完成向市场主体的转化,创新显得尤为重要。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还存在以下缺陷:(1)从创新的驱动力上看,还体现出一种自上而下制度安排方式。国有商业银行的体制及其治理结构依然保持着较强的计划经济色彩,其创新过程往往不是来自于客户与银行的直接交往之中,而是由其上级机构设计好以后,再层层推广之,一些新产品甚至由人民银行来直接安排推广。其结果不但与市场需求难以做到最佳的对接,而且严重压抑了业务第一线基层机构创新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在某种程度上出现创新效果的扭曲。创新的主动性不足,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为被动创新。(2)创新的品种以负债类为主,创新领域狭窄。很长一段时间以来,由于我国属于资本短缺型经济,在这种情况下,满足扩大业务需求最主要的途径就是增加存款,国有商业银行为了在存款竞争中取胜,也把创新重点放在了各种负债型创新工具上,对资产业务、中间业务方面的创新不足,远远落后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据统计,我国改革开放式以来,新增的金融服务产品不过40余种,而同期西方国家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业务品种将近1000种。(3)创新层次主要还处于数量扩张阶段。数量型创新是商业银行发展初期一种特征,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金融创新还依然保持数量扩张的惯性,尚未进入集约型发展时期。业务创新带有盲目性,缺乏科学的市场预测、成本核算和效益分析,推出的新产品经常因为缺乏市场需求而销声匿迹。还有一些产品,只追求量的扩张,其实效益较低。各家商业银行创新产品的差异性不大,为了占领市场,几乎都采取“分配指标任务”的推销方式,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没能给银行带来相应的经济效益,也没有带来相应的社会效益。(4)技术支持力量相对落后,借鉴模仿式创新占主导地位。80年代以来的金融创新,除了运用尖端的资产选择、资产组合以及资产定价理论的研究成果以外,还大量地运用了远程通信、计算机网络,人工智能等最新的自然科学技术成果。为此,很多新的金融产品能够在短期内迅速推出并很快得到公众的认可。但是,我国在上述两方面技术研究与应用方面都较为落后,“技术瓶颈”成为国有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最薄弱环节,而借鉴模仿式创新占了主导地位。但这种创新不可能象原创性创新那样立足于中国国情进行全面分析研究,充分考虑本国经济体制、社会环境、人文地理因素,从而创新出具有鲜明的本土特色的新产品,往往导致创新的效果不理想。(5)创新的区域差距较大,创新产品的差异性不足。由于金融创新来自于市场需求,不同经济发展状况的地区对金融创新的需求不同,而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在创新过程中,还没有针对地区经济的差异性设计不同的品种,许多创新品种仅仅适合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运用,影响了国有商业银行的整体盈利能力、整体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六)评价体系欠科学。目前,国有商业银行评价体系还不尽科学,对经营发展过程中的业绩评价还存在许多不足。首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不够完善,特别是对岗位的考核操作性较差。对员工的绩效评价中,一部分可评价的指标是直接对工作结果的评价,称为任务绩效;另一部分绩效指标是对影响工作结果因素的评价,大多为对工作过程中一些表现的评价,称为周边绩效。由任务绩效和周边绩效形成一套绩效考核的完善体系。国有商业银行在评价绩效指标的实际操作时,任务绩效方面仅仅从经营指标去衡量,过于单一,很多指标没有包括进去;在周边绩效方面,又多采用评价性描述,评价时多信赖评价者的主观感觉,缺乏客观性。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对机构、网点、部门的评价体系基本形成,也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对个体员工的绩效评价体系还很不完善,具体岗位的绩效评价还远未形成科学有效、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办法。第二,评价方法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上级行往往是负责对下级行的存贷款、利润以及不良贷款率制定具体的考核指标,这些指标中的一部分又被层层分解到每个部门甚至每位员工。由于对行际间业务特点、所处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客户需求以及银行自身的管理现状等分析不够,导致有的行、部门、或员工计划完成结果和主观努力程度出现逆向差异,有的所定指标偏离度较大,导致有的员工或部门为完成指标而违章操作,形成短期行为。第三,考评体系的设计没有与银行的长期发展规划相配套,而往往注重部门、员工的短期行为。由于没有明晰的发展战略,国有商业银行在计划考评设计方面,没有建立在对本行卓有远见的战略规划的基础上,导致评价体系只评估年度具体任务计划执行的好坏,年度绩效的结果,而没有跟踪评估计划本身的长远机制,使短期年度考核计划与战略规划实施缺乏有机的结合。真是考评体系的短期化倾向,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经营行和员工的短期行为。

(七)激励不到位。由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行政化特点,以及其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严重分离,银行经营管理者的工资基本上按照国家规定,而其他一些收入的发放在某种程度上偏离其业绩。在业绩考核不够科学、公司治理存在明显缺陷的条件下,激励机制也难以有效到位。主要表现为:(1)激励机制不到位,其执行、作用发挥不充分。近几年,国有商业银行结合国外银行的先进管理经验,已建立起一些与岗位标准、工作目标相结合的激励制度和奖惩办法。但由于思想认识统一不够,落实执行中激励机制的完备性和权威不够,效果往往在许多地方打了折扣,对激励机制中惩戒作用的认识和发挥还不充分,没有规范、严格的惩诫制度,也就无法求得银行的安定和发展。(2)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现阶段一般没有设立薪酬委员会,其人事管理、工资制度、职工福利等仍沿用机关管理模式。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不仅受行业标准限制,有时甚至还受上级各主管部门制约。同时,国内银行缺乏制度性分享经营成果的长期激励措施,无法设计出可行的员工持股制度或期权激励机制,经理层的薪酬与公司经营水平相脱节,短期行为时有发生。(3)由于内部人控制局面的存在,自己为自己制订薪酬也缺乏合理性和可信度。因而从激励机制上缺乏有效的互动,导致银行管理者只注重短期利益而轻视银行的长远发展,造成缺乏实质性长期发展后劲。(4)现行激励机制中,未充分体现对“能”和创造性劳动(创新能力)的重点激励。银行高管、金融专家、中层管理人员是一个银行的主力军,对其的经济和精神激励应当是激励机制中的重点。但由于长期以来的“大锅饭”思想、平均主义认识,以及来自于员工和社会的压力,国有商业银行这个方面做的还不到位。

三、国有商业银行坚持科学发展观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目前,我国的经济金融体系正处在巨大的变革转轨时期,国有商业银行要想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在发展进程中不断做大、做强,以科学的发展观做指导,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原则。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发展解决发展中出现的问题。这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条基本经验。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银行是我国金融业的主体,而国有商业银行则是我国金融业主体中的主体。不同的发展观对商业银行的发展产生不同的导向,过去国有商业银行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有些是在发展过程中难以避免的,有些则是不科学的发展观和不科学的发展战略所致。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对于国有商业银行在新一轮的改革发展中,辨证的认识和处理与发展相关联的各方面重大关系,紧紧抓住和充分利用好战略机遇,实现可持续发展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

1、保持发展的质与发展的量的协调。科学的发展观,应是在总量增长的同时,实现质量和效益的全面提升。或者说国有商业银行的科学发展观是效益、质量的协调发展。伴随着我国经济粗放式发展,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同样采取了重规模、轻质量的发展模式,竞争的压力及内部的激励机制引导人们追求资产增长、规模扩大、市场份额,造就了一个大而不强的银行体系,资本充足率低、资产质量差、风险水平高、效益低下。这种不科学的、非理性的超常发展积聚了大量的风险,对国家的宏观经济发展产生不良作用。历史的经验教训及面临的现实环境,迫切需要国有商业银行树立科学发展观,做到发展的质与发展的量的协调发展,实现规模与效益、短期与长期、风险与质量的统一,把持续稳定发展作为发展目标,而不是简单的数量增长。发展的质量要经得起时间和市场的检验,在经济周期性变化中持久保持良性循环、高质量地发展。

2、实现发展与风险控制的协调。要实现国有商业银行的良性发展,还必须处理好发展与风险控制的关系。发展是永恒的主题,但发展是有条件的,发展的规模与质量不仅取决于外部市场环境,还取决于内在风险管理水平,并受资本充足率的制约。在良好的发展质量、有效的控制风险基础上实现的发展才能保持可持续发展。银行业是高风险行业,商业银行是通过经营风险来实现赢利和发展的。资本金的充足与否不仅直接关系到资产规模的大小,决定其抗风险能力,更成为制约其收益和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国有商业银行要根据《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确定和保持合理的资本总量。要引进先进的风险管理系统和技术,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通过科学有效的内控制度,使风险管理贯穿于全员、全程、全方位,通过良好的风险控制,实现较低的成本和较高的收益,最终实现商业银行可持续的良性发展。

3、把握好发展与结构优化的协调。“发展”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总量上的扩张,一是结构上的优化。发展与结构优化是一对矛盾的统一体,在发展中根据实际情况有选择、有放弃进行结构优化,而结构优化会带来可持续发展。科学的发展观所指的发展是建立在结构优化基础上的,如国有商业业务品种单一,仍以传统的存贷业务为主,在存贷利差日趋缩小的趋势下,不大力发展中间业务,拓展业务领域,将会极大地影响收益。国有商业银行要实现高质量、高效益的发展,就必须加快资产负债结构、客户结构、收入结构的调整。经营结构的优化是比资源投入更重要的发展力。

4、处理好发展与以人为本的协调。科学的发展观指出,发展必须以人为本,充分开发和运用人才资源,并实现商业银行业务的可持续发展。现代企业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演变为人才之间的竞争,对于科技、知识、智力高密集的现代银行业来说,更是如此。谁能吸引到最优秀的人才,谁善于使用和留住人才,谁就能在未来的竞争中赢得优势,抢得先机。国外商业银行把人才作为无形资产和财富,人才资源不仅关系到国有商业银行的可持续发展,更是关系到其生死存亡。

(二)效益性原则。

国有商业银行是金融企业,利润最大化是其经营宗旨,效益是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效益是识别和判断商业银行发展状况、发展趋势的标志,商业银行的发展结果最终也表现为效益最大化。

1、效益是发展的归宿。追求利润最大化是商业银行经营的出发点和归宿。没有效益,就没有了资源要素的再投入、再调整,就难以实现正常的发展,而发展的目的是追求效益,无论是规模扩张还是结构调整,最终表现为争取更好的效益。因此,商业银行的一切经营活动的优劣都必须以效益高低为准绳,以有没有效益为评价标准,业务发展必须是有效益的发展,而不能是规模增长了,而效益却没有增加,甚至下降。国有商业银行不能做赔钱赚吆喝的事。

2、质量和规模是实现良好效益的前提。如果我们不讲究质量效益,就不会有好的信誉,要实现发展,在市场上融资的成本、吸收存款的成本就要上升,从而制约了发展;没有一定的规模和市场份额,一方面不具有规模经济的优势,金融产品成本和价格的上升,削弱了竞争能力,另一方面导致抗风险能力的下降,进而制约了发展。

3、效益是国有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的最有力保证。良好的效益可保障充足合理的资本金,扩大资产规模,提高抗御风险的能力;可以加大核销呆坏帐的力度,保持良好的资产质量;可以回报股东和客户,从而吸引投资和留住优质客户;可以加强员工培训,更新经营理念,进行制度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为国有商业银行的可持续发展做好人、财、物的充分储备。

(三)稳健经营原则。

商业银行是一个国家社会经济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其经营发展必然受国家政治经济发展环境的直接制约,客观上存在发展极限,盲目追求高速发展,只能给商业银行带来巨大的风险隐患;商业银行是以信用为基础、以经营货币借贷和结算业务为主的高负债、高风险的行业,商业银行的经营特点和其在国民经济中所处的关键地位和特殊作用,致使商业银行经营风险具有隐蔽性和扩散性的特点,一旦商业银行经营风险转化为现实损失,不仅会导致商业银行破产,而且将对社会经济产生连锁反应,引起社会动荡。因此,银行业遵循稳健经营的原则,几乎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在银行业,提倡建立百年老店,崇尚稳定持续发展。暴富、超常规不是银行业科学发展的轨迹。历史的经验表明,发展好的银行、百年老店的银行都是稳健的银行。稳健经营的原则,能使国有商业银行的员工、经营管理者有一个稳定的发展心态、良性的发展预期、理性的收益预期,即使遇到暂时的困难也能从容应对,实现银行的长期发展目标。那种不顾银行业的特点,企图寻求超常规、跳跃式发展,为了寻求发展速度,不择手段,概念充斥,今天争标王,明天搞飞机营销,后天搞业务免费,大打价格战,存款提高利率,贷款把利率降低至极致,无所不用其极,只会取得短期效益,为了达到短期发展目标而不择手段的急功近利的经营方式,不仅为未来的发展压缩了空间,也扰乱了金融秩序和经济秩序。稳健经营则是注重短期实效与长期实效的结合,今天的发展为今后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而不是留下隐患。我国国有商业银行遵循稳健经营原则,不是维持经营,更不是不要创新,而是在可能达到的发展水平内寻求快速发展。国有商业银行作为我国银行体系的主体和国民经济的稳定器,实施稳健的经营发展战略是其必然的选择。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要制定稳健的发展战略,营造稳健发展的管理文化,注重短期效益和长期效益的有机结合,使经营管理者和全体员工有一个稳定健康的心态、良性的发展预期,以卓著的信誉取信于民、立足于世;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有效的风险防范和管理机制,根据各种经营风险的发生概率,适度地安排业务比例和业务规模使风险分散,并运用商业银行自身以及外部的管理手段和技术,将风险最大限度地控制、降低、转移、消除、化解。

(四)以人为本原则。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马克思认为“人们的社会历史始终只是他们的个体发展的历史。”未来理想社会“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正确的认识和理解以人为本,对于国有商业银行积极面对来自中外同行业的激烈竞争,特别是竞争优质客户、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着深远的指导意义。正如格林斯潘所说“我们永远不应忽视,不管技术如何进步,管理系统如何复杂,银行管理的基础始终是银行管理人员的知识与判断”。作为国有商业银行,以人为本包含更多的内容,这里的“人”不仅指员工,还有客户和股东。以人为本原则,要求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发展必须建立在以满意的员工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为客户和股东创造最大价值的基础上。银行业务的发展,客户的服务,要通过牢固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真正做到一切方便客户,一切为了满足客户,一切为了增加客户价值,实现客户关系管理上的以人为本。以人为本就其员工管理方面应包括以下几个的内容:其一、以人为中心进行管理,强调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其二、进行全员管理,管理的主体是全体员工;其三、组织目标与组织成员个人的目标相统一;其四、通过良好的激励机制调动成员的积极性。国有商业银行在做好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同时,还要依法维护银行客户的合法权益,并不断提高股东的投资收益。

四、实现国有商业银行科学发展的途径与对策

科学的发展观是用来指导实践的,以科学的发展观来思考国有商业银行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以科学的发展观指导今后的发展路径,是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竞争中求得发展壮大的必然选择。从当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自身情况看,实现国有商业银行的科学发展,需要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健全和完善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

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已成为我国经济和金融体制改革的攻坚领域,其中形成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核心内容,也成为国有商业银行实现科学发展观的体制基础。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有效公司治理结构的构建:一是积极推动产权多元化改革。公司治理的理论依据之一是产权理论,它认为所有权规定了公司的边界,是控制公司权利的基础。所以,建立明晰的多元化的产权结构,积极吸引外资资本、民营资本,扩大各种资本来源,加大股份制改造力度,将有利于促进国有商业银行的各项改革,从源头上解决好“产权主体虚位”、“人缺位”的问题;二是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组织结构。要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职责和权利,完善公司治理的组织体系,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要确定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构成,尤其是要引入独立董事,实行董事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以避免国有股控股可能带来的效率损失。要进一步强化监事会的功能,确保监事的独立性,以此来增强对银行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监督。要尽可能减少政府的外部干预,提高银行经营自主性。三是加快管理流程的整合再造,完善内部经营机制。管理流程整合再造是公司治理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通过对国有商业银行管理流程整合再造,彻底打破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管理模式,全面构筑适合现代商业银行的管理体系,会大大提升国有商业银行的竞争能力。

(二)确立正确的市场定位和制定科学的发展战略。

国有商业银行要在日益激烈的现代金融业竞争中实现持续发展,必须根据自身的特点和优势,从战略部署的高度出发,正确地选择自己的市场定位和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发展战略。解决市场定位和发展战略问题,就是要把国有商业银行从容易漂移摇摆的状态规范到可持续发展、系统的战略目标上来,从而保证经营管理主线明朗、目标明确,经营策略具有相对连贯性,有效地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并使员工真正归属于银行及其发展目标。

国有商业银行的市场定位一般包括三个步骤:一是确认潜在竞争优势;二是准确选择竞争优势;三是有效准确地向市场传播企业的定位观念。恰当的市场定位,能使银行在充分利用资源和发挥优势后,具备满足客户需求特性,并为更多的客户所接收和认同,从而在竞争中处于领先的地位。

国有商业银行必须充分考虑外资银行和竞争对手已经或将要展开竞争的重点领域,进行市场细分和定位,在2到3年时间里,成为某一细分市场的领导者,逐步形成一种竞争错位、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发展态势和竞争格局。目前,根据国有商业银行自身业务发展的特点和服务优势,其市场定位应放在中小银行不具备能力做的业务上,树立大银行的市场竞争形象,占据竞争的主动。

从国有商业银行发展战略来讲,结构上可由以下三个层级的战略组成:(1)总体战略。即最高层次的战略,主要来自于董事会。这一层级的战略包括商业银行的远景发展目标,人财物等各类资源配置原则,对职能单位、业务领域相互支持、相互协调和相互渗透的依存推动关系的总体要求;(2)运营战略。作为二级战略的运营战略,是指将一级战略所包括的银行远景发展目标、发展方向和措施具体化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形成国有商业银行独有的,包括战略规划、总分行制、资产负债管理、风险防范、产品创新及研发、品牌建设等在内的具体竞争或经营战略;(3)职能战略。这一层级的战略应来自于各分行或职能部门,主要指在二级战略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银行内部经营管理,如财务收支、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产品定价、客户细分、信贷投放、市场营销、考核激励、企业文化等具体领域或环节的策略安排。

总体上,国有商业银行必须强调效益和规模的统一,不断地做大做强,而只有选择稳健经营的道路,才能做大、做强、做精、做长、做久,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历史的经验表明,发展好的银行、百年老店的银行都是稳健的银行。国有商业银行稳健经营不是维持经营,更不是不要创新,而是在可能达到的发展水平内寻求快速发展,注重短期实效与长期实效的结合,今天的发展为今后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稳健战略的制定,能使员工、经营管理者有一个稳定的心态、良性的发展预期、理性的收益预期,即使遇到暂时的困难也能从容应对,实现商业银行的长期发展目标。

(三)实施全面风险管理,提高风险控制能力。

识别、评估和配置风险,获取风险收益是商业银行重要的职能,能否实施有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是衡量国有商业银行竞争力强弱的重要标尺。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提出了全面风险管理的概念,明确风险管理要对整个银行内各个层次的业务单位,各个种类风险进行通盘管理,这种管理要求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性风险等不同风险类型,以及不同客户种类、不同性质业务的风险都纳入统一的风险管理范围,并将承担这些风险的各个业务单位纳入到统一的管理体系中,对各类风险依据统一的标准进行测量并加总,依据全部业务的相关性对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所以,国有商业银行银行在风险掌控问题上,应按照全面风险管理的要求,构建适合现代商业银行经营发展形势的风险管理体系。一是尽快充实银行资本金,提高资本充足率,增强抗风险能力。要稳步推进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广泛吸收内外资企业参股,提高资本增加的渠道;大力发展中间业务,增加盈利水平,提高内部融资能力;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制度,降低不良资产,减少风险资产数量;另外,国有商业银行还可申请发行长期金融债券、大力发展债券市场来增加资本金,改善资本结构。二是要加强全面风险管理,扩展风险管理内涵,加强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和流动风险的掌控力度,严格分类标准,加强对创新产品和创新服务的风险掌控能力。在组合管理层面上,对各条业务线进行经济资本配置。三是是加强风险管理技术,依托先进的信息技术,加强基础数据信息的收集归纳,构建全面、先进、灵敏的综合风险预警、识别、评估和管理系统,提升风险处理技术,将风险管理模式从粗放走向集约,从依靠主观判断走向量化分析,从事后处理走向事前预警。四要加强风险掌控的制度建设,重造风险管理的流程,确保风险决策得到深入贯彻,确保风险信息得到充分共享,确保风险防控措施得到切实执行。建立相对独立的内控机制,明确划分各方的权力、责任和利益,形成三者之间的相互制衡关系,并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评价。五是树立正确的风险管理文化。倡导和强化风险意识,树立囊括各个部门、各项业务、各种产品的全方位风险管理理念,引导和推进风险管理业务的发展,改变以往对风险管理的偏见,树立先进的风险管理文化,处理好业务发展和风险管理的辨证关系,适应业务发展的要求。

(四)建立健全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

国有商业银行要想建立科学的组织管理体系,就必须对现有的体系进行重组与创新,遵循效益最大化的基本原则、在合理分权的基础上、按照扁平化的有效形式、从以人为本的理念出发,构建全新的组织管理体系。一是遵循效益最大化的基本原则设置机构。首先,国有商业银行设置或调整分支机构要充分考虑经济合理性,要在经济性与集约性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拟设置或调整分支机构所处地区的经济发展现状、前景和同业机构存量情况。其次,要充分考虑机构设置的适度规模,尽管银行业是存在规模报酬递增的行业,但从产业经济学和制度经济学的观点看,商业银行银行的组织规模业并非越大越好,所以国有商业银行要科学合理确定分支机构的数量、业务规模及成本效用。二是在合理分权的基础上授予分支机构经营自。国有商业银行总行应是整个银行的总指挥、总监督,在一级法人情况下,总行对外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和经营风险,所以总行必须集中一部分权利,以行使其管理、监督、指挥等职责。同时,总行又要注意集权不能过多,总行集权过多易造成权责不清,影响分支行的主观能动性,不利于国有商业银行的整体协调发展,这就要求总行要给分支机构必要的经营自。三是按照扁平化的有效形式设置管理层次。在市场环境中,扁平化组织的有许多难以替代的优点,尤其是在基层决策程序化、信息技术发达、管理人员素质提高的情况下,扁平化组织将更加精干,对市场反应更加快速,经营管理也更有效率。国有商业银行建立扁平化组织,将意味着更少的直接管理、更多的授权管理、注重员工的自我管理,这样更有利于激发各管理层次的积极性。建立国有商业银行组织管理体系的具体构想如下:

1、建立高效的纵向管理结构。国有商业银行应按照效益最大化原则整合设计管理层次,当前最重要的是改变现行普遍存在的四级管理一级经营的状况,缩短从客户需求到管理决策的距离,做到信息畅通、决策高效,使市场的变化与需求及时反馈到最高决策层,避免管理环节多且重叠的现象造成管理真空的发生。一是可按总行、分行、支行三个层次构架设置组织体系。分行设置是整个体系中的重要部分,可改变按行政区域设置机构的规定做法,根据经济规模和资源有效分布的原则设立分行机构,切实体现经营集约化的管理效能。二是同一城市的分行辖内机构应实施扁平化管理,压缩管理层次,拓宽业务服务面。对设置支行也不可单一模式,应根据不同服务环境的需求,本着效益优先原则设立机构,如单项业务专业支行,综合业务支行等,使适度规模效能充分发挥。三是支行作为基层营业网点,不再作为一级管理层次。对支行可按照其经营情况和水平确定不同的级别,实行差别管理。对规模大、效益好、管理规范的支行可给予较高的业务经营授权,加大其自主经营的力度和拓展业务的自,充分体现市场竞争条件下资源优化配置的合理性,使合理分权的效能充分发挥。

2、科学界定各级行职责范围。纵向管理结构建立后,总分支行必须明确各自的职能,理顺上下级行之间的关系,突出各级行的主要职责,形成以总行为经营决策中心,以分行为利润中心,以支行为产品服务中心的格局,实现政策控制集中化和业务运作分散化有机统一,使总行能够集中力量制定全行发展的总目标、总方针和总规划,分支行在不违背总行基本经营思想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自主管理日常经营活动,从而体现整体最优原则。总行作为管理决策层,主要职责应是政策研究和战略决策、产品研发和整体规划、资金财务管理、风险防范与授信管理、效益考核与内部监督等,其他职责尤其是产品营销和市场开发职责应尽量下放;分行的主要职责应是具体经营策略的研究制定、目标市场的确定、大客户的营销与管理、重点业务的营销等;支行是市场营销和客户服务的部门,主要负责客户管理、市场营销、客户服务、客户和市场信息反馈等,是全行经营的基础和服务的窗口。

3、合理调整内设机构。各级行内部机构的调整和设置要遵循以下三个基本原则,一是从实际出发,基本保持直线——职能型组织结构,同时遵循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原则,注重风险控制和内部制约;二是按照现代管理科学的标准和合理的业务流程确定各部门职能分工,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中间环节;三是按照授权管理办法的规定,明确各部门职权职责,理顺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以保证总行一级法人对系统指挥、调度的权威性和有效性。遵循以上三个原则,各级行内部机构设置时应强化业务部门,缩减业务支持部门,逐步实现完全意义上的主辅业分离,并充分体现面向客户、服务客户的原则,在对原有部门进行整合的基础上,按照业务研发、内部管理和市场营销的大框架设置内部机构。业务研发部门负责市场调研、业务规划、客户需求分析、研究开发新业务产品等;内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财务核算、资金营运、内控审计、技术保障等;市场营销部门主要负责推行客户经理制,向客户营销金融产品,将客户需求反馈到业务研发部门。

(五)加快创新塑造核心竞争力。

现代营销学的理论表明,在日益充分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竞争不断深化,产品的复制与模仿速度不断加快,产品的价格、品质、性能等要素的同一性日趋明显,没有任何一种产品的优势可以长久地保持下去。在开放程度高、竞争激烈的市场中,企业要赢得竞争优势,必须领先竞争对手持续进行产品创新,满足客户不断变化的需求。这是现代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内在要求。因此,产品创新是构建企业竞争力至关重要的因素,企业的所有优势,只有最终转化为产品的优势,才能真正形成竞争力。对国有商业银行而言,加快金融产品创新已日益提上重要日程。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客户经济时代的来临,特别是外资银行的涌入,国内银行业已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呈现出需求多样化、产品同质化、竞争白热化的趋势与特征。在这样的市场环境下,商业银行的竞争力集中体现为产品的竞争力,金融产品创新是构建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国有商业银行要比对手更多地赢得市场和客户,必须不断地开发适合客户需求的新产品。正因为如此,近年来,国内商业银行纷纷加大了产品创新的力度,产品创新已成为竞争的焦点。

首先,要加强传统业务产品的创新。在对公业务方面,可加大对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贷款产品创新力度,开办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业务,大力开展票据承兑、贴现业务,购买企业应收账款等;在零售业务方面,积极开拓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开展保险保单的质押贷款投资业务,开发使用个人支票,完善银行卡功能等。其次,积极开展中间业务产品创新。一是进行金融服务类中间业务产品的创新,如开发新的业务、创新个人理财业务、开办企业财务顾问业务等;二是进行债权债务类中间业务创新,稳健发展担保、承诺类中间业务。第三,充分进行金融科技创新。适度发展自助银行,大力发展以网上银行、电子商务为代表的虚拟银行服务手段,吸引和稳定更多的客户。

(六)完善考核和评价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

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是建立国有商业银行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需要。国有商业银行必须通过改革,建立以利润为中心的、科学的综合考评体系。这一考核评价体系核心内容为:一是借助责任会计建立内部核算体系,通过实行内部资金计价,改多项指标考核为单项指标考核——把银行的各项业务活动都围绕利润中心来核算,剔除政策性和全局性因素对利润的影响,重点考核经营行主观努力创造的业绩。二是通过系数调整,努力消除区域和历史的差异性问题,使各经营行能够站在同一起跑线上。三是设立风险控制、市场竞争力等重点指标,加强考核,完善综合考评体系。

在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的基础上,国有商业银行应该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全面推进激励约束机制的再造,逐步建立起竞争择优、有效激励、严格监督、依法规范、充满活力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实现人力资源的整体开发和合理配置。在激励机制上,一方面要注重物质激励。建立一套公平、公正、科学、严谨的现代商业银行薪酬体系,是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并使其发挥潜能的重要举措,要在进行职位分析、职位评估、薪酬调查和职位定价的基础上,结合绩效评估方法,合理确定工资、福利、奖励方案,并实行动态管理,保证其持续运作;另一方面也要注重精神激励。一是进行成就与荣誉激励。要进行员工职业生涯规划的设计,为员工勾画事业发展蓝图,在绩效评估的基础上,及时肯定员工的贡献,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二是进行人格与情感激励。领导班子要通过强化人格修养对员工产生感召力,通过加大感情投资加大员工对银行的认同感。三是进行企业理念和形象激励。要利用银行所独有的理念培养人、激励人、开发人的潜力,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在约束机制上,既要强调思想约束和法律约束,更要强化制度约束,通过建立合理的用工制度、内控制度,实施规范化管理等方法,进一步增强对员工行为的约束作用。

五、构建良好金融生态环境,促进国有商业银行科学发展

商业银行实现科学发展,不仅取决于银行自身的努力,还需要银行发展外部环境的改善。构建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对于国有商业银行实现科学发展,极为重要。

(一)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是国有商业银行实现科学发展的基本前提。

一般意义上所称生态环境是生物学上的概念,系指由生物群落及非生物自然因素组成的各种生态系统所构成的整体,并间接地、潜在地、长期地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产生影响。依照这样的表述,一般事物的生态包含了系统内以及系统间各种关系的总和,是一个动态的、系统的有机链。金融生态是个仿生概念,如果把金融看作社会经济系统中的子系统,那么,金融生态就是由金融子系统和与之相关联的其他系统所组成的生态链,这个生态链与金融业可持续发展息息相关。从金融生态角度看国有商业银行发展问题,反映了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也是系统性和可持续性观念的体现。我国是一个正在转型的经济体,适应市场经济运行的规则和制度虽然还很不完善,但金融生态环境总体上在逐步改善。改革开放后,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外资金融机构大批进入国内金融市场,金融资产也以几十倍速度增长。而且,随着市场改革深入,金融调控和管理更加市场化,商业银行的市场主体地位逐步得以确立,金融经济法律制度不断完善。这些变化为国有商业银行的可持续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宏观生态环境。但是,忽视我国金融生态面临的问题同样是不客观的。必须看到,当前困扰我国金融生态的一些突出问题仍然普遍存在,诸如企业违约率高、金融胜诉案件执行难、对金融活动非法干预、金融权利滥用、不良资产高、金融市场不正当竞争等。这些问题除了经济管理体制的因素外,市场发展不充分、不协调以及运行规则滞后也是重要原因。拿银行不良贷款来看,它不单单是银行问题,而是社会经济各种矛盾的综合反映,是非金融企业脆弱的融资结构以及恶劣微观环境的必然结果。根据调查,在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形成中,由于计划与行政干预而造成的约占30%,政策上要求国有银行支持国有企业而国有企业违约的约占30%,国家安排的关、停、并、转等结构性调整约占10%,地方干预,包括司法、执法方面对债权人保护不利的约占10%,而由于国有商业银行内部管理原因形成的不良贷款占全部不良贷款的20%。此外,社会信用环境较差,企业逃废银行债务严重以及未能实行高标准会计准则等因素都交叉存在于各个类别之中。可见,金融生态环境的好坏与我国金融业的健康发展密切相关,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保障金融安全、高效、稳健运行,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国有商业银行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条件。

(二)改善金融生态环境,为国有商业银行实现科学发展提供环境保证。

改善金融生态是一项系统工程。在推进经济金融改革、制定政策时,应树立金融生态观念,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金融各业发展,统筹城乡金融发展,统筹区域和企业融资结构的发展。从社会经济系统角度考察,影响金融生态的要素大体可归纳为三类:一是体制性因素,指一国基本的金融体制和制度。一国的体制、政策和管理,是以计划或以市场为基础,还是处于转型期,是决定其金融生态的宏观基础。只有在市场经济下,才有真正意义的生态概念。二是基础性因素,主要是指金融运行所依托的基础设施和制度,包括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治理结构,金融各业协调发展程度,基本的会计、法律、清算制度,这是决定一国金融生态的微观基础。三是环境性因素,系指金融运行的外部经济环境,也可成为狭义的金融生态,中观经济或区域经济环境是其中的关键。这三类因素相互影响和关联,组成了有机的金融生态链。

当前,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已迈出了实质性步伐,这些改革将逐步确立国有商业银行金融市场主体地位。从金融生态环境的角度讲,主要还需进行以下几方面的完善:

1、进一步完善企业体制,创建良好的经济环境。金融业作为现代经济社会的核心和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杠杆,与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息息相关,企业经营的好坏直接会影响金融业的经营效果,特别是国有企业的贷款80%来自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国有企业改革的成败直接关系到国有商业银行的发展问题。所以,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快国有企业改制,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原则,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增强国有企业的效益和经营能力,搞好整个国有经济;另一方面,积极支持金融部门参与企业改制工作,维护商业银行的合法权益。制定企业改制方案要听取债权银行的意见,债权债务的处置要按规定征得债权银行的同意,企业破产、兼并、重组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好金融部门的债权债务,支持金融部门对恶意逃废债务的企业和法人进行依法处置,并追究逃废债务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2、建立健全金融法律法规,完善其实施环境。商业银行的经营与发展是一个非常复杂的交易过程,需要健全的法律法规来支持。因此,一方面要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尽快制定我国商业银行经营与发展的法律法规、市场准入和退出法规,保证我国商业银行的有效竞争、资源的最优配置、金融体系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通过完整的、有效的金融法规体系,为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设置必要的边界,以纠正竞争中的不公平现象和不稳定因素,保证整个经营与发展的运作效率。另一方面要建立良好的法律执行环境,法院等执法部门要排除地方政府的干扰,打破地方保护主义的限制,做到公平执法,秉公办事,依法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大对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强制执行力度,以法律手段最大限度的保护银行的利益,维护存款人的合法利益,保证其资金安全。

3、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国有商业银行健康良好的发展需要良好的信用环境,而营造这一信用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应标本兼治、眼前长远利益兼顾,动员全社会力量,协作完成。一是加强信用工程建设,建立企业和个人的诚信系统,完善人民银行信贷咨询系统和贷款制度。要以政府和中央银行为主导,以社会服务为核心,把企业和个人的信用状况完整地记录下来;二是推动信用立法,尽快建立失信行为约束机制,进一步对失信行为的认定及其惩罚规定予以明确,让失信者受到法律惩罚;三是培育一批信用评级公司、信用调查公司等信用服务中介机构,建立完善外部信用评级体系。信用评级机构通过收集企业信息,并与大量投资者分享这些信息,既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可靠的信息流,减少有价值的投资项目不能获得融资的程度,又有助于避免投资人为获得必要信息而自行收集的较大成本;四是创建金融安全区,构筑横向联运、纵向推进的安全区网络,充分发挥各地金融债权管理行长联席会和银行同业公会的协调作用,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当地逃废金融债务的情况,加强金融机构间的沟通和协调;五是大力开展诚信教育,努力培育“信用至上”的全民意识,充分发挥新闻舆论宣传、监督作用,为金融信用环境的建立营造氛围。超级秘书网

4、加强金融监管,创新监管环境。目前,我国金融监管体系建立正处于起步阶段,尚不健全,监管当局的监管与商业银行经营之间在某些情况下还存在矛盾之处,对国有商业银行监管过严,而对一些股份制商业银行监管力度相对较弱,形成了金融市场竞争的不平等。因此,加强金融监管,创新监管环境,规范金融经济秩序,构建有利于国有商业银行健康发展的监管环境,是国有商业银行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条件。具体要在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在法律、法规及规章的制定与废改上要突出监管法规体系的协调和完备。监管法律法规必须重视立法的整体规划,既要有计划性,又要具有前瞻性,准确把握国内金融体制改革的动态,要充分重视对既有的法律规章不合时宜的内容进行修改和完善,并注意对具体监管规章进行系统化。二是要处理好放松监管与改善监管、严格监管之间的关系。放松监管是指我国既有监管法制必须逐步适应国际上有关金融服务方面的制度和规则的要求,放弃过去体现过多干预的银行监管制度,走向改进监管质量和提高监管效率,将全面的严格监管发展为有重点的高质量监管。三是规范信息披露。信息披露是风险监管的必要补充,为保证金融市场的有效运作,市场参与者获取准确而及时的信息极为必要,但要慎重确立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范围,规范信息披露制度。

5、建立对国有商业银行科学的管理体制。国有商业银行在完成公司治理结构改造,成为国家控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之后,离不开所有者的管理。那么国家所有者管理怎么去实现,以保持国有商业银行持续、稳定的发展,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成为一个现实问题。因此,首先要明确一个清晰的、人性化的主体,象真正的财产所有者一样,代表行使国家财产所有者的权利,承担起国家所有权所有者的责任,并在获得所有权相应收益的同时,承担起相应的可能造成损失的责任,形成一个完整意义上的所有权。要根据市场的要求,进行对经营管理者的选择、监督和评估,建立起对经理层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同时,各级政府也要改变过去过多干预银行的行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依法行政,努力为金融产业创造一流的服务环境、发展环境和管理环境。

[参考文献]

[1]黄明祥.简论商业银行的科学发展观[J].中国城市金融,2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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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江其务.中国金融:加入WTO后的挑战与对策[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

银行学论文篇8

 

一、引言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迅速加快的背景下,如何提高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管理能力,稳定金融市场秩序,是每一个国家面临的新挑战,也是国际金融市场必须高度重视的难题。根据2003年的《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征询意见稿,把操作风险、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一并纳入对金融机构的监管框架,既是近年来国际金融界日益注重操作风险管理的制度体现,同时也是从全面风险管理和保持银行体系稳定的角度对操作风险管理的新要求。因此管理学论文,以新协议的公布和实施为标志,商业银行必将面临一个如何根据新的监管要求有效引入操作风险管理的现实问题。

二、国内外对操作风险管理现状

近年来,国际银行业越来越重视操作风险管理。2001年巴塞尔委员会要求金融机构为操作风险配置相应的资本金水平,并于2004年6月了新的资本协议,对银行操作风险提出了新的资本要求。据巴塞尔委员会估计,在银行业的所有风险中操作风险造成的损失已经仅次于信用风险杂志网。

1. 国际对操作风险管理状况

进入二十一世纪,世界金融环境面临又一重大考验。巴林银行、爱尔兰联合银行、长期资本基金、雷曼兄弟、AIG等个体事件,到墨西哥金融危机、亚洲金融危机、拉美部分国家出现的金融动荡、华尔街金融风暴等系统性事件,处处透漏出操作风险的阴影,人们对于商业银行的关注焦点逐渐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转移到操作风险上面,无论是国际组织还是国家内部管理层都开始认识到操作风险监管对于银行安全发展的重要性。(孙鹏, 2010)

在巴塞尔委员会的推动下,英国金融监管当局开始重视和加强对操作风险的监管。2002年7月,英国金融服务业管理局(FSA)了《关于操作风险系统与控制》的咨询文件,在咨询文件中,对操作风险管理的具体过程―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监测、风险控制和记录提出了具体的要求。FSA认为银行应该规避、转移、防止或减少操作风险出现的可能性或潜在的冲击。银行可以通过调整本行的风险文化、完善内部控制过程与系统,来促进操作风险控制策略的执行;也可以通过外部采购和保险等机制来转移和改变操作风险暴露;还可以通过提取预期损失准备金,维持充足的金融资源以应对非预期损失管理学论文,来控制银行的操作风险。

在美国银行业,董事会对本行的风险承担最终责任和义务,负责审批公司整体的风险管理及控制政策,根据自身的市场定位确定风险管理的基本理念和原则,并要求风险管理委员会和相应的风险管理部门积极予以落实。风险管理部门则根据预定的风险管理原则,确定资本比例情况,对公司业务活动及其带来的风险进行分析,并在分析的基础上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同时,成立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对风险管理进行评估,以保证公司战略和政策得到遵守。

德国商业银行采用了巴塞尔委员会关于操作风险的定义,只是对操作风险的分类上略有不同,对于操作风险的度量,考虑到诸方法的优缺点,德国商业银行现阶段则着重考虑采用内部衡量法,因为该方法能较好地结合绝大多数德国商业银行的业务规模、类别和范围等自身情况,对风险的衡量具有较好的针对性,并且还不断地熟悉与完善内部衡量法的具体操作过程管理学论文,不断积累经验,为将来使用更为精确、更加灵敏的度量模型做准备。(孔繁利, 耿玉新 2007)

2. 我国对操作风险管理状况

近期,国内商业银行大案要案频发。2005年1月,中国银行黑龙江省河松街支行发生内外勾结票据诈骗案,涉案金额高达10 亿元。2006年2月,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四马路支行4亿元巨款下落不明杂志网。2007年4月,邯郸市农业银行金库被盗窃现金人民币近5100万元。纵观这些案件,不是和银行员工越权交易、操作失误有关,就是流程或系统存在漏洞,或者就是外部环境出现了变化,这些风险属于操作风险。

伴随国家审计署的“审计风暴”和银监会公布的金融机构处理涉案人员的人数、发生经济案件和违规经营案件数,我国业界对银行操作风险的关注程度也日趋深入。不论是金融监管部门,还是金融从业机构,都前所未有地加大了对操作风险的管理和控制的力度。银监会的《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等文件也说明银行监管机构对操作风险管理系统化、规范化的高度重视。由于我国大多数银行还处在向真正的商业银行转型的过程中,内部控制机制还不完善,因此,操作风险广泛存在管理学论文,而且也给银行带来了巨大损失。目前,银行业的风险管理研究文献主要集中在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领域,而操作风险研究由于缺少足够的数据以及成熟的研究方法而罕见报道。此外,操作风险的研究较为匮乏,有关操作风险事件和数据积累也十分贫乏。因此,研究操作风险管理对于国内商业银行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加强我国操作风险管理的策略

我国银行业无论是在操作风险管理理念,还是操作风险管理手段上都与国际银行业存在较大差距。为加强操作风险管理可以采取以下策略:

1. 深入研究巴塞尔协议对操作风险监管要求,在此基础上建立对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体制并不断完善。在新巴塞尔协议操作风险度量方法及管理框架的基础上,讨论了保险在操作风险缓释方面的作用,要从确立资本配置观,建立良好的风险控制文化及良好的内控制度出发加强操作风险管理。

2. 通过解决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内部控制不力及由此产生的“内部人控制”问题和对经营管理层的监督与激励不足杂志网。要减少和杜绝管理层内部欺诈事件的发生,就必须从银行产权结构多元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入手,加强对管理层的监督,与此同时,改革和完善对管理人员的激励政策。

3. 在深入分析操作风险的内涵和特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操作风险主要计量方法的内容及其适用性规范文本,并针对我国操作风险管理的实际情况管理学论文,推进高级风险计量模型开发与应用。

4. 以各类操作风险数据为基础,根据事件类型或者业务类型区别风险并逐步进行统计分析,以提高对操作风险的敏感度,更精确地计量此类风险与银行的经济利益密切相关程度。通过抽取事件、事件原因分析、风险映射、风险控制、资本管理等流程,在进行风险计量和数据收集的同时,还将定量管理和定性管理以及监测、检查等功能进行有机的结合。更加科学的对操作风险进行研究管理。

四、结语

随着银行业的产品日趋多元化、业务流程日趋复杂化、人文环境不断变化,对于操作风险管理的要求日益提高。如果操作风险管理适当,将会保证商业银行正常顺利地运营,以获取利润。相反,将会导致商业银行蒙受巨大的损失,甚至会给商业银行造成毁灭性的打击。银行业的健康发展是社会进步和经济繁荣的基本保障,加强对银行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的管理和防范必将有助于银行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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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张同健,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绩效测度体系实证研究[J]. 经济问题探索, 20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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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国有商业银行面临多方面的挑战,与外资银行在经营理念、资源配置、服务手段、金融创新等方面存在着巨大的差异。为增强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成本意识,提高其经营效益和盈利能力,推行成本精细化管理势在必行。本论文就针对商业银行的成本精细化管理进行了讨论,管理学论文提供如下: 商业银行成本精细化管理设想 一、推行成本精细化管理,必须优化组织机构 商业银行必须对所有营业机构进行全面量本利分析,把前两年及今年作为分析期,包括存款余额、存款结构、组织结构、人员配置、地理位置、发展前景等,还有工资、公关费用、业务费用等,从外部环境和同业竞争情况入手进行分类排队,结合成本管理的要求,作出静态和动态的分析,评价该机构的生命力和增长潜能,然后合理调整机构网点的设置,这是实行成本精细化管理的前提和保障。 二、建立成本认定制度,制定合理的费用分摊办法 成本精细化将改变过去由计财部门单一管理、定期核算的成本管理模式,逐步转变为全方位共同管理、贯穿经营全过程的全面成本动态管理。要推行这一管理模式,须分两步走:首先建立成本认定制度,然后在此基础上建立成本精细化管理的核算体系。 建立成本认定制度是成本精细化管理的关键,是对全行的各种经营管理行为和各项业务活动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成本认定,然后依据所认定的标准成本落实成本责任,达到增收节支的效果,实现利润最大化。在实际操作中,首先要按成本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将成本认定的对象进行细分,落实按部门、按客户、按专业的成本认定制度,把成本管理渗透到经营过程的每一个部门、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成本认定的对象包括业务部门和非业务部门。业务部门包括存款部门、信贷部门、计财部门和经营网点,及存、贷款资金和财务资金及其运行过程;非业务部门包括后勤保障中心、人事、办公室等部门。 制定合理的费用分摊办法,要本着“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准确计算分摊。如牡丹卡业务,其费用支出中含有其他专业受益的成分,而营业网点办理牡丹卡业务也会使该业务部门受益,因此要分别计算,分别承担。这就要求对各部门成本构成要素,尤其是费用成本进行最精细的分析。总的来说每个部门的费用都包括以下内容:招待费、固定资产折旧费、业务宣传费等(以下有成本构成要素分析)。实行费用分摊就是将成本明细化,在初步认定的基础上进行成本对象的细分,逐步使成本的核算精细化。 费用分摊可分两部分,一是机关管理费用作为固定费用进行分摊,二是部门内部产生的费用作为变动成本进行核算。 (一)机关管理费用分摊。这部分费用包括各项营业费用、业务招待费用、宣传费、固定资产折旧费以及各项准备金支出。计财部门根据近三年数据进行测算,估算出应计费用总额。所有成本核算单位都要按一定比例进行两部分分摊:一是按人员分摊40%,二是按业务部门分摊60%(分摊率可根据实际情况测定),单位应分摊管理费用就是这两部分的和。对按人员分摊的部分还要根据各经营网点的人员数额进行二次分摊,对按业务分摊的部分则按存款20%、贷款50%、借入资金30%比例在三个部门进行二次分摊(分摊率有待进一步测定):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国有商业银行面临多方面的挑战,与外资银行在经营理念、资源配置、服务手段、金融创新等方面存在着巨大的差异。为增强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成本意识,提高其经营效益和盈利能力,推行成本精细化管理势在必行。本论文就针对商业银行的成本精细化管理进行了讨论,管理学论文提供如下: 商业银行成本精细化管理设想 一、推行成本精细化管理,必须优化组织机构 商业银行必须对所有营业机构进行全面量本利分析,把前两年及今年作为分析期,包括存款余额、存款结构、组织结构、人员配置、地理位置、发展前景等,还有工资、公关费用、业务费用等,从外部环境和同业竞争情况入手进行分类排队,结合成本管理的要求,作出静态和动态的分析,评价该机构的生命力和增长潜能,然后合理调整机构网点的设置,这是实行成本精细化管理的前提和保障。 二、建立成本认定制度,制定合理的费用分摊办法 成本精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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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银行协助执行是银行依法协助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对被执行人(含单位和个人)的存款进行查询、冻结或强制扣划的行为。银行协助执行行为的主体是银行和执法机关。银行协助执行的方式有三种,即协助查询、协助冻结、协助扣划。银行协助执行依据《商业银行法》、《民事诉讼法》、《税收征管法》、《海关法》、《刑事诉讼法》、《国家安全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证券法》等法律规定。银行协助执行的操作程序。对证券或期货交易、信用证保证金、承兑汇票保证金、保险箱业务、封闭贷款的管理、纪检机关、价格、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等特殊情况下银行协助执行的处理,以及银行在协助执行中的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协助执行单位的执行活动是银行应尽的义务。本文试结合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以及日常业务处理中出现的问题,对以上几个方面进行探析。 一、银行协助执行概述 银行协助执行是银行依法协助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对被执行人(含单位和个人)的存款进行查询、冻结或强制扣划的行为。银行协助执行行为既是法定义务的强制行为,又是关系到广大客户和银行自身合法权益保护的行为,因此必须依法办事。银行协助执行行为的主体是银行和执法机关。银行协助执行的方式有三种,即协助查询、协助冻结、协助扣划。其中,协助查询是指银行依照有关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查询的要求,将单位或个人存款的金额、币种以及其他存款信息告知有权机关的行为。 协助冻结是指银行依照法律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冻结的要求,在一定时期内禁止储户提取其存款账户内的全部或部分存款的行为。冻结是一种临时性的执行措施,法律规定其期限为六个月,期满后,执行机关如不办理续冻手续,原冻结的被执行人的账户自然解冻。冻结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直接冻结,即有权冻结的机关根据被执行人的存款信息向其开户行发出协助冻结通知书,不经查询也不根据被执行人账户上存款金额的多少,直接冻结被执行人账户的行为;另一种是间接冻结,即有权冻结的机关或部门根据被执行人的存款信息先向其开户银行发出协助查询通知书,在被执行人开户银行的协助下,先查明应冻结的现存金额,再根据查明后的情况决定是否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 协助扣划是指银行依照法律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扣划的要求,将单位或个人存款账户内的全部或部分存款资金划拨到指定账户上的行为。 二、协助执行的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十条规定:“对单位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以上规定是确立银行协助执行义务最根本的法律依据,该规定明确界定了要求银行协助执行的单位之权利来源,即法律、行政法规可以直接赋予执法机关对单位存款的查询权,而其他协助,包括对个人储蓄存款的查询、冻结和扣划,以及对单位存款的冻结和扣划,则必须有法律的明确规定。 综上所述,有权要求银行提供协助执行的单位及其权利来源的依据分别如下:一是人民法院、税务机关、海关。其依据分别是:《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但查询、冻结、划拨存款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冻结、划拨存款,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银行、信用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税收征管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对于逃避纳税义务的纳税人,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暂停支付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纳税人在规定期限仍未缴纳税款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从其暂停支付的存款中扣缴税款。第二十七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或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第三十二条规定: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可以查核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 账户。 《海关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人,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的次日起七日内缴纳税款;逾期缴纳的,由海关征收滞纳金。超过三个工作日仍未缴纳的,海关可以责令担保人缴纳税款或者将货物变价抵缴;必要时,可以通知银行,在担保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存款内扣缴。《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经海关查明,确属来源于走私行为非法取得的存款、汇款,海关可以书面通知银行或者邮局暂停支付,同时通知存款人或者汇款人。暂停支付的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 二是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和走私犯罪侦察机关有权对个人和单位的存款进行查询、冻结,但无权扣划,依据分别为:《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扣押、冻结。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军队保卫部门对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由监狱进行侦查。军队保卫部门、监狱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本法的有关规定。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军队保卫部门和监狱因侦查工作的需要,行使与检察、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因此,对于单位或个人的银行存款,军队保卫部门和监狱同样享有查询、冻结权,但不得扣划。 《国家安全法》第十条规定:在国家安全机关调查了解有关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公民和有关组织应当如实提供,不得拒绝。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国家安全机关行使公安机关的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的职权的规定》规定:国家安全机关承担原由公安机关主管的间谍、特务案件的侦查工作,是国家安全机关的性质,因而国家安全机关可以行使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安机关的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的职权。根据以上规定,安全机关与公安机关一样,可以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含单位和个人)的存款、汇款,但不能扣划。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出了《关于走私犯罪侦查机关办理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通知》。根据该《通知》,走私犯罪侦查局既是海关总署的一个内设局,又是公安部的一个序列局,履行对走私犯罪的侦查职能。作为侦查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商业银行法》的规定,走私犯罪侦查机关可以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冻结与走私犯罪案件有关的存款,但无权扣划。 三是监察机关(包括军队监察机关)有权对单位和个人存款进行查询,但无权冻结和扣划,依据为:《行政监察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监察机关在调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时,经县级以上监察机关领导人员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单位和涉嫌人员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必要时,可以提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依法冻结涉嫌人员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 四是审计机关、证券监督管理机关仅有权查询单位存款,依据为:《审计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审计人员通过审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检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等方式进行审计,并取得证明材料。 《证券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四)查询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对有证据证明有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证券迹象的,可以申请司法机关予以冻结。 三、银行协助执行的操作程序 上述的法律、行政法规仅仅界定了执法机关申请银行协助执行的权利来源,但无论是作为申请方的执法单位还是作为被申请提供协助执行的银行,在协助执行的操作过程中还应遵循相应的程序规定。 (一)检查并核实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应注意审查执法人员所在的单位是否有权要求提供所需的执行协助,证件是否是持证人本人所有,证件是否超过了有效期等。如发现有不符合之处,应将证件退回,要求其提供合法有效的证件并在协助执行通知书回执上注明。作出查询、冻结、扣划决定的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与协助执行的银行不在同一辖区的,银行也应当协助执行,不受辖区范围的限制。 (二)经办人员必须认真审查申请单位执法人员提交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审查时,应注意以下内容:一是协助执行通知书应为有权部门县团级以上机构 出具;二是“协助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上载明的被申请冻结或扣划存款的单位或个人开户金融机构名称、户名和账号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三是协助冻结或扣划存款通知书上的义务人应与所依据的法律文书上的义务人相同;四是协助冻结或扣划存款通知书上的冻结或扣划金额应当是确定的。但有权机关在查询单位存款情况时,只提供被查询单位名称而未提供账号的,金融机构应当根据账户管理档案积极协助查询,没有所查询的账户的,应如实告知有权机关。有权机关在冻结、扣划个人存款时,对个人存款户不能提供账号的,金融机构应当要求有权机关提供该个人的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他足以确定该个人存款账户的情况。 (三)经办人员要审查申请单位要求协助执行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文书。如申请协助冻结的应出示人民法院出具的冻结存款裁定书、其他有权机关出具的冻结存款决定书;又如申请协助扣划的应出示有关生效法律文书,如终审判决书、调解书、裁定、支付令、制裁决定书副本、仲裁裁决、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法律文书等;或行政机关的有关决定书,如行政处罚决定书副本等,同时要注意审查文书是否已经生效。 此外,根据人民银行总行的《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简称《管理规定》)的要求,银行在协助查询、冻结、扣划时,涉及其内控制度中的核实、授权和审批工作的,应当严格按照内控制度办理相关手续,但不得拖延推诿。对此,在接待协助执行时,如与执法人员发生上述程序上的争议,应当做好解释工作,因为作为直接由人民银行管理的商业银行,应当执行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内部审核工作并不是故意推委与拖延,更不是为被执行人通风报信,而是依照人民银行的规定履行银行的内控管理规定。 (四)查询、冻结、扣划的具体经办程序。银行应当按照内控制度的规定建立和完善协助查询、冻结和扣划工作的登记制度。对此,省行职能管理部门在转发《管理规定》的同时,制作了相应的登记表,要求在协助办理查询、冻结、扣划手续时,登记有权机关名称、执法人员姓名和证件号码、金融机构经办人员姓名;被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的名称或姓名;协助查询、冻结、扣划的时间和金额,相关法律文书名称及文号,协助结果等。填写后,应由有权机关执法人员和金融机构经办人共同签字。 银行在按照规定完成协助执行行为后必须将协助执行通知书正本连同生效的法律文书一起附在被执行人账户上,同时必须填写协助执行通知书回执,并退回给执法机关。在填写时,应当按照实际协助的执行事项的内容如实填写协助执行通知书回执,对于被执行人的户名、银行账号及执行金额(被查询、冻结、扣划金额)和协助日期都必须认真细致地核对无误后才能退交执法机关。 四、特殊情况下银行协助执行的处理 (一)对证券或期货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经营或期货经纪机构清算账户资金的协助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冻结、划拨证券或期货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经营或期货经纪机构清算账户资金等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当证券经营机构为债务人,人民法院确需冻结、划拨其交易清算资金时,应冻结、划拨其自营账户中的资金;如证券经营机构未开设自营账户而进行自营业务的,依法可以冻结其在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及其异地清算机构清算账户上的清算资金,但暂时不得划拨; 人民法院对证券经营机构的交易席位进行财产保全或执行时,应依法裁定其不得自行转让交易席位,但不能停止该交易席位的使用; 交易保证金由证券交易所专项存储,人民法院不应冻结、划拨交易保证金。但在该资金失去保证金作用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冻结、划拨。 (二)信用证保证金、承兑汇票保证金的冻结、扣划。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信用证保证金、承兑汇票保证金一旦合法成立,即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因此,应优先保护债权银行的权益。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能否对信用证开证保证金采取冻结和扣划措施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金融机构协助执行的通知》规定,法院对上述保证金可以采取冻结措施,但不得扣划。只有在上述保证金已丧失保证金功能时,如信用证无效或过期,因单据不符而拒付信用证款项并且免除了对外支付义务,保证金扣除了相应款项后的余额部分等,人民法院才可以依法采取扣划措施。 (三 )保险箱业务的司法协助。总行在《关于对广东省分行保管箱业务提供司法协助有关问题请示的批复》中明确规定,当保险箱中的物品成为被执行的标的物时,银行应当根据人民法院的执行文书,依法予以协助办理相关执行事宜。凡是保管箱中的物品属于不便搬运、易地不便存放和依法应发还给受害人情况的,应当向司法机关说明情况,司法机关坚持要带走的,应当予以办理。 (四)封闭贷款的管理和协助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执行〈封闭贷款管理办法〉和〈外经贸企业封闭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的通知》中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经济纠纷案件,不得对债务人的封闭贷款结算专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或者先予执行。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时,不得执行被执行人的贷款结算专户中的款项。如果有证据证明债务人为逃避债务将其他款项打入封闭贷款结算专户的,人民法院可以仅就所打入的此部分款项采取执行措施。 (五)纪检机关的查询、冻结。目前监察机关和纪检机关是合署办公,行使两种职能。如纪检机关在办案中确需到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存款或者冻结存款时,无论是以纪检机关名义立案,还是以监察机关名义立案的,均应以县团级以上监察机关名义使用监察文书,并应按规定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应当注意的是,无论是监察机关还是纪检机关在要求银行协助时,均应使用规定格式的文本,此文本格式详见最高人民法院和监察部的联合发文《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二十一条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附件格式(含立案审批表、提请保全书、提请解除保全书)。 (六)价格主管机关的查询。政府价格主管机关可以要求银行协助查询,依据是《价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进行价格监督检查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二)查询、复制与机构违法行为有关的账簿、单据、凭证、文件及其他资料,核对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银行资料。应当注意的是,在前面提及的人民银行总行《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中却未赋予政府机构主管部门查询权,但依据《价格法》其可以查询,因此,笔者认为当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前来查询且手续齐全时,银行应当适当提供协助。 (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查询和冻结。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权查询单位存款,有权暂停结算单位和个人的存款账户。该《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对投机倒把行为人的银行存款和往来款项,经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批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凭批准文件向银行查询。对投机倒把行为人的银行存款,必要时经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批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书面通知其银行暂停支付。暂停支付的数额不得超过违法金额的数额。暂停支付的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据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查询、冻结投机倒把行为人的银行存款,但不得扣划。应当注意的是,上述《实施细则》在性质上属于部门规章,此次人民银行下发的《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也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了有权查询、冻结的机关之列。各行在经办时,可视个案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理。 五、银行在协助执行中的义务及法律责任 银行在接到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应当积极履行法定义务,不得借故推诿拖延,不得对已被冻结的款项扣收贷款本息,不得向被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通风报信,帮助隐匿或转移存款。在办理完查询存款手续后,有权机关要求予以保密的,金融机构应当保守秘密。因银行工作人员无故拒不协助查询、冻结或者扣划存款,或故意推诿拖延致使执法机关延误时机,或为被执行单位通风报信而导致执法机关无法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责令银行履行协助义务,并可以对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还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 对于已经冻结的款项,协助执行的银行不得擅自解冻、划拨。对已被冻结款项的解冻,应以原冻结单位的解冻通知为准。超过六个月的冻结期限且法院未办理续冻手续的,视为自动撤销冻结。如银行擅自解冻并划拨的,应由其负责将款项追回,并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对直接人员追究责任。被冻结存款的单位或个人对冻结提出异议的,金融机构应告知其向作出冻结决定的有权机关提出异议。两个以上有权机关对同一单位或个人的同一笔存款均要求冻结或扣划时,金融机构应当协助最先送达协助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的有权机关办理冻结、扣划手续。两个以上有权机关对金融机构协助冻结、扣 划的具体措施有争议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有关争议机关协商后的意见办理。注释:①《中华法学大辞典•民法学卷》,中国检察出版社1995年6月第1版。②《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规定制度选编》,(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内部资料),第150、151页。③张培连《投资探索》,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内部出版资料)。1993年第2期37页。

银行学论文篇11

论作业成本管理在我国商业银行的应用 随着国内商业银行间的竞争日趋激烈,特别是在加入WTO后,诸多外资银行纷纷以各种形式进入到中国金融市场,这使得我国的商业银行亟待探索出一条提高自身竞争力的道路。从本质上讲,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具有一定的同质性,银行的竞争力大部分取决于各自业务流程中的成本和质量,其中如何加强对各个产品和服务成本核算管理成为银行业面临的一个问题。作业成本法的应用源于制造业,其在工业领域的成功运用为银行业提供了良好的示范,美国实力较强的银行已相继将作业成本法应用于银行成本核算管理中。本文对作业成本管理在我国商业银行中的作用、意义以及其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一些问题及解决途径进行了探讨。论文频道的管理学论文提供参考内容。 一、作业成本法的基本原理 作业成本法(Activity-basedcosting,ABC)是以作业(Activity)为核心,确认和计量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消耗资源的作业,并将耗用的资源成本准确地计入到各个作业,然后选择成本动因,进而将各作业成本分配给成本计算对象(产品或服务)的一种成本核算方法。 作业成本法的指导思想是“成本对象消耗作业,作业消耗资源”。作业成本的实质就是在资源耗费与产品之间通过作业这一“中介”来分离、归纳和组合,然后形成各种产品成本。随着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间接成本比例大幅提高,企业产品种类增多而批量减少,传统成本计算方法已不能合理地将间接成本在各产品之间进行分配。在作业成本法下,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作为产品(或服务)所消耗作业的成本被同等地对待,它拓宽了成本的计算范围,使计算出来的产品(或服务)的最终成本更加准确和客观。 作业成本法是以作业为中心,而作业则贯穿于企业价值创造的整个过程。以制造企业为例,从产品设计开始,到物料供应,再到生产工艺流程的各个步骤,然后是产品质量检验,最后是发运销售,各个环节均发生着消耗资源的作业。通过对作业及作业成本的确认和计量,最终计算出相对准确的产品(或服务)的成本。 作业成本法不仅仅是一种先进的成本核算方法,基于作业成本法的作业成本管理 (Activity-basedcostingmanagement,ABCM)同时也是一种先进的成本管理制度。通过对所有与产品相关的作业活动进行追踪分析,它为尽可能消除“不增值作业”,改进“增值作业”,优化“价值链”以增加顾客价值,提供了有用信息,促使损失和浪费减少到最低限度,最终达到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增加企业价值的目的。 作业成本法在精确成本信息,改善经营过程,为资源决策、产品定价及组合决策提供有用信息等方面,都受到了广泛的赞誉。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作业成本法已经在制造业得到了推广,许多世界知名企业都已开始实施作业成本管理以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二、商业银行现行成本核算制度的缺陷 随着我国金融领域的市场化进程不断加剧,商业银行间的竞争日趋激烈。各家商业银行都面临着巨大的盈利压力,这使得他们在加快金融创新和提高服务质量的同时,还不得不将注意力集中于其所提供的各种产品和服务的成本上。国内银行业越来越认识到通过分产品、分客户核算成本并计算损益对于银行改善经营状况,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意义。然而,现行的传统成本分配系统难以为商业银行分产品、分客户的盈利能力分析和市场战略提供精确、可靠的成本信息和决策依据。很多商业银行在存贷业务量的高速增长的情况下,成本却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 我国银行传统的成本核算方法的基本假设是:银行所有产品和服务都以其交易量(存贷金额)平均地消耗银行的各项资源。因此,银行一般以包括收入金额、部门人员数等在内的某一变量为基础分摊共同的成本项目。在银行的产品品种(或客户类型)单一、标准化并且直接人工占总成本比重较大的情况下,这种分摊方法可能相对准确。然而,在银行产品品种日趋丰富、客户要求日趋个性化、产品的综合化程度以及银行自动化水平不断提高的情况下,这种简单地以某一标准分摊共同成本的做法,由于过分忽视了银行成本的形成过程,从而严重扭曲了成本信息。一般来讲,交易量大、复杂程度低的产品往往多承担了共同成本,其成本被高

银行学论文篇12

科学规划网点分布包括两层内容,一是统筹规划网点的地理分布,解决网点服务区域重叠的现状;二是合理确定网点的功能分布,改变网点服务功能重叠的情况。通过改变区域重叠和功能重叠的现状,充分利用有限的网点资源,扩大服务能力,从而提高服务效率。

统筹规划市区银行网点的地理分布。在经济较为发达的沿海城市,市区银行的数量众多,在半径500米的商业区内,同一家银行的分支网点可能多达4-5家,银行网点服务区域重叠。形成商业区网点服务区域重叠现象是有一定的历史原因的。由于这些重复分布的网点历史帐户数量基数大,资金自然增长,而银行内部考核一般以开户网点为基准,因此,这些网点的帐面指标较为理想,进而影响了银行对网点地理分布调整的决策。银行应站在整个城市的角度上,统筹规划,对网点地理分布进行调整,确定每个网点的服务目标区域和市场定位,对服务目标区域重复的网点进行必要的撤并,优化网点资源配置,提高服务能力。

合理确定网点的功能分布。随着银行扁平化管理改革,市区大批分理处、储蓄所升格为支行,新支行与原有管辖支行由协作关系变为竞争关系。在考核利益分配机制的驱导下,这些新支行,无论是否具备条件,都向上级部门申请各项业务权限,朝全功能网点的目标发展,形成“家家办国业,个个办信贷”的局面。受到市场容量和人力资源的限制,分行在批准支行新办业务的同时,不会给这些支行必备相应的专业人员。升格后支行往往具有某项业务的开办权,但由于缺乏专业人员为客户提供高质服务,又因害怕互挖墙角而不愿意将客户介绍给较大支行,造成潜在客户群体的大量流失。因此,银行应该注意建立片区支行联动机制,防止内部过渡竞争和潜在客户资源浪费,将五个指头的力量集中成一个拳头,在形成合力争夺市场的同时,可客户提供专业化服务,从而提高服务效率。

二、科学规划柜面业务

合理规划网点后,提高服务效能的第二步是科学规划柜面业务范围,充分利用现有柜台的服务能力。经过十年以来的建设,银行科技运用水平越来越高,电子渠道越来越广泛,自助存取款机、帐单宝、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等产品已经深入百姓生活,但银行柜台排队现象却越来越严重。不可否认,经济水平提高,银行交易量呈几何级增长是柜台排队的主要起因。笔者认为,银行可以尝试通过以下办法,发挥柜台的最大服务能力,给客户提供快捷的、专业的服务。

加强引导客户使用自助设备,减少柜面的传统业务工作量。我们经常发现一种有趣的现象,一边是银行柜台前排着长长的队伍,一边是银行自助设备旁客户寥寥无几。调查发现,排队的客户办理的业务主要是存取款、一卡通代扣业务、转帐和速汇通业务;这些业务都可以在自助设备上办理。客户不使用自助设备的主要是对自助设备的功能了解不够,对自助设备存款的使用缺乏经验、安全感和认同感,。因此,提高银行服务能力的第一个途径是加强引导客户使用自助设备。在完善自助设备功能的基础上,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对自助设备使用的引导。例如,大堂经理和网点经济保安主动向客户介绍自助设备功能,辅导客户使用自助设备,分流排队客户使用自助设备;在营业大厅设立“业务指南牌”等,提示客户使用自助设备办理存取款、一卡通代扣业务、转帐和速汇通业务等;通过社区宣传、海报等媒介宣传渠道,提升居民对自助设备功能的认知程度,培养客户使用自助设备的意识,建立自助设备业务品牌形象。

加强网上银行等产品的营销,将服务渠道延伸到客户门口。增设网点和窗口的方法,不仅受到成本的限制,而且始终无法满足客户对银行成倍增长的服务需求。而网络技术的广泛使用,催生了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产品。这些产品可以无所不在,随时为客户提供高效的、贴身的在线服务。因此,提高银行服务能力的第二个途径是加强网上银行等产品的营销。如何缩短客户对网上银行的认知过程,如何消除客户对网上银行的不安全感,是网上银行的营销关键。例如,银行可以在人流量较集中的网点,设立网上银行试用点,由大堂经理辅导客户试用网上银行各项功能;银行可以联系效益较好的企事业单位,举行专场推介会;银行可以充分利用全员营销,所有银行人员都知道、使用、体会、宣传和介绍网上银行。

加强柜台业务规划,提高业务处理能力。银行必须加强柜台业务的规划,有效利用稀缺的、昂贵的柜台资源。首先,银行可通过收取服务费等合理方式,对柜台业务的客户群体进行筛选,给具有较高附加值的客户提供幽雅的环境、卓越的服务。第二,根据客户群体的数量和业务种类的特性,动态调整每个柜台的服务范围。对于业务处理较为烦琐、业务技能要求较高,或者新开办、临时性的业务品种设置专门的柜台,配备高素质的业务人员,集约化操作,提高服务效率。对于VIP客户、大宗业务客户等特殊客户群体提供专门的柜台,分流其他柜台压力。第三,柜台业务流程再造,减少中间环节。在业务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规章制度进行梳理,把握风险原则,适度突破限制,适当放权网点,减少层层审批的中间环节,缩短业务流程。第四,配置专业的、稳定的柜员。每个网点的柜员应相对稳定,至少每个网点的业务骨干相对稳定;柜员的培训一定要到位,具有全面的业务知识、熟练的操作技巧,银行才能在熟悉客户的基础上服务客户。

三、科学规划业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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