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合集12篇

时间:2022-04-02 08:42:29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篇1

今年上半年以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紧急通知》(农办医〔2015〕10号)的文件精神,结合《2015年全省动物卫生监督管理重点工作》及《2015年度泰州市畜牧兽医重点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绩效考核意见,进一步规范了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为,强化了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及流通环节监管,使我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日益完善。现将我市上半年来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认真组织实施贯彻《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严格畜禽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审查,一是要严格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核工作。二是要完善规模化养殖场的养殖档案工作。三是要注重养殖场的制度建设和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管理。1月上旬我所下发了《关于加强动物防疫条件监管工作的通知》(兴动卫监[2015]4号),4月上旬我所利用一周的时间对全市274家规模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进行拉网式监督检查,并作了监督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规模养殖场下达整改通知书,对不合格及不在办证范围内的养殖场制定吊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告知书,由各乡镇分所派人到养殖场送达告知。督促各乡镇分所对辖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和畜牧业投入品监管,详细规范填写监管登记表和畜禽规模养殖场的9本记录。

1、进一步完善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目标考核工作。在做好今年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实行目标考核管理,认真分析当前工作形势、薄弱环节、存在的问题和开展工作的重点,进一步完善目标考核管理办法,层层落实目标考核管理责任书,将考核指标进一步量化、细化。

2、进一步做好生猪无害化处理工作。下半年我们将加强无害化处理核查工作,将对乡镇进行核查并开展例行检查,对于没有规范建立养殖档案或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下的不得纳入补助范围,确保各乡镇统计上报数据的真实性。

3、进一步做好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要建立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公开制度,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对于审核不合格、整改后仍不达标,依法取消定点屠宰资格的企业,要通过媒体及时予以公示,提示广大消费者与媒体进行监督。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篇2

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关系国家和地区的国际声誉,关系到经济的发展,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2009年,我们在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下,进一步加强对生猪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特别是五月份以来,更注重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防控工作,根据省政府、省局文件要求,进一步的加强了各个检疫环节的监管。一是严把生猪进、出(屠宰、养殖)场关,做好进、出场生猪的查证、查标工作,对无规定检疫合格证明及免疫耳标的生猪严格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理;二是进一步加强对进、出场(屠宰、养殖)生猪体温的测量工作,对进、出场的生猪逐头测温,发现体温异常的,及时进行隔离、观察,并及时报告;三是对病死猪, 严格按照“四不一处理”的要求,一律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就地进行无害化处理;四是对屠宰检疫及市场检疫时发现的未经检疫和病害的生猪及生猪产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通过一系列措施,有效的控制了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三、狠抓动物卫生监督,保证肉食品质量安全。

1、加强法制宣传。动物卫生监督工作面向社会各阶层,涉及面广,难度大,切实加大宣传,增强全社会知法、懂法、守法意识就显得尤为重要。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增强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的法制观念,我们加大了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半年来,全市先后组织了10余次大型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把动物卫生法律、法规宣传牌、动物产品病料标本、检疫标识识别方法、检疫挂图等实物摆上咨询台,发放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宣传材料2万余份,提供广大市民咨询服务2.5万余人次,出动宣传车50余台次,悬挂宣传标语50余条。在宣传的同时,还邀请电台、电视台、报社等媒体进行专题报道,真正做到了“电视里有影,电台里有声,报纸上有字”。通过多种形式的广泛宣传,为依法开展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减少了工作阻力,不仅提高了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同时也树立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部门的形象。2、稳步推进动物检疫工作。产地检疫是动物检疫的基础,做好产地检疫是防止疫病蔓延的根本措施。今年我们进一步深化产地检疫工作,要求动物饲养者在出售动物时,必须提前向当地动物检疫机构报检,动物检疫员对出栏畜禽实施临栏检疫,凭动物疾病预防机构在执行防疫任务时发放的免疫登记卡及佩带的免疫耳标,经检疫合格的畜禽出具产地检疫证明;对调出县境的动物及其产品出具相应的出县境检疫合格证明,并对检疫结果负责,严禁无免疫标识及规定检疫证明的畜禽进入流通领域和屠宰场。目前,以乡镇为单位,我市产地检疫开展面已达到100%,农户散养畜禽产地检疫率达80%以上,规模化饲养场产地检疫率达100%。屠宰检疫是保证市民吃上“放心肉”的关键环节,虽然我市屠宰检疫体制没有理顺,仍然实行“联合检疫”的检疫模式,但我站严把生猪宰前检疫、宰后监督关,做好生猪宰前检疫和宰后监督工作。今年,我们除继续对进场屠宰的生猪、肉牛进行常规的"三证"查验、疫病临床检查外,把免疫耳标的佩带情况作为宰前检疫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无标的生猪、肉牛一律不准许进场。同时,继续在屠宰检疫环节开展“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残留的抽样监测工作,按照8%的比例对待宰生猪进行抽样监测,半年来,共抽检生猪500余批次,通过实验室检测,均未发现“瘦肉精”残留呈阳性,为我市市民吃上“放心肉”把好了关口。半年来,我们严格按照量质化目标管理的要求,落实岗位责任制,责任到岗,岗位到人,各负其责,层层把关,确保了进场屠宰的生猪、肉牛检疫率达100%,出证率达100%。市场检疫监督一方面对定点屠宰场(点)经过检疫后的动物产品上市进行监督,另一方面对直接上市的动物产品实施检疫,是检疫环节的最后一道关口,情况复杂。今年,我们在继续实行检疫员同市场开、关市时间同步上、下班制度,全天候的进行巡回检查的同时,更进一步加大了市场检疫监管力度,继续对肉食品实行市场准入制,要求上市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必须持证、带标销售;实行强制索证,索票制度,对不能提供有效票证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实行强制退市制度;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督促各活禽经营市场开办方建立健全卫生、消毒、无害化处理、定期休市等管理制度,对活禽经营和宰杀场所、活禽运载工具和宰杀器具等坚持每日消毒,对活禽粪便、污物及废弃物等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要求家禽必须通过市场检疫人员测量体温、严格检疫合格后方能销售。同时,要求各生鲜超市、冷冻动物产品经营户、品牌肉食专卖店凭检疫合格证明、检疫验讫标志才能加工、出售动物产品,并建立购进动物产品检疫情况台帐制度。严防了未经检疫和病害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上市流通,使我市的检疫管理秩序走向了良性循环,为我市市民食肉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共2页,当前第1页1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篇3

据统计,全县产地检疫畜产品185吨,禽5万羽;产地检疫生猪500余头、牛200余头,屠宰检疫牛700余头,审核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2份,;开展非洲猪瘟防疫培训、兽药市场整顿整治活动10次,未发现滥用饲料添加剂和其他违禁药物的现象。截止开展包虫病、非洲猪瘟防治宣传活动6次,出动执法人员18人次,发放相关宣传资料600余份;顺利完成了各项中心工作任务。

二、定计划,确立工作目标

经局领导和监督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讨论,按照上级动物卫生监督目标管理责任及局工作要求,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创新工作机制,突出监管重点,产检申报网络化、屠宰检疫程序化、票费管理制度化、执法监督规范化、学习培训考试考核经常化;还要提高动物科技水平;抓产地检疫网络建设,提升产检申报比例;抓屠宰检疫规范,提升检疫质量水平;抓执法程序规范,提高依法执检能力;抓检疫人员职责规范,严格执行各项规定;抓监督稽查方案制定,提升防疫监督质量;抓执法队伍建设,提升从业人员素质;抓制度效能建设,提升部门良好形象。

三、强根本,巩固动物检疫监督基础

1、继续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分别与全县各规模养殖户、重点经营户、重点经营场所签定畜产品安全工作责任状,并提出“三重”监管必须达到抽样抽检率100%、检测合格率100%的目标要求;与全所执法人员签定年度工作目标责任状,按照州局及相关部门要求,将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任务量化,责任到人,做到谁分管谁负责,任务完成情况与年终考核挂钩。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篇4

一、主要工作做法及成效

(一)动物防疫监管进一步强化。一是按照《陕西省种畜禽场和乳用动物饲养场动物防疫风险评估管理暂行规定》和《临潼区规模养殖场风险评估管理办法》坚持对区内种用乳用动物养殖场每年一次和非种用乳用动物养殖场半年一次动物卫生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实行分级监管。二是加强春季动物集中免疫督查。下发“春防监督通知”,并与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规模养殖场签订了《动物防疫目标责任书》127份。三是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规定,做好旧证监督巡查,新证严格审查,对发证场户半年进行一次巡查,确保发证场户防疫条件达到规定要求,截止7月底,新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10个,年审107个。

(二)非洲猪瘟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严格按照国务院及农业农村部非洲猪瘟防控及生猪调运规定,加强生猪调运管控,打击违法调运行为。二是严格落实生猪调运车辆备案制度,严查未备案车辆违法运输生猪。目前全区备案车辆10辆,7个月共立案查处违法调运7起。三是严格管控养殖行为,坚决禁止泔水养殖。扑杀泔水养殖60余户, 1.2万头,其中无偿扑杀违法养殖户5户,1000余头;四是严格执行屠宰环节非洲猪瘟检测规定,严把屠宰监管关。今年以来,共检测1085批次,检测样品1085份。五是严格遵守农业农村部非洲猪瘟防控“八条禁令”,坚决杜绝违法行为。目前未发生一例违反禁令的违法行为。目前,全区连续5个月未有新的疫情发生。

(三)检疫监管进一步严格。

产地检疫按照产地检疫规程严格执行“五查五看”“五个不开”,到场到户开展产地检疫工作,做到出证必检疫,检疫必到场,到场必见畜,见畜必检查,严格检查畜群健康状况,严格查验免疫档案和特定病种检测报告,坚决杜绝违规出证以及不按程序检疫的违规行为,规范填写检疫档案,严格遵守“六条禁令”。半年开展了二次产地检疫督查,未发现“隔山开证”、“程序缩水”及违反禁令等违法违规行为。截止7月底共产地检疫各类畜禽66.14万头(只),其中:生猪4.06万头,牛4481头,羊520只,禽类60.95万羽,其他动物6835只。

屠宰检疫以检疫操作零违规,检疫结果零误差为目标,严把“六关”,即:12小时静养关、宰前6小时申报关、入场查证验物关、“瘦肉精”检测关、非洲猪瘟检测关和水分测定关,实行屠宰“六不准”,严格执行“五不得”。截止7月底,共屠宰检疫生猪6.26万头,检出病害猪13头,无害化处理有害腺体7265公斤,全部做了无害化处理。非洲猪瘟检测1085批次,检测样品1085份,全部为阴性。

出境检疫审批严格按照出境检疫审批规定,查验产地检疫证明和特定病种检测报告,严把区内调出省境动物检疫关,7个月检疫审批出省境动物11.70万头(只),其中:禽类11.02万羽,其他动物6835只。

(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进一步加强一是组织街办分所对区内河流、沟渠、湿地、村庄和道路死角乱仍的无主动物尸体开展半年一次全面排查,消除人畜安全隐患。共排查深埋处理无主动物尸体68头(只),其中猪48头,其他动物20头只。二是加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按照登记、统计、影像“三个一致”的要求,接报一起监督处理起头,认真做好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工作,截止7月底,共处理病死猪958头。三是做好检测阳性畜扑杀处置工作,净化疫源。为了做好家禽H7N9防控工作,我们按照有关规定扑杀布病奶牛12头,羊1只。

(五)兽药、动物诊疗、屠宰管理、生鲜乳监管、饲料行业监管取得了新成绩。

兽药和动物诊疗管理 以“三无兽药”“过期兽药”“假劣兽药”为重点,开展了2次兽药市场专项整治,2次动物诊疗机构专项检查。先后对区内1个兽药生产企业,8个兽药经营门店,5个动物诊疗机构,50余个动物养殖场兽药经营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收缴过期兽药189盒(包),收缴42支非法储存的动物疫苗,查处1例生产假兽药案,下发整改通知书6份,受理群众举报销售假兽药案件6起。

屠宰管理持续开展“扫雷行动”,坚决打击私屠滥宰行为,规范生猪屠宰企业屠宰行为,确保肉品质量安全。开展屠宰专项检查4次,对区肉联厂下达整改通知2次,区内畜禽屠宰秩序得到了进一步规范。

生鲜乳收购站监管 一是对全区12个生鲜乳收购站,3个乳品加工企业,14辆鲜奶运输车辆进行了2次预防性检查,对4家存在问题的收购站下达了整改通知书。二是组织基层分所深入全区212户散奶养殖户进行了法律法规宣传,并发放生鲜乳散奶经营户告知书4800份,要求各散奶经营户凡是现场拉羊卖奶和零售鲜牛奶的必须进行布病、结核病“两病”检测。三是配合农业农村部对我区生鲜乳收购站、运输车进行了全覆盖抽检。

饲料及添加剂管理以饲料质量安全为核心,对全区饲料生产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上半年共检查饲料生产企业4个,饲料经营户9个,立案查处生产不合格饲料产品案件1起。

二、存在的问题

(一)我单位是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媒体关注度高,社会轰动效应强,我区是全省畜牧养殖大县,从事畜牧业生产、加工、运输的从业人员以及从事畜牧业投入品经营的营销人员数量多,分布广,监管的工作量大面广,现有的执法力量远不能适应工作需要,监管盲区多,发生社会轰动事件风险很高。

(二)全面取消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收费后,开展工作所需经费一直没有保障,监督工作职能受到限制,特别是街办产地检疫到场到户不能做到全天候全覆盖,官方兽医违规风险增高,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率增高。

(三)街办分所是动物卫生监督的一线力量和排头兵,是监管的前沿和哨兵,是产地检疫的主要实施者,需要独立的执法机构、专门的执法人员来实施,目前法技合一的体制难以很好地开展工作。

(四)队伍整体素质不高,难以适应新形势。由于历史的原因,当前动物卫生监督队伍整体素质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很不适应,特别是街办分所尤为严重,亟待调整与提高。

(五)办公场所不足,装备较差。目前单位共有300多平米的办公场所,一辆已经使用10年的车辆,培训、检测无法开展,执法扣押的物品无处存放,遇有投诉无法及时处置。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全力打好秋冬非洲猪瘟防控攻坚战。进一步加强调运监管,严打违法调运行为,保持对违法调运高压态势不松紧;坚决禁止泔水养殖,严查变相使用泔水违法行为;加强屠宰环节监管,强化屠宰环节非洲猪瘟检测监管;加强饲料经营使用监管,坚决禁止使用猪血粉原料饲料,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二)着力提高肉品和生鲜乳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抓好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进一步规范检疫程序,提高检疫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强化饲料兽药风险管控,严查各类非法添加行为,控制兽药药残。围绕肉牛肉羊和生猪养殖、收购贩运和屠宰全环节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奶牛养殖、生鲜乳收购运输等重点环节监管,配合国家及省上做好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抽检,严查违法行为。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篇5

2020年以来,山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农业农村局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加强与各兄弟单位的团结协作,紧紧围绕年度责任目标以及《动物防疫法》授权的法律职能和主管局委托的法律职责,强化措施,精心部署,进一步加强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监督工作;加强各镇(办)监督分所和规模养殖场的指导和监管;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全力以赴打好脱贫攻坚战,积极配合农业特色攻坚战相关目标任务,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截止目前,共检疫动物143856头(只),不合格动物4头。检疫动物产品87.8万吨,不合格动物产品6.2吨。消毒车辆1120辆,开展监督检查85次,整改企业(单位)8个,电子出证2021份,帮扶贫困户20户。主要工作完成情况有下列几项:

一、强化规模化养殖场监管。

一是规范规模化养殖场各项制度和《包联养殖场官方兽医职责》制度上墙;二是规范养殖场建立健全防疫、检疫、养殖等各种档案记录;三是明确了监管责任,督促了各养殖场相关病种的血清学检测工作,尤其是牛、羊的布鲁氏杆菌病的检测和鸡场的H7N9检测,达到以检促防为目的;四是严格规模化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和按时年报告制度;五是加强了对规模化养殖场的检查、抽查,规定每季度检查和平时抽查相结合,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痕迹化管理;六是根据全县规范化规模养殖场风险级别,每场分别指定镇办一名官方兽医和县动监所一名官方兽医联合包联指导工作,确保全县规模养殖场向规范化管理方向发展。

二、进一步规范动物及其产品检疫工作。

1.进一步健全各镇(办)动物卫生监督分所机构的设立。根据县政府督查室文件精神和镇(办)机构改革文件精神要求,对全县的18个镇(办)进行了督查,促进了镇(办)动物卫生监督分所的设立挂牌和检疫人员的落实,并与全县18个镇(办)的动物卫生监督分所鉴定了目标责任书,夯实了动物卫生监督属地化管理责任。

2.强化产地检疫和H7N9防控工作。一是实行了动物检疫申报制度,全县18个镇(办)全面开展了此项工作,与144户养殖场(户)鉴定了目标责任书;二是进一步规范了各项检疫操作规程和检疫程序,规范了动物及其产品的出证条件,明确要求了受理动物检疫时要严格按照出证条件审核,并有相应的抗体检测报告以及猪牛羊“瘦肉精”的抽检结果证明,否则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按文件要求,对禽类必须有21天内的H7N9血清学检测报告,从而确保动物产地检疫责任落到实行。

3.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工作。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生猪屠宰检疫规程》和《家禽屠宰检疫规程》以及操作程序进行检疫监管,严把三关(一是严把进场关,二是严把屠宰过程同步检疫关,三是严把出场关)。全年来共检疫动物产品87.8万吨,不合格动物产品6.2吨,确保出场肉品安全。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举办培训班3次,开展“扫雷行动”执法次数15次,开展联合执法5次,清理小型屠宰场点3个,处理病害肉3.2吨。

4.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一是对全县镇(办)动物检疫、防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并进行了业务指导;二是每季度不同频次对全县规模化养殖场进行了监督检查;三是按时间节点对屠宰场进行“扫雷行动”,全年共开展监督检查130次,出具检查记录130 份,整改企业(单位)10个,立案查处5个。

5.加强家禽H7N9防控和跨省调运动物监管以及电子出证工作。一是对各镇(办)及漫川公路动物检疫站对家禽H7N9防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指导,并行文送达;二是进一步明确了各镇(办)及漫川公路动物检疫站在畜禽跨省调运监管工作中的职责。对禽类要严格依据兽医实验室出具的H7N9血清学检测报告开展检疫工作,并严格执行到达报告和隔离观察制度;三是电子出证工作全面开展,截止目前共电子出证2021份。

三、全力以赴防控非洲猪瘟疫情

1.加强生猪违规违法调运监管。由交警、公安、农业、动监组成联动机制,在全县开展生猪违规违法调运“百日行动”,开展活动以来共查处8起违规调运生猪产品案件,无害化处理猪肉5.3吨,无害化处理违规调运生猪560头。

2.严格落实生猪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和官方兽医派驻制度。进一步加强山阳县恒瑞肉制品公司的屠宰监管,安排6人驻场监管检疫,严把生猪进场关、同步检疫关和肉品出场关,严格无害化处理。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119号公告和《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落实生猪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和官方兽医派驻制度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展工作。驻场官方兽医监督生猪屠宰企业按照“批批检 全覆盖”的原则,全面开展非洲猪瘟检测工作。

3.加强生猪养殖场的排查和泔水饲喂生猪的监管。对全县的规模生猪养殖场进行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整改,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各镇(办)农综站,严禁泔水喂猪,同时进行抽查,目前对我县的五个较大规模生猪养殖场进行了排查和抽查。

4.认真做好生猪运输车辆备案工作。根据县农业农村局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组织开展生猪运输车辆备案工作,并组织全县生猪备案车辆备案人学习《生猪运输车辆非洲猪瘟防控措施》和《陕西省生猪运输备案车辆台账暂行管理办法》。截至目前,全县共完成运输车辆备案6辆。

四、进一步做好精准帮扶工作

我单位承担着帮扶南宽坪镇老林村20户贫困户的脱贫攻坚工作。在今年的帮扶过程中,我单位全体干部全力以赴,积极做好档案资料和“八个一批”政策扶持,认真做好 “三排查、三清零”行动,对贫困户提出的问题全部解决到位,所帮扶的20户贫困户于2020年10月全部如期脱贫。

五、强化屠宰管理,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

一是按照市农业局年初的工作要点落实了畜禽屠宰监管责任,本单位落实屠宰、监管人员。市县与屠宰企业签订了屠宰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了企业责任主体和监管部门的责任,确保了监管责任落到实处。二是制订了应急预案,确保了屠宰场发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到位。三是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各种记录和日常监管档案,并实行痕迹化管理到位,确保监管到位。四是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制订了专项整治方案,加强了监督检查以及重大节日的专门检查,严格执行生猪屠宰场监督规范,按要求进行逐项检查,对检查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直到合格为止。全年共对屠宰场检查了20次,下发整改通知书20份,恒瑞公司法人做了整改承诺,到期后我们再进行整改验收,保障屠宰企业生产的产品合格不发生违法行为。六是恒瑞公司创建省级标准化屠宰企业,经过为期两年的准备,恒瑞公司屠宰场在省专家组实地验收后,顺利通过复核。

一年来,我们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人员不足,班子不齐。山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编制10人,现有12人,从畜牧中心借调2人,共14人。其中农业农村局借调3人(正式编制),山阳县漫川关动物检疫站2人(2名正式编制),恒瑞屠宰场驻场检疫3人(2名正式编制),纪委抽调1人(1名正式编制),单位办公室上班只有5人。承担着非洲猪瘟应急处置、全县养殖场监管和监督执法、全县动物及其产品调运检疫监管等等,屠宰监管没有人员,打击私屠滥宰力不从心。

2.经费不足。一是2020年财政预算缩减,动物卫生监督经费从2018年的20万缩减到5万,含人头经费全年经费共8.8万元。二是机构改制前借调6名畜禽良种场人员10%工资约5万元没有着落。三是单位司机工资无法解决。

3.一是镇(办)级动物监督分所目前还有个别镇没有到位,致使动物卫生监督和屠宰工作存在隐患;二是县所和基层动物卫生监督分所经费不足,电子出证设施设备老化,很多已经无法使用,阻碍了电子出证工作的正常开展,终将影响养殖户动物及其产品的销售问题;三是生猪屠宰管理工作没有专门人员,经费预算少,致使一些监督工作缺失。这些问题的存在,我们将在下全年的工作中,紧紧围绕年度目标,依托主管局的坚强领导,克难攻坚,以昂扬的工作热情,创造性的工作,全力以赴,为完成全年工作任务而努力奋斗。

2021年工作谋划

1.组织加强政治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动物卫生监督队伍整体素质;

2.继续做好脱贫攻坚的后续帮扶和巩固提升工作;

3.全力以赴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4.进一步加强动物养殖场规范化的建设工作,加强粪污、无害化处理等环境保护工作;

5.进一步做好动物动物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监管工作;

6.加强规模化养殖场的监督检查,实现规模养殖场分级管理,促进防疫检疫规范化建设,强化镇办动物卫生监督分所的业务指导。

7.进一步加强恒瑞生猪屠宰场和广远肉鸡屠宰场的检疫监管及屠宰管理工作,强化对优源农业产业园的指导工作;

8.加强防疫监督和动物及其产品检疫监管工作;

9.加快推进漫川关指定消毒通道项目建设工作;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篇6

我所班子高度重视平安建设工作,把平安建设工作放在首位来抓,科学规划,周密部署。紧紧结合单位实际制订方案,把平安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工作统筹安排。成立了以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实行目标管理,逐级签定了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工作目标细化到具体岗位、细化到每名工作人员,人人身上有目标,个个肩上有任务。

二、完善制度,严格规范管理。

健全规章制度,严格规范管理,扎实推进平安建设工作开展。进一步建立健全了与平安建设相适应、与岗位实际相适应的规章制度。明确了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责,制定了特殊岗位工作预案。规章制度的建立,严格的日常管理,保证了平安建设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

三、加强基础防范,夯实基础。

一是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定期排查和分析可能出现矛盾的问题,及时发现和掌握可能影响稳定的各种因素。二是认真做好各岗位值班工作。加强了门卫管理,开展了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杜绝了消防责任事故的发生。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篇7

我所班子高度重视平安建设工作,把平安建设工作放在首位来抓,科学规划,周密部署。紧紧结合单位实际制订方案,把平安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工作统筹安排。成立了以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实行目标管理,逐级签定了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工作目标细化到具体岗位、细化到每名工作人员,人人身上有目标,个个肩上有任务。

二、完善制度,严格规范管理。

健全规章制度,严格规范管理,扎实推进平安建设工作开展。进一步建立健全了与平安建设相适应、与岗位实际相适应的规章制度。明确了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责,制定了特殊岗位工作预案。规章制度的建立,严格的日常管理,保证了平安建设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

三、加强基础防范,夯实基础。

一是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定期排查和分析可能出现矛盾的问题,及时发现和掌握可能影响稳定的各种因素。二是认真做好各岗位值班工作。加强了门卫管理,开展了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杜绝了消防责任事故的发生。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篇8

[中图分类号] S85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6)06-0269-01

1 丽江市古城区现状

丽江市古城区位于云南省西北部,为丽江市政府所在地,地处高原向云贵高原过渡横断山脉,区域内海拔高差大,形成了典型示范的立体气候,生物资源丰富多样,生态环境良好。区政府所在地海拔2400米,年平均气温12.6℃,年降水950mm,雨量充沛、气候宜人。古城区幅员面积1255.4平方公里,下辖2镇、2乡和7办事处,共53个村(居)委会。近年来,该地区的畜牧业发展向专业和规模化发展,为地区经济增长发挥了巨大作用。畜禽养殖户达1万多户,年屠宰检疫生猪 20多万头。同时,还成立了动物集贸市场和交易市场,增加了市场活力。为了使地区动物卫生监满足基本条件,丽江市古城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承担着动物防疫和动物产品检疫工作,通过开展动物防疫监督管理执法工作,从而为动物卫生保护提供有利保障。

2 新常态下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发展形势

2.1 动物疫情形势十分严峻

目前,食品安全一直是国家十分关注的问题,在瘦肉精和加工病死猪等事件不断发生的背景下,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在新常态下,党的十将动物卫生保护作为主要的课题,尤其是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环境下,外疫跨境传播的速度较快,因而动物的疫情难以得到有效控制。同时,地区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导致动物卫生保护工作的难度加大,因而动监所工作的开展有着阻碍。

2.2 动物产品质量要求提升

在畜牧业迅速的发展的背景下,动物产品的质量成为社会关注的重点,对动物产品质量要求有所提升。同时,新闻媒体上曝光的注水肉和瘦肉精等事件产生了负面影响,对于存在的各种事件,使得广大消费者对动物产品质量有了更高的要求。

2.3 责任追究制度需更加完善

我国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力度明显增强,为了有效促进动物卫生保护工作取得良好的效果,应当确保责任追究制度需更加完善,进而有利于动监所工作的开展。农业部的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予以从严治理,并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从而发挥责任追究制度的约束作用。

3 新常态下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新举措

3.1 动物检疫监督工作

丽江市古城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在开展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过程中,应当做好动物检疫监督基础工作,在《动物防疫法》的指导下,明确相关工作职责,动监所严格按照产地检疫流程,对生猪和牛等动物进行检疫,而且兽医对动物检疫完成后,检查出不符合标准的动物不能出具产地检疫证明。

由于农业部出台了牛、羊、生猪和家禽的屠宰检疫规程,检疫人员根据屠宰检疫规程对进入屠宰的动物实施检疫,尤其是采取全程检验的方法,如果发现不合格的动物产品,需要将其进行无害化处理,最终保证向市场流通的动物产品都符合规范。

3.2 开展畜禽屠宰执法工作

为了实现对动物卫生的有效保护,我国于2013年将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责纳入到农业部管理范围,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承担着畜禽屠宰执法的工作,因而丽江市古城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承担了一项艰巨的任务。在完善的屠宰管理体制作用下,相关人员结合古城区的动物屠宰具体情况,对执法人员严格按照规范展开工作。另外,拓宽相关的屠宰监管范围。

3.3 加强对养殖业投入品的监管

在养殖过程中,饲料和兽药等的投入都将影响到动物产品质量,所以加强对养殖业投入品的监管对完善监管环节起到了重要作用。丽江市古城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按照《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兽药进行严格检查,对经营假劣兽药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同时,在检查饲料时,要认真检查原料的使用和药物情况等,确保动物卫生监管环节符合规范。丽江市古城区动动物卫生监督所管理人员为了解决养殖监管问题,管理人员定期对养殖场的饲料、兽药使用状况和防疫工作加以检查,并加大对生猪养殖场中“瘦肉精”进行监测,确保食品安全。

4 对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进行创新的新举措

4.1 对动物卫生进行全面监管

在新常态下,为了促进丽江市古城区养殖业的良好发展,丽江市古城区动动物卫生监督所应当对动物卫生进行全面监管,进而保证食品安全,为广泛群众提供安全保障。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创新监管工作过程中,需要从当前社会形式出发,对监管工作予以创新,进而为动物卫生监管责任的落实奠定良好基础,做好动物防疫工作,那么,在对养殖业屠宰等进行全程监督管理时,需要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作用,进而提升监管工作的高效性。

此外,当地构建动物检疫电子追溯系统,检疫识读系统和电子出证系统有机的整合在一起,动物防疫员在开展工作期间,在对畜禽加以免疫时,将防疫资料和标识号等录入系统中,免疫信息建成档案,从而全面掌握畜禽的防疫信息,为动物卫生保护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利依据。

4.2 建立健全的动物防疫体系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篇9

1 平利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现状

(1)动物卫生监督和疫病防控体系基本健全。平利县畜牧兽医体制改革已于2007年底全面完成。县乡基本改革到位,编制、人员得到充实,动物卫生监督力量得到加强。县级分别设立了副科级编制的动物卫生监督所和畜牧兽医中心,分别核定编制4名和15名,并在县畜牧中心加挂“动物疫病控制中心”牌子,12个乡镇均设立了乡镇畜牧兽医站,核定了38名编制,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全县190个行政村,通过考核选拔聘用了200名村动物防疫员,并签订聘用合同,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县财政解决了防疫经费,县、乡、村三级动物防控体系基本建立,有效地夯实了全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基础。

(2)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力度明显加大。通过畜牧兽医体制改革以及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加快了平利县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通过动物卫生监督体系项目建设,配备了必要的监督执法车辆和取证设备,完善了动物卫生监督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推进产地检疫报检模式,12个乡镇均建立了动物检疫报检点;强化了定点屠宰检疫,以检促防,巩固了防疫效果。加强了流通环节的动物卫生监管,长安镇的“省际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坚持常年24h不间断值班,严防动物疫情输入和传出。同时,加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办案力度和水平,依法办案,文明执法,有效地打击了动物卫生监督违法行为,保障了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维护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3)重大动物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动物防疫坚持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基础免疫,开展疫情监测,强化综合防控,认真落实国家各项防疫政策措施。全县2010年生猪饲养量达51万头,养羊22万只,养牛1.1万头,养禽120万羽。每年组织开展动物防疫达300万只(头、次)。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疫情的有效控制对以生猪产业为主的畜牧业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保障作用。

(4)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按照省、市的有关要求,全县加大了兽药及添加剂等的专项整治活动,认真制定了工作方案,强化了监管措施,对规模养殖场和兽药、饲料生产批发单位实行重点监管,并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对所有相关经营门店进行拉网式检查,督促指导建立健全“六项制度和三项记录”,规范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同时,加大对《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养殖户培训,推进健康养殖,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有效提高了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2 平利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

(1)兽医体制改革不到位,现有的体制和机制不能适应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的需要。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于2008年1月1日实施后,对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动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职能、职责进行了调整和重新定位,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作为依法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履行法律赋予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防疫监督管理、动物诊疗及执业兽医的监督管理、动物标识和养殖档案的监督管理、查处违反动物卫生法律法规违章行为并决定动物卫生行政处理处罚等五大职能职责。此外,受农业局委托,承担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但是,由于改革不到位,其体制和机制尚未完全理顺。主要表现在:①改革前由畜牧中心承担的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一部分未完全移交给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职能交叉,职责不清。②乡镇畜牧兽医人员管理上虽然是县、乡镇双重管理,实际上以乡镇政府管理为主,包村驻队抓中心工作占用了相当的精力和时间,动物卫生监管工作不能到位,加之人员不足,年龄老化,工作量大、面宽,监管难度大,造成畜产品质量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篇10

一、理顺监督职能,强化队伍建设

1、根据国家、省机构改革精神,积极配合理顺食品、化妆品等监管职能,整合监管力量,提高监管效能。深化卫生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强各级监督机构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人才队伍和制度建设,争取年底前100%的区、县(市)派出机构达到规范运行。进一步做好助理卫生监督员、农村乡村医生、社区责任医生和公共卫生联络员等基层公共卫生服务队伍业务培训,加强农村卫生监督深度和力度。

2、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政府和人事、编办等部门支持,加快推进卫生监督机构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充实卫生监督力量,加强专业技能、行政管理能力和法律素养培训,继续开展卫生监督技能大比武,规范本级和层级稽查工作,完善稽查档案,加大通报力度,增强稽查工作实效。市卫生局将继续开展“飞行”督查和卫生监督员业务培训和抽查考试,并及时予以通报。

3、进一步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规范卫生行政许可、处罚和日常监督工作。全面推行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制度,总结、评估实施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效果,提升卫生行政处罚、许可案卷质量。完善卫生行政许可公示制度,统一全市卫生行政许可公示材料格式。规范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条件。

二、关注民生,全面加强卫生监督管理

1、全力推进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以小餐饮店、美食夜市、农家乐旅游点、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等为重点对象,以餐饮消费环节中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为重点品种,集中力量加强规范管理。进一步开展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推广“五常法”、HACCP等长效管理,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按上级要求做好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健康相关产品的监测。

2、加强医疗服务市场监管。有力打击各类无证非法行医,加强与公安、工商、计生、城管等部门联系,实行联席会议制度,按要求在全市设立公安机关驻卫生监督机构联络室。医疗机构建档率按要求达到100%,试行信息公示制,继续推进中小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分级监管模式,确保100%中小医疗机构实施分级监管。进一步加大对口腔医疗机构和血液安全的监管力度。

3、加强职业卫生监管。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用人单位负责、行业规范管理、职工群众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体制,制订并组织实施《职业病防治规划(20**-20**年)》,以职业卫生监督分类管理为载体,以分行业整治规范为主线,深入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推进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进一步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加强放射诊疗许可证与放射工作人员证的发放。

4、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在游泳场所、旅店、宾馆等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基础上,开展美容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规范游泳场(馆)、美容美发用具用品、洗浴场所公共用品消毒管理工作。重视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管,继续推行饮用水供水单位量化分级监管工作,做好城市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试点工作,确保供水水质卫生安全。开展本市重点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监督检查工作。

5、加强学校卫生和传染病监督检查。继续做好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消毒产品的监督管理工作,严格医疗废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和医疗卫生机构疫情报告、感染控制等监督检查,继续推行学校卫生综合评价试点工作,按要求重点加大对农村学校、寄宿制学校的传染病防控、饮用水等监督检查。

6、加强大型活动期间公共卫生监督工作。建立大型活动接待单位准入管理和预案管理机制,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全面实行风险预评估制度,抓好重点项目卫生安全的监管,确保不发生因工作失责、失误引发的集体食物中毒事件,有效维护公共卫生秩序。

三、围绕目标,做好重点工作任务

1、围绕健康城市、平安**等目标工作,进一步加强重大食物中毒、职业中毒防制工作。加强卫生监督应急机制建设,开展卫生监督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理能力。及时开展卫生监督投诉处置、应急事件等动态监测。

2、结合打造国内最清洁城市活动,推动“八小”行业的规范、整治和取缔管理。完成“八小”行业示范街(社区)和小餐饮示范店巩固、规范、提升工作。按照卫生强区、县(市)考核标准,积极推进创建活动。积极配合市美食夜市建设,努力打造成小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店)。

3、认真贯彻实施《**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加大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执法培训,发挥单位控烟监督员作用。加强控烟工作执法体系建设,按照条例的规定对部分公共场所实施委托执法。突出重点,分类监管,有计划地开展禁烟场所和重点控烟场所的执法检查。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篇11

中图分类号: S851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ki.jlny.2017.04.021

动物卫生监督是指国家动物卫生监督和管理部门,依照法律和法规要求,对动物防疫及动物产品安全实施监督检查和管理的活动。动物卫生监督是一种政府管理的行政行为,目的在于发现、制止、纠正、处理违法行为。所以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开展工作的前提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发挥的是监督、检查以及管理的功能与作用,其本质是在政府管理范畴内的行政行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职责主要包括:监督和管理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对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动物检疫工作的开展及落实。而在实际开展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过程当中,没涉及到的问题非常多,比如要对动物药品以及饲料包括食品添加剂等的监督和管理;对于一些违法的动物卫生及检疫工作的处理及纠正;对于一些动物检疫标识的管理等。尽管我国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已经取得了一些喜人的成绩,但在其发展的过程中仍有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当前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部分地区存在畜禽肉注水问题,侵害消费者权益;动物强制免疫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现象等。

1.1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团队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作为动物卫生监督部门,首先人员配备上要专业,只有具备过硬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才能更好地做好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从当前形势看,各地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有待加强。人才是保证动物卫生监督工作顺利推进的关键,所以各单位要积极做好人才培养工作,为提高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打好基础。

1.2部分地区存在畜禽肉注水问题,侵害消费者权益

对于老百姓而言,在购买畜禽肉品时,最担心的就是肉品质量问题,而在肉品质量问题中最常见的也是畜禽肉品注水问题。注水肉品不但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甚至还会影响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从当前形势来看,很多消费者无法通过观察判断畜禽肉品是否注水,所以担心自己无法购买到放心肉。事实上,部分地区确实存在不法商贩为了个人利益出售注水畜禽肉,侵犯消费者权益。

1.3动物强制免疫工作落实不到位,影响我国畜牧业发展大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作为我国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的法律依据,仍然存在需要完善的地方,以避免在开展工作时缺乏有效依据,造成动物卫生监督部门执法困难。

2关于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相关建议

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应该做好以下几点: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动物卫生监督团队综合实力;加大畜禽产品监督管理力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普及动物免疫知识,提高动物免疫效率。

2.1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动物卫生监督团队综合力

加大人才培养力度,适当组织脱产培训,并且务必保证培训的针对性,保证培训效果。通过培训不但提高了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有利于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培养责任意识,有利于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

2.2加大畜禽产品监督管理力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加大对畜禽产品的监督管理力度,尤其是对于畜禽肉注水问题要严肃处理,不给不法商贩贩卖注水肉的机会,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建议有关部门可以适当提高畜禽肉水分的限量标准,提高要求,便于检测。同时需要全民配合,遇到违法犯罪的商贩要积极举报。

2.3普及动物免疫知识,提高动物免疫效率

动物免疫工作关系到我国动物食品安全和养殖户的切身利益。为了切实保障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有法可依,以确保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在基层能有效开展,要出台与《动物防疫法》配套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中的可操作性。同时要扩大宣传教育力度,普及动物免疫知识,让大家认识到动物免疫工作的重要性,变被动为主动,提高动物免疫效率。

3结语

针对当前我国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一是提高动物卫生监督团队综合实力;二是做好畜禽产品监督管理工作,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三是积极普及动物免疫知识,提高动物免疫效率。同时希望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可以得到社会各界的支持与帮助,共同为我国畜牧业发展保驾护航,促进我国畜牧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参考文献

[1]关晓东.动物卫生监督中应该注意的问题[J]. 农民致富之友,2015,(10).

[2]程亮.加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思考与建议[J].当代畜禽养殖业,2015,(07).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篇12

一、充分认识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所职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基层工作是动物卫生工作的基石,随着动物卫生工作向基层转移的推进,基层所必须顺应时代潮流,加快职能转变,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一)加快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所职能转变是深化动物卫生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动物卫生体制改革之前,乡镇畜牧兽医站的主要任务是每年春秋两次集中免疫,亲自搞免疫注射,重点任务是收取防疫费。当前,在新的动物卫生体系下,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费用已由县级以上财政承担,基层所传统的“催费要款”的职能消失,防疫注射由各村防疫员承担。各所职能为负责日常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畜禽饲养情况的统计工作;依法负责组织乡镇动物计划免疫、强制免疫的实施,依法承担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动物疫情调查,动物疫病监测和报告工作;依法承担兽药、饲料、种畜禽监督管理和公益性技术推广服务工作;协助监督管理辖区内兽药饲料和畜产品的安全工作。这就要求各基层所必须有一个全新的思考定位,有计划地干些什么和怎么干,有效地盘活人力资源,促进各所干部职能、职责的转变,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创造性地工作,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

(二)加快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所职能转变是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必然选择。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乡镇是关键,重点在农村。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是政府行为,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所的工作并非清闲了,而是更加繁重了,对此各项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所的人员都有了一个清醒的认识。要实现动物卫生和畜牧业的和谐发展,迫切需要基层所转变工作作风,改变工作方法,加速推进工作重心的转移,努力建设一个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动物卫生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从而把主要精力集中到加强监督和提供公共服务上来。

(三)加快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所职能转变更是完善畜牧业市场经济的重要保证。随着畜牧业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一些新的畜牧业合作组织充分涌现,“公司协会农户”、“基地协会农户”等新的畜牧业生产模式,给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所如何开展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过去那种搞畜牧业生产的模式已不再适应发展需要。因此,各所都转变了传统观念,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重新界定了自己的职能,做到了有所为有所不为,认真做好政策引导、典型示范、信息服务工作,确保了畜牧业生产的健康发展。

二、正确把握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所的职能作用新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