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营销合集12篇

时间:2022-11-05 20:47:19

道德营销

道德营销篇1

道德的标准是什么?凡是标榜道德的标准者,必是带有某种目的群体,那么,所标榜的道德便就因道德的标准而不道德了。套用孔子的一个句式“不患,无位;患,所以立”,道德的标准可以这样哲学的描述:“不道德,无位;道德,所以立”,也就是道德的位次和标准是以不道德的参照而道德的。道德绝不是文字的表述或者墙壁上的小广告一样的标语,那只是某类群体对另一个非某类群体的期望或者愿望而已。其实,道德和非道德的共同存在恰恰是道德存在于人心的最好标准。道德的判断对于人,不是什么难事,对于从事营销工作的人员,更不是难事,难就难在那内心的认同和行为的坚守。

道德营销篇2

也有些人给营销分层次。产品营销,技术营销,理念营销,这是安利的某位讲师和我说的。一听似乎很有道理。其实,这里最大的问题是营销的前提必须有营销道德的规范。

大家知道交换的本质是交换的双方都获得自己想要的使用价值。都带来使用价值的升值。而不是简单的满足卖方回笼资金,占领市场的需求,也不可能把一件真正的好东西拱手送给买方。这都是不合理的,我认为是违背商业道德,商业的基本原则的。

将合适的产品销售给合适的人群才是我们营销社会责任,将合适产品用合理的方式以合适的价格卖给合适的人群是我们的企业责任。而营销工作的一切都是由此两句话而生。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

郁闷的是,中国是的道德资源大国,但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的残酷处处可见。很多企业很多个人,为了生存为了赚钱什么事都干,比如媒体频频曝光的质量问题,奶事件,紫砂事件,富士康跳等等,明星绯闻,某某门都是道德败坏的表现,可却成就了当事者吸金,发达的跳板。在中国古代,很多朝代经商的都被人们丑化,很多女人被浸猪笼,游街都是当时的统治阶级对社会风气,道德标准的维护。外国人企业早已在学习中国的“孔子”“孟子”其实学的是中国先辈的关于道德在其自己的企业和个人的修为的积极作用,实现自己的社会责任,和个人的价值。这个时候我们中国人在学“孙子兵法”,“三十六计”,为什么我要用引号,它们学的不是兵书,在中的一些企业家眼里,它们是理论和实践结合,学的是如何制敌于死地。我也看了孙子兵法,和三十六计,其实在我看来,这些书绝对不应该在社会上流通,只能作为古籍珍藏。更不能是所有的人都去看,都去学。

据说孙子兵法和三十六计写出来的时候都是仅作兵家观看的秘籍。并不是拿来流通的。而且古代战争远远根本不需要什么道德。因此我对孙家的两位先辈依旧尊崇。但是现在很多企业为了自己的生存,不顾社会责任,令人鄙视。更加令人气愤。小时候我有一个老师患病,需要鸦片阵痛,病愈,他竟上瘾了。前面的他使用鸦片和病痛作斗争为人师表,后面的他使用鸦片可就成了反面典型了。

愤青的希望有一天,法律会介入到商业道德的细节。因为商业影响整个社会民生,纵容那些不法的没有人性畜生,就是戕害民众。

很多好的产品,在这些企业的作践下,只能大隐隐于市。慢慢的很多很好的产品因为营销而真的消亡了。呜呼哀哉。留那些窝里横的企业很行霸道,委实不爽。事实上在我营销生涯中,无数和竞争对手发生冲突。每次都被无端的挑衅,当用一双贯于敲击键盘的双手狠狠的敲击走狗的头颅,直到面目全非,之后逃之夭夭,——“黑吃黑”伺机肉搏虽不能至至善——其意爽极。何以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阁下意气风发,我气一下哥发疯。但是,至少我还知道这些都不靠谱,不是安身立命的根本。

我觉得不同的企业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可以使用以下整体营销思路。

道德营销篇3

营销渠道是企业实现产品转移的重要环节。斯特恩认为营销渠道是促使产品或服务顺利地被使用或消费的一整套相互依赖的组织,邓胜梁认为营销渠道是一种完成产品分配活动的相互作用的有机系统。营销渠道的参与者是生产商、中间商及消费者,在其相互作用的过程中,会产生产品流、信息流、所有权流、促销流等,各主体为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彼此之间存在着冲突与矛盾,必将产生道德性问题。渠道道德是规范各参与主体行为的标准,在产品分销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倡导营销渠道中的道德,不仅使生产商、中间商、消费者认清在渠道中的责任、义务及道德规范,提高各参与主体的道德觉悟,而且能协调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促进分销活动的顺利进行,还能降低社会的交易成本,促进社会和谐进步。本文从营销渠道的各参与者之间的关系入手,研究营销渠道的道德内容系统,并构建营销渠道道德控制系统,为认识渠道道德关系和渠道道德构建提供参考。

1营销渠道道德系统

1.1营销渠道道德系统构成

现代企业的营销渠道参与者一般为生产商、中间商及消费者(直销除外),这三者在营销渠道中相互影响、相互联系。这些参与主体两两之间的道德关系,构成了整个营销渠道道德内容系统,如图1所示。

营销渠道道德系统由两两之间的九种关系组成,构成了以下六种道德关系:①生产商之间的道德关系——供应道德关系(Ⅰ),指生产商在建立渠道时,在渠道的选择、渠道设计(长度、宽度)、渠道目标等方面与其他同类产品或互补品生产商之间产生的道德性问题。②生产商与中间商的道德关系——上游道德关系(Ⅱ和Ⅱ’),指生产商与中间商在谈判及合作全过程中产生的道德性问题。上游道德性关系是双向的,既有生产商对中间商的道德问题(Ⅱ),又有中间商对生产商的道德问题(Ⅱ′)。③生产商与消费者之间的道德关系——营销道德关系(Ⅲ和Ⅲ′)。企业建立营销渠道,是为了实现其营销目的,将产品转移给消费者。生产商在产品销售过程中的道德问题及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的道德问题构成了营销道德关系。④中间商之间的道德关系——中间道德关系(Ⅳ)。与供应道德关系类似,指中间商之间在、销售竞争过程中为了自身利益而产生道德问题。⑤中间商与消费者之间的道德关系——推销道德关系(Ⅴ和Ⅴ′)。中间商不是产品生产者,它只是产品的推销者。在产品推销过程中双方行为的道德问题构成了推销道德关系。⑥消费者之间的道德关系——消费道德关系(Ⅵ)。不同消费者之间在购买产品时产生的道德问题,构成了消费道德关系。

另外,社会是营销渠道道德系统的组成部分。首先,社会的整体道德水平对渠道道德有重要影响;其次,渠道中的不道德行为会损害整个社会的利益;最后,社会环境对于渠道道德建设有重要作用。

1.2营销渠道道德问题的主要表现

1.2.1生产商道德问题的主要表现

生产商与其他生产商、中间商及消费者存在道德关系。其他生产商主要是指与之有渠道竞争的中间商,如同类产品、互补品生产商以及对共用渠道有控制或影响的生产者。其道德问题主要表现为渠道的选择、渠道目标冲突、渠道设计(长度、宽度)等;与中间商的道德问题表现为生产商在产品定价、质量、库存、供货合同、促销、交货时间、账款支付、技术支持等相关的道德问题,损害中间商的利益;与消费者的道德问题表现为生产商在产品选择、价格(价格虚高和歧视价格)、质量、分销目标、渠道设计等方面的道德性问题,损害消费者利益。如产品质量低劣、不方便顾客购买、不及时分销、售后服务跟不上等。

1.2.2中间商道德问题的主要表现

中间商与生产商、其他中间商及消费者有道德关系。与生产商的道德问题表现为中间商的恶性窜货、库存、分销不力、信息反馈、售后服务等方面的道德问题,损害生产商的利益;与其他中间商的道德问题表现为争夺经销权、窜货等道德性问题;与消费者的道德问题表现为中间商在产品推销过程中的虚假广告、服务态度恶劣、隐瞒产品缺陷、价格虚高等道德问题,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1.2.3消费者道德问题的主要表现

消费者与生产商、中间商及其他消费者存在道德关系。与生产商和中间商的道德问题是消费者恶意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表现为恶意索赔、漫天杀价、虚假宣传而损害企业声誉等;与其他消费者的道德性问题主要表现为抢购、商业投机、内部购买等行为,损害其他消费者的利益。

2营销渠道道德建设模式

2.1营销渠道道德建设模式构成

营销渠道中的矛盾和冲突,不能仅靠法制来解决,即使有健全的法律体系,现代企业的营销渠道仍然需要道德来维系。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与营销的扩展,需要大力加强营销渠道道德建设。构建完善的营销道德体系是一个系统的过程,如图2所示。

营销渠道道德建设系统主要由四部分构成:渠道道德认知、渠道道德标准、渠道道德评价以及渠道道德控制。

(1)渠道道德认知。根据营销渠道中经常出现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并进行深入的研究,对问题的成因、规律进行研究,实现对营销渠道中的道德问题的准确认知。

(2)渠道道德标准。根据对渠道道德的认识以及社会中普遍的道德观念,制订渠道道德的评价标准和渠道道德规范,便于在实际工作中操作。

(3)渠道道德评价。对渠道主体进行道德性评价。渠道道德评价可以分为两个层面:一是对整个渠道的道德性进行评价;二是对渠道的某一主体的道德性进行评价。道德评价的关键是建立完善的评价指标体系,再采用适当的方法。

⑷渠道道德控制。对渠道道德的研究,目的是减少或消除渠道中的不道德行为,因此,渠道道德控制是最终的目的。渠道的道德控制主要从文化引导、赏罚机制、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四个方面进行。

2.2社会、政府、企业在渠道道德建设中的作用

在营销渠道道德构建过程中,社会、政府、企业都应该发挥重要作用,全方位推进营销渠道道德建设。

(1)社会的作用。社会环境是营销渠道的重要环境,在渠道道德建设中理应发挥作用。社会的作用主要体现在道德认识、道德标准、道德控制上。首先,道德问题出现在社会中,需要社会中的人、组织、机构对道德问题进行认识和研究;其次,社会的价值观、善恶观是制定渠道道德标准的重要依据;最后,社会的价值、文化引导是道德水平提升的重要环境。

(2)政府的作用。政府的作用体现在道德标准规范的制定、道德评价、道德控制上。政府首先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道德规范标准及后赏罚机制,并建立专门的机构对各渠道主体进行道德性评价。政府在道德控制中要进行正确的引导,建立相应的道德培训机构,广泛教育和宣传,并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使企业不道德行为的后惩罚成本高于其收益。

(3)企业的作用。企业是渠道的重要主体,在渠道道德建设中首先要加强自律,自觉遵守道德规范,坚持等价交换原则,互相理解,共享利润,做到义利统一,寻求长期合作关系;其次要对企业员工进行正确的道德教育,提高员工的道德性水平。

3结论

本文的研究得出以下结论:①供应道德关系、上游道德关系、营销道德关系、中间道德关系、推销道德关系和消费道德关系构成了渠道道德系统,并分析了各主体道德问题的主要表现;②渠道道德建设是一个系统过程,包括渠道道德认知、渠道道德标准、渠道道德评价和渠道道德控制。社会、政府、企业都应发挥自身的作用来提高渠道道德水平。

参考文献

道德营销篇4

营销渠道是企业实现产品转移的重要环节。斯特恩认为营销渠道是促使产品或服务顺利地被使用或消费的一整套相互依赖的组织,邓胜梁认为营销渠道是一种完成产品分配活动的相互作用的有机系统。营销渠道的参与者是生产商、中间商及消费者,在其相互作用的过程中,会产生产品流、信息流、所有权流、促销流等,各主体为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彼此之间存在着冲突与矛盾,必将产生道德性问题。渠道道德是规范各参与主体行为的标准,在产品分销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倡导营销渠道中的道德,不仅使生产商、中间商、消费者认清在渠道中的责任、义务及道德规范,提高各参与主体的道德觉悟,而且能协调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促进分销活动的顺利进行,还能降低社会的交易成本,促进社会和谐进步。本文从营销渠道的各参与者之间的关系入手,研究营销渠道的道德内容系统,并构建营销渠道道德控制系统,为认识渠道道德关系和渠道道德构建提供参考。

1营销渠道道德系统

1.1营销渠道道德系统构成

现代企业的营销渠道参与者一般为生产商、中间商及消费者(直销除外),这三者在营销渠道中相互影响、相互联系。这些参与主体两两之间的道德关系,构成了整个营销渠道道德内容系统,如图1所示。

营销渠道道德系统由两两之间的九种关系组成,构成了以下六种道德关系:①生产商之间的道德关系——供应道德关系(Ⅰ),指生产商在建立渠道时,在渠道的选择、渠道设计(长度、宽度)、渠道目标等方面与其他同类产品或互补品生产商之间产生的道德性问题。②生产商与中间商的道德关系——上游道德关系(Ⅱ和Ⅱ’),指生产商与中间商在谈判及合作全过程中产生的道德性问题。上游道德性关系是双向的,既有生产商对中间商的道德问题(Ⅱ),又有中间商对生产商的道德问题(Ⅱ′)。③生产商与消费者之间的道德关系——营销道德关系(Ⅲ和Ⅲ′)。企业建立营销渠道,是为了实现其营销目的,将产品转移给消费者。生产商在产品销售过程中的道德问题及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的道德问题构成了营销道德关系。④中间商之间的道德关系——中间道德关系(Ⅳ)。与供应道德关系类似,指中间商之间在、销售竞争过程中为了自身利益而产生道德问题。⑤中间商与消费者之间的道德关系——推销道德关系(Ⅴ和Ⅴ′)。中间商不是产品生产者,它只是产品的推销者。在产品推销过程中双方行为的道德问题构成了推销道德关系。⑥消费者之间的道德关系——消费道德关系(Ⅵ)。不同消费者之间在购买产品时产生的道德问题,构成了消费道德关系。

另外,社会是营销渠道道德系统的组成部分。首先,社会的整体道德水平对渠道道德有重要影响;其次,渠道中的不道德行为会损害整个社会的利益;最后,社会环境对于渠道道德建设有重要作用。

1.2营销渠道道德问题的主要表现

1.2.1生产商道德问题的主要表现

生产商与其他生产商、中间商及消费者存在道德关系。其他生产商主要是指与之有渠道竞争的中间商,如同类产品、互补品生产商以及对共用渠道有控制或影响的生产者。其道德问题主要表现为渠道的选择、渠道目标冲突、渠道设计(长度、宽度)等;与中间商的道德问题表现为生产商在产品定价、质量、库存、供货合同、促销、交货时间、账款支付、技术支持等相关的道德问题,损害中间商的利益;与消费者的道德问题表现为生产商在产品选择、价格(价格虚高和歧视价格)、质量、分销目标、渠道设计等方面的道德性问题,损害消费者利益。如产品质量低劣、不方便顾客购买、不及时分销、售后服务跟不上等。

1.2.2中间商道德问题的主要表现

中间商与生产商、其他中间商及消费者有道德关系。与生产商的道德问题表现为中间商的恶性窜货、库存、分销不力、信息反馈、售后服务等方面的道德问题,损害生产商的利益;与其他中间商的道德问题表现为争夺经销权、窜货等道德性问题;与消费者的道德问题表现为中间商在产品推销过程中的虚假广告、服务态度恶劣、隐瞒产品缺陷、价格虚高等道德问题,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1.2.3消费者道德问题的主要表现

消费者与生产商、中间商及其他消费者存在道德关系。与生产商和中间商的道德问题是消费者恶意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表现为恶意索赔、漫天杀价、虚假宣传而损害企业声誉等;与其他消费者的道德性问题主要表现为抢购、商业投机、内部购买等行为,损害其他消费者的利益。

2营销渠道道德建设模式

2.1营销渠道道德建设模式构成

营销渠道中的矛盾和冲突,不能仅靠法制来解决,即使有健全的法律体系,现代企业的营销渠道仍然需要道德来维系。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与营销的扩展,需要大力加强营销渠道道德建设。构建完善的营销道德体系是一个系统的过程,如图2所示。

营销渠道道德建设系统主要由四部分构成:渠道道德认知、渠道道德标准、渠道道德评价以及渠道道德控制。

(1)渠道道德认知。根据营销渠道中经常出现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并进行深入的研究,对问题的成因、规律进行研究,实现对营销渠道中的道德问题的准确认知。

(2)渠道道德标准。根据对渠道道德的认识以及社会中普遍的道德观念,制订渠道道德的评价标准和渠道道德规范,便于在实际工作中操作。

(3)渠道道德评价。对渠道主体进行道德性评价。渠道道德评价可以分为两个层面:一是对整个渠道的道德性进行评价;二是对渠道的某一主体的道德性进行评价。道德评价的关键是建立完善的评价指标体系,再采用适当的方法。

⑷渠道道德控制。对渠道道德的研究,目的是减少或消除渠道中的不道德行为,因此,渠道道德控制是最终的目的。渠道的道德控制主要从文化引导、赏罚机制、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四个方面进行。

2.2社会、政府、企业在渠道道德建设中的作用

在营销渠道道德构建过程中,社会、政府、企业都应该发挥重要作用,全方位推进营销渠道道德建设。

(1)社会的作用。社会环境是营销渠道的重要环境,在渠道道德建设中理应发挥作用。社会的作用主要体现在道德认识、道德标准、道德控制上。首先,道德问题出现在社会中,需要社会中的人、组织、机构对道德问题进行认识和研究;其次,社会的价值观、善恶观是制定渠道道德标准的重要依据;最后,社会的价值、文化引导是道德水平提升的重要环境。

(2)政府的作用。政府的作用体现在道德标准规范的制定、道德评价、道德控制上。政府首先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道德规范标准及后赏罚机制,并建立专门的机构对各渠道主体进行道德性评价。政府在道德控制中要进行正确的引导,建立相应的道德培训机构,广泛教育和宣传,并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使企业不道德行为的后惩罚成本高于其收益。

(3)企业的作用。企业是渠道的重要主体,在渠道道德建设中首先要加强自律,自觉遵守道德规范,坚持等价交换原则,互相理解,共享利润,做到义利统一,寻求长期合作关系;其次要对企业员工进行正确的道德教育,提高员工的道德性水平。

3结论

本文的研究得出以下结论:①供应道德关系、上游道德关系、营销道德关系、中间道德关系、推销道德关系和消费道德关系构成了渠道道德系统,并分析了各主体道德问题的主要表现;②渠道道德建设是一个系统过程,包括渠道道德认知、渠道道德标准、渠道道德评价和渠道道德控制。社会、政府、企业都应发挥自身的作用来提高渠道道德水平。

参考文献

道德营销篇5

营销理念也叫营销观念是指导企业营销活动的指导思想、思维方式和哲学。其本质是如何处理企业、消费者和社会三者之间的利益。如果在营销活动中,看重企业自身的利益,那就是以企业利益为中心的营销理念,如果看重的是消费者的利益,则是以消费者利益为中心的营销理念,同样,如果看重的是社会长远利益,那就是以社会长远利益为中心的营销理念。三种营销理念呈现出以下的演进过程。

1以企业利益为中心的观念

这种观念包括了生产观念、产品观念和推销观念三种观念。

1.1生产观念

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时候,当时处于“卖方市场”的大背景下,产品是供不应求的。企业生产出的产品,根本不担心销路,企业只要安心搞生产,提高生产效率就可以了。企业在营销中遵循“我们生产出什么产品,就卖什么产品”的理念,企业只重视生产效率的提升而不在意消费者的需求。在供不应求的市场态势下这种观念是能够行得通的,但是一旦市场供求形势发生变化出项供过于求的情况下,这种观念就无法顺利地实现产品的销售了。1.2产品观念同样是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企业在营销的过程中发现,有时候,产品质量高的商品更容易卖出去,只要产品的质量有保障,肯定就能够获利。所以,企业营销的核心在于产品质量的提升,并在经营中遵循“我们只卖高质量的产品”这样的理念。这种理念看到了产品质量的重要性,但是营销者没有发现产品最终是满足消费者的某种需求,帮助消费者解决某种问题的这种本质,一旦消费者的偏好发生转移,自己的产品质量再高,消费者也不会去购买。特别是对产品供应非常充足的今天来说。

1.3推销观念

在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资本主义出现了经济危机,很多产品不能够顺利地销售出去。此时,很多商家在实践中发现,产品的销售是企业努力地采取一些推销和促销手段的结果,企业营销的重心在于推销,并坚定了“我们生产什么就努力推销什么”的营销理念。这种理念看到了推销和促销对产品销售的重要作用,但是还是没有认识到消费者购买某种产品是因为存在某种需求这一点。还是站在企业自身的角度看待问题,没有站在消费者的角度看问题。

2以消费者利益为中心的观念

到了二十世纪四五十年代,第二次世界大战已经结束,一方面,很多军用技术陆陆续续民用化,使得企业生产效率大大提升,生产能力大大提高,能够生产满足顾客需要的各种产品。另一方面,人们非常珍惜来之不易的和平环境,西方国家普遍采用了“高福利、高待遇”的政策,人们手头有钱了,购买力大大提高,并开始更加重视自身个性化的需求,能够在众多商品中挑选自己喜欢的商品。满足自己个性需求的商品就购买,不能够满足的就不去购买。消费者主导了买卖双方之间的交易关系,商家必须根据消费者的需求来生产产品,遵循“顾客需要什么,我们就生产提供什么”的营销理念,消费者的需求是决定产品供给的根本性因素。营销成了通过消费者需求的满足来获利的过程。这种理念肯定了消费者的主导地位,有利于消费者需求的满足。但是这种理念也存在一定的问题,比如一味地满足顾客需求会导致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等问题,消费者暂时利益的满足可能是以牺牲子孙后代的长远利益为代价的。另外,消费者的需求有正当的、正面的,也有不正当的、负面的,企业不能满足消费者的任何需求。所以,到了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一种新的营销理念诞生了,那就是以社会长远利益为中心的营销理念。

3以社会长远利益为中心的观念

这种观念强调企业在营销的过程中,要首先关注社会的长远利益,然后再考虑消费者的利益,最后再考虑企业的利益。企业在经营中的获利是建立在满足社会长远利益和消费者的利益的基础之上的。那么,什么样的营销才是真正满足社会长远利益的呢?是道德营销!道德营销是对“道德”的营销,是弘扬道德,倡导奉献和付出的一种营销理念。只有人人讲道德,人人爱奉献,社会财富才会增加,社会才会和谐,才符合社会的长远发展方向。21世纪,道德是最为稀缺的资源,基于道德素养的提升来实现社会利益的满足和社会的发展就是道德营销的职责。我们知道,绿色营销是一种以社会长远利益为中心的营销理念,企业在营销中强调绿色、生态这种导向,满足社会环境保护的需求,满足消费者的绿色需求,采用绿色的产品策略、价格策略、分销策略和促销策略。但是什么的企业才会采用绿色营销呢?那肯定是关爱社会、爱护环境有高尚道德情操的企业,也就是说绿色营销也是道德营销的一种表现形式。以社会长远利益为中心的营销观念,最终体现在道德营销上。

4道德营销的理念

4.1道德营销是真正的以社会长远利益为中心的营销理念

消费是通过消耗商品来满足消费者需要的过程,而需要是消费者内心存在的一种匮乏状态、匮乏感,那么消费就是通过消耗商品来消除消费者的匮乏状态匮乏感的过程。如果把消费者内心中存在的匮乏状态、匮乏感比作一个“坑儿”的话,商品就是这个“坑儿”的“填埋物”,消费就变成了通过购买商品这个“填埋物”来填埋消费者心中存在的“坑儿”的过程。营销是通过消费者的消费来获利的一个过程,就是通过让消费者购买我们的商品“填埋物”来埋“坑儿”从而获利的过程。以消费者利益为中心的理念注重通过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来获利,是不是就相当于基于消费者内心中的“坑儿”的填埋来获利?商家的营销是不是希望消费者发现还没有填埋的“坑儿”,甚至不断挖掘心中的“坑儿”来达到获利的目的的呢?是不是在客观上造成让消费者不断追求“填埋物”来填埋“坑儿”,通过不断占有和索取来获得暂时快乐的不良影响呢?这是不是与追求社会长远利益为中心的营销理念背道而驰呢?所以,真正的营销,真正的以社会长远利益为中心的营销理念应该是道德营销。道德营销就是改变消费者以占有和索取商品“填埋物”来获得暂时快乐和平衡的游戏规则,倡导通过奉献和付出来获得更长久更真实快乐的游戏规范。道德营销着力于提升企业和消费者的道德素养,并以此来实现社会长远利益的最大化,是真正的以社会长远利益为中心的营销理念的体现。

4.2道德营销的实施

道德营销的实施需要通过道德营销战略和道德营销策略来体现。

4.2.1道德营销战略道德营销战略体现在目标市场营销战略和竞争战略两个方面。在目标市场营销战略方面,企业需要根据消费者道德需求的差异,对消费者进行市场细分,选择道德需求明显的细分市场作为自己的目标市场,然后再通过市场定位来塑造自身独特的道德形象,为道德营销活动的开展指明进行的方向和目标。竞争战略方面,面对企业的竞争对手,商家将着眼点放在如何更好地帮助消费者提升自身的道德需求方面,而不是着力于如何与竞争对手竞争,将竞争对手打败。强调与竞争对手的合作,共同将本行业做大做强,共同致力于提升自身的道德修养和业务素养。

4.2.2道德营销策略道德营销策略也可以体现在产品策略、价格策略、分销策略和促销策略四个方面。

(1)道德的产品策略。以消费者利益为中心的营销理念认为产品是满足顾客需求,解决消费者面临的某项问题的,而道德营销则强调产品是道德的载体。消费者选择某产品,不仅仅在于该产品能够满足自身的某种需要,也是因为该产品是自身道德素养提升的一种象征物,代表着对自身道德信念的一种认同。道德营销企业除了明确产品的本质,还要在产品包装、产品品牌和产品服务等方面满足消费者的道德需求。

(2)道德的价格策略。价格反映了消费者购买某种产品过程中付出的成本。道德的价格策略一定是避免虚高、实实在在的一种价格展示。避免通过人为的高价来塑造高端的形象,让消费者为自身的面子来买单,也避免实施不能够反映实际成本差异的搞嘘头的差异定价。

(3)道德的分销策略。分销策略反映产品在何处销售更能够方便顾客购买的本质。在确定分销方式的过程中,根据消费者的偏好来确定,尽可能地为消费者的购物提供方便。在与中间商或者分销商合作的过程中,也讲究道德的原则,选择道德素养高的中间商或者分销商,努力和中间商、分销商一起向消费者提供更多的价值,共同满足消费者的道德需求。

(4)道德的促销策略。促销的本质在于与消费者间的沟通。道德的促销策略要在广告、人员推销、公关和销售促进等方面塑造和弘扬良好的道德形象。特别是在促销策略的实施过程中,不要千方百计利用人们的贪心、攀比心和炫耀心等来达到推广产品的目的,而是努力让消费者在促销活动中因为触及到了内心的道德良心而去接收我们的产品。

5结论

随着时代的发展,企业营销理念不断向前演进,从以企业利益为中心的营销理念到以消费者利益为中心的营销理念再到最先进的以社会长远利益为中心的营销理念。但是真正能够体现以社会长远利益为中心的营销理念的是道德营销。道德营销提倡满足人们的道德需求,强调企业与消费者通过奉献和付出来获得快乐。人人讲奉献,人人爱付出,必将推动社会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真正实现社会长远利益的最大化。

参考文献

[1]段俊平.《弟子规》是企业的安心良汤[J].现代企业文化(上旬),2015,(04):46-48.

道德营销篇6

营销道德相关概念

营销道德是用来判断企业营销行为正确与否、企业营销活动是否符合消费者及社会利益、能否给广大消费者带来最大幸福的行为规范。企业的市场营销活动既是企业的管理行为,也是企业的社会行为,每一种具体的市场营销行为,都渗透着营销道德。对企业而言,重视营销道德能为其带来强有力的竞争优势。因为:

道德优势能够帮助企业与相关利益者实现双赢。企业实施的营销战略只有通过使企业和利益相关者双赢才能获得持久竞争优势,而要使企业和利益相关者双赢,必须融入营销道德;道德优势帮助企业在企业信誉、社会形象、与顾客的关系、员工的士气等方面建立与竞争对手的差异,获得高度的客户信任和持久的客户忠诚、值得信赖的社会形象和敬业奉献的员工队伍;道德建设本质上是一种长期的投资,将给企业带来长期的回报,有道德优势的企业能获得较高的顾客认可,建立牢固的市场根基,从而阻止新竞争对手的进入,有助于建立企业在相关市场的优势。

营销道德缺失的表现

据搜狐财经的报道,2002年底,一些国内知名企业家在开会时,针对全球500家大公司CEO的诚信道德受到的广泛质疑,他们回首了自己企业发展过程的诚信缺乏问题,认识到企业诚信与企业责任在企业发展中的重大意义,集体忏悔当初的“原罪”,这些原罪概括起来就是不道德的营销行为,如赖账、跑政府关系行贿,过度吹嘘产品质量等。其实企业的不道德营销已经渗透到企业活动的各方面,并呈现出多样性。

产品中的道德问题

产品缺乏应有的质量,产品实际上提供的利益较少;企业为了获取更多利润,不断更新产品或者对产品作一些手脚;生产过程中造成浪费资源、破坏环境、过度包装、恶意抢注商标等。

价格中的道德问题

企业利用消费者对价格无知漫天要价,利用顾客买贵心理或是以高价销售紧俏商品牟取暴利,攫取超额利润;以不实的“厂价”、“批发价”大做广告,抬高标价再声称特价优惠;有些行业为阻止市场价格下降而实行行业价格共谋,共同制定行业价格,要求同行业按此协议销售产品等。

促销中的道德问题

设计与播送虚假广告、误导性广告及内容和形式不健康的广告。这不仅表现在对消费者进行物质上的诱导,还表现在对消费者生活习惯,价值观的重新塑造。具体表现:物质上 ,有的生产打印机的企业经常提示要更换的墨盒,其实还剩下一大半没用完,显然其用意是让用户多消费他们的产品;精神上,鼓吹错误、颓废的价值观和传播落后的文化,严重危害了下一代的身心健康。在人员推销中,推销人员利用消费者和厂家间的信息不对称,实行贿赂、操纵或强迫顾客购买。在营业推广中滥用有奖销售招揽顾客,或虚设有奖销售欺骗顾客。

分销中的道德问题

分销中的道德问题主要源于企业与分销商之间的关系,生产者可能胁迫其所控制的分销商从事某种特殊的违背道德的事情,以谋取自己的利益。还有的企业在交易谈判中故意向分销商设置文字陷阱,误导分销商。

与政府交往中的道德问题

主要表现为企业在与行政机关接触中,通过行贿等其他变相的手段与行政执法人员建立一种不健康的“关系”。这不仅诱导了政府的腐败行为,败坏了社会风气,还可能削弱国家的整体经济竞争力。

公共关系方面的道德问题

为博得社会对企业的认同,企业对社会公共事业大开空头支票,妄图靠手腕和技巧粉饰门面。1998年洪水,很多企业打出为防洪事业捐赠的标语,然而实际上很多企业并没有兑现当初的承诺,或仅兑现了小部分。

这些不道德营销行为给企业、社会和消费者等多方面带来了危害,严重影响了企业收益,加大了营销成本,影响了国家税收,损害了消费者权益,造成了整体市场的失序。同时还影响到企业形象,使企业信誉受损,无形中恶化了企业的生存环境,加大了社会的无效成本。而且,不道德营销行为对正当经营者造成严重的打击,诱使他们转而追逐不义之利。不道德营销行为扩大还会污染社会空气,导致社会道德水平下降。当不道德营销行为被揭露后,消费者对整个行业的道德诚信失去信心,导致行业性的衰败,最终也损害了企业自身利益。

营销道德问题的成因分析

外部环境因素

市场经济体系不完善 市场体系不完善,没有形成统一开放的大市场,地区封锁和部门分割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地区从地方或部门的利益出发,实行地方保护,甚至对违法行为进行姑息、庇护,成为不道德经营的保护伞。我国市场体系发育尚不平衡,与市场经济发展相协调的各种配套体系尚未建立或完善,特别是信息市场的发育滞后,导致了消费者在收集信息,评判商品时处于信息劣势,无法进行系统的比较,使一些企业的不法、不道德行为成为可能。

社会道德整体水平偏低 企业的不道德行为一旦跌破社会整体道德所能承受的底线,必然会引起社会、公众、政府的干预和反对。然而,目前我国社会道德整体水平偏低,使得很多企业的不道德营销行为能够被社会容忍。

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 目前我国已经出台了一系列规范营销活动的法律法规,问题在于对卖方在经营活动中违反法律应承担的责任,或规定的太笼统,或规定的太轻。这必然造成操作中的弹性太大,增加法律实施成本,为地方保护主义的发展提供了空间,并使法律缺乏约束力。同时在执法力度、执法手段等方面也都表现出不足或与市场经济发展的不适应。

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偏低 一些消费者文化素质偏低,对法律不了解或者嫌法律诉讼程序繁琐,在遇到侵害时,不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消费者压力集团,如消费者协会,因没有强制力,制约了其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和对企业不道德营销的监督。

企业和消费者之间信息不对称 所谓信息不对称是指经济行为人对同一经济事件掌握的信息量有差异。在企业和消费者之间,企业掌握了产品、价格、成本、销售等更多的信息,而消费者只能从企业、销售人员和自身的经验中获取信息,并且这些信息往往是不全面的,这使得企业的不道德营销有了实施的可能。

内部环境因素

企业和员工过于功利化 对大多员工和企业自身而言,成功的唯一衡量尺度是销售额、利润。因此,不论对于员工还是企业,追逐高销售高利润成为了最终目标。功利化的行为动机,往往掩盖了财富取得的途径,导致了营销道德的缺失。

落后的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能够影响到企业领导者和广大职工的决策动机,优秀的企业文化使企业形成一种凝聚力和向心力,即通过企业文化所塑造的共同价值、共同意识,把全体职工凝聚在一起,对实现企业目标,提高营销道德水平起重要作用。落后的企业文化或没有融入道德理念的企业文化,无论从意识到行为都很难具有较高的营销道德水平。

企业核心管理层经营理念偏差 企业核心管理层的道德偏好会融入企业经营决策的制定与实施。如果企业核心管理层具有正确的经营哲学,在制定营销决策中,才能既考虑企业的利润目标,又考虑消费者及社会的利益,体现出企业营销决策的道德性。反之,如果核心企业管理层片面追求利润最大化而损害社会与消费者利益,营销决策必然会偏离道德的轨迹。

管理制度不完善 机会是指限制或允许道德或不道德行为的条件,包括内部奖惩机制和不道德行为被发现的机率。当企业员工在销售中做出不道德营销行为时,如果企业对这种情况不处罚,反而嘉奖,那么必然导致员工不断重复非道德行为,并影响其它员工效仿这种不道德营销行为。

加强营销道德建设的途径分析

外部环境建设

加强法制法规建设 企业在盈利性和安全性的双重约束下往往会寻找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漏洞、社会舆论的盲点和其他可乘之机,不道德行为随之泛滥。因此首要任务是加强立法,做到有法可依。在现有的法律条件下,要做到执法必严,绝不手软。

改善政府行为 强调行政部门着眼点在于对企业不道德行为的预防和现场管理;坚决打击地方保护主义,完善全国统一开放的大市场。

提高消费者素质和道德水平 如果消费者不能树立正确的消费观,运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不仅会对自身造成损害,而且还会纵容企业的不道德营销继续下去,长此以往,对我们整个社会,整个国家的道德规范和市场秩序也会产生巨大的影响。因此加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是打击企业不道德营销行为的一柄利剑。

组建新的消费者压力集团 利用社会团体来形成压力集团,一方面可以督促政府制定和颁布各种有关规范企业营销活动的立法;另一方面可以迫使企业转变经营思想,要求企业的经营活动不仅实现长期利润最大化,还要考虑消费者的长远利益和社会利益,遵循社会公认的道德标准。

发挥行业协会的力量 美国的行会组织很健全,具有很大的权力;并且像许多大公司如General Electric Co. ,The Chase Marhattan Corporation, Atlantic Richfield Co.等还建立起了道德委员会及社会政策委员会,制定出企业应遵循的道德标准。与之相比,我国行业协会发展比较缓慢,因此组建行业协会并充分发挥其约束力对企业营销建设具有深远意义。

内部环境建设

培育优秀的企业道德文化 要将营销道德纳入企业价值观中,体现企业重视市场外部利益相关者的观念。如顾客满意、顾客是衣食父母、最佳服务等。企业营销道德观念的核心内容可以用简单的口号形式表现出来,如海尔的“真诚到永远”。

加强企业营销道德的审计工作 营销道德审计师通过对照行业道德准则和企业自己的道德准则,开展遵循性审计和有效性审计。可分为社会责任审计、职能审计和营销决策文化审计三种。通过营销道德审计企业可以知道哪些部门在工作中违反了准则,产生了哪些问题、哪些地方需要改进,从而有效地防范营销道德风险。

设立专门的伦理机构或伦理主管 我国很多企业目前尚未在企业内部开展深入持久地各项文化道德建设工作,这容易导致道德上的短期随意性。借鉴外国大公司设立伦理委员会的做法,设立企业自身的伦理委员会和伦理主管人员,加强对企业营销道德的规范和管制。

除此,培育道德型企业核心管理层;完善企业内部的奖惩制度;加强员工培训,提升员工素质、增强员工道德认同感也是企业内部建设的重点。

参考文献:

1.甘碧群主编.国境市场营销.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

道德营销篇7

一、引言

随着国内外学者对非道德行为研究的逐步深入,营销,与企业的另一个运营职能――会计,共同受到了学者的普遍关注。企业的营销,由于集中了企业对内对外的各种关系,是一个利益冲突高度集中的领域。同时,大量实践中出现的非道德行为,也促使学者们更加关注这一领域。

从1961年到1981年的20年间,根据Murphy和Laczniak的统计,在营销中的道德问题这一领域,已经出现了接近100篇学术文章。根据研究者的观点,这些研究可以分为以下6个方面:

(1)从哲学上的一般性道德理论与营销领域的相关性角度:例如Robin在道德相对主义上的研究;McMahon在情境道德上的研究;(2)发展营销中的道德决策模型的角度:例如Bartels提出,影响道德决策的因素包括:对经济的影响、组织的期望,以及不同的支持群体对决策的影响;Pruden提出,影响道德决策的因素包括:个人的道德观、组织的道德观,以及职业道德;(3)检验营销殊领域的道德问题并试图找出道德与非道德的判断标准:这一方面所涉及的领域包括:营销研究、营销管理、营销人员、广告、社会营销,等等。这一类的研究包括:Crawford对市场调查公司总裁的研究;Dubinsky等人对假想的销售行为的研究;Krugman和Ferrell调查了广告从业者的道德认知;Lusch等人研究了社会营销中的道德问题;(4)营销研究机构与其客户间的相互责任关系:例如Bezilla等人的研究;(5)营销研究者对他们的调查对象和调查项目间的责任关系:例如Tybout和Zaltman的研究;(6)研究公司的高层管理者能让下属更有道德地决策的行为有哪些:Coe和 Coe提出道德准则;Kaikati和Label提出迅速地对道德违规行为进行惩罚;Murphy和Laczniak提出使用咨询顾问和道德研讨会。

在此之后,后来的学者们对营销道德从多个角度进行了研究,呈现出“百花齐放”的态势。多年来若干这一领域的研究者们,在不断地反思和总结的基础上,不断有新的理论与学术贡献。

综合来看,已有的对营销道德或营销人员非道德行为的研究可以分为三个部分:营销道德的个人层面、营销道德的组织层面、营销道德的影响因素实证研究层面,下面将根据这一分类,对营销道德方面的研究进行文献综述。

二、营销道德的个人层面

营销道德的个人层面,是指研究者从个体的角度出发,主要研究组织中个体的营销道德及非道德行为,根据每一项研究的重点与着眼点的不同,可以大致划分为三个主要方面。

1. 营销经理或营销员究竟面对何种道德问题以及这种道德压力的程度:这方面的研究例如:Chonko和Burnett发现道德所引起的冲突是所有三个类别的样本群体都认为引起冲突最多的来源;Chonko和Hunt对1076位营销经理在营销中是否考虑道德问题作了研究,结果显示,贿赂是他们遇到最困难的道德问题,且高层管理者的行为的确影响下属的非道德行为。DeConinck和Good的研究结果表明,销售经理对营销人员非道德行为的认知的确随道德问题情境的变化而不同,该项研究的重要之处在于,道德问题情境影响了销售经理是否开除这个营销人员的意愿;Chung和Khan将非道德行为的研究引入到了管理信息系统(MIS)领域,并运用行为锚定等级评价法对管理信息系统领域的非道德行为进行了分类与评价;Harding对于一个工程学学生的学术造假状况是否与将来在专业领域的非道德行为意愿相关作了一项探索性研究,数据说明,工程学学生在学术上造假的参与度,完全可以预测将来在专业领域从事非道德行为的概率。

2. 哪些因素影响了营销经理或营销员,使得他们更容易面对道德问题:这方面的研究包括:Dubinsky等人的研究发现,允许主观选择是可以创造道德困境的,营销人员因此希望管理层能够给出详尽的面对道德困境的行动指南;Dubinsky和Ingram的研究结果显示,营销人员的角色冲突和角色模糊都与道德冲突的相关性不显著;Verbeke等人的研究结果显示,组织的内部沟通状况与控制系统共同影响了道德决策制定,且这一影响由马基雅维利主义水平来中介影响道德决策制定;Vitell和Davis的研究结果显示,管理信息系统的专业人士是能够感知存在着从事非道德行为机会的,但是他们很少参与。同时,成功的管理信息系统专业人士被认为是道德的。最后,当公司的道德准则缺乏的时候,高层管理者被认为是更能够影响员工的道德标准的;Gregory等人的研究结果显示,当面对陌生人时,个体更有可能采用非道德手段来进行谈判;在谈判中,女性、更倾向于合作而不是竞争的个人、有规律参加宗教活动的人更不倾向于使用非道德手段来谈判。

3. 组织应该采取何种对策,才能有效缓解或降低营销非道德行为的压力:这方面的代表性研究包括:Levy和Dubinsky的研究显示,31种情境中的13种营销人员认为是不需要公司政策来解决的,该研究结果向我们表明了在哪些领域可能产生道德冲突,并进一步指出在这些领域,需要管理者制定政策以降低道德方面的压力;DeConinck的研究表明,销售经理在面对下属的非道德行为时,实施什么程度的惩罚措施是受到该营销人员绩效水平影响的,同时也受到该非道德行为后果严重程度的影响;Valentine的研究表明道德训练(Ethics Training)对于个体对上级和同事的满意度有正向的影响,同时道德训练也通过正向影响道德情境(Ethical Context)来正向影响对上级和同事的满意度。这意味着,在从道德训练到对上级和同事的满意度上,道德情境发挥着重要的调节作用。

从营销道德的个人层面上出发的研究,拓宽了学者们对营销道德问题的认识。但是,逐渐增多的影响因素,使得学者们开始寻求新的角度来对营销道德展开研究。

三、营销道德的组织层面

将个人的营销道德决策置身于组织/企业内部的情境下进行考察,导致学者们在营销道德的研究上,具备了更为广阔和整体性的思考空间。这一层面包括大量企业营销道德决策模型及相关研究启示,大体上可以分为以下两个方面。

1、对之前道德决策模型的检验

例如,Mayo和Marks运用Hunt和Vitell于1986年提出的市场营销道德通用理论模型,采用一个较小的样本,实证检验了市场营销道德通用理论模型的正确性,同时发现,因为对于后果的优先考虑,大多数的道德选择可能不会作出非道德行为;同样的,Singhapakdi和Vitell的研究部分支持市场营销道德通用理论模型;Donoho等人同样基于此模型进行了一项跨文化的模型检验研究,在Mayo和Marks所做的检验基础上,运用路径分析方法,跨越美国、加拿大、荷兰和澳大利亚四个国家的不同文化,成功的验证了市场营销道德通用理论模型核心思想的正确性;

Jones和Kavanagh基于Jones于1991年提出的道德决策整合模型与问题权变模型的基础上,对于个体的非道德行为意愿展开研究,实验结论为,仅有2种交互状况是显著的,即管理影响与同伴影响、马基雅维利主义与控制点的交互状况是显著的。Bellizzi的研究结果显示,非道德行为与受害者的状况以及销售团队的激励方式相关,同时发现,如果是一个即将离职的同事,更容易发生针对她或他的非道德行为。

2、与组织相关的整体性变量对非道德行为的影响研究

Granitz和Ward的研究说明组织中的群体边界像所想象的一样,实际上也建立起了一个共享道德推理与道德意向的边界,同时个体表现出低估与群体外成员间的道德推理与道德意向的共享,并高估在群体内成员间的共享。基于此结论,研究建议管理者应当致力于消除或者模糊组织内部的内部群体边界。该项研究对于社会网络理论的引入起到了指引作用,虽然研究采用了组织行为学的研究角度,但是也引起了后续研究者的注意。

四、非道德行为的影响因素研究

在营销道德的个人层面和营销道德的组织层面的相关研究基础上,伴随着实证研究的研究方法与数据处理手段的逐步发展,在营销人员非道德行为影响因素的研究上,涌现了大量的实证研究,极大的丰富了我们对于营销人员非道德行为的理解。在这一领域,有三篇综述性文章,分别是:Ford和Richardson的《道德决策制定:一个实证文献的综述》,Loe等人的《商业道德决策评估的实证性研究综述》以及O’Fallon和Butterfield的《1996―2003的道德决策实证研究文献的综述》。这三篇文献中,集中对涌现出的大量道德决策实证研究文献的总结和回顾,为我们更快捷的了解和掌握这一领域的研究状况提供了方便。因已在笔者的另一文章中提及,在此不再赘述。

五、研究结论

道德营销篇8

[中图分类号]F2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5024(2009)01-0098-03

[作者简介]尚会英,北方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营销道德、营销管理。(北京100144)

营销道德仅作为一种观念、一种自我约束,很难保证决策者在营销方案的制定过程中和员工在营销方案实施过程中考虑道德问题,因此,从决策和实施过程角度探讨营销方案的制定与实施,无疑会将营销道德落到实处。

一、基于营销道德的营销方案制定过程――决策树模型

决策树模型是从决策制定过程的角度对方案的道德性进行评价的一种模型,之所以从这个角度出发,其目的在于指导营销人员做出伦理性决策,从而为营销方案的道德性提供保障。

决策树模型在探讨如何制定符合营销道德的营销方案方面,具有以下几个特点:首先,它不是对营销活动的道德性进行事后评价,而是从决策的起点――确认问题出发,直到营销人员做出符合伦理道德的决策。其次,对备选方案的伦理评估分为利益相关者分析和伦理评价两个环节,不仅充分考虑备选方案影响到的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而且考虑到了决策者的个人道德标准及组织特性。最后,从决策制定过程角度,提出了制定符合伦理道德的营销方案应把握的几个方面。下面我们通过如下图所示的模型来说明融合伦理道德于营销方案制定过程之中的决策树。

1 方案拟定。对营销问题的认识激发决策者去寻求解决途径。首先要制定备选方案,备选方案的组成反映了决策者的个人价值以及组织文化和利益相关者的影响。组织政策会对决策者考虑哪些备选方案有显著影响。遏制不合伦理行为的组织政策会将不合伦理的备选方案排除在方案组之外。相反,无效的政策或出发点低的政策会诱导方案组将不合伦理的备选方案包括在内。除了政策,鼓励伦理行为并且惩罚不道德行为的奖励结构会阻碍不合伦理决策被包括在方案组内。另外,决策者所属组织的专业行为规范也会排除不合伦理的备选方案。政策、正面的奖励结构和专业规范会消除从事不合伦理的行为的机会,如果决策者所考虑的备选方案组内没有不合伦理的行为,那么合乎伦理的行为就有保证。

2 伦理评估。确立了备选方案后,接下来要评估每一个备选方案。评估根据以下有关标准:经济标准、技术标准、伦理标准等。由于伦理问题是关于某个备选方案在道德上的是非问题,而且它关乎企业的生死存亡。因此,从长远利益考虑,应该将伦理标准作为首要考虑和重点讨论的标准。

伦理评估包括两个环节:利益相关者分析和伦理评价。

(1)利益相关者分析。在利益相关者分析中,先收集问题的信息和备选方案的信息,包括受影响的利益相关者和备选方案可能对各利益相关者产生的潜在的正面影响和负面影响,不同的问题或者是同一问题的不同备选方案影响到的利益相关者和对不同利益相关者的影响程度会有所不同。

找出了受影响的利益相关者之后,紧接着需要对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进行权衡。在这里,我们借鉴美国学者唐纳森(Thomas Donaldson)和邓斐(Thomas Dunfee)的综合社会契约理论。综合社会契约包括最高规范、宏观社会契约和微观社会契约(社团规范)。最高规范是普遍的,它是对所有商业行为提出的要求;宏观社会契约提供了微观社会契约得以发展的特定条件;微观社会契约是在宏观社会契约提供的自由空间中发展出的指导商业行为的特殊社会契约。

在运用综合社会契约理论进行利益相关者分析时,管理者们应当将所有相关的最高规范都包括在对备选方案决策的评估中。此外,还需要考虑所有相关的社团规范(这里的社团是指经济中或社交中的群体或组织,即文中所提到的利益相关者)。具体应考虑的社团规范的组合取决于决策影响到的利益相关者。所有受影响社团规范都应包括在内,并考虑多个社团规范之间产生冲突的可能。社团规范之间发生冲突时,管理者需要确定使用规范的优先准则,即各个利益相关者的优先次序,以消费者、企业自身、社会三者为例,如果三者之间发生冲突,要求企业优先考虑消费者和社会的利益。

(2)伦理评价。伦理评价是决策者在对利益相关者进行客观分析之后,依据个人道德标准及组织特性对决策的伦理方面所做出的评价。决策者的个人特征包括个人价值观、道德发展阶段及人口统计学方面的特性。约翰・纽斯特罗姆(John Newstrom)和威廉・鲁赫(winian Ruch)在他们的研究中发现,有些被调查者说某种特定行为是非常道德的,而其他被调查者认为这种行为是非常不道德的,究其原因,是决策者的价值观结构不同。不同的价值观结构会产生不同的价值观念,而人的行为又受价值观念的指导,因此。决策者的个人价值观是影响伦理行为的最主要个人因素。决策者所处的道德发展阶段也对伦理评价产生影响。劳伦斯・科尔伯格经过研究提出了道德发展的六阶段模型:阶段一――避免惩罚的行为;阶段二一一服务于自己需求的行为;阶段三――得到他人赞同的行为;阶段四――遵守法律和权威的行为;阶段五――为履行社会契约而进行的行为;阶段六――普遍原则支持的行为。研究表明,处于较高道德发展阶段的人比处于较低道德发展阶段的人更易于做出符合伦理的决策。此外,决策者的年龄、性别、任期时间、受教育程度对做出伦理判断也有影响。

3 方案选择。经过伦理评价之后,决策者对备选方案的伦理水平有了明确的认识。可能出现三种结果:处于最低水平之下、满意水平与最低水平之间、满意水平之上。这三种结果分别与道德方面的三个层次相对应:不可接受、临界可接受、可接受。很显然,处于最低水平以下为不可接受的,此备选方案不再考虑;处于满意水平之上的为可接受的,该备选方案能否被采纳取决于决策的其他方面,比如技术、经济等方面。比较难解决的是处于最低水平与满意水平之间的临界可接受的备选方案,如果有一些超越伦理因素的特定因素,那么l临界可接受的备选方案能成为一个可接受的备选方案。否则,它成为一个不可接受的备选方案。超越伦理的特定因素可以是经济、技术方面的,也可以是政治、社会方面的。以Weyerhaeuse公司1992年5月29日宣布关闭在华盛顿州埃弗里特的泵厂为例,当时,这一决策的伦理方面被认为是临界可接受的,因为它会给那些长期雇员造成痛苦,他们将大半生都献给了这个工厂,但市场供过于求导致水泵价格下降,原料成本上升,以及需要大量投资以满足目前环保法规的要求。而这家工厂在这个供应能力充足的市场中既小又落后,因此,经济方面的因素超越了被判定为临界水平的伦理方面,管理者采纳了关闭工厂的方案。但公司值得称道的是,

他帮助被解雇的285名工人重新找到工作,并付给了他们一次性的补偿费。

从决策树模型我们不难看出,要做出符合伦理道德的营销方案,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决策的伦理方面作为首要且重点讨论的标准。

(2)同一备选方案,不同企业做出伦理评价的结果会有所不同,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最低水平和满意水平的设定。因此,对最低水平及满意水平的设定要高标准并努力提升,以提高企业的道德层次。

(3)从决策者个人和组织文化人手,确保伦理评价的正确与合理。

(4)确定抵消临界可接受性的决定性因素时一定要慎重。

二、基于营销道德的营销方案实施

再完美的营销方案,如果不能在实施过程中有效贯彻和实施,也不过是一纸空文,很难保证每位员工在实施过程中考虑道德问题,亦很难起到提高企业营销道德水平的效果。如果从以下几个领域采取措施、加强管理将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1 制定营销道德规范。营销道德规范是专门规范企业营销活动,提高企业营销道德水平的一系列行为准则,一般来讲,它包含于企业道德规范之中。国外企业对道德规范的制定非常重视,华盛顿道德问题研究中心在1995年底发表了一项全国性的调查报告,调查结果表明:60%的公司制定了职业道德准则;排名前500家的企业中,有90%以上的企业通过成文的伦理守则来规范员工的行为。而且有趣的是:在美国,越是大公司越是重视道德规范的建设。1994年的一项调查显示:500名员工以上的企业有50%制定了道德规范,而50000名以上的企业,有80%制定了道德规范。美国学者维特尔和斯恩・格伯蒂通过研究发现在道德规范存在时,市场参与者会更重视公司的利益,当道德规范被执行时,道德问题得到更认真的对待,并能有效促进道德行为。

营销道德规范体现企业的核心价值观,但它作为指导营销人员行为的准则,又不同于企业核心价值观,主要体现在它的注重操作性和管理方面,注重操作性要求营销道德规范的每项内容中,既有道德问题的原则体现总体方向,又有标准化的运行程序用以指导具体行动。以北方电讯公司(Nortel)的伦理守则为例:Nortel原则上规定不允许用“好处费”和“小费”的方式与客户交往。如果仅有此原则,员工们将会发现在实际工作中有许多问题仍然不能得到妥善解决。为此,Nortel又制定了有关道德决策的指导方针,在指导方针的第九条――送礼与招待中明文规定:Nortel的雇员们不准许从供应商或潜在的供应商那儿接受礼品或小费,但那些价值较低的用于促销宣传的小礼品除外(如廉价的且印有公司名称的钢笔、水杯、台历)。但拒绝接受这些礼品会招致尴尬或伤害送礼人的感情,当你在另一个国家,在公开场合送给你时,这一点尤为如此,这种情况下,最好的办法是以公司的名义收下礼品,随后向经理汇报并上交公司。

2 设置伦理委员会。从组织结构上明确设置伦理委员会,指定伦理主管,能保证营销方案实施过程中贯彻营销道德的持续性和有效性。

《财富》杂志排名前500位的企业,有80%建有伦理委员会。据最近对《财富》杂志的1000名企业的一项调查显示,40%的企业拥有专门的伦理工作室或进行伦理专题讨论;1/3的企业建立了他们的伦理委员会。另据一份资料显示,美国的200多家大型企业专门设立了高层伦理主管,负责找出伦理问题并予以解决。这些人往往本身就是伦理方面的专家,他们专门解决一些雇员关心的伦理问题,支持伦理热线。在Raytheon公司,伦理主管平均每月收到100次伦理方面的电话询问,所面对的伦理问题大多数是一些小问题,但有10%的问题涉及严重的道德问题,必须由最高企业管理人员讨论并加以解决。

根据哈罗德・孔茨的观点,实现伦理制度化的关键是任命一个有内部和外界理事组成的伦理委员会,这个委员会的职能可以包括:(1)定期举行会议讨论伦理问题。(2)处理“灰色区”。(3)把准则向组织的全体成员传播沟通。(4)对所能出现的违反准则的行为进行检查。(5)实施准则。(6)奖赏遵守准则者和处罚不守准则者。(7)不断审议和不断更新准则。(8)将委员会的活动向理事会汇报。

当然,设置伦理委员会,指定伦理主管并不是对所有企业都可行,尤其是对小企业不是很现实,但最关键的是:无论是正式、还是非正式,无论是兼职、还是专职,总应有具体人负责处理关于伦理道德方面的问题。

3 招聘、培训与奖惩的控制。从人员招聘、培训与奖惩领域加强营销道德管理,可以有效控制营销方案实施过程中员工的行为。具体来讲,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招聘原则中应包括对每一个潜在雇员道德价值观的评价,特别是招聘制定营销决策、管理公司销售部门和一线销售人员的营销部经理和主管人员时更应慎重。

道德营销篇9

关键词:新儒商 营销道德 营销道德建设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营销道德是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建设具有重大社会意义。而要加强营销道德建设,就势必要造就一批懂营销道德、遵守营销道德的人,新儒商就是这样的商人群体。所以,从新儒商的角度思考营销道德建设,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

加强营销道德建设的必要性

营销的发展带来了商业上的巨大成功,也引发了理论界与实践界对营销的社会责任的诸多探讨。的确,企业与竞争者、供应者、消费者和社会大众存在利害关系,在利害关系博弈的过程中不可避免涉及到道德的问题。这些利害关系需要从道德的角度进行规范,这要求对营销道德问题进行认识和研究,并最终形成比较成熟的营销道德体系。

道德是社会意识形态之一,是一定社会调整人与人之间,以及人与自然、社会之间的关系及行为规范的总和。老子在《道德经》中指出,道德是“内得于己,外施于人”。“内得于己”是探索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及其规律,并形成正确科学的认识及价值观;“外施与人”是利用已形成的价值观、伦理观及对客观规律的认识、心得等影响、引导、规范他人的行为。营销活动不仅反映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还反映人、企业与自然的利害关系。营销作为微观组织的市场活动也是一种社会行为,需要有正确的价值观和符合人类社会发展的伦理、道德。营销道德实质上是调整企业与中间商、竞争者、消费者等相关人群利益关系,以及企业与自然、社会利害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营销道德问题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而营销非道德行为在“利益至上”原则的指引下甚嚣尘上。诚信问题、不正当竞争问题、强制推销问题等时有发生,而带有欺骗性质的促销活动更是随处可见。这些普遍存在的现象严重妨碍了市场的健康发展,侵害了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最终也将会影响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故不论出于消费者利益和市场的要求,还是出于对企业长远发展的忧虑,我们都应呼唤营销道德时代的到来。

培育新儒商的意义

新儒商的内涵

儒家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早在几千年前就被应用于商业,故有“儒商”的提法。早期儒商主要是指商人诚实经营,不把谋取利益作为唯一出发点,把“济世救民”放在自身利益之前。从说文解字来看,“儒”是“人”和“需”的组合,“儒”是“人们所需要的”,也是“能够满足市场需求,为社会发展服务的品学兼优的人才。“新儒商”是不同于传统“儒商”的,它把儒家文化以及传统“儒商”思想创造性的应用于市场经济,具有社会营销的经营理念。概括地说,“新儒商”的内涵包括:具有仁爱之心,能够满足市场需要,适应市场经济、知识经济、科技创新的变化,体现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优秀文化,吸纳国外先进文化,融合提炼,形成特色;具有渊博的知识,具有经营、管理、营销、交际、表达等方面的能力;诚实守信,博学创新,爱岗敬业;发展实业,服务人群,报效祖国。

新儒商的道德要求

新儒商具有仁爱之心,并把“诚实守信,博学创新,爱岗敬业;发展实业,服务人群,报效祖国”奉为人生信条,这就可以从动机和行为上消除营销非道德行为。从动机上看,新儒商不把谋取利润作为唯一的目的,在利润的赚取上,也具有科学的经营手段和必要的遵守社会法律、规范的意识,他们发展实业是为实现自己的社会价值、人生价值和个人价值,赚取的利润也往往投入于公益事业,所以他们没有营销非道德动机。从行为上看,新儒商诚实经营,具有渊博的市场理论知识和经营、管理、营销、交际、表达等方面的能力,他们在具体运作企业时注重将其理论知识和市场能力运用于实践,而不屑于营销非道德行为。新儒商具有爱国思想,他们不但从自身消除营销非道德行为,还会在协会、行会等群众组织,甚至人大立法、政协参政议政上施加影响力,为在立法、监管上消除营销非道德行为贡献力量。

新儒商营销道德建设途径

健全职业经理人市场

我国职业经理人市场已经启动,职业经理人作为一只科学管理的有力队伍已经登上了市场的舞台。近两年来,国资委已从企业家市场起用职业经理人几十人,而私有大中型企业,外资企业的使用数量更大,使用范围更宽。同时,这个市场目前还是最不成熟和规范的市场之一。有些职业经理人仅仅有市场的观念,没有社会营销的意识;仅仅懂市场,不懂环保,甚至法律;仅仅照顾公司利益,不顾消费者的权益与利益。同时,在职业经理人考核上,往往存在仅考核其经营利润,而置公司品牌建设、顾客忠诚度、社区关系、政府关系等于不顾。这些行为和做法都滋长了营销非道德行为。究其原因就是职业经理人不具有“新儒商”理念,而职业经理人市场也没有给他们提供成长为“新儒商”的沃土。所以,要健全这一市场要做到:引入工商或行会对职业经理人的营销道德和经营道德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其是否可以进入职业经理人市场的标准之一;促使企业完善职业经理人考核制度,加大营销道德和经营道德考核的权重,并将其完成情况作为工商年检的内容之一。

进行新儒商教育

道德营销篇10

1、降低了企业营销成本

企业开展网络营销可以通过互联网商品信息和商家信息,利用网络工具广告进行宣传,所耗费的成本相对于传统营销活动而言要少很多,在很大程度上可以降低企业营销成本,包括通信成本、采用成本、促销成本、广告成本等。

2、增进了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流

互联网平台拉近了消费者和企业之间的距离,它提供了一个活跃的信息传输渠道,企业可以利用网络平台有关商品和企业的各类信息,将商品和企业推广给消费者,并及时了解消费者的需求变化;消费者也可以通过网络平台询价或者了解订购信息,同时提出对商品的改进意见,实现互动双向的市场销售流程。

3、突破了时空限制

企业利用互联网平台开展网络营销可以突破时空的限制。企业利用网络可以开展全天候的销售活动,随时为消费者提品和服务;同时,网络营销可以突破地域的限制,把企业的销售渠道建设到网络存在的地方,为企业带来了更多的销售机会。

二、企业网络营销道德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一)企业网络营销道德缺失的表现

网络营销属于电子商务的范畴,在电子商务中将资金流、物流、商流、信息流融合为一体,网络营销道德涉及的范围也较为广泛,主要体现在以下4个方面,这里从企业网络营销流程结构示意图可以窥见网络营销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道德问题(图1)。

1、资金流中存在的道德问题

目前,我国网络交易的信用体系建设尚不健全,由消费者、网络商家、银行和认证机构参与的信任体系仍然存在不足,安全的电子支付体系还没有完全构建完善,商家在交易过程中往往把风险转嫁给消费者,为了获得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商家往往无故取消订单或者以种种理由要求消费者增加支出,扣押来往的货款,导致消费者财物两空,降低了网络营销资金流动的安全性。

2、物流中存在的道德问题

商家一般会通过自建的物流体系或者借助第三方物流配送将消费者通过网络购买的商品发送到消费者手中,这也标志着一次网络营销活动的结束。商家往往为了自身利益,无故延迟发货,而商品一旦在物流配送过程中发生损坏,商家与第三方物流配送企业则相互推诿,拒不承担责任,给消费者的利益带来了较大的损失。

3、商流中存在的道德问题

根据销售的阶段性划分,网络营销过程中商流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售前环节,商家采用虚假宣传,在网店中所描述的产品质量和功能与实际不符,过分夸大产品质量和功能,以次充好,消费者在网站上看到的商品信息和图片大多数都是经过美化和夸大的,与商品本身存在一定的区别;售中环节,商家为了达成销售,在利用网络客服与顾客商讨交易细节时往往作出无法兑现的口头承诺,比如顾客拍下商品后给予一定的折扣或者返款,诱导消费者尽快购买商品,当销售目的达成时却拒不兑现承诺;售后环节,商家承诺的售后服务难以得到有效的保障,或者商家要求消费者为原本应当免费的售后服务支付费用等,原本在“三包”期限内的产品或者赠品出现质量问题,商家以种种理由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信息流中存在的道德问题

信息流中的道德问题主要涉及信息的安全性、私密性、真实性、数字化产权和信息竞争等。信息私密性。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即便是没有得到消费者的许可,企业也很容易通过多种渠道获取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包括消费者的姓名、联系方式、家庭地址、职业、收入、个人爱好甚至银行卡密码等私密信息,这些信息被不法企业当做商品出售给有需要的商家,这种私自公开或者出卖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个人隐私权;信息的安全性。虽然目前网络营销过程中采用多种安全加密技术和安全机制来保证信息的安全性,但是目前的信息安全机制和加密技术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不法分子仍然可以利用系统和商家网站的漏洞,窃取消费者的个人信息甚至银行卡号和密码,增加了网络营销的风险;信息的真实性。在商家利用互联网商品信息的过程中,由于受到利益的驱使,部分商家利用网络自身的虚拟性和隐蔽性,在网站上虚假的广告、不健康或者违法的商业信息,部分消费者难以甄别信息的真伪,难以选择合适的商家和产品或者被恶意引导而受到侵扰,这给消费者带来了相应的损失,也有违公德;数字化产权。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和版权意识的提高,数字化产权问题在网络营销活动中日趋受到关注,数字签名、数据的所有权、电子合同、信用记录、数字商标等新型道德问题开始不断浮现,成为对商家网络营销道德的拷问;信息竞争。企业为了提升知名度、美誉度,获取商业利益,往往在网络中采取不正当的广告竞争,如在网络平台设置弹出式广告和浏览器插件,或者利用网络工具恶意捏造散布不利于竞争者的信息,混淆视听,侵扰了消费者网络购物的自。

(二)企业网络营销道德缺失的原因分析

1、网络营销的道德意识缺失

网络营销建立在一个开放虚拟的互联网平台之上,在交易的过程中买卖双方没有直接的接触,交易的虚拟性强、可追踪性较差、监管难度大[1]。为了短期内尽可能地获取更多的利益,部分企业虚假的商业信息、以次充好,道德意识缺失;由于法律意识淡薄且网络维权成本较高,因此许多消费者在网络消费过程中自身利益受到损害往往忍气吞声,对企业道德缺失的行为不予追究,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业实施不道德商业行为的成本,助长了企业不道德行为。

2、网络营销的立法缺失

目前针对我国网络营销的政策法规尚不健全,当消费者遭遇不道德的商业行为时往往难以从现有的政策法规中找到相应的法律法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近些年来,我国网络营销呈现出迅猛发展的势头,网络营销中新的道德缺失行为形式更加多样,原有的政策法规中缺少对这种新行为的判定和约束条例,更谈不上如何对商家采取惩罚和追究,网络营销的法制建设急需改善。

3、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

虽然网络营销大大增强了消费者对产品和商家的了解,但是信息不对称现象仍然严重,消费者依旧处在信息弱者的地位[2];网络营销过程中的监管、追踪和事后取证难度大、成本高,消费者网络消费遭遇侵权的事件较多,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途径却比较少,导致消费者在网络营销中处于弱势地位。

4、道德监管机制不健全

现阶段我国网络营销的商业环境、信誉体系、诚信档案建设尚不够完善,再加上网络自身的虚拟性和跨时空性,造成一旦在网络营销过程中出现道德问题很难真正有效地进行监管,这也是网络营销中出现不道德商业行为屡见不鲜的根本所在。

三、企业网络营销道德缺失的影响

(一)损害了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企业网络营销道德缺失最直接的影响就是损害了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企业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随意侵犯,不仅会给消费者造成相应的经济损失,也会影响到消费者的身心健康。

(二)不利于企业自身发展

尽管企业在短期内可以通过不道德商业行为,如:欺诈、误导消费者可以获得眼前利益,但是从长远来看,企业的不道德商业行为必然会导致消费者对企业的忠诚度和美誉度降低,一旦这种行为被大范围披露,势必会对企业的声誉和信誉造成极大的破坏,企业将会遭受来自消费者、社会的谴责和监管机构的追责,难逃失去顾客和市场的命运。

(三)破坏市场竞争秩序

在正常的市场秩序下,企业处在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中,通过正当的手段获得相应的合法利益,这有助于市场环境的健康发展。但是,有部分企业为了抢占市场份额、打击竞争对手、获取更多的利润,在市场竞争中采取不道德的商业手段,比如虚假宣传、诋毁竞争者、窃取商业机密、欺骗消费者和社会舆论等。这些行为对整个市场的竞争秩序造成了极大的损害,破坏了市场的公正公平,严重影响了其他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同时危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破坏整个社会道德秩序

当企业在开展网络营销的过程中实施不道德行为造成部分消费者上当受骗时,由于消费者具备相应的外部连带性[3],他们会将上当受骗的信息传递给其他的消费者,考虑到信息的扩散效应,这些虚假信息将会在短期内以几何级数在信息源周围扩散。虚假信息将会驱逐真实信息,会造成消费者和社会对网络营销的不信任,进一步影响整个社会的信任机制,导致全社会道德秩序混乱、诚信水平下降。企业泛滥的网络营销失德行为不仅会对整个网络的诚信水平造成极大的伤害,也会严重败坏整个社会的风气,不利于精神文明建设,损害了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

四、网络营销道德建设途径研究

(一)建立健全网络营销法律规范体系

为了建立网络营销诚信机制,加强网络营销的立法建设是必经之路[4],要想把对网络营销的监管落到实处,就必须制定出相关的法律,将网络营销行为纳入到法律法规可控的范围之内。对于网络营销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完善电子商务立法。我国的电子商务立法还处于初级阶段,许多问题还缺少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解释和约束,这也成为制约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一大障碍。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必须加快电子商务的立法,利用法律法规来规范网络营销中的商业行为。二是修改广告法。网络广告已经成为“第五媒体”,但是针对网络广告制定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现有的针对传统广告媒体的法律法规也不能完全适用于网络广告,因此必须强化针对网络广告的立法建设。三是完善电子合同法。随着网络交易的兴起,电子合同作为一种新型的合同形式越来越多地被人们采用,而电子合同作为一种电子凭证,它与传统的书面合同存在一定的差异,对于电子合同、电子单证的认可、电子证据的有效性等问题尚没有相应的法律规范,这势必会影响到网络营销的健康发展。四是加强对网络隐私保护的立法。网络隐私关系到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一旦网络隐私权被侵害,极有可能给消费者带来极大的损失。但是目前我国关于网络隐私保护的立法几乎处于空白阶段,因此必须对现有网络法律法规进行合理的补充完善,切实保护网络营销消费者的隐私。

(二)加强社会监管,提升企业网络营销道德意识

对于企业在网络营销中出现的不道德商业行为,应当加强社会监管,利用全社会的力量配合政府机构一同对企业行为进行监管,增加企业违德经营的风险和成本,提高企业的网络营销道德意识,规范企业的网络营销行为。具体可以从以下3个方面来实施:一是充分利用网络舆论监督,利用网络的开放性将不道德的企业暴露在广大消费者的视野下。二是充分利用消费者的舆论监督,网络为消费者之间沟通和交流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如公告栏、论坛等等,消费者可以在平台上分享自己的购物心得,将自己在网络消费过程中遭遇的商家不道德的商业行为通过各种网络途径进行曝光,引起其他消费者的共鸣。只有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进来,共同抵制市场中的不道德商业行为,才能抑制整个网络营销过程中的不道德商业行为,迫使企业提高自身的网络营销道德意识。三是利用行业的监督,行业监督是整个社会监督的重要环节,行业在对企业进行管理的同时也应当发挥自身的监督作用,约束行业内企业的道德规范。

(三)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鉴别能力

在目前我国网络营销法制尚不健全、管理还存在不足的现实情况下,政府机构及各类社会团体应当利用各种传播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鉴别能力等。市场中的每一位消费者都有权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积极与不法商贩做斗争,减少受骗上当的可能性、避免遭受损失。

(四)提高企业的道德自律意识

提高企业的道德自律意识,是加强企业网络营销道德意识的重要途径,企业应当充分考虑网络营销的特点[5],在保护消费者隐私权、商业信息等多个方面加强道德自律工作。主要来说可以从3个方面入手:一是加强企业全员道德意识教育,引导企业内部广大员工从思想上重视网络营销道德。二是建立网络营销道德规章制度,当企业自身或者员工在网络营销过程中出现不道德行为时,做到有根有据,将企业网络营销道德伦理落实到日常的规章制度中,并通过制度建设防范网络消费者遭遇道德风险。三是严格执行道德规章制度,企业可以通过建立专门的监督机构,来负责企业网络营销道德制度的执行情况。

道德营销篇11

一、网络营销道德的提出  

20世纪60年代,国外的学者开始研究企业道德问题,其重点是研究企业市场营销中的道德问题。从国外的研究文献看,70年代,大量的道德研究都集中于市场营销的某一方面,如假冒伪劣产品、虚假广告等,与此同时,开始关注企业的社会责任以及社会营销,并且试图对市场营销者的行为和信念进行测量;80年代,商业道德开始引入工商管理,企业亦开始设立相应的道德机构和制定相应的道德规章;90年代以来,营销道德研究开始国际化,内容也越来越广泛,营销道德开始关注人民的健康和环境问题,如臭氧问题、全球变暖问题(PaulWhysall,2000)。可见,营销道德已经成为国外企业道德研究的一个重点(TsalikisandFritzsche,1989)。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以高科技产业与信息产业为基础的新经济的发展,新经济对旧的商业模式发生了较大冲击。在人们都鼓吹新经济的时候,大多数人都相信信息技术,特别是互联网可以改变任何事物(DianaFarrell,2003)。虽然新经济的梦想随着纳斯达克股票指数的跌落而破灭,但可以肯定的是以互联网为基础的新商业模式――电子商务却发展良好。Nash(2000)指出,未来的5-10年内,像杂货店和服装店这样的一些人们经常光顾的商店都将搬到网上去,传统商务和电子商务的界限也将迅速消失。与此同时,一种新的营销模式―网络营销也随之诞生。 

网络营销必定将发展成为企业,特别是电子商务企业必须

道德营销篇12

在美国人还不知戴明为何方神圣时,日本人早就把戴明奉为神明。1950年起,戴明开始向日本产业界传授质量管理的“福音”。当时日本人急切地想学习美国的管理技术,而戴明则要求他们避开效率低下的美国方法,鼓励他们创造以用户为中心的新体系。

他告诫日本企业家,通过紧盯质量,生产出耐久可靠的产品,他们能够成为世界经济的重要力量。仅仅在几个月内,日本工商界就把戴明的教诲落实于行动。自此以后,企业的能耗降低了,质量提高了,经济实力更是戏剧般地提升。鉴于戴明为日本做出的巨大贡献,他在1960年被天皇授予“神圣财富”银质勋章。

戴明之前,“东洋造”被视为“便宜、不可靠、不可依赖”,而现在日本货被公认为“全世界质量最佳”、“可靠”、“有效率”、“可依赖”的代名词。

日本式营销,“花招”并不多,对质量的坚持成就了“日本质量”这块金字招牌,所有日本企业都为之受益。

日本人不仅接受了戴明的管理思想《领导职责的十四条》,更接受了他的一整套质量管理方法,即统计质量管理方法,这使得日本企业能够把戴明的思想与方法有效结合。

中国人一直称德鲁克为管理大师,但美国人却视其为思想家。德鲁克发表文章的阵地是《哈佛商业评论》,这不是一本严格的学术杂志,而是闪耀着思想光芒的思想阵地。德鲁克在中国最受欢迎的著作是《创新与企业家精神》、《卓有成效的管理者》,而反映其管理理念的《公司的概念》和《管理:使命、责任、实务》则只在学术界受关注。

德鲁克的思想无疑是深刻的、富有洞察力的,对中国企业的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但有哪家中国企业像日本企业对待戴明一样,不折不扣地把德鲁克的思想和方法严格落实下去呢?

改革开放30年,中国企业接受了无数思潮的洗礼,但仅止于接受其思想观念而已。中国企业缺乏跟踪追击把其思想与方法落实的心态。

中国企业做得比较好的是海尔。海尔在向日本企业学习过程中,掌握了OEC,即日事日毕,日清日高。海尔的每个管理思想,都有一套与之相对应的管理方法。当人们激动地提起海尔的品牌和服务时,有多少人关注其运作的管理思想体系是什么?

无数的管理思想和营销思想成为过客,没有像戴明的质量管理思想和方法一样沉淀下来,并得到深入的贯彻。这是中国营销面临的深层次问题。

30年内,我们快速完成了西方100多年的管理思想的启蒙,但这种速成的启蒙仅仅只是启蒙而已。中国营销的缺陷是,重思想而不重方法,想到就以为做到了。寄望于一个接一个的新思潮,而不是选定一个方法坚定不移地做下去。

营销的道德裁判

当营销遭遇“道德”裁判时,营销就无专业和理性可言。

什么是营销的“道德”裁判?就是拿品牌、文化、创新这三把营销的“道德”标尺审视中国企业。不管企业多么成功,只要不符合这三把“道德”标尺,就是一片质疑。

无论什么问题,只要提高到“道德”和民族的高度,就辩无可辩。当营销遭遇“民族品牌”时,所有理性、专业的讨论都不再存在。

当所谓的民族品牌(如汇源)被跨国公司(如可口可乐)收购时,媒体上激愤的言词早已超越了理性。当中国企业(如联想)收购跨国品牌(如IBMPC),媒体不是从行业发展和联想与IBM战略的角度探讨,而是有如注入了兴奋剂般的亢奋。

什么是创新?央视曾举办过一个以“创新前沿”为主题的栏目,主持人提出了与创新有关的30个词汇,分别是:背叛、摒弃、尝试、超越、改良、冲突、颠覆、发现、怀疑、毁灭、冒险、模仿、碰撞、忍耐、实践、死亡、速度、继续、妥协、学习、诱惑、折磨、争执、整合、执行、不破不立、成功破坏、打破框框、与众不同、失败再失败。与会100多位企业家、经济界人士、职业经理人对他们心仪的词汇进行了点击,结果,超越(60%)、与众不同(60%)、打破框框(40%)成为三个点击率最高的词汇。

当把创新定位于超越、与众不同、打破框框时,创新就显得很崇高。然而,创新越崇高,就离普通人越远,创新也就越难以普及。这样,创新就只是少数人的事,是掌握权力的高层和拥有专长的技术人员的事。大多数对创新的抱怨者都隐含着这样的假设:创新与我无关。

为什么不把创新请下神坛?为什么创新不能是模仿、妥协、改良、整合、学习、尝试、忍耐,这样的创新才更大众。

中国企业需要创新,但崇高的创新则是有害的。当德鲁克提出创造性模仿时,我们觉得这才是无处不在的创新。

什么是品牌?似乎世界100强才是品牌。难道成为世界品牌100强对中国企业就真的那么重要?为什么不考虑中国市场经济只有30年的现实?为什么不考虑中国的“国家品牌”和“产业品牌”不支持企业进入世界品牌100强的现实?为什么不考虑世界品牌100强只是发达国家的“精神领地”这个至关重要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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