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论文合集12篇

时间:2022-03-07 18:30:13

案例分析论文

案例分析论文篇1

(1)案由:对案例内容的高度概括,如XX公司诉XX公司合同纠纷案、XXX故意伤害案、XXX不服XX局行政处罚诉讼案等。学生所选案例不得出现雷同。

(2)案情介绍:案情材料应当事实完整、要素齐备、行文简洁、层次清晰,并进行必要技术处理,不得使用与案例原始材料相同的当事人名称、地名等具有明确指向性的内容(如有案例原始材料应当随附作品提交备查)。

(3)案件焦点:应当根据案情归纳、提炼、列举出案件焦点所在,如本案焦点在于:1关于合同的效力问题;2关于合同的履行方式问题;3......等。

(4)分析与结论:应当明确表明作者对于案件性质及其处理意见的观点和看法,并从法学理论和法律规定两方面详细阐明其理由和依据。

案例分析论文篇2

当然,这方面的工作又只是刚刚开始,要真正搞好“案例分析”,应当说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以下就从这样的角度,特别是围绕如何通过案例分析促进实际的教学工作提出一些初步的意见.

第一,“案例分析”当然以案例的收集作为实际出发点.但是,除去“以生动活泼的形式呈现学生做数学的真实过程”以外,笔者以为,我们又应在案例的分析上花更大的力气.因为,如果忽视了后一环节,那么,即使人们可以由所制作的录像获得一定的启示,诸如“难道我们的学生具有如此巨大的潜能?”“难道我们的学生连这些简单的数学都不懂?”等等;但这主要地仍只是一种即时的、素朴的反应,更是与教师的实际教学活动相分离的.从而,即使我们积累起了众多的案例,但最终却很可能获得这样的结果:现场的演示引起了强烈的反映,人们纷纷做出各种各样的评论,但是,由于缺乏必要的引导与深化,这些反映就始终是分散和零乱的,这样,对相当一部分人来说,最后就很可能没有从中得到任何真正的启示或教益,另外一些人在当时可能领悟到了某些东西,但由于未能得到及时的强化,更由于所说的案例又“聚集在学生做数学上”,因此,这些认识也就往往不能在头脑中真正得到确立,更未能对改进实际教学产生持久、稳定的积极效果.

作为一个反例,笔者在此并愿提及以下的事实:在对美国进行学术访问期间,我曾参加过一个数学教育博士研究生的论文答辩会.当被问及其所做的工作时,这位研究生展示了她所制作的近百盘(关于学生学习活动的)录像带,并说:“这就是我的工作.”这些录像带的制作当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工作,但是,人们还是要问:“所有这些录像带又究竟说明了什么呢?”显然,如果我们不能对后者做出明确的说明,那么,单纯的数量积累就是毫无意义的!

综上所述,相对于案例的收集而言,我们就应更加注意对于案例的深入分析,特别是,就案例在教师培养活动中的应用而言,我们不能消极地期待教师会由观看录像等而在教学观念上发生迅速的转变,而应发挥积极的引导作用,以使之由一种自发的行为转变成为自觉的行为.

第二,从根本上说,我们之所以要深入地去了解学生在数学学习活动中真实的思维活动,无疑是为了更好地去进行教学.也正因为此,笔者以为,我们关于学生学习活动的案例分析,主要地也就应当集中于如下的问题:这对于我们改进教学有什么启示?

为了清楚地说明问题,可以联系王长沛教授在上海所演示的以下案例进行分析.

三个小学生被要求解决如下的问题(凭记忆复述,因此不很准确):

一个抽屉中放有80个红色的小球,70个白色的小球,60个黑色的小球,50个兰色的小球.小球的外形完全相同.一个小孩在看不见的情况下从抽屉中随意取出一些小球,问他至少要从中取出多少个才能保证其中一定有10对颜色相同的小球.

尽管这一问题有一定的难度,但是,这三个学生通过积极探索,包括相互合作,最终成功地解决了这一问题.从而,这就清楚地表明了学生中的确存在有巨大的潜能.

但是,从教学的角度看,我们在此又可引出什么样的结论呢?特别是,在充分承认学生具有创造性才能的同时,教师在此又应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呢?

具体地说,笔者以为,在上述的解题过程中教师应当发挥积极的启发或引导作用,包括在学生遇到困难时通过给予适当的启示以帮助学生克服困难,以及在学生成功地解决了问题以后帮助学生做出必要的总结,从而使之从不自觉的行为上升为自觉的行为,特别是在思维方法上更能有所收获.

例如,上述问题的求解事实上包括了两个关键点:一是以5作为考虑的基本单位,二是应当考虑每次配对后的余数——只需要把这两者很好地结合起来,我们就可成功地解决上述问题.

由录像可以看出,这三个学生事实上就是依据这样的方法解决问题的.但是,在此要强调的是,尽管学生通过主动探索成功地解决了这一问题,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对其中的关键点已经有了清楚的认识,因此,这就应当被看成教师的一项重要工作,即是在所说的情况下应当帮助学生对解题过程做出认真的总结,以清楚地认识其中的关键点,从而也就可能在新的不同场合加以推广应用.

当然,后者并非是指教师在此应当直接去点明所说的关键点;与此相反,笔者以为,更为恰当的做法是,教师可以对原来的问题做出适当的变形,借以启发学生建立起自觉的认识.例如,如果我们将问题变化为抽屉中放有五种或六种(而不是四种)颜色的小球,就可帮助学生清楚地认识第一个关键点,也即实现由不自觉行为的重要转变.

另外,与所演示的情况不同,如果教师所遇到的是这样的情况:尽管学生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但却始终未能解决问题.这时教师可提出这样的问题:我们能否首先解决较为容易的问题?即如至少要从中取出多少个才能保证其中一定有一对(而不是十对)颜色相同的小球?又至少要从中取出多少个才能保证其中一定有二对颜色相同的小球?事实上,在所演示的录像中,那三个学生也正是通过特殊化而发现了上述的两个关键点.从而,这也就清楚地表明了这样一点,无论在哪种情况下,在问题最终得到解决以后,我们又应帮助学生在思维方法上做出总结,即如加深对于“特殊化”这一方法的认识.

值得提及的是,王长沛教授在会上并曾提到以下的事实,即他的合作者曾要求高中学生求解同一个问题,而所得到的结果则是“完全出乎预料的”,即高中学生的实际表现并不明显优于小学生.在笔者看来,这事实上也就清楚地表明了思维方法的重要性,这就是说,如果我们忽视了这样一点,那么,即使他们曾经成功地解决了成千上万个问题,但其解决问题的能力却并没有得到很大的提高.

第三,笔者以为,以上的分析事实上也为我们深入地开展数学教育研究提供了重要的思路,这就是说,与所提及的“纯自然状态”下的学习情况的真实记录相对照,我们也可以教师指导下的学习作案例,并通过两者的比较分析引出进一步的结论.

案例分析论文篇3

案情:某区工商局干部任某下班路经集贸市场,从个体摊贩汪某处买了1箱苹果,回到家中发现有几个苹果是烂的。则返回市场找到汪某要求换,汪某以苹果是降价出售为由不给换,两个人吵了起来。这时,任某向汪某表明自己是工商局干部,如果不给换,以后就别想再在此卖东西,汪某对任某的话未加理睬,仍然大吵。任某恼怒,上前与汪某撕打起来。汪某用拳猛击任某的头部、脸部,致使任某腮颊明显青肿,嘴角流血。此事件被闻讯赶来的公安人员制止。事后经医院诊断,任某属轻微脑震荡。对此事件,区公安局认为,汪某属于妨碍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19条的规定,作出拘留10天的处罚决定,并责令汪某赔偿任某的全部医药费200元。汪某不服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经查认为,汪某的行为性质属于侵犯他人人身权利,根据《治案管理处罚条例》第22条的规定,仍然处以汪某10天的拘留,赔偿任某200元的医药费。汪某仍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是一个典型的行政法案例,案情涉及行政处罚法 行政复议法 已经行政诉讼法等多部法律内容,现结合有关法律条文以及有关法理,进行如下分析: 一,关于区公安局的行政处罚行为是否适当问题的分析。 1,对于该纠纷性质的认定,区公安局认为,汪某属于妨碍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由此对汪某进行了处罚,笔者认为对汪某的行为认定为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这种定性是错误的,判断一个行为是不是执行公务的行为有以下标准:(1)该行为实施者必须是公务员或者是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正式工作人员,或者是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执行公务的人员;(2)该行为实施者必须出于执行公务的动机和目的;(3)该行为必须在行政职权范围内进行,不得超越职权。单纯以公务人员的行为是否在工作岗位和工作时间内进行判断是不恰当、不全面的。行政机关执行公务应当遵循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应当表明身份,可以通过着装、出示证件或佩带有关值勤标志等方式表明自己的公务身份。在本案中,任某是工商局干部系国家公务人员,但他的买苹果的行为并不属于执行公务的行为,因此汪某对其不满进行殴打并不是对公务行为的妨碍。该纠纷是个典型的民事纠纷,即平等主体任某与汪某因买卖关系发生的民事纠纷,因此区公安局对汪某行为定性为妨碍公务的行为并依据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是错误的。 2.从案情得知,对于任某和王某的民事纠纷,区公安局直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19条的规定,作出拘留10天的处罚决定,并责令汪某赔偿任某的全部医药费200元。笔者认为这种行为虽不失合法性,因为调解毕竟不是处罚的必经程序,但从常理上来说,该纠纷属于民事纠纷,根据民法中的自愿协商原则,先对于他们俩的纠纷进行调解处理更为恰当。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9条规定,公安机关可以调节处理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毁损他人财物等情节较轻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本案中,任某与汪某之间因商品买卖发生民事纠纷,他们之间发生了打架斗殴行为,可先由区公安局进行调节,经区公安局的调节,汪某与任某之间若达成了协议,比如达成了汪某对任某支付医疗费,赔偿道歉的协议,区公安局可以不对汪某进行处罚;经区公安局调节,汪某与任某之间未达成协议,或者他们达成了协议,但是当事人双方不履行调节协议的,去公安局应当依法对汪某进行处罚,并告知任某可以就民事争议提起民事诉讼。 二.关于汪某不服区公安局的处罚的救济问题。 本案中,区公安局认为,汪某属于妨碍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19条的规定,作出拘留10天的处罚决定,并责令汪某赔偿任某的全部医药费200元。汪某对这个处罚不服。由于行政处罚是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且该案件是复议选择案件,即当事人可以先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这是对汪某来说,有两种救济措施,一。依法提起行政复议。二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1.依法提起行政复议。⑴.行政复议当事人。汪某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在这个行政复议法律关系中 ,复议申请人是汪某,若汪某死亡,则他的近亲素可以取得申请资格;因为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是做出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做出处罚的行政机关是区公安局,因此复议被申请人是区公安局;复议机关如果没有例外情况是行政复议被申请人的上一级机关,因此本案中复议机关是区公安局的上一级机关即市公安局。本案中存在行政复议第三人,因为汪某与该行政处罚存在利害关系,因此应列汪某为行政 复议第三人。⑵行政复议的申请与受理。汪某应该在知道具体处罚之日起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常理由耽误的时间 ,不计入复议期间。区公安局应当在受到汪某的行政复议申请后5日内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于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告知汪某向有关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若不数以前两种情形的,自市公安局的负责处理行政复议的办事机构收到汪某的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即为受理,复议申请材料不全或者表述不清楚的,办事机构应该书面通知汪某补正,汪某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汪某放弃行政复议申请;汪某按照补正通知的要求补正的,复议申请仍自办事机构收到之日起受理。⑶行政复议的审理。行政复议原则上采用书面审理方式,即市公安局根据书面材料查清案件事实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当事人以书面像是提出自己的申请意见和答辩意见,以书面形式提交和运用证据;汪某提出或者市公安局的负责处理行政复议的机构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书面审理以外的方式,即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甚至可以实地的调查核实证据,可以听取汪某、区公安局以及任某的意见,甚至可以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在市公安局的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汪某说明理由,并且经市公安局内负责行政复议的办事机构的同意,汪某可以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撤回后汪某禁止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应该在受理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若情况复杂,不能在60内做行政复议决定,经市公安局的负责人批准,并告知汪某和区公安局,可以延长至90日内做出行政复议决定。⑷行政复议的结案,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适用依据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该案中市公安局经查认为,汪某的行为性质属于侵犯他人人身权利,根据《治案管理处罚条例》第22条的规定,仍然处以汪某10天的拘留,赔偿任某200元的医药费。⑸复议期间原则上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因此汪某如果向市公安局提起行政复议,在复议期间,区公安局仍然可以对汪某执行行政拘留和罚款的决定。 2.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汪某也可不经复议直接提起行政诉讼。⑴该案行政诉讼的管辖。在地域管辖方面,该案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为区公安局对汪某的行政拘留决定,直接限制原告人身自由,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案件,不仅可以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在级别管辖方面,该案不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因此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因此该案若汪某直接提出行政诉讼,则由汪某所在地或者区公安局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⑵行政诉讼当事人。行政诉讼原告必须是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人,汪某认为他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区公安局的行政处罚行为的侵害,因此在该案中原告为汪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在该案中,行政诉讼被告是区公安局。“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任某是治安违法行为的被害人,公安机关能否公正地处理汪某的违法行为,直接涉及到其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护,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判决结果也就直接影响其权利义务。因此,任某与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⑶行政诉讼的起诉和受理。该案中,汪某应该在知道作出行政处罚之日3个月内,向法院起诉,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间的,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由于不属于汪某自身的原因超过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间内,若汪某因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而不能提起诉讼,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间内。人民法院受到起诉状后,应当进行审查,审查处理的期限为7日,应当在七日内立案或者做出裁定不予受理。⑷行政诉讼审理中的特殊制度。法院对该案件的 审理期限为3个月,从立案之日起计算,其中鉴定、处理管辖争议或者意义以及中止诉讼的时间不计算在审限内。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魏依据。地方性法规使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审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并以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在该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汪某申请撤诉,或者区公安局改变其所作的行政处罚决定,汪某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允许,由人民法院裁定。⑸行政诉讼裁判。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二)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证据不足的;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职权的;5、槛用职权的。(三)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四)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⑹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体行政朽为的执行: (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因此本案中,诉讼期间原则上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即区公安局可以对汪某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如有例外除外。 三、关于汪某不服市公安局复议决定的诉讼救济 在该案中,汪某不服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经查认为,汪某的行为性质属于侵犯他人人身权利,根据《治案管理处罚条例》第22条的规定,仍然处以汪某10天的拘留,赔偿任某200元的医药费。汪某仍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此时是经复议的案件,而不是直接起诉的案件,因此在很多方面与直接起诉不同。⑴在管辖法院方面。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部改变具体行政行为的,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香味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复议机关改变具体行政行为的,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复议决定改变原具体行政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的,复议决定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又对定性产生影响,复议决定撤销、部分撤销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处理结果的 ,都可以认定为复议改变原行为,在该案中,市公安局的复议决定虽然在处罚结果上同区公安局一样,但对汪某违法行为的性质认定上作了改变,并且在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条款上不同,因此市公安局的复议决定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且这一案件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3条的规定,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所以,本案区公安局和市公安局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⑵在行政诉讼被告人的认定方面。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本案复议机关市公安局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所以被告应是市公安局。⑶在起诉的时间条件方面。若直接起诉,则起诉期限为3个月,自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在此案中,由于市公安局复议过,起诉期限为15日,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案例分析论文篇4

二、文本分析理论

翻译中的文本分析最早源起于德国学者凯瑟琳娜·莱斯(Katharina Reiss)、费米尔(Hans Vermeer)创建的德国翻译功能理论及莱斯的功能文本类型理论。在语言学家布勒语言功能三分法的基础上, 莱斯把语言功能与文本联系起来,根据交际功能范畴把文本划分为:信息功能(informative),表达功能(expressive),感召功能(operative)三大文本类型[2].

在篇章语言学和文本类型理论基础上,诺德提出了翻译的文本分析模式,旨在为译者提供一个分析源语文本的模式,运用于所有的文本类型和翻译过程。

诺德的翻译导向的文本分析模式强调对源文本的充分理解和准确阐释,解释语言、文本结构及源语言系统规范的关系,为译者选择翻译决策提供可靠的基础[3].相对语篇结构语言学派的文本结构分析,诺德的文本分析模式更为详细全面,对源语文本中的文内外因素进行分析。诺德将源文本中的语言和非语言因素分为“文外因素”和“文内因素”,文外因素包括发送者、发送者意图、接受者、媒介、交际地点、交际时间、交际动机、文本功能八个方面。文内因素包括主题、内容、预设、文本构成、非语言因素、词汇、句子结构、超音段特征八个方面[4].这些因素的排列顺序可以改变,并互相依存,而且其分析是反复进行的,某一因素的分析可能会指引其他因素的分析。

翻译导向的文本分析模式放之四海而皆准,适用于任何的文本分析。因为其模式不变相当具体,对各类翻译问题的解决均有导向的作用。

三、文本分析案例

案例 The Queen of the Adriatic 和 The Majestic Acropo-lis 选自于荷兰作家 Winfried Maas 所编着的英文原版 100Cities of the World 中的两篇城市介绍文章。按照诺德的翻译导向的文本分析模式进行分析。

(一)文本外因素分析

从整体来看,此文本为呼唤型旅游文本,文本实现了唤起读者的关注、兴趣和渴望等功能目的,能够呼唤那些喜欢访寻古迹、游览名胜旅游者的探访兴趣。因此译文要实现作者的意图以及传递信息的目的,在历史材料和景色的重点翻译上,就要信息简洁,语言得体又优雅,信息重点集中,平衡好渲染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的语言信息。

此文本含有大量的历史概况信息,具有信息文本特性。翻译时,要仔细分清事实型信息及呼唤型信息,考虑语言的统一和信息的融合,合理地处理语言和信息的形式和风格。

从读者接受的角度来看,读者要获得的是历史、文化和旅游信息及体现城市魅力特点的呼唤型信息,是信息和呼唤型相结合的文本。翻译中,语言要简洁又古雅,句子要简短优美,尽量使用归化策略,便于读者理解和欣赏;尊重读者的阅读习惯和兴趣,注重读者和文本的交际融合。

(二)文本内因素分析

此两篇文章主题明确,重点内容描述扼要,作者围绕主题来展开的细节和重点清晰。以“Rivals to Venice”这部分为例,从语篇结构的角度来分析文本的基本结构和复杂结构。文本分为“导入---城市概述---特写描述---精彩描述”四个部分,不断深入提供细节的发展语篇。时间、空间和细节描述是此翻译中需要细细处理的信息,并要选择最适合的结构来组织信息和内容。

此部分的第一段,作者描述了 Ragusa 的历史变革,是典型的时间发展顺序,明确采用时间发展的结构来编织信息和语言。翻译时既要关注结构,也要关注时间为轴的信息。围绕Ragusa 历史的主题,以具体时间为轴来编排的信息细节,具有“时间---人---主要变化---特点”的思维和路径,并使用递进机构和平行结构等其他结构。翻译时要严格控制好这些结构和语言。

文本中主位和叙位推进的结构和语言处理。比如:Fromthe fortifications you can also discern the clean lines of thecity. Two main entrances,the Pile and Ploc gates lead to acar -free Dubrovnik,the heart of which clearly beats onStradun also known as the Placa (main street) with its stores,作者从“clean lines”概述信息,再到“Two main entrances”叙位变成主位来推进。信息的连贯和衔接是翻译时的关键。

从语言上来看,源文本有很多并列句、长句及右推进的句式,造成大量的细节和信息拥挤的情况。翻译时,为避免句子西化及信息堆砌,语言要归化,化长句为短句,信息要有序组合。

四、翻译策略

英语与汉语各有其独特的句式结构,翻译时句式转换,才符合行文表达习惯,避免译文出现翻译腔。以下从《环球TOP100(世界最美的 100 座城市)》中摘选译例来说明翻译策略。

(一)句子折分

英语是树型结构,十分清晰地体现各种复杂的层次关系;汉语是竹状结构,习惯于用平面性的单层结构来表达意思。翻译的策略就是折分法,复合句翻译时折分成几个句子。

例 1.Ther[,!]e was an outcry throughout the world when theSerbs fired on Dubrovnik during the Balkan War because ev-eryone knew the collective heritage was irreplaceable.

译文:在巴尔干战争期间中,杜布罗夫尼克遭受到塞尔在维亚人的炮轰,引起了全世界人的强烈抗议,因为大家都知道这里的共同文化遗产是不可替代的[5].

例 2.When the Slavs invaded in 614 and conquered theplace the inhabitants fled to a rocky isla

nd off the coastwhich today is the site of the old town of Dubrovnik.

译文:614 年,当斯拉夫人入侵并征服了这块领地,当地居民逃亡到了沿海一个岩石岛上---它就是今天杜布罗夫尼克的老城区遗址[5].

例 3.In 1921 the Greeks and Turks exchanged their mi-norities and of the half million Greeks who had to leave AsiaMinor half of them poured into Athens.

译文:1921 年,希腊和土耳其人交战,大约有五千希腊人不得不离开小亚细亚,其中一半涌入了雅典[5].

(二)信息位置调整

英语与汉语的信息编排顺序存在明显差异。英语突显信息在前,重要信息的陈述放句首,在主从复合句中表现得尤为明显;汉语突显信息在句末,句子建构主要依循事件的自然进程铺展。叙事在前,表态在后;先偏后正,先因后果。

翻译策略就是信息位置调整,将英文中置句首的突显信息,调整到句子之后的位置及结构和信息模块的组合方式。

例 4.Only four thousand people lived in the small row ofhouses on the northern hillside of the Acropolis when KingOtto was imported from Bavaria as ruler of the Greeks.

译文:1834 年,雅典成为希腊首都时,居民几乎所剩无几。

当新的统治者国王奥托从巴伐利亚来到希腊时,仅有四千人居住在卫城北面山坡上那些低矮房子里[5].

例 5.Following independence the new capital had to copewith fourteen revolutions,occupation by German troops,anda gruesome Civil War before becoming the lively city that to-day attracts visitors form throughout the world.

译文:希腊独立战争之后,这个新首都在今天吸引世界各地游客的美丽城市之前,经历了十四场战争,经历了德国军队的占领及让人恐惧的内战[5].

例 6.The city unusually aroused a passion in therenowned cynic George Bernard Shaw who describe the cityas “a paradise on earth”.

译:一贯以愤世嫉俗称着的剧作家乔治·萧伯纳也异乎寻常地被这座激发热情,他曾将这座城市描述为“地球上的天堂”[5].

五、结束语

旅游景点材料,是信息与呼唤型文本。翻译时,运用诺德的翻译导向的文本分析模式对源文本的文内与文外因素进行分析,通过对主题、内容、结构及语言等方面的分析,促进源文本信息正解理解的实现,提高翻译的质量。

参考文献

[1]李明栋.翻译的文本分析模式:理论、方法及教学应用[M].厦门大学出版社,2013:1.

[2]郭瑞娟.文本类型理论与旅游资料英译[J].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120):98-100.

案例分析论文篇5

“行政案例分析”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高度结合的实践性课程,是联系行政管理专业知识理论与行政管理实践的重要纽带和桥梁,该课程教学在行政管理专业教学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行政案例分析”课程主要针对行政管理基本理论知识和实践发展的总体态势,通过对实践中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实例分析,求证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的实际应用价值,一方面深化学生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另一方面增强其对国内外行政管理实践前沿情况的了解,拓展学生的知识视野,使学生对行政管理实践有相对真实的体悟,帮助其理解行政机关是怎样对行政事务进行管理的,培养其在具体的实践案例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行政案例分析”课程在提升专业教学质量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但目前该课程教学内容基本沿用普通高校对应课程的内容,因为行政管理专业基本都是在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和研究生层次中开设,中职、高职教育目前为止未见有开设。而电大远程开放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在学生来源、学生学习基础和学习方式等方面都有着极大的差异性,专业课程教学简单沿用普通高等教育的内容显然极不符合远程教育教学特点和学生学习需求,需要对课程教学内容进行重新设计和开发。

2.课程学习者特征和需求分析

笔者对广西广播电视大学已学习一年的216名学生进行“开放教育印刷教材现状及评价”问卷调查中,54.8%的学生希望自己使用的教材能够体现远程学习的特点,能够形象地表现学习内容,易于使用;75.2%的学生认为远程教育文字教材不应强化理论而应以应用性学习内容为主,其难度应比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生使用的教材难度小。行政管理专业专科学生理论基础知识比较薄弱,由于平时用于学习的时间相对较少,对行政管理专业知识掌握不够全面,呈现出“碎片化”特征,因此,在“行政案例分析”课程教材中需要给予一定的专业理论知识辅助,为学生的课程学习提供有力支撑。

3.解决课程教材适应性问题的需要

目前适合远程开放教育“行政案例分析”课程使用的教材资源极度匮乏。普通高等教育“行政案例分析”课程是近十多年才开设的,而该课程在电大远程开放教育中开设则更晚(2011年开始开设),课程相对还比较新,教材建设还很不成熟,远程开放教育教材建设基本空白。目前国内公开出版的少有的几本“行政案例分析”课程教材基本都是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或研究生使用,不适合成人在职教育尤其是成人在职专科教育课程使用:有的教材通篇是案例汇集,没有相关知识的辅助也没有案例分析提示,对于自主学习的成人专科学生来说难度过大,案例分析无法入手;有的教材是著作者多项课题研究成果汇编而成,教材内容针对个别城市或省份某个方面情况的研究,对学习者来说没有共性,学习意义不大等等。这些教材不符合远程开放教育“成人在职”“自学为主”、学生理论基础相对薄弱等方面的特点,给教学带来一定困难,降低了学习者的学习热情,严重影响教学质量。在找不到合适资源的情况下,为了尽快给学生学习提供相应的学习资料,电大只能选取普通高校教学使用的教材,但在教学实践中,不断有学生和教学点反映教材难度过大而无法理解、教材对案例分析的观点和总结与现实情况存在偏差、教材内容学习意义不大等情况。

二、“行政案例分析”课程教材开发方案

1.教材设计理念

教师应该在教学过程中通过优化教学设计即结合学生特点及其学习需求从专业课程设置、教学资源建设、学习活动和考核方式等方面进行科学合理的设计,为远程学生的学习提供有力的支持,使学生能够顺利地进行高效率的个别化自主学习,提高学习效率和效果。“行政案例分析”课程教材设计紧扣“专科层次、成人、业余、自主学习为主”的特点,教材和网络教学资源内容按照“够用、有用、实用”原则进行建设。在课程结构和教学内容上,以应用性为主,加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协调发展,尤其是注重能力和素质的培养,促进电大应用型人才的培养。

2.教材开发团队组建

课程教材开发团队的建设与运行是开放大学基本建设尤其是教师队伍建设和专业发展的重点,是开放大学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行政案例分析”课程教材开发团队围绕该课程的教学及科研,充分考虑了行政管理专业的理论研究和远程教育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经验两大因素,同时考虑职称、学历、专业背景等方面的合理搭配,聘请普通高校行政管理专业理论基础扎实深厚并长期从事行政管理专业课程教学的教师以及来自电大系统的长期从事行政管理专业课程教学,具有丰富远程开放教育教学经验的一线教师组成教材主创团队:2名高校行政管理专业教师均为行政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其中1人为教授、博士,1人为讲师、教学能手;5名从事行政管理专业课程教学的一线教师,均为硕士研究生毕业,其中副教授2人、讲师3人。结构合理的教材开发团队为编写符合成人特点、适合行政管理专业专科层次学生自主学习的教材提供坚实保障。

3.教材开发的原则

“行政案例分析”课程教材开发的目标是探索建设结构、内容及形式都适应成人学习者特点的远程开放教育行政管理专科专业学生学习需求的教材。在教材开发中遵循以下原则。(1)教材内容结构设计突破现有同类教材中缺乏对相关知识介绍的情况,教材根据行政学一般理论框架以专题形式予以展开,较好地体现公共行政学各种基本主题及其相关理论要点。教材各章都采用“基本知识原理+主题案例”的模式来构建,不仅方便专科学生的学习,也使学生在学习中巩固知识理论,提高理论联系实际的分析能力。(2)适应成人专科学生的学习需求。专科层次的成人学生理论基础相对薄弱,本教材在介绍相关知识原理时,不苛求理论知识的系统性和完整性,而是以要点形式归纳展现,避免繁杂、晦涩深奥的理论表述。(3)突出教材的导学和支持服务功能。教材每章都给出学习目的和要求,便于学生明确学习重点;在案例分析之前提供与案例相关的知识原理,案例材料后面附有思考题,为学生对案例进行思考分析时提供方向指引。(4)教材案例体现时代性。教材所选用的案例基本上都是近几年我国行政管理实践中的典型案例,较好地反映了相关主题领域我国公共行政实践中的前沿与热点问题。通过具有时代特征、解决实际问题的案例,引发学生思考,加强学习的兴趣,帮助学生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起到实际运用的目的。

4.课程教材的内容设计

(1)课程教材的整体构架“行政案例分析”课程教材整体构架是“导论+10章”。导论部分主要介绍行政案例基础知识,如行政案例概念、特征、类型,行政案例学习的意义,行政案例分析基本方法等,使学习者掌握有关行政案例的基本知识和案例分析的基本方法,为后面的学习打下基础。教材共分为10章,每一章的构架为“学习目的和要求+基本知识原理+主题案例”,在介绍主要行政管理知识原理的基础上选取和开发与该知识主题相关的典型案例,使学生通过核心知识的学习和对相关案例的分析讨论,更好地领悟行政管理理论和行政实践,进而提高理论联系实践和运用理论分析问题的能力。(2)各章内容构成及相关要求教材内容章节安排按照“行政职能、行政组织、行政领导、人事行政、机关行政、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行政法制、行政改革”的顺序展开。教材各章的内容构成是“学习目的和要求+基本知识原理介绍+9个主题案例”。其中,基本知识原理介绍以要点展开,避免繁杂叙述,控制在3000—5000字;主题案例尽量选取近几年发生的能够反映该章核心知识内容的行政事件和案例,每个案例后面提供2—3个案例分析思考题;在案例的逻辑关联性方面,要求案例中反映的问题要与所介绍的基本知识内容相关联,避免在基本知识介绍中没有提及但却在案例中要求运用该知识来进行分析的情况出现。教材每章的篇幅字数控制在3万字左右,教材总篇幅不超过30万字,避免教材内容过于厚重给学生带来的心理负担和学习压力。

三、课程印刷教材与其他教学资源的组合

印刷教材中不可能包括所有的学习内容,因此与其他媒体的配套组合是现代远程教育中印刷教材设计时必须考虑的重要部分。印刷教材在远程教育中占有主导地位,但课程教学的有效实施关键还在于各种资源媒体的相互支撑、相互辅助,这样才能使不同的资源媒体组合为远程学习者提供一定程度的互动,同时又能让学习者享有灵活的学习方式,提升学习的效果。文字印刷教材是“行政案例分析”课程的主教材,在课程教材开发中注重把印刷教材编写与网络资源开发结合起来,根据各资源媒体特性的不同进行学习内容的设计,以发挥网络媒体资源丰富、表现力和交互性强的优势,弥补印刷教材在这方面的不足。

1.网上教学文本资源建设

配合新建的文字印刷教材,重新构建网上教学资源建设。一是提供完整的课程教学文件,包括课程说明、教学大纲、教学实施方案、考核说明等,让学生明白课程的性质和要求,做到心中有数;二是在网络文本辅导资源上,突破以往“教学辅导文本资源是文字教材内容简单搬家”的建设模式,使课程教学资源与文字教材形成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学习辅助功能;三是在网上资源建设过程中,努力减少垃圾资源,严格按照本课程教学大纲和考核大纲要求,构建学习模块和知识点,尤其是“课程学习”栏目,其内容设计要做到通俗易懂、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最后,在可能的情况下,进一步开发设计能为学生提供便捷、周到的学习支持服务的网络课程,增强互动环节、开发鼓励学生参与课程资源建设的模块。

2.教学视频以“微课”形式录制,增强教学效果

教学视频打破以“一节课50分钟”录制教学视频的方式,实施小模块化教学视频(即时下流行的术语“微课”)录制。远程学习者由于工学矛盾突出,很少能安排长时间集中进行学习,而且长时间的教学视频不仅不利于学习者接收信息,也容易产生疲倦和压力。以“微课”方式录制教学视频,每节视频围绕一个知识点或一个主题进行讲授,时间控制在10—15分钟,主要提供课程知识的理论讲解和与该理论相关的经典主题案例分析。教学视频根据专题特点聘请该专题领域的专家或普通高校名师及优秀的教学技术人员参与设计、制作,打造高质量的教学视频,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点击率,促进学习效果的提升。

3.课程教学活动的开展

行政案例分析课程的实践性极强,单纯由学生以自学教材为主的学习效果不大,需要改变教学方式,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引导和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配合教材学习内容,本课程教学活动主要通过学生参与网上教学活动、小组学习讨论、完成平时作业等方式开展。(1)利用网络沟通便利的优势,在课程BBS中开展非实时主题学习讨论。任课教师选取印刷教材中列出学习活动的要求,把任务发给每个学员,并给予一定时间由学员认真阅读案例,独立进行思考,准备好自己讨论的分析意见或结论,在主题讨论中进行发言。(2)通过网络实现协作学习。安排学生以小组为单位,对教师提供的案例或作业进行分析、讨论,完成小组分析报告,并在BBS课堂上进行演示。(3)教师在网上将印刷教材中的作业进行批改和讲解,做到及时的教学评价与反馈,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案例分析论文篇6

1临床资料

1.1一般资料

116例鉴定精神病人中男103例,女13例;年龄17~81岁,平均(33.71±12.46)岁,21~40岁的青壮年96例;婚姻状态:未婚85例,已婚19例,离婚11例,再婚1例。文化程度:文盲35例,小学46例,初中25例,高中10例。职业分布:无业74例,农民16例,渔民7例,工人4例,干部1例,其他14例。

1.2方法

采用自行设计调查表作回顾性调查,内容包括:一般人口学资料、案件类型、鉴定目的、结论、刑事责任能力、鉴定诊断等项目,鉴定诊断依据1998年年按中国精神疾病分类和诊断方案第2版(CCMD2-R),2001年起按中国精神疾病分类和诊断方案第3版(CCMD-3),根据我国《刑法》第十五条第一、二款的规定及我国修改后的《刑法》第十八条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本院在实际操作中把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能力按照“完全”、“部分”或“限制”、“无”3个等级进行判定。

2结果

精神疾病与案件类型的关系见表1;表1精神疾病诊断与案件类型的关系(略)

各类精神病法定能力评定情况见表2;表2各类精神病法定能力评定情况(略)

每年发生的刑事案件情况见表3。表3每年发生的刑事案件情况(略)

说明:MR:精神发育迟滞;分裂:分裂症;躁狂:躁狂症;人格:人格障碍;癫痫:癫痫所致精神障碍;冲动:冲动控制障碍;酒精:酒精所致精神障碍;脑器:脑器质性精神障碍;短暂:急性短暂性精神病;妄想:妄想阵发;滋事:包括寻衅滋事、扰乱、打人;破坏:损坏公共、家庭财物

重大刑事案指危及他人生命的案件:伤害、杀人、猥、放火、投毒

3讨论

国内研究中精神病人刑事案件鉴定中以精神分裂症为主,占49%~80%[1~3],精神发育迟滞其次。本研究中精神疾病分类以精神发育迟滞45例居首,占38.8%,高于李良杰的10.4%[4],和宋建成的18.6%[3]。精神分裂症31例,占27.6%,低于张钺[5]的80%,朱国钦[6]的78.48%,李良杰的44.7%[4],与陈维梅的61.4%[7]。说明本地区精神病人刑事案件中以精神发育迟滞为最多。

凶杀案件在司法精神医学上占有重要地位,本组资料凶杀案例占同期全部鉴定案例的4.8%,明显低于朱国钛的40.19%[6]张钺的30.4%[5]李良杰的26.8%和沈慕慈的21.9%[1,4]其中精神分裂症杀人5例,占50%,抑郁症和癫痫所致精神障碍各2例,酒精所致精神障碍1例,说明精神分裂症是凶杀案的主要病种,与朱国钦、陈维梅等学者的研究基本相符[6,7]。精神

分裂症可以幻觉妄想支配下作案,对社会治安、人身安全危害极大,因此,加强对精神分裂症的防治工作是防范精神病人作案的重要措施。酒精所致精神障碍和癫痫所致精神障碍均在意识障碍下行凶杀人,或因人格障碍激惹性行凶,作案手段残暴,后果严重,同样是防范的重点。

精神发育迟滞病人作案中以盗窃和为主,分别占62.5%、22.5%,本研究中未见有凶杀案,由于精神发育迟滞病人控制能力和辨认能力差,易在冲动情况下或在易受他人指使下犯罪。

本资料精神病人作案以21~40岁的青壮年占绝大多数,未婚者多;文化程度以受教育程度低的占多数,其中文盲35例、小学46例;职业分布为无业人员74例、农民16例。说明这类人群的精神病人是今后防治工作的重点。

精神病人发生刑事案件严重扰乱社会治安,影响力大,引起舟山市政府的重视,2005年舟山市开展“暖人心、促发展”工程(简称“暖促工程”),由政府出钱对重症精神病人进行集中收治,刑事案件发生率,尤其是重大刑事案件发生率明显下降,1998~2004年精神病刑事案件年均发生14.3例,重大案件年均发生5.9例,“暖促工程”后年平均发生刑事案件8例,重大刑事案件年均发生1例,说明在政府重视精神病人管理后精神病人刑事案件,尤其是重大刑事案件发生率明显下降,成效显著。

因此,政府重视精神病人管理,加强精神卫生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及时治疗各种精神疾病,尤其是对有攻击、伤人言行的精神病人加强治疗和管理,及时积极采取防范措施,是防止精神病人刑事案发生的重要举措。

【参考文献】

1沈慕兹,金伟,蔡建华,等.司法精神医学鉴定654例分析.中华神经精神科杂志,1988,21(3):168.

2邓武.67例凶杀案司法精神医学鉴定分析.实用临床医学杂志,2003,4(2):57.

3宋建成,吉中孚.精神病司法鉴定1389例分析.神经与精神卫生杂志,2004,4(3):179~181.

4李良杰.48例凶杀案司法精神病鉴定分析.上海精神医学杂志,1998,10(4):218.

案例分析论文篇7

一、案例教学在保险学教学中的重要性

对传统保险学教学方式进行改革,案例教学是一项必然选择。从保险学案例教学实践来看,教学效果明显。

(一)案例教学有助于提高学习兴趣

在枯燥乏味的课堂教学中增加有趣的案例,能起到很好的调剂作用,学生的学习兴趣变浓厚了。在课堂上,案例教学经常能起到化腐朽为神奇的效果。如果老师只是平平淡淡地把知识点介绍给学生,这种满堂灌式的教学方法很难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主动性,课堂气氛比较沉闷。比如说,保险业的经营与管理是一个比较枯燥的实务问题,学生学习兴趣不高,笔者尝试在教学中增加了相关的案例,如保险人引发的保险纠纷、理赔过程中的代位追偿问题等等,明显感觉到学生听课的注意力集中了,课堂气氛也活跃了。

(二)案例教学有助于增进师生互动

在课堂教学中,传统的教学方式是以教师为主体,表现为老师一味地讲课,学生一味做笔记,下课后师生就形同陌路,这不仅不利于师生的交流与合作,也不会取得好的教学效果。而案例教学中学生分析、老师点评的方式使学生之间的交流增加,学生也更乐于在课后和老师探讨一些学业上的问题,师生的关系变融洽了。师生互动的结果一方面促使学生不断进步,不断向上突破;另一方面事实上也给老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促使老师不断更新知识结构,不断加强自身的理论素养,形成“教学相长”的良好氛围。

(三)案例教学有助于引导学生思考

保险学的专业术语和基本原理是比较繁杂的,很多学生一学期下来还没有完全明白保险学的一些基本概念。而案例能引导学生去思考相关的原理,真正把理论与实务紧密结合起来,使学生更好地掌握保险学的专业知识并能学以致用。比如,在讲到近因原则时,近因的判定是非常专业的,涉及医学、法学、逻辑等多个领域,学生往往很难把握其精髓而出现错误,笔者在近因原则教学中,有意识地增加了许多案例,案情有一目了然的也有错综复杂的,并且强调了近因和诱因的区别,一学期下来,学生已经可以比较熟练地分析保险纠纷的来龙去脉,找出引发案件的决定性因素,效果十分明显。

二、保险学案例教学的关键———案例选择在保险学案例教学过程中,案例的选择无疑是最关键的一个环节。案例选择是否恰当直接关系到案例教学的效果。

(一)案例与课堂教学必须紧密相关

案例的选择一定要考虑到案例与保险学原理的相关性,案例不能脱离原理。比如我国的保险法与英美等保险发达国家的保险法规不尽相同,如果拿一个美国的保险案例来说明保险学的基本原理,肯定是有所偏颇的。再比如在讲解“保险利益”这个概念的时候,尽量不要引用“保险金”的案例,这两个概念虽然有一定联系,但是很容易混淆,如果在案例中不对两者进行严格区分,学生对这两个概念可能会更犯迷糊。因此,案例一定要和所要教学的保险学术语或基本原理紧密相关,这是一次好的案例教学的前提条件。

(二)案例要体现典型性

保险业在我国发展时间较短,存在许多不完善之处,国民的保险意识还不强,保险市场主体的无序竞争屡禁不止,客观上造成了我国保险纠纷比较多,可以选取的保险案例也比较丰富。在进行保险学案例教学时,不能在众多保险案例中大海捞针、随意选择,而应该尽量体现案例的典型性。

(三)案例要尽量做到正面引导

在进行案例教学时,因为反面案例更容易收集,再加上反面案例比正面案例更能折射保险学的原理,所以一些老师在传授保险学原理时,往往通过一些反面案例来进行分析和讲解。我国保险业起步比较晚,社会公众对保险业的认知本身就比较欠缺,老师讲解的反面案例将使学生对保险业的混乱和无序形成根深蒂固的成见,损坏保险业的诚信形象,进而影响其对保险业的信心。教学的过程也是育人的过程,在案例教学时不能光靠反面案例去刺激学生,更要用正面的案例对学生的人生观进行积极的引导,强调真、善、美,使学生树立对社会的信心。正面案例与反面案例要有机结合对学生进行正面引导,这是在保险学案例教学中必须注意的。

三、保险学案例教学与其他教学方式的结合案例教学通常采用老师直接讲解案例的方式,这种常用的案例教学方式能激发学习兴趣,活跃课堂气氛,增强学生对基本原理的理解。但是,案例教学并不能取代其他的教学方式而成为唯一的教学方法。

(一)不能忽视理论教学

强调案例教学,并不意味着放松理论教学,理论教学依然是高校教学中最基本的一项任务。理论教学的目的在于应用,用理论去解释实务中的案例;案例分析的基础也在于理论,不掌握理论就无法开展案例教学。可见,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应该是相辅相承的,理论教学是基础和前提,案例教学是目的和应用。因此,高校教师应该经常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提高自己的理论素养,增强自己的科研能力,才能更好地进行理论教学。

(二)强化多媒体的应用

多媒体教学具有信息量大、视觉冲击强等优点,目前在高校,大多数的课程都采用多媒体教学这一手段。在进行保险学案例教学时,要充分发挥多媒体教学的优势,通过播放视频、录音、与网页超链接等方式讲解案例,一方面加大了信息输出量,另一方面提高了学生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效果显着。当然,多媒体课件的制作是一件耗时耗力的工程,这就要求老师必须熟练掌握多媒体课件制作的常用方法,要备课时不能贪图省力,尽量配合案例教学,把课件制作得更精美。

(三)合理使用教具

教具在经济学类课程的教学中很少被使用,但是这种教学手段具有直观、明了、现学现用的特点,这在其他教学方法中是很难实现的。比如,在讲到保险文件时,给学生传阅保险公司印制的投保单、保险单、批单等文件,学生很快就明白了这些保险文件的格式、作用和法律效力等相关知识。可见,在教学中,合理使用教具能最大发挥教具的功效,在教学中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四)与学生自主学习相结合

案例教学如果只是采用老师讲授的办法,只会使学生引起一时的兴趣,而不会在头脑里留下深刻印象,因此案例教学应该让学生更多地参与进来,通过自主学习,实现案例教学的最优效果。

(五)开辟第二课堂

在课堂教学之外,应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尽可能走出教室、走出校园,让学生亲身体验保险实务,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增进学习效果。笔者曾经带领一批学生到保险公司进行调查,参观了营业部、核保部、理赔部、财务部等保险公司核心部门,学生亲眼目睹了整个保险业务的流程,并听取了保险公司营业部经理的工作心得,观看了新中国保险业发展历程的录像,对保险有了新的认识,好多学生都表示参观了保险公司后才真正认识了保险业。第二课堂给学生开辟了一个将课本知识与社会相联结的新天地,对于培养学生学以致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能力很有帮助。

[参考文献]

案例分析论文篇8

一、科技论文中结论存在的问题

 

1、摘要中的"结论”代替了正文中的“结论”。

由于部分作者不了解摘要的作用及如何撰写,为与正文区别,避免内容重复,则在摘要中提到的“结论”,在正文中一律删去,导致论文缺少重要“结论”。

摘要的作用主要是为读者提供论文的主要信息,使读者在最短时间内对论文整个内容的价值有初步了解,为其决定是否详细阅读全文提供依据.另一方面,利用摘要检索比利用关键词检索具有更多的相关信息,可获得更多、范围更大的检索结果,尤其是各类数据库的出现,在大量的信息中为计算机检索提供方便。

摘要是对科技论文的高度概括,其本身具有的独立性使其与正文各自独立成文,但其内容则是以正文中重要的研究背景、条件、结果及结论等主要信息为基础,“摘”其“要”处独立成文,其撰写的主要内容包括研究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对于没有结论的科技论文,其摘要中的结论就无从谈起,因此说不能用摘要中的“结论”替代正文中的“结论

2、“结果与分析”代替了“结论”中的内容

此类情况常出现在实验研究类论文中,由于其分标题--“结果与分析”中的内容包括得出的实验结果以及对这些结果所作出理论分析,正是因为这些内容,使得许多作者误认为已将结论内容详细列出并已说明,因此在接下来的分标题--“结论”中仅将分标题--“结果与分析”中的内容简单列项,未将“结论”应需体现的内容表述清楚,包括对实验结果的分析进一步提升,使其具有普遍性,揭示其原理,使得论文形式上有“结论”,实质上却缺乏有重要意义的“结论

3、结论与结语两个概念不清

据朱大明随机对16种不同专业学科的科技期刊采用“结论”或“结语”的统计结果与对比分析可知,“结论”与“结语”属于两个独立概念,前者是“从前提推论出来的判断”、“对人或事物所下的最后的判断”,而后者则是指“文章或正式讲话末了带有总结性的一句话结论需要在经过严谨的论证、推导、调查或实验之后才能够得出的具有创新性、客观性的论断,是对研究成果的进一步认识、升华.这个论断既有可能是对他人研究成果的迸一步推进,也有可能是与他人的研究成果相反,但无论是怎样的结果,却都要求是明确的、准确的,并具有普遍性,其篇幅根据论文具体情况可长可短.结语相对结论而言,在内容的表述上宽泛许多,可表达简单的推导结果,也可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深人研究、对未来应用前景的展望等等,语言表述上要求尽量简短。

4、结论内容与引言内容相互重复

结论内容与引言内容相互重复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引言中出现结论内容,在文末又再次重复结论内容.有的作者采用“倒推”方式,在引言部分开篇就将科研的研究背景、提出的问题、研究方法,包括得出的结论先给出,然后再展开详细论证,而在正文论证之后文末又再次给出结论,使前后内容重复.另一种情况是结论中出现应在引言中出现的内容,如研究背景、理论依据、实验基础等,把结论写得像引言。无论哪种情况,都是不应该出现的。

引言作为科技论文的开始,其目的更多是向读者交待本研究的历史背景,说明研究的起点、重点和价值,提出正文待解决的问题,引导读者阅读和理解全文.而结论除包括对结果作出的逻辑延伸外,还包括对引言中提出的问题作出相应回应,即综述所得结果.二者无论从作用,还是从撰写内容上都有严格区分。

 

二、结论的撰写内容及其在不同类型论文中的表现形式

 

1、结论的撰写内容

结论的撰写内容主要包括:(1)对研究对象进行实验或考察得到结果所揭示出的原理或普遍性;(2)阐述研究中与前人研究结果的不同情况;(3)本文未解决的问题;(4)阐述本文在理论或生产生活中的实用价值等等。

2、结论的多种形式

有很多作者、甚至部分编辑人员都认为结论应当在文末出现,这是一个认识误区.科技论文所涉及的研究领域众多,因此科技论文的写作体例也各不相同,论文中的结论所体现的形式也多种多样:(1)研究报告类、试验研究类等论文的结论通常在论文的文末位置;(2)数学推导类论文的结论往往是在正文开篇部分先给出,再进行详细推导证明;(3)综述类论文其结论则一般在每个层标题所列研究进展情况之后给出,即结论出现在行文中等各种情况.

正是由于不同类型科技论文的表述需要,决定了结论在论文整个文体结构中不必拘泥于“只在文末”的位置,对于在引言中已先给出结论或在综述类论文中论证部分已分层给出明确结论的论文,可不必另单列标题来表述,以提髙期刊的有效信息量。

 

三、科技工作者撰写结论时应把握的原则

 

科技论文不同于文学作品,通过各种修辞、夸张手法来吸引读者,它主要是通过科学研究手段真实反映客观世界的变化.结论作为整个科技论文的核心部分,更是有着严格的要求,它是作者在对观点经过反复论证、对公式进行严密推导、对数据反复实验的基础上获得的,应与引言所提出的问题遥相呼应,科技工作者撰写结论时应把握以下几个原则:

1、强调客观性

科技论文的结论所体现的客观性是以足够可靠的理论推导、实验数据作为立论基础的,应真实反映论文的研究成果,实事求是,以尊重科学为前提,所得结果要具有充分的说服力,实验结果可以重复.

2、内容准确

对结论的撰写应注意内容的准确性,其内容既不要夸大,也要避免遗漏科研创新点,切忌含糊不清、歧义和随意轻率.含糊不清会使结论语意不清、结论不明,结论中应避免出现“可能”、“也许”等含糊字样,以免降低论文的真实价值;歧义会误导读者理解错误,甚至影响实际生产生活,需根据论文的理论基础或实验条件加上适当的定语进行限定;随意轻率会降低论文学术质量及其有效传播率,应注意使用标准科学术语、计量符号,对于从某一侧面论证得出的结论,需注明其前提条件.

3、语言简练

结论应基本采用文字叙述,除个别论述实际需要,一般不再出现图、表,做到言简意赅,主要表达定量信息,必要时可将重要数据或结果引用到结论中.另外,结论体现的应是作者在本文中的重要研究成果,对于研究中所借鉴的他人文献资料应安排在正文部分,避免出现在结论中.再有,还应避免出现自我评价、自我批评的语句,减少无关语句.

4、层次分明

较长的结论可依据正文的研究所得结果的顺序依次列条排出,使读者阅读时条理淸晰,一目了然.如试验研究类论文的结论撰写可按:(1)简述试验所得的最终结果;(2)根据结果推出的规律、普适性;(3)研究成果的实用价值及其意义;(4)对未来前景的展望;(5)对本研究的进一步深人提出的建议等几方面来阐述.篇幅较短的结论可自成一段,不必列条,其包括的内容与较长结论的内容顺序相同,只是文字量要少一些,作者在撰写时同样要注意其层次表达要清晰。

 

四、结语

 

案例分析论文篇9

1证券投资组合的可行域和有效边界

设有证券投资组合P,其期望收益率记为E(rp),标准差记为σP。则以E(rp)和σP为轴,可建立描述投资组合的坐标体系。在此坐标系中,所有可能的证券组合方式被定义为证券投资组合的可行域。对于只有两个证券A、B的投资情形,其组合分析见图1。

图1中由证券A和证券B建立的证券组合位于连接A、B的直线或曲线上,该直线或曲线被称为证券A与B的结合线。结合线的弯曲程度由证券A和证券B的收益率之间的联动关系所决定,而与选择的组合方式无关。证券间的联动关系采用相关系数来衡量,取值介于-1和1之间。不同组合在连线上的位置取决于该组合投资于证券A、B的比例。如果市场不存在卖空机制,则证券投资组合的可行域即是证券A、B之间的结合线。类似地,对于三个证券A、B、C之间的组合分析情形,在不允许卖空的条件下,由三条结合线(每两种证券形成)构成的所有投资组合的可行域见图2。显然,可行域内的每一点可以通过三种证券的二次组合来得到。例如,A、C的组合为D,B、D的组合为Z。一般来说,当存在n种证券可供选择时,根据建立组合的限制条件(如是否存在卖空机制等),其可行域可能是有限域,也可能是无限域。但无论如何,可行域的左边界总是向外凸的(允许线性部分),不会出现凹陷。

根据马柯维茨均值方差模型的假设,在相同期望收益的投资组合中,投资者会选择方差最小的组合方案。对于每一个可能的期望收益,均有一个方差最小的投资组合恰好构成可行域的左边界。另一方面,在方差相同的投资组合中,投资者会选择期望收益最高的组合方案。而对每一个可能的方差水平,都有一个期望收益率最高的投资组合恰好构成可行域的上边界。综上所述,投资者实际选择的证券组合应位于可行域的左边界和上边界的公共部分,该局部边界被称为可行域的有效边界(见图3)。

2证券投资组合的无差异曲线

在投资实践中经常会见到高收益伴随高风险的情形,即:

E(rA)>(rB),σA>σB

此时,投资组合A比B承担更大的风险,但同时也具有更高的期望收益,这种期望收益的增量可视为对风险增量的补偿。

基于风险与收益之间的补偿作用,不同投资组合的实际效用(即满意程度)在投资者看来也许是相同的。将被投资者认为满意程度相同的投资组合曲线绘制在均值方差坐标系中,形成图4所示的无差异曲线族。显然,族中无差异曲线的位置越高,该曲线上投资组合的满意程度越高。由于不同投资者对风险的态度大不相同,故无差异曲线通常被划分为风险偏爱、风险中立和风险厌恶等三种基本类型,其曲线形状(见图4)。

3最优证券组合的确定

统计调查的结果表明,绝大多数的投资者对风险持厌恶态度。为此,本文以风险厌恶型投资者的投资组合为代表分析最优证券组合的确定方法与过程。

如前所述,在马柯维茨假设下,给定投资环境中的每个投资者将根据证券组合的收益和方差以及自身对风险的态度确定相应的无差异曲线族,并借助于无差异曲线在投资组合的有效边界上选择一个适当的投资方案。显然,由于所选投资方案既不能离开有效边界,又希望具有尽可能高的满意程度,故该方案必然对应于某条无差异曲线与有效边界的切点。其图解过程见图5,图5中H点所代表的投资组合方案即为所求。

4实证分析

本文选取上证30指数的指标股作为实证分析的对象。研究时段为2000年1月7日~2000年12月29日,共计48个交易周的收盘价。首先计算股票的周收益率及其方差,期间凡有送股、配股和派发现金股利的股票,均根据其配送方案分别进行复权,以保持数据的完整性和一致性。然后构建组合投资的决策模型及确定投资组合的有效边界,最终给出指标股的投资方案并进行必要的结果分析。

4.1周平均收益率及其方差计算

样本股周收益率的计算公式为:

rit=■-1(1)

式中i=1,2,…,30;t=1,2,…,48;

rit:第i只股票从第t-1周到第t周的收益率;Pit:第i只股票在第t周的收盘价;Pi,t-1:第i只股票在第t-1周的收盘价;ai:第i只股票从第t-1周到第t周的送股比例;bi:第i只股票从第t-1周到第t周的配股比例;Bi:第i只股票配股价;di:第i只股票在第t-1周到第t周的每股现金红利。

各样本股在样本时限内平均收益率和方差的计算公式分别为:

E(rit)=■,σ2i=■(2)

式中E(ri)是第i只股票的周平均收益率,rit是第i只股票在第t周的收益率,N=47为计算总周数。

上证30指标股在样本时限内周平均收益率和方差的具体计算结果见表1。

4.2决策模型与有效投资组合

因为我国证券交易市场不存在卖空机制,相应的组合投资决策模型可写成以下数学规划的形式:minσ2(rp)XT∑X

s.t.XTEn=1

XTR=R0(3)

Xi≥0,i=1,2,…,n

式中:X=(x1,x2,…,xn)T为证券组合投资比例向量;r=(r1,r2,…,rn)T为各单个证券投资收益率向量;R=(R1,R2,…,Rn)T为收益率向量的期望向量;∑(σij)n×n为收益率向量r的协方差,σij=Cov(ri,rj),i,j=1,2,…n;En为元素全为1的n维列向量;E(rp)=XTR表示证券组合的预期收益率;σ2(rp)=XT∑X表示证券组合的风险。

该模型的内涵是在给定预期收益率R0的条件下,力求使证券组合投资的风险达到最小。其中,R0为投资者所要求的最低收益率水平。

借助于Lingo软件平台,通过编程计算,不难求解上述数学规划,从而确定证券投资的有效组合。实际运算结果表明,上证30指数指标股的有效投资组合一共有14组,每一投资组合中各样本股所占的投资比例见表2。

5.3投资组合的有效边界及结果分析

由表2的数据可以看出,随着组合投资方案中证券数目的增加,用方差代表的投资风险在迅速降低,最终稳定在某一固有的风险水平。该风险水平在某种意义上可视为投资环境的系统风险,必须由投资者个人承担,而无法通过投资组合的方式来化解。

根据表2的数据可以绘制出上证30指数指标股投资组合的有效边界,其界面曲线见图6。

图6中的B点表明,投资者在上证30指数指标股投资组合中可以实现的最高周收益率为1.4721%,折算成年收益率为75.71%,同时需要承担方差为45.08%的投资风险。其具体投资方案为将全部资金投资于龙腾科技,属于单一证券的投资选择模式,是高收益、高风险的集中体现。

另一方面,图6中的A点表明,如果将资金按一定比例分投于所选择的9支股票(详见表2),则投资风险降低到最低程度(σ2=5.2%),同时可实现0.249%的周平均收益率,对应年收益率为12.78%。显然,该证券组合投资的收益率仍然远高于银行同期年利率2.25%的水平。

参考文献

案例分析论文篇10

大约从东汉起,筝就传人了贵州高原。这是中原封建统治王朝政治势力向贵州地区扩张后汉文化向边缘地区传播的结果。但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筝并未扎根于贵州少数民族文化土壤中,成为民族乐器大家族中的一员。从传播学角度说,这是一种无效传播。

文化在不同文化体系间的传播是一种跨文化传播。民族是一种文化群体,因此跨文化传播的一种表现形式是某种文化的跨民族传播。跨文化传播分为有意传播和无意传播等形式,从传播结果看则可分为有效传播和无效传播两种。有意传播是一种有意识的目的性很强的传播,无意传播是一种虽然传播者没有传播意图,但由于某种原因,传播者与被传播者发生接触,被传播者吸收了传播者的文化,使文化传播在无意中发生效果的一种传播。有效传播指所传播的文化被对方接受,成为对方文化的组成部分,而无效传播则指虽然有传播行为或不同文化体系的人群发生接触,但一方的文化未对另一方发生影响、被对方接受的传播。

古筝未能成为贵州少数民族乐器文化的组成部分,这是跨文化传播无效的一个典型案例。对此进行深人分析研究,对进行有效的跨文化传播,无疑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为什么古筝没有成为贵州少数民族乐器?过去,学术界没有人对此做过分析。在本文中,笔者试作初步的探讨。

上世纪70年代开始,贵州境内陆续发掘出了与筝有关的文化遗物。1972年,考古工作者在贵州黔西县境内东汉墓中发掘出一尊抚筝俑,高11.2厘米,身穿右枉长袍,筝横置于双膝之上,低首,作跪坐抚筝状,阴线刻画出衣纹及弦(见《贵州田野考古四十年》230页)。1975年,在兴仁县雨樟区交乐乡的汉墓中发掘出了一尊抚筝陶俑,头著巾啧,身着右枉宽袖服,内着圆领衫,高鼻大嘴,唇上留着短胡须上身微倾,双膝并跪,身前置一筝,琴身一端斜伸向左前方着地,左臂前伸,右臂内曲,以掌沿及中指、无名指、小指触弦面,拇指、食指捏作圆形拨弦弄琴,聆听沉思,似乎正陶醉于自己弹奏的音乐声中(见《贵州田野考古四十年》245页)。1991年12月,在贵州仁怀河马东汉砖室墓中发掘出的“仁怀抚筝俑和听琴俑”,由灰砂红陶塑烧而成。其中一尊高27.5厘米,宽25.5厘米,头着啧,身穿宽袖长袍,盘腿而坐,琴平置于膝上,双手抚琴,一副怡然自得的样子。另一尊听琴俑高24厘米,宽17厘米,为一成年女性,身朝前微倾,头向右斜,凝神屏息,侧耳聆听,显出一副神态祥和的样子,仿佛被悠扬的琴声打动(见《贵州文博》1993年1,2合期《仁怀合马东汉砖石墓清理简报》,顾新民执笔)。贵州黔西文史馆收藏的“黔西托筝俑”是一位双手托筝的少女将筝高举过头,或弹奏,或献给地方。贵州赫章县可乐乡出土的摇钱树缠枝右下角的镂空花抚琴图,从线的形状看,可能是古筝。古筝与古琴外形有着明显的区别:1.古筝底板平,而面板较拱,形成较大的共鸣腔;而古琴的面板较平,共鸣箱较小。2.古筝有前梁和后梁,而古琴则没有后梁。筝与琴还有很多不同,兹不赘述。古筝并非贵州的“土特产”。汉元帝黄门令史游《急就篇》(三):“竿瑟茎侯琴筑筝。”注:“筝,亦小瑟类也,本十二弦,今则十三。”汉应邵《风俗通》:“筝,谨案《礼·乐记》,五弦筑身也。今并、凉二州,筝形如瑟,不知谁所改作也。或曰秦蒙恬所造。”按;凉州在今甘肃一带。公元前121年,汉武帝开辟了河西四郡,即武威、酒泉、张掖、敦煌四郡。武威,即武功军威之意,因此而得名。当时武威郡下属姑减、张掖、武威、休屠、次、莺鸟、扑、温围、苍松、宣围10个县,治所在故减。元封五年(前106),分天下为13州,各置一刺史,史称“十三部刺史”。武威郡属凉州刺史部,凉州之名自此始。意为“地处西方,常寒凉也”。三国魏黄初元年(220),魏文帝置凉州,一直到西晋,姑减均为凉州治所。东晋,十六国时期,前凉、后凉、南凉、北凉及唐初的大凉,都曾建都于此。并州在今山西境内,古属冀州之域,虞舜以冀州南北太远,分置并州。应邵曰:“地在两谷之间,故曰并州。”夏仍为冀州地,周曰并州。《周礼·职方》:“正北曰并州,其山镇曰恒山,蔽曰昭余祁,曰淖沱、呕夷;浸曰沫、易。”据《舆地广记》载,周并州包括今山西全境和河北、内蒙部分地区。

上述记载表明,古筝在汉代就已广泛流行于今甘肃、山西一带,其产生的时间还可上溯。据文献记载,古筝至少在2500多年前便已存在。由焦文彬先生所引《甘州府志》(清·王曾翼撰)中的“乐操土风,而以占德,柑击弹筝,本秦声也,西睡最尚”这句话可知,在西周年代,秦人聚居西睡之时,筝就用来作为占卜、伴唱的常见乐器,为秦人所崇尚。到了汉代,古筝被纳人宫廷作为宫廷乐器,古筝曲也成为宫廷中演奏的乐器,在宫廷乐府所采集的各地民歌中,皆有用筝的历史。东汉文人中赞扬古筝的作品也不鲜见,如古辞《善哉行》中有“以何忘优,弹筝酒歌”。张衡的《南都赋》中“弹筝吹笙,更为新声。”侯瑾在他的《筝赋》中说“享祀祖先,酬醉嘉宾,移风易俗,混同人伦,莫有尚于筝者矣。”

古文献对古筝所谓“五弦筑身”的描述,“筑”通“竹”,是说筝是一种用竹制作的有五根弦的乐器。它的形制和流行经过了一个发展过程。从黄帝时代生产出来的第一代音乐—乐舞开始,乐器作为音乐表达的工具,便已存在。在音乐形态的发展变化中,器乐逐渐从三位一体的歌舞乐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艺术门类。在华夏大地几千年的音乐发展史上,先民发明了数以千计的乐器种类。伴随着先民在音乐活动中对音色和音乐表现力的追求,这些种类纷繁、丰富多彩的乐器不断优胜劣汰。古筝这种源于“大竹筒”制作的五弦弹拨乐器,经受了大浪淘沙,不断地进行自我发展、自我完善,最终以其优美的音色和丰富的表现力独树一帜。到了隋唐时代,由于经济、政治、文化的空前繁荣,音乐文化呈现出光辉灿烂的景象。此时的古筝(近代以前称秦筝),在中原地区已经发展到了一个辉煌的高峰,出现了“本车看牡丹,走马听秦筝,’(白居易《邓舫张稳落第诗》)的繁荣局面。其实,这并非是一种偶然的现象,早在隋唐以前的数百年间,从古筝的产生到逐步发展,已为这一繁荣景象奠定了基础。

流行于中原一带的古筝随着中原封建王朝政治势力的扩张向各地传播。贵州少数民族地区出土的汉墓中发掘出来的抚筝俑,说明至迟从汉代开始,古筝这种乐器就随着汉朝的军队和官吏到了今贵州一带。

贵州自古以来与中原地区的经济、政治、文化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种联系,主要通过两种方式实现。

首先,封建统治王朝对少数民族的军事征伐。据文献记载,中国古代史上的统治者对贵州这个地处偏远的“荆蛮”之地曾有过几次征伐。《今本竹书纪年》说:“(武丁)三十二祀伐鬼方,氏羌来宾。”《易地既济》说:“(殷)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库方二氏所藏甲骨卜辞》说:“贞王勿乎妇好往伐鬼方。”这些都是明证。今贵州就是鬼方的主要部分。伐封时,建古样柯国(春秋时期的贵州),“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的齐桓公曾言:“南至吴、越、巴、群柯……之国,莫违寡人之命。”《(管子·小匡)》史载,楚顷襄王时,派庄踌西征,夜郎战败迎降。

其次,为了加强中原封建王朝对贵州地区少数民族的控制,统治者施行“募豪民田南夷”的屯田制度,大量汉族官吏、军队和民众不断向贵州迁徙。秦代,秦始皇为削弱并消灭地方割据势力,建立一个统一的封建王朝,曾迁中原地方的豪富散居各地。汉武帝开通西南夷后基本将贵州地区纳人了汉朝的行政管理范围。为利于全国的统一,他对夜郎侯多同“喻以威德,略为置吏,使其子为令。”(《史记·西南夷列传》)并推行移民屯田政策,迁徙不少官僚、地主、商人到贵州。为加强中央与西南地区的联系,他开辟交通,设置邮亭,进人夜郎地区的官僚、地主和商人中,不少人被赐予土地,封以官爵,子孙世袭。这些迁人的移民,带来了中原地区的汉族文化,其中自然包含了乐器—筝。

艺术是社会现实的反映。之所以有了现实生活中的古筝,才有了民间制陶艺人的反映古筝弹奏的陶工艺品。在纵横几百公里的汉墓中贵州各县发掘出反映古筝题材的陶艺作品,也说明当时古筝被带到贵州后,流行地域相当广。殉葬物件一般应是死者生前喜爱之物,与死者风马牛不相及的东西不太可能随其进人墓葬。以此推测,以古筝作为殉葬物的死者,生前可能就是喜爱弹奏古筝的人。音乐在中国古代的社会功用有很大的广延性,统治阶级把它作为道德教化、政治驯化的工具,封建文人以之作为修心养性的必备之物,民间百姓用来从事风俗活动,作为封建儒家文化代表人物的孔子,尤其崇尚音乐的道德教化和政治驯化的功用。自庄踌王滇,到秦及西汉在贵州地区设置郡县,开发西南,华夏文化的主流,便随着秦汉的大一统态势和一批批汉人的迁徙而逐渐向全国渗透,贵州也不例外。此时的古筝,已不是雏形时期那种“五弦筑身”的形式,而是一种构造较为复杂、表现力较为丰富并被朝野广泛采用的乐器。“罢默百家,独尊儒术”的汉武帝,在开发边疆,经营西南,从政治、经济、文化上对西南地区实行统治时,那些按照皇权意图迁居到贵州的“使者”,自然不会将古筝这一令朝野人士青睐崇尚的雅器束之高阁。

古筝被带到今贵州地区后,似乎并未被少数民族吸收。从出土地点看,古筝分布地区主要居民为少数民族,如布依族、彝族、讫佬族、苗族等。这些都是贵州的世居少数民族。根据汉文献记载,贵州历史上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夷多汉少”,少数民族人口长期占贵州总人口的多数,这种情况到清代才逐步改变。在这块土地上,各民族虽也曾发生过纷争,但总体上是和平相处的。由于民族间的交往,文化也相互影响、相互借鉴,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音乐文化也是这样。比如,AJr:呐、箫、笛、饶、钱、二胡等乐器在各民族中皆流行,铜鼓、月琴也在部分民族中同时流行。但是,贵州各民族乐器中,惟独没有古筝。到目前为止,也尚未发现汉文献或少数民族文献对各少数民族使用古筝的记载。这说明,古筝虽然早就传人贵州一带,但似乎并未对贵州少数民族音乐文化产生影响。从贵州各县出土的表现弹奏古筝的陶佣的服饰看,均为汉代中原一带服饰。比如男子头上着岐,身着宽松的袍。啧是一种包头巾,初为民间所服,至西汉末上下通行。《急就篇》(二):“冠啧答簧结发纽。”注:“债者韬发之巾,所以整靖发也。”汉代的男子大多穿宽松的袍服。这些情况表明,古筝使用者并非当地少数民族,而是从中原进人贵州的人士。

为什么古筝没有被少数民族群众吸收,从而成为少数民族乐器中的组成部分?笔者在此试作分析。

首先,古筝“身份高贵”,而民族和阶级壁垒使其难以成为少数民族广大普通民众享用的乐器。

古筝作为一种古老乐器,战国时期就己盛行于“秦”地。司马迁的《史记》所记载《李斯列传·谏逐客书》中,述及秦国乐舞的一段说:“夫击瓮,叩击、弹筝、搏脾,而歌呜呜快耳者,真秦之声也。郑卫桑间,韶虞、武象者,异国之乐也。今弃叩击、击瓮而就郑卫,退弹筝而取韶虞,若是者何也?快意当前,适观而已矣。”

筝乃“真秦之声也”,因此历来就有“秦筝”之名。文中值得我们推敲的地方,就是“击瓮、叩击”与“郑卫桑间”对举,而“弹筝、搏辞”又与“韶虞、武象”对举,以及接下去的“今弃叩击、击瓮而就郑卫,退弹筝而取韶虞,若是者何也”这样的文字。在这里,作者的对举显然不是为了文采,它反映的是“乐”与“舞”的形式和内容,所谓“郑卫之音”,就是“桑间淮上”,指的是郑国和卫国的民间音乐,由此可见“叩击、击瓮”乃是秦国当时的民间音乐,“韶虞,,即“韶箫”,也就是孔子听了后赞之为“三月不知肉味”的《韶》。据说此乐为大虞所作。这音乐显然不是民间音乐,而是宫廷音乐。由此可见,至迟于赢政当政之时,秦国已用“韶箫”替代了筝,可见筝原属于秦国宫廷所用的乐器。到了汉代,也是主要的宫廷乐器。

当中原王朝的军队、官吏以及中原汉民来到今贵州一带少数民族地区后,从民族关系看,“华夷”之辨的民族观使他们不能平等地对待少数民族。在他们看来,少数民族不过是一些尚未开化的野蛮人,而且“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怀着歧视和防范心理,这些进人贵州地区的中原人就与各少数民族民众有了很深的隔阂,不可能打成一片,他们带来的古筝也就难以被当地少数民族接近和接受了。

为了加强对少数民族的统治,中原封建王朝也通过拉拢少数民族上层的方式以达到“以夷治夷”的目的,比如汉武帝对夜郎侯多同就采取“喻以威德,略为置吏,使其子为令”的策略。但从中原封建王朝的角度来看,少数民族整个都属于被征服者、被统治者,少数民族上层对于少数民族普通老百姓来说,也是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这双重的阶级差异,也构成了古筝在少数民族中传播的深深鸿沟。

案例分析论文篇11

阿兰是一位26岁女性,某公司的秘书,她一共在我的咨询中心做过6次个别咨询和15次团体咨询。阿兰出生在大西北,十几岁时,随父母举家迁到北京。十九岁时,她曾因学业中的困难感到焦虑、抑郁,并在她所在大学的咨询中心做过几个月的心理咨询,但疗效不佳。大学三年级后阿兰退学了,开始做一些秘书工作。到我们这接受咨询时她正在一边工作一边参加自学考试。

由于阿兰相貌非常出众,早在中学和整个大学期间就有众多的追求者,并且,她曾与一个男同学同居过几个月。她说,尽管和男朋友在一起也感到很愉快、很高兴,但是好像在性与情感方面并不是特别的满足。此外,她抱怨,当在学校里遇到困难或感到心烦时,男友对她并不关心同情,也不愿意为他们关系的分歧做任何努力。当她因同样的原因,在痛苦和泪水中与最后两个男朋友分手后,她最终感到跟男人在一起就象跟石头在一起一样,得不到情感交流和沟通。

大学二年暑假,阿兰参加了学校旅游协会组织的一个“女生夏令营”,发现与女性朋友在一起时要比与男性高兴得多,能让她体验到更多性和情感的满足,而且她的确与一个女同学建立了性关系。尽管这个关系因为她又去“调戏”别的女性只维持了几个星期,但是她开始明确地意识到:她的情感与更多地与女性联系在一起。去年,她和一个叫阿紫的女护士确立了比较稳定的性关系,并且不久前她向父母公开了这件事。父母对此表示强烈反对,严厉禁止她们的这种交往。由于阿兰仍我行我素,父母感到非常丢人,一气之下告诉她,绝不允许阿紫进家门,阿兰从原来的掌上明珠一下变成了眼中钉,并且,这给她的生活带来了许多现实困难,因为她目前的工资很低要靠父母的资助补贴生活、完成自学考试。

阿兰到咨询中心来的主要原因是:她时常为公开同性恋后的结果和担心能否完成学业而感到焦虑、沮丧。她对咨询也抱着一种矛盾的心态,一方面,她担心咨询师会像她父母一样认为她变态;另一方面,她又希望咨询师能够帮助她,解决她的困难,从困境中把她拖出来。咨询中,消除了她上面的顾虑后,阿兰列出她希望咨询能够达到的目标:

1、能更好地处理因同性恋给她带来的各种麻烦;

2、增强学习上的自信心、能顺利的完成她自学考试;

3、减少因沮丧造成的暴饮暴食、体重超标;

4、消除过低的自我评价。

收集临床资料、评估问题之后,在第一次会谈的剩余时间里我用表格的方式(如下)向她简单介绍了合理情绪疗法(RET)的基本理论模型(ABC模型)。

诱发事件A

父母不让我和阿紫交往

不合理性信念B

一般的不合理信念:我必须得到赞同。

具体的不合理信念:

1.他不能用否定的态度对待我。

2.他们那样做,对我来说是糟糕至极的。

3.他们那样做,说明我是不好的。

一般的不合理信念:我必须感到舒心,必须得到公正对待。

具体的不合理信念:

1.我的生活不应该有这么多困难。

2.他不应该不公平地对待我。

3.他们这样对待我简直不是人。

4.我不能忍受这件事。

情绪及行为上的后果C(非功能性的)

情绪表现:沮丧,自我贬低

行为表现:回避,退缩,过食,牢骚,焦虑,气愤。经常与父母和情人发生冲突,工作拖踏,过食。

表格中包括了她的感受、信念(对事物的态度、想法)和行为。我把这个表格让她带回去,以期使她看出,她的不合理信念与情绪及行为反应之间的联系。我向她强调:她可以尝试把所有问题,都用这种表格的模式划分成三部分即诱发事件A(如:社会对她作为同性恋者的态度、学习压力、过食等)、信念B(对事件的看法和态度)和结果C(情绪反应和行为表现)。

此外,我向阿兰解释,会谈后布置的家庭作业是咨询的重要部分,对自己的信念的思考、检查越认真,咨询的进步就会越快。我还强调:咨询的目标不是要消除所有的负性感受,只是学会使感受与事件相一致相符合,消除过度的反应。

阿兰的第二次咨询中,重点主要集中于两个不同的问题上:对父母不认可她的情人,认为她变态感到极端愤怒;及因工作拖拉受公司领导的批评感到非常不满。从分析阿兰主要的非功能性情绪、认知和行为入手,经过双方的协商修订了阿兰咨询的目标。

行为目标:

1.学会以更有效地方式与父母及其他反对同性恋者沟通,而不是以敌对的、挑衅的方式对待他们。

2.纠正完美主义倾向及由完美主义而产生的对学业的过高要求。

3.纠正过食现象,降低或至少维持目前的体重。

情绪目标:

1.降低她在学业和社会困难(因同性恋而遭受的困难)方面感到的沮丧和无助感。

2.降低由人们对同性恋所持偏见而产生的愤怒。

3.降低因工作中的困难而产生的焦虑。

认知目标(须予以纠正的靶目标):

1.“我不应该总是面对这么多困难,生活不应该如此艰难”(如:我父母不应该阻挠我的爱情;老师不应该总给我布置这么难的作业;一边工作一边读书,钱又挣得这么少,这太可怜了;我的情人不应该在我很累的时候提出额外的要求)。

2.“社会和家庭必须认可我所做的每一件事”(我必须总是写出出色的论文,假如做不到我就是不好的,说明我不聪明、太笨)。

3.“因为我过去的生活一团糟,未来肯定也是这样,我没有什么希望了。”

阿兰:把世上的不合意、不公平视为糟糕至极(这导致了她的愤怒和挫折感)。或当自己的行为不 能得到认可、接受时,她也认为那是糟糕至极的(这导致了她的沮丧)。其实,这都围绕着一个中心即“糟糕至极”,这也是阿兰各种不合理信念的核心之一。在第一次咨询中已经对病人讲过,可以把她的任何问题都放入ABC模型中去分解,找出介于情绪和行为之间的信念是什么。第二次咨询我们开始了这个具体工作,以下是第二次咨询中的对话节选:

C(阿兰):我父母坚持让我参加表哥的婚礼,我说,除非阿紫陪我,否则我是不会去的。他们非常生气,我们为此几乎两周彼此没有讲过话,现在我觉得很内疚。

T(咨询师):你的情人被排除在家庭活动之外,你感到很生气,我是能理解的,你还有其他的感受吗?

C:是的,还有觉得非常沮丧。好像无论我做什么她们都不满意,我已经厌倦了总是这样挣扎着生活。

T:当父母要求你参加表哥的婚礼,并禁止阿紫同去时,你在想什么?

C:我都26岁了,他们无权告诉我可以带谁去出席婚礼,他们应该支持我自己的决定。

T:你是不是认为他们“没有权力批评你”的背后是“不应该批评你”?

C:他们就是不应该么!你是不是打算告诉我,他们批评我是对的,是件好事?

T:这当然不是好事,对你来说这是很痛苦的!我想你非常希望与阿紫关系被家人接受,不希望和他们处得这么僵,是吗?

C:是的。

T:那让我们做一个小的练习好不好?

C:可以。

T:假如你认为是希望与他们处好,而不是觉得他们和社会必须接受同性恋这种现象,或不觉得不被接受对你来说是件可怕的事,那么你的感受会怎样?

C:我还是不喜欢这种情况。

T:当然,你没有理由喜欢这种情况,我猜你仍会觉得失望和受挫,但不再是愤怒或沮丧了。但是,当你把希望你的家庭不去阻挠你的爱情变成他们必须不能阻挠你的爱情时,通常会感到愤怒、懊恼,而这些情绪又往往给你和家庭关系带来更多的麻烦和冲突,还使你为此感到内疚。

C:是的,每次我都特别烦,他们就把这作为进一步的证据,说我不正常,说这就是为什么我要搞同性恋的原因。

T:所以,我们可以试着谈一谈你的“应该”和“糟糕至极”。看一看会不会有不同的发现。首先,有没有哪条法律规定人们不能持有偏见?

C:很多人对很多问题都有偏见,我想没有法律禁止偏见。但是偏见的确很可怕,它能使人非常痛苦!

T:是,偏见是会带来许多不良后果,但是控制偏见比漠视或容忍这些偏见要难得多。偏见与死亡相比哪个更可怕?或说偏见给你带来的痛苦是不是最严重的?

C:也许换了您,可能不会象我一样,但他们向我和阿紫施加压力时我真的不能忍受了。

T:很自然,你不喜欢这样,但是没有理由说你应该象现在这种样子。而且你也正在忍受着你所谓不能忍受的事情,现在我们要做的,只是学会怎样痛苦更小地忍受它。

C:可为什么非要我改变呢?是我们父母又固执又烦人啊!

T:对,我也认为如果他们不固执,不让你心烦,完全接受你是最好的,遗憾的是,我们没有办法去控制世界、控制别人。他们可以愿意也可以不愿意改变自己的感情和行为。但是,如果你通过改变自己对别人的过分反应,第一,可以使自己的感受好一些,第二,可以有机会让他们更认真地考虑和容忍你对生活方式的选择,或至少不会因为父母拒绝接受你与阿紫的关系而对他们大嚷大叫,这样他们就不再有进一步的证据指责你不正常。(暂停一会儿)来,让我们在做个小的练习,这个练习叫“合理情绪想象”,请闭上眼睛想象你与父母正在吃饭时,他们责怪你带阿紫出席表哥的婚礼,你感觉非常心烦非常生气,对你的父母非常恼火,并感到做一个同性恋者怎么这么难!能想象得出吗?

C:能,太能了,这个场面跟昨天晚上发生的情况差不多,我非常沮丧、气愤、心烦!

T:好的,继续闭着眼睛,想象相同的情绪,但是,只让自己感到受挫、失望而没有沮丧和愤怒……,继续想象只是对他们的行为感到不高兴,继续想象……你是能够想象出来的……。

C:(大约两分钟后,睁开眼睛)这很难做,不过你说的情境我最后还是想象出来了。

T:好的,你做的很好,你是怎么想的?

C:我告诉自己,我不喜欢他们对待我的态度,但是他们非常困执。不过,尽管我不喜欢,我觉得还是能够忍受的。正如您上次的说的一样,这情况对我只是个困难,但算不上灾难,现在我好像能体会到这句话的含义了!

T:你做的非常好,假如你不仅在想象中而且在现实中也对自己说这番话,那你就可以大大地减少自己的沮丧和愤怒,当然,我想你可能仍然会体验到一些负性的感受。你说过你并不认为同性恋是缺陷或病态,如果你非常坚定地相信这一点,你还会不会对别人的不接受感到极端气愤呢?是不是别人的批评让你觉得自己是有缺陷的、是病态的呢?

C:从某种程度上您说的是对的,但是如果每个人都拒绝接受你、都反对你,要想感觉良好太难了,难道我们不需要别人的接受和认可吗?

T:大多数人都希望自己被喜欢、被接受,尤其希望得到对自己很重要的人的认可。否则,就会感到失望和某种程度的挫折感。但我认为,在你的例子中你感到自己被贬低了,因此你对贬低你的人感到愤怒。假如你放弃这样的信念,即:“别人认为我没有价值我就没有价值了”,那么你就不会总是感到被贬低和无助。能明白我的话吗?

C:理智上讲是这样的,但是从感情上说,如果受到父母或领导批评,我还是会感到相当沮丧。

T:理智上的理解,只会让我们短暂地明白:只是他们认为我不好,并非我真的不好。但多数时间,我们还会觉得他们认为我不好,我可能真的就是不好,我有缺陷,没价值或不正常。

C:是的,我就是这么想的,我怎么才能改变这种想法呢?

T:躯体上的肌肉可以通过锻炼变得有力,情绪的肌肉也是可以通过锻炼增强的。关键在于:锻炼!每次当你因被否定被拒绝而感到愤怒、沮丧时,问自己以下几个问题:第一,什么法律规定不能对同性恋有偏见?为什么我的所作所为别人必须赞同?第二,他们这样对待我,真是这么可怕吗?我真不能容忍吗?第三,他们这样对待我就说明他们是卑鄙的父母吗?第四,他们的批评能降低我做人的价值吗?此外,你也可以给自己一些正面的信息:“即使我同一般人的性取向不同,即使别人认为那是病态,但这并没什么,我有权选择自己的性取向,我并没有伤害别人。同样道理,别人也有权选择自己的好恶,有权不同意我的选择,虽然我不希望这样,但权力是别人的。”

C:我想在现实生活中能做到象您说得这样太难了!

T:的确,生活不容易。但是,通过学会当别人批评你时不再感到受侮辱,通过学会拒绝自己陷入“我太可怜了,生活怎么这么艰难”的自怜之中,可以大大改变你悲惨的境遇——愤怒、沮丧、强烈的挫折感——这些都是你对困境的反应。(暂停一会)好的,我给你布置两个作业,好吗?

C:作业!怎么干什么都这么难呢?

T:阿兰,你有没有注意到刚才你的这句话恰恰和我举的例子一样:“我太可怜了,生活怎么这么艰难”?

C:是(求助者笑了),是有点像。

T:当你那样想的时候,你有什么感受?

C:非常着急、沮丧。

T:好的,你的第一个作业是认知方面的,要和自己的这些信念辩论:“世界不应该如此不公平,我不应该为了高兴这么费力”;“我父母不应该反对我与阿紫在一起”;“我不应该非得来做心理咨询”。第二个作业是行为方面的:你用一种自信的而不是攻击性的态度让父母知道:虽然理解他们拒绝接受你的同性恋及你和阿紫的关系,是对你的关心,但是你的确为此感到受挫和伤心。

讨论:

当阿兰暴露出她的主要问题时(即:她的同性恋不被父母和社会所接受时,她感到极端的沮丧和愤怒),会谈把注意力放在问题背后的不合理信念上,这些不合理信念不仅存在于这个问题之后,同样存在于其它她认为不公平、不合意和被批评的情形下。因此,咨询的基本工作在于帮助病人提高挫折阈限。

在4次个别咨询之后,阿兰又参加了RET(合理情绪疗法)的团体咨询。在第2至6次会谈中,工作重点一直集中于提高她的挫折阈限和增强她的自我接受上。在自我接受方面,具体的工作是处理阿兰因体重过重引起的自我贬低;为要到27岁才能得到本科文凭感到无能;以及为经常缺课而感到焦虑。

提高挫折阈限的具体工作是:处理阿兰每逢因作业、工作感到焦虑时就大吃大喝;每当想到不能向同学、同事公开自己是同性恋者时就感到气愤。

在每次会谈中,我们都会讨论位于她问题背后的信念,她比较典型的自我贬低的认知如下:

1.由于现在的体重,我又胖又丑。

2.我又懒又笨。

3.我永远都不会快乐和成功。

按照RET的原则,我告诉阿兰,人的任何一个单独品质或行为都不等同于这个人的全部价值。一个人过去的失败并不意味着将来不能成功。在每次会谈中,与这些不合理信念争论的结果,是使阿兰有了一些相对应的合理信念,并要求她每天至少花10分钟时间强化这些合理信念:

1.即使我有一些缺点,犯一些错误,并不能说我不好,我有很好的品质,是一个有价值的人。

2.体重超标我不喜欢,但这并不会使我变得丑陋和令人厌恶。

3.尽管过去和现在表现得不好,但并不意味着我是傻瓜,永远不能完成学业做好工作。

咨询中阿兰逐渐识别出容易受挫和愤怒的不合理信念:

1.“我受不了这么繁重的工作,我的生活应该是舒适的,所以即使变得更胖,我也要把这些巧克力全吃了。”

2.“我太可怜了,我的生活不应该总是这么艰难。我的情人不应该在我又忙又烦的时候抱怨我没时间陪她。”

3.“做为同性恋者,不仅给我带来这么多麻烦,而且我不能像那些有丈夫的女人一样可以依靠丈夫的收入辞掉工作专心完成我的学业。”

4.“在外面被男人纠缠真是太可怕了。”

在咨询和家庭作业中,不断地让阿兰自己对这些不合理的信念进行辩论,逐渐得出以下建设性的态度。

1.“当我筋疲力尽的时候,我不喜欢阿紫对我提出额外的要求,但对我来说这只是一个困难,并不是什么极端可怕的事。阿紫也只不过是向我表达她的要求而已。”

2.“尽管我不能得到作为异性恋夫妻中的某些好处,但我与阿紫在一起时毕竟有很多愉快的感受,能得到情感与性的满足。”

3.“我不喜欢被男人们纠缠,但他们并不知道我是同性恋者,这个世界是复杂的,他们也和我一样,有时会犯错误。”

在第二次至第六次咨询中总共给阿兰布置了下面这些行为方面的作业:

1.和阿紫一起邀请你的姐妹和姐夫谈一谈你与阿紫的关系,争取他们的理解,并建议他们帮你找个合适的场合,使父母和你们两个有坐在一起沟通的机会。

2.当父母指责你时,努力表现得自信一些,而不是显示敌意。

3.每周为你父母做一件让他们高兴的事。

4.每天站在镜子前想自己的三个优点,多小的优点都可以。

5、当因为学习、工作感到焦虑时,做一些放松活动(如听听音乐、散散步等)而不是一味地吃巧克力。

6.与阿紫手拉手外出,不要因为别人觉得恶心就自我贬低或认为这是糟糕至极的事。

到第六次个别咨询结束后阿兰取得了很大进步,已经不为繁重的学业、工作和父母的批评感到过分的挫折和气愤,也不再为不能完美地完成作业和达不到理想的体重而过分担忧了。此外由于不再总是发脾气,和父母的关系也有所改善。父母不再指责她“情绪不稳定”,而且真的接受了她姐姐,姐夫的邀请和她与阿紫一起吃了顿饭。尽管父母仍然希望她能找一个男人过正常的生活,但是,也逐渐开始接受她与阿紫的关系,并且允许让阿紫来家里做客,参与一些家庭活动。

最后,她在完美主义方面的要求也大为降低,因此感觉很放松,这种放松的心情提高了她工作学习的效率,成绩反而有所好转,这种好转又进一步强化了她放松的心境。

在这样的情况下,阿兰转到RET团体咨询中,一方面继续巩固强化以前取得的进步,另一方面运用团体咨询的特点对人际关系中的不合理信念予以纠正。

结论:

在这个个案中,咨询师并没有对阿兰的同性恋问题给予纠正,因为DSM-IV中不再把同性恋置于疾病分类中,更重要的是阿兰并不认为同性恋是变态的,她认为自己有选择同性恋的权力。注意到这一点很重要,它涉及了心理咨询的基本原则。但是同性恋者在异性恋的人眼中仍然是异常的,由此带来的诸多问题及阿兰对此的非功能性认知、情绪、行为模式成为了咨询的重点。

在咨询中,对于阿兰的每个问题,首先要致力于减轻其面对具体情境产生的过度情绪反应(如愤怒、内疚、自我贬低、焦虑等),然后,再与她一起分析讨论引起问题背后不合理信念的核心是什么,以扩大咨询的影响,使之能从更高更抽象的层面上理解情绪反应的来由,有更多的机会确立建设性的适应模式。

参考文献:

案例分析论文篇12

在A股上市近一年后,中国平安再次开启融资“阀门”,拟公开增发不超过12亿股,同时拟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不超过412亿元。

2008年1月21日,中国平安公告称,为了适应金融业全面开放和保险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增强公司实力,为业务高速发展提供资本支持,公司拟申请增发A股。根据增发方案,中国平安拟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不超过12亿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则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1个交易日的股票均价。按公告前一交易日中国平安98.21元的收盘价计算,中国平安公开增发募集资金额将达到约1178亿元,再加上412亿分离债募资额度,其再融资规模将接近1600亿元。

2008年2月28日,相关媒体报道国家税务总局将对中国平安进行税务稽查,而平安千亿再融资计划或延至7月。当日中国平安常务副总经理兼首席保险业务执行官梁家驹表示,税务总局对中国平安的税务稽查并不是针对再融资计划,也不会对再融资计划造成影响。

2008年3月5日,中国平安的股东大会,在万千中小投资者的质疑和不满声中,毫无悬念地高票通过了董事会提交的融资议案。

2008年5月8日,中国平安公告称,在未来6个月内不会考虑提交A股再融资的申请。

自此,轰动一时的平安巨额融资事件暂告以段落。但是其中伴随着的很多问题值得人们思考。

2文献回顾

经济学家Myers和Majiluf(1984)提出了资本结构中著名的融资顺序假设,该理论认为,由于经营者比企业投资者更多地了解企业的情况,而且,企业的经营者总是试图为现有股东而不是新股东谋求价值的最大化,因此,如果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投资项目前景看好,经营者宁愿进行举债融资而利用财务杠杆的正效应获利,而不愿发行股票筹资使高额收益被外来者瓜分。

与国外上市公司的融资特点不同,我国上市公司普遍优先选择股权融资方式筹集资金。大股东具有强烈的股权再融资偏好,并从中实现对中小股东的掠夺。黄少安和张岗(2001)研究了中国上市公司股权融资偏好问题,发现融资成本、体制因素等是导致上市公司偏好股权融资的重要原因。李康等(2003)认为由于国有股的控股地位,上市公司只是大股东的影子,大股东可以从股权融资中获利而偏好股权融资。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尽在()而陆正飞和叶康涛(2004)研究表明,虽然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融资平均成本低于债权融资成本,但这并不能完全解释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融资偏好行为,同时还可能受到破产风险、负债能力约束、成本和公司控制权等因素的影响,企业资本规模和自由现金流越低,净资产收益率和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越高,则公司越有可能选择股权融资方式。

3案例分析

自中国平安公告再融资方案后,社会各方的反应及其强烈,其中主要集中在:首先在融资额度上,中国平安去年3月在A股上市,融资额为400亿元;在上市不到一年、公司并未给投资者带来实质性回报的情况下,又出人意料地抛出“天量”融资计划,1600亿元的再融资规模,相当于2007年整个A股市场IPO融资总额的1/3,确实让市场和股民感到“吃不消”。对于中国平安逾千亿巨额再融资行为,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吴晓求教授激动的使:“这是一种近乎于失去理性的融资,近乎于疯狂的扩展,令常人无所理解!”

中国平安的再融资公告中,对资金用途并未进行详细披露,只是表示将全部用于补充资本金、营运资金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批准的投资项目。如此大的融资规模,却具体项目不明,只是一味的叫你掏钱,难怪会让投资者反感。更令投资者担心的使,如果其他上市公司也效仿中国平安,纷纷进行“天量”融资的话,股市会不会沦为上市公司“圈钱”的工具?今天平安募集1600亿元,明天工行、人寿再募2000亿,那中国的证据按市场不是垮了吗?

首先,上市公司的再融资行为很随意。来源:()作为规范的再融资行为,上市公司的再融资应该是在对投资项目有确切的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才提出来。但中国平安的再融资显然并非如此。不仅没有确定的投资项目,没有确定的资金需求,甚至就连到底需不需要再融资,也都是不确定的。比如平安在今年1月21日天量再融资,但到今年5月8日又叫停了再融资,而只是为400亿可转债的发行留了一条后路。因此,平安到底需不需要再融资,要融资多少钱,都是具有随意性的。

其次,融资金额不与投资回报挂钩,凸现股市融资制度的重融资、轻回报。最近几年,管理层一直强调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要改变上市公司重融资、轻回报的局面。然而,在最能体现上市公司是否重融资、轻回报的再融资问题上,管理层却大开方便之门,任凭上市公司开海口融资,而不把上市公司的融资与给予投资者的回报结合起来。正因为没有这种挂钩,以至中国平安在上市不足一年的情况下就张开海口,推出1600亿元的再融资方案出来。

最后,再融资制度并没有得到切实的执行。像中国平安的再融资,因为没有明确的募资用途,加上公司上市不满三年的原因,根本就不符合2006年出台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但就是这样一个原本就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再融资计划,股市管理层却熟视无睹,允许其长期存在,这种现象是非常不正常的,明显是对再融资政策的践踏。

4结论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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