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节能工作计划合集12篇

时间:2023-01-01 12:02:04

机构节能工作计划

机构节能工作计划篇1

一、指导思想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以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建设节约型机关为目标,以节电、节水、节油、节气和节约办公用品为重点,以办公建筑能耗和车辆交通能耗为突破口,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科学管理,深化宣传,落实责任,注重实效,努力提高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水平,逐步改善公共机构节能现状并形成自觉节能机制,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工作中的示范作用,推动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

(一)工作目标。通过五年努力,建立健全分级管理、职责明晰、运转协调的全系统公共机构节能组织体系,初步建立公共机构节能长效机制;开展公共机构能源消耗统计,试行能源消耗监测;大力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培训,培养工作人员良好的节能意识和节能习惯;加强日常节能管理,抓住关键用能领域,推行低成本甚至无成本管理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和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组织开展节能技术改造,提高设施、设备能效。

(二)节能指标。20xx年 -2015年,我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主要指标是:以20xx年为基数,到2015年,实现每年节水、节电、节气5%,单位建筑能耗和人均能耗分别降低5%以上,公务用车油耗降低5%以上。全面推行电子政务,逐步降低会议用纸、印刷、接待等消耗,办公用品耗费降低15%。推广高科技节能设施设备,对具备条件的部位全部完成节约型器具更换和节能改造工作。

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一)节约办公用品。坚持大宗办公用品集中采购制度,严格审核控制办公设备配备限额和标准,优先采购高效节能、环保标志产品。加强办公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推行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统一维修和以旧换新,尽量延长办公用品使用寿命;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的硒鼓如质量允许,一律加粉再用,避免因新弃旧现象。推行电子政务,扩大无纸化办公范围,利用电子文本撰写、修改文稿,推行双面用纸,减少纸张消耗和重印次数;推行曲别针、大头针、信封、复印纸的重复使用,提倡使用钢笔书写,控制一次性签字笔的使用量。

(二)节约用水。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及时更换老化的供水管线,安装或更换节水型龙头和卫生洁具,避免跑、冒、滴、漏和细水长流的现象发生。

(三)节约用电。加强日常用电管理,电脑主机、显示器、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办公设备减少待机能耗,下班后或长时间不使用时要关闭电源。充分利用自然光照,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不开或少开照明灯,下班后关掉所有电源开关。开展“绿色照明”行动,用节能灯替换高耗能灯具,楼梯、走廊、卫生间等场所安装延时开关或感应开关等自动控制装置。

(四)节约公务用车耗费。认真贯彻落实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探索公务用车改革办法,推行统一定点保险、加油和维修。严禁超编、超标购买车辆;严格派车制度,加强公车维修管理。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统一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体系。形成由局一把手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系统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

机构节能工作计划篇2

坚持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建设节约型机关为目标,以节电、节水、节油、节约办公用品为重点,努力提高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水平,逐步改善公共机构节能现状并形成自觉节能机制,完成上级下达的节能工作的各项任务。

二、组织领导

充分重视节能工作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把节能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指定专人负责,明确岗位职责,加强部署监督。

三、工作原则

坚持工作效率与工作需要并重的原则;坚持节能造价和节能效益评审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技术节能和管理节能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原则;坚持约束与激励相结合的原则;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全体干部、职工参与的原则。

四、主要目标

1.以2012年度能耗数据为基数,实现本单位公共机构人均能耗降低4%以上,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情况降低3.2%以上,人均用水情况降低4%以上。

2.节水型生活用具使用率达到100%,高效照明光源使用率达100%。

3.要积极实施办公区与经营区、住宅区、出租房等非办公区的水、电、气表分设,分类分项进行能耗计量。

4.购置用能办公设备时,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技术的规定。

五、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一)节约用水。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及时更换老化的供水管线,安装或更换节水型龙头和卫生洁具,在楼梯、走廊、卫生间等场所尽量安装延时开关或感应开关等自动控制装置。

(二)节约用电。加强办公区域、仓库等部位的线路、插排安全检查,落实下班断电的制度,杜绝资源浪费;对电照明选用适当的照度,采用高效率的照明设备和照明线路,提高设备运行效率。

(三)节约用油。加强公务车辆管理,统一实行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和定点加油,严格执行单车油耗定额,努力降低油耗。坚持科学、规范驾驶,按时保养,减少车辆部件非正常损耗,降低车辆维修费用支出。合理安排车辆出行线路和用车人员搭配,尽量减少车辆空驶里程。对集体公务活动,提倡集中乘车;非紧急情况下城区范围内外出尽量步行,不使用车辆。加强日常管理,严禁公车私用。

(四)节约办公用品。坚持大宗办公用品集中采购制度,严格审核控制办公设备配备限额和标准,优先采购高效节能、环保标志产品。加强办公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推行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统一维修和以旧换新,尽量延长办公用品使用寿命;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的硒鼓如质量允许,一律加粉再用,避免因新弃旧现象。推行电子政务,扩大无纸化办公范围,利用电子文本撰写、修改文稿,推行双面用纸,减少纸张消耗和重印次数;推行曲别针、大头针、信封、复印纸的重复使用。

(五)节约会议成本。压减会议数量,缩短会议时间,提倡合并召开会议,避免重形式、比规模、讲排场和铺张浪费。

六、保障措施

机构节能工作计划篇3

二、组织领导

充分重视节能工作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把节能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指定专人负责,明确岗位职责,加强部署监督。

三、工作原则

坚持工作效率与工作需要并重的原则;坚持节能造价和节能效益评审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技术节能和管理节能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原则;坚持约束与激励相结合的原则;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全体干部、职工参与的原则。

四、主要目标

1.以2012年度能耗数据为基数,实现本单位公共机构人均能耗降低4%以上,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情况降低3.2%以上,人均用水情况降低4%以上。

2.节水型生活用具使用率达到100%,高效照明光源使用率达100%。

3.要积极实施办公区与经营区、住宅区、出租房等非办公区的水、电、气表分设,分类分项进行能耗计量。

4.购置用能办公设备时,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技术的规定。

五、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一)节约用水。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及时更换老化的供水管线,安装或更换节水型龙头和卫生洁具,在楼梯、走廊、卫生间等场所尽量安装延时开关或感应开关等自动控制装置。

(二)节约用电。加强办公区域、仓库等部位的线路、插排安全检查,落实下班断电的制度,杜绝资源浪费;对电照明选用适当的照度,采用高效率的照明设备和照明线路,提高设备运行效率。

(三)节约用油。加强公务车辆管理,统一实行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和定点加油,严格执行单车油耗定额,努力降低油耗。坚持科学、规范驾驶,按时保养,减少车辆部件非正常损耗,降低车辆维修费用支出。合理安排车辆出行线路和用车人员搭配,尽量减少车辆空驶里程。对集体公务活动,提倡集中乘车;非紧急情况下城区范围内外出尽量步行,不使用车辆。加强日常管理,严禁公车私用。

(四)节约办公用品。坚持大宗办公用品集中采购制度,严格审核控制办公设备配备限额和标准,优先采购高效节能、环保标志产品。加强办公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推行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统一维修和以旧换新,尽量延长办公用品使用寿命;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的硒鼓如质量允许,一律加粉再用,避免因新弃旧现象。推行电子政务,扩大无纸化办公范围,利用电子文本撰写、修改文稿,推行双面用纸,减少纸张消耗和重印次数;推行曲别针、大头针、信封、复印纸的重复使用。

(五)节约会议成本。压减会议数量,缩短会议时间,提倡合并召开会议,避免重形式、比规模、讲排场和铺张浪费。

六、保障措施

机构节能工作计划篇4

近年来, 公共机构积极开展节能工作,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有所增强,节能措施逐步到位,较好地控制了能耗不断增长的态势。但是,从总体上看, 公共机构能耗总量偏大、能源利用效率不高的状况还没有根本扭转。据统计: 年底, 共有公共机构 个,总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用能人数 人,公车 辆。 年,全市公共机构电消耗量增长 ,原煤消耗量增长 ,汽油消耗量增长 。主要节能领域呈现增长或大幅增长的态势。通过对全市公共机构用能状况调查发现, 公共机构在节能管理工作上还存在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用能设备能效水平偏低。 各级公共机构用能设备普遍能效较低,如高效节能灯的使用量占照明灯具总数量的比例偏低,空调等大型用电设备普遍未采用节能技术;办公设备管理粗放,电脑、复印机、打印机的选择,没有满足节能、高效的要求;公务用车还存在着超编、能耗高等现象。

(二)节能管理体制、制度有待完善。 公共机构还有部分没有设置专门的节能管理岗位和专职人员;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和支出标准尚未确定;节能审计工作尚未开展;能耗统计制度还有待完善,缺乏有效的能源报告制度和节能考核制度,在节能管理、节能改造、节能应用等方面尚未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节能管理工作还未形成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制度体系。

(三)节能技术推广应用不够。由于缺乏鼓励节能技术推广的政策和支撑体系,造成先进适用的节能技术在公共机构推广应用不普遍。同时,节能信息匮乏也影响了高效节能产品的推广普及。

(四)既有办公建筑节能改造任务艰巨。 各级公共机构既有办公建筑护结构基本未采取任何节能措施,保温隔热性能差,传热系数高,能源消耗量大,且大部分集中供电、供水的办公楼,还未实现能源消耗分户、分类、分项计量,节能改造资金量大,任务艰巨。

(五)节能意识有待加强。 各级公共机构的一些单位对开展节能工作缺乏足够重视,宣传教育不够深入,节能技术改造进度不快,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部分干部职工尚未养成良好的节能习惯,缺乏节约能源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浪费能源资源的现象还一定程度存在。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为依据,以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建设节约型机关为目标,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科学管理、强化宣传,积极推进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深入开展,逐步改善公共机构用能现状,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市社会节能工作中的示范作用。

(二)基本原则

按照系统节能的总体思路,贯彻管理节能、技术节能并举的方针,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相结合,近期计划与远期规划相结合,宣传发动与狠抓落实相结合,日常节约与源头控制相结合,突出重点与全面推进相结合,约束与激励相结合,领导干部带头与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相结合的原则,力求以较低的资金投入、最低的能源消耗,实现最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主要目标和节能指标

(一)主要目标

通过不懈努力,不断务实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基础,逐步建立公共机构节能量化管理体系和信息化管理平台;加快完善公共机构节能制度、标准体系、评估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健全分级管理、职责明确、运转协调的公共机构节能组织体系,逐步建立公共机构节能长效机制;加强节能技术改造,争取全面完成公共机构节能灯具、节水型器具更换以及空调节能等改造工作;到 年末,初步形成科学的节能管理体系,保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二)节能指标

以 年为基数,到 年末实现以下节能目标:全市公共机构能源消耗总量下降 。单位建筑面积年耗电量(度)、人均年耗水量(吨)均下降5%以上。水、电、汽油、原煤、天然气、液化气消耗量均下降 以上。力争创建一批节约能源资源(节电、节油、节水、节原煤等)试点示范单位。

四、节能工作的重点领域和环节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持续性的系统工程,用能范围广,节能管理跨度大。今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起好步、开好局至关重要。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把工作重点放在主要领域和关键环节。

(一)扎实开展能耗统计工作

1、进行既有办公建筑分项计量改造。全市公共机构的办公建筑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先易后难、以点带面、循序推开的原则,加快既有办公建筑能源计量设施改造,逐步实现能源消耗分户、分类、分项计量,保证用能数据统计准确完善。 年年底前,集中供电、供水的办公楼,有条件分户改造的,要按单位加装独立的水电表,实现一户一表,保证用能数据准确完善。

2、积极开展能源消耗调查。认真做好全市公共机年度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全面准确掌握全市公共机构用能底数。

3、建立能耗统计信息管理平台。依据全市公共机构能耗统计数据,起步建立全市公共机构能耗数据库,并定期进行维护。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起全市公共机构用能管理网络化、数字化信息平台,并根据用能情况,及时对部分能耗高的单位进行专项调查,不断提高 公共机构用能管理效率,推动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深入开展。

(二)积极推广节能技术应用

1、加快用能设备节能改造。逐步淘汰高能耗的空调、计算机、打印机等用电设备;对耗能量大的空调等用能设备,在综合考虑费效比的基础上,采用变频调速、无功补偿等节电技术进行节能改造,提高能效水平。

2、积极应用节能新产品。大力开展公共机构"绿色照明"行动,逐步淘汰高能耗灯具,更换为节能灯具;楼梯、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的照明,应安装节能技术较为成熟的延时开关或感应开关等自动控制装置,杜绝长明灯现象。逐步更换公共机构办公区内的水龙头、洁具为节水型器具,杜绝跑、冒、滴、漏和长流水现象。 年年底前,市级公共机构要逐步完成节能灯具和节水型器具的更换或节能改造工作。

(三)提高办公设备节能效果

全市各级公共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空调室内温度控制的规定,充分利用自然通风,改进空调运行管理。办公建筑应当充分利用自然采光,使用高效节能照明灯具,优化照明系统设计,改进电路控制方式,推广应用智能调控装置,严格控制建筑物外部泛光照明以及外部装饰用照明。对网络机房等部位的用能情况实行重点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减少空调、计算机、复印机等用电设备的待机能耗,及时关闭用电设备。

(四)切实抓好公共机构车辆节能

1、加强公务用车配置管理。严格执行公共机构公务车辆配备配置标准与管理办法,控制公务车辆编制和规模,优先采购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清洁能源型汽车,加快淘汰高油耗、排放超标的车辆。

2、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管理。健全公务车使用管理制度,完善市级公务用车档案,推行单车能耗核算,定期对公务用车油耗情况进行公示。加强公务用车动态管理,对公务车车辆采购、检测维修、报废更新、能耗状况等实施动态管理,不断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

(五)加强公共机构节能采购管理

1、落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制度。市采购管理单位和实施机构要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及国家有关规定,对节能环保产品实行优先采购。通过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管理,健全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体系和监督制度。

2、扩大政府节能采购范围。市采购管理单位和实施机构要将工程和服务采购列入政府节能采购中,逐步扩大政府节能采购的实施范围。对空调、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照明产品、用水器具等办公设备产品,应依法优先采购或者强制采购高效节能环保产品。进一步完善公共机构节能产品、技术、服务征集制度,建立跟踪、监测和优选淘汰机制,推广先进节能产品和技术。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节能工作领导机构职能作用。

1、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机构负责人对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节能工作全面负责。要设置能源管理岗位,实行能源管理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本单位节能运行管理制度和用能系统操作规程,加强用能系统和设备运行调节、维护保养、巡视检查,推行低成本、无成本节能措施。重点用能系统、设备的操作岗位要配备专业技术人员。

2、进一步强化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网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涉及的单位多、覆盖面广、管理难度大,为保障节能工作的有效开展,公共机构坚持实行分级管理,强化节能工作网络。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市节能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在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指导下,负责系统内和本辖区内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切实加强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广泛深入开展节能宣传教育

1、大力开展节能宣传教育活动。各公共机构要结合实际,在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节能宣传活动。要广泛利用各种媒介,宣传公共机构节能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示范作用和重要意义,引导干部职工正确认识国情,认识市情,增强节能意识,增强能源节约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做到人人崇尚俭朴节约,形成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良好风尚。

2、构建节能工作交流平台。要利用工作研讨会、表彰会和节能技术、产品推介会等形式,促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和信息的交流,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节约热情,增强节能工作的有效性。同时,要及时通报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进展情况和成效,宣传各地区、各单位在资源节约中的先进经验。

3、做好节能培训工作。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技术优势和信息优势,分期分批对公共机构的节能管理人员和能耗统计人员进行节能知识培训,提高现有节能管理水平。同时,公共机构要经常进行能源教育和日常节能技术、技巧培训,培养广大干部职工良好的用能、用水习惯,形成“人人节约、事事节约、处处节约”良好氛围。

(三)加强节能制度建设

1、进一步完善能耗统计和报告制度。各公共机构要进一步完善能耗统计和管理制度,疏通能耗统计渠道,落实专人按规定要求如实记录能耗计量原始数据,建立统计台账,并及时做好各项能耗报告工作。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要加强指导和组织协调,切实做好全市公共机构统计报表及台帐基础工作的布置、落实及数据的汇总与分析工作,为全市公共机构节能政策和目标的制定提供依据。

2、建立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管理制度。市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单位,根据不同行业、不同系统公共机构能源消耗的综合水平和特点,在充分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组织制定能源消耗定额。财政部门根据能源消耗定额,制定能耗支出标准,加强公共机构的预算管理,指导公共机构加强能源支出的核算,从源头上控制公共财政预算开支。公共机构要根据能源消耗定额,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能源,加强能源消耗支出管理;超过能耗定额使用能源的,应当向市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作出说明。

3、建立节能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要将公共机构节能规划确定的节能目标和指标,按年度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各单位及系统,主管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用能特点和上一年度用能状况,制定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有针对性地采取节能管理或者节能改造措施,保证节能目标的完成。

市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要研究制定公共机构节能考核评价办法,对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进行通报。节能目标和指标完成情况要作为公共机构负责人年度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并且和其它综合考核挂钩。

机构节能工作计划篇5

2009年,全市节能工作一方面必须遵循“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为促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另一方面要按照国家及省节能工作的总体部署,推动节能和循环经济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完成我市既定的节能任务。

做好2009年全市的节能工作,必须做到“六个结合”,一要把节能工作与促发展结合起来,要把节能作为促发展、拉内需、扩投资、保质量的重要手段,促进全市经济保持快速平稳发展,实现经济发展与节能相协调;二要把节能工作与落实《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结合起来,大力推动节能和循环经济工作,把我市建成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三要把节能工作与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结合起来,积极推进我市传统产业升级和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和高附加值产业,实现工业化与节能相协调;四要把节能工作与产业转移结合起来,在积极推进产业转移园区建设中,严把项目的节能准入门槛,严格控制引进高能耗产业,实现产业转移与节能相协调;五要把节能工作与自主创新结合起来,积极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加大节能先进技术的开发、推广与应用,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实现自主创新与节能相协调;六要把节能工作与对外开放结合起来,加强能源资源对外合作,积极学习借鉴发达地区和国外行之有效的节能新机制以及先进的管理经验,实现对外开放与节能相协调。

2009年全市节能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国家关于节能工作的相关部署,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把节能降耗作为促发展的重要抓手,认真贯彻国家和省的法律法规,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实现全市单位GDP能耗下降3.33%以上的预期目标。

2009年,全市节能工作主要任务具体如下:

(一)建立完善的节能考核体系,推动节能工作的全面开展

一是完善节能考核指标,实事求是考核企业节能完成情况。针对部分企业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生产经营不正常造成产品单耗不降反升的情况,对企业*年节能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根据省的要求对企业节能目标分为年度节能目标和“*”节能目标累计完成进度两个考核指标,各占20分,超额完成对应目标的适当加分。两个考核指标得分相加达到40分,视为完成*年节能任务。

二是加强协调做好服务,帮助企业提高节能能力。对有专门节能管理人才的重点耗能企业,加大节能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的节能管理水平;对暂时缺乏专门节能管理人员的企业,指导其加强与节能技术服务机构合作,协助企业开展节能诊断改造等工作,确保企业完成既定的节能任务。

(二)实施节能市场化工程,为拉动内需作贡献

一是加快淘汰落后耗能产品、设备。要加强节能监管,要求用能单位按照能效标准的要求,淘汰超过能耗的产品、设备,对未超过能效标准但耗能较高的产品、设备进行更新改造,为节能产品、设备的推广应用腾出空间。

二是积极推广节能产品及节能先进技术、工艺。鼓励企业开展节能技术改造,积极发动和组织企业申报国家节能财政奖励项目和省节能专项资金项目,加快推进我市节能技改的步伐。

三是建立健全节能技术服务体系。继续加大对节能技术服务机构建设的扶持,提高我市节能服务机构的能力和水平。鼓励服务机构协助用能单位开展能源审计、节能规划、节能量审核以及诊断、融资、改造、运行、管理等服务,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四是建立政府节能专项资金,加大我市节能技改和节能工作的扶持力度。利用节能专项资金,扶持企业节能技改项目,增强各地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和节能服务能力建设。提高我市节能监测分析、监督管理等能力和推进各地节能监察能力建设。

五是继续推动节能对外合作。逐步推进“粤港清洁生产伙伴”计划,培育参与计划的伙伴企业,鼓励条件成熟的港资企业积极申报“清洁生产伙伴计划”资助。

(三)实施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工程

一是指导和督促省循环经济试点单位抓紧组织完成实施方案,争取尽早取得成果。鼓励实施工作进度较快的试点单位,根据各自特点因地制宜地提出新一轮发展循环经济的目标、任务和措施,以降低资源消耗、减少废物排放、促进废旧物质回收和再生利用、提高资源生产率为核心,在企业全面开展污染综合治理,建立污染防治长效机制,积极推广新技术、工艺或产品创新专利,通过技术进步、改进管理、创新生产和运营模式等途径,在节能、降耗、减排和资源循环利用上树立行业典范。

二是对省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实施动态管理。在推进省试点单位工作进度的同时,鼓励开展循环经济条件成熟的企业申报省循环经济试点单位,争取*天富新合纤维有限公司和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今年内列入省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同时建议省撤消*市鼎湖区莲花镇经济发展总公司省循环经济试点计划。

三是组织*高新区制定《大力推进工业园区循环经济试点工作方案》,重点推进在工业园区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逐步扩大循环经济工作的范围及深度。组织园区节能管理部门和企业赴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参观学习先进经验,探索在产业转移园区、工业园开展循环经济试点的工作方式方法。

四是在重点地区和行业加快推进清洁生产。计划下半年有针对性在高新区等循环经济工作基础条件较好的县区,对重点耗能企业、有代表性的港资企业进行专题培训,促进重点耗能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水平,逐步推进“粤港清洁生产伙伴”计划,培育参与计划的伙伴企业,鼓励条件成熟的企业申报省清洁生产企业。

五是在今年5月及10月,组织符合申报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条件的企业及认定期已过企业申报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减免税,减少企业负担,增强企业市场竞争能力。

(四)实施六项行动计划,坚决打好节能攻坚战

1、实施完善节能“三个体系”行动计划

一是完善节能考核体系。组织开展对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以及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考核工作,根据考核结果落实节能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二是完善节能基础数据库。建立健全我市重点耗能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季报制度,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节能情况的分析,实行“一季一报送、一季一分析”,及时全市能源利用状况公报。

三是加强节能统计监测。开展全市以及市重点耗能企业能耗预警监测分析制度,及时掌握和分析各地和重点企业能耗变动趋势。对各重点耗能企业、各地上报的节能统计数据,加强监测,确保数据质量。

2、实施节能监察行动计划。

一是实行企业节能监察行动。制定2009年全市节能监察行动计划,把节能监察任务予以分解落实,发挥市、县(市、区)两级积极性,实行市、县(市、区)联动,推动全市节能监察工作的开展。对节能目标完成不理想、节能措施不落实、能源利用效率低的重点耗能企业作为重点的节能监察对象。

二是开展节能专项监察检查。根据节能监察工作计划的要求,开展节能专项资金项目进展情况、公共机构节能、淘汰落后产能设备和能耗限额、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落实情况等专项节能监察行动和开展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报送情况、重点行业企业用能设备能源效率情况等节能专项检查活动,依法促进各项节能法规、标准以及政策的落实。

三是加大节能惩处力度。建立节能监察情况定期通报制度,每半年向全市通报各地节能监察进展情况。落实惩处措施,对浪费能源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3、实施市重点耗能企业节能行动计划。

一是建立健全市重点耗能企业工作网络。对全市重点耗能企业的能源管理机构、能源管理负责人、能源管理和统计人员及联系方式进行重新填报,健全市重点耗能企业工作网络。

二是组织对新纳入的重点耗能企业开展能源审计,编写节能规划,下达节能目标,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切实纳入当地节能部门的管理。

三是加强对市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管理。加强对市重点耗能企业的协调服务,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能源管理制度,配备能源管理负责人,夯实节能统计、计量等基础,积极帮助开展节能技术改造,确保企业完成下达的节能目标。

4、实施节能宣传培训行动计划。

一是开展全民节能行动。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每周少开一天车、减少电梯使用、普及使用节能产品等十一项全民节能行动,形成全民节能的强大声势,积极推动节能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农村。

二是积极开展节能宣传活动。以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节能宣传活动。及早筹划2009年的节能宣传周活动,营造浓厚的节能舆论氛围,动员全社会力量推动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是加大节能培训力度。实行分类培训,分期分批组织市重点耗能企业参加省举办的节能知识培训班,同时结合本市实际,加大节能培训力度,开展各类的节能培训班,以全面提高我市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管理水平。

5、实施公共机构节能行动计划。

一是建立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体系。按照省的要求和市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承担我市公共机构节能牵头工作。建立由各地、各部门分管领导、联络员参加的节能工作体系。

二是编制出台市公共机构节能“*”后两年计划。按照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和省经贸委的要求,编制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后两年计划。

三是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通过对全市公共机构用能状况的调查分析,启动实施一批节能改造项目,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市节能工作中的带头作用。

四是开展公共机构用能统计工作。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开展公共机构用能统计,全面掌握公共机构用能状况,加强监测分析,及时提出开展公共机构节能的政策建议。

6、实施节能统筹协调行动计划。

机构节能工作计划篇6

2009年,全省节能工作一方面必须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为促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另一方面,要按照国家及省节能工作的总体部署,推动节能和循环经济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完成既定的节能任务。

做好2009年全省节能工作,必须做到“六个结合”,具体是:一要把节能工作与促发展结合起来,要把节能作为促发展、拉内需、扩投资、保质量的重要手段,为促进全省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作出应有贡献,实现经济发展与节能相协调;二要把节能工作与落实《规划纲要》结合起来,在珠三角地区大力推动节能和循环经济工作,率先建成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积极推动《规划纲要》的落实;三要把节能工作与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结合起来,积极推进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和高附加值产业,实现工业化与节能相协调;四要把节能工作与产业转移结合起来,珠三角地区大力发展高技术产业和高附加值产业,东西两翼和北部等欠发达地区在积极推进产业转移园区建设中,严把项目的节能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控制引进高能耗产业,实现产业转移与节能相协调;五要把节能工作与自主创新结合起来,积极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加大节能先进技术的开发、推广与应用,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实现自主创新与节能相协调;六要把节能工作与对外开放结合起来,加强能源资源对外合作,积极学习借鉴发达国家行之有效的节能新机制以及先进的管理经验,实现对外开放与节能相协调。

2009年全省节能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国家关于节能工作的相关部署,把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作为促进节能工作上新台阶的契机,把节能作为促发展的重要抓手,完善政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实现全省单位GDP能耗下降3.7%以上的预期目标。

2009年,全省节能工作主要任务概括起来就是实施“四大工程六项行动计划”,具体如下:

(一)实施节能强企工程,为促发展作贡献。

一是完善节能考核指标,实事求是考核企业节能完成情况。针对部分企业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生产经营不正常造成产品单耗不降反升的情况,进一步完善原有节能考核指标,对企业*年节能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企业节能目标分为年度节能目标和“*”节能目标累计完成进度两个考核指标,各占20分,超额完成对应目标的适当加分。两个考核指标得分相加达到40分,视为完成*年节能任务。

二是鼓励企业开展节能技术改造,帮助企业完成节能任务。推动企业加大节能投入,积极开展节能改造,确保完成节能任务。对年节能量2000吨标准煤以上、1万吨标准煤以下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实行奖励,奖励标准为200元/吨标准煤。

三是落实国家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优惠政策,帮助企业开展资源节约工作。认真落实国家新近陆续出台的节能产品、节能设备、资源综合利用税收减免政策,提高企业使用节能产品、节能设备以及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的积极性,使中央政府让利于民、促发展、促节能的政策得到真正落实。

四是实行分类指导,帮助企业提高节能能力。对有专门节能管理人才的重点耗能企业,加大节能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的节能管理水平;对暂时缺乏专门节能管理人员的企业,指导其加强与节能技术服务机构合作,协助企业开展节能诊断、改造等工作,确保企业完成既定的节能任务。

五是加大扶持力度,帮助各地增强节能能力建设。省将支持各地开展节能宣传培训、政策研究、能力建设等,帮助各地营造良好的节能氛围,提高节能监测分析、监督管理等能力。推进各地节能监察能力建设,积极争取给每一个单设节能监察机构的市配备一辆节能监察车。

(二)实施节能市场化工程,为拉内需作贡献。

一是加快淘汰落后耗能产品、设备。要加强节能监管,要求用能单位按照能效标准的要求,淘汰超过能耗的产品、设备,对未超过能效标准但耗能较高的产品、设备进行更新改造,为节能产品、设备的推广应用腾出空间。

二是推广节能产品及技术。要在落实国家节能产品、设备优惠政策的基础上,有重点、有步骤地推广节能产品及技术。在全省组织推荐一批技术含量高、符合节能技术发展方向、节能效果明显的节能产品。在省节能专项资金项目中,选择一批实施后取得明显成效的项目、技术,汇编形成重点行业节能技术,采取技术推广会、座谈会等方式进行推广交流。

三是建立健全节能技术服务体系。继续开展对节能技术服务机构的培训,适时公布第三批节能技术服务机构名单,进一步壮大技术服务机构队伍。鼓励服务机构协助用能单位开展能源审计、节能规划、节能量审核以及诊断、融资、改造、运行、管理等服务。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对采取该模式实施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奖励资金的70%继续奖励给节能服务机构。

四是继续推动节能对外合作。推动与ABB公司、霍尼韦尔、美国可持续发展社区协会等的节能合作。开展与日本兵库县循环型城市合作计划,落实与英国辛迪克碳资金公司清洁发展机制(CDM)合作。落实粤港两地节能及清洁生产工作的合作协议,继续推进粤港“清洁生产伙伴计划”。

(三)实施新十项节能重点工程,为扩投资作贡献。

一是用活用好省节能专项资金。按照“早启动、早下达、早发挥作用”的原则,尽快在全省组织推荐专项资金项目。项目实施要突出重点,近期着重用于电机系统节能工程、能量系统优化工程、余热余压利用工程、窑炉改造工程、支持省市共建(*)陶瓷产业工程、省市共建(云浮)硫化工产业工程、循环经济示范工程、清洁生产示范工程、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工程等新十项节能重点工程,在全省形成较强的节能示范和带动作用。近期将启动*年第二批省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的专家评审工作,争取尽快确定项目并下达资金计划。

二是充分发挥各级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继续争取国家对我省节能以及其他相关项目的支持,推动各地继续加大节能投入,争取通过国家、省、市等的财政引导,带动社会80亿元资金投向节能技术改造领域。

(四)实施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工程,贯彻落实《规划纲要》精神。

一是着力推动循环经济政策法规体系。目前《*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已列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第二类项目,下一步将根据省人大的立法规划要求,加快编制进程,尽快完善修改。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加快*再生资源产业发展批示精神,推动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省再生资源产业的意见》。完成编制《*省循环经济发展总体规划》、《资源综合利用中长期规划》和《*省清洁生产总体规划》工作。组织发动我省相关单位参加“《循环经济促进法》电视大赛华南分赛区”活动。把循环经济法宣传法纳入2009年节能宣传周活动,加大宣传力度。

二是持续推进循环经济试点。指导和督促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单位按照国家批复抓紧组织实施。组织专家对循环经济试点城市深圳、佛山、江门、汕头实施方案进行论证。指导和督促各市完成对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实施方案的论证工作。对省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实施动态管理。制定《大力推进工业园区循环经济试点工作方案》,重点推动在工业园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2009年底前完成中山(肇庆大旺)、中山(*)两个产业转移园区和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的试点工作。组织园区循环经济试点单位赴天津、苏州等地参观学习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园区。

三是加快推进清洁生产。落实清洁生产企业分级管理,公布奖励一批省清洁生产企业。全面加强对清洁生产咨询服务机构及专家库的管理,对现有清洁生产技术依托单位进行业绩考评。完善清洁生产审核员培训体系,举办清洁生产审核师培训班,开办清洁生产审核员网络远程培训。在粤港“清洁生产伙伴计划”下,建立粤港双方清洁生产咨询服务机构的互认机制,推进“粤港清洁生产伙伴”标志计划,培育参与计划的伙伴企业。

四是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三项制度。建立完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委员会制度,加强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工作的组织协调。建立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专家评审制度,增强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客观性与真实性。建立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现场审查制度,加强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动态监管。

(五)实施六项行动计划,坚决打好节能攻坚战。

(1)实施完善节能“三个体系”行动计划。

一是完善节能考核体系。会同省有关部门修改完善节能考核指标体系,报省政府审定后实施。组织开展对各市政府以及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考核工作,根据考核结果落实节能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省政府出台节能奖励办法后,将尽快启动对*年节能先进地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组织推荐工作。

二是完善节能基础数据库。建立健全省千家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季报制度,加强对千家企业节能情况的分析,实行“一季一报送、一季一分析”,及时全省能源利用状况公报。

三是加强节能统计监测。开展全省以及省千家企业能耗预警监测分析制度,及时掌握和分析各地和重点企业能耗变动趋势。对各重点耗能企业、各市上报的节能统计数据,加强监测,确保数据质量。

(2)实施节能监察行动计划。

一是健全节能法规制度。按照强化惩处力度的要求加快省节能条例的修订工作,争取尽快出台新修订的省节能条例。制定出台省节能监察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推进节能监督检查。出台节能评估和审查配套办法,推动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落到实处。

二是实行百家企业节能监察行动。制定2009年全省节能监察行动计划,把节能监察任务予以分解落实,发挥省、市两级积极性,实行省、市联动推动节能监察工作。扩大监察规模,监察企业数量从*年的30家扩大到2009年的100家以上,把节能目标完成不理想、节能措施不落实、能源利用效率低的重点耗能企业优先列为节能监察对象。

三是开展节能专项检查。根据节能形势的需要,开展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报送情况、能耗限额执行情况、重点行业企业用能设备能源效率情况、公共机构用能状况、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等专项检查活动,依法促进各项节能法规、标准以及政策的落实。

四是加大节能惩处力度。建立节能监察情况定期通报制度,每半年向全省通报各地节能监察进展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节能监察情况,视情况召开新闻会向社会通报。落实惩处措施,对浪费能源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3)实施省新千家企业节能行动计划。

一是建立健全省千家企业工作网络。对原千家企业能源管理负责人重新核对,及时更新,对新纳入监管的省千家企业,及时汇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健全省千家企业工作网络。

二是开展新千家企业节能培训。对新纳入监管的省千家企业,要举办节能培训班,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能源管理制度,开展能源审计、节能规划,及时上报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三是加强对省千家企业的节能管理。推动各地对新的省千家企业下达节能目标,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切实纳入当地节能部门的管理。

四是加强对省千家企业的节能指导。推动省千家企业健全能源管理制度,配备能源管理负责人,夯实节能统计、计量等基础,积极开展节能技术改造,确保完成下达的节能目标。借鉴日本领跑者制度,树立我省重点耗能行业能耗先进标杆,推动企业开展能效先进水平对标活动,

(4)实施节能宣传培训行动计划。

一是开展全民节能行动。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每周少开一天车、减少电梯使用、普及使用节能产品等十一项全民节能行动,形成全民节能的强大声势,积极推动节能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农村。

二是积极开展节能宣传活动。以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节能宣传活动。及早筹划2009年的节能宣传周活动,营造浓厚的节能舆论氛围,动员全社会力量推动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是加大节能培训力度。实行分类培训,分期分批组织开展全省工业副县长、地市经贸局长、市经贸局节能科长、节能服务机构、重点耗能企业等节能培训班,按计划组织到美国、日本等开展节能培训,提高节能管理能力和服务能力。完善培训教材,充实节能师资队伍,增加培训过程的互动,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5)实施公共机构节能行动计划。

一是建立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体系。按照省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承担我省公共机构节能牵头工作。建立由各地、各部门分管领导、联络员参加的节能工作体系。

二是编制出台省公共机构节能“*”后两年计划。按照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要求,开展我省公共机构节能“*”后两年计划,近期将向各地、各部门发放用能状况调查表,加快编制进度,确保3月底前完成编制工作。

三是实施公共机构节能示范项目。通过对全省公共机构用能状况的调查分析,启动实施一批节能示范项目,省专项资金予以一定的支持,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省节能工作中的带头作用。

四是开展公共机构用能统计工作。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开展公共机构用能统计,全面掌握公共机构用能状况,加强监测分析,及时提出开展公共机构节能的政策建议。

(6)实施节能统筹协调行动计划。

机构节能工作计划篇7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通过健全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制订目标、完善制度、细化措施、加强监督检查等,规范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构建节约型社会中的带头示范作用。

二、组织领导

成立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康小平

副组:焦剑刘雄辉

成员单位:区监察局、区发改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教育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局、区统计局、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区信息中心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杨正龙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以联席会议方式开展节能管理。联席会议由组负责召集,主要研究确定节能工作规划;安排部署重要节能工作;通报节能工作情况;研究解决节能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制订节能产品采购大纲,协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组织专家指导、验收公共机构建筑节能;研究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经验交流、检查、评比及表彰等工作;研究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节能工作事项。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检查、指导、协调、监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工作,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全区各级公共机构成立本单位节能管理领导小组,明确单位分管领导,配备节能专干。

三、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上级下达的公共机构节能要求和指标,落实各项节能措施,确保今年我区公共机构能耗比上年降低5%以上。在全区形成机制健全、责任明确、管理规范、齐抓共管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体系和监管体系。

四、实施步骤

(一)全面发动阶段(2012年4月1日-4月30日)

2012年4月上旬,组织召开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动员大会。动员会后,全区各级公共机构要成立本单位节能管理领导小组,明确单位分管领导,配备节能专干,分管领导和专干名单于2012年4月30日前报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公共机构要组织本单位人员对《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进行深入学习,掌握基本要求和相关规定,增强节能意识,使节能成为工作和生活中的自觉行为。

2012年4月30日前由各主管机构组织部署节能相关工作,并督促、指导、实施。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导和抽查。

(二)健全制度阶段(2012年5月1日-6月30日)

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区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等单位制订2012-2013年全区公共机构节能整体规划,5月30日前将节能规划印发至各单位执行。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区情实际,制定我区公共机构节能联席会议、能源消费统计、监督检查、表彰评比、责任追查等制度,经区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会议审核通过后组织实施。2012年6月底前,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订本单位2012-2013年节能规划,分解年度节能目标,并完善节水、节电、节油、节约燃气等日常管理制度及用能公示制度,加大制度执行力度,确保节能工作规范化。

(三)整体推进阶段(2012年7月1日-2013年2月29日)

从2012年7月开始,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全面进入整体实施阶段。各单位要按照节能规划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节能管理,确保节能目标落实。

1、2012年7月,集中开展节能系列宣传活动,通过网络、通信、宣传册、公共宣传橱窗等方式广泛宣传公共机构节能知识。教育、卫生等系统所属各类公共机构,要根据行业特点,开展节能宣传教育。

2、2012年10月,组织各公共机构完成2010-2012年度用能统计、汇总,建立用能数据台账。组织区相关部门依据用能统计结果,结合各公共机构实际情况,初步测算各项能源消耗定额。

3、各单位制定本单位节能改造计划,每年至少确定一个节能改造项目,对列入节能改造计划的要分期分批实施改造。

4、组织开展节能监督检查。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对全区公共机构用电、用水、用油等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并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5、开展年度节能考评。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每年年底组织有关单位对本级所有公共机构开展以节电、节水、节油、节约燃气为重点的用能考评,掌握用能基本情况。

6、开展年度节能表彰活动。每年年底召开节能表彰大会,对节能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进行宣传和表彰;对不重视节能工作、未达到节能目标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五、保障机制

(一)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跟踪检查,通报节能管理情况。

(二)建立用能数据统计与公示制度。区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每年定期对各单位的用能系统、设备运行及能源使用情况进行技术和经济评价,并对各单位用能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建立节能考评制度。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机构每年开展一次节能工作考评。重点考评组织领导情况、制度建设情况、节能目标落实情况,具体节能考评标准及实施细则另行制订。

(四)建立用能奖惩制度。定期召开表彰大会,对节能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不重视节能工作、未达到节能目标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报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当年一切评先、评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强化节能意识,尤其是一把手要切实负起节能责任,加强对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把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作为各公共机构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区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与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协作,搞好工作衔接,形成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

机构节能工作计划篇8

申明:本网站内容仅用于学术交流,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告知我们,本站将立即删除有关内容。 摘 要:为了解决传统教育与社会人才需求之间存在的矛盾,教育部提出了“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旨在培养高质量的工程人才。本文针对计算机类专业卓越计划“3+1”模式实践过程中存在的管理、评价和交流等方面的若干问题,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并通过实践检验,供其他院校参考。 关键词:卓越计划;计算机类专业;实践教学;“3+1”模式;改革与创新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计算机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我国的计算机教育也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计算机类专业是实践性极强的工程类专业,有着培养现代计算机工程类人才的要求。但是,目前一些高校的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生实践动手能力差,不能很好地适应实际开发、应用岗位,现行的人才培养模式和用人单位的需求不能很好地衔接。

太原理工大学是“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简称“卓越计划”)高校之一,为了保证计算机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计算机科学技术专业卓越班从2010年开始正式招生。随着“卓越计划”的深入实施,在教学运行和计划执行的过程中,实践教学环节经过了数次调整和改革。本文就我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在“卓越计划”的实践环节改革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在工程创新实践教学中积累的一些经验和体会。 一、“卓越计划”实践环节存在的问题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卓越计划”中,将原有的4年本科校内教学模式改为3年学校教学和1年企业教学的“3+1”教学模式。就计算机

科学与技术专业而言,“3+1”教学模式中“1”的实践环节教学质量是“卓越计划”的执行关键。通过我们对培养过程的研究来看,存在以下几类问题:(1)“3+1”模式中“1”的环节国内高校大多还处在摸索阶段,尽管部分高校有了第一批“卓越计划”毕业生,对这一阶段的管理,目前,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和认识。(2)企业缺乏参与的热情。“卓越计划”“3+1”模式的实施,缺乏各种政策支持,比如税收、劳动政策、学生的安全问题处理等等,这些问题如不能解决,“1”的执行存在走过场的可能。(3)“1”的阶段是由企业为主导完成的一个教学阶段,如何保证企业的实训、实习质量,如何规范、统一实践阶段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如何在这一阶段监督学生的学习过程,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是亟待解决的问题。(4)企业和实训机构作为“1”这一阶段的教育主体,其实体的规模、水平以及能提供的实习实训条件,还有其提供教学阶段的全过程的质量评价和考核,目前还没有一个成型的体系。(5)如果完备的体系和制度没有可操作性的支持,那也只能是空谈,最后都流于形式,不能发挥其应用。因此,在完善和创新教学体系时,一定不能忽视其可执行性。 二、针对性改革与创新

针对“卓越计划”实施中存在的目标管理、质量标准、合作机制监督评价策略、交流沟通方式等问题,目前我院已建立一套操作性较强的、卓有特色的管理模式和方法。

1.培养计划中明确实践环节教学任务

根据“卓越计划”的培养方向和我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卓越计划”培养目标和定位,要求培养具有良好工程职业道德、工程知识、工程素质和工程创新能力的应用型优秀工程师。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培养计划的实践环节教学任务如下表所示。前三年的实践“教学实习(专业认知)”“生产实习(企业实习)”环节中加强计算机相关工程的设计、开发、管理、维护、服务和应用等行业基础锻炼。对第四年的实践课程教学内容经过几次讨论修订,最终调整为“企业定制课程”“综合实践”“毕业教育”“毕业实习”“毕业设计”,确立每个环节的培养目标和实践技能标准,并设立基本标准和优秀标准。“企业定制课程”内容涵盖了软、硬件项目开发的技术环节的关键点,由企业来补充学校所开设的专业课程的实践不足部分,增加项目开发环节,是校企课程衔接的重要部分。“综合实践”环节采用“项目驱动”教学方式,以项目案例贯穿全部课程教学内容,利用完整的案例,以实践为主线,以工程实践技能为目标,学习软件工程环节中项目驱动的各阶段具体实施操作规范和知识。

实践环节教学任务表

2.校企合作模式的规范化

第一阶段,校企合作单位的选择。采用双向选择模式,一般是基于双方在各自的条件水平下,建立起人才培养合作关系。合作单位近三年每年保持5家以上,这样可以充分发挥合作单位不同的行业优势,也给学校和学生更宽的选择范围。同时,在每届选取合作单位之初,充分考虑学生的自主选择性,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收集学生对准合作单位的意向。综合选择合作企业。

第二阶段,合作订制实践环节的教学方案。合作双方围绕全面合作目标,调整实践环节课程的培养目标、教学大纲、实施方案。由于计算机应用和软、硬件开发的企业针对不同的行业,项目实施过程有所区别,由企业主要负责订制各相应环节的实践教学内容。校、企双方一起研讨规划细则,制订实习、实训环节的具体考核指标。校方负责教学方案的把关,确保实践环节中的核心内容的覆盖。同时建立以系为中心的专业协调小组,随时协调处理合作中的问题。

第三阶段,全面合作具体实施阶段。成立专业技术委员会和合作组织管理协调机构。专业技术委员会由合作双方的教授和技术专家组成,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培养目标和市场需求状况,跟踪企业实践规划,测评合作的具体内容,考核实习、实训环节的具体指标,论证实践环节实施情况,保证工程实践可行性,把实践环节的各类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并最终确定合理的实施方案。合作组织管理协调机构具体划分为企业方和高校方,目前由双方执行部门管理人员组成。其作用是对各自内部的技术教学资源进行合理组织,处理争议问题,监督实习实训的实施。合作组织管理协调机构是也双方全面合作的日常工作机构,是全面合作实施的组织保障,由专人负责,其职能发挥的状况直接关系到全面合作的实施效果。

3.制定实践环节管理制度

校企双方制定了《院外实训组织管理流程》《院外实训管理办法》《学生申请自主安排院外实训暂行规定》《实训带队教师工作职责》《院外实训指导教师工作职责》《院外实训巡查暂行规定》《院外实训实行重大事件通报制度的规定》《优秀实习生评选办法》和《院外实训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等管理文件和可操作流程,确保实践环节的有效管理。

4.实习实训评价体系

参与校企合作的实习实训企业实行准入体制。制订合作企业入围标准,每年选择实习实训企业时,采用入围企业现场演讲答辩,学生自由选择,学院统一规划的机制,既保证企业的教学质量,又满足学生多样化的学习需求。

对实习生应该严格监控,对实习单位所能提供的实习机会、实习过程和实习环节等也应该进行监控,根据学生反馈,对实习单位的合作资格进行保留和取消评估。此外,要求企业建立实习、实训学生的评价体系,对参加实习、实训学生进行评价。同时,针对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下一年的评价机制做出调整和修改。

5.建立信息交流软件平台

采用基于WEB的网络评估信息平台,对整个评估过程实行信息化管理。开发了实习、实训交流和档案存储软件平台,以确保“1”阶段的校企之间、学生之间信息交流畅通。构建实训知识库系统,将实习实训的经验、知识、技术文档、教学课件等作为共享内容放在平台上,以促进“1”阶段的整个质量水平的提高。

6.为企业输送创新人才

通过一年的企业实习、实践不仅可以让学生增强实际动手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还可以为用人企业提供一种发现优秀人才的途径。学生实习后能减少了从业的盲目性,使得学生留得安心、工作舒心、单位放心。学生在深入了解用人单位的相关管理方式以及对雇员的综合能力要求后,可以尽快适应就业环境。这样既减轻了学校在毕业生就业方面的压力,也为企业能尽可能地选择有用的人才。从2010级毕业生的就业情况来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实践“卓越计划”的培养模式较于传统工程教育优势明显。 三、实践与经验

工程实践环节课程主要由企业实训和带薪实习两部分组成,专业选修课程、生产实习、毕业实习和自主实践等培养环节在企业工程实践教育中心落实,学生在实训、实习期间采用双导师制,参与企业实际工程顶岗工作。在实习、实训期间将先进的管理、评价和交流模式运用其中,得到了我校师生的一致好评。

“卓越计划”中“1”阶段的实习、实训教学对于提高学生工程素质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为了培养高素质的工程人才,粗放型管理模式是不可取的。本着对学生负责的原则,应当引导帮助学生认识到第四年校外实习的重要性,加强实训过程的管理和监控,实时了解学生动态。只有这样,才能从形式到内容,对现行教学模式进行改革,培养出符合社会需求的合格工程人才。

机构节能工作计划篇9

第二条计划生育管理对象为本厂育龄职工(包括停薪留职、内退人员)。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接受单位所在地计划生育管理机构的服务和管理。

第三条厂办公室负责全厂的计划生育日常管理工作,建立育龄职工计划生育档案,并对各单位、各科室履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各基层单位应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负责宣传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普及人口与计划生育科学知识,落实计划生育各项工作目标,并及时与当地计划生育管理机构、社区居委会、职工配偶工作单位密切联系,全方位地了解职工及其配偶的计划生育情况。

第四条计划生育工作列入各单位、科室年度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各单位、科室要加强对计

划生育工作的领导,掌握育龄职工计划生育情况,实行分类管理,督促落实可靠的避孕措施。

第五条计划生育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凡出现计划外生育的单位、科室,年度考核为不合格,三年内不得评为综合性先进;其主要负责人不能晋升职务;计划外生育的职工当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三年内不能晋升职务、评优评先。

第六条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第七条国家实行计划生育证制度。凡要生育的夫妻,应将申请表送双方所在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送其户籍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核实后,报请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计划生育管理机构批准领取计划生育证。

第八条已生育子女的育龄夫妻必须接受当地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指导,落实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并以长效避孕措施为主。

计划外怀孕的职工,应当在当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指导下落实补救措施。

第九条实行已婚育龄妇女环检、孕检制度。育龄女职工环、孕检每四个月一次具体时间按当地计划生育管理机构通知。

第十条停薪留职和内退育龄女职工在办理有关手续前,须进行当月环、孕检,确认无计划外怀孕,并与单位签订计划生育合同,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厂办公室应在15日内将女职工的节育措施落实情况及当月孕检情况等书面通知职工户籍地或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并索

要回执。

第十一条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49周岁以下的育龄女职工停薪留职期间每四个月应自行将依法取得的现居住地有效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或环孕检证明用挂号信寄厂办公室,或返回单位接受环、孕检。凡未按期寄回相关证明或返回单位接受环、孕检的职工,实行一票否决制,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第十二条鼓励职工晚婚晚育。晚婚、晚育的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按政策规定增加婚假和产假,假期工资和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第十三条职工接受节育手术的,凭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的证明,可按下列规定休假,假期工资、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一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休假3日,7日内不安排重体力劳动;

二取宫内节育器的,休假1日;

三结扎输精管的,休假7日;

四结扎输卵管的,休假21日;

五已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育龄女职工,计划外怀孕不满3个月施行计划生育补救措施的,休假25日;怀孕3个月以上施行计划生育补救措施的,休假42日。

同时接受两种节育手术或者晚育的同时接受节育手术的,假期合并计算。

第十四条只生育1个子女,并已落实节育措施的夫妻,经双方共同申请及所在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送其户籍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核实,报请有关部门批准领取独生子女证。对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其领证之日起至独生子女14周岁止,按政策规定每月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申请再生育的,从领取《再生一胎生育证》之日起停止享受奖励费,生育后退还已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机构节能工作计划篇10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期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以节水、节电、节油、节约办公经费为重点,从健全管理体制、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宣传培训、实施节能改造、强化目标责任等方面,多策并举,狠抓落实,使广大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明显增强,节能减排工作水平显著提高,公共机构能耗总量增长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较好地完成了“”预期目标和主要任务。与年相比,年全市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下降21.61%。其中,单位面积电耗下降22.46%,人均水耗下降20.76%,车均油耗下降21.48%。可以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也为全社会节能减排工作深入开展作出了表率。客观的讲,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涉及面广、难度较大,但是我们在困难面前没有退步,而是积极开拓进取,使我市的各项工作进入到全省的先进行列。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开展还处于初级阶段,整体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主要是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发展不平衡,公共机构能耗总体上依然偏高;能源审计、能耗定额管理、合同能源管理等项工作相对滞后;个别部门领导重视不够,部分单位节能管理部门业务能力不强;管理制度不完善,节能改造、监控平台建设和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能源的推广应用等专项工作任务还很重。

大家知道,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我国政府郑重承诺,到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要比年下降40%—4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15%。这充分体现了国家推进节能减排的信心和决心,同时也给节能减排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刚刚结束的全国“两会”上,总理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扎实推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提高资源保障能力,全面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强节能环保和生态建设,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突出抓好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当前,节约能源、有效利用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推进公共机构节能,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具体行动,是各级各类公共机构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也是坚持勤俭行政,建设节约型机关,加快推进我市建设科学发展示范市的必然要求。各级各部门必须站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节能减排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意义重大。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极端重要性,紧密围绕《市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任务和今年全市公共机构能耗在年基础上降低4%的目标,抓好节电节水、节油节气、节材节煤等重点环节,开展节能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和节能改造项目建设,全面深入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今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健全规章制度。根据《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抓紧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建立从源头抓起、全过程全方位控制的约束机制,切实保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以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建立健全能耗统计管理体系和报告公示制度。要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内容,确保考核全面、科学公正。要强化节能工作管理,研究制定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严格执行能源费用支出预算,控制能源消耗成本,建立和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从每个岗位抓起,切实降低机关能源消耗。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对接,提供节能改造资金支持和金融服务,发改、财政、机关事务等部门要研究制定公共机构加强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化发展的具体办法。

(二)要科学编制规划。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和《市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要求,编制本地本部门的节能规划。在规划编制中,要做好调查研究和统计分析,注重政策性、导向性和操作性,做好与本地“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节能规划的衔接,结合本地、本部门用能现状,制定节能目标指标、实施方案和保障措施。各公共机构要结合本单位用能特点和用能情况,制定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有针对性地采取节能管理和节能改造措施,保证节能目标完成。要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各地对合同能源管理要做一个认真的规划,对实施单位要认真考评资质,对经营的节能产品要有鉴别,考察其先进性和可靠性,有关部门要加强这方面的指导,真正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要完善统计体系。经过近两年的努力,我们基本规范了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初步建立了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平台,实现了全市公共机构按季分层报送体系,但统计口径仍不一致、统计方法不够规范、统计制度还不完善的问题依然存在,能耗统计依然是一个薄弱环节。各级公共机构要加大对能源统计数据质量的控制,确保能源统计工作布置和数据采集、审核、汇总、上报等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的工作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确保全部统计数据都数出有据,来源可靠。

(四)要抓好项目建设。要尽快建成一批节能试点示范工程和单位,总结推广节能经验。发改、住建部门要争取国家的各种节能的特别是建筑节能的项目能够在落户,财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的补贴和补助。争取在我市的立项规模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要积极争取国家节能减排财政专项资金支持,要加快建筑节能改造步伐,结合办公楼建筑结构、建造年代等实际状况,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节能减排改造,逐步完成现有建筑采暖设施、围护结构的改造;对新建建筑要严格实行节能评审制度,确保其符合公共建筑节能标准。

三、加强领导,确保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深入开展

公共机构节能,是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协调联动,努力开创“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一把手全面负责、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新局面。

(一)要落实工作职责。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要全面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和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各公共机构积极主动工作的长效机制。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要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细化分解任务,制定得力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全面完成节能减排工作任务。机关事务和发改、监察、财政、住建、审计等部门要通力配合,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全市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要强化督促检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要根据《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的要求,进一步细化量化工作任务和责任目标,明确规定相应的奖惩措施,按照能耗统计、审计、监管、考核等办法的规定,认真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减排考核评价,对不达标的县(市、区)、市直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实行问责,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对工作优秀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考核结果要向社会公布。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公共机构节能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反《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的行为。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支持群众举报违反节能规定的行为和事件,并依法依规查处。

机构节能工作计划篇11

《计划》总体框架分为六部分,最主要内容可概括为“3910”,即构建绿色生产、绿色消费和绿色生态三大体系;实施九大工程;完善十项机制。通过《计划》实施,要使北京的绿色生产特征进一步凸显;绿色消费体系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资源能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

《计划》明确提出发展的总体目标,并把总体目标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到2012年:通过构建生产、消费与环境三大体系,实施九大绿色工程,完善十项保障机制,为把北京建设成为绿色现代化世界城市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到2020年:经济发展方式实现转型升级,绿色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全面弘扬,宜居生态环境基本形成,将北京初步建设成为生产清洁化、消费友好化、环境优美化、资源高效化的绿色现代化世界城市。

打造三大体系全力建设绿色北京

《计划》提出构建三大体系即:绿色生产体系、绿色消费体系和绿色环境体系。这三个体系各有其丰富内容。

绿色生产体系:振兴发展高端产业。深化实施清洁生产,淘汰退出劣势产业。

振兴发展高端制造业包括四个方面。首先要提升服务业发展品质。《计划》提出,要加快发展生产业;大力发展生活业;着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重点培育低碳服务产业;同时,要积极发展总部经济。其次,要推动制造业结构升级。要做大做强移动通信等重点领域;集中精力发展研发设计等产业高端环节。第三,加快培育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要重点研发电动汽车等技术和装备,促进生物质能利用技术等关键技术的研发和工程化服务能力,培育扶持一批产品和技术综合解决方案提供企业。第四,要重点发展都市绿色农业。积极支持籽种农业等业态;重点发展现代花卉等。农业发展列入《计划》中,不仅使绿色生产内涵更丰富,也使绿色生产体系更完善。深化实施清洁生产。《计划》提出,鼓励企业建立健全从项目建设到产品开发设计、生产经营、销售服务全过程绿色管理体系。要广泛开展清洁生产,包括要完成首批重点污染源企业及其他210家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并试点推进服务业等行业清洁生产审核。

淘汰退出劣势产业。继续做好企业搬迁调整工作,调整制定本市限制发展的产业与技术目录;加快改造淘汰落后设备工艺等。

绿色消费体系:打造绿色政务,倡导绿色商务,营造绿色生活。

打造绿色政务,包括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推广电子政务、推行绿色办公三个方面。《计划》提出,要研究出台本市政府绿色采购实施细则,优先将自主创新节能环保产品、设备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等。

倡导绿色商务,《计划》鼓励开展绿色营销,搭建绿色物流体系,并覆盖商务过程始终;支持新兴服务业态的发展。

营造绿色生活,在生活方式、消费行为和文化理念方面都注入“绿色”概念。《计划》提出,引导市民选购环保建材、绿色家具、绿色照明、节水器具等产品;鼓励市民选购小排量、低排放汽车等。

绿色环境体系包括三方面工作:完善绿色空间,改善水域环境,加强大气污染防治。

在完善绿色空间上,《计划》提出要培育生态友好型绿色产业,促进山区沟域经济发展等内容;在改善水域环境上,《计划》提出,加强水源地保护,提升水系服务功能,美化城市水体景观,水成为城市灵魂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参与要素的思想在《计划》中得到更清晰展现;在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上,《计划》提出强化噪声管控,推进室内家居环境污染治理。

实施九大工程提升绿色发展承载能力

为切实推动绿色北京建设,有效构筑三大绿色体系,北京要根据三大体系建设要求,突出阶段重点,推进实施一批重大项目。通过重大项目的带动作用,全面提升绿色发展承载能力。这九大工程包括:清洁能源利用,绿色建筑推广,绿色交通出行,节能环保新技术和新产品推广,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循环型水资源利用,城乡绿化美化,绿色典范打造工程。

清洁能源利用工程。要推广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计划》提出太阳能集热器利用面积达700万平方米;建成一批重点示范项目。同时,完善能源输配网络,提高电力在终端消费中的比重;开展智能电网试点,重点推进示范项目建设;推进远郊新城和有条件的重点镇通燃气。推进能源清洁化利用,基本完成新城集中供热项目建设;启动能效电厂工程。

绿色建筑推广工程。强化新建建筑节能标准。研究制订并执行高于国家的地方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推广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以公共建筑和居民住宅为重点,打造一批主题鲜明的绿色建筑典范。深化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完成千万平米既有住宅、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完成400栋大型公建用电分项计量和动态监测;完成3000万平米既有建筑供热系统节能改造。重点推进公共机构节能改造。出台政府机构节能指导意见。

绿色交通出行工程。要大力发展公共交通系统。继续加大轨道交通建设,到2012年总里程达到420公里;实施一批道路微循环工程和交通设施改造项目;增辟公交专用道,完善线网功能结构。积极推广新能源环保汽车,加快充电站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慢行交通系统,将自行车纳入全市交通规划。逐步完善智能交通体系。

节能环保新技术和新产品推广工程。加快推广节能减排新技术。大力推广节能型中央空调、变频电机等能效技术产品;全面推广节能环保新产品。广泛推广能效等级Ⅱ级以上空调、冰箱等十类产品;继续推广高效照明产品。全市公共机构及居民家庭基本实现绿色照明。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完善废旧资源分类收集体系。加快建设一批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稳步推进污泥处理设施建设,发展资源回收利用产业;持续推进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认定;重点支持废旧家电、园林废弃物等一批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完善废物交换信息网络。

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程。严格控制锅炉排放污染;加强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适时推动新购机动车尾气排放执行国V标准。逐步建立机动车尾气遥测网络;加大工业废气和扬尘污染治理力度。

循环型水资源利用工程。加强水源保护力度,全面推动全市83条小流域生态清洁治理;持续开展节约用水。提升污水处理水平。扩大再生水利用,推动工业中再生水的利用比例达到30%;推进六环路以内建筑

工地利用再生水、施工降水替代自来水;加快推进再生水配套管网建设。

城乡绿化美化工程。巩固山区绿色生态屏障体系,构筑平原绿色生态网络体系,完善城市绿化生态景观体系。在现有34处郊野公园建设基础上,继续建设一批郊野公园;全面实施11个新城滨河森林公园,启动42个重点镇休闲公园建设。

绿色典范打造工程。要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区。鼓励中关村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部分高端产业功能区打造成为低碳示范园区。推进市级循环经济试点。建设形成3-5个生态示范园区;推进30-50个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建设。树立宣扬绿色消费典范。

完善十项机制提升政策综合保障能力

为确保“绿色北京”建设顺利开展,《计划》还包括十项保障机制,这十项机制是:组织领导、法规引导、标准准入、价格调控、财税金融、科技支撑、市场服务、评价考核、协调协作以及社会参与机制。

组织领导机制。北京市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绿色北京”建设协调工作,重点解决在实施行动计划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制定相应政策,确保行动计划顺利实施。各区县、各部门将“绿色北京”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细化分解相应建设任务,通过整合和统筹全市资源,形成“绿色北京”建设合力。

法规引导机制。《计划》提出,要修订《北京市城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制定出台《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积极推进湿地保护地方立法;严格执行《北京市实施办法》、《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和《北京市绿化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落实《北京市应对气候变化方案》、《北京市加快太阳能开发利用促进产业发展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编制《绿色北京中长期建设规划》;继续研究大气污染防治的系统性规划与阶段性措施;研究出台促进绿色市场、绿色消费、资源高效利用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制订节能减排奖励政策。

标准准入机制。《计划》提出,要研究制订绿色产业准入标准,严格控制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研究碳排放指标和计量、交易等相关标准体系;研究制订主要耗能产品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标准;完善固定资产投资节能审查制度,探索能效评估机制;建立智能交通系统建设地方标准和技术规程;研究绿色低碳产品认证、监管机制;推动开展节水型产品认证工作;探索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在大型公共建筑、居住小区等领域的试点应用。

价格调控机制。《计划》提出,研究落实促进风力发电、垃圾发电、太阳能发电电价政策;对本市限制或淘汰行业实行高水价和再生水低价利用双向调控;健全热计量收费机制,逐步推行分户计量;逐步建立超定额加价,能源级差价格机制;建立垃圾产生单位排放登记制度,适时调整垃圾收费标准;全面推广脱硫加价政策,研究制定脱硝加价政策;推动实施分时段、分区域的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

财税金融机制。《计划》提出,每年安排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绿色北京建设;研究制定高效节能产品推广使用补贴政策;研究探索农村地区清洁能源使用财政补贴政策;建立北京市绿色产业投资基金;加快推动北京环境交易所、中国林权交易所等要素市场建设;加大对新能源及节能环保产业金融授信服务支持;积极支持发行中小企业节能减排集合债券。

科技支撑机制。《计划》提出,充分利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优惠政策,加大对新能源、节能环保产业技术研发支持力度;加大政府对中关村自主创新绿色产品采购力度;对企业承建的国家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中心给予配套资金支持;重点建设一批节能减排公共技术研发服务平台;加强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标准联盟、技术联盟、产业联盟的建设;继续年度节能节水减排新技术新产品推广计划。

市场服务机制。《计划》提出,要研究出台促进节能服务业发展指导意见;引导公共机构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进行节能改造;探索节能量和节水量指标交易;研究制定林权流转管理办法,规范林权交易;培育扶持一批节能减排市场服务机构;搭建企业清洁技术交流和能源消耗等信息共享平台。

机构节能工作计划篇12

【中图分类号】R-0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1-8801(2014)04-0353-01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是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组成,因此,研究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综合服务能力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1]。本研究中,笔者从本地区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中随机选择10个进行研究,分析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综合服务能力现状,现将研究结果进行如下报告。

1对象和方法

1.1对象 2013年10月~2013年12月,从本地区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中随机选择10个进行研究,并从这10个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中选择60名工作人员。其中男22名,女38名,年龄23 ~ 45岁,平均年龄(39.12±2.3 )岁。

1.2方法 自制调查问卷,并结合实地考察和资料查阅以及个别访谈等方式收集相关资料。调查内容包括: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硬件情况、机构组成情况,人员配置情况以及 服务效果和医疗水平等。

1.3统计学方法 利用SPSS 15.0统计软件对研究所得数据进行统一的录入和分析。

2结果

2.1硬件情况 10个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中,5个机构配备有显微镜和全自动血球分析仪以及尿十项检测仪、水温箱和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以及电冰箱等检验设备;4个机构配备有妇科治疗仪、数码阴道镜、微波治疗仪、电动吸引器、乳腺检查仪、彩色B超诊断仪等辅助检查、治疗设备;1个机构配备有便携式B超。

2.2机构组成 10个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中,有5个设置有妇检室、门诊室、手术室等主要功能科室,基本可以开展放(取)宫内节育器等技术服务;3个只设置有手术室。大部分机构均只开展了放(取)宫内节育器、查环查孕等基础性工作,虽然配备有相关设备,却并未开展实验室检查 等,或者因为缺乏必要设备而无法开展。

2.3人员配置 10个计划生育服务机构60名工作人员中,37人为在编在岗,其中28人为专业技术人员,9人从事宣教工作;60名工作人员中获得医学本科学历的有10人,大专学历的有33人,中专学历的有17人。

2.4服务效果 60名工作人员中 ,90%的工作人员获得执业资格,91.7%的工作人员持有计划生育技术人员合格证。但大多数工作人员只能开展放(取)宫内节育器以及B超查环查孕等。2个机构的技术人员未获得执业医师或助理医师资格,未实现全部依法执业。在技术服务方面,60%的技术人员均可以开展放(取)宫内节育器手术,30%的技术人员可以开展输卵管绝育术等。但技术服务人员大多开展的是基本技术服务,综合服务能力较弱。

3讨论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计划生育服务工作是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内容[2]。因此,研究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综合服务能力,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3.1现状分析

通过本研究的调查分析发现,目前本地区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综合服务能力存在技术力量薄弱的情况。在硬件设施方面,研究结果显示,一些机构没有配备足够的技术装备。大部分机构只配备有基本的检验设备但一些较为高级的设备,例如妇科治疗仪、和彩色B超诊断仪等则相对较少。分析原因,与经费不足等因素有关。而且,10个计划生育服务机构60名工作人员中,37人为在编在岗,其中28人为专业技术人员。很多机构缺少足够的专业技术人才,加上一些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不强,以及现行体制的约束等,整体综合服务能力不尽如人意。

3.2对策思考

3.2.1解决人员编制问题 结合本机构和该地区的实际情况,积极解决工作人员的编制问题,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3.2.2改革管理体制 对管理制度进行革新,实行岗位责任制,“责任到人”,“按劳分配”。并将个人的工作与工效、绩效等联系起来[3]。

3.2.3加大培训力度 做好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

和业务进修。鼓励工作人员主动学习,自学自考。并开展各种技术练兵活动,促进工作人员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

3.2.4加大资金投入 在现实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加大对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资金投入力度,

配备先进的医疗设备和检验设备等。

综上所述,面对目前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整体综合服务能力较弱的现状,要注意积极的解决人员编制问题,并改革管理体制。同时加强培训,并加大投入力度,以促进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综合服务能力的不断提高,更好的服务于广大群众。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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