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总结合集12篇

时间:2023-01-06 01:15:15

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总结

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总结篇1

 

各县(区)卫生局:

      

《**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09-2011年全市农村卫生人员在职培训工作总结和评估工作的通知》,为了贯彻落实卫生部办公厅《2009-2011年中西部地区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精神,根据《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做好2009-2011年农村卫生人员在职培训工作总结和评估工作的通知》(宁卫科教[2011]328号)要求,县卫生局决定,抽调人员组成督导评估组,从2011年9月14日开始,对全县(区)乡村两级卫生人员近三年来开展的内儿科、公共卫生、妇产科专业知识和技能实践培训工作进行评估,请各县(区)卫生局认真抓好培训总结和自评工作。

      一、督导评估目的

     按照自治区卫生厅2009-2011年度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实施方案,我市认真落实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工作,相继完成了乡村两级卫生人员开展的内儿科、公共卫生和妇产科专业知识和技能实践培训,三年培训任务已基本完成,为了更好地总结培训工作经验、查找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制度,形成与农村卫生改革发展相适应的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工作体制和机制,落实医改近期五项重点任务,组织开展本次总结和评估工作。

      二、督导评估时间

2011年9月14日-20日。

三、督导评估范围

(一)查阅各县(区)卫生局2009-2011年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工作资料;

(二)每县(区)随即抽取1个乡镇卫生院和1个村卫生室查验培训资料和培训效果。

四、督导评估内容

      (一)培训的组织管理。建立培训领导小组、责任分工;培训实施方案或计划;管理制度落实;项目人员培训指标落实情况。

     (二)培训实施情况。临床实践师资队伍情况;教学设施与场地;培训的组织形式;教学活动记录。

     (三)培训效果与督导考核情况。培训期间督导检查次数;培训前后的考试成绩对比。

      (四)培训经费使用管理情况。专项经费管理制度的建立;每年经费使用情况。

      (五)培训工作的主要成绩和问题。重点总结近三年组织开展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主要做法和亮点工作;查找存在的问题;还有那些好的意见和建议。

      (六)所辖乡、村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人员基本情况,完成培训人次。

      五、督导评估过程

(一)自评。各县(区)卫生局应成立自评领导小组,尽快组织自评。自评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对照《评估表》(总分100分),自评结果大于80分为合格,小于80分为不合格。

       (二)复评。各县(区)自评结果合格后,向市卫生局申请进行复评。市卫生局将组织人员进行实地抽查,对自评结果进行复核。并对全市农村卫生人员在职培训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价,将评估报告报自治区卫生厅。

六、要求

      (一)要充分重视农村卫生人员培训总结和评估工作的重要性,认真组织,加强领导,扎实开展工作。

     (二)要对照《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培训工作评估表》(附件),有效完成自评工作。

     (三)请各县(区)卫生局于2011年9月30日前将总结和自评工作报告(加盖单位公章、含电子版)报自治区卫生厅科教处和市卫生局。

联系人:张仁祥      电话:0954-2088104

电子邮箱:gyzrx2009@163.com

       附件:

   1、**市2009-2011年农村卫生人员在职培训工作总结和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2、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培训工作评估表

3、村卫生室人员在岗培训工作评估表

 

 

 

**市卫生局

二一一年九月十三日

 

 

 

主题词:农村卫生  在职培训  总结和评估  通知

抄送:市委、人大、政府、政协,自治区卫生厅、科教处,本局各局长 

 

附件1:

**市2009-2011年农村

卫生人员在职培训工作总结和评估领导小组

 

组  长:童全成  市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胡秉平  市卫生局副局长

成  员: 雷秉海  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主任

        张  立  **区卫生局局长

        朱宁政  **县卫生局局长

        张忠相  **县卫生局局长

        马德才  **源县卫生局局长

        章建波  **县卫生局局长

        张仁祥  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副主任医师

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总结篇2

第二条加强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整合教育培训资源,避免多头培训、重复培训和重培训轻考评现象,提高现有培训资源的效率和效益,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

第三条推进全省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和规范全省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管理,依据卫生部、人事部《继续医学教育规定》和省卫生厅、省人事厅《江西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和学分标准》等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四条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归口管理、统分结合。在卫生人员教育培训管理上做到“三统三分”,“三统”即统一归口、统一规划、统一考评。“三分”即分类指导、分别实施、分级负责。

(二)坚持按需施教、学以致用。根据卫生工作需要,结合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需求,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培养卫生人员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指导实践,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坚持考核评估、保证质量。不断完善教育培训考核和评估制度,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建立教育培训评估制度,对每一培训项目执行情况都必须进行检查评估,确保培训质量。

(四)坚持开拓创新、提高效益。不断创新管理机制,丰富培训内容,改进培训形式,发展远程教育,整合教育培训资源,优化教育培训师资,努力提高教育培训质量和效果。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卫生人员教育培训是以省卫生厅名义,由厅机关各业务处室承办的各类卫生人员教育培训,以及受卫生部或卫生厅委托,由厅直医疗卫生单位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承办的卫生人员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工作实行项目管理。

第五条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对象为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的在职在岗的卫生人员,包括临床医疗技术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卫生监督人员、社区卫生人员、农村卫生人员和卫生管理人员等。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省卫生厅成立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厅领导小组),由厅机关各相关业务处室组成,厅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厅领导为副组长,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科技教育处,负责教育培训管理日常工作,各业务处室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联系工作。

第七条厅领导小组职责

(一)负责全省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二)制定教育培训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及全省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总体规划;

(三)审批全省卫生人员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及工作情况报告。

第八条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统一收集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卫生人员教育培训计划(项目内容、培训对象、经费预算等);

(二)整合、统筹和调配各类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项目内容、培训对象、经费预算等);

(三)编制全省卫生人员年度教育培训计划;

(四)论证卫生人员教育培训方案;

(五)监督检查各类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六)制定卫生人员教育培训考核评估标准;

(七)考核评估各类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质量和效果;

(八)统计汇总各类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项目内容、培训对象、经费决算等),编写《卫生人员培训工作信息》;

(九)向厅领导小组报告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情况总结;

(十)负责卫生人员教育培训管理日常工作及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九条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职责

(一)制定本处室年度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二)向厅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处室年度计划,协助编制全厅年度教育培训计划;

(三)组织实施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

(四)教育培训项目结束后,向厅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培训工作总结;

(五)组织开展教育培训质量监控,并协助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考核评估工作;

(六)完成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项目管理

第十条建立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协调制度。厅领导小组每年底召开会议,总结本年度工作情况和部署下年度教育培训工作安排。必要时,厅领导小组可临时召开会议,研究有关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各业务处室协调,厅科技教育处统一归口管理各类教育培训项目,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负责相关教育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建立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审批制度。每年12月30日前,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将下一年的教育培训计划报厅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厅领导小组审批后,于次年初统一编制年度教育培训计划。临时性教育培训项目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省卫生厅委托医疗卫生单位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开展的教育培训项目,由承办单位制定教育培训计划,报厅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建立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执行情况评价报告制度。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要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将教育培训项目进展情况及相关信息报送厅领导小组办公室。每个教育培训项目完成后均必须请学员填写《江西省卫生人员教育培训效果评价调查表》(表2),统一汇总后填写《江西省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执行情况报表》(表3),并报厅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十三条建立卫生人员教育培训证书管理制度。按照《江西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和学分标准》和省卫生厅年度教育培训计划要求,把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纳入继续医学教育和相关岗位培训管理,对培训考核合格的卫生技术人员颁发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和岗位培训合格证等。

第四章计划与实施

第十四条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根据培训对象和培训要求不同,分类别、分层次编制科学、合理的卫生人员教育培训计划,并填写《江西省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申报表》(表1),由厅领导小组审批后,厅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年度厅卫生人员教育培训计划并交由成员处室实施。

第十五条卫生人员教育培训计划包括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培训计划、公共卫生人员培训计划、社区卫生人员培训计划、乡镇卫生院卫技术人员培训计划、乡村医生在岗培训计划、卫生监督人员培训计划和卫生管理人员培训计划等。

第十六条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要认真组织实施各类教育培训项目。由中央、省财政补助的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按卫生部和省卫生厅编制印发的全省卫生人员年度教育培训计划要求,由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按照项目方案要求组织实施。

卫生人员的全员性教育培训、公共科目培训和在职在岗人员的医学学历教育由厅科技教育处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章内容与形式

第十七条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内容应根据卫生工作重点,围绕岗位职责,满足岗位需求,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强调先进性、针对性和实用性。

第十八条全员性培训以公共性、基础性、综合性知识为主,包括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卫生行风、医学伦理、卫生法律法规、面向全体卫生人员的医学综合知识和技术等方面内容。

第十九条专项性教育培训以专业性、专科性、专题性医学知识和操作技能为主,包括临床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学、中医学、药学、卫生管理、面向专业卫生人员的医学学科知识和技术等方面内容。

第二十条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形式应根据培训对象、培训条件、培训内容和培训要求不同,采用培训班、进修班、短期培训、学术讲座、学术会议、业务考察和远程教育等多种灵活多样方式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发展远程教育,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及网络技术开展卫生人员教育培训,以解决“工学矛盾”问题,使基层卫生人员充分享受优质教育资源。全员性教育培训可利用卫星卫生科技教育网(简称“双卫网”)开展培训工作,有条件的专项性教育培训也可利用“双卫网”开展培训工作。

第六章基地、师资与教材

第二十二条建立省、市、县卫生人员教育培训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教育培训项目。应根据各类教育培训内容和要求,确定一批相关培训基地,如省级进修基地、专科医师培训基地、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全科医学教育培训基地和农村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基地等。各级培训机构和各类培训基地要做好服务工作,改善教学条件和设施,保证教育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第二十三条从事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教师,应当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掌握现代教育培训理论和方法,具备胜任教学工作的能力。

第二十四条各类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要配备有与教育培训内容相一致的教材、讲义和教学辅导资料。

第二十五条各类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基地须报厅领导小组备案,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组织开展的每个教育培训项目师资情况和教材、讲义等须在培训结束后报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七章经费与使用

第二十六条由中央和省财政专项经费补助的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经费要按照项目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执行,专款专用。

第二十七条其他教育培训项目的收费须根据物价部门有关教育培训的规定,不得以盈利为目的。

第二十八条要规范教育培训经费的使用与管理,要确定经费使用范围,以保证培训经费用于师资培训、教材建设、远程教育、光盘制作、教学条件、教学设施和考核评估等工作。

第八章监督与考评

第二十九条建立卫生人员教育培训监督和质量考核评估制度,考核情况作为教育培训质量评估的重要内容。

第三十条对参加教育培训的卫生人员进行监督与考评。每个培训项目要根据培训要求对学员进行理论考试或技能操作考试,经考试合格者颁发相应证书。

第三十一条对组织卫生人员教育培训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监督与考评。每年底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将本年度教育培训情况报各相关业务处室,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汇总各教育培训项目后填写《江西省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汇总表》(表4)并报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厅领导小组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开展的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监督与考评。

第三十二条对承办卫生人员教育培训的医疗卫生单位和培训基地进行监督与考评。承办卫生人员教育培训的医疗卫生单位和培训基地要对教育培训工作进行自我考评,确保教育培训质量,每年底将承办卫生人员教育培训情况报相关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由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汇总后报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厅领导小组对承办教育培训的医疗卫生单位和培训基地进行监督与考评。

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总结篇3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人才强国战略的总体要求,突出人才优先、以用为本。结合卫生监督工作和卫生监督队伍建设要求,建立和完善卫生监督员培养体系,以提高卫生监督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为重点,以培养卫生监督工作领军人才、紧缺人才、复合型人才为目标,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素质优、业务能力强、执法水平高的卫生监督员队伍,为促进卫生监督事业的全面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一)把握需求,分类培训。针对不同岗位职责需求,科学规划卫生监督员培训工作。对新录用卫生监督员、在岗卫生监督员等实施分类培训、分类管理,切实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整体规划,逐级负责。卫生部负责全国卫生监督员培训工作总体规划的制订、政策协调和业务指导。省、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订本地区卫生监督员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省级、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下级卫生行政部门培训工作实施进行指导、协调和检查。

(三)统筹兼顾,注重能力。卫生监督员培训坚持能力与素质提高并重,坚持以专为主与一专多能相结合,理论学习与执法实践相结合。注重优化知识结构,强化实践技能,着力提高卫生监督员的执法办案能力、创新管理能力和服务保障能力,促进依法全面规范履职。

(四)创新管理,注重实效。把握卫生监督员培训的规律和特点,加强培训工作规范化管理。着力加强省、市、县三级培训能力建设,更新培训理念,创新培训形式,完善培训制度,优化培训内容,不断提高卫生监督员培训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保障培训效果。

三、发展目标

落实《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要求和《医药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确定的卫生监督人才队伍培训工作任务,健全培训体系,并通过多种形式实现卫生监督员(含卫生监督管理干部)全员在岗培训。

到年底,重点完成不少于60名部级卫生监督专家、3000名首席卫生监督员、8000名卫生监督紧缺专业人才、35000名基层复合型卫生监督人才的培训,建设一支高端引领、结构合理、覆盖基层的高素质卫生监督人才队伍。

四、主要任务

(一)完善卫生监督员培训管理和考核制度。按照卫生监督员培训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科学规范、有序高效的工作要求,健全完善卫生监督员培训制度,对培训对象、培训基地、培训模式、培训内容、培训考核和保障措施等环节实施规范管理。

建立卫生监督员培训考核制度,结合卫生监督绩效考核工作,将个人培训情况和处(科)室、单位培训工作开展情况纳入考核管理,作为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

(二)完善培训大纲和教材体系。根据卫生监督工作和卫生监督员培训需求,卫生部组织修订完善《卫生监督员培训大纲》、卫生监督员培训系列教材和考试题库。教材要力求满足各级卫生监督员培训的需要,加强案例分析、多媒体辅助教学软件等多种类型教材的开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辖区实际情况负责组织编印相关辅助教材,作为卫生部培训教材的补充。

培训教材、考试题库要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修订,形成既相对稳定、规范,又不断更新并适应卫生监督工作需要的教材体系。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管理。适应培训需要,进一步完善国家、省、市三级卫生监督培训师资库。卫生部负责部级卫生监督培训师资库建设和管理,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省级、地市级卫生监督培训师资库的建设和管理。

师资队伍建设要以学科、专业建设为龙头,注重中、青年师资的培养。要完善师资队伍管理制度,加大师资培养的投入,建立激励和保障机制,注重师资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授课技能等方面的综合培养,充分发挥各级师资队伍在卫生监督员培训中的作用。

(四)建立卫生监督员培训基地。按照卫生监督培训需求和区域的资源优势,遵循布局合理、分工明确、优势互补的原则,在卫生监督机构、高等院校和相关专业机构等中遴选认定卫生监督员教育培训基地。培训基地要具备所必需的教学基本设施和师资等条件。

到年底,建立12-15个部级卫生监督员培训基地,重点承担部级卫生监督专家和首席卫生监督员培训工作。各省(区、市)根据工作需要建立本省(区、市)的卫生监督员培训基地,重点承担卫生监督紧缺人才、基层复合型卫生监督人才和新录用卫生监督员等培训工作。

(五)构建卫生监督员培训网络平台。建立以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网站为核心、省级卫生监督网站为主干的培训网络平台。大力推广网络培训、远程教育和在线学习,搭建卫生监督员在线交流平台,促进优质教育资源普及与共享,提高培训覆盖面和培训资源利用率。积极推行自主选学、模块化培训等培训方法和手段,在学习内容、时间和方式上,为卫生监督员提供方便、灵活、个性化的选择。到年,每个卫生监督员都可以使用网络培训终端设备,自主参加网络培训学习。

推进卫生监督员网络培训课件库建设。成立以优秀师资为骨干的课件建设小组,按照综合类、专业类和专题类等分别组织开发多媒体培训课程,鼓励地方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开发有特色、适于当地使用的辅助电子教材和教学软件。

(六)实施卫生监督员全员培训。

1.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的要求负责本级新录用人员培训的组织实施。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要作到统一组织、统一要求、统一考核,实现岗前培训规范化。培训内容根据国家《卫生监督员培训大纲》,结合本地卫生监督工作要求确定。试用期内录用单位还应当对新录用的人员进行科(处)室轮岗培训。每人累计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50学时/人,作到先培训合格、后上岗执法。

2.卫生监督员在岗培训。卫生监督员实行全员定期培训制度,所有卫生监督员的在岗集中培训每年不少于30学时/人。在此基础上,按照统筹管理、分级实施的原则,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针对国家、省、市、县不同层级不同岗位卫生监督员,重点从强化业务指导、注重骨干培养、适应履职需要和加强综合执法四个方面,对下列人员实现卫生监督员分类培训和人才培养。

(1)部级卫生监督专家。由卫生部负责组织实施。从国家和省级卫生监督机构中培养造就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食品安全标准管理、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安全、学校卫生、医疗执法、传染病防治执法、消毒管理、信息管理、卫生监督稽查等领域的卫生监督领军人物,逐步建立部级卫生监督专家库,承担全国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技术指导任务。到年底,完成不少于60名部级卫生监督专家的培养。每年累计集中培训不少于100学时/人。

(2)首席卫生监督员。省级首席卫生监督员由卫生部负责组织培训,地市级首席卫生监督员由省级负责组织培训。首席卫生监督员通过在卫生监督机构中遴选产生,是辖区内相关专业领域的业务权威,主要从食品安全、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安全、学校卫生、医疗执法、传染病防治执法、消毒管理、信息管理、卫生监督稽查等专业,原则上每个专业遴选1名首席卫生监督员,承担辖区内本专业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社会咨询、宣传教育等任务。到年底,完成不少于3000名首席卫生监督员的培养。每年累计培训不少于120学时/人,其中集中培训不少于80学时/人。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首席卫生监督员要定期考核,实行动态管理。

(3)卫生监督紧缺人才。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卫生监督紧缺人才根据各地当前监管职责要求和现有人员配置情况,优先考虑食品安全、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生活饮用水安全、学校卫生、医疗执法、信息管理等急需紧缺专业的人才培训。到年底,完成为省、市卫生监督机构培养不少于3000名卫生监督紧缺人才;为区县卫生监督机构培养不少于5000名卫生监督紧缺人才。每年累计培训不少于100学时/人,其中集中培训不少于50学时/人。

(4)基层复合型卫生监督人才。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以满足基层卫生监督执法需要为目标,坚持以专为主、一专多能的原则,到年底,完成为市、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培养不少于35000名具备多项专业知识、掌握执法办案技能、熟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体现综合性、能较好贯彻执行卫生监督执法任务、能为卫生监督协管人员提供业务和技术指导的基层复合型卫生监督人才,进一步提高基层一线综合监管执法能力和公共卫生服务保障能力。每年累计培训不少于50学时/人,其中集中培训不少于30学时/人。

(5)卫生监督管理干部。卫生部负责组织开展对省级卫生监督管理干部业务培训和交流学习,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卫生监督管理干部培训。鼓励地方以集中办班、交流任职、挂职锻炼等多种形式开展卫生监督管理干部培训。通过培训,切实提高省、市、县三级卫生监督管理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把握全局、开拓创新、科学管理、带好队伍等方面能力,建立一支政策理论水平高、依法行政能力强的卫生监督管理干部队伍。到年,所有卫生监督管理干部至少轮训1遍,累计集中培训不少于50学时/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卫生监督员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将卫生监督员培训作为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工作纳入卫生监督工作年度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安排。要切实加强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要加强培训管理队伍建设,明确培训组织管理责任处(科)室和相关责任人员,明确牵头和具体执行处(科)室的职责任务,理顺培训工作程序,搞好分工协作,积极搭建培训学习和交流平台,努力提高培训管理水平。

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总结篇4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第12周年。按照省、市卫生计生委的要求,紧紧围绕“防治职业病、职业要健康”的宣传主题,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宣传咨询活动:一是利用春节期间农民工返乡高峰时间宣传。我局主动联系市安监局积极争取市政府办下达了《关于在春节期间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工作的通知》,与市安监局、市人社局、市总工会联合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职业病防治宣传活动,专门制作了职业病防治宣传公益广告、展板和宣传画报,在市电视台和火车站、汽车站、广场大屏幕进行滚动播出,并集中两天时间分别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进出站口进行现场咨询,分发宣传资料8000余份。二是针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扎实开展送法下企业活动。4月29日,市卫生监督局、市安监局、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和市职防院来到郧县神河集团,开展了现场宣传咨询活动,接受咨询200余人次,发放《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卫生知识宣传单3000余份。三是利用新闻媒体广泛进行宣传。每次宣传活动,我局都邀请市内各新闻媒体参加,电视台、晚报社、日报社及各县有关主流媒体共播发新闻及专访报道8期次,各部门还在网站上进行宣传,扩大了宣传范围和影响,有效地保护了劳动者健康权益,极大的促进了我市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

二、全市职业病防治培训工作

结合2014年省职业病防治培训项目,一是在5月19日至22日举办了全市职业(放射)卫生监督员培训班,来自各县市区卫生监督局(所)的40余名卫生监督员参加了培训。培训班邀请了省卫生监督局放射防护处房晓光主任等省市有关专家、首席卫生监督员授课,本次培训是在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前期调研,各县市区提出要求加强卫生监督培训建议的基础上举办的。二是10月13日至16日,再次举办了全市职业健康检查与监督管理人员培训班,来自11个县市区的职业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人员60余人参加了培训,并经严格考试合格后颁发了学分证书和培训合格证书。三是认真配合其他部门做好职业病防治培训工作。4月24日,我局与市安监局联合举办了全市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培训班,来自60余家企业的70余人参加了培训;6月13日,经济开发区文教卫局与开发区安监局在白浪举办了职业病防治和工伤急救知识培训班,我局受开发区邀请,派专人讲授了《职业病防治法》和常见职业病防治知识。8月份,又为东风公司放射工作人员培训班开展防护知识培训讲座2次,培训人员近200人。通过培训与交流,大大提高了职业健康监护技术和卫生监督水平,为今后的职业(放射)卫生监督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规范化管理

为加快我市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规范化管理工作进程,提高放射安全防护水平,确保放射诊疗安全,我局于2月28日召开城区放射诊疗单位放射防护规范化管理工作会议,安排部署2014年市城区放射诊疗单位放射防护规范化管理工作,各放射单位的分管领导、放射防护管理人员、放射科长近60人参加会议。3月至6月,分别对城区放射诊疗单位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共检查37家(次),均制作了《放射诊疗卫生监督管理现场检查表》,责令9家放射工作单位限期整改。6月下旬,按照《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乡镇卫生院放射诊疗规范化管理终期评估验收检查的通知》,组织两个检查组按照乡镇卫生院放射诊疗规范化管理标准,对全市乡镇卫生院放射诊疗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终期评估验收督导检查,客观公正地对各县市区整体工作情况进行评价。10月16日至20日,省卫生计生委检查组,对我市5个县市64个乡镇卫生院放射诊疗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了终期评估验收检查,平均分数达到94分,得到了省检查组的一致好评。

四、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按照《省卫生计生委重点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要求,组织开展了职业健康体检、诊断机构和放射诊疗机构的重点监督检查,共查职业健康检查机构8家,职业病诊断机构1家,放射诊疗单位34家,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我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服务行为和放射诊疗单位的规范化管理,提高了依法执业意识和水平。二是按照《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关于加强全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再次对职业健康体检和诊断机构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还对存在问题较重的竹溪疾控中心责令竹溪县卫生监督局进行了处罚。三是按照省卫生监督局《关于开展省管发证单位放射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市太和医院、市人民医院、东风公司总医院、丹江口市第一医院和汉江集团医院计5家省管发证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将检查情况如实汇报至省卫生监督局。四是对经济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按规定开展个人剂量监测违法事实进行了处罚,案件执行到位。

五、建设项目卫生审查及体检机构资质评审工作

对郧县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丹江口市第一医院、向氏骨科医院、东风公司总医院5个放射诊疗单位开展了建设项目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活动。督促城区张中勇诊所、李金梅诊所、车颖慧诊所、张鹏诊所、刘辉武诊所和毛治军诊所等7家口腔诊所开展了牙科X射线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设备性能检测,极大地规范了个体放射诊疗单位放射防护工作,在全省都起到了带头作用。组织开展了丹江口市疾控中心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评审工作。对汉江集团医院积极联系市职业病防治院专家进行指导,以确保其申报国家职业健康体检资质工作顺利达标。

六、《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与年度校验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对放射诊疗单位的许可管理,于9月份下发《市卫生监督局关于2014年城区放射单位《放射诊疗许可证》年度校验的通知》,对校验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启用自行设计的《放射诊疗许可证校验申请表》,极大地规范了许可校验工作。全年共办理放射诊疗许可变更事项10起,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件19件。

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总结篇5

进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现就我国卫生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讲以下意见。

一、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卫生职业教育的健康快速发展

1.提高认识,加快发展卫生职业教育。培养卫生职业技术人才,对卫生事业的发展具有现实和长远的战略意义。长期以来,由于

受重医轻护、重医轻辅、重技术轻服务的传统观念的影响,卫生职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和队伍建设一直是比较薄弱的环节。改革开放以

来,特别是近几年来,我国卫生职业教育的办学规模、招生数量有了较大幅度的增加,为我国的卫生事业输送了大批技术人才。但是

,从总体来看,当前在卫生职业教育的发展中仍然存在着认识不到位、发展不平衡、投入不足和办学条件差等问题,培养人才的数量

不足,层次结构不合理,数量和质量不能很好地适应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卫生职业技术人才缺乏仍然是制约我国医疗卫生工作发展

的重要因素之一。

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医疗卫生改革的深化,新的卫生职业岗位不断出现,人民群众对卫生保健的需求不断增加,迫切需要大量

具有较强实际工作能力的卫生职业技术人才。应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发展卫生职业教育,将其作为提高卫生队伍素质的战略措施和促

进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工作。

2.明确卫生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发展卫生职业教育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

学发展观,以服务为宗旨,以岗位需求为导向,使卫生职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医疗卫生队伍建设紧密结合,为卫生事业的发展输送专

业知识扎实、技术能力强的知识技能型人才和具有较高素质的服务人员。

“*五”期间,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紧密结合、职业院校自主发展自我约束、有

中国特色的卫生职业教育体制;形成专业种类齐全、层次结构合理、社会广泛参与、质量效益提高、职业特色明显的卫生职业教育体

系。卫生职业教育规模进一步扩大,年招生数稳步增长,办学层次和水平显著提高。

3.坚持办学标准,保证培养质量。举办卫生职业教育,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医药卫生类高职、高专教育的政策和卫

生部、教育部关于《中等医学教育主要专业设置标准》的规定;按照教育部制定的各级各类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的要求,保证办学

条件和教育质量。探索建立卫生职业教育的认证、认可制度。

二、以岗位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深化卫生职业教育教学改革

4.积极推进卫生职业教育思想观念的转变。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岗位需求为导向”的卫生职业教育办学方针,积极推动卫生

职业教育从单纯的计划管理向卫生人力市场引导转变,从传统的专业划分向职业岗位划分转变。发挥教育思想观念转变在卫生职业人

才培养工作中的先导作用,树立具有时代特征、符合中国国情的卫生职业教育的人才观、质量观和就业观,促进卫生职业教育教学与

卫生服务、新技术新设备应用的紧密结合,提高卫生职业技术人才和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

5.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突出以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救死扶伤、团结合作、人文关怀等为

主要内容的卫生职业道德教育。把职业能力培养与职业道德养成紧密结合起来,将素质教育融入到培养学生的各个教学环节之中,培

养作风严谨、操作规范、尊重科学、医德高尚的高素质人才。

6.深化卫生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根据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和岗位要求,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卫生职业院校应主动

适应卫生岗位的需求,积极调整和设置专业,大力发展卫生行业和人民群众迫切需要的专业。深化课程改革,建立以培养职业能力为

重点的课程体系,以专业技术应用能力和基本职业素质为主线,对教学内容进行科学的选择配置,有效组合和合理排序,构建科学的

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制定卫生职业教育的专业规范和专业设置的基本标准,以及实验和实训基地建设标准,确定主要专业的核心课

程及教学基本要求。探索实施弹性学制,逐步推行学分制和选修制。大力推进精品专业、精品课程建设。

7.加强实际工作能力和实践技能培养。制定各专业、各层次毕业生能力标准,改革实践考核方法,把学生实践能力考核作为评价

毕业生是否合格的必要条件,促使学生达到职业资格准入的要求。卫生职业院校必须高度重视实践性教学环节,纠正重理论、轻实践

,重知识、轻技能的倾向,增加实验、实习课时,明确实验、实习教学目标,切实强化学生的基本技能训练。

8.加强在职卫生职业技术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卫生技术人员的素质。医学科学迅猛发展,在职卫生技术人员需要不断更新知识

和提高技能水平。卫生职业院校应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重,实行灵活的办学模式和学习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根据

卫生行业实际需要和职业技能标准确定职业培训的目标与内容,讲理论知识教育与实际操作训练相结合,突出实际工作能力训练。

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职业教育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努力将卫生职业院校办成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培训中心。

三、加强办学能力建设,努力提高卫生职业院校的办学水平和培养质量

9.加强卫生职业院校的教学基本建设。建立促进教学条件改善和卫生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保障机制。举办卫生职业教育的

院校要加大对教学基本建设的经费投入力度,高度重视实验室和实习基地建设,更新教学设备,改善实验、实习条件,运用现代教育

技术手段加强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适应职业技术岗位的要求。

10.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素质。加强卫生职业教育的师资培养和学科建设,根据卫生职业院校的布局和师资队伍状况,

建立区域性师资培训基地。研究制订骨干教师培训方案,争取纳入教育部师资培养计划。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抓好“双师型”教师

的培养,建立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双师型”卫生职业教育的师资队伍。从事卫生职业教育的专业教师应定期深入卫生服务工作一线

,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和实践能力。鼓励高素质的在职卫生技术人员担任专业课教师或实践教学指导教师。

11.根据卫生职业教育特点,加强教材建设。教材建设要从卫生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出发,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为基

础,以培养学生能力为重点,形成体系,讲究实用。进一步研究加强实训教材建设。针对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和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不

同要求,组织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和业务专家开发和编写体现卫生职业特点、满足卫生职业技能需求、反映教学改革成果、具有职

业教育特色的高质量的卫生职业教育教材。同时,要加强对教材的评估、推荐、推广工作和教材研究工作,不断提高教材编写质量。

12.加强实训基地建设,强化职业技能训练。举办卫生职业教育的院校要主动适应卫生服务市场对人才实践能力的需求,根据教

学工作的需要,加强校内、校外实训基地建设。要按照教育部颁发的相应标准建设校内实训基地,落实基本技能训练。举办卫生职业

教育的院校要与相关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立相对稳定的合作关系,共同建设校外实训基地。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应积极承担实习任

务,并协助举办卫生职业教育的院校实施专业技能的实践、实训。

13.高等学校应根据卫生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在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基础上,发展本科及研究生层次的卫生职业教育,为卫

生职业教育培养师资,加强学科建设,促进卫生职业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四、加强领导,发挥卫生行政部门的行业指导作用

14.加强岗位需求调研,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结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卫生事业发展需要

,与教育行政部门密切配合,为卫生职业教育与培训工作提供指导;整合各种教育资源,总体规划卫生职业教育布局、规模、结构和

层次,构建符合卫生事业发展要求的卫生职业教育体系。

相关专业社团组织、卫生职业院校应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卫生职业岗位的设置及发展趋势,开展卫生职业人才需求预测,完善以

岗位需求为引导的卫生职业教育发展机制。

15.加强示范性卫生职业院校建设。卫生行政部门应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实施示范性职业教育院校建设计划,促进示范性卫生职业

院校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培养高素质知识技能型人才。大力提升这些学校的培养能力,使其在教育教学质量、人才培养、管理工作

、办学水平及特色创新等方面起到示范作用,带动全国卫生职业院校的发展,提高卫生职业教育的整体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16.科学确定卫生职业教育的办学层次。中等卫生学校和高等职业技术院校举办的卫生类教育,主要培养卫生相关专业技术人才

。同时应主动适应社会需求,开展一般卫生服务人员的培训,全面提高卫生服务人员的素质。为适应医学科学技术和卫生事业发展的

需要,在具备条件又有需求的地区,应适时发展专科层次护理、药学和其他医学相关类专业教育,提高办学水平。

17.完善评估体系,加强教育质量监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对举办卫生职业教育的院校和专业进行评估。要

把实践教学基地条件和实践环节落实情况作为评估的重要指标,把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和就业率作为考核卫生职业院校教育教

学工作的重要内容。根据经济、社会和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发展变化,及时修订卫生职业教育的评估标准,逐步完善评估体系。

18.规范卫生职业技术人才管理,引导卫生职业教育的发展。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要根据卫生服务需求的变化,适时调整和设置职

业技术岗位,逐步建立有别于普通医学教育的具有卫生职业教育特点的人才培养、选拔与评价的标准和制度,引导卫生职业院校以岗

位需求为导向进行人才培养和专业设置。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与人事、劳动部门协调配合,调整相关政策,建立有利于卫生职业教育发展的用人机制。充分利用当地的卫

生资源,为举办卫生职业教育的院校开展实践教学提供条件;鼓励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卫生职业教育的实践教学任务。

19.充分发挥卫生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作用。统筹协调中等及高等卫生职业教育工作,及时调整指导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进一步明确指导委员会的性质、宗旨和任务。依靠专家对全国卫生职业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研究、咨询、指导、服务,对教学质量进行

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总结篇6

新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指导乡镇卫生院的建设工作,本文对西安市乡镇卫生院的医生人力资源结构进行调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为乡镇卫生院医生队伍建设提出建议。

一、乡镇卫生院医生结构调查情况

1.抽样方法。采用分层、整群抽样法在西安市的乡镇卫生院中随机抽取25家卫生院,其中5家中心卫生院,20家一般卫生院。调查样本乡镇卫生院的所有医生,共发放问卷384份,回收有效问卷370份,有效率为96.35%。

2.乡镇卫生院医生结构现状。结果显示,乡镇卫生院医生男性占总数的43%,女性占总数的57%,男女比例为1:1.3。根据《中国卫生统计年鉴2013》([17])显示全国医师人员男女比约为 1:0.77相比较,西安市乡镇卫生院医师人员女性比例高于全国平均值。进一步分析,在乡镇卫生机构中女性卫生工作人员一直在妇幼保健工作中担负着重要职能,可以保证基层医院较顺利地开展妇幼保健工作,所以女性比例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总体分布在合理范围内。年龄结构多集中在25-45岁之间,呈青年化的趋势。医生学历构成以大专学历居多,占46%。医生的职称以初级为主,只有1.3%的有高级职称,此外也出现8%的无执业医师证。医生岗位状况大部分都是专科医生,仅有14.5%的为公共卫生医生,医生接受培训的次数过低,且以短期培训为主。

二、乡镇卫生院医生结构调查中存在的问题

1.学历和职称普遍偏低。在调查的370位医生中,普遍学历为大专,其次为中专,缺乏本科及本科以上的人才,这就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乡镇卫生院的发展。按照目前的趋势来看,乡镇卫生院需要更强的医生队伍满足患者日益增长的需求。同时,中共中央国务院规定“2005 年乡镇卫生院医生全部达到初级以上职称”,根据调查结果并不是所有的医生都达到了初级职称水平,一些医院没有评职称的要求,也就是说医生的晋升和进修的机会有限。同时在调查中发现,医生的工作条件受到很多因素限制,如仪器设备不齐全,一些疾病只能凭经验医治,容易造成漏诊。在职医生医疗工作负担较重,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进行职称晋级工作。

2.未取得执业资格的医生仍在独立执业。少数学生因为刚进入工作岗位,没有考取相关的执照就进行行医工作,这是违反规定的做法,虽然能从侧面反映出乡镇医院人手不足的现象,但是这种用人模式不能够被推崇。

3.专业结构不合理。乡镇卫生院的全科医生数量不足,专科医生较多,限制了卫生院接治患者范围,不利于其到农村去开展工作。全科医生可以通过引进培养的方式获得,乡镇卫生院需要提高对全科医生的重视程度。

4.培训模式以短期为主,覆盖率不够。对乡镇卫生院医生定期培训是提高医生理论水平和操作能力的有效方式。培训不仅仅限制于短期的理论培训,更是应多交流和走访,让医生拥有长期培训的机会,彻底提高实际操作和诊治病人能力,碰到了疑难杂症或者急重病情可及时治疗。

三、提高乡镇卫生院医生结构水平的策略

调查显示,乡镇卫生院医生结构水平局限的主要原因集中在学历和职称、执业资格、专业结构和培训等方面。因此,提高乡镇卫生院医生结构水平的策略,应该从这三个方面实施。

1.加强继续教育工作。乡镇卫生院医生普遍学历偏低,应鼓励在职医生参加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形式应多样化,如电大、夜大、成人教育、和网络课程。医院和政府相关部门应出台激励措施,鼓励医生参与继续教育,提升整个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技术水平。同时在新的医药卫生体制下,应给乡镇卫生院医生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去晋升职称,加以引导,并对高职称人才加以鼓励。在评选职称中,可将医生的考核标准转移到满足农村居民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和有助于乡镇卫生院发展等实际工作方面。

2.严格执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在乡镇卫生院行医的医生必须持有执业资格证书,严格地把握这个根本原则。对于无证医生一定要调离工作岗位,严禁无执业资格的医生进行医疗活动,严禁医院违规招人,坚持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尤其是当地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严格把关,加强对于医生执业准入的要求,采用强有力的手段,不能让非法行医有可趁之机。

3.加强对全科医生的培养和引进力度。全科医生的比例较低,严重影响了公共卫生工作,不利于以乡镇卫生院为中心全面开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全科医生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家庭健康服务管家,能向农村家庭每一个成员提供相应的医疗卫生知识,指导其进行医疗照顾、健康维持和预防的工作。因此乡镇卫生院需要加强聘用,同时在现有职工的基础上应该有计划有批量的组织医生向全科医生方向发展,选拔青年医生转变成实用型的全科人才。

4.加强长期提升医生实际操作能力的培训。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卫生院的管理人员有义务也有责任制定方案,对医生进行培训,采用交流的方式和一带多的方式,让医生接触到上级医院的医疗诊治环境,为以后日常的工作提供参考。培训的内容应该更贴近临床实践,保证切实地指导医生,帮助其进行日常工作。

综上所述,乡镇卫生院医生结构呈现不良趋势,医生的学历、职称均偏低,甚至有未取得合法资质的医生仍然执业的现象,造成潜在的隐患。同时医生岗位分布不合理,没有匹配足够数量的全科医生。需要各部门配合开展好乡镇卫生院医生结构调整工作,实现乡镇卫生院的长足发展和进步。

参考文献

[1]吕军城,王在翔.我国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现状及优化对策[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14(2)

[2]谢铮,罗秀,简伟研.我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政策回顾初探[J].中国全科医学, 2013(37)

[3]蒋德勇,李永祥,范春如,何爱民,曾易,朱瑶,王顺民.攀枝花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力资源调查[J].中华全科医学,2013(2)

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总结篇7

卫生员是我军基层卫勤保障的中坚力量,其教育训练质量的好坏不仅影响部队卫勤保障,也直接影响部队战斗力的生成。第十六次全军院校会议以前,我军有几十所规模不等的卫生员训练机构,每年新训和复训卫生员高达几万人。军委、总部历来高度重视卫生员培训工作,成立有专门的管理机构,颁发了系列法规制度,促使培训工作近年来逐步走向正规。然而大量实践证明,由于培训机构分散、规模较小,缺乏系统完善的培训内容体系和正规化的训练管理模式,严重制约了培训质量的提高。为此,课题组从加强卫生员培训科学指导、提高培训整体效益的宏观角度入手,历时5年对卫生员训练及考核大纲、配套教材和辅助教材、训练管理信息系统、卫训队和职业技能鉴定站建设标准、“三化一体”(即:培训方式“基地化”、培训性质“职业化”、培训认定“法制化”、“训用一体”)[1]培训模式等内容进行研究、编订、开发、建设,形成了科学完善的部队卫生员培训内容体系和实用先进的训练管理模式。从2008年8月开始,逐步将研究成果应用于全军几十所卫生员训练机构进行实践,极大地提高了部队卫生员训练和管理质量,取得了良好的军事效益,受到了部队卫生员训练机构的高度评价。

1、对军队卫生员训练机构工作发挥了全面指导作用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课题研究成果《陆军军事训练与考核大纲》(卫生员训练队)以总部文件形式下发全军执行,已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部队卫生员训练的纲领性文件;二是编修的新版《卫生员教材》首次与训练大纲同步推广,已成为全军卫生员训练的指定专用教材,系列辅导教材更是开展教学的必选参考资料;三是研制开发的《军队卫生员训练管理信息系统》在全军卫生员训练机构广泛投入使用,已成为实施教学训练必备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四是制定下发的卫训队和职业技能鉴定站建设标准已成为军队卫生员训练质量控制标准并由总部牵头展开评估验收工作;五是整理发表的理论研究成果,尤其是提出的“三化一体”培训模式,已成为军委总部指导部队卫生员训练工作的重要理论支撑,为第十六次全军院校会议以来实行的预选卫生士官教育改革奠定了坚实理论和实践基础。2012年这一培训模式,率先在全军陆军部队推广,海、空军和二炮部队正在按照这种模式进行规划实施。

2、在各类卫生员训练机构取得了良好培训效益

自2008年8月起,本课程研究成果被广泛应用于全军几十所卫生员训练机构和基层部队卫生部门,近年来共指导新训和复训卫生员几万人次,每年举办训练队教员、管理干部培训班,累计培训各类人员几百余人,有效促进了卫生员教育训练改革,极大地提高了培训质量,取得了良好的军事效益。总部和各军区、军兵种相关单位出具了应用证明,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1.1 关于新大纲。71521部队后勤部卫生处赵召辉等人认为,新大纲下发执行给卫生员按纲施训提供了科学依据,研究新大纲变化特点,对提升卫生员训练队训练质量水平,提高卫生员遂行多样化卫勤保障任务的能力,具有重要现实意义[2]。22 医院严格按纲施训,培训的卫生员全部在海拔2 000km 以上的青藏线基层部队任职,为驻高海拔部队官兵的卫生防病、初级保健起到了重要作用 。77200部队门诊部卫训队易晓阳等人报道,卫生员教学训练坚持以新大纲为主导,始终贯彻严格训练、严格要求的“两严”方针,科学安排、精心组织,90%以上科目成绩总评优秀,连续两年在全区统考中名列第一,圆满完成了年度教学训练任务[3]。综合训练基地军医训练大队多次组织机关干部、教员、学兵对新大纲的先进性、针对性、实用性进行座谈讨论,一致认为新大纲是一部指导卫生员培训的纲领性文件,内容新颖,重点突出,针对性和指向性明显。

1.2 关于配套教材。海军后勤训练基地卫生员训练大队在基地化办学中大面积推广使用《卫生员教材》,该基地认为,新修订出版的《卫生员教材》作为全军卫生员教育训练的基本教材,具有很强的通用性和实用性。第42医院卫训队蔡铜山等人报道,《卫生员训练教学参考》的编写出版下发,对卫生员的训练教学产生了积极影响,教员和学兵使用该书后,普遍反映其紧扣大纲、紧贴教材内容,重点突出、试题丰富,是卫生专业士兵训练机构制定教学计划的重要参考资料,实践证明,该教学参考具有“三大作用”,即对教员教学的指导作用、对新训卫生员学习的辅导作用、对直招卫生士官自学的帮助作用[4]。

1.3 关于训练管理。综合训练基地军医训练大队利用课题组开发的《军队卫生员训练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全程管理,该大队陈竺等人报告,配发的《军队卫生员训练管理信息系统》技术先进、性能可靠、界面友好,是一部难得的卫生员培训管理平台。原第四军医大学护理士官系戚红军等人报道,《军队卫生员训练管理信息系统》的成功开发和推广利用,实现了决策机关、基层卫训机构、卫训队管理人员、卫训教员、学兵之间的信息交互和资源共享,为上级主管部门科学决策全军卫生员培训,提供了翔实可靠的信息服务和信息支持[5]。

3、从宏观上促进了卫生员教育训练改革

在我们对卫生员培训内容体系和训练管理进行深入研究与实践的同时,恰逢院校体制编制调整的酝酿阶段,军队院校教育改革进入深层次、多领域。军委总部和业内专家一致认为,以往机构分散、类型单一、层次偏低的卫生员卫训队培养模式已完全不能适应新时期军队卫勤保障需求,探索卫生员教育训练全方位改革的时机已然成熟。课题组通过新大纲、配套教材、管理平台等实物开发为全军卫生员教育训练改革创造了必要条件,同时,理论研究成果即“三化一体”培训模式被总部机关充分采纳,成为其指导全军卫生员教育训练工作的强有力的理论依据。第十六次全军院校会议决定,撤销集团军和师属卫训队,由军队医学院校和培训机构共同承担全军卫生员训练工作,迈出了军队卫生员培训基地化、职业化、法制化道路的关键一步。

4、为开展卫生专业士兵职业技能鉴定奠定了基础

总部指出,军队预选士官“在毕(结)业的同时,组织进行职业技能资格认证”,“全面推行士官职业技能认证制度,建立一批职业技能认证机构,确保士官职业技能认证覆盖率达到100%”。本课题通过制定训练大纲、编写配套教材、研发训练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卫训队和职业技能鉴定站达标验收,使我军卫生员培训工作走上了正规化道路,人才培养质量达到统一标准,通过开展卫生专业士兵职业技能鉴定,以岗位技能等级为标准,实现以鉴促训,职鉴与培训相结合,从而有效提高卫生员任职能力。

5、结束语

综上所述,卫生员是我军基层卫生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其能力素质是影响部队战斗力生成的重要因素。制定科学严谨的训练大纲、构建系统完善的培训内容体系、加强培训质量的监控管理、实施“三化一体”培训模式,是提升军队卫生员培训质量、加强基层部队卫勤保障的有力保证和必然举措。

注:课题《部队卫生员培训内容体系的研究与实践》为“十一五”军队医药卫生科研计划课题(课题编号09MA015)。

参考文献:

[1]张媛,张宇辉,陈竺等.卫生专业士兵“三化一体”培训模式的研究与实践[J].白求恩军医学院学报,2011,6(9): 450-451

[2]赵召辉,于利军,刘斌. 坚持按纲施训,扎实推进卫生员培训工作[J].白求恩军医学院学报,2010 ,8 (1):43-44

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总结篇8

项目任务科室:办公室人事办

项目负责人:

项目承担人员:

项目起止时间: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

二、工作目标与任务

(一)项目背景

我公司共有驾驶员

(二)目的

⑴通过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认知度和提高其应用水平。

⑵在培训过程中,开展互动教学,加强我中心对各单位的职业卫生状况的了解和掌握,便于更好地开展实际工作。

⑶通过该培训工作,加强我中心与相关单位及其负责人的职业卫生方面的沟通。⑷通过该培训工作,增强我工作人员自身素质和提高实际工作能力。

⑸通过被培训人员的工作,将其所获得知识普及给更广泛的劳动人群,促进我区职业卫生事业的发展。

(三)项目内容

⑴计划开展宣传活动≥2次。

⑵印发宣传品≥3种。

⑶宣传栏出刊数≥3次。

⑷举办对企业管理人员或职工培训班≥2次。

⑸采用科普稿件的形式通过报纸、网络等传播媒体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3篇。⑹工作过程中做好工作记录,工作结束要及时做好总结分析。

(四)阶段计划及阶段目标

⑴五一前后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通过固定宣传栏、工业区、社区设点宣传、宣传车流动宣传等多种方式多方面宣传职业病防治法。

⑵大运会前结合全市大运会安全保障的总体部署,会同监督所对辖区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活动,加强职业病防治宣传和监管。

⑶配合基本职业卫生服务工作,印制各种职业卫生宣传折页,小物品等,免费发放给接触职业危害的劳动者,提高他们防病治病的意识。

⑷每季度以辖区常见职业病为内容做一期宣传栏,宣传内容应通俗易懂,图文并茂,以达到广泛宣传的目的。

⑸充分利用报纸、网络媒体覆盖面广的特点,不定期的撰写职业病防治科普稿件,多渠道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

⑹为配合基本职业卫生服务的开展,拟定于下半年对辖区内社康中心医务人员举办一期职业卫生培训会议。

三、预期成果及考核指标

(一)预期成果

⑴通过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让更多的企业负责人和劳动者知法、懂法、守法,不断扩大我区职业卫生服务覆盖面,切实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构建和谐社会。

⑵大运前对重点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可以使企业更加重视大运期间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减少职业卫生突发事件和职业病的发生,从而保证大运会更加安全、平稳的进行。

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总结篇9

湖北省职业卫生形势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职业危害以高危粉尘为主,尘肺病居各种职业病之首。5年间,累计报告尘肺病2万1760例,死亡4834例。现有尘肺病患者1万6926例,还有大量疑似尘肺病人。对部分企业的检测结果表明,粉尘危害严重,有的甚至超标数百倍。二是职业病危害面广,职业健康监护率低。湖北省职业危害以矿山开采、化工、石英砂加工、电子制造、石材加工、冶炼、水泥制造、纺织、箱包制鞋、船舶修造、建筑安装、木制家具制造等存在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的企业为重点,这些企业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人数多,患病数量大。职业病危害分布行业广,中小企业、私营企业相对较重。大部分企业没有为职工进行规范的职业病体检,健康监护率不足30%。三是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监管队伍和支撑体系建设亟待加强。相当一部分企业负责人对职业卫生工作不重视、不了解,培训率不足16%,危害项目申报率仅为18%,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告知和警示标识设置率为20%,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不足,只有18%的企业履行了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手续。监管体制机制不顺也影响了工作推进,技术支撑机构普遍面临着设备陈旧老化、人员力量不足的问题。

重点行业专项治理

广泛宣传动员,深入摸底调查

与安全生产工作相比,职业卫生宣传工作相对滞后。对此,湖北省安监局一直将宣传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紧抓不放,强力推动职业卫生工作的群防群治。湖北省安监局常年在湖北日报、荆楚网、楚天都市报和省局网站开辟专栏,面向社会宣传《职业病防治法》,把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防治知识、典型案例纳入安全生产月、“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内容,提高全社会的防治意识。2012年4月23日,湖北省安委会在武昌首义广场举办了湖北省《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湖北省政府分管领导率省安监、卫生、人社、总工会4部门领导,现场向企业职工代表赠送宣传资料。40多家大型企业职工在广场列成方阵,20家职业病防治机构设立了咨询台和展位,制作宣传展板100多块,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现场提供咨询2万多人次,这是自2002年《职业病防治法》颁布以来湖北省开展的规模最大、规格最高的一次宣传周活动,社会反响良好。

另一方面,积极推进职业危害申报工作,通过申报逐步摸清危害底数,为治理打下良好基础。湖北省安监局坚持“四个纳入”:将职业危害申报纳入安全生产目标年度考核内容,纳入安全生产计划执法指标,纳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纳入企业评先表彰。逐级分解申报任务,层层落实职责,定期通报进展情况,推动了湖北省申报数量快速增长。截至2012年底,湖北省用人单位申报数量达到1万5694家,较2011年同期翻了一番。

制定标准规范,扎实开展培训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部署,结合湖北省实际,湖北省安监局选定金矿开采、电子制造、汽车制造、船舶修造、水泥制造等5个行业为2012年重点治理行业,印发了《全省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对湖北省2012年度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进行了动员布署;为增强治理方案的针对性、指导性和操作性,湖北省安监局职业健康处组织专家分2次,对湖北省5个行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开展专题调研,5次召开行业治理指导意见编写论证会,分别为每个行业编印了《危害治理指导意见》,制定出行业治理的标准。另一方面,突出专业性,加大“三类重点人员”培训力度,围绕解决“不会管、不善管”的问题,开展监管人员专题业务培训。采取以会代训、集中办班等形式,全年培训市、县安监局分管领导、职业健康监管执法人员486人次。围绕解决“不会防、不会治”的问题,加强企业相关人员培训。结合五大重点行业专项治理行动,湖北省安监局分为6个批次,组织开展央企、省属企业及重点企业主管职业卫生的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职业卫生专题培训,共培训2100多人次。市、县安监局重点抓中小企业职业卫生培训,先后培训1万4000多人次;围绕解决“专家不专”的问题,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培训。组织两期职业卫生技术检测和评价人员培训班,培训检测人员366人,评价人员315人,并组织严格的考核,对合格人员统一颁发上岗资格证书,将其逐步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

积极推动创建,树立先进典型

结合企业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湖北安监局开展了职业卫生管理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借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思路,科学制定实施方案,细化考核标准,在实施职业危害防治专项治理的金矿开采、电子制造、汽车制造(改造)、船舶制造(改造)、水泥制造等8个重点行业中,大力开展创建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化企业活动。制定了《湖北省职业卫生管理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活动的标准和要求,将活动分为宣传动员、创建实施、考核验收3个阶段,通过示范创建,典型引路,促进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提档升级,各地涌现出一批职业卫生管理比较规范、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较好的样板企业。

严格执法检查,加大打击力度

按照《2012年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工作计划》,分别对湖北省60多家企业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并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现场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湖北省县级以上安监部门共下达执法文书726份,提请政府关闭企业23家。监督监察覆盖率达到80%。此外,做到“3个重点检查”:对湖北省属企业重点检查;对专项治理的重点行业重点检查;对工作推进慢、防治效果差、社会反响大的企业重点检查。湖北省安监局在检查中带领技术服务机构的检测人员现场采样,确保了执法的规范性和专业性,对典型案例进行解剖,区分不同行业、不同违法情节制作执法案卷,示范带动湖北省职业卫生执法检查深入开展。

认真检查验收,巩固治理成果

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总结篇10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健教网络

由政府牵头,召开全市健康教育领导小组会议,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与沟通,各责任单位要确定领导分管,把健康教育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和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健康教育网络,以市健康教育所为中心,逐步健全覆盖全市的市、乡、村三级健教网络,市健教所通过健教网络指导全市健康教育工作和健康促进活动的开展。

(二)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强化健康教育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健教队伍的整体素质。做好本级人员培训,分次分批开展社区健教人员、医院健教人员、学校健教人员、行业健教人员培训。针对行业健康教育这一薄弱环境,把行业健康教育工作人员的培训作为今年的重点,抓好抓实。

(三)加大经费投入,完善设施设备

要加大财政投入,完善健康教育活动所需的设施设备,满足适应工作需要的办公用房、交通、办公和宣教设备以及人员工作经费。有针对性地制作多种宣传资料,自行编制4种以上的健康教育宣传读本,向全市人民发放。印制各类培训教材、制作课件以及创卫工作细则等资料。

(四)创新宣传形式,强化活动效果

组织社区、医疗机构围绕重大卫生问题针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普及健康知识,增强人们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促进全民健康素质的提高。要在创新宣传形式上下功夫,围绕结核病防治日、免疫规划宣传日、职业病防治宣传周、国际禁毒日、艾滋病防治宣传日等主题做好宣传,还要进入社区、小区开展义诊、健康咨询、开设流动健康教育课堂等活动,保证活动效果。

(五)加强督导管理,狠抓工作落实

健康教育所要定期对各有关单位的健康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结合创卫工作要求,狠抓各项工作落实。每个季度进行一次抽查,及时将存在的情况向上级反应,并向全市进行通报。各街道办事处也要定期或不定期对所辖单位开展督查,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围绕创建省级卫生城市,抓好城区健康教育

(一)扎实推进医院健康教育。医疗机构要继续完善健康教育组织,安排一名业务院长分管健康教育工作,有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有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总结和活动记录,按照创卫要求规范完善健康教育资料。医院的健教专(兼)职人员要加强对所有医护人员健康教育专业知识培训,让所有的医护人员掌握健康知识传播技巧。门诊部、住院部有健康教育宣传栏,定期更换内容,定期为病人上健康教育课,发放健康教育处方,向病人宣传卫生健康知识、预防保健知识、疾病康复知识,提高住院病人及家属的自我保健能力,住院患者及家属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设置健康教育咨询室,添置必要的宣传设备,收集整理好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培训以及开展各项活动的记录、照片、宣传资料等,做到保存完整,管理规范。

(二)全面推进学校健康教育。教育系统要规范各个学校的教育课程、统一健康教育教材,培养一批专业的健康教育老师,把健康教育课程当成其它专业课程一样列入到老师的教学任务当中,并进行考核。城区各学校要将健康教育课纳入正常的教学计划,完善健康教育组织,安排一名校领导分管健康教育工作,有专(兼)职健康教育老师,做到有教材、有教案、有计划、有课时安排、有考试成绩、有总结。开展主题班会、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培养学生从小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重点做好心理健康、控制吸烟、环境保护、远离、预防艾滋病、防止意外伤害等健康教育工作。城区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100%,中小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分别达到90%和80%以上。

(三)强力推进行业健康教育。要按照《职业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要求,强力推进行业健康教育,定期培训从业人员,学习基本卫生知识和行业卫生知识,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从业人员培训率达100%。各行业单位应有健康教育工作组织网络,有分管领导、有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健康教育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记录、有考核、有总结。有效开展有关职业卫生、疾病预防、卫生保健等方面的健康教育活动,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四)有效推进社区健康教育。健全社区健康教育网络,社区健康教育要有组织、有分管领导、有专(兼)职人员、有计划、有活动记录、有总结。社区要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专栏面积大于3平方米,每季度更换一期内容。要积极开展或配合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组织对居民进行培训、讲座、咨询等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健康知识,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居民卫生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分别达到80%和70%。

(五)稳步推进大众传媒健康教育。各级新闻媒体要设立健康教育公益性栏目,紧密结合卫生防病工作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对创建卫生城市活动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

(六)逐步推进公共场所健康教育。公共场所健康教育工作要有计划、有记录、有评价、有总结;结合公共场所的特点,利用卫生宣传栏、宣传橱窗、电子屏幕向广大群众进行有针对性、时效性的卫生防病知识教育,满足群众对卫生防病知识的需求,提高群众总体卫生知识水平;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加强对烟草控制工作,成立控烟领导小组,制定有组织、有计划、有措施、有评价的控烟规划,设立禁烟标志,开展控烟宣传,落实控烟制度,加强禁烟执法。车站、广场等大型的公共场所应设有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有卫生防病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内容。

三、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广泛开展农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一)各地要继续抓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工作。建立3个“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示范乡(镇),总结成功经验,全面推开此项活动,切实使农村居民得健康知识之实惠。

(二)结合“三下乡”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送医药、送卫生知识下乡活动。

(三)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大力普及农村改水、改厕知识和技术,改善农村饮水和环境卫生状况。运用广播、电视、黑板报、宣传栏、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宣传基本卫生知识、疾病预防知识、健康保健知识,努力提高农村居民的卫生知识水平和自我保健能力,使农村居民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分别达到70%和60%。

四、围绕创建无烟管理示范单位,大力开展控烟宣传

(一)开展“5.31世界无烟日活动”。运用多种宣传工具,宣传吸烟的危害,普及烟草危害相关知识,开展吸烟行为干预,降低公民吸烟率。各类公共场所要有明显的禁烟标志,

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总结篇11

1.调查方法

主要采用全市社区医疗单位人员普查、人员座谈及填写问卷调查表的形式,调查统计数据截止到2010年12月底。

1.1调查内容:包括乡镇卫生院职工总数、学历、职称、现专业岗位及管理人员的情况等。

2.结果及分析

2.1全市社区卫生工作人员数量。依据《台州市乡镇卫生院(社区)人员基本情况调查表》,截止2010年12月底,全市乡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册职工总人数9419人,其中正式在编5429人(以下数据均按在岗正式人员统计),退休人员1938人,临时人员2052人,在编卫生技术人员4821人,占人员总数的88.80%,管理及工勤人员608人,占人员总数的11.20%,平均每所乡镇卫生院(社区)人数为30人。

2.2社区卫生工作人员构成

依据《浙江省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实施意见》文件规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占所有人员的90%,全市社区卫生技术人员比例达到88.80%,卫生技术人员比例有待提高。卫生技术人员的专业构成中,药剂、口腔、儿科、营养、检验、麻醉、放射、卫生等比重偏小,医护比例更低,乡镇卫生院医护比为1:0.26, 按照我国2006年《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据我国《意见》规定,社区医疗机构医护比应为 1:1,我市乡镇卫生院(社区)与标准相差甚远,我市基层护理人员严重短缺(如表1)。

2.3社区卫生工作人员年龄构成

从年龄结构看,社区卫生工作人员35岁之下2719人,占人员总数50.08%,36—45岁1488人,占27.41%;46岁及以上1244人,占2291%。卫生技术人员年龄结构趋于年轻化。卫技人员上岗后需要较长的熟练过程,乡镇卫生院30岁以下卫技人员比例高达50.08%,所以,在职教育与培训任务比较大(如表2)。

2.4社区卫生工作人员职称构成

在人员职称构成方面,社区卫生工作人员高级职称50人,占人员总数的0.92%;中级职称844人,占人员总数的15.55%;初级职称3754人,占人员总数的69.15%,其他人员748人,占人员总数的13.78%。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比例极低,大部分中级职称人员为中专或大专学历,不能晋升为高级职称;同时由于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限制,符合中级条件的初级职称人员不能晋升。因而,形成代表区域内最高水准的高端人才和学科带头人较少,适应疾病结构变化的专业人才不足(如表3)。

2.5社区卫生工作人员学历构成

学历构成情况:社区卫生工作人员具有本科学历的共610人,仅占人员总数的11.24%;具有大学学历的共2219人,占卫生人员总数的40.87%;具有中专学历的共1423人,占卫生人员总数的26.21%;具有高中及以下学历的共1160人,占卫生人员总数的21.37%;大部分大专及本科学历均为后学历,整体学历偏低(表4)。

3.对策思考及建议

3.1改革行政管理制度,凸显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

体现社区卫生服务的利民惠民宗旨,切断医患之间的利益联系,杜绝责任医生、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趋利行为,进一步调动社区卫生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激发向“五个方向”转变的自觉性,实现“四化”,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质量。建议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以绩效考核为主要内容的“收支两条线管理”。所需人员经费、业务经费、办公经费等由财政拨款,收入全部上交财政。

3.2改革人事制度,建立科学规范、活力有序的用人机制

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总结篇12

一、基本情况:

按照《试行》职责要求,在全镇开展了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调查摸底工作。经过调查,辖区内涉及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的用人单位共15家,其中属甲类企业2家,主要是其他基础化工原料制造,属乙类企业5家,主要分布在涂料和石油,属丙类企业8家,主要分布在木材加工和家具制造业。经过落实《试行》职责要求,截止xxx年x月x日,辖区内现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单位14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单位职业卫生分类建设“三同时”用人单位总户数现有1家,完成三同时1家;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用人单位总户数现有15家,完成检测14家;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总户数现有15家,完成体检数500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甲类单位职业卫生分级户数现有2家,风险分类评定分别为Ⅰ级和Ⅱ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乙类单位职业卫生分级户数现有5家,其中1家企业风险分类评定为Ⅰ级,4家企业风险分类评定为Ⅱ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丙类单位职业卫生分级户数现有8家,其中2家企业风险分类评定为Ⅰ级,6家企业风险分类评定为Ⅱ级;职业卫生现场监督单位共15家,警告1家;用人单位职业病数1例。

在完成上述任务的同时,建立了职业卫生监管档案,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及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在不断完善之中。

二、主要做法及存在问题

(一)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部门依法监管,督促用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鼓励全社会广泛参与,预防职业病发生、提高职工健康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制定年度工作要点,积极开展监督执法工作。根据《试行》结合实际制定每年度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要点,制定每年度监督执法计划,并按工作要点及计划开展监督执法检查,对不按规定落实主体责任,未开展职业病防治基础工作的严格处理及上报。

(四)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教育培训与宣传。根据我镇实际情况,不定时开展辖区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病卫生管理人员培训,同时,结合每年度“安全生产月”和“职业病防治宣传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送法律法规送知识到企业,及不定时在圩镇人流量密集的地方开展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的知识宣传,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防治职业病的意识和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的重要性。

(五)存在问题:

1.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没有完全到位

部分用人单位负责人对职业卫生分级分类的知识薄弱,对职业病危害仍然还存在麻痹和侥幸的心理,管理不到位、教育培训不到位,职工不懂职业危害,作业现场没有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个人自我防护工作不到位。

2.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力量薄弱

职业卫生管理队伍人员少,专业水平不高,开展职业卫生分级分类监督执法工作难度大,不能有效对不同行业领域、不同等级风险实现差异化、动态化监管,及时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监督检查覆盖范围,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积极宣传,动员全镇参与,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普及职业卫生分类分级和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积极利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举办职业卫生培训班,督促用人单位重视工作场所的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