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履职尽责报告合集12篇

时间:2022-07-11 22:09:37

国企履职尽责报告

国企履职尽责报告篇1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8-0-01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审计模式,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的改革进程而产生、发展起来。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作为反映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重要载体,直接决定着审计成果的运用,同时也是整个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效果等多方面的综合表现。因此,提高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质量是保证审计工作目标得以实现的重要环节。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作为代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应如何提高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质量呢?

一、服从于审计内容,突出审计重点

按照国资监管部门的要求,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企业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二是有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三是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经济管理和监督职责情况。审计人员在国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要重点关注审计对象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情况及影响可持续发展的情况、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章制度情况、企业资产质量变动状况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对企业有关经营活动和重大经营决策负有的经济责任、本人遵守廉政纪律情况、企业经营绩效变动和任期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等。

因此,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内容相当多,阅读者易模糊报告的主题和重点内容,因此在报告撰写中,应该遵循“格式规范、内容完整、重点突出”的原则。一是规范报告模式。整个报告由基本情况、审计结果和审计评价三部分组成,“审计工作开展的总体情况”、“审计程序”等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可不作叙述或一笔带过。对重点、关键问题及事项,要进行必要的展开,说清讲透。二是突出审计重点。在审计结果报告中要对审计中内容的重要性作出判断,把握报告使用者和阅读者关注的重点内容,围绕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这条主线,把握重点审计内容,使报告阅读者、使用者一目了然,印象深刻。

二、尊重事实、客观评价,准确界定经济责任

审计评价是审计结果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准确与否,关系到审计结果报告的质量,也关系到审计的风险,更关系到党委和组织部门对企业领导人员提拔使用的导向。在审计评价部分,要客观公正地评价业绩和界定责任。对未予审计、证据不足、评价依据不准的事项不作评价,不超越审计职能范围对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表现、领导作风和群众关系等进行评价。审计人员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要注意克服重问题查处、轻责任界定观念,客观准确地界定领导干部对存在问题应承担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或领导责任。在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经济责任的界定中,要注意把握两点:

一是明确承担直接责任的行为,即:直接违反或授意、指使、强令、纵容、包庇下属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内部管理规定的行为;未经民主决策而直接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等严重后果的行为;在多数人不同意的情况下直接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由于决策不当或者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浪费、国有资产(资金、资源)流失等严重后果的行为等。

二是明确承担主管责任的行为,即:除直接责任外,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其直接分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经济责任的行为;主持相关会议讨论或者以其他方式研究,并且在多数人同意的情况下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由于决策不当或者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等严重后果的行为等。

其中,“直接违反”是明知故犯,具有主观性和主动性;而“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经济责任”一般为“不知而犯”,客观性和被动性较强。审计过程中,应实事求是把握,同时也应认识到直接责任与主管责任、领导责任之间的界定不是绝对的。

三、服务于使用者,审计报告要通俗易懂

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阅读者、使用者是市委、国资监管部门党委、被审计企业和被审计对象,而不是审计机关,因此审计报告要开门见山,内容简洁,观点明确。一是报告用词应谨慎恰当,尽量避免出现生僻的专业术语,要以最简单明了的词语来撰写报告。要正确、慎重使用判断性质、反映程度、反映数量等方面的词句,克服褒贬过度、内容过滥、范围过宽的现象。二是对报告中需要反映的相关数据应尽可能用图、表的形式进行直观反映,使报告简单明了,使用者更容易抓住报告的重点和实质。三是加强对审计数据和事实的分析,使结果报告有理有据、报告使用者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有比较透彻清晰的认识。

四、严格审计程序,防范审计风险

首先,审计人员要充分认识写好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对管理和监督企业法定代表人履行职责的重要意义,为企业领导人员管理部门提供量化、直观、可靠、可信的依据,将写好对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结合起来,使报告方便使用者应用。

其次,要规范审计工作程序,强化质量控制。审计人员要严格执行审计工作程序,从确定审计项目计划到作出审计处理决定的每个环节,都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避免审计过程的随意性。同时要建立健全审计工作监控制度,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实行审计质量抽查、复核、考核制度,严格审计质量标准,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尽量避免或减少审计风险因素。

国企履职尽责报告篇2

按照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我作为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请选民审议,并请提出意见

我自从当选为区第十六届人大代表以来,我自觉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的职责,尽心尽力竭力去实现自己人大代表为人民的心愿,现我把自当选以来的工作、学习和履职情况在这里汇报一下。

一、积极参加学习,努力提高素质

为了使自己能更好地履职,我积极参加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代表培训学习,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人大依法履职的相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了解人大基本制度理论,掌握人大的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通过学习,增强了我的政治敏锐能力和政治鉴别能力,提高了思想理论水平,对如何审议各项工作报告、如何审议计划、预算报告,如何提出代表议案和建议,如何参加闭会期间的活动等代表履职所需要掌握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有了系统的了解,提高了自身的综合素质,依法履职的责任感、使命感增强了,群众意识、权力意识、法制意识、服务意识、代表意识、监督意识增强了,为履行好代表职责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积极参加活动,依法行使权利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既要积极参加人代会,认真审议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投好每一张神圣的一票,更要参加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

当人大代表以来,每次街道组织的代表活动我都几乎参加。视察了板桥新城区域内金地公司、古雄新居的建设情况:板桥路西经济适用房、春江新城151亩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情况,以及郁金香12号大院小区出新情况等等,并分别到区检察院、区国税局、区房产局等听取工作汇报等等。合理调节工作时间,积极参加人大组织的各项活动,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

三、积极提出建议,反映群众呼声

在履行代表职务中,我坚持做到勤写建议。为了收集各种写建议的素材,为了掌握民情,广泛集中民智,准确反映民意,提交的建议具有前瞻性、代表性、针对性、准确性、可操作性,我坚持做到四个勤:勤于动脑、勤于动腿、勤于动耳、勤于动手。总之,只要有用心、留心、细心这3个心,就会掌握写建议的第一手资料,就会有可说、可写、可议之处。

四、积极调查研究,做人民代言人

两年来,我始终坚持深入基层,努力做人民群众的代言人。

一是及时了解原选举单位急需解决的民生问题。在每年人代会召开之前,我都要深入到群众之中了解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了解群众最需要解决的哪些问题。通过调查研究,了解民情,掌握到第一手的资料,为出席人代会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为在人代会上充分反映原选举单位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做好准备。

二是在人代会上提出建议。共提出了《关天解决失地农民再就业的建议》《关于完善古雄经济适用房配套设施与生活管理》的建议,目前小区已经建好了垃圾中转站一座、菜场和车站已经在建之中有望在年底可能完工;《关于把板桥新城范围内住户学生纳入本学区的建议》,目前还没有被通过,我准备下一次将继续建议此议案;

我始终认为,在人代会上真实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愿望,为人民群众代言,是体现我人生价值的一个难得的机遇。

五、收获和体会

在依法履职中,我深切地体会到:人大代表既要敢于为人民群众说话,又要善于为政府和社会的长远发展建言献策。无论是参加人代会、视察活动、专项调研,还是执法检查、小组活动,都是依法履行代表职务。要当好人大代表,第一,要责任到位。要有责任与义务,才有动力和主动性去认真履职,完成自己应负的职责。第二,要安排到位。要学会弹钢琴,分清轻、重、缓、急,少一些被动,多一些主动,科学安排,挤出时间和精力去履职,参加代表活动。

要把真实的意思表达好,就要尺度到位,在讲究方式,选择履职角度上要多琢磨,做到敢于说话,多说实话、真话,不说套话、空话,同时要真心实意,要让人听得进去,提高履职的实效。同时还应该做到: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学习人大的基本知识,特别要学好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掌握人大代表履行职务的基本程序、方式方法等,才能学法、用法、守法,依法履行代表职责;要关心国家大事,关注社会民生,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要学会虚心求教,积累资料,丰富自己。

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才能较好地分析把握社会热点、难点、焦点,紧扣发展大局,表民情、议大事、献良策,更好地履职议政。二是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实情,善于总结。只有深入实际,倾听群众呼声,才能掌握第一手的实情和数据,及时反映社情民意,做人民群众的代言人。

述职人:xx

述职时间:xx年xx月xx日

镇人大代表年终述职报告二: 

 各位选民代表:

本人被选举担任深圳市宝安区第三届人大代表职务以来,能积极行使人大代表的权利,履行人大代表的义务。现述职一、坚持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任职以来,我一直坚持自觉认真地学习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宪法、法律法规知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方针政策等。

通过学习和宣传,使我进一步明确了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国家建设中的作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内涵和意义;明确了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了解了人大代表的权利、义务以及如何行使代表职权;增强了社会主义法制意识,努力做到学法、懂法、知法、守法,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保护群众的合法利益,正确表达人民群众的意志,推进民主政治建设。

围绕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宣传,本人写出了一些学习体会、心得感受等,还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以上理论法律法规,利用宣传栏、文件、横幅、案例教育等进行了广泛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形式多样的学习,使我提高了理论水平、思想认识、自身素质和能力。无论是在执行人大代表职务还是在本职工作中,我都能自觉认真履行职务,竭尽全力干好每项工作。

一、较好地履行人大代表职责

(一)大会期间积极履行代表职权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根据选民意见,领街或联名其他代表提出《关于尽快解决镇集体及外来劳务工养老保险问题的议案》等32件议案和《关于加强房屋出租综合管理问题的建议》等14件建议。区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根据选民意见,领街或联名其他代表提出《关于兴建铁仔山古墓遗址博物馆和铁仔山郊野公园的议案》、《加快公共卫生有关单位立项建设的议案》,其他建议、批评和意见共4件。

积极参加了本届人大的各种会议。认真行使审议权,对会议议程的各项报告、议案都进行了认真讨论,积极发表意见、看法,明确表明了意愿、立场和态度。认真行使选举权,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认真提名推荐和选举了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的机关领导人员和组成人员以及上一级人大代表。认真行使表决权。对大会交付表决审议的议案、决定,有关事项或进行选举时,都认真明确地进行了表决。

(二)认真积极地开展各项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通过走访选民、接待来访、座谈等形式,经常联系选民和选举单位,倾听群众的呼声,了解其愿望和要求并认真回答询问,保证在执行职务时的针对性,使自己的行为真正反映群众的要求,并使其了解自己执行职务的情况。

先后走访、接待28名退休职工代表,多次与其座谈,了解情况,帮助解决生活的实际问题;多次与外资、三来一补等58家企业负责人、代表进行座谈、走访等,听取反映的情况,调查了解工业区社会治安状况等,整理出工业区治安情况书面材料向市、区两级人大进行了汇报。与公安等部门进行沟通,加强和完善了工业区治安办及企业内部的保安措施,改善了工业区的治安状况。积极参加了各项检查、视察和调查及代表小组活动等。

二、与选民保持密切联系,为群众排忧解难,维护群众利益被选举和担任了人大代表职务就必须向人民群众负责。

自任职以来,始终坚持同原选区、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认真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和要求,既做好宣传员,向人民群众宣传国家的大政方针,使区政府、街道的正确决策变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也切实为群众解决困难,保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使政府各项政策和决定更加符合人民的愿望。为解决退休集体职工的参保困难和退休金较低、部分人生活困难的问题以及外来劳务工养老保险问题,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本代表领衔提出了013号议案《关于尽快解决镇集体职工及外来劳务工养老保险问题的议案》。

西乡街道企业28名集体工退休人员一直以来由企业发放退休工资,多数人员退休工资较低,且无医疗保障。为使他们安享晚年,确保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经积极与有关部门协商,同意了为他们补缴养老保险,表达了政府对员工的关心和爱护。2014年9月这批退休人员转到社保局领取退休金及享受医疗保险,彻底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企业总计为这批老职工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差额90多万元,使西乡街道企业遗留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大大增强了企业员工对政府工作的信任。2014年全公司为下属企业聘用临时工办理了社保参保手续,实现了参保率100%。

三、在本职岗位及履行代表职务工作中遵纪守法并作出表率

首先,在人大会议和闭会期间认真按照人大代表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自己的职权。其次,个人带头遵纪守法。在日常工作中能够做到严格按照法律、规章制度办事,有效地杜绝个人主义在工作中的不良影响。结合企业特点,通过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自觉遵守党员干部廉政准则,做到从不参加施工单位宴请,不拿红包,不吃回扣,不行贿受贿,廉洁自律,为全体党员、员工依法管理、遵纪守法起到了良好的带头表率作用。

再次,在本职工作中模范遵纪守法。主要表现在依法治企、规范企业经营管理上。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企的各项工作,企务公开,严格进行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全面贯彻落实《西乡镇2014~2014依法治镇工作实施计划》,依据《深圳市依法治镇工作纲要》,紧紧围绕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依法决策、依法维权这一中心,坚持将依法治企与企业发展相结合,始终把依法治企作为科学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举措,规范管理,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公司成立了依法治企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职责到位,在组织上提供有力保障。

国企履职尽责报告篇3

一、构建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标的原则和分类

(一)企业社会责任定义

企业社会责任可以有两类定义,一是广义社会责任,例如美国佐治亚大学教授archie b. carroll(1979,1991)提出,完整的企业社会责任乃公司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和慈善责任之和。另一种是狭义社会责任,1948年,惠普公司创始人之一的戴维·普卡德提出“企业不仅要赢利,还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也就是说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是赢利之外的社会责任,是企业在谋求股东利润最大化之外所负有的维护和增进社会公益的义务。

本制度设计采用广义的企业社会责任概念,认为本制度涉及的企业社会责任包括企业经济责任、人力资源责任、环境责任、社区责任、安全责任和创新责任。

(二)社会责任会计

社会责任会计(social responsibility accounting)术语是美国戴利教授在1972年的学位论文中首创的,他提出了较为系统的社会责任会计理论。一般认为,社会责任会计是从社会角度,利用会计核算形式衡量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中有关社会性质的经济活动,从而揭示和测定这些活动对社会的影响,在于指导经济资源的最佳分配,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以提高社会的总体资产。

根据社会责任划分为广义和狭义,可以将社会责任会计也划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社会责任会计是以企业完成其所承担的经济责任、人力资源责任、环境责任、社区责任、安全责任和创新责任的成本和效益为对象所进行的会计处理。狭义的社会责任会计是以企业所承担的、除经济责任(赢利责任)之外的人力资源责任、环境责任、社区责任、安全责任和创新责任的成本和效益为对象所进行的会计处理。本制度设计的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是广义的社会责任会计,是从社会的角度衡量企业经营活动的成果,其对象是企业,属于微观会计。

(三)构建企业社会责任会计评价指标的原则

1.构建

二、各类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标的定义、报告目的及指标分解

(一)企业经济责任的定义、报告目的及指标分解

1.企业经济责任定义

企业经济责任最早仅仅被界定为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逐渐变化,企业经济责任的内容也在不断扩展,将企业经济责任定位为企业社会责任的构成部分是近年来在企业社会责任问题上的一种新观念。本报告采用国际经济伦理学会主席、美国圣母大学多萨商学院国际商务伦理学教授乔治·恩德勒的观点,他认为,企业社会责任中的经济责任主要包括:(1)赢利或利润的最大化:短期的和长期的;(2)生产率的提高:生产要素的质量、生产过程的质量、产品和服务质量;(3)所有者与投资人的财富的保值和增值;(4)尊重供应商;(5)公平对待竞争者;(6)保护雇员利益,包括保留和增加工作岗位、公平支付工资和社会福利、对雇员进行再教育并向雇员授权;(7)服务消费者。

企业的经济责任是以使投资者满意并维持企业运行的价格,按社会需求高效率地生产产品和提供服务。

2.经济责任会计报告目的

企业经济责任会计报告的目的是向社会披露企业在履行经济责任的过程中经济、法律、道德伦理方面义务的成本和效益。经济责任报告与传统的财务报告在内容方面有着重叠之处,但在原有通过披露企业财务数据来反映经营绩效的基础上,经济责任报告还应侧重于企业可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资源配置、产业优化、管控能力、风险防范、客户服务、核心竞争力等信息的披露,从而达到全面、系统、及时反映、评价和预测企业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有助于社会责任会计信息使用者进行合理决策的目的。

3.经济责任的指标分解

根据上述分析,本报告将经济责任分为以下6类:经营理念类指标、经营目标类指标、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类指标、强化经营管理类指标、完善客户服务类指标和经营绩效指标。

(二)企业人力资源责任的定义、报告目的及指标分解

1.人力资源责任定义

社会责任会计中人力资源的责任是企业对其人力资源所负担的经济、法律、道德伦理等方面的责任。人力资源是企业一项不可或缺的发展资源,员工是企业的核心,是企业发展的引擎,是企业培养核心竞争力的源泉。具体说,人力资源责任包括:维护劳资雇佣关系,保护员工身心健康,提高员工素质进行培训,人才的晋升,关爱弱势员工和家庭。企业有责任高度重视人力资源,发挥员工在企业中的利益攸关者地位,维护好劳资、雇佣关系;企业有责任维护员工的身心健康,落实员工的保险保障权益,给员工提供归属感;充分发展员工的潜力,提供再培训再晋升通道;企业有责任关爱贫困员工及其家庭。

2.人力资源责任会计报告目的

社会责任会计中报告企业对人力资源责任的目的是向社会披露企业对其人力资源所负担的经济、法律、道德伦理方面义务的成本和效益。其中通过支付员工工资、激励机制等完成其承担的依法支付现金或股权等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通过员工培训、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等,完成企业对员工的道德伦理责任。

3.人力资源责任的指标分解

社会责任会计中人力资源责任的指标可以划分为:工会与业主的劳资关系、个人与企业的雇佣关系、职工保障、工伤率、职工素质、培训、人才晋升通道、贫困救助等8项。

(三)企业社区责任的定义、报告目的及指标分解

1.社区责任定义

社区责任指企业在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和企业自身盈利目的的过程中,对其所在社区应尽的义务,或企业对所在社区整体繁荣发展的责任。具体表现在企业带动所在地区的发展,为所在地区政府贡献财税收入,为当地居民谋福祉,促进当地经济整体均衡良性发展等。

2.社区责任会计报告目的

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报告社区责任的目的是向社会披露对所在社区所负担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道德伦理责任的成本和效益情况。企业发展源于社会,回报社会是企业应尽的责任。企业应该把促进社会创造繁荣作为承担社会责任的一种承诺,以自身发展影响和带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把对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和地区,作为企业在力所能及的范围上承担的一种责任,对公益事业进行捐赠,以期共同发展共同富裕。

3.社区责任的指标分解

考核企业社区责任完成情况的指标包括:贡献地方发展和公益事业捐款两个方面。

(四)企业环境责任的定义、报告目的及指标分解

1.环境责任定义

企业的环境责任是指在追求股东最大利益和谋求发展的过程中,企业兼顾环境保护的社会需要,使公司的行为最大可能地符合环境道德和法律的要求,并自觉致力于环境保护事业,促进经济、社会和自然的可持续发展的责任。公司的环境保护责任是公司的一种社会责任,其产生于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性、企业目的实现的客观性、公司权利的社会性及股东利益的相对性。

2.环境责任会计报告目的

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报告环境责任的目的是向社会披露企业对社会环境所负担的经济、法律、道德伦理方面义务的成本和效益。通过建立环境保护理念和目标,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企业;通过环境保护设备、环境保护技术、环境资源的合理利用、企业三废的治理等,努力减少对企业周边生态环境、百姓生活造成的不利影响,履行企业的环境责任,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加大环保投资力度,完善环保管理及监督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使环保设施与主机同步高效运行。同时,积极探索企业与周边环境友好发展、和谐共赢的有效途径,力争实现和谐共赢、共享共生的发展模式。

报告公司环境责任的情况是为了更好地反映企业在环境责任方面所做的成绩以及不足之处,有利于各方监督企业的环境责任实施现状,通过报告能更好地实现自我监督,有利于达到企业环境责任目标,实现环境、社会和企业三者的共同可持续发展。

3.环境责任的指标分解

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报告的环境责任指标可以分解为:环境保护理念、环境治理目标、环保设备投入、环保技术投入、“三废”治理情况、厂区环保投入等。企业可以根据特殊情况设定特殊指标。

(五)企业安全责任的定义、报告目的及指标分解

1.安全责任定义

安全责任是企业对其安全生产所负担的经济、法律、道德伦理等方面的责任,包括应做好分内之事的安全义务和职责,以及未做好分内之事应受到的惩罚两个方面。一方面,在某个岗位上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时,根据个人社会角色的不同而承担相应的安全义务和职责,不同岗位的人员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义务,即职责;另一方面是对未能按照安全规范作出相应行为的安全主体给予相应的批评、惩罚。安全职责包括:(1)安全职位和安全职责,即一定岗位上的人员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义务;(2)职业道德定位,即安全生产责任的存在可以避免利用职务之便的徇私行为;(3)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2.安全责任会计报告目的

安全责任会计报告的目的是向社会披露企业在经济、法律、道德伦理等方面的安全责任的成本和效益。通过落实安全责任的理念,制定安全生产总目标,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通过对职工的安全生产培训,通过安全监查体系,安全奖惩体系,应急救援体系等落实责任,检查安全责任履行情况,从而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

3.安全责任的指标分解

安全责任会计报告的指标可以分解为:安全理念、年度安全生产总目标、安全管理体系、安全制度、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监察体系、安全奖惩体系、应急救援体系、安全监控体系、安全文化、安全绩效等。

(六)企业创新责任的定义、报告目的及指标分解

1.创新责任定义

企业的创新责任是承担的可持续发展方面的生产创新、经营创新、管理创新等责任。企业的生产创新可以通过进行研究开发投入,建立和完善技术创新机制,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增加技术创新储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知名品牌等实现;企业的经营创新可以通过采用新的运营模式,实现产业升级,取得结构优化等;企业的管理创新可以通过建立新的管理理念、创造新的管理流程、管理系统、管理方法等实现。

企业的创新责任,可以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产品技术上和应用技术上的创新,例如产品的设计、在组合功能方面的创新等;另一面创新就是企业的经营体制、管理体制、业务流程的创新,这个创新也是集中在如何提高效率、提高速度、提高竞争力方面。

2.创新责任会计报告目的

创新责任会计报告的目的是向社会公布企业在创新方面的成本和效益。

3.创新责任的指标分解

创新责任会计报告的指标可以分解为:技术创新、设备创新、项目创新、财务创新、管理创新等。

三、北京市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的财务会计报告设想

企业社会责任会计要求企业履行的社会责任至少应包括:企业对投资者、债权人的责任,对职工的责任,对政府的责任,对客户的责任,对周围社会的责任,对改善生态环境的责任。企业应履行的社会责任,也就是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应披露的主要内容。

(一)北京市企业社会责任财务会计报告格式设想

本制度将社会责任会计报表分为六类,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经济责任。具体应当披露企业的经营理念、经营目标、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情况以及企业的经营管理、经营绩效等。这是传统财务报告和社会责任报告披露的基本内容,经济责任是一种基础责任,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既是企业追求的首要经济目标,同时也是一种社会目标。

2.人力资源责任。披露人力资源的开发与使用情况的信息,如劳资关系、企业职工结构、技术培训、劳动小时、薪酬水平、福利待遇、人才晋升通道等。

3.社区责任。披露企业对地方发展的贡献、对公益事业投入以及企业的公益捐赠等。

4.环境责任。主要披露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造成的环境影响,如空气污染、饮用水污染、沙漠化等,以及企业为优化环境所采取的措施,包括控制环境污染、保护生态平衡、减少稀有资源的耗用等活动。

5.安全责任,主要披露企业的安全管理体系、安全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安全培训体系、安全监察体系、安全奖惩体系、安全监控体系和安全绩效。

6.创新责任。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是推动企业自身发展和实现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的根本出路,也是改善我国贸易条件,提高产业国际竞争力的主要措施。

(二)北京市企业社会责任财务会计报告的披露

1.以财务数据为基础,多渠道采集数据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行为通常表现为实际付出代价,可以采用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进行核算和管理,社会责任相关指标的投入金额、成本费用以及实际收益可以从企业财务部门所掌握的财务数据中进行分离整理,因此社会责任会计报告的数据来源主要是财务数据;而对于一些难以用货币计量的指标数据,也可以采用实物量或者相对数指标进行披露;同时,财务部也不是社会责任会计的唯一信息来源,一些财务部门难以掌握的指标数据,可以从企业的其他相关部门获得。例如,人力资源责任方面的数据可以由企业人事部门提供,创新责任方面的数据可以由企业技术部门提供等等。

2.兼用数据分析、文字说明等方法进行信息披露

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报告主要由数据指标构成,但对于无法用数据计量的信息,可以采用文字说明的方式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定性说明。例如,环保责任指标中,某企业“环保先行,绿色生产”的环保理念,以及多年来将水土保持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共完成绿化面积87.33公顷,水土流失防治效果良好,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并获得了“水土保持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等,需要在社会责任报告中以文字的方式进行说明。

3.特殊指标的计算公式说明

本文所提出的社会责任会计报告中,除了要求企业披露各项指标的上年数据和本年数据外,还单独设立了“贡献率”这个报表项目,用来考察企业社会责任各项指标的投入产出关系,其计算公式为:

此外,由于企业组织形式和所处行业等方面的差异,还会在社会责任报告中增加专业性较强的指标,对于这些指标的计算公式与数据来源,应在报告中予以独立说明。

(1)履行经济责任的指标

1)营业收入、利润总额、上缴利税等经济责任指标对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2)资产总额、净资产及总资产报酬率经济责任指标对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3)主要产品产量、生产动力、工作效率、计划完成度对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4)产品销量对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5)企业履行经济责任的成本对企业效益的影响。

(2)履行人力资源责任的指标

1)技术人员比例对企业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总资产报酬率的影响。

2)人均培训对利润总额的影响。

3)累计培训人数与违章作业的次数的影响。

4)高级工的人数对环保技术投入和废气废水减排的影响。

5)企业履行人力资源责任的成本对企业效益的影响。

(3)履行环境责任的指标

1)企业履行环境责任对企业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2)资源节约对企业生产能力、产品产量、销量的影响。

3)环保技术投入和废水废气的减排对主营业务收入的影响。

4)企业履行环境责任的成本对企业效益的影响。

(4)履行社区责任的指标

1)企业履行社区责任指标对对企业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2)企业修建城乡公路对当地区的社会贡献。

3)为当地建设消防站、防疫站、希望小学等公益事业投入对地区的贡献。

4)企业履行社区责任的成本对企业效益的影响。

(5)履行安全责任的指标

1)企业安全检查机制和安全事故对企业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2)安检次数对企业的年生产能力的影响。

3)违章作业的次数对企业收益的影响。

4)专职安全管理队的规模对企业收益的影响。

5)工伤率对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影响。

6)企业履行安全责任的成本对企业效益的影响。

(6)履行创新责任的指标

1)创新责任指标对企业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2)创新项目开发成本对企业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3)创新项目开发收益对企业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4)企业履行安全责任的成本对企业效益的影响。

(三)北京市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核算制度设计

1.健全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核算制度

为了报告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企业必须建立社会责任会计核算制度,建立必要的科目收集汇总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会计数据。这些账户可以在企业财务会计账外单独设账户进行会计信息的归集。

根据以上企业社会责任财务会计报表的结构,分别设计:

(1)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成本总账账户。例如:企业履行经济责任成本、企业履行人力资源责任成本、企业履行社区责任成本、企业履行环境责任成本、企业履行安全责任成本、企业履行创新责任成本。

(2)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贡献总账账户。例如:企业履行经济责任贡献、企业履行人力资源责任贡献、企业履行社区责任贡献、企业履行环境责任贡献、企业履行安全责任贡献、企业履行创新责任贡献。

账户格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成本和贡献账户可以采用棋盘式格式。在账簿中,根据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报告项目的详略情况分类设置栏目,根据企业经营范围和管理的特点设置项目,分别累计企业的各种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的会计信息。

计量基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成本账户的数据可以采用历史成本进行会计计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贡献账户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或贴现值进行会计计量。

企业定期随财务报告对外公布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报告,及时反映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同时,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财务部门应随时更新和完善社会责任会计报告的具体指标项目,使报告可以同企业实际发展情况保持同步。

2.非财务类指标数据与本企业其他部门数据的披露

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指标数据不仅来源于财务部门,与企业其他各职能部门的生产经营和产出成果也息息相关。因此,财务部门在进行社会责任会计报告编制时,应注意各种非财务数据的日常积累,并且与其他数据来源部门保持密切的联系和合作,做到数据共享,从而保证所披露的数据可以准确、全面、系统地反映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会计的各方面情况。

【参考文献】

国企履职尽责报告篇4

自1995年时任联合国秘书长安南首次提出“全球契约”概念、号召企业在经济活动中兼顾社会公益、承担相关的社会责任以来,经过多年来的实践和探索,我国社会各界对企业的社会责任的认识在不断纠偏,责任实践活动不断丰富和务实,并正在由被动向自觉履行社会责任转变。但不可否认的是,仍然有很多企业对社会责任的理解不够准确,理念不够清晰,实践过于形式化,归根结底是没有将社会责任理解透彻,在企业内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社会责任体系,将企业社会责任作为一个系统的事情来做。那么如何搭建符合企业自身的,能够实现落地的社会责任体系显得尤为重要。

企业的社会责任体系包括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企业社会责任理念、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企业社会责任规划、企业社会责任实践、企业社会责任沟通、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等几个方面。

一、正确理解企业社会责任

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简称CSR),并无公认定义,一般是指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消费者、社区和环境的责任。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企业必须超越把利润作为唯一目标的传统理念,强调要在生产过程中对人的价值的关注,强调对消费者、对环境、对社会的贡献。

人们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解往往存在一些误区,如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就是公益慈善,企业社会责任就是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企业社会责任是在经营之外做一套新的、额外的事情,企业社会责任就是要不断投入和付出成本、难以回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是企业的事情,与员工无关。这些都是对企业社会责任不正确的理解。

实际上,企业社会责任分为经济增长、环境保护、社会进步三个横向维度,分为必尽责任、应尽责任、愿尽责任三个纵向维度。公益只是一份愿尽责任,是责任维度的一部分,是企业回报社会的一种积极行动。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是对企业在社会责任理念指引下,进行经营管理及一切履行社会责任活动的梳理和总结,它只是与利益相关方披露信息、并进行沟通的一种方式,是一种企业社会责任外宣、外化的工作,更不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全部。企业社会责任也不是又做了另一套事情,而是要求企业在创造利润的同时,考虑获取利润的方式,考虑对利益相关方的影响,从而更好的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它与企业文化、企业战略、企业管理密不可分,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社会责任的定位和推进要考虑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和阶段,要做到成本和效益的平衡。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必然投入一定的成本,而企业的资源是有限的。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不是盲目跟风,要根据企业经营和发展现状进行,不做超出自己能力范围的事,要力所能及,并贵在坚持。同时,企业社会责任与员工本职工作密切相关,是做好本职工作、提升本职工作综合价值的新方式。负责任的企业需要负责任的员工,员工履行好本职、履行好自己的责任是公司履行好社会责任的前提和基础。

二、深入企业社会责任研究

正确理解企业社会责任的同时,还要组织深入开展社会责任研究。包括社会责任工作调研、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研究、社会责任实践指引编制、社会责任报告编制模式研究、社会责任监督与考核机制研究等。通过研究,不断加深对社会责任的理解,不断指导和深入开展各项实践工作。尤其要指出的是,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要根据行业及企业的特点,结合标准,选取能够反映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的相关指标进行评价,引导和督促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同时,通过指标体系的建立,也能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在梳理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的中,要明确企业社会责任所涉及的领域、议题、指标,从定性到定量,这样才有助于推进所属企业社会责任工作,实时掌握社会责任各方面指标的履行情况,及时诊断运营中面临的风险和不足,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增强公司抵御风险与持续发展能力。

三、确立企业社会责任理念

企业社会责任不仅是一种行动,更是一种理念、一种境界。哲学大师冯友兰先生提出人生有四大境界:即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天地境界。这四种境界由低到高不断提升,意味着人生境界的不断提高。只有不断提升人生境界,才能不断实现人生价值,才能不断发展直指完善“真我”。同样,企业也存在不同的发展理念和发展战略,承担着不同的社会责任。企业所处的每一个阶段或境界的进步,并不是良心发现,而是企业在经营发展中自身成长与利益共享体取舍、作用及共同博弈的社会规律。企业的社会责任命系于追求和谐、美好的社会环境,与社会形成一个交融渗透、共生互动的“德性共同体。”更加形象的来说,就是关切投资者多助、关心社会者多赢、爱护员工者得力、创新经营者有为、胸怀责任者致远。

因此,企业要确立企业社会责任理念,开展责任文化培育,发挥文化导向作用,将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与企业文化建设结合;弘扬责任观,把履行社会责任的要求有机融入到公司的管理文化、服务文化、执行文化,培育和丰富公司的责任文化,从责任的角度思考企业的存在与发展。广泛开展社会责任的宣传和培训,编制社会责任读本,普及企业社会责任基本知识,了解社会责任基本理念与实践领域,将社会责任融入到每个人的岗位工作中,激发员工结合岗位主动履行社会责任。

四、搭建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架构

有共识,更要有落实。要让企业社会责任落地还要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并要明确机构职责、要能够真正实现社会责任的履行和管理。董事会应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决策机构,提出社会责任目标,负责社会责任报告的审批。设立社会责任指导委员会,负责社会责任战略规划的制定和审批;设立社会责任工作办公室(常设)负责社会责任战略规划及各项工作的实施和持续推进。同时,应当建立社会责任联系人制度,子公司、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配合社会责任各项信息收集及工作的推进。并应当进一步与信息化结合开展工作,逐渐引入考核导向。

五、编制企业社会责任规划

企业是具有责任竞争力的。企业的责任竞争力包括专业优势、社会责任、经济效益等。企业运用自身的专业优势解决社会、环境等方面的问题,使得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同时,经济效益也得以同步提升,即企业的责任竞争力得到增强。企业应当根据自身情况,编制社会责任短、中、长期规划,明确社会责任工作理念、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制定系统、可行、可持续的管理措施,将社会责任理念融入战略目标,将社会责任纳入到公司的战略管理,通过战略引领开展各项社会责任工作;明确逐年任务,有针对性开展各项工作,推动企业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六、务实做好企业社会责任实践

企业社会责任实践是通过社会责任管理,将理念转化为行动的过程,将责任文化落地为责任行为的过程。企业可以通过多种多样的形式开展企业社会责任实践活动。一方面,要做好企业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一方面要结合经营活动与利益相关方开展各种有序、有效、双赢的互动活动,同时,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参与到社会公益活动中。企业可每年在不同的子公司、部门设立不同议题的社会责任实践(研究)基地,各单位充分利用自身资源和优势,结合实际开展实践(研究)活动,丰富企业社会责任实践的形式和内容。

七、畅通企业社会责任沟通

企业社会责任的沟通包括对内和对外两个方面。对内沟通主要是针对企业内部如何开展社会责任活动的宣传、交流、学习机制,如梳理企业社会责任议题,在公司网站、内刊设立有关栏目,每年设立“社会责任日”,开展社会责任优秀案例及个人评选等。对外沟通主要通过编制和传播社会责任报告,与利益相关方沟通,使其成为企业的一份宣传资料、也成为企业的名片;同时,企业应当积极参与各项社会责任专题学习、论坛、研讨活动,不断了解和获取企业社会责任有关的新的研究成果和趋势,不断丰富和完善自身社会责任工作。

八、编写及完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越来越多的企业每年主动披露社会责任报告。社会责任报告的关注者主要包括金融机构、消费者等,并在人力资源招聘等方面发挥作用。报告在企业内外沟通及企业形象树立方面,很大程度上代替了产品手册,变成了企业的一张名片;以责任形象和责任沟通创造价值,内建文化,外塑形象,并持续提升价值。报告的编写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对社会责任工作的梳理,对下一阶段社会责任工作的展望。每年年底,企业要启动报告编制工作,社会责任工作办公室要召集分公司、部门共同召开协调会,讨论报告框架体系和提纲,并向子公司、各部门收集有关素材和数据。在编写过程中,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不必拘泥于任何一个标准,对于披露的社会责任指标覆盖也不是越多越好、越全越好,而是要与企业的实际业务和管理结合起来,设定切合企业实际的指标索引。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是企业经营从社会责任角度的呈现,是站在服务方的角度去分析相关方想要了解什么,是企业与相关方互动的过程;同时,报告不仅仅是完成披露“任务”,更是对专业知识、行业知识的普及,是内部教育与公众教育的结合;当对社会责任的理解达到一定高度时,社会责任工作本身的推动会更加容易、更加有效。

参考文献:

[1]刘诚.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界定[J].上海师范大学学报,2006年9月.

[2]谭力.浅析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构成范围与内涵[D].硕士学位论文,2010年5月.

[3]程莎.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体系构建研究[D].硕士学位论文,2009年4月.

[4]黄群慧,钟宏武.国有企业如何建立全面社会责任管理体系[J].宁波大学学报,2008年7月.

国企履职尽责报告篇5

三大会计报表作为国际通用的商业语言,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就报表本身而言,其格式的固定性和以数字反映为主的特点决定了它所表达的会计信息的局限性。随着现代股份制企业与证券市场的兴起,会计信息使用者已经不满足财务信息的披露,而且要求企业披露非财务信息、定性信息、不确定性信息和分部信息等等。但由于诸多方面的原因,我国至今仍未建立比较完备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制度,仅有个别部门针对某些具体问题的规定,这种状况远远不能满足我国经济生活发展的需要,因此有必要深化这方面的研究,为完善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制度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

一、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动因

企业——人道主义论坛协会会长约翰•马雷斯卡在其所著《企业新概念》一文中说:“今天世界出现了一种崭新的企业新概念,即企业已不再被看作只是为拥有者创造利润和财富的工具,它还必须对整个社会的政治经济发展负责。”这种企业新概念注定会改变人们对企业的看法,企业对自己的看法,以及企业在对实际社会中的位置。要求企业在创造利润、为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对消费者、员工、社区和环境等的责任。

(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自然界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空间,目前自然环境和生态平衡正受到严重破坏。企业作为现代社会经济生活中最基本的组织,大量生产、大量消耗是现代企业的重要特征,其和谐发展成为整个社会和谐与否的重要因素。企业生产的无限扩大和自然资源的有限性致使环境危机不断加剧,而企业对这一危机的造成显然负有直接的社会责任,因而防治和根除危机也就理所当然。生产在扩大,自然界中的资源却在锐减,并且很多资源都属于不可再生资源。为了人类的未来,为了保全有限的资源和节约资源,解决资源短缺问题,实现对资源有效配置,显然需要各企业提供必要的社会责任报告,从而促使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制度在企业内部建立的必然性,它能正确引导和监督企业通过一定的经济活动保护资源,维持生态平衡。企业应当主动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在安排就业、保持社会稳定、提高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只有企业和企业家阶层承担起“企业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中国才会更加阳光,社会才会更加和谐。这是我们建立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也是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加入WTO和推行SA8000的需要。中国加入WTO就意味着企业应该站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上看问题,应该按照符合完全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游戏规则办事,不能像以前那样“画地为牢、夜郎自大”、“天马行空、独来独往”。比如说美国的萨班斯法案强调,你不能把今年的利润延续到明年,你也不能把你的亏损延续到明年,这个法案就是安然事件之后开始强调企业的社会责任,因为企业和社会已经融入为一体,股东有几百万个,每天都在流动,尽管法律上他们不是企业的主人,但是现实来看他们又是最重要的。你如果弄虚作假可能最高要判刑20年,所以这个法案有很大的惩罚,也就是说企业主体对高管的惩罚已经上升到了社会责任;SA8000是社会责任管理体系(SocialAccountability8000)的简写,实际上是国际规范企业道德行为和社会责任的一种标准。SA8000标准体系中所规定的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在赚取利润的同时,必须主动承担对环境、社会和利益相关者的责任。SA8000标准从环境保护、童工、强制劳动、公益事业、健康安全、结社自由、集体谈判权利、歧视、惩戒性措施、管理体系、差别待遇、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等方面,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出了一系列最低的要求。近年来我国出口到欧美国家的玩具、服装、鞋类等产品都已遇到SA8000标准,比如2003年7月因发生女工中毒事件,一家台资鞋厂曾一度陷入全部撤单的困境,更多的企业是因为达不到SA8000的要求而失去产品出口定单。可见企业界之所以对SA8000如此看重,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企业要加强社会责任的关注。在欧美一些国家,遵守SA8000标准已逐渐成为企业取得竞争优势的一种手段,与此同时,相当部分欧美的基金经理已宣称不购买缺乏社会责任感企业的股票,麦当劳、沃尔玛等公司相继对其供应链上的中国企业实施社会责任标准认证。“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社会是企业的依托,企业是社会的细胞。一个企业如果不能融入社会、承担责任、创造价值,那么就失去了企业发展的源动力。

(三)会计报表使用者的需要。“决策有用性”要求企业必须披露经营过程中所形成的一切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换而言之,现行企业报表往往局限于财务数据及其相关说明,没有真正考虑到使用者全面了解企业的机会与风险以及发展前景的需要。实际上,在高度发达的经济技术时代,构成经济决策的因素是错综复杂的,非财务信息的作用不容小视,所以已有许多国家逐渐规范这方面的要求,例如美国经济发展委员会规定,企业披露的社会责任信息应包括对经济的增长及效率、教育、职工修养等方面的贡献所尽责任方面的信息;法国规定职工人数超过750人的组织必须编报社会资产负债表,列示就业人数、工资福利、劳动工作条件等有关方面的信息;我国《证券法》第三章第三节规定,上市公司的年报、中报除了披露公司的财务报表之外,还应当披露管理部门对经营情况的分析、公司涉及的重大诉讼、提交股东大会讨论的重要事项等。2000年12月,EnvironicsInternational一项新的民意测验表明,四分之一以上的美国股东在买卖股票时,会将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考虑在内。接受调查的1000名美国成人中,60%的人持有股票,其中28%的人在作出投资决定时会考虑公司的劳工政策以及对社区事务的参与等社会责任表现。尽管目前各国对非财务信息的披露要求各不相同,但从发展的眼光来看,这是一个必然的趋势。

(四)深刻反思企业竞争模式和牟利思想的需要。从全社会而言,企业社会责任的缺失已经造成相当大的恶果,如近几年频频发生的“矿难事件”、“毒牛奶事件”、“红心鸭蛋事件”等让人触目惊心,劳资纠纷的时有发生,全社会正在为缺少社会责任的企业付出代价。《财富》和《福布斯》等商业杂志在企业排名评比时已经加上社会责任标准,一些银行评级机构如穆迪和标准普尔也开始在银行评级中考虑其社会责任,专门对银行履行社会责任情况的评级机构也已出现。

(五)公司治理理念发展的需要。OECD公布的2004版公司治理准则,尽管仍旧“关注因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而引起的治理问题”,但已经开始从更倾向公司内部的权利和关系的授予、监控、制约安排,而开始向企业员工、消费者、供应商、债权者和所在社区居民等原来忽略的因素倾斜,他们都要参与公司治理。新准则特别提到,提高员工在公司治理的参与程度会使公司直接和间接地得益,如在董事会有员工代表、在某些关键决策中考虑员工的观点、员工持股计划(非MBO)和养老金管理基金等。由此可见近期国际公司治理的理念已经开始涵盖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

二、当前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现状

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研究起步较晚,理论研究和实务操作正处于探索阶段。目前企业会计报表基本没有单独反映社会责任信息的指标,如何确认和计量社会责任信息也无章可循,企业普遍对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很少,而且很不规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我国至今尚未建立比较完备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制度,仅有个别部门针对某些具体问题的规定,比如中国证监会自1999年起要求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在法律意见书中说明是否有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等原因而产生的侵权之债;财政部在2002年颁布的《企业绩效评价标准》中专门增设了“综合社会贡献”指标,用以考核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可见制度缺陷造成了企业对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很少,而且很不规范。

(二)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以非会计基础型为主导,会计基础型处于次要地位。从目前上市公司披露的年报看部分企业采用大篇幅的文字叙述,介绍环境因素对企业发展的影响,而没有通过运用具体的会计方法加以量化,纳入到会计信息披露体系中。由此可见我国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较低,满足不了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所以要加强会计基础型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模式,把非会计基础型披露模式作为一种补充和完善。

(三)披露内容不够全面。社会责任的内涵是十分广泛的,包括遵守商业道德、保障生产安全和职业健康、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等。但是在现有上市公司的年报中,暂时还不能做到对履行社会责任信息的详尽披露。虽然在有些上市公司的年报中对于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内容会相对多一些,但也并不全面。披露的内容中大多都是对已存在的环境问题的陈述,而缺少对未来可发生的环境问题的说明,信息的实用性较低。另外出于消费者对绿色产品的偏好而自愿披露的信息如企业获得的环保荣誉、企业对环境的关注程度、企业环保目标和措施、企业对于社区环境改善的主要活动、减少污染物排放并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自觉行动和实际效果等。可以看出,这些披露的主要目的是树立和强化企业的良好形象,并非真正去履行社会责任报告。

(四)行业性披露比较明显。钢铁、石化等对生态资源及环境影响较大的行业,在生产过程中不但要消耗大量的矿产资源,也会对环境产生较大的影响,正是由于这一行业特点决定了其在年报中比其他行业披露了关于保护环境方面的信息,这和社会各界所希望看到的全面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

(五)缺乏对社会责任信息进行独立报告的意识。由于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需求者的范围要比传统会计信息需求者的范围大得多,而且他们更关心的是比较精练的社会责任信息。但目前我国企业普遍缺乏对社会责任信息进行独立报告的意识,因而几乎没有企业编制独立的社会责任报告。将企业的社会责任事项纳入常规的财务会计事项进行核算,如将企业的环境违法罚款支出列入“营业外支出”科目、将交纳的排污费直接列入“管理费用”科目加以披露,上述现象导致的直接结果是企业虽然承担了相应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使用者却无法从会计报表中看出来。

三、完善我国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建议

(一)建立健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要发挥宏观调控的管理职能,企业的活动在受到法律保护的同时,也要受到法律的约束。政府应从维护社会利益和保护社会运转的需要出发,以社会公众利益代表的身份和以法律的形式,根据企业经营环境的动态变化,及时完善一整套涉及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职工劳动保障、消费者权益以及市场经济秩序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规范企业行为。使履行社会责任不再是企业的自发行为,如美国在推行企业社会责任的过程中,一直集中力量在为其提供法律依据,不断产生更有利于促进企业社会责任行动的新司法标准。美国的许多州对成文法进行修改,明确赋予企业实施社会责任行为的权利;我国深圳市制定的《深圳市企业社会责任评价准则》,作为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依托和工具,引导企业将社会责任纳入企业管理体系,鼓励企业实施DHSAS18000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标准,推动企业实施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鼓励企业实施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进行自愿清洁生产审核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从法律的高度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进行强制约束。(二)建立社会责任信息核算体系和披露机制。制定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准则和制度,聚集财政、会计和企业界的有关人士参与研究并提出纲要,由财政部颁布并组织实施,尽可能地规定出社会效益和社会成本的具体内容,并研究计算方法等,以制度的形式要求企业必须提供社会责任方面的信息,并对企业损害社会利益的行为进行必要的处罚,促使企业变被动履行社会责任为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对企业行为进行调节后使之以良好的形象进入市场,进而促使整个市场机制健康地运转。社会责任准则对企业应揭示的社会责任基本内容、计量方法和对外报送形式作出有关规定,逐渐使企业自觉地遵法守法、自觉地向社会披露有关社会责任信息。在报告的具体形式上,先通过在表外以附注的形式披露,后逐步过度到以货币形式编制独立的社会责任资产负债表和社会责任损益表来披露有关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笔者建议上市公司率先引入社会责任机制,发挥上市公司作为国民经济排头兵的示范效应,逐步带动全社会所有企业强化社会责任感、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也有利于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做优做强。

(三)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促进社会责任的推广应用。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尽快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现代企业制度是推广应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必然要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彻底根除企业在传统计划经济下形成的种种弊端,使企业在成为真正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真正具有自主决策权力的基础上,自觉主动地承担社会责任,对社会环境等履行应尽的义务。促进企业建立社会责任监督机制,以社会责任规范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四)全社会要形成完善的社会监督体系。企业承担和履行社会责任,离不开全社会的支持和关注。只有充分发挥舆论媒介、环保组织、工会等社会群众团体的作用,才能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的监督体系,以促进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使企业将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成为一种自觉行为。

(五)加强后续教育,提高实施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技术水平。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必须通过会计的具体活动来实现,它同会计人员的素质和技术水平密切相关,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要求会计人员不仅要有社会责任感,还要具备运用新工具对社会成本和社会效益进行分析的能力。企业应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加强会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技术水平和能力,以促进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在我国的发展。

(六)发展社会责任型投资,开发相关基金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在国内的发展势头良好,社会基金投资范围在逐步扩大,这都为我国发展社会责任型投资带来了良好契机。建议首先从社保基金做起,在社保基金的章程中体现社会责任投资不能对烟草、酒类等行业进行投资;其次在证券投资基金的设立契约里面加入社会责任条款,选择的投资目标一定要满足强制性社会责任的基本要求;再次在基金经理人和研究部门人员中宣传社会责任,引导他们重视企业的环境政策和社会绩效,通过他们的投资决策和研究报告来影响基金选区投资目标的行为;最后鼓励设立专门的社会责任型投资基金。

(七)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通过金融机构、政府部门和民间组织的宣传和倡导,使得企业和消费者都形成社会责任意识,在全社会逐步兴起履行社会责任的风气,如证监会对社会责任评级高的公司实行融资优先,政府和其他机构在政府采购、贷款发放、税收方面也可对这些公司实行优惠,而对那些不履行社会责任的劣质公司进行限制和惩罚。

四、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内容

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是丰富的,包括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前提下,承担对员工、消费者、商业伙伴、社区、自然环境等在内的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以推动企业最大限度地履行经济、社会和环境三重责任。我们正在实施的“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战略,就是推动企业对社会负责,对环境负责,实现从单个企业到整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笔者认为,企业社会责任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企业财务方面的贡献。任何一个企业如果不能获得财务上的盈余,即不可能持续地生存下去,就会损害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因此企业所应履行的社会责任首先应该是满足股东的要求,保证企业实现预定的收益目标。收益的大小影响到企业向国家缴纳的税金、向职工支付的工资奖金和向股东分配的利润,这些是企业对社会所作的贡献,也是一种社会责任与义务。特别是企业要制定长期和相对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切实合理的分红方案,积极回报股东。

(二)人力资源的开发和使用情况。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人力资源已成为企业兴衰的决定性因素,因此企业在开发利用和保护人力资源方面的信息日益受到社会的关注。如员工的招募、技术培训、职工福利的改进、职务轮换、企业环境的美化、劳动条件的保护、与员工交流及职工与管理人员的相互信任等成为职工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企业应在良好的工作环境中善待员工,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员工,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保障员工的福利待遇。

(三)对所在社区的贡献。企业的生产经营与所在的社区有密切的联系。企业需要使用社区的各种基础设施和其他资源,也有义务对社区作出相应的贡献,包括提供人财物资助、发展社区的公共事业、提供平等就业机会、为下岗职工提供培训、关心弱势群体,大力支持和发展公益慈善事业等。如美国星巴克咖啡为了保证农民的收入,在世界咖啡市场价格降为每磅40到50美分时仍然用1.2美元来收购咖啡,星巴克咖啡的CEO奥林•史密斯说:“星巴克的最大成绩之一就是说服顾客付3美元的高价买一杯“有社会责任的咖啡”(林金安,2004);另如在当前房价居高不下的情势下,海南中海银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不久前向媒体公布了海口房地产成本内情,赢得了百姓和主管部门的赞赏,认为这种做法有利于房价的理性回归(《新华每日电讯》2006.7.7)。用自身努力回报社会,提高企业的社会地位和形象,赢得社会的广泛支持和认同,因此社会责任报告应反映企业对社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贡献。

(四)改善生态环境的贡献。企业既受环境影响又影响环境,从企业自身生存发展的角度来看,企业应承担环保的责任,应承担自己的活动所产生的社会后果,如处理废水、废气、废渣,降低能源消耗,减少稀有资源耗用以及对社会性环境治理提品和服务。杜邦有句名言:“尽量不要在地球上留下脚印”,即要尽量少用不可再生的资源,并将所有排放物尽量减少到最低限度,不对环境造成伤害。企业要在保护环境方面发挥主导作用,特别在推动环保技术的应用方面发挥示范作用。引进绿色思维模式,有效地对产品进行绿色设计、绿色制造和绿色包装,关心产品在整个生命周期中对环境的影响,致力于环境与发展的良性循环,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比如上市公司应当根据其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制定整体环境保护政策,指派具体人员负责公司环境保护体系的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并为环保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以及技术和财力支持。可以像英特尔建立全球回收站,将一些化学的废品回收起来而履行环境责任。

(五)对竞争对手的责任。市场经济是有序、公平的市场竞争,作为企业不能搞恶性竞争,要处理好同竞争对手的关系,反对不正当竞争和垄断。

(六)提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的贡献。对消费者和合作者负责,包括保证产品的效用、耐用年限、产品的安全性、提供社会咨询服务、广告的真实性、提供售后服务及提高顾客满意度等。

总之,企业是社会的企业,在建设和谐社会、倡导伦理社会和人文关怀的今天,随着人们对企业社会效益关心程度的日益提高,以及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法律的不断完善,可以预见在不远的将来,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将越来越普遍,也必将成为未来企业财务报告的一个重要部分。

参考文献:

[1]仁可.在上市公司率先引入企业社会责任机制.证券时报,2005.11.23

[2]张淑焕.推行社会责任会计,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企业经济》,2005.10

国企履职尽责报告篇6

1968 年,美国会计学家戴维·F·林诺维斯(David F. L inones) 发表了《会计职业和社会进步》一文,初步提出了社会责任会计的概念,揭开了社会责任会计研究的序幕[1]87。美国著名会计学者贝尔科伊在他所著的《会计史论》一书中,对会计的发展史作出了历史性的划分,将社会责任会计放在非常重要的地位[2] 。此后,一系列对社会责任会计进行系统论述的著作相继问世,英国的特雷佛·干布林著的《社会会计学》一书,除了对社会责任的概念性问题进行探讨之外,还对未来社会责任会计的发展方向进行了预测[3] ,这是有关该课题的较权威的一本著作。

一、企业社会责任会计研究述评

20世纪90年代以来,学者们从不同角度对企业社会责任及其披露问题进行了研究。如LeeBurke和JeanneM. Logsdon (1996)认为,应从战略上重新定位企业社会责任理念,把社会责任作为企业的一项长期投资,而不是当期的成本或费用,研究旨在更好地评估社会责任活动在何时、以何种方式可以使企业、社会均受益[4]25-29。近年来,许多学者热衷于对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进行实证研究。Carol (1994)使用问卷调查方法,研究了压力集团对于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影响,研究表明,压力集团是社会责任信息的主要使用者之一,他们认为企业所披露的社会责任信息非常不足[5]。Heledd Jenkins和Natalia Yakovlva(2005)通过对全球十大矿业公司的调查研究发现:尽管报告的模式和内容不一,但披露社会责任和环境信息成为他们的共同举措[6] 。

我国财政部于1995年公布了企业经济效益指标体系,其中第九项“社会贡献率”和第十项“社会积累率”是评价企业社会效益的指标,社会责任会计自此受到有关方面重视。2007年12月28日,中国首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指南———《国家电网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指南》在北京发布,为全面提高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能力提供了组织和制度保障,标志着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步入规范化阶段。复旦大学张文贤教授通过向国内知名会计学家进行调查,来研究社会责任会计的发展现状。廖洪主编的《会计理论及其应用分析》中,从会计与国际接轨以及企业需求的角度,对有关企业社会责任会计问题进行了探讨[ 7 ] 。殷格非从全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入手,结合国内外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编制经验,对报告编制的组织、撰写、设计、发布等各个环节逐一进行详细的介绍和论述。这填补了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研究领域的空白,是我国首部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撰写指南,对报告编制实践具有指导意义[ 8 ] 。

明确社会责任会计的内涵首先应明确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刘刚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社会责任将经济责任视为企业社会责任的一部分,将企业社会责任分为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及慈善责任,这种观点使得企业社会责任基本上与企业责任等同起来,导致企业社会责任内涵过于庞大,在一定程度上模糊甚至掩盖了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经济责任可能出现的矛盾;狭义的企业社会责任是一个与企业经济责任相对应的概念,强调企业在追求自我利益的同时,必须采取行动以保护和改进公众利益[ 9 ] 。本文采纳狭义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指的是企业在创造物质财富、满足投资人利益的同时,还要承担对企业员工、消费者、供应商、社区等利益相关者的责任。

关于社会责任会计的概念,阳秋林( 2005)认为:社会责任会计是会计学的一个分支,它是运用会计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采用多种计量属性和手段,对企业的社会责任及其履行情况进行反映和监督,以便向相关利害关系人提供有用的社会责任信息, 其目的在于提高全民族的社会效益[10] 。这一定义比较符合我国实际。

二、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需求分析的理论基础

1.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迫切性

(1) 避免环境进一步恶化要求披露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许多生态环境问题,成为经济增长的副产品[ 11 ] 。但是,当人们的环保意识和公众意识被普遍唤醒后,那种一味追求利润、不顾社会责任的企业将难容于社会,因此,企业在追求利润的同时必须兼顾其社会责任,以负责的态度处理企业的社会问题。要反映企业完成社会责任的实际情况,传统会计显然不能胜任,只有尽快建立企业社会责任会计并借此揭示企业的社会责任信息,才能满足企业利益相关者的需求。

(2) 市场经济呼唤企业社会责任并要求披露社会责任会计信息。作为社会和市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企业,应通过自身的努力,尽可能多地为公众、为社会尽一份责任,并将自己努力的成本和效益公允地予以反映。市场经济条件下更加需要社会责任会计,它一方面要求企业如实反映自身履行法律规定的社会责任的情况,另一方面要求反映企业对公共道德、公众利益等社会责任的关注和努力程度。这不仅关系到企业的社会形象,从长远看,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也是至关重要的。

(3) 建立企业社会责任会计并披露信息是实现会计目标的要求。国际会计准则对会计目标的描述包括: ①作出关于利用有限资源的决策,包括确定重要的决策领域与目标; ②有效地管理和控制一个组织内的人力和物力资源; ③ 保护资源,并报告其管理情况; ④有利于履行社会职能和社会控制[12]。显然,第四个目标要求企业促进其社会职能,以使企业的社会目标得以实现;而前三个目标的内涵也包括了社会资源配置、人力资源利用、环境污染、工作安全等属于企业社会责任会计的目标。可见,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是传统企业会计的逻辑拓展,尤其是在我国目前情况下,要真正实现企业会计目标,建立企业社会责任会计并对社会责任会计信息进行披露已刻不容缓。

2.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必要性

中国企业的社会责任( corporate social res2ponsibility, CSR)信息披露分为3个阶段:一是导入阶段(1996—2000年) ,中国企业不得不被动地接受来自国外的CSR 要求; 二是观望阶段(2001—2004年) ,中国的学术机构、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开始对CSR进行深入的研究,试图促进CSR运动在中国的发展;三是参与阶段(2005年至现在) ,因担心遭受经济制裁、贸易壁垒以及出于自身可持续发展的愿望,政府放弃了原来被动观望的态度,积极参与到CSR 运动中来,至少有了参与的姿态,甚至采取了一定措施[13]。深圳市于2006年在全国率先制订了《深圳市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指导意见》,我国的一些上市公司也相继自愿披露了社会责任报告,如国家电网公司分别发布2005年、2006年和2007年的社会责任报告,中国石油股份公司也于2007年首次发布社会责任报告[ 14 ] 。媒体也通过舆论宣传,增加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动力,如《光明日报》通过“公益报告”专栏,全方位报道了跨国公司和我国大型企业的社会责任情况。

由于我国对社会责任会计的研究起步较晚,目前企业基本没有单独反映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指标,只有“社会贡献率”和“社会积累率”两项指标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有关:其一,社会贡献率=企业社会贡献总额/平均资产总额;其二,社会积累率=上缴国家财政总额/企业社会贡献总额。企业社会贡献总额包括工资、劳保退休统筹及其他社会福利支出、利息净支出额、应交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所得税等各种税金及附加费和上缴净利润等,但这些仅仅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一部分。我国现行用于指导企业会计和报告事务的法规主要是由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包括财政部发布的相关准则与会计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由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执行的信息披露规则和准则。总体看来,我国尚未制定企业披露社会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而只在规范报表的相关项目中包含了这方面的信息。

可见在我国现阶段,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以及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情况都有了明显的改善,但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很大差距[15],因此,了解广大财务信息使用者对我国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需求到底处于一种什么状态,就成为会计理论工作者非常关注的问题。

三、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需求的调查分析

(一) 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需求者的认定

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需求者,就是那些需要对企业社会责任影响及其后果作出反应的社会群体。在众多关注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社会群体中,可以把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需求者划分为企业内部和企业外部两大类:企业外部的信息需求者主要包括债权人、政府及相关部门、供应商、潜在投资者、经销商、消费者、企业职工(雇员) 、社区居民和社会公众等;企业内部的信息需求者主要是指企业管理者[ 16 ] 。他们需要以既往社会责任会计信息作基础来制订财务和社会责任预算,向社会揭示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状况。

(二) 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需求调查

本次调查的对象包括机构投资公司、环保组织、政府人事部门、社会福利机构、经销商、消费者、企业职工、社区居民以及社会公众。在本文中,机构征询范围为辽宁省各地机构,个人信息使用者征询范围是沈阳市的社会公众。

本次调查采取问卷形式。对于机构投资者,随机抽取100家机构并将问卷寄给其负责人;对于个人使用者,采用当场发放问卷、当场收回的方式征询意见。对机构投资者共寄出问卷100份,收回37份,其中35份回答有效;对个人投资者发放问卷100份,收回100份,问卷全部有效。

(三) 对调查结果的分析及调查结论

通过对问卷的统计分析,可以了解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需求。

1.使用者对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需求情况

国企履职尽责报告篇7

《中央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37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5月14日起施行。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李荣融

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所出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规范企业财务会计工作,促进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机制,有效防范企业经营风险,依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总会计师是指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和工作经验,在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中分工负责企业会计基础管理、财务管理与监督、财会内控机制建设、重大财务事项监管等工作,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通过一定程序被任命(或者聘任)为总会计师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总会计师工作职责是指总会计师在企业会计基础管理、财务管理与监督、财会内控机制建设,以及企业投融资、担保、大额资金使用、兼并重组等重大财务事项监管工作中的职责。

第五条 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应当按规定建立和完善总会计师管理制度,明确总会计师的工作权限与责任,加强总会计师工作职责履行情况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 国资委依法对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 职位设置

第七条 企业应当按照规定设置总会计师职位,配备符合条件的总会计师有效履行工作职责。符合条件的各级子企业,也应当按规定设置总会计师职位。

(一)现分管财务工作的副总经理(副院长、副所长、副局长),符合总会计师任职资格和条件的,可以兼任或者转任总会计师,人选也可以通过交流或公开招聘等方式及时配备。

(二)设置属于企业高管层的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等类似职位的企业或其各级子企业,可不再另行设置总会计师职位,但应当明确指定其履行总会计师工作职责。

第八条 企业总会计师的任免按照国资委有关规定办理:

(一)已设立董事会的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的总会计师,应当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按照有关干部管理权限与程序任命。

(二)未设立董事会的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企业的总会计师,按照有关干部管理权限与程序任命。

第九条 企业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对其各级子企业实施总会计师或者财务总监委派等方式,积极探索完善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监督管理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第十条 担任企业总会计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相应政治素养和政策水平,坚持原则、廉洁奉公、诚信至上、遵纪守法;

(二)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一般应当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内部审计师等职业资格,或者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等专业技术职称或者类似职称;

(三)从事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管理等管理工作8年以上,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工作业绩;

(四)分管企业财务会计工作或者在企业(单位)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管理等相关部门任正职3年以上,或者主管子企业或单位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管理等相关部门工作3年以上;

(五)熟悉国家财经法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现代企业管理知识,熟悉企业所属行业基本业务,具备较强组织领导能力,以及较强的财务管理能力、资本运作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第十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总会计师:

(一)不具备第十条规定的;

(二)曾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有弄虚作假、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重大违法行为,被判处刑罚或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曾因渎职或者决策失误造成企业重大经济损失的;

(四)对企业财务管理混乱、经营成果严重不实负主管或直接责任的;

(五)个人所负企业较大数额债务到期未清偿的;

(六)党纪、政纪、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总会计师任职或者工作应当回避:

(一)按照国家关于干部任职回避工作有关规定应当进行任职回避的;

(二)除国资委或公司董事会批准外,在所在企业或其各级子企业、关联企业拥有股权,以及可能影响总会计师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重要利益的;

(三)在重大项目投资、招投标、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等工作中,涉及与本人及本人亲属利益的。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十三条 企业应当结合董事会建设,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逐步规范企业主要负责人、总会计师、财务机构负责人的职责权限,促进建立分工协作、相互监督、有效制衡的经营决策、执行和监督管理机制。

第十四条 总会计师的主要职责包括:企业会计基础管理、财务管理与监督、财会内控机制建设和重大财务事项监管等。

第十五条 企业会计基础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国家财经纪律,运用现代管理方法,组织和规范本企业会计工作;

(二)组织制定企业会计核算方法、会计政策,确定企业财务会计管理体系;

(三)组织实施企业财务收支核算与管理,开展财务收支的分析、预测、计划、控制和监督等工作,组织开展经济活动分析,提出加强和改进经营管理的具体措施;

(四)组织制定财会人员管理制度,提出财会机构人员配备和考核方案;

(五)组织企业会计诚信建设,依法组织编制和及时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六)推动实施财务信息化建设,及时掌控财务收支状况。

第十六条 企业财务管理与监督职责主要包括:

(一)组织制定企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二)组织制定和实施财务战略,组织拟订和下达财务预算,评估分析预算执行情况,促进企业预算管理与发展战略实施相连接,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工作;

(三)组织编制和审核企业财务决算,拟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组织制定和实施长短期融资方案,优化企业资本结构,开展资产负债比例控制和财务安全性、流动性管理。

(五)制定企业增收节支、节能降耗计划,组织成本费用控制,落实成本费用控制责任;

(六)制定资金管控方案,组织实施大额资金筹集、使用、催收和监控工作,推行资金集中管理;

(七)及时评估监测集团及其各级子企业财务收支状况和财务管理水平,组织开展财务绩效评价,组织实施企业财务收支定期稽核检查工作;

(八)定期向股东会或者出资人、董事会、监事会和相关部门报告企业财务状况和经济效益情况。

第十七条 企业财会内控机制建设职责主要包括:

(一)研究制定本企业财会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建立健全企业财会内部控制体系;

(二)组织评估、测试财会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

(三)组织建立多层次的监督体制,落实财会内部控制责任,对本单位经济活动的全过程进行财务监督和控制;

(四)组织建立和完善企业财务风险预警与控制机制。

第十八条 企业重大财务事项监管职责主要包括:

(一)组织审核企业投融资、重大经济合同、大额资金使用、担保等事项的计划或方案;

(二)对企业业务整合、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及改革改制等事项组织开展财务可行性论证分析,并提供资金保障和实施财务监督;

(三)对企业重大投资、兼并收购、资产划转、债务重组等事项组织实施必要的尽职调查,并独立发表专业意见;

(四)及时报告重大财务事件,组织实施财务危机或者资产损失的处理工作。

第十九条 企业应当赋予总会计师有效履行职责的相应工作权限,具体包括:对企业重大事项的参与权、重大决策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权、财会人员配备的人事建议权,以及企业大额资金支出联签权。

第二十条 总会计师对企业重大事项的参与权是指总会计师应参加总经理办公会议或者企业其他重大决策会议,参与表决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具体包括:

(一)拟定企业年度经营目标、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企业发展战略;

(二)制定企业资金使用和调度计划、费用开支计划、物资采购计划、筹融资计划以及利润分配(派)、亏损弥补方案;

(三)贷款、担保、对外投资、企业改制、产权转让、资产重组等重大决策和企业资产管理工作;

(四)企业重大经济合同的评审。

第二十一条 总会计师对重大决策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权具体包括:

(一)按照职责对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的重大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二)对企业的财务运作和资金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向董事会或者总经理办公会提出内部审计或委托外部审计建议;

(三)对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十二条 财会人员配备的人事权是指企业财务部门负责人的任用、晋升、调动、奖惩,应当事先征求总会计师的意见。企业总会计师应当参与组织财务部门负责人或下一级企业总会计师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二十三条 总会计师大额资金支出联签权是指企业按规定对大额资金使用,应当建立由总会计师与企业主要负责人联签制度;对于应当实施联签的资金,未经总会计师签字或者授权,财会人员不得支出。

第二十四条 企业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总会计师有权拒绝签字:

(一)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财经纪律;

(二)违反企业财务管理规定;

(三)违反企业经营决策程序;

(四)对企业可能造成经济损失或者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第二十五条 总会计师对企业作出的重大经营决策应当发表独立的专业意见,有不同意见或者有关建议未被采纳可能造成经济损失或者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应当及时向国资委报告。

第四章 履职评估

第二十六条 为督促企业总会计师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应当建立规范的企业总会计师工作履职评估制度。

第二十七条 总会计师履职评估工作分为年度述职和任期履职评估。年度述职应当结合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和下一年度财务预算工作,对总会计师年度履职情况予以评估;任期履职评估应当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总会计师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

第二十八条 设立董事会的公司,总会计师应当在会计年度终了向董事会述职,董事会应当对总会计师工作进行履职评议,董事会评议结果及总会计师述职报告应当抄报股东会或者出资人备案;未建立董事会的企业,总会计师应当将述职报告报送出资人,出资人根据企业财会管理状况对总会计师工作进行履职评估。

第二十九条 总会计师年度述职报告应当围绕企业当年重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资产质量、经营风险、内控机制等全面报告本人的履职情况,对本人在其中发挥的监督制衡作用进行自我评价,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三十条 企业应当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做好对其各级子企业总会计师履职评估工作。

第三十一条 对总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应当根据总会计师在企业中的职责权限,全面考核总会计师职责的履行情况,具体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企业会计核算规范性、会计信息质量,以及企业财务预算、决算和财务动态编制工作质量情况;

(二)企业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资金管理和成本费用控制情况;

(三)企业财会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企业财务风险控制情况;

(四)在企业重大经营决策中的监督制衡情况,有无重大经营决策失误;

(五)财务信息化建设情况;

(六)其他需考核的事项。

第三十二条 为充分发挥企业总会计师财务监督管理作用,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机制,企业应当保障总会计师相应的工作权限。

第五章 工作责任

第三十三条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企业提供和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领导责任;总会计师对企业提供和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主管责任;企业财务机构负责人对企业提供和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直接责任。对可能存在问题的财务会计报告,总会计师有责任提请总经理办公会讨论纠正,有责任向董事会、股东会(出资人)报告。

第三十四条 企业总会计师对下列事项负有主管责任:

(一)企业提供和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

(二)企业会计核算规范性、合理性以及财务管理合规性、有效性;

(三)企业财会内部控制机制的有效性;

(四)企业违反国家财经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财务会计事项。

第三十五条 总会计师对下列事项负有相应责任:

(一)企业管理不当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

(二)企业决策失误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

(三)企业财务联签事项形成的重大经济损失。

第三十六条 企业总会计师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于企业出现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财经纪律行为的,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存在严重缺陷的,应当依法追究企业总会计师的工作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在企业财务会计工作中,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行为,总会计师不抵制、不制止、不报告的,应当依法追究总会计师工作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企业总会计师未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致使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引咎辞职:

(一)企业财务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的;

(二)企业财务基础管理混乱且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不力的;

(三)企业出现重大财务决策失误造成重大资产损失的。

第三十九条 在企业重大经营决策过程中,总会计师未能正确履行责任造成失误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撤职等处分,或给予职业禁入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企业总会计师认真履行职责,成绩突出的,由本企业或者由本企业建议国资委给予表彰奖励。

第四十条 对于企业总会计师,造成企业财务会计工作严重混乱的,或、、以及其他渎职行为致使国有资产遭受损失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一条 在追究总会计师工作责任时,发现企业负责人、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应当承担相关责任的,一并进行工作责任追究。

第四十二条 企业未按规定设置总会计师职位,或者未按规定明确分管财务负责人及类似职位人员兼任总会计师并履行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的,或者企业总会计师未被授予必要管理权限有效履行工作职责的,本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工作责任应当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承担。

第六章 附 则

国企履职尽责报告篇8

第二条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总会计师是指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和工作经验,在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中分工负责企业会计基础管理、财务管理与监督、财会内控机制建设、重大财务事项监管等工作,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通过一定程序被任命(或者聘任)为总会计师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总会计师工作职责是指总会计师在企业会计基础管理、财务管理与监督、财会内控机制建设,以及企业投融资、担保、大额资金使用、兼并重组等重大财务事项监管工作中的职责。

第五条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应当按规定建立和完善总会计师管理制度,明确总会计师的工作权限与责任,加强总会计师工作职责履行情况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国资委依法对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职位设置

第七条企业应当按照规定设置总会计师职位,配备符合条件的总会计师有效履行工作职责。符合条件的各级子企业,也应当按规定设置总会计师职位。

(一)现分管财务工作的副总经理(副院长、副所长、副局长),符合总会计师任职资格和条件的,可以兼任或者转任总会计师,人选也可以通过交流或公开招聘等方式及时配备。

(二)设置属于企业高管层的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等类似职位的企业或其各级子企业,可不再另行设置总会计师职位,但应当明确指定其履行总会计师工作职责。

第八条企业总会计师的任免按照国资委有关规定办理:

(一)已设立董事会的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的总会计师,应当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按照有关干部管理权限与程序任命。

(二)未设立董事会的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企业的总会计师,按照有关干部管理权限与程序任命。

第九条企业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对其各级子企业实施总会计师或者财务总监委派等方式,积极探索完善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监督管理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第十条担任企业总会计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相应政治素养和政策水平,坚持原则、廉洁奉公、诚信至上、遵纪守法;

(二)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一般应当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内部审计师等职业资格,或者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等专业技术职称或者类似职称;

(三)从事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管理等管理工作8年以上,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工作业绩;

(四)分管企业财务会计工作或者在企业(单位)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管理等相关部门任正职3年以上,或者主管子企业或单位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管理等相关部门工作3年以上;

(五)熟悉国家财经法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现代企业管理知识,熟悉企业所属行业基本业务,具备较强组织领导能力,以及较强的财务管理能力、资本运作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第十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总会计师:

(一)不具备第十条规定的;

(二)曾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有弄虚作假、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重大违法行为,被判处刑罚或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曾因渎职或者决策失误造成企业重大经济损失的;

(四)对企业财务管理混乱、经营成果严重不实负主管或直接责任的;

(五)个人所负企业较大数额债务到期未清偿的;

(六)党纪、政纪、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总会计师任职或者工作应当回避:

(一)按照国家关于干部任职回避工作有关规定应当进行任职回避的;

(二)除国资委或公司董事会批准外,在所在企业或其各级子企业、关联企业拥有股权,以及可能影响总会计师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重要利益的;

(三)在重大项目投资、招投标、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等工作中,涉及与本人及本人亲属利益的。

第三章职责权限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结合董事会建设,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逐步规范企业主要负责人、总会计师、财务机构负责人的职责权限,促进建立分工协作、相互监督、有效制衡的经营决策、执行和监督管理机制。

第十四条总会计师的主要职责包括:企业会计基础管理、财务管理与监督、财会内控机制建设和重大财务事项监管等。

第十五条企业会计基础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国家财经纪律,运用现代管理方法,组织和规范本企业会计工作;

(二)组织制定企业会计核算方法、会计政策,确定企业财务会计管理体系;

(三)组织实施企业财务收支核算与管理,开展财务收支的分析、预测、计划、控制和监督等工作,组织开展经济活动分析,提出加强和改进经营管理的具体措施;

(四)组织制定财会人员管理制度,提出财会机构人员配备和考核方案;

(五)组织企业会计诚信建设,依法组织编制和及时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六)推动实施财务信息化建设,及时掌控财务收支状况。

第十六条企业财务管理与监督职责主要包括:

(一)组织制定企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二)组织制定和实施财务战略,组织拟订和下达财务预算,评估分析预算执行情况,促进企业预算管理与发展战略实施相连接,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工作;

(三)组织编制和审核企业财务决算,拟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组织制定和实施长短期融资方案,优化企业资本结构,开展资产负债比例控制和财务安全性、流动性管理。

(五)制定企业增收节支、节能降耗计划,组织成本费用控制,落实成本费用控制责任;

(六)制定资金管控方案,组织实施大额资金筹集、使用、催收和监控工作,推行资金集中管理;

(七)及时评估监测集团及其各级子企业财务收支状况和财务管理水平,组织开展财务绩效评价,组织实施企业财务收支定期稽核检查工作。

(八)定期向股东会或者出资人、董事会、监事会和相关部门报告企业财务状况和经济效益情况。

第十七条企业财会内控机制建设职责主要包括:

(一)研究制定本企业财会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建立健全企业财会内部控制体系;

(二)组织评估、测试财会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

(三)组织建立多层次的监督体制,落实财会内部控制责任,对本单位经济活动的全过程进行财务监督和控制;

(四)组织建立和完善企业财务风险预警与控制机制。

第十八条企业重大财务事项监管职责主要包括:

(一)组织审核企业投融资、重大经济合同、大额资金使用、担保等事项的计划或方案;

(二)对企业业务整合、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及改革改制等事项组织开展财务可行性论证分析,并提供资金保障和实施财务监督;

(三)对企业重大投资、兼并收购、资产划转、债务重组等事项组织实施必要的尽职调查,并独立发表专业意见;

(四)及时报告重大财务事件,组织实施财务危机或者资产损失的处理工作。

第十九条企业应当赋予总会计师有效履行职责的相应工作权限,具体包括:对企业重大事项的参与权、重大决策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权、财会人员配备的人事建议权,以及企业大额资金支出联签权。

第二十条总会计师对企业重大事项的参与权是指总会计师应参加总经理办公会议或者企业其他重大决策会议,参与表决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具体包括:

(一)拟定企业年度经营目标、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企业发展战略;

(二)制定企业资金使用和调度计划、费用开支计划、物资采购计划、筹融资计划以及利润分配(派)、亏损弥补方案;

(三)贷款、担保、对外投资、企业改制、产权转让、资产重组等重大决策和企业资产管理工作;

(四)企业重大经济合同的评审。

第二十一条总会计师对重大决策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权具体包括:

(一)按照职责对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的重大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二)对企业的财务运作和资金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向董事会或者总经理办公会提出内部审计或委托外部审计建议;

(三)对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十二条财会人员配备的人事权是指企业财务部门负责人的任用、晋升、调动、奖惩,应当事先征求总会计师的意见。企业总会计师应当参与组织财务部门负责人或下一级企业总会计师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二十三条总会计师大额资金支出联签权是指企业按规定对大额资金使用,应当建立由总会计师与企业主要负责人联签制度;对于应当实施联签的资金,未经总会计师签字或者授权,财会人员不得支出。

第二十四条企业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总会计师有权拒绝签字:

(一)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财经纪律;

(二)违反企业财务管理规定;

(三)违反企业经营决策程序;

(四)对企业可能造成经济损失或者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第二十五条总会计师对企业作出的重大经营决策应当发表独立的专业意见,有不同意见或者有关建议未被采纳可能造成经济损失或者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应当及时向国资委报告。

第四章履职评估

第二十六条为督促企业总会计师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应当建立规范的企业总会计师工作履职评估制度。

第二十七条总会计师履职评估工作分为年度述职和任期履职评估。年度述职应当结合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和下一年度财务预算工作,对总会计师年度履职情况予以评估;任期履职评估应当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总会计师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

第二十八条设立董事会的公司,总会计师应当在会计年度终了向董事会述职,董事会应当对总会计师工作进行履职评议,董事会评议结果及总会计师述职报告应当抄报股东会或者出资人备案;未建立董事会的企业,总会计师应当将述职报告报送出资人,出资人根据企业财会管理状况对总会计师工作进行履职评估。

第二十九条总会计师年度述职报告应当围绕企业当年重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资产质量、经营风险、内控机制等全面报告本人的履职情况,对本人在其中发挥的监督制衡作用进行自我评价,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三十条企业应当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做好对其各级子企业总会计师履职评估工作。

第三十一条对总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应当根据总会计师在企业中的职责权限,全面考核总会计师职责的履行情况,具体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企业会计核算规范性、会计信息质量,以及企业财务预算、决算和财务动态编制工作质量情况;

(二)企业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资金管理和成本费用控制情况;

(三)企业财会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企业财务风险控制情况;

(四)在企业重大经营决策中的监督制衡情况,有无重大经营决策失误;

(五)财务信息化建设情况;

(六)其他需考核的事项。

第三十二条为充分发挥企业总会计师财务监督管理作用,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机制,企业应当保障总会计师相应的工作权限。

第五章工作责任

第三十三条企业主要负责人对企业提供和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领导责任;总会计师对企业提供和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主管责任;企业财务机构负责人对企业提供和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直接责任。对可能存在问题的财务会计报告,总会计师有责任提请总经理办公会讨论纠正,有责任向董事会、股东会(出资人)报告。

第三十四条企业总会计师对下列事项负有主管责任:

(一)企业提供和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

(二)企业会计核算规范性、合理性以及财务管理合规性、有效性;

(三)企业财会内部控制机制的有效性;

(四)企业违反国家财经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财务会计事项。

第三十五条总会计师对下列事项负有相应责任:

(一)企业管理不当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

(二)企业决策失误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

(三)企业财务联签事项形成的重大经济损失。

第三十六条企业总会计师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于企业出现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财经纪律行为的,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存在严重缺陷的,应当依法追究企业总会计师的工作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在企业财务会计工作中,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行为,总会计师不抵制、不制止、不报告的,应当依法追究总会计师工作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企业总会计师未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致使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引咎辞职:

(一)企业财务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的;

(二)企业财务基础管理混乱且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不力的;

(三)企业出现重大财务决策失误造成重大资产损失的。

第三十九条在企业重大经营决策过程中,总会计师未能正确履行责任造成失误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撤职等处分,或给予职业禁入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企业总会计师认真履行职责,成绩突出的,由本企业或者由本企业建议国资委给予表彰奖励。

第四十条对于企业总会计师,造成企业财务会计工作严重混乱的,或、、以及其他渎职行为致使国有资产遭受损失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一条在追究总会计师工作责任时,发现企业负责人、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应当承担相关责任的,一并进行工作责任追究。

第四十二条企业未按规定设置总会计师职位,或者未按规定明确分管财务负责人及类似职位人员兼任总会计师并履行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的,或者企业总会计师未被授予必要管理权限有效履行工作职责的,本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工作责任应当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承担。

第六章附则

国企履职尽责报告篇9

专业委员会登上舞台

在现代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中,主要存在两种治理模式:以德国为代表的双层治理结构;以美英为代表的单层治理结构。实际运作中,两种模式各有优缺点。双层结构的优点是监督层对于执行层有更大的独立性,缺点是远离公司实际业务,缺乏足够的信息履行自己的职能;单层结构的优点是对公司业务掌握了更多的信息,缺点是容易为内部人所操纵,变成董事会本身蜕变成“橡皮图章”。

20世纪后期两种治理结构相互融合,特别是有向单层结构演变的倾向。为解决单层结构下的天然缺点,外部董事、独立董事、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解决方案先后应运而生,并最终成为目前最有效的解决方案。

从企业内部看,董事会是一种以有限会议的形式进行集体决策的一个集体性的管理机构。这种工作方式决定了它无法仅靠几天或几次短暂的会议完成对对公司经营管理重大事项的高质量决策。而且,随着企业生产经营的内外部环境的日益复杂和经营管理模式、手段变化的日益加快,董事会的决策,越来越需要建立在专业基础上的深入细致的事前研究,才能在最终的董事会会议上做出有效的审议和决策。这也是促使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诞生的一个根本的内在性因素。

四大关系决定作用发挥

公司治理,关键在于治理“人”和“关系”。董事会的专业委员会要想有效发挥作用,必须处理好四大关系。

专业委员会与股东的关系。标准普尔曾经对我国的公司治理进行过专门的评价,其核心结论之一就是:股权结构不够合理(主要是一股独大),大股东干预过多。特别明显的表现是,多数改制后的国有企业更多时候表现为行政领导机关附属单位的“翻牌”公司,上级行政机关继续干预企业的人、财、物的选拔与决策,专业委员会根本无法有效发挥作用。因此,如果想做实董事会的职责,让专业委员会充分发挥作用,首先需要股东转变观念,在遵循现代企业治理的规律和正确的公司经营理念下设计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设定好自己的权力边界,保证公司利益和自身利益的整体最大化。

专业委员会和董事会的关系。这一点对于股权分散的公司来说尤其重要,因为在这样的公司里,董事会是真正的权力和决策中心。专业委员会能否真正帮助董事会把职责落地,关键在于董事会能不能用正确的理念、定位和制度来管理和规范自身及下属各委员会的履职行为。

在GE,董事会以诚信作为基石和基本理念,并用它引导着公司董事会的价值判断和行为方式,解决“做什么”、“为谁去做”以及“如何去做”等关键问题。它对自己的角色定位非常明确,即:认真关注和保证股东的长期利益;监督公司管理层的行为,以使其经营行为符合股东的利益;负责任地使公司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得到应有的反映。为此,它有针对性地设置了审计委员会、管理发展和薪酬委员会、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公共责任委员会,并在委员会的成员构成、职责权限、议事规则等方面赋予其充分发挥作用和履行职能的空间;同时在董事会的整体框架内,设置了这些委员会的自我管理、自我更新和自我发展的内生机制。

由于董事会的专业委员会是在董事会的集体领导下开展工作的,因此,各专业委员会一方面要充分发挥自己在专业领域的作用,另一方面又要受到董事会集体的领导和管理。在GE,各专业委员会在每次的委员会会议之后,都需要向董事会汇报委员会的会议决议和会议情况,必要时要提请董事会讨论。而在戴尔,每次董事会的会议中,对专业委员会工作的审议都会作为一个固定的会议议程。

专业委员会之间、专业委员会与监事会之间的关系。对不设立监事会的企业来说,处理好专业委员会之间的相互促进和相互制约的关系,对董事会和专业委员会的健康运作至关重要。比如,在一些治理良好的企业中,各专业委员会的成员由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讨论通过。而提名委员会的提名、治理委员会对公司治理机制的改进建议,则又可能是基于管理发展委员会(或领导力发展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相关委员会的专业评估报告。

而设有监事会的公司则会采取在监事会下也同时设立一些专业委员会的做法,对董事会及其下属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履行应尽职责的同时,代行部分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职责,避免了重复设置。比如,在中国银行的监事会下,便设有“履职尽责监督委员会”和“财务与内部控制监督委员会”,而董事会下就不设类似的审计委员会、提名/治理委员会。这样,就既促进和保证了董事会职责的履行,又防止了双方职责的交叉、重叠和冲突。

专业委员会与企业管理层/执行层(含其下属部门)的关系。专业委员会如何处理好与管理层/执行层的关系,也是其能否有效运行的关键。在GE,其专业委员会每位成员每年都会考察至少两个业务部门,亲自体验GE的经营,并有针对性地和管理层交流沟通相关问题。而无论是GE的管理发展和薪酬委员会还是戴尔的领导力发展和薪酬委员会,都会和现任管理层一道来商讨管理层的薪酬方案,共同讨论其继任者的问题和包括其本人在内的领导力发展计划。

而在中国工商银行,则采取了“双汇报告路线”制的方法来管理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和管理层、监事会的关系。比如,其审计委员会下辖的“内部审计局”,会将自己的报告经由第一汇报路线汇报审计委员会,同时经由第二汇报路线报告高级管理层和监事会。

强化自我管理

国企履职尽责报告篇10

1968年,美国会计学家戴维·F·林诺维斯(DavidF.Linones)发表了《会计职业和社会进步》一文,初步提出了社会责任会计的概念,揭开了社会责任会计研究的序幕[1]87。美国著名会计学者贝尔科伊在他所著的《会计史论》一书中,对会计的发展史作出了历史性的划分,将社会责任会计放在非常重要的地位[2]。此后,一系列对社会责任会计进行系统论述的著作相继问世,英国的特雷佛·干布林著的《社会会计学》一书,除了对社会责任的概念性问题进行探讨之外,还对未来社会责任会计的发展方向进行了预测[3],这是有关该课题的较权威的一本著作。

一、企业社会责任会计研究述评

20世纪90年代以来,学者们从不同角度对企业社会责任及其披露问题进行了研究。如LeeBurke和JeanneM.Logsdon(1996)认为,应从战略上重新定位企业社会责任理念,把社会责任作为企业的一项长期投资,而不是当期的成本或费用,研究旨在更好地评估社会责任活动在何时、以何种方式可以使企业、社会均受益[4]25-29。近年来,许多学者热衷于对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进行实证研究。Carol(1994)使用问卷调查方法,研究了压力集团对于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影响,研究表明,压力集团是社会责任信息的主要使用者之一,他们认为企业所披露的社会责任信息非常不足[5]。HeleddJenkins和NataliaYakovlva(2005)通过对全球十大矿业公司的调查研究发现:尽管报告的模式和内容不一,但披露社会责任和环境信息成为他们的共同举措[6]。

我国财政部于1995年公布了企业经济效益指标体系,其中第九项“社会贡献率”和第十项“社会积累率”是评价企业社会效益的指标,社会责任会计自此受到有关方面重视。2007年12月28日,中国首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指南———《国家电网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指南》在北京,为全面提高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能力提供了组织和制度保障,标志着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步入规范化阶段。复旦大学张文贤教授通过向国内知名会计学家进行调查,来研究社会责任会计的发展现状。廖洪主编的《会计理论及其应用分析》中,从会计与国际接轨以及企业需求的角度,对有关企业社会责任会计问题进行了探讨[7]。殷格非从全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入手,结合国内外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编制经验,对报告编制的组织、撰写、设计、等各个环节逐一进行详细的介绍和论述。这填补了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研究领域的空白,是我国首部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撰写指南,对报告编制实践具有指导意义[8]。

明确社会责任会计的内涵首先应明确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刘刚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社会责任将经济责任视为企业社会责任的一部分,将企业社会责任分为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及慈善责任,这种观点使得企业社会责任基本上与企业责任等同起来,导致企业社会责任内涵过于庞大,在一定程度上模糊甚至掩盖了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经济责任可能出现的矛盾;狭义的企业社会责任是一个与企业经济责任相对应的概念,强调企业在追求自我利益的同时,必须采取行动以保护和改进公众利益[9]。本文采纳狭义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指的是企业在创造物质财富、满足投资人利益的同时,还要承担对企业员工、消费者、供应商、社区等利益相关者的责任。

关于社会责任会计的概念,阳秋林(2005)认为:社会责任会计是会计学的一个分支,它是运用会计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采用多种计量属性和手段,对企业的社会责任及其履行情况进行反映和监督,以便向相关利害关系人提供有用的社会责任信息,其目的在于提高全民族的社会效益[10]。这一定义比较符合我国实际。

二、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需求分析的理论基础

1.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迫切性

(1)避免环境进一步恶化要求披露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许多生态环境问题,成为经济增长的副产品[11]。但是,当人们的环保意识和公众意识被普遍唤醒后,那种一味追求利润、不顾社会责任的企业将难容于社会,因此,企业在追求利润的同时必须兼顾其社会责任,以负责的态度处理企业的社会问题。要反映企业完成社会责任的实际情况,传统会计显然不能胜任,只有尽快建立企业社会责任会计并借此揭示企业的社会责任信息,才能满足企业利益相关者的需求。

(2)市场经济呼唤企业社会责任并要求披露社会责任会计信息。作为社会和市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企业,应通过自身的努力,尽可能多地为公众、为社会尽一份责任,并将自己努力的成本和效益公允地予以反映。市场经济条件下更加需要社会责任会计,它一方面要求企业如实反映自身履行法律规定的社会责任的情况,另一方面要求反映企业对公共道德、公众利益等社会责任的关注和努力程度。这不仅关系到企业的社会形象,从长远看,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也是至关重要的。

(3)建立企业社会责任会计并披露信息是实现会计目标的要求。国际会计准则对会计目标的描述包括:①作出关于利用有限资源的决策,包括确定重要的决策领域与目标;②有效地管理和控制一个组织内的人力和物力资源;③保护资源,并报告其管理情况;④有利于履行社会职能和社会控制[12]。显然,第四个目标要求企业促进其社会职能,以使企业的社会目标得以实现;而前三个目标的内涵也包括了社会资源配置、人力资源利用、环境污染、工作安全等属于企业社会责任会计的目标。可见,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是传统企业会计的逻辑拓展,尤其是在我国目前情况下,要真正实现企业会计目标,建立企业社会责任会计并对社会责任会计信息进行披露已刻不容缓。

2.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必要性

中国企业的社会责任(corporatesocialres2ponsibility,CSR)信息披露分为3个阶段:一是导入阶段(1996—2000年),中国企业不得不被动地接受来自国外的CSR要求;二是观望阶段(2001—2004年),中国的学术机构、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开始对CSR进行深入的研究,试图促进CSR运动在中国的发展;三是参与阶段(2005年至现在),因担心遭受经济制裁、贸易壁垒以及出于自身可持续发展的愿望,政府放弃了原来被动观望的态度,积极参与到CSR运动中来,至少有了参与的姿态,甚至采取了一定措施[13]。深圳市于2006年在全国率先制订了《深圳市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指导意见》,我国的一些上市公司也相继自愿披露了社会责任报告,如国家电网公司分别2005年、2006年和2007年的社会责任报告,中国石油股份公司也于2007年首次社会责任报告[14]。媒体也通过舆论宣传,增加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动力,如《光明日报》通过“公益报告”专栏,全方位报道了跨国公司和我国大型企业的社会责任情况。

由于我国对社会责任会计的研究起步较晚,目前企业基本没有单独反映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指标,只有“社会贡献率”和“社会积累率”两项指标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有关:其一,社会贡献率=企业社会贡献总额/平均资产总额;其二,社会积累率=上缴国家财政总额/企业社会贡献总额。企业社会贡献总额包括工资、劳保退休统筹及其他社会福利支出、利息净支出额、应交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所得税等各种税金及附加费和上缴净利润等,但这些仅仅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一部分。我国现行用于指导企业会计和报告事务的法规主要是由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包括财政部的相关准则与会计法规、中国证监会的由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执行的信息披露规则和准则。总体看来,我国尚未制定企业披露社会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而只在规范报表的相关项目中包含了这方面的信息。可见在我国现阶段,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以及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情况都有了明显的改善,但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很大差距[15],因此,了解广大财务信息使用者对我国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需求到底处于一种什么状态,就成为会计理论工作者非常关注的问题。

三、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需求的调查分析

(一)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需求者的认定

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需求者,就是那些需要对企业社会责任影响及其后果作出反应的社会群体。在众多关注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社会群体中,可以把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需求者划分为企业内部和企业外部两大类:企业外部的信息需求者主要包括债权人、政府及相关部门、供应商、潜在投资者、经销商、消费者、企业职工(雇员)、社区居民和社会公众等;企业内部的信息需求者主要是指企业管理者[16]。他们需要以既往社会责任会计信息作基础来制订财务和社会责任预算,向社会揭示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状况。

(二)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需求调查

本次调查的对象包括机构投资公司、环保组织、政府人事部门、社会福利机构、经销商、消费者、企业职工、社区居民以及社会公众。在本文中,机构征询范围为辽宁省各地机构,个人信息使用者征询范围是沈阳市的社会公众。

本次调查采取问卷形式。对于机构投资者,随机抽取100家机构并将问卷寄给其负责人;对于个人使用者,采用当场发放问卷、当场收回的方式征询意见。对机构投资者共寄出问卷100份,收回37份,其中35份回答有效;对个人投资者发放问卷100份,收回100份,问卷全部有效。

(三)对调查结果的分析及调查结论

通过对问卷的统计分析,可以了解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需求。

1.使用者对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需求情况

投资者是否需要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会计信息?调查结果表明,有69%的机构和24%的个人投资者表示“非常需要”社会责任会计信息,而且需要的评价值分别为1131和1179,说明机构投资者对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需求程度高于个人投资者(见表1)。

表1投资者对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需求情况

2.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模式

目前,我国政府相关部门对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披露还未制定出严格的标准和固定的披露模式,企业在披露自身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的时候比较随意。调查结果表明,有63%的机构和22%的个人投资者认为制定统一的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模式“非常必要”,而且需要的评价值分别为1145和1188(见表2)。

表2投资者对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统一模式的需求情况

这些数据表明,我国投资者认为企业当前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没有统一的模式,不利于企业报告之间信息的比较,所以非常迫切地希望国家能够尽快制定出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统一模式,其中机构投资者对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需求程度高于个人投资者。

3.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内容构成

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包括的领域很广,按所属的社会责任类别不同,可将社会责任会计信息分为5种类型。调查结果表明,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对社会责任会计信息主要内容的需求具有惊人的相似之处,而且对信息内容的重视程度也异常相似。按机构投资者重视程度,社会责任会计信息分别是:①在产品和服务上对消费者履行社会责任的会计信息;②对企业职工履行社会责任的会计信息;③承担改善生态环境和合理利用资源方面的责任而产生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④因违反法律法规的要求,未能履行社会责任而承担罚款支出的会计信息;⑤承担公益和社会福利方面社会责任的会计信息。个人投资者仅仅对④和⑤的重视程度与机构投资者有差异,其他情况基本相同(见表3)。

国企履职尽责报告篇11

近一二十年来,以劳工运动、消费者运动和新环境保护为主题的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在欧美发达国家逐渐兴起,旨在倡导企业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还要承担起对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力图达到企业利益与社会长远利益相平衡。这一运动至今仍在广泛深入地发展,中国投身于这一运动的企业近几年也日益增多,但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总体履行情况却并不令人乐观。

一、加强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是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2005年,中国人均GDP已经达到1 700美元,按照国际经验,人均GDP达到1 000~3 000美元是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机遇多,矛盾多,挑战大。国有企业改制中出现的问题还没有妥善处理好,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又暴露出许多新的体制性矛盾;特别是近几年社会成员贫富差距的继续扩大,社会弱势群体和强势群体利益及心理的对抗,以及多元所有制企业中业主、管理者与员工在利益分配上的矛盾,都给我们的社会治理发出了预警信息。针对这一时代特征,新一代中国的领导集体审时度势,将实现全面小康,构建“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1]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作为新的执政理念,十七大又提出了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六大任务[2]。虽然国际上关于企业社会责任内容和形式的阐述很多,但其关注社会环境、员工权益、合法经营等方面的内容,也正是和谐社会所强调和关注的重点(即关注民生)。所以,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是我国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背景下,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对企业管理提出的紧迫要求,目的是促使企业的思维和素质发生从单纯追求利益到关注产品质量、环境质量再到人文质量的转变。

二、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现状

虽然实施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目前已经成为经济全球化下一种必然的发展趋势,而且欧美国家的企业年度报告和公司宣传手册中关于社会责任的陈述逐年增多,在我国,也已经有超过35 000家的企业被国际采购商要求随时随地进行企业社会责任考查,但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总体建设状况却并不令人乐观,主要表现在:

1.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触目惊心。很多企业由于缺少技术优势和科学的企业管理方法,把雇佣廉价劳动力作为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换取企业发展速度的主要手段。在这些企业,员工的工作、生活条件相当简陋,安全没有保障,疲劳操作司空见惯,严重损害了员工的身心健康。目前,中国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主要表现出三个特征:一是伤亡总量大。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计,仅2007年1-9月(调度快报数,下同),全国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380 125起,死亡71 221余人。二是重大、特大事故频发。2003年,全国发生的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14起,死亡818人;一次死亡10~29人的特大事故115起,死亡1 732人;2007年1-3月,全国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19起,死亡334人,在各类事故中,煤矿和交通方面的特大事故较多。三是企业没有支付必需的社会责任成本。大量事故隐患尚未得到整改,瞒报事故情况比较突出。

2.违反《劳动法》,降低职工的收入和福利,雇佣童工甚至“包身工”、随意克扣和拖欠工资、超时和超强度工作的现象层出不穷。尽管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多数大中城市制定公布了城市最低工资制度,各地政府也制定了相应的制裁业主拖欠员工工资的制度,但中华全国总工会对广东省外资企业进行的一项调查仍然显示,约有25%的员工不能按时领取工资,近一半的员工被迫每天工作8小时以上,有的甚至12小时左右,约62%的员工一周工作7天,大部分劳动者并没有得到应有的或足额的加班费;商务部研究院跨国公司研究中心2006年2月发布的《2006跨国公司中国报告》也指出,不仅本国企业缺乏社会责任,连在华的跨国公司也在做着一些违背道德规范的事情,如沃尔玛公司拒不配合成立中国工会,并大量地使用每小时只有3元工资的低薪临时工?穴几乎占到总员工的一半?雪;在权益保障方面,许多工人没有合法的劳动合同,即使有,也明显存在侵害员工合法权益的条款,没有社会保障、医疗保险和社会福利;在一些黑工厂和黑煤矿,竟然存在非法使用童工甚至“包身工”的现象。

3.缺乏相关的职业保护,工伤和职业病的发病率呈快速上升势头。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计,截至2006年,全国累计报告职业病67万多例,其中:尘肺病累计发病61万多例(这个数字相当于世界其他国家尘肺病人的总和),死亡14万多例,现患47万多例,近15年平均每年新发尘肺病人近1万例;另外,近2亿农业劳动力中,相当部分人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由于劳动关系不固定,流动性大,接触职业病危害的情况复杂,其健康影响难以准确估计。第10届职业性呼吸系统疾病国际会议指出,目前,我国有毒有害企业超过1 600万家,受到职业病危害的人数超过2亿,这表明我国职业病危害形势已十分严峻。我国当前职业病形势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职业病例数快速增长,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多,患病数量大;二是职业病危害分布行业广,中小企业危害重,尤其是一些个体私营企业;三是职业病危害正在由城市工业区向农村转移,由东部地区向中西部转移。总之,职业病危害问题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

4.市场秩序混乱,质量问题令人担忧,假冒伪劣屡禁不止。几年来,国家监督抽查产品合格率长期在75%~78%之间徘徊,特别使人担忧的是,一些直接关系人身安全健康的产品,如热水器、调制奶粉、药品、食品等却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3],令人触目惊心的“苏丹红”、“欣氟”事件就是实证。除此之外,由于市场监管机制不完善,致使假冒伪劣产品得以蔓延,屡禁不止[3]。2005年,发生在安徽、山东、重庆、四川、山西等省市的劣质奶粉事件,造成数百名婴儿出现营养不良综合症。

5.尽量逃避社会义务。表现在:一是尽量逃避社保缴费,按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的要求,企业必须为员工缴纳和代扣各类保险金,但我国企业在这方面一直没完全尽到义务。二是只顾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很少考虑社会就业问题,将包袱甩给政府;还有就是对社会公益事业不热心,较少考虑环境保护,普遍缺乏诚信等。

三、加快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思路

1.加快完善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立法工作。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属于企业应尽的社会义务,但由于受经济利益的驱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难免与其自身经济利益相冲突,因而企业有可能拒绝或不完全履行这一责任。故而能否将社会责任的履行付诸实践,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政府的态度和行为,目前,我国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时存在三个方面明显的法律缺失:一是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主体地位缺失。在我国,规范企业行为的相关法律,如《公司法》、《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乡镇企业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中,没有一部法律对企业社会责任有专门规范,也没有在其他相关法律中设立专门条款规范企业的社会责任,即使有,实际操作性也不强。二是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内容缺失。在我国现行所有规范企业主体行为的法律中,调整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法律形式主要包括《劳动法》及若干配套法规,其他法规都过分强调企业管理者的管理权,而对雇员的权利只是一些无操作规范的条款。三是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约束力缺失。这是指法的效力和实施问题,虽然在法律中有相应规定,但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的现象非常普遍。这就要求政府加快相关法律体系的建设,把企业社会责任作为一个法律概念,贯穿于有关规范企业经济活动的法规中;现行法规中有规定的,应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2.政府主导,民间参与,建立并推行适合我国国情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如何引导企业具有社会责任意识是一个任重道远的课题,政府可以在以下三方面作为:一是转变观念,对政府官员政绩的考核和提拔,改变过去那种唯招商引资和经济指标增长而轻环保、轻劳动保障的观念;二是尽快建立一套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企业特点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和评估体系,鼓励企业自觉执行,并尽快实施体系认证试点;三是采取奖励措施和设置限制性条款,对通过有关企业社会责任体系认证的企业,在相关政策上给予优先考虑。

3.在上市公司中引入社会责任信息强制披露制度。上市公司作为企业群体中的优秀成员,应该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欧美国家的企业在年度报告中关于社会责任的陈述逐年增多,建议我国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中强制引入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的披露,向社会公众传达除财务信息之外的有关公司内员工权益的保护状况、商品质量、消费者投诉情况、环境污染状况、是否履行社会保障义务等方面的信息。

4.倡导企业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倡导企业坚持“以人为本”,一是充分尊重员工,保障员工的民主权利,包括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特别是要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员工的民主权利;二是切实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包括员工的劳动经济权益和精神文化权益,特别是要维护好员工的劳动经济权益,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把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与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劳动权益通过合同形式加以保障;三是重视安全责任建设。安全生产着眼于人,旨在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和健康,大力改善各类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状况,防范和控制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是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体现。

参考文献

国企履职尽责报告篇12

关键词: 混合所有制改革;国有企业;社会责任

Key words: mixed ownership reform;state-owned enterprises;social responsibility

中图分类号:F27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6)33-0074-02

0 引言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该决定进一步明确了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方向和路径,使之成为了深化国企改革新的有效载体和新的动力。同时提出,“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以规范经营决策、资产保值增值、公平参与竞争、提高企业效率、增强企业活力、承担社会责任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这是第一次在党的文件中将承担社会责任列为企业的六大任务之一。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又提到“加强企业社会责任立法”,进一步把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问题提高到国家法治建设高度。

2015年,河北省省委、省政府在《关于深化地方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指出,将履行社会责任作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提高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内容,推进国有企业建立和完善履行社会责任的体制机制,把履行社会责任纳入公司治理,融入企业发展战略,落实到生产经营各个环节。为更好的引导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应探索建立国有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和考核评价机制,使国有企业在各个方面都发挥好带头作用,尤其是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维护职工权益、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节能环保方面,如此不仅能够实现国有企业与经济、社会、环境的和谐发展,还能够促进国有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总而言之,随着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如此不仅能够促进民营企业,跨国公司的发展,还有效提升了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所有制形式会直接影响企业的社会责任实践,因而,混合所有制改革也为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体系构建提供了新的机遇。

1 河北省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现状

近几年,河北省国资委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不断推动全省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采取一系列措施引导和鼓励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取得显著成效。

①充分理解和掌握河北省省情和企业实际发展情况,并结合国内外经济发展形势,促进河北省企业转型升级,建立完善的社会责任制度。

②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将企业经营者和职工的热情和主动性充分调动起来,将履行社会责任作为接轨国际市场、实现企业价值的重要内容。同时不断完善相关激励机制,引导企业履行对各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确保企业履责的长久性。

③推动和督促企业严格履行法律义务等基本社会责任,鼓励和引导企业履行其他方面的社会责任。为了防止企业以履行社会责任为名增加企业负担,应支持社会第三方专业机构从重点行业和特殊领域入手开展企业社会责任评价工作,鼓励企业自愿参加社会责任评价。

通过落实上述措施,河北省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普遍增强,多数企业建立了与社会责任相关的治理结构。但基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视角,从公司治理的角度分析,河北省国有企业在构建社会责任体系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①公司治理结构有待进一步规范。在调研过程中,课题组走访调研了河北钢铁、冀中能源等20余家国家企业,发现河北省大多数国有企业建立了与社会责任相关的治理结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相关原则,综合考虑各因素的影响,合理构建公司组织架构,建立了权责明确、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运营机制。

在社会责任管理职能部门设置方面,有些企业设置了与履行社会责任相关节能环保、职业病防治以及安全质量环保等部门促进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但在调查中发现,在企业的经营实践中,有些国有企业忽视社会责任管理部门的职能,尽管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但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还有一些企业未设置社会责任的专项管理机构。

②企业文化建设缺乏社会责任意识。企业文化是企业经营的灵魂。河北省国有企业普遍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在各自发展历程中,都建立了与本企业相适应的企业文化。但只有少数企业构建了与社会责任相关的企业文化。如河北钢铁在企业理念中就体现了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企业使命定义为:代表民族工业,担当国家角色;环保理念为:为人类制造绿色钢铁;营销理念:一切为了满足客户的需求。冀中能源的企业口号是:奉献绿色能源,创造幸福生活;企业方针是创造 协调 绿色 开发 共享;上述两个企业的企业文化都体现了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但在课题组走访调研的20余家国企中,有些企业的文化建设没有升华到社会责任的高度,依然停留在文化建设的较低层面。

③社会责任报告披露不充分。在调研中,发现河北省国有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并不充分,由于从国家立法层面并没有强制企业披露社会责任报告,所以只有少部分企业定期公布社会责任报告,但涵盖内容及详尽程度都存在很大差异。这说明河北省国有企业对社会责任报告认识不充分,未将其程序化、制度化。

2 河北省国有企业构建社会责任体系路径

基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视角,立足河北省实际,结合京津冀一体化发展战略,河北省国有企业构建社会责任体系主要从内部治理及外部治理两个层面入手,采取相关措施。具体如图1所示。

2.1 从内部治理的角度

从内部治理的角度来看,河北省国有企业构建社会责任体系的路径主要有以下方面:

①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大多数国有企业已经意识到公司治理结构对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性,但社会责任治理机构还不健全,社会责任职能部门还不完善。针对这一现象,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结构,设置社会责任专项管理部门,确保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义务真正落实到位。

②建设体现社会责任的企业文化。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融入企业核心价值观、发展战略和规划,构建体现CSR特色的企业文化。在企业发展中,坚持绿色低碳导向,推进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塑造勇于担当、锐意进取的文化氛围。

③构建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建立相应的社会责任信息沟通制度,通过有关部门加强信息与沟通,定期社会责任报告。建立相应的信息平台,加强社会责任信息沟通监督机制,及时纠正社会责任信息沟通中的纰漏,促进国有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

④导入社会责任评价机制。对河北省国有企业而言,应导入社会责任评价机制,结合企业所处行业特点,建立社会责任的长效评价机制,将履行社会责任作为企业经营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将社会责任贯穿于企业经营的每个环节,适时进行评价、反馈,以监督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

2.2 从外部治理角度

①加强社会责任立法工作。地方政府依照法定权限,加快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立法工作。建立相应的法规及条例,从法律层面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供依据及约束。“中国企业履行及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现状”的调查结果显示:履行社会责任给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主要体现在成本费用的增加,85.3%的企业认为推行社会责任会带来劳动力成本上升,更有44.7%的企业认为劳动力成本会大幅上升。在承担社会责任的路径调查中,很多企业认为制定企业伦理行为守则或社会责任行为守则最行之有效。63.5%的企业认为推行企业社会责任过程中发挥较大作用的是正式制度,这也印证了制定守则在推行企业社会责任中的重要性。

②建立社会责任评价标准。参照国际和国家有关标准体系,结合河北省实际制定《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明确评价指标、标准及方式,建立企业社会责任的评价、管理和信息披露制度。通过建立社会责任评价标准,不仅能够充分的调动起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还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和谐及发展。

③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对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如融资方面的优先支持等。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企业经营者进行荣誉激励等。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引导公众广泛参与,加强对企业履责情况的监督。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进行查处,加大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浪费资源、缺乏信用等行为的惩处力度。

综上所述,在混合所有制改革背景下,河北省国有企业社会责任体系构建工作不是一蹴而就的,要企业自身及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责作用,密切协调配合,合力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工作。同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营造有利于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舆论氛围。

参考文献:

[1]约翰・斯坦纳.企业、政府与社会[M].一版.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15.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