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社试用期总结合集12篇

时间:2022-05-24 11:02:42

报社试用期总结

报社试用期总结篇1

2.工作表现:手机报的制作经过1个月整的独立制作,制作质量总体来说是不断在改善,在提升,但在水准的保持上,偶有偏差,会有时好时坏的反复。从9月中下旬的学习、摸索,到国庆后的独立制作,一份份手机报就是我的成绩单,从不及格到及格。从12点手忙脚乱地交稿,到可以基本做到11点半前交稿。从接过编委、校对满是“涂鸦”的稿子到只有少量的更正。一切一切都印证着我工作上的变化。

3.工作上的不足之处:1)对于手机报的新闻摘取上存在偏差,思维上有个“框框”略微死板,在处理新闻的时候有些放不开。幸好在带教编辑的教育和鼓励下,我得到很多宝贵的经验和吸取到很多前人总结出来的教训。我相信,这个问题很快将有很大的改善。2)对于专业知识的认识上还有上升的空间。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积极和同事交流,加强和同事的互动。不断增进自己的工作能力,多和同事交流工作上的技巧,交换工作上所碰到的问题,力求“站在巨人的肩膀上”。3)对于东莞的了解略有不足,虽然在这两个月的时间里,我从报纸,网站,以及各方面的途径对东莞有了全新的认识,但对于有些方面还是需要尽快加强。只有对这个地方了解了,才能更好地作出好的本地新闻。

报社试用期总结篇2

校级以及校区级先进集体评选的基本条件是:实践论文、调查报告或其他形式的实践成果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有实质性的成果上报,成果充分体现实践性质;在实践过程中主动与地方媒体联系,有媒体对团队的认可并进行正面报道,同时树立了校区的良好形象;建立了与实践基地的合作意向,得到当地单位党团组织的较高评价;圆满完成社会实践总结工作,按时上交所要求的各项材料;在实践活动过程中有指导老师科学专业的指导。

校级以及校区级先进个人主要表彰在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指导教师和学生。

校级以及校区级优秀通讯员将从各小分队上报的社会实践通讯员中评选产出,要求曾准确及时报道社会实践开展情况。

校级以及校区级申报优秀调查报告的基本条件是:能够体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有新观点、新思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对实际工作有指导作用和借鉴作用,能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报告内容观点鲜明,重点突出,结构合理,条理清晰,文字通畅,字数一般不超过8000字。2011年暑期社会实践优秀调查报告校级以及校区级的评选从已提交的调查报告中评选产生。

校区优秀组织奖是对在组织今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校区学院学生会颁发的,以学院学生会为单位申报,评选的基本条件是:学院领导高度重视,成立社会实践领导小组;准时制定并上报暑期社会实践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社会实践活动点面兼顾,社会实践率高;社会实践成果显著,实践团队表现突出,获奖论文比例高;社会实践宣传报道稿件充足,质量高;社会实践工作总结材料按时上报,优秀实践报告按时上报。

二、申报工作要求

申报优秀组织奖、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须提供1000字左右的活动总结及有关材料,并按要求填写有关表格,申报优秀调查报告的请用A4纸4号仿宋体打印。各类申报材料于10月8日前报送到校区团委。

校区各学院学生会、服务社、团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总结表彰工作。要通过举办汇报会、座谈会、评比总结表彰会等形式,把社会实践活动不断引向深入;要通过总结表彰工作,巩固活动成果,扩大活动影响力,研究和制定活动的新形式新思路,进一步推动该项活动向纵深方向发展。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二、招聘指标具体指标分配见附表1。

三、招聘原则

(一)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

(二)优先招聘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本县代课人员。

(三)招聘的教师安排在县以下(不含县城所在地)农村中小学校,其中国家“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原则上安排在县以下农村乡(镇)初中和中心学校,且一所学校原则上安排不少于3人。“硕师计划”研究生安排在农村乡(镇)初中。

四、招聘程序特设岗位教师招聘按照公布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录取、签订合同、培训等程序进行。招聘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招聘符合报考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和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幼儿教师资格不能报考)、年龄在45岁以下且在公办中小学连续代课5年以上目前仍在教学岗位的本县人员。第二阶段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面试;

第二阶段的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统一组织。第二阶段招聘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工作,由地区教育局统一负责组织;面试、体检和录取等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报名采用先网上注册报名,然后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阶段报名时间内登录“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网”( tg.ncss.org.cn/),点击特岗报名注册考生信息选择设岗省份申报岗位,注册并申报岗位成功后,下载打印出《特岗教师报名表》。同时,在“贵州教育网”下载、打印《贵州省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并填写。(一)第一阶段招聘(免笔试人员的招聘)

2、资格审查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程序。对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县教育局建立报考个人档案。

4、录取、签约面试及体检均合格者方可进入录取程序。录取原则按照填报志愿及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符合免笔试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在报考县落选的,由地区教育局根据其填报的第二志愿在本地区所辖“特岗计划”县及时进行调剂。根据各县调剂后的岗位缺额情况,可对符合国家“特岗计划”招聘条件的落选考生,根据其调剂志愿在省的协调下进行跨市(州、地)调剂。被录取者(含“硕师计划”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与县教育局签订聘任合同。凡未签订聘任合同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应届毕业生在开学报到时仍未取得毕业证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5、上报和公布第一阶段招聘录取签约名单 ①5月26日公示特岗县岗位需求学校计划。 ②5月30日在铜仁学院大礼堂进行现场签约。 ③完成第一阶段工作总结和第二阶段岗位需求上报省教育厅。

报社试用期总结篇3

本次招聘职位10个 (详见《2016年潮州市纪委属下潮州市廉政教育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具体专业和其他条件与各个招聘职位相对应)。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纪检监察事业;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考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5年3月1日后出生人员。

7.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

通过《潮州日报》、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gdcz.lss.gov.cn)和潮州市监察局网站(chaozhou.gov.cn/dept/1131.jspx)向社会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 报名时间:2016年3月14日至16日

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潮州市人才管理办公室,地址:春荣路玉兰园综合楼三楼。联系人:刘鹏飞,联系电话:0768-2286520。

3.报名要求:报考者按照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亲自到达报名地点报名。报名时,本人需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和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红底1寸免冠半身彩照3张、《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请自行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蓝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报名时,报名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现场对报考者的资格、资历和其他材料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笔试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试

本次招考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1)笔试内容:考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和文字表达水平。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2)笔试时间:2016年3月20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潮州市高级技工学校

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到达考场参加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者视为放弃考试。

(4)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入围分数线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5)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gdcz.lss.gov.cn)和潮州市监察局网站(chaozhou.gov.cn/dept/1131.jspx)公布。

2.面试

(1)面试人数:按拟招聘职位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笔试人数或笔试入围人数少于3人的,按实际入围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职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3)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结束后,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入围分数线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每个招聘职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时,以其中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务工作由市纪委监察局负责组织实施。

(五)体检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对拟聘人员进行身体检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体检对象凭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确有特殊情况的,经调查核实后,可推迟检查。体检费用由市纪委承担。

(六)考察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证明)、学习或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gdcz.lss.gov.cn) 和潮州市监察局网站(chaozhou.gov.cn/dept/1131.jspx)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须在约定期限内带齐证件到相应的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须确认聘用人员档案到位方可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签聘用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证件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五、有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相当职位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点击下载>>>1-3.zip

1、2016年潮州市纪委属下潮州市廉政教育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报社试用期总结篇4

1、专业对口,需求见面,公开竞争,择优聘用原则。

2、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

详见《青河县卫生系统、财政局等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紧缺人才招聘职位表》

三、招聘对象

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品行端正,在校或在原单位期间表现良好;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及学历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服从组织分配;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全部条件。

上述人员涉及毕业证书取得时间、工作经历、资格证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时限的,均截至2018年1月26日。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4、已经聘用为青河县编制外紧缺人才的大中专毕业生。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26日-2018年2月1日(北京时间18:00前),星期六、星期天不休息,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

2、报名地点:青河县卫计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906-8823137

青河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906-8821119

青河县人社局财务室,联系电话:0906-8826673

青河县农业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906-8821711

3、报名费和笔试费标准。报名及笔试考试费按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执行。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每人每科40元。

4、报考人员需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

5、需提交身份证、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提供从学信网上下载的学历证明一份。

6、拟聘用人员需在公示期结束后15日内将个人档案报青河县人社局审核,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笔试

1、卫生系统涉医岗位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除哈医外一律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考试。笔试采用闭卷答题方式进行,笔试总分15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总成绩上加5分。

3、卫生系统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含达到报考当年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15分(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与资格证书须一致)。

4、卫生系统取得执业医师助理资格证书(含达到报考当年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与资格证书须一致)。

5、卫生系统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含达到报考当年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8分(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与资格证书须一致)。

6、服务期满2年的“大学生村官”,在笔试总成绩上加5分。

符合上述情况者,只能加分一次,不能累计加分。因个人原因,符合加分条件,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围面试人员,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

7、笔试时间:2018年2月2日。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8、笔试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

9、笔试成绩公布:青河县政府网公布。

(三)面试

1、面试入围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排名确定,所有岗位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者占入围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一同入围面试,达不到规定入围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及费用。面试时间2018年2月6日,面试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费40元。

3、面试内容为各专业应知应会知识和技能,采用汉语面试,不加分。

4、面试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

5、面试入闱人员需提供政审表。

6、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如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将进行加试,加试为面试,按加试后总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五)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生对体检有疑义的,经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可以复核一次并作为终体检结果)。

(六)公示

对笔试、面试、体检全部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青河县政府网进行公示。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档案审核通过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招聘人员待遇

被聘人员工资不低于4000元/月(含个人承担部分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七、招聘人员管理

1、新招聘的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聘。

2、新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方可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如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3、卫生系统新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人员在三年(2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医师执业(助理)资格、护士执业资格的,一律解聘。

4、如不服从组织分配者,不予聘用。

整个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组织部门监督。

本简章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原标题:青河县卫生系统、财政局等单位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编制外紧缺人才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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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社试用期总结篇5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浙人社发〔2014〕180号文件精神,2014年全县各级机关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48名,其中:县级机关招考37名,乡镇机关招考11名。上述计划中含法官预备人选2名,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2名,从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4名;提前组织录用的部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13名。

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本招考公告及2014年武义县各级机关录用公务员需求计划表,或于2014年11月24日以后登陆下列网站查询:

浙江人事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金华人才网()

武义新闻网()

武义县人力资源网()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武义县各级机关招考公务员[不含提前组织录用的职位、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和乡镇机关面向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职位]的范围和对象为:

(1)具有金华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4年11月2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金华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和在金全日制普通高校外地生源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户口不限(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

(4)选聘到金华市范围内的村(社区)任职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户口不限。

2.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武义县行政区域内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两委”)正职满2年以上的人员;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职务连续任职时间满3年以上的人员。报考人员任职时间的认定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时间,不能计入任职时间。

3.乡镇机关面向选聘到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武义县行政区域内,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人员任职时间的认定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

4.提前组织录用的部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招考范围和对象为:具有金华市常住户口(以2014年11月2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户口不限),且已于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招考职位所需学历要求毕业证书的人员。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5.截止到2014年11月28日,具有公务员身份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不能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村干部在任村“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期间受过处分或在任上述职务期间对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不能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职位。

属于《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14〕58号)第十二条规定九种不宜录用为公务员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各级机关公务员;属于《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公通字〔2014〕60号)第十条规定十三种不宜录用为人民警察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各级公安人民警察。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73年11月28日至1991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

2.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学历。其中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职位(专业)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以上学历。

3.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要求年龄18至35周岁(1973年11月28日至1991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现任村“两委”正职的,年龄18至40周岁(1968年11月28日至1991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具有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

4.报考公安、法院、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男性身高1.68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58米及以上;年龄18至30周岁(1978年11月28日至1991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两眼裸视力4.8及以上,部分职位视力放宽到两眼裸视力4.5及以上(见招考职位的备注说明);体能测评四个项目的每项得分均须达到45分及以上(男性:10米×4往返跑≤12"8、立定跳远≥2.08米、引体向上≥7个、1000米≤4’20";女性:10米×4往返跑≤13"8、立定跳远≥1.38米、仰卧起坐≥20个、800米≤4’15")。

5.报考法院法官预备人选职位的,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A、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参加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也可以报考。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

能够在2014年2月28日前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三、招考方式

全县各级机关均按职位招考。

部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采取提前组织录用的方法进行。即报名、笔试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面试及后续工作由武义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会同招录机关提前、单独组织。

四、报考程序

(一)各级机关面向社会招考,采用网络方式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4年11月28日0时—2014年12月4日24时。

网址:(浙江人事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在此期间招录机关不作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将于2014年12月2日、12月5日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分别公布截至2014年12月1日、12月4日24时全省各职位的报名人数。

2.资格初审

时间:2014年12月5日0时—12月10日24时。

招录机关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4年12月11日0时—12月14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SPAN>

4.缴费确认

时间:2014年12月17日9时—12月21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陆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凡持有中国工商银行的所有银行卡,以及加入银联的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的银行卡均可通过网银支付。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4年1月10日9时—1月16日24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陆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采取组织推荐及现场方式报名:

1.推荐、报名和缴费。时间:2014年12月15日—12月19日。符合条件的村干部持乡镇(街道)党委出具的《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张,按照武义县委组织部指定的地点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合格者缴纳考试费。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14年1月13日—1月14日。已缴费人员到武义县委组织部指定的地点领取准考证。

五、笔试的科目和时间

笔试由省统一命题,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的需加试《心理测评》,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笔试成绩,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参加面试。

1.全县各级机关招考公务员[不含提前组织录用的职位、乡??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职位]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4年1月16日上午:9:00—11:30《申论》

下午:13:30—15: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16:10—17:00《心理测评》(限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的人员)

2.提前组织录用职位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4年1月16日上午:9:00—11:00《综合基础知识》

下午:13:30—15: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16:10—17:00《心理测评》(限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的人员)

3.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及乡镇机关面向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招考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4年1月16日上午:9:00—11:30《农业农村工作知识》

下午:13:30—15: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浙江省2014年招考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人事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下载。

六、加分并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对下列人员在笔试成绩(两科原始成绩相加,下同)的基础上实行优惠加分政策:

1.现任村“两委”正职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笔试成绩加5分;

2.选聘到村(社区)工作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欠发达地区的市、县两级机关的(含省直属或派出机构),笔试成绩加5分,报考省级和其他市、县级机关的,笔试成绩加3分;

3.选聘到村(社区)工作满3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欠发达地区的市、县两级机关的(含省直属或派出机构),笔试成绩加10分,报考省级和其他市、县级机关的,笔试成绩加5分。

实行优惠加分政策的欠发达市、县(市、区)为:衢州市、丽水市、舟山市、淳安县、永嘉县、文成县、泰顺县、苍南县、武义县、磐安县、柯城区、衢江区、江山市、常山县、开化县、龙游县、莲都区、缙云县、遂昌县、龙泉市、庆元县、青田县、松阳县、景宁县、云和县、三门县、天台县、仙居县、岱山县、嵊泗县、洞头县、定海区、普陀区。

选聘到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在报考街道机关职位时,不享受优惠加分政策。

在加分的基础上,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七、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招录机关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法官预备人选职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

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和乡镇机关面向选聘到村(社区)工作高校毕业生招考的,按1:3确定面试对象。

公安、法院、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职位按1:4确定参加体能测评对象(其中,招考计划4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3确定),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能测评人员放弃,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均不再递补。招录机关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4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其他职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4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以上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体能测评工作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武义县委组织部、武义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会同招录机关实施。

八、面试

面试前,招录机关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须提供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2014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前,??录机关将在该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合格人员或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

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面试成绩÷2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其中招考计划4名及以上职位的,按1:1.5的比例确定(有小数的四舍五入)。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十、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武义县委组织部、武义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会同招录机关实施。

报考人员(除报考公安、法院、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人员外)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14〕68号)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14〕25号)执行。

报考公安、法院、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的按人事部、公安部公布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发〔2014〕74号)执行。报考人员体检的相关程序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14〕68号)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14〕58号)执行;对报考各级公安人民警察人员的考察按《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公通字〔2014〕60号)执行。

对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的优秀村干部考察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14〕58号)执行,必要时可试行民主测评、考察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十一、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后,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示7天。对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的优秀村干部和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由武义县委组织部、武义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在拟录用人员在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并发放《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录用手续,不能在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被录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或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均在报考职位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察、录用。

递补须在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完成,招考职位人员录用审批文件下发后,一律不再递补。

确定参加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及递补人员的名单均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

十二、注意事项

1.有关报考政策、技术方面的问题可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

2.法官预备人选的考试录用工作公告中未明确的事项按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组织开展公开考录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浙组〔2014〕56号)执行。

3.截止到2014年11月28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不限)。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4.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取得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后,在2014年暑假期间办理录用手续。若未按要求书面报告所在学校的,由本人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录用手续。

5.报考人员必须在2014年11月28日—12月4日期间内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职位为准。

6.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7.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8.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14年12月20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传真号码:0571-88396652、87059929),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9.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招考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改报名。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将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予以公布。所有核减或取消的招考计划均不实行调剂。

10.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4〕126号)执行。

11.报考人员对在浙江人事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反映。

报社试用期总结篇6

为大力推进传媒业的发展,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有关部门着手研究和部署传媒业的改革,以1996年1月广州日报报业集团的成立为标志,我国传媒业的集团化改革正式启动。在1996年到2003年的8午内,我国先后组建了85家传媒集团,分为5类,其中报业集团39家,出版集团14家,发行集团8家,广电集团18家,电影集团6家。在将近10年的发展实践中,改革取得了很大成果,同时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可以说,我国传媒业的集团化改革,已经到了该进行阶段性总结、研究下一步发展方向的时候了。

全国文化体制改革从2003年6月正式启动,确定了9个试点地区和35家试点单位,包括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既有文化事业单位,也有国有文化企业。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通过这次试点转变为企业。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到现在也将近 2年了,一方面,试点工作的成功经验需要总结推广,逐步扩大;另一方面,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重点和难点问题需要调研并提出相应政策。

在以上这两大传媒业改革背景下,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和《传媒》杂志社组织的这次“传媒业改革与发展走势研讨会”,可以说足恰当其时。

会议得到业界充分重视。改革办事业发展处处长高书生、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专项改革一处处长张东强参加会议,并分别就文化体制改革的进展情况和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方面的重大问题做了专题发言;新闻出版总署报刊司副司长王国庆介绍了报刊司今年推进报刊业改革的思路和想法;中国期刊协会会长张伯海、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所长尹韵公、中国人民大学舆论研究所所长喻国明教授,也在会上就我国传媒业改革的热点问题,发表了演讲。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主持工作副所长、党委书记、《传媒》杂志社社长余敏代表会议的主办单位,向到场嘉宾致欢迎辞,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副所长、《传媒》杂志主编郝振省主持了会议。

应邀参加会议的还有,出版局期刊处处长张贤明、国家广电总局发展改革研究中心产业所所长陈共德、中国产业报协会会长曹恒武、欢乐传媒总裁董朝晖、星美传媒副总裁郝彬、今晚传媒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康卫华博士、河北日报报业集团副社长张英军、《电脑爱好者》杂志社社长孙晓旭、《中国医药报》社社长王温正、郑州日报社社长张晓圻、宁波日报报业集团社长张秉礼、中国传媒大学媒体管理学院副院长宋培义、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美国研究中心主任滑明达、人民网传媒频道主编詹新惠、北京世纪华文国际传媒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田珂、北京泛华东方传媒公司总裁助理陈胜春、北京开元策略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研究总监陈愈超,以及其他传媒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和代表。

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石峰同志在现场听取了部分代表的发言后,同与会代表就目前传媒业,特别是报刊业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和热点问题,进行了十分深入的探讨。很多代表看到石峰副署长非常认真地听取代表们的意见,纷纷主动要求发言。石峰副署长也针对代表们的提问一一作答。会场上供代表们发言的话筒传来传去,气氛十分活跃。会后,很多代表反映,这才是名副其实的研讨会。

石峰同志在回答与会代表的提问时指出,党报集团事业单位性质的规定不会改变,改革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把党报作为主要媒体做大做强,这一点是坚定不移的。虽然国家政策已经给予科技类期刊一定的改革空间,但一定要经过批准才能进行跨地区、股份制等改革举措,不得违规操作利用社会资本,新闻出版业在利用社会资本方面一定要慎重。有关行业报如何转制的问题,石峰同志认为,目前行业报改革要先走好“管办分离”这一步,行业报改革的方向是明确的,但具体的改革步骤还是一个渐进式的发展过程。对试点单位的政策落实以及下一步试点范围扩大的问题,石峰同志表示,有关部门正在抓紧时间积极研究;改革试点肯定要扩大,计划今年6月要对整个试点单位的经验进行总结、宣传,然后再进一步部署下一步的改革试点工作。

在与代表交流结束之后,石峰同志就如何看待当前报刊业的改革问题,作了重要讲话。石峰同志谈了自己的三点看法:一是对整个报刊业发展走势的判断,提出今年及以后一段时期,在自主创新方面是改革的一个重点;二是要进一步明确改革的目标,那就是在报刊业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经营的管理体制;建立有利于调动从业人员积极性,推动文化创新,多出精品、多出人才的运行机制。改革的根本目的是解放和发展媒体的生产力,也就是要提高建设先进文化的能力;三是要用新观念、新办法解决改革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注重管理变革,着力制度创新。新闻出版总署为适应发展形式的需要,将在管理上向四个方向努力:要在依法行政上下功夫,要在转变职能上下功夫,要在宏观调控上下功夫,要在理顺政府与报刊出版单位的关系上下功夫。

报社试用期总结篇7

一、坚持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施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监督、公开聘用。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学历、专业知识、任职资格等能力条件;

4、身体健康,能胜任正常工作;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三、组织领导

成立××镇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政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招聘工作。

四、工作程序

按照招聘计划,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招聘结果、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公告

我镇20__年社区居委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将通过××县电视台。同时报名地点张贴招聘简章,介绍招聘岗位和报考条件。本实施方案以文件形式发给各社区居委会,由社区居委会负责张贴招聘简章及考试聘用相关情况。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和时间

报名时间:20__年月日至20__年月日(每日实行正常作班制,双休日不休息)

报名地点:____镇人民政府室

(2)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持毕业证、学籍档案、资格证书(含执业资格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1份。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交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3张及报名费元、考务费元。

2、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1:3才能开考,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资格审查

1、报名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工作在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下,报名审查组按照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2、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月日至日持报名发票和有效证件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试卷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统一命题、制卷、阅卷。

笔试考务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考务组具体负责实施。

笔试科目:《》。

笔试时间:20__年月日

上午《》

下午《》

笔试内容所占分数比例: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按照聘用人数与入闱人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若笔试成绩相等同时进入面试。

笔试试题由镇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委托有关部门或外请学者出题。

(四)面试

面试命题工作由镇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面试题分为、、等类别。

面试工作由镇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考务组具体负责实施。面试评委由人组成,其人员一律从聘请。

进入面试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面试。没有按时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主动放弃面试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依次等额递补。

面试成绩计算:

按百分制计算,占总成绩的40。

面试时间:月日上午开始进行。

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生相加后的总成绩。

计算公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和总成绩计算均保留两位小数点)。

按上述计算公式计算入围考生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按面试成绩确定人选。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和考核工作按照先体检后考核的次序,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实施。

1、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______*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

体检在指定医院(__*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进行体检范围的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体检资格,被取消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空额的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考核

考核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客观、准确地把握考核对象的综合表现情况,严把综合素质等。自公布进入考核人员名单后15日内完成考核工作。考核不合格的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依次递补。

(六)、聘用审批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对象,由____县电视台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经公示无影响聘用的,由××镇通知办理聘用手续。

所确定拟聘用人员中,凡属与其它单位有 劳动关系的人员,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再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工资待遇每月元,用人单位负责缴纳养老、医疗、保险。

五、工作要求

1、公开招聘工作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要严格审查,严格组织,严肃纪律,严明制度,保证高质量、高效率完成考试招聘工作任务。

2、公开招聘工作要广泛宣传,增加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做到招聘岗位及人数公开,报考条件公开,笔试和面试成绩公开,进入面试及进入考核体检人员名单公开。要求考试聘用各个环节接受监督。

3、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和回避制度。严把资格审查关、比试关、综合面试关、考核体检关,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杜绝不正之风,真正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品德端正的优秀人才选拔到职工队伍中来。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包括夫妻关系;直系亲属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关系)。凡发现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者,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如有违纪行为取消其考试资格。

六、其他事项

报社试用期总结篇8

2014年江山市计划考试录用63名公务员。其中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2名,从选聘到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1名,提前组织录用的部分公安人民警察15名。上述计划中含检察官预备人选2名。

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或于2014年11月24日以后登陆下列网站查询:

浙江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网址:)

衢州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网(网址:)

衢州人才网(网址:)

江山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网(网址:)。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部门和乡(镇)机关招考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

(1)具有衢州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4年11月2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衢州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放宽到浙江省生源和在浙普通高校外省生源;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面向全国,不受生源区域和户口限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其中检察院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的,面向全国,不受生源区域和户口限制。

2、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江山市行政区域内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两委”)正职满2年以上的人员;现任村“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连续任职满3年以上的人员。报考人员任职时间的认定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时间,不能计入任职时间。

3、乡镇(街道)机关面向选聘到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江山市行政区域内,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人员任职时间的认定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

4、提前组织录用的部分公安人民警察职位的招考范围和对象为:2014年9月30日前已取得招考职位所需学历要求毕业证书的社会人员,其他要求以公告为准。

5、截止到2014年11月28日,具有公务员身份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不能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村干部在任村“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期间受过处分或在任上述职务期间对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不能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职位。

属于《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14〕58号)第十二条规定九种不宜录用为公务员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各级机关公务员;属于《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公通字〔2014〕60号)第十条规定十三种不宜录用为人民警察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公安、林业系统人民警察。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73年11月28日至1991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其中报考共青团江山市委员会文秘职位的,年龄具体要求见附件。

2、报考各级机关的,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职位或法警职位要求法律专业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以上学历。具体要求见附件。

3、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要求年龄在18至35周岁(1973年11月28日至1991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现任村“两委”正职的,学历中专、高中及以上、年龄18至40周岁以下(1968年11月28日至1991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

4、报考公安、林业、法院、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男性身高1.68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58米及以上;年龄18至30周岁(1978年11月28日至1991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两眼裸视力4.8及以上,报考有专业要求的人民警察职位,视力可放宽到两眼裸视力4.5及以上;体能测评四个项目的每项得分均须达到45分及以上(男性:10米×4往返跑≤12"8、立定跳远≥2.08米、引体向上≥7个、1000米≤4’20";女性:10米×4往返跑≤13"8、立定跳远≥1.38米、仰卧起坐≥20个、800米≤4’15")。

5、部分招考职位所要求的“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2014年11月28日前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县级(含)以下党政机关工作,或曾在军队团(含)以下单位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

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6、报考检察院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的,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A、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参加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也可以报考。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

能够在2014年2月28日前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三、招考方式和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今年我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仍采取按职位考试的办法进行。检察官预备人选以衢州市为单位设置职位。

部分公安人民警察职位采取提前组织录用的方法进行。即报名、笔试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面试及后续工作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提前、单独组织。

(一)各级机关面向社会招考,采用网络方式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4年11月28日0时—2014年12月4日24时。

网址:(浙江人事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在此期间招录机关不作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将于2014年12月2日、12月5日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分别公布截至2014年12月1日、12月4日24时全省各职位的报名人数。

2.资格初审

时间:2014年12月5日0时—12月10日24时。

招录机关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4年12月11日0时—12月14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15日12时。

4.缴费确认

时间:2014年12月17日9时—12月21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陆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凡持有中国工商银行的所有银行卡,以及加入银联的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的银行卡均可通过网银支付。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4年1月10日9时—1月16日24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陆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采取组织推荐及现场方式报名:

1.推荐、报名和缴费。时间:2014年12月15日—12月19日。符合条件的村干部持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出具的《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张,到江山市区中山路118号市政府6楼会议室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合格者缴纳考试费。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14年1月13日—1月14日。已缴费人员到中共江山市委组织部604室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由省统一命题,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报考公安、林业系统人民警察的需加试《心理测评》,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参加面试。

1.全省各级机关招考公务员[不含提前组织录用的职位、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和乡镇(街道)机关面向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职位]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4年1月16日上午:9:00—11:30《申论》

下午:13:30—15: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16:10—17:00《心理测评》(限报考公安、林业系统人民警察的人员)

2.提前组织录用职位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4年1月16日上午:9:00—11:00《综合基础知识》

下午:13:30—15: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6:10—17:00《心理测评》(限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的人员)

3.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及乡镇(街道)机关面向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招考职位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4年1月16日上午:9:00—11:30《农业农村工作知识》

下午:13:30—15: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浙江省2014年招考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人事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下载。

五、加分并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对下列人员在笔试成绩(两科原始成绩相加,下同)的基础上实行优惠加分政策:

1、现任村“两委”正职的优秀村干部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笔试成绩加5分;

2、选聘到村(社区)工作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欠发达地区的市、县两级机关的(含省直属或派出机构),笔试成绩加5分,报考省级和其他市、县级机关的,笔试成绩加3分;

3、选聘到村(社区)工作满3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欠发达地区的市、县两级机关的(含省直属或派出机构),笔试成绩加10分,报考省级和其他市、县级机关的,笔试成绩加5分。

实行优惠加分政策的欠发达市、县(市、区)为:衢州市、丽水市、舟山市、淳安县、永嘉县、文成县、泰顺县、苍南县、武义县、磐安县、柯城区、衢江区、江山市、常山县、开化县、龙游县、莲都区、缙云县、遂昌县、龙泉市、庆元县、青田县、松阳县、景宁县、云和县、三门县、天台县、仙居县、岱山县、嵊泗县、洞头县、定海区、普陀区。

在加分的基础上,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六、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招录机关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上线入围人数参加面试。公安、林业、法院、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职位按1:5确定参加体能测评对象。参加体能测评人员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均不再递补。招录机关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按1:3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体能测分评合格人员确定面试对象。参加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予以公布。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工作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实施。

七、现场资格复审

面试前,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招录机关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工作年限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2014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若面试对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确认不参加面试的,招录机关在该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其中报考公安、林业、法院、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在该职位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予以递补,不足入围面试的,不再递补,并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予以公布。

资格复审、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

九、体检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面试成绩÷2。按招考职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招考职位入围参加体检人数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参加体检,其中报考公安、林业、法院、检察院人民警察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全部参加体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由招录机关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

体检程序和标准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14〕68号)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14〕25号)执行。其中,报考公安、林业、法院、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的体检标准按人事部、公安部公布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发〔2014〕74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

十、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考职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考察根据《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14〕58号)执行;对报考各级公安、林业系统人民警察人员的考察按《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公通字〔2014〕60号)执行。

对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的优秀村干部考察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14〕58号)执行,必要时可试行民主测评、考察预告、经济责任审计等办法。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报考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在考察阶段本人放弃录用资格的或已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并已报到的,可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并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予以公布。

十一、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后,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示7天。对报考乡镇公务员的优秀村干部和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并发放《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被录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录用手续,不能在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有上述取消录用资格情况,不再递补。

十二、注意事项

1.有关报考政策、技术方面的问题可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

2.检察官预备人选的考试录用工作按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组织开展公开考录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浙组〔2014〕56号)执行。

3.提前组织录用的部分公安人民警察职位限2014年9月30日前已取得招考职位所需学历要求毕业证书的社会人员报考,不能按上述时间要求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不能报考。

4.截止到2014年11月28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不限)。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5.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取得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后,在2014年暑假期间办理录用手续。若未按要求书面报告所在学校的,由本人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录用手续。

6.报考人员必须在2014年11月28日—12月4日期间内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职位为准。

7.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8.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9.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14年12月20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传真号码:0571-88396652、87059941),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10.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其中检察官预备人员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2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招考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改报名。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将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予以公布。

11.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4〕126号)执行。

报社试用期总结篇9

1 引言

软件测试是软件开发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用来确认一个产品的品质或性能是否符合开发之前所提出的要求。对软件需求分析、设计规格说明和编码的最终复审,某种程度上测试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了软件产品的交付和用户的满意度。因此,如何做好测试工作,使测试在软件工程中顺利进行,辅助软件开发工作是我们每个软件人员应该考虑的问题。

2 软件测试的目的

(1)确认软件的质量,确认软件做了你所期望的事情,确认软件以正确的方式来做了这个事件。

(2)提供信息,比如提供给开发人员或程序经理的反馈信息,为风险评估所准备的信息。

(3)软件测试不仅是在测试软件产品的本身,而且还包括软件开发的过程。软件测试的第三个目的是保证整个软件开发过程是高质量的。

3 软件测试的对象

软件测试并不等于程序测试。软件测试应该贯穿整个软件定义与开发整个期间。因此需求分析、概要设计、详细设计以及程序编码等各阶段所得到的文档,包括需求规格说明、概要设计规格说明、详细设计规格说明以及源程序,都应该是软件测试的对象。

4 软件测试流程

软件测试工作并不是在软件代码开发完毕后才开始的,这一点是很多软件人员的误区,需要明确一下,它其实是在项目进入软件实现阶段就开始了,项目进入软件实现阶段的时候,就应该启动软件测试工作了。

下面根据笔者的测试经验,详细阐述一下软件测试的流程、每个阶段需要做的工作及整个测试过程产生的文档。

4.1 计划与设计阶段

4.1.1 召开测试启动会议

当项目进入软件实现阶段(编码),测试经理召集项目经理、开发经理开会确定测试交接时间,开发团队与测试团队交接测试内容,对测试目标达成一致,商讨测试计划的可行性,统一项目组的目标和测试的工作重点。进行规模预估并成立测试团队,完成《测试计划》和《测试方案》。

4.1.2 设计测试用例

明确了测试需求和测试计划,在需求分析文档确立基线以后,测试组需要针对测试需求编写全部测试用例,在实际的测试中,测试用例将是唯一实施标准。

4.2 实施测试阶段

4.2.1 实施测试用例

实施测试用例将花费测试组绝大部分时间,这些工作都是建立在前期很多计划工作的基础上。当测试用例全部编写完成后,测试工程师根据测试计划中分配给自己的测试任务,实施相应的测试用例,并记录测试结果。

4.2.2 填写测试记录

测试人员在进行具体的测试工作时,需要将测试内容填写在测试记录表中,直到所有的测试执行工作结束。

4.2.3 提交BUG清单

在具体的测试过程中,测试人员发现BUG后,需要将BUG记录在清单里,并及时提交给测试经理。

4.2.4 提交测试报告

在约定的测试周期完成之后,测试工程师需要总结此测试的结果,编写测试报告。测试工程师根据此轮测试的结果,编写测试报告,主要应包含以下内容:

(1)测试报告的版本。

(2)测试的人员和时间。

(3)测试所覆盖的缺陷――测试组在这轮测试中所有处理的缺陷, 不仅要写出覆盖缺陷的总数,还要写明这些缺陷的去向。

(4)上一版本活动缺陷的数量。

(5)经过此轮测试,所有活动缺陷的数量及其状态分类。

(6)测试评估――写明在这一版本中,哪些功能被实现了,哪些还没有实现,这里只需写明和上一版本不同之处即可。

(7)急待解决的问题――写明当前项目组中面临的最优先的问题,可以重复提出。

在每轮测试结束之后应尽快将符合标准的测试报告发给测试经理。

4.3 总结阶段

测试工作结束或即将结束时,测试组就要开始着手准备进行总结的工作。

4.3.1 编写测试总结报告

在测试结束之后,测试经理编写测试报告,对测试进行总结,并且提交给项目经理,为产品的后续工作提供重要的信息支持。

测试经理根据测试的结果及测试工程师提交的测试报告编写测试总结报告,测试总结报告必须包含以下重要内容:

(1)测试资源概述―多少人、多长时间。

(2)测试结果摘要―分别描述各个测试需求的测试结果,产品实 现了哪些功能点,哪些还没有实现。

(3)缺陷分析―按照缺陷的属性分类进行分析。

(4)测试需求覆盖率―原先列举的测试需求的测试覆盖率,可能 一部分测试需求因为资源和优先级的因素没有进行测试,那么 在这里要进行说明。

(5)测试评估―从总体对项目质量进行评估。

(6)测试组建议―从测试组的角度为项目组提出工作建议。

4.3.2 测试验收

测试验收工作是在以上工作全部结束后,测试经理对测试的过程、效果进行验收,签发测试验收报告,宣布测试结束。由测试经理进行测试验收,验收内容包括:

(1)测试效果验收―测试是否达到预期目的。

(2)测试文档验收―测试过程文档是否齐全,符合标准。

(3)测试评估―从总体对测试的质量进行评估。

(4)测试建议―对本次测试工作指出不足,需要在以后工作中改 进的地方。

(5)宣布测试结束―测试组成员签字宣布本次测试结束。

4.3.3 测试归档

测试归档是在测试验收结束宣布测试有效,结束测试后,对测试过程中涉及到各种标准文档进行归档,主要包括测试计划、测试用例、测试报告、验收报告等。这些文档的编写保障了测试的顺利进行,同时作为整个测试项目的痕迹,被保留下来,供查阅。

参考文献

[1]佟伟光.软件测试[M].北京:人民邮电出版,2008.

[2]Rex Black.测试流程管理[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3]Robert V.Binder著,华庆一等译.面向对象系统的测试[M].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01.

[4]Mark Fewster, Dorothy Graham著,舒智勇等译.软件测试自动化技术与实例详解[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00.

报社试用期总结篇10

2014年全区各级机关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46名,其中含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11名,从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中考试录用街道机关公务员1名,提前组织录用的基层公安人民警察5名、镇(街道)司法所司法助理员1名。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专业)、人数和有关要求见下表:

报考单位名称

招考单位代码

招考职位

招考人数

学历要求

所学专业要求

备注

报考人员可登陆下列网站查询:

浙江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台州人事培训考试网()

台州人才网()

椒江人才网()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全区各级机关招考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

(1)具有台州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4年11月2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下同);

(2)台州生源(含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台州市常住户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

(3)报考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职位的户口不限(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

2.街道机关面向选聘到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椒江区行政区域内,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人员任职时间的认定截至2014年12月31日。

3.提前组织录用的基层公安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职位的招考范围和对象为:2014年9月30日前已取得招考职位所需学历要求毕业证书的社会人员,其他要求按此公告为准。

4.截至2014年11月28日,具有公务员身份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不能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及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14〕58号)第十二条规定九种不宜录用为公务员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各级机关公务员;属于《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公通字〔2014〕60号)第十条规定十三种不宜录用为人民警察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各级公安系统人民警察。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73年11月28日至1991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

2.报考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且要符合招考职位的学历要求。报考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职位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以上学历。

3.报考公安、法院、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男性身高1.68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58米及以上;年龄18至30周岁(1978年11月28日至1991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两眼裸视力4.8及以上,部分职位视力可放宽到两眼裸视力4.5及以上(见招考职位的备注说明);报考公安、法院、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体能测评四个项目的每项得分均须达到45分及以上(男性:10米×4往返跑≤12"8、立定跳远≥2.08米、引体向上≥7个、1000米≤4''''20";女性:10米×4往返跑≤13"8、立定跳远≥1.38米、仰卧起坐≥20个、800米≤4''''15")。

4.部分招考职位所要求的“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2014年11月28日前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县级(含)以下党政机关工作,或曾在军队团(含)以下单位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

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5.报考法院法官、检察院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的,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A类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参加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也可以报考。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

能够在2014年2月28日前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三、招考方式

全区各级机关均按职位招考。

部分基层公安人民警察、镇(街道)司法所司法助理员职位采取提前组织录用的方法进行。即报名、笔试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面试及后续工作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提前、单独组织。

四、报考程序

各级机关面向社会招考的采用网络方式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4年11月28日0时—2014年12月4日24时。

网址:(浙江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在此期间招录机关不作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将于2014年12月2日、12月5日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分别公布截至2014年12月1日、2014年12月4日24时全省各职位的报名人数。

2.资格初审

时间:2014年12月5日0时—12月10日24时。

招录机关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4年12月11日0时—12月14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15日12时。

4.缴费确认

时间:2014年12月17日9时—12月21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陆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凡持有中国工商银行的所有银行卡,以及加入银联的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的银行卡均可通过网银支付。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4年1月10日9时—1月16日24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陆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的科目和时间

笔试由省统一命题,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的需加试《心理测评》,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笔试成绩,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参加面试。

1.全区各级机关招考公务员[不含提前组织录用的职位、街道机关面向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职位]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4年1月16日上午:9:00—11:30《申论》

下午:13:30—15: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16:10—17:00《心理测评》(限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的人员)

2.提前组织录用职位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4年1月16日上午:9:00—11:00《综合基础知识》

下午:13:30—15: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16:10—17:00《心理测评》(限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的人员)

3.街道机关面向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招考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4年1月16日上午:9:00—11:30《农业农村工作知识》

下午:13:30—15: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六、加分并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对下列人员在笔试成绩(两科原始成绩相加,下同)的基础上实行优惠加分政策:

1.选聘到村(社区)工作满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我区区级机关的,笔试成绩加3分;

2.选聘到村(社区)工作满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我区区级机关的,笔试成绩加5分。

在加分的基础上,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七、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招录机关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公安、法院、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职位面试前进行体能测评,按1:4确定参加体能测评对象(其中,招考计划4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3确定),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能测评人员测评不合格、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均不再递补。招录机关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4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招考计划2名及以下的按1:3确定面试对象,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按1:2确定面试对象。

街道机关面向选聘到村(社区)工作高校毕业生招考的,按1:3确定面试对象。

其他职位招考计划3名及以下的按1:3确定面试对象,4名及以上的按1:2确定面试对象。

以上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体能测评工作由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实施。

八、面试

面试前,招录机关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原籍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参加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2014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该职位笔试总成绩合格人员(公安、法院、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职位为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及方式等,面试前见我区在浙江人事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上的通告。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面试成绩÷2

各级机关、单位(除公安、法院、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职位外)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公安、法院、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职位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其中招考计划4名及以上职位的,按1:1.5的比例确定(有小数的四舍五入)。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十、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实施。

报考人员(除报考公安、法院、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人员外)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14〕68号)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14〕25号)执行。

报考公安、法院、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的按人事部、公安部公布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发〔2014〕74号)执行;报考人员体检的相关程序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14〕68号)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P>

考察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14〕58号)执行。对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人员的考察按《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公通字〔2014〕60号)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十一、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后,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示7天。对报考街道机关公务员的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由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在拟录用人员所在镇(街道)、村(社区)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并发放《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放弃录用资格的,在录用审批文件下发前,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入围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及递补人员的名单均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予以公布。

被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录用手续,不能在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上述情况,不再递补。

十二、注意事项

1.有关报考政策、技术方面的问题可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

2、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的考试录用工作按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组织开展公开考录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浙组〔2014〕56号)执行。

3.提前组织录用的基层公安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职位限2014年9月30日前已取得招考职位所需学历要求毕业证书的社会人员报考,不能按上述时间要求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不能报考。

4.截至2014年11月28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职位的不限)。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5.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取得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后,在2014年暑假期间办理录用手续。若未按要求书面报告所在学校的,由本人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录用手续。

6.报考人员必须在2014年11月28日—2014年12月4日期间内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职位为准。

7.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8.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9.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14年12月20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传真号码:0571-88396652、87059929),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10.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招考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改报名。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将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予以公布。

11.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4〕126号)执行。

12.报考人员对在浙江人事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反映。

13.我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公务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14、招考公告中规定的体检、考察及违纪违规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浙江人事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招考政策”专栏或“政策问答”专栏中查询。

14、政策咨询电话

①省公务员主管部门:0571-87059942

报社试用期总结篇11

通过社会公开询价方式最终确定委托内蒙古力援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

计划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 139 名和卫计系统合同制工作人员 27 名。岗位详情请阅读《呼和浩特市回民区 2017 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1,见附件 1)和《呼和浩特市回民区 2017 年卫计系统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2,见附件 2)。

二、人员管理及薪酬待遇

(一)人员管理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和合同制两种方式管理,不占编制。凡违反法律、单位纪律、劳动合同及自身原因等不能胜任工作的,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取消聘用人员资格,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薪酬待遇

考试合格后试用期为两个月,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 2000 元,试用期结束后经考察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工资标准为 2600 元/月(含“五险”个人承担部分),缴纳五险,缴费基数和比例参照企业标准予以缴纳,相应的费用按规定比例由个人和单位承担。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现户籍地为呼和浩特市范围(在回民区服务期满的六类基层项目人员户籍地可放宽至内蒙古地区),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 2017 年 12 月 1 日;

4.年龄在 18 周岁(含 18 周岁)以上,30 周岁以下或 35 周岁(含 30 周岁和 35 周岁)以下(1987 年 12 月 15 日或 1982 年 12 月 15 日至 1999 年 12 月 15 日期间出生),具体要求详见《岗位需求表》1、2;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凡身体条件有残疾者或身体机能处于非正常情况者应在报名资格初审阶段通过公布的咨询电话向内蒙古力援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办公室提前声明,经确认符合报名条件后,方可报名,凡未提前声明且经确认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和工作能力;

7.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4.现役军人和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报名一律在互联网上进行。报名网站:内蒙古力援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网址:nmglyrl.com)。

报名时间:2017 年 12 月 26 日 9 时---2017 年 12 月 30 日 17 时。

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详见《岗位需求表》1、2),且必须用居民身份证(护照)报名。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准确、如实地填写《呼和浩特市回民区 2017 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和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 2 寸数码彩照(jpg 格式,大小为 20KB 以下),

在填写个人简历时,报考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中专、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包括服役经历)。否则,可不予审查通过。

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本简章和《岗位需求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报名系统登录用户名及密码是报考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过程、特别是在资格复审期间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二)报考资格的初审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

资格初审由内蒙古力援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人员在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的 2 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应及时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或说明。

资格审查时间:2017 年 12 月 26 日 9 时--12 月 31 日 17 时。

报考人员对《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向内蒙古力援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咨询,电话 0471—5224222。

(三)报名结果的确认

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通过者应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示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即报名成功。未完成缴费者视为报名不成功。报考费为 100 元。

缴费截止时间:2017 年 12 月 26 日 9 时--12 月 31 日 24 时。

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后请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备资格复审(请考生务必及时下载后保存,缴费截至后报名网站即关闭,如其他环节需要提供《报名登记表》,但考生因个人原因未下载打印,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 1 ︰4 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或削减该岗 6 位招聘计划数,由回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其招聘计划。

调整后的岗位,将在报名网站上及时公布。报考未达到开考比例岗位并已完成交费的报考人员,由内蒙古力援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通过网上银行自动将报考费退到报考人员的银行卡里。根据报名情况,对于用人单位急需的高层次或短缺专业人才,用工单位急需的关键岗位,经用工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请,回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五)报考人员务必于 2018 年 1 月 8 日 9 时--1 月 9 日 17 时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评》,满分 100 分。

考试内容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该具备的知识水平和基本能力,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仅提供汉文试卷。考生必须用汉文作答。对试卷出现不按规定语言、文字答题的按零分处理。

(三)笔试时间:2018 年 1 月 14 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笔试分数线划定及成绩公布:

内蒙古力援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根据笔试总成绩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六、资格复审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资格复审工作由内蒙古力援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责。

根据笔试总成绩,按各类岗位招聘计划数 1∶3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

(二)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根据资格复审通知,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日期内(具体时间请考生笔试结束后随时关注内蒙古力援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官网进行查询)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打印《面试准考证》,未经内蒙古力援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本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毕业证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前 10 天内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8 (chsi.com.cn/)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4)行政事业或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信息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由内蒙古力援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5.对于用人单位急需的高层次或短缺专业人才,用人单位急需的关键岗位,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面试比例的,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请,回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

6.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七、面试

(一)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仪态等,满分 100 分。

(二)考生面试必须用汉语回答。 面试时对不按规定语言回答的按零分处理。

(三)对面试时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为 1︰1 及以下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参加面试时所在考场(同一试题、同一考官组)的面试成绩平均值,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四)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五)考试工作结束后,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并将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一并公布。

(六)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

八、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九、体检

体检由内蒙古力援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国人部发〔2005〕1 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0〕19 号)、《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 10 13 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 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十、公示与聘用

(一)对拟聘用人员在内蒙古力援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官网(网址:nmglyrl.com)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 7 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1、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2、2018 年应届毕业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在本次招聘通知下发前被其他单位录用的;聘用通知下发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3、对与行政事业单位或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二)本次聘用人员的用工形式分为派遣制和合同制两种用工性质。

派遣制用工形式是本人与指定的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须服从用人单位岗位调剂和调配,否则不予聘用;

合同制用工形式是本人与报考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本次招聘信息均以网上为准,其它未尽事宜,以招聘方解释为准。

十一、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十二、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建立报考人员诚信档案。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三、其他

(一)内蒙古力援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是唯一授权委托组织报名机构,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nmglyrl.com)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三)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471—5224222(网上报名技术支持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0471-3820056(回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

(四)回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此次招聘全程监督

附件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2017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报社试用期总结篇12

考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面试,严格考核的办法,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监督,公开聘用。按照制定考聘计划,考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确定拟聘人员,公示考聘结果,完善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考聘职位

具体职位见《2010年大方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考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教育系统考聘对象及范围

大方县户籍,未就业不在编的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04职位不限户籍)。

(二)计生系统考聘对象及范围

1、01职位:未就业不在编的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不限户籍。

2、02职位:未就业不在编的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医学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不限户籍(外县户籍的考生必须持有执业资格证或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本县考生持有执业资格证的学历可放宽到中专)。

3、03职位:未就业不在编的具有国家承认学历护理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不限户籍(外县户籍的考生必须持有执业资格证;本县考生持有执业资格证的学历可放宽到中专)。

(三)牛集水管所、官田水管所考聘对象及范围

大方县户籍,未就业不在编的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18周岁以上(1992年6月30日前出生);

3、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身体健康,适应拟报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4、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公告时间:2010年6月10日—2010年6月24日。

报名时间:2010年6月25日—2010年6月30日。

报名地点:大方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报名办法:现场报名

1、报名时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户口簿(户口迁移手续)、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5张。

2、考生须持本人所在地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未婚考生出具未婚证明)和本人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行为的证明。

3、按相关规定收取考务费200元。

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每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考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该职位招考计划按比例递减或取消。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0年7月9日—2010年7月10日,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大方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股领取。

五、笔试科目和时间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大方县事业单位考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大方县事业单位考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试考务工作。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

笔试成绩总分100分。

笔试时间:

2010年7月11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六、面 试

1、面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0年7月22日—7月24日。

2、面试时间:2010年7月25日,面试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3、笔试结束后,按照考聘职位所需人数,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4、面试需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七、加分规定

(一)本次考聘中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总分中有加分,加分在按百分制折算前进行,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作累计加分。

1、本县内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因公死亡、因公殉职)、见义勇为死亡并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并受县级以上表彰者,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

2、 “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西部志愿者”服务期满一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的均可享受加分:一年以上不足二年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3分;二年以上不足三年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三年以上的在笔试成绩中加7分。

3、本县内独生子女或二女结扎户的子女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二)加分确认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因公死亡、因公殉职)的公民的子女,须提供父(母)亲原所在单位和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关系证明及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因公死亡、因公殉职)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受县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者或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关系证明。

2、“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服务地主管部门或贵州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须提供服务地主管部门或贵州省“三支一扶”项目办公室和贵州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引导工作办公室共同出具的书面证明;“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须提供县级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以上证明均须注明毕业学校、派遣时间、服务单位及年限和在县级以下单位服务时间以及年度考核情况。

3、独生子女或二女结扎户的子女须提供县级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依据。

考生须填写统一格式的《大方县面向社会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前统一由大方县事业单位考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分。

加分依据必须在报名时提供,报名结束后所提供的相关加分依据无效。

八、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根据考聘职位所需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某职位进入体检人员未位考生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如遇体检不合格者,则按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体检合格,列为考核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在县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

九、考核

经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县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工作的指导,具体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考核合格人数达不到考聘职位人数时,从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列为考核对象。

十、聘 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选岗对象。选岗分别由教育局、计划生育局根据编制情况制定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定工作岗位,综合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选岗。

(一)选岗原则

选岗工作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主持,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参与,在县纪委(监察局)的监督下进行,原则上按综合得分高者优先选择岗位的方法施行。

(二)选岗程序

1、岗位由招考领导小组根据编制和工作的需要确定,选岗前张榜公布。岗位分两个系列:

教育系列01、02职位;

计生系列01、02、03职位;

报考相应职位考生参加选取相应系列的岗位。

2、选岗人员分系列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教育系列中两个职位名次相同人员采取抽签方式决定选岗顺序(例:01、02职位第一名同时进入选岗场地,根据抽签结果决定选岗顺序选取岗位,然后01、02职位第二名同时进入选岗场地,根据抽签结果决定选岗顺序选取岗位,依次类推……)。

3、选岗实行自愿选择的原则,当场确定,以本人签名为准,一经选定不作调整。

4、由用人单位负责通知参选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到达选岗地点报到。

5、参选考生应准时参加选岗,如本人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选岗的,必须书面委托他人代为选岗。不按时参加选岗者,作自动放弃处理,不再进行补选。

选岗后由县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网站、电视、报纸等媒体及政务公开栏进行为期七天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影响聘用反映的,根据《大方县事业单位聘用暂行办法》(方党办通字〔XX年〕88号)文件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并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报人事部门完善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十一、纪律监督

考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坚持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如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考工作纪律的人和事,一经发现,坚决严肃处理,工作人员及其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考生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准参加县内任何聘用考试。

十二、未尽事宜由大方县事业单位考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大方县人事劳动和劳动社会保障局:0857—5251738

大方县教育局:0857—5250785

大方县计生局:0857—5221888

大方县水利局:0857-5251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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