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个人工作经验总结合集12篇

时间:2023-02-24 17:42:32

社区个人工作经验总结

社区个人工作经验总结篇1

2007年11月16日上午,中国残联主席邓朴方在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街道康家园西社区检查指导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听取了北京市开展创建活动的汇报,兴致勃勃地参观了朝阳区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基地、辅助器具服务站、社区康复站、职业康复站、心理咨询室、爱心超市、社区卫生服务站等残疾人康复服务站点,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

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贯彻了全面康复的理念,树立了长远的目标,有了高的起点。通过我们扎实的工作,我看到基层有经过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个性化的康复服务,跟10多年前相比有了质的飞跃,这就使得“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不仅成为一个极具价值的口号,也是指导我们推进工作的一个抓手,在很多地区可以逐渐实现这样一个宏伟目标。

中国的残疾人工作,一定要落到社区,我们讲“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落到社区就是一句空话。社区既是大家都认同的一个载体,同时又是我们工作落到基层的组织结构,还能进行各种资源的组合和充分利用。建立基层残疾人社会保障网络,依托政府的支持,政策上不断细化、完善,各项业务扎扎实实地开展,使残疾人充分得到实惠。

做好残疾人工作是一件大事,比如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社区里有康复需求的人50%多是残疾人,还有将近一半是因为某种意外需要康复的健全人;再比如公共设施的无障碍,既方便残疾人,也方便老年人、妇女儿童,做好这些事情,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困难、矛盾,对社会也是一件大事。在我们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也是社会矛盾的突显期,这个时期,如果通过社区康复、社区工作,把各种各样的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家庭,使得社会相对稳定,实际上是一件很大的事情。从小的方面为残疾人提供一些服务,为老百姓解决一点实际困难,一点一滴做起,大量地做这些事情,就能够使社会相对稳定、更加和谐,使我们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形成民族振兴不断向上的局面。所以说,社区工作牵连着大局,不可小视。我们做的这些事情,都为我们的民族振兴做出了贡献,尽管这些贡献很小,如果大家都来做,那么中华民族的振兴就是不可阻挡的。我们要用我们的理想、信心和激情来做好社区康复工作。

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秘书长、中国残联理事长、

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汤小泉:

2007年11月27日,汤小泉理事长在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总结大会上做工作报告。她总结了这次培育活动积累的五点重要经验,报告真切而务实,提出了几点意见和今后的努力方向。

示范区培育活动的成效和经验令人欣慰和鼓舞,但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仍然面临着诸多困难和问题。我们既要看到中央和地方在培育活动中探索出诸多宝贵的经验,也要看到这些经验尚未转化为稳固的政策成果和切实有效的制度;我们既要看到康复工作保障条件和支持体系的建设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进步,也要看到服务能力不足,服务质量偏低的现实;我们既要看到康复协调员的设置激活了机构、社区与家庭的联系,也要看到他们的岗位认证和专业培训急需明确与加强;我们既要看到居住在发达的城市社区的残疾人获得康复服务的喜悦,也要看到生活在偏远乡村的残疾人康复需求尚未得到满足的渴望。

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表明,8296万残疾人中有医疗服务与救助需求的占72.78%,有辅助器具需求的占38.56%,有康复训练与服务需求的占27.69%。这些数据与国际上提出的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比例是一致的,据此推算我国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约有5000万。近20年的残疾人康复工作,我们为1300多万残疾人提供了系统康复训练,“十一五”期间,重点工程将康复830万残疾人,社区康复将服务2000万残疾人,也就是说截至2010年,我们才能为约4000万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这样,再经过一个五年的努力,到“十二五”末的2015年,我们才能基本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挑战严峻,机遇难得。

社区康复工作将是贯穿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性任务。目前,民政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正在研究制定加强残疾人社区康复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工作班子研究制定社区康复工作规范。

我们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实际上就是由“点”推动“面”的工作。通过“点”的培育,探索经验,总结规律,使“面”的工作少走弯路,能够在比较短的时间内,比较低的成本下,取得比较好的成效。继而将典型的经验推而广之,带动社区康复工作的全面发展。被命名的“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要以此作为新的起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深化内涵,巩固培育成果,完善社区康复的长效机制,真正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绝不能就此松懈,工作倒退。民政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将适时组织抽查,对那些不能与时俱进、工作滑坡的区,将予以摘牌。各地要充分发挥现有示范区的带动作用,通过组织参观学习、召开社区康复示范区经验交流会等形式,推广示范区的工作经验和工作模式,力争“十一五”期间承担社区康复工作任务的县(市、区)能够达到或接近示范区的工作水平。各地在学习推广示范区典型经验过程中,要注意立足本地实际,不生搬硬套,大胆创新,着力于长效机制的建设,避免工作“雨过地皮湿”的临时性安排布置。欠发达地区要首先在社区康复的组织领导、网络建设、贫困残疾人的医疗与康复救助等方面做出实绩;发达地区要着力在社区康复的科学管理和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上下功夫,不断拓展残疾人社区康复的深度和广度。

农村残疾人康复面临更多的困难,是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重点和难点。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表明,我国有6225万残疾人生活在农村,占全国残疾人总数的75.04%。农村残疾人康复工作与卫生系统的医疗机构融合、纳入并真正做到“康复到社区,服务进家庭”还有大量工作要做。民政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将进一步指导各地积极探索农村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有效方式,到2010年,共同培育一批“农村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市)”;到2012年,广泛推广示范县(市)培育活动的成功经验;到2015年,在全国农村地区普遍开展较为规范的农村社区康复服务,这样,才有可能真正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

卫生部副部长刘谦:

2007年11月27日,在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总结大会上,刘谦副部长代表卫生部做了总结讲话,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新目标。

近年来,特别是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开展以来,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得到快速发展。发展社区康复工作,不仅延伸了社区卫生服务的内容,同时补充了社区卫生服务在康复功能上的不足。在许多地区,基层残联与卫生部门、民政部门、地方政府协同配合,有力地推动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科建设。

一、我们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大社区卫生经费投入,建立科学的经费补偿办法,突出社区卫生工作的防控功能。

二、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康复服务能力建设。使其具备承接上级医院慢性期、康复期病人转诊和就近为社区居民提供有效康复服务的能力。

三、残联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工作体系和工作方法,积累了经验,在康复需求调查、辅助器具配置、职业康复、社会康复等方面,有着独特的工作手段。今后在推动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进程中,我们将继续与残联加强合作,在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共同推动社区卫生服务健康持续发展。

四、要制定社区卫生包括残疾人社区康复人员培养规划。将康复业务培训纳入全科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规划,同时,要从长远发展考虑,与教育部门合作,加强康复医学高等教育,培养高素质的专业人才,不断充实社区卫生人才队伍,提高基层卫生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五、加大对农村康复工作的推进力度。相对于城市社区康复工作而言,农村康复工作面临更多的困难,是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重点和难点。卫生部门将与有关部门一起,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康复工作的投入力度,共同探索农村地区残疾人康复工作机制和模式。

社区卫生事业是一项惠及百姓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我们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因地制宜,大胆创新,结合残疾人社区康复,大力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建立符合我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的社区康复管理体制和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优质的社区康复服务。

民政部副部长、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窦玉沛:

2007年11月27日,在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总结大会上,窦玉沛副部长代表民政部做了总结讲话,对今后的工作重点提出了要求。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这为我国社区建设确立了目标,指明了方向。新时期社区建设的地位更加重要,任务更加艰巨。作为负责社区建设的职能部门,民政部正在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努力把城乡社区建设推向一个新的更高阶段。

一、草拟《关于建设和谐社区工作的意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和谐社区标准及其测评体系,积极开展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引导社区建设健康有序地向前推进。

二、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工作,将社区建设由城市推向农村。目前,民政部正在全国251个县(市、区)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验工作,并取得良好开端。

三、 “十一五”期间,民政部将同国家发改委分别安排部分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6亿元和中央级福利公益金1.3亿元,地方配套14.5亿元,支持全国部分地区建立社区服务设施,发展社区服务体系。目前此规划已经启动,2007年、2008年的资金和项目已全部落实到位。

四、民政部下发了《关于开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与人事部联合下发了《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办法》,目前正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试点工作,并将于明年面向全国开展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的职业资格水平考试。

社区个人工作经验总结篇2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客观地检查、总结“五五”普法以来的工作情况,正确评估五年来的工作成效,总结经验、巩固成果,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全面贯彻落实,为在更高的层次上促进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推进依法治区进程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工作原则:

“五五”法制宣传教育总结验收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统一领导。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政府组织实施,人大、政协加强检查监督。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检查验收工作。

2、注重突出重点。在全面总结验收的基础上,突出重点考核项目,对重点对象的宣传教育工作要进行全面系统地总结,提出加强改进工作的对策和措施。

3、坚持求真务实。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掌握了解真实情况,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4、加强协调配合。法制宣传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主动与各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互相配合,形成合力。要充分发挥街乡(地区)、系统、单位的积极性,将街乡(地区)、系统、单位的自查与全区检查有机结合起来。

二、验收依据

1、中共市区委、市区人民政府转发的《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2010)》(京朝发14号)

2、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朝常发5号)

三、组织领导

1、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区“五五”法制宣传教育总结验收工作,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同时成立区检查验收考核工作小组,对街乡(地区)进行全面检查,对区属行业系统进行重点检查。

2、各街乡(地区)、各系统、各单位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负责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总结验收方案和组织协调工作。

3、根据《方案》确定的责任制,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的办公室和区委宣传部负责收集汇总区级领导干部法制学习情况;区委组织部和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全区处级领导干部法律培训情况;区委政法委负责检查总结政法系统的法制培训工作情况;区政府法制办负责检查总结行政执法机关法制培训工作;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负责检查总结全区公务员的法制教育工作;区国资委负责检查总结国有企业的法律培训工作;区教委负责检查总结中、小学在校生的法制教育工作;团区委、区未委会等部门负责检查总结社会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区流管办负责检查总结流动人口的法制教育工作;区委社工委、农工委配合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对各街乡(地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区委区政府各部、委、办、局(处)、公司,各街乡(地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负责检查总结本部门机关干部及下属单位干部群众和本地区社会单位的法制教育工作。

四、验收内容

1、“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与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及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情况(组织机构、队伍建设、工作制度、普法经费、档案资料、调查研究等);

2、重点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情况(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居(村)民、流动人口);

3、“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情况,专兼职普法队伍及法制宣传形式和载体(档案资料、基地建设、宣传形式等);

4、推进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民主法治村”的创建、社区民主法治建设、行业系统的依法管理);

5、普法工作社会成效(普法文件、资料整理归档、信息反馈及开展理论调研情况);

(详见附表:《区街乡(地区)“五五”普法验收内容和标准》、《区行业系统“五五”普法验收内容和标准》)

五、验收办法

l、对街乡(地区)检查。街乡(地区)的验收考核

工作采取街乡(地区)自查测评与区检查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街乡(地区)自查测评的基础上,把43个街乡(地区)分成若干小组,集中听取汇报。

2、对区属行业系统检查。区属行业系统按照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考核标准进行自查。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与各行业主管部门协调确定抽查单位,进行重点检查。

六、验收步骤

总结验收工作从3月份开始,共分四阶段进行。

1、基层自查阶段(3-4月中旬)。各街乡(地区)、各系统要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总结验收的具体方案,采用听取工作汇报、试卷测评、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开展自查工作,总结经验和成绩,树立典型,查找问题和不足,改进工作。自查报告于4月底前以书面和电子文件形式报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2、区级检查交流阶段(4月下旬-5月上旬)。由区领导带队,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对全区43个街乡(地区)进行全面检查,对行业系统进行重点抽查。要求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汇报,要有多媒体展示,档案资料要规范齐全。

3、接受市里检查阶段(5月中旬-6月)。在基层自查和区级验收的基础上,全面总结“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并由区政府向区人大作工作报告。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迎接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

4、总结表彰阶段(9月—2010年底)。在全区总结验收考核的基础上,根据考评结果及推荐意见,评选出区级“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市级先进集体和个人,并适时召开全区“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为启动“六五”普法打好坚实的基础。

七、工作要求

l、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检查验收工作是“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各级党委、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党委“一把手”负总责,主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具体抓,切实把“五五”普法验收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专题研究,落实责任。各级法制宣传教育办事机构要根据本工作意见,联系实际,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总结验收工作方案,及时向党委汇报,并在总结验收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积极开展组织实施工作。

2、实事求是,保证质量。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扎实工作,务求实效,坚决防止形式主义。要按照“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确定的目标要求,严格按照检查验收标准,深入细致地开展检查验收,保质保量地完成检查验收任务。

社区个人工作经验总结篇3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客观地检查、总结“五五”普法以来的工作情况,正确评估五年来的工作成效,总结经验、巩固成果,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全面贯彻落实,为在更高的层次上促进**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推进依法治区进程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工作原则:

“五五”法制宣传教育总结验收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统一领导。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政府组织实施,人大、政协加强检查监督。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检查验收工作。

2、注重突出重点。在全面总结验收的基础上,突出重点考核项目,对重点对象的宣传教育工作要进行全面系统地总结,提出加强改进工作的对策和措施。

3、坚持求真务实。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掌握了解真实情况,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4、加强协调配合。法制宣传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主动与各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互相配合,形成合力。要充分发挥街乡(地区)、系统、单位的积极性,将街乡(地区)、系统、单位的自查与全区检查有机结合起来。

二、验收依据

1、中共**市**区委、**市**区人民政府转发的《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2010)》(京朝发14号)

2、**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朝常发5号)

三、组织领导

1、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区“五五”法制宣传教育总结验收工作,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同时成立区检查验收考核工作小组,对街乡(地区)进行全面检查,对区属行业系统进行重点检查。

2、各街乡(地区)、各系统、各单位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负责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总结验收方案和组织协调工作。

3、根据《方案》确定的责任制,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的办公室和区委宣传部负责收集汇总区级领导干部法制学习情况;区委组织部和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全区处级领导干部法律培训情况;区委政法委负责检查总结政法系统的法制培训工作情况;区政府法制办负责检查总结行政执法机关法制培训工作;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负责检查总结全区公务员的法制教育工作;区国资委负责检查总结国有企业的法律培训工作;区教委负责检查总结中、小学在校生的法制教育工作;团区委、区未委会等部门负责检查总结社会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区流管办负责检查总结流动人口的法制教育工作;区委社工委、农工委配合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对各街乡(地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区委区政府各部、委、办、局(处)、公司,各街乡(地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负责检查总结本部门机关干部及下属单位干部群众和本地区社会单位的法制教育工作。

四、验收内容

1、“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与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及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情况(组织机构、队伍建设、工作制度、普法经费、档案资料、调查研究等);

2、重点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情况(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居(村)民、流动人口);

3、“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情况,专兼职普法队伍及法制宣传形式和载体(档案资料、基地建设、宣传形式等);

(来源:文秘114 )4、推进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民主法治村”的创建、社区民主法治建设、行业系统的依法管理);

5、普法工作社会成效(普法文件、资料整理归档、信息反馈及开展理论调研情况);

(详见附表:《**区街乡(地区)“五五”普法验收内容和标准》、《**区行业系统“五五”普法验收内容和标准》)

五、验收办法

l、对街乡(地区)检查。街乡(地区)的验收考核

工作采取街乡(地区)自查测评与区检查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街乡(地区)自查测评的基础上,把43个街乡(地区)分成若干小组,集中听取汇报。

2、对区属行业系统检查。区属行业系统按照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考核标准进行自查。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与各行业主管部门协调确定抽查单位,进行重点检查。

六、验收步骤

总结验收工作从3月份开始,共分四阶段进行。

1、基层自查阶段(3-4月中旬)。各街乡(地区)、各系统要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总结验收的具体方案,采用听取工作汇报、试卷测评、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开展自查工作,总结经验和成绩,树立典型,查找问题和不足,改进工作。自查报告于4月底前以书面和电子文件形式报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2、区级检查交流阶段(4月下旬-5月上旬)。由区领导带队,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对全区43个街乡(地区)进行全面检查,对行业系统进行重点抽查。要求党政主要领

导亲自汇报,要有多媒体展示,档案资料要规范齐全。

 

3、接受市里检查阶段(5月中旬-6月)。在基层自查和区级验收的基础上,全面总结“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并由区政府向区人大作工作报告。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迎接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

4、总结表彰阶段(9月—2012年底)。在全区总结验收考核的基础上,根据考评结果及推荐意见,评选出区级“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市级先进集体和个人,并适时召开全区“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为启动“六五”普法打好坚实的基础。

七、工作要求

l、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检查验收工作是“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各级党委、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党委“一把手”负总责,主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具体抓,切实把“五五”普法验收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专题研究,落实责任。各级法制宣传教育办事机构要根据本工作意见,联系实际,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总结验收工作方案,及时向党委汇报,并在总结验收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积极开展组织实施工作。

2、实事求是,保证质量。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扎实工作,务求实效,坚决防止形式主义。要按照“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确定的目标要求,严格按照检查验收标准,深入细致地开展检查验收,保质保量地完成检查验收任务。

社区个人工作经验总结篇4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客观地检查、总结“五五”普法以来的工作情况,正确评估五年来的工作成效,总结经验、巩固成果,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全面贯彻落实,为在更高的层次上促进**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推进依法治区进程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工作原则:

“五五”法制宣传教育总结验收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统一领导。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政府组织实施,人大、政协加强检查监督。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检查验收工作。

2、注重突出重点。在全面总结验收的基础上,突出重点考核项目,对重点对象的宣传教育工作要进行全面系统地总结,提出加强改进工作的对策和措施。

3、坚持求真务实。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掌握了解真实情况,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4、加强协调配合。法制宣传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主动与各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互相配合,形成合力。要充分发挥街乡(地区)、系统、单位的积极性,将街乡(地区)、系统、单位的自查与全区检查有机结合起来。

二、验收依据

1、中共**市**区委、**市**区人民政府转发的《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2010)》(京朝发14号)

2、**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朝常发5号)

三、组织领导

1、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区“五五”法制宣传教育总结验收工作,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同时成立区检查验收考核工作小组,对街乡(地区)进行全面检查,对区属行业系统进行重点检查。

2、各街乡(地区)、各系统、各单位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负责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总结验收方案和组织协调工作。

3、根据《方案》确定的责任制,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的办公室和区委宣传部负责收集汇总区级领导干部法制学习情况;区委组织部和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全区处级领导干部法律培训情况;区委政法委负责检查总结政法系统的法制培训工作情况;区政府法制办负责检查总结行政执法机关法制培训工作;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负责检查总结全区公务员的法制教育工作;区国资委负责检查总结国有企业的法律培训工作;区教委负责检查总结中、小学在校生的法制教育工作;团区委、区未委会等部门负责检查总结社会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区流管办负责检查总结流动人口的法制教育工作;区委社工委、农工委配合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对各街乡(地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区委区政府各部、委、办、局(处)、公司,各街乡(地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负责检查总结本部门机关干部及下属单位干部群众和本地区社会单位的法制教育工作。

四、验收内容

1、“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与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及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情况(组织机构、队伍建设、工作制度、普法经费、档案资料、调查研究等);

2、重点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情况(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居(村)民、流动人口);

3、“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情况,专兼职普法队伍及法制宣传形式和载体(档案资料、基地建设、宣传形式等);

(来源: )4、推进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民主法治村”的创建、社区民主法治建设、行业系统的依法管理);

5、普法工作社会成效(普法文件、资料整理归档、信息反馈及开展理论调研情况);

(详见附表:《**区街乡(地区)“五五”普法验收内容和标准》、《**区行业系统“五五”普法验收内容和标准》)

五、验收办法

l、对街乡(地区)检查。街乡(地区)的验收考核

工作采取街乡(地区)自查测评与区检查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街乡(地区)自查测评的基础上,把43个街乡(地区)分成若干小组,集中听取汇报。

2、对区属行业系统检查。区属行业系统按照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考核标准进行自查。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与各行业主管部门协调确定抽查单位,进行重点检查。

六、验收步骤

总结验收工作从3月份开始,共分四阶段进行。

1、基层自查阶段(3-4月中旬)。各街乡(地区)、各系统要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总结验收的具体方案,采用听取工作汇报、试卷测评、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开展自查工作,总结经验和成绩,树立典型,查找问题和不足,改进工作。自查报告于4月底前以书面和电子文件形式报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2、区级检查交流阶段(4月下旬-5月上旬)。由区领导带队,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对全区43个街乡(地区)进行全面检查,对行业系统进行重点抽查。要求党政主要领

导亲自汇报,要有多媒体展示,档案资料要规范齐全。

3、接受市里检查阶段(5月中旬-6月)。在基层自查和区级验收的基础上,全面总结“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并由区政府向区人大作工作报告。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迎接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

4、总结表彰阶段(9月—2012年底)。在全区总结验收考核的基础上,根据考评结果及推荐意见,评选出区级“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市级先进集体和个人,并适时召开全区“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为启动“六五”普法打好坚实的基础。

七、工作要求

l、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检查验收工作是“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各级党委、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党委“一把手”负总责,主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具体抓,切实把“五五”普法验收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专题研究,落实责任。各级法制宣传教育办事机构要根据本工作意见,联系实际,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总结验收工作方案,及时向党委汇报,并在总结验收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积极开展组织实施工作。

2、实事求是,保证质量。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扎实工作,务求实效,坚决防止形式主义。要按照“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确定的目标要求,严格按照检查验收标准,深入细致地开展检查验收,保质保量地完成检查验收任务。

社区个人工作经验总结篇5

一、从实践效果看举办培训班的重要作用

今年以来,区关工委共举办了三次培训班,分别是今年3月2日举办: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示范基地工作研讨会。会上各示范基地简要介绍了本基地自去年以来的主要工作经验,研讨了如何深入开展“三项活动”和普法教育工作,收效颇丰。在此基础上区关工委对于交流的各具特色的经验,精心提炼,撰写了《着力发挥教育示范基地作用,推动关爱工作再上新水平》的经验材料,被市关工委列为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会议发言材料,提高了我区关工委的知名度。因此,可以说我区总结的典型经验是各示范基地实践的结晶,是3月2日工作研讨会结出的丰硕之果。由此可见培训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第二次是今年6月3日区关工委举办的“学党史、颂党恩、跟党走”主题教育培训班。各示范基地再次精心总结了今年3月至5月进行主题教育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这期培训班的时效性特别强。我区“学党史、颂党恩、跟党走”主题活动分为二步走:即3—5月侧重主题活动的教育方面(着重党的光辉90年的知识教育),而6—7月则侧重主题活动的实践方面(通过实践加深对党的英明伟大的认识),这样通过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使青少年知党、信党、爱党、颂党、跟党走。在这期间,地方支部旧址纪念馆、河西小学、56中、阜新路街道南山社区的经验均在青岛日报做了显著报道,6月3日的培训班再次显示出其优越性。

第三次是今天举办的这期培训班,我们相信同样会使全区关工委工作产生新动力,必将使全区关工委工作出现前所未有的生机活力,必将使全区关工委工作获得新成绩,再上新台阶。

二、要以创新的精神完成第四季度任务

1、切实抓好“三项活动”的实效。要精心丰富感恩教育内容、大力拓展诵读活动领域、创新才艺展示载体,努力创新“三项活动”的有机结合,总结出有特色的经验。前段已有几个示范基地把“经典诵读”同“感恩教育”与“才艺展示”通过学生喜爱的比赛活动达到了有机结合,取得了好效果。这个好作法中小学有,社区有,其雅百子园的作法于今年6月17日青岛日报上做了介绍。再如,南山社区示范基地日前举办的少儿才艺展示,国际象棋、国画现场献艺、评奖,很有特色。若加上获奖感言就能做到才艺展示与感恩教育的有机结合,若再能引导少儿在获奖感言前首先诵读一首感师恩的经典,就是三项内容有机结合。关键在于策划,在于引导。以上单位要继续拓展完善,总结出好经验来,为全市把“三项活动”引向深入提供宝贵经验。

2、青少年普法教育再上新水平。今年以来,区、街道、社区“五老”志愿者队伍发挥作用空前,今年暑期我区“五老”发挥了独特作用,不辞劳苦,出色的成为孩子们健康成长的保护神,展示了“五老”网吧监督岗的独特优势,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贡献了力量。在年底的三个月里,“五老”志愿者在对青少年进行普法教育中,要创新思路,拓展空间和教育内容,创造出新经验,取得新成绩。

社区个人工作经验总结篇6

2006年12月25日,长沙市关工委主任x等关工委领导一行4人就x街道、x社区的关工委工作进行了视察指导。

会上,x湖街道工委委员、x新村社区书记曾英姿从环境、文化、活动三个方面对x的关工委工作了总结汇报,详尽精炼的工作总结与发人深省的经验启示,使与会领导对x的关工委工作有了更为全面而深入的了解,得到了领导的充分肯定。特别是x街道工委书记曾高杰热情洋溢的汇报,从经费投入、阵地建设与活动特色三个方面,结合辖区在发挥关工委作用、促进青少年身心发展方面的典型例子,总结工作时点面结合,讲述事例时信手拈来,娓娓到来而又声情并貌,令与会领导既惊喜又感动,频频博得一致称赞。区关工委尹主任更以“四特色,四效应”盛赞x的关工委工作做得有色,v有声,有目共睹。“四特色”主要表现为:一是“领导特色”,关工委的每一次活动,街道曾书记都是亲自参与,亲自讲授,亲自督查,在曾书记的亲自带领下,x的领导干部对关工委工作高度重视,可谓是“情系关工委,爱洒青少年”;二是“活动特色”,x的关工委活动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实现了关工委活动“四化”,即多样化,经常化,系列化,科学化;三是“经验特色”,主任对社区关心下一代工作以统一认识为前提,以提高素质为核心,以现有资源为依托,以制度建设为根本的四大经验体会,深表赞同,并指出x经验非常值得其他地区借鉴学习;四是环境特色,x的自然、人文、生活环境温馨、优美,能够最好地陶冶青少年的道德情操。“四效应”即“品牌效应”、“社会效应”、“整体效应”与“和谐效应”,他指出x能充分发挥品牌优势,积极争取家长、学校、学生等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和支持,并将x关工委工作与其他工作整体推进,积极构建和谐社会。

社区个人工作经验总结篇7

2006年12月25日,长沙市关工委主任x等关工委领导一行4人就x街道、x社区的关工委工作进行了视察指导。

会上,x湖街道工委委员、x新村社区书记曾英姿从环境、文化、活动三个方面对x的关工委工版权所有!作了总结汇报,详尽精炼的工作总结与发人深省的经验启示,使与会领导对x的关工委工作有了更为全面而深入的了解,得到了领导的充分肯定。特别是x街道工委书记曾高杰热情洋溢的汇报,从经费投入、阵地建设与活动特色三个方面,结合辖区在发挥关工委作用、促进青少年身心发展方面的典型例子,总结工作时点面结合,讲述事例时信手拈来,娓娓到来而又声情并貌,令与会领导既惊喜又感动,频频博得一致称赞。区关工委尹主任更以“四特色,四效应”盛赞x的关工委工作做得有色有声,有目共睹。“四特色”主要表现为:一是“领导特色”,关工委的每一次活动,街道曾书记都是亲自参与,亲自讲授,亲自督查,在曾书记的亲自带领下,x的领导干部对关工委工作高度重视,可谓是“情系关工委,爱洒青少年”;二是“活动特色”,x的关工委活动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实现了关工委活动“四化”,即多样化,经常化,系列化,科学化;三是“经验特色”,主任对社区关心下一代工作以统一认识为前提,以提高素质为核心,以现有资源为依托,以制度建设为根本的四大经验体会,深表赞同,并指出x经验非常值得其他地区借鉴学习;四是环境特色,x的自然、人文、生活环境温馨、优美,能够最好地陶冶青少年的道德情操。“四效应”即“品牌效应”、“社会效应”、“整体效应”与“和谐效应”,他指出x能充分版权所有!发挥品牌优势,积极争取家长、学校、学生等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和支持,并将x关工委工作与其他工作整体推进,积极构建和谐社会。

社区个人工作经验总结篇8

“五五”普法工作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自20xx年党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作出《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以后,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在全国率先下发了《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区进程的实施意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了《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有力地指导了全区“五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和监督下,各地各部门认真组织开展“五五”普法工作,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进一步做好全区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为了认真总结“五五”普法经验,切实开展好验收检查等各项工作,根据国家、自治区、市关于“五五”普法总结工作的安排,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各部门、驻惠各企事业单位自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开展好以下工作:

一是做好工作安排,落实具体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国家、自治区、市检查验收考核工作,认真确定工作安排,落实组织机构和领导责任制,采取分片包干措施,认真督导“五五”普法工作,全力以赴迎接国家、自治区、市的考核验收,再次掀起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热潮,使我区的“五五”普法工作圆满结束。

二是理清工作思路,抓好基础工作。认真筹划各项组织工作,凸显工作亮点,夯实工作基础。在总结工作的基础上,整理好“五五”普法(20xx—20xx年)以来各部门、单位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文件、资料、台账、影像资料、学法用法笔记、专题理论研究文章、宣传品等文档资料,抓好普依法治理的基础工作。自治区将研究制定不同行业类别的“五五”普法检查验收考核标准,指导验收工作的全面开展。在自治区检查验收考核标准未下达前,各单位各部门可参照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区进程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xx31号)和《全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标准》实施自查工作,待自治区验收检查方案、标准正式下发后,进一步细化工作。

三是着手“五五”普法总结的起草工作。全面总结回顾本单位本部门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和“五五”普法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措施、实际成效等。重点总结通过“五五”普法和连续25年的法制教育,广大干部群众法律素质的提高情况;总结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五大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总结本单位本部门法治环境的改善、依法行政、社会治安、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以及依法治理等方面发生的显著变化。通过典型事例、数据对比、经验做法、特色亮点等,全面总结和展示“五五”普法工作成果,反映我区“五五”普法工作成就。

四是开展针对性研究,提出具体建议。认真总结当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效果。与此同时,对我区开展第六个五年普法规划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使我区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

二、抓住重心,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工作

(一)自查内容

根据、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的《通知》精神,“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是国家“五五”普法《规划》、《决议》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实施意见》的贯彻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与经济社会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与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情况,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五类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情况,“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情况,依法治理工作、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开展情况,法制宣传方式方法创新情况,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等。

目前,《全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标准》已经,自治区细化检查验收标准待研究后即刻下发。各单位各部门可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检查标准或考核评估办法。

(二)检查方法

为了组织好自查工作,区法治办拟采取条块结合、分级负责的办法推进检查工作。检查方法为听、看、查、问、议、评等,考核后进行打分。未达标的,限期改进并予以复查,复查后仍未达标的,给予通报批评。

(三 )责任范围

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负责本单位及辖区各村(居、社区)的检查工作;区直各部门、驻惠各企事业单位负责自身与下属单位的检查工作;区法治办对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各部门、驻惠各企事业单位和基层单位进行检查考核,在此基础上,迎接自治区、市和全国检查。

三、认真筹划,推进工作的不断深入

一是进一步开拓思维,创新总结验收工作形式,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全面反映“五五”普法工作。有条件的单位和部门可及早策划进行“五五”普法总结汇报的投影、电视短片等创作工作,通过现代声光手段,全景式的回顾“五五”普法和25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高直观印象,生动反映本单位本部门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迎接国家、自治区检查验收做好准备。

二是及早筹划“五五”普法成就展等大型宣传活动。以“五五”普法工作和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为主线,结合各自实际,及早筹划举办“五五”普法工作成就图片展览、文艺晚会、专题报告会等宣传活动,进一步营造宣传氛围。

三是突出工作亮点,要在体现我区特色上做足文章。在抓好常规工作的基础上,注意总结本单位、本部门的创新性经验和做法,使其成为具有我区特色的亮点工作,力争总结出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典型经验。通过一些独创性的工作,推动我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不断深入。

四、拾遗补缺,高标准的完成工作,迎接国家、自治区、市的考核验收

要认真开展工作,一丝不苟,务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严格按照全国普法办和自治区制定的检查验收标准,深入细致地开展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检查验收任务。同时,要注意发现问题,促进工作,及早落实人员,采取补救措施,结合检查验收,对“五五”普法工作进行一次认真地梳理和回顾,查找本单位本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及早提出整改意见,解决实际困难,迎接国家、自治区、市的考核验收。

五、只争朝夕,确保圆满完成“五五”普法各项工作

经研究,初步确定我区工作安排如下:各单位各部门自接到通知后立即开展自查,于3月25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并将《自查报告》,和《“五五”普法工作总结》上报区法治办;4月上旬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单位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完成全区“五五”普法工作总结(初稿)的起草工作; 5月份迎接自治区的全区检查考核验收工作;7月份迎接全国检查考核验收。

根据以上安排,各单位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把检查验收工作纳入本单位、本部门的年度工作内容,认真组织检查验收工作,加快工作节奏,切实抓好组织工作,确保按期完成任务。自治区《 “五五”普法总结验收方案》及《“五五”普法验收标准》将随后下发。

石嘴山市惠农区司法局

石嘴山市惠农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三月八日

附件:

全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标准

为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作出《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现提出全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标准。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1、党委、政府批转“五五”普法规划,人大常委会作出决议。

2、党委、政府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听取情况汇报。

3、各级人大定期对“五五”普法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听取汇报,进行审议、视察、检查。

4、每年制定工作计划或要点,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度有总结。

5、健全完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和办事机构,配备有相应的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办公设备。

6、领导换届后,做好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的调整和充实。

7、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职责明确、工作制度健全。

8、每年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总结和研究部署年度工作。

二、着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

9、突出抓好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的宣传,着力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

10、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宣传,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并逐步深入人心。

11、深入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着力提高依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重点围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健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围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安定有序,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

12、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通知》,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针对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的不同特点,制定实施意见,召开启动会议,广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大力推进“法律六进”活动。

13、贯彻落实《中组部、、司法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制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意见或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办公会前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年度考试、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情况的考核,并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把法制宣传纳入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的培训计划,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培训工作。

14、贯彻落实《、人事部、司法部关于在全国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和进行依法行政培训的意见》,制定相应的意见或实施方案。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把公务员学法作为创建学习型机关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制度,组织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并将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成绩作为公务员任职、定级、晋升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组织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业法培训,每年组织专业法律知识考试。

15、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和《中小学校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制定相应的意见或实施方案,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落实中小学校法制教育工作计划、课时、教材、师资,促进法制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做好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培训工作,培训率要达95%以上;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

16、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企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职工法制教育、法律顾问等制度。制定培训计划,分期分批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法制培训和法律知识考试。

17、开展 “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乡村”活动,对城乡居民学法内容年度有计划、有安排。开展经常性的法律进社区活动,“四个一”落实到位。贯彻落实《、司法部、民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强农民学法用法意见》,开展经常性的法律下乡活动,建立村(居)民法制教育阵地,组织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对流动人员的法制教育有计划、有安排、有要求,每年在流动人员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8、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深化“依法办事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19、利用宣传日、宣传周、纪念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人文奥运·法治同行”、“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禁毒和“扫黄打非”等专项法制宣传活动。

三、着力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20、制定地方依法治理纲要或实施规划,有实施依法治理的规范性或指导性文件,积极推进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21、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制定出台开展创建活动的意见和细则,召开启动大会,确定试点单位,制定实施创建活动的量化考评体系。把创建活动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实现目标管理责任制,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和评比表彰,推进创建活动扎实开展。

22、党委、政府建立法律顾问或法律咨询制度,实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23、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不断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和推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开展执法质量考核评议。

24、推进司法公开、透明,加强法治化管理和监督,维护和促进公正司法。

25、努力深化乡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依法治理,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落实民主法治村工作标准;积极探索城市社区依法治理,不断提高社区法治化管理水平;积极开展企业依法治理,企业依法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行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积极开展依法治校活动,建立健全依法治校规章制度,实行依法施教、依法育人。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

26、围绕平安建设、和谐区域建设,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依法治理,促进依法治理全面开展。

四、积极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创新

27、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传媒的积极作用,大力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办好新闻媒体的法制宣传栏目,办好政府网站、商业网站和社区网络的法制频道。整合地方法制网络资源,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28、加强各类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多渠道增加投入,建立健全社区、农村法制宣传阵地,增加公共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建立相对固定的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基地。

29、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普法讲师团队伍、法制文艺队伍、法制宣传员队伍、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定期组织法制宣传骨干和联络员培训,各支队伍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30、围绕中心工作适时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咨询、演讲、文艺晚会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31、善于发挥法制文艺的教育功能,组织开展法制文艺作品创作和评比,利用各种渠道推出一批法制文艺精品。

五、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保障

32、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各地方各部门各行业的目标管理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

33、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奖惩制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评先树优工作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挂钩,作为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

34、普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不断调高经费保障标准。

社区个人工作经验总结篇9

水是人类生存和发展不可替代的资源,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我国人均水资源不足,时空分布不均,缺水已经成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制约因素。建设节水型社会是解决缺水问题最根本、最有效的战略措施,也是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的必然要求。通过节水型社会的建设,将使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得到提高,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从而推动全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因此,节水型社会建设与三峡工程、南水北调工程一样,具有重大和深远的经济和社会意义。

做好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必须坚持以水权水市场理论为指导,以改革水资源管理体制,形成节水运行机制为核心,以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为目标,着力进行制度建设,突出经济手段的运用,切实转变全社会的水资源利用方式,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建设节水型社会是对生产关系的变革,是制度建设,是一个较长的过程。需要通过试点建设,取得经验,逐步推广。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认真做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

二、学习张掖经验,切实理清思路

张掖在节水型社会建设道路上进行了积极探索,初步形成了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的节水型社会管理体制。通过用水制度改革,初步建立了与用水权指标控制相适应的水资源管理体系;通过调整经济和产业结构,初步建立了与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的经济结构体系;通过建设水资源配置和节水工程,初步建立了与水资源优化配置相适应的水利工程体系。这些是张掖经验的主要内容。各地要采取多种方式,深入开展张掖经验的学习活动。

学习张掖经验,要结合中央治水方针和新时期治水新思路,进一步加深对水权、水市场理论的理解;要联系水资源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把握住解决水资源问题的着力点,大胆探索节水型社会的建设途径。学习张掖经验是否取得成效,关键要看治水的思路和观念转变了没有,要看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开展了没有。

学习内容以汪恕诚部长张掖会议讲话要点、索丽生副部长讲话以及试点经验交流材料为主,有关内容已印发各地,各地可采取会议、培训班等形式,组织开展学习活动。

三、因地制宜确定试点,积极探索节水型社会建设途径

加强水资源管理,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建设节水型社会,是水利部门的一项基本任务。水利部在甘肃省张掖市、四川省绵阳市和辽宁省大连市进行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已逐步取得成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水利部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和张掖会议的要求,尽快确定本省、区、市的试点,扎扎实实地把试点工作开展起来,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区特点的节水型社会建设途径。

各流域机构要抓紧流域水资源规划的编制工作,要把用水权分配作为重要内容,尽快确定各区域用水指标,明晰初始用水权,为节水型社会建设奠定工作基础。

各地试点建设要特别注意水资源宏观控制指标和微观定额指标的确定,城乡水资源一体化管理体制的建立,水价形成机制和水权交易市场规则的制定等几个关键环节,在运用经济手段促进节水、鼓励公众参与节水上下功夫,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始终以制度建设为核心内容,以创新统领试点,以试点促进创新。

丰水地区和缺水地区在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中要因地制宜,有所区别。缺水地区要突出水资源总量控制,充分利用水市场机制;丰水地区要注重定额管理,注意发挥水价的调节作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要将本省(区、市)确定的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于2004年2月底前报水利部,水利部将予以公布。

四、与区域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相结合,部署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

我国建设节水型社会将是长期的过程。通过建设一批不同类型、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的试点,取得经验,逐步推广,用10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建立起我国节水型社会的法律法规、行政管理、经济技术政策和宣传教育体系。

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在"十五"和"十一五"期间进行,总体部署为"两步两个层次"。"两步"就是分两步走。第一步是"十五"期间和"十一五"前期,水利部重点在水资源紧缺、水污染严重、有示范性的地区开展试点工作。主要是大中城市和地(市)级地区。这个阶段的试点突出创新和特色,能够基本覆盖我国资源、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同类型的地区,并能紧密结合国家水资源配置的宏观战略。第二步是"十一五"期间,重点开展以省和流域为单元的试点工作,建设省和流域节水型社会示范区,达到以点带面的效果。"两个层次"就是开展试点工作的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国家,通过确定部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带动这项工作的开展,在水利部、各流域机构指导下进行建设;第二个层面是省(区、市),确定本省的建设试点,为本行政区域节水型社会建设提供示范。

各地要按照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的总体部署,与区域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相结合,以节水型社会建设为核心,编制水资源综合规划。要深入分析水资源现状、问题及节水潜力,明确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统筹安排节水型社会建设布局,提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主要内容和措施,对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进行科学指导。

社区个人工作经验总结篇10

紧紧围绕“规范党建工作、强化核心作用、提升服务水平、建设和谐社区”这个主题,进一步深化“连心工程”建设,不断巩固和深化“双联双管”和“双结双促”活动成果,凝聚党员,服务群众,全面提高社区党建工作水平,创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新型社区,为推进我县跨越式发展、追赶式前进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任务

认真总结社区党建工作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运用到强化基本队伍、基本制度、基本载体和基本保障建设中,进一步加强社区党组织、社区服务和示范点的规范化建设,努力实现社区党组织“五个好”目标要求,不断增强凝聚党员、凝聚群众、凝聚社会的能力,推动社区党建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1、规范基本队伍建设。加强对社区党组织书记的培养教育、选配和管理工作,建设一支素质好、能力强、威信高的“一把手”队伍。采取招聘、选派、竞岗、兼职等方式,配强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改善结构,增强活力,社区党组织要配备一名组织员,社区党组织与社区居委会换届同步。按照分级负责、分批培训、普遍轮训的原则,通过定期办班和外出参观考察等方式,着力提高社区党务工作者的能力素质,对社区在职党员、退离休党员、“两新”组织党员和流动党员实行分类管理。重点做好退离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和流动人员中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强党员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广泛开展“双关爱”(关爱党员、关爱群众)、结对帮扶、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为社区党员参加社区建设搭建有效平台。设立党员责任区、党员公益岗等,教育引导党员密切联系和服务群众,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规范基本制度建设。坚持党的选举、党的组织设置、“”、党内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学习培训、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等党的组织制度;建立健全在职党员、驻区单位党组织与社区党组织双向联系,社区党组织和党员“双向承诺”,驻区单位党组织与社区党组织结对共建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党员社区志愿者、党员活动日、党员主题实践、在职党员结对帮扶等党员活动制度;认真落实乡(镇)、社区党建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和党员领导干部社区党建联系点制度等协调议事制度。

3、规范基本载体建设。巩固“双联双管”(即建立社区党组织与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双向联系和双重管理)、“三进社区”(即推行入党考察进社区、评先评优进社区和考察干部进社区)和“双结双促”(即单位党组织与社区党组织结对共建,促进和谐,在职党员与社区困难户结对帮扶,促进服务活动)工作成果。在社区全面推行党员“双向承诺制”,选准承诺事项,公开承诺内容,用兑现承诺的方式来检验和彰显党员先进性。以“双结双促”活动为抓手,开展形式多样的为民服务主题实践活动,不断深化“连心工程”(即加强党建,强化核心;服务群众,凝聚民心)建设。对服务社区服务群众的爱心系列活动、民心零距离等有效载体进行总结推广。发挥“阳光就业中心”等载体为社区无业人员进行职业介绍和技能培训的作用。组织“社区文艺宣传队”、“健康俱乐部”等群众文体队伍,使之成为开展社区文体活动的重要力量和有效依托。开展在职党员“五好”家庭评比和社区离退休党员“六带头”(带头做改革发展稳定的维护者、带头做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的先行者、带头做“三个文明”建设的有功者、带头做关爱下一代的培育者、带头做先进文化的传播者、带头做遵纪守法的示范者。)活动,组织社区党员义务巡逻队,鼓励社区党员参与社区管理和平安创建。

4、规范基本保障建设。加强组织体系建设,重视在新建居民区建立党组织工作,不断加大在“两新”组织尤其是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和规模较大的新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工作力度,着力消除空白点,扩大覆盖面,构建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功能健全、运转有序的组织体系。加强硬件建设,积极探索社区整合的新方法、新途径,通过资源共享,充分利用社区和驻区单位各自的优势,推进社区办公活动用房、社区党员活动中心、流动党员服务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经费保障,多渠道解决资金来源,确保社区党务工作者工资待遇、专职人员补贴和党建经费等按规定落实。加强督查考评,完善社区党建工作量化考评办法,逐步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的社区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

三、方法步骤

整个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年6月)。各乡镇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全面启动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各乡镇对社区内行业、协会、新经济组织、驻区单位及党员的分布进行摸底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指导。

第二阶段:全面推动(*年7月—12月)。县委组织部通过抓好宏观指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和营造氛围等来推动工作。各乡镇以社区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为工作重点,以点带面,全面推动,大胆实践,认真总结。县委将适时召开工作汇报会,各乡镇介绍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进一步抓好规范化建设的对策措施。

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要与本单位所在地社区党组织开展结对共建活动。结对双方在协商的基础上签定协议书,对开展共建活动的主要任务、活动内容、组织领导、相关制度等作出规定,明确共建任务。结对双方共同参与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做到思想教育共抓、党员队伍共管、社区服务共做、公益活动共办、基础设施共用、党建经验共享、示范典型共创、和谐社区共建。协议书一式三份,由驻区单位组织及社区党组织负责人签名盖章后,由驻区单位于*年7月31日前报县委组织部一份,结对双方留存一份。

县直各单位党组织要动员本单位党员及时到居住地社区报到,各社区党组织要在居民集中的集贸市场、居民小区等场所公布社区党组织办公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切实做好在职党员接待登记工作,引导在职党员利用各自职业特点和个人专长,积极参加社区建设,组织开展活动。今后,县直单位党组织在发展党员、评先评优,以及选拔任用干部,应征求发展对象、考核对象居住地的社区党组织意见。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年1月—6月)。各乡镇认真总结活动经验,树立一批工作典型。县委组织部在全面总结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成效的基础上,将一些好经验、好做法在全县予以推广。适时召开经验交流会,总结工作,交流经验,研究建立加强规范化建设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发展建设年活动成果。

四、组织领导

社区个人工作经验总结篇11

社区矫正工作是在我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指导下进行的刑罚执行制度改革, 是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也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方面。社区矫正工作起点高、发展快、前景好。这项工作顺应了时代要求, 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践需要, 特别是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大背景下, 在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具体部署下, 社区矫正工作从试点到全国试行, 7年间跨越了三大步,实现了较快发展。从 XX年 6个省市开始试点, XX年扩大到 18个省市, 加上另外 9个省 (区、市) 主动开始试点,等到 XX年全面试行的时候, 全国有 27个省 (区、市) 已经开展工作。 7年的试点实践, 探索总结形成了党委、政府领导, 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组织、具体执行, 政法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 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 XX年中共中央转发的 !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初步意见∀ (中发 [ XX] 21号) 和 XX年党的xx届六中全会做出的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 都对社区矫正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XX年 12月, 中共中央转发 !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 的通知(中发 [ XX] 19号 ) 要求 #推进社区 矫正立法工作。∃XX年 12月, !中办、国办转发 %中央政法委、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意见&的通知∀ (中办发 [ XX] 46号) 对由司法行政机关牵头, 进一步搞好社区矫正, 加强对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提出要加快推进社区矫正立法, 建立适应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要求的社区矫正工作体系, 减少社会消极因素。

今年以来, 中央领导同志对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批示, 多次调研社区矫正工作, 研究社区矫正工作面临的重大问题。xx同志实地考察了北京市社区矫正工作,对朝阳区 #阳光中途之家 ∃的经验作出了重要批示。在刚刚结束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 xx同志还对社区矫正工作提出专门要求, 提出对轻微违法犯罪人员, 要尽可能地放到社区去矫正, 最大限度减少他们重新融入社会的难度, 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 还强调进一步加强政法机关基层基础建设, 努力把社区 (农村) 建设成为社会服务管理新平台, 在有条件的城乡结合部, 要探索村庄社区化管理等。王乐泉同志专门听取司法部的汇报, 作了重要讲话, 在视察北京、黑龙江、江苏、江西、山西等地司法行政工作时, 特别对社区矫正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王乐泉同志在 !关于江苏社区矫正工作的调研报告 ∀ 中精辟总结了江苏社区矫正工作的主要做法和特点, 立足全局提出了进一步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需要重点解决的三个问题: 一是解决认识问题, 统一思想, 积极稳妥推进; 二是解决协作配合问题, 整合资源, 形成合力推进; 三是解决有法可依问题, 完善法律, 依法规范推进。xx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 为社区矫正工作发展指明了方向。孟建柱同志和中央政法部门有关领导同志也非常重视、关心社区矫正工作, 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 对于社区矫正工作给予多方面的支持。社区矫正工作从局部试点到全面试行, 能够取得今天这样的成绩, 是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和关心的结果, 是中央政法各部门大力支持、协力配合的结果。

今年是我们这项工作取得巨大成绩的一年, 也是得到社会更多关注的一年。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和社会各界非常关心支持社区矫正工作。自 XX年以来, 尤其是近年来, 不断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议案、提案。今年 #两会 ∃ 期间, 全国人大代表提出涉及社区矫正的议案有 16项, 186名全国人大代表参与, 全国政协委员提出涉及社区矫正的提案 7项。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领导、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领导先后到河北、福建、浙江等地, 对社区矫正立法进行专门调研。全国人大常委会 8月份、12月份审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草案稿) 都规定了对管制、缓刑和假释实行社区矫正。社区矫正工作试点、试行了7年, 累计社区矫正 57万多名罪犯, 现在接受社区矫正的有27万罪犯。7年的经验总结, 社区矫正写进了国家的基本刑事法律中, 由此确定了一项新的刑罚执行制度, 这对我们研究刑事法律制度史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这也是刑事法律制度改革和完善的结晶。

要全面理解中央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政策, 坚定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信心和决心。我们讲到这项工作法律依据、执法主体和政策要求, 一定要全面地理解。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的根本点就是党领导人民制定法律, 党领导人民执行法律。我们推进社会主义法制的进程, 其中一大特点就是改革先行, 试点先行, 取得经验后上升为法律, 积累经验后完善法律, 而不是理想化地先把法律修改好了, 先把班子队伍配备好了, 组织机构健全了, 然后再开展这项工作, 再干这件事情。社区矫正工作有党的xx届六中全会决定, 有中央的决定指示, 有中央文件要求, 有 #两院两部∃ 的政策规定,我们就要理直气壮地抓好这项工作。当然, 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仍然是任务繁重, 要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今年的社区矫正工作确实是取得了突破, 历经多年实践, 今年得到了集中的收获, 包括这次理论研讨会也是 7年实践经验的总结。同时, 今年我们还有一大收获, 就是司法部正式成立社区矫正管理局, 这是司法部机关的一件大事, 同时也是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的一件大事, 是社区矫正工作发展的历史性标志。中央编办批准司法部成立社区矫正管理局, 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这项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体现了有关部门对这项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也增强了我们做好这项工作的信心。

在看到 7年来成绩的同时, 我们也清楚地认识到, 社区矫正工作正处在极为重要的发展时期。目前我们已经有了 7年的试点经验, 同时又面临着刑法、刑事诉讼法修改的关键时期, 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意义重大, 如果出现问题, 影响重大。研讨发言中, 很多省市都讲到, 围绕近年来我们国家的大事、喜事、难事, 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产生了很好的社会影响。特别是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期间, 我们的社区矫正工作做到了万无一失, 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我对这项工作既有信心, 同时又非常担心。几年来,一有什么大的治安事件, 特别是有影响的几件社会治安事件, 像一些地方出现的校园伤害案, 我的第一个反应就是是不是社区服刑人员干的。我想在座负责这项工作的厅局长和有关同志都会有这种担心。我们就是要兢兢业业、认认真真地来做好这项工作, 这也是基于我们对这项工作责任重大的深刻认识。我们正在试行社区矫正, 有 27万人在社区里服刑, 换一种说法, 就是 2 7万罪犯在社会上, 这不是个小数。

分散到各个社区是个小数, 集中起来又是个大数。同时这个数还在增长。全国监狱在押 160多万罪犯, 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是 40多万。其中实行社区矫正的有 27万, 还有 10多万由公安机关监管。如果社区矫正全面实行以后, 特别是刑法、刑诉法修改之后, 非监禁刑罚执行都由司法行政机关执行, 社区矫正的数量还会增多, 做好这项工作的意义重大、责任重大。

在新的形势下, 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 提高认识, 认真贯彻落实xx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 把社区矫正列入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 紧紧围绕社会管理创新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是在开放的社区环境下矫正和管理罪犯的活动。它具有刑罚执行的性质, 同时又有依靠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优势, 实践中呈现了刑罚执行与社会管理服务的有机结合, 其本身与社会管理创新有着内在的联系。从研讨情况看, 大家普遍认识到: 更新执法观念, 积极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 对那些不需要、不适宜监禁或者继续监禁的罪犯实施社会化的矫正, 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教育和改造, 符合我国国情, 符合当今世界各国刑罚改革和发展的趋势。随着我国社会建设的加强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推进, 实现以专门国家机关为主体、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社区矫正执行体制很有必要。与传统意义上的监禁矫正相比, 社区矫正的工作场所在社区, 各项措施更应当充分立足社区、依靠社区, 这也是实现刑罚目的、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的重大思路转变。社区矫正与监禁矫正最本质的区别是通过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 充分地依靠社会力量把罪犯管理好教育好。各地在社区矫正工作过程中通过组织社会力量, 促进公众参与, 运用来自社会的教育资源、岗位资源、纠纷调处资源、法律资源等, 共同构建对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机制, 是中国特色刑罚执行制度的重要实践, 这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我们讲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 它的组成部分最核心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 其中也包括有中国特色的刑罚执行制度。这些制度的产生, 有着深厚的社会基础、群众基础, 也是我们国家的性质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所要求的。

要进一步统一思想, 更新观念, 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为社区矫正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从我们国家历史传统看,社会上对犯罪的惩罚心理、报复心理是很浓重的。所以, 各地试点初期, 同志们做了大量的宣传解释工作, 现在这方面的工作仍然需要做。需要向群众宣传, 统一思想认识, 让社区群众认识到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意义。一个人犯了罪, 经法院判决, 除了死刑立即执行的, 经过执行刑罚, 经过监禁, 最终还是要回到社会中来的, 还是要回归社会、参与社会、建设社会。实行社区矫正, 就是让这些人在社区接受改造, 直接融入社会, 这也是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

这些观念需要反复讲, 反复宣传, 改变一味崇尚严刑峻罚的刑罚观念。同时, 社区矫正也绝不是宽恕犯罪, 纵容罪犯,不要把对社区服刑人员从严管理和社区宽松的环境对立起来, 而是要和谐地统一起来, 努力让社区服刑人员改造好,实现刑罚的目的。把罪犯放在社会上、社区里, 在不脱离社会的情况下, 改造成新人是一件很复杂、很难的事。这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法治文明国家所必须的, 这是我们担负的重任。

司法部党组高度重视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和部署, 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发展。今年以来, 吴爱英部长在全国县 (区 ) 司法局长培训班、全国司法厅 (局) 长会议上强调, 要把社区矫正工作摆到社会建设的整体格局中来谋划, 放到社会管理创新的总体部署中来考虑。在对一些省(区、市) 实地调研中, 在一系列会议讲话中, 在一些重大实际问题的协调解决中, 对社区矫正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最近召开的全国司法厅 (局) 长会议, 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重点总结, 并把社区矫正作为明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 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履行职能, 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管理, 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积极推进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 要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 统一规范接收、管理、变更、解除矫正等各个执法环节, 统一执法标准、程序和法律文书格式, 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运行, 防止脱管、漏管, 防止重新违法犯罪; 要加强教育矫正, 大力推广江苏省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等经验, 探索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全额保障制度; 要建立完善社区矫正制度, 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建设, 建立专兼职结合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 要加强社区矫正规章制度建设,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不断发展。从研讨和调研情况来看, 各地司法行政机关按照全国社区矫正工作会议、全国司法厅 (局 ) 长会议精神和司法部有关部署, 充分履行管理指导社区矫正工作职责, 以推进全面试行为主线, 以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为核心, 以规范化、法制化建设为突破口, 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各地积极探索社会管理的新路子, 寓社区矫正于社会管理创新之中, 创造了诸如北京 #阳光中途之家 ∃、#区县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 ∃ 和河北省社区服刑人员帮教小组等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 有力地推动了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发展。围绕社会管理创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还意味着, 只有在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这个层面上, 立足于这个大的背景,研究部署和组织推动社区矫正工作, 动力才会更加强大, 路子才会更加宽广, 措施办法才会积极跟上。所以, 我们要贯彻好中央领导同志指示精神, 抓住社会管理创新的机遇, 广泛动员、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及资源, 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发展。

二、认真学习推广江苏经验, 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的职能作用

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起步早、起点高、谋划远, 取得了明显成效, 成为司法行政机关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品牌。各地要充分学习、借鉴, 同时, 不断总结, 加强完善。江苏省作为全国首批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省份,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 坚持统一思想与完善制度并举, 一手抓规范运行机制, 一手抓强化保障机制, 社区矫正工作有机构、有队伍、有制度、有场所、有经费, 在各个方面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制度办法。广大司法行政工作者富于开拓创新精神, 积极探索社区矫正新模式, 强力推进 #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 ∃ 建设, 利用 gps定位系统等现代科技手段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 采取多种形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教育, 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正, 促使其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 减少社会对抗因素。 7年来, 江苏省立足本地实际, 积极探索创新, 努力将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好、教育好, 将重新违法犯罪率降到最低, 取得了显著成绩, 目前, 全省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总数、现有社区服刑人员数量均居全国首位, 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期间重新犯罪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为保障本省经济社会发展,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也为全国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开展起到了示范作用。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副书记王乐泉同志在调研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时给予了高度评价。江苏的经验和全国七年来的社区矫正工作实践有力地说明, 由司法行政机关牵头组织、负责执行社区矫正工作是可行的。同时,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行职责, 相互支持配合, 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发挥重要作用, 这些正是中国特色社区矫正工作的优势。

要进一步总结完善工作经验, 深化认识, 提高工作水平。各地都总结了许多很好的经验, 从省一级区域看, 江苏发展比较平衡, 江苏社区矫正在全辖区实现了全覆盖, 全员接收, 社区服刑人员都在司法行政机关管理之下。其他省、区、市在很多方面也都创造了很好的经验。这几年, 我们不断总结交流, 相互借鉴、相互学习, 开创了工作新局面。这些经验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法制的优越性, 也是我们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社区矫正工作者用汗水和智慧换来的成绩, 所以我们要非常重视这些经验和成果。随着这项工作的发展,我们的队伍不断发展壮大, 社区矫正由执法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社会志愿者三支队伍组成的模式全国基本是一样的。

司法行政的很多工作都是先干起来, 边干边总结经验, 边干边完善制度, 边干边壮大队伍, 这是我们自己工作的特色。

所以, 对于社区矫正工作, 我们认准了目标、统一了思想、看清了形势, 就要克服困难, 努力去做。几个省市在介绍经验、探讨的过程中都提到这个问题。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开展, 随着为社会做出的贡献得到党委、政府和群众的认可,法律会逐步完善, 队伍会逐步壮大、保障也会逐步到位。绝不能等把条件等齐了才做这项工作, 要靠我们的辛勤劳动来取得支持、完善制度、壮大队伍、得到保障。现在全国共有24个省 (区、市 ) 司法厅 (局 ) 设立了社区矫正工作处。

不少地 (市 )、县 (市、区) 司法行政机关也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如河北省承德市、邯郸市、保定市经编制部门批准, 在 27个县 (市、区) 成立了社区矫正管理局。社区矫正经费保障逐步得到加强。北京、上海、江苏、浙江、重庆、吉林、河北、湖北、安徽等省 (区、市 ) 将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或提供专项资金, 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 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支持。对这些成绩, 对这些支持, 我们深受鼓舞, 特别是经费方面, 很多地方都得到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从政治上看, 这项工作的完善对我们国家的政治制度、法律制度、政权巩固、和谐社会建设意义重大; 从经济上看, 监狱关押一个罪犯, 执法成本一年需要 2- 4万, 社区矫正经费实际保障约占 10%, 也就是每人每年XX- 4000元的水平。更重要的是我们要算社会账。这笔账, 我希望各个地方的同志要加强调研, 要研究清楚通过社区矫正使一个罪犯回归社会的价值意义。我们做好这项工作最主要的是算社会账, 目前, 社区服刑人员有几十万人, 他们一失足犯了罪, 法院判了刑, 没有进监狱, 刑罚得到了执行, 直接融入社会, 这会减少很多社会矛盾、社会对立, 巩固了党的执政基础。我们党的路线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就是要把我们的群众基础做好, 把矛盾减少。这几十万人没有离开社会, 顺利地回归社会, 从犯罪分子改造成一个守法公民, 这事关党的执政基础、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 政治意义和社会意义非常重大, 要加强这方面的宣传和总结。

这次研讨会取得了很多成果, 需要继续深化研究。司法行政机关执行社区矫正是刑罚执行制度改革和完善的必然要求。刑罚执行的专门化、规范化和法治化是当今世界刑罚执行的发展趋势。分散的、多元的刑罚执行机制向统一的刑罚执行机制发展, 是我国刑罚执行制度改革和发展的方向。刑罚的制定、刑罚的追诉及刑罚的裁量只是为刑罚的实际执行提供了条件, 但不是刑罚执行本身。刑罚执行的成败最终决定着整个刑事法律制度的成败。从刑事一体化的角度和科学预防犯罪的角度来说, 刑罚执行既是对整个刑事司法活动目的的最终落实, 又是对侦查、起诉、审判环节运作质量的总体评价和有力制约。与刑罚执行的地位作用相适应, 积极地预防和减少犯罪, 提高刑罚效益, 应当强调刑罚执行的专门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对同一性质的刑事执行司法活动实行统一的法律调整, 由专门统一的刑事执行机关负责。在很长一段时间内, 我国的刑罚执行是统一的, 当时统一于公安机关。1983年司法体制改革, 监狱劳教划归司法行政部门管理。现在我们国家完全有条件建立完善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社会主义司法体制, 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应有之义, 这个目标应该是坚定的。现在刑法修正案规定了对管制、缓刑、假释三种对象实行社区矫正。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监督管理准备在刑事诉讼法中明确, 因为它不是一个刑种, 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关于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问题, 在法理和实践方面都有不同的观点。

这些观点都有一定道理, 但是我认为, 从统一刑罚执行的角度来看, 不能再分成多个部门来负责, 统一刑罚执行制度要求把剥夺政治权利对象纳入社区矫正中。这样, 在我们国家, 罪犯必须是经人民法院判决, 决定执行刑罚。然后, 所有罪犯的刑罚执行都统一由一个国家机关来管理, 这样执行机关可以通盘考虑, 统筹合理安排, 科学有效地执行刑罚。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实行社区矫正, 失去了非监禁刑执行的条件, 就要收监执行; 刑罚执行完毕, 进入安置帮教, 从而实现我们国家侦查、检察、审判、刑罚执行的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 完善我国的刑事司法制度。

三、要以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为重点, 全面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发展

中央领导同志十分重视社区矫正的规范化工作。xx同志明确指出: 社区矫正要在试点的基础上, 实行规范化管理。王乐泉同志在听取司法部汇报时的讲话中, 明确指示要搞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建设。社区矫正是一项严肃的刑罚执行活动, 其本身就要求必须加强社区规范化建设。七年来,各地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北京、天津、上海、江苏等 25个省 (区、市)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 #两院两部∃ !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 ∀和 !关于在全国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 制定了社区矫正工作办法或实施细则, 对本省 (区、市 ) 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今年 6月吉林省长春市人大通过了我国

第一个社区矫正地方性法规∋∋ ∋ !关于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决定 ∀。重庆市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 起草了 !重庆市社区矫正工作条例 ∀。另外, 山东、湖北、安徽等省还制定了 !适用非监禁刑判前社会调查暂行办法∀、 !社区服刑人员异地委托管理办法∀ 等制度。这些制度和规定, 为保证各地社区矫正工作在试点、试行过程中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刑法修正案 (八) 草案中明确了社区矫正制度。刑事诉讼法也将着手研究修改。随着刑法、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 依法、规范地实行社区矫正成为必然要求。最近刑法修改中增加 #依法∃ 二字, 依法就要有社区矫正法, 所以最近部里正在抓紧着手研究社区矫正法的制定准备工作, 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把各地的成功经验变成法律和制度, 来指导、规范社区矫正工作。

四、要着力加强社区矫正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

社区矫正理论研究, 包括基础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 属于法学应用理论研究的范畴, 是一项基础性工作, 具有重要价值和意义。

近年来, 司法部党组高度重视理论研究工作, 把理论研究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基础和重要任务, 不断加强对全系统理论研究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为了积极地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的发展, 各省 (区、市 ) 司法厅 (局) 对这次研讨会高度重视。许多省市成立专门课题组, 明确责任人,抽调骨干力量承担课题任务, 深入基层进行调研, 动员多方力量参与理论研究工作。征文活动还得到了广大社区矫正理论研究工作者的积极响应。本次理论研究会共收到论文近500篇, 内容涉及社区矫正立法完善、机构设置、队伍建设、经费保障、信息化管理、审前社会调查、心理矫正、风险评估、社会资源整合、矫正工作方法、农村地区社区矫正等方面, 对社区矫正工作面临的重大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探讨, 对社区矫正理论和实践问题形成了多方面的共识。

关于如何正确认识和把握社区矫正的惩罚性问题。大家认为, 刑法的目的是为了惩罚犯罪、改造罪犯, 刑法的任务是运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社区矫正作为刑罚执行活动, 惩罚性是其本质属性, 社区矫正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实现刑罚的目的。虽然社区矫正是一种非监禁的、社会化的刑罚执行方式, 但这并不能改变其执行刑罚、惩罚罪犯的本质属性和首要任务。社区服刑人员作为实施了危害社会行为的罪犯, 理应受到惩罚, 这既是社会公众的普遍诉求, 也是维护社会公正的客观要求。做好社区矫正工作要立场坚定, 旗帜鲜明, 理直气壮, 严肃执法。社区矫正中的 #帮困扶助 ∃应是对社区服刑人员惩罚教育基础上的社会适应性帮助, 其目的在于帮助罪犯融入社会, 避免重新违法犯罪。帮困扶助措施是辅助性的, 是为监管矫正服务的。

关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中的社区矫正问题。大家认为,宽严相济是社区矫正必须坚持的前提与基础。 #人是可以改造的∃ 是我国社会主义刑罚执行制度的基本理念之一。在改造罪犯过程中, 必须始终坚持宽严相济, 当严则严, 当宽则宽, 宽严适度。在坚持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基础上, 对不同危险程度、犯罪类型的社区服刑人员, 根据其性格特点、家庭环境、社区情况采取区别对待、因人而异, 分类分阶段的监督管理与教育对策。有的同志以社区矫正中的公益劳动为例, 分析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社区矫正中的实践价值, 认为公益劳动不是改造罪犯唯一方法, 但是一种重要方法、重要手段, 要求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必须完成一定时间的公益劳动, 通过劳动来达到认罪、悔罪并补偿社会的目的。公益劳动的实施, 体现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工作性质。让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公益劳动, 可以逐步培养其社会责任感, 纠正其不良习气, 加强其人生价值观的教育功能, 从深层意义上, 来达到促使社区服刑人员认罪、悔罪的目的。

关于社区矫正前社会调查问题。在实施社区矫正前对被矫正人员进行社会调查, 是刑罚个别化的前提性程序和基本出发点。社区矫正前社会调查的目的是为了确认犯罪人是否适合适用社区矫正, 其所居住的社区是否具备对其进行监督教育的条件, 对其适用社区矫正能否达到刑罚执行的目的。

社区矫正立法中应当进一步明确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前社会调查的主体地位, 社会调查报告应当由检察机关作为诉讼文书移送人民法院作为适用社区矫正时的重要依据。

社区个人工作经验总结篇12

社区教育是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充分利用各级各类教育资源,开展旨在提高社区全体成员整体素质,促进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政治文明的教育活动。我国社区教育是从20世纪8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兴起的。社区教育从开始时提高青少年素质的学校社区教育,逐步拓展为提高社区全体成员(包括青少年)的素质、生活质量和发展社区的社区教育。我国要发展好社区教育首先农村社区教育要优先发展。我国多数农村地区经济发展落后,人员素质教育水平低,农村地区的教育相对落后。在这种大的背景下,对于实施终身教育的全员、全程、开放式的社区,“大教育”的社区教育要优先发展。发展农村地区的社区教育,应以提高农村人口素质为突破口,来促进农村地区的经济和社会的整体和谐发展。

重视农村社区教育城镇化进程中重视农村社区教育。在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中,小城镇是推动我国城市化进程的重要途径。在这个过程中既有物质资源的城镇化,也有人力资源的城镇化问题。在这个过程中人的城市化则更为重要。只有大多数的人口受教育程度提高了、思想观念的转变了,城镇化才算是真正的完成了。在这个过程当中依靠农村地区的基础性教育很难完成这个任务,只有利用无处不在的全程、全员、开放的农村社区“大教育”才能很好的完成。因此,各级领导要充分重视农村社区教育问题,提高社区教育的思想意识。重视总结社区教育的经验,并把社区教育纳入到政府工作规划当中是非常重要的。

继续完善政府统筹多方参与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社区教育是一种全员、全程、开放的大教育,不是任何单方的力量所能完成,要全社区的各方都联合起来。因此,政府的行政性参与是非常必要的。行政性是我国社区教育的一个明显的特征,符合我国的现实国情。我国社区教育文件中提出的“党政统筹领导,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配合,社会积极支持、社区自主活动、群众广泛参与”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是我国目前社区教育的主要管理体制,在今后的社区发展过程中还要继续完善这种由政府牵头、多方参与的管理体制,建立政府、社会、学校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以便协调各方面的力量,统筹整合教育资源,促进学校向社区开放,促进社会、学校和家庭教育相联结,促成教育社会一体化的实现。

认真总结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的经验指导农村社区教育发展。我国的社区教育从城市开始,经过了几年的实践,已有了研究的理论基础、积累了相应的一些经验,特别是发达地区的一些农村已开展了农村社区教育实验积累了一些宝贵的经验做法,要对这些经验认真的进行总结以便于指导农村社区教育工作。如经济发达的江苏省不仅有全国的社区教育实验基地,还从城镇化建设的实际出发,有分类有重点的落实了一些省、市、县三级实验区进行分区规划、分类指导、分布实施,形成了与当地城镇化相适应的省、市、县、乡、村的社区教育网络体系。如全国第一个农村实验区江苏省江阴市以乡镇成人学校为中心联结党校、团校、妇女学校、老年大学、农民学校等社区内的教育类学校为一体,整合社区内的文化、科持资源,形成了与其城镇化发展需要相适应的社会大教育体系。

农村社区教育经费投入问题。经费问题是保障农村社区教育正常开展的基础,在经费投入上,由于农村人口众多,经济发展相对落后,文化素质差,开展社区教育涉及人员的数量大、教育的类型和层次多,农村地区政府的财力有限,对于经费投入上,农村地区国家承担为主,但要多多渠道的筹措经费。农村社区教育人员队伍问题。农村社区教育能否正常有效的开展,人员队伍的配置是相当重要的问题。这部分人员分两类:一类是专门管理人员、一类是教师。各地政府应公开招聘或选派有组织管理能力,热爱社区教育工作的人员负责社区教育的管理工作,以保证社区教育的日常工作高效的开展;社区教育的教师是直接关系社区教育质量的关键性因素,因此,要在农村地区选一批素质高的专兼职的教师来担任社区教师。既可从外地聘用一些,也可从乡村中小学选拔一些教师。随着近年来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人口出生数逐年下降,小学生群体正在萎缩。以苏北某总人口为3.26万的乡镇为例,近5年每年人口出生数减少150-430人之间。学生群体的迅速萎缩,导致从2000年起每年将有8名左右小学教师要转岗改行,也就是说,在今后的5-7年内小学教师要过剩25%-28%,将其中的若干人员引向社区教育工作,让他们成为社区教育师资这既是可行的。而对这部分人享受教育行业人员同等待遇,以稳定人员队伍。

农村社区教育的资源和基地建设问题。社区教育的基础和资源是农村社区教育开展的生命力所在。由政府出面统筹文化、教育、农业、科技等各方,打通资源拥有之间的壁垒,盘活社区内教育资源、实现社区内教育资源共享,社区教育内的教育资料要向全社区内适当的开放,在经济发达乡镇成校要以成校为中心,充分发挥社区内成人学校职教中心的作用,联合社区内基础教育和相应的教育资源更好的发展社区教育,在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成立社区学院。在经济不发达的地区要充分发挥社区内基础教育的作用,拓展其教育的功能,还要充分利用城市教育对农村地区的辐射作用,联合办学。为农村培训人才也要开展送学下乡活动。

农村社区教育要立足于社区,服务于社区。区域性是社区教育的一大明显特征,因此,各地的社区教育本着要要依靠社区,服务社区的宗旨。广泛利用社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力量办学,教育教学内容要适应当地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同时要满足社区内成员的多方面开展多种方式、多种层次的社区教育为当地经济发展服务。如东部小城镇发展很快,第二、三产业发展迅速,人员的文化素质相对较高,这些经济发达地区除要培训人员再就业外、提高精神文明方式的服务性的内容要多些,;而如西部经济不发达地区人员的文化素质不高,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以教兴农的内容要多些。

社区教育在21世纪方兴未艾,已成燎原之势,必须坚持区域实践和理论研究相结合的方针,及时总结新鲜经验,切实加强理论指导,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征程中,逐步构建起具有中国特色农村社区教育的体系。要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来确保社区教育的正常运转。国家对社区教育还没有相应的法律文件,已开展社区教育的地区要建立相应有关社区教育规章制度,以保证社区教育的开展,没有开展社区教育的地区要根据本区县的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社区教育建设规划,要把社区教育和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列入同等重要地位。

参考文献:

[1]何静.关于我国农村健康教育的思考.湖北省健康研究所,19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