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方案合集12篇

时间:2023-03-07 15:00:24

督导方案

督导方案篇1

(一)督查机构

为加强督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喻大荣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黄武平、市档案局局长王惠霞任副组长,市档案局副局长艾木龙、市发改委副调研员伍湖辉、市建设局副调研员梁礼远、市审计局副局长黄德泉、市财政局副局长陆中和、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徐有生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档案局,负责日常工作。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档案局: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管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负责市本级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的登记、验收及业务监督指导工作;做好对重点建设项目的档案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培训;负责在项目立项阶段,向项目建设单位(业主、项目法人)提出并协商重点建设项目档案进馆的移交接收范围。

市发改委:负责重点建设项目的统筹安排和监督管理,将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是否合格作为重点建设项目验收、评优的必要条件;参与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工作。

市建设局:负责重点建设项目的统筹安排,重点办负责将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纳入重点项目检查、考核的重点内容。统筹、协调和监管城市规划范围内的房建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市城建档案馆配合市档案局参与项目档案的验收、业务指导和档案接收移交工作。

市审计局:负责竣工审计的把关,对档案验收不合格的重点建设项目不予竣工审计;参与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拨付的把关,对档案验收不合格的重点建设项目不予竣工资金拨付;参与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工作。

市城管执法局: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管城市规划范围内的市政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市政档案室配合市档案局参与项目档案的验收、业务指导和档案接收移交工作。

二、督查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二)国家档案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

(三)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通知》

(四)省档案局、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省重点工程办公室《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五)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与验收工作的通知》

三、督查范围

(一)市本级2007年至2011年重点建设项目。

(二)2012年及以后开展的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和续建项目。

四、督查方式

(一)现场督查。原则上每季度或每半年开展一次督查活动。听取项目档案管理工作,查看项目档案有关资料,督查项目建设各阶段档案工作完成情况。每次督查情况将向市委、市政府专报,近期将对市本级2007年至2011年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开展专项督查(详见附表)。

(二)会议调度。根据各重点项目建设档案工作完成情况,适时召集重点项目责任单位召开档案督查工作调度会,听取各项目单位档案工作情况汇报,通报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进展情况,分析项目建设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档案督查工作。

五、督查内容

(一)已竣工项目重点督查:

1、除按规定向城建档案馆移交一套档案外,生产使用单位保管的一套建设工程档案,收集是否齐全、完整,整理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

2、是否依法申报已完工项目档案验收。

(二)在建项目重点督查:

1、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机构、人员落实情况:

(1)项目档案工作纳入项目建设规划;

(2)项目建设档案有归口管理部门;

(3)明确有分管领导,配备了档案管理人员。

2、档案收集情况

(1)项目前期材料(含立项、可研、征拆、环评、勘探等);

(2)项目设计材料;

(3)项目招投标材料;

(4)项目施工材料;

(5)项目监理材料;

(6)项目竣工验收材料。

3、档案规范整理情况:

(1)项目档案管理纳入项目管理程序,列入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范围;

(2)制定完善了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办法和保管期限表;

(3)建立健全了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保密等各项管理制度;

(4)项目档案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4、档案保管情况:

(1)有足够面积的档案库房和装具;

(2)档案环境符合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光、防鼠、防尘、防高温等“八防”要求,所需设施设备齐全到位。

5、档案移交情况:

档案的移交、保管符合《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全市重点档案建设项目档案管理与验收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项目档案应在项目正式通过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生产使用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办理档案移交,同时向同级档案馆移交一套,属城市规划范围内的项目,建设单位还应向所在的城建档案馆或市政档案室报送项目档案。

六、督查要求

督导方案篇2

一、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保证教育优先发展地位

1.加强重点项目、关键环节的整体推进,迎接省体育卫生专项督导、省“两项工程”督导以及2012年市教育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提升各项指标的达成水平与效度。对省教育工作示范区督导团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2.健全完善同级督政工作网络,发挥督政联络员的作用,做好政府职能部门与联系点学校、幼儿园的沟通与协调,制定《政府职能部门教育2012年日常工作目标》,督促各部门履行教育责任,年终教育督导室对教育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二、全面规范办学行为,落实素质教育基本目标

3.认真落实《区教育督学责任区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督学的工作职责、工作方法以及考核奖惩机制,组织督学开展经常性随机督导,推动学校依法办学,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加强对学校办学行为和教育质量的督导和调研。

4.做好“学校教育督导工具包的研发”和“发展性督导效能的研究”,探索有效的测评方式,提高教育督导效益和质量。

5.加强对教育热点问题的督导,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上半年进行体育卫生专项督导,下半年进行“学校文化建设”专项督导,提升学校文化建设的内涵和品质。

三、推进学校发展性评价,抓好督导重点工作

6.全面总结此轮学校三年发展规划达成水平终结性评估工作经验,制定第三轮《中小学、幼儿园办学(园)水平督导评估方案》,组织学校指导新三年发展规划。邀请专家讲座,提高对《规划》、《方案》及2012年重点工作目标的达成水平和效度。

7.关注特殊教育,依据《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水平督导评估方案》指标体系进行评估,引领特教学校自主持续发展,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品质。推动幼儿园办园水平督导评估方案全面实施,组织幼儿园对三年发展规划完成情况进行评估。

四、加强督导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督导行为

8.加强教育督导制度建设,制定《区教育督导限期整改制度》,加大对学校督导反馈的力度,规范书面反馈的形式和方式,进一步实现“有督查就有反馈,有反馈必抓整改”,规范工作流程,提高督导实效。修订完善教育督导结果公示制度,对学校、幼儿园督导情况及时在区内通报,向社会公布。

五、优化督学队伍建设,提升督学专业水平

督导方案篇3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巩固“双高普九”成果,进一步推进我县教育均衡、协调、快速发展,为全面建设闽赣边界中部经济强县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工作目标

通过“两项督导”评估验收,促进中沙教育均衡、协调、快速发展,力争乡镇迎接市级“对县督导”的领导职责、经费投入、办学条件、师资队伍、教育管理、事业发展等各项指标得分都达到或超过该项总分的85%以上,评估总分达850分以上,“督导考核”总分达85分以上,取得“两项督导”优秀等级,为下阶段创建教育强县取得入场券,力争2017年把建成省教育强县。

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两项督导”领导小组,召开“两项督导”动员大会。建立工作目标考评机制。

(二)提高思想认识。确立教育优先发展地位,增强政府依法履行教育工作职责。

1.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科教兴乡的思想。要把教育工作真正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上,要经常深入学校了解教育工作情况,努力为学校解决实际困难。

2.将教育工作特别是中小学入学、辍学工作作为重要指标列入各乡年终综合评估考核。

3.实行领导干部挂校制度,并将挂校工作列入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

4.定期召开领导办公会议,专题研究教育工作问题。确保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每年都有为民办实事教育项目。

5.开展调研活动。对教育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

6.认真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依法履行职责,认真组织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使入学率达到“两项督导”要求。

7.积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遏制初中学生辍学现象。制定层层控辍目标责任制等多种措施,确保政府行为到位。建立控辍工作的长效机制,乡党政办要对各村(居)的控辍工作进行跟踪督查,并及时通报。建立健全济困助学制度,组织发动社会各界捐资助学,扶持贫困学生接受义务教育。

8.建立乡、村二级农民文化科技教育培训体系,为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技术培训和推广、劳动力转移服务。培训所需经费由乡财政负责安排。

(三)优化办学条件。

1.认真制定符合我乡实际的教育发展中长期规划,合理布局校点,优化教育资源。

2.中心学校要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校园建设规划做到布局合理,科学发展,有计划、分步骤对薄弱学校进行改造,使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3.积极筹措中小学危房改造专项资金,切实加强危改资金和工程质量监控,建立危房巡查和鉴定机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全乡中小学危房改造任务,保证师生安全。

4.加强学校规范化建设。以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改善农村中小学基本的教学条件和生活条件,基本实现校校“四有”目标,即有符合办学规模要求的校园用地和教学用房,有合格的教师,有合格的实验室、图书室和配套的教学仪器设备,有卫生安全的食堂和宿舍。

5.加快学前教育步伐。编制幼儿园三年建设规划,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重点加强中心幼儿园建设。

(四)加强教育管理。

1.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对国家、省有关教育的重大决策。

2.创建“平安校园”。学校安全工作实行各乡政府一把手负责制。各校必须健全完善确保师生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保障必要的安全设施费用,经常性地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3.切实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工作,加大监管力度,坚决取缔接纳中小学生的网吧和电子游戏室,净化文化市场。

4.建立健全德育工作网络。要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德育工作格局。学校要创新教育模式,开展生动活泼的德育活动,使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5.学校要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学校体育设施,广泛开展“阳光体育”等活动,认真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全面提高学生健康水平。

(七)确保督导达标。

1.小学学龄人口入学率达100%,初中学龄人口入学率95%以上。

2.小学在校生年辍学率1%以下,初中在校生辍学率3%以下下。

3.6-15岁三类残疾人口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5%以上。

4.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83.4%以上,初中毕业生升高中阶段教育升学率达91.5%以上。

5.学前三年教育入园率达85%以上。

6.15-24周岁人口非文盲率达100%。

工作要求

(一)增强共识,加强领导。教育“两项督导”是省政府、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促进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履行教育职责的重要措施之一。教育“两项督导”是相互衔接,相互促进,两评结合,信息共用的督政机制。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要统一思想,增强共识,高度重视“两项督导”评估工作。要加强领导,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由中小学校长、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自查自评领导小组,统筹迎检工作。要大力宣传近年教育督导评估工作成效,有效形成乡政府重视教育工作,善于解决教育难题,推动教育发展的正确导向,加强同乡党政及县直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协力合作,把工作做细做好。

(二)明确职责,确保落实。明确教育职责,注重落实,并专题研究教育问题,为学校教师办实事;社会及各部门要尊师重教,形成良好氛围;建立义务教育监督、指导、检查制度,积极组织入学和初中“控辍保学”工作,特别是要采取措施动员流生返校学习;加大自筹资金对教育的投入力度,动员社会力量捐资助教,扶困助学;建立健全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制度,创设良好的校园周边环境;促进中小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抓好文技校,加强成人实用技术培训;办好公办独立幼儿园。乡财政、派出所、综治、国土、建设、卫生、残联等有关部门要按照乡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依法落实教育责任。要加强自查自评工作,增强自我评价、自我发展的主动性。对于存在的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够全面的问题,要及早补缺拾遗,整改完善。

(三)做好文档,规范工作。要规范今年省、市教育“两项督导”的迎检文档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布置,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切实抓好教育“两项督导”文档资料建设。一是乡政府抓教育的各项工作,要有文字、照片、票据等记载,按照督评指标体系,归类建档,作为督评时的验证依据。二是要专门组织中小学及相关人员完善“文化户口册”,认真做好外出就读学生的跟踪取证和相关表格的统计、汇总工作,积极督促各中心小学做好6-15周岁、“三类残疾”人口的筛查、鉴定和学校备查材料的建档规范工作,认真准备自查自评汇报材料。

时间安排

(一)学习自查阶段(2月15日—3月20日)

提高对“两项督导“的再认识,组织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学习领会有关文件和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理解内涵,查缺查漏,制定

项目分解责任表。

(二)宣传发动阶段(3月20日—4月5日)

制定《中沙乡关于迎接教育“两项督导”评估的工作方案》,成立“两项督导”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乡“两项督导”动员大会。对我乡展“两项督导”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

(三)工作落实阶段(4月5日—4月30日)

各单位、各部门制订具体工作计划后,按计划逐项完成落实,由党政办牵头,对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进行阶段性督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查缺补漏,促进各项工作如期落实。全面完成软件材料的归类、整理、存档工作。

(四)整改提高阶段(4月30日—5月30日)

督导方案篇4

县教育局成立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五个督导检查组。督导检查组将依据《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县教育局应对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工作方案》,采取定期调度和随机实地督查等方式,全面督查各学校(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进展和任务落实情况,对任务完成进展缓慢、防控措施不力的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进行重点跟踪督查。督查的重点包括:各学校(幼儿园)和培训机构建立联防联控机制情况;领导坚守岗位和落实值班值宿要求情况;在校师生疫情防控和在外师生排查工作要求落实情况;延迟开学安排和开学前防控准备工作情况;工作进展日报及疫情零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等。

二、实行领导包保制度,确保工作责任全覆盖

县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负责包保一个组。包保人要经常联系包保单位和部门,及时跟踪防控工作进展情况,帮助所包保单位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所包保单位的防控工作给予指导(局领导包保责任分工具体见附件)。

三、进行实地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责任和任务落地落实

包保工作组实地督导检查的重点内容:

1.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要求情况;

2.落实市教育局和县教育局工作要求情况;

3.领导在岗情况,对疫情防控的掌握情况;

4.延迟开学工作预案制定情况;

5.各学校、各级各类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医务室对师生发生疫情防控情况;

6.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制定情况,防控物资准备情况;

7.各学校、各级各类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食堂、宿舍及公共场所消毒和环境卫生整治情况;

8.对师生外出,特别是经停重点疫情地区排查工作情况,外出师生居家隔离情况;

9.通过各种形式、通讯渠道对师生和家长宣传教育情况。

四、有关要求

督导方案篇5

1、新农村建设村点村民理事会组建和开展工作情况。

2、编制村庄建设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情况。

3、省、市、县三级财政投入资金到位情况;农民自筹资金和农民投工投劳情况;社会各界帮扶情况;各级各类资金下拨、管理和使用情况。

4、“一村一品”产业发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情况。

5、村点“三清六改四普及”、“三绿一处理”完成情况,重点是改水、改厕、改路等完成情况。

6、农村新社区建设和开展活动情况。

二、督查方式

1、领导督查指导。县级班子领导一年至少两次到所挂村点调查研究,督查指导,并采取现场办公形式当场解决村点实际问题。

2、会议督促推动。通过流动现场会、工作调度会、分乡镇召开现场会等形式督促推动。

3、督查组督促落实。由县新村办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

实行每季一督查。

4、交叉督查交流。组织县直相关单位和乡镇到村点交叉督查,相互交流经验。

5、常规性督促检查。县新村办人员按挂点分工,实行定点、定人、定责的经常性督促检查。

6、重点专项督查。县新村办按建设项目和各阶段工作重点,开展专项督查。

三、工作要求

1、督查组在督查过程中要深入细致,认真负责,全面了解掌握各地真实情况,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发现解决实际问题。督查结束后,要及时形成汇报材料,并向乡镇和有关单位反馈情况。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对督查组反馈的问题认真梳理,查摆原因,制订整改措施,认真整改提高。

督导方案篇6

1、督导检查鑫山集团有限公司铁矿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隋建波市长负责,市国土局、安监局、国鑫资产公司等单位配合)

2、督导检查市级重点工程、工业企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徐明副市长负责,市经信局、发改局、安监局、质监局等单位配合)

3、督导检查交通运输、公路、矿产资源、流通服务、铁路、港航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王祥芹副市长负责,市交通局、公路局、国土局、贸易办、海事处等单位配合)。

4、督导检查旅游、道路交通、消防、粮食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王星淘常委负责,市旅游局、公安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粮食局等单位配合)

5、督导检查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陈卫萍副市长负责,市文广新局、教育局、卫生局、体育局等单位配合)

6、督导检查农业、林业、海洋与渔业、水利、农机、供销、龙管处、气象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温训昌副市长负责,市农业局、林业局、海渔局、水利局、农机局、气象局等单位配合)

7、督导检查城乡建设、人防及城市供水、供电、供暖、供气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隋同朋副市长负责,市建设局、供电公司等单位配合)

8、督导检查外经外贸、口岸、商贸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倪国良副市长负责,市商务局、经合局等单位配合)

二、督导检查内容

1、贯彻落实上级部署及“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开展情况;

2、贯彻落实日全省、市安全生产电视会议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紧急通知》要求,加强汛期安全保障,强化重点领域检查和整治等方面情况;

3、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加强现场安全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等方面工作情况;

4、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等方面开展情况;

5、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进行事故查处、严格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整改措施等方面开展情况;

督导方案篇7

按照党的大提出的“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目的在于坚持实施科教兴县战略,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建立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

近年来,教育事业有了长足发展,从普及型向提高型转变,从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从常规建设向教育现代化迈进,但县乡教育发展不平衡,优质教育资源不能满足社会的需求,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等困难和问题从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全县教育事业进一步健康协调发展,实施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有助于督促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依法行政,履行职责,保证教育目标的实现;有助于督促和指导学校贯彻执行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遵循教育规律,深化教育改革,加强教育管理,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有助于引导社会和家长用正确的标准评价学校,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营造教育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有助于建立健全教育发展保障体系与质量监控机制,从而推动全县幼儿教育、基础教育、高中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二、工作原则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十分艰巨。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必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从全局出发,充分认识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周密部署,统筹安排,扎扎实实把各项改革政策落实到位。按照《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印发对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规划的通知》的要求,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充分准备,顺利通过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对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使教育快速驶入现代教育的快车道。

三、工作目标

(一)按照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实施办法》和《评估细则》的要求,全面总结和完善年教育工作,以年工作为重点,按《评估细则》分项收集整理各项资料,使其数据准确、资料齐备、归档有序、展室独具特色,并写好汇报材料和自查报告。对“两基”工作、教育科研工作、危房改造、环境改造及学校布局调整、高中教育的发展、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及转变教育观念、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等工作写出有特色的典型材料。

(二)认真落实教育法规,按“三个增长(即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一个提高(教学质量逐步提高)”的要求,认真做好财政投入的预算与决算,特别是对教师基本工资的到位、转移支付资金到位、义务教育阶段债务及公用经费补足等情况进行说明。

(三)加大“两基”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严格控制初中辍学率在1.5%以内、小学辍学率在0.5%以内,小学、初中毕业年级学生的毕业率达到100%,并且建立规范的学籍管理体系;大力开展成人教育,继续巩固“扫盲”成果。

(四)加强对基础教育(含幼儿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的宏观指导,发展职业教育,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不断提高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的比例,力争达到50%以上。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教育督导评估工作顺利开展,成立教育督导评估领导小组。

五、工作职责

教育工作督导评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是推进全县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责任部门,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各司其责,各负其责;要密切配合,营造重视、关心、支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良好氛围,促进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提升义务教育质量,积极推动教育综合改革,实现经济、科学、教育相结合,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一)县政府办公室职责

1、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协调制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协调建立健全全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教育目标责任制;协调落实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教育的意见、建议和议案等,督促落实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政府教育工作的意见。

2、做好县政府召开的有关教育工作各类会议的组织工作,做好会议有关资料的收集和建档工作。

3、督促县政府有关部门认真履行教育执法责任,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县政府汇报,向有关部门通报。

4、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组织机构、人员编制和专项经费,进一步理顺教育督导工作管理体制。

5、加强对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开展乡镇、教育督导的监督工作。

(二)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职责

1、发挥督政和督学职能,代表县人民政府对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乡镇政府、县政府职能部门进行教育督导,对学校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以保证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施。

2、对乡镇政府、县政府职能部门实行教育单项目标责任制,进行年度考核,作出表彰和批评。

3、每年组织督学和督导人员对义务教育阶段、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进行抽查考评,对乡镇政府实行教育单项考核,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公报,并将其结果报县人民政府。

4、促进教育公平,推动学校均衡发展,学校督导评估结果将作为县级教育经费安排的依据之一。

5、加强对学校经费的督查,做到专款专用。

(三)县教育局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贯彻《教师法》、《教育法》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长远规划和进期计划;指导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按照教育规律办学;督促学校按教学大纲、课程方案实施教学;不断改进和加强学校德育工作,确保素质教育全面实施。

2、加强对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统筹协调;积极构建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教育体系。

3、制定巩固提高“两基”成果的规划和措施,切实做好“两基”实现后的控辍保学及巩固提高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加强中小学、幼儿园的统筹管理。根据教育事业的发展,适时合理地调整中小学、幼儿园布局。逐步缩小学校间的差距,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做好民办幼儿教育的审批和评估工作。

5强化对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的监督,杜绝学校乱收费,预防新的乱收费的产生。

6、抓好各级各类学校内部设施和实验的配套建设,使其符合国家和省规定标准;加快教育技术现代化建设,逐步更新教学手段;构建学校、家庭、社会有机结合的社区教育网络;改善校园内外环境,积极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7、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抓好青少年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强化学校常规管理工作,抓好学生养成教育。

8、加强对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的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对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的考核制度。提高校长的思想文化素质和管理水平,提高教师的思想文化素质和业务水平。

9、加强师德教育,严格按照《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八条规定》,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10、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和卫生工作,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安全防范意识。

11、按规定合理使用核拨的教育经费,加强定期内部审计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2、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教育违法现象,严肃查处教育违法案件;对违法教育法律、法规的各种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3、建立对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帮扶制度,认真做好“两免一补”工作。

(四)县财政局职责

1、确保县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确保在校学生生均教育费逐步增长;确保学生生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2、县级财政支出总额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随国民经济发展逐步提高,认真安排好教育专项经费。

3、确保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4、加强对教育经费及教育费附加等各种专项经费拨付和使用的监督检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县人事局职责

1、从学校、幼儿园实际出发,按有关标准协调编办做好教职工的定员、定编工作。实行编制动态管理,每年将编制核定到县教育局。对学校的改革人事政策方面的积极支持。

2、协同县教育局做好“校长公推公选制、教职工聘任制”的教育改革工作。

3、认真做好教育人才引进工作,特别要引进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骨干教师和具有现代化教育管理理念和管理能力的干部。

4、积极做好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采取切实措施,鼓励中青年骨干教师脱颖而出。

(六)县计划发展局职责

1、在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长期规划工作中,配合县教育局编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牵头做好规划平衡工作。

2、负责教育设施建设项目及教育发展改革、教师福利有关的建设项目的计划立项、审批。帮助、协调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

(七)县审计局职责

1、对教育经费的核拨、使用及使用效益进行审计。

2、对教育专项经费的核拨及使用效益进行审计。

3、对教育费附加是否专款专用,基建款、房屋修缮款使用的合理性、效益性进行审计与监督。

4、对教育预算外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审计。

5、对“行动计划”的款项进行监督、审计。

(八)县城市建设局职责

1、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及改造计划时,参照《中小学校建设标准》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教育用地布局规划,按规定配置学校、幼儿园。

2、认真执行《城市规划管理条例》中关于“学校用地必须妥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任意占用或改变用途”的规定,并按照《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及规划的技术管理要求,积极支持中小学、幼儿园校舍的新建、扩建,逐步改善素质教育环境。

3、支持、指导教育部门搞好工程建设,尤其是危房改造。

4、为学校、幼儿园的校舍、场地的达标改造提供方便。

5、协助县教育局按规定程序的要求做好学校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加强对工程进度和质量的管理,按要求对工程分段进行质量验收。

(九)县卫生局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学校卫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做好对学校卫生工作的指导。

2、指定县人民医院的医疗机构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对因健康原因申请免学、缓学儿童、少年的鉴定工作。

3、组织医疗机构,积极做好中小学生、幼儿流行病、传染病和近视眼、龋齿及其它疾病的防治工作,做好防治爱滋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4、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饮水、食品卫生的监督,定期对中小学食品卫生从业人员和幼教保育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5、按照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学校卫生工作有关规定对学校校舍的扩建、改建和卫生保健设施的配备提出意见和建议,做好卫生监督工作,并指导学校、幼儿园按卫生工作要求配备桌椅和照明设备。

6、各乡镇兼职卫生医务人员要定期做好中小学生及幼儿体格检查和有关指标的测试工作。

(十)县文体局职责

1、加强对学校周边文化市场的管理。会同公安、公商等部门对电子游戏厅、歌舞厅、电脑网吧进行严格检查,严厉查处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歌舞厅、电脑网吧的行为。严厉打击销售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有害的书刊、音像制品或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有害的娱乐活动,优化、净化社会文化环境。

2、认真贯彻执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国家教育部、体育总局关于学校体育工作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指导。

3、指导中小学、幼儿园搞好传统体育项目的训练。

(十一)县统计局职责

1、帮助、指导县教育局做好各类教育统计工作。

2、负责向教育部门提供所需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关数据。

(十二)县环保局职责

1、搞好校园及其周围环境的监测和保护,根据“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对校园周围环境污染特别是噪声污染进行监督管理。

2、配合教育部门抓好中小学生的环境保护教育。

(十三)县公安局职责

1、加大执法力度,保护教师及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对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行为及时处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依法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秩序,对侵犯学校和教师正当权益、扰乱正常教育秩序,危害中小学、幼儿身心健康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3、会同县教育局对有违法行为的学生进行帮助教育和训诫。

4、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健全校外法制副校长制度,选派公安干警到学校担任法制副校长,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拒绝黄、赌、毒侵蚀校园。

5、帮助学校维持周边交通秩序,确保学生上学、放学时的交通安全。

(十四)县广电局职责

1、运用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宣传一批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先进典型。

2、为迎接年省教育督导团对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评估,在县委宣传部的领导下,制作对外宣传教育的专题片。

(十五)国土资源局职责

1、在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配合城市总体规划布局,预留好教育用地。

2、对中小学、幼儿园建设所需土地,在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时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优先、优惠有偿划拨供地。

(十六)县物价局职责

1、审核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

2、保护教育合理收费,制止社会各方面向学校征收不正当费用和乱摊派。

3、制止教育乱收费,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学校收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十七)县工商局职责

1、协助教育部门对未按规定送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接受义务教育的个体工商户进行教育,直至其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入学。

2、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周围环境的管理,取缔校园周边的无证摊点、倡导文明经营。

3、协同县文体局对歌舞厅、电脑网吧等娱乐场所进行检查管理,坚决制止危害中小学身心健康的现象发生,保护他们健康成长。

(十八)县民政局职责

1、密切关注贫困学生家庭的经济状况,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予以补助和救济。

2、掌握应届高中学生家庭经济发展动态,配合教育局搞好应届大学生的社会援助工作。

3、中小学校发生突发事件时,即时采取援助措施,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十九)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责

1、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督促学校加以整改,对学生上学和放学途中的安全要协调相关部门狠抓落实。

2、协调相关部门深入学校,开展安全知识讲座,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

(二十)县地税局职责

1、大力宣传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政策,拓宽教育费附加征收渠道。

2、负责教育费附加的征收工作,力求应收尽收。

3、具有教育费附加半年征收情况向县财政局和县教育局通报的义务,以便教育局对教育费附加作统筹安排。

4、年终与县财政局进行协调,将教育费附加的征收金进行结算。

六、工作步骤

(一)工作准备阶段

搞好调研,拟定教育工作自查报告,制定工作方案。

(二)学习考察阶段

1、组织学习《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印发对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规划的通知》(川教督[2006]3号)。

2、到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已评估通过的县参观考察,学习借鉴先进的经验和做法,为做好我县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奠定基础。

(三)动员部署阶段

召开动员大会,分析迎接检查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明确迎接检查工作的目标任务、重点和难点。

各乡镇、校成立迎接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制定本乡镇的自查整改方案,召开动员会,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法》和迎接省督导检查工作的重要性,营造浓厚的氛围。

(四)培训自查阶段

召开全县各部门负责人、乡镇书记、乡镇长、校长(园长)、教育专干参加的动员大会及培训会。

(五)自评自改阶段

全县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依法履行有关教育职责、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并将自查自评报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县政府根据全县教育目标和教育发展规划的实施情况,按照《评估细则》完成自评工作。同时,各部门、各乡镇、各校按照要求进行自查整改,各乡镇上报自查报告,接受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的自查。

(六)整改上报材料阶段

向县领导小组汇报迎接检查工作进展情况,针对各职能部门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肯定成绩,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县长签字,形成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报告,上报州人民政府及其教育督导部门。

(七)州级督查阶段

根据自查情况,认真准备各种资料,对照验收标准,针对存在的问题,逐项落实整改,做好各项工作,迎接州人民政府及教育督导室的复查。通过州级复查进一步查找问题和不足,做好迎接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综合性督导评估的准备工作。

(八)省级督查阶段(待定)

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迎接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综合性督导评估工作的准备,接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对人民政府任期内教育目标责任制和教育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综合性督导评估。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县教育局组织人员对各乡镇校的教育情况以及资料的健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将检查的情况向县领导小组汇报。

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全县数据,组织人员清理、完善县级资料室建设,县、乡准备好迎接检查汇报材料,迎接省级督导检查。

七、督导评估验收的主要文件依据

(一)教育部有关文件

教育部关于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制度的意见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督导工作的意见

普及义务教育评估验收暂行办法

县级扫除青壮年文盲单位检查评估办法(试行)

《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评估验收情况登记表》(简称“国表”)填表说明

(二)省有关文件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的实施意见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对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的实施办法(试行)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印发开展对县级政府教育督导评估方案的通知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印发对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规划的通知

(三)近几年国家及省的教育重要法律、法规和文件

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以及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等。

八、迎检工作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

各职能部门要认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有关文件和《评估细则》,明确评估的标准和具体要求。要清醒地认识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律评为不合格:截留、平调、克扣、挪用教育经费和学杂费,或违规向学校乱收费的;实行“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后发生新拖欠教师工资的;行政区内学校、幼儿园仍在使用D级危房的;义务教育有关指标严重下滑的;发生学校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师生违法、违纪,情节严重且造成恶劣后果的。因此,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省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评估的重要意义。

(二)统筹安排,认真实施

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评估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职能部门要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协调下,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好,确保督导评估工作顺利开展。

(三)常抓不懈,形成制度

督导方案篇8

一、督导内容:

学校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及校园文化建设等

二、督导时间2020年10月25日至10月28日

三、督导方式:

校园巡视、座谈会、查阅资料、随堂听课。

四、督导学校:

马集中心小学,薛湖小学,郎庙小学,驼涧小学,祖师小学,蔺圩小学。

五、注意事项:

1.督导时严格参照《蒙城县责任督学随机督导工作流程图》,在校时间4小时左右。完成听评课、教师访谈、校园核查、功能室督导等工作,校园巡视、查阅资料等工作。

3.根据随访督导方案,进行实地督查。

4、10月29日下午下班前把个人的随访督导方案及报告微信发至邮箱:915754846@qq.com 。

马集责任区责任督学

2020年10月15

根据县督导室本月随访督导安排和马集督学责任区2020年度督导工作计划,并结合自身情况,特制定马责任区责任督学10月份督导方案,以开展10月份随访督导工作。

一、督导内容:

学校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及校园文化建设等

二、督导时间2020年10月25日至10月28日

三、督导方式:

校园巡视、座谈会、查阅资料、随堂听课。

四、督导学校:

马集中心小学,薛湖小学,郎庙小学,驼涧小学,祖师小学,蔺圩小学。

五、注意事项:

1.督导时严格参照《蒙城县责任督学随机督导工作流程图》,在校时间4小时左右。完成听评课、教师访谈、校园核查、功能室督导等工作,校园巡视、查阅资料等工作。

3.根据随访督导方案,进行实地督查。

督导方案篇9

二、检查督导标准

(一)基础工作扎实

1.领导体制完善。成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本单位普法规划,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议程。“六五”普法启动及时有力,组织实施工作进展顺利。

2.工作机制健全。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工作制度健全,人员到位,职责明确。认真做好本单位“六五”普法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分类指导基层工作。

3.工作保障有力。普法经费纳入单位预算,专款专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专职队伍建设和培训,建立普法志愿者队伍,定期开展法制宣讲、志愿服务活动,确保市民对志愿服务活动的认同和支持率≥90%。配备必要的法制宣传教育器材和设备。

(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活跃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坚持围绕党和国家的重大部署、重大任务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广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国家基本法律和地方性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开展有声势、有效果的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积极作用。

2.“法律九进”活动广泛开展。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法律九进”活动,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针对每一“进”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推进活动,落实长期工作实践中建立起的运作机制及责任分工,加强工作考核和交流,有效推进“法律九进”活动向面上拓展,“法律九进”活动成效显著。

3.重大节点法制宣传教育集中开展。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集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各专项法律的颁布实施纪念日,开展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原则,认真开展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三)法制宣传教育感染力、影响力不断增强

1.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蓬勃开展。善于运用文化的力量增强普法效果,充分利用公共场所和公共资源,建立各种类型的法制宣传教育基地、阵地。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和平台,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活动,不断丰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活动载体和形式。制作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宣产品,满足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产品的需求。定期利用公共文化场所组织开展法制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活动。

2.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不断深化。坚持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注重依托执法、司法、法律服务、法律监督部门的窗口平台作用,结合法治实践中的鲜活案例开展宣传教育。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管理薄弱环节,扎实开展“法治城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等多层次、多领域、多形式的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制度,不断提高创建水平。

3.积极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开辟法制宣传栏目。充分利用手机报、政务微博等现代传媒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重视探索和运用新媒体、新手段,围绕城市最活跃的人群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互动活动,进一步扩大普法的受众面和影响力。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利用自身优势,开展有特色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三、时间步骤

检查督导工作从7月份开始,9月份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查整改阶段(7月)。结合实际,制定检查督导方案和措施,进行动员部署,做好检查督导各项准备工作。

(二)检查督导阶段(8月)。完成自查并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包括检查的内容、形式、效果和存在问题、改进措施等,并上报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择机对各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检查。

(三)迎接上级检查阶段(9月)。各单位将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检查时发现的问题迅速整改到位。在此基础上,做好迎接县、市、省10——11月份抽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组织好迎检工作。将中期督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行专题研究。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强协调联系,确保迎检有序进行。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六五”普法工作的意见建议,努力使检查督导的过程成为凝聚各方共识,合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过程。

督导方案篇10

镇政府成立专门整改小组,由镇长任组长统筹协调,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具体抓整改事项,中、小学校长为成员分工负责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确立限期完成各项整改任务目标,深入研究制订“四个”问题和建议的具体整改办法,定期研究分析整改问题,有效推动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强化控辍措施、突出整改举措

(一)加强在校初中生控辍保学措施。认真完善“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加大“控辍保学”力度,每个学期初组织镇政府包村工作队、村(社区)两委干部和学校共同深入学生家庭进行家访,做好辍学生的动员返校工作,进一步开展贫困和留守学生帮扶工作,改善学校教育教学环境,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增强吸引力,让他们学得好、留得住,形成政府、学校、社会一体控辍保学工作体系。建立镇、村两级控辍保学责任追究和奖励制度,提高“控辍保学”实效性,力争辍学率控制在3%内。明确教育教学方向,转变对老师和学生的考核与评价理念,学校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导优辅差课后辅导工作,既要注重及格率,又要注重优秀率,从而不断提高巩固率。

(二)积极拓宽捐资助学渠道。广泛争取个人富商和三山钢厂、林场等企业捐资助学,不断完善奖教、奖学、济困助学长效机制,特别要做好“一对一”、“一对几”手拉手助学济困活动,对有困难的学生家庭根据规定可纳入乡镇低保户,享受就学各种优惠政策,确保不让太平一个贫困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积极筹建“义务教育基金会”,促进太平镇义务教育健康发展。

(三)切实维护好学校稳定。定期召开校园周边整治工作会议,研究分析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每季度组织公安派出所、防火办、综治办、文化站、工商等部门对中小学校周边环境进行检查,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积极做好学生往返学校安全,特别路途遥远学生乘车乘船已得到有效解决。

督导方案篇11

1.条件与环境方面

目前岩山中心幼儿园借用岩山中心小学校舍,导致岩山中心小学功能室不齐全;由于资金缺乏,岩山中心小学围墙粉刷等校容校貌整治工作没跟上;学校的校园文化建设偏单调;校园周边个别道路不顺畅。

2.师资队伍建设方面

学校教师学科搭配不合理,年龄结构不合理;新课程理念不够深入;理论学习不够深化,有僵化的形式主义倾向,教学上浮躁不实。

(一)建立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成立以乡长为组长,分管副书记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提高认识,明确责任,落实到位。

(二)多方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

1.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尽早启动岩山中心幼儿园建设,配齐岩山中心小学各专用教室。

2.根据资金到位情况,分阶段进行粉刷学校围墙等项目,改善学校校容校貌。

3.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疏通校园周边道路,保障学生来往学校的安全。

4.继续加强学校文化建设,突出本乡特点。

(三)加强管理,强化制度的落实。

1.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要切实落实到位。

2.进一步落实学校各功能室的使用职责,加大现有教育资源的开发力度。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业务水平。

1.建议有关部门配齐各学科教师并考虑年龄结构问题。

2.结合本校培训,逐步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

督导方案篇12

进一步完善各项教育制度,细化教育工作。

坚持把优先发展教育列入镇经济和社会建设发展总体规划目标,将教育工作的相关内容在年初政府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中进行细化,完善解决教育发展问题的“议教”制度。建立健全《党政领导挂校制度》、《有关职能部门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并制定专人收集整理教育工作各项活动开展的过程性材料,进行归档管理,为研究制定教育工作提供基础数据材料。

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改善办学条件。

要进一步深入发动社会各界捐资助学,多渠道等捐资金支持学校办学助教,完善充实学校基础设施。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助学校做好闲置校产资源的盘活和维护工作,有关村委会要与学校签订使用协议、租金协议及安全责任书。建立健全《济困助学制度》,扶持贫困学生接受义务教育,并按要求做好教育经费的统计工作,努力营造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进一步强化措施,切实做好控辍学工作

建立健全镇、村的控辍保学责任制,学校要进一步完善控辍保学档案材料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尽一切办法减少学生辍学。同时,要重视做好学龄人口异地就学的取证工作,应充分利用春节农民返乡的时机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认真组织残疾儿少入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