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管理创新合集12篇

时间:2023-03-14 14:52:12

社会管理创新

社会管理创新篇1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28-0260-04

一、社会管理创新的背景原因

社会管理创新,是指在现有的社会资源和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引入新的社会管理理念、知识和方法,对传统的社会管理模式及管理方法进行完善,从而建构新的社会管理机制,更好地实现社会管理目标的活动。社会管理创新既是活动,也是活动的过程,其目的在于形成更为良好的社会秩序,产生更为理想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中国的经济社会状况发生了深刻变化。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变迁给社会管理带来了许多问题与挑战。当前的社会管理创新,就要从这些问题入手,对症下药,才能尽快突破旧有的管理格局和机制,建设更加和谐的社会。

1.社会矛盾突出,社会问题多样化。新的社会阶层与传统社会阶层之间,新的社会阶层内部由于利益获取模式的不同往往会发生各种冲突与纠纷,这些冲突与纠纷极易引发社会问题。中国进入了“矛盾多发期”,各种层出不穷,与之相应的,是“维稳”成本的大幅度提高以及“越维越不稳”的恶性循环。要想化解社会矛盾,“堵”这条路是走不通的,我们应当转变思路,寻根溯源,从源头上减少和化解矛盾。

2.社会管理理念落后。正确的社会管理理念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先导,是确保社会管理创新实效性和持续性的重要基础。重塑政府行政的理念,就是要积极回应社会需求和公民诉求,实现以经济建设为主到公共服务为主的转变,由管理型政府走向服务型政府,进而走向服务型社会。

建设服务型政府,关键是深入推进政府职能的转变。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将中国政府的主要职能定位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在这些主要职能中,“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明确了政府经济职能的重心是通过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等手段培育公平有序的竞争市场,维护经济的稳步健康发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为政府职能转变明确了方向,即政府职能重心由经济转向社会,以社会为本位,最终实现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

3.社会管理主体单一。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职能被不切合实际地无限放大,政府对经济进行全方位的直接干预导致经济停滞、政府机构膨胀。改革开放以来,我们逐渐实现了由“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的过渡,但总体来说,我们社会管理主体单一的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

社会管理主体多元化的前提是社会管理是整个社会的事情,应该发动全社会来共同承担。如中国《就业促进法》第9条就鼓励工会、青年团妇联、残联等社会组织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促进就业工作,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劳动权利。

当前,社会管理主体多元化的一个可能障碍是,社会管理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事业,需要大量受过专门训练的社会工作人才,但是中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这就需要政府在教育改革中解决相应的问题。

4.社会管理方式僵化。传统的一元社会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现代社会经济的变革。面对社会管理领域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很难有效完成社会管理的目标。刚性的管理手段运用较多,柔性的管理手段运用较少;公民参与社会管理不够,缺乏有效的平台和途径;社会管理容易搞运动,缺乏制度常态化;社会管理的信息和资源不够公开透明社会管理手段存在着“行政方法不能用、经济方法不好用、法律方法不会用、思想教育不顶用”的尴尬。

5.社会管理法律体系不健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社会管理法律体系建设方面做过一些努力和尝试,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相对于广阔而多变的社会管理领域对法律、法规的需求来说,中国在社会管理领域的立法已明显滞后,有的领域甚至是法律空白。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的前提和基础是有法可依,而社会管理领域法律、法规的滞后甚至是缺失,将会阻碍中国社会管理的有效运行。

二、社会管理创新的目标内容

社会管理创新的重点是管理内容创新。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必须创新管理内容,厘清管理领域,强化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有效调处社会矛盾,维护各方各类群体的正当权益。社会管理创新的主要内容可归纳为如下几个方面:

1.社会管理理念的更新。正确的社会管理理念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先导,是确保社会管理创新实效性和持续性的重要基础。只有更新社会管理理念,切实以社会公共利益为核心,尊重各方各类利益诉求,贴近社会生活,注重和强调服务,密切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才能正确认识和把握社会管理创新的意义和作用,带动社会管理方法和手段创新,进而形成社会管理机制和制度创新。

强调“亲情化服务、人性化管理、市民化待遇”,更为重要的是要强调转变全能统制型政府治理范式,“高度重视和维护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实现从“国家本位”到“社会本位”的转换。

强调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以服务促管理,实现由防范型管理向平等型、服务型、无偿型管理转变,让群众在社会管理创新中感到更快捷、更便利、更文明、更和谐,更要强调多元主体的协调作业,培育社会组织管理主体,尊重社会自治,助推社会自律,确认并保障社会多元主体的多元价值和利益诉求。

强调始终贯彻“以人为本”,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规范及时、充分且准确地转化为各类法规范和制度,转化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切实确立和竭力践行的基本价值追求,转化为各类社会管理主体进行价值取舍和决策判断的基本行为准则。

强调政府职能的合理定位,强调社会和社会组织自身的发展和完善,承认、保护和促进自主性社会的形成,完善社会结构的优化配置,包容社会的异质性,正确认识化解社会矛盾与纷争解决机制常态化的关系,致力于多元的常态化社会管理机制和制度的建构和完善。

2.社会管理方式方法的创新。社会管理创新的突破口或曰启动点,往往是社会管理方式方法的创新,亦即社会管理手段创新。从社会管理的规律性来看,社会管理整体机制和制度的创新必须以充分全面而客观准确地掌握社会建设以及社会成员的具体状况为基础和前提,而社会管理方式方法的创新对相关要素的要求则相对要宽松得多。当然,从实效性的角度来看,社会管理手段创新同样须依托于信息化管理技术和机制的支撑。要避免“行政方法不能用、经济方法不好用、法律方法不会用、思想教育不顶用”的尴尬,必须依托于明确规定了各方主体的职能任务、权利义务和职责的法规范。唯有在法规范和制度支撑下,才能使社会管理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各要素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共同作用于社会事务的管理。

在目前阶段,社会管理方式与方法创新即是完善社会管理手段,实现由单一的行政手段向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教育等手段转变。

3.社会管理机制制度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制度创新,是社会管理创新的根本所在,是各类创新的支撑和保障。无论是社会建设、社会管理,还是社会管理创新,都必须有法规范作支撑、制度作保障。因此,为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健康发展,确保社会管理创新的实效性和持续性,就必须切实致力于相关法规范和制度的完善,解决好权、责、利的统一问题,用法规范和制度来规范引导和促进保障社会管理及社会管理创新,切实做到有法可依,依法管理和服务,依良法善治,形成解决问题和创新发展的长效机制。

管理主体创新是社会管理机制制度创新的关键。社会管理机制制度的创新,要求对各类主体的职能范围作出明确界定,并按各自职能来分别设计管理机制,构筑相应的法规范和制度。在多元主体的社会管理格局中探索一种持续的互动运行模式,更需要坚实的机制制度作为支撑。

社会管理所追求的终极目标是实现“善治”,即达成兼顾各方面利益基础上的公共利益最大化。所以,无论是推动参与型乃至自治型社会管理的理念拓展,还是探索社区矫治和特殊人群帮教的新机制,都应当以社会管理的秩序价值与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为根本目标。

三、社会管理创新的路径选择

中国的社会管理应当适应形势与任务的变化进行理念、体制和方法的创新,逐步实现社会管理四个转变:

1.社会管理主体由“一元”向“多元”的转变。在中国,政府在社会管理领域的一元核心地位比较突出,政府的管理活动实际上触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成为社会生活的全面组织者、公共产品的直接提供者以及社会稳定的强力维护者。利益结构单一、社会资源匮乏以及集体主义占据主导地位的历史时期,政府全面的社会管理对于分配有限社会资源、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确实起到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其弊端逐渐暴露出来。首先,政府对社会的全面介入导致公民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得不到完全发展,公民社会和社会自治发展缓慢。其次,政府在全面履行社会管理权以及公共产品供给权的同时,缺乏有效的社会监督与制约机制,为权力寻租和腐败滋生提供了便利。

面对这种困境,有效地破解这一难题的方法之一就是实现社会管理主体由一元向多元的转变。首先,多元的社会管理主体可以适应多元的社会现实,为公众提供高质量、差异化的社会公共服务。其次,多元的社会管理主体可以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后,多元的社会管理主体也有助于缓解政府压力、转变政府职能,使政府将精力和资源集中用于宏观调控领域。当然,必须明确的是由于中国社会管理的多元主体发展还不成熟,尤其是社会组织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能力尚不完善,因此,在社会管理主体由一元向多元的转变的过程中政府应该起到引导作用。

具体而言,应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首先,政府应明确在社会管理方面的责任,对于一些涉及社会公平、民生以及社会安全与稳定的领域,比如公共安全、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公共环境和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不但不能退出,而且要加强投入与管理,否则会导致社会的不满和政府公信力的降低。其次,政府应该积极培育社会参与意识和能力,积极引导和扶持社会组织的发展,为多元主体参与社会管理提供良好的法律、政策、制度环境,通过税收优惠、资金扶持、人员培训等方式,为非政府组织发展提供优良的外部环境。再次,通过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开辟多种渠道,调动、吸引广大社会成员参与社会管理。最后,加强政府对多元主体的管理和监督。当部分社会管理和公共物品提供从政府转移到非政府组织的同时,政府必须肩负起相应的管理和监督职责,保证多元主体间的依法、有序、高效的良性互动。

2.社会管理向度由“线性”向“互动”的转变。现代社会管理不再是自上而下,依靠政府权威,通过制定和实施政策,对公共事物进行线性管理。它强调的是管理主体多中心化、管理方式民主化、管理过程协作化的多元互动的新型公共治理模式。

在当代中国,传统的线性社会管理模式面临着一些难以克服的挑战。首先,线性的社会管理模式难以应对多元社会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公众的利益和价值迅速多元化,社会进入了矛盾的凸显期。一方面许多社会问题集中爆发,另一方面仍有大量问题尚未显现。这种社会状态对传统线性的社会管理模式提出了挑战:既要处理好向多元社会转型过程中产生的大量的、复杂的、紧迫的社会问题,又要能够将潜在的问题消除于未然或者减小其爆发的破坏性。线性的社会管理模式面对这些问题逐渐力不从心,社会发展要求建构新的社会管理模式。其次,随着社会事务的迅速增多,处于中心地位的政府规模迅速膨胀,社会管理成本剧增,社会管理效率低下。面对上述问题,实现社会管理向度由线性向互动的转变显得尤为必要。

在社会管理由线性向互动的转型过程中还应注意以下两点。首先,转变社会管理观念,将“信任”融入社会管理过程。政府应该转变观念,抛弃“政府中心”的传统观念。政府应该对社会组织和私人部门参与社会管理的能力和前景报以信心,承认、保护和促进自主性社会的形成,努力构建多元主体间的伙伴关系。其次,明确互动主体的责任。明确的责任制是建设互动型伙伴关系的基础和保证。传统的政府社会管理中的责任是线性的,行政人员仅需要向上级和政治官员负责,责任的界定相对容易。而互动关系中包括多种主体间的复杂关系,如果没有明确的责任制度,只能导致相互间的推诿扯皮,管理效率低下。因此,应该在政府的主导下,构筑相应的法规范和制度,明确界定各类主体的职能范围,建立多元主体之间持续、互动、共赢的伙伴关系。总而言之,信任和责任是构筑多元主体间的两个方面,“信任”是基础和动力,“责任”是保障。

与此同时,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了解社情民意,真正明白社会需要什么和什么样的服务,在诸多社会管理领域和管理程序与环节,努力形成互动关系。不断健全、完善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和方法,及时化解、消除社会的利益矛盾和利益冲突,实现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3.社会管理理念由“管理”向“服务”的转变。对社会管理来说,管理是手段、服务是目的,不能反客为主、本末倒置。当然,为实现社会服务确实需要一定的管制与审批,需要一定的管理形式,但归根结底管理是为了更好地服务,而不是相反。我们要通过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做好公共服务来实现社会管理的创新。

比如,政府不是为审批管制而存在,而是为社会服务而存在。总理说:“管理就是服务,我们要把政府办成一个服务型的政府,为市场主体服务,为社会服务,最终是为人民服务。”这句话说出了社会管理的真谛。政府减少审批事项,减少不适当的规制、放松管制,不再抱着公章收费,靠着许可拿钱,是走向现代社会管理的开始。

再比如,保持城市的良好秩序固然是现代城市文明的题中应有之义,但在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老百姓摆个小摊以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也是理所当然的权利。我们不反对为了城市美观对随意摆摊的必要管理,但在我们实行管理之前应该先去服务,为老百姓提供能集中摆摊又不收或者少收管理费的地方,如果没有做到这一点还去强制管理,姑且不说缺少起码的情理支持,也不会达到有效管理的目标。

建设服务型政府,关键是深入推进政府职能的转变。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将中国政府的主要职能定位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在这些主要职能中,“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明确了政府经济职能的重心是通过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等手段培育公平有序的竞争市场,维护经济的稳步健康发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为政府职能转变明确了方向,即政府职能重心由经济转向社会,以社会为本位,最终实现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

建设服务型社会,关键是有效地动员社会的力量,提供政府无力单独负担的公共服务。例如面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广州市从2004年开始试点的社区养老社会化服务模式,而宁波市海曙区则以“政府扶持、非营利组织运作、社会参与”的思路,探索出了一条“社会养老居家化,居家养老社会化”的低成本亲情化居家养老的新路子。这几种养老模式既符合中国现阶段的国情,又大为提高了老年人的生活水平和生命质量。只有动员社会积极、广泛、持续参与协作,才能建立起“人人为我,我为人人”、“自律、自治”的服务型社会。

4.社会管理绩效评估由“一维”向“多维”的转变。对当代中国社会管理而言,绩效评估的导向功能,有助于推动、引导政府社会管理理念和手段的转变,进而有利于建设高效、透明和负责任的社会管理体制。近年来,中国许多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在借鉴西方绩效评估经验的基础上,开始尝试建立绩效评估体系,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与此同时,中国的绩效评估也暴露出一系列问题。其中重要的一点是中国社会管理绩效评估体系不健全,一维倾向严重。因此,应该反思和借鉴西方绩效评估的经验,促进社会管理绩效评(下转277页)(上接262页)估由一维向多维的转变。

具体来说,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首先,绩效评估指标多维化。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应该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相一致,改变绩效进行评估过程中的“唯GDP”的“政绩”模式,建立一套符合中国国情的,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估体系。即,发展与秩序兼顾,效率与公平兼顾,服务产出与社会满意度兼顾,当前显性政绩与未来发展潜力兼顾,量的指标和质的指标兼顾。其次,绩效评估主体多维化,形成各个评估主体功能互补、相互制约的绩效评估体系。重视绩效评估中的公民参与,将社会和公众的“满意程度”作为评价公共管理机构绩效的全面性、综合性重要标尺;最后,建立和扶持专业的非政府评估机构,如独立的调查机构、大学的研究机构、媒体的评估机构等,这些机构因其独立性可以保证评估结果的相对客观,并且因其专业性可以保证评估程序和结果的科学性。在采用绩效管理的同时,也应该注重参与式管理、人性化管理等方式,全方位地激励员工,鼓励其通过在为社会服务的过程中,实现自己的价值。与此同时,应当强化对所有社会管理领域以及社会管理主体的社会管理绩效的评估,防止出现社会管理绩效评估的空白点。

一个社会的社会奋斗目标能为全体社会成员认同,社会价值观能为全体社会成员信守,社会现实状态能为全体社会成员接受,社会发展成果能为全体社会成员共享,这是一个法治政府社会管理创新的最终目的所在。

参考文献:

[1]莫于川.视野下中国行政法的民主化发展趋势分析――民主行政法论纲[G]//北京大学法学院.润物无声――中国之

路.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

[2]应松年.社会管理创新引论[J].法学论坛,2010,(6).

[3]杨建顺.行政法视野中的社会管理创新[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1,(1).

[4]莫于川.行政法治视野中的社会管理创新[C].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论文集,2010.

[5]杨建顺.社会管理创新的内容、路径与价值分析[C].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论文集,2010.

社会管理创新篇2

总书记日前提出的“社会管理创新”成为了全国上下的热词。现阶段提“社会管理创新”, 其意义首先在于,这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部分,要逐步改变“大政府、小社会”的政治格局。当前,社会矛盾很多,不断,说明社会的管理已经远远跟不上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很多地方与现实需求脱节,所以迫切需要改革和创新。

其次是,社会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以往我们一想到社会管理,首先会想到这是党和政府的事情,而没有考虑到让群众也参与进来。这种政府大包大揽的做法,既不民主,也不科学。在很多问题上,若将群众排除在外,往往成效就不是那么好,或者就不如政府当初承诺的那么好,结果是吃力不讨好。实际上,政府应该尝试把这些问题交给社会去解决,相信人民群众的力量。现在讲创新,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让社会和群众也参与进来,发挥他们的力量和智慧。

当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脱节的时候,很多矛盾就必然会出现。要化解这种矛盾,治理的理念必须由堵变疏。如果单纯把社会管理创新理解为维稳的子概念,这就将社会管理创新矮化了。

我们为什么要在社会领域改革?我认为最根本的原因是,现在人民与官员之间的主人翁与公仆的角色在某种程度上颠倒了。理顺这种关系,厘清政府与社会的界限和分工,显得非常急迫。

九大制度建立社会协商对话机制

社会管理创新的“新”字说明我们现在的社会管理方式是落后陈旧的,很多环节都需要完善和规范。一些一直存在的社会问题已经成为缠绕中国发展的大问题。这些问题可以依靠公众、媒体、社会团体等力量来解决。从前我们总是认为“水能覆舟”,现在我们应该更看重“水能载舟”。

我认为,新时期的社会管理,应当广泛吸纳各种积极的社会力量参与,引导民众有序参与到社会管理事务中来,从而实现民众参与国家管理和社会管理的权利。这种参政权主要表现在两个层面,一是个体层面的参与,即公民自身的公共参与;另一个是公民通过一定的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要围绕上述两个层面来展开,其目的就是更好地实践“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根本理念。

不同的地方政府会从不同的着眼点,将社会管理这一概念具体化,落地为实。我在不断的讲学和研究中,逐步总结出了一套社会协商对话机制。

具体而言,这一社会协商对话机制主要包括九大制度:首长接待日制度、听证质询制度、发言人制度、对话制度、特别领域的信息公开制度、谈话制度、党务政务公开制度、举报人保护制度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开述职制度。

我首推首长接待日制度。这里的“首长”包括各部门、各组织的一把手,从居委会、村委会、物业管理委员会主任,到县长、专员,到局长、市长、省长、部长、各级党组织的书记们,都应定期或不定期地与部属或群众见面,听听他们对自己工作的建言,也让公众知道自己到底都在干什么,消除人们对政府的神秘感。我认为,这是听取群众意见最好的一个机会,社会从下到上都应该有。

其次是听证制度。各级政府在做出关系民生的重大决策之前,必须进行严格听证。目前,听证最大的问题是走过场。通过听证会,领导干部不仅了解了大多数人的意愿,而且了解了少数人的意见。把这些人工作做通了,实际上在完成项目过程中可以减轻很大的压力和阻力。我们要将它看成是民主建设中很重要的一项内容。反对意见并不可怕,并且即使是少数派的反对意见也有价值。把少数的结果公示之后,让民众知道什么是公正的,什么是可行的,这样就会得到民众的拥戴,包括少数人的拥戴。这是一项工程得以顺利实行的很好推动力。要学习借助社会力量,这是一种领导的智慧。

第三是特别领域的信息公开制度,尤其是关系到公民民利实现的领域的信息。以举报权为例,很多人不知道如何反腐,不清楚纪委和检察院的分工。我认为,在政府大厅内应宣传举报信息,让群众清清楚楚知道如何举报反腐。

第四是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党务政务信息应该向本地区民众,或者向党内、党外公开。以前讲政务公开比较多,现在我们必须提出党务也要公开,特别是将人员的任用、罢免,以及决策、考核这些党务政务主要环节的运行展现在阳光下,让民众知晓和监督。

比如湛江纪委就做了一个很好的表率,区县的书记述职述廉在网上公开了,我把它称为党务公开的“湛江模式”。 它的创新之一表现在,增加了公民的质询环节,网民可以对这些书记们正式发问,而书记们必须做出回答,这么一来有利于化解民众的不满。第二点创新表现在,述职现场公布评分结果。以往很少当场打分、当场公布结果,留下暗箱操作的空间和猜想。现在实行当场评议、当场打分、当场计票、当场公布测评结果,这大大增加了官民之间的信任。

做好“湛江模式”要注意几点:第一要做好执行后的环节,同时要维持好在线网民的秩序;第二是公示结果;第三,让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有发言权,过去普遍的是书记说了算,现在党委委员也可以提出问题,这实际上就是党内民主;第四,可以把网站上的网民意见也汇集过来,或者在网民中推选一个代表提出意见。另外一个重要的举措,是同时设立举报箱,对书记们说的真与伪作出一个判断,他说了没说、做了没做,应该做出一个结论。

同时,与媒体沟通是提高执政能力的一个部分。怎么样运用社会资源、运用现在的高科技来做好我们的工作,实际上是现在的领导们面临的一项新课题。政府部门应该和媒体有一个定期通报制度。

最后,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开述职制度。我主张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应每年至少一次分别在所选区域向选民或推荐单位汇报自己是如何履行代表职责的。对于民众不满意者,选民或推荐单位可以向有关组织提出罢免的要求,解决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徒有其名、滥竽充数的现象。

政府的两大转变

社会管理创新篇3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2)06 — 0029 — 02

当今中国,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纠纷频频发生已是不争的事实。统筹城乡、两化互动以及大量剩余劳动力的事实直接导致了人员流动的增强,个人与社会组织的依存关系减弱。迅猛发展的经济社会与严重滞后的社会管理之间的反差导致了社会问题的不断涌现,社会管理和社会公共安全面临着严峻的挑战。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迫切需要积极探索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新思路、新方法。同志在“七一”讲话中强调:“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全面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这为我们提供了社会管理创新治理的新思维和新方法,那就是社会管理创新的法治化。

一、社会管理创新法治化的历史沿革与价值取向

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指出:“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2011年2月19日,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上发表题为为《扎扎实实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的重要讲话,指出当前我国既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还不少。从总体上看,我国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阶段性特征的集中反映。他强调要创新社会管理方式,不断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同年7月1日,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的大会上再次就社会管理问题指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

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而言,社会管理创新是法治的具体化,而法治则是社会管理创新的保障。法治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内容和形式的决定性因素,其内涵与外延决定了社会管理创新的合法性要求,社会管理创新需要法治。法治确保社会管理创新的合法性,使社会管理创新具有法所具有的权威性,这种权威性成为促进转型时期各种社会矛盾解决的可靠途径选择,因此,社会管理创新必须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和要求。承载正确价值准则的法治为现代社会多元主体提供了价值指引,也为社会管理创新规定了最基本的价值方向。只有符合法治理性的社会管理创新,才符合法律承载的国家意志和人民意志,才不会背离创新社会管理的初衷。

二、社会管理创新法治化的主要内容

(一)社会管理创新法治化以民主为内涵

英国和美国这两国之所以至今依然具有旺盛的生命力,除了经济、科技的发展以外,法治及其民主内涵也是重要的因素。如前所述,社会管理创新法治化的内涵也同样是人权、民主。人权是民主的根本,而民主又是社会管理创新法治化的基础,是社会管理创新法治化产生的前提,也是社会管理创新法治化的源泉。社会管理的创新法治化恰恰与民主不谋而合。民主意味着国家和社会的事务依据多数人的意愿进行管理,同时,少数人的权利也得到充分尊重,即每一个人都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都有平等表达的自由、依法参与的自由,有权参与国家和社会的管理。

(二)社会管理创新法治化以“依法行政”为导向

社会管理创新是在社会管理领域进行的一场深刻变革,是当代中国极需破解的一个重大课题。而依法行政作为建设法治政府的核心,对于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沿着法治的正确轨道行进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同志曾指出:“要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落实到社会管理各领域和全过程,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依法保护群众权益。”在具体的社会管理活动中,必须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把法律当作解决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的基本手段,把法治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突破口,实现社会管理创新法治化。具体而言,首先,社会管理创新与管理本身同等重要;其次,建构化解社会矛盾的法律调处机制与建构保证良法能够善治的机制同样重要。正如总理所言:“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让社会更加公正、更加和谐。”这同时也是中国社会管理创新法治化的美好愿景。

(三)社会管理创新法治化以统筹城乡为背景

进入新世纪以来,城市化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所无法回避的客观事实。城乡统筹、两化互动的实施必将极大地改变我国城乡的面貌,社会结构必将发生深刻变革。城乡统筹发展的核心是在城乡之间建立起均衡增长的良性互动机制、公共服务的协调发展机制、社会资源的市场化配置机制以及适应城乡一体化的社会管理创新体制。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确定的统筹发展目标是城市与农村的广泛结合。当今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还较为落后的现实使得这种结合主要是以各项经济指标作为基本参数,这也充分表明了城乡统筹发展的核心主要还是集中在经济领域的竞争。社会管理及其创新本身不直接参与社会物质产品的交换活动,也不直接创造物质财富,但是社会管理及其创新具有保障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天然作用,这种作用对于服务经济发展、保障市场有序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因此,社会管理创新法治化要求即是城乡统筹发展在社会管理创新领域的措施需要得到法律的正当性、合理性肯定,而社会管理创新则必须在城乡统筹的大背景下内化为法治的各项要求。

(四)社会管理创新法治化以程序为保障

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使得社会管理创新已成为不可抵挡的社会现实。然而,就社会管理创新本身的客观性而言,法律语言本身的有限性与抽象性使法律不可能对所有社会管理创新领域的全部做出详尽的规定,法律滞后于社会管理创新实际是不争的事实。但是,社会管理创新法治化的本质性特征并不在于由国家的强制力来保障其实施,而是在于这种强制力应具备足够的正当,即是获得人们普遍尊崇的良法。那么怎样才能既保证社会管理创新的正常进行又切实保障人们的合法权益?笔者认为,通过正当程序来控制公权力是法治的一个重要内涵,也是实现社会管理创新的普遍途径。

三、实现社会管理创新法治化应注意的若干问题

社会管理创新离不开法律对权力的制约,不能一味追求“创新”而忽略了“法治”,不能借用“创新”的名义,突破“法治”的界限。社会管理创新的前提条件就是必须在在尊重法律的前提之下、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进行,这要求首先要正确认识社会管理创新的基本法治界限,既要坚持以人为本、私益与公益、公平与效率、自由与秩序之间的兼顾平衡,又要降低社会管理创新的成本,减少因社会管理创新而造成的对相对人的利益伤害,并且社会管理创新的举措和制度的社会效果应有助于贴近其出发点和归宿点。

(一)要有宪法意识

宪法意识是人们对宪法精神与基本内容的理解、认同与情感,体现了尊严、规则、法治等社会共同体的基本价值,是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规范基础。当前,我国社会出现多元化的阶层分化,衍生出多种不同的利益诉求,这必然要求对原有的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方面进行改革。邓小平说过:“改革也是革命”,说明改革对社会各个方面的影响是巨大的,需要在符合法治精神的前提下进行改革。在社会管理领域,也就意味着在创新的过程中,决策者不能以现实的合理性为由随意突破现行宪法体制的框架,而必须通过必要的法定程序做出相应调整。

(二)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

法律和法治是文明社会的标志。法律和法治以什么样的形式进入社会生活领域,也应当符合人类进步的要求和文明发展的脉络。英国著名历史法学家亨利?梅因(Sir Henry Maine)爵士就曾经指出国家文明的高低,从民法和刑法的比例关系就能反映出来。大凡半开化的国家,民法少而刑法多,进化的国家,民法多而刑法少。在一个文明、理性、有序的和谐社会里,法律和法治调整社会管理、规范创新行为的方式,应当多向善而勿为恶,多放权而少管制,多经济而少行政,多教育而少惩罚,多明确而少模糊,多细腻而少粗广。综上,法律和法治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制度设计及功能实现,应当尊重和保障基本人权与自由,以人为本,充满和体现人文关怀、理性精神、民主精神和精神。

(三)要树立国家权力有限的观念

权力必须受到制约,尤其是法律的制约是现代社会的一个普遍认识。法律是国家权力的一种经常的系统表现,法律是实现国家职能的工具。但法律的效力是有界限的,只能在其边界之内履行这种职责而不能逾越。在法律的框架内确定了国家与社会各自管理的边界。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就指出国家是由社会决定的,先有社会其次才产生国家。由于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体现国家意志,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最终决定法律的内容是社会。国家与社会在大部分领域的交集并不意味着国家与社会可以相互替代,在某些社会关系领域,法律的调整不是唯一的手段,或者说不是最佳的形式。因此,我们说国家无法代替社会,社会当然也无法代替国家。所以,法治国家并不表明国家通过法律调控社会生活的全部,而更可能意味着最大限度地通过公民个人及各种社会组织参与的方式来达到解决社会管理及其创新问题的。而社会在提高化解纠纷的能力的同时,反过来也就给国家权力确定了边界,从而达到了通过法治的具体措施来限制国家权力的目的。

(四)要理性看待法治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作用

尽管法治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作用毋庸置疑,但是我们还是要理性地看待法律和法治,且不能对法治抱有过高的期望值,从“人治”的极端又走到“法治”的极端更是不可取。现代社会中,没有法律和法治是万万不能的,但是法律和法治都不是万能的,不能解决社会管理中的一切事情。如果指望通过法律解决社会生活的一切,就像秦朝那样的“一切皆有法式”,不仅无法实现社会管理及其创新的初衷,同样会使社会生活陷入无序。毫无疑问,法律和法治与社会管理及其创新融合的程度,应当具有符合科学发展和理性精神的适当比例和限度,并且应当与这个国家和社会的历史传统、政治文化、现实条件、社会发展等相一致。法治要且应该与社会管理创新保持一定的张力,这两者交集的如果比例过低,就难以建成法治社会;比例过高则可能导致法治对社会管理创新自由的干预甚至抹杀,导致管理与社会发展之间的严重失调,从而失去社会发展自身的价值。

〔参 考 文 献〕

〔1〕.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EB/OL〕.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站,2011-07-01.

〔2〕王振民.社会管理创新的关键在于法治〔EB/OL〕.法制网,2011-08-24.

〔3〕付子堂.法治是社会管理创新的最优模式〔J〕.法制资讯,2011,(12).

社会管理创新篇4

一、提高社会管理创新认识,落实社会管理创新责任

镇党委政府组织全镇机关干部、村(居)干部、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了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决定》,明确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目标,工作任务,镇成立了以书记、镇长为组长的金轮镇创新社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金轮镇20xx年创新社会管理工作计划,镇与村(居)、企事业单位签订了创新社会管理目标责任书,村(居)与社(组)、企业与车间班(组)、事业单位与科室层层签订了创新社会管理目标责任书,并将创新社会管理纳入了年终考核。

二、加强以村(居)为基础单元的社会管理模式建设

镇党委政府加大了基层组织建设,特别是注重基层组织社会管理创新的硬件系统建设,如:镇便民服务中心,社区综合服务站,会议室,警务室,图书室,调解室,文体活动场所建成并全部投入使用。软硬件设施基本上达到了规范法、标准化,各社区全部配齐配强了村“两委会”班子,全镇初步形成了“网络化全覆盖”的社区管理模式。

三、加强和创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管理

全镇根据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特点进行社会管理分类。初步形成了生产型和服务型两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管理模式。镇经济发展办公室经常到企业了解企业内部管理情况,指导企业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镇党委办公室组织协会经纪人学习党的知识,将协会经纪人中的优秀分子发展成党员。指导协会形成“枢纽型”社会管理组织。

四、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治理

根据全镇社会治安管理的特点,我镇加强了集镇周边、学校(含幼儿园)周边等重点区域治安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的排查整治力度。根据农村公路建设情况,调整了治安卡点,加大了“三电”保护力度,全镇重点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能力增强。

五、加强和创新信息网络管理、健全网上舆论引导机制、提高对虚拟社会的管理水平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信息网络管理,制定了“电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机关工作人员未经镇党委批准,不能将党委政府信息在互联网上公告。镇派出所加大了信息网络监控力度,若发现有害信息要及时研判、封堵、删除。加强网络信息的搜集,掌握和预警,强化网络的应急处置。

六、完善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机制

镇创新社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高度重视建立健全稳定评估制度。镇、村(居)和企事业单位认真落实“维稳风险评估”责任制,加强矛盾纠纷调解组织网络建设,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疏导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体系,推动了我镇社会管理创新。

社会管理创新篇5

中图分类号:F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2)19-0006-02

1关于政治合法性与社会转型期

合法性,一般是指政治统治的正当性。合法性的实质就是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即社会成员对政治统治的认同。著名的联合国大学学者、法国人让-马克?夸克认为,合法性是对被统治者与统治者关系的评价,意味着对统治者统治权力的认可。

所谓政治合法性,是指政府基于被社会民众认可的原则基础上实施统治与管理的正统性或正当性状况。政府权力的效能不仅仅在于其掌握的强力手段,更在于以其治理绩效和一定的政治理念使社会成员信服,从而在此基础上取得后者的信任和支持,这一过程就是政治的合法化过程,而取得合法性的途径和手段就叫合法性资源。政治合法性是一个国家的政府机构得以履行职能并持久存在的现实基础,是当代政治形态中政府权力运行的关键资源。

在我国社会发展变化中,要经历一个转型期。我国社会转型以社会结构的转变作为核心,以体制的转轨为基本条件,以社会形态变迁为标志。社会转型给我国社会政治领域带来了重大的影响:一方面使整个社会政治生活呈现出无限的生机和活力;另一方面也存在着公共政治权威弱化、流失,政府的合法性受到某种削弱,合法性危机已初步显露等现象。这种合法性危机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标准、行为方式等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而合法性资源没有及时地随着时代和形势的变化而不断更新和提升。

因此,如何在转型期提升新的合法性资源已成为一个亟待研究的现实问题。在当代中国,以科学发展观为根本指导思想,大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已经成为当代我国政府机构合法性资源不断提升的一种重要举措。

2政治合法性视域下推进我国社会管理创新的措施

新时期,提升我国政府的政治合法性资源,促进我国和谐有序发展,需要着力推进我国社会管理创新。

2.1关于社会管理活动

众所周知,社会管理活动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过程中,各级政府与社会主体依法实施的一种管理活动。所谓社会管理,它是当代政府公共管理职能的必要构成部分,也就是对人的管理活动。然而,当代的社会管理活动又不只是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它还涵盖了其他社会主体以及社会的自我管理活动。通常来说,当代的社会管理包括了两方面:一是政府的社会管理活动;二是社会的自我管理活动和社会自治管理活动。总的来说,当代的社会管理是以政府管理与协调为先导、非政府组织参与管理为桥梁、社会基层组织自治为基石以及全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互动过程。

2.2推进我国社会管理创新的举措

我们所说的社会管理创新,指的是在当前社会管理背景下,政府部门与社会组织全面利用已有的各种因素,依据宪法和法律,按照我国政治、经济、文化、思想和社会的发展的需要,特别是按照社会自身运行规律以及社会管理的有关价值标准与科学理念,积极探索并实施新的社会管理规范、理论、科技、方法和机制等内容,对固有管理模式及对应的管理方法进行改革和完善,着力构建科学的社会管理制度体系,从而达到我国社会管理创新的宏伟目标,同时也包括了这些目标实现的有机历程。

因此,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对处在迅速发展变化的我国来说,成为了我国社会管理不断完善和社会加速发展的强大推动力,也是我国政府政治合法性资源不断提升的重要措施。社会管理创新及社会管理,是我国社会完整大系统的两个紧密促进的方面。社会管理创新活动既依靠已有的社会管理实践,同时又是已有社会管理发展的内在促进力量;在实践中,大力推进社会管理决策的科学化和有效化也要依靠社会管理的积极创新,社会管理创新有助于我国社会管理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的密切结合,从而推进我国社会管理的法治化和科学化。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归根结底也是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维护群众利益,促进我国社会稳定与科学发展。

3政治合法性视域下推进我国社会管理创新的基本指向

要促进我国政治合法性资源的提升,就需要大力推进我国社会管理创新。在实现我国社会管理创新目标诸因素中,其至关重要一点,就需要摒弃过去的那种国家全面控制社会的陈旧思维,而要积极确立与社会管理创新相适应的科学、民主、共赢等观念。为此,我国就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着力实现我国社会管理创新的伟大跨越。

3.1从唯经济的发展思维转向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思维

社会管理创新篇6

那么,如何才能和谐官民关系呢?首先,坚定不移地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步伐,把管理转变为服务,或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其次,官员要树立“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的从政观,切实为民众办好事、服好务;第三,和谐官民关系,要善于利用新媒体。官员们要把新媒体作为新时期、新形势下走群众路线的新模式。中央领导的在线网谈,创造了网络时代领导接近群众的新载体、新形式。各级领导还可以更进一步,在网上开微博,到网络基层听取网民的呼声,随时随地跨时空地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这是新时期了解社情民意的多快好省途径;同时还可以在网上和网友分享自己在执政中的难题和感受,取得网友的理解和支持。

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任务

同志指出,社会管理的基本任务包括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等七个方面。这七个方面分别阐述了社会管理的基础、关键和目的。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是改善社会管理的基础;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是加强社会管理的关键;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是创新社会管理的目的。

社会管理体制创新,是指运用现有的资源和经验,运用现代管理理念、技术、方法和机制等,对现有管理模式及相应的管理方式和方法进行改造、改进和改革,建构新的社会管理机制和制度,以实现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目标的活动和过程。社会管理体制创新既是一种创新活动,也是一种创新过程。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做好社会管理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既是社会发展的基础,又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条件。

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必须结合中国的国情,在传统社会管理格局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党政的领导作用,同时积极发挥社会组织的协调作用,把它作为政府社会治理的合作伙伴。在社会管理体制创新中,由于政府处于主导地位,因此政府的态度、姿态非常重要。政府开放的态度和自信的姿态,是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关健。

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主体

在创新的社会管理架构中,社会组织和人民大众,其地位像党委和政府一样,是社会管理体制的主体,而不是社会管理的客体或对象;其作用是主动的而不是被动的。在创新的社会管理架构中,治理的对象是物不是人,在这里所有人和组织,都是治理的主体而不是治理的对象。只有物和问题,才是社会管理的对象。

创新的社会管理体制之所以给力、有效,就是因为它用最优化的社会结构处理事物、解决问题。人是社会管理创新的主体,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理念,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参与作用。在任何制度或结构中,制度或结构的优化都高于个人的优化。但是这并不是说,个人的优化可以无足轻重。因为,优化的个人是形成优化的团队、优化的组织和优化的制度的基础。因此,在创新的社会管理体制中,对个人素质的要求与对政府素质的要求是同步的。这种平行关系要求个人不要抱怨政府,政府也不要抱怨个人。政府和个人,朝和野,只有相亲相和,和衷共济,才能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

社会管理创新篇7

一、

社会管理创新篇8

中图分类号:C91-0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36-0069-02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民安居乐业,对继续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然而,当前我国社会管理的理念、体制、机制、管理的方式方法上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对此,我们必须有清醒的认识,为创新社会管理积极寻求解决的对策。

一、创新社会管理理念

第一,创新社会管理理念,就要破除落后的理念。长期以来,我国社会管理理念滞后,一直特别注重经济建设而轻视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战略思想,并没有错,不可否认,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是第一要务,这符合事物发展规律,也符合我国的现实国情。但是,仅有经济发展是完全不够的,不能解决诸如分配不公、贫富差距等社会问题,我们必须努力实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协调发展、和谐发展,使改革发展成果人人共享。同志在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说:我们不仅要通过发展经济,把社会财富这个“蛋糕”做大,也要通过合理的分配制度把“蛋糕”分好,说的是就这个道理。

我们还要警惕社会管理就是简单的管制和控制的思想,这种管理理念,一切以稳定为目标和目的,完全没有服务意识和服务观念,压制了社会的活力,使群众的不满情绪得不到有效疏导,不能从源头上,疏通和化解矛盾。

第二,创新社会管理理念,就要树立先进的管理理念。社会管理所规范和协调的社会关系、组织行为等都离不开人的活动,人是社会的主体,也是社会管理的客体。而对人的管理是不同于对物的管理的,因此,社会管理一定要体现人文关怀,尊重人的价值,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管理理念,这一理念具有统领的作用,它强调的是一种服务意识,而不是单纯的控制思想。

二、完善社会管理体制

创新社会管理需要体制上的完善和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是指参与社会管理的各类主体,包括政府、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在处理社会事务和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的角色、作用、相互关系等制度安排。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中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这表明,我国社会管理的主体是多元的。

第一,完善社会管理体制,做好党委和政府的统领工作。当前我国社会管理一定要破除“一元管理”的理念,但不可否认,党委和政府始终具有统领全局的作用,社会管理是各级党委和政府不可推脱的责任和使命。因此,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一定要将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上,不能一味地强调GDP的增长。强调党委和政府的统领工作,是要求在实际工作中一定要坚持“一盘棋”的思想,统筹兼顾,做好规划。

第二,完善社会管理体制,重视“社会协同”作用。根据布坎南提出的“政府失灵理论”:政府在维护和增进社会的公共利益时,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通常以公共政策失效、公共物品供给低效、腐败等形式表现出来。当前,我国社会转型期日益增多的社会问题,如腐败问题和公共服务的落后等,已经使群众对政府产生了不满情绪和不信任感。因此,必须破除政府的一元管理,积极寻求“第三部门”的力量,实现“社会协同”,共同管理社会事务。

第三,完善社会管理体制,要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公众也是社会管理的主体,只有调动公众的积极性,社会的自我服务、自我管理水平才会不断的提高。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社会管理;要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途径,广泛调动公众的参与意识;还要不断完善法律支撑,并在法律上进一步细化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管理权利。

三、健全社会管理机制

社会管理是一项复杂的活动,它的顺利进行和创新需要建立健全一系列的规范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来支撑。

第一,要完善社会管理的规范制度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牢固树立依法管理的理念,加强社会管理领域立法、执法工作,使各项社会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一是要建立健全法律规范,通过法律的威慑作用来规范和约束个人和组织行为,这是维护社会正常运行最基本的制度安排。二是要建立和完善其他行为规范,通过民间习俗与道德规范等指导和约束人的行为、维护社会秩序,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而面对互联网的普及和推广,要制定相应的管理规范,加强对虚拟社会的管理。三是要建立健全各类社会政策,通过不断完善教育、就业、收入分配、住房、医疗等社会政策,提高社会公共服务水平,调节和保护各方面的利益,促进社会公平与公正。

第二,要尽快健全和完善社会管理的运行机制。如社会保障机制、利益协调机制、利益表达机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应急预警管理机制、社会组织的管理机制,等等。这些管理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能有效的化解社会矛盾,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

四、创新社会管理方式方法

第一,创新社会管理的方式方法,是创新社会管理的主要体现。总的来看,目前我国的社会管理方式方法还比较落后,手段陈旧,不灵活,一些政府机构和公务人员在解决社会问题的方式上,往往滥用国家权力机器,管理手段粗暴,或者滥用政府财力,采用“花钱买稳定”等做法堵塞渠道,导致一些简单社会问题复杂化和政治化,使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冲突升级和扩大化,从而造成群众对政府的不信任,使社会管理成本明显加大。

笔者认为,社会管理除了要运用行政、司法、经济等传统手段,还要采取协商、对话等手段和方法,禁止使用强制性和命令式等粗暴的管理手段;除了采取惩罚方式进行反面式教育,还应学会用“功利型的激励手段”和“符号型的激励手段”来动员、鼓励社会组织、公众积极参与到社会管理当中,是一种从偏重行政手段向综合运用多种手段解决社会矛盾转变的过程。这一方式方法的转变必然会得到群众的认可和接受,是创新社会管理最有效的着手点。

第二,创新社会管理的方式方法,要运用现代信息化手段。信息化是一种潮流,是世界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与此相适应,提高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水平,必须掌握信息化、应用信息化,“信息化建设是提升社会管理效能的必由之路。”如,政府的信息化建设,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统一的网络平台建设,通过电子政务建设,实现政务公开,信息共享,从而正确引导网上舆论,便于群众监督,提升政府公信力,促进社会有序发展。

第三,创新社会管理的方式方法,要培养职业化的社会管理人才。社会管理人才的能力和业务水平影响着社会管理的成效和水平,然而,目前我国社会管理人才的理论认识有限,业务水平并不高,尤其是缺乏专业社会工作者,据统计,在日本专业社会工作者占总人口的比例5‰,加拿大占2.2‰,美国占2‰,香港地区占1.7‰,我国只有0.3‰,与发达国家或地区有较大差距。《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首次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列入纲要并提出了培养方案,预计到2020年,我国社会工作人才总量达到300万人。因此,要通过培训和常规学校教育等加快对社会管理人才的建设。

五、结论

创新社会管理,首先需要理念上的“新”,观念是行动的先导;其次,需要社会管理体制和机制上的“新”,没有制度保障,新的管理模式不会得到持续发展;最后,管理的方式方法上要“新”,这是创新社会管理的着力点。社会管理的方式方法上的改变是群众能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到的,只有它的“新”才是实实在在的创新。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积极转变社会管理理念,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努力的抓好社会建设和管理,要加快转变政府工作的方式和方法,寻求服务与管理的有机统一,只有这样,才能使整个社会既稳定有序又充满活力,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龚维斌.社会管理要把基础建设与顶层设计结合起来[N].学习时报,2011-04-11.

社会管理创新篇9

社会管理是政府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广义上的社会管理又不限于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它还包括其他主体以及社会自身的管理。作为政府职能之一的社会管理,是指国家通过制定一系列社会政策和法规范,对社会组织和社会事务进行规范和引导,培育和健全社会结构,调整各类社会利益关系,回应社会诉求,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正、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维护和健全社会内外部环境,促进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自然协调发展的一系列活动以及这些活动的过程。广义上的社会管理则是多元主体以多样化形式进行的上述活动以及这些活动的过程。

社会管理创新,是指在现有社会管理条件下,运用现有的资源和经验,依据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态势,尤其是依据社会自身运行规律乃至社会管理的相关理念和规范,研究并运用新的社会管理理念、知识、技术、方法和机制等,对传统管理模式及相应的管理方式和方法进行改造、改进和改革,建构新的社会管理机制和制度,以实现社会管理新目标的活动或者这些活动的过程。社会管理创新既是活动,也是活动的过程,是以社会管理存在为前提的,其目的在于使社会能够形成更为良好的秩序,产生更为理想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为什么要创新社会管理

从总体上看,我国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阶段性特征的集中反映。经过新中国成立6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建设和发展,我国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显著增强,这为我们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解决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打下了重要物质基础。同时,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我们解决各种社会问题的物质基础还比较薄弱。归纳起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有以下方面。

(一)随着经济持续快速增长,长期积累的社会问题逐步显现。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大力推进,经济快速增长,但发展中的问题依然突出,集中表现在:一是发展的不平衡。近些年,城镇化的热潮带来了农村的“空心化”,城乡“二元结构”差距逐渐拉大,迫切需要统筹城乡管理和公共服务,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二是发展的不协调。长期以来一些地方和部门在实际工作中把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割裂开来,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产品、公共服务需求同公共产品、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的矛盾十分突出,尤其是随着农村人口大量向城市转移,不可避免地带来了许多社会问题,诸如行车难、入学难、看病难、住房难等等。三是发展的不和谐。长期存在的粗放型增长方式,造成了资源浪费、环境恶化、生态破坏,付出了沉重的环境代价,成为影响人民健康的重要因素,导致社会矛盾和日益增多,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邓小平晚年的时候说过一句话:我们过去总认为发展慢了不行,现在看来,发展起来之后,发展快了问题更多、更棘手、更复杂。对此,我们必须要有充分估计,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积极应对和妥善解决好这些问题。

(二)随着思想观念深刻变化,价值认同的社会差异非常明显。中国社会用30余年走过了西方社会数百年的历程,社会发展可以突变,社会价值观的培育却不能一蹴而就。这些年来,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了深刻变化,对一些社会问题的产生和解决影响越来越大。特别是随着经济成份、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日益多样化,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由此给社会管理提出新要求。既有价值观已经失去了共识,新的价值观又没有真正形成。而一个社会只有存在共同的价值观才可能产生一致的行动。当出现价值真空的时候,一切行为都将自以为是,都将无所顾忌,都将不可预期。有权的“官二代”信奉赢者通吃,自鸣得意而视法如无法;弱势群体则绝望无助,看不到过上好生活的希望便铤而走险非理性杀人。仇官、仇富、仇警占夺了很多人的思想意识。当一切都不再相信、一切都不敢相信、一切都不能相信的时候,谣言就会主宰社会,恐慌就会降临社会、动荡就会席卷社会。

(三)随着利益格局深调整重塑,利益主体的矛盾冲突越来越多。利益关系是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传统中国社会的社会阶层结构是相当单一的,就是“两个阶级一个阶层”,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阶层。在计划经济的背景下,他们之间的利益是高度趋同的,不仅没有根本性的冲突,甚至直接的冲突都几乎没有。这些年来,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利益格局被打破后,新的多元利益格局已形成,这一格局对社会管理带来了挑战。一是利益的多元主体容易引发社会矛盾。利益主体的多元发展,形成了复杂的利益关系,在不同的社会阶层和群体中出现了一些新的利益分歧、利益磨擦和利益冲突。如何在多元利益主体中和谐利益关系,把共同利益、特殊利益、根本利益整合起来,这是社会管理的新课题。二是利益的变化曲线深刻影响社会心态。现在的社会利益格局调整更多的是结构性调整,既有你多我少的问题,还有你增我减的问题。过去是“不患寡,而患不均”,现在是“既患寡,又患不均”。现在有的人“端起碗吃肉、放下碗骂娘”,一个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其心理预期和利益曲线发生了变化。三是利益的差距拉开蕴藏社会风险。在利益格局重塑的过程中,“铁饭碗”破了,社会失落感增强,而社会保障体系并不健全;“泥饭碗”多了,社会平衡感打破,而社会分配机制并不完善;“大锅饭”少了,社会归属感减弱,而社会建设体制尚不顺畅。这些矛盾不仅拉开了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差距,而且容易转变为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

(四)随着社会状态更加活跃,开放性、流动性问题增多。

目前我国有超过2亿的流动人口,在中国的东西部地区之间、城市与农村之间流动。这种流动对社会管理提出很大挑战。传统的户籍管理是一个萝卜一个坑,萝卜就在坑里边,而人口流动,西边的萝卜跑到了东边,导致东边的一个坑里可能有几个乃至好几十个萝卜。相应的社会福利保障、公平正义诉求以及由此而引发的社会治理等等一系列问题就产生了。比如,农民工建设了城市,但却很难在城市中居住下来,只能像候鸟似的飞来飞去。如何调动流动人口建设流入地的积极性,保障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的各项社会福利,让流动人口不至于因心态失衡引发行为失控,已经成为了城市化发展不能回避的紧迫问题。

人口流动好歹还能看得见,信息的传播与扩散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信息开放与信息封闭状态下的社会管理方式是截然不同的,难度更是天壤之别。在信息不畅通的情况下,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先捂住再慢慢应对。可是互联网让信息迅即甚至呈几何级数传播,往往“网下刚冒烟,网上已燃烧”。本来一个小事情根本就不是什么问题,信息一传播到网上,马上情绪激愤。加之,互联网还有强大的组织功能,它可以把全世界各地看似一点联系也没有的人在不知不觉间组织在一起形成集体行动。更近一步看,在信息化环境中,人的社会交往已经不仅仅是实体的交往,不仅仅是面对面的交往,而变成了网络的交往与沟通。一个人足不出户并不意味着孤立无为,闭门也能造车,网上也可以开店。据 统计目前中国网民已经超过4亿人。虚拟社会不同于现实社会,但它又与现实社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虚拟社会的所作所为都有着强烈的现实指向。提高对虚拟社会的管理水平,既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崭新要求,又是社会管理创新的紧迫任务。

(五)随着政府职能不断转变,社会管理的方法手段不相适应。社会管理是政府的一项主要职能,而政府在社会管理的一些领域,存在越位、错位、缺位问题,亟待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来解决。一是社会管理网络不适应,过去很多政府直接干预的领域已经交给了市场和社会,政府的主要精力是解决好市场不能解决、社会难以解决的问题,做好保障、服务和管理,“小政府、大社会”将是以后基本的社会管理目标和社会组织框架。但现在一些企事业单位社会管理和服务责任不清,社会诉求表达机制不顺畅,社会矛盾调处机制不健全,群众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的渠道不宽。这样的局面如果不改变,就会出现政府管理失效。二是社会管理手段不适应。突出表现在管理手段单一,重视行政性、强制性的管理手段,轻视法制规范和道德管理;重政府的作用,轻社会的作用;重事后处置,轻源头预防。社会管理职能部门没有形成运转协调的管理和服务合力,一些部门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部门利益严重、办事效率低下等问题。三是社会管理能力不适应。一些领导干部素质和能力不适应社会转型发展的要求,满足于“抓生产”、“引项目”、“争投资”,做经济工作得心应手,抓社会管理无从下手。有的不愿做、不会做、不善做群众工作,与群众说话说不上,与群众谈心谈不拢,与群众议事议不成,与群众讲理讲不透。而我们的社会管理能力,只有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实践中得以提高。四是群众维权意识更加强烈。这些年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速度很快,跨越了温饱,实现了小康。但是,在老百姓吃饱穿暖的同时,对政府的意见也不断增多,群众与干部间的矛盾也越来越凸显出来了。为什么啊?社会诉求在提高,群众愿望在升级。我们党员干部在实现群众经济小康方面成就很巨大,但让群众精神小康方面准备不足。可是,准备不足,群众就会聚集起来和你要、和你闹。过去不是问题的问题今天成为了大问题,过去理所当然的事情今天越来越理不直气不壮了,过去坚不可摧的合法性基础今天越来越有些靠不住了。因此,加强政府职能的转变,进一步加化政府的服务功能,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之一。

总之,随着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十分及时、十分重要、十分必要”。

三、创新社会管理提出的背景及发展过程

20__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20__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社会管理被纳入更完备的体系性框架之中,社会管理创新也就成为20__年底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所强调的“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组成部分之一。20__年3月,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要适应新形势,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合理调节社会利益关系。同年10月,中央综治委确定了38个市、县(市、区)作为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20__年,社会管理创新从政策层面实现大跨越,2月19日,总书记在中央党校举行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发表的讲话中强调,要“扎扎实实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 5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问题。7月份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创新管理的意见》是我国第一份关于创新社会管理的正式文件。8月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更名为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的通知。9月16日,更名后的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9月28日,全国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

20__年2月7日,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座谈会在北京召开,中央综治委决定派出6个调研组深入试点地区蹲点调研、指导,积极协助试点地区把整体规划、实施方案制定好,推动试点工作科学发展,更多惠及城乡人民。为解决当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中央综治委8个专项工作组和成员单位,一年来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专项工作,着力推动解决流动人口有序融入城镇、特殊人群顺利融入社会、“两新组织”履行社会责任、源头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信息网络服务管理等重大而紧迫的问题。7月20日至21日,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强调,要准确把握我国国情和人民群众期待要求,善于把握新时期社会管理的规律特点,相互学习借鉴成功经验,坚持民生优先、服务为先、基层在先,进一步从源头上、根本上、基础上搞好社会管理,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任务、目标和主要内容

(一)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基本任务

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

(二)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目标

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

(三)创新社会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社会管理格局,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强化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强化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责,引 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服务社会能力,支持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

二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加强社会矛盾源头治理,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务,建立覆盖全国人口的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建立健全实有人口动态管理机制,完善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务政策。

四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把人力、财力、物力更多投到基层,努力夯实基层组织、壮大基层力量、整合基层资源、强化基础工作,强化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

五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公共安全体系,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应急管理体制。

六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明确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管理和服务员工的社会责任,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七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信息网络管理,提高对虚拟社会的管理水平,健全网上舆论引导机制。

八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思想道德建设,持之以恒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增强全社会的法制意识,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增强社会诚信。

五、政法部门如何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随着各级社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更名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赋予了各级政法机关和政法部门更多的职能,工作职责增多,工作压力也随之增大。具体地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是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充分发挥政法部门作用的同时,组织和依靠各部门、各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力量,综合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通过加强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方面的工作,实现从根本上预防和治理违法犯罪,化解不安定因素,维护社会治安持续稳定的一项系统工程。当前和今后较长一个时期内,各级政法机关和政法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在抓好维护社会稳定的过程中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一)加强学习,深刻领会党中央对社会管理创新的一系列安排部署

社会管理创新是一个综合的创新系统,包含着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包含着党委、政府、企业、社会机构以及公民个人等社会管理主体及参与主体的要素创新,包含着社会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方方面面,也包含着社会管理格局的合理性变革。要把学习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的方法,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对社会管理创新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及工作部署;学习各地的一些好经验和做法。认真践行政法干警“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树立大局意识,创新意识,努力提高新形势下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能力。

(二)认真履职,扎实抓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各项工作

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政法机关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要坚持以服务群众、保障民生为根本宗旨,以促进和谐、维护稳定为根本任务,以加强基层、夯实基础为根本途径,以公正司法、廉洁执法为根本保障。在普法宣传、调处矛盾、法律服务、息诉罢访、治安防范、依法打击等工作中认真履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社会管理创新篇10

一是推进社会管理理念创新。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察民情、知民意、解民忧,保障群众权益,理顺群众情绪。牢固树立关口前移、源头整治的理念,注重从源头上发现和解决问题,不断增强社会管理的前瞻性、主动性和有效性。牢固树立统筹兼顾、平等协商的理念,正确协调和处理各种利益诉求,兼顾各方面群众关切,尽可能通过教育引导、沟通疏导和协调协商的办法化解各种矛盾。牢固树立依法办事、综合施策的理念,加强法制教育,倡导依法办事、守法光荣的社会风尚,引导群众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同时,综合运用经济、行政、科技等手段,切实提高社会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社会管理创新篇11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12)12-0071-05

辽宁正处于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决胜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期,同时也处于由多元化的利益主体和多样化的利益诉求交织混杂的社会问题与社会矛盾的高发凸显期,经济社会的和谐有序、繁荣发展,民众生活的幸福安定、安居乐业皆有赖于良好的社会管理。社会管理并不是一个新话题,但在当前的发展时期却蕴含着新内容,传统的社会管理方式难以应对错综复杂的新局面。所以针对辽宁的社会发展现状和实际,探索一条适用性与针对性更强的社会管理创新之路,对“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美好目标的实现无疑至关重要。由此,笔者对辽宁社会管理创新的实践与探索进行了深入的调查与思考。

一、辽宁社会管理创新亮点频现

转型期的社会管理领域诸多尖锐的新矛盾与新问题与发展相伴而生,辽宁在社会管理创新之路上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实践。各地直面现实、迎难而上、改革创新,尽显执政智慧与管理智慧。作为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城市的沈阳市开展了大规模的社会管理创新“百点示范工程”建设,大连市开展了以便民、利民为主线的社会管理创新活动,丹东市开展了创建“百里平安边防线”活动,辽阳开展了“社会矛盾化解年”活动,铁岭提出的政治安定、社会安稳、百姓安居、企业安心、经济安全“五安”目标……各具特色、卓有成效的社会管理创新实践不仅极大地激发了社会各方的活力,同时不断夯实着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

源头治理,改善民生。“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鸦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社会矛盾与社会问题发生的最重要的根源就是民生利益。马克思有句名言:“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辽宁把“以人为本、民生为本”的理念真正落到实处,把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民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放在首位,不秀政绩,不搞形象工程,将以往的临时性的救急和救济型的惠民举措代之以完善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让各个群体都能感受到政府的给力之举。铁岭市和朝阳市突出重点,扎实工作,从着力解决好事关民众切身利益的教育、住房、就业、医疗、社保等基本民生问题入手,逐年提高用于民生幸福的财政支出比例,不断提高惠民层次,社会管理创新得以扎实推进。大连、营口、葫芦岛市在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上成效显著,提出了“人性化管理、亲情化服务、本土化融合、市民化对待”的创新理念。营口市实现了流动人口与本地职工同管理、同福利、同提拔使用的举措。葫芦岛市积极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着力解决流动人口就业、居住、就医、子女入学等突出问题。这些举措有力地保障了流动人口的民生权益,为社会的和谐稳定与经济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重点突破,化解矛盾。转型期的辽宁老工业基地历史上累积的老问题与现实发展中的新矛盾错综交织,有效地化解矛盾就成为社会管理创新中的重中之重,全省各地都在积极探索矛盾化解之法,实践中产生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和做法。本溪有效开展了“三调联动”工作,即通过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做到“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协作联动”,大量矛盾纠纷被有效化解。丹东市建立了专群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点线面结合、警民联动、指挥高效的治安防范体系和防范网络。锦州市通过健全“大排查、大整治、大调解、大巡防、大管控”的“五大”工作机制,化解“小纠纷、小诉求、小案件、小隐患、小事情”这“五小”矛盾,将各类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地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辽阳市注重从社会矛盾的源头预防,构建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四级(市、县、乡、村)三网(综治、、维稳)”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组织网络。这些创新举措能够及时有效地使社会矛盾得到化解,防止其积累、激化、蔓延、升级、转化,从而社会运行的有序性与平衡性得以持续。

激活细胞,关注基层。民众是社会肌体的细胞,基层是大量社会矛盾的聚集地,民众无穷力量的蕴含体。基层基础工作是社会管理创新的着力点。沈阳市采取各种措施激活细胞,民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被充分调动,诸多阻力而今成为管理创新的巨大动力。通过设立“特设”党支部,打造“国际安全社区”;实行居民自治管理,打造“全国和谐示范社区”;营造“福”文化氛围,打造“全国学习型示范社区”;用爱心凝聚人心,打造“魅力社区”,社区被建设成社会管理创新的基础平台。阜新市充分认识到整个社会管理的根基就是基层基础建设,从而把“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方向,将乡镇?穴街道?雪综治维稳工作中心、村?穴社区?雪工作站建设做重点工作,使各种民间资源和社会力量得到进一步的整合和有效利用,并在维护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中发挥重要作用。无论是情况掌握,还是问题解决、矛盾化解、工作推动,各地来自基层、来自民众的诸项创新之举汇聚成辽宁和谐的雄壮交响。

综治维稳,频现新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辽宁不断开创综治和维稳工作的新模式。抚顺市依托科研机构-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在理论上与智力上的支持,成立全国首家“社会稳定科研与培训中心”,并充分挖掘本地的精神资源——学雷锋的传统,广泛开展以“弘扬雷锋精神,为平安抚顺作贡献”为主题的各类平安创建活动,形成了全社会参与社会管理的新模式,成为为平安抚顺建设的巨大助推力。鞍山市开创了辽宁综治工作的先河,通过不断的努力从地方立法的高度,把工作中一些长期以来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加以确定和完善,出台了《鞍山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使综治工作踏入了法制新境界。葫芦岛市独具特色的见义勇为工程省内闻名。该市对见义勇为的行为不仅大力宣传,营造全社会见义勇为的氛围,而且通过政府、国企、民企的大力支持,募集了数百万元的基金给这项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二、辽宁社会管理创新问题分析

由于多方的共同努力,辽宁在社会管理创新方面取得了诸多的成绩,但我们也看到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影响创新成效的问题。

1.理念偏狭。一些地方领导者、管理者依然把主要的目标和追求放在经济增长上,他们对大项目、对招商引资的热情远远高于对保障改善民生和科学化的社会管理的研究,所以只能用临时抱佛脚的态度对待和处理突发事件和社会矛盾。还有一些领导者和管理者沿袭传统的管理理念,把社会管理等同于社会控制,认为管、控、压、罚等刚性的行政手段是最有效的,政府特别是一些执法机关的权力过于滥用,社会管理一词被在现实中颠倒成管理社会,民众在社会管理中处于被动地位,成为管理的对象。柔性不足、服务不足的强制型和高压型的思想在现实中容易导致因权力的滥用而形成的民众与政府的对立。欧洲对政府这种本末倒置的做法有一则很著名的形容:“我们砍光了森林来为那些长期见不到绿色而精神分裂的人们建造了一座疗养院。”政府不惜一切代价,花费大量的时间和财力成本用于刚性维稳,不去思考如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是在矛盾爆发后如何千方百计地将其捂住、盖住。在事前无所作为不去预防,而在事后花费巨大代价去善后。社会管理创新并不是如何把民众管住,“社会管理不是为了加强控制,它是柔性的、协同的和互动的,这正是它与传统单位制管理模式的根本区别,也是‘大管理’的要旨所在。”

2.体制不顺。建立与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在多种利益主体并存共生的现阶段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但现实的语境中,一元化的主体依然占统治地位与多元化的社会发展趋势之间存在着严重不适应,高度集权的管理体制在一些地方被以“维护社会稳定”的名义固定化、模式化,“争利越位”、“断层缺位”、“交叉错位”等现象大量存在。没有政府职能的转变与改革为前提,社会主体力量的积极性很难发挥。著名政治学家皮埃尔认为当“绝对”完全操纵了公共生活后,公民的平等商议权被剥夺,治理权的认同被扭曲,最终导致相互承认关系的断裂。而相比较而言,无组织的个人行为较之于有组织的理性表达对社会和谐与稳定所造成的不确定性更大。虽然近年来社会组织与群众组织在数量、速度上都在突飞猛进,但大部分的社会组织因传统的行政色彩还较为浓厚,欠缺公益性、独立性、专业性,其发展中还缺少具有现代服务理念的专业人才,严重制约了其发展的水平、规模、能力、效力。

3.手段落后。当前社会问题与社会矛盾日益复杂化、多样化,信息化社会已经到来,网络虚拟社会迅猛发展。但在现实中社会治理方式远没有达到应有的多样性,一些地方党委和政府沿袭传统单一陈旧的社会管理方式和手段在治理实践中陷入了非常尴尬的境地。高压的手段、“必有坏人挑动”、“群众不明真相”的托辞……等惯用的做法容易使问题扩大、矛盾激化。更有地方以中央提出“要把矛盾化解在最基层”为理由,使乡镇政府甚至村委会承担了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稳定维护的全部责任。而事实上,一些基层社会矛盾与问题的历史根源可能较为复杂,已经远远超出了乡镇和乡村所能解决与处理的能力范畴,这些矛盾和问题因缺乏上级部门必要的介入而累积变异成为更大的问题与隐患。同时,这种“压力型体制”也是造成基层纯粹为完成任务和指标而维稳怪圈的一个重要原因。

4.机制不完善。许多突出社会问题形成的原因就在于社会管理机制的不健全、不完善。比如社会管理法规还处于滞后的状态,社会管理许多领域比如行为的规范、社会舆论的引导、新兴媒体的利用、公民权益的有效保障等还缺乏位阶较高、效力较大的法律规定。事关民众切身利益的社会政策不健全,一些现有的政策其合理性和科学性不能得到充分保证。社情民意的表达渠道还需要拓宽,利益协调机制缺乏科学性和有效性。由于传统价值观在现代社会已经解构,而新的价值观又未得到确立,所以当前社会上出现了价值真空、信仰缺失、道德滑坡等现象。缺乏统领全社会的共同的价值观,民众心无所依,社会陷入一种迷茫和焦虑的状态,这对社会发展和改革所取得的成果是一种消解和侵蚀,对社会的和谐稳定造成极大危害。

三、辽宁社会管理创新路径探索

在辽宁社会管理创新的进程中,成绩与问题并存,机遇与挑战同在。其实如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在现实的语境中并无现成的模式可依照,无固定的做法可遵循。当前,必须对辽宁社会管理所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新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既要正视问题不回避,更要谋求破题不懈怠,方能突破性地走出一条符合辽宁实际、具有辽宁特色的社会管理创新之路。

(一)理念创新

思路决定出路,理念的创新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前提,管理的内容、方式、制度的创新皆有赖于思想理念上的突破。当前,管理理念的转变应该重点着眼以下三个方面:

树立民生为本的理念。社会管理最为关键之点和重中之重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社会管理创新要在社会建设的总体框架下进行,重点应该是怎么建设这个社会,社会建设搞好了,利益关系才能处理好,社会矛盾才能化解,社会就能和谐发展。在实践中,一方面,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是现代政府的第一要务,贫困不可能达到和谐。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国富才能民强;但另一方面,在任何国家经济发展只是一个工具和手段,它最终的目的还是为了人——全面提高人民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正如亚当·斯密所言,如果一个社会的经济发展成果不能真正分流到大众手中,那么它在道义上将是不得人心的。当前我国仍属于“社会欠发达国家”,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一条腿长、一条腿短,诸多社会问题的存在和淤积,使眼前的稳定缺乏深厚的根基,所以政府的政绩不仅是经济搞上去,更要“防止社会急剧变动过程中造成的阶层分化给社会带来的拉伤感,以及收入的‘金字塔塔底’阶层可能产生的挫折感、失落感”,要为人们的生存和尊严提供一条“底线”,让多数人分享到改革的成果。只有真心实意地察民之情、应民之呼、恤民之苦、助民之求,尽心竭力地改善民生、化解民怨、维护民安、促进民和,才能保障社会的安定有序、规范运行、调控有力,又有利于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降低社会运行成本、提高社会运行效率。

树立服务为本的理念。把社会问题与隐患解决于萌芽状态乃至未萌之前,这是社会管理的最高水平和境界。社会管理创新是要政府从控制防范理念向协调服务理念转变,由管制型变成服务型,由善后型变成预防型,由自上而下的意志输出变成多元主体的民主协商。要真正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推崇人本主义,用服务、协调、平等、合作等手段安排解决社会管理中的问题,通过充分整合各种资源,大力推进公共服务的规模化、多元化、亲情化、精细化,服务与管理互现,把矛盾解决在基层,把服务供给在当时。

(二)主体创新

发挥民众参与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基础性作用这是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而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主体意识更是实现多元治理的需要。政府充分放权,真正实现民间的社会自治,恰恰是保证社会长治久安的道路。当前,在坚持党委领导、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推进社区建设的同时,辽宁应加大力度做好两件事:

1.大力培育和发展作为社会管理主体之一的各类社会组织,使其更好地履行服务社会的功能。卡蓝默预言式分析说:“一个强加于人凌驾于社会之上、能够实现发展的国家形象正在消失,取而代之的是采取一种更加客观的观念来审视公共行动、统合各种社会力量的条件”。多中心的社会管理框架必须被建立,社会管理责任必须被分担,必须通过社会各界的努力建立起一种开放式的社会管理模式。首先,要改革管理体制。要正确定位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关系,“在经济全球化和政治民主化的背景下,公民社会组织正在承担越来越重要的公共管理职能。新型的社会管理,不应是政府包打天下式的自上而下的单向度管理,而应是政府与社会组织相互合作实行公共管理,这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的共识和社会发展的趋势。”社会组织不再是政府的附庸,而是与政府和市场平等地构成了社会的三大板块,其作为社会管理主体的空间需要得到合理让渡,其与政府通力协作方能共建社会和谐。当前,对于社会组织来说,改革双重管理体制,降低准入门槛和条件,真正实现“政社分开”,切实保证社会组织的独立性,改变社会组织的政治附属地位,消除组织运行中的行政色彩,充分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其在社会管理中的主体地位得到有效发挥;其次,培养专业人才,建设专业队伍。大力加强社会专业人才的吸纳和培养工作,从而使企业的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得到较大的提高。通过有效激励机制的建立使从业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从而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2.通过有效的激励引导,管理和服务,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使其在社会领域多有作为。企业除了在经济领域扮演“经济人”的角色,履行经济职能外,还应是有责任感和道德感的“社会人”,要承担和履行一定的社会责任、道德责任、环境责任、法律责任,必须与政府和社会组织一起通力合作,通过建立企业履责的评估体系与长效机制,提升管理水平,强化社会服务责任,从而使社会管理的难题得到有效破解。

(三)手段创新

1.创新对现实社会的管理方式和手段。第一,学习先进的创新经验提高社会管理效率。在社会管理实践中,沈阳市率先攻坚克难,创立了分“区”立“户”,在社区(村)推行“责任区+中心户”工作模式,政府、社会组织、民众等社会管理的微观主体被有效激活,并形成良性互动,值得全省学习借鉴。第二,利用先进的科技力量实现社会管理精细化。建立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逐步将人口管理、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社会保障、为民服务、单位管理等纳入其中,实现城市综合管理的精细化运作。第三,以信息化建设为依托改善公共服务供给。以“社情全摸清、矛盾全掌握、服务全方位”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目标,理顺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建立社区综合服务管理机制。

2.加强对虚拟社会的管理创新。互联网时代使虚拟社会得以产生和存在,其虽然与现实社会有着很大的不同,但是二者的联系亦是千丝万缕,虚拟社会公共平台中的一切思想和行为都有强烈的现实指向,都在触碰着真实社会的敏感神经,都在日益广泛而深远影响着社会大众,甚至影响着社会矛盾的升级放大。当前,社会管理创新的一个崭新要求和紧迫任务就是提高对虚拟社会的管理创新水平。为避免虚拟社会的管理经常会出现“一管就死,不管就乱”的弊病,其一,要完善制度。针对虚拟社会发展的现状,要从“被动式管理”转向“主动式服务”,建立“政府网上发言人制度”,引导舆论的发展走向;第二,要建设队伍。尤其是基层社区干部要学会充分利用网络,通过各种网络交流的方式与民众充分沟通有效化解矛盾冲突,做到管理沉到底,服务贴近人。

(四)机制创新

制度是社会管理的基础所在,起到管长远、管根本的作用。社会管理创新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努力破解各种障碍、束缚和困扰,建立一整套行之有效社会管理机制,该机制的特点是以预防为主、动态管理、精细执行。

1.建立利益协调机制。新的发展阶段需要从机制上整合不同群体的利益矛盾,社会管理创新的出发点和归宿就是最广大民众的根本利益。在辽宁经济问题快速增长的基础上,以公平正义为指针,及时转化经济发展的成果为民众的生活品质,努力消除二元经济的影响,积极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均衡化,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避免因为社会公平的失衡而引发社会风险和社会矛盾。

2.建立诉求表达机制。诉求表达是社会利益主体分化与多元化后所产生的各个群体的重要的公共需求,采取创新的方式建立诉求表达机制是社会管理的关键之举。其一,要建立一个责任明确、反应迅速的民生诉求服务平台;其二,大力倡导“网络问政”等创新举措,使政府与民众的互动沟通渠道保持畅通无阻;其三,建设公众参与决策平台和社会监督平台,使民意成为社会管理创新的出发点。

3.建立矛盾调处机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是社会管理创新、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工作。首先,要及时排查矛盾。通过积极主动、广泛多方搜集信息,防微杜渐、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及时发现、准确把握各种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积极主动,提前介入,及时处置。其次,要有效化解矛盾。通过整合资源,合力联动来钝化矛盾、教育引导、解决问题。

4.建立风险评估机制。这是对社会稳定风险进行控制,由被动保稳转向积极创稳的重要举措。风险评估是指“对重大事项是否可能引发群众性大规模集体上访或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先期介入”。比如对重大政策的评估主要看其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兼顾了各方面利益是否能得到多数群众的理解、接受和支持、是否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严密性……从而做到先期预防风险的发生。

5.建立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应急体系建设,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充分做好各级各类预案,要从源头控制、情报信息、处置预案、舆情导控、保障建设和联动协作等方面入手,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有效防止因决策不当引发的社会矛盾。

6.建立价值认同机制。通过大力弘扬社会主义价值观和传统美德,弘扬“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的志愿精神,弘扬法治精神和诚信精神,充分发挥道德文化的凝聚、整合、同化、规范作用,规约心性,坚定信仰,降低社会管理的成本,打牢社会和谐的精神基础。

参考文献:

[1]王海波.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J].今日中国论坛,2008,(12).

社会管理创新篇12

一是推进社会管理理念创新。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察民情、知民意、解民忧,保障群众权益,理顺群众情绪。牢固树立关口前移、源头整治的理念,注重从源头上发现和解决问题,不断增强社会管理的前瞻性、主动性和有效性。牢固树立统筹兼顾、平等协商的理念,正确协调和处理各种利益诉求,兼顾各方面群众关切,尽可能通过教育引导、沟通疏导和协调协商的办法化解各种矛盾。牢固树立依法办事、综合施策的理念,加强法制教育,倡导依法办事、守法光荣的社会风尚,引导群众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同时,综合运用经济、行政、科技等手段,切实提高社会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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