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医疗工作计划合集12篇

时间:2023-03-15 14:53:54

卫生院医疗工作计划

卫生院医疗工作计划篇1

下一步整改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强党政建设,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强化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强化政治头脑,提高业务水平。

    二、加强医院文化内涵建设,打造慈爱 关怀 信赖的就医环境。

    三、狠抓医疗质量与安全医疗不断推动医院各项工作的发展。

    在医疗工作中坚持不懈抓医疗质量和安全,又快又好的发展基本医疗。进一步加强国医堂建设,增加新技术、新设备、培养实用型中医人才,提高国医堂的服务能力。

    四、公共卫生工作进一步巩固深入,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细化,十四大项目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每月督导检查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及时兑现服务经费,提高公共卫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促进公共卫生,公共卫生带动基本医疗的模式。

    五、进一步规范科室收费项目,严格按照省市两级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核实收费项目,杜绝项目外收费。

    六、进一步规范财务科工作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进行出入账。

    七、激励有资格的医师考取执业医师,临时聘请有执业资质的执业医师担任科室执业人员。

    八、组织相关科室学习《医疗垃圾处理条例》,按照医疗垃圾处理办法处理并建立监督考核机制。

    九、进一步巩固落实村卫生室的基本药物制度,建立长效监督考核机制,让老百姓得到真正的实惠。

    十、进一步加强医共体建设,确保人员到位、网络畅通,为医共体的良性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卫生院医疗工作计划篇2

2.规划期限:以2016年为现状年份,规划期限为2016-2020年。

二、现状分析

(一)基本概况。县地处大别山腹地,鄂、豫、皖三省七县两区结合部,总面积3814平方公里,下辖23个乡镇、224个行政村,总人口67.11万人(2016年底统计数字),其中农业人口59.03万人(占总人口87.96%),人口自然增长率7‰。2016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83.5亿元,财政收入7.78亿元,财政支出34、58亿元(其中卫生事业费支出4、23亿元,占财政支出的12.22%),农民年人均纯收入7762元。

(二)医疗卫生资源

1、医疗卫生机构:2010—2015年全县规划设置医疗卫生机构445所,其中县直医疗卫生机构7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县卫生进修学校;乡镇卫生院28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所、站12所;村卫生室277所,村卫生站103所,诊所5所,社会办医务室11所。

2、医疗卫生人员:全县现有医疗卫生人员2274名,其中,公办医疗卫生机构人员1446名,社会办医机构人员10名,乡村医生818名。现有卫生技术人员2137名,平均每千人占有卫技人员3.388人。公办医疗卫生机构1446名在职职工中,专业卫生技术人员1311名,占90.7%,其他人员135名,占9.3%。卫生技术人员中,高级职称28名,占2.1%;中级职称318名,占24.3%;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人员618名,占47.1%;助理级职称235名,占17.9%;员级职称112名,占8.6%。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医疗岗位工作1176人,占89.7%;公共卫生岗位工作135人,占10.3%。

3、床位设备:全县2016年底共开设病床1452张,其中县级医疗机构739张,乡镇卫生院713张,平均每千人拥有病床2.14张。2016年底县直医疗机构拥有CT、DR或CR、500mAx光机、心电监护仪、尿液分析仪、彩超、生化分析仪、电子胃镜、多功能麻醉机等设备,全县23所乡镇卫生院配有CT、CR或200-500mAx光机、黑白B超或彩超、麻醉机、尿液分析仪、生化分析仪等设备。

(三)居民医疗卫生保健服务的现状与需求。2016年县级医院门诊量255762人次,住院病人34966人次;乡镇卫生院门急诊量751826人次,住院病人30759人次;村卫生室(站)、诊所等医疗卫生机构就诊1073990人次。全县总住院人次中,乡镇卫生院住院比例占33.38%,县级医院住院比例占36.69%,县外医院住院比例占29.93%。

(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现状。目前全县设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24所,其中县计划生育服务站1所,隶属县卫计委直接管理,23个乡镇各设置有1所计划生育服务所,隶属乡镇政府管理。

(五)存在问题

1、医疗卫生资源总量短缺,分布不均衡。由于我县经济发展相对滞后,财政困难,卫生事业投入相对不足,医疗卫生资源(主要指病床、医生、防保和卫生监督人员、房屋、设备等)总量明显低于全国县级平均水平。

2、医疗卫生计生网络基本健全,服务功能有待完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覆盖全县各地,但除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和部分乡镇卫生院外,多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不到位,重基本医疗、轻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无法为当地群众提供全面优质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3、监管体制不健全,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尚不稳固。卫生监督管理体制尚不健全,农村卫生监督管理力量薄弱,全县医疗秩序仍然不够规范。一些地方无证非法行医屡禁不止,一室多点、明合暗分现象仍一定程度存在,扰乱了医疗卫生服务市场秩序,妨碍了农村公共卫生任务的落实,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医疗安全,阻碍了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规划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树立科学的卫生计生发展观,坚持以健康为中心的卫生发展理念,本着有利于加强公共卫生工作、发挥卫生监督职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城乡卫生计生协调发展的原则,对县域医疗卫生计生机构进行适当的调整,使机构设置适应现阶段形势发展的需要,逐步建立起网络布局合理、功能完善齐备、运行机制灵活、管理体制科学的县、乡、村三级卫生计生服务体系,使全县人民较好地享有和利用卫生计生资源,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保证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顺利实施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落实,积极推进健康建设。进一步完善药品带量采购政策,实行医疗、医保、医药联动,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计生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加快小康的建设步伐。

四、规划目标

到2020年,我县医疗卫生计生机构规划设置目标是:深入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力度,县人民医院保持全市二级甲等综合医院领先水平,新建门诊综合楼,新增介入科、放疗科,扩大血液透析、康复理疗学科规模,创建5个市级重点学科,全面提高综合服务能力;县中医医院加快新病房大楼建设,力争实现2016年底顺利投入使用,强化内涵建设,突出中医特色,巩固提高二级甲等中医院成果,争取“十三五”期间顺利通过三级中医院验收,创建4个市级重点专科专病;提升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服务能力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积极争创部级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健全以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加挂县妇幼保健院牌子)为龙头的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提升全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建立以妇女、儿童为重点人群的县级综合体检中心,不断提高全县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完成卫生计生监督体制改革,整合卫生计生监督机构,提升监督执法水平;全县乡镇卫生院基本达到原卫生部《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要求,实现“人员、房屋、设备、技术、管理”五配套,其中,古碑、双河、南溪三所中心卫生院达到二级医院标准,努力实现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双提升;全面巩固提高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成果,贯彻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实行药品带量采购,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差率销售;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建成一批规范化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支持鼓励社会资本注入或兴建民营医院,积极引导符合资质条件的人员办理个体诊所。建立健全县乡医疗共同体,逐步推进并最终实施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通过建设,我县卫生服务能力及群众利用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实现布局合理、管理规范、运转高效,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格。

五、医疗卫生机构设置

(一)配置原则。根据原卫生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卫医发〔1994〕25号)和《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精神,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及医疗机构分布情况,以政策引导、适度发展、整体规划、适时调整为要求,公立医疗机构实行总量控制,公立医疗机构的布局能保障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鼓励发展上规模、有特色的社会办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而实现医疗资源优化配置。医疗机构设置遵循以下原则:

1、协调发展原则。充分利用现有医疗卫生计生资源,优先发展和保证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点发展社区医疗卫生服务,适度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在确保基本医疗服务的前提下,发展优质社会办医疗资源,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保健需求。

2、优化配置原则。以区域服务人口和延伸服务人群为依据,对现有医疗机构进行布局调整与资源优化,在同一区域中合理设置不同层级的医疗机构,构建由综合医院、专科特色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组成,门诊部、诊所作为补充的两级医疗服务体系。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服务半径适宜,交通便利,布局合理,服务群众方便。

3、分级诊疗原则。明确各级医疗卫生计生机构的功能和职责,建立和完善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医疗服务体系,引导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在基层医疗机构,危重急症和疑难病诊疗在县级医院。

4、公立主导原则。以公立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为主导,按照国家规划标准确定城区和主要集镇社会办医的合理比重。原则上维持已有公立医疗机构的结构,完善基层医疗机构布局,支持、引导、规范发展符合规划标准要求和医疗机构基本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实现我县医疗卫生投资主体多元化。

5、需求导向原则。以需求为依据,根据我县发展规划和医疗需求,对现有医疗卫生计生资源合理调整,实现合理配置,调整服务方向和内容,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居民多层次的医疗卫生计生服务需求。鼓励举办高起点、有特色、上规模,填补县内专科空白的医疗机构;限制低层次、无特色、小规模的医疗机构。

6.统一规划。原则上以“十二五”医疗卫生资源设置规划为本底,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全县范围内所有医疗卫生计生资源必须依法接受县级卫生计生部门的行业管理,打破行政隶属关系和所有制界限,实现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方便群众、共享资源。

(二)配置内容

1.针对现状存在的问题,提出医疗卫生资源布点要求。

2.依据县乡村发展规划,考虑未来医疗设施需求量。明确近期医疗资源配置目标,并进行布点。

3.分类、分级设置,明确公立医院布局及规模;在做好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规划,发挥县级医院医疗设备和专业人才方面的优势,结合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方便群众的特点,形成完整的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体系。

(三)配置标准。结合《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及人口发展情况,按照2020年全县常住人口70万,分类测算所需医疗机构的数量和床位总数。全县设置医疗卫生计生机构434个(见附表),其中:

1、县级医疗卫生计生机构:设置8所,即:县人民医院(包括体检中心、120急救中心、县看守所卫生所)、县中医医院(包括门诊部、健康体检中心、健康养老中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加挂县妇幼保健院牌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包括门诊部)、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县卫生进修学校、产业园区综合性医院。

2、乡镇级医疗卫生计生机构:设置23所乡镇卫生院(加挂乡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牌子),其中:乡镇中心卫生院9所,防治结合型乡镇卫生院14所(其中梅山镇卫生院与江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按一般卫生院管理)。卫生院统一核算异地设置的门诊部3所。

3、村级医疗卫生机构:设置村卫生室226所,村卫生站124所。以后根据服务人群及行政区划调整需要,适当增减(撤)村卫生室(站)。

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置2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7所社区卫生服务站。

5、社会办医:设置11所医务室,以后根据需要,在相关条件具备的前提下,适当增设医务室。

6、诊所:设置23所诊所。

7、床位总量设置标准:医疗机构床位数按4.8张/千人配置,以70万人口计算,至2020年全县总床位数应达到3360张,累计新增910张。

县计划生育服务站与县妇幼保健院合并成立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加挂县妇幼保健院牌子)。乡镇卫生院与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整合,成立乡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卫生院与乡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资金投入。各级、各有关部门应支持协助卫生计生部门认真组织实施本规划。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卫生计生事业的投入,特别是对乡、村两级医疗卫生计生机构的投入,加快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房屋、设备建设,使规划内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完全达到《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要求。

(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发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分类管理,落实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大力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建立县乡医疗服务共同体,加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间协作,促进共同发展。

卫生院医疗工作计划篇3

一、领导重视,统一部署,明确目标责任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医疗卫生机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领导组织,院长负总责,分管院长亲自抓,建立健全推动行动计划的工作机制,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二是加强监督管理。我局将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行动计划”开展情况的检查指导,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日常检查和集中督导相结合等方式,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三是做好宣传报道。各医疗机构利用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行动计划”工作的主要内容、工作目标等,使全社会明白、了解、关注此项工作。

二、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我区将继续开展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活动,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患沟通,提供人性化服务,加大内涵建设,提升医院“软实力”,尽最大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便捷就医、安全就医、有效就医、明白就医,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明显改善,社会满意度明显提高,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三、改进服务流程,营造温馨就诊环境

要求各医疗机构合理分布各专科诊室和功能,经开人民医院在现有的业务用房基础上,因地制宜的合理地设置导医台、挂号窗口、缴费窗口,有效的引导和分流患者。

我局认真开展辖区医院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要求医院有专人进行监督、巡查并记录完整,确保医疗环境干净整洁,尤其做好就诊区域环境卫生整治。

加强卫生间环境管理,设专门保洁人员打扫,并有专人巡查,保持卫生间清洁、无味、防滑。严格落实公共场所禁烟要求,全区医疗机构均有禁烟标识,并设置吸烟区,公共区域有控烟员,从环境上改善患者就医感受。

四、提高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

加强医疗机构对医护人员进行礼仪培训,检查服务用语使用,杜绝生、冷、硬、顶、推现象。医院建立了医患沟通制

度,主动与病人交流,耐心向病人交待或解释病情,要求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建立、完善病人投诉处理机制,公布投诉电话号码,有专门机构及时受理、处理病人投诉。

五、妥善化解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公开医疗纠纷解决途径和流程,积极引导患者依法维权,通过调解、诉讼等途径妥善解决纠纷。严格执行首诉负责制,认真落实医疗投诉、纠纷处理制度,认真做好医疗纠纷文档记录及保管工作,并大力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

卫生院医疗工作计划篇4

通过对卫生基础设施进行修缮、改造和提升,建设一批重大医疗基建项目;科学规划布局,多方争取卫生资源;创新机制路径,提高卫生资源使用效率与效益,加快提升医疗卫生基础设施与资源配置水平,实现医疗卫生资源增量提质。重点做好以下19项工作。

1.完成区三院(原__人民医院)改扩建工程地下室工程。(区委区政府主要工作)

2.推进区骨科医院新建工程,完成区骨科医院新建工程的施工招标。(区委区政府主要工作)

3.区中医院增开病床150张。(区委区政府主要工作)

4.区人民医院门诊楼改造工程开工建设。

5.推进__中心医院内儿科楼修缮工程,完成施工招标。

6.完成区四院(原__人民医院)原址重建工程设计招标和过渡用房改造工程开工建设。

7.启动区二院(原__人民医院)业务用房改造立项。

8.启动区中医院特需病房(国际部)改造。

9.推动__医院二期用地整备工作。

10.开展区慢性病防治院精神病人日间照料中心前期工作。

(二)科学规划布局,多方争取卫生资源。

11.加大对医疗设备的投入,安排不少于1亿元资金更新公立医疗机构医疗设备。(区政府民生实事)

12.结合区政府及市卫计委要求,完成《__区卫生事业“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13.积极向市卫计委争取将在__片区规划的原市肿瘤医院调整为综合医院,力争改变__片区无规划公立综合性医院的局面。

14.加大引入社会办医力度,完善配套支持政策,提请区政府出台《__区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二级医院的指导意见》。

(三)创新机制路径,提高卫生资源使用效率与效益。

15.建成覆盖医院、社康和公共卫生机构的区域卫生信息化系统,实现医院、公共卫生机构、社康中心的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区委区政府主要工作)

16.全面推进预约诊疗服务,全区二级以上医院预约放号量超150万,预约服务量超30万人次,预约率达20%以上。(区政府民生实事)

17.稳步推开“先诊疗后付费”模式,新增区人民医院和__人民医院实施“先诊疗后付费”模式。(区政府民生实事)

18.联合区政府采购中心,加强设备采购资源统筹;完善管理机制,加强设备采购的事前评估、规范采购与事后跟踪问效。

19.探索在__中心医院建设区影像集中阅片中心,解决基层医院阅片人员缺乏问题,提高阅片质量。

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打造国际医疗中心”的战略部署,以医疗卫生“三名工程”建设为抓手,以PPP模式为驱动, 大力培育和引进高端医疗服务资源,积极建设名医(名科)、名院、名诊所,提升高端医疗技术与服务水平。重点做好以下7项工作。

20.深入推进“三名工程”,大力引进优质医疗资源。(区委区政府主要工作)

21. 积极推进__大学、__医院、__集团利用计生服务中心大楼举办国际医疗中心项目,探索建立高端影像中心、开办国际医学继续教育项目,年内试运营。(区委区政府主要工作)

22. 与__医院签订“__医院__消化病诊疗中心”合作协议并推进建设。

23.积极推进__大学、__医院、____公司与中心医院合作项目,力争签订合作协议。

24.力争__中心医院耳鼻咽喉科医院加挂__市耳鼻咽喉科医院牌子;推动与香港大学牙学院合作。

25.推进区中医院与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合作深化;力争将区中医院纳入__中医药大学与墨尔本大学生命健康学院__特色学院体系内;在区中医院设立院士工作站。

26.推进区妇幼保健院与华大基因联合建设华大基因__临床医学检测中心、杨焕明院士工作站、转化医学中心及__市医学重点实验室。

以重点学科建设为平台,以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为核心,大力开展医学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一批优势学科群体,着力构筑“医学高地”,为卫生事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重点做好以下8项工作。

27.推进各医院创等级医院、教学医院、非直属附属医院工作。

28. 借助市级重点学科开展结对共建、学科植入,建设与区内20个专科的学科联盟。(区委

区政府主要工作)

29. 加强重点培育学科(实验室)、特色学科建设,开展区级医学学科评估,遴选重点培育学科(实验室)和区级特色学科,局、院两级设立学科建设专项经费给予重点资助。

30. 广泛开展科研协作项目,力争课题、基金、成果数进一步提升。

31.出台《__区医学重点学科五年建设规划》、《__区卫生系统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32.出台《__区公立医院临床(医技)科室主任选拔任用考核指导意见》,严格对科室主任的任职条件、业绩考核要求;完成各医院学科评估与科室主任换届。

33.出台《__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柔性引才办法》,采用成立名医工作室等形式多渠道柔性引才,吸引一批省市级名医、高层次人才加盟领衔,培养学科创新团队和人才梯队;积极引进高端、高层次和中青年技术骨干。

34.委托复旦大学举办第二期“__区医学学科管理提高班”(培养不少于100名学科带头人及职能科室管理骨干的后备人才)。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进一步夯实网底,积极创新方式,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力求为全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更高效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础医疗服务,筑牢人民群众的“健康屏障”。重点做好以下14项工作。

35.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大力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在社康中心的应用。(区委区政府主要工作)

36.做好急救工作,深入开展医疗急救技能培训和考核工作。(区委区政府主要工作)

37.做好疾控工作,进一步健全重大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区委区政府主要工作)

38.落实社区老年人卫生保健优待政策,社康中心为户籍和持有居住证的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1次免费体检。(区政府民生实事)

39.落实医院专家定期下社康坐诊工作,提升社康中心诊疗水平。(市、区政府民生实事)

40.提高社区健康指标自助检测点覆盖面,2015年增加25家(累计建成58家),提供身高、体重、腰围、血压等测量,做到疾病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区政府民生实事)

41.进一步理顺局机关与区社管中心之间、区社管中心与举办医院之间的管理机制,建立科学高效的社康管理机制。

42.继续推进社康中心标准化建设,抓好社康中心基本设备标准化配置项目市投资补助资金项目的落实。

43.推广南联社康中心财政投入体制改革、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试点。

44.抓好社康中心流程再造试点工作,及时推广应用。抓好整合资源服务,建设社区全科医学技能培训中心和区社康心电图诊断中心。

45.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社区综合防治工作,抓好慢性病防治和精神卫生项目的精细化管理,通过国家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复评。

46.抓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应对街道防保所职业卫生检测资质问题。

47.理顺基层公共卫生体制,推进街道防保所管理体制改革。

48.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强化培训演练,加强应急工作规范管理,妥善处置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

五、人财物规范管理加强工程

以加强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完善内控机制,建立和完善适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财务管理水平和资产管理水平,切实管好全区卫生计生系统的人、财、物。重点做好以下9项工作。

49.配合市对公立医院去行政化的工作部署,适时出台《__区区属公立医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规范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

50.建立年度卫生和计生系统绩效考核评估体系,完善局院、局所目标责任制考核,突出改革创新导向,确保医疗卫生服务满意度提升。

51.出台《__区卫生计生系统临聘人员管理办法》,规范临聘人员管理。

52.出台《__区卫生计生系统中层敏感岗位交流轮岗的指导意见》,对各敏感岗位工作人员进行内部交流、跨单位交流。

53.出台《__区卫生计生系统机构设置和干部人事权限管理办法》,规范机构设置和干部人事任免审批。

54.完成各事业单位换届空缺领导岗位选拔配备,完成各单位中层管理干部换届。

55.完善医疗机构内审机构设置,加强财务与审计工作;配合市卫计委工作部署,探索实施三级医院派驻总会计师制度。

56. 加强与区政府采购中心的协调,推进医用耗材采购体制改革试点。

57.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继续抓好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注重以人为本,从推动人口的发展着手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强化人口计生服务管理,着力提升人口计生服务管理水平。重点做好以下10项工作。

58.推进优生惠民工程科学育儿之启智摇篮项目,2015年建成60个场所,服务4000个学龄前家庭。(区政府民生实事)

59.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计划生育目标任务,完善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建设,积极推动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工作。

60.开展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专项活动,突出解决计划生育“三难”问题,提高双查率和持证率,积极开展区域协作。

61.推进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服务,有序实施“再生育一胎子女”政策,提高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

62.重点做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深入推进出生缺陷预防干预和生殖健康促进工作。

63.开展普法宣传,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着力遏制违法生育行为。

64.认真推进计划生育信息核验工作,提高计生办证效能。

65.加大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力度,严厉打击“两非”行为。

66.加大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力度,加强正面宣传,发挥舆论先导作用。

67.进一步推进卫生计生机构业务整合提升,提高服务质量与技术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法治理念进一步树立,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效果进一步显现,人民群众对依法行政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为目标,积极推进卫生计生依法行政各项工作。重点做好以下8项工作。

68.实施卫生监督员执法水平提升行动,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

69.全面开展学校、托幼机构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监督执法检查。

70.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强化重点企业和超标企业职业卫生检查。

71.加强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与工作,促进卫生计生依法行政质量有效提升。

72.以行政权责清单为依托,大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大力提升行政服务效能。

卫生院医疗工作计划篇5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为指导,以加强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才培养为基础,以深化乡(镇)卫生院内部运行机制改革为动力,以创建活动为载体,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条件,提高乡(镇)卫生院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落实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职能,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价廉、方便、安全、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创建目标

创建活动从20*年开始,利用3年时间,到2008年全省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达到标准化水平:实现基本设施齐全、人员配置合理、服务功能完善、监督管理规范。重点加强预防保健、急救、产科和中医科建设。

三、创建内容

(一)建设规模

乡(镇)卫生院根据乡(镇)行政区划和当地卫生服务需求设立,布局合理,规模适宜,建设和基本装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保证开展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所需的基础设施和条件。

1、建设标准

乡(镇)卫生院按其功能划分为一般卫生院和中心卫生院。按照床位规模,可划分为0-10床、11-29床和30床以上三种类型,乡(镇)卫生院床位规模一般不宜超过50床。建设标准按照《国债项目乡镇卫生院建设指导意见》规定的标准执行。乡(镇)卫生院功能分区合理,环境整洁、安静、绿化、美化、净化;对医疗污水、污物、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并达到卫生学标准;住院、手术、功能检查等用房环境安静;业务用房符合国家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的相关要求。

2、设备配置标准

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器械装备,应根据其不同功能定位及业务技术项目,合理配置。医疗设备器械装备水平,应与其医疗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开展的业务项目及工作量相适应。设备配置标准按照《国债项目乡镇卫生院建设指导意见》规定的标准执行。

(二)科室设置

乡(镇)卫生院的科室设置应与其承担的功能、任务和工作需要相适应。

1、一般卫生院的科室设置

①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抢救)室、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设有独立的防保科;有条件的可设置五官/口腔科;

②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放射科、功能检查室、观察治疗室、注射室、处置室、消毒供应室、信息统计室;有条件的可设置手术室、产房、理疗室、中药炮制室、煎药室;

③其他科室可根据需要设置。

2、中心卫生院的科室设置

在一般卫生院科室设置的基础上,增加设置五官/口腔科、手术室、产房、理疗室。

(三)人员配备

乡(镇)卫生院的人员(含预防、保健、医疗、护理、医技及管理、工勤等所有在编人员)配备合理,与其承担的功能、任务、服务人口和工作需要相适应,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具备法定执业资格,非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从事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工作。

1、卫生技术人员总数不低于全院职工总数的85%;

2、临床医疗服务人员必须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其他卫生技术人员要具备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配备专职防保人员3-4名;

4、护士配备应符合临床和社区护理需要;

5、中医执业助理医师和中医执业医师占提供临床医疗服务人员的8%—12%;

(四)体制与运行机制

乡(镇)卫生院由政府举办,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按职责管理;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择优选聘作风好、懂业务、善管理,具有中级及以上卫生技术资格的人员担任乡(镇)卫生院院长;乡(镇)卫生院实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行全员聘任制,建立起多劳多得、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机制。

(五)功能与任务

乡(镇)卫生院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等综合服务功能完善;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职责,实行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

1、预防保健服务:

①承担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传染病疫情、疾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的报告任务,严格执行法定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认真做好传染病监测、登记、报告工作。

②负责辖区内预防接种工作。儿童计划免疫“五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达到90%以上;计划免疫接种规范安全,接种卡、表、证齐全,填写真实完整。

③有针对性地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职业病的防治、筛查和行为干预,以及对高危人群的监测和管理工作。

④提供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保健服务,开展妇幼保健、老年保健、精神卫生、康复医疗等工作的健康指导。

⑤做好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孕产妇、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分别达到80%,孕产妇、儿童保健手册和登记表填写完整。建立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报告制度,上报及时。

2、基本医疗服务

①运用适宜的中西医药及技术,开展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和治疗;

②提供急救服务,做到24小时应诊,对急、危、重症病人能进行维持生命体征的抢救,对无条件诊治的应及时转诊,对情况紧急不能转诊的,应及时向有抢救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求助;

③医护人员熟练掌握医疗器械的正确操作、徒手心肺复苏等抢救技术;

④设产科的乡(镇)卫生院能提供正常产服务;

⑤提供出诊、转诊和巡回医疗服务,出诊随叫随到;

⑥积极开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进行社区卫生调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3、健康教育工作

积极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深入农村社区、家庭、学校,开展健康指导,普及卫生防病知识,提高农村广大居民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

4、计划生育技术及康复服务

①开展计划生育咨询、宣传并提供适宜技术服务;

②提供康复服务。

5、其他工作

①积极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提供规范的诊疗服务;

②负责对村级卫生机构的管理、技术指导及乡村医生培训等工作;

③负责辖区内卫生工作有关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与上报;各种统计报表填写规范、数据准确、上报及时;

④负责对本辖区环境卫生治理、除四害、改水改厕等爱国卫生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⑤根据农村居民卫生服务需求,提供其他适宜的医疗卫生服务。

(六)乡(镇)卫生院管理

1、乡(镇)卫生院命名规范;

2、认真执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3、严格执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及技术操作规程;

4、管理体系健全,各项工作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

5、加强门、急诊管理,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

6、医疗服务规范,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7、门诊登记、手册,处方,住院病历、护理记录等医疗文书书写规范,符合要求;

8、急救器械完好、药品齐全,无假劣药品,毒、麻、精神类药品管理符合规定要求;

9、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严防院内感染发生;

10、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管理规范;

11、加强人员培训、考核,建立卫生技术人员技术档案;

12、建立公示制度,设立公开栏,公开各种收费及常用药品价格;

13、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和医疗收费价格,监督审计制度健全;

14、防保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落实;

15、健全医疗事故防范措施,严防医疗事故发生;

16、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并认真执行。如乡(镇)卫生院工作制度,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诊疗护理常规及技术操作规程,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登记、报告制度,消毒隔离制度,医疗卫生工作登记、统计、报告制度,医疗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等;

17、乡(镇)卫生院无经营性亏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良好。

(七)医德医风

乡(镇)卫生院实行医德规范、职业纪律、收费项目、药品价格公开,就医秩序良好,有便民、利民措施。设立举报电话、意见箱,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通过定期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卡”等形式征求患者意见。医务人员佩戴胸卡上岗,着装整齐、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服务热情、廉洁行医,门诊、住院病人满意度达到97%以上。建立医德医风教育考评和奖惩制度并严格执行。

四、实施办法与步骤

(一)创建活动以市为单位开展,按照省卫生厅下达的《河北省创建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实施规划》,分年度实施。20*年全省标准化乡(镇)卫生院达到30%,2007年达到60%,2008年达到80%。

(二)20*年3月底以前,省卫生厅制定下发《河北省标准化乡(镇)卫生院考核评估标准》。各市卫生局根据省卫生厅制定下发的《河北省创建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实施方案》和《河北省创建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实施规划》,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规划并报省卫生厅备案。

(三)20*年4月1日开始,各市正式启动创建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活动。

(四)标准化乡(镇)卫生院的考核评估,采取逐级申报的方法进行。每年10月底以前,各市卫生局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报的基础上,对辖区内申报的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按照《河北省标准化乡镇卫生院考核评估标准》,逐一进行考核评估。于11月10日前上报评估结果,并向省厅提出复核评估的书面申请,由省厅组织抽查复核评估。省厅复核后由各市卫生局进行命名表彰。省厅每年将在命名的标准化乡(镇)卫生院中择优评定省级示范乡(镇)卫生院,并进行命名表彰。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创建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活动,对于加快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健康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活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重要举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目标。为确保创建工作的开展,省卫生厅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市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创建活动。

卫生院医疗工作计划篇6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县区域内居民和流动人口的实际医疗服务需求为依据,以合理配置利用医疗卫生资源及公平地向全体公民提供优良的基本医疗服务为目的,将各级各类、不同隶属关系,不同所有制形式的医疗机构统一规划和布局,合理配置医疗资源,有序开放医疗市场,形成以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多种所有制机构并存的新格局,合理竞争,共同发展,满足社会多层次、多样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促进全县人民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提高。

二、设置原则

1、公平性原则。从我县医疗供需实际出发,充分发挥现有医疗资源的作用,以农村为重点,兼顾城镇医疗机构的发展规模,保障全体居民尤其是广大农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服务。

2、公有制为主体原则。坚持公立医疗机构为主体,其他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原则。国家和集体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个人和其他社会团体办营利性医疗机构。

3、有序竞争原则。有序开放医疗市场,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促进各类不同所有制医疗机构的平等竞争和发展。

4、分级管理原则。建立和完善分级医疗体系,按其功能、任务和规模不同实施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5、社区卫生服务为重点原则。实行双向转诊制度,分流就医层次,引导卫生资源向基层和社区流动。为城乡居民提供全面、优质、高效和集预防、医疗、康复、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为一体的社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6、中西医并重原则。遵循卫生工作基本方针,中西医并重,保证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的合理布局及资源配置,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中医或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

三、区域基本概况和居民健康水平

*县位于杭州湾北岸的杭嘉湖平原,东南濒临杭州湾,北距上海、西距杭州均在100公里左右,沪杭东西大道及在建的杭浦高速公路、杭州湾跨海大桥贯通本县,交通十分便捷。全县陆地面积534.73平方公里,海域面积537.9平方公里;至20*年底县域户籍人口为36.43万人,外来人口约9万人;全县下辖8个建制镇、2个区,104个行政村,24个居民委员会。20*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153.82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017元。农民人均纯收入8542元。

20*年全县人口出生率为6.87‰,自然增长率为-0.9‰,死亡率为6.*‰,平均期望寿命75岁。孕产妇住院分娩率100%,孕产妇死亡率为0/10万,婴儿死亡率7.*‰;计划免疫五苗单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报告法定传染病(甲乙类)11种,传染病发病率为393/10万。

居民疾病谱情况:传染性疾病下降,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上升,城镇居民死亡谱依次为:循环系统疾病,恶性肿瘤,损伤与中毒,呼吸系统疾病,其他疾病。

四、现有医疗卫生资源

1、医疗机构:截止20*年底,全县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150家,其中县级综合性医院2家,中医医院1家,妇幼保健院1家,乡镇卫生院12家,村卫生室95家,厂校医务室20家,综合门诊部3家,武原镇城镇社区卫生服务站7家,*核电系统对内医疗服务的职工医院及卫生所3家,其它医疗机构6家。

2、床位:据20*年统计数据显示,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共有床位1133张,其中卫生系统县级医疗机构共计730张,乡镇卫生院394张。全县每千人床位数为3.1张。

3、卫生技术人员:截止20*年年底,全县共有注册的执业医师560人,执业助理医师174人,注册执业护士4*人。全县千人医生数2.01人,千人护士数1.11人。全县共有注册乡村医生341人。

4、医疗设备及服务情况:截止20*年末,县卫生系统,国有净资产达2.72亿元。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设在县城武原镇,均拥有全身螺旋CT、大型X线诊断机、彩色B超等先进医疗设备。*县人民医院作为县域范围内实力最强的综合性医院,能够开展脑外科、胸外科、骨外科、泌尿外科、显微外科、烧伤外科、心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内分泌科、肿瘤科、传染科、妇科、产科、中医科、耳鼻咽喉科、眼科等各类业务,一般疾病均可在本县境内得到有效治疗。县中医院经过10多年建设,目前已发展成为以中医为特色、中西医结合的二甲等中医医院。县沈荡医院设在沈荡镇,该院为综合性医院,承担着本县域西北片城乡居民的医疗任务。其他各镇卫生院均有B超、X线诊断机、生化仪、尿液分析仪等医疗设备,能开展普通内科、普通外科、儿科、中医科、妇保及儿保、传染病管理、地方病防治等医疗预防保健业务以及承担公共卫生监督、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管理、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爱国卫生技术服务工作等职能。县妇幼保健院设在武原镇,担负全县孕产妇管理及各项妇幼卫生保健工作,开展助产及妇科病治疗,同时对县内其他医疗机构中的妇幼卫生工作承担业务技术指导和培训任务。

5、服务量:20*年,全县卫生系统业务总量达2.13亿元,全年门急诊163.27万人次,各医院累计收治住院病人共22768人,住院床日共194986天,平均住院:县级医院9.22天,卫生院5.45天。病床使用率:县级医院68.68%,卫生院21.62%。病床周转次数:县级27.46次,卫生院14.33次。

五、医疗机构设置总体规划与要求

(一)医疗机构分类与分级

设置的医疗机构根据其性质、服务及经营目的划分为政府举办非营利性、非政府举办非营利性、营利性三类管理。

按《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设置的各级医疗机构,经医院等级评审达到相应级别的,分别确定为三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门诊部、诊所、卫生室等标准设置的为其他医疗机构。

(二)医疗机构设置及功能定位

1、政府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1)、设置:*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沈荡医院;8个建制镇镇政府所在地原则上设1家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4个行政村原则上每村设1个村卫生室(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城镇原则上以1个社区或居委会为单位设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县120急救中心和县中心血库仍挂靠*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急救科作为120急救中心的补充,承担相应的医疗救治任务。拟设立*县精神病医院,挂靠在县级综合性医院。

(2)、规模:①*县人民医院拟由二级综合性医院向三级综合性医院发展,床位规划增至600张;②*县中医医院为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床位控制在250张。③*县妇幼保健院按二级乙等妇幼保健院标准建设,床位控制在90张。④*县沈荡医院按二级乙等医院的标准建设,床位控制在200张。⑤镇卫生院按乡镇卫生院标准建设,不再向医院规模发展,设观察床位20张。其中通元、西塘桥(开发区)按中心卫生院标准进行建设,医疗用房建筑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左右,医疗床位控制在20-75张。⑥村卫生室(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用房建筑面积在60-150平方米,较大的村可相应增加建筑面积。

(3)、功能:(1)县级综合性医院和县中医医院主要承担全县城乡居民常见病、多发病为主的基本医疗服务、院前和院内急救、疑难病例的会诊及转诊;基层卫生人员的业务培训及下级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承担政府要求完成的其他指令性医疗保障以及医疗救治任务。县中医院以突出中医及中西医结合治疗为重点,兼顾其他。(2)县妇幼保健院主要承担全县妇幼卫生保健、妇幼卫生健康教育等技术支持和公共卫生服务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技术指导职能,参加社区卫生服务指导工作。(3)各镇政府所在地的中心卫生院及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组织开展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为主,为所在集镇及农村社区居民综合提供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内容的社区卫生服务,同时配合和协助卫生行政管理监督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相关的公共卫生监督与管理,对辖区内的村卫生室实施一体化管理。(4)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在所在镇卫生院的统一领导下,承担并完成辖区内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2、学校、企事业单位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企事业单位为内部职工服务的卫生所(医务室)的设置,按500名以上职工可设置一家。600名以上学生的学校和一定规模的幼儿园、敬老院(老年公寓)可设置内部医务室。医务室承担本单位的基本医疗、预防、保健服务,不对社会开放。

3、社会民办营利性医疗机构

(1)民营医院设置:支持具有一定规模、有特色、医疗服务质量高、富有竞争力的二级及以上医院进入*医疗服务市场,以满足我县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服务需求。2010年前原则上在大桥新区规划设置1-2所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

(2)门诊部:武原镇已设平安门诊部、二三门诊部,暂不设置新的门诊部。

(3)诊所:开放中医诊所、口腔诊所、医学美容诊所。设置区域为县城建成区内,新桥路以东、河滨路以南、百尺路以西、海丰路以北范围。新设诊所与已设置医疗机构相隔道路距离500米以上。

(三)、医疗床位设置和卫生技术人员指标

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及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变化,根据《*县区域卫生规划》,我县的医疗床位设置和卫生技术人员配备控制指标为:到“十一五”期末每千人床位数3.5张,每千人医生数2人以上,每千人护士数2人。

六、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严格把关。根据医疗机构设置原则,在医疗机构审批过程中做好指导帮助工作,把好机构、人员、技术、设备的准入关,严格按照《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设置规划进行设置审批。在执业验收中,除严格按照《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进行验收外,还要对相关医务人员进行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基本知识技能的现场考核。

(二)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医学会、中医学会、护理学会、农村卫生工作者协会和各质控中心等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大对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力度,加强培训,提高卫生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强质控监督检查,完善功能,提高服务质量,努力为人民提供满意的医疗卫生服务。

卫生院医疗工作计划篇7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扶贫解困工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和“四权分离”制度,兑现2013年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833人、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61人和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奖励对象目标人群352户扶助及奖励金210.18万元。2014年确认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892人、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64人和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奖励对象目标人群392户,12月份将兑现奖励金及扶助金。

2、民族地区帮扶工程。开展包虫病病情调查人数累计为8500人,完成率130.77%;开展免费药物治疗包虫病患者14人,完成率116.67%。

3、医疗卫生工程。一是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95.75%。二是完成40个村卫生室建设项目,总投资200万元,该项目已与村级活动室合建目前已竣工并投入使用,完成率400%。三是免费向123对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其中农村114对,完成率103.64%,城镇9对,完成率112.50%。

4、民生实事。一是继续实行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县人民医院和县民族医院先后于2012年11月、2013年10月完成取消药品加成,除中草药、中药饮片外的药品全部零差价销售,严格控制药品金额占业务总收入的比重,实施以来让利患者金额达248.5万元,切实减轻了群众负担,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覆盖率100%。二是启动实施免费婚前体检项目,积极开展婚前体检宣传动员工作,在当事人完全自愿的前提下,免费为72对拟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当事人进行婚前体检,完成率102.86%。三是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累计375人,住院分娩率94.75%,补助资金18.75万元;免费为农村孕产妇及准备怀孕和怀孕3个月内的农村妇女增补叶酸累计759人。四是协助州人民医院到各乡镇开展白内障筛查工作,完成筛查贫困白内障患者778人,其中符合手术指征70人。

(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1、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一是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新农合参合率99.01%;二是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三是逐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加强健康档案规范化管理,目前管理高血压患者5453人,管理糖尿病患者1422人,登记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29人,0-6岁儿童健康管理5597人,孕产妇健康管理535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12342人。四是实施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做好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重性精神病、重大地方病等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疾病防治。五是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进一步完善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建立分级医疗诊治制度,积极推进双向转诊。

2、项目建设情况。一是县人民医院住院部大楼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2000.48万元,新建住院部大楼及附属楼9180.6平方米,该项目已主体完工进入内部装饰阶段。二是县民族医院建设项目,进入一层修建阶段;三是冷碛镇中心卫生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已进入基础施工阶段;四是德威乡卫生院、岚安乡卫生院、泸桥镇中心卫生院业务和生活用房建设项目已主体完工进入内部装饰阶段,预计2014年12月完工。五是县疾控中心包虫病实验室及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进入地质勘查及初步设计阶段,今年7月县疾控中心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及食品机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工作。

3、人才工作。一是“阳光天使”招聘情况。2014年考核招聘人数6名,考试招聘人员5人,完成签订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协议1人。实施人才强化培养计划,选派74名专业人员分别参加省、州组织的专科团队、岗位培训、临床进修、岗前培训等人才培训。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4人。二是对口支援情况。今年我县接收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医务人员11人,干部8人,县人民医院选派1名医务人员对口支援冷碛镇中心卫生院。对口支援医师在基层累计诊治群众16871人次,开展示范手术44台次,开展新技术项目16项次,培训基层医务人员936人次,我县安排业务骨干医务人员到三级医院进修学习30人次。三是柔性流动服务情况。今年全县共组建医疗队73支、派出医务人员累计415人次、义诊患者8659人次,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17万余份,免费发放药品价值1.4万元,培训基层医务人员593人次。

4、继续实施人口计生“五大工程”。一是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巩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成果,依法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全县计划生育定点免费机构开展计划生育科技服务7952人次,实施计划生育各类手术1145例,上门咨询7952人次,门诊咨询7952人次,发放避孕药具2800人次,“三查”7086人次,生殖道感染疾病检查860人次,随访6160人次,无引产、无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事故发生,开展计生服务巡回下乡45次。切实加大药具管理规范化建设,在全县各乡镇卫生院开展计划生育药具特色服务窗口建设工作。药具应用率达91.7%,有效率达100%,随访率达99%。二是推进人口文化建设。巩固生育文化大院、中心户等建设。抓好宣传品进村入户工作,共发放卫生和人口计生各类宣传资料近3万份。开展人口计生宣传活动6次,开展计生政策法规、生殖保健和优生、优育咨询服务宣传咨询11000人次。宣传品进村入户率达95%,群众知晓率达95%,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率达90%。三是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四是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启用“计生通”项目,全面完成人口计生计划。全年总人口68414人(10个乡镇),出生人数569人,出生率8.32‰,自然增长率为3.61‰,符合政策生育率95.96%,死亡率4.71‰,综合节育率为87.07%。全面核查清理人口数据,统计数据准确率和全员人口信息主要项目准确率均达到90%。五是构建基层群众自治机制。进一步加强对乡(镇)、村的指导,落实基层群众自治规范,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的作用,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不断完善社会监督,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度。

(三)特色亮点做法。

一是全面加强各医疗机构班子建设,对所有医疗机构班子进行了充实和调整。二是全面实行乡镇医务人员包村,主动上门服务。三是成功创建省级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开展医务人员技术大练兵活动。四是公共卫生健康体检整合资源,上门服务。五是对全县医疗机构设备进行清理,全面调剂,保证设备全面运行。六是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婚前检查。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医疗卫生机构收入明显减少,由于县财政拮据,根本无力全额承担配套的专项补助资金并承担兜底责任,再加之基本药物统一采购过程中存在部分中标药物厂家因无利润常常缺货和配送不及时,部分群众反映个别药品价格甚至高于药店销售价格,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制度的有序实施。

(二)人员编制不足。机构合并后,县卫生和人口计生局核定行政编制12名,工勤控制数1名,较机构改革前行政编制数减少5人,工勤编制减少2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现有编制6人,较机构改革前编制数减少3人;县属各医疗卫生单位按医院等级要求,事业编制严重不足,如县人民医院经州卫生局核定200张床位,按照床位和医技人员1:1.5的原则,应核定医技人员编制300名,目前县人民医院编制170人。

(三)专业技术人才缺乏,结构不合理,量少质弱。全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总量不足,结构不够合理,高素质、高水平的卫生人才缺乏,特别是骨干人才、专科人才、学科带头人和既懂业务又懂管理的复合型人才较少。如县疾控中心上半年退休7人,现有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相对薄弱;乡镇卫生院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人员较少,学科不配套;村医整体素质不高、普遍无资质,无法从事相关医疗卫生工作,这些已成为制约基层卫生事业跨越发展的瓶颈。

(四)县级公立医院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管办分开、政事分开、高效管理体制等方面配套政策不够完善,综合改革压力大。

(五)医疗设备设施总量不足,严重老化落后。各医疗卫生单位医疗设备设施严重不足,已有的医疗设备设施也非常落后,不能适应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如:县人民医院作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无放射医学工作站、国际听力电测仪等设备。县疾控中心无dr、离子色谱仪等设备。

(六)医疗废弃物和污水处理问题。全县医疗卫生单位无规范化的医疗废弃物处理,现仅作一般性的焚烧、掩埋处理。除冷碛中心卫生院原项目经费建有污水处理系统外,其余医疗卫生单位均无污水处理系统,影响环境保护,极易发生医疗废物污染事件。

(七)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尤其是县人民医院一线医务人员工作压力大、任务重、待遇不高,很难调动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八)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薄弱,违法生育处罚不到位。

(九)乡镇计生专干调整频繁,兼职过多,队伍不稳定。

三、2015年工作计划

(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医疗技术人员大练兵活动,通过“打造医院标杆服务窗口”培训、科技大练兵活动、业务能力培训及开展医德医风建设讲座等方式,提高医务人员综合素质。

(二)切实抓好卫生计生项目建设。实施烹坝、得妥、加郡、兴隆、杵坭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

(三)全面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逐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加强健康档案管理使群众受益率达100%。

(四)进一步清理各医疗机构的医疗设备使用情况,对闲置设备进行调剂使用,确保设备全面运行。

(五)进一步完善分级医疗诊治制度,积极推进双向转诊。

(六)坚持综合施治,完善人口计生统筹协调机制。

卫生院医疗工作计划篇8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重要思想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在农村,加强领导,加大投入,深化农村卫生管理体制改革,合理配置卫生资源。加强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和服务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全面落实初级卫生保健发展纲要,切实保障农民群众基本医疗需要和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

(二)发展目标:从*年起,用5年时间,努力建立基本设施较为齐全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建立与农村卫生发展需要较为相适应的卫生服务队伍,建立与我县农村实际相适应的卫生管理体制,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使广大农民享有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卫生保健服务,不断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二、加快农村卫生管理体制改革步伐

(一)改革医疗卫生体制,建立社会化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农村卫生服务网络是由政府、集体、社会和个人等在县、镇、村范围内举办的各种医疗卫生机构组成,以公有制为主导,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的社会化网络。各级政府要加强宏观调控,根据当地实际,合理规划农村卫生机构的设置,调整布局,明确功能定位。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公立卫生机构建设,加强管理,加大投入,保证农村居民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在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前提下,保护和扶持农村民办医疗机构,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推动民营医疗机构有序发展。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医疗卫生事业。

要集中力量办好县级医疗机构,对其他医疗机构在保证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的前提下,可引进社会资本进行改制改造,做大做强。增加卫生资源,原则上要引进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鼓励办专科专病特色医院。鼓励县、镇、村卫生机构纵向合作,支持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联办镇卫生院,推行镇、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在保证镇卫生院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功能的前提下,探索股份制,、托管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医疗卫生事业。鼓励县级以上单位卫生技术人员到镇卫生院、镇卫生技术人员到村开展服务,以充分发挥卫生网络的整体功能。

(二)明确农村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能。县级卫生医疗机构既是农村医疗、预防和保健服务中心,也是业务指导和培训中心,承担农村预防、保健、医疗、急救等服务以及对基层卫生机构和人员的业务指导与培训等职责。要按照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有关要求加快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改革步伐。将镇卫生院分为防保型卫生院、普通卫生院和中心卫生院。南岭、好义镇卫生院为防保型卫生院,古竹、蓝塘、龙窝镇卫生院为中心卫生院,其余15个镇的卫生院为普通卫生院。防保型卫生院主要功能是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计划免疫和一般性常见病的治疗;普通卫生院除达到防保型卫生院主要功能外,还应基本具有综合性医疗服务的功能;中心卫生院除具有并且强化普通卫生院的功能外,还要承担协助县级卫生机构开展对区域范围内普通卫生院的技术指导等工作,每个中心卫生院覆盖3—5个普通卫生院,约10万人口左右。

(三)改革镇卫生院管理体制。根据我县镇合并情况,每个镇保留1间政府占主导的卫生院,其余的要进行资源重组或改制为民营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镇卫生院的管理。每个镇卫生院要核定2—3名专职人员,从事疾病控制、卫生监督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等工作。

(四)深化卫生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推行全员聘用制度,实行竞争上岗,形成具有生机活力的用人机制。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在全县或者更广的范围内选拔聘用镇卫生院院长,并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年度工作考核制。镇卫生院院长原则上要具有中级以上卫生技术职称资格,且懂业务、善管理、有责任心,*年下半年起实施。要严格控制非卫生技术人员进入镇卫生院,对镇卫生院卫生技术岗位的非卫生技术人员要在*年前全部清理。*年底以前,镇卫生院中不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以上的临床医疗服务人员,以及不具备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原则上要转岗分流。要进一步完善分配制度,将员工收入与岗位、任务和业绩相挂钩,建立多劳多得、优劳优酬,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卫生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

三、加强农村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和卫生监督工作

(一)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年底前,完成县疾控中心大楼、县人民医院传染病科大楼的建设,以提高处置重大疫情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能力。要加强疾病预防工作,重点预防和控制病毒性肝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人禽流感、结核病等重大疾病和地方病、职业病。加强精神卫生工作,防止各种意外伤害。计划免疫接种率达到95%以上。地方病患病率达到国家消除或控制标准。

(二)抓好农村妇幼保健工作。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坚持面向群众,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方针,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实行保健和临床相结合。着力发展骨干专科,各镇卫生院要设置妇产科,配备妇幼保健人员,进一步加强对孕产妇和儿童的管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80%以上;稳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0.25‰和15‰以下;消除新生儿破伤风,以县为单位下降到1‰以下,不断提高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

大力推进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巩固初保达标成果。在巩固我县9个镇市初保达标成果的基础上,其余11个镇要积极做好申报准备工作。*年规划*、好义、柏埔、临江镇申报,*年规划苏区、上义、*、*镇申报,*年规划南岭、敬梓、*镇申报。至*年,全县以镇为单位的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全部达标。

(三)加大农村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行业管理,严格执行准入制度,强化对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卫生技术应用的准入管理。依法加强对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和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的监督检查,严历打击各种违法行为,保护农民健康权益。依法加强对农村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规范管理,重点对医疗操作规程、医疗安全与质量、合理用药、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医疗器械消毒等内容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农村居民医疗安全。

(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要抓好农村的改水、改厕,整顿农村卫生环境,搞好农村的美化、绿化,开展“文明卫生城镇”、“生态文明村”创建活动,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打下坚实基础。

四、加强县人民医院、镇卫生院和村卫生站建设

县人民医院是农村医疗服务的中心,是农村卫生科研的阵地。要下大决心,舍得投入,努力办好,提高其治病救人的能力和对本县卫生医疗工作辐射力、牵动力。加强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是提高镇卫生院服务水平,改变农村医疗卫生落后面貌的重要措施。按照省扶持改造农村镇卫生院的要求,从*年起,根据三类镇卫生院不同的功能要求,用4年时间分批分类改造我县16所卫生院,每年改造4所,具体安排:*年改造义容、苏区、上义、中坝镇卫生院,*年改造柏埔、*、*、*镇卫生院,*年改造*、*、*、*镇卫生院,*年改造*镇卫生院。列入改造的镇卫生院,省财政每所给予补助20万元,市财政每所给予补助10万元,县财政每所给予补助15万元。镇卫生院的改造资金主要用于业务用房建设和添置必需的仪器设备。改造后防保型卫生院至少有800m2的工作用房,普通型卫生院至少有2000m2的工作用房,中心卫生院至少有3000m2的工作用房,消除危房。镇卫生院的改造由县卫生局负责总体规划、安排资金,卫生院具体抓好落实。

加大村卫生站建设,每个行政村至少设1个村卫生站,个别较大的行政村可设2个卫生站,承担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康复等工作。村卫生站从业人员要符合《乡村医生管理条例》规定的从业资格,在《条例》公布前进入卫生站的乡村医生必须取得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证书,并取得医学中专以上学历或在村卫生站连续工作20年以上;在《条例》公布以后进入卫生站的乡村医生,应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

五、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一)加强组织管理。县成立由卫生、财政、监察、农业、民政、发计、审计、食品药品监管、扶贫等部门组成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和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负责具体工作。各镇要指定1名以上专事农村合作医疗具体工作的人员。*年起,农村合作医疗实行县办县统筹。

(二)抓好宣传发动。县电视台、电台要开辟专栏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意义和作用。与干部下基层驻农村工作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组织力量到村到户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与镇干部的年度工作考核挂钩,把合作医疗的组织发动落到实处。*年起全县农业人口参加合作医疗人数要达60%以上。

(三)努力筹集资金。*年,市、县二级财政和镇政府分别按参加合作医疗人数人均2元、5元、2元的标准,安排农村合作医疗扶持资金,农民个人每年每人缴费不低于10元,年人均筹资总额不低于29元。从*年起,市、县二级财政和镇政府对参加合作医疗人数的人均扶持资金不少于10元,力争年人均筹资总额达到30元以上。各级政府要按照《民政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的意见》要求,制订实施细则,尽快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资助贫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对患大病的贫困

农民提供一定医药费用补助,对患特种传染病的农民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四)严格资金管理。县财政部门要组织制订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办法和基金会计制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管好、用好基金,不得挤占挪用。对挪用或贪污浪费基金等行为,要依法查处。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实行收支分离、管用分开、封闭运行。县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基金的具体收支使用情况,保证农民知情、参与和监督的权利,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县审计部门每年要对当地的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收支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

六、加强农村卫生队伍建设

(一)建立健全医学继续教育制度。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全县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参加成人大中专学历函授、脱产等形式的医学教育,进行业务知识和技能的再学习、再培训,努力提高医技人员的学历和业务水平。同时,大力吸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人才。到*年,全县村卫生站大多数乡村医生要具有卫生中专学历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镇卫生院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医务人员从*年的8%提高到16%,人数约达162人;中级职称从*年的3%提高到6%,人数约达54人;县直医疗卫生机构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医务人员从*年的18%提高到36%以上,人数约达240人;中级职称的从*年的14%提高到28%,人数约达190人;高级职称的从*年的1%提高到2.5%,人数约达10人。

(二)积极开展挂钩帮扶活动。按照卫生部和省卫生厅及市卫生局关于卫生支农的要求,扎实有效地做好挂钩帮扶支农工作。衔接落实好省派三级医院对口扶持工作。抓好每个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帮扶1所镇卫生院工作,一挂三年,验收合格后方可脱钩,具体安排:县人民医院挂扶*镇卫生院,县中医院挂扶苏区镇卫生院,县疾控中心挂扶敬梓镇卫生院,县卫生监督所挂扶南岭镇卫生院,县妇幼保健院挂扶好义镇卫生院,县慢病站挂扶*镇卫生院。做好选派在职医务人员进修培训工作,要求中心卫生院每年3人以上,普通型卫生院2人以上,防保型卫生院1人以上,选派到县级以上医疗单位进修培训。落实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高级医师职称前到农村服务1年的规定。

(三)大力引进急需的中高级称职人才。努力吸收具有较高学历的医学院校毕业生补充到农村卫生队伍。要为引进中高级称职人才构筑好平台,做好传帮带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特长,推动专科技术水平提高。各医疗单位因业务发展需要,需引进特殊的高级职称人才,应经县卫生局同意后报县政府批准,并享受政府人才津贴每年1.2万元;不属引进的高级职称人才,按照评聘分开的原则,对聘任的高级技术人才,报卫生局同意后,可参照政府津贴的标准,由各用人单位发给人才津贴。对新进入卫生队伍的医学院校毕业生,要加强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为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做好人才储备。

(四)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坚持标本兼治,以职业道德教育和卫生文化建设为载体,以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为切入点,推进卫生行业作风建设,努力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七、大力发展农村中医药

(一)抓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建设。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大力发展中医事业,重点解决好中医机构设施、人才及中医药技术推广应用问题。要做好农村中医工作的试点工作,确保*年依期达标,使广大农村居民享受到中医药传统卫生服务。

(二)办好县中医院。到*年,基本完成县中医院业务用房建设和设备的更新任务,努力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的标准。县中医院要办成继承传统和创新中医药发展的基地,成为研究推广中医药的业务培训指导中心。注重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加强中医专科(专病)建设,提高诊疗能力和科学管理水平。

卫生院医疗工作计划篇9

近年来,为有效缓解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扎实开展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大力加强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年第四季度以来,市卫生局根据国家政策,积极申报项目,争取资金。3年来,共筹措资金4.5亿多元(其中中央资金2.9亿元,地方配套资金1.6亿元),对9个县医院(含中医院)、44个中心乡镇卫生院、2982个行政村卫生室、20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了达标改造并配置了部分基本医疗设备。截止目前,大部分项目已竣工并投入使用,还有部分项目正在建设中。年还将为每个县医院配备400-500万元的医疗设备和信息化系统,起动基层监督体系和农村120急救体系建设。这些项目完工后,以“县医院为龙头,中心乡镇卫生院为骨干,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即将形成。

卫生院医疗工作计划篇10

(二)深化新农合制度建设。加快新农合制度建设由扩面、打基础向提升质量转变,实现新农合制度的持续深入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水平提高到450元左右,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补偿比达75%,住院实际补偿比达60%以上,21种重大疾病实际补偿比例不低于70%。大力推进新农合患者省内异地住院即时结报,积极推动新农合大病保险制度。强化基金风险监测评估和定点机构监管,加强新农合管理制度建设,继续深化综合控费费用支付方式,探索试行按病种、按床位付费支付方式改革,推动新农合的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切实加强新农合制度与大病救助、大病保险、城镇职工和居民医保的信息互通和操作衔接,充分发挥基金效益。

(三)健全基层运行新机制。巩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成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卫生院采购国家基药金额占药品总金额的比例必须达到60%以上,乡镇卫生院采购国家基药金额占比必须达到65%以上,允许配备使用一定比例的国家基药目录外药品(具体比例待省卫计委制定后另行通知)。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全部配备基药(包括国家基药和省增补基药),其中,社区卫生服务站采购国家基药金额占比应达65%以上,村卫生室采购国家基药金额占比应达70%以上。改革和完善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政策,引导合理用药。巩固公立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成果,提高二、三级医院基本药物使用量。改革医疗机构药物采购方式,推行带量招标采购,切实降低药品价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货款及时回款率达90%以上。医疗机构100%上网采购已挂网类别高值医用耗材。加强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的监管,加强农村基层医疗机构贯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监督检查,检查覆盖率100%。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政策,完善绩效考核和人事分配制度,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合理拉开收入差距。扎实开展“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和乡村医疗机构评审工作,继续拓展和深化乡村(全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做好基层居民健康“守门人”。

(四)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完善加快推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广安府办发〔2014〕53号)精神,科学编制《广安市健康服务2015-2020发展规划》,在区域卫生规划中给社会办医预留合理发展空间,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建立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的社会资本办医体系。落实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在市场准入、社会保险定点、重点专科建设、职称评定、学术地位、等级评审、技术准入等方面同等对待的政策。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兴办一批规模大并能够做精做细的医疗机构;支持社会资本直接投向卫生资源稀缺的地区,如城乡结合部、城市新区、开发区、郊区等;鼓励社会资本兴办100张床位以上的综合医院及专科医院,力争社会办医疗机构服务量占全市总服务量22%;支持建立区域性的疾病防治检验检测中心;推动医养结合,重点发展健康养老业,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健康服务需求。按照“优化资源、方式灵活、有序管

理、稳步推进”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工作。(一)认真执行现行计生政策。严格实施目标责任制管理,坚决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防止生育水平出现大的波动,确保全市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4‰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81%以上。建立出生人口风险预警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推进计划生育证件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和规范计划生育证件办理程序,明确办理时限,切实解决办证难问题。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进一步稳定良好生育秩序。

(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严格落实奖励扶助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政策,让计划生育家庭得到更多实惠;积极探索建立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工作新模式,推进帮扶持续健康发展。开展创建示范家庭活动,每个县选择1-2个乡(镇)探索建立计划生育家庭养老模式新机制,重点解决好失独家庭在生活、养老、健康、精神等方面的困难。

(三)加强计划生育服务工作。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将武胜县、邻水县分别纳入“省优”“国优”创建单位,提高基层服务水平。继续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推动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与婚前健康检查深度融合,切实便民利民。强化信息化建设,力争到年底前全市村级移动终端使用率达100%。转变避孕药具管理发放方式,转移发放重点区域,扩展发放平台,提高服务目标人群针对性。推进计生文化惠民,打造具有计生文化特色的宣传载体,制作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计生文艺作品。

(四)深入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充分发挥卫生计生机构合并的优势,真正把b超管住,把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管住,把出生实名登记工作抓住。进一步加大打击“两非”的力度,开展“四抓”,即抓准入、抓信息、抓监管、抓惩处,建立完善查处“两非”区域协作机制,形成“一盘棋”的人口性别比治理格局。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逐步降低到正常值内。

(五)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水平。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做好流入人口信息查验和交换处理工作,提高流动人口“一盘棋”服务管理水平;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和要求,做好信息采集录入、均等化服务、流动人口维权等工作,实现计生服务管理无缝覆盖;稳步落实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工作,简化办事流程,变事前审批为事后监管。

(一)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认真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改革和完善村卫生室的绩效考核机制,加大绩效考核力度,切实做到既确保公卫经费使用安全,又使11类公共卫生服务产品提质扩面。稳步提升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提高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健康管理率。扎实做好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超额完成国家目标任务。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公共卫生与医疗急救技能培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质量。

(二)切实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传染病发病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开展疾控机构等级达标创建工作,指导广安区、邻水县创建二级以上等级疾控机构。加强免疫规划工作,做好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确保儿童免规信息化系统运行良好。指导广安区创建省级免规示范区。抓好重精管理工作,重精检出率达到4‰。开展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指导岳池县创建国家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华蓥市创建省级结核病综合防治示范区。

(三)加强卫生应急工作。继续推进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和决策指挥系统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动态管理机制和卫生应急联动机制,做好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管理。组织开展卫生应急队伍培训和应急演练,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加强监测预警,做好鼠疫、人禽流感等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卫生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卫生应急工作各项措施,指导邻水县创建省级卫生应急示范县。

(四)提升妇幼保健能力。推进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改革,整合卫生计生技术服务资源,加强市、县(区、市)、乡三级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建设。以落实市政府“农村夫妇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农村妇女免费两癌检查”民生实事为重点,继续开展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叶酸补服等5个重大妇幼卫生项目,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规范新生儿疾病筛查机构建设,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和出生人口素质。高度重视“单独两孩”政策带来的高龄孕产妇短期大量增多的挑战,切实做好高龄孕产妇的保健服务和医疗服务,切实保障孕产妇及新生儿安全。

(五)深化爱国卫生运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全力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复评迎检工作,认真开展好卫生创建活动。积极组织开展新一轮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推进农村改厕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认真开展全民健康素养促进活动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完成健康促进医院试点、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等中财、省财健康教育项目,提高全市群众健康素养水平。

(六)依法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食品安全标准备案工作。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点建设,加强监测数据管理,明确哨点医院工作任务,提高食源性疾病的应急处置能力。继续开展集中消毒餐饮具监督监测,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强化协商合作机制。

(一)加强服务体系顶层设计。积极开展卫生计生事业发展 “十二五”规划总结评估,按照“立足2015年,统筹未来五年,辐射今后十年”的思路,做好“十三五”卫生计生发展规划和区域医疗卫生计生机构设置规划编制工作。

(二)加快推进服务体系建设。按照“抓大项目促进加快发展、抓好项目促进科学发展、抓项目集群促进跨越发展”的思路,力争对上争取资金在2014年基础上增长20%以上。加快推进广安市人民医院第二住院大楼、儿科大楼,广安市妇幼保健院和前锋区人民医院建设,启动邻水县中医院、岳池县中医院迁建,加强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力度,确保全市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率分别达到95%、90%、90%以上;2012年中央投资项目完工率达100%和20

13年中央投资项目完工率达90%以上。(三)切实加强三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质量控制、医疗机构评价、急救指挥系统三大体系。充分发挥质控中心的作用,严格技术准入管理,推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落实核心质量安全制度;改革医疗机构评价体系,对规模、收入等考核要弱化,对人民群众满意、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等的考核要强化,引导医疗机构注重内涵建设,注重精细化管理,注重医疗质量安全;完善和规范120急救系统,50家网络医院规范开展院前急救工作。启动实施核酸检测项目,加快推进血站实验室改造、核酸检测设备招标采购和人才培训工作,力争年内正式开展核酸检测工作。继续开展“服务百姓健康行动”、“三好一满意”、“大型义诊周”活动,抓好惠民医疗服务项目落实。

(四)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继续深化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治未病”健康工程,提高中医药预防和医疗保健服务覆盖面和质量。深化“名科名医名院”战略,抓好重点专科和重点学科建设,提高重大疾病防治能力。县级中医医院基层指导科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药业务指导和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提升中医药的影响力。按照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任务要求,将标准化中医科设置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适宜技术开展项目、中医药服务量纳入重点监督考核内容,确保中医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三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五)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做好卫生行政审批事项下放衔接,优化程序,简化手续,提高效率。加强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后的监管。开展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和医疗废物管理。继续深入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推进合理用药。加强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加强无偿献血及临床用血管理,开展血液安全检查,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继续保持全市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和100%自愿献血目标。深化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全力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和医疗纠纷第三方调处机制,各县级行政区域实现全覆盖。切实做好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医疗保障工作。

(六)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加强监督体系建设,整合执法资源,加大重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力度。深入开展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继续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和放射卫生监管专项行动,开展医疗机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监督检查。加强对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放射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的经常性卫生监督。健全基层卫生监督网络,完善基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制度,推进监督员职位分级管理试点,加强综合监督能力。开展卫生计生执法稽查,规范执法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行政案件。

(一)加强党的建设。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第一政治责任和最大政绩。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广安市党建工作责任制暂行规定》和《中共广安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转作风正“”,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机构改革后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和制度建设。

(二)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深入推进预防腐败“广土工程”,深化“廉洁医院”建设。认真贯彻执行中、省、市2013—2017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五年规划,加强对领导班子、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加强项目、财务、人事等重大问题决策监督和党员干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切实加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的查办力度,严厉打击医疗卫生行业腐败行为。

(三)加强卫生计生行风建设。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继续开展贯彻落实行风建设“九不准”、医患双方签署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诚信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切实抓好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加强卫生计生系统“天成指数”分析研判和预警工作,落实“天成指数”动态管控和责任追究。继续规范的处理流程,加强督办的跟踪落实。

(一)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修订完善《广安市名医评选管理办法》、《广安市卫生学术技术带头人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广安市卫生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广安市十佳医生(护士)评选管理办法(试行)》,积极评选表彰并进行重点培养。创新人才引进方法和手段,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引进“绿色通道”作用,重点引进一批高层次卫生人才。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签约免费医学生30人。联合人社部门尽快制定出台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政策文件,力争通过考核招聘和公开招聘方式为全市医疗卫生单位新增工作人员250名。建立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能力、业绩、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金计提办法,探索适应卫生计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继续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加大重点学科建设和申报力度,认真做好科研教育管理工作,完成住院医师规培100 人,完成全科医生转岗培训38人。探索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持续开展农村卫生人员培训。深入推进对外交流合作,探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与广安深度合作,完善与重庆、成都、上海徐汇区和江苏泰州市等地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合作机制,安排50名医务人员外出接受免费进修培训。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继续加大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的检查力度。

卫生院医疗工作计划篇11

指导思想:坚持和贯彻以农村为重点、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和农村医疗救助工作,实施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加快农村医疗服务水平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支援目标:建立二级以上医院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制度,提高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服务水平,增强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使农民得到基本医疗服务;加强卫生院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卫生院人才培养的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卫生院管理制度,提高卫生院的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

二、具体安排

(一)省人民医院等省属、部属院校附属医院、部队驻穗及厅直三级医院除继续贯彻《关于印发〈*省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山区县医院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粤卫〔*〕358号)要求外,每所三级医院对口支援1所乡镇中心卫生院、1所一般卫生院。上述三级医院对口支援的乡镇卫生院名单见附件1。

(二)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等各市卫生局要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地区二级以上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建设计划,每所三级医院在本市的范围内,对口帮扶2所乡镇卫生院,每所二级医院对口帮扶1所乡镇卫生院。

(三)等七个市卫生局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三角洲经济发达市与山区市县对口帮扶的实施意见》(粤府办〔*〕78号)的要求(见附件2),组织二级以上各类医院对口支援受援市的乡镇卫生院,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综合规划,统筹管理,以确保*三角洲七市每所三级医院帮扶对口市县的1所二级医院、2所乡镇卫生院,每所二级医院帮扶对口市县的1所乡镇卫生院。经济欠发达市卫生局要积极主动与*三角洲各市卫生局和医院联系,争取发达市医院的对口支援。

(四)支援医院派出人员到乡镇卫生院工作,派出医院应保证派出人员的工资、奖金等各项福利待遇。表现突出的,应给予表彰奖励。受援卫生院为支援医院派出人员提供免费住宿条件,但不发放任何补贴及奖金。

鼓励较大型的民营医院在自愿的基础上参加卫生支农工作。

为利于对全省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工作的检查、考核,请各市卫生局将对口帮扶计划和支、受援医院(乡镇卫生院)名单于*年5月1日前报我厅备案,我厅将适时向社会公布。

三、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的具体任务

对口支援的具体任务包括提供服务、卫生管理、培训人员、业务指导、防保科和计划免疫规范化门诊建设、经费和设备支持等。

(一)提供服务:支援医院要派医务人员以挂职或下基层锻炼等方式在受援卫生院直接向农民提供医疗服务,也可采取巡回医疗的方式提供医疗服务。鼓励支援医院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有关专家到受援卫生院开展专家门诊、手术指导、专题讲座、查房等服务。

(二)卫生管理:支援医院派出人员负责帮助卫生院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业务管理规范,提高卫生院管理水平。

(三)培训人员:支援医院派出人员应帮助受援卫生院制定人才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卫生院医技人员进行传帮带;受援卫生院可选送医疗技术骨干到派出医院免费接受进修培训。

(四)业务指导:支援医院要根据当地疾病发生谱,派出有经验的管理和技术骨干指导、帮助受援卫生院建设重点科室、开拓新业务、应用新技术等。在具体人员选择上,对口支援双方应根据受援卫生院的实际需求,合理商定支援人员的专业类别。妇产科、新生儿科、中医科、防保科等列为技术支持重点项目,重点提高预防保健人员,特别是妇幼保健人员的适宜技术运用能力。加强对常见病、多发病和传染病等重点疾病的防治工作指导。

(五)经费和设备支持:鼓励支援医院在能力可及的范围内,提供一定的专项经费、设备或购置适宜的新设备,支持受援卫生院建设和发展。重点帮助建设手术室、供应室、重病人救治单元和计划免疫规范化门诊。

四、组织领导与监督管理

组织领导。省卫生厅负责全省二级以上医院对口支援卫生院建设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和考核评价工作,负责组织省部属、部队驻穗及厅直三级医院及部分在厅登记注册的民营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各市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各类二级以上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的组织领导及考核评价工作。

确定对口支援双方时,要从实际出发,有利于双方形成固定的长效支援机制,有利于满足当地群众的健康需求,有利于乡镇卫生院建设和发展以及医疗技术水平的提高。

明确职责。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二级以上医院和省市级疾控机构要充分认识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工作的重要性,将其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完善卫生下乡的机制,把组派短期巡回医疗和中长期医疗队下乡的方式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卫生对口支援和巡回医疗制度,确保这项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承担帮扶义务的市卫生局及帮扶医院要制定帮扶计划和帮扶措施,报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帮扶医院要将支援经费列入本单位支出预算。

签订协议。支援医院应由院领导带队,到对口受援乡镇卫生院进行实地考察和调研,在充分讨论协商的基础上,明确三年内支援医院和受援卫生院应实现的预期目标和分年度的具体目标,在医疗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技术指导、设施条件改善、卫生管理等方面提出明确的具体要求,上述目标和要求应体现在双方签订的协议书中,以规范双方的责、权、利等各项行为。协议书一式四份,对口支援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报送各自的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三级综合医院对口支援协议书应同时报省卫生厅备案。

卫生院医疗工作计划篇12

(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一是深化县级医疗机构改革。突出医改重点,全力支持和推动县医院的托管工作,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在2个月内完成托管前的人员核查、清产核资、财务审计等工作,按期签订了托管协议,于6月7日,医疗集团总医院医疗集团正式运行。正在组织实施县中医院、妇保院院长续聘工作。县医院核定编制床位230张,人员编制260人,引进招聘学科带头人8人,中医院核定编制床位100张,人员编制95人,招聘学科带头人1人。全县各医疗机构全部建立了绩效考核机制,推行了按岗定薪制度,医院经营收入管理,40%用于医院运转,30%用于积累发展,30%用于职工效益工资再分配。二是医疗机构财政保障到位。医务人员工资财政全额预算并足额发放。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纳入了财政预算,县医院基础设施建设投入4000余万元,设备配置投入2200余万元。中医院基础设施建设投入837万元。三是清理化解了历史债务。县医院债务除设备融资款(不含县财政已付款)和药品欠款外,其余所有债务政府统一打包剥离。四是大力推进县镇一体化建设。按照“三个统一、三个不变”原则,组织实施了县医院托管、、、四所卫生院,中医院托管、两所卫生院工作。五是提高了县域内群众就诊比例。加强了县医院、中医院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就医环境,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引进外聘专家9人,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县域内就诊率比往年明显增加。

(二)严格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确保群众零差率用药。

一是公立医院药品采购全部实行“三统一”制度,全部在省级药械平台集中采购药品。二是县级公立医院基本药物配备、销售比例均达50%,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达到100%。三是县级医院药品零差率补助按时足额发放。四是加强了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建设。全县完成了17个医疗卫生单位的入网审核。五是加强基本药物知识培训。制定了《县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培训工作方案》,培训全县医疗机构人员60多人。

(三)狠抓落实,促进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

1、重大传染病防控得力。一是完善艾滋病实验室网络建设。在县疾控中心建成了艾滋病初筛实验室,并通过了省级验收投入使用。在县医院建立了艾滋病检测筛查实验室。制定了《性病艾滋病管理办法》和《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艾滋病毒抗体检测工作方案》,检测311人。二是落实结核病防治措施。正在按照二级生物安全标准筹备和改建结核病实验室,计划年内完成。盲法复检经市级复核达到了100%。发现涂阳结核病人4例,其中初治涂阳3例,复治涂阳1例。三是寄生虫防治工作。正在筹备常住人口在200人以上的行政村中年龄在3周岁(含3周岁)以上的抽查工作,计划于今年9-11月完成16个村3200人的抽查任务。消除疟疾工作已于2010年全面启动,计划在今年实现消除疟疾目标。四是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确诊手足口病病例47例,其中外地报至12例,重症病例1例,及时处理预警信息3条。五是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全县共报告乙丙类及其他传染病238例,上报率100%,无死亡病例。预警信息和疫情信息审核及时率达100%。六是重点传染病主动监测工作。县医院为我县重点传染病哨点监测点,长年负责人高致病性禽流感、流感样病例监测工作,每年5-10月,各医疗机构设立肠道门诊,开展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的主动监测工作,切实做到“逢泻必检、逢泻必报”。

2、免疫规划工作稳步推进。全县共出生儿童769人,建证、建卡率100%。全县单苗接种率均达到98.6%以上;含麻疹类疫苗接种率100%;今年计划在郑庄卫生院创建市级标准的规划范预防接种门诊。

3、其他疾病控制成效显著。一是加强了地方病防治工作。全县确定了5个乡镇20个行政村的碘盐采样监测工作,食用碘盐覆盖率100%,合格碘盐食用率98%。对全县12个乡镇开展了布病病例线索调查,共采血46人份,流行病学调查400余人,发放《布病防控知识》宣传册和宣传单300余册/份。二是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管理高血压患者7866人,规范管理6798人;管理糖尿病患者1361人,规范管理1152人;管理精神疾病患者193人,规范管理164人;心脑血管登记报告105人;肿瘤随访登记报告22人,审核系统录入15人,录入率68.18%。未发生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危害社会及家庭行为。

4、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得到加强。一是加强宣传。采取板报、咨询、培训、电视等形式开展了疾病预防控制宣传工作,重点宣传了手足口病防控知识、春季传染病等知识,举办电视讲座6期,接待咨询群众24402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5000余份,悬挂横幅18条,张贴宣传标语20余条。二是加强培训。举办培训班2次,重点培训了免疫规划、重点传染病、慢性病和地方病等业务知识。三是开展控烟工作。制定了《县创建无烟单位活动实施方案》,全县创建无烟单位覆盖率40%,实行了动态管理。

5、开展了爱国卫生运动。制定了《改厕工作方案》,建造双瓮漏斗型卫生户厕20座,争取配套吸粪车1辆。全县已建成省级卫生示范单位6个,省级卫生先进单位36个,市级卫生先进单位65个;省级卫生乡镇7个,省级卫生村42个,市级卫生乡镇12个,市级卫生村55个,复审合格率在80%以上。

6、加强卫生监督工作。全县卫生监督协管覆盖率达到100%,卫生监督机构人员建库率、被监督单位建库率已经全部达到100%,经常性监督覆盖率为50%,监测率为40%。住宿场所33户已全部量化,量化率100%、美容美发场所62户已量化50户,量化率80%、公共淋浴7户已量化5户,量化率达到71%。各项行政执法案件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条款准确。

7、加强卫生应急工作。完善了卫生应急机制,设立了独立的应急办公室,落实了应急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建立健全了各项卫生应急预案,正在筹备卫生应急示范县建设的验收工作。

(四)基层卫生和妇幼保健工作得到加强。一是完成了张家滩和黑家堡两所重点镇卫生院规范化建设,通过了甲级卫生院评审4所。二是选派“万名医师培训”人员6人。三是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累计建档129620份,建档率82.45%,建立电子档案113491份,电子建档率87.56%;登记管理45-64岁老年人32267人;登记管理65岁老年人12481人,更新233人,体检人体检48人,体检率0.38%。四是县医院、中医院助产机构产科建设全部达标。五是新生儿疾病筛查率95.32%、听力筛查率78.26%,均超过了目标任务。六是孕产妇死亡1人,死亡率116.55/10万;新生儿死亡2例,死亡率2.33‰;婴幼儿死亡2例,死亡率2.33‰;5岁以下儿童死亡4例,死亡率4.68‰。七是认真开展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妇幼工作,发放叶酸2092瓶,服用率95.67%,依存率94.47%;全县农村产妇628人,补助614人,补助总额54.5万元,补助率97.8%,剖宫产率42%,难产率3%,全免614人,全免率100%;全县活产858人,孕产妇免费检查834人,健康检查率达到了97.20%,产后访视人数831人,产后访视率96.85%,新生儿访视831人,访视率96.85%;0—6岁儿童免费健康体检2946人,儿童系统管理人数2888人,系统管理率98%。

(五)中医药工作扎实推进。一是开展中医药科普知识讲座5次,活动受益人平均每次213人次。二是全县乡镇卫生院12个,建起中医科、中药房的卫生院4个;农村卫生室247个,实施中医适宜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有70个,采购中医设备205610元。三是开展了中医重点(特色)专科建设。中医院设置了针灸理疗综合治疗区域,开设针灸推拿和中医肛肠外科重点中医专科。四是加强了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中医院现有医技人员69人,中医药医技46人,中医药医务人员占医院医务人员比为67%。2014年招聘计划20名,中医专业人员5名,占招聘人数的25%。

(六)医疗机构及医疗服务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得到加强。

1、医疗服务管理进一步加强。一是开展了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制定了《县2014年二级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实施方案》,县医院支援了张家滩镇卫生院,中医院支援了黑家堡镇卫生院,各院分别选派医技人员3人,培育3个或以上医疗项目。二是组织医疗质量督查2次,全县各医疗机构医疗均在审批许可范围内开展诊疗活动,无承包、出租科室行为;严格执行上岗人员准入制度,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使用药品、器械和材料。县医院、中医院设立了警务室,有专职保卫人员,24小时轮流巡逻,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全院设有监控、摄像头等安全设施。发生医疗纠纷能够及时处理,并对相关责任人处理和通报。

医疗质量监管进一步加强。一是加强院感控制管理工作。县级医疗机构设立了院感科、质控科,建立了工作制度,开展院感知识培训2次,培训人员200余人,培训率达100%。医务科与质控科不定期到科室检查。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值班制、会诊制、技术准入制度等。逐步完善了消毒供应及医疗垃圾的回收工作,加强了发热门诊、肠道门诊的建设,开展了“手足口病”、“脊髓灰质炎病毒”等传染病的防控工作。二是加强药事管理工作。县级医院建立了品管理工作流程,专人负责,出入库账目清晰,手续完备。按月定期抽查各科门诊处方、住院病历、合理用药、医疗操作规程等方面的情况,对不合理使用抗生素、病历书写不规范、开大处方的医生予以通报批评,并实施经济处罚,责令限期整改。三是落实了医院核心制度。开展了医务人员教育培训,并加强考核工作。四是中医院通过了二级医院评审,县医院正在筹备二级医院评审工作。五是县医院开设临床路径病种10个,县医院入组314例,入组率52%,入组后完成率89.8%。六是县医院和中医院优质护理服务均达到全覆盖。七是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县级公立医院不开设特需服务,县医院平均住院日8.5天,与去年同比增长13.3%,住院次均费用与去年同比增长24.6%;中医院平均住院日8.5天,与去年同比下降0.15%,住院次均费用与去年同比增长4%。八是建设血液透视室4间,培训工作人员7人。

(七)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一是制定了卫生人才发展规划,今年拟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20人,上报市卫生局、市人社局统一组织招考。二是与西安交大附院签订长期培训计划2年,今年培训15人。

(八)卫生信息化建设工作得到加强。我县正在组织实施基层医疗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已完成机房设置工作,正在协调解决网络连接工作。有3所卫生院被列入远程会诊建设项目单位,现已完成科室设置及装修、防护等工程,设备到位后即可安装。

(九)精神文明建设。上报新闻宣传稿件35份,足额完成市局规定的新闻稿件书。开展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制定了实施方案,参与评议活动单位5个。受理医疗纠纷投诉5起,协调处理4起,一起正在协调解决。

(十)项目管理工作稳步推进。

1、2012年建设项目基本竣工。我县2012年实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1个(交口镇卫生院改扩建项目),下达资金14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10万元,地方配套30万元(省级配套15万元),审计造价为96万元,目前正申请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2、2013年建设项目情况。我县实施中、省下达建设项目37个,其中重大疾病防治设施建设项目1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楼建设项目),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36个(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5个、职工周转宿舍建设5个和农村卫生室建设项目26个)。一是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楼建设项目,新建业务用房1400平米,投资概算42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330万元、地方配套90万元。县政府决定将新建变更为购买原计生局办公大楼,现已报市发改委审批。二是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完成了郑庄和安沟乡卫生院建设项目,黑家堡和卫生院扩建工程正在进行,七里村镇卫生院新建项目正在进行图纸设计。三是乡镇卫生院职工周转宿舍项目。安沟和郑庄已完成建设任务,卫生院正在施工,卫生院现正在初步设计阶段,张家滩卫生院正在协调之中。四是农村卫生室建设项目。共计130万元,每个中央投资5万元,采取资金捆绑使用的办法,2013年完成了安沟乡北阳村、郑庄镇沙滩坪村、交口镇羊仙坪村、乡陈旗村、镇白家村卫生室5个,今年规划新建村卫生室6个,乡王良寺村卫生室已动工,郑庄镇吴旗村,七里村镇白家川村、郭家川村,安沟乡阿青村,黑家堡镇葛家圪台村卫生室也即将动工。

(十一)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成效显著。制定落实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出动卫生监督员100人次,“打非”宣传车辆20余次,制作宣传牌10余个,悬挂“打非”横幅30幅,印制发放打非宣传单10000余份、发放张贴宣传画1200余张,取缔黑诊所2个,立案查处医疗机构3个,整改医疗机构3个,没收非法药品67种、602盒,给予罚款15000元,举报投诉案件查处率100%。

二、存在问题

1、人才短缺,结构不合理。乡镇卫生院严重缺乏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骨干医疗人才和医技人员,部分单位由于没有医技专业人员,医疗设备闲置,功能检查科室不能开展工作,大部分医务人员身兼多职;县级医院短缺骨干人才和学科带头人,医院竞争力不强。

2、医疗服务能力亟待提高。由于人才短缺,流失严重,引进困难,加之医疗机构管理还不规范,不到位,医疗服务质量和诊疗水平不高,综合服务能力仍需进一步提高。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由于专业技术人员不足、运行管理机制还不完善、医疗服务水平较低、项目培训工作滞后、宣传不到位等综合因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尚未深入开展,群众受益较少。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在市卫生局和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根据省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我局将立足全县卫生工作实际,以人才建设为突破口,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为抓手,切实落实好各项卫生惠民政策,全力推进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1、搞好卫生和计生机构合并改革工作。根据省市要求,按照县委和政府统一部署,稳步推进。

2、加强医疗机构人才队伍建设。完成招录本科生任务,解决乡镇卫生院人才短缺、妇幼专干、防疫专干和村医老龄化问题,高薪引进专家,提升医疗机构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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