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5 14:5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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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总结推广农村金融教育培训试点工作经验,建立符合辖区实际的农村金融教育培训工作机制,全面开展农村金融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金融知识水平,增强获取和使用金融产品、加快自身增收致富的能力;大力推进农村社会信用环境建设,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推动农村金融组织、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创新,实现农村金融产品与“三农”金融需求的充分“对接”,解决“三农”贷款难问题。
(二)主要任务
1.建立农村金融教育新模式。依托中国农村金融教育基金会“金惠工程”,建立金融志愿者教育培训机制,推广三级志愿者教育方法。
2.建立农村金融知识宣传站。依托全市已建立的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站,对金融服务工作站赋予金融知识宣传站职能,实施农村金融知识定点宣传。在金融服务工作站摆放宣传资料,专人(农村金融教育三级志愿者)辅导讲解,便于农民急需急用。同时,不断扩充金融知识宣传站点,力争到2015年底,实现全市农村金融知识宣传站自然村全覆盖。
3.建立农村金融宣讲联动机制。将金融知识宣传与金融机构业务拓展有机结合起来,实行联合联动,提高宣传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4.建立综合宣传工作机制。充分利用“科技之春三下乡”、珍爱信用记录日、法制宣传日等节日,开展金融知识的综合宣传活动,向群众介绍金融基础知识、储蓄理财、农户信贷、银行卡使用、ATM机操作、网上支付、个人信用信息保护、防金融诈骗等金融业务常识。
5.建立立体宣传体系。组建农村金融知识宣传工作队,深入农村学校、农户家中、个体户门店、企业产品推介会、专业合作社等上门宣传。依托政府部门“大课堂”,增设金融知识课程,为不同层次人员(如返乡创业、劳务输出等)进行专题培训。向农村图书室、金融服务工作站捐赠金融知识书籍,宣讲金融业务,营造农村金融文化氛围。
6.建立信息报送机制。编发工作简报,反映工作成效,交流经验做法。特别要运用好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宣传工作典型,扩大工作影响力。
二、方法步骤
(一)培训阶段
1.召开动员会,部署工作任务。在召开“市农村金融教育培训试点扩大会议”,讨论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现场观摩试点村农村金融教育培训集中宣讲,交流试点工作体会,讨论市开展农村金融教育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安排全市各县(区)农村金融教育培训工作。
2.组建志愿者队伍。各县(区)金融办、县农村金融教育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县域各金融机构中招募金融教育一级志愿者,志愿者招募以“本土化”为原则。由一级志愿者对二级、三级志愿者进行农村金融教育体制现状和改革方向、小额信贷和农业保险知识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培训,并进行农村金融教育的方式和方法、从事社会公益活动的意义及价值观等方面的培训,使其能够承担各项培训任务。各县(区)首期选择5人左右,以人民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邮储银行等金融机构业务骨干为主,形成一级培训师资队伍,一级志愿者负责对以乡村干部、农村能人和金融业务推展员为主体的二级志愿者的培训。二级志愿者负责对三级志愿者及农户的培训。
3.确定培训对象和内容。各县(区)围绕农村金融基础知识,并结合县域经济、金融发展实际,以及农户金融知识需求,自主确定教育培训内容。主要内容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以农信社、邮储银行和农行等涉农金融机构信贷业务骨干为重点进行培训。在规划期内计划培训20人。主要培训小额信贷知识、信贷市场营销、贷款操作流程和管理技术、风险控制以及农户征信管理等内容。二是培训村官。重点培训大学生村官和担任信贷联络员(协管员)的村干部,充分利用资源,把对村官的培训,融入到政府组织的县、乡、村干部的培训班中,在规划期内计划培训100人。主要内容是农村金融改革与小额信贷、农户资信评估、家庭预算、家庭债务管理、农村金融服务、诚信教育与防范金融诈骗等。三是培训农户。把对农民的金融知识培训镶嵌到扶贫办、社保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中去。充分利用扶贫办、社保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班,加大对农民的培训,各县(区)在规划期内培训人数应占农户数的50%以上。培训内容主要有和农民紧密联系的小额信贷、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金穗惠农卡、富秦家乐卡、邮政绿卡、ATM和POS机使用、人民币反假、诚信教育、防范金融诈骗、农村保险、农村信用合作组织等知识的培训。四是培训中小企业、农村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等法人代表和财会人员。各县(区)在规划期内培训企业数应达到总数的60%以上。培训内容主要有企业财务预算与管理、金融服务、诚信教育、贷款操作流程、风险控制、农村保险知识等。
4.培训方式。由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组织编写教材,制作音像资料,提供机顶盒。一是对村干部、农户和农村微小企业主的培训。对该类人员的培训本着“不离村”的原则,利用安装在村委会或村小学的远程教育网络资源,采用“远程教育+志愿者辅导答疑”的方式就地培训。二是对农村金融机构信贷业务骨干的培训。培训一般在农村金融机构所在地开展。采用“放映录像资料+讨论练习+老师现场辅导”的形式。三是对农村金融机构管理人员的培训。培训在农村金融机构所在县举办。采用“面授专题讲座+研讨+考察”的方式开展。
(二)实施阶段
1.确立试点村镇,示范带动。各县(区)围绕全市农村金融教育工程,参照“先期试点、探索途径、整村复制”的方法,先期在信用乡(镇)确定3个村,依托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站、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站开展教育培训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以点带面,辐射号召的作用,最终实现整村推进,逐步推广,实现预定目标。
2.创新载体,广泛宣传。各县(区)要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大力宣传农村金融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一是大力加强阵地宣传。在金融机构门前设置宣传点、街道悬挂横幅、在各县(区)中心广场集中宣传,利用电视等媒体在县城和广大农村广泛宣传。二是深入开展流动宣传。发挥志愿者作用,结合金融机构具体业务,深入基层,走村入户向农户讲解相关知识。利用农村古会和农历节日,开展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编撰通俗易懂的宣传口号,在寓教于乐中使教育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三是重奖在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志愿者和村镇,树立典型,扩大影响,努力营造良好的农村金融教育工作氛围。
3.部门联动,各尽其责。农村金融教育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复杂工程,需要各个部门的积极参与和配合,尤其需要得到县、乡、村各级党政部门的积极支持协作。各县(区)政府、人民银行要在活动中发挥主导作用,要经常性地检查指导各乡(镇)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各职能部门工作,努力形成既各尽其责,又密切协作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总结验收阶段
1.量化评价,验收成果。各县(区)要按照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的目标体系,细化指标,逐条量化。教育培训协调领导小组对两年的教育、普及和培训成果进行一次综合评价,为进一步推进工作提供参考。
2.开展农村金融教育先进个人和创新成果评选奖励活动。对在推广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志愿者和农村金融教育创新成果,由各县(区)自行评选并进行表彰奖励,并向市农村金融教育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民银行)推荐,由市农村金融教育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联评后向中国农村金融教育基金会推荐。
3.加强教育培训工作研究,总结农村金融教育培训先进经验和做法。各县(区)要围绕教育培训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农村金融教育专题研究,运用研究成果更好地指导教育培训工作实践。
三、工作措施
(一)完善机制,保障推广工作顺利开展。各县(区)成立农村金融教育培训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的职责是统筹指导各县(区)农村金融教育培训工作。办公室职责是负责贯彻实施领导小组的各项决议,负责本县(区)农村金融教育培训的组织协调工作,为教育培训活动开展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和管理本县(区)农村金融教育志愿者队伍;实行季度联席会议制度,拟定实施方案、志愿者管理和考核评估激励办法、农村金融教育培训效果评估办法,为活动提供组织和制度保障。
(二)整合宣教资源,提高金融知识普及面。各县(区)要将人民币反假、征信、支付结算、银行卡、理财、保险、小额信贷、金融惠农惠民政策等知识宣传整合为以“金惠工程”为载体的统一宣传培训平台,通过举办农村金融教育培训、农民工银行卡、刷卡无障碍示范街区、金融知识宣传月等启动仪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乡村公交车、政府大讲堂、村组会议、当地劳务输出人员技能培训会、进村入户集中培训等方式,加大对农民和镇、村组干部及金融机构信贷员金融知识宣传培训,不断提高宣传普及的广度和深度。
(三)实施进村入户集中宣教,探索可复制模式。针对农民居住分散,在村镇集中办班培训组织难度较大的实际,各县(区)应选取具有代表性的行政村,由志愿者、包片信贷员、村负责人分级包抓,充分利用农闲时间,以及村组会、集市、庙会等场合,通过播放音像资料、组织农民讲授金融知识、现场答疑解惑、受理银行卡申请业务、进村入户讲解,进行点对面、点对点的培训,将金融知识送到田间地头及农民的生产生活之中,起到示范带动作用,探索建立可复制模式。
针对当前教师培训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的重项目设计、轻整体规划,重统一培训、轻教师选学,重短期学习、轻持续提升,重学时认定、轻结果应用等问题,各地要以大力推行教师培训学分管理为抓手,着力构建培训学分标准体系,科学规划培训课程,积极推行教师培训选学,完善培训学分审核认定制度,建立健全培训学分转换与应用机制,深化教师培训管理改革,进一步提升培训质量。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国家制定的教师专业标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和教师培训课程标准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地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需要和教师专业发展需求,分层、分类、分科建立教师培训课程体系,合理设置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对不同层次与类型的培训课程赋予相应学分。培训课程分层应以教师发展阶段为基础,以能力诊断为依据,根据教师年度发展和周期性发展需求,进行递进式设计,推动教师持续成长。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教师培训规划、培训机构研发培训项目与课程、教师规划职业发展和进行培训选学要将培训学分标准作为基本依据。教师参加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的教研活动,可纳入培训学分。有条件的地区要推行教师自主选学,支持教师自主选择培训课程、培训机构和参训时间等。
二、分层提供教师培训课程,强化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系统性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教师培训学分标准,分层制订教师培训规划,明确培训核心课程,为培训机构针对不同层次的教师开发系列化、周期性的培训课程提供依据。培训机构要重视培训课程开发,科学制订培训课程建设计划,着力提升培训团队课程研发能力,努力提供针对性强、特色鲜明的系列化培训课程。教师要制订个体发展规划,通过能力诊断,明确所处发展阶段和培训需求,提出培训选学菜单,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制订培训规划、设计培训项目、遴选培训机构、开展培训绩效评估提供依据。中小学校要制订校本研修规划,有针对性地设计校本研修项目、开发校本研修课程,着力解决教师日常教育教学问题,促进教师自主发展。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学校本研修规划设计及实施成效的审核评价。
三、建立教师培训学分认定规范,实现学时学分合理转换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科学确定教师培训学分结构体系,明确学分总量,提出国家、省、市、县、校等不同级别培训以及教师自主研修的学分比例要求,规范引导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为教师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培训服务。合理制订培训学时与培训学分转换办法,应体现培训级别和学员学习成效差异,培训级别越高学时的学分值越高,学员学习成效越好同一培训学时的学分值越高。一线优秀教师承担培训任务应按照培训级别不同折算相应学分。
四、严格教师培训学分审核认定,规范培训考核评价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遵循“中小学校申报、市县审核、省级认定”的流程,规范教师培训学分审核认定程序,确保认定结果客观有效。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及时将学员参训情况及学习成效反馈至有关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中小学校。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教师培训档案,记录教师所学课程、学习成效和学时学分等关键信息。中小学校按相关要求定期申报教师培训学分,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年度进行审核,并将结果反馈教师所在中小学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周期对教师培训学分进行认定,并将结果反馈市县。
五、探索建立教师培训学分银行,推动非学历培训与学历教育衔接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探索建立教师培训学分银行,记录和存储教师参加培训与自主研修的成果,支持培训学分的查询、累积和转换,为高等学校认可培训学分,纳入学历教育提供服务。支持高等学校和教师培训机构通过课程衔接、学分互认等方式,建立非学历培训与学历教育的衔接机制,搭建教师专业成长的“立交桥”,拓宽教师终身学习通道,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各地要遴选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开展教师培训与学历教育衔接试点工作。国家结合“国培计划”实施进行教师培训与学历教育衔接试点。
六、强化教师培训学分应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要将教师培训学分与教师管理、学校考评和教育督导工作相结合,推动地方和学校加强教师培训工作,激发教师参训动力。严格落实教师培训学分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必备条件,每个注册有效期内,教师须完成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培训学分,方能注册合格。将教师培训学分作为教师职称评聘、绩效考核、评优评先的必备条件。将教师培训学分管理纳入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校长考评和县级教育督导的指标体系。加强教师培训学分监测与通报,分级落实监测责任,及时年度和周期监测报告。
七、推进教师培训学分信息化管理,提升培训管理效率
1、严格确定一个指导教师所能够指导的毕业生的数量,是1比20,也就是说一个老师最多只能够指导20各学生的毕业论文。
2、加强了在选题、开题、中期检查、评阅、答辩以及成绩评定等环节的监督和管理。
具体来说,法学本科论文写作的程序一般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1)确定指导教师。选择指导教师和选择题目一样重要,有时仅仅从名气和一些外在的东西作为选择的标准不见得是明智之举,应当以是否严格作为标准,因为这样的教授,因为他们更有效率,而且更看重你的研究。
(2)确定题目,进行开题。主要的内容就是要向指导教师或者开题委员会报告你选择的题目的意义以及研究现状,你所要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的方法和思路,你做了哪些准备,比如已经发表或撰写的文章,搜集到的文献资料,以及你对自己论文写作的总体安排和进度。指导教师或者开题委员会回你就所拟写的题目提出各种意见,支持的意见,反对的意见,改进的意见等等。
按照现在不少老师的要求,在正式写作之前,是先要搜集资料和撰写提纲的,因为对于指导老师来说,判定一个学生的论文到底能够写道什么水平,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看你搜集到了什么样的文献资料,没有好的米是一定做不出味道好的米饭的,另一个就是要看你的论文的提纲如何安排布局,这个论文提纲包含了你的论文的结构和主题,一定程度上也决定了你的写作思路,所以至关重要。
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写作是教学计划中重要的、综合性的教学环节,是教学活动的继续、深化、补充和检验。为加强对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写作及答辩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目的和要求
1、毕业论文(设计)写作和答辩是学生在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后必须进行的综合实践教学环节,是对学生的学科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及应用能力的全面检验,培养和训练学生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
2、加强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写作及答辩工作的管理,对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有着重要的意义。学校各教学管理部门要明确职责,加强指导。学校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全面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和答辩工作,教务处统一部署、组织与协调有关工作,各系系主任负责本系各专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和答辩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各系要根据学校的统一部署,成立毕业生论文(设计)写作和答辩指导组,由系主任担任组长,成员由指导教师、毕业班班主任等人员组成。
3、各系要按照各专业培养目标分专业制定毕业论文(设计)写作和答辩的安排意见包括系毕业论文(设计)写作和答辩指导组成员、指导教师名单、毕业论文写作及答辩工作安排、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目录及对学生选题、写作和答辩的基本要求、步骤等内容,在第七学期发给本科毕业生,并报教务处备案。
4、论文必须提出和解决在本专业内的某一问题,观点要正确,方法要得当,推理合乎逻辑。
5、对外语系学生的论文写作,要求学生使用本专业的语言文字规范进行表述。
二、指导教师
1、指导教师由各系确定。各系要选择工作认真、业务能力强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
2、讲师以上(含讲师)的教师都有义务参加论文指导工作。
3、为确保质量,每位指导教师一般指导5名学生左右。
4、如因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的需要,或者本专业的指导力量不足,可以跨专业(系)聘请具有讲师以上(含讲师)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进行指导。在校内跨专业(系)聘请,须经有关系主任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校外聘请须经学校教务处同意后,由分管教院校长批准。
5、指导教师的职责:
(1)指导学生选题,对学生提出写作论文的明确要求;
(2)帮助学生深入理解题目,介绍参考书目,指导查阅资料的方法;
(3)指导学生拟出论文提纲,帮助制定论文撰写计划;
(4)检查学生论文(设计)进展情况;
(5)在学生撰写论文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指导,帮助解决难题;
(6)审阅论文(设计)初稿,指出不足之处,指导学生进行修改,写好正稿;
(7)对论文写出评语,评定成绩。
(8)参加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6、指导教师在指导学生论文撰写时,不得包办代替,要指导学生独立进行完成;不得放任自流,要严格要求学生,具体指导,认真负责。
三、写作规程
(一)选题
1、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的内容应满足教学基本要求,使学生能受到运用所学知识、技能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训练,有利于培养学生独立工作的能力。各专业可根据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要求,
选择体现本专业特点、符合本专业发展动态、能促使学生受到全面训练的题目。
2、毕业论文的选题要由各系组织有关教师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拟出,要尽可能覆盖专业主干课程。其范围大小和难易程度要符合学生的实际水平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经认真讨论筛选后,予以公布。各系在公布题目时要求采取适当方式指定教师对学生进行选题指导。各专业的毕业论文选题数量应不少于毕业学生人数的1/2。
3、选题应以本专业为主,对所学课程内容范围内的题目都可以选做,也可以选做教育学、心理学、中学教材法、中学教育和教学研究等教育专业方面的题目。
4、全校各专业均不选用文艺创作的题目和翻译题目;理科系也不选一般性的习题解之类的题目。
5、学生选定题目后,一般不得随意更改,个别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改换选题者,须向指导教师说明理由,报系主任批准后,方可改变。学生原则上不得跨学科、跨专业自选题目。
6、一般不准两个或几个人合写一个题目。如有需要两人以上合写一个题目时,须由指导教师提出,经系领导批准,而且要分工合作,每人都得执笔。
7、根据学生的选题方向和指导教师的实际情况,有条件的可进行双向选择。若论文选题较集中,或某个方向的指导教师缺乏,可动员学生重新选题,最终由系毕业论文(设计)写作和答辩指导组统一协调安排指导教师。
8、学生拟定毕业论文题目后,要填写选题报告,指导教师审查签字、系主任审查后可进入开题阶段。
(二)开题
1、学生在根据选定的论文题目,广泛查阅资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实验而取得所需材料和数据后;应对取得的材料和数据进行分析、研究、提炼和综合;对论文涉及的课题研究现状、课题研究意义作好充分的论证;提出拟研究的主要问题、重点和难点,研究的方法和步骤以及预期结果;编制论文提纲;填写《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征求指导老师的意见。
2、指导教师在审核论文提纲及相关准备材料和《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后;应明确提出同意开题的意见或暂缓开题的意见;经系主任审核,由系办公室在《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上盖章;学生方可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开始进入论文的撰写阶段。
(三)撰写
1、体例
(1)一般按科研论文体例撰写,即“篇名—作者姓名及系专业、级、班、学号—中文摘要(100—200字)—关键词—正文—注释—参考文献”的顺序写作。
(2)随文须附英文题、英文摘要(100—200字)。
(3)论文文辞力求精炼,文科5000字左右,理科因涉及实验及定理推导,以3000字为宜。为便于编排和存档,学校统一发毕业论文封面,以B5纸打印。要求使用规范的标点符号,标点符号的使用要遵守GB/T15834—1995《标点符号用法》的规定;数字使用应执行GB/T15835---1995《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简化字使用应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公布的为准。
(4)注释(对论著正文中某一特定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性说明)置于当页地脚或正文后。序号用①、②、③等形式标示。参考文献附于全篇正文后,序号用[1],[2]、[3]等形式标示,参考文献需注明具体出处的,应在序号后加圆括号或标注页码或章节篇名。参考文献的著录项目要齐全,其著录格式如下:
a.专著、论文集、学位论文、报告:[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
b.期刊文章:[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刊名,年,卷(期):起止页码。
c.论文集中的摘引文献:[序号]摘引文献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原文献主要责任者,原文献题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文献起止页码。
d.报纸文章:[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出版日期(版次)。
2、撰写、修改
根据各系评议小组通过的开题报告和论文提纲,学生可以进入撰写阶段。
(1)撰写、修改阶段要突出论文的创新性 、科学性和规范性,论点要正确,论据要有力,推导要符合逻辑。
(2)学生完成初稿后要虚心听取指导教师的修改意见,反复修改,征得指导教师同意后定稿。
(3)初步定稿的论文经指导教师签字同意后,可以打印,学生进入毕业论文的结题答辩准备阶段。
(四)结题
1、各系要成立由专业教师组成的评议小组,对论文进行评议。
2、各系专业教研室负责本学科毕业论文的初评,并负责提出初评的意见。评议时,应先由撰写论文学生宣读论文,然后进行评议。
3、指导教师根据学生论文质量,并参考其写作过程和小组评议情况,认真写出对论文的评语,向系评议小组汇报,由系评议小组最终评定成绩。也可采取以系为单位集中进行论文答辩的形式进行评定。除以上两种评定方法外,各系亦可根据本系情况采取切实可行的成绩评定方式。
4、由学生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毕业论文结题报告》,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系评议小组审核同意后,报系办公室归档。
(五)答辩
1、对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要严格把关。各系要在学校的统一部署下,成立系毕业论文(设计)答辩领导组,设主席1名,委员5—7人,秘书1名(负责答辩会议的记录工作):按专业成立若干个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小组,一般由3—5人组成,其中至少要有一名教授或副教授参加,并主持答辩小组的工作。各系须于每年答辩前将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和各专业答辩小组的组成及工作安排情况报教务处。
2、所有本科毕业生均须参加答辩。答辩顺序采取抽签的办法随机排定。无故不参加答辩者,以旷考论,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以不及格计。
3、答辩主要考核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观点正确与否,内容的新颖程度及论述的严谨程序,同时也要考核学生对所学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和应变能力等。答辩时,所质询的内容应为论文中的关键问题和与论题密切相关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方法等。
4、每一学生的答辩时间一般为半小时。学生个人介绍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思想和主要内容,不超过十五分钟。对实验性论文(设计),若条件具备,可允许学生将实验过程和结果等进行演示。
5、毕业论文答辩小组可根据每个学生论文(设计)的质量和答辩情况,参考指导教师的初评意见,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分制评定毕业论文成绩,并由答辩主持人将答辩意见及成绩填写在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本上(一式三份)。
6、答辩小组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发生争议时,应充分讨论商定,必要时报请系答辩委员会裁决。
7、对于被评为优秀或不及格存在争议的毕业论文,系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要组织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填写在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本上,并将复议意见以纪要的形式报教务处。
8、被评为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人数一般应控制在该专业毕业人数的20%以内。
9、答辩会议记录、论文答辩成绩评议表要妥善保管。
(六)其它
1、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单由系主任或教学副主任签字后,本系留存一份,报送教务处一份。
2、毕业论文(设计)作为一门主修课程列入教学执行计划。其中本科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要与学士学位的授予直接挂钩,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到中等以上者可获得学士学位。
3、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各系要统一以电子文本形式存档,并在教务处备案。学生要将毕业论文(设计)打印三份,一份装入本人档案,一份本系留存,一份报送教务处。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留存时间至少为五年。
4、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各系要召开专门会议,讨论和总结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并写出书面总结,以指导今后的工作。
5、每届毕业生的论文选题、答辩委员会组成、答辩小组分设、总结报告、《长治学院学士学位论文答辩考核评审表》和《学士学位论文答辩记录》等一系列教学资料,均由各系教学秘书整理完整并存档。
6、各系每年要从被评为优秀的毕业论文(设计)中向教务处推荐50%的优秀论文(设计)(包括指导教师评语、答辩小组意见),由学校遴选、编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