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音乐教育论文合集12篇

时间:2023-03-21 17:15:08

学前音乐教育论文

学前音乐教育论文篇1

音乐课程是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的重要课程,对提升学生艺术素养、培养学生艺术审美、陶冶学生情操以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现阶段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音乐教学发展实际没有紧跟学前教育专业课程改革发展步伐,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质量。为此,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音乐教学改革显得尤为重要。

一、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音乐课现状

第一,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的部分学生在上职业学校前没有接受过正规的音乐教育,很多学生来自农村,来学校之前根本没见过钢琴。音乐课只是跟教师学唱过几首歌,乐理知识一片空白。第二,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音乐教学可以分为钢琴、视唱、声乐、乐理、合唱、奥尔夫音乐教学法等几部分。可是因为中职学生在校只有两年或更短的时间,而且好多学校师资严重短缺,就出现了一个教师负责一个班所有音乐课程教学的情况,既不科学也不规范,教学效果更是可想而知。第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学生,就业方向为幼儿园或早教中心。尤其是幼儿园,对学生音乐教学中儿歌弹唱、识谱、奥尔夫音乐教学法的要求还是非常高的。所以,学生在校只学习这么一点音乐教学中的皮毛,根本无法胜任幼儿园中的音乐课教学。

二、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音乐课改革方向

1.有的放矢的教学模式。学生入学之初,根据面试及个人意愿可分为美术方向或音乐方向的特长班。进入音乐特长班的学生,应该具备的第一点素质就是唱歌不能跑调。音乐特长班的课程可与普通学前教育班略有不同,适当增加音乐课及学生课下练琴的时间,而且在音乐教学中课程可以进行更加细致的划分。有钢琴特长的学生课下更多地去练习钢琴、有声乐特长的学生课下更多地去练习声乐,教师有的放矢地教学,学生学起来一定会事半功倍。2.实行教考分离,锻炼学生的胆量。学生在职业学校学习阶段,一般情况就是一名音乐教师从入学之初一直把这个班带到毕业。开始面对教师上课的时候还会有些紧张,可随着时间的推移,她会和教师越来越熟悉。针对这种情况,就应该在期末考试的时候,让学生单独在舞台上进行考试,现场抽题——弹琴、唱歌,所有音乐组的教师现场打分,真正实现教考分离。第一学期,学生们可能不适应,会特别紧张,但几个学期下来学生的胆量一定会越练越大。3.分组教学,事半功倍。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每个班的学生都会达到40~50人,班容量很大,这就增加了教师开展音乐教学的难度。音乐教学不同于语文、英语等大班课的教学,更适合采用一对一的教学方法。针对这种情况,教师可以采用分组教学的方法。教师指定知识和技能掌握较好的学生当这一小组的组长,指导监督小组成员练习钢琴或声乐,并把小组成员练习情况反映给教师,小组成员之间也可以相互讨论学习,优势互补。教师也可以根据组长反映的情况,合理安排接下来的教学工作。4.适当加入奥尔夫教学法。奥尔夫音乐教育体系属于当今社会最有影响力的教育体系之一,奥尔夫音乐教育体系将舞蹈动作、肢体语言等多项综合艺术形式融合为一体。对此,在学前教育的音乐教学中可采用游戏的教学模式培养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通过即兴方式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融合其他学科如美术,开启学生的创新能力。

三、小结

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音乐教学的改革任重而道远,希望通过音乐教学的改革,能为学生更好地学习音乐提供服务。

作者:曹宗楠 谢春玉 单位:河北省承德技师学院

参考文献:

学前音乐教育论文篇2

随着家长对子女审美教育、性格培养重视程度的加深,音乐教育作为学前教育专业的重要基础课程,开始得到教师和家长更多的关注。尽管参加学前教育的幼儿年龄较小,看似学前教育专业学生无需掌握过多的音乐知识,但实际上学前音乐教学的目的并非是让幼儿学到更多的音乐知识,而是让幼儿在音乐教育过程中提高审美能力,养成良好的性格。因此,这就要求学前教育专业学生能够通过提高自身教学水平,使音乐较大地达到促进幼儿认知、情感、意志等方面健康发展的目的。

音乐审美在学前教育中的作用

1.音乐审美助力学生全面发展。众所周知,人的全面发展包括健康的身体、高度的理性、丰富的情感、感受欣赏和创造美的能力等。在学校的音乐审美教育中,学生是接受主体,他们能够认识到音乐审美对人整体素质提高的重要性,所以会由此产生强烈的学习动机。而在这一学习过程中,学前教育专业学生通过对高雅音乐、流行音乐等多种不同形式音乐的欣赏,来逐步实现自身的全面发展,并在未来的学前音乐教育中引导幼儿形成良好性格,提高音乐审美能力。2.音乐审美为学生音乐教育水平提升创造条件。学前音乐教育主要包括歌唱、欣赏和韵律活动等,这些活动可以通过多种教学形式展现出来,如音乐欣赏可与戏剧表演、绘画等活动结合。多样的教学方式有助于提高学前专业学生的音乐教育水平,提升学前教育专业师资的音乐审美能力。在音乐的陪伴和教师的引导中,让学前幼儿逐渐学会感受美、鉴赏美、表现美、创造美,使他们在接受学前教育的过程中,始终保持一种积极、乐观的审美心理体验。3.音乐审美为学生完成学前音乐教学目标保驾护航。我国学前音乐教育多以德国音乐教育家奥尔夫的音乐教学思想为指导,注重音乐教育与学前幼儿的健康成长、全面发展之间的联系。若学前教育专业学生仅仅掌握了音乐活动技巧、专业术语等,就会使其面临知识面窄、音乐教育目标意识差等情况,最终无法开展因材施教的教育活动,甚至抑制学前幼儿的音乐审美能力发挥。因此,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应通过音乐教育提高自身音乐审美能力,从而顺利地完成学前音乐教学目标,培养学前幼儿的音乐兴趣及音乐审美能力,使学生通过感知音乐、体验情感获得审美情趣。

学前教育音乐教学现状

1.课程设置与不断变化的学前教育要求脱轨。从当前学前教育专业音乐教学情况来看,依然过于重视音乐理论知识及技能的教学,而忽视了对学前教育专业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培养,以及音乐教学实践能力的培养。目前的学前教育专业音乐教学课程设置,表现出明显地与不断变化的学前教育要求脱轨的现象,不能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提高自身对音乐的审美能力,知识结构单一,这就导致学生在以后的实际教学中无法发挥其才能,也不能满足社会对学前教育专业人才的需求,更不利于音乐教学目标在学前幼儿培养中的实现。2.学生对音乐教育的认识缺乏深度。音乐不同于其他专业性较强的学科,在学前教育专业中的音乐教育更侧重于将音乐定位为一门充满着智慧和灵性的艺术学科。但是,目前我国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音乐素质参差不齐,很多学生甚至不重视音乐教学,对音乐教育的认识缺乏深度,完全忽略了音乐审美对于学前幼儿教育的重要性。这就使得他们对音乐学习的积极性不高,所投入的精力也相对较少,十分不利于学前教育专业音乐教学的有效开展。3.教材的运用和把握与学生学习实际不相符。在我国,学前教育专业音乐教学开展的时间相对较短,还未编制出完整的、专门的音乐教材。所以,学前教育专业音乐教学的教材选择与课程设置之间存在着混淆现象,在教材难易程度的把握上存在一些问题,出现明显不符合学生学习实际的情况。这样,就会直接影响到学前教育专业学生未来的学前教育工作顺利开展,影响音乐课堂的教学效果。

学前教育专业音乐教学改革策略

结合上述关于音乐审美教育在学前教育中的价值分析,以及学前教育音乐教学现状,本文认为应从以下三方面进行学前教育专业音乐教学改革。1.创设基于音乐审美的课堂氛围。良好的课堂氛围是保障音乐教学效果的重要因素之一。针对于此,教师应通过优秀的示范演奏或演唱为学生展示作品,让学生感受到美好的听觉审美体验。在这一过程中,教师应将重点放在学生音乐兴趣和审美情感的培养上,让学生产生强烈的审美动机。此外,教师还应为学生提供“被欣赏”的机会,让学生在唱、奏等表演中被别人欣赏,从而进一步提升其强烈的音乐审美渴望,并将这种激情带到他们未来的学前教育工作中去。2.突出课程的整合性。学前幼儿的内心里住着一个混沌的、未分化的世界,对于他们来讲,完整的综合性审美体验非常重要。音乐教育应从幼儿感知和表达特点着手,顺应其自然成长的过程。针对于当前学前教育音乐教学课程设置与实际需求脱节的情况,本文认为应从课程横向与纵向整合性两方面完善课程设计。一是加强学前教育专业音乐教学课程的纵向整合。通过掌握不同音乐的风格特点及其蕴含的文化深意,如作曲家、作品背景、文化思想、艺术特征、风格流派等内容,促使学生更加深入地去认识音乐,从而实现音乐教育提高学生音乐审美能力及全面发展的教学目标。二是加强学前教育专业音乐教学课程的横向整合。在具体实现过程中,可将音乐与美术、舞蹈、语言等课程进行有机结合,通过不同艺术形式间的内在联系强化学生的音乐审美。3.教材选择符合学生实际需求。学前教育专业的音乐教材应符合实用性、适用性、趣味性特征,难易适中。针对于当前学前教育音乐教学教材不完善的情况,可结合学生实际需求及学前幼儿教育需求,经过骨干教师的仔细钻研设计一套有针对性的教材,并以提高学前教育专业学生音乐审美能力为主要目标。同时,教材的编制与选择还应注意适应教学方法及教学模式的改革,提高学生学习音乐的效率。例如,钢琴教材可打破原有的钢琴演奏基础和即兴伴奏相互脱离的情况,通过一条以伴奏为主线的教材编写思路,将二者有机融合起来,在教学过程中,先从简单易学的儿歌伴奏弹起,逐步增加难度,最终让学生在由易到难的过程中,逐步提高其综合的音乐审美能力。4.建立过程性评价体系。教学评价是促进教师改进教学方法,督促学生努力学习的重要手段。因此,本文认为学前教育专业音乐教学改革,还应建立完善的过程性评价体系,具体应从以下三方面着手。第一,区分音乐课程必修课与选修课考核标准。必修课需依据多数学生的学习水平设计考核内容,应包括规范正确的演唱、演奏方法等内容;选修课需根据课程目标等更加客观地考核学生音乐技能,属于能力水平提升性质的考核。同时,无论是必修课,还是选修课,在考核过程中都应注意学生的音乐审美素养,并作为重要参考点写入考评内容。第二,通过音乐会、歌唱比赛等多种形式进行阶段性考核。让学生在一种轻松愉悦的环境中被检验,也给学生提供一个展示自我的机会,提高他们主动学习音乐,并融于音乐,真正体会音乐审美的机会。第三,鼓励学生多参加校外艺术实践活动,提高音乐表演实践能力,并将其作为阶段性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入到学生的总成绩中。如参与校内外音乐类比赛,根据比赛取得的成绩,记入阶段性考核的总成绩中。这样,有利于他们在未来的学前教育工作中更好地发挥自己的音乐教学能力,通过他们自身的影响,让学前幼儿对音乐产生浓厚的兴趣。

综上所述,基于音乐审美的学前教育音乐教学改革,重点在于通过音乐教学提高学生对音乐美的领悟能力,培养出更多更优秀的学前教育教师,通过音乐教学启发学前幼儿审美,培养幼儿良好性格。因此,未来的学前教育音乐教学应抛弃陈旧的教学观念,不断创新,创设基于音乐审美的课堂氛围,选择与学生实际需求相符合的教材,突出音乐课程的整合性,建立过程性评价体系,培养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其音乐教学水平,保障其真正实现学前教育音乐教学目标。

作者:吴玫 单位:陕西学前师范学院

参考文献:

[1]王晖楠:《高职学前教育专业音乐教学的现状与改革对策》,学位论文,华中师范大学,2014。

学前音乐教育论文篇3

音乐教学法课程是学前教育专业必修的课程之一,亦是学前专业学生必须掌握的五大领域教学法之一,是培养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学生高素质、强实践的重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基础理论课程。通过学习,使学生掌握一定的幼儿园音乐教学理论知识、正确的音乐教育观点和多样化的音乐教学方法;能针对不同年龄段幼儿的特点选择幼儿园音乐活动的材料,并能够设计幼儿园音乐活动方案和组织音乐活动。在课程安排上应从第二学年上半学期开始实施,将原来的音乐教学法课程分为:基础理论及课堂设计18个课时,教学内容的组织分析与教学方法20个课时,幼儿园见习、实习2周,教案撰写和试讲演练30个课时,做到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相结合,使课程教育对学生知识水平的提高产生最优的效能。

(二)加强师资队伍的培养与发展

1、师德与岗位责任的培养

(1)建设高素质“双师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以《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要求,培养教师首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遵守《教育法》《教师法》《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

(2)培养教师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树立人人皆可成才的职业教育观。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以学生发展为本。

(3)培养教师树立优良学风、坚持终身学习。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努力改进教育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4)培养教师为人师表,加强人格修养,廉洁从教、作风正派、严于律己、乐于奉献。

2、教师教学能力培养与业务提高在不断完善师资队伍建设的同时,更要不断提升音乐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克服技能单一的现象。

(1)在教育教学中开展“互帮互学”活动:“以老带青”、“以优带差”,“在学中提高、在做中提高”,不仅专业技能提高,更要在实践中提高对音乐的感知能力,进而启发引导学生分享音乐,提高音乐鉴赏水平。

(2)不断提高音乐教师的审美能力、审美修养。增强学生的向师性,进而使学生更加喜欢音乐教学法课程,并在学习中发现美、感受美、积淀美,对音乐产生更大的兴趣。

(3)不断提高教师音乐教学的业务能力。要重视以学生为主的音乐教学设计,能根据幼儿园音乐教学的特点与课题内容设计课型。防止填鸭式或单纯模仿式教学模式,避免学生的参与、发现、表现、创造欲望受到抑制。

(4)教师还要注重学习,通过网络,搜集有关幼儿音乐教学的各种资料,使成型的音乐资源、信息,能够在合理采纳的过程中予以储存和运用。

(三)音乐教法课程教学模式的创新

教学模式就是为完成教学目标任务而采取的一定教学方法和形式。如美国人乔以斯和威尔在《教学模式》中指出:“没有一种教学模式是为适合所有的学习类型或学习风格而设计的。”音乐教学法就是教音乐和学音乐。教学时倡导体验、摸索、探究、合作,强调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旨在改变过去单向灌输式的教学,使学生主动参与到音乐教学法的学习与实践中来。

1、发展探究性教学模式探究性教学模式是指在教学过程中,要求学生在教师指导下,通过以“自主、探究、合作”为特征的学习方式对音乐教学法教学内容中的主要知识点进行自主学习、深入探究并进行小组合作交流,从而较好地达到课程标准中关于认知目标与情感目标要求的一种教学模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点:认知目标:对歌唱、韵律活动、舞蹈、音乐欣赏、打击乐等有关知识的掌握和认识能力的发展两方面;情感态度目标:对音乐情感的体验、音乐表达能力的发展和对有关音乐活动的兴趣、爱好的发展;操作技能目标:运用身体动作对音乐认知的能力和运用身体动作进行表达音乐的能力。这种教学模式的实施有利于音乐教育活动的设计、组织,必须以促进幼儿心理整体协调发展为基本出发点,其中认知目标涉及与音乐学科相关知识、概念、原理与能力的掌握;情感目标则涉及思想感情与道德品质的培养。

2、创新情景化教学模式情景教学模式是以案例或情景为载体引导学生自主探究性学习,以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通过师生互动、生生互动,提高课堂效率。主要教学手段包括:

(1)创设幼儿园实际教学场景,形象逼真。能获得与实体相似的形象,给学生以真实感。

(2)运用生活显示情境,实物演示情境,音乐渲染情境,直观再现情境,角色扮演情境,语言描绘情境等方法,把学生引入一定的情境之中,把知、情、意、行融成一个整体。

(3)情境教学模式对“教”与“学”具有双重促进作用。它拓展了教师音乐教学法教学的思路和方法,提高了课堂效率。有利于掌握音乐教学的方法和原则,同时还提高了学生将理论知识转化为教学实践的能力。

(4)情境创设的多样性、目标性。它可以在课堂教学中,也可以在课余活动中,还可以延伸到学生在幼儿园的实习生活中。情境媒介等现代教育技术通过多种因素相互作用,采取视听结合的手段,以色彩艳丽、生动形象的画面、悦耳动听的音乐,使学习内容图文并茂、栩栩如生,是教师进行情境教学的先进手段。使音乐教学法教学从单一的教学方式向全方面素质教育转换,把教学活动开展得更加丰富多彩、取得实效。

3、开展微型课堂教学模式开展微型课堂教学模式,创设模拟幼儿园音乐教学的微型课堂。通过师生角色的转换,使学生的自主学习获得最佳效果。最关键的是要从学生的角度去创设微型课堂,使学生真正认识到自己的使命,即“未来的幼儿教师”应具备的能力。结合学前教育专业音乐教学法课堂实际,在教学中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法,开展微型课堂的教学模式:

(1)讲授类教师运用口头语言向学生传授知识(如幼儿音乐教学作用、任务、总目标、分目标等)。

(2)启发类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根据教学任务和音乐学习的客观规律,采用形象思维,以发散学生的思维为核心,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3)讨论类在教师指导下,由全班或小组围绕唱歌、音乐欣赏、舞蹈、节奏活动等教学法的选材、组织教学、设计过程等共同研讨,相互启发。

(4)演示类教师在课堂教学时,把幼儿园音乐活动实际教学实况、教学场景展示给学生看,或通过现代教学手段获得感性知识。

(5)表演类在教师的引导下,组织学生对教学内容进行戏剧化的模仿表演和再现,以达到试讲、演练的目的,可以分为教师的示范表演和学生的自我表演两种。4、借鉴优秀的音乐教学法积极借鉴西方优秀的音乐教学法,整合多种艺术形式。比如:奥尔夫音乐教育法强调感受和表达,而非知识和技能;柯达依教学法倡导以歌唱为主;达尔克罗兹方法论主要包括体态律动、视唱练耳、即兴音乐活动及铃木的早期音乐教学法等。让学生在认识到:在幼儿园音乐教育活动中,歌、舞、乐三位一体,才是符合个体发展处于初始状态的儿童的音乐学习的天性,它为儿童创造了获得全面、丰富、综合的审美体验的机会。因此,在音乐教学法课堂上合理整合各种艺术形式,以发挥它们的综合效应,促进学生形成正确的儿童观、艺术教育观以及掌握运用这些音乐教育的技能,为将来岗位上更好地开展幼儿音乐教育活动,打下坚实的基础和必备的职业能力。

(四)积极推进音乐教法课程实践

1、与幼儿园搭建“一对一”或“一对多”的合作平台是推进学前教育专业音乐教学法课堂可行性、实践性教学的重要途径。着力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加大学生的实践课程。一是要积极构建和不断完善音乐教学法专业实践教学体系,不断更新实践教学观念;二是要丰富实习内容,拓宽实习功能,分散见习与集中见习相结合,不仅仅是教学观摩、备课、上课、制作教具,更要组织幼儿音乐领域各个活动的实践教学,例如:舞蹈、唱歌、音乐游戏、有组织的音乐活动等,既让学生明确自己将来的工作职责和技能需求,更让学生找到今后加倍努力的方向。

2、通过园本培训使一线教师具备幼儿园音乐教育基本的理论知识,在教学中能够理论联系实际,深入思考教学实践中的问题;有助于教师将来既可以由浅入深地对教学实际进行分析,又可以以实战带理论,以实例说道理,挖掘教学的广度、深度,革新教学理念,有利于教学模式的创新和改革。

3、开展职前、职后技能培训。邀请优秀毕业生返校谈自己的就业经验,让学生早准备,实现角色转换。另外聘请专家来校讲学,使学生有初步的认识,以消除实习时的紧张、焦虑情绪,较快进入角色,提高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实现学校和幼儿园"无缝链接"。

学前音乐教育论文篇4

教师对开发课程资源的理解仅局限于开发几门实用课程。像钢琴、声乐、和声、视唱练耳等,未能认识到音乐教师在多元文化音乐教育课程资源开发中的重要作用。在职教师的多元文化音乐教育课程资源开发的理论和技术从哪里来?我们不能期望或者说等待教师在繁重的教学中自然的产生,教师课程理论基础薄弱必然造成在开发课程资源过程中的无所适从。在开发课程资源的过程中。政府与教育主管部门的重视与指导是关键。音乐教师则是开发的主体。作为音乐教师教育主阵地的高等师范院校应率先设置和开发课程资源,从而形成未来教师的课程开发意识、理论和技术。长期以来,广大教师形成了上级发号施令、下级照章办事的依赖心理。究其缘由。教师的这种“惰性”是由国家教育机制、教育政策造成的。要真正调动教师开发资源的积极性。挖掘其内在潜力。惟有给教师赋权,使其从旧有教育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更加理性地结合教育学院的性质和生源现状从事教学活动。凡是对学生发展有价值、有影响的东西,均有可能开发成为课程。

在强调以学生发展为本的今天,建立适应教育要求的多元文化音乐教育课程体系提上日程。在音乐教师职前教育中对师范生进行多元文化音乐教育课程资源开发的教育和示范,就显得尤为迫切和有价值。

(二)音乐课程资源内容单一,建构音乐教育课程的多元文化视角

出于教育的不同目的,形成用于培养专门化人才(专业音乐教育)的课程和用于培养非专门化人才(普通音乐教育)的课程两种课程形式。这两类课程知识都是专业知识其性质是相同的,并非用于培养“专门化人才”的知识不同于用于培养“非专门化人才”的知识,它们只是两类学科课程,而不是两种学科知识,其中的差别仅在于课程知识的组织结构和课程知识的处理方式而也,差别的根源在于其教育学背景(即培养目标与教育设计等)。学前教育学院中的音乐教育体现了高校音乐教育中的“师范性”,不能沿用专业音乐院校的方法。在内容上不能只强调音乐知识和技能的传授,内容过于单一。《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称“新课标”)的研制和出台,顺应了我国基础教育改革的潮流。为普通音乐教育的改革提供了一种思路和前景。“新课标”新增了音乐与相关文化这一学习领域。这无疑是对学习的提升,学前教育学院的学生虽然音乐底子薄,但高考文化分数录取较高,一般在500分左右,而音乐专业学生文化较低,普遍在200多分左右,高考文化课分数的高低标志着是否具有深厚的文化知识基础,这是作为教师最基本的素质。学前教育学院的学生不要仅局限于音乐内部(音乐感受和音乐技能)的学习,在学习音乐上宜多一些音乐欣赏,少一些说教,帮助学生提高鉴赏和分析作品的能力,不必太注重较深的音乐专业知识和理论。学习音乐与相关文化:包括音乐与社会生活;音乐与姊妹艺术;音乐与艺术之外的其他学科。发展把其他音乐文化纳入音乐课程的能力。将多元文化方法纳入音乐教育课程可解除对学生学习的限制。音乐方面的课程包括作品曲目和音乐要素等,学校可以建立与作品曲目相关联的部分课程提纲,将使学生有机会从各种文化出发,通过个人、结构和社会文化角度去学习理解音乐,把音乐作为该文化的一种表达方式。从多种过去和现在的社会和文化视角“研究音乐”。把音乐定位在一个特殊的时期、地方或文化中来区分音乐的特性(诸如曲调或节奏特点),掌握特定文化或历史背景下所创作音乐的理解方法。在高等教育中加入外来音乐将提高听的能力,独特的音调和节奏结构被认为是一种新的类型。在人口稠密的地区,一个班级的学生可能来自几个不同的民族,音乐教师在教学中要应付不同文化和音乐表现,不得不寻找处理这些情况的方法,虽然教师仍需根据提纲讲授。但感兴趣的教师也向学生学习,通过欣赏学生最擅长的音乐,让他们在课堂上演示不同文化的歌舞,收集研讨会资料,阅读论文并且走出各自的领地寻找那些对教学有帮助的文化持有者,这一系列的办法收集材料在课堂上使用。

(三)课程资源开发缺乏地方特色。建立以中华民族传统音乐文化为中心的音乐课程体系

从音乐与文化的关系来,音乐与文化有着密切的关系。音乐是文化系统中最能体现一个民族本质和文化特征的文化形象,无论是声乐还是器乐,无论是其曲式、配器还是旋律、节奏等,总是呈现出母语文化的特征,无不反映母语文化的思维方式、行为模式和审美心理。母语是音乐的“国界”。我们常说中国音乐要以“中华文化为母语”,就是指中国音乐的创作、演奏、表演、教育等应体现出它固有的中华文化的特征和取向。我国新出台的《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也强调要“弘扬民族文化。理解多元文化”。“新课标”在标准地列举了民间或民俗音乐的内容,如:3-6年级标准中有“主动参加社区或乡村音乐活动并能同他人进行音乐交流”,“乐于听音乐会或观看当地民俗活动中的音乐表演”;7-9年级标准中有“在出席音乐会及参与社区音乐活动过程中,能够观察和了解音乐家或民间艺人的活动,并作出自己的评价”。应该说这是很好的想法,但如何真正地贯彻实施,并在这些学习内容中考虑音乐民族学家的观点,仍是当前的音乐教育需要作出回答的翻。

学前音乐教育论文篇5

二、多元文化与学前音乐启蒙

(一)哈尔滨学前音乐教育的普遍现状

根据笔者对哈尔滨城市各类型学前机构的调查研究发现,目前在哈尔滨城市主要的学前教育机构主要有:公立幼儿园、私立幼儿园以及一些私立早教机构。这些教育机构的规模大小及师资实力各不相同。相对来说,公立幼儿园在办园条件和教师素质相对优于私立幼儿园。另外,近几年新出现的大量的早教机构,也以其比较新颖的形式,较好的环境和较新的理念逐渐的受到了幼儿家长的认可。笔者在对这些早教机构进行调查的过程中发现,目前哈尔滨学前音乐教育工作者还没有一个统一观念,到底要让孩子们欣赏什么音乐、怎么欣赏音乐。当然其中一部分机构也在进行着相关的研究,比如在尝试性的探索和运用“奥尔夫音乐教学法”开展相关音乐教学。但是限于科研能力和现实情况等因素,研究进展和实施都比较慢。我们有必要通过努力,逐渐改变这一现状,让孩子们欣赏到更加优质的音乐,从而实现良好的音乐启蒙。

(二)从多元文化视角看学前音乐启蒙

首先,幼儿是对所有的事物都具有着强烈的认知欲望,这是一种很好的天性,但是由于他们的自身知识结构比较简单,因此他们对事物会缺乏正确的判断。而此时如果教育工作者或者是幼儿家长跟风选择一些不适合儿童的音乐来让儿童欣赏,这样是不适合孩子自身成长和认知规律的。那么我们应该如何选择适合孩子们的音乐呢?美国当代著名的音乐家和教育家贝内特•雷默在其儿童音乐教育思想中曾提出应该让儿童从小就接触丰富多样的音乐艺术文化。在雷默看来,只有在丰富多样的音乐艺术滋养下,儿童才有可能拥有更为宽广的艺术视野,获得更为全面的艺术发展;反之,如果过于强调某一种艺术风格,忽视其他的风格,那么它只能培养出艺术视野狭窄、心怀偏见的儿童。然而,后一种情况却在幼儿音乐教育实践中普遍存在。2012年教育部下发了《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在其中对学前儿童艺术方面做出了方向性的指导“创造条件让幼儿接触多种艺术形式和作品,如:经常让幼儿接触适宜的、各种形式的音乐作品,丰富幼儿对音乐的感受和体验。”“带幼儿观看或共同参与传统民间艺术和地方民俗文化活动”“有条件的情况下,带幼儿去剧院、美术馆、博物馆等欣赏文艺表演和艺术作品”。从《指南》中这些对幼儿音乐艺术的教育指导中,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在对幼儿的音乐启蒙教育中需要从多元文化层面着手,以开放的审美观和价值观去引导幼儿形成更加全面和正确的艺术视野。

三、多元文化理论对音乐启蒙教育的指导作用

从多元文化角度来讲,不同国家、地区、地域、民族的音乐都具有其独特的外在表现形式和内在的文化内涵。这些有着不同文化背景的音乐通过其各自的旋律、和声、节奏、特有乐器音色、表现方式等要素形成了各种音乐风格。作为学前音乐教育工作者,需要秉着一种开放的态度,从众多的音响资料中收集到简单易懂、生动形象、风格各异,适合幼儿欣赏的优秀作品,逐渐在幼儿音乐启蒙中应用。但是,由于幼儿教育具有其特殊性,因此在选曲和欣赏的过程中,先不建议融入过多的知识性内容,如民族、文化等背景,毕竟幼儿在知识结构和思维上还达不到理解这些比较复杂的内容的要求。我们要尽量从聆听欣赏和感受音乐的角度去进行引导,以单纯的音乐元素作为基础,让孩子感受不同风格音乐的特点,感受各种音乐带给他们的情绪,从而逐渐从感性上把握各种各种文化的音乐风格。

学前音乐教育论文篇6

2.优化音乐专业课程

根据音乐幼教内容与要求、学生音乐专业能力的培养标准,对音乐专业相关理论、技术课程,进行最短教学时间与最高教学质量的组合———优化音乐专业课程。优化课程的理念是:专、宽、拓。

(1)专业性知识与技术的要求在音乐范畴中,与幼教密切相关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包括了音乐创作、音乐表现、音乐文化等音乐专业领域。臂如,视唱练耳与基本乐理、和声与对位、曲式与配器、音乐史与音乐风格,等等。这些专业理论、技术的正确运用,才有利于教师的发展、幼儿的培养。

(2)幼儿音乐教师的多项技能培养幼教过程中,教师应有较宽的知识与技术运用能力,具备两方面技能:教学组织与专业演示技能、教学引导与反馈矫正技能。一方面,音乐教学组织过程应表现音乐的美,引起幼儿对教师、对活动内容的兴趣,教师的示范必须能够准确地表现音乐的情感与风格,能够准确表现与表述音乐内容。另一方面,教学引导与反馈矫正是使幼儿知道自己要做什么、怎样做。教师必须正确地引导幼儿根据专业性发展要求的启蒙、基础,对幼儿的表现予以矫正。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幼儿音乐教育虽然是启蒙教育、内容简单,但不可以非专业、引导幼儿朝着错误方向发展的误导。

(3)培养知识、技能的拓展能力幼儿教师应该具有继续学习的能力,才有助于教、学的同步发展。其中,最为关键的是:音乐学习能力的培养、音乐表现与音乐教学的创造性能力培养。一方面,必须掌握音乐学知识体系的基本规律,具有理解因社会发展而促进音乐表现方式、风格的演变,使幼儿教育能够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教师的创造能力决定了幼儿创造性思维发展的培养。音乐创作的思维方式与语言、数学具有不同的特性:非语义、跳跃、随心、随性、闪念,等等。这正是人类创造所需要的思维方式。

3.培养能力的教学策略

从提高音乐素质基础的“专业入门培训”开始,至实施优化的“音乐专业课程”,教学过程应坚持:由浅入深、全面地进行音乐专业技术训练。在各项专业课程教学中,应贯穿专业性、基础性、综合性的原则。具体应包括四个方面:

(1)音乐听觉基础训练音乐听觉训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是,在教学中不能沿用音乐教育专业的教学模式———视唱练耳课程,应该将音乐材料由浅入深、结合实际地组织。臂如,选用幼儿歌曲旋律、钢琴曲、管弦乐作品,把专业基础与弹、唱、音乐鉴赏相结合,在学中做、在做中学。

(2)音乐思维基础训练在听觉与音乐表现技能(弹、唱)训练过程中,要引导学生的音乐思维活动。教学中,应该细致地开展反馈、矫正、评价,直至提高音乐鉴赏能力的训练。使学生习惯对音乐的思考、对自己或他人音乐表现(弹、唱)的评价与矫正。

学前音乐教育论文篇7

二、通过儿童生活经验辅助他们对音乐的感受

指导幼儿学会倾听声音和切实感受音乐的表现力是学前教育阶段音乐欣赏课的宗旨所在,这对于幼儿音乐欣赏能力的提升至关重要。学会倾听音乐可从倾听大自然的声音入手,比如对各种动物声音的倾听都是幼儿感性认知的重要积累过程,这对于幼儿音乐感受力的形成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音乐欣赏课教学中可设计特定的音乐场景,在舞蹈、游戏和表演等方式的推动下更好地加深幼儿对音乐的感受。学前教育阶段幼儿已然能够从音乐作品中分辨出音乐速度与节奏的变化,因此音乐欣赏的过程可将音乐作品与幼儿生活经验相结合,在肢体动作和语言的配合下突出直观教具的教学优势,帮助幼儿在音乐作品中发现情感,并运用自我想象将画面情景表演出来。这不仅与幼儿年龄特征及心理特征相符,同时也能够在音乐欣赏过程中渗透必要的音乐情感,有利于幼儿对音乐作品的全方位感知。

三、通过想象力激发促进幼儿自主欣赏音乐能力的提升

故事体验是幼儿在学前教育阶段最为明显的特质,这时我们可以将故事与音乐欣赏相结合来体现音乐教学本身的趣味性,与此同时对于幼儿音乐感受力的培养也有积极的促进意义。幼儿对于音乐结构和风格的理解也可借助故事的方式得到呈现,然而这一过程中需要首先加深幼儿对音乐内容的理解,并在故事情节中渗透音乐的内容。在全面理解和掌握音乐结构与风格之后,教师可针对幼儿对于音乐内容的理解进行绘画、故事或是表演的编排,通过直观形象来满足幼儿心理需求,并且在相互欣赏与学习的过程中更好地提高音乐欣赏课教学的实效性。可见,借助想象力激发来促进幼儿自主欣赏能力的提升对于幼儿综合音乐审美意识培养意义重大。

四、以多种感官辅助下提高孩子音乐整体感受力

多种感官辅助下的音乐欣赏过程可完善幼儿对音乐作品的理解、感受与想象,在情感因素的影响下提高自我音乐认识和体验,这对于幼儿心理水平和认知能力的发展极为重要。需要注意的是,学前教育阶段幼儿的欣赏水平还相对浅显,因此音乐作品的选择及教师的指导就显得至关重要,教师应当引导学生学会倾听和感受音乐的美感。比如在音乐欣赏课教学时若是播放一段节奏缓慢、声音低沉的音乐,幼儿的注意力很难被吸引,但若是配之以笨狗熊走路的画面并指导幼儿随着音乐一起模仿狗熊走路他们就能够很快记住音乐,并且印象深刻,这正是音乐感受力培养的重要过程。不难发现,一段描绘动物的音乐仅仅是播放很难激起幼儿的主动性,但若是配合对应的舞蹈动作,则能够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由此可见,多种感官配合下的音乐欣赏过程不仅是学习兴趣的有效激发,同时对于提升幼儿音乐感受力也大有裨益。

学前音乐教育论文篇8

二、加强即兴创造,提高创新思维与能力

针对学前教育要以学生为主体,处于这个阶段的学生在想法上天马星空,要注重学生在课堂上的过程体验,增加即兴创造的成分,充分将学生的创造力展现出来。学生个体在对音乐的理解上也存在差异,要捕捉这种差异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来增强学生对音乐的理解。即兴创造是处于这个阶段的学生在情感方面最为直白的流露与表达,因而要将其进行充分的拓展与延伸,使学生在学习音乐的过程中融入自身的想象力与创造力,用心灵去感悟音乐,并通过自身的方式表达出来,尽管学生在表达方面仍然比较稚嫩,但这能够极大的调动学生学习的热情,因而在教学中融入创造性思维是非常重要的。

三、奥尔夫音乐教学对学前专业教学的启示

(一)处理好学生课堂教学与教学效果的关系问题

在奥尔夫教学法中,课堂活动的比重较高,这也是构建奥尔夫音乐教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集综合性、趣味性、参与性、游戏性、即兴性与一体,这也要求教师在教学活动中要全面顾及每个学生的感受,防止顾此失彼,对学生心理产生影响。对此,要使学生的活动空间有所拓展,并且采用更为生动的课堂讲授模式,增强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交流,捕捉个体之间的差异,寻求共性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完成教学方案,才能够使奥尔夫音乐教学法充分的在课堂中进行应用,使音乐教学的效果逐步提升。

(二)处理好学科知识系统性和教学方法灵活性的关系

针对学前教育的音乐教学,在实践中不仅要掌握完整而系统的乐理知识,同时还要将这种乐理知识通过各种课堂活动传递给学生,这就要求教师必须处理好学科知识的系统性与灵活性方面的协调问题。奥尔夫音乐教学法具有综合性、趣味性等一系列特点,但这些都是建立在音乐乐理教学基础之上的,而不能将学科知识剥离而独立出来,那样就失去了音乐教学的内容和意义。因此,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要在学科知识系统性与教学方法灵活性方面进行把握,协调好二者之间的关系,将音乐知识以灵活多变的形式呈现在学生面前,使学生能够在生动的课堂氛围中完成音乐学习,这才是奥尔夫音乐教学法要达到的目的。

学前音乐教育论文篇9

一、课程标准的研制促进了我国音乐教育哲学的研究与发展

“教育哲学具有理论性、综合性(或概括性)、批判性等特点”,是“对教育中的一些根本问题,从哲学的高度进行研究和探讨,从中找出一般的规律,作为教育理论和实际的指导。”在音乐学科,国外音乐教育哲学思潮自20世纪50年代开始出现,至今已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学科体系,并推动了音乐教育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在我国,廖家骅的《音乐教育的哲学思考》是较早出现的此课题研究论文。但和国外音乐教育哲学的发展状况相比,我国的相关研究一直处于薄弱状态,导致了音乐教育更多停留在应用教学理论与实证研究的层面,缺乏宏观层面哲理性理论的支撑。

以2001年新版课程标准的颁布为标志,我国基础音乐教育出于本能和自觉开始寻求更深邃教育哲学理论的支持与指导,在课程标准的研制中借鉴和吸收了不同学说的精髓,提出了“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课程理念,实现了音乐课程理论建设上的新突破。自此,国内学界开始逐渐关注音乐教育哲学,产生了围绕“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一系列讨论,以及对国外研究成果的译介、专题研讨和硕博士学位论文的专项研究。

关于对“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讨论和争鸣,代表性观点譬如:管建华针对“以审美为核心”的哲学理论基础,提出了批判与质疑,他认为审美音乐教育的认识论基础是过时的普遍主义,是反历史主义和反哲学语言学转向的,并借鉴国外音乐人类学的研究和后现代哲学的理论视角,提出了“音乐作为文化”的音乐教育哲学观。⑥杜亚雄认为,音乐属于表演艺术及其非语义性两个基本特点决定了音乐教育不能以审美为核心。在创作、演出和欣赏三个环节中,“表演”最为重要,音乐教育应该“以表演为核心”,以培养学生的演唱、演奏能力为重点。李渝梅和李方元评介了“功能音乐教育”哲学观,这种哲学观认为审美音乐教育限制了音乐所能起到的功能,不能使音乐教育在广泛、多样的功能方面表现出应有的作为,而功能音乐教育作为一种新观念,体现了包容与进步。

针对音乐课程标准的基本理念,国内学者们开始从哲学角度进行思考。王耀华提出了“音乐创造为核心”的哲学观,认为音乐是最富有创造性的艺术形式之一,应将“创造”贯穿于音乐教育实践的全过程。刘沛认为,目前音乐教育的价值观点呈相互融合的趋势,应该在进一步研究音乐教育的本质、功能、目的等重要问题的基础上,构建一种基于音乐学科本体及其文化语境的多维度的音乐教育逻辑体系和价值范式。宋瑾提出,音乐美育中将美作为善的附庸,把音乐作为教化的工具,这种错误观念影响了具体教育实践。音乐教育中要实现“以审美为核心”,必须改变“重善轻美”的历史惯性。廖家骅赞同当前我国多元的音乐教育哲学观,在坚守“审美教育”观点的同时,提倡“洋为中用”的治学态度。还有一些学者提出了“兼容论”、“求善论”等观点。

近年来还出现了一些以音乐教育哲学研究为选题的学位论文,例如:《音乐教育哲学的审美范式与实践范式》、《审美现代性视角下的美国音乐教育研究》、《后哲学文化为基础的学校音乐教育》、《对“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认识和思考——基于雷默(音乐教育的哲学)》、《当代中国音乐教育哲学研究的现状与发展》、《乐者“乐”也——音乐教育哲学基础之省思》。此外,谢嘉幸1997年把埃利奥特的实践音乐教育哲学介绍到国内;《关注音乐实践——新音乐教育哲学》在我国翻译出版;2009年广州大学举办了国内首次音乐教育哲学学术研讨会,埃利奥特本人被邀现场讲学,使国内对音乐教育哲学的关注和研讨进一步走向深化。以上研究成果,折射出我国十余年来音乐教育哲学研究的发展状况,显示出课程标准所发挥的积极作用。

2011年版课标颁布后,国内学者开始从音乐教育哲学的角度展开相关研究,有别于以往对课标进行分析与解读的研究思路,如王州对“以音乐审美为核心”和“面向全体学生”课程基本理念的探究。将课标的研究定位于音乐教育哲学领域,符合21世纪教育哲学的转变:“要从‘以教育知识为核心’转变为‘以教育实践或教育生活为核心’”,“这种教育哲学的最终目的是要真正地提高人们的教育智慧,而不仅仅是增加人们的教育知识。”经历十余年发展,我国音乐教育哲学的研究已从理论自发转向学术自觉,未来学科的发展应该超越对音乐教育一般性规律的“总结”与“概括”,着眼于实践性与反思性研究。“实践性”赋予学科发展以新的使命:音乐教育哲学不应该处于被动“解释”实践活动的地位,而应该主动“改变”实践,从抽象的“为知识而知识”,转向思考真实教育情境中的问题,为音乐教育行为的优化与提升而探求知识。“反思性”应为学科研究的另一关键性基点:其作用不在于对音乐教育活动的认识和对音乐教育实践行为的指导,而是使教育工作者能够重新审视自身的认识逻辑与行为模式,从而突破程式化,为新的音乐教育与教学的设计提供思想支持。如同“哲学是对事物的寻根究底的反思”,音乐教育哲学就是对音乐教育问题反思性和彻底性的探究,其目的就是提高教育者对教育行为的掌控力和理解力。

无论是音乐课程标准中对音乐教育哲学思想的借鉴与吸收,还是从音乐教育哲学角度来研究音乐课程标准,两者之间都存在着密不可分的辩证统一关系,这是我国音乐教育实践发展到一定阶段,走向更深邃哲学理论研究层面的必然。

二、课程标准的修订彰显了音乐教育哲学的引领作用

“音乐教育哲学基础的定位,关乎音乐课程价值、性质、基本理念、课程目标、课程内容及标准、课程实施等几乎是音乐课程的所有方面,可谓举足轻重。”2011年版课标,从理论阐述到实践操作标准,无不显示出音乐教育哲学理论上的基础意义和实践中的引领作用。

(一)理论上的基础意义

2011年版课标作为国家规范和指导基础音乐教育的正式文件,在理论上海纳百川,广泛汲取了当前音乐教育哲学研究的最新理论成果,重新界定了一些重要的概念、理念及其内涵,体现出音乐教育哲学在课程发展中的理论基础作用。

2011年版对“音乐审美”的内涵做了理论上的深化:“音乐审美指的是对音乐艺术美感的体验、感悟、沟通、交流以及对不同音乐文化语境和人文内涵的认知”。音乐审美内涵的重新阐释,厘清了2001年版中不明确的概念界定,避免了实践中的误读,提升了理论上的意义。“课改”以来,对音乐审美的片面理解,主要表现为审美主体(学生)对审美对象(音乐作品)的单向体验,在2011年版中得以澄清和明确定位。使“审美为核心”的理念,从理论上揭示了作品本身文化语境和人文内涵的独特作用,在实践中修正了音乐教学中的主、客体之间的裂痕,显示了我国素质教育的新方向和新理念。

2011年版梳理了“审美”和“美育”的关系:音乐审美“这一理念立足于我国数千年优秀的音乐文化传统,与我国教育方针中的‘美育’相对应,彰显音乐课程在潜移默化中培育学生美好情操、健全人格和以美育人的功能”。“审美”指向非功利性的精神需求,是音乐教育不可替代的独有价值和功能。“美育”是中国学校音乐教育的指导思想,以塑造完美人格、发展人的全面素质为目的。二者密切联系,共同构筑了音乐教育实践活动中“美”与“善”的教育价值取向。从音乐教育哲学角度来看,如果重“善”轻“美”,实践中会导致以德育化的认识活动进行审美教育,使受教育者得不到真正的音乐审美体验;如果重“美”轻“善”,则也不利于音乐的多种教育功能的发挥。审美和美育的关系涉及到音乐教育实践的方向和教学操作,因此,2011年版在理论上给予了全新的阐释与提升。其“审美”理念扎根于我国传统音乐教育思想,强化了音乐艺术的本质和价值,是实施“美育”的主要途径和重要手段之一。

尤为引人关注的是,2011年版课标强调“审美”和“美育”为“我国”所特有。早在《尚书》中,就有我国古代关于美育和艺术教育的最早记载。@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中国的“审美”和“美育”思想形成了独特的文化范畴,指导着中国文学艺术的发展和审美实践的进行,成为东方文化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2011年版课标的哲学基础中,我国传统音乐教育哲学思想成为了重要部分,使“审美”和“美育”等一系列理念的理论基础更为扎实,也促使我国当代音乐教育哲学的研究更为本土化。

(二)实践中的引领作用

音乐教育哲学的研究方法以逻辑思辨为主,但必须超越纯理论层面并应用于实践,方能显示其学科价值。在2011年版扩写的“课程设计思路”部分,体现了音乐教育哲学对教学实践的重要引领作用。

第一,加强了音乐课程中美育的可操作性。为了凸显音乐课程的美育功能,2011年版将教学内容整合与拓展成四个教学领域:感受与欣赏、表现、创造、音乐与相关文化。以音乐活动方式划分的四个教学领域有机融合,通过不同的教学内容,用“以情动人”的方式,培养学生知、情、意的能力,从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2011年版课程标准从音乐教育哲学的角度出发,为新中国建国后历经曲折的美育确立了实践上的立足点。

第二,2011年版课标特别关注理论与实践的关系,强调理论研究能够反映和引导实践活动。在音乐教育哲学研究领域,国内的一些学术论文局限于理论思辨层面,缺乏与具体实践的结合。最近,笔者有幸见到一份修订中的音乐教材目录,曲目囊括了不同时代、风格、流派和地域的优秀音乐作品,包括奥尔夫和柯达伊的经典教学曲目,其中一首柯达伊作曲的《滑雪》,不但标注了柯尔文手势,还在教学细节上做了符合我国音乐教育实际的处理。这反映了当前一些音乐教育的实践探索已走在了理论研究的前面,音乐教育哲学的研究未能与实践很好的结合。2011年版课标纠正了上述偏颇:“音乐艺术的审美体验和文化认知,是在生动、多样的音乐实践活动中,通过学生的亲身参与生成和实现的。”此表述将审美论、文化论和实践论等哲学观有机融合,并指导具体的教学实践,强调了多样化音乐实践在音乐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搭建了理论联系实践的桥梁。

第三,2011年版课标强调了音乐实践能力的培养。2001年开始的音乐课程改革中曾提出“淡化知识技能”的口号,在教学实践中产生了一些片面的理解,甚至部分教育专家也认为审美能力是独立的,和知识技能并无关系。2011年版课标从音乐学科的特殊性出发,把“音乐素养”概括为“双基加四个能力”:“学习并掌握必要的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拓展文化视野,发展音乐听觉与欣赏能力、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形成基本的音乐素养。”并明确了掌握一定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作用及意义:“应正视这一客观的学科规定性,正确处理课程中音乐知识、技能的学习与发展审美体验和文化认知能力的关系。”

三、在一定文化立场上实施兼收并蓄的开放性哲学观

2011年版课标的修订与颁布,显示出我国音乐教育哲学研究的渐趋成熟。尤为重要的是,其理论基础并非学术拼盘,而是在坚守自我文化立场的前提下,实施了兼收并蓄的开放性哲学观。

(一)反思:文化立场

当今世界,不同国家、民族之间的交流日益密切。作为文化传播与传承主阵地的教育领域,在吸纳外来文化的同时,保持本民族的文化根基是重中之重。1994年10月3日,在日内瓦第44届国际教育大会上通过了《为和平、人权和民族的教育综合行动纲领》,其中指出:“教育必须教育公民尊重文化遗产”。一个国家或民族想要发展,吸收外来进步文化必不可少,但前提是必须保持本民族的文化根基。所以,当今各个国家更加意识到保持民族文化特色的重要性。反思音乐教育哲学研究,如果脱离文化立场和具体国情,以堆砌国外的各种理论观点做为立论依据,其结论难以令人信服,也不能在理论和实践双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

我国自古以来就有“和而不同”的传统哲学思想。“和”体现了中华民族的核心哲学精神,“讲求共存与和谐相处,承认事物各个组成部分的多样性,但并不互相排斥,即使是不同质的实体和部分也可以在某种逻辑精神的联系下成为一个有机整体”。音乐教育哲学的“和而不同”应是在保持自我文化立场的前提下,以中国传统音乐教育思想为中心,国外理论为多样化补充的哲学观。目前国内音乐教育哲学研究已显现出重建文化立场的趋势,如有学者指出了音乐教育哲学研究中民族意识的重要性,还有学者认为中华大地上有着足以令当代音乐教育安身立命的哲学根基。

当今,音乐人类学家倡导“音乐作为文化或文化中的音乐”、“音乐是人类的普遍文化现象”,对音乐教育哲学研究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其中也不乏曲解与误读。作为音乐教育风向标的课程标准,其理论导向作用不容小觑,2011年版在“文化立场”问题上同样旗帜鲜明。课标重新扩写了“课程性质”,“人文性”居于首位:“无论是从文化中的音乐,还是从音乐中的文化视角出发,音乐课程中的艺术作品和音乐活动,皆注入了不同文化身份的创作者、表演者、传播者和参与者的思想情感和文化主张,是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时代文化发展脉络以及民族性格、民族情感和民族精神的展现,具有鲜明而深刻的人文性。”课标中音乐的“文化”体现了不同民族精神内涵的特质,给音乐教育活动打上了鲜明的烙印,这本身就是“文化立场”的明确表现。再者,2011年版课标将“多元文化”改为“文化的多样性”,文字的修改折射出了哲学观的变化。本文认为,两者的不同在于多元文化消弭了文化中主位和客位的差异。文化多样性则是强调了民族的主体性——无论是音乐教育实践还是理论研究,均需坚守自己的文化立场和民族意识。

课标还赋予“文化立场”以显性可操作的特点:“要善于将本地区民族民间音乐(尤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音乐项目)运用到音乐课程中来,使学生从小受到民族音乐文化熏陶,树立传承民族音乐文化的意识。”这并非学术壁垒或盲目排外,“文化立场”的建立和吸收世界优秀音乐文化是相辅相成的:“通过系统地学习母语音乐文化和不同民族、不同国家、不同时代的作品,感知音乐中的民族风格和情感,了解不同民族的音乐传统,热爱中华民族音乐文化,学习世界其他民族的音乐,理解音乐文化的多样性。”这显示出我国音乐教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成熟与学术自信。

2011年版课标的课程基本理念、课程目标、实施建议等各项内容,无不显示出对文化立场与民族意识的重视。这对音乐教育哲学研究具有启示性意义。既以本国的民族精神为内核,又要善于借鉴和吸纳异文化,才能真正促进学科的发展与繁荣,进而带动音乐教育实践的提升,这也是课标对一些学术争鸣的明确回应。正如廖家骅所说:“修订稿能够在众说纷纭的音乐教育哲学思潮中,坚守国民音乐教育阵地,坚持‘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基本理念,显然是把握了基础音乐教育的正确导向,为今后音乐教改的深入发展提供了必要的保证……正是中华民族文化传承和发展的一种体现,它凝聚着无数先哲学人的智慧和心血,应该得到珍惜、坚守和发扬。”

(二)开放:兼收并蓄

音乐教育哲学既是文化传统的积淀,也是时代思想内涵的精华,这两方面构成了学科的基石。我国数千年文化传统的“乐教”思想和百年来“美育”的实践是音乐教育哲学研究可资借鉴的宝贵财富。“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浓缩为我国古代“乐教”思想的核心哲学观,音乐教育在审美和情感之间,在道德价值和情感价值的统一性之间,先秦时代就已经做出了实践。中国现代学校音乐教育的起源“学堂乐歌”,在实质上兼容了中国传统的乐教思想和外来音乐文化。王国维和蔡元培的美育思想体现了中西音乐教育哲学观的交融。改革开放以来,国际上一些重要的音乐教学方法、观念和学说,不断丰富着我国音乐教育的理论与实践。

乐教思想是我国传统音乐文化不可忽视的积淀,延续百年的“美育”思想则融汇了中西文化,这双方面奠定了我国现代学校音乐教育的基础,也确立了2011年版课程标准兼收并蓄的哲学观。

首先,2011年版课标开拓性地界定了音乐课程的三个性质:人文性、审美性和实践性,全面涵盖了当前音乐教育哲学的重要学说。以往各版本的音乐教学大纲缺乏对音乐课程本质属性的归纳与总结,2001年版课程标准首次界定了音乐课程的性质,深化了对音乐课程的理解与认识,但表述的相对简单。2011年版中,“人文性”是对音乐课程的全景式概括,奠定了学科发展的基础;“审美性”体现了音乐艺术的本质与主要价值,凸显了音乐课程在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不可替代性,是我国“德育为先、育人为本”教育思想的理论依托;“实践性”将音乐的本质探究转向了多种生动的教学活动,将音乐的音响和主体活动合二为一,实现了音乐课程的价值。这“三性”有机融合并概括了美育论、审美论、文化论和实践论的音乐教育哲学观点,将音乐教育理论发展到了新高度。

其次,2011年版的五条“课程基本理念”是音乐教育哲学思想高度凝结的产物。作为国家正式文件,课标不直接阐述音乐教育哲学理论,而是将其概括为应用性的基本理念,作为指导音乐课程实施的理论基础。2011年版课程基本理念中最具代表性的是第一、二、四条。其中,“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强调了音乐的情感性特征,承载了我国数千年“乐教”和“以美育人”思想,在注重音乐本体的基础上,将音乐的“审美”与“文化”进行有机结合,并做到了以学生为本,来发展其音乐学习的兴趣与爱好;“强调音乐实践,鼓励音乐创造”,显示了我国对“音乐教育哲学”这个舶来品的本土化诠释,“所有的音乐教学领域都应强调学生的艺术实践,积极引导学生参与演唱、演奏、聆听、综合性艺术表演和即兴编创等各项音乐活动”、“音乐是一门极富创造性的艺术”,理念中的各种表述从我国教学实际出发,诠释了“实践论”,有机渗透了我国学者的研究成果,诸如王耀华的“音乐创造说”和杜亚雄的“音乐表演说”,显示了我国音乐教育哲学研究的包容性与发展性;“弘扬民族音乐,理解音乐文化多样性”,是我国音乐教育在强调文化主体的基础上,将视野拓展到全球语境的必然选择。同时,对于我国不同教育发展水平的地区,加强学习各民族优秀的传统音乐,可使音乐课程增加弹性与可选择性,推动了音乐教育的普及和均衡发展。

学前音乐教育论文篇10

社会音乐教育主要是学校以外的文艺单位团体或个人对社会成员所进行的音乐教育活动,是国家整个音乐教育事业发展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1]中国社会音乐教育的滥觞可以追溯到春秋时期孔子兴办的私学里对于“六艺”中的“乐”的教学,在经历了2000多年缓慢的发展,终于在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伴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迎来了它的兴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建设突飞猛进,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作为国民文化程度标志之一的音乐文化事业得到了长足的进展,社会音乐教育事业蓬勃发展,其覆盖面越来越大,越来越引起社会和家庭的重视。对社会音乐教育的理论和实践的研究也逐渐繁荣起来,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本文拟对1990年以来关于社会音乐教育的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做综合的归纳与分析,过程中难免挂一漏万,只求从中看出对社会音乐教育的渐进认识和研究渐渐深入的理论历程,有利于今后的研究。

一、社会音乐教育宏观性的理论研究———专论部分

孙继南的《社会音乐教育———中国音乐教育40年之三》[2]是对建国40年来中国社会音乐教育发展的一个综述,对之后这方面的研究无疑具有很大的借鉴和学习意义。文章从介绍社会音乐教育机构的角度论述了建国40年来社会音乐教育的发展状况,提出了自己独到的看法与见解。作者把社会音乐教育机构分为两大类:由政府有关部门主办的社会音乐教育机构和由学校、社会团体主办的社会音乐教育机构;分别论述了这些教育机构的发展现状和它们对于活跃社会音乐生活,提高人们群众音乐文化素养,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以及为培养专门音乐人才铺垫基础等方面产生的十分重大的影响和作用。作者对于这两类社会音乐教育机构的发展和作用是持十分肯定和积极态度的。而对于他在文末提及的空前兴盛的个体性家庭私人教学,一方面肯定了此类教学在培养音乐幼苗和向专业音乐院校输送人才方面的不容低估的作用和意义,认为其是一种很值得提倡和推广的社会音乐教学方式;一方面又认为此类教学因目前尚无一定的审核批准条件和规范要求,在教学质量方面尚存有一定问题。最后作者认为1989年末中国音协决定成立全国业余乐器考级演奏委员会,以逐步试行定期考级制的战略性措施,对今后社会音乐教育的健康发展和教学质量的提高,无疑将会产生深远的影响。从当下社会音乐教育的现状来看,作者近20年前的看法和见解是很有见地和前瞻性的。舒泽池的《世纪之交的中国社会音乐教育》[3]敏锐地捕捉到了世纪之交将带给社会音乐教育发展的契机。作者首先概括了20世纪后20年社会音乐教育发展的特点:蓬勃中有混乱,追求中有迷茫,基本上是作为专业音乐教育的附庸和学校音乐教育的补充,缺乏理论的思索和独立的品格。而后用主要的篇幅论述社会音乐教育将以怎样的发展态势来达到21世纪对人的发展的新要求:将音乐与人的素质的成长紧密的、有意识的结合。众所周知,20世纪后20年社会音乐教育的发展正是忽视了对于人的素质方面的培养,更多的是对功利性的追求,例如考级带给学生升学的加分等等。作者针对当今世界对人的全面发展与创新能力的素质要求,重新做出了社会音乐教育是作为素质教育的音系教育的定位,并提出当下社会音乐教育的根本任务是培养和增进人的音乐感知能力。文章的研究宗旨和意义对上述孙继南一文有一定的承接性,一定程度上为进入21世纪的社会音乐教育指明了新的发展方向、目标,提供了理论上比较可行性的方法和途径。陈雅先的《社会音乐教育实践的着眼点》[4]一文阐述的观点与舒文相比较,可以说也有一定的承接关系。作者也认识到社会音乐教育应该是一种注重人的全面音乐综合素养发展的实践尝试,使受教育者获得较高的人文修养,在本质上应该是对“教育本体功能”,也就是对人的关注的回归,并采取了实践作为着眼点来进行阐述。作者首先分析评价了目前的社会音乐教育实际情况及总体效果:目标正确,方法有误。作者认为导致“方法有误”这种局面的因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应试教育”的影响,二是存在急功近利的思想倾向。从而得出结论:观念的转变,是社会音乐教育改革取得成功的关键,并提出了相应的实践上的可行性措施:社会音乐教育教学应从培养目标的具体把握和教学内容的选择入手,将专业音乐教学的课程结构加以改造和扩展……作者认为,唯有这样:转变观念,理论结合实践,循序渐进,才能培养出面向全社会在人文本质上真正超越前人的人。这种人不但能适应未来社会,还能改造、丰富、发展社会。当社会音乐教育能培养出这样迥然区别于前人的“新人”时,那么新世纪的社会音乐教育则步入了恢宏的理想境界,履行着自身的崇高使命。因为文章以“实践”为着眼点,所以更凸显了它的实用价值,对之后社会音乐教育工作者的实际操作无疑具有科学的理论指导意义。关于社会音乐教育理论研究的专门性论述还有:如曹理的《家庭和社会音乐教育与创造意识培养》着重论述了家庭和社会音乐教育对孩子的音乐学习要注意创造意识的培养,而创造意识培养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家庭和社会音乐教育良好的环境。陈明大的《对社会音乐教育的几点思考》[5]从我国社会音乐教育的宏观视角出发,对社会音乐教育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以及对社会音乐教育者的素质要求进行了讨论。李家回的《我对社会音乐教育的认识》[6]从教与学的双向选择、教学方式的随意性、社会音乐教育是专业音乐教育和普遍学校音乐教育的有益补充,三个方面论述了社会音乐教育的特点。王亚军、董晓光的《关于社会音乐教育的几点思考》[7]具体论及对社会音乐教育工作者的一些要求:如社会音乐教育工作者应该不断地提高自己,良好的示范是乐器教学必不可少的一个方面,明确地告诫学习器乐或声乐的学生们音乐素养的学习要尽量和器乐或声乐的学习同步以及学费的问题等。这些文章选取的视角虽然相对都比较窄,但也是社会音乐教育理论研究的有益补充。

二、社会音乐教育宏观性的理论研究———兼论部分

樊祖荫在《李凌的国民音乐教育观》[8]一文中介绍了:1.李凌对国民音乐教育所包含内容的概括:国民音乐教育,包括大、中、小、幼及城市、乡村,工人、农民及街道的音乐教育,即除了专业音乐教育之外的学校音乐教育、社会音乐教育及师范音乐教育。2.李凌专论《音乐教育需要立法》中,就国民音乐教育的方针、任务、政策、体制、内容、规格及教材、教法等各个方面的问题进行的详尽的阐述,并从培养目标,从教学的规模、规格、内容和方法等方面,从培养人才的角度等方面论证了国民音乐教育与专业音乐教育的共性和区别。文章最后总结:李凌同志的音乐教育思想,尤其是国民音乐教育理论,无疑会对我国音乐事业的全面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齐易、史丽欣的《跨入21世纪的中国音乐教育》[9]在它的第一部分:对20世纪末音乐教育的回顾中论及了社会音乐教育方兴未艾的成就和社会音乐教育呈现的无序状态,在对学生的培养上重技轻艺上所面临的问题。在它的第二部分:21世纪中国音乐教育的发展中,论及了社会音乐教育在21世纪的发展中对于管理混乱的问题,各管理部门应加强相互协调;教育管理部门应该对私人授课教师进行制度化的考核,私人授课教师也要凭证施教;对于音乐考级的问题,作者认为我国的文化部门应该按照国家文化部已于2002年5月17日起正式颁布和实施的《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这个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负责地管理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等。朱则平在他的《建立中国普通音乐教育体系之我见》[10]中论及到要建立多层次的社会音乐教育。作者认为,我们的社会应该充分挖掘潜力,投入更多的力量到社会音乐教育中,音乐院校、音乐团体、群艺馆、文化馆、图书馆以及戏曲曲艺团体都应设立社会音乐教育机构,长培、短训、义演相结合,发挥青少年宫的重要作用;凡有条件的地方都可以设立艺术教育中心,师资来源于社会各方面等。冯效刚的《试论专业音乐教育与其他类音乐教育协同发展》[11]在论及社会音乐教育的部分认为:社会音乐教育面向的对象是当今社会的主体,放弃了社会音乐教育,就失去了音乐活动的主要对象;专业音乐教育和学校音乐教育工作者都应该主动关心社会音乐教育,并建设一支强大的社会音乐教育队伍;只有学校、师范、社会音乐教育都兴旺发达起来,专业音乐教育才会有基础,才会有氛围,才能有广大的同盟军。尹红红的《普通学校音乐教育的发展需要与社会形成合力》[12]论述的观点与冯文可谓异曲同工。作者认为,社会音乐教育应与学校音乐教育形成合力。学校音乐教育的发展需要全社会的理解、支持和参与,有效的、规范化的社会音乐教育具有丰富的内容和灵活多样的实施方式,如广大媒体、各种社会公共设施、机构和社区与家庭等对社会音乐教育发挥的积极作用对普通学校音乐教育的发展具有很大的推进力。刘新丛的《音乐教育的社会新需求》[13]一文,分析了新时代对社会音乐教育综合需求的5个方面:1.与音乐教育相关联的传媒日益增多,专业采、编、播人才的总量需求较大;2.各级各类学校的合唱团、军乐团、管弦乐团相继建立,对音乐教育人才产生了新的需求;3.企业、社区的群众性音乐表演活动日趋活跃,需要包括指挥、演唱、演奏不同特长的专业音乐人才;4.演出中介组织增多,对外音乐交流活动频繁,需要综合音乐素质较高的人才;5.具有音乐含量或功能的商业行业和经营行为增量较大,电子通讯、信息、旅游、出版、广告、服装演示等行业都有大量音乐策划、制作的人才需求。王萍的《学校的音乐教育和社会的音乐教育》[14]一文,从定义、教育形式、教育内容、教育活动的参与者身份、教育管理的角度、从工作成绩的性质等多方面对学校音乐教育和社会音乐教育进行比较,从而得出社会的音乐教育寓教育与活动之中,并不向活动参与者提出在活动以外的“某种外加的遥远的目的”。作者还认为,在我国,当这两种音乐教育并存于普通大学里的时候,很容易产生混淆,尽管混淆的程度不同,但可能会带来管理层之间互相牵制、互相干扰的后果。上述列举的文章虽然都是在全文中兼及论述到社会音乐教育,所占篇幅也不多,但是都从不同的角度和层面提出了一些实践性、实用性较强的看法和见解,无疑也是社会音乐教育理论研究中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同样有着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

学前音乐教育论文篇11

民办高校的学前音乐教育专业的课程需要较强的实践能力,在教学体系构建过程中需要把握整体的有机性,结合教学目标、内容以及多元化教学模式对体系的构建加以实现,从而发挥出民办高校学前音乐教育专业课程的多元化的特性。恰当的教学管理体系的辅助实施是保障多元文化课程体系构建的基础,将培养学前音乐教育专业人才定为主要目标,从而达到民办高校学前音乐教育专业多元文化课程体系的构建。

一、民办高校学前音乐教育专业课程构建的当前现状和问题

随着学前教育的不断发展,学前教育专业的就业趋势呈逐年上升的趋势,民办高校对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的力度则逐渐增加。由于学前音乐教育专业是学前教育专业的一个重要的分支,而当前的学前音乐教育专业还普遍存在一些问题,阻碍了学前音乐教育专业课程体系的构建和完善。学前音乐教育专业的相关课程设置和教学模式存在较大的弊端,这主要是因为相关民办高校没有丰富的实际教学经验,一些教学模式完全照搬专业音乐学院的一般教学模式,并未按照课程内容的差异化进行个性化教学的安排,让学生仅被动的接受相关知识的灌输,教学模式守旧,欠缺实践性教学环节。在一些实践性较强的课程中,如声乐和乐器的课程,仅仅是从操作技术、技巧的熟练性进行教学指导,完全忽视了音乐文化教学和素质能力的培养,使得学生缺乏对音乐的审美和人文情怀的形成。音乐审美和人文情怀的欠缺,会导致学生在毕业后就业的工作中,对音乐欣赏的能力受到相关文化角度的制约,非常不利于学生自身的长远发展。民办高校中对学前音乐教育专业的课程安排存在不合理的问题,使得学生在课程学习往往跟不上进度,导致教学效果的不理想。

二、民办高校学前音乐教育专业多元文化课程体系构建思路

(一)完善学前音乐教育的理论依据

根据当前学前教育的总体形势,民办高校必须明确学前教育的基本理念是以学前教育培训为主,所以从学前音乐教育的课程设计和安排上,需要对这一理念有绝对的满足。从改变传统教学观念开始,在多元文化课程的体系构建基础上,使学生建立起专业性学习的观念,实现科学、合理的学习能力培养。只有课程体系专业化构建,完善学前音乐教育的理论依据,才能对学生未来就业能力的提升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实现高就业率。使学生储存较强的专业知识系统,获得较高的专业管理学前音乐教育工作的能力。明确学前音乐教育专业的课程与音乐专业课程的本质差异化,在课程的设计中加强与实际关系的结合,优化专业知识教育课程的结构,充分体现教学过程的专业性、明确性和实践性,让学生充分理解学前音乐教育的深层含义,实现课程体系构建的必要前提。学前音乐教育理论依据的完善还需要从实践课程与理论课程相互协调进行,从学前音乐教育的教学目标来看,实践技能的培养和理论知识的储备都缺一不可,只有将两者协调发展,才能充分体现学前音乐教育专业的适用性和实用性,实现多元文化课程体系的有效构建。

(二)完善学前音乐教育的课程内容

虽然在当前学前音乐教育的课程设计中已经初现多元文化课程的改革身影,但是在实际的学前音乐教育专业课程实际操作中依旧会发现,其多元文化课程的设置与学前音乐教育的相关课程进行了分离,并未将两者有机的统一于融合,这显得课程内容的设置过于呆板和刻意化。在学前音乐教育的相关课程中为了突出多元文化课程的特征可以加强中西方音乐文化的内容和知识,不仅需要有中国传统与现代的音乐踪影,还需要多西方乃至世界的音乐文化进行体会,对多元文化课程内容的设计可以从思想理念、教育活动等层面进行。丰富和完善学前音乐教育的课程内容需要对教学目标进行具体化的设定,在分析教学目标的内在实质性后对各个内容板块进行专业化的充实,调整教学课时,与教学内容结构,做到合理化、科学化的安排,突出教学内容的实践性。同时再设计教学内容板块过程中要注意知识体系结构的联系性与系统性,是教学内容框架得到层次化的递进,从教学内容的深度和广度进行拓展性思考,循序渐进的对教学内容进行贯穿实施。

(三)完善学前音乐教育的教学模式

学前音乐教育的教学模式的完善主要体现在教学环节和教学方式两个方面,学前音乐教育的教学环节是对教学内容的合理安排,而教学方式的选择是促进教学顺利实施的有效保障,可见,完善教学模式就促进民办高校学前音乐教育专业多元文化课程体系构建具有积极的意义。教学环节层面的完善需要在教学内容优化和改革的前提下进行,对教学内容的丰富可以实现教学理论与实践的相互结合,坚持以理论为引导,实践辅助教学活动为支撑,相互促进学生理论与实践两方面学习能力的整体发展,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将学生学习能动性充分发挥在教学的每一个环节中。教学方式的完善主要从教学形式进行入手,结合国内外先进的教学形式,在教学过程中结合案例教学、问答式教学等多种形式促进多元文化课程体系的完整构建。

三、小结

虽然我国民办高校学前音乐教育存在一些普遍的问题,导致了多元文化课程体系构建的难度加大,但是通过不懈的努力和探索,在实际的教学改革中进行经验的积累,借鉴国内外成功的教学理念和方式,在重视学前音乐教育专业发展的同时,突出课程体系构建的多元文化性,深化学生理论结合实践的培养方式,促进学前音乐教育专业多元文化课程体系构建的实践性与综合性,以达到民办高校学前音乐教育专业多元文化课程的实际体系构建。

[参考文献]

[1]杨宏凌.多元文化视域下学前教育专业学生音乐素养建构[J].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02):126-129.

学前音乐教育论文篇12

1. 音乐教育学的发轫、形成和发展是历史的必然趋势。因此,要增强研究音乐教育学的信心。

第一、从课程设置的历史背景分析,音乐教育学的形成是应运而生的。音乐学科教育研究原是在近代小学初中等教育趋向普及、发展,师资教育专业训练成为普遍需求的背景上发生的。有了音乐教育实践的需要,音乐学科教育研究(音乐教学法、音乐教学论、音乐教育学)才应运而生。这个事实说明音乐学科教育研究似乎同实践存在着天然的联系。它的萌芽阶段是以音乐教学法的形式出现的。从音乐(唱歌)教授法发展到音乐(唱歌)教学法,进而发展成为音乐(唱歌)教材教法,再发展形成音乐学科教育学,是这一学科适应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需要的趋势。音乐教学法研究的领域比较狭窄,大多停留在结合教材介绍具体的经验或教学方法、教学实例信息的传播阶段。音乐教学论虽融入了学习论、课程论、教学测量、教师素养、学科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以及学科发展史等内容,成为音乐教育学的重要支柱,但是在理论体系的综合创新和深广度方面距音乐学科教育学尚有较大差距。总之,音乐学科教育的发展期待着音乐学科教育学的诞生,它是音乐学科教育研究向更高层次发展的动力。

第二,从现代科学发展分析,音乐教育学顺应现代科学发展分化与综合的趋势。主要有两点:一是从现代科学发展的趋势看,当前科学发展的特点是,既高度的分化,又高度的综合,20世纪以来,边缘学科与横断学科的大量产生,促使科学向整体化发展。音乐教育学的形成和发展建筑在现代科学技术发展、学科之间相互渗透、相互交叉的基础之上,现代心理学、生理学和社会学的发展,引起音乐和其他学科的分化、综合,促进了音乐教育学的新发展。音乐教育学的建立,正是音乐教育科学发展的客观需要;二是从现代建设的需求看,现代化是一种综合的观念。它要求经济与技术、政治与社会、文化与教育、个人的才能与品质都必须适应现代化,并产生和谐的关系,这就给教育提出了培养目标整体化的要求。音乐教学法远远不能满足这样的要求,建立比音乐教学法层次更高、内容更充实的音乐教育学,已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第三,从国外音乐教育研究发展情况分析,音乐教育学在世界范围内得到迅猛的发展,为我们提供了音乐教育学发展的基本轨迹,并再一次证明音乐教育学的形成和发展,不是不切实际的空想,而是历史前进的必然趋势(此处不再赘述)。

2. 音乐教育学形成与发展过程是错综复杂的、曲折的,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要做好长期坚持下去的准备。

我与廖家骅、缪裴言在回顾中国音协音乐教育学学会十年工作时,一致同意用“艰辛开拓的历程”作为标题,概括这十年的历程。意思是指“她的成绩虽谈不上辉煌,但所做的工作却是实实在在的”。音乐教育学是建筑在大量的音乐学科教育研究成果之上的。以美国为例,美国是音乐学科教育研究最发达的国家之一。据统计,1930年至1967年发表的音乐教育研究方面的论文约9500篇(山本文茂,《音乐教育研究的方法与范畴》第86页,音乐之友社,1992年)。〔日〕山本文茂先生对《国际博士论文要旨》(DAI)的“音乐教育”进行了调查,1977年至1986年完成的博士论文竟达1025部,难怪作者发出“在山一样大量研究成果面前,我们仅仅是蹒跚而行”(同上第86页)这样的感慨!

说音乐教育学发展过程错综复杂,还体现在学科自身建设上,每前进一步都要付出艰辛的劳动。有些问题至今还有许多分歧。

例如,音乐教育学属于什么性质的学科?对于音乐教育学在一些方面学科的性质看法雷同,而对另一些学科性质却有种种不同的看法。如有的认为它的学科性质属于“基本理论”的范畴,有的则认为它应该既能对实践做出高度的概括,具有“理论性”,又能有效地指导实践,具有“实践性”,因此,音乐教育学应该是一门应用理论学科。

学科性质问题,属于科学分类的范畴。知识体系是由相互联系的各门具体学科组成的有机整体。各物质运动形式的区别与联系,是科学分类的客观依据。因此,学科性质的定性,是学科自身建设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它直接影响到学科定义与命题类型的选择,还会影响学科的目标、框架和结构。值得充分重视并深入地进行研究。

科学学的研究表明,现代科学发展很快,由于学科不断分化与综合,分支学科和边缘学科大量涌现,科学分类也在发展。

(1)从研究对象看,科学可分为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思维科学。音乐教育学从属于社会科学。在音乐教育工作者和研究者中,对这个问题的认识没有分歧。

(2)从科学的结构体系看,科学可分为本体科学、边缘科学和综合科学。这三类科学的区别,实际是在科学的对象―――物质运动的各种基本形式和具体形式所持的角度不同。人们把边缘科学称为“交叉科学”,所谓“交叉”,实际就是交叉在两种运动形式之间,或交叉在两门科学学科之间。音乐教育学正是这种边缘学科或者说是一种交叉学科,它是音乐学与教育学互渗交融的产物。把音乐教育学看作是教育学的一个领域,随着学科教育学的兴起,体现了教育学发展专门化的趋向。音乐教育学源于音乐学和教育学,但是作为一种新的理论形态,其间原来音乐学和教育学的一般理论都不复存在了,而具有了新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它既不是用教育学原理简单地去解释和说明音乐艺术的现象,也不是把音乐手段简单地运用到教育教学的一般过程;而是揭示音乐教育教学的规律、音乐教育的方向、发展形态、基本特点;从整体上阐明音乐教育与各学科教育学所共同适用的教育理论和方法。它是研究音乐教育过程的学科。

(3)从与实践的关系看,科学可分为基础科学、技术科学、应用科学。音乐教育学属于哪一类学科,在与实践关系的分类上,争议较大。有的强调音乐教育学应该既有理论性,又有应用性,因此应该是一门应用理论学科。从科学学的研究表明,所谓应用理论学科的概念不是科学学意义上的学科性质分类。

基础科学是客观世界的最本质的规律的反映,它的一般表现形式是由概念、定理、定律等组成的理论体系。技术科学是客观世界中物质的具体运动模式及其人的活动模式的规则性反映,它的基本表现形式是由原理和模式组成的规则体系。应用科学是实践活动的科学总结。它与实践的关系最为密切,它要直接解决实践中提出的各种问题,其基本的表现形式是由一系列具体方式、方法组成的方法体系。

确定音乐教育学的学科性质,关键在于明确音乐教育学的研究目的。由于目前音乐教育实际上是一个交叉的概念,指向较为复杂。在这种情况下,其学科的性质是难以确定的。我们可以考量三个方面:

其一,取向。以普通教育学作为参照。不同性质的教育学框架有所区别,定义与命题的类型有所不同。元教育学研究学者陈桂生说:“我国现在通行的教育学,号称‘科学的’教育学,其框架基本上属于从目的到手段的演绎系统陈述,所下定义,主要是纲领性定义、规定性定义,所陈述的命题实际上大都是评价性、规范性命题,这意味着它基本属于实践教育学。”(陈桂生《“教育学视界”辨析》第452页,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他进一步说:“科学的教育学,旨在描述教育事实,考察各种教育现象发生的原因和条件,从而揭示其中规律性的联系。简单地说,它着重回答教育‘是什么’(含‘教育目的’是什么,‘学校制度’是什么,‘课程’是什么,等等);实践教育则主要回答教育‘应当是什么’(教育价值观念)、教育‘应当做什么―――怎么做’(教育规范),即确定教育的价值与规范,以指导实践。”(同上书,第451页)。与普通教育学相比较,音乐教育学的价值取向,既有同一方面,也有不同方面,要做具体分析。

其二,指向。在思维目标的指向上,是对准教育现象去研究,还是对准一般原理(本质、规律等)去研究;是奔向实践的前沿,还是追踪事物(对象)后面的原理,要进行研究分析。

其三,距离。在同实践距离上,应用学科离具体实践较近,而基础学科却离具体实践较远。这是由于两种性质的理论研究之目标的方向不同带来的必然结果。

综上分析,我们对德国音乐教育家多弗莱因说过的话“《普通音乐教育学》未能问世”就好理解了。他在大型音乐辞书《音乐的历史与现状》(简称《MGG》)的第10卷《音乐教育学》(卡塞尔,1961年出版)中说“《普通音乐教育学》未能问世,这样的著作似应力图展示关于基本原理的科学研究,尤其要力图描述出关于音乐教育学方面的各种多姿多彩的活动。”(载于《音乐词典条目汇辑・音乐教育学》第310―311页,人民音乐出版社,1996年)多弗莱因先生所说未能问世的《普通音乐教育学》从学科性质来说似乎指的是“科学的音乐教育学”,说它“未能问世”就不足为怪了。

音乐教育学在同实践关系上的科学分类,有待进一步研究。但有一点是定而不疑的,那就是音乐教育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科学。它的理论体系来自于音乐教育实践活动,反过来又指导音乐教育实践,使之避免自发和盲目,变得更加科学、有效与合理。它是音乐教育实践的理论形态,音乐教育实践的发展,使它不断地丰富和充实。另一方面,它又是音乐教育理论在音乐教育实践中的应用,对音乐教育实践起着规范和指导的作用。

3. 音乐教育学的结构体系与框架是多元的。因此,构建音乐教育学的结构体系应博采众长,为我所用。

现代学科教育学研究表明,制约(学科)教育学(包括音乐学科教育学)的形成的四个条件是:

社会的历史条件;人类的心理条件;方法论条件;专门科学(音乐)条件。

例如,教育除了受到一定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制约外,一定会受到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文化传统的影响。顾明远先生说:“所谓民族文化传统,是指经过长期的历史积淀而形成的对现实社会仍产生巨大影响的文化特质或文化模式。它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凝固性,同时它又具有变异性和创造性。”(《未来的教育(代序)》载于《中国教育家展望21世纪》第2页,山西教育出版社,1997年)因此,构建学科教育学时会常常受到传统文化的影响。同样构建音乐教育学的结构体系与框架时,向先进国家和地区学习是必要的,但是也要防止亦步亦趋,要研究具有中华民族文化特色的音乐教育学。

关于音乐教育学的结构体系与框架,在《音乐学科教育学》一书中,我提出了广域型、学科型与专业型等三种类型:

(1)广域型音乐教育学结构体系与框架。国际教育界在展望21世纪教育要求的基础上倡导作为广域科学的学科教育学。它要求从跨学科的高度,考察学科的教育目标,组织学科的教学内容,梳理教学过程,探讨教学方法,广泛深入地对涉及学科教学的种种要素展开实证研究。(钟启泉:《现代学科教育学的概念、使命和发展》,载于《课程・教材・教法》,1997年第5期)

图1是日本学者山本文茂在《音乐教育研究的方法与范畴》(第248页,音乐之友社,1992年版)提出的音乐教育学结构图,对音乐教育学的构成及与相邻诸学科的关系、地位都作了明确的表示。

图1中,音乐教育学的知识体系由4部分构成。这就是把基础科学的哲学、心理学、历史学、社会学的知识体系和方法论作基础而形成的音乐教育哲学、音乐教育心理学、音乐教育史和音乐教育社会学。音乐教育学的直接对象是位于图的中央位置的教师、孩童、授业(学习领域)和环境等4方面,各种学科教育的研究成果被积累分类成教育课程论、发展论、授业(学习领域)论、基础论。教育课程论又细分为目标、计划、内容―――教材、方法、评价等5个领域。这些知识体系与教育学、教育实践(学科指导、生活指导、特殊活动指导等)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同样,授业论(学习领域可细分为基础、歌唱、器乐、创作、鉴(欣)赏等5个领域,与音乐学的知识体系和音乐实践(作曲、演唱演奏、鉴赏等)的实际技能有直接联系。图的外侧虚线表示了基础科学的一切知识体系和方法论与教育实践和音乐实践、教育学和音乐学等有密切关系。另外,这些基础科学也构成了间接支撑音乐教育学各范畴、领域的研究的知识母体。图的四角指向中心部分的直线表示了音乐教育怎样适应社会的需求(音乐的、教育的、文化的、人的价值的实现)的。

我国广域型音乐教育学研究,以音乐教育实践为基础,从与音乐教育学相关的音乐学、教育学以及哲学、美学、社会学、心理学、物理学、历史学、民族学等学科的最新发展成果出发,进行多角度、多侧面、多层次、多因素的系统研究,以形成自己独特的理论体系。例如前述《普通学校音乐教育学》是其中一例。它的内容包括:

音乐教育哲学原理。以哲学的观点研究音乐教育的根本原理,主要包括音乐教育的本质论、目的论、价值论等基本问题。

音乐教育史。研究人类社会各阶段音乐教育实践活动和音乐教育思想的产生、发展、演变过程。其目的主要是以史为鉴,探讨和总结音乐教育的发展趋势和规律,指导今后的音乐教育工作。

比较音乐教育学。研究各国、各地区、各民族的音乐教育内容和特点,通过各层面的分析、比较、评价,在深入研究其个性的基础上,找出共性,从而全面把握音乐教育的规律及其发展趋势。

音乐教育心理学。研究音乐教育过程中的学生心理现象及其发展变化规律,从心理学角度来研究在音乐教育影响下学生的心理活动,包括学生在感受音乐、表现音乐、创造音乐、学习音乐知识技能与音乐文化过程中的心理活动等。从而找出受教育者在音乐教育的影响下形成的思想感情、道德品质、个性、智力发展等方面的心理规律,采取相应教育方法,促进音乐教育理论科学化。

音乐教学论。它包括音乐教育课程论和音乐教学法等两大部分。音乐教育课程论的研究涉及课程设置、教学目标、教学原则、教学内容、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教材、教学组织、教学评价等方面的内容。音乐教学法主要研究不同学校、不同年级中进行各种教学内容教学所采用的方法,寻求与选择最优化的教学途径与方法。包括唱歌教学法、器乐教学法、欣赏教学法、创作教学法、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教学法等。

音乐教育社会学。它运用社会学的有关理论与方法,通过音乐教育与社会生活之间多种交叉关系和种种社会音乐现象,探讨音乐教育的社会功能、社会效应、各种社会音乐教育的意义、内容、形式以及社会对音乐教育的干预、影响和制约作用等方面的问题。

音乐教育工艺学。研究运用信息论、系统论、控制论、生物学、行为科学等有关理论对音乐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可操作因素,加以分析、选择、组合和控制,以取得最优化的教育效果。

学前音乐教育学。它的研究包括音乐教育与学前儿童发展,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任务和目标、学前儿童教育的内容和活动、学前儿童音乐活动中的基本素质培养、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评价等。

特殊儿童音乐教育。它主要研究根据特殊儿童身心的特点进行音乐教育的特殊规律和方法。如对唱歌缺陷儿童和音盲儿童的研究等。

音乐教育管理学。它的研究内容包括音乐教育领导的活动和评价、音乐教育方法、教育方针政策的制定与实施、音乐教育行政组织教育领导的原则和方法、音乐教育管理人员及音乐教师的培训、考核评定、音乐教育教学评估、音乐教育经费管理等。

关于广域型音乐教育学的结构体系和框架还有两点思考:

第一,研究方向和课程目标是构建科学的音乐教育学,而不是实践的教育学。

第二,音乐教育的研究与音乐教育学研究是有联系也有区别的,不能把对任何音乐教育现象的研究都混同于音乐教育学的研究,特别是不能混同于“展示关于基本原理的科学研究”。上述我们提出了多角度、多侧面、多层次、多因素研究的方方面面,有些本身就是独立的学科,从这些方面研究,目的是“以形成自己的独特的理论体系”。音乐教育学的结构体系的框架,不应是这些学科成果简单的相加汇合。

(2)学科型音乐教育学结构体系与框架。它是以特定的音乐学科中的教育目标,实现该目标的教学内容及教学方法的应有模式为课题展开研究的。可分为原理性、哲学性的研究、学科组织的领域研究以及教学法领域的研究等。如《音乐学科教育学》(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是“学科教育学大系丛书”中的一册,它的研究范围包括:

音乐教育的本质特征与社会功能

中小学音乐心理发展

音乐教育课程

音乐表演学习与教学

音乐创作学习与教学

音乐欣赏学习与教学

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习与教学

音乐教学设计与教学目标

音乐教学方法

音乐教学模式

音乐教学媒体

国外著名音乐教育体系

音乐教学评价

音乐教育研究

音乐教师

〔日〕浜野政雄先生所著《新版音乐教育学概论》(曹理、缪裴言、王昌逵译,教育科学出版社,1967年版)也是一例。其内容包括:序章(音乐教育研究)、音乐教育目的、音乐教育制度、音乐能力的发展与音乐学习、音乐教学的方法、音乐教学评价、音乐教材与教科书、幼儿音乐教育、音乐教师、音乐教育研究的课题等。

(3)专业型音乐教育学结构体系与框架目前比较全面地系统地论述专业音乐教育学问题的专著较少。我国学者张帆先生所著《专业音乐教育学导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一书,对专业音乐教育学研究范围进行了探讨,可供我们研究此类问题参照。他认为专业音乐教育学的研究范围应包括哲学、音乐教育史学、音乐教育心理学、文化学、思维学五个层面:

哲学层面。用哲学的观点和思辨的方法研究专业音乐教育的本质、目的、价值等基本问题。这一方面更多的需要运用作为哲学分支的美学(主要是音乐美学)来研究专业音乐教育过程中的审美经验的建构问题。

音乐教育史学层面。着重研究社会发展各个时期专业音乐教育的实践经验、音乐家和高素质艺人成长过程,探求专业音乐教育发展规律,借鉴历史,展望未来。(该书这方面未做展开)

音乐教育心理学层面。探讨的课题主要是深入到音乐家音乐心理系统的建构问题,涉及到音乐的天赋与才能、从儿童到成年心理发展的规律及其在各个发展阶段的特点、个体个性差异及影响其发展的因素、音乐心理系统建构的环境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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