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思想论文合集12篇

时间:2023-03-22 17:49:34

儒家思想论文

儒家思想论文篇1

儒家思想又称儒学,由孔子创立,最初指古代的礼仪之道,后来逐步发展成为以“仁”为核心的学术思想体系。儒学创立于春秋战国时期,独尊于西汉武帝时期;在先秦以后2000多年的封建社会中一直被确立为正统思想而大行于世。儒家思想随着社会的发展也经历了不同的变化,被后人划分为不同的发展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以孔子、孟子、荀子等为代表的先秦儒学,主要内容是“士”修身方面的道德规范与从政方面的治国原则;第二阶段是以《天人三策》、《白虎通义》为代表的两汉政治制度化和宗教化儒学,其中的一些主要内容被政治制度化而后成为了人们必须遵守的外在规范;第三个阶段是以程、朱、陆、王等为代表的宋、明、清时期的性理之学,主要是伦理道德、身心修养层面的儒学;第四个阶段从康有为开始,是与西方近代民主与科学思想交流融通的近现代新儒学,主要对当代人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民族主体意识发挥作用。从四个发展阶段中可以看出,无论儒学处在哪一个发展阶段,都实际上承担了教化民众、维护统治的社会功能,这与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和目的十分相似。

(二)当代思想政治教育包含对儒家思想的继承

思想政治教育是一项教育实践活动,是统治阶级为了夺取和巩固政权、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培养合格接班人和社会成员而开展的社会教化;内容十分广泛,包括政治教育、法制和纪律教育、道德教育、思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宗教教育、人格教育等,涉及思想意识、文化心理及行为模式等多个层面;主要任务是在统治阶级的领导下进行社会主导思想意识(或称“主流文化”)的灌输和规范行为的训导。从这一定义可以看出,当代思想政治教育在很大程度上与儒家思想一脉相承。

二、儒家思想的特点

儒家思想是中国古代社会教化民众的正统思想,经历了2000多年的发展而逐渐形成了自身的特色,归结起来主要有五点:第一,以人为本,儒家思想重视人性,强调人的内心中具有一种价值自觉能力,包括“自我修养”、“自省”、“慎独”、“自我完善”,还提出了“做人”的要求和方法,使人们从中得到乐趣。第二,注重德育,儒家思想特别重视伦理道德,孔子从道德教育的内容方面进行了总体设计,创建了以“仁”为核心内容的道德范畴体系,为确立儒家道德教育的内容奠定了理论基础。第三,尊师重道,“传道、授业、解惑”是教师的职责,尊重教师的实质是对人类文明传承的重视。第四,崇学重教,孟子认为,教育使人懂得人伦规范,是控制人们思想观念、维护统治的重要手段。第五,因材施教与言传身教,孔子主张根据人的不同资质加以教育,主张教师以身作则。从以上特点可以看出,儒家思想与当代思想政治教育同样重视教育客体,具有相同的意识形态性即政治性,同样是实现政治目的的重要手段。

三、比较儒家思想与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和方法

儒家思想经历了几千年的历史发展,形成了比较系统和完善的教育方法,社会教化和修养两个方面的主要方法有:教化方法,主要有教育灌输、化民成俗、身教示范、礼乐结合、环境陶冶、践履笃行等几个方面;自我修身方法,主要有学思结合、自省、克己、慎独、积善成德等几种方法。当代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方法有理论灌输法、实践锻炼法、自我教育法、榜样示范法、比较鉴别法、咨询辅导法等。从教育方法的比较结果中可以看出,教育灌输与理论灌输法相一致、践履笃行与实践锻炼法相一致、自我修身方法与自我教育法相一致、身教示范与榜样示范法相一致;比较鉴别法和心理咨询法是当代思想政治教育特有的方法,儒家思想中化民成俗、礼乐结合、环境陶冶等方法可以对当代思想政治教育有所启示。

四、儒家思想育人功能对思想政治教育的启示

(一)儒家思想在维护封建统治方面的作用

儒家思想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统治者维护统治的工具和手段,为统治阶级提供了系统的治国之道,“四书五经”中大多论述了儒家的治国之道。儒家思想的治国理念是王道政治,宣扬“君权神授”的观点,真实目的在于解决政治秩序的合法性。同时,儒家主张“为国以礼”、“为仁以德”,《论语》中“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意为,以强硬的行政权力、政策法令来管理国家,使子民顺应服从;以残酷的刑罚来约束,使子民安分守己,只不过让人隐藏了一颗不知羞耻的心,暂时不表现出违法违规的现象,只是表面的平和安定;如果以礼仁之德来感化人民、以礼义之法来引导人民,那么民众就会勇于知耻,且能在日常生活中克服不良习惯和丑恶心理,并长期保持不变。只有这样,才能使人心悦诚服地服从政治权威,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不仅有利于国家的安定,也符合统治阶级的利益。

(二)儒家思想在教化民众方面的作用

儒家是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主要设计者,其核心就是通过向民众灌输政治理念,形成民众的政治情感、政治心理和政治价值。儒家思想认为,人们要有一个正确的国家观念,个人应该服从国家、忠于君主;儒家所提倡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就是规约人们的道德,使人们正确地认识自己的责任,从而“克己复礼以成仁”。儒家思想强调向内扩充人性中本有的“善端”,倡导反求诸己的修养路径,使人们坚信有成圣贤、达到理想人格境界的可能。这种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模式培养了民众良好的道德品质,既巩固了统治者的统治地位,又达到了引导民间才智忠君报国的目的。

(三)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与功能

当代我国的思想政治教育以培养人的思想政治素质为目的,以共产主义为方向,是直接作用于人的思想品德的实践活动,因此,当代我国的思想政治教育不断致力于促进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激励人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终实现共产主义。当代思想政治教育功能包括个体和社会两部分,思想政治教育的直接作用就是促进人的发展,即实现个体;进而通过人的发展来影响社会生活,促进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即实现社会功能。

(四)思想政治教育从儒家思想中得到的启示

儒家思想的核心是“善”,中国传统社会大多数时候以善恶来评价人的行为,善恶观念是深植于人们意识中的价值观念。儒家思想中的“五常”(即“仁、义、礼、智、信”)贯穿于中华伦理观念的发展中,给予当代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诸多的启示。《论语•季氏》中提出,做人要“见善如不及,见不善如探汤”,意思是“见到好的、善良的,要努力思考自己的不足,争取达到同样好的程度;见到不好的、恶的,要像碰到热水一样,尽力避开”;要“省”在高处,学典明理,坚定信仰,守住良心,不为蝇头小利而鼠目寸光,不为荣耀光环而急功近利。运用儒学的语境来解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可以发现,其中的大多数内容已在儒家思想中存在并早有阐释。思想政治教育与儒家文化有着功能上的价值契合点,正确的理解运用可以使思想政治教育更好地达到鼓舞人、教育人的作用,对于和谐人际关系、稳定社会秩序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五、当代思想政治教育对儒家思想的批判性继承与方法创新

(一)儒家思想的精华与糟粕

儒家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在几千年发展历史中的积淀和精华,博大精深,对于建构中华民族的伦理道德观与价值观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其中包括“以德润身、内圣外王”的身心和谐思想、“仁者爱人、以礼待人”的人际和谐思想、“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社会和谐思想以及“天人合一、民胞物与”的生态和谐思想。当然,任何思想都存在自身无法克服的历史局限性,儒家思想在维护和推崇“大一统”社会政治理想的同时,必然会抹杀了人的个性,压制了人的创造性;因过于强调人伦关系的伦理道德规范,而存在浓厚的“官本位”倾向且缺少民主意识,更使得整个社会出现一种功利化的倾向;另外,因循守旧的思想和过于保守的作风也不利于社会进步,因此,当代思想政治教育必须借鉴和吸收儒家思想中的精华、认清和摒弃其中的糟粕,并树立开放的治学理念,把思想政治教育推向前进。

(二)当代思想政治教育对儒家思想的批判性继承

儒家思想中的许多内容体现了人类的智慧和情感,也反映出中国古代社会的需要,但是,一些内容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推移已不再符合时代的需求。在建国之初就向全党提出,应系统总结从孔子到孙中山期间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任务,采用“古为今用”等对待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方法论原则。因此,我们要认识到儒家思想的阶级性和封建性,不能全盘照搬其中的道德规范和价值观念,而是秉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原则,树立正确的、批判性继承的态度。

(三)当代思想政治教育在儒家思想启示下的方法创新

思想政治教育有着明显的阶级性,也与政治和传统文化有着很大的关联,在不同时代、不同国家都有着明显的差别。封建制度下产生的儒家思想反映出当时政治社会和教育文化的需求,并随着几千年的发展深植于大众的思维之中。但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儒家思想显然不能满足人们对思想政治教育的需求,虽然我们不能完全割断思想政治教育与儒家思想的文化关联,却可以从中汲取有益、符合人性的观念和方法,并将其科学地运用于当代思想政治教育中,成为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创新的有效途径。

1.化民成俗

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目的是培养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如果民众能从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中学到良好的社会风尚,就会在思想上生成道德规范、在行为上养成风俗习惯,并自觉自然地认同法治理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礼乐结合

礼乐是中国古代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礼乐文化能提升人的道德水平,使人们实现自我完善。“礼”是从人的情感出发来制定,又是以修正人的情感为目标;“乐”是人类发自内心的情感之声。礼乐可以陶冶人的情操,也使人知道如何规范自己的行为;还可以维护社会秩序中的人伦和谐,在今天仍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儒家思想论文篇2

儒家重人道,但是,儒家所讲的人道不是以人类为中心,而是与天道相统一的。所以,儒家又重视天,重视自然,重视人与自然的相互关系,强调人的发展与自然的和谐,因而包含了丰富的生态思想。本文着重论述儒家的生态思想,以期对今天建立新的生态观有所启迪。

1“与天地参”的人道论

先秦的道家讲“天人合一”。老子的《道德经》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家的“天人合一”最终合于自然之道。儒家也讲“天人合一”,其出发点在于人,为了人,但是,人又是天地之中的人,必须遵循天地自然规律,与自然相互和谐,这就是“与天地参”。

《礼记》中的《中庸》为战国初儒家思孟学派的重要著作,其中说道:“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这段论述旨在阐释天地自然万物之本性与人之本性的一致,表述了儒家的“天人合一”思想。这里所谓的“赞天地之化育”,就是要依照自然规律以助天地之变化;至于“与天地参”,朱熹注曰:“与天地参,谓与天地并立为三也。”[1]也就是说,人遵循天地自然规律则可以与天地和谐并立,这就是“与天地参”;“参”,即为天、地、人三者并立和谐。《中庸》还说:“仲尼祖述尧舜,文武。上律天时,下袭水土。”这里的“律天时、袭水土”,就是遵循天地自然规律,以达到“天人合一”,也就是“与天地参”。

儒家“与天地参”的思想在战国末期的荀子那里有了进一步的说明。《荀子•天论》说:“不为而成,不求而得,夫是之谓天职。如是者,虽深,其人不加虑焉;虽大,不加能焉;虽精,不加察焉,夫是之谓不与天争职。天有其时,地有其财,人有其治,夫是之谓能参。”在荀子看来,自然界变化有其自身的规律,人不可将自己的主观意志和愿望强加于自然界,但是,人可以按照自然规律而“有其治”,这就是“能参”,也就是天、地、人三者各行其职,和谐共处。

儒家的“与天地参”在《易传》那里得到充分的发挥,形成了天、地、人三者统一的“三才之道”。《易传》是战国末期儒家对《易经》的诠释。《易传•乾•文言》说:“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易传•系辞上传》说:“与天地相似,故不违。知周乎万物而道济天下,故不过。旁行而不流,乐天知命,故不忧。安土敦乎仁,故能爱。”认为圣人所要做的一切就是要与天地、日月、四时“合”,与天地万物和谐一致。《易传•系辞下传》还在诠释《易经》卦象的六爻时说:“《易》之为书也,广大悉备,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兼三才而两之,故六;六者非它也,三才之道也。”所谓“三才”,就是天、地、人;在卦象的六爻中,上两爻为天道,下两爻为地道,中间两爻为人道;“三才之道”就是天、地、人的和谐统一。《易传•说卦传》还进一步说:“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将以顺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兼三才而两之,故《易》六画而成卦。”《易传》认为,在《易经》卦象的中,天道的阴与阳、地道的柔与刚和人道的仁与义都统一于六爻的卦象之中,天道、地道与人道是相互统一的。

2阴阳五行的结构论

先秦的阴阳家讲阴阳五行,儒家也讲阴阳五行。孔子的弟子曾子曾经在与学生讨论天圆地方的宇宙结构问题时,提出天地自然的阴阳五行结构。据《大戴礼记•曾子天圆》所载,曾子说:“参尝闻之夫子曰:天道曰圆,地道曰方。方曰幽而圆曰明。明者,吐气者也,是故外景;幽者,含气者也,是故内景。故火、日外景而金、水内景;吐气者施而含气者化。是以阳施而阴化也。阳之精气曰神,阴之精气曰灵;神灵者,品物之本也。……阴阳之气各尽其所则静矣,偏则风,俱则雷,交则电,乱则雾,和则雨。阳气胜则散为雨露,阴气胜则凝为霜雪。阳之专气为雹,阴之专气为霰,霰雹者,一气之化也。……圣人立五体以为民望,制五衰以别亲疏,和五声之乐以导民气,合五味之调已察民情,正五色之位成五谷之名,序五牲之先后贵贱。”

孔子之后的思孟学派较为明确地讲阴阳五行。荀子在所撰《荀子•非十二子》中曾指责子思、孟轲“案往旧造说,谓之五行”。关于思孟讲阴阳五行,郭沫若先生还有过详尽的论证。[2]当今学者李学勤先生也认为,思孟在《五行》中所言“五行”仁、义、礼、智、圣,与金、木、水、火、土“五行”相联系。[3]汉代大儒郑玄在注《礼记•中庸》所谓“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时说:“天命,谓天所命生人者也,是谓性命,木神则仁,金神则义,火神则礼,水神则信,土神则知。”[4]在郑玄看来,儒家的仁、义、礼、智、信与金、木、水、火、土“五行”是密切相关的。

值得注意的是,儒家讲阴阳五行与阴阳家有一定的关系。《汉书•艺文志》在论及阴阳家时说:“阴阳家者流,盖出于羲、和之官,敬顺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时,此其所长也。”然而,儒家经典《尚书•尧典》中也有“命羲、和,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时”的说法。这两段叙述如出一辙,很能说明《尧典》与阴阳家的密切关系。而且,《尧典》中的其它部分还明显有五行说的迹象,其中讲到五典、五端、五礼、五玉、五器、五品、五教、五刑、五服、五流、五宅等等。虽然《尧典》没有直接讲金、木、水、火、土“五行”,但是,与《尧典》同属《尚书》的《洪范》则是阐释古代五行说的重要文献。《洪范》说:“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爰稼穑。润下作咸,炎上作苦,曲直作酸,从革作辛,稼穑作甘。”这段论述几乎成了古代五行说的经典表述。关于《尧典》和《洪范》,郭沫若先生认为,它们都是战国时的儒者所依托,并且就是思孟这一派人。[5]无论《尧典》和《洪范》最初是否属于思孟学派的作品,但毕竟在后来成为重要的儒家经典之一,可见儒家与五行说的密切关系。

最能反映儒家阴阳五行自然观的,当属《礼记•月令》。《月令》较为完整地建构了儒家的阴阳五行自然观。在《月令》中,按照五行,有相应的五季、五日、五帝、五神、五虫、五音、五数、五味、五臭、五祀、五祭、五居、五色、五食、五德等等,并且一一相互对应,形成了一个固定的框架。可以整理列表如下:

《礼记•月令》的阴阳五行说

日帝神虫音数味臭祀祭居色食德

春甲乙太皡句芒鳞角八酸羶户脾青阳青麦与羊木

夏丙丁炎帝祝融羽徵七苦焦灶肺明堂赤菽与鸡火

中央戊己黄帝后土倮宫五甘香中霤心大庙黄稷与牛土

秋庚辛少皡蓐收毛商九辛腥门肝总章白麻与犬金

冬壬癸颛顼玄冥介羽六咸朽行肾玄堂黑黍与彘水

儒家的阴阳五行说在汉代儒家董仲舒那里得到进一步的完善。董仲舒所撰的《春秋繁露》中有许多篇章论及阴阳五行说。《春秋繁露•官制象天》说:“天有十端,十端而止已。天为一端,地为一端,阴为一端,阳为一端,火为一端,金为一端,木为一端,水为一端,土为一端,人为一端,凡十端而毕,天之数也。”董仲舒认为,宇宙的基本要素有“十端”,自然之物是从十端而来,归附于十端。在这基础上,他提出了系统的阴阳五行说。《春秋繁露•五行相生》说:“天地之气,合而为一,分为阴阳,判为四时,列为五行。行者,行也,其行不同,故谓之五行。五行者,五官也,比相生而间相胜也。”在董仲舒看来,首先是天地之气的结合进而分出阴阳。其次是阴阳交互运行形成四时。《春秋繁露•阴阳出入上下》说:“春,出阳而入阴;秋,出阴而入阳;夏,右阳而左阴;冬,右阴而左阳”;阴阳“相遇北方,合而为一,谓之曰至”,为冬至;“阳在正东,阴在正西,谓之春分,春分者,阴阳相半也”;阴阳“相遇南方,合而为一,谓之曰至”,为夏至;“阳在正西,阴在正东,谓之秋分,秋分者,阴阳相半也”。此外,董仲舒还进一步提出五行与四时相配。《春秋繁露•五行顺逆》说:“木者,春”;“火者,夏”;“土者,夏中”;“金者,秋”;“水者,冬”。《春秋繁露•五行相生》还提出五行“比相生”,即按照木、火、土、金、水的次序,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春秋繁露•五行相胜》提出五行“间相胜”,即金胜木,水胜火,木胜土,火胜金,土胜水。

中国古代的阴阳五行说体现了自然界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思想,而儒家对于这一思想的形成和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尤其是董仲舒的阴阳五行体系,实际上成为后来阴阳五行说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基础。

3“仁民爱物”的伦理学

儒家思想以“仁”为核心,然而,“仁”除了讲“爱人”,还要进一步推广出去,讲“爱物”。《论语•述而》讲孔子“钓而不纲,弋不射宿”。《孟子•尽心上》说:“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董仲舒所撰《春秋繁露•仁义法》也说:“质于爱民以下,至于鸟兽昆虫莫不爱,不爱,奚足谓仁!”张载则进一步讲“民吾同胞,物吾与也”[6]。

因此,儒家的“仁”也包括爱自然、爱动物植物。《大戴礼记•卫将军文子》记孔子说:“开蛰不杀当天道也,方长不折则恕也,恕当仁也。”《大戴礼记•易本命》则说:“帝王好坏巢破卵,则凤凰不翔焉;好竭水搏鱼,则蛟龙不出焉;好刳胎杀夭,则麒麟不来焉;好填溪塞谷,则神龟不出焉。”

然而,儒家对待具体的自然事物,不是简单的不杀生。《礼记•祭义》记载说:“曾子曰:树木以时伐焉,禽兽以时杀焉。夫子曰:断一树,杀一兽,不以其时,非孝也。”《礼记•王制》又说:“暴天物。天子不合围,诸侯不掩群。天子杀则下大绥,诸侯杀则下小绥,大夫杀则止佐车,佐车止则百姓田猎。獭祭鱼然后虞人入泽梁,豺祭兽然后田猎,鸠化为鹰然后设罻罗,草木零落然后入山林。昆虫未蛰不以火田,不麛,不卵,不杀胎,不殀夭,不覆巢。”也就是说,要根据动植物的自然生长规律进行砍伐和田猎。《礼记•月令》中也有较多类似的记载,比如:“(孟春之月)祀山林川泽,牺牲毋用牝。禁止伐木,毋覆巢,毋杀孩虫、胎夭飞鸟,毋麛毋卵”;“(仲春之月)毋竭川泽,毋漉陂池,毋焚山林”;“(季春之月)田猎置罘罗网毕翳餧兽之药,毋出九门”;“(孟夏之月)毋起土功,毋发大众,毋伐大树”;“(季夏之月)入山行木,毋有斩伐”。

儒家根据动植物的自然生长规律进行砍伐和田猎的思想,从伦理学的角度看,是对儒家“仁”的思想的推广;同时,从发展农业经济的角度看,体现了可持续发展的生态观。

4“以时禁发”的生态观

儒家讲道德,但不是不讲经济。据《论语•子路》中记述,孔子到卫国,“子曰:庶矣哉!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又比如,据《论语•颜渊》记述,“子贡问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显然,要“富之”,要“足食”,在当时就是要发展农业。据《论语•学而》所载,孔子还说:“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就是要求百姓按照农时进行农业生产。孟子对于发展农业生产有较多的论述。据《孟子•梁惠王上》所载,孟子曾经对梁惠王说:“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也。”这里的“数罟不入洿池”、“斧斤以时入山林”,要求合理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荀子的生态思想也十分特出,尤其是在如何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的问题上,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观点。

荀子对自然资源以及人对自然资源的开发持较为乐观的态度。他在《荀子•富国》中曾经说过:“土之生五谷也,人善治之,则亩数盆,一岁而再获之。然后瓜桃枣李一本数以盆鼓;然后荤菜百疏以泽量;然后六畜禽兽一而剸车;鼋鼍鱼鳖鳅鳣以时别,一而成群;然后飞鸟、凫雁若烟海;然后昆虫万物生其间,可以相食养者不可胜数也。夫天地之生万物也,固有余,足以食人矣;麻葛茧丝、鸟兽之羽毛齿革也,固有余,足以衣人矣。”荀子认为,天地之间有着丰富的自然资源,“足以食人”、“足以衣人”。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荀子认为,只有通过“善治”,也就是要运用科技知识对自然资源进行合理的利用,才能实现丰衣足食的状况。至于如何“善治”,《荀子•王制》说:“草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鼋鼍鱼鳖鳅鳣孕别之时,罔罟毒药不入泽,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四者不失时,故五谷不绝,而百姓有余食也。汙池渊沼川泽,谨其时禁,故鱼鳖优多,而百姓有余用也。斩伐养长不失其时,故山林不童,而百姓有余材也。”《荀子•王制》还认为,有了丰富的自然资源,还必须合理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这就是“山林泽梁以时禁发”。这里的“发”,就是开发利用;“禁”,就是保护;“以时禁发”,就是要根据自然规律,把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紧密结合起来。这样才能使自然资源“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使百姓“有余食”、“有余用”、“有余材”。

为此,荀子提出要设立专门负责管理自然资源开发的官员,他在《荀子•王制》中说:“修火宪,养山林薮泽草木鱼鳖百索,以时禁发,使国家足用而财物不屈,虞师之事也。”荀子主张从国家政府方面切实保证“以时禁发”,这在当时是很有见地的。

由此可见,儒家要求人们遵循自然规律,强调人“与天地参”,与自然相和谐,认为自然界是互相联系、互相作用的有机整体,并且提出“仁民爱物”的生态伦理观和“以时禁发”的合理利用与开发自然资源的思想,都充分反映了儒家具有丰富的生态思想。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儒家的这些思想对于今天依然具有重要的价值。

参考文献:

[1][宋]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中庸章句[M].上海:上海书店,1987.20.

[2][5]郭沫若.十批判书[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4.117—119.

儒家思想论文篇3

一、界定儒家的精神性

我们是孤立的个体吗?或者说,我们是否作为人际关系的一个中心在生活吗?道德的自我认识对于人的成长是必要的吗?在其成员中没有发展一种基本的义务和责任感,任何社会能够繁荣或持续吗?我们的多元社会是否应当深思熟虑地培养共享的种种价值和一种人类理解的共同基础呢?当我们在现实中逐渐意识到地球的脆弱性,并作为一个“受到危及的物种”而越来越小心翼翼地对待我们自己的命运时,我们应该询问什么批判性的精神问题呢?

儒家传统的根本关怀就是学习成为人。关键不在于那与自然和天道相对反的人,而是那寻求与自然和谐以及与天道相感应的人。诚然,在儒家的视界中,学习成人使得一种深广的过程成为必要,该过程承认限定人类境况的所有存在方式的相互关联性。通过一种包括家庭、社群、国家、世界和超越界的曾曾扩展的关系网落,儒家寻求在其无所不包的整全中实现人性。这种包容涵育的过程有助于深化我们的自我认识,同时,通过不断的努力,使我们身心健康灵敏、精神纯洁闪光。修身本身是一个目的,并且,它的基本目标也是自我实现。

儒家人文主义的一个明确特征是:在我们人类境况的创造性转化中,信仰是作为对天道的一种集体式行为和对话性回应。这涉及到人性的四个向度,包括自我、社群、自然和天道的有机整合。有关儒家精神性的探索必须将以下方面考虑在内:作为创造性转化的自我,作为人类繁荣必要工具的社群,作为为我们生活方式提供适当家园的自然,以及作为终极性自我实现之根源的天道。

作为创造性转化的自我

孔子讲得很明确,学是为己而非为人。[3]表面看来,这似乎隐含着一种根本不同于在儒家伦理中那种群体至上的习常之见,但是,儒家坚持学者为己是基于如下的确信之上的:修身本身是一种目的而非达到目的的一种手段。那些服膺为己之学的人能够为了自我实现而创造各种内在的资源,这对于那些将修身仅仅作为为了诸如社会进步和政治成功等外在目标之工具的人来说,则是不可想象的。尽管我们有责任承担社会责任和政治参与,却是作为根基的修身使我们在生活世界中获得了可靠的基础,我们的生活世界则使我们能够作为独立的道德力量而不仅仅是权力关系游戏中的走卒来参与社会和政治。如果我们不认真严肃地对待自我实现的问题,我们就会易于被全然外在于我们内在资源和个人价值感的权力与财富所限定。

对儒家而言,个人价值感至关重要,因为他们发自内在的改善世界的信守驱使他们将现状作为他们精神之旅的出发点。假如他们不认同学习基本上是为了自我完善这一命题,服务于社会的要求就会暗中破坏本身作为崇高目标的修身的完整性。因此,作为一种人格塑造,学就是为了自我实现。如此理解的自我是一个关涉于不断转化的开放系统,它决非一个静态的结构。作为一种抽象实体、孤离于世界的自我的理念,是和儒家作为一个开放、动态和转化过程的自我截然相对的。

为了自我实现,植根于个人价值的儒家自我寻求产生其内在的资源。作为修身之结果的自我转化,则表明了一种自我实现的过程。不过,既然缺乏与外在世界沟通的自我的理念相异于儒家传统,儒家的自我转化便不采取仅仅寻求自身内在精神性的形式。毋宁说,在儒家看来,真正的自我转化包含从累积的象征传统(文化)、社会的同情共鸣、自然的生命能量以及天道的创造力中去发掘精神的资源。

作为人类繁荣必要工具的社群

儒家精神取向的一个显著特征是这样一种观点:人类社群是我们寻求自我实现的有机组成部分。摆脱作为我们救赎之先决条件的包括种族、性别、语言、国土和其它难以消除的生活现实在内的我们的原初纽带,这种理念在儒家传统中甚至也不是一种被拒绝的可能性。不过,儒家深刻地觉察到:我们被镶嵌在这个世界,我们的精神之旅必须从此时此地的家园开始。虽然这种镶嵌感会对我们在精神性自我转化中所实际展望的可能性范围施加一种结构的限制,但却无法阻止我们塑造最适合我们人类条件的生活方式。儒家有关从家园开始我们精神之旅的建议,基于这样一种强烈的信念:我们的自我在经验和实践上是各种关系的一个中心,而远不是一个孤立绝缘的个体。作为各种关系的中心,自我经常进入到与人类各种变化形式的沟通之中。对于我们的自我实现,他者的意义是显而易见的,因为我们很少会在孤立绝缘的状态下进行修身。正是通过不断的人与人之间的互动,我们才逐渐学会欣赏作为一种转化过程的自我观念。诚然,我们的情感、思想和理念不必是我们的私有财产。尽管这些东西具有强烈的个人性,但作为共享之物,它们常常被更好地想起。分享的愿望使我们能够产生能动性的互换过程,首先是同我们的家人,随后是我们的相邻社群,然后是超越界。[4]

这一拓展的过程集中于儒家的修身。作为儒家经典的公开陈述,《大学》有云:

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致,知致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5]

这一陈述提示了一种不仅是拓展而且是深化的过程。社群“体现”(embodied)于我们的自我转化中这种方式,隐含着在一种包容过程和透彻觉解之间的连续互动。这里的预设是:我们越是能够拓展自己去包容他人,我们就越是能够深化我们的自我觉解;我们在深化自我觉解上的坚守固执,为我们与一种不断扩展的人际网络之间进行富有成果的互动提供了基础。

作为家园的自然

严格而论,儒家关于人类繁荣的理念并非人类学意义上的,也显然不是以人类为中心的。人不是万物的尺度。这样一种理念使得儒家给人以地域性的感觉。对人性而言,恰当的尺度既是宇宙论(cosmological)意义的,也是人类学(anthropological)意义的,它委实是“天人合一的”(anthropocosmic)。在事物的序列中,自然不仅为生命提供资粮,还为遭遇的生活提供灵感。自然的过程,包括昼夜的交替与四季的变迁,所隐含的是持续转化模式中的一种训诫:有序、平衡与和谐。

人类文明在时间过程中经受了诸如洪水和飓风那样的自然灾害,但是,除了生存的艰辛之外,儒家发现,对于我们的生存来说,自然又是一个好客的环境。儒家庆幸得到“天时地利”以及有益健康的“风水”的庇佑。由于其慷慨宏大,自然受到人们的尊敬。她的令人敬畏的临在,使我们能够欣赏我们“家园”的富饶与圣洁:

今夫天,斯昭昭之多;及其无穷也,日月星辰系焉,万物覆焉。今夫地,一撮土之多,及其广厚,载华岳而不重,振河海而不泄,万物载焉。今夫山,一卷石之多,及其广大,草木生之,禽兽居之,宝藏兴焉。今夫水,一勺之多,及其不测,鼋蛟龙鱼鳖生焉,货财殖焉。[6]

这种将自然作为家园的感受使得儒家能够在平常的人类生存中发现终极性的意义,培养一种准则化的、平衡与和谐的生活方式,并将许多其它宗教所指示的东西当作既是“平凡”(secular)又是“神圣”(sacred)的。[7]

作为终极自我转化根源的天道

虽然在儒家的象征主义中,缺乏象作为“全然他者”(whollyother)的概念化的上帝那样的超越者,但是作为道德创造、生命意义以及终极自我转化之根源的天道,却构成贯穿儒家传统的显著特征。在这个意义上,所有主要的儒学思想家都具有深刻的宗教性。当然,他们具有宗教性的方式显然不同于在象基督教、佛教和伊斯兰教那样组织化宗教中所表现的形式,但是,他们对生命的崇敬、对工作的信守,以及对终极自我转化的奉献,却是基于在情感的强烈和目标的严肃上可堪与世界任何伟大宗教相比肩的一种感召(calling)之上的。

儒家的感召预设了天道即使不是无所不能的,也是无所不知和无所不在的。我们此时此地作为人所作的一切,对我们自己、对我们的人类社群、对自然以及对天道,都有其内在的涵义。我们无须离开此时此地来分享天道,但是,既然天道不远人,与我们普通的日常生存不相脱离,我们在自己家园限定范围内的所作所为,就不但具有人类学的意义,而且具有宇宙论的意义。如果我们妥善地培养我们的人道,我们就决不会偏离天道。诚然,当我们学习欣赏普通日常生存的丰富性时,我们就会明了,生命的最大神秘,就内在于我们寻常的生活经验之中,似乎天道的密码就镶嵌在人道之中。

不过,我们内在的那种经由个人经验而来的与超越者的有机关联,在使我们意识到自我力量的同时,也使我们意识到自己的限制。因为,我们承担着通过我们人类谦退的努力而实现天道的令人敬畏的责任。人性最深层的意义在其作为自然守护者和宇宙共同创造者的真实展现之中:

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8]

在天地转化和养育的过程中,是人类的可能性加以协助;是真实的人性与天地构成了三位一体;并且,是我们道德律令对天道感召的回应,成为自然的守护者和宇宙的共同创造者。

二、儒家传统的形成[9]

作为东亚生活方式的儒学

儒学是一种世界观、一种社会伦理、一种政治意识形态、一种学术传统,以及一种生活方式。虽然儒学经常和佛教、基督教、印度教、伊斯兰教、犹太教和道教一起被作为一种重要的历史性宗教,但她既不是一种制度化的(institutionalized)宗教,也不是一种崇拜中心的(worship-centered)宗教。不过,她在东亚的政治文化以及精神生活中曾经发挥了深远的影响。由于儒家在东亚的行政、社会、教育、及家庭方面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文化中国世界(包括工业化和社会主义的东亚—日本、韩国、台湾、香港、新加坡、中国大陆、北朝鲜和越南)便具有了“儒家”的特征。不论这一点是否充分,无庸质疑,儒家伦理和精神价值在2500年以来,在文化中国个体与个体、社群与社群以及国家与国家之间所有的层面上,既是灵感源泉,又是人际互动的诉求法庭。

儒学不是一种组织化的传教传统,但在公元前一世纪,在中国文学的影响下,她就传播到了东亚的那些国家。在宋代儒学复兴以下的世纪里,儒学的时代就包含了15世纪以来韩国的朝鲜时代(Chosondynasty)和越南黎朝(Ledynasty)的晚期,以及17世纪以来日本的幕府时代。在19世纪中叶西方势力进入之前,在行政技巧、精英教育的内容与形式、以及大众道德话语方面,儒家的教谕是如此的居于支配地位,以至于中国、韩国和日本都明显的是“儒教”国家。我们还可以说,在东南亚以及世界各地的各种东亚社群,也都处在儒家的影响之下。儒家的故事并不始于孔子(公元前551-479)。“儒家”这个中文术语的字面意思是“学者们的族系”,它象征着一种谱系、一种学派、或者一种学术传统。在佛陀作为佛教立教者以及耶稣基督作为基督教创立者的意义上,孔子并非儒家的创始人。但是,虽然孔子未能达到儒家的最高理想—“内圣外王”,他却荣膺了先师、时圣、以及儒家之道真实体现的称号。

儒学是一种历史现象。作为生活方式的儒家传统的出现,她的国家崇拜地位的提升,她作为一种道德劝导的衰落,她在社会上的持久影响,她作为一种活生生信仰的复兴,她进入政治意识形态后的变形,她对西方冲击的回应,以及她在现代的转化,所有这些都可以作为东亚历史的有机组成部分来加以分析。关于根本不同于历史叙述的过去,儒家并没有一种奥秘的诠释。的确,儒学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其所表达的那种认为日常人类世界具有深刻精神性的意向。通过“于平凡中见神圣”,依照其统一人类社群和天道的文化理想,儒家力图从内部来更新世界。作为一种主要的伦理和精神传统,儒学最初在古代中国出现,只是几个思想流派中的一个小的支脉。她逐渐成长并成为占主导地位的思想力量。在历史上以“百家”而闻名的公元前550-200这一阶段,是古代中国思想的黄金时代。作为一种精致的“封建”礼制,周代文明在中国几个世纪以来提供了经济的繁荣、政治的秩序、社会的稳定和文化的典雅。而面对辉煌的周代文明的衰落,四个相互竞争的主要思想流派—儒家、道家、墨家和法家,各自提供了截然不同的因应之道。这些学派彼此活跃地进行争论,试图针对他们所处时代的种种问题提供最佳的解决方案,在不断的野蛮战争的威胁之下,力图给混乱带来秩序并给生活带来意义。

道家发展了一种自然和自由的哲学,他们倡导全面拒斥人类的文明。他们认为人类的文明是精神污染的根源。墨家关心霸权国家的侵略、贵族生活方式的浪费以及遍在的社会不公。他们将自身组织为军事单位,通过自我牺牲带来博爱与和平。法家接受“封建”礼制的不可避免的分崩离析,并与权利中心结盟。儒家则通过服膺于作为人格塑造的教育,选择一种针对周代崩溃的长久解决之道。儒家相信,通过修身和内在的觉悟,一个人能够达到真正的高贵。儒家理想的人性(圣人境界)和实践的模范(大人君子),不但由先知和哲学家所代表,而且由导师和政治家所体现。这种理论与实践的合一,赋予儒家以精神远见和政治使命,并使儒家形成了一个那些分享同一种信念的人们的团体。

几个世纪以来,孔子被认为是中国重要的哲学家之一,在中国的思想世界中,儒家也被认为是重要的学派之一。孔子的追随者们用了几代的不懈努力,才建立了孔子所倡导的作为中国主导思想力量的“学术传统”。但是,在儒家学说作为官方意识形态得以确立之前,已经有几个世纪过去了。而即使在以后,儒家也从未作为一种排他性的国家正统而存在。公元前2世纪,推动儒学成为国家意识形态的尝试虽然获得了成功,但生命力并不长。毋宁说,这是儒家文化运动进入相异的专制政治各个不同层面以及社会各个阶层的逐渐拓展。这种逐渐拓展使得儒家传统能够变得真正具有影响力。儒家传统的负载者是那些通过自我证立的知行合一的学者们。通过他们的努力,儒家的劝导在传统中国实际上渗透到了生活的所有方面,并且,与之相关,也普遍渗透到了整个文化中国。

作为对于如此多人如此多年来一种可见的生活方式,儒学既被视为一种哲学,也被视为一种宗教。作为一种既不否认也不轻视“天”的无所不包的人文主义,她不仅是中国学者的信念,还是东亚的一种生活方式。委实,儒学是如此深入地渗透到了文化中国社会和政治的组织结构当中,以至于儒家伦理常常被认为是不证自明的。

历史的脉络

孔子将自己视为“述者”(传播者)而非“作者”(创造者);他自觉地试图温故而知新。孔子提出,通过给看似过时的礼仪注入生命力,我们可以重新获得传统的意义。理解象祭祖、敬天和晨礼那些特定礼仪何以会持续数百年,这种强烈的愿望构成了孔子“好古”的动机。孔子进入以往传统的旅程是要追寻人性对于归属与沟通的最深层需求的根源。对累积的传统,他拥有信念。传统生活方式崩坏的事实,并不能消解它们将来更新的巨大潜能。孔子的历史感是如此之强,以至于他视自己为一位守成主义者,对在周代文明发挥很好作用的文化价值以及社会规范负有责任。

由孔子所开启的学术传统可以追溯到古代的圣王。虽然考古学所能确认的最早年代是商朝(约公元前1600-1100),孔子所宣称的相关历史却更早。作为在西方以Confucianism而闻名的这样一种文化过程而言,孔子或许是创始者,但孔子及其后学却将自己视为一种传统的一个部分,这一传统就是后来中国的史家所称的儒家,该学术传统起源于孔子之前两千年前,那是传说中通过其典范性的学说形成了一种道德社群的尧舜圣王时代。

孔子将尧舜的黄金时代比之为“太和”,但他心目中的英雄却是周公。据说是周公帮助并完善了“封建”礼制,于是使周代在相对和平与繁荣的状态下延续了五个多世纪。受到周公政治风范的鼓舞,孔子的毕生所愿就是能够得到一个位置,以便使他能够象周公那样,实践从古圣王处所学到的仁政的政治理念。虽然孔子从未能到一个机会将其政治理念付诸实践,但是他的作为道德劝导的政治思想,却成为东亚政治文化的一个典型特征。

在周代宇宙论中独特的天的观念,相当于商代的上帝观念。上帝是指商王室的祖先,这使得商王能够宣称他们作为神圣后裔的地位,就象后来日本的天皇所作的那样。然而,对于周王来说,天却是一个更为一般化的人格化的上帝。他们认为天命无常,周王室的后裔并无被授以王位的保障。这是他们从成功地征服了商朝那里所得到的教训。他们自己会推理,如果天命是一成不变的,他们就无法从商王那里获得它。正是商代失去天命的事实,无可辩驳的显示出:为了赋予其命,天会寻找其它的准则。这或许是对于“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10]这一命题的证明吧。易言之,对于维持权威而言,王者的德性至关重要。孔子及其后学从未放弃强调这一点:作为道德修身之结果的德性,是政治领导不可分割的一个向度。

就象大量青铜铭文所显示的那样,对仁政的强调,既是商代崩溃的反应,又是对于一种具有深厚根源的世界观的肯定。尽管周人的军事征伐(大约发生在公元前1046年[11])是商朝崩溃的直接原因,但周朝的征服者却坚决认为,是由于商纣王的荒淫无道,以至他失去了天命。既然天命从不与某一特定的世系联姻,既然保有天命的唯一保证是统治者的卓越表现,周王便渴望保持人民对自己的信任。仁政的修辞同时也预认了这样一种信念:既然一个人与其祖先一脉密切相关(对王室来说,这一脉实际上延伸到贵族阶层的所有成员),这个人就代表着一个社群。天与人类社群的相互交感,进一步要求那些为王者们具有忠孝的品行,不仅是对他们的祖先,也更是对天道。作为一种扩大了的家庭,儒家的国家理念或许在发生学的意义上来自于周代封建制的历史经验,但是统治者必须象父母那样为人民的福祉负全责这种伦理的论证,却是基于儒家的这样一种观念:政治基本上是道德劝导。部分由于封建礼制的生命力,部分由于王室本身的力量,周王得以控制他们的王国达几个世纪,但是在公元前771年,他们却被迫迁都东移至现在的洛阳,以避免来自中亚蛮族的攻击。于是,真正的权力落到了封建领主们的手中。不过,仍然存在的周王一脉继续在名义上得到承认,这使得他们发挥某种象征性控制的作用。“封建”礼制基于血缘纽带、婚姻联盟、旧有盟约以及新缔结的协议。它是一种相互依赖的精致的系统。对于国家之间以及国内秩序的保持,文化价值和社会规范的使用是以一种共享的政治观点为前提的,这种观点是:权威存在于普遍的王权之中,而王权则相当程度上是天命所授予的伦理和宗教的力量。有机的社会团结的获取,靠得并不是法律的限制,而是礼仪的遵守。意识到这一点很重要:礼仪行为以及儒家对法律控制导致的非人社会的反感,塑造了儒家那种对于以家庭为中心的社会伦理的偏爱,这种偏爱迄今继续影响着东亚的社会。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到孔子的时代,封建礼制已经受到了如此根本性的破坏,以至于政治危机促使了一种深刻的道德衰败感。象征性控制的中心不再能够使周代的封建礼制避免崩坏。考古和文献的证据显示:时代既见证了史无前例的经济增长(尤其是铁器在农业上的使用、金属铸币的效力、商业化以及城市化),也见证了一种严格层级化社会的亲属关系纽带的松弛和开解。这两种变化都有助于一种重要政治体制的重建。如此,儒家对于稳定的关怀是对秩序崩坏的一种回应。不过,较之恢复秩序的权宜之计,通过回应社会的混乱,孔子所提供的东西远远更为根本。他选择了提出如何学习成为真正的人这样一个终极性的问题。由此,他试图重新阐释和振兴在几个世纪以来对政治稳定与社会秩序至关重要的种种建制:家庭、学校、地方社群、诸侯国和整个王国。孔子不接受那种权力和财富至上的现状。他感到:同时作为一种个人品质和一种领导能力必要条件的德性,对于个体尊严、社会团结以及政治秩序而言,是本质性的。

孔子的生活

如果英语世界要选择一个词汇以刻画两千年来中国的生活方式,那个词汇便是Confucian。这一点假定了在中国历史上,没有人能比孔子如此深刻地影响了人们的思想和行为。他是人性的导师、文化的传承者、历史的诠释者、以及中国心灵的铸造者。考虑到孔子如此巨大的重要性,他的一生看起来却完全是不具戏剧化的,或者用一个中国的表述来说,是“平凡而真实的”。不过,孔子一生的平凡与真实却说明了这样一个事实:孔子的人性不是一种启示的真理,而是一种修身的体现,是一种就个人而言塑造自己命运的不懈努力的结果。对于知识分子,孔子所体现的是普通人成为令人敬畏的圣贤这样一种信念的可能性。然而,即使是对普通人,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而成为成功甚至杰出的人物这样一种信念,并不只是一种想象的可能性,而是一种切实可行的理念。通过个人和社会的努力,人是可以教化的、是可以改善的,并且确实是可以导向完美的。这种坚信深深地植根于中国人的心灵当中。

尽管有关孔子生活的事实并不充足,但那些已有的事实却向我们提供了一个不同寻常的精确的时间架构和历史脉络。孔子生于鲁襄公22年(公元前551年),他生在农历8月27的说法一般为历史学家所接受,于是,在东亚,9月28这一天被广泛作为孔子的诞辰。它是一个官方正式的节日,在台湾是“教师节”,在中国大陆、香港、新加坡以及最近的加利福尼亚,它都是文化庆祝的一天。孔子出生在鲁国(如今的山东省)的曲阜,该地以保持周代文明的礼乐而著称。孔子姓孔名丘,但在整个中国历史上,他被称为“孔子”或“孔夫子”。从拉丁语Confucius而来的Confucian以及18世纪欧洲造就的Confucianism,在中文中都没有意义。

孔子的祖先可能是贵族成员,但到孔子出生的时候,已经变成赤贫的普通人。孔子年仅3岁时父亲便亡故了。起先是由母亲教导,然后是另外一些教师,作为同龄人中一名努力不懈的学生,孔子很快脱颖而出。于是,孔子不经意地开启了东亚教育的一个伟大传统:常常是通过言教的那种母亲的典范教育。在儒家的学习中,作为教育者的母亲的中心地位广泛地被承认,但却鲜有分析。在面对生命结束时,孔子回忆他自己是“十五有志于学”。历史说明指出,即使已经作为一名博学的年轻学者而闻名,孔子在访问太庙时仍然每事必问。孔子的求知好问向其后学昭示:儒家伦理的最高德性之一便是好学。

在19岁同一名没有显赫背景的女子结婚之前,孔子曾担任过政府的低级官吏,管理马政和保管粮仓的书籍。似乎他已经获得了博学多能的名声。当收到鲁国君主赠送的礼物─鲤鱼,并以“鲤”为其新生之子取名时,孔子刚刚20岁。孔子精通六种技艺─礼、乐、射、御、书、数,并且,他对古代传统尤其是“诗”和“史”的熟悉,帮助他在30岁时开始了辉煌的教师生涯。教学相长使得孔子能够将其学者的一生塑造成为既是文化传统的继承者,又是文化的传播者。

我们不知道孔子的老师是哪些人。有一个显然是伪托的故事,即孔子曾经向道家的大师老子问过礼,不过,众所周知的是,孔子确曾真诚地访求大师教他礼、乐等等。在中国,孔子是为人所知的第一个私人教师,因为他建立了作为职业甚至是生活方式的教育学。在孔子之前,贵族家庭聘请家庭教师来教育他们的孩子,政府官员则在行政和官僚事务中指导他们的属下,而孔子则是将其一生奉献给为了转化和改善社会的目的而“学”与“教”的第一人。孔子相信,所有的人类均能够从修身中受益。他开创了培养潜在领导人的人文教育,为所有人打开了受教育的大门,并且将学习界定为不仅只是一种知识的获取,更是一种人格的塑造。这种看起来似乎是世俗人文性事业的精神价值,存在于其隐含的信念之中,那就是:在日常的人类生存中进行终极性的自我转化,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切实可行的。

对于历史上的孔子来说,教育的基本功能是为培养君子提供适当的训练。这种训练本质上是一个包含不断自我完善以及与社会持续互动的过程。尽管孔子强调学习的目的是自我知识与自我实现,但他发现,从事社会和公益的服务,也是真正教育的一个自然结果。孔子曾经面对博学的隐士,隐士们的生活方式和精神取向对孔子服务社会愿望的有效性构成挑战。但孔子拒绝了脱离人类社群“与鸟兽同群”的诱惑,而选择了从内部力图转化这个世界。数十年来,孔子积极地投身于政治领域,试图通过政府的渠道来实践其人文主义的理念。通过实践,孔子表明了他对这个世界之意义的信守,以及对“道”最终将流通贯注于他所处时代社会和政治现实这样一种信念的信守。孔子不是去创造一个外在于其社会生活经验的精神圣殿,而是试图通过塑造一个志同道合之团体的方式,去“神圣化”人类社会。这种存在性的选择,这种对于人类社会的忠信,对于在东亚出现宗教的前景,具有深远重大的意义。

在四五十岁之间,孔子首次担任地方行政长官,随即担任辅相,最终担任鲁国的大司寇并摄相事。很可能孔子曾经陪同鲁国国君进行过一次外交活动。但是,孔子的政治生涯是短暂的。他对国君的忠诚使他疏远于当时掌握实权的“三季”之家,并且,他在道德上的正直使他不容于那些引诱国君沈湎于感官享乐的近臣们。五十六岁时,孔子意识到国君对他的政治方略不感兴趣,于是就离开了鲁国,试图找到一个会接受他的诸侯国。

任凭政治上的挫折,有一个不断增长的弟子群体追随着孔子。孔子的自我流放持续了十六年,同时,作为一位有见识和使命感的人,孔子则声名远播。一位边防官(译者案:“仪封人”)曾经将孔子比作“木铎”,正在传播上天的预言以唤醒人民。[12]诚然,孔子被视为英雄式的良知的代表,他自知自己不会成功,但是在正义感的促动下,他还是不懈地尽力而为。在六十七岁时,孔子回到鲁国,通过撰述与编定历史文献来教书育人并保存他所珍爱的古典传统。孔子于公元前79年离开了人世,那年他七十三岁。据《史记》记载,孔子有七十二弟子精通“六艺”,当时称孔子后学者达三千余人。孔子曾经在七十岁时达到了“从心所欲不逾矩”的境界。[13]这种在所是与所当是之间达到完美和谐的能力,几个世纪以来,一直是儒家后学将未经提炼的感性冲动转化为自我优雅的审美表达所仿效的崇高标准。

注释:

[1]《论语》,14:34。

[2]《孟子》,4下:11。

[3]《论语》,14:24。

[4]杜维明:“体现整全:论儒家的自我实现”,见《儒家思想:创造性转化的自我》,纽约州立大学出版社,1985,页175(“EmbodyingtheUniverse:ANoteonConfucianSelf-Realization”,inConfucianThought:SelfhoodasCreativeTransformation.Albany:StateUniversityofNewYorkPress,1985,P175)。(译者案:该书已有中译本《儒家思想新论:创造性转化的自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然中译本似未见有该文。)

[5]《大学》第1章。

[6]《中庸》,第26章。见陈荣捷:《中国哲学资料书》,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1963,页109。(Wing-tsitChan,AsourceBookinChinesePhilosophy,Princeton:PrincetonUniversityPress,1963,P109)

[7]这是借自芬格莱特《孔子:即凡俗而神圣》(HerbertFingarette,Confucius-TheSecularasSacred.NewYork:HarperandRow,1972)的一个表述。

[8]《中庸》第22章。

[9]该部分和后面“儒家之道的第一期”部分的历史材料取自(1)我为《大英百科全书》(第15版,1988)撰写的辞条“孔子和儒学”,见《大英百科全书》(第15版,1988)卷6,页653-662;(2)我的论文“历史视野中的儒学”,新加坡东亚研究所论文专论系列15(新加坡东亚研究所,1989);(3)我的论文“中国历史中的儒家传统”,见PaulS.Ropp编辑的《中国的遗产:中国文明的当代视野》(加利福尼亚大学出版社,1990,页112-137)。对于以前的文字,我做了重要和翔实的修订和扩展,以强调儒家人文主义的宗教向度。

[10]《孟子》第5章上,第5节。

[11]在《有关西周的年代》(《哈佛亚洲季刊》卷43,第2期,1983年12月,页564)一文中,倪德卫(DavidNivison)教授认为征伐是在公元前045年。后来,基于新的证据,他将时间更改为公元前1046年。

儒家思想论文篇4

1.1.1“礼”和“仁”对体育教育思想的影响“礼”包含了自远古以来对人的行为的各种社会性的规范。就其本质而言,“礼”不是别的东西,它就是人的存在和活动的社会性形式。因此,“礼”成为主体内部所固有的质,没有“礼”就不成其为人。孔子继承和发展了周代礼的制度“,礼”在人们的社会生活当中占有重要的位置,但在礼制的教育中,也有丰富的体育内涵,这充分显示了孔子的体育道德观。孔子不但讲“礼”,他还极为重视“仁”。在他看来“,礼”是人的社会性的外部形式,“仁”则是人的社会性的内在根基。他在《论语》中说:“人而不仁如礼何?”失去了仁的“礼”是没有意义、价值的,它会成为一种空洞的甚至是虚伪的形式。那么,如何来提高人的内在本质的修养,孔子认为应加强对人的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道德素质,这其中也谈到对体育道德的重视。只有将两者紧密结合,加强对学生道德礼仪的教育,才能更好地发展和培养更高素质、更全面的人才。

1.1.2“乐”和“仁”对体育教育思想的影响“乐”在孔子的思想中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概念。孔子以行“仁”为个体所能有的最大的快乐,因行“仁”而体验到这种快乐,获得这种快乐,这也就达到了人生的最高境界,同时也就是个体存在的终极的意义与价值的实现。在《里仁》篇中,孔子说“:君子去仁,恶乎成名?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这是孔子对“仁”与个体存在意义与价值的实现的关系最为明确的说明。孔子认为,把这种“乐”和“仁”的思想应用于教育活动当中最能体现其价值所在。学生在学习过程当中学累了,可以结合自己的兴趣爱好、体育活动项目,不仅可以锻炼身心、增强体质、陶冶情操,还可以有效地提高学习效率,促进学习共同进步,培养团结互助、高尚的道德品质,使其充分享受体育活动的乐趣。这种“寓乐于教“”劳逸结合”的思想对我国几千年来甚至是当今社会学校体育都产生了非常重要的影响。

1.1.3“礼”和“乐”对体育教育思想的影响孔子“六艺”教育中的礼和乐,既包含了道德礼仪的教育,也有体育和美育的成分。而礼中的礼射,乐中的乐舞,则是更接近于体育。孔子教育实践中的礼、乐、射、御诸教,往往是相互渗透、一起进行的。《礼记•学记》中说“大学之教也……不兴其艺,不能乐学。故君子之于学也,藏焉、修焉、息焉、游焉。”此处的艺,是指“六艺”;所谓“不兴其艺,不能乐学”,是说如果不提倡含有文体娱乐活动的“六艺”,就不能让学生感受到学习中的乐趣,以致不能胜任学习而获得较好的学习效果。在学习中,除“藏”、“修”之外,还得“息”、“游”,即学习生活要有张有弛。《论语•述而》亦说:“子曰: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也就是说,学习的目标在道,根据在德,依靠在仁,而游息于六艺之中。由此可以看出,当时的“礼乐教化”,就是凭借礼乐对人们从思想品德到身体技能进行全面的培养和训练。它既能让人健身习武,陶冶心情,愉悦身心,又重在练习,使人在练习中掌握技能而达到休养身心的目的。这就是孔子以“六艺”为教的意义所在。总之,孔子的“礼”“乐”“仁”思想对我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乃至当今社会的学校体育教育有着重要的意义,尤其是在培养全面人才方面,影响非常之显著。

1.2重视“成人”之教育“成人”是孔子教育实践中的一个新概念。当他的学生问起怎样才算“成人”时,孔子说:“藏武仲之知,公绰之不欲,卞庄子之勇,冉求之艺,文之以礼乐,亦可以为成人矣!”孔子概况性地列举了藏武仲的智慧,孟公绰的高尚品德,卞庄子的勇猛果敢和冉求之艺,认为兼备了这四个人的长处,就算得上是“成人”了。“知”“不欲”“勇”“艺”即“成人”必备的条件和素质,其关系是相辅相成的。而“成人”教育中的勇和艺,就与体育密切相关了。“文之以礼乐”是这四种素质要受礼乐的规范。孔子说的“仁”“知”“勇”,大抵相当于萌芽时期的德育、智育、体育这一全面发展的教育思想。他认为准备去从政或做官的知识分子应该“君子不器”,也就是说,做人不能像有专门用途的器物,只具备某种单一的品格或技能,而应是多才多艺,全面发展。

1.3注重“以人为本”、“有教无类”的体育教育思想儒家思想的创始人孔子在西周民本主义思想的基础上,进一步肯定了人的价值和人的作用。孔子提出“天地之性,人为贵,”“人能弘道,非道能弘人”的观点,肯定了人的主观能动性,人能够客观认识世界,并在此基础上去“修身治国平天下”,担当起社会的责任。儒家思想关注人的生存状态和生存价值,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以人为本、仁者爱人的理念。儒家思想中的“有教无类”的教学理念也就是教育的全面普及性,是指无论学生的贫富贵贱,聪明或者愚笨,都有受教育的权利。“有教无类”的教学理念来源于“性相近,习相远”的人性论。教育应当尊重每一个人的受教育的权利,给予每个人成才的机会。“有教无类”的教学理念增加了受教育的群体和知识的传播,有利于更多人素质的提高。这两大思想同样在现代体育教育当中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体育教学过程当中,主要以学生为主,结合他们的运动兴趣爱好进行教学。他们当中无论是富二代还是家里比较贫困,聪明或愚钝,都应当一视同仁,同等对待。这样对于很好的培养学生的素质、锻炼他们的意志品质具有积极的意义。

1.4儒家思想能够为学生创设和谐、良好的体育教学环境(1)有利于学生个性的培养,为学生实现自我的全面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营造和谐的教学环境,是彰显人性化管理的重要手段。人文化管理的核心在于尊重学生的发展要求,解放其个性,促进其人格的完善。学生在和谐的教学环境当中,能够有效地摆脱传统教学思想对其学习行为的禁锢,能够根据自身的发展需求,进行有选择性的自主学习,使学生的自主思维与自我意识得到有效的发展。而这种有指定性的自主选择的学习行为,能够有效地修正与填充学生自身素质体系的建构,为实现其全面发展创造有利条件。(2)净化教学环境,推进和谐校园建设的进程。在传统教学思想影响下的课堂教学氛围,凸显出强制与无奈,对于学生的身心造成极大的损害,导致学生的学习兴趣下降,不仅引发了学生对于体育学习的抵触情绪,更容易导致学生不良学习行为的产生。因此,营造和谐良好的体育教学环境,能够有效净化教学环境,使得传统的教学思想消极因素得以消除,为学生创设和提供宽松和谐的学习环境。而这种净化的教学环境不仅能够提高教学的实际效果,同时,更有利于和谐校园的建设与发展。(3)增进师生间的相互尊重、信任与理解,构建师生友好关系。和谐是建立在双方之间彼此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之上。和谐教学的环境,能够消除学生的心理压力,使之体验与感悟来自于教师真挚的情感付出,进而对教师产生尊重与信任,促进师生之间关系的改善。和谐教学环境的营造,一方面能够彰显师生地位的平等,另一方面,能够消除师生间的芥蒂,达成彼此间的心灵交融与情感互动。全新的师生间关系的建立,能够有效烘托和谐的教学氛围,为教学整体目标的实现提高保障。

2儒家思想对学校体育教育的消极影响

2.1重文轻武的思想制约着体育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体格注重文教的国家。儒家主张礼仪修身,认为“:劳心者治人,劳力者制于人。”文人的地位很高,加上科举选士,强调文章、品德和门第出身,重权术轻武备,视武学为下品。这种固定的价值观念作为文化的深层意识积淀下来,具有很大的稳定性,支配着人们的言行和思潮。体育教育是教育的组成部分,是通过身体活动和其他一些辅手段进行的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教育过程。其最突出的特征是教育性和教学性,体育教育是以体育教学为主要途径。而体育教学则是体育教师根据社会的需要和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有组织、有计划地指导学生主动积极地学习体育知识,掌握技术和锻炼身体的双边活动。它强调的是一种“双边活动”的过程。在体育教学过程中,学生处于主体地位,其思想和行动决定着教师教学质量的好坏。由于受到“重文轻武”思想的影响,学校领导者对体育课不重视,体育教师也得不到重用,极大地削弱了体育教师的积极性,使学校的体育教学质量大大降低。

2.2男尊女卑思想制约着女学生参与体育教学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儒家思想对女性是比较轻视的。《礼仪》中有“妇女有三仪”“三从四德”的枷锁完全束缚着女性的言行举止,女性和男性一样参加体育活动的权利被剥夺,稍有越轨,就会遭到谴责。宋明理学片面提倡“存天理,灭人欲”,鼓吹“三纲五常”大肆宣扬妇女的“三从、四德、七出”的条律,认为“女子无才便是德”。在实际的体育教学活动当中,女生这一弱势群体往往不备受教师的关注,常常被忽视。受儒家思想的影响,他们认为女生没必要运动这是符合常规的,更不要说要采取什么教学方法去教授学生,这就极大的削减了女生对体育课的兴趣,甚至对体育课产生抵制的情绪,逃课的现象时有发生。

2.3“礼”作为行为规范约束学生的个性发展“道之道,齐之以礼”,“寓德于体,以礼行体”把道德教化置于首位,把德、礼的观念植于体育伦理之中,这就决定了中国人的体育思想历来注重人伦道德的培养,其发展无疑会相对的集中于道德的方向。如果我们从整个封建社会的意识形态和文化心理来看,重德轻体的观念是基本准则,重视身体方面的修行往往是一种思想的潜能,只能流行于形式上的提倡。学校体育教学就是要让每个参与其中的学生充分展示自己,养成自己独立的人格,培养和促进个性的发展,提高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

2.4“述而不作,信而好古”,儒家思想把“中庸”上升为方法论这样的思想不利于培养人们的敢闯敢于冒险、改革创新以及对于理论的创新。为什么我们现在的教育改革都不是很成功,每当提出一个新的教学改革方案,总是尝试在几个点,而且实施不了一段时间就停止,这与儒家思想中庸之道思想紧密联系,它在人们的思想中根深蒂固,用它来解决一切当前面临的所有困难与挫折,应是最佳的方法了,所以说我们现代的教育存在很大的问题。学校是学生学习和受教育的良好场所,学生是学校的主体,我们应尽量为学生提供优质教学服务,培养他们的创新精神,提高综合素质。

儒家思想论文篇5

政治文明是悠悠五千载华夏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她与今天流行于世界的西方政治文明有着明显的区别,但在人文精神方面仍存在许多通曲暗合之处。从政治理念入手中国与西方在文明源头处的差异与暗合,对于我们正确估价自己文明传统的价值,重拾我们自己的民族自信心;同时又明确我们自己文明传统存在的缺陷,以克服那种盲目自大的民族情结,都将是不无裨益的。

一、先秦儒家的民本思想

1.周初的“天命观”

在约公元前16—11世纪的中国殷商,王朝权力的合法性基础在于“君权天授”,所以殷纣王曾宣称“我生不有命在天?”(注:《尚书·西伯戡黎》。)。但周人克商后,周王朝必须面对“殷王执有天命”的信念对其王权合法性的挑战,为此,以周公为代表的周初思想家们便提出了“天命靡常”说以回应这种挑战。该学说认为:是殷王“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注:《尚书·召诰》。);因为“皇天无亲,惟德是辅”(注:《尚书·蔡仲之命》。)。现皇天发现周王有德,“乃大命文王殪戎殷,诞受厥命越厥邦厥民”(注:《尚书·康诰》。),因此“周虽旧邦,其命维新”(注:《诗·大雅·文王》。),现“侯于周服”就已成了“上帝既命”。王朝权力的政治基础在于“受命于天”,但是“天”(上帝)只将其管理国家的“命”授予那些具有“德”行的人君,由于商人失德,天(上帝)便选中并赐命于周人。

这一在政治上有三方面的意义:其一,人君必须秉德而行,“祗若兹德,敬用治”以顺应天命。《尚书·无逸》记曰:“文王卑服,即康功田功。微柔懿恭,怀保小民,惠鲜鳏寡。自朝至于日中昃,不遑暇食,用咸和万民。文王不敢盘于游田,以庶邦惟正之供”。这里说文王生活俭朴,以安民、养民为要务,以懿美恭敬之德感化人;他心中时刻牵挂着臣民的冷暖疾苦,以爱善之心惠及鳏寡孤独;他废寝忘食,不敢有须臾懈怠,不敢有丝毫贪占。并且正是文王的这种德行感动了上苍,才使得周人取代殷商而配受天命。其二,衡量人君是否秉德的标准,是看其能否“敬德保民”,《尚书·蔡仲之命》有云:“皇天无亲,惟德是辅;民心无常,惟惠之怀”,因此人君要想“祈天永命”,就必须敬德保民。“人无于水监,当于民监”(注:《尚书·酒诰》。),这样便把天命与民意的支持联系了起来,这点在中国文化的演化史上具有革命性意义。第三,对于不能够“敬德保民”的“无道”人君,人民拥有顺其“天道”而革其“受命”的权力。这一论证破天荒地提出了对帝王人君的行为规范要求,从而像纣王那样为所欲为的君王,也第一次地不仅在道义上,同时也在理论上遭到否弃。正是在这一意义上,傅斯年先生才称:《周诰》、《大雅》中的“天命靡常”观是中国人道主义的黎明。

2.孔子的“德治主义”

“政”字不见于《尚书》,而《论语》多记孔子答君王及弟子问政。如孔子答齐景公问政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注:《伦语·颜渊》。);答子路问“待子而为政,子将奚先?”曰:“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挫手足”(注:《论语·子路》。)。这基本反映了孔子对“政”的看法,在他看来,政治首先就表现为一种统治秩序,故治乱兴政的首要任务就是营造一种人人都能够名正言顺地生活,使得君像个君样,臣像个臣样,父像个父样,子像个子样,每个人都能够生活得名副其实那样一种统治秩序。至于如何进行统治,孔子则强调:“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注:《论语·为政》。)。这里“为政以德”是对统治者的要求,即是要求统治者以自己的德行来凝聚民心,使得人民能够像众星拱北辰那样地拥戴他们的统治者。孔子又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注:《论语·为政》。)。以刑名法正来治国,民或许可以苟免而无罪,但却难有德行;但若行礼治教化,以德行为导向,则民皆可有知止礼让之心,于是整个都可过一种“合于美德的生活”。著名美国汉学家顾立雅先生对孔子的这一思想给予极高评价,认为这是孔子政治的基础。正是在这一基础之上,孔子答季康子问政曰:“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注:《伦语·颜渊》。)对于鲁国执政官季康子而言,“身正”是其为政的第一要务,因为统治者带头“身正”,谁敢不“身正”?季康子又问:“如杀无道以就有道,何如?”孔子对曰:“子为政,焉用杀?子欲善而民善矣!”(注:《伦语·颜渊》。)孔子十分厌恶以暴力的方式和恐怖的手段来实施统治,即使是以“杀无道以就有道”的正当理由也是不能够被容忍的,所以孔子称赞“善人为邦百年,亦可以胜残去杀”为“诚哉是言也!”(注:《论语·子路》)。

3.孟子的“民贵君轻”论

关于君与民之间的关系,孟子论曰:“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是故得乎丘民而为天子,得乎天子为诸侯,得乎诸侯为大夫。诸侯危社稷,则变置。牺牲既成,粢盛既洁,祭祀以时,然而旱干水溢,则变置社稷”(注:《孟子·尽心下》。)。这里孟子所谓的“君”,实系指“国君”,即诸侯。孟子认为在民、天子、诸侯三者关系中,天子得民心方能有社稷,诸侯得乎天子方能有国。故当诸侯危及社稷(天子皇权)时,天子则可以变置而废弃之;而当天子不能行仁政以得民心,则天必降“旱干水溢”之灾以遣之,于是天子则可“牺牲既成,粢盛既洁,祭祀以时”以乞天。若天子乞天不灵,而“旱干水溢”依旧,则说明天子已失去民心而不能守其社稷,故民可“革其受命”而变置之。因此民意(天意)比天子之社稷贵;而天子社稷又比诸侯王权贵。于是民意高于皇权,皇权高于王权,因而民为贵,社稷次之,君(王权)为轻。在孟子看来:“贼(戕害)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注:《孟子·梁惠王下》。)。因为纣贼仁残义而无道,致使天怒人怨而天人共诛之。于是武王伐纣,乃是“替天行道”而诛“一夫”,而不能称其为“弑君”。

4、荀子的“德才兼备”论

荀子论曰:君“兼听齐明,则天下归之。然后明分职,序事业,材技官能,莫不治理,则公道达而私门塞,公义明而私事息矣。如是,则德厚者进,而佞说者止,贪利者退,而廉节者起。……故职分而民不慢,次定而序不乱,兼听齐明而百事不留。如是,臣下百吏至于庶人,莫不修已而后敢安正,诚能而后敢受职。百姓易俗,小人变心,奸怪之属莫不反悫,夫是之谓政教之极。故天子不视而见,不听而聪,不虑而知,不动而功,块然独坐,而天下从之如一体、如四肢之从心,夫是之谓大形”(注:《荀子·君道》。)。在这里荀子不仅要求人君身正,同时更要求其能“有明”,所谓有明,一指“兼听齐明”;二指“明分职”;三指“公义明”。作为人君,若能兼听齐明则不昏愦;能职分有明则善用人;而能公义明则正气扬。于是便能够“不视而见,不听而聪,不虑而知,不动而功,块然独坐”,如此则谓之“大形”。能成此大形者,必能在事业上有所大成就。在荀子心目中的理想人君,不仅应该具有高尚的政治操守,同时更应具备高度的政治智慧。因此,如果说孔子是一个“德治主义”者的话,那么荀子则是一个“德才兼备”论者。

关于政治权力与民意支持的关系,荀子论曰:“选贤良,举笃敬,兴孝弟,收孤寡,补贫穷,如是则庶人安政矣。庶人安政,然后君子安位。传曰:‘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此之谓也”(注:《荀子·王制》。)。荀子这里强调的是“庶人安政,然后君子安位”,并引“载舟覆舟”说作为自己的立论依据。这里荀子所谓的“传”,似乎引自民间口传,也有可能引自某种经典。我们可由此推断:君舟民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之思想,是深植于中华文明之传统之中的。而《贞观政要》的“舟所以比人君,水所以比黎庶,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之论,更是对这一思想传统的延续和继承。

5.“民为邦本”论

《礼记·缁衣》篇成于孟、荀之前,其关于“君民关系”的论述颇为精到,其论曰:“民以君为心,君以民为体。心庄则体舒,心肃则容敬。心好之,身必安之。君好之,民必欲之。心以体全,亦以体伤;君以民存,亦以民亡”。其“君心民体”之喻,取象生动,寓义深刻。其言“心以体全,亦以体伤;君以民存,亦以民亡”,与“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之论,有异工同曲之妙。这种自周公以降在政治理念上对民意支持的眷注,构成了华夏政治文明史上的一条绵长久远的主线,她是中华文明赖以生生不息的基础。成书时间大约与《礼记·缁衣》篇相近的《尚书·五子之歌》更有论曰:“皇祖有训,民可近,不可下,民惟邦本,本固邦宁”。这是对这条文明主线人文精神的精粹表达,“民惟邦本”,只有民才能够成为立邦、安邦、兴邦之本。所谓“本”者,根基之谓也,指一切权力都只能够立于这一根基之上。因此人君只有爱民、利民、取信于民,其政权所立之根基才有可能强固,因而谓“本固邦宁”。正是由于“民惟邦本”之论概括了中国传统政治思想的精髓,故而我们通常用“民本思想”来称谓中国传统的政治理念和政治思想。

二、古雅典城邦的民主制度实践

古希腊城邦的民主制度实践,是全部西方制度的源头。与古代的先贤们热衷于务虚的现象不同的是,古希腊的先贤更注重制度创建的政治实践。据顾准先生考:(注:以下关于古雅典城邦民主制的资料均引自《顾准文集·希腊城邦制度》。)希腊城邦民主制的萌芽在公元前8世纪的迈锡尼就已经开始孕育,因为那时就已经开始有公民军制度,这种制度规定:军中的重大事情要召开全军大会来宣布,不过这时讨论和表决的方式还没有形成。后来,有“万民之王”之称的亚加米农,为了解决继续围城还是解围撤兵的,就召集了一个由各军首领们参加的会议,来进行讨论并作出决策,这可能是最早见于记载的议事会形式。但真正作为政治制度的民主形式的形成,还是要等古希腊雅典城邦时代的到来。雅典城邦民主制的形成,大致经过了以下三个阶段:

1.梭伦改制

梭伦是雅典贵族,他以其公正和智慧而闻名,因为他曾鼓动和领导了雅典对麦加拉的战争,并夺回了萨米拉。公元前594年,他被选为雅典城邦的首席执政官,并被授予拥有仲裁者和立法者权力的“民选调解官”的职权。梭伦当权后,首先颁布旨在解除贵族对贫民债务的“解负令”;然后通过立法承认私有财产的合法性,允许土地的转让和分割;又废除贵族在政治上的世袭特权,而代之以财产法定资格;并建立一个由400人组成的议事会,骑士级以上有资格成为其成员;同时建立规范的公民大会制度,城邦的重大问题由议事会经过讨论后形成议案,提交公民大会表决。执政官与其他执政人员均由公民投票选出,公民还同时选出一个由11人组成的最高法庭,负责审理对执政官所作出判决不服的上诉;另外还成立一个具有行政监督职能的元老院,开始元老院成员由梭伦选任,后来凡是执政官任期终了,经审查政绩后便可加入元老院,并终身任职。梭伦并首创了陪审法庭制度和立遗嘱制度等。

2.克利斯提尼改革

梭伦改制的成果,经过庇色斯特拉托僭政时期的进一步推行而得于巩固。70年后,克利斯提尼当选为雅典执政官,进一步对梭伦政制进行改革和完善。其要点:(1)将梭伦的400人议事会改为500人议事会,500人分别由10个部落选出,每个部落50人。部落内代表人数按村社大小分配,选举按抽签办法进行,每个年满20岁的公民都有被选举权。这样就彻底根除了梭伦制度的金权政治特征,使得全体雅典公民第一次获得真正完全平等的公民权。(5)500人议事会再选出50人的议事长委员会,然后将议事长委员会分成10个组,每组5人,轮流主持日常政务35—36天。在议事会的一年任期内,每个议事长委员都有机会成为主持政务的5议长之一。(3)每个部落选出一个将军,组成“十将军委员会”,负责统帅全雅典的公民军。(4)实行陶片放逐法,每年春季召开一次非常公民大会,决定公民中是否有人危害了公民的自由,若有就再召开一次公民大会,投票表决认定那些已被在陶片或贝壳上写上其罪行的人的罪行,多数投票赞成,被判决有罪的人就要离开雅典,为期10年。

3.伯里克利时期

伯里克利时代的民主制演进,是在渐进中实现的。公元前462年,厄菲阿尔特利用公民大会通过决议,对元老院进行改革,极度削弱其权力,使得元老院仅保留审理杀人放火等案件和监督宗教仪式的权力。同时,将立法权赋予公民大会,使得“在民”原则进一步得到落实。由于战争的需要,“十将军委员会”委员可以连选连任,但执政官则需要每年一换,于是“十将军委员会”的地位上升,后来改由公民大会来选举将军,并规定将军可以连选连任。这样使得多次连任的将军委员会主席,事实上取代了执政官的地位。伯里克利便是这种连任达30年之久的首席将军,其在雅典公民政治生活中的地位与今天的英国首相相当,因而称这一时期为伯里克利时期。

伯里克利时期,每年年初从全体公民中通过抽签选出6000名陪审员,审案时随机从这6000人中择出201—1001不等的人组成陪审团,受理某些特殊案件,并通过投票对案件实施判决,这种司法民主在人类史上极为罕见。伯里克利时期还对陪审员和议事会成员实行津贴制,这一做法是现代西方司法人员和议员职业化的滥觞。伯里克利时期的制度文明,带来了雅典城邦的强盛和繁荣,她吸引了一大批诗人、哲人、建筑家、家来到雅典,从而使雅典变成为古希腊文明的中心,并为人类留下了灿烂辉煌的神话、诗歌、雕塑、建筑等一大批不朽之作。活跃的政治生活又培育了公民们的参与意识,并因此而了他们的语言表达艺术,从而诞生了雄辩术,这为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一代巨匠的诞生奠定了基础。

三、民本思想与民主制实践的比较

1.“在天”与“在民”

在传统的话语中,“”意味着君王的统治权,因为管子有“藏竭则衰,法伤则奸门恺”之谓(注:《管子·七臣七主》。)。因而周初以降所形成的“天命”观,可以看成一种“在天”思想,即君王的权力来自“天命”,不过在周初思想家们的心目中,君权事实上是来自民意支持,因为君王必须以民心为监,只有君王秉德而得于民心,方能够“得天下”。因而“在天”可以看成为“在民”的一种曲通。不过这种曲通,掩盖了权力与民意支持之间的实质联系,为后来一些人以强权和武力来“天意”,预留出了空间。另外,一个更致命之处是:中国几千年的政治文化,始终都是把“”当作一种“私家”之权,而不是一种公共的权力。其实,任何有皇权世袭制传统的国家,“”都是一种“私家”之权,而不是一种公共权力,所以中的sovereignty也同样与君权相关联。

但是,在古雅典的民主制实践中,城邦的“”便是一种公共的权力,一种代表所有公民利益而独立处理对内对外事务的最高权力。也许在亚加米农初创议事会形式时,就已经孕育了将权力视为一种公共权力的观念。正是由于古雅典人有这种“公共权力”的观念,所以才能够发明出以普选的方式来选举执政官的这种制度形式,这应当是人类政治文明史上的一次重大突破。梭伦改制,使这种文明规范化和制度化了。政治权力的公共化是古希腊那个特定条件下特定地域的特有现象,她是由那个特定族群的特有生活方式决定的,她是人类文明史上的一个特例。因为除古希腊以外的古代文明,少有例外地均把政治权力作为一种世袭的私家之权力。

中国传统儒家对政治权力作为一种私家权力的现象,也不是没有疑义的。《礼记·礼运》篇就藉孔子之口指出:“大道之行,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今大道既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这里所讲的“天下为公”与“天下为家”,完全是指政治权力的性质,作者认为:政治权力的公共化是一种“大道之行”的表现,而政治权力的私家化则是由于“大道既隐”的原因所造成的。需要指出的是,与流行的进步的历史观完全相反,以孔子为代表的中国传统儒家的历史观,是一种历史退步观,即认为中国最美好的生活形态存在于久远的“三代”时期,那时候的唐尧虞舜,不把“天下”视为自己的私家所有,而视为一种公共所有的天下,因而他们会以“选贤与能”的方式来“选举”统治者,这里的“选”是指选拔,“举”是指举荐,这种“选举”是唯才唯德是举,没有什么出生和社会地位的限制。政治领导人选定后,还要以“禅让”的方式实现政治权力的交接和更替。

政治权力公共化观念在逻辑上的一个必然结果就是“在民”,即获取政治权力合法渠道是直接获得民意认可,或者说政治权力行使的唯一合法性依据就是民意。事实上中国传统儒家的“天下为公”思想与古希腊人“在民”思想在基本理念是完全相合的,差异在于,中国传统儒家的“选举”思想没有变成具有可操作性特征的政治制度,或者说“选贤任能”和“禅让”都没有变成现实的,具有程序化可操作特征的,能够表现为一种政治文明的制度;而古雅典的“在民”理念是通过实践的政治制度创制来实现的,无论是梭伦还是他的政治遗产继承人,都没有以学术探索的方式来表达他的政治理念,但他们政治改革的实践探索,却充分以制度创新的实践方式阐释了他们的政治理念。古雅典城邦民主制所体现出来的,不是口头上对民意的尊重,而是实际行动上对民意的服从。因为谈尊重民意者,是以拥有者的身份,居高临下地来看待民意,在他说要尊重民意的背后,预设了他有不尊重民意的权力。但服从民意则不同,这时民意与统治者之间的关系是一种主从关系,民意为主、为大,而统治者只是执行民意的工具,只具有服从民意的义务,而没有半点挑战民意的权力。也只有在这种意义下,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在民”,才能够称得上“民主”。

2.无限与有限

中国政治传统中“”(君权),是一种无限的,以君权为代表的政治权力是一种几乎不受制约的权力。无论是孔子的德治主义、孟子的“民贵君轻”、荀子的“君舟民水”、《缁衣》的“君心民体”,还是《五子之歌》的“民惟邦本”,都只是从道理上设想一种理想的君民关系。但对君王的“”是否应该限制和怎样对君王权力进行限制的,均未认真地加以考虑和解决。在孔子的“德治”理想中,制约人君使得他不得不“正”的手段仅仅是“近者悦,远者来”。那只有在分权的体制下,即在天子位虚拟,统治权事实上落实在诸侯的制度格局下,民才有可能有自由地选择君王的权利。以民的自由选择作为限制君王权力,使得他不能不“秉德”,始终只是一种假设,孔子之后崛起的战国“七雄”,没有哪一个是完全靠君王的德行而使国家强大,至于“七国归秦”就更与赢政的德行没有丝毫关系。孟子的“民贵君轻”论则是以“诛一夫”的人民革命论,来试图制约无道昏君,但这种制约又与“旱干水溢”的灾异相钩连,从而带上了某种神秘色彩。“载舟覆舟”论虽然指出了违背民意有政权倾覆的危险,但对民意怎样去颠覆政权没有作深入的思考,因而只能限于一种观念比附的水平。

但古雅典时代由梭伦改制所规范的“议事会”制度,一开始就把相当于东方君王的雅典执政官的权力,限制在“议事会”的民意监控之下。执政官由民选产生,这从根本上解决了君权(政治权力)与民意的关系问题。城邦的重大问题须由代表民意的议事会讨论,形成议案后交由公民大会表决,这从制度的根子上解决了“民意表达”的问题。在中国的政治文化传统中也一直强调尊重民意,但却上演了一幕又一幕由操纵民意、运作民意的历史丑剧。而由梭伦所创制的雅典城邦民主制,从制度上杜绝了由权力僭越者个人来操纵民意的可能性。在梭伦的政治体制中,与执政官同时产生的还有一个由11人组成的最高法庭,她专门负责审理对执政官所作出判决的上诉,以防止执政官执政过程中的专断和独裁;同时还有一个政治元老院,她的作用也是对执政官的执政实施监督。在古雅典城邦民主制的背后,潜藏着制度创制者的“有限”观念,这种观念认为:政治权力本身是有限的,行政者不可以在不受制约的条件下来行使政治权力,因为这样不可避免地要产生政治腐败。政治权力的行使必须被置于一种受到监督、制衡、限制、约束的条件之下,并且这种制约又是以法制的方式而得以确保的;否则任何靠统治者个人道德自律的约束,都是没有保障的。

3.人有差等与人人平等

之所以中国和雅典的古代先贤都意识到政治权力与民意之间存在着一种支持与被支持的关系,但雅典人创造出了普选制这种直接的民意表达方式,而中国人只能限于“选贤举能”的政治理想中,其中最深刻的原因是,在理念上中国人坚持“人有差等”,而雅典人则将人看成相互无差异的平等个体。事实上,在梭伦改制之前的雅典社会,也存在着贵族的世袭特权,梭伦在废除世袭特权的时候,不得不以法定财产资格的社会不平等来替代贵族世袭的不平等。梭伦以雅典人法定财产多寡为标准,把雅典人分成“五百斗级”、“骑士级”、“双牛级”和“贫民级”四个等级,只有“骑士级”以上的雅典人,才有被选举为议事会成员的资格,因而雅典人在被选举权方面是不平等的,并且有金权政治的嫌疑。但同时,梭伦发现了一个极其深远的政治观念,即“公民”的观念。公民是雅典自由民在政治上的身份定位,无论财产多寡只要符合雅典自由民这一条件,在政治上平等地具有选举权,并且在公民大会上有权通过投票来表达自己的政治意愿,并决定关系他们切身利益的城邦的重大问题。而雅典城邦的“”也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才表现为“在民”,即落实在雅典公民。因而也可以把雅典政治的在民解释为:雅典公民人人平等地拥有城邦的。

儒家思想论文篇6

1.儒家思想文化以仁爱为本

这种思想强调人际关系的和谐,正确处理产生的各种矛盾。仁爱也是其思想的核心和最高精神境界。当人与人相处时,要相互帮助,团结友爱,对于人们的立身处世会产生积极的影响。

2.儒家文化注重伦理道德中的责任和义务

父母有责任抚养自己的子女,当父母老了之后子女也有义务照顾他们。这些都是伦理道德中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现代生活中依旧发挥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3.儒家思想文化重视树立崇高的社会理想

其思想认为人生最大的快乐应该是跟随自己的心追求一种高尚的精神生活。而在精神追求当中,最重要的是道德追求。以一种高标准的理想道德来要求自己,对于培养自己的良好情操起到巨大的作用。

4.儒家文化强调对自身的道德修养

儒家文化把道德修养和教育连成一个整体,达到知行合一。儒家文化重视培养人的信念和人格,并立志向善。这些对于我们成为一个高尚的人有很大帮忙。

二、儒家文化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运用

我们现在所说的思想政治教育是指:“社会或社会群体用一定的思想观念、政治观点、道德规范对其成员施加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影响,使他们形成符合一定社会或一定阶级所需要的思想品德的社会实践活动。”从内容上来看它属于文化教育的一部分,是一种文化现象。从方法上来看,它通过对人的不断引导教育使其全面发展。儒家文化自古以来就一直对人们进行熏陶以及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让人们养成伟大的仁爱精神。儒家文化的这些特点给思想政治教育提供了宝贵的借鉴资源。儒家文化和思想政治教育的结合刚好实现了古为今用。这种结合方式既是对历史的一种回望,同时也是对古人带给我们的这些优秀成果的一种尊敬和佩服。

1.儒家文化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发展基础

文化是一个国家不断发展的动力源泉。一项有关思想政治教育的报道中强调,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必须将继承优良传统与改进创新相结合,国民教育系统必须承担起保护和传承民族文化精神的重任,儒家传统文化教育应当而且必须成为传承中国文化的主载体、主阵地、主渠道。根据儒家文化能很好地发挥思想政治教育的教育功能,陶冶一个人的个性品德。儒家的代表人物孔子开办了很多私塾,让更多的人能接受教育获取知识。儒家一直秉承教书育人的宗旨,形成了中华民族的深厚传统,这也形成了现在思想政治教育发展的根基和源泉。文化是一个国家的根本。现在也有愈来愈多的国家开始拥护自己的文化,积极培养人们的文化意识。这让更多的人了解自己国家的风俗、习惯、历史等,从而激发起对本土文化的热爱和保护。儒家教育艺术的最大特点就是因材施教和启发诱导,我们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必须针对这种现实差异,正确引导学生走适合自己的道路,发扬儒家精神。儒家文化有几千年的文化历史,包含了传统道德和核心价值。思想政治教育应该从儒家文化出发,充分吸收其所体现的价值观、道德观和人生观,唤醒人们内心的民族精神和文化道德,给国家的发展提供动力。

2.儒家文化使思想政治教育得到提升

步入21世纪以来,国家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得到了飞速的发展,这也迫使传承中国传统文化的儒家文化回到我们的身边。纵观一些发达国家,他们对自己国家的传统文化也越来越珍视,例如美国、英国。思想政治教育应该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现代化新时期,我们应该把儒家文化作为教育的主要内容,培养人们的民族精神和文化信念,避免文化教育上的失误。中国文化教育不断受到来自外界环境因素的各种影响。这使得中国文化教育慢慢地淡化变弱甚至失去了原有的风格理念,也让更多的本土人对本国的文化感悟知之甚少。儒家文化凭借其几千年的文化根源,刚好可以提供一个方向标。这对于当前情况下确立一种文化主题,加强人们对自己文化的自信,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有重要作用。近几年越来越多的高校认识到传统文化的重要性。一些学生在对传统文化的理解上很欠缺,这就迫切需要对他们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用儒家文化的思想分析其道德文化的迷失,让他们树立正确的文化自信和处世态度。将儒家文化拉入到思想政治教育中来,并把它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内容。很多高校开设有《诗经》《论语》和《周易》等传统文化课程。这让学生们对我国传统文化有一个更好的认识,明白其中的价值意义,并培养良好的道德情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当高校在对学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时,应该加强对他们进行传统文化教育,因为其中就蕴含有许多的民族精神和处世态度,同时对我们以后的发展也有很大的好处。

儒家思想论文篇7

学术大家对于原始儒家的起源有不同的说法,但是对于孔子时代的儒学不是"官学"而是一种"私学",则没有什么疑义。

春秋战国是民间势力逐渐兴起的时代。殷周宗法贵族社会的两大支柱--国野制与世卿制趋于瓦解,国人与野人、君子与小人的界限日渐消失,礼乐制度下移,公子公孙对卿大夫的世袭被打破,通过"学而优则仕"的途径,士和庶人可以晋升至大夫乃至卿相。孔子门下由贤人七十、弟子三千组成的儒家团体,正是新兴的"游士"阶层的最初代表。

正是儒家与其他学术团体和流派之间的"百家争鸣",造成了华夏文化区域内一种跨国界的公共舆论。这种公共舆论一方面导致华夏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产生,一方面扩大了政治参与,使"君子"不再是一种身份限制,而成为一种政治抱负、一种人生典范,有心从政的人可以通过求学问礼,为迈入仕途创造条件。

由于儒学产生的社会背景,儒家思想中具有一些原始的民主意识,也就不足为奇了。经孔子整理的经典中有这样的论述:"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左传》襄公三十一年引《泰誓》)"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孟子·万章篇》引《泰誓》)"惟天时求民主",人主只有能"保享于民",才能"享天之命"(《书经·多士》)。孟子和荀子已经具有相当成熟的社会契约论思想。孟子说:"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梁惠王下》)君的原意是群,君的职能是维护群的利益,残害仁义的纣王只是而已,没有资格再被视为君。他又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是故得乎丘民而为天子"(《尽心下》)。"天与"是"人归"的结果(《万章上》)。荀子说:"人,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人何以能群?曰分。分何以能行?曰义。故义以分则和,和则一,一则多力,多力则强,强则胜物。"(《荀子·王制篇》)君王也是一种职分,"治国有道,人主有职。"(《王霸篇》)君王不尽职守,不行仁义,就会被取代,"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王制篇》)孔子所说的"君君,臣臣",后人常从"君为臣纲"方面理解,近年出土的郭店楚简《语丛三》中则说:"友,君臣之道也。"君不以友道待臣,臣就有理由不臣,当时的公共舆论、庶民力量以及臣僚群体对君王的制衡程度,我们现在可能还不充分了解。

二、儒家道统:专制皇权的制衡力量

谭嗣同说:"两千年之政皆秦政也",也说,"百代皆行秦政制",自秦始皇以来,专制主义便是中国政治的一大特色。以往,人们常常把专制主义与"封建社会"和"孔孟之道"联系在一起。现在,中国历史学界已经基本上达成共识,把西欧封建社会套用在中世纪中国是错误的,专制主义与封建主义原本是两种不相容的政治理念和制度。而专制主义与孔孟之道的关系,尚待进一步的澄清。

首先,汉武帝"废黜百家,独尊儒术"后的儒学,已经不是原汁原味的"孔孟之道",诸如"君臣友道"之类的观念已经从元典中消失了踪迹。其次,儒学也并非专制主义的主要思想资源。有人认为,法家在缔造中国专制主义传统的过程中,其作用决不亚于儒家。儒家的作用不过是替法家冷酷无情的专制主义为之"节文",为之"缘饰"而已。所以自古到今一直有"儒表法里"或"阳儒阴法"的说法。汉武帝的玄孙宣帝就曾说过:"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用周政乎?"(《汉书·元帝纪》)所谓霸道与王道杂用,说的就是法家与儒家并用,历代最高统治者对于这一点都是心领神会的。明朝开国之君朱元璋,就因为看到孟子书中有对帝王不敬的话而勃然大怒,想要把他永远革出孔庙。晚年开展扬法批儒的运动,是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寻找一个中国历史上的根据,但是他明确指出法家在中国专制主义传统中的地位,看到大反传统的五四先贤所没有看到的东西,在学术上倒是颇有贡献的。最后,即使是董仲舒以后的儒学对于皇权专制主义也有一定的制约作用。

汉代儒学通过神秘主义的路径,竭力把儒学准宗教化。它以渲染"天人感应"、"灾异之变"的方式,来节制皇帝的行为。董仲舒说:"刑罚不中则生邪气。邪气积于下,怨气蓄于上。上下不和则阴阳缪戾而妖孽生矣。"(《汉书·董仲舒传》)人君的"貌、言、视、听、思"五种行动如有不当,就会引起五行的变化和四季的失常(《春秋繁露·五行五事》)。"灾常先至而异乃随之。灾者,天之谴也;异者,天之威也。谴之而不知,乃畏之以威。"(《必仁且智》)公羊学和谶纬之书用"天"来警示和恐吓人君,对肆无忌惮的皇权多少有一点威慑性。

韩愈、二程和朱熹等人开创的宋明理学或称道学,演绎出一个"尧以是传之舜,舜以是传之禹,禹以是传之汤,汤以是传之文、武、周公;文、武、周公传之孔子,孔子传之孟轲"(《原道》,《昌黎先生集》卷十一),以后又经韩愈、朱熹传之后世的儒家"道统"。道统首先是思想学术的统系和精粹,认为《大学》、《中庸》、《论语》、《孟子》中所表达的儒家思想代表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真谛,把"道统"从"政统"、"皇统"中独立出来甚至凌驾于后者之上,就可以用"圣人之言"来拒绝和匡正当朝执权柄者的悖谬之言和随意之政。道统也体现为古来贤君良臣面临各种情形时的行为举止。构成一种政治典范和道德楷模,即使贵为天子,也必须从小学习和终生遵循。

一方面用"天命"来恐吓"人君",一方面用"道统"来干预"政统",儒学和儒士对于皇权专制主义构成一种事实上的制衡力量。如果从权力制衡的角度来理解,就不好说儒学思想纯粹是专制主义的工具。三、儒家思想资源:近代民主萌芽的培养基

中国近代民主思想无疑是"新文化运动"的产物,但是"新文化运动"的源头在哪里,则是有争议的。以往,人们更看重五四时期,"新文化运动"几乎成了陈独秀、胡适等《新青年》同人发起的思想运动的专用名词。近来则有了"戊戌新文化运动"的说法。张灏更明确指出,在从传统到现代中国文化的转变中,十九世纪九十年代中叶至二十世纪最初十年里发生的思想变化,应被看成是一个比五四时代更为重要的分水岭。把"新文化运动"的起点提前到世纪之交,有助于正确理解儒家思想与中国民主的关系。

中国近代民主思想的产生主要是受舶来"西学"的刺激,但也有一部分重要的思想资源发掘自传统的"中学"。康有为从公羊学平滑过渡到君主立宪思想,梁启超则从黄宗羲、王船山的著作中找到了民主思想的萌芽。《清代学术概论》中写道:"梁启超谭嗣同辈倡民权共和之说,则将其书节抄,印数万本,秘密散布,于晚清思想之骤变,极有力焉。"从黄宗羲的《原君》、《原法》向前迈出一步,谭嗣同便能够在《仁学》中畅论:"生民之初,本无所谓君臣,则皆民也,民不能相治,亦不暇治,于是共举一民为君。夫曰共举之,则非君择民,而民择君也,……夫曰共举之,则且必可共废之。"梁启超则在《古议院考》中称:《礼记》中讲的"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孟子》里说的"国人皆曰贤,然后察之,国人皆曰不可,然后察之";就是议院的思想基础。"《洪范》之卿士,《孟子》之诸大夫,上议院也;《洪范》之庶人,《孟子》之国人,下议院也;"就是议院的制度雏形。从清末新政到民国建立,儒学传统并没有对国人接受民主思想构成障碍,而是起到了孕育和催生的作用。

失败后,梁启超接受并阐发了族性概念。尽管他的族性分析不无精彩之处,但从总体上说并非一种科学理论;在很大的程度上,是他在失败后的感慨之论,而且带有某种自我解脱的意味。失败的原因,首先应当从统治集团的保守性及其内部矛盾中找寻,其次应当检讨改革阵营自身素质的缺陷以及战略策略上的失误,由于种种因素,梁启超不方便或不愿意在这些方面展开讨论,归罪于国人族性上的劣根性,就成为一种理论上的强烈诱惑。

在梁启超以族性理论为政治改良路线辩护时,陈独秀等作为革命鼓吹者,显然对之不屑一顾。然而,当辛亥革命的成果被袁世凯夺取时,失败的前革命党人便追随进而超越政治改良主义者,成为以批判传统文化为特色的国民性理论的信奉者。1917年初,《新青年》发表署名光升的文章《中国的国民性及其弱点》,把国民性界定为"种性"、"国性"和"宗教性"的集合体。此时,这种带有种族主义色彩的文化理论已经被西方主流学界抛弃,但在中国却被作为外来新理论倍加尊崇。上述文章的结论是:中国何以不发达,"则以吾国民性固有绝大之数弱点在焉"。陈独秀据此提出了"伦理革命"的呼吁,他断言:"继今以往,国人所怀疑莫决者,当为伦理问题。……伦理的觉悟;为吾人最后觉悟之最后觉悟。""国人思想倘未有根本之觉悟,直无非难执政之理由。""要拥护那德先生,便不得不反对孔教、礼法、贞节、旧伦理、旧政治"。按照这种思路,不打倒"孔家店",不改造"国民性",中国人就没有资格实行民主。政治制度改革遇到障碍,不是从政治实践上着手逐步的解决,而是在伦理思想上寻求根本的解决,这是五四时代的一个思想误区。陈独秀虽然对"德先生"推崇备至,但并没有对民主思想进行深入的研究,也没有下大气力推动民主运动的开展,他的注意力很快便转移到了新的思想潮流方面。

罗志田指出:二十世纪中国人有一种"新的崇拜"。北大教授陈百年在1923年就注意到:"今日的思想以为''''凡是新的就是好的''''",同时"现在的人以为外国来的都是新的,所以''''新的就是好的''''的思想,一变就成了''''凡是外国的都是好的''''。"趋新大势与尊西倾向的结合是非常明显的。由于趋新的中国知识分子总是要学外来"最新最好"的,于是先有"拿英美作榜样"后有"走俄国人的路";一些青年学子则迷上了"后现代主义"和"后殖民主义"。因此,二十世纪中国民主化道路的曲折,与其说是由于中国人的过于保守以及儒家传统思想的影响,不如说是中国人的过于趋新以及世界时髦思潮造成的负面作用。

四、儒教文明:民主价值观的见证与提升

当前,我们正处在从人类多文明向多元一体世界文明的演化进程中。东亚文明作为世界历史上的一大文明,以中华文明为核心,并辐射到东北亚和东南亚,中外学者也常常称之为儒教文明。

关于儒教文明,学者们进行了许多深入的比较研究,提出过著名的"李约瑟问题"和"韦伯问题"。这两大问题作为历史课题来研究是非常有意义的,但如果按照人类学的路径演绎出文化本质主义的结论,则是完全站不住脚的。固然,中国在技术长期领先世界的情况下没有实现现代科学的突破,但是,一旦中国文化嫁接上科学基因,儒教文明中教育优先的传统基因便会发挥良性作用,华裔科学家和工程师在美国的表现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同样,在历史上确实是新教伦理而不是儒教伦理催化了现代资本主义制度的降生,但是并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儒教文明与资本主义不能相得益彰。

日本文明是儒教文明圈的亚文明之一,从明治维新便走上君主立宪的道路,二战后融入西方主流文明,九十年代又开始从"一党独大"体制向"政党轮替"体制演变。近十几年来,韩国等更接近儒教文明中心的地区也相继实现了向民主制度的转型。新加坡则正在从足够自由而缺乏民主的政体向更加民主的政体过渡。

通常所说的民主价值观是自由主义、乡土主义、宪法爱国主义、世界主义等多种价值的复合体。这些思想的大部分生长点都可以从儒学传统中发掘出来。如果有所欠缺,还可以到中国传统思想的其他组成部分中寻根,譬如最近就有论者倡言"杨墨兼用"。杨朱是先秦最著名的个人主义者,墨翟是与孔门弟子同时代的兼爱主义者,孔孟之道所偏重的则是家与国这两个中间层次的伦理。把孔孟与杨墨来一个创造性的综合,就可以让民主价值观在中国传统思想中扎下更深更广的根基。

梁启超曾经说过:人生最大的目的,是要向人类全体有所贡献,因为人类全体才是"自我"的极量。一个人不是把自己的国家弄到富强便了,还要叫自己国家有功于人类全体。我们的国家有个绝大责任横在前途,就是拿西洋的文明来扩充我的文明,又拿我的文明去补助西洋的文明,叫他们化合起来成一种新的文明。在政治领域,西方文明的长处是"善政"、"良制",儒教文明的长处是"善治、"良吏"。十八、十九世纪,西方人从中国吸取了文官考试制度,使自己的政治体系得到了大大的提升。二十、二十一世纪,相信中国人会把"善政"与"善治"更好地结合起来,开创世界文明的新政治理念。

儒家思想论文篇8

孔子心目中的理想社会是一个类似周朝制度的社会:“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论语·八佾》)孟子心目中的理想社会是王治:“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仁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孟子·梁惠王上》)荀子心目中的理想社会可以称之为“政教之极”:“臣下百吏至于庶人,莫不修己而后敢安正,诚能而后敢受职。百姓易俗,小人变心,奸怪之属,莫不反悫。夫是之谓政教之极。”(《荀子·君道》)

从上可见,孔、孟、荀对理想社会的具体描述虽各有不同,但有一点是共同的,这就是社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教化盛行,人人道德高尚。正是从这个角度,我们也可以把孔、孟、荀追求的理想社会称之为道德社会。

那么,这种理想的道德社会如何才能成为现实呢?先秦儒家德治思想的内在逻辑由此往下推衍。对于这个问题,孔、孟、荀的共同回答是:实行德治!

孔子率先提出了他的德治主张:“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论语·为政》)孟子亦在其《孟子》一书的开篇中亮明自己的德治主张:“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孟子·梁惠王上》),并在《公孙丑上》中继续阐发这一主张:“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治天下可运之掌上”。荀子把德治进一步发展为礼治:“礼之所以正国也,譬之犹衡之于轻重也,犹绳墨之于曲直也,犹规矩之于方圆也,正错之而莫之能诬也”。(《荀子·王霸》)以礼治国是荀子的治国之道的一大特色,但在先秦儒学那里,礼是德的外在表现,所以,礼治的实质仍是德治。

为什么要把德治作为实现理想社会的根本手段呢?从基本的方面说,孔、孟、荀心目中西周时期特别是周公时期成功的德治实践、农耕社会的经济特点、血缘宗法的家庭关系等等,都是他们提倡德治的重要原因。而从德治思想的内在逻辑的角度说,孔、孟、荀之所以提倡德治,主要基于这样两条理由:一是德治是实现理想的道德社会的捷径,二是依靠其他手段无法实现他们心目中的理想社会。

关于第一条理由,孔、孟、荀的论述如出一辙,即只要最高统治者愿意实行德治,并以身作则,德治能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子为政,焉用杀?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论语·颜渊》);“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君正,莫不正。一正君而国定矣”(《孟子·高离上》):“君者,仪也,仪正而景正;君者,盘也,盘圆而水圆;君者,孟也,孟方而水方”(《荀子·君道》)。

关于第二条理由,希望能引起读者的充分关注,因为在这条理由中,孔、孟、荀提出了一个值得深思的观点:理想的道德社会只能靠“道之以德,齐之以礼”的道德手段去建立,而不能靠非道德手段如政令、刑罚去建立。需要说明的是,在此提出“道德手段”的概念,是相对于“法律手段”、“行政手段”等而言的,指的是用一定的道德规范进行教化和约束,并具有非强制的特点。

首先来看看孔子对这个问题的著名论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孟子也接着认为:“善政不如善教之得民也。善政,民畏之;善教,民爱之。善政是民财,善教得民心。”(《孟子·尽心上》)“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赡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而诚服也。”(《孟子·公孙丑上》)荀子则在《议兵》中对孔、孟的上述观点作了充分的展开和发挥:“凡人之动也,为赏庆为之,则见害伤焉止矣。故,赏庆、刑罚、势诈,不足以尽人之力,致人之死……故,厚德音以先之,明礼义以道之,致忠信以爱之,尚贤使能以次之,爵服庆赏以申之,时其事,轻其任,以调齐之,长养子,如保赤子,政令以定,风俗以一。”上述言论充分说明,孔、孟、荀之所以推崇德治,是因为他们认为非道德手段如刑罚、赏庆、势诈等充其量只能获取民财、民力,而无法获取民心,当然也就无法靠它们去建立理想的道德社会了。

需要说明的是,先秦儒家虽然认为不能依靠刑法等非道德手段去建立理想的道德社会,但并没有因此否定刑法等在治国时的作用。如孔子就曾说过:“政宽则民慢,慢则纠之以猛;猛则民残,残则施之以宽。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左传·昭公二十年》)孟子也说过“国家闲暇,及是时,明其政刑”(《孟子·公孙丑上》)的话。因此,后人常以德主刑辅来理解先秦儒家的德治思想。但德主刑辅只是说明先秦儒家没有否定法律的作用,并不能因此证明他们重视法律。事实上,先秦儒家对法律是极为轻视的,如荀子就明确认为,在治国手段上,道德为本,法律为末:“故械数者,治之流也,非治之原也……故上好礼义,尚贤使能……赏不用而民劝,罚不用而民服,有司不劳而事治,政令不烦而俗美。”(《荀子·君道》)因此,在先秦儒家德治思想的具体实践中,枉法从德、以德代法是极为普遍的现象。

既然德治是实现理想的道德社会的根本途径,那么如何实施德治呢?这便推进到了先秦儒家德治思想内在逻辑的最后一个环节。纵观先秦儒家的德治之道,概括而言便是注重每个人的道德修养,正如《礼记·大学》所说:“自天子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具体而言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统治者首先注重自己的道德修养,并以此影响天下;二是实施教化,即把德、礼的具体内容教给老百姓,让他们自觉遵守。在这个问题上,孟子的论述较具代表性:“设为庠序学校以教之。庠者,养也;校者,较也;序者,射也。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学则三代共之,皆所以明人伦也。人伦明于上,小民亲于下。有王者起,必来取法,是为王者师也。”(《孟子·滕文公上》)

结合以上论述,可以把先秦儒家德治思想的内在逻辑概述如下:道德社会是先秦儒家德治思想追求的理想目标,德治是实现理想的道德社会的根本途径,具体的德治手段是教化和统治者的表率作用。

就个体言,修德造成“人禽之别”,就邦国而言,成就“夷夏之别”;或者可以从承担历史使命的知识分子“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路径见出个体成长的缩影,从“有德者有天下”窥见贤君明主的正面结果。总之,是建立一个以凸显德性为特征的理想社会,反映了农耕社会人身依附的原始圆满的理想图景。从这个角度来看,很多众说纷纭的疑难问题可以被廓清。例如,为什么儒家老提“人性”问题,为什么一直争论不休?尽管孟子主张“人性善”而荀子却主张“人性恶”有尖锐的冲突,但实际上仍是为了这个“人禽之别”,不过孟子从“先天”禀赋立足荀子从“后天”教育入手罢了。两者殊途同归,同归于“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延续到后代依然如此,无论是汉的“天命之谓性”把人性扩展到自然宇宙,还是宋的“存天理灭人欲”收敛到内心,都是先秦儒家路向的特定时空下的延伸和变型。从而,“夷夏之别”也就有了普遍的经验基地和群体筑成的“文明”支撑。这种平行位移——由个体到国家的扩充,二者的平行建构同时完成。孟子的“推己及人”、孔子的“以孝移忠”等便是其功能结构的金科玉律。至于知识分子的使命,入仕参政、讲学授徒,便体现为“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的人身依附、教化百姓的不二法门。在国君即“天之子”虽由上天授命还得成事在人,尤其是能德泽天下者才能长治久安。如同“天子”的“天”“事”有二重性,“德”也有上下梯级的二重性:“人皆可以为尧舜”,是包括民、君在内的所有人的道德境界的可能性,而君临天下的理想承担者即尧舜这样的帝王则是这种道德境界的现实性的“仁主”。换句话说,有德者不必为王,为王者必有美德。这样,一座权力的金字塔就在“德”的砖瓦中矗立起来,延续下去,虽改朝换代,其基于农业经济结构上的德的主导形式未有质的变化。这就是本文的主题叙说,讲的是“德治的内在逻辑”是什么。下面要详细讲一下其“合理性”何在即“为什么”的问题。

从上述论述可以看出,先秦儒家的德治思想是一个完整、严密的理论体系:它有明确的目标,有实现目标的具体手段,在目标与手段的关系上又有充分的论证。因此,等待的只是明君圣主的采纳和具体实施。但是,正是在这个看似严整的体系中,我们可以发现它存在的问题,这个问题就在于它关于目标和手段关系的论述上,即先秦儒家认为理想的道德社会只有靠德治来建立,这一观点是存在理论上的严重缺陷的。

理想的道德社会只有靠德治来建立,这一观点包含这样两层意思:一是没有德治就建立不了理想的道德社会,二是依靠德治肯定能建立理想的道德社会。因形式逻辑的语言来表述,就是德治是建立理想的道德社会的充分必要条件。

为了证明上述理解不是对先秦儒家的德治思想的误解,我们有必要对孔子“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的著名论述作详细剖析。上语中的“政”是指政令,“刑”是指刑罚,亦可泛指为法律;“免而”,指老百姓可以不犯罪,但没有羞耻心;“有耻且格”,指既有羞耻心,又顺从统治,而羞耻心则完全是属于道德领域的概念。这样,孔子的话可以理解为:用政令来引导,用刑罚来规范,老百姓可以免于犯罪,但不会有羞耻心;用道德来引导,用礼义来规范,老百姓既有羞耻心,又容易顺从统治。换言之,在孔子看来,光用政和刑不能培养人们的道德;要培养人们的道德,只有靠“道之以德,齐之以礼”。

孔子提出上述观点后,千百年来,很少有人对孔子的这一提法表示过怀疑,相反,对之服膺、发挥者甚众。如西汉的陆贾在《新语·无为》中说:“夫法令者所以诛恶,非所以劝善。”贾谊在《陈政事疏》中说:“以礼义治之者积礼义,以刑罚治之者积刑罚。刑罚积而民怨背,礼义积而民和亲。”桓宽在《盐铁论·申韩》中说:“法能刑人而不能使人廉,能杀人而不能使人仁。”即使是众多的现代学者,在涉及孔子的上述论述时,亦是把它看作一种经典式的表述,而很少有人对此作深入的探究。

那么,孔子的上述观点是否真的无懈可击呢?我认为,至少有两种思想对孔子的这种说法持否定的态度。

一种是中国的法家理论。先秦时期的法家已明确指出,依靠法律手段也可以培养人们的道德品质。在《商君书·画策》中就有这样的论述:“故善治者,刑不善而不赏善,故不刑而民善。不刑而民善,刑重也。刑重者,民不敢犯,故无刑也;而民莫敢为非,是一国皆善也,故不赏善而民善……故善治者,使跖可信,而况伯夷乎?”这说明,在商鞅看来,法治可以把全体国民培养成有道德的人,即所谓“一国皆善”。韩非也有类似的论述:“圣王之立法也,其赏足以劝善,其威足以胜暴,其备足以必完法……善之生如春,恶之死如秋”。(《韩非子·守道》)

另一种是西方思想界对道德与法律关系的有关论述。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早就认为,法律应该用来保障道德的推行和实施:“法的实际意义却应该是促进全邦人民都能进于正义和善德的(永久)制度。”(亚里士多德,第138页)而在这个问题上,最有说服力的还是现代西方法学界关于道德与法律关系的有关论述。西方法学界对这一问题的具体认识虽不尽相同,但至少有一点是共同的,即都认为通过法律手段可以培养人们的道德。如美国现代法哲学家博登海默就曾指出:“那些被视为是社会交往的基本而必要的道德正义原则,在一切社会中都被赋予了具有强大力量的强制性质。这些道德原则的约束力的增强,是通过将它们转化为法律规则而实现的。”(博登海默,第361页)另外,美国著名法学家富勒将道德区分为“义务的道德”和“愿望的道德”两个部分:义务的道德是对人类固有秩序的社会生活的基本要求,愿望的道德则是人们对至善的追求;而其中义务的道德可直接转化为法律,由法律来保障它的实施。(参见崔永东)

其实,法律手段可以培养人们的道德素质,这一观点不仅在理论上是成立的,而且也为古今中外的历史实践所证明。既然法律可以培养人们的道德素质,那么,孔子认为“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的观点就是极为片面的。而作为先秦儒家德治思想的内在逻辑的一个极为关键的环节出现如此致命的缺陷,其后果是不堪设想的。大家知道,在西方文明中,并没有德治的传统,把德治作为最根本的治国方略,是中华文明特别是儒家所独有的,而儒家之所以把德治作为根本的治国之道,与它认为只有依靠道德手段才能培养人的道德素质这一观点是密不可分的。这样,先秦儒家的德治思想对于中华民族的功过是非似乎都可以以此为基础来加以评判。

二、先秦儒家德治思想的历史价值

此处关于先秦儒家德治思想的历史价值的论述,是基于先秦儒家德治思想的内在逻辑的缺陷这样一个角度的,或再进一步说,此处只是从其内在逻辑的缺陷的角度,来看它对中华文明的三个方面的负面影响:一是对中国法治精神的影响,二是对中华民族竞争力的影响,三是对中国封建社会政治制度的影响。

1.中华民族的传统法治精神集中体现在法家思想中,如《商君书·赏刑》中说:“所谓壹刑者,刑无等级,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有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虽然比起严格意义上的现代法治精神来,法家思想的缺陷是极为明显的,因为它把君主作为制定法令并可以不受法令约束的人,而从逻辑上来说,只要有一个人可以超越于法律之外,那么所有人都有可能不受法律的制约。但是,法家的法治精神无论如何比儒家的“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礼记·曲礼》)要彻底和进步。然而,自从秦王朝灭亡后,法家的法治精神便退居幕后,代之而起的是以德治为核心的儒家法律思想。

儒家法律思想的一个最突出的特点就是道德法律化。道德法律化的实质,就是在法律领域,把儒家的道德规范看作高于一切的标准,法律条文只是儒家道德的外在表现,当法律与道德发生冲突时,以道德作为最后裁定的标准。

道德法律化的过程始于西汉,但其萌芽在先秦儒学中即已存在。如据《论语·子路》:“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根据现代法律精神,儿子证明自己的父亲偷羊,这一行为并没有错,而孔子则根据儒家“亲亲”的道德原则,认为子不为父隐瞒是错误的。道德法律化在西汉时的一个重要表现便是“《春秋》决狱”,即按照《春秋》的经义来判决案件。董仲舒对“《春秋》决狱”有这样的解释:“《春秋》之听狱也,必本其事而原其志。志邪者不待成,首恶者罪特重,本直者其论轻。”(《春秋繁露·精华》)“本其事而原其志”,这是“《春秋》决狱”的一个基本原则,亦被称为“原心定罪”,即根据犯罪者的主观动机来确定其是否犯罪或罪责的大小。对于“原心定罪”的流弊,学者们有这样的评述:“过分强调动机意图,致使法律有时会依附经义而存在,法律的公平、公正功能流于空泛,对法律的解释也易于陷入主观主义的怪圈。”(徐世虹主编,第224页)

“《春秋》决狱”的做法虽然流弊很多,但因为它符合儒家的德治精神,所以得到封建统治者的大力推行,并逐渐以固定的法律条文的形式确定下来。至唐代,基于“《春秋》决狱”的“援礼入律”工程宣告完成。此后,“一准于礼”成为中国封建社会法律思想的根本原则。对于这一过程的实质,陈寅恪有精辟论述:“遗传至晋以后,法律与礼经并称,儒家周官之学说悉入法典。夫政治社会一切公私行为,莫不与法典相关,而法典实为儒家学说具体之实现。故两千年来华夏民族所受儒家学说之影响,最深最巨者,实在制度法律公私生活之方面。”(第511页)

从现代观点来看,儒家道德法律化的做法无疑是极为荒唐的,它既严重影响了法律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又因为其法律条文的过分严苛和所定标准的不切实际而使道德规范本身流于空疏,无法得到切实遵行。那么,儒家的道德法律化为什么会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呢?我认为,除了其内在逻辑中重德轻法的原因,亦与其对道德认识的笼统和模糊有极大的关系。

众所周知,先秦儒家道德论的一个最显著的特点,就是明于君子小人之分,并以君子人格作为人们道德修养的目标。儒家的道德原则确立后,因其标准过高、不切实际而遭到当时不少学者特别是法家学者的抨击,如韩非子就曾明确指出:“仲尼,天下圣人也,修行明道以游海内,海内说其仁、美其义而为服役者七十人。盖贵仁者寡,能义者难也。故以天下之大,而为服役者七十人,而仁义者一人。”(《韩非子·五蠹》)而儒家的道德法律化,恰恰是把大量一般人无法做到的道德准则转化为法律条文,这样产生的流弊之多就不难理解了。

其实,道德法律化并不是儒家特有的做法,如上所述,西方社会也存在把道德法律化的做法。但西方的道德法律化无疑比儒家要高明。它们先是把道德分为义务的道德和愿望的道德两个部分,义务的道德是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的基本要求和规范,愿望的道德则是那些提升人的生存层次和生命境界、代表社会的理想、并不要求人人都必须遵行的道德。西方法学家认为,义务的道德可以转化为法律,愿望的道德则不应转化为法律。这样做,既保证了社会基本的道德水准,又不会因为不切实际的过高道德要求而造成社会的虚伪。而儒家则对道德不作这样的区分,它把一切超越性的道德规定为人人必须做到的,这样,最终只能造成社会道德准则的混乱和虚伪成风。

2.如果说先秦儒家德治思想的内在逻辑的缺陷导致了中国人道德状况的混乱和法治精神的缺失,严重影响了中华民族的进步,那么,这一缺陷造成中华民族竞争力的缺失,则是其更为严重的后果。

先秦儒家德治理论的实质是把道德置于高于一切的地位,它既是人们追求的最终目标,又是评价一个社会好坏的根本标准。而最容易对道德的崇高地位提出挑战的莫过于对物质财富的追求和享受。因为物质财富总是有限的,对物质财富的追求,既容易导致竞争,又容易影响人们专门致力于道德修养,所以先秦儒家虽然也承认老百姓的物质欲望,希望老百姓能富起来,但是希望老百姓严于义利之辨,要求老百姓见利思义甚至舍利取义,则是其更为根本的观点。因此,当一些国家的统治者致力于提高本国的军事经济实力时,就会遭到他们的强烈谴责。如孟子就曾说过:“故善战者服上刑,连诸侯者次之,辟草莱、任土地者次之”。(《孟子·离娄上》)战国时期是各国实力大比拼的时代,而在这样的时代,孟子居然说要对那些擅长打仗、善于开垦土地的人用刑罚严惩。这种观点,即便不说它荒唐,至少也是十分迂腐的。而孔子也有类似的观点:“丘也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夫如是,故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论语·季氏》)“不患寡而患不均”,典型地反映了先秦儒家重道德轻财富的观点,它对中国封建社会产生了长期而深刻的影响,在此略举两例。

一是北宋神宗年间的王安石变法。王安石希望通过变法使国富民强,造成对辽和西夏明显的军事、经济优势,但是他的变法主张却遭到朝中一些著名大臣如司马光、苏轼等人的激烈反对。反对的理由除了认为祖宗之法不可变,一个很重要的理由,便是认为王安石变法追逐物质利益,会毁坏世道人心。在这一点上,苏轼的观点最有代表性:“国家之所以存亡者,在道德之深浅,不在乎强与弱……道德诚深,风俗诚厚,且贫且弱,不害于存而长;道德诚浅,风俗诚薄,且强且富,不救于短而亡。”(苏轼)苏轼的这个观点,颇有点“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的味道,其荒唐是不言而喻的。但追其思想源头,不过是孔子“不患寡而患不均”的翻版。而王安石变法的失败与随后北宋的灭亡,与儒家的这种迂腐思想有极大的关系。

二是晚清的洋务运动。光绪年间,由于西方列强在中华大地上肆虐,中国已逐渐变成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面对危局,一些有识之士如李鸿章、张之洞等主张学习西方的先进技术,修铁路、设电报局,让中国尽快富强起来。然而,这一做法却在一些朝中大臣的激烈反对下举步维艰。那些守旧的大臣认为,西方的先进技术不过是奇技淫巧,无益于人的道德修养和社会风气的淳朴,因此要求最高统治者对此加以禁绝。在一片反对声浪中,中国的洋务运动一直未能形成大的气候。

类似的事件在中国封建社会的历史上不知上演了多少次、多少年。在先秦儒家德治思想的影响下,重德轻法、重德轻利、重道轻器、重本(农)轻末(商)成为传统中国人根深蒂固的价值观念,这样,中国科技发展的动力从何而来?中华民族的竞争力又从何而来?

3.先秦儒家的德治思想严重地影响了中国封建社会政治制度的进步。衡量一种政治制度的好坏,有两个重要的标准:一是是否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以保证政治运作的合理性;二是能否最大限度地调动各级官吏及民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先秦儒家的德治思想注重的是后者,它认为德治的好处在于既能得民力,又能得民心。而对于前者,即如何制约君力的问题,先秦儒家很少涉及。当统治者不愿实施德治甚至荒淫无道时,孔子的主张是“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论语·泰伯》)。孟子也采取了与孔子相似的方式:“君有过则谏,反覆之而不听,则去。”(孟子·万章下)至于如何从制度上来保证德治的实施,如何防止无道昏君的肆虐,先秦儒家并没有提出什么有效的措施。

事实上,先秦儒家在这个问题上也不可能提出什么具体的措施。因为根据先秦儒家德治思想的内在逻辑,道德素质只能靠道德手段来培养,理想的道德社会也只有靠道德的途径才能实现。而道德的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就是不确定性:一个人的道德素质的高下,无法作出定量的把握;一个人对某一事件的处理是否符合道德,往往会有不同的争论;一个人在此时有道德,很难保证他在彼时也肯定有道德。因此,要把这包含诸多不确定因素的道德变成一种在实际政治运作过程中制度化的、可用来操作的东西,确实是存在很大难度的。先秦儒家曾试图根据一个人道德素质的高低把人分为圣人、君子、士、小人等不同的层次,并根据这一层次来确定人的社会地位和职务,但这种游戏规则的幼稚和拙劣是显而易见的。

由于在如何保障德治的有效实施的制度建设上的阙如,使得先秦儒家的德治思想更多地带有一种充满随意性的、甚至是听天由命的成分。而在这个问题上,先秦法家无疑比儒家要高明得多,韩非子早就看出先秦儒家靠圣明君主来实行德治的主张是靠不住的:“且夫以身为苦而后化民者,尧、舜之所难也……将治天下,释庸主之所易,道尧、舜之所难,未可与为政也。”(《韩非子·难一》)但是法家同样走上了矫枉过正的道路,在看到法治在治国之道中的价值的同时,忽视了道德在治国中的不可或缺的作用,从而使中国封建社会的法治走上了惨刻、少恩的道路,大大影响了它在中国传统治国之道中的地位。

因此,我认为,要建立理想的道德社会,当然缺少不了道德教化,这是先秦儒家德治思想的价值所在。但是光靠道德教化是不够的,把道德教化放在治国之道的首位也是失之偏颇的。所以,至少就中国封建社会而言,理想的治国之道不应是德主刑辅,而应是法主德辅。

由于对道德的重视,由于片面地认为人的道德品质只能靠道德手段来培养,使先秦儒家走上了过分重视道德而轻视社会生活中的其它方面如法律、科技、商业等的德治之路,尤其是因为这种德治思想被汉及以后的封建统治者奉为正统的治国之道,因此,我们把中华文化中存在的诸多弊端归咎于先秦儒家的德治思想,是理所当然的,虽然在先秦儒家的原典和作为统治思想的儒学和统治者具体实行的德治思想这三者之间往往存在巨大的差别。当然,我们把中华文化中的许多优秀品质如以和为贵、豁达宽容、重视礼义等归功于先秦儒家的德治思想,也是顺理成章的,但这不是本文所要论述的重点。

【参考文献】

1博登海默,1987年:《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华夏出版社。

2陈寅恪,1992年:《陈寅恪史学论文选集》,上海古籍出版社。

3崔永东,2000年:《儒家道德法思想及其现代价值》,载《中国人民大学学报》第1期。

4苏轼,1997年:《上海宗皇帝书》,见《坡全集》(下),黄山书社。

儒家思想论文篇9

通行本《红楼梦》中,贾宝玉仅正面出场就108回之多,是作者浓墨重彩塑造的一个人物形象。作为《红楼梦》的第一主角,贾宝玉对待儒家思想的态度,可以看成是《红楼梦》中儒家思想的一个缩影。贾宝玉身上体现的儒家思想是矛盾而复杂的,既没有完全继承,也没有完全否定。对儒家思想的态度,从继承与反叛并存,到以佛道为精神寄托而消解了儒家思想,贾宝玉的形象也完成了从富家公子到苦行僧的转换。

一、继承

(一)仁爱

儒家思想的核心是“仁”,“仁者,爱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种爱从血缘出发,有亲疏远近之别。仁爱在贾宝玉身上主要表现为泛爱众人,缠绵于闺阁姐妹之情。

1.泛爱众

小姐病了,他要亲候探望;丫头感染风寒,他也要悉心照料。听周瑞家的说宝钗病了,宝玉先遣人去瞧,“问姐姐是什么病,现吃什么药”,过了几日又亲去探望。五十一回晴雯生病,宝玉先是不叫声张,怕王夫人知道又叫晴雯“搬了家去养息”,“家去虽好,到底冷些,不如在这里”,只去回了大奶奶一声。又留在屋里好好照顾着,新来的大夫看到这般情景,误以为病着的是位小姐;宝玉又亲自问询病情,看了药方后大骂庸医用虎狼之药,要再请了熟识的医生来,还把药炉子拿到房中煎药。又向王熙凤索要西洋药――“衣弗哪”治头痛。无论是贾母、王夫人等长辈,还是黛玉、宝钗等和宝玉一处长大的姐妹,甚至是晴雯,袭人等服侍宝玉的下人,不管他们在贾府中的地位如何,只要是宝玉认为的亲厚之人,宝玉都十分上心,这是宝玉泛爱众人的表现。

2.缠绵于闺阁

在这种泛爱众思想的支配下,贾宝玉的许多行为都变得合理起来。大观园中不乏身世可怜的薄命红颜,对待这些人,不论是如林黛玉、史湘云等千金小姐,还是平儿、晴雯等下人,贾宝玉都怜惜关照。他怜惜在襁褓中失去双亲爱护的史湘云,对尤二姐、平儿等人的薄命也深感难过。例如“变不测凤姐泼醋”一回中,平儿挨打后宝玉“又思平儿并无父母、兄弟姊妹,独自一人,供应贾琏夫妇二人……今儿还遭荼毒,想来此人命薄,似比黛玉犹甚。想到此间,便又伤感起来。”又如宝玉只愿姐妹们一处常聚不散,即使要死也要一处化灰才好,所以迎春出嫁宝玉会怅然若有所失,四儿芳官被赶出大观园宝玉会大哭。贾宝玉如此缠绵于闺阁,并非生性浪荡,而是“出于纯粹的爱人之心,体人之情。”[1]

此外,贾宝玉的爱人之心不会因地位高低产生差别,但他的关爱却会因亲疏远近不同而产生差异,“亲不僭疏”,“先不僭后”。如他曾悄悄告诉林黛玉,“宝姐姐是两姨表亲,论亲疏,他比你疏”,黛玉是先来的,宝钗是后来的,“岂有个为他疏你的?”他的关爱又往往随心所欲,如第二十九回贾母等率众人去清虚观打蘸,张道士见到宝玉,送上金银饰物以表敬贺之意,宝玉对老太太说:“我要这个也无用,不如叫小子们捧了这个,跟着我去散给穷人罢。”又如宝玉向妙玉索要刘姥姥用过的茶杯,送给刘姥姥卖了过活。

(二)孝悌

兄友弟恭,父慈子孝的孝慈文化是贯穿儒家思想中的另一个重要部分。贾宝玉深明孝悌之义,他曾对林黛玉说:“除了老太太,老爷,太太这三个人,第四个就是妹妹了”。这虽是贾宝玉向林黛玉表明真心,但老太太、老爷、太太在其心目中的地位以及重要性可见一斑。

1.父子之情

对严父贾政,宝玉不但畏惧而且驯服。“无论是在公开场合还是暗地里,从不见他对贾政有任何不敬的言论,战战兢兢、惟命是从,只有‘唯唯而已’”;[2]对贾母与王夫人,宝玉亲近而且敬爱,“孝心一动,也孝敬到二十分。”折了桂花,“不敢自己先顽,巴巴的把那一对瓶拿下来,亲自灌水,插好了叫个人拿着,亲身送一瓶进老太太,又进一瓶与太太。”

2.兄弟之情

对兄弟之间,宝玉是“不要人怕他的”,他认为“兄弟们一并都有父母教训,何必多事,反生疏了呢?”,但“父亲叔伯兄弟之伦,因是圣人遗训,不敢违忤”所以“只得听他几句”,略尽其情。贾环嫉恨宝玉,总是想要害他,但宝玉不仅原谅了他,还经常替他掩饰。二十五回王夫人命贾环抄经,贾环借机想用灯油“烫瞎宝玉眼睛”,烫伤后宝玉却央求王夫人:“明儿老太太问,就说是我自己烫的罢了”。

二、反叛

(一)反对封建礼教

1.反繁文缛节

儒家思想中所谓的“礼”实际上是区分不同等级的人之尊贵卑贱的一种制度,强调的是上下尊卑各自有序,婚丧嫁娶分别有制。明清时期,以皖派为代表的乾嘉学派由重视“三礼”进而要求“复礼”,礼与封建伦理道德说教相融合,礼仪与礼教相杂融,礼仪成为实施礼教的得力工具之一,各种礼仪极尽繁缛之能事,在程朱理学的统治下“男尊女卑”的思想也进一步深化,而《红楼梦》中贾宝玉对礼教始终持反对态度。

贾宝玉极其厌恶封建大家族的繁文缛节,他厌弃生日时各处行礼、安席等礼仪,说这些是俗套;参加宴会、庆祝生日等活动更是能躲就躲,如薛蟠生日时他便以生病为借口逃脱,惹得宝钗不高兴。对待君臣之礼,贾宝玉对不知变通的“文死谏,武死战”极为反感,斥之为胡闹,认为这些做法“皆非正死”。

2.反男尊女卑

“男尊女卑”是维护封建宗法统治不可动摇的法则。《红楼梦》中大观园是一个理想的国度,园中的小姐们虽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但也要受封建礼教的禁锢、不能支配自己的命运,出嫁后还是要“以夫为纲”。贾宝玉不但没有这种男尊女卑的观念,反而更重视女儿的至纯至真,他说“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我见个女儿,我便清爽了;见了男人,便觉浊臭逼人。”“贾宝玉更是在众女儿面前服小做低,很懂得‘作养脂粉’,而且对女儿们的体贴甚至到了忘我的境界。”[2]和众姐妹一起作诗,宝玉社社押尾,甘愿为姐妹们誊诗、被罚雪中取红梅,“为诸丫鬟充役”;“他自己烫了手,倒问玉钏的手疼不疼;看‘龄官画蔷’时看痴了,大雨淋的水鸡似的,他反而告诉别人‘下雨了,快避雨去罢’。”[2]此外,他为了保护女儿们,还多次代她们受过,如替彩云应承下来偷茯苓霜的罪过等等,为了这些女儿们他真可谓是“操碎了心”。作者还借甄宝玉之口说:“这女儿两个字,是极尊贵、极清净的,比那阿弥陀佛、元始天尊的这两个宝号还更尊荣无比的呢……”。表现了对女儿的极大重视。

(二)反对仕途经济

明清时期,儒家思想和八股制艺结合,在思想上形成严密的教条,许多封建文人醉心于通过八股制艺取得功名利禄,“学而优则仕”。贾宝玉不但讨厌读书,连跟仕途经济相关的人、事,他一并都嗤之以鼻。即使是平常敬重的小姐劝其读书上进,宝玉也是“抬脚就走”,听都不愿听。

1.反仕途经济

对待“学而优则仕”的教育,贾宝玉极度反感。第五回秦可卿带贾宝玉到上房中休息,贾宝玉见房内挂着一幅《燃藜图》,心中便不自在,看到“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的对联时忙说:“快出去,快出去!”《燃藜图》是神仙劝人勤学苦读的画面。这幅对联意思是懂得人情世故就是学问,有一套应付人情世故的本领也就是文章。画与对联相辅相成,实为劝学“仕途经济”的楷模和格言,所以引起贾宝玉的强烈反感。

对待官场中人,贾宝玉“素日本就懒与士大夫诸男人接谈,又最厌恶峨冠礼服、贺吊往来等事”,他对见贾雨村一干为官做宰的仕途中人极度反感,三十二回贾雨村拜见贾政,想见贾宝玉,贾宝玉“知是贾雨村来了,心中好不自在”,一面穿靴子,一面抱怨道:“有老爷和他坐着就罢了,回回定要见我。”说自己是“俗中又俗的一个俗人,并不愿同这些人往来。”但遇到了像北静王这种人品贵重的官场中人,贾宝玉又十分敬重。贾宝玉曾经以探望痛失爱妾的北静王为由出门祭祀金钏,而贾母王夫人也深信不疑,可见贾宝玉与北静王的交往极其频繁。所以宝玉不愿意来往的其实是带有仕途经济气息的士文人。

2.反八股取士

对待八股取士的科举制度,贾宝玉始终持否定态度。“他把朱熹之流‘代圣贤立言’的书籍,斥为混编篡出来的。他还骂那些热衷于功名利禄的人是‘禄蠹’、‘国贼禄鬼’。贾政认为‘最要紧’的《四书》,他‘大半夹生’,‘断不能背’。贾政不在家,他便干脆连书房都不进。”[3]由此可见宝玉对科举、对阅读当时所谓的圣贤之书的态度。对待劝其读书上进之人,贾宝玉不是疾言厉色地斥驳便是缄默不语。史湘云劝贾宝玉即使不愿多读书考举人、进士,也应该“常常会会这些为官做宰的人们,谈谈讲讲写仕途经济的学问,也好将来应酬事务。”宝玉听了,直接说“姑娘请别的姊妹屋里坐坐,我这里仔细脏了你的经济学问。”并斥之为“混账话”,这是贾宝玉在书中极其少有的疾言厉色的时候。醉心于功名利禄之风染及闺阁是宝玉最为痛心疾首的事情。对于说这些“混账话”的人,宝玉也都渐渐“同他们分生了”。

贾宝玉反对仕途经济,实际上反对的是被世俗化的儒家价值观,即功名利禄。明清时期儒学的核心价值已经由“己达而达人”、追求“仁”的理想人格,转化为追求功名利禄和尊贵的身份生活,贾宝玉反对的正是这种已经被功利化、世俗化和制度化的儒家思想。

三、消解

宝玉与黛玉两小无猜、青梅竹马,宝黛的爱情又有着思想基础:在宝玉生活圈子中,只有林黛玉从来不说劝他热心于功名利禄的“混账话”,所以宝玉未曾与黛玉分生过。二人都对封建专制采取反叛的态度,都追求情感的自由。从这一点上看,大观园的众多姐妹中,只有黛玉是他的知音,是他精神的家园,所以宝玉不念金玉良缘,只知“木石前盟”。但黛玉香消玉殒,贾宝玉的爱情之梦最终也破灭了,宝玉再次失去了心灵的寄托。这时的宝玉重游太虚幻境,开始知道人各有命,不是所有的女儿都会待字闺中并保持纯真至美;不是所有的容颜都可保持不老,青春并不能永驻。他开始向佛道寻求安慰,并借佛道思想对儒家思想进行消解。

贾家到了贾政这一代开始显露出衰败之相:儿孙一代不如一代,不思读书进取;安享富贵者居多,运筹谋划者无一,又奢侈浪费。煊赫百年的宁荣二府终是难免抄家流放的命运。贾宝玉的生活,从物质到精神,都建立在优越的生活基础之上。当这个贵族之家大厦倾倒、繁华落尽,一夕之间树倒猢狲散、鸡鸣狗盗之事不绝时,贾宝玉的富贵之梦也随之破灭了。这时的宝玉开始领悟富贵不能长存,色空本是一体,皈依之心已经产生,佛道思想进一步深入消解了儒家思想。

理想破灭了还有爱情,爱情没有了还可以有亲情和富贵,可到最后贾府被抄、贾母去逝、大厦倾倒,贾宝玉的心理需要从高到低都被现实所否定。当与黛玉的爱情之梦和富贵之梦相继破灭之后,贾宝玉无路可走。打破了旧的道德信仰却找不到新的出路和思想寄托,但又必须生活在这样的末世之中,所以他向宗教寻求归宿。他选择遁入空门,“落得个白茫茫大地真干净”,出家是贾宝玉在爱情破灭后找到的新的心灵归属。这时贾宝玉对儒家思想的态度已经超越了反叛,佛道思想最终完成了对儒家思想的消解。

参考文献:

儒家思想论文篇10

儒家文化对中国传统文化有着重要的影响,而儒家最重视的就是礼,所以在几千年的中国传统社会中,礼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礼不仅对中国传统社会各阶层的成员从生到死,从衣食住行到穿衣戴帽有着严格的规定,而且对形成民族的心理、性格、思想和社会风俗等诸多方面也产生过一定的影响。要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各个方面进行比较深入的研究,对儒家所谓礼的研究是十分必要的。

春秋战国是人们常说的理性时代,当时的杰出思想家不仅对构成人类生活环境的宇宙的本质产生了一种理性认识,而且能站在理性的高度,把现实的人作为独立的认识对象加以认识。在寻找人类自我的本质、人的价值和意义时,以孔子为代表的先秦儒家把人还给了社会,认为人所具有的道德属性就是人的本质属性,这种道德属性的最高范畴就是礼。在他们看来,礼是人区别于禽兽及世间任何其他动物的标志。

孔子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亦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论语·为政》)这里所说的“敬”就是礼的主要内容之一。“孝”、“悌”作为礼的重要内容,是通过血缘从纵横两方面把氏族关系和等级制度联系起来的,也被孔子视为人的本质:“孝悌也者,其为人之本欤!”(《论语·学而》)君臣父子、等级尊卑是礼所规定的,不守礼,无君无父,则和禽兽无异。如孟子所说:“杨氏为我,是无君也。墨氏兼爱,是无父也。无君无父,是禽兽也。”(《孟子·滕文公下》)“饱食烂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圣人有忧之,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妻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孟子·滕文公上》)如果不懂得或不遵守礼所规定的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诸种关系,人便是禽兽或近于禽兽。苟子也认为人禽之别就在于人是血缘人伦关系中的一员,能遵守礼所规定的尊卑等级,远近亲疏。“故人之所以为人者,非特以其二足而无毛也,以其有辨也。夫禽兽有父子而无父子之亲,有牝牡而无男女之别,故人道莫不有辨。辨莫大于分,分莫大于礼。”(《苟子·非相》)和动物相比,人具有礼的规定性,这确实是人高贵的一面,但礼强调等级尊卑,所以对人又具有强制性和束缚力,而先秦儒家把这种具有较大强制性和束缚力的礼看成是人的本质,是人禽之别的标志,说明他们对人在世界上的地位有着清醒的理性认识,也暴露出他们对个体的人的认识上的弊端。

先秦儒家所强调的人,是社会人群中的一员,个人完全被限制在血缘人伦关系的网络中,个人的价值和意义也只存在于这种礼所规定的血缘人伦关系中。所以,在先秦儒家文化中独立的个人是不存在的,每一个人都只不过是在人伦关系网络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而已。人只能向社会人群认同和皈依,脱离社会人群便没有意义和价值。但是,人类文明的不断进步向我们表明,人的全面发展是人的社会化和个体化,即必须认识到作为个体的人,既不能与人类人群分离,又是一个与任何其他个体不相重复的完整而独立的世界,他有着独特的思想感情和创造性的才能。能够把人我区别开来,才是人的个体意识自觉的标志。

先秦儒家把人所具有的道德属性看成人的本质属性,使每个人无时无刻不是处在礼所规定的人伦关系网络中,处在一个固定的等级位置上;使人们从言谈举止、思想感情、衣着服饰各方面都必须以礼的规定为标志,严格恪守礼的规定,这无疑具有一定的消极因素。如孔子所说:“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论语·颜渊》)“思不出其位”(《论语·宪问》)等等。

在以孔子为代表的先秦儒家看来,人对富贵的追求,人的进退出处,都必须符合礼的规定,以礼为标准。孔子说:“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论语·里仁》)“笃信善学,守死善道。危邦不入,乱邦不居。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论语·泰伯》)这里的“道”就是礼所规定的一种和谐的上下尊卑、贵贱等级秩序,人不能突破这种秩序率性而为。君子就职与离职也必须看国君是否以礼相待而定。孟子说:“丈夫生而愿为之有室,女子生而愿为之有家,父母之心,人皆有之,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古之人未尝不欲仕也,又恶不由其道,不由其道而往者,与钻穴隙之类也。”(《孟子·滕文公下》)意思是说,君子务仕,思播其道,达义行仁,须待礼而后动。非礼勿动,动则非。此言虽有局限之处,亦足体现出礼在先秦儒家心目中是高于一切的。

先秦儒家认为人的言行违背了礼,就没有意义和价值,就是不正当的。所以孔子说:“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论语·学而》)人的言行应该“约之以礼”。(《论语·雍也》)孟子说:“非礼,无行也。”(《孟子·离娄下》)苟子说:“礼者,人也所履也,失所履,必颠厥陷溺。”(《苟子·大略》)所以礼是人们行为的尺度,是人的立身之本,人若不依礼而行,就元以在社会上立身成名。孔子在《论语》中的好几处都强调礼与“立”的关系说:“不知礼,无以立。”(《论语·尧日》)“不学礼,无以立。”(《论语·季氏》)苟子也说:“人无礼不生。”(《苟子·大略》)

在孔孟的思想中,即便是“仁”、“爱”之类的思想行为也必须符合礼的规定。他们所谓仁爱都有等级性的。他们反对那种没有等差的,不符合礼的规定和仁爱。很明显,这是为统治阶级的利益服务的。所以孟子认为墨子不顾亲疏等级,一律兼而爱之的行为同于禽兽;孔子则认为违背等级的爱是一种不正当的“侵”的行为,①(《韩非子·外储说上》这种行为不仅无助而且有罪。

先秦儒家只允许人们在礼所规定的范围里思想和活动。他们希望通过礼对人的束缚来求得家庭关系的和谐,进而求得社会群体的稳定。但是这种和谐并不是平等的,而是恪守等级秩序的。所以孔子强调“克已复礼”,即尽量约束自己的思想行为,使之符合礼的规定。因为先秦儒家认为不对人的原始欲望加以约束和控制,天下就会纷争不已。如苟子说:“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无争。争则乱,乱则穷。”(《苟子·礼论》)要消除社会人群的纷争,改变春秋战国的混乱局面,使社会保持一种和谐稳定的秩序,就必须用强制性的礼来约束每个人的言行举止和思想感情,使其符合礼的规定。在先秦儒家看来,不合礼的思想言行是没有意义和价值的。

按照当代的哲学观点来看,人的行为不仅包括道德价值,而且也包括求知、审美、创造、奉献等多种价值。人作为社会中的个体,他的活动遍及政治、经济、文化、家庭等各个层次和领域,而且人最基本的活动就是人对外部自然世界的改造,亦即生产活动。而先秦儒家过分强调人的行为应符合礼的规定,应符合道德,而忽视了决定人的行为和思想的价值和意义的其他重要标准。先秦儒家只强调人的行为价值作为社会群体关系调节手段的意义,而忽视了人的本质就体现在人的“自由自觉的活动”,(马克思语)忽视了人的行为的价值作为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力的意义。秦秋战国之际是我国古代政治思想最发达、最辉煌的时期。这一时期,天下大乱,各家思想却蓬蓬勃勃,如雨后春笋,但各家思想的主旨都是为了寻找治国安民之道。道家思想主张无为而治,法家思想主张以法治国,儒家虽然不完全反对法治,但认为礼治比法治更理想,主张以礼治为主,以法治为辅,将礼视为治国安民的根本大纲。

在以孔子为代表的先秦儒家出现以前的西周社会是以“周礼”来治理国家的,而“周礼”又是周代统治者损益夏商的礼发展而来的,周朝统治者通过“周礼”那种宗教性的约束力,将其社会群体组织起来,按一定的社会秩序和规范生产和生活,以维持整个社会的生存和活动。儒家的创始人孔子以承继和恢复周礼为已任,极力维护西周以来的伦理道德和等级制度。他说:“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论语·八佾》)在孔子看来,要改变当时天下“礼崩乐坏”的局面,就必须恢复周礼的权威,使上下都按周礼行动,使具有不同等级名分的人各安其位,各守其分。对于一个以伦理等级为基础维系着的封建国家来说,规定君臣上下的等级尊卑,分别家族、亲戚的亲疏远近是必要的,丧失了这些区别,破坏了等级和尊卑秩序,就会出现各种犯上作乱的僭越行为,国家便会大乱而不治。所以孔子主张“为国以礼”,“礼让为国”,(《论语·先进》)“齐之以礼”。(《论语·里仁》)孔子对不以礼治国是非常不满的,认为这是国将亡的征兆。

根据杨伯峻统计,《论语》一书中记载孔子讲“仁”的次数比讲“礼”的次数还多,所以学术家一直存在孔子恩想是以礼为中心还是以仁为中心的争论。孟子主张仁政,对仁的强调与孔子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先秦儒家所强调的仁是先秦儒家极力推崇的礼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礼的核心。它是先秦儒家在新形势下对周礼的继承和发展,是通过总结当时社会的经验和教训,而对周礼加以“损益”的结果。

孟子要求统治者行“仁政”,其实是先秦儒家以礼治国主张的一种具体作法。他认为“天子不仁,不保四海;诸侯不仁,不保社稷;卿大夫不仁,不保宗庙;士庶人不仁,不保四体。”(《孟子·粱惠王上》)要使国家治而不乱,实行仁政是必要的,所以他提出了一整套具体措施。如“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孟子·粱惠王上》)劝家蚕桑,薄其税敛,施教于民,任用贤者等等。如果统治者不行仁政,违背礼的规定,不爱其民,肆意残暴百姓,那么百姓也将背礼而不忠不敬,犯上作乱,使社会秩序混乱,国家不能治理。

为使民不僭越礼的规定,各安其位,各守其分,保持社会秩序的安定与和谐,使国家能够长治久安,必须以礼治国,必须行仁政。仁政必自经界始。经界不正,井田不均,谷禄不平,是故暴君污吏,必漫其经界。经界既正,分田制禄,可坐而定也。”(《孟子·滕文公上》)因为经界既正,从上而下,从尊到卑都在礼所规定的范围内生活,各爱其所爱,互不侵越,社会秩序自然稳定和谐,国家自然治而不乱。

儒家思想论文篇11

一、敬畏之于儒家的道德传统

儒家学说是包含着一种深刻的敬畏之感的学说。敬畏思想在儒家传统中多有体现,天道、自然、人类社群、自我等等都是敬畏的对象。

儒家的敬畏传统自原始儒家创立时就建立起来了;孔子对此有原创性的阐释:“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大人,侮圣人之言。”古代百姓普遍对于天、神等心存敬畏,而孔子则敬畏“天命”。天命在于孔子有两层含义,一是指上天主宰人的命运,即自然的定数,它是朝着一定目标前去、非人力所能左右的一股力量;一是指上天赋予人的使命、才能,即自然的察赋。较之前者,后一层含义更为重要深刻,因为“孔子和儒家所关心的是生命的意义和价值一类的问题”。孔子的敬畏天命,兼具敬畏超人间的力量,和敬畏人所担负的神圣使命的双重含义。因此,孔子对于鬼神的问题采取敬而远z的态度。不管其存否,既要有虔诚敬畏之心,又要保持距离。对自然界的现象也是心存敬畏,以一种不同寻常的态度去对待,因为理性之于自然的现象,完全应该从中感悟出现象以外的真理。

孔子提倡“知命”,更重要的意义是在于对自身肩负的神圣使命的感知和履行。做自己应该做的事,因为这是道德的要求,是天所赋予的使命。因此,对于德行要躬身而行,不可懈怠、轻忽。为仁由己,“我欲仁,斯仁至矣”。但是,“道之将行也与,命也;道之将废也与,命也”。人们行事的成败与否,并非人力能够全部控制,还有赖于各种外部条件的配合。不过,人的态度应该是竭尽己力,成败在所不惜。

孟子之于敬一良,主要见之于对天和道德本心的敬畏。孟子沿用先前天论的思维传统,将道德的终极根源归结为上天。“这个表面看起来并没有实质内容的天,对于儒家来说,却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价值。儒学不是宗教却有宗教的作用,根本原因就在这里。”孟子借助“天”对于普通民众的无限威慑力量,使道德本心拥有了强大约束力,确立起人们对道德本心的敬畏。

孟子说“万物皆备于我矣,反身而诚,乐莫大焉。”,“万物皆备于我”说的正是:“良心本心我全具有,道德根据就在我心中,除此之外,毋需外求”。在道德本心的指导下,凡是正确的一定要去躬行,这样做也就成就了道德,做到了“自诚不欺”。

“仰不愧于天,俯不作于人”,是孟子人生三乐之一。人只有做到心正无邪,才能无所愧作。是否愧于天,作于人,其根据全在于心,所以只有无愧于心,才能仰不愧于天,俯不作于人。做了道德本心已经告知不该做的事情,就会良心不安,就会有愧,这是有愧于心;按照道德本心的要求去做该做之事,良心则安,不会有愧,这才是无愧于心。无愧于心是性善说的一个重要思想,体现了人对道德本心的敬畏。

汉代的董仲舒结合阴阳五行的学说,推出了“天人感应”论。他从“以天为律”、“天主人从”这一核心意识出发,形成了一套强调秩序与持守、以他律性自律为本质、并与封建社会器物文化、制度文化相适应的思想文化体系。这一学说在为统治者寻找政权合法性的同时,为天的宗教性增添了浓重的一笔。董仲舒言“阳尊阴卑’,,建立起以“三纲五常”为基本内容、带有浓重政治倾向的伦理学。徐复观先生认为三纲之道的提出“是儒家向专制政治开始低头,是伦理思想的一大转变”。这一改变对儒家思想的本身影响至大。

宋明的儒学家们进一步沿着先秦将道德的终极源头挂到天上的做法,努力完善儒家的形上系统,以与佛教道教相对完善的形上系统抗衡。

周敦颐提出了“寻孔颜乐处”的思想。探求、了解颜回何以在贫困中保持快乐的问题对于宋明理学产生了重大影响。在周敦颐看来,颜回代表了儒家自我修养的典范。周敦颐的寻孔颜乐处的思想“使古代儒家以博施济众和克己复礼为内容的仁学增添了人格美和精神境界的内容,对后世理学的人生追求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对于如何成圣,周敦颐的回答是“主静”,圣人以“仁义中正”为道德原则,又以“主静”的方法进行修养。“主静”便是周敦颐的成圣之方。

张载通过对宇宙人生的深刻思考,建立了“民胞物与”的精神境界。从宇宙的观点来看待个人与社会生活。通过这样一种血缘宗法的网络,他提出天地是父母、民众是同胞、万物是朋友,织起了整个宇宙的关系网。张载所建立的这一精神境界,用意在于使人对自己的道德义务有更高的了解,对一切个人的利害穷达采取超越的态度。

二程在道德修养方面提出“敬”而代替了“静”,但两人对“敬”的理解有所不同。程颖把尊重自然界“生生”规律与人的善良品德联系起来。他认为,天之生理在心为仁性;天之生理又同时普在万物。万物皆有“生意”,人与天地万物为一体。因此,人要有“诚敬”之心,敬畏之心,只有对天之生理具备真诚而又崇敬的心理,“仁性”才能在心中得以留存。程颐则强调以主一无适和整齐严肃为主要内容的“主敬”的修养,既要求内心的敬畏,也要求外表的严肃。他认为内外是相联系的,外庄,则内自然敬;外不庄,则内怠。要把注意力专注于意识的养善闲邪,使内心始终保持敬畏的状态。同时注意外在的形象举止是否合于规范,时刻从容貌举止上检查自己,以取得“天理自然明”的内在效果。

朱熹是宋学的集大成者。在修养方法方面,他所倡导的“主敬涵养”,在宋明理学中有较大影响。理学家之中,他尤为重视“敬”,视之为“圣门之纲领,存养之要法”,是“万善之源”。敬是贯彻上下、始终、动静、知行而无所不在的人生修养的根本方法。心思散乱、不清明的情况下,是不能够认识、了解事物之理的,所以“主敬以立其本,穷理义进其知”。

明学中最有影响力的王阳明提倡良知说。他继承了孟子有关良知自然具有的思想,说:“尔那一点良知,是尔自家底准则。尔意念着处,他是便知是,非便知,更瞒他一些不得。”人人本来都有一颗与天地一体的心,认为“应当先立乎其大者”,然后“用敬’,存之。若尚未“立乎其大”,便迫不急待地去“格物”,即便“用敬”,也全无功效。人应当做的便是遵行良知的命令,即“致良知”强调道德实践。

通过上述对儒家主要道德思想的考察,我们可以体会到儒学家提出的伦理主张背后所隐含着的深深的敬畏之情。“天”成为道德的终极根源之后,儒家道德宗教性的力量得以前所未有的加强。杨泽波先生认为,原本只是先秦儒家为道德寻找终极根源,后来却演变成了人们的一种信念和信仰,无论是宋明儒者所讲的“良知天理”,还是一般百姓强调的“天地良心”,天的地位都是无可质疑的。对于天的敬畏,使得人们将之转化为对于内心道德本身的敬畏,道德敬畏是开展道德实践的根本前提。对于道德的敬畏之情,始终贯穿着中国古代儒家的道德传统。确立道德敬畏成为了传统道德文化的核心内容。

二、确立道德敬畏,建设德性社会

道德需要是道德敬畏感生成的内在根基。康德在《纯粹理论批判》中有力地证明了上帝只是一种假设。但在《道德形而上学》和《实践理性批判》中又为上帝腾出了一席之地,把他请了回来。这是因为康德认为上帝虽然不是理性的对象,但在实践理性中,若缺少民众对上帝的信仰这一因素,道德终归不圆满。在今天的西方社会,仍然是大多数人的重要生活内容。对上帝的敬畏造就了大多数西方人的道德境界,赋予了他们履行道德的自觉性,这是源于道德的他律作用。

儒家思想论文篇12

孔子的思想中有许许多多的精华,给人们的生活学习提供了无穷无尽的宝贵借鉴。所谓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孔子的思想中仍有落后或缺陷之处,最主要的就是他主张克己复礼、维护封建等级秩序。这和西方提倡的人人生而平等的观念截然不同,儒家思想主张等级和礼教,到董仲舒时期更是发展为三纲五常,而这种思想最严重的后果就是使中华民族在潜移默化中形成了一种“唯上”的观念。这种观念渗透到全社会,在家中妻要听夫的,子要听父的,幼要听长的;在朝廷中,臣要听君的,下级要听上级的;在学校,生要听师的,师要听校长的;在社会中,百姓要听官吏的,地位卑微的要听地位尊贵的等。首先,将人划分为三六九等本身就是不民主不科学,人人生而平等,不同的只是社会分工而已。其次,在这种唯上观念的影响下,事情不是以是否科学合理为标准,而是以高低贵贱的身份来评判,有别于唯上的观念思想,就是犯上,就要受到处罚,在这种潜移默化的影响下,国民就逐渐产生了一种顺从服从的意识,并进一步发展为听话和继承。军队中以绝对服从命令为天职,生活中文件和通知就是命令。在这样的大氛围中,我们所倡导的创新教育所呼吁的学生创造力的培养,首先其创新意识和精神就难以落实,更何况是学生创新能力和创新性人格的培养。

(二)崇尚礼教,束缚创造力的培养

儒家思想非常重视礼教,孔子曾言:“非礼勿视、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这些礼教给人们的生活设置了众多藩篱,一言一行极受束缚。《论语》乡党篇云:“寝不尸,居不容,车中不内顾,不疾言,不亲指,割不正,不食,席不正,不坐。”等,在生活中设置了条条框框,做什么事都重视工整,整齐划一,这种思想在当代仍有残余,例如学校中提倡军事化管理,东西放在那里都有严格要求,幼儿园小学生上课非要求将手放在膝盖上不能乱动,个个正襟危坐。做什么事都要排队,哪怕奥运会开幕入场也非要像举行阅兵式一样站成方块队,一板一眼地走,这种种礼教使中国人无意识的生活在种种条条框框中,缺少了灵气和活泼,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严重受到束缚,个性发展和思维等的发展严重受到摧残,善于思考向权威挑战的创新意识,灵活、独特、流畅的创新能力以及独特性、挑战性、能动性的创新性人格都无从培养。

二、儒家教育思想

儒家有许多珍贵的教育思想,如孔子的“温故而知新”“学思结合”“因材施教”,孟子“深造自得”的教育思想,荀子“闻见知行”的学习方法等,都可称得上教育思想中的瑰宝,对后世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产生了深远影响,可是儒家教育思想中亦有一部分观点对当下的创新教育起着负面影响。

(一)“学而优则仕”的教育目的

孔子的这句“学而优则仕”指导了从春秋至今的整个中华历史,历朝历代,就是在如今的现代社会,学而优则仕仍是众多学子和家长的奋斗目标,古有孔乙己、范举,今有年年高温不减的考公务员热。学而优则仕,使得学术不再纯洁,学术的功利性太强,弥漫了官宦之气。其结果首先是学术难进步难创新,学问很难做到家。治学不是为了创造知识和科技而是为了做官。学生比拼的不是谁学识渊博而是谁能进学生会、当干部,治学不再是一种目的,而是成为了一种入仕的手段,这样的氛围使得学术研究很难突破和发展,而我们都知道,科研是先于教育的,科研都难以发展和创新,又何谈教育呢。其次,学而优则仕使得学术和行政合二为一。在中国的学校有一种很普遍的现象就是学问做好了就去搞行政。美国的一些学者在看到这一现象后感到非常奇怪,因为在西方国家学校的校长都是聘用的专业管理人才,教授和老师就是专心搞科研和教学的,可中国不是这样,学问做好了就可以升官去做主任、校长、院长,有的甚至完全脱离一线专心从政了,在中国人的价值观里这就是步步高升、飞黄腾达。学术和行政合二为一,学者也是官员,于是都为统治阶级唱赞歌,学术界、教育界、政府不约而同地发出同一种声音,而这一声音在全社会就是主流声音,这一主流声音指导着整个社会,看似和谐繁荣团结,可是少争鸣、少批判、少怀疑,而这恰恰是创新的土壤,土壤的贫瘠使得创新的幼芽难以健康成长。

(二)儒家的教育内容本身缺少对创新能力的关注

儒家的教育内容是六经、六艺和四教,主要以研究人与人以及人与社会和自然等的关系为核心。儒家教育思想中认为道德的养成要比技能的学习重要得多,体现在教学内容上就是轻视科学技术教育,甚至将科技称为奇巧淫器。自四大发明之后中国经济科技一直落后于西方诸国,与此也有密不可分的关系。我们知道培养学生创新素质最好的领域就是科技领域,而儒家重人际、轻科技的教育思想影响至今,大大阻碍了创新教育的发展。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