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思想的价值合集12篇

时间:2023-05-25 10:42:58

儒家思想的价值

儒家思想的价值篇1

儒家思想是我国思想文化体系中的璀璨明珠,它经受了历史长河的考验与洗礼,依旧在世界文化之林中熠熠生辉。对于现代思想政治教育来讲,通过对儒家思想精髓的科学认知与合理借鉴,对于思政教育时效性的提升极具现实意义,是新时期摆在思政教育工作者面前的重要n题。

分析儒家思想所蕴含的现代价值,集中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一是基于文化传承性对于儒家思想价值的审视。作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根基所在,儒家思想的文化本性始终未发生改变,即通过文化来实现对人的“统治”。而现代思政教育衍生于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深受儒家思想的影响。二是基于历史发展对儒家思想现实发展的审视。儒家思想在时代的变迁中饱受经济、政治、文化的洗礼,在一次次的磨砺中塑造了其鲜明的应变性与融合性,在历史的演进中,儒家思想始终承担着“吐故纳新”的重要作用,可以说儒家思想就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延伸与精髓所在。三是基于现实性对儒家思想价值的审视。就现实来看,部分企业以传统道德作为指导思想来谋求企业的更好发展,部分地区通过开展优秀传统道德教育和宣讲工作,提升了公民的素质,改善了社会风气。 儒家思想中值得借鉴与发扬的理论

以人为本的思想。对于人的价值肯定与尊严的重视是儒家思想的重要内容。“天地之行人为贵”是孔子的一句名言,他认为人的生命力是这世间上最宝贵和最具价值的。孟子基于孔子的理论,进一步强调了人的内在价值,内在价值即人的良知,是与生俱来的,而道德意识便是这一价值的内在表现。孟子认为人之所以为人,而非禽兽,是因其具备了道德意识与做人的尊严。“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欲有甚于死者”两句名言便是对孟子“人本思想”的集中表现,第一句的意思是说人格尊严比生命更加的宝贵,第二句的意思是说人格的丧失比死亡更加的可怕,深刻地体现出对于人价值与尊严的肯定。中华民族在这一优秀传统文化的长期影响下,行为模式与心理结构被赋予了鲜明的独特性,集中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尊重自己,把自己当作一个真正的人,学会自尊、自重和自爱,通过在道德修养上的不断完善,来实现对人的价值的开发与人的尊严的获得;二是尊重他人,将他人看作真正的人,通过对人的尊重、理解与关心,来体现出对他人人格的尊重。而这一思想如能够被现代思政教育工作者领悟,并运用于实际教学当中,便能够形成师生间良性的互动,这对于提升思政教育的教学效果可谓事半功倍。

国家为重、民族为重的思想。这一思想是儒家思想整体主义理念的集中体现,其中的“整体”指的是国家与民族,而“整体主义”则指的是个人需要服从国家与民族。正是因为儒家思想中对于“整体主义”的强调,才逐渐形成了中华民族的特有民族精神,即轻小我,重大我,顾全大局,将国家与民族的利益放在首位。贾谊的名句“国而忘家,公而忘私”之所以为世人所广为传颂,便是因为其对“国家为重,民族为重”这一民族精神的深刻解读。正是在“整体主义”的影响下,在中国历史上涌现出了一大批的仁人志士,他们乐于奉献,舍弃小我,而将生命意义体现在国家富强的建设之中,正是因为他们的存在,才使得国家与民族在经受无数次的内忧外患后不断地获得新生。而“整体主义”恰恰也是现代思政教育的目标所在,由此能够看出,中国传统文化对于现代思政教育的影响是十分深刻的,抛开传统文化来谈思政教育是根本行不通的。所以,对于儒家文化中优秀思想的发扬与传承,就成为历史与现实发展的双重需要。

重义贵和的思想。在以往的义利之辩当中,重义轻利备受儒家学者推崇,但要想在生活实践中贯彻这一价值观,“贵和”思想就至关重要,其能够提供道德层面上的保障。所谓“贵和”,强调的是在矛盾处理中谦忍与恭敬的态度,在人际关系的协调上将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在儒家思想的认知中,“和”并非是无原则的一味调和,而是一种亲和,受到道德制约是其典型特征。儒家思想中讲求的是“和而不同”,即强调的非同一,而是统一,且这种统一是具有差别性的。而“重义贵和”恰恰是儒家思想的价值追求,其属于传统文化中的精髓内容,对于现代思政教育的价值取向极具借鉴意义。 挖掘与探索儒家思想的现代价值

上述思想是儒家思想中最主要,也是最基本的内容,其作为对庞大儒家思想体系的集中表达,是现代思政教育能够借鉴的理论源头。在对儒家思想现代价值的挖掘与探索过程中,可依靠对儒家思想的理论借鉴,来支持现代思政教育原则的确立。

立己立人。儒家思想的出发点是道德,核心是仁爱,“亲亲之爱”是其强调的重点内容,但显然,“亲亲之爱”绝非目的,而是由此作为基础来实现推己及人,“泛众爱”便是对这一思想的集中体现。仁爱不仅体现在“亲亲之爱”,还体现在“立己立人”,即“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其意思就是人既要爱自己、立自己、达自己,还要爱他人、立他人、达他们,且对于自己厌恶的东西也不要强行施加于他人。对于现代思政教育工作者来讲,真正领会“立己立人”的含义,并将其作为自身工作的基本原则,带着饱满的热情,积极地投入到教育事业当中,必然会带来良好的成效。同时,教师的这种状态与承载的思想,也会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到学生,这种超脱于课本、说教的教育形式,往往能达到出人意料的效果。总的来讲,将“立己立人”的原则贯彻于现代思政教学当中,有利于师生间良性互动的形成,对于确保教学成果极具现实意义。

修己安人。“修己”在儒家思想中备受推崇,将其视作是“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重要前提。所谓“修己”即修养身心,从本质上说是长期同自己薄弱意志和恶习进行斗争的过程。古人圣贤,很多都将“修已”奉为一生的事情,为之孜孜不倦。对于现代思政教育工作者来讲,“修己”同样十分重要,“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便讲的是“修己”是“安人”的重要前提。思政教育工作者作为学生在思想政治上的传播者与引路人,首先要做的就应该是“正其身”,只有做到这点,才能够形成榜样的力量。而相应的,如果现代思政教育工作者不能做到“正其身”,那么其要想取得良好的教学成效就基本是不可能的事情。

讷于言、敏于行。儒家思想中“先行其言而后从之”,便是对于“行”重要性的强调,告诫人们做任何事情,都要少说大话、空话,多用实际的行动,这对于现代思政工作来讲亦是如此。在现实生活中,思政工作会给人一种相对空泛的感觉,难以形成实质性的内容。面对这一现实情况,我们必须从自身找原因,来就现行工作方法进行有效的改进,而这一过程中,“讷于言、敏于行”便是极具借鉴价值的儒家思想。家庭生活中,父母言行一致、以身作则,通过与孩子的沟通与交流,来发挥家庭教育的作用;学校中,教师应具备良好的品质素养,结合实际情况,来选择形式多样的教学方法,如实地教学、网络教学、多媒体课堂等等,充分发挥学校这一思政教育主阵地的作用;社会中,思政工作者也需要采取生动、多样的宣传方式,适时通过榜样人物的影响来形成对学生较强的思想冲击,从而使社会教育的作用得以发挥。总的来说,现代思政教育只有与实际联系起来,摆脱僵化的教条与说教,才能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

(作者单位:咸阳师范学院文学与传播学院) 【参考文献】

儒家思想的价值篇2

中图分类号: G410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9749(2010)03-0096-03

中国古代的儒家德育思想是世界德育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们继往开来,迎接新世纪诸多挑战,构建我国当代学校德育可资借鉴的一个重要宝库。如果做宏观整理,我们可以发现儒家德育思想对我国当代学校德育的价值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学校德育目标的价值

德育目标是教育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定社会对所有的受教育者在品德方面总的设想或规定;是教育者在德育上“施工”的“蓝图”。增强学校德育实效性,离不开德育目标问题。

1.我国学校德育目标存在的问题

我国学校德育目标不注重层次,不讲“序”。忽视了德育目标的程序性和现实性,不是循序渐进、有步骤地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不是设立一个个可行的、有序的目标让学生进一步达到,没有根据自身任务要求和层次提出相应的德育目标,只有抽象的大致相同的培养目标。这种德育目标不具体、不明确的状况,实际上淡化了目标意识,软化了学校德育工作。如“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这是对广大干部、人民群众和青少年的共同要求。但对中小学生,对不同教育阶段、不同年级、不同群体和不同个体学生,理论上研究不多,在实际工作中也容易忽视。这些现象导致学校德育实施这些目标的内容、方法、途径基本雷同,影响了学校德育的实效。

2.儒家德育中思想德育目标方面可借鉴的价值

儒家的德育目标是有原则、有规律的。《大学》中提出道德学习的“八条目”,即“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以修身为中心,以道德认识为起点,以道德信念的建立和道德自觉性的培养为根本要求,以齐家、治国、平天下为实践目标。由此可见,儒家德育思想在注重道德教育上的连贯性和完整性。而且在自身修养上,孔子提出了追求“仁人君子”的高尚理想和人格境界。给人一种追求的不竭动力。所以,在现今学校德育目标的确定上,要借鉴儒家德育目标的层次性,从学生身心的发展规律出发,不同时期设置不同的德育规范与目标,这些目标要贴近学生实际,具体化并具有可操作性,且不同时期之间要注意衔接性、连贯性。

二、对学校德育过程的价值

学校德育过程,即学校德育内容的实施过程。在德育过程中,学校既要跟学生讲清楚德育的具体要求是什么,为什么要这样要求,以及怎样去做,又要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与习惯,进而内化为良好的道德素质。空洞说教、一味灌输规范来解决道德认知问题,难于使学校德育真正有实效。

1.我国学校德育过程存在的问题

当前,德育课实效性不是很强的原因,从根本上说是在德育目标实施过程中,重视解决“认知”的问题,而不重视道德品质和观念的形成。具体表现在以文为本,重知识、轻养成。学校的德育课教学,过分重视对书本知识的传授,以考试得高分为目标,只解决“知不知、会不会的问题”,却不解决“信不信、行不行的问题”。忽视了要把学生作为生命个体进行教育,从而使道德与现实生活割裂;忽视了学生的道德情感、道德信念和道德行为,导致知行不一,形成人格缺陷,故造成一部分学生知行分离、言行不一。因此,我国学校德育的改革应当在强化道德实践、指导学生道德行为方面下功夫。

2.儒家德育思想中德育过程方面可借鉴的价值

关于教学内容的实施(即教学过程),孔子明确提出应划分为学、思、习、行等四个阶段。前两个阶段是学习知识的过程,后两个阶段则是知识外化的过程,即要求学生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践,要“躬行践履”。孔子是第一个将“学思结合、知行统一”的观点纳入教学过程的教育家。学思结合,是把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辨证统一过程。在第一、二阶段中,孔子要求学生获得知识和巩固知识,在第三、四阶段则要求学生将知识转化为能力和践履躬行。儒家德育在探讨道德理论与道德践履的知行关系时,特别强调知行的辨证统一,并把“力行”、“躬行”作为道德修养的重心。儒家德育认为,一个人仅仅懂得了应当怎样做人,并不算是有道德,只有身体力行道德规范,才算真有道德。道德教育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头上,而要引导他们进行实际锻炼,把提高思想认识与培养道德行为习惯结合起来,使学生做到知行统一,言行一致。儒家还力倡将道德践履与个体的日常生活联系起来,融德育于个体的日常生活之中,主张个体修德要通过觉悟和践履等方式或方法以便做到“内得于己”,强调践履在修德中的重要作用,这一思想可概括为“生活即德育的思想”。

三、对学校德育方法的价值

要完成和落实学校德育的目标和内容,必须采取有效的方法。当前,我国学校德育效果不佳,与所采用的德育方法不无关系。因此,探讨儒家德育方法的价值,可以使我们进一步看到问题之所在,从而加快我国学校德育方法的改进。

1.我国学校德育方法存在的问题

目前,德育课程的教学方法,偏重于道德规范的“填鸭”。我国中学德育课程中的传统灌输模式,以教材为本位,以教师为中心,以灌输为主要方式,注重知识的强记。这种模式的特点是教师注重讲授、示范、规劝、批评,主要发挥教师的讲授作用,过分强调道德对学生的制约作用,把学生单纯地视为道德规范的被动接受者,置于服从教育者的地位,完全不顾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学生无法透过多种选择以作判断,不注重青少年的接受心理,不注重循序渐进的教育规律,把青少年作为被塑造的客体,这样造成与目前青少年主体的核心价值相背离,不能适应社会的变迁,且直接削弱了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德育功能。

2.儒家德育思想中德育方法方面可借鉴的价值

儒家在道德方法上注重学思并重、因材施教、身教示范等科学的道德教育方法。儒家重视道德中的学思并重,主张学与思应结合起来。“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为政》)“吾尝终日不食、终夜不寝以思,无益,不如学也。”(《卫灵公》)认为学习是人掌握道德知识和提高道德修养的基础,而在学习的过程中又应该进行积极的思考,这样才会使教育取得良好的收效。

教育中要注意因材施教,是儒家教育思想中极具价值的一个方面。了解教育对象的特点,注重个性差异,根据不同性格、不同情况的人,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这一思想可以说是极具科学性和借鉴价值的。这就要求教育者要了解学生的个体状况,因人而异,有效开展道德教育。同时,儒家还主张教育者应以身示范,为人师表,通过自己的品格和德行感染、影响、教育自己的学生,发挥典范的作用,进行生动的教育。其思想的进步性,在于道德教育中应注重榜样的力量,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以此促进和提高道德教育实效。

四、对学校德育内容的价值

儒家道德传统中包含着丰富的优秀道德教育内容,譬如重义轻利、人格修养、天人合一等优秀传统道德观念,对当今市场经济条件下丰富我国现代学校德育内容体系不无裨益。

1.我国学校德育内容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由于国内外形势的巨大变化和市场经济对人们价值观念的影响,青少年的价值观正处于观念形成与观念混乱相交织的阶段,许多青少年以自我为中心,注重功利、讲求实惠、缺乏理想、过分强调物质利益,出现了一些拜金主义的倾向,从而导致唯利是图、利己主义、只讲索取、不讲奉献等思想行为有所滋长。近年来,社会公德淡薄、公共生活无序已成为转型期社会的一大道德难题。我们似乎陷入了一种怪圈,人们都在埋怨社会道德风气不好,却又都在参与制造和助长不好的道德风气。在现代社会,随地吐痰、乱扔杂物已不是个人的生活小事,公共卫生状况已成为一个城市,甚至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社会道德状况和精神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

2.儒家德育思想中德育内容方面可借鉴的价值

儒家“重义轻利”的原则。儒家思想中对于义利关系问题的讨论曾提出过各种不同的主张和观点,但占主导地位的是见利思义、重义轻利、以义制利的原则。孔子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反对因求利而失义,因追求个人私利而做出对别人、对公家不义的事情”。他认为“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这一原则告诉我们,对于“利”要有一种理性的约制,不苟取,不妄得,不受不义之财。儒家并非一概反对追求物质利益,只是把道德人格的价值放在远远高于世俗物质利益价值之上,认为决不能为了物质利益而牺牲自己的道德人格。这种价值取向,是中华道德精神的精髓,它升华为“生以载义”、“义以立生”的人生观和中华民族“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的崇高道德境界,它对于批判个人主义、拜金主义思潮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这种道德意识对于我们当代学校德育引导青少年学生树立正确的利益观,有着重要的价值。

儒家的人格修养的价值。在儒家看来,“仁”是一种理想的人格,是协调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最高目标。人们只要按照“仁”的要求办事,就会达到“天下有道”的理想社会。仁者“爱人”,这是“仁”的核心范畴。在人与人的关系上,孔子说:“不知礼,无以立”,强调礼仪;又要求弟子:“君子敬而无失,与人恭而有礼,四海之内皆兄弟也”。在人与社会的关系上,孔子说“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孟子提倡“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具有明确的关心社会群体,尊重社会群体的价值取向。对我们今天的社会公德教育有着重要的借鉴价值。

五、对学校德育途径的价值

学校德育途径是对受教育者实施道德教育影响的渠道,即道德教育的组织形式。只有采取恰当的道德教育途径,才能有效地运用道德教育方法,落实道德教育内容,实现道德教育目标。因此,我国学校德育有必要在德育实践中积极探索,借鉴儒家德育途径的基础上,解决自身现存问题,开辟有效的学校德育途径。

1.我国学校德育途径存在的问题

在德育途径中,学校、家庭、社会三方面的德育力量缺乏沟通联系和组织协调配合,教育要求不一致,甚至互相冲突,形成教育上的分力与反作用力,最终影响学校德育的实效性。表现在学校内部,存在思想品德教育与各科教学的分离,除了班主任和德育老师,专业老师只管“教书”,不管“育人”,根本不注意在教学中渗透德育,因而削弱了学校德育自身的合力。而家庭教育和社会现实中的消极因素,更是无情地冲垮了学校德育为受教育者们苦心构筑的道德之堤。家庭德育功能减弱,不少家长重智轻德,对孩子心理、人格乃至品德很少过问。而青少年正处于心理发育尚未健全的时期,还不具有很强的分析辨别能力,很容易受到诱惑,这就需要学校、家长和社会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对他们进行正确的引导。而实际上,当前家庭与社会教育都未能做到密切配合学校德育工作,结果在很大程度上抵消了学校道德教育功能。

2.儒家德育思想中德育途径方面可借鉴的价值

儒家道德教育除了道德修养是属于自我教育系统外,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都是教育的基本方面,构成了一个相互联系、不可或缺的完整的教育系统。儒家德育途径中,最为重要的是学校的道德教育。孟子说:“设为庠、序、学校以教之……学则三代共之,皆所以明人伦也。”儒家也很重视对儿童的早期家庭教育。孔子认为“少成若天性,习惯之为常”,所以应该对儿童尽早实行道德教育,抓住儿童“心未滥而先喻教,则化易成”的时机,使其习与性成,从小事、琐事做起,由小见大,逐步加深和提高要求,父母要以身作则,为孩子树立榜样,优化家庭环境,使孩子在潜移默化之中受到熏陶。至于社会教育,主要体现在社会风尚的教育方面。而良好的社会风尚的形成,在儒家教育者看来,主要应是统治者对民众实施道德教化。总之,儒家道德教育的施行注重了家庭、社会、学校三者的结合,共同培养人的良好德行,这些经验对我国当代学校德育途径建设仍很重要。

以上我们分析了儒家道德思想对我国当代学校德育的价值,包括在德育目标方面、德育过程方面、德育内容方面、德育方法方面、德育途径方面儒家德育思想都有独到的见解,对我国当代学校德育有着珍贵的价值和重要的借鉴意义。继承和借鉴我国传统德育思想中的瑰宝,发挥儒家德育思想的价值,构建我国当代学校德育体系,是我们当代教育工作者不断深入思考的问题。

参考文献

[1]唐凯麟,曹刚.重释传统儒家思想的现代价值评估[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

儒家思想的价值篇3

儒家思想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表征,其主张“仁爱”、“诚信”、“中庸”、“克己复礼”等思想精髓推动了中国封建社会的发展,更启迪着今天的企业管理。本文主要探讨了儒家思想对企业管理的现代价值。

一、儒家思想的精髓

儒家思想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绵延数千年,代表着中华灿烂文化,在春秋“百家争鸣”的时代,经过“焚书坑儒”的洗礼,而后居于独尊地位并非偶然,这同儒家思想本身丰富的内涵所具有的综合性、感召力分不开的,因而儒学深深地影响着中国人及中国社会。

1.“仁学”――儒家思想的核心价值

“仁”是儒家思想的核心价值理念。儒家认为人有“恻隐、羞恶、辞让、是非”四心,即“仁、义、礼、智”。其中,“仁”为核心与基础,它强调一个人只有在与他人关系中才能定义自己,只有通过“二人”才能定义“一人”,仁即“二人”的意思,故“仁者,人也”。 儒家认为,人首先要有一颗温暖、亲爱、感恩、谦让、善良的心,即仁心。在基本的人际关系里,在亲人与朋友的相处中,尤其应该体现这种态度。其次要将仁爱之心推延出去,并充实个人,尽力让世界和谐。有仁心恩慈才是人生意义的核心。儒家思想之所以能在过去数千年之中,为无数识字与不识字的人所接受,成为其核心价值信仰,正在于它指点出人性的根本需要。社会文明尽管快速演变,若不能掌握人生的核心价值,生命终究不免空失落。而儒家所重者,正在于如何认识并满足人性中最核心而深邃的需求。儒家所提倡的核心价值,属于价值性义理,其重点在于以仁心爱人、敬天惜物,这种价值提炼是任何社会所需要的。

2.儒家思想的大众性、生活性、感召力

儒家思想之所以具有大众性、生活性、感召力,在于这种思想同中国传统小农经济基础相适应。农业文明对土地的依赖不仅没能割断同氏族血缘关系的联系,反而将其继承、延续下来。由于血缘关系具有先验性和等级性,因而由血缘关系所结成的集体(家族)是一种立体状的等级结构式,父对子、长对幼均有着绝对的支配权,之间不存在着任何平等。加之血缘关系是先验的、超个体、超意愿的关系,任何人都无法改变、摆脱和超越。个人只能是认可、服从、顺从这种关系,才能获得自己的位置和利益。这就是中国家庭本位制建立的基础。儒家强调“孝悌”为“仁”之本,这既是对以血缘亲情关系为基础的宗法社会制度的反映,又是对这种宗法制度的维系;坚持“人禽之辨”,进行道德教化,有利于敦化社会风气,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肯定尊君和上下尊卑的等级制度的合理性,是对皇权和封建等级制度的认同;同时,又坚持“大一统”思想满足了人们的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的情感。在思维路径上以“中庸”为至德,要求“叩其两端而执其中”,颇具有善于守成的优势。最后,它主张内圣外王,既希望用自己的理论来教化并转化社会,齐家、治国、平天下,主张积极入世;同时又主张正人先要正己,坚持自身的身体力行。儒学内涵具有大众性、生活性、感号力的特点,能满足社会不同阶层、利益集团的需要,因而易为社会认同。

二、儒家思想对企业管理的现代价值

儒家思想对企业管理的现代价值主要有:以人为本、以义统利、以德服人、以信取仁、勤劳节俭、严于律己、重才尚贤。

1.以人为本

儒家主张“天生万物,唯人为贵”、“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治理国家应以富民为本,“民为帮本,本固帮矣”。人民百姓是国家的根本,根本巩固了,国家才能够安宁。现代经济与科学技术创造了巨大的物质财富,而一些人往往只注重财富的增长,忽视了创造财富的人,不懂得人是目的。在企业管理中,也存在见物不见人的倾向。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应“以人为本”,重视人的积极性、创造性。

2.以义统利

孔子曰:“见利思义,见危授命”;荀子曰:“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荣者常通,辱者常穷,通者常制人”。儒家以义作为重要的价值取向,不取不义之财,反对为富不仁。如何认识“义利”的关系,人们的认识不尽相同。有人极力批判儒家重义轻利的思想,认为它阻碍了市场经济的发展。事实上,儒家倡导的“义”指整体利益、民族与国家的利益。强调生财有大道,利己不损人。孔子曰:“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可见,孔子不是反对致富,而是主张正当致富。在市场经济发展的今天,每个人都在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每个企业也都在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从而形成一种促进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这是积极的因素,必须肯定。但对于任何事物不应强调过分,若只讲功利主义,甚至一切向钱看,不择手段地牟取暴利,既不利于企业自身的发展,也不利于经济的正常运行。儒家强调“义”恰好可弥补这一不足。在经营管理中,一些企业家汲取了儒家的这一思想,明确提出“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经营宗旨,强调把追求利润与服务人民结合起来,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

3.以德服人

儒家主张以仁爱之心待人。在家庭中要“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夫义妇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谓之人义也”,形成一种融洽温馨的亲情关系。就整个社会来说,儒家提倡“温、良、恭、俭、让”,这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儒家的仁爱思想对于建立和谐友善的人际关系,增进员工之间、员工与企业之间的感情,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些企业以“和为贵”、“和气生财”作为重要的经营准则,并且在整个管理过程中,强调对人的关心、爱护和尊重,讲求具有人情味的管理,这正是东方管理的一大特色。现代企业管理主要强调制度与法律,这是十分必要的。不过,儒家更强调伦理道德的重要性,主张培育人的美德和良好的社会风尚,使人们高兴地按照道德准则去做应做之事。如孔子曰:“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孟子又曰:“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德服人者心悦而诚服也”。显然,制度、法律、规范应是相辅相成、同时并重,不可或缺的关系。道德规范作为一种无形的约束力量是现代企业管理不可缺少的。

4.以信取仁

诚信是儒家传统美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做人的一项基本原则。儒家认为“诚信者,天下之竭也”,“求财须有道,不义害自己”。主张真诚待人、诚实敬业、恪守信用、讲求信誉。“言必信,行必果”,“苟逊不羁,蒙无异也”。诚信既是传统美德,也是历代经商之道。过去,我国许多小商号都挂着“货真价实,童叟无欺”的牌子,作为其的经营信条。弄虚作假、欺骗顾客、不履行契约的企业,是难以长久存在的。被称为世界船王的包玉刚先生的成功之道就是“以信誉成交,借信誉发展”。事实上“诚信为本,信誉第一”已成为许多企业家的座右铭。同时,诚实信也是现代市场经济运作的精神支柱。

5.勤劳节俭

儒家历来都主张勤劳治国,勤俭持家。中华民族勤俭这一美德,在世界上是很有影响的。每一炎黄子孙,不论读书治学,还是经商称贾,共同的特点是十分勤奋刻苦,发奋图强,吃苦耐劳,并且也是比较简朴,处处提倡节约。儒家认为勤俭是心灵净化的因子和快乐因子,它不仅让人舒展筋骨,更让人舒展心情。经常劳动、喜欢劳动之人,多豁达开朗、快乐常在。勤俭的价值观念是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任何企业都应精打细算、降低成本以提高效益。

6.严于律己

儒家主张正人先正己,严于律己宽于待人,“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若安天下,必须先正其身;能自制,后可以治人;能治人,然后能为之用”。在严以律己方面,儒家还提出“慎独”的修养方法。这些强调的是,要管理好别人,先要管理好自己;要正人先要正己。作为一管理者,应在才学、能力、品德、气质、作风等各方面率先垂范,严以律己。这也是现代企业经营者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7.重才尚贤

儒家主张“师道尊严”,尊师重教,重人才、尚贤能。“国之盛衰系于人才,功于才成,业由才广”,充分阐述了人才的重要性。用人之道强调“许士之风必求其实,用人之术当尽其才”;“选士用能不拘长幼”;“金无足赤,人无完人”;“用人如器,各取其长”等。这些阐述了重才尚贤在经营管理中的重要性。

总之,儒家文化与现代企业管理的关系是互为独立、又互为影响的,在猛进如潮的21世纪,儒家文化必将在世界经济生活产生深远影响。

参考文献:

[1]郭洪星:中国传统文化的现代管理价值[M].北京: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1

儒家思想的价值篇4

中图分类号:G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8)12-0283-02

0 前言

儒家学说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其主要内容我们可称之为德治思想。作为传统思想,儒家的德治思想不仅因其主导了中国封建社会而具有历史价值,而且它植根于我国的传统文化之中,影响着我们现在的生活,值得我们去关注。事实上,先秦儒学德治思想在后来的发展中己经被歪曲了,因此,我们只有通过对先秦儒家思想的内容做深刻系统的研究,我们才能真正掌握儒家思想的本意。先秦儒家德治思想中许多的精华都因为在专制政治制度下,缺乏制度保障并没有发挥作用,反而被封建统治者歪曲以达到愚弄百姓,维护自己统治的目的。而在民主制度下实行德治不但不会导致人治,而且能发挥其积极的作用,对现代社会发展产生重大意义。这也是我们现在要重新审视儒家德治思想的本意所在。

1 先秦儒家德治思想的基本内容

先秦儒家德治思想内容丰富,但其主要的内容精髓是不变的,这里从德制、德政和德行三个方面加以系统阐述。

1.1 德制

任何统治阶级为了保障自己的思想能够顺利的实施,传承下去,都必须把它贯穿于一套完整的制度中来保证其实施。而先秦儒家的德制最初起源于“礼”。“礼”最早见于《尚书》之中,这里所说的礼只是分别等级的礼节而已。“礼”最早只是在祭神活动中存在,在古代,祭神是政治的一部分了,因此祭神的礼仪就被政治化了。这样,礼就不仅仅是一种日常的生活礼仪、礼节,而慢慢的演化成一种维护统治阶级统治的手段。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礼节逐渐的被完善,演绎为一套用以规范人们行为的政治法则。从此以后,礼就可以被看做是为维护统治者的统治的而制定的一套完整的制度了,来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

1.2 德政

(1)“为政以德”。

“为政以德”思想是在孔子的《论语》为政篇第二中提出来的。原文是子曰:“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孔子提出的“为政以德”是在继承西周时期的“明德慎罚”思想以及春秋时期的德治思想资源的基础上形成的。后经孟子、荀子的系统发挥,形成了一套严密完整系统的治国方略。强调各级的政府官员首先要有道德,并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来感化和教育百姓。统治者的道德品质不仅关系到社会的风气,还对国家的长治久安有重要的影响。

(2)“以德化民,仁政爱民”。

这些思想的提出是建立在民本思想的基础上的。孔子鲜明地提出了体现人道主义精神的“仁爱”学说。孔子认为,人民群众是社会的基础,爱民就是要爱百姓,这事仁政的基本内容。另外,孟子也提出了“得乎丘民而为天子,得乎天子为诸侯,得乎诸侯为大夫”,进而得出了“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论点。不管是民贵君轻,还是修己以按百姓,都体现了儒家以民为本的重民思想。

(3)“尚贤弃奸”。

通过提拔社会上优秀的人才来代表人民行使国家的权利,并维持社会的良好运行,这事许多政治家都非常关心的话题。统治者能否有效地治理国家,关键是能否选拔那些德才兼备的人才。孟子继承了孔子的这一思想,十分重视贤才在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如果没有贤才的辅佐,即使圣贤之君也难以成事。荀子在怎样选人如何用人问题上发展了孔孟的思想。具有开拓创新意义的是,荀子首先提出了“德才兼备”这一选人用人的重要原则。最重要的是他说:“无德不贵,无能不官。”因此,任人唯贤也是儒家治国思想中重要的一部分。

(4)治国之道,贵在修身。

重视统治者自身的修养,是中国传统治国思想的一大特点。儒家认为修养的目的在于:一是完善自身,养成理想人格,即儒家之所谓“内圣”、二是通过修身达到治国平天下,即儒家之所谓“外王”,孔子认为,要建立和保持稳定的社会秩序,应该通过领导者的“正身”作用去影响、感化百姓。把君主的道德修养与天下人的行止紧密联系在一起。荀子认为,国君是一国之中至高无上的领导者,国君的这种地位决定了他个人对老百姓的巨大影响和对国家政治的巨大决定作用。统治者只有具备了这些“内圣”的条件,“外王”才有了内在的基础。

1.3 德行

德主刑辅是儒家德治思想的具体运用的外在表现,是实现德治的重要手段。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认为德礼与刑罚相互依存,相互补济。“道之以政,齐之以刑”,只有两者兼备才能营造一个安定的社会环境。儒家总认为刑罚是德育的辅助手段,其作用在于促成德治,所以被后人归结为“刑者德之辅气又称“德主刑辅”。先秦儒家“德治”思想中并非没有法的位置,但并没有忽视法功能的存在,也并不是说要全部以道德代替法。强调的是首先要以德来教化百姓,而必要时辅之以法律制裁,矫正那些超越法律界限的行为,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统治者必须将德治与法治结合起来,才能使天下太平。但是,儒家讲德治与法治的结合有主次之分,道德是主要的,法治只能是德治的辅助。“德主刑辅”思想的基本精神可以归结为:以德治为主,刑罚为辅;以德去刑,以刑促德。

2 先秦儒家德治思想的实质

从以上的内容中我们不难看出,儒家的思想实质是想通过道德来达到治理国家的目的。全国上下都以道德作为最高标准。另外先秦儒家还肯定道德上的人格平等,承认人人都有人格上的尊严。先秦儒家还坚持儒家道统,把仁义礼智信构成的儒家道统视为高于政权的真理,以此制约君权。

不管在当时的生活中道德到底起到了多少作用,我们不得而知。不管这种道德至上的思想在当时是多么地不切实际,但是,我们必须承认的是儒家的出发点是好的,都是要治理好国家。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任何治国方略的实施都都不能脱离当时的社会实际,不能脱离一定的社会生产力,但是儒家德治思想产生时的社会就是一个人治的社会。人治现实影响着儒家德治思想的真正实现,并且使德治思想在专制现实下表现为人治。统治者利用儒家的思想来愚弄百姓,儒家德治的思想在这种现实下被扭曲而变成统治者手中的工具。因此,应该说专制社会原本就是个“人治”社会,而不是说因为德治思想而变成了人治社会。事实上,正是因为有这样的人治背景,使得真正的儒家德治思想并没有真正实现,而且其中有价值的思想观念还遭到扼杀与扭曲。可见,德治在专制制度下表现为人治,不是德治思想本身的问题,而是人治制度的结果。

3 儒家“德治”思想的借鉴价值

由于历史条件的局限,再加上儒家思想中有不少空想的色彩,他们的“德治”思想是注定要失败的。但是,今天我们站在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上辩证的对其加以分析,就会发现其中的科学合理的成分。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现在提出的“以德治国”思想正是对德治传统的批判性继承。由此可见,儒家“德治”思想对今后我国的治国之道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

(1)以民为本的思想。无论是“敬德保民”,“以德配天”,还是“民无信不立”,“民贵君轻”,“修己以安百姓”,这些重视百姓的重要思想,虽与今天我们提出的以人为本的思想不能相提并论。然而,他们的以民为本的重民思想正是当代我们可借鉴的重要的政治资源。先秦儒家就注重以人为本,我们现在的以人为本正是在儒家民本思想的基础上提出来的。老百姓永远是执政党统治的基础。

(2)德主刑辅的德治精神。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提出德主刑辅是儒家德治思想的基础。德刑并施才能营造一个和谐的社会。道德与法律共同构成人类社会的规范机制和秩序体系,从道德本身来看,道德是人性的一种本质规定,是社会发展和人性完善的价值目标。就社会行为控制而言,道德主“内”,法律主“外”;道德治“本”,法律治“标”。儒家这些“德治”思想在历史的许多时期,曾起到过积极的社会管理效力,这是值得我们关注的。但是,反过来说,儒家“德治”,强调道德的作用是正确的,但过分将其夸大,以至于排斥其他手段的价值是不对的。法治和德治犹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在一个健康运行的社会中,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抓法治建设不是反对和排斥道德建设,抓道德建设也不是反对和排斥法治建设,而是法治和德治齐抓共管,使法治和德治协调配合,以更好地调整社会关系。

(3)传统德治提倡任人惟贤的选官任官标准,要求“尊贤使人,俊杰在位”,主张除贪官、去污吏、反腐败、革流弊。这种观点表明了传统德治在人才选拔中的价值取向。好的制度在治理社会的过程中固然很重要,但是制度并不能自行,必须有人来执行,因此在再完善的制度体系中,人仍然具有决定性的意义。这对我们的今天的公务员选拔提出了一个新的要求。要严格干部选拔中的道德标准,强化对干部的道德教育和约束,培育一支德才兼备的干部队伍。历史和现实的经验都充分表明,社会风气的好坏,政治是否清明,社会是否稳定,这与干部队伍是否具有健康向上的道德风气是紧密相关的。干部做得好,以身作则,就会起到很好的榜样示范作用,否则“其身不正,何以正人”整个社会道德风气就会下降。

儒家德治思想中有很多合理的成分,只是历史条件的限制,他们的德治思想并不能像他们想像的那样实现。但今天我们重新审视时,就要站在科学的立场上,去取精华,弃其糟粕,把儒家思想的精髓运用到新时期的治国之道中,对传统的德治思想进行理论创新。

参考文献

[1]王军.论语诠译[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

[2]刘俊田,林松.四书诠译[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88.

儒家思想的价值篇5

关键词: 儒家思想 现代价值 天人和谐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精神文明建设随之成为整个社会关注的问题。儒家思想虽已经退出历史舞台,但其中提倡的诸如天人和谐等思想依然对当今社会人的价值观、道德观的树立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意义。笔者对相关观点进行了论述,以求了解儒家思想的现代价值。

一、儒家思想中“义利观”的现代价值

中华大地历经几千年发展,无论是社会、经济还是人们的价值观都发生巨大的变化,但儒家思想中“义利观”所提倡的先义后利的价值观依然是人们价值观的指向标。经济高速发展,享乐主义、拜金主义有所抬头,一些人在商品经济洪流中逐渐迷失,“义利观”中的先义后利思想就能对这类现象的产生有很强的抑制作用。

当前,市场利益最大化、经济利益最大化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人性中求利欲望的增强,使得一些人们的享受欲、利益欲急剧增长。面对这种情况,比较迅捷便当的方法是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这种方法虽然有效,还是有一定的局限性,解决不了最本质的问题。挖掘利用“先利后义”“见利思义”等价值观,并大力倡导,提升民众精神需求,从心理上遏制堕落思想的蔓延。

儒家思想中以义为上这种道德追求有利于民众道德修养的提高和对个人思想的约束。我国自古以来就有集体主义这一传统,人作为社会的一员,只有通过对社会做出一定的贡献才能体现个人价值,实现生命的意义。随着近些年来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参与市场经济的人往往在竭尽全力地追求最大化利益,其中某些人开始出现为了满足个人利益不择手段的情况。“以义为上”这种儒家义利观中,把多数人的利益称之为“义”,如国家民族和人民利益等。这种高尚的道德追求促使人们循义而行,应用到现代则能对当今个人思想蔓延这一现象起到抑制作用。

二、生态和谐中的“天人合一”道德观

我们把协调人类与自然生态环境关系的行为准则称之为生态道德,是我们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重要保障。“天人合一”这种生态和谐思想,从道德方面强调了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就现代社会而言,“天人合一”思想立足于人类与自然生态环境互相协调,重点强调的是“既要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能对后代构成危害的发展”。

儒家认为:天与人、天性与人性、天道与人道在一定程度上是相类相通的,因此可以达到一种和谐统一的境界。“天人合一”这种思想最早产生于先秦时期,儒家思想认为,天人关系实际上就是神人关系,天作为人类社会和自然生态中的最高主宰,是具有人格和意志的神。《尚书・洪范》中提到:“惟天阴骘下民……天乃赐禹洪范九畴,彝伦攸叙。”意思是说民众是由天在保佑,因而上天赐给大禹九类大法规范人伦,使社会秩序井然,百姓安居乐业。这种观点肯定了天与人之间的相通关系,可以说是中国古代“天人合一”思想的萌芽。春秋时期,子产认为“礼”具有天人相通的性质,民众按照“礼”行事是天经地义的。他提出:“夫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经,而民实则之。”这种思想是把天道和人道联系起来,反映的是天与人之间的相通性。

战国时期,孟子再次把天性和人性联系起来,他提出:“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认为沟通天人关系的桥梁是人的天性,要以道德规范自身行为才能实现天与人的统一。孔子明确主张敬天法天:“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他认为人类社会是依据自然界变化的本体建立尊卑秩序,协调天人关系的。《易传・文言》提出了“与天地合其德”这种天人合一的思想,认为人类与自然相互适应和协调就是与天地合其德。《易传・系辞》中提到圣人的行事准则是“与天地相似,故不违;知周乎万物而道济天下,故不过;旁行而不流,乐天知命,故不忧;安土敦乎仁,故能爱;范围天地之化而不过,曲成万物而不遗,通乎昼夜之道而知”。从哲学角度表述就是一方面要尊重事物的客观规律,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人类的主观能动性,最终达到天人和谐的境界。与之相似的是荀子提出的“明于天人之分”观点,他认为“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

这种观点认为人类和自然所存在的矛盾是可以调和的,人类需要对自然保持尊重,并顺应自然规律就可以“制天命而用之”。一直到张载在两宋时期第一个明确提出“天人合一”这个命题,认为天地生人与万物,如同父母。民众是兄弟姐妹,万物则是亲朋好友,人与自然是和谐统一的关系,天人协调是最高理想。随着时代的发展,虽然儒家对于“天人合一”有很多种表述,但是核心都是一样的,都是强调人类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人类只能顺应自然规律利用自然,使其符合人类需求,绝不能违背自然规律对其进行改造和破坏。把儒家天人和谐这种思想用作现代工业发展环境保护的价值导向,对于如何解决当今社会因为工业发展所带来的环境污染等问题具有重要的启迪意义。天人和谐思想引导人们在享受物质生活和追求经济增长的同时重新认识大自然对于我们生存所存在的重大意义,启发人类对于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和利用,才能为后人留下良好的生存环境,才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确保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走可持续发展路线。正是因为这些,“天人合一”这一儒家思想在当今社会仍然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从政者修身的领导思想

宋朝赵普曾说“半部论语治天下”,由此可见儒家中所包含的丰富治国理政学问,一直到今天,儒家的领导思想与智慧仍然对发展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领导理论有借鉴意义。“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一系统主张在《礼记・大学》中被明确提出。儒家思想中治国理论主要为人治和德治。对于领导者有着非常高的道德要求,把“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作为从政思路,实际上就是把德治建立在人治的基础上,最终通过人治实现其政治理念。所谓的“人治”中的人,就是各级官吏,在人治的时代,选择的官吏必须具备良好的人格素质、道德素质、知识素质和政治素质。虽然当今社会已经进入法制时代,但是对于从政者来说,修身这一要求仍然对现代官员提高自身素质有积极的意义。这种思想仍然⑹鞠执社会的领导者增强执政能力和提高个人修养。各级官员需要明白自身的道德修养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国富民强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各级官员在道德体系中纳入儒家领导思想中的修身理念,就能有效遏制问题的发生,民众对于政府会更信任和支持,整个社会都会进一步完善,最终推动整个社会大步前进。

四、结语

当今社会飞速发展,经济全球化日益加快,人们的生活节奏越来越快,加之外来思想文化的大量涌入,这些因素造成了一些人对儒家思想现代价值的怀疑。对于中国传承了几千年的儒家思想,我们要摒弃其中那些不适用的思想,结合当今社会的实际情况改进和运用那些积极有用的思想,体现出儒家思想的现代价值。古人留给我们的遗产,是现代人的财富还是负担?这需要我们自己把握。

儒家思想的价值篇6

儒家思想的核心价值是指在儒家思想体系中处于基本和核心地位,是儒家学派的思想家所追求的价值目标或价值取向,是其整个思想体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或者看待、处理问题的基本态度和立场;实践路径就是为了实现其价值目标所主张的基本途径;表现形式就是他们认为能够在社会政治、经济、日常生活等各方面反映他们所追求的价值目标或价值取向的具体制度规定和道德规范及有关的具体行为。如“克己复礼为仁”,其中的“仁”就是价值取向,“克己”是途径,“礼”是“仁”的表现形式,具体指的就是西周时期“礼制”、“礼仪”的种种规定和规范。按照这一方法进行分析,至少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都属于儒家思想的核心价值。

第一,肯定人的现实价值,尊重人的生命。自从人类成为智识动物后,对人自身、人与神、人与自然的关系便进行着不断的思索与探讨,不同类型的文化对此进行了不同的回答。在近代人文社会科学出现之前,只有中国文化对人的现实价值是持完全肯定的态度。比如,基 督教、佛 教都主张人们放弃现实世界的利益去追求虚无飘渺的天国世界、佛性世界,在实质上就是对人的价值的否定(在不同时期其程度有很大区别),而在中国,作为主流思想的儒家充分地肯定了人生存在现实世界的意义,认为在天、地、人三者之中,人是中心,处于最重要的位置, “天生万物,唯人为贵,吾既得为人,是一乐也”。 中国古代的“天命论”,把包括人在内的世间万物都看成是上天安排的结果,是老天爷意志的体现,这种说法虽然与宗 教的上帝创世论有相似之处,但与其他文化中的上帝却有着重要的区别。其表现一是儒家思想中的“天”虽然也有神的含意和成分,但它更多更主要地是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即我们今天讲的自然、自然界的客观规律。如孔子就明确地认为:“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 意思就是说,上天是用诸四季的更替、万物的存在和变化等行为来表示它的存在和意志。 “天不言,以行与事示之而已矣。” 最为重要和根本的一点是,中国古代“天命论”的出发点和归缩并不是要人们去追求天国世界,为“天”献身和殉道(像其他文化中的宗 教所宣扬的那样),而是借助“天”来证明在现实世界行为的合理性和按照天的意志即客观规律办事,达到天为人服务的目的,天生出各种各样的物品就是为了满足人们的需要,使人有生存的条件,“天地之生万物也以养人,故其可适者,以养身体;其可威者,以为容服”。

第二,主张顺应和合理地满足人的欲望。对人类的本性如何看待和处理,不同的文化也有着巨大的区别。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对人类的本性没有采取咀咒式的态度,而是在肯定和承认的基础上,认为应该对人的欲望予以合理的满足。如对“性”的问题,儒家认为 “食、色,性也”, “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 人们的这种“大欲”应该得到合理的满足。对此,孟子与齐宣王的一段对话最为精彩。孟子劝齐宣王推行王政,齐宣王担心自己有好色的毛病不能推行王政。孟子认为,如果齐宣王能在满足自己的欲望的同时也让老百姓能够满足自己的欲望,做到“内无怨女,外无旷夫”,那就是王道的表现,“王如好色,与百姓同之,与王何有?”。 因为这一原因,在以往几千历史的大部分时期中,中国人的性观念是相当开放的,直到唐朝时,寡妇改嫁都被看作是正常的。只是到宋学兴起后,中国人的性观念才由开放转向封闭,对“性”才有了种种的不合理禁锢。即使在这种情况下,在基本价值倾向上也还是持肯定态度的。相比之下,世界其他多种文化中,都有过对作为人的本性的“性”进行否定和咀咒式的倾向,如有的文化中的“原罪说”就是其表现之一。

第三,“仁者爱人”,包含着对人们基本权利承认和肯定的内容。“仁”是儒家思想的核心和基础。“仁”的基本涵义有:(1)家族成员间的亲善关系。孔子解释仁的根本涵义时说:“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 孝就是指子女要尊敬、顺从父母、长辈;悌就是弟对兄要恭顺。反过来,父母对子女必须慈爱,兄对弟要友善和爱护。孔子认为这是“仁”的出发点,因为一个连父母兄弟都不爱的人是不可能爱其他人的。(2)“泛爱众” 、“仁者爱人”、“仁者无不爱”,要用对待家庭成员间的友善态度来对待一切人。具体表现就是要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对他人有理解、宽容的态度和心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推己及人”;如果有能力应该帮助别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 (3)“仁者爱人”表现在统治者身上就是要有爱民之心,实施仁政和德政,为老百姓谋利益,使老百姓能够安居乐业,与民同忧,与民同乐, “乐以天下,忧以天下”,“省刑罚,薄税敛”,让老百姓能够安心生产,深耕易耨;老百姓所要求的,设法满足他们;不想要的,不要强制他们接受,“得其心有道:所欲与之聚之;所恶勿施,尔也。”

这些涵义,归纳和概括起来就是人们要有友善、宽容、助人之心,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它是儒家思想家所倡导的一种价值原则或价值取向,在不同的条件下,这种价值原则或取向的具体形式是有区别的。

作为一种价值原则或取向,儒家关于“仁”的这些思想,不管是从道德层面来理解,还是从近现代人道主义、人 权思想或者政治学的角度来看,其价值和意义依然巨大,说它“微言大义”并不为过。现代文明社会提倡和鼓励的人们要有爱心,关爱社会,关爱他人,帮助他人,只是话语表达方式有所区别,在精神实质上与儒家所倡导的“仁者爱人”、“泛爱众”是一致和相通的。它的价值还远不在这里。儒家所主张的“推己及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包含着承认和肯定人们基本权利的思想。“推己及人”,用现在通俗的话来讲就是要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比方,你不希望别人伤害你的身体,那你也就不应该伤害别人的身体,实际上也就是你有人身不受伤害的权利,别人也有同样的权利要求。你希望别人尊重、不要侮辱你的人格,那么同样地你也必须尊重他人的人格,不侵害、侮辱别人的人格。依此类推,现代人要求和争取的种种权利平等、权利保障都可以从这里找到逻辑起点。较之于“推己及人”, “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则更为具体和明确触及到了人们权利对等的问题。“立”就是要立身于世,要生存;“达”就是要成就事业,要发展。用现代话语表示,你要生存,有生存的权利,别人也要生存,也有生存的权利;你要发展,有发展的权利,别人也要发展,有发展的权利。因此,你在谋求生存和发展的时候,也应该想到别人的生存和发展要求,要使别人也能够生存和发展,应该帮助别人去谋求生存和发展。而作为统治者,如果一味地恣意妄为,搜刮无度,不注意老百姓的权利要求,特别是基本的生存权利如果也被剥夺,“无所安息”,“不得衣食”,必然会遭到老百姓的反对和反抗。这些思想,完全可以说它们仍然闪耀着人性、正 义和公正的光芒。在今天,人类社会的成员之间,社会成员与社会管理系统之间,相互联系更加紧密,相互依赖空前加强,相互之间在权利、利益上的碰撞、摩擦、矛盾和冲突远非古代社会可比,因此,不管是个人的立身处世,还是社会管理者的施政立法,在其行为过程中,推己及人,设身处地从他人的角度去看待和思考问题,不仅仍然需要,而且非常必要。现代文明社会的种种法律规定,在实质上就是为每一个社会成员如何具体地去“推己及人”,划出明确的界线,从而知道如何具体地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因此,儒家仁学思想中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推己及人”,不仅完全可以作为现代人 权的逻辑起点,而且他较之于人 权“天赋”更现实,更直接,更朴素,更加通俗和更容易为人们所理解。因为,从这样的逻辑前提出发,对于社会大众来说,人 权既不神秘,也不深奥,它一目了然地告诉人们,作为个体,我们每一个人自己所需要的生存、自 由、平等、安全、人格、尊严等权利,别人也都是需要的,你要压迫别人,别人为了自己的权利理所当然地要想方设法地维护和争取自己的权利;你要把别人的权利剥夺殆尽,赶尽杀绝,别人也理所当然地要拼死反抗,捍卫自己的权利。如果人们在自己的行为过程中能够设身处地以维护、捍卫自己权利的态度来维护、捍卫他人的权利,那么,苦难的世界就会成为真正美好的人间。

第四,“天意”即民意、“民贵君轻”孕含着“人民 主体”的思想。“民为贵,君为轻,社稷次之”,这是人所共知的儒家学派二号代表人物孟子的一段名言。对这段名言,有人认为是传统文化中民本主义思想的典型表现,有人认为孟子的根本目的是维护君主的统治,不是把社会大众即人民的地位放在君主之上。要讨论这一问题,必须明确“君”这一概念的两种不同含义。一是从社会分工的角度来讲,君是社会必不可少的角色,即必须要有“君”这样一个社会职位,其职责是掌握和行使社会的最高管理权,二是处于“君”这个角色位置的某个人即具体的君主。对前一层意义上的君,在孟子的思想中是以“君道”来表述的。正是从这个意义上,他主张和强调君臣都应该各尽其“道”, “欲为君,尽君道;欲为臣,尽臣道” ,这里的道就是职责,君臣都必须按照自己的职责进行活动。对于“君道”意义上的“君”,孟子确实是竭力进行维护的。但是,按照孟子的阐释,君道意义上的 “君”不仅不具有现今通常理解的与社会大众利益的对立,而且是统一的。因为,孟子所阐释的“君道”就是贯彻“天意”,而“天意”就是民意,就是老百姓的愿望和要求:“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

对第二种意义上的“君”即处于君这个角色位置的具体的君主,孟子明确地指出如果其所作所为违背君道,可以将其更换或者。如孟子与齐宣王谈到公卿对于君主的态度时,认为君主有重大过错对其进行劝谏而不听,公卿如果与君主是同一宗室,就应该将其“易位”,即将处于君主这位置上具体的君主进行更换;如果不是同一宗室,则可以远离而去。在回答齐宣王如何看待商汤流放夏桀、周武讨伐商纣的问题时,齐宣王认为汤武的行为是“臣弑其君”,孟子态度鲜明而坚决地指出:“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 在这里,孟子就是非常明确地将“君道”意义上的君与具体的君主进行了区别,现代讲的“”即来自孟子的这段论述。桀、纣虽然处在君这个社会角色的位置上,但其作为完全背离了君的职责即背离了“君道”,实质上是,人民不仅不需要忠于他,而且应该对其进行反抗,将其从君的位置上拉下来。孟子还进一步指出:君主和臣民的权利与义务应该是统一的,“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 由此可见,在孟子的思想中,根本就没有后来和现在人们所理解的对君主盲目忠诚的愚忠思想。如果用现代话语来表示,孟子的思想就是总统这个角色或职位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居于总统职位的人如果不履行总统的职责,人们不仅不需要服从和忠于他,而且可以把他从这个位置上拉下来,由其他人来充当这一角色。因此,孟子在关于君与臣、君与民的关系问题上,“民”是最根本和重要的,它孕育着“人民 主体”抑或“人民 ”的思想,它与现代“在民”的政治理论完全可以接轨和融合。

第五,积极面对人生、面对社会,砥砺奋发,努力进取的人生态度和价值观念。到目前为止,现实世界的痛苦、灾难从来都很多,面对这样一个世界,许多文明都是从消极的立场出发,主张和告诉人们如何逃离现实世界,儒家思想从对人的现实价值持肯定态度的前提出发,主张人们应该积极面对现实世界,因为世界有许多的混乱、痛苦和灾难,我们更需要积极有为,奋发向上,去努力消除世界的痛苦和灾难。为此,他们一方面主张和提倡人们应该以“治国、平天下”为努力方向,要有为社会大众贡献才智的人生价值取向;另一方面,他们又主张人们要不怕艰难险阻,坚毅不拔,百折不挠,一往直前的顽强意志和精神,“君子以自强不息”,“苦其心志,劳其筋骨,贫乏其身,……”早已成为人所共知的名言。这样一种主张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人生态度和价值观念既是历史上许多儒家思想的信奉者、追求者的精神支柱,也是人类现在和将来所需要的精神力量。

二、儒家思想实践路径的逻辑缺陷

上述儒家思想的核心内容,是非常具有人性化、人情味倾向的。但是,我们又不可否认,在儒家思想基础上所进行的中国几千的政治实践,不仅没有能够很好地体现这些“人本主义”的核心价值,而且在很多时候走到了与它完全相反的境地,成为摧 残人性,扼杀人性的政治,体现上天“好生之德”的君主及其官僚系统高居于社会大众之上,可以予夺予取,为所欲为,社会大众成为其任意压迫和宰割的对象。理论与实践上的这种二律背反,根本的原因是因为其实践路径存在着致命的逻辑缺陷。

儒家思想的实践路径,简单地讲,就是主张和要求人们通过自我修养、自我觉悟、自我约束,按照他们所倡导的社会道德和政治轨道进行活动,从而使他们所追求的价值目标得以实现,它所强调和注重的是行为主体的自觉自律。这一路径在儒家思想中的公式化表述就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其理论支撑是“人性本善”和“天命论”。

从人性本善出发,他们认为:人性是善良的,人们的不善良是由社会环境造成的,即“性相近,习相远”,但通过学习、改 造,即“修身养性”可以复归善良。《大学》中提出的修身所达到的标准就是“止于至善”。所谓“至善”的具体要求是“为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与国人交,止于信。” 其意思就是按照人们社会角色的不同,应该具有“仁、敬、孝、慈、信”等道德品性。在这一基础之上,从一般社会活动而言,由于通过“修身养性”使人们的善良本性得以发现和复归,人们能够自觉地约束其行为在符合他人 权利和利益的范围之内;在社会政治层面,通过“修身养性”在道德品性上达到或趋于完善而又具有才能的人能够通晓“天意”,成为天意的代表,把老天爷“好生”的德性表现出来,这样的人就是可以掌握最统治权力的天子,其他等而次之者则可以成为协助君主贯彻天意的君子来充当官僚系统的构成分子;最高统治者不仅能够贯彻天意,实施仁政,而且能够起到表率和榜样作用,带领整个管理系统的成员都以实施仁政德政为己任,不会营私舞弊和欺压老百姓,即 “其身正不令自行”, “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君正,莫不正。一正君而国定矣。”

“天意”的贯彻是需要权力,也是需要权威的。从上述认识出发,在具体的政治道德规范和制度的设计上,中国古代的君主被当作“天意“化身来看待,因而被赋予了至高无上的权威和权力。在这方面,表现得最典型的是汉代的董舒。人们所熟知的“三纲五常”,不仅因为董仲舒的“天人感应说”而有了理论上的依据,而且使君、臣的权利与义务分离,一方面是君主对臣民拥有主宰和支配的绝对权利,另方面是臣民对君主绝对忠诚和服从的义务,“君要臣死,不得不死”,就是这种权利和义务分离的通俗说法。因为将君主理想化为“天意”的化身并把其义务与权利完全割裂,因而在中国古代政治制的构建上没有对君力进行监督和限制的内容,甚至连这方面的设想都没有。中国古代虽然也有监察御史一类的官职设置,表面看来也似乎是为了对君主起监督作用,但它最多只对君主有提醒作用,谈不上有真正监督的意义。因为,真正意义上的监督,监督者要求被监督者进行或者中止某种行为,被监督者不管理解或者不理解,愿意或者不愿意,接受或者不接受都必须进行或者中止其行为,否则,可以通过诸如罢免、弹劾之类的强制措施使其进行或中止。而且,被监督者不能对监督者进行报复,既不能将其撤职,更不能将其投监。但在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下,根本就没有这种可能,所谓的监察最终完全取决被监察者的态度,即他愿意还是不愿意,如果不愿意,不仅可以将监督者罢官去职投监,而且还可以叫其脑袋搬家。所以,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根本就不能叫做监督,君主的权力是至高无上和绝对的。因此,“天意”能否贯彻完全取决于君主的自我约束。

由上可知,儒学思想家所设想的实践路径在实质上是将行为主体化理想化,但现实中的行为主体不可能是理想化的,这两者之间的矛盾必然要导致社会道德和政治在实践上对其价值目标的背离,这是它所包含的致命性缺陷。这一缺陷决定了在下述一系列矛盾中无法保持政治实践的车轮沿着“天意”的轨道运行。

首先,天子作为人的私心私利私欲与“天意”化身应该代表民情民利之间的矛盾。君主虽然被理想化为“天意”的化身,但终究改不了他仍然是人的这一事实。既然是人,就有人的感情,人的需要,人的私利私情私欲。作为人,君主当然可以而且也应该满足自己的利、情、欲,并且可以更好一些地满足。但问题是,从人的本性上讲,这些欲望是没有止境和限度的。一般来说,只要有可能,人们都会千方百计地满足自己的欲望。当作为人的君主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举国财富皆为其所拥有,举国民众尽供其驱使之时,必然要尽量地满足其私情私欲。在没有制度性的强制施的情况下,无法对其进行有效限制和约束,这样必然地要背离“天意”而走上相反的轨道。因此,这一矛盾的最终结果只能是在 “天意” 的神圣外观下君主无限膨胀的私心私利私欲。

第二,天子作为天意化身必须全智全能与天子作为人在智识能力上的有限性之间的矛盾。天子作为“天意”化身,在才智上必须是全智全能的。因为,要贯彻和实施“天意”,就必须要通晓“天意”,即必须对他所面对的错综复杂的社会形势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如果判断错误,作出的决断就可能偏离至于完全背离“天意”而祸及整个社会。因此,作为“天意”化身的君主必须全智全能,至少是趋向于全智全能。但事实上,君主作为人不可能全智全能。

第三,天子作为人的心理素质与“天意”的高度理性之间的矛盾。“天意”要能够有效地得到贯彻和实施,还要求作为其化身的“君主”必须具有高度的理性,即保持心理、情感的正常,不因为这些因素的影响而使自己的行为偏离“天意”的轨道。但是,在君主被捧作“天意”化身,在道德规范和制度设计上赋予其无上权威和权力的社会政治文化的环境下,君主没有几个能够保持心理素质和情感状态都是正常的。考察一下中国历史,就可发现他们不是变态地自尊自信,就是变态地恐惧和多疑。

第四,君主作为天意化必须对他下面的执行系统具有可控性与执行系实际的不可控之间的矛盾。君主作为“天意”化身,上述三个方面即使都能达到完美无缺或者基本上符合实施“天意”的要求,也不一定就能够使社会实际政治的车轮沿着“天意”的轨道运行。因为,在君主道德品性修养比较好,真正有顺承“天意”的诚心而造福天下百姓的条件下,“天意”的最终贯彻还必须依靠他下面庞大的执行系统即官僚系统来进行。按照前述儒家思想代表的设想,官僚系统的具体构成分子都应该是通过修身养性而形成的君子,他们跻身于官员队伍之中,能够以“忠君爱民”为己任,充当执行“天意”的工具。与上述君主作为人与“天意”之间的矛盾类似,充当“天意”执行工具的大大小小的官僚们,依然是人,有着人的利、情、欲。这决定了他们在实际的政治行为中必然偏离或者背离“天意”的要求。儒家思想代表也看到了这种情况的存在。对此,他们给出的解决途径是通过君主予以克服和纠正,从而将整个执行系统控制在符合“天意”的轨道。但是,君主能够实现这种控制的能力是非常有限的。因为君主要有效地实现这种控制,就必须准确地掌握执行系统中每个构成分子或者子系统的各方面信息并且作出正确的判断,他要获得这种信息,仍然必须依靠这个执行系统的人员来进行,他获得的信息是否真实可靠,又取决于向他提供信息的人员是否对他忠贞不二,这又回到了问题的起点,实际上陷入了死循环。因为,要了解某一构成分子或执行子系统的信息,需要从另外的构成分子或子系统那里去获得这种信息。但另外的构成分子或子系统是否能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又是一个需要证明的问题,那又必须从其他构成分子或子系统那里去求证。这样推演下去,就必然地形成一个环节众多的信息求证链,而最终还是避免不了节点间的互证。假设以X代替君主下属的构执行系统,用N来表示该系统所包含的构成元素(所谓元素可以是单个分子也可以是子系统)的个数。那么形成的信息求证链则为:X1 X2 X 3 X 4 X5…XN X1 。“”表示证明,X1是系统X的构成元素,它的真伪需要元素X2或者X 3或者XN来证明,但最后总有一个元素又必须靠X1来证明其真伪,这样实际上就成了循环证明。因此,在这一求证链上,要么每一节点都是真实可信的,不需要证明,要么,只要有一个是不可信,不真实的,就无法通过这一系统本身的元素来证明其中到底是哪一个为真,哪一个为伪,君主要了解其属下执行系统中构成分子行为状况的真伪,必须从系统外部去进行求证,其可能的方法一是直接去考察、核实和验证有关构成分子的行为所产生的客体(假定都会产生),再就是从其行为作用的对象即社会大众那里去获得取信息,这样一来,他就要事必躬亲,但其时间、精力、活动范围都是有限的,这在根本上是不可能的。因此,在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前提下,仅仅从信息的获取和确认其真实性的角度来讲,执行系统必然地具有不可控性,这决定了君主无法保证他所依靠的执行系统中的构成元素是“天意”的忠实执行者,从而也就决定了他无法控制其执行系统在“天意”的轨道上运行。

因为这些矛盾,作为“天意”化身的君主及其官僚系统便必然地要突破“天意”的限制而走上背离“天意”的轨道,虽然一些主张“天命论”的思想家也看到了这一问题的存在,但他们开出的药方是所谓“天谴”、“天罚”,没有在制度路径上进行思考和设计出有效的方法来克服和纠正这种背离倾向的发生,社会现实政治的车轮不仅可以开上背离“天意”的轨道,而且能够畅行无阻。因此,我们看到了在这些矛盾的作用下,中国古代政治实践中上演的一幕幕背离“天意”的闹剧、悲剧和惨剧。当封建君主作为人要突破“天意”的限制而恣意于私情私欲时,呈现在人们面前的必然是整个官僚系统从上到下就是一个“逆天行事”的腐 败共同体,因为“上有好者,下必甚焉”,即使有那么几个还想上承“天意”,下顺民情的,早晚要会排挤出局。当封建君主的智识和能力、心理素质不能满足“天意”需要的全智全能和高度理性时,整个官僚系统乃至整个社会所能感受到的是 “天意从来高难测” 、“伴君如伴虎”,这时的社会政治便会呈现出按思维难以想象、难以理解、荒谬绝伦的黑暗和混乱。因为这时的君主不是因为智识不足而误判误断,圣断乖张,就是一个因为怀疑、恐惧、自尊、自信过度而成的变态狂,他所要表现的“天意”在根本上就不可能预测。当封建君主本身的条件与实施“天意”的要求接近时,因为下属官僚系统的不可控性,这时便是所谓“天高皇帝远”,“真命天子”虽然高居于上,但整个社会仍然免不了贪官遍地,暴吏横行。这些因素在多数的时候并不是单独存在,往往是交相混合,极其复杂。多种多样的因素扭结在一起而演化出来的现实政治剧极其令人眼花?乱,极其复杂,极其惨烈,也就是人们所看到的中国历史上与“天意”、人道、人 权、人性背反的社会政治的现实。如明朝嘉靖皇帝与严嵩和其他一些官员的关系,就十分典型地表现了这种情况。严嵩因为深得嘉靖皇帝的宠爱,搬权弄政,气焰蔽天,权倾朝野。为了揭露严嵩的罪行,一批批官吏却挺身而出,从嘉靖十六年到四十二年中,众多的监察御史和给事中不断上疏弹劾,但一个个却如飞蛾扑火,不断遭受重创。嘉靖二十四年,御史何维柏疏劾严嵩贪罪,将他比做唐朝奸相李林甫,并直言严嵩推荐方士为皇上炼丹纯属邪路邀宠。嘉靖闻之,大为恼怒,不但严嵩毫发未损,反而下令将何维柏逮捕治罪。嘉靖三十一年,御史王宗茂冒死上疏,历数严嵩罪状,恳请皇上严惩国贼。又遭到嘉靖的厌恶,他认为王宗茂是“诬诋大臣”,将他贬为县宰。严嵩借机又剥夺了王宗茂父亲的官职,致使其父含愤而死。紧接着,嘉靖三十二年、三十七年御史赵锦,刑科给事中吴时来纷纷弹劾严嵩,但得到的不是严刑拷打,削籍为民,就是逮捕入狱,充军流放。直到严嵩八十岁时,人渐混沌,处理朝政,奏对不当,才渐渐失去了皇上的恩宠。加上御史的不断上疏,经过二十六年的不断努力,嘉靖四十二年,嘉靖下令将严嵩的儿子处死,将严嵩削籍为民,籍没家产。喧嚣数十载的严氏父子的丑恶势力,才告土崩瓦解。这其间,既有嘉靖皇帝的私心私欲在起作用,也有其心理素质的影响,但最重要的一点是嘉靖皇帝根本就无法区分到底谁是真谁是假。

三、儒家思想的核心价值具有先进文化特性和普世价值

(一)儒家思想的仁政思想不是专 制主义制度的思想基础

第一,专 制主义统治者打着儒家思想的核心价值作旗号来实施其统治恰好说明其先进性。从前面儒家思想的核心价值可以看出,儒家学派思想家的出发点并不是要为统治者提供思想武器,它在实践上最终导致专 制主义的也不是有关核心价值的这部分内容。但是,不可否认的事实是在历史上绝大多数的封建专 制主义统治者确实是打着儒家思想的招牌来实施其统治的,而最具有“招牌” 作用,即对普通民众特别具有“欺骗”性的是其核心价值中的“仁政”、“德政”思想。正是因为这一原因,人们在近代反思中国文化时,认为儒家思想是封建专 制主义的思想基础,把儒家思想等同于专 制主义。这是一种缺乏分析,似是而非的看法。儒家思想的核心内容成为对普通民众最具有“欺骗”作用的招牌,不是因为它的专 制主义性质,而是恰恰相反,它在根本上与专 制主义是对立的。人们要质疑的是,既然与专 制主义在根本上是对立的,那中国历史上的专 制主义统治者,除个别的以外,为什么都以它为招牌来实施自己的统治。不错,这是历史的事实。但历史的这一事实恰恰说明它的民 主性、先进性。历史上大大小小的专 制主义统治者一方面用它来作装饰和门面,另一方面在实际上对它进行着践踏和蹂躏,这与骗子们经常高喊诚信的口号去干骗人的欺诈勾当是一样的,骗子们的行为是对诚信的亵渎和沾污,但它从反面证明着诚信的价值和意义。难道因为有许许多多的骗子打着诚信的旗号行骗,就能够说诚信是骗子的思想基础吗?不正好说明诚信与欺诈刚好相反吗?在现代社会,我们可以看到一些在骨子眼里要实施独 裁专 制统治的独 裁者,他们却要扯起民 主的大旗来作装饰,而在实际上却把民 主践踏得惨不忍睹,难道又能够因此而得出结论说民 主就是独 裁者的思想武器吗?因此,儒家思想的核心价值被专 制主义统治者用来作装饰这一历史现象本身正好说明它包含着民 主性、人民性,是整个社会和普通民众所需要的,这正是它的生命力之所在。因为如此,所以它始终是历史上仁人志士们的努力方向和追求目标,也为普通民众所祈求和向往。

第二,儒家思想的核心价值使专 制主义统治具有某种约束和限度。从根本上来讲,虽然专 制主义统治者只是想把儒家思想作招牌,但是其中也有一些人力图在某种程度上使其得到实现,也试图把封建官僚系统约束在“天意”的轨道之内。从中国封建社会历史的总体来看,因为有这种约束,专 制主义的统治在很多的时候才没有达到极端的程度。对此,将用不用这块招牌、有没有这块招牌的不同历史时期、不同统治者进行对比,可以看得十分清楚。短命的大秦王朝,是彻底地将这块招牌抛弃在一边的,其专 制性也因此而趋向极端化。人们所熟知的贞观之治,就是因为当时的统治者唐太宗认为“为君之道,必须先存百姓”,“若损百姓以奉自身,犹割股而啖腹,腹饱而身毙。” 因此,在这一时期,儒家思想的招牌能够得到相当程度的重视,专 制主义统治的专 制性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抑制,对社会带来的祸害也相对要小一些。 儒家思想核心价值这块招牌被打出和重视的时候,专 制主义制度的专 制性受到抑制,而没有这块招牌的时候却趋向极端化,不正好说明它是专 制主义的对立物而不是专 制主义的思想基础吗?类似的情况对比,并不止于秦朝和贞观时期,只要稍微多了解一下中国历史,在儒家思想的招牌被抛弃的时候,便是专 制主义制度的专 制性极度地膨胀,也是社会政治极度黑暗、灾难极其深重的时候。

第三,儒家思想的核心价值是最终使专 制主义被消灭和埋葬的重要条件。有一种观点认为,儒家思想对专 制主义制度的装饰是对人民群众的欺骗,革命意志被麻痹,使封建专 制主义制度得以长期存在。这种观点包含的“革命”逻辑是“暴政”比“仁政”要好,好就好在“暴政”的结果必然地要加重对人民群众的压迫和剥削,可以使人民群众认清统治阶级的本质而迅速起来革命,从而他们的统治。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这种观点曾经被人们普遍地认可和接受。看起来,这种观点似乎有道理,但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它极其荒谬。如果统治者不利用“仁义道德”进行“欺骗”,“革命”是永远不能成功的。要将旧制度彻底埋葬,最终取得革命的决定性胜利,必须要有新的经济基础形成,如果没有新基础的形成,革命后不可能建立起一种真正能使革命者彻底解放的新制度,换言之,革命也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胜利。这样一来,按照“革命逻辑”,历史就不得不陷入了死循环。因为,按照这种逻辑,统治阶级施行“暴政”、“苛政”,人民群众起来革命,但因为没有新的经济基础的形成,革命后只能更换政权构成要素而不能从根本上建立新的社会制度,即国家机器的具体组成人员全部更换,如刘邦代替嬴政,萧何代替李斯,如此类推,刘邦原来的亭长位置由张邦李邦等代替,但国家机器的性质、社会结构一如革命之前。紧接着下来,新一政开始,再紧接下来又是新的一场革命,接着又是新一政,新的一场革命……。暴政实施,社会无法发展生产力,而与革命伴随的是对社会既有经济文化的巨大破坏(因为“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不是绘画绣花。革命是暴动,是一个阶级另一个阶级的剧烈行动”)。这样,社会经济文化也就谈不上发展,更无法进行社会财富的积累,只能停留在原有水平上,甚至原有水平也难以保持。那么,新制度也就永远没有建立的基础,革命也就必然地永无最终胜利之日。因此,按照“革命逻辑”能够看到的社会历史发展过程就必然是:“暴政-革命-新的暴政-新的革命……”以至于远穷。所以,“革命逻辑”在本质上只能使社会在原地踏步而陷入死循环,与之形成对照的是被推定为反动透顶的“仁义道德”倒是具有革命性。因为,只有用“仁义道德”来加以装饰,才能为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创造必要的相对稳定的环境,从而为社会进入到新阶段奠定基础,从而使革命最终能够取得实质性胜利、专 制主义最终被埋葬。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仁政”、“德政”是使专 制主义最终被消灭的重要条件。

(二)儒家思想的核心价值具有先进文化特性

儒家思想的价值篇7

儒家教育思想从孔子、孟子首创,又经董仲舒、朱熹等人的改造,形成了一整套系统的理论,深刻地影响了中国教育乃至文化。在历史上,儒家教育思想以其特有的价值取向在形塑汉民族民族性格、心理特质和文化方面影响至深至远。今天,儒家教育思想所包含的丰富的人文主义思想、道德教育思想和各种各样的教学方法对当下的教育改革仍然具有巨大的借鉴价值。

一、儒家教育思想中人文主义精神的现代价值

儒家教育思想中具有丰富的人文精神。虽然不能把这种人文精神与西方的人文主义相提并论,但正是这种“入世的”、“人本的”教育思想引导中国文明摆脱宗教迷信的桎梏,迎来了重教兴学的阳光,开启了华夏历史文化的辉煌画卷。儒家教育思想中人文主义精神包含忧患意识、乐道精神、和合精神、人本精神及笃行精神,这些在培育中国人的精神世界和民族性格方面起到了巨大作用。时至今日,这种人文主义精神对于我们当下的教育仍然具有重大意义。

近代以来,随着工业革命的进程,大工业生产的发展,科学技术也迅猛发展起来,从而为人类创造了丰富的物质财富,即改善了人的生活,也扩大了人的视野,提高了人的认识。但是,科学技术在帮助人类改造自然、利用自然获得巨大成功的同时,也给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了极大的威胁。一方面,许多严重的社会问题及环境问题深深地困扰着人类,如道德沦丧、精神空虚、环境污染、资源危机等。这些都体现了人类人文生态和环境生态的双重滑落,严重威胁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科学技术在发展的过程中逐渐确立了其真理标准的地位,使人们认为只有科学技术才是正确的、可信的,以致造成了片面的泛科学主义。这些,都是与科学技术在发展中凸显出的异化现象有关。

科技异化实质是人的生存的异化。本来,人类发展科学技术是以人为目的的,主要是为了增强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使自然界更有利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然而,随着科学技术的产生、发展,却出现了有悖于人类初衷的情况,即科学技术正在给人类的生存造成越来越多的负面影响,导致了全球性生态危机和社会危机。这就是说,“科技这种人的创造物变成了统治人、压抑人的一种异己性力量,它不但不是‘为我’的,反而是‘反我’的。”①正如费尔巴哈所言:“主体所产生的对象物、客体,不仅同主体本身相脱离,成为主体的异在,而且反客为主,反过来束缚、支配乃至压抑主体。”②当今时代,科学技术既为人类创造了丰富的物质生活条件,又破坏了人类的生活环境,异化了人类的精神世界;既增强了人类掌握世界的能力,又使人类无力控制自然。

造成这种局面,固然有多方面的原因,其中现代教育模式中人文教育的缺失也是一个重要原因。现代教育模式主要是随着西方资本主义工商业与科学技术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它以班级课堂教学为主,是一种程序式、技术性的专业教育模式,这种模式特别适合理工科知识的灌输与传授,故科学技术得以广泛传播和发展,但是这种教育模式对于人文精神的培育却是无益的。近人张君劢早就说过:近来的大学,无论是中国还是外国,里面只讲知识,而不讲做人。差不多教师只是卖知识,学生只是买知识。毕业以后,等于交易已成。③在这种教育模式下,人文精神的缺失是当然的事情。正如有的学者所言:“现代教育带来现代人的成功,日益成功的现代人由此变得傲慢,日渐满足于当下教育给予的成功,不再追溯教育的根源,从而远离本原性的教育。日渐祛魅的现代教育,在现代知识与技术的关照下,越来越成为远离德性的训练场域,成了人在现代知识背景下的自我设计、加工、改造的效率工厂。”④所以,在现代教育模式下,应呼唤人文教育的回归。

二、儒家教育思想中道德教育的现代价值

儒家的教育家们重视道德教育,从孔子到朱熹,概不例外。他们所确立的道德教育思想即树立了个体人格完善的德育目标,又追求外在道德规范与内在心理欲求的统一,同时也强调道德情感培养的德育过程和自我道德修养的方法。今天,儒家的这些道德教育思想仍然是社会转型期的道德教育的重要思想资源,仍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有目共睹,当今社会一些人中确实出现了“失德”现象,这就是人们所说的“道德滑坡”。本来道德是人们在特定的社会生活环境中行为的准则与规范,以爱国、守法、明理、诚信、诚实、助人为乐等基本内容,被人们认可并身体力行,然而,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以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以我为中心”的自私功利思想等有了市场,且正影响着年轻一代。诸如近几年相继发生的“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染色馒头”等恶性食品安全事件,足以说明诚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已经到了多么严重的程度。有鉴于此,到儒家教育智慧中挖掘有益的成分,不失为明智之举。儒家教育思想在道德教育方面给我们的启示主要有两点。

(一)就德育目标来说,要保持现实性与超越性的统一。

德育目标是受教育者在品德形成方面所要达到的总体规格要求,亦即德育活动所要达到的预期目的或结果的质量标准。它是德育工作的出发点,不仅决定了德育的内容、形式和方法,而且制约德育工作的基本过程。德育目际往往体现为理想人格的设计与塑造。中国古代儒家德育思想,其设定的德育目标,强调“学为圣贤”,这是一个超越性的远大目标,能让人感受到强大的牵引力和感召力;同时又建构了“士——君子”这一由低到高具有层次性的现实性人格目标,能让人感到切实可行,从而实现了德育目标的超越性与现实性的统一。虽然在儒家德育实践中,存在德育目标要求过高、脱离实际等缺憾,但在他们看来,能否成为圣贤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学为圣贤”可以不同程度地提升道德人格。

现实的学校道德教育在目前价值多元化的时代,越来越趋向于现实功利的取向,把对理想人格的追求作为一种虚无缥缈的东西,致使一些人完全沦为一种毫无理想与信仰的“经济动物”。其实,道德教育具有高于现实社会的特性,超越现实的道德理想教育是一种合乎社会发展规律的现象。因此,现实的德育务必要重视对理想人格的追求和构建,用道德理想引导和培育学生,促使他们去追求更高尚的精神世界和行为方式。这是一个方面。另一方面,现实的学校德育也不能说就没有道德理想,它也设计了一套德育目标,比如共产主义接班人、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等,但是,这种德育目标的设定只注意到了方向性而忽视了现实性,严重脱离现实,导致学校德育的“假、大、空”的弊端。因此,今天的道德教育也应该建构一个由低到高具有层次性的现实性人格目标,有利于人们逐次攀登,逐步提升人格。

(二)就德育过程来说,应实现主体性与规范性的统一。

主体性德育是教育者通过引导启发受教育者内在的德育要求,以培养创设相应的德育环境,调动和激发人的自觉性、自主性和创造性以促进人的品德发展,培养主体性人格的教育活动,其目的是使受教育者具有自我管理和自我完善的能力,成为德育活动和自我发展的主体。培养主体性人格是当代德育发展的趋势。儒家学者主张“为己之学”,强调道德教育要与个人的道德修养相结合,注重发挥道德主体的能动性、主动性,至今仍值得我们借鉴。

反观我国目前德育现状,我们会发现更多的是规范性的德育方式,即教师对学生行为规范的灌输和学生对行为规范的诵记和奉行。这种德育忽视学生自我的内心反省、自求自得,不重视学生的自我道德修养,结果严重地影响了道德教育的效果,致使相当多的学生对思想道德教育产生了排斥和逆反心理。因此,我们需要认真汲取儒家追求外在道德规范与内在心理欲求的统一的德育传统,把启发学生的道德自觉放在一个重要位置上,使之与道德教育的规范性相互补充。儒家追求外在道德规范与内在心理欲求的统一的德育传统的启示,即把道德作为人的内在需要,把受教育者当做成长着的思想道德主体来培养,不断提高和充分尊重学生的道德主体地位,将外在的道德规范内化为受教育者的内在精神之中,实现由被动接受教育向主动参与教育的转变。

三、儒家教育思想中教学方法的现代价值

儒家的教育家们在教育实践中,逐渐探索出许多教育教学的方法,如学思结合、克己自省、慎独、因材施教、启发诱导等,极大地丰富了儒家教育思想。我国这些传统教学方法,对今天的教育实践同样具有巨大的意义。

传统教学方法植于中国历史文化的土壤中,具有自己的特点。首先,传统教学方法中,教与学是一致的。教的方法主要源于学的方法。因此,古代教学方法研究的重点是学的方面,也就是学生学习与修养的方法。其次,传统教学方法具有自发性、个别化和非制度化等特点。所谓自发性是指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是根据自己的特点自发地设计教学的,具有教师个体的特征。所谓个别化是指在教学过程中,教师的教是针对学生个体而进行,并非针对学生群体。所谓非制度化是指教学没有形成系统的组织制度,学生就地而学,就师而学,不像现代教育有固定的年级制度可供学生攀升。其次,传统教学方法由于把教学的重点放在学生的学习与修养上,因此其方法的基础就是诵记。中国传统教学方法在中国实行两千年之久,可以说是行之有效的。

可是,自从鸦片战争以来,西方的教育理论也随着欧风美雨传入中国,对中国传统教学理论造成巨大影响,使之发生了许多变化。从清朝末年开始,到“中华民国”,我国逐渐建立起一整套以西方近现代思想为基本特征的教育体系。建国以后,我国以前苏联的教育模式为借鉴对象,建立起以班级教育为基础的现代教育体系。在这个过程中,中国传统教学方式方法被排挤,几近乎绝迹。现代教学模式固然有自己的特点。其一,“教”与“学”分离,教学研究成为“教”法的研究。其二,教学对象由学生个体转向班集体。其三,教学方法由经验形态向科学形态转化。现代教学方法的形成与探索,固然是一种进步,可以说是硕果累累,成绩显著。不过,我们也应该看到,现代教学方法并非完美,也需要完善。从此意义上说,儒家传统教学方法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

儒家教学方法的现代价值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儒家教学理论把教学概况为“学”、“思”、“行”三个相互联系的基本环节,《中庸》又进一步把它具体化为“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五个步骤。这里,无论是学、思、行或是学、问、思、辩、行,都是在教师指导下学生的学习过程,体现了儒家对教学规律的认识。因此,孔子以来的教育家总是由学论教,强调教的方法要从学的方法出发而达到教与学的统一,强调教、学的一致,强调知、行的合一,以此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这种对教学规律的认识具有启迪作用。

(二)现代教学模式以班集体为教学单位,根据年龄、认知水平把几十个学生编为一班,教师的授课针对班集体进行。这种教学组织方式固然具有许多优点,却忽略了重要的一点,那就是学生的个体性差异。每个学生都有其独特的个性,由于学生的智力、心理发展的不平衡性及其所生活的家族及社会环境的不同,认知水平及对新事物的接受能力上都存在着不同的差异,因而他们获知的效率具有不同步性。这是客观的事实。因此,针对学生个体施以不同教育的传统因材施教法就显得特别重要。

(三)儒家的教育家们对教师的个人修养问题也有精到的见解。在这方面,他们特别重视的是言传身教、以身作则。正如孔子所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这种强调教师的“身教”作用的思想对今天的为师者仍有重要意义。

马克思说:“人们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自己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继承下来的条件下创造。”⑤因此,儒家传统教育思想是现代教教育思想研究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库,到儒家教育思想宝库中挖掘一些有利的资源,比如以上所言人文主义精神,道德教育思想,以及教学方法,对我们当今教育的改革该大有裨益。

注释:

①史少伯.功利主义与科技异化.理论学刊,2008(6).

②侯才.有关“异化”概念的几点辨析.哲学研究,2001(10).

③张君劢.书院制度之精神与学海书院之成立.新民月报,1935,VOL1,(7-8).

④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10(2):106.

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109.

参考文献:

[1]喻本伐等.中国教育发展史.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

[2]皮连生主编.教育心理学.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11.

儒家思想的价值篇8

    儒家文化积淀了中华民族两千多年的智慧,总体来说是积极的,但在具体方面也有历史的局限性。儒家文化对于我们民族心态的形成乃至全世界的发展和变化都产生了重大影响,在今天仍然具有很高的价值。

    1.儒家伦理思想和个人理想的形成

    中国从计划经济发展到现在的商品经济社会,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提高,随着物质生活的极大改善,很多人思想变得浮躁,丧失了前辈人艰苦奋斗的作风,出现了精神危机,功利主义急剧恶性膨胀。现在甚至有一些中学生、大学生出现了炫耀比富心理,好像自己吃的比别人好,穿的比别人好就觉得有了值得骄傲的资本。作为祖国希望的年轻一代,如果越来越多的人抱有这种思想,我们国家的未来何在?我们应该树立远大的理想,把自己宝贵的精力用在有意义的事情上。儒家思想的创始人孔子曾经说过:三军可以夺帅,匹夫不可以夺志,要克己、慎独有理想。人若没有理想,就失去了生活的航标,得过且过,做一天和尚幢一天钟,这样会浪费自己宝贵的生命,会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其实节约资源,也包括节约个人脑力资源,儒家文化中的“天地之间人为贵”,人是社会生产力的创造者,一个国家只有拥有具有较高理想,较高素质的人才能永远前行,才有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希望。现在评价一个国家是否进步的标志不是人口数量而是人口质量。因此,我们要从自身做起,做一个有理想的人,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2.儒家的“仁者,爱人”对于现代和谐人际关系形成的意义

    儒家思想的核心为“仁”,孔子说:“仁者,爱人”。只有爱人才能得到别人的爱,才能有和谐的人际关系。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因此社会上亿万家庭的和谐对于一个社会来说至关重要。在一个家庭中夫妻两人是家庭的核心,夫妻的关系与家庭的幸福休戚相关。今天的离婚率逐年增长,固然一方面显示了人的自由,但是对于社会的长足发展来说有很大的影响,要想拥有和谐的家庭,发扬儒家的修身思想就显得特别重要。孔子说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仁者,爱人”等思想对于夫妻关系同样有益。对于家庭中的父子关系,儒家主张父慈、子孝。其实父子关系中,父亲作为长辈,也应该尊重子女,不能家长专制,自己要修身、以身作则,给孩子树立良好的榜样。家庭中的婆媳关系历来不容易处理,孟子主张“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要把自己配偶的老人当作自己的老人一样孝顺,对一个家庭的和谐也是不可缺少的。

      “以身作则,正人正己”,这是儒家讲究道德教育有效性中反复强调的一个方面。孔子提出正人正己的观点,认为“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论语·宪问》),“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论语·子路》)强调教育者只有以身作则,才能带动他人。荀子也十分注重“正己”和“修身”,特别指出“主者,民之唱也;上者,下之仪也”。从上行下效的角度说明正人正己的重要性。在现代思想教育中,我们仍然主张教育者必须高度重视自身形象。教育者的自我形象如何,直接影响教育的效果,其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对受教育者都是一种暗示,可以引起他们的效仿意向,也可以引起他们对教育本身的抵触。现在有些思想教育活动效果不好,也往往是因为教育者自身素质不高或其所为与其宣传的“大道理”相去甚远。

    推己及人,将心比心,这是儒家道德教育提倡的一个重要原则。孔子说:“夫仁者,己欲立而先立人,己欲达而先达人”(《论语·雍也》),“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卫灵公》)。这种推己及人,将心比心,充满尊重、理解和宽容的心理换位法,有助于实现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沟通,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教育者对受教育者的教育是以双方平等、真诚交流为前提条件的。如果教育者自以为是,凭空妄测,强加于人,无疑会阻断双方思想和情感的交流。因此,现代思想教育应提倡尊重人格、理解情感、宽容异己,将自己置于教育对象的心理位置上,去观察体验和思考问题,这样才能有的放矢的开展工作。

    对于社会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孔子的修身思想,“仁者,爱人”思想同样重要。另外孔子主张过犹不及,要给对方留出足够的个人空间。《论语·季氏》之中主张交友原则有三:首先,朋友说话时,不要抢话说。其次,不要有话不说—言及之而不言谓之隐。再次,要有眼色—未见颜色而言谓之瞎子。即“知之才谓之智”,交友就要对人有所了解才行。

    只有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社会的发展才能有和谐的氛围。

    3.儒家义利观和杜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传统义利观是儒家伦理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儒家道德教育的核心内容。“重义轻利,以义制利”是儒家伦理思想的基本倾向。孔子认为,“君子以义为上”(《阳货》)。他主张一要“见利思义”(《宪问》),“见得思义”(《子张》),要以“义”来制约个人的私欲。二要见义勇为,“见义不为,无勇也”(《为政》),三要不做不义之事,不谋不义之财,“不义而富且贵,与我如浮云”,“富与贵,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赞扬“君子喻于义”,批评“小人喻于利”(《里仁》)。我}i7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要获取利润的,做生意是为追求富裕生活的,但一定要靠自己的诚实劳动,要遵纪守法,以正当途径和手段来盈利,而不能唯利是图,搞假冒伪劣、见利忘义,坑骗消费者利益。

    儒家的这种见利思义的道德观念对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仍有现实意义。在大力发展商品经济的当今社会里,我们不仅应高度重视个人利益和人们的物质生活状况,同时也应该重视社会的整体利益和人们的精神生活。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同步发展,乃是中国现代社会的唯一出路。现在有些人在义和利的天平上失去了平衡,只讲私利,无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当官不是一心做人民的好公仆,而是利用职权贪污受贿,把权利当作肥己的手段。如果各级领导干部不是以民为本,不懂荀子所说的“水则载舟,水则覆舟”的道理,损害群众利益,一定会阻碍国家的发展。

    4.儒家“天人合一”的思想和杜会的可持续发展

    儒家学派认为人不能脱离大自然而生存,认为天、地、人同源,并提出“天人合一”学说。这里所说的  “天”是指大自然等客观存在及其发展规律,“人”是指人类社会,“合一”是指人类对以“天”为代表的大自然的认识与适应,人类的活动应该符合自然界的规律。这就是“天人合一”的生态伦理思想。这种朴素的辩证唯物的观点,在当今社会,仍有其不可估量的价值。

儒家思想的价值篇9

“仁”观念是孔子学说的中心,《论语》58章中,记述孔子使用仁字达109次,均超出所用的礼、乐、道、德、义各字很多。而孔子所言“礼”、“乐”、“道”、“德”、 “义”,都直接或间接本着“仁”、又归结于“仁”;没了“仁”,“礼”、“乐”、“道”、“德”、“义”就成了空壳;没有了内容,或者不是“仁”这个内容了。用孔子的话说,这就是“仁而不仁如礼何,仁而不仁如乐何”。据此可知,孔子的道就是一切从“仁”出发,把“仁”贯穿于他的思想体系的全过程。无疑,“仁”就是儒家基本思想范畴的总的基础。

一、仁的哲学基础

有人说:孔子的仁,在认识论上,有唯物论的经验性质;在方法论上,有辩证法思维。这样从哲学高度的评价,是合乎实际,有其道理的。因为(1)唯物论的经验论,是认识来源于客观存在,而孔子在如何让确立仁的概念上就明确地说:“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用现在的话说,也就是说,能够从客观存在的现实之中抓住带有普遍性的典型事例,分析问题,找出原因,就可说是确立仁的方式。这个分析问题,找出原因的方式,亦即孔子所说的“视其所以,观其所由,察其所安”。可知孔子的仁的概念的确立,是本着客观存在的,当然也是从社会实践中得出的结论。(2)马克思主义者认为,辩证法是普遍联系的科学。孔子思想体系的形成过程,就是孔子把主观与客观,个人与社会,人的思维与客观存在普遍联系起来而统一考虑,反复分析、推理的交错复杂的辩证思维过程。孔子提出:“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换句话说,也就是他主张“学”、“思“兼顾。亦“学”亦“思”,这些就是进行辩证思维的过程,这正是孔子对自己确立“仁”的概念的辩证思维的说明。孔子的“仁”,由于具有人文主义、人道性质和上述哲学基础,因而几千年来,仁的抽象概念便成了真、善、美的同义词了。广大劳动人民一方面常常用作评说政治的标准,把暴政、苛政叫做“不仁”,把善政叫做“仁政”;一方面也常常用作评价人的标准,如说某人“仁慈”、“仁义”、“仁厚”、“仁德”等等。

二、仁的主要内涵

(一)爱人

“爱人”是孔子仁的实质和第一要义,也是“仁”在实践中正确指导思想的理论基础,是仁的活的灵魂和内核。爱人:是孔子自己对仁的解释。“樊迟问仁”,他答:“爱人”(《论语.颜渊》)。“爱人”是孔子仁的实质和第一要义,也是在“仁”的实践中正确指导思想的理论基础。“爱人”与“爱己”是对立的意识形态。在逻辑上,“爱人”是人与人的平等,是合理的;“爱己”是人与人的不平的,是不合理的。因此,要做到“仁”,起码就必须具有同情人的思想;因为同情就包含着爱的因素。若想做到“仁”的高标准,不具有爱人的思想那就更不可能。由此可知,爱人就是仁的本质,是仁的活的灵魂和内核。去掉“爱人”,仁就成了虚无缥缈的东西,成了水中之月。但是在宗法社会以家族为本位的时代,人们所爱的首先和主要的是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其次是兄弟、叔侄与诸姑、姊妹,即所谓人伦之爱。《中庸》载:“人者,人也;亲亲为大”。“亲亲为大”,意即,亲爱自己的亲属、亲族,就是最大限度了。显然这是做不到仁的高标准的。这一点,孔子可能观察到了。所以他教育学生们:泛爱众,而亲仁“(《论语.学而》)。“泛爱众”就是广泛地爱大众,也即博爱;而“亲仁”是亲近有仁德的人。这就意味着要确立“仁”的思想,就不能只爱自己的亲属、亲族,还必须广泛地去爱群众。“爱众”与“亲仁”,二者是“仁”的两个方面,是互为因果的,也都是做到“仁”的高标准的前提。当然一般来说,在阶级社会里,人们只有阶级的爱;超阶级的爱是不可能的。但不能因此而否定孔子“泛爱众”的博大意识和真理性。因为从古代历史看,就有过尧舜之世“矜、寡、孤、独、废疾者有养也”(《礼记.礼运》)的“泛爱众”的原始形式的大同民主社会。孔子是“祖述尧舜”的,“泛爱众”的社会自然不能说是乌托邦了。

(二)忠恕

儒家仁学的“以一贯之”之道即是“忠恕”。“忠”与“恕”二者有着相互补充、相互规定、相互包含的意思,而“恕”更为基本。忠恕是体现仁的两个方面:也是做到仁的两种方法。孔子对曾子说:“吾道一以贯之”。曾子说,是。孔子走了以后,别人问曾子:这是什么意思?曾子说:“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论语.里仁》)。“忠恕“合二为一,即是孔子的仁。仁的表现与外,需要由内向外的情操。亦即孔子所说的“为仁由己”(《论语.颜渊》),换句话说就是有我做起。“忠恕”的这个命题,就是由内向外的情操的概括。二者的前提都出于诚。曾子所谓“诚于忠,形于外”(《大学》);子思所谓“不诚无物,是故君子诚之为贵”(《中庸》)。这些言论都是合乎思维科学的。从字形看,忠是中心,中心亦是正中心。据此,可以说,孔子的“忠”是端正思想,是“尽己”,也就是求其在自我,端正对人对事的态度,主动地把与人的关系搞得合理;扎扎实实地把事情办得及时而漂亮。因此,又可以说,孔子的“忠”是自我及人的成人、成事的情操,也是体现“仁”的方法的积极的方面。“恕”是“推己及人”,即以己之心推理,去度人之心,一面主动地妥善地去处人,一面谅解人的不周之处。“恕”是孔子实现实践观察而发现人与人相处的一条法则,这条法则是具有普遍意义的,因以人类社会的自然关系说,人与人是对立统一的关系,“恕”可以相对消除对立而促进统一,使人与人的关系趋于协调或融洽。曾子所以断言“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换句话说便是:孔子的仁道,也就是忠与恕罢了。

(三)务实

务实是做到仁的态度,也即是要有仁的决心和老老实实的态度去确立“仁”的基本概念,实行仁道,才能取得“仁”的实际效果,否则便适得其反。孔子说:“刚、毅、木、讷、近仁”。“刚”是刚强,“毅”是决心和毅力,“木”是质朴,“讷”是说话有考虑,“近仁”是近于仁德,也是能够接近仁,走向仁的意思。孔子说“巧言令色,鲜矣仁”,即是指花言巧语,说不得实际;眉飞色舞,装模做样的态度,是做不到仁的。孔子讲出了以上论点的根据,他答“司马牛问仁”时说:“为之难,言之得无讯乎”?在孔子看来,“为之难”,当然就必须下决心老老实实的实事求是的去学、去做,来不得半点的虚伪和骄傲。

三、仁的时代价值

孔子儒家仁的精神在这个大变迁时代,是重要的生存之道,处世之道。它探求发展的科学方法与理性思辩历久弥新,对时展具有重要的指导价值。

(一)仁道精神对于促进人际关系,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儒家的仁道精神尊崇仁爱,其仁爱精神渗透到社会关系的各方面:在家庭关系中,讲究亲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妇和顺;在朋友关系中,讲究互信互义;在普遍人际关系中,讲究尊长爱幼、忠恕之道。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以家庭为核心而形成的各种人伦关系融洽与否,直接关系到社会的与否稳定。社会生活是维系一个社会的正常运转而进行的各种活动,这些活动是否健康有序,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秩序与状态。而这些活动的健康有序又依靠其活动主体自身的素质和相互间的关系。只有主体自身素质高,相互间配合默契,关系和谐,其所进行的活动才可能健康有序的向前发展,进而由这些活动所组成的整个社会生活才可能是健康有序的向前发展。儒家仁爱精神是一种有益的社会粘合剂,今日人伦关系的融洽仍有赖于每一社会成员亲慈子孝、团结互助。儒家仁爱原则不仅适用于今天,而且正是当今人际关系中所迫切需要强化的道德准则。

(二)儒家的仁道精神有利于维持和平的国际环境。儒家的”仁”体现忠恕之道,它是人类的普世伦理。人类文明虽已走过了数千年的历史,而“人类文明”无疑存在着“人应友善地对待自己的同类”这一意蕴。如今世界仍然充满着以强凌弱、以富欺贫的现象,冲突与战争仍不断发生。当今人类要想和平共处,国家之间、地区之间以及人与人之间就都要相互理解,要设身处地地为他人、为他国着想,要有一种推己以及人的“恕道”精神;进而言之,国家之间、地区之间以及人与人之间还要实行仁道主义,要加强对话,加强合作,相互帮助,共同进步,要有一种尽己以待人的“忠道”精神,要超越自我之小爱,提倡人类之大爱。

(三)仁道精神对于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具有重大意义。如今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是人类社会面临的一个严重问题,自然环境的恶化,自然资源的枯竭让生态严重失衡,生态环境已经给我们了拉起了红色警报。先进的科学技术在推动人类文明,帮助人类摆脱愚昧,无知的同时,也造成了人与自然的不和谐,不相容。恩格斯曾经说过“我们不要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人类总是牺牲自然来创造财富,而在衣食无忧的情况下才醒悟,幸福生活不只在于丰衣足食,也在于碧水蓝天。生命只有一次,地球只有一个,我们应该对自己的行为来重新的认识了,保护环境,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事实上,孔子的仁学思想让我们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善是保护生命,促进生命,使科发展的生命实现其最高的价值的原则;而恶只能带来毁灭生命,压制生命,伤害生命的发展结果。孔子在几千年前就提出了以山水为内容的生态名言:“知者乐水,仁者乐山。知者动,仁者静。知者乐,仁者寿。”(《论语·雍也》)这种乐山乐水的情怀将仁爱之心推及自然万物,把自然之物与仁联系起来,实现从对人的尊重到对自然万物的尊重,从而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现在人们已经认识到生态的破坏是人类过度干预自然的结果,随着人类保护环境意识的增强,人们已经认识到:只有尊重自然的规律,把仁爱之心推及到自然万物,才能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孔子的仁爱思想对于保护生态,建设生态文明,实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有一定的借鉴价值。

孔子思想体系中“仁”作为儒家学说的思想核心,它是孔子社会政治、伦理道德的最高理想和标准。“仁”这一重要概念的内涵是极为丰富的,有内在的如何达到“仁”的境界,也有外在的如何实现“仁”的方式方法;小到个人理想人格的培养,大到治理国家的理想社会行为,是一个具有深刻内涵,包括个体及群体生活在内的思想和行为各方面的理想人格修养体系。孔子关于“仁”的思想在今天仍然具有其一定的合理性及适用性,这也是孔子思想的强大生命力之所在。 “仁”作为古代的思想学说,体现出理性的思考方式,它有助于处理好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关系;对于人类的生存和文明发展,对于时代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价值。

参考文献:

[1] 杜任之,高树帜.孔子学说精华体系[M].山西人民出版社,1985.9.

[2] 刘兆伟.论儒家思想与和谐社会[J].沈阳师范大学学报,2006.1.

[3] 任继愈.中国哲学史[M].人民教育出版社,1996.

[4] 沈敏荣.仁的价值与时代精神-大变动时代的生存之道[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1.

儒家思想的价值篇10

儒家所谈的天人合一强调人必须与天相认同、相协调。“无论在汉儒那里或宋儒那里,无论‘天’作为‘气’的自然或作为‘理’的精神,虽然没有完全去掉那原有的主宰、命运含义,但这种含义确乎极大地褪色了。汉儒的阴阳五行的宇宙论和宋儒的心性理气的本体论从内外两个方面阻碍了‘天’向人格神的宗教方向的发展。” 从这一总结来看,儒家的天人合一思想更多的是带有自然哲学味道而非宗教神学之类的东西,在他们那里没有那种宗教式的虔诚皈依,作为核心部分的是那种由天所代表、所指称的道或理或说规律,而他们所提倡的正是人要与天道合一,这样人类才能够吉祥。

我认为儒家的天人合一思想可以直接地归结为“下学上达”,即下学人之道,尽其善尽其美,以达致天之道,使人的所作所为都能与天之德性相合,而达到圣人之境,按照圣人的标准为人处事。“天人合一”不应仅仅是一种理念性的思想,而更应该是一种实践,也就是说“天人合一”或“下学上达”更应该是一个过程,以及过程的结果――“合一”或“上达”。言价值,重在致用。言现代,则应关注现今时代的特点。现在来谈“天人合一”思想的现代价值意义,显然应以现时社会之现状来看,人们的生活与生产实践与“天人合一”有怎样的出入,以及人们又应该如何去纠偏归正,合于大道。

这是一个物欲横流的时代,自西方工业革命以来可以说全球相继都陷入了这样一种境况。为了发展,你争我夺,甚至拼抢厮杀。其结果无非是各有伤损,某些物质或资源之占有发生了转移。而其目的也总是逃脱不掉满足人们感官的或心理的刺激性需求。这种刺激性需求就是人们过乎其本然的欲望。人与天本无间。天人之流通贯彻,初无间隔。然而,现实中我们所看到的却是天人两分的局面。从现代人的作为上看,常能见到的是一种躁动与乖戾,而那天与人所共同本有的明德与仁爱已是难得觅见。看看人类对地球的狂挖滥采,似乎他们的所在已不是地球一般;看看现代工业的乱排乱放,似乎人们的生存已不再需凭藉水土之滋润;看看那快速增长的濒危野生动植物名录,似乎只有当人独存于地球后才罢手;看看全球化背景下人类自身内部的种种悲剧的不断上演,似乎恐怖事件、核威慑是人们习以为常而且需要时不时上演的电影一般……

儒家思想的价值篇11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任务是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这样一个大的时代背景下,改进和发展中国当今的法制是不可或缺的。而要完成这一目标,仅仅就事论事是不行的。必须结合实际,批判的继承中国传统的优秀法律思想和法律文化,尤其是影响了中国几千年的儒家法律思想。吸收其中的优秀部分,摒弃落后的、错误的部分。只有从经过几千年积淀的中国传统法律思想,特别是儒家法律思想中吸收营养,才能真正的促进当今社会的法制建设朝着更加稳定和优秀的方向发展。

一、儒家法律思想概述

(一)儒家法律思想的形成和发展

儒家法律思想是由春秋战国时期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孔子创立,孔子时期的法律思想,主要体现为“仁”、“礼治”和“道德教化”,主张“德主刑辅”。其中“坚持礼治,宽猛相济”是孔子法律思想的核心。孔子认为刑罚的目的不仅仅在于惩罚犯罪的人,更重要的意义在于通过惩罚犯罪来消灭犯罪,最终达到消灭刑罚的目的。

孔子之后,是由儒家的又一位代表人物——孟子对儒家法律思想的发展作出新的贡献。孟子的思想是在孔子的法律思想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他的思想以“仁政”为核心。孟子认为人性本善,人的天性是善良的,有的人之所以会去干坏事,不是因为他天性是恶的,而是因为他没有去努力培养和发展自己的善良一面。他在此基础上提出,统治者不能只用残暴的武力方式来统治人民,而是要从善的方面出发,爱护人民,关心人民,以德服人。

战国后期的荀子是儒家在这一时期儒家的代表人物,他在孔子和孟子思想的基础上,融合其它思想学派的思想,进一步的发展了儒家法律思想。他的思想主张概括起来就是“隆礼重法”。他认为,礼是封建统治阶级能够巩固自己的政权进而实现统一其他国家这一目标的根本保证,这是其继承了前面思想家的主要思想的体现。他认为,人性本来是恶的,对这种恶如果不加以限制,那么人们就会犯罪。因此统治者要通过法来限制人们的这种恶,通过这种引导来使人向善,从而达到防止犯罪的目的。

到西汉时期,儒家法律思想逐渐被重视。尤其是到后来,经过董仲舒对前代儒家法律思想的总结,提出的一系列思想得到了封建统治者的认可。汉武帝时“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从此确立了儒家思想的正统地位。董仲舒的法律思想主要表现为“天人感应,君权神授”思想和“三纲五常”思想。

董仲舒发展了儒家思想,形成了新的儒学体系。这些思想,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巩固国家统一,得到了统治者的认可,使儒家法律思想成为了以后各个朝代的法律思想的核心。

(二)儒家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

儒家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及其特点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礼治思想。礼治思想贯穿于儒家思想的整个发展过程,各个时期思想家们的主要思想都是在“礼”的基础上发展演变而来。儒家思想认为,社会不是平等的,是有高低贵贱之分的。最典型的代表理论就是“三纲”、“五常”的提出。

2.德治思想。儒家提倡“德主刑辅”,主张以刑辅德,重视道德教化。他们认为在统治国家的过程中,应当坚持以德治为主,以刑罚为辅的治国策略。孔子主张“为政以德”,孟子主张“以德服人”以及荀子“明德慎罚”的思想都是强调德治的重要体现。

3.人治思想。孔子的人治思想首先是“人存政举,人亡政息”豍。他认为,政事的兴废,取决于统治者是否贤明。其次是“身正令行”,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豎。他强调要重视自身的修养,要遵守政令,尤其是统治者,要带头遵守礼法。

二、儒家法律思想评析

从儒家法律思想的发展过程和主要特征中,我们不难看出,儒家的法律思想中有许多积极的、正面的观点,但同时存在着落后和消极的观念。我们应当辩证的来进行评析。

(一)儒家法律思想中的积极因素

儒家的法律思想中的积极因素,我认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以“礼治”为基础的人伦思想。儒家法律思想强调重视家庭成员之间的和谐,维护家庭的稳定。“亲亲相隐”是儒家的重要法律思想,它的意思是亲属之间,尤其是父母子女之间是有血缘关系联系的,这种与生俱来的亲情关系是不能被割裂开的,因此允许亲属之间隐匿违法犯罪行为,不相互举报。

2.重视“德治”。这种德治思想要求提高统治者的素质,这是非常重要的,统治者的自身素质提高了才能更好的治理国家,维护国家的稳定。同时它还强调道德教化,用道德的力量去感化人民,要“慎法”即在使用刑罚的时候要审慎,要做到“罚当其罪”,反对滥用刑罚。

3.“民本”思想。孟子曾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豏荀子说:“天之生民,非为君也;天之立君,以为民也”豐足见他们对这一思想的重视。他们反对统治者们横征暴敛、实行暴政。

4.“礼法结合”的思想。儒家法律思想中虽然重点在强调“礼”的作用,但并没有忽略“法”的意义。认为在“礼”教化不了的情况下,就可以用法来进行惩治。同时,“礼法结合”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防范于未然”,提前通过教育来防止违法犯罪的发生,具有很大的进步意义。

(二)儒家法律思想中的消极因素

儒家法律思想的根本目的还是在于维护封建统治,所以它的所有的法律思想都是在这个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这就决定了它必然有其落后性和消极性。

1.儒家法律思想的等级观念严重。“三纲“、”五常“思想就是等级观念的极致体现。君臣关系、夫妻关系、父子关系都要按照相应的等级制度来调整和约束。

2.过分强调人治,忽略法治。“有治人,无治法”豑、“为政在人”这种极端思想过分的夸大了统治者的作用,是为维护封建君主的统治服务的,是给封建统治者们的统治寻求理论依据。由于这种过分强调人治的思想,致使统治者们权力不受限制和监督,法律也就是统治阶级个人意志的体现,最终导致君王的意志完全凌驾于法律之上,法律变成了他统治人民的工具。

3.过分强调德治,忽略法治。儒家希望用完全的道德来规范人们的行为,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会采用法来规范人的行为。但是“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而且道德是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来衡量的。因此在实行的过程中,个人的主观意志较大,从而导致滥用道德标准,而最终会造成社会的混乱。

三、当代中国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

我国在2011年已基本建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已经做到了“有法可依”,法制建设总体上正在逐渐完善和成熟,而且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大进步也极大的促进和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但是从“有法可依”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目前的法治在普法、执法、司法和的许多具体方面和细节方面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

(一)在普法方面,公民的法律意识总体上仍然淡薄

虽然现在越来越多的法律出台,但是公众的法律意识并没有相应的随之增长,对这些大量的法律法规,公众很少去关注和了解。况且,现在的法律条款,很多都是用专业术语来表达的,对这些晦涩难懂的术语,专业的法律人理解起来都有难度,更何况是普通的民众。这就造成了民众的法律意识淡薄,甚至很多人连基本的法律常识都不懂。当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时,不懂得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再者,国家的普法工作还不够具体和落实,在普法方面更多的是法律法规和法律条款的宣传,重理论,轻实效。

(二)法律监督体制不够落实

法律是否得到实施,执法、司法工作是否真正落到实处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依靠监督。目前,中国虽然确立了相应的监督体制,也正在日趋完善,但是在许多方面还存在着问题。法律虽然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其它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这种独立并没有完全做到,行政权干预检察权的情形仍然存在。

(三)在执法方面,没有真正的落到实处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已经演变成了一种不良的社会风气。在具体执行法律的过程中,许多执法人员怠慢松懈,衍敷了事,不讲实效。对中央和国家的许多行之有效的政策并没有真正的贯彻执行。

(四)法律工作者们的腐败问题比较严重

执法、司法的工作人员们本应是公平正义和人民合法权益的维护者、践行者。但是,从中国目前许多地方的实际情况来看,许多司法、执法的工作人员贪图享乐、骄奢淫逸。甚至为了自己能够享乐,置人民的利益不顾、视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为无物。

(五)法律工作者滥用刑罚的现象依然存在

当前我国的执法工作总体上虽然是在有效、有序进行的,但是在一些具体和细节上面仍然是存在着一些问题的。部分国家工作人员知法犯法,甚至为了维护私利而公报私仇,严重损害了国家法律的权威性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形象。

(六)执法者在执行法律的过程中,过分的强调法律的作用

有些执法者一味的只是死板的运用法律来解决问题,而在这个过程中忽略了人类自身所与生俱来的一些人伦感情,这是非常不可取的。

四、儒家法律思想对我国现代法治建设的启示

儒家法律思想的形成是长期历史发展和演变而来的结果,这是中华民族优秀的文化。虽然他具有一些封建的特征,带有一些消极的因素,可能与现代的一些法治要求存在着冲突,但是我们并不能就因为这些而否定儒家法律思想中的合理、正确的部分。在以后的法治建设中,仍然要继续借鉴优秀的儒家法律思想。

(一)借鉴儒家法律思想中的民本思想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求国家重视人民的力量。因此国家应该采取各项措施加强对人民的普法工作,只有广大人民的法律意识得到了提高,国家的法律才能够真正有效的得到贯彻和实施。现在国家提出的“以人为本”思想是与儒家法律思想中的“民本”思想一脉相承的。

(二)重视德治

儒家思想强调德治,包括重视对人民的道德教化,加强统治者自身素质的提高,审慎的使用刑罚等方面。

1.对人民进行道德教化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在现在,中国的普法工作面临许多更加复杂问题时,用更加温和的、用更加民主的道德教化,提高人民的法律素质和法律信仰,有利于法治建设更好的发展,有利于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2.“德治思想”对于执政者而言,要求他们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提高自身的执政能力,尤其是树立法律至上的信念。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践行国家法律,以身作则,“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把国家,集体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同时,执政者除了对自己严格要求外,还要善于用人、注重选拔人才,尊贤重能。孙中山曾经说过:“治国经邦,人才为急”,任用真正有能、有才的人来适用法律,践行法律,有利于执法工作能够更加顺利的进行,将法律真正的落到实处。

3.德治思想还要求在适用法律的时候,必须得当,要做到“罚当其罪”。对于违法犯罪行为不能一味的只是进行惩罚,应当“先教后刑”,这样更有利于保障人权,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总之,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在具体的法治建设和法律工作中,要把二者紧紧的结合起来。

(三)重视“人伦”思想

法治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保障人性的健康发展。“亲亲相隐”的思想虽然与我们现在实施的法律制度有一定的出入,但我们并不能因此而忽略它的价值。在现代立法过程中,我们应当适当考虑这方面的因素。适当的允许和理解亲人之间的相互隐瞒违法犯罪的行为,有利于维护家庭的稳定和谐,家庭稳定和谐了,社会也就会稳定和谐。

儒家思想的价值篇12

0引言

人类经济的迅猛发展固然带来了物质财富的巨大增长和现在活着的人们的物质生活的改善,但也造成了生态环境的严重恶化,不仅给人类的后代、也给地球上所有生命的未来埋下了目前还难于逆料的隐患。这不能不使人多方反省和思考,寻求对策和出路,包括重温古人悠久的生存智慧。

这里所说的“行为规范”是指人们对自然界除人以外的其他生命及万事万物能做些什么和不能做些什么,指在人对待非人的生命和存在的行为上有没有、以及有那些道德约束和限制,这些规范连同直接支持它们的思想和精神就构成了生态伦理的基本内容:“精神实质”则是指使人们遵守这些约束和限制的、属于终极信仰层面上的根本精神和信念。而另一方面,这种精神信仰又很可能不仅仅是支持人对自然的态度和行为的,同时也是支持人们对他人及社会的态度和行为的,即它可能同时也是一种全面的伦理学、人生哲学或者,是有关人的整个一生和所有生命的根本意义的精神信仰:“生态智慧”则是指与上述两者,尤其是与行为规范有关的思想、理论和观念以及如何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所做的充分认识和睿智选择。

1顺应自然、禁弛有秩的行为规范

古代儒家所主张的生态伦理行为规范可以简略地归纳为主要是一种“时禁”。作为一种关注人间社会的维持和人类的普遍生存、而不仅仅是个人修身养性的学说、古代儒家学说不是普遍地禁止或绝对地非议杀生——猎兽或伐树,而是认为人们有些时候可以做这些事,有些时候不可以做这些事。人的生存固然离不开自然物,人在自然界也居主体地位,但人并不是在任何时候都可以对它们做任何事情。在此的要义不是完全的禁欲,而是节制人类的欲望。《礼记》“祭义”记载说:曾子日:“树木以时伐焉,禽兽以时杀焉。”夫子日:“断一树,杀一兽不以其时,非孝也。”又《孟子·梁惠王上》:“斧斤以日寸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我们可以注意这些话对时令的强调,以及将对待动植物的惜生。不随意杀生的“时禁”与儒家主要道德理念孝、恕、仁、天道紧密联系起来的趋向,意味着对自然的态度与对人的态度不可分离,广泛地惜生与爱人悯人一样同为儒家思想中的应有之义。”

这种“时禁”的另一面自然是“时弛”,但我们注意到,它所直接根据之“时”与其说是以人为中心,按人的需求来安排的,而毋宁说是按照大自然的节奏、万物生命的节律来安排的,亦即按四季来安排的。人固然也在这大自然之中,同样服从这同样的生命的节律,但是,人又毕竟通过文明的各种刨制有了一些超越自然制约的可能,人的需求和自然与其他生命的节律有了差距。

对这些“时禁”的规定,我们可以发现这样一些特点:第一,它们主要是一些禁令,是施加于人对自然的某些行为的禁令和限制,不包括诸如现代社会如何采取一种补充、矫正性正义的积极搭救,以及如挽救濒危物种的主动行为,也不包括与动物建立某种忠贞、信任关系的命令,它基本上是一些消极性的限制。第二,它虽对人的行为施加了某些限制,但限制的范围并不很大,并不是全面禁止,而主要是时禁:在春夏生长季节和动植物幼小时的禁令。这些措施在今天的环保工作者看来是相当弱式的,但也要考虑到古代社会也远没有今天这样的生态危机,那时的人还相当程度上自身就处在一种生态相对平衡的自然链条之中。第三,这些禁令看来不仅是对下的,也是对上的,不仅是对民众而言的,也是对君王而言的,甚至可以说,更主要地是约束君主。甚至提出了对君主的严重警告:如果他们做出了诸如坏巢破卵、大兴土木这样一些事情,几种假想的、代表各界的象征天下和平的吉祥动物(凤凰、蛟龙、麒麟、神龟)就不会出来,甚至各种自然灾害将频繁发生,生态的危机也将带来政治的危机。最后,我们可以设想,在儒家那里,在行为规范的方向上,除了人类之中的由父母、兄弟、夫妻、家族到朋友、邻人、乡人、国人、天下人这样一个推爱的圆圈,在人类之外,还有一个由动物、植物到自然山川这样一个由近及远的关怀圆圈,前一个圆圈又优先于后一个圆圈。

2“天人合一”、自然和谐的精神实质

儒家生态伦理的精神主要是一种“天人合一”、与自然和谐的精神,这种精神并非儒家所专有,而是古代中国人一种悠久的生活智慧和对宇宙和自身认识的凝结。《庄子·齐物论》中一段著名的话:“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同一。”就表明了人融自然从自我得道的一种精神境界。

儒家从大人、圣人,从人格的最高理想和最终境界来论述人与天地的合一。而从人性,从人生之初的善端来说,人与天地也是相通的。故孟子提出由人要由“尽心”、“知性”而“知天”,以达到“上下与天地同流。”人只有如此,也才能称之为“人”,在此人是主动的,但却不是僭越的。一般在这样的场合,亦不专提“天”,而是说“天地”。单提“天”时有最高主宰,规律或命运的意思,而说“天地”则一般是指包容万物的大自然。董仲舒认为“天人之际,合而为一”,并提出一种“天人感应”的理论,宋儒进而把“天人合一”的思想发展出一套精致、全面的宇宙哲学和人生哲学系统。

鉴于当代生态哲学中的争论,我们如果问:古代儒家的生态伦理思想是以什么为中心是人类中心还是生态中心?从前面的叙述看,儒家行为规范方面是紧密联系人事或主要考虑人的利益的,乃至具有强烈的政治劝诫的意味:而其天人合一、生生不息的思想也并不是独立的宇宙哲学,它是与一种人生哲学联系在一起的,并以后者为重心的道德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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