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安全生产论文合集12篇

时间:2023-03-24 15:24:40

工程安全生产论文

工程安全生产论文篇1

2减少建筑工程项目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对措施

2.1加强制度建设树立“制度先行”的理念,规范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减少安全事故的重要保证。制度的制定不应仅仅停留在文本上和生硬的检查规则上,应从多角度多维度的完善制度建设,其中包括法律、法规的完善,安全责任制的构建体系,安全检查的规范标准等等,通过制度约束做到“防患于未然”,从而将安全事故概率降到最低。

2.2加强人员管理无论从事什么行业,安全是人最基本的需求,这也是以人为本的切实体现,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直接体现对“人”和“物”的安全管理上,其中,对“物”的管理,可以通过定期安全检查消除隐患,而对“人”的管理,不仅仅是针对施工人员的管理,更要加强对管理人员的管理。

2.3加强对一线施工人员的培训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与一线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息息相关,针对一线施工人员普遍素质不高、流动性大等问题,应建立专门机构对即将从事或者正在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安全操作须知、安全占位须知、安全防范须知以及安全事故维权须知等内容,实现“事前防范、事中规范和事后维权”的全方位培训,让一线施工人员对安全施工有清晰、准确的认识,能够主动的、科学的、理性的保护自身安全,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安全生产、安全建设。

2.4完善安全保障体系我国保险业应介入建筑安全管理领域,从而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安全保障体系。在国内,保险行业针对建筑企业特点设计的险种仅仅有意外伤害保险,这是目前我国法律规定的强制性工伤保险,而承包商险、安装工程险、劳工补偿险、职业责任险等与建筑工程内容有关的险种在我国保险领域几乎为空白,建议也能够将这些险种作为强制性保险纳入我国的安全保障体系,同时将投保人的投保费用与其安全业绩和信誉资质挂钩,安全业绩好、信誉资质高的,则保费偏低,反之亦然。

工程安全生产论文篇2

1引言

近年来,我国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飞速发展,随之而来的公路水运工程事故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究其原因,与现阶段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法制不够健全、安全管理理念落后、安全管理技术水平跟不上形势、施工人员整体素质低下有很大关系。而这其中,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处于基础主导地位,作为安全生产保障性措施的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管理成为影响目前公路水运工程安全形式的主要因素。尽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交通运输部出台了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和管理的若干规定,但是还远不能满足现实需要,因此,健全安全生产费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成为当务之急。本文对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管理的重要性以及现阶段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逐一分析。

2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的重要性

对于施工企业而言,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为辨识、分析、评估危险源并对危险源采取控制措施进而消除事故隐患,实现施工作业人员本质化安全而投入使用的费用。因而,安全费用投入在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中处于基础和主导地位。安全费用投入不足,是导致各类事故发生的主要因素。从20世纪90年代统计的各国安全费用平均万人投入与职工死亡率对比表(表1)就能得出以上结论。

3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3.1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不健全

我国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很少,交通运输部2007年1号令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只在第二十二条中针对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有所规定。其规定为:“施工单位在工程报价中应当包含安全生产费用,一般不得低于投标价的1%,且不得作为竞争性报价。安全生产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但本管理办法中未对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方法做出相关规定,随后也未出台相关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此后在2012年,财政部和安全监管总局以财企[2012]16号文印发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本办法第七条规定了公路水运工程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为工程造价的1.5%,比交通运输部2007年1号令的规定有所提高。同时,本办法第十九条对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做出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但对于公路水运工程施工而言,财政部和安全监管总局的管理办法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差,不能满足实际管理工作的需要,而交通部至今并未出台针对本领域的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这就造成了目前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基本处于无章可循的状态。目前,只有江苏、浙江和福建等少数省份出台了针对本省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但是还不太成熟。因此,由交通运输部出台本行业的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3.2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不明确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对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作出了以下规定: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4)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5)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7)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9)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但是以上规定是面对整个建筑行业的,对于公路水运工程而言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差。2013年,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组织编写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中针对《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所列的9类安全生产费用制定了安全生产费用清单。但此指南还未上升到行业标准的高度,对行业内安全费用列支范围还不能起到强制执行的作用,而且其中所列举的安全费用清单还存在诸多争议,与若干省份的相关规定存在诸多差异。因此,由交通运输部出台关于安全生产费用实施细则等强制性规定是目前1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3.3安全生产费用计量支付方法不健全

当前,大多数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中只对安全生产费用计量范围进行了笼统的规定,而未在招标清单中单独计列,这就造成了安全生产费用计量范围模糊,施工单位存在扩大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范围、转嫁工程实体投入为安全生产费用以及安全投入以包代管等行为。《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对安全生产费用的支付方法规定如下:“安全生产费用由监理人发出开工通知后支付总额的50%,在承包人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被监理人批复后支付总额的25%,按规范要求及监理人指示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后支付剩余的25%。”以上这种将工程进度和安全生产费用支付挂钩的安全生产费用支付方式是不合理的,不能保证施工单位按阶段计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全部用于安全生产投入,不符合《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中关于不得挤占、挪用安全费用的规定。交通运输部应该结合《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及公路水运工程自身特点完善安全生产费用计量支付方法,确定安全费用支付子目,同时明确安全生产费用超支和结余的处理方法,写入《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范本,统一指导全国的安全生产费用计量支付管理工作。

3.4安全费用监管不到位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各级财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对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而在实际执行过程当中,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交通行业安全监督部门很少对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在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由于我国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管理规定方面的不统一、不健全,造成了各省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里面对安全生产费用的计量和支付方法的规定千差万别,也就造成了监督检查部门缺少相关检查依据,从而在大多数安全检查中,都对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避而不提。这就造成了施工单位随意扩大安全生产费用列支范围、安全生产费用票证依据造假等问题,从而严重减少了安全生产费用实际投入、降低了安全生产条件。

4结语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更关乎社会发展和稳定大局。而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是决定安全生产水平的基础性和决定性因素。2006年12月财政部与国家安监总局联合下发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交通部2007年下发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2007年第1号令)、财政部与国家安监总局联合下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仅对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列与使用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具体实施细节并不明确,各省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的实际操作中存在诸多问题与争议。虽然浙江、江苏、广东等省市已先后制定了当地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但是各省又存在着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不统一、安全生产费用计量支付办法各异等诸多问题。因此,由交通运输部统一出台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和相关实施细则是当前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作者:严默非 单位:河北省交通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工程安全生产论文篇3

 

2007年4月29日至9月9日,某副省级省会城市已公布伤亡事故十七起,死亡22人,重伤6人,轻伤4人。其中:机械伤害事故三起死亡5人,重伤3人;坍塌事故三起,死亡4人,重伤3人,轻伤4人;高坠事故六起,死亡6人;中毒事故二起,死亡4人;物打事故一起,死亡1人;触电事故二起,死亡2人。事故的特点为:一是事故类型多,包括机械伤害、坍塌、高坠、中毒、物打、触电等六种;二是较大事故多,即一次死亡三人的事故三起;三是伤亡事故频率高建筑工程论文,即七月份五起、八月份六起,即平均五天半发生一起伤亡事故;四是出现了同一事故单位重复发生事故的情况,即二家事故单位连续二次发生死亡事故;五是特级、一级企业事故发生率增加,如涉及事故的十五家施工企业中,特级企业一家,一级企业八家。

在上述生产安全事故中,从现象看体现为安全管理失控。但业内人事根据多年的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经验与对事故情况的了解,普遍认为:虽然生产安全事故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职责不清、责任不明”,造成的建筑市场混乱是诱发生产安全事故的根本原因。自1997年至今,国家及有关主管部门相继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十几个部颁行业标准、规范、规程,地方政府与其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地方性法规、规定更是不计其数。在数量与范围上,安全生产管理法制化得已初步实现,但在贯彻落实上还急待加强。

一、无限制增加的建筑施工企业与有限的建筑市场开发,形成了“僧多粥少”的激烈、无序竞争,造成了建筑市场的混乱。

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四条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必备要件十二项,但真正满足这些条件的却很少。如:在已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中,能满足第二款“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第三款“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第七款“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等要求的极少。申报企业虽然提供的要件形式都能满足要求,但实际上是:安全生产资金有专项帐户、无专项存款,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多于专职——有名无实,只有特级与极少数的一级企业参加了工伤保险如某副省级省会城市,特级建筑施工企业一家,一级建筑施工企业近百家,二级、三级建筑施工企业上千家,而年建筑面积不超过一千万平方米,激烈、无序竞争的情况由此可见。

二、建设单位为谋取暴利,无视法律程序、逃避监管,肆意违法扰乱建筑市场秩序。

(一)立项与施工过程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论文,第八条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必备要件八项,特别是第五款“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第六款“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第七款“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八款“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在90%的建设项目中,即使到了基础施工阶段,建设单位也满足不了上述的要求论文提纲格式。其他5%的建设项目,从开工至竣工甚至都没有任何手续。还有的建设单位在不具备正常施工的条件下,大搞“三边”工程,或在没有行业主管部门的法定开工要件不能办理开工手续时,擅自强迫施工单位开工并无视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在行业主管部门多次下达停工处罚决定后,仍然违法建设直至发生伤亡事故后仍然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多数建设单位为追求利润最大化,严重违背客观与科学规律并至法律、法规于不顾,以拒付或延付工程款为威胁手段,肆意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工期,造成施工现场产生了大量的严重安全隐患。

(二)招投标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六条“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第十八条“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第二十四条“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严禁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可实际情况却是“易标”、“围标”、“低价中标”、“肢解发包”情况随处可见;更有甚者,在建设部网站事故书报中体现的,十一天二次发生死亡事故的施工单位仍然能参加投标,而且类似情况时有发生。“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成为一句空话。

(三)工程款支付方面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外,省级政府《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工程款的支付实行预付工程款和支付进度款制度。发包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约定的开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承包单位支付不少于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百分之二十五的预付工程款。发包单位应当在建筑工程项目开工后按照合同约定,向承包单位支付工程款建筑工程论文,并按照比例冲销预付工程款。”、第四十一条“承包单位应当在建筑工程项目竣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发包单位交迭竣工结算文件,发包单位应当在接到竣工结算文件之日起五十日内完成竣工结算审核,并支付工程款”、第四十二条“发包单位自接到竣工结算文件之日起五十日内未完成竣工结算审核,且未支付应付的工程款的,视为拖欠工程款。”,《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七条“安全生产费用确定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合同拨款约定将安全生产费用单独划拨到中标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费用专项资金帐户。”。实际情况却是现有95%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非旦不执行上述要求,而且整个施工过程全部让施工单位垫付工程款。好一些的建设单位还能按合同约定兑付部分工程款,但多数建设单位却找出各种理由拒付工程款,还有部分建设单位强迫施工单位代缴安全生产费用,即将已入帐的安全生产费用通过其他渠道转回。上百万的工程尾款在工程正式交工后,一、二年得不到兑付的情况普遍存在。

建设单位“借鸡生蛋、卖蛋赚钱、谋取暴利、久禁不绝”为中国建筑市场的一大特点。

三、勘察、设计单位不严格履行工作程序影响生产安全。

省级政府《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条例》明确规定:勘察、设计前要取得建设单位提供的“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文件和勘察、设计委托书;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对周围环境影响的评估报告;建设项目设计所需的其他基础资料和文件”。但一些勘察、设计单位在建设单位不能提供完整的必备要件时违规承揽项目,并在设计前未按有关规定全面踏查施工现场,即不给施工单位出具地质报告,也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毗邻建筑防护及重点安全防护意见。部分工程在进行基础施工后方才发现地下异常情况,造成了不少的安全事故与经济损失。更有甚者,个别勘察、设计单位竟然让施工单位参照“白图”施工。这种情况给施工安全与工程质量带来不利影响,甚至诱重大发生产安全事故。如某施工现场因无地质报告和地下管道会签,63型塔吊基础按产品说明书要求设计并施工,待塔吊(独立安装高度30米)安装后七天后,垂直误差达到35厘米,按《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要求千分之四标准超过23厘米。后经探查,原来塔吊基础下方有人防工程,由此险些造成塔吊倾覆的重大安全事故。

四、监理单位利益驱动,恣意默许、任意盲从,形同虚设。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外,省级政府《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九条“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理职责是:一是监督检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实施;二是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三是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落实情况和安全防护用具使用;四是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施工机械设备、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五是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是否用于采购和更新合格的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和设施,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六是根据有关专业管理规定建筑工程论文,建立健全有关安全监理的档案资料”,可90%的项目监理单位没有切实履行职责。一是监理单位为了部门利益不敢得罪建设单位,在安全与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产生矛盾时恣意默许、任意盲从,放纵建设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二是现有安全监理工程师专业水平较差,基本没有安全管理专业知识。最好的不过是多年从事施工现场的安全员,因年纪大了而谋求个轻闲的工作而已。安全监理业务水平低于施工现场安全员的情况较为普遍。

五、施工单位为求生存,心怀侥幸挻而走险,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生产安全事故频频发生论文提纲格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建筑施工现场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但实际情况是绝大多数的企业或项目负责人,特别是工程技术人员、工长等,漠视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落实,“安全第一”只是“讲在嘴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大部分些企业或工程项目没有建立并运行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各岗位安全职责得不到有效监督、形同虚设。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在权衡经济利益与安全生产的时候,往往是“金钱至上、效益第一”。真正遇到需要安全投入的时候,不是以各种理由搪塞,就是避重就轻以次充好。当前企业或项目工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以牺牲安全为代价压缩工期、拟补工程质量,不按方案要求施工、危险部位安全防护不到位,使用假冒伪劣的防护用品或陈旧、破损的施工机械设备及设备带病运行,违章指挥、冒险作业的情况十分普遍。此外,企业或工程项目不严格遵守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施工人员安全教育不到位、内容缺乏针对性,“工地干的都是粗活,有力气就行,一看就会不用学”,这样的传统观念使安全教育培训远未落到实处。由于施工人员(农民工)素质相对较低,自我约束和理解能力较差,占事故伤亡人数的95%。

六、监管部门人员少、专业技术水平有限,心有余、力不足。

目前,监管建筑施工企业的即有行业监管部门——建设系统,还有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建筑工程论文,特别是区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使企业困惑的是,这两个部门是什么关系,各自什么职责,应在管理中负什么样的责任。这种情况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管理混乱,即对同一问题提出两个不同要求时,企业应该听谁的!再有监管部门人员少、专业技术水平有限,管理的区域面积大、工程数量多,造成了心有余、力不足的局面。如某副省级省会城市的市级行业监管部门二十几个人,监管八个区、七个县的5.3万平方公里区域,仅市区面积就达4272平方公里,年均建筑面积近一千万平方米。工作最紧张的时要早八点至晚八点坚守在施工现场,一线监管人员二十四小时开机待命,节假日不休息习以为常,这种情况基本让监管人员无暇学习专业知识。

综上所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职责不清、责任不明”,造成的建筑市场混乱是诱发生产安全事故的根本原因不庸质疑。因此,从源头控制建筑市场、严格执法、分清职责,增加政府监管人员的数量并提高其专业水平与管理能力,是降低与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有效途径,也是今后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点。

二0一0年十月七日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5.《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

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7.《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1号);

8.《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

9.《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2003年10月17日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10.《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2005年3月24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通过);

11.《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条例》(1998年8月15日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1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工程安全生产论文篇4

 

2007年4月29日至9月9日,某副省级省会城市已公布伤亡事故十七起,死亡22人,重伤6人,轻伤4人。其中:机械伤害事故三起死亡5人,重伤3人;坍塌事故三起,死亡4人,重伤3人,轻伤4人;高坠事故六起,死亡6人;中毒事故二起,死亡4人;物打事故一起,死亡1人;触电事故二起,死亡2人。事故的特点为:一是事故类型多,包括机械伤害、坍塌、高坠、中毒、物打、触电等六种;二是较大事故多,即一次死亡三人的事故三起;三是伤亡事故频率高建筑工程论文,即七月份五起、八月份六起,即平均五天半发生一起伤亡事故;四是出现了同一事故单位重复发生事故的情况,即二家事故单位连续二次发生死亡事故;五是特级、一级企业事故发生率增加,如涉及事故的十五家施工企业中,特级企业一家,一级企业八家。

在上述生产安全事故中,从现象看体现为安全管理失控。但业内人事根据多年的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经验与对事故情况的了解,普遍认为:虽然生产安全事故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职责不清、责任不明”,造成的建筑市场混乱是诱发生产安全事故的根本原因。自1997年至今,国家及有关主管部门相继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十几个部颁行业标准、规范、规程,地方政府与其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地方性法规、规定更是不计其数。在数量与范围上,安全生产管理法制化得已初步实现,但在贯彻落实上还急待加强。

一、无限制增加的建筑施工企业与有限的建筑市场开发,形成了“僧多粥少”的激烈、无序竞争,造成了建筑市场的混乱。

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四条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必备要件十二项,但真正满足这些条件的却很少。如:在已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中,能满足第二款“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第三款“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第七款“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等要求的极少。申报企业虽然提供的要件形式都能满足要求,但实际上是:安全生产资金有专项帐户、无专项存款,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多于专职——有名无实,只有特级与极少数的一级企业参加了工伤保险如某副省级省会城市,特级建筑施工企业一家,一级建筑施工企业近百家,二级、三级建筑施工企业上千家,而年建筑面积不超过一千万平方米,激烈、无序竞争的情况由此可见。

二、建设单位为谋取暴利,无视法律程序、逃避监管,肆意违法扰乱建筑市场秩序。

(一)立项与施工过程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论文,第八条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必备要件八项,特别是第五款“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第六款“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第七款“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八款“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在90%的建设项目中,即使到了基础施工阶段,建设单位也满足不了上述的要求论文提纲格式。其他5%的建设项目,从开工至竣工甚至都没有任何手续。还有的建设单位在不具备正常施工的条件下,大搞“三边”工程,或在没有行业主管部门的法定开工要件不能办理开工手续时,擅自强迫施工单位开工并无视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在行业主管部门多次下达停工处罚决定后,仍然违法建设直至发生伤亡事故后仍然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多数建设单位为追求利润最大化,严重违背客观与科学规律并至法律、法规于不顾,以拒付或延付工程款为威胁手段,肆意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工期,造成施工现场产生了大量的严重安全隐患。

(二)招投标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六条“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第十八条“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第二十四条“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严禁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可实际情况却是“易标”、“围标”、“低价中标”、“肢解发包”情况随处可见;更有甚者,在建设部网站事故书报中体现的,十一天二次发生死亡事故的施工单位仍然能参加投标,而且类似情况时有发生。“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成为一句空话。

(三)工程款支付方面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外,省级政府《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工程款的支付实行预付工程款和支付进度款制度。发包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约定的开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承包单位支付不少于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百分之二十五的预付工程款。发包单位应当在建筑工程项目开工后按照合同约定,向承包单位支付工程款建筑工程论文,并按照比例冲销预付工程款。”、第四十一条“承包单位应当在建筑工程项目竣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发包单位交迭竣工结算文件,发包单位应当在接到竣工结算文件之日起五十日内完成竣工结算审核,并支付工程款”、第四十二条“发包单位自接到竣工结算文件之日起五十日内未完成竣工结算审核,且未支付应付的工程款的,视为拖欠工程款。”,《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七条“安全生产费用确定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合同拨款约定将安全生产费用单独划拨到中标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费用专项资金帐户。”。实际情况却是现有95%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非旦不执行上述要求,而且整个施工过程全部让施工单位垫付工程款。好一些的建设单位还能按合同约定兑付部分工程款,但多数建设单位却找出各种理由拒付工程款,还有部分建设单位强迫施工单位代缴安全生产费用,即将已入帐的安全生产费用通过其他渠道转回。上百万的工程尾款在工程正式交工后,一、二年得不到兑付的情况普遍存在。

建设单位“借鸡生蛋、卖蛋赚钱、谋取暴利、久禁不绝”为中国建筑市场的一大特点。

三、勘察、设计单位不严格履行工作程序影响生产安全。

省级政府《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条例》明确规定:勘察、设计前要取得建设单位提供的“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文件和勘察、设计委托书;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对周围环境影响的评估报告;建设项目设计所需的其他基础资料和文件”。但一些勘察、设计单位在建设单位不能提供完整的必备要件时违规承揽项目,并在设计前未按有关规定全面踏查施工现场,即不给施工单位出具地质报告,也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毗邻建筑防护及重点安全防护意见。部分工程在进行基础施工后方才发现地下异常情况,造成了不少的安全事故与经济损失。更有甚者,个别勘察、设计单位竟然让施工单位参照“白图”施工。这种情况给施工安全与工程质量带来不利影响,甚至诱重大发生产安全事故。如某施工现场因无地质报告和地下管道会签,63型塔吊基础按产品说明书要求设计并施工,待塔吊(独立安装高度30米)安装后七天后,垂直误差达到35厘米,按《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要求千分之四标准超过23厘米。后经探查,原来塔吊基础下方有人防工程,由此险些造成塔吊倾覆的重大安全事故。

四、监理单位利益驱动,恣意默许、任意盲从,形同虚设。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外,省级政府《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九条“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理职责是:一是监督检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实施;二是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三是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落实情况和安全防护用具使用;四是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施工机械设备、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五是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是否用于采购和更新合格的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和设施,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六是根据有关专业管理规定建筑工程论文,建立健全有关安全监理的档案资料”,可90%的项目监理单位没有切实履行职责。一是监理单位为了部门利益不敢得罪建设单位,在安全与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产生矛盾时恣意默许、任意盲从,放纵建设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二是现有安全监理工程师专业水平较差,基本没有安全管理专业知识。最好的不过是多年从事施工现场的安全员,因年纪大了而谋求个轻闲的工作而已。安全监理业务水平低于施工现场安全员的情况较为普遍。

五、施工单位为求生存,心怀侥幸挻而走险,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生产安全事故频频发生论文提纲格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建筑施工现场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但实际情况是绝大多数的企业或项目负责人,特别是工程技术人员、工长等,漠视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落实,“安全第一”只是“讲在嘴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大部分些企业或工程项目没有建立并运行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各岗位安全职责得不到有效监督、形同虚设。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在权衡经济利益与安全生产的时候,往往是“金钱至上、效益第一”。真正遇到需要安全投入的时候,不是以各种理由搪塞,就是避重就轻以次充好。当前企业或项目工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以牺牲安全为代价压缩工期、拟补工程质量,不按方案要求施工、危险部位安全防护不到位,使用假冒伪劣的防护用品或陈旧、破损的施工机械设备及设备带病运行,违章指挥、冒险作业的情况十分普遍。此外,企业或工程项目不严格遵守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施工人员安全教育不到位、内容缺乏针对性,“工地干的都是粗活,有力气就行,一看就会不用学”,这样的传统观念使安全教育培训远未落到实处。由于施工人员(农民工)素质相对较低,自我约束和理解能力较差,占事故伤亡人数的95%。

六、监管部门人员少、专业技术水平有限,心有余、力不足。

目前,监管建筑施工企业的即有行业监管部门——建设系统,还有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建筑工程论文,特别是区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使企业困惑的是,这两个部门是什么关系,各自什么职责,应在管理中负什么样的责任。这种情况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管理混乱,即对同一问题提出两个不同要求时,企业应该听谁的!再有监管部门人员少、专业技术水平有限,管理的区域面积大、工程数量多,造成了心有余、力不足的局面。如某副省级省会城市的市级行业监管部门二十几个人,监管八个区、七个县的5.3万平方公里区域,仅市区面积就达4272平方公里,年均建筑面积近一千万平方米。工作最紧张的时要早八点至晚八点坚守在施工现场,一线监管人员二十四小时开机待命,节假日不休息习以为常,这种情况基本让监管人员无暇学习专业知识。

综上所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职责不清、责任不明”,造成的建筑市场混乱是诱发生产安全事故的根本原因不庸质疑。因此,从源头控制建筑市场、严格执法、分清职责,增加政府监管人员的数量并提高其专业水平与管理能力,是降低与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有效途径,也是今后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点。

二0一0年十月七日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5.《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

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7.《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1号);

8.《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

9.《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2003年10月17日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10.《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2005年3月24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通过);

11.《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条例》(1998年8月15日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1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工程安全生产论文篇5

1.2安全生产管理现状。目前,黄河防洪工程采取的是社会化招投标制度,由于施工企业的管理水平良莠不齐,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存在一定的差异,行业内部的从业人员组成更是具有较大的流动性。由于管理和人员两大因素的影响,给防洪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随着工程建设施工工艺的发展与进步,各种大型的机械逐步被运用于施工中,防洪工程整体正朝着机械化、现代化的方向发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较之以往更为复杂,需要实现科学化和精细化的安全生产管理,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

2.防洪工程安全存在的问题

2.1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安全生产意识淡薄是造成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而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淡薄是主要由主观和客观两方面原因造成的。主观方面,就是施工人员自身意识不到位,对自身安全生产存在侥幸的心理,比如在黄河防洪工程泥浆船操作过程中,施工单位要求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救生装备方可进行水上作业,但是个别施工人员依然存在侥幸心理,违反操作规定,在没有佩戴相应救生装备的情况下进行水上施工,造成了一定的安全隐患;客观方面,由于针对施工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主要是由项目部依照规章制度执行,往往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和指导,因此,很多项目为了节约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就会减少安全培训的时间和强度,导致施工人员对现场的不安全因素一无所知,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没有足够认识、缺乏规范作业的知识,从进入施工现场开始就成为”危险源”。

2.2安全生产宣传力度不足。安全生产管理的宣传工作是防洪工程建设过程中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环节。在宣传的过程中,包括内部与外部两方面的工作。其中,内部工作主要包括施工单位内部领导与职工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使得施工人员从思想上长期树立安全思想意识,但有些施工单位在这方面"偷工减料”,形成安全生产思想隐患;外部工作主要包括因施工造成的外部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变化,需要及时有效地对外进行宣传,避免因告知不清或者宣传力度不足而发生安全事故,这一方面往往是施工单位容易忽视的安全隐患点。安全生产宣传的内部和外部两方面是有机结合的整体,两者齐抓并重,缺一不可。

2.3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确保黄河防洪工程顺利进行的关键。在现行的黄河防洪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某些施工单位存在着权责不明晰,无法明确各级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生产责任,导致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混乱,流于形式,安全防护不符合标准要求,未能建立起真正有效运转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在某些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处于一种挂名的状态,在实际的安全管理过程中,根本不到现场,只有在基础、主体验收或者上级检査时才临时出现在施工现场,或者由于工地管理技术人员配备不足,现场的施工员既是质检员,又是安全员,一人身兼数职,导致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无法落实到位。以上几种现象,均是由于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所造成,为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埋下了隐患。

3.防洪工程安全措施与方法

3.1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增强安全生产管理意识。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增强安全生产管理意识,是确保工程建设生产安全的重要举措和方法。安全事故的发生,除了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是其根源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施工人员的自觉安全行为规范缺失、自我防范能力不强。开展多层次、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培养施工人员的安全行为规范,全面提升安全防范技能,共同增强搞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现场的施工人员逐步实现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思想转变,使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得以更好地贯彻执行,从根本上消除心存侥幸、麻痹大意等各类安全意识隐患。

工程安全生产论文篇6

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是通过规范各个环节,以达到较高的安全管理水平。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过程中,其主要依据就是我国水利水电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具体生产特点。加强对风险的控制,尤其是工艺过程的控制,以不断改善其工艺水平为手段,逐步建立和形成一套与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实际相符的科学的安全管理体系。这样才能加快形成水利水电企业的安全文化,从而提高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1.2从本质上提高水利水电工程生产单位安全水平

通过发现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措施,以提高其生产的安全性。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对此提出了更高、更具体的要求。它主要是从革新落后的生产工艺技术、研制新设备等方面来起作用的,因而,可以从本质上处理好这些安全性问题。

1.3维护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主要目的就是在工作人员安全生产的基础上获得一部分经济资源。因此,保证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是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的应有之义。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就包括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内容,通过学习,可以更好地维护工作人员的安全合法去权益。

2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2.1思想认识不够

很多地方的水利工程安监单位往往将工作的重点放在以下几处:第一,安全问题集中整治;第二,安全问题检查;第三,事故处理工作。但在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方面存在严重滞后问题,这主要是由思想认识不到位所造成的,没有深刻认识到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性。有些水利单位甚至认为水利水电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没有太大必要,一来耗时,二来耗力,因而,在水利水电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过程中采取消极对待态度。

2.2安全生产经费投入不足

尽管水利单位在思想上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有较为深刻的认识,但这些单位却在水利水电安全标准化建设方面没有投入足够的资金,究其原因,主要是缩减企业运行的开支。此外,很多单位还不断减少水利建设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投入,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企业安全方面的发展,从而使得水利水电安全标准化建设缺少足够的安全性问题资料,无法实现其完整性、系统性。

2.3基层安全监管机构不健全,监管队伍力量不足

基层水利水电单位在水利水电监督和管理方面存在一系列较为严重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处:第一,安全监管机构不健全;第二,安全监管队伍力量薄弱。此外,相应的监管工作制度不完善。这大大降低了基层单位的安全监管水平,无法保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工作安全进行,从而最终影响了水利水电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建设进度和质量。

2.4从事标准制修订工作相关人员数量、素质和标准质量有待提高

现如今,我国在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方面还处于初级阶段,各方面的准备工作仍存在不足的问题,除了上述几方面的原因外,还与从事标准制定、修订工作相关人员数量、素质有着较大的关联。不可否认,标准编撰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对标准质量具有重要的影响。但很多单位尤其是基层单位缺乏相应的专业人才,多引进非对口专业的人员来完成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以致于标准的质量较低,因而标准编撰队伍的素质和标准质量都有待于提高。

3加强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措施分析

3.1加强对水利水电标准化建设的重视

首先,应做好水利水电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引导工作,处理好各个环节的协调工作,保证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建设过程中所使用的标准统一化,并制定合理的考评机制。其次,还应坚持一下2个原则:第一,分类指导;第二,重点推进。结合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具体特点,将某些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如水利工程施工、工程管理、工程评估等,这些环节不能出现问题,否则将会影响工程的整体安全性。并积极总结这些环节的工作经验,积极发现工程建设、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为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建设提供充分的依据。此外,其他方面的工作也要同步推进,如不断改善工程建设装备,创造良好的作业条件等。

3.2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

要想更加有效的推荐你水利水电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建设,必须保证企业所有工作人员对标准化的建设内容和重要性有一定的认识,因此,必须通过加强宣传教育,以使所有工作人员先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有一个感性认识,然后再通过专门的培训,使其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各方面要求,如标准化建设内容、目的等。此外,企业还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编写标准化建设教材,以让员工平时加强学习,创造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良好氛围,让每位员工都明确自己的工作及其要求,并要个要求自己,从而为更好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供有力的支持。

3.3安全投入

不可否认,充分的安全资金投入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顺利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要想进一步扎实有效地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就必须保证足够的安全资金投入。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之前,某些部门通过预算得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需要的安全资金投入过大,因而,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问题上存在思想上的不坚定问题,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建设进度和质量。必须规范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投入工作,做到资金合理利用。

工程安全生产论文篇7

安全生产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基础,也是我国基础施工建设中必须要遵循的原则,我国电力运输行业近几年的发展速度非常快,尤其在农电安全方面。目前,对农电安全的保护已成为电力行业生产管理的重要环节,电网运行的稳定与否直接影响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近几年,我国开始注重发展农电工程,但是,由于农电安全生产是农业与电力的有机整合,因此,会涉及很多的交叉问题,使农电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变得非常复杂,这些问题严重地影响了我国农电企业的安全生产。要想有效的处理好这些问题,就要提高供电安全人员的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并从多个角度来避免农电安全生产出现违规现象。确立农电安全生产制度,并优化制度体系。

1供电企业农电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配电线路质量问题。农电生产与线路质量的关系非常紧密,由于受到自然环境以及人为因素的影响,使我国供电企业农电基础设施建设中,配电线路的质量经常出现问题,这些质量问题在材料配备中体现的最为明显,这些问题给农电的安全生产带来了极大的隐患,严重时会威胁到农电安全生产人员的人身安全。1.2供电规范化问题。供电企业承担着电力资源的运输和持续平稳供应。由于供电企业涉及民生和我国农业的发展,所以,在供电企业的发展过程中一定要遵循依法经营,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并进一步落实规范化的运输,保证运输过程中能够稳定、安全,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各项服务,这是我国供电企业在落实供电工作过程中必须执行的准则。从当前的供电企业农电安全生产现状看,很多方面都没有达到精细化管理标准,且粗放模式与管理模式中都存在问题,这些问题会直接影响供电企业的经营。除此之外,在供电企业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过程中,很多环节都没有系统的监管,增大了供电工程的改造难度,而且施工环境也比较复杂,这些都是供电企业农电安全生产管理中必须解决的问题。1.3农电安全生产人员综合素质的问题。供电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电力的持续供应都与职工队伍的能力有关联。虽然很多电力企业在生产体制上已经有了较大的转变,也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电力工程队伍的素质也较之前有了较大的提高,但是,一部分供电企业安全生产技术人员自身的文化水平有限,很多人甚至都没有接受过专业的学习和技术训练就上岗工作,这些工作人员在实际的农电安全生产过程中,忧患意识并不明显,不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给供电企业的安全生产带来了极大的影响。

2供电企业农电安全生产管理

2.1创建科学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任何一个企业的发展都要建立严格的发展规范和规章制度,并按照这一规章制度来发展企业。对于国家基础建设行业—农业而言,健全的制度体系是必不可少的,针对当前我国农电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国家要对已经落实的规范和制度进行数据上的支持。在农电安全生产中,还要明确各级人员在岗位中的职责,通过工作标准来建立统筹安全职责,并进一步规范制度体系,通过制度体系的落实,更好地促进农电安全生产。2.2注重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原则。安全生产以及安全管理的核心在人。在实际工作中一定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不断提高自身的技术手段和整体素质。要求供电企业要建立完善的员工激励机制,定期做好培训和检查工作,使农电生产人员将心思都放在安全生产中,达到提高农电安全生产的目的。2.3提高供电生产现场的安全指数。针对很多供电企业农电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供电企业一定要进一步强化规章制度的落实问题,加大资金的投入力度,并定期对供电企业农电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保证生产管理人员对农电生产的安全管理。2.4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管理环境。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管理环境之前,首先要提高农电生产人员的安全意识,培养安全管理人员人人关注安全的文化氛围。利用当前的网络宣传手段向员工灌输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安全观念,通过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农电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严格落实奖罚考核制度,将安全生产与员工的安全意识连在一起,使农电安全管理人员能够自觉的注重安全问题,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在提高安全意识的时候,供电企业可以借助广播、媒体、报纸、网络平台等多种渠道来推广农电企业安全生产的相关法规,积极推广标准化作业的理念,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内部讨论,从中发现农电安全生产规范中不足的地方,并及时予以改正和完善,除此之外,还要对安全生产的标准进行规范管理,不断提高农电系统工作人员的素质和技术水平。通过促进工作人员安全生产的理念,达到推动供电行业规范化生产的目的。

3结语

针对供电企业农电安全生产的现状,安全生产一定要结合农电工作的实际需求,要在当前农电安全生产现状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处理已经出现的问题,在解决问题的同时还要统筹兼顾,认真夯实农电安全生产环节中的各项基础施工工作,在整个农电安全生产过程中都要以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前提,严格执行国家的规章制度,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避免供电企业农电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才能更好地促进我国农电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作者:范大鹏 单位:国网吉林省通榆县供电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刘建国,孟宪利,田玉清,等.煤炭供电企业现场标准化作业管理系统的构建与实施[C]//2009煤炭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集,2010.

[2]丛连日.供电企业Intranet网络系统构建[C]//华东六省一市电机工程(电力)学会输配电技术研讨会2002年年会山东电机工程学会交流论文集,2002.

[3]安文斗,孙才新,王杰,等.基于配电GIS的供电管理信息系统(MIS)的研究[C]//电工理论与新技术2004年学术研讨会论文集,2004.

[4]贾亚军.电力体制改革中供电企业的安全管理[C]//安全生产与可持续发展论文选,2004.

[5]杨如康,刘润珍.供电企业强化营销管理的措施研究[C]//2008年云南电力技术论坛论文集,2008.

[6]明晓明.浅谈供电企业信息一体化建设[C]//第三届安徽自然科学学术年会安徽省电机工程学会2005年学术年会论文集,2005.

[7]向晓东.供用电合同相关法律问题分析[C]//律师事业与和谐社会—第五届中国律师论坛优秀论文集,2005.

工程安全生产论文篇8

一、课程的性质、任务及特点

《安全法规》是安全工程专业本科生的一门重要专业基础平台课程。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法的基础知识,了解安全生产立法的重要意义及必要性、安全生产执法的原则;熟悉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掌握安全生产主要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的主要内容及基本要求,并能综合运用于对安全实际问题的分析,培养学生运用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来解决安全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南华大学安全工程本科专业自2004年创办以来,建设过程中一直以“核”为特色,培养熟悉辐射防护与核安全相关知识,具备安全工程扎实专业知识的安全技术与管理专业人才[1],主要为核工业企业及核电建设企业等输送人才。《安全法规》课程既涉及法理学的知识,又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内容,具有多学科交叉性、综合性和较强的工程应用性等特点。为提高该课程的教学质量,结合专业方向和办学特色,按照我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要求以及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培养目标,以学生毕业能力达成为核心任务,聚焦学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能力的培养,教学过程中从教学内容的把握、教学方法及考核方式的优化等方面进行了改革探索与实践。

二、课程教学改革实践

(一)精心组织、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增设核特色教学内容模块。课程教学要达到培养目标要求,首先必须选择合适的教材,对教学内容进行精选,科学合理组织教学内容。目前南华大学安全工程专业采用的《安全法规》课程教材《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2011版)是由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出版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教材,其中部分内容已经陈旧,部分法律、法规和标准是需要更新的。因此,在教学过程当中,必须利用好网络资源对教学内容更新。该教材教学信息量大,且与《安全管理学》《职业卫生与防护》《建筑安全工程》等课程教材存在内容交叉和重复。全书共七章内容,而教学课时有限(24学时),因此必须依据专业的培养计划和目标科学合理组织教学内容,及时更新相关内容,并通过系室教研活动与相关课程进行衔接,避免内容的重复,同时结合专业方向和办学特色加以补充完善。课程讲授的主要内容包括:第一章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主要介绍法的概念、特征、分类和基本内容、安全生产立法的必要性及其重要意义、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的基本框架等;第二章《安全生产法》,主要介绍安全生产法立法的必要性、立法的宗旨、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的意义、安全生产法的基本框架以及重要条款内容等;第三章安全生产单行法律,主要介绍《矿山安全法》和《消防法》;第四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重点介绍《刑法》中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责任以及《职业病防治法》;第五章安全生产相关行政法规,主要介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章安全生产相关部门规章和第七章安全生产标准体系以及第一至第五章未在在课堂上讲授的内容要求学生自学。在介绍完上述内容后,根据学校安全工程专业的专业方向和办学特色增设核特色教学内容模块,即增加一章内容:第八章核安全法律法规体系,讲授的内容主要包括:国际主要核能源国家的核安全法律法规体系;我国现行的核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的发展历程、国家核安全局历史沿革和职责;我国核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的构架、范围;我国目前有关核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导则以及核安全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依据的主要法律和法规;核安全国际公约及有关文件;核与辐射安全有关的重要国际组织等,重点介绍《核安全法》和《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二)精选事故案例,采用案例讨论式教学法。传统的教学方法是“满堂灌”,教师讲、学生听,听没听、听懂多少要到最后的测试时才能见分晓,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较差。在人们生产、生活及生存的空间领域中,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都能体现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内容。大量的事故案例统计分析表明:事故原因大多都是“三违”所引起的,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没有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去做。《安全法规》课堂理论教学都是单纯的法律条文,如单纯采用“说教”式的教学方法,学生学习起来比较枯燥,易产生疲劳心理,教学效果难以保证。教学中如果把法律条文与具体案例结合起来,则学生对法律条文就会有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才更能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案例讨论式教学法是在该课程教学中采用的很重要的一种教学方法。教学过程中先由主讲教师讲授具体的法律法规条款,然后通过精选国内外典型案例,并以课堂讨论的形式来展开,加深学生对知识点的理解。选择案例时注重案例的真实性、典型性和价值性,可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上通报的安全生产事故案例,这样学生查找起来也比较方便。如介绍《安全生产法》时,对一些重要条款则结合具体案例来学习,并配以适量课堂练习题,由学生讨论后回答,边学习边消化,加深了学生对法律条文的理解与记忆,教学效果较好;介绍《消防法》时,精选《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案例[2],运用安全管理学的原理、方法和手段,分析事故产生的原因,并对照《安全生产法》《消防法》指出违法之处,即分析讨论各方责任主体,包括事故直接责任方瑞海公司、相关政府监管部门及相关中介服务机构———如安全评价公司等,具体违反了《安全生产法》和《消防法》哪些条款?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介绍《职业病防治法》时,通过精选国内典型尘肺职业病危害事故案例,如“张海超开胸验肺尘肺事件”、“深圳尘肺门事件”等,让学生依据安全管理学的知识来分析其事故产生的原因,并对照《职业病防治法》指出违法之处,提出预防控制措施。加深学生对《职业病防治法》的认识和理解,从而重视对职业病危害的防治,并增强对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能力。又如介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时,教学过程中结合身边发生的事故案例———“湖南衡阳特大建筑火灾事故”,分析事故产生的原因、相关责任方的违法之处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采用案例讨论式教学法时,教师提前一周将案例布置给学生,让学生先就案例进行消化,要求学生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及文献资料,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然后采用课堂讨论的形式,由教师进行启发式提问,引导学生对事故产生的原因及存在的违法问题进行思考,紧接着由学生发言,分析其事故产生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指出事故各方责任主体有哪些违法之处?即具体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的哪些条款?并提出预防对策及措施,最后由教师进行点评和总结,加深了学生对相关法律法规内容的理解。通过对案例教学法和讨论式教学法的有机融合,增强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教学效果明显提高。

(三)运用视频、图片资料,寓实践教学于理论教学中。《安全法规》课程内容多为枯燥的文字条款,纯理论教学不能使学生充分掌握这门课程的精髓,容易造成学生课堂注意力不集中,教学质量和效果欠佳。在教学实践中,根据教学内容精选一些视频和图片资料,理论联系实际,生动形象地反映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便于学生理解和掌握。如介绍《安全生产法》时,对一些重要的条款配以图片或视频,简单直观、通俗易懂,教学效果好;又如在介绍《消防法》时,课堂上组织学生观看《湖南衡阳特大建筑火灾事故的剖析》典型案例视频资料,并结合《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图片资料,使学生认识到火灾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以及学习《消防法》的重要性,增强其安全责任感。此外,还利用课间组织学生观看消防安全系列片《火场逃生与自救》,使学生感受火灾现场的紧张气氛,并学习一些火场逃生的知识,使学生终生受益[3]。通过相关视频影像及图片资料的展示,让学生轻松自如地学习,很好地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并在以后的工作中付诸于实践。

(四)采用多样化考核方式,以案例分析为主要考核内容。《安全法规》课程是一门应用性较强的课程。因此对该课程成绩的考核,主要依据我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要求以及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培养目标,以学生毕业能力达成为落着点,聚焦对学生解决复杂安全工程问题能力的培养。即既要考核学生对相关安全法律法规条文的理解和掌握程度,又要考核他们初步运用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来解决安全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为此采用综合考评的方式,进行多样化的考核,即将到课考勤、课堂表现、平时作业、课堂讨论与期末考试结合起来进行综合考评。其中将到课考勤、课堂表现、平时作业、课堂讨论四个方面作为平时成绩占40%;期末考试采用开卷方式占60%,精选二至三道案例分析题,对于每道案例分析题均提出两个问题:第一,要求学生依据相关安全法律法规指出相关责任方的违法之处,并说明理由;第二,要求学生依据相关专业课程(如安全管理学等)知识提出预防控制措施。这样既考核了学生对相关安全法律法规条文的理解、掌握程度以及初步应用的能力,同时通过对相关专业课程知识的渗透,培养学生综合运用相关知识来解决安全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实践证明,采用多样化的考核方式,提升了教学效果。

工程安全生产论文篇9

关键词: 物理-事理-人理(WSR)方法论;大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

Key words: Wuli-shili-renli methodology;large enterprises;work safety;risk management and control

中图分类号:F2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7)23-0059-04

0 引言

大型企业大多涉及石油、煤矿、化工、建筑、交通等高风险行业,企业组织结构复杂、从业人数众多,与中小型企业相比更易于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目前我国大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水平总体趋向好转,已经基本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1];在设备、工艺层面,我国大型企业的整体水平也有了很大提高,特别是在高铁、核电领域已经具备了国际领先水平。然而近年来大型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特、重大事故仍然时有发生,近年硐嗉谭⑸了11・22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故、8・12天津港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等特别重大事故,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追其溯源,虽然我国引入了大量国外安全管理体系和先进设备,但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延续影响及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影响,“水土不服”的问题的较为普遍,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往往存在“两层皮”的现象。我国的大部分大型企业还未真正建立以风险管控为基础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生产风险防控缺乏科学有效的手段,导致存在的安全生产风险往往不能及早发现并得以真正解决。

大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是一项系统工程,以往大部分研究往往聚焦于企业微观视角的安全“4M 模型”(人、机、物、管)[2-4],忽视了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主体(社会、企业、人)及其如何作用于(管理、文化)客体(设备、技术、环境)的能力和态度。因此,本文将依据我国系统工程界一直倡导的“懂物理、明事理、通人理”的实践与理论原则,基于具有东方思维特点的物理-事理-人理(WSR)方法论对我国大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进行分析研究,为完善我国大型企业安全生产管控模式提供一种全新的思路。

1 WSR方法论及其在大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领域的适用性

1.1 WSR方法论

WSR方法论由我国学者顾基发先生提出,WSR方法论具有中国传统的哲学思辨,是多种方法的综合统一,根据具体情况,WSR将方法组群条理化、层次化、起到化繁为简之功效,属于定性与定量分析综合集成的东方系统思想[5]。WSR方法论目前已经在管理决策支持[6]、综合集成项目应用[7]、各类评价项目[8-10]等多个领域进行了广泛应用。

在WSR方法论中,“物理”是指客观物质世界所蕴含的法则和规则,主要涉及自然科学相关知识;“事理”是人们做事和管理的道理,主要涉及管理科学、系统科学和运筹学等学科知识;“人理”是指做人的道理,包含人与人、人与群体、群体与群体之间的关系和为人处事的道理,主要涉及人文科学、行为科学等领域的知识[11]。

1.2 WSR方法论应用到大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的适用性分析

1.2.1 系统性

大型企业的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是一个复杂的动力学系统,通过协调人、机、物、管、环五大要素相互融合,达到企业安全生产与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其中涉及了政府监管、企业自身管理、法律法规标准及规章制度、企业生产、社会影响等多个方面。WSR方法论作为一种面向复杂巨系统的方法论,从物理、事理和人理三个维度深入归纳大型企业的安全生产风险管控要素,并基于这三个维度将大型企业生产过程中的风险管控要素纳入定性和定量的研究分析中,从深度和广度上进一步实现了对大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的认知升级,从而能够为相关研究学者和管理人员提供认识和解决大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问题的思路和工具。

1.2.2 科学性

基于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WSR方法论在物理、事理、人理三大层面由各自对应的科学理论支撑,涉及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管理科学、系统科学、行为科学等多个科学领域,又从历史唯物主义思想的角度出发充分考虑人类发展、传统民族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因此WSR方法论相比于西方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理论,能够更为科学、全面的挖掘出我国大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的深层次问题,符合“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和“协调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要求,在探索完善我国大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模式持续改进机制方面具备很强的指导作用。

2 基于WSR方法论的大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关键要素分析

2.1 大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的物理因素分析

基于能量意外释放事故致因模型[12],大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的物理因素主要包括生产设备因素、固有危险源因素、生产环境因素和安全设施因素四大方面,它们之间相互影响,并在一定条件下,可能成为导致事故发生的风险因素。

2.1.1 生产设备因素

生产设备是指企业为了进行生产活动,对投入的劳动力和原材料所提供的必需的相关生产活动工具的总称。Willie Hammer关于事故的研究结果表明,生产设备的危险因素在一个时期的调研中曾被认为导致了工厂绝大多数的伤害事故[13]。生a设备的机械化水平、安全性、可靠性、功能选型、完好率、人机设计水平等是影响安全风险大小的关键因素。

2.1.2 固有危险源因素

固有危险源是指企业长期或临时生产、加工、产出、运输或存储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或有腐蚀性的物质,主要涉及生产工艺过程中的原材料、辅料、产品、半成品和废弃物[14]。固有危险源的安全风险主要取决于企业生产系统中危险物质的自身的物化性质和数量。固有危险源的数量越大、自身危害性越大,企业的安全生产风险越大。

2.1.3 生产环境因素

生产环境是指企业人员进行生产活动所处的环境,其风险因素是指生产系统中对机器、设备(或某些部件、装置等)正常运行,以及人员的安全、健康产生重要影响的所有天然的和人为的因素的组合。生产环境的主要风险因素包括自然环境因素和作业环境因素两个方面,自然环境主要包括自然界中与人类生产活动相关联的因素,作业环境是生产环境中与人密切相关且可以被人类改变的环境因素。

2.1.4 安全设施因素

安全设施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了减少、预防和消除可能发生的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标识等,包括:设备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监测报警设施、防火防爆设施、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生产环境防护设施、应急与救援设施、消防设施和安全标识等。

2.2 大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的事理因素分析

大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的事理层所要解决的问题是通过合理配置各种资源以寻求不断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水平。基于WSR方法论对大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的事理因素进行归纳,主要可概括为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体系建设、安全投入,安全风险预控、安全文化建设、安全培训教育、安全激励与惩戒、应急组织与响应七大因素。

2.2.1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体系建设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体系建设主要包括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及企业的安全管理体系等文件体系的制定、完善及运行落实情况。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体系树立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尊严性、权威性和指导性,若存在缺陷和不足,必将导致安全生产工作的缺乏引导与约束,使安全生产的各方面要求得不到保障,从而增加安全风险。

2.2.2 安全投入

安全投入是指企业在其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为了控制安全风险因素,消除事故隐患或危险源,提高作业安全水平所进行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等各种资源的投入。安全投入包括主动投入(预防性投入)和被动投入(控制性投入)两个方面,主动投入又可分为硬件投入和软件投入。硬件投入主要包括安全设施、生产环境安全、安全科研技术和人员等方面的投入;被动投入是指处理已经发生或发生后的生产事故成本投入,如事故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安全设施修复和人员伤亡赔偿、补偿等。

2.2.3 安全风险预防

安全风险预防是指企业有计划地对企业存在的隐患、危险源或其他危险因素开展预防性控制、治理,并有效降低企业生产安全风险的专项管理活动。安全风险预控因素主要包括安全检查、安全审查、安全评价、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专项治理等[15]。

2.2.4 安全文化建设

安全文化是企业和个人在安全生产领域种种素质和态度的总和。安全文化可细分为安全观念文化、安全行为文化、安全管理文化和安全物态文化[16],其中安全观念文化是根本,在其影响下产生安全行为文化和安全管理文化,最终形成安全物态文化。安全文化对象具有层次性,通常包括决策层、管理层和执行层三个层面。对于不同的对象,安全文化的表现和要求也是不一样的,例如决策层、管理层应主要强调事故预防、安全投入、以人为本等理念,而执行层则强调积极参与、安全行为等观念。

2.2.5 安全教育与培训

安全教育与培训是努力提高企业各层级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素质,学会从安全的角度观察和理解要从事的活动和面临的形势,用安全的观点解释和处理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问题的一种活动。安全教育培训主要面向态度、知识和技能三个层面。安全态度教育是安全教育与培训的根基,通过安全态度教育,真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安全知识教育主要包括安全管理教育和安全技术教育,通过安全知识教育,使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一步提高对安全微观层面的认识;安全技能培训主要是针对一线操作工人,将安全知识转化成安全操作,实现从“知道”到“会做”的过程。

2.2.6 安全激励与奖惩

安全激励与奖惩是通过内、外部的物质或精神奖惩刺激,激发人的安全工作动机,最充分地发挥人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企业的安全绩效。安全激励与奖惩是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在当前新形势下,安全激励与奖惩要从惩罚性管理向激励性管理转变,从事后惩罚向事前预防转变,从被动参与向主动参与转变等管理理念。

2.2.7 应急组织与响应

应急组织与响应是指为了应对安全事故的发生,预先有组织、有准备地制定措施与应对方案,用最小的代价减少事故带来的损失和危害而采取的一系列活动。应急组织与响应因素主要包括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两个部分。应急预案是指为降低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人员伤亡所采取的应急行动的步骤和纲领,主要包括预案准备、编制、实施和修订四个部分。应急救援是针对事故采取的准备、响应和恢复等一系列活动,主要包括事故的预警预测、应急体制建设、响应机制建设和应急装备建设。

2.3 大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的人理因素分析

WSR理认为“人理”是核心问题,主导“物理”和“事理”,主要包括“人”和“关系”是两大核心因素。其中“人”是指人行为及人所具有的直接影响人行为的因素总和,如人的生理、心理、动机、意识、知识、能力等;“关系”是人与人、人与群体、群体与群体之间所有的相互关系及其变化过程。

2.3.1 企业领导人因素

企业领导人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者,其个人安全素质的高低不仅影响着企业安全生产组织、决策和指挥能力等关键因素,还会对企业各级人员的安全意识、行为等产生较大影响,直接决定着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企业领导人因素主要包括安全法律意识、安全重视程度和安全组织、决策和指挥能力。

2.3.2 中层管理人员因素

中层管理人员是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的组织者和参与者,是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成败的枢纽。安全责任心及态度、安全管理实践经验和安全技能是一个合格中层管理人员必须要具备的三大关键要素。

2.3.3 一线作业人员因素

一线作业人员是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直接参与者,是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成败的基础。对于一线作业人员而言,安全行为习惯、安全知识及技能和安全作业意识是保证安全生产、避免安全风险产生的重要因素,此外人的生理和心理特性、身体健康状态等也都会成为潜在的安全风险,需要引起注意。

2.3.4 外部人员因素

外部人员是指会对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产生影响的外部单位或组织的人员,例如政府安监部门人员、上级主管部门人员、安全生产服务机构人员、公安消防机关人员、外协单位人员等。例如政府安监部门人员如果安全责任心不强,安全监管不到位,会让企业存在侥幸心理,进而增加企业的安全生产风险;安全生产服务机构人员如果缺乏职业公德,为了经济收益而开具虚假验收评价报告致使存在较大风险隐患的企业可以正常营业,也会给企业带来极大的安全风险。

2.3.5 关系

在大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过程中,正确处理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问题也是十分必要的,这里所指的“人”,既指单个的个体人,也可以是由单个人集中起来形成的群体。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以下三大方面:

①员工关系。这里的员工关系主要包括两层含义:员工与企业的关系、员工与员工之间的关系。员工关系主要包括员工对企业的满意程度、工作压力情况、员工与直接领导的关系、员工对薪水的满意情况等,和谐的员工关系可以促进员工对企业、对他人的关爱,进而降低企业的安全风险。

②企业内部部门之间关系。企业内部各部门关系是会对企业安全风险管控结果产生重要的影响,尤其是大型企业尤为明显,大型企业内部人际关系以及繁杂冗余的机构和审批程序,使得企业办事效率较低,因此各部门能否通力、高效协作,对安全管控的效率和质量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

③企业与外部之间关系。以企业与政府监管部门关系为例:政府作为监管部门,需要对企业的日常风险情况进行检查,并指导企业开展安全风险的管控工作,一旦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安监部门将负责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因此企业与政府在安全风险管控问题是会存在博弈,例如部分企业为逃避检查或者处罚,会特意隐瞒相关事故或者危险源,对有关情况会瞒报或者谎报、甚至不报,因此,政府则需要制定合理、合情的政策、法规,引导或者强制企业做好安全生产管控工作,推动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3 启示和建议

从本质上解决大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问题,一是需要结合企业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抓住主要矛盾,提高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效能;二是要本着统筹兼顾的原则,综合全面的分析“物理”、“事理”和“人理”层面的各个因素,做好相关风险的预控措施;三是要充分考虑大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系统的动态性,把握不同阶段、地域、行业大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的规律。具体建议如下:

①强化大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工作。风险辨识是大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的基础,目前大型企业特、重大事故数量高居不下的最根本原因就是企业风险辨识工作不到位,特别是人的意识、行为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安全生产过程管理等“人理”和“事理”要素通常被忽视,建议基于WSR方法论建立“物理”、“事理”和“人理”风险辨识清单,全面辨识企业日常生产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

②创新大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考核评估机制。一是前移考核评估关口,推动考核评估的重点由注重结果向注重过程转化,建立动态考核评估机制;二是健全考核评估体系,加大对于人员意识、行为及关系和过程管理等“人理”和“事理”因素的指标的考核力度;三是确立以发现安全生产风险为导向的“激励型”考核评估导向,考核评估的目的是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找出解决的方法,如果过分强调处罚和追责,这会极大挫伤各级领导和员工的积极性,势必造成掩饰事故真相的现象,因此应该将考核评估的重点放在风险溯源和教训吸取上,鼓励对未遂、先兆事故的统计分析,及时发现安全管理存在的漏洞,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大事故的发生。

③完善大型企业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发挥法制对安全生产管控中“物理”的支撑作用和“人理”、“事理”的约束作用。我们国家目前仍然处于严格监督阶段向独立自我管理阶段过渡时期,需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完善安全生产法制体系。政府部门要做好顶层策划,加强关键和缺失法律法规标准体系的制修订工作;要严格约束政府、企业及中介服务机构在安全生产相关的各种行为,加强日常监督和审核;要充分发挥市场能动性,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对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的支撑作用。

④企业要牢固树立以“人理”为主导、“事理”为核心、“物理”为保障的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理念,扎实开展各项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要重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创新安全教育培训模式,着力打造“安全素养再提升工程”;要重视“关系”在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的“隐形”作用,在日常工作中注意人际关系和技术两个层面的协调,保证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企业应结合自身行业特点和经济效益,以科技进步为动力,积极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改造提升企业“物理”水平,以创建“本安型”企业为终极目标。

⑤努力打造企业安全文化,筑牢企业安全根基。安全文化是企业安全管理发展的必由之路,是企业安全生产“人理”、“事理”的终极需要。安全文化是企业决策层、管理层和操作层对安全生产表现出的态度和素质的总和,建设企业安全文化需要决策层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思想道德观、预防为主的科学发展观和安全第一的效益观;需要管理层要认真掌握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专业水平、提高安全管理技能,引导推动员工建立安全价值观;需要操作层不断提高安全素质和意识,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

⑥相比于目前已有的研究方法,基于WSR方法论能够更加全面、系统的分析大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中的各个关键要素,下一步可以考虑与系统动力学等理论进行结合,深入分析大型企业安全生产管控生态系统的演化机理。

参考文献:

[1]雷绍慧.国内外大型企业集团安全管理模式现状研究[J].价值工程,2013,12:162-163.

[2]庞柒.煤矿企业长效安全评价体系研究[D].北京:北京工业大学,2014.

[3]李贺松.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及系统研究[D].保定:华北电力大学,2012.

[4]Pascal Poisson, Yuvin Chinniah.Managing risks linked to machinery in sawmills by controllinghazardous energies: Theory and practice in eight sawmills[J]. Safety Science, 84, 117-130.

[5]顾基发,唐锡晋.物理-事理-人理系统方法论:理论与应用[M].上海: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2006.

[6]董丽娅,刘子玲,等.WSR方法论在科技投入宏观系统管理研究中的应用[J].中国软科学,2006,2:89-93.

[7]王德光.基于系统理论的小流域喀斯特石漠化治理模式研究[D].福州:福州师范大学,2012.

[8]马继辉,吕永波,等.高新技术企业安全评估研究[J].中国软科学,2007,11:114-121.

[9]Ya Li,Zhichang Zhu.Soft OR in China: A critical report[J].European Journal of Operational Research,2014,232:427-434.

[10]高艳.基于WSR的医院知识团队绩效研究[D].武汉:武汉理工大学,2013.

[11]顾基发,唐锡晋,朱正祥.物理-事理-人理系统方法论综述[J].交通运输系统工程与信息,2007,7(6):52-60.

[12]傅贵.安全管理学――事故预防的行为控制方法[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3.

[13]王培,李新春.危险源理论及煤矿事故危险源风险分析研究综述[J].煤炭经济研究,2008,11:76-79.

工程安全生产论文篇10

1 引言

随着国家经济建设与现代化科技的迅速发展,大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在解决了温饱问题的同时,对生活的意义和人生的安排有了崭新的内容。大众更富裕,精力更充沛,也更加需要安全、健康、舒适、长寿,人们对生活安宁、社会安定、家庭及社区的安全格外重视,这表明大众的人生观、价值观、安全观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安全成了文明的象征。

2 人们对安全的认识

人们对于安全的认识往往比对事故的认识难度大,因为事故比较直观,对人们的影响比较深刻,人们容易从其危害中加以认识。而安全给人们的印象是同事故相对存在的,只有社会属性,没有自然属性。长期以来,人们对安全的认识虽然从多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思索与探讨,但多数停留在感性认识上,没有深入到安全的内在联系中加以认识,目前人们对安全认识大致有如下五种类型:

(1)从事故的危害中认识到(2)从安全与事故的相对存在中认识到(3)从安全与事故之间的联系中认识到(4)从安全内容的扩展中认识到:其一,安全是指人的身心而言,不仅仅是人的躯体不伤、不死、不病,而要保障人的心理、生理的安全与健康;其二,安全涉及的范围超出了生产过程、劳动生产的时空领域,拓展到人能进行活动的一切领域,可以延伸到人能生活、生存的一切地方;其三,人们随着社会文明、科技进步、经济发展、生活富裕的程度不同,对安全需求的水平和质量也不同。(5)从安全的存在中认识到。

3安全价值的观念性

我国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出现了许多具有时代特色的新价值观,如经济效益观念、时间信息观念等,体现了对传统生产型企业管理观的突破,为实现企业现代化具有重要价值,这些观念也同样适用于安全生产。如果人们能够树立起安全新观念,将大大提高安全的价值,为现代化企业的安全生产,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发挥重要的作用。(1)安全的战略观念(2)安全的市场观念(3)安全的竞争观念(4)安全的服务观念(5)安全的素质观念(6)安全的开发观念(7)安全的信息观念。新型安全观念的建立,能够拓宽安全工作的思路,有利于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安全具有广泛的价值,它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发展并不断提高的,它既具有生存价值、经济价值,也具有社会价值、政治价值和理论价值。

4 安全观的发展[1]

人们习惯上将生产领域中的安全技术称为是安全。如果将以生产领域为主的技术安全扩展到生活安全与生存安全领域,形成生产、生活、生存的大安全,将仅由科技人员具备的安全意识提高到全民的安全意识,这就是科学的大安全观。

安全是人类发展和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也是社会和公众崇高的伦理和公德。从本质上看,没有人类的安全就没有世界的和平,也就不可能造就人类的幸福乐园。安全的程度和质量,可以用安全科技和安全文化的水平来衡量。安全科技与文化的进步和繁荣,又取决于安全文化建设的投入及大安全观的确立。我国的安全和减灾界专家认为,树立新世纪的大安全观,是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之一。

近年来,我国每年意外事故与灾害死亡人数高达10多万人,“九五”期间我国出现了建国以来的第四次事故高峰,五年内共夺去50余万人的生命。各类事故引发的原因,70%以上是由于人的“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其根本问题在于企业领导、职工和社会大众缺乏应有的安全文化知识,安全素质低,安全意识薄弱,不懂基本的安全法规,缺乏安全知识、安全技能、自救能力等。因此,提高全民的安全文化素质,树立科学的大安全观,应成为社会的当务之急,也是国家的战略之策。

4 事故致因理论

事故致因理论是从大量典型事故本质原因的分析中所提炼出的事故机理和事故模型。能够为事故的定性定量分析,为事故的预测预防,为改进安全管理工作,从理论上提供科学的、完整的依据。

4.1事故因果连锁理论

有文献将海因里希事故因果连锁理论归为事故因果论,而把博德事故因果连锁理论、亚当斯事故因果连锁理论归为管理失误论,把海因里希事故因果连锁理论、博德事故因果连锁理论、亚当斯事故因果连锁理论、北川彻三事故因果连锁理论归为因果连锁理论作单一的叙述。

4.2信息处理的人失误事故模型

有关文献仅对威格里斯沃思模型、瑟利模型、劳伦斯模型、撒利模型作过简单的叙述,没有对模型的异同进行比较分析。

4.2.1比较分析

威格里斯沃思模型提出人失误构成了所有类型事故的基础,仅从人的简单层面对模型进行了分析。而瑟利模型不同于威格里斯沃思模型,是根据人的认知过程分析事故致因的理论。但两者都认为如果没有人的失误就不会有事故发生。劳伦斯模型是在威格里沃斯和瑟利等模型基础上提出来的,针对金矿企业人失误为主因,适用于类似矿山生产的多人作业生产方式。撒利模型不同于前几种模型,根据操作者应处理信息的性质进行分析,操作者处理信息的能力是有限的,信息量过大势必导致人失误。

4.2.2理论发展前景

信息处理的人失误事故模型主要是从人的失误对事故进行考虑的,由于人的失误是很难全面分析清楚的。所以该类理论模型可望在未来有进一步发展的可能。

4.3能量转移论与两类危险源理论

有关文献对能量转移论仅作单一的论述,两类危险源理论是最新的理论研究,是在能量意外释放理论基础上提出来的,有关文献并没有对两个理论进行比较分析。

4.3.1比较分析

陈宝智教授在对系统安全理论进行系统研究的基础上,1995年提出了事故致因的两类危险源理论。该理论认为,一起伤亡事故的发生往往是两类危险源共同作用的结果。第一类危险源是伤亡事故发生的能量主体,是第二类危险源出现的前提,并决定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第二类危险源是第一类危险源造成事故的必要条件,决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两类危险源理论对能量进行了分类,提出了具体的预防事故措施。在现实中的意义较大。

4.3.2理论发展前景

此两理论把事故都归因于能量的意外释放,仅适用于存在能量以及能量的载体因素基础上,对于管理、人因等都无法用能量的观点分析。但两类危险源理论的发展前景空间是可观的。

5安全的属性

5.1安全的自然属性

所谓安全的自然属性可从两个方面讨论:其一,安全是人的生理与心理需要,或者是由生命及生的欲望决定了的自我保护意识,这是天生的,是安全存在的主动因素。其二,安全是人类对天灾的无奈以及新陈代谢、生老病死的规律不可抗拒,使人们不得小把生命安全经常提到议事日程,这虽然是被动因素,但它与前一个主动因素相结合,就决定安全是古以来人类生活、生存、进步的永恒的主题。

5.2安全的社会属性

安全的社会属性也可以从政治及经济两方面来阐述:自从人类有组织活动以来,社会安定、有序、进步始终是各社会阶段追求的目标,而这一目标实现的重要标志之一就是安全,这是社会促进安全的主动因素。但是,人类的社会活动,例如:政治、军事、文化、社交,有的对安全直接起破坏作用,有的问接影响着安全;人类的经济活动.

6奖惩结合的经济激励法[2-3]

任何工作要高质量的完成。必须有明确的目的、目标。在工作中引入目标激励和奖惩机制正是为了充分调动每位安全生产从业人员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利用经济手段来激发员工搞好安全生产的源动力。使安全生产目标与每个人的经济利益息息相关,让实现目标者得到应有的物质激励。让达不到目标者丧失物质利益。从而指引员工的行为与企业追求的安全生产目标相一致。确保整体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6.1安全生产目标激励和奖惩机制在电力生产中的应用

发电厂作为电力能源系统的首发点.承担着生产电能的重任,社会责任重大,安全生产工作繁杂,点多面广,管理难度大。在2008年年初南方罕见冰冻灾害中就凸显了发电厂的作用。但最关键的工作就是如何确保发电厂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谈谈安全生产目标激励和奖惩机制在发电厂的应用。

6.1.1 安全生产目标激励和奖惩必须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1)建立完善、科学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责任明确,目标清晰,无遗留、不重叠”是建立发电厂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原则。发电厂的管理模式确定以后。各个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基本明确,但在责任制里要对安全生产方面的奖励、考核条款进行明晰。并在实际工作中要确保奖惩的刚性。

(2)各类安全方面的奖惩制度必须完善。

建立发电厂安全生产方面的奖惩规定.对各类不安全事件、违章下岗条款、习惯性违章界定以及生产方面的考核细则进行明示,实现考核有据可依、奖励有章可循。

(3)各岗位安全生产目标必须简单清晰。

发电厂安全生产目标体系的建立。传统的做法是采用自上而下的方式建立。即上级单位确定发电厂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发电厂再将该目标按照层级管理原则,进行细分,落实到各个部门(车间)、各个班组(工区、分部)以及各个岗位上。但如何调动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将发电厂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全部分解到各个岗位上。实现各岗位目标对发电厂目标的直接支撑,同时推行以岗位为轴心的管理模式.强化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实现员工有目标、目标有人管,是一项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在此基础上,将各个岗位的目标分实行100分制,对构成岗位目标的子目标按照重要性的程度进行合理赋分。对每个岗位的子目标制定详细的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形成员工有岗位、岗位有目标、目标有奖惩、奖惩必兑现。

发电厂的安全工作没有终点。只有起点,安全管理没有最好,只有更好,需要各级人员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时刻保持如临大敌的工作态度。要有“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危机感,兢兢业业、扎实肯干。才能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并在实践工作中创造性利用安全生产目标奖惩手段。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一方平安,确保发电厂的生产安全、确保电网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为社会繁荣提供基础能源保障。

7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7.1企业安全文化的概念及其层次

安全文化的概念最先由国际核安全咨询组(INSAG)于1986年针对核电站的安全问题提出。1991年出版的(INSAG-4)报告即((安全文化》给出了安全文化的定义:安全文化是存在于位和个人中的种种素质和态度的总和。文化是人类精神财富和物资财富的总称,安全文化和其他文化一样,是人类文明的产物,企业安全文化是企业在生产、生活、生存活动中为保证安全生产所创造的有关物资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企业安全文化应该是企业经过长时间的管理和运作影响员工的精神层面并通过员工的个人行为所表现出来的一种特有的文化现象从属于企业文化,是企业安全活动创造的安全生产及劳动保护的观念,行为、环境、物态条件的总和。企业安全文化分为企业物资安全文化和企业精神安全文化,企业安全文化是一个十分抽象的概念,为分析方便可以把它具体化为四个层次:(1)安全物资层次:这一层次是个很具体的概念,它包括企业生产、生活所用到的各种安全防护工具和劳动保护品等,(2)安全技术层次:它包括所有与企业安全生产相关的科学技术,科技文献、音像制品等。(3)安全法规制度层次: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的与安全有关的社会制度、法律制度、各种政策体制等和企业制定的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共同构成了这一层次-(4)安全价值理念和行为规范层次:这是最抽象的一个层次它包括企业员工的安全行为规范和安全价值观。前两个层次(安全工程设施、安全技术等)称为安全的硬手段,后两个层次(安全管理与法制、安全教育等)称安全科学的软技术。企业的事故预防不仅充分依靠安全的硬手段,更需要安全科学的软技术。

7.2企业安全文化在企业中的地位和作用

企业是一种以人与人组合为基础的生产经营活动主体,其生产经营行为最终都要靠人来执行,所以企业安全生产的战略选择都体现在人的价值理念中以企业安全文化的形式表现出来。企业安全文是一个涉及到企业能否安全生产和稳定发展的的一个重要因素。企业文化的重要性主要表现在如下几点:(1)企业安全文化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灵魂。企业在实践中将自己的所倡导的安全价值理念严格实施使这种价值理念成为指导企业和员工安全生产的灵魂,例如某名企为保障安全生产自动撤掉有安全隐患的生产线以实际行动为其员工树立了。安全第一”的价值理念,(2)企业安全文化是实现企业安全制度的重要思想保障。企业安全文化对员工的约束有两种,一种是外在的入安全制度与安全法规等,另一种是内在的社会道德和价值理念,(3)企业安全文化是实现企业安全制度创新的理念基础。企业员工的安全价值理念体现了企业安全制度的要求,反过来员工的安全价值理念也可以反馈给企业从而为企业的安全文化和制度的创新提供源泉。

从上述三点我们可以看出,企业安全文化的建设对企业有重要的意义。我国目前安全生产状况不容乐观,其原因有很多但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国内企业的安全文化还处于空白或起步阶段。由此给我国企业的安全生产带来了许多不利因素,例如有些煤矿井下负责打锚杆工人经常偷工减料,把偷工剩余的锚杆拿回家,后来管理者改变制度派人专们检查核实打锚杆的数量并在井13严格检查出来的材料。工人是不敢偷料了但偷工的事却来了,本来两米长的锚杆打进岩石里是很费功夫的他们就把一根锚杆截成好几段,把小段锚杆放入打好的岩石孔上紧托盘。从外观上是看不出来的,但又不能进行破坏性检查将锚杆拔出。这也许会有人说是没有一个好的监管制度,要知道即使是最完美的制度也会有漏洞如果没有安全文化观念上的约束制度约束实际上就难以发挥作用。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的同时也在提倡社会主义道德观念,也就是基于这个道理。

参考文献

工程安全生产论文篇11

2安全工程专业卓越工程师培养模式的建立

2.1培养方案的制定根据培养目标,制定了卓越安全工程师四年本科教学的培养方案,该培养方案有以下特点:(1)形式上:采取“2+1+1”模式,即2年基础理论教学,1年专业理论教学和综合能力培养,1年企业实训,其中,企业实训以企业现场教学为主,校企教师联合授课。(2)内容上:理论教学学分占60%;实践环节占40%。理论课程内容覆盖现场工程师知识要求和人文素质培养要求,强调安全管理能力提升要求;实践教学系统化,着重现场工程师能力培养和工程素养的提高,取得从事安全工程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或具备相应职业资格要求的能力。(3)专业课教学上:将人事部组织的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劳动保障部组织的国家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考试要求以及企业安全标准化相关要求纳入专业课教学内容中;教学模式采用课堂教学和现场教学相结合的方式,将生产中的事故案例进行现场教学讲解,加强实践应用能力的培养,强化课程体系对于工程师能力的训练功能。(4)企业实训课程:企业实训课程考虑目前的就业形势,分为建筑安全及化工安全两个模块,以满足不同学生的兴趣要求。

2.2校内培养方案校内培养方案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基础理论教学,该部分课程以数学、体育、英语、物理、化学、计算机等基础课程为主,目的是培养学生具有较好的人文社会科学素养、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工程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通过学习获得从事安全专业所需的自然科学知识和经济管理知识,有一定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竞争与合作的能力。另外一部分是专业理论教学,该部分课程体系由安全系统工程、安全人机工程、安全管理学、工程热力学、燃烧与爆炸原理等理论教学体系和安全工程实验、课程设计等实践教学体系构成,目的是要求学生掌握安全科学、安全工程、安全管理、职业健康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2.3企业培养方案企业培养方案分为现场教学及实践教学两部分,现场教学部分分两个专业方向,其中化工安全方向课程体系由石油化工工艺及设备安全,化工安全设计,化工安全管理标准化,化工事故案例分析四部分组成;建筑安全方向课程体系由建筑施工组织设计,建筑施工安全,建筑安全管理标准化,建筑事故案例分析组成。授课教师采用校企联合,要求企业教师专业职称至少为安全高级工程师,并具备多年的从业经验。现场授课重点提高学生分析能力、解决实际工程问题能力、安全技术管理能力以及技术创新素质的培养。内容侧重行业需求、行业发展方向、工程师素质、工程伦理、工程技术理论、工程技术方法、企业的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原料、物料及产品的理化性质,各生产作业环节及主要生产设备存在的隐患及危险性,初步认识和了解安全防护装置、安全设施的维护与运行情况,一旦发生事故可能的事故类型、事故原因及防范措施等方面。目的在于使学生了解安全工程专业发展以及需求,培养学生的专业兴趣,从介绍安全工程的基本原理、知识和方法入手,对学生进行专业能力培养。

企业实践教学部分由认识实习、专业设计、毕业设计三部分组成,认识实习主要通过现场参观,使学生对各工艺过程、设备设施,尤其是安全设施作用有所了解,进而为后期的理论知识的学习提供基础。认识实习时间为两周主要内容。专业设计是毕业设计前的一项实践教学活动,其主要目的是通过专业设计,使学生掌握安全工程的基本原理及基础知识,并用所学知识完成一个理论问题探索的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加深对所学专业的理解和认识,最后提交设计方案。与企业课程相对应安全工程卓越工程师专业设计分为两个方向即化工安全方向和建筑安全方向。化工安全设计方向通过对主要工艺流程的危险辨识、评价提出保证工艺安全的设计方案。建筑安全设计方向通过对主要施工过程的危险辨识、评价提出保证施工安全的设计方案。毕业设计通过16周时间,学生在企业工程师及校内指导教师的共同指导下,选择企业实际现场技术问题作为毕业设计选题,查阅、学习相关科技文献资料,确定设计方案与技术路线,完成规定的设计任务,通过校企联合组织的毕业设计答辩。

工程安全生产论文篇12

在安全生产论坛会上的总结讲话 同志们: 经过两个多月的认真筹备,今天上午,我矿首届安全生产论坛会如期 召开了。刚才,来自基层单位的几位同志发表了自己的论文,首先,我 代表矿党委、矿行政向今天受到表彰的个人表示衷心祝贺!向莅临今天 会议的集团公司领导表示热烈欢迎! 安全生产是煤矿的头等大事,它关系着职工群众的生命健康和家庭 幸福,影响着企业的稳定和发展的兴衰成败,但煤矿安全生产又是一项 艰巨复杂的工作,想抓好确实不容易。我们今天举办安全生产论坛会, 目的就是及时总结安全生产管理的新经验、新方法,不断丰富安全管理 的内涵,使我们的安全管理水平和管理层次实现快速提升,促进矿区安 全生产的长治久安。刚才,几位同志谈的都非常好,既有很高的理论 性,又有较强的实践性,像刘成明同志的《加强思想*工作,发展安 全文化生产力》是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管理相互渗透的成果,周卫星同 志的《煤矿安全质量工作方向的探索》是在较长时期的安全质量标准化 实践中认真摸索和总结出来的科学管理方法。应该说,我们几位同志的 论文质量都是较高的,对今后改进我矿的安全工作、创新安全管理方法 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为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推进安全生产论坛持续有效地开展,下面我 再强调两点意见: 一、加强宣传,积极参与 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使广大干部职工深刻认识举办安全生产论 坛的重要意义,调动参与的积极性,以较高的热情投身于这项工作中 去。各单位要以此为契机,改进安全管理的方法,创新工作形式,结合 本单位的实际,经常举办安全生产座谈会、安全生产大家谈等群众性活 动,启迪广大职工对安全工作进行深入思考和系统总结,变职工参与安 全生产论坛过程为学习安全知识的过程,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 和事故防范能力,逐步实现安全生产由被动防范向过程控制、从事故查 处向事前预防、从他律管理向自主管理、从简单粗放管理向法制化、制 度化、人性化管理转变,通过广泛参与,不断夯实矿井安全生产的基 础。 二、围绕重点,攻坚克难 首届安全生产论坛的成功召开已经给我们开了一个好头,出了不少优 秀的作品,但煤矿安全工作不是一劳永逸,它是一个动态的、不断变化 的工作,受不同时期职工心理、外界环境等多种 因素的制约和影响。为 此,要继续围绕矿井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刻苦钻研、潜心探索,结核 我矿实

际,围绕如何提高职工教育培训效果,创新安全质量标准化工 作,加强班队管理,强化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及制约我矿安全生产的难 题进行开展,多出有新意、有深度的安全论文。 同志们!安全生产论坛作为一项活动虽然已经结束,但安全工作只 有起点,没有终点,从现在到年底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我们的安全工 作任重而道远,要借本次安全生产论坛会的东风,结合当前矿井百日安 全活动的开展,做细、做实我矿的安全工作。安监处、宣传部、职教办 等部门,一方面要组织好优秀论文的学习交流工作,另一方面今后要定 期召开安全生产研讨会,为各单位交流探讨创造有利条件,指导、帮助 基层单位总结安全管理的成功经验。同时,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安全工 作现状,认真反思安全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差距,虚心向兄弟单位学 习,取长补短,不断提高自身安全管理水平。我相信!通过举行本次安 全论坛一定能够为我矿的安全工作注入新的活力,也一定能够推进百日 安全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实现到年底的安全生产,为今年的工作收好 尾,为明年的工作起好步。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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