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核算论文合集12篇

时间:2023-03-27 16:51:36

资产核算论文

资产核算论文篇1

一、AMC抵债资产核算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抵债资产取得环节在财务核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抵债资产入账不及时问题。从AMC抵债资产来源看,既有从剥离银行划转接收的,也有在资产处置过程中由法院依法裁定、协议抵债或资产置换取得的。后一种情况,基本不存在入账不及时的问题,但对由剥离银行直接接收的抵债资产,由于情况复杂,有的银行已部分处置,有的因移交过程中没有办理严格的交接手续,而AMC的项目管理人员未及时清理档案,就存在因不知情或管理不到位而导致未及时入账,出现抵债资产滞留账外的问题。二是抵债资产无法入账的问题。无论是剥离过程中接收的抵债资产还是在处置过程中取得的抵债资产,都存在因欠缺合法的手续或法律依据而取得的情况,对这部分抵债资产就很难正常入账。三是抵债资产入账价值确定问题。AMC取得抵债资产后,主要按照实际抵债部分的贷款本金和已确认的利息作为抵债资产的入账价值,即按法院裁定或协议抵偿的贷款本金和表内利息之和入账。抵债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税费,按实际发生金额记入“营业费用---业务费用”,不计入抵债资产入账价值。但现实中会出现法院裁定或抵债协议未明确抵债金额的情况,按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制度(试行)》(财金[2000]17号)第31条规定:“待处置资产应按取得时的公允价值计价”。而公允价值通常指市场交易价格,由于抵债资产种类繁多,并是非标准产品,要寻求抵债资产的公允价值是非常困难的,缺乏可操作性,这给抵债资产入账价值的确定带来困难。四是对AMC依法提起代位权诉讼胜诉后取得债务人(含连带责任担保人)对次债务人的应收债权在财务上没有任何体现和反映。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0条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据此,AMC在会计核算中应进行相应的账务调整,即应以取得对次债务人的应收账款冲减原“待处置贷款”或“购入贷款”科目相应的债权。

(二)抵债资产管理环节在财务核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抵债资产实地盘点制度落实不力问题。各AMC内部管理制度均对抵债资产日常管理中要求定期(半年或一年)进行实地盘点,以了解抵债资产保管状况,及时调整账务,确保账实相符,但现实情况是,实地盘点制度落实过程中很少有财务人员参与,项目经办人员也并非都通过实地对抵债资产现状进行勘查,账存抵债资产存在毁损、被盗或灭失的风险。二是少量抵债资产存在未经批准擅自留用的情况。特别是AMC成立初期,由于管理不规范,存在房产、机动车辆等抵债资产未经批准擅自留用的违规行为。三是对抵债资产贬值或可能发生的损失,在会计期末未按谨慎性原则提取抵债资产减值准备,致使会计信息不对称,不能真实反映抵债资产贬值和损耗程度。根据《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第45条规定:金融企业应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度终了时对各项资产进行检查,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其计提项目包括抵债资产。四是AMC财务部门大多未建立完整的“抵债资产管理台账”,以全面地反映抵债资产的取得、管理和处置的全过程,通过执行定期检查、账实核对制度,对抵债资产进行必要的监督管理。

(三)抵债资产处置环节财务核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抵债资产“以租代售”的融资租赁、经营性租赁和分期收款出售的核算问题。按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制度(试行)》规定,上述租赁业务,应按资产账面价值将其转入“融资租赁资产”和“经营租赁资产”。对办理租赁业务中取得的收入,按规定计入当期租赁收入。而实际操作中,AMC采用收付实现制原则直接将当期租赁收入冲减了“待处置(抵债)资产”科目,不符合现行财务制度规定。对承租人违约延期付款的情况,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通过“应收账款(债权)”科目进行核算。对抵债资产处置中以分期收款方式出售的核算,也存在类似的问题。二是抵债资产超期限处置问题。按目前AMC内部的抵债资产管理办法,为加快抵债资产的处置,规定抵债资产(股权除外)应自取得之日起一年内处置完毕。但实际情况是,大多数抵债资产都存在超期限处置问题,这固然有市场方面的原因,但财务部门缺乏必要的监督也是重要原因之一。三是对一时无法入账的抵债资产的处置,AMC通常的做法是,将处置收入作为正常本息回收直接冲减“待处置贷款”或“购入贷款”。这种做法违背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原则,不能真实地反映AMC不良资产的处置过程。

二、AMC抵债资产核算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从财务会计制度上看,由于财政部一直未出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会计制度》,只制定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制度(试行)》,仅靠单一的财务制度远远不能规范AMC不良资产处置的财务行为和会计核算要求。况且,2000年出台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制度(试行)》主要是规范对政策性剥离的不良资产处置的财务行为,而目前AMC的业务已不局限于政策性不良资产处置业务,还包括了大量商业化不良资产的处置业务,情况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原财务制度已不能完全适应现有业务需要。这是造成目前四家AMC抵债资产核算管理不统一且存在诸多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从抵债资产管理制度看,财政部也未针对AMC的实际情况,出台类似《银行抵债资产管理办法》(财金[2005]53号)的AMC抵债资产管理制度,AMC缺乏统一的抵债资产接收、管理、处置和核算的制度规范和监管标准。

(三)从AMC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看,前述抵债资产核算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既有执行内部管理制度不力和管理不到位方面的原因,如抵债资产实地盘点制度不落实、未经审批擅自自用等。也有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方面的原因,如租赁和代位权确立后的会计核算处理问题等。

(四)从AMC的财务体制上看,由于AMC不存在利润(损益)核算的问题,财政部对AMC的政策性不良资产处置的考核,主要以“两率”(现金回收率和处置费用率)承包考核为核心。这种财务体制的安排,决定了某些财务核算失去了意义。比如抵债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等。

三、完善AMC抵债资产核算管理的对策建议

资产核算论文篇2

资产减值,是指企业的资产发生市场价值低于账面价值的情况。新《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对资产减值的规范刚刚出台,本文拟对企业资产减值核算有关问题谈几点看法。

一、企业资产减值的范围问题

实际工作中,企业几乎所有的资产都存在减值(或贬值)现象。企业资产减值应该分为三类:一是流动资产减值。这类资产减值在发生时,企业将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当资产减值迹象消失或资产价值回升时,企业可以把已经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原路冲回;二是非流动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减值。这类资产减值分为正常价格波动和永久性减值。前者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单独核算,计入当期损益,以后升值时,反方向核算,计入当期损益;后者属于永久性减值,这部分减值计提时连同以前已经入账的升值部分一并计入当期损益,以后确属价值回升,回升部分的价值也不再计入当期损益。三是非流动资产按实际成本计量的资产减值。这类资产减值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准则规范的内容,这类资产减值一经发生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在以后期间不得转回。

二、资产减值测算中的可回收金额问题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资产减值迹象。有确凿证据证明存在资产减值迹象的,应当进行资产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有三个确定方法。一是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是长期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二是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三是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应当大于零。实际工作中,企业资产的可回收金额主要通过前两者确定,只要它们两者中有一个方法计算的金额大于其资产的账面价值就不作为资产减值。若两者计算方法确定的金额都小于其账面价值,按其最高者与其账面价值进行比较,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数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三、资产升值处理问题

(一)流动资产升值的会计处理

流动资产的升值包括单独核算资产减值的流动资产升值和进行明细核算资产减值的流动资产升值两种情况。前者一旦升值,应在已经计提减值数额范围内核算,冲回原来已经计提的资产减值数额,超过已经计提资产减值的部分不作会计处理,直到流动资产转让处置或消失时进行会计处理。如,坏账准备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等。后者一旦升值,既可在已经计提减值数额范围内冲回原来已经计提的资产减值数额,也可对超过已经计提资产减值的部分继续进行会计处理,资产因升值产生的溢价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如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等。

(二)非流动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升值会计处理

非流动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有减值就有升值。非流动资产升值不论是在原非流动资产减值数额范围内,还是已经超过非流动资产初始投资成本的升值,其升值数额一律计入“资本公积”账户,不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会计准则之所以这样规范,主要原因在于防止企业利用资产的涨跌价格来操纵损益,粉饰业绩,编制虚假财务报告。

(三)非流动资产按实际成本计量的资产升值会计处理

非流动资产按实际成本计量的资产有减值同样也有升值。但是,非流动资产按实际成本计量模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要求资产减值不再转回。因此,按实际成本计量的非流动资产的升值一律不作会计处理。

四、涉及总部资产的减值损失的会计处理问题

企业总部资产包括整个企业集团或其事业部的办公楼、电子数据处理设备、研发中心等长期资产。总部资产的显著特征是难以脱离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形成独立的现金流量,而且其账面价值难以完全归属于某一资产组。因此,总部资产通常难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需要结合其他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在资产负债表日,如果有迹象表明某项总部资产可能发生减值,企业应当计算确定该总部资产所归属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然后将其与相应的账面价值相比较,据以判断是否需要确认减值损失。企业在对某一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时,应当先认定所有与该资产组相关的总部资产,再根据相关总部资产能否按照合理和一致的基础分摊至该资产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对于相关总部资产能够按照合理和一致的基础分摊至该资产组的部分,应当将该部分总部资产的账面价值分摊至该资产组,再据以比较该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包括已分摊的总部资产的账面价值部分)和可收回金额,并按照前述有关资产组的减值损失处理顺序和方法处理。

对于相关总部资产难以按照合理和一致的基础分摊至该资产组的,应当按照下列步骤处理:首先,在不考虑相关总部资产的情况下,估计和比较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和可收回金额,并按照前述有关资产组减值损失处理顺序和方法处理。其次,认定由若干个资产组组成的最小的资产组组合,该资产组组合应当包括所测试的资产组与可以按照合理和一致的基础将该总部资产的账面价值分摊其上的部分。最后,比较所认定的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已分摊的总部资产的账面价值部分)和可收回金额,并按照前述有关资产组减值损失的处理顺序和方法处理。

【例】M公司有一条生产线,该生产线由A、B、C等三项不同固定资产组成,账户余额分别为40万元、60万元、100万元,账面价值分别为20万元、30万元、50万元,该三项固定资产均无法独立产生现金流量(它们同属一个资产组)。2006年因市场上有替代产品,致使以该资产组生产的产品销路锐减40%。所以,应进行减值测试,2006年末,A固定资产公允价值—处置费用=15万元,B固定资产和C固定资产无法合理估计其可变现净值,也无法算出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整条生产线尚可使用5年。

上例中,资产组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可收回金额,即按5年的折现率测算该资产组的现金流量,假设为60万元为其可收回金额。

分析:由上例资料中已知,该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100万元,则发生减值40万元。抵减后,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三者中最高者:一是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二是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三是零。

第一次分摊:A固定资产应分摊=20%×40=8万元,由于A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不应低于其公允价值-处置费用=15万元,则只能分摊5万元的资产减值损失。则A固定资产应分摊=15万元,B固定资产应分摊=30%×40=12万元,C固定资产应分摊=50%×40=20万元。

第二次分摊:B固定资产应分摊=37.5%×3=1.125万元(+第一次分摊);C固定资产应分摊=62.5%×3=1.875万元(+第一次分摊)。

会计分录:

借:资产减值损失—A:5

—B:1.3125

—C:2.1875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A:5

—B:1.3125

—C:2.1875

五、商誉减值问题

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确认为商誉。新企业会计准则规范的商誉,是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其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而形成的。其商誉的存在形式有两种:一是控股合并情况下,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该差额是指合并报表中应列示的商誉;二是吸收合并情况下,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该差额是购买方在其账簿以及个别财务报表中应确认的商誉。

按照购买方核算的企业合并存在合并差额的情况下,企业合并准则中要求首先要对企业合并成本及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在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均以公允价值计量并且确认了符合条件的无形资产以后,剩余部分构成商誉。商誉在确认以后,持有期间不要求摊销,每一会计年度末,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对其进行减值测试,按照账面价值可收回金额孰低的原则计量,对于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计提减值准备,有关减值准备在提取以后,不能转回。

资产核算论文篇3

关键词:资产减值,国际比较,研究分析。

长期以来,由于受历史遗留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国的企业界普遍存在着高估资产价值的现象。因此,企业通过确认资产减值,可将长期积累的不良资产泡沫予以消化,提高资产的质量,便资产能够真实地反映企业未来获取经济利益的能力,同时,通过确认资产减值,还可使企业减少当期应纳税额,增加自身积累,提高其抵御风险的能力。另外,企业对外披露的会计信息中通过确认资产减值,可使利益相关者相信企业资产已得到优化,对企业盈利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更具信心。有必要对资产减值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一、资产减值核算的国际比较

(一)我国目前对资产减值核算的有关规定。

1998年开始执行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及财政部文件规定,公司应计提坏账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四项准备金)。2000年底的《企业会计制度》要求对所有符合资产定义的不实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同时,规定企业不得计提秘密准备。

1.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计量。我国确认资产减值时采用备抵法。在“资产负债表”中,各项资产减值作为其资产的减项列示。关于资产减值的计量,我国《企业会计制度》分别就存货、应收账款、固定资产等八项资产项目作了具体的规定。

2.资产减值准备的披露。企业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在期末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时,应在“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中单独披露。披露内容包括:各减值准备的年初金额、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及年末金额。

(二)国际上对资产减值核算的观点。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第121号准则公告《长期资产减值和待处置的长期资产的会计处理》规定,在评估长期资产和某些可辨认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的可收回性时,如果使用该项资产以及最终处置可产生的预期的未来现金流量的总和低于其账面值,就应当确认减值损失。减值损失的计量应建立在公允价值的基础上。在评估可收回价值时,FASB采用的是未折现的预期现金流量,而在确认资产减值时则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国际会计准则IAS25《投资会计》规定,长期投资的账面金额因非暂时性的下跌而发生的减少数,应计入损益表,除非它们能与以前的重估价相抵销。当投资的价值升高或跌价的理由不复存在时,已经减少的账面金额可以转回。1998年的IAS36《资产减值》准则规范了企业确保其资产以不超过可收回金额进行计量的程序,要求企业确认资产减值损失。与此同时,IAS39中也对金融资产减值损失的判断、确认作了具体规定。

国际上规定,企业对资产减值准备的披露至少应当包括以下信息:导致资产减值发生的具体原因及其对资产服务能力的影响,估计可收回价值的方法,资产的可收回价值,确认的减值损失及其列示,资产减值冲回的原因及金额和在报表中的列示。

(三)国际惯例与我国制度对资产减值核算的差异分析。

1.资产减值的确认。

(1)资产减值的确认标准,目前主要有三种:即永久性标准、可能性标准和经济性标准。不同国家对于确认标准的选择有所不同。美国等一些国家使用可能性标准,其主要特点是,确认和计量的基础不一致,确认时使用未来现金流量的未贴现值,计量时使用公允价值,这样可能会导致资产价值的高估;英国等一些国家采用永久性标准,它强调只有在预计的未来期间内不可能恢复时,才对资产减值损失进行确认;IAS36等广泛采用经济性标准,只要发生减值就予以确认,确认和计量采用相同的基础。从我国《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来看,我国资产减值的确认标准基本倾向于经济性标准。

(2)关于资产减值的恢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在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内转回。这一点,与国际会计准则、英国会计准则已形成了共识。然而FASB121不允许资产减值的冲回。

2.资产减值的计量。

(1)资产减值的计量属性。国际会计准则规定,资产减值应采用资产的净售价与在用价值孰高确定可收回金额进行计量。美国会计准则规定,企业使用和持有的资产应采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允许确认未实现损失或利得。英国会计准则规定,资产减值应采用可变现净值与在用价值孰高为基础进行计量。我国《企业会计制度》则按照不同的资产对其计量属性作了具体的规定,仅允许确认未实现损失。由此可见,我国的会计处理更为充分地体现了稳健原则。

(2)可收回价值的确定。对于可收回价值可以有不同的理解。美国FASB采用的是未折现的现金流量。我国《企业会计制度》将其规定为资产的销售净价与使用价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IAS36中也有类似规定,但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是资产的使用价值或其销售净价。虽然各国在表述上各有不同,但都体现了谨慎性原则,而且都有着国际化趋势,进一步提高了各国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在测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时,我国通常以单项资产或资产类别为基础测定,这在操作中有局限性。IAS36中规定,如果不可能估计单个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企业应确定资产所属的现金产出单元的可收回金额,而“现金产出单元”评估的方法正好弥补了我国测定中的不足。

3.资产减值的披露。国际上要求对资产减值披露的内容更为详实,不仅包括我国《企业会计制度》中的要求披露的内容,而且还包括导致确认或转回减值损失的事件和环境等内容,提高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进一步杜绝人为操作利润的可能。

二、进一步完善和利用我国资产减值核算信息的建议。

(一)将资产减值核算的评价纳入商业银行的信贷监督范围。

现实生活中,一些企业存在大量银行信贷资产,这些资产大都转化成了物化的资产。当企业陷入瘫痪或半瘫痪状态时,转化后的物化资产也逐渐被消耗掉,成为空壳,银行损失将无法计算。那么怎样才能让银行损失减少甚至不发生?笔者认为,对银行贷款资产组合中的不良资产计提减值损失,让银行记录贷款的经济减值。鉴于考虑信贷资产转化为物化资产后,企业可能会出于粉饰报表业绩的动机,少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增加当期盈余,或者改变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转回、核销的时间,调高当期的利润。这样给银行制造假象,误认为企业仍有还贷能力,不能觉察到贷款中存在的潜在风险。要杜绝企业虚报资产、操纵利润的现象,笔者认为,让企业会计人员与银行委派人员共同组成一个专门小组,定期或至少每年年末对企业中的信贷资产转化后的物化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合理预计并对这些资产可能发生的经济减值进行记录,及时采取措施。需要指出的是,文中的信贷资产主要指专项贷款。

(二)进一步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引用“现金产出单元”的估计。

我国《企业会计制度》在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时,往往以单项资产或资产类别为基础进行确定。这在实际操作中存在某些局限性。在很多情况下并不能认定某一资产的可收回价值,因为在一般情况下都是许多资产共同作用产生现金流入。笔者认为,不妨引入“现金产出单元”进行评估。现金产出单元是不依赖于别的资产组合就能为企业产生现金流量的最小的可辨认的资产组合,可以是某一单项资产,也可以是若干资产的组合体。它的提出,为分析资产的可收回价值奠定了基础。通过对企业资产使用方式、作用和特点的分析,就可以将众多资产进行组合。在其组合过程中,应当考虑的因素有产品线、营业特征、地点、地区或地域及管理当局的有关政策等。如果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难以确定,管理层应据此辨别该资产所属现金产出单元,估计该单元整体的可收回金额,并通过现金产出单元的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的比较,来判断是否发生减值损失,以此确定发生减值损失的金额。然后,在单元的资产间分摊减值损失。笔者认为,可以采用加权分摊法,根据单元中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与以各资产剩余使用寿命的比重为权数加权后的账面金额之间的比率进行分摊;同时考虑在更新换代较快的资产和价格较稳定的资产之间进行平衡。

三、结论

针对我国现有有关资产减值会计规范的不足,我们认为应借鉴美国和国际会计准则有关资产减值准则的内容及时制定我国资产减值准则。先对其内容进行讨论、宣传促成共识,然后公告实施。制定实施资产减值准则其意义在于:(1)对现有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减值规定进行补充协调,形成独立的会计准则。有利于企业进行资产减值会计核算。(2)有助于规范企业资产减值会计核算和相关信息的披露。(3)资产减值准则实施有利于解决企业高估资产、操纵利润等会计信息失真问题。(4)对资产减值信息的披露要求更严格、更详尽。

参考文献:

资产核算论文篇4

二、加强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策略

1.不断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行政单位在遵循国家有关资产管理政策的前提下,结合本单位具体资产结构状况,建立起完善的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首先建立独立的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在购置固定资产时要严格控制成本,尽可能采取招标方式采购,科学合理编制固定资产配置方案,完善单位内部固定资产共享机制,以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追求质量,避免过多、不必要的采购浪费;遵循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分别记录,进行及时的会计核算,严格按照规定手续履行,进而形成相互间的制约和监督,减少固定资产隐性流失;建立完善监督约束机制和离任核查制,明确相关岗位工作内容和职责、权限范围,尤其是明确责任追究机制规定,人员调动或者离职要严格办理资产移交和核查程序,防止固定资产流失;其次根据单位资产结构和固定资产使用需求科学编制固定资产购置计划方案,编制固定资产购置预算,进行科学地论证和预测分析;最后建立完善的固定资产账簿记录制度和定期清查盘点制度,从固定资产入库、出库、处置等过程中都严格进行登记记录,实行动态管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及时录入固定资产增减变化情况,并与资产清查数据比对,保管好相关的文件资料和购置发票,全面掌握固定资产信息,及时发现盘亏的固定资产,寻找原因,明确区分正常损坏和非正常损坏,非自然状态下的固定资产损失要详细披露赔偿规定和惩罚措施,保证固定资产的完整、安全。加强固定资产的采购、监管、使用和维护环节的信息沟通,通过固定资产的实时信息披露,也有利于形成内在的约束和监督。

2.强化固定资产管理意识,提高管理人员素质水平

政府部门的固定资产由财政负担,属于国有资产,涉及金额大,内容广泛,是政府履行职能的物质基础。将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与行政单位的领导的绩效考核机制相挂钩,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通过量化指标加以体现,有奖必赏,有错必究,在很大程度上能够调动单位内部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确建立资产管理的专门机构,尤其是明确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定期清查盘点,动态监管,将产权与责任对应落实,强化固定资产管理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在人才聘请方面,选拔具备较高的专业财务管理素质和信息化技术的综合型人才,同时要丰富培训形式,激发他们的创新性思维和工作热情,强化新老员工交流沟通,经验共享,信息共享,逐步提高新入职员工的实践能力。对于现任员工,强化会计培训和相关的业务学习,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政策规定执行,规范固定资产账簿登记、管理和核算,提高会计核算的科学化、效率化。建立配套考核机制和激励机制,例如定期考核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的知识水平,考核优秀者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充分调动内部积极地学习氛围,逐步提高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的素质水平。

资产核算论文篇5

Abstract:Thisarticleaccordingtothenewcriteriontoclassifytothepropertyessentialfactorandtopropertydepreciationaccountantagainstandard,underthenewcriteriontheenterpriseeachpropertydepreciationcalculation''''ssuitablecriterion,thepropertydepreciationloseconfirmation,rowwithwhethertoreturnandsoonaspectstocarryonthecomparativeanalysis.

keyword:Newaccountingstandards;Enterprise;Propertydepreciation;Depreciationcalculation

前言

我国新的会计准则体系对企业资产进行了重新分类。除保留原有的按流动性、非流动性分类外,取消了短期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项目,并将原在表外披露的衍生工具(如期货投资等)改在表内反映,同时增加了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油气资产(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农业企业)等内容。新准则对资产要素的重新分类及对资产减值会计的重新规范,使人们对各项资产减值的核算犹如雾里看花。

一、适用准则不同

流动资产与非流动资产、金融资产与非金融资产的不同特点,决定了企业各项资产减值的核算存在差异,不可能对各项资产减值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披露在同一项会计准则中进行规范。在我国新的会计准则体系中,虽有专门的资产减值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但该准则主要规范投资性房地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长期资产减值的处理,其他资产的减值则由其他相应准则规范。这种做法也与国际惯例相一致。具体如后面附表所示。

二、是否需要核算减值视资产的期末计价方法不同而定

资产的期末计价是指资产负债表中以何种计量属性反映资产的价值,这与资产的后续计量相关。中外会计中,资产的计量历来有成本与公允价值两种模式。采用成本模式时,资产按历史成本(实际成本)反映,客观、可靠,数据容易取得,而且可避免由于采用其他计量属性而引起的会计信息的差异,确保会计信息的一致性和可比性,因而是传统会计中常用的一种计量属性。在原有的损益表重心观下,由于企业持有资产的目的是自用而非销售变现,因而无须考虑其市价的变化,会计一般采用历史成本的计量模式;但在资产负债表重心观下,资产代表企业未来经济利益的流入,在计量资产时,就不应以反映“过去”的成本为基础,而应以反映“未来”的价值为基础。此外,在物价明显变动的情况下,采用成本模式提供的会计信息的相关、可靠、可比性比较差,由此产生了公允价值等其他计量属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时,信息相关性强,符合决策有用的会计目标,在成熟的资本市场中,公允价值又比较容易确定,因而受到推崇并广泛使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也在全面推广使用公允价值。

从资产的性质来看,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对公允价值变动的敏感性存在差异。流动资产可以随时变现,对公允价值的变动非常敏感,相关性强;非流动资产则不然,公允价值的正常变动对其影响并不大。从公允价值在我国的应用情况来看,经历了禁止使用(1992年前)、大量使用(1998年起)、限制使用(2001年至今)的多次反复。考虑到中国会计标准国际趋同的需要,针对我国市场欠发达的现状,本次会计制度改革,我国适度、谨慎地引入了公允价值,目的是使会计信息尽可能地反映企业的实际、尤其是资产的现实价值,强化相关性质量。从此理念出发,我国在新的会计准则体系中,对存在活跃市场的资产,一般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主要计入当期损益,这也符合全面收益报告的国际趋势;少数资产(如部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则作为资本公积处理;不存在活跃市场的资产,则沿用成本计量模式,防止企业的操纵。期末计价采用公允价值模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资产,不存在减值的核算;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模式的资产,无论从资产定义或谨慎性原则考虑,亦或财务报表要素的确认标准,根据决策有用的会计目标,会计上应以反映资产“未来”的价值为基础、对资产账面价值的减少予以确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期末计价虽采用公允价值模式,以其变动金额调整权益,但当该类资产的公允价值持续下降时,应确认减值损失。三、资产减值损失的列支不同

企业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只是预计金额,并未实际发生,会计上称为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是资产(账面价值)转化为费用(或损失)的一种特殊形式,它将导致费用(或损失)的增加以及资产账面价值的减少。问题是,这种减值损失如何列支,是计入资产负债表还是当期损益?按照我国《企业会计制度2001》的规定,企业预计的资产减值损失,一律计入当期损益;同时按不同资产的性质,分别作为管理费用(坏账损失、存货跌价损失)、营业外支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的减值损失)和减少投资收益(长短期投资及委托贷款的减值损失)处理。根据我国新的会计准则,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所得税费用外,其余资产减值损失在利润表中单设“资产减值损失”项目反映,提示信息使用者关注企业资产质量及由此导致的相关风险,是重要性原则的体现。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持有期内不仅核算减值损失,还核算资产升值的利得,在利润表中专设“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项目反映(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持有目的并非赚取差价,公允价值的变动损益先计入资本公积),这种损益虽不产生现金流,但将其计入利润表符合国际惯例及全面收益报告的发展趋势。

四、确认资产减值的比较范围不同

确认资产减值损失,需要将资产期末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可变现净值或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进行比较。理论上讲,比较的方法或范围有三种:单项比较法、类别比较法和总体比较法。其中单项比较法比较准确,但操作复杂;总体比较法操作简单,但不准确;类别比较法介于两者之间。我国新的会计准则一般要求按单项资产计提减值,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对于数量繁多、单位价值较低的存货(含消耗性生物资产),可按类别计提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目的或用途、且难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跌价准备。

(二)不能单独产生现金流量的长期资产,如煤矿建的铁路专运线、某个营业网点等,应按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减值损失。

(三)单项金额不大或单项金额重大但未发生损失的应收款项,可按期末余额总额或分别不同账龄计提减值损失。 

资产核算论文篇6

一、固定资产的核算存在的弊端

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在购建时一次性列为当期支出,这项规定对于必须使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进行核算而同时又要考核经济效益的单位来说,其最大缺陷是,由于费用和收入不配比,因此无法科学,准确地考核经营结余。固定资产账面所反映的价值是其购建时的原价值来反映资产的成本显然不符合实际情况,无法体现资产的真实价值。其次,由于不折旧,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很容易被各方“遗忘”,特别是一些不常用的固定资产,等到国家组织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时,由于平常疏于管理,最终会计部门很难寻找到其“踪迹”。因此,这非常不利于国家资产实物管理。

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在购置时一次性列为支出,而在其使用期内不计提折旧,也不做减值测试,固定资产账面只反映原值,在处置和报废时,处置收入和报废时间没有相应会计资料作为严格的依据。这样的处理方法使固定资产价值的变动得不到正确反映,有违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在工作实践中,因为缺乏必要的会计核算和监督,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的处置较为“宽松”,可能使固定资产提前报废和低价处置,造成国有资产的损失。

事业单位的财务目标和管理方式不同于一般企业,其资产的核算与管理须与相应的预算管理体制相配套,因此,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核算要不要计提折旧的问题,目前尚不能急于定论。但为了正确反映其固定资产的真实价值状态,同时使有关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能够全面、动态地掌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状况,可在报表附注中对固定资产的现时状况加以披露。即每年年末对各项固定资产做减值测试,存在减值迹象的,会计上不作损失的确认,但在报表附注中披露减值的原因及扣除减值后固定资产的价值。需要注意的是,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减值判断与企业会计略有不同,因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以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比较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减值,这里的“账面价值”就是固定资产原值。

对于固定资产的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不能为求方便或其他原因随意低价处置;同时,按照财政部对事业单位处置国有资产收入“应当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新规定,处置固定资产取得的收入,不应再作“固定资产修购基金”,而是作“应缴财政专户款”。

二、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的会计处理方法

完善固定资产核算办法,使其既能体现国家资产的经济特性又符合事业单位的资产特点。

(一)购置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事业单位购置固定资产,现行管理办法是根据资金来源渠道分别列支,会计分录如下:支付款项时,借记“事业支出”、“专款支出”、“专用基金一一修购基金”等科目,货记“银行存款”科目;固定资产人账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货记“固定基金”科目。这两组分录之间不存在勾稽关系,不能确切明了地反映业务内涵。在实际业务处理中,不少单位往往只作了付款分录,忘记作资产入账分录。其结果,导致账外资产形成,甚至给不法分予可乘之机,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制度如此硬性规定的依据是,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主要是由国家拨款形成的。

对于完全实现财政预算管理或不实行结余考核办法的事业单位,其固定资产核算,按以下办法处理:事业单位购建固定资产时,借记“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等,贷记“银行存款”等,同时,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固定基金”。这种核算办法的优点是,事业单位支出与财政支出保持一致,同时还能反映国宝资产的真实价值。

实行结余考核管理的事业单位,其固定资产核算,按以下办处理:事业单位购建固定资产时,代记“长期等摊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固定基金”。平时,根据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分期摊销长期选择费用,借记“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等,贷记“长期选择费用”。这种核算办法的优点是,固定资产费用与收入能够配比,且能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

对于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资金主要来源于自筹资金的事业单位。其固定资产核算是与企业会计制度同步的,就没必要保持固定资产、固定基金的对应关系,故建议取消“固定基金”科目。购置固定资产不再按资金来源列支,而是比照企业会计,只通过一组分录反映,即直接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有关资产科目。

(二)固定资产折旧的会计处理

按现行管理制度规定,事业单位不计提折旧,而为了保证固定资产的更新和维护,又规定按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修购基金,在事业支出和经营支出的修缮费和设备购置费中各列支5O%。上述会计处理存在着三个缺陷:(I)价值背离。随着时间的推移,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与净值的差额越来越大,以固定资产账面原值反映固定基金,既虚增单位的净资产,又体现不出设备的现有生产能力;(2)成本不完整。由于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人为降低了与收入相应的成本支出,导致会计记录支出不真实、成本不完整;(3按收入比例来提取修购基金,不足以维持固定资产的更新和维护,也缺乏科学合理的计提依据。

事业单位作为非营利组织,具有公共事业和产业双重性质,其固定资产也需要保值增值,故应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在会计处理上,应取消“固定基金”和“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增设“累计折旧”科目,以计提的折旧基金取代修购基金。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选择合理的折旧方法进行摊销,将每月应摊销的折旧价值作为费用计入有关的成本或支出中,从相应的收人中得以补偿。在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费用时,借记“事业支出——折旧费”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三)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的会计处理

现行管理办法规定,事业单位向其他单位投资转出固定资产时,应按评估或合同协议确认的价格,借记“对外投资——其他投资”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按固定资产账面原值,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这种会计处理,其目的是为了保持固定资产与固定基金的对应关系。但上述分录的对应关系显得有些牵强,未能直观反映各单位对外投资的增加与“事业基金——投资基金”增加有什么必然联系,令人费解。同时,造成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与以其他资产对外投资会计处理方法口径不一。故建议取消“固定基金。科目,使事业单位用固定资产对外投资的会计处理同以其他资产对外投资的会计处理趋于一致。

随着事业单位改革的深入和大量现代办公设备的购置,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日趋增加。科学有效地搞好固定资产管理,可确保其安全和完整,充分发挥其效能,提高事业单位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增强单位的竞争力。这无疑十分重要,本文旨在抛砖引玉,改革事业单位财务会计,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三加强事业单位会计管理.完善核算方法

资产核算论文篇7

Abstract:since"BusinessaccountingCriterion--Fixedasset"haspromulgated,variousenterprisesaccordingto"BusinessaccountingCriterion--Fixedasset"theconcernedrequirementshavemadethecorrespondingadjustmentinthefixedassetcalculationandthemanagementaspect,graduallywithinternationaltrailconnection,butthepartialenterprisesactuallyreceivethebenefitactuationinfluenceuserelatedstipulation“theelasticity”toachievetheirintention,hadsomeproblems;Theauthoraftertheponder,proposedseveralnotmaturemethodspreventthesephenomenatheoccurrence,thegoalarewanttoinitiatethefellowexperts,colleague''''sponder,avoidsorreducesthesequestionsfinallyintheaccountingpractice.

keyword:Constructionenterprise;Fixedasset;Calculationandmanagement

前言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对真实、透明的会计信息的需求越来越大,会计信息的需求者也从过去的政府几个部门扩展到广大微观层面,如:企业管理者、债权人、投资人等;并且会计信息涉及到诸多利益问题,因此,准确、透明、负责愈加显得重要。为适应时展,2001年11月9日财政部在《企业会计制度》之后又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以下简称为《准则》),并规定从2002年1月1日起首先在股份有限公司施行,同时鼓励其它企业先行施行,作为对固定资产会计核算和相关信息披露的规范性要求,它保持与《企业会计制度》(2000年12月29日颁布)一致的同时,在定义、折旧等方面内容作了修改,扩大了企业选择的余地,但笔者认为它同时也带来了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方面的弊端。对于施工企业,由于其固定资产使用地分散等因素,而企业却要节省管理中所耗费的人力、物力、财力,使得问题也显得更加突出。目前,施工企业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中存在的常见问题有:

一、会计信息方面的问题

《准则》将固定资产定义为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2、使用年限超过一年,3、单位价值较高;同时附加了两个确认条件:1、该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准则》不再强制要求企业执行同样的固定资产价值判断标准(比如,单位价值2000元以上),也不再采用列举的方式来对固定资产核算范围进行限定;这样,尽管《企业会计制度》仍然有固定资产价值判断标准,但企业在实务中可根据不同固定资产的性质和消耗方式,结合本企业的经营管理特点,具体确定固定资产的价值判断标准;从而导致了不同企业相同时期的会计信息不再具有可比性,甚至同一企业不同时期的会计信息也不再具有可比性。

此外,《准则》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折旧方法及减值准备等方面的规定虽然也做了明确、详细的规定,强调用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来要求企业进行会计核算与管理;但此举实际为某些企业人为控制利润创造了条件,增加了会计信息失真的风险。

二、资产流失现象严重

由于企业可以自己确定固定资产的价值判断标准,使部分企业不完全合理地提高了固定资产的价值判断标准,使部分本应该进入固定资产核算的资产不再按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尤其是部分金额较小的辅助经营设备,如:办公设备、通信工具、生活用具等),此类资产的管理程序、方式变得粗糙、简单,使得该部分设备远未到达使用年限,便被企业当作“废品”提前处理,使企业资产流失现象加剧。在施工企业这种现象尤其发生的频繁,通常有的辅助经营设备在一个工程项目(通常为18-24个月)结束后便被变卖、处理,严重导致了资产流失现象的发生。

三、影响固定资产使用者的价值体现

由于施工企业生产的特殊性,同一设备在不同项目部、不同使用者之间经常变动;而对于同一设备来说,购置使用初期明显生产能力高、维修费用低,使用后期则刚好相反,对于使用直线法折旧的企业来说,同一设备前、后期的使用者却承担着相同的折旧费用,这就在使用者价值体现时显失公允、形成了明显的偏差。随着施工企业机械化程度的提高,机械使用费在工程造价中的比重也不断提高(目前,机械使用费在工程造价中通常占18-25%),这种偏差必将愈加突出。

针对施工企业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出现的上述问题,笔者考虑能否通过采取以下措施来予以解决:

一、由于《准则》没有明确固定资产的价值判断标准,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价值判断标准似乎已经落后于现在的经济发展现状,各企业为了核算的一贯性,势必自己制定并提高固定资产的价值判断标准,由于各企业管理者思路的差异,固定资产的价值判断标准有区别,造成会计信息的不可比性,为消除这种现象的发生,笔者认为可以由施工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施工行业的生产特点,生产设备、辅助设备的使用特点等因素,由主管部门制定一个固定资产的价值判断标准、并在经济环境变化不大时保持相对稳定,使施工企业行业内部的固定资产的价值判断标准一致,确保施工企业内固定资产的核算与管理保持一致,从而保证行业内部的会计信息具有可比性,保证相当时期施工行业内同一企业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二、为防止企业善意行为导致固定资产会计信息失真,会计人员应加强相关知识的学习和经验的积累,提高职业判断力。由于《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中“可选择性”的范围扩大,这就要求会计人员必须提高职业判断能力,使其在对不确定性的事项进行估计和判断时,力求客观和公正,避免主观随意性。会计职业判断是会计人员一项重要而富于挑战性的工作,职业判断能力的强弱是一个会计人员综合素质的反映,它不仅需要会计人员对会计理论知识和会计方法的全面理解与准确把握,也需要对企业客观经济环境与经营管理目标进行透彻的了解,良好的会计职业判断能力要求会计人员应具有合理的知识结构和广泛的知识面,既要精于专业又要有一定广度,并要熟悉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有关部门也应当积极宣传新的会计准则和各项法规制度,对其要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阐释和开展讨论,同时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对会计人员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业务培训和指导,以便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供会计人员学习以有利于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力。

三、在施工企业主管部门制定固定资产的价值判断标准后,企业在实务中不能再将金额相对较小的辅助经营设备作为当期费用项目进行账务处理,企业的固定资产必定变得繁多,管理变得更加费时、费力,为避免企业在固定资产管理方面耗费过多的资源,企业可以将固定资产从购建、使用、再到报废、变价处理建立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加以约束,对固定资产进行则进行分级管理,比如:大型、关键的固定资产由公司总部核算与管理;项目部管理小金额的、对经营不会产生太大影响的辅助设备,但此类设备的核算与管理必须遵循公司规定的固定资产核算原则,公司总部对此类设备的核算与管理进行监督(如:建立台账,在报废、变价处理此类设备时予以审核、监督),从而有效地避免资产的任意流失。企业为防止固定资产流失的发生,还应加强盘点工作的实施,盘点工作最好由资产管理部门、资产使用部门、财务部门共同参加,全面盘点工作则保证每年进行一次。

四、为防止企业随意调整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恶意造成会计信息失真,财政部门可否颁布相关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进行审计时,不再出具简单的审计报告,增加一项针对会计信息的等级评估报告或者将审计报告直接改成会计信息评估等级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每年的会计信息进行评估,针对会计信息评估结果的等级划分予以细化,使会计信息使用者能更加清楚、明了地通过会计信息评估等级报告来判断该企业会计信息的可信程度,而社会有关部门则可以对会计信息评估结果差的企业加强监督,对连续会计信息评估结果差的企业则进行相关处罚、直至停业整顿等。此外,还应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教育,使会计人员客观、公正、合理地处理各方面经济利益关系的要求,防止会计人员为某些局部利益所诱惑,会计人员良好的职业道德有时还可以对有关制度的缺陷起到部分修正作用。

五、目前对于施工企业来说,其固定资产核算若采用加速折旧法,基本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各项条件和要求;然而,如果固定资产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那么同一固定资产前、后期使用者的价值体现显然有失公允,而且施工企业的设备使用情况具有较强的季节性,多数设备有冬歇期,这样更加重了固定资产使用者价值体现的失衡。笔者认为解决这个问题可以采用下列方法来处理:固定资产(由公司总部管理的大型、关键设备)的折旧由公司总部每月计提,但公司根据设备的新旧程度参照折旧金额每月对项目部收取租金而不是按折旧金额收取费用,以此来平衡同一设备前、后期实现效益的差异。

例如:某公司20X2年购入一台设备价值1000万元,不考虑残值,按10年期、直线法进行折旧,使用者为各项目部。

按照直线法,那么每年项目部应承担的折旧为100万元。但是前期该设备能带来的收益通常可能大于100万元,其使用者明显占用较大的优势,能创造较大的利润,而给后期使用者带来的收益则通常可能小于100万元,使后期使用者在业绩方面丧失了机会。

如果采用上述向项目部收取租金的方法,则可以避免这个问题,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每年计提折旧时:公司总部账务处理:

借:其它应收款100万元

贷:累计折旧100万元

假设该设备20X3年由项目部A使用,每年实际应可为项目部A带来收益120万元,则向项目部A列转租金时,公司总部账务处理:

借:内部往来120万元

贷:其它应收款100万元

营业外收入20万元

项目部A账务处理:

借:工程施工120万元

贷:内部往来120万元

假设该设备20X9年由项目部B使用,每年实际可为项目部B带来收益70万元,则向项目部B列转租金时,公司总部账务处理:

借:内部往来70万元

营业外支出30万元

贷:其它应收款100万元

项目部B账务处理:

借:工程施工70万元

资产核算论文篇8

二、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及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学校固定资产购置主要依靠财政拨款,学校对固定资产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未能给予足够的重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因此,学校应深入分析当前固定资产管理及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明确今后改革与发展的方向。

1.固定资产管理意识不强。

国家财政拨款是学校固定资产购置的主要经费来源,尽管随着改革的发展,学校办学经费正在向多元化转变,但长期以来固定资产购置资金具有无偿性的思想仍根深蒂固,因而缺乏固定资产管理意识。学校各部门人员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未能给予高度的重视,对固定资产的内涵、管理的要求缺少清晰的认知,工作中往往出现固定资产采购计划编制不科学、固定资产使用消耗过快、固定资产重复购置等问题。

2.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完善。

固定资产管理本身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作,需要专门的部门负责具体的管理工作。实际上学校常面临多头管理的局面,如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由财务、后勤部门共同承担,但财务部门仅仅是对固定资产的价值进行核算和管理,至于固定资产的日常使用、维护、清点等工作未能有效落实,部门之间的工作存在脱节,配合不力,信息无法共享。这就容易使固定资产在购置、调拨、领取、使用、报废等环节产生管理漏洞。

3.固定资产会计核算方法不科学。

学校对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应当能够反映资产的全貌,而按照现有的核算方法,固定资产的信息存在失真问题。学校现有的会计核算方法并没有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固定资产自采购以来,在使用中不断损耗、减值,但是从会计核算的结果来看,资产的账面价值仍然体现为原值,无论是采购、调拨还是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在正式报废前账面价值始终保持原值,这就导致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严重不符。

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及会计核算发展的举措

针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今后学校应加强对固定资产管理及会计核算的重视,健全管理制度,完善会计核算方法,从而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1.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针对当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漏洞,学校应尽快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使固定资产采购、入库、使用、维护、报废等各项管理工作都纳入制度化轨道。固定资产的采购必须遵守预算编制制度,校领导、财务人员及相关负责人可组成采购计划小组,按照预算要求,认真分析固定资产采购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对确定采购的资产,学校应采取招标采购。固定资产采购入库时,由于学校固定资产种类多,存放地点较为分散,管理难度大,管理人员应借助信息技术的支持,使用管理软件与条形码标签相结合的方法,对固定资产分门别类,实施信息化管理。同时为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学校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和维护。固定资产如需报废,也必须经过严格审核。

资产核算论文篇9

我国高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包括了固定资产、专用固定资产、图书以及房屋建筑等各种基础设施方面的固定资产。我国高校几乎每一年都会在各种固定资产上投入一定的资金,使得我国高校的固定资产规模逐年的增加。

(二)无形损耗在日益加剧

我国高校固定资产具有种类多、规模大、技术含量高、更新速度较快等特点。因为技术的发展与进步,各种更新换代产品的不断出现,使得很多在形态上保持完整,性能上也能够符合设计要求的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大大减低,使用价值也大大的降低。伴随着我国高校的发展与科技的进步,这一类的固定资产的规模也在逐年扩大,其在我国高校固定资产中所占的比例也日益增大,加剧无形损耗。

(三)账面价值只有在报废时才会有体现

过往我国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的过程中,基本不会对固定资产的使用成本进行考虑。例如某固定资产进行维修或者整改耗费了大量的资金,但是由于该固定资产没有增加价值,最后这些支出就被直接计入教育事业类的支出,而没有记录在固定资产相关的账目里面。只有在固定资产报废时才会体现在账面上。

二、对加强我国高校固定资产核算的建议

(一)核算各种工程项目

由于我国高校高等教育体制的改革与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使得我国高校的我国高校在经营管理方面都逐渐体现出一些企业的经营管理特点。因此,我国高校在进行固定资产核算管理时,可借鉴《企业会计制度》设置“在建工程”科目,以此来对基建工程、技术改造工程等工程项目所发生的实际支出进行核算。在工程完工后再结转“固定资产”科目,这样做不仅仅能够满足我国高校的实际需要,同时又能够保证我国高校会计核算体系的完整性。

(二)建立完善的折旧制度

我国高校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主要是因为教学、科研以及生产活动而产生的,它属于教研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高校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应该在固定资产的有效使用年限内进行合理的分摊,同时计入相关成本,让这一部分损耗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我国高校固定资产可以采取计提折旧的方式。房屋以及各种建筑物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交通运输工具采用工作量法,对于其他各种设备如专用设备、一般设备、图书等,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可设置“累计折旧”科目。通过折旧制度的建立,能够真实的反映出我国高校的资产、净资产以及真实结余的情况,从而体现出权责发生制、收入与支出配比、谨慎、真实性等会计核算原则,以便于会计报表使用者利用真实的会计信息做出正确的决策。

(三)树立起资产保值、增值的意识

固定资产管理必须树立起良好的资产保值、增值意识,我国高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必须有这样的意识。当对固定资产进行大修理、改良等需要进行大支出的时候必须对固定资产的价值进行增加,不论是负责房屋建筑物大修理的管理部门还是负责各种设备改良的管理部门,都必须本着使学校固定资产保值增值的意识。在房屋建筑物完成改造或者设备改良完成进行工程结算时,必须将改造、改良工程的支出作为相应的固定资产价值的增加,并通过在财务部门办理报增固定资产的手续。

(四)改革核算模式

目前我国高校的财务制度已经越来越不适应我国高校的发展,我国高校财务制度必须进行改革。在固定资产核算方面,为了能够更加的真实、准确、及时、全面,当前我国高校固定资产核算情况应当做以下几方面的调整:

(1)增加“固定资产清理”、“固定资产损益”这两个科目。对于各种固定资产捐赠、盘亏、盘盈、报废等一系列的情况,应该进行进一步的规范账务管理,使得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能够从账面上直接的反映出来,从而保证账实相符。

(2)对我国高校内的固定资产的大修、改造等的账务处理必须进行规范,明确划定资本性支出和费用化支出界限,使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更接近实际价值。

(五)参考企业经验

在固定资产的管理与核算方面,我国高校有很多地方都不如企业做的好。因此,我国高校可以借鉴企业的成功经验对我国高校的固定资产核算进行改进,改进如下:

(1)设置固定资产台账或固定资产卡片。对从不同渠道获得的固定资产必须进行资料整理。不管是通过受赠获得的,还是购进的都必须登记造册,准确计价,统一入账。固定资产卡片是对固定资产进行明细分类核算的一种账簿形式,属于订本式账簿,是指登记固定资产各种资料的卡片。它是每一项固定资产的全部档案记录,即固定资产从进入企业开始到退出企业的整个生命周期所发生的全部情况,都要在卡片上予以记载。

资产核算论文篇10

二、加强技改拆除资产的后续管理

鉴于上述国有资产的处置流程,企业人员无法掌控审批流程的速度,对最终报废资产的挂牌交易收入只能等待。对财务人员而言,只能根据报废资产的评估报告内述资产价值及会计准则要求,暂估完成技术改造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待拍卖交易完成后,最终调整固定资产价值。鉴于国有资产相关管理规定,在产权交易过程中,当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的90%时,应当暂停交易,在获得相关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同意后方可继续进行。所以发电企业的生产管理部门应在资产报废审批期间,切实保护好拆除资产,避免在审批期间资产遭受损害,影响拍卖成交结果。

资产核算论文篇11

购入的不良债权因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不能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购入的不良债权无到期日、回收金额不确定,不能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购入的不良债权只能将其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但企业会计准则定义的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款项,包括应由购买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负担的税金、代购买方垫付的各种运杂费等。应收账款是由商业竞争引起的,这是应收账款产生的主要原因。

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为了提高竞争力,不得不采用赊销,此时产生的应收账款即为商业竞争引起的,它是一种商业信用。金融工具的确认与计量准则规定:因债务人信用恶化以外的原因,使持有方可能难以收回几乎所有初始投资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不能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所以列入“应收账款”科目核算不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行业特征和业务特点,对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作必要的增设、删减或合并,有针对性地设置会计科目。依据收购不良债权资产的特点,应设立“应收债权“科目,并进行进行明细核算,建立备查账,继续保留对债务人的全额追索权,期末填报会计报表时,列入其他流动资产项。会计报表其他流动资产,是指除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流动资产以外的流动资产及“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益”科目期末未结转的损益。购入不良债权确认为一项资产,如何进行初始计量?现多数企业收购不良债权时计入“应收账款”科目核算,按原账面价值进行初始计量,账务处理:借:应收账款(原账面价值)贷:银行存款等贷:坏账准备或营业外收入或资本公积(差额)。

收购不良债权一般为折价,应收账款(原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的差额处理,一是将支付对价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资产减值,计入“坏账准备”科目;二是将差额确认为营业外收入,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三是将差额确认为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待资产处置时转为当期损益,计入“其他资本公积”科目,上面的三种账务处理均违背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会计要素计量的原则,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购置资产时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算,即按历史成本法计量。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按照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管理和处置资产,在转让资产时,主要采取招标、拍卖、竞价等方式,所以付出对价的公允价值不难取得。购入不良债权时的账务处理:借:应收债权贷:银行存款等同时建立辅助账户记录、核算不良债权资产。

二、收购不良债权资产的后续计量

收购不良债权资产,主要是通过产权交易所及拍卖行受让的原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合同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资产人转让权力的,受让人取得与资产相关的从权力,但该权力专属于资产人自身的除外。企业收购金融资产公司不良债权,享有该债权在基准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转产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规定,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利息的计算基数应以原借款合同本金为准;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不良债权受让日之后发生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期末对受让的不良债权的原借款利息计算,要根据债务人的性质决定是否计算利息,要按《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转产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规定执行,因收购的债权包为不良资产,债权本金的回收具有不确定性,法定孳息也具有不确定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也不符合收入的确认条件,对于受让日后的利息不能确认收入,只能表外计息。期末应当对不良债权进行减值测试,重新测算这些不良债权资产的可收回性,确定可收回金额,该不良债权资产如果出现减值或转回迹象,符合减值或转回确认条件的,确认资产减值或转回损益,调整“坏账准备”科目,账务处理:借:资产减值损失贷:坏账准备。

资产核算论文篇12

一、现阶段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会计核算及存在的不足与漏洞。

1、在固定资产采购及下拨所作的财务分录:借:固定资产,贷:固定基金。报废固定资产的分录:借:固定基金,贷: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此资产的原值一直没变,这样做的结果会造成:第一固定资产净值与原值严重背离,随着时间的不断推移,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与现时净值相差越来越大;第二,虚增净资产,以账面原值来核>,!

2、维修日常开支,录入相关费用:借:商品与服务支出或三大系统维护费、治超费等等,贷:现金或银行存款。清理固定资产的开支:借:公用支出,贷:现金等。变卖作废固定资产收入的处理方式:借:现金,贷:其他收入。这样核算不能很好核算固定资产维修费用,也无法权衡维修是否合理。实际执行中容易发生乱修、滥修、乱放等情况。虚增维修费用,特别是为不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很多采购采用变性方式,固定资产不入帐,造成对固定资产漏入,不利于固定资产的管理。

二、提出几点管理建议。

同国有企业一样,事业单位同样面临着如何用好管好国有资产、盘活资产存量以及如何做到既维护所有者权益又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诸多问题。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在于调整固定资产的原有核算方法。

1.在购置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时,借鉴企业会计的核算方法,借记“固定资产”,贷记“银行存款”,不再通过“固定基金”这样的净资产科目核算。只有这样才能使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真实化、规范化、标准化,缩小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会计核算的差距,使会计信息具有可比性。

2.在现有会计核算基础上,增设“累计折旧”会计科目。每月增加计提折旧的会计核算,会计分录借记“商品和服务支出——折旧费”,贷记“累计折旧”。在资产负债表中,将“累计折旧”作为备抵科目列示,两者相减,就是固定资产的净值,这样在会计报表中就反映出固定资产原值及净值,固定资产的增减情况一目了然,以便如实反映固定资产的规模、新旧程度和实际价值。

3.对于固定资产的维修,可以统一核算,不应当分散。发生时借记“商品及服务支出——维修费”,贷记“现金或银行存款”,这样核算才有可比性,这样可以加强对维修费的管理和对固定资产新旧程度有个初步了解。

4.对于固定资产的处置,增设“固定资产清理”会计科目。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准确核算固定资产所发生的清理费用,能够真实、详细地反映其损益情况。

5.对于固定资产的减值,増设“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会计科目。在对固定资产清产核资的同时,应当合理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期末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当出现可收回价值小于账面价值时,应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具体可以参考《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和方法,可根据自身的规模和管理水平对部分大型设备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参考文献: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讲座》财政部《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讲座》编写组,测绘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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