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的方法与措施合集12篇

时间:2023-05-25 10:42:42

合同管理的方法与措施

合同管理的方法与措施篇1

一、前言

由建设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3)(简称“03清单规范”),于2003年7月1日式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公布与实施,是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一个里程碑,标志着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迈入深层次改革和全面创新阶段。当前使用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 简称“08清单规范”)是从2008年12月1日起实行的,即将出台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简称“13清单规范”)准备于2013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工程量清单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六部分组成。笔者就清单规范中措施项目清单发展过程进行初浅的分析比较,并提出措施项目费结算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问题思路供业内人士参考。

二、关于措施项目

(一)措施项目定义:在 “03清单规范”及“08清单规范”中定义为“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二)措施项目组成:通常分为通用项目和专业项目。

通用项目是各个专业均有可能涉及的内容:包括安全文明施工(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夜间施工、二次搬运、冬雨季施工、大型项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已完工工程及设备保护、施工排水降水、地上(下)设施,建筑物临时保护设施等项目。

专业项目指各专业特有内容,如建筑工程中的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等项目;装修工程中的垂直运输、室内空气污染测试等项目; 安装工程中的组装平台、设备、管道施工的安全、防冻和焊接保护措施、长输管道临时水工保护设施等项目;市政工程中的围堰、筑岛、现场施工围栏、便道、便桥、洞内施工的通风、供水、供气、供电、照明及通讯设施、驳岸块石清理等项目。

(三)现行的措施项目费用计算方法

根据拟建工程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按下列规定计价:

安全文明施工费,在工程造价组成中单独列项,按国家或省(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应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方式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其余的措施项目,按总价(或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费。

三、清单规范中措施项目计价的发展过程

(一)“03清单规范”与其关联使用的“03计价办法”及 “06版合同”中措施项目计价规定。

1、“03清单规范”中对于措施项目研究还处于探索阶段缺乏详细指引,仅描述为“措施项目清单的金额,应根据拟建工程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参照本规范规定的综合单价组成确定”。

2、《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2003》(简称“03计价办法”)关于措施项目费的计价有以下描述:“第十三条 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费用。结算需要调整的,必须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投标报价时,措施项目费(除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外)由编制人自行计算。编制人没有计算或少计费用,视为此费用已包括在其它费用内,额外的费用除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外,不予支付。”

3、《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2006年版》(简称“06版合同”)规定 “如果工程量的偏差使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费的变化超过了10%,则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费超过10%部分的措施项目费应予调整”。

分析:在“03清单规范”及其关联的计价办法和合同出台后,发包人没有吃透政策,也没有设置前置条件,对措施项目实行“一揽子包干”办法,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约定“措施项目以‘综合合价包干’,不因施工期间人工、材料及机械价格变化、施工条件的变化和政府造价管理部门等调整各项目收费而调整,措施项目费在工程结算时不予调整”。这段时期的招标工程因合同中明确了措施费不可调整,承包人不仅无限承担人工、材料、机械价格及工程量变化的风险、还要承担政策变化的风险,结算矛盾及焦点集中在了“措施项目费用是否能调整”问题上。直至“06版合同”出台后,措施项目有了调整的契机,在合同中可约定“当分部分项工程量变化超过10%以外部分可以调整措施费”。总的来说“03清单规范”中措施项目费的计价规定存在指引不清(如发生设计变更措施费如何调整),风险不明(合同双方应承担何种内容及范围的风险)、无操作性等缺陷。

(二)“08清单规范”与其关联使用的“09版合同”及 “10计价办法”中措施项目费计价规定。

1、“08清单规范”明确可以计算工程量的项目清单宜采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编制,不能计算工程量的项目清单,以“项”为计量单位。“第4.7.4 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措施费发生变化,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原措施费用中已有措施项目,按原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第4.7.5 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该项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综合单价及措施项目费应予调整”。“第4.7.6若施工期内市场价格波动超出一定幅度时,应按合同约定调整工程价款;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规定调整”。

2、《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2009年版》(简称“09版合同”)和《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通则2010》(简称“10计价通则”)规定“工程变更引起措施费项目发生变化的,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利一方有权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并详细规定调整方法:凡可计算工程量的措施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的工程量乘以合同规定的单价或合价调整;凡按照系数计算的措施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措施项目调整,但应考虑承包人报价浮动因素”。

分析:我们可以明显看出“08清单规范”弥补了“03清单规范”缺陷,明确了非承包人原因引起工程量增减或措施费发生变化,是可以调整措施费的原则,并有详细的调整办法,实操性很强。基于市场交易的公平性和工程施工过程中发、承包双方权、责对等性要求,“08清单规范”同时还体现了一个合理分摊风险的原则,即投标人在一定幅度内承担市场价格风险。 “08清单规范”时期招标及签订的合同中有关措施费结算矛盾明显减少。

(三) 草稿版的“13清单规范”中措施项目的计价规定

“13清单规范”较“08清单规范”有三点主要变化:

1、明确措施项目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由“08清单规范”“宜采用”改为“应采用”字眼,变为强制性条款。

2、明确了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

3、详细编录了各专业项目的措施项目清单内容(“03清单规范”无该内容、“08清单规范”过于简单)。

分析:“13清单规范”措施项目的计价办法是前两版清单规范基础上结合实践不断完善和修正的结果,不仅有要强制相求,有风险幅度约定、而且有措施项目清单详细的特征及内容描述。标志着措施项目费计价结束了探索工作,完成了“理论——实践——再理论——再实践——新理论“过程,已形成一个成熟的模式。

四、措施项目费结算中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

措施项目费结算总体原则应以项目的招标文件和合同为基础,在招标文件或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情况下,合同双方可参考当期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定额计价办法”、“合同版本”中的相关规定执行。本人结合工作经验提供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措施项目费用结算处理意见,仅供业内人士参考:

1、工程实体项目、施工技术方案等没有发生变化,且市场价格等外部因素波动不大时,结算时措施项目费用一般不作调整,执行合同价。

2、工程实体项目没有发生变化,但由于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措施方案发生变化,要视情况调整措施项目费用。如果合同明确责任属于承包人应承担风险内容就不能调整,否则是可以调整的。类似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长或支护方案、施工方案变更,引起的脚手架、垂直运输费、模板、市政道路围蔽、支护方案等措施项目费用发生变化的,合同双方可以采取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方式调整措施费,或承包人采取索赔等方法获取补偿。

3、工程实体项目发生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可以调整措施项目费用。如果实体项目仅是工程量发生变化的,可调整超出合同实体项目约定的幅度(未约定按10%考虑)以外的措施费,拟调整措施项目费用水平与投标时保持一致。如果实体项目发生变更,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原措施费用中已有措施项目,按原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承包人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但要与投标时水平保持一致。

以上对于措施项目费合同没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处理意见,仅适用于一些常规环境,并非放之四海皆适用。每个建设工程本身差异较大,环境背景也不同,如果前期招标文件及合同存在缺陷或未明事项,过程管理不到位,为后期结算埋下隐患的,合同双方应本着不违背招标文件、合同原则,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来解决问题。

五、结束语

建设工程本身具有单件性、建设周期长的特点,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及工程造价的风险因素很多,并非所有的风险都是承包人能预测、能控制和应承担的,根据我国工程建设特点,投标人应完全承担的风险是技术风险与管理风险,应有限度承担市场风险,如材料价格、施工机械使用等风险;应完全不承担是法律、法规、政策变化等风险。通过清单规范不断发展与完善过程,建设工程交易公平性平台已搭建,但工程造价管理进行深层次改革和实现全面创新阶段的新机制,不仅需要公平的政策平台,同时更需要实施者扮演好各自角色:发包人应做好投资控制计划,加强过程变更和签证管理,事后善于分析总结以提高投资管理水平;承包人也需要具备良好施工与管理能力,在投标阶段注重技术与经济的结合、施工合同实施过程强化成本精细化管理、签证与索赔管理,竣工结算收集完整结算资料;造价专业人员应体现自身的专业性,贯彻清单规范精神并结合实际在建设工程活动中正确应用清单规范计价规定。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3)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

[3]《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2003》

合同管理的方法与措施篇2

1

1.1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以下简称安全措施)是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以下简称施组)中的重要内容。它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依据工程施工的总体部署和目标定位,结合施工特点,环境条件等,为使整个工程施工从开始至竣工对保证施工过程安全,有序,高效进行而作出的有针对性的安排。从这个意义来看,施工安全措施主要针对施工过程。即有向相关方承诺又有对内安排部署的约束作用。

1.2 项目施工安全计划(以下简称安全计划)----也称为施工安全目标管理计划,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中,此项为现场安全管理分项中的“保证项目”。同时,安全计划作为项目管理规划体系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的组成部分。它的目的是为达到合同要求和施工管理目标,依据项目管理的基本理论与企业施工项目标准化要求,结合工程特点、施工方法与资源配置对整个施工现场安全控制活动作出的系统、科学的实施计划。它除了对相关方的宣示承诺作用外,主要作为企业内部管理控制文件。

2.本文在简要叙述它们基本意义的基础上试对二者作粗浅的对比分析。

2.1 编制目的与作用。

相对而言,安全措施的编制目的是确保施工顺利进行,内容是针对施工过程制定相应的技术与管理措施,表现为对物的状态、人的行为和施工操作的规定,对象为分部分项施工过程特别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而属于项目管理规范范畴的安全计划是在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的前提下,规定安全技术措施实施的措施如何得到落实,强调企业内部管理的系统关联性及各层次管理的持续改进与绩效评价。故其更注重企业内部管理标准化相关规定的贯彻,突出为达到现场安全管理目标在施工活动中的控制职责、程序、方法和步骤的描述。

2.2 制定依据与程序.

2.2.1 施工安全措施是施组的一部分,其制定依据主要分为:工程资料,工程施组及同类工程施工经验;相关的标准规范;相应的企业标准。它的编制一般在项目负责人的主持下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上级技术负责人审批。特殊工程由现场和企业技术管理层会同编制,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体现了以施工技术为主导的、以施工安排为重点的管理活动内容。

2.2.2 安全计划的制定依据应为:工程施组;企业管理标准化文件,如企业对施工现场管理控制规定的职责程序、方法步骤及要点等,它突出了企业对施工控制活动规范化的要求。其制定程序:一般由项目负责人主持、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参与制定。在此基础上,还需要现场与企业内部相关部门根据自身职责范围程度不同的参与。施工企业此类标准化管理文件的制定与实施体现了以现场为主体,企业各层次、各部门的合力,即项目管理层负责对计划的贯彻实施,企业管理层监督指导,体现了企业职业安全健康标准化管理之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基本要求。

2.3 编写内容。

2.3.1 工程施工安全措施是从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健康和工程按期合格交付出发,对物的状态与人的行为及环境影响诸方面采取的有针对性的措施。从物的状态分析,措施的制定大体分为两个方面。

一是保障施工正常进行的设施设备。如模板支撑架体构造设计、起重设备和其它施工设备的选择、安装拆除使用要求等,这些对施工质量和工期产生直接的影响。

二是确保施工作业安全的设施设备,如安全网、防护栏、各种限位与过载保护设施等,这些设施设备是否到位和正确有效的使用,同样关系到工程的正常进行和作业人员安全健康。

2.3.2 从人的行为即管理活动的目的与特点分析,现场的管理活动内容之一,就是为使这些设施设备正常发挥作用而进行的一系列管理控制活动。如对设施、设备,对作业部位、人员的检查,对遵守相应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方面的管理控制活动等,它体现了通过质量安全控制活动保障合同目标实现的目的。

2.4 安全目标管理规划是在施组安全措施的基础上以实现现场安全目标、推动企业管理规范化为出发点,以推动管理标准化为手段,规范现场目标控制活动所编制的更加细化,更具操作意义的实施性文件。具体分析,就是根据企业目标管理要求、现场管理目标定位,以施工安全措施落实为着眼点和落脚点,从资源的配置,控制程序,企业管理制度的执行,绩效的检查等都用’计划’作出一套较为科学、规范的规定。反映做什么,谁来做,如何做,做到什么程度,怎样检查评价等。总之,它的编制是以规范的、可评价的管理行为保障目标的实现。

3

3.1 依据管理学的基本原理,目标是有层次的。项目施工管理中安全目标是组织管理行为的阶段性目的,目标是管理控制活动实施的前提。在中设有”目标管理”子项,规定在项目施工中要根据企业和项目管理实施要求,首先确定包括施工安全控制的各项管理目标,形成互相支撑、有机联系的施工管理目标体系。

3.1.1 安全管理目标是此目标体系一个重要方面。只有明确了管理控制目标,才能有计划的动员各种资源,运用相应管理手段,遵循管理程序,使施工过程始终处于受控状态。这个目的在安全计划中亦是如此,目标是计划的与前提,有关法规,规范,制度是计划制定的基础,计划是实现目标的安排部署。在此方面,二者均体现了管理理论的基本思想。

3.1.2 在工程投标过程中,二者均有对外宣传和对相关方承诺以争取中标的作用。项目安全计划除遵从上述基本要求外,还要根据控制目标和施工部署,运用现代管理方法,遵循企业贯标管理规定和内部运行要求,对实施这些部署进行有针对性的、可度量考核评价的具体安排。

合同管理的方法与措施篇3

引言

我们通常说的工程造价是指的一个项目建设所需的全部资产投资费用,一般从工程预期开支或实际开支这两个方面来分析。土木工程建设一般投资比较大,建设工期长;对于计价来说通常具有单件性、多次性(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工程预算、竣工结算)、方法的多样性及依据的复杂性等特征。我国的投资管理理念尚未完善,仍有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工程投资中损失和浪费的现象比较普遍。所以,我们就目前工程造价中存在的一些普遍性问题及原因进行剖析,提出一些比较有效的控制对策,加强项目的成本管理。

解析工程项目成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缺乏成本管理的观念

我国很多项目在建设时,造价的管理者对整个项目的造价的控制很多时候只停留在事前预算以及事后核算上,缺乏对整个项目全面而系统的管理。对于现在工程建设我们需要加强其他控制相对显得薄弱阶段的控制,全过程、全方位、动态的管理。

控制制度有待落实和完善

目前出现的重技术、轻经济,随意提高设计标准,不重视经济上的合理性。经过统计、分析得出:工程建设设计费用仅占整个工程费用的1%―1.5%,而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可达70%―95%。可见,设计阶段是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环节。引入设计监理制度,推行限额设计,我们要重视监督,落实各种有效计划的确切落实,选出最优设计。

施工阶段的变更问题

施工阶段是项目实施的重要阶段,根据相关统计资料发现这个阶段的变更数量很大,这个时期花费的费用约占项目整个生命周期费用的60%,如何控制和把握变更的标准成为工作的重点。工程量计价清单对减少合同纠纷、以市场定价、控制造价有非常积极的作用。建设单位一定要监督施工单位,使其按设计施工,不能随意进行工程变更。

公路工程项目施工成本管理的原则和注意事项

我们公路建设管理人员在进行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时,要遵守相关的原则。施工成本管理的原则有:①成本最低化原则;②全面成本管理原则;③成本责任制原则;④成本管理有效化原则;⑥成本管理科学化原则;⑦工期、质量与成本均衡原则等。

在考虑不同原则的同时同时要注意很多事项。例如,在实行成本最低原则时,应该注意挖掘各种降低成本的潜力,尽量使可能变成现实,通过主观努力可能达到的合理的最低成本水平。而全面成本管理是一种很有效控制造价的方法,是对全企业、全员和全过程的管理,能有效的确保降低施工项目成本,达到成本最低化原则。在实行成本责任制时,要额外注意划清责任,并要求与惩罚制度挂钩,使各个部门和个人都来关心施工项目成本管理。在实行成本有效管理时,工程人员应该注意提高成本的有效性。

我们可以采取以下的几个方法提高成本的有效性。第一,可采取行政方法,通过行政隶属关系,下达指标,制定实施措施,定期检查监督。第二,采取经济方法,利用经济杠杆,经济手段实行管理。第三,采用法律手段,根据国家的政策方针和规定,制定具体的规章制度,使人人照章办事,用法律手段进行有效的成本管理。在实行成本管理科学化原则时,必须把有关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中的理论、技术和方法运用于成本管理。在施工项目成本管理中,运用预决策方法、目标管理、价值工程等方法。

加强工程成本管理必遵守工期、质量、成本均衡的原则,只有正确的处理三者的关系,寻找最佳质量成本与最佳工期成本,在合理的工期内,达到质量高的要求,并努力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始终把总成本目标控制在最低点。

工程项目建设成本控制的程序和控制的原理

根据作者常年从事这方面的研究和总结,发现我们的建设项目的成本控制的根据是成本计划和合同文件,在建设工程中我们以上述文件为目标进行控制。通常是通过以下程序:

1)采集工程建设中的实际成本数据;

2)用采集的成本数据与成本计划对比;

3)统计偏差的程度分析造成偏差的原因;

4)提出合理有效的纠偏措施;

5)修改不合理的成本计划;

6)编制成本报告在规定的时间间隔内。

建筑工程成本控制的措施

根据综合分析现阶段工程成本控制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我们从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入手。我们应当组成由专业人员组成的管理团队进行针对性的管理。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中分析影响成本的各方面因素,归纳起来主要是:组织方面、技术方面、合同方面及经济方面等等,但很多时候仍然不能很准确的确定主要、次要、敏感的影响因素,需综合考虑。根据作者多年的经验积累我们通常的成本控制主要采取以下措施: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在成本控制中各种措施所体现作用描述如下:第一对于技术措施方面,在管理过程中技术纠偏对整个项目的运行有很大的积极作用,但不能忽视经济效果的分析。第二个方面的措施指组织措施,专业人员需在施工管理时组织好,合理的分配管理人员,管理职能,权利和任务等;对于某些技术难度要求高的工艺流程,我们需编制详细的工作流程图和具体的成本控制计划。组织措施是其他各类措施的前提和保障,且不需要增加费用。第三就是经济措施,工作人员需确定、分解施工成本管理目标。根据目标制定资金的使用计划;分析项目建设中的风险,提出一系列有效的防范措施。提前发现问题和预防问题能在很大程度上减少经济的损失,改被动为主动。第四就是合同措施,合同是成本管理的文字依据,因此合同措施就体现的格外的重要。合同谈判;合同修订;合同处理之间相互联系和影响,我们要处理好建设方与发包方的索赔问题。对每一个合同都要认真分析和考虑,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五 、结语

总而言之,成本控制是项目建设管理的核心,也是施工企业争创效益的着眼点。工程实施阶段,由于客观条件的影响,设计阶段未考虑到的因素会很容易的暴露出来,建设过程中随着建设发展,各阶段会产生相应的变化,所以各个阶段的控制是一种动态控制。只有各部分动态控制,相互联系,相互沟通同时有机的统一,确保施工方案经济合理,优化工期、提高质量、降低成本。只有通过全局施工的成本控制,才能最终实现成本目标,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 丁荣贵.项目管理.项目思维与管理关键[M].机械工业出版社,2005;77.95

[2] 周巍.房地产开发项目造价控制与成本管理研究【J】.特区经济, 2008,5:287.

合同管理的方法与措施篇4

中图分类号: F53 文献标识码: A

一、背景

2012年5月14日铁道部颁布了《铁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实施细则》铁建设【2012】92号文件,本文件自2012年6月1日起执行。文件中规定了铁路投标采用综合评估法与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在开标会上随机抽取其一作为评标办法,增加了铁路投标的公平性、透明性。

“实施细则”执行后,铁路投标招标文件的形式相对固定,对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形成了固定范本,投标单位所投不同铁路标所编制的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的格式基本固定。只有深刻理解铁路招标文件、对评标办法中评审(评分)因素的要求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并形成固定的投标文件格式,在不同的铁路投标中才能快速完成铁路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对招标文件技术标评标办法的理解程度、响应程度以及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格式的合理确定能体现出一个投标单位的编标水平,并给评委留下最直观的印象。而铁路投标从购买招标文件挂网到递交投标文件一般为20天,投标文件编制时间紧、任务重、符合性强,如何快速、优质的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是各投标单位需要克服的一项难题。

二、对铁路投标施工组织设计评标办法的剖析

铁路招标文件两种评标办法中对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的评审要求相同,均为通过制,要求对参与评审的全部评审子项中80%及以上的子项通过评审,其中施工组织设计评审项目中重点的评审项目要求均有60%及以上的子项目通过。

评审(评分)因素归纳有:

一)、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本条要求投标文件的编制必须要在招标文件的要求的形式、格式下进行,不得更改招标文件中固定的目录、表格等形式。

二)、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1、满足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

本条要求投标文件的编制范围要在招标清单范围内进行,不得扩大编制范围及缺少招标范围内的施工项目。所采用的标准、规范等相关强制性标准必须为现行标准,不得出现作废条文、标准。

2、总体施工组织针对性强、可行,施工区段划分合理。

本条要求方案、措施的编制要有具体的针对性、切实可行,要有具体如何操作。要体现出对所承担的施工施工任务、范围进行区段划分,划分的原则一般应遵循便于施工管理、施工任务均衡等原则。

3、施工总体布局合理,有详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大型临时设施布局符合设计要求,满足需要。大型临时工程实施方案可行,且有对应平面布置图。

本条中3个评审因素可以归纳为要有详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平面图中项目部、架子队驻地以及拌合站、梁场、铺架基地等大型临时设施的设置要合理,既有交通道路、施工便道、便桥、图标等元素要齐全。

4、总体施工方案针对性强、可行。各主要专业工程施工方案合理、可行。

本条与第2条基本相同,对总体施工方案的编制要有具体的针对性、切实可行,要有具体如何操作。根据招标文件中清单各章节要体现出各专业工程施工方案,方案的编制也要有针对性、切实可行。

5、重、难点工程施工方案合理、可行。

本条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分析哪些为重、难点工程,并相应单独章节的编制重、难点工程施工方案。

6、各专业施工组织衔接合理、可行。

本条主要体现对施工组织的安排要科学合理、贴近实际切实可行。

7、各专业工程施工方法及工艺合理、可行。

本条要根据招标文件清单中的施工项目论述施工方法及工艺,施工项目的方法及工艺要齐全、合理、可行。

8、过渡工程方案符合设计要求、可行。

本条主要为有过渡施工的项目需要论述,如无过渡工程可以保留章节标题号、内容填写“本工程无过渡工程施工”。

9、接口工程方案合理、可行,为其他工程预留条件。

本条主要体现接口工程施工安排合理,如线上工程与线下工程、站前工程与站后工程以及各细部接口工程的施工安排要合理可行。

三)、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1、主要节点工期安排合理、可行。专业工程工期安排合理、可行。

本条要求主要节点工期、专业工程工期必须要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在符合招标文件工期要求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工期。

2、网络计划图合理、可行。进度横道图合理、可行。关键线路清晰、合理。

本条要求投标文件中必须有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网络图中必须要合理的体现出关键线路。

3、工期保证措施合理

本条要求编制工期保证措施,一般单独章节进行编制,措施的编制与方案的编制相同要有针对性、合理、切实可行。

四)、资源配备计划

1、劳动组织及劳动力配置计划合理。架子队组成合理(对自有劳力和外雇劳力配置情况有说明)。有季度或月度劳动力计划图(或表)。

本条要体现必须有对自有劳力和外雇劳力配置情况有说明,一般形成“自有劳力和外雇劳力配置”。必须根据招标文件后附表形成“劳动力配置计划表”。劳动组织及劳动力的配置要合理。

2、物资供应计划合理。物流组织安排合理、措施可行。

本条要求要有主要材料供应计划表,招标文件中没有固定格式、需自行设计表格形式。物资供应计划、物流的组织要合理、可行。

3、主要施工设备数量及规格配备计划合理,满足要求。施工测量、试验设备配备合理,满足要求。

本条要求要形成“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拟配备本工程的测量、实验仪器设备表”。表格形式在中标文件中已有要求,表格的填制必须要满足主要专用设备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设备名称、能力、数量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最低要求。其他设备与测量、实验设备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合理配备。

4、工程用款计划合理。

本条要求必须根据招标文件后附表形成“合同用款估算表”,填表时需注意合计数为投标单位报价数。表中单位为人民币千元、一般金额保留小数点后3位。用款进度要根据施工进度合理编制。

5、外部电力需求计划合理,有一定自发电能力。临时用地计划合理(有临时用地计划表)。

本条要求有“临时工程占地计划表”、“外部电力需求计划表”,表格的填制要贴近实际、切实可行,其中需要注意“外部电力需求计划表”中需要电量单位为“KVA”。

五)、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1、质量保证体系:组织机构健全(有机构框图)。人员配备合理(有人员数量配备表)。质量管理制度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机制合理、可行。

本条要求要有“质量保证体系组织机构框图”、“质量管理人员数量配备表”,要有质量管理制度。保证措施要合理、可行。

2、试验检测机构:检测机构及监测制度健全。本条要求在质量保证体系中有试验检测机构、并有相关监测制度。

3、各专业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完善、可行。冬季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完善、可行。雨季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完善、可行。对已完工程的保护措施完善、可行。

本条要求要有各专业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冬雨季施工质量保证措施、要有已完工程质量保护措施。措施要完善、合理、可行。

六)、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1、安全保证体系:组织机构健全(有机构框图)。人员配备合理(有人员数量配备表)。安全管理制度健全。

本条要求与质量保证措施相似要有“安全保证体系组织机构框图”、“安全管理人员数量配备表”,要有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措施要合理、可行。

2、安全保证措施:各重点专业工程(难点隧道、难点桥梁等)安全保证措施完善、可行。营业线施工(如有)安全保证措施完善、可行。高空作业(如有)安全保证措施完善、可行。防火(包括火工品管理)、用电安全保证措施完善、可行。防洪安全保证措施完善、可行。安全风险预防措施可行,有针对性,有应急预案。其他特殊要求的安全措施可行。

本条要求要有重点专业工程安全保证措施、营业线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如有)、高空作业安全保证措施、防火用电侵权保证措施、防洪安全保证措施、安全风险预防措施。评标办法中要求的各种保证措施必须全部响应(如有),如有特殊要求的施工项目需编制相应的保证措施。

七)、其他措施

1、环境、水、文物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管理机构健全。环、水、文物保护措施可行。临时用地复垦方案符合要求。

本条要求必须有管理机构、临时用地复垦方案,保护措施及方案要合理可行。

2、文明施工措施:文明施工措施完善、可行。特殊地区(如有)施工措施。

本条要求要有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如有特殊要求的需相应的进行编制。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满足要求。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健全。保护措施可行。

本条要求必须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保护措施,各类目标要完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填写。

三、快速编制铁路投标文件

通过对铁路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的深入理解,能快速完成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首先根据招标文件所给目录作为一级章节目录,将归纳的评审(评分)因素点做为二级、三级章节目录。然后根据清单所列的专业施工项目,在既定的章节目录下进行施工方案、施工工艺的编制,最后完善其他章节及图表。

一般各施工单位在投铁路标的过程中通过对招标文件的理解深入,往往会选定专业施工项目全的重点铁路工程投标进行完善编制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作为铁路投标技术标范本。范本形成后,投标施组的格式基本固定,在不同的铁路投标施组的编制过程中仅仅需要根据清单中专业施工项目更改相应的施工方案、工艺、工法,更新安全、质量、工期等目标以及其他一些相应的修改,就能完成另一个铁路投标施组的编制。

四、不同铁路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需注意的事项

在有铁路投标施工组织设计范本后,编制其他铁路项目投标施组时仅仅需要更新部分内容就能完成新的投标施组的编制,大大提高了技术标标书的编制效率,在实际操作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1、投标文件文档的目录结构基本固定,需根据清单中专业施工的项目对目录进行校核,如有无隧道、房建、四电等专业施工。

2、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安全、质量、工期等目标进行一字不差的更换。

3、更换各组织机构框图中机构名称。

4、施工方法及工艺要根据清单中专业施工项目进行相应的增减。

合同管理的方法与措施篇5

战略是对全局的发展目标和发展趋向所作的谋划,是指导全局的计划和策略。战略成本管理包括两个层面的内容:一是从成本角度分析、选择和优化企业战略;二是对成本实施控制的战略。战略成本管理思想是关于战略成本管理理论构架的概括与总结,它决定着战略成本管理理论和方法体系展开的基本思路。战略成本管理思想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成本的源流管理思想

管理成本要从成本发生的源流着手,成本管理的重点内容应该是成本发生的源流,成本管理措施的着力点也应该是成本发生的源流。构造战略成本管理方法措施体系的重点要放在成本发生的源流上,要针对成本发生的源流进行设计。成本发生的源流包括时间源流、空间源流和业务源流。从成本发生的角度来看,成本发生的基础条件是成本发生的三大源流的交汇点。成本发生的基础条件是企业可资利用经济资源的性质及其相互之间的联系方式,包括劳动资料的技术性能、劳动对象的质量标准、劳动者的素质和技能、产品的技术标准、企业的组织结构、职能分工、管理制度以及企业文化、外部协作关系等。这些因素的性质及其相互之间的联系方式构成了成本发生的基础条件。改变成本发生的基础条件是成本不断降低的源泉,代表了成本管理的源流管理思想,它同时是现代管理“不断改进”思想在成本领域的综合体现。改变成本发生的基础条件可以从根本上改变公司成本结构,改变企业参与竞争的基础条件。WWw.lw881.com

降低成本可以两种方式实现,一是在既定的经济规模、技术条件、质量标准条件下,通过降低消耗、提高劳动生产率等措施降低成本。这种方式的成本降低以现有条件为前提,是日常成本管理的重点内容。降低成本的第二种方式是改变成本发生的基础条件。在既定条件下,成本改善会有一个极限幅度,在这个幅度内,改进的逐步增加最后可能会达到收益递减点,最后使得降低成本变得异常艰难。在这种情况下,进一步的成本改进有赖于新的技术和新的观念,改变成本发生的基础条件为进一步的成本降低提供了新的基础。这是成本持续降低的潜力所在,更多地具有战略性,是战略成本管理中的重点。大多数情况下,企业为削减成本所做的努力是在现有的条件下争取更多的成本改善,而不是改变成本发生基础条件的途径。

二、与企业战略相匹配思想

战略成本管理的属性决定了在成本管理领域所采取的战略措施、所采用的管理方法要与企业的基本战略相匹配,要与企业的发展阶段相适应,要与产品的寿命周期阶段相匹配,同时所采取的各种战略措施之间要协调配合。战略成本管理要以企业战略为核心展开,企业可以采取的基本战略有多种,不同的战略对成本和成本管理有不同的要求。采用成本领先战略的企业,企业战略的重心是成本,企业战略主要体现为战略成本管理,两者趋于一致。采用差异化战略和目标聚集战略的企业,如何实现差异化和目标聚集是核心,战略成本管理要有助于差异化的实施和目标聚集,不应以成本为理由妨碍差异化和目标聚集。企业的发展阶段不同,其目标和战略重点也不同,所要求的管理战略也不同,成本管理措施的构造与选择要与企业的发展阶段相适应。成本是多种成本动因共同作用的结果,不同的战略措施对成本动因的影响各不相同,有可能引起不同方面的成本发生反向变动,为了避免战略措施之间的冲突,所采取的各种管理战略措施之间要协调配合。

三、成本管理方法措施的融入思想

合同管理的方法与措施篇6

一、建筑工程实施安全监理的必要性分析

实行专业安全监理可将建设单位、地方安全监督部门和施工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有效的结合起来。事实上在工程建设中, 往往是建设单位没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或专业上不懂, 主要依靠地方安全监督部门和施工承包单位自己管理, 而地方安全监督部门面对庞大的地方基本建设, 对施工现场的日常安全管理不可能面面俱到, 这样一来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实际上就是施工承包单位自己在管理, 也可以说在安全管理中这是一块不可忽视的空白。实行专业安全监理后, 安全监理可在施工现场按照与建设单位签定的委托监理合同, 认真履行国家、政府、行业颁发的安全生产规范标准, 扎扎实实的监控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动态, 代表建设单位进行管理, 这无疑不是一个现场安全管理与地方安全监督部门管理之间最好的补白。

二、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的要点分析

现行法律、法规规定, 监理的主要职责就是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保证建筑的工程质量和安全。从施工单位来看, 涉及安全的内容按照国家的标准有: 安全管理、文明施工、施工用电、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 三宝”“ 四口防护”、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施工机具等方面的内容。事实上每一方面的内容均与监理紧密相连, 其完成的好坏, 做的是否规范, 关系到能否杜绝、控制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保证安全生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中规定的安全监理责任, 从法律、法规的角度明确了安全监理工作目标,同时为如何实施安全监理工作指明了方向, 提供了法律、法规依据。在开展安全监理时要结合以下工作思路。

1、在实施监理工作前。1) 结合具体的工程项目实际, 对安全监理工作进行周密的计划, 并纳入《监理规划》之中。包括如何配备合格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监理人员; 结合监理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制定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生产职责; 结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明确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制定安全监理的实施措施等。2) 核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到位, 主要内容有: a.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b.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c.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制度; d.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e. 安全检查制度; f.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等; g.现场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3) 核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到位, 把好《施工组织设计》及各种《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审查关, 应从两个方面进行深入细致的审查: a. 审查施工企业内部的编制、审批程序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b. 审查各种《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实质性内容是否满足技术可行、安全可靠的要求。对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 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不能在工程上实施。4) 对于项目监理机构, 总监理工程师是安全监理责任的主要责任者, 所以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相应专项工程实施前, 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人员编制具有针对性的各种《专项安全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2、在实施监理工作过程中。1) 认真学习并熟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掌握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 以不断提高安全监理的作业能力。监理机构应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实施安全检查工作。建议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上与各方协商一致后确定下来, 并形成一种监理工作制度, 坚持执行下去, 一定能收到良好的效果。2) 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 监理人员在实施施工监理过程中, 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 应当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跟踪检查整改实施情况, 并对整改结果进行验收; 情况严重的, 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 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 监理单位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针对此规定, 具体监理措施实施程序如下:a. 发出口头通知。在日常的现场巡视、检查工作中, 若发现存在违反《强制性条文规定》的现象, 或安全事故隐患, 应及时口头通知施工方, 要求立即采取措施整改( 事后应及时采用书面通知予以确认)。b. 签发书面通知、指令。当“口头通知”发出后, 未按期整改且无整改措施时, 专业监理工程师( 安全监理人员) 或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施工方实施签发书面通知、指令的措施。在签发书面通知、指令时应注意文件的时效性。书面通知应采用“监理通知书”或“监理工作联系单”的形式。c. 召开专题监理例会。当签发书面通知、指令后, 仍未采取措施整改时, 应当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召开专题监理例会, 对书面通知、指令中的内容, 结合“强制性条文规定”加以强调。要求责任方说明原因, 落实整改措施, 明确计划整改完成的时间, 同时要求责任方明确在后序工作中对类似问题的预控措施, 并形成例会纪要。d. 签发“工程暂停令”。在签发书面通知、指令或召开专题例会后, 仍未及时整改或拒不整改, 情况严重的, 应当要求施工方暂时停止施工,同时报告建设单位。“暂停”部位视工程的情况, 可以是整个工程暂停, 也可以是局部工程暂停。若“工程暂停令”发出后执行效果不佳, 可进一步向建设方提出, 加强与施工企业管理部门的协调, 要求其参与执行。e. 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 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有关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可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3) 确保施工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是做好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的前提条件之一。事故发生的原因都是多种多样的, 但主要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 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引发的, 而最终归纳起来都是由于管理失误造成的, 所以安全监理应侧重于安全管理措施的实施, 同时兼顾安全技术措施, 即重点对施工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措施实施跟踪、监控。

三、建筑工程实施安全监理所必备的条件分析

安全工作不仅需要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来保障, 还需要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来支持。我国的《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中规定, 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安全生产投入, 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 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并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而施工单位对安全生产费用应当专款专用, 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 不得挪作他用。这些规定为安全监理的实施提供了法律、法规依据。安全监理人员应以此法律、法规为行动的准绳, 做好安全监理工作, 并同其他建设各方一起努力, 共同营造“关注安全, 关爱生命”的氛围, 这样才能把安全工作抓上去。

合同管理的方法与措施篇7

1机电安装工程项目施工的特点

1.1综合性较强

机电安装工程项目施工涉及到大量不同类型、不同功能的设备及装置,并且对于安装工艺技术的要求也有所不同,同时也要应对各类不同的施工环境,专业、学科跨度较大,涉及范围广,且要接触到大量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因此具有很强的综合性。

1.2施工要求较高

机电安装工程规模随着工业发展与建筑规模的扩大而不断扩大,施工中所涉及的大型机电设备与装置的安装逐渐增多,对设备吊装施工的要求也随之不断提高,且许多大型精密设备的组装,对现场装配技术与检测技术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3技术含量较高

近年来,机电设备控制系统不断的改良与优化,更新速度较快,这也使得机电安装工程的技术含量不断提高。

2机电安装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风险管理中存在的不足

2.1风险识别资料不足

风险识别对于风险管理工作而言至关重要,要实现有效的风险识别,需要以大量的资料总结与分析作为基础,而目前我国的机电安装施工企业在对以往项目风险的总结方面缺乏重视,所形成的资料十分稀缺,难以有效支持风险管理水平的提升。

2.2风险管理意识薄弱

目前我国机电安装企业大都已认识到安全防范的重要性,但对于风险管理的认识仍存在不足,风险管理意识较为薄弱,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难以形成,这也不利于企业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

2.3施工人员整体素质亟待提高

机电安装工程的一线施工人员大都缺乏专业系统的培训与教育,安装作业凭借经验进行,安全意识与风险控制能力都存在不足,部分项目中还存在着施工操作不规范的问题,导致企业整体风险控制能力较弱。

3加强机电安装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风险管理的有效措施

3.1加强风险的识别与评价

一般机电安装工程项目中的风险可分为五大类,分别为人员、技术、材料、设备及环境,并根据实际情况将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性因素归纳到以上五大类中,对各类风险因素及可能造成的危害性进行科学的分析与预测,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加以管理。常见风险因素包括:设备摆放与归位不规范;未按照标准规定进行材料摆放与储存管理;施工人员无证上岗,安全培训不到位,违章操作;未对易燃易爆品进行隔离放置,带电施工防护措施不到位等。风险评价可分为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两种类型,其中定性风险评价的主要方法包括:安全检查表的方法、作业条件具体危险性的相关评价方法、一般综合评价的方法、模糊综合评价的方法。在定量分析风险的时候一般采用的是概率风险评价,从而将五级风险等级确定下来。

3.2项目风险管理的有效措施

(1)回避风险

当风险评价结果表明某一风险因素风险系数极大,且无法找到有效的方法对其进行控制时,则需要采取风险回避措施,来规避风险所造成的巨大损失,一般采取的方法是主动放弃项目,或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更改。回避风险措施实质上具有一定的消极性,虽然通过这一方法可以有效的避免巨大风险所造成的损失,但同时由于工程项目的被迫放弃或停工,在规避风险的同时也会伴随着较高的代价,需要慎重选择。

(2)转移风险

转移风险措施不同于回避风险,其对于风险的处理策略主要是将自身在机电安装工程项目施工中可能面对的风险因素,通过一系列合法化的手段,局部或全部转移给其他的单位或个人,以此来有效的降低自身需要承担的风险量,实现风险的有效分摊或完全转移。实际应用过程中常见的安全风险转移措施可分为财务性保险类风险转移措施以及非财务性风险转移措施两大类。前者主要是通过保险的购买,以签订保险合约的形式,将部分或全部的风险转移给第三方保险公司承担,以有效地实现风险转移的目标,但由于我国保险行业发展仍不够成熟,保险机制仍不健全,所售险种相对有限,不能完全满足企业风险转移的所有需求,还有待进一步的完善。后者主要是通过一系列的非财务性的手段,实现风险转移的目标,主要方法包括出售、发包、分包以及合同条件的有效运用等。

(3)预防风险

预防风险是一种积极主动应对机电安装工程项目施工中的安全风险的策略,通常是针对项目施工过程中所面对的风险因素以及可能造成的影响,积极主动的采取各类有效措施,最大限度的杜绝风险的发生,从而避免风险所造成的损失,在可行的情况下,是最有利于保障施工安全顺利进行的风险管理策略。常见的预防风险措施可分为有形措施与无形措施两大类,有形措施包括防止风险因素增加、减少已有风险因素、隔离风险因素等方法,以规避风险发生对项目的不利影响;无形措施则主要包括教育法与程序法两种方法,即通过加强培训及加强制度化管理的方式,来预防风险的发生,并实现有效的损失控制。

(4)储备风险

这一风险应对策略主要是在对工程项目施工中的安全风险因素进行全面细致分析,掌握风险的规律与特点的前提下,预先制定行之有效的风险应急预案,以实现风险发生时的有效应对与处理,从而控制风险所造成的损失,并确保工程项目的整体安全性与可靠性,较为常见的储备风险措施包括费用后备措施与技术后备措施两种形式。

(5)监控风险

监控风险就是对机电安装工程项目施工期间的结构风险状况的监视和控制,采取一定的措施跟踪及识别机电安装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各风险因素的变化,进而动态掌握各风险因素的风险水平,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控制的一种风险应对策略。

4结语

机电安装工程项目施工本身所具有的一系列特点,决定着机电安装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同时,基于安全风险管理在机电安装工程项目中的重要性,施工企业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自身风险识别的能力,并合理运用风险管控策略,以提高自身风险管控的能力与水平,减少企业所面临的损失,从而保障企业的效益,并促进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合同管理的方法与措施篇8

2加强房建施工管理和质量控制的措施

在房建工程中,影响施工质量的要素主要有人、机、材料、方法和环境,这五大要素又被称之为4M1E。想要有效提高房建施工质量,就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对这五大要素进行管理和控制。下面本文就此展开详细论述。

2.1房建施工中人的管理与控制

按照房建施工的特点,并遵循合理分工、密切合作的原则,建设一支综合素质高的管理和施工队伍。为了进一步提高人员的整体素质,应当加强安全和质量方面培训及考核。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同时,应当指派专业的质检人员负责施工质量检查工作,并建立完善的质量自检体系,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施工现场各道工序进行质检,将检查过程和结果录入到工程日志当中。此外,要严格执行“五不施工”的规定,以此来避免重大质量问题的发生。

2.2房建施工中机械设备的管理与控制

根据房建施工的技术要求和工艺特征,合理选用施工机械设备,使机械设备的性能满足施工的实际需求。做好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提高机械设备的使用效率。同时,建立健全人机固定制度、机械设备保养制度、机械设备运转记录制度、机械设备安全使用制度等,定期检查机械设备的运行状况,确保机械设备始终处于最佳状态,不会因机械故障对施工质量造成影响。

2.3房建施工中原材料的管理与控制

加强材料质量控制是保证房建施工质量的重要基础,具体做法如下:在材料采购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采购计划,按照施工合同的要求优选信誉好的材料供应商,确保材料供应及时、质量可靠。小批量材料采购可由采购部门进行采购,大批量材料采购应采用招投标的方式进行采购。在材料验收环节,应由现场质量人员严把验收关,认真检查材料的质量报告,确保材料三证俱全。对混凝土进行坍落度试验,并制作试块进行抗压试验,只有在确保试验合格的前提下才能进行混凝土施工,从而保证混凝土浇筑质量。在材料保管阶段,应合理堆放进场后的材料,不同类型的材料禁止混放,针对水泥、钢筋、金属构配件等主要材料,要做好防潮防雨工作,保证材料质量不受影响。

2.4房建施工中施工方法的管理与控制

在房建施工过程中所采用技术方案、施工组织措施、施工工艺流程、质量检测手段等被统称为施工方法。若是其中某个环节发生问题,都可能对房建工程的施工质量造成影响。所以,应当采取有效的措施,对施工方法进行管理和控制。施工企业要充分结合房建工程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质控体系,并明确项目管理机构的指责和施工管理要点;在编制施工组织计划的过程中,必须协调好质量、进度、成本这三者之间的关系,同时还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质控措施,以此来保证工程质量、进度、成本目标的实现。房建施工组织设计应当重点针对各种施工质量通病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并对新材料、新设备和新技术的使用进行严格规定,除了要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的要求之外,还要满足设计要求;在施工正式开始前,应当针对工程中的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并会同现场监理工程对方案进行审查,这有助于施工质量的进一步提升。

合同管理的方法与措施篇9

中图分类号:TU5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25-0160-01

1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定义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是在遵循工程造价活动的客观规律和特点的基础之上,利用科学技术原理与经济、法律等相关管理手段,科学合理解决工程建设活动中的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技术与经济、经营与管理等实际问题,争取最大化利用项目人力、物力与财力,提高项目的投资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全部组织活动与业务行为。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取得一定的进步与发展,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体系也暴露出诸多问题。

2 工程造价控制管理的必要性

建设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是贯穿于整个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即项目决策阶段、项目设计阶段、项目实施阶段和竣工结算阶段。每个阶段都可对项目工程造价产生或多或少的影响。据不完全统计,项目决策阶段与设计阶段对工程造价的影响最大,其影响工程造价的可能性为30%~75%。其余两个阶段影响建设工程项目造价的可能性仅为5%~25%。我们需要加强各个阶段的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工作。降低工程项目成本,最大化发挥投资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利用率,倡导“低成本,高质量,高品质”的建设理念。控制建设工程造价响应了创建“节约型社会”,利于防止浪费投资资金现象的出现,有利于充分利用各方力量使有限的投资资金得到最大化利用,有利于建设工程项目获得最佳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加强建设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也有利于建设行业的和谐可持续发展。

3 工程造价管理的实施

(1)设计阶段

应用价值工程进行设计方案优化,实现造价控制。价值工程原理是运用集体智慧和通过有组织的活动,着重对产品进行功能分析,使之以较低的总成本,可靠地实现产品的功能,从而提高产品价值的一套科学的技术经济分析方法。推行限额设计,控制工程造价,限额设计是指按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及投资估算控制初步设计,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总概算控制施工图设计,同时各专业在保证达到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按分配的投资限额控制设计,严格控制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不合理变更,保证总投资限额不被突破。在设计单位内部,要使设计与概算形成有机的整体,避免相互脱节,要提高投资估算的准确性,合理确定设计限额,增加设计人员的经济观念。

(2) 招投标阶段

建设工程招投标制是做好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改革和完善工程造价管理体制,使我国工程造价管理体制走向完善化、规范化的重要举措之一。建设工程招投标是商品经济发展到特定阶段的产物,是一种市场竞争行为。通过招标活动,招标人可以择优选择条件优越的投标人,力争用最佳的质量、最优的技术、最短的周期和最低的价格完成工程项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招投标是一种最常见、最普遍的择优方式,是控制工程造价的基础。其作用主要体现在:①使工程项目的造价更符合价值基础,更有利于供求双方地互相选择;②使工程造价得到有效地控制,社会平均劳动消耗水平不断降低;③节省人力、物力、财力,从而降低工程造价;④使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得以贯彻,价格行为得到规范;⑤使由市场定价的价格体制基本形成,工程造价趋于合理化。施工企业为了拿到项目获得利润,造价编制人员和施工技术人员会共同研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进行交流沟通,借助完善的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为投标报价计算出合理的数据,通过对项目的现场考察,建设市场价格信息的调研了解,结合技术经济方案等确定合理的报价,以反映企业管理水平和技术的企业定额作为计算材料、机械台班耗量、人工的基本依据;同时,运用一定的策略,既能使得招标人接受报价,又可以让企业获得更多合理利润。

(3)签订合同阶段。

施工合同是进行工程结算的依据,合同签订是否完善将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合同签订人应掌握《招标投标法》、《建设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为做好工程造价的管理,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应注意:

①采用固定价格合同,一定要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承担风险的范围、合同价款所包括的风险费用、风险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②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可调价是指在合同实施期内,根据合同的约定,随着资源价格等因素的变化可进行调整的合同单价或者总价,在专用条款中应约定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③合同语言要严谨,在合同中要明确双方应承担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4)工程施工阶段。

建设施工是大量投入资金的阶段,是实现工程使用价值的过程,是结算依据形成的过程。在该阶段,做好工程造价管理对整个建设工程的造价控制也是非常关键的,建设工程项目的造价、质量、工期是工程项目的三大目标,它们之间既对立又统一。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功能要求越高,要求的投资就越多;要想缩短工期,加快进度,则需要适当增加人力和施工机械,从而增加工程的成本;而加快进度通常会打乱原有计划,留下工程质量隐患,影响工程质量。如果要降低成本,按照费用最低原则安排计划,则整个工程的工期就会延长。由于质量、造价、工期的对立统一关系,因此,必须将这三大目标作为一个系统统筹考虑。在满足工期、质量的前提下,分别采取合同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组织措施控制工程造价,以做好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管理。合同是结算的依据,造价管理人员,要认真研究合同,合同措施也就显得尤为重要。技术措施是解决建设实施过程中技术问题不可或缺的,对控制工程造价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不同的技术方案有着不同的经济效果,在实践中,要避免只从技术角度选择技术方案,而忽视经济效果。应采取的做法是合理的安排进度计划,尽最大可能减少人工窝工和机械停歇,对不同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在保证质量、工期的前提下,采用费用最低的技术方案。经济措施是最容易为人采用和接受的控制造价措施。组织措施是其他措施的保障和前提,通常情况下,不需要增加什么费用,运用得当即可收到良好效果。

(5)竣工结算阶段。

竣工验收是项目施工周期的最后一个程序,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验收工作,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严谨的进行工程竣工结算是建设工程造价合理管理的重要工作,不管是施工单位还是业主都要重视实际支出的审计结算。合理正确的竣工结算工程造价是建设成效的真实反映。

4 结语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建设工程项目,不论设计阶段还是施工阶段都存在着很多不足,这都给工程造价控制管理效果带来严重的影响。如何更加有效的控制工程的造价,获得最佳工程造价管理效果,是一个有待于深刻研究和学习的课题。因此,各参建单位应积极开展研究,在项目投资决策、设计、招投标以及施工的整个建设过程中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工程项目造价的有效控制管理。

合同管理的方法与措施篇10

引言

随着科学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越来越富裕,智能建筑工程也越来越多,因此,机电安装工程在建筑工程中的比重也就越来越大,这也给机电安装工程的项目管理,特别是进度管理显得越发重要,甚至直接影响到整个工程的竣工验收及交付使用,也直接关系到整个工程建设的经济效益,所以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1机电安装工程的特点

机电安装工程包括了电气照明、给排水、采暖、通风空调、消防、监控防盗,停车场一卡通、门禁系统、网络通信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各类设备的安装与调试。为了更深入地探讨、分析机电安装工程的进度控制,我们来首先分析一下机电安装工程的具体特点:

(1)时间跨度大。覆盖了建筑工程初期的管线预埋、设备基础制作、设备采购,贯穿于整个建筑工程中的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以及工程后期的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等各个阶段,既需要充分利用其他工程提供的作业面,又要为其它工程及时提供作业面,在时间的把握和工期的合理安排上必须做到见缝插针并及时施工,同时还得保证施工质量,所以要很好地把握成本、质量和进度这3大目标的辩证关系。

(2)学科跨度大。既涉及到常规的给排水、采暖、电气照明等传统机电设备的安装,同时还有网络技术、智能系统、微电子技术、楼控技术等高精尖的科技,既有如水泵、锅炉、配电箱、照明器具等常规设备的安装,还涉及到电脑、控制节点、分控模块、数字集成设备、摄像头等新型机电产品。一方面要求施工队伍技术全面,熟练程度高,同时也要求项目管理人员技术全面且管理经验丰富,只有这样才能合理的安排施工工序保证施工的进度。

(3)技术更新快、技术含量高。在机电安装施工过程中,不断面临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新兴技术的采用,很大程度上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

2机电安装工程进度控制具体措施

机电安装工程进度控制就是对机电安装工程各阶段的工作内容、工作程序、持续时间和衔接关系根据进度总目标(建设工期)科学合理地进行分解,最终确保建设项目按预定的时间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机电安装进度控制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不但要配合土建主体施工,还要配合装饰装修施工,同时还要确保自身机电安装施工进度。一般来讲,进度控制的措施主要有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和信息管理措施。组织措施主要是指通过制定合理的组织机构落实各层次的进度控制的人员,具体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建立进度控制的组织系统;按着施工项目的结构、内容、进展的阶段或合同结构等进行目标分解,确定其进度目标,建立控制目标体系;确定进度控制工作制度,如检查时间、方法、协调会议时间、参加人等;对影响进度的因素分析和预测。技术措施主要是采取加快施工进度的技术方法,如采用合理的流水施工作业,必要时采用并行施工作业等方法,保证进度。经济措施是指实现进度计划的资金保证措施和必要的奖惩制度。合同措施是指对分包单位签定施工合同或目标责任状使合同工期与有关进度计划目标相协调。信息管理措施是指不断地收集施工实际进度的有关资料进行整理统计与计划进度比较,定期地向建设单位提供比较报告,并做好必要的进度协调工作。

对于机电安装工程极为重要的是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主要要做好以下几点:

(1)建立组织落实责任。认真分析整个机电安装工程的工作内容及相互之间的衔接关系,进行目标分解,建立健全施工组织机构,明确各层次的进度控制的人员、具体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从项目经理往下逐层分解进度目标,责任落实到人,建立控制目标体系,确定进度控制工作制度,并对影响进度的因素进行分析和预测,实现实时跟踪监控。

(2)采用网络计划技术控制工程进度。可以使工序安排紧凑,便于抓住关健工作和关键线路,保证施工机械、人力、财力、时间等各种生产要素均获得合理的分配和利用。在制定工程进度计划时,采用网络法确定本工程关键线路是相当重要的。项目经理部除了制定网络计划外,同时要有专门进度管理人员随时用网络计划检查工程进度。采用网络计划检查工程进度的方法是在每项工程完成时,在网络图上以不同颜色数字记下实际的施工时间,以便与计划对照和检查。

(3)采用图表比较技术。除了用网络计划技术编制符合实际要求的网络计划外,还应该采用先进的图表比较技术,如双侧翼横道图比较法、S曲线比较法,香蕉图法、前锋线比较法等更为直观和方便地观察实际进度情况和影响进度的根源,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施工进度。

(4)进度计划调整。项目执行过程中因机械和人力的变化、技术管理方面的失误,以及特别恶劣的天气等自然因素的影响,或者业主的主观因素改变等,都将给计划的实现带来障碍,因此在项目执行中应根据工程实际完成的进度,随时对计划按下述方法进行调整或修定。①关键线路的调整。当关键线路上的某项工作的持续时间比计划增加时(这意味着整个工期将延长),进度管理者应及时修定调整计划或制定新的计划,避免造成更为严重的进度失控,但由于这种调整十分困难,基本上意味着重新制定进度计划,因此,应先把注意力集中在非关键线路上,看是否非关键线路上的工程有提前量,这时可以把非关键线路上的机械、人员调整到关键线路的某项工作上(机械应与工程配套、专业必须与之相符)以缩短关键线路的时间。②非关键线路的调整。当在非关键线路出现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差距时,需局部

调整计划,也可延长一定时间,但不能使这种延长超出该线路的总时差,最好是不能超出进度延迟工作本身的自由时差。

合同管理的方法与措施篇11

据统计,从1949年一1999年间,全国共有249个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含规章性文件)规定了行政强制。在这些规定中,行政强制仅就其名称而言,共有260余种(不含重复部分)。工商行政管理中的行政强制措施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的过程中,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实施暂时性控制的措施。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上海适用的与工商行政管理相关的法律、法律、规章中涉及行政强制措施规定的,共有11个,包括《行政处罚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产品质量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上海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条例》、《上海市取缔无照经营和非法交易市场暂行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施行细则》;涉及的不同行政强制措施名称共有?种,包括扣留物品,封存物品,扣留款项,扣留托运物资,暂停销售,银行暂停支付,先行登记保存,扣留合同、发票、帐册、单据等,查封经营场所。

二、行政强制措施的适用原则

鉴于行政强制措施是对行政相对人权益的强制限制,因此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在行政强制措施的设定上都尽可能地以最小损害当事人权益为限度,反映在行政强制措施的适用上就是“谨慎适用”原则,即法律、法规、规章无明文规定的,坚决不能随意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可以适用的,要掌握好自由裁量的尺度,对通过实施非行政强制措施就能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宜适用行政强制措施。“谨慎适用”原则主要反映在三个方面:

(一)程序上严格

即适用行政强制措施有一套严格的程序,包括事前要审批,事中要出示执法证件和交付相关执法文书,如遇紧急情况事后还要限时补办审批等。如《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10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第?条的规定实施查封、扣押,必须经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人员实施查封、扣押,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查封、扣押财物及资料清单。在交通不便地区或者不及时实施查封、扣押可能影响案件查处的,可以先行实施查封、扣押,并应当在24小时内补办查封、扣押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二)期限上约束

即对行政强制措施的期限有着严格的规定。如《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11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施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15日;案件情况复杂的,经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5日。”《上海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22条第(四)项规定:”对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财物,可以采取扣留、封存等措施,并在三个月内作出处理决定。”

(三)范围上限制

即对行政强制措施适用的对象有一定要求,以防止执法人员任意扩大范围。如《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条第(五)项规定:“查封、扣押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活动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又如,《上海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22条第(四)项规定:“对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财物,可以采取扣留、封存等措施。”

三、行政强制措施适用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谨慎适用”是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指导原则,但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适用这一原则时,存在适用过滥和适用不当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任意扩大行政强制措施的范围

一是喜用最严厉的强制措施。一般情况下,办案人员首选扣押措施,即使通过封存等其他措施也能达到行政目的。他们认为将财物置于自身掌控中才放心,可以避免节外生枝。如采取封存措施后,怕当事人无视封存而转移财物等。

二是扩大理解“与违法行为有关的财物”。根据立法本意和法理精神,此处的“有关”应从狭义解释,指最直接相关的、对违法行为的成立起到关键作用的财物。但办案人员常常将涉案的所有财物,甚至是不相干的财物,都视作可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对象,并根据标的大小来作选择。如在执法监督中,有些案件对当事人以不正当竞争为由扣留财物,但证据材料中却没有证据证明被扣财物与违法行为有关联性。

(二)变相延长行政强制措施的期限

执法实践中,一个普通案件从立案到处罚程序终结很难在三个月内完成,因此办案人员出于今后顺利执行处罚决定考虑,常常会在行政强制措施期限届满前再次以同一事由对同一标的采取同一行政强制措施,变相地延长行政强制措施的期限。这种只为执法方便的行为,不但违背了立法的原意,也严重侵害了相对人的权益。目前在上海工商部门受理的复议案件中,常见的超过法定期限采取强制措施主要是《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中的暂停支付期限,《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扣留财物的期限等。

(三)行政强制措施的案由与立案或处罚时的案由经常不一致

第一种情况:办案中,我们常会发现有的案件在不同阶段有不同的案由,立案、行政强制措施阶段、处罚阶段的案由都不一致。从客观上讲,这种情况的出现在某些时候是无法避免的,因为随着调查取证的深入开展,办案人员对案件的了解程度在不断增加,可能会为了最终准确适用法律而改变案由。但如果这种情况已成为工商部门执法办案中的普遍现象,那就变成纯粹为了方便适用行政强制措施而采取的一种人为操作,是在表面合法外衣下的不当行为。甚至可以说是执法中的违法行为。如《上海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中赋予工商部门有查封、扣押相关财物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力。这对于办案人员来说无异于是“尚方宝剑”。于是,不管是什么类型的案件,都尽量往不正当竞争行为上去靠,以便能查封、扣押财物,保证其后调查取证乃至行政处罚的顺利执行。这样造成的后果就是行政权力的滥用侵害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种情况:有些办案部门在深入调查后发觉先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阶段时的适用案由不恰当或不符合实际案情,但也不及时变更或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如某分局在承办一案件时,调查初期认为当事人涉嫌存在A种违法行为,随着调查的逐步深入,发现当事人其实应定性为8种违法行为,而且发现当初认定的涉案违法金额发生了变化(原来采取强制措施时认定700万违法金额,后来发现涉案金额

只有100万)。这种情况下,办案部门本应根据客观情况的具体变化,及时依法变更、重新采取或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给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或过分的损害,但是办案部门没有这样做,于是引发丁当事人对行政强制措施适用的行政复议。

(四)未能严格遵守行政强制措施的适用程序

在实践中,执法人员往往急于扣钱扣物,当场就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后再报领导补批相关手续;还有的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未正确告知相对人的权利或解除行政强制措施的时间不合法等。程序上的行为将影响整个案件的合法性。一方面,行政强制措施具有强制力,对行政相对人权益的影响比较大;另一方面,它从属于行政执法行为,是一种可复议、可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因此适用行政强制措施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的执法程序。

四、规范行政强制措施适用的对策

(一)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

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并执行收支两条线。但目前许多地方,尤其是一些偏远、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工商行政经费得不到地方财政的全力保障,经费的多少仍或明或暗地与工商执法所得的罚没款相挂钩,而在执法办案中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常常有利于案件的顺利办结和罚没款上缴。于是,在体制缺陷和利益驱动下,“查必扣、扣必罚”成为习惯性的执法方式,行政强制措施的滥用也成为客观衍生的后果之一。上海市工商局自2003年下半年以来开始致力于建立市、区财政“双保障”通道,目前该通道已基本建成,全市各工商分局的经费保障基本上全额纳入公共财政体系,摆脱了经费困境和利益驱动,使行政执法更为规范,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能更加全心全意地投入到服务经济发展、维护市场秩序的工作中去。因此,要真正实现行政强制措施的合法合理适用,必须从源头上解决工商行政执法酌后顾之忧,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加强执法保障。

(二)进一步健全法律制度

当前,我国在行政强制措施方面的法律建设还较欠缺,主要体现在方面:

一是关于行政强制措施的规定散见于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中,缺乏系统立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都相继实施,但在行政活动中十分重要的《行政强制法》却立法缓慢,至今刚刚提交全国人大初审。

二是行政强制措施的名称不规范、期限不统一。行政强制措施中意义相近但表述不一致的现象很常见,如“查扣”与“扣留”、“扣押”,“查封”与“封存”,应该予以统一规范,体现法的权威性和统一性。在行政强制措施的适用期限上,有的法律、法规、规章予以明确规定,如《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上海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有的则无明确规定,如《商标法》。只有对行政强制措施的期限予以明确限定,才能既保障行政执法的顺利进行,又能使对当事人权益的损害控制在最小限度内,兼顾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行政强制的设定权不明确,各层次法之间出现不一致。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于1993年9月2日颁布,同年12月1日实施的。《上海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是于1995年?月28颁布,同年12月1日实施,并于1997年8月13日修正的。在规定工商部门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可以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时,《反不正当竞争法》仅规定了暂停销售,而《上海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则增加了扣留、封存。根据立法权限和立法原则,就同一行为,地方性法规只能在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而无权超越其范围规定;尤其对于相对人权利的限制或义务的增加,立法上更为谨慎,不容僭越。及至2000年《立法法》实施,我国对于立法活动有了更为明确统一的规范,规定“地方性法规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规定无效,制定机关应当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但该条例仍未作任何变动,于是实际上是一个违法的条文却一直成为工商执法中的首选依据。我们应该尽早明确行政强制措施的设定权,拉大法律与行政法规的距离,严格限制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设定权,排除规章的设定权。这样,就能在源头上进一步确保行政强制措施的谨慎适用。对于上述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中出现的情况,一方面说明执法实践中确实很需要强有力的强制措施,但另一方面也应该积极从法治途径上寻求解决方案,尽快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增加“扣留、封存”的行政强制措施,以适应现实执法的需要。

(三)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

对于一些已经由地方政府财政保障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来说,客观上仍出现行政强制措施过滥、不当,这实际折射出了工商干部行政执法能力的欠缺,反映出工商干部仍未能很好地适应新形势、新情况和新要求。因此,王商执法人员要在三方面进一步加强执法能力建设。

合同管理的方法与措施篇12

中图分类号:F407.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3)36-0488-02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市场竞争愈演愈烈,如何实现项目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益,已是企业面临的重要课题。工程项目管理法以其先进的管理体制,科学的组织形式,责、权、利分明的职责体系,以及有效的竞争机制,为企业现代化管理提供了高效的管理模式,能够激发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项目运行效率和效益,实现施工项目管理目标。

1.项目筹备

1.1 项目经理部组建

项目经理部是企业为完成工程项目任务而设立的组织。项目经理部是由项目经理与技术、生产、材料、成本等管理人员组成的项目管理团队,是一次性的具有弹性的现场生产组织机构。企业可根据项目的规模,确定项目经理部的职责、任务和组织形式。项目经理根据工程项目需求,配备技术、生产、材料、成本等管理人员,组建项目管理团队。

1.2 计划编制与资源筹集

项目经理部根据工程项目合同要求,编制项目施工计划,应符合法律法规、设计以及本企业也相关要求,其主要包括安全管理目标、成本管理目标、进度管理目标、质量管理目标以及相应的管理措施。同时根据为达到以上各种目标需求,编制项目资源需求计划。根据项目资源需求计划,完成资源筹集,主要包括人力资源筹集、材料筹集、机械设备筹集、技术筹集以及资金筹集等。所需资源可从企业内部和外部进行筹集,建议企业内部也应采用市场化运作模式,达到全面市场化运行的效果。

2.生产运行管理

项目经理部在组织生产运行期间,重点是抓好安全管理控制、成本管理控制、进度管理控制和质量管理控制等工作。

2.1 安全管理控制

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项目部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措施计划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专项施工方案抓家论证制度,危机施工安全工艺、设备、材料淘汰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三同时”制度,安全与评价制度,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等。

重点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目的是为了清除隐患、防止事故、改善劳动条件以及提高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是安全控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和措施,应由项目经理组织,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主要类型有全面安全检查、经常性安全检查、专业安全检查、季节安全检查、节假日安全检查、要害重点安全检查等。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有查安全意识、查安全制度、查安全管理、查安全隐患、查问题整改、查事故处理等。

2.2 成本管理控制

成本管理控制最重要的是成本管理责任体系的建立,成本管理责任体系包括管理层和项目经理部,主要指组织制度、工作程序、业务标准和责任制度。成本管理控制措施主要有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

组织措施是从成本管理的组织方面采取的措施,是全员活动,落实项目经理责任制,明确各级施工成本管理人员的责任和职能分工、权利和责任。要编制成本控制计划和详细的工作流程,合理配置资源,实现控制成本的效果。技术措施是通过技术经济分析,确定最佳的施工方案。经济措施是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分析成本目标管理风险,及时准确的记录、收集、整理、核算实际发生的成本;通过偏差分析和未完工工程测算,对竣工前要发生的成本计划进行纠偏和调整。合同措施是选用合适的合同结构,对合同结构模式进行分析、比较,选用合适于工程规模、性质、特点的合同模式;在合同条款中考虑全部影响成本和效益的因素,特别是对潜在的风险因素,要在合同条款中明确相应的对策。

2.3 进度管理控制

进度管理控制主要包括进度目标的分析和论证、编制进度计划、定期跟踪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采取纠偏措施以及调整进度计划。进度控制的主要措施有组织措施、管理措施、经济措施和技术措施。组织措施是项目经理部要设有专门的工作部门和进度控制岗位,负责进度控制工作,主要是定义项目进度计划的组成,制定进度计划的编制程序、审批程序和计划调整程序。管理措施主要涉及管理的理念、方法、手段、承包模式、合同和风险管理,主要针对存在的组织风险、管理风险、合同风险、资源风险和技术风险采取预控措施,以减少进度失控的风险量。经济措施主要涉及资金需求计划、资金供应条件和资金激励措施等,根据进度目标和资源需求分析,编制资金需求计划。技术措施主要是指施工技术选用,根据工程的设计技术确定合适的施工技术,在工程进度受阻时,分析是否存在设计技术的影响因素,考虑是否有提出设计变更需求的必要。

2.4 质量管理控制

施工质量控制过程中,要执行全面、全过程质量管理的理念,执行质量管理体系的程序,运用动态控制原理,进行质量的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并形成PDCA的控制循环。

事前控制是开工前编制施工质量计划,明确质量目标,制定施工方案,设置质量管理点,制定质量问题的预防控制措施。事中控制是施工过程中对施工质量因素进行全面的动态控制,按照质量标准,重点控制工序质量和质量控制点的质量。事后控制是对已完成工序的质量偏差纠正控制,重点是发现施工质量方面的缺陷,并分析提出质量改进措施,使质量处于可控状态。

3.项目竣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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