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建议合集12篇

时间:2023-06-13 09:26:44

项目申报建议

项目申报建议篇1

(一)项目申报材料内容不够完整项目的基础申报文本一般由项目申报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评审报告等组成。在实践中,一些项目的申报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项目进度与分阶段实施计划安排不明晰;不少项目缺少相关的土地、环保等部门的批复,无法确定项目建设选址、是否符合环评要求;部分建设地址明确的项目,未提供建设地点规划、设计方案平面图;一些项目承担单位为股份制企业的,没有企业股东会同意增加国家资本金的股东会议纪要等材料。

(二)项目申报中绩效意识不够强烈为加强国资预算管理,财政部组织开展了2008-2011年中央国资预算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并从2012年起试行国资预算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这些制度安排和机制建设,促使企业在申请预算时要增强绩效意识,依据职责设定具体的绩效目标,准确计算达成目标所需的资金,谨慎申请资金,力求避免浪费,在申报项目时应当报送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但从实践看,多数项目申报单位还未树立绩效理念,未将预算申请同支出效益同步考虑,在申报项目时未申报绩效目标、未提供相对具体可衡量的绩效指标,重投入申请、轻效益评价,导致一些项目效益衡量无依据,项目完工后无效益。

二、基于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视角的项目申报建议

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把绩效管理同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有机结合,实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其中,预算绩效目标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是预算安排的前提和主要依据,而这一工作主要集中在项目申报环节。基于此,对企业申报项目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强化企业发展战略引领按照现行项目申报条件要求,企业立足于自身职能履行和事业发展需要申请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符合国有资本预算资金支持的方向和供给范围。企业立足于经济结构布局调整和农业产业发展,强化企业发展战略、阶段目标和发展步骤对项目申报的引领指向作用,要在国家、区域经济、行业发展中,找准参与重要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机遇,在企业阶段发展目标实现和同业先进水平的对比中,找准巩固和突出自身优势产业抓手,弥补发展短板和不足。力求企业申报的项目,与国家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的大战略相结合,与企业自身发展战略结合,与当前经济环境和行业发展状况结合。

(二)强化项目谋划和储备强化通过项目实施带动企业发展理念,通盘考虑国资预算编制和企业发展战略及业务工作布局,努力将实现企业长远发展目标、转变生产发展方式、调整经营结构、提升研发创新能力、推进产业升级等方面的思路、措施项目化。根据所处行业、产品品种、生产环节的需要,构建功能性强、目标明确的项目,形成企业自身项目储备库,使国有资本向关乎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安全的大项目、大事业集中,向垦区企业具有优势的行业、主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完善产业链条、能提升产业化经营水平和前景广阔的行业集中,并通过项目的滚动申报实施,实现国资预算与企业长远发展规划有机结合。

(三)加强项目的前期论证和研究对项目进行充分的论证,证明其可行性和必要行,是项目能否立项获得资金支持的重要环节,也是对项目支出预算的事前管理和监督过程。企业应当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以及国资预算资金年度支持重点方向,结合项目实施所需要的人员、资金、技术等相关条件,强化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项目风险与不确定性的论证研究,特别是要充分预估项目涉及到环评、基建招投标程序要求以及土地等资源调配的困难,充分预估经济发展形势、生产经营成本项目和主要产品价格、市场供求关系变化对企业经营产生的影响,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项目申报建议篇2

1.正确评价五年来新农村专项资金投入的积极作用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大历史任务。五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新农村建设工作,先后制定了《吉林省2006~2020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纲要(草案)》,成立了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设立了省级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2006年专项资金1亿元,2007年增加到2亿元,过去五年累计投入省级专项资金9亿元,重点支持农村产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和农村环境建设,突出了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两个重点,协调推进了农村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党的建设,全面提高了农村精神文明、物质文明、生态文明、政治文明建设水平,农村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农村社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概括五年来省级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建设所发挥的重要作用,集中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是带动了各级财政投入,形成了省市县乡四级财政共聚财力和共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大好局面。据统计,五年时间市(州)和长白山工委会投入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1.46亿元,县(市、区)投入达到10.77亿元,乡镇投入达到4.09亿元,加上省级投入,各级财政投入总计达到25.32亿元。其中,省级财政投入占35.5%,市(州)级财政投入占5.8%,县级财政投入占42.5%,乡级财政投入占16.2%。到目前,全省有近1/3的市(州)、1/2的县(市、区)、3/4的乡镇都有新农村建设的专项资金投入,有力地推动了新农村建设。

二是有效捆绑了各类资金项目和集聚了社会各方面力量,专项资金示范引导和辐射带动效应十分明显。在省专项资金引导支持下,按照资金项目投入渠道不改、使用方向不变的原则,进一步整合和打捆使用农村泥草房、道路交通、安全饮水、电网改造、商贸网点、市场流通、清洁能源、科技推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农家书屋、信息网络、职业教育、扶贫开发、畜禽养殖、绿化美化、环境整治、社区建设、兴边富民、水库移民等项目资金,集中投向新农村建设,形成合力。在整合项目的基础上,在全省进一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主动参与的新农村建设有效推进机制,有效整合各级领导、部门单位、大专院校力量,创新建立了村企共建、军民共建、部门帮建、社会捐建、干部回乡援建的新农村建设有效方式。同时,积极调动发挥了乡村集体和农民投入的主体作用,形成综合性、多元化投入格局。五年来,全省新农村建设总投入达到227.06亿元,其中整合各类项目投入46.43亿元,占20.4%;各级各部门单位帮扶投入14.74亿元,占6.5%;发动社会能人和有关团体、企业捐助投入3.9亿元,占1.7%;乡村集体投入51.55亿元,占22.7%;农民自主投入94.12亿元,占41.5%。省级专项资金辐射带动效应达到1∶25.23,起到了“四两拨千斤”和杠杆撬动作用。

三是有力地支持了项目建设,推动了农村产业发展、农村民生改善和村屯改造。对新农村建设项目补贴是省级专项投入的重点。五年来,省级专项资金支持了试点阶段“百镇千村”和深入实施阶段1000个示范村建设,支持建设农村基础设施项目1538个,支持建设农村社会事业项目609个,支持建设农村环境改造项目437个,支持建设畜禽养殖小区424个,支持改造农村泥草房50110户,支持建设大型秸秆气化站13个。省级专项资金投入促进形成了新的农村投入机制,构建了城市资源要素向农村流动的渠道,推动了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益事业向农村覆盖,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实现了市带县、城帮乡,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和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在全省共同努力下,有6类项目建设呈现了快速推进的大好局面:第一类是在产业发展上,全省新农村建设发展“一村一品”专业村屯4205个,工业集中区72个,各类专业合作社978个,实现产业立村230个,市场活村75个,人才强村36个,旅游兴村58个,城镇带村63个,第二类是在农村道路建设上,全省1000个示范村,累计修水泥路11132公里,柏油路47公里,巷道铺砖466公里,修边沟12513公里,实现了村村通,屯屯通和户户通达到70%以上,第三类是在农村房屋改造上,新建砖瓦房16.4万户,改造旧砖瓦房15.4万户,新建和改造面积2449万平方米,户均面积达到80平方米,重点推广了新式农居和暖房子,农民居住条件得到了改善,第四类是在农村环境整治上,改围墙8.3万延长米,修铁大门21.6万个,建公共厕所14443个,建室内水冲厕所32151个,建户外卫生厕所33.9万个,建垃圾站18180个,建垃圾填埋点15117个,栽树15098万株,安装路灯50547盏,第五类是在办公健身活动场所上,新建和改造村部2240个、卫生所2342个、农民夜校1213个,建乡村文化站599个、村图书室2150个,建文体健身广场1093个,安装体育健身器材4600套,第六类是在便民服务上,新建农村超市3056个、幼儿园746个、网吧293个、洗浴点602个、老人托养所161个。通过新农村建设,全省打造了一大批产业发达、环境整洁、院落整齐、设施完备、美化绿化的魅力村庄。

四是强力推进了新农村建设规划,切实将新农村建设纳入到科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上来。规划是建设的前提。加大规划编制的资金支持,是启动规划、做好规划的重要保证。五年来,全省新农村建设始终坚持和把握规划先行的原则,累计投入规划编制资金5500万元,其中投入省级专项资金2220万元,地方配套3280万元。开展并完成了全省696个乡镇(街)、9306个行政村、38539个自然屯和364个国有农场自然概况、经济发展、农民收入、主导产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规划布局等11个方面数据普查,支持完成了28个县(市、区)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和1361个试点(推进、示范)村、51个省级试点镇建设规划编制任务,促进了城乡规划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生态保护、公共服务的一体化建设。

五是支持启动了多层次、大规模培训,提高了各级干部新农村建设的实践能力和工作信心。五年来,在省专项资金的支持下,先后举办了地厅级领导干部新农村建设培训班,组织了全省60个县(市、区)县委书记和县(市、区)长到中央党校参加新农村建设培训,省新农村办和省委组织部联合对全省624个乡镇党委书记进行了新农村建设知识培训。从2009年开始,由省纪检委、省委组织部、省农委和省民政厅共同组织实施了万名村干部培训工程,利用5年时间,对1万名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选聘高校毕业生(选调生)进行系统培训,实施两年已完成培训任务4000名。省里还组织3期90人的韩国新农村建设培训班,组织5期近200人到长三角、珠三角考察新农村建设活动。

总之,五年来,全省新农村建设取得的成绩是巨大的,这一成绩的取得与省和各级加大专项资金的投入是分不开的,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对新农村建设的高度重视和有力支持。专项资金的设立已经成为凝聚各级各方面力量,合力建设新农村的原动力和活化剂。并在工作实践中,不断积极探索,不断改革创新,不断完善规范,积累了一定经验。一是突出重点,切实解决好农民群众最关心、最急迫、受益最直接的问题。扭住关键,找准切入点,牢牢抓住发展生产和改善民生两项重点任务,加大投入,强化扶持力度,加快建设步伐,这是建设新农村的基本前提。只有这样,才能抓纲带目、纲举目张,才能以最少的投入获得最大的效果,才能加快农村面貌的改变。二是尊重民愿,切实发挥农民自主决策、自主管理、自主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新农村建设中,坚持还权于民,建什么、怎么建都由农民自主决策,不包办代替,不行政命令,不搞暗箱操作,实行公开公示,接受农民群众监督,这是搞好新农村项目建设、加强专项资金规范管理和安全使用的有效办法和重要保障。三是激励约束,注重发挥专项资金的示范引导和辐射带动作用。主要是充分体现专项资金的补、引领性和带动性,对于项目捆绑多、自主投入大、干的效果好的,坚持多补助、多奖励,调动积极性;对于具有创新的、方向性强、起点高的项目,比如建设大型秸秆气化站这类项目等,给于重点倾斜和大力支持;对于那些无所作为、工作推进慢、建设效果不明显的,适当削减支持规模。四是立制规范,把各项制度建设贯穿于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建设的全过程。注重项目审批程序,坚持村申报,乡镇、县、市和省逐级审核审定的办法;建立健全项目申报公示制、建设合同制、工程招标制、法人负责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资金使用报账制等,严格履行各种手续;加强专项资金使用检查,每年春秋各集中检查一次,既检查项目,又检查资金,确保项目建设扎扎实实,资金使用管理安全规范。五是协调配合,努力做到部门之间工作衔接有序、上下工作拧成一股绳。多年来,与省财政、省发改部门工作协调顺畅,保障了专项资金的规模和及时审批下拨;加强了与市(州)、县(市、区)和村镇工作的有序衔接,确保了项目建设的真实性、可行性,保证了专项资金使用的安全,有效地发挥了专项资金的支持作用。可以说,这些工作经验是上下共同努力、共同实践的结果,要倍加珍惜,积极运用,以利工作,切实把今后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建设做的更加扎实、更富有成效。

2.全力做好今年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的申报工作

2011年是全省新农村建设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第二年。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省里继续安排2亿元专项资金,主要用于1000个示范村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和环境整治项目建设补助。前段时间,经过与省财政厅沟通协调,省农委党组研究确定,省新农村办公室和省财政厅共同制定了《吉林省2011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申报指南》,以吉农综字[2011]56号文件下发到各地组织实施。2011年项目申报工作与历年比较,基本上是一致的,但也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新的情况:一是时间紧。按照计划,在2月底前完成了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申报指南下发工作,3月15日前完成项目申报,3月31日前完成项目考核,4月15日前完成项目调整,4月30日前审定项目上报省专项资金委员会,争取5月份第一次例会审核通过,6月底前将资金拨付到市、县。从整个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上看,可以说是步步紧逼、环环紧扣,时效性很强,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二是任务重。1000个示范村项目申报和审核审定工作,无论是从示范村数量来说,还是从工作环节来讲,都存在着点多面广、程序多项目多、数据量大工作量大、检查任务重和复核任务重的特点,需要我们上下共同努力、合力攻坚,在较短时间内完成艰巨的工作任务。三是责任大。项目建设不仅仅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直接关系到示范村建设水平,而且也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项目资金的后续管理和使用是否科学和规范。因此,必须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确保项目申报质量,工作上要细上加细,做到申报无纰漏、无遗落,一次申报、一次成功。四是关注程度高。尽管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支持的规模不是很大,但是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各级新农村办公室以及各个示范村对此非常重视,不仅关注能批多少资金,还关注今年干什么项目,我们一定要引导好,把好事办好,切实让各个方面和各个层级满意高兴。

根据2011年面临的新形势,按照省农委、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申报指南文件精神要求,今年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申报工作,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明确和落实。

(一)申报范围、补助原则和支持重点项目。项目申报范围主要是被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确定的1000个示范村。补助原则主要有5条:上限控制,对示范村上报的项目补助资金实行上限控制,并根据示范村大小、建设成效和原有条件等情况,适当确定补助额度;重点支持,主要是支持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相对集中,申报项目要具备一定规模,避免出现项目投资过小、数量过多。每个村申报项目1个,最多不超过2个,排好顺序;尊重民意,按照基层和农民群众意见和要求确定建设项目;奖优罚懒,对于地方投入大、乡村集体和农民主动投入、新农村建设成效突出的,给予适当倾斜。相反,则适当削减支持规模。

2011年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共10类,分别是:一是农村道路建设。包括村道、屯道、巷道的水泥路、油路、铺砖建设。二是桥涵建设。三是自来水工程建设。包括水源、泵房、管线铺设的基础设施建设。四是排水排污工程建设。包括路边排水沟、屯内小河流两岸整治。五是清洁能源建设。兴建集中供气的大型秸秆气化站。省支持最高额度不超过70万元,不足部分由县(市、区)财政和村集体、农民自行筹措。六是休闲文化广场。包括场地整治、设施配备、宣传栏建设等。七是垃圾处理场点建设。包括垃圾堆放场所、垃圾处理场、垃圾转动车等。八是有线电视建设。接入有线电视网络或建设卫星接收装置。九是农户围墙、大门改造。支持示范村改造农户围墙,统一格式,美观实用。十是太阳能路灯。这10类项目是省里综合考虑全省情况确定的,既照顾了建设好的地区,又考虑了发展相对滞后的地区。项目申报不得超出这个范围。对于省里没有支持的项目,各地可通过本级专项资金、乡村集体和农民自筹资金、社会帮扶资金予以扶持。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要求。申报程序基本是与往年一致。各示范村要按照规划建设的要求,提出本年度具体建设项目,编制《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申报书》,经市(州)、县两级农业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局签属意见后,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财政厅。按照早申报、早批复、早实施的要求,省里已将《项目申报管理指南》通过网络进行了转发。要求各地在3月15日前将申报项目上报到省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省里还要对项目进行实地考查、集中审核、专家论证,上报省专项资金审核委员会审批。这样,2011年的项目申报审批和资金拨付工作最晚不迟于6月底前完成。因为,省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规定,2011年同2010年一样,凡是6月底前没有下拨专项资金的,每逾期1个月削减10%,并在第二年预算安排时扣减。11月份起不再下达专项补助资金,结转下年使用。这次会议结束后,大家就要立即着手组织抓好本地项目申报工作,尤其是部分县(市、区)示范村数量较多,市县两级要加快项目审核进度,在哪个层级、哪个部门出现贻误时间,影响省里项目批复,责任自负。

(三)项目核查。为确保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投入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实现投资效益最大化,省里要对各地的申报项目进行检查。3月15日以后,省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将会同财政部门组成9个组,对全省1000个示范村项目申报工作进行实地考核,对所有示范村2010年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主要是查阅账目,对2011年申报项目进行逐村现场对接,根据实地与可能确定建设项目,同时对部分示范村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现场考核和检查。要坚决杜绝和防止利用申报项目争取资金,偿还历史积累的债务。发现哪个地方出现这类问题,不仅要追缴今年的专项资金,以后也不再支持安排。

(四)专项资金分配办法。在申请补助额度上要注意两个问题:一个是申请额度要实事求是。一般来说,每个村申报资金规模在20万元左右,工作开展好的村可以多报一些。另一个是注意项目捆绑。省专项资金委员会规定“专项资金的使用要相对集中,不撒‘芝麻盐’,单个项目在40万元以下的原则上不再安排”,这是硬性要求。各县(市、区)要继续按照2010年的做法,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捆绑立项,以申报指南的10类项目进行捆绑整合,如,道路建设项目就是将各个示范村申报的道路建设项目捆绑为一个以县(市)为单位的项目,一般一类项目申报示范村个数要在3个村以上,申报补助资金超过50万元。各(县、市)在申报时一定注意,没有达到这个规模就协调各村进行项目调整。

(五)需把握好几个关键问题。一是坚持以规划为指导进行项目申报。做好规划是搞好新农村建设的首要前提。特别是这1000个示范村,要进行连续三年的投入建设,必须要制定科学建设指导规划。去年,在省里的要求和督促下,各地、各示范村都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一些县(市、区)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本级拿出很大一块资金,推进省级示范村规划编制工作。到目前已有近70%示范村规划编制任务已经完成。2011年还没有完成的,要抓紧完成,避免盲目建设和无序建设。在项目核查中,是否是按照规划进行申报将作为考核的一项内容。二是突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是新农村“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的一个重要方面,直接影响到我省新农村建设的整体面貌。经过省里积极协调,农户的院墙、大门建设和安装太阳能路灯纳入了2011年省里支持项目,这是一个突破。同时,市县两级也要把环境整治作为主要投入方向,建立起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的长效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检查监督机制,切实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三是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要创新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建立引导、鼓励各种社会力量投入的有效机制。充分利用2011年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全面铺开的有利时机,把省里专项资金支持和积极争取其它政策支持与广大农民群众投工投劳有机结合起来,通过以奖代补、项目补助、以物抵资等方式,引导农民对直接受益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工投劳。省级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立项和批复会充分考虑对其它方面投入带动情况,凡是有其它投入的就优先立项,凡是其它投入较大的就给予多一些的支持。几年来,省里一直督促市、县两级要设立本级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实践看,凡是设立的,工作就主动,工作成果就大,就能形成多渠道投入、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基层干部群众积极响应、社会广泛关注支持的良好氛围。这次会议后,还没有设立专项资金的市(州)、县(市、区)还要继续积极争取,这不仅是我们做好工作的要求,也是强化单位职能、树立部门形象的重要方面。四是切实尊重农民群众建设意愿。项目申报要坚持和贯彻因地制宜的原则,抓住影响农民生产生活的关键问题,从群众要求最迫切的建设项目入手,重点解决好农民群众最为关心的路、水、气、文化生活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项目建设。要坚持民主程序,项目申报要进行民主决策,申报项目要在村里公示7天。五是做好大型秸秆气化站项目申报。2011年继续以试点性质安排一部分秸秆气化站建设项目,总体考虑数量控制在15个以内,力求做到当年投入、当年建设、当年运营。由于秸秆气化项目投入较大,省里只解决项目投入的一半多一些,所以要求申报兴建大型秸秆气化站的示范村要有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所在的县(市、区)财政投入要达到30万元以上。同时考虑项目长久运营,在项目检查中,凡是申报大型秸秆气化站的,省里将对村班子组织能力、集体经济实力、农民自筹能力和县级财政匹配资金情况也要进行考核。对于不具备条件或条件不成熟的,不得申报秸秆气化站项目。

3.切实抓好省级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近几年,从全省新农村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看,各县(市、区)都能够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统筹安排,科学使用,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日趋规范和完善。但个别县(市、区)仍然存在着缓拨、滞拨、串项使用等倾向性问题,如果不引起重视、切实加强管理,就可能出现更加严重的违规、违纪问题。所以,我们要从切实保障专项资金安全使用出发,加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

(一)严格按照批复项目使用专项资金。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1000个省级示范村的新农村建设项目补助。补助范围严格按照当年省里批复的建设项目使用,不得截留、挪用、串项使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及补助的额度使用,严禁用于补充工作经费、发放奖金等,杜绝套取国家补助资金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及时拨付和使用省级专项。按照省财政厅和省农委联合印发的《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吉财乡指[2008]797号)文件的规定,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在接到省财政厅指标文件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将项目资金拨付到建设单位,并通知当地乡镇财政所(分局)。各地要严格按照这一要求,及时拔付专项资金,不准缓拨和滞拨,务必将专项补助资金在规定时限兑现到村,用到项目建设上。各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办公室要协调当地财政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特别是市所辖的区,资金必须及时由市拨付到区,由区拨付到乡镇财政所。发现缓拨和滞拨的,省里要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建议省财政部门收回资金,另行安排。

(三)建立严格的使用管理制度。一是坚持实行报账制度。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在乡镇财政所(分局)实行报账制,严格防止白条入账。二是严格履行项目建设相关程序和手续。主要是建立健全工程招投标、项目合同、工程监理、法人负责、竣工验收等相关制度,严格程序,完备手续,经得起检查和审查。三是及时公开。项目建设要充分尊重群众意见,专项资金和项目建设每一个环节都要及时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强透明度,不准暗箱操作。四是建档立卷。对于开展各类基础设施、公益事业项目建设情况,都要及时备存相关的文件、资料和图片。县(市、区)和各村都要建立相关档案,以备查询和检查。

项目申报建议篇3

中图分类号 F812.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19-0347-01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有助于推动农业基础建设、城乡一体化发展和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也是深化农村各项改革的有效举措,是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出台,创新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机制,有效破解了资金投入难题,为推动农村改革发展、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注入了生机和活力,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笔者结合近年来亲身体会,就“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项目操作规程及申报应注意的相关事项进行简要解析[1-2]。

1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城乡发展方略,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农民自愿出资出劳为基础,以政府奖补资金为引导,以充分发挥基层民主作用为动力,逐步建立筹补结合、多方投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

2 基本原则

一是民主决策,筹补结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充分尊重民意,在村民自愿的条件下,鼓励村民多出劳力和资力,并且政府根据需要适当给予补助。将政府投入与农民出资出劳有效结合,共同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二是直接受益,注重实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建设实施应对当地村民及村级组织的经济能力进行综合考量,县乡政府对项目实施合理规划,根据实际需求,重点扶持农民需求最迫切、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适当向贫困村倾斜,提高项目效用。三是规范管理,阳光操作。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规范管理,确保筹资筹劳方案的制定、村民议事过程、政府奖补项目的申请、资金和劳务使用管理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并完善群众监督机制[3-4]。

3 操作规程

分操作规程分为组织申报、项目确认、工程建设、资金管理、验收管理5个部分,具体见图1。

3.1 组织申报

根据省综改办分配的资金指标,掌握乡镇平衡分配和若有富余原则,将申报村数分配到乡镇,乡镇按村的已承担项目数进行分配,对多年未申报的村,应优先安排。

3.2 项目确认

由乡镇组织人员对村申报的项目进行查看,了解村民对项目建设的需求,以及项目对农民生产生活的作用。乡镇也要按平衡分配原则分配项目,乡镇确定项目后,报县经管、综改部门。县综改、经管部门组织人员对项目建设内容进行实地察看、评估。同时,要了解土地、烟草、水利、住建、农办等部门,确定项目不重复。

3.3 工程建设

一般村级工程都要进行招、投标,招投标要做好过程记录和中标通知,签订规范合同。中标的工程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保质保量施工,村级也要组织工程监督人员对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

3.4 资金管理

按照“一事一议”项目资金进行管理,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账务处理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3.5 验收管理

工程完工后村级政府要贴出公告告知村民,听取村民对工程质量的意见。公告贴出7 d后,村组织村有关人员和部门质量管理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

4 申报注意事项

一是申报步骤顺序。申报步骤一般为申报、申批、筹资筹劳、上交专户、专户下拨、支付工程建设单位。二是细项指标人口、劳力。人口按上年农经年报人口,筹资人口一般不超过人口总数的90%;劳力按上年农经年报劳力,筹劳劳力一般不超劳力总数的90%。三是招投标程序。按招标报名、中标通知、签订合同、工程完工公示、工程验收、工程决算的程序步骤。四是财务核算。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财务管理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一般要注意的问题:上交专户资金、支付工程款要经银行转账;工程决算数大于预算数要说明原因;工程结转一般应先转入“固定资产”,对道路、桥梁、涵洞、水渠等资产,再冲减“固定资产”科目。

5 参考文献

[1] 彭长生.基于村干部视角的“一事一议”制度绩效及评价研究[J].农业经济问题,2012(2):26-33.

项目申报建议篇4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568(2012)26-0012-02

2010年,教育部、人社部、财政部启动了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项目,笔者有幸参与了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国家中职示范学校建设申报评审工作经过先后两个批次,取得一定成绩。但是,还有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值得探索。因此,积极探索中职示范校建设申报评审好的方式和方法,选出更加符合条件的优秀中等职业学校,为国家中职示范校建设奠定坚实基础,及时回顾和总结国家中职示范校建设申报评审工作是非常有必要的。

一、申报评审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

1. 申报评审形式不断完善和创新。教育部、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意见》中指出:要用三年时间,重点支持1000所中等职业学校改革创新。由此可见,国家中职示范校建设投资大、范围广,学校申报立项、专家评审复核,以及检查验收等工作长期而艰巨。在第一批中职示范校申报评审中,每个申报学校要将申报评审材料打印后装订成册,然后通过邮寄或安排专人送至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同时,评审专家也要专门集中,在有限的几天时间里阅读大量纸质材料,评审工作强度非常大。在第二批示范校立项时,教育部组织相关部门开发了国家中职示范校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示范校建设申报评审的流程和形式,为申报评审工作的远程实施提供平台支持,为学校申报、专家评审和示范校建设的后期检查验收工作提供了方便,大大提高了示范校申报建设和管理的时效性,节约了大量的资金成本和时间成本。

2. 申报评审材料质量有了较大提高。第一批国家中职示范校建设项目启动时,各申报立项学校首次进行示范校任务书和建设方案等材料的编制,处于认识和学习的过程,基本属于摸着石头过河,由于缺少专业的指导,申报评审材料可谓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花样百出,专家评审难度大,要点、关键点、建设内容和建设目标较难把握。在第二批中职示范校申报过程中,各地教育主管部门不断加强对申报院校的指导,并组织大批省内专业开展了初审工作,第二批中职示范校申报时有了较大的进步。各个申报学校的建设方案和任务书不仅体例结构更加完善,也大大提高了项目的完整性和可行性,为示范校建设项目的推动和实施奠定良好的基础。

3. 建立了一支具有较高水平的评审专家队伍。中职示范校建设覆盖范围广、申报环节较多、申报材料复杂、申报评审难度较大,需要评审人员在有限的时间完成大量的材料审查工作。通过第一批和第二批示范校的申报评审工作,逐步建立了一支紧密团结三部委和示范校建设项目办公室周围的具有较高评审水平、相对稳定的评审专家队伍。尤其是在第二批示范校申报中,国家启动了项目信息管理系统,这个平台的使用对评审人员提出了更高要求,锻炼了示范校评审专家队伍,并促进评审专家队伍更趋于年轻化和专业化,形成了一支“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评审专家队伍,为示范校建设项目的顺利开展提高了保障。

4. 地方教育部门高度重视示范校建设项目申报工作。中职示范校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得到各级政府和行业部门的大力支持,不仅各地教育主管部门积极开展示范校申报的指导和初审工作,行业部门也积极参与中职示范校申报建设过程中的人才培养模式、专业定位和课程建设的一系列工作,大大力提高了中职学校服务于行业产业和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各地政府和行业部门在示范校申报建设工作中,不仅对申报学校在招生计划、专业设置等政策上给予大力支持,还列支专题资金用于支持和推动申报学生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申报评审工作存在的不足和建议

1. 示范校申报评审程序还需进一步优化。经过两个批次示范校的申报评审工作,使示范校建设申报评审流程不断完善。尤其是示范校建设项目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使用,为示范校申报建设工作提供良好平台。但是,评审流程还具备进一步优化的空间,这就要求项目办要在三部委的指导下,组建稳定的示范校申报评审专家队伍,确保申报评审工作的延续性。在队伍稳定的基础上,全面实施远程评审和集中评审相结合的评审方式,充分发挥建设项目信息管理平台远程申报和评审作用,尽可能减少集中评审的次数和天数,节约评审时间和资金成本。

项目申报建议篇5

三、 审核

四、 复审

五、 办理

工作项目:参与对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限额以上项目建议书的初审

承办处室:外事处

牵头副处长:张国庆

法律依据: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际金融组织与日本国际协力银行贷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际字[2000]1号)

工作总时限:24个工作日。(不含报局长审批时间)

工作程序:

一、 受理条件:

申办人需提交以下申办材料:

1、 项目单位利用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报告

2、 项目建议书

3、 配套资金落实证明

4、 还款资金落实证明

标准: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本岗责任人:张立新、董颖、孙世杰

工作职责:接收符合标准的申办材料,对不符合标准的申办材料退申办人,并一次性告知要求补交的材料名称及其他要求。

工作时限:1个工作日。

二、 审查标准:

1、 项目建设内容是否符合公共财政范畴

2、 根据配套资金、还款资金来源,与相关单位联系核实配套资金、还款资金性质及金额,与申请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是否一致

本岗位责任人:张立新、董颖、孙世杰

工作职责:

1、负责分管世行贷款项目建议书的审批工作,对符合审查标准的写出同意向项目单位批复世行贷款项目建议书的报告,报主管副处长。

2、做到认真审核、资金落实、手续齐全、情况清晰。

3、对不符合标准的申办材料及时退申办人,并告知不予批准的理由。

工作时限:15个工作日。

三、 审核

本岗位责任人:主管副处长:鲍冀宁

工作职责:

1、审核申办材料和审查意见。

2、有异议,退审查人员要求重新审核。

3、无异议签署审核意见后,报处长复审。

工作时限:2个工作日。

四、 复审

本岗责任人:牵头副处长:张国庆

工作职责:

1、对申办材料和审核意见进行复审。

2、有异议,退主管副处长要求重新审核。

3、无异议签署复审意见后,报主管局长审定。

工作时限:4个工作日

五、 办理

本岗责任人:张立新、董颖、孙世杰

工作职责:及时将我局的批复意见通知项目单位

工作时限:在接到主管局长批准件后,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办人。

联系电话:

项目申报建议篇6

根据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号)的有关规定,发展改革部门作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对投资项目管理分为三类:一是审批、二是核准、三是备案。对于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等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实行审批制;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内的项目,即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和限制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行核准制;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核准目录”以外的项目,除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专门规定禁止投资的项目以外,实行备案制。在投资体制改革前发展改革部门对投资项目管理主要是实行审批制,所谓基本建设管理程序一般包括五道程序:项目建议书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初步设计审查和审批、开工报告审批、竣工验收。改革后,实行审批制的基本程序还是维持原来;实行核准制的程序,主要是履行对项目的核准,即核准《项目申请报告》,将原来审批企业投资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合并为核准《项目申请报告》;实行备案制的程序,主要是对投资项目进行登记备案。

为进一步完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指导企业(包括咨询单位)做好项目申请报告的编写工作,规范项目核准机关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行为,今年5月,国家发改委以发改投资[2007]1169号文了《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和《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说明,省发改委以赣发改投资字[2007]590号将该文转发给了省政府有关部门及各设区市、县(市、区)发改委。出台这份文件的主要目的有两个:一是帮助和指导企业开展项目申请报告的编写工作;二是规范项目核准机关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行为。

所谓项目申请报告,就是指企业投资建设应报政府核准的项目时,为获得项目核准机关对拟建项目的行政许可,按核准要求报送的项目论证报告。

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包括八个章节的内容:第一章为申报单位及项目概况,包括项目申报单位概况和项目概况两个部分;第二章为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分析,包括发展规划分析、产业政策分析和行业准入分析等三个部分;第三章为资源开发及综合利用分析,包括资源开发方案、资源利用方案和资源节约措施三个部分;第四章为节能方案分析,包括用能标准和节能规范、能耗状况和能耗指标分析、节能措施和节能效果分析三个部分;第五章为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分析,包括项目选址及用地方案、土地利用合理性分析、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规划方案三个部分;第六章为环境和生态影响分析,包括环境和生态现状、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地质灾害影响分析和特殊环境影响等五个部分;第七章为经济影响分析,包括经济费用效益或费用效果分析、行业影响分析、区域经济影响分析、宏观经济影响分析四个部分;第八章社会影响分析,包括社会影响效果分析、社会适应性分析和社会风险及对策分析三个部分。

原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章节内容包括:项目的建设内容和规模、生产工艺流程、产品和工程技术方案、主要设备选型和配套工程、市场前景分析、经济效益分析(包括内部收益分析)、投资规模和资金来源等。

贯彻落实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的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和审查工作,我们认为应重点把握以下六个方面:

第一,即将实施的企业投资《项目申请报告文本》八个方面的内容与传统审批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相比,“项目申请报告”重点是阐述项目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公共利益等外部性、公共性等事项,不再对项目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生产工艺流程、产品技术方案等内容进行详细分析和论证。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对编制内容作出较大调整,说明政府找准了其作为社会管理者在企业投资项目管理方面的角色定位,是企业投资项目“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原则的落实,是政府适应新形势,在投资项目管理方面主动转变职能的体现,也是企业投资项目管理理念的重大变革和创新。

第二,根据国家发改委要求,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是对项目申请报告编写内容及深度的一般要求。在指导企业编写具体项目申请报告时,可根据拟建项目的实际情况,对通用文本中所要求的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如果拟建项目不涉及其中有关内容,可以在说明情况后,不进行相关分析。国家发改委将根据工作需要,在通用文本的基础上,逐步制定和完善特定行业的项目申请报告文本。

第三,目前的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适用于在我国境内建设的企业投资项目,包括外商投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申请报告文本将另行制定。

第四,根据国家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凡需报发展改革部门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应在项目申请报告中包括有关招标内容。

第五,发展改革部门在核准企业投资项目时,应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和《*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的要求,主要从符合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进行审查。政府不再审批企业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生产工艺流程、产品技术方案、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等方面由企业自主决策。尽管不需再报政府审批,但为了防止和减少投资失误、保证投资效益,企业在进行自主决策时,仍应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对上述内容进行分析论证,作为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

第六,今年9月1日以后报送我委核准和上报国家发改委核准的项目,均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单位编写项目申请报告。

二、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

第一,关于《*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问题。为了把目前政府投资分散、多头管理转变为统一、集中管理。我委已草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拟将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政府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安排的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专项建设资金、政府融资以及利用国债的资金、统借国际金融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的外债资金,以及转让、出售、拍卖国有资产及其经营权所得的国有资产权益收入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均纳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编制的政府投资项目规划和计划,并由投资主管部门负责项目审批、组织实施、协调监督等综合管理工作。该“办法”已完成立法调研、征求意见等立法准备工作,先后十易其稿,省发改委正在与省法制办协商,争取尽早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第二,关于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审批问题。由我委代拟的《关于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的实施意见》,已由中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以赣办发[2007]11号文联合下发。我们在该文件中规定,将一部分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的审批权限下放给设区市发改委,请各设区市发改委不要再下放了。今后省直厅(局)级单位和设区市、县(市、区)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省直厅(局)级直属事业单位以及省属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集团)办公楼建设项目,由省发改委审批。设区市、县(市、区)党政机关直属单位和乡镇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设区市、县(市、区)直属事业单位及其所属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办公楼建设项目由设区市发改委审批。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属于审批制的项目,对这类项目的审批程序和内容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概算、施工图复核和竣工验收等。另外,对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的建设规模和标准、资金来源和管理方式作了具体的规定,特别是在资金来源方面,规定今后党政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办公楼项目建设投资,统一由政府预算内投资安排,不得使用银行贷款,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赞助和捐赠,不得搞任何形式的集资或摊派,不得向其他单位借款,不得让施工单位垫资,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赣办发11号文件规定,党政机关是指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以及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适用。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集团)参照执行。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主要包括非经营性和经营性两类。非经营性的楼堂馆所项目包括办公楼、会议楼、大礼堂、招待所、展览馆、纪念馆、俱乐部、干休所、疗养院、有较高级装饰的干部宿舍和干部病房及以各种中心为名的此类项目;经营性的楼堂馆所项目包括旅游宾馆和饭店、涉外公寓、写字楼、游乐场以及其他经营性楼堂馆所项目。

目前,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清理工作已进入全面整改阶段,即将告一段落。我委已经向省政府请示,一是近期尽快启动审批一批项目。我委将严格按照中办发11号和赣办发1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重新启动对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的审批。具体操作为:在项目立项阶段,项目单位要提交项目建议书和四个附件材料,(1)同级编委出具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编制证明文件;(2)同级财政部门出具的资金来源属于财政预算安排证明文件;(3)同级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土地划拨符合相关规定证明文件;(4)同级规划、建设部门出具的规划、建设符合相关规定的证明文件。二是设立省级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预算内专项资金。我委已向省政府建议设立省级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预算内专项资金,纳入省发改委掌握的省基建投资统一管理,或者由发展改革部门审批项目,财政安排建设资金。我们建议设区市发改委可以参照此做法,向市政府建议设立市级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项目申报建议篇7

二、编制计划(规划)过程中的若干问题

(一)立法项目申报中存在的问题

1.有些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思想不准确。项目申报应从地方法制建设的大局出发,从人民群众的普遍需要出发确定需要立法的事项。然而有些部门却将制定法规当做部门权力和利益的法定化,有些部门将立项成功看作本部门的政绩和公关能力的体现。在这种指导思想下,申报过程中出现了两种倾向:一是重立项甚于重法规起草。因为法规一般由申报部门负责起草,只要立项成功,怎样起草就基本由政府部门自己决定,因此能否在人大计划(规划)中立项就比完成法规起草更为关键和重要。甚至有的部门在申报规划时据理力争,列入规划后就置之一旁,不闻不问;二是互相攀比。用政绩的眼光看待立项,自然产生攀比倾向。有的是部门之间互相攀比,其他部门有法规本部门也要有;有的是后任和前任之间的攀比,前任没有申报成功的项目后任一定要申报成功。

2.申报项目中修改和废止项目较少。法规应当及时修改或者废止,以不断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但申报部门比较重视制定新项目,修改和废止法规的意识不强。例如上海市编制1998-2002年规划时,有关部门共申报213件项目,其中修改项目占18.3%,废止项目仅占0.4%.修改和废止项目偏少,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部门认为,制定新法规能够体现工作成绩,而修改法规的成绩就不明显;有的部门认为法规改不改无所谓,只要不影响执法活动就可以;有的部门认为,废止法规会影响工作形象,法规有总比没有好。

3.项目申报来源单一。从工作而言,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部门、政府各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青妇等单位都可以提出申报项目,代表提出的立法议案也有可能列入计划。上海市在申报1998-2002年规划项目时,共有65个单位提出申报,其中政府部门占87.7%,人大部门占7.7%,社会团体占4.6%.在编制计划时,政府申报的占90%以上。项目来源的单一化趋势一方面减少了其他渠道特别是代表参与立法的积极性,削弱了立法视角的全面性,另一方面增强了立法计划(规划)对政府工作的依赖性,减少了人大对计划(规划)安排的主导性。

(二)计划(规划)编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编制部门对社会宏观需求把握不足。编制部门在日常工作中,缺乏有效的机制和专门的渠道掌握社会立法需求,往往只是到开始编制计划(规划)时,才进行一定的调研。因此编制部门对社会立法需求的平时储备不够,对需求把握不足。在对申报项目的选择过程中,调研论证工作主要是听取政府部门的汇报,编制部门主动调研不多,出去调研不多,调研工作局限性还比较大。

2.编制部门在编制工作上的主导性不强。编制计划(规划)的一项重要功能在于对申报项目进行整合,即要求合并调整范围相近的项目,支持社会急需的项目进入计划(规划),或者要求修改项目进行长远安排。由于项目主要由政府部门起草,编制部门的意图往往难以影响政府的起草工作,只能在现有的申报的项目中进行选择。编制部门的主导性不强,影响了现行地方法规总体结构,表现在:部门性法规多,综合性法规少;某些项目在短时间内多次修改;调整范围相近的法规比较多。

3.编制的科学性还不高。立项标准得到贯彻的程度是检验立法计划(规划)科学性的标准之一。如上海市的1998-2002年立法规划对立项标准作了规定,申报项目应具有法律上的可调整性、重大问题应当经过协商、具有法规初稿并有立项申请说明。目前不少不符合立项标准的项目,因为各方面的意见一致,或者某一方面的极力坚持,而最终能够立项。这种情况反映了计划(规划)编制的科学性还得不到重视。

(三)计划(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1.规划的实现率不高。上海市1995-1997年立法规划共列有项目67件,至1998年1月,完成规划项目35件,占项目总数的52.2%.1998-2002年立法规划共列有项目66件,根据前4年的落实情况和2002年度立法计划的安排,预计规划可以完成42件,占64%.从两个规划的执行情况来看,规划的实现率并不高。

2.计划变动性大,计划的严肃性未得到充分尊重。每年的立法计划由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并作为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的一部分提交常委会表决,具有相当的严肃性。然而上海市1998年计划的变动率(计划增加项目和减少项目数量的总和占计划项目的比例)是15.4%,1999年计划的变动率是46.2%,2000年计划的变动率是30.4%,2001年计划的变动率是78.6%.计划变动的原因往往在于现实紧急需要,致使一些项目未经过充分论证也进入了计划。有的计划变动还有主观原因:一些部门以现实紧急需要为托词,要求将一些修改内容不尽合理的项目挤入计划。变动性大致使计划的规范性和法规自身的质量难以得到保证。

3.每年的立法工作前松后紧。每年的立法计划在1月份基本确定,政府部门往往要等计划确定后才对列入计划的法规草稿进行最后研究修改,经过一系列必须的程序,政府的立法案提交到常委会时常常在6、7月份。而每年的项目至少在13、14件,而年内提请审议的项目一般应当在年内交付表决,势必造成下半年的立法工作非常紧张,而上半年的工作又相对宽松。某些下半年才提交审议的法规因为工作时间紧张而质量难以得到保证。

三、改进计划的几点建议

1.计划(规划)的项目来源要争取多元化。首先,要在程序上保证代表议案进入立法计划的可能性:(1)代表审议结果报告对于立法议案的审议结果要明确意向,对于需要立法的要明确议案起草完成的最迟时间,明确将议案提交常委会审议的最迟时限,并跟踪代表议案的办理情况,督促代表议案能够提交常委会审议。(2)尝试将论证充分、可行性强的代表议案列入当年的立法计划。其次,要拓展渠道,建立制度,定期听取法院、检察院、社会团体的立法要求。对于法院和检察院在司法工作中发现的地方性法规中不完善的规定,由专门委员会根据他们的意见提出修改法规的议案。最后,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向全社会征集若干立法项目,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论证起草。

2.编制部门要把握宏观立法需求。编制部门要建立日常信息收集渠道,定期收集分析,把握改革发展的大局。对于申报项目,除了听取有关部门的汇报外,对于其中难以把握的问题还要进行必要的主动调研,对于建议项目必要时还可以邀请专家发表意见,保证列入计划的项目是必需的和最优的。

3.完善和坚持立项标准,增强编制部门在计划工作中的主动性。编制部门的主动性体现在能够坚持立项标准。首先,立项标准本身要符合地方实际,避免大而空泛;要科学化,具有可操作性、可判断性;还要根据每年地方工作的大局不断作出调整。其次,编制部门要勇于和善于坚持立项标准,防止适用标准不一,防止对标准的随意解释。

4.对修改和废止项目采取鼓励政策。每年申报项目时,改变目前的行政管理法规的议案由政府提,人大自身建设的议案由人大专门委员会提的状况,规定行政管理法规,除了政府部门,人大专门委员会以及其他提案主体也可以提出修改、废止要求;编制计划时,一般把握修改和废止项目占项目总量的30%~40%左右。

5.计划编制采用新方法。(1)改变目前以项目为单位,以年内表决为目标的计划安排方法。建议参照全国人大审议法规计划安排,以常委会会议为单位,以完成法规第几次审议为安排进度标准,这样符合立法工作的规律,避免形成所有计划内项目必须在年内表决的观念。新的计划安排方法突出了以几件法规通过,几件法规进行了初审,几件法规进行了二审作为衡量工作的观念,有利于保证法规审议质量。(2)建议两年为时间跨度编制计划。计划的时间跨度延长至两年,有利于起草部门及早完成法规起草,部分项目可以提前到上半年提交常委会审议,缓解常委会下半年的紧张状况;有利于编制部门掌握更长时期内的立法需求,增强计划的预测功能;有利于编制部门对计划项目进行宏观调控,起草完成早的部门可以提前提交常委会审议,完成晚的项目可以延迟到后一年,编制部门的主动性也可以相应发挥出来。

项目申报建议篇8

【报告描述】

政府投资项目中,采用投资补助和贴息方式的,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而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投资补助,是指政府部门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投资项目和下一级地方政府投资项目给予的投资资金补助;贴息,是指政府部门对符合条件、使用了中长期银行贷款的投资项目给予的贷款利息贴息。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是项目建设筹建单位或项目法人,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生产力布局、国内外市场、所在地的内外部条件,提出的某一具体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对拟建项目提出的框架性的总体设想;是项目方为获取政府专项资金支持而向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一种报告。政府资金支持包括投资无偿补助、奖励、转贷、贷款贴息等。

【报告目录】

第一章纯电动汽车项目建设必要性及条件

一、项目法人概况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2、项目单位近几年财务状况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背景及建设必要性

2、申请投资补助或贴息资金的主要原因和政策依据

3、项目建设内容

4、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5、项目目前进度

三、项目结论

第二章纯电动汽车项目建设规模及产品方案

一、建设规模

二、产品方案

1、产品介绍

2、产品特点

3、产品技术参数及先进性

第三章纯电动汽车项目市场分析

一、产品市场现状分析

1、行业经济运行情况

2、产品技术现状及发展趋势

3、产品市场供需情况

二、产品市场竞争情况

1、主要生产厂商和国力生产力布局

2、产品竞争趋势

3、项目单位优势及产品市场竞争力分析

三、产品市场前景预测

四、项目产品市场推广策略

第四章纯电动汽车项目建设条件和主要建设内容

一、项目建设条件分析

1、厂址选择

2、自然条件及环境

3、工程地质条件

4、经济发展及投资优惠

5、原材料及能源供应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1、土建工程

2、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

3、原辅材料及动力供应方案

第五章纯电动汽车项目产品生产工艺技术

一、工艺技术来源及先进性

二、产品生产工艺介绍

三、主要设备选型及购置方案

第六章纯电动汽车项目环境保护、节能措施、劳动安全

一、环境保护

二、节能措施

三、生产安全设施

四、消防

第七章纯电动汽车项目组织结构与人力资源方案

一、项目单位组织机构

二、项目劳动定员和职工培训计划

第八章纯电动汽车项目建设期、进度安排和招投标

一、项目建设期

二、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三、项目招投标计划

第九章纯电动汽车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方案

一、投资估算依据和说明

二、总投资估算

三、资金筹措方案及落实情况

第十章纯电动汽车项目经济、社会效益分析

一、生产成本和销售收入估算

二、财务评价

三、不确定性分析

四、社会效益分析

第十一章纯电动汽车项目风险分析及防范对策

一、政策法规风险

二、市场风险及防范对策

三、技术风险及防范对策

四、管理风险及防范对策

五、人员风险及防范对策

六、财务风险及防范对策

七、成本控制风险及防范对策

第十二章纯电动汽车项目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二、建议

附件:

(1)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

(2)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或备案的批准文件;

(3)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选址意见;

(4)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项目申报建议篇9

二、工作具体开展情况:

1、组织领导。

为扎实推进我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顺利开展,镇党委、政府把一事一议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任勤任组长,成立了以任勤书记为组长,纪委书记杨金保为副组长,镇规划办、社经中心、纪检办公室负责人、项目村书记为成员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抓好工程项目的建设、质量和管理工作。同时,各个项目村分别成立了以村党支部书记为组长,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党员代表、村民代表为成员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加强资金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2、宣传发动。

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党员大会,开辟宣专栏,制作固定标语等形式,全力营造一事一议宣传工作的氛围,尊重民意,民主决策,规范操作,在全镇范围内大力宣传一事一议工作的积极意义,让村民知道开展一事一议工作是党和政府关心三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是加大财政资金向三农投入的有效载体,是为民谋利的有效途径。通过有效的宣传,把党的政策化作农民群众的实际行动,增强了他们的投工投劳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力地推动了一事一议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了群众积极参与项目建设的良好氛围。

3、项目管理。

为了切实做好全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管理和维护,我们建立了一事一议财政项目库,分项目立卷归档,实行专人、专柜管理。

项目申报资料齐全、内容完整。申报资料具体包括:项目建议书、项目申报表、村民代表会议记录、村委会议记录、筹资筹劳清册、预算方案、工程预算表、项目公示表、项目概算表、项目汇总表、资金申请报告、项目公示资料等。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申报严格按照程序来走。奖补项目有各村民委员会申报、经镇人民政府初申后,报中卫市财政局,市财政局会同市交通局、水务局、农牧局等相关部门会审批准。

对已经批准的一事一议奖补项目,都能及时组织村民委员会全面实施且能按进度完成。

对于工程质量,我们经多方征求意见和论证,做到工程设计科学、技术标准明确,各村都建立有工程质量监督小组,代表村民对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进行监督,填制监督记录表。

目前我镇的一事一议奖补项目工程全部实施完毕并且已经镇村两级进行了验收。

4、筹资筹劳管理

我镇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筹资筹劳的管理,严格按照程序来走。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镇人民政府审查。农民筹资筹劳标准严格按照文件规定,不超过规定上限。对筹资筹劳的档案进行分类管理,保障了档案的齐全。

5、资金管理

我镇社会与经济管理办公室负责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实施管理,在宁夏黄河农村银行设立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专户,在账目上设立了专账。实行专人、专户、专账管理。各村一事一议项目资金都实行了报账制,由村上提出申请,经镇社会与经济管理办公室审核,镇长签字后方可下拨。

6、其他管理

档案管理。我镇对申报资料、批复文件、会议记录、公示资料、合同、验收表、结算凭证和有关图片等都装订成册,并分村、分项目建档、归档。

三、存在的问题

认识有待进一步深化。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事关群众切实利益的一件大事,又是一项程序比较复杂的工作,但极少数干部对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建设的认识还比较模糊,思想认识上有一定的偏差,认为此项工作程序太多,政策性又很强,认为很麻烦而出现了消极和畏难情绪。

项目申报建议篇10

关于印发《罗店镇2014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部门:

   经镇政府分管领导批示同意,现将《罗店镇2013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村遵照执行。

    附:罗店镇2014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

 

 

 

                         2014年6月15日

 

罗店镇2014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

 

根据县综改办《关于印发京山县2014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村奖补办〔201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订罗店镇2014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

一、    总体工作思路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镇委、镇政府“建设现代农业强镇”总目标,依托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积极推进美丽乡村试点工作;整合涉农项目建设财政资金,继续加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力度,建设一批群众急盼急需解决的生产生活基础设施项目;进一步完善财政奖补项目申报审批制度、财政奖补资金分配制度和考核管理办法。

二、    基本原则

(一)坚持规划先行,政策引导,议事为主,筹补结合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各村要科学编制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年度计划和3-5年规划;对当年公益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按照议事程序,以农民民主决策、自愿筹资、直接受益为前提,政府给予奖补,使政府投入和农民筹资出劳相结合,全面发展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得到规定数量的村民认可通过后,才能纳入当年公益建设项目。                    

(二)坚持村申报,镇审核,县审批的原则。按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申报程序和审批程序,村级负责申报,镇集中审核后上报县审批。

(三)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原则。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要重点选取群众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作为切入点,务求取得实效。全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个数控制在50%以内,确保项目工程质量和经济社会效益。

(四)坚持规范管理,阳光操作原则。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确保议事程序规范化,制度科学化,资金申请真实化。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自觉接受村民监督。同时,适当兼顾上年度未纳入的村及县扶贫部门认定的贫困村。

(五)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共同扶持的原则。对纳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行政村,将加大财政资金整合力度,要按照镇委、镇政府统一部署,开展部门协作,积极整合各类项目和资金,共同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三、奖补对象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对象分为四类:一是村级公益建设项目。村级按照程序申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建设项目并经镇审核、县审批后纳入财政奖补的公益建设项目。二是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主要是经县批准后已纳入2013年度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项目。三是优秀等次村。2013年度被评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优秀等次的村,按照县综改办文件精神,在原有基数上上浮15%比例予以奖励,其奖励资金全部用于2014年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四是村庄环境整治项目。从财政奖补资金中剥离一部分资金用于全镇各行政村环境卫生建设。

四、奖补范围

2014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仍以村内道路、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为主,严禁将村组公路以外的公路建设项目纳入奖补范围。今年申报内容主要包括:(1)村内道路(行政村到自然村或居民点)。(2)小型农田基本水利建设。包括村内水渠、支渠以下的斗渠、毛渠;堰塘、桥涵、小型排灌站或排涝设施、泵站等。(3)村民认为迫切需要且直接受益的其他公益事业项目。

五、奖补资金测算依据

2014年度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财政奖补以县村奖补办制定的三个方面为依据;即以2012年度县统计局年鉴为依据,以村级人口、劳力和版图面积为基础,其测算方法为,人口按每人平15元、劳力按每劳平48元、版图面积按每平方千米1550元分别测算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各村人口、劳力以2012年县统计局年报为准,版图面积以县国土局分村数为准,不含村级以上水库、渔场、国有林场及镇城区面积在内。

六、奖补程序。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程序按照“先规划、后申报,先审批、后建设,先实施、后奖补”的原则,实行自下而上,先建后补的奖补程序。

1、确定项目。由村两委根据大多数群众意愿和可筹补资金的总体盘子,提出一事一议项目预案,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后,形成一事一议项目方案。方案应包括项目建设内容、资金预算、资金来源、完成时限等内容。

2、项目申报。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程序,确定财政奖补项目并提出补助申请。填报以下资料: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申请表,村“两委”召开会议根据多数群众的意愿提出预案,村委会召集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对预案进行议事记录,代表会议表决签字记录,一事一议项目规划设计报告,项目工程预算方案,村民自筹资金银行存款对帐单等。资料由村两委上报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办公室审核。

3、项目审批。镇对村级申报奖补项目的合规性、可行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镇审核同意后,签署意见连同申报材料汇总上报县奖补办,县级相关部门进行审核汇总后,报县人民政府审定批复,县奖补办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镇组织实施。

4、项目实施。经批准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在镇人民政府统一管理和县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实施。村务监督委员会具体负责对一事一议项目实施进行全程监督。对专业性较强、安全性要求高的项目,由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配合村民委员会或村务监督委员会,对项目的设计施工及安全进行管理监督。

10万以上(含10万元)的项目原则上应由镇或村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10万元以下的项目,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公开招标以外(议标)的方式进行。所有项目必须实行合同管理,由村民委员会与施工单位(或个人)签订正式合同。项目完工后,必须编制竣工决算书。

5、项目验收。镇政府建立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考核验收制度。对专业性技术较强、安全性要求高的项目,由镇申请县奖补办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一般项目由镇村奖补办组织考核验收。考核验收过程中必须有村民委员会干部、村务督理委员会成员。验收结束应由验收单位或部门出具验收报告,并有村务监督委员会全体成员、镇质量监管人员、镇纪检干部和分管领导签字。

6、项目审计。镇人民政府组织验收项目结束后,由镇财政所组织专班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进行专项审计。镇财政所按照审计结论拨付项目工程款,项目结余资金全额转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程管护经费,按相关规定使用。

7、资金管理。村民筹资、村集体资金、社会捐赠等用于一事一议项目资金,由镇进行专户管理,分村专账核算,经村务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同意并报村委会批准后,按工程进度和合同要求,预付给施工单位(或个人)。项目竣工验收后,以行政村为单位,经验收组成员验收签字,各村审核签字报镇审核同意后,填报财政奖补资金审批表,与施工合同、审计报告一并报县奖补办审核,县奖补办审批,及时将资金直接拨付到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专户,由镇财政所将资金支付给施工单位(或个人)。

8、档案管理。镇和村应根据管理权限,建立健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档案,将村民一事一议会议记录、村民签字、筹资筹劳方案、项目报告、公示结果、项目奖补申请、竣工验收报告、审计报告等相关原始材料汇总归档,做到一项一档,规范管理。

七、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2014年5月)。召开全镇动员会议,传达上级关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相关政策,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目标任务,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二)项目报批(2014年6月)。各村结合本村实际和一事一议筹补资金额度,确定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申报项目,并向镇村奖补办报送项目申报材料,由镇人民政府进行初审,完成之后报县奖补办进行审核。

(三)项目实施(2014年6月—11月)。项目村根据县审定批复的方案组织实施,镇做好指导、督促和检查等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奖补政策兑现落实,取得实效。

(四)考核验收(2014年12月)。根据有关考核验收办法,在镇对竣工项目进行初验的基础上,申请县奖补办对全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进行全面验收。

八、配套措施

(一)建立健全一事一议民主议事机制。按照《湖北省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资筹劳条例》规定,规范议事程序和范围,在严格执行一事一议政策,尊重村民意愿的前提下,确保农民筹资筹劳及时到位。议事过程和结果接受群众全程监督,不得超过规定范围向农民筹资筹劳,不得以行政命令方式下达筹资筹劳任务。

(二)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建立一事一议公开制度。一事一议项目建设规划、实施内容、筹资筹劳数量、奖补资金应及时向村民公布或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建立村民委员会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代表以及村内老党员、老模范、老干部、老同志的监督员作用,实行村民议事全过程监督,确保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公开透明。

(三)建立村级公益设施管护制度。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明确一事一议公益设施的所有权,落实养护责任主体。建立一事一议村内公益设施管护机制,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形成的资产,归项目议事主体所有,由村级组织负责管理和养护。可成立相应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承担项目的日常管理养护责任。鼓励社会各界投资农村公益事业,对现有的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可通过承包、租赁等形式实行市场化运作,提高公益设施的使用效率和养护水平。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委分管农村工作的副书记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罗店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要全面动员部署试点工作,做到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工作职责。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要切实担负起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宣传引导、管理监督等工作,确保政策落实;要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村级管理水平,进一步落实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等制度,鼓励和引导农民开展好一事一议工作。

(三)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是加强农业基础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各村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村务公开栏等广泛宣传。同时要加强对镇村基层干部的培训,全面掌握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程序、方法和有关政策规定,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合法、有序、规范进行。

项目申报建议篇11

政府投资项目中,采用投资补助和贴息方式的,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而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投资补助,是指政府部门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投资项目和下一级地方政府投资项目给予的投资资金补助;贴息,是指政府部门对符合条件、使用了中长期银行贷款的投资项目给予的贷款利息贴息。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是项目建设筹建单位或项目法人,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生产力布局、国内外市场、所在地的内外部条件,提出的某一具体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对拟建项目提出的框架性的总体设想;是项目方为获取政府专项资金支持而向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一种报告。政府资金支持包括投资无偿补助、奖励、转贷、贷款贴息等。

【报告目录】

第一章纯电动汽车项目建设必要性及条件

一、项目法人概况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2、项目单位近几年财务状况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背景及建设必要性

2、申请投资补助或贴息资金的主要原因和政策依据

3、项目建设内容

4、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5、项目目前进度

三、项目结论

第二章纯电动汽车项目建设规模及产品方案

一、建设规模

二、产品方案

1、产品介绍

2、产品特点

3、产品技术参数及先进性

第三章纯电动汽车项目市场分析

一、产品市场现状分析

1、行业经济运行情况

2、产品技术现状及发展趋势

3、产品市场供需情况

二、产品市场竞争情况

1、主要生产厂商和国力生产力布局

2、产品竞争趋势

3、项目单位优势及产品市场竞争力分析

三、产品市场前景预测

四、项目产品市场推广策略

第四章纯电动汽车项目建设条件和主要建设内容

一、项目建设条件分析

1、厂址选择

2、自然条件及环境

3、工程地质条件

4、经济发展及投资优惠

5、原材料及能源供应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1、土建工程

2、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

3、原辅材料及动力供应方案

第五章纯电动汽车项目产品生产工艺技术

一、工艺技术来源及先进性

二、产品生产工艺介绍

三、主要设备选型及购置方案

第六章纯电动汽车项目环境保护、节能措施、劳动安全

一、环境保护

二、节能措施

三、生产安全设施

四、消防

第七章纯电动汽车项目组织结构与人力资源方案

一、项目单位组织机构

二、项目劳动定员和职工培训

计划

第八章纯电动汽车项目建设期、进度安排和招投标

一、项目建设期

二、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三、项目招投标计划

第九章纯电动汽车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方案

一、投资估算依据和说明

二、总投资估算

三、资金筹措方案及落实情况

第十章纯电动汽车项目经济、社会效益分析

一、生产成本和销售收入估算

二、财务评价

三、不确定性分析

四、社会效益分析

第十一章纯电动汽车项目风险分析及防范对策

一、政策法规风险

二、市场风险及防范对策

三、技术风险及防范对策

四、管理风险及防范对策

五、人员风险及防范对策

六、财务风险及防范对策

七、成本控制风险及防范对策

第十二章纯电动汽车项目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二、建议

附件:

(1)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

(2)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或备案的批准文件;

(3)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选址意见;

(4)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5)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意见;

项目申报建议篇12

一、耐心取证,认真分析

带着前期座谈中产生的疑问,审计人员决定将配套资金的来龙去脉调查清楚。在向A部工作人员进一步询问时,对方答复因为时间过长,人员变更等原因,目前无人能将有关该项目配套资金的问题解释清楚,并且该笔资金已由审计机关的派出机构在对A部的年度预算执行审计中进行了审查,此次不应该重复审计。为了解开谜团,审计组采取了迂回策略。在对项目当期的财务收支和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的基础上,以审查项目立项过程为由,请A部提供了项目自立项以来的所有文件,包括国家有关部门准予立项的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贷款协议、项目协议、转贷协议、世界银行的评估文件、A部与世界银行之间的来往信函等。通过查阅这些文件,审计人员发现,2007年8月A部向国家发改委报送了世界银行贷款N项目建议书,其中的资金概算包括A部提供配套资金752万元人民币,发改委批复同意。但A部2008年3月向发改委报送世界银行贷款N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又取消了配套资金752万元人民币。这份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时提交给了世界银行,世界银行以此份报告中的资金概算为依据编制了项目评估文件。让审计人员疑惑的是,两份立项性文件的报送时间相隔仅半年,为什么会存在不一致,为什么第二份文件中取消了A部的配套资金?

二、乘胜追击,真相大白

对于上述疑问A部工作人员答复,在报送项目建议书时A部准备申请配套资金,但是在随后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时,A部领导担心配套资金不能足额到位,所以就将原来的资金计划进行了删减。审计人员继续追问,既然该项目的资金概算中已不包含A部的配套资金,目前又是以什么为依据向财政部门申请项目配套资金呢?A部工作人员无法给出合理的解释。审计人员乘胜追击,请A部提供编制部门预算所用的项目申报书,核实配套资金的申请是否有充分依据。几经交涉,A部工作人员提供了2008年至2011年申请配套资金的项目申报书。经审计人员查阅,真相大白。项目申报书中将申请配套资金的理由描述为:“按照国家发改委2007年11月批复的世行贷款N项目建议书内容,我部应提供752万元人民币配套资金,以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经确认,A部以前期的项目建议书(该建议书中的项目资金计划含A部本级配套资金人民币752万元)为依据,于2009年至2011年分三次共申请世界银行贷款N项目配套资金280万元,并得到财政部批复。而按照项目审批流程,发改委于2008年4月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该报告对项目的资金计划已做了修改,原项目建议书中的资金计划已没有实际效力。据此,可以初步认定A部以无实际效力的文件为依据申请配套资金的行为涉嫌骗取财政资金。在初步认定的基础上,审计组进一步核实了配套资金的使用情况,截至2010年12月31日,A部共支出人民币88万元,主要用于与项目相关的专家咨询、培训会议、项目督导和检查等活动。审计人员又核实了世界银行贷款资金的使用计划,发现贷款资金中已专门安排了32.75万美元用于A部上述项目管理活动的支出,截至2010年年底,已支出4.82万美元。[审计结果]A部以无实际效力的文件为依据骗取财政资金280万元人民币,审计组按照财政部关于编制中央部门预算的相关规定,将A部骗取财政资金的事实和对该问题的处理意见起草了审计决定代拟稿,审计部门对A部出具了审计决定。财政部门根据审计决定的处理意见,核实了相关情况,停止了对A部配套资金的批付。A部骗取财政资金的过程,除反映出A部在编制部门预算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也反映出财政部门在国外贷援款项目资金监管中存在的漏洞。在资金的审批监管过程中,主管国外贷援款项目资金审批的部门和主管部门预算审批的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致使A部不但可以争取到国外贷款资金用于项目的运行管理,同时还可以从部门预算中申请到项目运行经费。审计组针对财政部门存在的监管漏洞提出了改进建议,编发了审计工作动态。[案例启示]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不但要全面了解项目执行的整体情况,还要对项目执行单位本身的财务收支情况做适当的了解。审计调查的范围不应仅局限于国外贷援款项目本身,尤其是不能仅仅局限于对项目本身财务账套的审查。对项目单位自身的财务收支做适当的延伸审计,有助于帮助审计人员发现问题线索,获取完整的证据链条。从本案例来看,如果仅仅关注贷款协议和项目协议规定的资金规模,就会忽视A部精心隐藏的配套资金,这部分配套资金因涉及国外贷援款项目,又往往不会在预算执行审计中被列为审计重点,就容易成为审计监管的盲区。此外,被审计单位骗取财政资金的手段并不高明,仅仅利用了一份失去实际效力的文件和财政部门的监管漏洞。因此,应增强审计的敏感度,善于在审计过程中获取有用信息,发现蛛丝马迹,进而层层突破。在全面执行审计程序的同时,捕捉有价值的信息重点突破更有助于防范审计风险。

作者:岳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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