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后监理工作合集12篇

时间:2022-05-14 19:39:21

工程竣工后监理工作

工程竣工后监理工作篇1

1、工程项目开工之前,建设单位应携带下列资料到园林质监站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并按规定缴纳质量监督费用。

(1)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申报表;

(2)施工合同;

(3)施工单位资质证书;

(4)工程概(预)算;

(5)施工总平面图及图纸目录清单。

2、园林质监站应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建设单位提交的全部文件资料,对符合要求的项目签发“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书”;对文件资料漏缺、不符合要求的项目,签发“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申报补充通知书”;达不到规定要求,不得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二、制定质监计划

质监员接到监督项目后,根据工程特点,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制定“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计划书”,并通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收到质监计划书后应及时转交施工单位,质监计划书一式三份,建设、施工单位和园林质监站各存一份。

三、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

1、园林质监站应对工程项目进行定位监督和不定期抽查,每次监督检查均应有书面质量监督记录。

2、施工单位应会同建设单位按质量监督计划书的要求,及时通知园林质监站监督员对实物质量进行到位监督检查,未经园林质监站监督检查或同意,施工单位不得进行后续工程的施工。园林质监站在实物质量抽查的同时,还对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质量行为进行抽查。

3、监督员制定事先不通知的突击抽查的内控计划,报站长同意后按计划实施。

4、园林质监站对工程质量进行不定期巡查。

四、竣工阶段质量监督

1、竣工验收应符合下列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达到竣工标准;

(2)施工单位提出工程质量竣工报告;

(3)工程竣工资料整理齐全;

(4)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有工程款支付证明;

(5)市绿化局、园林质监站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2、建设单位收到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后,应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向园林质监站提交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和竣工验收通知单,并申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园林质监站监督员应在4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成该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符合要求的发给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不符合要求的,通知建设单位整改,并重新确定竣工验收时间。

4、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必要时设计单位一起参加)对实物质量进行竣工验收,并对工程质量作出恰当的评价。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5、园林质监站质监员对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进行监督,质监站负责人或主任工程师视情况参加竣工验收的监督。质监站应在竣工验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向备案管理部门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改正。

工程竣工后监理工作篇2

0 引言

项目档案资料是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是工程建设、管理、运行、维护、改(扩)建等工作的直接依据和参考材料,也是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的重要凭证。项目竣工资料作为工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重要的地位同样不容忽视。真实、详细的竣工资料是工程的直接反映,为审计、纪检和司法机关提供可靠依靠,促进了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为国家和社会创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 铁路建设工程项目竣工资料的编制

竣工资料的编制工作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施工单位负责编制,接管单位档案部门负责指导协助,各部门之间在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移交的四个环节中必须相互协调,保持一致才能使得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1.1 竣工资料编制内容

竣工资料的整理就是在对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图表、声像等资料在完整收集整理的基础上,通过科学的筛选、系统的整理、编目将其内容和成份确切揭示出来的一项工作。竣工资料整理的关键在于程序优化,遵循项目技术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

(1)技术文件资料:文件资料、施工图纸按立项、设计、施工、竣工四个阶段分类划分,对设计、施工、竣工阶段的技术文字材料、图表等先按单项工程分开,应按照技术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进行有次序有联系的排列。

(2)竣工图纸:是重要的技术竣工资料,竣工图必须与实际情况相符。编制竣工图必须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做好隐蔽工程的检验记录,整理好设计变更文件,以确保竣工图的质量。

(3)工程照片:应以本项目的建设活动为主,选用具有查考价值的照片归档,尤其是具有首次历史意义的照片资料。文字说明一般要简短明了,不超过200个字,内容包括: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职务、摄影等六要素。

(4)收集整理工作完成后,根据文件材料、图表、图纸的多少组成若干个保管单位,每个保管单位不宜太厚,一般不超过20mm,但在特殊情况下,为保持资料的完整性,有的可以稍微超出一点。编目工程内容分为编制页号,卷内目录、案卷目录、备考表、竣工资料号、案卷封面等。

1.2 竣工资料编制要求

(1)建设单位在开工前根据项目规模对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文字材料规定详细的归档范围和内容,开工后在第一时间按照接管单位竣工资料部门的要求,成立专门的机构,指定专人负责,监督、指导、组织各参建单位做好文件材料的形成与积累工作。

(2)各施工单位要规定将这项工作纳入到施工技术管理工作中,并在各级技术管理部门都应有专人负责,同时各单项工程的技术负责人要将形成的各种检查证、试验报告、原材料出厂合格证等原始纪录按照工程项目的内容分门别类放置,以防文件材料的散失与损坏并随时接受各级相关部门的指导与检查。

(3)建设项目在办理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就应编制好已完工程的全部竣工资料,并须保证达到相关部门的验收标准并有足够的份数,经初验工作组审查确认其达到齐全、完整、准确的要求后送接管单位并按照相关规定送各级竣工资料部门归档。

2 铁路建设工程项目竣工资料的移交

2.1 竣工资料移交程序

(1)工程竣工资料编制完毕,由监理单位确认完整、准确后,向建设单位提出初验申请,并按要求填写竣工资料初验申请表。

(2)在办理工程验收之前30天,由建设单位协调组织,质量监督部门、监理单位、竣工资料接管部门组成验收小组。确认竣工资料齐全、完整、准确后,统一编号、统一移交。

(3)各分包单位须将文件资料按归档要求进行整理,并在法律签署完备后交总包单位汇总,统一组卷,由总包单位进行统一排序并编排流水号。

(4)向铁路部门移交竣工资料,应全部为底图,符合标准后装入底图简,移交目录、卷内目录放置底图简外。

(5)向城建部门移交的竣工文件应按照工程所属城建的标准及归档要求进行编制,由建设单位组织移交。

(6)因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按规定时间移交的工程,施工单位应以表格的形式上报建设单位、竣工资料接收单位,同时注明未完工程名称、位置、未完工量、预计完成时间。

(7)施工单位的竣工资料应在整体工程验收前60天,向各级竣工资料管理部门进行移交后,将接收回执返回建设单位。

(8)竣工资料移交程序为:监理单位对所辖施工单位的竣工资料进行检验,确认无误(签章)维修使用、接管单位移交(签章)各相关单位竣工资料移交(签章)铁路部门竣工资料移交(签章)城建竣工资料移交(签章)竣工资料移交证明书(原件)工程竣工报告(原件)、移交目录,一式3份向建设单位移交。

2.2 竣工资料移交要求

(1)移交工作列入招投标文件。建设工程招标时即将施工竣工资料的移交列入招标文件,作为招标的一个条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归档方案,收集整理移交的措施。中标的施工单位须把竣工资料移交的押金交财务处,竣工资料完整归档后方可退还押金,从而取得竣工资料管理的主动权。

(2)移交工作的质量监督体系建立。建设工程项目竣工资料工作是整个建设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监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监理单位要对竣工资料原始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进行检查和监控,确保原始材料的真实可靠。在施工过程中,建立建设工程竣工资料的质量评估体系,并将竣工资料材料列入质量评估中,在工程竣工验收时,竣工资料材料的完整情况也作为验收的标准。

(3)分段移交模式的运用。建设工程的竣工资料可以分段移交, 尤其是周期很长的大型工程,更应分期移交,否则时间过长竣工资料整理归档很困难。基建部门可按照工程的分段情况移交竣工资料,有的项目即使某方面的验收未通过,也可以先归档。建设部门如需要使用已归档的资料,可以利用竣工资料的形式再拿回来使用,这样既解决了大型工程竣工资料保存困难的问题,也保证了工程中对原始资料的查阅利用。

3 结语

铁路建设项目竣工资料是科技竣工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竣工资料的编制和移交不单纯是简单的资料竣工资料的管理,它需要资料管理员有相关的的业务知识能力。资料的完整与移交既能保证技术资料的完整,同时也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起到了反监控作用。只有认识到竣工资料的编制和移交工作的重要性,才能针对施工工序编制切实可行的控制和管理方案,从而对工程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保证作用。

【参考文献】

[1]郎芳.浅析铁路竣工资料编制和归档的要求及方法[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3(13).

工程竣工后监理工作篇3

一、博乐市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以及备案档案管理现状

博乐市从2001年对建设项目竣工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备案以来,已经有近千项工程在博乐市城建档案馆备案,其备案档案由博乐市城建档案馆备案室进行管理。大部分档案资料可以做到资料齐全入档但是还有很多备案文件材料不全,主要是分散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勘察等单位资料员手中;或因记录不详以及无记录,使得备案资料达不到规定要求。对于这些问题如果不给以足够的重视与管理,将会严重影响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档案的完整性,我们应当对这些问题给予探讨和解决。

二、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档案实行分级管理的原则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档案是国家城市建设档案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应当认真贯彻这一基本原则。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博乐市城市建设项目竣工工程备案工作的实际,博乐市城建档案馆对于建设项目竣工备案档案的管理原则可作以下表述:分级管理工程竣工备案档案,维护工程竣工备案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实现工程竣工备案档案的有效利用。

三、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档案实行分级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目前,博乐市在建工程量呈直线上升趋势,每年工程竣工数量剧增,在量多、面广、工程遍及博乐市全方位的情况下,加强质量监督档案室和建设开发单位档案室的管理十分重要。

一是要建设项目竣工工程档案能够按时完整移交档案馆必须得到质量监督部门的全力配合协助,特别是质检档案室的配合;二是建设(开发)单位在从事工程建设活动中,开工前要依法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这是政府对工程项目开工条件是否符合《建筑法》规定的审查认可,竣工后要依法领取使用许可证,这是政府对竣工工程质量的审查认可,其表现形式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那些未经备案的工程或不合格不能备案的工程,都不得投入使用。政府对建筑工程使用许可的审查,并通过下达质量整改书、质量遗留问题处理意见等方法整改质量隐患,杜绝不合格工程流向社会,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三是质量监督部门和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的原始文件材料,都是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备案的依据,所以加强这两个级别档案室的档案管理,对在建工程和质监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进行收集,形成完整、准确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材料,为将来工程质量问题及维修做好充足的准备。

四、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档案实行分级管理的内容和形式

(一)备案文件材料收集和内容要求。主要是由建设单位将在建设施工活动中和依法接受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形成的博乐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建设业主提交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图设计审查批准书、监理单位工程质量报告、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质量说明书》、人防竣工验收质量评定表、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书或工程档案验收意见反馈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单(综合管理方面)、电梯安装工程监督报告、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反馈通知单、水电通风空调分部工程质量检测反馈通知单、需要装饰、甩项验收的审批手续、节能以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等19个方面文件材料必须收集齐全方能进行备案。

(二)备案文件材料的审查和接收。按照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程序要求,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市直建设单位到博乐市城建档案馆备案室办理备案手续,州直建设单位持博乐市城建档案馆核发的档案认可证到博州建设局办理备案手续。备案部门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后,审查备案文件的真实性。凡备案文件材料齐全,符合备案条件的工程,备案部门在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同意备案,并接收备案文件材料,建设部门同时向质检部门报送一份备案文件材料。

(三)质监机构档案室的备案档案管理。对建设单位移交的备案档案,由州、市质监站档案室负责接收,与该工程项目监督文件材料一起整理、立卷、编号和归档,并统一保管和提供利用,当州、市质监站档案室档案存到五年时,向博乐市城建档案馆移交,档案馆接收后归入城市建设管理类上架,州、市质监站档案室负责留存档案目录,便于查找和利用。

(四)城市建设档案馆的备案档案管理。博乐市城建档案馆是城建专业档案馆,馆藏着全市城市建设工程档案。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备案档案是建设工程档案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当这部分备案档案移交到专业档案馆后,专业档案馆还要进行目录编制,与建设工程开工前、施工过程中、竣工验收等阶段形成的档案融合一体,形成一个完整的建设工程项目档案,并归入民用建筑、工业建筑等类上架,以便向社会提供档案内容最全、查找利用最为方方便的服务。

五、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备档案实施分级管理的方法

1.建立城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工作平台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实施分级管理是通过档案工作网络层层的管理而实现。因此,建立健全城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工作网络平台 ,是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档案实施分级管理的组织保障。

2.建立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备案档案,要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就必须建立切合实际的备案档案管理制度。一是制定备案档案归档范围和归档制度;二是对档案室提出立卷要求,以确保备案档案立卷的规范;三是制定科学的编号制度;四是,严格备案档案的保管及利用制度,任何个人不得将备案档案据为己有。

3.建立建设单位档案资料员的培训和指导制度

工程竣工后监理工作篇4

中图分类号:F530.3文献标识码:A

铁路建设项目开工后,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各参建单位按档案部门提出的要求做好文件材料形成、积累工作。各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在施工中应随时收集整理各种检查证、试验报告、原材料和产品出厂合格证、施工日志等有关原始资料,并及时对图纸进行校验,竣工验收前,将文件图纸按专业和单项工程进行汇总整理完成,由建设单位组织各有关参建单位将竣工文件向有关单位移交[1]。

一、铁路工程竣工资料概述

铁路工程竣工文件的编制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监理单位负责督促,施工单位负责编制,接管单位档案部门协助指导。竣工文件要如实反映建设项目施工的技术状况和工程竣工的现状。如发现竣工文件与实际不符者,应追究原施工单位和监理人员责任。建设项目在招标和签订施工及监理合同、协议时,应列专门条款明确规定竣工文件的编制要求、内容、份数、交接时间以及整理归档的责任。

各施工单位要认真履行投标承诺与合同中关于竣工文件编制的有关条款、规定,加强对竣工文件编制和交接的管理,将这项上作纳入施工技术管理、质量管理评比,以及单位总工程师和有关技术人员的职责范围。施工单位的各级技术管理部门都应有专人负责竣工文件编制的组织、检查、指导工作,同级档案部门应协助做好这项工作。监理单位在施工中负责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及时整理竣工文件和竣工验收资料,负责向建设单位提交其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对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各建设单位(指挥部),应按国家档案局和铁道部档案部门的有关要求,及时填报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以便对这些项目的竣工文件编制及交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将竣工文件资料是否齐全、完整作为对施工单位末次验工计价的条件之一。竣工文件不齐全、不完整,建设项目不能验收交接。工程项目竣工图是真实、准确、完整记录所有各种类型建筑物详细情况的技术图样和资料,是生产单位必须长期保存的最重要的技术档案,是竣工验收的必要条件之一。没有完整的竣工图就不能申请竣工验收。项目业主(也可通过工程监理单位)要有效地组织设计、施工、安装等单位及时地准确提交竣工图。竣工图应具有明显的“竣工图”字样标志,并包括有名称、制图人、审核人和编制日期等基本内容。竣工图必须做到准确、完整、真实,必须符合长期保存的归档要求[2]。

二、铁路工程资料文件归档的范围和要求

1.归档范围

(1)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归档。(2)工程文件的具体归档范围,各地根据具体情况出台了更细的工程资料保存范围和规定,实际工程档案归档,在国家统一规范的基础上,还要符合各地档案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

2.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

(1)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2)工程文件的内容极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3)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4)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5)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标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6)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的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幅面(297mm×210mm)。(7)工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力大、耐久性强的纸张。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竣工图应是新蓝图。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不得使用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3]。

三、工程资料文件的归档和管理

归档文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归档文件必须完整、准确、系统,能够反映工程建设活动的全过程。(2)归档文件必须经过分类整理,并应组成符合要求的案卷。归档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1)根据建设程序和工程特点,归档可以分阶段分期进行,也可以在单位或分部工程通过验收后进行。(2)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任务完成时,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各自形成的有关工程档案向建设单位归档。(3)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在收齐工程文件整理立卷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根据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的要求对档案文件的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和案卷质量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向建设单位移交。(4)工程档案一般不少于两套,一套交建设单位保管,另一套(原件)移交当地城建档案馆(或有关专业部门)。(5)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向建设单位移交档案时,应编制移交清单,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交接。(6)凡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需要向本单位归档的文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独立归档。(7)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8)利用施工图改绘竣工图,必须标明变更修改依据;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9)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按GB/T 10609.3-2009《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的规定统一折叠成A4幅面(297mm×210mm),图标栏露在外面[4]。

凡在施工中,虽有一般性设计变更,但能将原施工图加以修改补充作为竣工图的,可不重新绘制,由施工单位负责在原施工图(必须是新蓝图)上注明修改部分,并附以设计变更通知单和施工说明,加盖“竣工图”标志后,即作为竣工图。凡结构形式改变、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项目改变以及有其他重大改变,不宜再在施工图上修改补充者,应重新绘制改变后的竣工图。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由设计单位负责重新绘图;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由施工单位负责重新绘图;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由建设单位自行绘图或委托设计单位绘图,施工单位负责在新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附以有关记录和说明,作为竣工图[5]。

结论

所有参加铁路工程项目建设的单位都必须在项目开始阶段,即项目建设的第一阶段就按照工程编序建立项目档案系统,汇集整理有关资料。这项工作应该与工程建设和生产准备同步进行,从开始一直做到项目结束、竣工验收为止,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中断这项工作。项目建设资料由项目业主按照统一规定的要求,分类立卷,在竣工验收时移交给生产单位统一保管,作为今后维护、改造、扩建、科研、生产组织的重要依据。

参考文献:

[1]许平. 试论竣工资料编制的质量和效率[J]. 门窗,2014,01:293.

[2]黄燕娟. 地铁工程档案管理措施探析[J]. 办公室业务,2014,01:187-188.

工程竣工后监理工作篇5

1.1 依法治修是搞好竣工档案工作的指针 工程竣工档案的收集和管理,是国家法律赋予建设工程的责任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了档案工作的地位和责任。作为工程监理工作,也应遵守国家法律,履行法律赋予的责任和义务。工程监理工作中必然涉及工程竣工档案的编制、收集、整理和移交。因此,依据《档案法》来规范工程档案工作,不仅是现今法治社会遵法守法的实践,也是工程档案工作走向法制化轨道的实践。在工程监理工作中,要搞好工程竣工档案工作,首先必须树立法律意识。应熟知《档案法》,增强法律观念,自觉依法来管好工程竣工档案,为今后竣工档案的开发利用打好基础。

1.2 树立档案管理意识是搞好竣工档案的前提 人的思想决定人的行动,思想意识的不同,行动的结果也会不同,反映在工程档案工作上也是这样。有没有档案意识和有什么样的档案意识,往往对档案工作的结果产生直接的影响,这是显而易见的。因此,要搞好竣工档案工作,就必须提高档案管理的意识。要采取一定的措施和手段来提高工程监理领导和工作人员的档案管理意识。只有监理工作从领导到工作人员树立了较好的档案管理意识,才能在监理工作中按照要求编制好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好竣工资料,最后形成完整的竣工档案。

首先应提高监理工作领导的档案管理意识。监理工作领导负有决策的职责,领导档案意识的有无和强弱,都会直接体现在决策的结果中。要做好工程竣工档案工作,需要领导在决策时将档案工作纳入其中,给予应有的重视和支持。这是档案工作能够组织、实施和正常开展的基本保证。因此,提高监理工作领导的档案意识对于做好工程竣工档案工作的重要意义是不言而喻的。要提高领导的档案意识,首先必须主动积极的向领导宣传《档案法》。让领导明确《档案法》赋予的责任和义务。按照法律要求来重视档案和档案工作。第二应及时和积极地向领导反映档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汇报档案工作的开展情况,让领导及时掌握和了解档案工作,以便能够及时在工作决策中将档案工作统筹考虑其中。第三还应做好档案工作。用出色的工作让领导看到和体会到档案和档案工作的作用和效益,更加认识到竣工文件编制、归档的重要性,增强支持档案工作的信心和动力。

其次应提高监理工作人员的档案管理意识。监理工作人员是工程档案的直接产生者和管理者,他们的档案管理的意识有无和强弱,也直接影响到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收集、整理的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管理到位。要提高监理工作人员的档案意识,应从三个方面来采取措施。首先必须组织监理工作人员和施工单位的档案员、技术员进行认真的学习和培训,通过档案工作基本理论和业务知识和竣工档案特殊要求的讲解和说明,一方面让他们了解掌握做好竣工档案的基本知识,另一方面提高做好工程竣工档案的思想意识。第二应加强上岗证的管理,在上岗培训和考试内容中,加入工程竣工档案的内容,督促上岗人员学习档案管理基本知识和树立档案工作思想意识。第三应适时组织在岗人员的档案管理的继续教育,让他们及时掌握档案工作的新要求和新知识,帮助他们完成知识升级,让他们能够适应档案工作的发展要求。例如,在一年多的地铁施工中,该公司积极组织监理和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参加地铁档案室竣工文件编制培训班,并请来建总验收时的工程师进行培训。在日常工作中,遇到问题,马上向地铁管理人员请教,及时组织监理工程师及施工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学习。并在工作中贯彻执行,与设计院专业人员一同学习地铁档案室对竣工文件的编制要求,获得他们的大力支持,保证了后期竣工图归档的质量。

2 制定科学、实用的竣工档案管理工作制度是竣工档案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的基本保证

2.1 建立制度的必要性 工程竣工档案的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它包括了工程竣工档案的编制、收集、整理、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一系列环节,每个环节节节相关。相互制约和影响,其科学性和系统性的特点决定了要搞好这项工作就必须依靠一套科学适用的工作程序和规则。这就是工作制度,因此,制度对于保证科学化和规范化有着重要的意义。相反,没有制度的规范和制约,工程竣工档案工作就极容易给人混乱、责任不清、管理疏漏、隐患叠出的状况,其科学化和规范化就很难得到保证。因此,制度作为搞好工程竣工档案工作的一个基本手段是具有其必要性的。

2.2 制定制度的方法 建立档案工作制度必须遵循以下要求:一,规章制度要体现合理性、科学性,建立起来的规章制度必须符合单位特点和档案管理实际,以适应单位档案管理的需要。二,简明实用。制度必须具有可操作性,其建立应以方便使用、简便运行,可操作性强为目标,以便更好的发挥制度的指导和规范作用。三,坚持制度执行的严肃性。在规章制度执行过程中,比较注意体现了以上原则。在施工中,首先依据《广州市轨道交通工程规则制度汇编》的要求,对竣工文件的收集、归档验交工作做出了统一规定。规定监理工程师专人负责,对三号线直线段五个站的机电安装及装修工程竣工文件的编制与施工进度“三同步”制度,即布置施工任务与布置竣工文件的编制工作同步进行;工程施工进度与施工资料形成、积累同步进行;工程验交与竣工文件交接同步进行。四,随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观察和分析,及时对不符合实际和不够科学的内容进行修订。即使制度拟定的非常充分,但由于执行个体对制度措施的认识理解不一致,执行过程中有可能出现一些意想之外的结果,这就是要随时认真地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制度的适宜性、合理性进行调查,发现存在缺陷应及时进行矫正,确保制度的科学和适用。

3 提高制度的执行力是保证工程竣工档案收集齐全、完整的关键

有了切实可行、完善的管理制度,还要有着坚决的执行力,才能保证制度的落实和理想工作效果的实现。要做到把档案工作与施工进展同步推进,就必须加强和完善督促检查机制。在施工中,监理部门领导应随时按竣工档案管理制度要求检查督促监理工作人员,让他们在监理工作中按照要求及时推进和完成档案的检查和监督工作,监理人员应随时对施工单位的资料整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其整改。

资料是档案的前身。在工程交工验收前的质量鉴定中会经常发现资料不齐、表格中检测项目不全、内容填写不规范等问题。为确保档案的真实、齐全、完整、规范,在工程开工伊始,监理就应对资料的编制整理工作进行整体布署,组织、督促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施工单位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各类报检报验资料的规范填写方法,无论是从检验批的划分还是材料的报检报验,都由监理亲自把关,凡是不规范的全部打回去重新填写,直到符合要求为止。该公司在工作实践中采取了三项措施:

3.1 布置施工任务的同时布置竣工文件编制工作 工程在开工之前,总监就在竣工文件编制工作会议上要求各施工单位均由项目总工负责抓这项工作,专职工程师或档案人员做具体工作。各施工单位对竣工文件的管理基本上形成了网络,层层都有专人负责,并根据工程进度安排,督促将竣工文件的编制与施工任务一起下达到施工基层,并把竣工文件编制要求等纳入到施工组织设计中。

工程竣工后监理工作篇6

对建筑企业而言,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是施工全过程的最后一道程序,也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最后一项工作,它是建设投资成果转入生产或使用的标志,也是全面考核投资效益、检验设计和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项目工程在竣工验收时主要存在哪些问题呢?建筑施工又如何做好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使承建施工的项目工程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呢,下面根据自己多年的项目工程验收做一简单介绍。

1 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时主要存在问题

(1)室内外配套工程与分包工程未施工完,影响工程顺利验收,如高层建筑电梯安装分包工程、室外管网与道路绿化工程。

(2)工程相关检测未进行完,检测滞后。如工程进入收尾阶段时,相关水电检测未遂工程进度及时进行检测,如相间电阻测试、给水管道打压检测试验、屋面避雷检测等。

(3)施工技术资料未进行汇总、整理、装订成册,竣工图纸未加盖竣工图章,施工技术资料整理不规范,资料未通过质量监督部门审查或验收。

(4)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方案尚未编制或编制的验收方案不符合当地质量监督部门要求;验收方案未上报监理单位与业主或方案通过业主或监理单位同意;验收组成员名单未确定或及竣工验收程序未认定且执行。

(5)城乡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的认可文件缺,地质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对项目工程质量未进行评估,未提高质量评估报告。

(6)工程承建单位未对承建施工的项目单位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或竣工验收时检查发现的工程实体质量问题与施工技术资料存在的问题未进行落实或整改。

(7)质量监督部门下发的质量监督卡未遂工程进度及时回复,质量监督部门不予同意进行项目工程竣工验收。

2 竣工验收需要做好哪些工作

针对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方面易出现的上述问题,承建单位在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方面应做好哪些工作呢?

在项目竣工验收之前,施工单位应配合监理工程师作好下列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

2.1 重视收尾工程且认真完成

收尾工程的特点是零星、分散、工程量小,但分布面广,如果不及时完成,将会直接影响项目的竣工验收及投产使用。承建项目工程施工的单位应认真摸清收尾工程项目,通过竣工前的预检,作一次彻底的清查,按设计图纸和合同要求,逐一对照,找出遗漏项目和修补工作,制定作业计划,相互穿插施工,按时保质地完成收尾工程。

2.2 竣工验收资料准备到位

竣工验收资料和文件是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从施工开始就应完整地积累和保管,竣工验收之前安排专人对项目工程施工技术资料认真进行核查,对核查时发现的问题在工程竣工验收前一个星期整理到位,资料达到填写规范、书写正确、完整、手续齐全,并编制可查询检索的资料目录。

2.3 认真做好工程竣工预验收

项目工程承建单位在工程基本竣工后,应及时项目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单,并上报监理单位,督促监理单位对项目工程进行预验收,并参加监理单位组织的项目工程竣工预验收,初步鉴定工程质量,避免项目工程竣工进程拖延,保证项目顺利投产使用。通过预验收,可及时发现遗留问题或存在问题,在项目工程正式竣工预验收前将工程实体与施工技术资料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为项目工程顺利竣工验收奠定坚持。

3 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有哪些与要求

项目工程竣工验收依据主要有: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纲要、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设备技术说明书,招标投标文件和工程合同,图纸会审记录、设计修改签证和技术核定单,现行的施工技术验收标准及规范,协作配合协议,以及施工单位提供的有关质量保证文件和技术资料等。工程项目的规模、工艺流程、工艺管线、生产设备、土地使用、建筑结构、建筑面积、内外装修、质量标准等,必须与上述文件、合同所规定的内容一致。

4 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标准如何执行

由于建设工程项目门类很多,一般有土建工程、安装工程、人防工程、管道工程、桥梁工程、电气工程及铁路建筑安装工程等的验收标准。

4.1 土建工程验收标准

凡生产性工程、辅助公用设施及生活设施按照设计图纸、技术说明书、验收规范进行验收,工程质量符合各项要求,在工程内容上按规定全部施工完毕,不留尾巴。即对生产性工程要求室内全部做完,室外明沟勒脚、踏步斜道全部做,内外粉刷完毕;建筑物、构筑物周围2m以内场地平整、障碍物清除,道路及下水道畅通。对生活设施和职工住宅除上述要求外,还要求水通、电通、道路通。

4.2 安装工程验收标准

按照设计要求的施工项目内容、技术质量要求及验收规范的规定,各道工序全部保质保量施工完毕,不留尾巴。即工艺、燃料、热力等各种管道已做好清洗、试压、吹扫、油漆、保温等工作,各项设备、电气、空调、仪表、通讯等工程项目全部安装结束,经过单机、联动无负穑及投料试车,全部符合安装技术的质量要求,具备形成设计能力的条件。

4.3 人防工程验收标准

凡有人防工程或结合建设的人防工程的竣工验收必须符合人防工程的有关规定,并要求:按工程等级安装好防护密闭门;室外通道在人防密闭门外的部位增设防护门进、排风等孔口,设备安装完毕。目前没有设备的,做好基础和预埋件,具备有设备以后即能安装的条件;应做到内部粉饰完工;内部照明设备安装完毕,并可通电;工程无漏水,回填土结束;通道畅通等。

4.4 大型管道工程验收标准

大型管道工程(包括铸铁管和钢管)按照设计内容、设计要求、施工规格、验收规范全部(或分段)按质量敷设施工完毕和竣工,泵验必须符合规定要求达到合格,管道内部垃圾要清除,输油管道、自来水管道还要经过清洗和消毒,输气管道还要经过通气换气。在施工前,对管道材质用防腐层(内壁及外壁)要根据规定标准进行验收,钢管要注意焊接质量,并加以评定和验收。对设计中选定的闸阀产品质量要慎重检验。地下管道施工后,对覆地要求分层夯实,确保道路质量。

5 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的范围如何划分

凡列入固定资产计划的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和施工图纸的要求全部建成,具备投产和使用条件,不论新建、改建、扩建和迁建性质,都要经业主及时组织验收,并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的转帐手续。

有的建设项目(工程)基本符合竣工验收标准,只是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主要设备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但不影响正常生产,亦应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对剩余工程,应按设计留足投资,限期完成。有的项目投产初期一时不能达到设计能力所规定产量,不能因此而拖延办理验收和移交固定资产手续。

有些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已形成部分生产能力或实际上生产方面已经使用,近期不能按原设计规模续建的,应从实际情况出发,可缩小规模,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对已完的工程和设备,尽快组织验收,移交固定资产。

6 项目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应具备哪些条件

6.1 施工单位承建的工程项目,达到下列条件者,可报请竣工验收

(1)生产性工程和辅助公用设施,已按设计建成,能满足生产要求。例如,生产、科研类建设项目、土建、给水排水、暖气通风、工艺管线等工程和属于厂房组成部分的生活间、控制室、操作室、烟囱、设备基础等土建工程均已完成,有关工艺或科研设备也已安装完毕。

(2)主要工艺设备已安装配套,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符合要求,已形成生产能力,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中所规定的产品。

(3)生产性建设项目中的职工宿舍和其他必要的生活福利设施以及生产准备工作,能适应投产初期的需要。

(4)非生产性建设的项目,土建工程及房屋建筑附属的给水排水、采暖通风、电气、煤气及电梯已安装完毕,室外的各管线已施工完毕,可以向用户供水、供电、供暖气、供煤气,具备正常使用条件。如因建设条件和施工顺序所限,正式热源、水源、电源没有建成,则须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采取临时措施解决,使之达到使用要求,这样也可报竣工提请验收。

6.2 工程项目达到下列条件者,可报请竣工验收

工程项目(包括单项工程)符合上述基本条件,但实际上有少数非主要设备及某些特殊材料短期内不能解决,或工程虽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完,但对投产、使用影响不大,可报请竣工验收。

6.3 工程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承建单位不能报请监理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1)生产、科研性建设项目,因工艺或科研设备、工艺管道尚未安装,地面和主要装修未完成者。

(2)生产、科研性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已经完成,但附属配套工程未完成影响投产使用。如:主厂房已经完成,但生活间、控制室、操作间尚未完成;车间、锅炉房工程已经完成,但烟囱尚未完成等。

(3)非生产性建设项目的房屋建筑已经竣工,但由本施工企业承担的室外管线没有完成,锅炉房、变电室、冷冻机房等配套工程的设备安装尚未完成,不具备使用条件。

(4)各类工程的最后一道喷浆、表面油漆活未做。

(5)房屋建筑工程已基本完成,但被施工企业临时占用,尚未完全腾出。

(6)房屋建筑工程已完成,但其周围的环境未清扫,仍有建筑垃圾。

7 项目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竣工验收应由业主委托的监理单位项目单位工程总监理工程师牵头,项目经理配合进行,项目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如下:

7.1 承建单位认真做好项目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工作

竣工预验收是指工程项目完工后,监理单位在工程正式竣工验收前要求由承建单位自行组织的内部模拟验收,内部预验是顺利通过正式验收可靠保证,为了不致使验收工作遇到麻烦,为此承建单位最好邀请现场监理工程师参加。

预验收工作一般可视工程重要程度及工程情况,分层次进行。通常有下述三层次:

(1)基层施工单位自验。基层施工单位,由施工队长组织施工队约有关职能人员,对拟报竣工工程的情况和条件,根据施工图要求、合同规定和验收标准,进行检查验收。主要包括竣工项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工程资料是否齐全,工程完成情况是否符合施工图及使用要求等。若有不足之处,及时组织力量,限期修理完成。

(2)项目经理组织自验。项目经理部根据施工队的报告,由项目经理组织生产、技术、质量、预算等部门进行自检,自检内容及要求参照前条。经严格检验并确认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达到竣工标准后,可填报竣工验收通知单。

(3)公司级预验。根据项目经理部的申请,竣工工程可视其重要程度和性质,由公司组织检查验收,也可分部门(生产、技术、质量)分别检查预验,并进行评价。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提出修补措施,由施工队定期完成,再进行检查,以决定是否提请正式验收。

7.2 施工单位提交验收申请报告

施工单位决定正式提请验收后应向监理单位送交验收申请报告,监理工程师收到验收申请报告后应参照工程合同的要求、验收标准等进行仔细的审查。

7.3 根据申请报告作现场初验

监理工程师审查完验收申请报告后,若认为可以进行验收,则应由监理人员组成验收班子对竣工的工程项目进行初验,在初验申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以书面通知或以备忘录的形式告诉施工单位,并令其按有关的质量要求进行修理甚至返工。

7.4 由监理工程师牵头,组织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参加正式验收

在监理工程师初验合格的基础上,便可由监理工程师牵头,组织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参加,“在规定时司内进行正式验收。

7.5 竣工验收的步骤

竣工验收一般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1)单项工程验收。是指在一个总体建设项目中,一个单项工程或一个车间已按设计要求建设完成,能满足生产要求或具备使用条件,且施工单位已预验,现场监理工程师已初验通过,在此条件下进行的正式验收。

由几个建筑安装企业负责施工的单项工程,当其中某一个企业所负责的部分已按设计完成,也可组织正式验收,办理交工手续,交工时应请总包施工单位参加,以免相互耽误时司。

工程竣工后监理工作篇7

2加强对监理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增强履行职责的能力

要提高工程监理的有效性,就必须加强对建筑工程监理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加强监理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促使他们在工作中,要有高尚的道德情操,要保持自己清正廉洁的作风,做到真正的“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在工作中,要坚持自己的立场,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对下不可盛气凌人、横眉冷对,要平易近人、一丝不苟。在工作中,高度重视自己的形象。在物欲横流的社会中,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可,严禁出现随意向承包商索取物质需求的现象,严禁与承包商一同造假,共同欺骗业主的行为的发生。另一方面,还要增强监理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能力。政府部门在监理单位成立时要对其进行严格的审查,审查内容一般包括监理人员的素质、知识结构和专业配套的能力,同时还要对监理设备、监理经验和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严格的审查,对监理单位的管理要实行动态的管理,通过这些方面来确保监理单位有承担监理任务的相关能力。

工程竣工后监理工作篇8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由中央或者地方财政全部投资或者部分投资建设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含1、2、3级堤防工程)的验收活动。

第三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按验收主持单位性质不同分为法人验收和政府验收两类。

法人验收是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项目法人组织进行的验收。法人验收是政府验收的基础。

政府验收是指由有关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组织进行的验收,包括专项验收、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

第四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当及时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或者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第五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依据是:

(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

(二)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

(三)经批准的工程立项文件、初步设计文件、调整概算文件;

(四)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及相应的工程变更文件;

(五)施工图纸及主要设备技术说明书等。

法人验收还应当以施工合同为验收依据。

第六条验收主持单位应当成立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进行验收,验收结论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成员同意。

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成员应当在验收鉴定书上签字。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成员对验收结论持有异议的,应当将保留意见在验收鉴定书上明确记载并签字。

第七条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其处理原则由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协商确定。主任委员(组长)对争议问题有裁决权。但是,半数以上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成员不同意裁决意见的,法人验收应当报请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决定,政府验收应当报请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决定。

第八条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对工程验收不予通过的,应当明确不予通过的理由并提出整改意见。有关单位应当及时组织处理有关问题,完成整改,并按照程序重新申请验收。

第九条项目法人以及其他参建单位应当提交真实、完整的验收资料,并对提交的资料负责。

第十条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水利部所属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按照水利部授权,负责流域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对项目的法人验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组建项目法人的,该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是本项目的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由地方人民政府组建项目法人的,该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项目的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

第二章法人验收

第十二条工程建设完成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单项合同工程,或者中间机组启动前,应当组织法人验收。项目法人可以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增设法人验收的环节。

第十三条项目法人应当在开工报告批准后60个工作日内,制定法人验收工作计划,报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和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备案。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在完成相应工程后,应当向项目法人提出验收申请。项目法人经检查认为建设项目具备相应的验收条件的,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第十五条法人验收由项目法人主持。验收工作组由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代表组成;必要时可以邀请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等参建单位以外的代表及专家参加。

项目法人可以委托监理单位主持分部工程验收,有关委托权限应当在监理合同或者委托书中明确。

第十六条分部工程验收的质量结论应当报该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核备;未经核备的,项目法人不得组织下一阶段的验收。

单位工程以及大型枢纽主要建筑物的分部工程验收的质量结论应当报该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核定;未经核定的,项目法人不得通过法人验收;核定不合格的,项目法人应当重新组织验收。质量监督机构应当自收到核定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定。

第十七条项目法人应当自法人验收通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制作法人验收鉴定书,发送参加验收单位并报送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法人验收鉴定书是政府验收的备查资料。

第十八条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和单项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通过后,项目法人应当与施工单位办理工程的有关交接手续。

工程保修期从通过单项合同工程完工验收之日算起,保修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第三章政府验收

第一节验收主持单位

第十九条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主持。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其他单位主持阶段验收。

专项验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国家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除前款规定以外,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建设的流域控制性工程、流域重大骨干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为水利部。

除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一)水利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负责初步设计审批的中央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为水利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

(二)水利部负责初步设计审批的地方项目,以中央投资为主的,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为水利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以地方投资为主的,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为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委托的单位)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

(三)地方负责初步设计审批的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为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

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为水利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的,可以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会同省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共同主持。

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应当在工程开工报告的批准文件中明确。

第二节专项验收

第二十一条枢纽工程导(截)流、水库下闸蓄水等阶段验收前,涉及移民安置的,应当完成相应的移民安置专项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移民安置以及工程档案等专项验收。经商有关部门同意,专项验收可以与竣工验收一并进行。

第二十二条项目法人应当自收到专项验收成果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专项验收成果文件报送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备案。

专项验收成果文件是阶段验收或者竣工验收成果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三节阶段验收

第二十三条工程建设进入枢纽工程导(截)流、水库下闸蓄水、引(调)排水工程通水、首(末)台机组启动等关键阶段,应当组织进行阶段验收。

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可以增设阶段验收的环节。

第二十四条阶段验收的验收委员会由验收主持单位、该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和安全监督机构、运行管理单位的代表以及有关专家组成;必要时,应当邀请项目所在地的地方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参加。

工程参建单位是被验收单位,应当派代表参加阶段验收工作。

第二十五条大型水利工程在进行阶段验收前,可以根据需要进行技术预验收。技术预验收参照本章第四节有关竣工技术预验收的规定进行。

第二十六条水库下闸蓄水验收前,项目法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完成蓄水安全鉴定。

第二十七条验收主持单位应当自阶段验收通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制作阶段验收鉴定书,发送参加验收的单位并报送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备案。

阶段验收鉴定书是竣工验收的备查资料。

第四节竣工验收

第二十八条竣工验收应当在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完成并满足一定运行条件后1年内进行。不能按期进行竣工验收的,经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同意,可以适当延长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逾期仍不能进行竣工验收的,项目法人应当向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作出专题报告。

第二十九条竣工财务决算应当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组织审查和审计。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通过15日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第三十条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法人应当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经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审查后报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应当自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进行竣工验收。

第三十一条竣工验收原则上按照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所确定的标准和内容进行。

项目有总体初步设计又有单项工程初步设计的,原则上按照总体初步设计的标准和内容进行,也可以先进行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最后按照总体初步设计进行总体竣工验收。

项目有总体可行性研究但没有总体初步设计而有单项工程初步设计的,原则上按照单项工程初步设计的标准和内容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周期长或者因故无法继续实施的项目,对已完成的部分工程可以按单项工程或者分期进行竣工验收。

第三十二条竣工验收分为竣工技术预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第三十三条大型水利工程在竣工技术预验收前,项目法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竣工验收技术鉴定。中型水利工程在竣工技术预验收前,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决定是否进行竣工验收技术鉴定。

第三十四条竣工技术预验收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以及有关专家组成的技术预验收专家组负责。

工程参建单位的代表应当参加技术预验收,汇报并解答有关问题。

第三十五条竣工验收的验收委员会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部门、该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和安全监督机构、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的代表以及有关专家组成。工程投资方代表可以参加竣工验收委员会。

第三十六条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可以根据竣工验收的需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

第三十七条项目法人全面负责竣工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设计、施工、监理等工程参建单位应当做好有关验收准备和配合工作,派代表出席竣工验收会议,负责解答验收委员会提出的问题,并作为被验收单位在竣工验收鉴定书上签字。

第三十八条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应当自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制作竣工验收鉴定书,并发送有关单位。

竣工验收鉴定书是项目法人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凭据。

第五节验收遗留问题处理与工程移交

第三十九条项目法人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按照竣工验收鉴定书的要求妥善处理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和完成尾工。

验收遗留问题处理完毕和尾工完成并通过验收后,项目法人应当将处理情况和验收成果报送竣工验收主持单位。

第四十条工程通过竣工验收,验收遗留问题处理完毕和尾工完成并通过验收的,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向项目法人颁发工程竣工证书。

工程竣工证书格式由水利部统一制定。

第四十一条项目法人与工程运行管理单位不同的,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应当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工程移交后,项目法人以及其他参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后续的相关质量责任。项目法人已经撤消的,由撤消该项目法人的部门承接相关的责任。

第四章罚则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规定,项目法人不按时限要求组织法人验收或者不具备验收条件而组织法人验收的,由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责令改正。

工程竣工后监理工作篇9

关键词:工程竣工测量;测量监理;要求与方法

Key words: project completion measurement;measuring supervision;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中图分类号:U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1)05-0051-01

1竣工测量概述

1.1 竣工测量一般规定竣工测量应包括:控制网竣工测量;线路轨道竣工测量;线下工程建筑及线路设备竣工测量;竣工地形图及铁路用地界测量。竣工测量采用的坐标系统、高程系统、图式等应与施工测量一致。竣工测量内容及成果资料的编制应满足高速铁路工程竣工验收的标准。

1.2 竣工测量审核主体工程完工后,监理工程师督促承包单位做好竣工测量工作,竣工测量资料包括竣工测量记录和竣工测量成果。每项工程竣工时应由施工单位按设计文件要求和相关标准规定,对线路、路基及各种建筑物的位置、尺寸、高程及用地界进行测量核对,如实反映在竣工资料和图纸上。并设置永久性控制桩及水准点;监理工程师检查竣工测量的永久性控制桩和水准点的设置情况;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竣工测量成果资料及检查记录;按设计图纸要求监理工程师实测实量抽查结构物的各部位位置、尺寸、高程等数据。

2线下工程建筑及线路设备竣工测量的质量控制要点

2.1 线路竣工测量的质量控制要点①检查路基竣工测量的限差,路基竣工测量包括中线测量和断面测量,线路中线测量和断面测量可用GPS RTK流动站进行测量,也可用GPS RTK流动站进行线路的贯通测量。②在有桥、隧地段的线路竣工测量,中线贯通应以桥、隧中线为依据向两端进行引测贯通,同时还应检查该直线上建筑物位置是否超限,路基中线最大偏差是否在允许范围内。③竣工测量时,水准点应移设于接近线路的稳固建筑物或在桥梁墩台上,水准点间距不应大于2Km。④线路中线贯通测量后,直线上的转点、曲线上的控制点及交点桩均应进行固桩。⑤复核加设的线路中桩和设置水准点、地界桩等。⑥路基和过渡段沉降监测资料也是竣工测量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沉降评估资料。

2.2 桥梁竣工测量的质量控制要点可用全站仪亦可用GPS RTK流动站进行桥梁竣工测量,具体检查内容为:①桥梁竣工后应测定桥梁中线、跨距、墩台、梁部尺寸和高程。②检查顶帽及支承垫石的高程。③检查支座位置及底板高程。④特殊桥梁应按相关规定办理。⑤桥梁沉降监测资料也是竣工测量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沉降评估资料。

2.3 隧道竣工测量的质量控制要点①对于铺设有砟轨道的隧道,应用洞导线放设线路中线点;对于铺设无砟轨道的隧道,由于今后的轨道维护采用CPⅢ进行,因此,无需再放设施工中线点。②检查测量隧道净空断面是隧道竣工测量的主要内容之一。该项工作在中线复测并设立永久中线点的水准点之后进行。在直线段每50m、曲线段每20m以及需要加测断面处定设中桩,并在边墙上标出相应的轨顶高程,另外包括内拱顶高程、起拱线宽度、轨顶面以上1.1m、3.0m、5.8m处宽度、铺底或仰拱高程,均以线路中心为准,并作好记录绘出断面图,作为竣工资料。③检查埋设永久中线点及其标志。④复核永久中线点、水准点的实测成果及示意图。⑤隧道 沉降监测资料也是竣工测量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沉降评估资料。⑥隧道监控量测资料也应作为竣工资料的一部分。

2.4 车站及其附属建筑物(房建)竣工测量的质量控制要点①检查矩形建筑物、构筑物的对角线两端外墙轴线交点坐标和几何尺寸;圆形建筑物、构筑物的中心坐标和接地外半径。②所有建筑物的室内净空和地面高程。③复核永久水准点的实测成果。④同时应检查相邻建筑物之间的位置关系是否正确。

2.5 轨道工程竣工测量①检查测量碴肩宽度、道床厚度、轨面标高。②检查轨道和道岔几何尺寸。③测量检查线路中桩支线、缓和曲线、圆曲线接点,缓和曲线、圆曲线、夹直线、夹曲线长度。④测量检查轨道正线间距、站线线间距、车站主要建筑物和设备与线路中心间距。

3竣工地形图及铁路用地界测量

铁路用地界桩测量应根据铁路用地图,利用CPⅠ、CPⅡ、CPⅢ控制网采用全站仪极坐标法、全站仪自由设站法或GPS RTK进行设站。沿线路两侧每隔300m~500m及地界宽度变化处均应埋设地界桩,用地界桩的测量点位中误差不应大于5mm。线路竣工地形图测量范围应满足用图单位的需要,一般为线路两侧各100m(站场由最外股道起算),特殊情况至少包括铁路用地界外50m,地形图比例尺为1:2000。线路竣工地形图宜采用航空摄影的方法测绘,也可采用线路施工平面图进行修测。地形图测量技术要求应按有关规范执行。

4竣工测量资料整理及交验

竣工测量完成后,由竣工测量单位编制竣工测量资料,竣工测量资料应包括:CP0、CPⅠ、CPⅡ、CPⅢ控制点,线路水准基点,维护基标,铁路用地界桩坐标成果及点之记。CP0、CPⅠ、CPⅡ、CPⅢ控制点,线路水准基点,维护基标桩橛,铁路用地界桩。轨道几何状态竣工测量成果,包括线路中线位置、轨道高程、测点里程、坐标、轨距、水平、高低扭曲等。线路竣工平面图,纵、横断面图。构筑物的竣工图。路基表、桥涵表、隧道表、车站表等。线路沿线设备竣工测量成果,包括接触网、行车信号和线路标志等主要设备的竣工测量成果。竣工测量报告。还应该包括建筑物变形监测资料。

5结论

我们作为测量监理提前对施工单位提出竣工验收测量要求,能够使施工单位明白竣工验收测量需要什么资料,做到心中有数,使竣工验收顺利进行,为业主工程验收提供可靠的数据资料,为将来工程运营留下宝贵资料。

参考文献:

工程竣工后监理工作篇10

笔者对政府工程质量监督制度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的实施进行分析,浅议一下个人见解。

一、政府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1.制度建设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章,主要有:《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

2.组织机构建设方面。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抓质量监督工作,通过几十年的努力,在全国形成了可观的监督力量,地以上城市和90%县以上城市都建立了质量监督站,且绝大多数人员都具有工程技术专业职称。

3.政府质量监督现状。(1)政府质量监督的地位,在实际工作中,很难准确掌握。监督工作有时与施工、监理、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混淆。(2)政府质量监督重点监督什么,不够明确,计划检查和随机抽查很难有机结合。(3)现有质量监督人员的素质、人才结构有缺陷。监督人员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参差不齐,给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造成了潜在隐患。(4)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人力资源配置不足。

二、认识与建议

如何有效地实现监督职能,保障和提高工程质量,完善备案管理工作,下面笔者谈谈个人的一些看法和建议。

1.必须深刻理解实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的意义,切实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实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制度的主要意义如下。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制度成为法规、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后,强化了国家对建设工程质量结果的监督管理,使工程从立项到开工,从施工到竣工,从验收到交付使用的全过程始终在质量监督控制下,真正保证了国家对建设工程质量实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2)实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制度后,政府对建设工程由微观监督转变为宏观监督,由阶段性监督转变为全过程监督,由直接监督转变为间接监督,从而正确界定了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责任。即政府对工程质量承担监督管理责任,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承担监督工作质量责任;参建各方承担自己的质量责任。真正做到“谁建设谁负责,谁监督谁负责,谁设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

(3)实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使政府委托(授权)的质量监督机构将工程质量监督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监督工程参建各方的质量行为、工程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的重要部位、工程竣工验收等主要工作上来。

(4)实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后,将工程质量验收决定权交给工程参建各方,使得工程参建各方更好地履行质量责任。

(5)实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后,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的备案部门“最后把关”,促使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更好地履行各自的职责。

2.在深入理解“备案制”的基础上,质量监督机构应从哪些方面做好工作。

(1)从观念上深刻认识。质量监督机构应保证职权行使的独立性和公正性,更客观地行使监督职能。质量监督机构应变直接管理为重点监督,变具体指导为宏观把关,质量监督人员不再是建设市场的运动员、守门员,变成了裁判员和监督员。具体而言,质量问题的出现,不应视作是质量监督人员的过错,而发现质量问题应是质量监督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业绩。

(2)尊重主体地位。工程建设质量的责任主体主要有: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施工图纸审查等七家单位,这七家单位依次对各自的质量责任负责,质量监督机构的职能是检查并督促各方主体承担他们各自的质量责任和义务,质量监督机构没有权力剥夺各方主体的权力,也不应该去限制各方主体的责任,否则质量保证体系就会削弱,质监站就会承担不属于本身的质量责任。

(3)立足结构安全。保障结构的安全是质量监督职能最基本的要求,是对人民负责的底线。明确质量监督的重点是结构安全的意义还在于:较长时期以来,我国建立了各个地区、各个级别的创优评优制度,由于客观上难以检查结构内在质量,创优评优只能主要地依靠工程外观质量和施工质保资料来评选,这样造成不少企业重工程外观质量、轻结构质量的本末倒置的局面,质量监督重点的明确有利于扭转这种局面,从根本上保障工程质量。

(4)规范质量行为。质量监督的职能要求不但监督工程的实体质量,而且应当监督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其本质是监督各方主体责任到位,使整个工程建设过程的施工管理处于符合质量标准的受控状态,达到预期的质量目标。结合目前的具体情况,笔者认为监督站应当在这样一些方面加强监督:建设单位的程序是否符合要求,各方主体的资格是否与工程相适应,各类上岗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监理人员是否到位,材料使用前是否试验,施工技术资料是否与工程同步,内容是否真实有效。

(5)改变监督方式。质量监督要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工作方法和制度。

工程竣工后监理工作篇11

Abstract: this article discusses the large petrochemical project management and acceptance of the main content, the completion acceptance organization of the conference program and completion acceptance inspection work should be careful the problems, and well completion acceptance are proposed.

Keywords: petroleum chemical industry project; Completion acceptance;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 TU712+.5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竣工验收是全面考核建设工作,检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对促进建设项目(工程)及时投产,发挥投资效果,总结建设经验有重要作用。具体来讲,竣工验收的目的和意义有:

1、是对项目建设成果的全面检验;

2、是对项目建设经验的全面总结;

3、项目文件是生产运营、管理、检维修和项目改扩建的依据和基础;

4、体现政府对项目建设成果的监管,确保项目建成投产后合法运行;

5、是项目后评价工作的基础;

6、是工程创优的必要条件。

虽然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是在工程建设的最后一步进行,但是竣工验收组织工作是从项目立项开始,贯穿至竣工验收会议之前的项目建设全过程,是一项涉及项目所有参建单位的复杂的系统工程。

一、竣工验收工作的内容

1、建设项目前期阶段:

(1)收集项目建议书及批准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准文件、初步设计及批准文件等项目前期文件。

(2)开工前组织相关单位划分单位工程。并对单项工程、单位工程进行统一编号,作为建设项目进行计划统计、工程管理、设备材料供应管理、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及项目文件编制的基础。

(3)对项目文件的编制做出统一要求,明确各单位的任务及完成时间,确保项目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

2、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

(1)做好项目前期文件的整理、汇编、归档工作。

(2)检查指导施工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及时做好项目施工文件的收集、整理、编制工作。

(3)检查指导设计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及时编制项目竣工图。

(4)检查督促生产单位及时收集汇编开停车方案、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技术培训材料、试生产方案备案批复、试生产批准等文件。

3、建设项目投产后,召开竣工验收会议前:

(1)项目竣工文件归档:

1)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整理项目施工文件。

2)检查督促设计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编制、整理项目竣工图。

3)检查督促监理单位整理项目监理文件。

4)项目竣工文件经检查合格后归档。

(2)项目竣工验收文件编制:

1)检查督促生产单位汇编生产准备、投料试车及试生产考核资料。组织和督促生产单位在建设项目生产考核达到设计要求、引进装置各项指标达到合同保证值后一个月内编写完成《生产准备及试运考核总结》,并负责汇编。

2)组织和督促外事单位(或建设单位引进部门)在建设项目工程交接后一个月内编写完成《引进工作总结》,并负责汇编。

3)检查督促设计、采购(或建设单位供应部门)、施工、工程总承包、监理等单位编制各单项总结,并负责审阅、汇编。

4)负责编写竣工验收报告。

(3)清理未完工程和遗留问题,并会同有关单位安排落实。

(4)负责办理以下专项验收行政许可手续并负责落实批复意见:

1)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办理消防验收行政许可手续。

2)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行政许可手续。

3)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行政许可手续。

4)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行政许可手续。

5)向档案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档案验收手续。

二、竣工验收的程序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以召开竣工验收会议的形式进行,颁发“竣工验收鉴定书”是建设项目通过竣工验收的标志。

竣工验收会议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由建设单位有关部门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共同组成竣工验收委员会。必要时,请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相关单位参加。竣工验收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委员若干人。竣工验收委员会确定竣工验收会议议程,竣工验收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主持竣工验收会议。建设单位及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监理等参建单位参加竣工验收会议。

竣工验收会议程序:

a)建设单位汇报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和初步验收情况。

b)观看项目建设声像资料。

c)现场察验建设项目情况。

d)审议竣工验收报告。

e)对专项验收进行符合性确认。

f)对建设项目遗留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落实。

g)讨论形成竣工验收鉴定书。

h)签署并颁发竣工验收鉴定书。

竣工验收会议结束后由建设单位组织修改并正式出版项目竣工验收文件,按规定存档,并将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验收鉴定书报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备案。

三、做好竣工验收工作应该注意的问题

1、树立竣工验收与工程建设同步的观念。

在项目立项阶段,就要明确专人和部门负责与竣工验收有关的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及批准文件等资料的收集工作。

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竣工验收工作主要有五个方面:

一是完成包括项目前期文件、项目竣工文件和项目竣工验收文件等三个方面的项目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二是完成生产考核工作;三是完成六个专项验收工作;四是及时完成单项总结、竣工验收报告的编制工作;五是做好其它与竣工验收有关的工作,包括验收会议的组织工作等。

2.树立统一协调、整体推进的观念

根据以往组织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经验来看,必须明确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并制定竣工验收工作计划,按照计划在竣工验收主管领导的统一组织下整体有序推进才能确保竣工验收目标及时完成。

3.树立专项验收和整体验收同等重要的观念。

工程竣工后监理工作篇12

引言

高校基建竣工财务决算工作,以前,对很多学校都并不是十分重要的一项财务工作。但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学校进行大规模的基建。基建竣工财务决算工作就变的越来越重要了。高校基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指以实物和货币作为计量单位,全面反映高校建设项目的建设成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也是高校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的依据。任何基建项目完成以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办理竣工验收,并编报竣工财务决算。很多高校非常重视建设过程的管理,工程建成后,大家好像都会松口气,认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与分析并不重要,不能及时进行这项工作,或者编制不准确,存在各种问题,同时财务人员本身对基建竣工财务决算工作很可能也不太熟悉。这诸多原因共同造成高校基建竣工财务决算成为高校财务管理的一个弱项。

现状及问题

凡是高校建设项目、具备验收交付使用条件的都要按规定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对于较大的包括多个单项工程的建设项目,单项工程完工需要提前交付使用的,就先编制单项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待整个建设项目全部竣工后还应编制该项目的竣工财务总决算。高校竣工财务决算由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和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两部分组成。目前高校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存在的问题有:

1.基建档案不健全

很多高校基建档案管理不善,校领导和工程管理负责人缺乏基建档案管理意识,只重视工程施工进度和质量,不重视基建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导致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时缺乏依据。

2.学校校领导不重视

部分高校领导非常重视建设项目的前期和施工工作,却忽视对基建财务工作的管理,尤其是对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管理。高校主管部门往往只参与高校建设项目的前期审批工作,事后只要求高校相关部门及时报送基建相关基础资料,并不参与和督促高校按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3.学校财务人员缺乏基建知识和基建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经验

很多高校的财务人员缺乏必要的基本建设和工程造价知识,又不能参与基本建设全过程,导致基建工作与财务的衔接不够。并且基建工作并不属于高校常规工作,部分财务人员对于《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不熟悉,又不加强业务钻研,无法进行基建账务的正确处理,严重影响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的质量。

4.不能有效控制工程监理人员和外审人员

工程监理人员和外审人员,由于分别属于监理公司和外审组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基建项目时,工程所属单位应与监理公司的按工程造价签定工程监理合同,如果合同使监理公司无利可图,监理人员将不易保持公正。外审组织作为中介机构,有的审计人员甚至收取施工单位的好处费,致使在进行基本建设工程决算审计时,调增的项目增加过大,造成财务决算数值偏。

4.高校基建负债情况严重

目前绝大多数高校都是负债进行基建,基建的资金缺口很大大,资金筹集困难,导致办理工程结算拖延,财务人员无法准确、及时、全面、系统地获取竣工财务决算的项目总成本费用。

对策

针对以上情况可以采取如下措施完善高校基建竣工财务决算工作:

1.提高对高校基建竣工财务决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首先从学校管理层面上提高对高校基建竣工财务决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主管部门和高校领导对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的重视。主管部门可对该工作按成果给予奖惩,以增强高校领导的重视程度。高校领导要协调好高校基建竣工财务决算工作,从人力、财力和其他各种资源上给予支持,以便做好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

2.科学预算

应本着实事求是、勤俭节约原则,合理制定支出预算,细化预算编制。强化预算的执行,有利于保证高校基建竣工财务决算工作有序开展,也有利于严格控制基建经费开支。做到既保证基建项目顺利进行,又不浪费有限资金。

3.健全基建档案制度和财务制度

建立健全相关的财务规章制度,做到有据可依,高校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前,要对对建设项目各种档案资料;对各项财产物资、对各项债权、债务进行认真、全面、彻底的清理。

加强基建档案管理的考核和监管力度,保证高校基建档案的安全与完整。同时学校应建立检

查、考核和评估制度,明确基建档案人员的岗位职责。将基建档案规范化管理纳入基建工作常规业务检查中,确保基建档案的整体性和连续性。

4.加强财务人员基建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编制竣工财务决算能力。

首先,加强高校财务人员的基建知识培训,要求对基建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的政策、法规、制度和办法加以规范和管理。其次,基建财会人员要加强竣工财务决算业务能力。再次,高校领导应鼓励基建财务人员参与到建设项目全过程。不断提高基建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实践水平。最后,还要认真组织基建财务人员学习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的填列和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的编写,让基建财务熟悉报表中每一个指标的含义,口径和资料来源,保证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做到内容全面、完整;并能运用建设工期、建设成本、经济效果等主要指标对竣工财务决算进行分析,切实提高财务竣工决算编制的质量。

5.加强对工程监理人员和外审人员控制

高校要与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工程审计等社会中介机构的沟通,保证竣工财务决算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也应及时与施工单位办理工程结算,对不能按合同支付的工程款,根据拖延期限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结算,保证竣工财务决算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聘请社会上业务能力强,信誉度高的工程监理和工程审计等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到施工过程中,在公正合理的原则下,把决算的审减额与监理公司、工程审计等社会中介机构的经济利益挂钩,并在合同中适当增加奖惩条款。

结束语

总之,高职院校加强科研经费的管理,是财务的一项基本工作,并且随着高职科研工作的发展而越来越重要,研究如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结构合理、管理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变的逐渐重要起来。同时有效的科研经费管理也必将有力促进高职院校的科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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