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经验范文

时间:2023-06-15 09:28:31

引言:寻求写作上的突破?我们特意为您精选了4篇合同管理经验范文,希望这些范文能够成为您写作时的参考,帮助您的文章更加丰富和深入。

合同管理经验

篇1

发现这些问题后,我们立即着手研究整改措施。为了规范经营合同,规避企业风险,保证创收效果,我们统一了文本,按照房屋的性质分清类别;将合同统一分类,便于检查;规范合同的格式和专业用语等等。通过整改,切实保证了经营效益,基本避免了因合同管理不规范造成的损失。比如,租用我们二层写字间的客户提前解约,到财务结账时,由于我们的合同规范,将违约条款写的非常详细,客户只好付了违约金,没有给饭店造成损失。

通过重视经营合同管理,我们深深地体会到:规范的合同也是保证经营的一种保障和手段,对规避企业风险,保证创收效果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是可以规避企业经营风险。合同既是企业从事经济活动、取得经济效益的纽带,也是产生纠纷的根源。企业经营中的风险有许多是在合同的立项、订立和履行中发生的。合同管理首先就是要尽可能的发现签订某宗合同隐藏的风险。通过规范的合同管理,加强合同中立项的审查以慎重决策,减少无利益投资;加强合同订立的管理,可以减少因个人疏漏产生的风险;加强合同履行中的控制,可以保障合同利益得以更为及时、安全的实现;加强合同的备案与存档,可以督促有关机构与人员更谨慎执行合同事务,防止风险。通过这一系列的措施,最大范围内确保收益的实现。

二是可以提升企业形象。重合同、守信用是企业最重要的形象。规范的合同管理可以使接触企业的人在合同管理中感受到企业管理的规范与秩序,工作的严谨与守信,较高的法律意识和员工素质,从而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提高竞争力,赢得市场,健康持久地发展下去。一个企业是不是重视合同管理工作,重视的程度如何,直接反映了这个企业对自身形象的重视程度。通过在合同管理制度中规定合同变更、解除的程序及合同履行、变更、解除应注意的问题,有助于企业员工树立良好的信用意识,严格履行已生效的合同,从而树立企业良好的商业信用及形象。

三是可以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企业经营的首要目的就是创造经济利益,一次重大的交易失败、频发的交易失误会造成企业的直接经济损失,甚至一蹶不振。防止了这样的损失,就是创造了效益。合同管理通过控制随意的决策,通过对合作方的准确分析判断,通过科学的谈判对策,通过对合同条款的的合理设计,通过对履行过程中集体问题的妥善处理,通过合法合理的纠纷解决程序,可以最大限度的降低成本,促进企业提高诚信经营的意识,提高企业诚信的知名度、信誉度,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

那么,如果加强经营合同管理呢?我们饭店逐步完善了一系列措施,以规避企业风险,保证创收效果。一是提高合同审查质量,规范合同管理。我们以合同审查作为企业防范风险的重点和突破口,通过提高审查质量,防范和控制法律风险,有效地化解企业经营风险、规范并净化企业的生产经营环境。

篇2

一、酒店业不同合作经营方式的特点

1、委托管理的合作经营方式

委托管理的合作经营方式主要是通过酒店业主与管理集团签署管理合同来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管理集团能以自己的管理风格、服务规范、质量标准和运营方式向被管理酒店输出专业技术、管理人才和管理模式,并向被管理酒店收取约占营业额2%~5%的基本管理费和约占毛利3%~6%的奖励管理费的管理方式。该合作方式能以较强的酒店管理经验和能力,对下属酒店进行紧密的控制与管理,并减少投资风险。

2、合同管理的合作经营方式

合同管理是酒店业主通过与酒店集团签订经营管理合同,将酒店委托给该集团经营管理。合同期间,该酒店可以使用集团商号及标志,加入集团营销系统,并全面接受酒店集团管理。酒店集团按该成员酒店净利润的一定比例收取管理费。这种方式有利于把酒店集团的利益同其托管酒店的经营业绩相挂勾。

3、租赁经营的合作经营方式

租赁经营的合作经营方式包括土地租赁和酒店租赁两种形式,前者是指土地所有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由承租人投资兴建酒店,后者指酒店业主将酒店租赁给承租人。按照国际惯例,租赁经营的期限一般为25年,承租人作为法人直接经营管理酒店。租赁费用包括双方协议商定的固定租金和一定比例的年销售收入,经营利润归承租人。

4、特许经营的合作经营方式

特许经营是以特许经营权的转让为核心的一种经营方式,利用管理集团自己的专有技术、品牌与酒店业主的资本相结合来扩张经营规模的一种商业发展模式。通过认购特许经营权的方式将管理集团所拥有的具有知识产权性质的品牌名称、注册商标、定型技术、经营方式、操作程序、预订系统及采购网络等无形资产的使用权转让给受许酒店,并一次性收取特许经营权转让费或初始费,以及每月根据营业收入而浮动的特许经营服务费(包括公关广告费、网络预订费、员工培训费、顾问咨询费等)的管理方式。该合作方式的特点是有较强品牌实力及经营、管理、服务运作的能力,有效地低成本扩张和品牌输出。

5、资本经营的合作经营方式

随着产权交易和资本市场的发展,资本经营的方式开始在旅店业悄然兴起。与租赁经营、特许经营、合同管理等模式不同,资本经营的核心和实质是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兼并、收购、重组等资本运作,达到资本扩张和集约经营的目的。而酒店集团则以投资者身份赚取利润,通过独资、控股或参股等直接或间接投资方式来获取酒店经营管理权,并对其下属系列酒店实行相同品牌标识、相同服务程序、相同预订网络、相同采购系统、相同组织结构、相同财务制度、相同政策标准、相同企业文化以及相同经营理念的管理方式。

二、酒店业不同合作经营方式的财务风险及管理措施

1、委托管理与合同管理合作经营方式下的财务风险控制

委托管理与合同管理方式下的主要风险是酒店管理方的管理风险,因为酒店业经济效益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还取决于酒店业的经营管理能力。酒店业投资方通常通过如下方式降低或控制风险。

(1)合作伙伴的选择。随着酒店管理行业及酒店管理公司行业的逐步规范和行业管理信息的透明化,酒店业主在进行项目委托管理决策时,应尽可能地早期接触不同品牌的酒店管理公司,理论上业主可以接触任何有意向的酒店管理企业,进行早期了解或同品牌项目考察,而实际上几乎所有的酒店管理公司都会有意与业主合作。在实际工作进程中,对酒店管理公司的筛选也受酒店项目工程进程的时间限制,业主必然会从多家候选公司中仅针对其中两家或一家进行深入洽谈,并达成最终合作。

对合作方的了解途径包括各种正式或非正式的沟通交流,项目考察、项目盈利能力的了解、开放网络渠道的了解、同行的了解等多种形式。对合作方了解的目的是评估合作方的专业资源能力、管理水平、品牌影响力等综合因素。具备较多专业成功案例项目管理的酒店管理公司,对业主的资产管理的专业风险就越小。

(2)项目管理业主代表的参与。根据对国内同行业的了解,与管理公司合作期间,酒店业主一般将派遣相对专业且负责任的业主代表全面参与酒店经营。

委托管理项目中业主委派的人员多为酒店副总经理或财务副总监,他们参与酒店经营,使业主时刻了解酒店人、财、物的营运状态;且按照常规,酒店在各类支出审批程序上,酒店副总经理具有决策参与权与审批权,业主的资产权益和财务权益能够得到保障。

(3)有关合约条款的约定性。在酒店管理的实践中,对管理公司水平的评估及业益的保障会在具体合约中给予说明,以加强管理公司的业绩表现评定,强化酒店投资者、业主在财务及资产收益方面的保障。委托管理合同中一般应在以下方面给予约定: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酒店项目执行的是董事会授权下总经理负责制,在具体的总经理管理权限中会对如资金审批额度、合同权限、资产处理权限、定期协调委员会机制等方面给予约定,以保障业主财务权益。

2、租赁经营合作经营方式的财务风险控制

租赁经营合作方式所面临的财务风险主要是信用风险,业主一般采取以下方式加强财务风险的控制。

(1)风险保证金/押金机制。酒店租赁经营的特点是,无论酒店资产出租前状况如何,业主必须收取一定数额的资产押金或合同保证金。合同保证金的多少,根据项目规模大小、租赁方预期投资装修的金额、单月租金数额等因素约定,一般有以下三种形式。

首先,相当于一个全年(12个月)租金的合同保证金:相当于一个全年租金作为合同风险金的项目,一般有两种情况下可以实施,一是项目本身规模较小,一般为经济型酒店;二是业主已经对酒店进行了完全装修,租赁方不需要对酒店再进行任何的投入即可展开营业。其次,相当于半年(6个月)租金的合同保证金:相当于半年租金作为合同风险金的项目,一般中型酒店均采用此种形式,租赁方需对酒店进行一定程度的整改或装修。收取半年租金作为合同风险金一方面是保障资产权益,另一方面是不致于对租赁方造成较大的现金流资金压力。最后,相当于一个季度(3个月)租金的合同保证金:相当于一个季度租金作为合同风险金的项目,一般情况是基于除酒店建筑结构外,内部装修全部由租赁方来完成,且装修资金较大。其中对固定装修和不可移动设备投入较多的,基于互惠互利原则,可对该类型的租赁经营者给予一定的押金优惠,同时业主的资产和财务保障在投资方的固定装修和不可移动设备中得到体现。

(2)合同条款的保障部分。业主和管理公司缔结的项目租赁合同是保障双方权益的法律依据。为保障业益,综合有关同类项目文件等,行业内对业主的保障条款一般分为以下几项内容。租金付款方式:先付后用,租金按季度、半年或每年支付;经营保险:酒店经营保险等均由租赁方投保,并将业主作为被保险人之一;经营期间及结束之后的法律事宜:经营期间所有应付款与应收款等经营权益归租赁方,同时所有义务亦由经营方承担。

(3)新添置经营资产归属权事项。对业主比较有保障的经营期间的新添置资产,主要体现为合同结束或终止时,业主应要求,凡可移动物品由租赁方撤走,不可移动或与建筑连接的固定装修或设备归业主所有,则对业主的总体财产可获得有效保障。

3、特许经营合作经营方式的财务风险控制

特许经营合作经营方式对业主的财务风险主要表现于持续经营合作风险和品牌危机风险,业主一般采取以下方式控制财务风险。

(1)特许经营持续合作的风险控制。因为特许经营合作经营方式的特殊性,品牌方仅提供品牌标准,不参与管理,业主自行聘请和组建管理团队,对特许经营的诸多风险仍是源自于品牌选择和品牌选择前业主对特许经营业务的充分认知。

酒店业的品牌经营不同于餐饮业和咖啡业等连锁服务业的特许加盟,餐饮业及咖啡业的特许加盟有原材料供应等合作环节的存在。酒店品牌的特许加盟主要体现在服务标准、培训标准手册、销售预订支持等几个方面。业主必须在选择品牌与选择能够胜任的管理团队两个环节上进行控制,才是保障业益的根本。

(2)品牌危机的风险控制。酒店品牌危机的风险更多的基于合作方本身品牌选择决策权的风险控制,业主规避品牌危机主要是选择有知名度的酒店服务品牌。酒店业主根据项目所处的地域环境、项目定位、加盟品牌预算等情况,可以选择区域性、全国性和国际性品牌。

4、资本经营合作经营方式的财务风险控制

(1)杠杆风险。酒店业资本运营,特别是大规模的收购与兼并需要巨额的资金支持。一般来讲,酒店企业不可能通过自有资本来完成一项巨大的收购兼并工程,这样做也是不经济的。许多酒店业希望通过债务杠杆来完成兼并收购,但这样做需要承担巨大的财务风险,特别是在信息不对称、市场发生巨变以及经营决策可能出现重大失误的情况下,以高负债进行的资本运营所面临的财务风险就更大。所以对于杠杆比例的大小要控制,同时,要对于后续偿债资金来源做出妥善安排。

(2)反收购风险。酒店业在制定收购兼并方案时,要充分考虑收购兼并方所采取的反收购行动,这种财务风险在实行股份制企业或上市公司别突出。一般来说,一个酒店是不愿意轻意被人兼并的,总要采取相应的防卫措施。例如诉诸法律寻求法律保护、寻找其他借口获得政府保护等。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收购方案不周全,就有可能导致收购失败,从而付出惨痛的代价。因此,酒店企业在进行资本运行兼并时,要制定详细的收购方案,并对可能出现的问题作出充分的估计。

总之,业主和酒店经营管理方选择怎样的合作方式是一个重要战略决策,必须根据各自的条件来抉择。而不同合作方式所面临的财务风险有较大差异。权衡不同合作经营方式的财务风险,采取相应的避险措施,是业主或酒店经营管理方必须关注的重要问题。

篇3

1 工程师在合同管理中的地位

工程师受雇于业主,监督合同的执行、业主和承包商的履约、达到合同的目标等。工程师具有一种监督权的地位。在FIDIC通用条件2.6款除了规定工程师行为公正的义务外,事实上也赋予了工程师管理合同的领导权地位,即在合同范围内自行表明其决定和意见,如果能在合同实施的全过程中把握领导权,就会使合同管理有序,控制得当。反之,如果放弃领导权,则会造成合同管理被承包商或业主推动,工程师处于被动和应付的地位。

1.1 领导权体现在对权利运用的前瞻性

实践证明,在一个工程开工之初,如工程师事先将合同管理程序理顺,就会避免或减少后期的很多索赔。某工程在前期合同管理中,工程师没有同承包商一道建立起场地移交、图纸发放、计量支付、变更和索赔等重要的合同管理程序,后来正是在这些问题上发生了部分纠纷,承包商也逐项提出了索赔。

1.2 领导权体现在权利运用的主动性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师和承包商常常意见不一致,这时工程师应主动以建设性对话方式解决承包商提出的分歧,而不应仅与承包商交换大量的函件或指责对方。若工程师陷入承包商的陷阱,完全处于应对的一方,则丧失了领导权地位,无疑导致大量争议,不得不通过争议审查机构(如争议复审委员会或仲裁庭)解决争议。

合同中出现条款不完善是不可避免的,尤其是在专业索赔高度发达的今天,承包商很容易聘到索赔专家或技术专家寻找合同中的不完善条款。但是,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师往往坚持合同一经签字就不能改变的观点,不愿意通过协议或备忘录修改存有不完善条款的合同,导致承包商提请争议。由于国际上通行解释合同反义居先的原则,工程师或业主的理解往往得不到争议审查机构的支持。

1.3 领导权体现在对权利运用的及时性

在大型的土建工程施工中出现变更和索赔是正常的。除业主、设计或承包商提出变更要求外,不可预料的事件随时会导致合同条件的改变。工程师应及时发现工程或合同中的改变,及时签发变更令,予以确认。这样可以减少承包商后续的索赔。

对于索赔一般容易倾向于冷置和拖延处理,这也是放弃领导权的表现。不可否认,承包商的许多索赔包括不合理的成分,工程师要做的就是对承包商的各种索赔要求及时评审并作出答复。

1.4 领导权体现在对权利运用的明确性

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了不可预料的事件造成施工中断,合同中一般会要求按工程师的指令行事。如无工程师的指令,承包商往往以自已的判断进行工作,不能停下来等待工程师明确的指令是承包商一个很好的索赔争辩理由。在这种情况下,业主将向承包商支付实施的额外工作。

对承包商的不正确行为或错误工作,工程师要明确表达其反对意见并提出矫正指令。

2 质量标准和付款标准的关系

在处理支付问题时,容易将质量标准和付款标准二者栓在一起或划上等号,认为对质量不合格的工程扣款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这也是人们常说的“一票否决制”。例如,有人认为①混凝土构件上出现了裂缝尚未修补,就不能对其进行支付;②作为单价合同的支付,就应该严格与质量标准对照,低于标准的就不应付款;③实验结果没有出来之前,也不应付款;④工程师尚未检查,不同意支付;⑤承包商尚未退交支付支持材料,拒绝支付。

事实上,质量标准和付款标准是两个不直接相关的概念。如果二者直接相关,FIDIC合同中风险的平衡关系就会改变。因为在FIDIC合同下,支付并不意味着对完成的工程进行批准,这也是FIDIC合同规定了中期支付机制的原因。

FIDIC合同的公正性之一体现在它要求承包商为其所做的工作得到支付,以保证其现金流。同时规定了保留金扣除、履约保函以及其他保险措施,保证承包商按照质量规范进行施工,以保证业主得到一个满意的工程。

例如,在某工程中,承包商就这类问题提出了签证不足的争议,并提交争议审查机构审理,结果业主方不但支付了扣压的本金,还付出了一大笔利息。

根据该项目国际咨询专家和争议审查机构的建议,处理和质量有关的支付问题应注意下述事项:

(1)工程师在签发证书时必须公平合理,如果一个项目中的整个工程没有全部被拒绝,那么扣除100%的申请金额是不合理的。

(2)工程师不能扣减全部的申请金额,除非工程师已发出明确的指令该工程必须全部拆除和重做,否则扣减只适用于需要拆除和重做的那部分工程。

(3)对有缺陷的工程,工程师可以进行合理的扣减,但要给出明确的解释。工程师应明确需要承包商采取的对缺陷进行修复的措施。当承包商的修复工作达到了工程师满意后,应支付所扣的金额。

3 承包商的施工方法

一般合同中规定永久工程或临时工程开工之前的一段合理时间内,承包商应提交施工方法(或施工组织设计)供工程师批准。对承包商施工方法进行检查是不必要的,这仅是人们常说的“人、机、料、法、环”五环控制中的一环。

在某工程中,承包商在争议审查机构的一次现场考察中抱怨工程师不断要求承包商提交施工方法说明或报告,承包商提交了100多个施工方法说明,却从未收到工程师的批复。工程师要求提交无关的细节,不能对一些限制性因素适当地予以澄清,也不能很好地说明他们的观点,从而不必要地延误了对施工方法的批准。

事实上,在FIDIC合同下,保证其施工方法的完备性是承包商的主要风险之一,因此合同中一般不会对施工方法说明的详细程度作出限制。如果在工程师的苛刻要求下通过了一种施工方法,而实践又证明这种方法不可行,就可能造成索赔。对于施工方法,工程师应关心的是人员安全、工程的长期安全和施工过程人员安全的影响。如果工程师的不正当要求导致施工计划的延误,或工程师实质上改变了承包商提出的施工方法,承包商肯定会提出索赔。

4 分包商

关于分包商,工程师往往希望知道分包商和承包商之间的合同和相关细节,要求承包商提交分包合同等资料。实际上,工程师没有任何必要知道承包商和分包商之间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工程师一般仅仅需要对分包商的资质、分包项目和分包金额情况进行审查。工程师也没有必要对承包商和分包商的关系进行干扰,任何干扰都容易导致合同问题的出现和造成承包商的索赔机会。

在施工现场,监理工程师对分包商或承包商工人的直接指挥或干扰也会带来合同问题。

5 工程变更

对变更工程进行费用分析时,工程师往往要求承包商提交费用分析资料,但FIDIC合同中没有任何条款规定承包商有义务向工程师提供这些资料。工程师可以这样做,但不能期望承包商提供所有的细节。否则,承包商会抱怨工程师要求过多的资料,目的是拖延签发变更令。

承包商不愿提供所有细节的主要原因是有些细节对业主有利而不利于自己。因此,工程师的现场人员应该掌握现场记录,这对变更具有重要的意义。例如,在对某工程的一项变更止水条材料进行估价时,承包商提出要在费用中包括10%的损耗率,承包商认为这一比率符合施工行业的惯例。但是工程师调查了现场工程师记录的该材料的出入库资料,发现实际的损耗率只有1%。承包商表示不满并提请争议。争议审查机构复审后认为该材料的损耗包括在其他成品中,无需再考虑。仅此一项,业主就挽回了十几万的损失。

在对变单价的评估上,FIDIC合同规定,如果工程师认为适当,应以合同中规定的费率和价格进行估价。但是,在实际实施时往往会遇到困难。

一种倾向认为合同中某个单价太低,而选择采用另一个高的单价或订一个新单价,承包商愿意这样做。例如,某工程混凝土项目的变更中,需要对水泥进行估价。承包商投标时水泥的报价为484元/t,这个价格比当前市场价格低。承包商要求以市场价512元/t进行估价。虽然这个价格符合实际,但是,工程师坚持采用投标价格。有时,承包商还会说,投标报价失误了,应重新进行合理的变更评估。关于这一点《工程法律和ICE合同》有定论:①以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和费率是错误的和不经济作为理由,来争辩它们不应被用于变更估价是不合理的。②如果承包商报价错误或不经济,不应企图让他通过过大的变更估价来弥补其损失。

另一种倾向是认为某个合同单价太高,需重新订一个单价,工程师愿意这样做。例如,某工程工程量清单中有混凝土伸缩缝泡沫板材料的项目。承包商的投标报价为GB止水的2倍。GB止水比较贵,显然承包商的报价偏高。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师指令施工支洞增加混凝土衬砌工作,在对永久缝闭孔泡沫板评估时发生了争论。有人认为,原BOQ单价太高不适用,既然是变更项目,就应该重新估价。这种观点也是违背了FIDIC合同的宗旨。

6 现场记录的确认

对承包商提交的现场记录,出于保护工程师自身利益的考虑,工程师往往拒绝签字,这种现象很常见。但是这并不证明该记录无效。争议审查机构在对某项争议复审后认为,如果工程师仅仅由于程序上的原因而拒绝在承包商提交的记录上签字,如果这些记录是对工作的合理描述,则其仍然是有效的。无论出于什么理由,工程师应在提交的记录上签字。如果工程师对承包商要求签字有怀疑,他可以加上“工程师的签字仅作为记录之目的,不构成对任何支付权利的批准”之类的备注。

7 结 语

通过参加某国际招标投标工程及施工的全过程,经过多年的实践和观察认为:

篇4

中图分类号: TU7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具有先导性和基础性产业之一,近几年,国家相继颁布了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等,为运政管理部门开展工作提供了有力武器。市场经济是以市场为中心来组织经济运行的一种生产形式,主要依靠市场机制来配置社会资源,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件制下运输市场发生了一系列变化,运输市场经济管理摸式也发生变化。本文为此具体探讨市场经济条件下交通运输经济管理的一些变化与改革。

1交通运输经济管理实行市场化改革的必要性在目前市场经济体制下,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如何适应市场的需求,建立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运输市场,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真正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并逐步走向系统化、规范化、法律化的轨道,这是当前及今后一项较为突出的任务,那么市场化改革是其最重要的一条出路。

1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需要

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生产社会化程度发展到一定阶段时的必然产物,只要是社会化大生产基础上的商品经济,无论其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还是私有制,都必然要求实行市场经济体制,而交通运输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的一部分。因此,交通运输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是现代生产力高度社会化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必然趋势。

2是教育运输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客观要求

交通运输市场是进行道路运输商品交换的场所以及交换双方经济关系的总和。而运输企业则是运输要素市场的一部分,要落实企业的经营自,转换企业的经营机制,必须要有健全的运输市场做后盾,只要有了健康的运输市场机制,才有可能搞活国有大中型企业,促进经营机制的转换,从而推动整个运输行业的发展。同时随着市场体制的逐渐完善、市场机制作用的逐步发挥,必将导致一些国有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从而增强国有企业的活力,提高经济效益;同时市场经济可以通过价格杠杆和公平自由竞争,促进交通运输行业经营管理整体水平的提高; 同时还有有利于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手段,特别是通过税率、费率、价格等经济参数的调节来调控运输市场,从而促进交通运输事业的均衡发展。

2市场条件下加强交通运输经济管理的措施

实行全面预算管理

全面预算管理是发达国家多年积累的先进管理经验,它是建立在责、权、利相结合基础上的各责任单位的预算体系,通过其监督、激励及分配功能,解决企业的内部管理问题,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企业管理者只有广泛采用现代管理观念,充分认识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要意义,不但懂得如何科学地编制全面预算,而且善于运用全面预算管理,才能使企业真正成长为现代企业,才能不断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交通运输企业要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应着力解决的以下两个问题。第一,要与实行现金收支两条线管理相结合预算控制以成本控制为基础,现金流控制为核心。通过控制现金流量才能确保收入项目资金的及时回笼及各项费用的合理支出;只有严格实行现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充分发挥企业内部财务结算中心的功能,才能确保资金运用权力的高度集中,形成资金合力。降低财务风险,保证企业生产、建设、投资等资金的合理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第二,要同深化目标成本管理相结合。全面预算管理直接涉及到企业的中心目标—利润,因此,必须进一步深化目标成本管理,从实际情况出发,找准影响企业经济效益的关键问题,瞄准国内外先进水平,制定降低成本、扭亏增效的规划、目标和措施,积极依靠全员降成本和科技降成本,加强成本、费用指标的控制,以确保企业利润目标的完成。

2实行合同运输

交通运输实行经济管理,依法尤为重要。认真贯彻执行《合同法》,在运输业户、货主中推行合同运输,就是依法管理运输市场的有效途径。新颁布的《运输进款及运输收入管理规定》新增了各级收入管理部门有权对客运售票系统、行包制票系统、货运制票系统生成的原始信息进行稽核、检查,并对客票信息、行包信息、货票信息网络传输的安全性、准确性进行检查与监督的条款。随着交通运输企业经营环境的变化,企业必须采取内部审核、会计核算、实地稽查的方法,对运输进款的资金运动及运输收入实现的全过程进行检查与监督,对发挥稽查的职能作用提出更高要求。收入稽查工作重在防范和纠正运输收入核算中发生的差错,查处运输收入领域违法犯纪和贪污舞弊行为,维护运输收入的正确与完整。新形势的工作要求我们的收入稽查人员既要帮促基层收入部门提高运输进款的核收业务,防止多少收款或漏收款,减少收费上的差错,又要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良好的工作作风与职业道德,强化稽查力度,准确分辨违纪行为的隐蔽化、多样化,严肃运输收入纪律,尽可能挽回国家运输收入经济损失。

4加强路车综合管理

因为交通运输市场的主要场所是路。交通运输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之后,没有路便没有交通运输劳务商品的交易,也就没有道路运输市场。因此,离开路来进行运输管理,路子会越来越窄:而路车综合管理,才能保证运输市场管理的生命力。可以设想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将养路费稽征机构与运输管理机构台并,设置道路运输市场管理机构,实行分级管理。中央级道路运输市场管理机构管理特级和一级市场。负责这些市场的规划建设、基础设施的管理和服务等;省级道路运输市场管理机构负责所辖范围内一级和二级市场的规划、建设、基础设施的管理和服务等;市级(地级)道路运输市场管理机构负责所辖范围内二级三级市场的规划,建设、基础设施的管理和服务等;县及县以下重要乡镇可以设立市(地)级道路运输市场管理机构的派出机构,担负市(地)级管理机构所赋予的职责等。

5强化企业内部管理

在现代化市场的大潮中,交通运输企业要生存、要发展,改革是出路,管理是关键。一是加强对企业的管理,成立经理办公室、企业科、经营科,组成经营决策中心。职能是进行市场调研,市场预测,制定企业经营目标,内部管理的制度,岗位工作标准和进行市场信息管理,克服人浮于事,办事托沓互相内耗、效益低、适应市场慢的弊病。二是管理人员要最佳化加强企业管理主要的因素是企业领导,管理人员要专业化,培训最优秀的专业人才是加强企业管理的当务之急。三是企业管理制度化。市场具有规范性平等性、条理性的特点,运输事业要克服“以包代管理”的弊病,制定科学的可操作性岗位工作标准,工效挂钩奖罚分明,责权分明,完善企业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内容,控制运行机舸,以规范企业的内部管理行为和经营行为,作到依法经营依法管理。

积极应用现代技术

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交通运输经济管理也逐步向科学化、制度化、现代化发展,许多新的现代经济管理方法都会相继问世。企业要尽快的掌握市场动态、对经济信息进行快速模拟分析,就必须重视广泛不断运用先进的通讯技术和电子计算机,采用现代化市场的一些数字模式和理论以提高管理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3结语

总之,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运输市场将不断探入发展,运管部门当致力于探索研究,同时运输企业在经营中面临着严峻挑战,如何在实际工作中提高经济管理水平是各级收入部门都要积极面对并探索。我们既要培育、完善和发展运输市场,又要采用科学的切实可行的管理模式建立一个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运输市场。

参考文献

免责声明:以上文章内容均来源于本站老师原创或网友上传,不代表本站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学习和参考。本站不是任何杂志的官方网站,直投稿件和出版请联系出版社。
友情链接
发表咨询 加急咨询 范文咨询 杂志订阅 返回首页